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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乡的食物读书摘抄汇合100条

时间:2020-05-12 06:06

炒米和焦屑

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这是很便宜的食品。孩子买了,咯咯地嚼着。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说是自己家里炒,其实是请了人来炒的。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装炒米的坛子是固定的,这个坛子就叫“炒米坛子”,不作别的用途。舀炒米的东西也是固定的,一般人家大都是用一个香烟罐头。我的祖母用的是一个“柚子壳”。柚子,——我们那里柚子不多见,从顶上开一个洞,把里面的瓤掏出来,再塞上米糠,风干,就成了一个硬壳的钵状的东西。她用这个柚子壳用了一辈子。

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蓍草。全城只有他一个人用蓍草算卦。据说他有几卦算得极灵。有一家,丢了一只金戒指,怀疑是女佣人偷了。这女佣人蒙了冤枉,来求张先生算一卦。张先生算了,说戒指没有丢,在你们家炒米坛盖子上。一找,果然。我小时就不大相信,算卦怎么能算得这样准,怎么能算得出在炒米坛盖子上呢?不过他的这一卦说明了一件事,即我们那里炒米坛子是几乎家家都有的。

炒米这东西实在说不上有什么好吃。家常预备,不过取其方便。用开水一泡,马上就可以吃。在没有什么东西好吃的时候,泡一碗,可代早晚茶。来了平常的客人,泡一碗,也算是点心。郑板桥说“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也是说其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炒米是吃不饱人的。一大碗,其实没有多少东西。我们那里吃泡炒米,一般是抓上一把白糖,如板桥所说“佐以酱姜一小碟”,也有,少。我现在岁数大了,如有人请我吃泡炒米,我倒宁愿来一小碟酱生姜,——最好滴几滴香油,那倒是还有点意思的。另外还有一种吃法,用猪油煎两个嫩荷包蛋——我们那里叫做“蛋瘪子”,抓一把炒米和在一起吃。这种食品是只有“惯宝宝”才能吃得到的。谁家要是老给孩子吃这种东西,街坊就会有议论的。

我们那里还有一种可以急就的食品,叫做“焦屑”。糊锅巴磨成碎末,就是焦屑。我们那里,餐餐吃米饭,顿顿有锅巴。把饭铲出来,锅巴用小火烘焦,起出来,卷成一卷,存着。锅巴是不会坏的,不发馊,不长霉。攒够一定的数量,就用一具小石磨磨碎,放起来。焦屑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焦屑调匀后成糊状,有点像北方的炒面,但比炒面爽口。

我们那里的人家预备炒米和焦屑,除了方便,原来还有一层意思,是应急。在不能正常煮饭时,可以用来充饥。这很有点像古代行军用的“糒”。有一年,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还在上小学,党军(国民革命军)和联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很多人都躲进了红十字会。不知道出于一种什么信念,大家都以为红十字会是哪一方的军队都不能打进去的,进了红十字会就安全了。红十字会设在炼阳观,这是一个道士观。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祖母指挥着,特别关照,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觉得好玩。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没有床铺,我把几个道士诵经用的蒲团拼起来,在上面睡了一夜。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

第二天,没事了,大家就都回家了。

炒米和焦屑和我家乡的贫穷和长期的动乱是有关系的。

端午的鸭蛋

家乡的端午,很多风俗和外地一样。系百索子。五色的丝线拧成小绳,系在手腕上。丝线是掉色的,洗脸时沾了水,手腕上就印得红一道绿一道的。做香角子。丝线缠成小粽子,里头装了香面,一个一个串起来,挂在帐钩上。贴五毒。红纸剪成五毒,贴在门坎上。贴符。这符是城隍庙送来的。城隍庙的老道士还是我的寄名干爹,他每年端午节前就派小道士送符来,还有两把小纸扇。符送来了,就贴在堂屋的门楣上。一尺来长的黄色、蓝色的纸条,上面用朱笔画些莫名其妙的道道,这就能辟邪么?喝雄黄酒。用酒和的雄黄在孩子的额头上画一个王字,这是很多地方都有的。有一个风俗不知别处有不:放黄烟子。黄烟子是大小如北方的麻雷子的炮仗,只是里面灌的不是硝药,而是雄黄。点着后不响,只是冒出一股黄烟,能冒好一会。把点着的黄烟子丢在橱柜下面,说是可以熏五毒。小孩子点了黄烟子,常把它的一头抵在板壁上写虎字。写黄烟虎字笔画不能断,所以我们那里的孩子都会写草书的“一笔虎。”还有一个风俗,是端午节的午饭要吃“十二红”,就是十二道红颜色的菜。十二红里我只记得有炒红苋菜、油爆虾、咸鸭蛋,其余的都记不清,数不出了。也许十二红只是一个名目,不一定真凑足十二样。不过午饭的菜都是红的,这一点是我没有记错的,而且,苋菜、虾、鸭蛋,一定是有的。这三样,在我的家乡,都不贵,多数人家是吃得起的。

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麻鸭是著名的鸭种。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哦!你们那里出咸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标明:“高邮咸蛋”。高邮还出双黄鸭蛋。别处鸭蛋有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可以成批输出。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还不就是个鸭蛋!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我对异乡人称道高邮鸭蛋,是不大高兴的,好像我们那穷地方就出鸭蛋似的!不过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袁枚的《随园食单·小菜单》有“腌蛋”一条。袁子才这个人我不喜欢,他的《食单》好些菜的做法是听来的,他自己并不会做菜。但是《腌蛋》这一条我看后却觉得很亲切,而且“与有荣焉”。文不长,录如下:

腌蛋以高邮为佳,颜色细而油多,高文端公最喜食之。席间,先夹取以敬客,放盘中。总宜切开带壳,黄白兼用;不可存黄去白,使味不全,油亦走散。

高邮咸蛋的特点是质细而油多。蛋白柔嫩,不似别处的发干、发粉,入口如嚼石灰。油多尤为别处所不及。鸭蛋的吃法,如袁子才所说,带壳切开,是一种,那是席间待客的办法。平常食用,一般都是敲破“空头”用筷子挖着吃。筷子头一扎下去,吱——红油就冒出来了。高邮咸蛋的黄是通红的。苏北有一道名菜,叫做“朱砂豆腐”,就是用高邮鸭蛋黄炒的豆腐。我在北京吃的咸鸭蛋,蛋黄是浅黄色的,这叫什么咸鸭蛋呢!

端午节,我们那里的孩子兴挂“鸭蛋络子”。头一天,就由姑姑或姐姐用彩色丝线打好了络子。端午一早,鸭蛋煮熟了,由孩子自己去挑一个,鸭蛋有什么可挑的呢!有!一要挑淡青壳的。鸭蛋壳有白的和淡青的两种。二要挑形状好看的。别说鸭蛋都是一样的,细看却不同。有的样子蠢,有的秀气。挑好了,装在络子里,挂在大襟的纽扣上。这有什么好看呢?然而它是孩子心爱的饰物。鸭蛋络子挂了多半天,什么时候孩子一高兴,就把络子里的鸭蛋掏出来,吃了。端午的鸭蛋,新腌不久,只有一点淡淡的咸味,白嘴吃也可以。

孩子吃鸭蛋是很小心的,除了敲去空头,不把蛋壳碰破。蛋黄蛋白吃光了,用清水把鸭蛋里面洗净,晚上捉了萤火虫来,装在蛋壳里,空头的地方糊一层薄罗。萤火虫在鸭蛋壳里一闪一闪地亮,好看极了!

小时读囊萤映雪故事,觉得东晋的车胤用练囊盛了几十只萤火虫,照了读书,还不如用鸭蛋壳来装萤火虫。不过用萤火虫照亮来读书,而且一夜读到天亮,这能行么?车胤读的是手写的卷子,字大,若是读现在的新五号字,大概是不行的。

咸菜茨菇汤

一到下雪天,我们家就喝咸菜汤,不知是什么道理。是因为雪天买不到青菜?那也不见得。除非大雪三日,卖菜的出不了门,否则他们总还会上市卖菜的。这大概只是一种习惯。一早起来,看见飘雪花了,我就知道:今天中午是咸菜汤!

咸菜是青菜腌的。我们那里过去不种白菜,偶有卖的,叫做“黄芽菜”,是外地运去的,很名贵。一般黄芽菜炒肉丝,是上等菜。平常吃的,都是青菜,青菜似油菜,但高大得多。入秋,腌菜,这时青菜正肥。把青菜成担的买来,洗净,晾去水气,下缸。一层菜,一层盐,码实,即成。随吃随取,可以一直吃到第二年春天。

腌了四五天的新咸菜很好吃,不咸,细、嫩、脆、甜,难可比拟。

咸菜汤是咸菜切碎了煮成的。到了下雪的天气,咸菜已经腌得很咸了,而且已经发酸,咸菜汤的颜色是暗绿的。没有吃惯的人,是不容易引起食欲的。

咸菜汤里有时加了茨菇片,那就是咸菜茨菇汤。或者叫茨菇咸菜汤,都可以。

我小时候对茨菇实在没有好感。这东西有一种苦味。民国二十年,我们家乡闹大水,各种作物减产,只有茨菇却丰收。那一年我吃了很多茨菇,而且是不去茨菇的嘴子的,真难吃。

我十九岁离乡,辗转漂流,三四十年没有吃到茨菇,并不想。

前好几年,春节后数日,我到沈从文老师家去拜年,他留我吃饭,师母张兆和炒了一盘茨菇肉片。沈先生吃了两片茨菇,说:“这个好!格比土豆高。”我承认他这话。吃菜讲究“格”的高低,这种语言正是沈老师的语言。他是对什么事物都讲“格”的,包括对于茨菇、土豆。

因为久违,我对茨菇有了感情。前几年,北京的菜市场在春节前后有卖茨菇的。我见到,必要买一点回来加肉炒了。家里人都不怎么爱吃。所有的茨菇,都由我一个人“包圆儿”了。

北方人不识茨菇。我买茨菇,总要有人问我:“这是什么?”——“茨菇。”——“茨菇是什么?”这可不好回答。

北京的茨菇卖得很贵,价钱和“洞子货”(温室所产)的西红柿、野鸡脖韭菜差不多。

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

我想念家乡的雪。

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蚬子

苏州人特重塘鳢鱼。上海人也是,一提起塘鳢鱼,眉飞色舞。塘鳢鱼是什么鱼?我向往之久矣。到苏州,曾想尝尝塘鳢鱼,未能如愿。后来我知道:塘鳢鱼就是虎头鲨,嗐!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小时读《板桥家书》:“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觉得很亲切。郑板桥是兴化人,我的家乡是高邮,风气相似。这样的感情,是外地人们不易领会的。炒米是各地都有的。但是很多地方都做成了炒米糖。这是很便宜的食品。孩子买了,咯咯地嚼着。四川有“炒米糖开水”,车站码头都有得卖,那是泡着吃的。但四川的炒米糖似也是专业的作坊做的,不像我们那里。我们那里也有炒米糖,像别处一样,切成长方形的一块一块。也有搓成圆球的,叫做“欢喜团”。那也是作坊里做的。但通常所说的炒米,是不加糖黏结的,是“散装”的;而且不是作坊里做出来,是自己家里炒的。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炒炒米也要点手艺,并不是人人都会的。入了冬,大概是过了冬至吧,有人背了一面大筛子,手执长柄的铁铲,大街小巷地走,这就是炒炒米的。有时带一个助手,多半是个半大孩子,是帮他烧火的。请到家里来,管一顿饭,给几个钱,炒一天。或二斗,或半石;像我们家人口多,一次得炒一石糯米。炒炒米都是把一年所需一次炒齐,没有零零碎碎炒的。过了这个季节,再找炒炒米的也找不着。一炒炒米,就让人觉得,快要过年了。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小时读囊萤映雪故事,觉得东晋的车胤用练囊盛了几十只萤火虫,照了读书,还不如用鸭蛋壳来装萤火虫。不过用萤火虫照亮来读书,而且一夜读到天亮,这能行么?车胤读的是手写的卷子,字大,若是读现在的新五号字,大概是不行的。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蚕豆作零食,有:入水稍泡,油炸。北京叫“开花豆”。我的家乡叫“兰花豆”,因为炸之前在豆嘴上剁一刀,炸后豆瓣四裂,向外翻开,形似兰花。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我们那里还有一种可以急就的食品,叫做“焦屑”。糊锅巴磨成碎末,就是焦屑。我们那里,餐餐吃米饭,顿顿有锅巴。把饭铲出来,锅巴用小火烘焦,起出来,卷成一卷,存着。锅巴是不会坏的,不发馊,不长霉。攒够一定的数量,就用一具小石磨磨碎,放起来。焦屑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焦屑调匀后成糊状,有点像北方的炒面,但比炒面爽口。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我的家乡是水乡。出鸭。高邮麻鸭是著名的鸭种。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高邮咸鸭蛋于是出了名。我在苏南、浙江,每逢有人问起我的籍贯,回答之后,对方就会肃然起敬:“哦!你们那里出咸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标明:“高邮咸蛋”。高邮还出双黄鸭蛋。别处鸭蛋有偶有双黄的,但不如高邮的多,可以成批输出。双黄鸭蛋味道其实无特别处。还不就是个鸭蛋!只是切开之后,里面圆圆的两个黄,使人惊奇不已。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我父亲有一个很怪的朋友,叫张仲陶。他很有学问,曾教我读过《项羽本纪》。他薄有田产,不治生业,整天在家研究易经,算卦。他算卦用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有人不吃辣椒。我们到重庆去体验生活。有几个女演员去吃汤圆,进门就嚷嚷:“不要辣椒!”卖汤圆的冷冷地说:“汤圆没有放辣椒的!”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炒米和焦屑和我家乡的贫穷和长期的动乱是有关系的。

——汪曾祺《故乡的食物》

课外文章做

这些天,一本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本书是著名儿童作家曹文轩的作品《根鸟》。

这本书的主要意思是:根鸟是菊破的人,在十三岁那年,他自己一个人去森林里打猎,可在这一天里,他一无所获,眼看太阳就要落山了,就在这时,一只白色的鹰出现在他眼前,可根鸟对这只鹰不感兴趣,在这时,根鸟看见了一只兔子,可这只鹰吓跑了这只兔子,死在了根鸟抢下,根鸟看到他身上的字条,上面写:上面写着一个叫紫烟的女孩找人求救。根鸟询问父亲,还去了城里,什么都没问着。就在那天晚上,紫烟出现在了根鸟的梦里,所以根鸟决定去寻找紫烟,去寻找自己的梦。他走过荒漠,草原,大山,村落,小镇…… 这一个个场景奇异而玄妙,根鸟成长在现实与梦幻之间,他决定以梦为马,度过他的成长阶段。恍惚,迷乱,摇摆,清醒,执著,一往无前,在他痛苦中品尝着快乐。

根鸟虽然是一个农村人,但是他知道,做什么事情都要坚持努力,虽然自己知道路上可能被骗走,也可能被别人耍弄,也可能会被吓的回来,但坚持了总会能成功的。每个人都必须要有自己梦想,有了自己的梦想这样才会得到快乐,找到了梦想,就向找到了人生的目标。从根鸟这里,我总结出一句话: 当一个人对处于逆境中的人产生扶持,援助之欲望,并实施了自己的高尚行为之后,他的心里一定会感到有一种热的暖流富有快感的流过,从而使自己的灵魂得到了净化。

这就是《根鸟》这本书,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一本是,大家也可以买一本看看,相信大家看了这本书,一定会有更大的收获。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2

《五味》中,只听得汪老把中华美食,各地小吃小菜娓娓道来,不仅讲它们的做法,还讲它们的来历。我惊讶于他的博学,好像一本活字典,不需要百度。或者说,他的脑子里有无数的线。线头往外一扯,就扯出很多很多相关的知识。关于美食,奇闻趣事,古今中外,出来很多严肃的论证。

在对待食物历史的考证上,汪老是一副老学究的摸样,严肃的很。一转身,你又会看到这样的句子:“我曾经夸口,说我什么都吃,为此挨了两次捉弄,一次在家乡,我原来不吃芫荽(香菜),以为有臭虫味。……铺中管事弄了一大碗凉拌芫荽,说:‘你不是什么都吃吗?’我一咬牙吃了。从此,我就吃芫荽了。”这一段让人大有惺惺相惜之感。因为我也不喜欢吃香菜,原因也是有股臭虫味。一个可爱的逞强的老头就呈现在我们面前了。我也惊讶于他的阅历,四方食事,娓娓道来,他吃过这么多菜!他真敢尝!

汪老的故乡在江苏高邮,讲起故乡的食物,他又是那么深情款款含情脉脉。他有多爱家乡啊。故乡的炒米和焦屑、端午的咸鸭蛋、咸菜茨菰汤、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和蚬子、野鸭、鹌鹑、斑鸠、鵽、蒌蒿、枸杞、荠菜、马齿苋,都留在他的记忆里,留在他的笔下。《故乡的野菜》中细说了荠菜、蒌蒿、马齿苋、莼菜,还提及了一个故乡在明朝时的散曲作家王磐,重点介绍了王西楼的《野菜谱》,有图有配诗,多写人民疾苦。“江荠青青江水绿,江边挑菜女儿哭。爷娘新死兄趁熟。止存我与妹看屋——江荠”,“抱娘蒿,结根牢,解不散,如漆胶。君不见昨朝卖客船上,儿抱娘哭不肯放——抱娘蒿”。汪老说,这些诗的感情都很真挚,读之令人酸鼻。的确,汪老告诉我们他的家乡有一位用野菜记录百姓疾苦的散曲家,他把他的感动带给了读者,也把他对故乡这片土地的爱带给了读者。靠近民间的作品,总有人间烟火的味道,说尽世间人情冷暖,说尽百姓疾苦。

汪老年轻的时候在西南联大读书,那段在昆明的日子我想他也是印象深刻吧。不然就不会有《昆明菜》、《昆明的吃食》这些文字了。《昆明的吃食》里描写饭馆“映春时”里的一位堂倌,很有小说人物的味道。“这是一个两层楼的饭馆。楼下散座,卖冷荤小菜,楼上卖热炒。楼上有两张圆桌,六张大八仙桌,座位经常总是满的。招呼那么多客人,却只有一个堂倌。这位堂倌真是能干。客人点了菜,他记得清清楚楚(从前的饭馆是不记菜单的),随即向厨房里大声报出菜名。如果两桌先后点了同一样菜,就大声追加一句:‘番茄炒鸡蛋一作二’(一锅炒两盘)。听到厨房里锅铲敲炒的声音,知道什么菜已经起锅,就飞快下楼,(厨房在楼下,在店堂之里,菜炒得了,由墙上一方窗口递出)转眼之间,又一手托一盘菜,飞快上楼,脚踩楼梯,登登登登,麻溜之至。他这一天上楼下楼,不知道有多少趟。累计起来,他一天所走的路怕有几十里。客人吃完了,他早已在心里把账算好,大声向楼下账桌报出钱数:下来几位,几十元几角。他的手、脚、嘴、眼一刻不停,而头脑清晰灵敏,从不出错,这真是个有过人精力的堂倌。看到一个精力旺盛的人,是叫人高兴的。”现在到哪里去看这样麻溜的堂倌呢?有的话,我还真想见识见识,绝对的俗世奇人呐!

回忆了故乡的食物和昆明的食物,汪老说,食物和文化一样,要多尝一尝。由《五味》这本书的开篇《葵·薤》为证:

我写这篇随笔,用意是很清楚的。

第一, 我希望年轻人多积累一点生活知识。古人说诗的作用:可以观,可以群,可以怨,还可以多识于草木虫鱼之名。这最后一点似乎和前面几点不能相提并论,其实这是很重要的。草木虫鱼,多是与人的生活密切相关。对于草木虫鱼有兴趣,说明对人也有广泛的兴趣。

第二, 我劝大家口味不要太窄,什么都要尝尝,不管是古代的还是异地的食物,比如葵和薤,都吃一点。一个一年到头吃大白菜的人是没有口福的。许多大家都已经习以为常的蔬菜,比如菠菜和莴笋,其实原来都是外国菜。西红柿、洋葱,几十年前中国还没有,很多人吃不惯,吃吃,就吃出味儿来了。

你当然知道,我这里说的,都是与文艺创作有点关系的问题。

汪老把对食物的态度延伸到对人生的态度对文艺创作的态度上。他也讲过这样的话“总之,一个人的口味要宽一点、杂一点,‘南甜北咸东辣西酸’,都去尝尝。对食物如此,对文化也应该这样。”这位被称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作家,我觉得他的思想要比现在很多的人先进的多。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3

最近,我读了匡亚明的《孔子评传》,真是受益匪浅。全书分十章对孔子以仁的人生哲学为核心而展开的伦理、政治、经济、教育等思想全貌及两千多年来在国内外广泛传播和影响的曲折变化过程,都作了评述。尤其当我读到关于孔子在教育教学方面的思想、方法、实践等内容时,更是触动很大。

孔子作为一位伟大的教育家,在其一生的教学实践活动中,积累了一套极有价值的教学思想和教学方法,在许多方面反映了朴素的辩证唯物主义观点。这是孔子教育思想中最精华的部分,是一份珍贵的遗产,“因材施教,循循善诱”更是亘古不变的教育真理。

孔子进行教学活动的特点,是能够从学生的实际情况出发,针对智力的高下不同而“因材施教”。马克思也承认人的智力是有差异的,《资本论》卷一就论述说:“天赋的特殊性,是分工依此长芽的基础。”孔子很早就注意到人的才智高下有别,他说:“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这就是说,对于中等以上智力水平的人,可以跟他讲高深的学问,对中等以下智力水平的人,则不可以跟他讲高深的内容。根据这一原则,他深入了解弟子们不同的志趣、智慧和能力,掌握每个人的特点,施以不同的教育。《论语·先进》中记载,冉求做事好退缩,胆子小,孔子就教他凡事要抓紧,一听说就应马上去做;仲由胆大,敢作敢为,孔子怕他冒失而惹祸,就教他凡事先退一步,等请示父兄后再去做(“求也退,故进之;由也兼人,故退之”)。孔子就是用这种扬长避短的方法来完善弟子们的德业修养的。

孔子善于了解学生们不同的习性和兴趣,循循善诱。他认为一个人不仅应该知道学习的重要性,而且要乐于学习,“知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培养起学习兴趣,才能树立学习的自觉性,从而产生学习的热情,以至学而不厌。

孔子培养弟子学习兴趣的办法,是通过日常生活中一些生动的事例,用形象思维的方式去诱导。《论语》中就记载着孔子采用哲理性的比喻来教导学生的事例。如用“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喻指节操,教导学生要有忍苦耐劳。不屈不挠的精神;用“逝者如斯夫”比喻时间一去不复返,意在勉励弟子们珍惜时间。发奋图强。这样的教学方式,受到了弟子们的称赞,颜回就曾经总结性他说:“夫子循循然善诱人。”孔子对学生能耐心诱导,促使学生自觉主动地进行学习,确是收到了极佳的教学效果。

可是,随着近几年教育观念的转变和中小学课改的实行,越来越多的家长和老师推崇“赏识教育”,认为“好孩子是被夸出来的”。这一切源于“赏识教育”的研究推广者周弘老师曾用这种教育方法将双耳全聋的女儿周婷婷培养成了留美博士生,并用这种理念培养了一大批“周婷婷”,被新闻媒体称为“周婷婷现象”。因为我们很多家长、很多老师,“忘子成龙”心切,一味追求成功,只要听说谁的办法让孩子成功进入了哪所著名高校,就觉得这种办法好。殊不知,赏识教育被运用过分,反而失去效果。我们的很多孩子在这种观念教育下成了“训不得碰不得玩不得”的“三不得”孩子,心理很敏感,容易受伤,只喜欢表扬,不喜欢听批评的话,甚至不少因为受不得委屈,采取极端的自杀手段,这样的例子近年来屡见不鲜。教育名家孙云晓认为,对孩子的表扬一定要客观具体,发自内心,表扬要能让孩子感受到真诚,并增强孩子做事的动力。不恰当的表扬则容易让学生心理承受能力降低。

但是,我们的家长和老师意识到问题之后,又开始盲目地推崇“挫折教育”,认为让受教育者在受教育的过程中遭受挫折,能激发受教育者的潜能,以达到使受教育者切实掌握知识的目的。在教育过程中,对受教育者进行挫折教育是非常有必要的。许多到达光辉顶点的人往往不是最聪明的人,而是那些在生活中遭受挫折的人,这是因为,那些自认为自己聪明的人往往会选择走一些所谓的“捷径”,这些所谓的“捷径”往往会丧失一些非常有意义的锻炼机会;而那些生活在逆境中饱经风霜的人,才更能深刻理解什么叫成功。

诚然,“挫折教育”能够激发学生的潜能、能够打击学生的骄傲情绪、能够使学生真正享受成功的喜悦、能够使学生更好地适应现代社会,但我们的孩子大部分是独生子女,他们在家中受到的关注是何其之多,家长们是“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口里怕化了”。若是孩子在挫折中一蹶不振,从此丧失信心,他们又会如何呢?记得我儿子就曾说过一句极富哲理的话“磨难对于一个人来说,挺过去了就是一笔财富,挺不过去就是一场灾难”。因此,一味地推崇挫折教育,同样也是片面的。

由此可见,我们伟大的教育家孔子,他的“因材施教循循善诱”是多么精辟的教育观点,是多么辩证而又统一的教育方法。也正因如此,二千多年过去了,他依然被我们牢记,更是被世界所牢记,全球一百多所孔子学院就是最好的证明。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4

夏天的黎明,把巴黎圣母院映着曙光,你的一身白裙,好似那最绚烂的夏花,在短短的一瞬间,在这历史的长河中,颓然凋谢。爱斯梅达拉,你不属于这世界。

爱斯梅拉达,我该用什么来形容你了用街头舞女,纯洁少女,崇高女孩,还是那个世纪巴黎绝无仅有的一块碧玉?你是美的化身,你内心的美丽早已超越上帝赋予你的绝世容颜,你的生命就是散射光明的花朵。

但黑暗是套在你身上的沉重枷锁,丑陋是那无处不在的牢笼,你那婴儿般清澈的双眼怎么看得见那个骗你献他一切的弗比斯的体面外表下的虚伪灵魂?你爱着他,出于信任,在最危难的时候呼唤你的太阳神。你哪里知道他带着的是追捕你的命令,是马上要将未婚妻及其财富揽入怀中的`愉悦,哪里还有对那个夜晚一丝一毫的眷恋?此时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在嫉妒你的光辉。

卑鄙的国王不肯放了你黑暗将你牢牢围住,你的阳光、舞蹈,你的山羊篝火,见过它们的人看到现在的你,怎能处之泰然?在这无边的黑暗面前,你太渺小,你的亮光必然被狰狞的命运吞噬。

看到这里,我翻书页的手冰凉,眼前似乎浮现出黑暗里那一点若隐若现的烛光,却又发现突然消失,耳畔似乎传来绝望嘈杂中一丝天使的歌声,却又嘎然而止。

在渺茫而无灯塔的命运大海上,你们只能随波逐流,但上帝赋予你们美丽却随时可以划破这无边的黑暗,对,这才是你和你的同伴活着的理由。

又到黎明,看,那瞬间点燃的令人眩晕的光芒,是至高无上的灵魂拿爱做助燃剂,在无底的黑暗中纵情燃烧的火焰。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5 因为个人的鉴赏小说的能力实在是有限,看到最后才算是明白了围城的意思,而且只明白了婚姻、职场和生活这些围城。据书上的意思,围城就是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外的人想逃出来,用个褚慎明说的例子,结婚仿佛是金漆的笼子,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人生处处是围城,如生活、职场以及婚姻,没有人能够脱离出围城,即便是出了一座围城,但也很快会陷入另外一座围城。正如《围城》里面的主人公方鸿渐一样,原以为从三闾大学回到上海,可以脱离学校里各个教授之间明争暗斗的纠缠,但是最终还是陷入了跟孙柔嘉的婚姻围城之中。具体来说,有些事情并不是你不想碰,它就不会来的,如果你一旦进入到围城中,很多事情都是不可避免的。方鸿渐不想结婚,但是有父母做主“娶了”周经理的女儿,这个老婆可以他从没有见过面,并且英年早逝,不过他也因此阴差阳错获得周经理赞助的机会而出国留学;在国外的几年,四处游荡没有得到一个正式的学位,回国之前在父亲和岳父的两面夹击下,只好在爱尔兰人那里买了个文凭回来充数;他不爱对自己一片痴情的苏文纨,却爱上了苏小姐温柔伶俐的表妹唐晓芙,经过几封信件的交流眼看就成了,却因为电话的误会而分了手,到后来遇上了同去三闾大学的孙柔嘉小姐,而且还在被大学解聘之前,糊里糊涂地答应了孙小姐的婚事。 《围城》里面用了大量的讽刺手法,犀利地讽刺了当时的知识分子和东西方文化之间的冲突。一是以现代文化观照中国传统文化的某些弊端,如方鸿渐的父亲方老先生的迂腐,他推荐的线装书中“中国人品性方正所以说地是方的,洋人品性圆滑,所以主张地是圆的”之类。二是嘲讽对西方文化的生搬硬套,“活像那第一套中国裁缝仿制的西装,把做样子的外国人旧衣服上两方补丁,照式在衣袖和裤子上做了”,如曹元朗摹仿“爱利恶德”(艾略特)《荒原》的《拚盘姘伴》诗,结果如赵辛楣所感叹到的,想中国真利害天下无敌手,外来东西来一件,毁一件。三是探讨对西方文明和西方文化的吸收中的荒诞,如方鸿渐在家乡中学演讲时所说的,“海通几百年来,只有两件西洋东西在整个中国社会里长存不灭。一件是梅毒,都是明朝所吸收的西洋文明。”又如三闾大学中实施的“导师制”,要求导师与学生共餐,还有共用厕所。 书中还有好多经典的句子,比如“这一张文聘,仿佛有亚当、夏娃下身那片树叶的功用,可以遮羞包丑;小小一方纸能把一个人的空疏、寡陋、愚笨都掩盖起来”,“事实上,一个人的缺点正想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视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等,值得我们去细细品味。 读完《围城》,突然感觉到有点失落,我也只不过是个困在围城里的人,怎么都出不来。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5

在阅读《培根随笔》后,大概大家都会想,培根理解感情、事物是如何深刻长远,针针见血。

在随笔中,他更显于口语表达,但是却也生辟难懂,也许是隔了时代的关系吧。他多用引用手法,引用史上众多哲人的话,或点明主题,或对错误的言论进行颠覆,很大胆。而且熟知如此之多的伟人言论,他也必是饱览群书吧,且他对很多的伟人也有行为、人平的了解,包括他们的成功、感情,似乎都非常清楚,而且对此也作了描述、分析、论证,书中也引用过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谚语,也让人见识大增。培根应该极爱《圣经》,因为随笔中大量提及《圣经》中的人物及言语,而且引用也到位,这既可证明他深厚的文学功底,也可证明《圣经》的名不虚传。

而在真正的内容上,让人更是大获收益。在随笔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感觉深刻到了极点,在一些贴切你内心的东西时,更是犹如一把利剑,越加锋芒,插进你的内心,并像某种生物在你的内心越钻越深,把你的某些不敢承认的情感心理曝露出来,但之后你又觉得心安理得,并开始决定摆脱它。例如,在《论嫉妒》中,他对哪些人容易嫉妒就作了精确的分析和细致的描写,无德者,好打听闲话者,无法克服缺陷的人,等等。在这些人中,差不多都不是什么说得上口的,我也有过嫉妒,大家都有过。但嫉妒也不就正如《圣经》中所说的“凶眼”。有利有害,嫉妒也可使人拥有上进心。

我则最喜欢书中这句话——一个本该秉承天意,追求高尚目标的人,却一事不做而只拜倒在一个小小的偶像面前,成为自己感观的奴隶,而上帝赐以人眼睛,本该有更高尚的用途的。当我深入它,我更为自己以前的某些行为感到懊悔与不耻。我想我从小就自负,却到现在变成嫉妒他人,我是该反省了。我认为自己应去追求更高尚的东西——虽然现在的自己并不高尚,而且想要高尚也并不容易。

在《论友谊》中,他只就君主帝王来说明友谊,而且在他的短文中,说明也多是举君主帝王,为什么?而且在多篇短文也与国家、君王、政治有关,如《论叛乱》《论贵族》《论宫廷表演和狂欢仪式》及《论帝王》等,这又是为什么?

他为何对事物有如此深刻见解、精辟总结,是他饱览群书,还是亲身经历或想经历吧?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6

寒假里读了余华的《活着》,这本书非常有意义。《活着》会让我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一种不肤浅的感觉,一种看了让人深感悲凉凄惨的感觉。

故事讲述了福贵的一生。他没有因为亲人的离去而结束自己的生命,因为活着是为了让死去的人安心。其实福贵并不知道什么是活着,他只知道人活着就是这样,经历一下酸甜苦辣,有钱就赌一赌,没钱就种种田。活着就是这么简单。

人活着为了什么?人活着不为什么,只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而世上却有成千上万的人始终不明白,他们总以为活着只是为了幸福,只为了爱情,只为了养家,只为了金钱,只为了做官,只为了别人。当他们达不到目的时就跑去结束自己的生命。

有些人觉得自己的命不好,自己改变不了自己的命运,对自己前途不怀有任何希望,于是他们也选择了在这个世界上消失。

人只要活着,就有希望。人只要活着就是一种胜利。没有比活着更好的事,也没有比活着更难的事!生不可选,死不该选,惟有硬着头皮活着!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7

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

第一次读《小王子》,是在高中的时候,一下子就被他那清新的文笔和单纯的世界所吸引。六年后的现在,再读《小王子》,不禁一次次地流泪,为小王子那慑人心魂的忧伤而心悸,为他纯洁而执着的爱所感动,也为自己那逐渐泯灭的童心而哀悼。正象作者圣-埃克絮佩利在序言里面说的,他把这个童话“献给雷昂维尔特,当他还是一个小男孩的时候”

这是一个属于成人的童话,属于曾经有过童心的成年人的童话,孩子们是无法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主要是从“我”的角度讲述小王子的游历过程。因为一朵美丽而娇气的玫瑰,小王子离开了一直平静地生活着的B-612小游星,他先后游历了六个星球,在这些星球上,他遇到一些他觉得很不可理逾的大人,狂妄自大的国王,财迷心窍的商人、迂腐的点灯人……于是他不断的感慨,“大人的世界确实奇怪。”在这里作者以小王子的孩子式的眼光,透视出这些大人们的空虚、盲目和愚妄,也道出了成人的孤独寂寞、无可适从的处境。

最后他来到了地球。在这里他遇到了一只狐狸,这只狐狸给他解决了那朵娇气的小玫瑰给他带来的对爱的疑惑,使他明白,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慈悲,有了爱(广义的爱)生活里的一切才有了意义。狐狸告诉他:“对于你使之驯顺的东西,你永远有责任。你要对你的玫瑰尽责。” “如果你使我驯顺了,我的生活就会充满阳光,欢快起来。我将会听出一种与众不同的脚步声。…….你有着一头金发,于是,一旦你使我驯顺了,这将变得妙不可言!金色的小麦将使我回想起你来。于是我就会爱上穿行麦浪的风声……”爱使人懂得了忧伤和痛苦,同时使人摆脱了孤独寂寞,使生活变得有充满情趣和意义。正象小王子对“我”说的:“这就象花一样。如果你爱上了一朵生长在一颗星星上的花,那么夜间,你看着天空就感到甜蜜愉快,所有的星星上都好象开着花。”于是作者明白,这世界上,一只小绵羊吃掉一朵花儿,是没什么大不了的事,但对于小王子来说,“那就如同所有的星星顷刻间都熄灭。”

最后,小王子在离开他的星球一周年之际,让毒蛇咬死了他,这样他可以“摆脱躯体的重量”,回到他的B-612小游星,回到他的骄傲而脆弱的玫瑰身边。小王子走了,就象买火柴的小姑娘飞向与奶奶在一起的没有寒冷没有饥饿的世界一样,他奔向他永恒的爱。留给这世界的只是金色的麦田和一园子无关紧要的玫瑰花。还有我们在徒劳地哭泣。而我们就象渴望被驯顺的狐狸一样,对着麦田思念着小王子金色的头发。因为小王子,我相信沙漠里确实藏着水井,因为小王子他听到辘轳在风中的声音,并饮了那令荒漠变得美丽的甘泉。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8

德富芦花是日本著名作家,小说和散文都写得非常出色。这篇《晚秋佳日》是他散文中的精品之一。

读日本作家的写景散文会有一些大致相同的感觉,从吉田兼好、松尾芭蕉到永井荷风、德富芦花、东山魁夷、川端康成,味道都有些近似。这与日本的文化与审美有关。川端康成写过一篇《我在美丽的日本》,非常有名,欣赏日本文学不能不读这篇文章它对我们了解日本的审美文化有很大的帮助。日本审美文化中有一个说法,称“物之哀”。哀是远古时代的日本人在追求神、民族、国家共同体的“真实”的过程中产生的,是人们对赖以生存的自然万物、对带给人类光明和温暖的太阳神的歌颂中产生的。随着人类意识的进一步完善,感情日渐丰富,并且生活在四季分明、周围花草树木随季节更替而不断荣枯变换的自然环境中,日本人逐渐养成了纤细、敏感、易感伤的性格,这种性格使“哀”由原来单纯的感动向怜悯、同情的方向演变,到平安时代逐渐成熟升华,形成“物之哀”这一新的审美理念。从“哀”向“物哀”的演化,紫氏部的《源氏物语》起了关键作用,在《源氏物语》中,紫氏部将人类对于外界简单的感叹发展为复杂的感动过程,从而深化了主体感情,将“哀”扩展到赞赏、同情、怜悯、悲伤等含义。读日本作家的写景散文,都让人体会到一种对自然的爱与怜悯,有种疼痛与哀愁,这就是典型的物之哀。《晚秋佳日》也给我们这样的感受。

《晚秋佳日》的写景非常细腻,川端康成说日本作家写景就像绘画一样,是有道理的。有人就说德富芦花就是一名出色的画家,只不过他用的是文字。题目点明了时间和对象,季节是晚秋,写的是太阳。作品的结构非常随意,这是德富芦花写作的特点,短小,率性,如同现在的小随笔。本文分两大部分,但并不是刻意为之,作者先写了朝阳,后写了落日,自然形成了文章的结构。所以,欣赏这篇文章,主要就是反复品味它是如何写阳光的,注意作家的观察之细,如何用文字来描绘光线明暗与色彩的变化。

作者从早晨写起,月亮还在天上,“残月的微光洒在沙滩上”,而朝霞已经显现,所以,“空中泛出微微的紫色”,而山边还是“昏暗”的,山体带着“薄蓝色”,近处、低处都是“凄清的冷色”。但是天空有“红霞”,而且随着时间的变化,光与影也在慢慢地变化。作者写朝阳,但不是直接写,不是写东方,他写山,写西天的山,写霞光在雪山上的变幻。先是照在山头的“一点红色”,然后“逐渐清澄,逐渐明亮,最终暴出了浅红的光芒。”“富士到底出现在绯红的光彩里了”,这红霞迅速扩散,山与天空全在红里,连河水都像“流淌着满河的胭脂”,最后,“近处是清冷的暗灰,远处是一派金黄”。

写完了朝阳,再写落日。写落日是直接写,写朝阳是要表现朝霞如何一步步变得明亮,如何一步步扩展,覆盖,以及这一过程中色彩的变化,而写落日正好相反,是写落日如何一步步下沉,光线如何一步步收缩,以及这一过程中色彩的变化。作者去看落日的时候,太阳虽然已经开始下沉,但光线还是很强烈的,“白光灿烂,目不能视”,照在物体上,“泛着金色”。随着太阳不断沉落,阴影越来越长,越来越大,群山开始“沉浸在苍茫的紫霭里”,迎着夕阳,光线一开始还刺眼的,“四周迸射出银白的光轮”“金色的天空腾起一个历历可见的圆圆的黄球”然而不久,山的“紫色”变浓了。最后,太阳下山了,剩下的是余晖,山也由紫色变成蓝色,天边则由金黄变为朱红,再变为焦褐色,“变得缥碧,变得降紫。”

作者在描写这一切时都是带着情感的,我们在欣赏这篇散文时要注意那些表达情感与作者主体感受的语句。比如“晓风冷冷,拂面而来”,比如“刚才在夕阳的照射下,欣欣向荣的家家户户的西南面,如今忽地变得冷凄凄的,仿佛使人感到,乾坤的生命就要完结了。不是吗,光明就是等一会啊!”再比如文章的最后一小节:“残曛烛天,暮空照水。站在秀丽的黄昏下,感到自然界真是一片清闲,美不胜收。”作品不仅是在写景,同时也在写自己的生活以及对自然的感悟。从作品来看,作者选择了一种独处的生活,独自一人面对大自然,安静、幽闲,独往独来,即使写到其他人的活动或大自然中生命的活动也是同样的,比如“几户人家的大门仍然关着”“赶马人坐在马车上,合着嘎嘎的马蹄声,哼着小调,那裂冰似的声音震荡着早晨的空气。”“一只鳶鸟从鸣鹤岬飞来,掠过富士山腰,吧哒吧哒拍击着羽翼,迅速地飞走了。”“一个农民站在落霞闪耀的河里洗木桶。前面沙洲有个拾贝的小孩子,黑黝黝的身影映在水中。”这些情感的语句和场景的描写调子是一样的,表现出的思想感情带有非常典型的日本传统文化色彩,是“物之哀”式的赞美、怜惜、同情,同时又流露出与之密切相关的空寂、枯淡,一种回归自然,远离尘世的思想,并且表露出淡淡的禅意。所谓禅本来是佛教中的一种思维方式,是因为一种机缘悟得事物的本真,后来演变为一种生活态度与生活方式,如提倡的“静虑”、“心住一境”、“身心脱落”、“平常心”等等,对事物的感悟则是“不立文字,以心传心”。《晚秋佳日》如同王维的山水诗一样,在一种幽静中与自然对话,这种对话是无言的,呈现出一派天趣与智慧,像“残曛烛天,暮空照水”就如同禅宗的谒语一样。

课外文章做读书笔记9

《玩偶之家》(A Doll’s House)是易卜生在1897年的代表作,教材中说,这本书揭示了资产阶级以男权中心为基础的社会道德的虚伪,提出了妇女的地位及其解放等重大社会问题。我认为不仅,除了这点之外,也可以想到,从母系社会到父系社会的转变,女人的地位就变成在男人身后的一个对于社会来讲,不会有太有价值的人。仿佛传宗接代或是打点家事只是女人唯一的使命。我想,对于女性的地位,无论哪个国家也好,在那个笨拙的时代,就注定是牺牲品。

这本书主要写主人公娜拉从爱护丈夫、信赖丈夫到与丈夫决裂,最后离家出走,摆脱玩偶地位的自我觉醒过程。《玩偶之家》曾被比做“妇女解放运动的宣言书”。在这个宣言书里,娜拉终于觉悟到自己在家庭中的玩偶地位,并向丈夫严正地宣称:“首先我是一个人,跟你一样的人至少我要学做一个人。”以此作为对以男权为中心的社会传统观念的反叛。

女主角娜拉表面上是一个未经世故开凿的青年妇女,纯洁、温顺的娜拉婚后竭尽全力维护家庭的平和、欢乐,被丈夫一贯唤作“小鸟儿”、“小松鼠儿”,但实际上上她性格善良中有着坚强,为了丈夫和家庭不惜忍辱负重,甚至准备牺牲自己的名誉。更令她痛心的是,真相大白之后,最需要丈夫和她同舟共济、承担危局的时刻,她却发现自己为之作出牺牲的丈夫竟是一个虚伪而卑劣的市侩。她终于觉醒过来,毅然走出“玩偶之家”。

她的叛逆性格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他的天真、热情、乐于助人和追求理想的精神素质却被庸俗的社会和家庭环境蒙骗、熏染了她。是的,她八年的婚姻的“家庭幸福”的彩光遮盖她自己的附庸地位和追求理想的自由。她没有看透过,但是当一系列事情发生在她和她的丈夫海尔茂之间,她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丈夫,海尔茂不仅虚伪可憎,而且是个一直看重法律。宗教和道德,但是其目的在于以此作为束缚妻子的绳索和维护以他为中心的家庭关系。这一切,让娜拉终于认识到自己的“玩偶”地位,她不仅否定了不合理的家庭关系,而且对保护这种关系的宗教、法律和伦理道德都表示怀疑。娜拉以作为玩偶为耻的态度和追求解放的决心及果断行为,具有广泛的社会意义。

男主角海尔茂,是那个时代典型的“伪君子”,他在人面前是那么正直、温柔,勤奋工作、讲究礼教、笃信宗教。多么符合这个时代标志啊,但是其实他真正的面目是一个唯我主义者、男权思想的典范和虚伪道德的化身。他看起来如此爱他的妻子“娜拉”,只是把她最为自己的高级工具用来玩耍。满足自己的内心。

其实娜拉要真正解放自己,当然不能只是一走了之。妇女解放的当然不在于仅仅摆脱或打倒海尔茂之流及其男权中心的婚姻关系。在在《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中一语中的地指出:“妇女解放的第一个先决条件就是一切女性重新回到公共的劳动中去”,因为“男子在婚姻上的统治是他的经济统治的简单的后果,它将自然地随着后者的消失而消失。”所以娜拉在觉醒之前所以受制于海尔茂,正由于海尔茂首先在经济上统治了她。因此,娜拉要挣脱海尔茂的控制,决不能单凭一点反叛精神,而必须首先在经济争取独立的人格。

她所代表的资产阶级妇女的解放,必须以社会经济关系的彻底变革为前提。她所梦想的“奇迹中的奇迹”,即她和海尔茂都“改变到咱们在一起儿过日子真正象夫妻”,也只有在通过改造社会环境而改造人的社会主义社会才有可能。从如今的21实际来看,女人作为一家之主并不是没有。对于现在女人来讲,有属于自己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基础,就如同现在依旧很火的《婚姻保卫战》,里面讲述作为一个女子当家做主的看点。三对家庭,女子都看重维护自己的主权地位,但是我们很能看出,她们能够成功维护自己的地位,是因为她们有自己的工作。是的,只是社会地位与经济基础。

我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不仅仅是自己有较强的女权精神,还有我一直坚信“女子也可以当家,更可以作为家庭一个重要的之主。”一个家庭光有男人是没用的,因为它是由男人、女人和孩子组成的。缺一不可,更不是把谁最为一种中心而过,平等的看待彼此,就不会有现在所谓的“做父母的与孩子沟通”、“丈夫的专制”、“家庭主妇”、“家庭煮夫”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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