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书籍简介
《尘埃落定》是藏族作家阿来的一部长篇小说,首次出版于1998年。
小说描写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但却有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并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展现了独特的藏族风情及土司制度的浪漫和神秘。
2000年,《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2019年9月23日,《尘埃落定》入选“新中国70年70部长篇小说典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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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小说讲述了一个声势显赫的藏族老麦其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不以常理出牌,在其余土司遍种罂粟时突然建议改种麦子,结果鸦片供过于求,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残废的阴影下。大批饥民投奔麦其麾下,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因此而娶到了美貌的妻子塔娜,也开辟了康巴地区第一个边贸集市。傻子少爷回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待遇,也遭到大少爷的嫉妒和打击,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腥风血雨悄然拉开了帷幕。最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失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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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阿来,男,藏族,出生于四川阿坝藏区的马尔康县。毕业于马尔康师范学院,曾任成都《科幻世界》杂志主编、总编及社长。1982年开始诗歌创作,80年代中后期转向小说创作。2000年,其第一部长篇小说《尘埃落定》获第5届茅盾文学奖。2009年3月,当选为四川省作协主席。其主要作品有诗集《棱磨河》,小说集《旧年的血迹》《月光下的银匠》,长篇小说《尘埃落定》《空山》《格萨尔王》,散文《大地的阶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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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尘埃落定》读后感30篇
第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400字
这个世界正因为有了傻子,才凸显了聪明人的精明,可是傻子真的傻么?聪明人用他们的脑子算计着一切想把全部的利益受归己有,他们只看到了眼前的利益,看不到的长远被傻子看到了,他们无知却还在嘲笑傻子,这个世界是谁傻呢?
这本书让我更进一步了解“大智若愚”这个词。物极必反,这让我想起江苏台的最强大脑,一个来自山西的男孩能解出大学教授都无法解的数学难题,可他一出生就被贴上了傻子的标签。。。而爱因斯坦,牛顿被冠上“天才”的名号,谁又知道他们在别的什么方面是不是傻子呢?
所以我想这世界上没有绝对的傻子和聪明人,你在这方面缺少天分不见得在那方面也缺少天分。
还记得写哥哥,未来的土司是这么写的:他很聪明,他总是很散漫却把事情做得很好来显示他的聪明。读到这时,我发现我和他一样聪明,总是这样。然后我就懂了,总是想让别人知道自己有多牛,多聪明,骨子里就有多自卑,有多傻。你越让别人觉得你聪明,其实你就越是个傻子,枪打出头鸟,好吧,可能我又犯傻了。
你是聪明呢,还是傻呢?好好活着,快乐的活着,带给别人快乐,不伤害别人,让别人觉得他是聪明人,你是傻子。这便是我从这本书中得到的。
第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500字
这本书里本来没有爱情,只有欲望,许多赤裸的欲望。傻子对欲望的表白很直接,因为他傻。见到塔娜之后,他才很想坐下来好好说说话儿,好象找到了自己的所爱。而这个漂亮妇人不是贞的,多次背叛了他,傻瓜也心痛了。漂亮妇人象罂粟花,是有毒的,让人象吸了一样麻醉。其实,小说一样开始就有一个不祥之兆,人们被有毒罂粟花麻醉了;麦其土司为了一个漂亮妇人央宗杀死了自己对忠诚的查查头人,央宗很少说话,也没有仇恨,只会用美色吸引这个拥有至高无上权力的男人。如嘎济活佛预测的一样,一切祸源起于美丽而有毒的罂粟花,来自美丽的诱惑使人无法拒绝,欲望麻醉了,理性死了。
这个边境小镇染了这片土地从未有过的梅毒,这是欲望的诱惑带来的。傻瓜二少爷本来不明白人世的诱惑,而身边有了娜塔之后,就被迷惑了:由傻瓜变成了疯子,疯子又变回傻子,这与电视剧改编过的《尘埃落地》完全不同。爱与权力、仇恨、欲望诱惑交织在一起变成了有如罂粟花一般美丽,让人欲罢不能,久食伤神。
傻子的母亲临终前吞了大量的鸦片,没有痛苦的死了。在她死之前说出了自己的身世:她做过妓女,从一个下贱的女人变成了土司太太,变成了一个正经女人。
傻子是自己躺在床上被仇人杀死的,刀子,锋利的刀子,像一块冰,扎进了我的肚皮。不痛,但是冰冰凉,很快,冰就开始发烫了。傻子也是麻醉的,麻醉他的是仇恨,因为被仇恨杀死的人———不痛。血滴滴喀塔地落在地板上,店主朋友哑声说再见;傻瓜的灵魂便与:欲望、诱惑、权力、聪明与仇恨一道说再见,他最后想喊一声塔娜,终于也没喊出声。
第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600字
这是一本藏族小说,写的是土司制度即将瓦解的那个年代,汉人带着自己的文化、产物甚至是病毒渗透藏区。汉族女子机缘巧合成为土司的二太太,生下本文主人公傻子;汉人带来罂粟种子,让藏民一夜暴富又迅速闹了饥荒;汉人草台班子带来了梅毒,让一群土司病入膏肓。
傻子经常说傻话做傻事,一觉醒来不知身在何处,为了看漂亮姑娘直接让人不要挡住视线,还自在地穿起死囚的衣服,但是他是一个经常让人惊讶和感到害怕的傻子。他不用记得太多事情,但是知道周围人的动机和态度;他精确的直觉,能够决定种粮食而不种罂粟,从而成为周围抢购食物的胜利者;他具有透视的本领,可以在自己房间就觉察到哥哥被复仇者所杀;他还经常大胆预言,一下子就说出十几年以后这片土地将不再实行土司制度。尘埃落定,指的是活在土司制度的最后一代,有的为主子效忠而死,有的为外人入侵而死,傻子则是被早就彼此认可的仇人心甘情愿的杀死。于是,土司继承人和土司制度终于在这片土地上消失。
这本书以傻子作为主人公,优点特别多,因为好多事情伤得了普通人却伤不了傻子,而他又是个屡屡语出惊人、看似胡乱作为却总是运气很好的傻子。他的大智若愚和未卜先知给本书平添奇幻色彩,跟莫言的《丰乳肥臀》有些类似,也许大家都是受了拉丁美洲的文学风格所影响吧。
另外,这本书写的是少数民族在时代变革的一段经历,又让人联想到《穆斯林葬礼》。所不同的是,《穆》非常沉重压抑,说是霍达的泣血之作谁都不会怀疑;而《尘》虽然明明写的是一幕衰落的悲剧,却因为傻子的存在,多了几许无奈和轻松的调侃,令人在平淡的情绪下接受了这个故事。
本书成名较早,其中的露骨描写也不少,所以听说在出版前颇为不顺,好几年没有出版社愿意发行。但是一经推出以后马上就成了畅销书,各国争相翻译,还获得了茅盾文学奖,金子终于发光了。
第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900字
我喜欢的两句话: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叫我看起来像个傻子。
因为过年回家没什么事情做,所以想找本书来读,本来打算读张爱玲的《半生缘》,老婶知道我要看书,给我一本《尘埃落定》,但看着书名没什么感觉,不过上面写着矛盾文学奖。凭着这个噱头我决定先读读这本书。
书的开始很平凡,是以家族土司十三岁的傻二儿子角度的视角来陈述。开始的时候是家族顶尖地位上的一个被看做是傻子的生活,紧接着便黄色的段子多些。往后便是傻子自己出去建立一个属于的自己的领地,并且做的有声有色,创造出他的父亲还有那个聪明的哥哥也没有创造的天地。拥有世间少有的美貌却不忠诚的妻子。在与各种土司之间打交道。在抗日战争和内战时期藏族人的兴旺和尘埃落定。
让我深思的一个问题就是:到底什么样的标准可以判断出一个人是不是傻子。是很多人说是就是吗?就像真理一样,并不是多数人认为或是说不是就不是了。只是普通人不能理解傻子的想法吧。
就像别人说主人公是傻子,最后跟着他的小厮也说了句把他当做傻子的话:“你要是连这个也怕,以后我就不和你玩了”,傻子想:他以为他不想和我玩和想和我玩是他自己决定的。傻子说:你不是陪我玩,而是在侍奉我!
以自己是傻子的身份狠狠的讽刺了那些看不起人的正常和那些聪明人。也告诉了自己,一个傻子都认为:一个没有任何仪式就上到他的床上的茸贡土司美若天仙的女儿,没有必要向她低头和屈服。
在面对外敌时,自己的亲人是重要放不下的,在权利和利益面前无论是哥哥还是父亲还是母亲都是自私。所以每个人都是独立的个体。所以面对别人时,你应该知道自己应该怎么做了吧!在相对权利下说些好听的话大多数情况下要比你对着来或是坚定是对的立场要好的多,对自己对对方都是好的。除非你是佛教信徒不能做出对不起自己坚定的信念的事情之外。关系是自己精心呵护出来的。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傻子,反应比较持盾,但却没有大智慧能支持自己来得到别人的尊重。顺着自己的心意,自己过得舒服,但是不要影响和伤害到别人。
永远都要一视同仁,不要带有色眼镜去看人。不要因为别人看法影响自己的想法看法。
没有什么事情是一个人死了之后都不尘埃落定的,而且你不知道什么时候会死去。
我觉得人懂的道理很多,说起来可能会更多,但是实现的却是很少的不是吗?从今天开始每天或是两天或是三天或是一个规定的时间来在自己身上实现一个道理,久而久之算是自己的修行吧。
现在我要实现一个道理:距离——是并不彼此了解的人在一起时必须的,省的伤到自己。
第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1000字
先说说作者:作者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这也带给《尘埃落定》一股浓郁的高原气息。
再说说题目:“尘埃落定”,真是个好名字。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土司的儿子,不论你是傻子还是绝色的美女,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哪一颗尘埃会遇见哪一颗尘埃是不可想象的,历史就是由这样一段一段漫不经心而又意外的排列组合构成。
再说说情节:小说讲述了一个虽不繁杂,却跌宕起伏、辗转迷离的故事:麦其土司是康巴众土司中的一个,他和汉人太太生下了一个虽是傻瓜却常常道破天机的儿子。之后,老土司不顾济嘎活佛的阻止,靠着汉人黄师爷引种的鸦片迅速富足,成为大的土王。然而魔花罂粟却乱了人的心性,大少爷贪恋权势,老土司为了央宗和金银杀死了世代忠心的查查头人,贪心的他为了不让其他土司发展,发动了“罂粟花”战争,使诅咒和巫术再次在两边的领地蔓延,次年其余部落的灾荒又让粮仓丰足的麦其家族发起了麦米贸易,建立边疆城镇,茶马互市。在这看似麦其家族的鼎盛时期,红色汉人来了。随着大炮的轰鸣,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在瞬间土崩瓦解。一切奢靡烟消云散,只留下了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还有就是人物:故事一开始,阿来便给了我们土司二少爷的眼睛。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都全部看见了”。正是它,带领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了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和动荡。
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没有名字,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常拍着他的肩叫他“傻子”,这个聪明人生气的时候说会对他摇摇食指说:“你一傻瓜懂什么?”就连下人们都叫他“傻子少爷”。也许傻子是没有自尊的,这个“傻瓜少爷”就这样承认谑称了,对人便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瓜儿子””......于是他成远近闻名的“傻子”。然而,傻子也出乎意料的做了几件聪明事,哥哥就怀疑他是“装傻”,临终前对傻瓜弟弟说“你知道这个世界我最怕谁么?我最怕的就是你。”父亲为傻子的成功举动欣喜若狂,以为他是““大智若愚”,但又摇摇头说“究竟是个傻子。”麦其家的二少爷究竟是在装傻?还是真傻?聪明的读者都在怀疑,直看到小说结尾才会叹口气“是傻,真的傻。”麦其土司战死后,仇家要向他的傻瓜二少爷下手,这位傻子竟然自己躺在床上,摆好了姿势让杀手杀。尘埃落定,他就这样死了。就是傻子也会怕死吧?谁都不会想到有这样不要命的“傻”。
一个有着好运气的傻子,其实用他的智慧在嘲笑周围的聪明人,而一群愚蠢的聪明人也在嘲笑和原谅着一个傻子的智慧。人和人之间的关系不过就是在欣赏、嘲笑和原谅之间打转而已。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第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一直在追求一种奇幻漂渺但又不会给人毫无逻辑感的文风,这篇文真正做到了。
一、新奇的意象
能给傻子治好病的药是用“湖上的风”和“神山上的光芒”炼成的
二、丰富的想象和联想
叔叔死后”他顺一条大水,灵魂到了广大的海上,月明之时,他想去什么地方,就去什么地方。“这是因为灵魂也像飞机一样有翅膀吗?不,”灵魂没有翅膀也能去任何地方“。
三、诡谲的道理
复仇者的哥哥问:为什么死去的母亲要用她的儿子来立誓呢?这是一个很简单,仔细想想却很不简单的问题。
在北非或者中亚的某个战乱国,一位妇女的女儿被恐怖势力所杀害,这名妇女周围的人都说:去报仇吧,去报仇吧,拿起你的武器,为了你的女儿。但那名妇女摇头:不。她拒绝报仇。周围的人不解,我也不解。但我现在懂了:一个人,怎么舍得自己的亲人因为要为自己报仇而受尽折磨呢?还记得,那些死去的人最常说的一句话是什么吗?——活下去。
从两个相反方向来的传道者因为争夺散布权而互相诋毁,我问:”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他无法回答。我也无法回答。可能因为,宗教也是人创造的吧。
四、奇妙的时空
从十三岁启蒙到最后的官寨倒坍。”好多年时间一晃就过去了。我走到窗前,外面,大雾正渐渐散去,鸟鸣声清脆悦耳,好像时间从来就没有流动,生命还停留在好多好多年前。“
五、什么是爱情
土司夫人爱情生活上最大的一次危机,那个和罂粟花一样热烈致命爱情里的女人被土司娶回了官寨。夫人看着土司领着新欢一步步走来,就像是看见了”寂寞的后半生向自己走来“。
问一个傻子,想从他那里得到爱情最直接的答案,他捂着胸口说:一半是痛苦,一半是思念。”他说,我得到了很多女人的鲜血,“但这不是一个女人的全部,更不是一个女人的永远。”是爱情使他明白“什么是全部,什么是永远。”
第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最近刚刚看完了曾经获得过茅盾文学奖的这部作品《尘埃落定》。其实早在2006年,这部小说的同名电视剧就在播出,不知道当时为什么没有跟着这剧看。等于这部优秀的作品,我现在刚刚补上功课。
作家阿来以第一人称,也就是麦其土司家的傻子二少爷的口吻,给大家讲述了上个世纪三四十年代发生在藏区土司家的故事。从麦其土司家族的强盛到最终的消亡,故事紧扣历史发展背景,详细刻画描绘了土司的生活形态和在历史变革下每个人从内心到外在变化。感慨时代的车轮一直向前,藏区农奴制的社会形态也在逐渐发生着改变。
最最触动我内心的,正是这位被人人称之为傻子的二少爷。他总是在不经意间做出让周边人都很惊诧的举动,说出很多富有人生哲理的话语。其实,何谓聪明何谓傻呢?被大家公认为聪明的大少爷,最终结局很凄惨。反倒是二少爷赢得了更多的民心和拥戴。在自己不看重的权利和财富上,反倒收获了最多。这其实隐含着人生真正的哲理。与世无争,拥有善心的人,反倒是人生最大的赢家。傻子总能跳出当下的环境去看自己。正像他每天早晨从睡梦中醒来,都要反复求证自己的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他这种自问自答,不断求证自己的过程,其实就是对人生意义的不停追问。所以,他这一生,活得轻松,通透,活得没有负累和沉重。他在跟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的交往中,更是显示出了他的聪慧和才干。其实,这样的人,才是真正具有大智慧的人。他和他那个英勇善战,同时喜欢女人的哥哥相比,反差很大。哥哥代表了旧时代的土司人品性。一切权利和地位,需要通过战争去夺取和捍卫。而傻子二少爷通过在边界做贸易,没有动用一枪子弹,反而积攒下更多的财富,和娶得最美丽的女人做妻子。
在他获得这些财富之后,他的哥哥开始对他产生了提防和反感。兄弟情谊也在此刻消失殆尽。傻子很明白,爱情,亲情,都是强求不来的。他很心痛。但是他也很坚强。他有消解自己痛苦的方法,他并不会以怨报怨,其实这正是参透了佛祖的慈悲为怀的处事理念和人生哲学。即使故事的结局,傻子少爷最终死于父亲仇人儿子的刀下,但是,他在精神层面上,获得了彻底的解脱。虽然,故事以土司家族的最终消亡而画上了句号,但是留给我的并不是悲戚感慨,而是让我更加彻底领悟了,什么才是真正的大智慧,什么才是真正的所谓聪明。
第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完《尘埃落定》,尤其喜欢的是作者塑造的傻子的形象,因为一个”傻”字,从而使主人公更加自由。
他可以和阿哥和睦相处、相亲相爱多年,避免了相互残杀;他可以和奴隶或自由人轻松的聊天、做朋友,消除等级差别;他可以率性而为,自由的做自己。而这些是土司家族的正常人、聪明人所做不到的,因为他们受束缚,喜欢金钱,爱好权势,有些无穷的欲望并为之疯狂的追求着,并为之背负着包袱和代价。大智若愚是我对傻子的评价,真正的傻子是不会预测未来的,他表明麦其家要种粮食而非罂粟,把麦其家族的势力不断扩大,不尽如此,他还在西藏开辟了市场经济的新天地,这是一个聪明的傻子。傻子是西藏土司制度繁荣与衰落的见证者,一步步看着尘埃终于落定,风云变化的时代终于定性。
读完这本书去逛贴吧,发现大多数读的人都有一个疑问:傻子本可以杀了两个复仇者的,为什么要留着他们的性命置自己于死地呢?我想说,傻子的想法本就异于常人,当这样的设计出乎我们的意料时,正好切合了主题,更好的塑造了一个傻子形象,这是其一;其二他的死象征着土司家族的终结,贯彻尘埃落定的主题,其三就是使文章情节波澜起伏,增加趣味性,激发读者的阅读兴趣。
本书不仅富含丰富的西藏文化气息和神秘色彩,而且具有强烈的现代意义。通过少数民族的事情揭示了人性的善恶、美丑和欲望。适度的欲望会促使我们奋力向前,努力拼搏,改变自己的人生向更高更绚烂的方向发展;贪婪的欲望是得不到满足的,反而会扭曲人性,认不清自己。对于即将走向社会的当代大学生,值得我们学习的是傻子的为人处世,他懂得怎样与人相处,尊重他人,关心他人。当我们看到他从麦其边界回官寨的时候,他受到人民的热烈欢迎和赞扬,被人民高高举起,一个傻子折服了自己的人民,更折服了那个摇摇欲坠的土司时代。红色汉人的进入象征着土司制度的瓦解和灭亡,一个国家只能有一个政权,土司制走向灭亡符合社会发展的规律,也契合人民对自由的向往和追求。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民得到解放,人人生而平等的观念已深入人心,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幸福生活,学习傻子的睿智和虔诚,更多的去思考“我是谁,我在哪里”的问题,认清自己想要走的道路和正在走的道路,从而时时警醒自己,莫在尘埃落定之时又悔不当初。
第1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比喻事情经过许多变化,终于有了结果;或是经过一阵混乱后将结果确定下来。这本书的故事就像这个成语的由来一样,当土司制度结束的时候,也正是高潮。可是当麦其土司家的最后一人死去,最终一切都结束了,一切都尘埃落定!
“我”,一个从小就被认为是傻子的人,却是麦其土司家的二少爷。作为土司家的少爷,有继承土司之位的机会,但麦其土司只会把它传给大少爷,一个正常人——一个自以为聪明的聪明人。就这样,注定是混吃等死的“傻子”却因为土司家引种罂粟而初露才智。以“傻子”的想法去经历土司的风云变幻。
当各大土司都应为罂粟的暴利而着迷,甚至放弃大量的粮食改种罂粟的时候。傻子少爷建议多种粮食。麦其土司的想法和傻子少爷不谋而合。果真,第二年其他土司领地百姓闹饥荒,而麦其家则是赢家,大卖粮食。在这时,傻子虽然还是傻子,但是已经可以加入家庭议会了。人们只是认为傻子少爷只是碰巧说出了麦其土司的想法。但是傻子少爷已经由此建立了自己的亲卫队——一个侍女、一个仆人、一个行刑人、一个管家。
这傻子少爷也有他的小九九,他知道什么时候显露出才智让看不起他的人大吃一惊。可是当他们害怕了,要把他当做聪明人来看待的时候,他就会立即像个傻子。当看到这里的时候,不由得想到唐宣宗——李忱,他本就是唐宪宗的一个庶子,出身低微。看上去呆呆的,兄弟们都爱拿他开玩笑,后来登基的唐武宗李炎想尽办法杀害他,他却装疯卖傻36年,为保住自己的性命。被仇公武当做傀儡皇帝辅佐登基后才显露治国才智。傻子少爷虽然没有李忱这样“登基”想法,但是却有李忱的才智谋略。
麦其土司让兄弟俩个看守南北方的粮仓,大少爷则是以“聪明”人的才智与土司征战,结果是一败涂地。傻子少爷则是和土司周旋,搞好关系。最后不仅为麦其家扩大了领土,还娶了最美的姑娘成为茸贡土司的女婿。甚至把粮仓地变为最热闹的集市。
到这里,本应该是人生赢家的傻子少爷,却再次一落千丈。妻子的背叛,麦其家的不信任,哥哥的明争暗斗。其实说白了,都是不相信一个傻子可以做的这样的好。傻子总归是傻子,没有土司愿意把位置传给他。陪伴他的只剩那四个人这次还多了一个没有舌头的书记官。当他再次装出一副傻样的时候,麦其把他放回了他的“领地”——那片属于他的集市。
最后,经历了中国的内战,土司们被一个个降服。而傻子少爷成了名誉土司,却还是被仇恨土司的杀手杀死,最后一个土司,就这样尘埃落定!
这部小说单从外表看,就像是讲述了一个傻子的逆袭,一个普通人的成功史。也不能忽略它里面描述的人物特点。每个土司都是个,土司与土司之间都是亲戚关系,但是亲兄弟还明算账呢,更何况他们。
土司的权利可以让人“重现生机”。麦其土司把土司位传下去就渐渐老去,当继承人被暗杀,他重新掌权却是一天比一天年轻,可见贪权之人对土司的痴迷。侍女卓玛对于生活的迷茫,最初是傻子少爷的人,嫁给银匠。她一直就在迷茫中活着,有的只是底层人的卑劣。可当她陪着傻子少爷把集市建起,她找到了做上位者的自信,不在有过去的下等人的卑劣。一心求死的书记官,因为傻子少爷的“傻劲”而找到活下去的目标——记录麦其家的兴衰。
本书其实在开头就侧面刻画了土司家的命运“水从楼上倾倒下去,确实有点粉身碎骨的味道,有点惊心动魄。”土司家族的命运就像这水一般,最终落得如此田地。但随后的一句“但今天,厚厚的积雪吸掉了那声音。”本应该轰轰烈烈的土司消亡,却变得悄无声息。没有哪位土司能抵抗的过改革的命运。
土司家族尘埃落定,最后的一刀,结束了土司家的世仇,结束了土司制度,结束了傻子的传奇,也结束了傻子少爷的生命。
第1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之前一直对土司很感兴趣,于是一拿到《尘埃落定》这部茅盾文学奖作品,就迫不及待地拿起来读了。这部书设置了很多悬念,让你不想放下书,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好奇于土司的傻瓜儿子之后的故事。
土司由于醉酒和汉族的土司太太剩下了一个傻瓜儿子。土司官寨里的人都认为男主是个傻子,而且根本没有继承土司的可能。然而就是这个“傻子”,告诉土司在别人都种罂粟的年间里种粮食,而让麦其家的百姓在饥荒年间过得丰衣足食;也正是这个“傻子”,在自家边境开启了市场,建起了银号,扩大了麦其家的土地,让所有的土司不得不听从麦其家的指挥。“傻子”像在冥冥中有神仙指引,凭他原本人人都鄙夷的脑子干出了别人都不敢甚至干不好的事,也得到了意想不到的收获。他娶了茸贡土司最漂亮的女儿,等茸贡土司一撒手他就可以成为新一任茸贡土司;麦其家的仇人杀了他的“聪明人”哥哥,为他成为新一任麦其土司扫除了障碍。种种迹象让人们不得不羡慕他的运气,也改变了认为麦其家的二少爷是傻子的想法。
作者通过一个傻子的视角去描绘清末民国抗战时期的藏族土司世界。这里信奉的是门巴喇嘛,是济嘎活佛,这里消息闭塞,唯一与汉族的来往就是黄初民特派员带来的先进武器以及可以赚大钱的罂粟,而这些交流最终使土司们失去宝贵的土地,失去忠诚的百姓。傻子经常认为他比聪明人要矮一截,认为评价一个人能用的最好的词眼就是“聪明”,但是那些“聪明人”往往都自以为是,最终却证明“傻子”远比他们聪明。这是一个多么辛辣的讽刺。傻子经常能冒出很多金句,给人以启迪,比如他预感到“要不了多久,土司就会没有了”,而后事实证明他是对的。后来傻子解释自己问什么是傻子时说“是的,上天叫我看见,叫我听见,叫我置身其中,又叫我超然物外。上天是为了这个目的,才让我看起来像个傻子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固然可以领略古老神秘的土司文化,但作者的本意并不仅仅在此。为什么这本书取名叫做尘埃落定?书中这样说道:“有土司以前,这片土地上是有很多酋长,有土司以后,他们就全部消失了。那么土司之后起来的又是什么呢,我没有看到。我看到土司官寨倾倒腾起了大片尘埃,尘埃落定后,什么都没有了。是的,什么都没有了。尘土上连个鸟兽的足迹我都没有看到。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是的,土司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被打死了,延续多年的土司制度也分崩离析了,那么藏族的风俗呢,当地的人民呢,麦其家奴隶眼中并不傻的二少爷呢?是不是都尘埃落定了,连个鸟兽的痕迹都没有了呢?当初穷人确实得到了解放,但书中那些奴隶们还在哭他们的主子,那些官寨里死去的人的亲人呢,也都没有痕迹了吗?是的,现在看来土司制度是落后的,但他是的的确确存在过的,同样书里描写到的人、事、物,现在都已随风,但是他们曾经存在过,至少在读到他们故事的人心上,还隐隐泛起了波澜,像一汪有着黑夜颜色的血水汩汩地流到心最隐秘的地方去了。
第1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这本书,仅仅是一时的冲动,只是背后还有着永恒的感动。在高考前的第N天,心突然迷惘起来,失去了自己的方向。我寻找着自己,摸索着道路,想找一个出口让自己冲出这‘围城‘。不知怎的就突然想看这本书。于是,便开始向身边的朋友去借,借了一两天,结果却令我失望。在我将要放弃看着本书的时候,辉哥把这本书给我借来了。据说是在一个很远的图书社借的,他打听了几天才借到这本书,只想在这里对他说,辉哥,谢谢你。
在刚翻前几页时看到对这本书的介绍:阿来,藏族人……《尘埃落定》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心中不由一怔,不,应该是两次,一直都很喜欢藏族人,觉得他们都是那样的纯洁,他们住在西藏,守侯着美丽的布达拉,守侯着洁白之神,也希望有一天能够到西藏去感受那里的美,在那悠远的天空下,为自己的灵魂找一片净土,找一个守护灵魂的天堂,再一看是获茅盾文学奖,就更欣喜……
《尘埃落定》写的是我由一个傻子变成一个聪明人的故事。本故事大约发生在19世纪三四十年代,写西藏土司制度瓦解之前他们做的事情。感觉我的转变过程就象是一个人从童年走到成年,一个慢慢长大的过程。小孩子说的带稚气的话语在大人们眼中只是一个傻子说出来的,一些真实都被当作愚蠢,一些谎言都被当作经典,当成聪明人说的话。我在成长过程中,渐渐明了事理,只是仍然说出自己真实的想法,仍然别人当成傻话。
是的,在我还只是一个傻子时,哥哥是那样的疼爱我,并且不会担心我会和他抢土司的位置,只是随着我慢慢的聪明起来,他便开始成为我的敌人,时刻提防着我。或许,那一些成熟的人总喜欢关心那些思想还幼稚的朋友,关心着他们,照顾着他们,只是当这些孩子长大了,他们也不在会有兄长似的照顾。
没有变的是自己的真实,坦诚,变化的是别人对我的看法,也曾尝试过沉默,只是自己想对这个世界的抗争,想用沉默抗争所有的假恶丑,我宁愿不说话也不愿说违心的话,或许一些孤独的人总喜欢沉默。一直苦于找不到能够理解自己的人,其实是自己缺少沟通,只是虽然沟通能解决问题,但孤独的人不愿说出违心的话来。
想想自己仿佛就是书中的“我”,“人越成长,彼此想了解似乎越难”,只是大家都彼此的把心藏的更深了,都不愿再让它受伤了,到最后我们都会走向一座归宿。
当所有的一切有了结果,当所有的一切象尘埃一样飞了起来,又象尘埃一样落了下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六下的只有刺眼的阳光在空气中那样的强烈,仿佛刚做了一个梦醒来。尘埃落定,一切成空。
第1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我从心底对藏文化有一种探知的欲望,来源于对这种亲近而神秘文化的无知和兴趣,特别是去年到了青海,今年又看了几部庆祝西藏民族解放的记录片,于是便从书架上找出了这一本与藏文化有关联的小说,一读便无法释手了。
《尘埃落定》是青年藏族作家阿来的小说,曾获第五届茅盾文学奖。文中以上个世纪四十年代的四川阿坝地区的土司制度兴衰为主线,以土司的傻瓜儿子为视角,讲述了一个精彩曲折的斗争故事,展现了一幅神秘浪漫的藏族风情。
麦其土司有两个儿子,大少爷为藏族太太所生,英武彪捍、聪明勇敢,被视为当然的土司继承人;二少爷为被土司抢来的汉族太太酒后所生,天生愚钝、憨痴冥鲁,很早就被排除在权力继承之外,成天混迹于丫环娃子的队伍之中,耳闻目睹着奴隶们的悲欢离合。麦其土司在国民政府黄特派员的指点下在其领地上遍种罂粟,贩卖鸦片。很快暴富,并迅速组建了一支实力强大的武装力量,成为土司中的霸主。眼见麦其家因鸦片致富,其余的土司用尽心计,各施手段盗得了罂粟种子广泛播种,麦其家的傻少爷却鬼使神差地突然建议改种麦子,于是在高原地区漫山遍野罂粟花的海洋里倔强地生长着麦其家的青青麦苗。是年内地大旱,粮食颗粒无收,而鸦片供过于求,价格大跌,无人问津,阿坝地区笼罩在饥荒和死亡阴影下。
大批饥民投奔到麦其麾下,使得麦其家族的领地和人口达到空前的规模。傻子少爷也因此得到了女土司茸贡的漂亮女儿塔娜,并深深地爱上了她。就在各路土司日坐愁城,身临绝境之时,却传来二少爷开仓卖粮,公平交易的喜讯。各路土司云集在二少爷的官寨举杯相庆、铸剑为梨。很快在二少爷的官寨旁边出现了一片帐篷,酒肆客栈、商店铺门、歌榭勾栏、甚至妓馆春楼,应有尽有。在黄师爷(当年的黄特派员)的建议下,二少爷逐步建立了税收体制,开办了钱庄,在古老封闭的阿坝地区第一次出现一个具有现代意义的商业集镇雏型。二少爷回到麦其土司官寨,受到英雄般的欢呼,但在欢迎的盛会上,却有大少爷那令人不寒而栗的阴毒的眼光。一场家庭内部关于继承权的惺风血雨又悄然拉开了帷幕。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第1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长篇小说《尘埃落定》是以一个“傻子”二少爷的视角写的,在开头,作者这样写道:“在麦其土司辖地上,没有人不知道土司第二个女人所生的儿子是一个傻子。那个傻子就是我。”
一开始我很不习惯这样的写法:“傻子”一般是别人对某个人的称呼,如果有个人自称为“傻子”,那这个人应该不是傻子,这个道理与喝酒一样,如果某个人自称喝醉了酒,那他应该还没醉。二少爷说:“我是个傻子,但是因为我是土司的儿子,方圆百里没有人不认识我,如果我是个绝顶聪明的人,但却是普通百姓的儿子,那么就不会有人认识我”。从这个简单的逻辑关系来看,二少爷显然不傻,还很聪明,但他一口一个我是傻子,给人一种很奇怪的感觉。
说起“傻子”,每个人一生中可能都与所谓的“傻子”有过交集,初中时班上有个人,不苟言笑,学习很努力,但成绩不好,有次数学考试,他在试卷上写道:“数学老师是傻X”,气的我那数学老师罢课。人们都说这个同学是“傻子”,我们大家都喜欢嘲笑他,从来没有想过他自己内心会有什么想法,会不会把自己当“傻子”。我们从他身上找优越感,开他的玩笑的时候,也从没有意识到,我们和他,到底谁才是“傻子”。
第1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这本书从题目就吸引了我,尘埃落定,它到底与作品本身有着怎样的联系?迫切求解的心情驱使我往下读。这部作品的选材来自于汉藏交接地带的嘉荣部族,我对藏族的文化并不了解,所以在题材上,它也深深吸引着我,我渴望了解更多藏族文化是如何在小说文学中表现出来的。在这部作品中,土司制度土司制度是一个情节枢纽,它诠释着特定历史时期藏族部族政治生活的主要内涵。作品中生活在土司制度统治的嘉荣部族,更像是一个小王国一般,而土司正是国王,他们在自己的领土享受着无上的权利与荣耀。
从时代发展的潮流来看,这种制度必然不会永存,而“傻子”少爷正生活在这样一个时代。“傻子”少爷是这部作品的主人公,形象十分鲜明。但是傻子少爷到底傻不傻呢?一开始读的时候,确实觉得他智商不够,但是读着读着,我发现,在很多事情上,傻子少爷拥有超乎常人的预知,比如在所有土司疯狂的种植罂粟来换取财富的时候,少爷认为应该种植粮食作物,这个举动遭受了很多人的嘲笑,但是最后证明少爷是对的,遭受饥荒的人们开始涌向少爷的粮仓,连土司们也不得不另眼相看。在这里我开始意识到我的错误,正如醉酒的人不会说自己醉了。
同样道理,傻子少爷一直强调自己傻,也许他并不傻,要说傻,“傻子”少爷的傻也是一种大智若愚。在这部作品中还有很多形象饱满令人印象深刻的人,少爷的母亲,用高高在上的尊贵来掩饰她内心的自卑,她的自卑来源于她曾经是一个贫贱的汉人女子。少爷的父亲,拥有上位者的风范。还有塔娜,行刑人,书记官……
他们每一个人都与少爷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当故事接近尾声的时候,我也逐渐明白了尘埃落定这四个字,这些人都犹如尘埃一般,“陡然而起的小小旋风时,尘埃裹挟鞋枯枝败叶在风中飞舞。旋风越旋越高,最后,在很高的地方炸开了。看得见的是尘埃,又从半空里跌落下来,罩住了那些累累的乱石。但尘埃毕竟是尘埃,最后还是重新落进了石头缝里,只剩寂静的阳光在废墟上闪烁了。”尘埃落定,万籁俱寂。
第1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浮华烟云不过是千万颗尘埃组成的,烟消云散之后也就是尘埃落定的时候。每一个人都是一颗漂浮不定的尘埃,不论你是土司还是贫民,不论你是傻子还是天才,不论你是绝世美女还是平凡女子,不论你在人生或者历史的舞台上扮演多么重要的角色,你对于整个浩瀚的人间历史来说仍然是颗尘埃,充其量不过是被气流托得比较高的尘埃而已。
终于,在解放军进剿国民党残部的隆隆炮声中,麦其家的官寨坍塌了。纷争、仇杀消弥了,一个旧的世界终于尘埃落定。
一个家族的没落,一个小王国的失落,一个时代的结束,另一个时代的开始,在一个傻子的眼里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接受。
就像书中结尾所说的:“我看见麦其土司的精灵已经变成一股旋风飞到天上,剩下的尘埃落下来,融入大地。我的时候就要到了。我当了一辈子傻子,现在,我知道自己不是傻子,也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了一遭。”这可能就是这本书的主旨吧!
尘埃落定,是结束亦是开始。
第1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一部令人回肠荡气的佳作。小说以诗一般空灵纯净的文字,演绎了一段末代土司制度由没落直至终结的历史。简单而深刻的反思,节制而富有张力的叙述,蕴藏着无限深情的感慨。
阿来是一位出生在嘉绒的藏族汉。西藏,一个美丽而神秘的地方:深沉高洁的沃土,古老热情的民族,原始自然的生活方式以及奇异的宗教信仰——这一切,都为藏文化增添了一种特有的幻丽与芬芳。自小就在故土耳濡目染的阿来,自然对藏民的习俗和文化怀有深深的依恋。因此,他选择了康巴土司家族的兴衰作为小说的题材,借以描绘藏地的风土人情,阐述自己对其历史及人文的认知与思索。看似独特,实则必然。
初读《尘埃落定》时,最先吸引我的,也正是这股浓郁的高原气息。自翻开卷首的那一刻起,美得令人心悸的雪域画卷便一路铺展绵延——从阳光落在雪山上的清澈光辉到野草与青稞的交织色彩,从堡垒般森严的土司寨城到夹杂着权力和火药的飞雪尘埃,还有穿行其中的健壮的男人以及淳朴的女人。它们在一起,共同成为了感官和氛围的基奠,不仅扎根于小说的灵魂,更融入了作者的意绪与激情,读来怎不令人注目忘情呢?
书中的傻子因为傻(其实是真聪明),所以在一开始并没有与哥哥争夺继承权,没有想要过女人,没有任何强烈的欲望追求,他甚至连名字都没有。书中,他一直以“傻子”的名字出现,父母都叫他“傻子”,哥哥也时常拍着他的肩膀,叫他“傻子”,就连下人们也叫他“傻子少爷”。或许这个傻子什么都不在乎,所以也常常自称“我是麦其家的傻儿子”但我并不认为他真傻。他只是计较的太少,不像任何人那样处心积虑地算计,谋划任何事,不追求任何东西,只求活得开心和自在。他懂得宽容和体谅,懂得用爱包容恨。
他傻,可却用傻换得了在下人中的威望,得到了人们真心的亲近。他的傻让他活得没有那么艰难辛苦,更加潇洒自在,也让他躲过了很多伤害和厄运。傻子也常常做一些聪明事,在别的土司都种罂粟的时候,让老土司种上了粮食;修建仓库来储存多出的粮食,用粮食诱惑其他部落的人民;以及在边镇进行贸易,成为了远远富过他的父亲的人。这一切,让你觉得这个傻子似乎用很清醒的眼睛看着在这个旧制度下的世界,记得书在一开始就给我们提到了他的眼睛,说那是一双异常敏锐而深邃的眼睛——它“什么都看得见,看见了今天,明天也都全看见了。”正是它,带着我们穿越时空、大地和民族,让我们目睹了康巴土司制度在崩溃前的最后幻象,见证一个时代转入另一个时代的喧嚣与动荡。这个傻子也时常为这个没落的角落输送进新的血液,但却没有想过改变什么,其实他也无力改变什么,一切不过都是历史的必然。
个人在历史中的作用太渺小了,傻子深知这个道理,所以他过着自己潇洒自在的日子,看着该来的一切来到,该走的一切自然而然的走掉。不强求,不挽留。所以在故事最后,土司山寨随着解放军的到来而倒塌的时候,他也静静地躺在床上,安然地等着仇人来杀他。既然该到了尘埃落定的时候了,那就静静地等它落定吧。
读完书之后,突然觉得我们每个人,我自己,不过是一粒会思考的尘埃而已,我们早晚一天会落定的。那在这之前,是不是不必有那么多的争夺,有那么多的计较,在漫漫的人生历程中,那些算什么呢?生命已经够渺小脆弱了,还是在尘埃落定之前,让自己快乐自在的飞舞吧!
第1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世间因欲望扬起的尘埃,终将会在时间和真理的沉淀下落定。----题记
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在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的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止,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动人,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物外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而我拿到《尘埃落定》这本书的时候就被它干净的封面所吸引,没有丝毫花俏或者浮夸的迹象,再配上它的名字,仿若时间深处最美的花朵。作者阿来是个藏族作家,于是在这本书里作者以轻巧而富有魅力的语言讲述了一个藏族土司家族的兴亡故事,并以其文中渗透着丰厚的藏族文化意蕴令读者着迷。
故事发展的自热而然,大少爷是个聪明人,但总是以自以为是的态度横行,爱好战争,崇尚暴力,以为暴力可以让他成为土司,最后却被仇人杀害。二少爷是个傻子,但是却总能在关键时刻做出正确的决定,比如在别的土司争相中罂粟的时候建议种麦子,并开仓卖粮,在那个封闭的地区建立了集市的雏形,同时引进了很多当地没有的东西,虽然有好有坏,但那毕竟是一种进步的标志。全文由一个傻子少爷带领我们穿越大地、时间和民族,见证了两代人的成长兴衰,说明了任何阻挡历史进步的力量众将被粉碎,所以就算是个傻子,只要他顺因时代,也会有神明相助。同时也在讽刺着到底谁才是真的傻子,谁又是所谓的真正的聪明人呢。这其中的价值观的判断,身份位置的倒置,向我们讲述着一个时代的无知与扭曲,然而也在这样的磨练中走向一段新的开始,有时侯,消亡也意味着重生。
书中的主要人物基本上没有一个人有好下场,大少爷被仇家的弟弟杀死,麦其土司死于战争中,土司太太选择了自杀,傻子二少爷最后也被仇家哥哥杀死,其余的一些下人奴隶也都是死去或者失踪。没有人会知道最后他们去到了那里,也许真的有天堂或者地狱之说,只是那一切已经不再重要了,一切都在解放军进驻的那一刻土崩瓦解,尘埃落定了。时代给予了土司们灭亡,大地在那一刻获得新生,民族在那一刻开始觉醒。等待那里人民的将会是一个崭新的时代。
无论正在遭遇着怎样的时代或者生活,都不要放弃,因为时间会给你交代,真理会见证新生,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第1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还记得最开始接触到这本书的时候我是一个准备高考的高中生,阅读课上给我们发的一本文刊,内容十分精彩,看到快要结尾的时候,猛的看到了那本刊物上的推荐,对《尘埃落定》这本书花费了很大一面介绍并解析,我就记住了作者的名字,很普通但却让人觉得很亲切--阿来。很久没有认真的看过文章了,但这篇小说却时不时的让人深思,不断琢磨,却也不是那么的晦涩难懂。今天我就用一些文字来描述我对这本书的认知,也算让那些曾经的沉迷尘埃落定。
无论沧海桑田如何变化,总会有它尘埃落定的一天。在那神秘的青藏高原边上,一片被文明和荒蛮所统治的遥远土地,孕育这土司制度的发展和展现着它所发生的变化。亘古的麦其家族,占据了一片土司之地,一个酒后所生的傻儿子,用他的眼为我们介绍他所生活的那个家族,那个时代的世事变迁。
在土司制度统治的那片土地上,身为奴隶的卓玛和土司的傻二少爷,那个卓玛教会了傻少爷许多事情,傻少爷一心想带领她脱离出那个低贱的等级。卓玛用自己的身体完成对主子的忠诚,而卓玛却最后只请求傻少爷能把她许配给更为低下的银匠,傻少爷只能苦笑的看着心爱的卓玛褪去她高于奴隶的身份回归于那些生活在城堡底层的奴隶们。书中所描写的种种诉说着土司制度下的阶级的明显,那强大的麦其土司,有着偌大的土地,有着属地上所有东西的生死权,有为他们效命威慑百姓的行邢人,有好几层庞大的堡垒,有着自己的法律。就如那可怜的汉人太太看着被麦其土司抢来的女人娶进门时,看到麦其土司和那个女人在城外野合时晃动麦子的情形,随着自己的地位荡然无存日日夜夜依靠那鸦*吊着性命,对来自汉区被贩卖的女子而言,那权力地位是多么珍贵,在那土司的土地上享受着一切奢华的东西。
傻少爷,汉人太太和麦其土司酒后所生的傻子,被全堡垒私底下讨论笑话的傻子。虽然有着至高无上的地位,却并没有少爷的那种样子。与下人们厮混在一起,在城堡里商讨最重要的事情时却没有被寄托过希望。麦其家的二少爷,是个傻子!傻子,傻子却最终做了许多当时公认的聪明人都做不出的事!傻子有福,不用像自认为聪明人的人们那样担惊受怕;不用一辈子活在自己的计谋和别人的阴谋里;他不用被人时时提防。因为在别人眼里,他不过是个傻子,他不对任何人构成威胁。所以他犯错,别人不会责怪,因为傻子是傻子,傻子的行为是该被原谅的;所以他无意做了聪明事,别人却又会怀疑:他是真的傻,还是大智若愚的高深的智者。傻子向来都是冷眼旁观的过着,对不合理的不闻不问,没有争取,这些掩护了他,可似乎不争是他最厉害的武器,他的不争却中得到命运眷顾。傻子是忠厚的,仁慈的,智慧的,真正与世无争而又因为身为存在而无法真正出世的,虽然他是不自信的,懦弱的,但他没有仇人,他得到的是敬仰与忠诚的跟随,他又似乎有些超然物外了。
对于麦其家来说,远来的特派员带来的是麦其家的强盛,带了枪,带来了米壳,带来了可以称霸土司的力量。米壳为麦其土司创造了财富,傻子在边疆开拓的市场更是强大了麦其土司。而那罂*带来的不只是一时的奇妙幻觉,还有幻觉过后的深渊。那罂*在土司的土地上绽放的那一刻,将土司这片土地与汉区联系在一起,跟进了土司制度与近代中国的同步交流发展。随着书的末尾傻少爷被仇人所杀害,解放军踏入土司土地时,一切都尘埃落定,那罂*便是土司制度没落的信号。
世间的一切皆有他的定数,如同那被众人看好的大少爷在即将登上土司之位时却被仇人的儿子刺杀后无法治愈而死,虽傻却收获了许多的傻二少爷最后也倒在血泊之中,结局耐人寻味。做一个人,不要太放弃生活,也不要过于有所求,做一个“傻子”,因为生活最终会给予本该属于你的东西。
第2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焚香,净手。我捧起了带着墨香的书。在悠悠香雾中,跟着阿来,进入了《尘埃落定》的世界。
所有的人都认为土司有一个傻儿子,可傻儿子那洞察一切的双眼能把每个人的心看穿。傻子,说了实话,可是没有人相信他,包括父母。没有人能够理解傻子的疯言疯语。于是傻子只有笑,高兴时笑,甚至生气时也笑。笑,成了他反抗这个世界的武器。
一个土司家族的兴盛与衰落,在傻子眼里成了一场戏。可是,不情愿的,傻子也被拽了进来,成了戏中的一个角色。傻子在兢兢业业的扮演着自己的角色。一个傻子,因了"傻",说着别人不敢说的话,做着别人不敢做的事。
他用自己的方式活着,俗话说:"大智若愚",不知道,是否能这样评价傻子。
土司们的斗争无法解决的时候,汉人介入了。带来了洋枪,也带来了大烟,摧毁人的身体,也毁灭人的精神。憨厚的藏民留下了洋枪,种下了罂粟。
美丽的罂粟花啊,它不是罪恶的源泉。罪恶的是利用他的人,利欲熏心的汉人,给美丽的大草原带来了邪恶的种子,在藏民的心里生根发芽。
傻子是明智的,在感到自己死期将近的时候,他理智的支开了妻子,平静的面对死亡。他知道,这是人生不可逆转的轮回,他该谢幕了。
阿来,通过傻子的双眼,向人们描述了一个西藏土司家族的兴衰史,揭开了那层神秘、奢华、迷乱背后的面纱,露出愚、贫、苦的本质。注定了土司家族将走向没落、衰败。
第21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旧事物将要消失,新事物将要崛起时,都有着一个青黄不接的时段。这个时段也总会有个连结点,“傻二少爷”就是这个连结点,见证了土司制度的兴衰,承接了一代人的命运。最深刻的是“傻二少爷”因为傻却享有了许多聪明人不能拥有的确幸。生活并非全是玫瑰花,还有刺人的荆棘。
每个时代便是荆棘丛深,一代又一代的人在这个时代走来又走去。大地上蒙着一层尘埃像是蒙上了一层质地蓬松的丝绸,儿女情长,家族制度流亡兴衰,终究是一粒尘埃,随着时代的推动,一颤一颤坠入大地,而土司制度也将如尘埃湮没在历史边缘。傻二少爷是真的傻子么?还是装傻?这个傻得聪明的人,也终将如一介尘埃归于尘土。这个当了一辈子傻子的人不是聪明人,不过是在土司制度将要完结的时候到这片奇异的土地上来走一遭。最后一切也就这样尘埃落定。
第22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当一把刺眼的刀戳入麦其土司的“傻子”儿子的肚皮后,一切都尘埃落定了。
这是一个故事,一个似乎让人“看不懂”的精彩故事。屹立在黄土地上的土司家族,经历了一代又一代的繁衍和封闭生活,流传下来的是简单的、原始的、野味的生活模式。百姓、奴隶、土司串联成了西藏的悠远的历史。
西藏的一个个部落之间有着远古的亲缘关系,也有权利的斗争,这在他们看来一切都是那样的理所当然,天地之间的美妙让这块土司骈阗的地方充满了神秘色彩……。我闻到的不仅仅是那纯美酥茶的奶香,和那神秘土地散发出来的特有芬芳,更有那民族兴亡所伴随的气息和感慨。
自从这个地球上有了人类开始,发达地区的强者总是对未知事物充满了好奇,于是在这块最简单、最原始、充满野味的地方,赫然出现了传教士以及那具有白色梦幻般的醉人的罂粟花,“世界上最稳固的东西”——大地都开始颤抖摇晃了。但是,这除了麦其家的傻瓜儿子感觉到了之外,所有麦其家的人都似乎沉浸在欢畅之中,因为这为麦其家带来不小的利润。于是其他土司也开始种罂粟花了。艳丽的罂粟花所散发的罪恶气味玷污了这块纯净的土地。与此同时,麦其家却又幸运地去种粮食了。人们由开始的为鸦片疯狂到现在为麦子而恐慌,人们因种鸦片而减小利益而成了涸辙之鲋。
善良的人们学会了仇恨、欺骗和让人们发怵的战争,部落之间的勾心斗角,白色汉人和红色汉人的斗争,汉人和藏人的战争,这让土司们噬脐莫及。惊涛骇浪的争斗使稻香满满的土地变得荒芜可怕。不争的事实使不虞匮乏的人们一个个都倒下了,再也爬不起来了。
作者没有空泛呆板地进行说教,“鸦片会摧残人们的心灵”,他用简单的事实向人们展示了鸦片的危害——人们因为鸦片而挨饿,因为鸦片而相互残杀,决非箴言。小说在告诉我们:“这关系到一个民族的兴衰”。让我感觉到那么深刻的教训。
现代化的东西必将淘汰过时的东西,这是事物发展的必然规律。当一切都尘埃落定的时候,那一声沉重的呻吟告诉我们的不仅如此,无论何时,和平永远是人类社会的主题。所以,在今天,在美国对伊动武的上空徘徊着和平的呐喊。
时光荏苒,历史的车轮不停,我们要汲取历史的精华,不要让悲剧重演。让美好的经历在未来再现,这才是我们读一本好书的最好价值。
第23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读起来比想象的快很多,两天看完了《尘埃落定》。《尘》阿来茅盾文学奖获奖作品,故事讲的是一个声势显赫的康巴藏族土司,酒后和汉族太太生了一个傻瓜儿子,这个人人都认定得傻子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却有着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成为土司制度兴衰的见证人,小说故事精彩曲折,以饱含激情的笔墨,超然的审视目光,展现了浓郁的民族风情和土司制度的浪漫神秘。
每读完点东西总想写点读后感,不至于让自己什么也没有留下,然后尽可能多的领悟其中的一些东西。我为傻子大智若愚的超时代的预感和举动折服;为塔娜开始骄傲和后来以美丽为资本背叛堕落而叹息;为翁波意西对自己的信仰不惜两次被割舌的倔强坚持和大无畏而感动,为土司的前瞻和无奈感到了智慧和现实;为土司太太为保护自己儿子说他傻的隐忍和爱;为卓玛和马夫的女儿的顺从,随命感到悲哀;也许我还对英国夫人感到厌恶;对茸贡土司的狭隘自作聪明感到可笑,为管家,小布依,索郎泽郎的忠心,鲁莽感到感动和无奈。《尘埃落定》一切事物如尘埃一般,无论他曾经多么欢快地飞舞,终会归于尘土落定。
傻子
如果是这样,我多么希望自己是一个傻子,一个被众人公认的傻子,一个不会计较别人是否看我是个傻子,而因此自在的活,没有期望,所以没有失望,而某一微小的举动,也可以让别人感到惊喜——但是能够让别人感到惊喜的人便不再是个傻子了。所以傻子他哪里傻呀?他分明是一个极其会生存,极其有智慧的聪明人。他不想被期望,却时时超出期望,他没有想过惊人,却处处惊人。他总是一傻子的眼光和语调观察并且调侃聪明人的世界,他让人觉得世界上的确没有多少人比傻子聪明。他每天早上都会问“我是谁,我在哪”,我不知道他为什么问,但是这是一个多么智慧且发人深思的问题呀,我真正是谁哦,我在哪里?是所处的总总社会关系还是宇宙中渺小的一粒尘埃。
傻子总是会想也是为什么自己这么傻,傻子总会做梦,梦见明明在下坠,又非常像是在飞翔,他说如果非得害怕什么才算活着,他想他是怕这个,或许我是可以理解的,理解傻子也许是在找一种真实的存在感吧。土司冲他喊“为什么你以前看不到现在,现在却可以预见未来?”傻子是特别具有传奇性的,他预见到麦琪土司家族的命运,他在人们哄抢种植罂粟时选择了种植麦子,他糊里糊涂开仓给茸贡土司却意外得到了美丽的妻子,他在仇人的道人在家在脖子上时不畏不惧,在听说父亲要把土司传给自己的哥哥他没有过多的悲喜,他对塔娜的背叛用冷静漠视,他任用别人摒弃的人来创造世界。
他对爱情有期盼,他为塔娜不爱自己而感到难过;他对亲情珍惜,或许从他从北方回来之后,哥哥对他的爱就转换成了恨,但是当他哥哥淌泪诉说时,依然让他泪如雨下。共产党来解放西藏时,他本可以自己走,可是他又回去接父亲母亲,他看见父亲欣慰的泪,他知道自己是爱父亲的。我希望傻子终归是傻的,这样他就少些伤悲,“血慢慢的在地板上变成黑夜的颜色”这样傻子的一生就像一粒曾经在阳关下飞舞的尘埃当一切相对静止时,他也终于叹息一般落定,但希望他的灵魂会到一个透明得没有阴影的世界,那里没有尘埃,自不会落定,只做一个傻子,自在的活。
翁波意西
傻子说他佩服的三人土司,翁波意西,叔叔。的确,翁是伟大的,他因为传播新教而被割了舌头,在剥夺话语权前他问”为什么你们的宗教没有教会人爱反而教会人恨了呢“读这样一句话是很心痛的,这是一个有信仰的人最后的呐喊,也是最深的迷茫。后来他成了书记官,奇迹的是他又能说话了,可是倔强的他呀,在得知土司要传位给大儿子,他还是用他半截的舌头为别人眼中的傻子说了最后的话,他又被割了舌头,永远的失去了舌头,奇迹不会第二次发生。
或许土司明白他的话,也许他对两个儿子是只晓得,他对二儿子欣赏但惋惜他是个被认为的傻子,主子毕竟是主子,他为翁疯狂的想法感到担忧,不得不割去他的舌头。或许史官的舌头被割去被埋藏就像事物的真相一样永远掩藏吧。脑海中一直有这样的画面;翁抱着书,握着笔,皱着眉,舌头流着血,在菩提树下写着,我一直想他活了下来就是为了寻找答案吧。
塔娜
对于塔娜我为她感到悲哀,开始那个骄傲地她,我是为她只得服从母亲的安排而同情的,她对傻子说”你不是使我倾心的人“,我以为她对爱情始忠贞的,可是她像不安的尘埃一般,她的美丽成了她背叛的资本,每一次飞舞落定,飞舞终落定,每一次飞舞都貌似光彩照人,每一次落定也都那么苍白悲哀,她的不安分毁了她的幸福,生活多么像尘埃,不,当生命失色时比尘埃还虚空,可是她不懂,再怎么样耀眼,尘埃终会落定。。
其他
卓玛,跛子管家,黄师爷,小尔依,索郎泽郎,用一个一个小小的微尘意向描绘出一个真实的世界。
第24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国庆长假在家把阿来的《尘埃落定》这本小说终于看完了。
一进入小说,就被雪域高原的异域风情吸引,不一样的生活方式,从没听过的土司统治,一切都那么神秘。小说始终以第一人称傻子的语气在描述着麦其土司家里发生的一切,描述着土司之间的争斗。傻子不傻,有着超强的.第六感官,他以一种超脱于时代和家族的思维方式洞察着浮华背后的一切。
小说有几条线索在交织着。麦其土司家内部的各种矛盾冲突;聪明的大儿子和傻子小儿子之间的斗争;土司与土司之间的冲突;这些都是明线。还有一条暗线那就是大时代下国共之间的斗争,这一条暗线始终贯穿小说始末,也是土司官寨灰飞烟灭,旧制度土崩瓦解的根源。一切奢靡随着红色汉人的到来烟消云散,只落下尘埃落定后的死寂。
读完这部小说,觉得和美国作家玛格丽特米歇尔所写的小说《飘》有着一些相似地方。都是描写在两种制度交替下各种人物对命运的抗争,所不同的是,《飘》的女主人斯嘉丽在南方的种植园奴隶制被北方新兴的资产阶级打败后,她迅速转型,也成了新兴的资产阶级代表,而《尘埃落定》里一切旧的制度,旧的掌权人在红色政权到来时,全都灰飞烟灭。
第25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也在犹豫,这句话是否有意义呢?想了许久,结论是有的。那人生仿佛飘在空中的尘埃,终将落定。
自古以来有多少豪杰勇士在历史的石碑上镌刻下自己的名字,又能有多少人享尽荣华富贵最终老有所终。其实,无论你是伟人抑或是罪人,无论你富有还是贫穷,也只会在历史的漫漫长河中留下自己的一双浅浅的脚印,在岁月的侵蚀消磨中被世界所淡忘。李白和杜甫才高八斗,为后世留下了无数华美绚烂的诗篇,却也只是在异乡孤独地结束了自己的一生。诗人普希金点亮了俄国黑暗的夜空,却倒在了情敌丹特的枪口下。拿破仑曾经驰骋欧洲,鞭及大海,却无奈忧郁地成为他人的俘虏。这样的例子实在数不胜数,当然也不乏许多遗臭万年得罪人,秦桧谋害忠臣岳飞,却也能安度晚年;本拉登打破了世界的和平,而仍然下落不明,其实人生就像一场游戏,总会有game over的时候,就看你怎样享受这场游戏的过程。
阿来笔下的主人公便已看透了世间的争斗,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他是傻子,但他实际上才是真正的聪明人。他生活在一个如此动荡不安的时代,他爱好和平,不愿与他人争锋相对,这使周围的土司对他俯首称臣;他宽容大度,面对自己不忠的妻子,仍能和好如初;他重仁重义,把两个奴隶看成自己的朋友;他珍惜爱情可以为爱情赴汤蹈火。最重要的是,他看破红尘,轻视生死,对待自己的仇人如朋友。所以当一切如尘埃落定时,他可以坦然面对,不留下一丝遗憾。
有人说,世界上最聪明的人就是那些最傻的人,其实的确如此。当一个人放弃了权利、金钱的时候,也就是最幸福的时候。因此享受过程比获得结果更重要。
现如今,面对如此多的诱惑,为什么不抛弃欲望,爱自己所爱的人,干自己想干的事,追求自由和梦想呢?毕竟一切终将尘埃落定,你说呢?
第26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农历腊月十九,据电视上说是50年不遇的大雪。回家的心被大雪土封在了他乡,学生本在这一天到校分析试卷,只得吩咐家长陪同孩子连同成绩单一起拿回家,这是一个孩子半年来的收获。
作为我,早就已经很无聊了,总想找点事做做,于是从图书馆借回几本书便回家了,它们是《尘埃落定》、《西厢记》、《漂亮老师与坏小子》。上篇日记提到了尘埃落定,只知其表,不知其内,还理所当然搬上自己的日记,觉得心里挺惭愧的,想到先人也写这些东西,他们和自己的想法是一样的吗?总想看看。
打开书,便如饥似渴的看了起来,心简直提到了嗓子口了,因这作者在第一节便描绘到大雪,和我眼前看到的是多么的一致!
“这天早晨下了雪,是开春以来的第一场雪。只有春雪才会如此滋润绵密,不至于一下来就被风给刮走了,也只有春雪才会铺展得那么深远,才会把满世界的光芒都汇聚起来。
满世界的雪光都汇聚在我床上的丝绸上面。我十分担心丝绸和那些光芒一起流走了。心中竟然涌上了惜别的忧伤。”写得多好!
作者以一个傻子的身份描绘了新中国成立前藏族地区土司们生活的点点滴滴。作者以傻子为本书的主人翁是本书的精妙所在,土司的大少爷是大家心目中公认的聪明人,二少爷是个众所周知的傻子,但更多的时候,傻子做事却比聪明人好很多,战争期间,投机取巧,利用天时、地利、人和得到了数不尽的金银财宝,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妻子,而聪明的哥哥却打了败仗。它说明了一个问题:不要把傻子当真傻,也正像齐白石老人家说的:“糊涂,难得湖涂”;不要以聪明自居,更不要自作聪明。
书中的主人翁傻子是个爱僧分明的人物。对他的“老师”他一直有好感,不管她多么老了,是不是别人老婆;对自己漂亮的妻子一直视为掌上明珠,尽管对他不忠;虽是自己家族的仇人,随时都可能杀他,但却能够成为自己的朋友。土司制度最终被推翻,他的死不是逼不得已,汉人(红军)没有要了他的命,而是曾经的土司(他爸)的个仇人,他朋友来寻了仇,他没有逃避,他觉得理所当然。
书中多次提到一个场面,说到傻子每天早晨醒来都要问:“我在哪里,我是谁。”我想这并不是一个傻子真正需要问的问题,而是作者提醒我们每个人时刻都应该提醒自己的问题:不要迷失了自我。一个傻子都不停在反醒,我们聪明的人能有几个有这样深刻的认识。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傻,其实他不傻。
一个聪明的人说自己不傻,其实他不一定聪明。
一个傻子说自己傻,其实他不一定傻。
一个傻子说自己不傻,可能他真的很傻,很傻……
第27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作者是阿来,这本书没有过多的介绍这个作者,或者说根本就没有这个作者的介绍,这部书入选了共和国作家文库,当然我也不知道共和国作家文库是个什么东西,只是听着怪怪的,这本书写的还是可以的,让人读了虽然感觉也是有种怪怪的味道,但却能一直吸引人读下去,读的过程中也还是有些感觉的。
这里面的主人公是一个傻子,一个以第一人称写作出来的傻子,我记得在哪本书或者哪篇文章里看到过,说用第一人称写作是比较困难的,不像是一第三人称写作那么容易让人挥洒自如,但是真本书写的还是不错的,虽然里面人物的对话或者说情节总是让人感觉怪怪的,像是做梦一样,但是我认为这不是瑕疵,而是一种很好的写作手法,因为作者对于主人公的定义就是个傻子,一个傻子的世界本来就是这个样子的,像梦一样的。这里面的主人公我也忘了叫什么名字了,书中有很多的称呼,但都是一些代称,比如傻子就是一个贯穿始终的一个。
读这本书让我了解到了一些那个时期的事情,让我看到了那个时候的土司是个什么东西,傻子,用傻子的思想在想问题,但是那真的是傻子的思维吗?也许他是个先知,先知想问题也是不跟常人一个样的,但是我们常人,或者说是书中傻子思想里面的聪明人,总是爱把傻子和先知混为一潭,傻子做了很多常人理解不了的事情,但是最后都能证明傻子的做法是正确的,包括他最后的死去,他如果是个常人,他完全可以不用死的,但那还是这个傻子吗,他来到这个世界的目的已经达到了,他看到了那个时期,他经历了那个时期,往下的日子还需要他吗?
不需要了,因为这个地方有了新的统治者了,或者说是有了新的土司了。傻子从小生活在一个让人羡慕的地方,但是那个地方,那个地位真的让人羡慕吗,他没有什么害怕,没有恐惧,但这从根本上来讲对于常人本身就是一种恐惧,包括我们现在的人,我们现在也像他那样,不用担心我们会被谁无缘无故的杀死,但是我们就没有恐惧了吗,我们有了更多的恐惧,他也一样,他是上等人,但是他们的恐惧一点都不比常人少,他们有的是寂寞的恐惧,是无聊的恐惧,是没有事情做的恐惧,他们不停的找事儿,就是为了掩饰自己的恐惧或者说是减少恐惧对他们的影响。在傻子的世界里,唯一能做的就是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他有着常人所没有的定力,常人都爱浮躁,都爱用聪明的思想去想问题,但最后聪明的人反而更加的愚蠢。那一个个的土司不就是这样的人吗。傻子经历了很多的女人,桑吉卓玛、两个塔娜,还有一些不知名的女子,这些女人的命运怎么样呢,他们坏吗,他们的坏最后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而这些惩罚是傻子做的吗?
不是,傻子什么也没有做,他只是默默的等待,他等到了,他等到了。傻子的两个忠诚的小厮,索郎泽郎、小尔依,他们对主子是无尽的忠诚,他们就像傻子的两条狗,但是傻子却没有真正的把他们当狗看,在他的世界里,他们并不是奴才,而是真真正正的人,所以他们才会对傻子更加的忠诚,最后他们也许也认识到了自己的命该结束了,他们便最终结束了自己的性命,像傻子一样。傻子的世界跟正常人的世界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也是不一样的,他的思维是没有界限的,不像常人总是有那么多的规矩在里面,他更像是水。傻子是在装傻吗?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也一直在想这个问题,直到现在我明白了,他不是装傻,他是真傻,但傻怎么了?
傻跟聪明真的就有那么大的差距吗?傻其实才真是一种智慧,一种大智若愚的智慧,傻子这个词是不好听,但他的思想是真正的好的。傻子能做对的事儿,只是他不说,傻子才是真真正正的聪明人。也许有的时候我们真的该像傻子一样了,学学他的冷静,学学他的单纯,学学他的思想,试着让自己也装一装傻,其实没什么,因为到最后大家才会真正的知道谁是聪明人,谁是傻子。
第28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过年期间百无聊赖,就让小Z给我找本小说看看,于是他拿来以前他在读书时代读过且喜欢的小说——《尘埃落定》给我看。
这部小说我早有耳闻,讲述西藏异域风情故事的,还听说得过茅盾文学奖,但这些名头不至于提起我的阅读兴趣,所以也就一直都没翻过。这次是小Z又一次推荐,他知道我对西藏比较感兴趣,尤其对藏传佛教感兴趣,所以就推介这本给我。
我自认为对藏传佛教的基本教理算是有个比较系统的了解,对西藏文化民俗也比较感兴趣,但我更倾向于从信徒视角去了解西藏的民俗风情,而不喜欢从一个世俗眼光来观察西藏,所以那些尤其是汉地游客以猎奇心态描绘西藏的文字我很少深入地去看,觉得那些太过浮光掠影。而关于西藏民俗风情的小说在M老师的推荐下也看过一本《五智喇嘛弥伴传奇》,这本书虽然在文坛没什么名气,但比较这两本,我更喜欢《五》这本书,相比而言,《五》无论是在人物塑造,还是故事选材、情节设计、人性洞察等方面,都比《尘》的深刻、丰富和生动,即便是小说语言《五》也绝不逊色。
首先,我很纳闷这部小说为啥被选入高中语文标准必读丛书系列?从故事内容来说很不适宜,就语言来说比这部小说更有美感和启发的小说要多得多。对于正值青春期发育的少年来说,读这本书估计其中较多的性爱描写会令青春期更加躁动不安,当然也许我的担心是多余的,现在的小孩和我们那个时代环境大不相同了,心灵和感官体验感受以及免疫能力也许都相差甚远。作为一部展示时代画卷的小说总少不了爱情这一永恒的主题,爱情在这部小说中多以极具色彩渲染和感官觉受的性爱描写来表现,我觉得相比之下,还是《五》那部主要以传统方式的人物心理描写表现爱情更为纯净美好,尤其对青春期的少年来说更是如此。
这部小说的爱情更基于人的原始欲望,生动体现的是人的动物性的一面,欲望的描写在这部小说中极具张力和感染力,而人性的一面也仅仅从人的审美角度区别了动物,否则人在绚烂的罂粟花丛中野合与猪在猪圈里交媾其实又有什么不同呢?爱情的人性一面在这部小说最突出体现的倒是社会性的一面,即权力!
无论是未来将拥有这片所辖土地的最高权力者还是现行持有最高权力的土司,都是凭借手中的权力才能如此任由性情的寻欢作乐,女人不过是她们取乐的对象,又哪里有什么爱情可言呢?对于这部小说的女人更是如此,女人在男权至上的环境中只能通过性来分取权力大锅中一杯汤羹,从土司太太到土司的姨太太还有傻子少爷所寻欢的几个女人,甚至出身高贵远嫁英国的土司女儿莫不是通过性或是金钱和地位赢得所谓的爱情。不过好在藏地这种环境里没有贞操文化,相比汉地的男权社会藏地女人倒是多了一份纯粹的肉体感官的欢愉,汉地用贞操将女人这点儿快乐都给抹上一层心灵阴影!
其次,说说人物塑造,与《五》那部主人公是转世智者不同的是,《尘》的主人公是土司的儿子——大家公认的傻子,这个傻少爷具有未卜先知的天赋,以及马克思辩证唯物主义历史观,能审时度势地判断出土司制度必将瓦解被新的制度取代,而他对人性的洞察倒是没见出什么睿智来,这是小说缺乏深度之处,但却成了很多读者的吹捧要点,啥中国的阿甘或是大智若愚等,我觉得傻少爷并不阿甘,大智若愚得也不合情理,传奇得太过突兀,不知道为啥这样的人物会赢得读者的赞誉?!这篇小说里也穿插了宗教内容,同《五》那本小说一样以藏传佛教为主,同时也对基督教的教理和在藏地的传播有一定深度的观察,不过《尘》的深度和广度都要逊色得多,我印象中两部小说主要描写的地方的地理位置差不多,都不是西藏核心的拉萨地区,而是西藏和汉地接壤的边境,此地以宁玛巴教法最为兴旺,但我记得《五》里面好像也提到格鲁巴教法的传播,但具体情节记不清楚了。
《尘》里面的宁玛巴的上师在这部小说里被塑造过于世俗了,或者也许在藏地尤其这些藏地边境地区宁玛巴教派的本来面目就是如此吧,这个我没去过,也不得而知,但我还是相信这世上有智慧卓越不被俗利所扰的上师,但毕竟是少数,多数就如同小说里的所描述的向世俗谄媚,汉地也是如此啊。这部小说里的格鲁巴狂热传教人虽然没有向土司谄媚,但也没有去中兴教法,而成了无声的历史纪录者(他被土司先后两次割了舌头),不知道作者为啥这样设计情节,没看明白用意如何。其中还有宁玛巴的活佛和这个格鲁巴的传教者的鱼死网破的教法之争,从一个侧面可以看出争夺还是很血腥的,怪不得有宗萨不分教派运动。总之,看后对西藏民俗还是又增加些了解,我也更加感觉到汉地的信徒过于尊重西藏的民俗习惯了,甚至将他们的民俗习惯上升到宗教仪式的高度来重视和实践,真是距离产生美,距离产生神秘阿,这种异域民俗习惯居然都成了我们汉地信徒推崇备至的地方,看到这我总是不禁想起C老师。
最后,不谈其他只说说这名字吧,这部小说语言还是不错的,有那么几句印象较为深刻,就说这名字吧,作者是感慨历史的旧页无论多么复杂多彩终究要被翻过去,一切终归如初,大意如此吧。而此之前,看刘瑜的《送你一颗子弹》里的一片小短文,写的是关于她所住公寓同一个大间的邻居steve老头,很有才华的一笔是,这个古怪的老头似乎已经悄无声息的死在了公寓里,直到大家发现尸臭味才想起他,如今他一切光怪陆离的行径都是在以倒叙的方式向大家讲述着他的故事。这种对时间和事件的体验比起“尘埃落定”的表达要生动得多阿。如今我自己也有这种切身感受,很多大事的前夕的风雨都仿佛是回放的片断,上演的是倒叙的历史。
第29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得也好,失也罢,富也好,贫也罢,天才也好,傻瓜也罢,不管茫茫人海中的你曾经多么辉煌,也不管你曾经多么惨败,总有一天,一切都会过去,一切都会化作浮云,一切都会尘埃落定。
没有谁会想到一个世人眼中的由汉人和麦其土司醉酒后生下的儿子——傻子,每天起床总会问两个问题:“我是谁”,“我在哪里”,却有一双明亮的眼睛,“什么都看得见,不仅今天,明天也看到了”,常常道破天机。而他的父亲——麦其土司,是皇帝册封的辖制数万人众的土司,是一个贪恋、占有欲强的王者,为了不让其他的土司发展壮大,不顾喇嘛们的阻止,靠黄师爷引进的鸦片致富,成为最强的土王,为了一个漂亮的女人,不顾后果,杀了他那世世代代忠诚如一的头人查查,还放过他的家人,引来他的孩子的复仇……
他的哥哥,因为他傻,所以爱他,怜他,当然,也因为他傻,所以没有像别的土司家庭一样,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不顾兄弟之情,残杀同脉骨血,但,他始终为了继承土司之位而奋斗。土司们的官寨是一个个浓缩相连的世界,贪欲、阴谋、争夺、猜忌在其间纠积弥漫,处于政治漩涡的权贵们始终无法从盛世之梦中清醒过来,更有一些自作聪明的权贵们为了毫无意义的事而用那“傻呼呼的劲头”费尽心机。而作为傻子的他,心底一片光明,早早地明白金钱、势力,不过过眼云烟,老一辈源用的制度早已不再适用,因此,他的思想脱去了矫情与虚伪,比其他的藏民更加超前,更加纯净,如同高空中的流云,没有一丝杂质。
简单地说,他是活在自己的那一片星空,带着真诚、亲善、大度,一种说傻又不傻,说不傻有非常傻的方式在无数权谋、残忍的藏民家庭中理所当然、优哉游哉地活着。即使偶尔手下故意以下犯上,他也不会怪他,因为他认为,即使是奴隶,也有权更被宠溺一点,就连当因为父亲的缘故,仇家找上门,誓要杀他的父亲和哥哥、甚至是在哥哥、父亲没了以后,仇人来杀他时,他还是那么理所当然、那么坦然地接受了,没有一丝的幽怨,没有一丝的后悔,“你该动手了”、“来吧”……说得那么自然,仿佛那人不是要杀他,而是他的好朋友,在帮助他而已。这是多么的不可理喻、出乎意料的思维与举止?可他确确实实是这样的一个人!知道他的父母、兄弟、朋友、对手的所有心计,也知道土司制度的最终走向,更用大部分的生命,安心地等待着失去双亲的复仇者的傻子。可他真的傻吗?我懵了,看不清,也想不明白。如果他傻,那他为何又似熟知一切,只把一切都看做尘埃?如果他不傻,为何他又有傻得不能再傻的样子,甘愿做一个傻子?
也许他就是这么一个又傻又不傻的人吧!随着刀子的深入,他走了,灵魂挣脱了流血的肉体,“飞升起来了,直到阳光一晃,灵魂也飘散,一片白光,就什么也没有了。”就这样子,一切都尘埃落定,一切都顺其自然……又还有什么可言?
第30篇:《尘埃落定》读后感
《尘埃落定》是藏族的阿来写的小说,并获得第五届茅盾文学奖,“土司”是一种外来语,是古代对帝王的称呼。
麦其土司引来汉人军队征服了贪婪的汪波土司后,壮大了力量,加上种植和贩卖罂粟,于是空前强大起来,在改种粮食后所建立的粮食市场又使麦其土司获得了更多的财富。但市场的繁荣却又孕育出了梅毒、中日战争,国内战争,并最终导致了整个土司世界的覆没。小说借助麦其土司的傻儿子“我”的经历、见闻和感受,以麦其土司一家为中心,讲述了康巴土司由盛至衰过程中爱恨情仇的故事。
《 尘埃落定》借麦其土司家傻瓜儿子的特殊视角兼用写实与象征的手法,轻巧而富有魅力地写出了藏族的一支——康巴人在土司制度下延续了多代的沉重生活。作者以对人性的深入开掘,揭示出各土司集团见、土司家族内部、土司与其他统治的人民以及土司与国民党军阀间错综的矛盾和斗争。并从对各类人物命运的关注中,呈现了土司制度走向衰亡的必然性,肯定了人的尊严。小说有丰富的藏族文化意蕴。清淡的一抹魔幻色彩,增强了艺术表现开合的力度。语言颇多同感成分,充满灵动的诗意,显示了作者出色的艺术才华。这是藏族作者首次获得矛盾文学奖的文学小说。
我觉得本书中最聪明的人并不是那个故作聪明的哥哥,反而是那个人人都耻笑的傻子。他集运气、时机、未卜先知的超能力于一身。他哥哥是麦其土司家的继承人,而他因为是个傻子而命定与之无缘,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他的哥哥不幸被麦其家的仇人所杀,他的老父亲因为装病躲过一劫,而他则幸免遇难。后来因为一场罂粟花战争(他暗地里支持茸贡土司和拉雪巴土司打仗,并从拉雪巴土司那里救出了茸贡土司太太,)他娶了茸贡土司的独生女同时也是世界上最漂亮的女人为妻子,不久之后他便可以顺其自然的成为茸贡土司。当所有土司包括很多人都中梅毒时,他则没有。他每一次做的决定都是对的,他让麦其家中麦子而不是罂粟,结果来年大丰收,其他土司因为都种的是罂粟而不得不向他重金买粮食。
他是傻子并不是他的错,而是他的父亲在某次醉酒之后意外的才又了他。他的哥哥以前一直很爱她,没有一丝防备,只因他是名副其实的傻子,但是自从他和哥哥开始为土司之位而展开争夺时,哥哥又是如此的恨他。
确实,他是个众人皆知的傻子,但他却做出来聪明人也做不出来的事情的好一个傻子,善良的傻,至于后来人们都认为他是在装傻,可是又不像,总之,他是个怪人。
他的土司父亲叫他的哥哥去边界修大房子,哥哥并没有领会父亲的真正用意,而是盖成了和官寨一模一样的堡垒,而傻瓜弟弟却知道那是父亲要盖仓库,用以囤放来年大丰收的麦子。后来他用自己的麦子救济边界的土司,民心所向,他获得了大片的土地和新臣民。他懂得在边境市场做生意,市场、银号、店铺、货栈,妓院和为过路穷人布施的布施所,以此用交换来各种东西,并拿到汉人的地方换回各位土司们所急需的麦子,再转手卖给他们,从中获取银子和财宝。只存在于土司最初的三代的书记官,也在傻子的要求下又重新开始存在了,他看到了书记官的重要性,这是很有远见的做法。
滚滚的历史长河,顺之则昌,逆之则亡。国家总是会由更为强大的统治者来统一的,由此,土司制度的衰落则是必然的,傻子并没有向其他土司那样与共产党军队拼死抵抗活着缴械投降,而是顺其自然,无为而治,该来的总是回来的,即使是让人看不清的未来,这也是他的又一聪明过人之处。
他虽然是使麦其家强大的功臣,但并没有受到人们的看好和重视。他没有强烈的权利欲,也没有阴险狡诈的阴谋和手段。他的善良,救了他的父亲,他的善良,收获了爱情,他的善良,赢得了一大批甘愿为他赴汤蹈火的人的支持,他的善良,赢得了民心,他的善良,为他带来了好运——多行不义必自毙,善良的人,上天都会不忍心亏待你,多多行善,慈悲为怀,这是每一个人都应该做到的。
聪明反被聪明误,那些自以为是的人往往不是落入别人的陷阱就是遭受嫉妒和打击,结局悲惨。正所谓: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锋芒毕露,必被利刃所伤。要把握好度,懂得保护自己,谨言慎行谦虚待人,这样才能赢得人们对尊重。而傻子,才是真正的大智若愚,令人敬佩。
麦其土司从来不能强大,不能统一整个土司的首要原因是,一旦他们成为了这片疆域的霸主,那汉人们则会立马打过来,那才将是麦其土司真正毁灭的时刻。还有到后来,国民党和共产党打仗,不管土司们站在那一边,到最后先进的社会制度也将必然取代这种落后的土司制度。
土司制度是分等级和阶层的,土司、农民和奴隶。其中,奴隶是最受压迫和欺辱的,而且也是世袭的,他们任由宰杀打骂,手段十分的残忍狠毒,没有一点身为人最起码的尊严。再加上土司首领们的奢侈生活以及自身私生活的混乱,最终的毁灭也就不足为奇了。
最终,傻子的母亲自杀身亡,他的父亲同其他人一样,被共军的炮弹炸死了,而他自己也被仇人所杀。存在于一时之久的土司制度彻底不复存在了,一切都消失了,尘埃落定,安静的好像就像从来都没有存在过一样,但是这一切曾经却是又确确实实的存在过。
书记官说的一句话:“你知道什么是历史?历史就是告诉人们什么是对,什么是错,这就是历史。”正所谓: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我们要取其精华,去其糟粕,推陈出新,革故鼎新,这样人们可以认识自我,社会才能取得进步,民族才能团结一心,国家才能繁荣兴邦。而抛弃历史,就是对过去的一种背叛、否定和批判,忘记历史就会重蹈覆辙甚至毁灭。
傻子说:为什么宗教没有教会我们爱,而教会了我们恨,教派之间的相互仇恨,各自心怀鬼胎,自私自利。
小尔依说:“是行刑人就不会害怕,不是行刑人就会害怕。”正所谓:身在其职,必谋其位。这是一种高尚的信仰和端正的工作态度,以主人翁的姿态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向着目标,积极前进。
人其实害怕真实的东西。人之所以活着有意义,是因为多少有点可以害怕的东西。但傻子偏偏怕的就是这个。
历史让我感觉到了自己的渺小,就像一粒尘埃,但是即便这样,也会有尘埃落定之时,但我只愿到那时,自己可以无怨无悔,对自己来这人世间所走的这遭没有任何抱怨,有的只是那些曾经美好的回忆。
1电视剧三八线
“雄赳赳,气昂昂,跨过鸭绿江。保和平,卫祖国,就是保家乡……”期盼已久的抗美援朝题材的电视剧《三八线》就这样在雄壮威武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军歌》中拉开了序幕,这是本剧给我的第一个惊喜,我做梦也没有想到本剧的片头主题曲就是我最熟悉的《军歌》,的确也没有别的歌曲更加适合作为本剧的主题曲。听着熟悉的旋律,激荡的音符,我的心情也不禁慷慨激昂,热血澎湃。
这部剧是典型的“小人物,大历史”的特点,以几个平凡的普通志愿军士兵的视角揭开了那一幕热血悲壮的历史,展示了新中国建国初期中国人民在党中央毛主席的领导下保家卫国,打击侵略者,英勇战斗,不怕牺牲的崇高精神。这是这部剧的最大特点,也是反映了一个最容易被我们忽略的真理: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人民英雄永垂不朽。
共产党,新中国之所以不同于以往任何政党政权,是因为它是实实在在地“唤起工农千百万”,坚定不移地为人民服务,努力实现人民当家作主。让我们时时回忆一下,人民英雄纪念碑的碑铭:“三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三十年以来,在人民解放战争和人民革命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由此上溯到一千八百四十年,从那时起,为了反对内外敌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自由幸福,在历次斗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们永垂不朽!”
现在我们必须从心里加上一句话:“六十多年以来,在历次保卫新中国的保家卫国的战争中牺牲的人民英雄永垂不朽!”而在这些战争中,抗美援朝战争的历史地位和意义是最伟大最崇高的,我们必须永远铭记这场伟大的正义之战,保国之战,立国之战,我们必须永远铭记那些牺牲在这场战争中的伟大的人民英雄。
本剧一开始,就用几句简单的历史简介和一个简短的黑白纪录片画面,展示了抗美援朝战争爆发的历史背景。看似简短解说,却内容深刻,只是一般人容易忽略。我们首先要抛弃一种无聊的庸俗的认识:是谁先开了第一枪。这对于这场战争的本质有什么影响吗?二战结束后,是美国和苏联两个超级大国建立起来的“雅尔塔体系”造成了一个血脉相连的民族国家被迫妻离子散,兄弟分离,沦为两个分裂的国家,而且直到现在依然饱受骨肉分离的痛苦。这种超级大国的强权政治才是造成朝鲜半岛生灵涂炭,战火纷飞的罪魁祸首。换一个类比,也许更加清楚,难道在九一八或者七七事变的时候,中国军队首先开了第一枪,就能够改变日本侵略中国的本质吗?
兄弟相残的内战已经令人痛心疾首,然而美国的表现更是火上浇油,为了维护自己在亚太地区的霸权和统治,美国主动卷入朝鲜内战,因为这是对苏联为首的共产主义阵营的“反击”,美国需要维护二战后建起来的沿着南朝鲜,到日本,中国台湾,东南亚地区的一系列殖民体系。而这种殖民体系今天依然存在,美国在南朝鲜,日本等地建立军事基地和驻军,说到底不过是把这些国家当成自己的殖民地,而南朝鲜、日本等国说到底并不是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因为世界上没有任何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可以允许别的国家在自己国家的领土上驻军,他们只是美国的附庸,或者说21世纪的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
中国完全是被迫卷入这场战争的无辜受害者,美国一面援助即将败亡,面临灭顶之灾的南朝鲜,一面派遣第七舰队侵入中国的台湾海峡,保护逃亡到台湾的国党反动派,阻挠中国人民收回台湾,同时不断派遣飞机轰炸中朝边境,中国东北的安东等地遭遇美军飞机的轰炸,骚扰。无论如何美国的行径已经构成了对中国领土的侵略和主权的威胁,而无论中国领导人如何抗议,声讨,美国的侵略行径非得没有收敛,反而变本加厉,更加嚣张。怎么办?这是面临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严峻考验。我们的新中国刚刚成立,它已经饱受战火摧残,没有人忍心让它再度卷入战争。可是美帝国主义已经将战争强加在我们的头上,难道我们忍气吞声,就能享受和平和安宁吗?历史的悲剧岂能重演?1894年,同样在朝鲜,同样是仁川登陆,日本侵略者的铁蹄踏上了中国东北。1928年,在济南,中华民国公使蔡公时先生被日寇割鼻削耳挖眼残忍杀害。1931年,九月十八日,日军攻占中国东北。1932年,一月二十八日,日军进攻上海。1933年,日军越过长城进攻华北。1937年,七月七日……美国人不相信中国会出兵,因为我们已经错过了出兵的最佳时机,更重要的是,我们的国家是一个烂摊子,没有任何可以支撑战争的现代化工业基础,我们的军队更像是一群叫花子,没有飞机,坦克,军舰,重型火炮……中国人凭什么可以跟世界上最强大的国家和军队交手?是的,无论任何人看起来,这都是一场毫无悬念的毫无胜算的一边倒的战争。可是结果如何呢?
张国强扮演的李长顺是这部剧的男一号,和所有刚刚实现独立解放的中国人民一样,李长顺做梦也不会想到,他会卷入这场战争。他和父亲,弟弟,妹妹在东北边疆原本过着无忧无虑的生活,一家四口打渔为生,在刚刚解放的新中国,他们的幸福生活才刚刚开始。李长顺也有了一个称心如意的心爱姑娘,也许过不了多久,这家人就可以办喜事了。
可是美国鬼子的飞机摧毁了一家人的幸福,也可以说毁掉了许多幸福的家庭,李长顺的遭遇只是近代以来所有保守帝国主义列强侵略的中国人的缩影。李长顺连父亲弟弟的完整尸体也没有找到,只捞到了一柄父亲留下的折断的鱼叉。(根据影视剧的一贯作风,我提前在此预测,日后在朝鲜战场的白刃战中,李长顺一定会把这把鱼叉捅进侵略者的心脏!)
电视剧伊始,李长顺的父亲和弟弟准备去鸭绿江上捕鱼,李长顺还大大咧咧地跟父亲开玩笑,没有一点儿子的尊敬。这个人物令人感到很熟悉,因为所有刚刚长大成人却还没有成家立业的青年男子都是这样顽皮。李长顺拿着父亲给的钱去给父亲买酒,却还嫌老爹给的'钱太少。临走时,爸爸还念叨:你什么时候能成家,用你自己的钱啊?可是谁能想到这一去,竟是父子三人永远的诀别。
李长顺买了酒,顺便买了一把粉红色的塑料梳子,这是那个年代,小伙子送给心上人的礼物。他脸上憨笑着,乐呵呵的,心里美滋滋的。说到这里,不妨插点闲话,张国强是我特别喜欢的一个男演员,可能在追星看脸的人眼里,他长得非常一般,但是我觉得他真的很帅,因为男人就该是这样的爷们儿!最早记住张国强是在电视剧士兵突击中,他扮演钢七连连长,看他个大肩宽,鹤立鸡群,的确是很有领导者的范儿。后来也喜欢他在《我的团长我的团》中扮演的东北大兵张迷龙,《我的兄弟叫顺溜》中扮演的新四军首长陈大雷。总之,张国强演的绝对是汉子,是男人!他的气质非常淳朴,很有土生土长的生活气息,刚好也是东北人。让他扮演志愿军战士,让我一下子就想起了魏巍同志在《谁是最可爱的人》一文中提到的志愿军战士马玉祥,张国强的形象简直就是马玉祥再世。
接下来女一号,李长顺的心上人常芳登场了,扮演者是曹曦文,这也是我非常喜欢的一位女演员,电视剧《野鸭子》让我永远记住了她。她扮演的常芳重感情,有情义。更重要的是,她是一个性格刚强独立的女性,日后为了寻找李长顺,和李长顺的妹妹一起报名当护士,也参加志愿军到了朝鲜。
常芳还有另一位追求者,那就是王挺扮演的男二号张金旺。金旺从小和常芳订了娃娃亲,他很喜欢常芳,不过常芳已经心有所属,当美国飞机轰炸了谷仓,引起了大火,金旺拼命提着水桶来救火的时候,刚好看到李长顺和常芳为了躲避轰炸,一起逃跑,三人就这样尴尬的见面了。金旺一桶水全都浇在了自己身上,唉,这种心情。王挺也是电视荧幕上的熟面孔,我记住他是在《重案六组》中扮演警察丁健,不过一直不知道他的名字,现在记住了。
不得不说,虽然金旺和长顺是情敌,但是金旺也是一个热血汉子。当李长顺意识到飞机轰炸,飞奔过去想要救父亲的时候,金旺也追在后面,紧跟着李长顺跳进了鸭绿江,可惜二人都晚了一步。从此和所有满怀国仇家恨的中国人一样,李长顺和张金旺立志从军,报名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想要报仇雪恨。李长顺也放下了和常芳的感情,从此躲着常芳,避而不见,因为他不想耽误人家姑娘,自己上了战场,生死未卜。
本剧一开始出现的部队是一支名为尖刀连的部队,其原型当然是当时驻扎在东北的东北边防军,中国人民解放军第13兵团,也是后来进入朝鲜的第一支部队。尖刀连的一班班长和六班班长同时率领全班战士写下请战书,按了血指印。因为美国鬼子的轰炸,战士们早就憋了一股劲,压着一腔火。这股杀敌敢战的精神是我们的国家能够屹立至今的根本力量。
李长顺做的更出格,直接冲到尖刀连驻地的门口,要求从军,他手握的老套筒枪还走了火。这是他和未来的班长一班线班长的首次碰面。两个人之后还有一段时期的磕磕碰碰。
在新兵训练营,李长顺和张金旺成了对手,两个人相互较劲,谁也不想输给对方。一次训练,两个人各自率领六名战士,进行越野竞赛。规定所有人到达指定位置,每人摘下一面红旗,返回。李长顺身体好,冲在最前面,但是他的5名同志,都落后了。相比之下,张金旺是一个很好的领导者,他带领五名战士一起喊口号,迅速奔跑,很快超越了李长顺。李长顺自己一个人独立冲到终点,把六杆红旗都拔了下来,跑回来分给自己的同志。结果赢得了胜利,但是这种事情显然是作弊。从这个细节看出来,李长顺个人能力很高,也懂得与同志们同甘共苦,但是还缺乏一个作为领导者的素质,这是他日后需要成长的地方。张金旺因为指出李长顺作弊的行为,两个人夜里出来打了一架。
新兵需要考核方能通过,考核内容是负重15公斤,五公里越野。李长顺和张金旺你追我赶,互不相让,但是在过独木桥的时候,李长顺没有在意将张金旺挤了下去,导致张金旺崴了脚。张金旺很硬气,坚持着到达终点,但是考核已经结束。张金旺很有可能失去当兵的资格,可是他还是没有说出来是李长顺的过失导致他失败。这固然是因为张金旺的自尊心,但更重要的是金旺很善良,他知道李长顺不是故意的,如果说出来,也许会影响李长顺当兵。但是苍天有眼,金旺被运输连的班长收留,成为一名运输连的战士。
在新兵训练过程中,李长顺屡屡出问题,首先,在拼刺刀训练时,他看不起拼刺刀,用摔跤的办法把对练的同志打倒,结果惹来线班长跟他对练,被线班长打得落花流水。李长顺这才意识到自己的错误,从此刻苦训练拼刺。后来是在整理内务时,违反纪律,把私人物品--也就是父亲的遗物,那把鱼叉带进宿舍,遭到了批评。但是线班长不理解,做事粗暴,将鱼叉扔了出去。两人因此再度爆发冲突,幸亏连长和指导员出面协调。这里需要对指导员陈平做一个特写,这才是我党真正的好指导员,耐心细致地做战士的思想工作,帮助他们,卸下包袱,协调矛盾,最终李长顺和线班长互相理解,冰释前嫌。出国前夜,李长顺偷偷溜出军营,把送给常芳的梳子放在了她家门口,顺便去给父亲和弟弟上坟。他对老爹说,我从小给你惹麻烦,不听你的话,长大了还是经常顶撞你,真的很不懂事。说完给爸爸磕了三个头。然后嘱咐弟弟,好好照顾咱爸,不要惹他生气,咱爸是个实心人,容易当真。而李长顺出去的时候,线班长一直盯着他,等他回来,并没有追究他违反纪律的行为。
出发之前,所有战士在连长的领导下,一起诵读了《中国人民志愿军誓师誓词》:“我们是中国人民志愿军。为了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残暴侵略,我们志愿开赴朝鲜战场……”这声音,如滚滚惊雷,震憾着人民共和国的大地,激励着志愿军将士奔赴朝鲜战场,与以美国为首的“联合国军”浴血奋战。
临近出发,另一个细节令人感动,由于敌机轰炸,造成大量百姓伤亡,医院血库告急,尖刀连连长带领战士们紧急前往医院输血,本来已经献过血的战士不需要再次输血,但是所有人没有一个人退缩。这就是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子弟兵!他们是保护我们的英雄,他们也需要我们的保护,保护英雄,就是保护我们自己。想想近年来网络上加多宝企业污辱志愿军英雄邱少云的无耻行径,我们怎能不义愤填膺!
我们痛恨敌人,但是必须尊重对手。一开始登场的对手是南朝鲜军队,剧中塑造了一位南朝鲜军官,这个人也是有历史原型的,那就是白善烨。这个人是南朝鲜军队中不可多得的人才,他在遭遇我军打击之后,很快意识到这是中国军队参战。可惜美军并不重视他的意见。不得不说,比起美军,韩匪军后来对于我志愿军的威胁更大,因为他们打仗更加刁钻,顽强,毕竟他们也在为南朝鲜的利益作战。敌方的这位指挥官很有军人的风范,他严令士兵整顿纪律,做好战斗准备,教训了抢劫财物的一名士兵。不过这当然是文学虚构,现实是南朝鲜军队根本是空棺材埋人--目中无人,他们大摇大摆地朝鸭绿江挺进,根本不会想到会遭到中国军队的伏击。这就是我志愿军第一次战役的开始,让我们记住1950年10月25日这个光荣的日子,这也是我们中国人民志愿军抗美援朝作战的纪念日。
1949年10月1日,一位巨人发出了震撼世界的最强音: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可是我们要知道,我们之所以能够挺直腰杆子,是因为1950年我们把美韩两军打回了三八线,是因为黄继光站在上甘岭上。抗美援朝,中华民族的骄傲和辉煌,我们记住了吗?
2电视剧三八线观后感
攻克德川,全歼韩军第七师标志着我志愿军第二次战役西线反攻作战首战告捷。但是真正的大战还在后面。为了全歼联合国军西线兵团即美第八集团军,我志愿军38军开始向敌后迂回穿插,目标是占领三所里,堵住美韩联军的后路,把他们彻底包饺子。
这次抢占三所里的急行军是第二次战役西线作战能否成功的关键行动,一切都看38军的了。为了顺利穿插到位,抢占预定目标,38军克服困难,万众一心,坚决执行命令,不打任何折扣,一定要用自己的双脚抢在美军的汽车轮子前面到达。这是人类战争史上急行军的奇迹,是人和机器的竞赛。经典的抗美援朝战争电影《奇袭》反映的就是我38军在第二次战役深入敌后,穿插迂回的故事。
负责穿插任务的38军113师由于担心被敌人监听到我军的动向,采取了关闭电台,实施无线电静默的做法。由于一开始与他们失去联系,整个志愿军总部和38军军部都心急如焚,密切关注113师的动向。同时一路上,由于担心美军轰炸,我军历来采取的是白天潜伏隐蔽,夜晚行军的做法。可是这次行动如果按照常规做法,肯定无法顺利完成任务。113师灵机一动,索性在大白天也开始行军,他们排着整齐的队列,去掉了一切伪装措施,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在公路上。负责侦查的美军飞机在天上看到了这支队伍,想当然地认定这是一支撤退的南朝鲜军队,因为中国军队是不敢这样做的。美军飞行员甚至还告诉三所里的的韩国治安军准备好饭菜,好好犒劳这些部队,“他们一定非常疲惫,要多给他们补充盐分,做一些咸鱼吧。”这股热情细致的精神堪比家庭主妇。结果可想而知,我军顺利到达目的地,还顺口享受了这些犒劳,顺手歼灭了这些敌人。
这个故事被电视剧采纳,用在了主人公李长顺所在的尖刀连身上。长顺所在的连队作为全团的尖刀担任了迂回穿插的开路先锋。战士们忍饥挨饿,顶风冒雪,承受着敌机轰炸的危险,就这样一路急行军。凭借着张连长机制灵活的指挥和策略,尖刀连顺利抵达了目的地,连掉队的士兵也很快被后续部队收容,迅速归队。但是长顺的老乡栓子却因为身体不适,掉队了。长顺和栓子的班长机枪班杨班长,担心栓子在风雪中冻死,准备回去寻找接应。
连长认真地同意了他们的请求,因为我们的部队绝不会抛弃任何一名战士,只要有一份希望,我们就要尽最大的努力。但是必须在预定的时间赶回,因为我们不能耽误作战时间,不能影响战斗行动。长顺和杨班长小心谨慎的行军,胆大心细,躲开了敌人的游兵散勇。而栓子也没有放弃,他坚持着挣扎着,站起来,向着连队前进的方向,一步一步迈进。栓子之前虽然胆小,掉链子,但是现在他的意志正在逐渐培养起来,他已经有了身为一名战士的觉悟。最终三人顺利会合,但是三人都已经精疲力竭,栓子希望长顺他们放弃自己,否则三人都会牺牲。但是长顺和杨班长始终没有放弃,也不断给栓子打气,鼓劲,要他振作起来,三人最终按时归队。虽然这个故事出于文学虚构的需要,但是这股精神是我们需要具备的。我们的队伍就是因为有这样舍己为人,大公无私的精神,才能够拧成一股绳,团结一条心,才能够由弱变强,由小到大,经历苦难,铸就辉煌。
在后方,长顺的恋人常芳已经逐渐成为一名合格的护理人员,最后还可以成为一名护士。但是长顺的妹妹长清却要不断忍受晕血带来的折磨,长清不希望因为晕血而放弃,她坚决要求自己克服这个缺陷,坚持为伤员洗带血的纱布,克服着常人难以理解的痛苦。
在剧中,长顺他们的穿插地点名为龙缘峰,其实这是历史上的龙源里。38军在攻克三所里之后,接到了总部的又一个命令,要求他们抢占龙泉里,那里是美军的另一个逃生之地。可是他们在地图上找不到龙泉里这个地名,事后得知,由于一字之差,总部的电报拍错了,把龙源里误写成了龙泉里。这可是关系战争成败,生死存亡的大事啊,一个字的错误将带来南辕北辙的危险。然而我38军还是找到了龙源里,因为他们积极主动地寻找战机,而不是机械死板地照抄命令,最终38军抢占龙源里,堵住了美军难逃的大门。可是要真正堵死这道门,38军承受的是美军的疯狂反扑,这个地方变成了火海地狱。说一句弹耕炮犁三所里,毫不夸张,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
其中最惨烈最悲壮最艰苦最危险的战斗发生在松骨峰,也叫书堂站,38军113师335团第一营第三连就扼守在这里。美军使用了各种武器,发动了一次次又一次密集的集团冲锋,这才叫所谓的人海战术。连钢铁都能烧化的凝固汽油弹把第三连的防守阵地变成了焦土,按理说这里不会再有活人了。但是被凝固汽油弹烧得只剩下20多人的第三连依然把守在这里,他们带着满身的火焰与敌人展开了肉搏,子弹打完了就拼刺刀,刺刀折断了就用石头,用拳头甚至用牙齿,哪怕带着满身的烈火抱着敌人一起葬身火海,你们也休想过去!中国人,让我们永远记住谁是最可爱的人!魏巍同志的这篇文章应该成为一代又一代新中国儿女的开学第一课!
此战之后,38军洗涮了第一次战役的耻辱,而且获得了一个家喻户晓的美名“万岁军”!让我们听听这首38军歌吧:
“钢铁的部队,钢铁的英雄,
钢铁的意志,钢铁的心。
秀水河池歼灭仗,队伍打成钢,
嘿!大小千百仗,仗仗有名堂,
三下江南,打的敌人胆破心又慌,
四战四平街,威名全国扬,
四战四平街,威名全国扬,
我们越打越硬越战越强,
跟着英明的毛主席,嘿!勇猛地向前进!
阶级的部队,阶级的英雄,
阶级的意志,阶级的心。
劳动人民上战场,复仇显本领,
嘿!人人逞英雄,个个是模范。
英雄模范,成千成万杀敌立大功。
打过山海关,解放全中国。
打过山海关,解放全中国。
我们越打越硬越战越强,
跟着伟大的毛主席,嘿!勇猛地向前进!”
由于剧情所限,长顺他们没有选择历史上的阻击战,而是打了一场攻坚战,但是同样壮烈,同样英勇,同样顽强!战斗中栓子所在的机枪班不断有战士倒下,杨班长作为机枪射手,必须有一个副射手为他装填弹夹。杨班长命令栓子,送弹!栓子看着战友们不断牺牲,也激起了同仇敌忾的勇气,他战胜了自己的恐惧,冲到了班长身边,他经历了战火的考验,终于成长了!
志愿军西线反击战开打的同时,在东线的长津湖,志愿军第九兵团也展开了对美第十集团军陆战第一师的进攻。这场战役是抗美援朝战争中最痛心最壮烈最难受的战斗之一,因为那一年的冬天,好冷,好冷!先抛开战斗之艰苦,牺牲之巨大不说,我们的第九兵团都是清一色的江南子弟兵,他们从没有想过会到朝鲜的冰天雪地中作战。由于时间仓促,后期保障没有及时跟进,刚刚成立的新中国也根本没有规范的后勤保障体系,我们的战士多数人都没有棉衣棉裤棉帽棉鞋,还穿着单衣,他们也没有足够的粮食物资和充足的武器。
为了隐蔽行军,不敢生火,战士们往往几天吃不到一口热饭,能够充饥的只有几个冻得硬邦邦的小土豆和一小把黄豆。重装备火炮本身缺乏,更由于急行军被远远落在了后面,相对于只有一两发子弹的步枪,我们最好的武器居然是手榴弹。即使是这样,第九兵团依然克服各种困难,顺利赶到预定伏击地,完成战役展开。15万人隐蔽集结,隐蔽开进,居然没有美军的空中侦察发现蛛丝马迹,而且还是行走在茫茫雪山和悬崖峭壁上,这是人类急行军史上的奇迹,前无古人后无来者!
本剧选取了长津湖之战中的一个悲壮的片段,嫁接到李长顺所在的尖刀连身上:由于敌情有变,尖刀连需要在雪地里潜伏一夜。尖刀连六班的全体战士就这样因为趴在雪地里,所有人都冻成了冰雕,但是他们所有人都保持着向前冲锋的姿态,没有一个人向后看。在长津湖之战中有太多这样的例子,第九兵团由于冻伤减员高达28954人,冻死1000余人。不用去想战斗牺牲有多么巨大,单单看看冻伤减员的数字,就没有人忍心想要过多回忆这张战争。但是我们必须时时回忆,时时铭记,正是因为有他们的爬冰卧雪,才迎来今天的独立解放!
美陆战第一师绝对是我们遇到的最强大最有战斗力的部队,他们的机械化装备,后勤保障系统和现代化指挥系统给落后的中国军队上了铁与火的一课。师长史密斯少将的指挥能力和应变才华堪称名将;美军的空地协同,步炮协同,步坦协同等战术素养堪称世界第一;在面临生死关头,他们的战士所爆发出的战斗力也是无比惊人。双方是真正的血肉与钢铁的碰撞,我们的战士只能以顽强的战斗意志和出色的战术反应来弥补物质上的差距。经历了长津湖一战,让我们真正意识到我们与世界头号军事强国之间的巨大差距,我们一代代新中国的军人都恨不能奋起直追,让我们的军队拥有现代化的装备,后勤和指挥。近年来,强军之路已经在蓬勃发展,可是我们的差距依然巨大,我们的国防力量还依然薄弱。从东海到南海,从新疆到广西,我们的边疆还不安宁,敌人依然对我虎视眈眈,他们时刻在磨砺自己的爪牙,企图撕开我们的血肉,吞噬我们的身体。我们谁不渴望再度国门亮剑,但是我们的剑铸好了吗?我们的剑法练的如何?更重要的是,我们还有亮剑精神吗?
3电视剧三八线观后感
刚刚结束了龙缘峰攻坚战,长顺的尖刀连没有丝毫懈怠和片刻休整,他们立刻投入了紧张的战斗准备中。因为这才仅仅是开始,龙缘峰是美军南逃的必经之路,尖刀连要卡住这条通道,一定会遭遇美军的疯狂反扑,更艰苦的战斗还在后面。
栓子的机枪班有两名战士牺牲,栓子说,我才来了几天,连他们的名字都没记住,就这样分别了。杨班长说,这就是战争,每天都有许多我们认识的不认识的战友倒下,说不定哪天就轮到我们了。他说出了两位战士的名字,一个叫谢钢,一个叫大千。栓子说,我记住他们了。
杨班长他们登上山坡,准备与连长会合,途中一个没有阵亡的美军士兵向杨班长开枪,千钧一发之际幸亏走在背后的栓子一枪击毙了残兵。栓子作为一名战士已经有了觉悟,杨班长很高兴,把栓子击毙的敌人的枪挂在了栓子身上,告诉他,这是你的缴获。
栓子和长顺见了面,两人都来不及多说什么,只是感叹好些战友就这样牺牲了。长顺得知栓子击毙了敌人,虽然很高兴,但是此时此刻也不能表现出太多的喜悦,只是不断告诉他,挺好,挺好。连长派线班长和长顺去把担任潜伏任务的六班叫回来,全连合兵一处,死守龙缘峰。可是线班长他们赶到的时候,才发现由于一夜趴在雪地里,保持潜伏的姿态,六班全体已经牺牲!全连还来不及表达过多的悲伤,只能默默地掩埋了战友的尸体,举行了简单的祭奠仪式,同时全连宣誓:一个敌人也能过去!
战斗在悄无声息中打响,二排长带着长顺所在的一班,前往前沿阵地,看看还有没有战友的遗体被遗漏。可是前往收殓遗体的战士,却遭遇了美军狙击手的伏击,这是典型的“围尸打援”战术,利用我军战士的遗体为诱饵,专门狙杀前来收尸的士兵。同时一开始并不杀死对方,而是引诱更多的人前来营救受伤的士兵。二排长虽然明知是敌人的圈套,还是想要去救援受伤的战友,两人最终同时牺牲。长顺本来也想冲过去,被班长死死按住,这才救了他一命。
敌人的凶残激起了志愿军战士的怒火,面对第一批企图攻占龙缘峰的鬼子,战士们射出了复仇的子弹,很快打退了敌人的第一轮攻击。但是
我志愿军步兵虽然没有重型火器支援,但是多年作战,经验丰富,战术素质过硬,尤其是擅长土工作业,我们在很短的时间里就构筑了坚固的防御工事,最重要的是挖掘了用于防空防炮的军事掩体。敌人第一轮炮击结束,步兵立刻冲了上来,这是典型的步炮协同战术,是敌人的看家本领。然而连长再次果断命令,我军迅速进入阵地,粉碎了敌人的进攻。
战斗就这样持续着,我军只能利用工事掩体,进行躲藏,正应了孙子的那句话,善守者藏于九地之下。敌人的飞机和坦克用炮弹把龙缘峰阵地耕了一遍又一遍,堪称犁庭扫穴。不要以为我军躲在防炮洞中就可以避过一劫,两个班的战士由于防御掩体被敌人炮火击中,导致洞体坍塌,就这样被活埋。长顺他们拼了命把一个个战友从泥土里刨出来,可是他们都已没有呼吸,想要继续救人,敌人的炮火又来了。
呆在防炮洞承受着敌人炮火的覆盖,是一件万分痛苦的事情,不少战士被震得双耳流血,甚至有人被活活震死。敌人也是狡猾的,他们一度改变了炮火射击的强度,让我们以为炮击已经结束。但是连长一直在计算敌人的炮击频率,认为其中有诈,果然敌人只是引诱我们离开工事,一个班的战士就是因为中了敌人的圈套,在离开防炮洞不久,立刻再度被炮击,不幸牺牲。这一天下来,由于敌人猛烈的炮火覆盖,一连的战士已经牺牲了一半多人,但是我军依然牢牢掌控着阵地。长顺也在战争中学习战争,进一步提高自己的战术水平,连长和班长耐心地把战场生存经验一点点传授给他,他自己也在不断吸收,消化,领悟。
我们的老朋友朴少校也出场了,在龙缘峰下,他遇到了溃逃的美军,美国人命令他带领自己的部队攻击龙缘峰阵地。朴少校非常愤怒,因为他的部下伤亡惨重,他拔枪对准了美军顾问,但是最终还是无奈地服从了命令。毕竟连大韩民国总统李承晚都要对美国人俯首帖耳,更重要的是,如果当初没有美国人介入战争,支援南朝鲜,北朝鲜早就可以顺利统一。
这段故事并非凭空虚构的,美国人的确是拿南朝鲜军人当炮灰,二者的合作并不是亲密无间,更像是主仆关系。至今美国人依然在南朝鲜驻军,说实话,我们真的没有理由把他们视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南朝鲜也好,日本也罢,都只是美国人控制下的半殖民地。他们既可恨又可怜,成为美国豢养的猎狗,对着中国和北朝鲜吠叫,呲牙。美国控制下的亚太,矛盾重重,暗流涌动,乌云密布。中国要维护自身的主权利益和国家安全,乃至整个亚太地区的和平与稳定,所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异常严峻,我们准备地如何呢?
朴少校等韩国军人是李承晚反动政府破坏和平,挑起内战和美帝国主义企图称霸世界的霸权主义的牺牲品,但是他们只能选择做炮灰,不为别的,他们只有打开这条通道才能回家,他们也想活下去。这是一次疯狂的攻击行动,想要回家的韩国人和誓死守卫阵地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展开了一场最残酷的血战。长顺他们的弹已经不多了,平均每人只有最后的三发子弹,子弹打光了,就只有白刃格斗,拼刺刀肉搏。双方杀红了眼,但是论起白刃战的战斗素质,还是我军占上风。
美国人趁着南朝鲜军人和我们混战在一起的时候,派飞机轰炸了龙缘峰,企图让韩国人和我们同归于尽,这就是保卫世界和平与自由的正义使者--美利坚合众国!
硝烟散尽,战场一片寂静,长顺等幸存的战士从泥土中爬了起来,红旗依然飘扬在龙缘峰上,阵地依然在我们手中,这就是新中国的人民子弟兵--中国人民志愿军!
镜头回到了后方,常芳和长清所在的后方医院也准备入朝。长清由于晕血的症状依然没有改善,被迫留在国内,这对于积极上进的长清来说是一个很大的打击。但是常芳却在列车开动的刹那,用尽全力把长清拉上了火车,带着她一起前赴朝鲜。这是违反纪律的行为,但是医院领导欣赏她们大无畏的牺牲和奉献精神,最终还是留下了长清。医疗队的汽车进入朝鲜后,遭遇了敌机轰炸。司药员银锁为了掩护长清,被飞机炸成了重伤。银锁也有晕血的毛病,但是他舍不得离开部队,就做了司药员的工作,继续奉献。他一直积极鼓励长清,克服困难,争取留下。长清看着银锁痛苦的样子,嚎G痛哭,泣不成声。
我们的战士在前方流血牺牲,后勤单位的同志们同样付出了重大伤亡。朝鲜战争考验了新中国,也给我们上了血与火的一课。现代战争无分前方和后方,我们面临着许多新的重大课题:军队的装备机械化现代化,后勤保障体系的建立,现代化指挥系统的完成……今天在21世纪的信息化时代,战争更是升级换代到了太空和网络等领域,更是渗透到了国家社会生活的各行各业,我们需要进步,需要革新,最重要的是我们的战争指导思想和战略战术理论迫切需要更新进化,否则我们已经在技术装备上落后于美国等发达国家的军队,如果思想头脑上还是固守过去的僵化思维观念,那就更是望尘莫及。面对21世纪的战争,我们准备好了吗?
当品味完一部作品后,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吧,是时候写一篇
《卧虎藏龙》观后感1
看罢《卧虎藏龙》,我心里颇有几分感慨,觉得用文字的方式记录下来倒也不错就用我的拙笔略作赏析吧!
先撇开情节不说,单从这部电影的拍摄取景的角度说,的确是很具美感的艺术。先是磅礴而苍茫的大漠,被烈日熏烤的空气仿佛是被掀起的一层又一层的热浪,驰骋的马匹穿过层层热浪踏出的是苍劲的力度,马蹄后是翻腾起的黄沙。还有沙漠里那一片赤色条纹的蘑菇石林,是风与沙完美侵蚀的杰作,在沙漠里延伸出一片无边的炙热。再加上由一把梳子引起的搏斗与爱情,又把武术的劲美与爱情的唯美穿插进来,使得整个沙漠仿佛都被这些炽热大胆的美燃烧起来;再来看看另一种风景,典型的江南风光。白墙黑瓦的徽派建筑恰似一幅淡水墨画 ,无需过多的勾勒,自然地营造出一种淡雅脱俗的清新美,在如云一般朦胧温柔的清水的映衬下,更是平添了几分飘逸与空灵。最忘不了的是那一片苍翠的竹林,在慕白与娇龙的一招一式下,竹的柔韧仿佛与中国武术融会贯通了,把中国武术以柔克刚的精髓巧妙展现出来,竹子也因此在文人墨客的书香之上又添几分灵气,几分苍劲。此外,慕白与秀莲竹林深处小亭里品茗独处时所取得景,也是别具一格的,它采用古苏州园林设计中独特的框景结构,透过亭子上的窗看竹林,竟分不清是画还是景。再加上后来对武当山苍翠飘渺,云雾缭绕的取景拍摄,无一不凸显出南方美景诗意清雅的灵动,与北方大漠的雄浑苍凉完全不同。不过正是这样一南一北的强烈对比,倒是尽显各自的特色,也在南北风景的鲜明差异中仅仅抓住了观众的眼球。
其次,武术不得不说是这部影片中的另一大亮点。首先出场的青冥剑,不仅是整个影片故事发展的一个线索,而且不得不说是一把质地精美,颇具历史涵养的好剑,并且还涉及到先秦时期的揉剑法,所谓把虚幻的江湖中对此剑极高的崇拜和真实的历史并重,到让人分不清是真还是假了!再来看看由盗青冥剑而引起的娇龙与秀莲之间的争斗,更是精彩绝伦。中国武术江湖里必不可少的轻功在此被展现的淋漓尽致,飞嶦走壁在望似的虚拟中是一种弹跳的力度,飞跃的轻柔,配上节奏鲜明的背景音乐,轻功飞跃的频率加快且二人之间的争夺更为扣人心弦。不过却又发现她们每一次高难度的凌空飞跃都借助墙壁地面屋顶做支点,很符合物理原理,这又倒让人觉得一切又在情理之中;此外,慕白与娇龙在竹林的那一战也涉及到轻功这一理念,不过这一次是借助竹子的韧性来表现轻功的潇洒飘逸,这时候与其说是一场比斗,倒不如说是演绎中国武术刚柔相济的盛宴。在竹子与人的大起大落中,倒不是觉得竹子的柔韧性有多好,相反,是从这种柔韧里看到了一种很飘逸的强大力量。还有不可不说的一段便是娇龙与秀莲的另一场比武,这不仅是对青冥剑锋利无比的侧面描写,看似柔韧轻灵的青冥剑在砍断各种沉重的兵器后,竟毫发未损。这也顺带展示了中国的十八般武艺中的多种兵器,这不仅是剧情的需要,倒也是武术文化的另一种展示。相比之下,在慕白与娇龙的第一次冲突中,则更注重慕白对娇龙的说教和中国武术的精神文化,慕白仅用一根细竹便将手握青冥剑的娇龙击得节节败退,这不仅是对以柔克刚的侧面展示,也是对中国武术里以德为上的渲染,中国武术在于修身养性,武功再高,心术不正,终究不能达到最高境界。此外,所谓的人剑相通,是一种全神贯注,并且从慕白的一言一词中,也可看出习武追求的是一种境界,而非名利,这又和中国文化中的淡薄思想极为相似。其次像武侠小说里时常出现的暗器也一崭头角,令人生畏。
电影的赏析,人物与情节自然是必不可少的。那个一心向往自由怀揣着一个江湖梦的官家小姐玉娇龙,因着自己一时的梦想与好奇,盗走青冥剑,故事至此接踵而至,在这些发生的事情里,我们看到了两种爱情。一个如北方大漠一般热烈,爱得毫不保留,不顾一切,这是属于玉娇龙和杨小虎的爱情;一个如江南水乡一般温婉,爱得含蓄小心,顾虑重重,徒添了许多无奈的愁,这是属于慕白与秀莲的爱情。在这两种爱情里,我们的心也随着他们或悲或喜。然而更多的应该是一种感悟,或许,正如秀莲最后一次与娇龙所说的:“人这一生最重要的是要真诚的面对自己。”慕白与秀莲因为一些传统礼教的束缚不敢面对彼此真诚的心,错过了一生中许多美好的时光。娇龙不敢用真诚的心去接受别人对关爱,最终让师傅对她又爱又恨,与秀莲恩断义绝,也让慕白死于非命,也差点与心爱的人劳燕分飞。等到她能够真诚的面对自己时,或许是无尽的惆怅与懊悔了吧!最终选择纵身越下武当山,去实现“心诚则灵”的传说。
总而言之,《卧虎藏龙》这部电影很有艺术表现力,当风景,音乐,武术,人物完美的糅合在一起时,我被折服的不仅仅是单纯的艺术了,而是其中体现的以柔克刚的哲理,以德为上的精神,和以真诚面对自己的人生真谛。
我想,它之所以可以如此成功,可能便是汲取了大量的中国元素,属于自己的,往往能焕发耀眼的光彩,更何况还是底蕴深厚的中国文化呢!
《卧虎藏龙》观后感2
看过周润发演绎的《卧虎藏龙》之后我有时不禁想着,世间的万物真是处处相通,病毒残害我们身体的同时,它把自己生存的地方也毁掉了,当人类破坏环境时,也把自己赖以生存的地方毁灭了,那我自己呢?当我不断切断人与人之间的信赖,在看过卧虎藏龙之中一句话:"江湖里卧虎藏龙,人心里何尝不是?刀剑里藏凶,人情里何尝不是?"人与人之间总是隔着一层墙,我在这头做着什么打算,你在那头想着什么计划,两人都不知,遇到相见笑一笑,又有几时猜的到这笑里是否藏刀?战争与和平这是人类几千年来一直在谈的问题,政治里面的迫害利益高于一切,人与人之间的交往,别人对着你笑时,你是否也真心对着别人笑呢?有时想着过去的自己,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欺骗家人,秘密做着计划,这一过程经历了以后回头一望,我得到了什么?空虚,落魄,悲伤,自己做出的结果最终还是自己来承担后果,人与人交往勾心斗角其实是最累的,简单就好,真诚就好,武侠小说里的江湖恩恩怨怨,起起落落,最后的结局happyend又有几部呢?
整部电影情节上在江湖的恩恩怨怨中又有着柔美的儿女情长,之间又有着勾心斗角明争暗斗,开场李慕白如大彻大悟人间红尘,决定退出江湖而把自己的爱剑送给贝勒爷开场,最后整个故事围绕着这把剑而展开,之间有一句:“我们能触摸的东西没有“永远”,师父一再的说:把手握紧,里面什么也没有,把手松开,你拥有的是一切。 ”我想着既然李慕白已经决定退隐江湖把爱剑送出,但是爱剑又被盗走,你反而又来追回宝剑,既然决定放开了又为何来执着于这件事呢?介于上面那句话,我们能触摸的东西没有“永远”,按句话说人死了你能带走些什么,人生于世间,执着追求的不应该表浅的,应该去追逐更加能够“永恒”的东西,过去的自己追求穿好玩好至于自己的应该面对的自己的应该思考的抛去了九霄云外,自己曾经无数次从自己或别人那希望自己能够改变,但是我的“双手”就是放不开,在改变和依旧间来回的徘徊,对于一些不该属于自己的东西,我过分的去追求,在一些本属于自己的东西不去看重,如果我早一点找到我应该去执着的东西,那也许我人生中失去的东西要少得多得多啊!每人追求的都不一样,但是每个人人生中总会有一些是一样的,本质别变,道路要变,带着上天赐予自己的个性,走向一条充满光明的大道,人生中要改变这个举动很简单,但是要该改变这个心理又很难,有时自己感觉不自然时,放开一点,给自己一点空间,你会看的更加透彻,退一步海阔天空,对一些东西不要太过执着,不属于自己的永远不是你的,属于你的它自然会来的.
玉娇龙逃婚过后,娇纵狂妄,让其在江湖中引起了一番争斗,她的这些一些行为看似天真,之间也李慕白也来劝过她但是她丝毫没听,为此到最后引出的只有悲伤 ,想着有时我们在有些时候因为自己的一些脾气和个性去做的一些事,但是事后我本人都不觉得自己有做错什么,也许自己认为对的其实是错的,多听听别人的话语,多想想自己的内心,有一句话就说:"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有时一些东西自己寻找了一生,或许轻易就能从别人那得到。
之后玉娇龙与罗小虎之间的爱情一句:“心诚则灵,”让我感动不已,当自己真心的希望时,真心的努力时,在实现之前一切的是妄想,当妄想之后就是规划自己的梦想了,自己真心的希望时,自己自然会向着这条道前进,梦想我一直认为很遥远,后来发现了只要一步一步的向着这个方向奔跑总会跑到的,心的力量我相信是无限的,我每天都要改变,改变不是结果,改变是过程,过程不是一步到位,而是持续渐进,心中所想必是我能实现的!
自己对于这部卧虎藏龙只是片面的一些认识,卧虎藏龙其实是一部很有嚼头的电影,其中的台词很优美很有内涵,李慕白这个角色其实也是李安导演自己的一种演绎吧!
《卧虎藏龙》观后感3
好片子就是看完之后很high, 但是High点却各有各的不同。
关于影片的主旨,李安不说,反而留下了空间给每个人自由阐释。看完第三遍,斗胆说下自己的想法。
还是从李安最擅长的中西方文化差异下手,片里清晰地勾画了中国特有的几种伦理道德:寡妇守贞,女大当嫁,朋友妻不可欺。透过这几点就可以感受到社会伦理道德像一张大网,处处约束规范人们的生活。李慕白和俞秀莲算是规则的最佳践行者,年轻的小虎和小龙还处在价值观塑造期,没有规矩的概念,更不懂得旁人为何要守规矩,行为时好时坏,亦正亦邪,而碧眼狐狸是规则的破坏者,信仰毫无约束的自由。
卧虎藏龙,每个人心中都有对自由的向往,都渴望真诚地对待自己的心。但守规矩时间太长,踏出自由的一步变得艰难。李慕白坚守多年,得道不成,才敢怀疑规则。提前出关下山找秀莲,却还是不敢开口,直到后来见到充满灵性的玉娇龙,她身上的叛逆不羁似乎推动了李的表白示爱。
玉娇龙在极其矛盾的环境中长大,一边是父母灌输的正统伦理,一边还有个师傅教她“走江湖”遇到不服气的便打“”连爹妈也得杀“。她心中不相信爹妈那一套,对师傅那一套也是半信半疑。当俞秀莲出现的时候,她以为自己找到了准绳,一个赢得社会认可的自由自在的侠客。可当她在江湖漂泊,找俞寻求帮助的时候,俞却劝她回家,或者是上武当山找小虎,她一联想到李慕白还想收她为武当弟子,当下就喊出来”原来你们一起下套害我“,她便看清了这所谓的江湖人士不仅在践行着社会规则,更在维护缔造规则。玉娇龙亦正亦邪,行为难以捉摸,一会喊人家姐姐,一会又打得死活来。但是当李慕白死的时候,她坚定地要求配解药救他,也许这时候她才第一次明白”知恩图报“的感受,也许这是她建立起来的第一个规则。
俞秀莲很会为人处世,堪称是规则的完美践行者,连李慕白都要赞她”你这件事处理得很好,剑找回来了,各方的颜面也都保全得很好“,她在片中不止一次地展现了卓越的办事能力,这样一个女强人在李慕白死后,告诉玉娇龙的人生哲理却是”要真诚地对待自己的内心“。
世俗的眼光看,李慕白和俞秀莲无疑是成功的,江湖上声望高,官场上有人脉,自家生意照顾得井井有条。但规则有时候很残酷,因为要赢游戏就要放弃很多,牺牲很多。
每个人心中都卧虎藏龙,逃离到一个世外桃源过无所求无所忌的生活当然不可能,但至少可以选择真心面对自己的内心,在无边无尽的规则大网下撑一片自己的小天空。
《卧虎藏龙》观后感4
袁和平导演的《卧虎藏龙2:青冥宝剑》(简称《卧2》,下同)并没有评论的那么差,各大电影社交平台的评分之低、评论之差,差点叫我望而却步。观影过后,深深替《卧2》鸣不平,也深感恶意评论的水军真是猛于虎,替片方捉急。
全片有一条情节主线。
李慕白去世多年,留在贝勒府的青冥宝剑再次引发武林骚动,以武当弃徒戴阎王为首的花莲派觊觎宝剑,并试图袭击贝勒府夺取宝剑,进而称霸武林。而以俞秀莲为首的正派人物携青冥剑对戴阎王的花莲派予以重击,保全了青冥剑,并最终把青冥剑带回武当,平息了纷争。
在这条主线过程中,穿插了两条情感副线。
当年的一场意外,俞秀莲与李慕白互生情愫,后来李慕白得知自己的好友孟思昭正是俞秀莲的未婚夫。而后的一场比武中,孟思昭牺牲,俞秀莲与李慕白虽心心相印,但始终无法逾越道德礼数,直到李慕白死,两人也没能走到一起。这是李安版《卧虎藏龙》里的故事。
在《卧2》中,俞秀莲招募天下英雄共同保卫贝勒府,保护青冥剑,对抗以戴阎王为首的花莲派。一个神秘男子撕下招募启事,汇集了武林高手来贝勒府助阵,见到这个男子的俞秀莲震惊了,他正是她悼念多年的孟思昭,他并没有死。原来孟思昭早就得知俞秀莲和李慕白情愫暗生,为了成全他们,自己隐居了起来。而今重出江湖,面对俞秀莲的感情将更为复杂。
戴阎王在大举袭击贝勒府之前先派手下的一名小将魏方前偷取青冥剑。而技艺不精的魏方终被俞秀莲擒住,由于感知到魏方的善念未泯,俞秀莲决定暂不处置他,先将其关押起来。而与魏方有过短暂交手的雪瓶却对这个不速之客有着特别的好奇心,雪瓶是个一如当年玉娇龙般略有叛逆的女孩,执意要拜俞秀莲为师,秀莲便收了她。雪瓶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当年一个叫寒梅的女剑客在慌乱之中诞下男婴,而不久她竟然发现,男婴被人调换成了女婴。她于是将女婴抚养长大,授予功夫。得知自己的骨肉被戴阎王收养后前叫门,却竟被戴阎王刺伤而亡。寒梅临终前叫女孩一定要找到男孩。那女孩就是雪瓶,男孩正是魏方。魏方身上的胎记就是证明。
两条感情线与主线交织在一起,故事表现得较为丰富,文戏武戏穿插得当,节奏松弛有度,整体给人的观影体验还是不错的。但是从更加苛刻的角度来看,两条感情线之间并不能产生较为妥当的共鸣。李安的《卧虎藏龙》同样是两条感情线索叙事,但是它们是相互对照,并激发出了更深层次的戏剧冲突,从而丰富、强化了影片主题。俞秀莲与李慕白的发乎情止乎礼、罗小虎和玉娇龙为爱而放弃一切的决心,共同交织成了影片令人流连忘返的主题交响。而反观《卧2》的两条感情线索之间并不能产生强烈的化学反应,雪瓶与魏方这条感情线的出现倒像是对俞秀莲和孟思昭这条无力、苍白的感情线索的补充和拯救。
影片在人物刻画上稍显力度不够,俞秀莲和孟思昭之间的纠葛在《卧2》里基本上没有得到解决,矛盾还是停留在上一部的阶段,在这一部里没有发展,两个人的感情问题在慌乱之中奔向了结尾仍然没有一个说法,草草收场。对于俞秀莲的内心,影片没有进行更深层次的挖掘,孟思昭“由死复生”对她来讲有怎样的感情冲击并没有得到展现。孟思昭这个角色更是显得空洞而脸谱化,由于甄子丹的表演,该角色更显扁平,不及杨紫琼更有感染力。但瑕不掩瑜,俞秀莲、雪瓶、魏方的人物塑造还是较为有特点,能给人留下一些印象,人物还是有个性的,有叫人眼前一亮的感觉,比较吸引人。
袁和平作为世界级动作导演大师,电影中的武打场面自然不容错过。对于宏大的武打场面、细节升格画面表现、不同视角的镜头调度都展现了袁和平精湛的技艺。而冰河追杀与宝塔之战的武打场面都别开生面,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不同凡响。尤其是导演袁和平对于自己最为擅长的动作场面做了非常节制的把控,叫我松一口气,令人佩服。不过,相较于李安的前作,武打场面在《卧2》的作用显得流于感官刺激而少了点意境和味道,相对于戏剧需求而言,《卧2》的武打场面更偏向于炫技和娱乐化。如果能将外部动作与人物命运、戏剧纠葛绑定得更结实,影片会更加耐人寻味。
不得不说《卧虎藏龙:青冥宝剑》还是令人惊喜的,面对李安前作难以逾越的高峰,袁和平知难而上并交出了一份令人满意的答卷。丰富的故事线索、较为生动的人物形象、精巧细致的画面、朴实稳重的风格……可以说这是当下中国院线电影中非常合格的一部作品,值得点赞。
《卧虎藏龙》观后感5
16年前的电影,今天才断断续续看了一遍。在这之前已看过《卧虎藏龙2》。也已看过几篇关于《卧虎藏龙》的影评。
很久没有写过电影的观后感,上大学后很少写东西,感觉自己对于自己的情感、别人的情感的感受都没有高中那么细腻。总觉得脑子里空荡荡的。现在,尝试着写下一点观后感,写下一点影评。
喜欢这部电影的意境、味道。竹林、雨天,干净的对白,利索、整洁的招式。这样的电影,只适合一个人慢慢品味,不需要共赏的交谈。
印象最深的,是竹林那场戏。不过不是关于轻功。翠竹白衣,诗人与佳人的对白,只有动作与眼神。这是一场两人暧昧的戏,佳人从天而降,君子背地而望,那一瞬,我感受到了两人心意的相通、彼此的心动。竹稍,李慕白浪子气质中的坏显漏无疑,他期望的就是玉娇龙的娇怒但却无可奈何。这段戏里充满了挑逗趣味,但是背景里全是孤独的气氛,这种渲染把那些欲遮还羞的挑逗藏的更深了。或许,是两人长久的寂寞,才在此时能够产生一刹但又让人回味无穷的心动。
玉俞对决的那场戏,音乐甚是精彩。密密麻麻的鼓点,让人的肾上腺素直线上升。玉的傲、怒、自信、目中无人、无情无义,俞的母性、厚重、多样、无奈、但又必须给少不经事的玉一些教训。少了这首火药味很足的音乐,这场打斗不知要失分多少。干净利落的招式,干净的破碎,不拖沓。最爱这种干净利索又充满文人意境的对决。《一代宗师》有这种味道,《叶问》系列也有一些,前段时间《师父》中的招式,简直拖沓、丑陋,让人都懒得笑话。
竹林那场戏中一半的轻功,如果能更干净利落一些,那就再好不过了。
李慕白,浪子,宗师。这些标签都无法让他喜欢上落地的生活——与俞秀莲柴米油盐的生活。浪子之所以称为浪子,是因为他们的爱,都只是在意识层面,他们从不会把自己置身到现实、重复的生活中去,因为那是对他们最大的煎熬。浪子都是逃避者,又或许,他们只是有他们自己选择的活法。只有在意识层面,他们才能随意畅游,不受束缚。打坐、得道,都是意识的交谈。
李与俞戳不破的窗户纸,与其如两人都所说的对礼教的遵从,在我看来,更真实的层面,是两人对人生活法理解上的巨大差异。一个游离在意识里,一个留足在尘世间,一个虚,一个实。但两人又如何彼此深爱?也许正是因为两人存在的巨大差异,以及由此带来的对彼此的尊敬与羡慕。
李与玉,就像一次在异国让人难忘的邂逅。充满了情与欲。李慕白是个苦修的人,但他毕竟还是一个有欲望的男人。只要有欲望,哪怕克制得再多,行为也会受影响。玉娇龙雨中胴体的若隐若现,李慕白的克制占了八分,那一抱,就将两分的欲望暴露无遗。
章子怡的演技,没得说。玉娇龙这个人的性格、脾气、喜好都在她的眼睛和表情里。
《卧虎藏龙》观后感6
今天终于花了两个多小时看了这部电影,其实以前早听说过这部电影很有名气,这几年也点开看了两三次,但每次看了开头便觉得索然无味,就没继续看下去。每次都是看到俞秀莲送宝剑到贝勒府,听着她讲着略为蹩脚的国语,以及娇龙偷宝剑前过于舒缓的剧情,令人抬不起兴趣。当然,要香港演员讲流利的国语实在过于苛刻,要是有粤语版就好了。
今天抱着欣赏这部经典华语电影的心态,我终于细细观看了一遍,看完后有种回味无穷的感觉。个人觉得虽然开头一小段有点晦涩,但剧情越来越精彩。
片中从新疆到北京的玉府家千金玉娇龙,从贝勒府偷走宝剑后,导致碧眼老狐狸(原武当派女弟子,因该派有不传武功秘诀给女弟子之传统,杀害掌门也即李慕白的师父,此外,也在江湖上制造了很多命案)身份暴露,由此引发李慕白、秀莲和她们的一系列情节。
原来,碧眼老狐狸为逃避追杀,潜入玉府当仆人,当时娇龙只有8岁,被其秘密收为弟子,并把偷来的武当派武功秘籍传授给她。但却不曾想到,8岁的娇龙便颇具心机,没有按照老狐狸传授的学,而是自己细读武功心诀,习得上乘武功。藏而不露的娇龙,便是卧虎藏龙的龙,是难得的人才,只是没有正道大师的教导,加上自己深居玉府,不懂江湖规矩,以为凭借上乘的功夫便可独傲江湖。这也是李慕白极力想收她为徒,防止其成为人间祸害的原因。
不得不说片中章子怡饰演娇龙演得出神入化,颇具气场,且功力深厚。但出走江湖的她,无所顾忌,锐不可当,无视他人,打败厮杀一切挑战她的人,这也把之前该人物角色深居府邸,不谙江湖世事、仁义诚信等表现得淋漓尽致,是一个懵懂无知却又武功深厚的世间奇才,这也是面对她任意妄为,伤及无辜但李慕白和俞秀莲仍旧下不了手杀她的原因。
最后,老狐狸因娇龙从小心机重重,掌握心诀却深藏不露,而自己却领悟不到武当派功夫的真谛,怀恨在心,企图谋杀娇龙。在李慕白为救她,中老狐狸暗算后,她内心的自我良知终于幡然醒悟,不再一意孤行。我想,这也正说明唯有爱可以化解一切恩怨,让人的心灵得到升华。
章子怡的才华在本片中处处尽显,把娇龙的人设演得活灵活现,这对我来说是最大的亮点。确实是李安导演这部著作成就了她,令她脱胎换骨,成为名副其实的“国际章”。
不过确实,很多喜欢看电影的人不大喜欢这部电影,可能和我最初的情形一样,一味倾心于所谓的一开始就背景宏大,但缺乏剧情的欧美动作大片。细细品味,这才是一部剧情步步推进,人物心理刻画丰富的`动作大片,不但在北美斩获不菲的票房,还成为首部获得奥斯卡奖的华语片。待闲暇时必定重新品味一番。
《卧虎藏龙》观后感7
最近我看了一部电影《卧虎藏龙》这部电影十分经典,得了奥斯卡奖,配乐得了格莱美奖,但我这种小朋友一开始看剧情简直是一团乱麻。看到后边才知道,"乱麻"都是铺垫,没有一个镜头,一句台词,一个动作在浪费。
这部电影讲了什么呢?讲了一心想"退休"的李慕白和俞秀莲,还有不想结婚只想浪迹江湖的玉家大小姐玉娇龙,和玉娇龙互相喜欢的罗小虎。玉娇龙抢了李慕白的剑,搞得他退不了休,由于双方的利益和私心,最后又扯出来一段江湖恩怨,以玉娇龙为爱跳崖而收场。
我想一个一个来写写这些人的性格。
先是李慕白。他是剑法最厉害的人,行走江湖多年,最后一心想为师父江南鹤抱仇,是个重情重义的人。他早就喜欢师妹俞秀莲了,只想退休和她一起养花种草,不去追求什么名利。他和玉娇龙打架时,他一把木剑打败了玉娇龙偷来的青慕剑,虽然王娇龙把他全家都骂了一通,但他依旧认为玉娇龙心不坏,仍然可以改正,还替她挡了毒针,愿意为她破了例。他舞的是剑,用的却是心和脑子,智商武力样样俱全,实在厉害。
再是俞秀莲。都说她"外阳内阴",我认为她也很厉害。她武艺高超,会用所有兵器,还用得很好。重点是她也好聪明。一个女人,独自经营一家镖局,在古代兵荒马乱的年代,实在不容易。在青慕剑被盗后,她冷静沉着,结合多个事件推理出这事和玉府有关。可玉府管辖京城制安,如果传出去一定会影响玉家清誉。于是她先从玉娇龙和玉夫人下刀,细细观察每一处,每一句话看似平淡,其实都在试探对方。后来她权衡利弊,在多个权贵之间游刃有余,以大局为重,让各方即不失颜面,又保留了最大利益。不得不说,看似普通的"俞姐姐"还是有两把刷子的。
这是我本片最喜欢的人物,玉娇龙。书中形容:" 她着男装俊朗若潘安,她着女装美貌若西施,莫辨雄雌,高傲任性,自负难当,武功高强,机敏过人。"她的性格十分复杂:作为一个旗人大小姐心高气傲,瞧不起任何人;可以心狠手辣,打败一群人;她又有小孩的天真,对江湖无比向往;她说变就变,前一秒还痛哭流涕喊着"姐姐",后一秒就大打出手;她号称打遍天下无敌手,可愿意为喜欢的人跳下深渊。她很有才气,一边和一酒楼的人打架,一边吟诗作对:"潇洒人间一剑仙,青冥剑胜龙泉,任凭李俞江南鹤,都要低头求我怜,沙漠飞来一条龙,神来无影去无踪,今朝踏破峨嵋顶,明日拔去武当峰!"多么豪迈的气魄,真是任凭你李慕白俞秀莲乃至江南鹤,都要低头求她怜。只可惜,这样多才多艺,文武双全,义气风发,锋芒毕露的牛人最后死得那么早。不过这个传奇还是留在了世上。
电影中的人物立体,多面,又十分鲜明,让人自愧不如。但这不电影讲的是江湖,讲的是人心。这一切的始作俑者都是复杂的人心,所以李慕白才会想退隐江湖,玉娇龙才会想回到草原,实在是引人深思。
这部电影还是很好看,配乐也很好听,推荐推荐。(哦对了,演员也又帅又美)
《卧虎藏龙》观后感8
我想从每个人物开始写起。
首先是李慕白,背负着仇恨,背负着承诺,背负着理想,始终没有真正去面对自己的心——和俞秀莲在一起的愿望,直到最后只剩一口气时,放下了得道,向俞秀莲坦诚了自己的心愿和爱。电影刚开始,李慕白在武当闭关悟道,但没有参透,想要退出江湖,追求宁静,因而交出了青冥剑。此时的李慕白还要为师父报仇,同时也因为遵守对朋友的情义而不得对自己喜爱的人——朋友的未婚妻在一起。在遇到玉娇龙,并发现玉娇龙的习武天赋和未得心法,想要引导玉娇龙走向正道。因此在几次交手中,李慕白始终没有对玉娇龙下杀手,而是希望玉娇龙能上武当,成为继承武当剑法的传人。或许这是李慕白身为武当传人的使命。在电影的高潮处,李慕白与玉面狐狸交手时被毒器所伤。在李慕白的最后一息时,俞秀莲劝李慕白不要将最后的气浪费在她身上时,李慕白说“我浪费了一辈子,这最后一口气不能再浪费了”并告诉了俞秀莲自己的心意“我深爱着你”。李慕白的人生,有绝世的武功和名声,却同时也背负了报仇、传道、情义的使命。李慕白的人生是为他人的人生,因此始终没有成全到自己的幸福。所以才会在教导玉娇龙时说“剑是虚的,名声是虚的”吧。虽然是江湖中人,但江湖并不是为所欲为,李慕白也为自己所困。不知道如果可以重来,李慕白会怎么选择呢?但从他身上,电影或许想要告诉我们的是,该洒脱时就洒脱,要记得抓住自己的幸福,珍惜爱的人,不要辜负这份爱吧。
其次是俞秀莲。要我说的话,俞秀莲是一个大气、果敢、坚强又温柔的女人。她的大气和坚强,见于在未婚夫过世和李慕白闭关时,独自撑起了镖局的生意。一个女人在江湖闯荡,可见不易。在李慕白和俞秀莲在竹林里的亭子里喝茶时,李慕白握住了俞秀莲的手,说她的手很冷,自己一直不敢看俞秀莲的手,因为她的手上都是练武时留下的伤。这一段话,是李慕白在心疼俞秀莲。在交手时发现是玉娇龙偷了青冥剑,她顾全了玉娇龙的人生和她的家人,没有告诉任何人,包括李慕白。在玉娇龙离家出走在江湖得罪了不少人士而到她的镖局时,她伸出了援手。在两人开撕后,她却下不了杀手。最后李慕白中毒后,玉娇龙说她可以制得解药时,她毫不犹豫选择了相信她。在李慕白的最后一息时,她劝李慕白不要将最后一口气用在她身上。这种种,让我感受到的,是俞秀莲的大爱。但俞秀莲也同样,因为李慕白对未婚夫的情义,即使未婚夫去世也没能和李慕白在一起。在玉娇龙说起江湖儿女的洒脱时,俞秀莲认真的说,即使他们深处江湖,也要遵守道义。让我感叹的是,这样的俞秀莲,还是心中有爱的,还是坚强的,还是好好地经营着自己的人生,的确是让人佩服的一个女性。
最后想写的一个人物,是玉娇龙。生于官宦之家,却对江湖充满了向往。个性倔强要强,在玉梳被罗小虎抢走时,居然一人骑马追进了抢劫队伍中,和罗小虎的对峙也毫不退让,应该说她的身上还有野性。同时,她也是习武奇才,小小年纪功夫实际已经强于其师娘玉面狐狸了。正是这份野性,还没被雕琢的她十分危险,玉娇龙容易树敌,可能会毁了自己和别人。连玉面狐狸都被小小年纪的她所欺骗着。不满家长安排的婚姻,玉娇龙离家出走,扮作男人闯荡江湖。但发现,原来江湖并不是像她所想象的那般自由和简单,她也大感失望。这时的玉娇龙,追求的是武功和名声,李慕白尝试了两次去感化她,但倔强如她,不愿意相信和放下。直到最后李慕白舍命救了她,她才懂得。此时的她,有无尽的后悔和无奈吧,家是回不去了,李慕白也不能再复生了,懂的时间晚了。电影的最后,玉娇龙让罗小虎许愿,随后从山上跳下。我想,这时的玉娇龙终于懂得为别人考虑了,懂得爱了。
从以上的关于电影的人物和情节的分析,我认为电影要传达的主题是爱——懂得去爱别人,懂得珍惜爱的人,懂得及时牵起爱人的手。
《卧虎藏龙》观后感9
卧虎藏龙,使所有的古装电影黯然失色。
看完就一句话概括:揣而锐之不可长保。
很多人说这部电影成就了两个人:李安,章子怡。
但这两人却是电影中想要表达的两个意念,外圆内方和锋芒毕露。
电影里有很多衬托有很多对比,但却没有指出哪种更好,哪种更差。
比如李慕白和俞秀莲的爱情对比的是玉娇龙和罗小虎的爱情. 同为违背当时情理的爱情,但前者选择了尊崇,克制; 而后者却选择了逾越,放纵。又如,同为武当派,对于青冥剑,李慕白选择了放弃,而玉娇龙选择了霸占。~~~ 如果非要给这两个人分个型,李慕白应该属于分析型,于是就想逃避了,玉娇龙属于表现型,于是就强力进攻了。两者是坐标轴上的矛盾
俞秀莲是我喜欢的角色,相比之下,玉娇龙就太过随性,凡事都太锋芒毕露。
两个人都有着婚约,俞秀莲更懂得捍卫自己的操守,纵使不爱的已逝,爱人长久相伴,但玉娇龙根本对于家庭对于社会操守不管不顾,她的出逃不是为了罗小虎,却是为了一个自己都不了解的概念--自由。俞秀莲凡事谨慎,事事考虑大局,考虑他人立场,但玉娇龙却随心所欲,事事以自己为出发点,对于自己的家庭都可不管不顾;俞秀莲懂得放手,懂得退让,懂得以退为进,懂得海纳百川,玉娇龙不懂,凡事必争,一个梳子即认为是自己的便可丢下一切而不顾,心机颇深,不懂以礼待人,才会惹来江湖是非。玉娇龙只不过是个没长大的孩子,一心想要称霸却不知该往何处走,当超过自己的师傅时,心里却怕生生的; 她就是那个揣而锐之的人,一心想要练到最好的武功,以最好的宝剑相伴,一切都想极尽所能;她一心想要寻求自由,追求自我,但对于江湖却一无所知,也不知道该把自己放在哪一个位置
想到刚刚看完Oscar Wild笔下的salome,结合玉娇龙,我只想说
欲火可以焚身,纵使是玉府的小姐,还是犹太的公主。
莎乐美说:the mystery of love is greater than the mystery of death, 之于玉娇龙,自由的神秘比爱的神秘还要大些。
孰好孰坏?在两人对决时便可看出。俞秀莲拿得不是最好的刀,但却可以见招拆招,纵使你断了我的刀,我却可以让身边一切为我所用。而玉娇龙,当宝剑的优势不那么明显时,就只能靠自己的心机来保---但可能长保吗?
那么这样看来,章子怡却是成就了玉娇龙这样一个角色,她的演技不差,那时也就是她的桀骜不驯(其实就是盲目任性)把这个人物剖析得淋漓尽致。
说来李安却像极了李慕白--卧虎藏龙?就是进军奥斯卡,却给人深入浅出,端庄但不浮华,雕琢却不刻意的感觉。看似不经意,但以全盘尽在脚下。
看完电影却又有了另一感触。
不论你是玉娇龙的放纵自由,还是李慕白抑或俞秀莲的克己包容,结果都未必是你想象的那样,但是对于这一切只能,也只有自己承担。
《卧虎藏龙》观后感10
出世与入世,是几千年来中国文人讨论不休的一个话题,因此而留下的名作佳句亦数不胜数。相信在中学时期,大家所学到的有关出世与入世的诗句和文章也数不胜数。我相信每个心怀“齐家治国平天下”理想的文人,都曾经积极地想“入世”,纵全身才华和胆识于庙堂之中,为天下苍生谋福利。虽然李慕白是侠客,来自武当的他有着飘逸的气质和不俗的武艺,但他同时也是一个文人,一个深受道家熏陶的文人。剧中,他就曾经说过自己下山来,一是为了给铁贝勒献青冥剑,二是为了多给自己一些人生经历。他也曾说,如果会遇到一个让他愿意厮守终生的姑娘,一份生死相许的爱情,他就会留在尘世,不回武当修道了。可见最初的他,是飘逸而又自信的,也相信人生应该“随遇而安,不强求,不执着”。对于俞秀莲,他固然是深爱着的,但是他在武当的修为又决定了他在剧中不去强求,更愿意成他人之美的举动。我实在是佩服李慕白的胸襟,他固然是相信自己与俞秀莲之间是存在着“情”的,然而他并不执着于“得到”,却反而希望这份情不受羁绊,也不拘泥于朝朝暮暮。一个初出茅庐的小子,在武功和心境上竟然能如此老练,决然是有慧根的。
带着心里的疑问,我看了台湾版的《卧虎藏龙》,在罗小虎和玉娇龙私奔之后,剧情居然陡转急下,玉娇龙家破人亡,俞秀莲更是不明就里地成为铁贝勒的帮凶,李慕白也受到了许多精神与肉体上的打击。一直以为李慕白可以在这个武侠世界里无往不利,更何况他这里还有一个高朗秋!二人都是智商与武艺同时在线的,只可惜后来黑暗势力也越来越壮大,又因为革命党中人才凋零,整个剧中的正方陷入了恐慌之中。在此时,李慕白发生了动摇,他其实也不是能将所有事情都看得开的!眼见身边人一个个无辜死去,他那颗对生命充满敬畏的心也开始被残伤。还好,高朗秋死前留下的线索给予了他信心,他也在谷底开始奋起反弹,最终武功圆满,不明就里的秀莲也清醒了。此时这一方虽然已经伤痕累累,但也无法阻止他们反抗到底的决心。
最终李慕白依旧未与俞秀莲相守。从性格角度来讲,二人性格相互契合,如果在一起生活一段时间,二人必然都能得到一系列的提升。然而李慕白还是选择了飘然远去。也许他认为,这还不是他被羁绊的时候,或者他认为,他自己修道的层次,还不足以让他停下脚步享受一番人生。不论如何,相信经历过这一场劫难,他们都能更加相信对方。
虽然这部剧里,人物造型尤其是女性乏善可陈,比如蒋勤勤本来有一张美得不可方物的脸,但不知怎么的在整部剧里都是一副黑瘦营养不良的样子;再比如后期的俞秀莲,看起来像是个顽固无比的大妈(不过前期黄奕的造型还是蛮美丽的);义妓谢纤娘造型也不够吸引人,太过老气。不过主角李慕白的造型很是贴合人设,看起来高风亮节,飘逸帅气,也算整部剧的亮点了。
草草看过王度庐先生的原著,显然电视剧更改了不少的情节和人设。李慕白和玉娇龙本是两辈人,在电视剧里成了同一辈。原剧中玉娇龙的不羁和狂妄也没有在电视剧里过多展出。听说当年王先生在报纸上连载这部小说时,有不少书迷登门拜访请求他“不要把男女主角写的太惨”,由此可见这本书有多么引人入胜,还诞生了诸多的书迷!说到武侠,一直以来都是金庸和古龙在当今市场占有率最高,一直到电影版《卧虎藏龙》的出现才使得很多人对于这些民国期间的大师引起关注。王度庐出身落魄,教育程度不高,然而那颗聪明伶俐的大脑加之生活压迫,使其写出了不少的经典之作。最终,他在经历过十年动乱之后黯然去世。他的一生也颇有悲情大侠李慕白的特征,漂泊,而又在漂泊之中学会淡然。此外他的作品还曾经被人篡改和剽窃,不过也多亏了这一段经历,他的作品开始了更为广阔的流传。到了我读中学时,人教版课本还曾经引入了他《卧虎藏龙》中的一段。相信这都是对这位曾经人生黯然的大师最好的慰藉。
“天地冥冥降闵凶,我家兄妹太飘零;
父遭不测母仰药,扶孤仗义赖同宗。
我家家世出四知,惟我兄妹不相知,
我名曰虎弟曰豹,尚有英芳是女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