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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说选刊摘抄300字汇集86条

时间:2020-08-04 05:05

腊梅嫁给顺子时,村里的年轻小伙子都当八路走了。腊梅就问顺子:“顺子,人家都当八路打小鬼子去,你咋没去?”顺子低着头,小声地说:“俺爹俺娘的身子骨一天不如一天,不能下地干庄稼活儿,俺去当八路打小鬼子,爹娘咋办?”

顺子说的是实情,爹娘虽然年岁不大,只有五十多岁,可都一身的病,别说下地干庄稼活儿,就连走路都困难。八路军和地方政府也看到了这些,也就没有动员顺子参军。腊梅听顺子的话是真话,也就没多说什么。

第二年一开春,腊梅有了身孕,挺着肚子操侍着家务,伺候着病病歪歪的公婆。忽然有一天,顺子对腊梅说:“明天,俺要到二姑家去一趟有点事,过几天就回来。”

顺子走后,腊梅就听说,辽南支队来村里招收新兵。腊梅越想越觉得顺子走得蹊跷,早不走晚不走,偏这个时候到三十里外的二姑家去。第二天,腊梅做好够公婆一天吃的饭菜就走了。她要去找回顺子,让他参加辽南支队打小鬼子。

腊梅一见到在二姑家的顺子,一句话也不说,拉着顺子就走,顺子不敢不跟腊梅走。走了一段路程,腊梅哭了,她望着低着头的顺子说:“打小鬼子,不是哪一个人的事,你不去,他也不去,小鬼子什么时候才能打走!”顺子一下子抱住腊梅激动地说:“腊梅,俺也想参加八路军打小鬼子,可俺舍不得你和肚子里的孩子,还有俺爹俺娘。”两行清澈的泪水从顺子的脸上滚落下来,顺子理了一下腊梅被山风吹乱的头发,接着说:“上了战场,就不能当孬种,可子弹不长眼睛,死了就死了,咱们的孩子就没爹了。”

顺子穿上灰色的军装走了,再也没有回头。腊梅站在村口的老槐树下,一直看不到走远的部队。初秋腊梅生了一个大胖儿子,她也听说辽南支队开赴前线作战的消息,后来这支黑土地上壮大的部队,转战东北抗日战场上,奋勇杀敌,让日本关东军非常头痛,无数关东军的尸体倒在黑土地上。

腊梅像盼星星盼月亮似的,盼望着把日本人早一天打回老家去,顺子就会回来。可日本人还没打走,东北战场上的战事还很激烈,就传回顺子回来了的消息。当腊梅飞似的跑到村口的大槐树下,望着一群人抬着担架走来,腊梅心里“咯噔”了一下,她不知道顺子是啥模样,她预感到了那不堪入目的一瞬。

人群渐渐地近了,腊梅再次飞奔过去。担架上抬着的是顺子,顺子双腿被炮弹炸飞了。走的时候,是一个双腿如飞的男人,回来,却把一双腿留在战场上了。腊梅哭了,泪水像雨点似的,砸在地上了。她擦了擦眼泪笑了,无论怎样总算回来了。

自从顺子回来以后,脾气非常暴躁,总是和腊梅发脾气,有时还骂腊梅,拿起东西就砸腊梅。腊梅并不在意顺子对她的不公,依旧细心照料着顺子。那天,顺子又发脾气了,拿起喝水的碗砸在腊梅的头上,一股鲜血顺着脸流了下来,腊梅望着顺子苦苦笑了笑说:“顺子,俺知道你想赶俺走,不想拖累俺,俺知道,俺不走,俺是你的女人,不管你是什么样子,这一辈子俺都是你的女人!”

顺子哭了……

(选自《小小说选刊》2015年第3期)

(1)下列对小说相关内容和艺术特色的分析鉴赏,最恰当的两项是(5分)

A.小说通过抗日战争时期一对青年男女腊梅和顺子的故事,歌颂了两个青年人在民族解放事业上的牺牲精神。

B.男主人公顺子因家庭困难逃避参军,几经波折后,才在妻子腊梅的帮助下改变了落后思想,在最后毅然从军。

C.村里招收新兵,顺子为了躲避从军,谎称有事躲到了二姑家里,直到腊梅追到二姑家,顺子才极不情愿的回来。

D.顺子负伤回家后,脾气变了很多,经常向腊梅发脾气,这一切并不说明顺子怨恨腊梅,而恰恰是他对腊梅的.爱。

E.小说语言质朴,流畅简洁,情节生动,跌宕起伏,往娓娓的叙述中展现了小说的主旨,结尾更是动人心弦。

(2)小说开头“腊梅嫁给顺子时,村里的年轻小伙子都当八路走了”的叙述,有什么作用?请简要分析。(6分)

(3)腊梅有哪些性格特征?请简要分析。(6分)

(4)小说中的细节描写体现了顺子参军过程的复杂心理,请结合全文,谈谈你的理解。(8分)

参考答案

(1)D、A(答D得3分,答A得2分,答E得1分,答B、C不得分。 B项,“落后思想”错;C项,“顺子才极不情愿的回来”不准确;E项,“跌宕起伏”不准确)

(2)①交代故事发生的背景是在抗日战争时期。

②交代小说的主要矛盾,暗示腊梅和顺子在是否参军上存在分歧。

③为下文腊梅劝说顺子参军的情节做铺垫。

(每点2分,意思对即可得分)

(3)①思想进步。看到别的年轻人都去打鬼子,想方设法让顺子去从军。

②吃苦耐劳。有了身孕还操劳家务,伺候公婆。

③忠于爱情。顺子负伤回家后,不离不弃。

(每点2分,意思对即可得分)

(4)①“顺子低着头,小声地说”,表明顺子对不能参军的无奈。

②“低着头的顺子”,表明顺子对逃避从军的追悔。

③“顺子一下子抱住腊梅激动地说”,表明顺子想从军的愿望,对得到腊梅支持的兴奋。

④ “顺子穿上灰色的军装走了,再也没有回头”,表明顺子从军的坚决。

(每点2分,意思对即可得分)

爱读书作文1

我叫乔露莹,今年十岁。我的爱好很多:绘画、跳舞、唱歌、游泳、溜冰,我样样喜欢。要说我最喜欢的还得算是读书了:什么《三国演义》《水浒传》《聊斋志异》《西游记》等,我都看了好多遍了。

一次,我在二楼房间聚精会神地看着《窦娥冤》的故事,妈妈大声地催促我赶紧下楼吃饭,我边答应边捧着故事书走向一楼餐厅。一不小心,脚步落空,跌倒在楼梯台阶上,头部撞在墙上,顿时,头晕目眩,眼前发黑,用手一摸,额上起了个大包,疼得我直咧嘴,差点哭出声来。听到声音,妈妈从厨房跑出来,关切地问:“怎么样?要紧吗?”我硬着头皮故作坚强地回答:“没事,没事。”

因为我特别喜爱读书,经常被书中离奇古怪、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吸引打动:有时看着看着眼泪情不自禁地掉了下来;有时手捧书本一个人大声地傻笑……读书让我增长了知识和智慧,给了我丰富的情感,使我明白了好多为人处事的道理。

我不仅喜欢读书,还善于思考,勤于总结。只要是爸爸为我买的属于我自己的书,我都坚持把书中的精彩片段和优美的词句摘抄下来,有时还制作成卡片,在写时,常常拿出来借鉴其中的写作技巧。渐渐地,不知不觉中,我的素材丰富了,写的思路也变得开阔了,文章的结构布局也越来越变得有条有理起来。

读书使我的水平大大提高,我写的好多次得到老师的表扬。这不,上个学期,有两篇被班主任卢老师选中,收录在选里呢,听说马上还要印刷出版呢。我常常梦想着有一天,我的能经常在报刊上发表,长大后当个了不起的大作家……

我就是这样一个爱读书并且爱书如命的小女孩!假如你也和我一样有共同的爱好,就快来和我个交朋友吧?

爱读书作文2

书是我们增长知识的营养品,书是我们进步的阶梯,如果没有书的帮助,我们就不会有所收获。

每当我无聊的时候,我就喜欢一个人静静的阅读。在我所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看《鲁宾逊漂流记》正是这本书,让我知道了无论做什么事都不要退缩,要勇往直前。这本书讲了鲁滨逊在一次航海中卷入了一场风暴,被冲到了一座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他在这座岛上又冷又饿,也没有地方居住。于是他走遍了整个小岛,发现了许多山羊,还在船上找到了几把枪和几桶火药。鲁宾逊把它们运到一个安全的地方,就开是找材料建房子,他每天捕猎并把捕到的猎物留一部分饲养。后来还遇到了一个野人朋友“星期五”,之后鲁滨逊也不再那么孤单了。虽然在后来有“星期五”这个伴,但在这之前他却一直靠永不退缩的精神与顽强不屈的意志活了下来。他是多么勇敢,他战胜了一切困难与险阻,鲁滨逊的勇气可嘉,精神更可敬!

“一个人生来不是要给打败的,你进可以消灭他,可就是打不败他。”意志可以磨练,但你打不败它,它是不可摧毁的。我们要有顽强不屈的意志——克服重重困难与挫折。 是啊,鲁滨逊正是有了这种精神与意志,才有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和决心。在困难面前,这种精神与意志变成了不可摧毁的力量,是他战胜了一切。这种永不退缩与顽强不屈的意志值得我们学习。

我对鲁宾逊的崇拜之情逐渐增加,因为我感到自己身上正缺乏这种坚强的意志和战胜困难的决心。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心中有一种自信,相信自己一定会像鲁滨逊一样在困难面前不退缩,有坚定的决心和毅力。学习他这种永不退缩的精神与顽强不屈的意志。这样,才能闯过这些黑暗的险滩,迎来光辉的明天。

爱读书作文3

他是一个爱读书的人。

他爱读书。他读的书成千上万,但他仍孜孜不倦地读。他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籍是人类的营养品;书籍是新世纪的象征。他对书籍的迷恋,超出常人,他为了读书头悬梁,他为了读书锥刺股,他为了读书囊萤映雪,他为了读书废寝忘食,他抓住一切的时间读书。

他不以读书为负担,而以读书为乐。他说:开卷有益,吾不以为劳。他的闲暇时间——每天至少有12个小时都用来读书,或者说读书已成为他的工作。可他说:我是个闲人,每天都一直在娱乐——他把读书当做了娱乐。

果如他所说,经过读书的积累,他在各方面的认知超过任何人。人们对他的誉称纷至沓来,可无论人们怎样称赞他,他都只有一个反应——继续读书。他说:我还应该继续读书。

有人开始骂他是傻子,拥有如此才华却只任其被湮没,可他无动于衷。

当人们快忘记他时,他却突然却宣布参加工作,他开始了对各方面的研究。后来,他获得了二百多项诺贝尔奖。

人们称他为巨人,真正的巨人。可这位巨人每天仍不停地看书,他说:我要做终生读者。

他叫什么名字?

他叫高尔基,他叫鲁迅、他叫爱因斯坦……或许他也叫张晨浩,也有可能叫李浩然……他的命名权掌握在每个人手中。但无论他叫什么,他永远是个爱读书的人。

人类,读书吧。掉进知识情网中的人,时时品尝着知识的琼浆。人们啊,以读书为乐吧——知识好像砂石下的泉水,掘得越深,泉水越清;人们啊,做终生读者吧,书都读得来的人,还怕有什么做不来的?

爱读书作文4

HI!我叫蓝绮云,我是一个阳光女孩。我的兴趣爱好很广泛,细说的话,估计用上一天也说不完。其中,我最爱的就是读书了。

每当夜幕降临时,我就会坐在书桌旁,开始静静地读书。伴着那柔和的灯光,我在书本知识的海洋里尽情地遨游。书像一盏油灯,照亮我迷茫的心灵;书像一座灯塔,指引着我前进的方向,伴我迈向成功之路。

古人有云“腹有诗书气自华”的确,读书让我快乐。从书中,我感受到了“三国”“水浒”中英雄们的豪气;从书中,我感受到了唐诗宋词的豪迈婉约;从书中,我感受到了朱自清腊梅般的傲骨不屈……书,为我人生的画卷添上了精彩的一笔。

当我阅读《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时候,我被感动得哭了。我认识了海伦,深深被海伦表现出来的坚强不屈和积极乐观精神感动。疾病导致海伦失聪、失明、失语,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但海伦在莎莉老师的关怀和引导下,勇敢地与命运进行拼搏,为自己赢得了光明和快乐。“勇敢地接受命运的挑战,就能赢得生活中的光明。”海伦在这本书中写道。我把这句话记在了心里,激励自己要勇敢面对生活中遇到的困难。

文字之所以比烟花更璀璨,是因为我可以看到它在光滑的纸间上静静舞蹈,演绎出永恒,浅呤低唱着岁月的旋律。书就像绵绵细雨,润物细无声,滋润着我这棵幼苗茁壮成长;书就像一杯咖啡,只要细细品尝,就能尝出其中的韵味……

这就是我,一个热爱读书的女孩,我喜欢品尝知识的味道,你们喜欢我吗?

爱读书作文5

我们班有一个“书痴”,她就是我们班的班长张宇欣。

张宇欣她非常喜欢看书,几乎一天有一半时间都在看书。从《三国演义》到《昆虫记》,从《昆虫记》到《西游记》……她看过的名著很多。

每当下课时,同学们都出去外面玩了,她却在教室里捧着书津津有味的读着,外面的吵闹声,嬉戏声丝毫不能吸引声丝毫不能吸引她,她整个人完完全全都沉浸在书的境界里,仿佛在和书中的小伙伴们一起玩耍,看她一会紧锁眉头,一会笑逐颜开,一会又在那里认真地做笔记。谁还忍心去打搅她呢?

还有一次,他在教室里专心致志的看书。我连续叫了她好几声,她都没有听见。我过去拍了她一下,他才回过头来,我惊奇地发现她的脸上有两滴泪珠,肯定又是被书中的一些情节感动了。

从那件事中,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所以我决定以后一定要多读书,让自己的知识越来越广。

爱读书作文6

我非常喜欢读书,每当我读书的时候总能有一些收获。虽然这些收获不是很大,但它带给我许多乐趣。

一日之计在于晨,每天早上我都会很早起来,看半个小时书,使我保持清醒的大脑。读书使人明智,可以发散思维,增长见闻。古人有云:秀才不出门全知天下事,便是这个道理。对此,我十分赞同。有一次,放学了,我和同学们一起回家,就有人说:“月亮上边有吴刚,那个黑块就是他在砍树。”大家纷纷表示自己也看到过。我告诉他们说:“月亮上的黑块不是什么吴刚在砍树,而是地表凹陷的环状坑。在月亮反射太阳光的时候,凹陷坑无法反射才会变黑。只不过看起来像是一个人而已,月亮上是没有人的。”看着大家恍然大悟的眼神,我心里也是甜丝丝的。

我读过的书也有不少了,每一本书都像是一位长者孜孜不倦地教诲着我,帮助我继续成长。记得我看过一本书,但当时只有上册,没有下册,就像一桌美味的大餐只吃了一半就没有了,百爪挠心一样让我日思夜想期盼着下册的发售。当我拿到下册的时候,我“饥渴若狂”、手不释卷,看完了才长出一口气,“爽!”妈妈还说我是一条书虫,扎在书堆里就不出来了。我家不只我爱看书,我姐姐也很喜欢读书。记得有一次我和姐姐在书房看书,突然我们都盯上了一本书,说时迟那时快,我们一起抓住了那本书,互不相让,都要先看。我们的争执声引来了妈妈,妈妈了解原委以后,直接规定我们每人看一个小时,轮流着看书,才解决了争端。

通过读书我明白了很多,多读一本书就多了一分人生感悟。书籍是我的良师益友,它教给我的不仅是知识,还有做人的道理,也让我体会到了“一卷素书在手,一杯清茶在侧”的惬意。

爱读书作文7

我的爱好可多了,有游泳,画画,下象棋……,但我最喜欢的还是读书。

我喜欢读书,感觉就像在书海里尽情遨游,探索奥妙。一会儿碰到了丑小鸭,亲眼目睹它变成了白天鹅,一会儿看到了尼摩船长和阿龙纳教授遇到了大漩涡,忍不住掉下了同情的眼泪。有时跟着科学巨人们上天入地,解开一个又一个的神秘的面纱,有时又跟着先贤圣人学做人的道理,一篇篇鸿篇巨著,让人仰视,美不胜收。

人们说,书山有路勤为径,学海无涯苦作舟,我却不觉得学习很苦,而是很有趣,很快乐。

有时候,我趁着上厕所的时间,拿本书坐在马桶上看,有时一看就是几十分钟,虽然我知道这是个不好的习惯,可是有时候还是忍不住。因为这,爸爸妈妈提醒我很多次。

有一年暑假,哥哥送给我好多书,共十六本《小学生作文选刊》,我狼吞虎咽、如饥似渴地读着,除了吃饭睡觉,我一有时间就读,结果没到一星期就把一大堆书给读完了。里面有很多好作文都非常精彩,我真想让自己也能写出如此精彩的文章啊。

我很爱读书,但是我的读书笔记写的不多。今后我要边读边记,把优美的句子和词语都收集起来,并写出更多的读书心得,这样我就可以得到更大的提高了。你说对不对?

爱读书作文8

我有一个大头,家人们都说我很聪明。我感觉头越大,越能装进更多的知识。

我的爱好是喜欢读书,特别是课外书。有时下课了,我也没有出去和同学们玩,还坐在教室里在读书呢。在家也是,吃过饭后我就拿起书看起来。为此爸爸妈妈多次提醒我,让我合理运用大脑,要会学习。

说起课外书,在我的书柜里有很多,比如《安徒生童话》、《一千零一夜》、《伊索寓言》、《十万个为什么》《爱的教育》……很多书还没开始看呢。现在我正看《一千零一夜》这本书,书里主要描绘的是中世纪阿拉伯帝国的社会生活。在这些精美的故事里,魔幻魅力无处不在。有无所不能的神灯与魔戒指一夜间建立起来的宫殿;有往来于宫中的飞毯,还有能隐身的头巾……简直太神奇了,我越看越爱不释手。

我喜欢读书,因为读书能增长很多知识,丰富我的课外生活。

爱读书作文9

我的哥哥有着乌黑的头发;细细的眉毛;水汪汪的眼睛;小小的鼻子;小小的嘴巴;大大的耳朵。这就是我的哥哥——姜志超。

星期六的早上,我和哥哥约好一起去书店买书,当他看到《小学生作文宝典》这本书时,不看价格有多贵,就毫不犹豫地买下来,在旁边津津有味地看起来,我在周围走了两圈,发现没有我想买的那本书,于是,我大声地说:“哥哥,走,我们到别的地方买书。”可他都好像没听见一样,还在忘我地看他的宝贝书爱看书的哥哥作文500字爱看书的哥哥作文500字。看来,他已经被书中那优美的章节陶醉了。我只好一个人生气地到别的地方买书。等我挑了几本好书往回走时,只见他还在那儿贪婪地看着书。我没办法,只好在那儿等他,可他看完一本又拿起另外一本。直到十二点了,我才觉悟过来,大声地对他说:“十二点了,还不回家?”我喊了好几遍,他才问到:“什么时侯啦?”我不耐烦的说:“都十二点多了!”他听了,才依依不舍地放下书,飞快的赶回家。

这就是我的哥哥,看书看到忘我境界的哥哥——姜志超。

爱读书作文10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读书能增长我们的知识;能开阔我们的视野;还能提高我们的阅读能力和写作水平。总之,读书受益终生,我就是一个爱读书的.人。

记得有一次,我到图书馆借书看,来到图书馆就迫不及待在书架上找书看。不久,我终于找到我要看的《一分钟查案》这本书了。我连忙拿出来,生怕别人抢走。我越往下看,越津津有味。我似乎在小说里来回穿梭,可以看到书中的人物。可以看见整件事的过程,帮侦探破案,我为人物时而忧伤,时而愤怒,时而疑惑,仿佛我就是主人公,来感觉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不知过了多长时间,我的脚逐渐没力了,就随意坐在图书馆的桌子上。“安顿”好了之后,我又返回在“案子”中了。“喂,小朋友,不要坐在这里,起来,起来!”一个老师大声吼叫着,我没有办法,就只好慢慢的站起来。不管腿上的种种酸痛,又继续看了起来。

还记得有一次,我要去打预防针,就准备了一本让我爱不释手的书。打针时,我坐在椅子上,手摆好姿势让医生打针,另一只手就拿翻好的书看着,我看得津津有味,医生打完针了我都不知道,5分钟过去了,我以为针还没打,就大叫:“怎么还不打针呀!我还要回家写作业呢。”却不知,妈妈在一边笑着对我说:“都打完了好吗?我的大小姐。”“可我没感到疼痛呀!”我回过神来惊讶地问。在场的人都笑了,也许是我看书太入迷了吧!

高尔基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爱读书的我要沿着阶梯一级一级地走上去,最后达到顶峰。

爱读书作文11

我有一个爱读书的哥哥,个子高高的,透着股书生气,特别是一副精致的眼镜架在他那棱角分明的鼻梁上,更增添了几分儒雅的气质。

他手不离书,书不离手,只要有一丁点的时间,就拿本书如醉如痴地看起来。在哥哥的房间里有一个大书桌,旁边是一个书架,书架上摆满了书,有《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红楼梦》、《查理九世》、《童年》……哥哥只要没了书,就像大海中失去方向的船。

记得有一次妈妈去上班,临走时反复叮嘱哥哥帮助料理一下几件家务事。哥哥等妈妈走后,就迫不及待的拿起《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读了起来,,一下子他被里面的故事感染,忽然觉得自己就是主人公保尔,哥哥为他的悲伤而流泪,为他的高兴而高兴。他那种坚定的意志,顽强的精神,深深的打动了哥哥。他懂得了做事就要这样坚持不懈,才会成功。这时候,妈妈回来了,看到哥哥这种痴迷样子,又看看一样都没有完成的家务,觉得又好气又好笑!.他真像《窃读记》的作者的老师说的一样:“你们是吃饭长大的,也是读书长大的”。

这就是我的“书迷”哥哥,看了我的介绍,你们也了解他了吗?

爱读书作文12

天气总是忽冷忽热的,并没有什么常性。但是哪怕是冷,也只不过是风大了些的,比起寒冷逼人的严冬,现在要温和的多。我并不习惯裹得严严实实的,只喜欢呼吸着风,安然地倾听它的声音。

怀着这样的心情,在温暖的教室,反反复复的读着三毛的《胆小鬼》。忽然觉得到怀念是件美差事,那些冗杂的故事,零乱地拼成了我们的回忆。无数种伊始,无数种结局,我们被裹挟在不同的时节,不同的空气中,却统统于怀念中嗅到了恣意生长的幸福。一直喜欢三毛的文字,她是个勇敢的女性,她的灵魂在文字里一直是自由而真实的。我喜欢她笔下的那种真实,那种看似平淡却一直很温婉的美。还记得,一开始知道三毛,是一篇杂志上的文章。文章的作者是纪念死去的三毛的——我总算知道,还有一个这样特别的女子,这样不平凡的女子。

然而,真正读到她的文字,真正懂得欣赏,只是近几年的事了。她和冰心先生是断然不一样的,我可以很轻易地分清她们的文章,若是少小的时候,我喜欢冰心先生的文章多一些。而到如今,却更加愿留意三毛。是思想在更变吧,我们往往在成长,往往以这样一种不被自己所知晓的方式。然而,忽然回首,又会恍然发现:我是这样,这样的改变着。这些,又统统是书籍给予我的吧。它们改变着我的思想,而我的思想也左右着书籍的取向。这是一种奇妙的循环。

所以,是深爱读书的。如若我自己只有思想是属于我的,那么,我应该让我的思想有足够的自由生长。无论是三毛的,鲁迅的,抑或是种种外国的大师的,我总带着一种敬仰的心情来阅读。读书并不应讲究什么目的,它的影响往往潜移默化。

只是爱读书。

爱读书作文13

我也像毛主席那样爱读书。

记得有一年放寒假,妈妈带我坐火车去山东。妈妈装了一大包衣服以及生活用品,我非要拿一个小包,装上了几本书。妈妈说:“拿书干什么?在车上看书会晕的!”“没事儿!”我连忙回答。

到了车上,车开了,从北京到山东大约要4、5个小时,车上的人大多在睡觉,有的在玩手机,有的在聊天。我拿出了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果然,看了半小时,我就晕头转向了。

我的床头放着一个小柜子,上面放着一大摞书,有《上下五千年》,有《昆虫记》,有《十万个为什么》……

一天,我坐在桌子边读《昆虫记》,当看到螳螂的图片时,我的眼前仿佛出现了螳螂的身影。

突然,我听到妈妈在叫我去吃饭,我便说:“等一会儿!”这一等就是半小时,爸爸妈妈都吃完了,又叫我:“吃不吃了?都凉了!”这时,我才去吃饭。

我读过很多书,有《格林童话》,有《假如给我三天光明》,有《世界未解之谜》等。我最喜欢《饮湖上初晴后雨》这首古诗。

我生病时也读书。那天,我发烧了,妈妈让我躺着,可是,我抱起书就读了起来。妈妈说了我好几次:“别看了!”我都没管,接着读。读着读着,我就低头睡着了。

我爱读书,读到晕头转向,读到忘了吃饭,读到困得睡着。但我却乐此不疲!

爱读书作文14

我爱读书,读书使我的人生充实而从容,悠闲而舒适,安静而丰富,读书使我快乐。

我觉得读书就如同一个科学家去读当代文学作品,一个诗人去读某个考古学家的记录一样,读是因为喜欢,读是源于兴趣,有一句话说的好:“阅读不能改变人生的长度,但它可以改变人生的宽度。”正是这种兴趣的阅读,让我的生活丰富多彩。

读书已经成为我的一种习惯,小学时最爱做的事情,就是看各种各样的“闲书”,从爸爸妈妈给订阅的儿童杂志,到一些文学名著,我都照单全收。即使是上中学以后,也是依然爱读书,也要在繁忙间隙让自己的心灵得到些许的休憩。拿起一本喜爱的书籍,就好像随手推开一扇窗户,欣赏窗外美丽的风景。这风景或粗犷豪放,或细腻委婉,或雄伟磅礴,或感人肺腑,令我浑然忘却了学习中的烦恼与不快,仿佛排徊在青山绿水之间,呼吸着新鲜的空气,挥着思想的翅膀,感受着生命的美好。

书,是我无声的朋友,它让我的知识仓库里又少了一个又一个问号。

爱读书作文15

从小到大,我最爱读书。读书可以让我们获得知识,变得更加智慧。每当我读书的时候,都沉浸其中,甚至可以忘掉身边的一切。因为我的五官全部都融到文章里去了,因为这,大家都叫我“小书虫”。

比方说,吃晚饭前,我拿了本书,正在看。晚饭做好后,妈妈叫我:“丫头,过来吃饭了!”可是,回应她的是一片无尽的沉默。我的耳朵早已融到文章里去了,妈妈的话,我根本听不见。最后,妈妈束手无策,只得一把把书夺走,让我回归现实。结果,我开始吃饭时,爸爸都吃完了。

再比方说,课间,我和好友约好一起去上厕所。可是,等她来找我时,我却拿着本书正在看。好友叫了我几遍,甚至把手在我眼前晃,我也不应。最后,好友快放弃了,她狠狠地拍了下我的肩。我这才反应过来,可嘴里还嘟嘟囔囔:“我刚才正看书呢,干吗打扰我?”把好友弄得哭笑不得。

我爱读书,因为它让我受益匪浅。虽然可能会因为这而闹些小矛盾,可我对书的热爱永远不会变!

改编自路遥同名长篇小说的大型现实主义题材电视剧《平凡的世界》最近热播,将这部曾经获得“茅盾文学奖”的著作再次推上舆论焦点。孙少平、孙少安兄弟自强不息的人生之路,给几代人带来绵绵不绝的精神滋养。对于青年人来说,错过这部书就错过一段沉实的生活;而对于中年人来说,这部书是他们不可重复的一段历史印记。总有一种力量让我们泪流满面,那么,是什么力量能让《平凡的世界》感动数代人,让我们如此青睐,推崇?

一、史的艺术与深刻,使之将成为不朽

如果说《红楼梦》是封建社会的缩影,那么《平凡的世界》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段历史存照。

当一段历史变成故事,那么这段历史就会进入百姓家;如果这段故事艺术化后又非常深刻,那么它就成了文学之经典。《平凡的世界》就是这样的作品。

《平凡的世界》描写了1975年到1985年陕北农村,上到省委、市委的领导,下到孙少安、孙少平这样的农民和农民工的生活,以及黄土高原古朴的道德风尚、风土人情,展现了一幅20世纪七八十年代中国农村改革的全景式画卷,描绘了一部当代人的生活史记。人生的转折有波澜,国家的转折有激荡,波澜激荡使国家的命运和个人的命运都变得风起云涌,这就给小说提供了良好的背景和看点。读者在这样波澜壮阔的历史认知中,找到自己的镜子,感悟生活,调整自己,提高自己。

二、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震撼国人的灵魂

《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励志的经典教材。精神是作品的灵魂,读者往往是被作品中人物的精神,所感动着、吸引着、喜欢着。

《平凡的世界》描写了一系列具有自强不息的强大精神力量的人物,他们大都在面临厄运困境时,勇于同命运搏斗。孙少安,砖厂的倒闭,没有让他放弃;孙少平,背着铺盖卷站在揽工的桥头,没有让他打道回府。艰难的生活、繁重而枯燥的劳动,没有埋掉他们对精神生活的追求,他们没有沉沦,不论遇到怎样的厄运,都坚持、坚持,执着地坚持下来。孙少平、孙少安的自强不息,坚韧顽强的精神,在今天的南来北往的打工者身上,在每一个创业者身上,在每一个莘莘学子们身上,在我们每一个中国人身上,都能产生强大的共鸣,读者似乎从中看到了自己。“人生就是永不休止的奋斗!只有选定目标并在奋斗中感到自己的努力没有虚掷,这样的生活才是充实的,精神也会永远年轻”。

三、人生价值的追求,让人认识到自己的崇高和伟大

人活着不是为了吃,为了穿,更大程度上是为了自身价值的体现和被认同。没有价值的体现,人生活得也就没有了意义。人生价值的追求,是人生活的原动力。读者在阅读主人公的价值追求中,认识自己的崇高与卑微,增强自信和勇气。

少安开砖窑、包砖厂,谋求新的致富之道;少平打工,下窑,他们不安于父辈留给他们的日出而作,日落而归的土地上的生活,勇于冲破旧环境旧思想给他们规定的道路,寻求自己的人生突破,求得自身价值的确立。

主人公的人格魅力和感召力,震撼人心增强斗志,给了读者精神上强大的支撑和力量,让人无论在什么位置,无论多么贫寒,都能生出一颗蓬勃的心来,提高战胜一切的信心和勇气。人生,谁都有苦难,只是这苦难的形式所不同,苦难是试金石,在苦难中崛起的人,应该感到崇高和伟大,其价值是值得崇敬的。这种人生价值的追求与体现,充满了美感。

四、传统现实主义方法的魅力,使之历久弥新

《平凡的世界》无疑是一部现实主义作品。现实主义作品的魅力之一是用真实的细节,用历史的、具体的人生图画来反映社会生活。《平凡的世界》是一部宏大叙事作品,作家用真实的细节描绘了中国转折时期,平凡而又真实的生活,显示出作品的真实与魅力。整部《平凡的世界》没有很轰轰烈烈的大爱大恨,但是错综复杂的人情,真实而又无奈的人生,在不完美的生活中追求完美的路,一切都是那样真实而自然,让读者感到可信可亲。平实的美,舒缓的节奏,让读者像吃着儿时难得的家乡美味一样,回味无穷。

魅力之二是形象的典型性,正如说的,“真实地再现典型环境中的典型人物”。改革开放,是中国伟大的历史变革时期,在这一典型环境中,孙少平是数以亿计的农村青年的一个缩影。理想的爱情是人奋斗的引力,抑或是一种超越的目标,这目标和引力就是所有过去的、现在的、将来的读者,前行的路上,一个美丽的花环。

《平凡的世界》并非十全十美,但瑕不掩瑜,正如同电视剧《平凡的世界》总编剧温豪杰所言,书中所展示出来的主人公孙少平那种自强自尊的精神力量,今天许多人仍在寻找。社会虽然有无数的不公正,但通过不屈不挠的艰苦奋斗终能获得成功和幸福。

这部带着泥土清香的巨著,也许依然会激励着一代又一代的人们!

作品主题

《平凡的世界》是用温暖的现实主义的方式来讴歌普通劳动者的文学作品。与《人生》相比,《平凡的世界》更具有人性的高度,作家把苦难转化为一种前行的精神动力。描写苦难的新时期作家不乏其人,但真正把苦难转化为一种精神动力的作家却并不多,路遥当属其中之一。这部小说在展示普通小人物艰难生存境遇的同时,极力书写了他们克服重重困难的.美好心灵与坚韧不拔的奋斗精神。作品中的主人公孙少安、孙少平是挣扎在贫困线上的青年人,但他们自强不息,依靠自己的顽强毅力与命运抗争,追求自我的道德完善。其中,孙少安是立足于乡土矢志改变命运的奋斗者;而孙少平是拥有现代文明知识、渴望融入城市的“出走者”。他们的故事构成了中国社会普通人人生奋斗的两极经验。

《平凡的世界》还传达出一种温暖的情怀。一是作者对作品中的人物寄予了同情心,对普通百姓的生活方式做到了极大的尊重和认同。不要说作品的主人公,就是作品中的一些消极人物,如乡土哲学家田福堂,游手好闲的王满银,善于见风使舵的孙玉亭,甚至傻子田二的身上,都直接或间接地折射出人性的光彩。二是作品处处展现温暖的亲情与友情,是一部温暖人心的小说。小说中有大量关于人间亲情的描写,其中最典型的莫过于孙玉厚一家了——孙玉厚勤劳朴素、忍辱负重;他的儿女孙少安、孙少平、孙兰香等自强自立、善解人意、善于帮助别人。小说还书写了美好的同学之情、朋友之情、同事之情、乡邻之情等人间美好的情感。三是作品中的爱情写得很美,被赋予无比美好的内涵和想象空间。这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后期“无性不成书”的长篇小说创作风气中是难能可贵的。如孙少平和田晓霞在杜梨树下近乎柏拉图式的恋爱,就写得很纯美,让人为之感动。

这部小说所传达出的精神内涵,正是对中华民族千百年来“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精神传统的自觉继承。这样的小说对底层奋斗者而言,无疑具有“灯塔效应”。这样,我们就不难理解路遥的《平凡的世界》能产生如此广泛而深刻的社会影响的原因。

创作背景

《平凡的世界》是从1975年开始创作的,而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的文化背景是各种文学新思潮风起云涌,现代派、意识流等文学观念风靡一时,文学创作在形式和技巧上的求变求新令人目不暇接。与此相反,传统现实主义创作却受到“冷落”。甚至有批评家认为,路遥的另一部小说《人生》的现实主义创作手法是落伍的,但路遥仍然坚持创作完成了这部小说。

路遥三年准备、三年创作,为了扩充视野、掌握资料,他进行了大量的阅读,包括近百部长篇小说,前后近十年的报纸以及其他相关书籍,过着“早晨从中午开始”的生活,同时,他还奔波于社会各阶层体验生活。第一部初稿的写作是在一个偏僻的煤矿医院开始的,从他的创作随笔《早晨从中午开始》可以看到他对文学事业执着的信心和付出的代价:“写作整个地进入狂热状态。身体几乎不存在;生命似乎就是一种纯粹的精神形式,日常生活变为机器人性质”。第二部初稿的写作是在黄土高原腹地的一个偏僻小县城进行的,因为生活没有规律,路遥身体严重透支,最后病倒了。后来吃了百余副汤药,身体略有恢复,他依靠一股精神力量,继续写作。第三部的初稿改在榆林宾馆进行。1988年5月25日,路遥终于完成了《平凡的世界》的全部创作。

作品影响

《平凡的世界》是路遥呕心沥血之作。小说完成后不久,作者便去世了,但作品却在之后产生了巨大的冲击波,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连播了《平凡的世界》,在许多城市,还出现了排队购买这部作品的现象;人们对路遥也举行了各种悼念活动,全国发来的唁函唁电有一尺多厚,像雪片一样,陕西电视台还拍了路遥的专题片。

2018年9月27日,《平凡的世界》入选由中国作协《小说选刊》杂志社、中国小说学会、人民日报海外网主办,青岛市作家协会承办的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周年最有影响力小说。

2020年4月,列入《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首次向全国中小学生发布阅读指导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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