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爱玲一生创作大量文学作品,类型包括小说、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有关张爱玲经典段落摘抄,欢迎大家一起来借鉴一下!
1. 于千万人之中遇见你所要遇见的人,于千万年之中,时间的无涯的荒野里,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刚巧赶上了,没有别的话可说,惟有轻轻地问一声:「噢,你也在这里?」
张爱玲的『爱』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刻意的修饰,也没有曲折的情节,但是那轻轻地一句「噢,你也在这里?」却代表所有的开始,所有的结局,所有的人生......
爱情在动静之间,缘分在聚散之间。如果说爱情是源源不断的小溪,缘分则是偶尔投到溪水中荡起阵阵涟漪的石子。如果说爱情是一道美丽的风景,缘分则是偶尔光顾的浪迹四方的旅人。有缘人自会相识,无缘者空错对面!
2. 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出一朵花来。
应该说:所有的爱情里面都有卑微,份量不一而已!因为爱上一个人、在乎一个人,就有妥协,妥协自然就有卑微的感觉。在对等的情感关系中,这种卑微是相互的,是男女双方对一份情感的共同努力和付出。可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并不都是那么对等的,当你爱的更多、付出更多的时候,你就会发觉自己的卑微!
3. 因为爱过,所以慈悲;因为懂得,所以宽容。
也许爱玲就是这样的,她对胡兰成,不就是怀着一颗慈悲的心吗?所以才会有这么多的容忍。虽然,我不知道她的慈悲,是否就真的赢得了渴望的爱情!
人的本性里,爱情是绝对自私、绝对拔扈、绝对容不得一粒沙子的,可现实却要求爱情宽容、忍让,一对明显的矛盾体。
回头看看,所有学不会慈悲的女人一个个走了... 红楼梦里的林黛玉就是这样死的,夺走她生命的是心病,是她的计较。而只有慈悲的女人,才会在爱情的殿堂里长久生存...
4. 我们再也回不去了!
缘分依旧,而情已不再。这是『十八春』(后改编成『半生缘』)中失散了十几年的恋人顾曼桢与沈世钧,别后重逢时说的最素朴最动人,也是最凄美的一句话,人世的苍凉全概括在其中了。这也是张爱玲小说个性的极致之处,一句话,几个字,足以引出世间的千辛万苦、肝肠寸断,却仍不能言说的酸楚。
是的,回不去了!因为他们之间隔着涛涛不尽的似水光阴。一段感情延续了十五年。十五年,足够一场轰轰烈烈的爱情尘埃落定了。问世间,有多少爱可以重来?
5. 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致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窗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粒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这是张爱玲书里那段对男人最写实精辟的描写,不得不佩服她可以将男人的心理描写得如此透彻!
男人初始时,大多是喜欢淡雅清丽的白玫瑰,皎洁的清香,象是冰凉的高山之雪,值得付出一生的代价,求得冰凉水流中之沉沦。然而,在如醉如痴的欣喜之后,男人渐渐变的不满足,开始想要一个快乐的艳丽梦幻,期盼一个妖娆的浓艳,摇曳在月的黄昏,于是红玫瑰就充满了诱惑的芬芳。
其实,女人的美从来就蕴涵着千百个脸孔,只是不轻易能看到而已。只有在一个足够聪明的男子面前,它才会展露出世上最微妙的色彩。红黄绿紫,曼妙缤纷,需要刻骨的爱怜和足够的温情,才可呈现。
所以,每一个女子的灵魂中都同时存在红玫瑰与白玫瑰,只有懂得爱的男子,才会令他爱的女子越来越美,即便是星光一样寒冷的白色花朵也同时可以娇媚地绽放风情。
可惜世间懂得爱的男子实在是太少!在男人心目中,真正完美的标准总是随着时间阅历的变化而不断变化着,所以,女人永远保持不了完美。不管是红玫瑰,还是白玫瑰,都有着不能让人满足的遗憾和欠缺,所以,男人总是渴望还有黄玫瑰、蓝玫瑰的到来。
6. 回忆永远是惆怅的!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你也许以为,日子既然可以这样一天一天过来,当然也可以这样一天一天过去,昨天、今天、明天应该没有什么不同;你也许以为,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情是一定可以再继续做的,有很多人是一定可以再见面的。但是,就会有那么一次,在你放手、转身的一刹那,事情就完全改变了!太阳落下去之后,在它重新升起以前,有些人,就从此永远分开了。
于是,你只能空守寂寞,独自呼唤他的名字,在寒冬里取暖,在独处时回味... 想他的时候,把名字写在手心里、挂在窗户上,痴痴地凝望!
7. 生于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
所谓的唯美只存在于戏剧里。。因为不唯美,我们才会去苦苦追寻;因为不唯美,才让我们知道还有一种东西叫希望。其实感情不能贪心,「如果有谁认为有十全十美的爱情,他不是诗人,就是白痴」。所以,不要要求爱的完美,只求实实在在的真实,允许缺憾的存在,才是正确的感情态度。
在感情即将过去的时候,也不必刻意挽留,因为每段感情开始的时候有它存在的理由,结束时也有它结束的必然。当你不能够再拥有的时候,唯一可以做的就是令自己不要忘记。
以前不知这句话的出处,总觉得精辟,后来才知道是出于短篇小说『留情』,也只有张爱玲这样锦心绣口的女人才能道得出来。虽然公布于世的她的感情只有几桩,但她却象是个老于世故的人,娓娓说出这样一句话,直叫人感叹。
8. 日子过得真快,尤其对于中年以后的人,十年八年都好象是指顾间的事。可是对于年轻人,三年五载就可以是一生一世。
前者因了岁月沧桑,洞悉。后者因了岁月荣华,天真。
小时候喜欢听童话,以为王子和灰姑娘走上红地毯,一切就都美满了。长大之后,才发现事情远没有结束。故事之所以美好,在于人为的停驻了时间,有意识地忽略了以后几十年的人生岁月。如果泰坦尼克没有沉船,经过多年的柴米油盐,男女主人公的爱情会是怎么样呢?童话是美好的,现实是残酷的。张爱玲以清醒的凛然姿态告诉我们,生命被无休止的琐事填充,就像一袭华美的袍子上面慢慢破了许多的洞。
9. 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若男人爱上一个女人,如发现了自己一直寻找的光环!光环的美丽让他陶醉其中,为她献出了很多的温柔,女人被男人的温柔所感,义无返顾的把自己献给了男人,终于这个光环紧紧的套在了男人的身上...
时光慢慢地流逝,光环慢慢地暗淡。在光环的陪伴下,男人也渐渐成熟,读懂了很多世事,可是同时也感觉到女人老了,失却了往日的光华!
好男人:懂得女人的光华已紧紧地融进了自己的生命!...是女人的幸运!
坏男人:会厌倦,很轻易的把光环从自己身上剥离,抛弃!...是女人的不幸!
10. 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张爱玲在自己23岁的时候如痴如醉地爱上一个38岁的男人——胡兰成。他是个有妻室的人,且是个地地道道的汉奸。
我相信对于胡兰成的品性、为人、政治立场,张爱玲自然是十分清楚的,可是她却没有办法不让自己陷入与胡的那场爱情深渊,也是她一生痛苦的深渊。恋爱的女人是管不住自己的,就仿佛吸烟的人明知吸烟有害而照样吞云吐雾一样。
所以说,爱情是盲目的,没有什么值不值得的问题。当你爱上一个人的时候,你还会理性的思考吗?如果是,那只能说明这不是爱情了!
张爱玲的爱情故事
张爱玲与胡兰成,一个是当时上海最负盛名的女作家,一个是政府的要员。在乱世之中,他们的相识、相知、相恋,及至最后的分手,都堪称是一场“传奇”.
1944年初春的一天,南京的一座庭院的草坪上,有一个躺在藤椅上翻读杂志的中年男人。当他看到一篇小说时,才刚读了个开头,就不由得坐直了身子,细细地读了一遍又一遍。这个男人就是胡兰成,他读的小说就是张爱玲的《封锁》。
胡兰成是浙江嵊县人,生于1906年。从小家贫,吃过很多苦,赤手空拳拼天下。他原有个发妻玉凤,在玉凤过世之时,胡兰成借贷以葬妻魂,却四处碰壁。对此,胡兰成后来回忆说:“我对于怎样天崩地裂的灾难,与人世的割恩难爱,要我流一滴眼泪,总也不能了。我是幼年时的啼哭,都已还给了母亲,成年的号泣,都已还给了玉凤,此心已回到了如天地之仁!”就是这个生活在社会底层只身闯世界的文人,在挣扎中淡漠了自己的人格、尊严、价值观。所以在汪精卫为组织政府而四处拉拢人才时,他们看上了胡兰成。而胡兰成也不顾是非黑白地应允,成了民族的罪人。
此时的胡兰成,已在政府中任职,正在南京养病。当他收到苏青寄来的杂志《天地》第十一期,读到《封锁》的时候,喜不自胜。文人与文人之间的那种惺惺相惜,使他对作者张爱玲充满了好奇。于是他立即写了一封信给苏青,对张爱玲的小说大加赞许,并表示极愿与作者相识。苏青回信说,作者是位女性,才分颇高。这更是让胡兰成对张爱玲念念不忘。不久,他又收到了苏青寄来的《天地》第十二期,上面不仅有张爱玲的文章还有她的照片。他越发想结识张爱玲了。胡兰成回到上海之后就去找苏青,要以一个热心读者的身份去拜见张爱玲。苏青婉言谢绝了,因为张爱玲从不轻易见人。但胡兰成执意见,向苏青索要地址。苏青迟疑了一下才写给他——静安寺路赫德路口192号公寓6楼65室。胡兰成如获至宝。虽然此时,他是个有妻室的人,而且,是他的第二次婚姻。
胡兰成第二天就兴冲冲地去了张爱玲家,她住的赫德路与他所在的大西路美丽园本来就隔得不远。可张爱玲果真不见生客。胡兰成却不死心,从门缝里递进去一张字条,写了自己的拜访原因及家庭住址、电话号码,并乞爱玲小姐方便的时候可以见一面。第二天,张爱玲打了电话给胡兰成,说要去看他,不久就到了。张爱玲拒绝他的到访,又自己亲自去见他,主意变得好快。其实早前,胡兰成因开罪汪精卫而被关押,张爱玲曾经陪苏青去周佛海家说过情。因此,她是知道他的。于是,就这样见面了。
真正见了面,胡兰成只说与他所想的全不对。他一是觉得张爱玲个子之高,二是觉得她坐在那里,幼稚可怜相,不象个作家,倒象个未成熟的女学生。但他两人一谈就是五个小时。从品评时下流行作品,到问起张爱玲每月写稿的收入。对一个初次见面的小姐问这样的问题,实在是失礼的,但“因为相知,所以懂得”,两人已有了知交之感,所以张爱玲倒未觉得胡兰成的话很唐突。胡兰成送张爱玲到弄堂口,并肩走着,他忽然说:“你的身裁这样高,这怎么可以?”只这一句话,就忽地把两人的距离拉近了。“这怎么以”的潜台词是从两个人般配与否的角度去比较的,前提是已经把两人作为男女放在一起看待了。张爱玲很诧异,几乎要起反感了,但,真的是非常好。
次日,胡兰成去回访张爱玲。她房里竟是华贵到使他不安,胡兰成形容说,三国时刘备进孙夫人的房间,就有这样的兵气。那天,张爱玲穿了一件宝蓝绸袄裤,戴了嫩黄边框的眼镜。多年后,胡兰成对这些细节都有着清晰的回忆。此后,他每天都去看张爱玲。一天,他向张爱玲提起刊登在《天地》上的照片,张爱玲便取出来送给他,还在后面题上几句话: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这一年,胡兰成38岁,张爱玲24岁。但很快,他们恋爱了。他们谈情说爱的方式似乎是他们最初相识的延续。胡兰成在南京办公,一个月回一次上海,一住八、九天。每次回上海,他不回美丽园自己的家,而是径直赶到赫德路,先去看张爱玲。两人每天在一起,喁喁私语无尽时。但当时世人并不了解他们之间的感情,只觉得胡兰成的政治身份是汉奸,又有妻室,年纪大到几乎可以做张爱玲的父亲。世人都觉得这样的爱情似乎有些不可思议,都是为张爱玲惋惜的。她却不觉得。
胡兰成是懂张爱玲的,懂她贵族家庭背景下的高贵优雅,也懂她因为童年的不幸而生成的及时行乐的思想。仅仅这一个“懂得”,也许就是张爱玲爱上胡兰成的最大原因。其实细细分析来,张爱玲本身就不是一个世俗之人,她不以尘世的价值观去品评一个人。她没有什么政治观念,只是把胡兰成当作一个懂她的男人,而不是政府的汉奸;对于胡兰成的妻室,她也不在乎,因她似乎并不想到天长地久的事。她在一封信中对胡兰成说:“我想过,你将来就是在我这里来来去去亦可以。”也许她只在乎胡兰成当下对她的爱,其他的,她都不愿多想。胡兰成的年龄比她大出很多,但这也许又成了她爱他的原因。
张爱玲从小缺乏父爱,便容易对大龄男性产生特别的感情,所以,年龄问题也不是障碍。于是,她倾尽自己的全部去爱他了,就这样在世人诧异的眼光中相爱了。爱得那样的超凡脱俗。
1944年8月,胡兰成的第二任妻子提出与他离婚。这给了张爱玲与胡兰成的爱情一个升华的机会——结婚。他们就这样结婚了,没有法律程序,只是一纸婚书为凭。因为胡兰成怕日后时局变动,自己的身份会拖累张爱玲。没有任何仪式,只有张爱玲的好友炎樱为证。“胡兰成与张爱玲签订终身,结为夫妇。愿使岁月静好,现世安稳。”前两句是出自张爱玲之手,后两句出由胡兰成所撰。就这样,他们的感情有了一个踏实安稳的关系——夫妻。
这一段时间,也是张爱玲创作生涯中的黄金时间。胡兰成对她的写作是有帮助的,两人会一起讨论一些文学话题。而张爱玲的散文《爱》,在开头就说,这是一个真的故事。的确是真的故事,是胡兰成的庶母的故事。也许他是给她的创作提供灵感的吧。但,这样的时间,并不长。
时间已经接近了44年年底,时局明显地在变动。日军在中国的势力已经江河日下。而胡兰成作为政府的官员,也有了危机感。有一个傍晚,两人在张爱玲家的阳台上看上海的暮色。胡兰成对她说了当下的时局,恐自己将来有难。张爱玲虽对政治不敏感,但此刻,她知道,这个国,这一次是真真连到她的家了。汉乐府中有“来日大难,口燥唇干,今日相乐,皆当喜欢”的句子。而张爱玲此刻是真切地体会到了这两句诗的含义。胡兰成说“将来日本战败,我大概还是能逃脱这一劫的,就是开始一两年恐怕要隐姓埋名躲藏起来,我们不好再在一起的。”张爱玲笑道:“那时你变姓名,可叫张牵,或叫张招,天涯地角有我在牵你招你。”
就是这样真实的期盼!但两人果真是要分别了! 1944年11月,胡兰成到湖北接编《大楚报》,开始了与张爱玲的长期分离。那是一个时常有警报和空袭的时期。有一天,胡兰成在路上遇到了轰炸,人群一片慌乱,他跪倒在铁轨上,以为自己快要炸死了,绝望中,他只喊出两个字:爱玲!这个时候,他还是全心爱着张爱玲的吧。
但胡兰成毕竟是个毫无责任感的人,来武汉不久,他便与汉阳医院一个17岁的护士周训德如胶似漆。他不向小周隐瞒张爱玲,但又向她表明要娶她——只有做妾了。但小周的生母是妾,她的反应是,不能娘是妾,女儿也是妾。于是胡兰成又进行了一次婚礼,似乎全然忘了张爱玲的存在。而张爱玲对此一无所知。她给他写信来,还向他诉说她生活中的一切琐碎的小事。她竟还是那样投入地爱他。
1945年3月,胡兰成从武汉回到上海。在张爱玲处住了一个多月。此时,他才将小周的事情告诉了张爱玲。她是震动的,因为她把自己对胡兰成的爱看作是那样坚贞不可动摇的`,但又怎么会冒出来一个小周?此时,张爱玲的心已被刺伤了,但她仍是爱他的。于是她只有默默承受。两个人在一起,胡兰成倒是再也不提小周了。也许他就是这样一个只看见眼前的人。
可惜,5月,胡兰成又回到了武汉。一见到小周,就有回家的感觉——他又忘了张爱玲了。
时局大乱,1945年8月15日,日本投降,胡兰成末日也来了,重庆方面定会惩办他这样的汉奸。于是他逃到了浙江,化名张嘉仪,称自己是张爱玲祖父张佩纶的后人——果是姓张,只是不叫张牵或是张招,住在诸暨斯家。
斯家的儿子斯颂德是胡兰成的高中同窗,胡兰成年轻的时候就曾在斯家客居一年。斯家的男主人已逝,是斯家主母维持生计。斯家还有个庶母,范秀美,大胡兰成两岁,曾经与斯家老爷生有一女。在这样的乱世中,斯家人安排胡兰成去温州范秀美的娘家避难,由范秀美相送。只这一路,胡兰成就又勾引上了范秀美。未到温州,两人便已做成夫妻,对范家人以及邻居也以夫妻相称。刚离开张爱玲、周训德的胡兰成,此刻又与范秀美在一起,可见他的滥情!
然而,已有半年未曾见面的张爱玲,竟一路寻着来到了温州。这两个女人与一个男人的三角关系,无论如何都只能是尴尬。因为怕范秀美的邻居对三人的关系有所猜忌,他们三人都是在旅馆见面的。一个清晨,胡兰成与张爱玲在旅馆说着话,隐隐腹痛,他却忍着。等到范秀美来了,他一见她就说不舒服,范秀美坐在房门边一把椅子上,但问痛得如何,说等一会儿泡杯午时茶就会好的。张爱玲当下就很惆怅,因为她分明觉得范秀美是胡兰成的亲人,而她自己,倒象个“第三者”或是客人了。还有一次,张爱玲夸范秀美长得漂亮,要给她作画像。这本是张爱玲的拿手戏,范秀美也端坐着让她画,胡兰成在一边看。可刚勾出脸庞,画出眉眼鼻子,张爱玲忽然就停笔不画了,说什么也不画了,只是一脸凄然。范秀美走后,胡兰成一再追问,张爱玲才说:“我画着画着,只觉得她的眉神情,她的嘴,越来越像你,心里好不震动,一阵难受就再也画不下去了。”这就是世人所说的“夫妻像”吧。张爱玲真的是委屈的,她的心里只有这一个男人,而这个男人的心里却装着几个女人,叫她怎么能不感伤?
离开温州的时候,胡兰成送她,天下着雨,真是天公应离情。她叹口气道:“你到底是不肯。我想过,我倘使不得不离开你,亦不致寻短见,亦不能够再爱别人,我将只是萎谢了。”这场雨,也冲刷了他们曾经的“倾城之恋”。张爱玲已经知道,她这一生最美的爱情,已经走到了辛酸的尽头,再有没有挽回的余地了。
此后的八、九个月时间,两人偶有通讯。张爱玲也会用自己的稿费接济胡兰成,只因怕他在流亡中受苦。
有一次,胡兰成有机会途径上海,在危险之中,他在张爱玲处住了一夜。他不但不忏悔自己的滥情,反倒指责张爱玲对一些生活细节处理不当。还问她对自己写小周的那篇《武汉记》印象如何,又提起自己与范秀美的事,张爱玲十分冷淡。当夜,两人分室而居。第二天清晨,胡兰成去张爱玲的床前道别,俯身吻她,她伸出双手紧抱着他,泪水涟涟,哽咽中只叫了一句“兰成”,就再也说不出话来。
这就是两人最后一次见面。
几个月后,1947年6月,胡兰成收到了张爱玲的诀别信:我已经不喜欢你了,你是早已经不喜欢我的了。这次的决心,是我经过一年半长时间考虑的。彼惟时以小吉故,不欲增加你的困难。你不要来寻我,即或写信来,我亦是不看的了。
小吉就是小劫的意思。此时的胡兰成已经脱离了险境,在一所中学教书,有了较安稳的工作。张爱玲选择他一切都安定的时候,写来了诀别信,随信还附上了自己的30万元稿费。自此以后,这二人一场传奇之恋,就这样辛酸地谢幕了。胡兰成曾写信给张爱玲的好友炎樱,试图挽回这段感情,但张爱玲没有理他,炎樱也没有理他。这段感情,真的是谢幕了。张爱玲曾对胡兰成说:“我将只是萎谢了。”萎谢的不仅仅是爱情吧,还有文采,此后张爱玲的创作也进入了低谷。
然而,还有后话。
50年代初,胡兰成移居日本,与上海大流氓吴四宝的遗孀佘爱珍同居。而张爱玲也已离开大陆到了香港。胡兰成得到消息,曾托人去访她,但未遇着,那人便留下了胡兰成在日本的地址。半年后,胡兰成收到了一张明信片,没有抬头,没有署名,只有熟悉的字迹:手边若有《战难和亦不易》、《文明与传统》等书(《山河岁月》除外),能否暂借数月作参考?
后面是张爱玲在美国的地址。胡兰成大喜,以为旧情可复,又以为张爱玲还很欣赏自己,便马上按地址回了信,并附上新书与照片。等到《今生今世》的上卷出版之时,他又寄书过去,作长信,为缠绵之语。张爱玲一概不回,末了才寄来一张短笺:
兰成:
你的信和书都收到了,非常感谢。我不想写信,请你原谅。我因为实在无法找到你的旧著作参考,所以冒失地向你借,如果使你误会,我是真的觉得抱歉。《今生今世》下卷出版的时候,你若是不感到不快,请寄一本给我。我在这里预先道谢,不另写信了。
爱玲:
胡兰成一见,便彻底断了念头。至此,这段爱情是真真地谢幕了。
张爱玲从未就这一场恋情说过只言片语,我们只有从胡兰成所著的《今生今世》中《民国女子》去考证。这段感情,究竟孰是孰非,也许真的并不重要。
就象张爱玲在《金锁记》的开头说的:
我们也许没赶上看见三十年前的月亮,年轻的人想着三十年前的月亮应该是铜钱大的一个红黄的湿晕,像朵云轩信笺纸上落了一滴泪珠,陈旧而迷糊。老年人回忆中的三十年前的月亮是欢愉的,比眼前的月亮大,圆,白,然而隔着三十年后的辛苦路往回看,再好的月亮也不免带点凄凉。
张爱玲是中国现代作家,原籍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张煐。1920年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一幢没落贵族府邸。
张爱玲经典美文段落
1、彼此都有意而不说出来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因为这个时候两人都在尽情的享受媚眼,尽情的享受目光相对时的火热心理,尽情的享受手指相碰时的惊心动魄。一旦说出来,味道会淡许多阿,出名要趁早呀,来得太晚,快乐也不那么痛快。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
2、但是,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象隔着一层,无论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上去。
3、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的袖珍戏剧。
4、回忆永远是惆怅的。愉快的使人觉得:可惜已经完了,不愉快的想起来还是伤心。
5、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6、见了他,她变得很低很低,低到尘埃里,但她心里是欢喜的,从尘埃里开出花来。
7、教书很难——又要做戏,又要做人。
8、男人憧憬着一个女人的身体的时候,就关心到她的灵魂,自己骗自己说是爱上了她的灵魂。惟有占领了她的身体之后,他才能够忘记她的灵魂。善良的人永远是受苦的,那忧苦的重担似乎是与生俱来的,因此只有忍耐。
9、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都是严格的考验。
10、你年轻么?不要紧,过两年就老了。
11、你问我爱你值不值得,其实你应该知道,爱就是不问值得不值得。
12、你疑心你的妻子,她就欺骗你。你不疑心你的妻子,她就疑心你。
13、女人……女人一辈子讲的是男人,念的'是男人,怨的是男人,永远永远。
14、普通人的一生,再好也是桃花扇,撞破了头,血溅到扇子上,就这上面略加点染成一枝桃花。
15、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玫瑰就变成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玫瑰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玫瑰就是衣服上的一粒饭渣子,红的还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16、人生是个苍凉的手势。
17、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18、人因为心里不快乐,才浪费,是一种补偿作用。例如丈夫对她冷淡,她就乱花钱。
19、如果你不调戏女人,她说你不是一个男人;如果你调戏她,她说你不是一个上等人。
20、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长满了虱子。
21、书是最好的朋友。唯一的缺点是使我近视加深,但还是值得的。
22、死生契阔——与子相悦,执子之手,与子偕老是一首最悲哀的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 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象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
23、替别人做点事,又有点怨,活着才有意思,否则太空虚了。
24、外表上看上去世界各国妇女的地位高低不等,实际上女人总是低的,气愤也无用,人生不是赌气的事。
25、我喜欢钱,因为我没吃过钱的苦,不知道钱的坏处,只知道钱的好处。
26、我喜欢我四岁的时候怀疑一切的眼光。
27、无用的女人是最最厉害的女人。
28、小小的忧愁和困难可以养成严肃的人生观。
29、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30、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时间和机会;不要做的事情总找得出藉口。
31、也许每一个男子全都有过这样的两个女人,至少两个。娶了红玫瑰,久而久之,红的变了墙上的一抹蚊子血,白的还是“床前明月光”;娶了白玫瑰,白的便是衣服上的一粒饭粘子,红的却是心口上的一颗朱砂痣。
32、一个女人,倘若得不到异性的爱,就也得不到同性的尊重,女人就是这点贱。
内容扩展:张爱玲经典语句
1、你如果认识从前的我,也许会原谅现在的我。
2、人生最大的幸福,是发现自己爱的人正好也爱着自己。
3、爱情本来并不复杂,来来去去不过三个字,不是我爱你,我恨你,便是算了吧,你好吗,对不起。
4、彼此都有意而不说出来是爱情的最高境界,因为这个时候两人都在尽情享受媚眼,尽情的享受目光相对时的火热心理,尽情的享受手指相碰时的惊心动魄。一旦说出来,味道会淡许……
5、对于不会说话的人,衣服是一种语言,随身带着一种袖珍戏剧。
6、出名要趁早,来得太晚的话,快乐也不是那么痛快。
7、教书很难――又要做戏,又要做人。
8、生命是一袭华美的袍,爬满了虱子。
9、最可厌的人,如果你细加研究,结果总发现他不过是个可怜人。
10、生命有它的图案,我们惟有临摹。
11、生活的戏剧化是不健康的。像我们这样生长在都市文化中的人,总是先看见海的图画,再看见海;先读到爱情小说,后知道爱。
12、美的东西不一定伟大,伟大的东西总是美的。
13、个人即使等得及,时代是仓促的,已经在破坏中,还有更大的破坏要来。
14、对于大多数女人,爱的意思,就是被爱。
15、长的是磨难,短的是人生。
16、细节往往是和美畅快,引人入胜了,而主题永远悲观。
17、能够爱一个人爱到问他拿零用钱的程度,那是严格的实验。
18、人生的所谓生趣,全在那些不相干的事。
19、做人做了个女人,就得做个规矩的女人,规矩的女人偶尔放肆一点,便有寻常的坏女人梦想不到的好处可得、
20、有两种女人很可爱,一种是妈妈型的,很体贴,很会照顾人,会把男人照顾的非常周到。和这样的女人在一起,会感觉到强烈得被爱。还有一种是妹妹型的。很胆小,很害羞,非常的依赖男人,和这样地女人在一起,会激发自己男人的个性的显现。比如打老鼠扛重物什么的。会常常想到去保护自己的小女人。还有一种女人既不知道关心体贴人,又从不向男人低头示弱,这样的女人最让男人无可奈何。
21、听到一些事,明明不相干的,也会在心中拐几个弯想到你。
22、这点爱别的不够,结婚时够了。
23、牵手是一个很伤感的过程,因为牵手过后是放手!
24、爱情和人品没多大关系,从前有个女同事跟我说她喜欢射雕里的杨康,不喜欢郭靖,我很惊奇,爱坏恨好?后来想想,也没什么,杨康认贼作父,卖国求荣是不对。可他对爱情却很执着,这样的人为什么不能享有哎?现实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古惑仔也有古惑仔的爱情。
25、生在这世上,没有一样感情不是千疮百孔的。人生在世上,还不就是那么一回事,归根到底,什么事真,什么是假?
26、男人彻底懂得一个女人之后,是不会爱她的。
27、你死了,我的故事就结束了,而我死了,你的故事还长的很。
28、笑,全世界便与你同声笑,哭,你便独自哭。
30、没有一个女子是因为她的灵魂美丽而被爱的。
31、如果情感和岁月也能被轻轻撕碎,扔到海中,那么,我愿意从此就在海底沉默。你的言语,我爱听,却不懂得,我的沉默,你愿见,却不明白。
32、酒在肚子里,事在心里,中间总好像隔着一层,无乱喝多少酒,都淹不到心里去。
33、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
34、可惜现实生活中的爱情并不是那么的对等。当你爱的更多,付出更多的时候,你自己都会发觉自己的卑微!
35、要做一件事,总能找到时间和理由;不要做一件事,总能找到借口。
36、女人一旦爱上一个男人,如赐予女人的一杯毒酒,心甘情愿的以一种最美的姿势一饮而尽,一切的心都交了出去,生死度外!
37、感情这东西很难处理的,不能往冰箱里一搁,就以为它可以保存若干时日,不会变质了。
《要哭我就等到下雨天》
要是雨一直下,始终不放晴呢?
——那就是世界末日,坏人和坏人就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
眼看春天都要过去了,蔼若春的咳疾却还不见好。
早晨带他去社区诊所打针,又是别别扭扭闹了一番,还不如一个三岁的孩子。
甘草合剂、克咳敏……一粒粒从药盒里取出来,中西药混在一起,我也懒得给他分成两顿吃,一把递给他。
“白茶,你要哪天打算杀了我,提前和我打个招呼,我好做点儿心理准备。”他把左手食指伸入空的玻璃杯中,右手摸到茶几上的水壶,拎起,往杯里倒水,洒了一点在台布上,但不多。水面浸到食指指尖时,他放下水壶,不满地撇撇嘴,“水都凉了,也不知道给我换点温水。”
我的火“噌”的一下就冒出来:“我要说这都是毒药,你敢吃吗!”
“总算长点儿出息了,我等到花儿都谢了。”他伸手摸了摸,碰到了我的衣摆,然后冲我的方向平摊开手掌,“给我吧。”
接过药,他一口就吞了下去,十来粒药卡在喉咙里发出急促的干呕,我故意把水杯拿远,看着他难受。
他被药片憋红了脸,那双布满伤口的手在茶几上痉挛般地摸索着寻找水杯,手背上绷起狰狞的青筋。
许久,一声撕裂般的吞咽,他在裤腿上蹭了蹭手汗,站起来,想了一秒,把身体转到卧室的方向,哑着嗓子说:“懂了,你是想噎死我。那我先回去躺着等死了,省得你看着我堵心。再这么耗下去,我都快得抑郁症了。”
“抑郁症”三个字从他嘴里讲出来,给我的感觉简直就是天大的嘲讽,我冷哼一声:“说你句没心没肺都是夸你,就你那副狼心狗肺还得抑郁症呢?逗我吧?”
蔼若春正往卧室走,听到我的话停下了脚步,想说什么,一张口,一阵咳嗽却袭了上来。
这回咳了差不多得有一分钟,撕心裂肺的。我端着水过去给他拍背,他刚止住咳,就抬起头阴阳怪气地对我说:“对,我良心都被你吃了,只有像你家祁清那样忧国忧民的大圣人才有资格得抑郁症。”
和祁清相识是在2011年的夏天。
那年《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后一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下)》在大陆上映,姐姐家的一对龙凤胎嚷嚷着要去参加首映礼,于是把我给拉了出来。
当时我正在享受大学时代的最后一个暑假,因为已经确定保研,也就没像其他同学一样忙着实习。头上的“此人很闲”四个字闪闪发光,一干闲事扑面而来。
首映式零点开始,两个小家伙早就补足了觉,晚上十点准时爬起来梳洗打扮,我这才知道影院要求所有观众必须身着影片中的角色服进场。没辙,我只得翻出姐夫的博士袍佯装巫师袍混入放映厅。一进去看到满场一片乌压压的黑袍巫师,就我一个“红衣主教”鹤立鸡群,连龙凤胎都臊得捂住了脸,甩出了新学的英文:“So shame……”
幸亏开场前一个男扮女装成傲罗唐克斯的小哥拯救了我——他骑着一把环卫工人扫大街的巨型扫把呼啸而过,一头粉红泡泡糖色的头发完美地把众人的目光从我身上吸走。
电影开场后,龙凤胎里的姐姐敏敏开始捉弄胆小的弟弟明明,只要银幕一暗,她就非要学伏地魔那张没鼻子的怪脸,还拿手机屏幕从下往上照自己的脸,我冷不丁一看都能吓出一身鸡皮疙瘩。我低声呵斥了她好几次,她丝毫没有收敛,于是我和明明换了座位,隔在他们俩中间。
正想着终于能消停一会儿,我却猛然发现过分消停了——电影中真正的伏地魔出场了,明明却没有尖叫,我伸手朝他的座位一摸,空的。
偏偏手机在这时没了电,四周一点光源都没有,我只得蹲下身到处乱摸。
忽然,我的手指伸进了一团柔软的发丛,却明显不是明明的小平头。我正要尖叫,这时,一声咒语浅浅吟诵:“荧光闪烁!”
座位下,一根在影院门口十块钱买的荧光魔法棒亮了起来,透过微亮的绿光,我看到我的手正摩挲着一头粉红泡泡糖色的发,扮成唐克斯的小哥趴在吓得蜷曲成一团的明明身边,低声向明明起誓,“有我在,魔法世界不会被颠覆,伏地魔伤不了你这个小麻瓜的。”
我惊魂甫定,才想起抽回手,小哥抬头笑着对我说:“我喜欢你……呼神护卫!”他猛地从座位下蹿出把我扑倒,一个不明物体从我的头顶掠过,之后听到冰块与水声,应该是某个熊孩子在乱丢饮料。
我被小哥压在身下,能清楚地感觉到他稍显急促的呼吸,这时影片的背景音乐也趋向紧张肃穆,我的心不由得跟着跳错了几拍。
“小姨!明明!”是敏敏的声音。
我挪动了一下身体,想翻身向小哥道个谢,小哥却在察觉到我动作的那一瞬间飞快地爬了起来,消失得无影无踪。
影片结束后有一个影院方安排的抽奖仪式,龙凤胎认真拿着自己的票根听台上宣布获奖名单,可惜连末等奖都没被抽中。
两个小家伙因此耍起了脾气,赖在座位上不肯走,我连哄带吓,毫无作用。
“奖品飞来!”扮唐克斯的小哥不知何时又来到了我们身旁,把他的大扫把支在墙边,从他鼓鼓囊囊的假胸里掏出了两只巧克力蛙。
龙凤胎立马喜笑颜开。
“今天真是太谢谢你了。”我终于找到机会向他道谢。
小哥拢了拢头发,他那张巴掌脸配什么样的发色倒是都不显得杀马特:“我喜欢你……”又来?这次我没听错吧?“这件衣服,我喜欢大家穿鲜艳的颜色,这样看着心情也会好很多。”
我低头看看自己火红的博士袍,尴尬地咧了咧嘴,以此来掩饰刚刚流露的自作多情,也没什么心思再与他寒暄,拉起龙凤胎就要走。
“等等!”小哥从身后喊住我,跑过来塞给我一张传单,然后竟比我还快地跑出了放映厅。
我展开传单一看——花花绿绿的纸上印着“破雾社”三个大字,一句标语——破雾而生,以及角落里的小字——社长:祁清。
一走出放映厅,我就把那张不知所云的传单扔进了垃圾桶。
我这人向来自恋又记仇,你莫名其妙说句喜欢我,我不介意,我巴不得人人都喜欢我,也觉得自己有被喜欢的资本。但你又峰回路转来一句喜欢我的衣服,喜欢那件丑到爆的博士袍?耍我呢?
9月大四开学,我就搬出宿舍住进了姐姐家,每天出行就去附近的站台搭公交车。
北京的秋天很短,转瞬就入冬。
天刚冷起来,雾霾也随之而至,一早我戴着闷得让人喘不过气来的3M口罩去站台等车,周围的上班族们都穿着暗色的衣服戴着白色的口罩,暮气沉沉。
连续两辆公交车都超载了,我奋力一搏也没能挤进去。正翘首以待第三辆公交车,忽然感觉身边的人群躁动起来。
我摘下耳机,听见欢快的音乐由远而近,灰蒙蒙的雾霾中,隐约可见几个颜色鲜艳的身影越发明显,倏地踩着滑板破雾而来,出现在我眼前。
是几个奇装异服的年轻人,似是要把这世间所有的明亮颜色都穿在身上,领头那人扛着一台老式双卡录音机,一头粉红泡泡糖色的短发看着有些眼熟。
待他摘下鲜红的口罩,我不禁皱了皱眉——是影院的那个小哥。
“大家好,我是破雾社社长祁清!我们无力改变这糟糕的天气,只希望用音乐和色彩振奋一下大家的心情,让我们每天都有个闪亮的开始!”
说完他放下录音机,打了个响指,几个人伴着音乐跳起了欢快的街舞。
这寒冬雾霾里的一抹亮色果真如祁清所说振奋了大家的心情,在等车的过程中,很多人都跟着音乐舞动了起来,我也用鞋跟打起了拍子,感到全身都暖和了许多。
一曲毕,第三辆公交车也来了,破雾社的成员跟着我们一起挤进了车厢。
一上车我便扶住栏杆,赶紧把口罩摘了下来,长舒一口气。
“真巧,又见面了!”祁清一眼看到了我,侧着身子挤了过来。我刚想回他个客套的笑,公车一个急刹车,乘客们如多米诺骨牌依次倒下。
这次是我扑倒了祁清,鞋跟一崴,直接扑到了他怀里。
耳朵紧贴着他的左心房,听到他的心跳很快。
我想要站起来,他却伸手从背后环住我。少顷,才红着脸松开手。他低着头看我崴了的鞋跟,公交车又开过了两站,才像鼓起了莫大勇气似的问我:“你在哪站下车?”
“学院路。”
“还是学生?”
“嗯,林大。”
“中午一般在哪个食堂吃饭?”
“二食堂。”我有些招架不住他这查户口般的提问方式,竟老老实实一一作答了。
“好,那我今天中午去找你!”说完他就下了车,在站台处举起双手朝我挥了挥,还做了个滑稽的街舞动作。
我没忍住笑了出来,祁清满意地比了个剪刀手,朝附近的写字楼走去。
不过我也没把他的话当真,都什么年代了,搭讪也要先问问名字要个手机号好不好,哪有这样直接找人吃饭的?谁信啊。
那天中午我和同学去了附近的韩国馆子吃烤肉,直到两点多才回学校,一走到二食堂附近,就看见祁清坐在门口。
“嘿!”他没低头玩手机,一直盯着路上人来人往,一见我路过就叫住了我。
“你还真来了啊,我……”后面我就不知该说什么好了。
“你吃了吗?”他问我。
“不好意思,你还没吃吗?我请你?”我也只是客套一下而已,食堂已经关门了。
祁清倒没露出责难的神色:“不了,我得赶紧上班去了,你……”他低头看我的鞋,我这才注意他手里拿着管鞋胶。可我中午吃饭时已经在路边小店买了双新鞋,当场就换上了,那双崴了跟的鞋直接被我扔了。
我有些愧疚,也有点窝心,拿出纸笔写了自己的名字和手机号给他。可那以后,祁清也没打过我的电话。只是他仍会在每个有雾霾的清晨组织破雾社在附近的站台活动,每天中午都会在二食堂等我一起吃饭,不管我去还是不去。
渐渐的,我竟开始有些期盼PM2.5,期盼能在早晨看到祁清在雾中起舞,并且不管有没有课、有没有事都会每天坚持去学校,然后假装中午和他在二食堂偶遇。
我知道我这是喜欢上他了,我不是没谈过恋爱的少女,只是个自认高冷还算受欢迎的漂亮姑娘,端着一股矫情劲儿,觉得这种事怎么着也得对方先开口。
祁清的“开口”让我足足等了两个月。
圣诞节那天,祁清送了我个礼物,我正要拆开,他按住了我的手,低头瞟着我,小心翼翼地问:“你知道我一直在追你吧?”
“怎么着?我要不知道的话,这礼物就不送我了?”我收回手,故作生气地倚回椅背,等着看他接下来的反应。
“没!你要不答应的话我就继续追你!”
“你还什么都没说呢,让我答应你什么?”
“那什么……白茶,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可以吗?”
我冲他翻了个白眼:“这次是喜欢我这件衣服还是喜欢我这条裤子啊?可得把话说全了,省得我又自作多情。”
他被我逗得有些急了,结结巴巴解释:“我、我是喜欢你这个人!当然,你穿红色特别好看……”
我不忍心再为难他,拆开礼物——是一双大红的高跟鞋,简直像新娘的婚鞋,红得都让人不好意思了。
“这鞋也就结婚的时候才穿得出去吧。”我咂舌。
“那就等咱们结婚的时候穿!”
“您想得忒远。”
“呵呵。我当你答应我了啊!”
那两个月的相处,我和祁清之间没发生过什么浪漫的事,讲出来也都是些贫嘴胜过深情、俗气胜过清新的段子,只是这些庸常小幸福的堆砌,让那一刻的我相信,我是有机会穿上那双大红的高跟鞋的。
和祁清确定关系以后,我也被他拉入了破雾社。
进入元月,北京的雾霾越发严重了,破雾社的活动也频繁了起来,如果起得够早,有时我们一个早上可以跑十个站台,跳完舞浑身大汗。
1月中旬的一天,我们从第十个站台搏得掌声与欢笑后挤上公交车,准备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车子刚刚启动,坐在学雷锋专座上的一位乘客忽然发出感慨:“可惜我没法感受到你们带来的好心情。”
我循着声音望过去,是个戴墨镜的盲人。
“换个角度想,你也看不到这糟糕的天气,没什么不公平的。”我走过去对盲人说。
话一出口,周围的人都露出谴责的表情。
我从不否认我就是个冷漠的都市人,没有泛滥的同情心。后来蔼若春对我说,就是因为我当初那句冷冰冰的话,他一下子就喜欢上了我。
他是个骄傲的人,甚至可以说是傲慢,向来认为自己比我们这些有视者更为出色,同情对他而言就是一种侮辱。
对,他称健全人为“有视者”,他坦然接受了自己,并习以为常,不以为缺陷,就像我们称他们为“盲人”,认为自己才是造物者完美的恩赐。
“对,没错,我的世界从来都是漆黑一片,雾霾对我毫无影响,甚至对我而言,如果能感受一下新闻中描述的那种‘能见度度只有一米’的盛景,也算是种奢望了。”但为达目的,他也毫不吝啬使用同情心这一大杀器,不卑不亢地装可怜,让人自觉地败下阵来,他最拿手就是这个。
果然,他话一说出口,众人对我的愤恨更加强烈,这时他方才大赦天下,把请求活活变成救我于水深火热民愤之中的施舍:“姑娘,那就来陪我说说话吧!你们不是说想让在场的每一个人都快乐吗?我也是人,我也想快乐。”
之后也不管我乐不乐意接受这份施舍便开口问我名字、找我要电话号码,问完掏出手机,抬起头“望”着我,用他戴着墨镜的苍白的脸把“可怜巴巴”这种表情演绎到极致。身边众人变成怂恿的神态,催促我快点告诉这个可怜人。
这廉价的搭讪开场白如果由有视者来做定会被鄙视为唐突或是猥琐,但当我们把他视为一个开朗、自强不息的残疾人,便会把自己的纵容视为彰显高尚品德的慈善。
我几乎一眼就看透了蔼若春的把戏,因为我们是一样的人,为了让自己痛快,不在乎找别人不痛快的那种自私的小人,或者说是凡人、普通人,我们非圣人。
我把最后的希望寄托在祁清身上,妄想能激发一下他身为男友的独占欲,可惜他一直是个圣人:“你就把电话号码给他呗,以后他有需要帮忙的地方,联系起来也方便。”
“白茶,186……”我每个字都咬得很狠,生怕这瞎子感受不到我的恶意。
“猹?是与闰土在西瓜地里搏斗的那只神兽吗?”
众人大笑,我不笑,偏不给他这个脸。
“我叫蔼若春,出自《诗经》‘蔼若春登,澄如秋水’,指待人谦和、厚德如同春天登陆大地,做事诚实,坦荡如同秋水一眼望穿。”
“我问你了吗?再说你这叫什么名字,真做作,艺名吧?”我奚落他。
“对,我本名其实叫李狗蛋。”
这次连我也忍不住捂嘴笑了起来,唯一恨不起来的就是这种善于自嘲的人,因为我也是这款知道自己几斤几两重的小恶人。
蔼若春摸索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正面印着“蔼若春推拿馆,总经理蔼若春,手机135××××××××”,背面是凸起的盲文。
“古龙小说里盲侠花满楼的酒楼不也叫花满楼吗,我的店就叫蔼若春,欢迎你常来,给你打折。”他露出得意的神情,那股为自己亲手打拼下的实实在在的财富而燃起的沾沾自喜并不让人厌恶,相反让我感到踏实。比之如巴比伦般悬在空中的宏大伟业,更能让我感同身受。
可我还是不肯放弃吐槽的机会:“花满楼不是开酒楼的'好不好?”
“哦?是吗?唉,我是个瞎子,没法看书,别人怎么糊弄我,我都只能相信。”
他又轻轻松松挑起民愤。
“不如你以后每天读书给我听吧,就从《陆小凤传奇》开始。”
三言两语就把我囚于道德的牢笼之中。
那年春节前有长达一周的严重雾霾,以至于我每天都要在公交车上不情不愿地给蔼若春读《陆小凤传奇》,祁清在一边看着我,一脸骄傲,比带着我去参加公司年会还骄傲。
我发现我果然没有做善事的天分,没法像祁清一样从给予的过程中吸收满满的正能量,我甚至讨厌正能量这个词,相当讨厌,觉得它有悖人性,起码是我的人性——我更喜欢幸灾乐祸,吸收个满满的负能量,便觉得不管是雾霾弥城还是世界末日都无所谓了,反正总有人比我过得更惨。
在这一点上,蔼若春倒是相当认同我。
有一天他一上车就在傻笑,我问他是吃错了什么药这么开心,他说馆里新来了个推拿师,是烧伤致盲的,顾客都说那人的那双眼睛看一眼都会做噩梦。
“可你看我,”他摘下墨镜让我看,无视那空洞的眼神的话,那双眼睛确实美得毫无瑕疵,“人家都说我跟他一比简直就是钟灵毓秀,迷倒一片小姑娘不在话下。所以我每天和那个推拿师一起工作,可开心了。”
“那按你这么一说,我和你这个瞎子坐在一起,是不是得开心死?”
“谁说不是呢!要我说,早点把你那男朋友甩了,和我在一起吧,保证你笑口常开活到九十九!”
周围人一片大笑,连祁清也跟着笑,我却觉得蔼若春不像是在开玩笑。
春节时,我和姐姐闹了一场不大不小的矛盾,相看两厌。我几次暗示祁清想搬出去和他一起住,他总算还有点自觉性,在开学前帮我搬了家。
如果我有时间机器,我肯定会回到那一天,按住自己准备在纸箱上贴胶带的手,一字一句地警告她:切莫走近,让他是云烟,越美丽的东西你越不可碰。
以至于后来蔼若春无数次在我歇斯底里地发作后,紧紧抱住我说:永远不要懊悔,除非你有时间机器,能把发生的事情都变成没有发生过。
祁清的父母在他很小的时候便离异并都各自再婚了,在市中心给他留下一套房子。几年前拆迁改造后,他分到了一套位于顶层的loft复式房,房子很大,是敞开式的设计,几乎没有任何隐私空间。
刚搬进去时我兴奋极了,人生第一次住进了独属于两个人的“爱巢”,看哪儿都觉得blingbling闪着可待的幸福。
但这新鲜劲没有持续多久,问题就接踵而至。
破雾社只在冬天活动,其他三季祁清满溢的慈善心无处可用,便转为关注世界各地的战乱饥荒和环保问题,每次他愤世嫉俗地向我发表他的见解,我都只能尴尬地赔笑,因为我对这些一点也不感兴趣。
而且在相处中我渐渐发现,祁清的性格远不像他表现出的那样阳光开朗,他就像那台需要放四节1号电池的老式双卡录音机,出门时极尽所能地释放快乐的能量,回到家便耗竭失声。每每与我话不投机便独自缩到楼上的角落里,戴着隔音耳机对着笔记本电脑噼里啪啦地打字,有时甚至一整天都不下楼。
他不用手机,也没有QQ……对人与人之间一对一的交流似乎有着极大的恐惧。
当然,种种问题中不乏我任性、骄纵、粗心的缘故,所有年轻女孩会有的毛病我通通都有,我也一直试图改变,但祁清依然日渐沉默、憔悴,整天一副不开心的样子,让我觉得自己好像做错了什么,但又不知道具体错在哪里。
我直觉我们正走向末路,也知道自己不忍放手,最终选择了一种最幼稚最卑劣的方法来挽救这场岌岌可危的爱情。
我想让祁清嫉妒、重新在乎我,当然蔼若春绝对不是这个计划的最佳人选,只是那时他正巧在纠缠我,我也就顺手利用了他。
我从来都不是什么好人,这一点我很清楚。
往日里蔼若春给我发语音微信我从来都不回,决心实施这个计划以后,我便认真地与他调起情来,我还接受了他送我的推拿馆会员卡,每个周末强拉着祁清一起去做推拿。
但我的计划毫无进展,每晚我的手机微信铃声不断响起时,祁清都会道一声“晚安”,然后自己上楼睡觉。我在他脸上看不到任何嫉妒或在乎的表情,他的存在感日益稀薄,仿佛要以几近透明的方式退出我们的爱情。
我自己反而越陷越深了。
我发现我开始乐在其中,享受着与蔼若春充满罪恶感的相处方式,我没法像爱上祁清时那样笃定自己已经移情别恋,只是——望着祁清,确实总会让我看到一个光明的未来。但与他相处,我永远都处在不甘与自责中,觉得自己总是不够好。我知道我与蔼若春毫无未来可言,但当下的每一刻,却是快乐的。
好在春夏秋逝又一冬,那天,当北京冬天的第一场雾霾侵袭入城,祁清穿上鲜艳的衣服喊我起床时,我感到似乎我们的爱情又有了转机。
那个伸手不见五指的雾霾之晨,破雾社的成员们不约而同地聚集在站台,我在祁清脸上看到了久违的笑容。
我不知道他们什么时候排练了新的舞步,因为不会跳,我便没有参与,站在一旁。
这时一双手忽然从身后伸过来确认似的摸了摸我的脸,是蔼若春。
“游戏结束了?”他问我。
“嗯,结束了,不和你玩了,你哪儿凉快哪儿待着去吧。”我答。
我们自有坏人之间的默契,他一开始就了解游戏规则,我也无须对他虚情客套。
“就没点奖励吗?我是真心喜欢你的,白茶。”
“喜欢我什么?”
“喜欢你漂亮。”
“你能看见?”我讥笑他。
“别人能看见就够了,我只求满足自己的虚荣心。”
我就是喜欢蔼若春这一点,坦坦荡荡正视自己心中的恶,不以为耻。
“你知道我喜欢你什么吗?”我反问他。
“喜欢我瞎。”他开玩笑。
“嗯,还喜欢你和我一样坏。”我忽然把他推到广告牌后,吻上了他的唇。至今也不知道是因为什么——可能是因为想满足蔼若春的要求,给他一个“奖励”;可能是因为我需要一场仪式来结束这段暧昧,回归我真正的爱情;可能是因为我已经爱……
但那个吻让这一切都混乱了,我在尝到恶之花的甘甜后不可自拔,忘情地任自己堕落,直到不远处传来刺耳的公交车急刹车时轮胎摩擦柏油马路的声音——
我循着尖叫声跑过去,那一汪血泊在混沌中红得扎眼,我抱起躺在血泊中的祁清,才发现他染成粉红泡泡糖色的头发的每一根发根都是白的。
他发如雪,那年的北京,却一场雪都没下。
祁清是为了救人而死的,那女生穿着和我一样的红色大衣,身形也与我相似,就站在我之前站的那个位置。
浓重的雾霾让人看不清路况,公交车驶来的那一刻,祁清冲过去推开了那个女生。一直到临终前,他仍在我的怀中,望着那个女生的方向,喃喃地叫我的名字。
葬礼后,我回到loft整理祁清的遗物,在他的笔记本电脑里,翻到了他的
原来祁清一直都有严重的强迫症和抑郁症,他本性悲观,所以一直在试图用所谓的正能量来改变自己。他在日记里写,第一次在影院看到穿着火红博士袍的我就一眼爱上了我,觉得我象征着世间所有的美好,认为我是能治愈他的药……
但事实证明,我是一颗害死他的毒药。
我无法不自责,为开始自责,为结束自责,最后甚至分不清我们曾经爱过的是彼此还是各自心中希冀的假象。
当负罪感几欲要把我掩埋时,蔼若春找到了我。
他说:“我病了,你来照顾我吧。”
我知道,他是给了我一个出口,为我分担罪责。
“你还敢和我提祁清?就是你害死他的!”我扔掉水杯,不顾地上的水迹和玻璃碎片,像疯了一样扑向蔼若春,他这些日子瘦了不少,薄得像片落叶,被我一碰就倒在了地上。
我揪着他的领口,他却还敢还嘴:“别忘了这里面还有你的功劳!那天主动亲我的人可是你!”
我一拳打在他的脸上,他的墨镜一下子被甩到墙角。他扭头吐了口血水,继续招惹我:“再来啊!小姑娘家家的一点力道都没有!来啊!”
我闷在胸口的怒气被他一下子全都激了出来,不停地挥动拳头,直到一点力气都使不出来,瘫软在他身上。
蔼若春紧紧地抱住我,问我:“好受点了吗?”
“你故意的,你这个浑蛋每次都故意惹我生气。”我无力地咒骂道。
“白茶,道理你都懂,不用我说,只要你能好受点,想怎么着都行,我都会陪着你。”说完他摸了摸我的脸,因为只摸到汗水没摸到泪水,又叹了口气。
“要是能让你哭出来就好了,那会好受很多的。”他说。
一场暴雨宣告了夏天的来临。
蔼若春的咳疾仍在诡异地反复发作。
下雨那天,我煲了润肺的汤拿去推拿馆。
“你们老板呢?”我问前台。
“你不知道吗?每到下雨天他都不来上班的。”
我怕蔼若春一个人在家会出事,顶着越下越大的雨赶去他家。
我用他放在门垫下的钥匙打开门,屋里却不见人影。我喊了一声,他的回应声从后院传来。
蔼若春的房子在一楼,有个露天的后院,此时他正坐在那把躺椅上淋雨,摘下墨镜的脸上满是水痕,分不出是雨水还是泪水。
“你干嘛呢?”我问他。
“这还看不出来?哭啊,顺便淋场雨让病更加严重些,好让你继续留在我身边。”
我们都很清楚,只要他的病一好我就会离开他,因为我再没有理由以照顾他的名义与他互相折磨、发泄郁结。
“你每个下雨天都哭吗?”
“嗯。”
“有什么好哭的?”
“那可多着呢,你想想,我是个瞎子,从小爹不亲娘不爱,长大后踏入社会步履维艰,好不容易生活稳定下来又爱上了一个姑娘,可惜姑娘不喜欢我而且还有了男朋友。再后来呢,姑娘好像有点喜欢我了,我却害死了她的男朋友,现在我们就算还互相喜欢着也没办法在一起了。你说,该不该长歌当哭一曲?”
世间最悲哀的事大概就是做一个清醒的坏人,甚至无法用“无知”来为自己做道德的保护色,蔼若春三言两语便挑破了我们之间的脓疮,也让我终于明白,自己为什么一直都哭不出来——和他不同,我的路是我自己选的,我因为贪图与祁清之间那仿若触手可及的光明未来,无视所有显而易见的问题,我的悲哀是我自作自受,唯一让我无法控制的只有——
我竟然真的爱上了蔼若春,这个瞎子,这个和我一样的坏人。
想到这里,我不禁鼻酸,温的泪和凉的雨混在一起砸下来。他终于让我哭出来了,我却一点也不好受。
“为什么要在雨天哭呢?”我哽咽着问他。
“哭完天就晴了,就像用自己的悲伤拯救了世界一样。”
“那要是雨一直下,始终不放晴呢?”
“那就是世界末日,坏人和坏人就可以在一起幸福地生活了。”
许未来,就是要许你一个未来
后来我才知道,千音交朋友,真的是凭第一眼印象,只一眼,喜欢了,将来兴许轰轰烈烈,不喜欢,就是各不相干的两根线,即便勉强相交,也终归陌路。
第一次见到千音,她正捧了一本《巴伐利亚的玫瑰》坐在校园里最繁盛的春樱树下阅读。
朗朗艳阳下,她光洁的鼻尖渗出几粒细小的晶莹汗珠,漆黑的长发垂肩而下,粉嫩的樱花瓣坠于发尾未落,安静的样子让我无从把她和她的传闻联系起来。
C大校花,C大文学系才女, C大里从不交男友只混迹在一堆帅得扎眼的男生中抽烟的风云人物,在我只闻传言不见其人之前,我以为她的模样必定是飞扬的、跋扈的,甚至骄纵得有一些瞧不起人的!
然而她丝毫没有显山露水的意思,发现她面前的我时也只管露出明媚笑容,然后说,我们,一定可以做好朋友。
那个笑容,就毫无保留的刻到我心里。
后来我才知道,千音交朋友,真的是凭第一眼印象,只一眼,喜欢了,将来兴许轰轰烈烈,不喜欢,就是各不相干的两根线,即便勉强相交,也终归陌路。
那日我找千音,原本是要申请进入文学社。
千音并不是社长,但社长欧阳北祺跟我说,如果我写的东西得到莫千音的认可就准我入社。我背光站立,拿着一叠打印稿在春樱的大片阴影中对千音说明来意,内心笃定无比。千音偏一下头,纤细白皙的手指接过我的稿件,低头细细审读。
远处的风送来不知名的花香,微薰的清甜缠绵醉人。千音俯首于我写的字,眼底不断有复杂的光影跳动,直到看完最后一页的最末一行,她静默片刻后才吐出一口气说,如果欧阳北祺拒绝掉你,他一定会后悔一辈子。
我微笑起来,从此我叫她莫学姐,称谓中到底是隔了那么一点生分。
她叫我初朵,偶尔淘气的回我一句夏学妹,神态却是极为亲昵。
那一年,我大一,千音大二。
C大文学系出了许多有才气的人,但真正在校时就出书的却只有一个,这个人,就是欧阳北祺极为欣赏的千音。
而我入社,只是为了莫名爱慕的欧阳北祺。见到欧阳北祺的第一眼,我就发现他宽宽的肩和走路脊背笔直的姿势蕴涵从容淡定的文艺气质,让我着迷。
彼时我年轻气盛,千音虽是我觉得亲近的学姐,但我读她那些词藻华丽错落有致的作品,亦总能看出不够丰满的地方,我的字,就越发去追赶她那些缺憾。
终是拿到文学系人人憧憬的学院奖,很快我也成了C大文学系的一块招牌,我的目的,原本是要自己的名字在欧阳北祺心里成为一面猎猎作响的旗。
我总是想让欧阳北祺当着千音的面赞我一回的,但他从来不肯赞,他只是温和有礼的看一眼我的脸,如同看一个与他无关的人那样平静,最为讽刺的是,他的瞳孔里只倒影着真心替我高兴的千音。
我顺着欧阳北祺的眼光看过去,千音夹杂在一群男生中间讲话,脸上就有了飞扬的样子。
她坐在文学社的木桌上随意的晃动穿藏蓝仔裤的长腿,语气往往是“我的那个小学妹呀…”这样喜不自禁的调子,仿佛对她的FANS宣扬着“你们喜欢我,就必定会喜欢我的小学妹”这个简单易懂但毫无逻辑的道理。
我的心在变暖的同时,也余下一抹挥不去的怅然。我无意凑那个趣,远远冷眼属于千音的热闹,因为我的心里只装着欧阳北祺。
经过千音的“宣传”,也有眉目细致的男生来我回宿舍的路上堵住我认真告白。我想也不想就断然拒绝,随后落得清冷落托的名声,就干脆在阴冷的冬天穿了灰色的毛衣在校园里到处走,如一抹沉郁的影子。
再也没有任何男生敢来告白,他们只说夏初朵是个怪人。我暗自窃笑,千音却明白我的故意妄为。两人去学校附近的羊肉馆喝汤时她问我,你的心里,怕是藏了人吧?
我抬起眼睛深深的看她,一字一顿,没,错。
她楞一回,然后又嘻嘻哈哈笑起来,猜测数人,连同她捏着筷子恣意构想中的青梅竹马也不放过,答案皆飘渺如云。
千音在这个领域终究是迟钝了,或者应该说她本就没想过要来剖我的心。在她眼里,我的心对她该是坦白纯净的,透着亮。
我也笑,嘴角没过一丝酸楚,极力掩饰的是深埋于心的城府。
千音和欧阳北祺正式交往是我大二的春天,嫣红春樱又簌簌的绽满一树,站在宿舍的窗口看这些花团就像燃烧起来的云朵。
C大校花谈恋爱在C大是件大事,校园各处都能听见关于千音与欧阳北祺佳人才子组合的流言。同宿舍的女生故作先知的八卦,莫千音还是选了欧阳北祺,想当年他们才大一头学期欧阳北祺就跟莫千音表白过,找体育部拿了石灰粉在操场上写莫千音的名字,看起来很是轰烈呢,可惜莫千音那时候端着架子,到现在才答应一定是欧阳北祺穷追不舍,哎呀,要是欧阳北祺这样追我,我肯定当时就答应了。
我听不得这些不知轻重的戏言,冷笑道,你与我一同入校,前辈们的事你又知道多少?
一句话呛得兴致高昂的她变了脸色不作声响,本来还在讨论行列中的其他几个女生也立刻禁声不语,她们是看见了明明白白摆在我脸上的不屑,最后用她们的方式集体回避了我这个“怪人”。
那天去文学社,我淡淡的施了粉妆,挑了长长的连身裙来穿。走进社室,人面桃花的去千音和欧阳北祺面前挑衅。我倒是要欧阳北祺看看,我跟千音比较是不是丝毫也不入流。
欧阳北祺眼中终于有稍纵即逝的惊艳闪过,但他又马上转过脸去看窗外的春樱,我却狠狠看着他的脸,他分明是故意装作不懂我喜欢他。
千音眼里放出诧异光彩,惊喜问我,初朵,你是不是也恋爱了?
我笑,是。
千音又切切追问,是谁,快告诉我是谁。
我说,明天你就会知道。
一场意气用事的挑衅让我找到去年冬天向我告白的男生,这次是我堵在他回宿舍的路上对他说,如果你还有兴趣的话,就和我交往吧。
说这话时我甚至连他的名字也不记得。但他看着长裙飘飘桃花粉面的我,脸上突然掠过受宠若惊的表情,然后在春日微凉的晚风中不住点头。
那一瞬,我以为我或许被这个男生感动,但,被感动的时间一定不是现在,我很清楚。
和我交往的男生叫许未来,他说他喜欢我的字。他还说,初朵,其实你比莫千音写得好。
我能分辨出这是他的真心话,并非恭维。我一直等的这句话,不是出自欧阳北祺,而是落于许未来口中。
许未来喜欢牵着我的手,对面目木然的我说,初朵你知道吗,许未来这个名字的含义就是要许自己的爱人一个未来。
我淡淡的笑,没有任何确实意义。只是这样笑的次数多了,往往分不清是敷衍还是习惯,但许未来手心的温度,却无时无刻无不温暖。
转眼到了大二下半学年最炽热的天,整日蝉声轰鸣,此起彼伏的吵嚷成了惯性催眠。文学社里半数人情绪恹恹,千音也是一副瞌睡脸,时常半眯着眼睛缩在阴凉的角落抽烟。
相处一年又近半载,我早就透彻,千音的随性是我所不能比拟,她的恣情随意让她即使在最不起眼的地方也默默释放引人注目的气场。若非欧阳北祺,我的心一定会毫无保留的去热爱千音,因为她那样浓烈鲜明的女子,是我永远不能做到但又无比憧憬的类型。
然我为了欧阳北祺到底与她一直较着劲,从文字,从外貌。我坚持在酷暑中铺盖粉妆,着鲜亮色彩的衣裙,渐渐身后也聚一群FANS,评说我与许未来的恋情。
我的身后,也有了涌动的风云。
有些事,去做了,就会发现事情在指掌中改变了最初的形态,但结局是好是坏亦不得而知,而那时的我,并不曾想过每件事都有多种结局。
夏日掀起的浮躁里,欧阳北祺眼里终是多了一片朦胧的影子。那片影子有粉黛扑面与鲜衣裹缠,即便是那样迷离不堪,却也足够点燃来路不明的情愫。
那日在文学社开完会,千音说要补眠早早离场,其他受尽夏恹困扰之人也逐个散去。欧阳北祺不走,我也不走,空气中凝结了心照不宣的预谋。天边滚了金边的赤云如同火烧,灿烂光影从一张桌子移向另一张桌子,直至消失不见。
我与欧阳北祺没说一句话,最后我站起来走向窗边去看落霞。兴许欧阳北祺以为我是要动身回去,于是用了急切步子来到我面前,在我还没来得及思考他眼神的含义就用唇封住了我的。
臆想中因激情而昏庸的幸福感觉并未如期而至,我身后是那张被赤云光影最后燃烧过的桌子,我的手撑在上面承载着欧阳北祺迷乱的温度,但桌面上冰凉的触感让我异常清醒。
我在思考,这样算不算得到了欧阳北祺?
答案是,否。
暑假将近,C大又有了另一种传闻,说夏初朵与莫千音,花开两朵,各表一支。
有信誓旦旦的流言说,某大一生在某个傍晚用望远镜惯性了望校园各处时,发现了文学社窗内纠缠的人影,焦距拉拢,发现那是欧阳北祺与夏初朵。
千音对这类传言显得毫不在意,她依然笑意盈盈的和我交心,自然而然的做她自己。每每在食堂与操场和我行状亲昵,真实的流言反倒成了谎言不攻自破。
许未来拎来大桶的香草味冰淇淋,等我吃完三分之一才接过剩下的吃掉。边吃边说初朵我相信你,然后把散播流言的人骂成无聊份子。
我笑一笑,跟他讲我们换个话题说点开心的,他连忙说好,然后说笑话来哄我。
单纯如许未来,总是这般贴实入微。我起了十二分的真心对他说,未来,你是个好人。
他突然垮着脸扮得惨兮兮,不好不好,女人对男人说他是个好人就说明她不爱这个男人。
我楞住,即刻咀嚼起这话,他却又大声笑起来,说,开玩笑啦,我们会好好相亲相爱下去的。
放假那天千音来约我去游泳,她叫了欧阳北祺,我叫了许未来。经过那次流言风波,欧阳北祺故意避我,我比他泰然,在他面前表现得仿佛什么都没发生过。
看他极力掩饰的神情,我心底浮现出只有逗弄喜爱的男子才有的快乐,这种快乐,许未来给不了我。
露天泳池泛着一如碧空水洗的湛蓝色,我把脚伸进去感受舒适的凉,然后是腿、腰、与全身,舒展身体独自游到人少的地方,看他们三人慢慢入水。不知为何想起温水煮青蛙的实验,又觉得在置身温度反差中贪凉的人,因了那份贪念,搞不好也是会被凉水吞没的吧。
想着想着就整个人滑进水底一动不动,水没头顶,人声远去,安静的看烈日在我头上的水中晕染开来,心里反倒无比澄净安然。
小时候,我也极爱在泳池里做这样的游戏,我总是以为这样我就变了一尾自由无虑的鱼。
渐渐变得恍惚起来,仰头浮向水面时看见一张熟悉的脸,清秀的眉目间满是焦灼,他向我伸出手,在十指扣拢时把我拉出水底。
浮上水面的两人大口喘气,我看着他铁青的面色大笑出声,然后露出孩子气的表情听他充满惊吓的斥责。
我多么希望找到我的人是欧阳北祺而非许未来!可是欧阳北祺只是在一处注视着,毫不知情的千音在他旁边欢快的拍打出水花,水花溅到他脸上,我以为那原本该是颗颗冷汗。
时间犹似播放器的快进键,又是一年蝉音扰攘的夏天,我大三,千音大四。
欧阳北祺和许未来跟千音本是同级,在大四生忙着各自的
许未来总是匀出时间来陪我,也总是说大家都忙起来了,我再不来你就该寂寞了。
我依然只笑不语,要不到糖果的孩童的心,原本就是寂寞的。
去文学社开会,听得市作协忽有举办全国大学生文学作品大赛的消息传来,这消息无疑对在场的每个人都是重石投水效应,我侧头去看千音,发现从未在她脸上发现过的认真神色。千音微微咬了唇,眼底一抹沉郁流转,这回她是认真卯了劲,我看得出来。
然后是各自沉寂,又在各自的理想中单独鲜活起来。我写了新作,却明显不如旧年韵味,想来应是心里掺杂了不得释然的情绪,所以处处皆败笔。但听闻千音也是用新作去参赛,我反而纠缠于败笔不愿解脱,去走华丽砌词的路线,最终因华而不实落败。
比赛结果出在冬天,千音拿了头名,我没拿到任何名次。
但我并没有输给千音,因为让千音获得头名的是我初初进社时那叠打印稿,其中内容只有千音与欧阳北祺看过。
千音获奖那日,回学校来找我又去附近的羊肉馆,要了酒,一口接一口的喝。我们像从前一样说了许多话,我的字,她的人,彼此仍旧惺惺相惜。
而我真正被刺痛的是她那句,我一直知道你喜欢欧阳北祺,但我第一眼,就知道我不可能爱上欧阳北祺。
原来,千音也与我较了劲,无从察觉的那个,是我。
我终是领悟,事情并不仅仅是在我一个人的指掌中变幻着形态,千音的指掌中亦握了一个乾坤,而且从很早以前就埋了伏笔。蓦地,我看穿了自己一直以来自以为是的浓重心机,早已赤裸裸的被千音看穿。
那天之后我再也没见过千音,我只记得她最后说的那句话,如果我没有对名誉的贪念,你也不喜欢欧阳北祺,或许我们会像一对真正的好朋友那样真心实意的相爱,而非机关算尽的疏离相惜。
我在完成大四最后一年的学业时,卸了粉面鲜衣,重又变成了清冷落拓的“怪人”。欧阳北祺和千音分手后来找我,在我面前说尽千音种种不是,特别提了用我的文稿获奖那回事,我看着这个男人,觉得他并不如想象中的从容淡定。
在欧阳北祺诸多说辞背后,藏着的是他受了伤的心。
我也从不曾想过我会如此平静的拒绝他的感情,几乎用我整个大学时代来奢望的感情,当它变得看似唾手可得后,我反倒将它看轻。
那时候的爱情果然就如同孩童眼里的糖吧?要不到才去拼命争夺,拿到了,就免不了诸多结局中随手丢掉那个。
但我终究还是保留了只吃三分之一的大桶香草冰淇淋的习惯,剩三分之二留给许未来吃。后来他干脆说,许未来就是要许给夏初朵一个未来,我们就永远这样相爱下去吧。
原来,我一直都被他手心的温度感动着。
现在我所庆幸的是,在那年夏天的幽凉水底,找到我并用心守护着我的人是叫许未来的男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