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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的真相观后感500字精练66条

时间:2018-09-13 23:11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

这个寒假我看了路遥的《平凡的世界》,真的很感动。它让我知道什么是真正平凡的美。

文中孙少平是主人公,孙少平,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啊。其实,他也就是一个平平凡凡的人,一个比普通农民多读了几本书,一个对生活的意义有着更高层次追求的人。在写给妹妹孙兰香的信中充分表现了他对生活的认识:"我们出生于贫苦的农民家庭——永远不要鄙薄我们的出身,它给我们带来的好处将使我们一生受用不尽;但我们一定又要从我们出身的局限中解脱出来,从意识上彻底背叛农民的狭隘性,追求更高的生活意义。

而作为新一代的我们,要做到自立自强。才能成为社会之有用人才。《平凡的世界》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也是小说化的家族史。作家高度浓缩了中国西北农村的历史变迁过程,作品达到了思想性与艺术性的高度统一,特别是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对今天的大学生朋友仍有启迪。

我们生活在一个幸福的时代,没有经受太多的苦难,然而我们的世界也是平凡的。我们每一天过这平凡的生活,做着平凡的事情,演绎着一幕幕平凡的戏剧。擦亮我们的眼睛,仔细瞧一瞧,那一位是孙少平呢?希望我们能像孙少平学习。要知道并不是高贵才是最美的。生活中的每往往是在我们不经意之中发生的!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

《平凡的世界》叙述了以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为中心,通过复杂的矛盾纠葛,刻画了当时社会各阶层众多普通人的形象,劳动与爱情,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日常生活与巨大社会冲突交织在一起,全景式表现中国当代城乡社会生活。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最身有体会、最佩服的是孙少平。高中时代的孙少平求学之路相当的不容易!吃得差、少,穿着也不能像大多数学生那样基本满足保暖,更不用说体面了!在那个敏感而又脆弱的年纪里,孙少平以逃避众人一起吃饭的方式减轻自己的心理压力,强忍住现实生活带来的无奈,并在书海中寻找到自己快乐!他那自强不息、不畏生活的打压精神令我敬佩!我的家庭是中低下水平的,家里的经济压力也很大,远离家到县城读高中,在学校除了刚入学的第一个月,因不了解情况才吃了一月甲餐,后来都只敢吃乙餐,一吃便是整整三年……老实说,其实有时我很不愿过这么艰苦的生活,我希望可以满足我的胃口,吃些我想吃的,虽然那是很昂贵的菜,但我不能,我的理性遏制我做这样的事……有时候晚上饿得睡不着,我会很难过,我不愿过这样的生活……但现实是骨感的,我暂时不能改变我的生活状态……现在想想,相对于孙少平来说,我的情况已经好多了,而孙少平比我坚强多了,他比我更能吃苦,更能承受生活的打压!我希望,我也可以向孙少平一样,积极承担生活的重压,扼住生活的咽喉,朝抵抗力最大的路径走!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3

润叶和秀莲是孙少安生命中感情纠缠的两条红线。润叶与少安青梅竹马,爱情自然而然的萌生。而两家家庭背景却有相当差距,这是他们最大的阻隔。润叶自己是矛盾的,一方面是家庭,一方面是爱情,假如少安给予她支持,她或许有勇气冲破这一切,可是,少安却在她鼓起勇气表名心迹时婉拒她。润叶应该明白少安所想,所顾虑,然而她却无法改变少安和少安的思想。少安的结婚更让她,接受了二人无法在一起的现实。她虽用勇气告白,却有性格中妥协的一面,她为了家庭,嫁了很爱她,而她却不爱的男人。婚后她和李向前生活都是不幸的。一个时刻都在想着孙少安,一个虽然得到心上人却没有得到她的心。而这两人的痛苦都是润叶性格中的懦弱与妥协造成的,她虽然善良,但是却无意中铸成二人的悲剧。

秀莲虽然没有文化,没有上过学,但她却十分执着勇敢。她感情十分明朗单纯,只是简单地全心去爱自己所爱。不管孙少安家里多“烂包”,一心嫁他,帮他伺候老人,扶持家庭。作为妻子,她是十分伟大的。她把所有的爱与温柔都给予了少安,陪他走过一切艰难困苦,帮他挺过一个个坎坷,经历人生大起大落。虽然秀莲最后因肺癌惨死,但是她确实幸福圆满的人生。尽管没有过上几天好日子,而她心里却很满足,有少安,并且他爱她,这便足够。她在爱方面的单纯让她幸福。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4

一本《平凡的世界》终于看完了,平凡朴实的文字写出了一代人平凡的生活。他们热爱生活,却又不得不为了生活而与生活中的困难斗争着,他们坚强、勇敢、善良,为了家人的幸福努力着,做着牺牲…………他们是幸福的,尽管日子过的苦一些,但是一家人一起为生活,为幸福打拼建立起的深厚感情却是金山银山能够换来的………… 孙少平做为孙家二儿子,上完高中回家帮着爸爸和哥哥撑扶那个贫困而破败的家,但他却不甘心就这样在土地里操持一生,他已经从书本中接触到了一个更大更广阔的世界,他对那个世界充满了向往,最终在结束了村里的教书先生的生活后,一个人出去闯荡了,在做过建筑工人,整天背着那一百多斤沉重的石头在工地上走,拼命的干活,只有这样才不会被老板挑剔,赶他走,他才能挣到钱,唉,苦命的人呀~平凡的世界,善恶美丑,生在富裕家庭就衣食无忧,生在穷人家就要吃苦受罪,就是这么的平凡。

少平也遇到了好人,在黄原城时的曹书记一家,后来去了大牙湾煤矿上的师傅王世才一家,在那掏煤工的日子,师傅和慧英嫂,还有他们的儿子明明给了他家的温暖。还有, 他和田晓霞炽热的爱情,超越金钱,名利,地位的纯洁的爱情,是多么美好的。可命运却总不能让人美满,晓霞在一次洪水中牺牲了,亲爱的晓霞就这样和少平“结束”了,但爱是永恒的…………平凡人的平凡的生活,但却是最不平凡的,因为他们将生活的真缔演绎的如此真实…………生活啊,就是这样吧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5

那么长的小说,从初中开始,已经看了n遍了,到现在还记忆犹新,很多情节历历在目。

里面的种种人物都那么鲜活,真实。在理想与现实之间,那些可爱的人,在生活的苦难中坚韧。

可以从里面读到很多东西。

第一遍,也许你只是看故事,但你还可以看很多遍,每次都会有不同的感受,那的确是一个平凡的世界,也是平凡的人,他们的能人生引起共鸣。那是父辈那个年代的故事,在现实中,有很多这样的影子。

看到少平上学的时候我就想如果我初中的时候班上有这么一个孩子我并不了解他的人格我也不算董事我能善待他吗?

看到少平进城务工的时候我就想时常在路上遇到的那些年轻民工们有像少平这样的吗我看不来他们谁有颗坚持的心谁有值得学习的人格品质我甚至都没有多看过他们几眼

看到少平下井的时候我就问老爸下井的情况老爸也是下过矿的人虽然是铁矿比不上煤矿危险但因为这样才更让我心痛少平心痛那些矿难不幸的人。

看到少平最后出院的时候,我感慨,路遥先生真的给我的是一个平凡的世界。没有童话的结尾,没有感人的结尾,也没有悲剧的结尾,那就是一个芸芸众生平凡的结尾。

点滴小人物的生活,他(她)们是活生生的,有幸福,悲伤,个人的奋斗以及生命的无常。一群农村的孩子们在时代的背景下,抗争,奋斗,使人感同身受,以及更加理解小人物的悲喜。很是感动。这是很早以前看的文,如今心中还有淡淡的哀伤。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6

结束了吗?我又向后翻去,只有空白的纸张作为回答。真希望它能够一部一部,不停地继续下去,而现在遇到了告别,我有点不舍了。舍不得放下,舍不得离开,舍不得手中的这个平凡的世界。

这本书,是那个用生命写作的作家的不朽之作。一个个人,一件件事,平凡中有不平凡,虽在遥远的我所从未生活过的时代,却显得似曾相识,有一种莫名的熟悉,令我感到了一种真实。改革开放令昔日叱咤风云的人物淡出视线,一贫如洗;那些一贫如洗的人却通过各种方式让人民币流入自己的口袋,成了足以叱咤风云的人物。这个地方似乎“分子变分母,分母变分子”了。海民一家的鱼将村里人的喉咙卡住,金光亮的“意大利蜂”飞得无影无踪,毫无疑问为故事增加了喜剧成分。而晓霞的死,秀莲的肺癌又将故事的结局变成了喜中有悲。

然而,心中的一个个疑问却没有随着“太阳永恒的微笑”而烟消云散。晓霞到底死了吗?她的尸体没能找到,只给我们和少平留下疑问。但愿,某一天,银铃般的笑又会响在少平面前。

少安的砖厂又经营得如何?会不会再倒闭?他会不会因利益的诱惑而失去原则?那个干“二指禅”的金富出来后是会痛改前非还是执迷不悟?

合上书,一件件已成为记忆的“往事”浮现在脑海。随着它们,我又回到了那个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7

兰花,一个执着于第一次选择的女人。都说情人眼里出西施,当王满银第一次触动少女怀春的琴弦时,她便认定这个一无是处的男人,甘愿为爱情付出一生,也许很多人认为兰花是自讨苦吃,甘愿受爱情的折磨,但谁能知道那个给了她第一次悸动的意义有多重大?也正是她无怨无悔的付出,才最终换了浪子回头。

不同于以上女人的专一,杜丽丽,这个理想的浪漫主义诗人却爱着两个人。难以理解的话都蒙着神秘的面纱,正是因为神秘才让人推崇,古风铃正是这样迷住了丽丽,不禁想起《皇帝的新装》,为了维持自己的面子,他们只能奉承裁缝的衣服是多么的华丽,因为没有人愿意承认自己是傻子,这就是我对古风铃的理解,说着富含深意的话语来让似懂非懂的人们崇拜。《放羊的星星》中曾说:“爱是不能分割的,如同心,如果割开就死掉了”,我无法想像丽丽如何可以同时爱着两个男人,这不由得让我想起《情深深,雨蒙蒙》中何书桓曾经的矛盾:他爱上了依萍,但同时也对如萍有爱。这真是很难想象的爱情,我想这样的爱情避免不了在矛盾中痛苦的挣扎。

少平在经历了揽工的苦难,矿场的艰辛,痛失爱人的打击和面容近毁的绝望后依旧挺拔着身躯;少安在违心拒绝润叶,辛苦劳作农田,陷入逼债危机,又经历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婆姨得肺癌的重重压力下,依旧眺望远方;每个人感情的走过曲折蜿蜒的拐角后步入轨道,红砖暗瓦取代了摇摇欲坠的土坯房。对于原本一无所有的农民的儿子,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呢?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8

每一个平凡的人都以一个不为人知的不平凡的世界,每个平静背后都有激情澎湃,无声有时胜似有声。

读过不少的小说,也有一些情节特别引人入胜的,读之不愿放下的,却没有一本像路遥的绝笔之作——《平凡的世界》那么深入我心的。看其中一个个平凡世界中平凡的人物,就如他们正生活在我的身边。

读《平凡的世界》后,我感到了自己的微不足道,曾经的抱怨、愤世不公是多么的幼稚。与主人公的经历比起来,我们是多么渺小,从小学一路走来,没有经历什么挫折,而我们称道的是考试失败,感情失落等等,与少安、少平相比较我们又算什么呢?相信自己能飞!这是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后,我的第一个感觉。在这部被誉为“第一部全景式描写中国当代城乡生活的长篇小说”的巨著中,作者围绕着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身的局限,最终获得生活上的成功,谱写了一曲充满活力的生命之歌,向人们揭示了人生的自强与自信、奋斗与拼搏、挫折与追求、痛苦与欢乐,并以一幕幕催人泪下的苦难所展现出的人物的顽强坚韧的信念告诉人们:苦难与挫折只是个躯壳,真正广阔的生活意义在于我们对生活理想所持的生生不息的虔诚与热情中所体现的坚强的信念——“相信自己能飞!”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9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的一部百万字的长篇小说,20世纪70年代的黄土高原,到处是灾荒和饥馑,文革之后的余波仍然在社会个角落震荡,影响着每一个人的生活,平凡的世界里的结局大都以悲剧收场,路遥也为此付出了生命,读罢此书,感慨万千,沉寂其中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生活创造了艺术,艺术也源于生活,路遥深知那个时代的困苦,也深知那个时代的局限性,用质朴的语言最能打动人心,劳动与爱情,现实与希望,无时无刻不在每个人心中纠缠,苦中作乐。时代的痛,命运的错,人生的起伏,都是再正常不过的人生百态。正如罗曼罗兰说过的,这个世界上只有一种英雄主义,就是在看清生活的真相后,依然热爱生活。

新的世界即将到来,孙少平对精神生活的追求,孙少安对美好光景的憧憬和奋斗,无时无刻不在提醒着我们,要去勇敢面对苦难命运的抗争,好的作品带给人共鸣感动。那个年代纯粹热情、简单真诚。似乎有些明白,平凡的世界,平凡的生活充满喜怒哀乐,挫折幸运,我们失去了一种欢乐,会以另外形式重获希望。我们失去爱人,会与下一个温暖的人相逢,治愈生活伤痛。平凡的一生因为经历而精彩,因为希望而期待。既要脚踏实地于现实生活,又要不时跳出现实到理想的高台上张望一眼。在精神世界里建立起一套丰满的体系,引领我们不迷失不懈怠。待我们一觉醒来,跌落在现实中的时候,可以毫无怨言地勇敢地承担起生活重担。没有一个冬天不可逾越,没有一个春天不会到来。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0

这本书在看完的时候在龙空以及QQ上都和一些朋友做了一些交流,大概是因为这本书进过课本的原因,读它的人还是很多的,这点倒是在我的预料之外。

先说说我个人的一些主观的印象吧。开篇读来还是挺有感觉的,伪废物流的手法,倒也给人很高的期望值。或许是网文看多了的原因,看开头的时候我就一直希望孙少平能够有一个很好的将来,即使是在他揽工的时候,即使是在他在矿场的时候,我都怀着这样的一种感觉。

我期待着孙少平和田晓梅在一起,我期待着孙少平的生活能够出现实在的转机,我期待着作者来一个神转折,好让他从此过上另一种生活。

但,最终他还是什么都没有。没错,什么都没有。这样的结局确实是令我唏嘘不已,难道说,这才是作者想要表达的东西?

你努力,你坚持,你奋斗,你永远保持着一种积极的生活状态和信念,但生活最终还是没有什么改变。这是谁造成的呢?是一种作为这社会一份子的你我所无法改变的力量所造成的。

是啊,如果你知道你努力,你坚持,你奋斗,你永远积极乐观,但现实还是没有一点改变的时候你又该当如何?是继续坚持还是随之得过且过。这个问题的答案我看不明白。

这是一个机会相对充裕的时代,我们很少考虑自己付出而得不到收获的情况。但不可否认,这种情况在许多地方都还在上演着。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1

当我怀着一颗敬畏之心走进路遥笔下“平凡的世界”时,我感受到的不再是平凡的文字所带来的魅力,而是一个个懂得奋斗,懂得如何不被平凡世界改变的人的力量。

正如路遥说的那样:“因为这个世界的平凡,便迫使他们变得不平凡。”这时,我的眼前仿佛浮现了那一幕幕催人泪下、令人激情澎湃的情景:孙少安夜以继日地在砖窑里烧砖;孙少平在外拼搏,为了生计则在煤矿工地上坚毅工作;田晓霞为了救人却命丧洪灾…………没错,可以说他们都是再平凡不过的人,但努力奋斗的他们已不再平凡。

在那个刚经过“文革”洗礼而缺少活力的时代,像少平、少安这些生活在农村的平凡人已然成为新时代的新生力量,他们不断成长,不断更新思维,不断离梦想越来越近…………

路遥笔下的世界的确与众不同,尤其是将少平从懵懂无知的少年逐渐成长为一名新时代所需要的“战士”的过程,描写得犹如发生在我们身边一样,使我们产生共鸣,也使我们明白了一个道理:生命与生活需要梦想与拼搏。

奋斗的人生不平凡!《平凡的世界》带给我的启迪令我受益匪浅,它告诉了我什么是坚强、坚忍、坚持,以及无穷无尽前进的动力在生活中的重要性。我们就要做如今的“孙少安、孙少平”们,做生活的主人,做自己命运的主人!

即使我们生来平凡,令世界不看好我们,但请记住:我们有一颗不平凡的心,一路奋战不是为了改变不平凡的世界,而是为了不被平凡的世界改变。我们并不平凡,因为我们一直奋斗着。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2

2020的春天注定与众不同,在这个特殊的假期,我重读了《平凡的世界》。

孙少平—一位对苦难有着深切的认识、对生活有着深邃的理解、对精神世界有着深刻追求的人。他有铮铮铁骨,坚韧的毅力,强大的精神力量以及巨大的勇气。他经历的是艰苦卓绝的人生奋斗,在痛苦和磨砺中,他形成一种对苦难的骄傲感,崇高感。我欣赏他对苦难的克服,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我不由得想到今天的青少年,他们出生在经济高速发展的中国,生活富足,可以说绝大多数孩子都过着衣食无忧、玩的嗨的生活。今年春节前夕,因为一场特殊的新冠性病毒疫情,全国的孩子延长假期,在家开始了“停课不停学”的线上学习。然而却有那么一部分孩子是不自觉不主动学习,不提交作业、各种抱怨、钉钉评分1分等。我不禁陷入深深的沉思:是我们的教育出了问题?还是我们的孩子过于娇气?聪明伶俐的孩子为什么如此拒绝老师的辛勤付出呢?我百思不得其解。大概是我们基于孩子的爱太多了吧,尤其是城市里的青年一代几乎都是独生子女,得天独厚的家庭环境更是造就了不愿意吃苦不愿意付出的性格。作为一名基层教师,我真想给家长给所有的父母说一句:放开你的手,让他们吃点苦没什么,给孩子独立自主的空间,让他们健康成长,应该让今天的孩子像孙少平那样学会在逆境中历练心智不断地战胜自我,做一个勇敢独立、内心强大的人。

感谢路遥带给我们这个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3

读完以后心里五味陈杂,大概觉得这就是生活吧。路遥并没有给这本书安排一个很圆满的结局。

就在读者觉得一切的一切都在逐渐走上正轨时,总是会发生那么一些意外来提醒你,是啊人生不就是这样吗,一切总是那样不尽人意。但是我们还是要努力的走下去呀。

很难想象这本书距今已经快有40年了,书中的一些观点在现在看来一点都不过时“人们宁愿关注一个蹩脚电影演员鸡毛蒜皮的小事,也不愿去关注一个普通人澎湃汹涌的内心”。在现在这样一个“娱乐至死”的信息时代谁还愿意走进一个人的内心去呢。

而且在接近结尾时路遥还奇怪的描写了和外星人的接触。我很难把头裹白毛巾,穿着羊毛毡,红裤带上别着烟枪的陕北农民和身高一米二,头上插着管子,手拿T型探测器的外星人联系到一起。我想这也许是作家们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在作怪吧。

除却这些之外,这确实是一本故事背景宏达,人物性格饱满,剧情结构合理的好书。路遥作用了一种类似于视点人物写作方式的手法,从不同的人物不同的角度来叙写一件事情。使得不同的事不同的人统统结合到一起。

最后故事留下了开放的结局 ,我们无从得知金波的爱情故事结局会是怎样,也许从得知秀莲的疾病会不会康复以及少平会何去何从。生活总是充满不幸,但我们不是还要坚强的活下去吗!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4

开学至今也快一个月,开学伊始,学业并不算太重,便端起了积灰已久的的书物《平凡的世界》。断断续续地,也算是勉强地读完了这本书。虽囫囵吞枣,但也有不少感触。作者路遥让我从另一面认识了人生。我欣赏他的苦难的哲学,钦佩他对劳动的认识,羡慕他对生活的理解。 关于苦难的哲学,书中这样表达是的,他是在社会的最底层挣扎,为了几个钱而受尽折磨;但是他已经不仅仅将此看作是谋生、活命…………他现在倒很“热爱”自己的苦难。

《平凡的世界》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跌宕起伏的情节,却以其深厚的笔力深入人心,打动着我们渐趋麻木的心灵,让我们感受到平凡的人给我们带来的不平凡的感动和震撼。或许每个人在读完后都会有不同的感悟,但希望每一个认真生活的能够在苦难中磨练自我,在平凡中成就伟大,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地去体验生活中的各种酸甜苦辣。

每个人都是平凡的,与书中的角色一样,经历着一切,不管你处于什么地位,出身如何,你只是世界的一粟。但是,每个人又是独特的,存在于世上的个体,没有重复,即使是相貌一致的双胞胎,也有着自己的思考,这也是构成世界的精彩。不管怎样,我们都得认识到自身,在世界上的我们,既是平凡的又是不平凡的,这或许有些矛盾,但是偏偏是这样,我们才能经历我们独有的经历,接受世界所给的磨练,以平凡成就自己的不平凡。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5

《平凡的世界》的作者是当代作家路遥。故事发生的地点在黄土高坡上一个叫做双水村的地方。整部小说基本上是写双水村的变化和双水村的人。里面包含了当时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在里面各个阶层不论性格面貌的人物都栩栩如生。

我很喜欢路遥的出发点——平凡的世界。劳动着是幸福的,无论在哪个时代,只有作一名劳动者,不把不幸当作负担,才能去做生活的主人,用自己真诚的心去体验,毕竟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平凡的世界》用白纸黑字告诉我们这样的人生真谛。它响亮的提出: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只要一颗火热的心在,只要能热爱生活,上帝对他就是平等的。

路遥眼中的世界是平凡的,双水村只是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平凡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平凡。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经过自学达到可与大学生进行思想探讨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良的品质,包括并不好高骛远。在路遥的世界中出现的都是平凡的人物,就是在这些平凡的人物里他描写着人性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世界里,人的最大的优点就是认识到自己是平凡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突出的体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机会时,最终他选择的是煤矿。这不是说他有多高的觉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地方充满了热情和眷恋,所以他选择了平凡。脚踏实地,才是平凡中的伟大!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6

在这个长篇小说中,我记忆犹新的就是少平、少安这对兄弟。这个名字蕴含着平平安安,但他们的人生却十分坎坷,没有父母预想的平安,只是遇到危险罢了。

贫困的家境。少平上高中时,因没有钱,就只能在同学们离开时吃剩下的两个黑馍,也就连最便宜的两种菜也吃不起,在那个下雨的季节,当其他菜盆里还有菜汤时,他就去用馍去蘸着吃,尽管那汤已被雨水侵蚀过,但却仍坚持吃。对于当时正发育的他来说那两个小黑馍是远远不够的,因此他显得十分瘦削,看起来就让人可怜,更别说穿的如何了。想到了现在的自己,吃不完的饭菜就倒掉,不去爱惜身边的一点一滴。

曲折的生活。少平经历着本不该他经历的感情——他喜欢的女孩喜欢上了富家子弟。少安面对青梅竹马的润叶的追求,变得不知所措。这一切的抉择和处境,都源于家庭环境的贫苦。为此,少平的“老朋友’还打了那个班长。润叶为此也三番五次去找少安,但,少安对这个问题也只能是逃避。对此,我们应当告诫自己,只有自己长大,改善生活,才能不被这些问题所困扰,学习才是我们应做的,这样以后才能过上好日子。

任何人都有其不同的命运,因此我们应当顺其自然,不要怨天尤人。

所以,我们不论做啥事都应当遵守规则和,做自己分内的事,这样才能使自己将来更快乐的生活。唯有做好本分的自己,才能创造不平凡的佳绩。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7

跟随着《平凡的世界》一页页的翻开,那一行行朴实无华的文字将我的思绪带进了那平凡而又充实、完美的世界,轻轻的触动了我的心灵,唤醒了我似乎沉睡的灵魂,指引了我对生活、人生的思考。

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生活确实很平凡,但每个人随生活、乃至对人生的态度是不一样的,不一样的心态决定了每一个人不一样的生活。生活的快乐并不跟物质的丰富程度成正比,就像《平凡的世界》里的主人公少安、少平,虽然他们的生活条件并不好,可以说是很艰苦,但他们总是有一颗乐观、积极的心,不会对艰难屈服,积极的面对生活,他们的生活很平凡,但他们活得很充实,生活过得快乐、美好。他们用积极的、坚定的心态度过生命中的每一天,因而使他们平凡的世界变得不再是简单的平凡,而升华为一种完美。

不要刻意的去在意别人怎么看待你的生活,自己的人生自己做主,只要拥有积极乐观的态度去面对生活,认真的过好每一天,尽管我们的世界依然平凡,但却变得充实、快乐。

《平凡的世界》让我在通往成熟的道路上又向前迈进了坚定的一步,是它让我懂得了即使是平凡的生活,只要我们以一种积极的心态去面对它,对生活多一分宽容,少一分抱怨,脚踏实地、一步一个脚印的往前走,最后我们终将在平凡的行程中满载一船星辉,在星辉的斑斓里放歌,笑傲人生…………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8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多么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界的变更,对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的小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书的开头,令我震惊。孙少平是一个连“丙菜”都吃不起的人。我想:我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美好啊!有得吃、有得穿,可我有时候还抱怨这个没有、那个不好…………自从看了这本书,我再也没有抱怨过什么,我觉得我们现在的生活是多么幸福啊!孙少平的哥哥——孙少安,他几乎维持了整个大家庭的开支,每天不分昼夜地劳动着,任劳任怨,从来没有抱怨过什么、埋怨过什么。他看着弟弟、妹妹长大成人,就觉得很欣慰。虽然他上面还有一个姐姐,不过姐姐过得也不好,所以他还帮助姐姐,拿出自己仅有的一点点资金贴补给姐姐。

当然,这本书也有许多激动人心的时刻。少平的妹妹——孙兰香考上了大学,这一刻让我兴奋和开心。田晓霞的牺牲让我悲痛万分,她是一名记者,在一次采访中为救人被洪水卷走,孙少平得知消息时,是那么悲伤欲绝、痛苦难过。煤矿场的班长——王世才的死也让孙少平觉得生活是多么的残酷啊!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让我觉得生活是多么的平凡而精彩!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19

梁老师解读《平凡的世界》第一讲——“想说爱你不容易”,又一次把我带回到那个年代平凡的世界。

孙少安,有魄力、有魅力的男子汉,他有青梅竹马的田润叶,也有他的贴心、善良、坚强的贺秀莲;金波,风一般的男子,他向往美好的爱情,在军马场与美丽的藏族姑娘一曲《在那遥远的地方》彼此倾慕,在挣脱心的束缚之后,勇敢寻觅真爱。

孙少平和田晓霞之间的爱情是书中最浪漫的。田晓霞是孙少平思想上的启蒙者,是开启孙少平思想的钥匙。高中时就给孙少平带来参考消息等内部材料,与孙少平交流自己的思想,孙少平也被这姑娘的思想所震惊。可以说没有田晓霞思想上的引领,孙少平很难自己有后来如此广阔深邃的思想。

生活上他们天壤之别,思想上他们是“知己”,他们的爱情是真正把对方放在心中的。每次田晓霞和孙少平聊天时,总会聊一些孙少平拥有的,来保护孙少平的自尊。田晓霞在孙少平心中永远是洒脱、大方、勇敢、思想眼界开阔。田晓霞的牺牲结束了他们之间的伟大爱情,孙少平得知田晓霞牺牲消息后在大雨里狂奔到田晓霞的报社。田晓霞有三本日记写着有关她对孙少平的感情,孙少平失去精神支柱的痛苦只能在每日劳动里减轻这痛苦,路遥在给田晓霞结局之后,说了一句话:生活中的每一个人却在不断地失去自己最珍贵的东西。

孙少平诠释着不凡,勇于走出肉体的圈子,奔向他所向往的精神世界,我想大牙湾煤矿不是终点,是他思考人生意义的起点…………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0

假期闲暇时,我用心地阅读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我终于领悟到这本书的真谛:生活不能等待别人来安排,要自己争取和奋斗。不论结果是喜是悲,可以慰藉的是,自己总不枉在这世上活了一场。而只要我们用这种精神去面对遇见的坎坷,我们就能够无愧于心,无愧于生活,更无愧于自我。

果敢又坚强,坚毅又有担当,这是属于少安的印迹,是属于他的标签。在困苦和贫穷面前,少安用自己的臂膀扛起了整个家庭的重担,用自己布满老茧的双手将一切困苦揽在自己面前。他坚信人不能穷一辈子,只要努力一定会有收获。

敏锐又聪慧,灵活又执着,这是属于少平的特色,是属于他的象征。在落后的环境里,少平用自己魁梧健硕的身躯在艰辛险恶的环境中坚持奋斗,用自己的气魄和勇气微笑着面对着所有的艰辛。他一直渴望脱离“黑非洲”,用知识改变命运,改变别人对自己看法。

我很庆幸看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少安少平。作为一名小学教师,我感觉这本书在迷茫中给了我指点江山的勇气与信心。教师的工作很辛苦也很烦心,特别是小学六年级的教师,这个时期的学生正处在叛逆期,教师不但要授业解惑还要疏导他们的心理,竭尽全力使他们成为一名品德兼优的毕业生,顺利地步入初中。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用面对生活的勇气与信心,努力的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一个不平凡的自己!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1

一本看是平凡,又令人深深感动的书在作家路遥的笔下描绘出来,它无意间吸住了我的眼球,它便是——《平凡的世界》。

我坐在沙发上,慢慢品读着这本书,不知他是如何令我着了迷。就像书中写到:《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具有恢弘气势和史诗品格的长篇小说,20世纪70年代后期、80年代早期的众多青年的经历。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来到了一望无际的黄土高原,贫穷的村落,看面朝黄土背朝天的农民,还有穷得上不起学的孩子…………

这本书中的人物,我都牢记在心,孙少安、孙少平、田晓霞、贺秀莲、田润叶。主人公面对困境艰苦奋斗的精神,更是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虽然这本书没有好的结局,孙少平的师傅因救徒弟而死、当田润叶知道李向前的爱,他以残疾、当孙少平终于有机会成功时,田晓霞却救人而死。但,我们还是不能向命运屈服,我们要凭借努力改变事实!我也从中获得了一个重要的.道理:是的,这个世界是平凡,事物也是平凡,真正不平凡是人,有人才能活出精彩,才能感悟生活。

这部书使我知道了什么是平凡的生活,要怎么脚踏实地脚踏实地的努力。就如马在思说的: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我想,自己以后遇到困难的时候,一定会想起这部书。我要对自己说:“相信自己吧!坚持就是胜利!”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2

每个人的生活都有着自己的特色,但每个人都是平凡的,平凡是生活的原本色彩。对于平凡,我的理解是:每个人都是要经过生老病死的,每个人都生于这个《平凡的世界》,在历史的长河中,无为不是这样的。但《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让我认识了一个全新的平凡。

全书通过平凡二字,让我感受到了不同的平凡。

《平凡的世界》是作者路遥文集中份量最重的一篇长篇小说,描写了中国近代化的城乡的生活。通过以孙少平的人刻画了世界各基本普通人们的形象。

在当时。一个喧闹浮躁,改革的时代。主人公孙少安与孙少平兄弟俩在这个《平凡的世界》中不断超越自己,获得生活上的成功。用自己的信念告诉我们:苦难和挫折都是浮云,在真正的天空中,用生生不息的热情体现坚强的信念。在平平淡淡的生活中,郝红梅和润生用行动告诉我们,不是轰轰烈烈的爱情,也有最真挚的感情。让我们感受到。他们是彼此在对方那里感受到了温暖,感受到了自己的存在。

读完《平凡的世界》这本书。让我感受到了。在《平凡的世界》中有平凡的一生,有平凡的人。但也有着不平凡的生活和情感。而这不平凡的一切是我们美好的是回忆,是我们内心的一份宝藏。

让我懂得了。面对生活的阻碍,只有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有一天会成功的。面对生活的困难,我们会在困境中创造出不平凡的一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一片天空。

加油!让我们向他们学习,把不平凡的一生活的绚丽多彩。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3

使用假日之余,我读了路遥的《一般的国际》,这部小说给我最大的教育意义则是一种对农人的深入了解。

劳作是夸姣的,不管在哪个时代。《一般的国际》正是白纸黑字的告知咱们这样的人生真理。它嘹亮的提出,人,不管在什么方位,不管多么清贫,只需一颗炽热的心在,只需能热爱日子,天主对他便是夸姣的。只需作为一名劳作者,不把不幸当作担负,才干去做日子的主人,用自己真挚的心去领会,终究生命只归于咱们一次。

孙少平,这个路遥笔下的主人公,身世清贫,却懂得安然面临,结壮的走好每一步,他阅历了波折与磨难,日子把他塑造成一个刚强的人,我想,在以挣钱的多少为参照物的今日,许多年轻人不会以孙少平这样的人为崇拜的对象是能够了解的,但是任何时代都会有真实的朴实的爱情,抱负主义的颂歌也永久没有休止符。

书看到一半的时分,曾认为小说会有一个完美的结局,但是读完后则觉惋惜,但是跟着时间的推移,年月的沉淀,慢慢地我似乎读懂了这一般。这不是神话,没有灰姑娘和水晶鞋,更没有王子和公主的美丽故事,或许这便是日子吧!一般但不一般,走结壮坚决的路,演绎自己的人生,完成人生的价值。

《一般的国际》让我深深的感触一般的巨大,感触到日子的真善美。让我懂得了人生能够一般的度过,但是咱们能够用自己夸姣的质量,刚强的意志,把它装点得更给绮丽。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4

《一般的国际》是路遥的一部长

《一般的国际》这本书告知咱们:人,不管在什么方位,不管多么清贫,只需一颗炽热的心在,只需能热爱日子,天主对他便是相等的。这部小说的起点——“一般”二字,这仅仅黄土高原上几千几万座村落中的一座。但路遥却在一般中看到了他的主人公的不一般。比如说孙少平,他受过了高中教育,他通过自学到达可与大学生进行思维讨论的程度。作者赋予了这个人物各种优秀的质量,包含并不好大喜功。在路遥的国际中呈现的都是一般的人物,这是在这些一般的人物里他描绘着人道中的善与美,丑与恶。在他的国际里,人的最大的长处便是认识到自己是一般的。这点从孙少平身上得到最杰出的表现,当他得到调出煤矿来到城市的时机时,他挑选的是煤矿。这不是又无他有多高的醒悟,而是他对自己工作过的当地的热心和留恋,他挑选了一般。

读这本书就象饮一杯清泉,给人一份清凉与安慰,让在繁忙与俗物中羁绊人咱们可暂放全部烦恼,忘掉如今荣辱,回忆起那最为纯真的时代和最为朴实无华的人们。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5

孙少安,孙玉厚家的长子,为了减轻清贫家庭的担负,初中毕业就停学在家协助父亲务农,供还年幼的弟弟妹妹上学。由于他才能突出,不只是家里的主心骨还当上了消费一队的队长,在双水村颇有名望。但也由于一无所有的家庭,他忍痛放下了田润叶的感情,而跑到山西娶了个姑娘。

生活的艰苦让他逐渐沉稳,他开端凑钱创办砖窑,但由于雇佣的烧砖教师是个水货,让他的多年心血全都付诸流水,为此他的家更是寒上加霜,但生活不会孤负有心的心,他得到朋友亲人的协助和支持,最终完成了咸鱼大翻身,成了当时最先富有起来的农民,让镇长和百姓都刮目相看。

他的弟弟孙少平是个有志青年,从小就热爱读书,异常是世界名著,他都一五一十,在学校里,由于家里的清贫他只能穿那件最薄弱的外套,和吃最不堪入口的黑米膜,同窗们看不起他,不搭理他,却又羡慕他的学识和才能,他代表学校去黄原县扮演讲故事,他打乒乓球的技术能取得县里第一名。

高中毕业的少平也由于家庭贫穷而选择了放弃上大学的时机,他置信生活的贫穷压不倒刚强的他,像是《钢铁是怎样炼成》里的主人公保尔柯察金。他孤身一人到城里打短工,却不测博得了田晓霞的爱。由于机缘巧合,和他的人品学识俱佳之顾,进了煤矿区当上了一名荣耀的矿工,属于国度工人。之后由于表现好,肯吃苦,有气魄,当上了段长,成了劳动模范。生活并没有压垮他的意志,反而在锤炼他的力气,让他成为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6

《平凡的世界》的作者是我国著名作家路遥,这部小说在一九九一年荣获茅盾文学奖。小说讲述了孙少安和孙少平两兄弟的生活经历,他们依靠自己的努力奋斗改变了贫穷落后的命运。据说路遥为了写这本书,特意去了陕西亲身体验当地的生活,因此《平凡的世界》成了一部经典。

孙少安和孙少平兄弟俩的精神深深打动了我。他们在贫困的环境中依旧不懈努力地维持生活。“没有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他们俩就是没伞的孩子,他们在风吹雨打中奔跑,有时会被石头绊倒,有时会被高山阻挡,有时会面对大江大河叹息…………在没有坦途的前进路上,他们一直努力奔跑,为了自己的理想,无怨无悔。

《平凡的世界》给我最大的感受是——没伞的孩子必须努力奔跑。

很多人的生活也是这样:阿里巴巴的创始人马云,小时候成绩不好,但一直努力拼搏,终于成为中国首富;著名足球运动员C罗,小时候曾经流浪街头扫垃圾,但他依靠自己的决心和自律,终于成长为超级巨星;还有我们身边的许许多多人,他们曾经地位低下,被人看不起,但自强不息,终于成功,后来取得很大的成就。这些人都曾经没有伞,但都是努力奔跑的人。

我们应该学习孙少安和孙少平兄弟俩的精神,不要轻易放弃自己,不要自甘堕落,只要努力拼搏,就会拥有完美的人生。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7

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我们每一个人,对于这个浩缈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也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事的变更,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对于平凡,我素来都是这样认为的,直到读了一本书——《平凡的世界》,这才恍然大悟。

孙少安天生就是一个忍者,强者,智者。他憨厚朴实、坚韧不拔;他不屈不挠、无畏向前;他忠肝义胆、有情有义;他头脑灵活、敢闯敢拼。

孙少平是一个真正的斗士,勇士,学士,绅士。他不甘于平凡,不局限于小小的黄土地;他不想要故步自封,不甘愿自甘堕落。相反,他像一只雄鹰一样,一直在勇敢的飞行,去往更高,更远,更辽阔的世界,去开阔自己的眼界,增长自己的见识,丰富自己的惊艳,充实自己的人生。

生活没有如果,他们的命运告诉了我们。我们每个人的命运都受制于这个时代。我们不能完完全全的决定着自己的命运,我们要做的是怎样让我们更幸福。有远大的理想很好,想平凡的生活也好,这只是我们追求幸福的一种途径。

这是一个喧嚣浮躁、道德危机的时代,《平凡的世界》让我懂得:尽管命运是那样的不公,尽管社会有那么多的不公,可只要你能够不屈不挠、艰苦奋斗、勇往直前终能获得最后的成功。每一个正在虚度生命的人们都该读《平凡的世界》,它会让你懂得珍惜。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8

这本书描述了一个平凡的世界,可它自己却因此而伟大,获得了第三届茅盾文学奖,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小学时读的是简版,只有一本,高一时读完了完整的三本,主要补充了润生和红梅的情节和一些人物的结局。

全书主要围绕孙少安,孙少平两兄弟的生活展开。从70年代到80年代,这是一个大变革的时代,普通人在其中被时代的大浪所裹挟,劳动的意义,人生的痛苦,爱情的甜蜜与伤痛,所有这些,你都可以看到。作者路遥先生的语言尤其让我印象深刻,他用一种充满无限生机的话语,一种亲切,看透人生的欣慰去叙述,去描绘主人公们的心境。他笔下的年轻人们,生活打击了他们,他们依旧能继续向前生活。少平失去了晓霞,少安的砖厂破产,润叶被迫与她的少安哥分离而跟一个讨厌的人结了婚,可最后生活依旧继续,并且一定是会走出过去的阴影,继续向前的!

正如书后一句书评说的:虽然天天吃挂面的日子不好过,但捧着这本书,我感到阵阵温暖。是的,这是一本温暖的书,像那古塔山上的两年之约,虽然最终晓霞缺席,可那漫山的花依旧那么灿烂,她的笑依旧并且永远的存在于少平的心中,温暖明亮。

我们大部分人或许都将归于平凡,但生活依旧是伟大的。这本书,将告诉我们,生活是怎样的,平凡又是如何的灿烂。(《平凡的世界》)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29

一周时间,花了近40个小时看完路遥先生的这本著作,现在已经是凌晨一点,久久不能入睡,就知道这本书有多么吸引人,让我获益匪浅,给正处于迷茫时刻的自己予以提醒。

平凡的世界,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每个人都生而平凡,无论是高高的市委书记田福军,还是疯疯癫癫的田二,每个人都呼吸着同一片空气,享受一天同样多的时间。当然我们并不会像田福军、田二那么极端,而我们大部人是少安、少平、金波、金秀、兰香、润叶。这样的平凡人,我们人生的选择不同,而我们的人生方式就完全不同,当然我们的选择可能受限于家庭、社会等各种各样的因素影响。有的人选择做敢于担当、勇于拼搏的少安;有的人选择做饱读诗书、有自己人生规划的少平;还有的做默默奉献、简单纯朴的润叶,无论我们身处什么样的大环境下,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人生选择,不要让思维禁锢自己,突破自己,做自己想做的事、做自己想要成为的那个人。

作为一个研发人员,近期项目遇到了瓶颈,进行快一年了,却还是原地打转,真心打击个人信心,项目没有进展不是简简单单、三言两语就能找到没有解决问题的原因,但方法总比困难多。读了书后,可能我不再胡思乱想,而是专注当下的事,认认真真看书、自律的过着自己认为积极向上的生活,我并不期待未来会给我生活多少馈赠,这就是我目前想要追求的生活!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30

如果人生能重来,就能解决现在所有问题吗?看完刘同先生写的《我在未来等你》,郝回归告诉我不是那么一回事,我以为只是当时一个决定错了,改变那个决定就好了,实际上,是我们的性格、为人处事,让我们做了那个决定。所以即使改变了那个我们认为错误的决定,我们依然会继续做错误的决定。“那条路,我舍不得走完。跟着年轻的自己,踩着回忆,往,最深处。”在读的时候,百家笔记网我也在想我会如何看待曾经的自己,看着曾经的我放学,有时三五成群,谈天说地,但大多时候很迷惘孤单,走在熟悉的路上,我会笑着看着一切一切,正是孤独让我成长,才成就了现在我。关于过去,我也想过改变,但重来一次,那个人不会是我。“比起优秀,我更想做一个真实的人。”

阅读的乐趣也在于此,你会在书中找到相似的精力或者想法,但却是两段故事,像一面镜子,你会对比自己,从而成长。“当你真的很了解自己的时候,你就能解决掉那个更差劲儿的自己。”书的作用也是这样,《我在未来等你》用一种小说的方式,让自己能回到十七岁帮助和再一次了解另一个“自己”,每个人都能或多或少看到曾经天真的自己,从书走向自己,“过去无法改变,未来才更为迷人。”希望每个人都能坐下来和以前的自己聊聊天,拥抱并了解,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在未来成为更好的自己。听从你心,无问西东。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31

人生是什么?是有追求的青春,满是激情的生命。

这是一个有文化,有头脑,有

少平真诚待人,也换来了他人的倾心关怀。自己在工地上从不偷懒,该做什么就做什么,认真完成自己的工作,也因此获得了老板的关怀,由原来背石头调去钻炮眼,由重活儿变成了轻活儿,尽管也有一部分原因是因为老板在为自己找女婿,但因为少平的踏实,真诚,才能让老板从那么多人中选出他来。少平吃苦耐劳,勤勤恳恳。连着搬了三天石头,他的脊背就被压烂了,一个从未受过苦的人,一上来就忍受了大多数人都无法忍受的痛,我同情他,我更欣赏他。

人生就该起起落落,就该你体验之前从未感受过的,人生就该有理想,有追求,敢拼,敢搏,敢赌。如果顺其自然成功当上了农民,那么少平也就不会体会到什么才是真正的快乐,什么才能让自己成长,什么才是真正的人生!

有意义的人生,青春年少之时,就该放手搏一把,管他结果如何,最起码你做了,不至于到了两鬓斑白之时,自己的人生毫无价值的怀念…………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32

给爱情一个还算中意的结局?

少安结婚了,或许是因为合适?或许是因为门当户对?或许是因为秀莲狂热的爱恋?或许都不是,但这些都不重要。因为他和润叶的爱情从此走上了尽头,两小无猜的懵懂爱恋就要就此别过,划上句号,无疑是惋惜哀叹的。“少安猛然记起:春天的时候,他手里拿着润叶给他的纸条,也是站在这个地方,望着大雁从南方飞来――现在大雁又向南方飞走了。时间啊,这么飞快!可是生活的道路又如此的曲折而漫长…………”少安的结婚给予他俩恰好的结局,或许润叶还会喜欢上其他人,但年少时的喜欢只属于彼此,从此其他人都是将就!是生活,不是爱情。

给贫瘠生活一些光亮?

金俊海二话不说借钱,以及义不容辞让金俊山借粮让我十分感动,还未等其开口先主动提出,给予他人足够的体面,这种温情令我动容且十分温暖,没有丝毫推脱,也不摆脸显阔,反而懂得感恩,记住孙玉厚家的帮助便尽所能。

我们生活中不缺乏这样的人,也正是因为这些人的存在,给予黑暗一丝光明,给予阴霾一些光亮,给予生活一些善意,才会有了朴实但诚且美好的淳朴风情,总会有一点点善意,让我们看到了这穷困世界的美好,看到了不公平之处还有善良温存,看到了即使看清生活的本质辛劳却依旧热爱生活的无畏,我仍愿相信上天从未抛弃过每一个努力生长的灵魂,总会有不期而遇的温暖,悄然改变这那些看似惨淡的人生。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33

暑假在妈妈那边发现了这本书,有三本,是弟弟买的,他似乎没有看过这书,很有幸自己可以看到作者路遥笔下人物的生动故事,这个故事挺悲惨的,也写出了那个时代人们的辛酸的,润叶另嫁他人,丈夫残疾;少安妻子因病去世;晓霞被洪水冲走,少平毁容;金波再也没找到他心爱的藏族姑娘。晓霞死了,秀莲也死了,少安少平的爱情不得善终。

因为家中贫穷辍学的少安,凭借自己的努力和吃苦耐劳当上了队长,在现在看来这有什么好说的,我真的很敬佩少安,因为他弟弟妹妹才能完成学业,姐姐一家靠他存活,后来少安成为孙家的顶梁柱,孙家后来的风光也是靠着少安这个顶梁柱,十三四岁时的我们并没有吃过这样的苦。

但是是否能像少安一样理解父母的不宜,十八、九岁又有没有成为父母引以为傲的孩子,我真的十分敬佩少安!

就不一一都说我对人物的感受了,书中没有华丽的藻饰,没有惊险离奇的情节,没有惊天动地的场面,有的只是平凡的人、平凡的生活、平凡的感情、平凡的故事平凡,是生活的本色,每个人对于这个浩渺的世界来说,都十分渺小,脆弱,微不足道,这个世界是平凡的,悲与欢,生与死,穷与富。世界的更变,对于历史的长河来说,无非是些平凡事。

平凡的我们做着不平凡的事,平凡的人生,从平凡中而来地繁衍生息,你能看到的,就是苦难中的信心,不能夺走的盼望,永不止息的爱,平凡中的苦涩,以及今生的骄傲。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34

在这个寒假里,我仍旧像以前那样,读了许多的书籍,也依然有我最喜爱的一本书,这次我的最爱为《平凡的世界》。

这本书讲了孙少安一家人从小就过着贫穷的生活,家里有人口又多,生活更是艰辛。孙少安一年又一年的长大了,从与青梅俩小无猜的田润叶忍泪分手,到与山西姑娘秀莲相亲相爱地结婚,他一直都艰难地过着生活,但他不畏艰险,深感生活的艰难和人生的坎坷。

这本书中的人物性格也多种多样,耐人寻味——曹书记一家人和蔼可亲,金波一家人活泼热情,田晓霞热情开朗,跛女子侯玉英知恩图报,孙少安老实孝顺,他在妻子秀莲在吃饭时经常给他弄得较稠时,他气急败坏的打了秀莲,可以看出他对家人的关心。

孙少平是一个平凡而又不平凡的人,虽然他有平凡的出身,平凡的家庭,平凡的人生,但他有不平凡的品质,一颗不平凡的心。他是一个勇于奋斗,有伟大梦想的人。

1975年时,他在原西县的高中读书,与田晓霞相识,并成了朋友。1979年,他通过努力成为了一名煤炭工人,并与成为记者的田晓霞相爱。1982年,宋少平为了救徒弟受了伤,而田晓霞却为救孩子而被无情的洪水夺走了生命。孙少安伤心致极,陷入了极度的绝望之中,但他从医院出来后,他又振作了起来,继续从事他的工作。

合上书,从那个压抑、不平等的社会逃脱出来,我现在的时代让我无比的庆幸。有一部作品会照亮你的人生,有一个人的精神会成为你的信仰。

平凡的世界读后感 篇35

时常在想,那些经久不衰的小说名著,是不是能比得过开在阳光下的鲜花,是不是能比得过山峰上停歇的老鹰,是不是能比得过珊瑚丛中那些贝壳里的珍珠?我不知道,但我要告诉所有爱读书的人,你一定要尝试着去读《平凡的世界》。

黄土高原上的一个不起眼的山村,几家不起眼的人,过着不起眼的生活,但又有谁能看出其中主要人物孙少平的不平凡之处呢?虽然受到过良好的教育,但却并不恃才傲物,相反的却表现的质朴无比。在那时,贫穷就像一把镰刀,收割了一批又一批人的意志。在那时的人们想的只有怎么活下去,为了自己的生命什么都可以放下,都可以抛弃,甚至是自己曾经信誓旦旦立下过的誓言。它就像慢性毒药一样,使你的意志在不知不觉中渐渐地消亡。失去了勇往直前的心,失去了温度的心,失去了自己的本心之后,人就像是行尸走肉一般,留下的只是一身皮囊。

亲情,友情,爱情,这三样交织在每个人的生活中,学会生活,懂得珍惜,才不会抱憾终生,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种警示,看过了太多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酸甜苦辣,贫穷富贵,苦难拼搏,世事的变迁,人性的改变,最后在自己的生命中剩下的只有平凡。

《平凡的世界》诉说着不平凡,在这复杂却又简单的世界中,普通人的一生,需要的仅仅只是坚定的信念与不屈的精神,需要执着的追求与渴望,学会在逆境中磨练心智,在失落中寻找坚强,战胜了自己便战胜了一切。

一、内容简介

奥利弗作为《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敏感温柔,但又不失勇敢坚强的男孩。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富商的私生子。从小在济贫院生活的他饱受欺凌,但却始终保持了一颗纯真善良的心。当他到了伦敦的时候,让带到了费金的家里,虽然费金费劲心思想让奥利弗走向黑暗,但奥利弗始终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心灵。

奥利弗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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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背景

《雾都孤儿》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品。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英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但繁华之下,是贫穷和不幸。这种繁荣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和煤矿里。阶级冲突越发明显,终于在1836年到1848年中接连爆发。

19世纪末期,大英帝国国力逐渐下降。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文学日趋多样化,许多伟大的作家出现在那个时代。《雾都孤儿》写于《济贫法》通过之时。英国正经历一场转变,从一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向城市和工业国家的转变。

《济贫法》允许穷人依赖接受公共援助,却要求他们进行必要的劳动。为了阻止穷人依赖公共援助,逼迫他们忍受难以想象的痛苦。因为贫民院的救援声名狼藉,许多穷人宁死也不寻求公共援助。《济贫法》没有提高穷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却对最无助和无奈的下层阶级施以惩罚。

就《雾都孤儿》一书中所揭露、描写的社会犯罪现象而言,狄更斯并不是严格按照以上准则来反映英国社会中的犯罪现象的。具体说,当狄更期把笔墨从官僚机构的“济贫院”转向社会犯罪问题时,他不是从社会的真实现状出发,而在站在种族主义立场上,把以费金为代表的犹太人看成是扰乱英国社会秩序、毒害基督教儿童身心健康,逼迫他们走向犯罪道路的罪魁祸首。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不能让犹太人在文学作品中以反面形象出现,而是说任何一个种族的人都可能犯罪,也都可以作为艺术形象出现在小说中,重要的是作者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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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那些厚厚的世界名著常常让笔者望而生畏,尤其是20世纪以前的作品,故事的年代久远,加之文化隔阂,每每翻几页就不想再读。

《雾都孤儿》就是这样一部一直被束之高阁的名著,笔者开始读感觉有点乏味,怀疑自己会读不下去,但越看到后面越觉得精彩,丝丝入扣的情节,个性鲜明的人物,一幅生动的19世纪英国底层生活的画卷就在脑海中呈现。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是英国19世纪批判现实小说家中的代表,《雾都孤儿》是其早期的作品,也是其第一部大规模地展示伦敦社会生活的小说。很多人对伦敦的印象,都是通过《雾都孤儿》得知的。

在这部小说中,狄更斯表现了一种浪漫的人文气息和理想主义的情怀,坚定地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通过讲述主人公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作者大力痛斥了济贫院的腐朽和社会的阴暗。奥利弗屡遭磨难而不屈不挠,历经坎坷终获幸福,让人深受感动。

孟子说:“仁者爱人。”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理想的人格都是以仁爱为基础。奥利弗正是这种理想人格的完美化身。奥利弗从小被人抛弃,生活在救济院里,除了要忍受饥寒,还饱受虐待和欺凌,后来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窟,每天挨打受骂。他的悲惨经历正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尽管奥利弗生活在罪恶黑暗的社会中,经历了各种磨难,但他没有丢掉着善良的天性。在去伦敦的路上,赶了二十英里的路,没有吃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钱可以拿去换取口粮,他也没有去做恶事,而是选择沿路乞讨,直到遇见一位慈善的绅士和一位好心的老太太,给他吃了一些面包和奶酪,才保住了性命。

在小说的结尾,奥利弗去监狱探望贼首费金,这个曾经给自己带来痛苦的恶魔,奥利弗并没有怨恨,而是向上帝祈祷,希望上帝原谅他。正是由于善良,最终使奥利弗也得以继承财产,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

小说中,奥利弗虽然是主角,但南希却是作者刻画最成功的一个人物。她的形象更加饱满和真实,她的遭遇比奥利弗更悲惨,但她却没有磨灭自己的初心,读后让人唏嘘不已。

南希在贼窝中生活了十二年,为了生存,南希不得不屈从于周围的环境 ,她一方面巧妙地应对周围人,另一方面又保持着自己的善良的天性,并没有同流合污。

南希无法忍受费金一伙对奥利弗的折磨。为了制止他们,她勇敢地与他们搏斗,当赛克斯抡起棍子要打奥利弗时,她冲上去把棍子从赛克斯手中夺下来。她扬言谁敢再碰奥利弗,她就和谁拼命。她非常后悔不该帮助费金把奥利弗带回到贼窝来。后来,当她听说受伤的奥立弗被赛克斯抛弃在沟里时,她却希望奥利弗死在沟里 。

南希的大义凛然,帮助奥利弗永远脱离苦海而舍生忘死的壮举,让人肃然起敬。

她将罗斯赠送的洁白小手绢珍藏在自己的胸口。“质本洁来还洁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赛克斯的魔爪扼住了她的咽喉,用拳头击裂了她的前额,她倒在了血泊之中。她在奄奄一息中挣扎着坐了起来, 举起了那条洁白的小手绢,这似乎是在向世人告白,她是清白无辜的。

社会是一所最好的大学,也是每个人成长的大染缸,身在其中很容易就会被浸染。主人公奥利弗历经磨难而仍能洁身自好,就像《爱莲说》中所说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然而,人的内心中都有一个天使,也有一个恶魔。南希为了生存也曾为虎作伥,她的内心也有过激烈斗争。但是当她面对不幸和痛苦的时候,心中的天使打败了恶魔。

如同小说中所的那样,这是一个希望容易破灭的世界,遭到破灭的时常是珍藏在我们心底最殷切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增添最大光荣的希望。

漫漫人生路,坎坷处处在,考验时时有。在人生之路上,难免会经历挫折痛苦,这时我们更需保持美好的希望,以积极乐观的心态直面考验。

纵然命运再曲折、境遇再凄惨,也要在黑暗中紧紧握住手中的火把,永远相信爱会拯救世界。正如狄更斯所说:“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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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雾都孤儿读后感100篇

篇1: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写的:孤儿奥立弗是他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辞世了,然后就详细描写他的悲惨的命运……。

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温暖的主人公奥立弗,从小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九岁的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毒打和欺侮,连夜逃了出去。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想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善良的奥立弗不肯就范。此后,他在同样善良好心人的帮助下与邪恶势力展开了生死搏斗。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从奥立弗的悲惨遭遇中,我认识到一个人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保持内心的纯正和行为的高洁,不能因外界的环境的恶劣而放弃做人的本分。作品描绘出这样一个身世可怜而又不屈服于命运的孤儿,在外界恶劣的环境中依旧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比较当今社会中许许多多的事情,人们往往以种种借口为自己的错误辩解,而不去从点点滴滴的日常行为中完善自我:比如常常有人认为别人做错没事,我也可以那样做,随地吐痰、丢弃杂物、满口污言秽语等等,甚至于习以为常而不以为耻,走入歧途也会说谁不犯错啊?

我想人的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力是他自己掌握的。奥立弗为我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坚守善良、为人正直的榜样。这本书也可能因此而成为经典而流传于世,家喻户晓了。

篇2: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

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

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还是乞讨而得到的钱,硬或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遇到善良的人。

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

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3:雾都孤儿读后感700字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儿这悲惨的童年生活,同时描述了上层社会优雅的生活,下层社会饱经风霜,渴望丰衣足食的心愿。

奥利弗·退斯特,他在济贫院里长大,后来因某些事离开了济贫院,去了伦敦,可不幸误入了贼窟。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绅士布斯洛救了他。后来奥利弗被劫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好心的罗斯小姐收留了他。不久,奥利弗异母兄弟蒙克斯来找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奥利弗变成罪犯,从而霸占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揭发了这一切。费金派人杀死了南希。案发后,费金,被判处绞刑,布斯罗揭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或许你们不信,但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我觉得文中的罗斯小姐很善良,因为文中写了一段话:“就是他!”突然一个男仆大叫一声,“他肯定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贼。在黑暗中,是我开枪击中了他。”这家伙叫着,高兴地拖着男孩的一条腿,把他拉进屋子里。

“放手!安静一点。”一个甜美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哦,他还是个孩子,开样子伤得不轻。”

“快派一个人到镇上去请罗斯医生,其他人快动手把这孩子抬上楼,放在床上。他需要照顾!”

这些事能反映出罗斯小姐的善良,假如罗斯小姐没有救奥利弗,那就没有后来那些事了。也能反映出那个男仆是多么的见死不救。

他们让我想到上次在后街,一个老奶奶在乞讨,这个老奶奶满脸皱纹,还时不时咳嗽几下。这时,一位小姑娘伸手掏出几块几钱,给那位老奶奶,还陪那老奶奶讲了几句话才走。虽然这事儿没有斯罗小姐那么大,但依旧能看出善良的人很多。毕竟,生活中,轰轰烈烈的大事是少有的,而环绕我们的大都是平凡的小事。

善良带来的就是幸福,如果我们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善待他人的仁爱之心,没有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乃至一切大自然——风、雨、草、木、阳光、水分和空气的这份浓厚感情的话,是绝对没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篇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 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5: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篇6:雾都孤儿读后感

本故事记叙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圆受苦,被逼无奈,只好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有误入了强盗家里,又被迫当上强盗,在当强盗的过程中,有碰见了有钱又善良的老绅士,老绅士同情他,便收留了他,不料,有被强盗门找了回来,

在经过1次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奥立弗的捣乱,导致老强盗被抓,奥立弗有回到了老绅士的怀抱中,成为他的干儿子。

读了这篇故事,我体会到了,奥立弗的故事是悲惨的,但结尾却是美好的,我愿天下所有的孤儿们,找回自己的美好家庭,不要在受那些无赖们的迫害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盲目只会受到被别人的欺骗,而自己的正确的认识应该坚持,这样才不会受到欺骗,损失。

我们是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直和善良,因为这样,才会使世人得到称赞。

篇7: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篇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篇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篇10: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小说,一本让人读后充满感动的小说。我想所有读者都有一个幸福而又温暖的家庭,但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不是,它是一个孤儿,一个从小就没有得到家庭的关怀的孩子。他叫做“奥立弗”。

十九世纪初,在英国首都伦敦市附近的一个市镇上,又一个小生命诞生了,但她的母亲却在不久后去世啦。这个身世不明的小孩,在他的一生中不知做过什么事;遇到过什么样的人;又能不能就这样活下去……

读了这本书让我真正了解到了家庭的温暖与幸福,我第一次体会到拥有一个家,拥有一些亲人,到底是多么的幸福!

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400字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当你拥有这东西时不知道它的珍贵,而当你失去了它才追悔莫及!”其实仔细回想,我们的父母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可我们却又为他们付出过什么呢?

童年是美好的,可是,在奥立弗的人生词典里,却没有这句话!他总是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他幼小的心灵,看穿了世间所有的邪恶与不公平。他没有要索取什么,只是能够安安心心的睡觉,把饭吃饱,穿得暖和!比其他,我们是非常幸福与快乐的!

让我们带着崇敬的心情,去祝福奥立弗,感谢恩爱我们的亲人与朋友吧!

篇1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被欺负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篇1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后还进入了贼窝,后来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警察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么折磨他、攻击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后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己,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现在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助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后,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篇1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讲述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扒手集团”,又被迫与凶狠毒辣的凶徒为伍。他历尽无数辛酸,最终在善心人布朗洛先生和梅丽太太一家的帮助下,终于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在主题思想上,作者以复杂的情节和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从侧面刻画出了当时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现实,用夸张与讽刺的手法反映了社会的黑暗面,但同时,作品中又处处体现着浪漫主义,表达了作者对美好生活和美满人生的向往。

在《雾都孤儿》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暴力,也明白了一个永恒不变的道理——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例如:小主人公奥立弗在误入贼穴后,任凭金钱的诱惑,坚决不去做扒手,连这里的头目费根也说,奥立弗善良的天性无人能敌。最终,奥立弗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其实,善良包含了很多种品质,但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心地纯洁,常为别人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会为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而大动干戈,如果多一些理解与宽容,一切不都是风平浪静的吗?我想,善良是没有贫贱、高低之分的,只有用一颗纯洁的心灵去对待他人,那么你的人生史册将会熠熠升辉。

篇14:雾都孤儿读后感

每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都是可怜的,而《雾都孤儿》就是讲述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写的一篇长篇小说。作者把主人公奥立弗、好心的布朗罗先生、爱斯小姐这些善良的人给刻画的个性鲜明,同时也更加突出邪恶的费垠、蒙克斯所展露的阴险、恶毒。

可怜的奥立弗是个孤儿,从小在济贫院里长大,不幸误入贼窟。一天,奥立弗被警察逮捕了,绅士布朗罗看他可怜,就救了他。可后来奥立弗又被劫回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幸亏好心的主人翟尔斯收留了他。可没多久,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兄长蒙克斯,找到贼首费垠,企图想买通费垠,把奥立弗变成罪犯,从而能独霸财产。不巧正被女贼南茜偷听到她找到爱斯,揭发了这一切。费垠知道后,恼羞成怒,便派人杀死了南茜。最终恶有恶报,案发后,费垠被判处了死刑,而布朗罗揭露了蒙克斯的罪恶,最后布朗罗收养了奥立弗,所有人都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十分佩服奥立弗那种顽强的精神哪怕再大的压力他也能不屈不挠地挺下来。我们在平时也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所以她是我学习上的榜样、精神上的动力,如果我能做到他那样,我想成功的花朵一定会在我的前方开放!

篇15: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崔斯特是一个孤儿,因为在孤儿院里多要了一些粥而被赶了出去,沦落为贼。他们的头费勤专门教坏孩子,让他们为他去偷东西,为他顶替罪名。奥利弗的伙伴们带他出去偷一位老绅士的东西,奥利弗并不想做这种出格的事情,只是站在一边厌恶地看着这种行为。谁知,伙伴们偷了东西后逃之夭夭,奥利弗被认为是偷东西的贼。但那位老绅士为他求情,最终收留了他。

老绅士让奥利弗去帮他送钱。奥利弗一出门就被一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抱住。原来是费勤的同伙南茜。南茜受了费勤的指示,本来她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女孩。

奥利弗重新又被带到费勤的贼窝里。费勤打他,还抢走了老绅士的钱。善良的南茜不忍心看到奥利弗被打,就向费勤求情。谁知,南茜被打倒在地上。

在一次抢劫中,他们把奥利弗带去了。奥利弗被枪打倒在地上,最终被好心的梅丽夫人收养。梅丽夫人和她的侄女罗丝精心照顾着他。当奥利弗完全恢复时,梅丽夫人带奥利弗去看望那个老绅士。老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年过去了,奥利弗居然能与他相见,还相安无事。老绅士说,他是来找塞克斯的,塞克斯和费勤他们是一伙的,他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老绅士想找塞克斯要回奥利弗应有的遗产,而不是让他自己独吞。

在南茜的配合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而南茜却死在屋子里。终于,坏人被捉了起来,而他们也证实了罗丝与奥利弗有亲戚关系,罗丝是奥利弗的阿姨,但她并不是梅丽夫人的侄女,她也是个孤儿。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就算你无亲无故,贫穷无依,有些时候,也常常会有人来温暖你。这个世界,还需要更多的爱。

篇1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里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里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里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里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里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里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里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里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里弗。他紧紧抱着小奥里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里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里弗终于有了关爱她的人。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自传体小说,正因为有了曾经的苦难,才有了后来狄更斯发奋努力,珍惜幸福的来之不易的生活,才能创造出永恒的传世之作。伟大的奥里弗——伟大的狄更斯!

篇17:雾都孤儿读后感

回忆中的缕析无疑在某些时候是一件繁累和痛苦的事。就像此时,要将曾经由文字生成的形象在时间的洗褪中再次将雾化的形象回复从前,其中要损耗的精力,细胞,时间是无法用语言来计算的。

故事在沉闷的气氛中展开,就像湿雨冷瑟的天气带来的不畅,且有死神的出场,小说就带来了心悬的悸感。然而伴随死亡降临的新生让玄秘有了神幻,有了隐隐说将下去的依托由理。神经的弦绷和松弛仅仅在一刹那的瞬间,但即便这样也无法排解心中被石块压抑的窒息感。可怜女子的身世如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一路奔波竟这样无依无靠产下婴孩孤独死去?那围绕着的并不友善的济者又会将这孩子推向怎样的境地?……一切故事都在无尽的惆想中拉开序幕。只可惜,这序幕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令人生厌,令人哀怆。无论如何,只要结局没有摊牌,一切都有新的希望,哪怕这希望仅仅是朝日的曙光透射进阴暗潮屋中微弱的一线,也毕竟光亮一隅,不至暗无天日。

我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命运情节掌控在书写者的手中。这个被眷神遗弃在角落里的男孩——奥利弗.退斯特该如何去扭转自己悲惨的运命。如果不是书者的意念,他或许在饱受饥凌摧残,折磨利用之后将同那无数被迫沦为贼盗的孩子一样被理所当然送上绞架。没有人会对这些孩子施舍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惜,甚或是没有人会在绞架提起时有丝毫脸部肌肉抽动的恐惊。这将被视为做过恶事人最应有的下场和惩戒。当然,他或许会同小说中一刹那间觉醒的盗贼女孩南茜一样因向正义靠拢泄露出贼首肮脏而耻语的贼秘被“同伴”虐杀。同样,在所有旁人眼中,南茜的死或许也是咎由自取,是“同伙”间分赃不均的后果。这之间,太多的掩饰,被邪恶与肮脏蒙蔽的真洁亦无法昭白天下。他们的出生本如草芥,死亡也不能带来对邪恶的些许公正的宣判。如果不是书者,这一切也或许会永远同尸骨埋藏于地下,即便尸骨无存化为?泥,也不会氤氲成气息被他人闻知。

如果单从阅读小说的语言来看,这将是一种仿佛湟鱼逆流而上寻祖觅归地的艰难历程。习惯了东方语言的直白与凝练,习惯了顺理沿袭的母语的至简与玄奥,在大墨块儿的人物形象分析,人物心理摹写以及外部环境的浓重渲染中,思维走向踅路,理解走向偏歧似乎是常有的事。当然,这之间没有谁之更加卓越的较拼,只是后者的逆袭却也会让读者增加某种耐人寻味的咀嚼畅感。

在未曾邂逅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和露梓小姐之前,奥利弗那弱不禁风的肉体如同峭崖上在劲风中摇摆的小花,下临万丈深渊,上经罡风洗礼。岩中的给养更是忽略无存,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考验,又似乎是理所当然。无论是高贵的“道貌岸然”者,还是在生活中懂得钻营,见风使舵的教区济难者,抑或是为之上服务且被剥削生活清苦的底层贫民都无一例外地对这个孩子施与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唾弃,鄙夷,蹂躏,虐压……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生活状态会走出一个希望的存在。直到布朗劳的出现。这位有教养,有悲悯情怀,且愿意在这一切美好心灵驱动下去付诸行动的好心的“上层人”,他的出现对奥利弗来说,无疑就是天使降临,是圣母显光。他把小奥利弗从地狱之门牵领出来,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了奥利弗仿佛只有在梦里才会享受到的疼惜与照料。然这一切的幸福与美好似乎来得太过轻松,可怜的奥利弗在读者的战兢和狐疑中再次堕入了罪恶的深渊。

或许,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这样那样无数次命运的纠结和考验,然这样的考验因为毫无深度的罪恶让我们不以为然。但当我们仔细审度自己的心灵或静静地正视自己的德行,一切似乎便会昭然若揭。但我们看得到,无论命运怎样摧残,如何打击,奥利弗内心的深处始终有一抹阳光,一抹希望。他表现得那么坚定,坚强。你甚至不知道他小小的身躯中爆发出如此强大力量的来由。他极力地在让自己走向一条明光大道,即便周遭一片黢黑,即便歧路往往同他所坚守的路线在脚下交错,他似乎也能清醒地辨出自己的方向。

而这一次,命运真正是向奥利弗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还没有来得及将幸福的蛋糕咽下肚里的奥利弗受到了当头一棒!地狱与天堂,有时仅仅是一瞬间的隔离。人格与精神界限的护卫是一个人道德崇仰的信念坚守。谁说身份的“低卑”就是真正的“低卑”,谁说看似奢华的弥贵就是思想的崇高?谁也不能否认这之间的戏剧变换。奥利弗被推向正义与邪恶较量的人格斗争中,而这种斗争恰恰被形诸于布朗劳先生和格林维格先生之间外在的赌咒中。这样的赌咒和较量虽然在一方有短暂的痛苦和失落,同样,也会在另一方有暂时的得意与狂妄,然而我们不能否认,这最终的事实——奥利弗在道德决策瞬间所做出的勇敢付出——冒着被枪击的危险向被窃盗者进行预警是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赞举。可是,语言的赞叹来得何其苍白,我们甚或不能真切感受到他那一刻的绝望与失落。

当他本就弱小的身躯被“同伙”遗弃暴露在寒风肆虐秃野之下的壕沟里,当那冰冷坚硬的土地在肆无忌惮地蹂躏他小小的肉躯。我们知道,我们甚至欣慰一种坚定的意念得到了升华。在奥利弗心中,坚守自己的精神底线,坚守为人的道德操守,这似乎应该比生命更尊贵,更赞敬。虽然,即使这样的付出,或许仅仅是得到自己的心灵慰藉,但他平静安详的面孔却也显出一种幸福的宽慰。

生命总会眷顾那些为之坚守和付出的人。我想,这话应该不是妄语的存在。有些时候,我们的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一切迎合都是虚妄,一切附势都是表语。让心沿着充满花香的路前行,不管布眼的荆棘如何掩饰前方的美景,一切都可克服……

篇18: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坐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咖啡的美味时,可曾想到贫民所的孤儿们正在默默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看而百般挑剔时,可曾想到有些讯肠轻朗的孩于们正痛苦地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心胸时,可曾想过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们还在流落街头?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立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写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立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士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尽管世间对奥立弗来说充斥着太多的残酷与不幸的色彩,但即使是夜晚的黑暗中、也仍会有几颗星星散发出微弱的光明。他幼年时唯一的好朋友狄克,在他逃离习艺所之前,接着他的脖广送给他生平第一声真挚的祝福。—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用面包和干酪好好地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一位失去孙子到处流浪的老太太,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丁他。仅仅是一句真挚的祝福,仅仅是一点食物,仅仅是一些亲切的话语,所有这些,比奥立弗所尝到的全部痛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那些善良的人,只是付出了一点点,就让—·个无助的孩子感恩终生,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付出一点点呢?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后,幸运的奥立弗终于有f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

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助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

篇19: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重温了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还记得小时候用了一天时间废寝忘食地读完了这本书,虽是囫囵吞枣,但书里的情节和小主人公一系列的遭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如今再次品读,有了20多年人生阅历的我则更被小主人公坚强、正直和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

小主人公奥利弗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额外得到两片面包,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但很多孩子活不过9岁就死了,奥利弗能活到9岁已经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

年仅十岁的他,吃尽了生活的苦,但他很坚强,对未来一直充满信心,而且十分的正直。最令人感动的是之后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不由得心生敬佩。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优秀品德的坚守,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想到我们的小朋友,很快也要与奥利弗一般大小,真希望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我们也能把孩子培养的和他一样拥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优秀品质。

另一方面这本书也传递出了这样的正能量:善有善报。当年的社会环境固然十分严酷,但善良的露丝小姐收留了可怜的奥利弗,把奥利弗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南希和奥利弗一样可怜,却还是拼尽全力捍卫奥利弗的生命,还有布朗洛先生,他们都是在奥利弗灰暗的生活里带来光明和温暖的人,让可怜的奥利弗最终得到了人世间的温情和关爱。

当年的我被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现在的我被小主人公优秀的品德所折服。我会向我的学生们推荐这本书,也许他们还太小,不能完全吸收这本书中的营养。但是这本书会在他们幼小的心中留下一颗种子,只要我们一直用爱心和耐心浇灌,终有一天,这颗种子会长成一棵大树,茂盛孩子们心中那片纯净的森林。

篇20: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的十分快乐,谁能联想到当时旧社会时期的英国?那时候,当大官的整天就是吃喝玩乐。有钱人家里的孩子上学读书,获取知识。没钱人家的孩子不是在街上流浪就是整天鬼混。

这个暑假我读了《雾都孤儿》,里面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下面我来点评一下这几个人物的特性。

奥利弗:一个胆小,天真的男孩,从小没爸没妈。刚出生时,奥利弗的妈妈就去世了,被送到了教会,那里的孩子全部都是孤儿。没过多长时间,奥利弗就犯了错,原因是他多要了一碗粥。当时正是粮食急缺的年代,在大人看来,孤儿院的孩子要一碗饭简直是十分可怕的事情。于是奥利弗被出售,几经转折,奥利弗没有到达主人家,而是累倒在了街上。有一个小绅士看到了他,就给他吃东西。当然,一路上那位小绅士偷偷摸摸地拿人家摊位上的食物给奥利弗吃。小绅士偷东西的技术真是不得了,一下子就偷了一堆东西。

他把奥利弗带到了老犹太费根的家里。到了那里,小奥利弗才知道原来老犹太每天都教孩子们偷东西,而且每天必须带回家给他。邪恶的老犹太每天都在给小奥利弗那纯洁的心灵里灌毒汁,可他并没有受到影响,仍是保存着心灵里的那一片净土。。。。。。 邪恶的老犹太虽然天天教坏小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却从来也没有偷东西的意识。这证明他的内心是纯洁的,不愿意去做一个坏孩子。奥利弗还是个敢于去反抗别人的孩子。有一次,他第一个女主人家里的孩子在吃早饭是趁机侮辱奥利弗的妈妈,他立即站起来与那个孩子打了起来。虽然最后他输了,被关进了烟囱里。奥利弗的童年十分悲惨,但他长大了以后,经过好人的帮助,找到了他的亲生哥哥。结局也算不错的吧!

老犹太:他为了他的利益而去害这些无辜的孩子们,每天往孩子们的心灵里灌输“毒汁”,每天教他们怎样去偷东西。等到孩子们都练了熟练以后,就交给他们每人一个任务:每天要给他带回来几件物品,看谁带回来的东西好,就给谁多一些奖励。于是孩子们就去偷东西,互相比着偷,谁偷的东西贵重,谁就算厉害。这是一种多么愚昧的表现啊!当然,这种愚昧的表现也都是老犹太教给孩子们的。最可恶的是,当奥利弗被赛克斯拐走而扔到了一个地方不管了时,老犹太急得不得了。看上去好像是担心奥利弗,实际上是担心他的利益。担心少了奥利弗,也等于少了一个为他偷东西得孩子,少了几样意外的“收获”。他是一个黑心的人,及其黑心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里感到愤愤不平,为孤儿们和奥利弗而感到愤愤不平。虽说是孤儿,待遇完全不一样,简直像猴一样地被人耍!其实我发现《雾都孤儿》这部作品与《简.爱》是有相似之处的。比如说:在当时旧时代的英国,那些贵族总是歧视孤儿,他们的孩子也无缘无故地虐待孤儿。他们以为这些孤儿没爸没妈了,就可以随便欺负的!总之,以前的事我们也无法改变。活好现在的每一天,想一想自己有多么的幸福,珍惜现在吧。利用好每一寸光阴,做好每一件事!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21:雾都孤儿读后感

相信每个人对狄更斯的这部作品都耳熟能详。故事发生在伦敦,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

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

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

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

在这部作品中狄更斯成功地刻画了一连串人物,如教区干事班布尔,贼头儿犹太老头和慈善学校的学生诺亚,破屋大盗蒙克斯等等。没有一个不刻画得栩栩如生,形象逼真。但是,作品中最成功刻画的人物还是主角奥立佛以及女偷南茜。

奥立佛天生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懂得知恩图报。他吃了很多很多苦,但最后总算遇到好人。不管是布朗鲁先生,还是梅里太太,或是梅里小姐,对待奥里佛都如同亲人一般,尽管他是个“贼”,他们都同情他,收养他,并使他接受良好的教育,最后还弄清了他的身世,争回他的遗产。

在描写奥立佛所有的事件中,我最钦佩的还是第六章节中讲他受嘲讽时奋力抵抗这一事件,如同作者所说的那样“从表面上看我所记述的是那么微小又不重要,可是事实上他对奥立佛的前途及发展却间接地影响,并产生了重大的变化。”奥立佛虽说在贫民院中长大,本身就没有自由,受人使唤,但他还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面对诺亚的人身攻击,他显得异常激动。而因为诺亚对奥立佛死去的母亲的恶毒侮辱使他义愤填膺,热血沸腾。

“他立刻跳了起来,一把掀翻了桌椅,然后揪住诺亚的喉管,用尽全身暴怒中的力气抖动着诺亚,一直抖得诺亚的牙齿发出格格的响声,然后又聚集了他全身的力气给诺亚狠狠一拳,直把他打翻在地。”奥立佛激烈的反应令我迷惑,按常理来说,他一直是个文静的,温和的,虽受到非人虐待却是个垂头丧气自甘倒霉的少年,此刻却凝聚全身的力量揍诺亚。

是什么力量使他敢于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许不应该是“决定”吧,强烈的愤怒感使他失去了理智,他不允许别人对他的母亲有丝毫的侮辱。虽然奥立佛对他的母亲毫无印象,记忆中从来就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然而,对母亲的尊重感却一直伴随着他。所以,当诺亚侮辱他的母亲时,奥立佛显现出从没有过的激动。这一事件的结果是奥立佛受到了毒打并被关押起来。

众多学者都认为作品中刻画得最成功的人物是南茜,虽然作品以奥立佛为主角,但从社会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角度来看,南茜的角色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南茜是个心理复杂的年轻女性,从小在盗贼集团中长大,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她进入贼窝后也没有遇到任何善良的人,当然最后也遇到了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但那时已经太晚了。最后她惨死在强盗赛克斯的手中,她的命运是悲惨的,就如同现实社会中的孤儿陷入黑社会后的下场一样。

南茜看透了盗贼集团中一切丑陋的东西,她厌恶那种奸诈、凶狠、残暴无情,灭绝人性的东西,但她对盗贼集团也有一定的感情,又舍不得离开。她同情奥立佛,像对待自己的亲弟弟般对待他,在危急时刻能够不顾自己的安危而挺身相救他,但他又不得不亲手将奥立佛推上盗贼之路。她羡慕有文化教养,有温暖家庭的女性,但她又因自己的卑微身份而不敢迎上去,不敢奢望这样美满的生活。

她的内心是矛盾的,当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劝她离开盗贼集团重新做人时,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虽然她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南茜的矛盾可以从她的原话中看出:“我不愿意那么干!我不愿意那么干!虽然他是魔鬼,甚至他对我比魔鬼还更加恶毒,但是我不想那么干……另一个理由是,他过得是罪恶生活,我过得也是罪恶的生活,我们在一起许多年过得都是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不能出卖他们,何况他们当中有一些本来也可以出卖我,但他们没有出卖,尽管他们也是坏人。”

她内心的矛盾冲突是真实的,符合正常人的一般心理。有很多少年女性犯罪者,一旦误入歧途就可能会产生类似南茜的这种矛盾思想:既想脱离犯罪同伙又舍不得离开。南茜虽然对赛克斯所做的一切深恶痛绝,但又离不开他,有人认为南茜的行为不合乎情理,但不管怎样,她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真实的。人的心理和思想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为问题,不可能用简单的方法就可以解决的。

篇22: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23: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24: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篇2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2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名为奥立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趋势了。从此他就被当成一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善良老先生——布朗罗先生,可好景不长,奥立弗不幸身陷贼窝,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终失败了,他挣扎在死亡的边沿上。但是他遇上了梅里夫人,梅里夫人不仅就了他还好心地收留了他。从此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立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的折磨,他还能坚持不懈地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父母的痛爱和关怀,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地球的另一面有多少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疾病、饥饿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充满对生活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与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日后用自己的智慧来报答社会!

篇27: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2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篇2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3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着名的小说,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由于长期得不到关爱,在生下他就辞世了。他的童年在一家所谓的慈善机构里度过,九岁时当了一名棺材店的学徒。因为他忍受不了那里的虐待和欺侮,便逃往伦敦。在伦敦,他身陷贼窟。不过,在许许多多的人的共同努力下,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这本书赞扬了那些善良、正直、充满正义感的好人。生活中,我们应该去追求正义,追求真善美,追求社会光明的一面,并且要去抨击邪恶,抨击假丑恶,抨击社会虚伪的一面。

我们应该做一个好人,在生活中乐于帮助他人,在他人身陷水深火热中时帮助他人。让我们为真理奋斗,共同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篇3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篇3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34: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3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小姐;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37: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读后感《《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3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39: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40: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41: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篇4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4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4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篇4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lingru、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不禁为奥利弗的悲惨伤心,为卑鄙小人愤怒,更为奥利弗获得新生高兴。

篇4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

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

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47:雾都孤儿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篇48: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里弗很可怜,他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从小就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他吃不饱饭,还要挨拳头、挨巴掌。9岁时他就被送去当学徒,那里过着更加苦难的生活,大人瞧不起他,还总是污辱他的妈妈,动不动就对他拳打脚蹋,小孩也欺侮他,他受尽了欺侮和毒打。又一次被毒打之后,奥里弗实在受不了,他不想再屈服了,终于挥拳而起,结果遭到了更多人的鞭打。

奥里弗太可怜了,好人都上哪儿去了,怎么没有人帮助他呢?怎么没人给他送点吃的,没人收养他呢?我感到很伤心,很焦急,真想去帮帮奥里弗,真的,他太可怜了,我都要哭了!

奥里弗忍受不了折磨,他跑了七天七夜,终于逃到了伦敦,他快饿死了,这时遇到了一个小偷,给他吃的。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小偷,他误入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心地善良的奥里弗却怎么也不愿当小偷。他们第一次带他上街偷窃,想拉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到警察局,幸好遇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家里。他过了几天幸福的日子,真是太幸运了,他在布朗罗先生家里还看到了他妈妈的照片,可是当时他并不知道。布朗罗先生见到他很亲切,布朗罗先生家的佣人贝德温太太很喜欢他,他们对他特别好,他从出生就没享过这样的福,他吃得好,穿得好,他在这个家庭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好人终于出现了!奥里弗遇到了好人布朗罗先生,我太高兴了,他要是一直在这个家庭里该多幸福啊!可是,不幸又来临了,可怜的奥里弗又身陷贼窟了!真是太气愤了!

奥里弗被那帮贼又抓进这贼窟后,老强盗费根仍想把他培养成一名小偷,可是奥里弗坚决不做小偷,强盗头子用各种手段折磨他,想把他的那颗心变得和他们一样黑,使他尝到了饥饿、悲伤、孤独,可是就是没法动摇他的意志,他誓死不做小偷。

奥里弗真是好样的,近朱者赤,近墨者不黑,他在强盗堆里,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红心,奥里弗真是个意志坚定的男子汉,我为奥里弗叫好!

奥里弗在贼窟里忍受着痛苦,他一心想逃离贼窟。一次贼窟里密谋策划盗窃,贼头们强迫奥里弗参加这次远行盗窃,可是善良的奥里弗不想跟他们干坏事,他想为这家人通风报信,结果被打了一枪,他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又幸好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她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救活了他。没想到这位好心的露丝小姐就是他的亲姨妈。

原来,这里面有一个可怕的阴谋。原来奥立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叫蒙克斯,已经成为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老贼头费根勾结上了。他设法弄到和销毁了反映奥立弗父母真实关系的证据。他向费根许以重金,要老费根把奥立弗教唆成盗窃犯,并最终让他被挂上绞刑架,以达到他独占他父亲遗产的目的。可是贼窟里也有一个好人,那就是南茜,她自幼沦入贼窟、但是本性却很善良,南茜同情小奥立弗,她冒着生命危险向露丝小姐和布朗罗先生报告了他们的罪恶计划,露丝小姐还鼓励她改邪归正,她也想回去后好好做人,却被惨遭杀害。布朗罗先生用智谋迫使蒙克斯对其阴谋一一招认。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关于露丝小姐身世的一些疑点也终获澄清,并且和梅里夫人的儿子结婚了。好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坏人都落到了应得的下场。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他还找到了亲人姨妈,还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奥里弗终于过上了幸福、自在的生活,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啊!我觉得他有这么好的结局,除了受到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外,是跟他的他坚持不懈分不开的。如果他在身陷贼窟后,意志不坚定,和那些贼一样上街去偷盗,那他和一般的小偷没什么不一样,结果一定会很惨。这让我想起了总部大街上,都有一些外地的小偷,上次我们和小姨去逛街,有妈妈、姥姥、小姨还有我,这们这么多人在小联华门口并排走着,小姨背着包走在最边上,她的的包还被拉开了,幸好小姨感觉到了,发现是两个小孩后,回头一喊,俩人就跑了。哎呀!他们也说是十岁左右,那么小就当小偷,真是太可惜了!也许是因为穷,吃不饱饭才这样做?可是怎么不能象奥里弗一样克服困难呢?我们都是好人呢,好人可以帮助他们,可以拉他们一把呀!为什么要偷盗呢?

看着书里的小奥里弗从小生活得那么可怜,想着路边还有要饭的人,跟他们比,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吃的好、穿的暖,有人疼、有人爱。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报答老师,报答家人。看着后来那么多好心人帮助奥里弗,使他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就想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来帮助那些受苦难的人,我就想如果我们大家都来帮助他们,伸出关爱的手,拉他们一把,我们周围就会少很多小偷,会多很多象奥里弗一样幸福的人,那该多美好呀!

篇49:雾都孤儿读后感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篇50:雾都孤儿读后感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 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 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 虐 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 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篇5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 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的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 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篇52: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救济院的孤儿,倍受屈辱,就离开家乡来到伦敦的故事。

一天晚上,一个婴儿的哭声传出救济院,一个新的生命在救济院诞生了,孩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所以救济院就收留了他,至于名字救济院有个规定就是每一个收养的婴儿的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而这个小孩轮到T字开头了,所以就叫奥利弗退斯特。在他9岁生日不久就像包袱一样被扔到了寄养所,那里以政府给的经费不足为由,给所里的人们每餐一碗粥。后来奥利弗被邦布尔带到了济贫院,那里有二三十个小孩,都在做苦工,而且每顿饭也给的很少,大家的愿望就是过节,以为过节就可以得到一些发霉的面包。后来奥利弗勇敢的向发粥的人再有一碗粥,却遭到毒打,后来被5英镑卖给一个卖棺材的人做学徒。那人已经有二个学徒了一个叫诺亚,另一个是夏洛蒂。他们和太太每天都挖苦奥利弗。最后把他逼到离家出走。

后来他来到了伦敦,误被一个人带到的贼窟,这里有个头目叫费根,已经是一个老扒手了,带出来一部分“徒弟”,他知道奥利弗是一块好料,就想把他培养成扒手,每天和其它两个徒弟一起玩“游戏”,说是游戏,其实是训练他们怎么偷钱。后来一次实践,奥利弗、“机灵鬼”和查理一起在街上转悠,就看到了一个很阔的人在书摊上看书,“机灵鬼”和查理就上去偷了一个很别致的手帕接着就跑了,而后被误认为是奥利弗偷的还是书摊的老板出来证实才得以结束。最后被这位被偷的人(布朗劳先生)带回了家。受到先生和管家的精心照顾,才初尝人间温暖。

过了些日子,布朗劳派奥利弗送书,路上碰到费根集团的人又被重新带回贼窟。后又被迫参加一项抢劫活动,由于行动失败被枪打伤,后又被同伙儿扔到了水沟里,后被被抢劫的家人所救,主人露丝小姐对他很是照顾,后来又听说贼窟里的人要谋杀奥利弗,于是就与布朗劳一起先下手,把费金团伙推向灭顶之灾。

最后真 相大白,原来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爸爸的朋友,露丝则是奥利弗妈妈的妹妹。

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小偷的冷与暖,“冷”是因为刚出生,母亲就病故,在家乡里被人像包袱一样扔来扔去。9岁那年逃到伦敦又被无知的带到了贼窟,知道真 相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因为一次送书事件被逮了回去。而且到最后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得到父亲的遗产想去杀了他;“暖”则是逃出贼窟时受到布朗劳和他的管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后来抢劫事件失败后受到露丝小姐一家的关怀。

奥利弗还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在他父亲的遗嘱上写着:“把财产分为两份,一份是奥利弗的哥哥的母子俩,另一份则是奥利弗母子俩,但孩子要继承财产就必须符合条件,他在未成年期间,绝不以任何不名誉、下流的或违法的行为来玷污他的姓氏。否则,所有的财产归另一人所有。”

当时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是一个强盗,为了夺回财产他就想把奥利弗杀了来夺财产。

后来布朗劳看到蒙克斯还有希望,就向奥利弗请求把一半财产分给他,奥利弗同意了。几年后蒙克斯“旧病复发”,在牢里度过一生。说明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篇5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5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欺负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5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欺负,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5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费这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出身就在习艺所生活。他那里环境十分恶劣,饮食也十分差。文中这么说道“一位大师傅系上围裙,由一两个女的作助手,好像要发什么珍贵的吃的呢。可事实却是每一个男童可以领到一小碗的“佳肴”,没有更多的了,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锃光瓦亮为止,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而当时的英国也是这样的场景:“孩子们总是半饥半饱,穿的破破烂烂,他们有一半人不知道什么叫吃饱,许多孩子一天只吃一个便士的面包;甚至还有一些小孩子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七点连一点东西都不吃。他们常常衣不蔽体:许多孩子冬天还赤着脚。”

当时,作者在写这篇小说时,英国是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这个国家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商店里充斥着大英帝国各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另一端,危楼破屋栖身的工人和城市贫民却十分艰苦地生活着,工人住宅住得拥挤不堪。家具的多少,那就随贫穷的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最穷的连需要的家具都没有,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一些破衣烂衫。食物基本很坏,往往是几乎不能入口的,在许多长河,至少是有时候,在量方面也不足,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就会饿死人。

那时,英国通过新的济贫法,取消一切金钱或实物的济贫,只承认把穷人收到习艺所这一种方式。

从书中看到,千百座这样的习艺所就是千百座穷人的监狱。仅仅是怕当倒毙街头的饿死鬼,失业者才不得不走进这人间地狱。英国政府对此了解得一清二楚,它正是指望穷人千方白鸡地逃离习艺所的命运,从而使当局可以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贫民习艺所是狄更斯笔下英国社会的一大脓疮。他指出:“那里的伙食比最穷的工人吃得还要差,工作却更繁重,甚至监狱里一般的伙食也比这里好。”然而年轻的狄更斯在本书中不局限于揭露贫民习艺所这种机构的本质,他还愤怒地去抨击对童工的残忍剥削,批评英国法律坑害哪些为一块面包卖命的孩子。

篇57: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出生在英国济贫院里的孤儿,他叫奥利弗。他被送到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寄养院里勉强活到了9岁。因为要求添一点粥,遭到毒打被关了禁闭。随后他被打发到一个棺材铺去当学徒。在那里,他成了老板的聚宝盆却又受老板、老板娘、师兄的欺凌。他不堪凌辱,逃走了,来到了雾都城市——伦敦。

在伦敦,他不幸落入费金的盗窃打劫团伙中,经历了伦敦最底层生活的苦难,费金最后被处死,而奥立弗则被人收养,过上了幸福生活。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做一个孤儿的滋味。我们离不开父母,离不开家。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家的温暖,我们又将怎样呢?没有父母我们就像一根无助的草。在现实生活中 ,我吃的饱,穿得暖,睡的香。妈妈爱我,爸爸疼我。谁都对我好,我就是家里的明珠,我被捧上了天。我和奥利弗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好人有好报,奥立弗最终过上了幸福生活。可见,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好,到处都有打劫团伙。但现在社会发达了,坏人渐渐减少。如果不想做一个孤儿,就应该更爱父母!!!

篇58: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个假期,经朋友推荐,我读了一本小说叫《雾都孤儿》,这本书故事情节起伏波折,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另一个英国。

其实英国在大家眼中是一个文明国度,可在作者笔下,这个英国是肮脏的,是阴暗的,这篇故事多以讽刺的手法来写的,文字非常引人入胜。

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孤儿,前面有写出了奥列佛身世的伏笔,一件物品,而在最后这件不起眼的伏笔成了解开奥列佛身世的钥匙。文章中有许多处这样那样的人物或事情,在最后起了关键性作用,而这个孤儿奥列弗在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影响下成熟,但纯洁的心灵永远没有被污染,这是多么善良无暇的童心啊。

我猜作者是对纯洁童心的赞美,还有对下层社会地位的同情,对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批评和讽刺,因此塑造出主人公奥列弗的形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结局总是那么美好,奥列弗过上了很幸福的生活,而文中的反面人物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报应。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小困难,几次不能解决后就想放弃,缺少意志力的锻炼。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优厚的生活条件,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折腰,一起展望未来,做一个强者!

篇59:雾都孤儿读后感

周六,我和妈妈到衡山电影院观看《雾都孤儿》。影片一开始,就十分阴暗,使我的心一下子沉重了起来。故事时常令人捧腹大笑,时常令人泪流满面,时常令人惊心动魄……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经过种种磨难,终得幸福的故事。影片不仅仅是想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黑暗与残忍,还想告诉我们善良的人终会幸福,而恶人是会得到报应的。

:南希,一个忠心耿耿的女人,为了帮助奥利弗而失去生命;贝茨,最终大喊“他(头儿比尔)在这的惯犯中的大哥;就连菲格再临死前也顿悟了……这一些都使我频为感动,是我懂得了善良能感化一切。

影片中的一些话也让我感悟到了大道理。忘恩负义是最大的过错,让我明白人背信弃义是最可恶的;勇敢地走下去,不要回头……使我知道了要勇敢,不要被过去的一切所吓倒;永远有多远?告诉了我谁也了不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电影中的场景多半是下雨的,充分体现了奥利弗的绝望、忧郁和悲伤的内心。影片末才晴空万里,不正是表达了”阳光总在风雨后“吗?也解开了我心中的疑问:题目为何叫”雾都“孤儿。但从中还是告诉我们这世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布郎落就是其中之一。

我十分喜欢此电影,不单是影片中巧妙的一些用语、背景、情节……但更多的是被奥利弗的纯真的善良所打动。

篇60:雾都孤儿读后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籍,他们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撒在我记忆的海滩上。而《雾都孤儿》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雾都孤儿》 是一本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 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期以来,没人真心爱他,他被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上南希,遇上布朗洛先生,他才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在文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流浪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后来,他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 ,他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杰克只有十岁,和我差不多,可他的坚强 、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宁愿承受痛苦,宁愿继续过流浪的生活 ,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可见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正义的坚持! 我也无法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力,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寒冷、孤独中依然顽强斗争 ,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记得有一次,我读英语时,总觉得发音不正确,都想放弃了,但转念一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父母,有英语学,我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还要叫苦呢?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英语,认认真真地练习着发音,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我终于可以准确地读出英语了。

篇61: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 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

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

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 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 舞台剧不同于电影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 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 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

篇62: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篇63: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这本书虽然是描写资本主义确定早期,但对于今天的我们仍有很大的启示。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愤怒,被善良人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

本书以主人公奥利弗的生长过程为线索。开头便写了奥利弗的出生。虽然出生在孤儿院且其母落魄,但通过当时的状况便可隐约感到其身份不一般。这也可以勾起读者的兴趣。随着故事一步一步发展,奥利弗的身世也被慢慢地揭开。作者这种循循善诱,将我们一步一步带到答案面前这也非常人所能坚持的。读这本小说时,我们要像奥利弗因坚守信念而出淤泥但不染那样耐心的看下去。

在本书中,虽然最后奥利弗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在书中可以看出奥利弗经历了很多苦难甚至面临死亡。不过,奥利弗坚强地走了过来,实在令人佩服。

本书中,作者在奥利弗与费金等人相处处着了很多笔墨。奥利弗虽然在费金等人的诱惑或为威逼下仍保持着那颗善心。难道他不受环境影响吗?奥利弗自乡村来到这个大都市,从那个比较纯洁的地方来到这个复杂的城市,在和费金等人交往下,其已不再如此单纯,已能看出费金那伙人的一些小手段。而在布朗罗等人影响下,奥利弗的善心得以巩固升华,在做了很多好事以报答他们的同时自己也许到了很多本领——读书写字。总的来说,环境并不是不影响人的。我们要保持一颗善心,吸取环境之精华,弃之糟粕,遇事理智分析,善于学习,来壮大自己。

奥利弗出生于一个孤儿院,因不知父母为谁而生来可怜,便遭教会人士冷眼相待,在教会中吃尽苦头,总因其不听话,被人领走为学徒。后因其被老师重用而遭师兄嫉妒而遭陷害,因惨遭毒打而逃往伦敦。一路上虽偶有善人资助,但最后却被机灵鬼带进了贼窝。后因其伙伴偷盗致使其被误捉,但好心的布朗罗将其担保了出来并带回家精心照顾。但好景不长,他在外出时又被捉回贼窝。在贼窝受尽苦头后,他又被领走协助抢劫但幸得未遂。不过他受了伤,后被好心的露丝留在家中得以康复。再后在布朗罗等人的精心调查下他终于查明其身世,并使得费劲等一伙人得到应有报应。最后,奥利弗跟布朗罗住到农村,从此幸福的生活着。

所以我们要珍惜现有的学习条件,刻苦读书,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篇6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简短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单薄。但它的寓意和它带给我们生活的信念和力量是不能磨灭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孤儿奥利弗,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的时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去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摧残。自大的唯利是图的区长,自私的女管理员,冷漠小气的大厨。在济贫院里的孩子每天只能喝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这让他们日日与饥饿为伴,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做学徒,在一家棺材店里,可棺材店的老板也是一个伪君子把金钱视作生命。全书极力写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他们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与唯利是图。只有少数人有着美好的品质。这也许就是狄更斯当时英国的社会状况。

于是奥利弗决心离开店里,独自一人去了雾都——伦敦。在伦敦它碰到了机灵鬼(书中是有他的名字的,可只出现了一次,大部分时候用“机灵鬼”替)。机灵鬼是乎是一个好人,给他食物和住处,奥利弗也认识了机灵鬼的上司老费金,也就是他日后最痛恨的人之一。奥利弗在和机灵鬼上街的时候亲眼看见机灵鬼从一个人口袋中掏出手绢的时候他才翻然醒悟——原来费金和机灵鬼就是社会上最见不得光的叫做“贼”的存在。奥利弗是入了贼窝了!后来奥利弗有幸受到的一位老绅士的接济(就是东西被机灵鬼偷了后来嫁祸奥利弗的绅士),当被露西(女贼)抓回贼窝。在老绅士留下了对奥利弗不好的印象。

最后奥利弗在一次被强迫的盗窃行动中负伤,被贼伙在逃命是丢下不管。这却使奥利弗遇见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好人。他们都可怜奥利弗同时也想解开他的身世之迷。最终邪恶终究不敌正义,露西最后改邪归正可却死在了另一个贼的手里。贼窝中的贼死的死,被抓的被抓。费金最后上了绞刑架,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奥利弗也与他的姑妈相认。奥利弗历经磨难最后找到了光明获得了人间的温暖,从此奥利弗不再孤单一人,完美的结局——

这是本书是主人公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一本当时英国的悲剧。书中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麻痹自大,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这些不良的品质腐朽了人们的心灵侵蚀人们的意志。在书中凸显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外表强大的,其实心灵很软弱;外表软弱的却有一颗坚强的心。像克里斯(贼团中的一员)外表强悍无比连贼头费金也不放在眼里,常常对追随他的露西施暴。最后在他杀了露西后却像一只老鼠一样逃窜。最后在自己的精神压力下被正义的群众逼的用一种滑稽的方式自杀了。还有机灵鬼,他在没被抓前不可一世,在被抓后仍是奋力的耍着嘴皮子。但却摆脱不了被抓的事实。坚强的不用说有如奥利弗,在如此的饿困中最后摆脱了一切的灾祸,不仅是他遇到了好人,还有就是他坚强的心灵。

本书中最悲情的人物非露西莫属了,他在贼窝工作多年,在遇到奥利弗时也露出了她善良的本性。她痛恨贼团她想帮助奥利弗,而且他也这样做了。但他自己却不能摆脱贼窝,因为她的心灵已经受到了污染,即使还有善良的一面会闪光,却再也找不回那颗纯洁的心灵了。最后也只能在克里斯手中惨死。在此要再次庆幸奥利弗的心灵没有被费金他们玷污。

小说就是小说,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这本小说也没有特别奇巧的构思,没有人神共泣的华丽语言。但它却传达了一中信念。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给了我面对生活与学习的莫大勇气。也就是因为全书明确的立场与对真诚与善良的称颂令我赞叹。它将现在那些略显颓废的文字与读本华丽的击倒,它带来的信念与力量将会令灾厄的种子夭折与摇篮之中……

篇65:雾都孤儿读后感

首先很抱歉没有看过狄更斯的这部小说,《双城记》倒是看过,也是压缩本,不记得了。发现中学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将这些名著的名目一股脑儿倒给学生,却不给学生阅读的可能,久而久之,名目和作者记了一大堆,书却一本未读,而且还减去了阅读的兴致。当然,这也和学生的懒惰有关系,我就是个很懒的人,且不太喜欢读外国的小说,总觉得翻译过来的东西,又倒了一次手,失真还是其次,又夹杂上译者个人的思想。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中,看的《悲惨世界》,都是很写实的作品。电影的色调是灰色,最普通的颜色,然而永远不会让人觉得累。就像古代园林中最为朴实的青砖和灰墙,比不得朱漆的大门,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只剩下青砖和灰墙,朱漆的大门经受不住时间的消磨。

我只所以不太喜欢看外国的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记不住人物的名字,像今晚的《雾都孤儿》。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同时又为18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街头罪犯们感到憎恶与悔恨。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可怜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畜生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作者向我们展示了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篇66: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一个孤儿在漂泊流浪是最需要的是什么?没错,是世人的关心,是好心人的爱……有一个孤儿,就是在别人的帮助下得到了幸福。他就是世界名著《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佛。

《雾都孤儿》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佛的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辛福。书中有许多坏人企图伤害奥利佛,一些无情的人将他视为败类,然而更多的是好心人的帮助,罗斯小姐和女扒手南希就是最好的例子。尤其是南希,为了让奥利佛脱离苦海,不惜被扒手头儿怀疑、监视,最后将奥利佛成功送回了他的家。

奥利佛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不只是靠自己的坚持努力,更重要的是靠好心人的帮助。

我们生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沐浴着爱的阳光,享受着爱的洗礼,被爱与幸福包围着,生活中爱味浓浓,人们付出爱的例子比比皆是。

抗击非典时,多少医生护士为了抢救患病的人而牺牲?汶川大地震时,多少爱心人士慷慨解囊,将祝福送向远方?舟曲发生泥石流时,多少志愿者千里迢迢赶去安抚幸存的人?

这些大事件暂且不说,生活中的小事也能体现这些。

同学生病了,几个小伙伴会争着去探望;老奶奶摔倒了,年轻人会轻轻搀起,嘘寒问暖;自行车倒了,路人会毫不犹豫地扶起;当买东西视为一角钱而尴尬时,旁边立刻会伸出一只手,递上一角钱,送上一个甜蜜的微笑……

点点滴滴,无不浸透了人与人之间的爱。我们再接受别人的爱时,也要学会付出自己的爱,去帮助别人。

一次,我骑自行车去影院,路上看见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男孩,一脸焦急,好像快要哭出来似的。我停下来问:“ 你怎么了?”“我妈妈突然胃疼,打我爸爸电话又打不通,我只好骑车去找他,半路上车又坏了。”说着,他似乎更急了,脸涨得通红,“附近的修车店要九点钟之后才开,我好担心我妈妈。”我听了,心中似乎涌动着什么。我捏紧了手中的电影票,一狠心,将自己的自行车推给了他,说:“快,骑我的自行车去找你爸爸,我推着你的自行车去xx修车铺,在那儿等你,快去呀!”他愣了愣,似乎有些不相信,然后骑上自行车走了。虽然,我没有看成电影,但我很开心,因为我帮助了别人。

小事见真情,每一个瞬间都会个人送去温暖。

数学课时,同桌没带三角尺,我悄悄递上一把;体育课时,一个同学在练习球操时不小心让球滚了出来,我一把拿住,将球抛给了他;放学路上,一个小妹妹被石头绊倒,我赶忙将她拉住,没让她摔着……

有人说,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但有句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付出小爱,将来才会付出大爱;只有付出了自己的爱,才有资格获得别人的爱。

因为有爱,天空才会湛蓝;因为有爱,云朵才会洁白;因为有爱,世界才会美好;因为有爱,生活才会幸福;因为有爱生命才有奇迹!只要我们每人每天献出一点爱,有困难的人就会没有困难,再难也会因爱而化解,世界才真的会美好!

篇67: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美味时,你可曾想到平民所里的孤儿们正在默默的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肴而百般挑剔的时候,可曾想过到有些正在忍受饥饿的孩子们正在痛苦的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全身的时候,可曾想过孤儿们正在流浪街头孤苦无依?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弗本是一个上流社会的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应为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能一个人饱经痛苦,思虑过度,在生下奥利弗就去世了。他来到人间后从未得到过母亲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的社会所谓慈善机构济贫院里的过着地狱一样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到了一家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他逃回了伦暾,却不想被小偷给骗了,跌进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后来由于遇到了好心的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一个个的片段让我感动,印象很深的是孩子们“吃过饭的碗从来就不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晶光发亮。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的望着粥锅……

这一细节刻画的淋漓尽致,将孩子们的吃不饱的生活完整的记录下来,也说明了那时社会的黑暗。

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吃过了饭,有人给你刷碗,衣服脏了、有人洗,时不时还要耍耍小姐公子的脾气,有人担待着你。害怕你饿着,害怕你冻着这就是我们这一代的写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和平的社会,才不会在有孤儿,只有这样才有我们的幸福生活。人间呼唤关爱,人间需要关爱,因为有爱,人与人之间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社会处处流淌着暖流,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收获爱心播种希望。

篇6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69: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也许谁也不会想到,世上还有这么可怜的一个孩子。奥利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在别人眼里,奥利费是一个具有悲惨的身世和遭遇的人。他们认为这种无辜的人就应该为别人做事,但就是这种人,他们的心中却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我们在一片乐地上生活,但有些人却在峭壁上挣扎。命运给予他们的是不公,但他们却用自己努力的汗水和顽强的斗志向命运示威。面对他们的是困苦,寒冷,嘲笑。他们的努力诠释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无论前进的到路有多艰险,成功是永远属于正直和善良的人的!

篇7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著作,刚开始读,我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感到同情,那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经历了什么呢?一起随我往下看吧。

本书写了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从小没有父母,被卖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受尽欺辱,正当他忍无可忍逃出来时,却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诱骗,误入歧途,学做小偷。他知道这一行业的罪恶性,无意中被一位绅士救了,但又被那一帮人抢走了。一次入室行窃,奥立弗制止了他们,却因此不小心挨了一枪。最后,他被一家好心人家收留,好心人帮他得知了身世,讨回了公道,并找回了曾经收留他的绅士,和属于他的遗产。

奥立弗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惊心动魄,他的命运竟是如此悲惨。读了这本书,我更是发现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卑鄙小人,他们竟然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活得怎样(就像书中卖了奥立弗的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伸出自己的援手,帮助奥立弗,他们是知道奥立弗的现状的呀!终于,当我读到有好心人收留奥立弗时,心里才稍稍地感到了安慰。莎士比亚说过“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金钱真的这么重要吗?有人可以为了金钱出卖别人吗?这个社会真的只有金钱最重要吗?

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人生有新的理解!

篇71:雾都孤儿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透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lz13)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之后,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构成了强烈的比较。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正因,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发奋的去拼搏,正因,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篇7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小说描述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pol。ice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完美期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能够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完美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必须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应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能够,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73: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辱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必须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完美。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完美!

篇7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英语:OliverTwist),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透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正因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一样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99zuowen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

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篇75: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完美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完美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发奋。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忙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述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爱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忙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个孩子发奋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期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更就应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

篇7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忙了他的两个人。正因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正因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能够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向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下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就应持续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篇7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爱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悲哀,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杯具。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忙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向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正因他向往完美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就应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下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此刻十分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父亲母亲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之后,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父亲母亲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正因持续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下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7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母亲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正因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但是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完美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7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是一本简短而又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说,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有些单薄,可这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兴趣。记得上次读它的时候已是四年前了,记得那时候薄薄的一本应该是压缩版,并且读得比较粗略,而现在我又拿起它,这次可要认认真真的看一下了。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名孤儿奥利弗,身世十分的悲惨,在出生之前父亲就已经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后不久永远的离开了他。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进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折磨。区长的唯利是图,管理员的自私自利,大厨的冷漠小气,使得济贫院的孤儿每天只能喝稀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他们整日与饥饿为伴,这样悲惨的一直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到一家棺材店做童工,这对于奥利弗来说就是刚脱离了虎口又入了狼窝,棺材店老板是个爱财如命的吝啬鬼,唆使他去做脏活累活一旦做不好就要挨骂。由于饥饿与侮辱的双重辛酸,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却没想落入了一个更大的困境中——贼窝。他被迫与狠毒的歹徒为伍,历尽无数的艰难。但令我心灵感到安慰的是,幸运的奥利弗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他最终在善良的扒手南希帮助下逃离了贼窝,继承了一笔遗产与亲人姨妈居住在一起,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记得书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恢复光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后,每个人都会心生悲悯之情,在感到心酸的同时,也让我们看清了资产阶级丑恶的嘴脸。表面上摆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要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中,却在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人神共愤。

在书中,虽然主人公奥利弗有了一个令人比较满意的结果,但却本该拥有幸福的童年却因种种因素变得苦难不堪,有几次甚至面临着死亡。不过,奥利弗还是坚强的走了过来,在令人佩服之余不经要思考一下这黑暗的社会。作者狄更斯通过奥利弗落入贼窝向我们展示了社会中罪犯们的真实面目,而英国的经济繁荣其实是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与煤矿里的,狄更斯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自私,揭露伦敦在最光辉灿烂的经济发展时代下,出现的严重社会问题以及金钱社会的罪恶。这本书既是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

虽然这本小说没有巧妙的构思,也没有华丽的言辞,但却句句深入人心,激起读者的共鸣传达了一种信念,正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虽不能给我面对生活与困难的莫大勇气,但却触动了内心最深处的那根弦。总的来说,环境影响人,有句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即使这样,我们仍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在以后的生活中遇事要理智分析,不让冲动这个魔鬼做坏事,善于学习他人来壮大自己。

狄更斯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感触也是很深:"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芬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经别离、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小说毕竟是小说,并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我们现在所生活的社会相比较起来还是和平美好的,我们的童年幸运很多,不愁吃也不愁穿,更不用被威胁去做童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与悲痛的同时,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要用心相处学会相信他人。我们现在生活在如蜜罐似的家庭中,却还总是抱怨这个不好那个太坏,不懂得满足,我们却不曾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在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苦难。他们不仅要与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甚至还要面对因为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悲痛。这让我想起上段时间在百度上看到的一张照片:这是一个为相机而投降的小女孩。摄影师在难民营中碰到的这个可爱的"小包子",那时她才四岁,当摄影师想为她留张影时,小姑娘却把相机当成了武器,熟练地举起双手示意投降,眼神中既有惊恐也有委屈,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悲悯。战争无情的夺去了孩子们的童年,而我们却无能为力,能做的是否只有无声的哭泣。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之杯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身边如果有个人在的话就好了,那我会依偎着他,与他说些只属于我俩的悄悄话,但这只是幻想罢了,可还是希望我小小的幻想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某人珍惜的话,那便是最好的。愿我们可以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愿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着爱心灌注的暖流。

篇80: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把《雾都孤儿》看完了。想了想,书中的小奥利弗,他是多么的可怜。

那么多的经历,那么多的泪水使小奥利弗长大了。如果没有这本书我恐怕不会知道以前的英国是那样的邪恶。本该自由生活的小奥利弗,却因去世的母亲和邪恶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而生活在委屈之中。要是小奥利弗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就会知道一切关于自己的事情。可是!偏不如我所愿。

小奥利弗才刚出生,妈妈就去世了,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奇特身世。只知道他母亲是非婚生子,随即将小奥利弗抱给了孤儿院。在那里当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当他的哥哥蒙克斯知道了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就想害死小奥利弗,从而得到全部遗产,才发生了这一切。

“身边的世界像是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小奥利弗却坚守心底深处的纯净与高贵。这份执着终于帮他走出了困境;与此同时小奥利弗奇特的身世,也一步步真相大白。”

坚持的过程,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这样一对比就可以看出我们的生活是多么棒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篇8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8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篇8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近几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

《雾都孤儿》这本书反映了十九世纪初英国的社会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儿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费儿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不幸误入了贼窟。有一天,奥利费尔在街上被警察误捕,好心的布朗洛绅士救了他。后来奥利尔又被盗匪劫去参加抢劫,好心的主人罗斯小姐收留了它。原来,奥利费尔的同父异母兄长蒙克斯买通了贼中首领——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费尔变成罪犯,自己霸占全部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小姐说出了一切,结果被老费金的手下赛克斯所杀死。之后,老费金走上了绞架,好心的绅士布朗洛揭发了蒙克斯的罪恶,并收养了奥利费尔。从此,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语句描写非常优美如:“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的灯光几乎不能穿过厚厚的浑浊雾气,街道和房屋都笼罩在朦胧的黑暗中。”书中的钢笔画插图也画的非常生动细致,让我陶醉其中。

篇8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我国中学生课外名著阅读推荐书目之一,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先生,这篇作品是狄更斯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被诱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本部作品与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相似,本书也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当我读完此作品后,思绪主要停留在儿童成长教育与家庭和谐和睦方面,在那种不吐不快的冲动下,将自我的感受抛出与大家共勉。

一、完整和谐的家庭是孩子基本保障

一个孩子来到世上,如果刚从泥土中钻出来的嫩芽,是那么的娇弱、无知与易伤易逝。如果没有农夫、园丁的照顾,如果没有同类的协作与帮助,那么,一阵劲风、一场大雨、几天干旱、少许雪花都可能这让颗幼芽夭折。那失去父母的孤儿,就如没人照料的稚嫩幼芽,世人的谩骂、讥笑、凌辱、摧残就如同劲风急雨、酷日严寒,必将给那可怜的孤儿的成长带来无尽的磨砺与折磨,且很有可能造成致命一击。所以,拥有原生家庭的父母要珍惜爱护自己倾注了爱情与柔情而建立的温柔小窝,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给孩子健康成长打下基础,给孩子的未来研好油墨。同时我们更要理解和体贴单亲家庭的孩子或者是孤儿们那无依无助的可怜可叹之处,多给他们以温暖、柔情、关爱、照顾……

二、不能轻易向多舛的命运低头

很少有人的命运是一帆风顺、坦坦荡荡的。书中奥立佛的命运是坎坷多舛的:救济院的无情的圈养、被阴谋的出售、学徒时的蓄意加害、盗窃集团的欺骗、流氓团伙的蹂躏、病痛的折磨……啊,世上能有的苦难,为何都要无情的加载到一个善良、柔弱的孩子身上!但奥立佛又是顽强聪慧的,他从不向苦难的命运低头,而是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与无情的命运抗争:对协议官的求救、对蓄意迫害的决绝逃离、在盗窃团伙夹缝中可怜的生存、在威逼关头的坚强转身、在温柔照顾中努力的学习……最后,他终于成功的获得了幸福的生活。如果奥立佛屈服于命运,那么,他可能因成为一个贼、一个强盗而被吊死,只因他顽强的抗争,终于迎来的光明。所以,当命运的考验到来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转动自己聪明的头脑,去抗争、去战斗,胜利只会属于敢于战斗的人而不是屈服的人。

三、善良正直的品质才是获得帮助的重要前提

书中,帮助奥立佛命运实现重要转折的两次收留,均因为施助的人们看到了奥立佛那善良、正值的眼神,诚实无欺的行为,所以,他们才乐意施以援手,无求回报。诚然,世间你我他,当面对善良、正直、无私、真诚的人们时,我们是愉悦的,是乐于与其交往而成为朋友的。假若是邪恶、偏颇、自私、虚伪的人儿,你会去进行无私的帮助吗?我想很多人可能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吧!所以,我认为,在我们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首先要净化并高尚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出榜样,让孩子看到高尚的情操并模仿,在他们的心底种植善良、正义、诚实的种子,并培育它们成长开花,而不是一味的看重对孩子进行知识的灌输,逐步培养成为一个有智无德之人,到时则追悔莫及。

四、相信因果、敬畏因果

书中,将各人的命运均认真详细做了阐述,真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果。是的,我们应相信今日果必定有昨日因,而且要敬畏因果的力量。当得到了不乐意之果实时,我们不应是恶语相加,而更应回忆寻找得果之因,主动改正调整自我的不足,勇于面对挑战,不有语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嘛,所以,重要的是放下屠刀,拒绝恶因,那么,香甜的果实还会远吗?

五、名著有力量

读完此作,深感名著的力量。此书构思严谨,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作品思想深邃,语言优雅,深入浅出;描写人物个性鲜明,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名著成为名著是有原因的,名著成了名著其力量也是不可小觑的。所以,建议多读名著,因为名著总是润物无声。

篇85:雾都孤儿读后感

狄更斯的早期作品还是充满理想主义的色彩。给所有善良的人美好的结局(甚至搬到了一起),给坏人应有的恶报。理想社会的积极向上在结局里清清楚楚的表达了出来。有爱。

说它是半电视剧,我觉得狄更斯是个很好的编剧。一是因为极富戏剧性,不管是人物关系揭露,还是奥利弗坎坷的经历,让人感觉就在看电视剧。若有若无的小情节,一直在暗示奥利佛的妈妈有来历。二是因为他的每个人物似乎在电视剧里面都能找到一个相同的角色,毕竟是早期作品,虽然极力丰富人物,但不免落入平庸的怪圈。里面最出彩的人物角色算是南希了。痛苦纠结死都伴随着她。这样的女人不禁让人唏嘘。

但是只能算半电视剧,看书的人一定觉得比看电视剧好看多了。

总之小说给了四星,还是值得一看的。俗而不庸,人间有爱啊!

篇8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也是他创作初期的优秀作品之一。“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的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示了小奥利弗61特威斯特这样一个处在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里的孤儿,如何受到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的摧残,及如何得到一些好心人如春天般的温暖关怀。此间出现的种种人物,无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同时绽放,使我们读者在嗟吁不已的同时,投入到无穷的人生思考中去。

关于小奥利弗,“作家是把对于社会上千百万个孤苦无告的弱小者无限的同情和深切地爱怜倾注在了这个儿童主角的身上。”在小奥利弗的身上,鲜明地体现了本性的纯良,一心向善的心愿和一种努力反抗黑暗现实的精神。

小奥利弗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母亲生下他后便含恨离世。作者写到,“他出生时在场的两个人没有给他什么帮助,这使得奥利弗要独自承当他的第一次战斗。”原因是一个老妇人喝醉了酒而医生没有得到足够的报酬,所以他们并不在乎这个新生命的生死。在这种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环境下,这孩子竟然坚强地活了下来。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在揭露资产阶级慈善机关“济贫院”的虚伪性和残酷性的同时,暗示并强调了小奥利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强烈的反抗精神,在痛苦中挣扎是他生活的全部。如果他向这个黑暗世界屈服的话,是注定要被残忍的现实所吞噬的。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并不是无缘而起的,应该说,是一次次遭遇不幸的必然结果:一次,小奥利弗请求管事多给些吃的,没想到管事惊讶无比,把这“敢为天下先”的苦孩子折磨了一顿。读者读到这里便会为小奥利弗的饥寒交迫和受到不公正的打骂而感到难过,可我个人认为,这是小奥利弗反抗精神的又一次强化——他不同于其他不敢违背济贫院管事的孩子们,不仅是出于本能,而且还是充满勇气地尝试“反惯例”的行为,那些象征残酷的管事们被这种行为所震慑,他们那猖狂恣肆的当时社会的典型黑暗心理第一次遇到了不和谐的音调。即使这种不和谐的音调还处于萌芽状态,但它注定会一直存在并且继续斗争下去。之后,在棺材店里当学徒的小奥利弗受到诺厄的恶语诽谤,在强烈的怒火中他挥拳猛打这个大孩子,以至于老板娘等恶人诚惶诚恐,对这个瘦小孤儿横加毒打。这一事实体现了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随内心世界的逐渐成熟而不断壮大。在一次次受辱,一次次挨打中,小奥利弗并没有向这个肮脏、丑陋的社会低头,而是仍然勇于抗争,在瘦弱的身躯下磨练自己纯洁的心灵。

独自偷逃到伦敦,可怜的小奥利弗就在插翅神偷的带领下住进了以费金为首的贼窝里。读者更多的会认为陷入贼窟是小奥利弗自己倒霉,其实不然,“根据亨利61梅休在《那些不愿工作的人们》(1862)的统计……英国工人队伍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能找到工作……由于失业率高,犯罪率也高。据统计,仅伦敦一地,就有罪犯1.2万名。”也就是说,是英国当时的社会造就了这许许多多的偷儿们,小奥利弗的遭遇并非偶然,就像插翅神偷说得那样,“你不去偷,别人也会去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即使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小奥利弗还是人穷志不短。他拥有一颗善良淳朴的心,即使费金等人软硬兼施来唆使他去偷盗,小奥利弗也不会真的去那样做。而当他两次被好心人搭救(第一次被布朗洛先生所救,第二次被梅利太太和罗丝所救),他都顾不上自己虚弱的身体,急于向那些好心人讲述自己悲惨的身世与痛苦的经历。就这一点而言,小奥利弗是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内心世界并没有被黑暗、肮脏的现实生活所污染,他还是守卫着心灵的那方净土,并想与那些仁慈、有爱心的好人一同生活。小奥利弗的善良天性贯穿着整部小说的始末。在小说的最后部分,当他弄清自己身世并被告知他能得到他父亲遗嘱中剩下的全部财产,布朗洛先生建议把其中的一半分给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时,小奥利弗“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建议”。按照常理,小奥利弗完全没有必要给时时想害死自己的人以恩惠,但事实上,他只是把蒙克斯单纯地看成是同父异母的兄长,并没有参杂丝毫的敌视心理,在他心中涌动着的只是一份亲情。他与蒙克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性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烘托了小奥利弗的善良形象;而就整部小说而言,小奥利弗本性的善良,又与英国当时所谓“维多利亚盛世”时期的腐朽黑暗,多数人心向恶的社会形成鲜明而生动的比较,宣扬了道德思想和宝贵的人文主义思想,净化了读者的心灵世界。

如果说小奥利弗代表了人性中最光明的一面,那么南希这个角色就演绎了人性中矛盾的一面。在贼窟中长大的南希一方面受费金等人的控制——如一次冒充小奥利弗的姐姐,与同伙一起在大街上绑架了刚逃脱魔爪的小奥利弗;但另一方面,当费金与赛克斯毒打企图逃跑的小奥利弗时,南希又挺身而出,“你们现在弄到这孩子了,你们要把他变成一个贼,一个骗子,这还不够吗?难道还要弄死他吗?”她用几近疯狂的行为保护了可怜的小奥利弗。从这一对矛盾的举动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南希的内心还是珍藏着没有完全泯灭的人性。只是无情的残忍的现实不停地折磨着她仅存的一点善念,她在堕落的环境中苦苦挣扎。也许是小奥利弗点燃了南希心中的光明之火,使得南希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危难中解救他。

当南希偷听到蒙克斯与费金的谈话,了解到蒙克斯为了独占全部遗产,要费金想尽办法把小奥利弗变成小偷,并要将他置于死地的秘密后,便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一秘密告诉了好心的罗丝。但是,读者可曾注意到,在南希与罗丝等人两次秘密交谈中,都提到诸如“您还得像我保证另一件事——不做任何伤害这个我永远不能离开的男人的事”的话,她一直在竭力地保护着与费金同是一丘之貉的塞克斯。为什么?虽然塞克斯也像费金一样是个恶贯满盈的家伙,但南希对他的爱是像每一个善良女子对于丈夫所流露出的内心的真纯之爱,是绝不参杂任何外在的或者说是社会的因素。若把一个人与千千万万种社会因素纠缠在一起,别人对他就会自然地进行价值判断,也就会用不同于原初情感和态度来加以对待。虽然南希所处的世界交织着痛苦与黑暗,她可怜、凄惨、悲苦,但她却无怨无悔地忠实于她所爱的人。所以南希的爱并不因为沦落在现实社会的最底层而变得污秽不堪,而是一切人们所共有的本能的真纯情感,甚至可以说是南希的爱的本能守护着她没有完全泯灭的那部分善良人性。虽然读者和南希都知道她自己的宿命逃不出“死亡”二字,虽然南希最终是死在自己所爱的男人的手里,但我们完全可以说,南希以自己本能的爱与那部分人性之善使自己的灵魂摆脱了这个悲惨世界,飞向那没有黑暗与死亡的天堂。

对于善良与爱这两朵开在鬼魅魍魉的恶魔世界里的人性善之花,费金和塞克斯、班布尔夫妇、蒙克斯等人却以他们各自的人性之恶来加以摧残。

费金和塞克斯是邪恶、残暴与欺诈的化身。读者可曾注意到,费金(Fagin)这个人名的英文意思是指(教唆儿童犯罪的)教唆犯,由此便可见作者的用意。在《雾度孤儿》的序言里,狄更斯明确指出:“在我看来,照实际存在着的样子来描写这样一群犯罪的人们,是十分有必要的;在他们的一切缺点和一切不幸之中描写他们;在他们的生活的贫困之中描写他们;如实地表现出他们在最污秽的生活之路上惴惴不安地潜行,最后,仍逃避不了被黑色的、怕人的绞刑架结束生命的命运。”所以,在作者笔下,不仅写出了伦敦阴冷、潮湿、污秽、紊乱的街道——藏污纳垢的场所,而且还以小奥利弗作为媒介,通过对于费金与赛克斯对其一次次的威逼利诱、棍棒相加的描述,刻画出了他们凶恶的嘴脸、邪恶的心灵和堕落的人生。成千上万像他们一样的罪恶灵魂就潜伏在伦敦的各个角落,以他们的手段让黑暗在整个社会里不断地滋生与蔓延——这是一个恐怖而严肃的现实。

令人更为气愤的是,在当时有更多的不属于社会底层的人,如班布尔夫妇,散发着尖酸刻薄、唯利是图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像小奥利弗这样孤苦伶仃的孩子当人看待。不仅不给孤儿们吃饱穿暖,还常常打骂他们,致使这些小孩子们的心灵上受到极大的创伤。这种摧残,并不亚于费金这些恶人;也正是这些自己生活还比较安逸的人们,很自然、很生动地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拜金主义者的画像:如班布尔因为不想错过五英镑的奖赏而急匆匆来到布朗洛先生家,告知其有关小奥利弗的一些“情况”(在与他本人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尽说些小奥利弗的坏话,等等)。

而谈及蒙克斯这个人物时,给人们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他那令人惊悚的妒嫉心理和仇恨心理。蒙克斯为了能独吞全部的遗产收入,从而燃起了对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强烈的怨愤与妒嫉之火——如果小奥利弗活得好好的,他的贪欲就永远无法得到满足。于是,他就在这种变态心理的驱使下让小奥利弗“体会”了现实的残忍可怕。直到最后向众人坦白真相的时候,还在对小奥利弗“不出声地暗暗诅咒着”。这种畸形心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

虽然很多评论认为这部小说有许多不足之处,“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特别是在小说结构与人物塑造方面,作者还未完全把握得住。”“狄更斯只写出社会丑恶的一些表现,而看不到产生这些罪恶的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反而认为这只是社会的反常现象,用善有善报的光明尾巴来解决矛盾。”而我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就像这部小说最末那句话所说的那样。

“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得一样。”

篇87: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少真真正正读完过一本像样的书,《雾都孤儿》第一部。

狄更斯,不得不说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

书中塑造的孤儿--奥立弗,在龌蹉肮脏的环境下出生、成长,却始终保留着人性的善良与纯真。

看这本书有点看电视剧的感觉,总有种东西吸引着我往下看,从奥立弗出生开始,就好奇这么一个孤苦无依的小男孩今后会有怎样的命运,特别是布朗洛先生和萝丝小姐追查小奥立弗身世那一段,心生许多疑问,跟看悬疑小说样的(虽然我没看过悬疑小说),想一口气读完看个究竟。

南茜,生长在一个贼窝里,却是一个心存善念的姑娘,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和讨厌却熟悉的生活环境放弃了重生的机会,最终却惨死在心爱的男人手上,不得不为她感到惋惜。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南茜这个人物的,她不畏恶势力,敢爱敢恨,很有范儿。

至于布朗洛先生、梅里太太和萝丝小姐就是书中塑造的老好人角色。数次救奥立弗于水火之中,给奥立弗带来温暖的春天。

书中的恶贼,老犹太费金和赛克斯,在狄更斯的笔下坏到了极致,就是欺诈、盗窃的化身,而奥立弗的同父异母哥哥--蒙克斯更一直是书中的一个谜,直至结尾才弄明白为什么蒙克斯要那么想方设法地置孤苦无依的奥立弗于万劫不复的境地。

总的来说,《雾都孤儿》以直白略带夸张的语言,以雾都伦敦为大背景,围绕主人翁奥立弗从出生开始的境遇展开,以奥立弗的善良为线,讲述了一个如童话般夸张、比童话残酷的故事。

篇88:雾都孤儿读后感

披星戴月的看完了《雾都孤儿》。

奥利佛退斯特出生时候,他的母亲就死了。

他的父亲是谁,不知道,母亲死的时候,又穷又未婚,名声大抵不怎么样。

小奥利佛退斯特被济贫院养大了。是在一种幸存的状态下。

9岁的奥利佛从寄养的老太婆家,回到了济贫院,被继续苛待。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更不要提温饱,善待和其他正常孩子需要的一切一切。

可是他还是成长为一个怀着高尚的情感的人:不允许棺材店的学徒污蔑他的母亲;

一个勇于斗争的人:为了集体孤儿的稀粥,挺身而出;

一个不偷盗抢劫的人:第一次和他的小偷儿小伙伴出门练习就被吓晕了过去;

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人:被赛克斯半挟持的去偷盗,被枪击中,醒来后回到被偷的人家,向他们和盘托出实情;

一个愿意相信善良和仁慈的人:和他的伯父以及姨妈相处的时候,被他们的善良和仁慈打动,不胜感恩;

一个怀旧念恩的人:为了一个小男孩的祈祷而想真心的回报他,在老赛金临终时去探望他;

……

在贫民窟的济贫院里,成长出一个这样的灵魂。

所以,小奥利弗也是特别幸运的。

他大难不死,多少磨难都没有夺走他的性命。

他出门逢贵人,很快就遇见了他的至亲,他父亲、母亲的亲朋旧友。他们爱他,相信他,仅凭相貌就断定他是个好孩子。

最终,小奥利佛获得了身份、地位、财富、亲人……

彻底变成了上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故事。

无巧不成书。

故事之所以是故事,就是它是生活的影子,又是理想的幻境。

生活中,贫穷的阶级就处在作者描写的那些东西中间。混乱、破败、饥饿、无品德、一切都为利益至上……而这种环境下的人,就成长为低级、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

生活中,很多人打着做慈善、为社会帮贫扶弱的旗号,为自己敛财,盘剥穷人,欺负老弱幼小……现如今也难以避免这样的人。

生活中,生活富足的人,阶级高贵,读书识字,有着坚毅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他们善良仁慈,有好名声,有好职位,有好教养……连流落在外的种子都有着正统的根。

人世间的事儿,似乎古往今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除了社会变革动荡的那些年以外。

我们不是有一个时期,穷是无上的光荣,富是可耻。

可那是短暂的。

更多更长的历史时期里,穷都是可耻的,万恶之源,不应该存在的存在,让人想竭力避免又无法避免的社会毒瘤。

穷的人更是有问题的,没血统,没能力,更容易和罪恶挂钩,更容易酿成惨剧。

像小奥利佛一样成长为一个高贵灵魂的孤儿院的孩子,是一个特例,穷人中的特例。

虽然金钱不等于品质,但绝对会污染品质。

曾经有一个实验。

将一个小姑娘放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寻求陌生人的救助。

第一次衣着邋遢,化妆窘迫,结果理的人寥寥。

第二次衣着考究,化妆富贵,结果无数人伸出了援手。

这就是现实。人们从你的经济地位来判断你的品质,从你的衣着品相看你属于哪个阶级,进而做出自己的决定。

在地铁里如果遇见一个乞丐,大家都避之不及。

在菜市场遇见一个穷酸相的人,大都猜他会偷抢。

金钱几乎等同于你的品质。

至少别人是这么划等号的。

1838年,查尔斯狄更斯写出了这部世界名著,在那时探讨贫穷与品行的关系,在那时拷问社会的制度和公平,并让这些问题,隐藏在一个紧张好看的故事里呈现给我们。

篇89:雾都孤儿读后感

你如何去理解那个时代的欧洲?

是奢华的舞会?身着晚礼服的贵妇人?还是白马上的prince charming?上流社会的贵族脸上堆着的高傲,虚伪的表情?

是冒着滚滚浓烟的大型工厂?嘈杂的机械声?贫民饥饿而贪婪的眼神,还是肮脏混乱的贫民窟?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奢华与贫困尖锐对立在每一个专制的社会。剥削,压迫与嘲弄,在有钱的人眼中,穷人只是愚蠢的禽兽,没有感情,没有能力,没有思想,更没有尊严。

换个角度,你会发现更多。

主人公能在那个污浊不堪的社会里,却始终保持自己灵魂的高尚与纯洁,那种对真善美的执着,让人感动。

另外,狄更斯的语言是我非常欣赏的。他用愉快的语言描述那个不幸的社会,带有明显的反讽意味,语言是一种发自狄更斯内心深处的乐观的态度的反映。不是面对不幸时,都要用苦大仇深的语言的。

试着微笑着去读不幸的故事,狄更斯幽默的语句反而能带给人更深层次的心灵震撼。

篇90: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庆幸看到最后结局是美好的,让我松了一口气。这本书涉及到了很多人,涉及到了很多善恶美丑,不管你是否处于上层还是底层。文章中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有奥利弗,罗斯,布朗洛先生,费金,赛克斯和南希。

这本书的线索是奥利弗的身世。一开始他出生在贫济院,吃不饱,穿不暖,被人欺负,被势力,欺软怕硬,怕老婆,懦弱的牧师欺负。被骗去做棺材铺的学奴,强迫奥利弗做自己不愿的事情,法律的公平下竟是如此的不公平,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只能服从。后来奥利弗终于忍不住摧残,跑了出来,跑去伦敦,在伦敦遇到了最大的敌人犹太人费金,他们这一群犯罪团伙让奥利弗偷东西,盗窃,但是奥利弗是天性善良的,他不能做这些事情,他知道只要是做了就不会有回头路,每当要求他做这些事,他饱受煎熬,恨不得去死,奥利弗被打被骂,被强迫做过不想做的事情,甚至被枪打到过,他都坚强的活了下来,就像刚出生那样,顽强。后来他遇到了好人布朗洛,罗斯等,他们把他带进了正常的生活。南希是个可悲的女子,他痛恨塞克斯将他带入这一行,但她无能为力,和无奈,她不能离开了塞克斯,她可能是爱他的,她羡慕罗斯能过上这样好的生活,并且心地这样的善良,她告了密被发现,被塞克斯打死了,看到南希被打死的时候,心里是愤恨的,怎么能这样的残忍。罪犯们有时候也是无奈的,因为他们一出生就贫穷,没有人看管。

故事的最后描绘了很多美好的画面,和抢劫犯们最后受到处罚的画面,很美好。要时刻保持善良的心,对生活充满热爱,不管生活多苦多累,都要回报以歌

篇91: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读过巴尔扎克一系列以“情欲”为主题的作品后,再切换到狄更斯的文笔,会让我有种措手不及的心理准备,因为惯常站在孩子的视角去写的作品,我认为难度系数更大。尤其是作者已有足够的社会经验再去回味过往的童年生活,以一个纯真孩童的心理描写来叙说对社会上形形色色各类人物的解读,仅这一点就足以让我敬佩不已。

本文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个孤儿奥利费,我们跟着他的足迹行走,可以看到在当时的英国存在种种不堪的社会问题:首先是救济院非人性的贫困扶持,接着是教区执事的残忍虐待,再者是童工雇主的不堪欺凌,紧接着又受骗误入了贼窝的圈套。如此诸多对下层人们无可奈何的生活描写,读来实在是令人心寒不止,幸而狄更斯提倡的是“仁爱”思想,小说中还设立了布朗洛老绅士和露丝小姐这样的善良化身,希望能借助他们的力量解救一部分的劳苦大众。

其实,读这本小说会让我产生一种太机缘巧合的奇幻感觉,因为文中的奥利费无疑是万分幸运的。第一次上街当小偷刚好碰到的是自己亡父的好友,而且这个老人是如此那般的疼爱于他;而第二次入室行窃时又刚好来到了自己的姨妈家,而这位露丝小姐更是十分的喜爱于他;最后当费金这伙贼寇精心计划要置他于死地时,善良的南希姑娘又再次不顾生命危险解救了他。所以结合种种情景,奥利弗无论身处何种水深火热之中,似乎总有人能够拉他一把,可惜他的好友迪克却逃不过魔鬼的手掌,在这样的对比下作者又不免撕开了现实的残酷。

看多了巴尔扎克对上流社会奢靡生活的描绘,再转换到一个充满罪恶与肮脏的贼窝环境,可能心理上多少会让我有点难以接受,因为美好的事实总是吸引更多的人去追求,而杂乱不堪的生活却是被很多人所鄙夷的。但在这两种不同的作者笔锋下相比较,似乎更能点醒我社会是以对立面而存在的,不管你处在何种环境下都会有美好与邪恶相伴为伍。甚至于平时的我们可能很少去关注底层贫困人们的生活需求,在这一点上是狄更斯在奋力呐喊: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爱的关注。

像文中南希姑娘这一人设的命运无疑是最悲惨可怜的,因为她虽然身陷贼窝却有一颗纯洁的心,如果从一出生就有人对她投以关爱的话,那她最后也不至于落得这样一个结局。可能有的读者难以理解南希为何不接受露丝小姐的解救,在这一点上我是这样分析的:首先她久经身处的环境已经让其产生了依赖感,一旦脱离这个贼帮会让她失去原有的心理“安全感”,以至于无论逃往何处都会无所适从;其次,作为女性的她对赛克斯是有爱存在的,感情对一个女人来说可以牺牲所有的一切,甚至这也刚好是一个机会来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最后,她内心仍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直以来都是跟这帮贼寇相依为命,所以她也会有所不忍就此背离了他们。其实,南希这个人物的刻画是很实在的,因为她身上有人性的善跟现实的恶之间最真实的矛盾挣扎,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久居却还能保持清水般得品质,确实值得我们敬畏和学习。

我看其他人的评价说,费金是最值得玩味的一个角色,无论从他的外貌特征、居住环境和营生方式来说,都十足的是一个龌龊的恶人形象,而狄更斯一直以“犹太人”的称谓来记述这个人物,从中也隐含着他对整个犹太名族的鄙视。这一点是我读不通的地方,也算是居于对作者的了解不够深刻,不过费金在文中教唆手下小孩的一些手段确实挺辛辣的,尤其是他用幽闭的方式让孤独忧郁去熏陶奥利费那幼小的心灵时,会让人觉得他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但不容否认的是,贼窝里也时常有充满欢声笑语的时候,尤其是查理·贝茨少爷那种忘我的开怀大笑让我记忆深刻,所以有时不免幻想于费金要是一个温情的老翁形象那该多好啊,也算给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有了一个容身之所。

一般而言,令人动情的小说多是悲剧式的结尾,但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片美好。《雾都孤儿》的结局由悲到喜、善恶有报,对于文中的恶人们,作者不厌其烦的一一给其安排了悲惨的下场,而对那些善良的救苦救难人物做了最为怡人天乐的幸福生活。可能这样的结尾有点偏向于童话式的美好,但不管怎么说,这部小说都寄托了狄更斯的美好愿望,希望我们更多人能抑恶扬善的维护好共同生活的环境。

篇92: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以奥利弗·崔斯特的悲惨遭遇描写出了处于19世纪下的英国穷苦人民的生活境遇,揭露了维多利亚盛世下英国繁华背后的贫困和阴暗面。善良与罪恶是贯穿小说的两大主题;当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英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的矛盾越来越大;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原则使人们心生贪念,导致人们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扭曲。在小说中,因贪婪而走向犯罪的费金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他贪婪、残暴、吝啬,把偷来的东西私藏起来,留给自己用;身为统治阶级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对穷苦人民不但没有怜悯之心,而且还辱骂、鞭打他们……奥利弗在这种恶劣的社会环境下成长,却依然保持着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灵,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质:他在先后被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收养后,心存感恩之心,帮助这两家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并且在被收养后,他还不忘迪克给予他的鼓励和关心,要求去教区看望他,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奥利弗难得可贵的仁爱思想。此外,代表着善良、乐于助人、关爱他人的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是狄更斯所弘扬的人道主义思想和仁爱思想的最高体现,与带给奥利弗悲惨童年的冷漠、残忍的费金、索尔贝里、甘菲尔德、邦布尔等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另外,奥利弗与布朗罗、梅莱夫人一家最后的幸福结局和费金等人的悲惨结局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旨在突出人们在堕落后,失去道德后的悲惨下场;这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观达到了抑恶扬善和教育人的作用,告诫人们在物质利益至上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要坚守自己的道德,要经得住诱惑,不能轻易动摇。不难看出,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思想是狄更斯所认为的可以拯救社会的一个方法,但这未免过于简单,只是狄更斯的一个幻想,他并没有提出实质性的方法。

篇9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这本书以无限的同情描写了纯洁善良和备受凌辱的劳动人民。以讽刺和夸张的手法抨击了虚伪和冷酷的社会。

小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贫民教养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半饥半饱的苦命人”,“在吃拳头,挨耳光中过日子的人”说得就是他。他在教养所受尽保育员的欺凌,在棺材店里吃足老板娘的苦头,后来还落入盗贼之手,被迫干起违背自己良心的勾当,险些送掉了性命。

奥利弗聪明,善良,讲义气,知感恩。他生活逐渐变好后最先想到的是在教养所里同甘共苦的好兄弟迪克。“我们要带他离开这,给他衣服穿,叫他去念书,还要把他送到哪个安静的乡下去,让他把身体养得又结实又健康……”

这本书中还有各色各样的人物,有乱断案的地方法官,有贪得无厌,奸诈狡猾的犹太老头儿,有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还有身在贼窝而又心地不坏的南希……在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小说情节惊险离奇,跌宕起伏。人物命运大起大落,但是作者最后却给奥利弗一个圆满的结局,让他过起了小绅士的生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人类善良的愿望。

这部作品可以看出作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对光明的渴望,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以及对奥利弗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警示人们要珍惜当下美好的生活,即使生活在充满黑暗的环境下,也要充满希望,坚定意志,才不会在黑暗中丢失自我,失掉心中的光明。让我们感受到作者对人类苦难的深切同情和仁爱精神。这种仁爱精神将永远照亮人心,指引我们走向光明之路。

篇94:雾都孤儿读后感

“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沧桑,才可以看见彩虹”,就这样走下去吧,不要有太多顾虑,只要坚信,彩虹就在风雨后。——题记

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照进屋子里,整个屋子都暖洋洋的。坐在靠椅上,合上《雾都孤儿》,我陷入了沉思。对于我来说,这本书已不再是简单的文字了,小奥立弗的形象又跳进了我的脑海中,于是,仿佛真实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他的名字叫奥立弗-退斯特。他不堪忍受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等人的虐待欺凌而独自逃往伦敦,没想到却误入了盗窃团伙,被逼迫行窃。几经周折,在同样善良的人们的帮助下,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奥立弗-退斯特始终在苦难的生活中挣扎,面对着丑恶的人性和这个像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一样的世界,小奥立弗却始终坚守心底的那份纯净与善良,无论多么艰难,无论承受多么大的委屈与痛苦,他绝不参与盗窃行为,始终不屈服于黑暗势力。有人也许会问:一个10多岁的孩子,是什么让他如此执着?我想:是他那份纯净、善良和执着,使他在风雨后终于见到了彩虹。

这篇文章中南希的形象同样给我以很深的印象。虽然书中描写南希的文字很少,但是,在这只言片语中,我能感受到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从小生长在盗窃团伙里,自从遇见了小奥立弗之后,她觉得这样善良的孩子不应该走上这条路,于是,她冒着会被处以绞刑的可能,毅然决绝的帮助了小奥立弗,虽然最终等待她的是死亡,可善良的愿望在小奥立弗身上实现了。

在生活中,挫折是难免的,但是,只要你始终怀着纯净、善良和执着之心,风雨之后是会有彩虹的。因此,我们要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爱你、关心你的人和事,你会发现,生活其实很美好。

这本书是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它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邪不胜正。当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候,就是我们见到彩虹的时候——只要你有一颗纯净、善良和执着的心,再黑暗的世界,你的心里永远都会有一片光明!

不远处,彩虹……

篇95: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96: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9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98: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无法想象一个如此稚嫩的孩子是如何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的,也无法想象那个世界人们的残忍与冷酷。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思考着人性的黑暗与虚伪,以及毫无良知的世界里的那仅有的一点温存……一双清澈而忧伤的眼睛,一颗稚嫩、纯洁的心灵,一袭破旧不堪的衣物,塑造出了小说中主人公奥利弗的形象,栩栩如生,感人肺腑。不可否认,我被奥利弗的纯真、诚实与善良彻底打动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生活就此在我心中拉开了序幕。伦敦城里似乎永远弥漫着阴冷的味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总能让人嗅到血腥,想到战争的杀戮。人们的脸上要么是面无表情,要么有时出现了一两张邪恶的嘴脸,似乎在报告着这世界的残酷。

可怜的奥利弗就这么残酷的活着,忍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生活的压迫使一个本该享受童年快乐的孩子沦落成了使人厌恶的弃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

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中抚养,但一次又一次都被抓回去,他失望、痛苦、无奈,上帝就这么折磨他幼小的心灵。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人而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欢的人,是在两次奥利弗面对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努力帮助他的布朗夫妇。

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将来少了一个贼!而多了一个好人。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冷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点善良给予了我们一点感叹。但最后他仍逃脱不了悲惨地死去。作者狄更斯人物塑造手法十分出色。

小说中的流氓盗贼,精辟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心酸的笑,让人看完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人活着就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需要向命运低头。冥冥之中,似乎看到了奥利弗那张带着纯净的、天真的笑脸……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9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篇100: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着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着作之一。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他把具体的细节描写得充满生活气息与激情,使我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在刚看完《雾都孤儿》我觉得很乏味没有了解其蕴藏的内涵。然而,经过反复思考与细细品味,我终于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奥立弗从小在教会长大,9岁就当童工,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受尽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虐待。然后又因为被逼多要粮食而被逐出教会,成了棺材店的学徒,可是却过着禽兽般的生活。不堪虐待的他逃到了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由于他本性善良而得到罗勃特先生的帮助。奥立弗在罗勃特那里生活得很开心,自在。

故事看到这,看到奥立弗在荡秋千,看到他正被幸福包围着,我以为那会是一个十分完美结局。但波折又起。

他被送去上学,可在上学的途中又被那可恶的贼窝抓了回去。见奥立弗久久不回,罗勃特先生不愿相信他朋友的话,(说那小子穿着这么漂亮的衣服,背着这么好的书)不愿相信奥立弗会重回贼窝那。他一次又一次得叫仆人热菜,和爱他的人等待他回家……最后奥立弗终于化险为夷,和爱他的亲人们团聚。当然,其中的过程也是历尽艰辛。

故事到这,我也松了口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前者是作者的期望,后者则是表现当时的世态炎凉,引人深思啊!

狄更斯的小说可谓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与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它将永久保持我们读者的鉴赏兴趣。

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书籍简介

《荆棘鸟》是澳大利亚当代作家考琳·麦卡洛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该作以女主人公梅吉和神父拉尔夫的爱情纠葛为主线,描写了克利里一家三代人的故事,时间跨度长达半个多世纪。

拉尔夫一心向往教会的权力,却爱上了克利里家的美丽少女梅吉。为了他追求的“上帝”,他抛弃了世俗的爱情,然而内心又极度矛盾和痛苦。以此为中心,克利里家族十余名成员的悲欢离合也得以展现。该作有澳大利亚的《飘》之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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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梅吉(Meggie)一家住在新西兰,她的父亲帕迪(Paddy)替人家剪羊毛为生,可这一年父亲失业了,正在一家人发愁的时候,他们接到梅吉的姑母、帕迪的姐姐玛丽(Mary)从澳大利亚寄来的信。原来,玛丽年事已高,准备让他们去继承遗产。在经过一番颠簸之后,梅吉一家踏上澳洲大陆,来到德罗海达。刚一露面,梅吉就引起了拉尔夫神父的注意,他对这个女孩十分怜爱。

梅吉一家在德罗海达定居下来,他们很快适应并喜爱上了这里的新生活。他们与拉尔夫神父结下了亲密的友谊,随着梅吉年复一年地长大,她和拉尔夫的感情也逐渐加深,拉尔夫不但是可以信赖的师长,而且也成为可以倾诉的朋友,这一切都被玛丽那个富有而乖戾的老太婆看在眼里,恨在心上。

在梅吉17岁时,玛丽终死去。她在临死前交给拉尔夫神父一封信,让他发誓在她去世后但是在被埋葬前拆开,拉尔夫答应了。然而,当他拆开信封时,他惊呆了。原来,梅吉的姑母远比人们想象的富有得多,她在信中宣称,她的全部财产达1300万英镑,她本来立有遗嘱,准备将财产留给梅吉一家。但她改变了主意,她把它们献给天主教会,并声称这是由于拉尔夫神父出色工作的缘故,这笔财产将永远由拉尔夫管理支配,梅吉一家可以住在德罗海达,但工资由拉尔夫决定给予。

拉尔夫看后心中十分矛盾:如果他将这不为人所知的新遗嘱投入火中,梅吉一家就可以继承全部遗产,但是他就将丧失这个巨大的机会,永远没有晋升的希望;如果他公布这个新遗嘱,他必将受到教会的重视并获得晋升,但梅吉和她一家的权利就会被剥夺。犹豫再三,最后还是向自己的野心投降了,他公布了遗嘱,也离开了德里海达,离开了梅吉。

梅吉的爸爸帕迪在一次野外转移羊群时遇到大风暴,闪电引起的大火,迅速地吞噬着早已久旱的草原,也吞噬了梅吉的爸爸和羊群。这时,她的一个哥哥斯图尔特(简称斯图 stu)也被野猪的獠牙刺死。正在全家哀痛欲绝时,拉尔夫神父赶回来,埋藏了死者之后又匆匆离去。他告诉梅吉虽然自己非常爱她,但他永远也不可能和她结为夫妻。不久,他升任大主教。

梅吉家新雇了一个叫卢克·奥尼尔(Luke O'Neil)的剪毛工,卢克的相貌竟酷似拉尔夫神父,这使她心烦意乱,却又不由自主的接近他,想要在卢克的身上重温拉尔夫所给他的温暖,最后自以为爱上了卢克。在卢克的追求下梅吉终于嫁给了他,离开了德罗海达。卢克并不爱梅吉,只因为梅吉很有钱,他计划用梅吉的钱,加上自己苦干得来的钱买一个牧场。所以婚后不久,他就带着梅吉到昆土兰去割甘蔗,而让梅吉到一户人家去做管家,并把梅吉所有的钱都存到银行。

卢克为了挣钱,不与梅吉见面,甚至在她生第一个孩子(女儿朱丝婷Justine)时候,他也拒绝回来看梅吉。而此时拉尔夫却来到梅吉身边,他对梅吉的感情始终不渝,这剪不断的情感时时让他感到痛苦,他终于控制不住自己的感情,在梅吉之后也去到麦特劳克岛,一起渡过了他们一生中最幸福的时光。

为了到罗马去担任更重要的职务,拉尔夫离开梅吉,而梅吉已经怀上了他的孩子。梅吉因此决定离开卢克,重新回到德罗海达,与母亲住在一起。她生下拉尔夫的孩子,取名戴恩(Dane)。

梅吉的母亲菲奥娜(Fiona)简称菲(Fee)一眼就看出戴恩是拉尔夫的孩子,她很能理解女儿的做法,并且向梅吉坦言她自己当年也爱过一个人,还与他生下了大儿子弗兰克。事情发生后,她被高贵的家族驱逐出去,才嫁给梅吉的父亲帕迪。

梅吉和母亲、女儿、儿子、兄弟们在德罗海达生活得很好,女儿朱丝婷和儿子戴恩也已长大,虽然朱丝婷我行我素,似菲一般的冷酷,但是从戴恩身上梅吉看到了拉尔夫的身影。

这时二战爆发了,拉尔夫也已晋升为红衣主教,他在战争中运用宗教影响保全了罗马,受到了人们的赞誉。但在他的内心深处,梅吉一直是她始终的牵挂。

一次拉尔夫回到了德罗海达,听到了戴恩的姓氏是“奥尼尔”时,以为梅吉又回到了卢克身边,给他生儿子。梅吉决定不告诉拉尔夫这个儿子是他的孩子。戴恩长大了,却提出要当教士,这对梅吉来说,是个沉重的打击,思虑再三,她把戴恩送到罗马的神学院,让拉尔夫照顾他。她写给拉尔夫的信中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我偷了什么,就还回来。”拉尔夫和戴恩相处融洽,梅吉沉浸于父子二人的亲情当中。但好景不长,戴恩在希腊度假时为救溺水者不幸身亡。

梅吉要求拉尔夫动用他的权利去把戴恩的尸体找回来(戴恩已经被埋在当地),拉尔夫本想拒绝,于是梅吉告诉他,戴恩是他的儿子。拉尔夫这才悲痛万分,但已于事无补。他在给戴恩做完弥撒后,便在悲伤与悔恨中死去了。

梅吉的女儿朱丝婷长大后当了演员,活跃于澳大利亚和英国成为话剧舞台,最后嫁给了德国的一位内阁大臣。

这一切使梅吉对人生有了新的认识,最后她说:“一切都是我自己造成的,我谁都不怨恨,我不能对此有片刻的追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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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家介绍

女性形象

菲奥娜

菲奥娜是一只荆棘鸟,帕吉汉就是她那根最长最尖的荆刺。小说中并没有正面描写他们之间的爱情故事,只是通过帕迪一次醉酒后对拉尔夫的倾诉及菲奥娜晚年对梅吉的一次坦白告诉给读者的。菲奥娜与帕吉汉的爱情是短暂的,痛苦的,然而她却为此付出了一生的代价。帕吉汉与帕迪是菲奥娜的生命中最重要的两个男人,一个是有爱情却没有婚姻,一个是有婚姻却没有爱情。可是菲奥娜并不后悔爱上帕吉汉,那一段短暂而深刻的爱情值得她用一生去回味。在她年近七十的时候,她依然满怀深情的对梅吉说:“我爱那个男人,他是新西兰最有名望的政治家。他很英俊,身材高大,有着一头黑发和永远含着笑的眼睛。他具有你父亲没有的一切:文化、口才、魅力。我爱他爱得几乎发痴了,我知道我从此以后再也不会爱上别人了……”这也就是菲奥娜爱弗兰克胜过爱其他任何一个孩子的原因所在。典兰克是帕吉汉生命的延续,爱弗兰克就如同爱帕吉汉一样。可是,令菲奥娜痛苦的是,弗兰克与帕迪是那样的水火不容,就好像是情敌——互相仇视对方。他们无法在一个屋檐下共同生活。于是当弗兰克知道了他的身世后,决然的离开了帕迪的家。当他五十岁回来时,帕迪已经不存在了。上苍对菲奥娜还是仁慈的,尽管剥夺了她爱人的权利,却给予了她被爱的权利。帕迪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好丈夫,在他的有生之年,带着自卑与敬仰深深地爱着并不爱他的妻子。菲奥娜的一生确实只爱着一个人——帕吉汉,但在沉默寡言、面无表情的背后,隐藏着菲奥娜对帕迪深深的感激与敬意,毕竟这个男人——帕迪维护着我,给我安稳的家庭,可我从来没有爱过他:他是温柔最值得爱的人,可是直到失去他时我才明白这一点:“我爱他,可是我却再也没有机会对他说了,我太不幸了。”

梅吉

小说以梅吉四岁的生日拉开序幕,以她与神父拉尔夫的情感纠葛为主线,由此我们不难得出这样的结论,梅吉是小说当中最引人注目的一只荆棘鸟,拉尔夫就是她那根最长最尖的荆刺。他们初次见面时,梅吉只有九岁,而拉尔夫已经二十九岁了。然而年龄的悬殊丝毫无碍于他们的相互吸引。当梅吉一家出现在拉尔夫面前时,他似乎没有注意到自己的长袍施在尘土之中,迈步越过了那些男孩子,蹲下身来,用双手楼住了梅吉,双手坚定、柔和,充满了友爱。“梅格安,这是我只喜欢的名字。”这也许只是很平常的一句赞美的话,这个年仅十岁的小女孩点燃了拉尔夫神父心中媳灭了多年的激情的火焰。当帕迪一家出现在玛丽·卡森面前时,梅吉用她那双小小的胳膊搂着刚刚认识的拉尔夫的脖子。她是这样依赖他。父亲和哥哥曾经给予梅吉安全感,这两个男人是拉尔夫出现之前梅吉的保护神,然而拉尔夫一出现,他们就被梅吉抛在脑后了。在拉尔夫向玛丽介绍帕迪家的男孩子们的时候,她几乎没怎么听,她过分地忙于观察神父和梅吉了。这样一句轻描谈写的话却蕴含了丰富的意义:寡居多年的玛丽倾心于年轻潇洒的拉尔夫;

拉尔夫与梅吉的亲密举动引起了玛丽的嫉妒与焦虑。她知道梅吉的出现意味着她将永远得不到拉尔夫。由此,玛丽扮演一个旁白的角色,她告诉读者,梅吉与拉尔夫的爱情故事开始了。

此后的几十年中,梅吉由一个不谙尘事的小女孩变成了两个孩子的母亲,拉尔夫则由风度翩翩的年轻教士变成了罗马教廷炙手可热的红衣大主教。一个拥有了她渴望的家庭和孩子,一个得到了他孜孜以求的教职,然而他们却失去了最值得珍惜的爱情。菲奥挪是幸运的,嫁给了一个爱她的丈夫,梅吉却嫁给了一个只爱她的钱的丈夫;弗兰克在离家几十年后最终回到菲奥娜身边,戴恩却在离开梅吉后永远的消失了。可怜的梅吉,不仅失去了她的情人,也失去了她的儿子,与拉尔夫所生的儿子。然而梅吉也是幸运的,尽管她不能通过法律与拉尔夫结合,但他俩在感情上从未分开过。

朱丝婷

从她生下的那一刻就决定了她是一只另类的荆棘鸟。她并没有像她的外祖母或母亲一样用一生追求着一段得不到的爱情,她甚至打算不结婚,当梅吉问她是否想结婚时,她显出一副蔑视的样子:“根本不可能!哭天抹泪,像叫花子似地度过我的一生吗?向某个连我一半都不如,却自以为是的男人低眉俯首吗?”然而,朱丝婷绝不是个禁欲主义者。正如黑格尔所说:“情欲是人的自然本性,具有原始本能的特性。情欲是能动的,爆动不安的本质上讲是不安于现状的。”朱丝婷不打算结婚并不意味着她打算过一种禁欲的生活。正相反,她的情欲甚至比她的母亲,外祖母的情欲更为强烈,更为桀骜不驯。她不打算结婚也并不意味着她放弃了爱情。朱丝婷是一只荆棘鸟,但是她那根最长最尖的棘刺并不是某个情人,而是她的弟弟戴恩。由于她不是梅吉所期望的孩子,因此她一生下来就受到梅吉的冷落,于是朱丝婷从小就表现出不同于一般女孩的独立与冷傲。她从不亲近任何人,甚至是她的母亲,直到弟弟戴恩的出现。或许是恋父情结的一种变形,或许是对母亲宠爱的反叛,她在戴恩身上,表现出极强的占有欲与责任感,仿佛戴恩只属于她一个人,即使是成年之后,她与戴恩之间也始终保持着这种亲密的关系。戴恩是她生命中最重要的男性,在她眼中任何男性都黯然失色。这是她叛逆性格的一个重要表现,她鄙视世俗的爱情,戴恩就是她的一切。在她看来,男女欢爱不需要任何感情因素,以至于轻易地甚至是带些戏谚的失去了她的童贞。“她灵巧、轻快地脱去了衣服,也用不着扭扭扭捏地进入推推拉拉,便爬上了床……”理由是“要是我连男女之间的事都不知道,我怎么能盼望成为一个好演员呢?”然而正如上帝并不怜悯菲奥娜与梅吉一样,上帝也无情的剥夺了朱丝婷对戴恩的爱,把戴恩召回了他的身边。

戴恩的死固然给了朱丝婷沉重的一击,令她陷入了无限的痛苦与自责,但也正是戴恩的死唤醒了朱丝婷本真的一面,引导她走上了一条健康的情感道路。戴恩是朱丝婷的绝唱,同样凄婉悲怆,朱丝婷是一只另类的荆棘鸟,在曲终之后,那个孤傲、冷漠的朱丝婷是命竭了,但取而代之的是涌动着激情与挚爱的朱丝婷的诞生。朱丝婷终于从戴恩的阴影中走了出来,接受了她生命中另一个重要的男性雷纳,在痛苦的悬崖上找到了自己的幸福。

男性形象

帕迪

帕迪这个来自爱尔兰、身无分文的移民,娶了美丽高贵的菲奥娜,这桩门第极不相称的婚姻从一开始就令人费解。虽然他深深地爱着她,对她温柔体贴,包容她的冷漠与偏心,但他与菲奥挪之间永远都是他付出得更多,而且是单边的无回报的付出。他不计恩怨,全身心地包容菲奥娜,即使在被烈火炙烤、死亡将临的时候,他不停叫唤的仍是菲奥娜的名字。可菲奥娜对他仍然冷若冰霜,一直等到帕迪死后,她才幡然醒悟。

拉尔夫

拉尔夫是一个内心充满矛盾的人物形象,爱情与教会、人性与神性的冲突如同一根荆棘横亘在他的心里。拉尔夫爱着梅吉,只要她需要,他就会第一时间赶到她的身边。但他毕竟是一个神父,特殊的身份决定了他与梅吉之间永远都不会有结果。同时对教会权势的野心也不允许他这样做,他的“目的不是一个男人,永远不是一个男人,而是某种伟大得多的东西,某种超乎仅仅成为一个男人命运的东西”。在爱情与教会这两个对立面之间,拉尔夫无法告弃任何一个,他想兼得两者,但事实上他既不做成纯粹的男人也做不好教士,因此他注定一生都将在痛苦与折磨中度过。而在教会中,拉尔夫又始终对上帝存在着怀疑,即使成了大主教也不能化解他内心的疑惑。麦特劳克岛的欢乐让他领悟到“生活在人世间去追求神性,这不过是一种幻觉,”他甚至坦陈爱梅吉远胜过爱上帝,上帝只不过是“一个骗局,一个幽灵,一个小丑。”但对悔吉的爱终究又是短暂的,他无法抗拒上帝对他的律令,那巨大的规定性的诱惑最终还是把他拉回到了上帝身边,他在罗马度过了余生。

但苦难的种子一旦播下终将成长,戴恩是梅吉与上帝斗争的胜利果实,也是拉尔夫背叛教会的证据。从开始就注定是错误,必定要付出代价——拉尔夫与亲生儿子朝夕相处却不知,直到戴恩死去才明白真相。失子之痛与失爱之悔最终彻底击垮了拉尔夫,他“哭泣着,在深红色的地毯上缩成一团,像刚刚流淌出来的鲜血。”读者仿佛看到了一只力竭而死的荆棘鸟。

卢克

与拉尔夫内心爱情与野心的争斗不同,在卢克和戴恩的情感世界中,爱情显得异常匮乏。卢克是一个十足的守财奴,金钱至上,他狂热地干活,“对实实在在的现金的热爱远胜于对这些钱最终会给他买来的东西的热爱。他关心的既不是土地的拥有权,也不是它的继承权,而是巴望在他的存折上,在他的名下,累积起一行行整齐的数目。”他精心谋划将梅吉弄到手,却仅仅是为了梅吉的一笔数目可观的存款。卢克全然不顾梅吉的感受.他蛮横地与她做爱,取走她身上所有的钱,甚至还随意更改她的名字。他的感情世界是一片荒漠,全部的心思都在钱上,

对他而言,梅吉只是一个敛财的工具。卢克的头脑中没有爱情,也不懂什么是爱情,他宣称:“爱!什么是爱?除了女人在想象中的营造之外,根本就没有这么回事,就是这样。”

戴恩

与卢克令人憎恶的性格相反,戴恩是一个温文尔雅、外貌俊美的少年,但他却将所有的爱献给了上帝,面对身边的女人没有任何欲望,因为他认为爱她们与爱上帝是无法两全的,可以说他是拉尔夫神父的理想化身。那么怎样表达对上帝的深爱呢?他坚信“只有把一样东西献给他,才能够在他的面前显示出除他以外,一切在我心中都是不存在的。我只能献给他能与之相匹配的东西,这就是他要求于我的牺牲。我是他的仆人,他是无与伦比的。我不得不进行抉择。”戴恩放弃了爱情的可能,接受了教士的圣职,主动地踏上了献身教会的一条荆棘路。

雷纳

雷纳是克利里家族第三代子嗣朱丝婷的丈夫。雷纳长得矮胖但体魄雄壮而富有魅力。他对朱丝婷忠心耿耿,包容她的胡闹、调皮和倔强。“他对感情的坚定,只有上帝才能挫败他,他从不把爱情当作生活中一个筹码,对于他事业与爱情均处于平等位置。他时刻像朋友、像兄长、像爱人一样陪伴着朱丝婷,为她排忧解难。他精心呵护着朱丝婷,没有甜言蜜语,唯把自己的忠诚展现给朱丝婷,等待她对爱情责任的觉醒。他尊重朱丝婷,同时尊重她的感受、她的独立及她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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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考琳·麦卡洛,澳大利亚当代作家。她于1937年6月1日出生于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西部惠林顿一个牧业工人家庭,十二岁移居悉尼。此前,一家人过着游牧生活。

《荆棘鸟》让考琳·麦卡洛名利双收的同时,也打破了她从小就喜欢的平静与安宁。几经周折,她最终只身一人离开“骚动与喧哗的美国”,回到阔别已久的澳大利亚,并且于1980年1月定居诺福克岛。诺福克岛是太平洋深处一座长五英里、宽三英里的小岛,距离澳大利亚东海岸尚有一千英里之遥,是一块独立的领地。考琳·麦卡洛在这座小岛举目无亲,甚至连一个熟人也没有。经历了最初六个月的孤寂与烦躁之后,她发现这里正是她理想的天堂。她的创作热情在这座恬静美丽的小岛一发而不可收。又创作出版了十部长篇小说、一部传记。其中《罗马主人》(Roman Master)系列在学术界引起很大的反响,她因此被看作历史学家。1994年,考琳·麦卡洛被授予澳大利亚麦夸里大学荣誉博士,1997年成为美国俄克拉荷马大学政治科学系国际项目中心监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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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棘鸟》读后感1

童话里的青鸟是幸福的象征,幸福乃是一颗无私的心所带给人的精神享受,人只有为别人的幸福着想,自己才会幸福。

荆棘鸟却不属此类,执拗的它一生只歌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穴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展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越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后,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

看看同是鸟儿,一是幸福的象征,一是执拗的声音;一是通过努力得到幸福;一是得到幸福的同时会失去很多;一是童话里的故事,一是现实生活中的故事。

鸟儿有什么错,完全是因为人为因素吧。人为给鸟儿赋予了很多人类的感情和期望。”荆棘鸟“此书大学我看过一遍,这次又拿出读一遍。对于本书主要故事已经烂于心中,但每次读都有不一样的感受和理解。克利里家族三代人的故事:老一辈菲的爱情;中间辈的梅吉,佛兰克等的生活与爱情;下一代朱丝婷和戴恩爱恨情仇。每一代人都有不满,都有缺失。月有阴晴圆缺,此事古难全。菲----官宦之家之女,因未婚先育,在天主教家族不被容忍,下嫁给丈夫帕迪。佛兰克即是菲与那个未名男子的孩子,所以菲对佛兰克就有一股特殊的感情。即是下嫁,菲倒也从此接受了自己的命运。沉默寡言,操持着一大家子的生计。丈夫帕迪是老实巴交,靠双手吃饭的农民。

忙忙碌碌的日子虽清贫却也温馨,可谁知某天帕迪失业没有收入来源,一大家子都等着帕迪的生活费糊口。天无绝人之路吧。帕迪的亲姐姐在德罗海达有自己的产业,自己的牛羊,自己的草原,某天邀请帕迪一家子去谋生活。举家搬迁前往德罗海达,就是在德罗海达梅吉认识了拉尔夫,开始了俩人一生的纠缠。全家就开始在德罗海达落脚,放羊、剪羊毛、放牧、与干旱天气斗争。帕迪的姐姐是一位寡妇,与教父拉尔夫关系不明不白,不过明眼人都知道俩人各取所需:她为所谓爱情,他为遗产上位。

因为德罗海达草原大火导致帕迪遇难被火烧死,他们其中一个儿子也为了救他,被野猪攻击而殒命。菲,大受打击。她也是在帕迪死后才知道她这一生也随着帕迪的死而结束,人死由灯灭。也许这么多年丈夫与自己的陪伴,因为太过寻常而没在意,其实她已经深深的爱上了他,可他们却没有对双方表达过这种感情。拉尔夫与梅吉注定不是一路人,虽然俩人相爱,但拉尔夫衷心于自己的主,自己的上帝。俩人分道扬镳,压抑着双方的感情,为以后所有事情的发生埋下伏笔,悲剧自此而来。

拉尔夫一生处于矛盾自责当中,他爱主爱上帝唯上帝是瞻,虽然他是教父,后来也升职为红衣主教,集盛名、威望于一身,因教规所限,一生未娶。但他对梅吉的心意昭然若揭,无论是梅吉后来嫁人生子他去探望,还是梅吉婚后不幸福出外散心,他跑去安慰,并踏破了最后一道防线----梅吉怀孕了,孩子是他的。这件事梅吉知道,菲知道;他却直到儿子戴恩逝世后才明白,进而郁闷难堪气衰而亡。菲对梅吉的种种遭遇,就会想到自己一辈子的苦难,但事已至此唯有默默承受。梅吉一心想着戴恩不能离开德罗海达,不能离开自己的身边,以防有什么不测,可人算不如天算,戴恩的脾气和秉性和拉尔夫如出一辙,竟也在成人后说要去做教父,于是追随拉尔夫而去,悲剧由此埋下伏笔。

年轻一辈的戴恩和朱丝婷一心要离开佛罗海达,去外面世界闯荡,虽然梅吉和菲想着说让他们知道佛罗海达永远是他们的家,想让他们回去但失败了,至此他俩也算是知道了佛罗海达的一代算是彻底结束了。他们每个人一生都在追逐各自的幸福生活,虽然过程中有苦有泪,刚开始为生计奔波,后来为外界战争而忙活,在时代的洪流之中无论何时人都会自己的幸福而努力,不管你是达官贵人,还是大主教,或者是普通老百姓,每个人都有权利去追逐自己的幸福生活,那么加油。

也就是说,每个人都在追逐青鸟;但在追逐青鸟的过程中,很多人无形当中都做了那个荆棘鸟,虽然辛苦,虽然无奈,虽然追逐的过程中不容易,但只要有临死时刻的那一声美妙的歌声也算是值了,至此人生算是圆满了。

《荆棘鸟》读后感2

看完之后的空洞感让我写下东西也只能罗里吧嗦乱七八糟。

那是三个月前,才在新书堆里翻出这书来。是的,漫无目的的读着,看着喜欢的书就买下来放着,只为闲着的时候顺手可以拿一本。

只能说,这是奇怪单纯的爱情。

我文化不好,只能说是奇怪。没有更多的词去形容了。或许说这样的感情根本就形容不出来。

拉尔夫遇见梅吉的时候她还那样小,围着她,也不知道这就给她招来了其他爱慕他的女子的怨恨,特别他抱着柔软的梅吉走过雨后 泥泞的土地时。是什么,让拉尔夫这样关爱一个小女孩,是他喜欢幼小的女孩,还是梅吉根本就具有惊人的吸引力?

多年来炽热的暗恋。不,可以说是明恋吗?

曾经也在最青葱的岁月拥有过一段暗恋,似乎持续不断,每年都断断续续的出现幻觉,仿佛回到了具有独特味道的夏天。本以为世间人多是情薄,可只有经历过了才明白,就算是怎样的人都会有那样的一段记忆深埋心底。不会显山露水,因为,不想被世俗所束缚,失去那一根本来就幼细的念丝。

所以说,这都是胡言乱语。

《荆棘鸟》读后感3

一个是毕生追求的权利和荣誉,一个是爱入骨髓的爱人,内心不停的挣扎,斗争,拉尔夫还是选择了前者,这使得他的一生尽管有权有名,但是内心还是极度的痛苦,惋惜,愧疚,但不得不说和梅吉间的爱情还是深刻的,令人感动的,自始至终,他们的心中都是对方,只不过一直压抑着,可以说他们是有幸的,毕竟遇见了彼此,遇见了爱情,遇见了值得牵挂一生的人;可他们也是不幸的,明明很爱,可是内心不断的压制自己的情感,相互折磨,以至于后来他们抑制不住内心的渴望有了自己的孩子,还是因为拉尔夫的仕途而隐瞒,以至于最终加速了拉尔夫的死亡。整本书里梅吉和拉尔夫的间深刻的爱情是令人惋惜,感动的,即使知道他们之间的爱情不可实现,即使知道这段路有多么痛苦,可是他们依然毫不犹豫的追求,用尽全身心的力气去追寻那段明知道要经历那种痛彻心扉也要那一霎那间的灿烂。

而对于他们的家庭环境来说,梅吉和弗兰克是不幸,因为弗兰克是菲最爱的孩子,所以在这个家里,他是帕蒂和其余所有孩子所讨厌与排斥的对象,因为他独占了本该属于他们的爱,以至于这种环境加速了他逃离这个家的心,虽然他是真的很爱他的母亲,但是他的内心已经不健康了,他讨厌这个家,喜欢用拳头去外面的世界闯荡,起码不像在家里那样一直被压榨,这无疑更加速了他的悲剧人生,在监狱度过大半生。而因为失去弗兰克,菲的人生没有活力,他的生活也没有了中心,她看不见别的孩子,使正在青春期的梅吉对生活充满了恐惧,和对生理知识的匮乏,使他的青春期充满了忧虑与不知,幸而有拉尔夫帮她,所以慢慢的在他情窦初开的时候,有拉尔夫陪伴,所以她才会爱的刻骨铭心吧。在有了蒙恩后,他把那份对拉尔夫的爱全给了他,无疑蒙恩是个幸运的,他一出生,就得到了所有人的爱,可是即使这样,也无法改变他的结局,成为一名像拉尔夫一样的教士,结果在度假时因救人溺水而亡。相对于梅吉和菲,朱丽婷和梅吉,朱丽婷是幸运的,虽然梅吉钟爱蒙恩,可是也爱朱丽婷,他没有缺少很多,当他一直想走出去,去实现理想时,梅吉知道,这个时代讲要结束了……

《荆棘鸟》读后感4

一个禁忌的爱情故事,一个不需要女人的男人和一个美丽的执着的独立的女人。不管是否在一起,爱就是爱。但是它是如此的折磨人,耗尽人一生的精力,不言放弃,不能释怀。不停的承受悲哀,怀疑,迟疑,选择。直到老去。

在那片广阔的牧场上,德罗海达,它已经成为了我临睡前念念不忘的一个地方。上一辈的爱情,这一代的爱情,在这里被怀念,在这里发生。这里的故事终于落幕,多年前迁居到此的家人,死去的已经长眠,活着的终于老去。而发生在这一片广阔的牧场上的禁忌的爱情,终将会消散,和那些随爱情而来的痛苦一起。下一代,她选择离开,在别处,她找到了带来幸福而不是痛苦的爱情。

一度陷入这本书的后遗症里,情绪低落,夜不能眠。最后读完有一种终于释怀了的感觉。那些存在过的人,最终都逝去。那些曾经发生的故事,最终都消逝在风里。

有一个人跟我说:“下回读书再也不要读悲剧。”

《荆棘鸟》读后感5

如果说高中两年学到最多的是什么,大概就是理性以及历史的看待事物。

《荆棘鸟》不只是一本关于爱情的言情小说,更多的是关于那遥远而又广袤的生活的展现,是关于那段历史的记叙。遥远异国的别样风情始终比那爱情更吸引人。每一页都陌生又异彩纷呈,仿佛自己亲身流连于澳大利亚广阔的地界。而更有趣的是关于人们,关于那个地方那个年代的男人和女人的想法,关于那时的人们如何看待女人或者是男人,看待他们的爱情的。

生活,一种截然不同却与千万种生活出奇一致的生活。生活总是相似的痛苦又令人乏味,它出其不意而又引人致胜,面对这样的生活,每一个人物都从容不迫的向着某种神秘自然的方向前行着。

而我无法接受的是书中人物面对生活时那种毫无抵抗力,一昧忍受,不断忍受其痛苦却难以用力挣扎的态度,就像荆棘鸟,莫名的陷入命运可悲的轮回无法挣脱改变。无法接受的是人物们对女性的态度和女人们自己一手造就的命运。一个关于女性的悲剧,在文章的开篇就已显现,作者怜悯同时敬佩的着力描绘着她们,栩栩如生。

可是这么多令人冷颤的无奈,它们显得是那么的真实,正是那样的时期那样的环境,历史才有机会造就出那样一批人来,才让这个绝望的悲剧触地生根,叫人怜悯,警醒人们切勿回头。

历史确实总是惊人的相似,但最美好的莫过于当悲剧通过血液一代代相传时,那些异乎寻常的倔强奇迹也在悄然开放,哪怕衷心屈服顺从于命运,哪怕生活局限的令人困于自己的精神牢笼,也还是有美丽的自由之花孱弱但倔强的成长。从弗兰克失败的尝试到朱丝幸福的结局,以及可以预见未来更为现代更为自由的人的诞生,简直让人在玫瑰灰烬中感到温暖。这也是我喜欢这部小说的原因之一,比起那些更著名更具有启蒙意识,女主角纷纷不同凡世的小说,《荆棘鸟》只是描述了真实广大的女性,以悲剧警醒人们,又在绝望中开出一朵花来,告诉我们,一个全新的自由的,不同以往的伟大时代终于来临了。

这本书更多的让我想到《活着》,对于苦难的承受,几乎相似的内涵命运,窒息般的绝望。只是《荆棘鸟》最后是带着希望以及对田园生活结束的讴歌结尾,《活着》就只是活着了。当然他们都没有机会跳出社会鸿沟,看一眼痛苦的源泉,他们勇敢却无力看透支配其命运的巨大社会,可是大多数生活就是这样啊。小说最后,朱丝终于与雷恩结合,这是幸福圆满的,但在朱丝的故事里她或雷恩拼命挣扎,还是让人感到那窒息般的所谓命运始终无法摆脱。这就是从古至今每个仓皇伟大的时代里的故事,生活里不自由的必然性简直叫人绝望,不过没关系,我们始终抱有希望,正直独立即可谓无所不能。

《荆棘鸟》读后感6

虽说是一部克利里家族史,却不如说是克利里家的女人史,三代女人的命运在爱情里浮沉。菲,以沉默隐忍守护着自己的爱情,封闭自己拒绝关爱,忽略了孩子冷淡了丈夫,唯一钟爱的长子弗兰克确因为没有归宿感没有自信从而温柔又暴戾。梅吉的命运在来到德罗海达那天变决定了,她的母亲沉浸在过去无法正式现实,父亲虽然待她亲厚却带有那个年代父亲专制严厉的特点,梅吉的周围只有兄弟,没有姐妹,她的心事她的喜怒哀乐只有拉尔夫关心并愿意倾听,甚至女孩子的隐秘事也是由拉尔夫的指点才把她拉回正规,所以她人生中的异性从始至终只能是拉尔夫,梅吉努力过却适得其反。朱丝婷是幸运的一代,她有着更广阔的世界可以作为,有着更有耐心更尊重他的男人愿意等她,克利里家的女人宿命般的为爱情守墓,在她身上打破了,与此同时,德罗海达也将不复存在。

作为一部女性视角的的作品,这里的男子也有着各种各样的问题,帕迪对菲的深爱只埋藏在心里以与她一次次生孩子作为方式,虽然他的不幸唤醒了菲对他早已萌芽的爱,但是他永远不能享受到来自妻子的爱了,他爱的太小心翼翼太卑微。拉尔夫就自私幸福的多,从德罗海达的所有权到在教会的步步高升,从对梅吉的爱到最终在梅吉怀里死去,他的一生顺风顺水,那些小小的烦恼痛苦在笔直的人生道路上只是小插曲。自私的人更容易得到幸福,他渴望更高的职位,所以把本应属于克利里的德罗海达纳入怀中,对梅吉的伤害他以丰厚的金钱来回报。因为放不下梅吉,他便可以驱车前往梅吉婚后定居的所在,毫不尴尬的表达他的爱。还可以与梅吉相处几日后,头也不回的离去,并且在误以为戴恩是卢克的儿子时,愤怒嫉妒的那么理所应当。戴恩的死大概是他一生中最大的打击,他爱的上帝却让他没有痛苦几日便死去在爱了他一辈子的梅吉怀中。后期的雷恩,有担当有耐心懂进退,反而是他发迹之前于寡妇的婚姻,虽然他以不菲的待遇与之离婚,却还是成为他的黑点,好在他努力给自己洗白。女人是感情动物,可是时至今日来看,这些死抱着无望的爱情的女人,难道不是推开了无数种可以获得幸福的方法吗?德罗海达其他的男人,梅吉的兄弟们,是一种被淡化了男性特征的背景,为了这三个女人,他们成了单一的生物,也许他们之间的感情一点也不必爱情逊色,可是作者着墨太少,不得不为爱情让路。

《荆棘鸟》读后感7

中外名著赏析课上,主讲的同学开篇问了一个问题,爱情和事业你们认为哪个更重要?认为爱情重要的人举手者寥寥,一个支持爱情的男生说“攘外必先安内”全班笑声一片。

好像时代变了,人人都是独立新女性或者理性的男性,都愿意去追求那份可能更稳定的事业,不做别人的附庸,不要或许虚无的爱情。

可是爱情是人一生的事业啊。事业就算从一而终,也有退休的一天,爱情是可以从遇见陪你到坟墓前头的。我说爱情更重要,也并不是二者取其一,而是在两者冲突时,我不会像拉尔夫神父那样不停止对事业的追求,而更愿意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爱人中去。可能我身上追求童话的天真幻想还没有褪去吧…所以这样一部太现实的…为了名利放弃真爱的小说…让我看的有些恼火…小说不应该是追求真善美与宣扬为了真爱放弃一切的飞蛾扑火一般的爱情吗!荆棘鸟的反其道而行之算是给了我充满不切实际幻想的脑袋结结实实的一棒。

梅吉和菲的命运真是惊人的相似,都爱上了一个不该爱的人,为这个人生了一个男孩,随便嫁给了另一个人,然后把自己惊艳高贵的生命消耗在平凡的柴米油盐里。总觉得这样是对她们本应该更加浪漫辉煌的生命的浪费。但至少她们有钱,好歹能有物质上的富裕。

在我的眼里,拉尔夫和卢克在本质上其实也没有什么区别。从来没有哪本书这样讨厌男主。为了自己冠冕堂皇的事业弃真爱于不顾。你选择事业放弃爱情我尊重你的选择,但既然对于你的身份这是一道单选题,就请不要走了一条路又常常望着另一条。你手上的白玫瑰没有那朵墙外的红玫瑰娇嫩欲滴,你拿着白玫瑰俯身嗅红玫瑰的芬芳,那红色的美人把芬芳全给了你,她什么都没有,你又走回自己的路上去拿着自己的白玫瑰。撩完就跑不就是典型的渣男吗!卢克给梅吉的是关于虚无缥缈未来的描绘,你给她的是仿佛唾手可得又触不可及的爱情。这两座空中楼阁就这样伴随着梅吉活过一年又一年,然而全都是泡沫。

这本书是闺中密友十八岁生日时她妈妈送她的礼物还顺带捎上给了我一本。她妈妈给她的美好祝愿是,在爱情上一定要找到心灵相通的人,能够沟通的人。不然一步错步步错,像梅吉问她妈妈菲奥娜的那样:我们从什么时候开始做错了呢?菲奥娜说,从一开始。

所以虽然这本书挺惨,对于美好的爱情,我依然怀有一份向往。

《荆棘鸟》读后感8

前几天,有朋友去新疆玩了,发回来的那拉提、琼库什台的照片美不胜收啊!那广袤无垠的草原,近处,红、黄、白、兰各色小花如繁星般散在草地上。极目远眺,远处炊烟袅袅,绿草与蓝天相连处则牛羊成群。哦!神秘静谧的草原,怎不叫人沉醉?

突然想起前段时间看的考琳-麦卡洛的小说《荆棘鸟》,书里描述的澳大利亚德罗海达牧场应该也是这般景色把?

《荆棘鸟》这本书主要以梅吉与神父拉尔夫之间那段刻骨铭心的爱情故事为主线,讲述了克利里家三代人的人生经历和情感历程。故事情节跌宕起伏,爱情则缠绵悱恻。但小说里大段的牧场景色描写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

看了朋友的美照,忍不住重看《荆棘鸟》,一看到景色描写自动脑补草原景色。感觉看得更是有滋有味!

小说一开始,年幼的梅吉收到生日礼物洋娃娃,却被顽劣的两个小哥哥扯坏了。而她只能在一边痛哭,看得我心疼不已。我自从生了儿子以后其实一直想要个女儿的,但中国奇葩而灭人伦的计划生育政策让我不能如愿以偿。以至于我现在看到女孩就觉得她们是天使下凡,怎舍得见到女孩哭泣、被欺负呢?然后,出现的是永远在炉台和洗衣房忙碌的,梅吉的妈妈——菲,又叫人心塞。也许小说一开始就暗示克利里家的女人都是不幸的。

首先是最年老的,张狂骄横的玛丽-卡森夫人,为了保持澳大利亚首富的位置,宁可孀居33个春秋,也不愿意和自己想爱的人结婚,因为怕别人分割自己的财产。孤独让她对所有人敌视,最后,所有财产捐给教会,心有不甘地死去。

再说妈妈——菲,因为爱上了已有家室的,位高权重的政治家,并为其生下了儿子——弗兰克。最后被其阿姆斯特朗家族赶出门。在遭受爱的背叛的阴影下,迫于无奈嫁给了帕迪,一直抑郁寡欢,直到帕迪意外身亡,才知道自己真的爱丈夫,但再也没机会对帕迪说一声“我爱你”在悔恨中继续生活。

然后是美丽温柔、善良倔强的梅吉,爱上了英俊优雅的拉尔夫神父,拉尔夫为了实现做红衣主教的理想放弃了梅吉。为了忘记拉尔夫,梅吉选择了和自私守财的卢克结婚,而在小岛上度假时,在与拉尔夫的缱倦沉沦中,有了拉尔夫的孩子,人见人爱的完美男生——戴恩。但戴恩一心只想做教士,离开了德罗海达,后来在希腊溺水身亡。梅吉失去了儿子,大女儿朱丝婷又与其格格不入,独自留在英国。克利里家族后继乏人啊!

当梅吉在昆士兰受苦时,我对卢克只想要赚钱买牧场,无视梅吉的需求时,是充满恨意的,同时觉得拉尔夫和卢克一样,出于对教会的忠诚,拉尔夫也没给与梅吉完整的爱。还有梅吉的兄弟眼里似乎只有草原、放羊、剪羊毛,为了管理好德罗海达,甚至没有娶妻生子的打算。

怎么回事?那个时代的男人完全忽视了女人的存在,完全不知道有怜香惜玉这个词,女人完全没地位,连菲都说“重要的是儿子”对梅吉一直都很冷淡。梅吉有14000英镑的嫁妆,居然直接存在卢克的银行帐户上,梅吉还要去路迪家打工。真是没天理啊!

对拉尔夫和卢克我只想说:没有任何理想抱负能高尚到可以伤害一个女人的心!

男人不知道如何爱女人,做母亲的其实也不会用正确的方式爱孩子。菲爱弗兰克吗?爱。非常爱!但菲错误地把自己塑造成家庭牺牲者的形象,这样做其实会让孩子产生罪恶感,而一个有罪恶感的人往往用自暴自弃的方法度过一生。弗兰克就是最好的例子,弗兰克的暴躁,好斗最终毁了他。梅吉也一样,因为过于关注戴恩忽视了女儿朱丝婷,这也是导致朱丝婷不愿意回德罗海达的原因。

坚强、坚持是美德,但笑着坚持才是正能量。所以,我从不在儿子面前说我为这个家牺牲了什么什么。要求孩子以后报答父母,这其实是一种自私的想法。你现在的努力工作也是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别说是为了孩子,别把自己说得这么伟大。只有自己有颗快乐圆满的心,才能给孩子带来快乐,学会爱与被爱,爱不但要让自己幸福,更要让所爱的人,甚至所有人都幸福。

对梅吉来说,她一直在与上帝争夺拉尔夫,她相信,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的巨创来换取。让荆棘插进胸膛把,唱一曲让云雀与夜莺都黯然失色的绝唱!

我只是一个小女人,没啥大抱负,只想要我的小幸福,如果要我用刺入胸膛的痛去换取爱,我想我只会放弃。我不想做德罗海达的荆棘鸟,只想做新疆草原上的小云雀,啄到丰满的草籽,肥美的虫子就开心地欢唱。

我就这点出息!

其实,不管是做荆棘鸟还是做云雀,只要是真心喜欢和享受这种生活状态,有所为,有所不为,那就毫无问题。用王小波的话说:“参差多态,幸福本源!”

《荆棘鸟》读后感9

彻夜拜读《荆棘鸟》,拉尔夫和梅吉之间的爱情是全书最打动人的地方,纵然注定了是悲剧,依然让人动容。

从拉尔夫选择了一千三百万英镑放弃梅吉开始,他给我的感觉就是一个再真实不过的人而已,伪善却真实。

梅吉的出现对他来说是个幸福的意外,打破了一直高傲坚守了二十八年的绝不涉及世俗男女之情的准则。他享受一切和她相处的时光,认为爱着这个与之相差了十八岁的女孩犹如爱着上帝一般,是灵魂的爱,但能表露出的只有对上帝的爱。当需要他在巨款、一直追求的权利和地位与梅吉之间做出选择时,他毫不犹豫选择前者,这就是人性,真是再真实不过。

拉尔夫自以为离开梅吉,就能斩断与她的感情,极力的克制,就能掩埋那种感情,他不愿意承认梅吉对他的重要程度超过了一切。可是当帕迪与斯图尔特意外死去,他冒雨骑马赶来,更多是为了看一眼他爱着的梅吉是否安好;当他得知梅吉结婚并远走他乡,气的快疯了。还需要更多地证明梅吉对从不流露任何感情的他影响有多巨大吗。可他就是不愿承认,自以为可以骗过自己,自以为是上帝的代言人,自以为身为教士从来都不应该是一个男人。当他在梵蒂冈加冕的同时,梅吉糊涂地与卢克成婚,他就这样直接或间接地造就了她悲惨的命运。

梅吉对拉尔夫而言,是萦绕一生的痛苦根源,但同时也是让他明白自己先应该身为一个男人然后才是教士,而不是冰冷的空壳。而拉尔夫对于梅吉而言,是她从小到大都希望得到的那个人,即使怨恨也依然深爱着的那个人。

即使他们不能厮守,甚至不能相见,但那份爱在他们之间从来没有改变过,她永远只会是他的玫瑰灰,他也永远是她愿意给予一切的男人,唯一的那个男人。

无论是在基兰博火车站第一次相见时透过彼此眼睛地凝望,还是拉尔夫过世前靠在梅吉臂弯中的最后一次对望,他们彼此都明白,即使岁月被时间洗礼,那份对彼此的爱,从来都是真正的永恒。

《荆棘鸟》读后感10

绝大多数读者都是从爱情的角度来分析这本书的,也分析得很透彻,我就不多说了。我最受震撼的还有一点:即伟大的澳大利亚精神。也许在女人的角度来看,她们要的只不过是平凡而温馨的生活,可是那些男人连这点也给不了她们,他们全身心投入地工作,工作,还是工作!女人们骂他们都该死,但是我觉得这恰恰是澳大利亚人的精神支柱。不论是克利里家的男人们那股不结婚只工作的执着劲儿,还是卢克那种想尽一切办法要尊严要干活要赚钱的意志,事实上都是令人肃然起敬的。如果我们对于开荒者的这种精神无动于衷的话,那我们又如何了解人类从蛮荒走向文明的历史事实?

爱情是个永恒的主题,从神话时代就开始了,然而,它只是锦上添花的事情,人类为了生存与发展不顾一切地拼搏与付出代价才是最可歌可泣的。在读此书之前,我深受海明威所展示的美国精神打动(源于他的几部小说,尤其是代表作《老人与海》),真心认为一个作家能够不显山不露水地塑造出一个民族的灵魂来,并且被本民族看作是他们的精神所在,那是多么有价值的一部作品啊!

另外,在麦卡洛的祖国除了玛丽·卡森是个恶毒的老妇之外,所有的人都是值得敬爱或同情的。从家庭成员到邻居到牧工到仆人到流浪汉,没有一个坏心肠的人。如帕迪对多米尼克太太说:在这儿,你从来没见过一个需要帮助的男人、女人或小孩会被置之不顾,可是在城里,同样是这些娇宠爱畜的人却对一个人求助的哭喊不闻不问。 菲说:他说得对,多米尼克太太。不管是什么东西,一多就不值钱了。这里羊多,城里人多。……流浪者中坏人很少。坏人宁愿呆在大城市和乡间大镇。对于坏人来说,赶路的生活太纯洁、太寂寞,缺少那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当大火燃烧及帕迪和斯图蒙难时,各个牧场通力合作;当战争需要男人们上战场或提供物资时,他们个个勇于牺牲或任劳任怨地付出。这些被流放到这座荒岛的欧洲人的后裔,如此爱家爱国爱土地,爱阅读,忍寂寞,团结一致,永不放弃……

总之,几乎书里的每一个人都是那么有爱心或肯吃苦,个个顾全大局,人与人之间是那么和睦。这在中国的小说里是绝没有的事,描写中国的社会现实,如果不写出窝里斗,那就太虚伪了;如果写不出窝里斗,那就太缺乏洞察力了。

《荆棘鸟》读后感11

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的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值得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间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创剧痛来换取……

凡是写《荆棘鸟》有关的文章,都不可避免的要引用这一段,我也不能免俗。含着泪水,带着微笑,心中暗流涌动。我无以言表我对它的爱,我想让自己化成清泉一滴,融入它的小河,静静流去,一去不回……

这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大凡经典之作,都不能逃离被诅咒的厄运。悲情,会激发人类最深沉的共鸣!拉尔夫,一个以成为红衣主教为终极目标的人,不能谈情说爱,不能儿女情长,事实上,在他二十七岁的生命里,他以为可以做到,确实他也做到了。直到九岁的梅吉出现。他像长辈一样的宠爱着她,陪她度过了美好的时光。终究,梅吉长大了,拉尔夫惶恐地发现梅吉已经成为美丽的少女,而爱的种子早已深深的埋在两人的心中。梅吉对拉尔夫的爱正如拉尔夫对她的爱,但是,这注定是悲剧。拉尔夫没有停息追逐大主教的步伐,他离开了,选择了他认为最重要的。梅吉万分痛苦,在对拉尔夫的深深思念中,选择了一位和拉尔夫长相神似的年轻人,一心一意要过平凡人的生活。但他的丈夫一意追逐钱财,也远离了她。在梅吉快要崩溃的时候,拉尔夫又出现了,他违背了誓言,在岛上和梅吉真正的拥有了彼此。第二天拉尔夫离去,梅吉发现自己有了拉尔夫的孩子,重新点燃了生活的希望,她认为自己从上帝那里偷来了拉尔夫的一部分。时光逝去,拉尔夫的儿子戴恩逐渐成长,他完整的继承了父亲所有的美好,英俊,智慧,但最为讽刺的是,冥冥之中,他注定自己要追随上帝的步伐,献身与于宗教。梅吉感到深深的无奈,她认为这是上帝要拿回她偷走的东西,她说,上帝赢了。一次意外,戴恩溺水身亡……围绕着这根主线,梅吉一家几代人的命运交错,感情缠绕,在作者行云流水般的语句里步步道来……

人物性格鲜明,展示的场景宏大,历史地理,移民,故土,自然,幸福……《荆棘鸟》揭示的早已不是爱情的范畴,它揭示了人生的艰难,讴歌了生命的勇气,阐明了人生需要刺痛心脏的疼痛,流出殷红的鲜血,才能唱出生命的最强音。当然,我也感受到了作者在刻画人物特征时缺乏的全面公正性。比如对于菲的描写,不悲不喜,荣辱不惊,虽然作者力图构造的是一个默默承受命运而又努力持家的女子,但我看来未免过于单一。还有伊丝婷的叛逆,以及卢克在婚前婚后的截然不同,都让我感到了一种极端的不怅然。最后对于戴恩的结局设定,因为她是梅西从上帝那里偷来的,那戴恩就一定回归于上帝吗?这难道必须彰显上帝无所不能的力量吗?这些处理,都让我感到遗憾。

在阅读时,有似曾相识的感觉。我立刻想到了《飘》,又被译为《乱世佳人》,因为无论从文笔上还是内容上,二者颇有异曲同工之处。

第一,都是以爱情为主线。《飘》讲的是郝思嘉为追求自己心目中完美无缺的希礼,而无视瑞得对自己多年来的苦心付出,待到最后觉悟时,为时已晚。女主都有心仪的对象而求不得,一个是上帝的代表,一个是自己虚幻勾勒出的圣人。

第二,书中都涉及了战争场景。《荆棘鸟》描述的是二战对澳大利亚以及世界各地的影响,死亡,疾病,贫穷,而《飘》是以美国南北战争和战后重建时期为背景,也涉及到社会变迁及战后人们遭遇的后遗症。

第三,女主人公都才貌双全,机智勇敢,在家乡遭受天灾,国家经历磨难时,表现出大无畏的精神,用女性柔弱的双手撑起家人的一片天空,无怨无悔。更有趣的是,她们都有一位血统高贵举止优雅的母亲,还有一位粗俗狂放却又努力善良的父亲。

第四,作者都善于描写人物外貌特征,刻画人物细致的心理活动。我喜欢观看作者呈现出来的整个时代的面貌,尤其小细节的描写,比如人物的服装装饰,饮食习惯,都会让我无限想象这个时代的整体面貌。这或许是由于两位作者都是女性,能通过女性的慧眼来捕捉男人无法注意的细节。

两部小说有诸多不同。《飘》里的郝思嘉更加立体,更加能彰显人类的多面性,自私,贪婪,但又坚强,善良,人性中的善与恶参半交织,倒更像是我们自己内心真实的写照。但梅吉就脆弱的多,屈从于命运,虽然最后也得到过拉尔夫,但她就像小花一样无法挣脱风雨的袭击,摆脱自己的命运。所以在两部小说里,对待宗教的态度也显露无疑。郝思嘉,其实也就是作者,希望上帝与自己同在的时候,也希望自己也能改变上帝,而梅吉的隐忍,可能更多的是作者对待上帝虔诚的信仰。

另一个不同,《飘》的语言描写更加频繁,这对于爱看热闹的我是一种福利,言语可以更直接的表达感情。而《荆棘鸟》的语言要严肃的多,让我感受到心灵的洗礼。

总之,两部巨作都会使我情迷,不能自已。我一直喜欢外国小说,就是因为她们语言充满了智慧,发人深思,震慑灵魂。反之,中国古代小说就逊色的多。当然,我先要排除掉唐诗宋词。唐诗宋词是中国文化最伟大的代表和结晶,她的美无与伦比,前无古人,后无来者的伟大。但是于小说这一块,我就不是那么太喜欢。比如《聊斋志异》,比如《三言》,比如《阅微草堂笔记》,再比如这几天一直翻阅的《三侠五义》。这些故事都是独立的,个体的,没有一定的完整性。每个故事情节大同小异,而且都充斥着浓浓的鬼神色彩。因果报应,生死轮回,虽然也属于中国劳苦人人民的信仰,但是于西方的上帝不同,不同于上帝是在人们心中,进行道德的约束,而中国的这些小说里,菩萨也好,鬼怪也罢,已经是成为客观存在,直接参与到人类的行为生活里,这一点是比较可笑的。或许这就是封建文化对人们深深奴役的结果,因为底层人民无法反抗,所以借助第二世界外力来规则现实生活,满足自己的愿望。简言之,就是想要得到美好,你就得不停的做梦!

另一个读外国著作对我比较震撼的事情就是女性的地位。在中国的五千年文化里,体现出来的是社会对女性的个性的压抑和迫害。女人地位低下,不得在公众场合抛头露面,不得参与政治活动,尤其是结婚后更要对丈夫马首是瞻,百依百顺。什么三纲五常什么贞节牌坊,女人成了男人的附属品,也是整个社会的装饰与祭品。但看外国文学,觉得很爽。比如说《飘》里的郝思嘉为了生存嫁了三次,丈夫死后,但周围的人并不会以此来说事,比如说梅吉也和卢克婚姻不幸选择回到娘家,受到母亲和弟弟们的热烈欢迎,在中国,这基本上都是不可能的。尤其我注意到法国作品里,在上流社会里,一个贵妇拥有几个情人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情了,怪不得法国为浪漫的国家。从中我们可以窥见西方的观念是开放的,所以它的经济也是开放的。在中国唐朝之时,女子服饰也较为开放,反映出当时社会的经济也应该是开放的,符合潮流且与国际接轨的,“海纳百川,有容乃大”。这是我从中外作品中得到的一点启示。

再有,中国的文字与绘画总是成一体的。中国文字言简意赅,寥寥几句,画龙点睛,而国外不缺的是对情与景大面积的铺张叙述。如同中国水墨画重在意境,神似,而西方油彩注重细节,给人的感觉是热烈的直观的。

另外,我想到了信仰。中国几千年,有佛教道教,主流思想应该是儒家思想,教派应该是佛教。每一门派别,应该都是引导人们行善的。但是现在,我们现代人信仰严重缺失,我们不信天不信地,只信钱。反观国外,基本上每个人一出生就注定要有所信仰,信上帝,信耶稣,在他们心中形成社会行为的道德底线。人,应该有所畏惧,才会有敬畏大众之心,我,很迷茫,当我的一腔热情不知交给谁才好。有信仰的人是幸福的,有信仰的名族是有凝聚力的,我想,终会有一天,我会找到一个适合自己的信仰。

似乎扯远了,再来说说《荆棘鸟》。我想,荆棘鸟,寓意着面临剧痛挑战的人生,但真的有一天,我碰到了我的拉尔夫时,我会像梅吉一样奋不顾身的去爱吗?答案是否定的。但是,当我们面临生活的重压时,我会迎难而上吗?答案是肯定的。在生活里,我们会取舍,应该学会取舍。远处是人生,近处才是风景。我们需要努力,但也不要忘记身边的快乐,在简单快乐中徐徐前进,这或许是折中的方法。

总之,看完小说,感慨万分,真真是觉得自己能力有限,表达不及自己所想的万分之一,将来某一天,当我有更大的胸怀,更好的文字能力时,我一定会用我的时间,精力去研究中外文化的更多精髓。

用《荆棘鸟》的结尾来结尾:鸟儿胸前带着棘刺,他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它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它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它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棘刺刺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棘刺扎进胸膛。

《荆棘鸟》读后感12

提起书,我便不由自主地想到:一个少女,她一头红橙色的发如瀑布般披散在肩头,坐在玫瑰丛中显得那么的和谐。一只小鸟儿飞上了枝头,她冲着它甜甜的笑:“喔,朋友,你在干什么呢?”鸟儿不理会她,却把一束荆棘刺入喉咙,开始歌唱那天籁……而那位少女怎么也想不到,她也会像那鸟儿一般:飞蛾扑火却是心甘情愿。

梅格安坐在椅子上,满头的白发中掺杂着几根红橙色的发,她的脸上满布皱纹,嘴角扬起平和的笑,像个孩子一般天真烂漫,不难看出,这位老妇人年轻时是何等惊艳!她眼角带着几滴浑浊的泪,如呓语一般的说:“已经过了这么久了呢!”

梅格安第一次见到教父时,她才刚刚从新西兰来到澳大利亚,一切都让它倍感新奇,比如眼前这个温和儒雅的教父,教父牵起了她的手,从此结下了不解之缘。

教父叫他骑马,耐心的解答她的所有问题,带她跳第一支舞……他如她的哥哥无微不至的照顾她,可是爱情的种子却悄悄种下了。这在当时是有违道德伦理的!是世人所不容的!可爱情的种子却生根发芽,占据了她全部的心。

这是我最美好的时光了,梅格安想,后来呢?她勾起了苦涩的笑容,白发似乎又白上了几分。

后来教父被调走,她心灰意冷,嫁给了一个男人—— 一个工人,他长的极像教父,可他并不爱梅格安,或者说他更爱她的钱,在梅格安生女儿时,他竟然看都没来看一眼,梅格安又一次在爱情上受挫(虽说她也并不爱那个男人)这时,教父来看望梅格安,这次他们冲破了世人的舆论与道德伦理编织的那张大网,梅格安与教父依旧没有结婚,可却有了一个可爱的儿子。

如果故事就此结束,那也算结局圆满。可天有不测风云,他们的儿子夭折了。梅格安的希望再一次的破灭。她自知与教父再无可能,便把所有一切都告诉了教父。不久后,教父去世,梅格安在庄园里慢慢变老,看着故人一个又一个的逝去……

记忆的闸门缓缓关闭,梅格安想:我这一生在苦苦追寻的东西,一样也没有得到,我这一生有意义吗?她很快就有了答案:有的,纵使没有得到,我也已努力过,去追寻过。与其一生平平淡淡的和我不爱的人度过,这样的结局又有什么可遗憾的呢?

其实,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荆棘丛中,有的人放弃抵抗,在荆棘丛中慢慢死去,最终埋没在泥里,而有的人却选择从丛中挣脱,纵使只有一线生机,纵使满身伤痕也无所畏惧,只为了飞向湛蓝的天空,登上高高的云端。

而我想做第二种人,我不愿一生碌碌无为,我要像小鸟一样在天空中自由自在的飞翔,我相信所有的苦与累,所有的伤痕都将会化成翅膀,带我飞向更高更远的天空。所以从现在开始我要努力,成为我心目中最期待的自己;我要坚强,不被任何的困难所打倒;我要怀着美好的希望,在书海中度过每一天……

《荆棘鸟》读后感13

刚拿到《荆棘鸟》的时候,我便被梅吉与拉尔夫之间的爱情所吸引,化身一个小粉丝,期待着这场禁忌之恋终有一天能以一段旷世之恋画上句号。而现实总是那么不尽人意,那个红衣男子真正离开尘世之时,我轻轻合上书页,长吁一口气。终是落下了帷幕,有尘埃落定的放松,有惋惜难过的哀叹,有些事不能改变,却已足够影响一生。

有那么一段时间,不禁开始责备拉尔夫,那个选择去爱却又放不下权势的人。他渴望爬上金字塔的塔尖,却又深爱着塔底那不为人知的一捧沙。爱情终是给不了他抛下一切随你走的勇气。在时光的推移中,那个活泼的梅吉,恐怕早已化成一根羽毛,只在起风的时候轻轻地挠动他尘封已久的心。

尽管在心里一遍遍地猜想:若是他肯放下羁绊他的教主虚名,她也情愿再鼓起勇气等一等他,结局会不会不一样。我却怎么也怨恨不起来那个俊美的红衣男子,那个为爱痴狂的小梅吉。因为一切都是自己的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路过什么样的风景,拥有什么样的结局。

《荆棘鸟》读后感14

也许看过这部小说的人会说我小题大作,煽情得有点过。但我在看这本书的大部分时间,眼睛的确是湿润的----这并不需要得到大多数人的相信和理解。我总是惊讶于作者那种行云流水般的文笔和对人性,感情的深刻透漏。我一直在想,这是不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天可怜见,看得途中我总是想起这句话。虽然它的大抵意思我并不很了解,但我知道,倘若天可怜见,会喜欢小说里面的每一个人,如果我们也同样以宽容的眼光来看待,不会去恨里面的任何一个人---当然,我还没有看完全部的小说,只是有些话不吐不快。

首先使我触到悲伤的是弗兰克---这个私生子,我总是不可避免把它和希斯克里夫放在一起想象。尽管他们没有任何背景的相似。他的出场也太少,只有几年的时间他的生活对我来说是可知的,它使我悲伤,是因为他对于母亲和妹妹那种不可比拟的爱。我总是细细去品味这一个细节,当在学校被阿加莎鞭打了的梅吉找到弗兰克,扑在他怀里寻求安慰。只有在弗兰克怀里梅吉才能毫无顾忌地哭出来。对于梅吉来讲,弗兰克是她幼年时期的唯一一个可以依靠和信任的港湾吧。

可是弗兰克一出场就注定要走,不只是因为他的身世。更因为他对现有生活的一种厌恶和悲哀,在他心目中,母亲永远像一个女神般美丽,而即使父亲对母亲足够的重视和崇拜,也不能弥补他气质上的差距-----在我看来的确如此,一个美丽的贵妇人,一个憨厚老实的长工,完全不是可以生活的人。弗兰克总是固执地认为父亲侵犯了母亲,她在弗兰克明白男女之事后的日子里,每一次怀孕都让弗兰克大为光火---他怎么能忍受一个老大粗骑在自己那高贵的母亲的身上呢?

弗兰克因为身高矮小而自卑,他不得不用强壮的身体来弥补这一不足,于是他成了全镇气力最大的人------这一优势也让他成为打架的一把好手,事实上,他更乐于以此来证明自己存在的价值。

《荆棘鸟》读后感15

细细口味了澳大利亚著名作家考琳.麦卡洛的长篇小说《荆棘鸟》,富有诗意的环境描写介绍,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美丽而凄婉的爱情悲歌,这一切深深地吸引了我,也打动了我。但是读书笔记触最深的还是那种痛,那种无奈,那种由于自己造成的无奈,正如荆棘鸟,之所以会痛就是因为自己找的荆棘。

其实这种痛我们从作者的开卷语中就能深深体会,“有一个传说,说的是有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棘刺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之问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时刻,它超脱了自身的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是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好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反正那个传说是这么讲的。”每每回味这段话,总会情不自禁地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小说是一个经典的爱情故事,之所以经典,也许是因为这是一个爱情悲剧_从两人(拉尔夫和梅吉)相遇的那一刻起,就已经注定了的悲剧。在我看来,《荆棘鸟》这本书最大的亮点在于鲜活的人物描写介绍.从菲到梅吉,再到朱丝婷,作者在读者面前展现了女人们或悲惨或坎坷的命运,以及内心痛苦的挣扎;从帕迪到拉尔夫,再到雷恩,展现了三代男人对爱不同的诠释;从弗兰克到戴恩,最受宠的孩子被母亲极力挽留却被上帝愚弄……感人的爱情从门第间展开,延伸到宗教,爆发在都市.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在构思刻画方面所下的工夫。

《荆棘鸟》读后感16

上帝创造人类,人类衍生出善与恶,上帝同时放出潘多拉魔盒使人受到多元的挑战,正如他虽清楚告诉亚当和夏娃别偷吃禁果,但仍很仁慈的留给人以选择权一样,人在无法选择或面临多种选择时必然会犯许多错误,进而修正,因此上帝拯救的应该是行动中的人,以达到一种相对完美的境界。

人在完善自我之时,也即上帝对人格,生命底蕴的内在转化。古人云:“真知即所以为行,不行不是谓之知。”这样说来,应尽天道无余常与善人,然而当一种追求与神冥冥相对时,人的生命不过是自然界的一根芦苇,任何来自自然界的渺小力量都能使其归于毁灭。麦吉,拉尔夫就是如此,拉尔夫很象《巴黎圣母院》中的那个牧师,不同的只是形式,其情之专感人肺腑,美丽的东西不过是瞬间的灿烂,抓住一个足以乐终身。相比而言,拉尔夫是幸运的,神的力量还没有完全扼住其情感的咽喉,痛苦的理性最终让位于纯真的本能,从而也就抓住了永恒的瞬间,他死了_在爱人的怀中,留下了凄楚的麦吉。幸福总是伴随着多倍的痛苦,美总是短暂到让人来不及为之驻足,痛并快乐着,亦或乐并痛苦着。福兮,祸兮?

一切束缚人的本能的宗教或法则总会在人的持久的沉默后的爆发中被突破,牧师和和尚相似。无独有偶,《巴黎圣母院》中也着力刻画牧师受着相思煎熬后的种种痛苦乃至扭曲的心灵,难道仅仅是巧合吗?生理的欲望只能顺势引导,因地制宜,才能使肉体的凡俗升华到精神的神圣。

由此种种,经典的爱情总是以悲剧而告终的。《乱世佳人》,《呼啸山庄》,《简.爱》,《红楼梦》等著作能流芳百世,悲剧的意义在于把有价值的东西撕毁给人看,悲剧作家的灵性在于他以大悲的眼光透过现象看本质,由一而衍生出二乃至无数,将个体的悲升华到整个人类的一种发自脊髓深处的寒气来,正因为如此,他本人倒是往往乐观的,因为他悲在质量而非数量,在本质而非现象本身。当这种悲超越了人的承受力的时候,喜剧作为一种替代品便出台了。

《荆棘鸟》读后感17

正的悲剧是一种微妙的形式,它绝非是原本美的东西结合后又因彼此的冲突而告终的那种,而是当好不容易结合后却时常因外在压力或内心谴责生活在如履薄冰的思想境地中,最终这种因环境或某种特殊原因的压力而在实际上或抽象意义上分开,如罗密欧与朱丽叶,白瑞德与斯嘉丽,主人公背负着或沉重或戏谑等特性,在上帝的微笑中悄然而去,留给读者无尽的感伤,同时却使人心灵得以净化。只有把一种感情放在记忆中或想象中去品味,同时使之在一种被呵护的状态中活在当下,才是最好的,物质的或肉体接触如果稍有不当都是对它的亵渎。与人共享青春,但愿独自苍老是一件很浪漫的事,爱情也一样,如果麦吉和拉尔夫没有结合,悲剧的味道就会冲淡,与人在逝世前仍对他们所憧憬的保留一份绝对的神秘,的确带有淡淡的紫丁香般的哀伤!遗憾的是酸涩的,美却是令人愉悦的,这就是悲剧的魅力。

拉尔夫爱上麦吉源于一种直觉,然而这种感觉却支配着他的一举一动,很难说请一见钟情和理智思考后的真情谁更好,但犹如佛教中的密宗禅宗一样,终能修成正果。

感谢文学殿堂里悲剧的独特贡献,主人公以其悲壮,作家以其刀笔,直入人的魂魄深处,唤醒人性沉睡的或正要入睡的心底最柔软的部分,从而有了参照物以修正自我,润物细无声的滋养着人的荒芜或即将失去的精神家园,使人高雅起来,悲剧的高尚正在于以其悲成全人类之美!

_至拉尔夫死在麦吉的怀中及文中对战后归来的其弟兄的描写介绍及人物的死亡安排,作者人性化及个性化色彩呼之欲出,跃然纸上,感动之余遂乱写下自己的一点感受,时常感动,学会感恩,让自己成为“人”!

《荆棘鸟》读后感18

传说中有那么一种鸟,它毕生只歌唱一次,但歌声却比世界上任何生物的歌声都悦耳。它一旦离巢去寻找荆棘树,就要找到才肯罢休。它把自己钉在最尖最长的刺上,在蓁蓁树枝间婉转啼鸣。它超脱了垂死的剧痛,整个世界都在屏息聆听。一次绝唱,竟以生命为代价!只有忍受极大的痛苦,才能达到尽善的境界……也许传说就是这样。

这是《荆棘鸟》书页的开端。当尚年幼对世界的认知还懵懵懂懂的我初次翻开这本厚厚的书的时候,就被荆棘鸟的传说所吸摄,从此一发不可收拾,进入了荆棘鸟的世界。作者考琳.麦卡洛用细腻的笔触为我描绘了从20世纪初叶到半个多世纪后的60年代末70年代初的澳大利亚广阔恢弘的画面,充斥着克利里家族传奇式的家世历史。栩栩如生的人物刻画,曲折优美的情节发展,刻骨铭心的爱情历程,都深深地把我带入了那个传奇的时代,那片美丽的土地。而到现在,当我重启记忆,当初的那份热情早已冷却,少了些稚气,多了些成熟和理智,也渐渐能从人生的角度来看待这本曾经深深吸引我的小说,最终发现的,也是犹如新大陆般丰盈的感受。这,的确是一本值得读的,充满魅力和生命精华的书。

当然当初那个懵懂的孩子依旧是不能领会那字里行间透出的深沉的沧桑。无论是帕迪的含蓄温雅,或是菲奥娜的冷漠脆弱;无论是暴烈渴望的弗兰克,或是骄横尖酸的卡森夫人;无论是单纯执着的丹尼,或是古怪理智的朱丝婷。一个个有血有肉、有棱有角的面容次第出现,我却无法真正地感觉到他们的爱恨纠缠中所蕴涵的复杂的思想。直至现在,我依旧是无法完全理解这个家族的命运。而我所最钟爱也是最迷恋的,只有麦吉和拉尔夫神父之间的那场刻骨铭心的爱情。几乎让我肝肠寸断,情不自禁。

也许是女孩子对这样无奈又沉痛的爱情的无限憧憬,然而,在初次读着其中的每字每句的时候,我的情绪都是在时刻为麦吉和拉尔夫而波动起伏,为他们的相遇而欣喜,为他们的相知而温暖,为他们的相别而哀伤,为他们的相忆而唏嘘,直到最终的最终,拉尔夫在麦吉的怀中平静而安详地死去的时候,忍了许久的泪,终于落在了书页上。也许死亡并不是终结,生命依旧在延续,因此这场持续了半个多世纪的深沉的爱恋也终究是在世界上留下了痕迹。亦如麦吉依旧活着,亦如拉尔夫依旧爱着。

其实从一开始就是明白的,这份爱,无论多么铭记,也终究只会化为回忆里逐渐淡去的风景。就如初见的时候,10岁的麦吉和28岁的拉尔夫,距离的不仅仅是18年的长度,更是,一生的无法逾越。神父的身份注定了拉尔夫会走上对爱情来说是条一去不复回的无归之途,也注定了麦吉从少女成长初始就在悄然萌芽的依恋终会没有回报。因此,此后的分离、重逢、再次永别似的别离,直到,生死殊途。至始至终,麦吉和拉尔夫都是寂寞的,尽管他们之间的爱超越了距离,超越了世俗,甚至,超越是生死。但是,彼此的独自等待,无法相守,亦无法相见,还有欲爱不能,欲罢也不能的情感挣扎,都在书里抹染得淋漓尽致,也是,让人痛彻心肺。正如小说结尾中写的那样:“当我们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明白的。我们是了解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依然要把荆棘扎进胸膛。”是的,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没有完美的终点,却矢志不渝;尽管清楚地懂得这份爱痛远远多于幸福,却至死不悔。荆棘鸟的生命的意义就在于寻觅自己生命的意义_歌唱,也是绝唱。虽然短暂,虽然逝去,但歌声犹在,但爱犹在。绚烂的的生命也从此不再苍白。

曾经听人把荆棘鸟和枯叶蝶作为对比。荆棘鸟,把所有的生命浓缩在最后的绝唱中,虽然短促却是倍加绚烂;枯叶蝶,把所有的生命铺垫在持久的宁静中,虽然单调却是岁月绵延。截然不同的选择,也就注定了截然不同的命运。一个,缩短了生命,只为了瞬间灿烂;一个,放弃了华丽,只为了延长生命。大千世界就是这么奇特,一种生命所追求的,却恰恰是另一种生命所放弃的。然而,你又能说谁是谁非呢?你是愿意做一只追求最后绚丽的荆棘鸟,还是原因做一只追求永久淡泊的枯叶蝶?只是看你想要的是什么罢了。而这本书,正是说明了前者存在的意义。即使付出生命,即使需要难以想象的代价,也要绚烂的终结,也要所梦想的一切爱,与美好。

重读小说的时候我就在想,麦吉,这个内向却倔强的女子,从单纯天真的小女孩到饱经岁月风霜的女人,从对爱情的懵懂无知到对无望的爱恋依旧孤独坚定地守侯,她经历的究竟是多沉痛的挣扎,面临的究竟是多残酷的将来,但她依旧是挺过去了,并且坚持了她一直想坚持的爱。整本书从始至终几乎贯穿了麦吉的一生,作者在麦吉身上也是落笔最多也是最不留余力的。可以说,在麦吉飘摇浮荡的一生中,寄托了整本书的灵魂所在_坚定、执着、不顾一切,即使痛也要爱着,即使受伤也要孤独地走下去。麦吉,就是一只荆棘鸟,她穷尽一生,不过是为了守住那渺茫的爱情中曾经微弱的光芒。包括和拉尔夫的结晶丹尼死后,她最后的慰藉也终于坍塌。然而,她依旧选择了坚强,选择了宽恕。麦吉似乎什么也没有得到,其实她也是什么都得到了。像荆棘鸟一样,一旦走上了那难以想象的艰难而痛苦的道路,她从没有后悔,她也无从后悔。荆棘鸟始终都是遵循着一个永不改变的法则:痛得愈深,也就爱得愈沉。

《荆棘鸟》的主题,也是永恒不变的:爱,与命运。究竟爱在跌宕起伏的命运中有怎样的纠缠?究竟命运在悲喜交织的爱中有怎样的痕迹?究竟是爱主宰了命运,或是命运主宰了爱呢?荆棘鸟的传说,一直在淡淡地讲述着。哀伤弥漫,但也许哀伤并不是传说想要表达的。从麦吉和拉尔夫的跨越了时空距离的爱情纠葛中我们也许可以领悟些不同以往的东西。有关爱,也有关于命运。

在终于重读完《荆棘鸟》后,我才豁然开朗。也许真的,经典都是随着自身的成长而不断地产生新的感受。和从前初次被它吸摄的那个懵懂的孩子相比,现在的我,似乎懂得了更多,但也会在以后,懂得更多的更多。我期待着将来,《荆棘鸟》会给我更加迷人的答案。

合上最后一页,忽然想起泰戈尔的一句诗:“生如夏花般绚烂,死如秋叶般静美。”不知怎么,却觉得格外地应景。荆棘鸟,是不是也正是梦想着那夏花般绚烂的歌唱呢?

《荆棘鸟》读后感19

作者的开卷语是这么写:在南半球有一种鸟,它的歌声比世界上一切生灵的歌声都更加美好动听,但是它只有找到一种荆棘树,落在长满荆棘的树枝上,让荆棘刺进自己的肉体,才能够歌唱。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开始了寻找荆棘树的旅程,直到如愿以偿,找到那种长满如针一样锋利荆棘的荆棘树。这个时候,它就落下来,而且要选择最尖、最锋利、扎进肉体最长的荆棘。它的身体被锋利的荆棘刺得血流如注,疼痛难忍,生命就要奄奄一息了,它开始了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的歌唱。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荆棘鸟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也许这段话说的并不仅仅是梅吉,但无疑她所有的歌声都是带着伤痛的。因为家庭的贫苦她不得不过早的承受更多的艰辛,她只有一个娃娃(而且被兄长弄坏过),她没有什么漂亮衣服,因为穷,她在学校里受到了修女更多的呵斥甚至鞭打,从她出生的那天起,疼痛已被荆棘扎进了她的生命里。

但她最大的痛苦却还是她的情。她的人是优秀的,无论是品质还是容貌都是无可挑剔的出众,那人,也同样的爱着她,他们之间没有任何阻拦,只除了一条——他是个教士。

如果是有妇之夫也许还可以离婚,如果是贫穷也许还可以克服,如果他不爱她,也许还可以努力,但他是一个教士,她如何从上帝那里将他夺过来?我不知道“女人最大的不幸就是爱上一个不能爱的人”这句话到底对不对,但对梅吉来说爱上拉尔夫的确是不幸的。但能说她是爱错了吗?在她随家人踏上澳大利亚的土地后是他迎接的他们,是他给了她父亲般的慈爱,兄长似的关怀,他带她参加集市,他教她骑马,他关心在意着她的任何一个不快和烦恼。她第一次见到他时才十岁,是他陪着她从一个女孩变成了少女,她根本就没机会再去爱别人,而其他人在他面前又是那样黯然失色。

但他还是教士,他们永远不能结婚。他离开了,她嫁给了一个她以为像他的男人,一个剪羊毛的工人。她跟着这个剪羊毛的工人到了另一个完全不能适应的国家,在那里,她即不能经常的见到自己的丈夫更不能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她身上甚至连一分钱也没有。但无论怎样艰难她都忍受了下来,她没有想过离开,虽然她的丈夫对她是这样的苛刻,但她还是以特有的坚韧坚持了下来。

可是拉尔夫来了,那疯狂而甜蜜的天堂般的生活改变了一切。梅吉离开了她的丈夫,带着她终于从拉尔夫那里得到的一部分回到了德罗海达。那段时光对梅吉来说是幸福的,在她还是个小姑娘的时候就渴望做一个母亲,她的第一个孩子是在不受欢迎的状态下出生的,那是她丈夫的孩子,而这一个,却是拉尔夫的孩子,一个几乎和拉尔夫一样的孩子。那样的高大、健美、优雅、善良,她是怎样的爱着这个孩子,甚至比爱拉尔夫更爱,但就是这样的孩子却走上了同自己父亲一样的路——他要去做一个教士。

她千方百计从上帝那里偷来的东西就这样回到了上帝手中,但不幸并不在此处结束,她的儿子死了,在他终于结束了长达八年的学院生活而利用假期在希腊度假时为了救两个女郎被海水吞没了。这时的梅吉已经五十三岁了,但她再一次忍受了这种痛苦,冷静而理智的处理着事情,只是在为了找回儿子的尸体时她不得不对拉尔夫说出曾经要发誓要保密的事情——那个儿子,也同时是你的。

荆棘鸟最后的歌声是美丽的,但那歌声是在最痛苦的时候唱出的,一边忍受着疼痛一边唱着使上帝微笑的歌,歌声真的那样引人吗?还是生活本身就是这样:如果你不能忍受,那么你就无法生存,而在你忍受的同时生活也继续了下来。

《荆棘鸟》读后感20

用了很长时间看完这本书,不是因为它太长,而是书中看似平静的叙述隐藏的巨大的悲哀让人无法承受。至此,我明白了我永远不会有作家的冷静与近乎残酷,我写小说时,在动笔的那一刻,就先被自己的感情淹没了。

最幸福的时候,也是痛苦将至的时候。就像荆棘鸟扑向尖刺的时候,也是她唱得最动听的时候。

菲奥娜是一位贵族的女儿,未婚先育,孩子弗兰克的父亲是一位有名的政客,他爱菲却不能娶她。菲被家族遗弃,被父亲安排嫁给了剪毛工人帕迪。婚后,她对帕迪与孩子极其冷漠,她把自己埋在繁重的家务之中,每天一言不发像陀螺一样劳作着。她可以给帕迪生儿育女,可以劳累,但她不会爱他,她爱的只有弗兰克及弗兰克的父亲,她一直都生活在对自己早年的欢乐的幻想之中。直到帕迪被大火烧死,她才突然发现自己原来如此深爱着他。而在他生前,她从没说过,也从未知晓。

有的爱情就是这样莫名其妙,就像《神雕侠侣》里的郭芙,直到嫁给耶律时才明白自己爱的是杨过。她以前专门跟他作对是因为她为得不到他的爱而气恼。我们总是自以为很透彻,却在自己对自己的判断的坚持中做了傻瓜。

菲的女儿梅吉在孩提无知时,虽然有痛苦的时候,如在教会学校读书被阿加莎修女责打,被迫和小朋友特丽莎分手及弗兰克逃走,都曾让她深深痛苦,然那时她有真实的欢乐,就象艾格尼丝的到来、认识拉尔夫、哺育小哈尔,梅吉都感到了上帝的仁慈。只有当拉尔夫被利欲权势,将自己卖给玛丽死去的灵魂和天主教廷后,梅吉的生活才陷入无底的黑暗。“梅吉,我把你卖了,卖了一千五百万银币。”拉尔夫说。对穿着玫瑰灰衣服的梅吉说。他痛苦的说,我爱你,梅吉,可是,我是个教士,我将只能忠诚于上帝。然而梅吉始终都爱着拉尔夫。她嫁给了有点象拉尔夫的卢克,只为了生一个象拉尔夫的孩子。失去的爱情没有在卢克那得到丝毫弥补;习惯单身的卢克从没有把梅吉当妻子看,充其量只是迷恋她的美貌罢了。而最让卢克迷恋的不是梅吉的美貌,而是她的钱。这是他接近梅吉的最初的原因。两个人在一起的理由都与爱情无关。这以后,她对生活的态度与其说是一种热爱,毋宁说是一种无奈的面对。

结婚时,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当拉尔夫回到德罗海达农场梅吉的家时,万分痛苦。梅吉生产的时候(卢克的孩子,叫朱丝婷),卢克都没来看她一眼。这时来寻找拉尔夫神父突然出现,陪梅吉度过痛苦。此时的梅吉,看着他,看似没有爱,也没有恨。其实梅吉还爱他,一生只爱他一个人。然而她有种极强的自尊心,就像她的母亲一样,深深的隐藏着自己的感情。不表示爱,也不表示痛恨嚎啕大哭。

产后的梅吉在好心的安妮夫人的帮助下去了一个小岛度假,在静谧的氛围中,她开始想以后的路该怎样走。“跟卢克就这样过吧,拉尔夫永远是一个梦。”她对自己说。可是就在她决定将拉尔夫忘掉的时候,他却来海岛上找了她。她没有告诉拉尔夫,在海岛上,她有了拉尔夫的孩子——戴恩——跟拉尔夫长的一模一样的孩子,那象是她所希翼的全部,事实上只是一种微薄的安慰。她说,拉尔夫是属于上帝的,她得不到,但终于从上帝那里偷走了一样东西。她对戴恩越喜欢,越衬托出她的孤单与可怜,爱的无力及失去爱人的虚空。她的母亲菲说:“没有人能从上帝那里偷走什么,偷的东西总要还回去的。有一天,你必定失去戴恩。”长大后的戴恩第一次见到拉尔夫就开始崇拜他,并最终决定当一名教士。梅吉伤痛欲绝,却由他去了。在希腊的海边,戴恩为救落水的几个女人而死。在梅吉要求拉尔夫帮她找到戴恩的遗体带他回澳大利亚时,拉尔夫才知道戴恩是他的孩子。主持完戴恩的'葬礼后几个小时,拉尔夫红衣主教停止了呼吸。在最后一刻,他没有想到梅吉。他痛苦与欢乐的来源,他一生只爱过一个的人。他在爱情与权力间痛苦挣扎的一生终于结束了,也解脱了。

《荆棘鸟》读后感21

这本书写的还不错,让人有些嚼头,有点《飘》的影子,但是,我对此书还有一些不满的地方。里面的人物一个个都非常执拗,情绪与性格都很极端与夸张(也许小说只有写得夸张和富于戏剧性,人们才爱看);拉尔夫对梅吉的爱,让人感觉有些奇怪,他到底爱梅吉什么呢?梅吉只是漂亮、纯洁,在精神层面,智慧层面,梅吉几乎没有什么;朱丝婷做出了种种叛逆的言行,从来不敢好好进行认真深刻地思考,这样的一个有些傻的姑娘,雷恩怎么会爱了十年;里面梅吉的兄弟们一个个都不结婚,写得太不近情理;卢克只爱砍他的甘蔗,这有些让人匪夷所思;戴恩这个人物写得不够丰满。

《荆棘鸟》读后感22

我今年许下的愿望是多读书多思考,所以,在懒惰了多日之后,还是强逼自己写点东西,表示自己曾经到此一游。

《荆棘鸟》初读非常喜欢,打了五星,评价为目前读过的最好的中外爱情小说,当然有一叶障目的短浅。我平时读书尤其是小说,喜欢陷进去,把自己设置成女主角,对男主的爱情痛哭流涕,神魂颠倒,甚至方鸿渐那样一个一事无成的小市民也不放过。可是,在拉尔夫和梅吉的爱情中,我跳了出来,以一个局外人的身份审视这样的爱情。

原因是作者自己的客观视角把我拉出了剧情。麦卡洛刻画了一个并不完美的拉尔夫形象。拉尔夫是个具有象征意义的人物。他有人性的弱点,他热爱上帝,忠于教士的身份,他认为自己存在的价值就是为上帝服务,直到实现做红衣主教的梦想。

29岁之前,他一直执着坚定地为此而努力,甚至一度会世俗地靠美色博取爱他的老女人玛丽的支持。然而,这一切,在见到梅吉之后,悄然改变了,梅吉唤醒了他内心男人对女人的爱,从第一眼开始到生命结束,像对上帝的爱一样,对梅吉终生不渝。他克制着自己的感情,用一种安全的教士的身份关照梅吉,注视她的成长,解除她成长的忧愁。理智不逾矩,甚至在得到巨额遗产即将离开德罗海达时,他明知梅吉渴望他的一吻,却不想用无望的爱伤害这个姑娘。

梅吉成年结婚后,在失望和伤害中逐渐成熟,对人生婚姻爱情有了自己的思考和认识,不再是德罗海达时期的单纯的小姑娘,拉尔夫对她的感情也由爱护转变为真正的爱情,最终,他们得到了彼此。

拉尔夫和卢克都是世俗男人的代表,他们是男人的两面。只不过拉尔夫的理想看上去仿佛更崇高一些,而卢克对金钱充满了狂热的爱。他们都不知道享受生活、理解女人,女人只是需要时的一种陪伴。卢克永远不会停下挣钱干活的手给梅吉一个完整的家,而拉尔夫也不会为了梅吉放弃红衣主教的地位。

一个女人深爱着一个男人,却无法占有他,能从男人那里得到什么,作为爱过他的见证和慰藉。梅吉说,戴恩是她从拉夫尔那里偷来的,只有这个男人全部的真正的属于她。而命运捉弄了她,偷来的爱只让她享用了24年,就被上帝收走了,就像同样是私生子的弗兰克的失败一样,菲奥娜得不到她爱的人,但得到了这份爱的替代品,但这种身份转移的爱既毁了弗兰克的一生,也让菲心灰意冷。这样残酷的现实只会成为一个女人成长经历的一部分,女人改变不了什么,除了认命。

人们很难知道命运会给自己开什么玩笑。一向孤傲自负的玛丽屈服于岁月馈赠的衰老容颜,不能像年轻人那样向拉尔夫示爱,当然,即便是倒退40年,她未必就能凭借容貌和智慧在拉尔夫心里占有一席之地,于是,刁钻的老女人想要用财富和权力让拉尔夫的后半生承受痛苦折磨。但实际上,帕迪并未因失去遗产继承权感到懊恼,而拉尔夫具有掌管和使用这笔财富的智慧,并因此距离自己的梦想更接近,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命运轨迹,玛丽不过是助推者。

帕迪是我喜欢的一种男人。温和、儒雅、强壮、勤劳,深爱自己的妻子,热爱阅读,懂得维护孩子和家庭的利益。尽管和菲过着平淡、艰苦的生活,可他乐天知命,满足感恩。很可惜,直到失去了帕迪,菲才知道自己有多爱他。单就婚姻而言,相比梅吉,菲是幸运的。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意中人,那是上天安排好的,是心中另一个自我的影子。当他们见面时,彼此会发出神秘信息。雷恩的影子就是朱丝婷。雷恩追朱丝婷很用心,也很辛苦,他耐心等了7年,他深深地了解朱丝,怕惊扰朱丝的叛逆之心,只安静友好地做她的普通朋友,甚至在朱丝决定要彻底诀别舞台回归母亲身边时,他也没有苦苦哀求和挽留,得之我幸失之我命,他深知,如果朱丝不能自己回心转意来到他身边主动臣服于爱神,任何人都留不住她,当然,结局是美好的,雷恩成功了,终于赢得美人归。

我相信,朱丝会生一大帮孩子,像她外祖母一样,克里利家族的男人不能使德罗海达人丁兴旺,女人做到了。

美好的爱情并不能促成完美的婚姻。它需要耐心和智慧,还有上天的恩赐。

《荆棘鸟》读后感23

“鸟儿胸前带着棘刺,它遵循着一个不可改变的法则。她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被那荆棘刺进的一瞬,她没有意识到死之将临。她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荆棘鸟》的结尾如是描写——它几乎概括了梅吉苦难而又沉重的一生。

我想她是一个聪明而又固执的人。我想也许是当时的环境以及克利里家所受到的苦难使梅吉过早的感受到这个世界的残酷,失去了那个年龄孩童应有的快乐和天真。好在,她的大哥,同父异母的大哥—弗兰克,在她孩童时期给予了她珍贵的温暖。可是人生总是不幸的事比幸运的事多,那个在孩童时期给了她温暖的人却在监狱里埋葬了出人头地的梦想。如果我们在孩童时期受到了那种苦难,或许我们很多人早就崩溃了,但她很坚强。

拉尔夫是一个给了她极大温暖却又曾毫不留情的伤害她的人。梅吉10岁时刚刚来到定居澳大利亚的姑姑家的时候就与拉尔夫相遇相识。在那之后,拉尔夫一直陪伴着梅吉长大,然而在这期间却有一种情愫深深的植入他们的心中。梅吉义无反顾的爱上了拉尔夫神父,这个认为教会比什么都重要的忠诚的教士。拉尔夫却因为教会的关系而放弃了和梅吉在一起。尽管拉尔夫伤害了她,梅吉却对他这个既像父亲又像兄长,又是朋友,又温柔、帅气的人恨不起来。我想是这场刻骨铭心的爱恋教会他们如何去爱,虽然已经无法挽回了。

再后来梅吉嫁给了一个形似拉尔夫,却只热爱劳动不在乎妻子的人——卢克。卢克也没能和梅吉相守到老,书的结尾指明梅吉是一个人过完了下半生。

梅吉,这个苦难中不断承受,不断成熟、成长起来的女主人公用平静而沧桑到近乎淡漠的语气告诉世人:“当我们把荆棘扎进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白的。然而,我们却依然要这样做。我们依然把荆棘扎进胸膛。”

我想,真正的爱和一切美好的东西是需要用难以想象的代价去换取的……

《荆棘鸟》读后感24

每个人都像荆棘鸟一样,一生不停地飞呀飞,只为了找到那一棵属于自己的荆棘,刺进自己身体那一刻的歌唱是如此的美丽动听,超脱尘俗。

仅仅在序言中,我们就可以隐隐约约找到自己的影子:“有一个传说,说的是那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那歌声比世上所有的歌声都更加优美动听。从离开巢窝的那一刻起,它就在寻找着荆棘树,直到如愿以偿,才歇息下来。然后,它把自己的身体扎进最长最尖的荆棘上,在那荒蛮的枝条上放开了歌喉。在奄奄一息的那刻,它超脱了自身痛苦,而那歌声竟然使云雀和夜莺都黯然失色。这一曲无比美好的歌,曲终而命竭。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因为最美的东西只能用深痛巨创来换取……”

谁不是一只荆棘鸟。

爱一个人,我们有时候不得已选择其他人;工作很好,有时候不得已要放弃。我们总是可以抛出这样一句话:我也没办法啊。没办法的事情,我们却只能选择这样忍受,并承受其结果,哪怕这结果是死亡。拉尔夫没办法放弃自己的职业道路,只能抛下梅吉;梅吉没办法,只能选择拉尔夫,瞒着他生孩子,菲不得已放弃弗兰克的爸爸,选择了克里利,玛丽不得已立下了那份带诅咒的遗嘱……每个人人都不得已的做出一些事情。这些事情,让他们满身伤痕,心力交瘁。可在做选择的时候,她们明明知道就结局的,但是她们却义无反顾。我想,我们都是被一种力量深深攫住,不得已的走在了一条充满荆棘的道路上。一边泣血,一边歌唱。可除了歌唱,我们还能做什么?我们只能把我们的最后一程吟唱至死,才不枉我们当初的选择。难道要后悔吗?其实有什么可后悔的呢。到处都是荆棘,我们所能做的只能是选择一条自己最喜欢的荆棘路,选择一个最高的荆棘枝头,将我们心中的一切高声歌唱起来,让上帝都动容。

我们被不知其名的东西刺穿身体,被驱赶着,歌唱着死去。在荆棘刺进身体的一瞬间,我们没有意识到死之将至。只是唱着,唱着,直到生命耗尽,再也唱不出一个音符。但是,当我们把荆棘刺扎入胸膛时,我们是知道的,我们是明明白白的。每个人的一生都在追逐,很多人无形当中都做了那个荆棘鸟,虽然辛苦,虽然无奈,虽然追逐的过程中不容易,但只要有临死时刻的那一声美妙的歌声也算是值了,至此人生算是圆满了。

我不敢保证自己看懂了多少,总是揣摩不透那种厚重的心理,我姑且认为是自己的修行不够,无法承托文字的气场。我自认为自己是个敏感的人,但毕竟过于单纯,不经世事的磨砺也没有感情带来的蹉跎,所以也就不能理解梅吉希望儿子死去,因为世间有远比死亡更值得痛苦的事。更具体的形容一下自己的心情,就好像在明净茶几上浮上了一层灰尘,总看得不那么过瘾和透彻,每每想为书中人物的绝望处境大声呼喊的时候偏偏嗓子里生痰,我想这确实是我没能真正体悟到那种痛彻心扉的感情吧。虽然与荆棘鸟结缘,可也许是一次有点早的邂逅了。

《荆棘鸟》读后感25

对翻译的大部头我一般是读不下来的,但是这本书让我读下来了,虽然断断续续经过好长时间,主要是因为这本书开始的时候写得挺吸引人的,对景色描写也细致优美。我读的是电子版,各种错别字,翻译的语言也有些让人感觉啰嗦和词不达意的情况,但是总算坚持下来了。

今天读完的,读完了觉得就是那个一直困扰我的问题——怎么活着才能快乐?还有就是一句话一直在脑子里回荡:生亦何欢,死亦何苦。

活着就会快乐吗?死去难道会多么多么痛苦吗?戴恩的死去虽说让梅吉悲伤,但是她也明白死去未必不是一件好事,省得经历以后的痛苦。这样帅哥戴恩就一直是帅帅的,善良的,忠于自己的信仰的,这样的一生虽然短暂,却也幸福,幸福的就是他一直在做自己喜欢的事情,在坚持自己的信仰。这样,死亦何苦?

拉尔夫也去了,一个老帅哥,恐怕这是他最好的结局。人总是要死的,这位红衣大主教压抑感情,一生终于爬上这个位置,最后死于主持自己儿子葬礼之后,真是最好的结果,最后的归宿不过也是一方土地。怎么说呢,几个人可以抵挡得住接受财富,权势,富丽堂皇的未来的诱惑?他也是凡人,幸好,戴恩死了,否则以后他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诱惑,不知他会如何选择,但是怎么选择都会揪心。

其实书中活得幸福的人有几个,就是梅吉的几个兄弟(除了弗兰克),他们在这片土地上生存,劳动,满足,慢慢变老,却让人觉得跟十年前他们的样子没什么不同,他们是书中稀罕的幸福的人。

为什么梅吉、菲很寂寞?我看到书中她们老去,莫名的凄凉意味,而梅吉给人的感觉更是。起初是菲,她少言寡语,对自己的孩子也不甚关心,感觉活着没有灵魂。但是晚年的菲给人的感觉却好多了,岁月让人清醒吧。梅吉与她的母亲一样。

我不懂荆棘鸟代表什么,唉,修行尚浅。

《荆棘鸟》读后感26

前两天终于看完了厚长的《荆棘鸟》,繁杂的名字让我都叫不全,但是贯穿其间的三段爱情故事却萦心挂怀,菲与帕迪,梅吉与拉尔夫、卢克,朱丝婷与雷恩、戴恩,让我印象深刻。

帕德是个脾气火爆但还较幸运的男人,菲美丽动人,家世显赫,确犯下了祖母看来的“弥天大错”--一见钟情于帕吉汉并诞下弗兰克,索性帕德意外之中当了一个“接盘侠”,一个行事粗鲁的大汉当然是幸运之极,两人的生活谈不上如胶似漆,但菲对帕迪也是百依百顺,(从其一箩筐的子女便可寻见,也许是麻木了吧),毕竟最让他心生爱意的是弗兰克和他真正的父亲帕吉汉,小说中菲是个几乎对任何事情都提不上太多兴致,即便儿子死去也有些许漠然,唯有弗兰克使她最牵肠挂肚,他和帕迪的每次反抗都令她抓心;直到帕迪的死去,她似乎才有时间感受到帕迪对她的爱,才发现多年来的相处她也早已爱上帕迪,她是个心铁的女人,但也是个聪慧、沉稳的女人,生活的磨砺是她足以面对突如其来的事情,以至于只有她能看穿戴恩生父是拉尔夫确守口如瓶。可以说她是个在爱情上不幸的女人,终其一生未能顺顺利利地敞开心扉爱一个人和接受爱。抛开爱情,她在生活层面上终是幸福的,苦尽甘来的,她的生世使她对生活有独到的品味,硕大的家业使她老来无须像在爱尔兰那样为生计忙碌,过着旁人眼里富足的日子。

梅吉是个懂事的孩子,小时能替母亲分忧,弗兰克也总是保护着她,在懵懂的年龄遇到了对她一见倾心的拉尔夫,久而久之,她愈发的离不开拉尔夫,拉尔夫亦是如此,可是他内心显然有比爱情更重要的东西——“对上帝的忠诚”,所以,他们在不舍中各自离去,梅吉一直在寻找着拉尔夫的身影,她几乎碰见了和拉尔夫一模一样的人——卢克,他有着和拉尔夫俊俏的外表,高大的身躯,而且是个过于勤奋的羊毛工,梅吉在被软磨硬泡当中不久之后便落入他怀中,这也就开始了她不幸,为他诞下朱丝婷,卢克刻薄、小气、严重的“直男癌”暴露无遗。梅吉心软得逃不过卢克那赤裸裸的谎言,直到拉尔夫的再次出现,念念不忘,必有回响。暌违多年,他们俩谁都没想到会再次相见。在岛上他们终于云云雨雨了一回,既然得不到他,那就留下他的孩子,拉尔夫便再一次的离开,皈依上帝。后来,他们也偶有遇见,也都心系彼此,无奈他们的爱情悲剧延续到他的孩子戴恩身上。

朱丝婷和戴恩几乎形影不离,朱丝婷脸上长者雀斑,其貌不扬,冷静、性格执着到有点古怪,戴恩是她最愿意亲近的人,直到戴恩被送去给毫不知情的拉尔夫,朱丝婷想要去学表演,直到遇到雷恩,书中, 朱丝婷和雷恩的爱情长跑是我在书中最喜欢的情节。雷恩身材魁梧,在朱丝婷看来甚至有点“吓人”,可是雷恩心思细腻,诙谐幽默,撩得一手好妹,就连朱丝婷这般“铁石心肠”都逃不过他暗送秋波,可是,雷恩又是如此的痴情专一,朱丝婷再三的推婉都难以击退他,久之,连朱丝婷自己都没发现其实自己的内心早已被雷恩所俘获,只是她心中暗下的不结婚的决心是始作俑者,雷恩迟迟未表白,就是因为长时间的相处,他对朱丝婷知根知底,他宁愿晚一点得到她,也不愿将机会仓皇的用掉,他软磨硬泡,后来又从梅吉那旁敲侧击,因为他知道朱丝婷只会属于他,他这辈子也只会等朱丝婷,这般自信和执着是何等令人心生敬意!在经历戴恩死去的悲痛后多年,在雷恩和梅吉的劝说下她才宽恕自己,雷恩在此期间心中也未曾动摇过,梅吉的一纸书信将她从泥潭中拉了回来,终于,雷恩得到了她,这是个令人欣喜的结局,至少书中持续太久的悲剧终于迎来一段美好的爱情,好似久旱逢甘露。说实话,在小说中,作为男同胞,我最佩服的是雷恩,圆滑而不世故,执着而不执拗,敢轰轰烈烈,善始善终,所以,看完书我最大的体会是世上没有难撩的妹子,学习“雷恩”好榜样,忠于爱情忠于内心......

《荆棘鸟》读后感27

这是一个关于什么的故事,我不知道自己是否真的能说清楚。爱,禁锢,生与死。这么说难免空洞。

很多次读完一本书极度想写些什么,比如《岛》比如《傲慢与偏见》《一个陌生女人的来信》《红字》......很多很多带给我不同震撼的书。可是从来都是一拖再拖,等到想起来的时候,那些感情全部消失殆尽。所以,感谢今天,这么好的阳光,和这么闲适的时光。并不打算写的条分理析,因为本身脑袋里被很多词语充斥着,杂乱无章。我想做的,只是想留住自己每一个小小的感情(如果我抓得住所以曾经存在过的感情的话)。

其实《荆棘鸟》和《红字》的主题很接近,但读来感觉并不一样。《红字》似乎一直被教会的威严包裹着,而《荆棘鸟》多了几分活力。

下面,从开篇写起,当读完结局,大多数时候不忍心再提起开篇。开篇总是阳光明媚,最普通的草地也洒满金黄。被欺负的梅吉,强势的弗兰克,当弗兰克表达自己不愿被禁锢在这片土地的意愿时,我认为他的结局该是成为一个伟大的特立独行的拳击手或其他,只是想不到这个我第一个喜欢上的人物会在监狱中度过自己30多年的岁月,监狱将这个硬汉变成了另一个人,是腼腆?抑或是对周围坏境的恐惧?而他的身世,我觉得不如说是本书的一个伏笔和线索。说他是伏笔,是因为戴恩和他的境遇很像,不是吗?只是假设,完全的假设,如果戴恩不成为属于上帝的男人,那他和舅舅弗兰克的人生道路会不会一样?当然,这种情况是不会存在的,因为他是拉尔夫的孩子,那个神一般存在着的男人。他继承拥有了和父亲一样的完美、天赋。而说他是线索,是因为基本在书不到三分之一的部分,弗兰克的身世已经被揭开,也就是说,梅吉的命运已经被注定了,她注定和妈妈一样,为了一生最爱的却不能够在一起的男人受一辈子苦。弗兰克和戴恩从她们身边离开,便是她们一生最大的痛苦。

该说说梅吉和拉尔夫。如果完全阐述情节,名著和现在很多跌宕起伏的言情小说似乎没什么不同,按言情小说的套路来讲,梅吉和拉尔夫的相遇相知以及她们的一生都是狗血的,原谅我用这么扫兴的字眼。而为什么独独《荆棘鸟》可以带给人们巨大的情感冲击?就我自己来说,好书的语言是更加贴切、看似随意却并不随意的。一般的言情小说或许会用几页的对话来纠缠一个问题。但在名著中大约都是惜字如金的,甚至作者用几个字就让十几年过去。(我发现自己在走言情小说的路线,这么多文字只纠缠在一个问题,就当做是冒充”意识流“写法吧)

书开篇没多久,拉尔夫就带着德罗海达的遗产以及对梅吉的爱离开了。一次离开绝不是永远,大家都知道在某个重要的节点拉尔夫会闪着金光出现。我一直在等。等着这个完美的男人再次出现在梅吉面前。于是,一场大火过后,梅吉的爸爸和哥哥的两条生命使得梅吉见到了日思夜想的拉尔夫(这么说或许很不贴切,但似乎也没什么不可以)。短暂的分离过后,拉尔夫以大主教的身份”骄傲“的又一次侍奉上帝,留下梅吉。而梅吉嫁给卢克,不能不说是报复。尽管梅吉似乎并没有这么想,这样的小女人心态似乎人人都有,”我就要嫁给别人,走得远远的,让你永永远远也见不到我,当你有一天突然想起我的时候却发现我已经无影无踪了,你是不是会痛不欲生,你会难过吗?“梅吉的潜台词无非就是这样,夹杂着报复的快感和得不到的辛酸。最终的最终,他们故事的末尾(至少我认为这次之后他们的故事其实已经完结),梅吉最终还是战胜了上帝,得到了拉尔夫,或者说从拉尔夫那里偷到了她后半生的精神支柱——戴恩。而拉尔夫以红衣主教的身份彻底离开了梅吉。我说他是她的精神支柱,但戴恩死后,梅吉似乎也并没有痛不欲生到要追随儿子的脚步一起去侍奉上帝。而这份坚韧又完全得益于母亲和自己的经历。因此,所有的人物在复杂的关系中求得平衡,都寻找到能让自己幸福的平衡点。就像海子的那句诗:把石头还给石头,让胜利的胜利。

在书中我最喜欢的却是大概有很多人并不喜欢的朱丝婷,并不是为了特立独行,而是在书中,其他人都太过完美,梅吉的坚韧,菲的冷静,拉尔夫与戴恩的完美无瑕。只有朱丝婷一人,继承了卢克的品格,带着人性的弱点。我不喜欢太过完美的人,因为我知道我自己就是拥有太多弱点的人,完美的人只适合让我膜拜,却并不亲近。至于朱丝婷,我认为我可以看见自己的影子,既不聪明,也不算愚蠢,几乎完全没有为自己做决定的能力。但最终她找到自己的幸福,也难免安慰了我这个既不聪明也不愚蠢的人。

我不知道作者写作的意图有没有反对教会这样的意味,总之我读到了很多透露上帝虚假性的语言。梅吉的不幸,其实是上帝一手造成的,上帝从头至尾抢走了属于她的两个男人,这个万能的上帝,到底是在帮助别人,还是需要别人帮助?

当拉尔夫死在梅吉怀中的时候,其实所有的光环都以褪下。这个缠绵了50多年的情感纠葛就这样完结,留下空荡荡的德罗海达,一切似乎又回到了原点。安静。寂寞。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

《荆棘鸟》读后感28

想起很多年前读过的《荆棘鸟》,有点感触。

最初对这本书的了解是麦琪怀孕之后说的话,让我大为震惊,认为是很了不起的爱情。麦琪怀孕了,非常兴奋。她说:如果能够生下拉尔夫的孩子,我宁愿和撒旦睡觉。当时我并不太清楚睡觉的含义,总之那样之后才可以怀孕,具体要干什么并不太清楚。但我知道撒旦是什么,认为一个人因为爱愿意和撒旦睡觉,那真是爱到极点了吧。可以和不爱的人,并且是邪恶的东西睡觉,那样的牺牲让我大为震惊,可以说是震撼吧。

过了好几年之后,买到了书,因为有以前的印象,读的时候就非常感动,很喜欢。而我差不多就是荆棘鸟式的人,为了所爱,可以刺穿胸膛,也在所不惜,死得其所。传说荆棘鸟一生只唱一次歌。它一出生就开始寻找一丛荆棘,找到时会拼足全身的力气冲上去。当荆棘刺穿胸膛的时候,它唱出一生唯一的歌。就连云雀和黄莺的歌声也为之黯淡,上帝也为它的歌声动容。它的执著和勇敢感动过无数的人。

可是后来有一天,我觉得或许刺上去的时候才发现,那并不是它寻找的荆棘。可是那时候已经来不及了,那时候胸膛已经被刺穿了,再没希望了,一切都完了。事情通常都是那样的,因为爱情往往是盲目的。不过对我来说刺偏了,不会死。如果不是真正值得我爱的,就不会对我有致命的力量,因为我不会被不美的打击到。可是真正值得我爱的,就不会打击我,只会是一起欣赏美。所以,没有什么对我构成荆棘,不过我可以成为别人的荆棘。

总之,《荆棘鸟》作为畅销的爱情小说,算是水准高的了。故事情节很吸引人,动人的爱情故事,漫长的岁月,几代人的情感历程。语言不错,人物形象塑造得也很好。深情而执著的麦琪,很有魅力的拉尔夫。麦琪的女儿虽然不漂亮但她很有个性,丹尼的单纯和热情,都很吸引人读下去。只是很久以后,我才发现了拉尔夫的伪善,原来麦琪用错情了。是她的爱,给了拉尔夫很多光华,让我也以为他是一个很有魅力的人。不过麦琪能够那样一生深爱一个人,也是幸福的吧。

当年让我很注意的,还有麦琪和母亲菲的对抗和冲突,现实中也遇到过那样的母女。那时候对母女冲突这个社会问题也很感兴趣,这本书让我萌生过去了解的兴趣。还想过去探访一些母女,听她们谈论这个话题,写一些有关的东西,不过没行动力。后来觉得很烦,不再有兴趣。

以上是时隔十多年后凭印象写的,是当年这本书给我的感觉,以及后来一些认识的变化。

《荆棘鸟》读后感29

寒假的时候,朋友介绍了考琳·麦卡洛写的《荆棘鸟》这本书让我看,断断续续的看了很久,直到最近几天才把它看完......

世界上有这么一只鸟儿,它一生只唱一次歌,它用它毕生的时间去寻找一根最漂亮,最茁壮的荆棘,等到它找到了,就把自己重重的压上去,让荆棘刺穿它宽阔的胸膛,在那一霎,它放声高歌,伴着自己的痛苦与欢乐,和着自己的幸福和满足,慢慢的,慢慢的,鸟儿开始流血,但它却丝毫没有停止唱歌的意思,歌声反而更加的凄婉动听……

这只鸟儿就叫做荆棘鸟。

它的歌声让所有会歌唱的鸟自惭形秽,一向自比歌王的云雀和夜莺,在它的歌声面前也黯然失色。不久,鸟儿的血流尽了,一曲最美妙的歌声也戛然而止。然而,整个世界都在静静地谛听着,上帝也在苍穹中微笑着。所有听到歌声的人和鸟儿都在向荆棘鸟致最后的敬意,因为大家都知道,最美好的东西,只有用深痛巨创才能换取

读完这个故事,我一直都在沉思:荆棘鸟是知道的,它寻找荆棘树,就意味着寻找死亡,就意味着生命的结束,就意味着承受连生命都承受不了的痛苦。但是,它还知道,只有承受经历这个无比巨大的痛苦,才能唱出最美妙的歌声。

我在想,我愿意做那个荆棘鸟吗?我如果是那个荆棘鸟,我肯去寻找荆棘树吗?找到了荆棘树,我肯落在最尖最长的荆棘树上吗?

我不敢说,但是,我知道有人愿意做荆棘鸟,而且像荆棘鸟一样给我们留下了最美好的歌声。

《荆棘鸟》读后感30

我已无法用更加华美的辞藻来赞颂 《荆棘鸟》了,在悲怆中开始又在悲怆中结束的情感,竟是无比地令人心生安宁。

也许菲到死都只爱那个显赫的人,和他们的儿子,因为帕迪不过是被他父亲收买的,门户的遮羞布而已。可是就是帕迪,为菲遮住了几十年痛苦的光阴。矮小,丑陋,甚至面目可憎,就是在这皮囊下,是一颗热切的,善良的,忍辱负重的心。也许是中世纪女子的思想观念,也许是菲内心的愧疚,就算是她珍爱的儿子弗兰克骂帕迪是:“老色鬼”时,她还在可怜的辩解着,也许是为他们的畸形关系,也许是为帕迪。

可她总是忧郁的啊。作者对她的笑容描写的是那么稀少又弥足珍贵。

命运却总是不公的啊,她内心感激的帕迪,那块遮羞布,被雷火烧得面目全非,她最珍爱的儿子弗兰克被判终身监禁,就连获得她高贵品质的斯图也在和野猪的搏斗中死去。她最珍爱的人啊,在一瞬,都离她而去了。

帕迪需要的,不是拉尔夫的亲吻,不是上帝的祝福,也许,仅仅是菲在他死后留下的眼泪吧。

有些人,总是在失去过后,才会不自觉的为过去留下泪来,以遮掩自己苍白的自尊。

梅吉

老天,我该怎样说她呢?

在作者的笔下,她是多么的灵巧又善解人意,离开弗兰克的痛苦在拉尔夫这里又获得了安慰。或许这是她面对拉尔夫的初衷。

如果说弗兰克给她的是一种壮硕的,兄长的慈爱,那么拉尔夫给予她的,是温暖的,恋人般的珍爱。

也许拉尔夫不知道,可是如此精明的他怎么会不知道呢?在大主教面前,他说自己的无辜,其实心里早已对梅吉念念不忘了。他是如此聪明的人啊,在上帝和梅吉,在金钱和美色面前,他选择了前者,我想,这也是戴恩死去的伏笔吧。

纵使是乖巧的梅吉,也会在弗兰克离开的时候,帕迪去世的时候,在月经来的时候, 不顾一切地奔到俊逸的拉尔夫的怀里,因为她不知道,这个怀抱,纵使对她敞开再久,他的双手,碰触的也只会是《圣经》和圣十字而已。

卢克也不过是拉尔夫的幻想吧。

梅吉不喜和他接吻的滑腻的触感,不喜他的粗暴,不喜她对孩子的冷漠,当年的拉尔夫对她是多么亲切啊,可是卢克却在他们新婚的那夜就为两人的未来上了一份保险,一把永远打不开的锁,所以他把自己锁在艰苦的甘蔗地里,把梅吉锁在产房的痛苦中,把拉尔夫锁在梅吉失贞的懊恼中。

梅吉根本不会料到这些,她只是天真的想,只要有拉尔夫的影子就够了,不管被这个影子伤得多么疼痛。

她好似在亲吻拉尔夫一般亲吻着这些伤口。回忆似盐粒般泼洒,终究会使伤口愈裂愈深,成为梅吉一生不得不面对的痛苦。也许在小岛上,她都已经想清楚了吧,又或是没有。

为了拉尔夫,为了拉尔夫的孩子,她情愿和卢克度过痛苦的一夜,她会恳求对她没有什么感情的菲,可是上帝啊,会垂怜夺走他臣民的人吗?

不会啊。于是戴恩在死去了。

可是上帝会垂怜背叛他的臣子吗?

不会啊。所以拉尔夫死去了。

可他终还是心软了吧,被天主教的愚昧,才让拉尔夫在梅吉的怀中安寝。

梅吉总算是可以放心了吧,从幼时拉尔夫拥抱她的那一刻起。

拉尔夫

可以说他奸诈吗?可以说他愚昧吗?可以说他冷酷吗?

这些他都有。

因为他心中有上帝,而上帝有天主教。

不管他承认不承认,拉尔夫从第一次和梅吉见面的那一刻起,他就爱上了这个人间精灵。但是他所没有预见的,是梅吉对他的爱,是多么的热切,如同喷薄的鲜血,鲜艳而又温暖,不断地,不断地浸湿着他骄傲的心房。

可是造化弄人,他在玛丽的嫉妒中,接手了一万五千英镑 ,这笔钱,也是一根线,牵引着他不断地远离梅吉,待他回头的时候,千帆过去,物是人非,梅吉的童贞,梅吉为他珍藏的自己,早已向他人敞开。

于是他又不得不继续往前走,在黑暗曲折的教堂中,踱步,踱步。

在他和老谋深算的主教交谈的时候,在主教对他的试探面前,纵使拉尔夫觉得自己是可以游刃有余的,可是梅吉呢?只要他抛不开梅吉,主教就会看透他。至于为什么主教还会让拉尔夫不断地升位,这就不得而知了,也许是更为隐晦的情感,为自己,为他们。

背负着十字的拉尔夫,沉沦于对梅吉欲念的同时,仍然不断地使自己早已归属梅吉的心保持清醒,再清醒有什么用呢?越是清醒,越是能清晰的感受到梅吉热烈的爱,以及内心的痛苦。

爱得,爱不到,缠绵,不能相守。

他深爱的梅吉,在一次次的伤害中成熟,而他的地位,也在一次次的思念中不断升高。

当他成为红衣主教的时候,在他和梅吉最后一次缠绵之后,他不会想到梅吉会保留他们孩子,因为她根本没有意识到梅吉被菲和她年幼的弟弟的影响是多么的深刻。

于是在梅吉将戴恩委托给他的时候,因为是梅吉的孩子,因为他爱着梅吉,爱屋及乌地,他把戴恩保全地极好,上帝怎么能容许自己的臣子和他的恶果共同存活呢?

戴恩的死是必然的。

即使他自小就那么地忠于上帝,可惜他身上流淌的是背叛者的血,背叛上帝的人,却是最敬重上帝的人,上帝把他的敬重者带走,是为了让戴恩在他身边,还是为了让戴恩赎罪?

拉尔夫总还是有所得的,在梅吉的怀中,在自己爱人的注视下,失去自己的生命,落叶归根,梅吉就是他的根。

最后

读到最后,我总是不自觉地想起《断背山》,我想起两件缝在一起的衬衫。他们的爱情,背离道德,拉尔夫和梅吉的爱情,背离神谕。

同样都是爱情啊。

上帝却总让他们分别。

幸运的是:帕迪死了,菲爱着,拉尔夫死了,梅吉爱着,戴恩死了,朱丝婷爱着。活着的人相爱,死去的人长眠。

因为他们懂得,总是痛苦,也要把荆棘扎进胸膛,让他们的爱在悲怆和疼痛中,再次喷涌出鲜血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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