
老舍的经典散文 篇1
我总以为大兴安岭奇峰怪石,高不可攀。这回有机会看到它,并且走进原始森林,脚踩在积得几尺厚的松针上,手摸到那些古木,才证实这个悦耳的名字是那样亲切与舒服。
大兴安岭这个“岭”字,跟秦岭的“岭”可大不一样。这里的岭的确很多,横着的,顺着的,高点儿的,矮点儿的,长点儿的,短点儿的,可是没有一条使人想起“云横秦岭”那种险句。多少条岭啊,在疾驶的火车上看了几个钟头,既看不完,也看不厌。每条岭都是那么温柔,自山脚至岭顶长满了珍贵的树木,谁也不孤峰突起,盛气凌人。
目之所及,哪里都是绿的。的确是林海,群岭起伏的林海的波浪。多少种绿颜色呀:深的,浅的,明的,暗的,绿得难以形容。恐怕只有画家才能描出这么多的绿颜色来呢!
兴安岭上千般宝,第一应夸落叶松。是的,这里是落叶松的海洋。看,海边上不是还泛着白色的浪花吗?那是些俏丽的白桦的银裙,不是像海边的浪花吗?
两山之间往往流动着清可见底的小河。河岸上有多少野花呀。我是爱花的人,到这里我却叫不出那些花的名儿来。兴安岭多么会打扮自己呀:青松作衫,白桦为裙,还穿着绣花鞋。连树与树之间的空隙也不缺乏彩:松影下开着各种小花,招来各色的小蝴蝶—它们很亲热地落在客人身上。花丛里还隐藏着珊瑚珠似的小红豆。兴安岭中酒厂所造的红豆酒,就是用这些小野果酿成的,味道很好。
看到数不尽的青松白桦,谁能不学向四面八方望一望呢?有多少省市用过这里的木材呀,大至矿井、铁路,小至椽柱、桌椅。千山一碧,万古常青,恰好与广厦、良材联系在一起。所以,兴安岭越看越可爱!它的美丽与建设结为一体,美得并不空洞。叫人心中感到亲切、舒服。
及至看到了林场,这种亲切之感更加深厚了。我们伐木取材,也造林护苗,一手砍一手载。我们不仅取宝,也作科学研究,使林海不但能够万古常青,而且可以综合利用。山林中已经有不少的市镇,给兴安岭添上了新的景色,添上了愉快的'劳动歌声。人与山的关系日益密切,怎能不使我们感到亲切、舒服呢?我不晓得当初为什么管它叫兴安岭,由今天看来,它的确有兴国安邦的意义。
老舍的经典散文 篇2
我们家的大花猫性格实在古怪。说它老实吧,它有时的确很乖。它会找个暖和的地方,成天睡大觉,无忧无虑,什么事也不过问。可是,决定要出去玩玩,就会出走一天一夜,任凭谁怎么呼唤,它也不肯回来。说它贪玩吧,的确是啊,要不怎么会一天一夜不回家呢?可是它听到老鼠的一点儿响动,又多么尽职。它屏息凝视,一连就是几个钟头,非把老鼠等出来不可!
它要是高兴,能比谁都温柔可亲:用身子蹭你的腿,把脖子伸出来让你给它抓痒,或是在你写作的时候,跳上桌来在稿纸上踩印几朵小梅花。它还会丰富多腔地叫唤,长短不同,粗细各异,变化多端。在不叫的时候,它还会咕噜地给自己解闷儿。这可都凭它的高兴。它要是不高兴啊,无论谁说多少好话,它一声也不出。
它什么都怕,总想藏起来。可是它又勇猛,不要说对付小虫和老鼠,就是遇上蛇也敢斗一斗。
它小时候可逗人爱哩!才来无们家时刚好满月,腿脚还站不稳,已经学会了淘气。一根鸡毛、一个线团,都是它的好玩具,耍个没完没了。一玩起来,不知要摔多少跟头,但是跌倒了马上起来,再跑再跌,头撞在门上、桌腿上,撞疼了也不哭。后来,胆子越来越大,就到院子去玩了,从这个花盆跳到那个花盆,还抱着花枝打秋千。院中的花草可遭了殃,被它折腾的枝折花落。
我从来不责打它。看它那样生气勃勃,天真可爱,我喜欢还来不及,怎么会跟它生气呢?
老舍的经典散文 篇3
这次我看到了草原。那里的天比别处的更可爱。空气是那么清鲜,天空是那么明朗,使我总想高歌一曲,表示我满心的愉快。在天底下,一碧千里,而并不茫茫。四面都有小丘,平地是绿的,小丘也是绿的。羊群一会儿上了小丘,一会儿又下来,走到哪里都像给无边的绿毯绣上了白色的大花。那些小丘的线条是那么柔美,就像只用绿色渲染,不用墨线勾勒的中国画那样,到处翠色流,轻轻流入云际。这种境界,既使人惊叹,又叫人舒服;既愿久立四望,又想坐下低吟一首奇丽的小诗。在这境界里,连骏马和大牛都有时候静立不动,好像回味着草原的无限乐趣。
我们访问的是陈巴尔虎旗。汽车走了一百五十里,才到达目的地。一百五十里全是草原,再走一百五十里,也还是草原。草原上行车十分洒脱,只要方向不错,怎么走都可以。初入草原,听不见一点声音,也看不见什么东西,除了一些忽飞忽落的小鸟。走了许久,远远地望见了一条迂回的明如玻璃的带子。河!牛羊多起来,也看到了马群,隐隐有鞭子的轻响。快了,快到了。忽然,像被一阵风吹来的,远处的小丘上出现了一群马,马上的男女老少穿着各色的衣裳。群马疾驰,襟飘带舞,像一条彩虹向我们飞过来。这是主人来到几十里外欢迎远客。见到我们,主人们立刻拨转马头,欢呼着,飞驰着,在汽车左右与前面引路。静寂的草原热闹起来:欢呼声,车声,马蹄声,响成一片。车跟着马飞过小丘,看见了几座蒙古包。
蒙古包外,许多匹马,许多辆车。人很多,都是从几十里外乘马或坐车来看我们。主人们下了马,我们下了车。也不知道是谁的手,总是热乎乎地握着,握住不散。大家的语言不同,心可是一样。握手再握手,笑了再笑。你说你的,我说我的,总的意思是民族团结互助。
也不知怎的,就进了蒙古包。奶茶倒上了,奶豆腐摆上了,主客都盘腿坐下,谁都有礼貌,谁都又那么亲热,一点儿不拘束。不大会儿,好客的主人端进了大盘的手抓羊肉。干部向我们敬酒,七十岁的老翁向我们敬酒。我们回敬,主人再举杯,我们再回敬。这时候鄂温克姑娘们,戴着尖尖的帽子,既大方,又稍有点羞涩,来给客人们唱民歌。我们同行的歌手也赶紧唱起来。歌声似乎比什么语言都更响亮,都更感人,不管唱的是什么,听者总会露出会心的微笑。
饭后,小伙子们表演套马,摔跤,姑娘们表演民族舞蹈。客人们也舞的舞,唱的唱,并且要骑一骑蒙古马。太阳已经偏西,谁也不肯走。是呀!蒙汉情深何忍别,天涯碧草话斜阳!
老舍散文集读书笔记1
书似一盏明灯,照亮人生前进的道路;书又似一座小桥,连通了心与灵的两岸;书更似一叶帆,推进着一艘优扬的小船不断前进。
趵突泉是美的,老舍眼里它也是美的,但有些悲,让人感到悲。不知为何他的文章多是悲,少欢。使人不解,但又让人知前时的事,让人心欢。趵突泉,水突突冒。水,淡淡,红墙白瓦倒映水中,好像地上有的,水里也会有。一片落叶,水动了,一圈圈水波,随着目光泉在突出,但老舍笔下,只喜欢它流出的小溪。但随着走,发现了,我也明白了,人类对自然的破坏,趵突泉就是范例,再清的水,再绿的树,只要,人们打起小地摊,那美,就不复存在了。
地上有了杂物,无言可说,能干什么?虽乱,但久立望,天下第一泉,又不得不赞叹天然的美。《趵突泉的欣赏》让我感到了祖国的美丽,感到当时社会的可恶,甚至把我带入那些陈年旧事的意境之中,不知不觉中,触到了一颗湿润的心。兴许,老舍当时,也为祖国而叹息,想让祖国走向光明吧!不然,他为何为国而悲呢?
随页飞,大明湖也乃济南一绝,美丽动人,山上佛寺,湖光映高山、白云。济南主要是水,大明湖和趵突泉都是美丽的,是济南一绝,都是美的。但是,老舍能看出真正的美丑,丑是丑,美是美,从不胡说。从美中看丑,丑中看美,但一定都是爱国的。无论是什么,大明湖很美,但它发现了水泥沙石,田地让美失去原色,美不在美了。
老舍散文集读书笔记2
我看了一本书叫《青铜葵花》,这里最让人深刻的是一章老槐树,讲的是葵花是一位城里的孩子,被爸爸带到了大麦地,葵花的爸爸不幸淹死了,几位阿姨让大麦地的人来领养她,她认识了青铜,青铜是个哑巴,葵花在老槐树下等人来领养,葵花的一个小小的动作都让人产生了怜爱之心,嘎鱼一家来到了,到了中午,嘎鱼妈妈给葵花两个熟鸭蛋,嘎鱼的爸爸则蹲在地上,在计算着养这个小女孩能让鸭子一年生多少个蛋,青铜求爸爸把葵花领回家,他喜欢葵花当他的妹妹,在他的肯求下,爸爸答应了,他们来到老槐树下,对村长说:“这孩子我们家要了,”嘎鱼家也要了,有人让葵花自己选择。葵花把两个熟鸭蛋还给了嘎鱼妈妈,走向青铜他们一家,到了傍晚,葵花骑在牛背上和他们一起回家了。
我读了这一章,发现那里的人很好,无论怎样也不会略待她,而且对她很好,他们家不管再穷,他们也会养这个女孩的,我们的生活也有这样的例子。我们现在都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没有尝过穷和辛苦的滋味,所以我们一定要珍惜现在的生活。
老舍散文集读书笔记3
令我崇敬的作家有许多许多,但最令我敬佩不已的大作家就要数老舍了。老舍出生于满族的一个城市的贫穷家庭。他不愧为杰出的语言大师,被誉为“人民艺术家”。
《老舍散文集》里的作品善于描写劳动人民的生活和感情,深受大家的喜爱。我觉得老舍的作品有特殊的魅力,它生动的语言,充分地体现了北京的地方色彩,也充分地传达了北京劳动人民的悲愤和辛酸,向往与希望。
读了老舍散文集,我受益匪浅。老舍幽默的风采深深吸引着我。他的作品所描写的内容都是那么的真实,那么让人有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但他的幽默里我读出了伤心和眼泪,黑暗的旧社会里又让人看到了阶级友爱的温暖和光明。读了老舍的'作品,我感觉自己对作文有了浓厚的兴趣。作文要留心观察,细心品味,而不是凭空胡思乱造。
读了《老舍散文集》之后,我越发的敬佩老舍先生。他在那样艰苦环境中,能写出这么多优美的文章,不得不令人赞赏。而我生活在党的阳光下,无忧无虑,应该好好学习,认真读书,学好本领将来为祖国的更加强大而做出贡献。
老舍散文集读书笔记4
在记忆里,认识老舍还得从《养花》说起,但是仅留着的一点印象只觉得他是爱花的,也很喜欢养花的。从这里似乎还是很难看出什么来,更何况这个记忆还是很久以前学习语文得来的,所以想对老舍说上什么,仅凭一丝记忆是不行的。
曾在半月前说下狠话,一定要给老舍的散文做个评论,只是因为当时看老舍散文时总是使我忍俊不禁。时间在眨眼间逝去,这本《老舍散文》,却依旧的躺在书架上,似乎已经没有他存在的意义了。但是每次看到他静静的靠在书堆里,心里不免有点内疚了,他似乎也在呼唤着我,促使着我再拿起他,去翻一翻看一看。
步入正题,对于《老舍散文》还是很值得我们去探讨和研究的。下面主要采用总分的方式,来阐述我对于《老舍散文》的点滴感受。
此刻,距离上段内容,又有些时日了,我是该用心把他写好的,而且也不应该一直拖延着,我一定会尽力的去为《老舍散文》做出最出色的评论。这是我读了巴金的《怀念老舍同志》所触发的感受,只觉得心中有一种悔恨。但是即使没有看这篇文章,我还是会为《老舍散文》写下很多的文字的,也以此来纪念老舍同志。
其实,对于老舍的接触并不少,《茶馆》、《骆驼祥子》都是他的不朽之作,单从这个意义上说,老舍早已活在我们的心中了,现在是,以后也永远是。
对于《老舍散文》,只要你用心读的,都不难对此分类,就只是以内容分,主要有抒情、写景、记人以及文论。但可从目录的编排中,我们可以清晰的看出三部分,幽默的散文也是占据绝大部分的,所以曾经一时有这个兴致,却没这个行动,是有点力不从心了。
随着对于整本书的理解,以前的印象也随之强化了,对于《五月的青岛》也顿时又有了记忆了,原来老舍一直都在我们的心里,这又是我的不够用心了。你看像《一些印象》、《吊济南》、《大明湖之春》等,都会使你产生“一些印象”的,而且那一景一物都会浮现在你的眼前,充满着生机与活力。他可以对水产生很浓厚的感情,只有这样的细致与投入,你才能感受水的清澈与甜美。他可以花不多的笔墨,把山画的重峦叠障、峰回缭绕、苍翠欲滴,你便不禁佩服他的手法的绝妙。他自然很爱花的,也及会赏花,有一种似紫荆而色儿略略发蓝的,折来很好插瓶。他眼中的景色,从不缺乏色彩,色彩之多却又是你不能及的。即使路边的绿叶,绿,鲜绿、浅绿、深绿、黄绿、灰绿在他看来都是泾渭分明的。他的情感极其细腻,对于大明湖或是千佛山等,哪怕是小小的变迁,都会使他感触颇深。
他的思想他的灵魂依旧还存在这个世上,因为有了我们这些读者,他是把心交给了我们的,他的率真与坦诚从心底里流淌出的那一刻,我们感受到了,是你给了我们暖意与欣悦。你看所处可见的都有老舍的印记的,或继承或发展。
对于记人的,《我的几个房东》、《宗月大师》、《我的母亲》等,都间接的反映了老舍的生活。我能理解一个出自贫穷家庭的困苦,然而老舍给我们的印象却总是这般的坚强。这与他小时候的成长环境息息相关的,有时候贫穷也不是坏事,这便造就他对于知识的渴望,这里该向老舍学习的,也绝对是我们学习的榜样。然而深深刻在我心里的是《我的母亲》,这五年来我一直远离着家乡,对于母亲的思念也是难以言表的。因为有着同样的情怀,所以带着这份感情,我体会到了《我的母亲》的伟大,然而我是幸运了,每一次回家我总能感受母亲带给我的温馨与慈爱。下面是我挑选的几句话:“今天,泪又遮住了我的眼,又想起当日孤独的过那凄惨的除夕的慈母。可是慈母不会再候盼着我了,她已入了土!失去慈母更像花插在瓶子里,虽然有色有香,却失去了根。有母亲的人,心里是安定的。她一世未曾享过一天福,临死还吃的是粗粮。”我要抑制住自己的情感,也只能以“心痛!心痛!”来表达此刻的心情。
又想起巴金对于老舍的怀念了,里面的疑问,又让我联想起他的《诗人》来,这是为数不多的抒情文。他说过:“要成为诗人须中魔啊。要掉了头,牺牲了命,而必求真理至善之阐明,与美丽幸福之揭示,才是诗人啊。”或许这里能够解释巴金怀念老舍一文的疑问吧!他有着诗人的气节和操守,他继承着诗人那隐藏在他骨子里的品格和性情,对于他自沉太平湖是很好的阐释。在那个动荡不安的时代里,他的舍身保节,唯有站在诗人的角度视之,才能看的透彻的。
最后才说老舍的幽默,并不是说幽默的分量不重。我是想借着后面空旷的地儿,来给老舍的幽默作详尽的阐述,也以此来表明老舍先生是运用幽默语言的大师。他也曾使我忍俊不禁,于是作出了承诺,自然这是幽默的作用了,也绝对应该使我信服的。你不信?那就一起来聆听我对于老舍幽默的阐释吧!他的幽默,绝对不是肤浅的笑话,是极具智慧与力量,是一种具有鲜明思想的幽默。《有声电影》、《有钱最好》、《当幽默变成油抹》、《搬家》等,都会使你幽默一把的。我们的生活也不缺乏幽默的色彩,老舍的幽默自然也离不开生活,可以说是取之于生活,用之于散文里的,产生的效果却不逊色于生活,这是不能否定的。在他的幽默散文里,在他的一言一行中,都渗透着幽默的影子,让你乐在其中却仍能专心的品读。可以说老舍的幽默,是恰到了好处的,在于他很好的把握了这个度,使我们可以在这里久久的遨游着,而不知疲惫。在林语堂的《说话的艺术》中,有这么一句话:“能够自己拿自己开玩笑,此人有希望成为幽默大师,因为自嘲是幽默的最高品味。”对于老舍我们没理由去质疑他了,他永远都是活在我们心中的幽默大师。你还不信吗?那就赶紧去看看《老舍散文》吧!
想以他的遗言结尾,不免有点心酸,于是借用巴金的一句感人肺腑话:“我们都爱你,没有人会忘记你,你要在中国人民中间永远地活下去!”
老舍散文集读书笔记5
老舍写作学英国作家狄更斯,以乐观幽默态度面对人生,这样应该写得都是喜剧,他早期的作品《二马》等并不见佳,一些语调幽默做作,有失油滑,《老舍散文集》读后感。但他写得好的却是悲剧,比如《骆驼祥子》《四世同堂》。最悲惨的是他笑对人生,人生却跟他开了一个很大玩笑,文革初期遭受迫害,逼迫得投湖自杀,这是最大悲剧罢。
他的一些散文也风趣幽默,能让人开心一笑。比如他著名的自传:
“舒舍予,字老舍,现年四十岁,面黄无须。生于北平,三岁失怙,可谓无父。志学之年,帝王不存,可谓无君。无父无君,特别孝爱老母,布尔乔亚之仁未能一扫空也。幼读三百千,不求甚解。继学师范,遂奠教书匠之墓。及壮,糊口四方,教书为业,甚难发财;每购奖券,以得末彩为荣,示甘于寒贱也。二十六岁,发愤著书,科学哲学无所懂,故写小说,博大家一笑,没什么了不得。三十四岁结婚,今己有一女一男,均狡猾可喜,闲时喜养花,不得其法,每每有叶无花,亦不忍弃。书无所不读,全无所获,并不着急。教书作事,均甚认真,往往吃亏,亦不后悔。如是而已,再活四十年也许能有点出息!”
文字简要,幽默风趣,一直为人们称道,到现在也没看到能和这媲美的小传呢。
下载了一本《老舍散文集》,书不大,收了十篇散文。
有些是写人的,比如《宗月大师》,写这个具有菩萨心肠的和尚在寺庙里是如何不受待见。他出家不久就做了一座大寺的方丈,没多久就被赶出来。他借变卖庙产去救济苦人。庙里不要这种方丈。一般的说,方丈的责任是要扩充庙产,而不是救苦救难的,读后感《《老舍散文集》读后感》。这段非常深刻。
二十三,罗成关,民间对书里的英雄是非常崇拜的。老舍在这个年龄谋了一份相当不错的职业:工作清闲,收入优厚,他就吃喝赌抽,玩得很疯。自己也觉得是在捉死。病了一大场,还得罪了领导。辞职后,工资少了工作忙了,生活反而走上正规了。
《习惯》写他的生活方式,一些外来事物他接受不了。每个人有自己的生活方式。这很好。就是那种古董的人罢。
写人物的,也有几个短文很精彩。写吴组缃的猪珍贵,“每次去访组缃先生,必附带的向小花猪致敬,因为我与组缃先生核计过了:假若他与我共同登广告卖身,大概也不会有人,出六百元来买!”
说姚文元的爹姚蓬子的砚台,“那是块无法形容的石砚。不圆不方,有许多角儿,有任何角度。有一点沿
老舍散文集读书笔记6
今天,我读了老舍先生在散文中写的《北京的春天》。这篇散文以时间为顺序,从腊八到二十三,从除夕到元旦再到新年的高潮元宵节,写出了古老北京的民风民俗。像吃腊八粥,买年画,做新衣,逛庙会,看花灯,看烟火,这正像老舍先生说的:“的确是美好快乐的日子。”以前过年是与迷信分不开的,人们过年是托神鬼的庇佑,而现在过年,是为了酬劳一年的辛苦,提倡大家应当快乐的过年。
现在的社会日新月异,更加进步。在保留古老传统的同时,应当注入全新的理念,快乐的工作,快乐的生活。
老舍散文集读书笔记7
姐有一本厚厚的《老舍精典作品选》,我趁着空闲的时候拿出来看。《骆驼祥子》是老舍先生的代表作,也是我最爱看的。
看完祥子的故事,我的心情非常沉重,觉得祥子实在太可怜了。祥子善良纯朴,对生活有骆驼一样的积极和坚韧精神。经过三年的努力,终于用血汗钱买来了一辆自己的新车。没过多久,祥子稀里糊涂地被兵抓去,车子被夺走了。接着,反动政府的侦探又诈取了他省吃俭用攒下的积蓄。后来,又用虎妞的钱买了一辆车,因虎妞难产死了,不得不卖车料理丧事。最后,祥子成了一个堕落、自私的人。
我想,假如祥子生活在现代,他可以在北京城里开出租车,做上“的哥”。凭着他的吃苦耐劳和对北京城的熟悉,经过三年的努力,他一定可以买上一辆轿车。而且,现在医学这么发达,虎妞的难产是小儿科,母子完全可以平安无事。这样祥子一家就可以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再往好处想,凭着虎妞治理人和车厂的能耐,经营一个出租车公司就更发达了。
这样一想,我全明白了,要是现在,祥子就可以避免许多的不幸。所以,归根到底,祥子的悲惨遭遇是由那个时代,那个社会造成的。
老舍散文集读书笔记8
书籍是知识的海洋,在这无边无际的海洋里,我尽情的遨游。今年暑假我拜读了老舍爷爷的书集。
老舍有成千上万的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小白鼠》。老舍喜欢小动物,以至于能把动物们写得栩栩如生,惟妙惟肖。可令人惊讶的是,老舍还会像童话家一样,写动物童话呢!
小白鼠有八个兄弟姐妹,他是最小的一个。他长得很漂亮,雪白的毛儿,长长的尾巴一甩一甩的。这让得意忘形的小白鼠觉得自己好看得不像只老鼠,倒像是一只可爱的小白兔。这只小白鼠觉得自己很漂亮就不会被人欺侮,所以就与一只又肥又大的大黄猫成为了朋友,可这只饥饿的黄猫一口就把他吃得一干二净。通过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一个人的外表并不是最重要的,最重要的是心灵美。
虽然文章很短,但是这些语言是多么生动、形象啊!但这也离不开老舍仔细地观察,更重要的是老舍博览群书,将书中的精华结合在一起。是啊,要是我们也像老舍一样每天仔细观察,尽量读尽天下所有的书,那就“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了,写文章时又何愁双眉不展呢?
老舍文集让我的暑假生活过得十分充足;让我的暑假生活过得有滋有味;也给我的暑假生活增添了许多乐趣。
若是学者才准念书,我就什么也不要说了。大概书不是专为学者预备的;那么,我可要多嘴了。
从我一生下来直到如今,没人盼望我成个学者;我永远喜欢服从多数人的意见。可是我爱念书。
书的种类很多,能和我有交情的可很少。我有决定念什么的全权;自幼儿我就会逃学,楞挨板子也不肯说我爱《三字经》和《百家姓》。对,《三字经》便可以代表一类——这类书,据我看,顶好在判了无期徒刑以后去念,反正活着也没多大味儿。这类书可真不少,不知道为什么;也许是犯无期徒刑罪的太多;要不然便是太少——我自己就常想杀些写这类书的人。
我可是还没杀过一个,一来是因为——我才明白过来——写这样书的人敢情有好些已经死了,比如写《尚书》的那位李二哥。二来是因为现在还有些人专爱念这类书,我不便得罪人太多了。顶好,我看是不管别人;我不爱念的就不动好了。好在,我爸爸没希望我成个学者。
第二类书也与咱无缘:书上满是公式,没有一个“然而”和“所以”。据说,这类书里藏着打开宇宙秘密的小金钥匙。我倒久想明白点真理,如地是圆的之类;可是这种书别扭,它老瞪着我。书不老老实实的当本书,瞪人干吗呀?我不能受这个气!有一回,一位朋友给我一本《相对论原理》,他说:明白这个就什么都明白了。我下了决心去念这本宝贝书。读了两个“配纸”,我遇上了一个公式。我跟它“相对”了两点多钟!往后边一看,公式还多了去啦!我知道和它们“相对”下去,它们也许不在乎,我还活着不呢?
可是我对这类书,老有点敬意。这类书和第一类有些不同,我看得出。第一类书不是没法懂,而是懂了以后使我更糊涂。以我现在的理解力——比上我七岁的时候,我现在满可以作圣人了——我能明白“人之初,性本善”。明白完了,紧跟着就糊涂了;昨儿个晚上,我还挨了小女儿——玫瑰唇的小天使——一个嘴巴。我知道这个小天使性本不善,她才两岁。第二类书根本就看不懂,可是人家的纸上没印着一句废话;懂不懂的,人家不闹玄虚,它瞪我,或者我是该瞪。我的心这么一软,便把它好好放在书架上;好打好散,别太伤了和气。这要说到第三类书了。其实这不该算一类;就这么算吧,顺嘴。这类书是这样的:名气挺大,念过的人总不肯说它坏,没念过的人老怪害羞的说将要念。譬如说《元曲》,太炎“先生”的文章,罗马的悲剧,辛克莱的小说,《大公报》——不知是哪儿出版的一本书——都算在这类里,这些书我也都拿起来过,随手便又放下了。这里还就属那本《大公报》有点劲。我不害羞,永远不说将要念。好些书的广告与威风是很大的,我只能承认那些广告作得不错,谁管它威风不威风呢。
“类”还多着呢,不便再说;有上面的三项也就足以证明我怎样的不高明了。该说读的方法。怎样读书,在这里,是个自决的问题;我说我的,没勉强谁跟我学。第一,我读书没系统。借着什么,买着什么,遇着什么,就读什么。不懂的放下,使我糊涂的放下,没趣味的放下,不客气。我不能叫书管着我。
第二,读得很快,而不记住。书要都叫我记住,还要书干吗?书应该记住自己。对我,最讨厌的发问是:“那个典故是哪儿的呢?”“那句书是怎么来着?”我永不回答这样的考问,即使我记得。我又不是印刷器养的,管你这一套!
读得快,因为我有时候跳过几页去。不合我的意,我就练习跳远。书要是不服气的话,来跳我呀!看侦探小说的时候,我先看最后的几页,省事。
第三,读完一本书,没有批评,谁也不告诉。一告诉就糟:“嘿,你读《啼笑因缘》?”要大家都不读《啼笑因缘》,人家写它干吗呢?一批评就糟:“尊家这点意见?”我不惹气。读完一本书再打通儿架,不上算。我有我的爱与不爱,存在我自己心里。我爱念什么就念,有什么心得我自己知道,这是种享受,虽然显得自私一点。
再说呢,我读书似乎只要求一点灵感。“印象甚佳”便是好书,我没工夫去细细分析它,所以根本便不能批评。“印象甚佳”有时候并不是全书的,而是书中的一段最入我的`味;因为这一段使我对这全书有了好感;其实这一段的美或者正足以破坏了全体的美,但是我不去管;有一段叫我喜欢两天的,我就感谢不尽。因此,设若我真去批评,大概是高明不了。第四,我不读自己的书,不愿谈论自己的书。“儿子是自己的好”,我还不晓得,因为自己还没有过儿子。有个小女儿,女儿能不能代表儿子,就不得而知。“老婆是别人的好”,我也不敢加以拥护,特别是在家里。但是我准知道,书是别人的好。别人的书自然未必都好,可是至少给我一点我不知道的东西。自己的,一提都头疼!自己的书,和自己的运气,好像永远是一对儿累赘。
第五,哼,算了吧。
(载一九三四年十二月《太白》第一卷第七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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