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公元11世纪后期宋朝的第六个皇帝神宗赵
基于这种观点,我们可以把这段历史题材整个的拿出来重新商
王安石没有被神宗重用之前,已有才名。“宋史”说他“属文动笔如飞”,又“议论高奇,能以辩博济其说”。辩是分
一年之后又任他参知政事(在宋朝可比拟为副首相),专务“经画邦计”。然而神宗是一个有雄心的君主,一意要收复契丹和西夏占领的国土(其实其占领已在宋前)。他曾对文彦博说:“当今理财最为急务,备边府库不可不丰。”然则这事国强兵的着眼,一般儒士已把它当作法家宗旨。一代文豪苏轼就说他“陛下求治太急,听言太广,进人太锐”。两朝元老富弼更毫不容情地说他“陛下临御未久,当布德惠,愿二十年口不言兵”。皇帝之重用王安石新法,引起满朝重臣的反对。
以后这批“反改革派”或被贬派为地方官、或退休。王安石于1070年同平章事(任宰相),朝中大官能与他合作的只有韩绛、吕惠卿等,兹后被称为“熙丰小人”(熙宁与元丰都是赵
神宗于1085年初去世,继任皇帝哲宗赵
公元1100年赵
于是朝中权要以“绍述”的名义,恢复了一些25年前王安石所行新法,如方田,如
于是“宋人议论未定,金人兵已过河”。这还不算,即偏安江左,南宋人仍没有放弃由于王安石新法所引起的争执。最近何湘妃发表的一篇文章,即指出宋高宗赵构朝又在修改“神宗实录”和“哲宗实录”。也还是向王安石重新批判。
今日900年后我们从长时间远距离的姿态读历史,已无从确定以上各人的忠邪,同时也无此必要。如章和
王安石能在今日引起中外学者的兴趣,端在他的经济思想和我们的眼光接近。他的所谓“新法”,要不外将财政税收大规模的商业化。他与司马光争论时,提出“不加赋而国用足”的理论,其方针乃是先用官僚资本刺激商品的生产与流通。如果经济的额量扩大,则税率不变,国库的总收入仍可以增加。这也是现代国家理财者所共信的原则,只是执行于11世纪的北宋,则不合实际。
和这问题有密切关系而待澄清的,则是两千多年来的君主专制,通常被解释为“封建社会”,但这与宋朝的情形就似有出入了。封建着重地方分权。皇室只责成诸候对中央有一定的贡献,其采邑内部的处理,由他们自行裁夺,中国的传统则是皇帝派遣官僚到各处向全民抽税,我们称之为“官僚主义”(bureaucratism),这是一种中央集权的特殊办法,迄今还没有一部专书,缕列其中各种特征。
我个人长期研究其财政与税收的情形,则发觉这种体系,包括过广,下面的单位过于琐碎,在传统的交通通信条件之下,官方无法确悉每一纳税人的资产,尤其无法追究其转买顶当。至于抽累进税,更是技术上为难的问题。于是只有鼓励小自耕农各安本业,又竭力防制兼并,更以极低的税率,扁平的向全国征收。而且小民收入浅薄,也不能供应法庭审判的费用,于是民法长期间没有进展,政府则提倡各人自我约束(self-restraint)和对人谦让(mrtral deference)。
在行政方面说也就是不注意真切,不讲究效率。好在这些个人的美德,出自儒家经典,也为官僚集团成员所诵悉,因此以道德代替法律,也有长时间历史的根据。纵算理想与事实不符,只要全体官员将这些原则当作口头禅,着重其内部之淳朴雷同,也仍可以保存这官僚集团的完整。
可是北宋开国以来,其朝代本身的特征,已经和上述的情况发生距离。第一,赵宋王朝之为一个朝代国家,在中国历史里最富于竞争性,因此其行政效率非常重要。第二,其收入以银绢和
综合这些条件,我们也可以说中国在公元11世纪已经在某些方面感受需要“现代化”的压力。前面也已经说过,宋太宗赵光义时代军用雨衣和帐
最低限度也要让它和民间的市场交流。而民间商业的组织也可以藉此发展成熟,因之能对政府的财政经理和军需工业作第二线和第三线的支持。西欧各国和日本的现代化,也都经过如此的阶段。那么王安石岂不是独具只眼,可以把中国历史一口气提前1000年,为什么他事实上会遇到这么多的阻折?
在重复这问题之前,我们先要知道所谓现代化,以商业的方式管理,或者说是推行金融经济,在数目字上管理,都先要具备若干基本条件。简言之,则是先要承认私人财产权之坚定性,如此其下层机构内才有能确切加减乘除的公数。这说来容易,可是实行起来等于推行一种新的宗教思想,因为所牵涉的不仅是千万人的生活,而是他们生活的宗旨。以西欧言,则经过宗教革命、政教分离才能达到这目的。
次之私人财产之享用转让,也要脱离专制皇权和宗法社会的限制与垄断,不仅司法要独立,而且民法也彻底展开,诸凡婚姻、遗传、负债,签定合同的信用宣告破产的程序都要有合理的处置,不仅法律的条文具在,而且与民间生活习惯也不发生轩
仔细参考《宋史》里的叙述,我们也可以窥见新法失败的情形,譬如“方田法”以东、西、南、北各一千步为一方,内按土地肥瘠分五等抽税。可是即在
“免役钱”令百姓一体出钱,以代替“
“市易法”不能集中于批发业务,以致执行者自己成为零售商,到街上去卖果卖冰,甚至“卖梳朴即梳朴贵,卖脂麻则脂麻贵”,为神宗亲自谴责。
“青苗钱”以常平
以上各种措施都有广泛的利用金钱的趋势,但是新法内的“保甲”及“保马”又反其道而行,科徭役于纳税人,而以集体负责(group responsibility)的方式主持,实际上也是和前述各法作对。
说到这里我们也可以再索问:新法既然如此缺乏成效,为什么王安石这一“问题”会在3个皇帝两个太皇太后之间酝酿得这么久?原始的资料不能供给解答。我们只能据理猜想:当时人没有我们眼光之纵深,却也没有我们这种宿命论(fatalist)的看法,会认为当日新法必不行。
11世纪环境的压力,已经逼着他们找出路。同时新法中有些项目,要是根据各地特殊情形有选择的谨慎的局部施行,也并不是完全虚枉。王安石的传记里说他在见神宗前,曾为
王安石新法失败的后果,超过过去一般读者之所想象。300年后明太祖朱元璋放弃第二帝国开放性的财政设施,而采取一种保守性和收敛性的体制,与他个人对王安石的反感有关。这种反感见诸文字。
涉猎于大历史,我们也觉得这王安石的故事深有耐人寻味之处:试想900年之前,中国即企图作现代性的改革,而当日欧洲,尚停滞于中世纪的黑洞内。这和本世纪两方的悬殊相比,前后相差何远!然则在这关头我们要摆脱宿命论之看法的话,则更要认识地缘政治(geopolitics)之重要。
中国的官僚主义,是亚洲大陆主体(land mass)的产物。其政治体系既要管束亿万农民,又要对付森林地带和草原地带的少数民族,就只能注重数量无法提高效率,不容易改变而成为一种轻而驾巧带商业性的组织。要是王安石真能把中国历史提前900年到1000年的话,则我们这样一个大历史的观念都不能存在了。
北宋时期的这场没有硝烟的政治斗争已经散去,孰对孰错,孰善孰恶,留于后人评判。古语说:“榖既破碎,乃大其辐,事已败矣,乃重叹息,其云益乎?”是说事情的败坏已经到了一定程度,即使再努力,再惋惜,亦是无补于事的。北宋的积弊确实是到了一定的地步,不过历史又不能假设,我们也不敢设想王安石或彼时某个人的变法成功会如何,但是单就王安石变法过程来看,这种成功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今天我们再看这场惊心动魄的变法运动,其经验和教训对于当今中国在社会转型时期的改革,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变法,实为变人,变人心。法由人定,变法易,变人难,变人心更难。历代变法更制者,成功如商鞅、吴起,也终难逃身死名灭的命运,而在反对派如此众多而势力雄厚的北宋时期,王安石的失败却也在情理之中。所以变法更制、革故鼎新的第一要义其实是人,“人和”是功业成败的第一要务。在法制草创时期,人的作用是要远远大于法,而在法制建立并稳定下来之后,人的作用便弱化,坚强而公正的法制能够承担大量的社会治理成本,无论贤愚,若依法制,定能将社会治理好,这便是法制的基本功效,也是变法的基本路径。但是王安石的变法首先忽略的就是这一点,其固执的性格和短浅的见识导致其将对变法持异议的大臣全部打成反对派,为自己增加了无数的敌人,而事实上这些敌人中的大多数恰恰本可以成为变法派最亲密的战友。而诸如吕惠卿、曾布之流却借变法之机谋求个人政治上的擢升,最终也令变法派内部矛盾重重,以致相互攻讦,终至分崩离析,变法失败。毛选第一卷第一篇文章的第一句话就是:“谁是我们的敌人?谁是我们的朋友?这个问题是革齤命的首要问题。”我们也可以借用来说,这是变法改革的首要问题。这是其一。第二个涉及到人的因素就是主持变法者并不是北宋的最高统治者,神宗仅仅是变法的支持者,在家天下的朝代,变法的风险却要神宗来承担。这就难怪神宗总是在变法的关键时刻犹犹豫豫,不能坚定,终至反对变法派得以贬黜而不失实权,对于变法形成依旧强劲的从中央到地方的反对力量。因此如果变法改革者不是最高权力的执掌者,或者最高权力的执掌者对于变法改革没有迫切的希望,对于变法的风险没有明确的认识的话,变法事业的主持者与支持者之间就有隙可乘,变法集团内部的分裂会导致变法的最终失败。王安石变法就是这样一个明显的例子,张居正的改革也是。
反对派批评王安石的变法过于激烈,他们认为北宋“积弊不可遁除”,这首先是一个变法的方式问题,是变法的速度快慢问题,是暴风骤雨式的改革,还是渐进式的改革?毫无疑问,王安石选择了前者。各项法度在仅仅几年之内便颁布施行,虽采用先试点然后推广的方式,但是推广后发现的`大量问题在试点时并未发现并得到更正。新法在实施过程出所产生的大量问题被反对派借以作为阻碍变法、攻击王安石的证据,这一方面使新法在实施过程中不断更正和完善的政治环境丧失,导致新法日益僵化,问题越来越多;另一方面也使变法派集中于对反对派的斗争,彼是我即非,彼非我即是,意气用事,忽略了对新法本身问题的发现和及时更正,降低了新法的生命力。
另一问题也属变法的方式问题,即变法纯属从上而下的主动变革,既缺少自下而上的动力,也缺少上下的互动。老子说“不敢为天下先”,故能无为而又无往而不胜,他说的是一个身先和身后的问题。在变法的问题上,很多新法确实是来源于基层的经验,但是主张强力推广的却是中央的变法派,这样就把新法的责任主体全部集中到中央的变法派上来,目标明确,一旦有任何问题,所有的斗争矛头便全部对准中央变法派,所谓“有的放矢”,不败是不可能的。设想一下,如果王安石能够多思变通,做好政策与思想的引导,舆论的宣传,氛围的制造,做变法的强力支持者,充分发挥地方变革和创新的积极性,让他们充当变法的排头兵,而中央变法派仅仅是居于幕后、运筹帷幄之中,做好天时、地利、人和的协调工作,做好变法人才的选拔工作和培育工作,并且做好长久变法的打算。或许变法大业不会在十几年间艰难建立而又一朝遭变而轰然倒塌,古语说,欲速则不达,此之谓也。
温总理在答记者问的时候引用过这三句话:“天变不足畏,祖宗不足法,人言不足恤。”这未必全是王安石的话,但是展现了王安石这类变法者的精神,积极进取而又充满自信。我们说莫以成败论英雄,王安石的功业在当下的时代或许仅仅是在争议中存在着,但是在中国通过不间断的改革过程中,在广大人民对公正幸福生活的期盼和无数利益既得者对改革推进百般阻挠的博弈中,明智的政治家会重新选择王安石的变革精神,保证中国这架庞然大车向着历史和未来的最深最远处隆隆而又稳稳地驶去。
斯人已去,其神长存!
《王安石改诗》读后感1
今天,我读了一个关于古代宋朝的大诗人王安石的故事——《王安石改诗》。读完后我受益非浅。
王安石是北宋很有名的文学家、政治家。是个很有学问的人,也还是北宋的大诗人。但在一次改诗时出了失误。
据说,当时南方有一个诗人写了一首诗,其中有一句是:“明月当空叫,黄犬卧花心。”这一句王安石看了以后觉得很可笑。自言自语道:“明月怎么能叫呢?黄狗又怎么能我在花中呢?”于是他信手改为:“明月当空照,黄犬卧花荫。”
他自己以为很好了,其实改错了。原来那位文人的家乡有一种鸟叫“明月”,明月叫出的声音很动听,还有一种虫叫作“黄犬”,黄犬常在花之中飞来飞去。
王安石不了解情况所以改错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在了解了情况的前提下,才能把一件事做好。平时我们注意观察生活的小事情,也能写出很多好的作品来。
《王安石改诗》读后感2
王安石是宋代大诗人,他对诗作中的每一个字眼都精雕细琢,反复推敲,就如《王安石改诗》这篇文章中所讲的。
文章主要记叙了王安石对“春风又绿江南岸,明月何时照我还”中的“绿”字反复修改了十多次才确定了用字。
对于一个可有可无的字眼,也许我们不会浪费甚多时间,敷衍一下就可以了,反正大致意思就是那样。但对于王安石来说就不一样了——虽然是一个可有可无的.字眼,但也要精雕细琢,反复推敲,要让每一个字都完美无憾,才能达到应有的意境。
生活中有些细节,我们注意到了吗?“细节决定成败。生活中处处需要留心,处处都是细节。虽说“人无完人”,但毕竟“不完美”的人的程度已是不同的——“接近完美”or“接近不完美”。
“接近完美”的人几乎会注意到每一个可见而又微小的细节。比如我们班有个同学,他是每一个细节都要扣到完美的人——字不好看,练!英语发音不标准,朗读!作文语言表达不生动,积累练习!……总之每一项都得精益求精。但一天只有24小时,除了学习时间、吃饭、睡觉时间,所剩时间不到四分之一。在这四分之一的时间里,你要休息,剩下的时间更是一瞬即过。但,为了接近完美的人,你必须把每一分钟都紧紧抓住,即使它一瞬即过。
不注意细节的人大大咧咧,什么琐事都不在意。什么字不好随它去,成绩不好也随它去。总叫周围的人不要注意那么多细节。可是细节等于问题,问题一个一个地摞过来,那你的懒惰与缺点也就暴露无遗了。
“细节决定成败”这句话真没错!王安石作为一个大作家都要对一个可有可无的字眼精雕细琢,那我们可以向他学习,做好每一个细节,迈好人生每一步。
《王安石改诗》读后感3
这首诗写于熙宁八年(1075)春二月。当时王安石第二次拜相,在奉诏进京的途中舟至瓜洲,夜间停泊。此时,诗人虽身在瓜洲,但心仍然依恋着江宁故居,因此,诗人写下了这首著名的。抒情小诗。
诗文中第三句“春风又绿江南岸”中的“绿”字曾经过了多次修改。(南宋洪迈《客斋续笔》卷八对该诗草稿的修改过程有记载。)最初用“到”,后改作“过”。又改作“入”,再改作“满”,这样一改再改,最后才选定这个“绿”字。
八百年来,无数诗人、教师、评论家不断称誉这个绿字改得好。然而诗人何以要这样一改再改呢?
“春风又绿江南岸”是全诗的主题,“绿”字用在这里可谓是点睛之笔,其色鲜明,由原来的形容词变为动词,唤起了江南一片春色,唤起了联想,引起了思归的念头,这与下文“明月何时照我还”密切照应。人民教育出版社编写的《教学参考书》上这样说:“一个‘绿’字把春风给江南坡上了绿装这一变化,生动而又形象地写了出来。”
《王安石改诗》这个故事给我们以极大的启迪:
一首诗,一篇文章都需要作者倾注大量心血,需要对字、词、句进行精心地锤炼方可成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