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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经摘抄本子拼多多合集96条

时间:2020-08-17 19:07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收集了自西周初年至春秋中叶五百多年的诗歌305篇。先秦称为《诗》,或取其整数称《诗三百》、《三百篇》。西汉时被尊为儒家经典,才称为《诗经》,并沿用至今。 《诗经》约成书于春秋时期,汉代传授《诗经》的有齐、鲁、韩、毛四家。东汉以后,齐、鲁、韩三家先后亡失,仅存《毛诗外传》。毛诗盛行于东汉以后,并流传至今。重要的注本有《毛诗正义》、宋朱熹的《诗集传》、清马瑞辰的《毛诗传笺通释》、清陈奂的《诗毛氏传疏》、今人程俊英的《诗经释注》、今人余冠英的《诗经选译》、今人赵缺的《那些年,我们读错的诗经》等。 据说春秋时流传下来的诗,有三千首之多,后来只剩下三百一十一首(其中有六首笙诗:南

作品来源

《诗经》的作者亦非一人,产生的地域也很广。除了周王朝乐官制作的乐歌,公卿、列士进献的乐歌,还有许多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歌谣。这些民间歌谣是如何集中到朝廷来的,则有不同说法。汉代某些学者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了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种说法:这些民歌是由各国乐师搜集的。乐师是掌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唱诗作曲为职业,搜集歌谣是为了丰富他们的唱词和乐调。诸侯之乐献给天子,这些民间歌谣便汇集到朝廷里了。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

尹吉甫是中国历史上著名的政治家、军事家和文学家,《诗经》的主要采集者,被尊称为中华诗祖。尹吉甫出生于江阳(现

周宣王大臣。兮氏,名甲,字伯吉父(一作甫),尹是官名。

西周宣王时,北方

诗经与音乐

诗与乐关系密切,诗三百皆有曲调。明代大音乐家朱载

《诗经》与长江文明

在传统认识中,一般皆讲北有《诗经》、南有楚辞,上博简的《交交鸣鸟》、《多薪》等的发现,证明了楚国贵族历来重视对诗经传授的事实,也证明“从‘诗三百’到屈赋长达百年的时间,并不是一个缺乏文人诗歌创作的空白时期”。

上博简还发现了出于楚地的'《孔子诗论》,意义非凡。李学勤先生指出:“孔子对《诗经》的讨论,虽然在过去从《论语》开始有关的记述也有,可都是对一诗中的几句话的讨论,从来没有系统的。这篇是整篇的讨论,我们相信在秦始皇焚书以后没有人看到,因为在汉代的材料中几乎没有人引用过,只见有一两句话,估计也是转引的。这样的发现当然非常重要。”

战国时期,楚国兼容并蓄,儒家力量已不可低估。

《诗经》中的赠物定情是爱情诗的一个侧面,女子赠男子瓜果香草,男子赠女子玉石动物,互相表达着最真实最原始的爱恋。

赠物在男女之间要表达的是“永以为好也”的意愿。而“定情信物”如《玉簪记》中的玉簪,《长生殿》中的金钗、钿盒等等成为了男女爱情的见证,是故事进展必不可少的因素。将时光倒回至《诗经》年代,爱情同样令人回味无穷,其定情信物与后世话本子里出现的大相径庭,但却另有一番滋味在其中。

一、现象描述

为了更好地对这一现象进行说明,此处先以一九八二年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由余冠英先生译注的《诗经选》为基础,对《诗经》中出现的赠物定情的诗篇进行大致地列述。

女赠男:国风·召南·摽有梅(梅)

国风·邶风·绿衣(绿衣)

国风·邶风·静女(贻管)

国风·陈风·东门之枌(握椒)

国风·豳风·七月(衣裳、裘衣)

男赠女:国风·召南·野有死麕(死麕)

国风·卫风·氓(布匹)

国风·郑风·女曰鸡鸣(杂配)

男女互赠:国风·卫风·木瓜(木瓜桃李、美玉)

国风·郑风·瑧洧(芍药)

虽然由选本无法窥见其全貌,但是以管窥豹也可看出些许端倪。首先,从上面我们可以看出,在赠物主体上主要是女性:女性赠物有7篇,男性赠物只有5篇。所谓“信者,诚也”,而在《卫风·氓》中男性赠送的作为求婚的布匹,最后已经失去了作为定情信物的意义。然后是男女赠物选择的差异。从《诗经》中看来,赠物包括鲜花香草、瓜果、珠宝、动物、衣裳布匹。女方选择赠物主要是鲜花香草、瓜果以及衣裳;男方则会选择动物以及珠宝类。

二、原因说明

为什么赠物者主要是女性?《周礼·媒氏》记载:“仲春三月,会令男女,于是明也,奔者不禁,若无故不用令者,罚之,司男女无家者而用之……凡男女阴讼,听之于胜国之社”。可见,在《诗经》年代,礼教不严,礼义廉耻未立,出于人口繁殖的考虑及生殖崇拜等原因,仲春三月成为男女追求爱与性的狂欢节。那么为什么在《诗经》中女性在这一方面表现得更为主动呢?窃以为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是由于当时是母系社会,人们一般是只知其母不知其父,女性在生殖上的优势在当时有着不可替代的.地位;二则是由于当时的生产力,女性所赠送的瓜果花草之类更易得,但是玉石动物等物则稍显珍贵——生产力的低下使得象征女子的物品流通性更大。

那么为什么是上述物品成为了诗经时代的定情信物呢?为什么(女)投我以木瓜,(男)报之以琼琚?可从诗经《小雅·斯干》中得到一些启示:“乃生男子,载寝之床。载衣之裳,载弄之璋。……乃生女子,载寝之地。载衣之裼,载弄之瓦。……”男孩子出生收到的是“璋”,玉器类;女孩子收到的是“瓦”,纺织用具。由此可以看出社会对男女明确的社会分工和成长期盼。

女性的“瓦”与女子赠送给情郎的瓜果香草以及男性所赠动物在一定程度上我们可以说是男女的社会代表物,所以当男女双方将自己手中的梅、握椒、绿衣与猎物等交给对方就意味着选择与承诺,绝对当得起“定情信物”之“情”之“信”。

对男子所赠玉器的解释,生殖崇拜为更多人所信服。男性生殖器官曾被视为神物,有语曰:“男性生殖器的崇拜可以说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即在文明很高的种族里也可以找到”。中国男性生殖器崇拜自古有之,“新石器时代中晚期就有石祖、木祖、陶祖的崇拜,其中‘祖’字之‘且’为男性生殖器的象征符号,而‘且’字为汉字‘祖’字的古体。石祖即是形态颇似男性生殖器的自然石。”此处的玉璋则是在后来的历史发展中性文化的一种变现,男子所配玉石都与男性生殖器有着惊人类似的形状。所以可以认为男子送玉石类的赠物定情是一种变相的求欢。如《郑风·女曰鸡鸣》中,男子赠以杂配,一则是表达爱意,更多应该是求欢之意。女性生殖器官崇拜在赠物定情类诗歌中同样是有体现的,如《东风·东门之枌》中“抱椒”取的是多子之意。

最后我们来看看男女互赠定情信物的现象。这主要是体现在《卫风·木瓜》与《郑风·瑧洧》两首诗中。《木瓜》诗中互赠之物为木瓜与美玉,可以以上文所述进行解释。而《瑧洧》诗中男女互赠之物为芍药,所赠之物一致,用上文所述来解释难免显得牵强。若要细细说来,我们可以先看看“芍药”为何物。唐朝苏鹗《苏氏演义》卷下:“牛亨问曰:‘将离别,赠之芍药者何?’答曰:‘芍药一名将离,故临别以赠之,故离别以赠之。’”另一方面在古代勺与约同声,恋人借此结恩情、结良缘。很显然,在此处取第二种意思。而二人赠物一致的原因与二人爱情故事发生的时间背景有关,仲春三月,上巳佳节,芍药类似流通货币,没有男女差异。而芍药的审美功能则暗示了男女关系中对美的需求。

《诗经》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共收入自西周初期(公元前十一世纪)至春秋中叶(公元前六世纪)约五百余年间的诗歌三百零五篇(《小雅》中另有六篇“笙诗”,有目无辞,不计在内),最初称《诗》,汉代儒者奉为经典,乃称《诗经》。

《诗经》分为《风》、《雅》、《颂》三部分。《风》包括《周南》、《召南》、《邶风》、《鄘风》、《卫风》、《王风》、《郑风》、《齐风》、《魏风》、《唐风》、《秦风》、《陈风》、《桧风》、《曹风》、《豳风》,共十五《国风》,诗一百六十篇;《雅》包括《大雅》三十一篇,《小雅》七十四篇;《颂》包括《周颂》三十一篇,《商颂》五篇,《鲁颂》四篇。

这些诗篇,就其原来性质而言,是歌曲的歌词。《墨子公孟》说:“颂诗三百,弦诗三百,歌诗三百,舞诗三百。”意谓《诗》三百余篇,均可诵咏、用乐器演奏、歌唱、伴舞。《史记孔子世家》又说:“三百五篇,孔子皆弦歌之,以求合韶、武、雅、颂之音。”这些说法虽或尚可探究,但《诗经》在古代与音乐和舞蹈关系密切,是无疑的。《风》、《雅》、《颂》三部分的划分,就是依据音乐的不同。《风》是相对于“王畿”——周王朝直接统治地区——而言的、带有地方色彩的音乐,十五《国风》就是十五个地方的土风歌谣。其地域,除《周南》、《召南》产生于江、汉、汝水一带外,均产生于从陕西到山东的黄河流域。雅是“王畿”之乐,这个地区周人称之为“夏”,“雅”和“夏”古代通用。雅又有“正”的意思,当时把王畿之乐看作是正声——典范的音乐。《大雅》、《小雅》之分,众说不同,大约其音乐特点和应用场合都有些区别。《颂》是专门用于宗庙祭祀的音乐。《毛诗序》说:“颂者美盛德之形容,以其成功告于神明者也。”这是颂的含义和用途。王国维说:“颂之声较风、雅为缓。”(《说周颂》)这是其音乐的特点。

《诗经》的作者成分很复杂,产生的地域也很广。除了周王朝乐官制作的乐歌,公卿、列士进献的乐歌,还有许多原来流传于民间的歌谣。这些民间歌谣是如何集中到朝廷来的,则有不同说法。汉代某些学者认为,周王朝派有专门的采诗人,到民间搜集歌谣,以了解政治和风俗的盛衰利弊;又有一种说法:这些民歌是由各国乐师搜集的。乐师是掌管音乐的官员和专家,他们以唱诗作曲为职业,搜集歌谣是为了丰富他们的唱词和乐调。诸侯之乐献给天子,这些民间歌谣便汇集到朝廷里了。这些说法,都有一定道理。

各个时代从各个地区搜集来的乐歌,一般认为是保存在周王室的乐官——太师那里的。他们显然对那些面貌互异的作品进行过加工整理,有所淘汰,有所修改。所以现存的《诗经》,语言形式基本上都是四言体,韵部系统和用韵规律大体一致,而且有些套句出现在异时异地的作品中(如“彼其之子”、“王事靡盬”等)。古代交通不便,语言互异,各时代、各地区的歌谣,倘非经过加工整理,不可能出现上述情况。可以认为,由官方制作乐歌,并搜集和整理民间乐歌,是周王朝的文化事业之一,在《诗经》时代是不断进行着的。

《史记孔子世家》说,诗原来有三千多篇,经过孔子的删选,成为后世所见的'三百余篇的定本。这一记载遭到普遍的怀疑。一则先秦文献所引用的诗句,大体都在现存《诗经》的范围内,这以外的所谓“逸诗”,数量极少,如果孔子以前还有三千多首诗,照理不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再则在《论语》中,孔子已经反复提到“《诗》三百”(《为政》、《子路》等篇),证明孔子所见到的《诗》,已经是三百余篇的本子,同现在见到的样子差不多。要之,《诗经》的编定,当在孔子出生以前,约公元前六世纪左右。只是孔子确实也对《诗经》下过很大功夫。《论语》记孔子说:“吾自卫返鲁,然后乐正,雅颂各得其所。”前面引《史记》的文字,也说了同样的意思。这表明,在孔子的时代,《诗经》的音乐已发生散失错乱的现象,孔子对此作了改定工作,使之合于古乐的原状。他还用《诗经》教育学生,经常同他们讨论关于《诗经》的问题,并加以演奏歌舞(见《论语》和《墨子非儒》)。这些,对《诗经》的流传都起了重要作用。

《诗经》中的乐歌,原来的主要用途,一是作为各种典礼仪的一部分,二是娱乐,三是表达对于社会和政治问题的看法。但到后来,《诗经》成了贵族教育中普遍使用的文化教材,学习《诗经》成了贵族人士必需的文化素养。这种教育一方面具有美化语言的作用,特别在外交场合,常常需要摘引《诗经》中的诗句,曲折地表达自己的意思。这叫“赋《诗》言志”,其具体情况在《左传》中多有记载。《论语》记孔子的话说:“不学《诗》,无以言。”“诵《诗》三百,授之以政,不达;使于四方,不能专对,虽多亦奚以为?”可以看出学习《诗经》对于上层人士以及准备进入上层社会的人士,具有何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诗经》的教育也具有政治、道德意义。《礼记经解》引用孔子的话说,经过“诗教”,可以导致人“温柔敦厚”。《论语》记载孔子的话,也说学了《诗》可以“远之事君,迩之事父”,即学到事奉君主和长辈的道理。按照孔子的意见(理应也是当时社会上层一般人的意见),“《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意思就是,《诗经》中的作品,全部(或至少在总体上)是符合于当时社会公认道德原则的。否则不可能用以“教化”。

这里有两点值得注意:第一,就孔子所论来推测当时人对《诗经》的看法,他们所定的“无邪”的范围还是相当宽广的。许多斥责统治黑暗、表现男女爱情的诗歌,只要不超出一定限度,仍可认为是“无邪”即正当的感情流露。第二,尽管如此,《诗经》毕竟不是一部单纯的诗集,它既是周王朝的一项文化积累,又是贵族日常诵习的对象。所以,虽然其中收录了不少民间歌谣,但恐怕不可能包含正面地、直接地与社会公认的政治与道德原则相冲突的内容。

秦代曾经焚毁包括《诗经》在内的所有儒家典籍。但由于《诗经》是易于记诵的、士人普遍熟悉的书,所以到汉代又得到流传。汉初传授《诗经》学的共有四家,也就是四个学派:齐之辕固生,鲁之申培,燕之韩婴,赵之毛亨、毛苌,简称齐诗、鲁诗、韩诗、毛诗(前二者取国名,后二者取姓氏)。齐、鲁、韩三家属今文经学,是官方承认的学派,毛诗属古文经学,是民间学派。但到了东汉以后,毛诗反而日渐兴盛,并为官方所承认;前三家则逐渐衰落,到南宋,就完全失传了。今天我们看到的《诗经》,就是毛诗一派的传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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