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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作人的散文摘抄精选86条

时间:2018-11-20 05:05

苦雨斋序跋文。上下两辑自序代序。前后几编一收再收。上是叙由来,道新感。下是

谈龙集。文艺篇什,自己性情,批评议论兼愿想。西洋东倭,小诗俳句,移译误译有胜无。主观自我原批评真谛,解读注脚是翻译心态。悼祭西哲百年,是艺苑援引;序言故国新篡,是文学探究。废名小说,平伯散文,是自家最爱。两性神话,歌谣民歌,是文士实绩。

周作人书信。山中养疴,车内闲时,奉达好友一扎;副刊邀稿,小报私谈,但去争辩一封。近身实见,偶思妙想,愿与良朋知道;劝诫条陈,古国新事,自家头脑所得。称兄一句,私事但道不妨;援君一声,故旧聊于新知。伏园兄去京走沙漠,废名兄修道隐山中。子容君乡有乌篷船,某某君文无蔷薇社

知堂文集。四知天地你我,两知当字悬砣。言而当,知也;默而当,知也。人生天地间,往来你我中。乱世活命,卖文且生。汲汲于新道德,愤愤于旧习性,逝者斯世;口耳间四寸,言行里春秋。茶酒菜蔬,摘句偷词。茫茫然大国民,锵锵然小兵卒。存乎当年。人活一世,稻粱谋;国生万民,垂永祚。

自己的'园地,苦茶随笔。周作人,生活在民初,思想在明末。他拥有的特点,属于一些率性而为的真人。他也汲汲于世道人心。但大都反思过去有没有必要。他的答案一直保留到自书退出文坛。他只是在苦雨斋,苦竹,苦茶。读读散书,说说闲话。亡国,或未亡。做的文章,大抵没有用处。他对国人中官民认识很透彻

【创作背景】

(1)那时与鲁迅决裂一周年;

(2)上月(6月8日)周作人母亲搬出八道湾与鲁迅住到一起去了;

(3)上月(6月11日)与鲁迅吵架,甚至是“骂

(4)本月鲁迅和孙伏园等(是周作人的学生)去了西安讲学,实际上是让鲁迅放松一下心情,周作人当然觉得有点孤单,还在7月19日(与鲁迅决裂一周年的当天)写了给孙伏园的一封信《苦雨》。

周作人

苍蝇

苍蝇不是一件很可爱的东西,但我们在做小孩子的时候都有点喜欢他。我同兄弟常在夏天乘大人们午睡,在院子里弃着香瓜皮

我们现在受了科学的洗礼,知道苍蝇能够传染病菌,因此对于他们很有一种恶感。三年前卧病在医院时曾作有一首诗,后半云:

大小一切的苍蝇们,

美和生命的破坏者,

中国人的好朋友的苍蝇们呵,

我诅咒你的全灭,

用了人力以外的

最黑最黑的

但是实际上最可恶的还是他的别一种坏癖气,便是喜欢在人家的颜面手脚上乱爬乱舔,古人虽美其名曰“吸美”,在被吸者却是极不愉快的事。希腊有一篇传说,说明这个缘起,颇有趣味。据说苍蝇本来是一个处女,名叫默亚(Muia),很是美丽,不过太喜欢说话。她也爱那月神的情人恩迭米盎(Endymion),当他睡着的时候,她总还是和他讲话或唱歌,使他不能安息,因此月神发怒,把她变成苍蝇。以后她还是纪念着恩迭米盎,不肯叫人家安睡,尤其是喜欢搅扰年轻的人。

苍蝇的固执与大胆,引起好些人的赞叹。何美洛思(Homeros)在史诗中常比勇士于苍蝇,他说,虽然你赶他去,他总不肯离开你,一定要叮你一口方才罢休。又有诗人云,那小苍蝇极勇敢地跳在人的肢体上,渴欲饮血,战士却躲避敌人的刀锋,真可羞了。我们

中国古来对于苍蝇也似乎没有“什么反感。《诗经》里说:“营营青蝇,止于樊。岂弟君子,无信谗言。”又云:“非鸡则鸣,苍蝇之声。”据陆农师说,青蝇善乱色,苍蝇善乱声,所以是这样说法。传说里的苍蝇,即使不是特殊良善,总之决不比别的昆虫更为卑恶。在日本的'俳谐中则蝇成为普通的诗料,虽然略带

笠上的苍蝇,比我更早地飞进去了。

这诗有题日《归庵》。又一首云:

不要打哪,苍蝇搓他的手,搓他的脚呢。

我读这一句,常常想起自己的诗觉得惭愧,不过我的心情总不能达到那一步,所以也是无法。《

据路吉亚诺思说,古代有一个女诗人,慧而美,名叫默亚,又有一个名妓也以此为名,所以滑稽诗人有句云:“默亚咬他直达他的心房。”中国人虽然永久与苍蝇同桌吃饭,却没有人拿苍蝇作为名字,以我所知只有一二人被用为浑名而已。

十三年七月(1924年7月作,选自《雨天的书》)

鸟声

古人有言:“以鸟鸣春。”现在已过了春分,正是鸟声的时节了,但我觉得不大能够听到,虽然京城的西北隅已经近于乡村。这所谓鸟当然是指那飞鸣自在的东西,不必说鸡鸣咿咿鸭鸣呷呷的家奴,便是熟番似的鸽子之类也算不得数,因为他们都是忘记了四时八节的了。我所听见的鸟鸣只有檐头麻雀的啾啁,以及槐树上每天早来的啄木的干笑──这似乎都不能报春,麻雀的太琐碎了,而啄木又不免多一点干枯的气味。

英国诗人那许(Nash)有一首诗,被录在所谓《名诗选)(GoldenThePoetry)的卷首。他说,春天来了,百花开放,姑娘们跳着舞,天气温和,好鸟都歌唱起来,他列举四样鸟声:

Cuckco,jug-jug,pee-wee,to-witta-woo!

这九行的诗实在有趣,我却总不敢译,因为怕一则译不好,二则要译错。现在只抄出一行来,看那四样是什么鸟。第一种是勃姑,书名鸠,他是自呼其名的,可以无疑了。第二种是夜莺,就是那林间的“发痴鸟”,古希腊女诗人称之曰“春之使者,美音的夜莺”,他的名贵可想而知,只是我不知道他到底是什么东西。我们乡间的黄莺也会“翻叫”,被捕后常因想念妻子而急死,与他西方的表兄弟相同,但他要吃小鸟,而且又不发痴地唱上一夜以至于呕血。第四种虽似异怪乃是猫头鹰。第三种则不大明了,有人说是蚊母鸟,或云是田凫,但据斯密士的《鸟的生活与故事》第一章所说系小猫头鹰。倘若是真的,那么四种好鸟之中猫头鹰一家已占其二了。斯密士说这二者都是褐色猫头鹰,与别的怪声怪相的不同,他的书中虽有图像,我也认不得这是鸱是1还是流离之子,不过总是猫头鹰之类罢了。几时曾听见他们的呼声,有的声如货郎的摇鼓,有的恍若连呼“掘洼(dzhuehuoang),俗云不样主有死丧。所以闻者多极懊恼,大约此风古已有之。查检观颓道人的《小演雅》,所录古今禽言中不见有猫头鹰的话。然而仔细回想,觉得那些叫声实在并不错,比任何风声萧声鸟声更为有趣,如诗人谢勒(Sheller)所说。

现在,就北京来说,这几样鸣声都没有,所有的还只是麻雀和啄木鸟。老鸹,乡间称云乌老鸦,在北京是每天可以听到的,但是一点风雅气也没有,而且是通年噪聒。不知道他是那一季的鸟。麻雀和啄木鸟虽然唱不出好的歌来,在那琐碎和干枯之中到底还含一些春气:唉唉,听那不讨人欢喜的乌老鸦叫也已够了,且让我们欢迎这些鸣春的小鸟,倾听他们的谈笑吧。

“嗽哳,嗽哳!”

“嘎嘎!”

一九二五年四月

乌篷船

子荣君:

接到手书,知道你要到我的故乡去,叫我给你一点什么指导。老实说,我的故乡,真正觉得可怀恋的地方,并不是那里,但是因为在那里生长,住过十多年,究竟知道一点情形,所以写这一封信告诉你。

我所要告诉你的,并不是那里的风土人情,那是写不尽的,但是你到那里一看也就会明白的,不必哆唆地多讲。我要说的是一种很有趣的东西,这便是船。你在家乡平常总坐人力车,电车,或是汽车,但在我的故乡那里这些都没有,除了在城内或山上是用轿子以外,普通代步都是用船,船有两种,普通坐的都是“乌篷船”,白篷的大抵作航船用,坐夜航船到西陵去也有特别的风趣,但是你总不便坐,所以我也就可以不说了。乌篷船大的为“四明瓦”(Sy一menngoa),小的为脚划船(划读如uoa)亦称小船。但是最适用的还是在这中间的“三道”,亦即三明瓦。篷是半圆形的,用竹片编成,中央竹箬,上涂黑油;在两扇“定篷”之间放着一扇遮阳,也是半圆的,木作格子,嵌著一片片的小鱼鳞,径约一寸,颇有点透明,略似玻璃而坚韧耐用,这就称为明瓦。三明瓦者,谓其中舱有两道,后舱有一道明瓦也。船尾用橹,大抵两支,船首有竹篙,用以定船。船头着眉日,状如老虎,但似在微笑,颇滑稽而不可怕,唯白篷船则无之。三道船篷之高大约可以使你直立,舱宽可放下一顶方桌,四个人坐着打马将──这个恐怕你也已学会了吧?小船则真是一叶扁舟,你坐在船底席上,篷顶离你的头有两三寸,你的两手可以搁在左右的舷上,还把手都露出在外边。在这种船里仿佛是在水面上坐,靠近田岸去时泥上便和你的眼鼻接近,而且遇着风浪,或是坐得少不小心,就会船底朝天,发生危险,但是也颇有趣味,是水乡的一种特色。不过你总可以不必去坐,最好还是坐那三道船吧。

你如坐船出去,可是不能象坐电车的那样性急,立刻盼望走至。倘若出城,走三四十里路(我们那里的里程是很短,一里才及英里三分之一),来日总要预备一天。你坐在船上,应该是游山的态度,看看四周物色,随处可见的山,岸旁的乌柏,河边的红寥和白苹,渔舍,各式各样的桥,困倦的时候睡在舱中拿出随笔来看,或者冲一碗清茶喝喝。偏门外的鉴湖一带,贺家池,壶觞左近,我都是喜欢的,或者往娄公埠骑驴去游兰亭(但我劝你还是步行,骑驴或者于你我不很相宜),到得暮色苍然的时候进城上都挂着薜荔的东门来,倒是颇有趣味的事。倘若路上不平静,你往杭州去时可下午开船,黄昏时候的景色正最好看,只可惜这一带地方的名字我都忘记了。夜间睡在舱中,听水声橹声,来往船只的招呼声,以及乡间的们犬吠鸡鸣,也都很有意思。雇一只船到乡下去看庙戏,可以了解中国旧戏的真趣味,而且在船上行动自如,要看就看,要睡就睡,要喝酒就喝酒,我觉得也可以算是理想的行乐法。只可惜讲维新以来这些演剧与迎会都已禁止,中产阶级的低能人别在“布业会馆,等处建起“海式”的戏场来,请大家买票看上海的猫儿戏。这些地方你千万不要去。──你到我那故乡,恐怕没有一个人认得,我又因为在教书不能陪你去玩,坐夜船,谈闲天,实在抱歉而且惆怅。川岛君夫妇现在1山下,本来可以给你绍介,但是你到那里的时候他们恐怕已经离开故乡了。初寒,善自珍重,不尽。

一九二六年一月十八日夜于北京

谈酒

这个年头儿,喝酒倒是很有意思的。我虽是京兆人,却生长在东南的海边,是出产酒的有名地方。我的舅父和姑父家里时常做几缸自用的酒,但我终于不知道酒是怎么做法,只觉得所用的大约是糯米,因为儿歌里说“老酒糯米做,吃得变“nionio”──末一字是本地猪的俗语。做酒的方法与器具似乎都很简单,只有煮的时候的的法极不容易,非有

大人家饮酒多用酒盅,以表示其斯文,实在是不对的。正当的喝法是用一种酒碗,浅而大,底有高足,可以说是古已有之的香宾杯。平常起码总是两碗,合一“串筒”,价值似是六文一碗。串筒略如倒写的凸字,上下部如一与三之比,以洋铁为之,无盖无嘴,可倒而不可筛,据好酒家说酒以倒为正宗,筛出来的不大好吃。唯酒保好于量酒之前先“荡”(置水于器内,摇荡而洗涤之谓)串筒,荡后往往将清水之一部分留在筒内,客嫌酒淡,常起争执,故喝酒老手必先戒堂值以勿荡串筒,并监视其量好放在温酒架上。能饮者多索竹叶青,通称曰“本色”,“元红”系状元红之略,则着色者,唯外行人喜饮之。在外省有所谓花雕者,唯本地酒店中却没有这样东西。相传昔时人家生女,则酿酒贮花雕(一种有花纹的酒坛)中,至女儿出嫁时用以响客,但此风今已不存,嫁女时偶用花雕,也只临时买元红充数,饮者不以为珍品。有些喝酒的人预备家酿,却有极好的,每年做醇酒若干坛,按次第埋园中,二十年后掘取,即每岁皆得饮二十年陈的老酒了。此种陈酒例不发售,故无处可买,我只有一回在旧日业师家里喝过这样好酒,至今还不曾忘记。

我既是酒乡的一个土著,又这样的喜欢谈酒,好象一定是个与“三西”结不解缘的酒徒了。其实却大不然。我的父亲是很能喝酒的,我不知道他可以喝多少,只记得他每晚用花生米水果等下酒,且喝且谈天,至少要花费两点钟,恐怕所喝的酒一定很不少了。但我却是不肖,不,或者可以说有志未逮,因为我很喜欢喝酒而不会喝,所以每逢酒宴我总是第一个醉与脸红的。自从辛酉患病后,医生叫我喝酒以代药饵,定量是勃兰地每回二十格阑姆,蒲陶酒与老酒等倍之,六年以后酒量一点没有进步,到现在只要喝下一百格阑姆的花雕,便立刻变成关夫子了。(以前大家笑谈称作“赤化”,此刻自然应当谨慎,虽然是说笑话。)有些有不醉之量的,愈饮愈是脸白的朋友,我觉得非常可以欣羡,只可惜他们愈能喝酒便愈不肯喝酒,好象是美人之不肯显示她的颜色,这实在是太不应该了。

黄酒比较的便宜一点,所以觉得时常可以买喝,其实别的酒也未尝不好。自干于我未免过凶一点,我喝了常怕口腔内要起泡,山西的汾酒与北京的莲花白虽然可喝少许,也总觉得不很和善。日本的清酒我颇喜欢,只是仿佛新酒模样,味道不很静定。葡萄酒与橙皮酒都很可口,但我以为最好的还是勃兰地。我觉得西洋人不很能够了解茶的趣味,至于酒则很有工夫,决不下于中国。天天喝洋酒当然是一个大的漏卮,正如吸烟卷一般,但不必一定进国货党,咬定牙根要抽净丝,随便喝一点什么酒其实都是无所不可的,至少是我个人这样的想。

喝酒的趣味在什么地方?这个我恐怕有点说不明白。有人说,酒的乐趣是在醉后的陶然的境界,但我不很了解这个境界是怎样的,因为我自饮酒以来似乎不大陶然过,不知怎的我的醉大抵都只是生理的,而不是精神的陶醉。所以职我说来,酒的趣味只是在饮的时候,我想悦乐大抵在做的这一刹那,倘若说是陶然那也当是杯在口的一刻吧。醉了,困倦了,或者应当休息一会儿,也是很安舒的,却未必能说酒的真趣是在此间。昏迷,梦魇,呓语,或是忘却现世忧患之一法门;其实这也是有限的,倒还不如把宇宙性命都投在一口美酒里的耽溺之力还要强大。我喝着酒,一面也怀着“杞天之虑”,生恐强硬的礼教反动之后将引起颓废的风气,结果是借醇酒妇人以礼教的迫害,沙宁(Sanin)时代的出现不是不可能的。但是,或者在中国什么运动都未必彻底成功,青年的反拨力也未必怎么强盛,那么杞天终于只是杞天,仍旧能够让我们喝一口非耽溺的酒也未可知。倘若如此,那时喝酒又一定另外觉得很有意思了吧?

一九二六年六月二十日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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