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活着读后感1
读完这本书,我哭了好几次,泪水打湿了一大片枕巾。第一个让我流泪的地方是有庆给他老师输血时被活活抽死的地方。多么懂事、可爱的小孩,每天上学前、放学后都去割草放羊,羊就是他的另一半,而且还那么孝顺好学!这不仅让我想起了我的童年生活。我的童年也是和羊一块长大的。那么是什么原因造成有庆被活活愁死的悲剧呢?我想可能是这个社会现实造成的吧!作为当时的医生,能救活县长夫人是能得到好多好处的,而救不活却可能招来祸患!而一个平常农家孩子的命能值几个钱?臭死了大不了赔几个钱!在他们看来有庆的命就像一只羊、一头猪,用得上已经很好了!这不仅有让我想起了几年前看的一篇报道。同坐一辆车的农民和工程师一块出车祸死亡,工程时被补偿了几十万,而农民却只有5000!难道工程师的命是命,农民的命就不是命了吗?为什么会有如此大的差距?为什么要分等级?为什么法律上写着平等公平,而一边又做出违背自己诺言的事?我并不是崇洋媚外的人,可在许多方面我们的确应该向西方国家学习!
综观全文,当富贵的父母、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外孙相继一个个去世时,他还活着!但它的活着比死更难,活着在那时需要胆量和勇气!因为只要你活着就要承担责任履行义务,忍受贫困生活与精神的折磨!面对贫困的生活与亲人去世的事实,我敢说有90%的人会失去活下去的勇气,会像县长春生一样选择死亡。其实她那点打击相比富贵又算得了什么?而现实生活中,受到打击挫折如工作不顺利、高考落榜、爱人趋势等而选择死亡的有多少人!他们不知道或者才是勇气、才是胜利!他们的命不只属于他们自己,还有父母等等!他们在这个世上还有未尽完的责任与义务!福贵亲手埋葬了六个至亲至爱的人。不知是命运对他的特别眷顾或是另一种惩罚,他活了下来。在历经了那么多另人难以想象的苦难之后,他学会了忍受,忍受生活的重压。他只是很单纯地为了活着而活着。
记得有那样一句话:
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长成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的双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所以或者是一种幸福也是一种煎熬!但不管怎样,生命只有一次,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像富贵一样,不管发生什么,都要坚强——活着!
活着读后感2
第一次读完《活着》这本书,我只觉得压抑充斥了自我的整个心灵。同时也觉得余华太过残忍,让故事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的死去,却惟独剩下主人公孤独地活在这个世界上在我生病的那段日子。于是那本《活着》被我一气之下压在了书堆底下,因为我厌恶于华,厌恶他的残酷。
第二次看《活着》,是在今年的四月。那是个黑色的四月,在我满怀憧憬着自我的幸福未来时,一场突如其来的噩梦彻底打碎了我所有的梦。我没有办法理解那样残酷的一个事实。我觉得整个世界都崩溃了。不清楚,自我流掉了多少泪。我开始自暴自弃,甚至有了万念惧灰的地步,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仅有这样的一个问题。于是我开始发泄,开始焚烧我所有以往喜欢的东西。因为我想烧掉过去,烧掉病痛。
我又看到了那本《活着》,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我留下了这唯一的一本,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可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本事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我的心灵受到了深深的震撼,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当我生病的那一刻起,我变得开始暴躁不安,怨天尤人。我开始挑剔身边的人,无理取闹,而身边的人一次次的包容我,无怨无悔。在伤害深深爱我的人同时,我也深深地伤害了自我。其实我比余华更残忍,我亲手在伤害身边一个个爱我的人。我的病不是他们造成的,可是我却让他们左右为难。为什么我要把自我的痛苦强加在爱我的人身上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千万别为自我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在艰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艰难!
活着读后感3
日子像细沙般慢慢从指缝中划过,转眼步入工作岗位已经一年有余,在平淡无奇的日子里,唯有读书方能使自己身心得到沉淀。最近有朋友偶提起《活着》这本书,当我再次捧起这本书,与大学初读时相比有了更深的体会。
初见《活着》,我不太明白余华先生为什么给书取这么一个名字。人活在世上,不都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就算苟延残喘不也会想尽一切办法活着吗?
如今,我明白了余华先生起这个名字的意义。活着不应是用尽一切办法留在人世;而是在生命经过无数磨难后仍不放弃生命,活着只为活着,纯粹简单。
福贵,文章的主人公,这个曾经的富少,过着刘村人所不能及的生活,享受着他人所不能享的尊宠。人往往在满足和拥有中堕落,富贵他爹因为赌输了一半的家产,在富贵这里,把另一半家产也丢了,顿时富贵成了一穷二白的落魄少爷,一夜瘦了一大圈。
家道中落,富贵也在贫困中顿悟,也许这并不算迟,毕竟浪子回头金不换。可厄运的的阴影一直追随着他的脚步,残暴的夺走每一个与他有缘的人的生命。他的父母在家境落败后相继离去,丈人来雪上加霜,带走了他的妻子。当他的妻子生完有庆回来时,我以为富贵会过上幸福的日子了,虽然不能像之前那样锦衣玉食,可是在爱的人的陪伴下,粗茶淡饭胜过锦衣玉食。
可命运仍要跟福贵开玩笑,去城里请郎中不幸被国民党军队叫去拉大炮,好不容易才捡了条命回来。
人说大难不死,必有后福。但苦难仍没准备放过福贵,送走了有庆,女儿嫁了个好人家,却难产死了,妻子家珍也熬不下去了,女婿干活的时候被两块水泥板夹死了,只有苦根跟自己相依为命。本以为这样富贵在死的时候还有人收尸安葬,可苦根最后也戏剧化的离开了人世,留福贵一个人在这世上继续忍受着苦难。
余华先生在中文版序里写道,写《活着》,是因为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黑奴历经一生的苦难,家人都离他去,可他仍友好的对待这个世界。所以才开始写《活着》,他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只为活着,简单纯粹,世间万物都应这样纯粹,为喜欢而喜欢,为活着而活着,这样子世界就会简单很多。
活着读后感4
这是我第一次读余华的书,故事朴实,可结尾又是那么残忍。我向来都不爱看悲剧的,也从不愿直视社会上真真切切存在的惨案,我是个理想主义者!曾耳闻过《活着》中的一些故事与人物,所以《活着》在家中书柜已久,甚至书上面都有了一层薄薄的灰。每每捧起它,我却又一次次地放下,终于,我翻开了它,专心地读着……
小说开篇便写了两位老福贵——男主人公和一头老牛,由主人公的叙述来追忆往事,揭开了故事的序幕:
地主的儿子福贵的一生命运坎坷,该经历的,不该经历的,都经历了。从家庭的富裕到落魄,从富贵参军到回乡过着食不果腹的穷日子。灾难在他身上接踵而至,犹如晴天霹雳般地将他原本就不太美满的生活毁于一旦。儿女双亡,妻子病逝,“偏头”女婿工作时遭意外去世,连最后的亲人,年仅七岁的小外甥都先天而去。每当一个厄运降临,我的心都会为之一颤,若是那样壮烈地死去,也就罢了,可偏偏就是那样平淡地一个又一个死亡,普通人,连死去都是那样无助,那样平静。福贵本是一个纨绔子弟,如今却得面临自己的挚爱一个又一个地离他而去,心如刀割却又眼睁睁地束手无策……
书看完了,可每每想到福贵所遭遇的这些事情,我都会眼泛泪光,即便过了许久,那种为之惋惜,为之怜悯,为之悲切的情感也挥之不去。
上天可真是眷顾他——打仗的时候让他从死人堆里爬了出来;土地革命的时候他已不再是地主了;一个个亲人死去唯他活着……他似乎是最幸运的人,但却是最可怜的人!
小说最后写福贵和老牛渐渐远去,那沧桑的背影,与夕阳的余晖、无垠的田野,已融为了一幅画,福贵的背驼了,他背负着一家人活着的希望。他失去了一切,唯有活着的`意志无法被剥夺。
他,为了活着而活着。
这是斗争与生存的故事,作者用朴实无华的笔墨,写出了当时中国社会中农民阶级不同时期的生活经历,打造出福贵这么一个看似幸运而又可伶的人。
正如余华所说的:
“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以外的任何事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5
生命是个永恒的话题,人们不断讨论生的意义,而作家余华直接以《活着》为题,以
与书名《活着》的深沉不同,书一开始描写一个旧社会的地主家的儿子福贵,他嗜赌成性,游手好闲,“这样的人死了也罢了吧,他的生命有什么意义呢”,我心中暗想。不出所料,他很快输光了家里所有的财产,在父亲临终的话下,他开始重新做人,而悲剧从此在他的生活里渐次上演。
他进城为母亲买药被抓了壮丁,在战场上失去了难得的朋友。几经辗转回到家,母亲已死,妻子含辛茹苦养大孩子,可女儿却是哑巴。接着妻子病倒,女儿含泪送人,唯一指望的儿子因给人输血失血而死,女儿在生孩子时死了,女婿又在工地事故中丧生,最后的亲人苦根竟因吃豆子撑死……如果说世上真有因果报应的话,那么福贵一定是最好的体现。
面对无数次的“天崩地裂”,福贵的反应却令人惊叹。他并非拥有处变不惊的能力,而是有着超脱凡人的韧性。倾家荡产,他还有老婆孩子和一小片田地;被抓壮丁,他心里坚定着回家的念头;妻儿死去他还有哑女儿和孝顺女婿;他俩死了还有未谙人事的孙子等他抚养;最后连孙子都离开了他,他就放十块钱在枕头下让人替他收尸,终日以黄牛为伴!从令人憎恨的纨绔子弟,到让人泪流的悲惨农民再到受读者心生敬畏的老者,作者笔下的福贵的一生展示了人的生命的韧劲究竟多大。
我认为他是面对苦难时我们的好榜样,可以称其为生命的不倒翁。任凭残酷生活的拳打脚踢,他总能找到活着的重心,让自己摆回最合适的位置,就算命运残酷的像一把铁锤,将他最后一点的盼望也砸得粉碎,他也要捧起一抔土将它小心埋好,让自己死后的骨灰能与之相伴。
余华以《活着》为题,却专注描写一个小人物的故事,演奏的是壮丽生命诗
活着,在苦难中静静绽放。
活着读后感6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读后感7
《活着》叙说了一个人和他命运之间的友谊,这是最为感人的友谊,他们相互感谢,一起也相互仇视,他们谁也无法扔掉对方,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活着》叙说人怎么去承受巨大的磨难,就像危如累卵,让一根头发去承受三万斤的分量,它没有断,《活着》叙说了眼泪的丰厚和广大,叙说了失望的不存在,叙说了人是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主人公从前嫖赌输光了家产,可是亲人并没有扔掉他,这令他悔悟。这时分他理解只需活着赤贫未必欠好,只需有爱,有关心。可是妻子抱病,儿子被害,女儿难产致死,女婿事端去世,孙子被自己的疏忽害死,全部全部的杯具连续产生,最终只留下自己活着,可是阅历了种种的他却有了超然的心境,应对自己的曩昔可以镇定的回想与论说。他在剩余的日子里与老牛为伴,寄托着自己对亲人的思念,与对日子的感谢,虽然不幸产生在自己身上,但却幸亏自己从前有那么好的妻子,明理的孩子。他的人生了无惋惜!作者没有宣泄,没有控诉或许揭穿,而是向人们展示崇高。那里的崇高不是那种单纯的完美,而是对全部事物理解之后的超然,对善和恶的天公地道,用怜惜的目光看待国际。
主人公福贵阅历了终身的磨难,家人先后离他而去,一次次在失望的边际徜徉,可是他却有对磨难的承受潜质,对国际的达观情绪。当他发现直接害死自己儿子的使自己旧日同甘共苦的春生是他选取了掩埋仇视,他们之间相互感谢,相互仇视,可是谁亚无法扔掉当地,一起谁也没有理由诉苦对方。即使是在绝地面前他仍旧劝慰朋友要刚强地活着,只需活着,只为可以活着。
咱们此时的日子中无疑也会有许许多多的困难也波折,有的时分咱们确实很难以承受,可是每逢我想当福贵他仍旧感恩日子的时分我就会妄自菲薄,觉得自己与福贵的距离,或许我无法在阅历这些磨难之后得到心里的提高,可是我却可以透过对福贵阅历的友谊感同身受,活的相同的慨叹!
不论怎样,日子总要持续。只需活着就好,只为了活着自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或许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活着读后感8
余华的《活着》应该是我用时最短读完的一本书吧!最开始知道《活着》这本书是因为在微博看到易烊千玺的推荐,他说:“读《活着》就是随着富贵走在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么?尽是人生”后来又在微博上看了一下其他读者对《活着》的评价,知道这是一部悲剧,主人公富贵一生都在不断的失望中度过,生命并没有在他的努力中出现转折,也没有任何奇迹可言,每次觉得有盼头的时候总会被当头一喝。
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看这本书的,可是直到最后苦根也离开的时候我依然哭到不能自已。富贵最后倒是看得透透的,与他的老牛相依为命,他的苦楚,他的寂寞最后只能自己消化。生活对他不是善良的,对家珍、对凤霞、对有根、对二喜、对苦根都不是善良的,甚至是残忍的。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生活又对谁是真正友好的呢?哪怕是春生、龙二也是牺牲品。跟着富贵的足迹走在那个时代里,一步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经历过农村生活的我在读文章的时候似乎更能融入到那样的环境当中。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只是为了生存下来就要不断的挣扎。读着富贵的人生,我在想如果是我在那样的环境下,我能坚持下来吗?如果我像富贵那样留在了最后,守着一座茅草屋几座坟,我还能坚强的活下去吗?或者说那个时候我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以前有一个远房亲戚,爷爷说我应该叫“幺爷爷”,印象中我还在上幼儿园就去世了,之所以还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是因为听到爷爷说“幺爷爷”死了好几天才被村里的人发现,还是村上出钱将他埋了的。我当时年龄很小,但仍觉得很心酸,没有家人、没有子女,就连死了也没有人知道。这么活着不难受吗?不痛苦吗?
最近听到了太多不好的消息,我感觉心里承受的负能量快要将心脏撑爆了。经常在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我们没有生活在富贵那个年代、没有集体化,不必担心受冻挨饿,可是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也少了单纯,少了真诚,充满了欺骗和背叛,越走进生活越害怕生活。
然而哪怕是这些感伤,这些害怕也只有活着才能体会到。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作者在书的自序中就给到了我们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读后感9
前几天看了余华的《活着》,感觉写的不错。故事写富贵一个地主儿子一生的经历和感受,很不幸的一个人。作者用冷酷的手法描写着他一个个人生的悲剧,没有评论,没有褒贬,没有同情与怜悯。我想这是作者近乎自然的写法。自然界对芸芸众生平等,对人的各种经历都冷静而理性的旁观。
故事中的战争场面描写的很残酷、无情,同时也非常的真实。战争就是死亡,任何一次胜利都是用无数人的血换来的,不是你死就是我活。
发生在60年代,有庆一个13岁的学生,和学校的学生去医院鲜血。县长夫人产后大出血,同学们被组织献血。先看献血的人都是未成年的孩子。开始没让有庆献血他还很着急,非常希望能做点好事。结果经检查,只有他一个人与县长夫人血型匹配,不幸也就降临了,医生不顾孩子的死活,过量的抽取他的血,结果导致一个活生生的生命从此消失。读到这对我的震撼非常大,我也在深深的思索作者这样构思的原因。弱者和强者之间,强者为了自己的利益,没有道义,没有人性,和禽兽一样牺牲弱者的利益,甚至生命。我以往的观念在这里颠覆。
凤霞和二的之间的相亲,我很感动,两个人都有常人不能接受的缺陷,但他们彼此都不嫌弃对方,都很知足。没有挑剔,只有满足。幸福在于知足与感恩。
家珍有病,医生诊断无法医治,但是她还是依靠自己顽强的对生命的不放弃的精神,坚强的多活很长时间,直到女儿的离去彻底击垮了她的精神。多么坚强的女性,多么伟大的生命力。
富贵一生经历种种坎坷,有些是别人强加的,有些是历史造成的,有些是自己胡来造成的,有些是贫穷造成的。无论那种,他都默默的承受,这也体现最底层人民的弱小与无奈,他的坚韧与坚强,悲伤中练就的乐观。
一部好的作品之所以好,是很符合历史的,符合历史条件下真实的生活。富贵一生坎坷,作者把那个时代人民的经历命运加到他一个人身上。他坚强的走过来,而且仍然不失对生活的乐观态度。活着就是要好好的生活,快乐的生活,向往人类的美好。
生活是每个人自己的感受,不属于任何其他人的看法。按照自己的人生轨迹去生活,尊重自己,尊重别人。
当看完一本名著后,相信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收获,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
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篇1
读《热爱生命》之后,生命是如此宝贵!有了生命,就有了竞争和奋斗;有了生命,才会有幸福和悲伤;有了生命,就有期望和梦想,有了生命,才有了生命的珍惜。
杰克·伦敦对生命的热爱讲述了一个关于生命的故事。作品中表现出大自然的强大的气息,勇敢和冒险的浪漫精神,坚强的意志和顽强的生命力深深地吸引了我,让我感到十分兴奋: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被朋友残酷的抛弃是在回来的路上,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到了,像刀锋一样刺人的寒风阻挡着他前进的脚步,他没有食物了,并且腿受伤了,鞋子破了,脚也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即使在一天结束的时候,他也不得不向上爬。就在他虚弱无力后,他的危险来临了!他遇见了一只同样饥饿的狼!那只病狼紧紧地跟着他,舔着他的血。就这样,一场生死大战开始了!两个垂死的生物拖着他们没有灵魂的肉体在荒野中互相追逐。为了活着回去,为了克服这匹马他病了,保鲁夫生病了,虽然仍然筋疲力尽,饥饿和筋疲力尽,所有的努力都在徒手搏斗中杀死了一只狼,在这场搏斗中,他战胜了那匹狼,并把狼的血喝了。最终,在冰雪覆盖的荒野里,他来到海滩,被一条捕鲸船救起。
小说清晰地展现了一个人在荒野中经过艰难的生存过程,静静地描绘生活的伟大和强大,是对生命的一种歌颂。《热爱生命》是读者的一碗心灵鸡汤,因为我们能够从严酷的环境中看到人们不屈不挠的意志,敢于挑战和超越生命的极限,创造生命的奇迹。异常是人们在床上和疾病中战斗,从中我们能够汲取生命的力量。喜欢这本书的主人公,永不放弃的精神,扼住生命的咽喉,成为生活的强者。
奥斯特洛夫斯基以往说过:“人最宝贵的东西就是生命。”。生命仅有一次属于人类。“是的,生命是多么神圣和宝贵。”。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哀叹,人们抱怨生活只是一场梦。出生在一个不好的征兆下,我不打算活下去,更多的人说生活是痛苦和无聊的,甚至有些人因为一点小小的挫折就屈服了。自暴自弃,碌碌无为。
生命是你自我的,我们能够使它珍贵,也能使它珍贵,也能使它黑暗无光。所以,我们应当对自我负责,我们应当珍惜生命,让有限的生命创造无限的荣耀!
我认为这本书值得一读,它使我们珍惜自我的生命。
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篇2
今日,我在家中读了一篇关于美国著名作家杰克·伦敦《热爱生命》的这篇文章,经过淘金者在冰天雪地的北极圈内遇难后,被朋友抛弃以后,最终战胜饥饿、恐惧、伤痛、以及病狼的威胁,依靠自我坚韧不屈、顽强的意志最终得救的事,表达出作者十分热爱生命的情感。
这篇文章,让我认识到生命的可贵,作者所要表达对生命的热爱使我感触颇深。
在生活中,我常常认为生命只可是是肉体包含的躯壳罢了,支配着人类的思想、意志、行动,而却没有认识到生命也是我们的一切,失去它就等于失去一切的一切。许多人都受着肉体的支配,如行尸走肉般生活在这个世界的暗处,受外界压力、生存困惑着、煎熬着,折磨着自我的生命,完全忘记生命的可贵。
在学习中,我通常认为学习只可是是为他人学习,而忘记了学习的本质,被动的理解教育,殊不知,学习是为自我的灵魂和生命更加充实,乃至于更加丰富精彩。时常想放弃学业,可是生命让我继续下去,不放弃追求科学的心理。
那些放弃生命的人们啊,在活着的时候,一味的追求肉体上的享乐,而忘记生命已向你发出警告:你的生命正在走向毁灭、消亡。著名艺人张国荣、陈琳放弃他们宝贵的生命,有的因负重过大而死、有的又因情所困而死,这些人都没有看到自我躯壳下的灵魂,只被那简单的理由而迷惑着,不懂得热爱生命的人,就仿佛失去了灵魂,被那肉体和大脑支配着,从事着一些不被生命眷顾的事业。
还有,此刻的青年人不顾生命的反对,吸烟、酗酒、赌博、吸毒等等一些陋习,摧残着宝贵的生命,使生命千疮百孔、腐烂不堪。而在夕阳红中那些白发苍苍的老人们,他们是多么的热爱生命啊,每一天都生活的十分欢乐幸福,为别人着想,并且善良、和睦的与别人生活,他们的生命是高尚的、纯洁的,他们的心是晶莹透亮,闪闪发光的。
热爱生命是我们不可缺少的精神力量,使我们的肉体与灵魂充分结合并且升华。每个人都要有着这样的精神力量,这样强大的力量会使我们像文章中坚韧不屈、顽强拼搏不放弃生命的那位淘金者一样,让我们对待任何使我们产生放弃生命念头的时候,勇敢的战胜困难,努力向前,最终走向成功。
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篇3
有一个文学家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句话正应验在《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上。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个美国西部的淘金者在回到的途中被朋友抛弃了,他独自跋涉在广袤的荒原上。冬天逼近了,寒风夹着雪花向他袭来,他已经没有一点食物了,并且他的腿受了伤,鞋子破了,脚在流血。他只能歪歪斜斜地蹒跚在布满沼泽、丘陵、小溪的荒原上,十分艰难地前行着。就在他的身体十分虚弱的时候,他遇到了一匹狼。
他发现这匹病狼跟在他的身后,舔着他的血迹尾随着他。就这样,两个濒临死亡的生灵拖着垂死的躯壳在荒原上互相猎取对方。为了活着回去、为了战胜这匹令他作呕的病狼,最终在人与狼的战斗中人获得了胜利,他咬死了狼,喝了狼的血。
最终他获救了,使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芒,表现了人对生命的酷爱如何帮一个人战胜了死亡;尽管病饿交加,尽管是多么的筋疲力尽,但仍然徒手搏斗中把紧跟在后面的一只饿狼制服了,并且经过冰天雪地的荒野挣扎来到了一望无际的海边,最终被一艘捕鲸船救起。
这个悲惨的故事,生动地展现了人类的伟大和坚强。即使遇到了多大的困难也会坚强起来。读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才明白:一个人不管遇到多大的困难,都要坚强,如果你不坚强,那么你将永远不会逃出困难这个圈套。
这部小说给了我深刻的启示:为了到达一个人生的目标,就要同人生道路上的一切艰难险阻做殊死的搏斗。这篇小说中的主人公在重重艰难险阻面前,想要放弃生命,选择死亡是再容易可是的事情,但他却没有甘心就死,他选择了抗争。所以,应对生活、工作遇到困难甚至生命受到威胁的时候,我们不能坐以待毙;仅有奋起抗争,才能取得胜利!
死是容易的。有时候,死是幸福的,挣扎在苦难中,死往往呈现出迷人的诱惑,焕发着解脱的'芬芳。而生是心力交瘁,是伤痕累累,是疲劳的极限和痛苦的顶点。生死只在一念之间!
那么,为了让生命变得有意义、有价值,还是让我们热爱生命吧!让我们的生命放射出耀眼的光华,让我们为自我拥有坚强而美丽的生命而自豪!
我们赤裸裸地来到这个世界,总不能又赤裸裸的回去吧我们总该为这个世界留下一些有意义、有价值的东西吧
生命,人生,一个永恒的话题!
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篇4
有一个文学家叫做屠格涅夫的说过:“我热爱生命,热爱生命的真实和生命的偶然,以及瞬间即使的美。”这话正验证在《热爱生命》这部小说上。我最近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此感悟至深。
这本书主要是说2个人淘金者迷路了,应对生命,在冬天的山上抛弃了对方,他们都各自求生,他们忍受着饥寒的折磨,危在旦夕,他们只能吃树梗和小野果,他们饿的半死不活,在生命的边缘挣扎,可是最终还是逃避不了死亡的厄运。这片浩大的世界再用压倒一切的力量挤压着他们,正在残忍地摆出得意的威风来摧残他们。这些孤独者在无情的荒野上号啕大哭。他们为何而哭?是为了世界的冷酷?是为了伙伴的无情?是为了现实的残酷?他们起初深深的痛恨这个世界。可他们不久就意识到自我的想法是错的。在困难时,在寂寞时,在无助时,即将面队死神时,想到了温暖的家,才懂得了活在世上的欢乐与幸福并不是豪华奢侈的生活而是拥有亲情和衣食。
他们在恶劣的环境中只为一个字“吃”。他们为了这个做为人类最基本的事而抛弃了一切。他放下了黄金,放下了荣华富贵,放下了他以后能够享受的一切。他们在饥寒交迫中想到了吃,他们把饭菜和温暖当成了期望。再想想自我虽说不上是锦衣玉食但也是衣食无忧,自我还常常浪费食物,还挑食,如果把我不爱吃的食物给那些穷苦的人,那他们必须吃的很香很香。我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啊!
自然界的每一个物体只可是是它的一位客人罢了:惊雷虽雄伟、花儿虽美丽、歌声虽悦耳……但总是那样的短暂。生命也如此,它虽然赋予我们活力,可也会像过眼云烟般消失。
人的生命是宝贵的,我们要珍惜它。它的敌人实在是太多了:疾病、意外、火灾、洪水、衰老……它就像是燃烧的熊熊火焰,虽然明亮,可还是会骤然熄灭。我们要让我们的生命在有限的时间里去做许许多多有意义的事情,让生命显示出它的光彩夺目。
正如孟老夫子的《鱼我所欲也》中的一箪食,一豆羹,得之则生,弗之则死。生命是那样的脆弱,有时还没来得及体验生活的乐趣时,生命就飞驰而过了。所以我们要珍惜自我的生命,让生命的活力迸发着无穷的活力吧。
热爱生命读后感800字篇5
今日,我再一次阅读了由美国的著名小说大师杰克。伦敦写的短篇小说《热爱生命》,文章的
《热爱生命》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有一名淘金者,在凯旋归来的路上,被同伴抛弃,他背着沉甸甸的金砂和金砖寻找来时的路,饥寒交迫,脚扭伤了,为了生存他不惜一切和大自然作斗争;为了生存他用全身的力气追捕松鸡;为了生存他勇敢的应对黑熊;为了生存他和一向追踪他的病狼斗智斗勇……最终他被科学考察队的队员救了,而他的同伴比尔却被狼群吃得只剩下一堆残骸。
读了这篇小说,我感触很深,我要感激文章中的主人公,他对生命的这份热爱和应对困难的这份坚强,也一向影响着我。记得有一次,我不细心下巴受伤了,裂开了一个大口子,不停的流血,妈妈把我送到医院,医生说:“不能打麻药,还要缝三针。”我吓得神魂颠倒,大哭起来。这时,我突然想到了《热爱生命》这篇文章,我这小伤和主人公的饥寒交迫和随时会被野兽吃了失去生命相比,简直就是“小巫见大巫”。这样一想我立刻就不哭了,勇敢地对医生说:“能不能轻一点啊?”医生笑着说:“好的,你闭上眼睛,很快就能够了。”之后我又打了破伤风针、挂了盐水,虽然都很痛,可是我活了下来。
经过这篇文章我领悟到:生命是很宝贵的,我们要热爱它,如果我们不珍惜它、不尊重它,它就会派死神来剥夺我们的自由。应对困难我们也要坚强的应对,我们也不能够轻易的放弃生命。此刻就有很多生着绝症和重病的人,他们就是这样不放弃一分钟、一秒钟,配合着医生的治疗,并等待著名医来医治他们病,时时刻刻想着生命是宝贵的,这种热爱生命的精神也是十分宝贵的。
革命矍秋白以往说过:“本来,生命仅有一次,对于谁都是宝贵的。”我们要告诫那些准备吸毒、跳楼和自杀的中国人,让他们要好好享受在这充满阳光、欢乐和幸福的人间。
在地球上多活一分钟,多好的句子啊!生活也要这样,天天要坚持欢乐的心态,去感受每一天。
《活着》读后感800字1
第一次捧起这本书时,我16岁,作者深厚的文学功底使我耐心地读完了全本,却只是为主人公富贵的一生感到难过。
再一次捧起这本书时,我20岁,我仍为富贵的一生感到难过,却又品尝出悲惨生活中的一丝温暖,他有淳朴善良的家人,有坚贞不移的妻子,最重要的是,他有努力活着的心态——即使生活满目疮痍,无人相伴,也要努力生活。
作者在中文版的自序中写到:“我听到了一首美国民歌《老黑奴》,歌中那位老黑奴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这首歌深深地打动了我,我决定写下一篇这样的小说,就是这篇《活着》。”富贵顽强生活——从富家子弟落魄为贫农,再到成为父亲、爷爷,他用不同的身份有喜有悲地活着,可身边的人却一个个地被宣判死刑,他的人生一次又一次经历毁灭性的变化,但活着,就是他的意志。书中最后这样写到:“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一句话,总结了福贵的一生。
相比于富贵生活的那个年代,我们生活的这个时代是美好的。但是现如今越来越多的年轻人开始玩物丧志、自怨自艾,更有甚者轻易结束了自己的生命,为了爱情,为了面子......每当看到这种新闻时,我哑然并震惊于为何会有人把生命看的如此之轻,你所轻易舍弃的生命,是那医院病房里的人不愿放弃的,是那身体有残疾的人努力争取的。
有时我也会对平淡的生活感到烦恼,如今我却懂得,我们所厌倦的恰恰就是富贵穷极一生渴望追求的。诚然,我们如今都在活着,而每个人却都不同的活着。有的人泡在烟雾萦绕的网吧中“虚拟”地活着;有的人把课桌当做床糊涂地活着;有的人在费尽心思争取周围人的赞许夸奖中“努力”地活着;有的人积极向上乐观开朗地活着......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活着的方式,我们不能说哪种方式是错的。但是,当自己选择的路走完时,当穷尽一生时,每个人收获的却也不尽相同......
我们每个人都在向死而生,我们都知道苦难是生命的常态,烦恼痛苦总相伴人生,何必自怨自艾,何不热热忱忱地活着。
《活着》读后感800字2
我这辈子想起来也是很快就过来了,过得平平常常,我爹指望我光耀祖宗,他算是看错人了,我啊,就是这样的命。年轻时靠着祖上留下的钱风光了一阵子,往后就越过越落魄了,这样反倒好,看看我身边的人,龙二和春生,他们也只是风光了一阵子,到头来命都丢了。做人还是平常点好,争这个争那个,争来争去赔了自己的命。像我这样,说起来是越混越没出息,可寿命长,我认识的人一个挨着一个死去,我还活着。——《活着》
活着为了什么?当然,有很多人毫不犹豫的会说活着为了享受眼前美好的生活读完《活着》,我的心情十分沉重,阖上书感到隐隐不快。小说讲的是大少爷徐福贵嗜赌成性,妻子家珍屡劝无效,带着女儿凤霞回娘家。当夜福贵输光全部家产,父亲给他气死。一年后,家珍带着女儿及手抱的有庆回家,福贵痛改前非,走埠演皮影戏维生。适逢国共内战,福贵先被拉俘当兵,后被俘掳。好不容易获释回乡,庆幸一家团圆。后来,福贵因家产输光未被划入地主成分,但生活让他失去了儿女等亲人,最后剩下的惟有活着……读完后我深深感受到了活着的艰辛,活着的痛苦。“我该为谁而活,我为什么要活着。”那几天我想的只有这样的一个问题,那鲜红的封面深深地刺激着我,开始重新去体味活着的含义。我总认为人生最大的悲哀的莫过于地静静地等待着死亡的那一刻,可当我再读《活着》,我才明白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你眼睁睁看着身边的一个个亲人慢慢死去,你却毫无办法,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这才是人生最大的悲哀。福贵只剩孤零零的一个人,但他坚持活着。我慢慢地读懂了,他在经过了人生百态后,学会了坚持,学会了忍受,为了活着而活着。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成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也更是我所需要的。上天给予我们生命,同时给予我们苦难与幸福。但,不管怎样,生命仅仅只是存在的形式,苦难与幸福只是其中的小插曲,为了自己而活着,忍受生命赋予人们的责任。在苦难中活着,在活着中享受苦难!
《活着》读后感800字3
有人说余华的笔下太过残忍,说读完这本书是对心灵的考验,的确,这是一个人悲惨的故事,这本书说,人是为了活着而活着,我不大理解这句话,对这句话的理解是,为了活着而活着,因为只有活着才有无限可能。
读过活着,平凡的世界,血色浪漫,其历史背景都是上世纪中后期,好多读者都说,喜欢那样的年代,具体点无非就是说,喜欢那个年代人的思想单纯,为人淳朴,没有像现代这样人与人之间没有信誉,感情,还有的说,羡慕那时候的爱情婚姻,即使是在结婚前男女都不曾见过面,可一但结了婚就是一辈子,朝朝暮暮,相敬如宾,白头偕老,事实的确不可否置,但是我要说的事,这个观点太过片面,所有的历史都是当代史,大概是现代社会现象反应出了内心渴望的东西,而和书中的这人与人,婚姻种模式产生了某种共鸣,人越是是回归原始,就离真实的自己越近。
活着这本书,让我看见了的脆弱,也看到了人的坚强,曾几何时,我也想生活在那一样一个年代,简简单单的生活,可我始终无法体会到那个年代的生活,听父辈说,在他们小的时候,经常饿肚子,吃不饱饭,每天都很辛苦,可能这就是原因之一吧,你很难想象一个人在温饱都无法解决的情况下寻花问柳,现代的色情泛滥可能就是古人说的温饱思淫欲。
反观主人公富贵,在年少时期,尽管已经为人夫,为人父了,可因为家庭富裕有足够的条件花天酒地,人若不能主宰自己,必将成为欲望的奴隶,人若不受苦难,便不能成长,在富贵败完家业后不久其父亲便去世了,此时的富贵估计看天都是昏的,败光家业可算是天都塌了,但好歹父亲在世,自己出生一直都过着少爷的生活,对下地干活一概不知,可祸不单行,其父亲去世,可算的上是雪上加霜,不久丈人接走了家珍,更是让这个家支离破散。
尽管如此,他依然而然的接受了的当下糟糕的现状,那会内战还有没结束,他们家以前是地主老财,家产的一百多亩地卖给了牌桌上的龙五,他们家的四合院也被龙五接手住了进去。
他找到龙五租了五亩地,挑起全家人生活的重担,是他对家庭责任的开始。
《活着》读后感800字4
缘于朋友的推荐,我阅读了获得意大利格林扎纳·卡佛文学奖的长篇小说《活着》,作者余华被誉为现代中国的巴尔扎克、查尔斯·狄更斯。我因为好奇翻开这本书,却因为它的内容而被深深吸引,我因福贵的快乐而快乐,因福贵的悲伤而悲伤,当看到“老人和牛渐渐远去……”,我的眼泪再也忍不住掉了下来。
福贵的一生太苦了,尽管他年轻时享受过花天酒地的生活,但后来所经历的苦难却也是非比寻常。从他输光了所有家产并经历了一段萎靡不振的日子后,他开始学着面对生活。就在他开始习惯穿粗布衣裳、吃野菜的日子时,因母亲病倒到镇上去请医生而被抓了壮丁。幸运的是他总算没有在战争中死去,从死人堆里捡回来一条命的福贵辗转回到亲人身边,但贫穷、饥饿、疾病、死亡接踵而来,儿子、女儿、老婆、女婿、外孙一个接一个离他而去。最终,他只能与老牛相依为命,就像作者在序言中提到的老黑奴一样,同样经历了一生的苦难,家人都先他而去,而他依然友好地对待这个世界,没有一句抱怨的话。
福贵就像讲述别人的故事一样讲述着自己的人生,这让我想到了身边一位年长的老总。他说他认为世界上最美味的食物是儿时的米汤水,因为在那个年代没有被饿死已是一种幸运,当饥饿难耐的`时候,一碗哪怕只有几颗米煮就的米汤水便是人间美味。年幼时的苦难让他一度无法释怀,他说他以前每讲述一次都会忍不住掉眼泪,但是,他说他现在可以笑着讲完这段经历了。是的,时间可以治愈一切伤痛。不仅如此,就连我们的生命也终将消逝在时间的长河中,福贵便是这历史长河中的一粒尘埃!
既是尘埃,那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特别是像福贵这样苦难的人生,是不是倒不如死了来得快活?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几天,昨天上午在养老院做义工,看到这些老人,有的全身瘫痪、有的半身瘫痪、有的疾病缠身,当然也有八九十岁仍健在的,对于这些老人而言,活着的意义又在哪里?有人说,没有质量的人生,毋宁死。但当真到了生死攸关的时候,又有多少人可以风清云淡?也许真的只有当面临死亡的时候,才能体会到活着也是一种幸福。这样看来,活着本身就是有意义的。至于他活着的意义是不是你认同的意义,那又有什么关系呢!
《活着》读后感800字5
余华的《活着》应该是我用时最短读完的一本书吧!最开始知道《活着》这本书是因为在微博看到易烊千玺的推荐,他说:“读《活着》就是随着富贵走在洒满盐的路上,习惯于接受失望,等时间淡了悲伤,苍凉难耐么?尽是人生”后来又在微博上看了一下其他读者对《活着》的评价,知道这是一部悲剧,主人公富贵一生都在不断的失望中度过,生命并没有在他的努力中出现转折,也没有任何奇迹可言,每次觉得有盼头的时候总会被当头一喝。
我是做好了心理准备来看这本书的,可是直到最后苦根也离开的时候我依然哭到不能自已。富贵最后倒是看得透透的,与他的老牛相依为命,他的苦楚,他的寂寞最后只能自己消化。生活对他不是善良的,对家珍、对凤霞、对有根、对二喜、对苦根都不是善良的,甚至是残忍的。可是在那样的年代,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生活又对谁是真正友好的呢?哪怕是春生、龙二也是牺牲品。跟着富贵的足迹走在那个时代里,一步一步都是那样的艰难,经历过农村生活的我在读文章的时候似乎更能融入到那样的环境当中。社会底层的劳动人民,只是为了生存下来就要不断的挣扎。读着富贵的人生,我在想如果是我在那样的环境下,我能坚持下来吗?如果我像富贵那样留在了最后,守着一座茅草屋几座坟,我还能坚强的活下去吗?或者说那个时候我还有活着的意义吗?
以前有一个远房亲戚,爷爷说我应该叫“幺爷爷”,印象中我还在上幼儿园就去世了,之所以还记得有这么一个人,是因为听到爷爷说“幺爷爷”死了好几天才被村里的人发现,还是村上出钱将他埋了的。我当时年龄很小,但仍觉得很心酸,没有家人、没有子女,就连死了也没有人知道。这么活着不难受吗?不痛苦吗?
最近听到了太多不好的消息,我感觉心里承受的负能量快要将心脏撑爆了。经常在想人活着的意义在哪里呢?我们没有生活在富贵那个年代、没有集体化,不必担心受冻挨饿,可是我们的生活中似乎也少了单纯,少了真诚,充满了欺骗和背叛,越走进生活越害怕生活。
然而哪怕是这些感伤,这些害怕也只有活着才能体会到。活着的意义是什么,我想作者在书的自序中就给到了我们答案: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