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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三观卖血记小说摘抄合集96句

时间:2021-03-29 01:01

《许三观卖血记》是余华于1995年创作的一部长篇小说,小说讲述了许三观靠着卖血渡过了人生的一个个难关,战胜了命运强加给他的惊涛骇浪,而当他老了,知道自己的血再也没有人要时,精神却崩溃了。

作者简介: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中国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

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至今已经出版长篇小说4部,中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多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9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4年),中华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法国国际信使外国小说奖(2008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内容简介:

《许三观卖血记》共29章,讲述了一个叫许三观的丝厂送茧工在生活困难的年代多次卖血求生的故事。他第一次卖血是出于好奇,为了证明自己的身体结实。第二次卖血是因为他的大儿子一乐打伤了方铁匠的儿子,他不赔钱,方铁匠就带人拉走了许家的东西,无奈,只好再一次去卖血。第三次卖血是因为他一直暗中喜欢的女工林芬芳踩上西瓜皮摔断了右脚,他趁虚而入,终于如愿以偿地得到了自己的初恋情人,为了报答她的好心,让她吃到“肉骨头炖黄豆”,早日痊愈,于是,他走进了医院。

第四次卖血是1958年的“大跃进”、大炼钢和大食堂之后,全民大饥荒,无论他老婆许玉兰怎样精打细算也不能填饱一家人的肚子,他的“嘴巴牙祭”也无济于事,在一家人喝了57天玉米粥之后,又找到了李血头。第五次卖血是因为下乡当知青的一乐生病了,并将卖血的钱直接给了一乐。第六次卖血是在刚送走一乐后,二乐所在生产队的队长又来了,为了招待队长,万般无奈的许玉兰在不知情的情况下第一次开口求丈夫:“许三观,只好求你再去献一次血了。”然而,这次卖血却遇到了麻烦,由于“血友”根龙连续卖血后死亡,让他感到了恐惧。就在这之后不久,二乐背着病重的一乐回来了,为了救一乐,许三观一个上午借到了63元钱,他一边让许玉兰护送一乐去上海,一边再次找到李血头。可李血头不再理他,他只好拼死一搏,设计好旅行路线,在六个地方上岸,“一路卖着血去上海”。这一路卖血几乎要了许三观的命。40年以后,当许三观一家“不再有缺钱的时候”,他又突发奇想,想再卖一次血,可已经没有人要他的血了。“40年来,每次家里遇到灾祸,他都是靠卖血度过去的,以后他的血没人要了,家里再有灾祸怎么办?许三观开始哭”。

创作背景:

余华曾经被认为是”小说革命的先锋拓展“,20世纪90年代以后,他在现实力量的感召下,创作了《许三观卖血记》等作品,他真切地体会到描写现实比形式探索有着更为感人的力量。余华通过《许三观卖血记》这样的文本回击了文学界对于先锋作家所谓的现实失语和玩弄形式的指责,确立了自己的能力和价值。

人物介绍:

许三观

许三观是小说的主人公,他不是通常的世人,而是违反那么一点人之常情的世人。许三观卖血喂养的别人的儿子,他老婆和别人的儿子。就是那么一点不循常情,使他成了英雄。像他这样一个俗世中人,纲常伦理是他的安身立命之本,但他却背离了这个常理。 一个小人物的善良、热心、狡猾、盲目乐观、自我满足等种性格体现在他的身上,许三观有着浓厚的喜剧色彩。

许玉兰

许玉兰是许三观的妻子,在余华小说中,她是一位有血、有肉、性格鲜明的女性的形象,具有民间女性的特有的性格,面对生活的苦难,她表现出了坚韧跟顽强。在跟许三观结婚前,许玉兰是一个人称“油条西施”的卖油条的女性。婚前,她用为数不多的衣服能搭配出迷人的效果。结婚后更加显现出她的精明她的能干。一个女人能干是一种能力,“撒泼”就是这种能干的附属品,她的撒泼并不是摔盆砸碗,而是坐在自家门槛上号啕大哭,用哭来表达生活的不幸与她内心的哀愁,但是哭过之后她不会自甘堕落而是选择坚强的去面对。[6]

一乐

许三观的大儿子,知恩图报,他在知道自己不是许三观的孩子时依然还是一心向着许三观,他最听许三观的话,他一直在不是许三观亲生孩子的观念下成长。

余华活着读后感1000字篇1

正如一条颠簸在大海中的航船,始终会在浪尖与谷地起伏一样,前行在写作之路上的作家们的创作状态无疑不可能稳定如一。余华也不例外。如果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余华在1995年前后,也就他在那篇《活着》的创作前期,余华的文学创作进入了一个很微妙的时期。

首先,我们跨越对经过和原因的猜测和臆断,把目光直接投向1997年,我们会发现余华在那一年做出的一个对中国先锋文坛不啻为一个噩耗的决定:放弃先锋试验。然后我们再回眸身后。这时候就会发现,那实际上在1995年就已经是注定的事情了。这一年,另外两个著名的年轻作家苏童,莫言也作出了类似的决定。余华的告别先锋小说的宣言是:"我现在是一个关注现实的作家"而这时恰恰是他继《活着》之后,另外一个长篇小说《许三观卖 血记》杀青不久。那么就让我们稍微关注一下这后一部被作者声称为"关注现实"的作品。实际上,它与余华早期作品之间相当明显的变化。或者说,我们会惊异地发现这篇文章与余华早期的《在细雨中呼喊》完全是两种样子。

那么我们再把目光转回到1995年,就会发现余华的唯一兼有现实主义文学和先锋小说特征的作品,就是那篇轰动一时的《活着》。这样说来,《活着》应该是余华创作的一个过渡。

《活着》是余华创作的一个分水岭。一方面我们可通过《活着》继续一个真理:写作是需要天赋的。余华在自己的创作风格转型期间完成了一部伟大的作品。同时,也因为另外一个真理,"写作是不能完全依靠天赋的",余华的先锋性写作在经过了十多个年头后,于1995年左右的时候彻底陷入了低潮。事实上,这在中国文坛还是具有一定广泛性的。1980年以后露面的作者中,都曾经被先锋的这样的标签贴过,不过他们在90年代前后,悄然进入了他们曾经不屑的主流文学。当然余华等少数几人坚持的时间甚至还要更久一些。

从这个角度说,《活着》是作者在自己进行先锋性文本创新枯竭的时候,寻求出来的一条出路。不过作者自己恐怕不同意这样的观点。从作品本身看,尤其是在作品的前半部分流露出来的很大的随意性可以看出,《活着》不是一部在构思完全成熟后才开始创作的作品。余华有可能象孩子信手涂鸦一般写下一个开头(这个开头如果对照余华的自身经历的话,会发现惊人的真实性,事实上,当一个游手好闲的人是余华写作的最初动因)。

作者在将这个作品雕琢之前,可能称不上是在创作。在余华的创作陷入低迷的时候,写作其实仅仅是一种习惯而已。《活着》是一篇在随意中完成的小说,对于读者和作者而言,与所有好作品一样,是一种偶拾,或者是一个运气。

《活着》是一篇读起来让人感到沉重的小说。那种只有阖上书本才会感到的隐隐不快,并不是由作品提供的故事的残酷造成的。毕竟,作品中的亡家,丧妻,失女以及白发人送黑发人这样的故事并不具备轰动性。同时,余华也不是一个具有很强煽动能力的作家,实际上,渲染这样的表达方式是余华一直所不屑的。余华所崇尚的只是叙述,用一种近乎冰冷的笔调娓娓叙说一些其实并不正常的故事。而所有的情绪就是在这种娓娓叙说的过程中中悄悄侵入读者的阅读。这样说来,《活着》以一种渗透的表现手法完成了一次对生命意义的哲学追问。

在后来的相当长一段时间内,以现实主义为标榜的中国主流文学评论,对《活着》给予了尖锐的批判。例如:认为作者将主人公富贵最终的活着类比为一种类似牲畜一般的生存,并予以唾弃。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市场,尤其是当海外市场对《活着》给予了高度的评论评价后,有关《活着》的另外一些见解渐渐出现。例如:《活着》是繁花落尽一片萧瑟中对生命意义的终极关怀;富贵的命运昭示着人类苦苦追寻一切不过虚妄而已,结尾那个与富贵同行的老牛暗示一个另高贵的人难以接受的事实:其实人真的只是一种存在,它和万物一样并无意义。追寻,探究的本质不过是一个大笑话而已等等。

事实上,后一种可能是非常大的,因为余华在冰冷中叙述残酷是他的拿手好戏。他就象一个熟练的外科医生慢条斯理地将生活的残酷本质从虚假仁道中剥离出来一样,《活着》用一种很平静,甚至很缓慢的方式,将人们在阅读可能存在的一个又一个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幻想逐个打碎。这样就会有一个结局:人们就对此书留下深刻了印象。因为阅读是一次心理的恐惧经历。

实际上,这又暗示了中国文学的另外一个事实:以现实主义做口号的现实主义其实是最不敢面对现实的。比如:本质上,人活着本身除了活着以外,并无任何意义。那么如果一定要赋予意义的话,那么唯一可以算作意义的,恐怕只有活着本身了。《活着》的伟大感可能恰恰源于这里。

也正因如此,《活着》就明确了一个内容,活着在一般理解上是一个过程,但是,活着本质上其实是一种静止的状态。

余华想告诉读者:生命中其实是没有幸福或者不幸的,生命只是活着,静静地活着,有一丝孤零零的意味

余华活着读后感1000字篇2

平凡、琐碎的生活重复地充斥着我们的每一天,随着岁月的增长,越来越多的激情被淡薄,过往云烟的经历和磨练所体现出来的是一点点的木讷。真的,好久没有被感动过了。自从无意间读了余华的小说《活着》,读完之后呆呆地望着前面,其实眼前什么也看不进去,思潮在盘旋、在扑打,自己被一个猛浪打到海底,窒息是全部的感受,说不出的凄楚。活着?活着是什么?

小说以简洁诙谐的开场把我吸引进来,随着故事的深入使我心潮起伏欲罢不能。时时会想到,人生怎么会有如此艰难苦涩?我的心真的在颤抖,我明白一个人的生命在天地之间是多么的卑微。

输光了家产,使父亲含怨而死的富贵站在清冷的街头,落寞地嚎啕大哭。他妻子家珍被其父接回家,临去时那幽怨的一眼,包含了太多的辛酸。看着一个人由活得潇洒到活得可悲。后来当苦难和病痛夺走了他的母亲、妻子、儿女、女婿及年幼外甥的生命。想象不出,一个人的一生如何来承受如此多的苦难和打击。温情的时光是那么的短暂,而活着的含义愈来愈清晰,苦难才是人生的真相,忍受它,直到终结。活着不仅仅是呼吸,活着便是一切!人活到老时需承受丧亲之痛,这是何等的备受折磨,福贵没能向他的名字一样有福有贵,在现实的蹂躏中,福贵坚强的走过来了,最让人感动的是,主人公在承受了如此多的苦难之后,仍能保持一颗平和、乐观的.心。真的太不容易了。

人是那么脆弱,又是那么坚韧。当这两样突然一起放在面前,真是有点受不了!什么是真实的生活?如何看待生活?生活就是如此,给予我们太多的问号和无奈,象福贵那样经历了许多而仍然顽强地生存下去,他那时对生存其实并无明确的认识,只是以一种动物般的求生本能使他延续了生命。但他在暮年却能以一种洞察人生的乐观来对侍生命,这一点对于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生活的启迪。生命能够承受的重量到底是多少?生命的存在与消逝怎会如此简单、轻易?如雨、如风,过了却不留下任何痕迹。我们多数人也活着,但仅仅“活着”,这是一件多么悲哀的事。昨天曾将梦想抓在手心,今天却无奈地任它随风而逝。流走的不只是光阴,还有我们内心深处当初的执着与渴求。没有特别的理由,我们就不再努力争取,就淡然地活着。还不断地抱怨生活中的不如意。

当看完这篇《活着》时,心终于豁然开朗!是啊,我们现在的生活和富贵比起来不知道好了多少倍,可仍然不满足,仍然在抱怨世界对我们不公平,其实自己受再多的苦和书中比起来又算得了什么。活着就是福了,珍爱生命,珍爱生活!珍惜现在拥有的一切!

余华活着读后感1000字篇3

活着,在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活富裕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活着》就是讲述了一个人与命运间的友情。

地主少爷福贵,娶了一位温婉的富家千金家珍,年少荒淫,输尽家财千万,一贫如洗,爹被气死。幸得五亩良田以谋生,母亲积劳成疾,福贵在求医的路上被强征当 兵,逃得一命回家。但命运并没有放过福贵,母亲病死,女儿聋哑,儿子有庆被黑心医生抽了过多的血而死,聋哑的女儿凤霞幸运出嫁,又难产死亡,未同甘却共苦 的发妻家珍恸极而亡,女婿二喜做工时横死,剩下的唯一亲人——孙子苦根又吃豆子撑死了。最后,只剩下一位垂垂老矣的老人伴着一头同样唤作福贵的老牛。

《活着》的语言平淡无奇,仿佛就是是从一位乡里老农口中说出而不是一位著名作家。他只是叙述,冷冷地、十分正常地讲述了这么一个并不正常的故事。这种语调,像 外科医生手中的手术刀,冰冷,锋利,稳健,剖析出生活的残酷,在冷冰冰的叙述中将读者完全带入小说当中——这是那些华丽唯美的文字所做不到的。

余华并不擅长煽情,这种冷冷地叙述手法便源于他自己所说的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所谓超然,应是以旁人的眼光来看待事物,以第三人称来叙述,然而余华却奇怪地选择了第一人称并更加得心应手。这或许就是《活着》的最大魅力。

余 华奇怪的选择造就了沉浸于阅读时,书中情节如同过眼云烟,然而一合上书,却又能在瞬间感受到一种无法言说的悲凉沧桑之感的奇怪现象。于旁人的眼光看来,父 母之死虽是一大哀事,但也寻常,然而极富与极贫的落差,生死一线的煎熬,四次白发人送黑发人的痛苦,子女发妻女婿四连过世的噩耗,垂垂老矣孑然一身的孤 独,任何一桩落在常人身上便是令人疯狂的灾难,因此,旁人看到的只有灾难。然而以第一人称叙述,以福贵的眼光来看,没了金钱,亲人都在;没了自由,思念还 在;没了父母妻子女儿女婿,还有孙子。连最后的亲人孙子都不在了,他还有一头相依为命善解人意的老牛。这正是不去想自己得不到和已失去,而关注自己还拥有 的乐观。

佛说,婆娑世界,众生皆苦。婆娑即为忍受,这与余华所言活着的真谛恰恰吻合。又有词云:人生百岁,七十稀少。更除十年孩童小。又十年昏老。都来五十载,一半被、睡魔分了。那二十五载之中,宁无些个烦恼。

由此可见,生命中,悲苦是少不了的,活着的意义,就是忍受这些苦痛,认真地、静静地活着。这是一种态度,代表着尊敬,对生命本身的尊敬。一个尊敬生命的人,就该是被尊敬的,即使他一无所有。

正如朴实的老农福贵凭着那生的意志而显得如此伟大。《活着》的伟大之处,也许只在于简简单单的活着二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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