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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曾祺肉食者不鄙摘抄整理76条

时间:2018-08-16 08:08

蒙古人从小吃惯羊肉,几天吃不上羊肉就会想得慌。蒙古族舞蹈家斯琴高娃(蒙古族女的叫斯琴高娃的很多,跟那仁花一样的普遍)到北京来,带着她的女儿。她的女儿对北京的饭菜吃不惯。我们请她在晋阳饭庄吃饭,这小姑娘对红烧海参、脆皮鱼……统统不感兴趣。我问她想吃什么,“羊肉!”我把服务员叫来,问他们这儿有没有羊肉,说只有酱羊肉。“酱羊肉也行,咸不咸?”“不咸。”端上来,是一盘羊犍子。小姑娘白嘴把一盘羊犍子都吃了。问她:“好吃不好吃?”“好吃!”她妈说:“这孩子!真是蒙古人!她到北京几天,头一回说‘好吃’。”

蒙古人非常好客,有人骑马在草原上漫游,什么也不带,只背了一条羊腿。日落黄昏,看见一个蒙古包,下马投宿。主人把他的羊腿解下来,随即杀羊。吃饱了,喝足了,和主人一家同宿在蒙古包里,酣然一觉。第二天主人送客上路,给他换了一条新的羊腿背上。这人在草原上走了一大圈,回家的时候还是背了一条羊腿,不过已经不知道换了多少次了。

“四人帮”肆虐时期,我们奉之命,写一个剧本,搜集材料,曾经四下内蒙古。我在内蒙古学会了两句蒙古话。蒙古族同志说,会说这两句话就饿不着。一句是“不达一的”——要吃的;一句是“莫哈一的”——要吃肉。“莫哈”泛指一切肉,特指羊肉(元杂剧有一出很特别,汉话和蒙古话掺和在一起唱。其中有一句是“莫哈整斤吞”,意思是整斤地吃羊肉)。果然,我从伊克昭盟到呼伦贝尔大草原,走了不少地方,吃了多次手把肉。

八九月是草原最美的时候。经过一夏天的雨水,草都长好了,草原一片碧绿。阿格长好了,灰背青长好了,阿格和灰背青是牲口最爱吃的草。草原上的草在我们看起来都是草,牧民却对每一种草都叫得出名字。草里有野葱、野韭菜(蒙古人说他们那里的羊肉不膻,是因为羊吃野葱,自己把味解了)。到处开着五颜六色的花。羊这时也都上了膘了。

内蒙古的作家、干部爱在这时候下草原,体验生活,调查工作,也是为去“贴秋膘”。进了蒙古包,先喝奶茶。内蒙古的奶茶制法比较简单,不像西藏的酥油茶那样麻烦。只是用铁锅坐一锅水,水开后抓入一把茶叶,滚几滚,加牛奶,放一把盐,即得。我没有觉得有太大的特点,但喝惯了会上瘾的(蒙古人一天也离不开奶茶。很多人早起不吃东西,喝两碗奶茶就去放羊)。摆了一桌子奶食,奶皮子、奶油(是稀的)、奶渣子……还有月饼、桃酥。客人喝着奶茶,蒙古包外已经支起大锅,坐上水,杀羊了。蒙古人杀羊真是神速,不是用刀子捅死的,是掐断羊的主动脉。羊挣扎都不挣扎,就死了。马上开膛剥皮,工具只有一把比水果刀略大一点的折刀。一会儿的工夫,羊皮就剥下来,抱到稍远处晒着去了。看看杀羊的现场,连一滴血都不溅出,草还是干干净净的。

“手把肉”即白水煮切成大块的羊肉。一手“把”着一大块肉,用一柄蒙古刀自己割了吃。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一块肉吃完了,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有小孩子割剔得不净,妈妈就会说:“吃干净了,别像那干部似的!”干部吃肉,不像牧民细心,也可能不大会使刀子。牧民对奶、对肉都有一种近似宗教情绪似的敬重,正如汉族的农民对粮食一样,糟踏了,是罪过。吃手把肉过去是不预备佐料的,顶多放一碗盐水,蘸了吃。现在也有一点佐料,酱油、韭菜花之类。因为是现杀、现煮、现吃,所以非常鲜嫩。在我一生中吃过的各种做法的羊肉中,我以为手把羊肉第一。如果要我给它一个评语,我将毫不犹豫地说:无与伦比!

吃肉,一般是要喝酒的。蒙古人极爱喝酒,而且几乎每饮必醉。我在呼和浩特听一个土默特旗的汉族干部说“骆驼见了柳,蒙古人见了酒”,意思就走不动了——骆驼爱吃柳条。我以为这是一句现代俗话。偶读一本宋人笔记,见有“骆驼见柳,蒙古见酒”之说,可见宋代已有此谚语,已经流传几百年了。可惜我把这本笔记的书名忘了。宋朝的蒙古人喝的大概是武松喝的那种煮酒,不会是白酒——蒸馏酒。白酒是元朝的时候才从阿拉伯传进来的。

在达茂旗吃过一次“羊贝子”,即煮全羊。整只羊放在大锅里煮。据说蒙古人吃只煮三十分钟,因为我们是汉族,怕太生了不敢吃,多煮了十五分钟。整羊,剁去四蹄,趴在一个大铜盘里。羊头已经切下来,但仍放在脖子后面的腔子上,上桌后再搬走。吃羊贝子有规矩,先由主客下刀,切下两条脖子后面的肉(相当于北京人所说的“上脑”部位),交叉斜搭在肩背上,然后其他客人才动刀,各自选取自己爱吃的部位。羊贝子真是够嫩的,一刀切下去,会有血水滋出来。同去的编剧、导演,有的望而生畏,有的浅尝即止,鄙人则吃了个不亦乐乎。羊肉越嫩越好。蒙古人认为煮久了的羊肉不好消化,诚然诚然。我吃了一肚子半生的羊肉,太平无事。

蒙古人真能吃肉。海拉尔有两位书记到北京东来顺吃涮羊肉,两个人要了十四盘肉,服务员问:“你们吃得完吗?”一个书记说:“前几天我们在呼伦贝尔,五个人吃了一只羊!”

蒙古人不是只会吃手把肉,他们也会各种吃法。呼和浩特的烧羊腿,烂,嫩,鲜,入味。我尤其喜欢吃清蒸羊肉。我在四子王旗一家不大的饭馆中吃过一次“拔丝羊尾”。我吃过拔丝山药、拔丝土豆、拔丝苹果、拔丝香蕉,从来没听说过羊尾可以拔丝。外面有一层薄薄的脆壳,咬破了,里面好像什么也没有,一包清水,羊尾油已经化了。这东西只宜供佛,人不能吃,因为太好吃了!

我在新疆唐巴拉牧场吃过哈萨克的手抓羊肉。做法与内蒙古的手把肉略似,也是大锅清水煮,但切的肉块较小,煮的时间稍长。肉熟后,下面条,然后装在大瓷盘里端上来。下面是面,上面是肉。主人以刀把肉切成小块,客人以手抓肉及面同吃。吃之前,由一个孩子执铜壶注水于客人之手。客人手上浇水后不能向后甩,只能待其自干,否则即是对主人不敬。铜壶颈细而长,壶身镂花,有中亚风格。

载一九九三年第二、三期《新苑》

※选自:《人间草木》※

汪曾祺不仅精通吃经,而且还有颇为精湛的烹饪手艺,擅长做淮扬菜,只是北京难以买到正宗的做淮扬菜的原料,只好就地取材另找代替。《大味至淡》讲了哪些内容?

汪老谈美食,不同于周作人的冷峻和张爱玲的矫情,也不同于梁实秋的一脸吃客相。汪老总是娓娓道来,信手拈来,别有风味地流露出淡淡的文化气味,都是寻常吃话,百读不厌。不过,汪老也不掩饰他的“馋样”。说到吃,旧时最俗的说法是大鱼大肉。汪老既不避俗,又有化俗为雅的本事。

他曾写过《肉食者不鄙》和《鱼我所欲也》,前一篇专说猪肉,从扬州狮子头到云南宣威火腿,其间包括上海的腌笃鲜、苏州的腐乳肉、绍兴的霉干菜烧肉、湖南的腊肉、广东的烤乳猪及全国到处都有的东坡肉等,百余字一段,特色与做法都已说清,颇似清代才子袁枚《随园食单》的文体。

后一篇说了十来种鱼的食法,看了不能不让人垂涎。当然,汪老不仅写过大鱼大肉,还写过很多上不得台面甚至似乎不值一提的食物。《汪曾祺文集》收有十几篇专写故乡食物的散文,举凡虎头鲨、昂嗤鱼、翘嘴白、�花鱼、鳜鱼、鳊鱼、螃蟹、砗螯、螺蛳、蚬子,还有�、鹌鹑、斑鸠、野鸭、鸭蛋,还有马铃薯、马齿苋、雪里蕻、冬瓜、苦瓜、茨菇、蒌蒿、莴苣、荠菜、莼菜、韭菜、萝卜、木耳、香椿、竹笋、枸杞,还有豌豆、绿豆、黄豆、扁豆、芸豆、豇豆,还有茶干、豆腐、百叶、春卷、馄饨、炒米、焦屑……他都写了,写得那么细致,那么动情,一些平时不大惹人注意的食物在他笔下竟都奇迹般活灵活现,顾盼生辉。当然,汪老所写的故乡食物,绝对不是逗人食欲,更重要的是把深藏在读者心底的那种平时不易流露的浓浓乡情也撩拨起来了。譬如《咸菜茨菇汤》描写儿时在冬季下雪天喝咸菜茨菇汤的感受,他在文章的结尾似有意若无意地写下了这样的两行文字:

我很想喝一碗咸菜茨菇汤。

我想念家乡的雪。

即使不是高邮人,读了也会怦然心动,黯然思乡。汪老是谙熟食之五味的,而且每每在文章中津津乐道,仿佛为了借助回味无穷再过把瘾。除用散文记述故乡的食物,汪老还在小说中介绍故乡的食事。一篇《八千岁》写满汉全席,在《桥边小说》中写到连万顺茶干制作的讲究,其精通程度就连一些内行人也为之瞠目。此外,使人最感兴趣也最逗人食欲的要数在小说《异禀》中提到的王二卖的桃花了。他说:“我一辈子没有吃过比这个更香的野味。”台湾作家施叔青读了汪老的《故乡的食物》,不禁心驰神往,要求汪老带她到高邮品尝水乡的美味,可惜未能成行。

汪老对中国饮食文化颇有研究,从古代、现代到当代以及少数民族的食事,他都非常熟悉,尤对各地风味食品、名吃、小吃特有兴致。他在南宁体验生活,不吃招待所的饭,拉上贾平凹跑到街头瞎吃“老友面”(酸笋)。他在内蒙古吃没有什么调料的“手把羊肉”和半生不熟的“羊贝子”,同去的人不敢领教,他照吃不误,并且啧啧称赞:“好吃极了!鲜嫩无比,人间至味。”他说:“我在江阴读书两年,竟未吃过河豚,至今引为憾事。”看来美食家不仅要有好胃口,还要有好胆量。汪老在昆明住过七年,爱吃那里的菌子。在昆明,每到雨季,诸菌皆长,连空气中都弥漫着菌子的气味。比较常见的是牛肝菌。牛肝菌菌肉很厚,可切成薄片,宜于炒食,入口滑腻细嫩。汪老吃牛肝菌的经验是加大量蒜片,否则吃了会头晕。菌香蒜香扑鼻而来,直入肺腑。百菌中,最名贵的是鸡苁。鸡苁生长在田野间的白蚁窝上,菌盖小,菌把粗长,吃这种菌主要就是吃形似鸡大腿的菌把。

在汪老看来,鸡苁当为菌中之王,其味正似一年的肥母鸡,还有过之,因鸡肉粗而菌肉细腻,且鸡肉绝无菌香。汪老注意到,菌子里味道最深刻、样子又最难看的,是干巴菌。干巴菌像一个被踩破了的马蜂窝,颜色如半干牛粪,乱七八糟,当中还夹杂了许多松毛草茎,择起来十分费事,整个择不出一块大片,只是螃蟹小腿肉粗细的丝丝。洗净后,与肥瘦相间的猪肉加青辣椒同炒,入口细嚼,味美得让人半天说不出话来。离开昆明四十多年,汪老偏偏总是念念不忘那里的菌子。有回朋友从云南带来一点鸡苁,他便请评论家王干品尝,王干开始不感兴趣,他向王干传授吃法,王干方才津津有味地慢慢咀嚼。后来,王干每次出差去滇,每餐必点鸡苁,临走还带点回家享受。

汪老不仅精通吃经,而且还有颇为精湛的烹饪手艺,擅长做淮扬菜,只是北京难以买到正宗的做淮扬菜的原料,只好就地取材另找代替。这样一来反倒形成汪老独创的风味,源于淮扬,又并非纯淮扬菜,其中巧妙地融入北方风味。汪老闲时常邀三五知己小酌,亲自下厨,菜不过几品,其色香味绝不让名声显赫的酒楼。

1986年,作家高行健陪同一位法国汉学家到汪老家作客,汪老有意以家乡菜款待远道而来的客人。什么菜呢?说出来令人捧腹,大都是当今高邮人请客拿不上桌的菜,比如汪豆腐、三仙汤,更出人意料的还有盐水煮毛豆,即使普通百姓也不屑一顾。但那法国客人见到雪白的盘中堆着碧绿的豆荚,竟忙不迭地连壳一起大嚼起来。汪老微笑着连忙提醒:“这豆壳是不能吃的。”去了壳,那老外越发觉得盐水毛豆鲜嫩可口。

1988年,美国作家安格尔偕夫人聂华苓访华,中国作协应两位客人要求,安排汪老在家设宴招待,并由汪老掌勺。在他的菜谱中有一个大煮干丝,一个干煸牛肉丝,一个炝瓜皮。聂华苓吃得尤为开心,最后端起大碗,连煮干丝的汤也喝得光光的。

台湾陈怡真来北京也要汪老亲自下厨请客。汪老给她做了几个菜,其中一个是烧小萝卜。她吃了赞不绝口。事后,汪老解释:“那当然是不难吃的。那两天正是小萝卜最好吃的时候,都长足了,但还很嫩,不糠;而且我是用干贝烧的。”这话就像出自一个菜农或是厨师之口的。

有一次,汪老在菜市场遇见一个买牛肉却不会做牛肉的南方妇女,便热情主动地尽了一趟义务讲了一通牛肉做法,从清炖、红烧、咖哩牛肉,直到广东的蚝油炒牛肉、四川的水煮牛肉、干煸牛肉丝……那位南方妇女洗耳恭听,直把汪老当厨师。

作家邓友梅说:“五十年代曾祺做菜还不出名,做的品种也不多。除去夏天拌黄瓜,冬天拌白莱,拿手菜常做的就是‘煮干丝’和‘酱豆腐肉’。后来我在他家吃过两次‘酱豆腐肉’。”“两次味道、颜色都不尽相同,看来整个五十年代都还没定稿。”我想,汪老的文学创作也是如此。汪老曾把文学创作比作“揉面”:“面要揉到了,才软熟,筋道,有劲儿。水和面粉本来是两不相干的,多揉揉,水和面的分子就发生了变化。写作也是这样,下笔之前,要把语言在手里反复抟弄。”可以说,下厨做菜是汪老文学创作独创性的外延,或是又一种形式的曲折表现。然而,把用于文学创作的思路和方法在执笔之余用于掌勺做菜,这才有了不同于常人的创造。汪老曾经赋诗:

年年岁岁一床书,弄笔晴窗且自娱。

更是一般堪笑处,六平方米做郇厨。

每当汪老把做好的菜送到客人面前时,他只是每样吃两口,然后就坐着抽烟、喝茶、吃酒,十分快乐地看客人们吃,我想,那心情肯定如同把自己精心创作的美文奉献给广大读者一模一样。

“文”味识人汪曾祺

语言不过是一种形式或介质,它要去的是――远方。汪曾祺的语言,始终平淡、平常,但在引领着读者去远方的过程里,一路都充满着魔力,既不借助金光美彩的炫技处理,也非彩云出釉的精雕细琢,不过是一条平淡小溪,难得的是溪水里隐着无数棵青草,弯着腰,一路流淌去。路过的人如读者,碰巧看见了,就站在那里,心里顿时有了异样,夹杂了喜悦,却说不出喜从何来。这大抵是文字予人的美好之情。

二十多年过去,还记得《葡萄月令》里所表达的情怀,那种“冬天下大雪,我们什么也不做”的笃定与闲适,特别有底气。

但凡有底气的人,必从容。

文字里的汪曾祺,一辈子都从从容容的,别有静气。老先生的笔下境界,虽不能至,但我们一直心向往之。

汪曾祺就读西南联大时期,在说起李贺诗歌特点时,他打了一个卓绝的比喻,简直出语惊奇:别人都是在白纸上绘画,唯独李贺在黑纸上,色彩当然要强烈。教授用“夙慧”一词形容李贺的敏锐精确。

一个夙慧的人写出的东西看似平淡无奇,实则大有机心――即便营造狭小的格局,也会有辽阔和波澜。而这个世上,夙慧的人凤毛麟角,汪曾祺当真是一个。

汪曾祺的东西,代表着一种本味,这是舌头与味蕾最终依恋的一种本源之味,不过一碟平常小菜,不用大火炝,更无须香料的中和。汪曾祺炒出的菜,只放了一丁点儿盐,余下的,全是生活的本质味道。一个人从少年吃到中年,依旧爱惜,是三月田畈沟渠间的水芹,扑鼻的中药气夹杂着袅袅清气,年年守时的宜室宜家。

这几天,在看他的集子《一辈古人》,清清徐徐,祖父、父亲、师友、亲朋……急缓有韵,就像一个慢性子的人养一盆水生植物,一天加点儿水,半杯两盏的,半年过去,葳蕤一片,也是绿意葱茏,把自己都惊喜一下,怎么这么恬淡平和?

年轻时的汪曾祺在西南联大没有顺利拿到毕业证,据说是因他不服从学校安排,不去缅甸当翻译,实则他英语也不大灵光,去了也白搭。没有大学文凭,只能辗转到内地来,当个中学教员什么的。要知道,西南联大当年出了多少风云人物呢?相比起来,汪曾祺的人生始终处在逼仄的灰色地带。

然而,他用一支笔,在之后的半个多世纪里,硬是把自己拉到了一种叫“烟熏绿”的色彩里,并非如李贺于黑纸上作画的激烈,而是略微收敛的绿,有生机的.永不褪色的绿。绿,又太过鲜艳,所以汪曾祺的绿是烟熏绿,有底蕴有厚度的烟熏绿,耐脏的绿。

说起耐脏,有些人的文字还真不经脏。所谓不经脏,也就是经不起时间的打磨,略微放放,就过了保质期――他们在书写的过程中,添加了大量保鲜剂,乍吃,挺美味的;吃多了,也腻――还是想起本味的好。

我想,汪曾祺的东西,就好在这里,是本源之味。

读《鸡鸭名家》,好像起了个大早,赶到河边散步,回来时瑟瑟,袖着手,什么也没有,倒裹挟了一身水汽。正是那种簇新动人,衬托得人一天的心情游仙一般散淡,也是佛家说的,自己成全了自己吧。

汪曾祺的小说始终弥漫着水汽,似三月的春汛,淡淡地倒映着浅粉桃花,一眼望去仿佛哀愁。这种哀愁感,有可能贯彻着我们的一生,也可能是青春期遗留下来的一沓旧信,在某个中年的晚上不经意地再次呈现,翻读间,整个灵魂被洗礼一遍,恍惚又成了当年那个不谙世事的少年,迫切地动人着……

我读汪曾祺的文字,无从被割伤之感,只隐隐有清气袅绕,甜蜜地回旋,升腾,笼罩着一日三餐般的恒定平常。或许把书放下,你一样投身世俗,瞻前顾后,不错,是俗事――你知道的,就是这等俗事,从不晓得体谅人,只一味考验人,它一日日消耗你,磨缠你,牵绊你,似乎倘若不警觉,小半辈子就倏忽而去了。

去了,也不要紧,一如黄昏,我买一把新割的嫩韭,坐在屋后草坡上,一棵一棵地择,头顶群鸟飞过,四周水杉垂柳,鼻腔里充盈着泥土的腥味以及枯草的香味儿――那一刻的昏暝,十分动人,缠绕心头很久不去,想起来都甜蜜。汪曾祺的东西就是这样的夕照时分,最终幻成笔底烟霞,令人安枕,贪恋,一如他小说里的人物田素花焖的甜菜,烂烂的,吃着吃着,叫人有了心思,眼前的河水汤汤起来,这是有远意了。中国的文人,向来集儒释道于一身,进也守得,退也受得。这一守一受之间,就是圆满了吧?王维,苏轼……不都这样吗?

太阳落山了,我拎着一把嫩韭回家。所谓回家,不过是懂得回头,投入到俚俗化的生活――纵然身无别长,却一样释然;纵然心里虚空,也还能想起把汪曾祺读一读。

孔老夫子有一句流传千古的名言:“食色性也” 。这说明,吃东西和喜欢漂亮的事物是人的本性。因此,吃,也就成了人类永恒的主题之一。

古往今来,关于描写吃的文章多矣,然吾独喜汪曾祺先生的风格。究其根本,在于其文字中充满了对这世界的赞美与感激,对生活的热爱与真诚。

在《故乡的食物》里,作者重点写了一样平常不过的食品—炒米。文章一开头,作者引用了《板桥家书》中的一段话:“天寒冰冻时暮,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大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此句一出,顿时让人觉得很亲切!处于社会最下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温暖着彼此的身体与心灵!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描写了在战乱年代的一个小插曲,没有常见的凄风苦雨,也没有常人心目中的离乱之苦,而是用幽默、浪漫的笔触,描写了一个战乱中与炒米相伴的夜晚:“记不得是哪一年,总之是我还小,国民革命军孙传芳的军队在我们县境内开了仗,我们一家带了一点行李进了炼阳观,把一坛炒米和一坛焦屑带了去。我对这种打破常规的生活极感兴趣。很多人家住在一起,不能煮饭,这一晚上,我们是冲炒米、泡焦屑度过的”。在如此乱境中,还能保持这样的一份淡定,一份安静,一份从容,甚至一份幽默,这是何等的大智慧,大勇气!而这智慧和勇气有来自何处?文中自有交待:“这实在是我小时候度过的一个浪漫主义的夜晚。”没有对生活的无比热爱,没有对生命的无比礼赞,怎么会有如此的胸襟与气魄?

在《野鸭、鹌鹑、斑鸠、鵽》里面,作者描绘了一个让人无法释怀的场景:“忽然,砰,——枪声一响,斑鸠应声而落。猎人走过去,拾起斑鸠,看了看,装在猎袋里。他的眼睛很黑,很冷”。短短数十字,充满了对弱者的悲悯,对鲜活生命消逝的愤懑与无奈,只有心中有大爱,才能流露出如此恳切的情怀!

《豆汁儿》描写的则是北京城底层人民鲜活的生活画面:“豆汁儿是制造绿豆粉丝的下脚料。很便宜。有了豆汁儿,这天吃窝头就可以不用熬稀粥了。这是贫民食物。豆汁儿摊上的咸菜是不算钱的”。最有趣的一段在结尾处:有保定老乡坐下,掏出两个馒头,问“豆汁儿多少钱一碗”,卖豆汁儿的告诉他5分钱。“咸菜呢?”“咸菜不要钱。”“那给我来一碟咸菜。”寥寥数语,充满了人间烟火的气息,顿时让人感到这世界是如此的真实,如此的可爱,如此的让人留恋!

在《端午的鸭蛋》里,则表达了作者对故乡的怀念与骄傲,甚至带一点狡黠的童趣:“我的家乡是水乡,鸭多,鸭蛋也多。高邮人也善于腌鸭蛋。上海的卖腌腊的店铺里也卖咸鸭蛋,必用纸条特别标明:高邮咸蛋。高邮的咸鸭蛋,确实是好,我走的地方不少,所食鸭蛋多矣,但和我家乡的完全不能相比!曾经沧海难为水,他乡咸鸭蛋,我实在瞧不上。”字里行间,若有若无地透着一点淡淡的乡愁,宛如茉莉清茶的芬芳,淡淡地弥漫在空气里。

在《虎头鲨、昂嗤鱼、砗螯、螺蛳、蚬子》以及《栗子》里,除了谈吃,还体现了中国知识分子特有的忧国忧民的情怀:“剥蚬子的人家附近堆了好多蚬子壳。有一年修运河堤,按工程规定,有一段堤面应铺碎石,包工的贪腐了款子,在堤面铺了一层蚬子壳。前来检收的委员,坐在汽车里,向外一看,白花花的一片,还抽着雪茄烟,连说:很好!很好!”还有这一段:“河北的山区缺粮食,山里多栗树,乡民以栗子代粮。栗子当零食吃是很好吃的,但当粮食吃恐怕胃里不大好受。”这两段文字,疏放中透出凝重,为国忧思之情,为民慨叹之感,跃然纸上,将一个“中国式的抒情人道主义者(作者自称)”的心灵,抒发的淋漓尽致!

相对于西式快餐的标准化、流程化和工业化,中餐更加像一门艺术。而凡属艺术,都大抵逃不掉绝响的宿命。在《肉食者不鄙》中,作者就抒发了对逝去的时光无比怀念的情怀。其中,作者提到了昆明的锅贴乌鱼时,便大发追慕之情:“护国路原来有一家本地馆子,叫东月楼,有一道名菜锅贴乌鱼,乃以乌鱼片两片,中夹火腿一片,在平底铛上烙熟,味道之鲜美,难以形容。前年我到昆明去,向本地人问起东月楼,说是早就没有了,锅贴乌鱼遂成《广陵散》。”其中,对于往昔岁月的.怀念,对美好事物的追思之情溢于言表。

一粥一饭,当思来之不易。真正的美食家,绝对不会暴殄天物。罗马暴君尼禄,经常在会见群臣时,手里拿着一个硕大的火鸡腿。我认为,这不是贪吃,而是放肆!西太后慈禧,每餐必有一百道菜,这也不是在吃,而是在摆排场!在《手把肉》里,作者一段话,道出了个中情怀:“蒙古人用刀子割肉真有功夫。一块肉吃完了,骨头上连一根肉丝都不剩。有小孩子割剔得不净,妈妈就会说:吃干净了,别像那干部似的!干部吃肉,不像牧民细心,也可能不大会使刀子。牧民对奶、对肉都有一种近似宗教情绪似的敬重,正如汉族的农民对粮食一样,糟踏了,是罪过。”真正爱吃的人,一定是热爱生活,体恤民生的!

在汪老关于谈吃的系列散文中,我最喜欢的就是《五味》这一篇。这篇文章,以极其平民化的视角,以一个热爱生活的中国式知识分子的味蕾,带着我们尝遍了祖国的大江南北,黄河两岸。文章中,不仅道出了酸甜苦辣的个中滋味,而且,为我们展开了一幕幕活生生的生活画卷。

写到山西人喜醋时,用计划经济时期的一段蒙太奇式的描写来定格:“有一年我到太原去,快过春节了。别处过春节,都供应一点好酒,太原的油盐店却都贴出一个条子:供应老陈醋,每户一斤。”吃醋过年,真是一绝!

谈及南方人爱吃甜食,作者顺便纠正了一个人们心目中普遍存在的认识偏差:“都说苏州菜甜,其实苏州菜只是淡,真正甜的是无锡。无锡炒鳝糊放那么多糖!包子的肉馅里也放很多糖,没法吃!”这段文字,足以为苏州菜正名,岂不美哉!

说到吃苦,作者特举一例:“有一个贵州的年轻女演员上我们剧团学戏,她的妈妈不远迢迢给她寄来一包东西,是择耳根,或名则尔根,即鱼腥草。她让我尝了几根。这是什么东西?苦,倒不要紧,它有一股强烈的生鱼腥味,实在招架不了!”看来,就算是在口味上兼容并蓄的汪老,也有消受不了的东西,实在令人莞尔!

在叙述吃辣时,作者追忆了西南联大的峥嵘岁月:“我的吃辣是在昆明练出来的,曾跟几个贵州同学在一起用青辣椒在火上烧烧,蘸盐水下酒。”如此艰苦的条件下,仍然自得其乐,真个是书生意气,挥斥方遒!

最后,于酸甜苦辣咸之外,作者特写了一段中国人独爱的口味:臭。关于各种臭菜的做法与吃法,都写得妙趣横生,而最妙的就是一段关于臭豆腐的佳话:“长沙火宫殿的臭豆腐因为一个大人物年轻时常吃而出名。这位大人物后来还去吃过,说了一句话:火宫殿的臭豆腐还是好吃。

汪老说过:“我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我写的是美,是健康的人性。美,是什么时候都需要的。”在作者谈吃系列散文中,用疏朗清淡的笔调,写出了人世间五行八作的见闻和风物人情、习俗民风,富于地方特色,于平淡中显现奇崛,情韵灵动淡远,风致清逸秀异,处处透着对这世界的赞美,对生活的热爱。惟有这份爱,才能撑起我们的内心世界,在纷繁芜杂的人世中,始终保持一份清明,一份淡定,不至于迷失了自己。用汪老的一句话作为结尾:尽管我们有过各种创伤,但我们今天应该快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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