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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上行走五四精神观后感精练86句

时间:2017-08-01 16:04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以十月革命前后(1915年至20世纪30年代初)这一段历史时期为背景,描绘了当时的社会变革、阶级斗争和各阶层人物的心态。这部小说真实生动地反映了这一段历史时期的社会面貌。

小说叙述了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的一生,塑造了一个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布尔什维克形象。小说引起巨大反响,主人公保尔也成为苏联及中国青年学习的榜样,激励人们自强不息。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是一部闪烁着崇高的理想光芒、洋溢着炽热的革命激情的长篇小说。作品是以作者生活史为原型写成的,但又并非作者本人的自传,而是经过艺术加工提炼、典型化的文学珍品。小说通过主人公保尔·柯察金在革命斗争中成长的历程,真实而艺术地反映了从十月革命、国内战斗到恢复国民经济各个时期的苏联社会特点和时代气氛,热情歌颂了为祖国而战的苏联年轻一代,展示了他们的成长历程和精神风貌。

主人公保尔·柯察金经历第一次世界大战、十月革命、内战和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严峻生活。他的生命中充满了严峻的考验,他通过了。在命运无数次的压迫中,他没有低头,而是顽强地拼搏,活出了生命的真正价值。1927年,保尔完全瘫痪,继而双目失明。这对一个人来讲,是多么大的打击啊!一生坎坷,还要经历病情的折磨,虽然保尔想放弃过,但是他还是站起来了,用另一种武器与命运抗争。那就是写作。他把自己的故事写了下来,激励着那些同他一样的人们。我们怎能不说保尔的一生富有多少的传奇色彩。

在21世纪的现代社会,已经不再有这样的人生了。可我们不得不说保尔的故事仍然可以激励我们。在我们的人生遇到打击时,就该像保尔一样。保尔遇到的是打的困难,而我们的困难远不及他的。既然那么大的困难保尔已经战胜了,更何况我们这些小困难呢?世界上没有永远克服不了的困难,只要有敢于竞争的精神,再大的困难终会在我们面前低头的。在不断地战胜困难的过程中,我们已经活出了一个顽强的人生。

从另一角度看,保尔的经历还告诉了我们什么才是人生的意义。人生,不是虚度光阴。既然世界给了我们生命就该好好利用生命中的时间。莎士比亚说:“人生苦短,若虚度光阴,则短暂的人生就太长了。”在这既长又短的人生里,我们应该做些什么呢?平平淡淡的就这样过期吗?尽管不可能像保尔一样为革命付出,那么我们还不能身边的人付出吗?人生如白驹过隙,一晃即逝。看来很长的人生其实会很快就过去。所以活出一个有意义的人生,活出一个有价值的人生吧,至少不会辜负这个生命的存在。

《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本书含有太多的道理。只有慢慢去体味,才能找出它给我们带来的意义。我真诚的感谢它,教会了我人生的意义。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

当我看完《孝在我心中》这篇文章时,张洪彬的行动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弦,他居然可以十几年如一日地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他这种超越亲情的爱,难道不令人感动吗?

张洪彬,一个平凡的名字,深深地印在了我的脑海里。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每天做着平凡的事,说着平凡的话,但他心中有一种不平凡的爱。他每天只要有空,就到一位无亲无故的阿婆家里跟她聊天,陪她吃饭,自然而然地成了亲戚。

当我读到张洪彬因为阿婆的鸡而被火星溅到自己的脸上,并不是一味地怪罪阿婆,而是笑呵呵地对阿婆说没事,对这件事一笑置之时,我心中像触电一样。我也遇到过类的事:又一次,我和同学们站在操场上聊天,有一个人跑了过来,不小心踩到了我的脚,他已经说对不起了,可我还是不依不饶地骂着……现在想起来,真是面红耳赤的,觉得很羞愧呢。相信同学们也经历过很多这样的事,被老师、同学、朋友、父母无意中伤害或误解了,可你是不是像张洪彬那样一笑置之呢?

当我读到张洪彬送阿婆去医院,不顾自己衣衫单薄,坐在迎风处,紧紧搂住阿婆,为阿婆挡寒风时,脑海里立刻浮现出当时的情景:小时候我经常生病,有一天夜里,我突然发烧了,爸爸妈妈来不及穿衣服,只穿着单薄的睡衣,给我拿上衣服,不管三七二十一,骑上车子就走了。我家离医院虽然不是很远,但我觉得非常漫长。后来,在爸爸妈妈的精心照料下,我病好了,可爸爸妈妈却因太过操劳成了“大熊猫”。是啊,父母对我们的爱是伟大的,张洪彬对阿婆的爱也是伟大的。可我们真心回报他们了吗?生活地中,我们常常会要求父母亲帮我们买这买那,不买就对他们怄气;父母批评一句就会发脾气……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所以我们应该自己的事自己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事,让我信的父母亲开心。

看完这篇文章,我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爱亲者,不敢恶于人,敬亲者,不敢慢于人。”张洪彬可以照顾一位素不相识的老人,我们怎么就不可以帮助身边的人?看见同学忘带笔了,可以把笔借给他;看见同学闹矛盾了,可以去调解,看见一位小朋友摔倒了,可以过去扶他;看见村里的某位老人行动不方便,可以帮他做些家务事……送人玫瑰手有余香。如果每个人都是能这样做,献出一个微笑,一句温暖的话语,一个细小的帮助,世界将是多么和谐美好!

孝在于质实,不在于饰貌。让我们从我做起,孝敬长辈,关爱他人,做个讲文明有道德的小公民,做个让父母放心的孩子,做个让老师值得骄傲的好学生。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3

小说中的主人公同样是三岁丧父,由母亲和外祖母带到外祖父家。外祖父是一个性情粗暴、自私的小染坊主,但已快濒临破产。而两个舅舅也是同样的粗暴、自私的市侩,甚至他们的儿女也沿袭着这样的风气。阿廖沙就在这样的家庭中饱受虐待:外祖父经常痛打外祖母及孩子们,有一次竟把阿廖沙打的失去了知觉,结果大病了一场。在这样的环境下阿廖沙幼小的心灵能不觉得恐慌和不安吗?!所以这本书都会令我们每一个人感到不快和压抑,这也是必然的,因为我们每一个人心中都有恻隐之心。

处在这样丑陋的社会,我们不得不担心阿廖沙的心灵会不会也被玷污?但幸好这世界也不完全是丑陋不堪的一面,身边还会有善良正直的人存在,他们给了阿廖沙信心和力量,使他看到了光明和希望,并相信黑暗终将过去,未来是属于光明的。在他生命中最重要的一个人便是他的外祖母,她把蜜送到了阿廖沙的心窝中去了。作品中外祖母是最慈蔼、最有人性的形象,她总是用她的温存给予阿廖沙爱的种子,种子发芽了,长成了参天大树,有了羽翼的保护,阿廖沙的世界就不会再任凭风吹雨打了。祖母抚慰了他心灵上的创伤,而真正教他做一个正直的人的是老长工格里戈里。当然那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小茨冈”也同样教会了阿廖沙如何面对生活的艰难,但他却被两个舅舅给害死了,然而我觉得与其说是被他们害死的,还不如说是被这个黑暗的社会所吞噬的。高尔基正是以他无产阶级作家特有的感情和娴熟的艺术技巧,根据自己的亲身经历,成功地再现了阿廖沙作为一代新人从觉醒到成长的艰难历程。

高尔基在作品的开头就写到:“有时连我自己也难于相信,竟会发生那样的事。有很多事情我很想辩驳、否认,因为在那‘一家子蠢货’的黑暗生活中,残酷的事情太多了。”但是,与此同时,我们也可以看到,在这黑暗的另一面,还有一种叫做光明的东西在那隐隐发光。只要还对光明充满希望,那么这一点点微弱的火光就可以被放到无限大,直至洒到每一处阴暗的角落。我想这大概就是高尔基想要表达的另一个更直接更迫切的主题——批判俄国几世纪以来形成的小市民习气,痛斥小市民的卑鄙灵魂。让这种卑鄙灵魂消失,正是无产阶级努力的方向,至今天还在继续……

而我所要说的就是不要对任何不堪的现实失去信心,总会有一些人一些事令你感到痛苦甚至绝望,但你想想,黑暗过去,黎明的曙光总会到来。只要你仍能保持不灭的信心,做一个善良、乐观、富于同情心的人,那么你的光明定会到来。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4

书,是人类知识的宝库。不但要好好的利用,还要尽情的去开发它,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拥有它。所谓:读一本好书,就像与一位睿智高尚的人对话。就在睡觉前,我又情不自禁的拿起了一本好书——《绿野仙踪》。

这是一本活泼生动的书籍,作者的奇思妙想,奇特的想象力,把一本童话故事书变得更引人注目。在作者的妙笔生花下,把主人公和故事情节的重点,淋漓尽致的表现了出来。作者正是老一代的美国“童话之父”他叫佛兰克。鲍威,他可以说是一个童话天才,在有生之年写了近100多篇童话作品。真是令人赞叹不已。

《绿野仙踪》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多萝茜和亨利叔叔、艾姆婶婶居住在堪萨斯大草原上。一天,一场龙卷风把她刮到了一个陌生的国度——奥兹国。在那里她结识了稻草人、铁皮伐木工和胆小的狮子,他们为了实现各自的心愿,互相帮助,互相扶持,携手共度一切艰险,遇到许多稀奇古怪的事情。最后,他们凭借自己非凡的智慧和顽强的毅力,都如愿以偿。

生活是块七色板,在这,需要顽强的毅力,需要照亮心房的阳光,需要大海般的胸怀,需要……但更需要真心朋友的鼓励与帮助。正如孙武说的一样:上下同欲者胜。多萝茜与稻草人、铁皮人和狮子,从不相识到朋友,然后一同共度难关,互相帮助,结果实现了他们的心愿。假如多萝茜到了没有遇到稻草人他们,或许她就永远回不了亨利叔叔和艾姆嫂嫂身边了。朋友很重要。在你遇到困难时,需要朋友的帮助;当你遇到麻烦时,需要朋友的帮助,那么你就能很好地解决困难。朋友很重要,你得珍惜他:大家应该互相帮助,建立友谊,互相友爱,团结一致,不会因为一点小事情而争吵,破坏了朋友之间的友谊。

在读书的过程中,多萝茜占据了我的思想,多萝茜似乎就是我的好朋友,我的心也随着多萝茜的经历不时地欢喜、紧张、惊异、难过。她那勇敢的表现、善良的心地、坚强的意志,让我感到自己很渺小,为自己的懦弱而羞愧不已。有时我会问自己:“如果我是多萝茜,我会不会像她一样勇敢地克服重重困难,并帮助其他人呢?”看完这部童话后,我决心像多萝茜一样鼓足勇气,用不懈地追求和奋斗的精神来面对各种困难,克服学习上、生活上的一切不利因素,勇敢地挑战自我,I think I can!要实现理想,是不容易的,达到每一个目标,是必须付出艰苦劳动的,要不怕困难,带着一颗善良的心,与同伴团结友爱、互相帮助,那么,你心中所想的美好的一天一定会到来。

那么,朋友就是你生活中的一支擎天柱;就是当你耗尽一切时挺身而出的一丝希望;就是当你徘徊在孤独边缘时,温暖你心的一束阳光……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5

《城南旧事》,看似平凡的一本书,却讲述了一个悲惨且又意味深厚的故事。

这本书是著名女作家林海音以其7岁到13岁的生活为背景的一部自传体小说集。它描写了20世纪20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和睦的一家。它透过主角英子那双童稚的眼睛,向世人展现了大人世界的悲欢离合,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与单纯,却道尽了人世间复杂的情感纠纷。

作者并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容描绘一个天真的孩子眼中的老北京。

《惠安馆》中,小英子并没有因为秀贞的“疯疯癫癫”而感到畏惧,还想尽办法让秀贞和妞儿母女相认,体现出了英子善良,富有同情心的本质。

《我们看海去》,蹲在草丛中的厚嘴唇小偷,一个美好的约定,展现了孩童眼里的世界是多么的平凡。

《兰姨娘》中,“狡猾”的小英子别有居心地做了一回月下老人,为漂亮爱笑的兰姨娘和德先叔牵线搭桥,一扫母女俩多日来的烦恼和隐痛。可见小英子是多么机智。

《驴打滚儿》中,宋妈的坚强、倔强与她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给我留下了深刻的记忆。

《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爸爸因肺病而从此离开了人世,小英子也从此告别了这段童年生活。

相比之下,英子的童年是精彩的,是那样地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地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地满是人间烟火味、人情味……

不管是人、还是那里的一草一木,他们都和英子建立下了深厚的感情,成为英子记忆里深刻的人物。但是这些人都伴随着童年的脚步声里去了、消失了。童年的回忆,就此破碎,散落了一地。所以,童年是人生当中最美好,最快乐,最重要,最值得回味的一段时光。童年就似孩子温馨的脸蛋和纯洁的心灵,充满了喜怒哀乐。童年又是一个打翻的五味瓶,酸,甜,苦,辣,咸,这种种感觉都让你品味到了人生的开端。

童年不仅是人生的开端,也是回忆的开始,也是乐曲的前奏。它代表经历沧桑与坎坷后的人对纯真年代的怀念。

林海音的童年已经永远地过去,《城南旧事》这本书表达出了她对家乡的思念与童年的怀念。

花儿谢了还会再开,曲终了还能从头再来,溪水流走了还有一汪新的明泉涌来,但是童年是一去不复返的。希望大家珍惜这宝贵的童年,珍惜这一分一秒的快乐时光,充分利用童年的每分每秒。不要等多年后回想时,满是遗憾……

也请大家记住自己的这段纯真的童年时光,记住儿时玩闹的伙伴;充满友情的小学校园;童年动听的歌声,童年的一切一切……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6

“不管怎样,我老是在想象,有那么一群小孩子在一大块麦田里做游戏……我的职务就是在那里守望……我只想当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

读完了《麦田里的守望者》一书,一个少年形象出现在我的脑海中——他是大人们眼中的坏孩子,因为他所作的、所想的一切都“不像话”,他的成绩也是那样的糟糕,几乎没有人喜欢他……他就是全书的主人公——霍尔顿。

他的讨厌周围肮脏的世界——他讨厌伪君子,讨厌周围的虚假的人,却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讨厌电影,却不得不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去那里消磨时间……霍尔顿没有真正好的朋友,只有肮脏的“阿克莱”、表里不一的斯特拉德莱塔等室友,但他又不得不跟他们交往,他厌恶他们,却又无奈,他无法改变现状。他不想和他们同流合污,成绩自然会很差。他看不惯周围的世道,所以他苦闷、踌躇、彷徨,自己的心事也只能被自己扛着。

霍尔顿一直都希望自己可以变得很勇敢,但是实际却是他一直都很胆小,被别人欺负后只能在做白日梦的时候幻想着可以把他打败,他连一个瘦弱的女人都制服不了,更何况别人呢?他被学校开除后,都不敢贸然回家,蹑手蹑脚地回去还一定要躲避着父母。他一直都在用一些不切实际的幻想安慰自己,却没有胆量去做真正意义上的叛逆。

他是青春期的少年代表,从他的经历里可以清楚的看到与家长的代沟,家长总希望他像哥哥一样可以成为出人头地的人,可是他的理想也只是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站在悬崖上,捉住不断奔跑的孩子。大人总认为霍尔顿是一个败家子,是一个不良少年。但他有自己的思想,在他那半成熟的心中还存留着点点梦想,即使它在那污浊的世道变得那样的细微渺小。

霍尔顿是明智的,是聪明的,他看透了社会的本质。他的朴素和善良,是他所在的年代很少的,虽然他的有些思想还比较幼稚,虽然他有许许多多的缺点,但他反抗现实、向往美好世界的纯洁的一面是不可忽视的。

作者借助笔下的霍尔顿,活灵活现的展现了自己的想法,用一个处于青春期的孩子的口吻讲述了一个关于那所谓“叛逆”的想法,讲述了成熟与不成熟之间的过渡,大人与青春期少年之间的代沟。

霍尔顿的那个只想做一个麦田里的守望者的梦想,那个为了不让小孩子掉下悬崖而站在悬崖边救孩子的形象,那个纯洁无私的想法,天真幼稚却又些许成熟的心事,渐渐放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7

在故事的繁多世界里,有感动的、伤心的、高兴的……故事。而《老人与海鸥》却带给我非一般的感动。

《老人与海鸥》讲述了一个平凡又打动人心的故事:老人视海鸥为自己的亲人、儿女,给海鸥喂食,取名字,把海鸥当成自己的儿女看待;老人去世后,海鸥们在老人的遗像前翻飞盘旋,大声鸣叫,像是为老人守灵的白翼天使,不忍心离开“亲人”的事。他们也许已经明白老人已经死了,摆在自己面前的所谓的“老人”其实是一张遗像,真正的老人已经不在了……但他们依然在用声声的鸣叫呼唤着老人,他们一定是认为自己的呼唤能把老人叫回来。当然这是不可能的`。

在课后,我一直带着疑问:这位老人究竟是谁?海鸥们与他无亲无故,他为什么要对海鸥好呢?为什么要照顾他们?一个孤寡老人,他为什么要每天这么不辞辛劳的走20余里去喂海鸥?像他这样的老人,应该是躺在摇椅上,好好度过晚年,但为什么这个老人这么特殊呢?……种种原因给我带来了困扰。书给我了答案:老人觉得海鸥是幸福鸟,吉祥鸟。海鸥在的地方,那儿的村民就会快乐,就会幸福。老人名叫吴庆恒,是昆明人,那儿的居民都把他称为“海鸥老人”。只要在当地,红嘴鸥“驾临”,老人每天都徒步几十里给海鸥喂餐,风雨无阻。老人每月退休工资只有三百零八元,大部分都用来给海鸥买食物。

四元五角一斤的饼干丁,老人毫不犹豫买给海鸥,他知道,那是海鸥最喜欢的美食,他时常买来鸡蛋,为海鸥制作“鸡蛋饼干”;而他自己,却省吃俭用,不愿意坐五毛钱的公车,唯一的奢侈品是两毛一包的金沙江香烟。

这篇文章还写出了海鸥们对老人的爱戴,对老人的一片深情,同时也表现出了原来老人对海鸥的那份无私的爱。展示了海鸥对老人的那份令人震撼的情。海鸥还那么的离不开老人,他们在用自己的方式来表达对老人的怀恋。这样的场面,相信无论是谁都会为之颤动。

如果说老人对海鸥的爱是无私的爱,那么海鸥对老人的情是震撼的情。

其实,在现实生活中,一直都有人与动物之间的感人故事,在清远,有一位市民救了一只喜鹊,小喜鹊伤口渐渐好了之后,怎么也不肯离开自己的恩人。就算你把它赶走,过多一会儿,自己又会飞到恩人的肩膀上。因此,我得出了一个结论:你对动物好,动物也会对你好,每种动物都是有灵性的,它们都会报答对自己好的人。即使是一种凶猛的动物,经过长时间的感情相处后,一切冷冰冰的东西都会融化。

人与动物之间也有很深厚的感情,我以后得在生活中多找找此类的故事!学会与动物和谐相处。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8

烈日炎炎的午后,空调“呼呼”的吹着。杯中的冰块时不时的发出崩裂的声音,手指在杯口一圈又一圈的摩擦着。时间怀着恶意从我头顶流逝,不知就这样过了多久,也许是一个小时,也许是一分钟。无所谓了,反正我无事可做。

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我开始读并读完了《第一次看世界》这本书.一开始我并没有对这本书怀有什么精彩、有趣之类的期待,完全只是打发时间。我是坐在窗边看这本书的,所以从窗帘褶皱里流泻下来的些许阳光,被切割成了薄片,落在书中的文字上,细细碎碎,亮亮晶晶。当我细细读完最后一张合上书本时,才发觉阳光已变得昏黄,太阳也已经悬在山头,甚至有几户人家亮起了灯了。

书已看完,有些感想想与汝等分享一下。这本名为《第一次看世界》的书中记载的只是些普通却蕴藏着美好精神和趣味的儿童文学故事,例如:

《四季的风》作者从四季结构开始,以巧妙地方式说明了风在四季各不相同的缘由。同时风的动和苦孩子常年躺在床上的静形成流动的和谐,其间丰沛的感情震撼了我的心。

《“歪脑袋”木头桩》写的是一个老木头桩,顽固又自以为是。但女孩们跳皮筋的旋律却震撼了老木头桩的心,并唤醒了它的回忆。作者用心设计女孩们和老木头桩的两次相遇,从而传达出 童心的魅力。且文中的描写都极富有诗意:“皮筋老想缠住那些腿,可就是缠不住,那些腿在飞”。这样的语句清浅而深刻,简单却富有诗意,我们会自然体悟到作者巧妙蕴藏在诗意语句里的哲思。

《南南和胡子爷爷》围绕着小男孩南南和胡子爷爷相遇前后,发生了许多离奇却有趣的事情,如:南南要去看戏、狼要去吃南南、胡子爷爷保护南南、南南演戏……

事件的连接似乎没有严格的逻辑顺序,反而有些混乱,但这却是作者有意为之,因为这是梦呀!呈现了梦的自然形态。不过本文却没有教育意义,只是一个纯粹的孩子的梦。但这种艺术手法和理念都十分新颖。

这本书是今年新出版的,可能还有些缺陷,但是书中的文章都不是简单的选用已有的名著名篇,而是从当代儿童文学的纯粹艺术出发。挑选的是那些在审美趣味和艺术价值上更加体现经典性、持久性作品,在审美和人文层面,是温暖、大气、纯粹、美好的,这些一直潜藏在文学遗产的深处,并一直都是无比珍贵的部分,需要我们用心发现,品读这些作品蕴藏的美好精神和趣味。

因为这本书是一种全新并且新颖的儿童文学书籍,所以难免会有一种世界观的颠倒,会有一些历史的距离,也难免会产生某种审美的隔膜。但它们那些永恒的魅力和力量确是怎么也让人忽视不掉的。

这是一本既富有经典感,又具有当代审美意识和人文趣味的儿童文学读物,我推荐当代儿童去读。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9

仍记得那是一个慵懒的春日午后,暖暖的阳光温柔地洒落,米白色的书柜变得更加迷人,轻轻抽出那本《城南旧事》——这是我女儿的书,之前虽没读过,但“英子”这个人物却早已通过女儿的小嘴巴,走进了我的生活。翻开书本,走进故事,淡淡的文字,悠悠的叙述,一件件娓娓道来的纯朴“旧事”。第一次,我走进了二十世纪二十年代的老北京;第一次,我感受到了那个年代真实人性世界的善恶、冷暖;也是第一次,我触摸到了“小英子”那颗纯真美好的童心……一出精彩绝伦的活剧在我面前隆重上演!

二十世纪二十年代,北京城南一座四合院里,住着英子温暖的一家。我透过英子童稚的双眼看到了大人世界里的悲欢离合,虽有一种说不出来的天真,却道尽了人世复杂的情感。一切都是那样的有条不紊,缓缓的流水、缓缓的驼队、缓缓而过的人群、缓缓而逝的岁月……似一首淡雅而婉转的诗,如一幅恬静而含蓄的画。英子的世界是单纯的,充满疑问的,她从不在自己的世界里上锁,总是任由人们进进出出。在最使小英子感到好奇的惠安馆里,她与被人们认为是疯子的秀贞结下了友情,竟还发现与自己快乐嬉戏的小伙伴妞儿,原来是秀贞失散多年的女儿,于是英子促成了她们的母女相认;一次偶然的机会,英子与“小偷”结识,她认真的听着“小偷”的故事,并与“小偷”共同许下了最美的承诺----我们看海去;她爱着自己的奶妈,望着她离去,英子无奈、伤心、难过;爸爸病危,骊歌响起,落花静默,而此时的英子却前所未有的镇定,一如“小小的大人”……

一个个小故事,就像一部部电影,发生在小英子的生活里,有开始,亦有结局,有相识,亦有别离。她不刻意表达什么,只是一幅场景一幅场景地,从从容容地描绘一个孩子眼中的老北京,就像生活在诉说它自己。那样的不疾不徐,温厚淳和,那样的纯净淡泊,弥久恒馨,那样的满是人间烟火味,却无半点追名逐利心。许多细节都洋溢着一种深深的眷恋之情,都保存了一份难得的温馨,像学校的阵阵钟声和孩子们的阵阵歌声,还有那辘轳井,那老水车,以及在烈日下吐着舌头的狗和那条幽静而蝉声如雨的小巷……英子更是从这一部部电影中,从自己的生活中慢慢体会,悄悄成长。

这样一部安静的小说,它不是一个故事,而是一部诉说成长的童话,它在无声地讲述着英子成长的历程,成长总与离伤相伴,在一次次相识与离别的过程中,英子也从懵懵懂懂的孩子长成了“小小的大人”。“ 人生难得是欢聚,惟有别离多……”其实我们也一直都在离别,和我们的朋友、家人,也和旧时光里的自己……在哀叹离伤的同时,我们恍然惊觉自己已经长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0

“黑夜给了我黑色的眼睛,我却用它寻找光明。”读了《简·爱》这本小说,这大概是我最初的感受吧。

《简·爱》这本小说虽然历时长久,但影响深远。主人公简·爱虽然平凡,不出众,却最终一样得到人们的尊敬。是因为她身上具有一种反抗精神,正是这种精神,让她在社会对妇女的压迫和歧视下,仍然骄傲地活出了自我。

小说的一开始,交代了简·爱家庭背景的黑暗,简·爱在表哥约翰的欺辱下和他扭打起来。但这在当时是不被接受的,简·爱被关进了红屋子。她抱怨过自己的身世,却没有为自己的做法感到后悔,她坚信里德太太是错的,违背了里德舅舅的遗愿。这不禁令人感到震撼,简爱还是一个不喑世事的孩童,最初的她通过行动争取地位的平等,以及受到惩罚后的挣扎,反应了她敢于反抗,敢于争取自由的性格。

简·爱的经历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在劳渥德学校,在桑菲尔德,在圣约翰家。在劳渥德学校的经历揭露了社会残酷的教育制度以及满口道德的伪君子形象。海伦彭斯的悲惨命运也反映了当时她的宽容,忍让并不被社会所接受,最终竟成了劳渥德学校的牺牲品。

简·爱敢于追求幸福,敢于去爱一个社会阶层远远高于自己的男人,更敢于主动向对方表白自己的爱情——这在当时的社会是极其大胆的。幸福不再是某个人、某个阶层的专利,它属于芸芸众生的每一个人。当她以为罗切斯特要娶英格拉姆,而又想把她留在桑菲尔德的时候,怒气冲冲地说:“我的灵魂和你一样,我的心也和你完全一样!……我们通过坟墓,站在上帝的面前,是平等的——因为我们是平等的。”简·爱展现的人格魅力,深深震撼感染着每一个人。

结局是美好的,简·爱最终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得到了自己理想的幸福生活。这种从一个寄人篱下遭人嘲讽到过上幸福美满的生活的蜕变,绝不是偶然,也不是巧合。简爱像那跌跌撞撞跋涉长空的海燕,在风雨中拼搏,敢于向外界种种不公拼出一份倔强,挫折和磨难使她更加坚强,意志更加坚定。风雨过后,终于迎来了黎明——迎来了明媚的曙光。

在我们的生活中,带有歧视的言论也不在少数,例如男生比女生智力发达,比女生聪明;女孩姣好的容貌能提升面试成功率等。在这之前,我也曾认为自己在创造方面比不上男生,读了《简·爱》后,我才明白:一切的舆论,理所应当,都应化为虚幻,没有什么不可能,也没有什么绝对。

每个人都是待放的花朵,没有任何人,任何理由能够阻止他们绽放。我们在成长路上不管遇到什么挫折与不公,都不应选择妥协,而是像简·爱那样通过拼搏证实自己。在属于自己的春天,尽情地开出应有的色彩。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1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写个不停……”每当唱响《童年》这一首歌,我就会情不自禁地回忆起我多姿多彩的童年,也会想起林海音编著的《城南旧事》一书。

这本书作者以孩子的角度回忆了她在北京度过的丰富多彩的童年。《惠安馆》《我们看海去》《兰姨娘》……一篇篇故事,字里行间,处处展现出主人公英子的天真、质朴。读着读着,因为想念丈夫和孩子而疯癫的秀贞,被父亲打的遍体鳞伤的朋友妞儿,蹲在草丛里的小偷,敢于反对封建社会的兰姨娘与当时的进步青年德先叔,重男轻女、与英子家朝夕相处的乳母宋妈……一个个面孔好像都出现在我眼前了,我似乎也进入了英子的童真世界。和英子分不清好人和坏人、蓝天和大海一样,我好像也分不清我的童年与英子的童年了,也开始讨厌大人们的认真严肃,向往起小孩子们的天真无邪了。

合上书,英子的形象又浮现在我的眼前:英子站在静静吃草的骆驼前,仔细地看着骆驼嘴巴的运动,认真地学着它们动着嘴唇,磨着牙齿;不怕人们口所中说的“惠安馆的疯子”,背着父母和宋妈与那个疯子——秀贞做了好朋友,最后还帮她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孩子——小桂子;在草丛中帮同学找皮球时与小偷相遇,不仅不害怕,还相信他讲的故事,笑着给他背课文:“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蓝色的大海上,扬着白色的帆。金红的太阳,从海上升起来,照到海面照到船头。我们看海去!我们看海去!”;发现父亲偷偷喜欢上了兰姨娘,机智的英子当了一回“媒人”,把也来寄宿的德先叔和兰姨娘撮合在了一起,再偷偷跑回妈妈房间,笑着把这几天做的事给妈妈一一道来……活泼可爱、善良机智的英子跃然纸上。

在最后一节故事《爸爸的花儿落了》中,她在小学毕业典礼上说:“自己是多么喜欢长高了变成大人,但又是多么怕呢!”当她回到家后,她又得知父亲病逝,但她既没有慌,也没有哭,而是越发地镇定和安静了,因为她想起了所有曾经的朋友对她说的话,想起了父亲生前告诉过她,要“闯练,闯练!”还记得书中有这样的两句话:“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还”“爸爸的花儿落了。我已不再是小孩子了”是啊,英子的童年因此而逝去,她的童年一去不还了!

“池塘边的榕树上知了在声声地叫着夏天,草丛边的秋千上只有蝴蝶停在上面,黑板上老师的粉笔还在叽叽喳喳写个停……”我的童年也一去不还了,所以,我更应该坚强、乐观,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学好文化课知识,长大为祖国建设和发展贡献自己的的一份力!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2

十年一瞬如沧海,谁人还逝藏海花——题记

《盗墓笔记》它确确实实就是一部网络小说,难登大雅之堂,但他在我心目中却占据了不可替代的位置。

整个故事的开端源于五十年前的血尸墓,随着故事的发展,一连串的谜团显现出来。老九门巨大的圈套,是一场无声的硝烟,一切的一切,只源于人心的贪欲。贪欲让人什么事都干的出来,如梦游者一般敏感快速地做出各种反应,近乎疯狂地做出丧尽天良的事。阴谋,伎俩,交织在人与人的交往之间。主人公吴邪的爷爷在他的笔记里写道: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

吴邪,他有着各种各样的缺点,他不像另外一位主人公张起灵一样,如神明一般。他普通得和我们没什么两样,起初我对他是有厌恶之感的,讨厌他的敏感,讨厌他的犹豫,讨厌他的怯弱,但随着阅读的进展,我渐渐发现,正是这种种的缺点,使得他这个角色更真实。当风雨来临时,他的毅力着实让我吃了一惊,尽管他之后被环境所迫,不得不戴上不属于他的面具,不得不卷入一场阴险的角逐,但他仍然保持着他的良知,面具之下,仍然是那个“天真无邪”。

有人欺骗他,是为了达到自己的某种目的,而有人欺骗他,则是为了保护他。巨大的谜团对吴邪的吸引力很大,也正是他的这种好奇心,使得他一步一步地走进这个深渊。吴邪的三叔——吴三省,深知这水太深,不是吴邪能淌的,为了让他远离这团黑雾,只能编出一个个故事,虽然最后还是让吴邪识破了,但也让人感慨:谎言背后,不一定全是阴险,也有可能是善意。

在这种环境之下,很多人一路行走一路怀疑,吴邪比书中的很多其他人物幸运就幸运在他找到了值得信任的人。吴邪,张起灵,王胖子——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世背景,不同的目标,不同的灵魂色彩,却成了铁三角,他们肯为朋友而放弃自己的追求,他们互相猜疑着,揣摩着,但当朋友遇险时却能义无反顾地挡在其身前。铁三角是什么?是张起灵屡次在吴邪和胖子命悬一线的时候将他们解救出来,是吴邪千里规劝张起灵,是胖子不惜金钱帮吴邪涉险。

真正的友情是无所求的,它能使人们解读到自己存在的意义,张起灵也曾说过自己是一个没有过去、现在和未来的人,但他却从吴邪那里找到了和世界唯一的联系。故事以张起灵替吴邪走进了青铜门结尾,十年之约,我相信吴邪不会忘记,只因为,他们是朋友。

故事的最后,仍然保留着很多谜团,我们很想推开青铜门,去看看“终极”是何物,解开这些谜团。交错的时间和事件,被迷雾隔着的真相,几股力量的博弈,无一让人读得直呼过瘾;人心险恶,世态炎凉,与人性的真善美交织在一起,又让人陷入沉思。

在我看来,人情冷暖和人之本性,是本书的经典之处,值得我们去好好品味。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3

《傲慢与偏见》这部小说和奥斯丁的其他小说,反映了她那个时代的世态人情,在英国小说史上开辟了写实的世态小说的先河。《傲慢与偏见》主要篇幅都是谈婚论嫁,带有一般世态小说通俗浅显的特点,但《傲慢与偏见》经过了两个世纪的阅读和批评,却能始终引起长盛不衰、雅俗共赏的兴趣,是有很多原因的,正如奥斯丁自己所说,《傲慢与偏见》是在两寸象牙上细细的雕刻。简单的故事情节给人一种淡淡的感觉,舒服而自然。王子与灰姑娘故事的又是那么的浪漫,加上作者细心的刻画幽默机智的描述更使得这部小说在至今都是值得人们一读的。

说了这么多我们先来谈谈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识吧。在朋友彬格莱·查尔斯的舞会上,达西和女主角伊莉沙白认识了,但整场舞会都不跳舞的达西给伊莉沙白留下了一个很是高傲的形象,不同于童话故事,他们并没有因为一见钟情而相爱。彬格莱恋上了伊莉沙白的姐姐简·班纳特,这样给伊丽莎白和达西的相互了解到最后的相爱做了铺垫。姐姐在彬格莱家生病,伊莉沙白独自走着很远的路到彬格莱家看望姐姐。

一种内在美由此散发出来,她和姐姐的这种姐妹清深正是她知性善良的一种表现。达西也正在这个时候看到了这位姑娘的美,纯洁而完美,由内而外的看到了伊丽莎白的美并深深的爱上了她。但是彬格莱妹妹的挑拨、他们一家人的搬走、再到韦翰的谎言,无疑给他们的感情发展划上了一条巨大的鸿沟。看到这是很气愤的,王子渐渐远离公主,留下的只有太多的误会与偏见。在他们渐行渐远的时候奥斯丁又巧妙的将他们联系到了一齐。妹妹与韦翰出走和达西的真诚告白,越来越多的误会被打开,最后伊丽莎白打消对达西的偏见并也爱上了这位优秀的男子,在达西一如既往的爱慕下,王子与公主最后走到了一齐。

圆满的结局却经历了太多的曲折,在不同阶层上,男主人公的傲慢与女主人公的偏见都带有明显的阶级冲突,他们在感情上遭逢的种种挫折正是这种不同阶级地位造成的。一个平凡的女子最后找到了一个富有并深深爱着他的王子,那是因为她秀外慧中的一个素质,和她那充满理性的感情观念和实际选取。她那种独立不羁、藐视权贵、敢作敢为的表现又体现了当时的先进思想。小说总是顺应着他们的感情而发展下去的,小说高潮部分,伊丽莎白对达西的偏见到达了顶峰,看到那些难解的误会我就义愤填膺,看到乌云慢慢飘开偏见打消,王子与公主幸福的生活在一齐,就会有种旁观幸福的开心。小说就是根据他们的感情而发展下去的。傲慢,偏见,这两个毋庸质疑的贬义词,简.奥斯丁用“精心的语言”和“机智的幽默”将作品描绘成为精致的象征,一时之间闻名遐迩,从而《傲慢与偏见》也成为了脍炙人口的伟大著作。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4

在这本书中,我读到了狼的智慧、顽强和尊严;体验了游牧民族千百年来对狼的至尊崇拜;目睹了蒙古民族古老神秘的葬仪式;感受了那让人闻之胆颤的狼嗥。

蒙古狼,是一种充满智慧的生物,它们不打无准备之仗,踩点、埋伏、攻击、打围、堵截,组织严密,很有章法。它们也明白,在草原上,要想吃到猎物,就得有耐心,有毅力。黄羊是草原上跑得最快的动物,连狼都不及它。有时候,一条狼为了追一只黄羊,都能追得吐血。但是,黄羊依然是狼的食物来源,这就源于狼的耐性。通常来说,在白天,一条狼盯上一只黄羊,先不动它,一到天黑,黄羊就会找一个背风草厚的地方卧下睡觉,这会狼也不动它。一晚上狼就是不动手,趴在不远处死等。天一亮,黄羊憋了一夜的尿,跑不动了,狼瞅准机会就冲上去猛追,这样,猎物便到手了。狼所具有的这般耐性,令人叹服,也值得我们学习。正如书中毕利格老人所说的“天下的机会只留给有耐性的人和兽。”

蒙古人敬狼,他们死后都会举行葬仪式,渴望升上腾格里(天)。狼是腾格里的宝贝疙瘩,腾格里就护着狼,所以,当人们要把狼赶尽杀绝的时候,腾格里便帮着狼报复了。

发起狠来的狼是最令人畏惧的。整本书中,发狠报复的狼对马群的厮杀是我印象最深的一个情节。由于外来人疯狂的掏狼崽、打狼,在一个大风雪天,狼来报复了。在狼王的指挥下,狼群发疯了,发狠了,整个狼群孤注一掷,用蒙古草原狼的最残忍、最血腥、最不可思议的自杀性攻击手段,向马群发起总攻。一头头大狼,特别是丧失狼崽的母狼,一口咬透马身侧肋后面最薄的肚皮,受惊的马为了甩掉狼,会发疯地用后蹄蹬踢狼的下半身,一旦踢中,狼必然骨断皮开,肚肚破肠流。但,马的这一举动无疑给狼牙狼身加大了撕拽的力量,有可能被猛地撕开肚皮,置自己于死地。一条被马蹄踢破腹部、饿疯了的公狼,爬向倒地未死的马,撕咬着……只要它的嘴还在,牙还在,它就不管自己有没有肚子,照吞不误。这是狼在临死前最痛快最惨烈的最后一次晚餐。

被杀的马群和自杀的狼群,都在凄惨绝望中颤抖。

读罢,我擦擦头上渗出的汗,平缓平缓呼吸,惊叹不已。这,便是狼的狠性,狠得让人颤抖。

我不得不惊叹于作者如此丰厚的文学功底。那些精灵一样的蒙古草原狼仿佛能随时从书中呼啸而出,那一幕幕搏斗的场景是如此的清晰,真实。从每个细节中攫取的强烈的阅读快感,令我欲罢不能。这不仅仅是一本书,它还是一场狼图腾的精神盛宴!

我们要像狼学习,学它们的耐性和狠性。俗话说“你不对自己狠,别人会对你更狠”。为了成功,我们要有耐性和狠性。耐心的等,发狠的追。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5

《狼王梦》讲的是母狼紫岚想方设法把自己生的三只狼培养成狼王。可不幸的是,三只狼相继死去,她自己也与金雕同归于尽。书中有很多狼与其他动物打斗的场景,描绘栩栩如生,身临其境。故事情节扣人心弦,环环紧扣,我在为狼儿们的去世感到惋惜的同时,也为紫岚伟大的母爱感到震惊。

在看的过程中,我发现狼与人类其实是差不多的。都是望子成龙,望女成凤。况且紫岚与她的伴侣黑桑都是有很大野心的狼。他们不愿永远臣服于狼王洛嘎,但之后黑桑不幸毙命,留下怀有身孕的紫岚,紫岚悲痛之余并没有绝望。她生下了四个孩子,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她把希望寄托在肚子里的孩子身上,希望他们能代替黑桑夺下狼王的宝座。

在人类社会,有像双毛一样温顺胆小的人,也有像蓝魂儿一样乖张不羁的人。无论是什么性格的人,骨子都有竞争意识,竞争相当于一场战争,以狼的世界观来看,一生最大的竞争就是竞争狼王,这是一场以权力作为赌的竞争。人类的世界也有竞争,比如考试的竞争,运动会的竞争,甚至国家领土的竞争,有大有小,但性质都是一样的。因为狼与人都存在竞争意识。紫岚就是一匹竞争意识很强的狼。所以,她费尽心思培养她的孩子成为狼王。

在狼的眼中,讨好、谦让是软弱的象征,只有勇敢竞争才会被其他狼尊重。所以,紫岚一直在培养小狼们的竞争意识。为了达到目的,紫岚与媚媚联合起来欺负双毛。她们不让双毛在炎炎烈日下饮水,故意把清冽的水弄脏,还想在里面撒尿。看到这我既惊讶又不解:紫岚为什么要这么做?双毛不应该受到她的爱护吗?怎么如此凶残严厉的对他?

但之后的情节发展使我顿悟。

双毛的忍耐到达了极限,他忍无可忍了,他把紫岚一下子扔了出去,紫岚的一只腿卡在石缝里折断了。双毛不在是那个懦弱胆小的草狼了,他的血性觉醒了。原来,紫岚这么做是为了唤起双毛狼的本性,让他抛开狗那样的奴性,竞争狼王。这可以理解为一种畸形的母爱。我从而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她对我很严厉,在暑假逼我上各种各样的补习班,还经常骂我,贬低我,她的目的与紫岚的目的有着异曲同工之妙。她是为了让我成绩提升的更快,做个有出息的人。这都源于爱啊!无论是人还是狼,都有着一份对子女深切的爱。

紫岚最后的结局是悲惨的,她的两个眼珠被金雕啄出,从空中坠下,摔死在了乱石滩。她与金雕搏斗全是为了能让女儿媚媚能顺利产下狼崽,可她换来的是女儿无情的抛弃。也许,这种行为在狼的眼中是再正常不过的,但人类并不是冷血动物。读完了这本书,我对母爱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今后也会更加理解母亲对我的爱,无论是细心呵护的爱,还是严厉苛责的爱。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6

漫画、卡通、寓言、童话和小人书曾让我百看不厌,此外,我也喜欢看励志方面的书,吃过各种版本的“卡耐基”、喝过各种各样的“鸡汤”。眼前这本《谁动了我的奶酪?》似乎综合了它们所有的口味,着实叫人喜欢

从表面看,《谁动了我的奶酪?》和其他众多装祯精美的书没大区别,只是薄了些,约4万字,写的是个可爱的寓言故事,每页都配有主人翁滑稽可爱个性鲜明的漫画形象。可就是这本不起眼的小书,在欧美创造了出版业的奇迹:自1998年9月由美国普特南出版公司出版后,两年中销售2000万册,雄踞亚马逊网上书店第一名约80周,同时迅速跃居《纽约时报》、《华尔街日报》、《商业周刊》最畅销图书排行榜第一名。

书中有4个“人物”———两只小老鼠“嗅嗅”“匆匆”和两个小矮人“哼哼”“唧唧”。他们生活在一个迷宫里,奶酪是他们要追寻的东西。有一天,他们同时发现了一个储量丰富的奶酪仓库,便在其周围构筑起自己的幸福生活。很久之后的某天,奶酪突然不见了!这个突如其来的变化使他们的心态暴露无遗:嗅嗅、匆匆随变化而动,立刻穿上始终挂在脖子上的鞋子,开始出去再寻找,并很快就找到了更新鲜更丰富的奶酪;两个小矮人哼哼和唧唧面对变化却犹豫不决,烦恼丛生,始终固守在已经消失的美好幻觉中追忆和抱怨,无法接受奶酪已经消失的残酷现实。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唧唧终于冲破了思想的束缚,穿上久置不用的跑鞋,重新进入漆黑的迷宫,并最终找到了更多更好的奶酪,而哼哼却仍在对苍天的追问中郁郁寡欢……

“奶酪”自然是个比喻,代表我们生命中的任何最想得到的东西,它可能是一份工作,也可能是金钱、爱情、幸福、健康或心灵的安宁等等。 生活在这样一个快速、多变和危机的时代,每个人都可能面临着与过去完全不同的境遇,人们时常会感到自己的“奶酪”在变化。各种外在的强烈变化和内心的冲突相互作用,使人们在各种变化中茫然无措,先是追问———到底是谁动了“我的奶酪”?然后对新的生活状况无所适从,不能正确应对,并陷入困惑之中难以自拔。如果你在各种突如其来的变化中,总耽于“失去”的痛苦、“决定”的两难,“失望”的无奈……那么生活本身就会成为一种障碍。生活的迷宫很大,你会滞留在其中一角安身立命,久了,年纪渐长,就“懒得变动”,或者是“没有勇气和激情”再去变动和追寻。

我喜欢这本书,因为它是一个,轻松愉快地便澄明了混沌的生活。当一位被变化所困惑的人坐在一面肮脏的镜子前,希望看清自己的真面目而不得时,《谁动了我的奶酪?》就像一位智者,用一条白毛巾从容不迫地擦去镜子上的污迹,让困惑者真正发现自己的问题所在。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7

读了弗朗西丝·伯内特的名著《小公主》,我认为这是一部感人至甚的长篇小说。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名叫萨拉。克鲁的英国女孩,她很富有,想要什么就有什么。在她七岁那年,她不得不离开父亲去了女童培育院。父亲把她交给了势利的校长。校长并不喜欢萨拉,但她很看重她的那份财产。萨拉因此成了学校的特权阶级,校长处处抬高萨拉的地位,事事夸奖萨拉。就在萨拉生日那天,她父亲的一笔生意的失败,导致破产死了,而且分文不剩。

对萨拉颇有偏见的麦琪校长开始认为萨拉已不再是一大批财产的继承人,于是把她赶进了残破的阁楼,就如巫女把她从天堂赶入地狱一样。她成为了一名女佣。萨拉阳光的日子碎成了无尽的长夜。虽然,她心情悲痛,却没有掉一滴眼泪,她怀着一位公主应有的乐观和坚强自我安慰,望梅止渴。她想象成自己是一位不向命运屈服的公主。记得,每一次萨拉饿了,没东西吃,她为了缓解自己的需求,总会幻想着美妙的事情:“假设我的面前摆满了许多佳肴:蛋糕、牛奶、奶酪、薯条……该多美味啊!但这些东西都要在做完活才能吃,现在只有赶紧干活才是唯一办法。”经过一番思乡情绪后,萨拉就会觉得有一股动力在她身上。这样,一些所需的不足便渐渐消失……从萨拉身上,我看到了面对逆境乐观向上的精神!

终于,在朋友给予的安慰下,凭着自己的信念见到了希望——天意般的巧合,她遇上了父亲生前的好友,萨拉因一场变故,获得了巨大的财富,再次成为了小公主。天使把是善良的天使又使公主的生活回到了从前那样,幸福,快乐,安详。

“如果我是一位公主,即使我衣衫褴褛,我的内心也还是一个公主,在不为人知时还能保持一颗公主的心,那便是一种极大的成功。”萨拉的思想境界显然,已达到了很高的境界,那她创造的奇迹也是不容置疑的了。萨拉的经历使我非常地感动。故事的主人公从一朵万人瞩目的玫瑰变成一朵无人问津的野菊,命运挑战了极大的变。年仅九岁,却能坦然面对接踵而来的困难,寻找快乐大门的“钥匙。

读了这个故事后,我感动了。变穷后的萨拉克服了这场连成年人都难以承受的哀痛,她依靠自己度过最艰难的时候!萨拉是坚强乐观的,她那充满魅力的想象力让我着迷。我想,势利的校长决不会想到萨拉是一个富翁!就算她很贫穷,但她依然是个富翁!她拥有友情、快乐、诚实、善良等精神财富,最重要的是她有一颗知恩图报、充满想象力的心!我们曾经学过的《中彩那天》,讲的不就是精神财富吗?是的,以前,我认为精神财富离我很远,但是,自从读了《小公主》后,我再也不那么认为了!精神财富就在我们身边,只要你有一颗善良的心,一双善于发现的眼睛,你就是富翁!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8

人生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定的信念。信念总是徘徊于坚持与动摇之中,总是彷徨于前进与退缩之中。”这是罗曼。罗兰说过的一句话。正如在太平洋上那个海豚样的小岛上顽强生活着的那个女孩一般,她用自己坚强的生命,在奥台尔的笔下谱写了一部《蓝色的海豚岛》的传奇。

《蓝色的海豚岛》一书向大家介绍了这样一个故事:在太平洋上,有一个岛屿,它形似一只躺卧的海豚,故名“海豚岛”。海豚岛上有野狗,有小鸟,有印第安人生活着。岛的周围有海狮,有海豚。他们都快乐地生活在岛上。可有一天,一群阿留申人来到岛上,大肆杀害印第安人。印第安人决定逃走。可一名十二岁的小女孩卡拉娜和她的弟弟却因没赶上离开的船而被留在岛上。一天夜里,一群野狗的首领叼走了卡拉娜的弟弟。卡拉娜在愤怒之下用箭射中了那只野狗的胸口。几天后,卡拉娜再次找到那只野狗,发现它还活着,便收养了它。后来卡拉娜又收养了两只狗,两只鸟和一只狐狸,他们一同而对危险,一同寻找食物,在危机四伏的海豚岛上活了下来。直到十八年后,卡拉娜才等到救援的船只,离开了海豚岛。

读到这里,我不得不停下好好反思:如果我是那个十二岁的小女孩,我能活下来吗?如果是我遇到危险,我能战胜恐惧,冷静面对吗?这些我多半是做不到的。再想想那次我“丢脸”的经历,便觉得更加惭愧……。

不记得是哪一天了,只记得是刚升入初中的那个暑假,我提着一只篮子到离家不远的水果店去买水果。刚付完钱,转身要走的那一刻,我感觉脸上被打到了一滴水花,接着两点、三点……下雨了!可当时我的反应却不是赶紧往家跑,而是像缩头乌龟样的,转身往水果店里钻。要知道水果店离我家还不到四百米,可我却就这样在水果店里站着,站了四十分钟,等雨停了才转身往家走。现在再想想,当时的行为,体现的不仅是幼稚,更多的是我对生活经验的缺乏以及我遇到困难时不敢面对而是逃避的事实。这也是在人的成长过程中,最忌讳的一点。

作为生活在和平年代的青少年,即使不用面对海豚岛那样的危险与苦难,也不能因此失去我们面对困难的不移的信念与决心。卡拉娜正是有了这样的心态,才能坚强地活下去。其实,最可怕的永远不是外界的风吹雨打,而是自己内心的冰雪风霜。战胜自我,要独立自强。也要坚定信念。不能永远依靠身边的人,也不能在任何时刻丧失信心,更不能一碰到难题就畏缩不前,自暴自弃,要以积极的心态迎战“敌人”,凭借自己的生活经验,战胜自己内心那个胆小怕事的自己。

合上书,我仿佛又看到了那个叫卡拉娜的女孩,向我招手,对我说:“不要放弃,不要放弃……”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19

《与拉玛相会》是亚瑟克拉克所作拉玛系列四部曲中的第一部,并同获1977年雨果奖与星云奖。

整个故事并不复杂,一艘外来人工飞船进入太阳系,牛顿船长和他的努力号被派去调查,解决了一个核弹危机后,各自返航,皆大欢喜。

故事精妙的在于对拉玛飞船内部的描写,尤其在不知何故整个飞船系统启动后,两天之内从毫无生命的一锅有机汤进化出微生物,藻类,生产出占大气50%+的氧气,以及从低级到高级不断出现的生物机器人。

由于故事背景中,人类已经成功移民到太阳系的其他星球,从离太阳最近的水星到最远的海王星卫星,组建了含7个成员的联合行星U.P.。因此,一艘外来飞船并未对整个人类社会形成如其他科幻小说中描写的,极为激烈的社会震动与变革,作者也未着笔于此。

唯一有关的主要情节是水星人认为拉玛有可能会变轨成为太阳行星,继而控制整个太阳系,为此他们发射了一颗核弹准备在拉玛变轨前摧毁它。牛顿船长考虑半天后,同意了手下罗德里格的计划,沉默了核弹。

从道德或者逻辑上,对这种只有未来的人才能判断的事都无法给出一个准确的偏向一方的答案,然后选择背后的压力又让人难以承受,船长选择像库克船长那样温和的对待手下人以及新大陆上敌对的当地人,他认为拉玛上的生物并未存有恶意,阻止了对拉玛的摧毁行动。船长的认定是由于之前拉玛里的生物机器人所表露出的态度和拉玛本身的研究价值,使得他偏向了这边,而水星无视行星联盟私下行动产生的厌恶感又起到了推动作用。

最终,拉玛从太阳中汲取了能源之后,毫不留恋的离开了太阳系,离开了被它的到来扰得是非横行的人类,颇为有趣,我非为汝而来,亦非为汝而去。就像吉米遇到的那只拉玛螃蟹:

那螃蟹没有一点反应,毫不踌躇地走过来,完全当没有吉米似的从他身边走过,朝南一直走去。吉米作为人类的代表,看到他的第一个接触者在拉玛平原上昂首阔步,完全没把他的存在当一回事,感到自己极端愚蠢和受辱。但是,如果被它当做一个长期丢失的兄弟来欢迎呢?会不会更为糟糕?

这倒是个很冷的笑话,人类在宇宙中到底是什么地位?从地球中心说到人择原理,表现出的都是智慧生物的一种自我中心,早已忘记了曾经存在的对天空和自然的谦卑,对世界万物的尊敬,而大概只有科学工作者才能在对毫末如原子广袤如宇宙的研究中,体会到自身的渺小,感受世界背后漠然安稳运作的规则,这时候区区人类之间的争斗就显得极为可笑。但是,也正是在这种蜗牛角上争何事的所在,同样迸现出无与伦比,唯有人类才能具备的光暗交辉喜怒哀乐世事纷行,这也是静寂宇宙所不能代替的。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0

傅雷用自己的经历现身说法,教导儿子待人要谦虚,做事要严谨,礼仪要得体;遇困境不气馁,获大奖不骄傲;要有国家和民族的荣辱感,要有艺术、人格的尊严,做一个“德艺兼备、人格卓越的艺术家”。同时,对儿子的生活,傅雷也进行了有益的引导,对日常生活中如何劳逸结合,正确理财,以及如何正确处理恋爱婚姻等问题,都像良师益友一样提出意见和建议。圈圈爱子之心,溢于言表。

《傅雷家书》是我国文学艺术翻译家傅雷及夫人写给傅聪、傅敏等的家信摘编,写信时间为一九五四年至一九六六年六月。

读了《傅雷家书》之后,真为傅雷先生对人生的如此认真和对子女的如此关爱而感动万分;家书中大到事业人生艺术,小到吃饭穿衣花钱,事无巨细,无不关怀备至。为人父母的可以从中学习到教育子女的方法,学艺术的特别是学钢琴的可以从中学习提高技艺的方法,对解放初期至文革这段历史感兴趣的朋友也能从傅雷这位当事人的描述中得到一些了解,而此书中对我印象最深的是加强个人修养。从家信的话语中看出傅雷是一位对自己要求极严格的人,有些方面甚至有些刻薄自己的味道,傅雷让儿子立下的三个原则:不说对不起祖国的话、不做对不起祖国的事、不入他国籍。爱子教子的精神令人感动。

这是一部最好的艺术学徒修养读物,也是一部充满着父爱的教子篇,傅雷夫妇是中国父母的典范,他们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地培养的两个孩子:傅聪--著名钢琴大师、傅敏--英语特级教师,是他们先做人、后成“家”,独立思考,因材施教等教育思想的成功体现。

有人认为书信是最为真切、自然和诚实的文字。是啊,因为写下的一切文字都是即时即刻的内心所想,思想到哪里,文字就到哪里。给亲人写信更是如此,而且是他敢于剖析自己,在子女面前承认错误,从自身的经历中给出经验和教训。所以,我想读傅雷家书我们读到的应该就是傅雷自己吧。傅雷在子女的教育上也是因材施教的,在对傅聪音乐上的教育上,原先是强调技巧、而后反复要他能真正领悟作品本身,这也就是凡事多从“为什么”的角度思考问题,从而看到事物的本质。傅雷在教育子女中自身的思想经历也在不断的提高,在傅雷身上我们看到的是中西二种文化融合的思想。高尚的父母培养出成功的儿女。傅雷夫妇一生苦心孤诣,呕心沥血培养的两个孩子,都很有成就。家书中父母的谆谆教诲,孩子与父母的真诚交流,亲情溢于字里行间,给了我强烈的感染启迪。

弗兰西斯。培根曾说:“人类的命运,操纵在自己的手里。”我们都渴望成功,希望做一番大事业,这就需要智慧的指引。

那么,就从这本书开始吧!它将告诉你所有迈向成功的方法和技巧,帮助你打开财富的智慧之门,开创你辉煌的人生!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1

思考一切无人问津的未知,可能可以发现无人知晓的桃源。

——题记

它们在纸页上狂舞,昏黄的光的透视下,下一层地狱的恶魔墨色的身影放声欢唱,隐约可见它们寂然而狂暴的眼神。

我百般无奈,坐在屋内,几粒光从窗间的缝隙飞奔而来,金色的光束里细小的尘埃在微不可察的气流中升腾。我知道那层薄薄的窗外是什么——奔放的云拥抱着高耸的楼房顶部,光的河流自天而下,灿烂的阳光中隐约的笑声将欢乐抛上诸天……

我烦躁地不停翻页。

只是忽的,我发现了一句话:

“兄弟不知,我是心腹兄弟,现在舍命前来救你……”

这是在“宋公明义释晁天王”中宋江见到晁盖时所述的第一句话。

我霎时间感受到了某种奇异的吸引力。

我又用眼瞟了一下前文,吴用询问晁盖要不要让宋江进屋,晁盖反问宋江是否单身前来,吴用回答是,晁盖迟疑了一伙儿才同意了。

吴用是谁?晁盖的真正心腹弟兄,可他居然不认识“晁盖的心腹弟兄”宋江。

“心腹弟兄”到访,晁盖居然询问是否单身前来,且迟疑了一伙儿才让他进屋。

可见晁盖对宋江尚有戒备,绝非宋江所述“心腹弟兄”。

事实上,以晁盖吴用智取生辰纲的本事,即使没有宋江向晁盖告密,恐怕也能逃出官府之手。且这样,晁盖还欠下宋江一记人情。

我思考着,有了些什么发现。

淡黄色的书页上,它们的身影忽然幻化成为一只只天使,圣音缭绕指引迷途的羔羊走向圣殿。

再翻看下去,我便看见了柴进落草的事情。

殷天锡仗着自己亲戚的本事,来柴进庄上闹事,便被当时暂住在柴庄的李逵一斧子劈死。

而事后李逵为了“保护柴进的家当”,连夜把柴进的金银财宝一车一车往梁山泊上搬。

可是,事实上,柴进是不是真的需要“帮忙”呢?

要知这天下,本应是姓柴的,只是宋祖占了这地位。因为心中有愧,便为后生留下了遗嘱,大意是说,若非造反,柴家人做什么都可原谅。

这大致就相当于一道免死金牌,有这“金牌”加身,柴进何须畏惧殷家人的报复呢?

而且,李逵将其家产搬上了梁山,便是让柴进坐实了“造反”的名头,他就算是跳进黄河也洗不清了。只得依着他意,乖乖上了这土匪窝。

以李逵那脑袋可绝想不出这聪明绝顶的好办法,而他又最听谁的话?

答案不言而喻。

在这浑身散发着水墨清香的仙女的引导下,我一页一页地翻看下去,如痴如醉。

这“一百单八好汉义聚”的梁山泊,或许绝非那般光明。

发现未知,思考未知,可能可以打开一番新的仙境。

思考一切,有良多收获。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2

每当有我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的翻开《西游记》时,心中总抱着不同的感想。它在四大名著中,似乎更易懂,更生动有趣些。尽管小时候读它认为刺激又有趣。但今时今日,永远不变的是那光怪陆离、色彩斑斓的神话世界,而我的悟性似乎又深了一层。

齐天大圣——孙悟空。

或许“斗战胜佛”这个天上人间的称号更适合他一点儿。但是,“齐天大圣”却是我们唯一一提起他就会想到的孙悟空的名号。天依旧,云依旧,先不谈它的七十二变神通广大的本领,就先说它的面对妖魔鬼怪时依旧分毫不减的勇敢志气吧!但这种人如今在街上并不是随意就可以遇到的。因为他们面对一些事情,不能勇敢的指出,而只是一味地逃避、闪躲、“踢皮球”,又或是“拿人钱财替人消灾”。为了金钱或利益,放弃了每个人在最初都拥有的那颗雪一般纯洁的初心,握不住手中那根正义的权杖。他们输给了谁?输给了自己!输给了罪恶!输给了正义!

天蓬元帅——猪八戒。

猪八戒,法号猪悟能,名号净坛使者,本名猪刚鬣。如果说悟空是一心为朝的老臣的代表,那猪八戒就可以说是在皇帝面前胡言乱语,口是心非,胡说八道的奸臣的代表。说奸臣是有点过火但是也毫不夸张,从孙悟空三打白骨精时,他那让人大为烦火的表现,让我不由得骂了一声“呆子”,他不断地在旁边煽风点火,虽说猪八戒没有火眼金睛,但怎么也是上过天庭的神仙,倘若你当时仔细分辨,孙悟空也就不用委屈了!

卷帘大将——沙悟净。

老实到没法再老实的一个形象,其实沙僧扮演着的应该是一个阶级底层的农民代表,而在《西游记》中,他似乎是除唐僧外唯一一个人形徒弟,而作用呢?似乎只有通风报信的功能。

旃檀佛——唐三藏。

在《西游记》中,他向来以慈善为怀。或许是出自家人一些缘故,他耳根子软,心肠软,心也软,往往就是这三软把他害得险些被吃掉。虽然他很善良,连一只蚂蚁都不愿意踩死,但是,不知怎,我几乎把这书吃透了,还是对这个和尚不太满意。因为他太偏执,还三番五次和不知道救了他多少次的悟空闹别扭,我相信,只要孙悟空愿意,完全可以一棒子打死他。有一次,他竟立下誓言:今后再要见你,我就堕下地狱,不得超生!但后面在他在此遇难时,悟空还是依旧来了!

天朝所有神仙——腐败代表。

你可能会疑问:“这天朝怎么可能是腐败代表呢?”其实作者吴承恩就是特意用天朝所有神仙,竟然被一只小猴子打的东倒西歪的事实,来讽刺当时朝代的腐败。

在为《西游记》的匠心臣服的同时,也为现今文化的肤浅而感到惋惜。它不仅仅为我的知识长河增添了一份柔波,从而使我的人生现有了定位。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3

前不久,我读了一本书——《红岩》。这是一本军事着作,主要描述了在解放战争时期,潜伏在重庆的地下党同志与斗智斗勇,在严刑拷打下,不畏强敌,与其抗争到底,直到牺牲的最后一刻。

那一个个不堪入目的悲惨镜头在我眼前浮现,一句句永远忠诚于党的肺腑之言在我耳边萦绕。

江姐虽然没有出生背景,但是她对党的绝对忠诚是不容置疑的。在重庆工作的时候,由于叛徒的出卖,他们暴露了,江姐为了保护他人自己被捕了,敌人妄想在这个仍然年轻的党员身上找到线索,使用了一切酷刑,哪怕用竹签子钉她的手,1根,2根竹签撕裂了血肉,带给江姐的是十指连心的痛啊!但这也只是徒劳。江姐的眼神里露出不屈的光芒,让敌人那狰狞狂笑的丑恶面孔,变成沮丧与无奈,她说:“你们能够打断我的手,杀我的头,要组织是没有的。”“毒刑拷打,那是太小的考验。竹签子是竹子做的,共产党员的意志是钢铁铸成的!”

当然,被残害的还不只江姐一个人,应对这些宁死不屈的爱国英雄,只能给他们肉体上的痛苦,但始终改变不了,他们爱党爱国的信念!

许云峰,一名普通的共产党员,却用他那不平凡的,灵魂谱写不朽的诗篇。他经验丰富胆识过人,常常为了他人而更多的牺牲自己,当他察觉到沙坪书店暴露的时候,凭着经验果断地决定进行转移。在敌人的审讯前,他毫不畏惧,利用智慧把敌人引入圈套,给自己的同志们赢得了足够的逃跑时刻。

在白公馆的地窖里,许云峰用自己的双手,极其艰难地挖出了一条逃跑的地道,然而他却把生还的期望留给了别人。就在最后关头也不失英雄本色,应对着那紧跟在后面的特务,高声命令道:“走,前面带路。”死亡,对于一个革命者,是多么无用的威胁!

应对这些临危不惧的共产党员们,我们更要珍惜此刻的完美,正因这是他们用宝贵的生命换来的,党给予了我们太多的关怀,让我们无忧无虑的成长,不愁吃,不愁穿,空调,电脑要什么就有什么,更不用忍受那令人无法想象的痛苦,我们在学习上一点点小小的困难这又算得了什么呢?

伟大的党啊,没有你哪来这天的繁荣?崇高们的们虽然你们为了革命事业献出了宝贵的生命。但是你们的精神却是永垂不朽的,对党,对人民他们抛头颅,撒热血,而应对残酷的敌人只有一句坚定地:“不知道!”。

在中国复兴的道路上,革命先烈们用鲜血,铺筑了一条光明大道。新中国已经成立,他们的使命已经完成,实现中华民族的腾飞是我们这一代的任务,祖国未来的花朵,将在不久的未来怒放,中国这头雄狮将不再沉睡!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4

“人生的价值在于何处?生命是怎样的呢?”我反复地思考着。终于,当我读完《中学生报》后,我才知道《中学生报》的“美文专列”中告诉了我这一切。

原来,生命是美好的,当一个生命依恋另一个生命时,就会相依为命,结伴而行,会感觉到世界真的很美好。生命是一个旅程,如果能够乘风而行,不管路途多么遥远,都是幸福而饶有趣味的。

老师常说:“光阴似箭,日月如梭。”起初我还不能明白其中的道理,只是认为是老师让我们更加努力学习罢了。当我看了《中学生报》的“美文专列”这一栏目,才明白:生命是短暂的、无常的,没有一个人敢保证自己能够活到明天,所以每个人都应该学会珍惜,学会充分利用生命的价值。追寻你的梦想,做一个想做的人,因为生命只有一次,亦只得一次机会去做你想做的事。当我明白这个道理时,我又想起以前我种种浪费时间的行为,我不禁后悔万分。我终于知道时间对于一个人是多么重要。

既然我们要充分的利用生命的价值,即人生的价值。那么人生的价值又在于何处呢?我依旧追寻着答案。

在“美文专列”中,我还感悟到其实人生的价值在于超越自我。人生路漫漫,到处都是坎坷。在人生的道路上,困难是无穷无尽的。如果把攻破困难比作超越自我,那么判断一个人是否实现了人生的价值,不应该光看攻破困难的多少,还应该看他是否充分发挥了自己的潜能。如果他攻破的困难大大超过他的能力限度,那便是超越自我,实现了自己的人生价值。如同一根火柴,只要充公燃烧了,就实现了它自身的价值;而一块优质煤即使放出的热量千百倍于火柴,只要它没有充分燃烧,就没有实现自身的价值。想到我从小到大在学习上未曾超越自我,成绩平平,我很惭愧,决定往后要努力学习,超越自己。

人生之路,坎坷莫测,一步走错,后悔莫及。有时困难是否能攻破并不在于自身能力的强弱,而只是自己内心的魔障在作怪罢了。所以,在人生之路上的众多困难之中,很多都没有大小之分,只要自己能勇于尝试和探索,不垂头丧气,没勇气,就能攻破困难,勇往直前。成功并没有什么秘诀,我们周围的那些成功者,都是在横冲直撞的尝试中寻找机会的。虽然经常被撞得头破血流,失败得更多,但都能找到适合自己的方向和空间。大浪淘沙,百炼成金,雕琢能让玉器更趋于完美,忍受雕琢之苦方能成大器。所以走过苦难经过锤炼的生命会绽放出不可思议的光彩——这,就是我在“美文专列”中的最大感悟之处。

现在我才明白,有多少老师为了把我们培育成才而废寝忘食、忘我工作,这是多么有利的学习条件啊!我要珍惜这分分秒秒,发奋努力!超越自我,勇于战胜困难,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5

《习惯的力量》是由美国畅销作家杰克霍吉撰写的一本励志图书。书中剖析了“习惯”在每个人生活和事业中表现出来的强大的力量,并告诉我们如何利用这种力量,充分发挥出每个人的潜能。阅读了本书后,我想谈谈自己的体会。

本书中有一篇名为《我是谁?》的小文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是你的终身伴侣,我是你的最好的帮手,我也可能成为你最大的负担。我会推着你前进,也可以拖累你直至失败。我完全听命于你,而你做的事情中,也会有一半要交给我,因为,我总是能快速而正确地完成任务。我很容易管理——只要你严加管教。请准确地告诉我你希望如何去做,几次实习之后,我便会自动完成任务。我是所有伟大人们的奴仆,我也是所有失败者的帮凶。伟人之所以伟大,得益于我的鼎立相助,失败者之所以失败,我的罪责同样不可推卸。我不是机器,除了像机器那样精确工作外,我还具备人的智慧。你可以利用我获取财富,也可能由于我而遭到毁灭。抓住我吧,训练我吧,对我严格管教吧,我将把整个世界呈现在你的脚下,。千万别放纵我,那样,我会将你毁灭。我是谁?我就是习惯。”这一字一句深深地打动了我的心。

过去,对于自己的行为,也没什么在意。对于成败,常常归结于自己运气不佳,而从来不去考虑为什么会失败。事后想想,和自己的行为习惯有很大的关系。人本来就是一种习惯性的动物,无论我们是否愿意,习惯总是无孔不入,渗透在我们生活的方方面面。很少有人能够意识到习惯的影响力如此之大,我也是如此。比如我一吃完饭,便坐在电脑前,从来不考虑那样长期会使自己的身体走样;平时不爱运动,出门也常常打出租车,这样既浪费又会养成贪图享受的坏习惯。所以我们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言行,强加管教自己的习惯。

在工作中,很多时候也常常是习惯造就工作效率。如有的人在做事的时候,总喜欢拖拖拉拉,把工作放到最后来赶着做。万一有时候事情多了,常会忙地不可开交,甚至完成不了任务。而有的人习惯就很好,一步一个脚印地踏踏实实地做事,常常把工作做到前面去,而不是拖到最后才来做。所以对于这一类人,我们也可以发现他们做事总是有条不紊。有的人做事很粗心,而有的人很仔细;有的人做事很有毅力,而有的却常言放弃,对于总总的比较,我们也不难看出,习惯的力量对我们的影响是如此之大。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更是要做好表率的作用。要不断地鞭策自己,强加管教自己的一言一行,培养良好的生活习惯、工作习惯和行为习惯。克服不良习惯,把自己的理想付之于实际行动,这样才能有取得成功的机会。所以,为了自己的将来,为了使自己不成为空想家,让我们养成好习惯,改掉坏习惯吧。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6

阅读了黄蓓佳的倾情小说《艾晚的水仙球》,我被深深的吸引了。它讲述了艾晚长大的故事,也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很多孩子长大的故事。每读一遍,都会有更深刻的体会。艾晚活的就像海螺盆里的水仙花,安静,低调,给一点清水就心满意足。

主人公艾晚,是一个八岁的女孩,她有一个天才哥哥艾好,十四岁就被中国科技大学录取;有一个有聪明漂亮能干,成绩名列前茅的姐姐艾早。哥哥姐姐都是爸爸妈妈的宠儿,而艾晚是一个被有时爸爸妈妈冷落、有时被姐姐哥哥看不起的平凡女孩。艾晚平时很用功,但成绩只能保持中等,老师来家访时总是对妈妈说:“你家这个小的,跟哥哥姐姐相差太远了。”就连在搓汤圆的时候,艾晚搓的汤圆,芝麻馅也总是被捏破,白汤圆变成了花汤圆。平庸的艾晚,永远都不会成为众人瞩目的对象。

但,艾晚是乖巧的,她知道隔壁小九子有八个凶神一样的哥哥,所以她从小就躲着小九子,从不去沾惹麻烦。艾晚又是勤劳的,帮妈妈打酱油,买纽扣,洗碗扫地,她打心里为自己能帮妈妈做事而感到开心,因为她认为自己长大了,能够派上大用场了。艾晚就在这样艰苦的环境中度过了一个又一个快乐的日子,吸收了成长经验。

艾晚还是个很有爱心的孩子。爸爸从福建出差回来,带回来了三个水仙球给孩子们养,面对这三个形状怪模怪样,面容脏兮兮的水仙球,天才哥哥和厉害姐姐无动于衷,只有小艾晚欣然接过水仙球,给它找来海螺盆,精心地养在清清的水中,在每晚睡觉之前,怕水仙球受冻,都要用绒围巾把那养水仙的海螺盆一圈又一圈地裹起来。艾晚发现燕子的窝巢很浅,担心燕子妈妈叭在窝里孵蛋时,一不留神会把蛋宝宝蹬落在地上,打碎。于是艾晚从外面抱来一堆稻草,铺在窝的下方。她认为万一蛋宝宝或者小乳燕掉下来了,有稻草接着,就不会摔死了。

平凡的艾晚就像海螺盆里的水仙花,安静,低调,给一点点清水就心满意足,连开出来的花朵都是那种不张扬的芳香。虽然她第一次养水仙失败了,但艾晚一定会把爸爸第二次给她带回的水仙养得更繁茂。将来有一天艾晚长大了,拥有了一双会飞的翅膀,她的一切美好品质都会成为她的财富,助她一鸣惊人、鹏程万里。

是啊,长大既是一件快乐的事,也是一件辛苦的事。虽然我也和艾晚一样平凡得如一棵小草,但只要和艾晚一样勤劳乖巧、懂事、有爱心,我一定会成为水仙花一样充满芬芳的人。

这本书让我了解了父母童年中的故事,体会着那时候的孩子。它展现出的是平淡而悠闲的,但在这平静下却有一种力量快要喷薄而出,不论是在艾早和陈清风事件中,还是在艾好高中名校的巅峰时刻。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7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名为<<百年孤独>>的名著。

这是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的《百年孤独》,是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代表作《百年孤独》以魔幻主义的手法,模写了布斯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乃至消亡的历史。

并从中艺术地再现了作家童年时代眼中的世界。以复杂的背景和离奇的情节超越于整部拉美文学史之上,其中充满了理想的光辉。对光荣与梦想的憧憬,对爱与自由的崇拜,创造后的不屈和灵魂的不朽已超越于虚幻的手法之上,再此篇小说中,找到了最终完美无缺的归宿。

从1830年至上世纪末的七十年间,哥伦比亚爆发过几十次内战,使数十万人丧生。

这本书以很大篇幅描述了这房间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这种古都不仅弥漫在布恩地亚家族和马贡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美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

加西亚·马尔克斯遵循“变现时为幻想而又不失其真”的魔幻现实主义创作原则,经过巧妙的构思和想象,把触目惊心的现实和源于神话传说的幻想结合起来,形成五彩斑斓、风格独特的图画,使读者在“似是而非,似非而是”的形象中,获得一种似曾相识又绝陌生的感受,从而及其寻根溯源去追索作家创作真谛的愿望。

魔幻现实主义必须以现实为基础,但这并不妨碍它采取极端夸张的手法。

我读完这本书给我的感受就是:本书凝重的历史内涵、绮丽的批判眼光、深刻的民族文化反省、庞大的神话隐喻体系是有一种让人耳目一新的神秘语言贯穿始终的。

后来我还看到了有关介绍说有的评家认为这部小说出自八岁儿童之口,加西亚·马尔克斯对此说颇感欣慰。

这是很深切的批判目光,因为这种直观的,简约的语言确实有效地反映了一种新的视角,一种落后民族《人类儿童》的自我意识,难道不是吗?

当事人的苦笑取代了旁观者的眼泪,“愚者”自我表达的切肤之痛取代了“智者”貌似公允的批判和分析,更能收到唤起被愚弄者群体深刻反省的客观效果。

如果要我承受那“百年孤独”的话,以我的性格非得把我“憋死”才怪。唉,还是珍惜现在吧!

一部恒久远,名著永留传!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8

不必说《三国演义》中激烈的战争,也必说《红楼梦》中柔情似水的话语,更不必说《西游记》中艰辛坎坷的旅程,单是《水浒传》中那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那“忠义”二字,便可给我们留下深刻的印象,让我们回味无穷。今天,就让我们共同走进水泊梁山与列位英雄好汉同行,领略《水浒传》独具的韵味。

宋江这个梁山第三任首领,谦虚谨慎,仗义疏才,任人唯才,具有高超的管理,组织能力,是我们学习的典范。“及时雨”这个绰号不是白得的,晁盖等七人智取生辰纲,被官府缉拿,幸得宋江告知,才免此难;武松在柴进庄上因脾气暴躁受人冷淡,宋江则反客为主对武松体贴入微,使武松感激万千;李逵因激动,曾多次与宋江大吵大闹,而宋江则毫不生气,以宽广的胸襟容纳住了这个“黑旋风”。“义”字在他身上得到了充分体现,成为我们学习的榜样。是啊!回想一下我们自己,曾多少次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大打出手,曾几何时,想起了“退一步,风平浪静。忍一步,海阔天空。”的道理?曾多少次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取笑过性行古夬的同学,曾几何时,体贴过他人,尊重过他人?这难道不足以说明宋江的“义”值得我们学习吗?

行者武松这一形象,更有他那传奇的魅力,无时无刻都在显示着勇敢,机警,大义凛然,光明磊落,临危不惧的优秀品质,宋江的“义”可以令人感动,而武松的“义”便可惊天地,泣鬼神。为报施恩之恩,武松大闹快活林,醉打蒋门神,飞云浦怒杀官差,手执一把朴刀,血溅鸳鸯楼,为施恩夺回了权利。回到现在,想想自己,当朋友遇难时,我们曾真心地帮助过他们吗?我想我们中,极大部分人都会说没有,我想我们当时,早就会被困难吓得两腿发软了罢!

当然,《水浒传》这个民间巨作向我们诠释的并不光是“忠义”二字,还有的——便是“孝”字。上梁山后,宋江曾多次冒着生命危险,回乡看望父亲;公孙胜因母亲的原因,曾拒绝上梁山入伙;李逵在梁山享尽清福之时,想起母亲,正要背母上山之时,不想母亲竟被老虎吃掉,李逵一怒之下,连杀四虎。当然,还有很多孝敬的例子,都成为了后人传颂的佳话。再次回到现实生活中来,父母因天冷让我们加衣,我们则不顾父母的感受摔门而去;有时我们犯些错误,则不断的埋怨父母的过失,这样的我们还是孝子还是好学生吗?当然不是,因为我们不知道“孝”,也不懂得报恩,若还是在过去,估计已背上“大逆不道”的罪名了罢!

站在忠义堂前,看着水泊梁山奏出的辉煌乐章。思索着一代又一代的责任,领悟着“忠”“义”“孝”三的含义。《水浒传》给我们的启示,似一叶扁舟,在我们的心中,激起了一阵阵涟漪。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29

前两年,读了于丹的《论语心得》,便对《论语》产生了兴趣,

南怀瑾《论语别裁》读后感。家中有一套南怀瑾先生的《论语别裁》,闲时便翻看起来,哪知欲罢不能。一口气读完全书,虽理解不深,但也颇有些感悟。

学问究竟是什么?读了《论语别裁》开篇对“学而”前几句的诠释,才发现从小背得滚瓜烂熟的三句话,原来根本没能正确理解。以前学到的解释是“学习了而时常温习,不也是很高兴吗!有朋友从远方来,不也很快乐吗!别人不了解我,我并不怨恨,不也是君子吗!”。南怀瑾老先生用幽默的话语对古人的注释进行了反驳,指出正是这些已成为教条的误解,导致了年轻人对“四书五经”的反感。

南怀瑾先生在此书中诠释了孔子所指的学问不只是读书、文字和知识,学问是从人生经验上来,从做人做事上去体会的。正如孔子所言“观过而知仁”。看见人家犯了错误,自己便反省,我不要犯这个错误,这就是学问。

反观现在,学生八小时在课堂上,接受着课本上的知识,回家后又是一大堆的作业,以为这样就能培养出有学问的人。实际上,这种与社会脱节的做法,恰恰堵塞了学生从社会吸收学问的渠道。从实践中得来,通过自己的体会得到提高,这才是真正的学问,而这个获取学问的过程,才能使人“不亦说乎”,

尊师重道当今过时吗?《论语》中提倡要“尊师重道”,南怀瑾先生说这个问题值得研究,他列举了七十年代台湾社会状况,学识越高,越没有尊师重道的精神。念小学的孩子,总把老师的话挂在嘴上,张口闭口老师怎么说;到了中学这便淡化了;到了大学,学生老师成了陌路人,在路上见面如同不认识。这样的问题近几年我们身边也出现了——也许是受急功近利环境的影响。作为学生,我出钱,老师为我讲课天经地义;作为老师,学生付多少钱,我就讲多少课。如此的商业行为,不是与尊师重道传统相违背吗?

读完此书,我感到说来说去《论语》主要讲了“为人、处世”两件事。通篇论语都在教人如何做人,如何立身。而现在学生学习的目的掺杂了太多功利性,虽然社会一再强调素质教育,却偏偏对人文缺失现象视而不见。这本书则告诉我们:一个人思想所在的高度决定一个人的宽度,决定着这个人的思想、心境、眼界,“为人”则恰恰是决定一个人一切的根本。

读过《论语别裁》,使人不由赞叹孔子思想中闪现出的人性光芒,感叹中国文化的博大精深。正如南怀瑾先生所言“孔子学说与《论语》这本书,无论在任何时代、任何地区,对它的原文本意只要不故加曲解,始终具有不可毁的不朽价值,后起之秀,如笃学之、慎思之、明辨之,融汇有得而见之于行事之间,必可得到自证。

中学生读后感1000字 篇30

每一个人都有不一样的童年,然而,作者笔下的苦难童年深深触动了生活在幸福时代的我,也让我体会到在沙俄统治时期黑暗的背景下,人们的艰苦生活以及对生活的希望。

“一种丰富多彩,五光十色,离奇古怪的生活开始了,而且以极快的速度展开了。那段生活,仿佛是有一个善良又极端诚实的天才美妙地讲出来的一个悲惨的童话。”这是高尔基以成人的视角对那段悲惨的童年生活做出的深刻概括。童年对于每一个人来说,应当是最美好的时代,但是作者却用“悲惨的童话”来形容,一种同情油然而生。

故事的主人公阿辽沙年幼丧父,跟着母亲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母亲去世后,他便走上社会,独立谋生。当我们还在父母的荫护下,快乐地享受我们单纯幸福的童年时,无法想象主人公不仅担负着一个孩童难以胜任的苦役般的劳动,而且受尽屈辱,饱尝辛酸的非人般的生活。想到自己经常为了小小的家务活而叫苦叫累,比起那些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同龄人,我的苦累是何等的渺小。在城市生长的我们,是有生来的优越感,还是我们没有生活的压迫呢?难道那些贫苦的孩子就不渴望有幸福快乐的童年吗?相比之下,我们是不是应该珍惜自己幸福的生活呢?有不一样的童年,但是我们都应该具备纯朴善良、吃苦耐劳的品质。

从小我们都是在温室中长大,受到亲人的呵护,仿佛一切都理所当然。看完这本书,我想不是的。主人公阿辽沙从小缺失父爱,受尽冷眼。但是,在他的成长中有一盏一直照亮他敏感而孤独的明灯,那就是他的外祖母。在冰冷的世界里,他只有外祖母的庇护、关心,而且给予他无限的温情和钟爱,并对他进行了有益的教导。他说道:“是她对世界无私的爱丰富了我,是我充满坚强的力量以应付困苦的生活。”我想,有不一样的童年,但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更应该懂得感恩。

丘科夫斯基是这样评论道:《童年》不仅是一部艺术珍品,而且是高尔基的传记,是他全部创作的注解,对于我们来说是极为珍贵的。我认为书中对每个人物的描写,都令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像是吝啬残暴的外祖父、贪婪自私的舅舅们、乐观纯朴的小茨冈、慈爱善良的外祖母等等,然而,我认为每一个人物已不再是单纯的个人,而是某一类人的代表。作者从不同的视角写到当时社会的腐朽黑暗的一面,同时也代表了处在社会最底层的农民向反动沙皇发出反抗的呼声,是劳动人民美好的品质唤起了我们对生活的热爱与希望。

是的,无论在哪个时代,竞争激烈、弱肉强食的社会都是无法避免的,但我们应从中学到的是,即便在物欲横流的物质世界,我们也应当避免精神的缺失。《童年》更赋予我更深的精神内涵——善良、耐苦、感恩!

不一样的童年,但我们都拥有一样的优秀品质。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

记得当初买这本书的初衷只是因为久仰鲁迅老先生的大名,想领略一下大作家的风采。可当我翻开这本书时,却陷入在那一个个悲惨的故事中无法自拔。

《狂人日记》中的主人翁,《孔乙己》中的孔乙己,《药》中的小栓,《阿Q正传》中的阿Q以及《祝福》中的祥林嫂,这些人都是那个动荡年代的牺牲品。也正是从这些人身上,我们才看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

本书的作者鲁迅老先生,就生活在这么一个动荡的年代。从这本书中不难看出,在当时,做官的人不分青红皂白就随意立罪,而且有的还滥用权。鲁迅老先生要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这得需要多大的勇气啊!在《呐喊》中,鲁迅老先生虽然没有指名道姓的写出那些恶官,而是从普通的群众身上反映那些官的可恶和社会的黑暗。但不论怎么说,鲁迅老先生敢于揭露当时社会的黑暗,就是好样的,因为他敢于批评权贵。他就是中国文学史上的英雄。

而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也不乏这样的英雄。就在前一段时间,美国监控丑闻的披露者斯诺登,向全世界说出了这个爆炸性的秘密。也正因为如此,他个人也受到美国的生命威胁。他背着叛国的骂名和生命的危险向世界界揭露了美国的监控丑闻,这等勇气并非一般人能达到的啊!口口声声称最自由民主的国度——美国竟然偷偷监听世界各国甚至本国国民的隐私。这一事件的曝光无疑更清楚的揭露了美国政府的虚伪性和两面性。更让全世界看清了美国的丑恶嘴脸和阴险狡诈。

鲁迅老先生的勇气值得我们学习和铭记,《呐喊》中的悲剧已成为过去时,它将永远屹立在中国文学史上,指引后人不要重蹈覆辙,要大步向前地朝着正确的方向前进!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

《呐喊》是鲁迅先生是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所作,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活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其实在读完《呐喊》的第一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自责,我自己有点奇怪为什么会这样?经过我的思考后,我发现,以前人的观念真的让人不可理喻,我常常跟我身边的人说,如果我生在那个年代,我一定象孙中山那样,对人们的思想进行彻底的教育。

我对《呐喊》中的阿Q正传,比较感兴趣,尤其是阿Q,我觉得那样的年代里像啊Q这样的人是少之又少,在如今发达的21世纪,也几乎没有象啊Q的人了,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啊Q这个人物的,时代虽然抛弃了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了自己,而是不断的努力活下来,,也许有人会说苟且活着还不如死,但是,生命是第一位啊,没有生命许多都是空想。

如今,像这样发达的21世纪,我想很少有人想到曾经那么愚昧的国民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至今还有那些愚昧的国民的存在,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真的。

在那些偏远山村的人们,因为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仍然保留着以前的各种封建习俗,这一点也不奇怪,社会有进步,而他们似乎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的,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自己要好好的活着之外,也要帮助别人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3

每每读起《祝福》,都会感叹祥林嫂命运的悲惨,增添几分对其的怜悯,同时也有几许无奈。那样受尽苦难折磨的人儿,得不到祝福,谈不上所谓的幸福。

《祝福》里的过年是认真的,从送灶神到祝福,礼数周全,祭祀丰盛,这是鲁镇年终的大典,致敬尽礼,迎接福神,拜求来年一年中的好运气。这“年终的大典”作为直接的生存手段,却给祥林嫂带来了巨大的心理压力,直接主宰祥林嫂的命运。

春天,孕育着希望,孕育着生机。然而,祥林嫂却是一个没有春天的女人。春天,她失去丈夫;春天,她被卖改嫁;春天,她痛失爱子;春天,她就那样地走了……

受尽封建礼教压榨的穷苦农家妇女,丈夫死后,狠心的婆婆要将她出卖,她被逼出逃,经卫老婆子介绍,到鲁镇鲁四老爷家做佣工,受尽鄙视,虐待。很快又被婆婆家抢走,卖到贺家成亲,贺老六是个纯朴厚实的农民,很快又有了儿子阿毛,祥林嫂终于过上安稳的日子。然而命途多舛,贺老六受地主的身心摧残饮恨死去。不久,阿毛被狼吃掉。经受双重打击的祥林嫂,丧魂失魄,犹如白痴,可是人们还说她改嫁“有罪”,要她捐门槛“赎罪”,不然到了阴间还要受苦。她千辛万苦积钱捐了门槛后,依然摆脱不了人们的歧视。最后,她沿街乞讨,在除夕的鞭炮生中,惨死在街头。

祥林嫂是怎么死的,穷死?饿死?冷死?祥林嫂被代表政权的鲁四老爷赶出鲁家大门,成了乞丐。没错,她是穷死,饿死,冷死的。一连串的打击,鲁镇人的轻蔑,柳妈的恐吓,使祥林嫂精神完全崩溃。当人们带着喜庆心情祝福之时,在她的精神世界里,有的只是阴间惨状,死鬼男人争夺,阎王爷锯尸,阎王爷代表神权,她是被吓死的,被封建统制通过祝福活活杀死的。

五年前,头上扎着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两颊还是红的。五年后,白头绳,乌裙,蓝夹袄,月白背心,脸色青黄,只是两颊消失了血色,顺着眼,眼角上带些泪痕。后来,花白的头发已经全白,会不像四十上下的人,脸上瘦削不堪,黄中带黑,而且消失了先前悲哀的神色,仿佛是木刻似的,只有那眼珠间或一轮,还可以表示她是一个活物。

是什么让一个人变化如此之大?生活上的打击是必然的,然而精神上的创伤却是最残酷的。一个人,没了生的欲望,活着还有多大意义。于祥林嫂而言,生的悲哀,死的恐惧,已让她无所适从。

祥林嫂只是那个时代的一个缩影,有更多如祥林嫂般的劳动妇女深受封建礼教的摧残,她们没有幸福可言,得不到应有的尊重。

和祥林嫂相比,我们是幸福的。那么,我们就要珍惜我们现有的幸福,不要等失去了才追悔莫及。如若我们遭遇到什么不幸的事,依然会有人向我们伸出援助之手。

没有生活上悲哀的困扰,我们更应去追求生命的意义,让这段历程长满人生之花。祝福,为自己祈祷;祝福,也为他人送去。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4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鲁迅先生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

《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鲁迅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先生的作品里,尽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鲁迅先生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的言语犀利,鲁迅先生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5

鲁迅,伟大的文学家、翻译家和新文学运动的奠基人。

鲁迅写的《故乡》,讲述了他与闰土小时候的一些事情。闰土会捕鸟、看瓜,鲁迅在那段时间很快乐,可正月过了,闰土必须回家。一开始,他们还相互送了几次礼物,但后来再也没有见面。我明白了:快乐的时光是短暂的,只有好好珍惜时间,快乐才是永远的。

时间对我们学生来说是如此的重要啊!哪一个成功的人浪费过时间,都是争分夺秒的学习,比如说我国的著名数学家阵景润在攀登数学高峰中,勤学苦练,阅读了中外的上千本有关资料,通宵达旦地学习,终于成了世界著名的数学家。这可以表明只要珍惜时间,勤学习就会能取得巨大的成就。

我们应该珍惜时间,我不是只相信成功人士所说的,我自己也深受体会。我就是因为不懂得珍惜时间,所以每天早上起床的时候总是用各种说法说服自己多睡一会儿,这样就使我天天上学迟到,不仅受到老师的批评,还使我失去了许多的早读时间,清晨是一个人记忆力最好的时候,也是一个人精神状况最好的时候,这个时间我错过了,其余时间在读上5小时也比不上早读时的30分钟吧!后来我做了个试验,我在早读时认认真真的读了读书确实是比我在课余的时候记得牢,记得准。我睡觉只是一时的舒畅,而我早点读书不仅对我一生都有益,而且让我养成了早起早睡的良好惯。只要我门学会利用和珍惜时间了,尽管在一小时里珍惜了一分钟都是有用的,你想啊,一分钟确实做不了什么事情的,但是10个小时那就有10分钟了,100个小时里就有100分钟了啊,所珍惜的100分钟可以做多少事情了啊!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谚语大家应该不陌生吧。也告诉我们应当珍惜时间。鲁迅先生曾经说过:时间就是生命。无端地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的。瞧,这就是鲁迅先生的名言。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6

在这些作品里,我最先读的就是《兔和猫》,兔子一直是我最喜欢的动物,当我看到那小白兔遭黑猫毒手时,心里也是一阵担心,一阵怨恨黑猫,当我看到白兔的智慧,小白兔们都安然无恙时,我又一阵狂喜,一阵欣慰。小说简单的情节并未让文章失色,反而在大家群呼:打倒可恶黑猫,为白兔报仇时,我看到了人世间最基本的爱与同情,我想那是当时的社会所缺少的珍宝吧。从这些可爱的文字背后,我同样看到了那个站在孩子们中间,以温暖,柔和的眼光观察小兔子,小小兔子,还有那些纯真的孩子的鲁迅。一触及这些幼小,鲁迅似乎很难将他手上的“刀”拿起来,他的笔端就会流泻出无尽的柔情和暖意。这是少有那个不是“横眉冷对千夫指”的鲁迅。鲁迅将“生命之爱”注入人们的心中,告诉人们他“弱本位”的态度。我突然感觉鲁迅离我好近。

鲁迅的作品大都离不开“讽刺”二字。例如,在“风波”中,九斤老太反复念叨那句“一代不如一代”,无不勾勒出落后、保守、怨天尤人的农村年老妇女形象,更道出当时持有这种无知、消极思想的一群人的可笑。还有七斤夫妇,赵七爷因为一条辫子的有无,几家欢喜几家愁,尽显小人物的悲凉。在1917年张勋复辟事件的背景下,辛亥革命被阻。通过“风波”一文,鲁迅先生想告诉当时的人:社会意识变革的单纯的政权更替,并不能给中国带来真正的进步。此后最重要的是改造国民性,否则就算成为了共和政体又怎样呢。在辫子风波中,旁观者的漠不关心甚至幸灾乐祸的态度;主人公被“皇帝坐龙庭,自己没辫子”一事心里备受折磨,到后来,皇帝不坐龙庭,不留发也可留头的如释重负,一针见血地披露了当时社会的世态炎凉。

还有鲁迅模仿许钦文的《理想的伴侣》而书下的《幸福的家庭》中更是借主人公明明身处在拮据的家庭却为谋生计赚稿费,凭空“捏造出一个住房宽敞,不愁衣食,处处现绅士风度的美好的家庭。鲁迅用这种理想与现实的矛盾、用满地找不出幸福家庭所在的位置,只能用a地表示的无奈,让人们在笑中不免带着泪。

我觉得在阅读这些个小说中,鲁迅先生的思想离我越来越近,如果你来见识一下这本书的庐山正面目,相信你对当时的社会,亦或是鲁迅都会有一个更全面的认识。正如我所说的:读鲁迅的小说,一旦你走进了,它的一切就会离你很近。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7

读着先生的文章如同感受着先生平日里的言行以及为人处事,先生的博学自是不必多说的,许多杂文散文中的典故和句摘都足以看出先生学识之渊博和涉猎之广泛。

“在文艺上,他博通古今中外,可是这些学问并没把他吓祝他写古文古诗写得极好,可并不尊唐或崇汉,把自己放在某派某宗里去,以自尊自限古体的东西他能作,新的文艺无论在理论上与实验上,他又都站在最前面;他不以对旧物的探索而阻碍对新物的创造。

他对什么都有研究的趣味,而永远不被任何东西迷住心。他随时研究,随时判断。他的判断力使他无论对旧学问或新知识都敢说话。他的话,不是学究的掉书袋,而是准确的指示给人们以继续研讨的道路。”老舍先生的这段话恰如其分的概括了鲁迅先生的渊博和精深。

先生敏锐的眼光和深刻的思维,作为一个笔者,无疑是独树一帜,风格迥立的。可是鲁迅先生最不同于其他学者和作家之处不仅仅在于他多读几本书,多知道几个独辟蹊径的典据。

而是在于善于把他所知道的典据,极其精确无误的用在自己文章中思想的表述中。可是这些表述又都不脱离表达自己的思想,丝毫不会被古人以及圣人的几段词句做了自己思想的佐证,而是精巧生动的用几处典故作为对比,从而加深读者对笔者所要阐述的思想和论据清晰明朗,鲜活简单。

这和我以往看过的一些通篇引经据典的“抄抄写写”是完全不同的。

上述这些都只是说明了先生在文艺上的卓越。

可是,读鲁迅先生的文章,对我感悟最深的却实在是他闪亮的人格魅力。读着先生的文章,感觉就像看到一把智慧的利剑,锋利的解剖出当时国民的奴性和愚性,勇敢无畏的把自己至于众矢之的,不畏官吏的强权,不畏民众的愚昧,不畏所谓“文人”的人声攻击,一路用剑刃的锋芒披荆斩棘,置生命于度外。

先生用他伟大的人格和敏锐的洞察力,篆写下许多警世醒世的杂文来激励和讨伐人性的懦弱和肮脏,先生用一生的时间投入到追求光明和扞卫真理的斗争之中,一刻也不曾退缩和懈怠过,不屈不挠,对自己永不满足,永不自馁。

正像老舍先生所评论鲁迅先生一样:“一个人的精力与天才永远不能完全与他的志愿与计划相配合,人生最大的苦痛啊!只有明知这苦痛是越来越深,而杀上前去,以身殉志的,才是英雄。”

先生是一个时代、一个世纪的英雄,他勇于直视自己,用自己的人格化做一面镜子,照射出人世间的美丑。是啊,一个只有战胜了自己的人才配真正算是英雄,鲁迅先生做到了。

读着鲁迅先生的文字:善者忧思,恶者羞惭。细看一看先生的肖像,发现先生的容貌虽然严肃冷峻,可先生的眼神却是盛满了慈祥。

这也正是应了先生的座右铭“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的高格人生理念吧。

先生冷静尖锐的看着这世界,胸膛里装着的却是一颗悲悯慈爱的博大之心。

我想:像鲁迅先生这样的.文人英雄也许几百年也出不得一个吧。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8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 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 ——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9

《呐喊》小说集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家鲁迅先生的作品。《呐喊》文集却让我读过后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

《阿Q正传》是《呐喊》中最具有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灵魂来”,即表现国民性的弱点。阿Q的性格极其复杂,充满矛盾。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而又不敢正视现实,妾自尊大;对者有着本能的不满,表现出某种自发的蒙娩的要求,而又受到封建传统观念和正统思想的严重影响。但作为他主要性格特征的是他的“胜利法”,即在接连不断的失效中随时幻想自己是胜利者,用以自宽自解,。这种胜利法使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悲惨地位并沉溺到更为的奴隶生活中去。

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以及对他们的怜惜和悲伤。

《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惰,无所事事,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字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默默的离开了。

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人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又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低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0

鲁迅先生的作品每一篇、每一个章节都给我以深刻的人生启迪,作者将自己对现实的不满,都化作一只只锋利的匕首与投枪,但又把犀利的言辞变成了优美的文字,在愤怒之余还有享受的机会,使我越来越想靠近这位影响了中国近代文学史的巨匠大师。他的文章优美且立意丰富,不是停留在表层,都像那冰山下的火种一样要挖掘后才知道。

我读鲁迅先生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又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阅读过程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一篇名为《奔月》的文章,作者塑造的后羿是一个毫无用处的人。我想或许这就是作者当时自身所处的境地吧。作者空有一身抱负,要救国于危难,但是报国无门。我想应该是这种悲哀与无奈吧,虽是英雄,也不得不为现实而折腰。当时正处在革命时期,生活虽拮据有悲愤孤寂之感,但也从中寓示着作者绝不甘于消极退缩。作品当时也一定反映了鲁迅作为民族英雄不甘寂寞,渴望战斗的情怀。现实中的不如意,可能只有在文学中才能得以慰籍吧,而后羿我想也是作者自己灵魂深处的一个缩影。只有在文章中发泄自己的情绪,才能抚平自己受伤失望的心;只有在文章中发泄自己,才能有新的战斗力量投入新的战斗。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1

从鲁迅的《故乡》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的童年是一座被尘封的大院。

童年的鲁迅,仿佛是一个生活在天堂的魔鬼,丰衣足食却寸步难行;而闰土则是生活在地狱的天使,生活艰辛但充满快乐。闰土的童年必须要看瓜田,但他自由、快乐。鲁迅的童年虽丰衣足食,但他只能悲哀地念着“之乎者也”。闰土还可以去做无穷无尽的新鲜事,看无边无际的海洋;而鲁迅只能看到那“四角的天空”。

没有了自由,多少财富都是破铜烂铁。自由才是真正的金子!

可那毕竟是几十年前的封建社会,离现在已经有那么漫长而浩瀚的一段历史。可是,到了现在的社会,大人们还是大同小异、异曲同工地为我们打造一个标准童年:束缚。

我觉得束缚再加上比较再加上无穷无尽的学习,与监狱相比也已经只有毫厘之差了。作为社会未来的新动力,我们的生存状态难道没有理由受到关注吗?大人们总是以为吃饱穿暖学习好,就是一个孩子的全部,可这些却恰恰是我们这些孩子最忽略的。

我们需要自由,我们要亲身经历,我们也要知道许多新鲜事,我们要一个快乐的童年,我们要逃离束缚!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药》,《孔乙己》。

在《藤野先生》中鲁迅先生以自己的亲身经历,在日本的首都东京留学时,看到和听到当时中国人民的麻木不仁从而使鲁迅先生强烈的爱国意识苏醒。

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

作者对“故乡”的感情不仅仅是人与人之间一般的感情,同时还是带有个人色彩的特殊感情。在对“故乡”没有任何理性的思考之前,一个人就已经与它有了“剪不断,理还乱”的精神联系。童年、少年与“故乡”建立起的这种精神联系是一个人一生也不可能完全摆脱的。后来的印象不论多么强烈都只是在这样一个基础上发生的,而不可能完全摆脱开这种感情的藤蔓。具体到《故乡》这篇小说中来说,“我”对“故乡”现实的所有感受都是在少年时已经产生的感情关系的基础上发生的。“我”已经不可能忘掉少年闰土那可爱的形象,已经不可能完全忘掉少年时形成的那个美好故乡的回忆。此后的感受和印象是同少年时形成的这种印象叠加胶合在一起的。这就形成了多种情感的汇合、混合和化合。这样的感情不是单纯的,而是复杂的;不是色彩鲜明的,而是浑浊不清的。这样的感情是一种哭不出来也笑不出来的感情,不是通过抒情的语言就可以表达清楚的。它要从心灵中一丝一丝地往外抽,慌不得也急不得。它需要时间,需要长度,需要让读者会慢慢地咀嚼、慢慢地感受和体验。这种没有鲜明色彩而又复杂的情感,在我们的感受中就是忧郁。忧郁是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情感和情绪,是一种不强烈们又轻易摆脱不掉的悠长而又悠长的情感和情绪的状态。《故乡》表现出来的是一种忧郁的美,忧郁是悠长的,这种美也是悠长的。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2

鲁迅先生是我一直都挺崇拜,挺欣赏的文学家,他的每一篇作品我都读过,每一次读都有不同的感觉,不同的收获。

但我最喜欢看的还是鲁迅的小说,我感觉他的小说很真实,批判了当时旧社会的丑陋面目。

《孔乙已》是我在《呐喊》中比较喜欢的一篇,可能是这篇学生,所以对这篇所有的细节都比较了解。我第一次读这篇是在初中课堂上,那时老师让我们自己先读,当时,我读得很认真,因为我对这篇挺感兴趣的,因为是鲁迅写的。当时读得不太懂,听老师分析后,感觉明白了很多。

孔乙已一个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读书人,在黑暗的社会里,他唯唯喏喏她活着,他一生都在寻求功名,一直考,一直考,可都考不上,在一次又一次的绝望中,他成了一个行尺走肉,一个麻木而不任的人,正像他所说的“窃”书不为“偷”,因此在一些丑恶的人心中成了一个“小偷”,可在孔乙已的心中,他并不这么想,在与他同龄中,只要是见到他,除了笑,没有话讲,因此只好向孩说话,他也只有在孩子面前,他才会有受到蔑视的笑,后来有人说他又去偷书,结果被打断了腿,当他再一次来到客栈时,讽刺的笑声就没有停过,此时的孔乙已更偈一个行shi走肉,只靠着两只手来行走,终于,在人们的笑声中,消失了。过了几年,终于没有再见孔乙已,有人说的已经死了。

这就是鲁迅先生写这篇文章的结果,给人无尽的思考与想象到底孔乙已这个人物时,运用了大量的手法,在人物外貌,动作,语言上都有很多的描写。作者笔墨越多,所想表达的人物形象越明显。

我觉得作者写这篇文章的用意有两点,一对封建社会制度的抨击,作者在每一篇小说里,运用了不同的手法,将现在的人物与过去的形成鲜明的对比,再对周围人物的形象描写,以及周围的环境的描写,有力地反映了当时旧社会的封建统治制度,但在另一方面,我觉得隐隐约约可以看得出作者对祖国的热爱,希望在他文字的激励下,人们能够奋发有前,能够从麻木不仁中清醒过来,使这个社会能振作起来,这是他一种爱国的表现,他并没有去用语言激励人们,而是用文字,在文字的背后是他一颗爱国的心。也许他的文字并没有激励到每一个人,但不可否认,还是有一部分人,还有一些知识文化的人都能在他文字的激励下而清醒觉悟过来。

现在,有许多文章,作品都表达了爱国之情,但我比较情有独钟,只喜欢鲁迅先生的,因为他朴实而强有力的文字中,人们看到了当时丑恶的面目,我觉得孔乙已那篇比较明显,通过对孔乙已人物形象的描写,从颓废,每一个文字,从直接到间接,从明显到不明显,让读者真实地看到了像孔乙已那类生活在封建社会里的知识分子的从善良、爱面子的人转变成颓废,麻木不仁封建的人。

这样的文章没有用华丽的文字,但字字都像利刀像一样直插人心,这就是我喜欢鲁迅先生的原因,他的爱国情怀激励着我要努力学习,长大后为祖国作出献,这也就是我爱国的表现。

所以大家一起来《呐喊》吧!为我们赖以生存的中国来呐喊吧,作为学生,要好好学习,作为工作,要好好工作,大家都尽一份力,使我们国家更家美好。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3

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仿佛在欣赏一幅多姿多彩的——幸福画。

我读着鲁迅先生写的散文,眼前仿佛看见鲁迅小时候的活泼可爱:有时趁着大人不注意,偷偷溜进百草园,整天呆在院子里。他要与小花、小草、小虫子作伴,还要坐在树枝上吃野果。虽然有时会得到寿镜吾老先生的严厉的眼神,但也仍免不了孩子的淘气。

童年是美好的,是那么令人回味无穷。鲁迅以他幼年时孩子的眼光写下这本书,让我倍感亲切,是我充满了激情。

我的童年也是那么多姿多彩。我家有一个小院子,小时候,我总倚在一颗白果树上,发着呆,那时是多么自在。玉米愿意长多高就长多高;倭瓜愿意长多大就长多大;蝴蝶随意地飞,时而从墙头飞来一对白蝴蝶,时而从花朵上飞走了一只黄蝴蝶。有时候,我还会到田里去玩,那是田里早已成为孩子的天地。大家都忙着捉泥鳅呢!赤着脚丫,踩着烂泥,别提有多高兴!童年时光,真好!

现在,我们都在为学习着想,再也不能享受那种快乐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受童年时的快乐,真好!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4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灿漫的感情,面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我读鲁迅先生这些对童年归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自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我仿佛瞅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有采摘野花野果。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的严厉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

全部感触全部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归味,也学便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因此我才会那样喜爱,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瞅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异常的亲切,布满激情。

我家属于郊区,附近有一大片的田野,小时侯,总往那里享受着和煦的阳光,秋日里的习习微风,把那里的油菜花摘得一朵全部不剩,我沉醉在大自然的怀抱之中。我和伙伴全部在为自己的前程努力着,努力得读书,因此,也不能在沉醉在儿时的天真散漫中了,少了几分亲切,少了几分自由,也少了几分对大自然的热爱。

童年已渐渐遥远,留下的只是那些琐碎的记忆,倒不如细读一下《朝花夕拾》,体会以下那个不同的年代的童年之梦,体验一下当时鲁迅的美好童年。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5

鲁迅的名字,是每个人都知道的。读到他第一次的文章,却是在课本里,课文叫《从百草园到三味书》,也是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我很少去搜索关

于他的文章,并不是我不喜欢他的文字,而是我怕自己庸俗的目光看不出他写的哲学。但他的文笔,总让人感觉像是一位和蔼可亲的爷爷,朴实,真诚,平易近人。当我第一次看《朝花夕拾》,我总是很多感慨。它真实的记录了鲁迅的童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跟那曲折的经历。回忆那些清末的生活习惯。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有很多人说,写文章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他在现实世界受到的种种坎坷跟曲折,还要在自己的文字里,创建一个世界。《朝花夕拾》在世人的眼里它是无价的,在我心里,它就是一个曲折老人记录童年的回忆录。

黄金时代的童年如今一去不复返,留下的只能给我们细细去回味。琐碎的回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

不一样的时代童年,一样的快乐回忆。惹人怀念的时光,让我们取名叫如花般的青春。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6

鲁迅是中国近代思想家,文学家和教育家,他的作品思想深邃,还十分含蓄,但都揭露着一个个另人痛心的事件,有时夸奖着那些为中国做出贡献的人。今天,我读完了《鲁迅作品赏析》一书,受益匪浅,再次了解了鲁迅。

鲁迅小时候经常与同伴们在百草园嬉戏玩耍,对什么都充满着好奇,就连碧绿的菜田,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等都是他们游戏的“材料”,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我了解到鲁迅幼时是一个非常好奇的孩子,长妈妈给他讲了一个“美女蛇”的故事,告诫他別去草丛里玩耍,而鲁迅正因为这样更要去,可从未碰上过美女蛇,反倒经常碰到一些小蟋蟀,后来,鲁迅与小蟋蟀成了亲密无间的朋友。还有一篇提名为《故乡》的文章,1921年一月发表,那年鲁迅正在老家,而听说幼年的闰土要来看望他,便前去迎接,没想到闰土不再和以前那样可爱灵活了,变得十分粗笨,未到不惑之年,却早有皱纹,头发苍白。闰土见到鲁迅便喊“老爷”,与鲁迅谈起了农民的悲哀:“哎,家里有许多孩子,农活有多,政府逼着我们捐钱,基本上都得捐上3次呀,收成又不好,有时割下来的稻谷青菜还没人要。孩子和我们真是饿呀……”说着摸了摸孩子的头。这篇文章真是催人泪下,鲁迅的这篇文章反映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贫苦农民的悲惨遭遇与命运,揭示了农民生活日益困难的根源。鲁迅写这篇文章时抒发了向往新生活的美好愿望。

“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鲁迅的文章需要我们细细品味……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7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还有,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

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8

翻阅浏览这本四五精致的作品集,把我从悲悯的观度至如梦似幻的空洞虚体中现出的狂妄肆意,抓把蛮力地擒回现实生活中的大实际和新文化,那颗疾速被暖化的寒心,甚于造诣现令今的革命主义,令其深逐地了会到老辈们在受的压抑的身负冷气的不可忍。作者鲁迅先生传承了这样一种充沛中国骨气魂魄,在多么跨步跚蹒的阻绕,大文学家力挺超艺术的感思魂儿。文本体载多密而复杂,形式自由。这是以感融文的极品杂文的基体。鲁迅先生拘谨谢绝了实至名归诺贝尔奖名号的优胜,晋同是中国最影响力的文学盛坛引领者。白话耿怀,来自肺腑的感言堪称独特的一流。例为晦涩、讥讽、爽快、幽然、论理、议义鲁迅先风在这些文风欲例完现淋漓尽致。鲁迅文学的方标完整了真理由心生,兑现了是非对或错遵循科学骨欲。定格在生活的刻度,传扬出了人民的宝贵品格,不愧为全族人民最敬忠仰慕的战士!更代表全族人民在文化战线上向敌人冲锋陷阵的最修进、果真、坚实、热忱的空前英雄。

鲁迅以为“讽刺”是人生的真实,不化作虚有也不挥之出格,鲁迅的杂文形式夸张,背话语调语化,幽幽谈写,使之表达艺术蕴含着朴质和另类高度的思想内容;以实为基础抓住生活中的实物和背景或勾勒社会丑恶真善的新奇新闻来表述自己舒化的论点;不以为死板传教的叙述政文,堪为超化脱俗的进阶创新教育体,稍纵松伐又紧促抓凑,这就是以速服人的城灵魂的铸造根基。

夸张离不开写实,就好似牙齿离不开嘴巴,把反寻常,不合理,便可爱,甚可鄙但又不以为奇的人事物进行绘真,给文篇徒添异彩。反语表达强震的感情,振激了愤恨和恼怒,彻底揭发了掩饰下的丑陋。

自我式的比拟素有特级魅力,再加上诙谐的简语化,缭诉清馨,谈吐文风的畅欲和馥郁,寄托了悲观残暴下的哀思和缅愁。构造成了寒星冷月比例出的日月星辰,无限凄美和万化色斑。

针锋现代鲁迅的浮华,大胆地去叙文吧!

敬崇鲁迅先生笔轨,因成长在这里。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19

鲁迅——中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原名周树人,浙江绍兴人,出身于封建破落家庭,1902年去日本留学,原在仙台医学院学医,后从事文艺工作,企图用其改变国民精神,1905-1970年参加革命党人的活动,其间奉母命回国结婚,夫人朱安,1918-1926年间,陆续创作出版了小说集《呐喊》《彷徨》论文集《坟》,1921年发表的中篇小说《阿Q正传》成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不朽杰作。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名著,也是世界名著,这本书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故乡》《药》《孔乙已》等鲁迅名作。

看完《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剧中主人公从小一起玩到大的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在呐喊这本书中,像这样的文章还有很多,鲁迅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激励半梦半醒的国人,用还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急切希望沉睡的国人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作为一名教师,我应学习他做事一丝不苟,他的每字每句时刻在启示我:大千世界有着深刻的道理,丰富的知识,高尚的道德。在现在如此优越的条件下,我应该抓住机遇,不断学习总结虚心向同事请教,从一点一滴做起,克服一切困难,敢于面对一切挑战,早日挑起大梁。

我们的学校相对来说是一个生源较差的学校。也许很多工作得不到家长的理解或支持,也许付出很多努力却得不到应有的回报,这使我们或多或少有些气馁,使我们对事业的热情慢慢削弱。但看了这本书后,除了感动外,更多的是让我清晰的认识到,如果你是真正的热爱自己的事业,真正全心奉献于教育事业,那么你会发现你的付出是有成就的。当你真的爱一个学生,再差的学生你也会发现他身上的闪光点,并激励他;再调皮的学生你也会找到他的可爱处;在难以相处的学生,你也会尽力去接近他,帮助他。当这些学生一点点进步了,学生会爱戴你,家长更是感激你,这使你感到自己的奉献是值得的,这也会激励你更努力工作。

21世纪这个崭新美好的世纪,需要我们共同努力创造美好未来。教师更始责任重大,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更要把爱奉献给自己忠爱的教育事业,关爱每个学生,茁壮成长,将来成为社会的有用之才。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0

早闻《朝花夕拾》,但没有机会去欣赏一下。所以,趁这个寒假,我饱读了《朝花夕拾》。

初读《朝花夕拾》,似乎有些不知所云。但顺顺溜溜地将全书读完后,便知其大概了。

《朝花夕拾》是作者追怀青少年时代的往事而作的,既描写了他对童年生活的回忆和对师友的诚挚的怀念,又真实的书写了戊戌政变和辛亥革命前后作者所经历的生活种种――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中国到日本,每一篇都生动地反映了那个时代的社会生活的一角。

我最喜欢读的是《阿长与〈山海经〉》。

《阿长与〈山海经〉》里的长妈妈,在幼年鲁迅的心中爽直而多嘴,有很多繁琐的礼节。但她又能做别人不能做的事,买到《山海经》。对于长妈妈鲁迅只挑了几个富有典型意义的细节,如长妈妈睡觉时伸开手脚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占领全床;切切察察说话时,竖起第二个手指,在空中上下摇动,或者点着对方或自己的鼻尖等,简略几笔,就活画了长妈妈的个性特征。

当然还有许多别的文章也不错,可以从中读出少年时代一个敢爱敢恨的鲁迅。《朝花夕拾》真可以算得上经典了。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1

鲁迅, 1881年—1936 年 。他活了55岁,这个岁数在现在还算身强力壮,但鲁迅先生却在不惑之年与他密切关注的 中华人民不辞而别。临终时,他还硬撑着写日记,写出了640万字的55年的生命的诗史。

鲁迅把时间放在第一,有时间才能工作。他曾学医,希望强健人民的体质。但他后来脱掉了白大褂,拿起了尖刻的笔,写出了640万字的改变中华人民精神的文章,他认为这样才能让人民从帝国主义的 压迫中苏醒过来。

鲁迅先生的生活忙碌至极。白天来拜访他的客人络绎不绝,而每个客人都想在鲁迅先生家中多留片刻,他们总要到半夜才能离去。鲁迅刚送完客,就立马坐在桌前,继续着写那不朽的文章。

《压》、《推》、《冲》是鲁迅是讽刺外国列强而写的文章,一篇就有1000多个字,而鲁迅写作才18年,365天,只有365个晚上,就要写35万字!这是什么概念!鲁迅之所以写下如此多的文字,难道有什么力量在帮助他?有,是时间。鲁迅抓紧时间,善挤时间,他的巨作是他一点一点从时间老人那夺回来的,他不被时间所控制,他是在控制时间,掌握时间。

鲁迅的一生是充实的,是忙碌的。他留下的文化遗产是我们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他是一个伟人,中国的一位传奇人物!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2

翻开书的扉页,让我随着这其中细致的描写和温馨的回忆,真挚的感情和理性的批判去浅尝缀在字里行间的记忆,怀想,留恋!字里行间的亲善温暖,如晨钟暮鼓时的守望,宁静而致远,安详而永恒......

手捧《朝花夕拾》,感受着鲁迅先生对过往的温馨回忆,对那些人、那些事的深情怀念:儿时留下深刻印象的长妈妈,异国他乡给予真诚关怀的藤野先生,人生坎坷、结局令人扼腕的范爱农,曾经无限神往的“百草园”......

不禁被鲁迅先生扑面而来的清新隽永气息所感染,这便是鲁迅先生的人格魅力吧。鲁迅,巴金曾说:“他的人格比他的作品更伟大。近二三十年来他正义的呼声响彻了中国的暗夜,在荆棘遍地的荒野中,他高举着思想的火炬,领导无数年轻人向着远远的一丝亮光前进。”诚然,我曾惊叹过鲁迅是“民族魂”,是以笔代戈的战士,是“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民公仆。他的思想光辉也闪现在他的文字当中,有着对旧社会的种种抨击。伪善的衍太太,医德败坏的庸医,都是封建社会的产物;孤独终老的长妈妈,绝望投湖的范爱农,也是黑暗腐朽的旧社会造成了他们的不幸。

钟响,茶凉,卷掩;合手,远眺,心忆。不禁忆起了自己的童年时光:我们曾拾贝壳,采冰花,编柳帽,吹柳笛,捕蜻蜓,吸花蜜......时光的扉页,刻满了我们曾经童年的美好,旧时光亦是青葱年华的吻痕。尽管世界很大很大,时光的齿轮在不断耦合,但在我心灵一角仍倔强地蜷伏着童年不老的回忆。那时的浅浅笑意,那时的裙裾飘飘,那时的欢声絮语,那时的嗲声嗲气,不都是一朵朵艳丽的“朝花”吗?可随着时间的曝晒和岁月的雨淋,如今已是落红满地,岁月的长矛啊,你就不能停止无情的杀伐吗?

夕阳西下,倦鸟还巢。一气呵成地读完这本书仍意犹未尽,如饮尽香茗后的清香久久在舌尖徜徉。阳光透过枝枝丫丫的树梢款款地将投影打在我的脸上,读后的思绪仍挥之不散。这是鲁迅的独特罢,在年老之后所写的回忆文章仍能窥探我的内心,不能不为之一动!

鲁迅的儿时生活早已被时光珍藏,而我们的童年时光亦渐行渐远。或留恋,或不舍,或向往,这都是我的有感而发罢!

待到夕阳西下,采撷一朵晨花,那是一段带露的旧时光;手捧《朝花夕拾》,坐在凉亭的木椅上,任春风梳理秀发,沏一盅香茗,与鲁迅一起去回味一个人,一件事,一座城......怎不是人生的一大幸事呢?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3

忘记了是在几岁开始知道有鲁迅这个人物,只是随着年龄增大,也逐渐有了他的文章的接触,更知道了他是中华民族的精神支柱,是一位伟大的民族英雄,人民战士。

《鲁迅自选集》选《野草》七篇、《呐喊》、《彷徨》各五篇、《朝花夕拾》三篇、《故事新编》两篇,共二十二篇。因为鲁迅生前只有这本《自选集》,“编选意图”就特别引起学者们的兴趣。张铁荣先生在《中华读书报》(2005年6月1日)上著文,对此多有论述。有一段话是这么说的:

“他仅仅从《呐喊》中选取了自己最满意的5篇小说,作者自己并没有把这两篇‘听将令’的代表作《药》和《明天》选进去,这大概表明了他所说的‘听将令’是一种自谦和托词,也可以看出对这两篇作品不甚满意。如果没有《鲁迅自选集》的出版,我们就很难知道来自作者的这一心灵深处的信息。其次,关于从彷徨选取的5篇也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这里面删去了《兄弟》、《孤独者》和《祝福》很值得研究,起码说明此时的鲁迅已经从兄弟失和的阴影中脱出,在心绪上也和彷徨时代完全不同了。当然从《故事新编》中只选取了两篇就是《奔月》和《铸剑》,这是最符合鲁迅精神的作品,至于为何删去了《补天》——就很值得对1933年的鲁迅进行具体分析了。”

《鲁迅自选集》是鲁迅应天马书店之请编选的,以鲁迅对“选本”问题的敏感,他在这次的“自选动作”中参进一些特殊用意,也是可以想象的,但张铁荣先生这一段话也过于坐实、过犹不及了。

《鲁迅自选集》没选杂文,他还说,“够得上勉强称为创作的,在我,至今就只有这五种”。其实,这里的“创作”一词,是鲁迅故意借用别人的概念,并非他自己的想法,因为在他看来,杂文也是或者更是一种“创作”。如果我们偏信了他的话,是否就可以认为,鲁迅在《自选集》里不选杂文,就是对杂文“不甚满意”,要“删去”了呢?

鲁迅一生为什么只有一个《自选集》?

鲁迅有文字上的一种“洁癖”,这不仅是说他在创作的时候字斟句酌,决不含糊,马虎,还包括原文于报刊上发表之后,在收入集子里时,又趁机大加修改。但我们千万别误会,以为鲁迅的修改,是修改自己的观点。决不是的。他的修改,差不多——我没有详细通盘的研究——只限于具体的而且极细微的字句。不知道这是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精神,还是心理上的问题的表现,专门研究作家的变态或病态心理的学者们,应该可以回答这个问题。以前读孙玉石先生的《〈野草〉研究》的附录,介绍鲁迅怎样在编辑《野草》时细心修改那些在我看来似乎并无必要修改的小地方,就已经很纳罕了。这次再看鲁迅著作校勘专家刘运峰先生校注的《鲁迅自选集》(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年新版),仅仅对照“序言”,就有极大的震动。一篇标点符号在内不到一千五百字的短文,鲁迅后来将它收入《南腔北调集》,竟然修改了四十处之多,而且全是细小的字句方面的修改。文章最后的“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楼”,也要改成“一九三二年十二月十四日,鲁迅于上海寓居记”!

鲁迅的小说并没有如高中课本中学的《纪念刘和珍君》等文章来的深奥。大约他出生在那个环境中,生长在那个时代吧,基本上所描写的都是穷困的中下层人民的生活,也包括自己在内。他的《呐喊》,所写的都是身边的小事,就如一篇《一件小事》一样,生活中可以说随处可见,但他却能以此小事催他自醒,增长他的勇气和希望。这样的文章不仅仅是翻阅,更给我启示。

《狂人日记》,我不能给它下个定义,在一开始读它时,我甚至摸不着头脑,我不清楚自己这是在看一篇什么样的文章,有点害怕,有点疑惑,那吓人的语句,吃人的历史,仿佛就发生在身边使我不禁联想自己所生活的生活,是该怎么样?也许他的“吃人”也可理解为当今社会中金钱为上,以利为友的没有亲情友情可言的只顾自身,榨人不眨眼的冷酷的竞争吧,没有钱就不能生活,就只能乞求,去要饭,这不是跟吃人一样吗?但生活中,我也是相信有那么些温暖可言的,毕竟每天的太阳是温暖的,在人类越来越文明之际又怎么可以发生人吃人的这种野蛮行为呢。很欣赏阿Q的那种心满意足的自认为得胜的心态,称之为妙法不为过。但被人打了之后还有愉快心情,还能和别人调笑一通,回到土谷祠倒头就睡着了,这就是阿Q精神吗?有点愚甚至有点蠢,但也不得不承认这是个调节心理的好办法,凡事换个角度想或许会有收获吧。

一本书看完,总有些个味道,这种味道又似乎只有心里知道。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4

《故乡》读了一遍,这使我感触颇深。如果单单只是《少年闰土》的话,恐怕我们还只能理解到鲁迅和他的伙伴不及闰土见多识广这一方面,可是当听了《故乡》全文之后,鲁迅想要表达的意思,我们也能理解七八分了。闰土当之无愧是重点人物。

20年的转变,使得他从一个勇敢机智、见多识广的小男孩成为一个庸俗、卑躬屈膝的下人。到底是什么使他的改变如此之大呢?是贫穷?还是……这是我们所不能得知的。但是从鲁迅的小说中,我们可以知道,在鲁迅的心里,闰土一直是一个勇猛聪明活泼的人,要不然不会一提到闰土就会想起他在刺猹的场面。可是,当闰土与鲁迅说话的时候,第一个词竟然是“老爷”。我相信当时鲁迅的内心震动肯定是很大的,他也许料想过千百种交谈方式,但是肯定惟独没有料到这种。按照封建社会的标准来说,闰土是应该叫鲁迅老爷,但是,从20年前的迅哥儿到20年后的老爷,跨度是不是太大了一点?闰土的改变是显而易见的,岁月在他的脸上,手上,都留下了沧桑的痕迹。

但是,容貌的改变并不是他最大的改变,他最大的改变就是心理上的改变。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把鲁迅当成迅哥儿的,但是当时的社会不允许;也许,他的心里还是想和鲁迅一起玩耍,但是他知道,他和鲁迅之间还有主仆关系。一声“老爷”又包含了闰土多少的感情?是懦弱?是卑怯?还是因为久久不见不熟识的陌生?这,也许只有闰土知道了。不知看过《故乡》的朋友们注意过没有,虽然杨二嫂是一个配角,但是她也是其中一个改变很大的人物。20年前,她曾经有豆腐西施的美名,可是在20年后,她的样子简直让鲁迅认不出来了。对于她的样子,鲁迅只找到了一个形容词——“圆规”。

如果单纯是外貌上的改变也就算了,杨二嫂成为现在这副“丑模样”也是因为她的内心在渐渐地改变。她去鲁迅家的时候,居然提出了要一些旧家具的要求,被他拒绝后大放厥词,说什么“越富越一毫不肯放松,一毫不肯放松便越有钱”。如此尖锐的语句,简直不像是一个“西施”所能说出的话,倒像是一个混着菜味和尖酸刻薄话的中年

妇女。不仅如此,杨二嫂离开的时候,还拿了鲁迅母亲的一副手套。如此种种,此人的改变也是巨大的。

《故乡》中,鲁迅不仅点到了家乡的改变给人一种惆怅的感觉,更用闰土和杨二嫂这两个具有代表性的例子来证明一个词——改变。不论是家乡的改变还是人物的改变,鲁迅的文章总是给人一种微言大义的感觉,特别是最后一句:世上本是无路,人走的多了,就有了路。更是让人回味无穷。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5

鲁迅先生是我很崇敬的一名作家。他笔下的“三味书屋”、“闰土”、“社戏”都给我留下了深刻地印象,这些文章就像小草一样清新自然。可他的另一本小说集《呐喊》却像声声惊雷,在那个陈腐黑暗的年代唤醒了许多“铁屋子”里的清醒者,让黑暗的旧社会有了反抗的力量与希望。《呐喊》是拯救民族,为革命先驱助威的号角,是让沉睡者觉醒,让勇士们振奋的战鼓!

鲁迅原本是要学医拯救病人的生命的。可在那民不聊生、战火纷飞的年代,手术刀的力量是微不足道的,所以他把手中的刀换成了拯救国人灵魂的“枪”。用他自己的话说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为新文化运动“呐喊”助威,“慰藉那在寂寞里奔驰的猛士,使他不惮于前驱”。

开学的第一天“第一课堂”里爱心大使李连杰叔叔说我们这一代的任务是继承五千年优秀历史文化传统,把它们发扬光大。让我们祖国不但国富民强而且精神上也要站在世界顶端!

是呀,我们盛唐时期,一走出国门,迎来的都是崇敬羡慕的目光。比如唐僧。外国人一听说是中国来的,都会赞叹道:“您是大唐来的高僧啊!”语气是多么崇拜向往啊!不像前些年我们去日本。导游不敢给我们发队帽,他怕我们大声喧哗,在外国人跟前丢了中国的脸;还老提醒我们在公共场合不要拥挤、插队;男同胞上厕所要“上前一步”……可见我们在老外的眼中素质是多么差啊!是呀,这些年我们的国家越来越繁荣昌盛,人民生活越来越富裕,但精神文明没有跟上。这就像一个跛脚巨人,是无法跑到世界前列去的!

今天,我也要学学鲁迅先生当年呐喊的精神,大声呼喊:同学们!让我们继承祖先们深厚优良的文化传统,接过建设精神文明的大旗,努力学习,为发扬祖国文明而奋斗!来吧,小主人们!让我们就从现在开始,人人讲文明,懂礼貌:向老师敬个礼,向同学问声好;帮妈妈扫扫地,帮老人捶捶背……大家都从小事做起,先管好自己再帮帮别人。相信不久的将来,我们中华民族一定会成为物质精神的巨人,迈着强健的脚步走向世界。加油!x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6

《朝花夕拾》是鲁迅在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其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藤野先生》。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他常常会忘记戴领结,冬天也只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但在我看来,藤野先生对工作的极其认真,是绝对不会被读者所忽略的。藤野先生把鲁迅的讲义都用红笔修改过了,就连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通过藤野先生的穿着和藤野先生对工作的负责做比较,写出了藤野先生高贵的品质,也体现了鲁迅对他的景仰。藤野先生对中国的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是让我觉得很景仰的。再把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生的蔑视拿来对比,就更加体现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他是一个真正的正人君子。

还有令我难忘的就是“阿长”。在“阿长”的身上保留了很多迂腐的习俗,比如,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还有点喜欢告状。这让鲁迅对“阿长”有些不满。再加上“阿长”还踩死了鲁迅喜爱的隐鼠。因此,鲁迅对“阿长”怀恨在心。鲁迅在这里的描写,让我的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守旧的妇女形象。但是,“阿长”也有让我感动的地方,“阿长”知道鲁迅喜欢《山海经》,就跑了许多路,帮鲁迅买来了《山海经》。在《阿长与山海经》的结尾,鲁迅还表达了他对阿长的爱,他恳切的希望阿长能够安息。

另一位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中出场。在父亲临终前,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痛苦。”后来父亲死了,这让鲁迅觉得是他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怂恿孩子们吃冰,还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唆使鲁迅去偷母亲的首饰。衍太太对自己孩子也是十分苛刻的。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衍太太就会打骂他们。在我看来,衍太太是一个自私自利的人,喜欢使坏的妇女。

《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是课文里学过的,但再次细读这篇文章,就会感受到从字里行间所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这篇文章能让我读出鲁迅心底那份对大自然的热爱,对自由的向往。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旧抵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

现在,我或许是真的能够理解,为什么鲁迅的文章能够成为名著,鲁迅为什么会被称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正是因为他能用很抽象的思想写出具有哲学性的文章。他能用他他独特的思维方式,讽刺当时旧社会的一些“丑人鬼脸”。鲁迅呕心沥血,有时甚至是冒着生命危险去写下充满愤怒的言辞。

鲁迅作品读后感 篇27

从初中我们就开始学习鲁迅先生的作品,近段时间按重温了《呐喊》这部小说集,中学阶段我们学过里面的《孔乙己》,《朝花夕拾》、《狂人日记》《阿Q正传》等篇目,当时也就为了应付学习而读一下,根本没体会到其中的含义,现在仔细一读,才知道鲁迅先生呐喊的真谛。

《呐喊》这一篇小说给我们描述了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鲁迅先生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以及对于他们的怜惜和悲伤。他希望人们振作起来,希望清醒的中国人民能够唤醒麻木的其他民众,故而以呐喊为名。

《呐喊》都是以贫苦大众为主人公,而且不同的篇目树立的形象也不一样,都是当时社会中的典型,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中国旧有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

其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孔乙己》一篇,塑造了一个封建社会中没落知识分子的典型形象,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孔乙己,在封建科举制度的毒害、摧残下终被封建社会所吞噬。作者抨击了国民精神的麻木和社会对苦难者的漠视,同时对腐朽的封建科举制度进行了尖锐的谴责。本篇的艺术特色在於结构严谨,先是开端,交待了环境和气氛;其次发展,介绍人物;再是高潮,即小说中心——提示了社会的冷酷无情。小说经营谋篇,工於匠心。特色之二在於以侧面描写来塑造人物性格。作品用第一人称“我”——酒店小夥计耳闻目睹的情况来写孔乙己,他的肖像刻划,对话,经历,都通过“我”的概括叙述来表现,由此塑造的人物,显得真实可信,从而把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需要;呐喊,在这个时代,同样重要。

鲁迅先生的小说里的主人公形象在我们的社会不复存在,也让先生的遗愿得以实现。我们这一代要继续努力,更好的建设祖国,把中国变成民主富强的世界大国。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朱自清散文精选》,作者是朱自清,里面的内容可丰富了朱自清初次创作的抒情散文,他体现出他的生活观。

文中的《背影》散文,这篇散文中体现出父子之间的情意,《背影》这篇散文警惕我们,往往很平凡的情感,是最容易被忽略的。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否则,在将失去时,才去发现东西的存在,知道有多重要。朱自清还写了反应社会生活的散文如文中的《论吃饭》散文,这篇散文充分写出了农民反抗大户.反抗饥饿.反压迫的政治觉悟和勇于反抗的集体意识。我看完这本书时,认为这么一句写的最好: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道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

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脚.腰,它领着我们向前。娃娃.姑娘.青年。把春天写活了,这句话从不同的角度,写出了春意盎然。读完这本书时,我最大的感触是:作为一个人,应该知恩图报,珍惜时间,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决不向邪恶势力屈服,相信正义可以胜过邪恶。当我想道要知恩图报时,就幻想:长大后,我找到一份好工作,我一定要报答我最敬爱的成老师。自从我从三年级开始,来到这里,认识了因为一些调皮学生才会凶巴巴.才会愤怒的成老师。但是。就是成老师我的的成绩有了改善,正是因为他教书严格,让爱捣蛋的同学成了温顺的小羊。我深情地说:“成老师,谢谢您。”

每当我头仰望蓝天时,它是那么湛蓝,又想到如今的社会已经发达了,科技技术提高了,成功人士越来越多了。我仿佛见到了未来的美好瞳幜。是啊!在党的阳光下,生活如此美好!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

最近我买了一本《朱自清散文》,当我读到《白种人,上帝的骄子》时,颇有感想。

这时发生在电车上的一幕,作者看到两个西洋人,他仔细的看其中的一个孩子,不料却受到那个西洋孩子的袭击——眼神的攻击,那眼神中也透露着轻蔑与鄙夷,让作者不禁感到一丝凉意。

我觉得朱自清说的对,人人都应有赤子之心,因为这个世界不属于某种人,也不属于某国人,更不属于某个人。我们都有享受这个世界的权利,这也是文中世界之世界的含义。而文中的“小西洋人”却片面的嵌入了国家与人种的定型中了,他们自认为比别人优越,所以以轻蔑的态度来对待中国人,来践踏国人的尊严,这不光是中国人的损失,更是世界的损失,这也是对世界的侮辱,再回头想想也就是那时中国人“低三下四”,才会出现“中华不振”的情况。也就是那是中国的“弱小”才“育”出了那样的小西洋人。而我又从“脸上布满了横秋的老气”看出,这样的优越感不仅能使人变成穷凶极恶的禽兽,也能使天真的儿童变成老态横秋的老人。我想这也是为什么作者称那个孩子为小西洋人而并非“孩子”,因为他不属于世界,只属于大洋彼岸一个渺小、孤独的人。

文章的最后,作者说那白种人是一位强者,适者,但我觉得一个以侮辱别人来获得“强者”这个标签的人永远不会成为一个强者。世界天天都在变,而只凭借那一针见血的表现能成为一名永远的适者吗?

读完这个小故事,让我更加看清了这个世界。在这个世界里,我们每个人都应是其中一份子。而在这时我想,胜者也不一定为“王”,败者也不一定为“寇”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3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同,但都能给人们带来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在《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那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

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

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我热爱春天,歌颂春天,但我更珍惜春天!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4

在那寂静的夜空中,一轮明月照耀在我的床前。我一个人静悄悄地躺在床上,久久不能入眠,心中回荡着《朱自清散文》中的一段段如美酒般醇厚而富有哲理的话语。

“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一切都像刚睡醒的样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那些朴素中包含着清丽的文字,说实在比那些华丽的童话更是深入人心。我的心,瞬间成了一个清幽的峡谷,对朱自清先生世界的呼唤许久不散去。说起朱自清写的散文,如天上的彩桥,诗词的天堂,唱响一代又一代青年热血沸起的心海。

在我心情难过、忧虑时,躲在书房的角落中,细品朱自清写的散文是种享受。品味《背影》时,那时,朱自清已20岁,他的父亲却总对儿子放心不下,非要送儿子去北京上大学不可。父亲事事亲力亲为,背影不光是父亲离去的印象,还是“父爱子,子敬父”的父子情深的彩桥。

再品《匆匆》,时间匆匆,岁月匆匆,匆匆流逝的时光是短暂的,又是美好的。“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世上只有一样东西却是一去不复返的,它就是——时间。时间,滴答、滴答,就在我提笔、眨眼、写诗的一瞬间,滴答,它,又走了。时间,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上帝自然会给予每个孩子有限的时间精灵,需要你去照顾它,它的长度由你决定,想长就长吧,想短就短吧。它,就是你是灵魂。你的灵魂,用挥手的一把汗握在你幼小的手心。珍惜时间吧,珍惜自己所拥有的每一秒。就是我们一生最伟大的举动。

夏夜里,我慢慢读着:“曲曲折折的荷塘上面,弥望的是田田的叶子。叶子出水很高,像亭亭的舞女的裙……”迎着月儿,吹着凉风,我似乎隐隐闻到了一股沁人心脾的花香。月睡了,星困了,夜宁静了。月合上那明朗的眼,洒下一丝丝亮片,让孩子做个帆船之梦。而此时,月夜下,我睡了。她为我点亮夜的最后一束火把,夜,又宁静了。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质朴缜密,语言精炼,如文学世界的美酒,我,醉了。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5

一次读书活动,让我有机会接触朱自清的散文。我对朱自清的初次了解是通过《背影》这篇文章开始的,之后又在高一学习了《荷塘月色》这篇文章。霎时间被他特有的优美文字所吸引,便在这个假期决定深入的了解一下这位“诗人”的世界。

朱自清的每篇散文中都不时地通过对一些细致景物的描写来体现他优雅的行文风格。不同于俞平伯的缜密,也别与冰心的飘逸,异于周作人的隽永,也不似鲁迅先生的深刻犀利。他在每篇文章中都在体现着,浪漫的气息。他将不明不暗的梅雨潭写出了醉人的绿,他将万物复苏的春描摹成一个初醒却睡眼惺忪的孩子,没有过于华丽的辞藻,却又不失细腻,这就是朱自清的文字。

“薄薄的青雾泛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月下的荷塘在朱自清的笔下是朦胧的,作者的内心也是如此。大革命失败后,作者对共产党的“革命”产生怀疑,处于白色恐怖时期的作者经历了好友闻一多、李公朴的身死,又对自己的命途与国家的未来感到迷茫。“又如刚出浴的美人。微风飘过处,送来缕缕幽香,仿佛远处高楼上渺茫的歌声。”对荷塘的描写都是云里雾里的,看不真切的所以这是作者的内心缩影,是如此的迷茫与无奈。

五四运动落潮后,朱自清又意识到当时的青年们崇尚过去、忧虑将来,将本来应该做的都荒废了。为了使这些象征着“新生命”的青年觉醒,作者写下了《匆匆》这篇文章。他像是反复责问自己,又像是在责问别人“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了呢?是有人偷了吗?”他不甘心八千多个日子在自己的手中溜去,便又问道:“去的尽管去了,来的尽管来着,去来的中间又是怎么匆匆的呢?”他感叹时间的流逝,也是对心灵不平的一种诉说。这也是五四运动低潮后青年们的普遍情绪。因此,他要让青年们知道,生活中的各种过程都有每一刹那的意义与价值!每一刹那的时间里,都有它相当的位置。

朱自清的浪漫中是夹杂着对现实的宣泄,这对我们的写作也有一定的启示。作品是抒发真情实感的媒介,并不是无病呻吟。带有真情的文字,即使没有华丽的辞藻也可以意味深长。

朱自清一身重病,宁可饿死,不领美国救济粮。”在美帝的挑衅下,他忍不住了,用行动向那些压迫中华民族的侵略着说“不”,挺起了中华的脊梁。

我喜欢他的散文,更敬仰他的为人。一个浸润着春雨的诗人,一个留给我深思的背影……他既是多愁善感的诗人,也是满腔热血的民族斗士。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6

朱自清,我们已经对他不陌生了。他是一位伟大的散文家,他以他独特的美文风格,为中国现代散文增添了瑰丽的色彩。在初一时,我们就学过他的《春》,初二又学了他的《背影》,可以说从那时起我就开始走近朱自清了。

《春》向我们描绘了一幅风景如画,生机勃勃的画面,使人不得不赞叹他的优美的文字和细腻的内心。他那刻画得栩栩如生的画面,让我感到十分惬意,于是我忽然发现观察事物其实就这么简单。从《春》中,我看到了新的开始,看到了无限美好的未来。

再品《背影》,我读到了除了感动还是感动。是啊,在这个世界上,那个为我们遮风挡雨的人,那个拉着我们害怕的小手过马路的人,那个在我们累了主动背我们的人,永远都是我们最亲爱的人。他是家庭的顶梁柱,是护航的军官。可是他们是人,不是神。七尺男儿也有脆弱的时候,我们这些作儿女的可曾想过为他做点事?哪怕是一件微不足道的事?从《背影》中,我看到了我父亲为我操劳的样子,看到了一个父亲的伟大。

朱自清的《正义》,是我感触很深的一篇文章。读完后,我也不禁想问:人间的正义到底再哪儿?朱自清说,正义在人们心中。可是现实生活往往不是这样。有些人口口声声地把“正义”二字挂在嘴边,呼吁人们要做正义的事,要做正义的人。可是暗地里却在做着罪恶的勾当,就像有些官员受贿,他们今天收这个的钱,明天收那个的礼,在自己的职位上疯狂地敛财。这种人面兽心的做法是遭人唾弃的。也许,少部分人心中仍存有正义,可是那也许将会被现实吞噬。从《正义》中,我看到了现实社会人心的真假难辨,看到了虚伪。

朱自清笔下的无论是梅雨潭的绿色,还是清华园的月光,或是秦淮河的夜景,都被他生动、形象地展示出来。欲达夫说:“朱自清虽则是一个诗人,可是他的散文仍能够贮满那一种诗意。”可我却觉得,朱自清是诗与散文的完美结合。

在品位经典时,我读到了一个伟大而又细腻的朱自清。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7

朱自清大家因该都了解他,他是的作家和学者,他写了许多有名的文章,都是以叙事的抒情为主。我读过他的《背影》,《荷塘月色》和《桨声中的秦淮河》。这些散文都有同样的特点,素朴,慎密,语言洗简,文笔清丽,读完以后身临其境,回味无穷。

在《朱自清散文精选》中,有他三十五多篇散文,这本书中第一篇散文就写了他最有名的一片的散文,《匆匆》。这篇散文写出朱自清应对“逃走如飞”的匆匆时光而产生的无奈,怅惘,比切还有对未来的追求和探索。

我最喜欢边读《匆匆》边思考它所表达的意思。在《匆匆》里一句话是这样的“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表面上是疑问句,但实际上却表达了作者对时光逝去而无法挽留的无奈和已逝去的的深深遗憾这句话一向印在我的脑子里反复回味,总觉得有无穷无尽的含义包含在这句话中。

当我读到最后一段时,我又在细细的回味,原句是“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这句话和前面的那句起到了呼应作用文末和文首的提问在文字上看是一样,但是在表达的感情上却不一样了,文首的提问是强调一种无奈和怅惘,而这句的提问是一份激情,是一声呐喊,我们要区分这两句,在读这两句话时语调是不一样的。

时间,它本身是看不见的,又摸不着的,但是在朱自清的笔下作者用丰富的想象力,将事件的形象描述出来,为我们捕捉了时光逝去的踪迹。他把时光比作针尖上的水滴,青烟等,表现出时光的无声无息。

在文章倒数第二段,作者又运用了拟人的手法,把无形的时光不做他朝夕相伴的朋友,这样能够表现时光的一往无前转瞬即逝的态势,还能够极其传神的表现出作者应对匆匆流逝的时光欲留不能,欲追不及的惋惜和怅然。

读完朱自清的散文,我突然明白时间是宝贵的,不要虚度光阴,必须要珍惜时间,尽力做好买一件事。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8

朱自清的散文集给我一种感觉,他在教我们一个一个人生的哲理,当然,也有写景的文章,他的散文集洋溢着一股真挚、让人深思的感情。他的散文构思精妙,让人很容易找到文章的中心,并了解。

文章写了很多故事,有写人的、有写季节的、有写景的、还有写游记的,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匆匆》这篇文章,虽然很短,只有七八百字左右,但它却用很多例子来表达中心,让人一下抓住“题眼”,文章给我一种亲切感,仿佛是一个和蔼可亲的老爷爷在与我谈话,这篇文章充满了智慧和人生的哲理:“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文章虽然没提一个关于珍惜时间的字眼,但从文章里举的例子和反问质疑中,我们不难看出,朱自清爷爷在向我们说明珍惜时间这个道理,他告诉我们日子是一去不返的,新的日子一瞬间就走了,如果抓不住,像流水一样流走;抓住了,向黄金一样珍贵。可见,时间对我们来说,是一件多么重要的事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

这个谚语也充分体现了时间是用金子买不到的,无论你多有钱,没有了时间,也会慢慢老去,那么,那些钱能干什么呢?时间是无价的,能够说,时间自己本身就是一个巨大的财富,它与别的东西不同的是:只要珍惜它,多久都用不完,如果你浪费它,弹指一瞬间,它会消失的无影无踪。人生只是短短几个春秋,既然如此,我们何不好好珍惜它,难道要让时间白白的从你身边流逝吗?时间也是最公正的裁判,不同的两个人,一个碌碌无为,到之后什么也没留下,只留下无穷的悔恨;一个艰辛劳作,换来得是累累硕果,他们的人生闪烁着耀眼光彩。

朋友,从此刻开始,好好的珍惜时间吧!让我们一齐做时间的主人,好好的驾驭它!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9

朱自清先生的这篇散文名篇,我是在十几年前开始读的,至今已看了很多遍。每次读时内心中都有所感,可是仔细品味时,又无法确切的明白其中的滋味。多年后,我在生活的磨练中,品味了世事的艰难,人生的变迁,对社会、对人生渐渐有了看法,经由这许多经历之后,在闲暇时偶尔内心里会浮现出《匆匆》上的一些话语,平淡里却蕴含至深哲理。倏尔似有所悟,才渐渐体会到这篇文字优美的散文,在淡淡的愁思里却寓意深刻。所以禁不住想写点什么出来,如果有缘人偶然看到,能有所获,则欣欣然矣。

如果有人问:什么是生命?则会有很多很多说法,可是众说纷纭,无所适从。然内心里却对此问题挥之不去,茫茫然然,正如《匆匆》说:“我赤裸裸来到这世界,转眼间也将赤裸裸的回去罢?但不能平的,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是啊,我们懵懵懂懂的来,糊糊涂涂的走,在生命的过程里,如一场黄梁,了无所得。李白在《春夜宴桃李园序》中说:“夫天地者,万物之逆旅。光阴者,百代之过客。而浮生若梦,为欢几何?”。人生若是旅途,这一站起点是生,这一站的终点是死,没有一个死去的人会让生者明白死去后的体验,可是死是我们必须面对的,正如我们有生,可是为什么会恐惧死亡,我想正是源于我们对生的无知。大话西游中孙悟空说:“生有很欢,死有何苦?”。我们总要抓住一些东西,让我们自己感觉到生命的存在。我们活的时候,争名夺利,无休无止,我们的欲望大的可怕,我们总是看见自己没有的,却总是看不见自己有的;我们总是追求进取,可是却不知道休养生息。因此,老子说:“知止不辱,知足长乐”。孔子说:“亢之为言也,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丧。其唯圣人乎?知进退存亡,而不失其正者,其为圣人乎?”。是啊,人的欲望是无穷无尽,可是人类赖以生存的环境资源却是有限。知进而不知退,知存而不知亡,知得而不知失,早晚自食恶果。正如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可是我们给子孙后代留下了什么?给世界万物众生留下了什么?给养育我们的天地留下了什么?一个人的富有,聚敛了的财富,要靠千千万万的穷人供养;一个发达国家的富足,要靠众多不发达国家的供养;杜甫说: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我们赤裸裸的来,赤裸裸的去,死的时候你能够问心无愧吗?如果能问心愧,庶乎近焉。

“为什么偏要白白走这一遭啊?”很悲观吗?也许以前我是这样看得,但是现在的观念看来,这句话是很冷静的,我们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为什么人之所以为人?应该明白:我们为什么而活?有人说:过去的已过去,如轻烟、如薄雾,不留一丝痕迹;未来的还没有来,太渺茫;只有现在,是最实在,最可把握的了。我认为这个观念很好!可是仔细推敲起来,却发现最可把握的现在是如此的不可把握,当你想抓住它时,它刹那即逝,了不可得。子曰:“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是啊,当我想现在时,现在马上就过去了,倏然而逝;可是未来的日子,马上就在现在的影子里变成过去。正如金刚经说:“过去心不可得,现在心不可得,为来心不可得”。过去,现在,未来了不可得,轮回往复,故王羲之言:“后之视今,亦犹今之视昔”。我们今天看过去人正如我们的子孙后代看我们,那么我们是进步了?还是退步了?我们将何去何从?子曰:“天下何思何虑?天下同归而殊途,一致而百虑,天下何思何虑?”。

朱自清先生感叹,我们的日子逃去如飞。佛说:我们的生命是念念生灭,比射出的箭快。你掩着面叹息,又能怎么样呢?“只有徘徊罢了,只有匆匆罢了;在八千多日的匆匆里,除徘徊外,又剩些什么呢?”是啊,你何曾留有一丝一毫的痕迹呢?就算你有无尽的财富,广大的声望,可是你能带走什么?你终将赤裸裸的走,不留一丝痕迹。如果你一生无尽的求取中,在临命终时,猛然发现做了一辈子欲望的奴隶,可是并不知道为什么要走这一遭?这是多么可悲啊!所以,当你有生命时,应该看到那些同样拥有生命的众生,我们的生命是相同的,大家都是天地所养育。当你为人时,除了看到那些生活舒适而富有的人,同时更应看到有很多人的贫苦悲惨。芸芸众生,我为何物?所以,从这里你就可以体会到古圣先贤的救世苦心。佛祖教诲我们:“诸恶莫作,众善奉行,自净其意,是诸佛教”;孔子教诲我们:“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济天下”;“善不积不足以扬名,恶不积不足以灭身”;“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恶之家必有余殃”;刘备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是啊,你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可是众人的力量是无穷的,社会上的大多数人避恶向善,我们的社会就是天堂;反之,则是地狱。我们的快乐,是源自我们的内心;健康的身体,和睦的家庭,知足感激之心,是人生最大的幸福。如果失去了这些,就算你拥有无尽的财富,你的快乐又在那里呢?

最后,“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相关资料

朱自清(1898.11.22—1948.8.12),原名自华,号秋实,后改名自清,字佩弦。原籍浙江绍兴,生于江苏东海,后随祖父、父亲定居扬州。幼年在私塾读书,受中国传统文化的熏陶。因三代人定居扬州,自己又毕业于当时设在扬州的江苏第八中学高中,且在扬州做过教师,故自称“扬州人”。

朱自清在扬州生活了13年,在这里度过了他的童年时期和少年时期。对古城这段生活,他的感受是微妙、复杂的。大概是生活过于单调,所以他后来曾说,儿时的记忆只剩下“薄薄的影”,“像被大水洗了一般,寂寞到可惊程度!”1916年中学毕业后考入北京大学预科。1919年2月写的《睡罢,小小的人》是他的新诗处女作。他是五四子国运动的参加者,受五四浪潮的影响走上文学道路。

1920年北京大学哲学系毕业后,在江苏、浙江一带教中学,积极参加新文学运动。1922年和俞平伯等人创办《诗》月刊,是新诗诞生时期最早的诗刊。他是早期文学研究会会员。1923年发表的长诗《毁灭》,这时还写过《浆声灯影里的秦淮河》等优美散文。

1925年8月到清华大学任教,开始研究中国古典文学;创作则以散文为主。1927年写的《背影》、《荷塘月色》都是烩炙人口的名篇。1931年留学美国,漫游欧洲,回国后写成《欧游杂记》。1932年9月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随校南迁至昆明,任西南联大教授,讲授《宋诗》、《文辞研究》等课程。这一时期曾写过散文《语义影》。1946年由昆明返回北京,任清华大学中文系主任。北京解放前夕,患胃病辞世。

扬州是一个风景秀丽的文化城,其湖光山色,风物宜人,曾使多少诗人如李白、杜甫、苏东坡、欧阳修等流连于此,寻幽探胜,写下了许多脍炙人口的瑰丽诗章。扬州也是一个英雄的历史城,留下许多可歌可泣的故事。古城的绮丽风光和浓郁的崇尚文化的风气,陶冶着少年朱自清的性情,养成他和平中正的品性和向往自然美的情趣。

朱自清的散文主要是叙事性和抒情性的小品文。其作品的题材可分为三个系列:一是以写社会生活抨击黑暗现实为主要内容散文,代表作品有《生命价格--七毛钱》、《白种人--上帝的骄子》和《执政府大屠杀记》。二是以《背影》、《儿女》、《悼亡妇》为代表散文,主要描写个人和家庭生活,表现父子、夫妻、朋友间的人伦之情,具有浓厚的人情味。三是以写自然景物为主的借景抒情的小品,《绿》、《春》、《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荷塘月色》等,是其代表佳作。其中《背影》、《荷塘月色》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其散文素朴缜密、清隽沉郁,以语言洗炼,文笔清丽著称,极富有真情实感。

朱自清有著作27种,共约190万言,包括诗歌、散文、文艺批评、学术研究等。1928年出版的散文集《背影》,使朱自清成为当时负有盛名的散文作家。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0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每一篇都是围绕着“真”字来写的。描绘真实的事件,书写真实的感受,流露真实的情感,即使是写身边的琐事,也投入了最真挚的感情。

就拿本书的第一篇散文《匆匆》来说吧,作者用新颖的写作手法把平日洗手,吃饭,发呆,睡觉等小事写得生动形象,并且在字里行间都流露出一种淡淡的忧伤,使人每读一遍都会有不同层次的感悟。

俗话说:“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其实朱自清先生在二十多岁的时候在文学方面就已经颇有成就了,但他更加严格地要求自己,更加珍惜自己的时间,用有限的时间做更有意义的事,这便是他对人生价值追求的表现。

他对事物有自己独特的见解。他认为,一个人不应该在这个世上白白走一遭,应该发挥出自己的作用,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样伟大的作家如此,作为肩负国家未来使命的我们,又怎能浪费学习知识的大好时光呢?我想,这或许是编者把这篇文章放在第一篇的原因吧。

再比如《背影》,作者也只是写了父亲为他送别这件小事,但却通过细致入微的描述和清丽凝练的语言,突出了父亲别样深沉的爱。全文的词藻并不华丽,文风朴实无华,但依然能让读者感受到作者的真情实感,让作者的父亲的背影永恒地刻画在了读者的心里。

让平凡拥有美丽,这是朱自清先生的写作宗旨。我想,正是因为他的生活平淡简朴,做事务实求真,才在朴素自然的风格中立新意,造新语,令人回味无穷!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1

我最近读了一本书,名叫《朱自清散文》。朱自清的散文,清秀永,质朴厚,激进深邃,有着鲜明的时代印记,显示出他独特的艺术风格和审美旨趣。他继承了中国古典文学的优秀传统,在中西文化交流的大背景之下,创造了具有中国民族特色的散文体制和风格。朱自清是现代著名散文家、诗人、文学研究家、民主战士、语文教育家、学者。原名朱自华,号秋实,字佩弦,后改名朱自清。

在读完这本书后,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这样的: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薄薄的青雾浮起在荷塘里。叶子和花仿佛在牛乳中洗过一样;又像笼着轻纱的梦,所以不能朗照;但我以为这是恰到好处——酣眠固然不可少,小睡也别有风味的。月光是隔了树照过来的,高树丛生的灌木,落下参差的斑驳的黑影山峭楞楞如鬼一般;弯弯的杨柳的稀疏的倩影,却又像是画在荷叶上。塘中的月色并均匀;但光与影有着和谐的旋律,如梵婀玲上奏着的名曲。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在朱自清这么多的散文中,我非常喜欢他的这些散文;比如说《荷塘月色》;比如说《背影》;还比如说《圣诞节》。这些散文有的很优美,有的很激昂;有的很舒缓,有的很欢快。如果你们喜欢,你们也可以去找来看。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2

清茶是淡香的,咖啡是苦涩的,美酒是辛辣的。它们虽然味道不同,但总能带给人们一种美好的享受,让人回味无穷。《朱自清散文》正是这样一种滋味。

至今令我记忆犹新的正是那片清秀雅丽的《荷塘月色》。在读这篇文章时,去查询了这篇文章的时代背景,深有感触。在旧中国,正值大革命失败,白色恐怖笼罩中国大地。中国正处于一片黑暗之中。这不禁让我联想到文章的开头:“这几天心里颇不宁静。”是啊,朱自清先生是一位作家,虽有满腔爱国之心,可也无法做到投笔从戎,只能通过自己的文章,拿起笔战斗!内心是抑郁的,是始终无法平静的,可这一片《荷塘月色》又是一幅多么美好的,却又冷清的景色呀!

夜晚的朱自清,仿佛是自由的,一个人在这苍茫的月下,什么都可以想,什么都可以不想。当我们只身一人在这片荷花中,心里又会有怎样的感受呢?想着想着,也没有人会催你,“快些,快些”。好像……人们所看见的景色,都是凭借自己的情感而改变的吧。记得,我小的时候,因为考试没考好,回家的路上,身旁的树,草加的花,都是不好的,都是讨厌的。这是一种情感的发泻。而朱自清先生则不然。他虽然处于中国黑暗时时代,心中也包含不满。可他还是能有理性的目光去看待身边的景色,并不像那样的时代,心中也包含不满。可他还是能用理性的目光去看待身边的景色,并不像那样世俗人。即使他心中是不满的,可依然没有改变美景在他心中所定格的形象。在这篇《荷塘月色》中,荷花依然是那么美,月色依旧是那么亮。

“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月光在这儿,仿佛就像一位母亲,将自己最美好,最柔软的光芒无私的献给每一片叶,每一片花上。我觉得,此刻的朱自清,也是想到了如今的地球,就像一位母亲一样,甚至将自己身上的每一寸都毫无保留的献给人类,而它的孩子们只有战争与硝烟回报了它。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讲究文字,又不过分雕琢不,追求朴素自然。他的散文读起来很美,带清秀之气。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3

也许喧闹的车水马龙让你找不到美的踪迹;也许日渐暗淡的人心让你曾经迷失、消沉,然后苦笑着说道美的难寻。但,无论你如何消沉、迷茫,无论你是否憧憬,请相信,美一定存在。

当我第一次触碰到这本书,当我第一次被冰冷的封面惊点指尖时,我转头了,这一转,仿佛要将我带进另一个世界,站在另一个角度分析美,以及——领略美。

现在的人们,将精神世界的财富抛之脑后,一味的追求物质上的满足。在享他们所享之时,竟还堂而皇之地抱怨美的缺失,试问:“整日沉醉在纸醉金迷之中,就好比一潭池水,不断有人往其中抛掷污浊,可池水还是一贯接纳,误以为宝。日久天长,这潭池水早已发臭,与美好的事物格格不入,还抱怨美的不存在,你怎知?你就不是破坏美的事物?”可见,美,的确存在,只是你未曾眷恋……

从前,不曾了解朱自清,但自从接触到这本书后,我的心中便有了他的定义,不是自以为是,亦不是妄加猜测,只是从一字一句中探索,从他的领悟中慢慢了解……朱自清先生的品格如荷花,正如同封面中荷花的插图,白荷映墨绿,然而这绿,太深,就像这黑夜的星空,看起来是黑,但却是蓝。这,愈加体现出荷花的“出于淤泥,一尘不染”的品质,从而反射朱自清先生注重伦理道德,生在钱的世界,却淡泊名利,恨而远之。朱自清先生的性格如杨花,飘扬悠长,不拘一格,渴望自由,正如同他所描写的“梅雨潭”的瀑布,别人觉似白梅,他却看似杨花,可见,他是爱杨花的,也是像杨花的。书中,不缺乏作者的景色描写,这描写,极其贴近大自然,没有鲁迅的深奥难懂,也没有冰心的怅怅思愁,去的是繁重的文字枷锁,留的是如桂花般平凡、朴素的人美。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4

“纸醉金迷”“六朝金粉”的秦淮河,随着历史长河的流淌而逐渐失去昔日风韵,朱自清“浆声灯影里的秦准河”以浓墨重彩为它猛绘一笔,再次展现了浓装艳丽秦淮河的风采。

朱自清成名作《浆声灯影里的秦河》记叙夏夜之泛舟秦淮河的见闻感受,作者在声光色彩的协奏中,敏锐地捕捉到了秦淮河不同时地、不同情境中的卓越风姿,引发人思故之幽情。富有诗情画意是文章的最大特色,秦淮河在作者笔下如诗如画一般。奇异的“七板子”船,足以让人发幽思之情;温柔飘香的绿水,仿佛六朝金粉所凝;缥缈的歌声,似是微风和河水的密语……平淡中见神奇,意味隽永,有诗的意境,画的意境,正所调是文中有画,画中有文。

作者的笔触是细致的,描绘秦淮河风光时,不求气势豪放,而以精巧展现美,具体细腻地描绘秦淮河的秀丽安逸,充分体现了作者细致的描写手法。船只、绿水、灯光、月光、大中桥、歌声……种种景物,作者抓住其光、形、色、味,细细描绘,却是明丽中不见雕琢,淡雅而不俗气,使秦淮河在水、灯、月交相辉映。历史是秦准河的养料,可说历史成就了秦淮河,没有历史的秦淮河失去了一切意义。作者从现实走进历史回忆,从形态与神态两方面唤醒了秦淮河。“舱前的顶下,一律悬着灯彩;灯的多少、明暗、彩苏的精粗是不一样的。但好歹还你一个灯彩。”这灯彩实在是最能钓人的东西:“在这雾霭和微漪里,听着那悠然的间歇的桨声,谁能不被引入他的美梦去呢”只愁梦太多了,这些大小船儿如何载得起呀?我们这时模模糊糊的谈着明末秦淮河的艳迹,如《桃花扇》及《板桥杂记》里所载的。我们真神往了。我们仿佛亲见那时华灯映水,画舫凌波光景了。于是我们的船便成了历史的重载。”

作者由灯开始堕入历史,模模糊糊中、恍惚中,实在是许多历史的影像使然了:行走的船只、雾里看花,尽是飘飘然,朦朦胧胧;缥缈的歌声,似幻似真……,作者借助对历史影像缅怀,将秦淮河写的让人陶醉,令人神往。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5

朱自清先生想必大家都不陌生吧?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散文大家,他的语言求真化俗、自然亲切,这种执着表现人生的态度和自觉的审美追求让人赞叹不已啊!

朱先生的一生显然有些传奇,他有过两位太太,三个子女,一生奔波,去过不少地方教书,也在不少地方旅行过,喜欢钻研学术,常常独自思考,但他却乐此不疲,常常待在书房内用笔记下脑中的一闪而过的灵感,由此出了出了不少书。

朱先生喜欢旅游,在温州时,他欣赏玲珑妩媚的海棠花,欣赏了那仙岩绿到不可思议的梅雨潭,欣赏了那如梦如画的白水漈,还欣赏了那波光粼粼的白马湖;在扬州的时候,他总喜欢邀上好友,带点花生米、五香牛肉、白酒去城外的文选楼,天保城等古迹那自在逍遥一番;或者挑一个茶馆,悠闲地喝茶,感受炎炎夏日中扬州那份微微的清凉;在北平时期,朱先生去的地方就更多了,他常常带着他的夫人去坛拓古寺感受历史的痕迹,它比北京的历史还要早上千年,还有松堂、戒坛寺等等景点。朱自清先生不论走到什么地方,都会用他那种独特的视角,欣赏的眼光,细腻的文采,生花的妙笔,向我们读者描述并展示我们美丽祖国的大好山河。

朱自清先生的散文不论是清新感人,脍炙人口的抒情散文《背影》,还是宁静悠远,意境卓绝的写景散文《荷塘月色》都给人一种清新惊道,雅俗共赏的感觉。在那个年代白话文才刚刚开始代替文言文,而朱自清先生是极少数能熟练驾驭新文学语言的散文家,其散文精品甚至能够和古典散文名著比肩。

在朱自清的散文里,对于他国外生活的描述也很多,但他从不拿这些外国的经验与中国比较,因为他明白我们伟大的祖国是无可代替的。

尽管如此,世界各地也还是留下了他的足迹。像水城威尼斯、浪漫之都巴黎、风车之都荷兰、斗狮之国罗马、欧洲公园瑞士以及柏林、莱茵河……能够说朱自清是一个充满幻想,勇于充实自我,丰富自我阅历的一个人。他由外国的发展而联系到我们的祖国,为国家未来发展而担忧,这种精神是值得敬佩的。

阅读朱自清先生的文章,你会发现有一个特点,他异常喜欢写一些论文,涉及各个方面,能够到达遇神说神,见鬼谈鬼,没事找事的地步。比如说他写的《论青年读书风气》,《论白话》,《论说话的多少》,《论清华的精神》,《论百读不厌》,《论雅俗共赏》等等。我个人比较喜欢的一篇论文叫《论做作》,在这篇文章里他把什么叫“做作”,也就是“装”解释的清楚直白,也说了人为什么要做作,怎样才能做作的好。这种做作的学问,装蒜的学问也仅有朱自清先生能够冷静而又理性的站在局外的角度去思考的这么明白了。

还有两篇论文,《论自我》与《论别人》,朱先生也是将自我抽出肉体,在一旁十分冷静细腻的分析自我与别人的关系,自我与社会的关系,能够说我读来的感觉就像朱自清本人在开一个检讨会,他在重审自我,他在不断的反思,使他的灵魂不断的升华,道德品行的修养也在不断提高,这只能能让我这个拜倒在她的飞扬文采的读者赞叹道:“真不愧为大师啊!”

朱自清在清华园呆了不少的时间,他对清华的校训“自强不息,厚德载物”曾有过不满,因为他认为太强调这种精神的话,有时会使人只见树而不见林,而我觉得这种精神应当是我们每个人应当追求的。

朱自清的一生永远都是在励志,期望我们也能够像他一样,活得有意义,有价值,到达不以物喜,不以己悲的人生境界。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6

有一天,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项特殊作业,要摘抄5段写景文章。

当我抄完后,惊奇地发现:5段文字中,有三段是朱自清的文章。

这让我对朱自清产生了好奇,朱自清有这么强的写景能力!我赶忙拿起了《朱自清散文集》读了起来。

朱自清的许多散文大家都已经很熟悉了,《春》、《荷塘月色》、《温州的踪迹之绿》等等佳作名篇数不胜数。每读到朱自清的文章,都会有一种清新典雅,柔顺细腻之情,让人从久违的城市的混沌的空气里摆脱出来,

从而让人有一种乡村感,又好像有一种原始的,清新的感觉,让人久久难以忘怀。

春天是我们非常熟悉的季节,但往往又会给人带来焕然一新惊喜的。在描写春天的文章长廊中,我最喜欢的就是朱自清写的《春》了。

他那栩栩如生、独一无二的语句,像小河的流水般灌溉进我的心里,虽然现在是冬天,但我似乎感觉到了春天生机勃勃的气息。

眼前仿佛呈现出一幅鸟语花香的春景图。“吹面不寒杨柳风。”

从中,我能感觉到,风是多么地温柔呀!像是母亲的手在抚摸着一样,而且在空气中还夹着清新的土味、酝酿着淡淡的花香。

要是能漫步在这种仙境般的美好春光里,一定是舒服极了,惬意极了!此时此刻我真是希望能穿越时空,到达这么美、还充满了诗意的春天去啊!

朱自清给春天的鸟,“恩赐”了一个美妙的嗓子。

“鸟儿将巢安在繁花绿叶当中,高兴起来了,呼朋唤友地卖弄着清脆的喉咙,唱出婉转的曲子,跟着轻风流水应和着。”这样的境界,就像在奇妙的童话世界里似的。

但是,即使鸟儿的天赖之音再好、再美,也比不上那新春的雨水呀!俗话说“春雨贵如油”。

“一年之计在于春”在这个美好的季节,是最适合放风筝了。朱自清在春天看到了一个热闹的场面,在“城里乡下,家家户户,老老小小,也赶趟儿似的,一个个都出来了。”

人们都以欢笑和努力,满心欢喜地迎接着春天,迎接着新的一年、新的开始。一直为现在的美好生活而奋斗……春天,是希望的种子、是生命的开始、是美丽的象征。

我从朱自清写的《春》中,看到了我们祖国美好的未来。人们在努力地工作着、奋斗着,从希望的春天开始,为我们的世界多添一份光彩。请大家就从现在做起,憧憬着我们的未来,一起来为明天而努力吧!

朱自清真不愧是一代文学大家!可以说,没有他,中国的现代散文就不可能这么灿烂。

我读了他的文章,汲取了丰富的营养,让我受益匪浅,真是饱餐了一顿美味的文学大餐。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7

在清闲的午后,在落日的黄昏,一杯清茶,翻开手中书卷——《朱自清散文精选》。

我十分喜爱朱自清先生的文章,清新而且淡雅,读起来很美,带着一丝清秀之气,让人就像沐浴着柔和的春风。

欣赏《荷糖月色》仿佛在欣赏一幅月夜荷糖长卷,淡淡的月光,如流水般倾泻在宽大的荷叶上。

我似乎轻轻一捧,那快溢满的月光都能在我的指间悄悄流走。

亭亭玉立的白荷,在轻风中荡漾,仿佛降临人间的仙子,袅娜地跳起了舞,在黑夜中彼风低吟。

那生动形象的比喻,隽永的文字,为我展示了“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的自然美,一种雅致的美,这种美可以荡涤心头的尘埃,

让我常怀一种感动,欣赏每一个平淡又真实的日子,让我在喧嚣的生活中安定下来,我的心也便有了“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平静之感。

《背影》总让我感动得潸然泪下。

文章委婉含蓄,选材独特,作者反反写了义父为儿子买橘子这一件小事,处处都写父爱,但文中却没有出现一个“爱”字,而足将浓浓的父爱巧妙自然地融入字里行间,娓娓而谈,引领着读者去感悟。

“我看见他戴着黑布小帽,穿着黑布大马褂,深青布棉袍,蹒跚地走到铁道边,慢慢探身下去,尚不大难。

可是他穿过铁道,要爬上那边的月台,就不容易了。”

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父爱真得很伟大!直到风烛残年,他也会倾其所有,尽其所能,把自己的全部心血耗尽在子女身上,父亲的一生,究意为了我们做了多少事,流了多少泪和汗!

这就是父爱,需要我们敞开心扉感悟,他们的爱,爱得渘沉,爱得浮厚。

朱自清先生的文章还透着哲理的气息。

记得他说过:“过去的日子如轻烟,被微风吹散了,如薄雾,被初阳蒸融了。”

因此,我学会了珍惜时间。

我不愿过上“头涔涔而泪潸潸”的日子,面对时间,我更加珍惜。

有一段歌词:“昨天的太阳,照不到今天的树叶。”

昨天不管是好是坏都像流水一样一去不复返了,宝贵的时间在于今天,青春逝去再叹年华如烟,这样的人生太过可悲了。

一阵淡淡的墨香迎面袭来,捧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就好像喝一杯清茶,每呷一口都是那么清幽,又仿佛是与一位智者谈话,让人受益匪浅。

让我们尽情地享受书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8

作品简介:《荷塘月色》是

《匆匆》是现代著名作家朱自清写的一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19

最近,我读了这样一本书——《朱自清散文精选》。这本书使我深受感触。书中收录了许多经典的散文,如《匆匆》、《荷塘月色》、《背影》等。每一个故事都让我那么的难忘,那么的触目惊心!

朱自清生于1898年,名字华,号秋实,后改名为自清。他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诗人和散文家。他还是“五四”新文学的开拓者和创业者之一,为中国现代文学作了许多创新的工作,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读了《匆匆》这篇文章,我更加珍惜时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天之计在于晨”,这句话我牢牢记在心中!《匆匆》主要讲的是: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侯,杨柳枯了,有再生的时候,但是,时间去了,为什么不复返呢?是啊!时间一但去了,就无法复返,时间只有三天“今天”、“明天”和“昨天”。无论你在干哪件事情,时间都会慢慢地流过,而且一去就再也不会回来。可见时间多么宝贵啊!

想到自己,下课了就跟同学打打闹闹,聊聊天,时间就在不知不觉中过去了,有没有想过在这段时间里能安安静静看会书,学习知识呢?当我在看那些无聊的电视时,有没有想过时间就这么白白的浪费了呢?所以,我想从现在开始珍惜每一分每一秒,做一些有意义的事!

这本书告诉我的远远不止这些,它还告诉我父母爱的伟大,告诉我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了秋天才会硕果累累……我爱这本书,因为它让我明白了时间的宝贵!

同学们,让们一起来阅读这本书,体会人生的真谛!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0

面对现实,脚踏实地的人,才是真正的斗士。

阅读朱自清先生的散文,心头总会涌起一些不同的感受。上幼儿园的时候爸爸就带我读过《春》,那可是除了李白、杜甫等唐宋诗人,我记住的第一位散文家。“盼望着,盼望着,东风来了,春天的脚步近了……春天像刚落地的娃娃,从头到脚都是新的,它生长着。春天像小姑娘,花枝招展的,笑着,走着。春天像健壮的青年,有铁一般的胳膊和腰脚,领着我们上前去。”那时听得还像童话,但已经在懵懂中领略到语言的美。后来再看他的文章时,才知道原来朱自清先生早年还写诗,后来转向散文创作,但亦未放弃过对诗歌的研究,这是我最初了解的朱自清。

由于入选过课本,想来《荷塘月色》定是都读过的,还曾听中学的语文老师声情并茂地背过“月光如流水一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和花上……”,清新、自然,这是情与景的交集,描述之细腻,甚至有位同学还曾梦到过它。而朱先生的《论气节》,为何时隔73年,读来仍能令人振聋发聩。只因其不仅气势如虹,更印证了他的“自清”精神。1917年浦口火车站的父子一别,像一粒种子,经过8年的埋藏,终于沉淀为他的散文名篇《背影》。其实那段时光里,命运弄人,父子俩亦曾产生过不少矛盾,亲情仿佛也日渐疏离。直至1925年朱自清初任清华教授时,才在京收到父亲的来信,当得知父亲身体不适,连下楼都非常困难,泪水顿时夺眶而出。当年那个肥胖的,身着黑布大马褂父亲温暖的背影,又一次浮现眼前。

清贫大约是朱教授一生的底色,一定也有不少人将眼光停留在《背影》父亲送的那件“紫毛大衣”上了。据亲属朱小涛介绍,北大求学期间,朱自清看上了一本14元钱的《韦伯斯特英语大辞典》,那可是他当时一个月的生活费。但求知的欲望还是让朱自清忍痛割爱,将这件大衣拿去了当铺。

爸爸的书柜里一直珍藏着半页报纸,那是朱自清去世时清华大学的现场报道和图片。朱光潜、沈从文、俞平伯……文中说这是北平数十年文人聚集最多的一次。妻子陈竹隐还忍痛亲笔题写了挽联,在她眼里,朱自清更是一个勤奋的人。吃饭总是大口大口地吃,从未放松过一分一秒,生怕耽误了时间。正如他在《匆匆》里说的:“你聪明的,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在《论吃饭》中,朱自清写出了自己对穷人的深切同情。成都的穷苦人因为生活成本的上涨而饿得没有饭吃,只好一群一群地起来“吃大户”,这惨痛的情景给朱自清先生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虽是一个知识分子,但他的立场从来都是坚定的。

作为一名教授、学者、文学家和诗人,朱自清先生对自己的事业是兢兢业业、锲而不舍的。他写的每一篇文章,每一首诗,编辑过的每一本书,都是他心血的结晶。

读了朱自清先生的经典散文集,我认为他就是一个斗士,不仅仅是一个文学家或一个好丈夫。他确实是有骨气的,毛爷爷曾说:“我们应当写朱自清颂,他表现了我们民族的英雄气概!”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1

《朱自清散文集》读完了大半,这里面有我们熟悉的《背影》、《荷塘月色》、《匆匆》、《春》,都是学生时代让我们记忆深刻的文章,因为有背诵的段落,所以对其印象尤为深刻,想想背诵课文也是大有好处的。

除了背诵的几篇课文外,印象最深的就是《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虽不能亲见,但从文字中可感受十朝都会、六朝古都的繁华绮丽,对比正在读的《瓦尔登湖》,虽然同样风景秀丽,但中国作家的文章往往更有历史厚重感,虚实相生、情景交融体会文字所传达的意境,这正是中国传统哲学天人合一、物我同一的体现。从前旅游只是简单的看山,看水,看花鸟虫鱼,最不喜游览历史古迹,对我而言那只是漂亮的建筑,生硬的砖瓦横墙。看了本篇文章后,我想去南京,走近文人墨客,走近江湖侠义,走近历史,在他们曾经走过的路走一走,在他们曾经沉吟的地方停一停。

文集中有一半是游行杂记,威尼斯典丽风华的玻璃器皿,和运河上意大利歌女的小夜曲;佛罗伦司五色纷纶的嵌石,乌费齐画院意大利画的精华荟萃。如果将来有幸能去到这些地方,我一定会在去之前好好品读一番。

另一些文章则多是生活琐事,我想只有像他本人亲身经历过,才能晓得文内所包含的情感,我体会不了也感悟不到。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海边每一次的浪拍礁石,河边闲适地小坐垂钓,人生每一次开心与失望的交错,无数个你我他成为生命中的过客,弹指一挥间,时光将无数个点滴片断揉碎进生命的轨迹里。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2

我合上书,回味着他纯熟老练独特的用笔,总有种莫名其妙的快感。

他——朱自清,与我们这些文学大海中的一滴水相比,他在无垠的文海中算上占有一席之地了。若他能存活至今,创出的作品该令上帝众神为之倾倒,更是有一群人佩服得五体投地。但他还是于1948年8月12日因病逝于北平。

他的散文在用词上不免精雕细琢,娴熟的技术使他脍炙人口的佳作更加有力优美。他善于抨击打击黑暗社会;也善于写出情景交融给人以身临其境般感觉的作品留传千古。称他文学界一颗夺目的明珠一点也不过份。

他的文章中我最喜爱的莫过于议论文了。名言于想法的完美结合,可谓天衣无缝,美妙绝伦,给人难得一见的教育,并将议论文中罕见的'美文佳作留于后人,留传百世。

我情不自禁地打开书,再次欣赏他简洁精要的文笔,欣赏字里行间鲜明的政治色彩,欣赏这本《朱自清散文集》……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3

我读了朱自清的散文集,感悟到了朱自清散文中蕴含的人生哲理,也让我对生命的意义有了全新的认识。

生命好比是一块时间的材料,每人得到的都大同小异。因此,生命的意义并不体现在生命的物象和长度,而更多体现在生命的气象——创新,为世界留下有价值的东西。这个观点在别人的作品中也有体现,如臧克家所言:“有的人活着,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他还活着。”这不就是对此观点的最好表述吗?

在感悟的同时,我也致力于去体会朱自清的表达手法。既然被公认为是极少数能用白话写出可与古典散文相媲美的散文家,朱自清的文风手法一定有异于常人之处。他的文风比较朴素,如《背影》,全文辞藻并不华丽,但仍然十分感人,这可能就是名家与常人的区别吧!

而成段的疑问句就成了他标志性的写作手法,他正是用这种方法来达到意味深长的意境。就像《匆匆》离得那样: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那是谁?……又藏在何处呢?真是这些疑问激起了读者的无限遐想吧!

渐渐地,我又发现,朱自清的每一篇文章都蕴含着深层的意义,有对生命的思考,也有对当时政府的讽刺,它使用了不少暗喻法,这也许是受古代先哲思想的影响,因此,他的文章看似清淡,却富有哲理,有一层耐人寻味的色彩。

我看了一些关于朱自清的介绍,发现他真是人如其名,事事要求自己做到问心无愧,生活也十分简朴。我想,也许正是这种质朴的人生品格流露到了他的文章中,才使得他的文风如此朴素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4

暑假里,我挑选了《朱自清散文集》阅读,这本书给了我些许感悟。

翻开书,在清秀隽永的文字中,我们可以体会到朱自清对人对景对情的真实的表现与表达,于平淡之处见其真性情,得到真正的艺术享受。

走进这本书,可以聆听浆声灯影里秦淮河上的歌声,驻足观赏荷塘月色的美景,伴随这美妙的文字,去迎接美丽的生命之春。每一篇文章都会让我们明白一些世间的真理,从而得到更好地成长。

《匆匆》一文,朱自清从燕子的去而,桃花的谢了又开,继而联想到早起中午天黑的时候,说明了时间在四季的交替,黑夜白昼的转换中逐渐逝去,警醒人们时光一去不复返,应当珍惜每一寸光阴。

《论气节》一文评古论今,阐述了气节是人立身处世的根本,呼吁大家保持气节,读了这篇文章,我了解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博大精深,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需要我们继续传承下去并要发扬光大。

读了这本书,我还了解了朱自清的人生历程崇高理想与远大志向伟大品质。

《朱自清散文集》有着清新优美的文笔,含蓄深远的思想。细心品读,就像穿越时光的隧道,与朱自清进行灵魂的碰撞,思想的交流。使我徜徉于书间,在文章中感悟人生的真谛。

读这本书,不仅陶冶了性情,还增长了见识。例如散文集中的伦敦杂记欧洲杂记,就向我们介绍了其它国家的景观风土人情,这使我们更深入地了解世界各地。

这本书同样也为我们展现了社会中的真与假是与非美与丑,揭示了世间的虚伪,赞扬了无私的爱诚信善良。

《朱自清散文集》如一股清新的空气,拂过我们心灵深处,把真善美的体验和心境传递给我们,让我从不同角度,去发现生活中的美,体味世界平凡中的美丽。

在读这本书的日子里,它成为我的良师益友,让我为自己树立远大的理想,励志做一个令国家骄傲的炎黄子孙。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5

在记忆深处,总有抹不去的背影,朱自清细腻的文笔看似平淡却让人感同深触,像云絮轻轻划过天际,却留下拭不去的痕迹,如一块小石子击在水面上,漾起一圈又一圈的细细涟漪。

文章讲的是几十年前朱自清的父亲在浦口车站送他乘火车北上念书的情景,虽然字数不多,读起来淡淡的,却让人深受感动。这篇文章写得非常朴实,但时时处处流露着一种真情实感:父子间深厚的感情,父亲对儿子丝丝无形的关爱和儿子对父亲的百般怀念以及无限的感激。

车还未开,父亲不肯走,往车外望望,便执意要帮“我”买几个橘子。“我”本要自己去,但父亲不肯,还是自己去了。即使就是小小的的一个“不肯”,也足以看出父亲对自己儿子的浓浓的关爱。父亲很胖,所以爬上月台有些艰难,“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这时我看见他的背影,我的眼泪很快地流下来了……我再向外看时,他已经抱着朱红的橘子往回走了。”每每读到这一段时我都会被那份深深的却不彰显的父爱所打动,眼前仿佛出现了朱自清的父亲艰难爬上月台买橘子,又艰难回来的画面。虽然当时作者已经20岁了,已经学会了自己照料自己,但父亲还是忙前忙后地为他做这做那,也许在父亲眼里,儿子始终还小,始终需要自己帮他,在他眼里,儿子永远是最重要的。

当时父亲本是说让一熟识的茶房陪同“我”去的,但是他始终还是不放心,还是决定自己亲自到车站送儿子。因为行李太多得向脚夫行小费,父亲便忙着与脚夫讨价还价:帮儿子在车里找好位置;甚至在送儿子上车时还细细交代茶房好好照应他,而“我”,却“暗笑他的迂”虽说是这样,但父亲对儿子还是无微不至的。作者对父亲的关爱也充满感,整篇文章的角角落落都弥漫着感激。

现实生活中,父亲的背影就如我的一颗定心丸。每天放学,我总是会在人群中找到那熟悉的身影,我就知道爸爸来了,便会嘻嘻哈哈地走过去,放好书包,一只脚跨过座位,手撑在爸爸的肩上,一用力,坐上座位,回家了;雨天,我靠着爸爸的背,躲在雨衣里,总能觉得很定心,心里暖暖的;妈妈不在家,爸爸就会为我烧饭,虽然经常把厨房弄得脏兮兮的,但看着他在厨房忙碌的背影,我总会感到前所未有的温暖。

在生命的人海里,相信会我们都会一下子认出那个熟悉的背影,那个正是处处关爱自己的父亲。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6

《朱自清散文集》中的文章,有的似清茶,有的像咖啡,有的是一杯淳淳的美酒。

《背影》这篇散文通过描写父亲送儿子远行的一幕,表现了父子之间的真挚情感;《匆匆》讲述了时间流逝之快,并且时间不能倒流。告诉我们:昨天是作废的支票,明天是未发行的债务,只有今天才是黄金。所以,我们一定要把握住今天;而《荷塘月色》这篇散文中,作者用月光衬托荷花,描写了夜晚中荷塘的美景。

而令我感触最深的还是《春》。在文中,朱自清先生把春比喻为一个刚刚睡醒的孩子,欣欣然张开了眼,遍地的野花仿佛是天上的星星眨着眼。风,不再像冬天那样寒冷,像母亲的手,轻轻地抚摸着万物。在温暖的春风中,孩子们高兴得放着风筝。在春天,春雨是寻常的,它滋润着世间的万物。在《春》这篇文章中,我认为最重要的一句话是:“一年之计在于春,刚起头儿,有的是功夫,有的是希望”。是呀,春天代表着绿色,寓意着复苏,象征着希望。我们只有在春天播下希望的种子,到秋天才会有累累硕果。而我们小学六年级不正是我们人生的春天吗?

我们要想秋天收获,我们现在难道不应该付出汗水和努力吗?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7

“花有重开日,人无再少年。”这句话说的一点也没错,读过《朱自清散文》匆匆后,我更是有了这样的感受。

人的一生从我们刚刚出生时就开始了,从小到大,学习过的要珍惜时间的名言不计其数,但到了生活中,却又是如此的难做。记得一次双休日,我在写作业之前为自己列了一张清单,钻好了时间。可时间却向飞流的瀑布一般逝去,弄的我束手无策,大大超过了我的预想,最后也只是刚刚好写完作业。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是啊!时间并非一毛不值,而是无价的,我就算有上亿元的钱,却买不回我这几年来虚度过的每一分钟!

《匆匆》里曾经写到:“洗手的时候,日子从水盆里过去;吃饭的时候,认真吃饭我勒个去;默默时,便从凝然的双眼前过去。”朱自清先生说的没错,时间总是在不经意间溜走,就像我现在写的每一个字,时间都在我的笔尖上流走。

日月如梭,斗转星移,时光是那么匆匆,人类又是那么的伟大,却没有一个人能够逃过最后的那个字——“死”!

但是,但我读完这本书后,我明白了,人的的确确逃不过着一个令人伤悲的字,但却可以在活着的时候保住每一寸光阴。“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只要我们多挤一挤这些水,时间就能流逝的有意义!其实,我认为朱自清先生在写下这本书,这篇文章来告诉人们要珍惜时间的同时,他自己也是成功的!——他的作品永远的留在了这个世上,留在世人心中。他在与时间赛跑的道路上留下了足迹,这也能算是一种和时间拼搏后的成功吧?虽然人不能把什么带走,但要是在这世上留下了精神财富,也是带走了一份成功,让世上跟多的人懂得了珍惜时间。

时间就像泼出去的水,不可能重新倒退回来,若想要珍惜时间,就从现在做起吧!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8

读过许多朱自清的散文,《背影》、《桨声灯影里的秦淮河》……其中,最令我陶醉而沉迷的,便是这《荷塘月色》了。

“层层的叶子中间,零星地点缀着些白花,有袅娜地开着的,有羞涩的打着朵儿的,正如一粒粒的明珠,又如碧天里的星星,又如刚出浴的美人……”我的眼前立时就有了这样一幅画面:这月下的荷塘静如隔世,风轻花香,吸引着诗人的光顾,同样也吸引着我的目光。细细观来,宽阔的荷塘中亭亭玉立着些沉睡的荷花、荷叶,我仿佛看到,月光柔和地铺在花上、叶上,哪怕是最中央的花蕊,月光也慷慨地洒下她的怜爱,整个荷塘好似笼罩着轻纱,在梦中沉睡。空气中,淡淡的花香,夹杂着薄薄的雾气,真是个人间仙境啊!

“叶子底下是脉脉的流水,遮住了,不能见一些颜色;而叶子却也更见风致了,月光如流水般,静静地泻在这一片叶子上……”花儿受叶儿滋养,叶儿被流水洗涤,一切的生命源于这水,这脉脉的水,这清澈的水,这细密密的水,而水却被荷叶朦朦胧胧地盖住了,使叶子更清更晶了。

伴着这清香的荷塘,我深深地体会到作者观察的细致入微,对美的向往,对宁静平淡生活的憧憬和对家乡那种江南水乡的无限回忆与怀恋。朱自清以他独特的美文艺术风格树立了“白话美文的模范”。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29

在暑假中,我读了《朱自清散文精选》,透过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更广阔的视窗。我沉醉于其中,朱自清用他唯美的笔调描绘出了一个完美的意境,不论是美景还是一切生灵,在他笔下,都显得格外生动。

我特别喜欢的一篇文章就是《匆匆》。“燕子去了,有再来的时候;杨柳枯了,有再青的时候;桃花谢了,有再开的时候。但是,聪明的,你告诉我,我们的日子为什么一去不复返呢?”

这就是《匆匆》中所提到的,朱自清用对比的方式来突出了岁月流逝之快,不错,世间万物虽有毁灭的一天,但总会有重生的时候,而我们人,在这世上的时间是有限的,生命不能重来,岁月又何尝可以倒流呢?上天赐给每个人的时间都是有限的,但在指尖流过的岁月,谁又会在意呢?

所以,当一个人的生命走到尽头时,就会加倍地珍惜仅剩的时间,因为,他知道,他已经浪费了太多的时间了。“时间就是生命”,这是一句真理名言,在朱自清的笔下,就更衬托出了它的价值。

朱自清的文字不仅包含深刻的道理,而且还十分优美,他对景物的描写可谓是淋漓尽致,仿佛可以活生生地展现在你的眼前了。

朱自清散文读后感 篇30

在一个百无聊赖的盛夏午后,一切都是那么的安静。我独自坐在书房,双手托住脑袋,思考着该用什么东西来打发点儿时间。忽然,我的脑海里浮现出了爸爸晚餐后爱不释手的那本书——《朱自清散文》。

书很快就被找到了,我翻开它,随意阅读起来。当我翻阅到《背影》这篇文章时,我被文中的内容深深打动了。这篇文章用最朴实无华的语言记录着父亲对自己无微不至的关爱。文章内容看似平淡如水,却意昧深刻,耐人回味。

我们从小都是听着赞美伟大母爱的诗篇与歌曲长大的,却忽视了父亲对我们的爱。也许是因为父亲的爱太过深沉,难以找到;也许是父亲的爱太过朴实,细微到我们无法察觉。但是在这篇文章中,我体会到其实父亲的爱和母亲的爱一样温暖。父爱就像一棵大树,能遮风挡雨,却寡言少语。

“我最不能忘记的是他的背影”,这是文章的开始,也是作者对父亲浓郁情感的表达。那年冬天,作者的祖母去世了,父亲失业了,这正是家境最困难,没有多少经济来源的时候。但父亲还是一定要为即将离别的儿子送上一程,并处处为儿子着想,去买了橘子。“他用两手攀着上面,两脚再向上缩;他肥胖的身子向左微倾,显出努力的样子。”

读到这里,我瞬间被那深深的父爱所打动。朱自清的父亲为了给孩子买一些小小的橘子,竟拖着肥胖的身躯,艰难地去穿越铁道。虽然当时的作者已经20岁了,但在父亲的眼里,孩子永远是孩子。这篇文章的最后一段,尽管在后来的生活中,父亲因老境的颓唐而每每迁怒于家人,但对儿子的爱却从未发生改变。

读完《背影》整篇文章之后,我感受到父爱也许不如母爱明显,但这爱往往发生在不经意间,有时候一句话,一个眼神,一个动作都能够传递他对我们深深的爱。

记得去年寒假的时候,由于我平时表现比较好,因此,妈妈同意给我买那传说中的高科技产品——六轴陀螺仪飞行器。自从拿到它以后,我就不管天气如何,每天总是要带着它“遨游”一下子。连去奶奶家,我都带着它。可天有不测风云,那天,正当我在妹妹面前炫耀时,一个不小心,飞行器掉到了高高的围墙顶上。就在那一瞬间,欢笑声戛然而止了。围墙实在太高了,很难爬上去。爷爷拿出了家里所有的梯子,都试了个遍,可是还是没能爬上去。

因此,那几天,我总是高兴不起来。过了一星期以后,突然有一天,爸爸静静地走到我身边,默默地把飞行器放到了我的手掌上。“哇!”当时的我别提有多高兴了。我赶紧帮心爱的陀螺仪擦去身上的灰尘,充上了电,满心期待着它能再一次“展翅高飞”。此时的我根本没有想到去关心一下爸爸,去帮他擦拭一下额头上的汗珠,拍打一下他身上的尘土,去感激地问他一声:“爸爸,你是怎么它拿来下来的?”现在想想,不免有些惭愧……

一个背影,让我们知道了,爱,在不经意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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