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观后感 > 表情奇妙冒险观后感选录76条

表情奇妙冒险观后感选录76条

时间:2019-05-06 14:02

《佩小姐的奇幻城堡》延续了蒂姆·波顿暗黑童话风格,会飞的女孩、嘴巴长在后面的女孩、大力萝莉等等角色各显其能,时间loop(时间圈)的“烧脑”设定与这种奇幻童话融合在一起,造就了这部让各个年临段观众都大开眼界的奇幻之作

奇幻之旅《佩小姐的奇幻城堡》

爸比,你会放鸽子吗?

不会啊。

那我教你好了。

拉根绳,扯个人,跑得快,飞起来。

当然,《佩小姐的奇幻城堡》跟《无极》这种烂片相比,不只是自己漂浮飞还是光速带着飞的区别了。

但是,作为波顿的脑残粉,对于波顿放我鸽子这件事,我还是要好好说道说道。

前面进入节奏确实有点慢了,但这不算什么大问题。

人物设定和美术指导也保持了蒂姆波顿一贯的水准。

但是过于反派羸弱的战斗力和缺乏合理的情节设计,就没什么好说的了。

作为儿童片,也不是合适的借口。

谁说儿童片,就不能有严密的逻辑、激烈的冲突、长时的高潮?

你们还吃眼珠子料理了呢!都不带蘸大酱吃的。

你们还让爱玛姑娘和祖孙谈恋爱呢!还是原来的配方和味道吗?

我耐心地等待了很久,影片慢慢交代了这部儿童版X战警,各个特殊儿童的特异功能、哥特式的风格和暗黑的氛围,铺垫的还蛮不错的。

我想,除了蒙着头的双胞胎后面会有大惊喜,其他人在小试牛刀之后,应该会有精细和巧妙的设计,让每一个人都人尽其才、物尽其用的。

可是,双胞胎一露面,就把对手给石化了,把我也给石化了。

我想起来赵本山的小品,范大厨说,大爷,你有这么好的肚子,干啥早不露出来呢?

赵本山说:这大冷天的,我露肚子干啥?

是啊,双胞胎同学,你们也是下雪的大冷天,想保暖一点吗?

你这么好的技能天赋,早用早轻松啊!直接放两个大招,我们的大反派,山木耳杰克逊肯定会变成石耳杰克逊啊!否则对得起你们双胞胎美杜莎的美誉么?

还有那个隐形人小朋友,没派上多大用场啊?后来直接就完全隐形了。

控制植物生长的小朋友倒是可圈可点,不仅能危急关头搭桥救命,而且能解决世界粮食危机,强烈建议加入联合国救援组织,并授予诺贝尔文学奖。

力王小朋友也是时时都在忙活,蓝领工人很辛苦啊!

爱玛姑娘会飞的功能很强大,肺活量更大,一口气能将一条船里的水吸干,好家伙,清除地球表层的香飘飘奶茶盒子,就靠你了,一口气能把这些垃圾吹到黑洞里去。

不过,我好担心,爱玛姑娘和我们小雨果亲嘴,万一吸得用力过猛,小雨果会不会变成干果?

能够用人工心脏复活死人的吴亦凡同学真的很赞,他造就的骷髅大战空魔应该是全片最精彩的一场戏了。

虽然不知道,这艘破船里的骷髅们原本是什么航海目的,但是我可以揣测,他们应该都是二人转演员出身,那身段,那幽默感,杠杠滴。

说到拥有超能力的大反派们,实在是太弱了。

山木耳同学,我觉得就是进化版的金刚狼嘛,结果,被空魔抓住后,完全丧失行动能力,你完全可以变幻出刀枪剑戟、德州电锯,把空魔的爪子都给砍了去,你这样任空魔宰割,对得起你大BOSS的身份吗?

空魔不是无敌的,我们的御女皇后,伊娃格林女士,用一把十字弓,轻轻松松就搞定了,每天都杀一遍,今天,你杀空魔了吗?

而且,用的是十字弓。

《权力的游戏》里有个家伙曾说道,我不喜欢十字弓,装箭太慢了。

山木耳同学,你也是装逼太过了。

被你的部下空魔吃了眼珠子,是不是有点亏心啊?

你可以说,魔幻片嘛,何必在意什么逻辑。

魔法世界,自然有他的逻辑法则。

不遵循法则的,自然聊无趣味。

不过,空魔的造型,还真是很赞的。

见惯了那么多的妖魔鬼怪形象,空魔依然清新脱俗。

再说到本片的寓意,眼珠子、儿童乐园、成人的狭隘等等,也都是缺乏足够的新意。

这部片子,整体来说,还过得去,但贴上蒂姆波顿的标签,就有些让人难以满意了。

无论是人物塑造,还是情节推进,或是暗黑程度,都可以再深入一点。

特别是,伊娃格林,她可以拿着皮鞭更深入一点。

我总觉得她的眼神里,别有深意。

可是,到头来,她还只是个鸟而已。

这部片子,虽然不完美,但是整体完成度还不错,给四星也是能够说得过去的。

但是因为蒂姆波顿的不严肃,我给三星。

爱之深,恨之切,就是这个道理。

好怀念《僵尸新娘》、《圣诞夜惊魂》里那个神经兮兮的波顿。

爸比,你会放鸽子吗?

不会啊。

那我教你好了。

养一只鸽子,养肥了,放了,它就飞不走了!

奇幻之旅《佩小姐的奇幻城堡》观后感二:

有一个古宅,花园里碧草青葱,鲜花怒放,树木葱茏。这里青春常驻,四季花开,时光停止。有随风飞扬的,裹着蓝色衣裙的少女,有赋予木偶生命的少年,有红发姑娘,有娇憨萝莉。还有一位抽着雪茄的,有猫一样魅惑,鸟一样轻盈的美艳少妇。

蒂姆波顿把这个魔幻故事打造成一个薄荷糖,发出童年和青春的清新气味,发出美妙的色泽,让人忍不住想尝尝味道。可惜,糖最终化在嘴里,也只是颗薄荷糖罢了。糖很甜,但是味道未免太单调了。

所有经典的童年故事里,都有个中二的少年 ,最终打败邪恶的巫师(巨龙),拯救了公主(王国),最终HE.

这个故事也未能免俗,从一开始爷爷被害,男主和反派的斗争便埋下种子。最终,从一个懦弱勇敢的孩子,变成打败魔鬼的勇士,拯救了孤儿院。

所有二元对立的故事,如果反派没有足够立体的形象,便就如童话里最终被消灭的巨龙一样,只为了王子的爱情走个过场。这种形象是为了被打败 而建立的,是为了故事而建立的,因而没有真实感。没有真实感,便 不能打动人。

佩小姐的故事里,反派一如既往的干坏事。大概唯一让人记住的事情,就是他们跑去挖了小孩的眼球,剩下就是典型反派的夸张的表情(奸笑)和老套的嘴炮。片中其他的地方,从对学校和父母的描写,有些对成人世界的讽刺,但是都极为薄弱。

与之对比的,是导演的经典作品,剪刀手爱德华。里面并没有什么大奸大恶的反派,让人心寒的正是普通邻里之间的冷漠,流言和猜忌的伤害。所谓的正常人对异类的排斥 。剪刀手和正常人的对立荒谬,但是真实;真实,所以动人。

套路不是不能用,但是这次,导演没有用老套路玩出新花样。故事,除去一些漂亮新奇的小细节,未免太单薄。

爱情也是千百年的老套路的。导演似乎对这种情侣之间,时光相隔的戏码情有独钟。爱德华里 ,女主已经白发苍苍,而剪刀手却独自一人,在时光中永伫。爱丽丝里,爱丽丝会长大,亦会老去,疯帽子还是会在那个幻想世界里,十年如一日的开着他的茶会。在这部电影里,男主角和女主角也面对着两难境地。男主应该回到正常世界,像正常的人一样老去,还是应该和女主一起,待在那个永远不老的轮回中。

作为一个大团圆爱好者,不知为何,我对这个男主女主最终happy after的结局怅然若失。觉得这个结局还不如故事中的一个片段真实 。少年带着女孩送的玫瑰回到自己的时代,安放床头,一觉醒来,娇艳的玫瑰已经凋谢风干,一触成灰。

我看完回味时,总觉得电影 里还隐藏着另一段情愫。男主的爷爷和女主。他们的故事在电影的叙述中若隐若现,特别在男主的青春无敌面前,似乎更无关紧要。

但是仔细想想他们的故事。

他迫不得已,离她而去。他娶妻,生子,当了祖父,进入暮年。听说他似乎背叛够他的妻子,听说他不够关心他的孩子,他对孙子一遍又一遍重复当年往事,但他终究没有回去……

她在那个古宅里日复一日的接松鼠,在巴黎的游乐园里看每日一样的雪,娇颜未改,她在那幢宅子中接了成千上万次他的'电话,但他终究没有回来。

那天她在古宅的废墟中看见一个男孩,她情不自禁唤他的名字。

当她看着那个稚气未脱的少年,她是否还会想到那个几十年前的他。

时光荏苒,我们已被时光阻隔,但是那个我爱过得人啊,还在记忆里,不曾老去。

执着于这样的爱情。是不是也是导演的执念?

奇幻之旅《佩小姐的奇幻城堡》观后感三:

蒂姆·波顿一直是业界拍摄演绎各种光怪陆离、奇人异事的杰出代表,所以由他来执导《佩小姐的奇幻城堡》应该是再合适不过了。这部电影是根据Ransom Riggs的畅销小说改编,讲述了一位年轻人发现在普通人生活的世界之外,还隐藏着另一个魔法奇幻世界。在这个世界里,一切看上去都很虚无缥缈但又让人触手可及。蒂姆·波顿所擅长的,正是带领观众去探究任何虚幻的世界的神秘。

影片的主演之一爱娃·格林让人充满期待,虽然她所饰演的佩小姐在这场冒险经历中总给人有点机械化的感觉,但也很可能为影视界带来一中新的人物风潮。故事讲述了一个男孩揭开一起神秘事件的冒险过程,而这次探险也是他对去世祖父留下的神秘遗物的致敬,虽然影片经过了精心设计,但单纯就这一点来看,还是让人感觉缺少了些惊喜。

阿沙·巴特菲尔德(曾主演电影《安德的游戏》)饰演男孩Jacob Portman,一名退学在家的高中生,一天,他接到祖父(特伦斯·斯坦普 饰,曾出演电影《大眼睛》)Abe的电话,说他的生命危在旦夕,有看不见的东西要攻击他。于是Jacob来到他祖父的家,发现祖父受到了致命的袭击。祖父在生命弥留之际,向Jacob提到了地图和一个约定,希望Jacob踏上这段冒险之旅。之后祖父停止了呼吸,留下Jacob一人独自感伤。

最终Jacob说服了他的父亲Franklin(克里斯·奥多德 饰,曾出演《雷神2:黑暗世界》)带他去威尔士,祖父就是在那里的一家孤儿院度过的 童年,这家孤儿院在他祖父离开后不久就在二战中被轰炸机炸毁了。但当他们到达这里的时候,Jacob发现了这家孤儿院背后隐藏的秘密--它在另一个空间维度中仍然存在,由爱娃·格林饰演的佩小姐在照看着一群拥有奇特能力的怪孩子们。

Jacob被这群孩子深深吸引住了。这群孩子拥有各种各样的超能力并且人人都个性十足。Jacob来到孤儿院后了解到Abe的过去,而且第一次从内心深处找到了回家的感觉。但是这一切都随着邪恶的科学家Barron先生(塞缪尔·杰克逊 饰)的出现结束了。Barron一心想要摧毁这座孤儿院,而且出于私心还想要绑架佩小姐。Jacob立刻决定要保护这个他新找到的港湾,然而Abe祖父为他留下的却是前途未仆的命运。

《佩小姐的奇幻城堡》中文版预告片一个刚刚经历丧亲之痛的年轻人,还要面对失去他全新的庇护所,不难看出,这样的电影在遭遇同样经历的年轻人当中很容易产生共鸣。电影中出现的关键一幕十分动人,Jacob再次与他的祖父见面,两人在一起重温了旧日时光,Jacob向祖父讲述了自己的伤痛和感受。

如果从粗浅的角度分析,如果和原著的情节相比,肯定有人会觉得蒂姆·波顿和编剧简·古德曼(曾执笔《X战警:逆转未来》)对原著第三章的修改有点过头了,他们让Jacob拥有了一个相对比较幸福的结局,这样就有点破坏掉Jacob冒险之旅本身应有的潜在意义了。电影中的安排会让人觉得挚爱的人即使离我们而去,也会一直在我们身边。也许是因为主创们想赋予电影结尾的内涵太多,以至于在结尾安排了太多的情节和特效,以至这些内容之间缺乏一些必要的联系,彼此之间的前后呼应不足,缺乏逻辑性。

但从总体来讲,蒂姆·波顿的执导依旧不俗,他将两个世界完美结合在一起--家园没被炸毁而是保存了下来,但是在另一面的现实生活中,Jacob的祖父则是个怪人,Jacob的父亲Franklin一直对Jacob祖父不在身边耿耿于怀。在佩小姐的看护下,这些超能力孩子们过着愉快又有趣的生活,超能力给孩子们带来了快乐,并赋予他们的生活很多奇幻色彩。这些孩子们的超能力跟X战警以及那些坏人们拥有的并非同一等级,这些超能力让孩子们度过了悠闲的时光,而在紧要关头也让他们成功躲避了危险。

剧情安排孩子们踏上一段探险之旅,这跟他们自身的想法和意愿有些不一致。后来电影中有一段在一个码头展开的胜负对决,当时码头上正在举办狂欢节,一大群人正在无比慌乱的四处逃走,这里让人看的不是很明白,什么人在逃走,又是为什么逃走?还有一点,影片很想突出Jacob和他父亲Franklin之间关系的缓和,但又在Jacob和他祖父Abe的情感上大做文章,虽然成功吸引了观众的注意力,但却没能在Jacob和他父亲的关系问题上说清楚,这有些令人失望。

爱娃·格林在片中饰演的佩小姐是一个古怪奇妙的人爱娃·格林在电影中饰演的佩小姐是个很古怪的人,同时也是个很奇妙的人。她不费吹灰之力就能将各种古灵精怪表现的淋漓尽致,但同时也能将对这些与一般孩子格格不入的超能力孩子们的照顾表现的细致入微。杰克逊则将Barron这个角色的恐怖和病态表演的恰到好处,对孩子们的恐吓以及最后被孩子们的超能力搞得超级狼狈都被他演绎的惟妙惟肖。

饰演Jacob这个角色的巴特菲尔德也一样,这个孩子的表演再次证明了他是个有天赋的小演员,他让这个角色看起来拥有天真烂漫又无穷无尽的好奇心,特别是当他因为祖父的遗留之物踏上探险之路时,还有他对于失去亲人友人后那种心神不安的情感的演绎十分出色。其实片中除了主要人物,电影中对其他一些角色的经历有些轻描谈写,甚至有点生搬硬套。但因为巴特菲尔德赋予了Jacob这个角色多维度的演绎而弥补了许多。巴特菲尔德的演绎带给观众身临其境,就好像在跟着Jacob一起探险般的感觉。

此外,演员斯坦普在剧中将祖父的角色形象演绎出了一种庄严感,还带有一点古怪的色彩,而他自身几十年来积累和沉淀,也给人一种平和却难以忽视的存在感。演员艾拉·珀内尔在剧中扮演Emma Bloom,她似乎注定就是个大明星,感觉连电影镜头都偏爱于她。

佩小姐这个角色可以说只成功了一半。佩小姐带领观众进入到一个非常有趣的奇异世界,她身边还有很多非常引人注目的角色,同时电影为他们营造的各种奇幻神奇的氛围也让人们很想一探究竟,但可能由于想表达的重要因素太多了,电影无法将所有要讲述的内容全部表现出来。孤儿院的炸毁似乎只是为了给小英雄踏上探险之旅当衬托,这个焦点定位可能就不太正确。观众们之所以还想继续看到这部电影的续集,就是因为大家想知道为什么佩小姐的家会变成众多小超能力者们的家园,当然,电影也给大家留下太多悬而未决的疑问,这也能成功引发观众们的好奇心。

《哈利·波特》(Harry Potter)是英国作家J·K·罗琳(J. K. Rowling)于1997~2007年所著的魔幻文学系列小说,共7部。其中前六部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Hogwarts School of Witchcraft and Wizardry)为主要舞台,描写的是主人公——年轻的巫师学生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前后六年的学习生活和冒险故事;第七本描写的是哈利·波特在第二次魔法界大战中在外寻找魂器并消灭伏地魔的故事。

该系列小说被翻译成75种语言 ,所有版本的总销售量超过4.5亿本(截至2015年),名列世界上最畅销小说系列。英国版由布鲁姆斯伯里出版社(Bloomsbury)出版发行,美国引进后做过部分修正由学者出版社(Scholastic)发行,简体中文版由中国人民文学出版社发行,繁体中文版由皇冠出版社出版。

-------------------------------------------------------------------------------------------------

作品简介

罗琳把现实社会中的种族主义观点、种族灭绝论等偏见加入了情节中。

这些偏见正是伏地魔和食死徒的想法。书中偶尔也会出现一些魔法师和不会魔法的人(“麻瓜”)的交流。罗琳说她写的7本书,1本比1本多一些黑暗色彩,随着哈利的年龄增长,他的敌人伏地魔的能力也越来越强。从罗琳出版第5本小说之后,她开始在她的个人网站上面发表一些暗示未来情节的内容。随着系列小说情节的发展,J·K·罗琳的笔调也愈趋老练成熟,加之故事主角哈利·波特不断成长,无论从内容上还是风格上,整个系列一直在逐步发展推进至高潮。

《哈利·波特》小说中的善与恶的矛盾对立主要分为两条线索:第一条是以哈利与伏地魔为代表的善与恶的对立,第二条是以哈利自我心中对于恶的抗争作为暗线而展开的。正是因为故事的设定有着哈利的自我抗争,也才使其英雄形象更为饱满。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哈利梦见自己是蛇,伤害了好友罗恩的父亲韦斯莱先生。并且能够多次感知到伏地魔的思维动向。而小说的前半部分以哈利额头上的伤疤为纽带,暗示了他与伏地魔之间的紧密联系,也预示着哈利的思想随时会被伏地魔操控,从而一些恶的思想也无形地暗藏在哈利的身体里,他们之间相通的心灵使得一些恶念有可能驱使哈利做邪恶的事槽。而是否能够战胜自我,战胜心魔却是成就“善”还是成就“恶。的重要区别。哈利最终战胜了心魔,从而回归自我,从真正意义上完成了他从普通人向英雄人物的转变。这也昭示着作者罗琳对于恶的看法,恶也非完全是与生俱来的,伏地魔也并没有一出生就是一个魔头,他也曾是一个优秀的学生,而哈利虽然是一个正面的形象,但一些恶念也会随着时间的推移积存在于自己的思想中。怎么样能够克服这样的思想,做到不被恶意支配是罗琳彰显著与恶母题的潜在用意。

小说的现实性还通过《哈利·波特》系列小说中所传递的思想得以体现,反映了罗琳女士对于现实社会的思考。小说将马尔福一家为代表的魔法师分为纯种魔法师,他们有着高度的优越感,因而看不起像赫敏这样的非魔法家庭出身的魔法师,并嘲笑他为“泥巴种”。即使是在魔法世界中,也会因为出身的低贱遭到不公平的待遇。不论赫敏这类魔法师凭借自己多大的努力、多么优秀,都还是会被遭到纯种魔法师的蔑视。伏地魔所构建的磨法世界的宗旨主要是保留纯种魔法师,对那些非纯种的魔法师进行残忍的杀戮。而相反,以邓布利多校长及哈利为代表的魔法世界兼容并包,他们认为出身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个人的努力。这是对于出身问题的两种思想对立。而在最后的战斗中,哈利一方取得了彻底的胜利,伏地魔势力土崩瓦解,这也正预示着小说对于卑微出身而遭遇到不平等待遇仍旧存在于现实社会中间的看法,这无疑是一种进步的思想。现今社会,种族歧视问题虽然有所缓解,但不可否认的是,在某些地区仍然存在。作品的思想对于现实世界具有警醒的现实意义。而罗琳在小说中表现出其对这一问题的深刻反思,即出身并不能决定一个人的命运,关键还是看个人的努力能否取得成功并创造人生的辉煌。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是:命运掌握在自己手中。马尔福一家对家养小精灵多比进行各种凌虐和压迫,后来哈利解放了多比,并鼓励多比解放其它家养小精灵,这也折射了作品对奴隶制的强烈批判。

-------------------------------------------------------------------------------------------------

哈利波特读书笔记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么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应该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

哈利波特读后感1

李苦禅先生说过,“鸟欲高飞先振翅,人求上进先读书。”每一本好书都会丰润我们的心灵,让我们懂得人世间的真理道德,让我们得到身心上的成长。故事中的主人公们,都是我们学习的榜样,而我最敬佩的,就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主人公们了。

这部小说的主角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作为第一主角的哈利勇敢聪明,罗恩善良坚强,但我最喜欢的是罗琳笔下“聪明杰出的小女巫”——赫敏·格兰杰。赫敏·格兰杰是一个很有自尊心,十分骄傲不服输,样样事情都做得很好的小女巫。她尽管没有巫师血统,但她肯钻研肯努力,不完成自己的目标决不罢休,所以,她一直以来都是年级的第一名。最能表现她的愿意学习和乐于探索的一件事就是她为了学习多门课程,曾向邓布利多教授借了时间转换器来上许多本应该排不开的课。但在她的耀眼光芒之下,隐藏着的那种一丝尖酸刻薄和骄傲任性,也让她这个人物更加丰满。作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核心人物,作者通过她向我们传达着天道酬勤的道理,她的智慧和她学习的成果帮助了哈利渡过许多难关。

罗琳之所以能刻画出如此之多有血有肉的人物,是因为他们的语言和动作极其出彩。在《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中,哈利的朋友们潜入魔法部寻找伏地魔的踪迹,大战食死徒抢夺记忆球时,哈利不惜自己受伤也奋不顾身地保护记忆球,罗恩、赫敏、卢娜面对食死徒的杀戮咒毫无畏惧,而看似懦弱胆小的纳威在食死徒前就算自己断了一只胳膊也勇敢地尽自己全力去战斗……每个人物不同的性格和相同的目标,使我在叫好的同时不由地感动……

这本书的情节如同涓涓细流流淌在我的心间,让我难以忘怀,久久回味,为他们的勇敢敬佩,为他们的友情感动,为他们的失败悲伤,恍若我走进了书中,也与他们一起在魔法世界奇妙历险……

哈利波特读后感2

书中一直在强调伏地魔的恐怖。几乎所有人都惧怕他,甚至包括追随他的党羽。他魔法强大,技巧纯熟,了解人心从而能够很轻易的分裂团队,制造恐慌。只有邓布利多一针见血:他不了解爱,不能运用爱,他无法面对内心的空虚,无法承受死亡之重,所以他有恐惧,而且没有爱的力量来帮助他克服恐惧。另一方面,他表面的强大给了他足够的自信去征服,而狂妄自大的性格却让他忽略了对手的力量。于是,正如同这位智慧老人猜测的一样,伏地魔最终败于自己。曾经制造的用来保护自己的邪恶魂器恰恰严重破坏了他的灵魂,让他在最后关头失去了作为一个完整的人的反抗力量。

他的对手,哈利波特,貌似没有多少魔法天赋,偶尔也会考出不及格的成绩,但是他对父母的爱,对朋友的关心,对弱者的同情,对社会的责任,却每每驱动他完成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不得不承认,当两个人对决生死时,信念可以超越能力,勇气往往战胜技巧。于是哈利挥动魔杖,用最简单的咒语送伏地魔走完最后一程,像个凡人一样离开。

人或许都是如此,总是过于关注金钱、名誉、权力等种种形式上的强势,而忽略了内心的能量。当莉莉把生命化为儿子身体里最持久的保护,当哈利面对魔镜心酸的掉下眼泪,当海格不顾禁令克服种种艰难把巨人弟弟带回家的时候,是厚重的亲情。当斯内普忍受着正邪两方的压力为曾经的誓言而拼死相争,当卢平最终克服种族自卑挽起唐克斯的手,当芙蓉从深情地望着有可能永远成为狼人的比尔的时候,有柔软的爱情。当罗恩赫敏心甘情愿在哈利响亮名声背后默默支持,当小天狼星奋不顾身冲出阿兹卡班报仇,当家养小精灵拿着菜刀高呼“主人万岁!”的时候,却又展现出跨越生死的友谊。

哈利波特读后感3

这是第一本书中出现的厄里斯魔镜。贪婪的奇洛教授死在镜下,心境透彻的哈利拿到了魔法石。欲望是罗琳自始至终都在探讨的主题之一,从伏地魔对权力、黑魔法和家族象征的渴望到邓布利多和格林沃德年少轻狂时对控制世界的实践,甚至历届魔法部部长对职位的念念不忘,欲望与权利交织在整个魔法世界里,正如同我们的现实生活。

有哪一个人不希望获得名望与声誉,有哪一个人不喜欢金钱与权利,又有哪一个人不渴望长生不老永葆青春。所以伏地魔在分裂灵魂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所以就连智慧的邓布利多教授都在还魂石的诱惑下忘记诅咒险些丧失生命。欲望是个无底洞,永远没有填满的时候。然而罗琳说:

明白你内心真正需要。

尽管每大家都知道金钱不能买到任何东西,我们还是拼命追寻更高的收入而忘记身边的幸福。五十岁之前用身体换钱,五十岁之后用钱换身体。我无法对这种人生做出任何评判,因为生活本身给我们的压力总是让每个人难以面对内心最真诚的需求,未来的各种不定因素更让我们在岔路口痛苦徘徊。高三的最后两个月我不停的问自己,为什么一定要坐在教室里学习那些或许将来一辈子都用不着的东西,为什么一定要考大学。没有人可以回答,也没有人的回答能让我信服。这是我的路,注定自己走。几乎没有其他选择的我当时告诉自己:这是你的责任。

然后我顺利度过了黑色的七月,来到山大,算是一条光明的道路。但直到现在我依然不清楚到底要做什么,为成绩拼命,还是按照自己的想法去精心感受这个世界。依然没有人给我一个可靠的答案,这大概就是成长。在迷茫中不停追问,在疑惑中寻找答案。也许最终到我即将面对死亡的时候,静静微笑,感谢这个世界赐予我的一切,不后悔不遗憾,无所谓当初作了什么样的选择,这一路我走的很好,我尽力了,就够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4

看了哈利波特的全集,我就爱不释手,连吃饭都忘了。

我一开始是到伯伯家玩,随手看到《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第6部),看了一遍,觉得不好看,我想,应该看第1部,在书最后,发现第一部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里有!我便看了起来,后来我越来越喜欢看,又买了好几本,太好看了,一遍又一遍,还是不会失去兴趣,现在都在看,可我唯一不满的是写的太少,罗琳应该再写几部,而且结尾的十九年以后也太短了,太不够看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5

在读《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时,我如身临其境,感受到了其中的快乐与恐惧。

哈利一岁时,他的父母去世,哈利来到了姨父姨妈家,在他十一岁生日时,一只猫头鹰给他送来了一封信,邀请哈利去一所叫“霍格沃茨”的魔法学校去学习魔法,哈利在那里很快乐,并找到了好多好朋友,在他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奇球时,出现了一块魔法石,这块魔法石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如果魔法石被伏地魔得到了,哈利就可能会死去。于是,在与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表现出了大无畏的勇气和过人的智慧,最后,哈利终于战胜了伏地魔。

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面对困难,内心都不要充满了畏惧,要有战胜困难的勇气;我要像哈利一样利用自己的智慧与勇气去战胜困难,获得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6

哈利在魔法学校的城堡里度过了不平凡的两年,虽然既有朋友的赤诚相助,也有老师的细心呵护,但学校里仍然危机四伏,哈利的生命时时刻刻受到威胁。终于有一天,小天狼星布莱克出现在了哈利的面前,而此刻哈利才知道真相:杀死哈利父母的原来是虫尾巴——小矮星彼得,而小天狼星布莱克是哈利的教父。

虽然到现在我只读完七本书中的三本,但主人公哈利的形象却深深地吸引了我,他面对种种险境,不怕困难,坚持不懈,勇敢坚持正义的精神,这些正是我需要学习的。他与他的朋友们以诚相待,相互帮助,也是我学习的榜样。想想自己在平时的学习中总是有畏难想法:作业多了没耐心,字也写得潦草了,题难了就没耐心,生活中有困难总是叫奶奶,唤爸妈。和哈利遇到的困难相比,我所遇到的困难真是太小了,和哈利相比我太懦弱了,我要向哈利学习,学习他的勇敢和百折不挠的精神。

通过阅读他的故事,我学会了很多,也因此而喜欢上了哈利波特系列小说,我也要做一个不怕困难的“哈利”

哈利波特读后感7

从小学三年级开始接触第一本,一直到高三暑假第七本发行完毕,《哈利波特》直接融入了我的成长。一套书有很多值得探讨的地方,包括斯内普的无间道生涯,四个学院之间的纠葛,彼得的背叛……甚至对于万众唾弃大魔头我也会产生一丝疑虑:缺乏爱,不是因为他缺少爱的能力,而是他没有在一个和平稳定的爱的环境中成长。那么,谁应该为他负责?

因为熟悉,所以选择写这本书的读后感,可是写完又发现,还有太多地方没有仔细阅读和思考。

哈利波特读后感8

哈利波特是一个瘦弱、带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他的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在他一岁的时候,他的爸爸妈妈就被魔王伏地魔杀害了,他一直寄居在他的姨妈家,哈利在他的姨妈家饱受欺凌,直到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一只猫头鹰带来了一封信,邀请他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上学,从此,哈利的生活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他经历了许多奇妙、惊险的事,他在魔法学校里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头傻脑但心地善良的罗恩,一个酷爱读书,成绩优异的赫敏。他们一起经历了种种磨难,但是他们团结协作、机智勇敢,最终打败了魔王伏地魔。

始终认为,我依然保留了对这个世界的好奇。所以即便一个人也不会无聊,晒太阳,淋小雨,看花看草,赏云卷云舒,品四季流转。用理性的思维方式思考了六年后,升入大学后除了大量补充文史哲知识,还开始加入文科的感性思维。

哈利波特读后感9

在暑假里,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系列的故事书,于是我第一次走进了这个魔幻男孩的世界。就在几天前,我把第七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完了,那些奇异的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非常喜欢它们。

哈利波特系列共有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书中描写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在魔法学校中的成长故事。他是巫师的后代,在哈利一岁时,他的爸爸妈妈被巫师世界里一个邪恶的黑魔王杀死,但黑魔王对哈利下毒手时,魔咒却反弹回来击中他自己,而哈利波特的额头只留下一个闪电疤痕。是留在哈利身体里的伟大的母爱救了他,使他成为巫师世界里唯一逃脱黑魔王魔爪的人。后来,哈利被好心的魔法学校校长邓布利多救起送到他的姨妈家收养,长大后进了著名的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在这里,哈利波特认识了许多朋友,也遇到过黑魔王的爪牙,有欢乐,也有痛苦。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里和他的小伙伴们一起学习、成长,发生了许多引人入胜的故事。他们不断地战胜黑魔王的挑战,最终杀死了黑魔王,使巫师世界回归了平静。

在这本书里,我最欣赏哈利波特的勇敢的性格。当别人连黑魔王的名字都不敢说时,他已经开始和黑魔王斗智斗勇,正是他的勇敢,和他对亲人、朋友的强烈的爱心,使他获得了战胜邪恶的力量。我梦想着能见到哈利波特,成为他的朋友,向他学习那些神奇的魔法(这样做很多事就方便多了),学习他那高尚的品格。我讨厌黑魔王和他的部下,他们太坏了,伤害了那么多无辜的人,还以此为荣,骄傲狂妄,我永远也不要做那样的人。

我非常喜欢这部书,非常喜欢哈利波特,愿他在魔法世界里生活得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10

今年暑假,我阅读了一本轰动全世界的科幻小说《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中的主人公正是众所周知的小魔法师“哈利 。 波特”。

哈利波特的童年是悲惨的。他从小就失去父母,在姨父姨母家饱受欺凌。就连房间也只是一个又小又暗、破旧不堪的碗厨。从他出生的十年以来,他没有过过一次生日,也没有被别人疼爱过。

我与哈利 。 波特年龄相仿,和他比起来,生活真是有着天壤之别。我独自拥有一个房间,既明亮又整洁,而且每天都有爸爸或妈妈来帮我收拾,给我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每当我生日,爸爸妈妈都会为我精心准备一个漂亮的大蛋糕和一桌丰富美味的菜肴,并邀请亲朋好友来庆祝。无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在学习中,我都能得到爸爸妈妈的关爱和帮助。

哈利波特直到十一岁才冲破重重阻挠,进入学校学习,而十一岁的我都已经是五年级的学生了。当我读到哈利 。 波特的姨母对他百般辱骂的时候,感到十分气愤。可哈利 。 波特一点儿也不沮丧,他通过自己的努力和抗争,从姨父姨母的禁锢中解脱出来。我被他的这种勇于同命运作斗争的精神所感动了。哈利 。 波特通过克服重重困难和自己不懈的努力,在魔法学院里取得了优异的成绩。我幻想着自己也能像哈利 。 波特一样聪明、勇敢、顽强。

哈利波特被他的姨父母所收养,却经常受到欺负,可怜的哈利 。 波特从小就没有被人疼爱过。我却一直在幸福中成长,从小到大都生活在爱的怀抱中。记得在去年寒假的一天,早晨,我一起了床,就觉得头有一点痛,人有一点晕晕的。这时,发烧请假在家的妈妈发现了我的异常,忙把我拉过去,赶紧给我量体温。“三十八度呢,走,妈妈带你去看医生。”妈妈忘了自己,焦急地说。“妈妈,你自己还在发烧呢……”“我没事,快走吧!”说完,妈妈披上大衣,给我穿上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读后感了厚厚的棉衣,带我去看医生。外面真冷啊!我搓手取暖,妈妈看到了,蹲下来心疼地说:“来,妈妈背你吧。”说着便把我背了起来……就这样,我和妈妈来到了诊所,陪我挂完点滴后,妈妈又背着我走回家。回到家后,我感觉舒服了许多,但是妈妈却累得上气接不上下气。我赶紧让妈妈休息,妈妈却微笑着说:“我没事,不累,你发烧,胃口不好,妈妈给你熬粥去。”顿时,我的心里涌出一股暖流,我真幸福啊!

我不得不承认《哈利 。 波特与魔法石》这部小说的确是魅力十足,它不仅把我带进了奇妙的魔法世界,启示我要有勇敢顽强的精神,就能克服重重困难,取得胜利,更让我珍惜生活在爱的海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11

很多人都明白有这样一个小巫师,他鼻梁上有一架黑框眼镜,他总是骑着飞天扫帚在空中飞,在他乱蓬蓬的黑发下方,还有一道神秘的伤疤。这个男孩的名字叫哈利波特。

哈利一岁时便失去了父母,一向在姨夫姨妈的欺凌下生活。在哈利十一岁时,他突然得知自我是一名巫师,于是他开始了自我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习生涯,并且认识了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

但是杀死哈利父母的伏地魔却一向对霍格沃茨虎视眈眈,原本在哈利身上丧失潜力的他打破了哈利刚开始的平静生活……

看完这套书之后,我很难想象,竟然有这样的随时要面临着死亡的孩子,哈利承担连很多成年巫师都担当不了的职责!有这样勇气的孩子,在现实社会中又会有几人能做到?他所吃的苦,又有几人能承受?

虽然有那么多的考验等着哈利,但是奇迹一次又一次出现,哈利总是逃脱危险。这些,全都是因为爱。

哈利的母亲为了救哈利而死,她对哈利强烈的爱,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了印迹。被一个深深地爱过,尽管爱他的那个人已经死了,也会给哈利留下一个永久的护身符。这就是伏地魔杀不死他的原因。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套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12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十分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我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是一名巫师,此刻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我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我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应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但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齐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能够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应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读后感13

读过这样一个富有传奇色彩的惊险经历后,我深深的被一个英雄顽强拼搏和不屈的灵魂震撼着。 哈利·波特在11岁生日那天明白了自我的身世之后,便注定了永远不可能平平常常——即使拿魔法界的标准来衡量。黑魔法的阴影始终挥之不去,种种暗藏杀机的神秘事件将哈利进一步的推想了伏地魔的魔爪。经过三年的学习和磨练,哈利逐渐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就在这一新学期中,哈利又依次惊险的从伏地魔手中死里逃生。

假如我是哈利·波特:当我从逼真的可怕梦境中惊醒而有导致额头上的闪电形伤疤疼痛难忍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忍受着巨痛的煎熬,分析状况,采取各种措施;当我魁地奇世界杯后的混乱中,无意间发现了消失十三年的黑魔法标记而又应对巫师们的指控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沉着冷静地为自我辩护,还自我清白;当我在抵抗可怕的不可饶恕咒之一——夺魂咒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顽强坚定的摆脱夺魂咒的控制;当我莫名其妙地成为第四位勇士而又加上丽塔·斯基胡编乱造的报道引发了一系列误解、嘲笑、友情冲突,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不予理睬,毫不退缩;当我在三强争霸赛中面临这三个惊险艰巨的魔法项目,我不可能像他那样克服重重困难和波折,战胜了自我,出色的完成了任务并表现出完美的品质;当我由于三强杯被偷换成门钥匙而被带到强大了的伏地魔前,理解挑战(死亡)时,我不可能像他那样,一个念头超越了恐惧与理智,最后在闪回咒的帮忙下,又一次逃脱了。

虽然我是可男孩,但也不得不承认自我的软弱与无能,在自我的生活中,很难遇到挫折,像温室里的花朵,不经历风雨,没爱过生活的磨砺。因而,我们在困难中不能丧失勇气,勇气和毅力是最可贵的,没有它,你就永远摆脱不了困境!

哈利波特读后感14

一个长着棕色头发,鼻梁上带着一副宽边眼镜,额头上有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的男孩。拥有一根神奇的魔法棒,和一把能在空中飞行的魔法扫帚。他是谁?他就是鼎鼎大名的哈里。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只能用一个字来形容,那就是“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比如隐形衣,只要披上了它,别人既看不见你的形,也听不见你的声,肆无忌惮的随意走动,却不会被人发现。还比如:那里的信件都是由猫头鹰送的,当猫头鹰把信件送到收信人手中时,收信人不用看信就能明白信的资料。因为,信会把资料全部读出来。怎样样!很神奇吧?

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他是个善良、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的男孩。当他遇到解决不了的难题时,他必须会想办法解决。当他遇到危险的时候,他不退缩,还机智斗恶。我最佩服的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应对黑暗势力的那种勇敢。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遇到解决不开的问题时,不管想什么办法,必须要把问题给解决。遇到危险和困难时,不能慌张,要勇敢的去应对。只要坚持不放下,就必须能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15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读完这四本书,我想,如果我也有一根魔杖,那该有多么好!我要用我那神奇的魔杖,为人类造福!此刻,我们的地球上战乱很多。比如“中东战争”“9·11事件”等等。那些无辜的老百姓们沦为难民,东躲西藏,饥一顿,饱一顿,真是可怜。这时,我的魔杖就要大显身手了!我轻轻一挥,和平的花朵就洒满了全球。世界上再也没有战乱了,多好!

如今,地球上生态环境正在破坏,自然灾害频频发生。那些灾害,不但毁了人们的房屋、田地,还给人们带来了许多痛苦。这时,我一挥魔杖,随着一道金色光闪过,世界上每个角落都会变得像陶渊明笔下的桃花源那样美丽,多好!

假如我有一根魔杖,我会用来造福于人类。其实,我读完这四本书后,最大的体会就是书中由始至终呼唤和平、真情、勇敢和爱。它不光是一本单纯的儿童小说,其中也包含了很深的哲理性,如神奇的厄里斯魔镜和冥想盆。只要认真品味,就能体会到其中的哲理和感人至深之处。

哈利波特读后感16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哈利、波特”系列童话小说的第一本,讲了具有传奇色彩和戴有神秘面纱的历险故事。读完后还沉浸在魔幻童话的世界里,让人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胜困难。

人们一向在说团结力量大,不错的,在这本书中就应验了这个道理。如果他的朋友:赫敏和罗恩没有帮忙他,那么也许哈利·波特此刻已经“不复存在”了,但正因为他结交了这些朋友,以至于这个系列的书此刻还在畅销之中……

人们必备的品质之一就是团结,在你失去了朋友的信任后,你会突然发觉,你什么事都做不成了,这就使我感悟的道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17

在我们这个年龄段,都会常常做一些“白日梦”。无非是什么自我变成某某公主啦之类的。我也经常幻想自我变成了魔女呀,法师等。而我在假期读的一本书,却真正带我走进了一个魔法世界。

那本书的名字是《哈利·波特》。讲的是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学院所发生的事。

确实,我不得不承认哈利·波特是一名很棒的法师,他在海边小屋里遇见了巨人海格。在九又四分之三车站遇到了罗恩;在车上又和赫敏成为了好朋友。这不是因为他是“大难不死的男孩”,是因为他是一个让人怜爱,而十分坚强的男孩。哈利·波特有一个阿兹卡班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我并不觉得布莱克坏,而到了之后,我得知他是哈利的教父时,我的确吃了一惊,但我相信他。我想哈利也是——当小天狼星布莱克牺牲后,他对邓布利多狠狠的发脾气。但结局还是完美的,在见证了那么多人的死亡之后,他还是和金妮走到了一齐。我很佩服这套书的作者J。K。罗琳,她用细腻的笔触走进了我们新一代人的内心世界。故事情节总能让我们伴着主人公哭泣。即使是只言片语也能触动我们心底最深的那一道弦。书也是各有口味的,我认为这本书,它似一杯清茶,苦涩中泛着甘甜;它似一杯白水,虽无味,但却浇灌了我们的心田;它也似一碗心灵鸡汤,温暖了我们心灵的同时,告诉我们一个人人都有的稀世珍宝——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18

当我读完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这本书仿佛把我带到一个神奇的魔法世界,在结束这一段魔幻的旅途后,许多新的思想一涌而上,使我受益匪浅。

前些天,我看了第一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部书主要叙述了哈利波特从麻瓜世界到了魔法世界,开始了他的魔法旅程。他在霍格沃茨读书,结识了两位好友,也树立了死对头。之后,他发现了魔法石,还一举挫败了伏地魔,还因为他们这个铁三角给格兰分多学院赢得了学院杯……在现实生活中,正义与邪恶的较量无处不在。在公车上拥挤时,小偷正把他邪恶的黑客伸入乘客的包里,口袋里。当光天化日之下,罪犯将拿出他们的“杀手剪”--尖刀来抢劫,当有坏人正笑里藏刀撕卖假货时,但是这些坏人抢的,偷的正好是“聋子”,“瞎子”,“哑巴”的时候,这些人将是视而不见。

但是幸运的是社会上也哈利波特那样正义的使者与这些邪恶的坏人对立。正是有了这些正义的使者,这个社会才有了进步,他们同时也是人类的财富。这时,我有了一个新念头:我也要向哈利波特一样正义为社会,为人们做贡献,从我做起,相信正义与邪恶的较量中正义将会是永远的,光明的胜者,就让正义的光芒铺照这个世界的每一个角落吧!最后,我也期望我们的生活变的完美,让我们身边的一切都充满生机与活力,让我们不再羡慕霍格沃茨,因为我们拥有我们自我神奇的魔法。

哈利波特读后感19

这几天,我迷上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 ,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七部。这本书情节惊险且扣人心弦,让我读起来感觉津津有味。

故事主要讲了:哈利波特正是就应上魔法学校的七年级的时候,却因已故校长邓不利多嘱托给自我的的任务。找到魂器,消灭伏地魔,而和好友罗恩、赫敏逃亡在外 。他们经历了一系列的历险旅程:骑火龙离开精灵阁,在荒野中寻宝剑,变模样到魔法部刺探。最后,在一系列冒险后,他们找到了七件魂器之中的五件魂器且消灭了它们。在这过程中,他们得知了死亡圣器的故事。死亡圣器分别为复活石、老魔杖、隐形衣这三件,只要全部拥有,便能够控制死神。可伏地魔也一向在寻找死亡圣器。为了消灭伏地魔,哈利与伏地魔展开了生死殊博,最终哈利纯正的灵魂战胜了伏地魔已经四分五裂的灵魂,赢得了这场生死殊搏的胜利。

合上这本书,我被深深地感动了,那是因为爱。在生活中,“爱”也无处不在,从各个方面显现出来:亲情、友情、感情、……把我们包围着。常常我们“身在福中不知福”,我们往往忽略了一个又一个在别人看来十分明显的爱,我们,就每一天生活在这种伟大、无私、美丽之中:母亲的一个嘱咐,兄妹的一个祝福,老师的一句教诲,朋友的一个鼓励,对手的一句赞美,队友的一个击掌,陌生人的一个微笑……包含着关心、友好、信任、热情,这就是爱!最普通却最强大:书中,它能让哈利死里逃生,战胜伏地魔,现实中,它能让我们感悟幸福,战胜任何困难。

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罗恩、赫敏让我明白了:在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也能像哈利那样,永不言弃,艰难前行至成功。

哈利波特读后感20

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最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很小时,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害死了,但强大的伏地魔对付刚生出来的哈利时却永久性地失去了魔力。哈利十一岁进入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各种各样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乱糟糟的头发怎样剪也剪不完;莫名其妙得到了一件隐形衣;令人发愁的飞天扫帚一骑就会来个俯冲;前额上的闪电似的疤总是隐隐作痛。难道伏地魔复生了?书里种种的扑朔迷离、千奇百怪的事情把我深深吸引住了,我看着看着就深深融入到了书中,一看就是大半天,吃饭了还不肯松手。

看完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真佩服哈利的勇敢、机智。在魁地奇(在魔法界一种特有的球类项目,队员都骑着扫帚比赛)赛场上,哈利为了能追到金色飞贼,想尽了办法。看见飞贼在北边,于是他在对手面前故意往南飞,让对手以为飞贼就在南边,于是跟着哈利飞去。之后哈利一转身,去抓其实在北边的飞贼,最后赢得了胜利。哈利还是个忠诚的人,他始终在校长邓布利多一边,邓布利多的任何命令,他都听从,我们都就应学习哈利波特的这种精神。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战胜不了正义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着一种正义的精神,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人人都有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的案件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得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21

在我生日的那天,我得到了我梦寐以求的礼物—一整套的《哈利·波特》。从那时起,我就一直盼望着暑假的来临,因为:只有到暑假时,我才能看我心爱的《哈利·波特》。这是爸爸和妈妈送我书时的唯一条件。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知道哈利也是经过无比艰苦、困难的生活才有最后的辉煌。他曾受过失去父母的痛苦,受过姨夫一家的欺凌,受过同学马尔夫等人的讥笑,还受过老师斯内普的责难、受过伏地魔的追杀。我认为哈利不是全都很神奇,虽然他有飞天扫帚和隐形衣,但真正让他战胜伏地魔的是他永不畏惧的勇气和赫敏、罗恩等朋友们的帮助。因此我想:作为一个3年级的学生,而且还是个班长,我不但要自己在学习上力争上游,而且还要带领好全班同学认真学习,积极向上、共同进步、为班级争光!

哈利波特读后感22

今天是周日,我的作业都写完啦,难得有空闲,我一定要读一本书。

从拥挤的书架里仔细查阅,我终于找到一本称心如意的好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这本书主讲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寄养在姨夫姨妈家。哈利在姨父家饱受欺凌,还有他们的“混世魔王”达力——一个肥胖,娇惯,欺负人的大块头,也是对哈利拳打脚踢。哈利的房间是在一个又阴暗又狭小的碗橱里,十年以来,哈利在那里度过了所有的日子。十年来,从来没有一个人为哈利过过生日。但是,在哈利十一岁生日那天,一切都发生了变化,猫头鹰信使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他去一个他觉得会永远难忘的、不可思议的地方——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里,哈利不仅找到了朋友,学会了在空中飞行,骑着一把型号为光轮2000的飞天扫帚打魁地球并赢得比赛,还得到一个隐身衣。他发现那里的一切的一切——从上课到吃饭到睡觉都充满了魔力。但是,一块魔法石出现了,他与哈利的命运息息相关……

看了这本书,让我渴望不平凡的生活,渴望圆英雄豪杰梦。友谊的力量,正义与邪恶之较量,与命运抗争之勇气,在书中都表现的震撼人心。你想知道具体发生什么事吗?自己翻开书仔细去看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23

那个世界,那个故事,那些生物,那些感情。

---题记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在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秘的国度,里面住满了巫师,猫头鹰是他们的信差,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西洋棋子会思考,幽灵顽皮鬼漫天飞,画像里的人还会跑出来串门子,连吃的食物都与众不同。有这么个小男孩在“我们的世界”里饱受欺负,13岁才知道自己竟是巫师世界中一对已故英雄夫妇的儿子,而杀死他们的人——连名字都不能提的大魔头,遇到了有生以来最弱小又最强劲的对手——孤儿哈利。

《哈利 波特》中的“铁三角”各有各的特点,他们分别是用勇敢,智慧和忠厚的象征。

哈利是勇敢,自从进入霍格沃茨后就是学校的风云人物,他不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学习平平,甚至有的科目不及格,他漠视学校校规——像邓布利多说的那样:走禁止的楼道,闯入密室,夜间披隐形衣到处乱跑,进禁林,或许继承了父亲的血统,哈利波特从骨子里透出对权威的藐视。他虽然年纪不大,但曾经体会过伤痛,具有同龄孩子没有的勇气与坚强,从大难不死到屡次击败伏地魔,勇敢早已早他的心中埋下了种。我不想过多地说他……只是哈利,这个男孩传奇而痛苦的生命正是他一手造成的。哈利最终决定不去寻找丢在禁林的再生石,毁掉长老魔杖——而只是留下自己继承的隐形衣,这是他的选择,一个很令人感动的选择,他战胜了死亡,因为真正的死亡之主从不会想要避免死亡,永生不是他所求的,如此,任何死亡的威胁也不能再令他惧怕和后退,他明白因为这些都无法伤害到他。爱,守护,朋友……这一切才是活着真正的意义,比起权利,金钱,长寿..要重要无数倍。哈利作出了他的选择,于是,他选对了。

罗恩是忠厚,就像所有配角一样,他的出现平淡无奇,但他又着和哈利一样的遭遇:用哥哥们的旧物,很容易被人忽视。进入魔法学校后,共同的命运将他和哈利紧紧联系在一起,他对待朋友真诚,在第一部中,为了让哈利去救魔法石,罗恩冒着牺牲自己的危险帮助哈利,他的确是个忠厚的孩子,但他并非不聪明,可以从他的那盘棋看出,能把棋下得如此好的人绝不可能笨拙,这就是作者给我们的一个想象空间。对此,我一点也不感动:这绝不是偶然的,而是两个冒险的伙伴在性格上的互补——哈利对荣誉、名气已经非常讨厌,而罗恩正在追求荣誉、拼命想证明自己。

作为”铁三角“中的唯一女生,赫敏是智慧,她是及其富有个性的,成绩总是拔尖,却有一副骄傲的样子,认真严肃,似乎没有缺点的。当然,她也有一反常态的时候,比如,三年级时,她曾一气之下决定不再上占卜课;在三强争霸赛的时候,她主动放弃学习,帮哈利研究魔咒,所以哈利比赛的胜利,赫敏也有很大功劳的。她还是一个有爱心的女孩,在别人都在嘲笑自己的时候,仍然坚持给小精灵自由。正是她的聪明,帮助哈利解决了一个又一个难题,以至于打败了伏地魔。

哈利波特读后感24

相信大家都知道,《哈利波特》一书曾凭借充满悬念的文笔,带给了世界哈利波特狂潮。我也可谓是一个纯纯正正的“哈迷”,不仅沉醉在炽热的字里行间,更多的,是从《哈利波特》这些系列中感受到了书的魅力。

我曾读过3遍,你不要以为我只是在愚蠢的重复,你知道不,每一遍我都有了更深层的体会,这也许就是“温故而知新”的意义。

第一遍的时候,是在四年级。那时候的我,语文能力还有待提高,感悟能力还有欠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更多的,是沉醉在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中。或许是因为罗琳女士丰富的想象力,我一开始就被离奇的情节迷住了:当我读到邓布利多校长有一个奇妙的熄灯器时,当我读到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壮丽场景时,当我读到伏地魔的残忍时,当我读到善良却帮到倒忙的多比时……我曾捧腹大笑,也曾泪流满面;我曾喜极而泣,也曾心花怒放;我曾垂头丧气,也曾惊愕不已。从那时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曲曲折折的故事情节。

第二遍,是在五年级的时候。那时候,我的语文能力已经明显提高了不少,所以,它的写作技巧更吸引了我。譬如,心理描写:罗琳女士在书中曾大篇幅的描写哈利的心理,写的淋漓尽致,把哈利的愤怒,喜悦,紧张写的惟妙惟肖;又譬如,伏笔:有一个人物让我无法忘怀,那就是斯内普教授,书中在1—6部,斯内普看起来都是一个坏透了的人,他经常针对哈利。而作者在7部中,才透露出,原来斯内普一直深爱哈利,像爱他的妈妈一样……从那时起,我更加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它的写作技巧。

第三遍,便是六年级。六年级的我,语文学的更加熟练,感悟能力也日渐加强,所以我读《哈利波特》,也情不自禁想去挖掘一些人物之间的那些细腻的情感,想去感受罗琳女士一些想要表达的思想感情。

一开始,我被哈利父母对他的爱深深震撼,当看到詹姆为了捍卫住自己的妻儿,而挡在法力超强的伏地魔面前牺牲时,当看到本来不用死的莉莉誓死守住他们的儿子时,我竟然半天说不出话,被这种强大的亲情所感染到了,震撼到了。

而后,我又被哈利、罗恩、赫敏之间真挚无私的友谊所感动。三个小主角们,在7部中,过五关闯六将,曾一起争夺过魔法石,也曾结伴去密室,还曾救过阿兹卡班的囚徒,更曾进入阴森恐怖的凤凰社。最让人感动的,是他们三人7部中,在森林中吃野草度日,只为了寻找魂器的日子。哈利身负重任,邓布利多交给他的遗愿必须完成。而当他为了同伴而着想,不想让罗恩、赫敏一起和他在与生命开玩笑的时候,他才发现,他们俩早已做出了充分的准备,没等他愿意,已经做好了与哈利并肩作战的准备。我也曾看出,当他们吃着苦涩的蘑菇时,没有一个人愿意离开同伴;当他们冒着生命危险去古灵阁行窃的时候,没有一个人退缩;当他们与食死徒作战的时候,没有一个人倒下,他们三人,永远在一起。

《哈利波特》这本书,带给了我无穷的快乐,也让我明白了“温故而知新”的蕴意,我爱读《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25

正义终将战胜邪恶,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武器。《哈利·波特》,一本大爱之书。——题记

一个黑发小巫师,眼镜下绿眸熠熠闪光,手持魔杖,把你带入梦幻般的魔法世界。他就是——“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系列是英国作家J·K·罗琳女士的著作。它一共分为七部,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 《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主要讲了一个为非作歹的黑魔头伏地魔东山再起,哈利·波特和他的两个小伙伴,还有一些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努力抗战伏地魔的故事。

我最喜欢的人是哈利·波特,因为他充满正义感、不屈不挠、永不言弃、勇敢坚强。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伏地魔骗哈利,让哈利以为教父小天狼星遇到了危险。哈利信以为真,于是,就和同伴们去了教父受伤的地方——魔法部。到了那儿,哈利才知道自己受了骗。在跟伏地魔的战斗中,哈利的同伴们都受了伤,哈利又要保护同伴们,又要跟伏地魔和食死徒作斗争,甚是艰难。可是,哈利没有为此屈服,一直坚持战斗,请看:“他们在他后面跑着,把桌椅弄得满天飞却不敢朝他施魔法怕把预言弄坏。他朝着那扇唯一开着的门跑去,这是食死徒们来的时候走的门。他心里暗自祈祷纳威会和罗恩待在一起,并找到解救罗恩的办法。他进入了一间新屋子,并感到地面消失了……他顺着陡峭的石壁跌落下去,最后仰面朝天的落在地面上。整个房间充满了食死徒的笑声;他抬起头来看见五个在大脑室的食死徒正向他靠拢,与此同时,更多的从其他走廊里出现并向他走来。尽管他的腿颤抖得很厉害,哈利还是站了起来……”终于,校长邓不利多率领凤凰社赶来了,救出了哈利。

看在第七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中,伏地魔占领了魔法部,食死徒们到处追捕哈利,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被迫大逃亡。哈利和他的两个伙伴在逃亡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问题,比如:吃不饱,不能得到外界消息,每天都要换地方露营。尽管这样,哈利和朋友们没有屈服,而是勇敢地寻找能杀死伏地魔的魂器和圣器。

在哈利·波特系列中,我最痛恨的人就是伏地魔了,同时也为他感到惋惜,他既相貌英俊,又法术高强,为什么比不过哈利?因为他不懂得爱,不懂得爱是世界上最强大的武器,只知道用高超的法术去杀害别人、威逼别人,而不是用爱心去征服别人。正是爱,哈利的母亲为哈利献出了生命,使哈利得到了强大的保护, 使 伏 地魔想尽一切办法都杀不了哈利;正是爱,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能同心同德,不离不弃,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劫难。正是爱,使得所有正义的巫师联合起来,众志成城,战胜敌人……是啊!邪恶怎么可能战胜正义,战胜爱呢?伏地魔的失败是理所当然的。

写到这儿,我多么想手持魔杖进入巫师世界,与哈利一起挑战伏地魔呀!

我读《哈利·波特》,不但得到了快乐,还得到了人生哲理。

哈利波特读后感26

2011年8月4日,《哈利波特7》的电影---最后一部结束了,一个魔法世界陪伴着我们十年。我现在13岁,刚上初一,正好《哈里波特》的最后一部结束了。

2008年,我在好朋友的家里看到了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师》,封面上的人物感觉好丑,但内容比封面好看的多,自己就深深的被吸引了。因为刚开始看的时候,《哈利波特》的七本书正好全都出版了,自己可以慢慢的看。一个暑假的时间就把七本书全都看完了,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

回想起自己“哈迷”的经历,哈利第一次进霍格沃茨的时候是11岁,我第一次看的时候也是11岁。五年级我11岁,还依然稚气未退的沉浸在有趣的校园故事中、三毛经历过的万水千山……却不知道还有一个男孩在德思礼家饱受欺凌了11年,终止这种命运的11岁正是他生命中的转折点,我也才知道,还有一个霍格沃茨的魔法世界、一个男孩的奇妙冒险。很神奇、不是么?

在那么充满幻想的年纪,我也希望自己有一根魔法棒,只需轻轻一挥,所有的问题都能解决,我也希望有那么一个对角巷,那里有一只属于我的猫头鹰。我也希望有个9又4分之3站台,车上有比比多味豆和送巫师画片的巧克力蛙。我也希望有个霍格沃茨,那里的神奇怎么也数不清。这些全是我的希望,也是霍格沃茨最美好的地方。

当哈利进入魔幻的金色大厅的时,我或许只是一个什么都不懂的顽童,在我11岁读的时候,他也永远定格在了17岁,但哈利一直陪伴着我。今年的电影《哈7》出来了,是哈利陪伴我们的最后一年,只是我也要进入一个全新的生活中了。第七部的结束,心中的期盼不再有了,但那份感觉也依旧还在。

《哈利波特》里的主角们并不完美,每一个人都有人性的缺点,没有完美的人。读《哈利波特》的时候,不用去争论人性善恶的问题,因为哪怕是所谓的正义一方,也会有小小的嫉妒贪婪,哪怕是邓布利多那样的圣者,也有灰暗不明的过去,哪怕是斯内普这样一出场就被读者定了性的人物,也是一个会为了心爱的人而守住巨大秘密的真正的英雄。我们每个人都是各种因素作用下的矛盾体,只有经历过失败、背叛,才能成长。

在哈利的身边,谈起友谊,会想到哈利、赫敏、罗恩三个人的故事;谈到亲情,又是邓布利多告诉哈利詹姆和莉莉从未离开过他,爱在心中。谈到爱情,又会想到罗恩那别扭的样子,他喜欢赫敏也重视哈利,他怕他心爱的姑娘中意的是他最好的朋友,所以他羡慕嫉妒,却最终还是坚定的回到他俩的身边。哈利可以没有魔杖、但不能没有赫敏和罗恩,两个最好的伙伴见证了他一路走来的成功失败。

拿走巫师们的魔杖,脱掉他们的巫师袍,他们也都只是普通人。现实中没有厄里斯魔镜能让我们看到内心的渴望,没有冥想盆能让人保存最珍贵的回忆,没有老魔杖能让人战无不胜,没有复活石能让人死而复生,没有时间转换器能让人回到过去,没有水晶球能让人看到未来。没有小精灵能对人永久忠诚,没有守护神能抵御死亡之吻,没有凤凰的眼泪能让伤口愈合如初。没有摄神取念能够探得他人的内心,没有一忘皆空能轻易地剥除一份记忆,没有福灵剂能让人把好运都招揽上身,没有迷情剂这样的爱情灵药……现实中有的只是自己的努力、和匆忙的人们的背影。

哈利陪伴我的时间不是很长,但也见证了我从稚气未脱到美好的青春,也感谢哈利给了我一个美好的魔法世界,虽然是不存在的,但心里又希望这是真实的。那个在11岁时幻想着会有猫头鹰来送信告诉我去霍格沃茨、每天都望着天空的傻丫头不见了,但这个天真的身影一直映在长大以后的她。

有时会想,世界上真的存在一种魔法----闪回前咒。只是并非由咒语来触发,可能是一句话、一首歌、一张照片、一个人、一个场景……当看到某个熟悉的东西时,很多的过去就像放电影一般的出现。每当看到HP这两个字母,关于它的一切就清楚地显现在脑海之中。

对哈利依恋的这种感情,我不愿说再见,但那个11岁的毛孩,我要说再见了!!

哈利波特读后感27

有这样一个名字,至今仍深深地烙印在我的脑海里——哈利波特。

从小学二三年级接触到《哈利波特》的小说,从此暗暗相信自己也是个魔法师,直到上初中前,我都认为自己的那封信一定是被中国海关拦截了……

哈利波特,那个带着眼镜的瘦弱魔法师。他的出生是场悲剧,却又带来了希望。事情的起源只是一个预言,将他和伏地魔联系在了一起,导致他的父母被杀害,而他从此也被贴上了“救世主”的标签。童年的他住在姨妈家狭小的碗橱中,只有灰尘和蜘蛛与他做伴。瘦小的哈利被表哥一伙人当作练习拳击的对象,被姨父姨妈当作仆人一样使唤,受尽欺负。他经常因为一些莫名其妙的奇异事件被关在碗橱中,不能出来。可以说,他的童年是黑暗的,是我们所无法想象的。

但是,十一岁的生日那天,一封霍格沃茨的入学邀请函从此结束了他的黑暗童年。

在霍格沃茨学院,哈利波特感受到了爱。罗恩、赫敏,他们是哈利最好的朋友,被称为“梦之队”,他们也会吵闹,也会争执,但总能化解一切的矛盾,战胜所有的困难。多比,巫师界中卑微渺小的神奇生物,但他弱小的身躯中却折射了一种坚韧的渴望。为了自由,它奋力地挣脱束缚。它虽然卑微,但是活得有尊严,在邪恶面前绝不低下高昂的头颅。它让我看到,小人物身上有坚定的信念,执着的追求。我仿佛看到,透过褴褛的衣衫。它的胸膛中有一颗钻石般洁净闪亮的心灵,充满爱和美好的希望。但是悲剧接连的发生,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院长的死亡讯息相继而来,让霍格沃茨陷入了黑暗之下。

直到现在再次读起《哈利波特》,我都不由赞叹作者罗琳的绝妙的思维,竟能创造出斯内普这样一个忍辱负重的伟大角色。斯内普的一生是一部悲剧,也是一场斗争。他一次次游走在死亡的边缘,拯救了巫师的生命,却从来得不到感谢,只有刺耳的谩骂、污蔑。他是来自斯莱特林的英雄,用生命证明了自己存在的价值,用生命谱写了这久久回荡的绝唱!在临死前,斯内普把这段尘封已久的记忆交给了莉莉的儿子哈利。他凝视着哈利和他母亲一样绿色的眼睛,仿佛又看到了当年的莉莉笑颜如花。他就这样沉醉地看着,看着,直到死去……

在故事的最后,哈利选择了迎战伏地魔,他给我们留下的印象,已经不再是那个额头上有闪电型伤疤,带着圆眼镜的瘦弱男孩,而是一个勇敢的领袖,他用格兰芬多的宝剑为正义而战,拨开了笼罩着天空的迷雾,让阳光洒满大地,为巫师和神奇生物带来了光明与希望。

七年,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七年,一个男孩的成长史……哈利波特的故事成就了罗琳,也让我们相信,这样的一个魔法世界真实地存在。在世界的某个角落,巫师们依旧挥舞着魔杖,用他们神奇的力量改变着这个我们共同存在的世界。罗琳为这个故事写下了结尾。但是在故事中许多勇敢的人,仍然让我们感动,他们为了这场无法避免的战斗,为了保护那些无辜的人,竭尽所能,甚至牺牲了性命。他们像流星般陨落,却用短暂的生命绽放出最灿烂的美,在黑暗的天幕中留下闪亮的痕迹。点点的星光汇聚成一条灿烂的星河,照亮了魔法世界的未来,也照亮了我们的心房。

哈利波特读后感28

月亮悄悄地出来了,皎洁的月光照在桌子前的一本书上。轻轻翻开它,一个个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令我回味无穷……

想统治世界的伏地魔,杀了很多法力高强的巫师。当他要杀哈利波特一家时,奇怪的事情发生了:他挥舞魔法棒向已是孤儿的哈利施咒语时,屋里闪过一道亮光,伏地魔便不知所踪,而幼小的哈利头上留了一道闪电似疤痕。传说只要被伏地魔施过咒语,必会死去。后来哈利被人接到他的姨父姨妈家。在姨父姨妈家,达力表哥“狗仗人势”,时不时欺负他,而姨父姨妈也不喜欢他。哈利的生活惨不忍睹:他住在肮脏的仓库里,被恶心的老鼠撕咬;他穿着单薄的衣服,受尽寒冷;他在家里,每天都要做辛苦的家务。他从来没有过生日,也从没有体会过被爱着的感觉。

直到一天,一封神秘的来信让哈利进入最有名的魔法学校——霍格沃兹学校。哈利进入以后,认识了傻里傻气的罗恩和机智聪明的赫敏。他们相处不久,经历了生死成为最好的伙伴。有一天,哈利发现一个巨大的阴谋——伏地魔再次策划统治世界的阴谋。他要先得到魔法石,来恢复自己的身躯。而魔法学院的奇洛教授把自己的灵魂出卖给了他,和他共用一个身躯,帮他得到魔法石。哈利、赫敏和罗恩要阻止这个阴谋,就要先得到魔法石。他们弄清楚了魔法石的位置,趁黑夜闯入活板门——哈利用笛声催眠了一只成年怪物,罗恩舍弃自己赢得了棋盘,赫敏用聪明才智认出生死药。最后哈利一人来到了寻找魔法石的最后一关。他看见了奇洛教授,他们展开了一次生死搏斗。不知怎么,只要奇洛哪里碰到哈利,哪里的皮肤便会腐烂。最后哈利赢了,但晕倒了,被校长邓布利多送到医院。哈利问校长自己为什么会胜利,校长说:“你母亲是为了救你而死的。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他没有意识到,像你母亲对你那样强烈的爱,是会在你身上留下自己的印记的。不是伤疤,不是看得见的痕迹。被一个人这样深深地爱过,尽管那个爱我们的人已经死了,也会给我们留下一个永远的护身符。它就藏在你的皮肤里。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奇洛不能碰你。奇洛内心充满仇恨、贪婪和野心,把灵魂出卖给了伏地魔,他碰了一个身上标有这么美好印记的人,是会感到痛苦难忍的。”

轻轻合上书,邓布利多校长的这句话一直在我脑海中回响。母爱的力量竟如此的伟大,让人感到无比震撼。

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一个寒冷的夜晚。浅蓝的天空早已被乌云掩盖了,天暗了下来。豆点大的雨从争先恐后的从天空“窜”下来。闪电震耳欲聋,我一个人在家很是害怕,缩在被窝里,一动不动,生怕坏人打开家门进来捉小孩。过了一会儿,我想一直这样也不是什么办法。于是鼓足勇气跑到客厅拿电话。滴答滴答——打通了!我轻轻地抽泣着,声音颤抖着:“妈——妈——,你快点儿回家,我一个人害怕。”妈妈一听,连忙从店里往回赶。

在家里,我看着衣服早已湿透的母亲,心里一阵酸痛。妈妈对我说:“你肚子饿不饿,我去给你煮碗面?”就在我点头的那一瞬间,眼泪顺着脸颊滑落了下来。

当妈妈煮好了面,我跑进厨房,端着面津津有味地吃了起来。我看着坐在面前的母亲,才发现我的母亲是那么憔悴,那么苍老。

伏地魔不懂得爱,他也是早年丧失了父母,他生活在孤儿院——一个没有爱的环境。他性格很孤僻,独来独往,他也不需要朋友……一个不懂得爱,也没有爱的人,会做出无数丧心病狂的可怕的事情来。

这也许就是这本书要告诉我们的——爱能够改变一个人的命运,爱是连最深的魔法,也无法到达的境界。即使在最绝望的时候,也不要放下爱与期望,它们能够超越死亡,照亮黑暗,因为爱与期望,比命运更加强大!

哈利波特读后感29

自从同学给我介绍了《哈利·波特》,我就慢慢地爱上了这套书。《哈利。波特》的作者是英国女作家JK。罗琳女士,在她的笔下,这个名叫哈利。波特的男孩身上发生的一切,仿佛就出现在我们身边,特别引人入胜。

刚开始读的时候,我并不期待这套书能讲述什么好故事,因为很多书在我的眼中并不生动有趣,所以我没抱很大希望。可是当我看到有人被伏地魔所杀时,我不禁流下了眼泪;当看到有人被诬陷时,我不禁想坏人太可恨了;当看到伏地魔卷土重来时,我不禁往后一缩,冒出了冷汗……我完全投入到哈利。波特的世界里了!

罗琳女士的作品正如写作班王老师说的那样——罗琳在写小说时流露出了自己的真情实感,沉浸式写作,只有这样才能写得好,吸引读者。在阅读的过程中,我从不期待、不喜欢这套书,直至变成了忠实的“哈迷”!我也曾经问过我的一位同学,喜欢做什么事情?她说是读《哈利。波特》。找到知音的感觉真好,我们俩经常在一起讨论书中的故事情节,说到有趣处常常忍不住哈哈大笑,而说到伏地魔的恶行,又感到无比气愤。有朋友交流读书心得的感觉真是好极了!

在罗琳女士的熏陶感染下,我和《哈利。波特》形影不离。睡觉前我要看它,吃饭时、课间、没事的时候我都要看它,甚至连上厕所的时间也不放过。妈妈说我真成了一个铁杆“哈利。波特”迷了。确实,在我的心里,这个神奇的小男孩就是我最好的朋友,他的朋友就是我的朋友,他的敌人就是我的敌人。是他,让我爱上读书;是他,让我有了知心的朋友。罗琳女士通过她的作品悄悄告诉我一个秘密:写作需要真情实感,故事来源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我的写作水平也在悄然提高,经常得到老师的表扬,这种感觉真好。

如今,读书和写作已经成为我灵魂中的一部分。我想说——读《哈利。波特》的感觉真好!

哈利波特读后感30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读后感31

上个月的星期六,爸爸给我买了一套特别好看的书——《哈利·波特》。

相信大家必须都看过这本书,也必须对这本书的资料念念不忘,我也和大家一样。翻开这套书的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我便立刻被这本书那惊险曲折的故事情节给吸引了。我在这短短的一个月时光内,如饥似渴的看完了这套共为七本的《哈利·波特》。

这第一本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刚刚一岁的哈利·波特失去父母后,又神秘地出此刻姨夫弗农·德思礼家的门前。哈利在姨夫家饱受欺凌,艰难的度过了十几年极其痛苦的日子。姨夫姨妈对哈利凶神恶煞,表哥达力还是个肥胖、娇惯、爱欺负人的大块头。

这十年来,从来没有人为他过过生日。但在他十一岁生日那天,信使猫头鹰带来了一封神秘的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就读。

从那以后,哈利的生活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还有第二册《哈利·波特与密室》,第三册《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第四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这些都十分搞笑。

在这一套经典着作中,最有意思的就要数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了。

这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他凭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所必不可少的五要素吗?所以从这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向哈利·波特看齐,去走向成功。

首先,我们要拥有信念,一个坚定的信念能够帮你克服一切困难,战胜一切艰辛。我们还要有勇气,因为勇气能够让你不去害怕困难,并最终战胜它,而不是当应对困难时选取逃避。还有坚持,它能够帮你走过艰辛又漫长的道路。而毅力,它能够帮你承受一切的不愉快,并越发坚定的走下去。

有了这些,你就已经取得了不少的进步,也离成功不远了。

这几本书,不仅仅教会了我怎样迎来成功,还让我懂得了朋友的重要。

如果没有赫敏和罗恩的帮忙,哈利会取得成功吗,我想不会。一个没有朋友的人,他注定终身孤独。他也必须不会成功。即使成功了,他也不会觉得快乐,因为他缺少一个能和他一齐分享快乐的人。  读了《哈利·波特》这套书,使我受益匪浅。《哈利·波特》是我人生的宝藏,它也再等你来挖掘!

哈利波特读后感32

在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我了解到波特那善良,纯真,勇敢的精神,他身边的好友也与他结下了深厚的友谊。整本书故事情节曲折跌宕,惊险刺激,刻画了麻瓜与巫师的不同,描绘了各类人的精神品质。

这本书中,德思礼一家和韦斯莱一家对波特的态度截然不同,是一个鲜明的对比。德思礼一家对波特大吼大叫,丝毫不关心他,同样不认同他在霍格沃茨所学的一切,并且惧怕魔法;而韦思莱一家却把哈利当作贵宾,照顾得无微不至,十分关心他,罗恩韦斯莱就是他的好友之一。

然而,书中情节最吸引人的地方则是与怪物战斗,那种惊险的场面,所处环境的恶劣,却往往在这种情况下才能体现出任务可贵的精神品质,勇敢顽强地抗争到最后,以及波特时时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品质也表现得淋漓尽致。

当哈利面对学校同学的怀疑时。只有他的好友——罗恩和赫敏相信他,这就是体现他们深厚友谊的最好证据。

当然,书中其他人物的刻画也很好。例如,虽然外表飚捍,但对别人却慈善可亲,十分喜爱动物,即使在自己要被别人带走去坐牢了,仍然不忘记对自己忠心耿耿的狗。

总而言之,读了这本具有魔幻色彩的小说之后,感想很多。对书中那些阴险毒辣,心计深重的人给予痛斥,对那些和蔼可亲,是非分明的人给予掌声。我对哈利波特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尊重与崇拜,尊重他那纯洁的心灵,高尚的品质,正直的为人,崇拜他那神奇的魔法,精彩得人生,刺激的冒险。

多少次,我多想成为哈利的伙伴,和他一起面队困难,一起体验那紧张刺激的生活。

我认为,我应向哈利波特学习,学习他的谦虚,善良,勇敢,诚恳,为他人着想的品质,面对困难永不退缩,向他看齐。

哈利波特读后感33

这是一部描写魔法世界的小说,什么“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钻心咒"."夺魂咒"."麻瓜"等等都是以前从未出现过的字眼儿.有是真的很佩服罗琳阿姨的想象力,若是换作我......(像偶这种极度没有想象力的人,就算你哪一块石头给偶,偶也不可能把它想象成金子,嘿嘿)

顾名思义,《哈利波特》主人人任公当然就是我们亲爱的哈利了.哈利刚出生不久,其父母就被百年来最强大的黑巫师伏地魔(又称黑魔头)杀害,然后,黑魔头的矛头转向了小哈利,然儿,奇迹发生了,他非但没能伤害到哈利,反而自己失去了所有的法力,切只在哈利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就这样,哈利一夜成名.

哈利在姨夫姨妈家过着非人的生活,终于,在他12岁那年,收到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通知书,在格兰芬多学院度过了他7年神奇而又惊险的学习之旅,并结识了罗恩和赫敏这两个他最要好的朋友.

然儿,最令我折服的大概就是他们之间纯真深厚的友谊了吧!书中,罗恩为了解救哈利和赫敏,差点丢掉了性命,尽管他们有时会顶顶嘴,有是会闹点小矛盾,但他们的友谊却一点不变,不!应给说是更深厚了!

其实,我挺羡慕他们的,现在,长大了,上了初中,大家都不再是以前那个懵懂无知的小孩子,因为,大家好象都有了心计,他们和你做朋友,为的不是拥有一分友谊,而大都是想要利用你或是报复你.承认我的想法有些悲观,但也不是没有道理的,原因,就是我曾经就被人欺骗过,那中感觉实在是不好受......所以我说:现在的友谊已不是纯粹的友谊了,里面掺杂了一些复杂的东西,而那些东西,我读不懂.

其次,哈利的勇气,他的胆量,他的善良也让我佩服.

我想,从《哈利波特》中,我学到了很多。

哈利波特读后感34

我是一个哈迷,这几天我重读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有种成就感,第二次只是一个浅显的认识,而今天,我要好好地品味一下了。

本册书从第一章就说明了伏地魔开始了他黑暗的生活,之后,七个守护人带着七个Hanry乘坐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打响了天空之战,虽然哈利顺顺利利地到达了陋居,但Moddy的死和Gorge耳朵的伤让哈利感到了心痛,终于,哈利和Ron、赫敏一起开始了寻找魂器之路,从乌姆里奇哪里透出真的魂器——挂坠盒、罗恩帮助哈利刺掉挂坠盒,回到霍格沃茨刺死了拉文克劳德冠冕,刺死了赫奇帕奇的金杯,这一件件事情都显得惊险刺激,但哈利不知道死亡就要来临,特里劳妮预言错了,哈利是伏地魔无意制造出来的魂器,如果想杀死伏地魔就必须自己得死。

哈利似乎走向了死亡,但哈利没有真死,伏地魔复活时用的是哈利的血,莉莉的符咒存在于他们俩体内,只要伏地魔不死,你的生命也不会终止。

哈利波特读后感35

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大快人心的故事结局是意料之中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

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躲避伏地魔的追击。他们意外得知如果能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逃亡途中,哈利经历了友谊的考验,了解了邓不利多的生平和谎言,遭受了战友的背叛……哈利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在最后的一次较量中,伏地魔提出,用哈利的死,来换取巫师界的和平,哈利从冥想盆里得知只有自己死去,伏地魔才能被消灭,便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

尽管哈利的魔法远不及伏地魔高强,可才刚刚成年的哈利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呢?邓布利多对哈利说过:“如果你肯为世界上无辜的人民而死,你就一定能够活下来。”而伏地魔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只知道让别人为他而死。可哈利做到了,于是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掩卷长思,哈利这个机智、勇敢、善良的男孩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就必须有爱,而真正的爱,不仅是索取,还有奉献。

哈利波特读后感36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很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平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中国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哈利波特读后感37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读后感38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哈利波特读后感39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果然这部哈利波特系列的结局没有让我失望,毕竟,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

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哈利波特读后感40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哈利波特读后感41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读后感42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助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己的,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但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可以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希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不过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希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希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希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希望更会重生,而且更耀眼。

读完这书,我想,罗琳女士一定相信死亡与重生的存在,不然她怎么会写出这样成功的作品。死亡与重生,本来就在一念之中。

哈利波特读后感43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哈利波特读后感44

很难想象有这样一部书,没有网络,没有电子游戏,没有有关“现代”迹象的任何东西,一个和你生活在同一个时代的真正的小巫师哈利波特骑着真正的飞天扫帚,穿着真正的巫师长袍,养着活生生的猫头鹰,在一所你以前从未听说的巫师学校里学习魔法。

“这是一面非常气派的镜子,直达天花板,华丽的金色镜框,底下是两只爪子形的脚支撑着。顶部刻着一行字:厄里斯斯特拉厄赫鲁阿伊特乌比卡弗鲁阿伊特昂沃赫斯。”

当然这面镜子的神奇之处,并不仅仅是它那美丽的和气派,而是它的魔力——它能使我们看到我们内心深处最迫切最强烈的渴望。然而这面镜子既不能教给我们知识,也不能告诉我们实情,人们在它面前虚度时日,为他们所看见的东西而痴迷,甚至被逼得发疯,因为他们不知道镜子里的一切是否真实,是否可能实现。

如果真的有这样的一面镜子,你会不会也忍不住要去寻找它呢?不过麻瓜自然也有他们自已的魔镜。比较爱钱的就喜欢玩大富翁,想要做英雄的就是神雕大侠,想要主宰宇宙就上网联机打星际争霸,有的甚至只是想玩过家家……只要你想,你就可以得到。这就是麻瓜发明的东西,从效果上来看一点也不输给厄里斯魔镜,所以他们喜欢。

邓布利多教授总是告诉我们一些非常重要的话,比如这一句:“如果你哪天碰巧看见它,你要有心理准备。沉湎于虚幻的梦想,而忘记现实的生活,这是毫无益处的,千万记住。”伏地魔的日记本在第2部中,小女孩金妮非常偶然地得到了一个神奇日记本,50年前,它曾经属于一个叫做汤姆里德尔的大哥哥,他不但法力高强而且善解人意,所以我们的小金妮就像这世上所有的小女生一样无比的信任他。可万万没有想到存在日记本中的汤姆里德尔原来就是伏地魔!所以金妮就成了伏地魔的俘虏,还不知不觉地为他打开了密室。

那么金妮是怎样成了伏地魔的俘虏呢?“他的日记本!我一直在上面写字,整整一年,他不断给我写回话。”天啊,听听,多么可怕的事,聊天也是能聊出祸来的呀!

一个人不断地在上面写字,另一个人不断地写回话。来想象一下这个伏地魔的日记本怎么那么眼熟呢?有许多像金妮这样善良的女生,总是很敏感喜欢倾诉给那些她们认为非常值得信任的人。她们把自己的真情,全部都奉献给她们用理想和想像建构出来的那个人,她们每一天不和那个人讲话就觉得空虚,成为那个人的俘虏,直到被那个人毁灭。

我总想改造书中韦斯莱先生的一句话:“永远不要相信任何平白无故给你好处的东西,除非你看清了它把心藏在什么地方!”斯莱特林的继承人,别对我说话!

霍格沃茨密室,只有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才能够开启,把里面的恐怖东西放出来,让它净化学校,清除所有不配学习魔法的人——那些麻瓜生的孩子以及继承人认为血统不高贵的人。

细想起伏地魔和希特勒的某些观点,说不定哪天下午他们两位坐在一起喝茶,一定会聊得很开心的。他们都以自己的一半血统感到自豪,而为另一半血统而羞耻。他们都认为这世界上有太多不配活着的人,尤其是那些血管里的血液不够高贵的人。他们都想到一个让这个世界变得如他们所愿的办法——“净化”。当然还有他们都同样的肮脏无耻,他们都是充满了血腥气的杀人恶魔。

在这个世界上,没有谁的血统是高贵的,也没有谁流的血是卑贱的。有的时候你不得不佩服一下罗恩的“经典名言”:“全是疯话。现在大部分巫师都是混血。要是不和麻瓜通婚,我们早就绝种了。”“我早就知道萨拉查斯莱特林是个变态的老疯子。想出了这套纯血统的鬼话。即使白给我钱,我也不进他的学院。说句实话,如果当初分院帽把我放进斯莱特林,我二话不说,直接就乘火车回家。”

然而,现在仍然有那么一些斯莱特林,紧抓着他们的疯话不放,在世界的各个角落里兴风做浪,你总会听到他们的恶心声音,总会看到们无耻的形为。

我只是想说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得到特权,谁也没有权力因为血统而伤害其它的人。卢平教授一开始就给我们一个与众不同的印象:穿着一件极其破旧的巫师长袍,好几个地方打着补丁。他面带病容,而且疲惫不堪。他看起来还很年轻,但淡棕色的头发已经夹杂着白发了。就是这么一个又穷又病的人,用了一句咒语就赶走了令人发抖的摄魂怪。

卢平教授是个本领高强的好老师,他教给哈利召唤守护神的方法,你会为罗琳每一个形容卢平教授表情的形容词打动:愉快的、快乐的、温和的、平静的、轻松而随意的……然而卢平教授是个狼人!他每到满月的时候就会变成狼。就为这个他几乎不能上学,成年以后到处碰壁,因为是狼人而找不到有报酬的工作。一个善良正直的好人只因为遭遇了不幸的事,所以就不被信任甚至不被社会所接纳。

我们是不是太残酷了些?当我们用戒备的眼神及行为对待那些不幸的需要帮助的人时,我们有没有考虑到他们的感受?那些本来就已经很不幸的人,他们的不幸决不能成为受人鄙视受到不公平对待的理由。我们首先要学习像哈利那样信任,然后像詹姆波特、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教授那样理解和帮助。

明天,我将有勇气和狼人握手。

第5部中,有一个我至今难忘的片段:“现在只有两个人还在激战,很明显,他们谁也没有注意到邓布利多的到来。哈利看到小天狼星矮身闪过了贝拉特里克斯的一道红光:他正在嘲笑她。得了,你可以做得更好!他高声喊着,声音在整个巨穴般的屋子里回荡。第二道光束正好击中了他的前胸。他脸上的笑容还没有完全消失,但是他惊骇地瞪圆了双眼。”……“小天狼星似乎过了很久才倒下去:他的身体向后弯曲着,形成了优美的弓形,倒下去时穿过了悬挂在拱门上的破旧帷幔——被称为死刑刑具的死亡帷幔。”

小天狼星走了,但在我的心里,有一个永远年轻,永远充满活力的。还记得为了哈利,他靠老鼠生活;还记得为了见到哈利,他不顾一切;还记得为了保护哈利,他到了帷幔对岸。

有人说《哈利波特》会很快不再被人青睐的。但我认为,真正能够感动人、为人带来欢笑的“魔法书”,是永远不会过时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5

《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书,上小学时我读了前三部。升入初中后,很开心学校在每个班级后都配了多宝阁,里面有各种各样的书,当然也有《哈利波特》全集,每天我利用早读前和午休等闲暇时光读完了剩余的四部书。

《哈利波特》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小男孩的故事。黑魔王伏地魔袭击了他的家,父母的爱让他活了下来,伏地魔重伤后逃走了。后来,哈利波特进入霍格沃茨魔法学校“读书”,并在最后杀死了伏地魔。

看完整本书,我悟出了一个道理,也是校长邓布利多校长的一句话:”不管在哪,爱才是人生的最高境界,如果伏地魔有什么事情弄不明白,那就是爱,坏人是感受不到她的。”确实,在整本书中,我无时无刻都能感受到爱。

小哈利为什么能在伏地魔袭击他家时活下来?为什么他能取得最后的成功?这一切都是因为他父母对他的爱。莉莉对他那样强烈的爱,使他活下来,在哈利的身上留下一个无形的护身符,在必要时它会保护他不被伤害,这就是爱的力量。

而伏地魔的童年和哈利波特完全不同,他从小在麻爪孤儿院长大,被人当成精神病对待,因此他的童年充满了阴影,他发誓要报复那些伤害过他的人骂过他的人,他发誓他要亲手杀了他们,他用他的魔法到处到处还杀人,小汤姆就是在这样阴暗的环境中度过了童年,最终他走上了邪路。

但不同的爱也有很多种,斯内普对莉莉的爱也让我感动。他很喜欢莉莉,为了能将她揪出伏地魔的魔爪,他什么都愿意做,他成了邓布利多的间谋,背叛了他的食死徒朋友。读后感·他所作的一切都是为了莉莉,知道临死前,他这四十年的记忆全部流露出来,这种爱是任何人都无法感受的。他的专一让他失去了一切,又获得了一切。他这份坚守的爱,感动了其他人,并帮他洗清了那些不属于他的罪恶。

爱是可以融化一切的!

哈利波特读后感46

当我读完J.K罗琳写的《哈利 波特》系列的其中一部《哈利 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泪水情不自禁地流了下来。“邓不利多死了。”哈利的这句话,包含着悲伤,包含着忧郁,也含着对邓不利多的感激和怀念。从哈利认识邓不利多开始,邓布利多就一次次地在哈利危在旦夕的时刻拯救哈利,也经常和哈利谈心,和哈利是无话不谈的好朋友。邓不利多死去了,哈利悲痛欲绝,说明了他是个很重情义的人,不希望自己的朋友为自己死去,情愿死去的是自己。

当书中提到邓不利多被斯内普用魔咒杀害时,我的心里激动极了:“要是我在场,我想杀了斯内普!”令我敬佩的是,哈利虽然受到了沉痛的打击,但还是从痛苦中走了出来,勇敢地接受了现实。我在读《凤凰挽歌》这章时,心中在默默地祈祷,一定是个美好的结局!我深深地沉浸在故事情节中。合上书的时候,我才意识到这是个虚拟的故事,这个故事的结局竟然是如此的悲惨!其实斯内普是个好人,只是对哈利学生时代的父亲有那么一点讨厌。他以前也是伏地魔的走狗,但是在邓不利多的帮助下,成为了一位好人。面对自己的恩人,我也不知道他为什么能下手如此的狠毒。

我心中对哈利的感慨很多:哈利凭什么不好好呆在安静的学校里,受到老师们的保护,却去冒险做一个“复仇王子”,为自己的父母、尊敬的人报仇雪恨!是因为他是正义的勇士,不会因为害怕自己可能会死亡而躲在安全的地方避难;相反,他去帮助了邓不利多,去帮助了善良。

邓不利多死后,魔法部向哈利盘问了一些邓不利多的秘密私事,可是哈利拒绝回答。因为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他是因为信任哈利才告诉哈利的,如果他说了,那不就是辜负了邓不利多对他的信任吗?所以,哈利没有透露邓不利多的任何信息,只是对魔法部的部长说:“这是邓不利多的私事,请你们别来干扰,好吗?”我认为,哈利的这种行为,就应该被叫做“忠诚”,因为哈利不会背叛邓不利多,也不会背叛任何好人,他答应忠诚的人,不会把他们的信任变成和他人交易的筹码。

哈利每次都想安安静静地过上一年,做一个平凡的学生。可是他注定是个不平凡的学生。在他的身上,有很多我认为很优良的品质,比如善良,宽容,大方,有主见,还很有个性。他不能容忍别人瞒着他做什么事,从这点,我觉得哈利很热心,因为他很迫切地想知道别人遇到了什么事情,看看自己能不能助他一臂之力。助人为乐是现在的很多人缺少的,我也应该向他学习这点。除此之外,这个故事里的很多人物我都很喜欢。喜欢罗恩傻乎乎的样子,却和朋友之间有着深厚的感情;喜欢赫敏专心学习的样子,但更喜欢她和罗恩吵架的样子;喜欢卢娜活力四射的样子,可更喜欢她疯颠颠的样子……

虽说这个故事的结局是悲伤的,但我相信:哈利以后一定会明白,哪怕是最伟大的人,也会被自己相信的人所伤害,哪怕是被逼的,要学会谅解别人,因为在一张邪恶的脸下面,常常包含的,是一张微笑着的脸庞……

哈利波特读后感47

是他,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

是他,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

是他,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他——哈利波特。

哈利是一个失亲的孩子,所以被寄养在德斯里一家。同时,他也过着非常不愉快的生活。因为在那里,他遭受了不平的对待。不过,这却没有令他丧志,自暴自弃,反而他更加努力向上,奋勇向前。

无可否认,额头上有道闪电伤疤的哈利是一位天生的英雄。他的才气,他的天赋,他的性格还有他的知名度,都让大家羡慕他,但与此同时,更多的是对他的喜欢。

在《哈利波特》系列作品中,让我看到了不一样的世界:要是需要送信,就找猫头鹰吧;要是需要到另一个地方,就用呼噜粉吧;要是需要存钱,古灵阁是最安全不过的;要是需要洗碗,打扫,织毛衣等等就用魔杖挥一挥吧......那是多么的奇妙啊!

这些新奇的事物,通过荧幕和具有穿透力的声响,让我从电影里看到了生动,看到了喜悦也看到了神秘和紧张。

赫敏:一位漂亮的女孩。喜欢看书,多愁善感,冰雪聪明,忠诚善良。从她的身上,让我看到了勤奋用功是怎样的一回事。在很多地方,知识是少不了的。这也是她的发光点。

罗恩:虽然在电影里,他一直给观众们傻傻的感觉。不过,在紧急关头,他还是会勇敢地挺身而出。还记得那场精彩的巨型棋吗?罗恩他为了让哈利能够顺利地阻止魔法石的被盗,选择了牺牲自己。

还有我最敬佩的邓不利多校长:他慈祥,和蔼,懂得理解别人和尊重别人,是一位最值得别人景仰的人。他的好,足以让他成为孩子们心中最可爱的爷爷。

《哈利波特》拥有我们大家的梦,在他们的世界里,有精灵的世界,有矮人族的世界,有灵魔的世界......他们在我们的脑海中交织成一片美妙的音符,同时也谱出了一曲曲动人的乐章,让我们感动得落泪;让我们开心地大笑;也让我们紧张地揉皱了心。

我感叹:是《哈利波特》骑着扫帚,飞入了我的眼帘,打开了我的心扉。让我以后的生活,从此不再灰暗。是《哈利波特》以勇敢,坚定的信念感动了我。让我懂得跌倒了就要自己爬起来,不要轻易流下眼泪。是《哈利波特》,以坚强的毅力和奋斗的精神吸引了我。让我不懂得放弃,知道努力过就不会有遗憾。

哈利波特读后感48

故事的本身很像个童话,给大人看的童话。童话里充满了对现实的批判,作者对现实的不满一股脑儿全都写进书里,这种情形虽然在她之后成为大作家有改善许多,但仍能清楚的看到,她其实是很愤世嫉俗的。

她不满这世界的不公平,所以哈利并不像灰姑娘一样,被欺负了还乖乖受气并且天真以为会有英雄来解救他,在他成了巫师有能力复仇时他尽其所能的恶整那些欺负他的人。同时她也不满现实人们的歧视弱者行为,所以哈利身边的朋友都是些少数者,例如荣恩、海格、妙丽,这些在巫师世界总是被欺凌的少数者。哈利并不歧视他们,他乐於和他们交往甚於那些自认是纯正巫师的人们。

但,也许因为哈利长年受到阿姨一家的欺负,所以当他成为话题人物时,他开始骄傲,并且难免的,总是认为自己有特权。虽然校长的确让他有特殊待遇,而巫师世界的人们也常常谈论到他,但那并不代表他能因此骄傲自大。

我想也许这就是作者让荣恩当级长而不是哈利波特的原因,因为他太光芒毕露、太不知收敛,如果让他当级长后果可能是他只知道对付那些他讨厌很久的人,并且以为自己真的非常厉害。然而荣恩并没因此高兴,他以为这是校长的施舍或哪里出错,他总是不相信自己的实力,这点在他和妙丽的关系上也看的出来,虽然他们两个互相喜欢,但荣恩也不相信自己能赢得妙丽的芳心,因为他认为自己比不上那个外校的优等生。最终一切结局明朗,荣恩终於学习到成长,并且越来越能独当一面,而妙丽也渐渐表露对荣恩的欣赏。

天狼星的死对哈利的打击很大,他好不容易得到一个地位同等於父亲的长辈,疼他关照他,然而他却死了,在他开心兴奋的时候。他的打击相当大,大到他根本不愿意相信天狼星已经死了,然而这一连串的打击却也让他同时成长,虽然这成长来的有点慢,他开始改变自己骄傲的性格,并且慢慢的,他发现身边周遭人的优点与缺点,他不再因为是自己喜此文来源于文秘114网的人就那些人什麼都好,也不再因为那个人是他讨厌的就什麼都不好什麼都跟他做对,他的成长来自於天狼星的死。

结局仍然是好的,天狼星对哈利的意义不会因为他死亡而改变,而哈利周遭的朋友也仍然在他身边支持他。

作者从写这部书一开始的偏激到这第五本也渐渐的转为相信这世界仍然有好人。

而之后的后续我仍期待著,我想知道最后故事里的主角们会发展成怎样的性格与故事。

哈利波特读后感49

他,乌黑的头发,翠绿的眼睛,带着破旧的眼镜,穿着表哥的旧衣服而用作者JK罗琳的话就是披着大象皮。他就是我们的主人翁——哈利·波特。

作为一个不论在书中还是在现实中都大名鼎鼎的人物,他却一无所知,直到11岁生日,才知道自己的生事、父母也才知道了自己居然是个有名的巫师。也许是因为在我11岁生日时错过了那属于我的猫头鹰,因此我只能是个麻瓜,不能去接触到那个神奇的世界。但是这7本《哈利·波特》却使我有了机会去跟我们的主人翁踏进那个梦幻般的世界。

巫师、鬼魂、妖精、凤凰、独角兽……不得不说,罗琳真的令我大开眼界!照片不再是固定不动的,帽子能开口讲话唱歌,信居然也能大吼大叫,还可以在炉火上旅行,而骑扫帚飞天更是不在话下……罗琳写得真巧!曾看过书到一些奇妙之出,比如阿瓦达索命咒(Avada Kedavra),它是从名为阿拉姆语的中东古语abhadda kedhabhra所演变的,意思是“像这个词一样消失”。还有伏地魔在自己的食死徒膀子上打下黑魔标记,不觉得像是魔鬼撒旦在自己的追随者身上打下的烙印吗?接着,书中说占卜课老师西比尔·特里劳妮是卡珊德拉的玄孙女,而只要是熟悉希腊神话的人都知道卡珊德拉是个寓言家。还有就是,她创造的人物可谓栩栩如生,就说全书最为崇高的邓布利多,曾经竟也拥有那不为人知的私心,不过也恰恰是这点让我们更觉得他是个有血有肉的人,也因他不断挽救自己的过错而使我们更加喜爱他。

等到我把7本书全部看完,总算知道了大反派伏地魔不能伤害哈利的最大原因是在于爱。是的,正如邓布利多所说,他,伏地魔早已没有了人性,他又能如何认识爱,知道这股力量的强大,他又怎能料到这会是他最大的弱点!哈利的妈妈为了他而付出了生命,但她对他的爱会永远守护着他。母爱是贯穿全书的!冰心写过:“母亲呵,天上的风雨来了;鸟儿躲在它的巢里;我心中的风雨来了,我躲在母亲的怀里。”想想,自己对父母那么任性,多惭愧啊!我想罗琳也一定是想让我们知道爱并希望它撒满世界。

然后是哈利与罗恩和赫敏的那真挚的友情。对,他们也会意见不统一,也会吵架斗嘴,但是在最后关头他们却能生死与共。鲁迅先生说过:“人生得一知已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

接着便是正义。《荀子》中说:“不学问,无正义,以富利为隆,是俗人者也。”古希腊哲学家柏拉图认为,人们按自己的等级做应当做的事就是正义。基督教伦理学家认为,肉体应当归顺于灵魂就是正义。马克思主义伦理学认为,正义与否的客观标准主要在于其行为是否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与广大群众的利益。他们所说是深奥的,我并不能准确的明白其中的真谛。罗琳的书却“简单”的告诉我,邪恶永远都战胜不了正义!而我则坚信这点。

总之,我很喜欢这部书。它让我在沉浸于那样的一个世界中时又知道了很多。不,用深深的体会到很多更为准确。罗琳用她的书告诉我们真谛,教化我们,拓展我们的视野……可以说她尽力为人类的历史画卷抹上了一道亮彩,而我们当然也应该延续她的辉煌,去让那画卷更加璀璨!

哈利波特读后感50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哈利·波特》。我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因为我喜欢魔法,而且这部书非常精彩:这套书讲得是一个父母双亡的普通男孩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和他的朋友一起刻苦学习魔法,最终成为一个出色的巫师的故事。这本书主要描述了三个小青年哈利波特、罗恩和赫敏一起冒险的故事。

哈利波特小的时候父母就被伏地魔给封印起来了,他的姨妈和姨夫把他给收养了下来。在他们家里,哈利波特遭到了虐待,姨夫把他关在阁楼里,给他剩菜剩饭吃,就连他的表哥达力也整天捉弄他,把他当玩具打,当橡皮泥一样捏。直到有一天,有一个叫海格的大巨人来到了这里,他把哈利波特带到了魔法学校教他魔法和巫术。从此,哈利波特就在魔法学校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虽然在魔法学校里,但是他仍然受到别人的欺负。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讲得是哈利从教室储藏柜里翻到一本魔药课本,它的前任主人是“混血王子”,从此哈利在神秘王子的帮助下成为魔药奇才。校长邓不利多开始了给哈利的单独授课,但奇怪的是,邓不利多却经常离开学校外出。在邓不利多的课上,哈利经历了几段关于少年伏地魔的惊心动魄的回忆,揭开了伏地魔不同寻常的身世之谜。

后来哈利波特凭着自己的魔法、勇敢和智慧,战胜了重重困难,打倒了伏地魔,救出了被封印数百年的父母。这本书终于让我知道了什么是勇敢、什么是坚强;什么叫正义,什么叫邪恶;什么叫光明,什么叫黑暗。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知道了要想打败邪恶,并不需要蛮干,而是需要勇敢和智慧。看了这本书,我受到了很大的启发:在生活中不怕吃苦,面对困难时,不能向困难低头。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1

寒假里,妈妈陪我一起读《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每天晚上,妈妈总是先读一章给我听,她读得绘声绘色,我听得津津有味。然后,我再把妈妈读的内容看一遍,印象很深。

书中讲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姑娘,和姐姐在花园里玩,睡着后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她梦见自己掉进了一个兔子洞,身体一会儿大一会儿小,看到一付奇特的扑克牌和人一样会说话,还会打棒球,许多长相奇怪的海洋生物在读书,跳舞。

我被这本书迷住了,看着看着,好像自己也和爱丽丝一样到书中的仙境里,看到了动不动就要砍人脑袋的扑克牌皇后,看到海龟在介绍自己的学校,看到龙虾在用大钳子跳舞。爱丽丝真勇敢,她看到凶狠的皇后不害怕,保护被欺负的小动物。我的心情也跟随着爱丽丝起伏,我也要像爱丽丝那样勇敢,善良有爱心。

真希望自己也能做一个这么美妙的梦,妈妈笑眯眯的对我说,一定会的,甜甜要做一个从小就有梦想的人!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2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爱丽丝漫游奇境记”我深感有趣。

爱丽丝是一个勇敢,而富有冒险精神的女孩,她非常热爱小动物。梦中掉到兔子洞里,在一个神奇的王国里旅行的故事。看完这本书后,我一直有一个问题,为什么爱丽丝做梦都可以如此神奇得令人难以置信?我想,是不是爱丽丝的想象力很丰富,以致于做梦都充满了无限的想象空间。其实爱丽丝和我们一样,都是普普通通的孩子,她的想象力却超过了一般人,所以她十分快乐,做梦都能笑出声来。

每个人都做过一个属于自己奇特的梦。当然我也不例外,我做过这样一个梦:世界末日到了,月球将要毁灭,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样的灾难。

于是,我化身芭比公主匆匆地带着行李登上了月球。我第一眼就看到十分奇异的景色:在这里天空黑沉沉的,地上满是尘土、岩石和环形山,没有水,没有任何生命。月球是一片荒漠——我惊呆了!

看着看着,突然从我面前飞过一个人。啊!原来是月球人。他开口了,“你好!地球人。”我说:“你好,请问月球怎么会是这个样子。”他说:月球原本是美好的家园,被垃圾王国的,垃圾猪国王给占领了,把嫦娥仙子给关起来了,把桂花树给砍到了,把这里变成了一片废墟,现在,垃圾猪国王,正准备进攻地球,他已集结好了部队,正准备出发。我决定用我的魔法来拯救月球,战胜垃圾猪。战争开始了,我在月亮人的帮助下,战胜了垃圾猪。月球又恢复了和平,嫦娥仙子,举行了盛大的舞会,庆祝胜利。

我喜欢做梦,因为,梦中的我无所不能。充满了想象力,真好!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3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由英国作家查尔斯·路德维希·道奇森编写的《爱丽丝梦游仙境》。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讲述了已经19岁的爱丽丝和母亲参加一个宴会,却发现自己将在众多傲慢自大的人面前被求婚。于是她跟随一只白色的兔子逃到了一个洞里面,进入仙境。10年前,爱丽丝曾来过这个如梦一般的仙境,但她现在却一点也不记得了。在这里,爱丽丝与那些可爱的老朋友们重逢了:虚张声势的睡鼠,美丽的白皇后和她可憎的姐姐红桃皇后,还有双胞胎兄弟,毛毛虫,白兔,疯帽子等等。在奇妙的仙境历险中,爱丽丝了解到自己身负着重大的使命,那就是带领地下世界的居民们结束红桃皇后的邪恶统治,恢复昔日仙境。

我读了这个故事后,合上了书本,揉了一下疲惫的眼睛,心里想着:爱丽丝可真幸福啊,竟然能进入书的世界里去,即使是个梦,一个梦妙的梦。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我也有自已的梦,也曾经沉醉在梦境中的喜悦或哭泣中。我曾经以为梦想是那么的遥不可及,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究竟有多远?

爱丽丝给予了我一些启发,在日常生活中,要机智勇敢才行!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4

抛弃犹豫,驱逐怯懦,战胜害怕,选择前进。——题记

爱丽丝身披铁甲,风姿飒爽,屠杀巨龙,推翻了红皇后的统治。

爱丽丝在经历了一连串险象环生的意外事故之后,在这片有如童话般虚幻的奇妙世界里重新找到那个迷失了的自我。她将从前自信、勇敢、善良、可爱的爱丽丝从一场梦境中寻找了回来,摒弃了原先的叛逆以及不知所措,变得更加成熟了。

在面对哈米什?爱斯科特的求婚时,她惊慌失措,不知怎么回答。不甘让别人着手自己的人生,她犹豫了,那迷茫的眼神环顾着周围的人们,她没有勇气说出“不要”。为了逃避选择,爱丽丝再次坠入梦境……

我们跟爱丽丝一样都拥有梦,在现实中,我们也面临着各种抉择。有时,我们不愿去承认它,逃避现实;有时,我们在鼓足勇气准备向前冲的瞬间又败下阵来,总是对自己抱有一种迟疑的态度;有时,我们被他人摆弄着命运,麻木地忍受着,却从未敢说一个“不”字……

梦境里的一切将她的心灵提高到了另一个高度,她自我发现的过程就如同我们认识世界一样,当你认清自己的时候才是你步入更高精神境界的时候,一个优秀的人最可贵的地方是能够正确的认识自我,知道自己的责任和存在的价值,这样才不枉来这人世走一遭。

爱丽丝的那些品质,在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是的,每个人都是在各种各样的经历中,不断长大的,爱丽丝从开始的逃避,到最后的面对,都深深地影响着我。爱丽丝和毛毛虫一起经历了蜕变,梦境中的思想收获让现实中的她找到了方向。回到现实生活中的爱丽丝在众人面前断然拒绝了婚约,还挖苦了权贵。这些无之不让人大呼痛快。

而我在影片中学到了很多很多:勇敢面对挑战,随时充满自信。影片最后爱丽丝那神采飞扬的眼神透露着讯息:她的人生将会十分精彩!而我们也伴随着爱丽丝情感得到升华,学会了她的勇敢、执着、真挚、善良……

彷徨中的人啊,不妨学学爱丽丝,不要被小小的挫折所羁绊,不要对社会不公心怀怨恨,拿出你的勇气,拿出你的激情,即使是再大的风浪又怎样?我们照样翱翔于天空,驰骋于地上,遨游于海中,活出人生的潇洒与不羁!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是爱丽丝。每个人都是爱丽丝。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5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是可笑的,滑稽的,有趣的;它是一个薄薄的书,展现的是一个漫长而又奇幻的下午,有一个小女孩掉进了一个神奇的洞穴,进入了一个天马行空的奇异事界;这也是一本童话书似乎即使在最普通的书,在故事中的所有人物都是能说,有自己的思想,而任何一个童话故事几乎是没有什么区别的。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奇怪和有趣。那里的人们说不出话来,爱丽丝吃或喝的水可以变成小的小蛋糕和大蘑菇。纸,幻想,冒险,可爱的人物,生动的语言给我们带来了幻想,冒险,这使我们一起来到一个美丽的世界与爱丽丝。

爱丽丝的仙境是一个女孩的成长。成长的过程值得我们学习。爱丽丝充满了好奇,为了自己的“噩梦”的梦象,兔子坚定追求冒险的开始;爱丽丝强,掉进洞里,她没有像一个正常的女孩如此绝望的哭泣,而是积极寻找出路;爱丽丝是慷慨的

在一个陌生的环境遇到的人和事奇怪和不胆小谨慎;爱丽丝是机智的,为了拯救疯狂的疯帽子先生,潜入红皇后的宫殿和红皇后凶猛的骑士斗智斗勇;爱丽丝是正义,为地下世界的和平,加入白皇后阵营;爱丽丝是勇敢的,在红皇后的邪恶怪兽龙,她没有选择逃避面对,而是勇敢的面对;爱丽丝自信面对强大的敌人和困难,相信自己,激发自己的潜能,战胜怪兽龙。

刘易斯的小女儿爱丽丝总是笑得像阳光一样灿烂。每个人都从她的微笑诠释不同的灵魂,正如作者所说,对孩子,甚至对成年人来说,一段神奇的旅程是宝贵的。

爱丽丝的故事结束了,她终于醒了。她仍在树下,立即去喝茶。虽然爱丽丝从梦境里醒了,这个充满着奇异的世界里清醒过来了。但我在清晨看到这个故事时,我睡着了。我希望我能以爱丽丝的脚步来到仙境,哦不,不一定是仙境,只要它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人只能适应只有孩子才能做的地方。在《爱丽丝梦游仙境》中,我收集到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的名字叫爱丽丝,是一个可爱的礼物,属于一个孩子的纯真。

我不能说我和爱丽丝一样无所畏惧,但我会尽力去做,然后回到小女孩身边。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6

讲的是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中午,爱丽丝与姐姐读书时,做了一个奇怪的梦,她掉进了一个很深的洞里,并且来到了一个大厅。意外地走进了书中的世界。爱丽丝看见桌子上有一把小金钥匙,还有一扇小门,但她太大了,进不去。于是她看见地上有一个瓶子,上面写着两个很漂亮的大字“喝我”。结果她喝了一瓶,很快就变小了,可她却又拿不到桌子上的钥匙了。这时,她又看见有一块蛋糕上面写着“吃我”。爱丽丝就狼吞虎咽地吃了,又变得非常大。有一只兔子进来,却被爱丽丝吓跑了。爱丽丝戴上了白兔掉下的手套,结果又变小了,她就哭了。她的眼泪变成了池塘,很多动物都来游泳。爱丽丝又遇见了壁虎比尔、碰到了毛毛虫……又参加了坏王后的棒球大赛。坏王后用活仙鹤当球棒,用活刺猬当球,用士兵的手脚当球门。在那个梦里,她经历了许多奇怪的事情。当爱丽丝睁开眼睛时,才发现自己在做梦。

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个有好奇心、爱幻想、机智、聪明、勇敢、可爱的孩子,我要学习爱丽丝的这种喜欢冒险、爱探索的精神。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7

她,爱丽丝,神秘地进入了书的世界。她的梦想是如此的真实和丰富多彩。尽管她失败了,但她没有权利放弃自己的生活,去追求自己的梦想。

就是这样一个女孩使我想起了我自己。我也有自己的梦想,我曾经沉迷于梦想的喜悦或哭泣。那时,我正在书房里仰望天空。当我长大后,我想拥有最舒适的职业。我每天沐浴在阳光下,拿起笔记录我的生活,成为一个充满活力的作家。然而,在一次挫折中,我认为我永远做不到。我几乎放下了我的完美梦想,以为它是如此遥远。爱丽丝这时闯入了我的生活。她可以勇敢和乐观。为什么我不能呢?虽然梦想很遥远,虽然不真实,但心是真实的,只要有一颗心,有什么是做不到的?

我还清楚地记得那句话:“有梦想的人很少,敢于追求梦想的人更少。”因为梦与现实总是有差距的,梦中的仙境有多远?

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满天星星。我低头看《爱丽丝梦游仙境》,我已经看了很久了。占卜图上的爱丽丝和她的姐姐坐在红色的枫树下,面带微笑。枫叶到处都是红色的……我忍不住笑了,像爱丽丝一样。

再仰望天空,眼睛就不会迷茫。北斗七星在北方会随着季节而改变方向,而人生的方向不会随着时间而改变。爱丽丝从梦中醒来,我的梦才刚刚开始……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8

我全神贯注地阅读了《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这本书是英国作家刘易思?卡罗尔写的,里面讲述了爱丽丝无意中做了一场梦。她在梦境里看到一只穿背心、身带怀表,会说话的小兔子,于是她就追上去并跟着掉进了兔子洞。原来兔子洞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每吃一样东西就会长高,变矮,或者变成其它东西。爱丽丝遇到了渡渡鸟、毛毛虫、小老鼠、三月兔、帽匠、睡鼠、鹰头狮、素甲鱼、红心王后,红心国王等等,并发生许许多多不可思议的,有趣的事情。

故事刚开始,爱丽丝跟着兔子掉进了兔子洞,在陌生的环境里,我以为她会像其他小孩一样害怕,大吵大闹。但是她没有,还打开了一扇小门进入花园,开始她的奇幻之旅。面对爱砍人头的王后,我以为她会害怕,然而她很勇敢而且富有正义,在王后准备砍掉三个园丁的头时,爱丽丝把园丁藏在身边的一个花盆里,让士兵找不到他们而救下了园丁^

我觉得爱丽丝是一位善良、勇敢、乐观,勇于尝试的小女孩。她的品质感染了我,我要向她学习,做个善良、勇敢的女孩。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9

我非常喜欢《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神奇历险故事,我仿佛跟随者爱丽丝一起经历了梦境历险。读完这本书,主人公的聪明、善良、勇敢和坚强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在一个阳光明媚的下午,爱丽丝在一颗大树下睡着了,精彩的奇遇历险就开始了。在梦里,他遇到了一直会说话的兔子,追着追着掉进了一个洞里。 也让我了解能变大变小的神奇魔法力量。 她遇到了许多奇奇怪怪的动物和人,有鸟,壁虎、蜥蜴、野兔、、毛毛虫、鹰头狮等等,还遇到了奇怪的扑克人。她帮助了很多动物,也帮助了要被杀的士兵。在坏王后要她杀了那个士兵的时候,他非常聪明的将红色涂抹在刀上,骗过了王后,帮助这个士兵活了下来。这些神奇的冒险经历让我对爱丽丝遇事冷静、不怕困难的精神由衷的钦佩。突然掉落到一个陌生的环境中,她没有丝毫的恐惧,而是勇敢的完成了接下来的冒险。生性善良的她将正能量带入到了这个虚拟的世界,她热爱自然,热爱生命。

梦境是虚拟的,但是爱丽丝的人物却是那么的真实。《爱丽丝梦游仙境》这个精彩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要心存善良,乐观勇敢,即使突然遇到一些猝不及防的事情的时候,我们也应该保持乐观的心态,勇敢的去面对,并且将这些正能量传递给别人。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10

《爱丽丝漫游仙境》是一部经典的儿童文学作品。

文章主要讲述了一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自己荒唐离奇的梦境中。漫游了一个充满想象力的奇幻世界:使它变小的药水,变大的蛋糕,组成王国的扑克牌,镜中的世界,让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龙虾四组舞,叮当兄弟洛马的骑士……

但当她醒来后才发现一切不过都是一场梦。但这个梦是一个五彩的梦,它不仅属于爱丽丝,也属于像我一样,有童心向往美好的读者。

爱丽丝善良纯真,乐于助人,面对一切稀奇古怪的人或物。她总是镇定自若,毫不惊讶,这让可爱的爱丽丝又多了几分勇敢。她的善良纯真使他对一只小鹅都彬彬有礼。

如果我们每一个人都像爱丽丝一样,这个世界就会变得十分美好,没有骗子小偷,人们互相尊重没有争执,更不会有战争与牺牲……

读完这本书后,我认为我们应该学习爱丽丝的善良,乐于助人,因为这使她无论对什么都爱惜,真心相待。我们要学习他的勇敢,毫不畏惧地面对一切危险。

虽然那只是一个美好的梦,但我们还是要学习爱丽丝的美好精神与品质。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11

最近我看了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这本书很好看,讲述了爱丽丝遇到了许多离奇事件,最终发现,那只可是是场梦。

这本《爱丽丝漫游奇境》是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路德维奇。道森的著作,刘易斯。卡罗尔是查尔斯。路德维奇。道森的笔名。由澳大利亚的罗伯特。英潘绘图。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叫爱丽丝,他无意中发现里一只拿怀表的兔子,爱丽丝就跟随兔子来到一个兔子洞内,兔子洞是竖直的,她掉啊掉啊,最终,她到了一个房子内,在这个房子里,有一杯液体和一块蛋糕,一个变小,一个变大,就这样,爱丽丝变大变小了好几次,最终她过了他自我哭出来的泪水池塘,进了一扇小门,在这扇门里,发生了好多离奇的事件,像用火烈鸟打槌球、自我哭出来的泪水池塘、戴怀表的兔子……最终,爱丽丝发现,这些一切,都是一场离奇的梦。

这本书里,有很多好玩的事,我很喜欢这本书,因为这本市的作者查尔斯。路德维奇。道森异想天开,不拘泥于现实生活,大胆想象出来了一个全新的世界,我很喜欢这样的书,我期望我多看到这样的书。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12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一部被公认的世界儿童文学经典童话。由于故事丰富和超级的想象力,非常能吸引我的注意力,我一口气的看完这本书,了解了在梦中的奇妙世界,有能使人变小的药水,有能使她变大的蛋糕,有组成王国的扑克牌,有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太有趣了。

爱丽丝是个心地善良,天真可爱 ,充满了好奇心和求知欲小女孩。她能面对各种稀奇古怪的人和物时,表现出镇定。她始终神情自如,头脑清醒,坚持自己的判断,绝不随波逐流。保持了自己宝贵的尊严,良知和人格。直到梦醒时也能真真切切的活着。而使我想到了现实的生活中,那么多的假冒商品,包括我们吃的东西,甚至还有救人用得药都是假的,更别说在我们身边的小事,随便乱扔垃圾,坐车不给老人让座,闯红灯等……丢掉了做人的标准,被污浊的生活环境染了色。

通过这次阅读,学习爱丽丝的善良,勇敢,乐于助人,在人生的路途中度过一个快乐的童年,拥有一个美好的梦想,为以后健康快乐的成长,为实现梦想努力。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13

今天,我读了一本书——《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完之后,我非常喜欢丽丝,我受到启发,例如,女孩不一定是胆怯和脆弱的。

我遇到了一个不同的女孩,她可以勇敢地保护她的伴侣。故事的主角,爱丽丝,是个天真可爱的小女孩。她有只猫。叫做Dena。她经常记得她可爱的猫,甚至当她掉进无穷无尽的兔子洞时,她说,哦,娜娜今晚会认为我的家人喝茶时会给他牛奶吗?我的孩子。对于爱丽丝来说,她总是想念她的小猫,所以她冒犯了老鼠,把鸟吓走了。爱丽丝真的很善良和勇敢。爱丽丝毫不犹豫地保护她们,当她想要坎园丁在木槌体育场的时候,她不得不钦佩她的.勇气。即使是这样一个女孩也让我想起了自己,我有了自己的梦想,陶醉在我的梦中,快乐或哭泣。我想去书中体验神奇的境界。

我以为梦想是遥不可及的,因为梦想和现实总是有一些不同。我想从窗户往外看。我不知道天上什么时候有一个月的梦。虽然它是遥远的,但它是真实的。只要你有心,你什么也做不了。这本书的头仍然沉浸在梦幻般的世界里,充满了爱丽丝所看到的奇怪的生命。我真的希望我永远不要保持那个可爱的孩子的心。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14

周六约上田田班里有小朋友我们一起去看了《爱丽丝梦游仙境》,这个故事讲了一个漂亮的小女孩儿,因为做了一个梦,在梦里经历的很多事情,使她由一个任性,不懂礼貌的小女孩儿,变成了一个勇敢、善良的、懂礼貌的孩子。田田这是第二次看人偶剧了,每次他都看的很认真。回来问他看明白了吗?他也回答不上个所以然来,但是可以区分里面的好坏人了,比如他会说坏皇后、以后我不任性了、我是个好孩子等等。

我记得我小的时候,印象里只看过《马莲花》这一个人偶剧,现在的小朋友真是有福了,可以看很多的人偶剧,接受更多更好的教育理念,愿田田健康快乐成长。

这次演出还赶上了丑小鸭亲子剧场一周年台庆,我们在这里还看到了鞠萍姐姐、演员娟子,活动搞的很热闹,名人们给以往每次上台表演的小演员颁了奖,以后田田也能争取上台表濱,锻炼自己的胆识,做一个开朗活泼的孩子。

这是和昀恩小朋友的合影。两个小朋友在一起真是兴奋,玩一天,弄的我们四个大人都嚷“累啊。”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15

大家还记得那位可爱的充满想象里的小女孩——爱丽丝吗?还记得她给我们带来那些古怪趣味的事情吗?这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作者吧自我幻想成了故事中的主人公爱丽丝,正遨游于幻想的世界。

在大胆、创新的想象下,爱丽丝在一向奇怪的兔子的带领下,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那里有着美丽的花园,有脾气暴躁的红桃皇后,有在现实生活中所无法接触到的一切……爱丽丝有着冒险的精神,虽然在这个世界里她没有亲人,可是她却活得很开心,这个故事吸引了大家的眼球,最终,梦醒了,爱丽丝回到了现实世界。而她也和我一样对那个世界还是那么留恋,无法自拔。

是什么让你一步又一步去阅读那本书,去细细品味它?不错,就是幻想。因为你被这个故事给收服了,似乎自我就是主人公爱丽丝。你要学会想象,懂得想象。教师说过:“想象能丰富知识。”你要学习,去享受,这股感觉是说不清的,这种感觉好美妙,如此甜蜜,它能给你带来所需要的东西,让你开心起来。

想象是完美的,一切都得靠自我去开发,抓紧时间,向“爱丽丝”看齐,学习想象!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16

在无聊的一天,爱丽丝做了一个梦。在梦中,她见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跳进了一个神奇的洞里,爱丽丝十分好奇,于是也悄悄地跟着跳了下去,她在这个洞里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她喝了“喝我”瓶子里的水,变得十英寸高了,连钥匙都够不到了,急得直哭;吃了“吃我”蛋糕后,她又长到三米高,成为一个巨人;之后她又遇上一只坏脾气的老鼠;见到一个喜欢砍别人脑袋的王后;在毫不知情的情景下,爱丽丝当了证人,就在王后要砍掉爱丽丝的头时,爱丽丝的梦结束了。

看完这本书,我很钦佩作者的想象力,这个梦境太奇妙了!我的心随着主人公的境遇忽而收缩,忽而舒张,忽而抛起,忽而落下!爱丽丝真是个勇敢、机智的小姑娘,遇到各种状况,她都能乐观地承受。当无理取闹的红心皇后叫爱丽丝和她玩球时,她采用了特殊的玩球方法,用红鹤作球棒,把刺猬当作球,居然赢了皇后。

我也常常做梦,可我的梦总是很短,我想那必须是我经历得太少,所以梦也不太丰富。做梦也像写文章,见多识广并且爱思考,想象力才会丰富,做的梦才会长,才会趣味,才会五彩斑斓!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17

我看过电影《爱丽丝梦游仙境》,所以我想看看书上是怎么写的。开学了,妈妈给我买了一本《爱丽丝梦游仙境》,我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

书里讲倒:一天,爱丽丝和姐姐在户外读书,因为书中没有插图和对话而感到无聊,不知不觉睡着了。爱丽丝在梦中,因为追逐一只穿着背心会看怀表的兔子,掉进了兔子洞,来到了一个奇幻的世界。在这里她可以变大,可以变小。她偶然遇见了会说话的老鼠、小鸟、毛毛虫、柴郡猫、扑克王后、扑克兵、公爵夫人等千奇百怪的人物,度过了一段奇幻、有趣的旅程。

在梦中,爱丽丝有时候变得比房子还高,有时候又变得象一只蚂蚁一样小。有一次变大的爱丽丝哭泣的眼泪落在地上,形成了一个小池塘。后来她又变小了,掉到了池塘里,幸好有一只会游泳的老鼠救了她。

在梦中,扑克牌中的王后、国王都是活生生的人物,还会打棒球,可有意思了。

在我的梦里,小鱼会说话,小鹦鹉教我飞,蚯蚓会教我钻地,田螺会和我一起去冒险,我也有像爱丽丝一样的梦。

我还要读更多的书,去看更多的奇幻故事。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18

这是一本故事书,里面的故事荒诞不经,离奇而可笑;这是一本不过百余页的书,所展现的仅仅是一个小女孩在一个漫长的下午遇见的各种不可能存在的动物和人;这也是一本即使在童话书中都显得极其普通的书,故事中的所有角色都会说话,都有自己的想法——这与任何一个童话故事相比几乎没有任何不同。

然而就是这样的一本书,居然成了风靡全球的儿童读物。一位作家说,自己在第一次看《爱丽丝梦游仙境》的时候“笑得那么厉害,弄得妈妈最后不得不走出来看,到底是谁在给我讲笑话”。一本普通的童话书为什么会有这么大的吸引力呢?我带着疑问,轻轻打开书的扉页,来到了属于爱丽丝的世界:那梦中的仙境。

爱丽丝的故事已经结束了,最后一觉醒来,她还在那棵大树下,马上就该去喝下午茶了(当然杯盘是干净的)。而我在凌晨时分看完这个故事之后,也要入睡了。希望,我可以在梦中沿着爱丽丝的足迹,来到那个仙境——哦不,不一定是那个仙境,只要是一个纯净的地方,一个可以与只属于孩子们的单纯相适应的地方就可以。我不敢说我会像爱丽斯那样无所畏惧,但是我会试着去做,做回到从前,做回到一个小女孩儿该有的样子。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19

在无聊的一天,爱丽丝做了一个梦。在梦中,她见到一只奇怪的兔子跳进了一个神奇的洞里,爱丽丝十分好奇,于是也悄悄地跟着跳了下去,她在这个洞里经历了许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她喝了“喝我”瓶子里的水,变得只有十英寸高,连钥匙都够不到了,急得直哭;吃了“吃我”蛋糕后,她又长到三米高,成为一个巨人;后来她又遇上一只坏脾气的老鼠;见到一个喜欢砍别人脑袋的王后;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爱丽丝当了证人,就在王后要砍掉爱丽丝的头时,爱丽丝的梦结束了。

读了这篇童话后,我感到爱丽丝是个天真活泼、勇敢善良的小姑娘,她特别聪明,爱动脑筋。当红心皇后叫爱丽丝和她玩球时,她采用了特殊的玩球方法,用红鹤作球棒,把刺猬当作球,居然赢了皇后。

我读了这一段以后很受启发,想到有一回,自己心爱的一条衣服领口上破了一道口子,原以为以后都不能穿它了。后来突发奇想,剪了一块旧裤子上的小熊图案缝补上去,居然使得原来的衣服更漂亮了。通过这件事,我认识到:只要肯动脑筋,坏事往往能变成好事。学习也是这样,只要勤思考,就能打开成功的大门!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20

人类把废气、浓烟排放到天空,天空没有以前那样蓝了,天上的小鸟、大雁也少了许多!原来,现在科技发达了,臭气冲天的花变成了香味浓郁的花了。看到这里,我情不自禁地流下了眼泪。人们用镰刀把芦苇割下来,放在船上,排着队,划着,像一条长长的,用芦苇编成的蛇?大树上也披上了雪白的衣裳。

我还喜欢爱丽丝善良、乐于助人的精神。当扑克牌王后让爱丽丝砍扑克牌士兵的头时,她把士兵藏起来,并机智地在刀上沾了红漆,充作士兵的血,骗过了王后,救了士兵。这使我想去帮助中华鲟:中华鲟的习性是不远千里游到长江上游生宝宝,然后带着出生的宝宝到下游生活,现在一座大坝挡住了它们到上游生宝宝的路,使中华鲟无法繁衍下代了。我梦想能象爱丽丝那样做个梦,梦到我告诉中华鲟,人们在大坝边专门为它们修建了一个大大的湖,可以到那里产宝宝。

我更羡慕爱丽丝能听懂青虫说话,在危急时刻青虫告诉她怎样能变大变小。我也梦想有一只青虫告诉我:哪里的空气被污染了,吸了会有害健康;什么样的牛奶有致癌物,喝了会得癌症;哪种香肠含瘦肉精,吃了会生病—我多想这些梦都能成为真的啊!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21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英国作家查尔斯·路德维希·道奇森的儿童文学作品,暑假期间,我专心的看完了这本书,书中的奇妙世界深深吸引着我:能使她变小的药水和蛋糕、组成王国的扑克牌、能穿入镜子的世界、使人忘记名字的小树林……还有好多有趣的人物让我难以忘怀:公爵夫人、红心皇后、老甲鱼、龙虾四组、叮当兄弟、骑士……当她被小猪碰醒后,才发现自己其实只是做了一个梦,一个五彩的梦。

爱丽丝是一个心地善良、纯洁、乐于助人的小姑娘,当她面对一些稀奇古怪的人或毛骨悚然的表情时的神情自定,毫不惊讶,更增添了爱丽丝的几分勇敢。善良可爱的爱丽丝也许并不聪明,但她有一颗纯洁善良的爱心,对一只小企鹅都彬彬有礼,如果我们每个人都像爱丽丝一样有爱心,世界将多么美好,没有骗子、没有小偷,人们互相尊重,没有纠纷,没有争吵,世界上就没有了战争,但这一切也志向是一场梦,很难成为现实。

虽然这只是一个梦,但我们还要学习爱丽丝的一些精神品质。我们要学习她的善良、乐于助人。无论是什么,都要爱惜它,真心对待。我们还要学习他的勇敢,狭路相逢勇者胜。也许在某些情况下,胜利和失败只有一步之遥,有可能一个人拥有勇敢就会成功。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22

《爱丽丝梦游仙境》讲述了一个故事:爱丽丝的心是善良的,纯洁的,乐于助人的。她这人做事一向没什么条理,但她却似乎总是对付过去了。她总是保持清醒,坚持自己的价值判断。她从不随波逐流。她保持着可贵的尊严、良知和独立人格。在她醒来之前,她真的还活着,这让我想起了这件事。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生活在荒诞、虚伪、逻辑混乱等环境中,但又有多少人不能失去自我,失去宝贵的尊严、良知、人格,随波逐流、酩酊大醉,在肮脏的环境中被异化。

读完故事后,我合上书揉了揉疲惫的眼睛。我认为爱丽丝很高兴,因为她可以进入书籍的世界,即使这是一个梦想。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女孩。看了她的故事,我们不禁喜欢上她了。我们不禁感到高兴,因为她的起伏和她逃避困难。就是这样一个女孩使我想起了我自己。我也有自己的梦想,我曾经沉迷于梦想的喜悦或哭泣。我曾经认为梦想是如此遥远,因为梦想和现实之间总是有差距。梦中的仙境有多远?我能到达我伸手可及的地方吗?

同学们,我们一定要牢记爱丽丝故事的启示,在未来的生活中能够像她一样聪明勇敢,在初中考试中出其不意!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23

这本书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作者路易斯·卡罗尔——查尔斯·路德维奇·道奇森的笔名他和德尔三姐妹见了几次面写下了爱丽丝梦游奇境。

《爱丽丝梦游奇境》被公认为现代童话的奠基之作,作品在一个怪诞的故事里点燃机智和幽默。从爱丽丝掉进兔子洞里那一刻起,美妙如梦的冒险随之展开,抽水烟的毛毛虫、坏脾气的老鼠、咧嘴笑的猫脸让人过目难忘,怪诞与幽默的组合俘获一代老老少少读者的心。其中的经典桥段、著名角色和词语早已融入文化史,常读常新,并不断为流行文化提供经典养料。

其中我最喜欢的故事是《掉进兔子洞》和《泪水池塘》两个故事讲的是小爱丽丝追随着一只会说话的兔子掉进了兔子洞,她看见兔子跑进了一个秘密花园,他也想进去,可是她太大了进不去,突然,看见桌子上有一个瓶子写着“喝我呀!”她把这瓶饮料喝了下去,渐渐地,她越来越小直到和兔子一样大小可是她没有带钥匙,又看见地上有一块蛋糕,她立即吃了下去,但是他变得和房子一样大,她很害怕于是便哭了起来泪水形成了一个池塘。

读了这个故事,我们可不能做一个小马虎,也不能乱吃东西。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24

书中的主人公爱丽丝在一个秋高气爽的中午与姐姐读书时,意外地走进了书中的世界。在那里,她经历了许许多多奇怪的事。并还看到了会说话的兔子,以及会动的扑克牌……当她醒来时,才发现这原来是个长长的梦。我合上书,揉了揉疲惫的双眼,觉得爱丽丝好幸福,能遇到那么奇怪的事,尽管这是一场梦。

在爱丽丝掉进书的那一刻,我以为她会像一般女孩子大哭大闹,可她没有哭,而是坚强地面对困难。后来,她跟王后的对话中更体现出她的坚强勇敢。

爱丽丝就是这样一个勇敢的女孩,在面临困难时,她没有哭,而是抬起头来克服一切困难,使我不由地喜欢她,为她经历的一切所惧怕,为她在困境中逃出来所欣喜若狂。

爱丽丝的故事使我想起了自己,我是一个胆小如鼠的小姑娘,遇到一些难克服的困难就退缩,就连晚上在家睡觉也要开着灯。我坚信世上有传说中的“幽灵”什么的,可至从看了这本书后,我什么困难都不怕了,晚上也敢关灯睡觉了,妈妈一连几天都在表扬我长大了、勇敢了,不再是以前的“胆小鬼”了。

读了这本书,我仿佛也进入了一个童话般的世界,仿佛也遭遇到爱丽丝曾经历过的事情……是爱丽丝让我勇敢地面对生活,她坚强的品格会一直鼓励着我。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25

《爱丽丝梦游仙境》中的作者是刘易斯。卡罗尔,原名查尔斯。雷特威奇。道奇森,英国柴群达斯伯里人,12岁那年查尔斯被送到一所文法校,又在1846年被送往拉格比,因他得口吃症,常被人欺侮。而在1862年,他为爱丽丝一个小女孩写出了这《爱丽丝漫游奇境记》的梦幻故事,赠送给爱丽斯。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姑娘爱丽丝追赶一只揣着怀表,会说话的白兔,掉进了一个兔子洞,由此坠入了神奇的地下世界,开启了一段惊险、有趣、漫游的历险经历。在这个世界里,喝一口水就能缩得如同老鼠大小,吃一块蛋糕又会变成巨人,同一块蘑菇吃右边就变矮,吃左边则又长高。狗发脾气时便咆哮和摇尾巴,而猫咆哮和摇尾巴却是因为高兴。这个世界里的所有事物都变得好古怪啊!她还遇到了一大堆人和动物,并在一扇小门后的大花园里遇到了一整幅的扑克牌,有粗暴的红桃王后,老好人红桃国王和神气活现的红桃杰克等等。当她在不断探险的同时不断认识自我,不断成长,终于成长为一个"大"姑娘的时候,猛然惊醒,才发现原来是一场梦。我们每个人都有心中的一份纯真,我敬佩主人公爱丽斯。

我读完这本书好想再读一遍,她是一个充满好奇心的小女孩,有一个纯真,纯洁的儿童心经历了一场历险。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26

寒假期间,姐姐推荐了一本好书,《爱丽丝梦游仙境》。她神秘地说:这是一本魔法书。我大吃一惊,带着疑问,翻开书的扉页,走进爱丽丝的世界。

爱丽丝为了追逐自己的梦想,开始了一场追逐兔子的奇妙冒险。她跟着一只兔子进了一个兔子洞,来到了一个大厅。大厅里有很多食物和饮料,爱丽丝吞下去,身体莫名其妙地变大变小,让人哭笑不得。最后,她走进了花园。她遇到了两个疯帽匠和三月兔,还有爱砍他头的红心皇后,柴郡猫和笑的红心王。她参加了红心皇后的槌球比赛,用鹤当蝙蝠,刺猬当球。比赛结束后,爱丽丝还参与了偷红心皇后馅饼的案件。后来发现爱丽丝是在做梦。

其实我们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就像每个人心里都有一个爱丽丝。这个时候,我好像是爱丽丝。她有危险时,我很担心她。当她用巧妙的诡计打败红心皇后时,我很高兴。我喜欢爱丽丝,她聪明勇敢,她可爱善良,她更乐于助人。她在危险面前无所畏惧,她的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爱丽丝梦游仙境》就像一面透明的镜子,折射出我们同龄人的很多缺点:胆怯和软弱。

我们向爱丽丝学习,选择冒险,为了一个梦想去追逐梦想。我们是新时代的少年,带着美好的梦想,用自己的努力和勇气冲刺未来!加油!少年!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27

当爱丽丝身披铠甲,风姿飒爽,屠杀巨龙,推翻红皇后的统治时,我震惊了。因为,我不明白究竟是什么力量,让爱丽丝有了那么大的勇气,让她战胜了恐惧,战胜了巨龙,也战胜了自己呢?

在面对哈米什的求婚时,她惊慌失措,不知道该怎么回答,阿里山犹豫了。这是,兔子出现了,为了逃避选择,阿隆索跟着兔子再一次坠入了梦境。

我们与爱丽丝一样,在生活中总要面临这样那样的选择。有事,我们不愿意去承认它;有时我们在鼓足勇气追被向前冲时又败下阵来,总是对自己抱有一种迟疑的态度;有时,我们被他人摆弄者命运,去从来不敢说“不”……

爱丽丝的那些品质,也在影响着我,是啊,我么每个人都是在各种各样的经历,不断成长的。爱丽丝从开始的逃避,说“只是梦而已”,到最后的面对,都在影响着我。

在这个故事中,爱丽丝和毛毛虫一起经了蜕变,而我,也在跟他们一起成长。

在梦境中的那些收获让现实中的爱丽丝找到了自己的方向,也明白了自己应该怎么办。最重要的是,她有了这么做的勇气,而且,她也那么做了。

这部影片让我学到了很多很多:勇敢地面对挑战;随时随地让自己充满自信……在这部影片中,我还学会了爱丽丝的勇敢、执着、善良……

迷茫中的人们啊,学学爱丽丝吧,勇敢自信的坚持,胜利最终会属于你的!

其实,每个人都可以成为爱丽丝,我们都是爱丽丝。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28

寒假时,我姐姐推荐了一本好书《爱丽丝梦游仙境》。她神秘地说,“这是一本神奇的书。”我很惊讶,带着疑问,轻轻地打开了书的扉页,走进了爱丽丝的世界。

爱丽丝为了追逐梦想,开始了追逐兔子的“奇妙”冒险。她跟着一只兔子进了一个兔子洞,来到了一个大厅。大厅里有许多吃的和喝的东西。爱丽丝吞下了它们。出于某种原因,她的身体变得越来越小。它让人们又笑又哭。最后她走进了花园。她遇到了两个疯狂的仇恨者和三月兔,还有爱说“砍掉他的头”的红心皇后,柴郡猫和笑的红心国王。她又参加了红心皇后槌球,用鹤做球杆,刺猬做球。比赛结束后,爱丽丝也卷入了偷红心皇后馅饼的案件。后来爱丽丝发现这是一个梦。

事实上,我们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美丽的梦,就像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爱丽丝一样。这时,我好像是爱丽丝。她有危险时,我很担心她。当她用巧妙的策略击败红桃皇后时,我很高兴。我喜欢爱丽丝,喜欢她聪明勇敢,喜欢她可爱善良,更喜欢她乐于助人。面对危险,她无所畏惧。她的勇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爱丽丝梦游仙境》就像一面透明的镜子,反映了我们同龄人的许多缺点:胆怯和软弱。

我们向爱丽丝学习。为了梦想,我们选择冒险和追求梦想。我们是新时代的青少年,心中有着美好的梦想,用自己的努力和勇气奔向未来。来吧。青少年!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29

“话一出口就无法改变,一切后果必须由你自己承担。”这句话就

这本书讲述的是一个阳光明媚,但很无聊的午后,故事的主人公爱丽丝和姐姐在河边看书。这时一只身穿背心的白兔从她们面前经过,感到惊奇的爱丽丝跟了上去,开始了一场令人意外的奇幻之旅。

在那个世界里,爱丽丝总是因吃了奇怪的食物而一会儿变小,一会儿变大,甚至掉进“泪水的池塘”中。她还遇到了各色各样的人:古怪的公爵夫人、神出鬼没的柴郡猫、总是叫嚷着要砍掉别人脑袋的扑克牌王后、一群提心吊胆的扑克士兵等,都让爱丽丝印象深刻。不仅如此,她还参加了一个疯狂的茶会,一次奇特怪异的球赛、一场不明就里的审判。最后,她在与国王的顶撞中得以醒来,发现一切只不过是一场梦。

读完这本书,我仍然沉浸其中。我沉醉在文中奇妙的世界里,沉醉在作者幽默风趣的语言中,沉醉在文中可爱各异的人物身上,久久无法清醒。我多希望自己也能像文中的爱丽丝那样,经历一场如此美妙的旅程。

同时,爱丽丝身上也有很多值得我学习的也方。她善良童真,对未知的事物充满好奇;她冷静沉着,面对危险总是积极思考;她正直勇敢,面对权威,表现得不卑不亢。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该不断地学习,用科学知识武装自己的大脑,只有使自己变得足够“强大”,才有力量去从容地应对生活中的各种磨难。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30

这个寒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爱丽丝梦游仙境》。这本书是我很喜欢的一本书,喜欢里面的魔幻、神奇。当然我也受到了很多的启发,比如女孩就不一定胆小脆弱。在这本书里,就让我认识了一个不一样的女孩,女孩也可以勇敢地去保护伙伴们……

故事的主人公——爱丽丝,是一个天真可爱的小姑娘,她有一只小猫咪,叫“黛娜”。她经常会想起自己可爱的小猫咪,就连掉进无底的兔子洞时也在想:“唉!黛娜今晚一定会想我,家里人喝茶时会给它喝牛奶吗?我的小宝贝!”对于爱丽丝来说,她无时无刻不在想念她那只小猫咪,以至于得罪了老鼠,又吓走了鸟儿,最后只剩下自己独自落泪。爱丽丝的确很善良,也很勇敢,在王后的槌球场里,当霸道的王后要砍掉园丁的头时,她毫不犹豫地保护了他们,这不得不使我对她的勇气钦佩不已。

爱丽丝不仅善良,而且很坚强,虽然她只是个孩子,但遇到困难时却能告诫自己“哭有什么用?得啦,要想办法摆脱现在的困境!”也许正是她不怕困难的

合起书本,脑子仍然沉浸在梦幻的世界里,满眼里都是爱丽丝梦中所见的怪异生灵,我非常想让我永远不长大,保持那天真可爱的童心,过着无忧无虑的童年生活……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31

这个寒假,我读了《爱丽斯梦游他境》这本书。从这本书中,我学会了许多我所没有的东西。

《爱丽斯梦游仙境》是由英国的作家刘易斯·卡罗尔所创作的,主要讲了主人公爱丽斯追着一只不停念叨着“要迟到了,要迟到了”的大白兔进入了一个隧道,来到一个大厅后独自探险的事。

这本书中的情节一波三折,像爱丽丝喝了一口水,立刻变得像拇指般小;吃了一块蛋糕,立刻变得好大、好高。她的眼泪像断了线的珠子一样落了下来,在她身子下形成了一座很大的咸水湖……

看到这儿了,我不由自主地想起自己。一有不顺心的、比较难做的事,就乱发脾气,遇到困难就故意推让、逃避,现在想起来,真不应该。于是我明白了遇到困难要心平气和,迎难而上的道理。

以前,我写一些想像作文,可以说是天马行空,毫无根据,东拉西扯,甚至脱离主题,写得一团糟。不过,现在我看了《爱丽斯梦游仙境》这本书,我学会了写想象作文要紧扣主题,有理有据的小技巧。

渐渐,我发现,我又学会了一样东西——感悟:这个发现让我欣喜若狂,学会了这个,我以后不管是看书,还是生活中的事,我都可以多多少少地领悟一二。如法布尔那奇妙的眼睛背后的昆虫,让我受益良多,对生活有了新的认识。

是的,我读书,也在关注主人公一起成长,我也和主人公一起成长,一起成熟,我一定会更加刻苦,更加成熟!

爱丽丝梦游仙境读后感32

爱丽丝梦游仙境是由英国作家查尔斯·勒特威·奇道奇森于1865年出版的一本童话故事。

故事讲述了一个名叫爱丽丝的小女孩在梦中追赶一只兔子,而掉进了兔子洞。如此进入了一个奇妙的世界,开启了一段神奇的旅程:会变大,一会儿又变小,遇见了会笑的柴郡猫,疯狂的三月兔会唱歌的甲鱼,残忍的红桃王后和维维诺诺的红桃国王……她不断探险,直到最后醒来,后来爱丽丝又做梦来到了镜子中的奇幻世界,她在一个巨大的象棋棋盘上开始了自己探险的旅程。

她从一个小卒子开始一步一步向前走,每一步都遇见了不同的人和不同的事。最后,爱丽丝终于走到了第八格,她变成了女王,爱丽丝醒来后,她仍不知道这一切是自己的梦,还是红棋女王的梦。

我从书中发现爱丽丝是一个十分可爱的女孩,她天真活泼,充满好奇心,她善良、有一颗同情心,懂得明辨是非。在爱丽丝的身上,我们可以看到少年儿童纯真的天性。

人类以游历和冒险为主题的文学作品,似乎特别的情有独钟,究其原因,是人类内心的渴望自己走的更远,力量更强,这本书能让我们足不出户就领略自然与社会的万千景象,他在某些情节中不经意的注入人类的智慧与坚强,是我在享受到巨大阅读快感时,也能从中汲取澎湃的力量。

这本书让我的生活色彩斑斓,富有乐趣,把你最宝贵的时间,献给你最值得珍视的书吧!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