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当看完一本著作后,想必你一定有很多值得分享的心得,为此需要认真地写一写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
作者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向读者缓缓道出有关人性的故事,以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描绘了看似平静的生活下有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在斯库特眼里,阿迪克斯代表着正义,还兼容着父爱,公正,不单单是因为阿迪克斯的职业的关系,而是他本性如此,是公正的一方,是被世人认可的天生具有正义和好出身的人。另一面,则是黑人,这里涉及到的种族歧视问题,与笔者读的上一本书《飘》或多或少有所关联,此处是黑人已经获得自由有些年头,白人也在慢慢的习惯与包容,但是,根深蒂固的旧思想任然充斥着这个边陲小镇,尽管是黑人,也同白人一样,他们也善良,也会不因为利益而无常的帮助别人,可是,作者的笔下,把人性的复杂描写的淋漓尽致,被冤枉的黑人汤姆,只因为他是有色人种,陷害别人的尤厄尔人不分青红皂白的陪审团,还有看似不公正却看的透的法官泰勒,怪人阿瑟先生,本书有句话讲的特别能引起笔者的共鸣,阿瑟先生闭门不出只是因为他“想”这样,与旁人无关,却被大众打上了格格不入的“怪人”名号,还有与黑人通婚的白人雷先生,人们带有色眼镜去看他只因为他的准则不被大众认可,可这却丝毫不影响大众。
在庭审时,作者说只有孩子会为此哭泣,说明只有孩子的身上还保留着一些大人没有的良知,可这可贵的良知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消亡。一切都不言而喻,人性是复杂的,就像,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怪人和绝对的好人一样,不是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2
那是一个充满着双标性的时代,对他人满怀愤恨,对自己充满宽容,那个时代像盖茨小姐的人很多,一边对希特勒深恶痛绝,声张人生而平等,对犹太人抱有深深的同情,一边又对黑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天生低贱,不适合生活在有着白人的土地上…全文最爱的就是阿迪克斯,他是一位严师,用自己的方式教育着杰姆和库斯特,让他们真正的去理解和感受民主,同时它也是一位慈父,用爱和平等塑造着两个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
看到黑人汤姆的事件时,我多么不希望他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的汤姆叔叔一样,一生良善助人却因为肤色不得好终,可在那个时代,满身污点的白人和正直善良的黑人对质公堂,从来都没有黑人胜诉的特例啊,最后汤姆被乱枪射死的时候,我多么希望那场解放南方奴隶的南北战争早点到来…
怪人阿瑟一生都活在自己的世界,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从来都未间断过,小镇对他的总是不那么友好,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故事的最后为了救库斯特和杰姆第一次跨出家门,杀死了坏人尤厄尔,库斯特拉着阿瑟回到居所的那一段,我觉得阿瑟是个怪人,却也是那个时代最不怪的人,我们从来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他人的人生,我们所以为的奇怪的生活方式也许是其他人眼中正常的人生轨迹,怪人又回到了那个他熟悉的屋子,一生安然,真好!
曾经看《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也是拿起读完第一章放下,循环往复了好久才耐着性子看到第二章、第三章…然后一发不可收拾,越到后面越觉得放不下手,这本书和当时一模一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3
主人公阿迪克斯不仅是一个慈爱的父亲,更是一位令人景仰的公正的律师。全文提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知更鸟的意义却贯穿全文。知更鸟象征着那些善良而无辜的人们。
阿迪克斯教导年幼的子女不要杀死为人类歌唱的知更鸟,因为它们善良而从不伤害人。而杀死无罪的汤姆。鲁滨逊就如杀死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竭尽全力维护事实和法律的公正,然而却阻挡不了梅科姆人们那根深蒂固的偏见。从白人马耶拉·尤厄尔开口叫嚷的那一刻起,黑人汤姆就注定是死路一条。
最伟大的人也许无法对抗最固执的偏见,但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人满心的善良。
正如阿迪克斯所说的“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能够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平等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4
父母是孩子对孩子最好的教育是身体力行,潜移默化,个人觉得这本书堪称家庭教育的教科书,比说教类的'家庭教育书更能让人得到启发。
杰姆是一个超有灵性又正义勇敢温暖绅士的男孩子,他满足我对男孩子的一切期望,是真正的贵族,阿蒂克斯的翻版。夜黑风高的夜晚,妹妹因为沮丧和自责不愿脱下万圣节装扮,杰姆做的跟阿蒂克斯一样好,好温暖,感动的热泪盈眶,当他跟尤厄尔战斗时,我相信他不但是为了保护妹妹,也想履行那份心底的正义,但他付出了胳膊终生残疾的代价,心里很为这个优秀的男孩子可惜。
姑姑的各种标准和说教并不能迫使斯库特成为淑女,而姑姑在听说汤姆的死讯后,迅速收拾心情,继续主持其实她很厌烦的下午茶会,让斯库特瞬间觉得姑姑身高2米八,从而主动恭敬的为那些还活在历史荣耀里的南方白人贵妇呈上点心。那一刻姑姑对斯库特递过来的眼神是感激而非赞赏,瞬间也给我上了一堂家庭教育和淑女典范的双修课。
阿瑟是一个本性善良不羁的孩子,只因为镇上别人对他行为的偏见,阿瑟父母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让热爱自由和社交的孩子从此闭门不出,被大家看成怪人,恐惧与人打交道。然而这并没有妨碍让阿瑟成为一个善良正义的人。
这更是一本良知的启蒙书,对一件事的是非判断首先要成为人,跟社会地位,社会环境,宗教信仰,种族无关。那场庭审虽然败了,最后也没能挽救汤姆的性命,但我认为他胜了,他唤醒了小镇上多数人的良知,抛弃了种族偏见,身体力行的表达对不公正的反抗,比如汤姆的雇主雇佣汤姆的妻子并保护她,比如警官坚决声称那个恶心的土拨鼠是自己撞到了刀上,给了我们最想要的结局。
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有很多值得分享的东西,需要写一篇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1
杀死一只知更鸟(一语双关):作者以一个孩子的口吻,向读者缓缓道出有关人性的故事,以一个小镇发生的故事,描绘了看似平静的生活下有着跌宕起伏的情节,在斯库特眼里,阿迪克斯代表着正义,还兼容着父爱,公正,不单单是因为阿迪克斯的职业的关系,而是他本性如此,是公正的一方,是被世人认可的天生具有正义和好出身的人。另一面,则是黑人,这里涉及到的种族歧视问题,与笔者读的上一本书《飘》或多或少有所关联,此处是黑人已经获得自由有些年头,白人也在慢慢的习惯与包容,但是,根深蒂固的旧思想任然充斥着这个边陲小镇,(人生而平等,不以出身划分等级)尽管是黑人,也同白人一样,他们也善良,也会不因为利益而无常的帮助别人,可是,作者的笔下,把人性的复杂描写的淋漓尽致,(人性本恶,让笔者不经感到怀疑)被冤枉的黑人汤姆,只因为他是有色人种,陷害别人的尤厄尔人(白人)不分青红皂白的陪审团,还有看似不公正却看的透的法官泰勒,怪人阿瑟先生,本书有句话讲的特别能引起笔者的共鸣,阿瑟先生闭门不出只是因为他“想”这样,与旁人无关,却被大众打上了格格不入的“怪人”名号,还有与黑人通婚的白人雷先生,人们带有色眼镜去看他只因为他的准则不被大众认可,可这却丝毫不影响大众。
在庭审时,作者说只有孩子会为此哭泣,说明只有孩子的身上还保留着一些大人没有的良知,可这可贵的良知会随着年龄的增长而逐渐消亡,(人性本善)?
一切都不言而喻,人性是复杂的,就像,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怪人和绝对的好人一样,不是吗?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2
那是一个充满着双标性的时代,对他人满怀愤恨,对自己充满宽容,那个时代像盖茨小姐的人很多,一边对希特勒深恶痛绝,声张人生而平等,对犹太人抱有深深的同情,一边又对黑人嗤之以鼻,认为他们天生低贱,不适合生活在有着白人的土地上…全文最爱的就是阿迪克斯,他是一位严师,用自己的方式教育着杰姆和库斯特,让他们真正的去理解和感受民主,同时它也是一位慈父,用爱和平等塑造着两个孩子的人生观价值观。
看到黑人汤姆的事件时,我多么不希望他像《汤姆叔叔的小屋》里面的汤姆叔叔一样,一生良善助人却因为肤色不得好终,可在那个时代,满身污点的白人和正直善良的黑人对质公堂,从来都没有黑人胜诉的特例啊,最后汤姆被乱枪射死的时候,我多么希望那场解放南方奴隶的南北战争早点到来。
怪人阿瑟一生都活在自己的世界,关于他的流言蜚语从来都未间断过,小镇对他的总是不那么友好,但就是这么一个人在故事的最后为了救库斯特和杰姆第一次跨出家门,杀死了坏人尤厄尔,库斯特拉着阿瑟回到居所的那一段,我觉得阿瑟是个怪人,却也是那个时代最不怪的人,我们从来没有那个资格去评判他人的人生,我们所以为的奇怪的生活方式也许是其他人眼中正常的人生轨迹,怪人又回到了那个他熟悉的屋子,一生安然,真好!
曾经看《月亮和六便士》的时候也是拿起读完第一章放下,循环往复了好久才耐着性子看到第二章、第三章…然后一发不可收拾,越到后面越觉得放不下手,这本书和当时一模一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3
主人公阿迪克斯不仅是一个慈爱的父亲,更是一位令人景仰的公正的律师。全文提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知更鸟的意义却贯穿全文。知更鸟象征着那些善良而无辜的人们。
阿迪克斯教导年幼的子女不要杀死为人类歌唱的知更鸟,因为它们善良而从不伤害人。而杀死无罪的汤姆。鲁滨逊就如杀死一只无辜的知更鸟。
阿迪克斯在法庭上竭尽全力维护事实和法律的公正,然而却阻挡不了梅科姆人们那根深蒂固的偏见。从白人马耶拉·尤厄尔开口叫嚷的那一刻起,黑人汤姆就注定是死路一条。
最伟大的人也许无法对抗最固执的偏见,但最固执的偏见也无法对抗那些人满心的善良。
正如阿迪克斯所说的“我们知道,人并不像某些人强迫我们相信的'那样生来平等——有些人比别人聪明,有些人生来就比别人占优势,有些男人比别的男人挣钱多,有些女士的蛋糕比别的女士做得好,有些人天生就比大多数人有才华。可是,在这个国家里,有一种方式能够让一切人生来平等——有一种人类社会机构能够让乞丐平等于洛克菲勒,让蠢人平等于爱因斯坦,让无知的人平等于任何大学的校长。这种机构,先生们,就是法庭。就像任何社会机构一样,我们的法庭也有它的缺陷,但在这个国家中,我们的法庭是最伟大的平等主义者。在我们的法庭中,一切人都是生来平等的。”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4
父母是孩子对孩子最好的教育是身体力行,潜移默化,个人觉得这本书堪称家庭教育的教科书,比说教类的家庭教育书更能让人得到启发。
杰姆是一个超有灵性又正义勇敢温暖绅士的男孩子,他满足我对男孩子的一切期望,是真正的贵族,阿蒂克斯的翻版。夜黑风高的夜晚,妹妹因为沮丧和自责不愿脱下万圣节装扮,杰姆做的跟阿蒂克斯一样好,好温暖,感动的热泪盈眶,当他跟尤厄尔战斗时,我相信他不但是为了保护妹妹,也想履行那份心底的正义,但他付出了胳膊终生残疾的代价,心里很为这个优秀的男孩子可惜。
姑姑的各种标准和说教并不能迫使斯库特成为淑女,而姑姑在听说汤姆的死讯后,迅速收拾心情,继续主持其实她很厌烦的下午茶会,让斯库特瞬间觉得姑姑身高2米八,从而主动恭敬的为那些还活在历史荣耀里的南方白人贵妇呈上点心。那一刻姑姑对斯库特递过来的眼神是感激而非赞赏,瞬间也给我上了一堂家庭教育和淑女典范的双修课。
阿瑟是一个本性善良不羁的孩子,只因为镇上别人对他行为的偏见,阿瑟父母不知道用了什么办法,让热爱自由和社交的孩子从此闭门不出,被大家看成怪人,恐惧与人打交道。然而这并没有妨碍让阿瑟成为一个善良正义的人。
这更是一本良知的启蒙书,对一件事的是非判断首先要成为人,跟社会地位,社会环境,宗教信仰,种族无关。那场庭审虽然败了,最后也没能挽救汤姆的性命,但我认为他胜了,他唤醒了小镇上多数人的良知,抛弃了种族偏见,身体力行的表达对不公正的反抗,比如汤姆的雇主雇佣汤姆的妻子并保护她,比如警官坚决声称那个恶心的土拨鼠是自己撞到了刀上,给了我们最想要的结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书笔记5
向阿迪克斯致以崇高的敬意!这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一位充满正义、善良和睿智的人。
我也喜欢书中杰姆和斯库特的内心成长,他们在阿迪克斯、卡波妮、莫迪小姐的教导和影响下,渐渐建立起对周遭事物的看法,内心强大而温暖。看书过程中不止一次,我为这些人物的言行鼓掌,为他们坚持的公平、正义而感动。
一开始,我跟随斯库特的眼睛,对怪人既好奇又害怕,后来怪人阿瑟冲出来救了他们,我也对阿瑟充满了深深的感激。最后斯库特像挽着一位绅士一样挽着阿瑟,把他护送回家,书中说“我从此再也没有见过他”,我的眼泪唰地就下来了。知更鸟在书中代表着什么呢,可以是汤姆,可以是阿瑟,也可以是镇上每一个人还有良知的那个部分,杀死这样的善良,就是一种罪恶。所以阿迪克斯拼命地去为汤姆辩护,去打这一场明知道不会赢的官司,就像莫迪小姐说的那样,“只要我们往前走了一小步,那么事情就是不一样了!”
所以,不要再伤害无辜的人,要消除偏见和歧视,保护每个人心中的良善,并使它们发展壮大到,这个过程会很漫长,但只要还有人在努力,甚至不惜代价全力以赴为,那么总有一天光明最终会到来。
阿迪克斯在书中说了好多睿智的话,每一句我都想反复记下来。我想杰姆和斯库特也一样,也许他们并没有意识到,那些话语已经融入他们的血液,成为了他们的一部分。写到最后,借用《奇迹男孩》的经典台词做个结尾:如果必须要在正确与善良之间做选择,请选择善良!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1
我相信有很多人都看过装在口袋里的爸爸,他有科幻的成分,小孩子都很喜欢看,也包括我。我已经看了好几本了,但我最喜欢最爱看的就是装在可到了爸爸的《返老还童》。
这篇文章说了,在妈妈得激发下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想到了一个极好的创意,他要发明一种能让人永葆青春的药丸,就在爸爸即将成功时,发明竟然被摽窃了,更可恶的是这一种不成熟的药丸被大规模的投入到市场,被人们疯狂的抢购,可是,这个药丸有着巨大的副作用,那就是吃了的人会变成一个小婴儿,而已会越来越小!人类社会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最后杨歌和爸爸一起抓住了那个坏人,拯救了世界。
想到这里我就在想我的爸爸妈妈也在一天一天的变老,我和他们在一起的日子也会一天一天的变少,心时不时的有点难过,我想不让他们变老。但目前科技是不可能的,所以我要好好读书,只能靠自己,加油!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2
大家看完这个题目一定会想到一个问题,那就是他的爸爸怎么会装在他的口袋里,难道他的爸爸是个大拇哥?在下面我就会给大家解答。
他的爸爸确实是个拇指小人。不过他原来不这样,他和一般的大人一样,他之所以会变小,是因为主人公杨歌的妈妈老是骂杨歌的爸爸,每骂杨歌的爸爸一次,杨歌的爸爸就会缩小一厘米,骂了一百八十次后,他就变成了拇指小人了,成天待在杨歌的口袋里当他的“教育部长”监视他的一举一动,于是,他就变成了一个“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哥哥是这样想的:如果妈妈骂爸爸一百八十次的话,爸爸变成一个拇指小人,装在他的口袋里,让他天天给我做玩具。可我不这样想,我的想法是:如果爸爸变小了,我就可以让爸爸随时随地的教我题。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3
今天我要给大家讲讲杨歌和喷火龙之间有趣的事情。
喷火龙已经饿了,杨歌把冰箱打开的时候,喷火龙“嗖”的一声冲进了冰箱,把一整个包菜吃完了,杨歌才刚发现喷火龙是吃素的,不吃荤的。但是杨歌家只有一颗包菜,没有其它蔬菜了。杨歌给喷火龙吃树叶,他就在树上摘秋叶。
后来杨歌给喷火龙取了一个名字,叫“捣蛋鬼”,因为每次它都很捣蛋,在杨歌家里随便喷火,把什么东西都烧灰了,所以叫它“捣蛋鬼”。
后来“捣蛋鬼”已经长得很大很大了,杨歌的家里容不下它,杨歌就把它养在学校后面的森林里。第二天的时候,杨歌发现“捣蛋鬼”不见了,原来是被一个叫“猴子”的人抓走了。爸爸用自己发明的钥匙把大门打开,救出了“捣蛋鬼”。杨歌和“捣蛋鬼”又是好朋友啦!
“捣蛋鬼”和杨歌的事情就不一一再写了。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我还想看一遍。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4
前几天爸爸给我买了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追击章鱼王子》。这本书写了杨歌和他的爸爸在看魔术表演的时候,一只章鱼为了躲避地狱火组织的追杀跑到了杨歌的书包里。到家了,杨歌发现了章鱼王子,也发现了章鱼王子会预知未来的事情……
读到章鱼王子不顾自己的危险去破解原子弹发射时,我的眼眶里已经盈满了泪水。我想到,在我们的生活中那些消防员叔叔也是不在乎自己的安危,勇敢地冲进火海里去救人。我们应该学习章鱼王子不顾自己的`危险去救人的精神,虽然,我从来没救过人,但是我帮助过人,帮助人的时候我发现我自己也在把朋友或同学从困难里解救出来,那时候,我特别开心,因为我觉得自己是一个有用的人。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是一本非常好看的书,这本书教会了我做人不能只顾自己,要心中有他人,做一个对大家有用的人。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5
读完了《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我知道了作者是杨鹏,他的作品还有《校园三剑客》、《千千问》、《少年包青天》等。
这本书一共有十九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大战外星鬼》。它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万圣节那天,学校要举报英语派对了,大家都很高兴。他们玩得都很开心,突然一个巨大的飞碟从天而降。哆来咪对杨歌说:“不好了,是幽灵鬼来入侵地球了!”哆来咪还说:“他们怕水,用水对付它们。”杨歌也对同学们说:“对,它们洒怕水,用水来对付它们。”于是大家一起用水对付它们,同学们最终赢了。同学们都说这是杨歌的功劳。可杨歌说这是哆来咪的功劳,哆来咪是从爱之星来的。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面对多强的敌人,都要勇敢。就像我们背书这件小事一样,面对比较长的课文,大家都有点小害怕,但是我们要有信心,每天不厌其烦地朗读,一点一点战胜它,直到会背为止。这跟陆游写的“山重水复疑无路柳岸花明又一村。”是不是有点像呢?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6
国庆节时,妈妈给我买了一套《装在口袋里的爸爸》, 我可喜欢了。这套书写的是杨歌一家的故事。自从爸爸被妈妈骂得变小之后,他就成了杨歌口袋里的“教育部长”。杨歌的学习很差,爸爸想帮他,所以有了一个疯狂的计划。他疯狂的阅读,记笔记,废寝忘食,终于发明了聪明饭。如果吃了聪明饭,老鼠会吃猫,公鸡会下蛋,猪会写作文。后来杨歌吃了聪明饭,了无人能解的奥数题,背出了天书似的古文,就这样杨歌暂时成了学校里的名人。
可是没过多久,会吃猫的老鼠撑死了,会下蛋的公鸡累死了,会写作文的猪也死了,杨歌的头发掉光了,他还把自己当超人从二十楼往下跳……太可怕了,这都是聪明饭的副作用。
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任何事物都要遵守大自然的规律,不能拔苗助长,要脚踏实地的去努力,去奋斗,然后才能取得成功。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7
看完前一章之后,我就一直在想:他的爸爸变得那么小,是怎么生活的?读到后来我才知道了。
他爸爸变小以后,也有好处,就是坐公交车不用付钱,还有穿衣服非常省布。还有好多坏处。
他爸爸接电话的时候,要先费九牛二虎之力爬到桌子上,然后像举汽车一样摘下电话筒。,然后在话筒两边来回跑才能打完电话。打电脑也要想跳舞一样在键盘上跳来跳去。还经常发生危险,所有东西对他来说都太大了。
有一次在家时,我洗完手忘记关水龙头了,家里就发了大水。爸爸顺着自来水管道爬上去关水龙头,可是力气太小,怎么也关不住。水越流越多,爸爸用一把小勺当浆,坐在一只拖鞋里划了出去,才捡回一条命。
他还经常受到老鼠的攻击。
这个变小的爸爸的生活真有意思。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8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这套书深深地吸引着我,里面的每一本我都看的津津有味。
书本里有一个小学生名字叫杨歌。他和别人没什么两样,可是他的爸爸却“与众不同”。他的爸爸本来是一米八几的大个子,但杨歌的妈妈总是因为一些小事爱唠叨他,每唠叨一次,他爸爸就会矮一厘米。久而久之,爸爸矮的只剩下一寸高了。这正是这本书叫《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的原因。
杨歌的爸爸是个发明家,例如:他发明的“万能打印机”、“时间魔表”、“摇钱树”……都是非常了不起。杨歌就利用爸爸这些发明做了不少好事,也干了不少坏事。“猴子”是个狂人科学家,他是杨歌的死对头,每次都会偷走杨歌爸爸的发明,利用它们毁灭世界。杨歌很勇敢,遇事很冷静,每次都能成功阻止“猴子”,而且还会让他受到惩罚。
这套书真的很好看,希望朋友们都去看看!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9
故事一开始第一段就是一个幻想开头。讲的是我躺在床上肚子鼓了起来。上面覆盖着坚硬的外壳,背上长出了薄薄的硬东西。他们往下延伸让我感觉不到柔软的床垫和舒适的。床单。我的手缩回了身体里。取而代之的是六条西西的腿。我特连往衣柜方向看去。衣柜的门上装了面镜子。从镜子里我看到了我的脑袋上长出了一对触角,眼睛变得很小。
这是一篇幻想的文章把我写成了一只虫子,给后面爸爸的发明。做下了铺垫,接着又讲述了爸爸越骂越小的经历。这是杨哥发现这是一个星期日。平静了心态。睡一会儿。觉得会好一些,于是醒来后发现自己。竟然还原了。他又从书架上拿了一些书看起来,看了一些甲虫的知识发现几百年前大甲虫就灭绝了。可今天他感觉怪怪的。心里想什么他就会变成什么。就像早上他变成了一只大甲虫。
在文章后面。我觉得杨哥是一个非常勇敢的人,是一个敢于承担的人。
《装在口袋里的爸爸》读后感10
最近我又读完了一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系列,那么这篇博客我们来看看我是怎么概括的。
我在阅读前先看了背后的一本书的概括:装在口袋里的爸爸最新发明了一种东西叫天才制造机,它神奇的地方在于能改变别人的想法。而我的概括是:刚开始主人公和他的爸爸妈妈顶嘴了,他的爸爸是个小人,很聪明。于是她的妈妈让孩子他爸发明一种能让主人公乖乖学习的机器。他爸爸发明出来以后,主人公就成了一个热爱学习的好孩子,可是到最后主人公发现了是他爸爸搞的鬼。不料主人公把你能让他乖乖学习的机器,抢过去,研究了起来。不料主人公又发现这个可以用来对付坏人。有一次他发现了一个不良开发商,就逃课过去惩罚那个不良开发商。到最后,这个机器被坏人发现,那个坏人就拿去利用用来统治世界。到最后,他和爸爸偷偷潜入他的基地,并用他爸爸升级版的机器用来对付了那个坏人。那个坏人的阴谋没有得逞。
以上就是我的概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