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1
在看了《朝花夕拾》之后,我对当时的旧社会有了新的认识,我也认识了一个真鲁迅。
鲁迅,他弃医从文,因为他知道,学医只能治好他们身体上的病,不能改变旧社会的人的落后,迷信的
在《朝花夕拾》一书中,衍太太这个人物也多次出现。《琐记》
与衍太太形成对比的人物,正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当小鲁迅想要一本《山海经》时,长妈妈看似不在乎,却已经牢记于心了。过了十天或一个月。长妈妈便把《山海经》买来了。你可能会认为没什么大不了的。可是长妈妈不识字,把《山海经》读成了“三哼经”,这肯定会造成一定的麻烦。而且,当时正值过年,店铺都关门了,想要去买“三哼经”,必须要敲一敲书店的门……可见长妈妈是多么疼爱小鲁迅啊!
但在书中,鲁迅本人并没有直接写出衍太太与长妈妈的性格特点,还用了相反的语句来描写她们。在描写衍太太时,作者鲁迅先生仿佛在赞扬衍太太的好,实际上他却用了讽刺的手法,写出了衍太太的自私、虚伪。而在写长妈妈,看似在写她的不好:睡觉摆成“大”字形,迷信……实际上,作者通过描写,长妈妈的“不好”,写出了长妈妈对自己的照顾,这也是本书的亮点之一。
鲁迅笔下的《朝花夕拾》让我仿佛回到了那个年代,看到了他身旁的善与恶……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2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青少年时期的回忆录,从童年到少年到青年,从农村到城镇,从家庭到社会,从国内到国外,一组组生活画面,呈现在眼前,有对童年生活的向往,有对往昔亲友师长的感念,也有对旧势力、旧文化的嘲讽与抨击。
对他而言,童年生活是快乐、有趣而自由的;对我而言,读他的作品也是快乐、有趣而自由的,也许是百草园的趣事让我找到自己童年的影子吧,我竟特别的羡慕那个在百草园胡作非为的孩子。当他牵连不断地拔起了何首乌时他该多么快乐啊!当他摘下覆盆子,把它们一个又一个送进嘴里感受它们的又酸又甜的味道时,又会多么满足!当他弄坏泥墙根时,心中也可能会有一些愧疚吧!当他在雪地里捕鸟,看小鸟一个又一个自投罗
对他而言,成长过程中,那些曾经温暖过他生命的人,让他永生难忘,正是这些爱的供养,让他成为“俯首甘为孺子牛”的人。
闰土的父亲有很多捕鸟的技巧,曾让小小的他大大佩服;大字不识一个的阿长,历尽千辛万苦为他买来《山海经》,曾让苦闷的他感激不已;藤野先生的关爱与呵护让他在无助中感受到温暖。生命像列车般疾驰而行,让我们永远记住那些曾经给与我们点点滴滴的爱的供养的人。
对他而言,从旧时代一路走来,生命中充满了遗憾与无奈,这是那个时代的旧文化带给他的,他对这些东西进行了无情的抨击和嘲讽。小小的他多么盼望早早地去看五猖会,父亲却让他背《鉴略》;在二十四孝图
逝者如斯,鲁迅先生已经离开我们八十多年了,读文犹见其人,他笔下的往事,如同盛开在文坛的花朵,虽似幻如梦却永不凋零。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3
第一次接触鲁迅先生的作品是在小学的语文课本上,而让我记忆深刻的却是初中课本上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内容丰富,生动有趣。
鲁迅是位在世界文坛上都有名气的大作家,我一直担心自己读不懂他的书,但对童年美好向往的我,还是迫不及待的翻开书。
鲁迅那个年代的平民老百姓的孩子从小就要受苦受难,相比之下,我们简直是被宠坏的孩子!现在生活条件好了,我们住在高高的楼房里,穿着舒适的棉衣,各种家电使我们冬天不觉得冷,夏天不觉得热,平时上上
小时候我又很多亲密的小伙伴,几乎每天都要聚在一起你追我赶,讲笑话和鬼故事。后来,我们都上了中学,只有在早晨上学时才偶尔见上一面,最好的就是打个招呼,多数都是当没看见。想到这里,谁会不心痛呢?
鲁迅先生十分热爱大自然,在书塾那种严肃、古板的环境中,尽管只有一个小花园可以休闲作乐,不及百草园,但也给了鲁迅先生难得的快乐。
以前,我去农村的奶奶家玩耍,农村的环境我并不喜欢。上坡有大片大片的田野,种着玉米、大豆、花生、土豆和地瓜。农民夫妻在庄稼地里辛苦地工作。奶奶总会带我去田野玩耍,我一步一步地在石子路和土地之间的路牙上,架起双臂,摇摇晃晃地跟在奶奶身后。奶奶经常会抓来些知了、蝈蝈或者蚂蚱,养在罐子里,可有趣了。科技水平当然不及游乐场,但也是我童年生活的美好回忆。现在生活忙碌了,学习加紧了。假期里上不完的辅导班,使我接到奶奶打来的电话的几率高了不知多少倍,听着奶奶那沧桑的声音,有时隐隐听到爷爷咳嗽,我常常潸然泪下。
现在的我经常望着天空,听着楼上小玩伴的钢琴声,感受着一个个黑白琴键的高低起伏,合上书,闭上双眼,浮现出鲁迅爷爷慈祥的面容,幻想着,我还是一个孩子。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4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
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
《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体会其中的幸福童年味儿吧。琐碎的记忆在《朝花夕拾》中重现,不一样的年代,一样的快乐,童年,惹人怀念啊。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5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字里行间透出孩提时代的幼稚,总角之年的童真,弱冠时期的懵懂,不惑岁月的稳重……
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其中一部著名的散文集,原名叫《旧事重提》。在书中,他回忆了自己年少时光的求学生涯,以此怀念自己的过去,抒发了对时光易逝的感慨。瘦削、严厉的寿镜吾老先生,关心鲁迅的藤野老师,为人高傲的老友范爱农,朴实的阿长……这些人在鲁迅看来,都是值得去怀念的。虽然岁月的流逝如同白驹过隙一般,但他们都在鲁迅的脑海里刻下了深深的印迹,这是他永生永世也无法忘怀的。
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衍太太,她在《父亲的病》这篇故事中出场。在鲁迅的父亲弥留之际,她让鲁迅叫父亲,结果让父亲“已经平静下去的脸,忽然紧张了,将眼微微一睁,仿佛有一些苦痛”。后来父亲死了,这让鲁迅觉得“这却是我对于父亲最大的错处”。衍太太对孩子们却很“好”:看到他们吃冰不会像别人一样告发,而她自己的孩子顽皮弄脏了自己的衣服却是要打骂的。鲁迅表面上赞扬衍太太,实际心中却是鄙视她的。因为她给鲁迅看不健康的画,还一再唆使他变卖母亲的首饰来换钱。这是个自私自利、喜欢使坏的妇人,这个形象同时也讽刺了旧社会上的许多官僚。
垂髫之年,鲁迅曾在一个名叫“三味书屋”的私塾读书。这里号称是“全城最严的书塾”,刚刚离开家里的“百草园”来到这里的鲁迅,对一切都感到好奇。但不久后,他就对日复一日的读书生活厌倦了,于是便常常和伙伴们一起,溜到屋子后面的小花园里去,折一折梅花,爬一爬假山,捉一捉昆虫,也是挺惬意的。但每每都会被寿镜吾老先生喝回:“人都到哪里去了?!”于是便只好灰溜溜地走回,也免不了“吃板子”。然而即使付出了代价,也抵挡不住大家往后跑的“恒心”。鲁迅在多年以后回顾这件事,也还是觉得很有趣味。毕竟,人总是会有一颗童心的。
《朝花夕拾》是一幅画卷,是一部往事,也是一把利刃。它平淡中见真情,从侧面抨击了有着不良风气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要求改革”的愿望。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6
朝花夕拾,一个充满诗意的名字。翻开书,上面记录着十篇关于回忆的散文。这些文字,着实带着我在鲁迅先生的记忆中走了一回,就像书上介绍的一样,“虽已随时光流逝而成‘夕拾’的朝花,但这‘朝花’依旧不失其绚丽馥郁。”
在文中,我仿佛可以见到那只被童年时的鲁迅所救养的小隐鼠、他心爱的《山海经》、保存着他美好回忆的百草园……在他的记忆之中穿行,虽已年隔久远,却不禁让人去回想自已的童年。
因为他父亲生病,鲁迅先生曾与两位名医周旋过一阵子。名医开的药方都很奇怪,药引都需要自己去努力找寻。鲁迅就这样听著名医的吩咐,去寻药引、寻药丸 ……可是,他父亲的病却最终也没有好起来,反而更加严重。后来他去仙台学医,原本只是想救人间疾苦的……
鲁迅先生在日本留学的那一段日子里,他的老师——藤野先生也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从书中初次的描写来看,藤野先生是一个不拘小节的人。他对鲁迅这位中国留学生也是十分关心,他让鲁迅每星期把讲义给他看,并且细心帮他改正,这样默默的帮助持续了一个学期。他对鲁迅的关心又是细致入微的,因为听说中国人敬重鬼而担心鲁迅是否愿意解剖……这是一位热爱医学,真心希望能够去发扬医学并且去医治人们,治学严谨、正直诚恳、热情关怀、毫无民族偏见的伟大的导师。
在我心中,鲁迅先生一直是“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形象,所以,有一次,他愤慨了,当看到一影片中一个为俄军做侦探的中国人要枪毙,在一旁围着的却是一群中国人,在周围观看的日本同学还高呼着“万岁”,他心中的爱国思想、民族责任与使命被唤醒,决定弃医从文,用文字去医治国人。
读了这几篇散文后,既让我感受到鲁迅先生的童真的一面,又感受到了他对祖国的热爱。他是一位用笔去战斗的战士,他正义、黑白分明,为革命而奋斗。在这里,他用朴实、亲切的笔调描绘着一个个人物,一件件事情,这些作品中显示出来的回忆又回应着当时的现实生活,留下我们去体会,去了解……他不愧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7
“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这是鲁迅在他的回忆性散文《朝花夕拾》小引中的一句话。我将这句莫名其妙的话记在摘抄本上,带着疑问继续往下看……
读完这本书,我仿佛看到了鲁迅的童年与青年时期。那个年代,时局的混乱和社会的动荡,是我们现在难以想象的,可是我却可以切身体会到那一份回忆的情怀——经过了时间的筛选,留下来的是最深刻的记忆,最有意义的瞬间。早晨沾着露水的花,待到傍晚望去,依然挂在枝头怒放的,便是最坚韧的那一朵。
我想起了小学生活。那时候班里的同学都很“秀逗”,玩一些五花八门的游戏,开各种让人啼笑皆非的玩笑。每天放学回到家里,我都会和父母“报告”这一天在学校里遇见的“奇葩”事,时而捧腹大笑,甚至“喷饭”。妈妈建议我,可以尝试着把这些事情写下来,留作回忆。我觉得这是个不错的想法,但脑子里虽然有了文章的脉络,到真正下笔的时候,却无论如何也写不出那份纯粹的快乐和蕴含的感情来。
我对自己非常失望,认为自己不擅长写作,连发生在身边的事情都不能写生动。我还很着急:时间会让人忘记好多东西,等我长大了,写作水平提高了,这些好玩的事情会不会忘记了?
“写写我的小学生活”这个愿望一直埋藏在心底。
六年级下学期临近毕业的那段时间,不知是因为学习压力还是青春期的困扰,我发现很多同学失去了童年时的那份活泼、调皮,而我也因为即将毕业离别对老师和同学有些不舍,于是心底那个愿望又慢慢浮出水面。再一次面对童年时的纯真,心中竟升起几分敬意来。那些曾经认为自己的水平不足以写得栩栩如生、有一些细节已经模糊等等的担心,在真正开始动笔之后,都无影无踪了。而那些年一幕幕欢乐的瞬间不停地奔涌出来,在我的笔下定格成永恒。
现在,回过头来看鲁迅先生在《朝花夕拾》里写的那句话:“带露折花,色香自然要好得多,但是我不能够。”我懂了:时间,确实蹂躏了一部分记忆,但是最精华的那部分,却在岁月之中慢慢沉淀到心底深处,永远都不会忘记。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8
“朝花夕拾”是一个很有诗意的名字,早晨的花儿傍晚拾起,因为这“朝”与“夕”之间的距离,一切过往的回忆便多了一分温情,多了一分理性。正如普希金在《假如生活欺骗了你》中所说:“而那过去了的,就会成为亲切的怀恋。”掩卷回味,耐人寻味的美感油然而生。
这分温情来自鲁迅先生生命中一些可爱的人。鲁迅对保姆长妈妈的回忆便充满了温情,由一开始在夏日的凉席上被挤得难以入睡对阿长颇有微词,还给“我”讲一些客套和迷信的礼数;后却因其设法买来《山海经》而大为感动,字里行间流淌着鲁迅先生对长妈妈深切的爱戴和怀念。那位“八字须,戴着眼镜,夹着一迭大大小小的书”的藤野先生,为“我”批改讲义,对“我”不再学医而叹息,并真心地希望新的医学能传入中国。这份跨越国界和民族的殷切希望,对于留学于日本的中国学子鲁迅先生,该是多么的珍贵!
这分理性来自鲁迅对生活的体悟与思考。《二十四孝图》中作者回忆小时候读的一些书,回想起来却觉得那些故事荒唐而虚伪;《五猖会》中去看表演之前,被父亲要求学习,以至于最后失去了游玩的兴致;《琐记》中写道鲁迅先生去外地读书,读了几个大学,结果发现大学教育不太对自己的胃口。如此种种,都表露出鲁迅先生对束缚儿童天性的封建教育的不满。而面对医术极差却霸道十足的荒唐“名医”和表里不一、阴冷自私的衍太太,鲁迅先生以文字的方式不动声色又激烈深刻地剥掉了“名医”那层虚晃无用的外壳、刻画出衍太太的丑恶嘴脸。
就像《朝花夕拾》的编者开篇说的那样,“记忆凝结成的文字,字句都流淌着情感的汁液。童年韶光的快乐与压抑,对人性美好的向往和袒露,构筑起鲁迅最真实的心灵风景。生命因回忆而鲜活。那些拾起而在也不愿丢下的旧事,慰藉了精神,温暖了心灵。”
朱光潜先生说:“美和实际人生有一个距离,要见出事物本身的美,须把它摆在适当的距离之外去看。”鲁迅先生于“夕”时拾“朝花”是距离与美的绝佳诠释,而如今我们读者借助书中的文字,唤醒的自身对于儿时趣事的怀恋,又何尝不是一种亲切的美呢?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9
暑假,天气格外炎热,知了在树梢唤个不停。而我,却丝毫不畏惧那浓浓的暑气。因为,手中捧着一本《朝花夕拾》的我,已然沉醉在许多有趣的片段之中。在这本回忆性散文里,鲁迅给我们刻划了一个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善良朴实的长妈妈,贪玩好奇的小鲁迅,和蔼方正的寿镜吾先生……但是,令我印象最深的,还是鲁迅的父亲。
提起鲁迅的父亲,大家一定会想到《五猖会》这篇文章吧。在文中,父亲的形象是严厉、专制、古板和迂腐的。他会在孩子急切想去看迎神赛会的时候,忽然要求他背诵“无聊至极”的《鉴略》,令少年鲁迅万分扫兴和痛苦。虽然,父亲心中也不乏对孩子的爱,但他的所作所为,却扼杀了孩子活泼好动的天性,在鲁迅心中留下了永远不能抹去的灰色。
在鲁迅的父亲的身上,我仿佛看到了现代家长们的缩影。为了望子成龙、望女成凤,他们在孩子身上倾注了爱和希望的同时,也给自己的孩子带来沉重的压力和负担。我们经常会在培训班或电视上看到这样一幕:家长怒目圆睁,或厉声呵斥,他们的孩子则可怜兮兮地坐在书桌前,愁眉苦脸、抓耳挠腮,捏着笔在作业纸上踌躇着什么。这,便是现代教育对孩子天性的压制和摧残。
我不禁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何尝不是这样!记得去年暑假,我不停地在课桌边为奥数而奋斗着。假期本应是孩子与大自然嬉戏,与花和树木作伴的时候,可我却被迫面对着一摞厚厚的作业本发呆。那天,我正陶醉在“明天去旅游”的美好畅想之中。忽然,一声厉喝把我从梦中惊醒:“这100道题你要是做不完,就不许出去玩。”无奈,我只好提起笔,又在草稿纸上涂抹着那些百无聊赖的数字。一直到夜幕已然深沉,我才颤抖地放下了手中的笔。
百年前,鲁迅就向压制人性的封建教育发出了大声地呐喊,进行了无情地批判和抨击。可是,二十一世纪的我们,仍旧被束缚在另一种扭曲的教育中无法自拔。十一、二岁的花季,应该像天空中飞翔的鸟儿一样,充满蓬勃的朝气;而不是囚着的笼中鸟,失去本该拥有的自由。我们的童年应该如彩虹般斑斓,而不是在作业前只投下灰色的暗影。家长们也不应该是像鲁迅的父亲一样,专制而刻板;而应该换位思考,多站在孩子们的立场想事情,做事情,让孩子拥有一段充满天性的童年时光!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10
《阿长与山海经》是我读《朝花夕拾》这本书最受感动的文章。
它主要描述了鲁迅回忆儿时与保姆长妈妈相处的几件小事,塑造了一个朴实、善良、迷信,却深爱鲁迅的“母亲”,表达了鲁迅自责、后悔,对长妈妈的感激及深切的怀念之情。
长妈妈很爱鲁迅,她是个寡妇,自己没生孩子,把鲁迅当成自己的儿子一样照顾他,呵护他。儿时的鲁迅渴盼《山海经》,目不识丁的长妈妈利用告假回家的机会,为鲁迅寻买到四本小小的书——《山海经》,这是鲁迅得到的第一部宝书,这部书对鲁迅一生的影响一定非常深刻,以至于在长妈妈去世三十几年后,能如此清晰地回忆出细节。
写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了我的奶奶,她也和长妈妈一样,深深地疼爱着我。
奶奶今年七十岁了,沧桑的脸,佝偻的背,瘦长的个儿。
奶奶的规矩和长妈妈一样多:吃年夜饭,必要等她念一长段祈福的话才能开席;每月的初一、十五,必定奉上供品虔诚地朝拜;农历七月是她口中的“鬼月”,不许我晚上出门……这些规矩,我一个也不信,更不会顺她的意去做!即使这样,她也不恼。
上了中学的我,独自骑车上下学,回家总是很晚,她总是很担心,早早收拾好饭菜,提前半小时,关了门,下了楼,到了小区门口,迎着寒风,静静地等……我骑着车,拐到小区一侧,远远地望见她静立不动的身影和风中飘起的衣角。她也总是马上发现我,拖着不便的腿,小跑上前迎住我,伸手提起我背上的书包,身上顿时一轻,心里也松快起来。我慢慢地骑,她大步地走,直到电梯口,再陆续为我打开四重门,才进到屋里——这就算完成了一件大事!
我的身边,不止是奶奶,还有爸爸妈妈、外公外婆、姑姑姑丈……他们个个都疼爱着我,投射在我身上的都是慈爱的目光,围绕着我的都是疼爱我的人。生活中、学习上,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只要一想到他们殷切的目光、熟悉的身影,勇气与力量就神奇地临于我的心头。
读着“长妈妈”,想着奶奶,想到每天夜色中,在小区门口略微佝偻而瘦长的身影,告诉自己,要珍惜身边每一个爱我的人,以后不至于如鲁迅那样后悔,自责,愧疚……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11
狄德罗曾经说过:“不读书的人,思想就会停止”。是呀,只有读书,才会让人变得聪明。在暑假期间,我也读了一本书,叫《朝花夕拾》,清晨的花傍晚时再去摘,会散发淡淡的清香,韵味无穷。一如作者幼年的时光到了暮年再去细细回味。 书中有不少是对童年温馨的回忆。不同的童年滋味展现得淋漓尽致,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这一章节。
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文中的大致内容是:鲁迅家后院有一个很大的院,叫百草园,那里面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和紫红的桑椹。还有许多小昆虫,例如胖胖的黄蜂,轻捷的云雀,还有在唱歌的蟋蟀……这里就是他的乐园。那还有一个关于美女蛇的传说,一看到这“美女蛇”让我又害怕又忍不住想去看看到底是什么传说。怀着这种复杂的心情读完这个传说,还好是个比较完美的结局。
他写的景物栩栩如生,读着读着,仿佛就像看到了幼年的鲁迅先生,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与昆虫为伴,采摘野花野果,与伙伴一起捕鸟,虽然捕不到很多;又常听保姆讲故事,因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这不禁是我想起我的习作来,每次都那么枯燥,读起来索然无味。哎,开来我真得多读一些名著,好好学学作家们的文笔。最终,鲁迅先生被送到了“三味书屋”里去读书,结束了在百草原的自由生活,过起了无趣的读书生活。先生对他们很严厉,有一次鲁迅问了一个不该问的问题,结果,先生很不高兴地说:“不知道!”有时候还要他们罚跪,跪完后再叫他们读书。
读完之后,我才知道原来的私塾这么严厉,动不动就会被罚,而现在就不同了,现在我们读书的条件多好呀,不但学校的学习条件非常好,而且还有下课的活动时间。我觉得我们应该珍惜现在的美好时光,好好学习。认真读完这本书,觉得获益匪浅,怪不得有人说“读书不要贪多,而是要多加思索,这样的读书才会获益不少”。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12
进了初中,发现每本语文书上都有鲁迅的文章,几乎每一篇文章都选自一个好听的名字??《朝花夕拾》。一遇到鲁迅的文章,老师都会细细地讲,课文下边的注释也总是密密麻麻。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收录了鲁迅先生记述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本应该快乐美丽的童年,因为笼罩在那个封建社会,时不时透出些迂腐的气息,所以鲁迅要骂,骂那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社会。从文章表面看,鲁迅似乎都是用了些温情的文字,其实,他把愤怒藏得更深。有人说柔软的舌头是最伤人的武器,也许鲁迅先生正是想达到这个目的吧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
如在《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中,鲁迅首先使用了许多鲜亮的文字记叙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生活,接着再写道“我”不得不告别百草园去三味书屋上学。前边写的百草园很好地反衬了后来在三味书屋读书的乏味生活,体现了鲁迅对旧社会私塾的不满。在《藤野先生》中,鲁迅日本的医学导师藤野先生是一位穿着不拘小节的人,“这藤野先生,据说是穿衣服太模糊了,有时竟会忘记带领结;冬天是一件旧外套,寒颤颤的……”。
但藤野先生对工作是极其认真的,他把“我”的讲义都用红笔添改过了;血管移了一点位置也要指出。这个对比手法,较好地写出了藤野先生的高贵品质,写出了鲁迅对他的景仰。另外,藤野先生对中国留学生孜孜不倦的教诲及对学生的一视同仁,这与日本学生对中国学生的轻蔑态度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体现出藤野先生是个真正的君子.鲁迅在《朝花夕拾》中对一个人用了相当多的笔墨,那便是鲁迅的保姆“长妈妈”,她是个需要一分为二看待的人。因为社会的影响,“阿长”保留了许多迂腐的习俗,像在新年的早晨要吃福橘,喜欢切切察察,喜欢告状,还盲目地对“长毛”的故事妄加评论,甚至还踩死了“我”喜爱的隐鼠。因此,“我”对她怀恨在心。看到这,读者在脑子里勾勒出的是一个活脱脱粗俗、守旧的妇女形象。然而,鲁迅对她的印象远不止这些。她有可爱的一面。“阿长”知道“我”喜欢《山海经》,跑了许多路,帮“我”买来了《山海经》。由此,“我”又认为她“有伟大的神力”。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13
《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所写,作者用了大量的对比手法。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回忆他儿时所经历的一切,是对滋养过他的生命的人和物的深情怀念。语言清新,朴实,情切感人,是现代回忆性散文的典范之作。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就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因为它充满着神秘与自由感。这章主要记叙百草园与三味书屋的生活。作者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了自己儿时对自然的热爱,与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儿童天真幼稚和欢乐的心理。其中,长妈妈又给作者讲了一个关于“美女蛇”的故事,故事讲述了一个人在晚上听到有个美女在叫他的名字,但却被一个老先生识破了机关,及时解救了他,没有被美女蛇吃掉。作者还悟出了一个道理呢:如果听到有人叫你的名字,千万不要答应他。
作者有不得不从无忧无虑的“百草园生活”中到“三味书屋”中学习。因为作者上的是私塾,所以并没有太多的时间去玩耍。反衬写出了作者对“三味书屋”的不满与“三味书屋”的枯燥乏味。
童年就像一本日记本,如果忘了,也可以翻开来看一看,让大脑保持新鲜的记忆,就好似童年还没有过去。
童年就像一幅画,画上的内容是我们生活中的快乐回忆与点点滴滴。
童年就像一杯咖啡,尝一尝,有甜甜的味道,也有苦涩的味道。然而,每一个人的童年岁月都不一样,酸甜苦辣,灌满我们的童年生活。
鲁迅先生笔下的童年没有遮遮盖盖,直接地写出了他儿时的快乐生活。《朝花夕拾》这本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有时间就回味童年,也勾起了许多回忆。
这本著作写出了作者对儿时的快乐回忆的感慨与对时间逝去的速度之快而感到遗憾,同时又告诫我们要好好度过我们的快乐童年,不要让原本属于我们的快乐变成遗憾。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14
“朝花夕拾”顾名思义就是:“早上的花放到了晚上才捡起”。这本书写的是鲁迅的童年回忆。这篇散文集在鲁迅的笔下写的极其生动,酸甜苦辣样样都有。
这篇散文集写的范围广泛:狗猫鼠,阿长与山海经,24孝图,五猖会,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在这所有篇散文中我最喜欢第一篇就是狗猫鼠。
在《朝花夕拾》中,“狗,猫,鼠”这篇文章十分有趣。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仅仅是题目吸引着我,同时也是好笑的语句也让我着迷。这篇散文记叙了鲁迅在童年时与一只猫的搏斗,从中表达了作者对猫的厌恶,同时也体现了鲁迅在童年里的懵懵懂懂。鲁迅听长妈妈说:“他最心爱的隐鼠被猫给吃了”因此便开始仇猫了。过了大半年鲁迅偶然得到一个消息是“隐鼠是被长妈妈给踩死的”。虽然得知了是长妈妈踩死的隐鼠,但是和猫的感情却终究没有融合。从此鲁迅改变了对猫的态度,那就是“对猫颇为客气,倘若万不得已,则赶走而已,绝不打伤。”从这以后鲁迅就有一丝讨厌长妈妈了。随后讲到长妈妈的睡姿成“大,”而且她太坚守规居让鲁迅十分不耐烦。但是《山海经》的故事,让鲁迅对对长妈妈产生了新的敬意了,别人不肯做,或者不能做的事情,他却能够做成功。她却有伟大的“神力”。谋害隐鼠的怨恨从此完全消灭了。
我喜欢这本书,不过我更喜欢书中的文字,因为这些文字在鲁迅的笔下写的“形形色色”极其生动,而且记叙的内容也十分真实。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15
进入初中,我发现中学阶段有许多鲁迅先生的文章,而这些文章大多都选自一本书——《朝花夕拾》,于是,老师让我们去读一读这本鲁迅先生写的唯一一部散文集。
我品味着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年少轻狂时的童真。《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的时候,回味起自己童年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一些当初的味道的,想必还会别有一番滋味吧?!本应该快乐的童年,却被当时的封建思想笼罩着,透出迂腐的气息。从文章表面来看,鲁迅先生都是用了一些温情的文字来叙述的,其实,他把愤怒藏在了文字下。鲁迅先生还在这篇巨作里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强调出了当时封建思想的黑暗。
鲁迅先生不管是对他人的赞扬还是批评,都会毫不掩饰的表露出来,有时还会很幽默。比如阿长与《山海经》的内容大概是这样说的:“阿长是我的保姆,我开始很讨厌她,而且她懂得许多规矩,这些规矩也大概是我不耐烦的。之后,她给我讲长毛欺压百姓的残忍故事,她伟大的神力让我敬佩。然而在知道她谋害了我的隐鼠之后,不但对她的敬意消逝,而且极严重的诘问,甚至要复仇。再后来,在我极度渴望着时,阿长为我买来了《山海经》,这让我又一次对她敬佩……”这段文章,通过“我”一次一次对她态度的转变,突出了阿长的朴实。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只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先生的童年吧,慢慢体会!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16
在暑假的时候,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书中写的是鲁迅以前的回忆,内容主要是作者对当时旧社会的批判,也体现了鲁迅先生写文章的语言特点。
在这本书中有十篇文章,其中有的写的是作者的童年,有的写得是作者的青年,作者几乎把自己的一生写进书中。有些故事读起来会有一丝亲切感,就如作者的《五猖会》,在“我”正准备去看庙会的时候,父亲却让“我”背书,现在的我们身上是不是也会有相同的事情发生呢?正是因为这个故事我才觉得父母的这种行为是不是没有顾及孩子心理的感受呢?
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长妈妈,虽然让晚上的睡相不好,而且还爱说别人坏话,但她还是有优点的,如“我”和她聊到长毛的时候,她的精神,“我”甚至对她产生了特别的敬意,虽然这敬意越来越薄,在长妈妈的身上,我深深的体会到了当时的社会的妇女的形象。在现在的社会中虽然也有这种“反面”形象,但已经很少了。这也是当时封建社会留下的后果。
在这本书中,我不但见到了一些旧社会的坏风气,还有一些值得我仍然学习的地方,就如书中的藤野先生,他是鲁迅先生从医时的老师,他为人非常的严谨、认真。在“我”的笔记中,他都会帮“我”勾勾画画,有一点错误他都会改出来,这也使“我”对他充满了敬意。而藤野先生严谨、认真的态度正是我们应该学习的。
总之《朝花夕拾》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旧中国整体社会现象,落后、愚昧。也激励我们珍惜今天,更好的去创造明天。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17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留下了美好的回忆。《朝花夕拾》这部散文集,讲述的就是鲁迅儿时的经历。
《狗“猫”鼠》记述了童年时对猫和鼠的好恶。《阿长与〈山海经〉》回忆了保姆长妈妈的淳朴善良。《五猖会》回顾了儿时一次看庙会的经历。《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回味了纯真快乐的童年和在三味书屋读书的日子。《藤野先生》怀念日本留学期间的老师藤野,并记述了作者弃医从文的经过……等一些故事,而主人公鲁迅也从青涩懵懂的少年逐渐变得成熟起来。
而我个人最喜欢的一篇文章要数《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了。文中,充分描绘出百草园这个荒原充满着无限的乐趣,那儿有“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井栏,高大的皂荚树,紫红的桑椹;鸣蝉在树叶里长吟,肥胖的黄蜂伏在菜花上,轻捷的叫天子(云雀)忽然从草间直窜向云霄里去了”,这里无疑不是一座儿童的乐园,无一不充满生气,无一不充满快乐,难怪鲁迅先生喜欢这儿了。但到了鲁迅先生该上学的时候,他不得不和充满着快乐的百草园说再见,到三味书屋学习。进了三味书屋,鲁迅先生开始了乏味的学生生涯,“每天只读书,正午识字,晚上对课”,这便是鲁迅先生的工作。鲁迅先生和同窗们经常到屋后的园里去玩,但人去多了,时间久了,就会被老师叫回来,继续读书,远远不及在百草园里自由、快活。
就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所写,我们的童年并非只有开心,都是顺心如意的。但那也丰富了我们的一生,留下许多回忆。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18
童年,是一个人最美好的时刻,它是漫漫人生中的一个剪影,却值得回味与珍惜。《朝花夕拾》是鲁迅先生的一本散文集,更是一本看似轻薄、实则厚重的回忆录,它记录了鲁迅先生童年至青年时期的往事。
鲁迅先生在书中所要表达的一种深层思想——改革。这十篇散文中,我感触最深的是那篇《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百草园是鲁迅先生昔日的乐园,碧绿的菜畦,光滑的石栏杆,高大的皂莱树,紫红的桑葚,风景如画。正当他享受这一切时,却被送到了全城最严厉的书塾,正是这书塾的先生,让读者看到了旧时代的宿儒之影。当鲁迅去问他民间流传的一种叫“怪哉”的虫子时,他极其严厉地说:“不知道!”还脸色大变,面有怒色。
其实,先生不是不知道,这种儒生们认为做学生的只要埋头苦读就够了,这种事情不该多问。自己是渊博的儒生,怎么会理这些东西!这便是旧时代的思想,它不仅限制了孩子的想象,更磨灭了学生的兴趣。鲁迅先生编写《朝花夕拾》的目的除了怀旧之外,更重要的是倡导新时代的到来,努力做革命。他在文中多次提倡跳出旧时代,自己还去了日本留学。他讽刺和打击反对白话者,倡导着文化革命。
这里,我看到了一个勇往直前的革命家,我透过层层童年的琐事,看到了字里行间所隐藏的革命精神。国家的强盛,正需要这样奉献青春热血的革命家,需要这种令人心潮澎湃的革命情怀,所以,改革对于一个国家来说是多么重要啊!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19
《朝花夕拾》这本书,是鲁迅的代表作之一,也是鲁迅唯一的一本散文集。这本书生动形象地描述了鲁迅童年时代和青年时代的故事。
读完《朝花夕拾》,我对《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这篇文章印象很深刻。读这一篇文章很是享受,那不时从字里行间透露出的天真烂漫,让人眼前不时浮现出一幅幅令人神往的生动画面,写出了鲁迅向往自由、热爱自然的性格,更写出了鲁迅小时候快乐无忧的童年生活。
当然,书中也有“酸”。《父亲的病》反映出这个社会的阴暗,写出了当时庸医误人,草菅人命的现实,很多人为了得到钱不择手段,让人体会到人生的伤悲。人心都是肉做的,你们不会感到惭愧吗?父亲的病都已经这么严重了,庸医们还是只想着钱,打著名医的称号来骗百姓们的钱,不顾病人的安危,真是卑鄙之极,无耻之极!
鲁迅先生说过:“在人生的路上,将血一滴一滴地滴过去,以饲别人,虽自觉渐渐瘦弱,也以为快乐。”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很多人生哲理,让我受益匪浅。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20
这段日子总算是闲下来了,有机会浸入书中世界了。我欣喜异常,翻开鲁迅的《朝花夕拾》,进入文字的波涛中,触及先生的灵魂所在……
早闻鲁迅先生的文字是一把刀,锋利无比。今日之见,果然名不虚传,这文字,威力极强,深深刺入敌人的要害。
最喜《狗·猫·鼠》这篇文章,感叹其灵活的语言运用以及立意的深刻,时不时地向腐朽的封建统治和黑暗的军阀势力,施以“冷箭”。老鼠,一种弱小的动物,在动物世界里,属于弱势群体。它们,虽然迫于生活偶尔出格,但它们从不干些伤天害理的事,却常常遭遇“猫警官”们的“严刑逼供”,但无人愿为他们伸张正义,因为它们是弱者。被欺压,正常!
我不禁陷入沉思,联想到了那时的旧社会,军阀当道,租界遍地。社会的黑暗,腐朽落后。有千千万万的百姓,生活在水深火热中。可有当局者探访民间疾苦?没有!那些贴着“正人君子”标签的统治者,只不过是一个个戴着这虚伪面具的暴戾剥削者。他们以要改变中国落后的面貌为借口,大肆征集税收,搜刮民脂,来满足自己的私心,不管底层百姓的一片怨声载道。
鲁迅先生的这篇文章虽然寥寥几页,却针针见血,发人深醒。在这个世界上,“弱肉强食”是亘古不变的”丛林法则”。佛家有云:“众生平等”。但在那个年代,依旧存在着腐朽的封建等级制度。老百姓处于社会底层,就如同鲁迅笔下的隐鼠一般不见天日;而军阀统治者之流的猫们却摆出一副高高在上的姿态,依仗自己的强大,欺压善民。殊不知,他们也不过是一群欺软怕硬的无能之辈罢了。
如今我们正处于和平的年代,虽然没有当时的军阀统治,百姓也安居乐业了,相比当初人们的思想观念,“众生平等”的理念也渐渐地深入到人们的灵魂中。
也许是那个年代唤醒了现在人们的灵魂吧!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21
每个人都会有自己的童年。在童年里有苦也有笑。但都在自己的心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则在鲁迅写的“朝花夕拾”里就是写他的童年和
青年的回忆。
鲁迅的“朝花夕拾”是鲁迅唯一的一部散文集。在“朝花夕拾”中作者将自己在童年和青年所难忘的人和难忘的事,用语言真情的流露出来。说明作者在童年和青年时所难忘的经历。在他童年里不是很好的。他做的每件事都得不到长辈的认同。这使他感到很难过,但是他没有感到人生的黑暗到来了。他则是将这些长辈的不认同改为动力,写进这部“朝花夕拾”里。他要告诉我们,在童年中的无奈释放出来。同时也给家长们一个理解和同情的心态对待我们像鲁迅在童年里那种不被长辈重视的警钟。
在“朝花夕拾”中,给我最深的一篇则是“狗,猫,鼠”。在这篇有趣的散文中,不是题目所吸引我,也不是内容好笑有趣的文字,而是鲁迅在童年里与一只仇猫的叙事。作者与猫的关系和对猫的讨厌。这说明鲁迅在童年里的不知与单纯。也写出作者在童年与一只猫的搏斗。
从鲁迅写的(朝花夕拾)中,我能感受到在作者的童年和青年中不是很好过的,但这也时时刻刻充满着美好的回忆。
鲁迅的童年 和青年是酸酸甜甜的。我们的童年和青年也像鲁迅一样的。童年和青年过得好或坏它都会留给予们回忆,
所以鲁迅和我们的童年青年都是美好的。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22
今年寒假我看了鲁迅的《朝花夕拾》《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鲁迅的作品能够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既不遮遮掩掩,又不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
《朝花夕拾》十分耐人寻味,它反映着封建社会的种种陋习:有写人吃血馒头,吃人肉。人们迷信,古板,缠足,互相欺诈等等都受到了鲁迅强烈的批判,也让我不由得为那些人们感到悲哀。
然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齐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十分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但是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我十分喜欢鲁迅的《朝花夕拾》。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23
不明白鲁迅为什么把“旧事重提”改成了“朝花夕拾”,但不得不说,夕拾的朝花,不仅是旧事的,反倒是新事,开心事,伤心事。
这篇文章可分为五种味道:酸、甜、苦、辣、咸。
酸。的确,鲁迅的文本有点酸,什么酸?心酸。
你看到《父亲的病》,作者从不正面写家道衰败的颓唐,仅从父亲口里说的嘘嘘的话,作者在左右奔波瞻前顾后的疲态,表面上是祥和安平,但心里却按捺不住,到最后,衍夫人唆使作者喊父亲,却遗留给作者的“最大的错处”
感人肺腑的是,暗地里不乏对衍夫人自私的多话做出不良形象的讽刺。
甜。不要说阿长与过年行礼的温馨,也不要说,也不说看社戏、看五猖会时的快活热闹,单提起百草园“油蛉在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的童趣,一切心里感受的天真浪漫,一切体味的亲切柔情,又似乎搭上了独特的鲁氏桥,进了甜美的童年故乡。
苦。成了“名人”“君子”的仇是苦,阿长,父亲的死是苦的,藤野先生的死是苦的,跳进了老家里的“大染缸”不自由,是苦的。辛亥革命苦了,人民苦了,鲁迅苦了,也苦出了这本书,在暴虐、黑暗、瘴气的旅途中《朝花夕拾》。
辣。鲁迅的本色。辛辣的笔风,自然会有它的笔尖指向人群。那句“横眉冷对千夫指”的形象塑造了一个坚强的男人,对反对派、保守派势力的攻击和奚落是无情的。
比如,对陈、徐的尖酸刻薄的讽刺在嘴里有点辣,但入肚却穿肠荡胃,甚是寻味。
咸。眼泪的味道。简单感人的散文,足以让人流泪。老一点一点的,是《朝花夕拾》能被啜泣的盐,染咸的是回忆,溅起的是读者深思的心。
读过回忆录的人,也都是风月残花,追风寻影的闲情逸致,却没有看到夕拾的朝花也别有一种味道,也就是,百味不离其宗,朝花夕拾一样艳。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24
《朝花夕拾》是鲁迅晚年回忆自己在童年、少年和青年时期的人和事的一部回忆性散文集。这本书由十篇散文组成,勾勒了从清末到辛亥革命时期的若干社会生活风貌,它虽然是回忆性散文,但都有现实的斗争性和深邃的思想性,蕴含着作者对历史的深刻思考和对现实的执着态度。
作者以炽烈的感情和浓重的笔墨,揭示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半封建的中国社会生活的各个侧面,真实地再现了当时的历史情景。其中,令我印象最深的是《父亲的病》这篇文章。
作者回忆了父亲生病后,他请了位名医为父亲治病,这位名医故作高深,给出的药引十分独特,结果父亲的水肿是逐日利害了,这位名医又推荐了另一名医生,他的药方更为奇特,很难寻找,而且他还勒索了不少钱财,结果父亲的病一步步恶化,最终去世了。
文中还写那位名医的故事,他出诊原来是一元四角,特拔十元,深夜加倍,出城又加倍。一天晚上,一家城外人家的闺女生急病来找他,他却非一百元不去。这里描绘出了一个见钱眼开的“名医”形象。
我们现在的医生,只要出现急诊,他们都是赶紧去抢救的,生命是最重要的,他们把治病救人永远放在第一位。
而文中的“名医”呢?按了病人的手,冷冰冰的,也没有脉,于是点点头道:“唔,这病我明白了。”从从容容走到桌前,取了药方纸,提笔写道:凭票付银洋壹佰元正。病人都已经死了,他还那么从容,让人家给他钱。这里将当时社会医生的丑态清晰地表现了出来,这不仅揭露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交易,hai反映出“名医”对这种事的习以为常,猛烈地抨击了当时社会的畸形现象。
这位名医故弄玄虚,给鲁迅的父亲开了些奇特却没用的药方,得知父亲的病更加利害了,就说:“我所有的学问,都用尽了。这里还有一位陈莲河先生,本领比我高,我荐他来看一看,我可以写一封信,病是不要紧的,不过经他的手,可以格外好得快……”这里刻画出了一个假装清高,急于甩掉烫手山芋的庸医形象,面对鲁迅父亲病得那么严重的情况,竟说出:“病是不要紧的”这句话,流露出庸医对病人的漠视,对生命的漠视。而陈莲河先生也并不是什么好医生,他身为医生,却以迷信的观点来给父亲治病。
鲁迅的父亲已经快断气了,住在一门的衍太太赶过来了,她叫鲁迅给父亲换衣服,将纸锭和《高王经》烧成灰,用纸包了给他捏在拳头里。衍太太一直怂恿鲁迅大喊父亲,这让已经平静下去的父亲又紧张、痛苦了起来,使得父亲死前不得安宁。衍太太的封建落后思想,导致了父亲痛苦地死去。
鲁迅通过请医无用父亲病逝的旧事,反映了他当时的无奈和无助,表现了对父亲的拳拳之爱,对“病态社会”中人心冷漠以及黑暗落后的批判,由此也更激发了作者要摆脱愚昧,求学上进的坚定信心。
《朝花夕拾》读后感700字 篇25
我的书柜里摆放着三套《鲁迅全集》,有朋友送的,也有自己购买的。还有单行本的《朝花夕拾》等,那清新素雅的封面,我很喜欢。闲暇时翻看,很是满足。
窃以为,鲁迅的文章应该是要终生阅读的。鲁迅先生以瘦弱之躯,以一支利笔给我们建构了一座永远的精神家园。处于内忧处患的中国,因为有了鲁迅这样的“硬骨头”,才撑起了一个民族的尊严。其价值远非文字可以承载。
认识鲁迅是从读不懂鲁迅开始的,那些艰涩的句子在中学语文老师的百般解释下还是懵懵懂懂。大学里开设了现代文学课,鲁迅占了很大的篇幅,任课老师文质彬彬的讲解把单纯的我们引向深刻。了解了鲁迅的身世,读了鲁迅更多的文字,仿佛看到了鲁迅忧郁的目光里写满了不安。随着自己阅历渐深,对人生的况味略知一二,才感受到先生的平民思想里扑腾着的一颗伟大慈爱的心。那是一种大爱大恨的侠骨柔肠。
有一段时间消沉低迷,无所事事,我总是在夜深人静时捧读《鲁迅全集》。那古朴坚硬的书面上是先生的肖像照,他坚硬的头发,深邃的目光温暖了寒冬时节孤寂的心灵。在反复阅读中,我寻到灵感,写下了名曰《大师风采》的一组散文诗,“你的头发太硬了,硬得穿透了一个世纪,像根。”发表后获得全国征文一等奖,后又入选《温州文学五十年》等文集。这也是先生带给我的福音。
2020年正月,全民战“疫”的特殊时期,宅在书房里,阅读成了日课。书房通阳台花园处,我新贴了一幅对联:“暖日窗前书卷发黄仍好读,浓荫树下田园尤绿可闲居”,这是温州日报文化版主编南航先生撰联,平阳书法家姜经碧先生书写的。正可代表着我当下的心境语境。
怀旧是人的天性。作家笔下回忆性的文字,也最为常见。这本《朝花夕拾》原名《旧事重提》,收录鲁迅先生1926年创作的10篇回忆性散文,尤其是那篇《五猖会》,我读了又读,感概良多。我并不认同此文“以赶会为背景,描写了父亲为代表的封建制度对儿童天性的束缚和摧残”这类的评析。相反,从家庭教育的角度来看,父亲要求孩子读书的做法是正确的,是值得借鉴的。而且从鲁迅先生的文字里,看不出一丝的埋怨,只有悠长的回忆,深深的感恩。
文学阅读,尤其是对像鲁迅先生这样的名家作品的贴标签解读,已经离文本越来越远。“去文学化”的倾向甚嚣尘上。甚至一些知名学者也始终挥舞着“战斗”“抨击”“主义”的大棒来引导青少年的阅读,舍本而逐末。
我感觉还是周作人先生的评价来得真切,他认为,鲁迅的一卷《朝花夕拾》,真是古今少有的书,翻开来看时觉得惊喜,因为得未曾有,及至看完了,又不禁怅然,可惜这太少了。
“觉得惊喜”“不禁怅然”,才是人文的阅读,也才是符合人性的,符合鲁迅先生“回忆的记事”初衷吧。诚如温儒敏先生所言,在爱与死的反顾里,既弥漫着慈爱的精神与情调,显露了鲁迅心灵世界最为柔和的一面,又内蕴着深沉而深刻的悲怆,这形成了《朝花夕拾》的特殊韵味 。
每一个读书人都不可能绕过鲁迅先生,他是无法跨越的高山,他是我们永远无法释怀的爱。尽管鲁迅先生以及他的文字让我们沉重,甚至让我们脸红,让我们无地自容。可喜的是,现在还有许多文化人毅然扛起鲁迅的大旗,弘扬大道,呼唤真情,在他们的文章中看到鲁迅的影子。更可喜的是,还有更多的青少年读者崇拜鲁迅、热爱鲁迅。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
在我的书柜里,放着一套8册的《哈利·波特》。这是我最喜欢的书,只要一有空,我就会拿出来津津有味的品读。我常常看书看到激动的时候,就会用家里修长的筷子,把它当作魔法棒,想象自己是位高深的魔法师,口中喃喃的念着咒语,不停的对着家里的家俱、鞋子、水果等等物品挥舞着,幻想着把它们变成自己心里喜欢的东西。每每在这个时候,爸爸就会无可奈何的摇摇头,似笑非笑的送我一句话:“小许同学!你走火入魔啦!”是的,我走火入魔了!我疯狂的迷上了《哈利·波特》,迷上了英国著名作家J·K·罗琳带给我的魔幻世界。在这个魔幻的世界里,我见到了飞天扫帚、魁地奇球、隐形衣、黑魔法,见到了炸尾螺、独角兽、火龙等等怪兽。还见到了一场正义与邪恶的对决!
在《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段故事中,我了解到哈利·波特在1岁时失去了父母,他从小就寄宿在姨妈家,过着孤独、寄人篱下的生活。直到他11岁那年,哈利收到了一封神秘的信,信中邀请他去一个童话般的地方——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从那一天起改变了哈利一生的命运。哈利在魔法学校了解到自己的身世:原来他的父母也是巫师,在与邪恶的伏地魔对决中牺牲了。哈利被他父母的精神感动了,立志要成为一位技术高超的巫师。后来又结识了好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认真的学习魔法,一起出生入死、相互信任、不离不弃,依靠自己的勇气和智慧,不怕危险,最终打败了伏地魔。
现在,我已经10岁了,但仍然很胆小,爸爸妈妈要是出门买个东西,我都不敢一个人在家。当我做数学题的时候,一遇到不会做的题目,就懒于思考,就会向爸爸妈妈求助。看过哈利的故事,我就会问自己:“我为什么不能像哈利一样勇敢呢?为什么遇到难题就退缩了呢?”我决定要像哈利学习,要当哈利这样坚强的人,遇到困难不能退缩,困难就像绊脚石,只要坚持,勤于思考,就一定能够战胜它。
有句名言说的好:困难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
《哈利波特》中讲述了三个主人公哈利、罗恩、赫敏前往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学习魔法中的神奇故事,有着惊险,也有着温暖,更是从这些经历中看出三个小伙伴独自宝贵的品质。
哈利从小便在魔法世界中有着“大难不死的男孩”这个耀眼的光环,虽然从小在姨妈家长大,失去双亲,但他依然拥有着许许多多优秀的精神,并且最后也是哈利与伏地魔大战,拯救了整个魔法世界甚至是麻瓜世界。罗恩从一开始和哈利相遇时,便和哈利成为了好朋友,随后,赫敏也以一个傲娇的性格出场。最开始,赫敏和罗恩互相都看不惯对方,是一对欢喜冤家。可是,有着哈利,三个人最后便成为了出生入死的“铁三角”。在霍格沃茨学习魔法的几年中,哈利保护了魔法石、进入了密室、帮助了教父小天狼星、参加了火焰杯正式与伏地魔交手并成功脱险、加入了凤凰社,一心想成为傲罗。三个小伙伴互相帮助彼此,他们勇敢,机智,坚强,友爱,也正是这些可贵的精神,帮助他们度过了一次次的难关。直至最后与伏地魔最后的决战,为了不让无辜的大家受到牵连,哈利宁愿只身赴死,可谁知,幸运之神再一次眷顾了他,伏地魔的索命咒没有伤害哈利,反倒重伤了他自己。哈利不放弃的与伏地魔顽强斗争,自己的好同学们纳威、卢娜,以及麦格教授等老师的共同努力下,终于打败了伏地魔,使得魔法世界恢复了安宁与美好。
在哈利、罗恩、赫敏的成长过程中,有着许多成年巫师都无法做到的事情,他们却凭借着自己的勇气与实力一次次死里逃生,创造了一次又一次的传说。到最后伏地魔开始追杀他们三个的时候,他们不得不被迫离开家园、亲人和同学,在外四处躲避,寻找魂器,那种孤独、无助,曾经险些使“铁三角”分裂,可是即使是这样,大家也依旧默默的承受着。我想,也正是因为哈利他们三个拥有着伏地魔和食死徒们没有的优秀品质——爱。他们没有爱,只有利益和权力,他们无法感受的到爱,他们才会失败。正如当初伏地魔想要杀死哈利是,莉莉波特,哈利的妈妈对哈利的爱,抵挡住了伏地魔的伤害。
我想,爱,是世界上最伟大、最高尚的力量。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3
暑假里,我和妈妈一起阅读了哈利波特系列丛书,感觉触动很大,深受教育和启发。
以前,《哈利·波特》让我很好奇,究竟是什么能让这套书风靡全球。但是,等我读了之后,我就不再怀疑了。《哈利·波特》全套共七本,主要讲述了小巫师哈利波特与朋友们在成长的过程中与邪恶势力代表伏地魔斗争并最终取得胜利的故事。当我读完第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时,不禁被哈利那颗对魔法执着学习的心打动了。
怀着好奇和热情的心去读第二本《哈利·波特与密室》和第三本《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囚徒》,禁不住被故事中那一件件奇妙的魔法用品震惊了。接下来每读一本,我都期待下一本是怎样精彩的故事。不得不承认,我已经被迷住了,除非有急事,否则每读完一本都会心急火燎地找下一本。
当我读完《哈利·波特与火焰杯》时,我对哈利·波特的智慧和勇敢充满了赞叹。在读《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和《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时,我已经是热泪盈眶。当读完最后一本《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时,我悬着的心终于放了下来,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们终于取得了对伏地魔斗争的胜利,过上了幸福安稳的生活。
在《哈利·波特》所展示的奇妙的巫师世界里,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和惊心动魄的故事,给我留下了不可磨灭的印象: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赫敏·格兰杰、阿不思·邓布利多……他们都是善良勇敢的巫师,让人感受到正义和光明的力量是多么伟大;除你武器、昏昏倒地、阿瓦达索命……一个个由巫师创造的神奇的战斗咒语,既让人身临其境,更让人认识到知识和探索的重要!我不禁感叹作者的想象力是多么的丰富!
读完《哈利·波特》,我想到了自己的学习。不要只是迷恋巫师世界的魔法,其实每个人的学习也都有自己的魔法,考试分数就是魔法值,公式、口诀、成语等就是咒语,自己的笔、大脑就是魔杖。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像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那样,定好自己的人生目标,刻苦学习,相互帮助,努力奋斗。同时,要像巫师发明咒语一样,我们更要在学习和生活中不断地学会探索和创新,做到学以致用,学用结合。
感谢作者J·K·罗琳老师,作为一个单身母亲能想到这么多,写出这么好的作品,太不容易了!感谢罗琳老师教会了我这么多,期待《哈利·波特》的续集尽快出版。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4
在二年级上学期的时候,我曾经看过一套很好看的书,就是《哈利.波特》一到七部,今天我就来给大家讲讲这套书的好看之处。
哈利波特的十一岁生日岁到了,突然出现了许多异常现象,猫头鹰白天出没,家里收到了一封信,哈利波特的姨夫姨妈看到了信的内容,马上把信撕了。但有源源不断地来了几百封信,但都被撕掉了。一天,一个彪形大汉(应该是巨人)撞开了哈利家的门,把哈利波特带走了。一路上,这个巨人告诉了哈利波特关于霍格沃茨的许多事情,还告诉哈利自己是霍格沃茨的钥匙保管员,叫海格,并且当着哈利的面使用了一次魔法。到了霍格沃茨,第一个看着不顺眼的就是马尔福(哈利波特在魔法学校最讨厌的人,马尔福后来投奔了伏地魔),但它结交上了罗恩和赫敏(哈利的死党,后来跟随哈利波特踏上了毁灭魂器和寻找死亡圣器的征途)两个朋友,他们三个人都被分到四个学院(四个学院分别是格兰芬多、斯莱特林、拉文克劳、赫奇帕奇)的格兰芬多,。哈利波特在霍格沃茨里,通过魔药课老师斯内普和斯格拉霍恩、变形术老师麦格教授、以及哈利波特的六个黑魔法防御术老师(黑魔法防御术老师一年换一个),等等人的悉心教导下,哈利完成了以下壮举:第一年,哈利和伏地魔(在霍格沃茨斯莱特林学院毕业,然后掌管了黑巫师界)第一次交手,处于下风,幸亏邓布利多把他救了出来。第二年,哈利又一次在伏地魔的手里逃生。第三年,哈利孤身一人打败了几百个摄魂怪(阿兹卡班监狱的看门人,会吸走人们快乐的记忆。)。第四年,他闯过了三强争霸赛的所有关卡,但是奖杯却被伏地魔动了手脚,不过还是从伏地魔手里逃生。第五年,他参加了凤凰社的战斗,面对着几十个黑巫师,居然还打死了几个。第六年,他第一次毁灭了一个魂器,并面对霍格沃茨的内乱。第七年,他杀死了伏地魔,并且参与到了打败黑巫师的战斗中,还看了一段记忆,原来斯内普杀死邓布利多的原因是为了保护一个死亡圣器同时博得伏地魔的信任!十年后,哈利波特也娶妻生子了,他给他的儿子取名叫阿不思?西弗勒斯?波特,这是为了纪念霍格沃茨最伟大的两个校长。
《哈利.波特》看着看着就会让人入迷,大家千万不能放过这样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5
《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主要写了当哈利波特在德思礼家饱受虐待时,邓布利多来到那里,把他接到了罗恩的家里。食死徒纳西莎不顾姐姐贝拉特里克斯的阻挠去蜘蛛尾巷求斯内普帮助她的儿子——德拉科?马尔福完成伏地魔的任务。斯内普答应了纳西莎,立了一个牢不可破的誓言。哈利波特回到学校后遇到了新来的魔药课老师——霍拉斯。而斯内普则成为了黑魔法防御术老师,这令格兰芬多的同学们很不满。在上第一节魔药课的时候,哈利波特获得了一本《高级魔药制作》。扉页上写着:本书属于混血王子。这本书上有许多注解,哈利波特用写在书上的笔记得到了福灵剂,邓布利多带着哈利波特去寻找魂器。邓不利多喝下了能使人失去功力的魔药,拿到了斯莱特林的挂坠盒。回到学校后,邓布利多在塔楼上被马尔福解除了武器,随后斯内普赶到,用阿瓦达索命杀死了邓布利多。哈利波特拼命追逐斯内普但没有追上。当哈利波特打开挂坠盒时,掉出来一张纸条:我已经把真正的魂器拿走。
邓布利多的离开让全校悲痛万分。这么伟大的巫师,这么优秀的领导者,这么慈爱的老人,最后一句“阿瓦达索命”就悄无声息。而造成这一切的却是他十分信任的斯内普!更令我意外的是邓布利多喝下魔药自毁功力,拼命得来的竟然是假魂器!这样一来邓布利多不就死得不值了吗?许多人都为了哈利而死去,先是哈利的父母,然后小天狼星,现在又是邓布利多。但邓布利多的死,跟他那只凤凰一样,如日落般壮丽。这次哈利没有像小天狼星死时为逃避现实而四处奔波,
这一次,哈利接受了现实,我也接受了它。正如《哈利波特与密室》中提到的一句话:当这里所有人都背叛他时,他才会真正离开!不会,永远不会!他们虽然离开,但他们的精神永远与哈利一起,与所有为哈利鼓舞的人同在!
“混血王子”就是斯内普。这个魔药奇才,如此有天分的人,最终还是加入邪恶。王子,多么高贵的词,他加入邪恶,真是一个黑色幽默般的悲剧。这又一次提醒我们,善待周围的每一个人。
哈利最终要长大,我们也一样,让我们和他一同在风雨中,在笑与泪中成长!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6
一个棕色头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地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而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地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鼎鼎有名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一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神奇”。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孩子们面对困难时的勇敢、机智。他们用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渡过难关。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在一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都是那么神奇: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还可以自己开口读信;飞天扫帚是交通工具,多得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它便听从命令,自动移入其位;画像中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所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佩服这本书的作者,她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面对恶势力时的勇敢。他们始终都有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就算是遇到恶魔,就算是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也没有什么可怕的,只要适当地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就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遇到这种惊险,我都会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然而,毕竟邪不压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都不会有好下常。
晚上,书里的情景一直浮现在眼前,我无法忘记哈利·波特的所作所为。
朋友们,当别人需要帮助时,请主动地帮助他们吧!明天,我们就是新一代的哈利·波特。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7
勇气是一阵风,吹散虚假的雾;勇气是成功之船的灯,驱散绝望的黑暗。有了勇气相伴,才能通往成功之路。
——题记
这个暑假,我一直沉迷在《哈利·波特》的魔法世界,这真是一套让我欲罢不能的书。故事主人公哈利在婴儿时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他被姨妈收养,过得十分不幸,后来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和朋友罗恩、赫敏一起在凤凰社、DA和校长邓不利多等帮助下,克服了重重困难,以坚韧不拔的毅力击退了伏地魔一次次的进攻。
读了《哈利·波特》之后,我觉得哈利是一个十分勇敢的人,为了保护朋友赫敏,他不惜一切代价,与巨怪打斗,取得了胜利;为了探索学生被变成石像之谜,他前往密室,与蛇怪搏斗,差一点中毒身亡,凭借勇气毅力,最终取得了胜利;为了保护教父的安全,他独自面对令人生畏的摄魂怪,虽然命悬一线,却不退缩;为了保护学校的学生,他只身面对魔法世界的大魔头,以身犯险,与恶人进行了激烈而残酷的战斗。
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一次次面对未知世界强大的敌人?如果没有勇气,他怎么会不惜牺牲生命和伏地魔等抗争到底?我们的年龄和哈利·波特相仿,却很难做到像哈利一样勇敢面对现实中的困难,遇到挫折常常会选择逃避。想到这里,我的思绪飘到了那个晚上……
“好难呀,我不会做啊!”我在心里暗暗叫苦。过了好几分钟,题目还是没有任何进展。我有点烦躁,心里也时不时冒出退缩的想法。突然,我想起了哈利,我的奥数题和他所面对的困难相比真是微不足道啊。“该来的总归会来,我们就接受它吧。”我一下子似乎开朗了不少,静下心来,继续思考题目。“呼,终于做完了!”经过半个小时的冥思苦想,我终于解出了难题。此时,我真正体会到了克服困难的勇气其实并不难获得,它就源自于我们内心,只要相信自己,敢于直面困难,就一定能取得成功。
摩挲着封面上哈利·波特的画像,他敢于迎接人生各种挑战的勇气,已经深深嵌进了我的心里,我愿当一名坚韧的勇士,昂首挺胸地直面恐惧,在生活面对困难中绝不胆怯。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8
当我走进卧室,瘫倒在床上,眼神漫无目的的在房间里的“一草一木”之间来回晃荡,不经意间扫到了书架上那一本布满灰尘的书,坐起身,走过去拿起它,拂去它身上的灰尘,四个大字映入我的眼帘,《哈利波特》,翻开它,我再次走进魔法的世界……
《哈利波特》是一本曾经风靡全球的书,它讲述了一个少年——哈利波特在幼年时期被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伏地魔杀光了他的家人,就在哈利也快要被杀掉的时候,奇迹发生了,伏地魔非但没有杀掉他,反而自己的法力尽失,而哈利只是在额头处留下了一道闪电形的疤痕而已,不过这也就成为了哈利的标志。
而之后哈利被魔法四学院之一的院长——格兰芬多送到了一户人家家里,那户人家对哈利很坏,幸好在哈利12岁的时候,海格大叔将他接到了魔法学院,哈利的魔法生活就此开始。
而之后哈利的精彩而又危险的生活就开始了,被巨型蜘蛛包围,跟强壮的哥布林战斗,探寻三头狗背后的秘密,被伏地魔追杀……,一次次的死里逃生,一次次的惊险战斗,让我不由得浮想联翩,幻想着自己变成哈利,跟邪恶斗智斗勇,虽然知道这是不可能的,但我还是禁不住它的诱惑,这也让我对罗琳阿姨的丰富想象力敬佩不已。
其实这并不是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这本书最吸引人的地方其实是主人公的精神品质,例如他知恩图报的精神,对老师尊敬的精神,对朋友不离不弃的精神以及他那永不放弃的精神,这些精神实在是太值得我们学习了!
但是现在这种精神品质还有多少人能够拥有呢?现在这个社会,光鲜的外表下隐藏着无数邪恶的内心,他们就像一个个伏地魔,为了达到自己的目的而不择手段,虽然这样说有点夸张,但如果继续这样的话那早晚有一天会变成那样的,现在的人,自私自利,一心想着赚钱,感觉钱就是万能的,但你们想过后果吗?钱原本是交易用的东西,但现在却仿佛成为了一个个小恶魔,怂恿着你们,看看为了钱犯罪的人就知道了,所以我想说一声:“要做钱的主人,而不是钱做你的主人。”如果每个人都能够把自己最好的那一面展现给大家,而把自己邪恶的一面藏在心里,并慢慢的削弱它,那么我相信,我们这个世界将会变得更美好,更精彩!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9
大家读过《哈利·波特》吗?大家知道那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吗?《哈利·波特》是J·K罗琳写的一系列魔法小说。
那是一场巫师之战,那是一场百年来最重要一战。红光绿光上下飞舞,那是一次奇幻的冒险之旅,身处险境,多次逃脱,让人回味无穷。
七本书,七学年,一年一次冒险之旅。讲述了一个叫哈利·波特的男孩,他生长在一个麻瓜(不懂魔法的人)家庭。他生下来就与众不同——他抵抗了伏地魔的阿瓦达索命咒,额头有了一道闪电型的伤疤。他在地下室阻止神秘人拿到魔法石,在密室里杀死蛇怪,救出金妮。去打人柳、尖叫棚寻找真相,救出两个无辜的生命。去参加三强争霸赛,目睹神秘人恢复肉身,探究真理,寻找魂器。每一次哈利都能化险为夷。他—–哈利凭着勇气一次次的向黑势力挑战。
一次,在霍格沃兹的密室被打开,哈利的朋友被攻击,哈利努力的寻找密室,去救朋友。哈利去禁林找到了蜘蛛阿拉戈克,到汤姆里尔德的记忆里寻找线索,在女洗手间找到密室入口……哈利在密室里发现了蛇怪,他没有魔杖,没有武器,但他没有逃跑因为他有足够的勇气。他对邓布利多的忠诚召唤出了一把锋利的宝剑,使他能和蛇怪顽强的抗争。最终,他杀死了蛇怪,除掉了里德尔16岁的记忆,救出了朋友。
面对强大的敌人哈利没有退缩,而是去勇敢挑战它。哈利有足够的勇气让他面对困难不退缩,一个12岁的孩子能为了保护巫师界而不惜自己的生命,这种勇气是很令人敬佩的。
即使在现实生活中,勇气也是必不可少的,他可以帮助你,让你有勇气面对困难。当你遇到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会不会退缩呢?哈利·波特是不会的,他只会想尽一切办法来面对他,解决他。
勇气就如同在战场上的一根宝剑,能让你勇往直前;勇气就如同是在寒冬中的炭火,能让你战胜严寒;勇气如同荆棘中的铠甲,能让你把困难打倒。
在生活中,勇气可以帮助你在困难中寻找出路。拥有勇气,你就拥有了一件“万能法宝”。就如赫敏·格兰杰所说的:”我不过就死读书,再靠一点小聪明!除此之外,还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勇气。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0
“我们都有光明的一面和黑暗的一面。重要的是我们选择哪一面作为行动的根据。那才是真正的我们。”
《哈利波特》系列作者为J·K·罗琳,罗琳小时候是个戴眼镜的相貌平平的女孩,非常爱学习,有点害羞,流着鼻涕,还比较野。她从小喜欢写作和讲故事,创作的动力和欲望,从此没有离开过她。24岁那年,罗琳在曼彻斯特前往伦敦的火车旅途中,一个瘦弱、戴着眼镜的黑发小巫师,一直在车窗外对着她微笑。他一下子闯进了她的生命,使她萌生了创作哈利·波特的念头。虽然当时她的手边没有纸和笔,但她开始天马行空地想象,终于把这个哈利·波特的男孩故事推向了世界。
很多网友对哈利的评价都很极端,觉得他的感情非常模糊非常随意,但我觉得这个人物真实。
哈利·波特的父母是非常有名的巫师,在哈利1岁时他的父母被伏地魔所杀害,他的母亲用自己的力量使哈利活了下来,哈利的额头上留下了一道闪电样的疤痕。后来被他的姨夫姨母所收养,哈利的童年生活没有欢乐与宠爱。所以哈利非常独立甚至有一些固执,并且不喜欢借助别人的力量,小克劳奇说他是因为骄傲才不去求助纳威,其实在哈利的世界里,真正让他觉得可以求助而不会觉得是在作弊的只有罗恩、赫敏、小天狼星和邓布利多。
他在感情上非常的被动,因为从小自己一个人就是一个家,也没有被别人关心过宠爱过,安全感非常低。在第二部中因为在假期没有收到好朋友罗恩赫敏的来信而去质疑这段友情,在第五部中就算知道罗恩赫敏是为了自己好但还是去刺激赫敏,后来又对邓布利多无条件的爱而感到压抑和迷茫。有很多人说哈利这个人设很极端,但如果你的童年和他一样,你又会怎么做呢?
回到开头,光明和黑暗,等待哈利的不正是光明和黑暗,如果认识的第一个朋友是马尔福,分院帽选择的是斯莱特林,那又会怎么样呢。那会成为下一个伏地魔吗还是会成为伏地魔的傀儡。路不会变,会变的是你内心的想法与实际的做法。
愿我们都能像哈利波特这样,每一步都是为了光明而走。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1
我从五岁开始就喜欢上了看书。绘本、漫画、小说我都爱,这都归功于我有一个会读故事给我听的好妈妈。
现在,我都十一岁了,看的书自然也广泛了。从上个暑假起,我就迷上了《哈利.波特》这套书,我整天捧着这套书,一个人沉醉在书的世界里。
吃饭,捧着它看;睡觉,也捧着它;醒来,继续捧着它看。一天吃中饭的时候,我依旧捧着《哈利.波特》看,被妈妈批评后不得不放下书,愁眉苦脸地把书搁在一旁,眼睛却时时刻刻在那儿偷偷瞄着看。这下,妈妈可火了,抱起所有的《哈利.波特》通通藏了起来。我心想,这下可坏事儿了,估计我得跟我的《哈利.波特》说再见了。
终于等到有一天,爸爸妈妈都去上班了。我一个人在家东翻翻西找找,却怎么也找不到这套书。正值七月,天气闷热极了。我满头的大汗挂在了脸上,准备去妈妈房间搬电风扇。咦?床头柜怎么怪怪的?我趴下一看,不禁张大了嘴巴——原来下面藏着我日思夜想的《哈利.波特》呀!我赶紧抽出这几本书,端起来就飞快地跑向自己的房间,拿起一本较薄的放在席子底下,又挑了两本厚的放到鞋盒里藏都床底下,接着我又拿了本藏在床的旮旯里,又拿了两本放到床头柜两排书的后面。最后,我把最薄的一本书藏在了座垫下,随时准备偷看。
可是,好景不长。爸爸买了个监控放在我的房间做实验。我心想:糟糕!如果爸爸看见我偷看,他一准儿会向妈妈告密,那……该怎么办呢?该怎么办呢?我坐在沙发上冥思苦想,突然,计上心头!
爸爸开启监控,上班去了。我赶紧实施我的计划:去书房拿了几本寻宝记,爬上床,偷偷掀起帘子,火速拿出《哈利.波特》夹在寻宝记中,津津有味地看了起来。我看得如痴如醉,毫无觉察到周围发生的一点动静。这时,监控的音响里传来了爸爸的声音:“杭榆,你在看什么书?”这声音虽然有点卡,但非常有震慑力。我急忙举起旁边的一本书,故作镇定地说:“加拿大寻宝记。”“哦。”爸爸满意地说道。我吁了口气,轻轻嘟囔了一声:“好险哪!”便继续看我的书了。
这就是我,一个纯纯粹粹的小《哈利.波特》迷!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2
小时候的我,特别爱幻想。总希望自己是一个会魔法的女孩,骑着飞天扫帚周游世界。随着时间的流逝,我渐渐长大了,知道梦终究是梦,是无法实现的。但《哈利·波特》这一系列的书却弥补我心中的遗憾。我欣赏主人公哈利的勇敢、赫敏的冷静、以及罗恩的仗义。这一切的一切都吸引着人们,带领人们一步一步的走向梦幻天堂,体验另一种惊险刺激的生活。同时我不得不被作者罗琳所折服——每个人物都被她塑造得恰如其分、栩栩如生,使人无限向往,渴望成为书中的人物,去亲身体验一下。
淡谈书中的人物,我认为最具有悲观色彩的是斯内普,我为斯内普感到惋惜。他最终为了保护心爱女人的儿子—哈利而牺牲了。从第一部书到第六部,我一直认为他是一个坏人,是一个“无与伦比”的坏蛋,极度仇恨他。我甚至觉得他可以和老鼠相媲美,属于过街人人都会喊打的那种“坏老鼠”。可是结果竟出乎了我的意料,到了最后一部才知:他是一个好人,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哈利。而当初,我们被他的行为以及言语所迷惑了。如果他不这么做——欺负哈利,故意找他的麻烦,就无法取得伏地魔的信任,从而也就无法得到情报,及时帮助人们拯救哈利。不得不说,斯内普喜欢上了哈利,把他当作亲身儿子一般对待,甚至临死时,都用眼神注视着哈利。我想那应该是他希望用眼神来向哈利说明一切,求得理解,叙说自己究竟有多么的爱他。其实,一开始斯内普会帮助哈利,是因为他深爱着哈利的母亲—莉莉。后来,莉莉死了,而哈利又是她唯一的牵挂,所以他决心暗中保护他。随着一天天的相处,斯内普被哈利的勇敢、善良所打动,决心誓死保护他。我想这是需要多么大的勇气和爱啊!毕竟伏地魔是一个心狠手辣之人,他不达目的誓不罢休,他甚至为了取得戒指而杀了自己的亲人。潜藏在这样一个人的身边,随时会有生命危险,也许死的时候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死的……这种如父爱般的深厚感情让人们感动,使人们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与触动!他是一个伟大的“父亲”,他的爱真的是所向披靡,无人能及!!!
让我们向斯内普致敬,并祝愿他在天堂生活的快乐、幸福。如有来生,那么我恳求“老天爷”下辈子就让他当哈利的父亲吧!让哈利体会到家庭的温暖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3
前几天,我让妈妈买了一本书——《哈利波特》。我平时不咋看书,所以也是囫囵吞枣,随便了解了一下内容。不过越读越有意思,仔细读时却上瘾了,天天都得读一些。文中讲了哈利和他的同伴勇斗伏地魔的故事。
这本《哈利波特》出于英国作家j.k罗琳之手,写得生动、形象,把每个人的动作描写得栩栩如生。我觉得哈利波特非常勇敢,他从小没父母,身上中了伏地魔的碎片灵魂,能与蛇交流,他会很多魔法,但他不骄傲,并且非常珍惜和几个同伴一起在暗中寻找销毁伏地魔魂器时的友谊,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这一切并不顺利,困难重重,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相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圣器之下……我也要像哈利波特一样,做一个珍惜友谊、善良、勇敢的人!
游窜于书海之间,经常有一两本名篇大作获得我的欣赏,但当我触碰到那一本书,我为它迷醉,为它感动,把它看了千万遍,牢牢记在了心中,以至于一念一个咒语,它就会浮现脑海,久久不能散去……
这本书让我学到了很多,友情是在不经意间建立起来的,也明白了它的伟大,所谓众人拾柴火焰高。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深受感触:只要团结在一起就能克服任何困难。也佩服哈利波特,在面对可怕的伏地魔面前没有丝毫的畏惧,即使父母不在身侧,但他依然活得很有价值,让父母在九泉之下能够放心了。
人世间的爱分很多种,有十指连心的母爱,有“天涯若比邻”的友情,也有大义凛然的大爱天下。在各种各样的爱中,我随着11岁的哈利,一点点成长,一点点成熟,一点点成功。
在这部书里,我最感动的就是哈利的母亲——莉莉·伊万斯为哈利所做的一切。当危难来临的时候,当看到丈夫已经倒在自己面前的时候,她没有退缩,她选择了保护孩子,尽管她知道,只要她跑开,她就能活。因为,她既是一位魔法师,也是一位母亲,一位平凡而高尚的母亲。
《哈利波特》很多人都看过,却少有人将它7部全看完的,而我就是那少有中的一个。感谢《哈利·波特》,感谢它与我一同成长,教会我如何去爱与被爱,感谢J.K.罗琳女士,创造出这样的奇迹,最感谢我的父母,他们给了我无尽的爱……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4
一个棕色头发,在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的男孩。他手持一根神奇的魔法棒,轻轻便能带你进入神奇的魔法世界,让你时刻都为他的神力所惊喜。他拥有一把神奇的扫把,骑上它,便可尽情的在空中飞行。他是谁他便是神奇的小魔法师--哈利波特。
在《哈利波特》这本书中,虚幻的事物变成了真实。有巫师,有怪兽,有精灵,也有恶魔。他们分别代表着善与恶。而这个善良的男孩,哈利波特,是这个故事的主角。从整本书来看,作者是以这个小魔法师的神奇经历为线索,从而表现了孩子与孩子,学生与老师之间的真挚感情,还有的便是孩子们面对困难时坚持不退缩,机智斗恶,用他们有限的力量,一次又一次地逃过难关。而这本书最特别的地方就是记述了哈利波特,还有他的朋友,在这个神秘的魔法学校中的点点滴滴。
一切是那么神奇,在这个神秘的国度里,住满了巫师,有老有少,猫头鹰成为他们的信差,信刊:可以自己开口朗读,飞天扫帚是交通丁具,多的如天上的鸟一样。西洋棋会思考,主人叫它怎么走,便听从命令,命令一F,自动移入其位。画像的人是活的,会微笑,会眨眼,有空还会互相串串门。还有的一切,都是那么神奇。怪不得哈利波特可以成为风靡全球的小魔法师。我真有点佩服这本书的作者,竟有那么丰富的想象力!而在这本书5中,我最佩服的还是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面对恶势力的那种勇敢。他们始终都有这么一个信念:“这是一个不寻常的国度,危险时刻都存在,但只要相信自己,勇敢的去面对困难,甚至是恶魔,没有什么奸怕的,就算会陷于危及生命的困境,只要适当的使用在学校里所学到的魔法,一定可以胜利。”这是多么坚定的信念啊!每次一看到这种惊险的关头,都被他们这种坚定所感动,同时也为这群有神奇经历的孩子捏一把汗,毕竟,邪不胜正,那些邪恶的人最终还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总之,这本书给我的感觉只能用一个词来形——“神奇”。在这个世界的另一个角落里,有一个神奇的国度。在那里,有一个拥有不可思议力量的男孩--哈利波特。而我在阅读时,也随之掉入了一个魔法的时空。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5
这个暑假,《哈利·波特》是我最喜欢的一套书。每天,我和妈妈聊天的话题也都离不开它。
一开始,妈妈极力推荐我看《哈利·波特》,可不知为什么,我并不想看,甚至看到妈妈每天捧着它看,我也无动于衷。直到有一天,我看了《哈利·波特之死亡圣器》以后,对《哈利·波特》的兴趣就像是一粒种子,慢慢长成了大树。于是,我也拿起了这本书,津津有味地读了起来。
我每天都在读它,上厕所时读,晚上睡觉前也读,连写作业时也忍不住想去翻,差不多一天就能读完一本,而厚的也只需要二、三天就能读完。而妈妈的速度就要比我慢多了,因为有许多家务活等着她来干,每天都忙得不可开交,好似霜打得茄子——焉了。但她依然坚持着中午或晚上见缝插针,抓紧时间阅读。
读书读得快,囫囵吞枣是没有用的,还不如不读。这次我做到了读书有三到:眼到、口到、心到。
每一次,当我读完一本书后,都会和妈妈共同交流,也会相互提问。有一次,我问妈妈:“你知道邓布利多是谁杀死的吗?”妈妈脱口而出:“应该是伏地魔。”我哈哈大笑。“错了吗?”我点了点头:“是斯内普,他是食死徒。”妈妈大吃一惊:“我还以为他是好人呢!不过食死徒是什么?我还没看到那呢。”“食死徒就是伏地魔对自己追随者的称呼。”我解释道。
还有一次,我和妈妈谈论自己最喜欢的人物。妈妈笑容满面:“我最喜欢赫敏·格兰杰。她不仅聪明好学,而且在后来的逃亡中,她关心朋友,也帮助朋友,把自己在魔法学校里学到的知识都用在了这里。”“我最喜欢哈利。他坚强,勇敢,曾多次与伏地魔对战,而且,他不甘心在别人的保护下,自己什么也不去做。”我停了一下,接着说:“其实我还喜欢哈利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他总是在关心着哈利,以及他的朋友,而且在哈利遇难时,他为了保护哈利而奋不顾身,最后英勇牺牲。”妈妈看着我侃侃而谈,会心地笑了。
读书能给我们带来欢乐,带来知识,带来兴趣,而亲子共读能让我和妈妈之间有更多的交流,更多的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6
《哈利波特·魔法石》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一本,是所有奇妙故事的开始。外国文学总能给我一种感觉,让我从烦躁中平静下来,全身心地投入到书中,跟着主人公去经历世间百态。
哈利·波特是一个聪明,勇敢的男孩,小时候他的父母英勇牺牲了,将他留在姨妈家里,从小就倍受欺负,但这并没有改变哈利的性格,哈利还是那么地勇敢,并在一个神秘的学校交到了好朋友,从此,哈利就和他的好朋友们开启了在神秘学校的冒险和学习之旅。
在小学的时候,经常听别人说起《哈利波特》,但一直都没有机会认认真真地看过,直至中学时期,班里忽然掀起一股《哈利波特》的潮流,大家都看起了《哈利波特》,我才有机会、有时间去看。《哈利波特》并没有运用很多华丽的词藻,而是用平淡、朴实、真实的词语去讲述一件件令人紧张、揪心、兴奋的事情。恰恰是这种真实平淡,才给人的感受更加深刻和震撼。
其实在《哈利波特》里,我最喜欢的角色并不是哈利·波特,而是校长邓布利多。在书中,他的出场次数并不多,但他每一次的出现,都能给人带来安心,毫不畏惧的感觉。仿佛只要他在,什么事情都能迎刃而解。邓布利多在书中的定位是霍格沃茨学校的校长,唯一一位可以打败反派boss伏地魔的人。邓布利多最鲜明的特点就是长长的白胡子,鼻子有点歪,一边挂着的半月牙眼镜,一副慈祥老人的样子,给人的感觉很亲切,我一下子就喜欢上他了。随着剧情的发展,邓布利多的人物形象也越来越充实,形象生动,他不仅是一位魔力高强,聪明勇敢,正直无私的校长,还是一位有些小调皮,充满童心,心胸宽广的校长。
令我喜欢的还有哈利波特身边的一群小伙伴。从刚开始的互不相识,到后来的一起出生入死,里面的友谊是多么的纯真和纯粹。虽然中间不乏争执、冷战、隐瞒……但从来没有背叛过对方,都在背后默默的支持着对方。
书中的每一位人物都性格鲜明,不存在主角的光芒盖过配角的光芒,每一位人物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里是一个神奇的世界,不同的空间发生着不同的事情,却又彼此相关联,将整个世界装饰地更真实有趣。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7
《哈利·波特》讲的是巫师的故事,每一位巫师都有一根属于自己的魔杖,受到伤害时,可以用魔杖保护自己。我喜欢这本书。
伏地魔法力高强,也很骄傲,别的巫师都害怕他,甚至不敢提他的名字。
伏地魔杀死了哈利的父母,也想杀死哈利,所以哈利·波特和伏地魔对战了七次。前六次因为伏地魔法力高强,哈利害怕,所以逃脱了,最后一次,哈利勇敢的面对伏地魔,毫不退缩,终于打败了伏地魔。
对于我来说,背古文就像伏地魔那样令人害怕。古文很长,很多字的意思也不懂,背下来很不容易,不懂的字要么问父母,要么查资料,弄懂了古文的意思,背的就快一些了,一遍背不出就多读几遍,总会有背熟的时候。生活中,很多事情都不容易做,只有勇敢面对,才可能成功!还不能像伏地魔一样自高自大,虚心使人进步,骄傲使人落后!
魂器是伏地魔的灵魂组成的,如果把所有的魂器都摧毁,那么伏地魔就会死,只有用格兰芬多的宝剑才能摧毁它。哈利和朋友一起去寻找魂器,去了放魂器的石盆,喝下了绿莹莹的液体,差点被阴尸拖下湖底,没有水喝,最终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摧毁了魂器。
记得在幼儿园的时候,大部分同学都学会了跳绳,得了金牌,而我却一个也不会跳。所以,我请了叔叔来教我跳绳,一个下午,一个下午得过去了,终于有一次,我连续跳了2个。我开心得不得了。再练,终于我能连续跳10个了,在那时看来,这已经是一个很了不起的数字了,现在,我一分钟能跳200多个了,想想可真有成就感呀!
假如觉得困难就放弃,那永远也不会成功,只要顽强坚持,不懈努力,才有不断进步,最终取得胜利。
当哈利的朋友金妮受到伏地魔的伤害时,哈利闯入密室,救出了金妮,哈利战胜伏地魔也离不开朋友的帮助。当哈利受到危险时,需要转移,他的朋友帮助哈利连夜用飞天扫帚、夜骐和轻型摩托车转移到了安全地带。
在学校里大家也是一样。美术课上,姚周杉没带水彩笔时,我和她并用。沈易常常帮大家提水、拿饭。
如果你帮助他人,先人后己,那么其他人也会来帮助你,只要大家团结合作,再大的困难也会克服。
《哈利·波特》的魔法故事很吸引人,哈利·波特的勇敢、顽强、友善的品质也值得我们学习。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8
怀里放着那一本刚刚被取完精华的《哈利波特》,一幕幕惊心动魄的故事情
节浮现在眼前,一缕缕有所倾诉的思绪飘荡在脑海里。蓦然低头注视着封面上的主人公哈利,在悄然静默之中,哈利那镜片后面的一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似乎在熠熠闪光……
有过痛苦,哈利在一岁多时便被最邪恶的巫师——伏地魔杀害了父母;有过苦恼,哈利寄养在姨妈姨夫家中,日日遭到排斥;有过欢乐,哈利来到魔法学校结交了朋友,拾到了友谊与爱;有过坚强,哈利在与伏地魔正面交锋时,挺直胸膛,稳拿魔杖,不顾正在汩汩流血的脸和腿……一个美好、光荣的形象凝聚在一位年仅十四岁的男孩身上,链与链之间,都缠绕着共同的一点——勇气。
勇气,是一种说不清道不白的东西,即使是最厉害的解剖学家也没发现这么一样东西,但它确实存在。有时,它就如一盏明灯,照亮了前进的道路。一位英雄的本质是什么?是巧妙的言语?还是熟练的功夫?如果没有勇气的鼓舞使你前进,那这些纯属华丽的辞藻。就如故事中的海格所说:“该来的总会来的。一旦来了,就要去面对它。”
记得有一次,我学古筝要去考级,一想到要让我在众目睽睽之下弹一首曲子,心里就“扑通、扑通”地直打鼓,可时间偏偏走得更快,转眼间便坐在了考级的古筝凳子上,面对着老师。我做了一下深呼吸,一抹脸上紧张的神色,鼓起勇气,伸出手来弹奏着,一边默默地为自己打气,我竭力克制自己的恐惧。几分钟后,一首曲子便完了,我果然得到了优秀的成绩。
读完《哈利波特》这本书之后非常向往故事中的魔法世界,觉得魔法世界才是我们真正美好的境界。也许你会问,这平凡的世界给予我们手中的这些频繁琐事怎能与像哈利这样令人为之震撼的勇气与奇迹相提并论呢?
以我的观点来看,不论我们生活在哪里,心灵都是一样的。勇气就在这事情的环环相扣之中,经历过磨难,磨炼出坚强的意志,最后完美的展现出来,也因此,它是值得钦佩和赞扬的。
书的作者J.K.罗琳似乎是想告诉我们,即使我们不是巫师,不是会魔法的人,但我们只要有心中的美好的愿望,就可以创造奇迹。要记住,因为有你我,因为有心底的勇气,所以世界才有不同。真正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19
我最近迷上了《哈利·波特》,对它简直是爱不释手。一有空我就看,只要不做作业,也不出门,就会一整天都看。
我为什么爱看?因为《哈利·波特》会带给我快乐,有时候看着书我会笑出声来:罗恩·韦思莱把自己的名字写成了罗鸟·卫其利;克拉布和高尔喝复方汤剂变成了女的 ……
这本书不但带给我快乐,而且让我懂得了许多道理。
《哈利·波特》让我明白自信会做成功许多事。魔法学校有一次举行魁地奇球赛,罗恩很没信心。但哈利假装给他的南瓜汁里放了“福灵剂”,也就是幸运水。罗恩又恢复了自信,竟然赢了比赛。
这本书还让我知道了:亲人、朋友的关爱很重要。杀死哈利父母的黑魔头——伏地魔,自称是最伟大的巫师。他说得没错,但也许,许多人有比他更强大的力量——爱。没有爱的伏地魔注定是会失败的。
有一次,我们学校举行讲故事比赛。在班级里预赛的时候,我认为讲得并不好,但还是得到了全班大多数同学的认可,这让我增加了一些信心。接下去,常老师选出两位她认为全班讲得最好的——我和王知。我惊喜极了,但知道不能放松,如果放松了,就会输给王知。每天晚上我都要练习,觉得压力很大,巴不得跟常老师说一声:“我不比了!”但是经过几天的准备,我终于以一票的微弱优势超过了王知,代表班级去比赛。常老师还偷偷告诉妈妈,她也认为我讲得更好,我激动得心都飞了起来。
比赛前几天,妈妈很认真地教我每一句该用什么样的语气,我有几次觉得自己做不到,都急哭了。但妈妈一直鼓励我,爸爸还动脑筋帮我处理配乐。去比赛的那天,同学们都围过来鼓励我。王佾欣还写了张纸条递给我:“加油!比赛一定会赢!”望着她坚定的眼神,我心中充满了感激,我越来越相信自己。
比赛那天,我轮到第一个,心里格外紧张。一步一步走上舞台的台阶时,我的双腿不住地在颤抖。来到话筒前,我看到台下是黑压压的一片。当音乐响起,我开始讲的时候,发现自己越讲越投入,越讲越响亮,因为我知道,在台下的某个地方,有老师和同学在为我加油。 最终我获得了比赛的金奖!
对呀,这就哈利·波特告诉我的:只要有信心,再加上家人、老师、朋友的鼓励,什么事做不成呢?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0
“哈利波特”一个大家耳熟能详的名字,我在前半个月读完了四本《哈利波特》。这四本书都非常好看。《哈利波特》的作者叫罗琳,她因为写《哈利波特》而成名,并获得了很多的荣誉。我很敬佩她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她光凭着自己的想象就能写出那么传神、有趣又生动的小说,真是太了不起了!
在这几本书里面都有跌宕起伏的故事情节,看得很激动人心,有时也令人提心吊胆,但最后总会化险为夷。就比如:学校进行魁地奇比赛。魁地奇比赛的规则跟足球差不多,只是魁地奇比赛是坐在飞天扫帚上打的。一共要打四个球,一个比较大的的红色的鬼飞球,是三名追球手打的,第二、三两只球都是一样的游走球,游走球就是专门攻击队员的,需两名击球手用木棍对付,还有一个守门员是防止对方把鬼飞球和游走球打入球门,如果打入球门就算进球加分。在魁地奇比赛中最重要的就是找球手,而哈利波特就是格兰芬球队的找球手,他要找的是一个张着翅膀的金色小球,那球跟乒乓球差不多大,在空中飞得很快,忽隐忽现,找球手赤手空拳骑着飞天扫帚抓住球就加分,哪队分多就获胜。“嘟”哨声吹响了,哈利波特骑上扫帚,脚一蹬地,腾空而起,飞上了云霄。他如鱼得水,在天空中飞来窜去,眯起眼睛查看金色飞贼,突然,他发现金色飞贼,不过在两个敌手中间,那两人正用恶狼般的眼神盯着哈利,他们拿着木棍,打向哈利,可哈利猛的给飞天扫帚加速……“砰”两个人撞在了一起,哈利的速度之快,犹如电光火石般从那两个敌手中间穿过,稳稳地一把抓住了金色飞贼。他用智慧和勇敢赢得了第一次比赛,成为了同学们最崇拜的人。他还在三强争霸赛上救了人,他智斗火龙,我也和哈利的同学一样很崇拜他。
我在读《哈利波特》的时候,就仿佛穿越到了哈利的学校一样,和他们一起欢笑,一起悲愁。我之所以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我喜欢他智斗火龙时的勇敢和无畏,我喜欢他打魁地奇时的速度与灵巧,我喜欢书中邓布利多校长与哈利等人讨论小天狼星布莱克不是杀人犯时给予学生对他的信任与肯定,我喜欢哈利波特学校的轻松自由与快乐……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1
每个人的心中都会有一块令自己无比向往的圣地,那圣地虽如桃花源一般缥缈虚幻,但无时无刻不给我们带来幸福与美的感受。而我心中的那块圣地是霍格沃茨。
看过《哈利波特》的人都知道,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是哈利就读的学校,那是一个被施了魔法的神秘的地方,麻瓜(不懂魔法的人)们永远也不知道它在哪儿。当我第一次读描写霍格沃茨的文字时,就如着了魔般被深深吸引住,脑海中迅速地勾勒出一幅幅图来:夜晚,深蓝的天空下立着一座雄伟的城堡式建筑,里面灯火通明,璀璨的灯光装点着这神秘而美丽的城堡。大堂里一派节日气氛,蜡炬和彩灯在半空中飞舞,施了魔法的屋顶像天空一样,还挂着星星和月亮。穿着长袍的小巫师(学生)们坐在餐桌前,尽情地享用小精灵们精心准备的丰盛大餐。前台上,留着一把花白胡子慈祥的老校长阿不思邓不利多笑眯眯地望着小巫师们,不时挥动魔杖为大家送上香喷喷的烤鸡、牛排。从窗口向远处眺望,可以看见一块奇大无比的草地,仿佛可见巫师们在进行魁地奇比赛的激动人心的场面。草地的尽头有一个大湖和一座森林,那里住着你绞尽脑汁也想不出的神奇生物……多棒啊!
自从看了《哈利波特》,我无时无刻不感到我的心与霍格沃茨同在。每当我不开心的时候,我就假想自己是霍格沃茨的一名学生,正和好友哈利他们一起解开一个又一个谜团,或是站在正义的立场上与一切黑魔法作斗争,或是在“对角巷”购买千奇百怪的物品,或是到“禁林”探险……我会情不自禁地一边呵呵地傻笑一边自编自演起来,很快地把烦恼忘却。每当我学习疲倦时,我就假想自己不是在背枯燥的课文,而是在背一堆有趣的咒语;假想自己不是在做繁琐的题目,而是在做神奇的实验;假想自己不是在写无味的作文,而是用羽毛笔在牛皮纸上写信,准备拴在猫头鹰脚上送给远方的朋友;假想自己不是在机械地动着,而是骑着神奇的'飞天扫帚参加扣人心弦的魁地奇比赛……当我想起这些时,我的精神会随之一振,然后兴致勃勃地继续学习。
霍格沃茨虽然是罗琳女士虚构出来的神奇世界,却真实地存在于我的心间。它让我明白事理,让我充满想象力,就像桃花源一样,你相信它,它就真的存在。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2
在这个系列中,哈利在逐渐长大,他的成长历程,也告诉了我很多人生的道理:忠诚,信念,友情,理解,沟通...
在第一部中,哈利以为斯内普要加害于他,但是斯内普却是他的救命恩人,这一个小小的片段告诉我:不要以貌取人。第一部中,哈利在面对奇洛时,我们看到的是他的信念,终于成功的将伏地魔阻止。
还记得,在分院时,哈利面对马尔福时对他的拒绝,他相信自己的眼光,事实也证明了,罗恩是哈利永远的朋友,他不因为哈利的名气尔要求哈利作什么,而是在哈利需要的时候默默站在他的身后,永远支持着哈利。
赫敏是典型的好学生代表,在哈利他们想要做什么事情的时候,第一个站出来阻止他们的,就是赫敏。这也让他们避免了许多错误。在海格准备为他的鹰头马身有翼兽打官司时,是赫敏积极为他准备材料,而哈利他们却忘的一干二净的。这让我们也看到:承诺的事,就要立刻去做。
在面对亲人,朋友一个个离开时,哈利也得知只有他毅然去死,才能救出大家,这种大义,有几人能做到呢?为了朋友们,为了世界安宁,哈利在努力着奋斗着,与此同时,我们也应该扛起那份属于我们的责任!理解是人生最大的良药,只有理解沟通才能有成功,在第五部中,由于邓不利多对哈利的躲避,才导致小天狼星的死,而这也成为哈利一生无法抹去的痛。缺少理解,缺少沟通,让哈利的人生突然残缺,我们也是一样,在遇到问题时,及时的沟通,才会最大程度上避免错误。
斯内普,留给我们的印象曾经那样的不好,但是谁能想到他才是最大的好人呢?对莉莉的爱,令他一生都致力于对抗黑魔法的事业中。是啊,以貌取人是我们最大的缺点,常常因为这个,我们失去了多少朋友,为自己树立了多少敌人。
幽默也是这一系列丛书的最大亮点,有了幽默,生活才会快乐。双胞胎兄弟正是幽默的制造者,这也是他们对抗乌鲁姆奇的武器之一吧,因为幽默,他们开办了韦斯莱魔法商店,令所有人对他们刮目相看,可惜,幽默过头并不好,因为他们不辩敌我,让食死徒利用他们的产品进入了学校。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3
《哈利·波特与密室》真是太精彩了!让我们一齐回味回味这惊险而又刺激的故事吧!
在漫长的暑假生活快要结束时,一个叫多比的小精灵偷偷来到哈利·波特的卧室里,告诉哈利·波特不要去霍格沃茨,因为霍格沃茨在这一学年十分危险,但哈利·波特执意要去,多比就设计阻止他去霍格沃茨……
先是哈利·波特进不了9又34站台,去不了霍格沃茨;然后又是哈利在参加霍格沃茨的魁地奇比赛被鬼飞球碰断了手臂,这究竟是谁在作祟呢!就在这时,多比出来了,他告诉哈利是他的“杰作”,哈利吃惊不已……
来到霍格沃茨有许多奇怪的事情发生,新来的吉德罗·洛哈特教授装腔作势;厕所的幽灵“桃金娘”哭泣不已;低年级的金妮向他投来关切的目光;小男生科林对他“追星式”的方法……
这仅仅是这灾难的开始吗?霍格沃茨的学生接二连三的被石化,难道许多年前的密室再一次被打开了吗?到底斯莱特林的继承人是谁呢?密室里的巨怪又是什么呢?这一连串的疑问引起了我的深思,而这一个一个的谜团都被我们大名鼎鼎的HarryPotter先生解开了!
密室的确被打开了,汤姆·里德尔就是斯莱特林的最终一名继承人,他就是少年时代的伏地魔,密室里的巨怪就是一条蛇,只要任何一个巫师看见它的眼睛就会立刻死去,而之所以那些人会被石化,是因为他们的确看见了巨蛇,但不是正面看见的,第一个人是从照相机里看到的,第二个人是透过一个幽灵看到的,第三个人很聪明,她带了一面镜子,所以她是从镜子里看到的,第四个人是在水里看到的……就这样,以此类推。当年打开密室死去的那个小女孩就是“桃金娘”,巨蛇就是从管子里出来,“桃金娘”看见了它的眼睛,所以不明白自我是怎样死的!
那么哈利就明白了密室就——在厕所的管子里,也就是说:女厕所的管子就是密室的通道,哈利·波特走进了密室,杀死了记忆中的伏地魔和密室的巨蛇,救出了被里德尔掳走的一个姑娘,哈利的朋友罗恩的妹妹——金妮·韦斯莱,又从金妮的口中明白了真相。利用一只臭袜子让卢修斯·马尔福释放了家养小精灵多比,多比感激万分。被石化的人也恢复了。
这是一个多么圆满的结局呀!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4
《哈利波特与密室》有感在此之前,我根本不相信世界上有会魔法的人,魔法学校,魔杖,甚至飞天扫帚。但是读完《哈利·波特与消失的密室》这本书后,我的观点改变了。故事的内容大概是这样的:新的一个学期开始了哈利·波特又回到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继续学习魔法,但是刚到学校不久,怪事就发生了,学校中的几位学生被石化了,有一个学生被怪物掳走了,其中还有哈利和罗恩的好朋友赫敏。为了弄清这一切他们差一点丧了命,终于他们了解到了,原来在五百年前创办霍格沃兹的人是四位法力高强的魔法师。其中三位魔法师关系处得很好,只有一位有着不同的观点,他认为学校在招收学生时应该招收纯血统的学生(父母都是魔法师的学生),其他三位不同意,他就决定离开学校,但是他走之前在城堡里留下了一间密室,传说那里面有一只蛇怪,谁看见它的身体就会被石化,看见它的眼睛就会死。这位魔法师叫萨拉拉·斯莱哲霖。这密室之门只有它的继承人才能打开,现在密室之门被打开了,也就是说萨拉拉·斯莱特里的继承人回来了,所以只有战胜蛇怪和他的继承人,学校才能恢复平静。哈利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密室的入口战胜了蛇怪,打败了继承人——伏地魔。学校又恢复到了平静,哈利又平安地度过了一个学年。
这个故事包含了大量的科幻色彩,也告诫了孩子们许多做人的道理,如:勇敢能战胜一切,细心能发现线索,遇事要冷静,不要慌张……不过给我启示最大的还是勇敢能战胜一切。一想起这句话我就会回忆起小时候在我身上发生的一件有趣的小事:那时我还小,第一次游泳,爸爸就让我从跳台上跳下来,我胆子很小,不敢跳,但是爸爸承诺我一个神秘礼物。我这才慢慢走到跳台上,从上向下看,感觉晕晕的,真是不想跳,可后来想想礼物,才鼓起勇气闭着眼睛跳了下去。等我睁开眼睛,已经被爸爸抱到了岸边的椅子上。我伸出手向爸爸要礼物,爸爸却说:“我赠给你一句话?在困难面前不要退缩,要拿出勇气克服困难?。”我点点头,又想了想这句话,开心地笑了。
直到现在,这件事我仍然记忆犹新,那次经历真的验证了那句话——勇气可以战胜一切。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5
哈利·波特是一位勇敢坚强伟大的魔法师,他的全名交哈利·詹姆·波特,出生于1980年7月31日。与这本书的作者同生日,她就是赫赫有名的女作家J·K·罗琳,她是个英国人。
哈利·波特是詹姆·波特和莉莉·波特的独生子,教父为小天狼星·布莱克,他在一所魔法学院以霍格沃茨,他有俩位好挚友,罗恩·赫敏。他是波特家族的人,但童年时就成为孤儿并住在德思礼家,并得到他们刻薄对待,他的父母死于伏地魔并在十七岁时发现自己和伏地魔俩者无法并存于世,或许是因为头上的那一道细长的闪电伤疤于是就跟从邓布利多的指引,对抗伏地魔,在11岁进入了格兰芬多学院,他在黑魔法防御术上有极高的天赋,他可以听懂蛇语,并可以与蛇对话,因为他脑中有伏地魔的灵魂碎片,这能力在伏地魔杀死之后就消失了,在还有时可以好像能探听伏地魔的一切思想,情绪等反应,他额头上的伤就是来自伏地魔所给的,哈利他的魁地奇也很棒,当第一次骑上扫帚时就能操纵自如还是百年来霍格沃最年轻的捕球手,第一次犹证到金色飞溅为格兰芬多学院赢了比赛,这也是系列中的一本中的一部分,一共有7本系列分别是从《哈利比特同样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这是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波特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在最后一本书使我产生了很多感想,也给了我诸多启示。哈利波特只是一个十几岁的孩子,他凭什么打败如此强大的伏地魔呢?凭他的勇气,信念,毅力,坚持和努力。这不也是我们通向成功之路的必不可缺的五要素吗?所以从今天开始,我们大家都要想哈利波特学习,走向成功。
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用他们的正义,光明的消灭了邪恶的黑暗势力,黑暗是永远也战胜不了的,J.K.罗琳写的这一本哈利波特,无不宣扬这一种正义的精神,这这种精神正是我们这个社会缺少的,如果我们让人都有着这种正义的精神,还会发生各种讲案吗?哈利波特系列是不的不看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6
正如唐朝诗人杜浦所说的,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多读一些好书你的生活就会增添一些乐趣。
有一天,妈妈说要我带去欣赏一部《哈利波特》的电影,这是根据名著改篇的,我知道了,兴奋极了,好期待这部电影啊,因为早就听说这是来源于一部很有名的旷世巨作。在妈妈的陪同下,我去看了《哈利波特》的电影,那种感觉是非常生动而有趣的,尤其是电影里的魔法片段总是让人回味无穷。于是我跟妈妈商量要买一套《哈利波特》的书来品读一下。在我的多次要求下,妈妈终于答应给我买回来一套《哈利波特》的书,一共7本。刚拿到书,我就爱不释手,津津有味的品读起来,厚厚一本书两天就看完了,妈妈却在旁边唠叨,让我不要看那么块,对眼睛不好,可是我心里舍不得,恨不得一口气看完7本才过瘾。因为书里面的人物特别有趣,尤其是哈利和几个好朋友之间的团结友谊。
读哈利波特,总有一种跟生活很接近的感觉。有一个桥段记忆很深刻,哈利的朋友赫敏因为课程很多,由两节课是同一时间上的,因此校长给她了一个时间机器,可以回看上课的内容,来处理缺课的问题。而在我的他课堂上也由这样的事情,平时我们有同学生病请假,第二天这个同学刚来老师就给她补落下来的课,知道这个学生听懂为止。让我感觉到魔法学校的生活其实有时候跟我们的学校生活息息相关,尤其是师生情。还有一次同学生日会,我正在考虑送什么礼物为好,突然一个画面突然从我的脑海里面呈现出来,要不就送一套《哈利波特》吧,她应该也会很喜欢的,结果还真是的,生日过后的第二天,她走过来笑眯眯的对我说,小刘你送我的书我非常喜欢,一天就看完了一本。听了这句话我也很开心,然后我们就一起讨论《哈利波特》故事书里发生的故事,我们总是经常有说有笑,因为《哈利波特》这套书,我和同学之间又增进了许多友谊。
其实多读一些书,就会多感受到一些道理,就像老师一样不断的给我们新的知识和生活的道理,教书育人。一本好书就像一位好老师一样,把更多的生活精华和知识传递给我们,让我们了解和得到更多的知识和文化以及生活的奥秘。我喜欢看书,我也一直在寻找我爱的好书。
哈利波特读后感800字 篇27
在寒假的时候,我读了一本名叫《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书。刚开始读,就被深深地吸引住了。里面讲了神奇的魔法世界,伴随着J.K.罗琳的优美语句,我好像只要双脚一点,轻轻跃起,就能离开地面飞向空中,在魔法世界里遨游。一切事物都是那么真实,好像就在眼前一样。
写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她在写这本书之前,很贫穷,自己一个人还要养几个孩子,于是,她就开始写哈利·波特,最后,变得非常富有。财富甚至超过了英国女皇。
我读这本书读得非常入迷,以至忘记了时间的流逝。里面的故事情节变幻莫测,有时是我被震撼,有时留出给读者想象的地方,又有时故事写的很悲伤,还有时要你去慢慢品味,悟出里面蕴含的深刻道理。
这篇故事讲了一个小男孩,名叫哈利波特,他刚出生他的父母就被伏地魔杀死了,于是他就只能转移到他的姨妈家——一个对它视而不见的家庭,过着对他约束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一名叫海格的人,递给他一张霍格沃茨的录取通知书。就这样,他那充满新奇而又处处藏着危险的旅程拉开了序幕。在他的旅程中,认识了他一生中最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他们一起合作,突破重重难关,最终从伏地魔那拯救了魔法石。
我也从其中悟出了一个道理,真正的朋友并不一定要每天都很平静,而是在生活中会经常闹出小矛盾,有时小矛盾是因为某些很小的事情,比如说好朋友跟你开了个玩笑,你很生气,你们吵架了,尽管吵架了,但是吵架后每个人都会理解另一个人的想法,这才是真正的朋友。就比如我和刘家愉吧,有一次,他把我的自行车的刹车拆了,我很生气,于是就把他的钥匙抢走了。最后我们还用飞盘扔对方。吵架后,我们都各自反思了自己的错误,下午又和好了,别人看到了我们还以为我们上午没有发生过任何不愉快的事呢。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还讲了对勇气的理解,这本书告诉我们:在生活的浩瀚海洋里,勇气有许多种类,对付敌人我们需要超人的胆量,而要在朋友面前坚持自己的立场,同时也需要很大的勇气。
真是一书引深思啊!如果你也想好好的品味这本书的话,就去慢慢享受吧。
一、书籍简介
《最后一课》是法国小说家阿尔丰斯·都德所创作的一部短篇小说,1873年,首版于《月曜故事》。
《最后一课》讲述的是在普法战争中被普鲁士强行割让的一所乡村小学在上着告别自己母语的最后一堂课,通过一个孩子的眼光来展现整个沦陷区的屈辱和对自己故土的深切的思念。
《最后一课》取材精炼,文字简洁,主题明确,结构紧凑,每段每句都和题目紧相呼应,没有废话,没有闲文,这两千字可说是字字有作用,并且在字里行间蕴蓄了无限深远的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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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阿尔丰斯·都德(1840—1897年),法国现实主义作家。生于一个破落的商人家庭。曾在小学里任监学。17岁到巴黎。开始文艺创作。1866年以短篇小说集《磨坊书简》成名。作者以故乡普罗旺斯的生活为题材,流露了深深的乡土之恋。之后,又发衷了自传性小说《小东西》。1870年普法战争时。他应征入伍。后来曾以战争生活为题材创作了不少爱国主义的短篇。他一生共写了13部长篇小说、1个剧本和4个短篇小说集。长篇中较著名的除《小东西》外,还有讽刺资产阶级庸人的《达拉斯贡的戴达伦》和揭露资产阶级生活的《小弟弗罗蒙与长兄黎斯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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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最后一课》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了德国小说家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士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利,使得小弗郎士在心灵上、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小弗郎士有对自己的悔恨、有对侵略者的痛恨,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当韩麦尔先生翻开教材,开始讲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讨厌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很容易、很容易”。但是一切都已经晚了。
读完这个故事,难道我们就不能从这个故事里受到启发吗?不,我们能!
这个故事通过一个无知的小学生的自叙,生动地表现了法国人遭受异国统治的痛苦和对自己祖国的热爱,以及争取祖国解放和统一的坚定意志。
读到这里,我忽然想自己,今天的我们和小弗郎士相比是多么幸运啊!我们生活在和平的国家,有着良好的学习条件,身边有给我们以谆谆教诲的老师,我们还有什么了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最后一课”结束了,但我明白了,热爱祖国就应该热爱祖国的语言文字。认真学好祖国语言,正是热爱祖国的一种具体表现。今天我们有不少既热爱祖国又认真学好语文的好同学,但不是也有个别嘴里喊着爱国,心里也想爱国,却并没有认真学好语文的同学吗?学了这篇小说,懂得了这个道理,我们就一定要以爱国主义思想为动力,积极自觉地学好祖国的语言文字,同时,还要分秒必争地认真学好一切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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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最后一课》读后感30篇
第1篇:《最后一课》读后感200字
今天,我读了《最后一课》这本书,我读了这本书以后感到受益匪浅。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叫小弗朗士的法国小孩,小弗朗士他到学校上学,这却是小弗朗士的老师韩麦尔先生给他们最后一节法语课。因为,可恶的普鲁士人占领了小弗朗士的家乡,小弗朗士连说自己祖国语言权利也被剥夺了。他们以后再也不能说他们祖国的语言,而是说普鲁士人的语言。真实一群可恨的普鲁士人。
我们中国科技不算太发达,至今也没有实现我们中国人的登月梦想。而美国呢?科技日益发达,处处想占我们中国人的便宜。我们要勇于实验,勤动手,动脑。让我们成为祖国的栋梁。
少年强则国强,少年富则国富。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为祖国出力,让科技日益发达。
第2篇:《最后一课》读后感300字
小时候,当失去一件可贵的东西,母亲总是哄着我,把我从绝望中带出来。当今天,我读了《最后一课》后才明白什么叫真正的心痛,真正的离别……
《最后一课》这篇课文讲了阿尔萨斯被敌人侵占后,师生们又气愤又沉痛地上了最后一课……读第一遍时,我读不出什么门路,可当我读第二遍时,师生们的沉痛我可以理解,人民们的愤怒我可以明白。敌军们简直如虎如狼!多么可爱的家园被他们的一声号令搞得心灰意冷……我很敌人,恨爱搞破坏的人,更恨那些厚脸皮的“狼狈”!
当我读到韩麦尔先生自我批评时,我就感受到了:老师是爱学生的,小弗郎士也是爱学习的,同时也是爱老师的!
“法兰西万岁!”没错,侵军就是法西斯。幸福的人被敌人赶走,美好的村庄被侵占,这都不是人做出来的!韩麦尔先生的话是对的,只要心中不灭,就算失去家园,失去亲人,仇依然可以报的!
韩麦尔先生,加油!我支持你!永远支持你!
第3篇:《最后一课》读后感500字
读了《最后一课》这篇课文,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战争给无辜的人民带来了什么!或许,有一点还“不错“,就是战争能让一个人瞬间成长。但我想,谁都不喜欢这种”成长“方式吧!
普法战争暴发后,从白发老人到年幼小童,都是那样地爱国!这,使我感动。
我不尽想起了,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人民,也是如此,为了祖国,不惜一切代价。虽然地域不同,种族不同,时代不同,但是战争对人民的损害却是一样一样一样地!
可恶的侵略者,该死的战争狂,无耻的叛国贼,他们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亲父母,更对不起自己的罪人!
我觉得母语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是文明的承传载体。如果母语没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不复存在。因为一国人民语言彼此不通,就是一盘散沙。
那么,外语与母语到底哪个重要呢?
如今这个社会,不学英语你就别想上高中大学,更别想找个好工作了。既然外语如此重要,学外语的人多就不奇怪了。现在连幼稚园都开设英语课了。English成了全球通用的“国际普通话”,其他语种已经受到严重威胁,面临消失的危险……这是不能忽视的。
当法国阿尔萨斯被普鲁士侵占,最后一堂法语课便显得格外重要。“他们该不会强迫这些鸽子也用德国话唱歌吧!”正道出了亡了国的法国国民心声。
“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第4篇:《最后一课》读后感600字
最近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最后一课。
最后一课是用一个孩子的感观去写的,跟我们学半截蜡烛时期差不多。第二次大战的时候。故事内容,一个孩子带着匆忙的上学步伐来到了学校,他们的法语老师一脸严肃,他得知原来从这节课以后就得要学德语了,不能再上老师的课了,不能再学自己本国的语言了。他开始后悔自己为什么贪恋其它事而不专心学习,老师对大家说这不怪你们,或许是因为我或者你们忙碌到忘了关心你们的父母。他用心的听完了这节课,读完这个故事,会让你感觉,这到底是一个老师在教孩子们法语,还是一个父亲在把法兰西刻在孩子们的心里呢?那是多么伟大的一节课啊?一节难以言喻表达的爱国课。让人有种想要加快脚步,如果事情发生在中国,让我有怎么会舍得不去学习任何一个中国文字的心情,因为这样我更想要努力学习,因为自己经常在写作文时不少字不会写。
我最有感触地是,老师拿出字帖,上面写着法兰西,让大家写的时候。大家十分专心的去写、去拼。坐在他们身后的大人也在念,坐在大家身后的老村长都念的声音都颤抖了。
最后一课给人讲的不仅仅是一节跟老师分别的课,而却像与祖国分别似的。我感觉有很多让人深醒的地方,人生很多可能因为太多花样繁多的东西而分散自己的精神,到发现了已经错过了。应该珍惜现在的每时每刻,它们十分宝贵,也要珍惜自己读书的时间,还有跟熟悉的人在一起的时刻。
更加要珍惜别人对你的付出以及珍惜自己。
虽然这篇文章并不长,但是给我感触还是很深的,可能我懂得后,并不一定能完全做到百分百珍惜,但是我会努力去守护现在的东西。
第5篇:《最后一课》读后感800字
“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是在阅读法国小说家都德的短篇小说《最后一课》时给我感受最深的一句话。是啊,母语对于一个国家、一个民族都是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如果母语没了,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将不复存在。因为一个国家的人们如果语言彼此不通,那不就是一盘散沙吗?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韩麦尔先生包括阿尔萨斯小镇上的村民,都怀着极大的民族义愤来到课堂上,参与到这庄严而神圣的活动中来、使得课堂气氛凝聚在一个前所未有的焦点上。韩麦尔先生面对这些平常不关心孩子学习的只顾自己干活村民们和这些活泼可爱的孩子们————今后再没有权力学习自己语言的孩子们,激动的情绪就像火山一样喷发出来了。虽然小说中没有详细的描述,但可以想象得出,他最后一课的讲解是充满了对法国、对法语的真挚的热爱之情,饱含着对民族语言深深的眷恋之情,一定是感人至深的。
因为是最后一堂法语课,小弗郎士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他面对的严酷现实是他始料不及的,这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小弗郎士的思想一下子高度集中起来,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他不但要失去生养他的这块再熟悉不过的土地,而且还要失去一个民族赖以共同生存下去的纽带————本民族的语言。一种懊悔、愤恨、失落、茫然的复杂情绪,一股脑儿涌上了他的心头。
面对如此不可抗拒的如此冷酷的现实,小弗郎士突然开始感到祖国的一切都是那么美好,他悔恨自己没有好好学习,当韩麦尔先生翻开讲义又讲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厌烦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挺容易、挺容易。”爱国之心在此时此刻也表现的那么强烈,他一下子成熟了,懂事了,过去讨厌的东西一下子变得那么可爱了,他眼里的一切都跟“祖国”两个字紧紧地不可分开了。
这时的小弗郎士恨不得一下子把所有该学的祖国语言知识都学好。战争中的`人们,无论从白发老人还是到年幼小童,他们都是那样地爱国!这,使我感动。我不仅想起了,在抗日战争时期的中国人民,也是如此,为了祖国,不惜一切代价。虽然地域不同,种族不同,时代不同,但是战争对人民的损害却是一样的!
作为教师,我想,我们的任务绝不仅仅是讲好每一节课,更重要的是启迪学生心灵深处的激情,使他们树立远大的志向,把学习与国家、人民的命运紧紧联系在一起。
第6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法国作家都德的着名小说《最后一课》,我被深深地感动了!
《最后一课》写的是普法战争后被割让给普鲁士的一所法国乡村小学向祖国语言告别的最后一节法语课。小说通过一个童稚无知的小学生的自叙和他的心理活动的描写,生动地表现了法国人民遭受异国统治的痛苦和对自己祖国的热爱。
其中,我最喜欢的主人公是韩麦尔先生。他管教学生很严,总是拿着一把大铁戒尺,但他是一心为学生好,让他们能够把知识记牢。他热爱自己的国土和语言,在给同学们上这最后一节法语课时,他恨不得把自己的所有知识都塞进学生的脑子里。他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祖国的语言是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是呀,祖国的语言是多么地重要,它是我们精神生命的源泉,我们一定要学好我们自己的语言。
我为这些既失去国土又失去语言的法国人感到悲伤。我又被他们争取解放和祖国统一的坚定意志、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而感动!
向顽强的法国人民致敬!
第7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大家应该都知道,如果一个国家丧失了主权,那么对这个国家的人民又意味着什么呢?被他国所奴役,在他国的强权统治之下用他们的生活方式开始噩梦般的生活,渐渐地把母语遗忘,渐渐地沦为强盗中的一分子……不会的,绝对不会沦丧到如此地步!有血有肉的国人哪会这么轻易被打倒,他们的灵魂定会在某个时刻高耸屹立起来……我读这《最后一课》,曾深深地为法国人民的悲惨际遇而伤怀,但是我也为他们感到骄傲,法国人民在都德的笔下如英雄一般,那么勇敢,那么自豪地用他们的法语向世人倾诉着深深的爱国之情。
文章通过描写阿尔萨斯省的一个小学生小弗郎士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的见闻和感受,真实地反映了法国沦陷区的人民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还有争取祖国解放统一的坚定意志,集中表现了法国人民崇高的爱国主义精神。文中韩麦尔先生说的一句话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每个人都喜爱自己国家的语言。试想:如果一个人连自己国家的语言都说不好,学不了,那么这个人将会多么可悲啊!他下意识里觉得时间很充足,学习机会多的是,反正我天天都在自己的国土上踩踏,反正我天天都在我的同胞交流……他们肯定想不到自己的国家会战败。等到失去的时候才珍惜,难道不是吗?小弗郎士,包括韩麦尔先生,他们都在懊悔曾经没有好好对待自己的校园学习生活,就如同现在的我们总是懊悔童年时代没有好好享
用还觉得那段时光太过短暂……
最终他们是醒悟了,骨子里的爱国情愫蹦出体外感染了大多数整天飘渺度日的人们。他们的灵魂在被剥离身体的那一刻奋起反抗,没有眼泪的哭诉,没有半点哀怨的呻吟,默默地向我预示着,法语将要带领它的人民掀起新的斗争,而且是胜利的。
语言是唤醒大脑意识的最有效的工具,它能传递出人类最为大众化的情感,在民族危难之际,我们的语言奔走相告:不想当亡国奴的,要紧随其后!
第8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我很同情小弗郎士那小镇上的人们,或者说,是很同情“阿尔萨斯”和“洛林”的人们。失去了学习祖国语言的机会是痛苦的,成为亡国奴的日子更是痛苦。
这痛苦,来自于失去。
小弗郎士不久前还对法语头痛不已,然而,短短的时间内,他便觉得“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他的转变使我惊讶,他的爱国热情让我感动,同时,他的情感也给了我一些启示。
为什么人往往在失去某种东西时,才会感受到它的重要,才知道后悔,才知道责怪自己?或许有些东西,失去了还可以再寻回;然而,有些东西是永远也无法寻回的。
就像小弗郎士,他一定会责怪自己当初为什么要贪玩,为什么不认真学习,为什么那么讨厌韩麦尔老师,为什么……其实这种感受不一定在当了亡国奴之后才会深有体会。比如,和形影不离的朋友争吵以致友谊破裂;因为虚伪而失去身边人的信任;为了追逐名利而失去生活的快乐……这时后悔已来不及了。
有了小弗郎士的前车之鉴,我希望我们每一个人都能珍惜现在所拥有的一切,而不要经历痛苦的“最后一课”。
第9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是一篇脍炙人口的文章。文章主要讲了小弗朗士上学差点迟到,却听到了个坏消息:以后不许上法语课,只许上德语课。小弗朗士忽然觉得自己对法语课堂依依不舍。
读完这篇文章,我被韩麦尔先生所深深感动。韩麦尔老师因为自己的国家被敌人攻占了,他将不得不离开教了四十多年法语课的学校,他在万分悲伤的状态下,十分注重自己的仪表,还控制好自己的情绪,努力坚持给学生上好最后一节课。从“韩麦尔先生今天穿上了他那件挺漂亮的绿色礼服”中,我感觉韩麦尔先生在心里非常重视这堂法语课,即使小弗郎士迟到的时间再长,他也愿意等待下去。他为了让自己的学生不被普鲁士人瞧不起,恨不得把自己知道的知识,一股脑地全塞进学生们的脑子里。他真是一个敬职敬业、热爱学生的好老师。在文章的末尾,韩麦尔老师因为心情过于激动和难过,连话都说不出来了;放学时因为想到以后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学生了,内心悲痛欲绝,他只能打个手势来和学生告别。我从“他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法兰西万岁!’”中,我感受到了韩麦尔老师身上所具有的强烈的爱国精神。读到这里,我的心灵受到了强烈的震撼。
我最喜欢的人物是小弗朗士,虽然他很淘气,很调皮,但越是这样,我就越觉得他可爱。小弗朗士在最后这节法语课上终于懂得了韩麦尔先生是多么的不容易,自己的祖国又是多不容易!如果小弗朗士这一天真的逃课了,他或许永远都不会知道这将是他与韩麦尔先生的最后一次见面,也是最后一堂法语课,好在他及时回来上课了。他很有悔过自新的感觉,在这之前他还是一个玩劣淘气的孩子,几乎每一堂课都没上好,总是在想:“算了吧,时间有的是,明天再学也不迟”可是在这最后一堂课上,他却表现得十分认真,好象一下子长大了,“真怪,我今天全能听懂,老师讲的似乎都挺容易。”读到这儿,我情不自禁地联想到了自己,我拥有宽敞明亮的教室;拥有和蔼可亲的老师;还有友好相处的伙伴……我比小弗郎士幸运,可以安心地在教室里上课,课间可以自由自在地游戏……
我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我比小弗朗士幸福多了,我一定要好好珍惜每一分钟,认真学习,长大成为一个有用的人,将来可以为祖国的强盛、社会的繁荣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10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这篇文章是由法国著名的小说家都德写的。文章主要讲述的是普鲁士战胜法国后,强行兼并阿尔萨斯和洛林两省。通过一个小学生在上最后一堂法文课的所见所闻与内心的感受,表现了法国人们强烈热爱祖国的感情。
文中最感动我的是在这最后一堂法文课中,一辈子不曾上学读书的老爷爷捧着一本破旧的识字课本坐在了座位上,平常上课总是跑神迟到的弗朗士,在最后一堂课中也格外的用心。老师在那一天里穿上了平时过节才穿的礼服,讲的东西比以往任何时候都多。在文章的最后,老师因为伤心过度而说不出话来,就在黑板上用尽可能大的字写下了“法兰西万岁”这几个大字。
这篇文章中老师说的一句话对我的影响非常大,那就是:我们阿尔萨斯最大的不幸,就是总把教育推到明天。这句话让我想起了自己,总是把事情往后拖。看了这本书心里真是说不出的难受。
这篇文章不仅交给了我要热爱自己的祖国,还让我懂得了今天的事今天做的重要性。
第11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这篇文章是法国小说家都德写的一篇文章,这篇文章从小弗朗士的角度写出了在最后一节法语课里韩麦尔先生和小弗朗士与以前相比的不同。
小弗郎士在上最后一课之前还是一个贪玩、不爱学习的孩子。早晨上学,他去的很晚,且连老师前边布置的作业是一个字也说不上来。可当老师宣布“今天是最后一节法语课”时,小弗郎士心里万分难过和懊悔,而且非常希望自己可以背下那条分词用法,哪怕付出任何代价。
读到这里,我忽然想自己,刚进初中时候我的成绩还说得过去,可不知什么时候我成绩开始下滑,从第二滑到第6,而且上课的时候还老犯困。人坐在教室,可魂儿都不知道飞哪里去了。就这样一天天过去,课堂上我无精打采。唉~和小弗朗士相比,我还没有意识到学习的重要性,难道真的要“不见棺材不掉泪”么?
拥有时不去珍惜,失去时才觉得宝贵。最后的一堂课上小弗郎士学得很认真,以至于他觉得老师讲地“似乎挺容易,挺容易”老师讲的,他也全都听懂了。其实每节课都如此,但不同的是小弗朗士的心态。
这最后一课的法语课,在韩麦尔先生爱国思想的教育,爱国精神的感染和爱行为的影响下,小弗郎士变了,他变得懂事,变得爱课本,爱学习了,可最后一课却在不知不觉中上完了,以后的小弗郎士只有靠自己来学习法语了,到了那时,他才开始学会珍惜,但,一切都已经晚了……
小弗朗士的“最后一课”结束了,我们的“最后一课”还未开始。要学会珍惜你所拥有的,别等失去时才开始伤心、后悔,没有人会等你太久,学会珍惜好么?也许当你开始想
珍惜的时候,你可能无法去珍惜,因为你早已忘记你的初衷,时光是记忆的橡皮擦,一切都会被时光所冲淡,但有个东西却可以在你心中扎根,成长,那就是一颗名叫“爱国”的树。
第12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这篇课文,我的心灵受到了极大的震撼!我深刻地感受到了战争给无辜的人民带来了什么!
普法战争暴发后,从白发老人到年幼小童,都是那样地爱国!这,使我感动。我的心中不禁想起了中华民族在抗日战争中,为了祖国不惜一切代价,虽然我的种族不是一样的,但是我们的损害都是一样的啊!
可恶的侵略者,该死的战争狂,无耻的叛国贼,他们是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对不亲父母,更对不起自己的罪人!
回想起中华民族所受的损失,在南京大屠杀中,我们的南京同胞有30多万遇难,30多万啊,可以想象一下是什么情景,30个人站在一起一看不过是这么多,可是30万呢?人山人海啊,可以想象有多少人遇难了,可恶的侵略者,难道他们在大屠杀的时候就没有想过如果是他们的同胞遇到这样的悲剧是什么感受吗?他们还是一个光荣的人吗?我想,这些答案,我们的同胞心中都有数!
在其他国家也一样,他们的同胞受到了这样耻辱,他们不会有同感吗?难道去逼迫他们学习其他国家的语言他们会很愿意吗?我想,他们的心中都有答案
如果一个人还记住自己国家的语言,就好像有了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
第13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这周我们学了都德的一片课文,《最后一课》。学完这篇课文,让我深深的得到了体会
这篇课文主要讲的是这篇文章向我们展示了一个顽皮、不爱学习,也不知道什么是国家命运、民族尊严的男孩形象——小弗郎士。通过上最后一节法语课,他认识到普鲁士军队不仅占领了他的家乡,还要剥夺他们学习本民族语言的权利,实行奴化教育,这使得小弗郎士在心灵上、精神上受到了极大的震动。在最后一堂法语课上,当韩麦尔先生翻开教材,开始讲时,小弗郎士对自己平时最讨厌的语法,居然“全都懂”,觉得韩麦尔老师“讲的似乎很容易、很容易”。
就想喊麦尔先生所说的那样,我们的预言就像监狱大门的一把钥匙,我们要永永远远的记住他们!
法兰西万岁!想到韩麦尔先生用尽全身的力量写下的这几个大字,作为躲着的我,都被他这种爱国的精神所打动,现在想想我们是祖国养育了我们,祖国把我们当作掌上明珠一样对待,给了学生力所能及的保护,我们更应该热爱我们的祖国,更应该从现在开始努力为我们的报效祖国做努力。我们还有什么理由来不好好学习,来用着宝贵的学习时间去玩耍,我们要去利用这些琐碎的时间,利用骑着一分一毛,来报答组国给予我们的。
第14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我们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繁荣富强,国力强盛。可这不代表每个人都在奋斗、在努力!如今,有多少人真正在勤勤恳恳地努力着?大多数人都在不学无术,为自身利益着想!再想想20世纪初的中国,遭受危机。当时是有一些卖国贼、汉奸,不以国家为重、民族为重,丧尽天良。但当时有那么多中国人积极努力、热爱祖国!虽然没有现在的优越条件,但他们有着梅花般的骨气,有着“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爱国思想,有着“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汗青”的英雄气概!以国家为重,以人民幸福为重。为什么!难道只有等到失去了才知道珍惜!
再比如说我,每次周末作业都一拖再拖,直到星期天才加紧地补,后悔自己为什么不早一些写?可事已发生,只好熬夜加班。为什么!难道只有等到最后一刻才知道懊悔?
难道你想和《最后一课》中的人们一样?难道你是等着中国灭亡时发奋学习?难道你是想等着危难时刻再悔过?
第15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人们啊,爱自己国家的语言吧!”读完都德的《最后一课》,我禁不住从心灵深处发出疾呼。
小弗朗士,原本是一个贪玩厌学的孩子。甚至觉得普鲁士士兵在阿尔萨斯的土地操练的景象“比分词用法有趣多了。”可是看着他的结果吧——那些普鲁士人会有理由地说:“怎么?你还说自己是法国人呢,你们连自己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虽然小弗朗士内心无比懊悔,然而,时光匆匆,不会倒流,阿尔萨斯人沦为了亡国奴,不懂祖国的语言成为他们最大的不幸。
联系现实生活,在我们当中,不也有很多似小弗朗士的学生吗?他们讨厌学语文课,不愿学习语法、造句,作文漏洞百出,写字马马虎虎;有的人竟然还将这样的作文作为“得意”大作展览呢;我也有这种习惯。一些学生学社会上那种流里流气的模样,经常口出脏话,造出荒谬的词汇、句子骂人。
这是什么行为?这是对祖国语言的亵渎!一个人,不爱自己的国家、不爱自己国家的语言,该是多么可耻、可恨而又可悲啊!如果我们每人都能够学习,懂得自己国家的语言,正确地运用自己国家的语言,那么站在外国人面前,我们就可以当之无愧地说:“我们是中国人,是炎黄子孙!”我们的祖先创造的文字,比任何国家的都要科学。
人们啊,爱自己国家的语言吧!只有这样,你才能无愧地说:“我属于自己的祖国!”
第16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读了都德的《最后一课》,我心中五味杂陈,有辛酸,也有感动,有难过,也有苦涩。《最后一课》用生动的语言,用富有吸引力的文字,打动了我的心,使我产生了共鸣。
那是一个晴朗的早晨,贪玩的小弗朗士来到学校,却被告知这是他的最后一节法语课。他后悔自己曾经的贪玩,但已经来不及了,新老师明天就会来教德语。此时,对祖国文字的热爱充满了小弗朗士的心……
这个悲壮的故事寄托了作者多少的爱国情感呀!它把我的心也牵动起来。曾经,我对语文并不很感兴趣,有时会觉得错别字无关紧要,阅读练习理解起来十分麻烦。当读完这篇文章,我惭愧得无地自容。每国人民都以自己国家的语言为傲,以自己国家独特的文化为傲,以自己的国籍为傲。一个中国人,怎能不学好汉语、汉字呢?
当读完小弗朗士认真学习法语时,我既为他的改变感到欣慰,但仍忍不住要落泪,小弗朗士再也见不到他的老师,要和他的母语彻底告别。如果我们离开汉语,我们还会是中国人吗?我们已经习惯用母语交流,用母语思考,汉语已成为我们生活乃至生命的一部分,它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
“亡了国当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这句话使我想起了以前的台湾。日本也不准许台湾人民说汉语,但是台湾同胞时刻牢记着汉语,牢记着台湾属于中国,在他们的不懈努力下,台湾回到了祖国的怀抱。
我心中的爱国情感油然而生,我们要学好汉语,不忘曾经屈辱的历史。我们要为祖国的发展出力,使祖国成为发达国家,使祖国跟上时代的脚步,使祖国远远领先于其它国家。让我们以祖国为傲,让我们为自己是中国人而自豪!
第17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叫《最后一课》,我对它爱不释手,如饥似渴地读了起来。
《最后一课》是法国著名作家都德的作品,分为《星期一故事集》和《磨坊信札》两个短篇小说集。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最后一课》这篇文章,它以普法战争中普鲁士强行兼并法国阿尔萨斯和洛林两省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小学生小弗朗士在最后一堂法文课时的所见所闻和感想。尤其是马上就要背井离乡还认真地给学生上最后一课的老师,以及老师在黑板上写下的“法兰西万岁”,我心中就非常激动。这是怎样一种爱国精神呀!虽然没有为国捐躯的悲壮情景,但比激昂壮烈的场面更加有震撼力。
我们中国在晚清时期也沦为殖民地,于是许多爱国的人都站起来,奋勇反抗,不畏强敌为祖国抛头颅撒热血,才换来了我们今天幸福快乐的生活和良好的学习环境,我们的今天和小弗朗士相比,简直是天壤之别呀!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要热爱自己的国家和民族,并且要珍惜现在良好的学习环境,不能虚度光阴。为祖国的繁荣昌盛而更加努力学习。
第18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曾经,我以为,在我们的小小世界中,每个人都有自私的一面,都会以自我为中心,但是当我学了《最后一课》后,就觉得这种想法是多么愚蠢啊。
做父母的要关心孩子的学习,不要为了赚钱,而耽误了孩子的学习;做老师的也要关心、教育好学生,因为这些孩子们中说不定就有“救世主”呢!
可恶的德国军队,为什么你们的野心要这么大?为什么你们不会安分地守护好自己的国家呢?为什么你们要这么残忍的对待别人?为什么?
你们可否为法国人民想过?国家被人侵略,被人占领会令法国人生不如死!可是为了自己的国家,他们不能死,他们要好好地活着!如果他们死了,法国将不复存在!
家长、老师、,最重要的是孩子们,你们醒醒吧,不要失去了才懂得珍惜,我相信,只要你们努力,尽管国家被占领了,但是骨子里还是法国!
可是回头想一想,我还真是没有资格说这些话,我自己都没有以身作则,贪玩得很啊!因为我实在没有什么愁的,衣食住行全靠父母,但是仔细想一想又有一点后悔,因为: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
第19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在我们的学习过程中,我们有许许多多堂课,可我们却不曾珍惜。今天,我读了法国作家都德所写的《最后一课》后,使我深有感触。
在普法战争中,法国惨败。一堂法文课再普通有不过,但这是最后一课,文育老农欧塞尔,一辈子都不肯学习,却来听这最后一堂法文课。拿着识字课本像小学生一样认真拼读。小学教师阿梅尔,多少年循规蹈矩的教书,可是在接到占领军不准在学校再教法文的命令之后就穿上节日礼服,精心准备的上完这最后一堂课,听见下课的铃声,他语不成句,拿起粉笔用全力写下:“法兰西万岁。”这平凡的举动产生的震撼了,不亚于同敌人拼死搏斗的英雄行为。小弗兰兹上这一堂课,仿佛一下子懂事了。他这一堂课中所受到的教育,恐怕他这一生受益匪浅。
都德用这些看似普通的事情,却更深的教育着你们这《最后一课》深深地震撼了我,使我被法国人民所表现出的深切的爱国情怀所感动。
读了《最后一课》,我了在那一瞬间变得懂事起来了,我明白了以后的学习中应认真的上好每一节课,学好每一节课,不给自己以后有后悔的机会。
第20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陈毅曾经说过:“祖国如有难,汝应作前锋。”
祖国是我们人民共同维护且神圣不可侵犯的圣地。而在最后一课中小弗朗士因为学不到祖国的语言而感到伤心。
《最后一课》主要讲了因为普鲁士战胜了法国,所以法国把阿尔萨斯和洛林两个省割给了普鲁士。而普鲁士希望这两个省的人忘记法国,所以他们不许这两个省教法语。而宣告下来的前一天,韩麦尔先生给小弗朗士等人上了最后一节法语课。
国家让我们感到自豪,我在想如果我是小弗朗士的话,我该如何抉择,我到底该选择一生都不学习法语,还是学习德语。我想大部分人都会选择前者,因为和学业比起来国家才是最重要的;但同时我也相信有一些人会为了学业甘愿放弃国家的荣誉。毕竟每一个人都是自私的。而《最后一课》表现了韩麦尔先生和小弗朗士等人对普鲁士的痛恨,表现了他们强烈的爱国精神与爱国情怀。我相信法国的阿尔萨斯和洛林两个省,总有一天会回到法国的环抱中。
梁启超曾经说过:“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屹立于全世界,则国屹立于全世界。”少年是国家繁荣昌盛的基础,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长大报效祖国。使祖国母亲免受其外国的侵略。让我们的国家变得更加繁荣昌盛,让我们的国家站在世界的顶峰!
第21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学了《最后一课》学完后,认为这是一首悲愤的爱国主义交响曲。
这篇文章以小弗郎士的口吻,在最后一课的见间和感受为线索,刻画了小弗郎士和教室韩麦尔的经典形象,反应呢法国沦陷区的人民对惨遭异族统治的悲愤和对祖国的热爱。
第一次初读时,只觉得民族语言是一个民族代表。而罗老说,亡了国的人民,如果还说着自己的语言,保留着自己的文化,实际上就说明这个民族没有彻底灭亡,还在以自己的方式存在着,如果一个民族完完全全丧失了语言,那么,她就几乎失去了她生存的土壤。人们把一个民族在千百年共同生活经历的语言称为母语,意味着语言对民族文化,这个民族就永远存在向心力,不论异族统治多么严酷,这个民族的人再怎样被分离,民族的精神文化随时可以把他们团结到一起来。侵略者只能奴役其身,不能奴役其心。所以民族语言能使民族内部产生凝聚力。
在日本帝国主义占领我国台湾和东北三省之后,也是不不遗余力地大肆推行日语和日本文化教育。他们都是出于同样的目的——在军事占领之后开始文化的侵略奴役!因此可以说对一个民族真正的占领和征服。但这,往往是最困难的。
我们的母语是最伟大的。
第22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星期五下午,我们到餐厅看电影,电影名字叫《最后一课》。故事说的是在汶川大地震中,有一位叫谭千秋的老师,在地震爆发的那一刻,为了疏散同学,失去了逃生的最佳时机。又为了保护未来得及逃走的四名学生献出了自己宝贵的生命。
观看演出现场,同学们叽叽喳喳、嘻嘻哈哈,一点儿也不严肃。拍这部电影是为了教育学生的:不要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不要等到牺牲了,才懂得尊敬。可学生们为什么不感动呢?这与编剧有关,台词很多是从其他电影中套过来的;演员的演技不高,很做作;模拟地震爆发时的场景让人一看就知道是假的。其实最糟糕的,就是它的说教成分。谭千秋老师在中国可谓家喻户晓,现在又拍成电影,让人觉得太过了。
作为学生,我们知道人活在世上,无论有多大官职,无论有多少家产,无论存活多久,最后都将归于尘土。不如趁自己年轻做一些有益于家乡,有益于国家的事,这样将来死后也落个好名声。
从古至今,有许多英雄豪杰因为做出了惊天地、泣鬼神的事情而流芳百世,他们的精神与品质就成了后人学习的榜样。社会为了继承和发扬这种精神,就张贴标语、喊出口号、——————我觉得吧,光说不练有什么用呢?“学习雷锋好榜样”,现实生活中雷锋并不多见;学习任长霞好局长,当下冤假错案并不少见;学习好书记焦裕禄,官场中贪官昏官越来越多;——————我觉得,树立一个过于完美的形象,反而让大家觉得可望而不可即,起不到应有的作用,不如制定一个切实可行的制度,让大家按规矩行事,用身边的平凡人的不平凡的事来教育我们,这样效果也许会好些。
谭千秋生的平凡,死的伟大。这是地震中的谭千秋,平常生活中的老师们只要敬业、爱生,我也觉得他们很伟大。我们生在一个多元化的社会,不必要求所有人都单一的去追求同一种东西。
我们是二十一世纪的学生,我们的世界是丰富多彩的。我们有我们自己的审美观、价值观,我们不喜欢被说教,过多的说教会让我们在课堂上倒下;我们喜欢去做,喜欢用行动来诠释自己的价值,哪怕像谭老师一样也不怕。
第23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教室里一片寂静,没有人动身,空气仿佛就凝固于此了。所有的人都凝视着黑板上那充满力道的大字,我看见郝叟老头儿的眼角湿润了。
不知过了多久,我不知把“法兰西万岁”在心里默念了多少遍,韩麦尔先生依旧保持着那个动作。我慢慢站了起来,郑重地朝那个伟大的灵魂鞠了一躬。紧咬着嘴唇,强忍着即将夺眶而出的泪水,一步一步僵硬但坚定地走出教室。
转头,我望了望那个院子。胡桃树依旧,紫藤也依旧,但明天,明天这里将变得陌生,这里将没有法语,没有韩麦尔先生,没有如今这般灿烂的阳光。
吸一口气,我强制自己离开。
真是见鬼,天气似乎没有早餐那般明朗可爱,连画眉的歌声和面包店飘出的香味也似乎没有早晨那般美好。总之,平日;里我最喜欢的那条散学之路到了今天是那么的惹人厌倦。
走着走着,我忍不住将法语书捧在手里,一遍又一遍地摩挲,它仿佛是世间上最宝贵的东西。
霎时间,我听到了风吹过耳畔的声音……
第24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早上,我和爸爸妈妈一起到看了《最后一课》这部电影,他讲了:
一位叫谭千秋的老师正在给一群高中的学生上课。突然,地震来临了。谭老师在疏散班里的学生后,发现还有四名学生被困在教室时,他马上冲进去让学生们躲在桌子下面,自己却趴在桌子上,用身体挡住落下来的砖块。砖块把他们埋了起来,他们怎么叫救命外面的人都听不到。这时,余震来了。它把谭老师左手的中指、无名指割断了,可他也毫不在乎,却急急忙忙地问躲在桌子下面的学生有没有事。不知过了几天,在一个下午,救护人员终于在一个废墟里找到了谭老师和阿四名同学。当时,四名同学正在昏迷之中,情况紧急。而谭老师,因为失血过多,已经归天了。
看完了这部电影,所有看电影的人都哭着走出电影院。我一边走一边想:“老师真的太伟大了!我们一定要好好学习,不要辜负老师对我们的期望!”
第25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我和同学一起来到赫山电影院观看了一部电影——《最后的一课》。
这部电影最让我感动的一个镜头是:在地动山摇时,谭千秋老师为了学生而忘记了个人的安危:他弓着身子,张开双臂紧紧地趴在讲桌上,伴着雷鸣般的响声,砖头、瓦砾、灰尘、石块纷纷坠落到他的头上、手上、背上,顿时血流如注,一滴滴滴在学生的手上、身上。但他咬着牙,告诉学生,不要害怕,自己却拼命地用手撑住讲桌,如同一只护卫小鸡的母鸡。他在废墟中奄奄一息时,没有忘记鼓励自己的学生:他鼓励刘烨同学确定好自己的人生的目标,把音乐当成爱好,参加奥林匹克数学竞赛,他批评黄婷婷同学没有理解自己的母亲,自暴自弃,鼓励她一定要努力学习。他作为儿子没有忘记让学生捎去给母亲的抚养费。他作为父亲,在临终前交代黄婷婷同学将那幅没有画完的画,画完,交给自己的女儿,并转告她的女儿:爸爸爱她!就这样谭老师在多次余震的摧毁下为了4个学生的生命,他义无反顾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他用自己的英雄壮举,诠释了什么是为人之师;他用自己的行动为学生上了生动的《最后一课》,让我们也体会到了生命的真正的价值。
这让我想起了我自己的老师,老师们为了我们每天起早贪黑,兢兢业业、默默无闻地工作着。他们备课、改作业经常到深夜。他们无微不至地关怀着我们:有一次我们班24个同学练广播操耽误了学习,吴老师虽然嗓子很哑了,但还是利用中午的休息时间给我们补课。我们班同学生病了,高老师就给学生泡药,并嘘寒问暖。每天放学,老师都叮嘱我们一定要注意安全……想到这些,我的眼泪不禁夺眶而出,以前我没有理解老师对我们爱,现在我要大声告诉老师:老师,我爱你们,从今以后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了一定做一个对社会有益的人!
第26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韩麦尔先生还靠着墙壁,目光无神而空洞。小弗朗士恋恋不舍地看着教室,依旧坐在位置上。韩麦尔先生走了过去,叹了口气,轻轻的对他说,“小弗郎士,我可爱的孩子,以后再也见不着你了,但愿你不要忘了我,以及在这里学到的一切。”他的目光有些许期待,拍了拍了小弗郎士的肩,回头走掉,眼中是即将决堤的泪水。小弗郎士慢慢地收拾着书包,一步一步的离开,再见,法语;再见,韩麦尔先生;再见,教室。那些曾经令小弗郎士感到枯燥的法语课本,如今却希望他们永远陪在身边,一想到以后没有机会上法语课了,他的心就蔓延着痛·····
小弗郎士啜泣着走出了教室。草地上的普鲁士兵正在练习,现在看来却十分可笑与滑稽,杜鹃的叫声也出奇地变得令人烦躁。不知何时,天阴沉了下来,市民们一个个叹气着从小弗郎士身边走过。小弗郎士有一种不安,他似乎看到了他们眼中的惋惜与同情。“唉··又是一个不能上法语课的孩子。”“是呀,我的孩子以前那么讨厌学习,现在却争着要看法语书。”“唉···”原来大人也为这件事感到痛心,小弗郎士有点触景生情,突然很想哭。他一边踢着石子,一边痛骂普鲁士人。他走的极慢,在不远出看见韩麦尔先生和他的妹妹正在普鲁士兵的催促下坐上离开的车子。“韩麦尔先生!”小弗郎士奔过去,“韩麦尔先生,你要走了吗?真的再也回不来了吗?”
“不!我相信我一定能回来的!”他的眼中透着坚定,那是对国家的信心!“快点,罗嗦什么?”普鲁士兵有开始催了,韩麦尔先生无奈的跟着汽车离去,探出车窗向小弗郎士挥手告别。小弗郎士心中有悲戚,他越来越厌恶普鲁士,他要报仇,他要保卫祖国!他跑到征兵出,毅然写上了自己的名字。“孩子,你这么小为什么要当兵?”长官有点不可思议。“因为我是法兰西人!”
第27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在前几天,老师发给我一本《儿童文学》,我看了一篇文章《最后一课》。里面的人物——谭千秋,他的所作所为让人感动的泪如雨下。这篇文章是近期发表的。文章的内容大概是讲:在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发生了举世闻名的大地震。在四川省汶川县仅一山之隔的汉旺镇东汽中学成了一片废墟。地震前,在东汽中学高二(1)班的教室还洋溢着同学们的欢声笑语。直到上政治课时,可怕的地震就发生了,教政治的谭千秋老师反应最快。他快速的带领同学们往楼下跑。后来,他听见后面的同学喊了一声:“教室里还有几个同学……”他又义无反顾地返回教室。在教室里,有四个学生因害怕而躲在课桌底下。谭老师用自己的身体死死护住课桌下的他们。不过,他的手被落下来的石头砸成了肉泥。他还鼓励着学生坚强活下去。最后,谭老师还是被水泥板砸死了。当那四个学生知道他们敬爱的谭老师死去消息,悲痛万分。他们立誓要活着出去,把谭老师的故事告诉天下人!还要把老师教他们的最后一课是如何坚强,坚持与舍己为人的精神发扬光大!
读了这篇文章,使我深深震撼。谭千秋为了救学生而牺牲了自己的宝贵生命。但是,在生活中,想谭老师这样的人不多。甚至与谭老师相反——他们遇到困难就退缩,还会放弃生命去寻短,去自杀。我看过这样一则报道:有一个妇女,因为她的孩子不见了,她着急过火,就从三楼跳下来而死。后来,她的孩子回来见到自己的妈妈竟然死了,他伤痛欲绝。如果那位母亲不会过火地担忧孩子,就不会发生悲剧了。但是,像谭千秋的人也有:我还记得小时候,爸爸曾经讲过:在以前的人们挖煤矿,随时可能发生大爆炸,生命时时刻刻都受的威胁。有一个煤矿小组在工作。突然之间发生了大火。人们都争先恐后的涌向一个窄小的出口,大家都出不去。这时候,组长来了。他让大家排好队,一个跟一个出去。组长走在最后,被火烧死了……可见,这位组长的精神并不逊色于谭千秋啊!
所以,我们做人要舍己为人,并坚强的活下去!
第28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昨天我们学习了《最后一课》,一篇短短的三千字左右的故事,在文学史上一直是脍炙人口的名篇,它曾给予不同时代、不同国度的读者以强烈的感染,深深得到他们的喜爱。学完之后,我的心中久久不能平平静。
阿尔萨斯和洛林的人本来生活地很平静,但是,战争却无情地摧毁了他们的家园,被迫改学德语,远离祖国的怀抱。
小弗郎士一开始还为学习法语而苦恼不已,短短几分钟内,他的心情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我这些课本,语法啦,历史啦,刚才我还觉得那么讨厌,带着又那么重,现在都好像是我的老朋友,舍不得跟它们分手了“觉得“法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的语言,最明白,最精确”
其中,韩麦尔先生说“亡了国当了奴隶的人民,只要牢牢记住他们的语言,就好像拿着一把打开监狱大门的钥匙。”深深触动了我。一个国家的语言是多么重要,一个连自己国家的语言都不会说、不会写的人,还怎么说自己爱国呢?我觉得韩麦尔先生说的很对,语言是一个国家的文化基础,没有语言就没有文明。
我也不得不佩服韩麦尔先生的勇气,他有勇气上完最后一课,为学生灌输最后的爱国意识。如果是我,我很可能连上完最后一课的勇气都没有。
文章中没有对韩麦尔先生的心理变化有很细致的描写,但我们可以推测出,整堂课上,他是有多么的伤心、不舍以及对侵略者的愤恨。
由此,我又有了更深一层的想法;世界上为什么会有战争?每个国家都好好相处不行吗?战争给人民带来的灾难想必每个人都清楚,可明知如此,为什么还要打仗呢?这是一个值得每个人深思的问题。
第29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今天,我要给大家推荐的是德国著名文学家都德写的一本短篇小说《最后一课》。这篇小说中表现出对祖国浓浓的爱深深地打动了我,每每想到或读到它,都令我心情非常激动。
如果说微笑是跨越任何国界的沟通桥梁,那么在任何一个国家,母语则就成为了一个人与人沟通最方便的途径。试问,如果将你说本国语言的权利剥夺,而去学习另一门从未接触过的语言,你会作何感想?又会有何种举动?我想都德的《最后一课》就告诉了我。
故事讲述了普法战争战败国法国的一个小镇里,那里的人民是如何用一种无声的方式来捍卫自己的祖国的。
主人公小弗朗士原是一个贪玩调皮的学生,学习不用功,可当他在上这“最后一课”时,他深深地感悟到了国土沦丧的残酷。
这最后一堂法语课,让小弗郎士的心灵受到了的震撼。突如其来的打击,使得小弗郎士的思想一下子高度集中起来,他已经敏锐地感觉到,他不但失去了这块再熟悉不过的土地,而且失去本民族的语言。一种渴望学习法语冲动,一股脑儿涌上了他的心头。他悔恨自己没有珍惜之前的时间来好好学习,爱国之心在此时此刻也表现的那么强烈。最后一课上,他一下子成熟了、懂事了。这时的小弗郎士恨不得一下子把所有的祖国语言都学好。
而韩麦尔先生,穿礼服,系领结,带礼帽,严肃庄重上了这最后一课,他一反常态,对学生异常温和,他非但没有责备小弗朗士,反而责备起自己。他用祖国语言“是世界上最美丽的语言”来激发学生的爱国热情。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这样一段话,我几乎可以一字不差地背下来:
下课的铃声打响了,韩麦尔先生站起来,脸色惨白。
“我的朋友们啊,”他说,“我——我——”
但是他哽住了,他说不下去了。
他转身朝着黑板,拿起一支粉笔,使出全身的力量,写了两个大字:
“法兰西万岁!”
他奋力写下的“法兰西万岁”,这就像一个特写镜头充分表现出人物的强烈情感,给人极深的印象。这最后一个动作,充分体现了他的爱国热忱,使他真正成为一个爱国志士。他让孩子们牢记祖国的语言,他唤醒了大家抵抗侵略者的斗志。
想到中国,就在近代,也曾有过日本占领了我国宝岛台湾,强迫台湾人民学习日语的惨痛教训。语言可以暂时改变,但爱国的心永远不会改,日本也只占领了台湾50年,台湾依然是中华民族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梁启超曾说过:“今日之责任,不在他人,而全在我少年。少年智则国智,少年富则国富,少年强则国强。”
如今中国已在世界上赢得了一席之地,但是,中国的明天更期待今天的少年。如何让我国五千年的文化延绵流传,不让我们像小弗朗士一样被剥夺母语的自由,我们就只有不断提高自己的综合国力,让中华民族屹立于世界之林。
小说从另一个侧面也告诉我们,我们要珍惜时间,不要像小弗郎士总把学习拖到明天,如果每天这样,日复一日,到时候当自己想学的时候已经来不及了。“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少壮不努力,老大徒伤悲。”知识的学习需要时间,而我们要珍惜现在学习的黄金时代。
这篇小说更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落后就要挨打,发展才能自强,我们要努力学习,报效祖国,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时刻准备着。
第30篇:《最后一课》读后感
《最后一课》是一篇小说罢了,第一印象便是一篇高大上的课文,因为它告诉我们要热爱母语热爱祖国。可细细读来,它又何尝不是在告诫我们要珍惜眼前美好时光呢?
小弗朗士的厌学以及贪玩,若说我从没有过是绝不可能的。从前的我厌恶学习,稍遇些挫折便想着逃避,想着放弃。5岁练习游泳,呛了一口水就称病一周,用赶不上课程的拙劣借口逃避游泳。下半年去学键盘音乐,认真练习时,偶尔听到有一个练钢琴的小伙伴说键盘声音不好听,从此我开始哭闹着不学钢琴,键盘乐器就此荒废。类似的事情在我身上发生了许多,若真一一列举出来怕是没数千字说不完。
错过了太多的我还不自知,总想着我还年轻,未来的时间很多。我们可以放纵享乐,课堂上的心不在焉似乎已成家常便饭;心中常常埋怨着父母不近人情,一味地花钱迫使我们学这学那。读完文章,细细回想,才发现我已错过了太多太多。我开始害怕失去,畏惧时光不再。
曾经,我并没有去珍惜过去的岁月,当时的我总想着快些长大。以为长大了就不会被父母唠叨,长大了就可以去做一些平时一直向往的事,长大了就不用面对那些黑乎乎的文字,也不用面对那些凶神恶煞的老师。时光听从了我的意愿,她转瞬即逝,在我没有意识到的时候离我而去。成长途中的我随着知识面逐渐增大,明白了从前我的想法是多么幼稚可笑。如今在成长的路上,值得我为之奋斗拼搏的青春还未曾远去,后悔还来得及。不是吗?我现在拥有健康的家人,良好的教育,安宁的时代。我无法想象有一天失去了这些的我会变得什么样子;无法想象当我碌碌无为的步入成年壮年,再回首现在,是否又会悔不当初?
小弗朗士在最后的一天明白了从前的所作所为多么可笑。可后悔却来不及了,大家都在忏悔着曾经荒唐的行为。
很庆幸,这篇文章被排在了课本中。让我在年少的时候,在迷惘的时候,在让时光白白流逝的时候,读到了它,读懂了它。
少年朋友们,珍惜眼前吧。未来给予你的谁也料不到,虚构于脑海中的美好的未来,现在不去为之奋斗又如何实现?珍惜年少青春吧!不要等人散了,灯灭了,花谢了,蓦然回首,只余下空枝在寒风中轻轻颤动。是的,那棵花树不正是在遗憾着自己开花时的随意?懊恼着自己没有留住当时的风华吗?
于是,想起了一句话:回到那一刹那,岁月无声也让人害怕;枯藤长出枝桠,原来时光已翩然轻插……
于是,永远记住了一首诗:劝君莫惜金缕衣,劝君惜取少年时。花开堪折直须折,莫待无花空折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