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读完一本名著以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是时候写一篇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
《人类简史》这本书讲的是整个人类的历史。全书不仅是站在某个民族(国家)或者人类的角度,而是也站在动物植物、整个世界的角度来看待人类发展历史。从数百万年前讲起,一直讲到现代,并在结尾迎来的全书的高潮,那就是人类的可能的未来,最后的部分给人的感觉才是最震撼的。作者从远古生物进化,讲到农业革命,从帝国主义讲到资本主义,一段段历史娓娓道来,并在不同的人类发展阶段加入了作者自己视角,剖析分解,在很多方面都能给人以耳目一新的感觉。
进化是人类前进的永恒旋律。人类从低级动物经过数百万年的进化才逐渐成为当今的现代智人,虽然现在人类是整个生物链条的最高级物种,但并不意味着进化已经结束了,相反,人类也许正在以更快的速度进化。进化真是始于人类在大脑、身体、以及心理等不同层面的不完善,也恰恰是因为现代人身上仍然存在这种不完善,认知偏差和谬误导致了很多现代问题,丹尼尔。卡尼曼的书中对此做了很多很好的描述。未来人类还将不断进化,我们必须要认识到自身的局限和认知上的偏差,只有才能更好的适应现代社会。
历史的发展交织着很多偶然性因素。人类和黑猩猩拥有共同的祖先,而数百万年前基因的偶然突变导致人类这个新物种的诞生。基督教的成为世界三大宗教之一也一样有其偶然性,罗马皇帝偶然发现了这个当时籍籍无名的小教派,并发现通过宗教能够更好的统治国家,也因此在罗马帝国的强力支持下,基督教一举成为世界上大教派。而近代科技革命的发展更是充满了偶然性,很多科技发明都是偶然的因素导致人类有了新的发现。
时代的进步夹杂着局限与包容。远古时代,由于人类对大自然的认知有限,人们信仰各种神灵,通过神灵来解释大自然的种种现象。农业革命之后,由于粮食供给的大大增加,开始有人可以从事一些更高级的工作,因此在这期间,哲学,政治,艺术以及其它各种思想文化都大大发展,但是我们可以看出仍然有其时代局限性,比如儒家强调君权,父权等,再比如古代一直到中世纪,男女的地位始终是不平等的,直到近代才有了男女平等,更有女权主义的出现。现代社会对待同性恋的态度的转变也是一个很好的例证,人们渐渐认识到,人类这个物种还有其他生物物种都存在同性恋现象,这是一个非常自然的现象,也由此使得人们能够以更加开放和包容的态度接纳了同性恋这种现象。未来人们也一样会以更加开发和包容的态度对待那些我们现在认为不对甚至不合法的现象,实际上很多所谓不对或者不合法的行为都是受我们的意识形态所扭曲的价值观导致的。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2
古希腊哲学家芝诺说,人的知识就好比一个圆圈,圆圈里面是已知的,圆圈外面是未知的。你知道的越多,圆圈也就越大,你不知道的也就越多。
《人类简史》这本书除了能提供圆圈外的未知,还给读者讲诉了已知的圆圈内的新知,刷新了读者的人类史观,这就是一本历史书能掀起这么大波澜的原因,年轻的以色列作者尤瓦尔?赫拉利凭借这本书声名鹊起。如果说《枪炮、病菌与钢铁》描述的是人类发展自然史,《人类简史》讲述的则是人类发展人文史,将人类从认知革命、农业革命到科学革命的心路历程娓娓道来,既是一本趣味盎然的宏观历史进程读本,也是一本处处深刻的思辨哲学佳作。
智人出走非洲的故事对大多数读者来说已经耳熟能详,是什么原因让与多数动物一样从事狩猎采集的智人经过短短的时间就统治世界了呢。是智力,没错!但是,与智人最接近的大猩猩,为什么仍然在非洲的热带雨林过着小规模的群居生活,采摘果实、树叶和挖点草根树根果腹呢?它们也并不是愚蠢得一塌糊涂啊!是智力的哪个部分让智人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非洲草原上的野牛、羚羊、大猩猩和智人都能够用语言告诉大家:"小心,有狮子!"但只有智人能够说出:"狮子是我们部落的守护神。"认知革命之后,区别于其他动物,智人具有接受想象事物的能力,传说、神话、神和宗教应运而生。作者也在TED大会上做了一个妙趣横生的演讲,说明为什么接受虚无的能力会产生如此大的差别。
农业革命之后,人类积累了夯实的物质基础,养活了比狩猎采集社会多得多的人口,凭借想象构建更为庞大而精致的秩序社会。农业革命生产的剩余产品需要记录,税收和交易也需要记录,人类语言文字也就从结绳语逐渐发展到如今计算机语言的0和1。农业革命除了动物做出了巨大牺牲外,人类也牺牲了非洲黑奴的自由和穷人劳动的剩余价值。"天生带来允许,文化造成封闭",为什么女性地位低于男性,而人类以为自己驯化了植物,但其实是植物驯化了人类?
全球化听起来是二十一世纪的词汇,但实际上全球化在过去的几个世纪一直在进行中,墨西哥的辣椒可以成为川菜和湘菜的代表符号,基督教堂可以是中关村和东单的地标建筑,穿着学士服拍毕业照也是中国学生的毕业必修课。金钱是人类社会最普遍信赖的虚构物,帝国的刀枪棍棒和携带的病菌不仅实行经济上的扩张还要求被征服者文化屈从,而当宗教从多神教转向一神教时就近乎狂热的要求所有人都崇拜那个唯一的"上帝",这就是过去几个世纪全球化过程的三大法宝。
科学革命的核心是人类不再只关注圈内已知的知识,对外围的未知视而不见,而是承认自己对外围的无知。人们愿意承认自己的无知,通过观察和数学方法,取得新的能力。但是科学革命之前,获取知识的途径就是钻研古籍和传统,比如写诗作词都要引经据典,贾宝玉作诗就因想不起典故急得出汗。有人不知道蜘蛛是怎么结网的,去问牧师,牧师不知道,去问《圣经》,《圣经》里也没有,于是牧师说:"上帝说蜘蛛怎么结网不重要",古老的知识体系认为我们已经把该知道的都知道了。对于全球的共性问题,贫穷,基督教要求穷人去教堂祷告,佛教则告诉信众钱乃身外之物,难道我们要相信它们安守贫穷?
欧洲的文艺复兴始于十三世纪末,提出以人为中心而不是以神为中心,为科学、文艺发展扫清了道路,为人们探索圈外的未知提供了思想和制度的解放,不至于因为支持地球围绕太阳转而被烧死,
而中国的"文艺复兴运动"比欧洲晚了五百年,这也是西方缘何主宰世界的原因之一吧。当科技迅猛发展,从蒸汽机的发明到原子弹的爆炸,获取能量的能力越来越大,人类文明迈着巨大的步伐前进。随着帝国与科学联姻,并搭上工业的巨轮,人类对未知的探索速度出现惊人的增长。哥伦布航海时大量船员因败血症死亡,四百多年后青霉素才被发现,而不过几十年后人类器官已经可以克隆移植了;从万有引力的发表到宇宙大爆炸理论的建立经过了将近三个世纪,而仅仅过了二十年,弦理论就萌芽了。
然而作者并没有盲目乐观的下结论说人类会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人类从动物变成上帝后,还有可能迎来智人末日。"因为即使拥有神的能力,但是不负责任、贪得无厌,而且连想要什么都不知道的话,天下危险,恐怕莫此为甚。"
一本好书,不是当你合上书本恍然大悟:"哦,原来说了这么件事",而是给读者更多的思考空间,读完仍意犹未尽。为什么智人可以接受想象的事物,为了明天可得到一大堆香蕉而放弃眼前的一根?真的是小麦驯服了人类吗,人类现在过的生活比以前快乐吗,是否也像鸡、牛一样为了DNA数量的增加牺牲了自由和快乐?人类社会会怎样发展,地球能实现人文意义上的地球村吗,民族和人种的区别会变得不重要吗,人类意识真的已经变成文字的奴仆了吗,语言文字会实现大融合吗?科学革命将何去何从,可以随意创造生物的时代会来临吗,浩渺的宇宙难道没有外星人吗,可以像《星际穿越》的主人公一样进入更高的维度吗,可以进入平行宇宙逃离必定湮灭的这个宇宙吗?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3
花了两天时间拜读了最近超热的一本书《人类简史》。很久以前就听说过这本书,当时我是比较排斥的,用这么薄的一本书来描述人类的历史,有点异想天开。看完书之后,我路转粉了,不由得为作者宏大的思维所拜服。
这本书整体来说,是紧紧抓住了一点,就是"趋势"。
人类由动物发展为上帝,一共是经历了三次大的趋势浪潮:
第一次趋势是"认识革命",使得人从食物链的最底层走向了最高层。
第二次趋势是"农业革命",使得人口极大的提升,占领了全世界。
第三次趋势是"科技革命",正是我们现在所在经历的这个时代。
这里想着重谈一下科技革命的时代,也是最具有现实意义的。书中指出,科技革命时代的趋势是资本和科技的循环,资本投入科技,产生超额产出之后,再循环投入科技,从而产生了指数级爆炸式的增长速度。这个循环成立的关键就是不断涌现的科技发现,500年来,科技也从来都没有辜负过我们。今天看到一则新闻,列举了现今世界十大最有影响力的品牌,我细细一数,居然发现一大半是科技公司。我也看到了身边很多的例子,越来越多的企业在加大科技方面的投入,因为这个已经不是个可选项,而是一个刚需。
书中还提到了银行的重要作用。在传统社会关系中,如果A看到了一个非常好的机会,然后拿着计划向B去借钱,B是不会借的。但在科技革命的时代里这个关系发生了变化,科技资本的高速循环,推动整个社会产生了非常强烈的对未来的乐观心理,在这种乐观心理的驱动下,B就有可能借钱给A,无数的机会就从不可能变成了可能,社会也因此进一步加速发展。这个角色B往往就是银行。作为一名银行科技员工,我突然产生了一种很强的使命和责任感,原来我们日常一点一滴的工作,是可以和时代的发展联系起来的,而且这个基础的使命也能给职业发展以指引。
听说目前《人类简史》这本书的阅读主力是创业者们,因为创业本质上就是一个追赶趋势的过程,而这本书可以帮助大家更清晰的理清这一点。我觉得对趋势的了解对每个人都是有重要的作用,可以一部分解答为何而工作这个关键的命题,也希望能有越来越多的人看到这本书,得到成长。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4
这本书在豆瓣上的评分很高,读了一些之后,我发觉本书和以前读过的历史书籍有很大的不同。作者很有自己的思想,如胡适先生所说的“大胆假设,小心求证”。他的想法有些天马行空,想常人之未能想之事,可是他的假设又是在现有的证据上做出来的,也不能说他不对,能将历史写得别有一番风味,这样的书难怪可以获得好评和众人推荐。
赫拉利的《人类简史》第一章节认知革命。
第一章节主要讲述的是石器时代甚至更久远的历史,作者通过研究智人和其他人种的区别,发现这样一个规律,大规模的人类合作以虚构的故事为基础。人类最开始因为自然原因限制而处于孤立状态,即使又氏族也只是小范围内部的交流,随着时代的发展,人类的不断进化,技能的提高,人与人之间的交流逐渐密切。仅靠以前的沟通能力不足以维系大规模人群,这时候人类的智慧发挥重要作用,利用虚构故事的方法,并使人们相信,从而有了共同的信念,凝聚力也就产生了。
作者指出,想了解人类的天性、历史、心理,就得想办法回到那些狩猎采集的祖先头脑里面,看看他们的想法。可是我们还没能达到看到人思维的水平,但可以从他们遗留下来的痕迹推测他们的想法,分析还原当初的生活习性。有专家说,那个时代是最初的富裕社会。在我们的印象里,他们应该是过得很贫乏,无聊的日子,可实际上是他们有健康和多样化的饮食,相对较短的工作时间,少有传染病的发生。这些和现代的我们比起来,听起来生活质量很好。因为人内心的满足最重要。很多人发现如今虽然安居乐业,吃饱穿暖,但是精神上很空虚,加班时间长,身体有各种各样的毛病。但从另一方面看,我们的科技进步和物质水平发达,加上医疗设施技术进步,寿命也比他们的长,还有各种娱乐设施。但是这些还是要看个人的心理。
人类社会终究向前发展,而且更新换代进步的速度越来越快,但是我们还是要适当的时候慢下来,回想一下,这些东西真的是我们所追求的吗,我们真的能快乐和幸福吗?如果只是为了满足某些少数人不正当的私欲,我们应该学会抵制,进步需要向好的方面发展。
第二部分之农业革命。
照我们常人理解,人类从过去的采集狩猎到农耕文明,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为人类的生活方式发生了改变,从前居无定所,食无定时到有固定的住所,依靠耕种获得食物,人口存活率大大增加,人口数量超过几千年前的总数。可作者却认为这是一个极大的骗局,当人类的历史发展演变到这个地步,意味着人类离灭亡不远了,这是为什么呢?
农业革命让人类的食物总量增加,但量好不代表吃得更好,过得更有限,反而只是造成人爆炸,产生一群养尊处优骄生惯养的精英分子。以至于后来的历史只告诉我们极少数人在做什么,而其他绝大多数人的生活就是不停挑水耕田。当人口数量增长到一定的数目,我们的记载就要有所取舍,不可能记录全部人。而且大部分人都做着千篇一律的事,也不便于记录,只能选择特殊的人特殊事件记载。这也是无可奈何之据举,也难以用其他言语来反驳。平等和公正,二者不可兼得。
历史的发展轨迹就是如此,最开始因为生产资料的有限,人们只能采取等级制度,保存小部分人的生存,而大部分人作为牺牲品,为历史所淘汰。之后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可以创造更多的物质,满足大部分人的需求,而人的认识也在不断的提升,倡导全世界的人平等,排除等级制,人人享受基本权利,然而还有一些权力无法让全体人得以实现。因为资源终究有限,但人的觉悟在不断提高,相信以后会越来越好。
第三部分:人类的融合统一。
历史背景从中世纪到文艺复兴,新航路开辟那段时期。仅仅是单纯的农业已经无法满足人类日益增长的欲望,加上各领域的主日益强大,为了利益纷争而大动干戈,如果一味固守传统,只能落后于世界,倒不如闯出一番新天地,另辟蹊径,增加自己的财富。
这其中最重要的因素就是帝国和资本。帝国是政治方面的因素,民族是判断帝国的一个标准,不仅仅包含一个民族,而是在广袤的领土上拥有多个民族。所谓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然而领土一大,所需要管辖的范围变大,利益的维护变得重要,需要详细的政治制度和法律条文予以保障,还要依靠武器增加国防实力。这就需要资本进行支持,所以财富增长,人们对于物质的渴望也促使自己想尽办法发财致富。甚至不惜牺牲他人的生命作为代价,引发了万恶的资本积累。最后,还有文化因素的促进功能,宗教改革,也让人们的思想有所改变,放弃了过去的苦行,禁欲,而是解放人性,追求现实幸福。
今天阅读完了尤瓦尔·赫拉利的《人类简史》。从动物到上帝,这是本书的副标题,可是作者并不认同这以观点,这只是大部分人所以为的,人类征服了全世界,以后将征服全宇宙,人不再是如动物一般的,而是他们的主宰,人就是万物的上帝。可作者却反对这一观念。本书他罗列了各种历史事件,看上去人类很伟大,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的奇迹,进行了一次又一次的奇迹,可是他仍然反对以人类为中心的历史观念。本书的重要意义就是思考人之为人,认识你自己。
第四部分:科学革命、生物科技革命。
《全球通史》主要是以1500年作为分水岭,该作者的历史思路是讲述1500年以前和1500年之后的历史大事件。因为随着人类的'不断进步,过去需要几千年才取得的发展和进步,人类短短几百年就做到了其发展量,还超出几千万倍。作者或许是参考了这一数据。当人类发明了蒸汽机以后,开启了工业革命,世界的发展就一发不可收拾。如果是8世纪的人穿越到14世纪或许没有不适应,环境基本熟悉,而倘若是14世纪的人来到20世纪,他一定会觉得自己疯了,完全陌生的世界,措手不及。然而这些科技的发展也不是没有弊端的,特别是如今的智能时代,一旦人类发明出比自己还聪明的生物体,我们该何去何从?
正如作者所言,他特意研究了人们的快乐。他发现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人类的幸福满足并没有很大的变化,即使我们能发明这样那样神奇的玩意。甚至他认为我们比过去的人更加不快乐。也许是现在的我们要求太多,物质欲望太强烈,一旦没有办法实现,终身抑郁。快乐的秘诀其实就那么简单:知足常乐!无论是古人还是现在的人,穷尽一生都会得出同样的结论,可惜很多时候我们难以践行,而饱受痛苦的折磨。
个人感悟
本书最大的意义和价值不是给我们简单介绍人类的历史,而是作者从各类事件中得出的自己的观念和深切的人文关怀以及对哲学和人类的基本思考。
首先,作者认为过去的人类并不比现在的人类过得差,他们比现在的人类可选择的食物种类更加丰盛,人也更为自由,平时通过采集和狩猎可获得锻炼,也不易于感染群体性疾病。当人的负担过少,欲望较少,人也会更加的快乐和容易满足。
其次,他提出这样的一个观点:农业革命是历史上的最大骗局。表面上看,人类通过大面积耕种,大规模的生产,使得人口激增,并不断发展壮大,实际上各种问题也随之而来,资源环境的破坏,各种政治权术以及残酷的战争,最主要的是人类的自由被大大束缚于土地之上,芸芸众生耗尽心血产出的粮食也提供给某些精英分子,而他们却史上无名,为他人做嫁衣。
最后是他对于人类的未来之思考。人类无论处于哪个时代,都应该思考最基本的问题,就是人之为人的基本问题。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到哪里去。如果我们不能认清人之为人的特点,人类的独特性,一旦我们发明出比我们更聪明的物种,我们该何去何从?
看本书,重要的不是说了什么,而是让我们可以思考什么,这是本书的魅力所在。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5
每晚睡觉之前都会读上一会儿书,这已经形成了一个习惯,姑且不管好坏,至少这是一种能让我快速入眠的方式。读上大概45分钟左右,眼睛就已经不听使唤了!
最近在读《人类简史》,本书又给我打开了知识认知上的又一扇门。我一直认为,所读的书不见得会对自己以后的生活有怎样的促进作用,但是有很多书可以增加自己的知识面,认知这个世界,人类的过往,经历,以至于未来,这是多么神奇的事情。
初拿到《人类简史》&《未来简史》这两本书,第一感觉上———“厚”,太厚了。而且粗略一翻,每一页文字都非常多,很少插图。便知道,这两本书肯定会花很长的时间来看!但是从这两本书的思维导图让我感受到,作者尤瓦尔·赫拉利将会用这两本书为我开启认知的一扇大门,这两本书将会为我构造多么宏大的人类认知观!
看书的速度实在是比较慢的!最近刚看到,有关智人的历史,内容太多;其中有一段文字是这样写的:数10万年前的智人,由于没有掌握火,不能煮熟食,而且食物短缺,能够为智人提供能量的高热量的甜食,少之又少,那时候唯有熟透了的水果。在这样的前提下,当一个智人女子在空旷的大草原上搜寻实物,发现一颗已经熟透了的苹果树,那么这个时候,她的第一选择肯定会先吃,吃到吃不下为止,因为如果被其他的大型动物发现,那么她就再也没有机会了!而这种对高热量甜食的喜爱,乃至于吃到吃不下的习惯,恐怕已经深深刻入了我们人类的DNA当中,这也就是为什么,我们现代人无法抗拒甜食的原因,肥胖也成为现代社会特别严重的健康问题!
但是,数十万年前的智人却没有肥胖这样的健康问题,原因是多种多样的;比如:他们为了躲避大型猎物的追杀,必须让自己跑的更快,更灵活;也比如他们因为食物短缺,不会固定的进一种类型的食物,而是多种杂食,也就不会因为食物不均衡而引起健康问题;也比如他们在生存过程中需要不断的搬迁,如果因为肥胖等健康问题导致行动缓慢,那么这部分人注定会被部落遗弃;等等!而我们现代人的生活习惯就注定了我们的健康会出问题,这是DNA遗传无法控制的!
我们现代人能够控制的东西太多,食物方面,可以做到针对自己的喜好想吃什么就吃什么,而不会因为我们身体需要各种元素而进食各种不同的食物,对甜食的喜爱也是深深的刻入了我们人类的DNA;现代人也不用躲避大型动物的残害,也不用把自己锻炼得异常灵活去跟其他捕食者竞争;现代医疗的发达,也不会让我们因为一些小疾病而被家人或者社会遗弃。总之,现代社会的安逸,确实让我们在某方面已经比不上我们的祖先:智人;DNA的遗传变异也在慢慢发生!但是,人类是在不断进化的,我们也在不断的意识到种种问题;
关于,现代人的很多喜好,也许我们并未意识到为什么会这样,也许很多行为都是从我们远古的祖先:智人身上遗留下来的,这样的行为或者喜好,都是刻入了我们的DNA的。
读书,确实让我认识到了以前毫无意识的一些事情、行为或者习惯!也许下次,有人问题我为什么这么喜欢吃甜食,我就可以回答他:这是我们远古祖先:智人遗留在我们DNA里面的!
这次的分享就到这里,谢谢大家的观看!以上均为个人拙见,同有《人类简史》的爱好者,欢迎你们留言讨论!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6
这本书是尤瓦尔·赫拉利编写的,主要是从10万年前到21世纪的人类发展史。
书里面观点特别独特,如果感兴趣可以去看看。
在书中第十九章从此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里,描写了人类生命的意义。
从我们所知的纯粹科学角度来看,人类的生命本来就完全没有意义。人类只是在没有特定目标的演化过程中,盲目产生的结果。人类的行动没有什么神圣的整体计划,而且如果整个地球明天早上就爆炸消失,整个宇宙很可能还是一样这么继续运行下去。,我们还是不能排除掉人类主观的因素。但这也就是说,我们对生活所赋予的任何意义,其实都只是错觉。不管是中世纪那种超脱凡世的生活意义,或是现代人文主义、民族主义和资本主义,本质上都完全相同,没有高下之别。像是可能有科学家觉得自己增加了人类的知识,所以他的生命有意义;有士兵觉得他保卫自己的国家,所以他的生命有意义。不论是创业者想要开新公司,或是中世纪的人想要读经、参与圣战、兴建新庙,他们从中感受到的意义,都只是错觉与幻想。
其实就像书中说的这样的,生命意义是个人自我的认知,每个人都有自己不同的认知,也就会产生不同的生命意义的理解,所以我觉得爱因斯坦说的那句can be counted counts and not everything that counts can be counted。说的特别好,因为意义这个东西源于个人,所以你自己才是最了解他的。
在书中第二十章智人末日里提到,有三种方式了能让智慧设计取代自然选择:生物工程,仿生工程与无机生命,并且这这里说明了很多科幻小说描写未来的场景就是宇宙飞船和人工智能这些,并没有考虑到生物工程,当一个人比我们各方面都强10倍的时候,虽然他是来自于我们但是其实他已经是新的物种,而我们应该如何面对,他会如何面对我们。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7
文化总会说,它只是禁止“不自然的事”。但从生物学的角度来看,这个世界上根本没有什么是不自然的。只要有可能发生的事,就是自然,真正完全“不自然”的事,是指违背了自然规律,但这种事情根本就不会存在,所以也没有禁止的必要。举例来说,没有任何一种文化会“禁止男性进行光合作用”,“禁止女性跑的比光速快”,或是“禁止带负电荷的电子互相吸引”,就是因为这讲了只是白讲,完全没有必要。
事实上,许多人认知的“自然”和“不自然”并不是生物学的概念,而是基督教神学的概念。神学上所谓的“自然”,指的是“符合创造自然的神的旨意”。基督教神学家认为,上帝创造了人的身体,并且让每个肢体和器官都有特定的目的。如果我们使用肢体和器官的方式符合上帝的设想,那就是个“自然”的活动;如果不符合上帝设想的方式,就成了“不自然”。然而,演化本来就没有唯一的目的。器官的演化没有唯一的目的,而器官的使用方式也不断在变化。现在人体的所有器官早在几亿年前就已经出现了原型,而现在所有的器官都不只做着原型所做的事。器官之所以演化是为了某种特定功能,但等到器官存在之后,要用作其他功能也并无不可。以嘴巴为例,嘴巴之所以会出现,是因为最早的多细胞生物需要有办法将营养成分送进身体里。而虽然现在嘴巴仍有这种功能,但我们还能用嘴来说话、亲吻,战士还能用嘴来拔手榴弹的引信。难道,只因为我们最早那些像蠕虫一样的祖先在6亿年前没有用嘴做这些事,嘴巴的这些功能就变得不自然了?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8
本书由以色列青年怪才尤瓦尔赫拉利所写。开篇先介绍人类与其他动物并无什么特别之处,并在其中穿插进科属种,人种类别等常识的简要讲解。(界>门>纲>目>科>属>种)在作者的叙述中,人并非像现在大家所以为的那样独一无二,是生物界的主宰。相反,由于人在进化过程中,为了维持大脑的营养供给导致史前人类不仅肌肉退化而且需要花更多的时间来觅食,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约200万年)史前人类只能处于食物链中间的尴尬位置。好在用肌肉萎缩换来的大脑也不是那么没用,比如史前人会利用工具将狮子、鬣狗啃食之后留下来的骨架捡起来,用石头砸碎,吸食里面的骨髓。当然仅仅凭这点小聪明是无法与大型食肉动物抗衡的,人类进化选择下来的大脑看上去并没有为其带来多大的好处。但是由于人的社交性和可塑造性,在接下来的时间里,使大脑发挥了其显著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史前人类包括智人、直立人、尼安德特人等多个人种,只有智人作为唯一人种幸存下来。智人在约10万年前出现在东非,在约7万年前开始迁移至世界各地。关于智人吃鸡的原因其中有两种理论主张,一是“混种繁衍理论”,即杂交水稻,二是,替代理论,即胜者为王。第二种理论得到了普遍的认可,也符合政治界需要,即使有部分研究表明部分地区的人的DNA里某一非智人史前人基因较多,也无法替前一理论做出充分证明。
在这一设想下,智人一定有什么过人的本领才会使得他们能够笑到最后。首先要说的是语言,不同于动物单纯发出信息提示的语言,人类语言的独特性在于其灵活性、详述性,其社交八卦作用,以及其虚构事物的作用。灵活性、详述性,是说在描述事物时,人不仅能把事物主体告知对方,还能顺带描述一下那里风景如何,几头老虎,我们要怎样骗开那些笨老虎等等。社交八卦作用,在于拉近彼此间的距离,大家一起吐槽过对面山头的丑原始丫头,我们就是塑料姐妹花了,大家也会离她远一些,离你近一些。其中最最重要的,也是我觉得前两章最令人耳目一新的当属语言的虚构事物作用。虚构事物不单单是谎言,更为重要的是彼此都相信的谎言。放在现在来看,所有的政权,公司,道德,法律,等一切没有自然实体又能将大家汇聚制约起来的事物,都是人们编织的“谎言”。史前人类固然没有我们这般聪明,但是编故事的虚构能力,使得他们有了共同的目标、信仰,而这也促使了智人的认知革命。
下面来详细说一下这种虚构能力,这种虚构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而对事实真相撒谎,虚构者本人也对自己的虚构坚信不疑。这种虚构往往会汇聚起来更多的人,增加团队凝聚力,比如信仰共同神明的两方,当有外来人侵略同样信仰的人时,另一方往往会为了这种虚构的信仰而去战斗。这种虚构也推动了贸易,同样信仰的人往往会能取得对方的信任,对方才会放心与你做买卖,一来二往也促进了知识交流,加快了行为的创新。在今天,人们为了虚构出来的“国家”概念会不惜生命捍卫自己的家园,可见这种虚构在当时的强大合作力。正是这一特性,使智人团体面对比自己强壮的尼安德特人团体有更强的战斗力,正是这一特性,使历史开始从生物学中脱离出来,人类开始成为“一种特别的动物”。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9
《人类简史》是以色列历史学赫拉利写的一本人类发展历程的历史著作,讲的是人类如何经过认知革命、农业革命和科学革命这三大变革,从远古人类走到今天的信息时代的能够创造生命的“神”过程。
赫拉利通过这本书,描述了他观察人类发展的独特视角,告诉了读者许多知识点,并试图通过这本书,引起读者思考人生。看了这本书后我非常认同中文版序的作者的说法,赫拉利将人类发展的历史上升到了哲学高度。
这本书在以下几个方面给了我新的认知:
1、吃东西的时候要尽可能多样性,并每一种都不能吃的太多,这样对个人身体有利,我们常说的不挑食就是这个意思。
2、要理解人的欲望,很多东西都是人自己的感觉,比如他说,现代的人为了让自己的爱人快乐,就给他买大房子,让他出国旅游,而古代的法老为了让心爱的王后开心,就给她造个大金字塔。
3、要保持好奇心。作者认为到了近代欧洲人比亚洲能发展的更好,就是因为他们的好奇心,他们认为世界上还有很多他们未知的东西需要探索,所以欧洲人发现了美洲,而不是我们中国人,尽管中国郑和七下西洋远比西方的麦哲伦和哥伦布早得多,船也大得多。
4、国家和民族都是想象,是统治者为了更大范围的合作而编的故事。这一点直接颠覆了我以前所了解的世界观,但赫拉利说的又非常有道理,让你不得不信服。
5、要正视历史,人类的进步和扩张,总是伴随着其它动物甚至其它人种的灭绝,这里没有什么温情可言,也无对错可言。本书通过大量的考古发现反驳了许多大型动物的灭绝比如猛犸象是由于气候变化造成的观点,其实历史最好就是事实,没有必要藏着掖着,是非功过留给后人评说。
6、最后,作者从哲学的角度,思考了现代技术革命可能给人类和自然带来的风险。这些技术包括当前最前沿的人工智能、生物科技等等。
总之,本书作为罗胖的《得到》上的镇殿之宝,信息量巨大,许多观点都令人耳目一新,是一本绝对值得一看的好书。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0
1、你只需要记住一件事儿
很显然,这是一部哲学书。只不过它囊括的不仅仅是“历史哲学”,而是包含了作者对历史和人生的彻悟。近38万字的体量看似挺唬人,不过套用下熊逸老师的语调,姑且侃一句,你只需要记住一件事儿——在海量的知识中,全书简明扼要地勾勒出智人“从动物到上帝”这个发展进程的原因、方向以及有待解决的终极难题。
(1)在万千物种中,为何是智人脱颖而出:“想象”这种独一无二的能力为动力源。
(2)几万年的发展进程中,智人的进化方向是什么:“解放生产力”为总方向,导出了3次关键革命。分别是认知革命、农业革命和科学革命。
(3)未解决的终极难题:智人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2、人类的语言最独特之处
“人类语言真正最独特的功能......是能够传达一些根本不存在的事物的信息......讨论虚构的事物,正是智人语言最独特的功能。”正是基于这个独特的功能,人类依靠“集体想象的虚构事物”为纽带,形成大规模的合作,而且这个规模没有上限。
3、“解放生产力”为总方向
(1)认知革命
依靠“想象”这种独特的能力,人类能将完全陌生的人联合在一起展开协作,这初步打开了“解放生产力”的大门。
不过,更关键的还不在于此,而在于“正由于大规模的人类合作是以虚构的故事作为基础,只要改变所讲的故事,就能改变人类合作的方式。”
(2)农业革命
植物驯化了智人。
改变所讲的故事,改变人类合作的方式:由“想象”虚构的神灵、国家、法律......人类在几万年的历程中逐渐从部落发展到社群、到国家。
(3)人类的融合统一
改变所讲的故事,改变人类合作的方式:“宗教”使得人类跨越社群、跨越国界,进一步地融合统一。
(4)科学革命
人类发展到农业革命的末期,生产力水平受限,绝大部分人认为人类今后的日子最多不过维持现状,甚至会变得更糟。人类就这样在这种困境里困了几千年,读书笔记.结果就是经济冻结、无力成长。改变所讲的故事,改变人类合作的方式:一直要到现代,基于对未来的信任,我们才发展出一套新的系统,才终于有办法跳出这个困境。在这项新系统中,人类发展出“信用”这种金钱概念,代表着目前还不存在、只存在于想象中的货品。
然而,全球能源和原料这个蛋糕是否有限?这再一次限制了人类的发展。
改变所讲的故事,改变人类合作的方式:但是,又一次,靠着“想象”的力量,人类发明了“进步”这个概念。【所谓的“进步”,是在承认我们的无知之后,认为只要投资进行研究,一切就能变得更好。】在过去的500年间,这种关于进步的概念,说服了全球的人民,将越来越多的信任交付给未来。
4、我们究竟希望自己想要什么?
拥有神的能力,但是不负责任、贪得无厌,而且连想要什么都不知道。天下危险,恐怕莫此为甚。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1
1、地球文明的文化融合大趋势
农业革命之后,人类社会规模变得更大、更复杂,维系社会秩序的虚构故事也更为细致完整。人类几乎从出生到死亡都被种种虚构的故事和概念围绕,让他们以特定的方式思考,以特定的标准行事,想要特定的东西,遵守特定的规范。就这样,让数百万计的陌生人能遵照着这种人造而非天生的直觉合作无间,这种人造的直觉就是“文化”。
几千年来,不同的文化都处于流转变化之中,历史的大趋势是规模小而简单的文化逐渐融入规模较大、较复杂的文化中,世界大型文化的种类逐渐减少。就像中国一样,随着从大秦以来疆域的变化,越来越多的民族文化互相交融成为一个大一统的中华民族文化,已经很难区分纯正的汉人文化或满人文化。
这就是文化演化的大趋势。公元前1万年,地球上有数千个人类文明。到公元前200年,只剩下几百个,最多不超过两三千个。到公元1450年,文明数量锐减。接下来的300年间,亚非世界吞噬了整个地球。1521年,西班牙征服阿兹特克帝国,1532年,西班牙征服印加帝国,1606年,欧洲人登上澳大利亚大陆。
亚非世界花了几百年时间吞噬了全世界,这个过程永远无法回头。今天,几乎全球人类接受同一套地缘政治体系(整个地球划分为不同的国家,但受到国际公认);使用同样的经济制度(资本主义市场经济);采用同样的法律体体系(人权和国际法放之四海而皆准);接受同样的科学体系(专家们对物理、生物学、医学等所有学科的观点几乎相同)。
2、纯正的文化不再存在
文化融合是帝国吞噬世界文明的结果。帝国是一种政治秩序,具有两个最基本特征:
(1)帝国统治着许多不同的民族,各自拥有不同的文化认同和独立的领土,体现出文化的多元性。
(2)帝国的疆域可灵活调整,几乎可以无限扩张。帝国不需要改变基本框架和认同,就能纳入更多的国家和领土。
大秦帝国和蒙古帝国是中国历史上典型的帝国案例。
帝国并非永世太平,帝国也会面临崩溃瓦解,就像大秦帝国命数并不长久,蒙古帝国也在辉煌之后很快消失。但是,帝国的消失,并不意味着已经融合的文明会恢复其纯正和独立,也不意味着帝国子民会恢复曾经的独立。
历史告诉我们,随着帝国的崩溃,新的帝国代替了曾经的帝国,谁也回不到从前了。
好莱坞电影中,印第安人骑着高头大马和欧洲人作战,大无畏地保护着祖先的传统。然而,在印第安人祖先那里,根本就没有马,马是在17、18世纪从欧洲传入美洲的。或者,意大利人吃着经由西班牙传入的墨西哥的西红柿做的意大利面,印度人吃在墨西哥的辣椒,中国人穿着满人的旗袍。回到大秦帝国,皇帝也不知道土豆、玉米、西红柿、胡萝卜等无数我们饭桌上的美食来自哪里。
想做个吃着纯正中华美食的汉人,其实是不可能的。想要恢复纯正的中华文明,也无从谈起。剥离欧美传入的文化知识和价值观,我们看到还有满清留下的文化侵袭,比如,普通话、旗袍、宫殿、习俗等,如果把这些再剥离,我看到的还有蒙古帝国的痕迹,继续剥离,你看到印度传入的佛教,再剥离······以此类推,到哪里才算是纯正的中华文明呢?
以前九斤老太的各种对新事物的抱怨,都会在历史大潮中被淹没,留下的只有融合和演化。演化是个不知目的地的过程,未来是什么样子,科学家说不出来,王大树更不知道。
既然再也回不到从前,不如就接受融合和改变吧。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2
以前阅读,有个习惯,一般是选择初版时间在10年、20年以上的经典书籍,很少阅读当代的作品!后来渐渐发觉,对于人文社科类的书籍,这个习惯尚可!但对于科技、经济及最新思想动态方面而言,就不适合了!在收听罗振宇节目的时候,多次听其推荐《人类简史》《未来简史》《必然》之类的书籍,忍不住也想一睹为快,犹豫了好久,还是下单了!罗振宇推荐书目,现在都成了热门了,不过得承认,被推荐的书籍,含金量还是很高的!不过,这些书籍,动辄大几十块,几百块,还是有点小贵的!
很多牛逼的书籍,都是中信出版集团最先出版的,碰到中信书籍,你就买了吧!不过价格贼贵,比如这本《人类简史》,全价68元,七折买的!转念一想:投资大脑才是最好的投资,况且出去喝酒打牌,浪费的钱,够买多少本好书了,不能让贫穷限制了自己前进的步伐!不过,没有购买这些书籍的小伙伴也不用担心,哥会陆续整理一些
告诉朋友们一个秘密,在汉口崇文路有家旧书店,所有旧书按斤称,真心便宜,不像其它旧书店,旧书卖的比新书还贵!喜欢阅读的朋友,购买时效性不强的书籍,可以考虑去那里淘宝,你会有惊喜发现!每天下午五点左右,会有新到的旧书,很多成色很新,抢到就是开心,哥在那里守候过很多次!!全副真心告诉你,绝对不是广告,哥只是觉得那家书店真心划算,是爱书人的一大福地!湾哥家没有大书房,买的旧书已经没有地方放了,计划把所购书籍阅读完之后,再去更新一批!
说回《人类简史》,关于作者尤瓦尔赫拉利,自行百度!鉴于这部书脑洞开的太大,作者学识太过渊博,哥才疏学浅加上时间有限,估计要分四次才能把读书笔记发完,今天就先写个总览!后续文章会尽可能的按照原文整理,是小伙伴们能够看到原汁原味的精华内容!
作者把人类历史进程,以三大革命划分为三个历史时期,即使只知道这三点,足够出去吹牛逼了!:
1、 认知革命:语言出现,智人过着群游群居的采集生活,采采果子,捡捡坚果,撵撵小动物,幸福无比,无压力无烦恼,与其它动物并无不同;
2、 农业革命:驯服了小麦水稻等农作物,家禽家畜等,大规模种植养殖,谁驯服了谁?
3、 科技革命:工业革命之后的科技进步,使生产力得到空前发展,智人摆脱了饥荒、疾病、瘟疫,但智人幸福吗?下一步的智人如何发展?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3
《人类简史》、《未来简史》是以色列新锐历史学家尤瓦尔·赫拉利(Yuval Noah Harari)的两部重磅作品。问世以来不仅在学术圈反响强烈,更引起大众广泛兴趣,比尔盖茨、Facebook扎尔伯格,还有我们北大怀有鸿鹄之志的林校长都推荐此书。作者1976年生于以色列,牛津大学历史学博士,现任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的历史系教授。
下面是我在听这两本书的时候在一个读书群里的一些支零破碎的分享,或许可以引起你阅读的兴趣。
这本书并不是一本编年史,甚至很少有关于历史事件本身详尽的描述。作者在融汇了人类历史、科学、文明认知的基础上,对人类历史进程的归纳、总结、思考,试图从中找到规律性的东西,进而推演人类文明发展的明天。
在思考方式上,我觉得该书更接近哲学,特别是《未来简史》。以史为鉴,在历史的尘埃中探索、归纳出人类社会发展的规律,进而展望社会发展的未来。这些说到底是对人自身和周围世界,以及他们相互作用间的思考,应该属于哲学的范畴了。
随着越来越多的哲学上的问题被科学解开,未来的“哲学”想必会是今日哲学、科学、甚至宗教的融合。在我看来,人类简史+未来简史就是这样一种尝试,反应了现代人对人类社会发展理性的思考以及推演,其思考的本质更像哲学家,总结历史仅是手段。
在两部书中,作者反复论证一个贯穿始终的观点:信仰(并非单指宗教信仰,而是对一切人类凭意识创造出来的概念的信任和服从,比如金钱、国家、公司、宗教、主义等等)让人类可以大规模合作,是推动人类社会前进的主要动力,并改变了人类的命运和进化进程。说白了就是精神的力量无比强大,人类其实是一直在别人和自己的忽悠中前行。
十万年前,地球上至少有六个人种,为何今天却只剩下了我们自己?书中让我们了解到现代人的祖先智人如何对自己的兄弟姐妹进行种族清洗,成为唯一存活下来的一支。与此相比,在伊甸园里偷吃个苹果那根本就不算个事儿。如果人类有原罪,这才是原罪!书中还有个有趣的说法:爱说闲话(gossip) 让智人更聪明,从而灭了其他人类。
在后农耕时代,人类对记账的要求催生了文字及数字符号的发明,而在计算机时代0、1两个数字又构成了所有数字信息的基础。阿拉伯数字实际是印度人最初发明,然后由阿拉伯人传到欧洲的。但书中说小麦驯化了人类那段就很扯了,好像小麦有意识似的。
货币、帝国、宗教对人类融合的影响及塑造是非常有趣的一些章节。特别是宗教部分,更激起人对一些相关话题的浓厚兴趣,比如像基督教这样在早期可以说是充满暴力的一神教,最终为什么会完胜相对宽容的多神教,是历史的机缘巧合还是必然,甚至是切合了一些人性中更深层的东西。
个人觉得这类书最大的特点就是他它引发人的思考,其知识性的叙述甚至结论性的成果都不是我关注的重点。在书中可以感受到作者思考的诚意,觉得他是在认真思考那些人类文明发展中的重要课题和现象,并不是以偏概全仅是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
听到近代部分,越来越有趣了。科学和帝国相互助力,终于使西方文明今天能够主导世界,资本对战争及世界格局影响,加速了人类社会发展。对人们常说的“花明天的钱”真是有了更深一点的理解。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4
其实这本书一点都不枯燥晦涩,跟着作者一起沿着人类发展的轨迹思考背后的动因,是个很有意思的过程。
特别喜欢书的后半部,书中很多讨论都不局限于历史的范畴,比如关于幸福和人生意义的讨论,以及一些大胆的预想:在科学的助力下人类可能最终脱离生物进化的轨迹,走入灭亡或者永恒。听完之后突然觉得人生的意义或者说使命,会不会就是造出能最终能够替代自己的机器?随着科学裂变式的发展,人类可能最终解开生命和思维(灵魂)的秘密,那时候宗教和哲学是不是就都失去里存在的意义和基础?是一本让人读完开始思考的好书。
开始听《未来简史》,那只从树上下来的猴子,先是进化成了人,随着科学的进步逐步摆脱了饥饿、瘟疫、战争的威胁,开始探索长生不老的奥秘,妄想成神啦。
第二章更多是探讨人与自然,特别是人和动物的关系。这一章不像是在谈论未来,更多的是回顾农耕时代,人类在封神路上是怎样一步步把自己当作了众生的神。
后续几章对宗教做了更多的反思。联想作者来自以色列,也许对宗教的反思才是作者在这本书得真正想表达的吧。其中有一句话印象特别深:Religion is a deal while spirituality is a journey. (宗教是一宗交易,灵性时一段历程。)它好像突然让我读懂了《少年派传奇漂流》里PEI对不同宗教的尝试探索过程的叙述,那其实就是描写一段spiritual journey,精神的历程。
《未来简史》这本书的特点就是深入浅出,在阐述一个新的观点之前,总是会对相关的背景知识做足够的介绍,让读者可以把握脉络。
特别喜欢作者对人本主义的阐释。作者把宗教的最终归宿交给了科学,把人类的发展归纳味数据处理能力的发展,并预言以大数据为基础的物/互联网会成为未来世界的主宰(或者说上帝)。这样的预言,以及作者对意识、灵魂的阐述注定是充满争议的。
这是两本本让人读完开始思考的好书。阅读收获不仅在于获得了多少知识,更在于跟着作者做了多少思考。
Religion is a deal while spirituality is a journey. 阅读这两本书本身就是一个有趣的 spiritual journey.
《人类简史》读书笔记15
总体来说,这是一部读起来更像哲学而非历史学的著作。此书涵盖世界范围内的人种,生物,进化,语言,宗教,科学,文化,战争,地理,社会,心理,经济,科技前瞻,政治格局以及生命意义等所有和人类历史相关的一切,用最简单的例子来解释最复杂的问题,让宏观的历史现象以微观的状态现实呈现,再还原回到浩渺的历史尘嚣当中,读者顷刻间使用上帝视角审视,转眼又坠入芸芸众生中与之并肩,你既不是旁观者,也非实际参与者,然而却能窥视到人类祖先的思想行为,了解他们如何推动历史巨轮滚滚向前,了解当下以及未来发展方向。这样反思下来,很多问题能够茅塞顿开。作者思想中立,不偏不倚,确信此书内容对的起《人类简史》这个名字。
作者尤瓦尔.赫拉利,现任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历史学教授。惊讶于作者学识之丰富,逻辑之严整,心思之细腻。但更让人惊讶的却是作者并非想像中的研究历史一辈子的耄耋老者,而是1976年生人,可谓青年才俊了。如果非要给此书一个评价,那我只能说很幸运翻开了这本书,并且急于想读《未来简史》了。
另:本书译者也是妙语连珠厉害角色。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1
身处在这钢筋水泥的世界里,正忙于赶路的我们,可曾幻想过能够只身一人去撒哈拉沙漠中生活,甚至真的亲身去体验?以前的我,或许是知识浅薄,对沙漠总会下意识认为很危险。想想,一眼望去是一片茫茫无垠的沙漠,风一吹,黄沙满天飞,什么也看不见。死寂的沙海,雄浑,静穆,总是给人一种单调的颜色。黄色,黄色,永远是灼热的黄色,仿佛大自然在这里把汹涌的波涛、排空的怒浪,刹那间凝固了起来,让它静止不动。
可就是有这样的女子,看似平凡柔弱,但却有孤身一人前往撒哈拉沙漠的勇气,对此我除了钦佩与羡慕,再也找不到任何形容词来表达内心的震撼。三毛,就是这样拥有独特魅力的女性。《撒哈拉的故事》是三毛最脍炙人口的作品。这里一系列以沙漠为背景的故事,几乎倾倒了全世界的中文读者。因为一本地理杂志的吸引,三毛背着行囊独自一人走进了荒凉单调的撒哈拉沙漠,在沙漠中寻找感受生活中的真善美,种种奇遇引发了一个个具有传奇色彩的故事。每个故事都洋溢着一种浪漫、浓郁的异国情调。本书字里行间反映着沙漠多有的地形地貌和风土人情,犹如走进一幅异国风情的画卷,浓情穿梭在三毛清新,细腻而风致的文字里,一种情愫在萦绕,一种爱意在流淌,一种震撼心灵的人性美开始浸润……
刚开头三毛便向我们介绍了沙漠中饭店。一开始我还觉得稀奇,沙漠中也能开饭店?原来这“饭店”是三毛的家。在那里,我们可以从她的口中知道,粉丝叫做雨,小黄瓜可以当竹笋,猪肉干还能做中药。我们都能被她的奇思妙想折服,但这也是她在沙漠中生活的情趣。别说她是在胡说八道,要清楚,在这单调的沙漠生活中,只有不时为自己和家人制造情趣,才能够让生活变得多姿多彩。
无疑的是,三毛是个懂得享受生活的人,她懂得利用平常的东西去创造不寻常的惊喜。有多少人会愿意去当素人渔夫呢?又有多少人会把几个石雕当宝贝呢?又有多少人愿意在家里开个免费的女子学校呢?又有多少人会把棺材外箱做成家具呢?也只有三毛和荷西这对活宝夫妇吧。谁说沙漠的生活就一定的枯燥乏味的呢?三毛与邻居变得羊之间的战争不是同并快乐着吗?与姑卡的友谊不是让人哭笑不得吗?与邻居家之间的给予不是让人感动吗?她与荷西的婚礼上不是上演着一幕幕滑稽的闹剧吗?如此乐观开朗的三毛让我明白,苦闷的不是生活,是那些不懂得生活的人。环境只是生活的客观因素,关键的还是自己。只有自己,才能决定故事的结局是喜是悲。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枯木也能逢春,只是要看有没有迎春的盼望了。
生活有喜有悲,在感受着三毛快乐的沙漠生活之外,我们不能忽视的还有那一片异域散发出来的神秘气息。娃娃新娘让我清楚地意识到宗教信仰也有如此残酷的一面。残酷的婚礼,是在可笑的风俗幌子下愚昧的人们孕育出来的可笑的畸形的产物。用暴力去夺走一个才十岁的小女孩的贞节在他们眼中是值得庆贺的事情。在那里,女性是如此的卑微,默默地忍受着与多个女人共享自己的丈夫,更令人心寒的是,她们竞因为医院的医生是男的而拒绝去医院,她们更是对正忍受着痛苦在生产的女人视而不见,认为那是不吉利的,幸好在三毛和荷西的热心下送她去医院并生下了一个小男孩。
他们的愚昧,用三毛的话来讲,“对沙哈拉威人来说,迈向文明唯一的象征就是自己驾驶的汽车里,至于人臭不臭,这是无关紧要的”然而面对这样愚昧的人们,三毛给予的却是热心的帮助,她虽然不能接受他们的风俗习惯,但从没有看不起他们,即使他们提出啼笑皆非的要求,她也尽可能一一去满足。她用自己的小聪明为他们治病,教妇女们知识,为母羊脱去衣胞,她在用自己的能力为他们的生活带来便利,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她的生活也因此充满了光彩。我们都知道人与人之间是不存在等级的,不要因为我们是所谓的文明人,就可以去鄙视那些生活在远离文明国度的人们。在《撒哈拉的故事》中我们能深深地
每个人不可能终生都孤身一人在奋斗,总会有一个人默默地陪伴着我们。三毛幸运地拥有荷西。在三毛不顾一切地去沙漠时,朋友都对此不解,但只有荷西默默地收拾着行李,在沙漠中找到了工作,在那里与三毛开始爱的旅途。最令我感动的是,当三毛一再强调婚后的她还是“我行我素”时,荷西对她说:“我就是要你”你行你素“,失去了你的个性和作风,我何必娶你呢!”在生活中,有多少人可以接受爱人部位自己改变呢?女孩子总是哭哭啼啼地说那还不能为她改变,但却没有想过,如果他变了那还是原来的他吗?
荷西与三毛的爱情并没有轰轰烈烈,但平凡得伟大。荷西默默地追随,只为实现三毛心中的梦想。对三毛,他矢志不渝,即使她是一个一意孤行的女孩,但也愿意随她在沙漠里受苦,这个倔强的女孩注定要跟这个人一辈子过下去。这平淡的幸福意味着不离不弃。也正因如此,才有了荒山那一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面对不怀好意的几个撒哈拉威人,镇定地逃脱了危险。她没有离去,而是想办法拼尽所有的力量营救她心爱的丈夫。
在三毛受到死果的诅咒是,荷西一直默默地守护者她因担忧而变得慌乱。仍记得在三毛刚搬来沙漠时,荷西毅然地把三毛父亲送来的钱存进银行,他决定要用自己的努力来换取三毛的幸福,即使他每天奔来复去,即使半夜回到家,第二天清早又要赶去工作,他累得让三毛心疼,但在那一百多公里的路程中包含着他对三毛浓浓的思念。看着他们一直用自己的汗水去布置家的温馨画面,我心中有一种不知如何形容的暖暖的感觉,也许真正的爱情就是像他们那样简单而幸福。
三毛和荷西,沙漠之间的一点一滴就在她那闲适的文笔下呈现出来。它的文笔闲适而随意,像泼墨画似的,一点一朵墨花盛开,没有勾勒它的边幅。她毫无目的的诉说着生活的琐事,连惊天动地的爱情里面,也夹杂了柴米油盐酱醋茶的味道,合成一锅浓浓的汤。没有生僻的词汇,没有冗杂华丽的铺述,没有旁征博引的宏大场面,甚至连贯穿故事的主线都乱糟糟的。感觉她就坐在你对面,风尘仆仆,肩上带着月光,指甲里带着撒哈拉特有的细碎的黄沙,甚至一开口的声调都是沙哑的,像乌鸦叫似的,她与你讲着她在撒哈拉的故事,但这个调皮的人呀,对一切事情都感到新鲜与好奇,于是她的精神不集中了,她的黑色的眼珠子开始来回滚动,嘴巴依旧一张一合,可不知不觉又讲到另一个故事里去了,的确,在三毛的文章里,常常是一个故事里穿插着另一个故事,你永远也猜不透故事的开头,高潮,结尾,这种神秘而有趣的探险活动,让你乐此不疲,让你牵肠挂肚,让你欲罢不能。
三毛如此独特洒脱的女子,怎能不让人喜欢呢?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2
《撒哈拉的故事》,感触最深的是三毛在恶劣的环境下依然积极向上,享受生活的精神。在这本书里,有我向往的生活。即使在荒无人烟,物资匮乏,语言和文明都不相通的沙漠上,三毛这个聪明的女人,总是能把“罗马城”建在沙地上,能让天堂鸟在沙漠里燃烧。
一个女子,仅因为儿时的一个梦想,和一半乡愁,就毅然背起行囊,踏上那未知却又向往的神秘大漠。没有犹豫,没有迟疑,不顾众人诧异的眼光。那该是一个多么随性的女子,她向来不觉得是芸芸众生里的一份子,她常常要跑出一般人生活着的轨道,做出解释不出原因的事情来。于是才有了《撒哈拉的故事》,一个被她装点得异常美丽的沙漠。
三毛是聪明的,她不会让自己被束缚在一片狭小的天地,她由来向往自由,喜欢我行我素,于是她流浪,流浪远方。贫瘠广阔的沙漠在她的眼里充满了诱惑,她抛弃了繁华便利的都市生活,来到了物资匮乏的大沙漠。沙漠确实不负她所望,“无际的黄沙上有寂寞的大风呜咽的吹过,天,是高的,地是沉厚雄壮而安静的。是黄昏,落日将沙漠染成鲜血的红色,凄艳恐怖。近乎初冬的气候,在原本期待着炎热烈日的心情下,大地化转为一片诗意的苍凉。”沙漠中水源奇缺,物质匮乏,白天阳光毒辣,夜里却冰寒刺骨,没有充足的衣物让她维持身体的温暖,她的家狭窄简陋,没有家具,没有床,顶上还有一个大窟窿。
但这都难不倒三毛,她有一颗坚定的心和非凡的勇气,她一步一步的建立起属于他们自己的“沙地城堡”,原本简陋的屋子逐渐变得窗明几净,充满了异国之情,浪漫而美丽。他用空心砖铺在房间的右排,上面用棺材外板放上,再买了两个厚海棉垫,一个竖放靠墙,一个贴着平放在板上,上面盖上跟窗廉一样的彩色条纹布,后面用线密密缝起来。它,成了一个货真价实的长沙发,重重的色彩配上雪白的墙,分外的明朗美丽。桌子,她用白布铺上,上面放了她的母亲寄来的细竹廉卷。甚至寄了她要的中国棉纸糊的灯罩来。等母亲的棉纸灯罩低低的挂着,林怀民那张黑底白字的“灵门舞集”四个龙飞凤舞的中国书法贴在墙上时,他们的家,开始有了说不出的气氛和情调。这样的家,才有了精益求精的心情。
三毛是个浪漫的女子,在这诗意的生活背后,有初来的困窘,有别样的艰辛,更有对沙漠和生活的热爱。她对美和艺术的追求更是从没停止。用旧的汽车外胎,拾回来洗清洁,平放在席子上,里面填上一个红布坐垫,像一个鸟巢,谁来了也抢着坐。深绿色的大水瓶抱回家来,上面插上一丛怒放的野地荆棘,那感觉有一种强烈痛苦的诗意。不同的汽水瓶,买下小罐的油漆给它们厚厚的涂上印地安人似的图案和色彩。骆驼的头骨早已放在书架上。荷西用铁皮和玻璃做了一盏风灯。快腐烂的羊皮,拾回来学沙哈威人先用盐,再涂“色伯”(明矾)硝出来,又是一张坐垫。见到一位沙哈拉威男人所刻的雕像是更是难掩自己内心的感动,他的创作粗糙感人而自然,充满艺术的美感。
三毛的内心充满了侠义和一颗真挚的善良的心,用现代文明的角度去看待沙漠的旧俗和古代文明。三毛为姑卡只有十岁就出嫁,新郎用暴力夺取一个小女孩的贞操而感到愤怒,替姑卡的遭遇感到同情,没有人敢为她站出来说一句话,只有三毛,这个冲动但又善良的女人敢这么说这么做。纵使不喜欢他们落后的风俗习惯,却从来没有看不起那些愚昧的人们。面对他们无理的甚至啼笑皆非的要求,三毛都应允了,甚至帮他们治病,教妇女们知识,帮房东的母羊脱掉衣胞。文明与愚昧是不分等级的。文明人并不意味着高人一等,只是侥幸出生在一个文明的国度,侥幸比那些落后地区的人们多学了点知识,所以,这并不能成为文明人炫耀的资本。
在《撒哈拉的故事》这本书里,字里行间,无不透露着三毛对当地居民的尊重和爱护。也许在相处过程中,有小小的矛盾和不满,但三毛总是机巧地处理他们之间的关系,她始终以公平的心态与他们相处,不卑不亢,于是,所有的摩擦都变得那么的有趣。她在《沙漠观浴记》描述了撒哈拉人的肮脏、奇异生活习俗。由于沙漠缺水,她们三四年才洗一次澡,洗澡的方式闻所未闻,用石片刮掉身上的污垢,还用海水灌肠,让人真实地感受到沙漠环境的恶劣与生活方式的落后,也为三毛在沙漠的生活捏了一把汗。
《撒哈拉的故事》中,荷西和三毛之间的爱恋简单而深刻。当三毛决心远走沙漠时,荷西没有劝阻,而是默默地收拾了行李,先三毛一步到了大漠上找到工作。在荒山的那个惊心动魄的夜晚,三毛没有选择离去,而是留下来营救丈夫。在《沙漠中的饭店》中,她以一个中国人的身份,给大家烹饪来自中国的食物,然后深受大家的喜爱。第一道菜“粉丝煮鸡汤”,还把粉丝比作了春雨一般,第二道菜叫蚂蚁上树,更加受到大家的喜爱。还有“荷西含情脉脉地望了我一眼,婚后他第一次如情人一样地望着我,使我受宠若惊,不巧那天辫子飞散,状如女鬼。”在做中国菜之余,还会抒情,三毛与荷西的感情是多么令人羡慕与向往啊。书中“黄脸婆”等等都是夫妻生活的一种很有情调的调侃,这不是骂,而是一种更深层次的爱。
三毛经历过许多挫折,但我没有在她的言语中看到一个“苦”字,可见她是一位乐观豁达的女性。途跋涉,历程艰辛,但他们依然微笑面对,我们的人生也如此,就像海面不可能永远都风平浪静,我们只有拥有一颗乐观的平常心去静观其变,我们才能用生命去过好生活中的每一天。
三毛的文字,向来都是质朴,感人。“阅读她的书,仿佛你是在跟她交谈,而不是在读她的书,就像别后的友人在向你诉说着她远行的故事,不加任何修饰。看的时候舒服,放下时却是如此的感动。”在读这本《撒哈拉的故事》后,我也读懂了三毛,读懂了她的美,她的灵魂如漂泊的女子,去寻找幸福的国度。从她的身上我开始感知并感悟到了对生活的执着,追求,以及对生活的热爱,让我学会了无论生活中有多大的困难,我也要抱着乐观的心态去面对自己的人生,过着自己想要的生活和自由。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3
今天,外面依旧风大,很冷,但阳光很好。所以在家里关紧门窗,大敞窗帘,让阳光充实的洒进屋里,十分暖和,只能听到窗外呼啸的风声。这样的天气,可以赖在家里真是幸福啊。想想要每日上班辛苦挣钱的老公,心里顿生一股愧意。
给自己搬了两把舒适的椅子在阳光里,放上靠垫。从书架上翻出一本三毛的书——《撒哈拉的故事》。这是老公的藏书,还是1984年印刷的。书已经很旧了,纸软软的,呈黄褐色,放在手里很舒服的那种绵绵的感觉。这本书是我十几年前就看过的,拿出来就着阳光再温习一遍吧。
给自己找了很舒适的位置,斜靠坐在带软垫的椅子里,脚跷到另一只带垫的椅子上,手边一杯热腾腾的奶茶,全身沐浴在阳光里,捧着本心仪的书。虽少了背景音乐,但于我来讲,这样比什么都好了。
不知不觉中,用了将近三个小时的时间把书看完了,很有些意犹未尽,心里想着这几天一定把三毛其他的书再看个遍。
因为是十多年前看的了,对书的内容几乎忘了个干净,现在看来倒像是看本新书。而且看完后对三毛不禁生出许多敬意,在上次看后是没有这样的心情的。
三毛是个可爱可敬的女人。可爱在于她在很恶劣的沙漠环境中竟仍然能营造出那么情调怡人的家,可见她天性中是多么热爱生活,热爱大自然给与人的一切;她的可敬之处,是为了她渴求的美好生活,从艰苦中学会坚强,用自己的双手,用她善于发掘美好事物的天赋,创造出了沙漠中的美丽花园。还有她的善良,面对沙哈拉威人近乎无知无理的索取,她选择了无休止的付与,之后却能体会这些人的`可爱之处。这样的胸襟很令我折服。
我很神往三毛打造的家,那个她和丈夫荷西在穷人区坟场堆里租来的陋室,并在一年多的时间里一点一点动手改变,创造出沙漠奇迹的家。
很可惜书上没有三毛给自己家拍的照片。对于她这个爱好摄影的人我很奇怪在书中她重墨描绘家的这一章节里,为什么没有配上图片。不过,这样也好,随着她的描写,我的脑子里也一点点勾勒出了她的家的模样,什么样的格局,每个角落是怎样的布置,甚至于那个她自己动手制作的沙发的制作过程及最终效果我都能想象得非常清晰。
三毛和丈夫荷西的生活非常节俭。为了省钱,又为了自己美丽的家,他们利用一切休息日,买来水泥、油漆,自己粉刷墙壁;家具是可爱的三毛向人家讨来的木包装箱打制而成的,省了许多木料钱,而这些木包装箱是曾用来装棺材的。剩下的布置当然是三毛施展她变废为宝的才能,一点点打造出来的。衣服基本上不买;为了买到更便宜的菜,三毛不惜在沙漠的烈日风沙下步行到很远的“外籍兵团”的福利社去买,因为那里比一般杂货店要便宜三分之一……这对于一个一直生活在高度文明社会的女人来讲,生活上如此巨大的落差并没有让她退缩,而依然乐观、快乐,实在佩服之至。我假想换作是我去那里生活哪怕只有一个星期,大概就要逃难跑了。
书里她对自己的艰苦生活进行了真实的描写,虽然有那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那么多的困难需要克服、那么多的不适需要适应,但字里行间,我看不到一丝丝三毛的不快与失落,她勇敢的走进并融入了沙漠贫瘠的生活,并用她积极的态度带给那里人真正的快乐和无私的帮助。
被三毛的情绪深深感染之后,合上书,回头凝视自己的小家,每天生活的熟悉的空间,现在看起来也很美、很温馨。因为很满足,而感到了很深厚的幸福,还因为这里有爱,有浓浓的专属于自己的一份爱……
《撒哈拉的故事》读书笔记4
《撒哈拉的故事》一书由十几篇精彩动人的散文结合而成,三毛用自己的心去适应、关怀这片大沙漠,用自己的笔记下了自己与荷西的甜蜜生活和撒哈拉这片沙漠里的动人故事。
三毛,是个传奇的女子,她的一生就像是一张画卷,她的经历就像是一支神奇的画笔,在画卷上描龙绘凤,浓墨重彩地画出精彩的人生。
在《撒哈拉的故事》一书中,三毛以率真、乐观的手笔记叙了她和丈夫荷西在撒哈拉沙漠生活的那一段难忘岁月。在当地,他们一起参加了民族婚礼、观察当地的风俗习惯、用自己的医术救助村民、在沙漠中观浴、与邻居打交道、在沙漠中寻宝……一路下来,三毛与丈夫从刚到沙漠的一无所知、白手起家到最后精神财富源源不断,其中滋味只能慢慢体会了。
当然,三毛的生活也不都是欢乐:邻家小孩常来调皮、当地男人对女人的轻视、生活资金的窘迫……但这都无法阻挡三毛那一颗对生活炙热的心,她用自己的热情去融化着生活中的烦闷。
沙漠中的小挫折当然阻挡不了三毛对它的爱。她用沙漠里淘来的小装饰品装饰简陋的家、用简单普通的蔬菜锁住别人的胃、养小植物打发时间……所有朋友都羡慕三毛的生活、羡慕三毛的家。撒哈拉的生活明明是一锅淡而无味的清汤,在三毛的手下添油加醋,成为人人都魂牵梦绕的浓汤,散发着诱人的香气。这个多姿多彩的女子用自己的热情书写着沙漠中的幻彩世界,怎能不让人心醉于其中?
这本书中的文字细腻却又不失俏皮,描写着婚后生活的甜蜜与新奇。三毛是个幸福的女子,她自己也乐享其中,与荷西一起抓鱼、一起卖鱼、一起“耍弄”上司、一起去寻宝……三毛若是一人去外面“游荡”,荷西定会一家店一家店地问:“有没有看到三毛?”三毛会对荷西说:“我不会死,我还要给你做饺子呢。”三毛和荷西之间的那些小细节总是让我感动,感叹生命的幸福。虽然荷西早三毛而去,但他们的爱情就像一条涓涓流淌着的小河,流得漫长却从不孤单,曲折却从未停息,在小舟上,三毛一直与荷西相爱。
三毛放弃了大城市里的生活,与荷西来到了魂牵梦绕的撒哈拉,那个神秘且美丽的地方,它的每一寸土地对三毛来说都是渴望的,她用心去感受着每一寸土地,体会它的温存与激情。三毛是梦的使者,跟随着她的思想,顺流而下,抵达开满芬芳的峡谷,深吸一口气,从温暖的文字中呼吸到自由的花香。三毛的每一次旅行都是随性的,不停地在寻找生活的魅力,这样的行走,随时可以拾捡生活的美丽,装饰自己心灵的家。
三毛曾说:“如果选择了自己结束生命这条路,你们也要想得明白,因为在我,那将是一个幸福的归宿。”我想,三毛是个追求完美化、理想化的人,她容易选择最极致的方式去达到超脱与升华的境界。可无论怎么说,她一生中,无时无刻不在追求完美与幸福,认定目标就付诸行动,正是这份追求使她到达撒哈拉,展现心中炙热的爱。三毛心里一直埋藏一份坚定不移的信念,支撑着她。正如她自己所说:“生命的过程,无论是阳春白雪,青菜豆腐,我都得尝尝是什么滋味。”
是的,在撒哈拉,三毛尝到了幸福的滋味,尝到了快乐的滋味,尝到了生命的滋味……而我也在她的作品中体味到了别样的人生。
乌合之众读后感1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乌合之众读后感2
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对于学习大众传播学专业的人来说,这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鼻祖之作,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最近浅读了这本名著,这本书因为理论和专业术语很多,很难坚持完整读下去,找了中译版本研读了,一点心得体会分享一下。这本书可以说是群体心理学研究的开山之作,书中的某些理论的确跨越了时代的束缚,直到现在也能从社会的一些事件找到与之对应的现象,堪称经典之作!书中的一些理论都是可以印证在社会实践的方方面面。不得不说,勒庞先生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的各个方面深度剖析,极尽看似平淡之词,实则抽丝剥茧,透过现象看事物本质,直指惨淡的人性特点,这个确实在社会心理学领域树立起来一座大众心理研究的里程碑!
这本书里的几个观点现在来看还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其中:群体作用导致个体智商下降。
俗话说“人多力量大”,那是不是当群体聚合的时候,群体的智力会高于每一个个体,不是的;那是不是就是他们智力的一个平均值?答案是不会的,特定时间和背景下,群体智商的智力会远远低于个体智力水平。
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所说:“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个人观点和是非,用所谓的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为什么有的犯罪团伙里面的成员最后为了利益不惜内讧自残,那些平日里的手足之情,兄弟之义为什么会不复存在,其实说到底都是为了利益,内有手足之情,他们就是一群典型的乌合之众。
还有一些职场上面的人士,如果没有个人强烈的主见意识和是非观点,一旦自己的观点或者建议与群体意见相碰撞或者抵触,个人就会收回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从而屈服于群体的意见,不管这种意见是错还是对,这时候个人的智商就会降到最低,强势一方的观点就会越来越强势,弱势一方个体就会沉默不语,呈现出螺旋状的下降趋势,这个观点和沉默的螺旋理论有点类似。
德国的学者: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提出一个大众心理学理论:"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人是社会性高等生物,是群居性的生物,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这个理论在职场和社会生活中有有所体现,特别是个人观点孤立,小群体联合提出自己的强势观点时候,个人不得不屈服于群体,牺牲自己的正确的观点,从而获得占时的妥协和顺从。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的所作所为就不会在承担个人的责任,这时候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约束的一面。群体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盲从行为在智商下线的时候就会占据制高点,回想那些昔日的“抢购猪肉,抢购食盐”、“抢购板蓝根”事件,无一不是个体在群体行为中的智商下降事件的代表,盲从群体行为,放弃个体的理性思考的典型案例。
但愿我们都不是乌合之众,远离乌合之众的负面影响,不要人云亦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乌合之众读后感4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乌合之众读后感5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乌合之众读后感6
《乌合之众》是一本心理学类读物,读起来有些生涩,通篇都是作者基于某些历史现象或者对民众有较大影响的历史名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这些看法总结起来就成了这本书–《乌合之众》。
行文结构先是部分提纲类的提要,随后基于这些提要,作者开始详细解说与阐述,这之间夹杂着部分例子。书中通过三个群体特征来统筹全书: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在作者眼中,群体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是由数量众多的乌合之众所构建的,因此群体才会被需要,才会被重视。群体就像洪流,任何处在洪流中的个人,无论品性,才智如何,只要处在群体中都只能任由洪流裹挟,难以自主。作者只对群体思维与行为进行解剖如同医生通过手术将病人的病变的部分展示出来却没有治疗手段。
书中部分观点个人觉得有所偏颇,这些偏颇符合西方世界看待事物的价值观以及对一些体制或制度的潜在看法。作者作为西方人这个群体的一员,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有所偏颇也能有理解。看完本书,内心想法与情绪都有些复杂。不可否认作者揭示的群体特征在当下的世界确实存在,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比如网络这个群体,就像是茶余饭后无所事事的闲人,聚在一起八卦。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不调查真相,只是顺势推波助澜,然后网络暴力,诬陷等等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网络公关都能成为一种职业,只要给钱就能颠倒黑白。网络之外,现实中的事实如何都抵不过网络上大众所认同的事实。
任何社会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任何现实都应该可以更好。这种正确与更好应该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结果。不能因为追求民主或者自由,然后多元发展。社会的正确发展是客观的,与标榜民主和自由无关,与个人意愿也无关,所以不应该被民主和自由所绑架。每个人所认同的民主与自由的边界不同,这可以求同存异,但对一件事的正确看法可以达成共识,这便是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因此每个人在方方面面都有差距,不能等量齐观。也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归宿,各得其所,各安其命。这种安身立命追求的就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大家普遍追求的应该是这样一个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世界。
乌合之众读后感7
首先要赞一下翻译这个书名的译者。书或电影的名字重要吗?太重要了,直接决定读者或观众想不想去看。比如《Ghost》,鬼魂,这是哪部电影呢?《人鬼情未了》。《Leon》又是什么?里昂?no,《这个杀手不太冷》。不得不说优秀的翻译不是照搬原文,而是加入了对内容的理解和价值判断。比起平淡无奇、引不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大众心理学》,《乌合之众》这个译名很好的抓住了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意思,“个体一旦结群,他的智力水平就会下降,而且是大大下降”“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感情倾向也如此明显,读者看到书名,大致就能猜测出作者要表达的意思。这里不得不佩服下中文的博大精深和译者的底蕴深厚。
就作者的写作风格而言,卷一和卷二我读的比较费力,不得不做笔记,梳理作者的观点。卷一和卷二实例也比较少,遇到做例证的历史事件,往往一笔带过,涉及到的人物呢,又多旁敲侧击而不说其名字,令我无从查找。要想更好的理解和思考作者的观点,最好是对欧洲史有一点了解,对于法国大革命、罗伯斯庇尔、丹东等则要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才行。而卷三卷四就开始有了大量的引用和实例,加上前面的铺垫,读起来有趣得多。
撇去大家都认为偏颇和有失公允的论断,我借书中的几个观点谈谈自己的感触。
1、群体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
“群体总是游走于无意识的边缘,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它像那些对理智没有反应的人那样,感情粗暴,缺乏批评精神,只能极其轻信。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懂得这一点,就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么离奇的传说和故事会如此容易地诞生和流传。”世界上几大骇人听闻的邪教无不如此,他们编造世界毁灭的谎言,让信众相信只有通过该教的某种仪式才能获得救赎。他们的领袖,并不需要广博的知识和惊人的口才,只需要创造形象,提供幻觉,反复提到形象以影响群体的想象力。在某种程度上,我甚至怀疑他们都曾仔细学习过这本《乌合之众》。
2、断言、重复、传染
“断言简单明了,完全不用说理和证明,这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体头脑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断言得越干脆,越没有拖拖拉拉的证明和解释,便越有权威。各时代宗教典籍和法典都采用这种简单的断言。负责捍卫某某政治事业的政客,通过广告宣传产品的企业家,他们都懂得断言的价值。”读到这里,我不禁对作者佩服得五体投地,大概各行各业都能从这本著述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方法。从我们最熟悉的事物来说,提到“脑白金”你想到什么?是不是“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再放慢节奏读“恒源祥”三个字,你会不会下意识的接上“羊羊羊”?有几则广告堪称广告业中恶名昭著的恶俗之作。简单粗暴的广告让观众印象深刻;反而是一些构思精巧、画面优美的广告,惊鸿一瞥,观众看到最后也不知道是在宣传什么商品。当然,这里不可缺少的是重复,作者说,”我相信拿破仑说过,修辞中最有效的,就是重复。来自重复的这种力量,最后会铭刻在人们的无意识深处,产生行动的动机。人们很快就会忘记这种不断重复的论断是谁下的,都对它深信不疑。这就是广告的巨大力量。当我们一百次、一千次地读到X牌的巧克力是最好的巧克力,我们会觉得到处都听到大家说好,最后也就深信不疑了。当我们一千次读到Y牌药粉治好了某某名人的顽疾,哪天我们得了同一种病,我们也会去想着去试试。”
作者还说,“在人群中,观念、感情、激情和信念拥有的传染力跟细菌一样厉害。有不止一个朋友对我说,看了李佳琦的直播带货,就是会忍不住的买买买。到底是李佳琦的话术厉害呢,还是他的激情传染了直播间中的一些人,这些人的买买买又传染了其他手机前面的人呢?我本来对自己的定力有一定的自信,如今看了这本书,也不打算去做一个观察者了,我怕我进入直播间,也会变成“乌合之众”中的一个。关于这个观点,我又不禁想到了21世纪最大的骗局——钻石。垄断了钻石矿产资源和库存资源的欧美跨国公司不厌其烦地向公众灌输钻石恒久远价值高的观念,并成功的让女性相信钻石就是永恒的爱情的象征,并以此令男士们为昂贵的钻石买单。为了打压人造钻石,他们还发明了鉴别天然钻石和人工合成钻石的仪器,制造人造钻石就是垃圾就是伪劣产品的言论。哪怕实际上它们的成分和结构是一样的,就是质地坚硬的碳单质晶体。我还想到了特朗普,当然,关于他的内容应该在第三卷的第四章。但我想说,看来富可敌国的商人和成功上位的政治家,都是抓住了群体的心理特征。
那么其实我们应该运用这本书里的理论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一直困惑如何更正学生的“学语文无用论”,我曾经花一节课的时间,去讲道理、摆事实,试图给他们纠正错误思维,可不奏效。读了《乌合之众》,我开始懂了,我要做的是“断言”和“重复”,这个,还是不给学生看到的好。还是多多鼓励热爱语文的学生,让他们去“传染”全班吧。在当今这个网络时代,其实我们并不比作者笔下的法国群众“高级”很多,倒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话语权,网络更为情绪的宣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导致往往事情只露出冰山一角,便有键盘侠抓住蛛丝马迹滔滔不绝,更有吃瓜群众疯狂点赞转发。待真相大白时,群众才发现推测与事实相去甚远,而下一次仍旧盲目跟风。所以对我个人来说,读完本书的最大收获便是要学会独立思考,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
乌合之众读后感8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书中讲述了群体的心理所受到哪里因素的影响,群体与个体的差别,群体与领袖的关系等;本书有很多例子讲述了群体心理学的特征,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
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乌合之众读后感9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是一位法国人,他在书中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被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他也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他的观点,而我在读完这本书后,针对他的观点我也存在着不认可,但是回想起自己所在的社会,不也处处存在他所说的“群体化”现象。
就从当前疫情来看,社会自发性的进行捐款,许多明星也参与其中,但总有人会跳出来说:“你一个大明星就捐这么点?这么抠门的!”慢慢地、种种话语接踵而来,形成群体对捐款者人身攻击,从而形成道德绑架,然而这些群众也是从个人观点向舆论中心靠拢,思想慢慢被同化。但平心而论,这些明星捍卫自己的财产有何不对,但公众情绪此时处于高度敏感,他们只会觉得有钱人就应该多出钱,但是无论出多少钱,群体只会认为出的少了,从而引发“众怒”。这群体中每一个人就如一滴水汇入了整个河流,河流依然在,但这滴水却再也找不到了。
在这本书中作者总是用一种绝对性的词语来叙述,虽然他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但我始终觉得还是比较武断。并不是所有的群体都能同化每个人的思想,个人的思想还是占据主导地位,就如一颗沙粒他哪怕汇入了沙漠,可他还是那粒沙,始终都能找到。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们接触到了群众这种行为、心理产生的原因。但是我认为每个人都应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读后感10
为了每个星期的一篇小文章,我也真的是绞尽脑汁、橙汁、西瓜汁啦,美其名曰记录生活也要加油的去写。本周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乌合之众》。
这本书有一个很奇怪的观点和大家正常思维的观点有点不同,本书认为,一群人的在一群的力量会相对于一个人削弱,一群人在一起智慧会下降,一群人在一群会更加容易传递负能量,并列举出了许多事实证据。让人看了,马上就觉得,好像是有些道理。现在的社会还是比较提倡人多力量大的观点的,而这本书也是从反面的角度去说明,大众的一个心理,打一个比方来说,三人成虎的成语大家都听说过,一个人说和你说,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是不相信的,当有第二个人和你说他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可能会有点迟疑,他怎么和别人说的一样,当第三个人说到大街上有老虎,你就真的在怀疑,大街上是否真的有老虎在,当有一堆人都在谈论这大街上的老虎,你也相信加入到里面了,这就是“群众效应”。而实际上大街上并没有老虎,只是大家凑在一块一群讨论,大家上就出现了一只老虎,相对于来说,群众给了他们自己相信的力量,让他们的智慧被阻挡,变得愚昧无知,实际上大街并没有老虎。这个例子说明,当群体在一块,相对于正能量,他们是更容易产生负能量了,所以本书戏称群众为乌合之众。哪怕是世界上卓越聪慧的人,也难逃“群众的魔爪”。
对比我们相信生活中一样,本来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思考能力、聪慧,但是当身边出现一些群体,不断在否定你认为的很多事情,不断的去批评许多东西,慢慢的你也会变的和群体一样,愚不可及。出淤泥而不染的个体其实还是比较难的,这是心理学上比较有趣的现象,大家都是群居动物,很容易就会在一起,也会很容易被影响。维持本心,确实艰难,连伟人们也很难走出这样的困境,更何况芸芸众生的普通人呢?
开个玩笑的总结,如果你想要别人认同你的理念或者其他东西,首先你可以找一些托,不断在别人面前说这些里面这些东西怎么怎么的好,自然而然,你就可以达到你的目的。这也是心理学上比较有兴趣的东西。
题外话,可能是自己太久没看书,所以其实这本书也不是很看得下,经常看了后面,忘记了前面,专注力不够,要加强阅读能力才行了。另外最近也不断在做一个梦,梦到自己正在逐渐丧失一些能力,梦里又描述不出来,不过也是,很多能力本来就是用进废退的',不用自己会生疏或者消失了,还是赶紧让自己跳出来这个舒适的圈子,多去为自己努力点。
乌合之众读后感11
在这本不厚的小册子里,作者讲述了很多现象,发表了很多的看法,然而,我从中只看到了三个字:非理性。而且,处在群体中的人,这个群体越庞大,越表现出一种非理性。而这,与欧美的政治制度的前提“群体是理性的”,恰恰相反。
经济学中,很多问题的分析前提是“人是理性的”,然而事实上,人只能做到部分理性。因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我们选择了这个选项,就意味着,其他的选项导致的结果不会为我们所知,无法做出比较。那么,永远只能根据部分信息以及有限的理解力与判断力来做出满意的选择,而不是正确的选择。所以,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
虽然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但是许多人认为,当人聚集起来时,人们可以互相弥补掉其他人的缺陷,最终达到利益的一致性与选择的理性,正如“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我,并不以为然。
曾经有这么一个实验,研究人员运了一头牛到闹市中,然后让围观的人估计牛的重量,写在纸上,最后对将得到的结果计算,取平均数,发现得到的平均数竟基本符合牛的真实重量。一群人仅仅凭借肉眼观测,就能得出正确的牛的重量,仿佛正好是“群体理性”的一个有利论证。
然而,这个实验的前提是,人们没有进行充分的交流,没有过多的受他人的干扰而写下自己的估计,以及有一定的生活常识能够对牛的重量有一个大致的估计。现实中,很多事情并不具备这两个前提。
曾经看过这么一个视频,一群研究人员进入电梯后,背对门站立,当电梯运行到另一层楼,电梯门开,一个人走了进去,发现他们都是背对着门,在犹豫了一下后,也转为背对门。在电梯上升的过程中,不断有人进入,但也都无一例外的由面对门转为了背对门。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自己碰到这种情况,是否也会和他们一样,背对电梯门。
如果群体中的人能够互相交流,那么,最后出现的情况往往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表明自己的想法。我们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头脑风暴法”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评论其他人的想法,要的就是避免出现思想的一致性,也就是思想控制。在一群人里面,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表达能力更强,态度更为强硬,在这些人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并坚持自己的立场时,更多的人选择的往往是跟随他们而不是做出反驳,这正和电梯实验相一致:如果电梯中的人并不能互相看到对方,那么即使研究人员的朝向一致,对于后上者而言,也没有影响,正因为后上者看到其他人的表现,即使与自己内心想法不同,也会选择去遵从他们。
为什么大多数人会产生从众心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一定是对的,而其他人的想法与做法必定有其道理。因此,就像一群乱哄哄的绵阳需要一只坚定的山羊来带队,群体中一旦出现了一个意志坚定的人,那么,大家往往会跟着那个人前进,以其马首是瞻。
就像舆论,人们总是追逐着一个个热点,可能在今天人们还在讨论这个话题,明天,大家就把这忘得一干二净,讨论下一个话题了。身处网络时代,我想,大家对于“带节奏”并不陌生,各种事件“反转”套路层出不穷,人们就“像一棵海草海草海草海草,随波飘摇”,以至于许多人高呼“什么才是真实的”。
所以说,一个群体的声音,往往并不是这个群体真正的利益所在,而是某一小部分人的想法,由他们主导发出的声音。
再一个,估测牛的体重,是因为估测者对于牛的重量是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的,如果让一群连单位都不怎么清楚的小孩子去估测,我想,要能得出正确的重量,几乎是不可能的。“术业有专攻”,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才能让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最忌的就是“外行指导内行”。试问,让一群演员去规划国家大事,怕是这个国家会被当做一场戏给编排了。
原我们就有着从众心理,亦或是跟随心态,而且是在超出自己本专业、行业的事情上,大多数人所能做的,往往就只能跟随别人。
西方国家所言的“群体理性”,大家群策群力、互相弥补、在各自利益上达到平衡、最终取最优解的想法虽然很好,但终究敌不过现实。
人,终究是非理性的,在单独一人的时候尚且能够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一旦进入群体,且这个群体越大,单个人的想法就越微不足道,最终呈现的轨迹可能就会越偏离自己的想法。有人说,一人一票选举制最为公平。选民两千万,那么,你的力量就是两千万分之一,选民两亿,那你的力量就是两亿分之一,这时候一个人的影响力并不取决于你的理论你的想法是否正确,因为,首先,你可能没有绝对的把握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因而不会一直坚持;再者,就算你认为自己绝对正确且始终坚持,别人不知道你是否正确,此时坚持自己的想法与否对于别人是否接受没有必然的影响,最终,宣传自己的思想并让他人接受的,往往靠的是语言的魅力,说得难听一点,叫蛊惑。
任何一个创业成功的人,必然是有着巨大人格魅力的人。这个人格魅力体现在语言,能够描绘出一个美好的愿景,深入人心,打动人心,而且还能够提出一种价值观。高工资,能够让人心甘情愿的干活,而价值观,则能够让人不要工资的死命干活。可以说那些创业成功的人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呢,虽然一起成功了,但不一定得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价值观的提出,是谁?是创始人,是老板。接受价值观的人是谁?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虽然他们接受了,但这很可能并不是其内心真正想要的,只是被灌输了他人的思想而已。
因此,我们真的不是理性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其实是身不由己的,是跟着别人亦步亦趋的。当然,正如身处市场中的我们,只能做满意的选择,而不是做理性的选择。
乌合之众读后感12
乌合之众,顾名思义像乌鸦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是个贬义词。那么,这必是一群"祸害"吧!这是一本写群体心理的书,我想,其中更多体现的是作者对于群体不看好的态度。所以,我本人也是有一些新的感触和不解,现就其中一些观点发表我的粗浅的看法。
我曾一直以为人多力量大。当你聚集在一个群体时,会有更多的人督促你,帮助你,这样你是受益无穷的。况且,人只有身在人群时才能突显自己,我觉得这是毋庸置疑的。脱离人群,你就无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这本书好像又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
书中讲了群体具有冲动性,易变性,易怒性。也就是说群体具有轻信的倾向,并且具有暗示的影响。这么想也许并不错。例如,若是一个班集体,有一个同学进门后大喊一声:"老师今天似乎心情不好,咱们班这次没考好。"这时全班同学大概都会绷着一根弦,似乎被传染了一种紧张感。然后接下来在班主任课上大家都会认认真真的,生怕成为那个"碰钉子"的人。处于集体中的我们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但这似乎也印证了作者的观点:群体容易引发骚动的特点,使其具有奴隶的冲动性。这件事似乎也引出了群体的盲目性,正如书中所言:"专门传播群体观点和信仰的方式从来都不是论证,而是传染。"所谓"三人成虎",不也就是这个道理。这么说来,更加动摇了我原本对群体重要性的看法。
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文中讲到:"个人利益很少会成为群体的行为推动力,但它是孤立个体行为的唯一动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格品行,在他作为个体单独存在时,和处于群体当中时是不同的。一个人可能受集体影响,更大程度的放大了自己的品行。例如一个人可以对于自己的生死存亡无所谓,但却无法接受自己群体的灭亡。在这个群体中,他所要维护的并非是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因为处于群体中而扩大了他的某种品质。同样消极的品质也是这样,个人受集体的影响。我似乎被说服了。
可是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的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的问题吗?并不是人受群体的改变,而是这种改变取决于人。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因处于集体而变得更加高尚,有人却会因处于集体而更加粗鄙,说来说去都在于人的本性吧,与群体有多大关系呢?
在讲到群体的推理时,我又有些观点与书中相驳。所谓头脑风暴就是通过一个主题任意联想,发散思维。这自然是处于一个集体,人多力量大,得到的结果更多,更有效了。但是书中却说群体的推理是一种低级的类比,也就是盲目的类比,不探究本质。当然,文中也列举了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但我依然不认为一个集体较个人而言,更为"弱智"。
于是我从另一个角度说服了自己。一个人很聪明,很精明,100个人组成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很聪明,很精明,但这个群体是否就会发挥100倍的聪明才智呢?事实并非这样。这便要归结于群体存在的限制性。形成一个群体,要有很多因素,群体会有领导,会有各种等级,会有很多人站在集体的角度推理,而非个人角度,于是便产生了各种问题,出现了群体推理的呆滞。
总之,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把群体比做乌合之众,从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于群体的消极观点。当然事物总有两面性,虽然有很多方面我在潜意识里也赞成作者的观点,但也存在很多争议。
乌合之众读后感13
“人多力量大”“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各种古往今来的词句对“群体”的态度无外乎赞颂,很少见到另类的声音,可是仔细想想,为什么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恣意妄为,一旦融入群体中反而觉得不自在的紧,是个人志趣的选择,还是一直被束之高阁的群体同样有其不合理之处呢?
对《乌合之众》早就有所耳闻,仅从其书名,便可以看出作者对于群体的态度。作为社会心理学领域影响力深远的著作,深入阅读后,便对作者关于群体一针见血的定义不禁赞叹。现实的描写,淋漓尽致的批判,结合人们耳熟能详的历史史实,更加论证了作者的观点,其对个人心理的描写,与个体由于群体的影响而产生的可怕的转变,令人感同身受的同时,也打破了长时间以来人们主动形成或是被灌输的固定观念。
没有任何人是单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或者可以说,人无法脱离其他的事物而存在,每一个个体之间,彼此相互牵连,无外乎时间空间,贫穷富有,身份高低,每一个个体都是构成群体的一部分。或许这也是个体无法摆脱群体带来的消极影响的本质原因。
书中从群体的特征、观念等来说明人们由单独的个体成为群体的一员后是如何模糊了自我意识,丧失了主观思考、逻辑与判断能力,渐渐同化于群体智慧,进而做出无法想象、骇人听闻的举动。群体可以奋起推翻专制的统治阶级,呼唤自由与平等,却也同样可以汇集成乌合之众,失去自我,失去基本的道德判断能力,进行屠杀与清洗。
现如今的社会新闻与主要的舆论阵地,评论下到处都充斥着网络暴力、键盘侠,无论是“围观者因一时新奇便怂恿轻生者跳楼身亡,直播间的观众纷纷留言想要观看主播自杀”,还是“快乐源泉—沙雕网友们的一句抖机灵便让不快的心瞬间轻松起来”这就是所谓的群体可以滋养人们生存,也可以促进大众死亡,这,就是群体舆论的力量。
书中列举了群体的冲动、异变和暴躁,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等。集体暗示会瞬间形成这个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因此,群体便在毫无目的的状态下听从于所有外界的暗示,缺乏自己的主见与判断、没有批判精神。若是将书中的概念放置于当下,也是贴合现实的紧,甚至是泱泱华夏,这个爱观望的民族,却也是具有乌合之众的气质。
本书作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正值法国大革命时期,其中的某些观点固然有些偏颇,但是作者的思想却并不过时,勒庞说,群体只会干两件事——锦上添花与落井下石。个体的思想与情绪过于弱小,无论其利弊,产生的影响力并不大,并很难转化为外部行为,若是其升华为群体思想,便可以对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乌合之众》可以很好的为我们提供警醒,警惕群体潜移默化的同化。
乌合之众读后感14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在一个群体之中的人就仿佛在山中穿行,想知道山的面目很难。而《乌合之众》正是告诉我们这座山究竟是什么样子,怎么上山,怎么下山,怎么面对下一座山。
没看这本书之前我其实就骨子里厌恶所谓的“流行”和“时尚”。为什么所谓“大众”喜欢的我就要喜欢?“大众”说好的我就要说好?“大众”是什么?我觉得这个“大众”其实和从小到大没征求过我意见就上台代表我发言的那些“学生代表”“员工代表”一样,不过是有权,有钱人的喉舌和工具而已。我不能阻止他们宣传和演讲,但我可以不认同不跟随。
。很多人都听过一个笑话。一个路人看到路上有一个人在看天,就以为天上有什么也停下来抬头看。第二个、第三个,更多人也停下来看,什么也没看到就相互询问。最后才知道第一个人不是在看天,是因为流鼻血才仰着头。
我至今也还记得自己变成乌合之众的一次经历。那是小学五年级的一天下午。一放学就跟着路上的一大群人晕晕乎乎的走到市中心广场,看到很多人往天上扔帽子,我们几个小伙伴也就跟着人群捡地下的帽子一起扔,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想过找人去问问。后来才知道那天这个活动是为了一个道听途说来的消息说某个人去世了。我既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为了一个人去世那么高兴,也不知道为什么电视台为那个人还健康活着高兴,但是那一年我确实盲目的扔了帽子。
稍微年长一点社会上开始流行练气功,每天楼下练香功的声音都会比闹钟更有效的把我唤醒。“香~~~”别看都是大爷大娘,一群人聚在一起喊出来也是气势十足。听说大家一起练会散发出特别的香味,我没凑近闻过,但是想想他们那么早去练的原因估计也是怕太阳出来容易出汗,怕会分辨不出到底是香还是臭。
我自己在家看过“中功”的“带功”录像带。一个大师坐在台上发功,让台下的摇头就摇头,伸手就伸手,还有人又哭又闹完全失控很是神奇。据说大师也是可以透过录像带发功的,但我看的时候既不想摇头,也不想伸手。
大学里一天和舍友吃了烧烤喝了啤酒,酒酣耳热的往宿舍走。途径四大发明广场看到乌压压一大堆人席地静坐,还是不禁下了一跳。后来才知道那是当时最热门的一种气功,后来居然演变成了另一场大规模群体性活动。还好我早就看过大师的录像带,对这个一点都不感冒,练功就练功,干嘛非要一起练,半夜不睡觉坐在外面静坐吓人好玩吗?
老婆喜欢看演唱会。开始我总觉得花钱买演唱会票还不如买CD,音质好还能反复听。但是作为陪员参与了几次之后发现演唱会有其独特的“气场”,这是自己单独听完全不可能体会到的。这种气场不能简单归结为现场的影响、灯光,甚至亲眼看到明星,更多的还是周边人群的影响力。当你看到四周无数荧光棒在摇晃,你不摇别人会主动问你是不是你不会打开荧光棒开关;当你周围的人都站起来手拉手跟唱,你不唱别人会主动抓住你的手拉你起来,这就是群体的作用。
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会自然会调动所有感官和大脑去对周围环境做出判断,但是这种警觉会随着人群的规模而逐渐降低。过于另类在群体中是不受欢迎的,所以群体中的人也会自然而然的趋同。这都是数万年乃至更久的生物进化结果,所以无论你有没有自己的判断,一旦在那个群体当中无法脱身的时候,你的选择其实不多。
然而我还是不想就这样“同流合污”,所以我选择“进化”成宅男。别跟我讨论现在流行什么,我不想加入你说的那个群体。
乌合之众读后感15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后来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
乌合之众读后感16
是否能避免加入乌合之众的狂欢?
该书是作者勒庞最著名的经典作品,在大众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领域皆享有盛名,历经百年其地位依旧无可撼动。书中作者研究的对象是他所称之为的“异质群体”(由任意个体组成,不管他们的职业与智力),主要阐述了群体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体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它有着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之后,它所有的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当个人有意识的人格和才智消失殆尽时,其无意识特征就会占据主导地位。
情感和观念在暗示和传染作用下趋同发展,并倾向将暗示观念立即付诸行动;在作者勒庞看来,群体具有智力低下、不加推理、缺乏判断、易受暗示、轻信盲从、情感夸张、善于行动、道德或高或低等特点,一个人单是加入群体这个事实,就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级。勒庞这本著作在时间的检验下依然焕发光彩,书中涉及到的问题具有多样性和持久意义,能帮助我们把握时代的脉搏并保持敏锐的目光来审视当下的社会问题。
个人认为该书的精髓在于中篇——群体的观点与信仰,勒庞对于群体在观点与信仰这两个方面的解读非常到位与精准,有些观点在现今社会依旧适用,提供了看待某些问题的独到角度和成因解读;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对教育的分析和批判,否定教育就是背书和服从,丝毫不训练自己的判断力和主动性,这种教育引发更为严重的危险,它让接受教育的人强烈厌恶自己的生活状态,并极力想从中逃离。所以我们不应该成为知识的活体容器,这不会提高智力水平,人生成功的条件是判断、经验、干劲和性格,书本当中是绝对无法提供的。
然而书中还有一些观点使我不敢苟同,作者列举的事实依据过于偶然,得出的结论又过于绝对,可能是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致使一些观点趋向偏激和片面。总体来说,该书在心理学领域的影响还是毋庸置疑的,虽然作者有些观念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但是瑕不掩瑜,该书值得反复阅读,需慢慢地把它读透,拒绝成为乌合之众的一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