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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饭花集摘抄100字收集60条

时间:2019-09-19 06:06

晚饭花就是野茉莉。因为是在黄昏时开花,晚饭前后开得最为热闹,故又名晚饭花。

野茉莉,处处有之,极易

——吴其浚:《植物名实图考》

珠子灯

这里的风俗,有钱人家的小姐出嫁的第二年,娘家要送灯。送灯的用意是祈求多子。元宵节前几天,街上常常可以看到送灯的队伍。几个女佣人,穿了干净的衣服,头梳得光光的,戴着双喜字大红绒花,一人手里提着一盏灯;前面有几个吹鼓手吹着细乐。远远听到送灯的箫笛,很多人家的门就开了。姑娘、

一堂灯一般是六盏。四盏较小,大都是染成红色或白色而画了红花的羊角琉璃泡子。一盏是

到了“灯节”的晚上,这些灯里就插了红蜡烛。点亮了。从十三“上灯”到十八“落灯”,接连点几个晚上。平常这些灯是不点的。

屋里点了灯,气氛就很不一样了。这些灯都不怎么亮(点灯的目的原不是为了照明),但很柔和。尤其是那盏珠子灯,洒下一片淡绿的光,绿光中珠幡的影子轻轻地摇曳,如梦如水,显得异常安静。无宵的灯光扩散着吉祥、幸福和朦胧暧昧的希望。

孙家的大小姐孙淑芸嫁给了王家的二少爷王常生。她屋里就挂了这样六盏灯。不过这六盏灯只点过一次。

王常生在南京读书,秘密地加入了革命党,思想很新。订婚以后,他请媒人

孙小姐是个才女。孙家对女儿的教育很特别,教女儿读诗词。除了《长恨歌》、《琵琶行》,孙小姐能背全本《西厢记》。嫁过来以后,她也看王常生带回来的黄遵宪的《日本国志》和林译小说《迦茵小传》、《茶花女遗事》……

两口子琴瑟和谐,感情很好。

不料王常生在南京得了重病,抬回来不到半个月,就死了。

王常生临死对夫人留下遗言:“不要守节”。

但是说了也无用。孙王二家都是书香门第,从无再婚之女。改嫁,这种念头就不曾在孙小姐的思想里出现过。这是绝不可能的事。

从此,孙小姐就一个人过日子。这六盏灯也再没有点过了。

她变得有点古怪了,她屋里的东西都不许人动。王常生活着的时候是什么样子,永远是什么样子,不许挪动一点。王常生用过的手表、座钟、文具,还有他养的一盆雨花石,都放在原来的位置。孙小姐原是个爱洁成癖的人,屋里的桌子椅子、茶壶茶杯,每天都要用清水洗三遍。自从王常生死后,除了过年之前,她亲自监督着一个从娘家陪嫁过来的女佣人大洗一天之外,平常不许擦拭。里屋炕几上有一套茶具:一个白瓷的茶盘,一把茶壶,四个茶杯。茶杯倒扣着,上面落了细细的尘土。茶壶是

她病了,说不清是什么病。除了逢年过节起来几天,其余的时间都在床上躺着,整天地躺着。除了那个女佣人,没有人上她屋里去。

她就这么躺着,也不看书,也很少说话,屋里一点声音没有。她躺着,听着天上的风筝响,斑鸠在远远的树上叫着双声,“

女佣人在扫地时,常常扫到一二十颗散碎的珠子。

她这样躺了十年。

她死了。

她的房门锁了起来。

从锁着的房间里,时常还听见散线的

晚饭花

李小龙的家在李家巷。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

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

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东边,靠北是一个油坊的堆栈,粉白的照壁上黑漆八个大字:“双

靠南一家姓夏。这家进门就是锅灶,往里是一个不小的院子。这家特别重视过中秋。每年的中秋节,附近的孩子就上他们家去玩,去看院子里还在开着的荷花,几盆大桂花,缸里养的鱼;看他家在院子里摆好了的矮脚的方桌,放了毛豆、芋头、月饼、酒壶,准备一家赏月。

在油坊堆栈和夏家之间,是王玉英的家。

王家人很少,一共三口。王玉英的父亲在县政府当录事,每天一早便提着一个蓝布笔袋,一个铜墨盒去上班。王玉英的弟弟上小学。王玉英整天一个人在家。她老是在她家的门道里做针线。

王玉英家进门有一个狭长的`门道。三面是墙:一面是油坊堆栈的墙,一面是夏家的墙,一面是她家房子的山墙。南墙尽头有一个小房门,里面才是她家的房屋。从外面是看不见她家的房屋的。这是一个长方形的天井,一年四季,照不进太阳。夏天很凉快,上面是高高的蓝天,正面的山墙脚下密密地长了一排晚饭花。王玉英就坐在这个狭长的天井里,坐在晚饭花前面做针线。

李小龙每天放学,都经过王玉英家的门外。他都看见王玉英(他看了陈家的石榴,又看了“双

这是李小龙的黄昏。要是没有王玉英,黄昏就不成其为黄昏了。

李小龙很喜欢看王玉英,因为王玉英好看。王玉英长得很黑,但是两只眼睛很亮,牙很白。王玉英有一个很好看的身子。

红花、绿叶、黑黑的脸、明亮的眼睛、白的牙,这是李小龙天天看的一张画。

王玉英一边做针线,一边等着她的父亲。她已经焖好饭了,等父亲一进门就好炒菜。

王玉英已经许了人家。她的未婚夫是钱老五。大家都叫他钱老五。不叫他的名字,而叫钱老五,有轻视之意。老人们说他“不学好”。人很聪明,会画两笔画,也能刻刻图章,但做事没有长性。教两天小学,又到报馆里当两天记者。他手头并不宽裕,却打扮得像个阔少爷,穿着细毛料子的衣裳,梳着油光光的分头,还戴了一副金丝眼镜。他交了许多“三朋四友”,风流浪荡,不务正业。都传说他和一个寡妇相好,有时就住在那个寡妇家里,还花寡妇的钱。

这些事也传到了王玉英的耳朵里,连李小龙也都听说了嘛,王玉英还能不知道?不过王玉英倒不怎么难过,她有点半信半疑。而且她相信她嫁过去,他就会改好的。她看见过钱老五,她很喜欢他的人才。

钱老五不跟他的哥哥住。他有一所小房,在臭河边。他成天不在家,门老是锁着。

李小龙知道钱老五在哪里住。他放学每天经过。他有时扒在门缝上往里看:里面有三间房,一个小院子,有几棵树。

王玉英也知道钱老五的住处。她路过时,看看两边没有人,也曾经扒在门缝上往里看过。

有一天,一顶花轿把王玉英抬走了。

从此,这条巷子里就看不见王玉英了。

晚饭花还在开着。

李小龙放学回家,路过臭河边,看见王玉英在钱老五家门前的河边淘米。只看见一个背影。她头上戴着红花。

李小龙觉得王玉英不该出嫁,不该嫁给钱老五。他很气愤。

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

三姊妹出嫁

秦老吉是个挑担子卖馄饨的。他的馄饨担子是全城独一份,他的馄饨也是全城独一份。

这副担子非常特别。一头是一个木柜,上面有七八个扁扁的抽屉;一头是安放在木柜里的烧松柴的小缸灶,上面支一口紫铜浅锅。铜锅分两格,一格是骨头汤,一格是下馄饨的清水。扁担不是套在两头的柜子上,而是打的时候就安在柜子上,和两个柜子成一体。扁担不是直的,是弯的,像一个罗锅桥。这副担子是

别人卖的馄饨只有一种,葱花水打猪肉馅。他的馄饨除了猪肉馅的,还有鸡肉馅的、

他的器皿用具也特别精洁——他有一个拌馅用的深口大盘,是雍正青花!

笃——笃笃,秦老吉敲着竹梆,走来了。找一个柳荫,把担子歇下,竹梆敲出一串花点,立刻就围满了人。

秦老吉就用这副担子,把三个女儿养大了。

秦老吉的老婆死得早,给他留下三个女儿。大凤、二凤和小凤。三个女儿,一个比一个小一岁,梯子蹬似的。三个丫头一个模样,像一个模子脱出来的。三个姑娘,像三张画。有人跟秦老吉说:“应该叫你老婆再生一个的,好凑成一套四扇屏儿!”

姊妹三个,从小没娘,彼此提挈,感情很好。一家人都很勤快。一进门,清清爽爽,干净得像明矾澄过的清水。谁家娶了

姊妹三个都大了。一个十八,一个十七,一个十六。该嫁了。这三只凤要飞到哪棵梧桐树上去呢?

三姊妹都有了人家了。大姐许了一个皮匠,二姐许了一个剃头的,小妹许的是一个卖糖的。

皮匠的脸上有几颗麻子,一街人都叫他麻皮匠。他在东街的“乾

二姑娘的婆家姓时。老公公名叫时福海。他开了一

这地方不知怎么会有这么一个传统,剃头的多半也是吹鼓手(不是所有的剃头匠都是吹鼓手,也不是所有的吹鼓手都是剃头匠)。时福海就也是一个吹鼓手。他吹唢呐,两

时代变迁,时福海的这一套有点吃不开了。剃光头的人少了,“水热刀快”不那么有号召力了。卫生部门天天宣传挖鼻孔、挖耳朵不卫生。懂得享受

时福海有两个儿子。下等人不避父讳,大儿子叫大福子,小儿子叫小福子。

大福子很能赶潮流。他把逐渐暗淡下去的“时福海记”重新装修了一下,门窗柱壁,油漆一新,全都是奶油色,添了三面四尺高、二尺宽的大

不教白发催人老

更喜春风满面生

他还置办了“夜巴黎”的香水,“司丹康”的发蜡。顶棚上安了一面白布制成的“风扇”,有滑车牵引,叫小福子坐着,一下一下地拉“风扇”的绳子,使理发的人觉得“清风徐来”,十分爽快。这样,“时福海记”就又兴旺起来了。

大福子也学了吹鼓手。笙箫管笛,无不精通。

这地方不知怎么会流传“倒扳桨”、“跌断桥”、“剪靛花”之类的《霓裳续谱》、《白雪遗音》时期的小曲。平常人不唱,唱的多是理发的、搓澡的、修脚的、裁缝、做豆腐的年轻子弟。他们晚上常常聚在“时福海记”唱,大福子弹琵琶。“时福海记”外面站了好些人在听。

二凤要嫁的就是大福子。

三姑娘许的这家苦一点,姓吴,小人叫吴颐福,是个遗腹子。家里只有两个人,一个老母亲,是个踮脚,走起路来一踮一踮的。母子二人,相依为命。妈妈很慈祥,儿子很孝顺。吴颐福是个很聪明的人,十五岁上就开始卖糖。卖糖和卖糖可不一样。他卖的不是普通的芝麻糖、花生糖,他卖的是“样糖”。他跟一个师叔学会了一宗手艺:能把白糖化了,倒在模子里,做成大小不等的福禄寿三星、财神爷、

师叔死后,这门手艺成了绝活儿,全城只有吴颐福一个人会,因此,他的生意是不错的。

他做的这些艺术品都放在擦得晶亮的

麻皮匠、大福子、吴颐福,都住得离秦老吉家不远。大姑娘、二姑娘、三姑娘几乎每天都能看到她们的女婿。姐儿仨有时在一起互相嘲戏。三姑娘小凤是个

“十个麻子九个俏,不是麻子没人要!”

大姐啐了她一口。

她又对二姐姐说:

“姑娘姑娘真不丑,一嫁嫁个吹鼓手。吃冷饭,喝冷酒,坐人家大门口!”②

二姐也啐了她一口。

两个姐姐容不得小凤如此放肆,就一齐反唇相讥:

“敲锣卖糖,各干各行!”

小妹妹不干了,用拳头

“卖糖怎么啦!卖糖怎么啦!”

秦老吉正在外面拌馅儿,听见女儿打闹,就厉声训斥道:

“靠本事吃饭,比谁也不低。麻油拌芥菜,各有心中爱,谁也不许笑话谁!”

三姊妹听了,都吐了舌头。

姐儿仨同一天出门子,都是腊月二十三。一顶花桥接连送了三个人。时辰倒是错开了。头一个是小凤,日落酉时。第二个是大凤,戌时。最后才是二凤。因为大福子要吹唢呐送小姨子,又要吹唢呐送大姨子。轮到他拜堂时已是亥时。给他吹唢呐的是他的爸爸时福海。时福海吹了一气,又坐到喜堂去受礼。

三天回门。三个姑爷,三个女儿都到了。秦老吉办了一桌酒,除了鸡鸭鱼肉,他特意包了加料三鲜馅的

三个女儿的婆家,都住得不远,两三步就能回来看看父亲。炊煮扫除,浆洗缝补,一如往日。有点小灾小病,头疼脑热,三个女儿抢着来伺候,比没出门时还殷勤。秦老吉心满意足,毫无遗憾。他只是有点发愁:他一朝撒手,谁来传下他的这副馄饨担子呢?

笃——笃笃,秦老吉还是挑着担子卖馄饨。

真格的,谁来继承他的这副古典的,南宋时期的,

一九八一年九月十日

②这是当地童谣。“吃冷饭,喝冷酒”也有说成“吃人家饭,喝人家酒”的。

导语:汪曾祺,1920年3月5日生于江苏省高邮市,中国当代作家、散文家、戏剧家、京派作家的代表人物。被誉为“抒情的人道主义者,中国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中国最后一个士大夫。”汪曾祺在短篇小说创作上颇有成就,对戏剧与民间文艺也有深入钻研。作品有《受戒》《晚饭花集》《逝水》《晚翠文谈》等。

【原文】

李小龙的家在李家巷。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

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瓢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树,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彤彤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东边,靠北是一个油坊的堆栈,粉白的照壁上黑漆八个大字:双窨香油,照庄发客”。

靠南一家姓夏。这家进门就是锅灶,往里是一个不小的院子。这家特别重视中秋。每年的中秋节,附近的孩子就上他们家去玩,去看院子里还在开着的荷花,几盆大桂花,缸里养的鱼;看他家在院子里摆好的矮脚的方桌,放了毛豆、芋头、月饼、酒壶,准备一家赏月。

在油坊堆栈和夏家之间,是王玉英家。

王家人很少,一共三口。王玉英的父亲在县政府当录事,每天一早便提着一个蓝布笔袋,一个铜墨盒去上班。王玉英的弟弟上小学。王玉英整天一个人在家。她老是在家的门道里做针线。

王玉英家进门有一个狭长的门道,三面墙:一面是油坊堆栈的墙,一面是夏家的墙,一面是她家房子的山墙。南墙尽头有一个有一个小房门,里面才是她家的房屋。从外面是看不见她家的房屋的。一年四季,照不进太阳。夏天很凉快,上面是高高的蓝天,正面的山墙角下密密地长了一排晚饭花。王玉英就坐在这个狭长的天井里,坐在晚饭花前做针线。

李小龙每天放学,都经过王玉英家的门外。他都看见王玉英(他看了陈家的石榴,又看了“双窨香油,照庄发客,还会看夏家的花木)。晚饭花开得很旺盛,它们使劲地往外开,发疯一样,喊叫着,把自己开在旁晚的空气里。浓绿的,多得不得了的绿叶子;殷红的,胭脂一样的,多得不得了的红花,非常热闹,但又很凄清。没有一点声音。在浓绿浓绿的叶子和乱乱纷纷的红花之前,坐着一个王玉英。

这是李小龙的黄昏。要是没有王玉英,黄昏就不成为黄昏了。

李小龙很喜欢王玉英,因为王玉英好看。王玉英长得很黑,但是两只眼睛很亮,牙很白。王玉英有一个很好看的身子。红花,绿叶,黑黑的脸,明亮的眼睛,白的牙,这是李小龙天天看的一张画。

王玉英一边做针线,一边等着她的父亲。她已经焖好饭了,等父亲一进门就好炒菜。

王玉英已经许了人家。她的未婚夫是钱老五。人家都叫他钱老五。不叫他的名字,而叫他钱老五,有轻视之意。老人们说他“不学好”。人很聪明,会画两笔画,也能刻刻图章,但做事没有长性。教两天小学,又到报馆里当两天记者。他手头并不宽裕,却打扮得像个阔少爷,穿着细毛料子衣裳,梳着油光光的分头,还带了一副金丝眼镜。他交了许多“三朋四友”,风流浪荡,不务正业。都传说他和一个寡妇相好,有时候就住在那个寡妇家里,还化寡妇的钱。

这些事也传到了王玉英的耳朵里,连李小龙也都听说了嘛,王玉英还能不知道?不过,王玉英倒不怎么难过,她有点半信半疑。而且,她相信她嫁过去,他就会改好的。他看见过钱老五,他很喜欢他的人才。

钱老五不跟他的哥哥住。他有一所小房子,在臭河边。他成天不在家,门老师锁着。

李小龙知道钱老五在哪里住,他放学每天经过。他有时扒在门缝上往里看:里面有三间房,一个小院子,有几棵树。

王玉英也知道钱老五的住处。他路过时。看看两边没有人,也曾经扒在门缝上往里看过。

有一天,一顶花轿把王玉英抬走了。从此,这条巷子里就看不见王玉英了。

晚饭花还在开着。

李小龙放学回家,路过臭河边,看见王玉英在钱老五家门前的河边淘米,只看见一个背影。她头上戴着红花。

李小龙觉得王玉英不该出嫁,不该嫁给钱老五。他很气愤。

这世界上再也没有原来的王玉英了。

【赏析】

晚饭花,一个富有诗意的花名,做了汪曾祺这篇微型小说的题目,于是这篇散文化的小说也就有了诗意,有了别样的情致,令人回味无穷。

这篇散文化的微型小说,只有一千多字,没有复杂曲折的故事情节,没有激烈的矛盾冲突,没有花前月下的缠绵与情爱,没有信誓旦旦的海誓山盟,也没有那种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的结局,让读者不免感到淡淡的遗憾。它的语言,带有一种散文诗的味道,平淡之中有情致耐人咀嚼。

作者像是一位风景画家,在小说的开头他首先向读者具体而生动描绘出了男女主人公生活的活的特定环境——一个典型的富有江南特色的小镇,给人一身临其境之感。接着,他似乎是以平静的心情叙述了一个日常生活中司空见惯的故事,这个少男少女的故事平淡无奇,没有花前月夜的情爱,没有小说中常见的那种激烈的矛盾冲突,没有起伏跌宕的波澜,没有出人意外、扣人心弦的情节,也没有那种皆大欢喜的大团圆的结局,让读者顿感的遗憾。

小说的情节很简单,也只写了两个人物:李小龙和王玉英。他们住在同一个巷子里。李小龙暗恋着王玉英。每天放学,他都要经过王玉英家的大门外。“他都看见王玉英”,看看傍晚开得很旺盛的晚饭花,看看“坐在晚饭花前做针线”的王玉英。“这是李小龙的黄昏,要是没有王玉英,黄昏就不成为黄昏了”。“李小龙很喜欢王玉英,因为王玉英好看。王玉英长得很黑,但是两只眼睛很亮,牙很白。玉英有一个很好看的`身子。红花、绿叶、黑黑的脸,明亮的眼睛、白的牙,这是李小龙天天看的一张画。”可见,李小龙对于男女的情爱已经有了朦胧的下意识的感觉,他喜欢玉英,暗恋玉英,遗憾的是他的这种单恋并不执着,并不热烈,既没有语言上的表白或者暗示,也没有付诸任何的行动,他只是每天放学路过时看看那静坐在天井里的他喜欢的女孩子,若无其事地默默地度过一个又一个黄昏。被暗恋的王玉英呢,她丝毫也未察觉日日从她门前经过的男孩的心事,也只是日复一日地做着针线,在晚饭花前打发着平静的一成不变的生活。她知道自己“已经许了人家,她的未婚夫是钱老五”。她明明知道钱老五名声不好,人家的议论也传到了她的耳朵里,“连李小龙也都听说了嘛”,可她没有表示反抗,而是默许了这门亲事,她“相信她嫁过去,他就会改好的”。“有一天,一顶花轿把王玉英抬走了。”结婚后,钱老五并没有变好,她只得自食其果。她似乎是平静地接受了命运的安排。

在小说中,作者安排了两条线索分别叙述了男女主人公的故事,这两条线索看似是平行发展,实则是连在一起的。从“连李小龙也都听说了嘛”这句话,从李小龙和玉英都“知道钱老五在哪里住”的交代,就暗示出李小龙已经知道玉英“许了人家”的事,并且曾经对玉英说起过钱老五此人;小说的结尾更是巧妙地不动声色地把李小龙和玉英这两条线索紧紧连在了一起: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1

今天读完汪曾祺散文,感触颇深。

一是学到了一些理论知识。例如如何在文章中用字,其中他提到中国汉字的独特性和意义,他说中国汉字是用来看的,不是说的。许多诗歌一朗诵就没有之前的东西了,所以他反对朗诵诗歌和散文。他主张一字一字的认真扣字眼,沈从文的《边城》不到七万字,但写了半年。汪曾祺的散文同样从一个一个的字来看没有什么独特。但当放到一起那种行云流水的洒脱真的很奇妙。他主张刻画人物不应该描写太多,而应该从环境、声音、颜色等各个方面进行描写和烘托。如何组织文章?他说他是先在头脑里面对整个文章有了轮廓以后才写的。要先有个整体的构思。这些都是他端一杯清茶静坐时想出来的。

二是他的散文风格朴素、简练。人人看了都会明白,都能看懂,正是师承了沈从文的特点。虽然朴素,但那是一种文学修辞,文学语言,不是方言,没有在语言上的研究和大师的本领,是写不出那样的文字的。汪曾祺也说到老师沈从文、老舍他们是怎样练字的。汪曾祺本人家学渊源深厚,爱好广泛,上小学时,他的祖父就给他教《论语》,写小论文“义”,这就相当不错了,我上小学时,除了会放羊、掏鸟窝之外,文化的东西是绝缘的。汪曾祺散文我觉得最值得称道的是那种“真”,一点没有矫揉造作的嫌疑。是真情、真语言。尤其是那种语言真是难得,是应该让我们这些后辈好好揣摩的。一看就令人舒服,可信,不像现在好多人写的文章喜欢辞采华丽,但内容空空。不舒服,很令人别扭,不真实。由于爱好广泛,他的散文自然就非常博雅。草木性灵、历史文化、人物掌故、民俗风土、艺术文物……。都有涉及。但最真的是写人物的部分,尤其是对师友、家世、父亲、母亲等的回忆文章写的最美。令人陶醉,表现出他的善良、和蔼、真实。如《多年父子成兄弟》中对父亲的回忆,父子之间是那样自由、平等、融洽。《我的母亲》中对三位母亲的回忆。虽然两位是继母,但却充满了感情和幸福。

三是他的用情。他对任何人都是友好的。如对西南联大的诸多师友的回忆中,我们就能感觉到他对老师和同学的感情。很纯真,很自然,我觉得做人就应该像他一样。对任何人都很友好,对任何事都很认真。且那种追求自然、朴素的养生之道也值得我学习。文中提到的他的老师的一些为人处世,待客之道,修身养性我觉得对我影响还是很大的。那都是真人真事,人在生活中应该保持一颗童心,不要装腔作势。看书就是学习嘛。学文章,学做人,都很重要。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2

最早开始读汪曾祺的作品,是在高中时学校给我们每人发了一本汪曾祺的作品选《梦故乡》,作为课外阅读的内容,语文老师还专门开辟了课程给我们讲析其中的一些经典作品。我依然记得语文老师在上面讲课,下面的我渐渐被汪老书中描写的世界吸引,几节赏析课下来,这本书已经被全部读完。

我是一个高邮人,是汪曾祺正宗的同乡。他在许多作品里以高邮为原型所描写的南方小镇,和我所见到的这些年来的高邮有些一样、又不太一样。这些年来的高邮和别的所有地方的县城一样,竖起了高楼大厦,建起了宽阔的广场,从前小巷前后的住家都变成了整齐统一的住宅小区;但是如果在运河堤上向下望去,就能看到有着密密麻麻老房子的街区和最初记忆里的高邮并无二致,要是再深入老城,走进那些幽深安静的小巷子,看到房前屋后的花花草草和古旧的窗棱门板,就会觉得时光仿佛在此刻倒流,依稀能看见一些汪老作品中小镇的影子。

汪曾祺的作品给人最大的感觉就是如话家常般平淡质朴。无论要讲一个什么样的故事,他首先一定会不紧不慢地叙说故事发生的地理和人文环境。这样的叙述就像是潺潺流过的河水,不喧闹、不沉闷、不因人事而变。《晚饭花》里开始的一段对于李家巷的叙述就令人印象深刻:

这是一条南北向的巷子,相当宽,可以并排走两辆黄包车。但是不长,巷子里只有几户人家。西边的北口一家姓陈。这家好像特别的潮湿,门口总飘出一股湿布的气味,人的身上也带着这种气味。他家有好几棵大石榴,比房檐还高,开花的时候,一院子都是红通通的。结的石榴很大,垂在树枝上,一直到过年下雪时才剪下来。陈家往南,直到巷子的南口,都是李家的房子。

往往寥寥数百字,一个恬淡的小巷景象就跃入眼帘。读汪老的文章,就好像聆听一位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话语平常,但饶有滋味。正如他自己曾经说过:“我是希望把散文写得平淡一点,自然一点,家常一点的。”故事的情节或欢快、或悲伤、或挣扎、或无奈,但这些风景在他的笔下仿佛跃然而生,永远不会改变。

汪曾祺的作品中还有一个很明显的特点,就是很难遇见大悲大喜的描写。尽管他自己走过的人生岁月充满了艰难坎坷,但是藉由乐观的个性和率真的文笔,他的文字里很难看到那段荒唐岁月留下的痕迹,一张张面孔都仿佛游离在时间之外,有着自己的世外桃源,生活简单快乐,连仅有的不快也被一笔带过。人物心中那些欢乐或苦涩的瞬间,他并不会去刻意放大,而是以最平铺直叙的语言让这些情绪融入到周围的环境里。《受戒》的最后,小英子和明海的一段对话很好地说明了这一点:

小英子忽然把桨放下,走到船尾,趴在明子的耳朵旁边,小声地说:

“我给你当老婆,你要不要?”

明子眼睛鼓得大大的。

“你说话呀!”

明子说:“嗯。”

“什么叫‘嗯’呀!要不要,要不要?”

明子大声地说:“要!”

“你喊什么!”

明子小小声说:“要——!”

“快点划!”

英子跳到中舱,两只桨飞快地划起来,划进了芦花荡。芦花才吐新穗。紫灰色的芦穗,发着银光,软软的,滑溜溜的,像一串丝线。有的地方结了蒲棒,通红的,像一枝一枝小蜡烛。青浮萍,紫浮萍。长脚蚊子,水蜘蛛。野菱角开着四瓣的小白花。惊起一只青桩(一种水鸟),擦着芦穗,扑鲁鲁鲁飞远了。

这段对话简简单单,没有任何刻意的心理描写,但是我们却能分明从明子的表情、声音和小英子的动作中充分感受到一种少男少女初恋情愫萌芽的喜悦。最后一段对于芦花荡的描写,单独看来平淡无奇,放在这里,却充满了生机盎然的活力和希望。而这份毫无修饰的纯真情感,无关名利,却很难让人不为之动容。再如《大淖记事》里巧云失身后的一小段描写:

这种事在大淖不是第一次发生。巧云的残废爹当时就知道了。他拿着这十块钱,只是长长地叹了一口气。邻居们知道了,姑娘、媳妇并未多议论,只骂了一句:“这个该死的!”

巧云破了身子,她没有淌眼泪,更没有想到跳到淖里淹死。

人生在世,总有这么一遭!只是为什么是这个人?真不该是这个人!怎么办?拿把菜刀杀了他?放火烧了炼阳观?不行!她还有个残废爹。她怔怔地坐在床上,心里乱糟糟的。她想起该起来烧早饭了。她还得结网,织席,还得上街。她想起小时候上人家看新娘子,新娘子穿了一双粉红的缎子花鞋。……

巧云和十一子本已情投意合约定终身,却在这时候失了身,这本应是个悲愤交加的故事,换作现在的电视剧里,巧云恐怕是要哭哭啼啼地要死要活,痛苦一生。但是在汪老的文章里却看不到这份沉重。一番轻描淡写中,我们能够看清巧云和周围人的悲与愤,但更能看到大淖人民生命中的韧性和顽强,另一种更重要的情感在这里占据着主导地位,那就是敬重生命。这是一种对生命最朴素的致敬。

汪曾祺的文章中,人物的描写最为传神,尤其是一些民间的小人物,他们普普通通,却又因为正直、诚实或是“大隐隐于市”的绝技让人敬佩。这些小人物是汪曾祺笔下亦真亦幻的南方小镇中不可或缺的点睛之笔,或者说他文章里那些看似冗长无目的的环境描写,因为这些人物的存在而互相印证着“一方水土一方人”的道理:这些人物就应该生活在这样的世界中,这样的世界就应该培养出这样的人物,没有为什么,就是这样浑然天成。《鉴赏家》讲述了一个卖果子的小人物和一个大画家之间的故事,其中对于小人物叶三的描写是这样的:到了一定的日子,他就来了。里面听到他敲门的声音,就知道:是叶三。挎着一个金丝蔑篮,篮子上插一把小秤,他走进堂屋,扬声称呼主人。主人有时走出来跟他见见面,有时就隔着房门说话。“给您称——?”——“五斤”。什么果子,是看也不用看的,因为到了什么节令送什么果子都是一定的。叶三卖果子从不说价。买果子的人家也总不会亏待他。有的人家当时就给钱,大多数是到节下(端午、中秋、新年)再说。叶三把果子称好,放在八仙桌上,道一声“得罪”,就走了。他的果子不用挑,个个都是好的。

短短的一段描写,将卖果人叶三的正直、细致的个性和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平等、信任的情感描写得淋漓尽致。但叶三的秉性只是一个基调,小人物们往往有着不同于别人的长处,叶三的长处就是爱画、懂画。他的“懂”不艰深晦涩,不附庸风雅,往往是出于对生活最简单最朴实的观察,而季匋民却偏偏欣赏他的率真,正是基于这样的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和叶三本身具备的特质,卖果人和大画家这两个有着很大阶层差距的人之间才会衍生出一种珍贵的高山流水遇知音的情感。在汪老日常讲叙式的笔下,这种情感显得格外悠远、坚贞,令人感动。

汪曾祺曾在一篇访谈中说道:“我希望我的作品能有益于世道人心,让人觉得生活是美好的,人,是美的,有诗意的。”汪曾祺的一生都在用笔挖掘寻常百姓身上的诗意和人性,以温情抚慰人间苦难,以善意反观世间百态,仿佛用温柔的声音告诉每一个人“这世间的苦难终究都会过去,希望一直都在”。阅读汪曾祺,需要一些耐心,需要一些幽默,更需要一些善意和爱。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3

汪曾祺散文之好,读过的人有口皆碑。他写景、写人、写事、写物,看似冲和散淡,其实有着精心的布局,结尾尤其好。读每一个结尾都是一种享受。一切景语皆情语,但还不只是景语,每一句平实的话都有深情。

全篇只一两句点到伤情之处,好比冰山露一角,我们就能体会到那座冰山。比如《北京的秋花》,通篇写的是各种植物,很生动有趣,像科普读物,后面写到秋海棠,带到自己的母亲,很小的时候就得肺病死了,锁在一个小屋里,怕传染不让人去看,所以对母亲没什么印象,小屋边开着秋海棠,看到秋海棠就想起母亲。语言非常的平静,一点不抒情,但给我巨大的感动。再说写他的老师沈从文,《星斗其文,赤子其人》,通篇细密的写沈从文其人其事,非常平实,行文到最后写到老师的死。只一句,也是用叙事代抒情:“这样一个人,就这样地去了。我看他一眼,又看一眼,我哭了。”这是多么高级文字,堪称人书具老。

书中也有赤子的情怀流露。在西南联大边的诸多茶馆之一的墙上,发现了真正的诗:记得旧时好,跟随爹爹去吃茶,门前摸螺壳,巷口弄泥沙。

几篇文章也提到了茶文化。在《湘行二记》中,汪曾祺细细的提到了擂茶,他十分喜食,令我想起去年到湖南湘西时也在马路边买到过擂茶,已经不十分的土了,类似珍珠奶茶的店铺。汪曾祺还反复提到了在西南联大读书时,大学生们都爱泡昆明的茶馆。有人甚至连牙刷脸盆都放在茶馆里。他是个美食家、老茶客,对茶也有心得,在《寻常茶话》一文中,大谈了吃茶的点滴。

在《皖南一到》一文中我发现我祖母与汪曾祺是徽州的同宗,都是越国公汪华的后人。汪华大概是割据一方的豪侠,后来降了唐,受李渊封为越国公。在隋唐时期,这是个很高的封号,隋炀帝时期的司空杨素就是越国公。当地称“汪王”,或“汪王大帝”。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4

汪曾祺先生的散文集《人间草木》第一篇就是《花园》。读了几遍,每次都是一边读一边笑,一边读一边叹,一边读一边摇头——唉,天籁之作啊,我怎么就写不出这样的文字呢。

汪先生的散文好在哪里呢?掩卷思考,说不清楚好在哪里,反正感觉好像就是在一个静静的冬夜,坐在火炉旁,手捧着一杯热茶;又好像在风和日丽的早晨,行走在小桥流水的江南;更多的时候,就是回到了童年,在体味童趣时,既感到温暖又感到淡淡的忧伤,“逝者如斯”啊。

就我的阅读水平,我想这篇散文之所以有如此的魅力,就在于作者用浑朴自然的文字,从小的视角楔入写凡人小事之美,于看似不经心、不刻意之中设传神妙笔,写出了富有人情味的真境界。

通篇并没有多少景物的描写,而是用儿童的眼睛扫描花园。你看,花园的背景是灰青色、褐色、黑色的老宅,里面充满了影子——伸拔到无穷高的大柱子(儿童的眼里当然是“无穷高”),神堂屋里挂着的鸟笼和“永远眯着眼睛假寐的鸟(儿童的心理!)”。写园子里的草,并不写草如何青如何绿,而写“巴根草”的儿歌、“我”躺在草地上拉草根的声音、草根的甜味和似有若无的水红色、写“我”与草的“游戏”,写被草磨得发光的鞋底、写难闻的“臭芝麻”,一笔带过的虎耳草的腥味和紫苏的红色。写虫,写天牛、蟋蟀、鼻涕虫、蝉、蜻蜓、土蜂,都不是描写虫如何如何,而是写“我”与虫们的故事。写鸟,写冒冒失失飞进花厅里的鸟,写吃偷吃米粉,灶饭,碗儿糕的鸟,写自己养的鸟被猫吃了的“哭”。写花,也并不写花如何美,而是写供花,写掐花,写穿花,甚至写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以及它们是主人小姑姑,还有花匠、花房、含羞草、荷花……。

通篇文章都是儿童纯净的眼睛看到的东西,都是儿童纯真的心灵里感受到的美。特别是土蜂的那段描写:“好些年看不到土蜂了。这种蠢头蠢脑的家伙,我觉得它也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的,有点不配,因此常常愚弄它。土蜂是在泥地上掘洞当作窠的。看它从洞里把个有绒毛的小脑袋钻出来(那神气像个东张西望的近视眼),嗡,飞出去了,我便用一点点湿泥把那个洞封好,在原来的旁边给它重掘一个,等着,一会儿,它拖着肚子回来了,找呀找,找到我掘的那个洞,钻进去,看看,不对,于是在四近大找一气。我会看着它那副急样笑个半天。或者,干脆看它进了洞,用一根树枝塞起来,看它从别处开了洞再出来。好容易,可重见天日了,它老先生于是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神情中似乎是生了一点气,因为到这时已一声不响了。

在汪先生的笔下,蠢头蠢脑的土蜂,在花朵上把屁股撅来撅去,那对东张西望的“近视眼”,拖着的肚子,坐在新大门旁边息息吹吹风的神情,酣态可掬的小动物就出现在我们面前了。而那个可爱的小男孩,觉得土蜂在花朵上撅来撅去有点不配而对土蜂的愚弄,则体现了童趣和对花朵、动物、花园、大自然的热爱。

独到的审美,也是这篇散文特点之一。美在身边,美在本分,真正具有可体验的美的特征的,恰好是真实的个体生存中的无时无刻不在的“小文化”“小话语”“小叙事”。《花园》让我感受到的艺术神韵,就在浑朴自然的文字中,在流淌在字里行间的文人的雅趣和爱好中,在小事的叙述和刻画中。

文章开头并没有讲花园,而是讲老宅,灰青色、褐色与黑色的老宅,充满了影子的老宅。试想,在这种背景下开放的报春花,深红、纯白、碧蓝、紫红、浅黄等色的报春花,“它不至于被晒得那么多粉”,更何况,还有花园,色彩斑斓,鸟语花香,能不美吗?这是对比的美。讲桂花,是这样写的:“父亲一醒来,一股香气透进帐子,知道桂花开了,他常是坐起来,抽支烟,看着花,很深远的想着甚么”,这是意境的美。写腊梅,“冬天,下雪的冬天,一早上,家里谁也还没有起来,我常去园里摘一些冰心腊梅的朵子,再掺着鲜红的天竺果,用花丝穿成几柄,清水养在白磁碟子里放在妈(我的第一个继母)和二伯母妆台上,再去上学。我穿花时,服伺我的女佣人小莲子,常拿着掸帚在旁边看,她头上也常戴着我的花”,明黄色的腊梅、鲜红的天竺果和白磁碟子以及穿花时立在身边头上戴着花的小女孩,就是一幅美丽的写意画,这也是色彩的美。最使我感动的是这段十分唯美的描写:

想起绣球花,必连带想起一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这是一个小姑姑房中东西。

我真不知道,作者是带着怎样的感情来写的,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的小拖鞋有什么联系——那是一个旧时女孩闺房的东西啊,这个女孩是作者的小姑姑又是好朋友。爱素雅的白绣球花和白缎子绣花拖鞋的女孩,该是多么圣洁啊。

当读到“那些绣球花,我差不多看见它们一点一点的开,在我看书作事时,它会无声的落两片在花梨木桌上”、“姑姑已经嫁了,听说日子极不如意。绣球快开花了,昆明渐渐暖起来”时,我的眼泪突然涌上来,真是“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啊。

这样的小场景,在《花园》中比比皆拾:

夜宴,点一个纱灯送客,灯光照在花上树上;槐树上看到的佛院,关着的那两扇门,关在门外的一片田园,悠徐单调的钟鼓声,抱柴草打水的小尼姑来抱一捆草,水东东的滴回井里;半夜在园子里抽烟的父亲和我……一幕幕的小场景温馨又有点伤感,这种美,就像清丽澄明的溪水沁入了我的心。

“绚烂之极归于平淡”。《花园》通篇的笔调是清淡委婉、浑朴自然的。读这些文字,就像在听一个性情和蔼、见识广博的老者谈话,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即兴偶感,娓娓道来,平淡质朴,如话家常般的自然。每每读到会心处,不觉一笑,好像说的就是我自己童年的情形。这种不事雕琢的风格,恐怕缘于作者心地的淡泊和对人情世物的达观与超脱。而就是这种看似不经意、看似闲适恬淡中包孕着一种文化、一份厚重。

另外,我在想,《花园》表达了一种什么样的思想?恐怕不仅仅是美好童年的回忆,对家乡亲人的热爱,对自然的热爱,还有更深刻的东西,我说不清楚,但我感受得到,感觉就像《寻找家园》、《融入野地》这样的作品一样,在引领我们寻找一种精神上的东西,是真善美?精神家园?或许因为我们就是从泥土里走出来的,向往的就是泥土和自然?当然,和那些作品不同的是,汪曾祺的文字是宁静、闲适、恬淡的。

我想,《花园》带给我的,是流淌在字里行间的雅趣,让我体味到含蓄、空灵、淡远的艺术风格、深厚的文化意蕴和永恒的美学价值。《花园》创造的真境界、传达的真感情,引领着我步入精神世界的净土。从这个角度来看,《花园》就是我们不断寻找的精神家园。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5

汪曾祺,中国最后一位士大夫,二十世纪最伟大的文学家之一,当代文坛巨匠,抒情的人道主义者,最后一个纯粹的文人,沈从文先生的入室弟子,最浪漫的散文集,最值得品味的浪漫作品,最值得回忆的艺术与生活的代表作。能与这本书相遇,更是小女子的荣幸。

古往今来,描写吃的文章倒是不少见,像老舍的《骆驼祥子》啊,梁实秋的《雅舍谈吃》啊,许多许多,更是将美食描写的淋漓尽致,而汪曾祺先生的吃却更别具一格。虽平淡,像菜谱一般,却处处流露出人间真情,引来无限遐想。

我原本就爱好美食,以至于入神般去品味这篇文章,更是受益匪浅啊!内容呢,都是生活中的食物,而汪先生却写的行云流水,妙笔生花。例如在《故乡的食物》一文中,开头引用郑板桥的话:"天寒冰冻时,穷亲戚朋友到门,先泡一碗炒米送手中,佐以酱姜一小碟,最是暖老温贫之具。"听着这句话,有种特亲切的感觉,炒米比较省事,比下一碗挂面还要简单,一般吃泡炒米,是要抓上白糖的,这便是郑板桥话中的含义。

还有种食物,叫"焦屑",就是用糊锅巴磨成碎末。它也像炒米一样,用开水冲冲,就能吃了,无论是炒米还是焦屑,除了方便,还有一层意思,就是应急。当时,县境内开了仗,我们用这种食物度过的。处于社会底层的人民,用一碗炒米,焦屑温暖着彼此的心灵。令我感到敬佩地是,作者在如此乱境之中,依然淡定从容,乐观安静,像文中说的:"晚上,爬到吕祖楼上去,看双方军队枪炮的火光在东北面不知什么地方一阵一阵地亮着,觉得有点紧张,也很好玩。"真是乐观啊!也是如此的热爱生活,热爱生命啊!

在作者的吃的部分中,用简单的话语,写出了各种美味佳肴,可以称他为美食家了。

在这本书中,内容有叙事的,有抒情的,有释理的,这些散文文笔细腻,结构合理,条理清晰,文中又渗透着作者丰富的社会生活和复杂的内心世界,真可谓一部让我受益匪浅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6

最近看完了汪曾祺的两本书《打渔杀家》和《孤蒲深处》。汪是沈丛文的子弟,所以文字多有受其影响。《打渔杀家》主要是他的文论,书评,最吸引我的是他如何谈写作的一些内容。《孤蒲深处》是他的短篇小说集,都是比较有名的一些作品如《受戒》《大淖记事》《八千岁》《岁寒三友》《徙》等,他的小说确切地说更像是散文,是有一点儿故事性的散文。这也很像沈丛文的风格。此外他的书并不是特别流行的那种。读起来呢,很有生活滋味,让你觉得不陌生,反而很亲切。此外,可以看得出汪氏的做人处世之淡泊态度,很有才华但是缺非常地内敛谦恭自省。他是江苏高邮人,秦少游的同乡,我也可以攀上老乡的江南之地。水乡之地的人文历史故事,不比高原北方的粗放豪爽,但是却很耐人寻味。其实,南方多才子佳人,也是我们大家都知道的事情。汪后来大多年是在北京居住,也写了许多的京派文学作品,但是他影响深远的还是他对于故乡的那些描写和回忆。所以有人也称他的文章为乡土文学,但是他却并不认同。我以为汪最看重的文学品质是平淡自然,他的文章里也多次提到写作的最高境界是平淡自然,也是他的文章最主要的特征。

我常常会想,本是南方人的我却长在北方,这样的历史对我会有多大的影响。如果我一直就在南方或是北方,我可能走的是完全不同的道路。对于我的父母来说,他们是读大学的.时候才从南方到了北方,后来就再没有能回去,他们不也是一直在流浪吗?人类命运有一定的重复性,没有根的人,这样才可以四处漂泊,并不觉得有什么难过,或者说是一种自然的选择。倒是那些祖宗多代一直固守一方水土的人,他们不能忍心离开的多。

现代许多人,不再有那么多故土的观念,是因为生活的质量决定一切其他,故乡的观念必须淡化。但是还是有一些人他们的不愿意离开,是出于一种本能,倒不是他们意识到多么地热爱家乡。

然而我又不得不承认,只有在离开了故乡的时候,故乡才有它极其不可抗拒的魅力。就像汪曾祺,沈从文这些大作家的作品所反映出来的。没有失去的人是不知道其宝贵的地方和意义的。我们从离乡之人的视觉处发觉一个自己没有体会过的故乡,也只有从离乡人的情怀里体会出自己温暖幸福的真谛。所以,故乡的人应该感谢离乡的人,因为如果没有他们的时时提醒,他们并不知道他们的故乡是多么地美丽。汪的书所表达的对故乡的怀念,其实是人类的一个普遍情怀,对于我来说,是勾起我的思乡之心,引无限共鸣之意的好书。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7

我本是很少读散文的。许是初中时印象过于深刻,在我的认知中,散文多半是艰涩难懂的:它不像小说那样,所有的情节都是围绕这一条明晰的主线层层展开,随着故事的推进,让人有一种豁然开朗的心情;散文往往给人一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感觉,它总是从一些细微的角度入手,一点一滴地表达出作者的思绪,一切都需要读者去细细揣摩,而这恰恰是我所不善长的。

此次也是在室友的强烈推荐下,我才接触了汪曾祺的作品。在看他的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有一种惊喜的感觉。怎么说呢,汪老的文字会让人有一种很亲和的心情。就好像冬日温暖的午后,在些许喧闹的院落里,一边捧着热茶、晒着太阳,一边听着满脸笑容的老人把他往昔的经历和想法娓娓道来,那种温馨与惬意。

《花园》是我看的第一篇汪老的散文,文章并没有十分华丽的辞藻,却能让人在脑海中清晰地描绘出在那个充满生气的小花园里嬉戏玩耍的淘气小孩。花园就是作者童年的乐土,充满了单纯的快乐,充满了自然的声音,也充满了菖蒲草的味道。他喜欢压在草上,静静地注视着倒下的草慢慢站起来,看它的努力快要成功时,又把头枕上去,嘴里叫一声“嗯!”;他会把马齿苋的瓣子套在哑巴蝉的眼睛上,一放手,哑巴就一直往上飞,绝不偏斜转弯;他认为土蜂是种蠢头蠢脑的家伙,因此常常愚弄它;他也会为了被猫吃点的小鸟而哭泣……这一切都通过朴素的文字,生动地呈现在我的眼前。

我曾经看到过,有人这样评价汪老的作品,说:它给人的第一感觉是一种平淡的美,是一种细水悠悠的淡雅。然而在它的平淡中,又无法如白开水般淡而无味,它如一呷清茶,淡雅中带着一袭袭清香,让人久久回味。的确,在汪老的文字里我们不会感觉到激烈的情绪,一切都是淡淡的,却能轻易地引发读者的共鸣,同时容易让人想起自己所经历过的、所思考过的,并有一种会然一笑的心情。这应该就是汪曾祺文字的力量吧。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8

汪曾祺的作品中最吸引我的地方是他的语言文风。汪曾祺的作品是可以读出生活的。这是源于作家对生活的真诚吧。他所写的都是自己熟悉的生活:旧时代的高邮小城、西南边城昆明、文化界的故旧师友、西南联大的师生、北京京剧团的戏曲演员;故乡的大淖、荸荠庵,昆明的白马庙等。

他的作品中总有他自己过去生活的影子,所以写起来有真切的认知,有感情。

汪曾祺的作品,我看得较多的是散文。下面我将从他的散文中举几个例子,分析一下语言,表达我的感受和观点。

那棵龙爪槐是我一个人的。我熟悉他的一切好处,知道那个枝子适合哪种姿势。云从树叶中间过去。壁虎在葡萄上爬。杏子熟了。何首乌的藤爬上石笋了,石笋那么黑。

蜘蛛网上一只苍蝇。蜘蛛呢?花天牛半天吃了一片叶子,这叶子有点甜么,那么嫩。金雀花哪儿好热闹,多少蜜蜂!波——金鱼吐出一个泡,破了,下午我们去捞金鱼虫。香橼花蒂的黄色仿佛有点犹豫,别的是花飘下,香橼花时掉下的,花落在草叶上,草稍微低头又弹起。——《花园》

《花园》这篇散文读起来颇有趣味,语言十分的生动活泼。对景物的刻画很好,文字虽是印在纸上,纸虽是平面的,但眼前看到的是立体的,是鲜活的,是有生命的。

感觉手是可以触摸到它们的,《花园》中所塑造的景物那样真实地出现在我眼前,唤起了心灵最柔软的那部分,好像又回到了小时候。

汪曾祺的作品是有生命的,在于他的语言平实、生活,它所描写的东西也是如此,平凡渺小,但却凝聚着巨大的能够打动人心灵的力量。汪曾祺用心感受生活中的快乐和温馨,贴近的观察生活。源于生活却高于生活。

胡同是贯穿大街的网络。它居闹市很近,大哥酱油,约二斤鸡蛋什么的,很方便但似有很远。这里没有车水马龙,总是安安静静的。偶尔有剃头挑子的“唤头”(像一个大镊子,用铁棒从当中擦过,便发出噌的一声);磨剪子磨刀的“惊闺”(十几个铁片穿成一片,摇动做声);算命的盲人(现在早没有了)吹的短笛的声音。这些声音不但不显得喧闹,倒显得胡同里更加安静了。——《胡同文化》

汪曾祺描写的胡同中的场景很生活、真切。人物的特点很鲜明,虽描写每个人物只有简短的一句话,但他抓住了人物的细节,抓住了人物的魂。汪曾祺对风俗的关注体现了他对民族集体生活和文化的喜爱。

汪曾祺在《咸菜和文化》说:我们要在小说里表现的文化,首先是现在的,活着的;其次是昨天的,消逝不久的。理由很简单,因为我们看得见,摸得着,尝得出,想得透。汪曾祺写的《胡同文化》语言平实,贴近生活,也是希望把这种文化以最简单真实的方式传递给更多人,让这文化更好的延续下去。

正如汪曾祺所说的:他所追求的不是深刻,而是和谐。

他用朴素着实的语言记录生活。归有光的“以清淡的文笔写平常的人事”也尤其受他推崇。汪曾的文学作品展示了现代汉语写作的另一种可能,那就是从活的传统和活的生活中汲取营养。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9

“夏天的早晨真舒服。空气很凉爽,草上还挂着露水(蜘蛛网上也挂着露水),写大字一张,读古文一篇。夏天的早晨真舒服。”《夏天》

如此平淡质朴,如话家常的文笔有几人写得如此惬意?惟恐只有汪曾祺能做到了。品读汪曾祺的散文,虽然话语平常,但饶有趣味。如《葡萄月令》

“然后,请葡萄上架。把在土里趴了一冬的老藤扛起来,得费一点劲。大的,得四五个人一起来。“起!——起!”哎,它起来了。把它放在葡萄架上,把枝条向三面伸开,像五个指头一样的伸开,扇面似的伸开。然后,用马筋在小棍上固定住。葡萄藤舒舒展展、凉凉快快地在上面呆着。

读到这里,我不由得笑了,绘声绘色的描述让我似乎看到了葡萄藤老爷般呆在架子上。

这便是汪曾祺的散文所带来的感觉享受。读汪曾祺的散文处处可见这样的文笔,行文中透着淡泊宁静,即使人生的酸甜苦辣也能被他写出不同的韵味。

如自1938年9月,日军飞机濒临昆明进行空袭,狂轰乱炸,西南联大教职员宿舍亦有被炸毁的,造成人员伤亡。汪曾祺正在西南联大学习,当时师从沈从文,后来写得小说受其影响,并形成了自己独特的风格。西南联大当时集中了北大、清华、南开三所大学的著名教授和专家学者,如对魏晋南北朝史和隋唐史颇有研究的陈寅恪,对中国哲学史研究卓有贡献的冯友兰,新文学运动的重要人物朱子清,以及各有专长的闻一多、钱钟书、沈从文、柳无忌、叶公超、吴晗、钱穆、钱端升、张奚若、费孝通、罗隆基、潘光旦、贺麟、陈岱孙、王力、吴宓、闻家驷等。在很多名人的回忆录中,这段时间是惨淡动荡的。然而在汪曾祺关于这段时间回

汪曾祺散文读书笔记10

作为一个(伪)吃货,我是很想和汪老先生打一架的。

经常看到段子里写到,若想结束一段争辩,就突然提起“你是甜豆花党还是咸豆花党”,然后一群人马上分成两边,进行无法相互理解又无休止的争论……当然你知道,和吃货打架就是个热闹有趣的事情。

汪曾祺先生是个真诚的吃货。在“一果一蔬”里头他老练地介绍一些果蔬的各种吃法。诸如“豆叶在古代是可以当菜吃的”、“绿豆的最大用途是做粉丝”、“我在泰山顶上一个招待所里吃过一盘炒棍儿扁豆,非常嫩。平生所吃扁豆,此为第一”、“蚕豆是很好吃的东西,可以当菜,也可以当零食”……简直对于事物的了解全方面围绕吃了!谢谢他的坦诚交流,我觉得要是我的话是没办法跟他过到一块儿去的。我对抓起一把葱一把蒜一把胡萝卜一把栗子等等等等生吃是没有什么可说的了。(笑)

说起生吃东西,我倒不是对所有没煮熟的食物都抗拒,但好像对许多生的东西确实没有太大兴趣。但是我非常喜欢吃半熟的鸡蛋,无论是半熟的溏心蛋还是三分熟的温泉蛋,或许等到某天能接受生鸡蛋的时候,我就去尝试一些生鸡蛋酱油拌饭——《银之匙》里头把这种饭描述得太好吃了。确实如果对许多做法、许多食物不能接受的话,会失去享受很多美食的机会,就如我认为妈妈不敢吃不熟的东西,不吃半熟蛋真的太可惜了……(我也不敢在她面前吃也就是了)。许多肉全熟都是不好吃的,全熟的肉肉质会变糙变老,比如熟透的白切鸡、全熟的牛排,吃起来太可惜了。不过也有做法的问题就是了,毕竟熬熟炖熟的肉也还是挺好吃的。

很多人喜欢吃生的花生、玉米、栗子等等,这些我是真的不喜欢吃。大概有种“甲之蜜糖乙之砒霜”的感觉,喜欢吃的人觉得的鲜甜在我嘴里是腥甜。土腥气我大概不是特别喜欢。雨后草地的土腥气倒也还好。

生吃大葱我是见过的。生长在岭南对这种吃法并不熟悉,唯一直面的一次是社团烧烤的时候,山东的师兄拿起一棵圆柱形的青青白白又长又直的大葱说道“下面让我来表演一下生吃大葱”,然后咔嚓一下,比吃甘蔗还脆爽地咬了一大口……惹不起惹不起。

小岚子不吃生的却偏喜欢去吃寿司,看着转盘转了几圈只拿了几碟鳗鱼,是有够难受的了(笑)。

但是汪老先生吃的真是多,懂得的也真的多,天南地北的特产小吃吃过很多,也懂煮法。写的也真好,许多我百度搜索到实物的东西看上去倒不如他写的那么诱人了。虽然描写简单字少,风格还平实真诚得絮絮叨叨的,该呈现的想法也一个不少。

他写枸杞子“礼花似的,喷泉似的垂挂下来,一个珊瑚珠穿成的华盖”,写粉盐豆“长可半寸,盐炒,豆不收缩,皮色发白,极酥松,一嚼即成细粉”,写一些现在已经不多见的小吃写得贼香,所以叫人分外遗憾,还想照着他说的做法做一遍尝尝。这种对食物的安利力度倒让我想起受欣了——一个热衷于吃热衷于做也热衷给别人卖安利的好友,不过个人以为她的点菜水平恐怕还未能比得上汪先生,差强人意。而汪先生(据他本人说)是被称赞过点菜水平的。

小岚子的安利手法就极其拙劣了(斜眼),就只会一个劲儿地说去吃西多士去吃面,建议去学习一下安利水平(笑)。

觉得汪老先生分外可爱是因为他的一些直抒胸臆的话。

听说一个剧团团长不认识“蚂蚁上树”这道菜,于是评论“这样的人怎么可以当团长呢?”

可惜几位北方同志不吃酸藠头,感慨“哀哉,人之成见之难于动摇也!”

孙女爱吃汪老嫌弃的北京绿豆糕,他便说:“我的孙女很爱吃,一气吃了几块,我觉得不可理解。”

在“黄豆”一篇写道,黄永玉的儿子黑蛮吃了汪老做的口蘑豆后在日记里写“黄豆是不好吃的东西,汪伯伯却能把它做得很好吃,汪伯伯很伟大。”

这些或是对安利卖不出去的可惜、或是对别人口味的不理解、或是对自己点菜煮菜水平的自信……都是极其有代入感的,吃货的可爱想法。即便是要因为口味打架了,也还是觉得那么可爱。

历史上真诚可爱的吃货,还有一位——鼎鼎大名的苏东坡先生。在三登子的漫画里头他简直是个遇到什么困难都不要紧、有好吃的真棒这样的坚强乐观型吃货。我在想热爱吃各种各样东西的人是不是也非常热爱生活,热爱柴米油盐酱醋茶的人间烟火,也爱天地之间草木原料的自然馈赠。

为吃货干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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