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刚铎国和洛汗国的子民们,我的兄弟。我在你们眼中,看见我心中也感受到的恐惧。有一天人类将失去勇气,我们会众叛亲离、一败涂地,但不是在今天!有一天邪将胜正,人类的世界也会完全毁灭,但不是在今天!今天我们要誓死奋战!为了你们在世上所珍惜的一切,一定要奋战到底,西方的人类!
2.我们本来就不该来。但是我们来了。
这就像我们听过的精彩故事,歌颂伟大的事迹,充满了黑暗与危险。
有时你不想知道结局。因为怎么可能有快乐结局?
发生这么多可怕的事情,这世界怎么可能回到从前?
但是最后可怕的阴影,终究会消失。就连黑暗也会消失。崭新的一天将会来临。到时候太阳也会散发更明亮的光芒。
这才是让人永生难忘,有意义的感人故事。
也许你们太年轻不明白为什么,但是我想我明白了。
我现在明白了。故事里的主角往往有很多机会放弃,但是他们并没有。他们决定勇往直前,因为他们抱着一种信念。 相信这世界上一定存在着善良值得我们奋斗到底。
3.---Never thought I'd die fighling side by side with an Elf.
---What about side by side with a friend?
---Aye.I could do that.
---我从来没想过,我会跟一个精灵一起战死。
---跟一个朋友一起战死呢?
---好,我愿意……
4.Arise,arise.Riders of Theoden!spears shall be shaken,shields shall be splintered a sword-day,a red dayere the sun rises!Ride now!Ride now!Ride!Ride for ruin and the world's ending!death!
起来吧,希优顿王的骑士。长矛向前刺、盾牌用力挡,举剑奋战、血然大地!我们要奋战到天明!冲啊!冲啊!为了捍卫中土世界,勇往直前!奔骑杀敌!
5.---You fool.No man can kill me.Die new.
---I am no man.
---你真蠢,没有一个人(男人)可以杀得了我,现在,领死吧!
---我不是男人!
6.Long have you hunted me.Long hav I eluded you.No more.Behold the sword of Elendil.
你一直在追杀我,我也一直在躲着你,我不再躲藏,看我的伊兰迪尔圣剑!
7.For Fordo.
为了佛罗多。
8.高卢姆:醒醒,醒醒,醒醒,昏昏欲睡的。我们必须走,是的,我们必须马上就走。
山姆:难道你没有睡一点儿觉吗,(经典台词)弗罗多先生?
山姆:我已经走了而且拥有太多...它一定来得很晚。
弗罗多:不,不是的。现在还不是正午。日子越变越黑了。
高卢姆:我们必须走。
山姆:除非弗罗多先生有一些东西吃。
高卢姆:不是放松的时候,笨蛋。
山姆:(给弗罗多面包)接住,吃了。
弗罗多:你怎么样呢?
山姆:我不饿。无论如何,不要面包。
弗罗多:山姆...
山姆:好的...我们还没有剩下太多。你先吃那个吧,弗罗多先生。我已经分好了...还有足够剩下的。
弗罗多:为了什么?
山姆:回家的旅程。
9.山姆:
还记得夏尔的情况吗?佛罗多先生?
那里春天将至,
满树果花绽放,群鸟在灌木里筑巢,并将夏麦播到低地,啄食初长流汁草莓,
还记得草莓的味道吗?
佛罗多:
记不起了,我记不起食物的味道,记不起流水的声音,也记不起青草触碰的感觉...
现在我的感觉,是在黑暗中赤着身,我与火轮般的戒指缠在一起。
我睁开眼也看到那火轮...
山姆:
那我们把戒指毁了吧,永远地毁掉它。
我们走吧。我不能替你戴着戒指,那就让我背你上路吧。走!
摘抄也是一个比较简单的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一
魔戒是开山鼻祖,地位不用说了,情节也不说了,光是创造的精灵语说明这是一本倾注了心血的作品。
龙枪,估计很多人听都没听过,第一部完全按照规则设定,有些枯燥,法师还总要记魔法,盗贼随时都能偷东西,后面几部好很多,时间久了记不清了,但是这个剧情是我最喜欢的,情节跌宕起伏,人物刻画也是非常丰满,有血有肉,那个叫雷斯林的法师,是我读过的奇幻魔幻作品里最喜欢的角色了,这个掌握了过去和未来的强者,最后一刻甚至可以封神。
龙枪不好的地方是,小说大概有几十本,不同作者写的,良莠不齐,如果仅看正史,还是非常精彩的。
最后说冰火,也是个奇幻小说,其实背景也很好,而且没写完,后面展开展开,也许能不错。
但是就我看过的1—4部来说,给我留下的最深刻的印象就是,这是魔幻版的欧洲宫廷政治斗争史。
给我的感觉甚至可以说里面很多情节掰扯掰扯可能就是现实中发生过的事情。
我对整本书中的这是谁的儿子,谁的女儿,谁的老妈子,谁是私生子,谁是教父,谁是教皇,谁是皇帝非常非常困惑,这东西对我放松心情没任何帮助,只能让我知道宫廷斗争多黑暗。
所有这4本书与其说围绕魔法和大陆命运来讲,不如说是围绕各个皇族之间的斗争在讲。
简化大陆部分情节就是狼和鹿是兄弟,狮子和鹿是联姻,狮子是外戚,玫瑰也是外戚候补,章鱼是狼的养子,狮子害了鹿皇帝,其他的鹿跟狮子斗,鹿之间也互相斗,狼和鱼斗狮子,章鱼占了狼窝,玫瑰蠢蠢欲动,狮子拉拢玫瑰,鹿被打败,后来狼里面有人叛变,狼被屠了。
这么说剧情其实挺精彩,但是跟魔幻毛关系都没有。随便架空一个欧洲中古世纪,往里面带入人物就好了。
外加两部分情节,一个是北地之墙外面,一个是沙漠大陆那头龙女。
里面有很多描写,比如这个岛那个岛,这个宫廷那个宫廷,这个那个的,就好比为了魔幻而魔幻。
结论就是,冰火是本好小说,尤其对喜欢宫斗的同学,冰火潜力也很大,因为挖了那么多坑,后面会填上,冰火也是本残缺不全要素欠缺的奇幻小说。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二
《冰与火之歌》是部很好看的书,也是一个想象力和个性都很张扬的故事。对于一个矛盾关系纷繁复杂、结构框架极具野心的故事而言,作者必须具有强大的掌控驾驭能力,否则根本无法压制弘大叙事所带来的状况百出的'弊端。现在看来马丁老爷子是个中高手,我喜欢他丰富的想象,他对权力戏和人物的洞察力,以及那些很棒的台词。如果看一个人要看他的眼睛,那么看一个故事或一部戏就要看它的台词。台词好不能绝对保证故事好,但台词烂的故事九成都是烂的。从台词能看出作者是不是有头脑,冰火里带感的台词和有意思的话俯拾皆是,作者让每个人都能说出很棒的话,或幽默,或残酷,或幽默且残酷,看着看着实在忍不住想记一下,于是就顺手开了这个边看边记的更新帖,看看我能记下多少。这个想法从第二部快结束时才想起,所以第一二部的会少一些。
“凛冬将至”——史塔克家族的箴言,也是整个故事的主线,同样也可以在现实中被广泛引用——它确实也被广泛引用了。
“名字是危险的东西。”(提利昂)——如果小恶魔说的是“你最好不要知道我的名字。”感觉是不是差了一层?
“韦赛里斯是个傻瓜,傻瓜相信蠢事。”(丹妮莉丝)——哈哈哈哈。
“你们都还是乳臭未干的小毛头,身上都是夏天味道。”(艾里沙爵士)——好有冰火特色的比方。
“您自己也应该祷告。”凯特琳补充道。“为了胜利?”(蓝礼)“为了理智。”(凯特琳)——总是喜欢这些简单有力的话。
“她有狼的血统。”(乔弗里)“你有鹅的脑瓜。”(提利昂)——冰火的人物谱都很精彩,但小恶魔无疑是作者最用心思的人物之一。
“我不是在威胁国王,爵士,我是在教育外甥。波隆、提魅,柏洛斯爵士再张嘴,就宰了他。”侏儒微笑,“这才叫威胁,爵士,知道区别了吗?”——侏儒嘴皮子厉害,老爷子笔头伶俐。
提利昂隐约意识到有个学士正在询问他是否受伤。他二话不说,推开庭院的人丛,来到外甥面前。他用力踢他。这感觉真过瘾,他想多踢两下。——这段很过瘾,我看得也很过瘾。
柏洛斯和马林互换一个眼色。“我们要穿着白袍去吗,太后陛下?”柏洛斯爵士问。“光着身子也无所谓!那样倒好,可以提醒暴民你们还是男人。看到你们在街上的表现,只怕大家都忘了!”(瑟曦)——接上段,俩姐弟发脾气都很有趣。
“朋友们,”瓦里斯说,“斗嘴无益。我请求两位,将心掏出来,协力办事啊。”“掏谁的心?”提利昂酸溜溜地说。他想到几个颇有诱惑力的候选人。——同一章,妙语如珠。
“我对你的爱就已经让我丢脸了。”(提利昂)——小恶魔其实也挺可怜。
我统辖的军队比你率领的这支更庞大,凯特琳目送他们离去,心里不禁想。我统辖着怀疑与恐惧的大军。——她感觉到的恐惧远大于能看到的力量。
黑暗是可疑的盟友。(兰尼斯特军趁夜袭击奔流城失败。)——冰火里很多这样有意思的比喻。
“他们会为骑士头衔杀人,但不会为此而死。”(波隆)——头脑清楚的人才说得出一针见血的话。
珊莎从他身边踉跄退开。“你好恐怖!”“我很诚实,恐怖的是这个世界。”(猎狗)——猎狗的话跟他的脸一样冷酷可怕。
《冰与火之歌》读书笔记三
在《冰与火之歌》的书中,我们可以得知老奶妈是在很久很久以前,接下抚养“筑城者”布兰登的任务从而落户临冬城,加上我们的小布兰,她已经带过三个布兰。
老奶妈的两个儿子战死,两个女儿远嫁。
因为阿多是老奶妈的曾孙,居住在临冬城,我们可以判断老奶妈是有孙辈留在临冬城的,但在故事开始之前就早已死掉了。
阿多因为长得高,一直被怀疑有巨人血脉。这就有两种可能。
①根据原文,巨人血脉是由女巨人和普通人类的结合产生,这就是说,老奶妈的儿子在野外认识了某某巨人…,但由于长城的存在,由于野人与人类的关系,以及如果阿多的奶奶是巨人,他块头更大才对,所以合理性很低。
②这就让另一个传闻更具有合理性。那就是——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曾有一段恋情。
在电视剧里,老奶妈第一次出场的第四句话正式”I coul dtell you about ser Dun can the Tall。”我给你讲个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吧。而这一句话在书中并没有,可能是编剧在暗示一些什么。
那么高个邓肯爵士到底是谁呢?
据书中记载,邓肯爵士是伊耿五世最崇敬的朋友。由于非常高大,相传有巨人的血统。伊耿五世未继承王位前,曾跟随邓肯爵士周游大陆(周游大陆,这也给邓肯和奶妈相遇制造了可能性)。
后来伊耿坐上王位,任命邓肯爵士为御林铁卫队长,任职期间曾经击溃黑火家的黄金团,远赴临冬城打败“最后的掠夺者”达衮·葛雷乔伊(这次战争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护送伊蒙学士到达绝境长城的也是他(往绝境长城走也可能遇见老奶妈,总之有好几个时间点为他与老奶妈创造了计划)。从盛夏厅的大火中救下将来会诞下预言中的王子的雷拉公主的人也是他。
伊耿五世这个人呢,真的和邓肯爵士非常基情。他年轻时追着邓肯屁股跑,成年了给了邓肯一份贴身保卫他的工作。后来有了孩子,还把孩子取名为邓肯。这位邓肯爵士后来也得到了爵士封号。
为了把两个邓肯爵士区别开来,大家就把大老邓肯称呼为“高个邓肯爵士”,把邓肯王子称呼为“矮个邓肯爵士”。从此江湖上就有了邓肯爵士们的传说。
如果老奶妈和高个邓肯爵士的故事为真,那么阿多则是传奇爵士高个邓肯的曾孙。真是令人颇为唏嘘。
我们暂且把老奶妈、邓肯爵士、阿多算为一家人。
高个邓肯爵士影响了保卫了龙家,老奶妈养大了狼家,阿多一辈子只为了成为布兰残废后的腿,在异鬼的统治下为人类带来了一线生机。
这一家人,真的,顶阶玩家。佩服佩服。
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篇1
冰心奶奶说过一句话:“读书好,多读书,读好书。”这句话把我的感受也写进去了。读书的确是好的,它引领我们不断开拓视野,不断地扩大知识面,而我也收益于此。
还记得小时候的我,总是抱着一大堆书在桌上看,这些书把我带进了一个又一个不同的世界里,如:白雪公主的故事把我带进了一个阴险诡诈的世界里,随即又把我带到了一片温馨的世界里,使我感受到不同世界温暖与冷漠,让我认识到了这个世界上的无情与善良。看到搞笑的故事,我就会笑得不得了,从而引出一件又一件关于我的搞笑故事。看到悲哀的故事,我就会一个劲的掉眼泪。
读书除了使我开拓视野,还让我的知识一天比一天多,而且还可以学到课堂上学不到的知识。
去年过年的时候,我们家举行了一次成语接龙比赛呢!那场景别提有多热闹了,光是奖品就让人目瞪口呆了,我还得到了一只小猪存钱罐呢。这更加坚定了我对读书的喜爱。
现在,读书已经成为了我人生中一部分,什么也替代不了它,每天一放学,我总是急忙跑回家,拿起报纸读了起来,从而知道了我们国家和别的国家发生的重大事件,我还把有些记录中国的重大事件剪下来,制成一份小书刊。
读书给了我许多不同的乐趣。书,陶冶了我的性情;书,丰富了我的知识;书,开阔了我的视野;书,给予了我人生的启迪。
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篇2
莎士比亚说过: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没有书籍,就好像大地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如鸟儿没有翅膀。所以书籍使我们生命里不可缺少的一部分,也是世界上唯一不会腐朽的东西。
我是一个名副其实的“书虫”,对家里最感兴趣的就非爸爸那黄褐色的大书柜莫属。书柜里装了很多书,我拿不着,就踩着椅子拿。不料,书没拿到,反而摔了一个大跟头。从那以后,爸爸不准我一人拿书,只能叫大人帮着拿。时钟三兄弟整天你追我赶的,时间一下子就过去了。转眼间,我上六年级了,可是我跟书之间的感情却历历在目。
我的读书故事之——喜
一年级的时候,我天天都读爸爸书柜里的书,直到我把书都差不多读完了,爸爸就带我去了书城。那次,我和爸爸买了很多很多的书,有《格林童话》、《安徒生童话》、《屋顶上的小孩》、《城南旧事》等等,各种各样的书籍应有尽有,都能够堆成一座“小山”了。我高兴的一蹦三尺高,整天都把书捧在手心里,爱不释手。我上哪儿都带着书,逛街、旅游,甚至睡觉都要把书放在枕头底下。没过几周,爸爸就会带我去一次书城。每次去书城,我都会去汲取书的“营养”。书,能够提高我的写作本事、丰富我的想象力和获取一些课外的知识。
我的读书故事之——怒
一天,我全神贯注地在课桌上看书,一位同学向我借书,我毫不犹豫地把我那本《城南旧事》借给了她。几天后,我来取书,却看到那本书已经损坏了。书上的一层薄膜被撕了一半,书中的页数已经不完整了。当时我看到这一幕时,气极了。真想把那位同学的书也撕了。那位同学看到我很生气,就对我说:“对不起,我会帮你补好的。”听到这话虽然还是很愤怒,可是还是觉得她说了应当能做到。于是让她把书带回家去补好。之后,她真的把书补好还给了我,虽然书上有些粘补的痕迹。
我的读书故事之——哀
偶然有一天,我在书店的书架上发现了一本《蓝色的海豚岛》,一看到这本书的书名,我就被吸引住了。我不假思索的掏出了三个月的零用钱买下了它,我走到了公园的石凳上津津有味的看着。看着看着,肚子自我叫唤起来了。可是高尔基说过:“书中自有面包在”,我立刻感受到书中的知识填充了饥饿的肚子。我把书里的营养当作午餐,这比真正的午餐更有“味道”。渐渐到了午时,到了该回家的时间,正准备回家,忽然看见一位老人没站稳,上前扶了她一下,然后就回家了,直到回到家里了才发现书还放在石凳上,等回到原处的时候,书早已不见了踪影。
我为失去了一位良师益友而感到哀伤。
我的读书故事之——乐
我从开始认字时,就开始拿书玩。之后认识很多字的时候,就开始看书。我读书的时候速度很快,爸爸就对我说:“不用那么着急,要细细品位书中的知识,会对你受益匪浅的。”之后,爸爸给我讲了毛主席“三温四复”式的阅读方式和“读得多,想得多,写得多,问得多”的习惯,在书上重要的地方画上符号。还买了一个小本子要我摘抄书中的好词、好句、好段和写阅读心得。
从一年级到六年级,我都一向坚持着,已经用了四个本子了。此刻,我每遇到一本书,宛如一匹饿狼看见一块肉一样。“吞掉”那块“肉”,“咬碎”它的“骨头”,直到书中所有的“纤维”和“筋肉”成为我的一部分。
一天,我写的作文在《青少年报》上发表了,我心里乐滋滋的。这一切都是我自我的努力和书籍的“帮忙”结合的成果,“一分耕耘,一分收获”我享受着收获成果的喜悦。我暗暗下定决心下次还要发表。
我的读书故事里有喜怒哀乐,我认为书籍是培育我们的良师,无需鞭答和根打,不用言语和训斥,不收学费,也不拘形式……我能够发自肺腑的说一声“我爱读书!没有书的灵魂是不完整的!”
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篇3
在悠闲的.午后, 慵懒的阳光下,我靠在椅边,手捧一本散文集,心情也随之愉悦起来。
我在这泛黄的书页里,品味作者细腻的情感,我也在作家的回忆中,想起了我快乐的童年。
小时候,我在昏暗的灯光下,捧着一本绘本津津有味地读着,两只小猪的深刻友谊,国王与小女孩的承诺,有时会逗得我哈哈大笑,有时又会因主人公的悲惨遭遇而哭泣,一本本有趣又美丽的绘本串起了我(如诗)如画的童年。当幼儿园的午休铃响起时,许多小朋友都会抱着洋娃娃入睡,而我,则会怀抱一本未看完的绘本进入梦乡。
当我能识更多的字后,母亲便买来许多的拼音图书,一字一句地领着我读,那白纸与黑字让我第一次体会到了文学的神圣感,每一个字都渗入我的心里,每一个标点就像一次深呼吸,带来下一段的更多乐趣。我在朗读中寻找主人公纯洁的心灵,海蒂的善良,爱的教育里许利亚的孝顺,许许多多的小人物用他们点滴的真情感动着我,引导着我,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
当我到高年级后,浅显易懂的故事书并不能再引起我的兴趣,当爸爸将一套《纳尼亚传奇》放在我面前时,我的眼睛不由得一亮,从此我便迷上了魔幻小说,从《哈利波特》到《魔戒》,每一本小说都让我看得津津有味。有时偷偷藏一本小说在被窝中,被母亲发现了她便狠狠责骂,但我仍会偷看小说,即使那小说页角已翻得起皱了,我还会沉醉于哈利在魔法学院的奇特生活,能言马与男孩的深刻友谊。我在故事中寻找虚幻的美好。
而如今,我的书柜里满是素雅清新的散文集。读毕淑敏的《非之爱》,我读懂了亲情与友情是世界上最美好的情感,读龙应台的《目送》,我懂得了有些人总会离开,不必纠缠,只在心中感叹,读迟子建的《寻石记》,我感悟到了志向的坚定不移。这一篇散文作品,是给读者内心最柔软却最心动的触摸。我在散文中读到作者生命最深刻地感悟。
我生活中一段段的悠长时光,被那一张张泛黄的纸页,被那一段段优美的文字而占据了,我的思绪回到眼前————阳光依旧,闲适依旧,回想了我的读书生活,也觉颇有趣味,也难免有流年逝水的惆怅。
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篇4
读书,可以让人获得许多知识,还可以修养心灵。俗话说:书犹药也,善读可以医愚。我平时也很爱读书,下面让我给大家介绍一下我读书的经历吧。
小时候妈妈给我买过几本带有图画的书故事书,我看的津津有味,虽然我不认识一个字,但我还是努力地通过图画了解故事的内容,后来我不满足只看一些图画书了,慢慢的,我开始看一些字比较多的书籍。直到后来越看越多,从此,我便迷上了看书。
书对我的帮助和影响非常大,书就像我的老师。有一次,老师问我们兔子的眼睛为什么是红色的,我一下子就答了出来。其实是因为妈妈给我买的十万个为什么上面有这个问题,我一看就把它记下来了。上课时刚好回答出来了。
我读书时有一套自己的方法:读书时先看书名,然后把它的大致内容记下来。接着再翻开目录表,仔细看每一章节的名字,然后再在脑子里想象每章发生的故事。想象完后,再翻开书页,仔细的把书看完,中途,要是遇上好吃,好句,我就会把它记在一个本子上,习作时就能把它们灵活的运用下来,要是遇到不会读的字,我便会在字典上寻找。找到了后把拼音写在字的上面,这样印象就深刻一点。把书看完后我会把一些我欣赏的片段记下来,让那优美的语句在脑海里生根发芽。这样一本书就算是读完了。
读书!因为书能告诉我许多知识,所以我以后要多多读书,增长自己的知识!
读书的故事的作文 篇5
大家都知道,我是一个爱读书的小女孩,我有许多读书故事,你们想听一听吗?接着看下去吧!
去年的12月,我的爸爸买了一本《瞧,这班坏小子》给我,我高兴及了!我对它爱不释手!晚上,我一般在10点正就睡了,可是有了这本书后,我都在9点45分洗完澡,就快快爬上床,开始读那本书。我一直读到了10点45分才睡觉。你们说,我这算不算”废寝忘食“呢?
你们有有趣的读书故事吗?快快告诉我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