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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公鸡很聪明的观后感选录70句

时间:2019-03-26 05:05

当认真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何不静下心来写写

读《骄傲的公鸡》有感1

今天我读了一篇名叫《骄傲的公鸡》的课外书。

这个故事的大意是讲公鸡本来是个飞行专家,在一次飞行比赛中它飞得最高、最远,得了个冠军,得到了一枚金牌,从此公鸡就非常骄傲,以为自己很了不起,整天挂着一枚金牌在大森里转来转去,和同伴们说:“我是冠军,你们谁也比不过我。”晚上就睡大觉,从此,不再锻炼,而它的伙伴们每天都在锻炼。公鸡因为没有锻炼,身体一天天发胖,在第二年的飞行比赛中,公鸡再也飞不远,飞不高了。冠军被别人夺去了。

看了这个故事,我想起了我自己,我参加学校兴趣小组学弹琵琶,开始时我每天晚上都去学,每次都能得到老师的表扬,老师经常在别的同学面前表扬我。于是,我就得意起来了,连续几个晚上都没怎么好好练习。心想,反正别的同学比不过我。结果再去练习时,我怎么也弹不好,以前比我弹得差的同学弹得比我好,他们还在一边偷偷地笑我,老师也批评我,我后悔及了。这就是骄傲的结果。从此我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再也不敢偷懒了。

在此,我要告诉大家一个道理: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们只要不断地努力,不断地拼搏,才能取得好成绩。

读《骄傲的公鸡》有感2

我读了一篇文章,名叫《骄傲的公鸡》,主要讲了:公鸡原来是飞行比赛中的冠军,得了冠军以后,公鸡就骄傲了起来,为了炫耀自己,他总是抬着头,挺着胸脯,显着自己与众不同的样子。他每天吃呀玩呀,不再练习飞行了。慢慢的.,他的越来越胖,翅膀越来越短了。

有一天,太阳已经高高的挂在天空了,公鸡懒洋洋的起了床。门外大树上一只乌鸦“呱呱”的叫着,公鸡很生气,因为平时他最看不起乌鸦了。为了显示一下自己的本领,公鸡当着众多鸟儿的面,说“今天,我要为大家再次表演飞行!”

没想到,公鸡飞了三四尺高就落了下来,鸟儿们哄的笑了起来。

大公鸡因为自己得了第一名,认为别人都不如自己,于是每天就不再练习飞行,只是吃呀玩呀。慢慢的把时间都浪费掉了,最后再也飞不起来了,害得自己出丑!

我原来

谦虚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我不能再骄傲了!

(一)山震

有一次,一座大山发生了大震动,震动发出的声音就像大声的呻吟和喧闹。许多人云集在山下观看,不知发生了什么事。当他们焦急地聚集在那里,担心看到什么不祥之兆时,仅看见从山里跑出一只老鼠。这是说庸人多自忧。

看完这个故事后,总觉得有什么不对劲。把这个现象放到现在来说,无论是庸人还是精英,恐怕都会这样吧,说不定连国家领导都会惊动,那岂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庸人了?我想,也许是因为时间的相隔和社会情况的改变造成了我的不解吧。要说庸人自忧,我觉得前几天春熙路的伪爆动更能说明问题。网上铺天盖地的报道春熙路有警察出动,人群发生动乱,结果现场的朋友告诉我,只是一群新疆良民在逛街的时候被人误会造成的结果,实在是让我哭笑不得。我看误导群众的那个人还真是个“庸人”。

(二)人与森林之神

传说,从前有个人与一个森林之神萨堤罗斯交朋友。冬天到了,天气变得十分寒冷,那人把手放到嘴边不断地呵起热气来。森林之神忙问这是什么原因,为什么要这样做。那人回答说:“天寒手冷,呵热气手可变暖和些。”后来,他们同桌一起吃饭,桌上的饭菜热气腾腾,烫得很,那人夹起一点放到嘴边。森林之神又问他这是为何。他说饭菜太烫,把它吹凉。森林之神对人说道:“喂,朋友!我只好同你绝交了,因为你这嘴能一会儿出热气,一会儿又出冷气。”这故事是说,切不可与那些反复无常的人交朋友。

这个故事给我一种很无理取闹的感觉。那个人的行为在我看来是无比正常的,但是偏偏森林之神感觉他反复无常,让我对这个结论的产生感到有些纠结。也许从森林之神的角度来讲这个结论得出的无比顺畅,但是我总觉得森林之神是不对的,这样的情况下我不得不纠结于结论的产生,虽然这个结论完全正确无疑。

(三)两只打架的公鸡

为了争占母鸡,两只公鸡打了起来,其中一只把另一只打跑了。那只被打败的只好躲进有遮盖的地方,那只打胜的却飞到高墙上大喊大叫。这时一只鹰猛飞过来,将他抓了去。这以后,那只被打败的公鸡平平安安地占有了那些母鸡。这故事说明,傲慢给人带来危害,谦卑给人恩惠。

这个故事的结论更让我觉得无力。打胜的公鸡飞到高墙上大喊大叫的确是有些傲慢,但打败的公鸡躲进有遮盖的地方并不是因为它的谦卑吧。引申到现实生活中人的身上,打架打赢了而耀武扬威的可能受到老师的责罚会更重一点,但是打败了的默默走开恐怕很大程度上是因为输了较量而灰心不爽吧。所以我怎么都觉得打败的公鸡并不具有“谦卑”的品质,就很难以接受这个结论。

在阅读的过程中,诸如此类的感受还有很多很多,但毋庸置疑,我从这本书中获益匪浅。那些明明白白摆着的道理,让我想不接受都不行,而所有我从中学得的,汇总来说就是聪明、勤奋和坚持。就像宫泽贤治说的,无论多么痛苦的事,只要是在你所选择的的正确道路上发生的事情,不管这个事情是使你前进了还是后退了,就都可以看做的逐渐接近幸福的一步。在我通往幸福的人生道路上,我会永远坚信,一切都会变得。无论受到多大的创伤,心情多么沉重,一贫如洗也好,都要坚持住。太阳落了还会升起,不幸的日子总有尽头,过去是这样,将来也是这样。这,就是我要的人生。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1

这是《读者》上的一篇文章,虽短小精悍,却令人回味深长。

它主要讲了数十年前此文作者刘墉在与文学大师梁实秋共同用餐时发现患有糖尿病的梁先生没碰任何有糖或淀粉的菜,却偏偏要了又有糖又有饭的“八宝饭”。原来他知道有自己最爱吃的“八宝饭”,所以前面特别节制,计划着把“配额”留给最爱。

不仅吃如此,玩也一样。

“玩”的问题一直困扰着人们。该不该玩?玩什么?怎样玩?但人们通常会忽略一个最重要的问题——你有资格玩吗?梁实秋就是先保留资格,到了能玩得最好的时候再尽情享乐。如果他一开始就吃些有糖的菜,最后还能享用多少“八宝饭”呢?

英雄所见略同 ,关于学习的名言“我们不是要抓紧每一分钟学习,而是要抓紧学习的每一分钟”虽未提及玩,但大意也是说要在学习时尽量留出“配额”,然后再好好地玩。

但一部分同学还不太明白这种观念,在上课时不专心、回家不认真做作业,被老师在课间、放学后留下并重做作业。回家呢?家长布置的作业和需要自理的生活将剩下的那点少得可怜的时间挤得密不透风,更别说玩了。即使侥幸没被发现,取得的玩的资格也是不正当的,甚至还会失去成功的资格。如果这样,被作业、批评和生活三座大山压得难以喘息的你即使原本可以翻出十万八千里,也难以遇到唐僧,更不可能回花果山逍遥了。

若你已通过努力获得了玩的资格,甚至悟出了玩的真谛,那么祝你成为了“玩中之仙”。不过,在酣畅淋漓地享受玩的乐趣前,别忘了扪心自问:“你有资格玩吗?”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2

寒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呼兰河传》。

读完这本书我不得不说,作者萧红写得真是太棒了。在她的童年记忆中,呼兰县人们的生活是平凡的、落后的,呼兰县的人是平庸的,愚昧的。《呼兰河传》一书中,萧红把呼兰县的 风景描写得很生动。一开始作者就写到“严冬封锁了大地的时候,大地满地则裂着口,” 读到这里,仿佛那刺骨的北风就在我耳边呼啸而过。还有作者写火烧云的那一段,作者把美丽的,千变万化的火烧云写得惟妙惟肖。《呼兰河传》不仅是风景描写的好,人物更是描写得活灵活现。你瞧瞧,那有二伯,性情多古怪;那冯歪嘴子,他的一生多悲痛。但是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是书中的人们实在是太迷信了。你看,一个好好的人,本来只是小小的感冒,却被说成是被“鬼”附身了!结果用滚烫的水浇头,生吃大公鸡……硬是被各种各样的偏方治死了。

我觉得,书中的人们之所以迷信,是因为那时的人们不懂科学,也不相信科学,以为各种事物都是神创造出来的。但是现在我们懂的科学技术多了,很多现象都可以用科学来解释清楚,也可以用科学解决问题。比如我感冒了,我会吃药打针,很快就会好的,不会用以前那些吓人的偏方。因为科学证明用水浇头会加重病情,生吃大公鸡更是不卫生。我希望人人都能相信科学,利用科学为我们服务。

我觉得《呼兰河传》真是一本好书,它的各方面都做得很完美,把上个世纪老百姓的生活和精神写的生动具体。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3

一看到这本书,就有一种被吸收的觉得,为什么这只是疯羊,又为什么这只羊的名字叫血顶儿。

终于我明白了,这只古斯疯羊,名字叫血顶儿,它刚刚出生时,就目击了残暴的黑母狼咬死了它的母亲。母亲的鲜血溅在血顶儿的额头上,成为了永不磨灭的伤痕,也成为了血顶儿要报仇的信心,最后,血顶儿牺牲了,羊群终于回归到宁静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百感交集。刚看了一个开头,我就以为血顶儿真是一只不折不扣的疯羊,狼是羊的天敌,而羊与狼的战役清楚就是鸡蛋碰石头。刚刚我看到它这样做的缘由,心里不由一阵打动,奥古斯盘羊是盘羊的种,血顶儿把本人的羊角弄直了,是为了帮本人的母亲报仇,而看见那些小羊自觉的效仿血顶儿,引发内部战争,罪名却落在了血顶儿的头上时,真是心里难受,并为它仗义执言

故事的结局照旧反复着狼吃羊,而就算血顶儿杀了这只杀害它母亲的狼,也还是会有其它狼群来吃羊,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是谁也改动不了的。但是血顶儿的牺牲让奥古斯盘羊群没有再遭到追杀,由于血顶儿的牺牲,解救了整个羊群,我觉得血顶儿看似没有为母亲报仇,但是它的肉体会在真个奥古斯盘羊历史上记下辉煌的一笔。

在我的记忆中,永远有那么一只小羊:

有一只羊,它出生时就目击了母亲为了救它而被母狼咬死;

有一只羊,它的终身都为了复仇而奔走,被羊群讪笑,被说成是一只疯羊;

有一只羊,它板直本人的羊角,它一次次的与母狼斗争,并屡次幸运存活。

有一只羊,不满狼吃羊这种自然规律,引来了了羊群的灭顶之灾;

有一只羊,它叫疯羊血顶儿!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4

一生要怎么过,一生又是怎么过来的

雅娜一生多难,我同情雅娜..她有拥有一生幸福的各种条件..却最终一生都活在苦难之中。

少女时代的雅娜,纯真美好,面对未来,不过是渴望一个温暖的相亲相爱家庭,但他却最终嫁给了一个,外表虚伪的伪君子,这位可爱的姑娘那一切的幻想都如肥皂泡般破灭了,她的一生就此被一个薄情寡义的男人,所毁灭。面对这样一切,我深深地为雅娜鸣不平..只得感叹当时世道不公..

于连死后,雅娜把生活的重心放在了保尔的身上..正是这种溺爱使保尔几乎成了家庭中的君王,三个亲人们对他言听计从,就像三个“仆人”。

正是这种溺爱,在保尔离开他们后,雅娜依旧对保尔的要求“来者不拒”,即便为了保尔把自己的家——白杨山庄,卖掉。可保尔的回信中所表达的情感却十分冷淡,这不但没有让雅娜认清自己儿子的丑恶,反而越来越憎恨“夺走”自己儿子的儿子的情妇..所谓“浪子回头金不换”可无论雅娜怎样用母爱召唤自己失去人性灵魂的儿子,保尔依旧离“岸边”很远很远

而当初被赶走的仆人罗莎丽,在看到自己当初的主人雅娜,竟如此苍老,潦倒时,不忘当初的恩惠,又愿意一辈子伺候雅娜,忠于雅娜.

一个人的一生不可能永远布满荆棘,也不可能用完美堆积,只有这两种交叉相替时,才会缔造幸福的人生.

终于,雅娜的命运也许又遇到转机了,她的一生都充斥着变数。

雅娜的一生就像结尾罗莎里说的一句话

“喏,人这一生,既不像想的那么好,也不像想的那么坏”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5

我看了一本沈石溪写的书,名叫《野犬女皇》。这本书大概讲了:

在遥远的喜马拉雅山,住着一群母野狗,当家犬(领导犬)是母狗红桃心。在哪里,每到发情期,都会有流浪的公狗来赢得当家犬的心,然后繁殖后代。但是,当生下小宝宝时,就会按照祖先的规定,把公狗赶走。可是,当家犬红桃心不舍得把公犬赛豹尾赶走,就引发了一场灾难:赛豹尾又和红桃心的.妹妹白桃花偷偷地繁衍后代!红桃心知道后,就偷偷地把赛豹尾给撞下了悬崖。几个月过去了,白桃花的肚子居然鼓了起来。红桃心十分痛恨白桃花,打算把白桃花的幼崽咬死,因为流浪的公犬只能和当家犬繁衍后代,再和其他的母野犬繁衍后代会让食物短缺,两窝的幼崽都不能存活下去。妹妹白桃花知道了红桃心想咬死她的幼崽,所以就和它的姐姐反目成仇。后来分成了两队:一队是白桃花做首领,另一队是红桃心做首领。姐妹不断地争食物,越来越恶劣,最后两队大开杀戒。结果被群里最年老的绿祖母给阻止了,并献出了生命。它们姐妹两被绿祖母给感动了,重新和好如初。最后,白桃花因为救红桃心英勇牺牲了。

我觉得这本书蛮好看的。觉得白桃花不应该生下这几只幼崽,导致族群的分裂,姐妹反目成仇,让绿祖母英勇牺身,才和好如初。红桃心和白桃花是那么好的姐妹,可是因为赛豹尾,就是因为红桃心,生下了幼崽,可以说,红桃花就是导火线。这本书看了会让人流连忘返,你们也可以去看看沈石溪写的《野犬女皇》。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6

终于读完了《皮囊》,久久不能平静,深有感触,真的是一本好书好书好书,作者以最真实的情感,最平实的语言,写了自己生活经历,骨肉间的故事,像解剖人生一样,剥开生活外壳,展露给你看生活的真实血性肉身一样剧烈。祈求上天开一点门夹缝,祈求他妈妈放下那包老鼠药,那些带点血腥味的生活片段,让人无法轻易放下和忘记,字里行间的心灵深处的猛烈碰撞。

听说作者写这本书写了很久很久,有人说书名《皮囊》不太符合内容,我却觉得很适合,没有动词,没有状语,只是个名词,只是个各人见解和个人感受的词,正如贾宝玉形容自己“只是副臭皮囊”,又正如《金刚经》里面的“无众生相,无寿者相”,皮囊,只是相,只是外在,正如书里面一句话“肉体是拿来用的,不是拿来伺候的”。

这让我记起温情而又残酷的家乡故事与现实纠缠的影子,谁又能彻底能理解生活的本质意义呢?当你觉得你正在受生活的折磨和困境时,抱怨着这一切,你不如看看这本书,你会发现你的生活困境和苦难没想像中那么大,至少你活得比别人幸福。

丰满的皮囊,过完人生才会知道厚薄。吃苦是让你知道你还在经历这个世界的真实存在。每个人都有自己经历,我记得问过令令姐,令令姐说,这一切只是“业”显现罢了,一切只是你脑海里的大象。无论如何,愿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青春价值。也愿你活在当下,珍惜你所能拥有的人或物。扎西德勒!

耳边听着李健的音乐,旁边是热气腾腾的米饭,看完的书,在这寒冷的夜,一切来得如此温暖。

读后感作文500字 篇7

我喜欢看书,书中有许多有趣的故事,还有许多我不知道的有趣的事情。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人鸦》。

"飞上天空,箭一般俯冲,天地之间任从容。用你的翅膀担负起黑夜吧,你去做乌鸦,我来当儿童!"硕大的乌鸦念动这首古怪的咒语,竟把满头金发,一鼻头雀斑的小男孩瑞夏德身子一抖变成了乌鸦。于是,奇妙的故事开始了。

瑞夏德和乌鸦变换了角色后,又被保安乌鸦拉尔夫和鲁迪带到了罗高的鸦群。鸦群里的乌鸦有的会站岗放哨,有的会寻找食物,有的善观星相,瑞夏德会编故事和叠纸飞机,()他给大家讲了一个当乌鸦还是彩色羽毛时代的故事,被罗高评为故事能手。所以,不论是在人类还是在动物界都要有些本领,这样才能有他施展的空间,才能被大家接受。

它们捕食时,大头领罗高被枪弹打中,瑞夏德用聪明才智叫来了宠物医生,给了罗高很好的治疗,七天后罗高恢复了健康,回到了快乐的鸦群。他们还从狡猾的狐狸手里救回了小矮人,并参加了他们举行的宴会。从此以后瑞夏德的地位也因此提高,受到大家的尊敬。所以要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有付出就有回报,不能只去索取。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很多道理:任何事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任何地方都会有困难和不如意,我们要学习瑞夏德那不怕刻苦,不离不弃的精神。只要你自信、坚定、坚持,就没有做不成的事,包括你一生最大的梦想

总之,这是一本好书,值得大家去一读的好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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