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叙事性散文1
很长一段时间,我一直为生命的某些问题所困扰,譬如关于人生价值,关于人间真情,等等。心灵的空间里满是楼宇隔绝起来的如壁的冷漠,使我因为这个年龄而丰盈起来的心像一株水仙在沙漠里渐渐枯竭。
一个午后,校园里播放着一首不知名的美国歌曲,我和几个同学站在一栋楼房的角落里聊天,面前的桌子上,摆着为灾区孩子们募捐的纸箱。为了引起过往行人的注意,我们把一组放大的黑白照片贴在一块长幅的红布上,照片上的那些孩子坐在用帐篷搭起的教室里,纯真而渴求的目光齐齐地望着前方。
在离我们不远的地方——学校西三食堂前的路旁,放着几只超负荷的垃圾箱,我每次拎着饭盒掩鼻而过时,总看到一个老头正专注地用铲子或手翻腾着什么。久而久之,便带着很强的不屑,眼熟了这个蓄着半撮白胡子的可怜的老头。
我没有在意这个拾垃圾老头的到来。他佝偻着身子吃力地背着脏兮兮的尼龙袋从我面前走过时,忽然停下来,在那幅红布面前站定,眯着眼仔细地瞧着那组照片,很久才从一张移向另一张。我不禁哑然失笑,一旁的伟子拽拽我:“小心点,别不留神让他把捐赠的衣服当垃圾收跑了!”
我笑笑,低头清理那些或大或小、或新或旧的捐款。突然感觉眼前有什么东西在晃动,我吃惊地抬起头,老头不知何时已来到了我的面前,一只枯黑得像老松树皮的手抖抖地递过来拾元钱。
我惊讶得不知怎么办才好,回过神时,他已把钱放到了桌上,摆摆手,像完成了一个伟大使命似的微昂着头离开了。
我仍呆呆地站着,望着他佝偻着远去的背影,一股莫名的敬意从心底缓缓流过。这个曾在我眼中渺小而卑微的生命,以它朴实的力量深深震撼了我。
在真情有些消瘦的年代里,这位或许因为贫穷而被人们淡忘了的老人,却用生命里那条流淌着朴实的爱的血脉,尽了许多人冷漠地认为是义务的一点责任。
心中种种命题忽然有了答案——在我们只知用华丽的文字呼喊爱渐迷失的时候,又有多少真正宝贵的东西被自己不屑地丢掉。老人弓腰拾起的,难道仅仅是我们丢弃的垃圾吗?
叙事性散文2
返乡的时候,我的长裤因脱线裂开了,妈妈说:“来,我帮你车一车。”
我随妈妈走进房间,她把小桌上的红绒布掀开,一台裁缝车赫然呈现在我的眼前,这个景象震慑了我,这不是三十多年前的那台裁缝车吗?怎么现在还在用?而且看起来像新的一样?
“妈?这是从前那一台裁缝车吗?”
妈妈说:“当然是从前那一台了。”
妈妈熟练的坐在缝纫机前,把裤脚翻过来,开始专心的车我裂开的裤子,我看着妈妈专注的神情,忍不住摩挲着缝纫机上优美的木质纹理,那个画面突然与时空交叠,回到童年的三合院。
当时,这一台缝纫机摆在老家的东厢房侧门边,门外就是爸爸种的一大片枣子园,妈妈忙过了养猪、耕田、晒谷、洗衣等粗重的工作后,就会坐在缝纫机前车衣服,一边监看在果园里玩耍的我们。
善于女红的妈妈,其实没有什么衣料可以做衣服,她做的是把面粉袋、肥料袋车成简单的服装,或者帮我们这一群“像牛一样会武”的孩于补撕破的衫裤,以及把太大的衣服改小,把太小的衣服放大。
妈妈做衣服的工作是至关重大的,使我们虽然生活贫苦,也不至于穿破衣去上学。
不车衣服的时候,我们就会抢着在缝纫机上写功课,那是因为孩子大多而桌子太少了,抢不到缝纫机的孩子,只好拿一决木板垫膝盖,坐在门槛上写字。
有一次,我和哥哥抢缝纫机,不小心跌倒,撞在缝纫机的铁脚,在我的耳后留下一条二十几厘米的疤痕,如今还清晰可见。
我喜欢爬上枣子树,回头看妈妈坐在厢房门边车衣服,一边吃着清脆香甜的枣子,那时的妈妈青春正盛,有一种秀气而坚毅的美。由于妈妈在生活中表现的坚强,常使我觉得生活虽然贫乏素朴,心里还是无所畏惧的。
如果是星期天,我们都会赶透早去采枣子,固为清晨刚熟的枣于最是清香,晚一点就被兄弟吃光了。
妈妈是从来没有假日的,但是星期大不必准备中午的便当,她总是透早就坐在缝纫机前车衣服。
坐在枣子树上,东边的太阳刚刚出来,寒冬的枣子园也变得暖烘烘的,顺着太阳的光望过去,正好看见妈妈温柔的侧脸,色彩非常印象派,线条却如一座立体派的浮雕。这时我会受到无比的感动,想着要把刚刚采摘的最好吃的枣子献给妈妈。
我跳下枣子树,把口袋里最好吃的枣子拿去给妈妈,她就会停下手边的工作,摸摸我的头说:“真乖。”然后拉开缝纫机右边的抽屉放进枣子,我瞥见抽屉里满满都是枣子,原来,哥哥弟弟早就采枣子献给妈妈了。
这使我在冬日的星期天,总是透旱就去采枣于,希望第一个把枣子送给妈妈。
有时觉得能坐在枣子树上看妈妈车衣服,生命里就有无边的幸福了。
“车好了,你穿看看。”妈妈的声音使我从回忆中回过神来,妈妈忍不住笑了:“大人大种了,整天憨呆憨呆。”
我看着妈妈依然温柔的侧脸,头发却都花白了,刚刚那一失神,时光竟匆匆流过三十几年了。
叙事性散文3
“吱咯,吱咯”,一阵熟悉的响声飘入耳鼓,我知道姥爷一定又躺在藤椅上欣赏那些花了。
八十出头的姥爷,身材枯瘦枯瘦的,腰板却还挺得直。头发已经花白了,山中老藤似的皱纹爬满了脸颊,姥爷常常感叹,“岁月不留人哪!”
我一直有点畏惧姥爷。记得很小的时候,我弄折了他的花,姥爷大发雷霆,竟然当着爸爸的面,拿扫帚打了我一顿。后来,姥爷提起这事儿,那时,他也是坐在藤椅上,眯着双眼,轻轻说道:“这些花可都是有感情的,它们陪我好多年了。现在我没事的时候,给它们浇点水,翻翻土,看它们有没有开花,我的心情就很好了。”姥爷似乎在自言自语,可他平静的口吻和阳光下安详的面容,着实让我愧疚了好一阵呢!
姥爷不是很爱说话,闲暇的时候,除了摆弄那些花,就是戴上那副老花镜,翻翻破旧的辞海。小时候,我有不知道的词呀、典故呀、人物呀,只要跟姥爷说一声,他就会戴上他的老花眼睛,翻开厚重的辞海,给我一个满意的答复。那时,在我的眼里,姥爷仿佛就是一本厚厚的辞海,无所不知。
当然,尤其让我对姥爷心生敬畏的是姥爷的一身正气。姥爷以前是财务科的科长,这是多么令人眼红的位置啊,可是姥爷一直两袖清风,只管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他的傻,成为同事私下的笑料,连姥姥、小姨们也怨姥爷老实。可姥爷很坦然,“为人不做亏心事,不怕夜半鬼叫门。什么叫心底无私天地宽啦!就我这样的。”姥爷说完,还重重地拍拍胸脯。
我一天天地长大,姥爷却在一天天地老去。可我对姥爷那种畏惧依然存在。我想,这不是别的,正是被他内在的威严所折服,正气所感染的缘故吧!然而不管怎样,他终究是那个坐在藤椅上的慈祥老人,是疼爱我的姥爷。
午后的阳光温柔地洒在藤椅上,那些花儿在空气中摇曳,我看到姥爷脸上浮着满足的笑意。这个画面在我的记忆中定格。
叙事性散文4
昨夜,我拥着温暖入眠。
提及“温暖”就会想到一种颜色——黄色。黄色从视觉上带给人一种温暖的感觉,深入人心。
记得小时候的秋天,漫山遍野的金黄,像热腾腾的小太阳,令人忍不住接近,汲取温暖。
从何时起,再也感受不到秋天的温和与遍野的小太阳。一年似乎只有了两季:夏、冬。炎热的夏天转眼间盖上了白雪。树叶匆匆忙忙地打着卷儿飘落了。有些时候,甚至找不到任何有过秋的痕迹。
直到去年的这个时候,换了一个环境,才发现有这样一种如今看来异常温暖的美丽。
一日三餐外加跑操、体育课、晚自习,我都会经过那个路口、那扇窗户。窗外,是一棵我叫不出名的树。夏天的时候,它碧绿、茂盛。秋天来临时,当别的树叶都抵不住寒冷纷纷落下时,唯有它的叶子还挂在枝头。只是一点点,一点点地由绿变黄。给这个灰黑的世界染上了色彩。
天气越来越冷了。每次经过那窗口,我都忍不住去看一看那黄绿掺杂的树叶是否依旧还在那枝头摇曳,有没有变得金黄。我很期待看到一整株树都闪着金光。那样的温暖应是最自然、最不言而喻、最暖人心的。但却怕它温暖了后一夜之间的调零。往往这又是最令人心寒的。喜忧掺半。
每天经过那株树时总会有这样的心情的起伏。先是担忧,生怕它禁不住夜晚的寒风凛冽,留给我一片枯枝烂叶。后是惊喜,那一整株的金光依旧温暖我心,令人身心愉悦。第二天,循环往复。偶尔看到几片熟透了的叶子飘落不免伤心。
于是,他挑了一个最盛的时机,叶子完全熟透了。挑了一个最美的角度,帮我留下了长大了以后最暖人心的温暖。我眼底一片氤氲。
昨夜,我拥着它,拥着温暖入眠。
这是大自然给予的恩赐——最暖人心。
叙事性散文5
当爷爷开始品冲泡了四遍的陈年龙井,来吊丧的宾客也已渐渐散尽。妈妈紧紧地牵着我的手,与这一片生我养我的土地作别。我微微地苦笑,原来并没有永远的故乡,我们永远都是过客。
处理完奶奶的丧事,爷爷也不再坚守这一方留下了无数记忆的土地,顺从地跟随着我们来到城里。然而,走在鹅卵石铺就的小路上,我无数次看见了爷爷的回眸,那深沉的眷恋与无以言表的无奈,最终都化为一滴浑浊的泪水,慢慢地倒流进心底。
别了,我听见这两个字。
在城里的爷爷,依旧每日早起。这在习惯了夜生活而对早晨阳光不屑一顾的城市,多少显得有一些另类。然而,爷爷并不在乎那些异样的目光,依旧每日穿着洗得发白的蓝色旧工作服,穿梭在社区的各个角落。他在楼前被废弃的土地开垦出一片花田,撒下各种奇奇怪怪的种子,每日伺弄,神情严肃地仿佛在完成一项神圣的使命。
只有我知道爷爷的孤独。因为我也有着这样孤独。我怀念故乡的老屋。那每日清晨婉转的莺啼,那木制楼梯凄婉的呻吟,那透过碧绿的竹林洒落的细细碎碎的阳光,那让人无法忘怀的带着淡淡清香的泥土气息。
在这一片钢筋混凝土中,我已无法找到那样淳朴与纯粹的笑脸,我看见爷爷每次想要挥起的手都在冷漠的擦肩而过中无奈的放下,我总有一种想哭的冲动。
当年的爷爷是一片意气风发的绿叶,他可以暂时离开他的根,去远方飘荡,寻找属于他的风景,然而如今,这一片绿叶已然悄悄凋零,他需要回去,与故乡永远地厮守在一起。
那是爷爷的八十大寿,亲戚朋友们借此都聚在一起,我眼神流转,却寻不见爷爷的身影。悄悄起身出了宴会大厅,我看见爷爷徘徊在角落的窗前。我过去,握住了爷爷的手。爷爷动动嘴唇,说:“我想回家。”仿佛是一个寻求家的庇护孩童。
“好,我们一起回家。”我从爷爷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每个人都是一片绿叶,不管飘到多远,都已被那一方土地打下了深刻的烙印,是的,这是每一片绿叶无奈而又甜蜜的宿命。
那么,就让我们带着对根的情意打拼,然后在日落之前,牵着手,回家。
叙事性散文6
老屋坐落于县城东郊,因地势崎岖、人烟稀少,素有“东禺人烟”之称。90年代末,随着农村城镇化的进程,村里头屋子更少了,即便有也都是翻了新的平房,唯有老屋一直屹立不倒。三十多年来,徐老师一直坚守在这里,不曾离去。
上世纪80年代,上过高中的徐老师是镇里头为数不多的“知识分子”。1986年,在村里当了多年代课老师的徐老师面临着一个两难的选择——要么提拔到城里工作,要么还留在老屋里,尽管家里头不支持!
地处鄂赣边界,南依幕阜山脉,北濒富河上游的“老屋”是个老革命区,早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共产党八路军、国民党、日本均驻兵过此地。徐老师祖祖辈辈都生长在这里,纵然每一位村里人都有走出去的念头。
20年代末,因工资待遇问题,库区每年都要流失大量的教师,不是谁都能耐得住这样的清苦,但徐老仍旧坚守在这里。他说,尽管“老屋”三面环水,一面背山,地理位置偏僻,自然资源贫乏,可他老祖祖辈辈都生长在这里,更何况“老屋”还有一百多个孩子。
后因家里头的三个孩子的负担,徐还是无奈地离开了老屋一年多。但在2010年5月,“老屋”被染了流感病毒,村里头所有的志愿者都一哄而散,徐老师很快还是回到了老屋。老屋依旧屹立不倒,略显疲惫。
2011年的10月,为配合湖北省妇联、省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楚天金报、新浪湖北联合举办的“为万名留守儿童圆梦”大型公益活动,我联系到徐校长,详细了解“老屋”后写了的材料上报。短短的两次通话中,最是难忘的便是他的“谢谢、非常感激”等,说来我有些惭愧,仿佛所有“老屋”的重担全然在他一人,而其他肩负重任的人就是施恩与他。试想,有一天老屋连同他一块倒了该如何。但,免去忧心,老屋一直屹立不倒。
年初三月,妹妹来了电话,说是求支援。很是纳闷,父亲刚给足不久的她,又如何亏空。再三询问,才知她朋友父亲病重,借以急用,而她朋友的父亲正是徐老。我微微颤了颤,只是寻思了那老屋,叮嘱她该找些公益组织、政府机构之类,毕竟单凭我们还是力不从心。之后,因为一连串的工作学习任务,我渐渐淡去了徐老师的身影,更不知道那老屋是否仍旧屹立。
直至上周,再次与妹妹通话,才知徐老师走了。震惊之余,我询问了原因。妹妹说:“他家里原本就是一贫如洗,更何况在同济医院里一天要花上几万元的医药费。”“他家人呢?”我问。“家里三个孩子,小的在读大学,大的刚刚新婚不久,原本家庭就是重组的。所以,转到地区医院后,为了自己的孩子,最终他自己还是选择了放弃治疗。”
通话结束后,我难受了半天。仰望繁花似锦的四月天,只觉一片寒颤,心里像翻了五味瓶。只怪当初,不曾关心。
空气清新、山清水秀、风景怡人,自然风光十分优美的老屋村永存于此,小青瓦盖顶、外檐饰墀头、砖瓦质翼角的老屋也还屹立着,唯有他—徐老,像后山的一缕青烟,飘荡遥逸在屋檐上的横梁,很快又消失在蓝天碧海里。
叙事性散文7
14岁的天空是彩色的。
虽然14岁的我们拥有许多的烦恼。但我们1岁4的天空仍然是彩色的。
大人们常说,早恋最容易出现在14岁!这话不假,但不一定所有与异性相处的活动都是早恋。我经受过被父母误会的痛楚,也尝试过被同学侮辱的滋味,但我不曾后悔与他交朋友。
他,是个可爱的男孩子。他向我表白过,但我却提出和他做普通朋友,他犹豫了,但最后还是愉快地答应了。从那以后,我们便成为无话不谈的知己,但也为此,班里传开了我和他的事,可他却每天都勉强带着笑脸,因为我说过,悲伤地过一天是一天,而快乐地过一天也是一天,所以还不如天天都快快乐乐地。他微笑着看着我,使我也不悲伤了。在以后的几个月中,他每天晚上都会来电话,有时我也会主动打回去。
我觉得这样好甜蜜,好幸福。曾经我向他说起过我喜欢月亮,但他说他喜欢流星,因为那样他可以许愿,许愿让我们永远快乐。我们也无意中说起过下辈子的事,我们猜想,如果有缘,我们下辈子还是朋友。还是像现在这样好的朋友。但没持续多久,我受不了班里同学的侮辱,那天晚上,我打电话告诉他:绝交。
当我说出来时,他哭了,从他的抽噎声中,我读懂了他是在乎我的。但我决心已定,是不会反悔的。他只是哭,不说话,我极力去劝他,但没用,我也哭了,我失望地挂断了电话,并关了机。从那以后,他再没来过电话。我也再没打回去过。因为我知道:我们之间没有友谊了。我相信他也知道。
今天的我,已不是当时那懵懂的女孩了。我感受到14的天空是彩色的。他在我心中却是灰色的'。我不知道那是不是初恋,但我认为:那不是,那不是初恋。而是一份值得记忆的友谊!我也相信他的记忆中也会留有这段甜蜜的回忆的。
不求天长地久,只求曾经拥有……
叙事性散文8
可还记得那年的青石板?雨滴的窃笑,敲打着雨夜的柔情。时钟从零转到十二是一个轮回,十二年后的我,最甜蜜的还是小镇上那转角处的颠簸。在死缠烂打的青春里,常常暗笑你的不屑一顾,你对我总是不温不火、不闻不问,我却丝毫不在意你的不言不语、不理不睬。
十三岁的我,总是调戏着你的极限,最喜欢在你单车后的恍惚。若干年后,不见了那蓝色的单车,我牵着你的手,走在当年一起读书的校园,痴痴地看着你,对你说,老公,这世上最幸福的事就是你看准了一件事,坚持了一件事,然后得到了一个结果,而这个结果还是那么的美好。
(一)我为落花君为水,流水随妻入红尘
只是一个不经意的停留,我的世界,从此便有了你的存在,你不是那种善于表达自己感情的人,更不是那种会随意对待感情的人。十三的时候,我说我喜欢你,你只当是我年幼的一个玩笑。十六岁时,进入大学,再说喜欢你的时候,你才开始开窍。你说,牵了我的手,便是一辈子,即使我放,你也不放。爱情从来都是两个人的事,但最开始的时候,一定是有一个比较坚持,我选了你,认定了你,便愿意坚持下来,我相信守得云开见月明的道理,更明白得到了便要学会珍惜的意义。
(二)凡尘几多烦心事,几多周折亦难分
2002年,我们是最要好的同学,在同一个班级学习;2005年,我们是亲密的朋友,分隔两地,一个在哈尔滨,一个在芜湖;2009年,我们是最扶持的同事,一起在宁波,为同一个企业工作;2011年,我们是最知心的恋人,我去了天津,你回到了芜湖;2013年,我们是最甜蜜的夫妻,回到了相识的起点。时间在阻碍我们,距离要拉开我们,但即便如此,因为坚持,因为信任,我们彼此一起面对,回头想想那些分开的记忆,依然是那么的美好。
(三)青梅本是竹马情,两小无猜最情深
我常对你说,你对我的好,好过全世界。早就习惯了,遇到问题,第一时间跟你撒娇。早就习惯了,遇到状况,第一时间说自己不会。从洗衣、做饭,到接送上下班,因为你的好,我永远都长不大,你是那么的细心,把我照顾的那么好。每天看着你,12年过去了,却因着你的存在,感觉不到丝毫的变化。你还是会把我当成当年一起在理三班学习的同学,你还是会把我当成当年每天跟你耍赖的小姑娘。你宠我,惯着我,以至于全天下都受不了我的坏脾气,但你,永远还是你。你说,从来都不需要我变得更好,只要我开心,什么都可以……
(四)三千弱水皆浮云,此生只要一心人
这世上,有一种爱情,不必说我爱你,可你知道他的世界只有你;有一种承诺,不需说一生一世,可你知道此生此世,你注定跟他;有一种默契,不用时间去历炼,可你们却似乎早已排练多次,默契的让人嫉妒。爱情,看似很淡,却甜到心间。承诺,恍惚很浅,却足以安心,默契,原来这世上真的是有的。七十年后这个世界会变成什么样子,我不知道。可我知道,有你陪着我,便是全世界。
叙事性散文9
幸福是石,敲出星星之火;幸福是火,点燃熄灭的灯;幸福是灯,照亮前行的路;幸福是路,通往温馨的港湾……
听着里屋传出那喋喋不休的吵骂声,站在门口的我便知道是那对老夫妻在争电视机了。只见爷爷争着要看那震撼人心的战争片,他两手护着遥控器。这样子太有意思了,不愧为我们家的“老顽童”。而奶奶也不示弱,她双手拉开,用身子挡着电视说道:“别耽误我的连续剧了,都大把年纪了,还跟女同志抢电视,真不害臊。”爷爷被堵了,自找台阶下,说道:“你以为谁和你一般见识。——走,孙女,爷爷跟你讲讲我以前当兵的事。”争吵终于散了,每次为电视而战斗,结局差不多都如此。然而,这对“年轻”的老长辈,却令我们家温馨,快乐。
放学回家,肚子饿得咕咕叫。我跑进厨房,只见厨房一团乱,原来是我爸和我妈这对夫妻正在研究菜谱呢。爸爸是个厨师,而妈妈又是个闲不住的人,当爸爸在厨房要露手艺的时候,妈妈就要来帮这帮那,结果,手忙脚乱的妈妈总是帮倒忙,让爸爸不知如何是好。但爸爸是个很有耐性的人,他从不会发妈妈的火,而是一笑了之。
当我走进厨房,看见他们合作做出的美味的菜,此时的我,口水狂吞。不知爸爸哪来的好兴致,把桌边的面粉抹得我一脸都是,于是我和妈妈一起突袭爸爸,一阵慌乱后,我们一家三口都一脸面粉,这样子好不搞笑啊!随后,我们都互相笑了起来,我们家就是如此温馨和幸福。
看着自己一个月努力后的成绩,不觉得会心一笑。一个月来我隐忍一切的玩瘾,努力奋斗着,果然结局很欣慰。拿着成绩单如野马狂奔般跑回家报告着喜讯。家人们都很开心,看着他们对自己的赞许与满意,心里觉得一切都值。吃起饭时,碗里的菜都被他们夹得满满的,爱被一切温暖包围着,溢出的只是幸福。
幸福原来如此简单,温馨的家已将把我堵得满满的,以后的幸福也令我更加期待。让幸福之花永远绽放,让温暖永驻人心。
叙事性散文10
放假期间,倘若有空下的时间,总是要跟着我的美术老师去偏远的山间写生。景区的环境自是如瑶池仙境,教人流连忘返,而真正让我印象深刻的,倒只有我们那暂时栖身的农家门厅前,一道高高垒起的门坎儿。
我的老师喜欢未被开发而经人工雕琢的环境,他要的是那种自然质朴的景。而在那种地方我们所能居住的农家,都只有老旧破败的门庭,和高低不同的门坎儿。
几年前刚开始出去写生时,我常会被那垒至小腿肚的门坎绊倒,往往是走进一扇门,毫无预警地就栽了一跟头,结结实实地向八仙桌上的菩萨嗑了个大头。在吃了不少闷亏后我终于学聪明了,但凡见着高度超过两米,厚度超过十公分的门,就会下意识地做高抬腿动作。
后来我才明白个中玄妙,原来在这僻远的山区,民俗守旧落后,思想封建保守。而那门坎儿的高度是与这一家在当地的地位等等被划上等号的。门坎儿越高,它所象征的地位就越高。我当时心里乐呵,敢情我住的便是那村上领军人物的家。
于是开始留心那些门坎儿,留心起这闭塞的村落。
七月里的天气,山里虽说暑气不重,却也依旧燥得让人发闷。我们开始从早晨五点,画到上午九点左右。山里不时有人踱过,偶尔回头瞧上两眼,又像是怕惊扰了我们,缩在一旁不敢吱声。有过对话的,只是一些山里头的孩子,十来岁光景,却不上学,满山遍野地乱跑,看见人画画便围上来,开始怯怯地不作响,尔后有胆大的孩子问了句“画的是否是远处那个金色草垛”?我答是,他们渐渐多话起来,问我这画什么价钱,我抚额失笑,告诉他们这只是习作,不卖钱。
一个小孩问能否送她,我点头,把画取上,让她等画风干后再拿走。期间我问他们为什么不去上课,一群孩子都是坦然地说家里穷,或是祖辈没有读书人,说着从父母亲那里听来的读书无用的理论。忽然地,我就想起那座高垒的门坎儿,和里面昏暗的厅,仿佛被门隔绝了千百世的光阴。
画干了,却被风吹上了许多细密的尘,涩涩地嵌进粉质的纸里,小孩也不嫌弃,像得了宝贝似的捧了去。我开始觉得这景并非那么心适怡然。
回家时,房东阿婆来牵我的手,我搀着她跨过那堵门坎,她颤抖地扶着我,吃力地迈出来,她说下次再来,夹着浓重的乡音,我点头,盯着她的小脚。车渐行渐远。
我回头,看倚在门上的阿婆。夕阳西下,在门边上打出昏黄,却照不亮她逝去的年华。
名著伴我成长作文600字1
初次接触书,已不知过去多少个年头了。读过的书,不说几千,但至少也有几百本了。这么多年来,扔了的,捐了的,甚至不知所踪的,早已不知有多少本了,只有那《小王子》伴我走过了漫长的成长历程。
第一次遇见他,许是在我还在幼儿园时吧。起初,只是被他那精美的图画而吸引了,至于那深奥的文字,对于当时不识字也不会拼音的我来说,与那天书也没有什么两样。年幼的孩子,对于新事物也只有三分钟热度。所以,也只有起初的几天,我才缠着母亲,让她读给我听。但是几天后,我便迷上了其他东西,而这本书也就被深藏在了箱底。
转眼间,我便上了小学,而这本书,早已被我抛之脑后。不只是哪一次,老师推荐我们去阅读一下《小王子》这本书,当时老师是这样说的:“《小王子》这本书写的很好,我希望你们去读一读,这本书用简单易懂的文字写出了深刻的哲理。也许现在的你们还读不懂,但是读一读总归是好的。”这时,我才记起家中还有着这样的一本书。回家后,用了几天的时间将它读完,只是觉得这本书很浅显易懂,但却怎样也品不出老师所说的哲理。不过,可能当时觉得这也不是多大的事,几天后便将这事抛之脑后了。而这书,却又因此而再一次埋藏在了箱底。
不知是哪一天,闲来无事就将以前的东西好好地收拾一下,却无意间翻出了这本书,随手一翻却发现这书干净极了。这才想起前两次阅读这本书的经历。也罢,虽然已经阅读过两次,但老师所说的哲理却是一点也没有品出来。那,我现在又长大了这么多,看过的书也不少了,现在可以将这书中蕴含着的哲理品出来吗?看完书,我不经赞叹作者的伟大:他用浅显天真的语言描绘出了人类的孤独寂寞以及飘荡的命运。
这,是否就是书中蕴含着的哲理了呢?这个问题,也许永远也不会有答案,也许,随着我阅历的增长以及心智的成熟,就能得出不同的答案了吧……
名著伴我成长作文600字2
《三国演义》描写的是从东汉末年到西晋初年之间近一百年的历史风云。全书反映了三国时代的政治军事斗争,概括了这一时代的历史巨变。书中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足智多谋的诸葛亮、忠胆狭义的关羽,粗中有细的张飞,赤膊上阵的许褚、阴险狡诈的曹操、软弱无能的刘禅……
我最崇拜的三国英雄是诸葛亮。他是—个忠臣,—个能够鞠躬尽瘁、死而后已的忠臣。诸葛亮熟知天文地理,能文能武,足智多谋,而且—生谨慎,可谓是个奇才!火烧新野,借东风,草船借箭,三气周瑜,智料华容道,巧摆八阵图,骂死王朗,七擒七放孟获,空城计,七星灯,以木偶退司马懿,锦囊杀魏延等,这些都显示出他的非凡才智。可他也并非神仙,他也有失策出错的时候,如他让马谡去守街亭,导致丢失了街亭、柳列城两个军事重镇,一出祁山失败,自己也被降职。神机妙算的诸葛亮尚且如此,更何况我等凡夫俗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苛求别人和自己不犯错误,不应该因为别人的一点过失而横加指责,也不应该因为自己的一次考试的失利而灰心气馁,更不应该为自己取得的一点成绩而沾沾自喜,人无完人,我们身上也一定存在着需要充实改进的地方。
我喜爱的三国猛将是张飞。长坡桥单骑救主,智夺瓦口,义释严颜,可谓功不可没。只可惜关羽一死,张飞便失去理智,不务正业,无故鞭打士兵,导致自己被手下两名小将刺杀,还陪上了黄忠、刘备和蜀国七十五万大军的性命,使蜀国状况一落千丈。相反,魏国名将司马懿对诸葛亮的辱骂置之不理,态度乐观,使一代奇才诸葛亮无计可使,以病死五丈原为告终。可见,在生活中,当我们遇见悲伤、痛苦、气愤的事情时,应该理智地控制情绪,用乐观的态度去对待它,如果意气用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三国演义》这本书人物描写栩栩如生,故事叙述也有声有色。在我心中,《三国演义》是一本饱含人生哲理,有着非凡意义的鸿篇巨著。随着我的成长,每次研读《三国演义》都有不同的感受,它真是伴我成长的一本好书!
名著伴我成长作文600字3
中华上下五千年,创造了无数经典之作,一本好书,如果你能读懂作者的思想,它将是你开启智慧大门的钥匙;是你心灵的聆听者;是你思想的启明星,它将让你受益一生。对于我而言,书是我成长的伙伴,在我成长的道路上扮演着重要的角色,让我的生活更富有活力。
小学六年级时,老师让我们摘抄名家名篇,在当时只是把它当作老师布置的作业,从来都是只用手写不用脑记;囫囵吞枣不去理解其中的含义。后来我在一次语文考试中吃了亏。当时真是哑巴吃黄连,有苦说不出。那种滋味让我至今难忘。全怪自己,世界上没有卖后悔药的;从那以后我开始用心去理解和体会每一个字每一句话的含义。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没错,在我身上得以体现。自从我真正开始用脑子读书,我的作文有了进步,我的语文成绩也有所提高;对于我的言谈举止,表达能力也有帮助。身处在现在的社会家庭,我们很幸福,因为我们可以看书,满足精神需要,从小就可以接触名著,在名著的熏陶下我不知不觉已经走过十四个春秋。时光飞逝,把握时间好好读书。
最近我对《孟子》一书很有兴趣。在《孟子,告天下》中有这样一句话: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意思是说:上天要把重大的担子加给这个人,必定要先使他的心志受困苦,使他的筋骨受劳累,使他的肌体受饥饿,使他的身子受困乏,使他每做一事都受干扰、被打乱,以此来使他心理受振动、性格变坚韧,增加他所缺少的才能。这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每一段成功的故事背后,都必须付出艰辛。
读书让我懂得了的道理,它会在我失落时鼓励我;在我骄傲时提醒我;在我迷失时指引我;在我犯错时批评我。书是我的良师益友,俗话说“活到老,学到老”名著会一直陪伴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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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籍就如浩瀚的海洋,我们就像快乐的鱼儿,自由在书的世界中穿梭,它不嫌贫爱富,它对每个人都很公平。古人云:“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愚,不吃饭则饥,不读书则愚。”、“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扑在书上,就像饥饿的人扑在面包上”“读一本好书就像和一个高尚的人说话。”想必,看了这些好词好句,你一定知道读书的好处了吧?今天,我也给大家推荐一本好书,名叫“西游记。”
《西游记》可是中国四大名著之一啊!这部著作的作者是明朝大名鼎鼎的吴承恩,本书作者为读者讲述了唐僧以及三个徒弟一路上历经艰险、降妖伏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的传奇历险故事。
其中,三打白骨精讲了白骨精先后三次变成农家姑娘,老婆婆,老公公去迷惑唐僧,唐僧,猪八戒,沙僧都被蒙在鼓里,只有孙悟空睁开火眼金睛,不由分说,举棒就打,前两回妖怪侥幸逃脱了,最后一回被孙悟空抡棒打死;天竺国降玉兔,大家都知道嫦娥的广寒宫里有一只捣药的玉兔吧!那天竺国怎么能和玉兔有关系呢?那就听我娓娓道来吧!唐僧师徒来到布金禅寺,一位女子哭着说她是天竺国的公主,第二天,假公主要抛绣球招驸马,她故意抛给了唐僧,孙悟空假装去取经去了,但悟空又变成了小蜜蜂飞回来,孙悟空看出了这公主是假的,于是举棒就打,妖怪招架不住,逃到一座山上去,嫦娥仙子出现了,让悟空手下留情,原来这妖怪是个玉兔精,被嫦娥带回了广寒宫。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孙悟空,因为它神通广大,本领高强,会七十二变,一个筋斗十万八千里。斩妖除魔,很有正义感,十分尊师敬长,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当上了斗战胜佛。
我极力向你推荐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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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读《鲁宾逊漂流记》是在我很小的时候。当我看到它的封面,我立刻就被吸引了——绿树环绕的小岛、蔚蓝的大海,几只海鸥自在地飞翔着。这本书的确很有趣,书中的鲁滨逊有着非凡的传奇经历,一次次的惊险历程让我爱不释手。
初中,我再一次翻开这本书,才发现,《鲁宾逊漂流记》不只是讲述了一段传奇的故事,书中的鲁滨逊是一个顽强而孤独的冒险者,一个奋勇向前的勇士,一个积极乐观的智者。他勇敢坚强,乐观积极,让我受益匪浅。“在最不幸的环境中,我们也可以把好处和坏处对照起来看,从而找到得以安慰的事情。”这是鲁滨逊在遭遇不幸是对自己勉励的话语,这也是鲁滨逊人生的态度。当他在海上遭遇巨浪时,他并没有听天由命,而是竭尽全力向岸上游去;当他突发疟疾时,他并没有消极悲痛,而是寻找一切办法积极面对病魔;当他遇到食人族的袭击时,他并没有惶惶不安,而是冷静应对,救下了星期五……他不屑守成,倾心开拓,三番五次抛开小康之家,出海闯天下。他理智冷静于劳动并善于劳动。他遭遇海难,流落到荒岛以后,不坐叹命运不公而是充分利用自己的头脑和双手,修建住所、种植粮食、驯养家畜、制造器具、缝纫农服,把荒岛改造成井然有序、欣欣向荣的家园。
阿斯图利亚斯曾经说过:“只有那些勇敢镇定的人才能熬过黑暗,迎来光明。”鲁滨逊就是这样的人,顽强、勇敢、乐观、积极,这些品质让我终身受益。
合上书,轻轻抚摸着略显陈旧的'书角,是他让我懂得许多,是他陪伴着我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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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我的第一本最爱的书是《伊索寓言》。当时的我还是个孩子,读着这本书里各种有趣又富含哲理的故事,我深深被它吸引住了。
小时候家里并没有许多藏书。后来上了小学,才渐渐接触更多的书籍。有一次,我从课本里读到三国的故事,觉得十分新鲜,后来听说这居然是一本书的片段,便嚷着向妈妈要这本书。于是,妈妈带我去书店买了一本《三国演义》。虽然那时的我还不知道什么四大名著,但当我第一次翻开这些书时,我就深深被里面描绘的古典历史故事吸引了。虽然三国的故事里并没有什么大灰狼小绵羊,但我对它的兴趣依然不减。那时的我还没懂事,把《三国演义》当成了“文字连环画”,只对各种有趣的情节感兴趣。
后来,我从课本与老师那知道了更多的书,虽然多少年前老师推荐的一本书《窗边的小豆豆》我到现在还没接触过,而其它也有许多书我并没打算去看,但我依然收获不少。我订阅了一些我对其饶有兴趣的书刊,并且时常翻开看,没过几个月家里便堆了许多我看过的书刊(还包括向亲戚同学借的)。这一时期,我才刚开始有了对书籍的认知。
到了高年级,我就开始“博览群书”了。我接触了科普书。我从小就对科学十分感兴趣,因此自从第一次遇见科普书,便一发不可收拾。书刊,百度,书店,图书馆,我用尽了途径寻找能够学到科普知识的地方,其中最爱的还是书籍。到现在,我家还是堆着一堆科普书,例如《时间简史》,《十万个为什么》,《昆虫记》等。“泡”在科普书里,到现在都是我比较喜爱的一件事。
现在,我从中学课本里知道的书更多了。有时,花一些时间读读书放松放松也是十分悠闲的一件事。书籍是人类的朋友,我们应该多读书多好书,帮助自己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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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凡的世界》是一本难得的好书。路遥用敏锐的目光和细致的描写,将上世纪七八十年代的社会风貌展现在读者面前。小说语言朴实,讲述了以孙少安、孙少平为代表的广大劳动人民在困难与磨难中摸索向前,在改革开放中大胆实践,努力实现自身价值的奋斗历程。
贫穷落后给劳动人民带来的难以弥补的伤害,教育缺失造成的巨大遗憾令我揪心,使我更加珍惜和感激现在的生活。书中人物多样,性格迥异,有的勤劳致富,有的投机取巧;有的大胆创新,有的迂腐守旧……以小见大,通过小地区的变迁和小人物的经历,展现了一个历史时期的方方面面。写出了改革开放前后人民生活翻天覆地的巨大变化和广大群众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精神。
这不仅是一本详细的历史书,更是一本生动的社会实践指南。
孙少安抓住机遇,兴办砖厂,带领全家脱贫致富;孙少平充满爱心,乐于奉献,辛苦却也充实。兄弟俩因为受教育程度不同,拥有截然不同的人生观,却最终实现了各自的理想。告诉我们路不只有一条,只要足够努力,始终拥有一颗善良乐观的心,就一定不会偏离航向,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中迷失自我。书中主人公的种种不如意和遗憾使我意识到人生不可能一帆风顺,十全十美,常常遭遇挫折,充满不确定性,有时即便努力了,也未必有回报,不必太在意。然而,社会中也充斥着田福堂这样公报私仇,侯玉英那样心胸狭隘的人,更有人面兽心的胡永州,游手好闲王满银,偷鸡摸狗的金富……我们要小心应对。
合上书,我仿佛成熟了许多。是书给了我成长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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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岁那年,妈妈给我妈了一本书,我只记得是黄色的壳子,里三层外三层的包着,我用力撕开,却看见了里面紫色的书角。
那本书叫《俗世奇人》,封面上除了四个潦草的打字,就什么也没有了。起初我只是被这干净整洁的风格所吸引,翻开了第一页,第一张叫做《苏七块》,我完全不能理解这是什么意思,因为好奇心,我继续往下读了。书中的语言非常简练,简练到我看不大懂,但是毕竟是妈妈送给我的,我就硬着头皮,把它看完了。我只是觉得,当时的生活是那么无趣,无趣到有人会专门会一些技艺高超的人来撰写一本这样的书。
前段时间,我们搬到了新的房子,在最底层的箱子里,我翻到了这本书,我一愣,才想起来了关于这本书所有的记忆。
我把手边的事情丢在了一边,打开台灯,又重新翻开了这本早已消失在我记忆中的书。第一张是《苏七块》,恩对,我想起来了,我当时觉得苏七块是一个非常冷血的人,可是当我看到最后一段时,我似乎改变了我的想法,彻底打消了我从前的念头。以后的每一篇我都有了新的见解。
噢,原来这不是一本无法让人看懂的书,这好像是一本有趣的书。
在平淡的生活中,总有些“身怀绝技”的人,这样的生活还会平淡吗?但问题的关键在于;“手艺人靠的是手,手上就必得有绝活。有绝活的,吃荤,亮堂,扎在大街中央;没能耐的,吃素,发蔫,靠边呆。”
《俗世奇人》里的奇人并不是样样精通,但他们却把生活过的有滋有味,受人尊敬。现在的我们也是一样,只要专心于一件事情,把它做好,就能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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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开始接触名著,是在我上小学二年级的时候。
那年暑假,我过生日,爸爸妈妈精心给我准备了一个大大的生日礼物,我打开一看,原来是厚厚的一撂世界名著。分别有:《三国演义》、《西游记》、《八十天环游地球》、《鲁滨逊漂流记》、《绿野仙踪》等等。这些中外名著每天都伴我快乐地成长,每晚睡觉前我都要拿起一本书看一会儿再睡觉。后来,妈妈又陆续给我买了许多好看的书,每本都令我爱不释手。我最喜欢的两本书是:《三国演义》和《绿野仙踪》。
《三国演义》是罗贯中写的,讲的是东汉末年的时候,曹操、刘备、孙权掌握三个大国,三国之间产生的矛盾和斗争的故事。里面讲了智谋惊人的诸葛亮、侠肝义胆的关羽、勇敢粗鲁的张飞、狡猾奸诈的曹操等历史人物之间发生的故事,是中国古典名著中非常经典的一部。
《绿野仙踪》的作者是美国的莱曼。弗兰克。鲍姆。这是一部神话小说。里面描述了在美国堪萨斯州的小姑娘多罗茜的冒险故事。一天,多罗茜和它可爱的小狗托托被一股强大的龙卷风给带到了一个美国而又神秘的地方——奥芝国。她和小狗托托为了回到亲人身边,一路上她们结识了许多小伙伴,有稻草人、铁皮人,还有一只胆小的狮子。这一路上,她们遇到种种困难,但她们坚持不懈克服了所有困难,最终完成了她们的心愿。
读了这么多中外名著,我从中也学会了许多东西。我从《三国演义》中诸葛亮的身上学会了做任何事都要勤动脑子,找到最佳的解决事情的方法;从《绿野仙踪》中,我学到了作者追求冒险、团结一致、克服困难的精神。
名著伴我快乐的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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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三年级的时候妈妈就带我买了一整套《中国十大名著》。但是当时我并不是很喜欢看书,就只把其中的《西游记》《水浒传》和《三国演义》看了看,其他的连名字都没看一眼。
但是,突然有一天,我在整理书架时,翻到了一本,那一本的插图显得十分吸引人,书的背面的左上角有一副小插图——一只只有一半尾巴的小赤狐。我便觉得十分好奇:噫?这只狐狸为什么只有半条尾巴?它的另外半条尾巴到哪边去了呀?
我便饶有兴趣的翻着书,希望能够找到些更加好玩的东西,因为老师也没有逼着我们看这本书,所以我就把书中的插图都看了一遍,这也许算是我第一次看这本书吧,但是虽然看得只是插图,却觉得图画的十分仔细和精致,仿佛看到图自己就可以编出一个故事,人的形象和好坏就好像明白地标在人头上——坏人面目狰狞,好人则是很美。
后来,到了暑假,我又想起放在书架一角的《聊斋志异》就下定决心要仔细地把它读一遍,虽然是同一本书,但现在看字来读和看图来读真是大有不同了,语言十分生动,可以让人身临其境,让人感受到情况的危急或者是心情的喜悦。突然想起我们读过的那篇课文——《狼》。那不就是聊斋志异里的一个小片段吗?那是一篇文言文,语言是多么精炼,但它的一个短语或者是一个字都能够让人们品析到当时屠夫的心理感受。
现在想想,我真的想看一看《聊斋志异》的原著,想看一看原作者蒲松龄的文言文,也许,有些韵味是白话文所不及古文的。
我下次一定要读一读这本极好的名著的原著,那一定更吸引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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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次认识三国演义,还是在小学。那是我第一次翻阅全文字的书,可我却一字不漏的看了下去。
我将全身心投入进跌宕起伏的故事中,故事最吸引我的地方,莫过于“正派”和“反派”的武力交锋,正派,当然指的是主人公刘备的蜀国,而反派是曹操。其次,吸引我的就是武将的精彩打斗。如过五关斩六将中,关羽横刀飞马,疾风一般扫尽沙场,斩了六员大将才摆脱了曹操投奔刘备。又如温酒斩华雄,关羽在温酒未冷却的极短时间内斩杀华雄,实在是不可一世。但凡是武将,就要抱着战死沙场的决心。关羽名震四方,却在吕蒙偷袭荆州时腹背受敌,兵败被杀。人称万人敌的张飞,被其麾下将领张达﹑范强谋杀。看到这些英雄豪杰的终结时,我不禁惋惜的叹了口气。
武将终结了,可是文人呢?当我学习过历史,再次翻阅三国演义时,我发现,这个世界没有绝对的善与恶。君王都只是想统一国家,将士只是服从指令。书籍里的记载可能有假,但是历史不会说谎。曹操统一了中国北方,并实行一系列政策恢复经济生产和社会秩序,奠定了曹魏立国的基础。他精兵法,善诗歌,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他不是“恶”。再次翻阅后,我也发现,在一场战斗中起到决定性作用的不是武将,而是文将。文将谱写了出棋顺序,而武将只需照着它走。东汉末年尽出英雄豪杰,为何不归功于文将呢?
“剑杀一人,笔诛千人,剑杀百人,笔伐天下。以剑护得之人,远不及以笔护得之人。真正的文人傲骨,以笔为剑,何等大气。”
陪伴我成长的这本名著,教给了我许多道理。事物都有两面性,我们不能只看见表面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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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得小时候我读了《鲁滨逊飘流记》,这本书我的感触很深。冒险是一件让常人害怕的事,但是,也有许多敢于去尝试的人。他们不怕艰难险阻,为着自己的梦想去挑战极限,挑战大自然。也许有时侯,人们会认为这是一件愚蠢的事,但是这种敢于冒险,敢于尝试的精神却又让所有的人敬佩。
笛福笔下的鲁滨逊是一位杰出的冒险者。他不顾家人的劝阻,执意要去航海。在航海期间,鲁滨逊遭到了多次暴风雨,最终他被漂到了一个孤岛上。他靠着仅有的物品在孤岛上生存。他靠着自己的双手做了陶器,还做了面包。他同大自然作斗争,每天,鲁滨逊都写日记,用来聊以自我安慰。《圣经》则成了他的精神支柱。终于,他靠着坚强的毅志活了下来,在第28年,一艘英国轮船救了鲁滨逊和他的伙伴“星期五”。就这样,鲁滨逊的28年孤岛生活结束了。
28年,一个令人不可思议的数字。谁能一个人孤零零得在孤岛上生活整整28个年头呢?也许有的人会说:“噢,如果是我的话,我会发疯的!”也有人会说:“如果这样,我宁愿去死。”然而,鲁滨逊活下来了,他是一个真正的能于大自然搏斗的英雄。
但是,我想笛福写这本书的用意并不是这样的。他想要表达的是:当人身处困境中时,要有坚强的毅志,不管怎样,都不能有轻生的念头,因为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它是宝贵的。上帝既然给予了我们生命,我们就要珍惜它。同时,鲁滨逊能活下去也是因为他有着生活常识,所以,我们要学会自立和自理能力。当在困境中时就能自救。
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生命没有第二次,请把握住这唯一一次!让这有限的生命发挥出无限的价值。让你的生命充满了光彩,永远闪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