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野性亚洲观后感1000字细选96条

时间:2019-07-13 20:08

【篇一:《野性的呼唤》

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着——《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震撼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小说的主人公是一条狗,名叫巴克。整个故事以阿拉斯加淘金热为背景,讲述了在北方险恶的环境下,巴克为了生存,如何从一条驯化的南方狗发展到似狗非狗、似狼非狼的野蛮状态的过程。巴克是一条硕大无比的杂交狗,它被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并卖掉,几经周折后开始踏上淘金的道路,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残酷的驯服过程中,它意识到了公正与自然的法则;恶劣的生存环境让它懂得了狡猾与欺诈,后来它自己将狡猾与欺诈发挥到了让人望尘莫及的地步。经过残酷的、你死我活的斗争,它最后终于确立了领头狗的地位。在艰辛的拉雪橇途中,主人几经调换,巴克与最后的一位主人桑顿结下了难分难舍的深情厚谊。这位主人曾将他从极端繁重的苦役中解救出来,而它又多次营救了它的主人。最后,在它热爱的主人惨遭不幸后,它便走向了荒野,响应它这一路上多次聆听到的、非常向往的那种野性的呼唤,并且成为了狼群之首。

值得一提的是,作者并没有将它的遭遇讲得如何惊险离奇,只将它摆在一个多样的狗的群体中,在那个群体中它品尝到了真正的狗的生活,而作者便适时地在其中插入了巴克内心的野性的呼唤及逐步复苏,愈加清晰直到暴发。在它刚被拐卖时,它总是渴望回到原来的家,可每当它见到买下它的酒店老板,“每一次发自喉头的喊叫声都变成野性的咆哮,”而这只是根植在它内心的野性的首次而微小的展露而已,它的第一个主义用棍子教会了它如何服从,巴克选择了承认失败但不垮下,这也只是本性告诉他的适者生存而已;跟随第二个主人,它来到北方,它努力学会了许多生存的方式,开始退化,具备了最原始的狗的特征,“长期潜伏在他身上的自然本性又复苏了”祖先们把“古老的生活注在他体内”旧有的习性重又回到他身上,于是,“他仰起头,冲着星光发出狼一般的长嗥……”在这时,它的本性,野性已基本回来了,这是生活使然,接着,巴克的统治欲上升,它的狡猾、奸诈,使它成为狗队的首领,从而满足了它原始的欲望,它的记忆中,“它更为清晰的是因遗传而来的记忆”……已经退化的原始天性。

虽然巴克只是一条狗,但是它艰苦卓绝的生存道路,反映了作家所生活的时代中的个人奋斗的真谛。这也是当时处于尔虞我诈的资本主义发展时期的美国社会所盛行的自然主义思潮的一种反映。它反映了达尔文的自然环境下“适者生存”的自然选择思想以及斯宾塞的社会进化论中的社会选择观。作者向我们揭示,在生存的道路上,在险恶的自然与社会环境下,只有精英与超人才有生存的可能。

在《野性的呼唤》中,我们发现狗与人之间关系的变化是随着人对待狗的态度的变化而贯穿整个故事始终的。但综观巴克的一生,它自始至终都没有得到过人类平等的尊重和爱。作家正是通过狗来折射人类的生活和行为,通过人对狗的善恶来揭示人性的美丑。作品表面是动物的悲鸣,实质是人性的呼喊,蕴含着人与动物之间的深情。

本性的复苏,在作者笔下循序渐进自然的协调使得整个故事一气呵成,让人欲罢不能,也正是这缓慢而有序的过程,使得这种呼唤有力而影响深远,使人不得不产生某种联想,想探究自己的本性,并想面对它。

生命是矛盾的,世界是复杂的。它有奸诈,也有忠诚;它有文明,也有野蛮。可是,这就是真实的人生,人生正因此而多彩,因此而灿烂,因此而生生不息……

【篇二:《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每个人都读过许多书,每个人都会在书中获得一些启发或者快乐。我就是一个喜欢读书的人,也看过一些书,也经常会在阅读中感动或是深思。有一本书则给了我与众不同的感觉,让我读后久久思索,不能忘记。也许你也读过这本书,也许很多人也都读过它——《野性的呼唤》,这真是一本有趣而又深刻的好书啊。

书的主角是一条狗,它的名字叫做“巴克”。它原本是被养在南方一个富有的律师家里,生来就只为主人看家护院,在生活上可以说是养尊处优了。然而命运有时就是难以预测,由于律师家里的一个花匠好赌,使巴克成了他眼中的一块“肥肉”,为了毫不费力的赚到钱,这个坏家伙打起了巴克的主意。那时北方发现了金矿,世界各地的淘金者为了发大财都去了寒冷的北方,而淘金者在那里想生存单单靠人的力量是不够的,他们还需要一些强壮的受过训练的狗的帮助。巴克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被盗卖到了寒冷的北方。气候本身对于生长在南方的巴克而言就已经算是很恶劣了,而更大的考验甚至可以说是磨难还在等着它……

巴克来到北方后,不仅要面临人的折磨,还要跟那些北方的当地的野蛮狗斗智斗勇,过程是惊险的,很多次巴克都险些丧命,但他在这些磨难中渐渐成长,变得更加机智勇猛,经历了许多周折,他竟成了一只最有战斗力的队伍的首领,最终它还摆脱了人类的束缚,向大自然奔去,成为一只有着狼一样勇猛以及自由的传奇。

这本书我读了很多遍,如今回想仍会热血沸腾,它让我感受到了勇敢自信的魅力,让我知道无论遇到任何意外甚至磨难,都不要放弃,人生是没有一条直路给你选择的,只要对自己充满信心,对未来充满信心,无论什么样的艰苦命运都不会将我们打败,自己掌握自己的命运,人生就会更加开阔。

我喜欢这本书,也希望大家都喜欢它。

【篇三: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都说人类和动物是朋友,我就特别喜欢动物,所以对描写动物的书籍更是爱不释手,要知道“沈石溪”的动物小说我几乎都看了个遍。暑假里,妈妈买来了这本《野性的呼唤》,立刻吸引了我的眼球。你看封面:雪地上,一条“憨态可掬”的狗跃然纸上,看它微吐着舌头,仿佛要和我倾诉什么!

它,就是本书的主人公——巴克,原本生活在富足安逸的庄园,与法官一家相伴,享受在庄园里度过的每一天。却因为被贪心的仆人从南方主人家偷出来卖掉之后,几经周折踏上了“淘金之路”。巴克在冰天雪地的北国,在棍棒和饥饿中负重跋涉,成为一条拉雪橇的苦役犬。在恶劣的生存环境中,巴克体会到“弱肉强食”这一严酷的生存法则。最后,当它热爱的主人惨遭杀害后,它用自己的方式惩处了凶手,从此便走向荒野,走向它所向往的野性的呼唤……

看了这本书,我为巴克的一生感到难过,这是我读得最心疼的一句:当它再次苏醒过来时,它朦朦胧胧地觉得,它的舌头在作痛。我读这句时双手都捏成了拳头,好似巴克就在我眼前,被人打得可怜巴巴,我要替他去教训那些欺负它的人们。当然,巴克也有快乐的日子,就在寒风刺骨日子里,它与尼克,猎鹿犬等一起干活的雪橇狗,还有最后一位主人“约翰·桑顿”建立了深厚的友情。作者正是因为能够仔细观察,有着丰富的生活经历才能将巴克刻画得如此鲜活生动。让我在看书的同时,感觉自己和巴克的命运紧紧地维系在一起,随着书中的内容跌宕起伏,好几次为巴克留下了眼泪。其实,巴克生存的那个险恶的自然环境,正是作者杰克·伦敦对自己所生活的现实社会的描述。如果说:生存是人类最基本的目标,那么对于动物来说,求生存就是一个“相互残杀”的过程。环境真的可以改变一个人,对于动物同样适用。正因为如此,巴克完成了从训化到野性的转化,最终成为了狼群的“首领”。

完全是生存环境的改变造就了巴克不平凡的人生,恶劣艰苦的环境可以锻炼一个人,而安逸的环境却会让人失去自己的本能。就拿奶奶养的那条“吉娃娃”来说:从小娇生惯养,就连三餐饭都非要奶奶喂才肯吃。每次奶奶都要把食物搅成肉糜喂它,才肯咽下去。现在它已经1岁多了,按狗龄算也称得上是个“青壮年”,但是直到今天都还没有换过牙,听说就连它的同胞“兄弟”所有牙都换齐了,咬起骨头来嘎嘣嘎嘣响,而它却连一小片肉都咬不烂,咽不下。平时走路还摇摇晃晃,直打圈,看它站立不稳的样子,真是有点发育不良,至今,我都没见过它奔跑的样子。正因为如此,奶奶都不好意思带它出门,怕被人笑话。

从杰克·伦敦的《野性的呼唤》中,让我认识了一条巴克这样的狗,在不同人的眼里它是奇狗、幽灵狗、救命恩人、魔鬼精灵。

【篇四: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当我第一次翻开杰克·伦敦的巨著——《野性的呼唤》时,那首凄凉而极富哲理的诗便深深地打动了我:“风俗的链条锁不住游牧部落跳跃的古老渴望;寒冬萧条,沉沉睡去,野性将唤醒凄厉的诗行。”

半空中,就在它的爪子就要扑在这个人身上的时候,它受到了猛猛的一击,这一击阻止了它身体的向前。它的所有牙齿就像被一只令人苦恼的夹子夹住了似的挤在了一起。它在空中转了一圈,背落在了地上。

在它的一生中,它从没遇到过棒子的攻击,它也不理解棒子。随着一声咆啸、一声尖叫,它又重新站了起来,跃起到空中。又一次,那种打击来了,它又被击溃到地上。这次它明白了,原来是那根棒子。但它的疯狂使它失去了理智,它一次又一次地进攻着,那根棒子一次又一次地粉碎了它的进攻,把它击落到地上。

在一次特别激烈的攻击之后,它爬到地上,眼花缭乱地不敢再往前冲了。它摇摇摆摆,一瘸一拐地,血从鼻子里、嘴里、耳朵里流了出来。它美丽的皮毛上泛起了一层浪花,到处是血污和口水的斑点。

它被揍了一顿,它知道了这一点,但它没有被打的彻底爬下。它明白,只此一次(最后一次),对拿着大棒的人它是没有成功的希望的。它已经学习了这一课,在它以后的生命里,它将永远不会忘记这一课。那根棒子是个启示,它介绍了最原始的统治的法律。巴克是在生命的半途之中才认识到这一点的,生命的现实呈现出一种可怕的景象。当它面对这种景象不能退缩时,它就要带着它所有潜伏着的被自然唤起的狡猾来对待它。

这是我读过的书中最震撼我的一段。一条温顺的家犬被贩卖到北极当拖撬犬,它开始渐渐适应狗群中残酷、野蛮的生活。布克经历的磨难与艰辛是你无法想象的,但也正是因为这些,他从一个单纯的简单狗变为了一个有很深阅历的老同志,

我常常想,如果我的处境和巴克一样,我又会怎麽做呢?

或许正如作者杰克?伦敦所说的那样,万物心中都有一种古老的本能——野性,它带来野蛮,带来征服万物的欲望。虽然描写得很残酷,但这就是拖撬狗们的生活。站着,是决斗中的狗最大的优势,因为如果倒下了,就不可能再站起来了。在这冷酷无情的世界中,付出友谊就等于付出生命,要想生存只有向前、向前再向前,绝没有后退的可能。所有的残酷都在唤醒它古老的野性,所有的事实都在告诉它在这社会中只有征服者和被征服者。来自本性深处的不屈的斗志被唤醒了,因为它知道这一切都体现着生命的价值。是啊,文明社会中野性的呼唤又何尝停止过呢?竞争的激烈致使人们不能有半点犹豫,胜负就在一刹那间产生,面对对手只有勇敢迎战,并最终征服,——这就是大自然的法则,优胜劣汰,是没有什么公平可言的。只有自己强于对手,才能战胜对手而不遭淘汰,最后达到自己的目的。其实,在文明的人类社会中,生活也是这样的,只是不这样血腥罢了。

人们总是在不断地完善自己避免被淘汰,而“落后就要挨打”也成为了人们的警句名言。我们呢?我认为,只有不断地提高自己,使自己不被这个社会淘汰,才可以立足于强者之列。不论遇到多大的困难,面临多大的挑战,都不能轻言放弃。因为放弃就是倒下,无论是在社会还是大自然中,倒下就是你的末日。

【篇五:《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读完了《野性的呼唤》这本书,我深刻地体会到拉雪橇的猎犬是多么的勇敢,强大。尤其是故事中的巴克,这本小说的作者是美国具有民族色彩的优秀作家杰克。伦敦,他的小说作品创作极丰,1876年1月12日杰克伦敦在旧金山出生,1916年11月22日死于突发性心脏病。他的童年是在艰难困苦中度过的,曾当过报童,水手,流浪中还蹲过监狱,后来去过阿拉斯加淘过金。

当杰克伦敦发现当时期(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美国人爱好去北部极地去寻找金矿,这需要大量壮实的狗去拉雪橇,于是就出现了小说中巴克的形象,巴克原本是米勒法官的一只爱犬,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的温暖山谷里,不料被卖到美国阿拉斯加(也是作者淘金所在地),那是一个即偏远又寒冷的地方。因为大量盛产黄金,所以世界各地的淘宝爱好者都会聚集到这里来,而这又需要大量的拉雪橇的狗,巴克就是这个原因被卖到这里。

进入北方后,他才知道那里的环境有多恶劣,生活有多艰苦,那里没有任何南部拥有的法则,那里只有大棒的`利齿的法则,。那里也没有公平的游戏规则。任何时候都必须坚持挺住,绝不能放弃和倒下,倒下就是弱者,遵守南部法则也同样是弱者,在这种恶劣的环境中,巴克的野性慢慢被唤醒,首先是对领头狗激怒他的做法稍微忍着点,之后不断指代领头狗斯比茨制造麻烦,最终与斯比茨挑起了一场恶斗,并将它打败后杀死。取代了斯比茨原先的地位,巴克也很聪明,怎样拉好雪橇,怎样战胜寒冷,对他来说实地是简单。

他在极地中遇到过五个主人,最后一个是叫约翰。桑顿的人,他救了巴克,而且对巴克十分关心,在桑顿身边不用长途跋涉,更不用拉雪橇,这在巴克看来是一种实在的幸福,然而不幸的是桑顿在一次淘金时被印地安人杀害,这使巴克与人的最后一根纽带被打断了,从此,巴克对人没有了信任,他决定加入狼群,回归大自然……

小说早巴克的形象是强者的向征,通过人的世界看到了狗的世界,在小说中写狗就是写人,赋予了狗以人的性格和心理活动,所以称狗为“他”而不是“它”。

我在巴克身上看到许多优秀品质,但他最终走进狼群,回归大自然后吟唱的那支远古的歌,我们又怎能做到原样的接受呢?那只是作家的寓意和文学的一种表达方式了。

【篇六:读《野性的呼唤》有感】

狂风咆哮着,疯狂地侵蚀着大地,四周是白茫茫的冰雪世界。一群瘦弱的猎犬艰难的踩着刺骨的碎雪,一步一步地挣扎着向前挪动,有几只犬已经累得直喘粗气,而在其中的一只犬与它们截然不同,它依旧一个劲的往前挪动。

狂风依旧不留情的肆虐着,但他们只好又慢慢的拖着沉重的货物向前移动,或许北极极地气候已经完全麻木了它们的肢体,更麻木了它们的精神,它们为了生存为了躲避身后皮鞭的抽打,它们还是得向前,在它们的脑子里生命已经不是那么伟大了,在它们眼中只有两个字——前进。每当我翻开这本《野性的呼唤》时,我的内心既感到愤怒有充满力量。

其实故事很简单,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北极,北方的极地严寒气候一度让这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很难适应,它拉过雪橇,被他的群体欺负过,挨过饿,参与过群犬争首,但它从来没放弃过在北极这片生命的荒野上,它相信“力量是一切生存的方法”,最终在它主人死后,摆脱了与人类的关系,成为北极这片荒野上的狼王。杰克。伦敦用他那粗犷豪放的语言把整个故事描述的跌宕起伏故事的主人公巴克,一只娇生惯养的南方犬被卖弄到了北方,极地气候让它摆脱它过去养尊处优时留下的坏脾气,受过冻,挨过饿,为了生存,为了忍受主人的鞭打,它一直坚持着,奋斗着,成为北极生命荒野上的狼王。

在感动的同时我不禁想问什么样的作家会写出如此悲惨而又令人充满力量的作品呢?杰克·伦敦,生于旧金山,他来自“占全国人口十分之一的穷困不堪的底层阶级,在一个既无固定职业又无固定居所的家庭中长大,他做过巡警,做过水手,当过保安,在失去父亲的情况下他还边干活边写作,最后写出了一本本好书,屹立与书坛。

是啊,他们的成功都必须要热爱生命并为之去奋斗,司马迁在监牢中写下第一部纪传体通史,霍金在全身瘫痪的情况下提出了宇宙大爆炸学说,最令我们骄傲与学习的应该是美籍华人,现役NBA球员林书豪,他在大学时想进入篮球名校常春藤盟校、柏克莱加州大学、斯坦福大学以及UCLA,但都没能被回应,但他在哈佛大学开始了他的篮球梦,他带领哈佛大学获得NCAA进步最快球队,他也在比赛中获得mvp,最佳防守运动员等等荣誉称号,有幸他参加了2010NBA选秀,被选中,但他的追逐梦想的道路并非一帆风顺,他马上被金州勇士裁掉,辗转几支球队,最终在纽约尼克斯对稳定下来,在2012年2月4日,在一场99-92战胜新泽西网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5分,5个篮板以及7次助攻——全部都是生涯新高。在一场对阵华盛顿奇才队的比赛中,林书豪得到23分和10次助攻,得到了生涯的第一个两双,得分超过了湖人队的科比·布莱恩特,带领球队夺得8连胜,被美国媒体评为进步最快的运动员,他的成功离不开他对篮球的热爱,他的刻苦训练帮助他取得了成功。

每个人都希望自己拥有一片蓝天,但他们只知道等着成功,并不去准备,热爱生命的人是会去奋斗,这样生命才会来呼唤你!

【篇七:《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出于对狗的喜爱,我曾阅读过许多描写狗的小说;但最具震撼力的,无疑是美国作家杰克?伦敦的这部《野性的呼唤》。

开始于美国南部一个大法官家中。我们的主人公是一条有着圣伯纳德犬和苏格兰牧羊犬混血血种的狗,巴克,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但因为园丁助手的贪财被贩卖到阿拉斯加淘金所在地,又在一个地方被一个穿红毛衣的人用棍棒“教育”,在那里,他懂得了“棍棒与犬牙的法则”,这里,也是他从一条养尊处优的贵族狗到一条畜力被唤醒的狗。

如果说,这个男人的棍棒是唤醒他自身畜力的生存法则,那么后面卷毛的惨遇以及等等他的同伴的习性和遭遇则是真正交给他生存法则的教条。卷毛的死,让他明白了极地的生存法则:只能站着,绝不能倒下,倒下就是死。派克的偷盗,让他明白了,在这个地方没有道德之类的软实力可言,只有靠硬实力说话,比如说,他顺利的偷窃,比如说丝毛犬的挑衅让巴克学会了如何真正变得狡猾:他能引起内哄,能自己结党。最后巴克找回了自己的硬实力战胜了他。

此时的巴克,已经彻底地相信了在这个地方是没有任何仁义道德之类的软实力可言。他适应了北方残酷的生存环境,习惯了弱肉强食的生活。他杀掉了丝毛犬,取而代之当上了领头犬。他,已经完全蜕变了。蜕变成一只堪比当地的爱斯基摩犬,甚至比爱斯基摩犬还要狡猾的“野兽”。

他辗转经过了许多主人的手中,有的主人比较善于利用畜力,有的根本不懂对畜力的管理,使得狗队民不聊生,最后几乎耗尽他的畜力和对生活的信心,幸运的是,就在关键时刻,是他最后的一个主人救了他,他在对他有救命之恩的约翰?桑顿和他的狗那里,他感受到了爱,感受到了温暖,开始了一段,也是最后一段,平静的生活。但后来桑顿死了,人类社会对于巴克而言再无牵挂,他走入狼群,以硬实力当上了狼王,并且被当地的土着看做幽灵一般的野兽。他每年,都会来到桑顿当年死亡的地方,默哀,然后,继续回归到它的狼群中去。

巴克原是一只文明犬,但为了生存,他挣脱了文明的束缚。他有着极强的适应能力,他能很快的认识到环境的改变带该人们信条的变化并及时的作出反应。在当时硬实力尚有提升空间的社会里,不也是这样一种弱肉强食的状态么?也就是说,当大多数人的硬实力都没有达到饱和的时候,发展就是硬道理,适者生存就是硬道理,在动物,乃至人类世界里,都是真理。巴克在众狗硬实力不均衡的情况下不断地磨练自己,成长为一只无可匹敌的狗,甚至转化为狼。而我们,当今的社会,与过去的社会形势已经有很大的不同了,如今是21世纪了,我们不仅继续提高硬实力,同时还要把软实力作为重点来加以提升。在生存法则中,我们不仅要面对硬实力的自然选择,还要面对软实力的“性”选择,在这两种选择之间不断学习,不断成长,成长为一个真正成熟的人。

故事里,狗也有不同的性格:有温顺随和的、有友善的、有的尖刻外向的、有很有威严的、有阴险狠毒的、有胆小怕事的、也有喜欢偷懒装病的。这些狗,其实也就如同一个人类社会的缩影。人类之间有竞争,狗之间也有竞争;人类有需要肩负的责任,他们也有。他们,也是人类灵魂的再现。他们有野性,人类,也有。每个人内心深处,其实都向巴克一样,潜藏着一份最深层的,最原始的,又不易被人们发觉的野性。现代人的生活,受到各种规则压制太久,不再能看到自身的潜在体能或潜在的创造力,只能看到一只只被驯服的家兽。而有野性的人,是不羁的,是充满活力的。他们不为机械化的工作生活所困扰,充满了积极向上的精神。他们敢爱敢恨,有残忍也有仁慈,有憎恶也有挚爱,而且他们从不吝于表达自己的情绪。他们的灵魂,敢于响应远古时期的呼唤;他们的灵魂,是属于自然的。他们,是人类的巴克。

这是一部意味深长的小说,它集动物故事、探险故事、回归自然故事、人性故事、心理故事、寓言故事等等于一身。它表面上写的是一只名叫巴克的聪明强壮的狗,在阿拉斯加荒野的残酷环境下,为了生存和群狗进行殊死战斗,随后他身上的畜力逐渐被唤醒,最后回归原始森林,变成了狼;但更深层的反映了在封建社会受到压迫的底层民众对自由的渴望。同时,在这本书里,我也读到了对光明未来的向往。

我相信,这本书可以教会你生活需要一种不战胜困难誓不罢休的毅力以及对自由的渴望,还教会你明白什么是弱肉强食,什么是欧美文化。

利用畜力,可能是一种残忍的做法,但也是一种很单纯的做法。它可以让一条文明狗享受尽天职的快乐;也可以让一条畜力无比的牲畜,对一个人无比忠诚,无比深爱,与一个人架构起深厚的友谊。但说到底,它最终带来的,是一种灵魂的归属。

【篇八:野性的呼唤读后感】

当我一看到是关于写动物的书,我便很高兴,特别是读过沈石溪先生写的几篇动物小说,如《斑羚飞渡》、《老马威尼》。而且对于《野性的呼唤》这本书也早有听说。看了之后的第一反应,便是将杰克·伦敦写的另一篇小说《白牙》结合起来。如果说谁更加幸运,这还挺难说的,因为一个得到了温馨、幸福的生活而另一个则是重返了森林,找回了自己原有的生活。但有点却是共同的:从原来的森林被人推到苦难中,再被善良的人用爱救了回来,从苦难中解脱出来。

巴克原是米勒法官家的一只爱犬,经过了文明的教化,一直生活在美国南部加州一个温暖的山谷里。后被卖到美国北部寒冷偏远、盛产黄金的阿拉斯加,成了一只拉雪橇的狗。它目睹了人与人、狗与狗、强者与弱者之间冷酷无情和生死争斗,于是为了生存,它学会了只求活命、不顾道义的处世原则,变得凶悍、机智而狡诈。最后,在森林中狼群的呼唤下,巴克狼性复萌,逃入丛林,重归荒野。在小说中,杰克·伦敦运用拟人手法,把狗眼中的世界及人类的本质刻画地淋漓尽致,反映了资本主义社会冷酷的现实和“优胜劣汰,适者生存”的客观现实。巴克渴望并奔向了自由,这也正是作家的追求和理想的体现。

在巴克所遇到的狗与人中,充满了“棍棒与犬牙法则”也就是“胜者为王,败者为寇”的法则。巴克与其他的狗和人一样,充满了对于权力的占有欲望,于是巴克与一个个挑战者经历了长久的斗争,其中的第一个敌人也就是当时巴克所在狗对的头儿——斯皮茨,初出茅庐的巴克斗得是遍体鳞伤,当最终还是将对手打到争夺了领袖地位。巴克的领域感也非常强,谁要是侵犯它的领域,要么归顺,要么倒下。

在巴克的一生中还有一个人十分重要——约翰·桑顿,是他在危急时刻救了巴克,并且给了巴克以无限的爱和温暖,桑顿在巴克的心中的地位可谓是举足轻重,然而也正是因为这点桑顿的死给了巴克沉重的打击,也迫使它走向野蛮。

《野性的呼唤》以一只狗的经历表现文明世界的狗在主人的逼迫下回到野蛮,写的是狗,也反映人的世界……我有点当心我会像巴克一样,一旦自己最重要的东西突然失去,我会不会也走向“野蛮”?我想应该不会,因为巴克是个野兽,野蛮是他的天性,野性会让它返回森林,它是别无选择的,因为城市里已经容纳不下它了。

野性的终结观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部记录片,是《野性的终结》。大概内容是:姚明首次踏上非洲大陆,看到了动物们被猎杀的悲惨场景,大象,瞪羚,非洲水牛,犀牛等等许多的野生动物被猎杀。猎人把这些动物的宝贵肢体取走,尸体扔在原地。曾经重九吨,约两层楼高的象王,也被他们残忍地杀害了……

我在想,为什么我们的同类那么血腥,那么残忍呢?地球是大家的,如果非洲或全世界的动物都被人类猎杀了,那人类也活不了多久,因为生态失去了平衡。一个曾经在太阳系最美的蓝色星球,如今只有几只动物和几十亿的人类,这样的环境能美吗?曾经可爱的渡渡鸟,就因为人类的猎杀,而完全灭绝了。而且,一个足球场,就可以装下全世界所有的白犀牛。我估计了一下,全球已经约有一百二十五总种野生动物灭绝。假如一只大象妈妈死了,那么小象也活不了多久,真是“断子绝孙”啊。

请那些无知的人们别再杀害动物了,就像姚明说的:“如果人们再杀害动物,那么以后,地球上就不会有美丽!”

【扩展阅读】

《终结者4》观后感

本集与前几集有了本质的不同,不再是单一的讲述强大到变态的机器人追杀弱小的主人公。更多的表现核战后,两大正营的对抗。

就人类方,给我的感觉,根本不像一国的正规军,倒像散布在全球的游击队。更确切点说,就像掌握众多武器的恐b份子。而天网方,在力量上占绝对力量。像山一样机器人;飘在空中的巨型战舰;和众多T型机器人。他们任何一个都是那样强大。那种无形的压力让人窒息。而片中,我们消灭他们的方式都是且退且打。这倒符合毛主席的作战思路。从敌方的配置可看出他们的任务是搜索,抓捕,消灭。可见人类所处的军事劣势。

本篇表现出,科技高度发展,人类无节制的享用其便捷所带来的致命后果。就像上帝造人,但人因弱点背叛他一样。唯一的区别就是我们不是上帝。而有趣的是,天网也犯了同样的低级错误。其为打入对方内部,消灭敌酋。造出了具有人类体征的半肉体,半金属复合机器人。其最显著的特征是他有颗人心。其结果是他自认为是人,拒不执行任务,背叛其创造者。违背了天网的初宗,极具讽刺意味。

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人不断在反思。对自身的定义反复更新;在自然界中所处的位置一再定位。古时,东西方在关于具有思维的器官的认知上有所不同。西方认为是大脑;东方认为是心脏。可见心在人的心目中所处的位置。他不只是泵血的工具,人类赋予他更多的想像;与冷冰冰的机器不同,它是活人的最好证明。

人不同于动物最明显之处是具有超常的智力。他是万物之灵,创造了灿烂的文明,包括科技和思想。我们的好奇心和欲望促使科技的发展。天网就是其产物。人类最初想法是创造一有智商的机器人,或者是逼近此极限。这就是我们所说的人工智能。但没想意外地实现了,尽管自己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但结果其背叛了人类。不知这算是成功还是失败。

天网本身就很有趣。他的背叛就很说明问题。“背叛”是用在人上的词。可能“他”已具备了人类的情感。问题:他为什么要背叛?现假设命题成立,罗列出能想出的.几个答案:1 不愿被利用 2自由 3不服 4程序出错。从他的表现来看,目的明确,思路清晰。第4种可能性不大。而其它任一可能都说明,他有了意识,情绪,一种情感。如果说高度智慧和情感是人的重要特征,那么“天网”在精神层面与人是平等的。自从天网被研发出后。他与人类的关系就是上下级,统治,被统治的关系。纵观历史,解决这矛盾的方式就是把对方打翻在地,位置对换。所以他的目标明确:消灭人类。

战争是残酷的。在战士的眼中,不管对方是什么样,他们都会被扣上敌人的帽子。巨型机器人像采蘑菇一样将人抓住后扔进铁筐中;人群像牲口一样行进在通道中。反之,人类也毫不逊色。

天网有意识地抓人,而不杀。说明他懂得人质的重要性。这就不仅仅是智商高所能理解的。

人类方的首领,主人公康纳。他的内心比较矛盾。自小就受流离之苦,随后失去唯一的亲人(母亲)。而这些都是那该死的天网所赐。在他眼力,天网只是由一些铁皮外壳包着的集成电路而已。而当他看到新型的复合机器人时,震惊,疑问,混乱,矛盾一一出现。

作为首领,应处事冷静,排除一切干扰,包括感情。而主人公扪心自问,不甘与冷酷的机器同流合污,毅然选择营救人质。突出了人类存在的价值。

千与千寻观后感1000字1

第一次看《千与千寻》时,不发现这是以成长为主题的电影。当我再一次看时,想想仿佛是这样的,也是宫崎骏创作这部电影的主题吧。我也看了网上很多人对这部电影的评估,切实每一个人看法都不一样。关键在于你是否接受这样的观点。在网上有很多观点我是认同的,但也有一些不同意。在这里我只想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因为我不是宫崎骏,所以我不知道宫崎骏当时创作这部电影时的主意是什么,他到底要带给我们什么。如果以成长为主题的话,这部电影就像是孩子世界的一个缩影,而千寻就是孩子的代表。它包括了两个世界:现实世界和灵异世界。恰是这样,它让我们看到了现实世界中存在着很多不好的方面:人类的贪心,冷漠,麻木等等,而千寻就是这些气象的反面例子,她时刻提示了人类正逐步消散的一些东西:善良,纯挚,勇气,和谐,等等。当千寻与她父母进入了另一个不属于事实的世界,一个人类在那是不受欢迎,让神灵们感到到人类是臭的世界时,成长的旅途开始了。

人类在现实世界中的压力,使他们原有的纯真、善良促忘掉了。当千寻父母他们发明有许多好吃的食物时,就大吃大喝起来,完全不顾千寻的感想,最终变成了肥猪。当千寻说吃别人东西会被骂的,她父母就说有信用卡,吃完再付钱也可能。咱们小时候,妈妈也会经常教我们不可以随便拿别人的货色,这是很不礼貌的。当初我们记住了,而大人们却忘却了……

当父母变成猪时,千寻只能靠自己,一个人去探索一个未知的世界。还要救出她父母,回到事实世界中。幸运的是,她得到了白龙的帮助,而她也确切需要别人的帮助,她也要像自己的友人白龙一样,热忱帮助别人。白龙援助她找回了本人的名字,她从此知道,找回自我是一件如许好的事。所以她也要帮白龙找回名字,救他于危难之中。她学会了信任跟帮助,于是当她看到无脸人孤零零地站在雨中,千寻为他留了一扇门。

千寻要留在这个处所,不被变成猪,就必须要工作。于是她要找到汤婆婆,请求汤婆婆给她工作。但汤婆婆大骂:“你又任性,又爱哭,又笨,这么没用,到底能干什么?”千寻以前确实是这样,但她晓得自己必定要活下来,活下来才有机遇救本人的父母。所以才忍住所有的惧怕,一滴泪也不掉,只是一再恳求:“我想在这里工作”,这就是凭心中信念,在看不到渴望的黑暗中狂奔。在咱们的世界上,那些有才干,有主张,有空想的年青人,最缺的就是这种保持。他们工作一不顺利就想跳槽,可跳到哪里都是一样不机会。那些中层的领导不能容忍新人的才能超过自己,年轻人都不敢为了妄图坚持到底。他们敢辞职,却不敢越级上告,不敢把全体公司闹的满城风雨。千寻这个小孩,却始终坚持着,终极得到了工作的机会。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能要,只有自己勤恳所得的东西才会用的心安理得。当无脸男给千寻金子时,千寻没有要,因为她不需要,不贪财,那不是属于她的东西,而那个田鸡就是因为贪财被无脸男给吞掉。无脸男,他迷失在欲望之都里,找不到自我。他变金子,就是因为人们喜欢金子。在现实社会中,太多的人曲意逢迎,享乐主义,拜金主义者。在小孩的成长过程中,我们影教会他们不要学拜金主义,要找到自己真正的价值。

还有很多细节都没有说,实在我认为电影的每一个画面都包含了一定的意思,关键在于你怎么解读它。总的来说,宫崎骏的这部作品,就像是一个电车旅程。千寻坐上了这趟列车,经受了一系列的磨难比以前成长了。在必需经历的磨难中,千学会了忍耐(毫无怨言地做着汤婆婆安排的苦工);学会了尊敬(帮肮脏的罗神洗去身上污垢);善待常人(让无根流落的蒙面人有一个躲避风雨的所在);要有诚实的品德(帮白先生偿还了他偷来的宝物);找到属于自己的爱(为白先生找回失踪已久的名字);实现自己的诺言(让父母从新变成人)……

我们的心灵也随着她经历了一次成长,时间一去不复返,人总是在人不知鬼不觉中成长,我们不可能回到以前的状况。我们只能不停地向前迈进,以更好的姿态面对未来。

千与千寻观后感1000字2

《千与千寻》一直是一部广为人知动漫电影,它是日本国宝动画巨匠宫崎骏勇夺奥斯卡的杰作。从2001年在日本本土上映以来,《千与千寻》一直受到广泛好评,被称百看不厌。

从很早之前就知道有一部这样的动漫,可是真正第一次观看还是在这个暑假。故事很富有戏剧性与童话的感觉,从悠长古老的隧道、奇怪的石雕到“会说话的房子”,影片的开头给人的是一种可怖的感觉。千寻他们来到了一个奇怪的小镇,小镇没有人,但是有香喷喷的食物。千寻的爸爸妈妈不顾千寻的阻挠,未经允许就吃起了无人看管的食物。千寻无奈之余只好绕着小镇走走,希望能发现点什么。快到天黑的时候,千寻意外的看见了电车,兴奋之余又被一个叫做白龙的少年呵斥着往回赶。影片中千寻与灯的赛跑很值得回味,而千寻无助的叫喊从侧面又体现了人类的弱小。

后来千寻知道自己的父母变成了猪,而自己却不得不呆在“汤屋”打工。这个过程中有很多人与千寻为难:汤婆婆恐吓千寻,要把她变成猪;“汤屋”的管事特意刁难千寻,也不给千寻药浴的牌子。影片中“汤屋”管事与千寻周旋的那一段也很值得品味,对待千寻的声色俱厉,转眼对待客人又喜笑颜开,真是变脸比翻书还快。这样鲜明的对比正映照了我们人的社会,在我们的社会中也有这样献媚、表里不一的小人。

之后无脸男帮助千寻拿到了药浴的牌子,这时的无脸男还是一个很善良的人。后来由于呆在“汤屋”久了,无脸男也被周围的环境渲染了,变得邪恶、不知足、贪婪起来了。这里也反映了一种社会现象,俗话说“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在社会上又怎么会少了像无脸男这样被环境所带坏的人呢?

河神算是《千与千寻》中比较令人惊奇的人物了,谁也没有想到那样恶心、邋遢的腐烂神的真身竟然是河神。河神身上的那根刺更能启发我们,刺代表甚么呢?从千寻他们拉出来的那些东西我们了解到,刺就是生活中不良的,不干净的,不利于我们生存的事物;那就不仅仅是垃圾那么简单了。

接近尾声时宫崎骏又创造了一个对比明显的人物——钱婆婆,她是汤婆婆的孪生姐姐,人人开始都以为她的性情和汤婆婆一样恶毒。但她在片中的表现大大颠覆了这种感受,我一直把她认为是汤婆婆的另一个侧面——好的一面。我想这就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人的双面性吧。

故事的最后,千寻帮助白龙找回了名字,并且救回了自己的爸爸妈妈。“汤屋”的人都被千寻的善良所感染了,连一直以来令人厌恶的汤婆婆也露出了她善良的一面。总的说结局是美好的,可整部影片亦可以教会我们很多。

这部电影中有一句话:“名字一旦被夺走了,就再也无法找到回家的路了”,它警醒着我们,万事不能忘本,忘记了就再也记不起来了。

千与千寻观后感1000字3

这部电影上映的时候,也是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获得了许多的奖项,也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告诉我们的主旨就是要保持纯善,而且不要忘记了自己和本心。整部电影里也有很多的人物,出现的人物角色尤为的多,每一帧的画面也是很美好,在那个繁华的世界里其实也是在发生着一些神奇的故事。故事的开始,是她和父母一起开车误入了一个地址,那里可以说是安静得诡异因为没有人气,但是有着许多的美食,千寻的父母因为贪食,说先吃了等会在付钱等等。但是千寻因为害怕,感觉这里的氛围特别的奇怪,然后怎么她都不肯与父母一起吃这里的食物,她也尝试着劝说自己的父母不要吃,但是都没有劝说成功。后来,父母真的发生了意外,那就是父母居然变成了猪头。

整部电影也是由父母变成了猪头,而开始发展了起来。千寻为了救助的父母,然后正直勇敢的去到了那个汤婆婆开的店。然后,千寻用自己的真诚,打动了汤婆婆和锅炉爷爷,随之她就需要被婆婆剥去了名字,从此变成了千,在汤婆婆的店里好好的工作,赚取能够救下父母的机会。千寻在工作的时候,真的是十分的认真,虽然很辛劳但是她从来都不会去抱怨。有一次,就是在千寻工作的时候,来了一位浑身巨臭的客人,大家都十分的不待见这个客人,只有千寻被推了出去接待这个客人。千寻依旧是单纯的认真,要完成接待客人的任务,给这个客人放洗澡水。在千辛万苦之后,她终于把水放下来了,然后一阵白雾就升了起来,原来那个客人是附近的河神,只是被污染得太严重,所以才这么的臭。河神为了报答千寻的帮助,于是给了千寻一颗药丸,说是能够救下自己父母的药。真的是好人都会得到好报的吧,这里也给我们上了一课呢。

河神被冲洗干净的时候,随之流出来的还有很多的金子,大家争先恐后的都在捡金子。其中有一个无脸男,捡到了最多的金子。只是这个无脸男也是一个不受待见的,许多的人都避而不及他,只有千寻曾经帮助过他。于是,无脸男在得到了这么多金子的时候,就想都给千寻。只是后来发生了一些事故。千寻甚至在得到了白龙的帮助之后,白龙后来受伤了她也能够知恩图报,想要善良的先救下白龙先生。但是白龙身上中的是,汤婆婆的姐妹下的诅咒,她必须要去找到那个姐姐婆婆,才能够破除诅咒。于是,千寻又再一次勇敢的接下了锅炉爷爷给她的车票,踏上了去救白龙的路。无脸男看着千寻,虽然他没有票,千寻也给了他一张票,他陪着千寻一起去找救白龙的方法了。

故事的最后,千寻救下了白龙,也帮助白龙记起了自己的名字,她也救下了自己的父母。白龙在最后千寻要逃走的时候,告诉千寻说不要回头,往前走。

千与千寻观后感1000字4

其实我多年前看过《千与千寻》,以前看的时候就以为是一个奇幻冒险故事:一个小女孩跟随父母来到乡下,误入了一个灵异世界,然后小女孩在这个世界冒险,在这个世界她遇到了很多的困难也遇到了很多的贵人,最后在大家的帮助下带领自己父母逃离。随着年龄的增长每一次看《千与千寻》都好像重新看到了一个新故事,每次都有新的感受渐渐发现这是一个关于坚守和初心的故事。无论是宫崎骏,还是千寻,他们始终不轻言放弃的坚守和坚持,这不正像是为了梦想、为了生活而每天都在努力奋斗的我们吗?

众所周知,电影的名字叫《千与千寻》,但大家知道为什么要叫“千与千寻”吗?其实,“千”与“千寻”都是主人公小女孩的名字,“千寻”是她原本的名字,“千”是后来进入幻境后,汤婆婆给她改的新名字。汤婆婆的用意是给每一个来她那里工作的人赋予新名字,让他们忘掉自己原来的名字,找不到原来的自己,最终成为傀儡。但千寻并没有像大多数人一样屈从于别人的意志,而是坚持初心,在历经艰险中守护自己的名字,最终获得救赎找到了父母回到了现实世界。可以说,整部影片的主线讲述的就是“千”在不断地坚守自己是“千寻”的过程,而且在整个过程,她自始至终都没有忘记自己来此的最初目的。

无脸男是一个被孤独吞噬的人,他极度渴望爱。千寻对他的关心,就像一束光,点亮了他的整个世界,让他的身体温暖起来,所以他迫不及待的想要对千寻好。千寻需要一个药浴牌子,他帮她弄到了,后面又偷了好多药浴牌子给她。他看到别人喜欢金子,他以为千寻也会喜欢,可是千寻拒绝之后,他惭愧地低下了头。

在现实生活中,每个人都会有欲望和贪念,如果不能有效控制,他们就会变成影片里被人控制和奴役的动物,一步一步走向麻痹和麻木,一步一步忘记他们内心曾经的诗和远方;每个人也都会常常感觉孤独,如果不能有效排解,他们就会变成影片里的反复无常甚至丢失自我的无脸男,去做自己本不想做的事,说一些违心的话,在卑微和讨好中失去自我,也忘掉了自己本来的面目。

电影的最后:

千寻从未把无脸男丢下,而无脸男最终也被钱婆婆收留,不用再四处游荡。

无脸男找到了自己的归宿,白龙找到了自己的名字,而千寻也找到了回家的路。

他们都找到了自己的初心,也想起了为什么要出发。

“不管前方的路有多苦,只要走的方向正确,不管多么崎岖不平,都比站在原地更接近幸福。”

人生就是一列开往坟墓的列车,路途上会有很多站,很难有人可以自始至终陪着走完。但永远不要忘记当初陪你乘车的是哪些人,也永远不要忘记自己当年的模样。

我们或许会短暂的迷失,但请别忘了最初的自己。

千与千寻观后感1000字5

这就是一部由日本作家宫崎骏想象的一部电影,也就是一部荣获奥斯卡动画长片奖的电影。

千寻睁开眼,眼神里充满着失落,她怀念着以前的班级、以前的同学,然而手上还捧着临别时同学送她的鲜花。

他们开着车,人生地不熟的,走错路就是正常的。只就是他们都没有想到,他们会误闯鬼怪神灵休息的世界。他们穿过那条神秘的隧道之后,看见的就是一片蓝天,葱郁的草地还有凉爽的风,仙境一般的地方。

这似乎已经就是此刻社会里少有的风景了。奇怪的就是空无一人的.小镇街道上,两旁就是香喷喷的食物。千寻的母亲和父亲按捺不住食物的诱惑,根本不在乎食物的主人不在那里,拿着食物就吃。千寻无法阻止父母的举动,那里令她不安,她只好在空旷的小街里走着,游荡着。

千寻跑来跑去,不知所措,千寻撞到了一个人,他的名字叫白龙。白龙让千寻赶快离开,因为夜幕降临,许多神灵会来到那里,千寻找到了爸爸妈妈,但就是眼前的这一幕让千寻觉得不可思议,她的父母竟然变成猪了,千寻又跑回去找白龙,恰巧碰上白龙,但就是千寻的手变成透明的了,白龙把一个丸子给千寻吃,吃了以后,她不会变成猪,也不会变透明。当汤婆婆的爪牙,汤婆婆的乌鸦仆人在天空盘旋着要抓千寻的时候,白龙却带着千寻躲过了,但他不得不离开的时候,千寻却依靠地拉着他,白龙对她说,想要在那里生存下去,你只有一个人走下去。而在那里不工作,就会被汤婆婆变成动物。

千寻很害怕,不想变成动物,但就是却更想救她的父母。

于就是,她沿着白龙给她指引的路,找到了锅炉爷爷,拜托他给自己一份工作。锅炉爷爷却拒绝了,他说自己人手已经足够了,而且想要工作也务必去汤婆婆那里签约。但就是,当送饭来的小玲看到千寻的时候,他却说这就是自己的外孙女。当离开锅炉爷爷的时候,小玲指责千寻锅炉爷爷帮了你,然而可你居然连句谢谢都没有说,能够看出,无论就是锅炉爷爷还就是小玲,他们都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汤婆婆和千寻签了约,千寻十分高兴,但就是汤婆婆觉得荻野千寻名字难听,便夺走名字,取名为小千,而白龙告诉千寻:“不能忘记自己的名字,不然就难以回到原先的世界,救不出爸爸妈妈。”

最后经历了重重危机,千寻最后帮忙白龙找到了自己的名字,赈早见琥珀川,千寻也最后回到了自己的世界,与父母团聚。

看了这部电影,我收获了许多知识,千寻为救自己的父母,不畏艰险,克服重重困难,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救出自己的父母,回到原先的世界。这种勇敢、自信、睿智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千与千寻观后感1000字6

我不是一个动漫迷,也不喜欢日本动漫,但有次上网,无意间搜到了这部动漫电影——《千寻与寻》,这让我对日本动漫有了新的了解。

《千寻与寻》是宫崎骏爷爷在2001年出版的电影。这里面主要讲了隧道的另一端有想象之外的幻境,所有不可能发生的事都是这个城镇的理所当然,它和人界毗邻而居,但人类的双眼永远不能捕捉到它的存在。因为有治愈百病的温泉,幻境里聚集了无数神仙精灵。迷路的10岁少女千寻,无意间掉入了这个人类的禁地。为了在幻境中生存,千寻被魔女汤婆婆把名字改成千,彻底脱离人界的生活;她还成为汤婆婆手下的工人,在这个专横的魔女所控制的温泉浴池里不停劳动。千寻从釜爷爷、铃铛姐姐和神秘美少年小白的鼓励里得到生存下去的勇气,在温泉拼命工作避免沦为动物。渐渐地,在她身上沉寂已久的“生命力”被冷酷的生活唤醒了,原来人可以实际地感觉到自己是活着的,千寻第一次有了这样的体验。

有人说宫崎骏创造这部剧是根据现实来创造的。确实,千寻一家在幻境里迷路了。她的父母出生在日本经济高速增长时代,对金钱物质有强烈的向往和控制欲,他们在幻境里触犯规则而变成了猪。这说明了什么,当今年代有谁不是现实的,都对钱有很大的占有率。有些人甚至可以为了钱去犯法,如果再这样下去的话迟早会有报应的,就像。千寻的爸爸妈妈一样。

剧中还有个人物——河神,他刚来时,满身脏兮兮的,大家都认为他是腐烂神,但在千的清洗下,他变回了龙样,后给了千一个河神丸子后,黯然离去了。这个角色被认为具有象征意义,表达了宫崎骏对当今环境污染的忧虑。

这个电影给我感悟最深的还是千寻那种精神,她从一个什么都不会的小女孩到一个面对死亡的时候都不怕的一个坚强的千寻,改变真的很大。我想,人就要有这种锻炼。现在的小孩子实在太辛福了。连我妈妈都常说:“你现在太幸福了,不想我小时候。”是啊,时代在变,而人也都在变。爸爸妈妈都知道去呵护自己的小孩,不让小孩受半点的委屈,但是,小孩可以去照顾一辈子的吗?总有一天会长大的,总有一天要去锻炼自己的。就像电影里的千寻一样,学会锻炼自己,从小孩子一夜之间就长大了。比如还有像汤婆婆的孙子宝宝一样。

这部电影,相信有很多大人不会去看,但我觉得一定要去看,这虽然是部动画电影,但它和现实是结合起来的,和当今的社会很有关联,看了一定会像我一样感触很深。《千与千寻》不仅仅是一个动画电影,还是一个具有哲理性的动画电影。《千与千寻》是我14年来看过最好看的动画电影。

千与千寻观后感1000字7

有一股冲动要看这部电影是因为被它的名字吸引了。再加上去逛超市时,看到一个化妆店竟然用“千与千寻”来做店名,直觉告诉我这部电影真的很值得一看。

这部影片继承了日本传统中的精神:固执和玄机。里面很多事情都揭示了日本的民族精神。

1。没有工作的人就会被汤婆婆变成动物,永远都回不到人间。因此,千寻如果想再回到人间就务必跟汤婆婆说想要找份工作。同时,如果不劳而获,吃掉了别人的劳动成果也会受到相对应的惩罚(她爸妈因为吃了汤婆婆的猪肉而变成了猪)。那里反映了日本是一个勤劳的民族,他们很厌恶那些无所事事的社会寄生虫。也正因为这种勤劳的精神让日本变成了世界强国。

2。本影片的玄机就在于这是一个感情故事。千寻与白先生的缘分在很早以前就开始了,来到了巫婆的世界后,仍然是白先生帮忙了她度过了危机。善良的人会得到好心人的帮忙,好心人也会帮忙善良的人们。一开始白先生帮忙了千寻,之后,千寻也救了受伤的白先生。千寻出于好心帮了一个煤炭精灵般运煤炭,然后其它的精灵也跟着偷懒要千寻帮他们搬了,这无疑给炭炉爷爷的工作造成了很大的麻烦。在那里反映了日本人的固执精神。一般状况下,他们不喜欢被人帮忙,但如果你一旦帮忙了就务必帮到底,有时候出于好心的帮忙并不必须会得到别人的感谢。

3。在日本,他们都很重视传统,很重视传统的礼节。其中他们的名字就是他们最宝贵的东西,每个人都要保卫自己的名字。千寻作为小孩子就是不清楚这个事情,于是他被汤婆婆夺去了她名字中的另外三个字,只剩下一个字:千。如果被夺去了真名,就不晓得回家的路。所以,保护自己的名字和传统就像保护自己一样。

4。本影片倡导的主要还是善良的待人接物方式。小千因为她本身善良,她先后得到了白先生,炭炉爷爷,煤炭精灵和小玲的帮忙。她出于善良给雨中的无面人留了一扇开着的门,之后她得到了无面人的喜爱和帮忙。她在洗澡场不怕脏不怕累地工作,并且全心全意地服务了最脏的客人,那个客人就是顶顶大名的河神,河神最后也给了两颗药丸小千但小千最后都把它们用来救人了。“浴室上下同心,其利断金”,这无疑也反映了日本人的团结精神,处处也反映了他们对客人的尊敬。日本人就是一个最敬业的民族。

5。亲情在日本民族中是占有很大的分量。就连如此凶悍的汤婆婆在她儿子面前都是千依百顺的,还讲述了她对她儿子近乎溺爱,同时也把她儿子的本能扼杀了,那里暗含了一个教育下一代的道理:要放手让儿子经历生活,这样他才会长大,而不是在温室里的花朵。但是,她儿子被施了法术变成小猪后更可爱,我喜欢。

6。当然本影片还有很多看点:水上的火车,传统的电梯,传统的木屋,美丽的湖景。

千与千寻观后感1000字8

打开电视,突然想到了《千与千寻》,想再看一次,它曾经温暖过一个夏季。宫崎骏的作品总是让人沉迷,《千与千寻》是我了解宫崎骏的开始。

第一次观看的时候,被千寻坚定的意志和善良的心给打动了。那个女孩像是一树樱花,明媚不忧伤,哪怕在黑暗的隧道里,也留有它的芳香,虽说看不见花瓣飘来的方向,却能感受它拂过脸颊的温柔。

这次观看注意到的不再是温暖的千寻,而且她身边的人:白龙、锅炉爷爷、无脸男、小玲……这些人都给了千寻温暖。

白龙从千寻进屋子开始便一直帮助千寻,我们不知道他究竟为什么会要求成为汤婆婆的徒弟,被她或者说她的利欲所控制。他没有说过什么情话,却总是默默表达着一切。只要千寻转身,仿佛就能看见白龙。“曾经发生过的事情都不可能忘记,只是想不起来了而已。”白龙连千寻的名字都没有忘记,怎么会忘记他们的故事?他是千寻生命中的一条绳索,总在千寻危难的时候将千寻拉起,他们的缘分很早就开始了。他们将自己的故事遗忘在了角落,相见时,终于互相拾起。他给予千寻的,可能是很多女生都想要的,一直支持着千寻,默默守护在身后,哪怕以后不会再见,也留下了一个美丽的期许。

无脸男是一个让人很难忘的角色。最初,他只是守在外面,守在桥上,看看千寻,这个唯一会关心它的人。最初的它是那么单纯,没有情欲物欲,他发现金钱能让他膨胀,得到尊重,于是他开始用大量假货来换取自己想要的东西。甚至面对千寻,说的也是他最笨拙的话语,他的钱,只给千寻。他把汤婆婆的店里搞得一团糟,这个暴脾气的“暴发户”看到千寻进来,只能怯生生找一份干净的食物说很好吃,给她吃。后来,千寻给它吃了河神的药丸,它吐出来全部的贪欲,它在汤婆婆的店里会变坏,这是千寻告诉小玲的。其实无面男不过想要一个温暖,它说自己寂寞,也是,社会会排斥没有金钱权利地位,只剩一身纯真的无面男。愿所有愿意的人都能像无面男一样回归最初的自己。

汤婆婆究竟是不是个反派呢?很多人会说是吧。我看到的不是她为了利益的样子,而是那个爱错了方式的婆婆。当白龙说她周围重要的东西都被掉包时,她最在意的是她的宝宝,连她一直所努力的金钱她也没有丝毫伤心,只是一心想着她的宝宝。这是爱,却是溺爱,她很爱宝宝,却不够资格。

接近尾声,白龙获得了自由没有?谁知道呢?他没有和千寻一起走,却承诺一定会再相见。相见?白龙你别骗千寻,再困难也不能与她梦中相见。

隧道里的樱花,水里的白龙。慢慢地,樱花飘向了河里,白龙浮上了水面。不知道是这一刻还是永远,他们温暖了不知多少和我一样的人。

千与千寻观后感1000字9

“五一”放假,我又把宫崎骏的《千与千寻》看了一遍。该怎么形容呢?小时候,我看这部电影的时候总会很害怕,害怕千寻在那个世界会很无助。现在,再看这部电影会很心酸,为那份“再见”却再也见不到的感情而心酸。

《千与千寻》讲述了一个十岁的小女孩千寻和父母搬到乡下,却误入到了一个鬼神休息的地方。她的父母因贪婪吃了祭祀鬼神的美味食物,而变成了猪。千寻则为了使父母变回人类,而孤身潜入到那个鬼神世界去探险。在那里,她遇到了白龙,一个来自人类世界的少年。他帮助着千寻。他们用本真的生命力与智慧战胜了鬼神世界的最高统治者汤婆婆,让其法术消失,让千寻一家回到了人类世界。

一如既往延续宫崎骏唯美的画风,影片中运用了许多黑色幽默。比如,千寻的双亲因为贪婪吃了美味食品而变成了猪,或汤婆婆要把所有不工作的人变成动物。影片中的无脸男是一个孤独的角色,他会因为千寻一点小小的关心而与千寻形影不离。就像很多人一样,内心很孤独,却很渴望得到别人的关爱,一点点关怀就会让他激动不已,就会让他难以忘怀。

经白龙指点,千寻去求锅炉爷爷和汤婆婆寻找一份工作。他们说:“你又笨又懒又爱哭,能干什么呢?”但千寻在呵斥声中变得坚强懂事,正如每个孩子的成长一样,最终获得了工作。

影片最感人的还是千寻和白龙之间的感情。影片开头,千寻误入鬼神世界的时候,白龙呵责她快点离开;千寻不知所措,蹲在角落里啼哭时,白龙温柔地安慰她为她指路;千寻坐在花下,无助地不知如何是好的时候,白龙给千寻吃自己用魔法制作的饭团。当白龙被汤婆婆控制做坏事时,白龙的身体也会被侵蚀,千寻用河神给她的丸子,救了白龙,守护他身边。其实白龙和千寻在许多年前就曾相识,只不过被魔法阻隔而暂变陌生,这奠定了他们更深的感情基础。

影片结束,千寻和白龙完成了任务,按承诺汤婆婆答应放过千寻一家。白龙送千寻到河的这头,已不能再送了。他们要分离了。白龙和千寻的感情比友情深厚,比爱情透明。白龙告诉她:“将来我们一定会见面的。记住,走的时候要一路走,不能回头。再见!”很多人看到这里都会泣不成声,谁也不知道回到现实中,白龙与小千能否相遇,也不知道这儿一切是否安好。但钱婆婆送给千寻的幸运头绳闪闪发光,象征着美好的结局。

我们每个人都要以孩子一样纯真的心态来对待事物,保持一颗纯洁的童心,不要畏惧,头也不回地往前闯、往前冲。珍惜你所拥有的!因为现在的一句再见,可能代表着再也无法见面。

千与千寻观后感1000字10

《千与千寻》是日本著名动画大师宫崎骏在20xx年创作的冒险故事动漫电影。它以现代的日本社会为舞台,讲述了十岁的小女孩千寻为了拯救双亲,在神灵世界中经历了友爱,成长,修行的冒险过程后,终于回到了人类世界的故事。

千与千寻是主人公在两个世界的不同名字,代表两个不同性格的千寻。现实中,她懒惰,厌学,胆小;在另一个世界,她变得坚强,勇敢,勤劳。

影片的第一个镜头就是千寻睁开眼,眼中充满了失落,她怀念以前的班级,以前的同学,手中还捧着临别时同学送她的鲜花。他们一家误闯鬼怪神灵休息的世界。千寻的双亲禁不住食物的诱惑,因贪婪而变成了两头猪。惊慌失措的千寻在白龙的帮助下,到汤婆婆那里找到了工作。汤婆婆夺走了千寻的名字,白龙帮小千找到了自己的名字。小千的勇敢帮助了河神,并得到了河神的奖励。小千通过努力帮助了无面人,他们成了朋友。少年白龙由于偷走钱婆婆的宝物而受重伤,为了救白龙,千寻与汤婆婆进行了一项交易,她帮汤婆婆救回儿子,条件是要求把她的父母变回人类。千寻拿着宝物去找钱婆婆并归还了宝物。白龙得救,一切都很顺利,而无面人留在钱婆婆那里工作,最后,汤婆婆终于让千寻和她的父母忘记小镇的事情然后离开,而千寻却还若有所思地回头,看着身后,回想着不久前那些惊险离奇的事情……

这部电影充满了比喻意味。汤屋在影片中被比喻为充满诱惑、欲望、嫉妒和排挤的现实社会,却也能让我们在当中找到生命的真善美。千寻其实是一个刚从象牙塔中走出的女孩,名字在这里其实指的是人最初的价值观,“千寻”被改为“小千”,象征了初入职场人原有的价值、底线会受环境的影响而改变。影片中的河神是那么肮脏,被误认为是腐烂神,而最后却是小千这个小女孩在大家的帮助下净化了他!也许,这正象征着人类对自然的破坏,对江河的污染,人类所造成的结果,需要人类自己来解决。

千寻的父母因为贪吃而被变成了猪,那些汤屋的服务员也因无法抵御金钱的诱惑而被妖怪吞入肚中,白龙因一时的愚昧误入歧途而迷失自我,汤婆婆崇尚奢侈的富丽生活。只有千寻抵御住了金钱的诱惑,当无脸男给她大把的药汤牌子或金子时,她选择了摇头。

千寻由懦弱变得坚强勇敢,经历了人生的磨难才更懂得生活所蕴含的哲理。这部电影教会我们的实在太多,它不仅仅是一部动画电影,更是人生的哲理,对人生进行了深刻的探讨与揭露。同时又揭露了环境污染等一系列问题,人类必须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关注我们赖以生存的环境,保护好我们的家园,才有可能进行更深入的社会活动。

千与千寻观后感1000字11

寒假里,我,弟弟和爸爸一起观看了日本动画巨匠宫崎骏创作的动画电影——《千与千寻》。

这部影片主要讲了女孩千寻与父母搬家准备去一个城市生活,却因为迷路来到一个奇怪的地方。她的父母因为贪吃全都变成了猪,当他十分害怕的时遇到了和她同样遭遇的男孩白龙。白龙告诉她:“要想在这生活,救回你的父母,就必须在这里找到工作。白龙于是就带她去找这儿的主人——汤婆婆,汤婆婆给千寻了一个新名字——小千。聪明能干的小千帮助汤屋的人解决了一系列的难题,有一天白龙受伤了,她为了救白龙到钱婆婆那里,最后竟帮助白龙找到了他的名字,千寻和父母从这以后也就找到了自己的世界。

汤婆婆对待千寻百般刁难,回头又对那些客人喜笑颜开,我从这也看出了她的性格,同样,我们社会生活中也有如此表里不一的人。

河神的出现让我非常震惊,我无论如何也没有想到那样恶心的腐烂神竟是河神。他身上的那根刺更能启发我,刺代表着生活中不干净的不利于我们生存的东西,可不像垃圾这么简单了!

无脸男非常的善良,他多次的帮助千寻,懂得知恩图报,但他被周围的坏境所感染,变得贪婪,邪恶,不知道满足,由此可见,社会上也有不少像无脸男一样被坏境所感染,所带坏的人呢!我们应多多融入好的坏境去,养成好的性格,好的品质。

钱婆婆——汤婆婆的姐姐,刚看到她时,我以为她会像汤婆婆一样恶毒,但她的行为举止让我对她有了另一种感受。这个又告诉我,人都有正反两面,不可单从一面来评价,谈论此人这样有利于我们全面的认识别人。

千寻,她留给我了最深的印象,小千,千寻是她的两个名字,与其说是两个名字不如说是两个身份,与其说是两种身份,不如说是两种性格。刚开始的千寻胆小怕事,遇到一些事就惊慌失措,被恐惧所冲昏了头脑。再看汤屋里的小千,天真善良,做事认真仔细面对腐烂神一样的河神,她没有一点松懈,一丝怠慢,面对无脸男给的金子也没有一点想要的意思。为了代白龙向钱婆婆说声对不起,自己显得义无反顾,没有什么能够阻止她的前进。前者的千寻与后者的小千真是天差地别。我们应该向小千学习,做一个勇敢,善良,认真,率真,可爱,仔细的好孩子,让我们共同努力,做一个这样的千寻!

总的来说,我学到了人与人之间是可以建有信任的,我学到了别人的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的道理。我学到了,只要努力,证明自己是不费吹灰之力的,我学到了应控制自己的欲望,不可过分的贪婪,我学到了要勤于工作就不会被抛弃。

千寻带给我的道理让我成长了许许多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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