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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存者游戏小说观后感选录86句

时间:2017-11-27 17:05

摆渡人读后感1

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这句话,

这本书主要讲述一个单亲女孩迪伦,15岁的生活让她感到十分痛苦,与母亲无话可说,被同学捉弄,唯一的好友也转学了,她决定去看望久未谋面的父亲,去在路上遭遇交通事故,迪伦拼命逃脱后遇到了一个男孩—崔斯坦。他带领迪伦离开事故现场,而在这路上,迪伦发现了整件事情的秘密。

我一直不相信天堂,但在克莱儿笔下,天堂是存在的,并且灵魂只有穿过自己脑海中创造的荒原,才能抵达天堂。迪伦原以为自己是列车上唯一的幸存者,可崔斯坦遗憾地告诉她,其是你是唯一的遇难者,你现在在荒原上,我是你的摆渡人,保护你不被荒原上的魔鬼所抓。迪伦听到后十分冷静,这使我很佩服她,她没有哭闹,而是选择跟着崔斯坦前往天堂,为了崔斯坦的安危,她到达天堂后又返回了危机重重的荒原。她机智、果断、勇敢,可她只是15岁的女孩,比我大不了几岁,我做不到她那样,所以我很佩服她。

《摆渡人》这本书运用了大量的想象力,塑造了两个生动活泼的人物形象,并且写了一个圆满的结局,让读者知呼过瘾,这本书也让我收获颇多,我很喜欢这本书。

摆渡人读后感2

畅销书,灵魂震颤,心灵治愈小说,五个大奖……

为了这些闪光的东西,我努力着读完了全本。从神话小说看,人死的过程太过单调,没有中国传统故事中的黑白无常,奈何桥,迷糊汤……以及那么多人鬼情未了的故事精彩。

出窍的灵魂需要摆渡至天堂。

迪伦从事故中逃了出来,碰到了摆渡人崔斯坦,当她以为自己是幸存者时,事实上她只是灵魂出窍。荒原,沼泽,高山,峡谷,恶湖无处不在的魔鬼撕心裂肺,步步惊心中每个安全屋的独处让两个灵魂相爱了。爱情从荒原和天堂的分界线上达到了高潮,似乎也意味着戛然而止,那是两个不同的世界。

单纯勇敢的女孩迪伦从来就没想到放弃,回去,见到崔斯坦成了她心中的天堂,为了爱情,她宁愿魂飞魄散永不翻身。

没有了摆渡人的帮助重新走一遍来时的路,只有爱情是唯一的精神支柱和力量源泉。她竟然成功了,见到了崔斯坦。在史无前例的对传统的挑战面前,崔斯坦退缩着,像个男人一样理智的认为不可能。爱情支撑下的女孩迪伦变成了摆渡人的摆渡人,辩驳,鼓励,用爱去化解崔斯坦的顾虑,终于他们修成正果。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的摆渡人?从一个凄美的爱情故事,回到这个冰冷的主题。亲情离散,爱情是苍凉人生路边的野花,只有自己才是命运的主宰。摆渡人带给你的是庸俗和平凡,自己淌出来的才是精彩人生……

摆渡人读后感3

结局的启示很有深意,教我们不要顺应规则,而是制造游戏规则,这是勇敢者的游戏。胆小的人服从规则的安排,而有想法的人却敢于挑战元规则,也许结果是浴火重生,也许结果是毁灭你我。主人公与一心追求顺应规则的大众不同,抱着自己爱的欲望把彼此带入危险的深渊并实现了最终想要的结果,也许你会觉得结局荒诞,罗曼蒂克,太过于理想,但现实不也是这样吗?

你的每一天都是在未知的情况下无畏的前行,敢于为自己的理想而付出和挑战的人结果不外乎成功或失败,难道与目前境地不符成功就不能被接受吗?如同日本电视剧昼颜中讲述的那样以一段不论之恋的开始追求的是自我的爱情归属,可欲火焚身的努力之后是对彼此幸福的保全,难以评价对爱的追求是成功还是失败,如果爱是占有那么不仅是彻底的失败而且还失去了自己本有的骄傲,如果爱是成全,那每个主人公都是爱情的受益者。

本文作者不仅把一个初恋女孩的心理变化描写的细致入微使人仿佛回到豆蔻年华的情窦初开的羞涩心境,而且写出每一个初恋女生对于爱情忠贞不渝的坚持和奋不顾身的付出以及对于未来的迷惘和憧憬,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没有华丽的语句却带来豪华的画面感!太喜欢了,想起初恋的人以及为之努力的点点滴滴,那些让自己成熟坚强的瞬间!

摆渡人读后感4

十五岁的迪伦,家中父母离异,与母亲交流甚少,关系紧张,学校里同学嘲笑她,老师对此也不管不顾,学校里唯一的好朋友也转学走了,迪伦没有可以倾诉的人,于是她决定去许久未谋面的父亲那里。

她逃了学回家换衣服,准备坐火车去父亲那,但是命运总喜欢捉弄这个年仅15岁的女孩,火车行驶在隧道的过程伴随着灯光熄灭发生了事故,她成了唯一个没有躲过这场灾难的人,让人心生怜悯。幸运的是,她的肉体留在火车上,灵魂走出隧道后,碰到了在那里等待她的摆渡人,崔斯坦。他要引导她穿过自己的荒原,护送她到那个叫家也叫天堂的地方,以免遭到恶魔毒手。

现在崔斯坦是迪伦的摆渡人,历经艰难险阻过程中,他们彼此爱慕,走着走着便到了崔斯坦不能越过的地方,天堂与荒原的交界线,迪伦到达了目的地,到达了那个没有崔斯坦的地方,没有崔斯坦在这又有什么意义呢?

迪伦决定回去找崔斯坦,尽管路途艰险,恶魔无数,也阻碍不了她已经决定的心。这次迪伦是崔斯坦的摆渡人,她鼓励崔斯坦和自己一起穿过荒原,走到荒原的另一头,回到当初事故发生的隧道。迪伦成功了,她和崔斯坦回到了人间。

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是你灵魂的摆渡人?也许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摆渡人,渡人即渡己,渡己及渡人,若自己都不渡自己,又怎能摆渡别人或是别人会摆渡自己呢?

摆渡人读后感5

如果人生是一条孤独的河流,那么谁将是你的摆渡人?

我以为故事的发展大致就是,在知道自己失去生命以后,摆渡人会引导迪伦反思自己的人生,去理解父母;或者也会想念下自己的小伙伴,思考下校园生活,复杂的人际关系;又或者换条新思路,讲述下摆渡人荒诞的工作和经历也不失为一条有趣的故事线。

尽管都不是,但还是吸引我的,只是没有写的那么神圣——心灵治愈小说。我就当看言情小说了。

这本书从男女主人公的经历道出对幸福的追求,有些东西要勇敢去试才知道,试过了或许就能达到真正的重生。如果每个人都认为等待就会得到幸福,那么就不会有那么多的刻骨铭心和轰轰烈烈了。上帝是公平的,它允许迪伦逃出死亡,允许摆渡人逃离荒原,它从不会阻止你,拦截你,只是看你有没有足够的勇气足够坚定的心。

心里所想的,最终也会真正反映出来。就像迪伦的心情会影响天气的变化一样,毕竟存在即合理。

只是也有吐槽点啊,明明只要在安全屋待几天就会等到崔斯坦的到来,硬要写一个历经万难提前与男主会面的情节。想要见面的急切心情我也能理解,爱情的力量吧。只是明明看到崔斯坦已经快要互送另一个灵魂到安全屋了,可是迪伦竟然吃醋叫了崔斯坦一声,导致他放开了另一个灵魂的手,最终那个灵魂被恶魔抓走,心疼她一秒钟。炮灰了。

感动于:如果我真的存在,也是因为你需要我。

摆渡人读后感6

心绪到现在还悸动不定,好像自己和书中的迪伦、崔斯坦一起穿越每一座山,一起被恶魔追杀,一起到达每一座安全小屋,中途慢慢了解彼此的心意,迪伦勇敢的表白,彼此的坦诚,快到达边界时,决定在一起,却因现实而不得分开,本以为故事在这里就遗憾的戛然而止了,却不曾想到勇敢的迪伦因为爱,重新踏上恐怖之及的返回之路,寻找崔斯坦。

每当迪伦到达一个小屋,我心里都默默的劝阻迪伦就在这个安全屋等待崔斯坦吧,前面太危险了,崔斯坦肯定会过来的,可是迪伦每次都无畏的往下一个安全屋赶,去找寻崔斯坦,这让我既害怕又特别期望崔斯坦赶紧出现,激动的是迪伦和崔斯坦终于相遇了,也一起跨越了所有的障碍,返回人间,在一起。当看到最后,“原来你在这里”“我在这里”时的那种感动与幸福,那种好像经历了所有的幸与不幸,我们依然双手紧握,不曾松开,还好,你一直都在我目所能及之处,这已足够。

看过了很多本书了,《摆渡人》是一本非常棒的书,看完之后,你会思考很多,反观自己,说是勇敢,但是我知道我从来没有勇敢过,说会为自己喜欢的东西坚持下去,但是每次到半路我都会恐惧的返回,找各种借口返回,忘记初衷,我知道,这以后我想成为叫迪伦的这个女孩,为喜欢的人与事,勇敢的走到终点。我要大圆满。

摆渡人读后感7

可能期望太高了,很失望。整个故事有点虎头蛇尾,像套着心灵鸡汤的言情小说。

开始迪伦是为了见自己的父亲才坐火车的,对一个五岁之后再没见过,像陌生人一样的父亲,她期待,担心,害怕。然而,火车中途出了事故,迪伦也因此遇到了她的摆渡人。

如果说,这本书的主题是摆渡,摆渡自己,摆渡别人。我想亲人作为我们每个人生命中最重要的部分之一,在书的后半段完全被抛弃了。当迪伦成功穿过荒原之后,她最先想到的不是亲人,或者说根本没有想到亲人,而只是陪伴她短暂时间的摆渡人,之后只有对她和摆渡人的爱情描写,对父亲,母亲都没有再提,所以我并不为他们之间所谓的爱情感动,觉得有点莫名其妙。

书中说,每个人都有自己的荒原,都要靠自己的力量去战胜沿途的所有鬼怪,从一个个安全屋到最后成功穿过荒原。荒原是心像的投射,摆渡人的相貌等也会随着变化。迪伦回去找崔斯坦的时候,他在摆渡另一个灵魂,但和摆渡迪伦时一样,没有任何变化,觉得有点前后矛盾。再加上中间迪伦都开始靠意念找船桨了,感觉马上就要出现都教授了,看的很出戏。

成为“畅销书”的原因大概也就是封皮的这句话“如果命运是一条孤独的河流,谁会是你灵魂的摆渡人”,还不是作者的原话。总之,失望。

摆渡人读后感8

本书开始的几章,没看懂作者想表达什么,主要交代了女主人公迪伦的家庭背景,迪伦一直生活在单亲家庭,和母亲生活。当她联系到自己的生父后,渴望与他见面,接着,迪伦去看未曾谋面的父亲,没想到会在旅途中遇到车祸,处于昏迷状态的迪伦遇到了书中的男主人公崔斯坦,之后,两人之间的故事慢慢展开。

作为摆渡人,崔斯坦见过了太多的灵魂,他也设法伪装成每个灵魂喜欢的对象,以期待能够把每一个灵魂摆渡到他们愿意去的地方,然而他也没想到会遇到迪伦这样一位善良、体贴他人、为他人着想的灵魂,这让崔斯坦一改往昔冷漠寡言的状态,一路上崔斯坦尽心尽力的保护着迪伦,免得她受恶魔的侵袭。就这样一路上迪伦听崔斯坦讲着他和以往他摆渡过的灵魂之间的故事,慢慢的,两人之间产生了一种微妙的感情,开始互相为对方担心,不希望两人分开,这种感情就是爱。

正是由于爱情的力量,迪伦在成功到达另一个世界后,毅然决定离开,去寻找崔斯坦,希望他和自己离开。自己一人不怕艰难险阻,冒着生命危险,原路返回。最终,找到了崔斯坦,本来以为结局会是她和崔斯坦从此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但是,出乎意料的是,迪伦在医护人员的救治下,苏醒了过来,一切就像梦一场,太出乎我的资料。

总之,比较喜欢这本书,值得读一读。

摆渡人读后感9

有幸坚持下来看完了这本好书,此书前一半真是没有太多的吸引力,一度看的我很压抑,好在没有放开它。

我们直面死亡、生存和爱,哪一个会是最终的选择?

在书中,我看到了摆渡人的宝蓝色眼里的温情,看到了迪伦为爱无畏的`勇气,看到他们美好的爱情结局。

人死后会发生什么呢?谁会是你的摆渡人?真是一本很好的心灵治愈系小说,至少现在感觉并没有那么恐惧死亡,因为死亡意味着失去挚爱亲朋,失去了自己他们怎么幸福生活!所以有时候会想到自己好好的活着也是一种爱的方式。如果死亡后的路真的有人陪你度过,直到你再一次的“回家”,等待家人的到来,也许就并不可怕了。

是否每一个太早夭折的孩子都可以在自己的荒原体验从未体会过的人生,每个人的荒原不都是自己的情绪和愿望所反映的吗?包括摆渡人崔斯坦的样貌及性情也是和迪伦理想中一样。他们是否都像女主人公迪伦一样在荒原里有着健全的身体,可以体会刻骨铭心的爱情,有着现实生活中从未有过的勇气,冲破一切困难只为和最爱的人在一起?如果真是这样的话,死亡就是去另外一个世界和你的摆渡人一起经历一段旅程,旅程的精彩由你自己决定,然后到达目的地,继续好好“活着”。生命没有终结,只是换个方式重新开始!

愿我们都能和迪伦一样勇敢,一样幸运!

摆渡人读后感10

从昨天早上翻开书以后,就一直看到停不下来,这本书描写画面细致真实,代入感极强我如同主人公一般经历了整个动人的故事。

这不是灵魂鬼怪魔幻之事,这就是我们每个人的故事。我们都是正待摆渡的灵魂,各色各样,也许像迪伦一样人世间过得并不开心,也许是乔纳斯,是一个个战争的牺牲品,也许是重病过早离开人世的小男孩……但当生命中摆渡人出现,他可能是你的爱人,亲人,朋友,或许根本不是一个人,就是一束光,是你内心中一个梦想……他幻化你喜欢的样子带你击退魔鬼的追赶,走进一所所安全屋,最终走出一生的荒原,得到重生。

当然我们也是保护灵魂的摆渡人,在爱一个人的时,我们强大,担负责任,安慰着爱人的灵魂,引导他做一个全新的自己。那时的我们如同崔斯坦般,是温柔的模样,却有宽大的臂膀。

也许我们还是荒原中湖水里漂浮的魔鬼,侵蚀那些不够坚强脆弱的灵魂,我们伸手去抓他,让他也堕进这深紫色的荒原。

人性是多么的富于变化,看书时我时而恐惧,恐惧被魔鬼吃掉一不小心就堕落;时而温暖,因为我知道总有我的摆渡人会保护我;也时而激奋,因为我就是引导爱人的摆渡人,是他生命中的一束光。

当然,书的结局就正如初阳一般晴朗,引导无数的摆渡人,也是被灵魂们渡化,感知着美好人世间的情感,这一切都是因为有爱。

摆渡人读后感11

一本书,一个世界,这个“世界”里有着形形色色的人物。一个书架,就像是一个多维空间,我在这个空间里穿梭,去体会书中多彩故事与丰富情感。

前不久,我看了一本书,名叫《摆渡人》,这是唯一一本让我流下了眼泪的书!

这本书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单亲女孩迪伦十五岁的世界充满着痛苦,所以她决定去看望她的父亲。但她在去父亲那的路上时,却发生了事故,迪伦爬出了火车残核,发现眼前全是一片荒原,接着她又看到了坐在山坡上的男孩崔斯坦,崔斯坦说能带着她走出荒原,迪伦便跟着她走了,但迪伦很快便发现他并非是偶然出现的路人,而是她的灵魂摆渡人,命运从他们刚遇见时,便发生了不可预料的改变。在通往灵魂之家的路上,他们之间产生了情感。可崔斯坦是一个灵魂摆渡人,他不能违背命运,他只能离开迪伦而去。

看到这时,我的眼泪便流了下来,是啊!对于迪伦来说,没有崔斯坦的家,只是一座散发虚幻光芒的城堡。而崔斯坦才是迪伦心中真正的光源,而这也是迪伦在没有摆渡人的情况下穿过荒原时的动力,每当她想放弃,她总会想起崔斯坦对她的付出。比如当他们遇到“魔鬼”的时候,崔斯坦总会护着她,即使遍体鳞伤,当迪伦受伤,崔斯坦会第一时间为她疗伤。而迪伦又何曾不是崔斯坦的光源,让他在深知这样是违背命运,可能要面对死亡的情况下,还愿意为了爱拼一次。

这时我的心中流过一股暖流,一股散发着甘甜清香的暖流!

摆渡人读后感12

我说一下我看这本书的感觉,都知道我看书从来不看简介,不看评论,只想通过自己的视角读出自己的感觉。

我感觉这本书不错,一开始我以为这就是简简单单通过普通家庭的事例来告诉我们一些道理,但是看到迪伦(女主角)知道真相的那一刻起,我全身的每一个细胞都随之紧张起来,我一路牵挂着她与崔斯坦(男主)。

在书看到一半的时候,迪伦和崔斯坦的旅程也快到终点了,我就想作者是怎样完成下半本书的,我以为作者会另取别的故事,我以为迪伦和崔斯坦从此就分别在两个不同的世界。谁知道迪伦又找到了回去的方法,上帝似乎格外偏袒她。

故事发展到这里其实就令我有一丝不耐烦了,像其他小说一样,该书中的男女主也不同常人似的被上帝眷顾,被所有不寻常的一切眷顾,让我感觉很俗套。我所说的完美结局,意思是说男女主最后美好的突破一切在一起了。

并不是说故事完美大结局不好,但是我发现了,其实有时候故事里的不完美才让读者更喜欢幻想,对故事更深刻,在自己的想象中更加渴望故事的完美大结局,其实是很美妙的事情,然而作者又编造了一些有悖于故事中常理的事情的故事,完美结局。

我再次强调,并不是说故事不好,只是并不那么另人诚服。不过美好的大结局又让我想到,他们悖于常理的结局会不会以后被惩罚,还是不得善终。

唉,故事毕竟是故事,打发时间可以,从中学到什么,还是自己体会。

我只能说,我看了本书。

摆渡人读后感13

很喜欢这本书。

小女孩迪伦因为车祸不幸身亡,本以为这是莫大的悲剧,没想到这却是她的新生。

遇到了崔斯坦是迪伦的转折点,崔斯坦和她活着时所遇到的男孩都不相同。在迪伦看来,他成熟,说话风趣。

崔斯坦是迪伦的灵魂摆渡人,他的使命是保护迪伦成功到达一个被叫做“家”的地方,中途必须摆脱恶鬼的阻碍。恶鬼,专门吃灵魂的鬼魂,正因为有了邪恶的恶鬼才有了崔斯坦的使命。

不过全书最精彩的部分窃以为是迪伦到达终点之后发现自己爱上崔斯坦决定重返的章节,这是爱与生命的较量,一个小女孩,在躲避恶鬼的路途中慢慢变得坚毅和勇敢。在这些章节里,迪伦成为了崔斯坦的灵魂摆渡人,使崔斯坦成功鼓起勇气打破惯例去寻找自己的路。因为习惯,所以崔斯坦对于自己的逆行一直充满怀疑和抵触,他担心害怕前方的一切,因为在他心中这是从未经历过的,从来没有过的就是错误的观念在崔斯坦里根深蒂固。所幸迪伦具备了勇气,并用爱牵制着崔斯坦,成功教化摆渡了崔斯坦,使崔斯坦勇敢前行。角色的转换之后是这本书之后的精华部分,因为从未有过,所以特别精彩。这次的成功告诉我们,真正的摆渡是自我的摆渡,是自我的救赎。

最后的结局迪伦成功复活,和崔斯坦成功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不过如果此书继续写下去,是会有柴米油盐里的平淡安稳,还是有锅碗瓢盆的你扔我摔?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

在这次暑假前学校为了丰富我们学生的暑假生活,给我们发放了很多有意义的文学著作。我拿到的则是稻盛和夫的《人为什么活着》这本著作。其实自己也一直想读读这位日本名人的著作,体会一下他与普通人不同的精神世界。

这本书主要是用浅显易懂的语言,从宇宙、心智、欲望、人类的本性、人生的考验、苦恼与憎恨、共生与竞争等多个维度深入探讨了“人为什么活着”这一哲学基本命题,并由此展现了作者深刻的人生与经营智慧,揭示了企业永续经营、基业长青的奥秘所在。本书是写给每一位中国企业家的心灵读本,是企业家的人生与经营指导书。

虽然我不是一位企业家,只是一位很普通的学生,但这本书对于我以后的人生、职场,以及我对梦想追寻的道路有着指引方向的重要作用。其实人为什么活着?是一个人生目的。有些人活着,他等于死了,因为他只是得过且过,机械性的度过每天。而有些人死了,他却等同于活着,因为他的灵魂还在不断的追寻着。稻盛和夫认为人从生到死这期间,怎样把灵魂变得纯洁,这才是人生的目的。人生的成功和失败、幸运和灾难,人生中遭遇的一切事情都可看作上苍对我们的考验,是上苍给我们的“提升心性、磨练灵魂”的机会,因此我们要由衷感激。这一观点是存在宗教信仰的。

其实,我自己就简单的认为,人为自己活,也为别人活。为自己活是,生命是我们自己的,它来之不易,作为一个人是有思想有追求的,在人生路上我们只有怀揣着梦想,经历一些磨练,才能使自己生命更有价值。而为别人活是,社会是一个由多个人组成的大家庭,我们生存的物质条件也是他人创造的,都是相互依存的关系,所以说我们也是为别人而活的。

稻盛和夫还分享了他事业成功的秘诀,就是:有坚定的经营哲学,并将之与员工共享。我想这也是很多企业家要学习的地方。一个成功的企业家很员工的关系都是比较和谐的。还有对我印象深刻的就是稻盛和夫的“人生方程式”人生·事业的结果=思维方式×热情×能力。这也是上次去格莱美公司时老总和我共同解析的人生方程式,他也是经常拜读他的著作。成功的人总是不断的借鉴,所以我们要想提升我们的境界也要经常读好的名人著作。

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我想我还会继续读稻盛和夫的著作。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2

用了两天的时间看完了《活着》,感觉真的是本不错的书,却很难从里面准确的汲取出作者真正想要表达的思想。看的过程一直很平静,听福贵讲着他一生的经历。随着他命运的不断辗转,对这个人的爱恨也是一直发生着变化。起初,福贵是一个每天只知道吃喝嫖赌的纨绔子弟,不过,刚开始也只是以事不关己的心态看待他的一切行为,直到,他竟然打了为他怀了孩子的家珍,才开始愤恨。

家珍是个善良的女人,一辈子跟了福贵,算是没想到一天的福气,不过,却在这样磨难的一生找到了自己的幸福。后来的福贵,对她还是不错的,每天背着她出去散心,这也是一个女人一辈子的幸福了吧,值了。对她,我一直抱着一种崇敬和心疼的态度。

凤霞倒是没什么感觉,觉得她的一生挺好,虽然耳朵聋了,嫁的是个偏头,但是,偏头女婿对她真的是没得说,算下来,她也比那个时代的其他女人幸福了些吧,起码比她妈强。

有庆是让我最震撼的一个男孩,他对羊的那份心疼,让我想起了小时候自己养的那两个小羊,那天妈说要把它们卖了,我蹲在羊圈看着它们心疼老半天呢。

有庆的死是让我看这篇文章心情最暴躁的时候,特别是医生的麻木,让我突然就有种想杀人的冲动了,别说福贵,就我一个女生都看不下去了,活活的一个孩子就突然这么没了,是谁谁受得了啊。要是谁的亲人被这么不明不白的折腾死了,谁如果没有想把那抽血的护士和医生给整死的冲动,那他肯定不正常。太灭绝人性了!!!

那个年代是个怎样的年代,具体的我摸不清楚,只是很庆幸自己能出生在那个年代之后,少经历了那么多世态炎凉、生离死别。在我感慨现在生活的种种不好时,读了这篇文章,我就开始逐渐感觉平衡了,比起他们,我已经很幸福了。

那么多人都去了,留下了福贵。也许活到最后的并不一定是幸福和快乐的,但是,活着,起码还能感觉到哪怕不幸福和不快乐。

只剩下福贵了,就剩下他一个人孤苦伶仃,连苦根也去了,可是福贵没有放弃生活,这点我很佩服他,他仍然坚持活着……

看完这篇文章,最大的感慨就是——人,不管遇到什么事情,在任何时候,都要坚强的面对人生!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3

花了一天半时间吧,把《活着》看完了。也似乎又懂得了些什么道理。联想到有些轻生的人十分不该,就在前些天,新车站楼顶还有人嚷嚷着要跳楼,我虽不清楚原因,但相信与福贵一比,定相差甚远。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作者余华在书的一开始就点明主旨,也为之后的记叙作铺垫。

作品采用主人公福贵自述的方式,福贵生动的日常语调及其对命运的屈服,向人们展示了将苟活作为唯一生活目标的状况,使作品更深刻。其为我们提供了如何生活,尤其是如何在困境中求生的理念。

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先后离去,一次次徘徊在绝望的边缘,但他却有着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的乐观态度。

在他发现害死他儿子的凶手之一是春生时,他深明大义,也明白冤冤相报何时了。当春生面临绝境时,福贵也依旧尽了朋友的职责,劝他要坚强地活着。

作者没有发泄,没有控诉或揭露,而是向人们展示高尚。这里的高尚不是那种单纯的美好,而是对一切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恶的一视同仁。

在我们遇到困难时,要想想福贵的经历,我们就一定会鼓起勇气继续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确有不公平,有人可以享尽荣华富贵,而有人只能与福贵一样劳累一生。在不公平面前,任何的抱怨、逃避都是徒劳,我们可能需要学习福贵身上随遇而安的精神。

生活给予我们太多无奈与困惑,像福贵那样经历了许多仍然顽强生存下去,他对生存其实并无明确认识,只是以一种动物般的求生本能使他延续生命。但他在暮年却能以一种洞察人生的乐观来对待生命,这一点对任何人来说都是一种生活的启迪。

平凡、琐碎的生活得利地充斥着我们的每一天,随着岁月的增长,越来越多的激情被淡薄,过往云烟的经历和磨练所体现出的是一丝木讷。

在读了《活着》以后,才真正思考了活着的意义,也释然了。现在的生活与福贵相比要好许多,但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还在不停抱怨生活对我们的不公,其实这些苦又算得了什么。

“活着”,好好活着,我们只能等待被时间和命运遗弃,而没有权利抛弃生命。在命运面前,也许不能不感叹人类的无力,改变不了活着的事实,就改变活着的态度吧!只要活着,总有希望,态度也许至少是可以改变活着的状态,或者好坏。只是在生命的尽头可以告诉自己,我们活过,也曾经努力过……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4

他,是不幸的,一生由福至贫,历经苦难,亡家、丧妻、失儿,而且还亲手埋葬了自己所有的亲人;他是幸运的,虽命运坎坷,一次次在绝望的边缘徘徊,可他始终乐观而坚强地活着。他就是余华笔下的主人公——富贵。

当我一口气读完这小说时,心理特别难受,眼泪更是不争气的往下淌。掩卷凝神间,惊诧、怜悯、压抑……心头始终有种冲动在胸口蔓延,他的悲,他的苦,他的绝望和希望,他的幸福和苦难,谁人能懂,谁人能诉?

他的一生就如坐过山车,从人生的至高点——一个家缠万贯的富家少爷一下子跌落到人生的谷底,一夜之间因赌博把所有家产拱手送与了龙二。从此,失魂落魄的富贵把日子浸泡在无边的痛苦里,父母在家境败落后相继死去,伤痛还未平复,与自己同甘共苦的妻子也离他而去,最后连他唯一的孙子也没有逃过死神的魔掌,只剩下他一个人孤独地活着。尤其值得庆幸的是无论面对怎样的打击,他始终没有被击倒,总是依旧热情地笑对生活,艰难地与命运抗争着。

读完最后一篇章,我脑中就不时地出现富贵的影子,一会儿是少年富贵飞扬跋扈的样子,一会儿是中年富贵忧伤绝望的神情,一会儿又是老年富贵祥和温情的笑容……我庆幸,我不生活在那个动荡不安的年代,而是出生在这个幸福和谐的新时代;我庆幸,我的生活如蜜糖,在家爸妈爱着,在校老师疼着;我还庆幸,苦难没有打垮和击溃小说主人公,富贵在一颦一笑中向我们传递着如此巨大的正能量:只要活着,就是幸福。

是呀,面对生活中的苦难,绝望不存在,麻木更不可取。父母给予我们生命,这是无与伦比的给予,我们又怎能轻言放弃?就如我们心目中的榜样:身残志坚的作家史铁生,扼住命运咽喉的伟大音乐家贝多芬,面对困难不低头、不退缩的杏林子……他们都有一颗火热的心,积极地与命运抗争,去忍受生命赋予他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带来的苦难,因为他们深深懂得:活着,就要好好地活着。想想他们,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抱怨生活,不快乐地活着?

其实,我们的生活中的美好时光太多太多:

很小很小的时候,我们在父母的呵护下学会说话、学会走路、学会快乐地享受生活中的一切新事物;

上学的时候,在老师的谆谆教诲下,我们获得了不计其数的知识让我们从此与智慧结缘;

课外活动时,我们用自己的真诚结交了情同手足的朋友;

生活中,怀一颗感恩的心,携一缕温馨的风,采撷一束温暖的阳光,相信我们的生活会更加芳香,更加明媚!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5

人紧紧相拥时的甜蜜,还是许久未见的朋友相遇时的惊喜;幸福是穿着品牌吃着海味的奢侈,还是赤着脚丫享受乡间的静谧……

我想,每个人对幸福的定义都不同吧。小时候,觉得嘴里有根棒棒糖就是幸福;可以装病逃过幼儿园的课就是幸福;能和小伙伴们一直玩一直玩不用回家吃饭写作业就是幸福…。。

上了中学,觉得没有爸妈的唠叨就是幸福;能丢掉繁琐的学习去玩游戏玩得昏天暗地就是幸福;能用上同学们眼中有钱人才会用的苹果手机就是幸福……

所以,我觉得我并不幸福。

别的小朋友嘴里叼着棒棒糖心满意足地蹦蹦跳跳时,我只能吃着苦涩的青菜;同学们身上穿着阿迪达斯用着新上市的苹果八,而我只能穿着地摊上不起眼的帆布鞋,用着早已淘汰过的诺基亚;到了周末,朋友们相约去KTV,去KFC,去大维,去星巴克,而我只能在家一遍又一遍地读着烂于心的课文,写着不知写了几遍的卷子……

我真是不幸。

后来,偶然间读了余华的《活着》。福贵是书中的主人公。他年轻的时候,是个阔少爷。早年不读书,一心往花堆里钻,往赌摊里凑,直到他输光了所有的家产。被国民党抓去当兵后,过了两个月提心吊胆的打仗生活,好在被解放军俘虏了才得以回家。

他的女儿凤霞不幸生了一场病,成了聋哑人;他的儿子有庆也因给县长的夫人捐血过多而死去,原来勤劳能干的夫人家珍也卧病不起……他觉得一切都完了。

可是,活着的信念仍驱使他活了下来。后来,终于熬过那段最痛苦的时期。凤霞嫁给了老实本分的二喜,日子过得甚是甜蜜。当凤霞生下儿子苦根后却因失血过多而死去。不久,家珍也去了另一个世界,凤霞的丈夫二喜也在一次事故中死去。

天哪。

活着活着就只剩下年迈的福贵和年幼的苦根,可是,在七岁那年,苦根也因吃豆子太多撑死了。读完余华的《活着》,我彻夜未眠。原来,活着就是一种幸福。而我,是加倍幸福。

我不会因为牙疼而三更半夜睡不着觉;我不会因为手机影响而成绩一落千丈;不用担心社会上的不良青年来纠缠自己,不用为了同学间的攀比而徒增烦恼,增加父母的重担…。每天起床能吃上热气腾腾的饭菜,每次思考能将复杂苦闷的数学题解出,每天健健康康地活着便是幸福!

原来,平平淡淡也是别人遥不可及的幸福。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6

《活着》在同事推荐的上看到排名看到的,决定看这本书是名字吸引到了我,挺感谢同事给我的电子稿,花了两天的时间读完。作者余华以一个旁观者的角度讲述了一个人一生的故事,故事主人公徐福贵年轻时是个阔少爷,他吃喝嫖赌、挥霍奢侈,甚至目中无人。

在一次赌场上,他输掉了家里所有的地,作为地主阶级的土豪,没有了地,他什么都不是了,从此以后,福贵一家家道中落、一贫如洗,一夜之间,从大少爷变成了贫农,但令人惊讶的是,福贵没有自暴自弃,他突然变得成熟起来,他带着母亲、妻子、儿女,在简陋的平房中过着艰苦的生活,他开始干苦活、下田耕作、早出晚归。但生活总是那样出其不意,令人捉摸不透。在一次回城的路上,福贵不幸被抓去当兵,就这样与家里音讯隔绝了三年,等到他辗转回到家中时,母亲已经离开了凡间,女儿凤霞成了哑巴。后来生活越来越痛苦,妻子病重,并一步步走向死亡,女儿因产后失血过多死亡,儿子因献血过多死亡,女婿做工时被板车压死,就连外孙吃豆子也被噎死了。

福贵的一生,最痛苦的是见证着一个个亲人的离开,而他还活着,活下来承受煎熬的孤独。之前亲人的离世,他还会痛苦流涕,后来他麻木了,他变得平静了,他也明白了,他就是要这样遭受无数次生活的暴击后仍然继续活着。对老父亲老母亲几十年的血脉恩情,对妻子家珍、女儿凤霞、儿子有庆十几年的家庭温情,对和孙子相依为命的几年爷孙情...道不完,诉不尽的感情早已无声沉淀,再也激荡不起他心中任何一道波浪。每一次亲人的离开,他能感受得到,是心在割痛,在流血,但却没有了嚎啕大哭,只有饱经风霜的脸颊任由清风刺伤。

人为什么活着?人为了什么而活着?“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段话对我的触动特别大。

我认为,人是为了那短暂的幸福与快乐,就要心甘情愿地去承受一生的痛苦。无论多么黑暗的谷底,多么低迷的深渊,多么恐惧.无奈,都不能绝望,因为活着,就是希望。活着,带不走什么,也留不下什么,只有曾经在记忆中永存罢了。

生活中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活着没意思”成了很多年轻人的口头禅。

当工作稍有不顺心,生活不尽人意时,就开始自怨自艾、怀疑人生。

但只要读完《活着》,你就会明白:任何苦难都只是人生的一种经历,只要勇敢趟过去,就是成长。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7

我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 ——《活着》

活着为了什么?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十分沉重,阖上书感到隐隐不快。小说讲的是大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妻子家珍屡劝无效,带着女儿凤霞回娘家。当夜福贵输光全部家产,父亲给他气死。一年后,家珍带着女儿及手抱的有庆回家,福贵痛改前非,走埠演皮影戏维生。适逢国共内战,福贵先被拉俘当兵,后被俘掳。好不容易获释回乡,庆幸一家团圆。后来,福贵因家产输光未被划入地主成分,但生活让他失去了儿女等亲人,最后剩下的惟有活着……读完后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那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 在苦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苦难!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8

爱情,越是将它看得高尚,就越感觉容易亵渎它,就越想珍惜它,它是我们成长一定时期的阶段产物,我为什么而活着读后感。似乎上天给人们的爱情都是被精心安排的,无论你是富有的还是贫穷的,是精神上的独领风骚之师还是穷酸落魄之士,都可以拥有自己的爱情,并且都可以为爱情“愿意花上几个小时的时间陶醉其中”,爱情给人们的满足感是其他一切事物难以媲美的。 但是当今的人们,或者从产生爱情的时刻起,人们这种无知的家伙就用自己的毫不满足的贪婪欲亵渎着自己少有的爱情。

对自己一时迷恋的人穷追不舍,漫无目的耗费着自己的精力与时间,最终也是“竹篮打水一场空”,还说是爱情伤害自己。孰不知,就是自己经过深思熟虑想要去过一辈子的人,在精心准备后追求的过程中也可能会发现这不是自己生命所需要的那个人。况且前者也只是一时的冲动。这伤害或许就是冲动的惩罚,自己伤害自己,就像伊甸园内的夏娃和亚当。但终究也是可以原谅的,因为上帝让我们伤害我们自己,就已经是对人们最大的惩罚。

对自己想要倾尽一生的人,我们总是害怕失去,想要争取太多的时间与精力去彼此在一起,一起玩耍,一起打闹,一起学习,一起厮混,一起流浪等等,多数时候甚至是刻意地安排所谓的邂逅。可是,如果爱情可以衡量为一种定量的东西的话,上天赋予每个人都是相对等量的爱情,经营爱情的时我们不得不支出着这些东西,支出的越多,我们自己拥有的就越少。到最后可能会透支,并且让自己遍体鳞伤,痛苦余生。所以,我们应该都得顺其自然,懂得珍惜。这里我们似乎可以通过阅读大自然变迁的规律来体会和把握平衡感,《物种起源》应该是不错的选择,或者最近的一部影片《海洋》也还好。

总之,不管怎样,爱情还是让我产生了无限的渴望,也似乎可以在寻找爱情的过程中,了解到更多的自己,找回更多的自我。

知识,不一样,我们可以随时获取它,相对的容易得到,但是也容易失去,所以“活到老,学到老”,它是终身产物。小时候,根本不懂得什么是给自己学,这种思想几乎持续到了高中时代。即使是高中时代,也只是知道“只是能够改变命运”,但是如何改变?一片混沌。直到现在,可能对知识的认识仍然只停留在表面的表面,还是不知道知识具体能够怎样改变命运,因为总感学得太少。但不可否认,我已经对知识产生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渴望。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9

在拜读日本稻盛和夫先生的《人为什么活着》一书的过程中,让我领悟到了一些做人,做事,为人处世的道理。有些道理对我来说是全新的,尤其是书中管理者的一些理念。下面我就书中“稻盛和夫的经营哲学”中的核心概念中“以心为本”的经营发表我的感想。

书中第十三页中有这样一段话,他说,“我到现在所搞的经营,是一种以心为本的经营。换句话说,我的经营就是围绕着怎样在企业内建立一种牢固的、相互信任的人与人之间的关系这么一个中心点进行的。”......白手起家的稻盛和夫认识到,“虽然没有比人心更易变、更不可靠的东西,但是一旦建立起牢固的信赖关系,那么也没有比人心更加可靠的东西。”.......“以心为本”的经营哲学归根结底是在企业中形成了强大的凝聚力。公司成员不再是受支配的雇员,而是具有主人翁意识的共同创造者。

“以人为本”的经营理念,成就了今天的京瓷。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对于管理者,构建团队凝聚力是多么重要。一个团队,小至两人大到几千几万甚至几十万人,如果没有建立起牢固的彼此信赖的关系,很难想像这个团体能有生命力和战斗力。团队管理者的重要任务就是怎样在团队中建立起心与心的彼此信赖,让每个人都有主人翁意识,为了团队共同的目标努力。正如《十兄弟折箭》的故事所讲:从前,有一个国王,他有十个儿子,但是这十个儿子互相争权夺势,一点都不团结。老国王担心自己死后,他们会为争夺王位而互相残杀,这样下去,国家一定会四分五裂。有一天,他把这十个儿子叫到跟前,给十个儿子每人一枝箭,让他们折断。十个儿子轻轻一折,不费吹灰之力就把手中的箭折断了。国王又给十个儿子每人十枝箭,这十枝箭是紧紧捆在一起的,这回,十个儿子不管怎么使劲,没有一个人能折断捆在一起的十枝箭。这时,国王说话了:“你们就像这十枝箭,如果只凭一个人的力量,很容易被打败,而大家团结在一起,就会像捆紧的筷子,力量才强大。”十个儿子恍然大悟。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团结在一起,力量才是最大的。

团队的管理者应该懂得建立起人与人之间的相互信赖的关系是多么的重要。因为,信赖可以创造出美好的一切,信赖也直接决定了团队的战斗力、生存能力。而建立人与人之间的信赖,需要管理者心中有爱,用爱走进人的内心,用真诚融化心中的壁垒,用激情带领团队去成就梦想。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0

合上《活着》这本书,心中不由得感慨万千。徐富贵的人生可谓坎坷,从走路都自带钱串声的阔少爷变为租赁土地对人低声下气的佃户,从锦衣玉食变成了破衣烂衫,吃糠咽菜,但这只是富贵悲剧生活的开始,父亲因为富贵赌博输光全部家产而气郁而死,母亲因富贵在抓药途中被抓去充军最终病死,儿子为校长献血时被抽血抽到停止了心跳,女儿又在生孩子时大出血而死,留下苦命的外孙苦根与女婿相依为命,接着妻子家珍撒手人寰,女婿又在工地上被水泥板夹死,最后自己唯一的亲人苦根也被半锅豆子夺去了生命。

这是何等的苦难啊,而顽强的富贵最终战胜了它们,他只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最终却安详地活出了自己的风采。无论生活怎样残酷,饱经苦难的富贵依然保持活着的意志,他依然对明天充满希望,坚持顽强地活着。即便是在人生暮年,失去了所有的亲人之后,富贵买了一头和自己一样年迈的老牛,并为之取名富贵,他们孤单相伴,一起在黄昏的村头交流、劳作,历尽人生苦难的富贵却留给了世人一片祥和、宁静。

回想生活中我们有多少人因达不到自己理想的体重而食不甘味,寝不安席,又有多少人因工作不顺而怨声载道。我们会因父母对我们生活的横加干涉而愤愤不平,甚至横眉冷对,我们会有领导额外强加的工作而心中不满。我们会因孩子没有考出自己理想中的成绩而劝解甚至指责,为了让孩子能全面发展而费尽心思地培养孩子各方面的兴趣。我们甚至会抱怨社会发展太快,导致我们总是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前脚刚刚迈入,后脚已被时代所淘汰……

我们的生活中总会遇到这样或那样的不如意,我们抱怨,我们埋怨,我们愤世嫉俗,我们甚至借助平台大声疾呼,指责社会的不公,人情的淡漠。可是,这些与富贵的经历相比,简直是不值一提,“不堪入耳”的,我们如果为这些事情而苦恼,似乎是太过于矫情了。即便是新闻中通报到的跳楼,寻死事件,他们所经历的苦难与富贵的相比,似乎也都是小巫见大巫了。

生活艰辛,压力大,这是不争的事实,可是,无论怎样的苦难,都不能成为我们放弃生命的理由。因为,唯有活着,才有希望。

生活不易,且行且珍惜!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1

“老人的脊背和牛的一样黝黑,两个进入垂暮的生命将那块古板的田地耕得哗哗翻动,犹如水面上掀起的波浪”。

细品余华所著的《活着》后,我想用一句话来结束这场旷世之剧,“聚散无常,落叶安知花开日”。每个人的故事总不会顺风顺水,而文中的主人公也依是如此。

回顾书中福贵的一生,眼前仿佛一片漫漫无垠的沼泽地,似乎那么平静。而福贵的亲人却相继在这里陷下去被吞噬在平静背后无尽的黑暗里。一场场生死离别不断上演,而最后,当走出这片沼泽时,只剩福贵孤身一人。回头望望,当初那片埋藏着他无数亲人,痛苦与爱的地方,缺口早已愈合,竟完好如初。

他似乎是那么不幸,却似乎是最幸运的。

幸运的是,他还活着。而活着,就挺好!

纵使他一直等待,却始终不被幸福选择。

纵使他不断看见希望,却又眼睁睁地看着死神用无情的双手扼杀他的至亲,将他的希望之火浇灭,打入绝望的深渊。

纵使苦难总是无情地接踵而至,突袭而来,击打在那最温柔的地方,亦或是渗入那流淌着的红色的液体里。

他也没有放弃,他也没有死去。这就是生活啊!

苦难无法打倒一个坚强者的心,更无法阻止一个坚强者好好活着。正如众所周知的海伦凯勒,命运如此残忍地蒙盖她的双眼,而她却奋发图强,报之一个最美的笑脸。

有时候,学习会让我厌烦。我想去逃避,面对着内心与现实中强烈的“盾”,我不知如何应对。我一面忙着应付现实,一面又得不到解脱。有些人认为死去是灵魂的解脱,活着是痛苦的折磨。其实,死才是懦者的逃避,才是最无能的表现。与福贵相比,我们怎能面对一点坎坷就轻易放弃?人生处处面对绝境,但高尚的'便是置于死地而后生。我们都是一个个黑暗中的不倒翁。苦难的风总是试图把我们吹倒在地,再让我们趴下。

我们要顶风沐雨,决不被泥泞挡住去路,决不被暴雨冲散信念,而是坚定活着,坚决活着,宛如沙漠中的胡杨林,“生而千年不死,死而千年不倒,倒而千年不烂”。就像书中的福贵,经受过痛苦的考验,生死的锤炼,依然安静地活着。

一头老牛,一亩地,余生......

在生命旅途的最后一段路,他们悠悠地走着——“聚散无常,落叶安知花开日”。谁能说福贵以后不会幸福呢?

“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听见老人粗哑的令人感动的嗓音在远处传来,他的歌声在空旷的傍晚,像风一样飘扬。”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2

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3

活着,简简单单的两个字,却载着厚重的不可描述的生命的意义。初读《活着》,在安静的大学宿舍里,斜着身子,听着窗外吹来的呼呼的风响;记得盐似的月光,撒在有庆赤脚跑来的路上——这一处记了很多年,记得东北冬天夜晚的雪地上,撒满了月光,清冷宁静,也像是有人在讲着一个人一生的故事。余华总是能用最平静、朴实的语言勾勒出情节和细节,简简单单,就把人心剜地生疼。再读《活着》,仍是流着泪读完。读完后,却充盈着乐观、踏实和平静。

脑中浮现的是消隐在黄昏里的乡村,黑夜从天而降。广阔的土地露着结实的胸膛,那是召唤的姿态,像女人召唤着他们的儿女,土地召唤着黑暗来临。

从一个纨绔子弟,纸醉金迷的生活沦落到一贫如洗的境地,福贵接受了命运的宣判,并没有失魂落魄。反而是认认真真地接受了这样的命运,决定要主动的活着。未曾经历苦难的人生,难以言成长。而对于福贵,一个个亲人相继离去,他理解的不仅仅是成长的含义了,而是活着的含义。他和命运是一对朋友,互相感激也互相仇恨;他们谁都无法抛弃对方,一起走在尘土飞扬的路上,最终一起化为雨水和泥土,一起被埋葬。

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福贵回忆起的人物都是鲜明而慈悲的。 旁观者看福贵的一生无疑是痛苦的一生,在苦难的旧社会年代,无奈地坚强地忍受命运一次又一次的撞击与破坏,最终活了下来成为了一个幸存者。然而在福贵眼中,他在回忆中能得到踏实和幸福,他的妻子是世上最好的妻子,他的儿女也是世上最好的儿女。他有着老牛陪着他,等自己死了也和他们埋在一起......

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而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在笑地方式哭,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活着是一种生命状态,我自己的生命状态是什么样的呢?我一直在思考,有时灵魂远离人群索居,有时喧嚣随波逐流。有时觉得自己像个空壳,只顾看着别人的幸福和忙碌,丢掉了思想和思考的动力;有时又感觉到身体的另一个自己在努力地活着,忍受现实给予我的苦难、无聊和平庸。

能写出《活着》的余华,眼睛该是有多犀利,看穿了时代的苦难;内心该是有多通透,才能描述出生命的本质和活着的意义。外物牵绊住的是我们的肉体,我们的灵魂可以穿透过时间和空间,去感受存在,感受活着。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4

近期,在同学的介绍下品阅了余华作品集中的《活着》与《在细雨中呼喊》,其中,活着,以其独特的朴素,给予我良多感触。

活着,是一个无法华丽,简单但饱含深刻韵味的词,活着,究竟为谁?

在作家余华笔下,主人公福贵经历了众多的苦难:独子有庆捐血过多致死,女儿凤霞难产而去,妻子家珍病逝,女婿二喜意外摔死,连唯一的小外孙也因过度饥饿被豆子撑死,从此,只剩他一个人孤零零地活着,没有爱情,没有亲情,更没有友情。最后,福贵买了头老牛,给它起了个名字,给周围农民的牛分别起了妻子,儿子和女儿女婿的名字,他说,这样,福贵就不是孤零零的了,活着,还是要活着。

被抓去当壮丁的时候,在战场上枪林弹雨的时候,福贵没有放弃活着,哪怕身边的战友一个个倒下,富贵仍是告诉自己,不能死。为什么?因为他心里还惦记着病榻上的老母亲,柔弱的妻子,他坚信,家人在等待他的归去。而此刻,他又是为了什么而活?

也许,是乐观与对生命的责任在支撑他做好生命的每一步吧,他说,能活着,就是一种幸运。

活着,看似简单,看似理所当然,但其中韵味,能深得之人又有几多?

活着,虽然朴实简单,但它赋予了生命一种责任,一种在于世的担当。因为活着,所以我们积极去实现生命存在的意义,同时也得忍受并且接受不同的命运,或苦难或幸福,都是活着的一部分。在爱与痛的交织中,在冰与火的缠绵中,我们始终都应坚强地活着。因为活着,生活就还没有走到尽头,就还有希望。活着之于人,是重要的,是根本的。

现实中也有不少人经历着富贵的“苦难”,类似的是。他们也曾经坚强的活着,不同的是,他们曾经在心理上崩溃过,也曾想过放弃,但最后,希望的稻草,给予他们为生命运行的气息二努力对抗的勇气,重新用坚韧诠释活着的美丽。生命中有太多美好的爱,在我们活着的过程中轻轻伴随。当死神让我们最后一次回眸人生时,平静而从容地呐喊出心中的那一缕缕不凡和坚持——活着。

活着,也就有了盼头,活着,也就该珍惜,因为,活着就是人生最大的幸运。

读《活着》读后感800字15

从1993年到20xx年,余华在不断的自序中完整着自己。1993年写下的《活着》在二十余年后的今天看来,跨越了时间的障碍,顽强地活着。

深夜读来,数次忍不住泪流。明明是作者精心的摆布,但读来却穿越了每个文字的阻隔,直逼人心。相较于时下轻飘飘的煽情、赤裸裸的炫技,余华的文字是让人感觉不到技巧的,命运的厚度与沉重已足够撑起整个故事。情感本就重得摧人心肝,还何须再去“煽”?

我们能做的已经不是旁观与审视,而是站在福贵一家人的茅屋里,和他们一起笑,一起哭。这是很奇妙的视角,你清醒地知道自己是谁,但在阅读的每个瞬间却又身不由己地被卷入其中浑然忘我。正如余华在20xx年的自序中所言,当他以旁观者的视角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困难重重,可是当有一天突然以第一人称来写这个故事的时候,突然顺畅无碍。冥冥之中自有天意。这仿佛也是一个奇特的隐喻,这个故事必须让我们进入、替代。

福贵的一生绝不是他自己的一生,《活着》是每个人活着的象征。尽管我们可能没有福贵的苦痛、没有福贵的欢乐,但是,每个人只要活着,就必然要经历他(她)自己的悲欢。

徐福贵的前半生可以说是自己造的,本来是地主家的少爷,赌嫖俱全,倾家荡产。可是从败家之后的每一步,似乎就走进了命运的魔掌。福贵的后半生可以说真是无奈。去给母亲请郎中时被抓了壮丁,后来又经历三反五反,大跃进的穷困难捱。儿子死于人祸,妻子死于疾病,女儿难产殒命,女婿事故身亡,唯一的孙子也意外送命。

在死亡面前,人的渺小无助就像福贵面对医院那个小房子时的恐惧和无奈,这就是命运,或者说叫宿命。在这样庞大的力量面前,人是微不足道的。但是,福贵仍然要乐乐呵呵地活下去。余华说:“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福贵和老牛相依为命,一样黝黑,一样衰老,但是,老人依然用“粗哑却令人感动的嗓音”唱着歌谣,自鸣得意。故事的开篇,老人吆喝着“二喜、有庆不要偷懒,家珍、凤霞耕得好,苦根也行啊。”老人这时候“黝黑的脸在阳光里笑得十分生动,脸上的皱纹欢乐地游动着”,这时我们尚不知情。到了故事结尾的时候,当老人再数出这一个个名字的时候,悲喜在那一刻汹涌而来,不可断绝。

余华说:“生活是属于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别人的看法。”福贵的一生抑或每个人的一生,是窄如手掌,还是宽若大地,冷暖自知,无人得晓。

《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1

阿富汗,一个久经战乱、充满人性邪恶的地方,也是阿米尔和哈桑的故乡。他们喝同一个奶妈的奶长大,在同一片草地呼唤出第一个名字,甚至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从小,他们就喜欢追逐风筝。然而,也是风筝改变了阿米尔和哈桑的生活。

小说中风筝既是亲情、友情、爱情的象征,也是正直、善良、诚实的代表。对于哈桑而言,风筝就是对主人的忠诚;“为你,千千万万遍”,这是忠贞不渝的誓言。对于阿米尔而言,风筝就是父亲的信任;追风筝的人看似哈桑,实质上最终追得风筝的人却是阿米尔。“但我会迎接它,张开双臂。因为每逢春天到来,它总是每次融化一片雪花;而也许我刚刚看到的,正是第一片雪花的融化。”作者用这样诗性的语言在告白主人公的美好心灵。

掩卷沉思,恍然大悟,其实每个人的“风筝”各不相同。对于我而言,“风筝”就是一种需要以心换心的真情。在少年成长的旅途中,或许这种感情是友谊,或许是亲情,抑或是其他……我想追求的不是亲朋对我的付出对我的好,而是我和朋友亲人之间真心相待,彼此信任得到快乐。

在追逐风筝的日子里,阿米尔和哈桑历经了太多的血腥,遭受了太沉的苦痛。最终阿米尔获得了救赎,追到了勇敢正直责任和良知的人性美。生活中总有一些朋友,不是因为觉得彼此投缘,不是因为有着共同的话题和兴趣爱好,不是因为彼此需要才交朋友;而是为了某种利益的维系,结果朋友成了互相利用的代名词。读罢《追风筝的人》,始终萦绕我的耳畔的是哈桑那句“为你,千千万万遍”。心灵真诚的感动,久久难以平静。多么希望我们人人能拥有彼此真心相待的亲情友情,若如此,生活会有多幸福啊!

“为你,千千万万遍。”一句话足见哈桑对他主人无比的忠诚,甚至愿意不顾一切帮主人追回一个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或许,这对我们来说是不可能做到的。但无论如何,我们都需要真心、真诚相待每一个人。

“为你,千千万万遍。”愿我们都是生活中追逐真诚真心这只“风筝”的人。

《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2

《追风筝的人》这本书在六年级的时候我妈就给我买回来了,原因很简单:这本书情节扣人心弦心弦,更是因为书中故事真实,震撼人心。

读完这本书,心灵已经被洗涤、被震撼。战争,种族清洗在我们现在中国儿童的眼里是多么遥不可及,但在我离我们很远的东亚,战乱不断。书中的阿米尔和哈桑是情同手足的朋友,但实际上他们是同父异母的兄弟,但因为哈桑是哈扎拉人,所以哈桑十分招人排斥。(也可能是因为他的兔唇。)

哈桑和阿米尔的故事,让我想到一句话:真心的朋友是在你离开时哭泣,虚假的朋友是在你哭泣时离开。用这句话,形容再合适不过了。知心都是赤诚相待,而虚伪的朋友都是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漠然离开。阿米尔难道不是这样吗?就是阿米尔虐哈桑千百遍,哈桑还是会待阿米尔如手足,为他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3

小说以第一人称的角度讲述了两个阿富汗少年,阿米尔与他的朋友哈桑之间关于友谊、亲情、背叛、救赎的故事。阿米尔出生于阿富汗喀布尔一个富人社区中的富裕家庭,是当地身份显贵的普什图人,哈桑则是阿米尔家仆人阿里的儿子,是一个地位卑下的哈扎拉人。身份悬殊的阿米尔和哈桑却是好朋友,他们秉承着“喝过同样的乳汁长大的人就是兄弟,这种亲情连时间也无法拆散”的纯朴念头,两个人经常一起游戏,一起玩耍,一起恶作剧,一起快乐的追逐风筝,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

还是让我从阿米尔一次又一次的伤害哈桑开始吧。虽然哈桑对阿米尔有着异乎寻常的忠诚,阿米尔却一次又一次的侮辱他,伤害他,背叛他。阿米尔的行为确实可以称得上“卑劣”二字,可是我相信,每一个读者都会发自内心的原谅他。因为每一个人的心里都有一个阿米尔,他懦弱、胆怯、过于敏感、满心嫉妒,但也正是这个阿米尔,内心柔软,有着超乎常人的道德感,对自己无比苛刻。正因如此,在受到无法抗拒的诱惑和无法言喻的苦痛而对最忠诚的哈桑作恶的同时,他一生都为此背负着沉重的十字架,永远也无法原谅自己对哈桑的背叛。直到他历尽千难万险,了解了身世的秘密,设法收养了哈桑的遗孤,他才得到了最终的救赎。

然而一切在他们12岁那年的冬天发生了变化。在喀布尔的冬天,当地有一个盛大而隆重的传统节目——斗风筝比赛。这个比赛比的不是谁的风筝放得高放得远,而是比赛谁的风筝能摧毁别人的风筝,最后的唯一幸存者便是胜利者,但这不是最大的荣耀,最大的荣耀是要追到最后一个被割断的风筝。似乎是天生为这个比赛而生的,阿米尔是斗风筝的高手,而哈桑则是追风筝的高手。为了赢得这个比赛,为了赢得父亲的重视和刮目相看,阿米尔无比渴望赢得这个比赛,以此改变自己在父亲心中懦弱无能的印象。

这是一个关于友谊、爱的救赎、宽恕勇气的故事。主人公从一个自私、懦弱、心胸狭窄的人通过生活的经历和洗礼,走上了爱的救赎之路,最终成长为一个敢于担当、正气、有责任心的男人。

风筝,这本书的主线,是亲情、是爱情、是友情,是正直、是善良、是诚实,是人格中不可缺少的部分,只有追到,才能是健全的人。

每个人心中都有风筝,无论它意味什么,都要勇敢地去追逐。

《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4

午后阳光总是温暖而舒适,我又再一次寻找着熟悉的足迹慢慢摸索着那熟悉的情景。

仿佛还是那位老朋友胡赛尼拿着<>在诉说他曾经的故事,娓娓道来一段真挚的感情。“为你,千千万万遍”铭刻在心底里的声音是永恒的忠诚誓言,哈桑那澄澈而又坚定的眼神,直达另一个少年的心扉20多年来不停歇的煎烤问着懦弱的灵魂。亲情,友情,欢笑,背叛,……树荫倾洒的阳光,顺窗而下的雨水,最珍贵的感情,最鄙夷的沉默。咽下的泪水,难以置信的身世,执着奉献的生命。连同那荡漾着微笑的兔唇男孩在阿富汗这座土地交织成回味悠长的音乐“为你,千千万万遍”!

每个人都可能因为做出让自己后悔的事,犯下大大小小的错误。于是缠绕在心里那罪恶感像藤蔓一样层层包裹着自己,有人因此选择勇敢面对,解放心灵,也有人因汹涌而来的舆论和惩戒畏缩不敢向前。

当哈桑被其他富少爷困在角落施以暴力时,阿米尔却萎缩在阴暗的角落里,默默注视,直到泪流满面仍不敢挺身而出;但阿米尔因懦弱害怕不敢面哈桑时,是他偷偷把手表和钱放在了哈桑床底下,而哈桑并未说出真相,带着他的沉默离开了;那一刻,我听到的是心碎的声音。

唯有觉醒之际,天长才会破晓,破晓的不止是黎明。

一次次遭遇背叛和伤害,哈桑互到临死还在坚守,我不知道要多么善良纯真的一颗心才能做到那份付出与忍耐。或许那只是幼稚而又可笑的誓言:“为你,千千万万遍”

那儿有再次成为好人的路。当中年的阿米尔在拉辛汗劝说下,回到阿富汗,却得知那个儿时的玩伴是他弟弟时,他开始救赎。然而时间是洪流猛兽,它可以改变一切。他见到儿时的管家,见到荒废的家,也得知了哈桑的死讯。哈桑死了,可他并没有停下,哈桑唯一的儿子落入了儿时的宿敌阿塞夫手中,又一场救赎再次开始。

最后,阿米尔救回了索拉博,可此时的索拉博却因精神的伤害以致我任何感情,唯有说起风筝——那儿时哈桑与阿米尔最喜欢的玩物时才会不知不觉的笑起来。时光一瞬而过,中年的阿米尔在一群孩子中间追着风筝,笑的无忧无虑,少了童年的玩伴,却多了一只风筝……合上书,脑海又浮现了画面:在小小的乱石岗上,鲜红的夕阳仿佛要滴出血来,比起夕阳红得更惊心动魄的是石榴滴下的汁水,那是哈桑与阿米尔追着风筝,为你,千千万万遍。世界很大,分岔的路口却很多,可能一闭上眼睛,转个方向,人就会迷路。然而,我们或许不能很快的到达了目的地,但我们可以走一条这样的道路,只是为了你,千千万万遍。

《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5

第一次读《追风筝的人》是我高中时,那时只当它是排解繁重学业压力的读物,所以并没有上心,但当我现在从头读起,却让我获得不一样的感动。

这是一个关于背叛与救赎的.故事,全书围绕阿米尔和仆人哈桑之间的友谊展开。

阿米尔出身阿富汗上流社会,父亲经商积德,在当地非常有声望,而他出于孩童的自私—想获得父亲全部的爱,因此总是因为父亲对哈桑的温情而心生嫉妒,便用不光彩的手段陷害哈桑一家,导致其流落异乡。

后来因阿富汗战争阿米尔一家被迫出走美国,之后获悉哈桑竟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悔恨与纠结使他不顾危险重返阿富汗,开始了自己的救赎之旅。

这本书将人性的直白完整地刻画出来,如伤害别人时的犹豫和挣扎;危险关头的懦弱与无助;不负责任时的自私和推诿。

我常在想,阿米尔当时蜷在角落里看到哈桑被其他人困在角落里施以暴力与侮辱时,应该是想挺身而出的吧。

作者为我们描述了一个真实的阿富汗,战争摧毁的不仅是人们的家园还有

此次疫情就是最好的体现,强大的凝聚力和民族坚韧性使我们顺利度过此次难关,逐渐恢复正常生活秩序。

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风筝,无论它意味着什么都要勇敢去追求,因为自己的行为决定着风筝的飞行方向和高度,阿米尔追逐的风筝是亲情又或是友情,是坦诚又或是勇敢。

在工作或生活中我们也应该这样,心中有个“风筝”,可能在这途中,有沟壑,有山坡;有迷惘,有气馁,但只要我们不停下前进的脚步,将其付诸于实际行动,它便会带我们走向更美好的未来。

《追风筝的人》的读后感6

好几次看到热泪盈眶,喉处哽咽。好的故事,总是让人忘记一切,全心投入其中,深受感动。我想我看到了一个一直勇敢、忠诚、宽厚的哈桑,一个懦弱、胆小最后变得勇敢,成为一个好人的阿米尔,童年生活的风筝不仅仅是儿时的游戏,在无形中早已是亲情、友情、爱情的象征。

最初的懦弱与谎言让阿米尔与自己的内心越走越远,就像他的爸爸一样是被拆成两个的人,即便远离故土,也没有走出内心的牢笼。那个记忆中总是对他“为你,千千万万遍”的人,是阿米尔心头永远抹不去的愧疚与想念,而我相信,他们是个伟大的民族,相信真主的惩罚,相信谎言的罪过,战火纷飞之中,阿米尔仍然义无反顾地踏上能再次成为好人的路,最后为索拉博(哈桑的儿子)成为一个追风筝的人。

在谎言与秘密、背叛与宽恕的世界里,为哈桑感动,为阿米尔感动,为爸爸感动,为拉辛尔感动,他们不是完美的人,但身上都有让人钦佩的地方,他们具有人性中最美好的品质。

书中的时间从上个世纪七十年代到如今的新世纪伊始,故事的发生仿佛就在眼前,社会等级,战争连天,主仆关系,种族清扫,国与家的关系,动荡的岁月里受苦的百姓,距离我们不远,却又像另外一个世界,这种真实存在未免让人太过心痛。只愿世界和平,战争不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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