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哑孩儿电视剧观后感聚集100条

时间:2019-07-06 05:05

电视剧活着观后感范文二

用了三个晚上读完了这本书,当时真是感慨良多,现在坐在电脑前敲下这些字,略记一下我的思绪。

对余华的关注也是因为别人,但是不可否认,这是一次正确的选择,余华的笔下的世界让我认识了另一种人生。

对于这本书,早就想读了,只是当时没有找到,于是先读了《许三观卖血记》,不同的故事却又有着某种相似。

余华,1960年4月3日生于浙江杭州,3岁时随父母迁至海盐,在海盐读完小学和中学。曾经从事过5年的牙医工作,1983年开始写作,已经完成长篇小说4部,中篇小说集6部,随笔集3部,其作品被翻译成二十种文字,在近三十个国家出版。曾获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1988年),法国文学和艺术骑士勋章(2004年),中国图书特殊贡献奖(2005年)等。现为杭州市文联专业作家。

这本书以一个故事的讲述作为脉络,我作为一个旁听者,和观众一起聆听着故事亲身

一个人只有有所经历才会有所成长,仿佛福贵也就一夜之间长大了。他向龙二租了五亩地,然后开始了未来的生活。所谓祸不单行,岳父带走了妻子家珍,只留下了自己,母亲和幼小的女儿。不久妻子带着刚出生的儿子回来了,一家人团圆。其实无论多么不幸,只要有爱就还是会有幸福的。又过了不久,母亲病了,妻子安排福贵到城里请医生,可是意外又发生了。阴差阳错间他进了军队,开始了几年的胆战心惊,后来解放军解放了全中国,也解放了福贵。回到家里的福贵,母亲去世了,可爱的女儿也因为一场病而又聋又哑…

生活还在继续,此刻的福贵已经完全脱胎换骨了,他知道了自己的责任,明白了自己的生活。那段中国的历史,真的不是我们正常人可以承受的。

生活如果没有了信仰和追求,就算是苟延残喘,无异于行尸走肉。虽然没有了物质财富,但还有天伦之乐,还有妻女相伴左右,又有什么可追求的呢?

贫苦的生活困扰着每个普通中国人,包括福贵一家。儿子有庆,到了一定的上学年纪,他们为了有足够的钱,决定将女儿凤霞送给别人抚养,后来给了别人当佣人。但是与凤霞的爱,还是让他们决定留下凤霞,一家人一起,什么困难都可以战胜。很快到了大跃进时期,此刻的妻子因为常年劳累得了软骨病,妻子本是大家小姐,因为他却又过着如此艰辛的生活。有庆和凤霞都是懂事的孩子,这或许也算是不幸中的有幸吧!可事情很少有绝对的,因为善良,有庆为县长夫人输血结果因为医生的自私和想要邀功,让年轻的有庆因为失血过多而死亡。当然最早知道这个噩耗的是福贵,虽然他极度忍受不了,但为了妻子和女儿,他还是把有庆埋在了村西的地里,找个借口安慰还在病中的妻子。可夜夜的脚步还是暴露了事实,妻子还是知道了真相。一度,他以为妻子已经病入膏肓,无可救药了。可奇迹还是发生了,妻子竟然好了,能正常生活了。

没有了儿子,女儿还是他们的牵挂。因为又聋又哑,到了出嫁年纪的凤霞只能在羡慕中和别人的闲话中度过自己的每一天。终于有一天,女儿迎来了她的春天。虽然这个女婿是个偏头,但是女儿与他两情相悦,这就足够了。而且这个女婿还真的是个好人。女婿名叫二喜,风风光光地娶走了凤霞,两个人生活还算不错。福贵和家珍都很满意,有一天女儿女婿告诉他们他们也有了爱的结晶,这无疑是一个天大的喜讯。可是凤霞的生产却带走了她的生命,还是在那家医院,那个夺走有庆生命的医院。

家珍不久之后也去世了,因为病魔,因为伤心,因为无牵无挂。只剩下他,女婿,还有女儿的孩子,苦根。二喜带着苦根每天工作,怀念凤霞。可是,屋漏偏遭连夜雨,二喜被石板活活夹死了。当他赶到那家小小的医院,已经见不到二喜的最后一面了。带着苦根,生活还是要继续。

苦难已经经历太多,就不会因为苦难的深入而有所难以承受了。

苦根真的是个苦孩子,没见过母亲的芳颜,不久父亲又去世了。

可是命运还是没放过他,因为贫穷,苦根竟然被一碗很难吃到的豆子撑死了。这种死法,也许有人会觉得很可笑,可是透过表面却有难以言尽的凄凉。

于是,就只剩下他了,孤独的存在这个世上。最痛苦的不是死去,而是留下来承受所有的痛苦,可是他已经不再痛苦了,因为他所爱的人都已经远离痛苦了。

后来,他的伴侣变成了一头牛,至少这样他就不会孤单了。人生的最后时光,和一头牛相伴,他也学会了自娱自乐。没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即使没有一个人相伴,为了死去的亲人,爱人,还是要继续活着…

一个人的生活,没有什么舍不得,该是你的谁也拿不走,不是你的,谁也留不住。

活着,有意义就好,还是有很多不好表达…

我们都要好好活着。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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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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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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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青铜葵花读后感1

读完《青铜葵花》我已经泪流满面,我已经被深深地感动了。

这本书写了一个小女孩葵花与一个小男孩青铜的感人故事。城市孤女来到大麦地村庄生活,好心的青铜家收养了她,葵花从此认识了一个乡村的哑巴男孩青铜,他们成了一对好兄妹。在艰难的日子里,青铜一直默默的关心着葵花,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上学的心愿,让葵花上学;为了让葵花照像,青铜卖出一百零一双芦花鞋……为了葵花,他几乎付出了开切。一家人在充满千辛万苦的日子里,齐心协力,共渡难关。他们遭遇火灾、水灾、蝗灾的摧残,他们在风雪、严寒、饥饿中傲然挺立,他们在困苦中收获了快乐。艰辛的生活,让他们更懂得珍惜身边的人。

我们的生活跟他们比起来可要幸福得多,但是我们也要像青铜、葵花一样,善待我们身边的每一个人,以乐观的心情去生活学习!

青铜葵花读后感2

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生活在城市中的7岁孤女葵花,来到了青铜这样一户农家,使他们成为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一起生活,一起长大。粗茶淡饭中,一家人为了抚养葵花,用尽心力,而青铜更是在沉默中无微不至地呵护着葵花。为葵花能照相,他冒风雪站街头卖芦花鞋;为葵花夜里读书,他点亮萤火虫南瓜灯;为葵花看马戏,他把妹妹驮在自己的肩膀上;而他们所在的村子里,也是一处和谐的家园。乡亲们都理解因哑巴而古怪的少年青铜,也都怜爱乖巧而聪明的孤女葵花。

生命中没有挫折,那么人就会变得懦弱。只有你经过挫折,只有你面对现实,不逃避,你才会变得坚强。人好比一棵核桃树,受的伤害好比挫折;枝叶好比承受挫折的过程;果实好比成功的喜悦。受到的伤害越多,枝叶越茂盛,果实越甜美。

青铜葵花读后感3

青铜和葵花是一对兄妹,从小就没了妈妈,葵花小时候常被别人欺负,青铜又是一个哑巴,当葵花12岁时又来到了城市里,从此青铜就常常来到葵花所在的地方,盼着葵花早日到来。

这本书写了主人公遇到的种种挫折,可人的一生如果没有磨难,那人就会变得脆弱,可当人遇到了挫折,那人就会变得坚强,尤比一颗小草经过了风风雨雨之后,它没有被刮倒,反而更加茂盛坚强。

我小的时候,站不稳就摔倒可是我没有哭,因为我知道爸爸常对我说:坚强。

青铜日思夜想的葵花终于来了,这种激动的场面让青铜喊出了葵花,当嘎鸭听到青铜叫葵花时,惊讶不已,漫山遍野全都是嘎鸭的欢叫声。

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更加坚强,唉——真是流连忘返那!

青铜葵花读后感4

在看青铜葵花这般书的时候,我一直感动着。

我被青铜和葵花的兄妹之情感动着,为了给葵花上学,拍照,青铜每天不辞辛苦去芦花地里摘芦花编草鞋,仅仅为了一双芦花鞋的钱,就把自己脚上穿的芦花鞋卖给别人,自己赤着脚,才在冰天雪地里回家。为了让葵花看到更精彩的马戏,青铜尽然让葵花站在他的肩膀上看完整场马戏,自己则瘫痪在路上。当蝗虫把庄家吃光时,青铜为了给葵花吃饱,于是去抓野鸭,结果洞穿了脚板。

我被青铜一家的亲情感动着,为了给葵花上学,青铜妈妈竟然狠下心,让青铜留在家里,葵花去上学。为了给家里赚钱,奶奶昏倒在了麦地,为了给奶奶生前治病,葵花故意考砸,想让自己不再上学。为了葵花的大好前程,竟不顾自己的痛苦,也要让葵花到城里学习,为了……

青铜葵花读后感5

这是一本富有情感的书,有些情节是不是会感动我们的心灵。

葵花从小就是一个苦命的孩子,5岁时便失去了妈妈,爸爸带她来到了乡下,爸爸白天工作,葵花很孤单,很寂寞,只能晚上和爸爸相聚,在乡下葵花认识了青铜,他俩成了好朋友。可是又一次不幸降临到她的头上她的父亲在水边作画中,不幸落水。

青铜一家收留了葵花,并且青铜和葵花以兄妹相称。青铜的家人也对她十分疼爱。从青铜把上学的机会让给葵花,要知道青铜是多么想上学,可是他却给了葵花上学的机会,可见他是多么喜欢他这了妹妹。而葵花在太阳落下山的时候交青铜写:太阳落山了。尽管青铜老是学不会,但是葵花还是很耐心的交他。在葵花12岁那年,有几位城里人将葵花带回到她本来的生活,由于青铜很想念葵花竟然喊出了葵花的名字……

我们是温室里的花朵,生活条件很好,但是我们不知道和我们一样大的乡村孩子的条件有多差,又受过多少苦难呢?

青铜葵花读后感6

最近我读了曹文轩的一部作品:《青铜葵花》。青铜,一个刚强、懂事、能吃苦的爱葵花的哑巴男孩,葵花,一个漂亮、善良、很聪明的爱青铜的孤儿女孩,青铜以哥哥的名义保护着葵花,葵花以妹妹的名义爱着青铜。虽然她们很穷,虽然他们经历过水灾、火灾、蝗虫等苦难,但是她们两个人依然过着无拘无束的生活……

青铜在冰天雪地里给葵花做冰项链,为葵花耐心地捕捉萤火虫做成南瓜灯,让葵花舒服的在他肩上看完马戏,青铜虽然不能说话,不能表达自己,但是他用心保护着葵花,不让她受伤害。葵花是幸运的,有着温暖的家,虽然清贫,但是那里有爱她的爸爸、奶奶、哥哥、妈妈。葵花是幸福的。

在夏天,全家人都点几根蒲棒子熏蚊子,却把唯一的蚊帐留给她,奶奶还会用蒲扇给她扇风,直到把她的汗扇干了才能入睡。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体会苦难,才能尝到甜蜜!有时候,苦难也是一种幸福。

青铜和葵花就享受着这种幸福!

青铜葵花读后感7

读书像旗舰让我们长风破浪;书像灯塔指引我们驶向成功的彼岸。书,是盲人一双明亮的眼睛;书,成功人的无限智慧。书伴我走过我成长的每一个脚步。

我的空间倒数流淌着水,我的作品因水而生。这是曹文轩在书中的一句话。曹文轩,大家一都不陌生吧!因为他就是《草房子》的作者。

《青铜葵花》是一篇童年视角和乡村记忆的故事,讲诉了一个乡村男孩和一个城市女孩的故事,在充满天灾人祸的岁月里,他们乐观的生活,从容应对洪水,蝗灾等一切苦难,在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召回她的城市……

这本书很让我感到欢乐、哀伤,这一次的图书馆之旅让我增加了不少的可课外知识,也让我对《青铜葵花》有了进一步的了解。

我喜欢看这本书,我也喜欢这本书中的青铜和葵花,我爱《青铜葵花》!

青铜葵花读后感8

苦难是不可避免的,《青铜葵花》中有火灾,蝗灾……这一切都是无法预测的,他们经历了这些风风雨雨之后,变的更坚强。

书中人的苦难是我们所不能承受的,火灾—大麦地都是麦桔,火一过,剩下的只能是灰。蝗灾—蝗虫飞过,就不会留下粮食,人人家里的粮食都不够了他们一家很穷,经历了这些风风雨雨之后,变的更穷了。

苦难是永恒的。每一个时代都有每一个时代的苦难,我们现在还小,感觉不到苦难,还是说我们的苦难太小,是微不足道的,考试—当自己信心满满的开始考试时,但当试卷发下来时,并不是那么理想就会失落,在长大一些,上到了初中,高中,结识了那些坏孩子,面临的说不定就是颓唐了,四川汶川的孩子承受的苦难是地震,他们失去亲人,家园。苦难,字典上这个词的理解是痛苦和灾难,我觉的苦难是一种锻炼,让我们更成熟,把苦难当成是一种锻炼,就没那么可怕了。

让我们用微笑面对苦难。

青铜葵花读后感9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曹文轩的长篇著名小说《青铜葵花》。

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青铜和一个小女孩葵花的故事,在一个机缘,她们成为了兄妹。

我看完这本书以后,最喜欢的一处是蝗灾过后的地方。在蝗灾过后,大麦地所有的庄稼被吃的干干净净,本来大家的粮食都是刚刚好吃到庄稼成熟的时候,现在,粮食基本上都是一粒一粒数着下锅。直到有一天,妹妹葵花在门口摔了一跤,头磕破了,青铜下定决心要去抓一只野鸭给妹妹和家人补一补。

于是,青铜拿了一张渔网,去河里抓野鸭了。在抓野鸭的过程中,青铜用尽了所有的力气才抓到了一只公鸭。

后来,嘎鱼一家找上门来,说青铜一家偷了她们家的鸡,然后大吵了一架,后来,青铜去河边把嘎鱼家丢失的鸭子抓回来了,让嘎鱼家的人知道青铜家是不会撒谎的。

青铜葵花读后感10

最近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

在青铜、葵花小时候所在的那个年代,在乡下的人大多数都是知识份子。那些知识份子在乡下,根本无法将力量放发出来,而葵花的父亲也是知识份子,但他不幸身亡了,而葵花是一个非常不幸的人,加上在她身上发生了许许多多的意外,但是她却一道道冲破了,战胜了这一道又一道的生活难题,而且她还是一个可爱善良的孩子。

在文中我读到了葵花以为自己是家里唯一个花家里闲钱的人,吃着闲饭并还上学的人,于是她便想出了一个“方法”——让她自己退学,因为她想为家里攒些钱时,我的泪水差点从我的眼眶中流满了我的面部。还有一次,最让我感动的是葵花得知去江南捡杏子能卖一些钱,就独自去捡,读到这我的眼泪又流了出来。后来青铜和葵花还是没有能将阻止奶奶离去的匆匆的脚步。最后我也在为他们奶奶而感到难过。

这本书的作者把这本书的人物写的特别深动,也写出了他们一家人过个日子也特别不容易。

青铜葵花读后感11

今年寒假,我读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这本书是曹文轩写的。葵花是一个城市女孩,在她很小的时候,妈妈就去世了。一直和爸爸相依为命。

一天,命运让她和青铜相遇,青铜是一个哑巴,不会说话。命运是无情的,河水卷走了爸爸的生命。好心的青铜一家收养了葵花,并将葵花像对待自己女儿一样对待。青铜家穷,不能供应两个孩子上学。就拿出一红一绿的两颗杏,放到碗里。蒙住青铜葵花的眼睛,谁摸到红杏谁就上学。葵花摸到了红杏,葵花去上学,青铜只好留到家里。他们像一对兄妹,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亲密的像月亮和星星,亲密的像白云和天空。命运把他们紧紧地拉在一起,然而,命运又把他们分开……

同学们,让我们学会尊敬,学会感恩,让友情成为生命道路上的一道彩虹吧。

青铜葵花读后感12

正视痛苦,笑对生活 “正视痛苦,笑对生活“这八个字是我看了一本书后觉得我必须做到的。这本书便是《青铜葵花》。它写了大苦难与大美,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

一个个故事,一个个情景,一个个细节,都感人肺腑,催人泪下。现在,再一次让我们去书中走一走,看一看吧。这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青铜,一个哑巴。女孩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与乡村男孩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长大。但同时又经历了一个又一个大苦难。可命运总没有同情心,12岁那年,又将葵花召回她的城市。从此,青铜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那个曾经和他一起成长的女孩所在的地方。一次,他隐隐看到了葵花,用尽平生力气大喊:“葵——花。”又一次走完了这本书。

我的感受更深了。“正视痛苦,笑对生活”这八个字看似简简单单,却意味深长: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由于我们忽视了苦难的必然性,忽视了苦难对于我们生命的价值,忽视了我们在面对苦难时的风度,忽视了我们对苦难的哲理性的理解。因此,当苦难来临时,我们只能毫无风度地叫苦连天,只能手足无措,不堪一击。面对这几句话,我感到惭愧。因为从一年级开始,我就有很多作业,所以一说到作业,我就唉声叹气的。有的时候吃晚饭了,我还有一大堆作业,等妈妈来叫我时,我一下子觉得委屈,就会掉眼泪。

现在我想:我真不应该那样,如果我连这点事都弄不好,将来怎么面对更大的困难和痛苦呢?作者曹文轩说:“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对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

是啊,一个人的生活道路一定不是一帆风顺的,当我们遇到困难与坎坷时,绝对不能低头屈服。哪怕只有百分之一的希望,我们也要付出百分之百的努力,相信经历过风雨,一定会见到美丽的彩虹。

青铜葵花读后感13

什么是爱?爱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使饥寒交迫的人感到格外的温暖;爱是沙漠里的一口清泉,使口干舌燥的人重新燃起了希望之火;爱更是久旱大地上的一场倾盆大雨,是孤苦无依的人得到温暖的慰藉。

在《青铜葵花》中,曹文轩老师将爱写到充满生机与诗意。在《青铜葵花》这本书中,令人震撼的爱实在是太多了,多得令我已经无法选择到底应该写哪种爱了。

但无论是哪一种爱,都是最真最美的爱,都是世间最令人震撼的爱,都是无法言表的挚爱。哥哥对妹妹的爱,父母对儿女的爱,祖母对子孙的爱,每一种爱都令我们看得如痴如醉,每一种爱都令我们忍不住落下晶莹的泪珠。

葵花的亲生爸爸的有名的雕刻家,而他的作品几乎都是“青铜葵花”——那朵朵用青铜雕刻成的葵花是他的挚爱,更是他最得意的作品。因为他太爱葵花了,所以他才会给可爱的女儿取了这么个乡下女孩的名字——葵花。葵花代表着阳光、开朗、善良、希望,并且富满朝气,生机勃勃的。爸爸把女儿叫做葵花,也是希望女儿可以做一个阳光开朗、善解人意,像葵花一样富有朝气的女孩。

尽管文中很少提到葵花的爸爸,但我仍然能从那只字片语中看到爸爸对葵花真挚无私的爱。尤其是那句,在爸爸最后看一眼这个世界时,“他多么想最后看一眼女儿,然而,岸上只有那棵老槐树……”

这句话更是令我忍不住泪如雨下。在这本书中,最令我感动的还是奶奶对青铜葵花的爱。为了让青铜葵花住上新房子,奶奶卖掉了她戴了近一辈子的耳环;为了让青铜葵花在闹饥荒时能够吃上粮食,奶奶跑到外面用她最舍不得的金戒指换了斗小米;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奶奶去亲戚家里住却积劳成疾。

直到临终前,奶奶都一直坚持着一口气要等到葵花回来。这是一位多么慈爱的老人呀!青铜的妈妈在葵花临走时还曾伤心地说过:“除了这只玉镯子,她什么都没给自己留下。”这只玉镯子,是奶奶临终时叮嘱妈妈给葵花出嫁时用的。如今,葵花要走了,她手捧着玉镯子,仿佛又看到了奶奶那慈祥的笑脸,仿佛又听到了奶奶那庄严而慈爱的声音,仿佛又想起了她第一次到大麦地时奶奶朝她张开双臂的情景。葵花的眼眶湿润了,我的眼眶也湿润了。

人间何处无爱?在《青铜葵花》这本书中,曹文轩老师会向大家诠释,什么才是世间最真挚,最伟大,最无私,最催人泪下的爱。

青铜葵花读后感14

寒假,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青铜葵花》。

书的内容讲述了女孩葵花与男孩青铜的故事,讲述了一个城市女孩和一个农村男孩的美好友谊。

葵花七岁那年,父母就离开了他。在一次偶然的奇遇,让葵花和青铜成了兄妹俩。青铜非常喜欢葵花,为了葵花他可以不去上学。为了让葵花在有明 亮的灯光下写作业,青铜花费很大的力气捉来萤火虫,做成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葵花他可以牺牲掉他一直想做的事情……假如我是葵花,我会觉得我的哥哥很伟 大,我很幸福!

葵花也很喜欢青铜,在听到城里人要来接他这个消息的时候,他并没有马上告诉青铜,她是想留多一点玩耍时的欢乐与笑声吧……在城里人来接她的 时候,青铜妈妈是多么不愿意让葵花离开她啊!但最终,命运还是把葵花带回了城里……读到这里,我感受到了,葵花很爱她的哥哥,他很舍不得离开青铜。表现了 葵花与青铜深厚的友谊。

通过《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深深的感受到了人间的真情!

青铜葵花读后感15

《青铜葵花》是我阅读的第一本长篇小说。这是一部让人读完之后内心温暖的小说。

故事中,葵花是一个来自城市的小女孩,因为母亲的去世,她跟随父亲来到了一个叫大麦地的地方。青铜是一个乡村小男孩。他五岁的时候,因为发烧而不会说话了,人们都叫他“哑巴青铜”。葵花父亲的去世,使她成了青铜家里的一员。从此他们生活在一起,虽然生活清贫,苦难不断,但他们依然坚强、乐观的生活着。他们的相互疼惜,不离不弃深深打动了我。尤其是读到青铜和葵花去看马戏的那一段,青铜为了让葵花看的清楚,就让她骑在自己的脖子上,自己却看不到,还累的腰酸腿软。善良的哥哥,为了妹妹,宁愿自己受苦,也要让妹妹舒服的看马戏。这让我深深感受到了青铜对妹妹的爱。

他们家虽然很贫穷,但是他们却生活得很幸福,因为他们家充满了浓浓的爱。只要有爱,再多的痛苦都会像云一样消散。迎接他们的必定是一片晴天!

青铜葵花读后感16

我在三年级时就读了《青铜葵花》,到现在我还对这本书一直念念不忘,一回想起来,那一个个鲜活的形象就会在我脑海不停浮现。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七岁的女孩葵花,跟随父亲来到大麦地,后来随着父亲的去世,让女孩葵花和男孩青铜成为兄妹相称的朋友,发生了许多催泪而下的故事。可是在葵花12岁那年,属于葵花的城市又将召唤葵花回去。

这本书是悲惨的,但它也是美丽的。这本书与我们人是一样的,我们人生中不可能一帆风顺,总会有经历一些挫折。而故事中的人物恰恰也相同;葵花父亲的突然离世,青铜因发烧而变成哑巴,青铜家遭遇的屋顶被大风掀掉,因为蝗灾没有粮食吃,最后奶奶也因为疲劳过度,离开人世间。而主人公们却毫不气馁,用乐观向上的态度来迎接命运的挑战。这种坚强的信念能不让人佩服吗?

鲜花再美丽也有会凋谢的一天,再好的朋友也有分离的时候,但是只要我们心中有爱,彼此挂念。像青铜和葵花那样,那么再远的距离的距离也没有关系。

让我们一起学习《青铜葵花》中真正的含义吧!

青铜葵花读后感17

《青铜葵花》这本书的作者是曹文轩。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名被遗忘在穷乡僻壤的城市女孩葵花和在一场大火中失去了说话的能力乡村男孩青铜之间的故事。因为葵花爸爸的不幸溺水身亡,使葵花无家可归。青铜一家人都心地善良,虽然家中并不富有,但却收养了葵花。葵花 一夜之间就融入了这个家庭,成了奶奶的孙女,爸爸妈妈的女儿,青铜的妹妹……

从本书中我可以看出青铜和葵花都很懂事。比如:他们同时到了上学的年纪,可是家中那些装在木盒里零零碎碎的钱是不够两个人交学费的。当他们得知这件事情后,都告诉家人自己不要上学,希望哥哥(妹妹)去;学校请了镇上照相馆的刘瘸子给老师和同学拍照。而葵花知道家中经济条件不好,为了省钱并没有把这件事告诉家人;在一场大雨之后,一家人决定要盖一栋像样的房子,于是大家都省吃俭用,而葵花为了不费家中的灯油而去翠环或秋妮家写作业,而到了别人家后,她都会很乖巧,很自觉;为了妹妹葵花在过年表演时能大发光彩,青铜不顾天气的寒冷,花了许多时间用冰凌做成“钻石”并用红线穿了起来,做成了一条独一无二的冰项链。这“兄妹”两人互相帮助,互相谦让,让我非常感动。

这本书中还写了许多难让我明白了:先苦后甜这个道理。不仅如此,书中每一个人都有丰富的动作、表情、神态、心理活动。书里面文字优美,希望还没有看过这本书的同学快去看一看!

青铜葵花读后感18

《青铜葵花》是一本曹文轩写的书,我看了之后很是感动。 《青铜葵花》里讲述的是哑巴青铜与妹妹葵花的故事,葵花是个孤儿,被青铜家收养了,但青铜家是全大麦地村最穷的人家,所以青铜家的人吃饭总是有一顿没一顿的,或是只能吃白饭,但青铜和妹妹葵花却非常快乐。

其中我最为感动的是青铜的奶奶病了,葵花为了挣钱,小小年纪一个人上了大船,到遥远的江南去捡银杏卖,途中遇到了许多好心的叔叔阿姨,并接受了他们的许多帮助。最后,等葵花回来了,奶奶已经奄奄一息,葵花手里拿着一大叠分分角角的毛票,哭着跪在奶奶身边,嘴里说:“奶奶,我挣了很多很多钱,奶奶,你看一眼吧……”  读到这里,我的眼泪已不知不觉地流了下来,小小的葵花竟能下决心一个人去遥远的江南捡银杏,为了减轻家里的负担。再来看看现在这些只知道“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小公主、小皇上吧。一个是努力挣钱、为家庭减轻负担的葵花;一个是整天只知道看电视、玩电脑的小皇帝,他们之间的差别如此之大。有的孩子到了17、8岁,也不知道为家庭、为父母做些事,甚至认为父母本来就应该养他们一辈子,却不知,等自己有孩子时,谁来养他们呢?  青铜,一个体贴懂事的孩子。闹蝗灾时,明明自己已经饿得不行,心里却还想着妹妹葵花和父母。在辛苦的捉了一直野鸭后还暗暗想着要给葵花一个惊喜。可他自己呢?吃过鸭吗?喝过鸭汤吗?没有。而现在的小孩,有几个懂得真正的体贴父母呢?他们只知道叫父母买名牌、买玩具、买数码设备……父母已为他们付出太多,难道要把他们吸个一干二净然后就丢在一边不管了吗?

《青铜葵花》告诉我们:要孝顺父母,不仅仅是要不让他们操心!

青铜葵花读后感19

这本书讲的是青铜和葵花的故事。青铜是一个哑巴,也是一个称职的哥哥,自从葵花刚来到大麦地,他就无微不至的照顾葵花。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自己上学的梦想。为给葵花挣钱,在冰天雪地里卖掉自己的芦花鞋。有一次看马戏时,他俩不小心招惹了一些男孩子,青铜为了不让葵花受欺负,被打得鼻青脸肿,可青铜还是竭尽全力保护葵花。葵花12岁时,她回城了。青铜从此孤独寂寞,眺望葵花所在的地方。

社会需要人与人之间的关爱,每个人都要扮演自己的角色,遇到麻烦和危险时,能挺身而出。有真心付出,就会有青铜葵花那种纯真的爱,让我学到了应当尊敬痛苦,真正享受痛苦的人才能懂得人生的价值。

青铜葵花读后感20

这篇小说主要讲了一个哑巴男孩青铜和一个女孩葵花的感人故事。

葵花她的母亲早就离开了人世,从小就靠她的父亲来养她,可是后来,她的父亲也意外落水身亡。幸好有好心的青铜一家收留了她,让她做他们的干女儿。青铜一家待她很好,什么都让着她,就连上学都让葵花上,而且青铜很护着葵花。他们一家人都已经把葵花当成自己的亲人。

青铜很可怜,他天生就是哑巴,被很多人嘲笑,但他自己却没有看不起自己,而是坚强的活下去。自从葵花来到他家中他就更自信了,因为他有了一个妹妹。后来全家人为了葵花筹集学费时,青铜冒着严寒卖出了101双芦花鞋,那最后一双还是自己脚上的,只为多赚一点儿钱供葵花上学,就把他脚上的一双给卖了。青铜一家把什么好的都留给葵花,真让人感动。到了葵花12岁的时候,葵花城里的亲人来接葵花,无奈之下,葵花为了让青铜一家少一些负担,不得不回城里去。

这一家人老老小小不管遇到什么困难,不管多么贫穷,都保持着乐观,为别人着想的心,一种对痛苦的风度和他们遇到困难时紧紧抱成一团的温暖感觉都使我着迷。

青铜葵花读后感21

这本书是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讲的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做青铜,青铜因为一次意外的火灾,使他变成了哑巴,女孩叫做葵花,因为失去爸爸的痛苦,被领养到青铜一家。

这本书深深的感动我,我希望青铜与葵花同时进入一所美丽的学校,穿着整洁的衣服,全家人都幸福快乐的生活。可却相反,青铜为了让妹妹上学,学点知识,把自己想上学的梦想,亲自破灭了,而且,自己还要赚钱供养自己的妹妹上学。我很奇怪,一个领养的女孩,为什么能得到这一切好的待遇呢?答案是——爱,他们全家都疼她、爱她,连那只大黄牛都非常喜欢她,看到这里,我不禁想哭。看到青铜与葵花一起在芦苇荡里无忧无虑的玩耍、嬉戏,开心的欢笑时,我好像似故事中的旁观者,跟他们一起开心、快乐!

而我们现代小孩呢?饭来张口,衣来伸手,身在福中不知福,还总是埋怨父母,可是青铜与葵花呢?他们生活在这么艰苦的日子里,还要靠自己赚钱,为家庭减少负担。但是他们活得自在,即使苦,但是他们也没有向困难低头,这种精神是值得我们去学习的。俗话说的好: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

青铜葵花读后感22

我读完曹文轩老师的《青铜葵花》,轻轻合上书,回味着书中的内容……

这本书读完后我才知道什么叫人性。葵花丢失了父母,但受到了青铜一家的欢迎和无微不至的呵护,仿佛都是一家人。青铜虽然是个哑巴,但他对葵花爱护有加,好像就是一对亲足妹一样。

最让我敬佩的是青铜。青铜家境贫寒,家里只有让一个人上学的钱,可青铜为了葵花能读上书,学到知识,不惜放弃读书的机会,一面为家里干活,一面接送葵花;在马戏团,他为了让葵花能在灯光下做作业,他去给她做了纸灯笼……看着他们相依为命的情景,看着他们似亲兄妹而胜于亲兄妹的感情我被深深的震撼了!

可是后来葵花要被召回城去了,全家人都陷入了悲痛中,葵花哭了,青铜也跟着哭了……

于是青铜天天都在大草垛上,期待葵花的归来……

有一次他无声无息地躺在地上,不知过了多久,他醒来了,他看到了葵花,她还在水帘下。于是青铜张开了嘴巴,大声喊出了葵花的名字。是爱激发了他丧失的功能。人性的美是从心里产生的,是任何品质都不能替代的。有了人性,人才会善良;有了人性,人才能产生真情……

我把书放在桌子上,想着书中蕴藏的道理:人生宝贵不是在于有多少财富,而是拥有人性,拥有一颗善良的心……

青铜葵花读后感23

今天,我读了曹文轩的纯美小说——《青铜葵花》,合上书,心久久不能平静,思绪也早已飘出了九霄云外。

青铜是一个乡下孩子,更是一个哑巴,而葵花是城里孩子,自幼丧母,父亲后来也溺水而亡,他们两个相遇,青铜把葵花带回了家,青铜一家把葵花当亲生女儿看待。青铜也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妹妹,葵花没钱拍照,青铜就帮妹妹卖了100多双芦花鞋,连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也卖了,赤着脚从冰天雪地里走了回来;妹妹没有灯写作业,哥哥就帮妹妹捉萤火虫做灯。后来,葵花被接到城里了,牛死了,生病的奶奶也去世了,青铜每天都在等葵花。最后,当葵花回来时,青铜竟奇迹般地喊了一声“葵花”

当青铜喊出这一声“葵花”的时候,让人震惊,更令人感动。青铜、葵花,一对不是兄妹的兄妹,却拥有比亲生兄妹更深的感情。青铜面对一个素未平生的人,却肯一心意义的付出,可见他是多么善良啊!也许有人会说这不过是一份简单的爱,可偏偏就是这样一份简单的爱,诠释了一个不简单的奇迹!

然而,在现代人看来,青铜不过是自讨苦吃,但是,又有几人还能保持像青铜一样单纯的心呢?又有谁会为一个萍水相逢的落难者而付出呢?是啊,对于一个在马路边摔倒的老人,我们也许会头也不回的走开,善良的人想去扶一下,可又担心这担心那。在现代,人们都学会了见风转舵、明哲保身,单纯、不计后果的为他人付出的人是少之又少,却不知,也许单纯才会铸就奇迹吧!

《青铜葵花》这本书,讲述了青铜葵花一生的传奇。因为爱,造就青铜和葵花共同的奇迹,爱是一缕阳光,可以使万物生长,希望每个人都可以学会爱与被爱,仰望天空默默祈祷——愿爱之奇迹永存!

青铜葵花读后感24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青铜葵花》

讲的是青铜和葵花的故事。葵花是个城里的女孩,五岁时妈妈就去世了,葵花的爸爸喜欢做青铜葵花,用青铜做的葵花非常漂亮,从此,城里的很多地方都镶嵌着青铜葵花。后来,爸爸带着葵花来到大麦地,大麦地的人都很喜欢葵花,有一次,葵花在老榆树下的小木船上闭着眼休息,突然,船在水上漂起来了,嘎鱼看见了,把竹竿抻向葵花,做出一幅要拉她上来的样子,葵花快把手伸向竹竿时,嘎鱼迅速把竹竿收回来,这样返复了好几次,看着被自己戏弄的葵花,嘎鱼不禁哈哈大笑起来,然后头也不回的赶鸭去了。好心的青铜看见了,把牛绳系在船上,带着葵花回到了大麦地,葵花的爸爸非常高兴,问:“你叫什么名字?”青铜不好意思的低下了头,嘎鱼说:“他叫青铜,他是个哑巴”。从此,青铜和葵花成了最好的哥哥和妹妹。

青铜哥哥和葵花妹妹的关爱,青铜那善良纯朴的性格深深感动着我,使我明白,我们要敢于面对痛苦、正视痛苦、并勇于克服,他们的故事启示人们要相互关爱,要敞开胸怀去接纳别人,关爱别人,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也得不到快乐,我们要热爱生活,发扬中华民族的美,才能体现人生的价值美。

青铜葵花读后感25

《青铜葵花》是讲一对兄妹的故事,哥哥是个哑巴,名叫青铜;妹妹是个倔强可爱的女孩,名叫葵花。

葵花的父亲带着她去五七干校劳动,不幸溺水身亡,葵花被带到与干校只有一河之隔的大麦村,被青铜一家人领养,从此便成了青铜的妹妹。

青铜一家人遇到许多灾难,最后,最疼爱青铜葵花的奶奶,与兄妹两个朝夕相处的牛,都相继去世,连葵花都要被城里人接回去,青铜几乎疯了,经常遥望芦荡的尽头,妹妹的方向。

最让我感动的是这一段:葵花为了不给家里增加负担,把考卷答得一塌糊涂,奶奶本来不知,青铜说出来后,奶奶在青铜和葵花的搀扶下,即使生病也要去一趟学校,把原因告诉校长,让葵花重新考一次,都要在雪地上跪下了。每当看到这里,我眼里总是有泪珠在滚动,我想着想着,眼泪就流下来了

葵花父女在第一次见到青铜时,都记住了他那双黑的发亮,大的出奇的眼睛,葵花的父亲说青铜很像她已去世的哥哥。我在想:也许,青铜是她哥哥投胎转世,与没见过的妹妹相见并再做兄妹了。

还有一段,我永远也忘不了,在葵花回城的那一天,青铜被妈妈支开,等他回来时,妹妹早已经走了,他大喊着葵花!这时我为他们祷祝:青铜、葵花,愿你们早日相见,你们永远是兄妹!

青铜葵花读后感26

《青铜葵花》这本书里写的是一个男孩与女孩子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子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牙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苇荡尽头,遥望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青铜葵花》里的主人公青铜一家子,虽苦虽没钱家里原先的房子,也不能说是房子,最多只能说是个窝,但青铜和爸爸去二百里外的海滩割草盖出麻油地最好的房子。青铜很有正义感,保护妹妹不会让她受到一点伤害,不让她受到别人嘲笑。他们日子虽然苦,但是他们还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把苦用另一个角度去想,去做。

曹文轩也说过: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在时才可能是个强者,作者写苦难——大苦难,将苦难写到深刻之处;作品写美——大美,将美写到极致;作品写爱——至爱,将爱写得充满生机与情意。

人类的历史,就是一段苦难的历史。所以今天我们不必为自已的苦难大惊小怪,更不要以为从我们这里开始才有苦难与痛苦的。

因此,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

青铜葵花读后感27

一动不动的躺在床上!550字作文你可知道越是有学问的人越爱笔记本。我妈的耳朵也很厉害,当我在做作业时,想玩的话,简直就是癞蛤蟆想吃天鹅肉。一滴泪滑落手上,回过神来,车还在缓缓地行驶着;传球,再传,不好。脱下黑衣裳,。叫什么"樱木花道"好好的小飞不叫,偏取一个灌篮高手中的长相帅哥,骨子里却是白痴的花道,哎;

这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名字是《青铜葵花》,这本书很好看,很感人,故事是这样的:

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农村男孩青铜成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成长。

为了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了自己上学的梦想为了让葵花照一张相,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掉了自己脚上的芦花鞋;为了葵花晚上写作业有灯点,青铜捉来最大萤火虫做了十盏南瓜花灯;为了让葵花看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的站立了一个晚上; 为了等葵花回来,青铜天天提着纸灯笼去码头,就为了葵花晚上回来不怕;为了葵花报幕时的美丽,青铜吹的腮帮子疼做了一串世界独一无二的冰项链......而葵花呢,也为这个家付出了不少:为了给自己贫困的家省钱,葵花拍照没有参加;为了能多编些芦花鞋,葵花放学后就去采芦苇花;为了赚钱给奶奶治病,葵花独自一人跑到江南捡银杏;为了省钱给贫困的家,葵花故意把考试考差,好让家人同意她不上学;为了让哥哥被人看起,葵花想方法教哑巴哥哥识字......

生活虽然艰辛,但这家人却没有一个愁眉苦脸的,他们在一起有说有笑,心里惦记着的是眼下的日子,向往着的是以后的好日子。因为他们相信,风雨过后必有彩虹。苦难不是永恒的,我们用不着为自己的一点点苦难就大惊小怪,我们需要的是面对苦难的心态。

一对亲如亲兄妹的青铜和葵花是那么的纯朴、善良、充满爱心。对青铜和葵花而言,就算日子过得再苦再累,心里都是幸福的、充实的。我们可以像青铜葵花一样,善待周围的人,以乐观的心态去付出,去感动,感动自己,感动大家!

青铜葵花读后感28

青铜,一个普普通通的乡村男孩,他结识了一个城市女孩——葵花。一次偶然,她失去了爸爸,被青铜一家人领养,从此过着贫困而又快乐的生活。

这本纯美、感人、动情的小说中,处处突出了青铜一家人的艰辛:水灾,淹没了一件件瓦房,他们的心中是何等悲伤?蝗灾,一只只蝗虫吞噬了他们食物,也吞噬了他们的汗水!大风,刮掉了屋顶……灾难一次次扰乱了这个原本幸福的家庭。可他们手挽着手,挺过了这一切!他们没有放弃,仍然勇往直前。

娇小的幼苗生活在大地的怀抱里,享受着微风的吹拂,阳光的照耀,必然不成大器。只有经历了风风雨雨,才能茁壮成长,成为一颗参天大树,给人们带来阴凉。

人生也是如此,我们就像一株幼苗,只有经历挫折,才能有所成就。“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没有风雨,怎能见彩虹?”只有学会面对苦难,不怕困难,才能走向成功。

在这本把感情描述到了极限的小说中,处处道出了一家人对葵花浓浓的爱:家里的情况只能供一个孩子上学,最后,还是选择了摸银杏的方法,青铜为了葵花,使了点小把戏,使葵花顺利上学,而自己却在外放牛,这就是爱!这就是哥哥对妹妹的爱!

今年暑假,表哥到我们家来玩儿,我就深刻体会到了哥哥对妹妹的爱:吃水果,总是挑又大又圆的给我;玩玩具,总让我先玩;我要求什么,总能有求必应。

记得有一次,哥哥随手拿起我的玩具,想要“研究研究”。我正坐在电脑前,津津有味地浏览博文,猛然听见他正疑惑的和我爸爸讨论:“这是什么东西,怎么玩儿的?”我忽地一下转过身去,蛮不讲理地从他手中夺过玩具,生气地撅着嘴,大喊道:“别动我的东西!”哥哥只是默默地看着我,不动声色。

青铜还为葵花付出过很多很多,他为了让葵花用上明亮的灯,不顾自己的劳累,摘了南瓜花到芦苇荡里捉萤火虫,直到足以照亮葵花的作业本……

在生活中,爸爸妈妈就是很好的例子,他们总是用爱关怀着我们,辛辛苦苦地照顾着我们,劳累了一天的他们还要满足我们的各种愿望,给我们做饭、洗衣服、辅导作业…… 也全然不顾自己的身体健康,而我们则吃香的喝辣的,自由自在,甚至还对爸爸妈妈大吵大闹,丝毫不去谅解他们的劳累。我一定要做一个孝顺的孩子!

新年到了,家里没有多余的钱来给葵花做衣服,妈妈就不顾奶奶地劝阻,把自己的花嫁衣给葵花改成了漂亮的新衣服,看着葵花高兴的样子,她欣慰的笑了……

看到这里,我又想起了我最最亲爱的妈妈。在一个炎热的晚上,我热的满头大汗,又恰好停电,为了让我入睡,妈妈就不知疲倦地为我扇着扇子,一直等到电来了,开了空调……

我再次翻开《青铜葵花》这本多姿多彩的书,感受着浓浓的爱带给我的快乐!

青铜葵花读后感29

这本书是我在书店里偶然看到的,我听说卖的很好,便试着读了起来。读完了书,我最喜欢的人物莫过于《青铜葵花》中的主人公葵花了。为什么呢?请听我娓娓道来

本文讲述了一个女孩(葵花)和一个男孩(青铜)的故事。故事的内容大致是这样的:女孩葵花和他的爸爸一起去乡下的干校生活,干校的对面是大麦地。女孩葵花十分迷恋对面大麦地的生活,中间只有一条河阻挡。一天女孩葵花登上了船,却遭到讨人厌的孩子嘎鱼的捉弄,让女孩葵花只有顺着河漂流下去。这时男孩青铜出现了,他骑着牛,望了一眼小河,发现了正在掉眼泪的女孩葵花,便赶着牛,向河奔去,救下了女孩葵花,两位主人公就这么相遇了。后来,女孩葵花的爸爸因意外去世了,在领养的过程中,女孩葵花选择了古朴却贫穷的青铜家。一个个故事便展开了。

我喜欢女孩葵花的原因,是因为女孩葵花天真无邪、尽力帮助这个贫困的家庭,从奶奶生病了,她故意考不好试,想拿到一笔退学金,帮助奶奶看病,得知不行,又跑去江南采银杏。这一幕幕感人的片段,也许是女孩葵花在无意中做出来的,但她用她自己的一份温暖,温暖着我的心。我喜欢女孩葵花原因,是她的身上,有一种乡下人的淳朴,朴素,在一天天的时间里,大麦地接受了她,也许,是我们要学习的吧我爱葵花!

青铜葵花读后感30

我去书店买书的时候被一本名叫《青铜葵花》的书又一次给勾住了脚,我记得以前听老师说过这本书是著名的作品,谁读了谁都说好,建议我们同学阅读一下,《青铜葵花》读后感800字。我想老师的建议是没有错的,所以我就决定买这本书了。回到家后,我立刻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果然这本写的,的确很有意思。

大体内容讲的就是:一个名叫葵花的小女孩跟着爸爸在干校干活,葵花经常跟青铜一起玩耍,他俩很合得来。青铜是一个因为一场高烧而夺去说话能力的哑巴。

他家里一共有四口人:爸爸、妈妈、奶奶跟他。一家人过着贫苦的生活。一场不幸的灾难悄悄来临,葵花的爸爸乘着小船在河上,被大风浪淹死在了大麦田里的'河里。

因此干校的叔叔阿姨决定把葵花寄养给大麦田的一户人家。但大麦田都不缺孩子,家里又没有钱,养不起葵花,怕亏待了她,因此没有人敢领养葵花。青铜家更是别想要,但是大家都喜欢这个小姑娘,于是他们下定决心要葵花了,就算不吃饭也要养。但是嘎鱼一家(大麦田里最有钱的人家)也想要字》。

于是跟谁,由葵花自己决定。最后葵花跟了青铜家。爸爸妈妈奶奶和青铜都对葵花格外的好,把钱省下来让葵花念书,青铜冒着大雪去卖芦花鞋给妹妹赚学费……葵花也很懂事,她的学习名列前茅,而且表演也很好,而且奶奶病了她还去江南捡银杏给奶奶赚钱治病,让自己故意考不好成绩退学,省下学费给奶奶治病,但是她善良的心没有挽留住奶奶的生命,奶奶还是走了。

最后葵花被城里的市长接走了,是因为,他看到了葵花爸爸在广场上刻的青铜葵花,很感动,所以就决定把葵花接到城里来,给最好的教育。葵花不舍的大麦田,但最后还是走了。她走后青铜不吃不喝,整天就在草垛上面傻愣着,变得消瘦极了。最后他似乎看到了葵花坐着小船正向他挥着手,他一激动,就喊出了:“葵花,葵花!!”虽然口齿不清,但是依然是他说出来的,大家欣喜若狂!

看完这本书的时候我嚎啕大哭,因为这本书描写的棒极了,我感觉我就像一条小鱼,在大海里遨游,享受海水的酸甜苦辣,不想出来。青铜家那么的穷,却一口一口的剩下饭来养葵花,他们对葵花的爱太多了,给葵花一个温暖的家,对她倍加呵护,一家人虽然是穷,但是还是过的那么的欢乐!!我感觉青铜家是天底下最善良的了。

青铜葵花读后感31

这个寒假,我含着眼泪看完了《青铜葵花》这本书。

《青铜葵花》讲的是这样一个感人的故事:葵花三岁丧母,七岁失去父亲,她与农村哑巴男孩青铜一家人相依为命地生活在一起。  让我最受感动的是书中的第四章《芦花鞋》。

由于家境贫苦,青铜每天背着好多芦花鞋去卖,不怕冷,不怕累,当还剩下十一双芦花鞋时,天下着大雪,北风呼啸,人们都在暖烘烘的被窝里睡大觉,青铜却准时起床了,他要去卖鞋。无论谁劝阻,青铜还是坚持要去卖鞋,最后,青铜居然把自己脚上的鞋也卖了出去,然后光着脚丫回到家。

看到这里,我不禁潸然泪下……寒风刺骨,大雪纷飞,青铜赤脚走雪地里,多么令人难以想象!我仿佛看到了青铜的一片苦心:奶奶费力地捡柴火;爸爸妈妈辛勤地耕种;葵花干着琐碎的家务事……我仿佛明白了青铜所想:大家这么辛苦,我这点付出又算得了什么?我们生活在现代化的大都市里,过着青铜、葵花无比羡慕的生活。

他们在田里辛勤地劳作时,我们却在家里悠闲地上网;他们吃着剩饭剩菜时,我们却在高档的西餐厅里吹着空调,享用着美食;当他们给爸爸妈妈捶背捏腰时,我们却在抱怨父母的种种不是……我们从小就被宠爱、被呵护、被溺爱着,从来没有感到生活的艰苦和幸福的来之不易。

可是,读了这本书后我明白了:挫折和苦难只是生命中的一部分。只有经历苦难,才能成为真正的强者,才能体会幸福的喜悦!

青铜葵花读后感32

“青铜又大叫一声:‘葵——花!’当时阳光如泻,一望无际的葵花田里,成千上万株葵花,花盘又圆又大,正齐刷刷地朝着正在天空中滚动的那轮金色的天体……”我含着感动又有些伤心的泪水,读完了曹文轩所写的《青铜葵花》。正如书名一样,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

一个特别的机缘,七岁的城市女孩葵花与乡下男孩青铜成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俩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但十二岁那年,女孩葵花被命运召回了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着芦荡的尽头,遥望着女孩葵花所在的地方……

青铜和葵花一起生活的日子是无法忘却的。自从青铜家收养葵花以后,青铜就变得更懂事、勇敢了:为了能让妹妹葵花拍上一张好照,青铜不畏严寒,在雪中卖鞋;为了能让妹妹上学读书,青铜用抓银杏的办法,保证了妹妹上学的机会;为了能让一家人住上好房子,青铜任劳任怨,跟着爸爸到海边割草……果然,老天对任何人都是公平的,青铜家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家境一点点好了起来。

罗曼·罗兰说过:“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痛苦又何尝不值得赞颂!这两位是姊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锻炼人们开展伟大的心魄。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爱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亦不爱痛苦。凡能体味她们的,方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时的甜蜜。”是啊,人只有经历挫折,才能成功。青铜家家境好转,也是因为整个大麦地来了场暴风雨,狂风暴雨把他们家屋子吹倒了,青铜家才更加努力,大家齐心协力一起干。青铜葵花的故事印证了一句话——没有痛苦,就没有欢乐,相反,欢乐是痛苦所造成的。

合上书本,我不由地想起了今年暑假去丽水漂流的经历。在漂流过程中,我发现我若顺水行驶,风平浪静,就一点儿也不刺激;但我若逆水行驶,水面便波涛汹涌,十分刺激。这说明了什么?这说明,顺水行驶,固然安全,缺少了一丝刺激感;逆水而行,在挑战和险阻中前行反倒给人畅快之感。同样,青铜家是因为经历了暴风雨的袭击,家产几乎一无所有,于是发奋图强,齐心协力盖了一所“金灿灿”的茅草屋。人就好比鲜花,成长在温室中就会弱不禁风,根植于风暴里就会坚韧挺拔。只有在逆境中成长,才有机会获得成功,成就自己七彩人生!

“阳光总在风雨后,请相信会有彩虹。”是啊,在逆境中成长,远比在爸爸妈妈小心翼翼地呵护成长来得好!我们不仅要学习书中青铜的有爱、葵花的善解人意,更要永远记住:正视逆境和挑战,曾经的失败,往往为了未来的成功!

青铜葵花读后感33

我读了青铜葵花后,仿佛有了一种感觉,这种感觉是我从出生到现在从来没有的感觉。这种感觉就是友谊。

葵花一开始到了大麦地和那里的小动物、小朋友一起玩耍,当葵花离开大麦地时,她遇到了一个新朋友——青铜。青铜是一个大哑巴,不能说话,但是葵花没有嫌弃他,反而照顾他,帮助他。他们一路上遇到了许多快乐的事。最后葵花为了救青铜献上了身躯。青铜大叫了一声:“葵花”

这是一个多么珍贵的友谊,又是多么快乐的回忆。我们所有的人全部的都记住了她的名字——葵花。

人与人之间的友谊是多么的珍贵,我们要珍惜别人的友谊。我想这就是青铜葵花告诉我们的道理。

青铜葵花读后感34

暑假里,我看了《青铜葵花》,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葵花,从小没了妈妈,爸爸相继跌入河里,从此一去不复返。

青铜,一场大火使他失去了语言。

他们一个在城市,一个在乡下。一个在大麦地,一个在干校。

当葵花进入青铜的家里,她就成了这个家里的人。家里虽然很穷,但是葵花很懂事。学校里照相时,因为家里挣钱又不容易,所以她就没有照,这事被青铜知道了,告诉了家人,家人问她为什么不照,她谎称自己不爱照相,其实她也想照,爱美是每个女孩子的天性,但她知道家里穷。一个多么懂事的女孩呀!

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中的《金茅草》我感受最深,家里没有灯,只能去同学家写作业,翠环和秋妮把她从家里赶了出去,她只好借助月光写作业,青铜捉了许许多多的萤火虫做灯,那一盏灯是世界上最亮的灯,最美丽的灯这个是最最有爱心的灯,闪耀着爱的光环。还有其中的《冰项链》,老师让她的同学把她的同学的银项链借给她,让她演文艺节目,她的女同学说她妈只让她带,青桐为葵花做了一条冰项链,让她戴着,那条冰项链是美丽的、纯洁的、是神秘而华贵的,闪烁着最美丽的光。

今天的我们坐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冬暖夏凉,用着最现代的电子大屏幕,可以在书的海洋里遨游,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衣食无忧,尽情享受着生命的快乐。我们可以说与痛苦无缘,这与青铜、葵花他们形成鲜明的对比,我们应该珍惜自己所拥有的,好好利用这一切,努力学习,实现自己的梦想。

我们应当重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这两位哥妹,而且都是圣者。他们锻炼人类开展人类伟大的心魂。他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爱与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不爱欢乐,而不爱痛苦。凡能体味他们的,方懂的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生的甜蜜。

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人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待痛苦的风度,长大了才可能成为一个强者。

青铜葵花读后感35

青铜葵花》这本小说讲了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的故事。在一个特别的早晨,这个女孩成为了这个男孩的妹妹,从此他们便一起成长,互相帮助。女孩12岁的那年,不幸的是他将要重新回到自己原来的城市,离开那个男孩,他必须重新开是自己的生活`````这个男孩的名字叫青铜,这个女孩的名字叫葵花。

青铜的身上有一种谦让的品德。正因为这种品德才是他和葵花能够互相帮助,互相谦让。

这本小说着重写了青铜一家人在生活中遇到的种种困难和不幸。虽然在很多时间里,苦难时常跟着他们,但他们却十分坚强,敢于和困难与挫折作斗争。青铜便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他在一场火灾过后成了哑巴,她因此无法去他向往的学校,无法与人交流,然而她坚持和这些挫折作斗争,最终,他奇迹般地再一次恢复了声音,有一个哑巴变成了一个可爱的男孩。

在我们的生活中,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困难。并且,苦难也在我们的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在生活中,既有欢乐与幸福,也有苦难和挫折,难道这样我们还会以为世界上只有欢乐吗?现在,我们的生活都很欢乐,然而很多人却认为苦难是不可以忽略的。当我们在苦难的生活中,才可以锻炼我们的意志,段里我们的坚强,让我们敢于和苦难作斗争。

当我们明白多动了苦难之后的快乐,才会有真正的,与质量的快乐。

所以我们在生活中有努力克服困难,认识困难,这样我们才会里会到真正的快乐。

青铜葵花读后感36

今天我要给大家介绍一本书,名叫《青铜葵花》。

这是一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的故事。男孩儿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七岁的城市女孩儿葵花和乡村男孩儿青铜成了兄妹。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女孩葵花被命运召回了城市,男孩儿青铜从此常常遥望着芦荡的尽头,遥望着女孩儿葵花所在的地方……

我读完这本书,最喜欢第六章《冰项链儿》。演唱会上,葵花要唱歌,妈妈给她做了一件漂亮的花衣服,葵花穿着这件漂亮的花衣服去学校排练。老师见葵花穿这么美丽的衣服跳起舞来实在太迷人了,便说,如果有一条项链该多好呀!葵花回家告诉家里人,大家都说花衣服好看,如果有项链就好了!青铜就想出给妹妹做一条冰项链,他把屋檐上的冰凌取下来,在每块冰上用嘴吹出小孔穿成一条项链。做好以后,冰项链闪闪发光,美丽极了。而青铜呢,两腮都吹疼了。

当葵花戴着这串珍贵的冰项链去台上表演时,大家都被惊艳了,我更是被青铜对葵花的爱深深打动了,多想也有一个这样的哥哥呀!不过,虽然我没有那样的哥哥,但我有同样爱我的爸爸妈妈。

我很喜欢《青铜葵花》这本书,在书中,我学到了爱的珍贵。

青铜葵花读后感37

我读过许许多多的课外书,有许多名著;有许多名人的著作;有许多满篇优美语句……但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曹文轩写的—《青铜葵花》。

我最喜欢《青铜葵花》的原因并不是因为《青铜葵花》是一本获奖的书,而是因为《青铜葵花》那纯朴的语言,动人的故事,把我感动。

《青铜葵花》这本书主要讲: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乡村男孩青铜成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的。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尽头,每天都期盼女孩葵花快点回来……

在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葵花的哥哥—青铜。

葵花的哥哥青铜是一个哑巴。但是,他是一个好哥哥。在青铜家,一家人都非常疼爱葵花,但是青铜并不嫉妒,而是和家人一样疼爱妹妹葵花。为让葵花上学,青铜放弃自己上学的梦想;为让葵花张一张相,青铜在冰天雪地里卖掉自己的芦花鞋;为让葵花晚上写作业有灯点,青铜捉来最大的萤火虫做十盏南瓜花灯;为让葵花看戏,青铜顶着葵花默默地站立一个晚上;为等葵花回来,青铜天天提着纸灯去码头,就为让葵花晚上回来时不害怕;为让葵花报幕时美丽,青铜吹的腮帮子疼,做一串世界独一无二的冰项链……

当我读完《青铜葵花》时我被青铜的淳朴、善良感动,留下感动的泪水……

青铜葵花读后感38

读完曹文轩的长篇小说《青铜葵花》,让我有许多的感触。有喜悦的,也有伤感的;那种令人感动的兄妹情谊,让我印象深刻。

这是一个乡村男孩和城市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在大麦地,命运的机缘让青铜和葵花相遇。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一起经历无数困难,成为兄妹相称的亲人。但不幸的是,在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她的城市。虽然葵花离开,但在青铜心里,葵花永远在他身边,做他的妹妹。

虽然青铜是个哑巴,但他与葵花能够彼此沟通,互相解。他们生活并不好,总是充满曲折和艰辛,悲伤与痛苦。但他们能一起去面对这些,暴风雨·蝗虫灾······可唯一不能面对的就是分离。在青铜和葵花分离之后,青铜就每天呆在大草垛上,望着眼前的一大片田野。但在有一天,他却看到田野上,葵花在向他奔去。他虽然是一个哑巴,但在这一刻,他却奇迹般的喊出葵花的名字,并且往田野上狂奔。这是多么深厚的兄妹情谊,虽然葵花不是他的亲妹妹,但青铜绝对不会忘记他和葵花一起生活的那段快乐时光。

虽然缘分以尽,但他们一起成长的那段时光不会遗忘。还会互相信任,互相照顾,虽然分离两地,但这种情谊却永远不变。

青铜葵花读后感39

这本《青铜葵花》我每次读,都有不同的收获。

《青铜葵花》这本书告诉我人的一生都有欢乐 、苦难和痛苦。我们要珍惜欢乐的时光,遇到苦难和痛苦,我们要勇敢地去面对它,而不是退缩。

青铜葵花读后感40

最后,葵花离开了大麦地,被城里人接走了。自从葵花走后,青铜不管狂风还是暴雨,都遥望芦荡的尽头。这个结局竟然是青铜奇迹般的会说话了!

看到这里,我的眼眶湿润了······

青铜葵花读后感41

《青铜葵花》是一篇长篇小说,也是我第一次读曹文轩的作品。和孩子一起读完后,有很多的感悟,心中不免有种酸酸的感觉。

现在孩子的童年时代没有经历过痛苦。但作者能把葵花与青铜所遇到的苦难写的淋漓尽致,他的用心良苦是让如今在蜜罐里长大的孩子们,懂得只有经历过痛苦,才能换来现在的幸福,才能更加珍惜现在拥有的快乐。

每个时代的人在若干年以后都会有每个时代的回忆,每个回忆都别有一番滋味。希望今天的孩子,用不着为自己的苦难大惊小怪,因为苦难的回忆也是一种美,它会让我们的呼吸都是甜蜜的。

人类的历史,就是一部苦难的历史。而我希望我的孩子在遇到苦难时有那种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也希望那些曾受到苦难的人从此而获得幸福……

青铜葵花读后感42

今天,我读完了《青铜葵花》这本书,让我有很深的感触。

这本书的作者是著名作家曹文轩。主要讲的是一个叫葵花的女孩,她唯一的亲人爸爸被淹死后,大麦地的青铜一家领养了她,他们一起长大。12岁那年,葵花又被接回城市。从此,青铜就一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书中没有华丽的语言,却能让人体会到浓浓的亲情。

为盖了茅草屋,奶奶当掉了戴了一辈子的玉坠。面对家人的问题,她只是说:“要盖茅草屋。”这是一句简单的话,却又是一句充满着亲情的话。这个慈祥的老人只为了孙子的孙女能过上好的生活。我感到老人身上无私奉献的精神正散发着刺眼的光芒!

为了给葵花交学费,青铜在冬天里去卖芦花鞋。在桥头上,寒风刮在身上,像刀子一样,大雪纷飞。寒冷不断地向青铜袭来,但他没有退却。为了多赚一点钱,他把自己穿的鞋也卖了出去,光着脚跑回了家。

曹文轩写的人物特点鲜明,用各种修辞手法写出了乡下困难家庭的生活,从而体现出了乡下人家浓浓的亲情。我从中懂得了一个道理:遇到什么挫折都不要放弃,乐观面对,什么困难都会迎刃而解。

《青铜葵花》带我领略了人生间的苦难和真情。让我学到了应当尊敬痛苦,真正享受痛苦的人才能懂得人生的价值。

青铜葵花读后感43

“当时阳光倾盆,一望无际的葵花田里,成千上万株葵花,花盆又圆又大,正齐刷刷地朝着正在空中滚动的金色天体……“——这,便是《青铜葵花》最后一章的最后一段。

青铜和葵花,也就是《青铜葵花》的两位主人公,他们因一个机遇,成为了兄妹,后来,又发生了许多事情——失去父亲的葵花进到青铜家后,青铜就把上学的机会让给了葵花,青铜家穷,只交得起一个人的学费;因为青铜是哑巴,葵花便教他写字;每当葵花遇到困难,青铜就会不惜一切去帮助葵花,如:葵花要上台演出了,青铜就沥尽心血为葵花做了一串冰项链……后来,青铜奶奶去世了,全家都很伤心,镇子里的人要把葵花接走,在这离别的一刻,青铜说话了。

其实,我一直认为曹文轩的作品是枯燥乏味的,但是,这一本《青铜葵花》刷新了我对曹文轩作品的认识,《青铜葵花》真真切切地体现了痛苦与欢乐的含义,在痛苦的基础上,才能真正感受欢乐。我相信青铜和葵花即使分离了,他们会相聚,欢乐地相聚!不是有一句话是这样说的么?此时的离别,是为了更好地相聚!

《青铜葵花》这本书骂我刚看的时候,心中仿佛流入了一股清流,无论是文笔,还是剧情,《青铜葵花》请我心中是清纯的,是没有书可以与之媲美的。说到文笔,《青铜葵花》的主人公青铜是一个哑巴,我一直觉着描写任何一个身体有缺陷的人们都是有困难的,更何况是一个哑巴呢?因为青铜不会说话,所以无法对他进行语言描写,只能用心理描写来代替,而作者曹文轩在这一方面可谓是沥尽心血,对青铜的心理描写极其丰富,这是我们写作所追求的。

《青铜葵花》作为曹文轩纯美小说系列之一,我认为它的纯美可不是其他书籍所能及的------每一个时代的人都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痛苦的风度,长大时才可能是一个强者,这是曹文轩对这本书的继言。

A有韧性:《青铜葵花》的纯美无非是一些亲情什么的吗!不,不只是亲情,当今这个时代,每个人都在追求欢乐,追求快乐,是无可非议的,更是无罪的,问题是,这种忘却苦难的快乐,是真正的快乐么?不,不是,这只是一种享乐主义,而是乐观主义才能算真正的快乐,乐观主义,是一种深刻认识苦难之后的快乐,那是真正,有质量的快乐!苦难,几乎是永恒的……人类的历史,而且这个历史还将继续延伸下去,我们需要的是面对苦难是的那种处变不惊的优雅风度。

我们应当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欢乐固然值得赞颂,这两位姊妹,而且都是圣者!她们锻炼人类开展伟大的心魂。她们是力!是生!是神!凡是不能兼受欢乐与痛苦的人,便是既不爱欢乐,亦不能痛苦。凡能体谅她们的,方能懂得人生的价值和离开人时的电甜蜜!罗曼罗兰这一段话,完美的诠释了《青铜葵花》告诉我们的道理!

青铜葵花读后感44

《青铜葵花》是曹文轩写的纯美小说系列中最令人喜爱的书,这是一本小时候我缠着妈妈买的书。每当我再次翻开时,就会有一滴滴晶莹的泪珠落下来,那是被青铜与葵花的坚强所感动了。

葵花,在她幼时,母亲便去世了。相继,父亲跌入河中,从此,葵花成了孤儿。

青铜,在一场大火中变成了哑巴。

他们两个一个住在城市,一个住在乡下 。

在葵花的父亲跌入河中后,青铜一家领养了葵花。葵花与青铜开始兄妹相称。到上学的时候了,因为青铜家很穷,大家都供青铜上聋哑学校的钱拿来给葵花读书。

青铜在冬天的风雪天里去卖芦花鞋时,青铜竟然把自己穿着的芦花鞋也卖掉了,赤着脚在冰天雪地里跑回了家;为了让葵花更清楚地看到精彩的马戏表演,青铜竟然让葵花骑在自己的脖子上看了整场马戏,而自己却累得几乎瘫倒在地上;为了给葵花找吃的,在芦苇荡里抓野鸭时,青铜竟然被锋利的芦苇茬几乎扎穿了脚板;为了……

对于这本书,我更多的是感动、佩服。

感动那青铜与葵花之间的关心,葵花每一次上学下学,都会有一个身影——青铜陪伴着她。

佩服那在痛苦的时代里,青铜与葵花则是用最灿烂的笑容把痛苦送走。

葵花是一个很善良、乖巧、懂事,令人喜欢的小姑娘。在书中,她奶奶生病住院了,葵花就想要辍学,给奶奶省医药费。她无意中想到了一个办法:我把所有的科目都考砸!一个多么令人同情而又怜爱的小姑娘啊!

奶奶终究还是死了,而葵花呢,最后也被接到城里去住了。在葵花要走了的时候,奇迹发生了。青铜竟然喊着:“葵花!”那是爱的声音!看到这儿,就算冷血动物也会流泪!也会感动!

每一个时代的人,都会有每一个时代的痛苦,痛苦绝不是今天的少年才有的。少年时就有一种对痛苦的忍耐和风度,长大时可能是一个强者。

这本书深深地感动了我,因为在这本书里有感叹,有欢笑,也有眼泪。

青铜和葵花,他们真是一对很好的兄妹。哥哥,妹妹乖巧懂事,是他们用爱的网编织了一个又一个的感人故事。青铜和葵花那种朴质的美,体现在他们的善良上,纯真的心灵上。只要拥有了爱心,就算日子过得再苦再累,心里也是充实的、幸福的。

评语:小作者用流畅的语言,浓浓的笔调,抒发了自己对阅读的所思所感,感悟到人世间的真善美。生活中不能缺失“爱”,读者也能从文中得到“启迪”。

青铜葵花读后感45

这是第二次接触曹文轩的作品。

在这之前,我读过他的《草房子》,也趁势观看了《草房子》的影片。

孩子的视角、孩子的内心、孩子的经历都在曹文轩唯美的笔下一一呈现。

我在文字之外欷歔不已、感慨良多。总觉得,我自己要比作品中的孩子们幸运多了,因为我没有遭遇到他们的苦难。

可是,我却没有他们幸福。

为什么?

因为,我没有经历过他们的遭遇,没有在艰难困苦中得到人格的磨练。

“艰难困苦,玉汝于成。”我缺少的就是面对苦难的勇气和在苦难面前的担当。

曹文轩在作品中描写了苦难、描写了美、描写了爱。

用爱稀释苦难,借苦难磨练自己,在磨练中成长自己,这是我阅读完《青铜葵花》最想说的话。

青铜这个孩子的性格就像青铜铸就的重器一样,让人看着敦实、厚重。在他的身上,我看到了正直、坚毅、执著、果敢和善良。

青铜在一场大火之后丧失了语言功能,成为了“哑巴”。他的故事从认识葵花开始。实际上,应该说是葵花的生活从认识青铜开始。毕竟,整部作品的开头与结尾都是在写葵花来到大麦地和离开大麦地的故事。

青铜一出场就很霸气,“河上的风,掀动着男孩一头蓬乱的黑发。他的一双聪慧的眼睛,在不时耷拉下来的黑发里,乌亮地闪烁着。”

而且,他跳到牛背上以后,让处在困境中的葵花感受到了一种安全感:“葵花从心里认定,这个男孩一定会救助她。她既没有向他呼救,也没有向他做出任何求救的动作,而只是站在船上,用让人怜爱的目光,很专注地看着他。”

这就是大男人、男子汉、爷们儿的做法,大气磅礴,绝对是行动的巨人!

电视剧《康熙王朝》的片头曲里这样唱道:“一生有一种大海的气魄……大男人不好做,再辛苦也不说,躺下自己把忧伤抚摸,任他一路坎坷!”少年青铜给我的印象就是这样酷!

男孩子还是嘴笨一点好!宗子,你就挺棒的,是个男子汉!

“此时无声胜有声。”语言在这里是苍白的,就留给调皮捣蛋的“嘎鱼”吧!

精彩的故事才刚刚开始,这只能算个序曲。人生的大幕徐徐拉开,演员们在人生的舞台上本色出演,一出出苦难之戏,一幕幕人间真情。苦难和贫穷阻挡不了人心的向真、向善和向美。

青铜葵花读后感46

记得安武林曾经说过,苦难是人生的磨刀石,一个人的人生是否能散发光彩,就要看他能否经得住苦难的磨练。《青铜葵花》这本令人感动的小说让我真正体会到了这句话的含义,也让我看到了苦难中的人性美的光辉。

《青铜葵花》主要讲了葵花爸爸去世后,葵花被村里最穷的一户人家收养,认识了哑巴青铜,历经苦难,依然乐观坚强的生活着,而上天开了个玩笑,又让他们在葵花12岁那年分离。

一次又一次细细品读这本小说,却一次又一次忍不住流泪。上天真的很爱开玩笑,让这么多苦难都一起堆在两个孩子身上,一个家庭身上。但是,她也很幸福,他有着这样的好哥哥。青铜虽然不会说话,但他的一举一动;都表达了他是多么关心,疼爱葵花。当葵花被市长接走后,将近十年没开口说话的青铜,居然开口说话了,虽然只有“葵花!”两个字。这就是他们之间的亲情。这个家庭给了葵花许多爱,葵花也用行动回报这个家庭。她是多么聪明,多么热爱读书,可她却故意考很低的分数,只为了帮奶奶挣医疗费。读书,本是她最渴望的东西,是她最大的愿望,但她却为了这个家庭放弃的一切。这让我情不自禁的为这个年仅7岁的孩子产生敬佩之情。

看着他们遭遇苦难却仍然坚强,我不仅想到了我们。我们仿佛从小就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从未体验过那样的苦难,却仍然身在福中不知福。青铜和葵花这两个孩子是多么坚强不屈啊!这部作品虽然未涉及到一个方面角色,却将善良、真诚、纯洁表现得淋漓尽致。

人的生活不乏有快乐,但苦难也是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部份。苦难常常给我们痛苦,但痛苦却能锻炼人的意志。当苦难来临时,你的行动将决定它带个你的是永久的快乐,是永久的痛苦,是勇敢的搏击,还是……

青铜葵花读后感47

这是一个男孩和女孩的故事,这是青铜和葵花的故事,这是男孩和女孩在苦难中感动大家的故事。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女孩葵花和农村男孩青铜成了以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葵花十二岁那年,命运又将她召回城市,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芦苇荡的尽头,遥望葵花所在的地方……

当班上的同学照相时,葵花却说她不想照,她的爸爸和妈妈知道这件事情时,赶紧编织芦花鞋,叫青铜在油麻地镇上卖,要照一幅全家福,并给葵花单独补照一张。

青铜家没有灯,葵花要去翠环或秋妮家,但次日,老师狠狠地批评了她们俩的作业,当天晚上,翠环或秋妮谎称睡觉或怎么样。青铜知道了这件事情以后,摘几朵含苞欲放的南瓜花,去河边捉萤火虫。回来时,青铜笑笑说:这是灯!

奶奶生病时,葵花去江南采银杏,当时全家都不知道她去哪里了,最后听一个卖风车的说,她去江南采银杏了。青铜每天晚上等啊等,终于在某天晚上等到她了,当葵花和青铜到家时,奶奶终于撑不了。

《青铜葵花》告诉我们应该敢于正视痛苦,尊敬痛苦!

青铜葵花读后感48

在暑假,我看了一本小说,名字叫《青铜葵花》。至从读了这本书以后,我就懂得了什么叫姊妹情和对全家的关心。

哥哥叫青铜,是个哑巴,妹妹叫葵花。在书中,哥哥青铜为了保护妹妹葵花,一整天骑着牛跟着妹妹,现在我就给你举几个事例吧,一。有一次青铜他们那里闹水灾,当时又是冬天,气候恶劣,家里又没有钱吃饭,所以,青铜一家人就一起编制芦苇鞋,因为芦苇鞋穿起来舒适又柔软,在冬天最适合穿了,第二天,青铜就到镇上去买,不一会,青铜就卖出去十几双鞋了,到了下午,就卖完了,看着这么多的干巴巴的钱,青铜想起了妹妹,于是,青铜给妹妹买了一串糖葫芦,带了会去,谁知,却被爸爸罚跪了几个小时。

那次,蝗虫来了,把大麦地的粮食吃的片甲不留,而青铜为了不让全家饿肚子,忍着酷暑,到芦苇荡去抓野鸭子,他趴在地上,一动不动的,他时不时地被蚊虫叮咬,可是,他为了让家里人吃上一顿饱饭,就会不惜一切代价的去捉鸭子。

从这本书中,我领悟到了:青铜对家人浓浓的感情和对妹妹的关心。我还体会到,虽然青铜葵花他们家过的很贫穷,但是他们却生活得很幸福,因为他们家却充满了浓浓的爱。

青铜葵花读后感49

这几天,我读完了《青铜葵花》这本书,整本书的每一个小故事都非常感人。

葵花,一名来自城市里面的女孩。她跟随爸爸到了他工作的地方。她住的地方前面有一条大河,河的对岸是一个叫“大麦地”的村子。爸爸平时工作很忙,晚上还要经常开会,葵花觉着自己特别孤独。

青铜,一名“大麦地”村里的小男孩。平时总会帮助家里放牛。因为“大麦地”着火,青铜发了高烧,后来就不能再说话了。

一天,葵花来到了河边,看到大树下有一条小船,但是那里没有码头,只有一个堤坡,所以她只能一点一点的爬下去,因此,她弄得满身都是泥。当她爬上船的时候,天已经黑了,心想,今天肯定到不了“大麦地”了。她碰到了嘎鱼,可是嘎鱼并没有帮助她。后来,青铜救了她。回到了岸上时,葵花的爸爸问:你叫什么名字?

青铜不说话,嘎鱼在后面大喊:"他是个大哑巴,不会说话。”经过这个事情,葵花和青铜成为了好兄妹。

后来,葵花的爸爸去世了。葵花就去了青铜家。在青铜家,青铜的家人对葵花特别好,夏天,家里有很多蚊子,他们就把蚊帐只给葵花用,青铜的奶奶也会在葵花睡觉的时候给她扇扇子,扇到很晚才睡觉。青铜的家人给了葵花无微不至的关怀,使葵花慢慢地又活泼了起来,不再那么伤心。因为青铜不能去上学,葵花就把她学到的知识教给他。让大家特别吃惊的是,青铜学的非常认真并且学会了很多字。

后来,市长来到青铜家里想把葵花接走,但是葵花不想走。她抱紧了妈妈说:“妈妈,我不要走。”最后,葵花还是留在了“大麦地”。

这本书告诉我:友谊是很重要的,善良是很重要的,要懂得珍惜彼此的友情和亲情!

青铜葵花读后感50

前些天,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青铜葵花》,这本书是曹文轩在2005年激情奉献、心爱备至的最新力作。

这是一个男孩与女孩的故事。男孩叫青铜,女孩叫葵花,一个特别的机缘,让城市里的葵花和乡村里的男孩青铜程了兄妹相称的朋友,他们一起生活,一起长大。12岁那年,命运又将女孩葵花召回他的城市。男孩青铜从此常常遥望芦荡的尽头,遥望女孩所在的地方……

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是:青铜给葵花制作冰项链的事情,葵花的老师因为在举行一个展览赛中,让葵花也去了,老师说如果再有一条银项链那就更美了,葵花本来想兰兰借着了银项链,可是兰兰怕她妈妈吵她,又把银项链要了回去,青铜把从头到尾的话都听在了心里。

第二天,他刚出门,看了看天空,无意中看见了屋檐下的冰凌,顿时心生一计,从屋檐下采下了几十根冰凌,又去芦荡里采了几根细细的芦苇管,又向妈妈要了一根很结实的绳子,用木棒把冰凌敲碎,挑选出合适的冰凌,用三四寸的芦苇管,一头衔在嘴里,一头照准冰凌最粗的那一段用空中的热气不断的吹着,吹一根冰凌大约需要六七分钟的时间。

就这样,几个小时过去了,他把所有的冰凌都吹好了,用绳子穿在了一起,然后,一条晶莹剔透的冰项链出“炉”了,在赛前,他用牧草盖住了冰项链,送到了葵花面前,葵花问哥哥(青铜)这是什么,哥哥不做声,他轻轻一吹,覆盖在冰项链上的牧草被吹飞了,顿时,一条由几十根冰凌组成的冰项链出现在了葵花的面前,葵花问青铜这不会化了吧,青铜用手语告诉葵花不会,果然,在展出的时候,场上先是一片寂静,然后,潮水般的掌声响了起来,葵花看了看青铜,薄薄的泪水蒙住了双眼……青铜的这种做事情坚定不移的性格直的我们去学习。

《青铜葵花》在享乐主义泛滥的今天,无疑是一种声音。他进行的是一种逆向的思考。它是对苦难与痛苦的确定,也是对苦难与痛苦的确定,也是对苦难与痛苦的诠释。它是一本好书,值得我们去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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