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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看胜利之盾34集观后感汇总50条

时间:2020-01-30 12:12

一、内容简介

奥利弗作为《雾都孤儿》的主人公,是一个敏感温柔,但又不失勇敢坚强的男孩。他的真实身份其实是富商的私生子。从小在济贫院生活的他饱受欺凌,但却始终保持了一颗纯真善良的心。当他到了伦敦的时候,让带到了费金的家里,虽然费金费劲心思想让奥利弗走向黑暗,但奥利弗始终拥有出淤泥而不染的心灵。

奥利弗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的心中始终保持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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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创作背景

《雾都孤儿》是英国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维多利亚时代的作品。资本主义的发展,使英国成为世界超级大国。但繁华之下,是贫穷和不幸。这种繁荣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和煤矿里。阶级冲突越发明显,终于在1836年到1848年中接连爆发。

19世纪末期,大英帝国国力逐渐下降。作为一个时代的产物,文学日趋多样化,许多伟大的作家出现在那个时代。《雾都孤儿》写于《济贫法》通过之时。英国正经历一场转变,从一个农业和农村经济向城市和工业国家的转变。

《济贫法》允许穷人依赖接受公共援助,却要求他们进行必要的劳动。为了阻止穷人依赖公共援助,逼迫他们忍受难以想象的痛苦。因为贫民院的救援声名狼藉,许多穷人宁死也不寻求公共援助。《济贫法》没有提高穷人阶级的生活水平,却对最无助和无奈的下层阶级施以惩罚。

就《雾都孤儿》一书中所揭露、描写的社会犯罪现象而言,狄更斯并不是严格按照以上准则来反映英国社会中的犯罪现象的。具体说,当狄更期把笔墨从官僚机构的“济贫院”转向社会犯罪问题时,他不是从社会的真实现状出发,而在站在种族主义立场上,把以费金为代表的犹太人看成是扰乱英国社会秩序、毒害基督教儿童身心健康,逼迫他们走向犯罪道路的罪魁祸首。

这样说并不意味着不能让犹太人在文学作品中以反面形象出现,而是说任何一个种族的人都可能犯罪,也都可以作为艺术形象出现在小说中,重要的是作者用什么样的态度来对待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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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雾都孤儿读书笔记

那些厚厚的世界名著常常让笔者望而生畏,尤其是20世纪以前的作品,故事的年代久远,加之文化隔阂,每每翻几页就不想再读。

《雾都孤儿》就是这样一部一直被束之高阁的名著,笔者开始读感觉有点乏味,怀疑自己会读不下去,但越看到后面越觉得精彩,丝丝入扣的情节,个性鲜明的人物,一幅生动的19世纪英国底层生活的画卷就在脑海中呈现。

查尔斯·狄更斯(1812-1870)是英国19世纪批判现实小说家中的代表,《雾都孤儿》是其早期的作品,也是其第一部大规模地展示伦敦社会生活的小说。很多人对伦敦的印象,都是通过《雾都孤儿》得知的。

在这部小说中,狄更斯表现了一种浪漫的人文气息和理想主义的情怀,坚定地认为“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通过讲述主人公奥利弗的悲惨遭遇,作者大力痛斥了济贫院的腐朽和社会的阴暗。奥利弗屡遭磨难而不屈不挠,历经坎坷终获幸福,让人深受感动。

孟子说:“仁者爱人。”无论是在东方还是西方,理想的人格都是以仁爱为基础。奥利弗正是这种理想人格的完美化身。奥利弗从小被人抛弃,生活在救济院里,除了要忍受饥寒,还饱受虐待和欺凌,后来到伦敦后又误入贼窟,每天挨打受骂。他的悲惨经历正是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

尽管奥利弗生活在罪恶黑暗的社会中,经历了各种磨难,但他没有丢掉着善良的天性。在去伦敦的路上,赶了二十英里的路,没有吃任何东西,也没有任何钱可以拿去换取口粮,他也没有去做恶事,而是选择沿路乞讨,直到遇见一位慈善的绅士和一位好心的老太太,给他吃了一些面包和奶酪,才保住了性命。

在小说的结尾,奥利弗去监狱探望贼首费金,这个曾经给自己带来痛苦的恶魔,奥利弗并没有怨恨,而是向上帝祈祷,希望上帝原谅他。正是由于善良,最终使奥利弗也得以继承财产,从此过上了美好的生活 。

小说中,奥利弗虽然是主角,但南希却是作者刻画最成功的一个人物。她的形象更加饱满和真实,她的遭遇比奥利弗更悲惨,但她却没有磨灭自己的初心,读后让人唏嘘不已。

南希在贼窝中生活了十二年,为了生存,南希不得不屈从于周围的环境 ,她一方面巧妙地应对周围人,另一方面又保持着自己的善良的天性,并没有同流合污。

南希无法忍受费金一伙对奥利弗的折磨。为了制止他们,她勇敢地与他们搏斗,当赛克斯抡起棍子要打奥利弗时,她冲上去把棍子从赛克斯手中夺下来。她扬言谁敢再碰奥利弗,她就和谁拼命。她非常后悔不该帮助费金把奥利弗带回到贼窝来。后来,当她听说受伤的奥立弗被赛克斯抛弃在沟里时,她却希望奥利弗死在沟里 。

南希的大义凛然,帮助奥利弗永远脱离苦海而舍生忘死的壮举,让人肃然起敬。

她将罗斯赠送的洁白小手绢珍藏在自己的胸口。“质本洁来还洁去”,在生命的最后一刻,赛克斯的魔爪扼住了她的咽喉,用拳头击裂了她的前额,她倒在了血泊之中。她在奄奄一息中挣扎着坐了起来, 举起了那条洁白的小手绢,这似乎是在向世人告白,她是清白无辜的。

社会是一所最好的大学,也是每个人成长的大染缸,身在其中很容易就会被浸染。主人公奥利弗历经磨难而仍能洁身自好,就像《爱莲说》中所说的“莲花”——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

然而,人的内心中都有一个天使,也有一个恶魔。南希为了生存也曾为虎作伥,她的内心也有过激烈斗争。但是当她面对不幸和痛苦的时候,心中的天使打败了恶魔。

如同小说中所的那样,这是一个希望容易破灭的世界,遭到破灭的时常是珍藏在我们心底最殷切的希望,可以给我们的天性增添最大光荣的希望。

漫漫人生路,坎坷处处在,考验时时有。在人生之路上,难免会经历挫折痛苦,这时我们更需保持美好的希望,以积极乐观的心态直面考验。

纵然命运再曲折、境遇再凄惨,也要在黑暗中紧紧握住手中的火把,永远相信爱会拯救世界。正如狄更斯所说:“对于世界而言,你是一个人;但是对于某个人,你是他的整个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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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雾都孤儿读后感100篇

篇1:雾都孤儿读后感500字

《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十九世纪英国著名的现实主义作家狄更斯写的:孤儿奥立弗是他一个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他之后就辞世了,然后就详细描写他的悲惨的命运……。

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温暖的主人公奥立弗,从小在济贫院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九岁的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当学徒,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毒打和欺侮,连夜逃了出去。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想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善良的奥立弗不肯就范。此后,他在同样善良好心人的帮助下与邪恶势力展开了生死搏斗。最后终于取得了胜利。

从奥立弗的悲惨遭遇中,我认识到一个人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都要保持内心的纯正和行为的高洁,不能因外界的环境的恶劣而放弃做人的本分。作品描绘出这样一个身世可怜而又不屈服于命运的孤儿,在外界恶劣的环境中依旧坚守自己的道德底线,比较当今社会中许许多多的事情,人们往往以种种借口为自己的错误辩解,而不去从点点滴滴的日常行为中完善自我:比如常常有人认为别人做错没事,我也可以那样做,随地吐痰、丢弃杂物、满口污言秽语等等,甚至于习以为常而不以为耻,走入歧途也会说谁不犯错啊?

我想人的机遇各不相同,有着千差万别,但命运总是掌握在自己的手中,关键时候决定的权力是他自己掌握的。奥立弗为我们做出了这样一个坚守善良、为人正直的榜样。这本书也可能因此而成为经典而流传于世,家喻户晓了。

篇2:雾都孤儿读后感600字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

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

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

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还是乞讨而得到的钱,硬或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遇到善良的人。

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

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3:雾都孤儿读后感700字

《雾都孤儿》的作者是狄更斯,是英国19世纪的著名作家。

本文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小男孩儿这悲惨的童年生活,同时描述了上层社会优雅的生活,下层社会饱经风霜,渴望丰衣足食的心愿。

奥利弗·退斯特,他在济贫院里长大,后来因某些事离开了济贫院,去了伦敦,可不幸误入了贼窟。一天,奥利弗在街上被警察逮捕,绅士布斯洛救了他。后来奥利弗被劫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好心的罗斯小姐收留了他。不久,奥利弗异母兄弟蒙克斯来找贼首——费金,企图买通费金把奥利弗变成罪犯,从而霸占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揭发了这一切。费金派人杀死了南希。案发后,费金,被判处绞刑,布斯罗揭了蒙克斯的罪恶,收养了奥利弗,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险阻,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或许你们不信,但这的的确确发生了。

我觉得文中的罗斯小姐很善良,因为文中写了一段话:“就是他!”突然一个男仆大叫一声,“他肯定就是昨天晚上的那个贼。在黑暗中,是我开枪击中了他。”这家伙叫着,高兴地拖着男孩的一条腿,把他拉进屋子里。

“放手!安静一点。”一个甜美的声音从楼梯上传来,“哦,他还是个孩子,开样子伤得不轻。”

“快派一个人到镇上去请罗斯医生,其他人快动手把这孩子抬上楼,放在床上。他需要照顾!”

这些事能反映出罗斯小姐的善良,假如罗斯小姐没有救奥利弗,那就没有后来那些事了。也能反映出那个男仆是多么的见死不救。

他们让我想到上次在后街,一个老奶奶在乞讨,这个老奶奶满脸皱纹,还时不时咳嗽几下。这时,一位小姑娘伸手掏出几块几钱,给那位老奶奶,还陪那老奶奶讲了几句话才走。虽然这事儿没有斯罗小姐那么大,但依旧能看出善良的人很多。毕竟,生活中,轰轰烈烈的大事是少有的,而环绕我们的大都是平凡的小事。

善良带来的就是幸福,如果我们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善待他人的仁爱之心,没有以慈悲为信条,以博爱一切生灵,乃至一切大自然——风、雨、草、木、阳光、水分和空气的这份浓厚感情的话,是绝对没有真正的幸福可言。

篇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 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5: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它是一本文学名著。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身世可怜的奥立弗,内容大概是这样的:

奥立弗刚出生的时候,他的母亲就难产死了。他成了孤儿,在孤儿院里过着苦难的生活。奥利弗好不容易才逃到了伦敦,不料又陷入了另一个火坑。奥利弗他们去偷老绅士的东西时,被人发现,奥利弗被抓住了,但是那个好心的老绅士,不禁为他求情,还让他感受到人间的温暖。可好景不长,又有一个神秘的人物要老犹太置于死地。奥利弗受伤之后,有一次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同时他还认识了露丝小姐和哈里先生,最终过上了快乐的生活。

对这篇文章的阅读,我明白:善有善报,环境再险恶,也不能背叛自己做人的准则,我们不应该像小偷一样去偷别人的东西,否则我们会得到应有的惩罚。

篇6:雾都孤儿读后感

本故事记叙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圆受苦,被逼无奈,只好逃跑,在逃跑的过程中,有误入了强盗家里,又被迫当上强盗,在当强盗的过程中,有碰见了有钱又善良的老绅士,老绅士同情他,便收留了他,不料,有被强盗门找了回来,

在经过1次抢劫的过程中,由于奥立弗的捣乱,导致老强盗被抓,奥立弗有回到了老绅士的怀抱中,成为他的干儿子。

读了这篇故事,我体会到了,奥立弗的故事是悲惨的,但结尾却是美好的,我愿天下所有的孤儿们,找回自己的美好家庭,不要在受那些无赖们的迫害吧。我们也应该从中吸取教训,不要盲目的相信别人,自己要有正确的认识,盲目只会受到被别人的欺骗,而自己的正确的认识应该坚持,这样才不会受到欺骗,损失。

我们是炎黄子孙,继承和发扬他们的优良传统,保持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正直和善良,因为这样,才会使世人得到称赞。

篇7: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真实的表现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孤儿——奥利弗,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这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过的生活,我觉得奥利弗很勇敢、很坚强。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如果让我来形容这样一部作品,那么我借用歌德的一句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

篇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让我读得很感动。书中讲的是一个孤儿叫奥立费,他是上流社会的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的母亲长时间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人受尽痛苦,饱经沧桑,在生下奥立费之后就辞世了。在奥立费来到人世之后,没有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奥立费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如同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每天只能喝稀饭,吃不饱穿不暖。在他九岁的时候来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由于他在那里受不了欺辱,在遭受一次毒打之后,连夜逃到了伦敦。可是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落入了一个事先布置好的陷阱。直到遇到了一位好心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过《雾都孤儿》,使我明白现在的生活是多么的幸福,我们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有母爱有家庭的温暖。而这些奥立费都没有,受了许多苦,还要挨打。,脚破了也没有妈妈照顾,非常可怜,这个故事使我明白要珍惜现在的幸福的生活,要理解生活中的一些小矛盾。

篇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创作的13部长篇小说之一,讲述的是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在伦敦发生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因受不了做棺材的工作而逃往伦敦,路上遇到一个扒手,把他带到了伦敦的扒手老巢,被迫成为扒手。但他不愿偷东西,却受到诬陷了,打入了监狱。被人证明了清白,一位好心人收留了他。后来他又被抓回了扒手窝,在坏人的挟持下去抢旅馆,没有成功,奥利弗这个可怜的孩子连中三枪,奄奄一息,被那家旅馆收留。他协助警方捣毁了扒手的老巢,又幸运地找到了失散多年的姐姐,并且继承了遗产,成为了一名高贵的绅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许多做人的道理。首先不能得寸进尺,冤枉好人;不可以做诈骗、抢劫、偷盗等违法的事;不能随便怀疑别人,要有怜悯之心;更不能背信弃义,滥杀无辜,与警察作对。

不仅这些还要宽厚待人,互相友爱,真诚感谢他人。没有强烈的爱,没有仁爱之心,没有对帮助过自己的人的感恩之心是永远不会得到真正的幸福的。

是呀,正如书中写的“奥利弗永远不会忘记这个夜晚……”一样,我永远不会忘记《雾都孤儿》给予我的启示。

篇10: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小说,一本让人读后充满感动的小说。我想所有读者都有一个幸福而又温暖的家庭,但是小说中的主人公不是,它是一个孤儿,一个从小就没有得到家庭的关怀的孩子。他叫做“奥立弗”。

十九世纪初,在英国首都伦敦市附近的一个市镇上,又一个小生命诞生了,但她的母亲却在不久后去世啦。这个身世不明的小孩,在他的一生中不知做过什么事;遇到过什么样的人;又能不能就这样活下去……

读了这本书让我真正了解到了家庭的温暖与幸福,我第一次体会到拥有一个家,拥有一些亲人,到底是多么的幸福!

读《雾都孤儿》有感作文400字有一句话说得很好:“当你拥有这东西时不知道它的珍贵,而当你失去了它才追悔莫及!”其实仔细回想,我们的父母为我们付出了那么多,可我们却又为他们付出过什么呢?

童年是美好的,可是,在奥立弗的人生词典里,却没有这句话!他总是遭受着不公平的待遇,他幼小的心灵,看穿了世间所有的邪恶与不公平。他没有要索取什么,只是能够安安心心的睡觉,把饭吃饱,穿得暖和!比其他,我们是非常幸福与快乐的!

让我们带着崇敬的心情,去祝福奥立弗,感谢恩爱我们的亲人与朋友吧!

篇1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

小说围绕着孤儿奥立佛。退斯特的身世之迷及其生长展开,刻画了一个又一个生动的人物形象,诉说了一个又一个感人的故事,向人们展示了十九世纪前期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的生活。

小说主要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大街上人们把她送到了贫民习艺所,她生下一个男孩后死去了,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立佛。退斯特。十年后,他成了棺材店的学徒。他不堪被欺负逃走了,逃到了伦敦。不幸落到了贼帮的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他由于本性善良而得到了好心人的帮助。他一次次化险为夷,终于和他的亲人团聚了,他的身世之迷也真相大白了。

这部小说的人物众多,多以残忍狡猾的教官,富人,当然也有好多善良朴实的平民,据我所知,有的人名已经根据同义词出现在英语教科书上了,如班布鲁泛指骄横的小官吏,费根代表幕后的教唆犯等。

可以说,《雾都孤儿》丰富了世界文学宝库的人物画廊,经历了岁月的沧桑,他仍然是一代又一代人极其熟悉的经典世界名著。

篇1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感人的故事。

主人公奥立弗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一个济贫院,奥立弗的妈妈生下他不久就死了,他就像礼物一样被人送来送去,最后还进入了贼窝,后来在许多朋友的帮助下,警察围剿了贼窝,查明了奥立弗的身世,帮他获得了遗产,回到了亲人的怀抱。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可怜的奥立弗在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中,在饥饿、寒冷、孤独、悲伤中一步一步地前进。令我感动是奥立弗盗贼生涯那一章,虽然小偷们想把他培养成小偷,但无论怎么折磨他、攻击他,他都毫不理睬,情愿在外流浪也不愿意与坏人为伍,最后乘机逃出了贼窝。想想奥立弗,在想想自己,虽然我比他幸福很多,但我有他那样坚强吗?虽然现在我不会流浪,但我却没有他那样机智、正义、勇敢。

书中另一位让我感动的人就是南希,尽管她是个贼,但为了帮助奥立弗,她宁愿背叛所爱的人,宁愿冒着被处死的危险,最后,惨死在拳头之下。南希所做的事情,让我感受到了她内心的矛盾、善良和公正。

读完这本书,我懂得了一个道理,每个人都有各自的经历,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和挫折,都要有自信心,通过自身的努力,实现人生目标。

篇1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讲述了孤儿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扒手集团”,又被迫与凶狠毒辣的凶徒为伍。他历尽无数辛酸,最终在善心人布朗洛先生和梅丽太太一家的帮助下,终于查明身世并获得幸福。

在主题思想上,作者以复杂的情节和形形色色的人物形象从侧面刻画出了当时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现实,用夸张与讽刺的手法反映了社会的黑暗面,但同时,作品中又处处体现着浪漫主义,表达了作者对美好生活和美满人生的向往。

在《雾都孤儿》中,我深深体会到了当时社会的黑暗与暴力,也明白了一个永恒不变的道理——那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例如:小主人公奥立弗在误入贼穴后,任凭金钱的诱惑,坚决不去做扒手,连这里的头目费根也说,奥立弗善良的天性无人能敌。最终,奥立弗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其实,善良包含了很多种品质,但它们的共同点就是心地纯洁,常为别人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许会为一件不值一提的小事而大动干戈,如果多一些理解与宽容,一切不都是风平浪静的吗?我想,善良是没有贫贱、高低之分的,只有用一颗纯洁的心灵去对待他人,那么你的人生史册将会熠熠升辉。

篇14:雾都孤儿读后感

每一个没有父母的孩子都是可怜的,而《雾都孤儿》就是讲述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经历。这本书是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写的一篇长篇小说。作者把主人公奥立弗、好心的布朗罗先生、爱斯小姐这些善良的人给刻画的个性鲜明,同时也更加突出邪恶的费垠、蒙克斯所展露的阴险、恶毒。

可怜的奥立弗是个孤儿,从小在济贫院里长大,不幸误入贼窟。一天,奥立弗被警察逮捕了,绅士布朗罗看他可怜,就救了他。可后来奥立弗又被劫回到一座大宅院行窃,幸亏好心的主人翟尔斯收留了他。可没多久,奥立弗同父异母的兄长蒙克斯,找到贼首费垠,企图想买通费垠,把奥立弗变成罪犯,从而能独霸财产。不巧正被女贼南茜偷听到她找到爱斯,揭发了这一切。费垠知道后,恼羞成怒,便派人杀死了南茜。最终恶有恶报,案发后,费垠被判处了死刑,而布朗罗揭露了蒙克斯的罪恶,最后布朗罗收养了奥立弗,所有人都过上了幸福生活。

我十分佩服奥立弗那种顽强的精神哪怕再大的压力他也能不屈不挠地挺下来。我们在平时也要学习他的这种精神,所以她是我学习上的榜样、精神上的动力,如果我能做到他那样,我想成功的花朵一定会在我的前方开放!

篇15: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崔斯特是一个孤儿,因为在孤儿院里多要了一些粥而被赶了出去,沦落为贼。他们的头费勤专门教坏孩子,让他们为他去偷东西,为他顶替罪名。奥利弗的伙伴们带他出去偷一位老绅士的东西,奥利弗并不想做这种出格的事情,只是站在一边厌恶地看着这种行为。谁知,伙伴们偷了东西后逃之夭夭,奥利弗被认为是偷东西的贼。但那位老绅士为他求情,最终收留了他。

老绅士让奥利弗去帮他送钱。奥利弗一出门就被一个自称是姐姐的人抱住。原来是费勤的同伙南茜。南茜受了费勤的指示,本来她是一位善良的农家女孩。

奥利弗重新又被带到费勤的贼窝里。费勤打他,还抢走了老绅士的钱。善良的南茜不忍心看到奥利弗被打,就向费勤求情。谁知,南茜被打倒在地上。

在一次抢劫中,他们把奥利弗带去了。奥利弗被枪打倒在地上,最终被好心的梅丽夫人收养。梅丽夫人和她的侄女罗丝精心照顾着他。当奥利弗完全恢复时,梅丽夫人带奥利弗去看望那个老绅士。老绅士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那么多年过去了,奥利弗居然能与他相见,还相安无事。老绅士说,他是来找塞克斯的,塞克斯和费勤他们是一伙的,他是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老绅士想找塞克斯要回奥利弗应有的遗产,而不是让他自己独吞。

在南茜的配合下,他们终于有了一丝线索。而南茜却死在屋子里。终于,坏人被捉了起来,而他们也证实了罗丝与奥利弗有亲戚关系,罗丝是奥利弗的阿姨,但她并不是梅丽夫人的侄女,她也是个孤儿。

正义总能战胜邪恶。就算你无亲无故,贫穷无依,有些时候,也常常会有人来温暖你。这个世界,还需要更多的爱。

篇1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刚刚看完狄更斯的《雾都孤儿》,眼里还有泪水,记下我的感受。小主人公奥里弗,没有父母,是个可怜的孤儿,四处流浪,吃不饱穿不暖,他本性善良,但不幸落入坏人的手里。一次和小扒手出去偷东西,被不知真相的人群抓住,送到警察局。

但好心的布朗朗先生怜悯这个可怜纯真的孩子,收留了他。可是坏人们担心小奥里弗告发他们,又将他绑架,并且利用小奥里弗去偷布朗朗家。可怜的奥里弗在一个大雨倾盆的夜晚,被两个魔鬼般的强盗挟持者走向布朗朗家。在恶魔比尔的枪口下,奥利弗向布朗朗大喊:救救我,救救我!奥利弗中抢了,滚下楼梯。比尔决定要杀人灭口。善良的兰斯冒险将这一消息告诉了布朗朗先生,然而,这一切却被同伙费更派去的人听到了。

比尔杀死了兰斯,费更带着小扒手们连夜逃走。最后,比尔的那条狗领着警察和布朗朗先生找到了他们,情急之下,比尔抓起奥里弗作为人质,翻窗企图逃走,还是那条通人性的狗,它的叫声惊吓了慌张的比尔,被吊死在自己套在自己脖子上的绳套中。善良、纯真的奥里弗得救了。他住在布朗朗先生家里,过着宁静而快乐的读书生活。但故事并没有就此结束,善良的奥里弗还记着那个曾经收留过他的费更,尽管他是个小偷、骗子。在布朗朗先生的陪伴下,他走进阴森可怖的监狱,去看望费更。此时的费更,将面临绞刑,已经神志不清了。

当奥里弗说你对我很好时,本已经精神恍惚的非更,竟然认出了奥里弗。他紧紧抱着小奥里弗,悄悄说出他藏宝的地点,说一切都归他,还叫奥里弗快快逃走,就是他被绞死了,奥利弗也要往前走。看到这里,我早已是泪流满面,多么善良,多么纯洁,多么伟大的感恩的心。在经历了一番苦难的岁月之后,小奥里弗终于有了关爱她的人。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自传体小说,正因为有了曾经的苦难,才有了后来狄更斯发奋努力,珍惜幸福的来之不易的生活,才能创造出永恒的传世之作。伟大的奥里弗——伟大的狄更斯!

篇17:雾都孤儿读后感

回忆中的缕析无疑在某些时候是一件繁累和痛苦的事。就像此时,要将曾经由文字生成的形象在时间的洗褪中再次将雾化的形象回复从前,其中要损耗的精力,细胞,时间是无法用语言来计算的。

故事在沉闷的气氛中展开,就像湿雨冷瑟的天气带来的不畅,且有死神的出场,小说就带来了心悬的悸感。然而伴随死亡降临的新生让玄秘有了神幻,有了隐隐说将下去的依托由理。神经的弦绷和松弛仅仅在一刹那的瞬间,但即便这样也无法排解心中被石块压抑的窒息感。可怜女子的身世如何?发生了怎样的事情一路奔波竟这样无依无靠产下婴孩孤独死去?那围绕着的并不友善的济者又会将这孩子推向怎样的境地?……一切故事都在无尽的惆想中拉开序幕。只可惜,这序幕从一开始就显得那么令人生厌,令人哀怆。无论如何,只要结局没有摊牌,一切都有新的希望,哪怕这希望仅仅是朝日的曙光透射进阴暗潮屋中微弱的一线,也毕竟光亮一隅,不至暗无天日。

我无法想象,如果不是命运情节掌控在书写者的手中。这个被眷神遗弃在角落里的男孩——奥利弗.退斯特该如何去扭转自己悲惨的运命。如果不是书者的意念,他或许在饱受饥凌摧残,折磨利用之后将同那无数被迫沦为贼盗的孩子一样被理所当然送上绞架。没有人会对这些孩子施舍一点点的同情和怜惜,甚或是没有人会在绞架提起时有丝毫脸部肌肉抽动的恐惊。这将被视为做过恶事人最应有的下场和惩戒。当然,他或许会同小说中一刹那间觉醒的盗贼女孩南茜一样因向正义靠拢泄露出贼首肮脏而耻语的贼秘被“同伴”虐杀。同样,在所有旁人眼中,南茜的死或许也是咎由自取,是“同伙”间分赃不均的后果。这之间,太多的掩饰,被邪恶与肮脏蒙蔽的真洁亦无法昭白天下。他们的出生本如草芥,死亡也不能带来对邪恶的些许公正的宣判。如果不是书者,这一切也或许会永远同尸骨埋藏于地下,即便尸骨无存化为?泥,也不会氤氲成气息被他人闻知。

如果单从阅读小说的语言来看,这将是一种仿佛湟鱼逆流而上寻祖觅归地的艰难历程。习惯了东方语言的直白与凝练,习惯了顺理沿袭的母语的至简与玄奥,在大墨块儿的人物形象分析,人物心理摹写以及外部环境的浓重渲染中,思维走向踅路,理解走向偏歧似乎是常有的事。当然,这之间没有谁之更加卓越的较拼,只是后者的逆袭却也会让读者增加某种耐人寻味的咀嚼畅感。

在未曾邂逅善良的布朗劳先生,梅里太太和露梓小姐之前,奥利弗那弱不禁风的肉体如同峭崖上在劲风中摇摆的小花,下临万丈深渊,上经罡风洗礼。岩中的给养更是忽略无存,一切的一切似乎都在考验,又似乎是理所当然。无论是高贵的“道貌岸然”者,还是在生活中懂得钻营,见风使舵的教区济难者,抑或是为之上服务且被剥削生活清苦的底层贫民都无一例外地对这个孩子施与了常人无法想象的唾弃,鄙夷,蹂躏,虐压……谁也不会相信,这样的生活状态会走出一个希望的存在。直到布朗劳的出现。这位有教养,有悲悯情怀,且愿意在这一切美好心灵驱动下去付诸行动的好心的“上层人”,他的出现对奥利弗来说,无疑就是天使降临,是圣母显光。他把小奥利弗从地狱之门牵领出来,他在自己的能力范围内给予了奥利弗仿佛只有在梦里才会享受到的疼惜与照料。然这一切的幸福与美好似乎来得太过轻松,可怜的奥利弗在读者的战兢和狐疑中再次堕入了罪恶的深渊。

或许,每个人的一生都要经历这样那样无数次命运的纠结和考验,然这样的考验因为毫无深度的罪恶让我们不以为然。但当我们仔细审度自己的心灵或静静地正视自己的德行,一切似乎便会昭然若揭。但我们看得到,无论命运怎样摧残,如何打击,奥利弗内心的深处始终有一抹阳光,一抹希望。他表现得那么坚定,坚强。你甚至不知道他小小的身躯中爆发出如此强大力量的来由。他极力地在让自己走向一条明光大道,即便周遭一片黢黑,即便歧路往往同他所坚守的路线在脚下交错,他似乎也能清醒地辨出自己的方向。

而这一次,命运真正是向奥利弗开了一个大大的玩笑。让还没有来得及将幸福的蛋糕咽下肚里的奥利弗受到了当头一棒!地狱与天堂,有时仅仅是一瞬间的隔离。人格与精神界限的护卫是一个人道德崇仰的信念坚守。谁说身份的“低卑”就是真正的“低卑”,谁说看似奢华的弥贵就是思想的崇高?谁也不能否认这之间的戏剧变换。奥利弗被推向正义与邪恶较量的人格斗争中,而这种斗争恰恰被形诸于布朗劳先生和格林维格先生之间外在的赌咒中。这样的赌咒和较量虽然在一方有短暂的痛苦和失落,同样,也会在另一方有暂时的得意与狂妄,然而我们不能否认,这最终的事实——奥利弗在道德决策瞬间所做出的勇敢付出——冒着被枪击的危险向被窃盗者进行预警是一个非常值得称道的赞举。可是,语言的赞叹来得何其苍白,我们甚或不能真切感受到他那一刻的绝望与失落。

当他本就弱小的身躯被“同伙”遗弃暴露在寒风肆虐秃野之下的壕沟里,当那冰冷坚硬的土地在肆无忌惮地蹂躏他小小的肉躯。我们知道,我们甚至欣慰一种坚定的意念得到了升华。在奥利弗心中,坚守自己的精神底线,坚守为人的道德操守,这似乎应该比生命更尊贵,更赞敬。虽然,即使这样的付出,或许仅仅是得到自己的心灵慰藉,但他平静安详的面孔却也显出一种幸福的宽慰。

生命总会眷顾那些为之坚守和付出的人。我想,这话应该不是妄语的存在。有些时候,我们的行为仅仅是为了自己心中的信念。一切迎合都是虚妄,一切附势都是表语。让心沿着充满花香的路前行,不管布眼的荆棘如何掩饰前方的美景,一切都可克服……

篇18: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坐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咖啡的美味时,可曾想到贫民所的孤儿们正在默默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看而百般挑剔时,可曾想到有些讯肠轻朗的孩于们正痛苦地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心胸时,可曾想过那些无家可归的孤儿们还在流落街头?

读罢《雾都孤儿》,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天性善良的主人公奥立弗,刻薄骄横的教区于事班布尔,刁钻狡猾的犹太老贼费根,丧尽天良的赛克斯…—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像一面镜子映照出英国社会生活的黑暗现实。

奥支弗在贫民习艺所里的生活是如此悲惨、凄苦,真是令人心酸。他从小失去双亲、生活在“人间地狱”里,是苦命孩子们的代表。自从出生后被套上什已经泛黄的旧衬衫时,他就被贴上了标签归了类:一个由教区收容的孩子,贫民习艺所的孤儿,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注定了要在世间尝老拳,挨巴掌,遭受歧视而得不到任何怜悯。

书中有一段描写道;“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铿光瓦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之后,每个人都会由衷地产生一种怜悯之心。在感到心酸的同时,我也看清了贫民习艺所管理者丑恶的嘴脸。他们煞有介事地做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却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丧尽天良。贫民所外面的世界也是黑暗的。

当奥立弗被送到一家棺材府老板的家中,女士人辱骂他,伙计们殴打他。不仅如此,他吃的食物是连狗都不碰的残渣:只因为他是—·个孤儿就该猪狗不如吗?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该被人唾齐鸣?只因为他是一个孤儿就得不到任何关爱吗?此时的我,再也看不下去了,心小不知是痛恨还是怜惜。

尽管世间对奥立弗来说充斥着太多的残酷与不幸的色彩,但即使是夜晚的黑暗中、也仍会有几颗星星散发出微弱的光明。他幼年时唯一的好朋友狄克,在他逃离习艺所之前,接着他的脖广送给他生平第一声真挚的祝福。—个征收通行税的好心人,用面包和干酪好好地招待他吃了一顿饭。一位失去孙子到处流浪的老太太,把她拿得出的一点点东西都给丁他。仅仅是一句真挚的祝福,仅仅是一点食物,仅仅是一些亲切的话语,所有这些,比奥立弗所尝到的全部痛楚更深地铭刻在他的心中。那些善良的人,只是付出了一点点,就让—·个无助的孩子感恩终生,那我们为什么就不能多付出一点点呢?

今我的心灵感到安慰的是,最后,幸运的奥立弗终于有f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

人间呼唤关爱,人间最重要的亦是关爱。因为关爱,我们向素不相识的人献出了爱心,帮助他们度过人生难关:因为关爱,人与人之间血脉相连,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爱心灌注的暖流,处处休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

篇19: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重温了英国著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还记得小时候用了一天时间废寝忘食地读完了这本书,虽是囫囵吞枣,但书里的情节和小主人公一系列的遭遇深深地牵动着我的心。如今再次品读,有了20多年人生阅历的我则更被小主人公坚强、正直和善良的品质深深打动。

小主人公奥利弗从小就生活在孤儿院里。那里有个规定:只要活到9岁的孩子就可以额外得到两片面包,一碗稀饭和一件新衣服,但很多孩子活不过9岁就死了,奥利弗能活到9岁已经是个奇迹了。在那里满9岁的孩子就相当于成年了,就可以自己干活,挣钱养活自己。于是奥利弗被送到一家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那里的每一个人都瞧不起他,打骂他,侮辱他,奥利弗再也不能忍受,就只身逃往伦敦。

年仅十岁的他,吃尽了生活的苦,但他很坚强,对未来一直充满信心,而且十分的正直。最令人感动的是之后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逃了出来。读到这,我不由得心生敬佩。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优秀品德的坚守,是支持他前进的力量。想到我们的小朋友,很快也要与奥利弗一般大小,真希望在这短短的几年里我们也能把孩子培养的和他一样拥有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优秀品质。

另一方面这本书也传递出了这样的正能量:善有善报。当年的社会环境固然十分严酷,但善良的露丝小姐收留了可怜的奥利弗,把奥利弗当作自己的孩子一样对待。南希和奥利弗一样可怜,却还是拼尽全力捍卫奥利弗的生命,还有布朗洛先生,他们都是在奥利弗灰暗的生活里带来光明和温暖的人,让可怜的奥利弗最终得到了人世间的温情和关爱。

当年的我被书中跌宕起伏的情节所吸引,现在的我被小主人公优秀的品德所折服。我会向我的学生们推荐这本书,也许他们还太小,不能完全吸收这本书中的营养。但是这本书会在他们幼小的心中留下一颗种子,只要我们一直用爱心和耐心浇灌,终有一天,这颗种子会长成一棵大树,茂盛孩子们心中那片纯净的森林。

篇20: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的十分快乐,谁能联想到当时旧社会时期的英国?那时候,当大官的整天就是吃喝玩乐。有钱人家里的孩子上学读书,获取知识。没钱人家的孩子不是在街上流浪就是整天鬼混。

这个暑假我读了《雾都孤儿》,里面讲述了一个悲惨的故事。下面我来点评一下这几个人物的特性。

奥利弗:一个胆小,天真的男孩,从小没爸没妈。刚出生时,奥利弗的妈妈就去世了,被送到了教会,那里的孩子全部都是孤儿。没过多长时间,奥利弗就犯了错,原因是他多要了一碗粥。当时正是粮食急缺的年代,在大人看来,孤儿院的孩子要一碗饭简直是十分可怕的事情。于是奥利弗被出售,几经转折,奥利弗没有到达主人家,而是累倒在了街上。有一个小绅士看到了他,就给他吃东西。当然,一路上那位小绅士偷偷摸摸地拿人家摊位上的食物给奥利弗吃。小绅士偷东西的技术真是不得了,一下子就偷了一堆东西。

他把奥利弗带到了老犹太费根的家里。到了那里,小奥利弗才知道原来老犹太每天都教孩子们偷东西,而且每天必须带回家给他。邪恶的老犹太每天都在给小奥利弗那纯洁的心灵里灌毒汁,可他并没有受到影响,仍是保存着心灵里的那一片净土。。。。。。 邪恶的老犹太虽然天天教坏小奥利弗,但是奥利弗却从来也没有偷东西的意识。这证明他的内心是纯洁的,不愿意去做一个坏孩子。奥利弗还是个敢于去反抗别人的孩子。有一次,他第一个女主人家里的孩子在吃早饭是趁机侮辱奥利弗的妈妈,他立即站起来与那个孩子打了起来。虽然最后他输了,被关进了烟囱里。奥利弗的童年十分悲惨,但他长大了以后,经过好人的帮助,找到了他的亲生哥哥。结局也算不错的吧!

老犹太:他为了他的利益而去害这些无辜的孩子们,每天往孩子们的心灵里灌输“毒汁”,每天教他们怎样去偷东西。等到孩子们都练了熟练以后,就交给他们每人一个任务:每天要给他带回来几件物品,看谁带回来的东西好,就给谁多一些奖励。于是孩子们就去偷东西,互相比着偷,谁偷的东西贵重,谁就算厉害。这是一种多么愚昧的表现啊!当然,这种愚昧的表现也都是老犹太教给孩子们的。最可恶的是,当奥利弗被赛克斯拐走而扔到了一个地方不管了时,老犹太急得不得了。看上去好像是担心奥利弗,实际上是担心他的利益。担心少了奥利弗,也等于少了一个为他偷东西得孩子,少了几样意外的“收获”。他是一个黑心的人,及其黑心的人。

读完这本书,我的心里感到愤愤不平,为孤儿们和奥利弗而感到愤愤不平。虽说是孤儿,待遇完全不一样,简直像猴一样地被人耍!其实我发现《雾都孤儿》这部作品与《简.爱》是有相似之处的。比如说:在当时旧时代的英国,那些贵族总是歧视孤儿,他们的孩子也无缘无故地虐待孤儿。他们以为这些孤儿没爸没妈了,就可以随便欺负的!总之,以前的事我们也无法改变。活好现在的每一天,想一想自己有多么的幸福,珍惜现在吧。利用好每一寸光阴,做好每一件事!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21:雾都孤儿读后感

相信每个人对狄更斯的这部作品都耳熟能详。故事发生在伦敦,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

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

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

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

在这部作品中狄更斯成功地刻画了一连串人物,如教区干事班布尔,贼头儿犹太老头和慈善学校的学生诺亚,破屋大盗蒙克斯等等。没有一个不刻画得栩栩如生,形象逼真。但是,作品中最成功刻画的人物还是主角奥立佛以及女偷南茜。

奥立佛天生就是一个有道德的人,懂得知恩图报。他吃了很多很多苦,但最后总算遇到好人。不管是布朗鲁先生,还是梅里太太,或是梅里小姐,对待奥里佛都如同亲人一般,尽管他是个“贼”,他们都同情他,收养他,并使他接受良好的教育,最后还弄清了他的身世,争回他的遗产。

在描写奥立佛所有的事件中,我最钦佩的还是第六章节中讲他受嘲讽时奋力抵抗这一事件,如同作者所说的那样“从表面上看我所记述的是那么微小又不重要,可是事实上他对奥立佛的前途及发展却间接地影响,并产生了重大的变化。”奥立佛虽说在贫民院中长大,本身就没有自由,受人使唤,但他还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面对诺亚的人身攻击,他显得异常激动。而因为诺亚对奥立佛死去的母亲的恶毒侮辱使他义愤填膺,热血沸腾。

“他立刻跳了起来,一把掀翻了桌椅,然后揪住诺亚的喉管,用尽全身暴怒中的力气抖动着诺亚,一直抖得诺亚的牙齿发出格格的响声,然后又聚集了他全身的力气给诺亚狠狠一拳,直把他打翻在地。”奥立佛激烈的反应令我迷惑,按常理来说,他一直是个文静的,温和的,虽受到非人虐待却是个垂头丧气自甘倒霉的少年,此刻却凝聚全身的力量揍诺亚。

是什么力量使他敢于做出这样的决定,或许不应该是“决定”吧,强烈的愤怒感使他失去了理智,他不允许别人对他的母亲有丝毫的侮辱。虽然奥立佛对他的母亲毫无印象,记忆中从来就不知道母亲长什么样子。然而,对母亲的尊重感却一直伴随着他。所以,当诺亚侮辱他的母亲时,奥立佛显现出从没有过的激动。这一事件的结果是奥立佛受到了毒打并被关押起来。

众多学者都认为作品中刻画得最成功的人物是南茜,虽然作品以奥立佛为主角,但从社会心理学和精神分析学的角度来看,南茜的角色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南茜是个心理复杂的年轻女性,从小在盗贼集团中长大,没有人知道她的身世,她进入贼窝后也没有遇到任何善良的人,当然最后也遇到了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但那时已经太晚了。最后她惨死在强盗赛克斯的手中,她的命运是悲惨的,就如同现实社会中的孤儿陷入黑社会后的下场一样。

南茜看透了盗贼集团中一切丑陋的东西,她厌恶那种奸诈、凶狠、残暴无情,灭绝人性的东西,但她对盗贼集团也有一定的感情,又舍不得离开。她同情奥立佛,像对待自己的亲弟弟般对待他,在危急时刻能够不顾自己的安危而挺身相救他,但他又不得不亲手将奥立佛推上盗贼之路。她羡慕有文化教养,有温暖家庭的女性,但她又因自己的卑微身份而不敢迎上去,不敢奢望这样美满的生活。

她的内心是矛盾的,当布朗鲁先生和梅里小姐劝她离开盗贼集团重新做人时,她却拒绝了他们的好意,虽然她向往着这样的生活。南茜的矛盾可以从她的原话中看出:“我不愿意那么干!我不愿意那么干!虽然他是魔鬼,甚至他对我比魔鬼还更加恶毒,但是我不想那么干……另一个理由是,他过得是罪恶生活,我过得也是罪恶的生活,我们在一起许多年过得都是这样的生活,所以我不能出卖他们,何况他们当中有一些本来也可以出卖我,但他们没有出卖,尽管他们也是坏人。”

她内心的矛盾冲突是真实的,符合正常人的一般心理。有很多少年女性犯罪者,一旦误入歧途就可能会产生类似南茜的这种矛盾思想:既想脱离犯罪同伙又舍不得离开。南茜虽然对赛克斯所做的一切深恶痛绝,但又离不开他,有人认为南茜的行为不合乎情理,但不管怎样,她的一切所作所为都是真实的。人的心理和思想问题本身就是一个复杂的为问题,不可能用简单的方法就可以解决的。

篇22: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23: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24: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篇2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2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是一位名为奥立弗特威斯特。他出生于济贫院,出生不久妈妈就趋势了。从此他就被当成一物品送来送去,受尽折磨。后来他遇到了一位善良老先生——布朗罗先生,可好景不长,奥立弗不幸身陷贼窝,赛克斯胁迫他参加一次远征行窃,最终失败了,他挣扎在死亡的边沿上。但是他遇上了梅里夫人,梅里夫人不仅就了他还好心地收留了他。从此他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完这本书后,我心中久久不能平息。可怜的奥立弗,在已经失去家人的痛苦下还受到这么多的折磨,他还能坚持不懈地向美好的生活前进。

我们生活在父母的痛爱和关怀,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地球的另一面有多少的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疾病、饥饿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充满对生活的渴望,对生活的热爱,可是苦难与他们作对。所以我们现在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好好学习,日后用自己的智慧来报答社会!

篇27: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28: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篇2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3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着名的小说,当我读完这本书后,内心久久不能平静。

这篇文章的主人公奥立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由于长期得不到关爱,在生下他就辞世了。他的童年在一家所谓的慈善机构里度过,九岁时当了一名棺材店的学徒。因为他忍受不了那里的虐待和欺侮,便逃往伦敦。在伦敦,他身陷贼窟。不过,在许许多多的人的共同努力下,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坏人也得到了应有的下场。

这本书赞扬了那些善良、正直、充满正义感的好人。生活中,我们应该去追求正义,追求真善美,追求社会光明的一面,并且要去抨击邪恶,抨击假丑恶,抨击社会虚伪的一面。

我们应该做一个好人,在生活中乐于帮助他人,在他人身陷水深火热中时帮助他人。让我们为真理奋斗,共同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美好!

篇3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篇3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虐待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34: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书中并不起眼,但是不能没有的人就是女扒手南希,她的形象是世上母亲的形象,看到可怜的而有善良的小奥力弗,她不顾背叛他所爱的人塞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力弗逃出悲惨的生活,最后掺死于塞克斯的拳头之下。没有太多对于南希的描写,但是她的内心世界读者能略微感受得出来:无助,愤怒,矛盾。她与习艺所的曼太太形成了鲜明的对比。可憎的曼太太贪婪地剥削着那些可怜的小生命,却从来不为自己的行为感到可耻,也许我们也不能太多地责怪于曼太太,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残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善良给予了我们那么一点感叹,但是最后的命运仍逃脱不了悲惨的死去。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美好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一定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面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后来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可以,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3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小姐;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虐待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3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虐待,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黑帮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37: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读后感《《雾都孤儿》读后感贾益斌》。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3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39: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暑假期间,我读了着名小说家狄更斯之作——《雾都孤儿》里面的主人公奥利弗更是让我记忆犹新。奥利弗本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的私生子,他不但不能继承家族产业,而且它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他人关爱,只身一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与世长辞了。

奥利弗来到人间后,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9岁就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却一次次身陷贼窝,大盗们一心想把他培养成一个专业的小偷,奥利弗不肯,在一次事故后身中一枪,还好有好心人相助,奥利弗终于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读了这本书,我很想对奥利弗说:“奥利弗,你真善良,即使身陷贼窝,也不愿意做伤天害理的事情。”

这本书很具体的讲述了一个人的命运是如此波折,而我们在命运来临时是多么无奈,也许我们也有接二连三的厄运,但在哪跌倒,就要在哪里爬起来!

篇40: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的主角是一个生活在充满贫困与犯罪世界中的孤儿――奥利弗·退斯特,他从来都不曾得到过爱。然而,他却靠着自己的毅力在这种社会中生存了下来。用自己的善良战胜了邪恶。再这期间,他受到了别人从未想到过的痛苦和折磨。但最后他化险为夷,和雾都伦敦的亲人团圆。

这本小说更值得一提的作者是查尔斯·狄更斯。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他通过对奥立弗命运的描写,揭露了社会的黑暗与不人道,但这些现象在少数地方仍有存在。

我读着读着,不禁想到了自己。我一直生活在一个充满爱的世界中,生活情况不正和奥利弗恰恰相反吗?然而,我却不如他,我没有他那种顽强的毅力,我无法在那种社会中生存,我无法用自己善良的内心和顽强的毅力去打败邪恶……我有太多太多的不如他,所以,我一定要多向他学习,多学习点他的勇敢和美丽而又渴望自由的内心……各位同学们,你们也来读一读这本文学名着――《雾都孤儿》。你们也会向我一样收益非浅。

篇41: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我读完《雾都孤儿》合拢书的最后一页时,我为书中的奥立弗的人生遭遇而感到难过,悲伤的心情使我久久不能平静。

故事发生在十九世纪初的英国,私生子奥立弗由于母亲早逝,在济贫院里苦苦挣扎了九年。九年里,奥立弗饱受了苦难与折磨,为了多吃一碗饭,说了句“我还要”,就被赶出了济贫院,被迫来到棺材店当学徒。后来,为了能维护自己的尊严,不挨饿不挨打,他终于逃出了棺材店。可是命运还是没有眷顾他,他又两次误入了贼窝。最后,善良的女孩南茜为了救他,残忍的被贼窝头目杀害……

每当我享受美味佳肴时,脑海里总浮现出奥立弗那又瘦又小的可怜身影,不知他现在过得好吗?我真想把一切美好的事物与他一起分享。现在,我格外珍惜我所拥有的,相比奥立弗,我是无比幸福的!

篇4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篇4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19世纪最有影响力的经典小说之一,是英国着名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小说通过描述正义与邪恶的斗争,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黑暗,也赞扬了正义,善良的品质。

故事是这样开始的:一位年轻的孕妇倒在街上,生出一名男婴后便离开了这个世界,这名男婴就是故事的主人公——奥立费,奥立费出生在济贫院,生活在孤儿院,10岁被送到棺材店做学徒,由于忍受不了诺亚等人的欺凌和虐待,只得逃亡雾都伦敦,他几次误入贼窝,被迫与邪恶为伍,因得到许多好心人的帮助,奥立费才一次次化险为夷,走过了一程又一程,最终于亲人团聚,奥立费的身份也真相大白。

奥立费出生在苦难之中,又在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却保持着一颗善良的心,困难并不能使他坠落,反而显现出他的高尚品质。

最后,正义终于战胜了邪恶,恶人都落得了悲惨的下场。

篇4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讲的是主人翁奥利弗尔·退斯特是在济贫院里出生,后来在弃婴堂里生活了九年,然后又被警官带回济贫院,像奴隶一样拍卖,最后被棺材店老板领走,过了一个月左右,奥利弗尔·退斯特独自前往伦敦,在路上遇到一个小偷,之后他就进入了贼窝。

后来,有一次偷窃活动,他的同伙把一个老先生的包抢走了,奥利弗尔·退斯特被抓住了,奥利弗尔·退斯特向老先生说了自己的处境,然后这个老先生就收留了他。让他过上了一段幸福美好的时光。

有一次,他去给人送钱,半路被那同一个贼劫去,被参加一次入室抢劫,被子弹击中,抢劫失败后,半路被扔在路边。第二天,被被抢劫的那一家救去。最后,主人翁的两家联合,还有警察,用正义力量击败贼窝。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世界上存在的邪恶比正义多,最终正义能击败邪恶。

现在对那场战争印象异常的深刻,苦难的、英勇的、坚强的、萎退的、积极的、落后的、失望与希望交织,空前的憾人心魄。

篇4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所着,奥利弗·特威斯特该书的主人公。《雾都孤儿》主要讲了一名少妇被人送到济贫院,生下一个男孩就死去了,这个男孩就是奥利弗。奥利弗在孤儿院煎熬着过了9年后,又去棺材店当学徒,因无法忍受lingru、饥饿又逃到伦敦,被迫当了扒手。

在一次意外中,被善良富有的布朗洛绅士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女扒手南希告诉了奥利弗,他的哥哥为了遗产要杀他,又向警察告密,逮捕了贼窝的人。奥利弗的灾难这才结束,这才被布朗洛收为义子,开始了美好的生活。

《雾都孤儿》也告诉了我“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们也应像奥利弗般始终保持一颗纯洁善良的心,怀有一种乐观积极的态度,拥有一份不屈不挠的精神,战胜生活中的种种磨难、种种不幸、种种悲惨。

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不禁为奥利弗的悲惨伤心,为卑鄙小人愤怒,更为奥利弗获得新生高兴。

篇4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他们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

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当我想到一个九岁的孩子,在伦敦被迫加入罪恶累累、堕落不堪的小偷、强盗、亡命之徒的行列之中。但他并未放弃,在他的心中仍向往着一个美好的生活,多次在好心人的帮助下,终于过上了自己所想往的生活。我真觉得奥利弗真勇敢、真坚强。

而我们生活在蜜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在世界上,还有许多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寒冷、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飘泊流浪的生活。他们需要别人的帮助,但更需要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

我要学习奥利弗的坚强不屈的精神、勇敢的精神。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洛,是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非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我们要行动,帮助他们,挽救他们。

我向大家推荐的书是这《雾都孤儿》,这里面突出了一个典型人物,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中,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她为了帮助奥利弗,而背叛了她所爱的人,最后遭到了坏人的毒手……经过这一连串的事奥利弗却坚强不屈,勇于斗争,所以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

篇47:雾都孤儿读后感

暑假里我看了好几本课外书,每本都很好看。但让我映象深刻是那本狄更斯写的《雾都孤儿》。狄更斯是十九世纪英国最著名的现代主义作家,当他些这本书时,年仅二十五岁。我看完这本书后,书里的情节会久久的在我的脑海里浮现。

孤儿奥立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因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身一个人饱经跋涉,思虑之苦,在生下他后就辞世了。奥立弗来到人世后,从未得到过母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凄苦生活。九岁被送到一家棺材店当学徒。老板刻薄凶狠,他在那里因忍受不了虐待和欺欺负,一次又一次遭受毒打后,连夜逃了出去。在去伦敦的路上被小偷所骗,一进城便身陷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但生性纯良的奥立弗却怎么也不肯就范。他们第一次带上他上街行窃,想拖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进警察局。幸运的遇到其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的家里。不幸的是他再次身陷贼窟后,在一次被逼的盗窃中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有幸运的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他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求活了他。在康复后奥立弗遇同父异母的哥哥,可他哥哥想尽办法害他,想把他送上绞刑架,就可以独吞了遗产和发泄心头之愤的目的。露丝小姐知道后报告了布朗罗先生,让奥立弗终获澄清。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这本书描写和反映了善于恶、美于丑、正义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这看后即同情奥立弗的遭遇又为他最后过着幸福的生活而高兴。

篇48: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里弗很可怜,他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从小就在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生活。他吃不饱饭,还要挨拳头、挨巴掌。9岁时他就被送去当学徒,那里过着更加苦难的生活,大人瞧不起他,还总是污辱他的妈妈,动不动就对他拳打脚蹋,小孩也欺侮他,他受尽了欺侮和毒打。又一次被毒打之后,奥里弗实在受不了,他不想再屈服了,终于挥拳而起,结果遭到了更多人的鞭打。

奥里弗太可怜了,好人都上哪儿去了,怎么没有人帮助他呢?怎么没人给他送点吃的,没人收养他呢?我感到很伤心,很焦急,真想去帮帮奥里弗,真的,他太可怜了,我都要哭了!

奥里弗忍受不了折磨,他跑了七天七夜,终于逃到了伦敦,他快饿死了,这时遇到了一个小偷,给他吃的。可是他并不知道这个人是小偷,他误入贼窟,强盗头子一心要把他训练成一个小偷,可是心地善良的奥里弗却怎么也不愿当小偷。他们第一次带他上街偷窃,想拉他下水,用转移目标的办法,使他被无辜扭送到警察局,幸好遇他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将他救到了自己家里。他过了几天幸福的日子,真是太幸运了,他在布朗罗先生家里还看到了他妈妈的照片,可是当时他并不知道。布朗罗先生见到他很亲切,布朗罗先生家的佣人贝德温太太很喜欢他,他们对他特别好,他从出生就没享过这样的福,他吃得好,穿得好,他在这个家庭里过着幸福的生活。

好人终于出现了!奥里弗遇到了好人布朗罗先生,我太高兴了,他要是一直在这个家庭里该多幸福啊!可是,不幸又来临了,可怜的奥里弗又身陷贼窟了!真是太气愤了!

奥里弗被那帮贼又抓进这贼窟后,老强盗费根仍想把他培养成一名小偷,可是奥里弗坚决不做小偷,强盗头子用各种手段折磨他,想把他的那颗心变得和他们一样黑,使他尝到了饥饿、悲伤、孤独,可是就是没法动摇他的意志,他誓死不做小偷。

奥里弗真是好样的,近朱者赤,近墨者不黑,他在强盗堆里,仍然保持着一颗善良的红心,奥里弗真是个意志坚定的男子汉,我为奥里弗叫好!

奥里弗在贼窟里忍受着痛苦,他一心想逃离贼窟。一次贼窟里密谋策划盗窃,贼头们强迫奥里弗参加这次远行盗窃,可是善良的奥里弗不想跟他们干坏事,他想为这家人通风报信,结果被打了一枪,他身中一弹,挣扎在死亡线上,又幸好遇到露丝小姐和梅里夫人,她们以极大的爱心收留并救活了他。没想到这位好心的露丝小姐就是他的亲姨妈。

原来,这里面有一个可怕的阴谋。原来奥立弗有个同父异母的哥哥名叫蒙克斯,已经成为江湖大盗的蒙克斯同老贼头费根勾结上了。他设法弄到和销毁了反映奥立弗父母真实关系的证据。他向费根许以重金,要老费根把奥立弗教唆成盗窃犯,并最终让他被挂上绞刑架,以达到他独占他父亲遗产的目的。可是贼窟里也有一个好人,那就是南茜,她自幼沦入贼窟、但是本性却很善良,南茜同情小奥立弗,她冒着生命危险向露丝小姐和布朗罗先生报告了他们的罪恶计划,露丝小姐还鼓励她改邪归正,她也想回去后好好做人,却被惨遭杀害。布朗罗先生用智谋迫使蒙克斯对其阴谋一一招认。奥立弗的身世大白于天下。关于露丝小姐身世的一些疑点也终获澄清,并且和梅里夫人的儿子结婚了。好人都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坏人都落到了应得的下场。奥立弗得到一笔遗产,再也不会挨饿受冻了。他还找到了亲人姨妈,还被布朗罗认作义子,同那些正直、善良的人们居住在一起,过着幸福、自在的生活。

奥里弗终于过上了幸福、自在的生活,我真为他感到高兴啊!我觉得他有这么好的结局,除了受到这么多好心人的帮助外,是跟他的他坚持不懈分不开的。如果他在身陷贼窟后,意志不坚定,和那些贼一样上街去偷盗,那他和一般的小偷没什么不一样,结果一定会很惨。这让我想起了总部大街上,都有一些外地的小偷,上次我们和小姨去逛街,有妈妈、姥姥、小姨还有我,这们这么多人在小联华门口并排走着,小姨背着包走在最边上,她的的包还被拉开了,幸好小姨感觉到了,发现是两个小孩后,回头一喊,俩人就跑了。哎呀!他们也说是十岁左右,那么小就当小偷,真是太可惜了!也许是因为穷,吃不饱饭才这样做?可是怎么不能象奥里弗一样克服困难呢?我们都是好人呢,好人可以帮助他们,可以拉他们一把呀!为什么要偷盗呢?

看着书里的小奥里弗从小生活得那么可怜,想着路边还有要饭的人,跟他们比,我觉得自己很幸福,吃的好、穿的暖,有人疼、有人爱。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努力学习,报答老师,报答家人。看着后来那么多好心人帮助奥里弗,使他过上幸福的生活。我就想做一个有爱心的人,来帮助那些受苦难的人,我就想如果我们大家都来帮助他们,伸出关爱的手,拉他们一把,我们周围就会少很多小偷,会多很多象奥里弗一样幸福的人,那该多美好呀!

篇49:雾都孤儿读后感

肮脏的世界,纯洁的心灵。

狄更斯试图说明,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因此,他为我们塑造了小奥利弗——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还为我们写出来南希——可怜、凄惨、悲苦的南希,她生活在一个残忍的世界里,却挣扎着要忠实于她所爱的人。而且,正如在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

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狄更斯被称为维多利亚时代的眼睛,因为用小说的形式把观察到的东西用小说的形式再呈现出来。所以说,这部作品的内容正是对当时社会的真实写照,而我觉得作者在描写贫民救济所的孤儿的生活时用了非常生动、形象的语言,也是一种犀利的手法,揭露了社会的黑暗。

在狄更斯写这部作品的前几年,英国议会通过了新的救济法,取消了对贫民的救济,而是直接将贫民收容到贫民救济院去。狄更斯笔下的贫民救济院就是当时的贫民救济院的真实写照。贫民在救济院中没有民主,没有自由,只有被虐待,挨饿受冻,一个个面黄肌瘦,随时都有倒地死亡的可能性,而那些教区干事们,那些总管们,一个个却吃得肥头肥脑的,精神十足。狄更斯在作品中对贫民救济院的生动描写就是反映了一个社会问题。有人认为狄更斯的这部作品是一部严肃的文学作品,因为这部作品提出了深刻的社会问题,对社会的发展和进步具有重大的历史意义。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

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可以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直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弃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奥里弗,南西,善良的绅士和小姐,贼窝里的人以及《雾都孤儿》中的所有人,都使我知道了许多东西。《雾都孤儿》,一本好书。

篇50:雾都孤儿读后感

秋末冬初,儿子从学校图书馆借回《雾都孤儿》,是译林出版社1997年出版的何文安的译本。书薄而轻盈,书窄小巧,排版紧凑,字小无插图,封面色彩简单庄重,给人袖珍书在手,经典在握的厚重感,是那个年代最流行的书貌。不像现在的流行书式,书阔精致,排版松散,留白充足,包装精巧。

有意思的是,这本书每章章首有本章故事概要,短短三四句,像现在时兴的微博,三言两语道明此章作者的思想轨迹,也如推荐时的编者按,直接向读者标明本章的闪光点——就我有限的阅读经历,这种书式不多见。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25岁时写的一部长篇小说。他在这部小说里,着力刻画了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小说以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抗 议社会的不公。

奥立弗从出生起便招人歧视,济贫院的贫民时时被人虐 待,而法官、执事以及济贫院院长等等一批类似草包的人物对上趋炎附势,对下草菅人命。狄更斯在《雾都孤儿》的人物性格塑造上十分出色——奥立弗的天性善良,法官的冷漠无知,教区干事的虚伪贪婪,济贫院女总管的狐假虎威,贼首费金的假冒伪善,赛克斯的冷酷毒辣,南希的天良未泯,布朗罗的善良机智,露丝小姐的冰清玉洁等等人物性格无不活灵活现。

小说从来历不明的母亲在济贫院诞下小奥立弗后离世开始展开,在狄更斯张驰有度游刃有余的叙述里,读者不时为小奥立弗的生存状态焦虑担心——他吃不饱穿不暖,时不时被 虐 待被关进地窖接受惩罚。他没有亲人,也没有关心他的人,他一直任人欺侮。按照常理,读者几乎可以预见在那样悲惨扭曲的环境里,这位小主人公前景堪忧,如果不夭折,能幸存活下来,其结果也毫无希望可言。

天才的狄更斯不惜进一步让他步入绝境,并为他的一生转折打下伏笔:小说又把他送进棺材铺当学徒,年幼的奥立弗终于因母亲的名声被污辱而奋起反抗,为此济贫院决定“处以他绞刑也不过分”,棺材店老板痛打他后,打算先饿他几天再找他算账。作者以大量笔墨着力渲染小奥立费悲惨绝望的处境,以及身边人人性的冷漠,在他走投无路时,才为他安排命运的第一次转折——八岁的奥立弗不堪折磨逃出魔掌,徒步逃到他听人传说过的花花世界伦敦。

在那里,初到伦敦的小奥立弗立即陷入新的困境,他没吃没喝,也没有过夜的地方。当他再次走投无路时,一个衣衫褴褛但出手阔绰的少年出现了,他主动靠近小奥立费,他的困境似乎立即柳暗花明,读到此,读者刚刚松了一口气,可作者狄更斯为他布下的是更加插翅难逃的绝境,他误入贼窝,而且巧合迭现。

作者处处精心处处伏笔,悄然铺垫,在困境重重之后,谜底才昭然揭开——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人恰巧是他父亲的好友布朗罗。第一次在匪徒的劫持下入室行劫,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小说高 潮迭起危机四伏,令读者时时紧随故事情节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这是一部精彩而伟大的社会小说,结构精巧,布局奇妙,语言独特。狄更斯不愧是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如邦布尔婚后训斥哭泣的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作者的诙谐幽默别具一格,即使最悲惨最凄凉的场景描写,也能以轻松的笔法道尽世道沧桑,以诙谐的语言轻松展示黑色幽默,使我时时折服于作者精妙无比的独特语言魅力。如布朗罗先生报告法官执事小奥立弗病了,执事置之不理,于是“奥立弗在执事的格外恩准下,软绵绵地晕倒在地”。

清末名臣曾国藩说过,读书的捷径是多读经典。《雾都孤儿》不愧是优秀的世界名着之一,其个性化的语言特色以及丰富曲折的故事情节,从头至尾扣人心弦,给我耳目一新的感觉。以后,要多读此类经典。

篇5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部非常成功的作品,是狄更斯这位享誉盛名的代表作之一,它揭露了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和暴力,也展示出了18世纪伦敦罪犯的真实面目;同时,狄更斯还试图说明:善良最终能够克服一切艰难险阻。《雾都孤儿》不仅吸引了评论家和公众的注意,同时它背后潜藏着的那一种强烈的情感不仅打动了与他同时代的读者,也深深地打动了我。

《雾都孤儿》中主人公的英文名字为liverTwist,而Twist其英文意思是“扭曲,曲折,使苦恼”,这暗示着主人公liver的一生很坎坷,要经历很多的痛苦。在这个对社会进行抗 议的情节剧式的小说中,奥利弗被当作一个主人公,其目的不是要触动我们的文学敏感性,而是要打动我们的情感。

奥立弗退斯特出生于19世纪30年代英国的一所济贫院,他的妈妈用冰冷而毫无血色的嘴唇怜爱地在孩子的额头亲了一下后倒过去,咽了气。没父没母的奥立弗的童年过得极其凄惨,最初的9年是生活在一个管理不善的孤儿院,之后被转到收容成年人的济贫院。济贫院是维多利亚时期中产阶级建立的用来收养穷孩子的机构,因为人们认为穷人的身上有固有的恶习,穷人的家庭造就了这样的恶习,为了阻止这样的恶习产生,所以穷人夫妻就要分开,以阻止他们生孩子,从而减少下层社会的人。但可以这样形容当时的济贫院:济贫院给穷人提供的是慢性挨饿的机会,而在街头则是快速饿死。奥利弗和他的小伙伴们忍受着“慢性饥饿的折磨”。曾给我留下一个特别深刻印象的镜头是:一天晚上吃饭时,一个小孩子跟其他小孩子说,如果不给他多吃一碗粥,说不定会吃了谁。孩子们都很害怕,于是抓阄决定谁输了就要为那个孩子多要点吃的来。奥立弗输了,于是午饭后,其他孩子坚持奥立弗在晚饭时多要点食物。他的请求震惊了*,结果使他们出5英镑作为酬金,要人把他从他们手上带走。因而可见,《雾都孤儿》是对维多利亚时期穷人的社会境遇的严厉批判。

《雾都孤儿》的起势情节是:绝望之中的奥立弗在黎明中出逃,奔向伦敦,在伦敦城外,又饿又累的他遇到了一个与他相仿年纪的男孩—杰克,杰克让他住在自己的恩人费金的住处——实际上是一个窃贼之家,费金这个“枯瘦如柴的犹太老头”兼职为犯罪头头专门训练孤儿为他偷东西。经过几天的训练,奥立弗和其他两个小孩被派去偷东西。当奥立弗看到他们偷了一个老绅士的手绢的时候,吓得拔腿就逃,他被抓住了,但勉强地躲过了指控,没有因偷盗被定罪。布朗罗先生,就是手绢的被偷者,把发烧的奥立弗带回家中护理,让他恢复健康,原本以为黑暗的生活会远离他而去,但是费金贼帮里的两个大人赛克斯和他的情人南希把奥立弗抓住,并送回费金那里。在《雾都孤儿》中,颇具争议性问题的人物是南希。南希在道德上的复杂性在几位主要人物中是很独特的。南希自幼便是一个小偷,饮酒无度,而且是一个不检点的女人,她所陷入的罪恶为她的社会所不齿,但当她牺牲自己的生命去保护奥立弗这个她并不是很熟悉的小孩时,她的行为又是最为高尚的。正因为南希,奥立弗被狄更斯掩藏下的真实身份才有了渐渐浮出水面的一刻。

随后,费金派奥立弗去帮助赛克斯抢劫。奥立弗被那家的仆人用枪击中,赛克斯弃下受伤的奥立弗逃跑了。上天可怜善良的奥立弗,他被住在那里的梅莱太太和她漂亮的养女露西收留了。奥立弗开始了一种新生活。他常常与露西和梅莱太太外出散步,有时露西读书给他听,他也努力地学习功课。他觉得自己好像永远把罪恶,艰辛和贫困的世界抛在背后了。小说中,梅莱太太和露西所担任的母性角色使奥立弗第一次生活在正常的家庭当中,在她们母亲般的关爱下,奥立弗在乡下度过了美好的夏天。并且在梅莱一家的帮助下,布朗罗先生和奥立弗又团聚了,并消除了彼此间的误会。随后,布朗罗先生找到孟可思,追问奥立弗的真实身世,真 相终于大白。原来孟可思是奥立弗同母异父的,和费金一起密谋陷害奥立弗,使之声名狼藉,并且是病态的,品行不端的坏兄弟,而且还查明了露西是奥立弗的亲生阿姨。

小说的最后总结了狄更斯的道德和宗教观念:如果没有强烈的爱,没有博爱之心,如果对以慈悲为准则,以博爱一切生灵为标志的上帝不知感恩,那是绝对得不到幸福的,因而,有罪恶的得到了严厉的惩罚,穷凶恶及的人物到最后仍承担着罪恶,相应的,好人终究有好报,布朗罗先生收养了品性善良,道德高尚,宽容仁慈的奥立弗,他们和梅莱一家一起回乡下,从此过着幸福的生活。

篇52: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看了一本很经典的书,名字叫《雾都孤儿》,是英国着名的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的作品。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个出生在救济院的孤儿,倍受屈辱,就离开家乡来到伦敦的故事。

一天晚上,一个婴儿的哭声传出救济院,一个新的生命在救济院诞生了,孩子刚出生母亲就死了,所以救济院就收留了他,至于名字救济院有个规定就是每一个收养的婴儿的名字按字母顺序排列的,而这个小孩轮到T字开头了,所以就叫奥利弗退斯特。在他9岁生日不久就像包袱一样被扔到了寄养所,那里以政府给的经费不足为由,给所里的人们每餐一碗粥。后来奥利弗被邦布尔带到了济贫院,那里有二三十个小孩,都在做苦工,而且每顿饭也给的很少,大家的愿望就是过节,以为过节就可以得到一些发霉的面包。后来奥利弗勇敢的向发粥的人再有一碗粥,却遭到毒打,后来被5英镑卖给一个卖棺材的人做学徒。那人已经有二个学徒了一个叫诺亚,另一个是夏洛蒂。他们和太太每天都挖苦奥利弗。最后把他逼到离家出走。

后来他来到了伦敦,误被一个人带到的贼窟,这里有个头目叫费根,已经是一个老扒手了,带出来一部分“徒弟”,他知道奥利弗是一块好料,就想把他培养成扒手,每天和其它两个徒弟一起玩“游戏”,说是游戏,其实是训练他们怎么偷钱。后来一次实践,奥利弗、“机灵鬼”和查理一起在街上转悠,就看到了一个很阔的人在书摊上看书,“机灵鬼”和查理就上去偷了一个很别致的手帕接着就跑了,而后被误认为是奥利弗偷的还是书摊的老板出来证实才得以结束。最后被这位被偷的人(布朗劳先生)带回了家。受到先生和管家的精心照顾,才初尝人间温暖。

过了些日子,布朗劳派奥利弗送书,路上碰到费根集团的人又被重新带回贼窟。后又被迫参加一项抢劫活动,由于行动失败被枪打伤,后又被同伙儿扔到了水沟里,后被被抢劫的家人所救,主人露丝小姐对他很是照顾,后来又听说贼窟里的人要谋杀奥利弗,于是就与布朗劳一起先下手,把费金团伙推向灭顶之灾。

最后真 相大白,原来布朗劳先生是奥利弗爸爸的朋友,露丝则是奥利弗妈妈的妹妹。

这本书让我们感受到了一个小偷的冷与暖,“冷”是因为刚出生,母亲就病故,在家乡里被人像包袱一样扔来扔去。9岁那年逃到伦敦又被无知的带到了贼窟,知道真 相后,好不容易逃出来,又因为一次送书事件被逮了回去。而且到最后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为了得到父亲的遗产想去杀了他;“暖”则是逃出贼窟时受到布朗劳和他的管家无微不至的照顾,以及后来抢劫事件失败后受到露丝小姐一家的关怀。

奥利弗还是一个很善良的孩子,在他父亲的遗嘱上写着:“把财产分为两份,一份是奥利弗的哥哥的母子俩,另一份则是奥利弗母子俩,但孩子要继承财产就必须符合条件,他在未成年期间,绝不以任何不名誉、下流的或违法的行为来玷污他的姓氏。否则,所有的财产归另一人所有。”

当时奥利弗的哥哥(蒙克斯)是一个强盗,为了夺回财产他就想把奥利弗杀了来夺财产。

后来布朗劳看到蒙克斯还有希望,就向奥利弗请求把一半财产分给他,奥利弗同意了。几年后蒙克斯“旧病复发”,在牢里度过一生。说明了恶有恶报,善有善报。

篇5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很早就买了。当初买的时候,看到书的封底,写着一些名人的评价:马克思说,这是狄更斯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而狄更斯则被后世奉为召回人们回到欢笑和仁爱中来的明灯。再加上在历史课对狄更斯和《雾都孤儿》的初步了解,我毅然买下了它。可却因为时间繁忙,始终没有捧起它,细细阅读。暑假了,趁着时间充裕,我终于捧起它。有时,我气愤,有时,我大笑,有时,我担心于是,我相信自己的选择没有错,这是一本好书。

它讲的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济贫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他就是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后,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饥饿、贫困和侮辱,奥利弗逃到雾都伦敦,数度落入贼窝。他曾被富有、善良的布朗洛先生收留,不幸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救奥利弗,不顾贼头费金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洛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赛克斯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雾都孤儿》集中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乖谬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一些慈善机构的虚伪。一个现实的社会!

善与恶在本书中很显然:正义、善良、慷慨的布朗洛先生;漂亮、富同情心、坚强的罗斯;虽出身贼群,但有爱有恨,有同情心和正义感的扒手南希;最终改邪归正的费金的徒弟贝茨冷漠、自私、恃强凌弱,欺压平民的教区牧师助理邦布尔先生;贼窝首领费金;心黑手辣,几无人性的费金同伙赛克斯;内心为仇恨充斥,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主人公则是一个生性善良、倔强、诚实却受尽非人欺负的孤儿。

有句话说,好人有好报,这是我们对好人的祝福吧!而社会上更有很多好人非但没有好报,更是好人命短啊!真的是这样吗?不,上帝是公平的,至少我们心中的上帝是公平的。命运也是人性化的,就象老一辈说的那样救人一命胜造七级浮屠,坏事做多了,必会遭天堑,老天爷在上头看着呢!而《雾都孤儿》深刻的为我们描述了这一点,善总是有善的归宿,恶也逃不过命运的惩罚:布朗洛最后认奥利弗为义子;罗斯嫁给养母的儿子哈里,有情人终成眷属;南希被赛克斯打死,却救了奥利弗;贝茨成为了快活的年轻牧场主;而邦布尔沦为济贫院贫民;费金死于绞刑架上;赛克斯在逃亡时误将自己打死;蒙克斯最终死在狱中。

这个世界永远鄙弃恶,人之初,性本善,相信每个人的本性都是善,只是在往后的人生中被周遭环境所潜移默化了。那么,只要我们坚守善,无论多么苦,要相信,善的归宿始终是善,而恶呢?

朋友,去看看它吧《雾都孤儿》,你会受到许多启迪!

朋友,让我们心连心,创造一个善的世界,让每个人都有一个善的归宿!

篇5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一周空余时间很多,所以读了两本书,一本《雾都孤儿》,一本《简爱》,这里先谈一下读《雾都孤儿》的感受吧。

先介绍一下作者狄更斯那个年代吧,在狄更斯那个时代,英国式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整个社会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店铺里充斥着从大英帝国个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危楼破屋里生活的工人和城市贫民生活却十分困难。狄更斯就是通过这一生活背景来描写的。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的揭露和鞭挞了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

这部作品的主角奥立佛是个孤儿,在贫民救济院里长大,一直受到别人的歧视。因为不堪欺负而逃到伦敦,误入贼窝,受骂挨打,成长过程中不知吃了多少苦头。虽然在这样的环境中成长,但奥里佛有一颗善良的心,不管受多少苦,他不愿做坏事的决心是最大的。他受恩于人,永远也忘不掉感谢恩主。虽然他受到一些好心人的同情并收养,如布朗鲁先生,梅里太太,但盗贼集团里的人仍不放过他,而他的同父异母的哥哥也想致他于死地。奥立佛的命运是悲惨的,但他又受到好心人的帮助,查明了他的身世,并获得了遗产。他的命运最终得到了改变,可望成为一名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作品在开头就写了奥里佛在贫民救济院的情况,狄更斯在描写贫民院的生活情况时用了极其讽刺的手法:每个孩子有一碗薄粥,一点也不能增多,只有遇到重要的公共节日,除一碗粥外才能增加二又四分之一盎司的面包。他们吃过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调羹刮碗里的残汁,一直刮到碗锃明烁亮。刮碗这件事完成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睁睁地盯住大铜锅,仿佛他们能够把一块块灶砖都吞下去。这是他们还穷凶极恶地舔着自己地手指头,巴望着有几滴溅过来地粥星儿。从中可以看出那些孤儿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整天都处在饥饿状态中,无望地舔着自己的小指头,巴望着溅过来的粥星儿。可想而知,孩子们的生活是多么的悲惨,而奥里佛就处在这样的环境下。狄更斯正是用小说形式反映当时黑暗的社会现实,资本主义社会下人民的生活是多么的贫困,贫民的生活就如作品中写的一样。

读完这部小说,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篇55: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我有幸读了读,读后受益匪浅,感受颇深。让我联想到许多现实生活中的情景,对我触动很大。

《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反映生活悲惨现实的小说,作者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查尔斯狄更斯。小说的主人公奥利弗,深深地感动了我,读完后,我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奥利弗是一个孤儿,他被投入了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关心他。邪恶的费金,残暴的比尔赛克斯,以及一大群窃贼强盗。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神偷手,然后利用他去骗取钱财。可是奥利弗不愿去干这些事情,费金就对他拳打脚踢,迫使奥利弗到处流浪。幸运的是,他遇到了一群善良的人,对他无微不至的关怀,让奥利弗感到非常温暖。

奥立佛是个坚强、善良、聪慧和勇敢的天真男孩,却经历了坎坷的人生,最终雨过天晴,迎来了幸福的生活。而我们现在是生活在蜜罐里,在福窝中,却经常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想过,世界上还有许许多多贫困的孩子,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或许是面对辍学的困境和挨饿的局面。他们充满着对生活的热爱,憧憬着明亮的教室,向往着可口的食物或者是保暖的衣服。面对这些渴望生活的贫困的孩子,我们能视而不见吗?能袖手旁观吗?当我读到狄更斯笔下的贫民院孤儿的生活时,我的头脑中总会闪现出在电视上看到的非洲难民的画面。

旧社会贫民的生活是贫困的,挨饿受冻是很平常的事情,而在21世纪里,在这个文明的时代,饥饿、恐惧、挨冻依然存在。在看到奥立佛被欺负,被殴打的情节里,我又不时地联想到了常常在大街上看到的那些卖艺和乞讨的孩子。听说这些衣衫褴褛的孩子们也是误入了一个组织,不管是卖艺得到的钱、乞讨而得到的钱、还是偷来的钱,也要上交他们的头儿。这就是文明的社会吗?那些孩子的命运,他们的生活,和狄更斯笔下的孤儿奥立佛的生活又有什么区别呢?奥立佛是幸运的,能够被善良的人收留。而在现实社会中那些误入不明组织的孩子们,他们的命运会怎样,能够遇到好心人吗?我想不会的,他们的结局或许是像这部作品中的南茜那样,或者是饿死、病死。这也是这个所谓的文明社会的必然结果。社会越是进步,人类越是文明,那些不良分子也就越猖狂,而不幸误入他们手中的孩子们命运就越悲惨。所以,我们更需要用爱心去帮助那些在困境中的人们,帮助他们摆脱困境,迎来幸福的生活。

《雾都孤儿》反映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性中的正直与善良,也揭露了当时英国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还说明了善良能克服一切艰难险阻的观点,故事美好的结局,也证明了这点。

好人终会有好报的,邪不压正,正义一定会打倒邪恶的!坏人也终会得到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不愧为世界名著,被它优美的语言与幽默讽刺的手法所深深感动,让人含泪微笑,心灵顿时得到充实与净化。

篇56:雾都孤儿读后感

奥利费这个没有父母的孤儿,出身就在习艺所生活。他那里环境十分恶劣,饮食也十分差。文中这么说道“一位大师傅系上围裙,由一两个女的作助手,好像要发什么珍贵的吃的呢。可事实却是每一个男童可以领到一小碗的“佳肴”,没有更多的了,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到恢复锃光瓦亮为止,之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而当时的英国也是这样的场景:“孩子们总是半饥半饱,穿的破破烂烂,他们有一半人不知道什么叫吃饱,许多孩子一天只吃一个便士的面包;甚至还有一些小孩子从早上八点到晚上七点连一点东西都不吃。他们常常衣不蔽体:许多孩子冬天还赤着脚。”

当时,作者在写这篇小说时,英国是全世界军事上、经济上最强大的资本主义国家,而伦敦就像一面镜子反映着这个国家的种种矛盾。豪华的商店里充斥着大英帝国各殖民地运来的珍贵商品,供贵族资产阶级享用,而在另一端,危楼破屋栖身的工人和城市贫民却十分艰苦地生活着,工人住宅住得拥挤不堪。家具的多少,那就随贫穷的程度不同而有所不同,最穷的连需要的家具都没有,在很多情况下,只是一些破衣烂衫。食物基本很坏,往往是几乎不能入口的,在许多长河,至少是有时候,在量方面也不足,而在最坏的情况下就会饿死人。

那时,英国通过新的济贫法,取消一切金钱或实物的济贫,只承认把穷人收到习艺所这一种方式。

从书中看到,千百座这样的习艺所就是千百座穷人的监狱。仅仅是怕当倒毙街头的饿死鬼,失业者才不得不走进这人间地狱。英国政府对此了解得一清二楚,它正是指望穷人千方白鸡地逃离习艺所的命运,从而使当局可以假惺惺地宣称:是穷人自己不愿接受救济。

贫民习艺所是狄更斯笔下英国社会的一大脓疮。他指出:“那里的伙食比最穷的工人吃得还要差,工作却更繁重,甚至监狱里一般的伙食也比这里好。”然而年轻的狄更斯在本书中不局限于揭露贫民习艺所这种机构的本质,他还愤怒地去抨击对童工的残忍剥削,批评英国法律坑害哪些为一块面包卖命的孩子。

篇57: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出生在英国济贫院里的孤儿,他叫奥利弗。他被送到一个“吃不饱,穿不暖”的寄养院里勉强活到了9岁。因为要求添一点粥,遭到毒打被关了禁闭。随后他被打发到一个棺材铺去当学徒。在那里,他成了老板的聚宝盆却又受老板、老板娘、师兄的欺凌。他不堪凌辱,逃走了,来到了雾都城市——伦敦。

在伦敦,他不幸落入费金的盗窃打劫团伙中,经历了伦敦最底层生活的苦难,费金最后被处死,而奥立弗则被人收养,过上了幸福生活。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受益匪浅,感受到了做一个孤儿的滋味。我们离不开父母,离不开家。没有亲人的照顾,没有家的温暖,我们又将怎样呢?没有父母我们就像一根无助的草。在现实生活中 ,我吃的饱,穿得暖,睡的香。妈妈爱我,爸爸疼我。谁都对我好,我就是家里的明珠,我被捧上了天。我和奥利弗的生活是完全不一样的。但是,好人有好报,奥立弗最终过上了幸福生活。可见,当时的社会是多么不好,到处都有打劫团伙。但现在社会发达了,坏人渐渐减少。如果不想做一个孤儿,就应该更爱父母!!!

篇58: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个假期,经朋友推荐,我读了一本小说叫《雾都孤儿》,这本书故事情节起伏波折,同时也让我认识到了另一个英国。

其实英国在大家眼中是一个文明国度,可在作者笔下,这个英国是肮脏的,是阴暗的,这篇故事多以讽刺的手法来写的,文字非常引人入胜。

这篇故事的主人公,是一个童心未泯的孤儿,前面有写出了奥列佛身世的伏笔,一件物品,而在最后这件不起眼的伏笔成了解开奥列佛身世的钥匙。文章中有许多处这样那样的人物或事情,在最后起了关键性作用,而这个孤儿奥列弗在当时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影响下成熟,但纯洁的心灵永远没有被污染,这是多么善良无暇的童心啊。

我猜作者是对纯洁童心的赞美,还有对下层社会地位的同情,对英国复杂的社会现实的批评和讽刺,因此塑造出主人公奥列弗的形象。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结局总是那么美好,奥列弗过上了很幸福的生活,而文中的反面人物得到了他们应有的报应。

其实,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大家经常遇到小困难,几次不能解决后就想放弃,缺少意志力的锻炼。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我们应该珍惜现在优厚的生活条件,在困难面前不低头折腰,一起展望未来,做一个强者!

篇59:雾都孤儿读后感

周六,我和妈妈到衡山电影院观看《雾都孤儿》。影片一开始,就十分阴暗,使我的心一下子沉重了起来。故事时常令人捧腹大笑,时常令人泪流满面,时常令人惊心动魄……

这部电影讲了一个叫“奥利弗”的孤儿经过种种磨难,终得幸福的故事。影片不仅仅是想告诉我们资本主义的黑暗与残忍,还想告诉我们善良的人终会幸福,而恶人是会得到报应的。

:南希,一个忠心耿耿的女人,为了帮助奥利弗而失去生命;贝茨,最终大喊“他(头儿比尔)在这的惯犯中的大哥;就连菲格再临死前也顿悟了……这一些都使我频为感动,是我懂得了善良能感化一切。

影片中的一些话也让我感悟到了大道理。忘恩负义是最大的过错,让我明白人背信弃义是最可恶的;勇敢地走下去,不要回头……使我知道了要勇敢,不要被过去的一切所吓倒;永远有多远?告诉了我谁也了不到以后会发生什么事……

电影中的场景多半是下雨的,充分体现了奥利弗的绝望、忧郁和悲伤的内心。影片末才晴空万里,不正是表达了”阳光总在风雨后“吗?也解开了我心中的疑问:题目为何叫”雾都“孤儿。但从中还是告诉我们这世上还是有善良的人的。布郎落就是其中之一。

我十分喜欢此电影,不单是影片中巧妙的一些用语、背景、情节……但更多的是被奥利弗的纯真的善良所打动。

篇60:雾都孤儿读后感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从小到大,我阅读过很多书籍,他们像一个个五颜六色的贝壳撒在我记忆的海滩上。而《雾都孤儿》就是其中一颗璀璨的珍珠,令我至今都记忆犹新。

《雾都孤儿》 是一本世界名著,它讲述了一个发生在19世纪英国的动人的故事。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 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从小就失去了父母。长期以来,没人真心爱他,他被当做货物一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遇上南希,遇上布朗洛先生,他才摆脱困境,过上幸福生活。

在文中最令我感动的是奥利弗遇到强盗集团的那段经历:奥利弗在流浪的路上,走了七天七夜,饥寒交迫,疲惫不堪。后来,他遇上了小偷杰克。杰克把他带到贼窝,小偷们想把奥利弗训练成一个小偷,但奥利弗受尽折磨也不愿意 ,他便逃了出来。读到这,我心中的敬佩之情油然而生。杰克只有十岁,和我差不多,可他的坚强 、勇敢、正义是我们难以相比的!奥利弗宁愿承受痛苦,宁愿继续过流浪的生活 ,也不愿意做一个小偷,可见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正义的坚持! 我也无法知道,在他瘦弱的身体下,有着怎样的意志力,能使他坚持不懈,使他在寒冷、孤独中依然顽强斗争 ,向着美好的生活进发!

与奥利弗相比,我们生活得多幸福,可我们还是不满足,常常抱怨生活。记得有一次,我读英语时,总觉得发音不正确,都想放弃了,但转念一想,我有一个温暖的家,有疼爱我的父母,有英语学,我为什么不懂得珍惜还要叫苦呢?于是我又重新拿起英语,认认真真地练习着发音,一次,两次,三次……最终,我终于可以准确地读出英语了。

篇61:雾都孤儿读后感

今晚我有幸在上海话剧中心观看了经典剧目《雾都孤儿》首演。这个舞台版的《雾都孤儿》是世界知名的巡演剧团英国TNT剧团继去年来沪演出《麦克白》之后,在沪上是眉开二度的演出; 他们的演出恢复英国戏剧的传统——性别转换,男主角奥利弗和小扒手道奇是由女演员扮演;而且是全剧由5位演员,每人分饰2——3个角色而完成;演技十分精湛!

感觉TNT剧团的演出风格就是简约、质朴,演员是全方位的。《雾都孤儿》的特点也在于加入了由英国皇家剧院作曲家托马斯·约翰逊创作的音乐和合唱;剧中盗窃团伙头目费金的老婆是由男演员来扮演,由此带来的黑色幽默效果也是TNT和狄更斯的风格体现。

我非常喜欢舞台剧包括话剧,音乐剧;感觉是一种很富有感染力的艺术表现方式;让观众可以面对面的直观感受到演员们的表演; 每每欣赏舞台剧时总能给我带来一种心灵的震撼和对艺术的新认识! 舞台剧不同于电影及电视作品,必须是一遍呈现;没有N机也不允许重复! 对演员的演技要求非常高! 希望有机会可以欣赏到更多舞台剧的佳作!

篇62: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部小说主要情节是,一个不知来历的年轻孕妇昏倒在街上,人们把她送进了贫民收容院。第二天,她生下一个男孩子后死去,这个孤儿被取名为奥利弗·退斯特。奥利弗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后,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被带回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弗,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罗报信,说奥利弗就是他找寻以久的外孙。后来,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这本书中最让我敬佩的是奥利弗他并未向侮辱屈服,折磨也未能改变他善良的本性,在重重艰难之后他获得了幸福,奥利弗十分坚强和勇敢,而那些撒谎、欺诈、偷盗的人,真的很可恶。我记得古代有句话:人之初,性本善。我想,犯罪的人本性是好的,他的罪恶不是天生的,是因外界的不良影响而造成的,如果在现代社会中,人人学习奥利弗他那不弯腰,不低头,坚持不懈的精神,那么善良的本性不会消失。

我们也要学习善良的布朗罗,使他伸出了援助之手帮助奥利弗的,正因为它的善良,才是奥利弗得救,他让世界少了一个坏人多了一个好人,让奥利弗远离污浊的世界。

总而言之,整本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卑鄙小人愤怒,为善良的布朗罗感动,为奥利弗得到新生而高兴。《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各国读者喜爱的经典作品,我也不例外。就因为这部小说,我也开始认识了狄更斯,他的这部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的最底层生活,使我见长不少。

看了《雾都孤儿》,让我受益匪浅,让我懂得了社会的冷酷与人的性格的残暴。

篇63: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书《雾都孤儿》,这是一部十分著名的小说,它讲述的是发生在19世纪的一个动人的故事。

这本书虽然是描写资本主义确定早期,但对于今天的我们仍有很大的启示。

书中的主人翁奥利弗·特威斯特是一个孤儿,他出生在济贫院,出生不久他的妈妈就死了。后来,他被当作一件物品被送来送去,受尽折磨,直到最后遇到一位善良的布朗洛老先生,这位先生收留了他,从此过上了好的生活。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愤怒,被善良人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助了他的两个人。因为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像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的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

本书以主人公奥利弗的生长过程为线索。开头便写了奥利弗的出生。虽然出生在孤儿院且其母落魄,但通过当时的状况便可隐约感到其身份不一般。这也可以勾起读者的兴趣。随着故事一步一步发展,奥利弗的身世也被慢慢地揭开。作者这种循循善诱,将我们一步一步带到答案面前这也非常人所能坚持的。读这本小说时,我们要像奥利弗因坚守信念而出淤泥但不染那样耐心的看下去。

在本书中,虽然最后奥利弗有一个令人满意的结果,但在书中可以看出奥利弗经历了很多苦难甚至面临死亡。不过,奥利弗坚强地走了过来,实在令人佩服。

本书中,作者在奥利弗与费金等人相处处着了很多笔墨。奥利弗虽然在费金等人的诱惑或为威逼下仍保持着那颗善心。难道他不受环境影响吗?奥利弗自乡村来到这个大都市,从那个比较纯洁的地方来到这个复杂的城市,在和费金等人交往下,其已不再如此单纯,已能看出费金那伙人的一些小手段。而在布朗罗等人影响下,奥利弗的善心得以巩固升华,在做了很多好事以报答他们的同时自己也许到了很多本领——读书写字。总的来说,环境并不是不影响人的。我们要保持一颗善心,吸取环境之精华,弃之糟粕,遇事理智分析,善于学习,来壮大自己。

奥利弗出生于一个孤儿院,因不知父母为谁而生来可怜,便遭教会人士冷眼相待,在教会中吃尽苦头,总因其不听话,被人领走为学徒。后因其被老师重用而遭师兄嫉妒而遭陷害,因惨遭毒打而逃往伦敦。一路上虽偶有善人资助,但最后却被机灵鬼带进了贼窝。后因其伙伴偷盗致使其被误捉,但好心的布朗罗将其担保了出来并带回家精心照顾。但好景不长,他在外出时又被捉回贼窝。在贼窝受尽苦头后,他又被领走协助抢劫但幸得未遂。不过他受了伤,后被好心的露丝留在家中得以康复。再后在布朗罗等人的精心调查下他终于查明其身世,并使得费劲等一伙人得到应有报应。最后,奥利弗跟布朗罗住到农村,从此幸福的生活着。

所以我们要珍惜现有的学习条件,刻苦读书,让自己成长为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这样我们才能够有能力去帮助这些孩子,让他们和我们一样拥有灿烂阳光般的美好生活。

篇64:雾都孤儿读后感

这是一本简短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单薄。但它的寓意和它带给我们生活的信念和力量是不能磨灭的——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孤儿奥利弗,出生之前父亲就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的时候咽下了最后一口气。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去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摧残。自大的唯利是图的区长,自私的女管理员,冷漠小气的大厨。在济贫院里的孩子每天只能喝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这让他们日日与饥饿为伴,这样的生活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做学徒,在一家棺材店里,可棺材店的老板也是一个伪君子把金钱视作生命。全书极力写了形形色色的人,但他们都有同一个特点就是自私与唯利是图。只有少数人有着美好的品质。这也许就是狄更斯当时英国的社会状况。

于是奥利弗决心离开店里,独自一人去了雾都——伦敦。在伦敦它碰到了机灵鬼(书中是有他的名字的,可只出现了一次,大部分时候用“机灵鬼”替)。机灵鬼是乎是一个好人,给他食物和住处,奥利弗也认识了机灵鬼的上司老费金,也就是他日后最痛恨的人之一。奥利弗在和机灵鬼上街的时候亲眼看见机灵鬼从一个人口袋中掏出手绢的时候他才翻然醒悟——原来费金和机灵鬼就是社会上最见不得光的叫做“贼”的存在。奥利弗是入了贼窝了!后来奥利弗有幸受到的一位老绅士的接济(就是东西被机灵鬼偷了后来嫁祸奥利弗的绅士),当被露西(女贼)抓回贼窝。在老绅士留下了对奥利弗不好的印象。

最后奥利弗在一次被强迫的盗窃行动中负伤,被贼伙在逃命是丢下不管。这却使奥利弗遇见了他生命中最重要的几个好人。他们都可怜奥利弗同时也想解开他的身世之迷。最终邪恶终究不敌正义,露西最后改邪归正可却死在了另一个贼的手里。贼窝中的贼死的死,被抓的被抓。费金最后上了绞刑架,奥利弗同父异母的哥哥将受到法律的惩处。奥利弗也与他的姑妈相认。奥利弗历经磨难最后找到了光明获得了人间的温暖,从此奥利弗不再孤单一人,完美的结局——

这是本书是主人公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一本当时英国的悲剧。书中所有的反派人物都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麻痹自大,唯利是图,残酷冷漠……这些不良的品质腐朽了人们的心灵侵蚀人们的意志。在书中凸显了一个鲜明的特点:外表强大的,其实心灵很软弱;外表软弱的却有一颗坚强的心。像克里斯(贼团中的一员)外表强悍无比连贼头费金也不放在眼里,常常对追随他的露西施暴。最后在他杀了露西后却像一只老鼠一样逃窜。最后在自己的精神压力下被正义的群众逼的用一种滑稽的方式自杀了。还有机灵鬼,他在没被抓前不可一世,在被抓后仍是奋力的耍着嘴皮子。但却摆脱不了被抓的事实。坚强的不用说有如奥利弗,在如此的饿困中最后摆脱了一切的灾祸,不仅是他遇到了好人,还有就是他坚强的心灵。

本书中最悲情的人物非露西莫属了,他在贼窝工作多年,在遇到奥利弗时也露出了她善良的本性。她痛恨贼团她想帮助奥利弗,而且他也这样做了。但他自己却不能摆脱贼窝,因为她的心灵已经受到了污染,即使还有善良的一面会闪光,却再也找不回那颗纯洁的心灵了。最后也只能在克里斯手中惨死。在此要再次庆幸奥利弗的心灵没有被费金他们玷污。

小说就是小说,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这本小说也没有特别奇巧的构思,没有人神共泣的华丽语言。但它却传达了一中信念。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给了我面对生活与学习的莫大勇气。也就是因为全书明确的立场与对真诚与善良的称颂令我赞叹。它将现在那些略显颓废的文字与读本华丽的击倒,它带来的信念与力量将会令灾厄的种子夭折与摇篮之中……

篇65:雾都孤儿读后感

首先很抱歉没有看过狄更斯的这部小说,《双城记》倒是看过,也是压缩本,不记得了。发现中学教育最大的失败,就是将这些名著的名目一股脑儿倒给学生,却不给学生阅读的可能,久而久之,名目和作者记了一大堆,书却一本未读,而且还减去了阅读的兴致。当然,这也和学生的懒惰有关系,我就是个很懒的人,且不太喜欢读外国的小说,总觉得翻译过来的东西,又倒了一次手,失真还是其次,又夹杂上译者个人的思想。

这部电影让我想起很久以前,大概是高中,看的《悲惨世界》,都是很写实的作品。电影的色调是灰色,最普通的颜色,然而永远不会让人觉得累。就像古代园林中最为朴实的青砖和灰墙,比不得朱漆的大门,但是我们现在能看到的只剩下青砖和灰墙,朱漆的大门经受不住时间的消磨。

我只所以不太喜欢看外国的小说,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便是记不住人物的名字,像今晚的《雾都孤儿》。读了《雾都孤儿》,让我为此书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感到悲惨与怜悯,同时又为18世纪三十年代的伦敦街头罪犯们感到憎恶与悔恨。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可怜一出生就成了孤儿。他被投入一个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忍饥挨饿,挨打挨骂,从来没有人爱他。

他做过童工,被强盗唆使偷窃,后来被棺材店老板收留,任其唆使。奥利弗。特威斯特苦难的童年,叫人伤感。但故事的结尾,到出了主人公真实的身份,一个大庄园的继承者。从此,和外公相依为命,过着幸福的生活。正如一切最好的故事里一样,善良最终战胜了邪恶。小男孩儿在收养所里和那一群孩子一同捧着硕大的碗狼吞虎咽地吃着仅有的一勺粥的场景正与收养所的执行官们优雅地坐在一大桌鸡鸭鱼肉前的样子形成一个鲜明的对比,一种莫大讽刺。小男孩从棺材店里逃出来,正是一片金黄的草地迎着朝阳,希望的所在。小男孩去伦敦的路上,遇到两家人家。

第一家开门的是一个小姑娘,她小心的按着身后那条狗的头,以妨那畜生跑出门去咬他,然而她的父亲却没有这么好心,将这个小乞丐赶了出去。小男孩在第二家门口晕倒,救他的是一个老妇人,她说我也不宽裕,但我会尽量让你吃。日出时小男孩又走上旅途,镜头停留在扶着篱笆遥望的老妇人身上。还有棺材店里的恶妇与她胆小善良的丈夫一样,善与恶在这里有着鲜明的对比。

当然还有一个勇敢的女人,为救小男孩而葬送了自己的生命;一个老头子,收养一群孤儿,教他们去偷东西,临死前告诉小男孩一包私藏的财产,然后歇斯底里的叫着,叫着;以及那位好心的先生,最终救了小男孩。人性在这里被无情地撕开,却又那么坦然和真诚。

真希望国产片能多有几部这样淡淡地,静静地,却又能够诠释很多意义的电影。

看电影的人并不多,且多是情侣,大概去看电影本身都变成了一种手段和工具。我是一个另类,常常孤独地坐在大屏幕的中间。有时候也想,身边如果有个人在,或许可以相互依偎着,感觉应该不错,但这是梦想罢了,只能发条短信,希望我的心情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珍惜的话,那是最好。

作者向我们展示了罪犯们的真实面目,揭露出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通过一个年幼奥利弗。特威斯特,来展示正义与邪恶抗衡的艰难历程。和奥利弗。特威斯特相比,我们的童年要幸运许多。不愁吃、穿,也不用打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这个安然和平的年代,我们要好好珍惜美好的生活,同时不忘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从此激励着我们要善良勇敢去面对困难。

篇66: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一个孤儿在漂泊流浪是最需要的是什么?没错,是世人的关心,是好心人的爱……有一个孤儿,就是在别人的帮助下得到了幸福。他就是世界名著《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佛。

《雾都孤儿》主要讲述了一个叫奥利佛的孤儿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经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辛福。书中有许多坏人企图伤害奥利佛,一些无情的人将他视为败类,然而更多的是好心人的帮助,罗斯小姐和女扒手南希就是最好的例子。尤其是南希,为了让奥利佛脱离苦海,不惜被扒手头儿怀疑、监视,最后将奥利佛成功送回了他的家。

奥利佛能够找到自己的幸福,不只是靠自己的坚持努力,更重要的是靠好心人的帮助。

我们生活在这个美好的世界,沐浴着爱的阳光,享受着爱的洗礼,被爱与幸福包围着,生活中爱味浓浓,人们付出爱的例子比比皆是。

抗击非典时,多少医生护士为了抢救患病的人而牺牲?汶川大地震时,多少爱心人士慷慨解囊,将祝福送向远方?舟曲发生泥石流时,多少志愿者千里迢迢赶去安抚幸存的人?

这些大事件暂且不说,生活中的小事也能体现这些。

同学生病了,几个小伙伴会争着去探望;老奶奶摔倒了,年轻人会轻轻搀起,嘘寒问暖;自行车倒了,路人会毫不犹豫地扶起;当买东西视为一角钱而尴尬时,旁边立刻会伸出一只手,递上一角钱,送上一个甜蜜的微笑……

点点滴滴,无不浸透了人与人之间的爱。我们再接受别人的爱时,也要学会付出自己的爱,去帮助别人。

一次,我骑自行车去影院,路上看见一个和我一般大的小男孩,一脸焦急,好像快要哭出来似的。我停下来问:“ 你怎么了?”“我妈妈突然胃疼,打我爸爸电话又打不通,我只好骑车去找他,半路上车又坏了。”说着,他似乎更急了,脸涨得通红,“附近的修车店要九点钟之后才开,我好担心我妈妈。”我听了,心中似乎涌动着什么。我捏紧了手中的电影票,一狠心,将自己的自行车推给了他,说:“快,骑我的自行车去找你爸爸,我推着你的自行车去xx修车铺,在那儿等你,快去呀!”他愣了愣,似乎有些不相信,然后骑上自行车走了。虽然,我没有看成电影,但我很开心,因为我帮助了别人。

小事见真情,每一个瞬间都会个人送去温暖。

数学课时,同桌没带三角尺,我悄悄递上一把;体育课时,一个同学在练习球操时不小心让球滚了出来,我一把拿住,将球抛给了他;放学路上,一个小妹妹被石头绊倒,我赶忙将她拉住,没让她摔着……

有人说,这些都算不了什么。但有句话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只有付出小爱,将来才会付出大爱;只有付出了自己的爱,才有资格获得别人的爱。

因为有爱,天空才会湛蓝;因为有爱,云朵才会洁白;因为有爱,世界才会美好;因为有爱,生活才会幸福;因为有爱生命才有奇迹!只要我们每人每天献出一点爱,有困难的人就会没有困难,再难也会因爱而化解,世界才真的会美好!

篇67:雾都孤儿读后感

当你在柔软的沙发上享受美味时,你可曾想到平民所里的孤儿们正在默默的忍受着他们的”再生父母”辱骂,鞭打的恩赐?当你面对着一桌佳肴而百般挑剔的时候,可曾想过到有些正在忍受饥饿的孩子们正在痛苦的呻吟着?当家庭的温暖溢满全身的时候,可曾想过孤儿们正在流浪街头孤苦无依?

《雾都孤儿》的主人公奥利弗本是一个上流社会的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年轻的母亲应为长期得不到关爱,只能一个人饱经痛苦,思虑过度,在生下奥利弗就去世了。他来到人间后从未得到过母亲的关爱和家庭的温暖,在当时的社会所谓慈善机构济贫院里的过着地狱一样的生活。九岁就被送到了一家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为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他逃回了伦暾,却不想被小偷给骗了,跌进了一个安排好的陷阱。后来由于遇到了好心的人,才转危为安,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中的一个个的片段让我感动,印象很深的是孩子们“吃过饭的碗从来就不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晶光发亮。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的望着粥锅……

这一细节刻画的淋漓尽致,将孩子们的吃不饱的生活完整的记录下来,也说明了那时社会的黑暗。

我们今天的生活是多么的美好,吃过了饭,有人给你刷碗,衣服脏了、有人洗,时不时还要耍耍小姐公子的脾气,有人担待着你。害怕你饿着,害怕你冻着这就是我们这一代的写照。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和平的社会,才不会在有孤儿,只有这样才有我们的幸福生活。人间呼唤关爱,人间需要关爱,因为有爱,人与人之间心灵之间架起了友谊的桥梁,因为关爱社会处处流淌着暖流,沐浴在灿烂的阳光下收获爱心播种希望。

篇6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

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妈妈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

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美好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书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两次帮助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因为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不过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美好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69:雾都孤儿读后感

现在的我们生活在密罐里,福窝里,却总是抱怨,总是不满足。但我们可曾经想过,在世界上,还有多少孩子,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在和饥饿、疾病作战;正面对着失去亲人,漂泊流浪的生活。他们充满着对生命的渴望,对生命的热爱,可是苦难和他们作对。

也许谁也不会想到,世上还有这么可怜的一个孩子。奥利弗是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他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的。他为自己的美好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努力。最后,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助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在别人眼里,奥利费是一个具有悲惨的身世和遭遇的人。他们认为这种无辜的人就应该为别人做事,但就是这种人,他们的心中却始终保持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

我们在一片乐地上生活,但有些人却在峭壁上挣扎。命运给予他们的是不公,但他们却用自己努力的汗水和顽强的斗志向命运示威。面对他们的是困苦,寒冷,嘲笑。他们的努力诠释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无论前进的到路有多艰险,成功是永远属于正直和善良的人的!

篇70: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一本出自英国著名作家狄更斯的著作,刚开始读,我就被主人公的遭遇感到同情,那这本书的主人公到底经历了什么呢?一起随我往下看吧。

本书写了一位名叫奥立弗的孤儿从小没有父母,被卖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受尽欺辱,正当他忍无可忍逃出来时,却轻易的相信别人的诱骗,误入歧途,学做小偷。他知道这一行业的罪恶性,无意中被一位绅士救了,但又被那一帮人抢走了。一次入室行窃,奥立弗制止了他们,却因此不小心挨了一枪。最后,他被一家好心人家收留,好心人帮他得知了身世,讨回了公道,并找回了曾经收留他的绅士,和属于他的遗产。

奥立弗的经历可以算得上是惊心动魄,他的命运竟是如此悲惨。读了这本书,我更是发现了一些道貌岸然的卑鄙小人,他们竟然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不顾别人活得怎样(就像书中卖了奥立弗的那些人),他们为什么不伸出自己的援手,帮助奥立弗,他们是知道奥立弗的现状的呀!终于,当我读到有好心人收留奥立弗时,心里才稍稍地感到了安慰。莎士比亚说过“金子,黄黄的,发光的,宝贵的金子!只要一点点儿,就可以使黑的变成白的,丑的变成美的,错的变成对的,卑贱的变成尊贵的,老人变成少年,懦夫变成勇士……”金钱真的这么重要吗?有人可以为了金钱出卖别人吗?这个社会真的只有金钱最重要吗?

读这本书吧,它会让你对人生有新的理解!

篇71:雾都孤儿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令我思绪如海,感慨万千的书,名叫《雾都孤儿》。它的作者是英国著名小说家查尔斯·狄更斯,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透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

这本书是以有着‘雾都’美称的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无依无靠的孤儿悲惨的身世及可怜的遭遇。(lz13)主人公奥立弗出生在济贫院,刚出生不久,母亲就与世长辞,之后,他就在当时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一般的生活,被当作一件物品一样被人们送来送去,受尽折磨,从未得到母爱和家庭的温暖的他,在9岁就被送进了一家棺材店,经历了学徒生涯,因不堪忍受非人的待遇,艰苦逃难,又不慎误入贼窝,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了无数辛酸,但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转危为安,化险为夷,查明了身世并获得了幸福。

读完这本书,我的情绪久久不能平静。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构成了强烈的比较。但,如果没有布朗罗先生、露丝小姐、梅里夫人的善良和热心。只凭靠奥立弗的力量是远远不够的。

一架标准的钢琴有52个白键,36个黑键,其中的白键永远都是比黑键多的,就好比整个世界是一架标准的钢琴,善良纯洁的人都是白键,反之,丑恶歹毒的人都是黑键,无论何时何地,善良的人总比丑恶的人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善良的人总会像荷花一样出淤泥而不染。自古以来邪不胜正,正因,内心充满罪恶的人,他已是一具没有思想,没有灵魂的行尸走肉,看似表面强壮的躯体,但他的灵魂却是瘦小不堪。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他们会为此更加发奋的去拼搏,正因,他们的灵魂无比强壮。

合上这本书我只想说一句话: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着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掌握在我们的手中。

篇7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小说描述了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斗争,赞扬了人们天性中的正直和善良,也揭露抨击了当时英国慈善机构的虚伪和治安pol。ice的专横。同时,作品又带有浓厚的浪漫主义情调,充满着人道主义情怀。

这本书给我的第一个感触就是:看着这本书,好几次泪水打湿了我的眼睛。不仅仅是为了小奥力弗。退斯特的悲惨遭遇,更是为他的善良,南希和其他小扒手的无奈,甚至是老犹太费根。书中每一个人都有这鲜明的性格。奥力弗。退斯特虽是书中的主人公,但我觉得奥力弗不是他一个人,而是孤儿院里的所有孤儿甚至是所有的在苦难中的孩子,也许他们最后都没有奥力弗的幸运,但奥力弗的幸运也只是作者对于生活的完美期望,在当时年代更多的人只能是拥有奥力弗的朋友狄克的悲惨结局。“这个孩子面色苍白,瘦骨如柴,面颊凹了进去,眼睛显得又亮又大。拼命省料的教区施衣——他的贫儿号衣——在他弱不禁风的身上仍显得宽松肥大;他幼嫩的身体却像老人一般干枯了”这就是狄克的真实形象,能够说是所有贫儿的形象,迎接他们的只有死亡。看到这,我哭了,眼泪并不能起到什么作用,但至少代表着触及灵魂的感触。

这本书给我的第二个很深的感触就是主人公小奥力弗的勇敢的精神,虽然在黑暗的习艺所里饱尝了生活的艰辛,但是并没有给这么一个完美的心灵蒙上灰尘。由于饥饿他向干事提出需要一碗稀粥时,被那些干事认为“这2孩子将来必须会被绞死。在当学徒的时候他应对人们对于他母亲的羞辱,奋起反抗。他啊也许是由于初生牛犊不怕虎,竭尽全力反抗着。之后逃亡到伦敦后,纯洁的心灵让人们感到可笑。其中有一段话让我记忆尤深“那些都是老先生的,在我还热病快死掉的时候,是那位好心的先生把我带到他家里去,照看我养好了病。哦,求求你们把这些都送回去吧,把书和钱还给他。你们要我一辈子待在这儿都能够,我只求你们把这些东西送回去,不然他们应定会以为我逃跑了的,你们可怜可怜我,把书和钱送回去吧”这是小奥力弗被抓后说的话。我不禁被他维护尊严的行为所打动。一个人活着就要有尊严。

这本书给我第三个很深印象的就是作者的写作手法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辛酸的笑,让人读完之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

合上这本书我没有太多的感慨,只有一个:人活着只要不断地向这梦想千金不需要顾虑太多,不好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73:雾都孤儿读后感

一个善良的小男孩,一个忧郁的小男孩,一个倔强的小男孩,这个小男孩就是《雾都孤儿》中的主人公奥利弗。

奥利弗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因饥饿向厨师要粥喝而被送到棺材铺当学徒。受尽凌辱后逃到伦敦。在那儿,他误入贼窝,被费金指使行窃,作案时被抓住。失主布朗洛收养了他,但他又被女贼南希抓回,跟随赛克斯行窃,行窃失败,又被主人家收养。南希得知了奥利弗的身世,告知罗斯,因此被赛克斯杀害。最后,奥利弗依法继承父亲财产,盗窃团伙受到法律严惩。

《雾都孤儿》吸引我的不仅仅是它的故事情节,还给我带来了许多的启迪,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我们每个人都要有爱心,都要乐于助人。我们生活中就有这样的例子。在2008年5。12大地震中,全国人民万众一心,众志成城:解放军叔叔不怕辛苦,日夜解救埋在废墟下的幸存者;街头的红十字采血车上,很多叔叔阿姨将自己的爱心奉献出来,用他们的鲜血挽救那些生命垂危的病人,这些充满爱心的鲜血汇成生命的长河;大批的志愿者赶赴灾区,献出自己的一份力;大批的物资从各地运送到灾区;小学生们也纷纷用零花钱为灾区捐款,一元钱的力量也许很小,只是杯水车薪,但汇集着无数爱心的无数个一元钱,它的力量却很大,灾区的人民必须能体会我们的爱心,感受到大家庭的温暖……这体现出了我们全国人民的爱心和我们乐于助人的精神。

对人民我们要有爱心,对动物植物我们也要有爱心。我们人类和动物植物是最亲密的伙伴,没有了它们,我们会觉得寂寞。我们要爱惜动物,爱惜一花一草,一树一木,这样,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可爱更完美。

爱心是一朵花,一朵美丽奇妙的花;爱心是一首歌,一首焕发向上的歌;爱心是一股泉,一股清澈透亮的泉。让我们每个人都献出一点爱心,让世界变得更完美!

篇7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英语:OliverTwist),是英国作家狄更斯于1838年出版的写实小说。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误入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忙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如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本书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批判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透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现实生活。富人的弃婴奥立佛在孤儿院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学徒。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他曾被富有的布朗劳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善良的女扒手南茜为了营救奥立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朗劳报信,说奥立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茜被贼窝头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立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充分地体现了其形象生动的故事特点。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狄更斯在小说中无情地揭露和鞭挞了当时资本主义社会的黑暗和虚伪。1838年和1839年,他发表了《雾都孤儿》和《尼古拉斯·尼可贝》,描述了资本主义社会穷苦儿童的悲惨生活,揭露了贫民救济所和学校教育的黑暗。狄更斯是英国最伟大的小说家之一,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杰出代表,对世界文学有巨大的影响。《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正因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一样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99zuowen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象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

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篇75:雾都孤儿读后感

故事大概讲述的就是:孤儿奥利弗。退斯特本市上流社会一个有钱人家的私生子,她的母亲在生下她后就辞世了。小奥利弗从生下后就没有得到过母亲和家庭的关爱,更可悲的是还不得不在所谓的慈善机构济贫院里过着地狱般的凄惨生活,9岁被送入棺材店当学徒。因不堪忍受非人待遇,逃到了伦敦,无独有偶,又被小偷所骗,越近了他们事先安排好的陷阱了。但是,小奥利弗是勇敢、正义、向往完美生活的孩子。他为自己的完美未来所作出了巨大的发奋。最后呢,遇上了好心的人,他们帮忙他寻找到了幸福的生活。

其中,让人最感动的不是好心的老绅士也是奥利弗父亲的好友布朗罗先生,也不是救助他脱离生命危险的也是他的亲姨妈露丝小姐一家以及一些好心的人,而是没有多次重点描述的女扒手南希。真的很喜爱这个人,她虽然也是一名小偷,但或许是奥利弗悲惨的遭遇触动了内心中拥有善意的一根弦。她不顾背叛所爱的人——赛克斯,也不顾自己冒着被抓,被处以绞刑的危险,为小奥利弗求情帮忙他向露丝小姐求救,但是不公平的是最后惨死于赛克斯的棍棒之下。

在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露丝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片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反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可喜的是,恶人的代表——费根、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这个孩子发奋改变自己的生活,向往正义。期望终究是掌握在自己手中的,我们或许会遇到善良的人们给我们机会重见光明,但是在遇到之前,更就应动手组建自己的梦想。

篇76:雾都孤儿读后感

初次翻开《雾都孤儿》这本书,是在一个午后,阳光暖暖的射在我的脸。在此之前,我看过同名的电影,电影中小主人公清澈的眼睛给了我十分深刻的印象。但是电影毕竟是短短的一个多小时,很难讲述出那长长的人生,于是我翻开了这本书。看了几页后,小奥力弗的形象便跳进我的脑海中。于是读着这本书就不再是看着简单的文字了,仿佛真实的生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故事讲述的是一个名叫奥力弗。退斯特的弃婴在孤儿院里被悲惨地教育了9年,然后又被送到棺材老板那儿当学徒。由于难以忍受的饥饿和暴力以及侮辱,他逃亡伦敦。又不幸误入贼窝,期间被一位善良的的老绅士班布尔先生收留。但又被那一伙贼绑回贼窝。最后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班布尔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奥利佛最后得以与亲人团聚。

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仅为奥里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说愤怒,被善良人所感动,为奥里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爱的人物,是在两次奥里弗陷入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帮忙了他的两个人。正因他们的善良,奥里弗才得救,也正因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是将来少了一个贼,多了一个好人。如果世间的人都想他们一样的话,我想,世上便不会有受苦的人,不会有那么多的孤儿。正如一首歌中所唱的:“只有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完美的人间。”而我也为其中的南西所感动,她是贼窝得一分子,但她没有被贼窝染黑了心,她知道悔改,知道去怜悯一个孤儿。但她也是被那个善良的人所感动了,可见如果多一个善良人,也许能够多感化一个在贼窝里的一刻还有一点点人性的心。但是,我也为南西所悲哀,她最后的结局十分惨,她被打死了,而打死她的人,确是她一向不舍得离开的人。南西曾有许多机会逃离那个肮脏的世界,但她放下了,就是舍不得最后那个打死她的人。

在《雾都孤儿》这本书中,奥利弗、南希、罗斯小姐都是善良的代表,他们都出生于苦难之中,在黑暗和充满罪恶的世界中成长,但在他们的心中始终持续着一偏纯洁的天地,一颗善良的心,种种磨难并不能使他们堕落或彻底堕落,发而更显示出他们出污泥而不染的光彩夺目的晶莹品质。最后,邪不胜正,正义的力量战胜了邪恶,虽然南希最后遇难,但正是她的死所召唤出来的惊天动地的社会正义力量,正是她在冥冥中的在天之灵,注定了邪恶势力的代表——费金团伙的灭顶之灾。因此在小说中,南希的精神得到了升华,奥利弗则得到了典型好处上的善报。而恶人的代表——费金、蒙克斯、邦布尔、塞克斯无不一一落得个悲惨的下场。

《雾都孤儿》这部名著在我心中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使我懂得无论环境怎样恶劣,世界怎样复杂,我们都就应持续一份善良、博爱的的精神,这样于人于己都会带来快乐和幸福。

篇7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爱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悲哀,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杯具。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最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忙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向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正因他向往完美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就应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下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此刻十分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父亲母亲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之后,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父亲母亲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正因持续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下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78: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最近读了狄更斯的《雾都孤儿》,书中的主人公奥立弗是个私生子,他母亲刚生下他就死去了,可怜的奥立弗在济贫院里艰难地生活了9年,而后又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晚上就睡在棺材堆里,每次吃饭时都把他打发到最冰冷的角落里吃那些发霉的食物。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立弗逃到伦敦,却误入贼窝。小偷费根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奥立弗无论怎样都不肯屈服,他一次次地逃脱,又一次次被抓回来。读到这,我真的被奥立弗的善良、正直、勇敢深深地感动了,他向往完美的生活,虽然历尽艰辛,但他宁愿去流浪,也不愿意成为一个小偷,他才10岁呀!真不知道在他瘦弱的身躯下有着怎样顽强的毅力。

书中我最喜爱的人物是两次帮忙奥立弗的布朗娄先生,正因他的善良,奥立弗才得救,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最痛恨的人是费根,他想把奥立弗训练成扒手,也就是说,他想让世界上多一个坏人,少一个好人,但是让我高兴的是,最后坏人都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读了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我们的生活和奥立弗比起来,简直是一个天堂一个地狱,我会更加热爱这完美的生活,好好学习,同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困难也会永往直前,绝不退缩!

篇7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是一本简短而又精炼的小说,比起那些长篇大论的书籍来说,摆放在书架上略显得有些单薄,可这并不影响我对它的兴趣。记得上次读它的时候已是四年前了,记得那时候薄薄的一本应该是压缩版,并且读得比较粗略,而现在我又拿起它,这次可要认认真真的看一下了。

书中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名孤儿奥利弗,身世十分的悲惨,在出生之前父亲就已经去世了,而母亲也在他出生后不久永远的离开了他。他就这样理所当然的被送进了济贫院,在那里饱受折磨。区长的唯利是图,管理员的自私自利,大厨的冷漠小气,使得济贫院的孤儿每天只能喝稀粥而且每餐只有一碗,他们整日与饥饿为伴,这样悲惨的一直持续到奥利弗9岁。他被送去到一家棺材店做童工,这对于奥利弗来说就是刚脱离了虎口又入了狼窝,棺材店老板是个爱财如命的吝啬鬼,唆使他去做脏活累活一旦做不好就要挨骂。由于饥饿与侮辱的双重辛酸,迫使奥利弗逃到伦敦,却没想落入了一个更大的困境中——贼窝。他被迫与狠毒的歹徒为伍,历尽无数的艰难。但令我心灵感到安慰的是,幸运的奥利弗终于有了一个温暖的归宿,享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关爱,他最终在善良的扒手南希帮助下逃离了贼窝,继承了一笔遗产与亲人姨妈居住在一起,从此结束了他的苦难的童年。

记得书中有一段是这样描写的:"粥碗从来不需要洗,孩子们总是用汤匙把碗刮得恢复光亮为止。刮完了以后,他们坐在那里,眼巴巴地望着粥锅,恨不得把砌锅灶的砖头也吞下去,同时十分卖力地吭自己的手指头,指望发现偶然溅到那上面的粥嘎巴儿……"我相信读了这一段后,每个人都会心生悲悯之情,在感到心酸的同时,也让我们看清了资产阶级丑恶的嘴脸。表面上摆出要帮助贫民、孤儿的样子,要拯救他们于水深火热中,却在暗地里虐待这些无辜的小生命,真可谓人神共愤。

在书中,虽然主人公奥利弗有了一个令人比较满意的结果,但却本该拥有幸福的童年却因种种因素变得苦难不堪,有几次甚至面临着死亡。不过,奥利弗还是坚强的走了过来,在令人佩服之余不经要思考一下这黑暗的社会。作者狄更斯通过奥利弗落入贼窝向我们展示了社会中罪犯们的真实面目,而英国的经济繁荣其实是孕育在危险和肮脏的工厂与煤矿里的,狄更斯无情的批判了资产阶级的卑鄙与自私,揭露伦敦在最光辉灿烂的经济发展时代下,出现的严重社会问题以及金钱社会的罪恶。这本书既是奥利弗的磨难史,也是当时英国社会的缩影。

虽然这本小说没有巧妙的构思,也没有华丽的言辞,但却句句深入人心,激起读者的共鸣传达了一种信念,正是这种坚强与善良的信念感动了我。虽不能给我面对生活与困难的莫大勇气,但却触动了内心最深处的那根弦。总的来说,环境影响人,有句俗话说的好"近朱者赤近墨者黑",但即使这样,我们仍要保持一颗善良的心。在以后的生活中遇事要理智分析,不让冲动这个魔鬼做坏事,善于学习他人来壮大自己。

狄更斯的一段话让我记忆犹新,感触也是很深:"有的时候,一支亲切的乐曲,一处幽静地方的潺潺水声,一朵花的芬香,甚而只是说出一个熟悉的字眼,会突然唤起一些模糊的记忆,令人想起一些今生不曾出现过的场景,它们会像微风一样飘散,仿佛刹那间唤醒了对某种久已经别离、比较快乐的往事,而这种回忆单靠冥思苦想是怎么也想不起来的。"小说毕竟是小说,并不能与生活相提并论。我们现在所生活的社会相比较起来还是和平美好的,我们的童年幸运很多,不愁吃也不愁穿,更不用被威胁去做童工,而且还受到很好的教育。在缅怀旧社会的艰辛与悲痛的同时,我们要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论是爱情还是友情,都要用心相处学会相信他人。我们现在生活在如蜜罐似的家庭中,却还总是抱怨这个不好那个太坏,不懂得满足,我们却不曾想过,在这个世界上还有许多的孩子正在承受着本不该承受的苦难。他们不仅要与饥饿、寒冷、疾病作斗争,甚至还要面对因为战争而带来的失去亲人的悲痛。这让我想起上段时间在百度上看到的一张照片:这是一个为相机而投降的小女孩。摄影师在难民营中碰到的这个可爱的"小包子",那时她才四岁,当摄影师想为她留张影时,小姑娘却把相机当成了武器,熟练地举起双手示意投降,眼神中既有惊恐也有委屈,让人看了不禁心生悲悯。战争无情的夺去了孩子们的童年,而我们却无能为力,能做的是否只有无声的哭泣。

欢乐与忧伤交汇在命运之杯里,然而其中绝没有辛酸的眼泪:因为就连忧伤本身也已冲淡,又裹在了那样甜蜜、亲切的回忆之中,失去了所有的苦涩,成了一种庄严的快慰。身边如果有个人在的话就好了,那我会依偎着他,与他说些只属于我俩的悄悄话,但这只是幻想罢了,可还是希望我小小的幻想能被分享,如果还能被某人珍惜的话,那便是最好的。愿我们可以沐浴着爱心灿烂的阳光,收获着爱心播种的希望,愿我们的社会处处流淌着爱心灌注的暖流。

篇80:雾都孤儿读后感

最近我把《雾都孤儿》看完了。想了想,书中的小奥利弗,他是多么的可怜。

那么多的经历,那么多的泪水使小奥利弗长大了。如果没有这本书我恐怕不会知道以前的英国是那样的邪恶。本该自由生活的小奥利弗,却因去世的母亲和邪恶的同父异母的哥哥而生活在委屈之中。要是小奥利弗的母亲还在的话,他就会知道一切关于自己的事情。可是!偏不如我所愿。

小奥利弗才刚出生,妈妈就去世了,竟然没有人知道他的奇特身世。只知道他母亲是非婚生子,随即将小奥利弗抱给了孤儿院。在那里当一个吃不饱,饿不死的卑微苦工。当他的哥哥蒙克斯知道了他俩是同父异母的兄弟时,就想害死小奥利弗,从而得到全部遗产,才发生了这一切。

“身边的世界像是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小奥利弗却坚守心底深处的纯净与高贵。这份执着终于帮他走出了困境;与此同时小奥利弗奇特的身世,也一步步真相大白。”

坚持的过程,就会看见胜利的曙光。这样一对比就可以看出我们的生活是多么棒啊!不要“身在福中不知福”了!

篇81: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英国作家狄更斯的名著。故事发生在雾都伦敦,小说的主人公奥立弗生活在济贫院里,他一出生母亲就去世了,父亲也早在他出生前就去世了。可怜的小奥立弗忍饥挨饿,受尽了欺凌。在遭到一次次不堪忍受的虐待后,决定独自逃往伦敦,却不幸落入骗子手中,被逼成为一个扒手。后来在好心的南茜的帮助下,奥利弗逃出匪窝,并找到自己的小姨露丝和父亲生前的好友布朗罗先生。在经历了重重磨难后,奥利弗的身世终于真相大白,他被布朗罗先生收为养子,并继承了父亲的财产,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读了这篇小说,不禁让我为奥利弗前面悲惨的生活感到悲伤,又为他后来能过上幸福的生活而高兴。奥利弗仅仅因为想在要一些稀粥就被鞭打,这是多么残酷的事情啊!但是世上还有很多很多善良的人,什么样的困苦都不能让他们屈服。邪恶是不能战胜正义的,善良的人终会得到好报,邪恶的人最终将受到惩罚。

比比受尽磨难的小奥利弗,再想想我们,在父母的宠爱下,饭来张口,衣来伸手,却往往还在抱怨,还不知足。读过这篇小说,我们真该好好的反思一下,反省一下了。

篇82: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篇83:雾都孤儿读后感

近几天我读了《雾都孤儿》这本书。

《雾都孤儿》这本书反映了十九世纪初英国的社会底层的生活。主人公奥利费儿悲惨遭遇让人们同情不已。整个故事告诉人们这样一个主题:善良可以克服一切艰难,最终战胜邪恶,给人们带来真正的快乐和幸福。

这本书主要讲了奥利费儿是个孤儿,在济贫院中长大,不幸误入了贼窟。有一天,奥利费尔在街上被警察误捕,好心的布朗洛绅士救了他。后来奥利尔又被盗匪劫去参加抢劫,好心的主人罗斯小姐收留了它。原来,奥利费尔的同父异母兄长蒙克斯买通了贼中首领——老费金,企图把奥利费尔变成罪犯,自己霸占全部遗产。女贼南希找到罗斯小姐说出了一切,结果被老费金的手下赛克斯所杀死。之后,老费金走上了绞架,好心的绅士布朗洛揭发了蒙克斯的罪恶,并收养了奥利费尔。从此,大家一起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本书语句描写非常优美如:“夜色一片漆黑,大雾弥漫。店铺的灯光几乎不能穿过厚厚的浑浊雾气,街道和房屋都笼罩在朦胧的黑暗中。”书中的钢笔画插图也画的非常生动细致,让我陶醉其中。

篇84: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我国中学生课外名著阅读推荐书目之一,作者是英国作家查尔斯·狄更斯先生,这篇作品是狄更斯著名的长篇小说之一,以雾都伦敦为背景,讲述了一个孤儿悲惨的身世及遭遇,主人公奥立弗在孤儿院长大,经历学徒生涯,艰苦逃难,被诱贼窝,又被迫与狠毒的凶徒为伍,历尽无数辛酸,最后在善良人的帮助下,查明身世并获得了幸福。本部作品与同狄更斯的其他小说相似,本书也揭露许多当时的社会问题,如救济院、童工、以及帮派吸收青少年参与犯罪等。当我读完此作品后,思绪主要停留在儿童成长教育与家庭和谐和睦方面,在那种不吐不快的冲动下,将自我的感受抛出与大家共勉。

一、完整和谐的家庭是孩子基本保障

一个孩子来到世上,如果刚从泥土中钻出来的嫩芽,是那么的娇弱、无知与易伤易逝。如果没有农夫、园丁的照顾,如果没有同类的协作与帮助,那么,一阵劲风、一场大雨、几天干旱、少许雪花都可能这让颗幼芽夭折。那失去父母的孤儿,就如没人照料的稚嫩幼芽,世人的谩骂、讥笑、凌辱、摧残就如同劲风急雨、酷日严寒,必将给那可怜的孤儿的成长带来无尽的磨砺与折磨,且很有可能造成致命一击。所以,拥有原生家庭的父母要珍惜爱护自己倾注了爱情与柔情而建立的温柔小窝,承担起自己应尽的责任与义务,给孩子健康成长打下基础,给孩子的未来研好油墨。同时我们更要理解和体贴单亲家庭的孩子或者是孤儿们那无依无助的可怜可叹之处,多给他们以温暖、柔情、关爱、照顾……

二、不能轻易向多舛的命运低头

很少有人的命运是一帆风顺、坦坦荡荡的。书中奥立佛的命运是坎坷多舛的:救济院的无情的圈养、被阴谋的出售、学徒时的蓄意加害、盗窃集团的欺骗、流氓团伙的蹂躏、病痛的折磨……啊,世上能有的苦难,为何都要无情的加载到一个善良、柔弱的孩子身上!但奥立佛又是顽强聪慧的,他从不向苦难的命运低头,而是抓住稍纵即逝的机会与无情的命运抗争:对协议官的求救、对蓄意迫害的决绝逃离、在盗窃团伙夹缝中可怜的生存、在威逼关头的坚强转身、在温柔照顾中努力的学习……最后,他终于成功的获得了幸福的生活。如果奥立佛屈服于命运,那么,他可能因成为一个贼、一个强盗而被吊死,只因他顽强的抗争,终于迎来的光明。所以,当命运的考验到来的时候,我们也应该转动自己聪明的头脑,去抗争、去战斗,胜利只会属于敢于战斗的人而不是屈服的人。

三、善良正直的品质才是获得帮助的重要前提

书中,帮助奥立佛命运实现重要转折的两次收留,均因为施助的人们看到了奥立佛那善良、正值的眼神,诚实无欺的行为,所以,他们才乐意施以援手,无求回报。诚然,世间你我他,当面对善良、正直、无私、真诚的人们时,我们是愉悦的,是乐于与其交往而成为朋友的。假若是邪恶、偏颇、自私、虚伪的人儿,你会去进行无私的帮助吗?我想很多人可能都是唯恐避之不及吧!所以,我认为,在我们教育孩子的过程中,首先要净化并高尚自己的道德修养,做出榜样,让孩子看到高尚的情操并模仿,在他们的心底种植善良、正义、诚实的种子,并培育它们成长开花,而不是一味的看重对孩子进行知识的灌输,逐步培养成为一个有智无德之人,到时则追悔莫及。

四、相信因果、敬畏因果

书中,将各人的命运均认真详细做了阐述,真正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果。是的,我们应相信今日果必定有昨日因,而且要敬畏因果的力量。当得到了不乐意之果实时,我们不应是恶语相加,而更应回忆寻找得果之因,主动改正调整自我的不足,勇于面对挑战,不有语曰:“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嘛,所以,重要的是放下屠刀,拒绝恶因,那么,香甜的果实还会远吗?

五、名著有力量

读完此作,深感名著的力量。此书构思严谨,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作品思想深邃,语言优雅,深入浅出;描写人物个性鲜明,活灵活现,跃然纸上;名著成为名著是有原因的,名著成了名著其力量也是不可小觑的。所以,建议多读名著,因为名著总是润物无声。

篇85:雾都孤儿读后感

狄更斯的早期作品还是充满理想主义的色彩。给所有善良的人美好的结局(甚至搬到了一起),给坏人应有的恶报。理想社会的积极向上在结局里清清楚楚的表达了出来。有爱。

说它是半电视剧,我觉得狄更斯是个很好的编剧。一是因为极富戏剧性,不管是人物关系揭露,还是奥利弗坎坷的经历,让人感觉就在看电视剧。若有若无的小情节,一直在暗示奥利佛的妈妈有来历。二是因为他的每个人物似乎在电视剧里面都能找到一个相同的角色,毕竟是早期作品,虽然极力丰富人物,但不免落入平庸的怪圈。里面最出彩的人物角色算是南希了。痛苦纠结死都伴随着她。这样的女人不禁让人唏嘘。

但是只能算半电视剧,看书的人一定觉得比看电视剧好看多了。

总之小说给了四星,还是值得一看的。俗而不庸,人间有爱啊!

篇86: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二部长篇小说,也是他创作初期的优秀作品之一。“当时并不时兴写作反映生活的悲惨现实的小说,但狄更斯存心要使读者震惊。”这部小说向我们展示了小奥利弗61特威斯特这样一个处在充满贫困与犯罪的世界里的孤儿,如何受到隐藏在伦敦狭小、肮脏的偏僻街道里的恐怖与暴力的摧残,及如何得到一些好心人如春天般的温暖关怀。此间出现的种种人物,无不代表着一种深刻的人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同时绽放,使我们读者在嗟吁不已的同时,投入到无穷的人生思考中去。

关于小奥利弗,“作家是把对于社会上千百万个孤苦无告的弱小者无限的同情和深切地爱怜倾注在了这个儿童主角的身上。”在小奥利弗的身上,鲜明地体现了本性的纯良,一心向善的心愿和一种努力反抗黑暗现实的精神。

小奥利弗出生在一家济贫院里,母亲生下他后便含恨离世。作者写到,“他出生时在场的两个人没有给他什么帮助,这使得奥利弗要独自承当他的第一次战斗。”原因是一个老妇人喝醉了酒而医生没有得到足够的报酬,所以他们并不在乎这个新生命的生死。在这种人情冷漠、麻木不仁的环境下,这孩子竟然坚强地活了下来。从中不难看出,作者在揭露资产阶级慈善机关“济贫院”的虚伪性和残酷性的同时,暗示并强调了小奥利弗有一种与生俱来的强烈的反抗精神,在痛苦中挣扎是他生活的全部。如果他向这个黑暗世界屈服的话,是注定要被残忍的现实所吞噬的。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并不是无缘而起的,应该说,是一次次遭遇不幸的必然结果:一次,小奥利弗请求管事多给些吃的,没想到管事惊讶无比,把这“敢为天下先”的苦孩子折磨了一顿。读者读到这里便会为小奥利弗的饥寒交迫和受到不公正的打骂而感到难过,可我个人认为,这是小奥利弗反抗精神的又一次强化——他不同于其他不敢违背济贫院管事的孩子们,不仅是出于本能,而且还是充满勇气地尝试“反惯例”的行为,那些象征残酷的管事们被这种行为所震慑,他们那猖狂恣肆的当时社会的典型黑暗心理第一次遇到了不和谐的音调。即使这种不和谐的音调还处于萌芽状态,但它注定会一直存在并且继续斗争下去。之后,在棺材店里当学徒的小奥利弗受到诺厄的恶语诽谤,在强烈的怒火中他挥拳猛打这个大孩子,以至于老板娘等恶人诚惶诚恐,对这个瘦小孤儿横加毒打。这一事实体现了小奥利弗的反抗精神随内心世界的逐渐成熟而不断壮大。在一次次受辱,一次次挨打中,小奥利弗并没有向这个肮脏、丑陋的社会低头,而是仍然勇于抗争,在瘦弱的身躯下磨练自己纯洁的心灵。

独自偷逃到伦敦,可怜的小奥利弗就在插翅神偷的带领下住进了以费金为首的贼窝里。读者更多的会认为陷入贼窟是小奥利弗自己倒霉,其实不然,“根据亨利61梅休在《那些不愿工作的人们》(1862)的统计……英国工人队伍中只有三分之一的人能找到工作……由于失业率高,犯罪率也高。据统计,仅伦敦一地,就有罪犯1.2万名。”也就是说,是英国当时的社会造就了这许许多多的偷儿们,小奥利弗的遭遇并非偶然,就像插翅神偷说得那样,“你不去偷,别人也会去的。这是毫无疑问的!”但我在这里想强调的是,即使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小奥利弗还是人穷志不短。他拥有一颗善良淳朴的心,即使费金等人软硬兼施来唆使他去偷盗,小奥利弗也不会真的去那样做。而当他两次被好心人搭救(第一次被布朗洛先生所救,第二次被梅利太太和罗丝所救),他都顾不上自己虚弱的身体,急于向那些好心人讲述自己悲惨的身世与痛苦的经历。就这一点而言,小奥利弗是想让别人知道他的内心世界并没有被黑暗、肮脏的现实生活所污染,他还是守卫着心灵的那方净土,并想与那些仁慈、有爱心的好人一同生活。小奥利弗的善良天性贯穿着整部小说的始末。在小说的最后部分,当他弄清自己身世并被告知他能得到他父亲遗嘱中剩下的全部财产,布朗洛先生建议把其中的一半分给他同父异母的哥哥蒙克斯时,小奥利弗“非常高兴地接受了这一建议”。按照常理,小奥利弗完全没有必要给时时想害死自己的人以恩惠,但事实上,他只是把蒙克斯单纯地看成是同父异母的兄长,并没有参杂丝毫的敌视心理,在他心中涌动着的只是一份亲情。他与蒙克斯截然相反的两种人性形成了强烈的对比,烘托了小奥利弗的善良形象;而就整部小说而言,小奥利弗本性的善良,又与英国当时所谓“维多利亚盛世”时期的腐朽黑暗,多数人心向恶的社会形成鲜明而生动的比较,宣扬了道德思想和宝贵的人文主义思想,净化了读者的心灵世界。

如果说小奥利弗代表了人性中最光明的一面,那么南希这个角色就演绎了人性中矛盾的一面。在贼窟中长大的南希一方面受费金等人的控制——如一次冒充小奥利弗的姐姐,与同伙一起在大街上绑架了刚逃脱魔爪的小奥利弗;但另一方面,当费金与赛克斯毒打企图逃跑的小奥利弗时,南希又挺身而出,“你们现在弄到这孩子了,你们要把他变成一个贼,一个骗子,这还不够吗?难道还要弄死他吗?”她用几近疯狂的行为保护了可怜的小奥利弗。从这一对矛盾的举动中,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到,南希的内心还是珍藏着没有完全泯灭的人性。只是无情的残忍的现实不停地折磨着她仅存的一点善念,她在堕落的环境中苦苦挣扎。也许是小奥利弗点燃了南希心中的光明之火,使得南希一而再、再而三地从危难中解救他。

当南希偷听到蒙克斯与费金的谈话,了解到蒙克斯为了独占全部遗产,要费金想尽办法把小奥利弗变成小偷,并要将他置于死地的秘密后,便冒着生命危险,把这一秘密告诉了好心的罗丝。但是,读者可曾注意到,在南希与罗丝等人两次秘密交谈中,都提到诸如“您还得像我保证另一件事——不做任何伤害这个我永远不能离开的男人的事”的话,她一直在竭力地保护着与费金同是一丘之貉的塞克斯。为什么?虽然塞克斯也像费金一样是个恶贯满盈的家伙,但南希对他的爱是像每一个善良女子对于丈夫所流露出的内心的真纯之爱,是绝不参杂任何外在的或者说是社会的因素。若把一个人与千千万万种社会因素纠缠在一起,别人对他就会自然地进行价值判断,也就会用不同于原初情感和态度来加以对待。虽然南希所处的世界交织着痛苦与黑暗,她可怜、凄惨、悲苦,但她却无怨无悔地忠实于她所爱的人。所以南希的爱并不因为沦落在现实社会的最底层而变得污秽不堪,而是一切人们所共有的本能的真纯情感,甚至可以说是南希的爱的本能守护着她没有完全泯灭的那部分善良人性。虽然读者和南希都知道她自己的宿命逃不出“死亡”二字,虽然南希最终是死在自己所爱的男人的手里,但我们完全可以说,南希以自己本能的爱与那部分人性之善使自己的灵魂摆脱了这个悲惨世界,飞向那没有黑暗与死亡的天堂。

对于善良与爱这两朵开在鬼魅魍魉的恶魔世界里的人性善之花,费金和塞克斯、班布尔夫妇、蒙克斯等人却以他们各自的人性之恶来加以摧残。

费金和塞克斯是邪恶、残暴与欺诈的化身。读者可曾注意到,费金(Fagin)这个人名的英文意思是指(教唆儿童犯罪的)教唆犯,由此便可见作者的用意。在《雾度孤儿》的序言里,狄更斯明确指出:“在我看来,照实际存在着的样子来描写这样一群犯罪的人们,是十分有必要的;在他们的一切缺点和一切不幸之中描写他们;在他们的生活的贫困之中描写他们;如实地表现出他们在最污秽的生活之路上惴惴不安地潜行,最后,仍逃避不了被黑色的、怕人的绞刑架结束生命的命运。”所以,在作者笔下,不仅写出了伦敦阴冷、潮湿、污秽、紊乱的街道——藏污纳垢的场所,而且还以小奥利弗作为媒介,通过对于费金与赛克斯对其一次次的威逼利诱、棍棒相加的描述,刻画出了他们凶恶的嘴脸、邪恶的心灵和堕落的人生。成千上万像他们一样的罪恶灵魂就潜伏在伦敦的各个角落,以他们的手段让黑暗在整个社会里不断地滋生与蔓延——这是一个恐怖而严肃的现实。

令人更为气愤的是,在当时有更多的不属于社会底层的人,如班布尔夫妇,散发着尖酸刻薄、唯利是图的恶臭。他们根本不把像小奥利弗这样孤苦伶仃的孩子当人看待。不仅不给孤儿们吃饱穿暖,还常常打骂他们,致使这些小孩子们的心灵上受到极大的创伤。这种摧残,并不亚于费金这些恶人;也正是这些自己生活还比较安逸的人们,很自然、很生动地给我们描绘了一幅幅拜金主义者的画像:如班布尔因为不想错过五英镑的奖赏而急匆匆来到布朗洛先生家,告知其有关小奥利弗的一些“情况”(在与他本人没有任何利益冲突的前提下,尽说些小奥利弗的坏话,等等)。

而谈及蒙克斯这个人物时,给人们留下最深刻的印象的是他那令人惊悚的妒嫉心理和仇恨心理。蒙克斯为了能独吞全部的遗产收入,从而燃起了对他同父异母的弟弟强烈的怨愤与妒嫉之火——如果小奥利弗活得好好的,他的贪欲就永远无法得到满足。于是,他就在这种变态心理的驱使下让小奥利弗“体会”了现实的残忍可怕。直到最后向众人坦白真相的时候,还在对小奥利弗“不出声地暗暗诅咒着”。这种畸形心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时英国社会的道德沦丧。

虽然很多评论认为这部小说有许多不足之处,“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特别是在小说结构与人物塑造方面,作者还未完全把握得住。”“狄更斯只写出社会丑恶的一些表现,而看不到产生这些罪恶的根源就在于资本主义制度本身,反而认为这只是社会的反常现象,用善有善报的光明尾巴来解决矛盾。”而我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就像这部小说最末那句话所说的那样。

“在他们的一生中,他们对其他人表现出的同情与善良就像上帝对一切生灵所表现得一样。”

篇87: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少真真正正读完过一本像样的书,《雾都孤儿》第一部。

狄更斯,不得不说真是一个爱憎分明的人。

书中塑造的孤儿--奥立弗,在龌蹉肮脏的环境下出生、成长,却始终保留着人性的善良与纯真。

看这本书有点看电视剧的感觉,总有种东西吸引着我往下看,从奥立弗出生开始,就好奇这么一个孤苦无依的小男孩今后会有怎样的命运,特别是布朗洛先生和萝丝小姐追查小奥立弗身世那一段,心生许多疑问,跟看悬疑小说样的(虽然我没看过悬疑小说),想一口气读完看个究竟。

南茜,生长在一个贼窝里,却是一个心存善念的姑娘,为了自己心爱的人和讨厌却熟悉的生活环境放弃了重生的机会,最终却惨死在心爱的男人手上,不得不为她感到惋惜。其实我是比较喜欢南茜这个人物的,她不畏恶势力,敢爱敢恨,很有范儿。

至于布朗洛先生、梅里太太和萝丝小姐就是书中塑造的老好人角色。数次救奥立弗于水火之中,给奥立弗带来温暖的春天。

书中的恶贼,老犹太费金和赛克斯,在狄更斯的笔下坏到了极致,就是欺诈、盗窃的化身,而奥立弗的同父异母哥哥--蒙克斯更一直是书中的一个谜,直至结尾才弄明白为什么蒙克斯要那么想方设法地置孤苦无依的奥立弗于万劫不复的境地。

总的来说,《雾都孤儿》以直白略带夸张的语言,以雾都伦敦为大背景,围绕主人翁奥立弗从出生开始的境遇展开,以奥立弗的善良为线,讲述了一个如童话般夸张、比童话残酷的故事。

篇88:雾都孤儿读后感

披星戴月的看完了《雾都孤儿》。

奥利佛退斯特出生时候,他的母亲就死了。

他的父亲是谁,不知道,母亲死的时候,又穷又未婚,名声大抵不怎么样。

小奥利佛退斯特被济贫院养大了。是在一种幸存的状态下。

9岁的奥利佛从寄养的老太婆家,回到了济贫院,被继续苛待。反正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人关心他的死活,更不要提温饱,善待和其他正常孩子需要的一切一切。

可是他还是成长为一个怀着高尚的情感的人:不允许棺材店的学徒污蔑他的母亲;

一个勇于斗争的人:为了集体孤儿的稀粥,挺身而出;

一个不偷盗抢劫的人:第一次和他的小偷儿小伙伴出门练习就被吓晕了过去;

一个敢于承认错误的人:被赛克斯半挟持的去偷盗,被枪击中,醒来后回到被偷的人家,向他们和盘托出实情;

一个愿意相信善良和仁慈的人:和他的伯父以及姨妈相处的时候,被他们的善良和仁慈打动,不胜感恩;

一个怀旧念恩的人:为了一个小男孩的祈祷而想真心的回报他,在老赛金临终时去探望他;

……

在贫民窟的济贫院里,成长出一个这样的灵魂。

所以,小奥利弗也是特别幸运的。

他大难不死,多少磨难都没有夺走他的性命。

他出门逢贵人,很快就遇见了他的至亲,他父亲、母亲的亲朋旧友。他们爱他,相信他,仅凭相貌就断定他是个好孩子。

最终,小奥利佛获得了身份、地位、财富、亲人……

彻底变成了上等人,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这就是《雾都孤儿》的故事。

无巧不成书。

故事之所以是故事,就是它是生活的影子,又是理想的幻境。

生活中,贫穷的阶级就处在作者描写的那些东西中间。混乱、破败、饥饿、无品德、一切都为利益至上……而这种环境下的人,就成长为低级、为了生存而不择手段。

生活中,很多人打着做慈善、为社会帮贫扶弱的旗号,为自己敛财,盘剥穷人,欺负老弱幼小……现如今也难以避免这样的人。

生活中,生活富足的人,阶级高贵,读书识字,有着坚毅的品行和高尚的情操,他们善良仁慈,有好名声,有好职位,有好教养……连流落在外的种子都有着正统的根。

人世间的事儿,似乎古往今来都没有什么变化。

除了社会变革动荡的那些年以外。

我们不是有一个时期,穷是无上的光荣,富是可耻。

可那是短暂的。

更多更长的历史时期里,穷都是可耻的,万恶之源,不应该存在的存在,让人想竭力避免又无法避免的社会毒瘤。

穷的人更是有问题的,没血统,没能力,更容易和罪恶挂钩,更容易酿成惨剧。

像小奥利佛一样成长为一个高贵灵魂的孤儿院的孩子,是一个特例,穷人中的特例。

虽然金钱不等于品质,但绝对会污染品质。

曾经有一个实验。

将一个小姑娘放在熙熙攘攘的街头,寻求陌生人的救助。

第一次衣着邋遢,化妆窘迫,结果理的人寥寥。

第二次衣着考究,化妆富贵,结果无数人伸出了援手。

这就是现实。人们从你的经济地位来判断你的品质,从你的衣着品相看你属于哪个阶级,进而做出自己的决定。

在地铁里如果遇见一个乞丐,大家都避之不及。

在菜市场遇见一个穷酸相的人,大都猜他会偷抢。

金钱几乎等同于你的品质。

至少别人是这么划等号的。

1838年,查尔斯狄更斯写出了这部世界名著,在那时探讨贫穷与品行的关系,在那时拷问社会的制度和公平,并让这些问题,隐藏在一个紧张好看的故事里呈现给我们。

篇89:雾都孤儿读后感

你如何去理解那个时代的欧洲?

是奢华的舞会?身着晚礼服的贵妇人?还是白马上的prince charming?上流社会的贵族脸上堆着的高傲,虚伪的表情?

是冒着滚滚浓烟的大型工厂?嘈杂的机械声?贫民饥饿而贪婪的眼神,还是肮脏混乱的贫民窟?

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奢华与贫困尖锐对立在每一个专制的社会。剥削,压迫与嘲弄,在有钱的人眼中,穷人只是愚蠢的禽兽,没有感情,没有能力,没有思想,更没有尊严。

换个角度,你会发现更多。

主人公能在那个污浊不堪的社会里,却始终保持自己灵魂的高尚与纯洁,那种对真善美的执着,让人感动。

另外,狄更斯的语言是我非常欣赏的。他用愉快的语言描述那个不幸的社会,带有明显的反讽意味,语言是一种发自狄更斯内心深处的乐观的态度的反映。不是面对不幸时,都要用苦大仇深的语言的。

试着微笑着去读不幸的故事,狄更斯幽默的语句反而能带给人更深层次的心灵震撼。

篇90:雾都孤儿读后感

很庆幸看到最后结局是美好的,让我松了一口气。这本书涉及到了很多人,涉及到了很多善恶美丑,不管你是否处于上层还是底层。文章中对我印象最深刻的有奥利弗,罗斯,布朗洛先生,费金,赛克斯和南希。

这本书的线索是奥利弗的身世。一开始他出生在贫济院,吃不饱,穿不暖,被人欺负,被势力,欺软怕硬,怕老婆,懦弱的牧师欺负。被骗去做棺材铺的学奴,强迫奥利弗做自己不愿的事情,法律的公平下竟是如此的不公平,手无缚鸡之力的人只能服从。后来奥利弗终于忍不住摧残,跑了出来,跑去伦敦,在伦敦遇到了最大的敌人犹太人费金,他们这一群犯罪团伙让奥利弗偷东西,盗窃,但是奥利弗是天性善良的,他不能做这些事情,他知道只要是做了就不会有回头路,每当要求他做这些事,他饱受煎熬,恨不得去死,奥利弗被打被骂,被强迫做过不想做的事情,甚至被枪打到过,他都坚强的活了下来,就像刚出生那样,顽强。后来他遇到了好人布朗洛,罗斯等,他们把他带进了正常的生活。南希是个可悲的女子,他痛恨塞克斯将他带入这一行,但她无能为力,和无奈,她不能离开了塞克斯,她可能是爱他的,她羡慕罗斯能过上这样好的生活,并且心地这样的善良,她告了密被发现,被塞克斯打死了,看到南希被打死的时候,心里是愤恨的,怎么能这样的残忍。罪犯们有时候也是无奈的,因为他们一出生就贫穷,没有人看管。

故事的最后描绘了很多美好的画面,和抢劫犯们最后受到处罚的画面,很美好。要时刻保持善良的心,对生活充满热爱,不管生活多苦多累,都要回报以歌

篇91: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读过巴尔扎克一系列以“情欲”为主题的作品后,再切换到狄更斯的文笔,会让我有种措手不及的心理准备,因为惯常站在孩子的视角去写的作品,我认为难度系数更大。尤其是作者已有足够的社会经验再去回味过往的童年生活,以一个纯真孩童的心理描写来叙说对社会上形形色色各类人物的解读,仅这一点就足以让我敬佩不已。

本文的主人公是济贫院的一个孤儿奥利费,我们跟着他的足迹行走,可以看到在当时的英国存在种种不堪的社会问题:首先是救济院非人性的贫困扶持,接着是教区执事的残忍虐待,再者是童工雇主的不堪欺凌,紧接着又受骗误入了贼窝的圈套。如此诸多对下层人们无可奈何的生活描写,读来实在是令人心寒不止,幸而狄更斯提倡的是“仁爱”思想,小说中还设立了布朗洛老绅士和露丝小姐这样的善良化身,希望能借助他们的力量解救一部分的劳苦大众。

其实,读这本小说会让我产生一种太机缘巧合的奇幻感觉,因为文中的奥利费无疑是万分幸运的。第一次上街当小偷刚好碰到的是自己亡父的好友,而且这个老人是如此那般的疼爱于他;而第二次入室行窃时又刚好来到了自己的姨妈家,而这位露丝小姐更是十分的喜爱于他;最后当费金这伙贼寇精心计划要置他于死地时,善良的南希姑娘又再次不顾生命危险解救了他。所以结合种种情景,奥利弗无论身处何种水深火热之中,似乎总有人能够拉他一把,可惜他的好友迪克却逃不过魔鬼的手掌,在这样的对比下作者又不免撕开了现实的残酷。

看多了巴尔扎克对上流社会奢靡生活的描绘,再转换到一个充满罪恶与肮脏的贼窝环境,可能心理上多少会让我有点难以接受,因为美好的事实总是吸引更多的人去追求,而杂乱不堪的生活却是被很多人所鄙夷的。但在这两种不同的作者笔锋下相比较,似乎更能点醒我社会是以对立面而存在的,不管你处在何种环境下都会有美好与邪恶相伴为伍。甚至于平时的我们可能很少去关注底层贫困人们的生活需求,在这一点上是狄更斯在奋力呐喊:这个社会需要更多爱的关注。

像文中南希姑娘这一人设的命运无疑是最悲惨可怜的,因为她虽然身陷贼窝却有一颗纯洁的心,如果从一出生就有人对她投以关爱的话,那她最后也不至于落得这样一个结局。可能有的读者难以理解南希为何不接受露丝小姐的解救,在这一点上我是这样分析的:首先她久经身处的环境已经让其产生了依赖感,一旦脱离这个贼帮会让她失去原有的心理“安全感”,以至于无论逃往何处都会无所适从;其次,作为女性的她对赛克斯是有爱存在的,感情对一个女人来说可以牺牲所有的一切,甚至这也刚好是一个机会来证明他们之间的感情;最后,她内心仍怀有一颗感恩的心,一直以来都是跟这帮贼寇相依为命,所以她也会有所不忍就此背离了他们。其实,南希这个人物的刻画是很实在的,因为她身上有人性的善跟现实的恶之间最真实的矛盾挣扎,在如此恶劣的环境下生活久居却还能保持清水般得品质,确实值得我们敬畏和学习。

我看其他人的评价说,费金是最值得玩味的一个角色,无论从他的外貌特征、居住环境和营生方式来说,都十足的是一个龌龊的恶人形象,而狄更斯一直以“犹太人”的称谓来记述这个人物,从中也隐含着他对整个犹太名族的鄙视。这一点是我读不通的地方,也算是居于对作者的了解不够深刻,不过费金在文中教唆手下小孩的一些手段确实挺辛辣的,尤其是他用幽闭的方式让孤独忧郁去熏陶奥利费那幼小的心灵时,会让人觉得他简直就是魔鬼的化身。但不容否认的是,贼窝里也时常有充满欢声笑语的时候,尤其是查理·贝茨少爷那种忘我的开怀大笑让我记忆深刻,所以有时不免幻想于费金要是一个温情的老翁形象那该多好啊,也算给这些无家可归的孩子有了一个容身之所。

一般而言,令人动情的小说多是悲剧式的结尾,但在这里我们看到的是一片美好。《雾都孤儿》的结局由悲到喜、善恶有报,对于文中的恶人们,作者不厌其烦的一一给其安排了悲惨的下场,而对那些善良的救苦救难人物做了最为怡人天乐的幸福生活。可能这样的结尾有点偏向于童话式的美好,但不管怎么说,这部小说都寄托了狄更斯的美好愿望,希望我们更多人能抑恶扬善的维护好共同生活的环境。

篇92:雾都孤儿读后感

小说以奥利弗·崔斯特的悲惨遭遇描写出了处于19世纪下的英国穷苦人民的生活境遇,揭露了维多利亚盛世下英国繁华背后的贫困和阴暗面。善良与罪恶是贯穿小说的两大主题;当时,资本主义制度下的英国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上层阶级与下层阶级的矛盾越来越大;资本主义社会金钱至上的原则使人们心生贪念,导致人们价值观和道德观的扭曲。在小说中,因贪婪而走向犯罪的费金就是很好的一个例子,他贪婪、残暴、吝啬,把偷来的东西私藏起来,留给自己用;身为统治阶级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先生,对穷苦人民不但没有怜悯之心,而且还辱骂、鞭打他们……奥利弗在这种恶劣的社会环境下成长,却依然保持着一颗善良和纯洁的心灵,有着“出淤泥而不染”的高尚品质:他在先后被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收养后,心存感恩之心,帮助这两家人做力所能及的家务事;并且在被收养后,他还不忘迪克给予他的鼓励和关心,要求去教区看望他,等等。这些,都体现了奥利弗难得可贵的仁爱思想。此外,代表着善良、乐于助人、关爱他人的布朗罗先生和梅莱夫人一家,是狄更斯所弘扬的人道主义思想和仁爱思想的最高体现,与带给奥利弗悲惨童年的冷漠、残忍的费金、索尔贝里、甘菲尔德、邦布尔等人形成了鲜明对比。另外,奥利弗与布朗罗、梅莱夫人一家最后的幸福结局和费金等人的悲惨结局也形成了鲜明的对比,作者旨在突出人们在堕落后,失去道德后的悲惨下场;这种“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道德观达到了抑恶扬善和教育人的作用,告诫人们在物质利益至上的资本主义制度下要坚守自己的道德,要经得住诱惑,不能轻易动摇。不难看出,仁爱思想和人道主义思想是狄更斯所认为的可以拯救社会的一个方法,但这未免过于简单,只是狄更斯的一个幻想,他并没有提出实质性的方法。

篇93: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都孤儿》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十九世纪杰出的批判现实主义作家查尔斯·狄更斯。这本书以无限的同情描写了纯洁善良和备受凌辱的劳动人民。以讽刺和夸张的手法抨击了虚伪和冷酷的社会。

小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出生在贫民教养所,在这个世界上没有亲人。“半饥半饱的苦命人”,“在吃拳头,挨耳光中过日子的人”说得就是他。他在教养所受尽保育员的欺凌,在棺材店里吃足老板娘的苦头,后来还落入盗贼之手,被迫干起违背自己良心的勾当,险些送掉了性命。

奥利弗聪明,善良,讲义气,知感恩。他生活逐渐变好后最先想到的是在教养所里同甘共苦的好兄弟迪克。“我们要带他离开这,给他衣服穿,叫他去念书,还要把他送到哪个安静的乡下去,让他把身体养得又结实又健康……”

这本书中还有各色各样的人物,有乱断案的地方法官,有贪得无厌,奸诈狡猾的犹太老头儿,有杀人不眨眼的赛克斯,还有身在贼窝而又心地不坏的南希……在他们之间,展开了激烈的斗争。

小说情节惊险离奇,跌宕起伏。人物命运大起大落,但是作者最后却给奥利弗一个圆满的结局,让他过起了小绅士的生活。“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是人类善良的愿望。

这部作品可以看出作者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与向往,对光明的渴望,对黑暗现实的不满,以及对奥利弗悲惨遭遇的深切同情。警示人们要珍惜当下美好的生活,即使生活在充满黑暗的环境下,也要充满希望,坚定意志,才不会在黑暗中丢失自我,失掉心中的光明。让我们感受到作者对人类苦难的深切同情和仁爱精神。这种仁爱精神将永远照亮人心,指引我们走向光明之路。

篇94:雾都孤儿读后感

“不知道要经历多少沧桑,才可以看见彩虹”,就这样走下去吧,不要有太多顾虑,只要坚信,彩虹就在风雨后。——题记

一个温暖的午后,阳光照进屋子里,整个屋子都暖洋洋的。坐在靠椅上,合上《雾都孤儿》,我陷入了沉思。对于我来说,这本书已不再是简单的文字了,小奥立弗的形象又跳进了我的脑海中,于是,仿佛真实生活在我的脑海中演绎着。

书中讲述的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他的名字叫奥立弗-退斯特。他不堪忍受棺材店老板娘、教区执事等人的虐待欺凌而独自逃往伦敦,没想到却误入了盗窃团伙,被逼迫行窃。几经周折,在同样善良的人们的帮助下,他终于找到了自己的亲人。

奥立弗-退斯特始终在苦难的生活中挣扎,面对着丑恶的人性和这个像一台疯狂运转的机器一样的世界,小奥立弗却始终坚守心底的那份纯净与善良,无论多么艰难,无论承受多么大的委屈与痛苦,他绝不参与盗窃行为,始终不屈服于黑暗势力。有人也许会问:一个10多岁的孩子,是什么让他如此执着?我想:是他那份纯净、善良和执着,使他在风雨后终于见到了彩虹。

这篇文章中南希的形象同样给我以很深的印象。虽然书中描写南希的文字很少,但是,在这只言片语中,我能感受到她内心深处的善良。她从小生长在盗窃团伙里,自从遇见了小奥立弗之后,她觉得这样善良的孩子不应该走上这条路,于是,她冒着会被处以绞刑的可能,毅然决绝的帮助了小奥立弗,虽然最终等待她的是死亡,可善良的愿望在小奥立弗身上实现了。

在生活中,挫折是难免的,但是,只要你始终怀着纯净、善良和执着之心,风雨之后是会有彩虹的。因此,我们要感恩父母,感恩老师,感恩这个社会,……,感恩所有爱你、关心你的人和事,你会发现,生活其实很美好。

这本书是善与恶、美与丑、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它让我们明白一个道理:邪不胜正。当正义战胜邪恶的时候,就是我们见到彩虹的时候——只要你有一颗纯净、善良和执着的心,再黑暗的世界,你的心里永远都会有一片光明!

不远处,彩虹……

篇95: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理·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最伟大、最杰出的小说家之一。我拜读了他的作品——《雾都孤儿》,从中感触很深。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取得辉煌成就和个人创作高峰时期的作品。它以犀利的笔锋,幽默风趣的手法,和超乎寻常的想象力,描绘出了一幕幕出人意料的故事情节,成为不朽的经典之作。

奥利弗是一个出生在济贫院里的孤儿,刚一出生,母亲就不幸病逝。他被济贫院收养,9岁时,奥利弗踏上了他漫漫的求生之路……

书中情节跌宕起伏,文字相互照应,谋篇布局天衣无缝。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的传奇身世,令人看后兴奋不已。

全篇文章的内容是以小奥利弗为中心和线索展开的。通过奥利弗流浪和求生的经历,带出了形形色色的周围人物,从侧面反映了英国资本主义社会的阴暗面,以及作者对“快乐英格兰”的向往。犹如一场背景时时更迭的戏剧,将人性的本质表现的淋漓尽致。

《雾都孤儿》中的人物众多,但特点鲜明,每个人代表了当时社会的一类人。如:性情暴躁、两面派的邦布尔;老奸巨猾的犹太人费金;凶猛残暴、犹如野兽的塞克斯;狡诈阴险的蒙克斯;善良可爱的露丝;毛手毛脚的罗斯波力医生;聪明机智、办事果断的布朗罗;疯疯癫癫的格林维格;还有心地善良、出淤泥而不染、命运悲苦的南茜;更有天真活泼、纯洁善良,令人怜悯的奥利弗。

值得一提的是,全篇文章中还详细刻画了每个人物的习惯性动作和口头禅。比如邦布尔总是戴着一顶三角帽,手握藤杖,走起路来大腹便便、大摇大摆,一幅不可一世的样子;再如,老费金计上心来时,总爱抚摸鼻子;塞克斯的口头禅:“天打雷劈”;格林维格的口头禅“我宁愿吞掉自己的脑袋”等等。真是妙趣横生,颇有意思。

文章的结尾,狄更斯给每个人都设定了一个归宿。所有正面人物均回归田园,过上了安定的生活。所有反面人物都被绳之以法,或流浪,或客死他乡。由此说明,作者是崇尚善良的。

虽然奥利弗生活的那个时代已经一去不复返,但我们仍然要崇尚善良,不要去做坏事,善有善报,恶必有恶报。

篇96: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间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这就是狄更斯笔下的“雾都孤儿”——奥利弗。

奥利弗从小在济贫院长大,他从未被任何一个人爱过,过着地狱般的生活。在九岁时,他被送进一家棺材店的老板当学徒,因为他受不了非人的待遇,逃向伦敦,却不料被小偷骗了,走进了贼窟。幸好遇到好心人地帮助,才过上了平静的生活。

这个结果很美好,但是过程却是很凄惨。

我真的不知道在他那瘦弱的身躯下有着如此坚持不懈的精神;也不知道他在饥饿、悲伤、孤独、痛苦下有这样顽强斗争的意志;更不知道他在尊严受到严重摧残下仍屹立不倒的原因。

奥利弗的童年充满了悲伤,而我们呢?!

从小生活在“蜜罐”里,在爸爸、妈妈呵护下,却往往忽略了幸福的真谛,一味地抱怨,一味地不满足。

当我们得不到呵护、得不到关爱之时,我们能否有奥利弗般的屹立不倒;当我们受到饥饿、悲伤、孤独之际,我们是否具备顽强的斗争意志;当我们面临艰难困苦的时候,我们有没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想起这些,我们不妨把目光头向奥利弗,这样:你也许会想起在世界的某一角落,还有些许我们的同龄人正承受着巨大的痛苦,正和饥饿、疾病作战!你可能会想起在我们身边还有几多同伴因为家庭的贫困而无法享受学习的乐趣!你大概会想起在我们学校还有几个同学为明天的学费而暗自落泪!

真的该想想,我真的该想想了!当我哭泣没有名牌鞋子穿之时,我应该发现还有人却没有鞋穿!当我抱怨饭不好吃之际,我应该觉悟还有些须人在街头上挨饿!当我被父母叫唤着去上学而自己却极不情愿的时候,我应该想起还有几多同龄人那双渴求知识的目光!

奥利弗的勇敢精神是感我肺腑的!因为我知道:再也不能做一个娇生惯养的孩子,再也不能一味的怨愤,纵然前方的道路充满荆棘,即使身后会袭来狂风暴雨,只要我想想“奥利弗”我就会披波斩浪一步一个脚印朝着自己选择的前方,一直跑下去我的目标没有尽头我的脚步永远就不会停止!

篇97:雾都孤儿读后感

我是个书虫,喜欢啃各种各样的书。许多书的扉页上都提到了《雾都孤儿》这本书,趁着暑假,我把这本书买回来,准备饱餐一顿。

书的第一章写到主人公奥利弗刚一出生,母亲就死了,他再没有任何亲人。我看了之后,为奥利弗感到伤心,并觉得这本书记述的都是悲剧。我越看越起劲,并为奥利弗的处境好转而由衷地感到欣慰。本文的主人公奥利弗·特威斯特是出生在救贫院中的孤儿,他在救贫院的寄养所里被“养育”了九年,然后被送到一个承办丧事的棺材店里当学徒,他无法忍受那里的不公和虐待,于是历经艰险逃往伦敦,不料落入了贼巢。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被一位老绅士救出,老绅士收他为养子并对他施以知识的恩泽。他却又一次被绑架回贼巢之中,经一番周折,终于在一些好心人和老绅士的帮助下重新得救并夺回遗产。最后,奥利弗同老绅士以及好心人们过上了幸福快乐的生活。

这本书让我印象最深刻的是:“奥利弗在入贼巢到被救,被救后又被抓,直到最后又被救出时一直都是靠着顽强的毅力挺下来的。因为他向往美好幸福的生活,便不甘心留在贼巢做小偷,而想方设法地要逃离贼巢。奥利弗的那种顽强毅力是一般人所没有的,我们应该学习奥利弗,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要用顽强的毅力挺过去,而不是垂头丧气地放弃了。

想到奥利弗就想到我自己,我现在非常的幸福!我想学什么爸爸妈妈就让我去学。可跟奥利弗相比,我就差了一大截。四岁的时候,我去学跳舞,学跳舞必需劈腿。压腿,很疼。一天下来,我已经累得不行了,我坚持学了一年,便学不下去了。后来,我看见一些同龄人在滑冰,”哧溜“一下就已滑出几米开外,看着他们欢快的神情,我心里直痒痒。爸爸妈妈给我买了滑冰鞋,并带我到滑冰池里滑冰。我学得很认真,在刚会慢慢滑几下的时候,我经常会因为保持不了平衡而摔跤,可痛了。我摔怕了,觉得滑冰一点也不好玩,就放弃了滑冰。

我没有奥利弗那顽强的毅力,但是我会慢慢改掉自己的坏习惯,成为一个有毅力的人。

篇98:雾都孤儿读后感

在孤独下成长,在痛苦中挣扎,在尊严的摧残下斗争,在悲惨的出身下奋进。无法想象一个如此稚嫩的孩子是如何生活在那个黑暗的世界里的,也无法想象那个世界人们的残忍与冷酷。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思考着人性的黑暗与虚伪,以及毫无良知的世界里的那仅有的一点温存……一双清澈而忧伤的眼睛,一颗稚嫩、纯洁的心灵,一袭破旧不堪的衣物,塑造出了小说中主人公奥利弗的形象,栩栩如生,感人肺腑。不可否认,我被奥利弗的纯真、诚实与善良彻底打动了,一个孤儿的悲惨生活就此在我心中拉开了序幕。伦敦城里似乎永远弥漫着阴冷的味道,无论白天还是黑夜,总能让人嗅到血腥,想到战争的杀戮。人们的脸上要么是面无表情,要么有时出现了一两张邪恶的嘴脸,似乎在报告着这世界的残酷。

可怜的奥利弗就这么残酷的活着,忍受着失去亲人的痛苦。生活的压迫使一个本该享受童年快乐的孩子沦落成了使人厌恶的弃儿。他的童年是在济贫院里度过的。后来,他被送到棺材铺里当学徒。因不堪忍受老板的压迫,他向伦敦逃去。路上,他遇到了一个外号叫机灵鬼的人,把他骗进了贼窝。

在两次偷盗中,他都遇到了好人,把他留在家中抚养,但一次又一次都被抓回去,他失望、痛苦、无奈,上帝就这么折磨他幼小的心灵。整部小说曲折惊险,让人不仅为奥利弗的身世叹息,为坏人而愤怒,为善良的人而感动,为奥利弗最后的幸福生活而高兴。而我最喜欢的人,是在两次奥利弗面对危难时,没有计较他偷了东西,而是十分同情他,并努力帮助他的布朗夫妇。

因为他们的善良,奥利弗才得救,也因为他们的善良,才使世界上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将来少了一个贼!而多了一个好人。生活的残酷造就了人们的冷酷。只是在一些勇敢的人心中残存的那一点点善良给予了我们一点感叹。但最后他仍逃脱不了悲惨地死去。作者狄更斯人物塑造手法十分出色。

小说中的流氓盗贼,精辟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另外狄更斯的语言中充满了讥讽的韵味,仿佛一个人的表情中带着心酸的笑,让人看完后不禁无奈的一声叹息:人活着就要不断地向梦想前进,不需要顾虑太多,不需要向命运低头。冥冥之中,似乎看到了奥利弗那张带着纯净的、天真的笑脸……不要向命运低头,命运永远在我们手中。

篇99:雾都孤儿读后感

雾漫伦敦,奥利弗纤弱的身影仿佛还在街道徘徊,悲惨的身世和经历无不让每一个人为之动容,从被收买到逃离再到贼窝,奥利弗受尽了折磨,他也曾抱怨上帝的不公和世道的阴险,可是他没有哭泣,他很阳光、很友善,他用自己的善良感化了贼的老婆南希,他憎恶偷盗,在被迫去偷盗时,他冒着被误会的风险去告诉主家,奥利弗善良地对待着每一个人,即使是身患重病的小偷,奥利弗也把自己的那一份粮食送给了他。付出总会有回报的,在经历了种种磨难后,奥利弗终于找到了他的姨母并得到了遗产,他不再是孤儿,上帝的天平终于倾向他那边了。

完美的结局令人欣慰,雾都孤儿已找到了爱,他的成长是坎坷的,正是因为他有一颗感恩的心,人生道路不再艰难,阳光变得灿烂,生活正因如此才变得快乐。我不像奥利弗一样有着悲惨的经历,但奥利弗却告诉了我一个谁都可以拥有,却谁都很难拥有的道理:哪就是”感恩“。生活是美丽的,花草树木,家人同学,都值得我去珍惜,去感恩,人总是在最困难时候才会发现,原来爱是那么伟大。

总是埋怨每一个人,得到的是什么?没有。生命之所以珍贵,是在于可以用行动去帮助他人,像奥利弗一样,爱身边的每一个人,即使他伤害过你,即使他抛弃过你,但只要心有感恩,伤害变成磨炼,抛弃变成自立。借得大江千斛水,研为翰墨颂师恩。这也是一种态度,乐观向上的态度,在人生道路上有鲜花、有荆棘,只要有感恩的心,一切都有很美,前路再困难,总有阳光和清风。

成长需要感恩,就如同种子一样,没有胚是无法成为健全的鲜花的,你我都是”雾都孤儿“,家人、朋友给我们关爱,我们应该去感恩,哪怕是声”谢谢“,是一个善意的微笑,都如同那一缕清泉,荡涤心灵的污垢,滋润至善的人性。

大雾散开,阳光洒向伦敦每一处街道,雾都迎来新的一天,散去的雾里有着爱的味道。

篇100:雾都孤儿读后感

查尔斯·狄更斯是英国着名的小说家。《雾都孤儿》是他着作之一。在这篇文章中,他运用幽默,夸张,讽刺的手法反映了刚刚通过济贫法的英国社会底层生活的黑暗,使文章有强烈的感染力,发人深省。他把具体的细节描写得充满生活气息与激情,使我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

在刚看完《雾都孤儿》我觉得很乏味没有了解其蕴藏的内涵。然而,经过反复思考与细细品味,我终于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

奥立弗从小在教会长大,9岁就当童工,过着吃不饱穿不暖的生活,受尽那些所谓”正人君子“的虐待。然后又因为被逼多要粮食而被逐出教会,成了棺材店的学徒,可是却过着禽兽般的生活。不堪虐待的他逃到了雾都伦敦,不幸落入贼帮手中。小小的孤儿在逆境中挣扎,幸而由于他本性善良而得到罗勃特先生的帮助。奥立弗在罗勃特那里生活得很开心,自在。

故事看到这,看到奥立弗在荡秋千,看到他正被幸福包围着,我以为那会是一个十分完美结局。但波折又起。

他被送去上学,可在上学的途中又被那可恶的贼窝抓了回去。见奥立弗久久不回,罗勃特先生不愿相信他朋友的话,(说那小子穿着这么漂亮的衣服,背着这么好的书)不愿相信奥立弗会重回贼窝那。他一次又一次得叫仆人热菜,和爱他的人等待他回家……最后奥立弗终于化险为夷,和爱他的亲人们团聚。当然,其中的过程也是历尽艰辛。

故事到这,我也松了口气: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只要有光,就有阴影。《雾都孤儿》正好证明了这一点,奥立弗的勇敢,罗勃特的善良与贼窟首脑的凶残、孟斯的私刑形成了强烈的对比。前者是作者的期望,后者则是表现当时的世态炎凉,引人深思啊!

狄更斯的小说可谓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与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它将永久保持我们读者的鉴赏兴趣。

个人认为,这部作品细腻地描绘和深刻地揭示了人性中的善良、爱、仁慈、邪恶、欺诈、妒嫉和仇恨等诸多方面及其相互矛盾性。善之花与恶之花在人性的奇葩中齐开齐放,使读者在了解人生百态的同时,澄澈心灵,努力使自己的人生绽放善的花朵。这是一部好作品才能带给我们的深思与启示。

书籍简介

《海底两万里》(Vingt mille lieues sous les mers)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凡尔纳三部曲”(另两部为《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和《神秘岛》)的第二部。全书共2卷47章。

小说主要讲述了博物学家阿龙纳斯、其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一起随鹦鹉螺号潜艇船长尼摩周游海底的故事。

在法国,作品于1869年3月20日~1870年6月20日连载于《教育与娱乐杂志》(Magasin d’ducation et de Récréation);第一、二卷的单行本分别出版于1869年10月28日和1870年6月13日(无插图);插图本出版于1871年11月16日,111幅插图由Edouard Riou和Alphonse de Neuville绘制,Hildibrand雕刻。

该书最早被翻译到中国则是在1902年,题为《海底旅行》,由卢藉东、红溪生据太平三次的日译本《五大洲中海底旅行》转译(该译本据英译本转译),最初连载于《新小说》,只可惜并未刊完。 这是该书已知的最早的中译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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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此书主要讲述鹦鹉螺号潜艇的故事。1866年,海上发现了一只疑似为独角鲸的大怪物,阿龙纳斯教授及仆人康塞尔受邀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他们与鱼叉手尼德·兰不幸落水,到了怪物的脊背上。他们发现这怪物并非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艇。潜艇是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水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看到海中许多罕见的动植物和奇异景象。途中还经历了搁浅、土著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艇到达挪威海岸时,三人不辞而别,回到了他的家乡。

在《海底两万里》中,尼摩是个不明国籍的神秘人物(后在《神秘岛》中交代其为印度人),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这艘潜艇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够利用海洋来提供能源,他们依靠海洋中的各种动植物来生活。潜艇船长对俘虏也很优待,但为了保守自己的秘密,尼摩船长从此之后不允许他们离开。阿龙纳斯一行人别无选择,只能跟着潜艇周游各大洋。在旅途中,阿龙纳斯一行人遇到了无数美景,同时也经历了许多惊险奇遇。他们眼中的海底,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通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阿龙纳斯终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最后,鹦鹉螺号在北大西洋里遇到一艘驱逐舰的炮轰,潜艇上除了三位俘虏外个个义愤填膺,用鹦鹉螺号的冲角把驱逐舰击沉。不久,他们在潜艇陷入大漩涡的极其险恶的情况下逃出了潜艇,被渔民救上岸。回国后,博物学家才将旅行中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之于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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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作背景

波兰人民反对沙皇独裁统治的起义遭到残酷镇压是凡尔纳创作《海底两万里》的一个导火索。他在小说中塑造了尼摩船长这个反对沙皇专制统治的高大形象,赋予其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人道主义精神,以此来表达对现实的批判。

创作小说之初,凡尔纳和出版商赫泽尔(Piere-Jules Hetzel)之间就书中的主人公鹦鹉螺号船长尼摩的特征展开了一场争论。赫泽尔认为该把尼摩描写成为奴隶贩卖交易的死敌,为他对某些海上船只的无情攻击提供清晰而理想的辩护。但凡尔纳却希望尼摩是位波兰人,他永不宽恕地把仇恨直指向俄国沙皇(他曾血腥镇压了一场波兰人的起义)。不过赫泽尔担心他引起外交上的分歧,使该书在有利可图的俄国市场上遭禁。最后,作者和出版商逐渐相互妥协了,他们认为尼摩的真正动机应当弄得模棱两可才有吸引力,尼摩应当被大致定位为自由的拥护者和反压迫的复仇者。在《神秘岛》中,这才公布他是印度达卡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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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物介绍

尼摩船长

尼摩船长(Capitaine Nemo,又译内摩船长、内莫船长)是小说里的主人公,在书中并未说明其国籍。他的真实身份在《神秘岛》中才得以揭晓:其为印度的达卡(Dakkar)王子。

尼摩是个有正义感的反抗英雄,他对民族压迫和殖民主义极端痛恨,向往民主与自由。反抗失败后的尼摩选择了归隐大海,他曾经对阿龙纳斯说“海上极度太平。海洋不属于暴君。在海面上暴君们还能行使不公平的权利,他们可以在那里战斗厮杀,把陆地上的种种恐怖都带到海面上来。但是,在海面以下三十英尺的地方,他们的权利就不起作用了,他们的影响就消失了,他们的势力消失得踪影全无”。他甚至宁愿葬身于大海深处,在安静、不受鲨鱼和人侵害的珊瑚坟墓里长眠。大海给予了尼摩以平静和心灵的抚慰,但却无法驱逐他内心深沉的孤独感,只有在管风琴编织的梦幻中,他才能得到片刻的陶醉和安宁。

因此,长期与世隔绝的生活使尼摩变得冷漠、残酷、不近人情,他反对奴隶制,向往自由,却还要将他的暴力强加于人,他时不时把阿龙纳斯一行囚禁起来,强迫他们睡觉,并且强制他们永远留在鹦鹉螺号上。对殖民者的痛恨使尼摩由一种愤世嫉俗的情绪转变成了时间也无法磨灭的深仇大恨,这种扭曲了的畸形的仇恨促使他展开了疯狂的海上复仇计划。他领导船员击沉了一艘又一艘战舰;他亲手制造了一场大屠杀,并且亲眼看着爆炸的战舰和上面的受难者一点一点地沉到海底。他已经从一个令人望而生畏的伸张正义的人变成了一个不折不扣的残酷的复仇者。

然而另一方面,尼摩又是一个有博爱之心的勇士,有着为人类献身的崇高精神。他请求阿龙纳斯教授为伤势严重的部下治疗,面对水手的死尼摩甚至情绪激动地留下了眼泪,并且为他举行了庄严隆重的珊瑚王国的葬礼;看到印度采珠人被鲨鱼袭击,他“奋不顾身地站了起来,拿着匕首直朝大鲨鱼冲去,和鲨鱼进行肉搏”,还慷慨地送给采珠人一袋珍珠维持生计。虽然脱离了世俗社会的生活,尼摩仍然以慈爱之心关注着被压迫国家的人民。

他定期地将装有金银财宝的箱子交给固定的联系人,为殖民地人民的反抗斗争提供物质援助。不管迫使他到海底寻求自由的原因是什么,他首先是一个人,他仍然为人类的痛苦而忧伤,对待所有受到奴役的种族和受奴役的人,他都是慈悲为怀的。正如尼摩对阿龙纳斯所言:“我是站在被压迫人民的一边的,现在如此,而且,只要我一息尚存,我就永远站在被压迫国家人民的一边!”在爱与恨、怜悯与复仇之间挣扎的尼摩是矛盾的,更是痛苦的,而造成这种痛苦地根源正是殖民者的无情压迫与奴役,凡尔纳的《海底两万里》并没有对其进行详细的描述和展现,然而从零星的对话和情节中,殖民主义者的残酷暴行己经暴露无疑。尼摩船长是鹦鹉螺号的灵魂,他是作家心目中的反殖民主义和反帝国主义的英雄。他虽然与世隔绝,营造了自己的理想王国——海底世界,以逃避人类社会的邪恶,却因仇恨而最终导致了自我毁灭。作家借尼摩船长这一形象,沉重地谴责了殖民主义战争及其罪恶。

阿龙纳斯

皮埃尔·阿龙纳斯(Pierre Aronnax,又译阿罗纳克斯、阿龙纳克斯),法国博物学家,巴黎自然科学博物馆教授,40岁,博古通今,在法国出版过一本书叫《海底的秘密》(Les Mystères des grands fonds sous-marins)。他乘潜艇在水下航行,饱览了海洋里的各种动植物。他和他那位对分类学入了迷的仆人康塞尔,将这些海洋生物向我们做了详细介绍,界、门、纲、目、科、属、种,说得井井有条,使读者认识了许多海洋生物。阿龙纳斯还把在海洋中见到的种种奇观,娓娓道来,令读者大开眼界。

康塞尔

康塞尔(Conseil,又译孔塞伊、龚赛伊、贡协议),佛拉芒人,30岁,是阿龙纳斯教授的仆人,忠实,生性沉稳,他从不大惊小怪。总以第三人称和教授说话。总是那么气定神闲,为人随和,从不着急上火——至少你看不出他着急上火。他精通分类理论,遇到什么总是认认真真或者说一本正经地把它们分类,但是对那些东西的名字却一无所知,可以说他是个分类狂。

尼德·兰

尼德·兰(Ned Land,又译内德·兰德),加拿大魁北克人,约40岁,是一个野性十足的鱼叉手,一个比较原始的人。他也会赞叹极地的美,但对他来说更重要的是自由,是吃到地地道道的牛排、小牛肉、小酒馆里的酒,是在陆地上自由地行走。他精通野外生存,曾为大家在一个岛上做了一顿丰盛的饭。他脾气暴躁,受不了被监禁,也受不了在鹦鹉螺号上的与世孤立的生活,总是计划逃脱。如果没有他,教授和康塞尔最后不可能回到陆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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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鉴赏

作品主题

《海底两万里》是儒勒·凡尔纳的巅峰之作,在这部作品中,他将对海洋的幻想发挥到了极致,表现了人类认识和驾驭海洋的信心,展示了人类意志的坚韧和勇敢。在小说里,凡尔纳借尼摩船长之口表达了对海洋的赞美和热爱:“我爱大海!大海就是一切!它覆盖着地球的十分之七,大海呼出的气清洁、健康。大海广阔无垠,人在这里不会孤独,因为他感觉得到周围涌动着的生命。大海是一种超自然而又神奇的生命载体,他是运动,是爱,像一位诗人所说的,是无垠的生命。可以说,地球上最先形成的是海洋,谁知道当地球消失的时候最后剩下的会不会还是海洋呢!大海就是至高无上的宁静。”凡尔纳为读者构造了一个奇幻的海底世界,在这里,有变幻无穷的奇异景观和各类生物。在尼摩船长的引领下,进行海底狩猎,参观克雷斯波岛海底森林,采集印度洋的珍珠,探访海底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种种险险象环生的情节显示了人类顽强不屈的优秀品质,展现了人类不懈的开拓精神。他提出了开发深海的可能性,鼓励人们去探索深邃的海底世界。

鹦鹉螺号的船长尼摩称得上是个天才的科学家,他博学、睿智,极富创造力和探险精神。他灵活地运用各种科学知识设计并制造了潜艇鹦鹉螺号,在当时见多识广的阿龙纳斯教授看来,这项发明简直就是一个奇迹:它有着坚硬如铁的双层艇体,有着无穷的机械动力,不必担心爆炸和火灾,更不必担心碰撞和解体;它能够以每小时五十海里的速度航行,无论是狂风暴雨的海面,还是压力极强的海底,它都能穿梭自如,不受任何影响。连尼摩本人也对鹦鹉螺号赞誉有加:“我爱这艘潜艇,就像我爱我的亲生骨肉一样!”尼摩还十分擅长科学地利用海洋资源,他与船员们的生活必需品完全依靠海洋。他自豪地告诉阿龙纳斯教授:“大海满足我的一切需要。我有时把网拖在艇后,到快要撑破的时候才拉上来;有的时候,我会到大海中间去追赶那些生活在我海底森林里的野兽。我的畜群和海神波塞冬的畜群一样无忧无虑地在大海里吃着草。那里是我的一大块产业,我亲自开发经营,造物主的手总是在那里播种。”他们的食物也非常的大胆、丰富,保存下来的鲜海参、从雌性鲸类身上搞到的奶油,从北海的大墨角藻里提取出来的糖,还有可以和最可口的果酱媲美的海葵酱,陆地上的人根本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神奇的永不枯竭的大海不仅提供吃的,还提供穿的和用的:贝壳类的足丝织成的衣服,海洋植物提取出来的香水,柔和的大藻叶铺成的床,鲸须做成的笔,就连抽的雪茄烟也是由含有丰富的尼古丁的海带制成的。另外,尼摩第一个发现并开采了海底煤矿,用以产生给予鹦鹉螺号热量、光明和动力的珍贵能量——电。对科学艺术有着极大的兴趣的尼摩在他的图书室里收藏了众多的科学著作,机械学的,弹道学的,水道测量学的,气象学的,地理学的等等;玻璃橱里陈列着尼摩亲自采集的天然稀世珍品:植物、软体动物标本,以及一串串价值连城的珍珠。这些珍藏品令阿龙纳斯教授叹为观止。尼摩还将自己对海洋研究的总结手稿翻译成不同的语言,附上自己的生平事迹装入小瓶子里,让潜艇上的最后一个人死去时抛入大海,希望能够传给后世的人们。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科幻小说,科学性是它的一大特征。教授阿龙纳斯一行在被尼摩船长控制之初,面对潜艇这一人类的伟大杰作,阿龙纳斯竟然不顾人身安危,暂时放弃了从鹦鹉螺号逃走的念头。他劝阻鱼叉手尼德·兰德说:“这艘潜艇是现代工业的杰作,要是没有见到我会感到遗憾的!因此你要保持冷静,尽量仔细地观察我们周围所发生的一切,多看看。”

艺术特色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的代表作之一,代表了凡尔纳丰富多彩的想象和缜密细腻的行文特点。小说中情节设置古怪离奇,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语言生动有趣,既是艺术的语言,又是科学的语言,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特别是那艘鹦鹉螺潜艇,让读者如痴如醉。

《海底两万里》中描写的潜艇起名为“鹦鹉螺”,而鹦鹉螺正是以自身薄薄的几毫米螺壳而承受下潜到百米深海后所面临的巨大水压的螺壳动物。这一细节充分表现了凡尔纳广博的科学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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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儒勒·凡尔纳(Jules Gabriel Verne,1828.2.8~1905.3.24),19世纪法国作家,被誉为“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1828年生于法国南特,1848年赴巴黎学习法律。1863年因长篇小说《气球上的五星期》而一举成名,此后开始从事写作,其一生创作了大量优秀的文学作品,代表作为凡尔纳三部曲和《气球上的五星期》《八十天环游地球》等。1905年3月24日,凡尔纳于亚眠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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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好词好句摘抄

《海底两万里》好词摘抄:

无穷无尽、屹立不动、毛骨悚然、熠熠生辉、奇幻莫测、震耳欲聋、美不胜收、惊天动地、寸步难行、沸沸扬扬、光彩夺目、瑰丽无比、沉默寡言震惊、奇异、接二连三、家喻户晓、嘲弄、悠闲、风平浪静、沸沸扬扬、神秘莫测、一时兴起、精明能干、循规蹈矩、高大威武、寒喧、身手不凡。熠熠生辉 奇幻莫测 震耳欲聋静 美不胜收 惊天动地 无穷无尽 屹立不动 毛骨悚然 寸步难行 英姿 精确 荒寂 漆黑,沉睡,撒娇,呼唤,唠叨,爱抚,滋润,照射,温暖,自豪,健壮,叽叽喳喳 狼籍 森林、景色、露珠、清新、盛开、应该、保护、娇嫩、弱小、勇敢、雷声大作、倾盆大雨、随风舞动、芬芳扑鼻 展现、周围、轻纱、附近、晨星、倒映、清晰、朦胧、隐隐约约、群山环绕、树木茂盛、名胜古迹、蒙蒙细雨、风光秀丽、点点灯光、湖水碧绿、太阳高照、许许多多

《海底两万里》好句摘抄:

1、我前面说过,法拉古舰长这人很细心,他把打巨大鲸鱼类用的各种装备都带在船上。就是一只捕鲸船也不会装备得更完备了。我们船上的武器,应有尽有,从手投的鱼叉。一直到鸟枪的开花弹和用炮发射的铁箭。在前甲板上装有一门十分完善的后膛炮,炮身很厚,炮口很窄,这种炮的模型曾在1867年的万国博览会中展览过。这门宝贵的大炮:是美国造的,可以发出重四公斤的锥形炮弹,射程是十六公里。

2、尼德·兰总是抱着不肯轻信的态度;除了轮到他在甲板上看守以外,他甚至故意不看洋面——至少在没有发现鲸鱼的时候是这样。他的神奇的眼力有很大的用处,可是在十二小时中有八小时,这位固执的加拿大人只是在舱房中看书或睡觉,我多少次责备他的冷淡和不关心。

3、我摸索着慢慢地走。走了五步,我碰到一堵铁墙,墙是用螺丝钉铆住的铁板。然后,我转回来,撞上一张木头桌子,桌子边放有几张方板凳。这间监狱的地板上铺着很厚的麻垫子,走起来没有一点脚步声。光光的墙壁摸不出有问窗的痕迹。康塞尔从相反的方向走过来,碰着我;我们回到这舱房的中间,这舱房大约长二十英尺,宽十英尺。至于高度,尼德,兰身材虽高,也没有能衡量出来。

5、全体船员一致赞成他的主张。的确,我们哪能在这狭窄的海峡里碰到那条独角鲸呢?大多数水手都肯定怪物不能通过海峡,因为它身体很大,海峡容不下它!的海面上,绕过这座孤岛。这是伸在美洲大陆南端的岩石。从前荷兰水手把自己故乡的名字送给它,称它为合恩角。现在船向西北开,明天,战舰的机轮就要在太平洋水波中搅动了。

7、我们一进去,上面狭小的盖板立即关上了,四周是漆黑的一团。从光亮的地方,突然进入黑暗中,我的眼睛什么也看不见。我感到我的光脚是紧紧地踩在一架铁梯上。尼德,兰和康塞尔,被人们抓得紧紧的,跟在我后面。铁梯下面一扇门打开了,我们走进去以后,门就立即关上,发出很响亮的声音。

8、两天过去了,林肯号以低速度慢慢前进。在可能碰到这个动物的海面上,人们想尽方法引起它的注意或刺激它迟钝的神经。人们把一大块一大块的腊肉拉在船后,——但我应该说,这内使鲨鱼们感到十分满意。林肯号一停下来,许多小船放下去,马上就向战舰周围各方出发,不让一处海面不被搜索到。11月4日晚上到了,这个潜在海底的秘密还是没有揭露出来。

9、这时候,我倚在船头右舷围板上。康塞尔站在我的旁边,眼睛向前看着。全体船员,爬在缆素梯绳上面,细心考察渐渐缩小和沉黑了的天边。军官们拿着夜间用的望远镜,向渐次黑暗的各方搜索。月亮有时从朵朵的云间吐出一线光芒,使沉黑的海面闪耀着光辉;一会儿又消逝在黑暗中了。

10、林肯号是为着它的新目标而特选和装备好的。它是一般速度很快的二级战舰,装有高压蒸汽机,可以使气压增加到七个大气压力。在这个压力下,林肯号的速度平均可以达到每小时十八点三海里,这是很快的速度,但跟那只巨大的鲸鱼类动物搏斗还是不够的。

11、寸步难行英姿精确沸沸扬扬破损零散沸腾的水流,光彩夺目、瑰丽无比

12、只有一国政府可以拥有这种破坏性的机器,在人们绞尽脑汁要增强武器威力的不幸时代,一个国家瞒着其他国家制造这种武器是可能的。机枪之后有水雷,水雷之后有潜水冲击机,然后一又是各种互相克制的武器,至少我自己心中是这样想的。

13、马车从百老汇路直到团结广场,再经过第四号路到包法利街的十字路口,走人加上林街,停在三十四号码头,这一趟车费是二十法郎。码头边,加上林轮渡把我们(人、马和车)送到布洛克林。布洛克林是纽约的一个区,位于东河左岸,走了几分钟,我们便抵达停泊林肯号的码头,林肯号的两座烟囱正喷出浓密的黑烟。

14、十年来,直到现在,凡我为科学而去的地方,康塞尔都跟我去。他自己从不想到旅行的长久或疲劳。不管有多远,不管去什么地方,去中国或是去刚果,他总是提起他的行李箱立即出发他到哪里去都一样,连问也不问。他身体健康,肌肉结实,不在乎疾病,一点也不神经质,就是好像不会用脑子似的,至于思考能力,那就更谈不到了。

15、我又让自己浸沉在种种空想中了。现在要停止这些空想,因为,在我看来,时间已经把这些空想变成为可怕的现实。我再说一次,当时对于这件怪事的性质有这一种意见,就是大家都一致承认有一种神奇东西的存在,而这种东西和怪诞的大海蛇并没有丝毫共同之点。

16、像闪电一般炔,他们粗暴地把我们架进这只潜水船中。我的伙伴和我,简直连辨明方向的时间都没有。他们走进这浮动的监牢中,心中会有什么感觉,我可不知道:但我自己却不禁打了个寒战,感觉皮肤都冰凉了。我们跟谁打交道呢?无疑地是跟一些新型的横行海上的海盗打交道。

17、我认为法拉古舰长把这人请到船上来,是完全正确的。这个人,单单他一人,从手和眼两点来看,就相当于全体的:船员。我不能有再好的比方,只能说他是一架强度的望远镜,而且是一门随时可以发射的大炮。

18、我自然也熟悉当时议论纷纷的这个问题,而且我怎能不知道呢?我把美国和欧洲的各种报刊读了又读,但没有获得进一步的了解。因为这个怪物,我作了种种猜测。由于自己拿不定主意,我始终摇摆于极端不同的见解之间。这是一件真实的事,那是无可置疑的;怀疑这事的人,请他们去摸一摸斯各脱亚号的裂口好了。

19、熠熠生辉奇幻莫测震耳欲聋美不胜收惊天动地无穷无尽屹立不动毛骨悚然

20、因此,反响发生了。首先是人心失望,给怀疑的心理打开一个缺口。船上产生了另一种情绪,造成这情绪的因素是三分羞愧,七分恼怒。死盯住一个空想,自然是“愚蠢”,但更多的是恼怒!一年来累积起的像磐石一般的理由,一下子完全垮下来了,这时每个人都想好好吃一吃,睡一睡,来弥补因为自己愚蠢而牺牲了的时间。

21、他们都把眼睛睁得大大的。真的,眼睛和望远镜好象被二千美元奖金的远景所眩惑,一刻也不愿休息。白天黑夜,人人都留心洋面,患昼盲症的人因在黑暗中能看得清。比别人要多百分之五十的机会获得这笔奖金。

22、这时正是下午三点。领港人从大船下来,上了他的小。艇,驶到在下风等着他的一艘小快船那边。煤火添起来了,机轮更急地搅动水波,大船沿长岛低低的黄色海岸行驶,在晚间八点的时候,西北方不见了火岛的灯光,船便开足马力,在大西洋黑沉沉的波涛上奔驰了。

23、可是天气很好。船在良好的情况中航行,这正是南半球天气恶劣的季节,而这一带的七月却和我们欧洲的一月差不多。不过海是平静的,人们一眼可以看得很远。

24、可是我刚刚长途跋涉回来,很疲倦,非常需要休息。我只想回去,回祖国去,看看朋友,看看我在植物园内的小房子和我收藏的珍贵标本。但现在什么也不能阻止我。我忘记了一切,忘记了疲倦、朋友、珍藏,我毫不犹豫就接受了美国政府的邀请。

25、你只有探索才知道答案

26、平常采到一个有珍珠的贝,他们才能得一分钱,何况他们采得的贝里面多数是没有珍珠的.

27、我的心还在这个国家,并且,直到我最后一口气,我的心也是在这个国家!”

28、信不信,到底也没有什么关系。

29、固然他的命运是离奇古怪,但他也是崇高伟大的。

30、但愿所有的仇恨都在这颗倔强的心中平息!

31、这真是一片奇妙又少见的海底森林,生长的都是高大的木本植物,小树上丛生的枝权都笔直伸向洋面。没有技条,没有叶脉,像铁杆一样。在这像温带树林一般高大的各种不同的灌木中间,遍地生长着带有生动花朵的各色珊瑚。美丽极了!

32、那一夜在印度洋上,它不是攻击了某些船只吗?那个葬在珊瑚墓地的人,不正是诺第留斯号引起的冲突的牺牲者吗?而在所有的海面上,人们也正在追逐这可怕的毁灭性机器!

33、各种各样的贝壳、软体类动物散步在柔软的沙滩上,将海底装扮成花园一般。我们的头顶的上方是各种各样的水母飘荡着,恰似仙女撒下的朵朵鲜花

34、但是,还没有等大家提到嗓子眼的心回到原处,只听见一阵震耳欲聋的巨响,划破了沉寂的夜空,有如高压水柱的呼啸。

35、我沉迷在这种昏睡中有多少时候,那我不能估计;但当我醒来的时候,看看太阳已经向西边低下去了。

36、我辛苦苦打扮这些财物是为我自己吗?谁告诉您我不是好好地正当使用它们呢?您以为我不知道世上有无数受苦的人,有被压迫的种族吗?有无数要救济的穷人,要报仇的牺牲者吗?您不明白吗?

37、愿上天让我的同伴和我不要葬在别样的坟墓中。

38、我能为了完全个人的利益,损害我的同伴们的将来吗?我负得了这种责任吗?

39、风平浪静的海面上,一片片乌云在掩盖上弦的新月。

40、尼摩般长似乎看穿了我的心思,他说:“请你放心大胆地吃吧,这些菜都是海里出产的,很有营养。大海供应我们一切必需品,我们的衣服是贝壳足丝织成的,床上铺满了暖和的大叶海藻,笔是鲸的触须做的,而墨水是从乌贼汁里提炼出来的。”真是太神奇了,我听得入了迷。

41、我接过他递给我的雪茄烟,发现形状有点像哈瓦纳制的伦敦式雪茄,烟叶似乎也是上等的金色烟叶。

42、这是海里的一种富有烟精的海藻。

43、这客厅简直就是一间博物馆!四周的墙壁上挂着美丽的壁毯,上面悬挂着三十多幅珍贵的名画。

44、在大厅中间是一个美丽的喷泉,水珠在电光的照耀下喷落在一个大贝壳做的水池中。这个贝壳大约有6米长,极其罕见。周围的玻离柜中全是五颜六色、价值连城的珍珠和各种珍奇的海底动植物标本。

45、尼摩船长静默了一会儿,然后说:“这里有一种强大顺手、迅速而方便的原动力,它有各种用处,船上所有的一切都是由它造出来的,它给我们光,它给我们热,它是我们船上机械的灵魂。这原动力就是电。

46、氯化钠在海水中含有相当大的分量。而我从海水中提出来的就是钠,钠跟汞混合,成为一种合金,代替电池中本身所需要的锌。汞是不会损失的,只有钠会销耗,但海水能供给我所需要的钠。此外我还可以告诉你,钠电池应当是最强的,它的电动力比锌电池要强好几倍。我还可以直接用陆地上的煤炭。

47、请你注意这点:“我什么都是取自海洋,利用海洋发电,供给“鹦鹉螺”号热、光及动力,简直一句话,电给了“鹦鹉螺”号生命。

48、“呵呵,只要我高兴,就能随时浮到海面上,把最新鲜的海洋空气抽进船上的密封室里,压缩储存起来。

49、我们清楚地看见了窗外的海底世界:一大群色彩斑斓的箭鱼游来游去,金黄色的斑点在灰暗的旋涡中熠熠闪光;箭鱼中间有鲻鱼穿梭,犹如迎风飘展的旗帜;还有双层黑线的海绯钱鲷鱼,背部带斑点的虾虎鱼,身上是蓝色头部呈银白色,娇美无比的琉璃鱼,等等。

50、阳光穿过厚厚的水面,一直照到10米深的海底,照在我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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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作者写的非常奇妙,描写了一个神奇的海洋世界,我读后有许多感受。

这本书讲了1866年,海中突然出现了一种身体是椭圆形的大海怪,它体积巨大,动作灵活,磷光非常刺眼,头上长着一个大角。许多船只都遭到了它的袭击。人们传的沸沸扬扬。当时作者是个海洋大学者,他推断海怪是个独角鲸。美国就在1867年派出“林肯”号战舰追击海怪,作者也被邀请上了船。几个月后,船长发现海怪,与它交战,才发现这是一个用钢板做的潜艇。随后作者被海怪撞入海中,醒来时已经在那个“大海怪”的身子里了。作者与潜艇的船长相处十分友好。作者在潜艇上生活的十分快乐。可是过了几个月作者和他的仆人就想家了,他们决定在晚上逃走。晚上,他们坐着小艇悄悄逃走了。作者在海底整整航行了两万里!虽然我不相信这是真的,但是船长助人为乐、嫉恶如仇的性格让我佩服。最后,文章写道:谁能探测深渊的深处呢?我相信能回答这个问题的人只有两个,我和尼莫船长!

书里给我们留下了许多疑问,为什么船长要生活在海底?那天晚上到底发生了什么?一切问题我们都可以知道,因为船长乐于助人!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

暑假里,我被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深深地吸引了。这本书是法国著名小说家、预言家——凡尔纳的豪情杰作。凡尔纳1828年出生于法国南特,被称为“科幻小说之父”,代表作品有《海底两万里》、《八十天环游地球》、《地底旅行》等。

这是一本神奇的科幻小说:接二连三的海难事件震惊了全世界,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叉王尼德·兰参加了追捕“海怪”的行动,结果意外地爬到了“海怪”的身上,发现所谓的“海怪”其实是潜水艇。他们别无选择,只好跟着“鹦鹉螺”号潜艇的船长尼摩一起周游各大洋,开始了一段段惊心动魄的海底之旅:遇上土着人、南极冒险、血战章鱼、海底复仇……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阿龙纳斯,一位热爱海洋、知识渊博的教授,到“鹦鹉螺”号上后,他把那些奇特又罕见的动物、植物全部记录到笔记本中,回到陆地上后公诸于世,真令人敬佩啊!康赛尔,教授身边忠诚的仆人,他们共同经历了几十万公里的海底航行,饱览了很多壮丽的景观,他们共患难,同艰辛,成了真正的朋友。“鱼叉王”尼德·兰是一名勇敢、优秀的叉鲸手,百发百中,在危机时刻拯救了教授和康赛尔。尼摩船长是一位海洋的“隐者”,勇敢而智慧,带领水手们成功从南极脱险,勇斗鲨鱼,血战章鱼,无人能敌,但一直隐居大海,很少露面。

《海底两万里》不仅让我认识了这些勇敢、执着、真诚、阴郁的人,也让我游览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等七大洋,欣赏到奇幻美妙的海底世界。《海底两万里》富含地理、生物等知识,既是一本引人入胜的科幻小说,又是一本富含海洋知识的百科全书。同学们,开来看吧!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

《海底两万里》讲述的是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在深海旅行的故事。故事的起因是发生在1866年的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当时不少航行船只都在海上发现了一个大“海怪”,并有船只遭到了他的袭击。在公众的呼吁下,出于对航船安全的考虑,美国派遣了一艘战舰对“海怪”进行追逐。阿龙纳斯教授接受了邀请,参加了这次追逐行动,结果,追逐“海怪”的战舰反被“海怪”追逐,并遭到’海怪”的猛烈袭击。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两位同伴不幸落水,被“海怪”所救,此后便跟随“海怪”周游四海,在海底航行了两万里,探索海底秘密,经历了种种艰辛和风险,最后,他们因不堪海底世界过于沉闷的生活,设法逃走,返回了陆地。

虽然书中讲述了不少有关海洋的知识,但是没有任何一个我接受起来十分刻意或困难的,只是一次旅行中的所见所闻罢了,这使人们对因景而生的各种想法和收获都得以牢固的保存,我也从中了解了不少关于海洋的知识。《海底两万里》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不厌其烦地介绍诸如海流、鱼类、贝类、珊瑚、海底植物、海藻、海洋生物循环系统、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环保已刻不容缓!!!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

你可曾读过《海底两万里》?当我读完这部作品时,我的感触颇深。这本科幻小说讲述的故事真可谓大胆至极。凡尔纳以第一人称写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和仆人康塞尔以及加拿大人尼德误进“鹦鹉螺”号后的种种经历。尽管凡尔纳没有下过海,但在他的文章里丝毫看不见虚伪的痕迹,反而真实而惊险的冒险会让人喘不过气来。

凡尔纳是一个极其聪明的人,他巧妙地将科学与幻想结合起来,将水下的生物描绘得淋漓尽致。潜艇在大海中任意穿梭,海底时而险象丛生,千钧一发,时而景色优美,令人陶醉。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充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我赞叹不已!

撇开别的不谈,就来说说内容情节吧!刚一开头,小说就让我走进了它所描述的世界,什么飞走的巨礁啊,巨大的怪物啊,让我看了感到刺激不已,法国人阿龙纳斯、康塞尔以及捕鲸手尼德进入神秘的“鹦鹉螺”号之后和尼摩船长一起在海底作类似的环球旅行,海底的世界非常巧妙。我记得“海底森林”那一章,虽然没有真正的树林,但是海里柔软的珊瑚礁让我极为享受,闭上眼睛似乎也能看见,那飘动的海底生物。

在人生的道路上,总会有遇到困难的时候。困难像弹簧,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面对困难,我们就要像阿龙纳斯一样,决不唉声叹气、怨天尤人,也不自暴自弃、一蹶不振。而是要千方百计去克服困难。还要做到在哪里跌到就在哪里站起来,坚持到底,就是成功的开始。

《海底两万里》这部小说为我们营造了一个极其惊险的氛围,给我们以视觉上的享受。这真的是一部值得我们阅读的作品,有兴趣的人可以读读。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5

作者儒勒·加布里埃尔·凡尔纳,是19世纪法国著名作家,被誉为“现代科学幻想小说之父”。他一生专门从事科幻小说创作,作品有六七十部之多。他作品中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

《海底两万里》描绘的是人们在大海里的种种惊险奇遇。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充满了异国情调和浓厚的浪漫主义色彩,体现了人类自古以来渴望上天入地、自由翱翔的梦想,体现了他们具有社会正义感和崇高的人道主义精神。

文中彼埃尔·阿龙纳斯是个生物学家,博古通今,乘潜艇在水下航行,让他饱览了海洋里的各种动植物,他还把在海洋中见到的种种奇观,娓娓道来,令读者大开眼界。

康塞尔是阿龙纳斯教授的仆人,他从不大惊小怪。总是那么为人随和。遇到什么事总是认认真真,一本正经地将它们分类。

尼德·兰是个比较原始的人,他的脾气暴躁,总是计划逃脱,文章最后讲:如果没有他,他们最后不可能回到陆地上!

而主人公尼莫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的人物。他虽如大海一般热情、冷酷、和善、温和、暴躁,但他却能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艇。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

在这海底两万里的探险中,不是顺风顺水的,但是他们的不畏艰险,不怕任何困难的精神,我们值得学习的!同时我也相信,对待自己的理想,只要坚持不懈就一定会成功!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6

书是每个人成长过程中坚实的阶梯,每天能畅游在书的海洋里,那是一件多么愉悦的事啊!人不能一日无书,就像人不能一日无营养,那就会干渴、枯萎,失去生命的价值。

今天下午放学后,我和外婆马不停蹄地回家,迅速地做完了今天的作业,因为我要看还没有看完的课外书《海底两万里》,上周这本书只看了一半,今天我准备把它看完。

故事的开始是这样的:一八六六年一艘船在海上漂流着,忽然船底遭到撞击,只见一只“哺乳动物”,长度至少有三百五十多尺,两艘最长的船连起来都没有它大!于是,博物馆教授阿龙纳斯要到海上捕捉这个怪物,不幸的是也遇到同样的遭遇,第二天,他睡在一个“石头”上,还有他的两个伙伴,原来这就是那只“哺乳动物”,其实是一只像“独角鲸”的潜水艇,尼摩船长收留了他们,但他们必须在船内,他们不情愿的同意了,尼摩船长请他们到海底探险,岛上打猎、参观潜水艇、品尝海底美味……各种各样的事。终于,有一天他们趁着大漩涡逃跑了,阿龙纳斯头不小心猛地撞到了一根铁柱上,失去了知觉,醒来后发现自己躺在一个渔民的床上,终于回到了现实的生活中。

尼摩船长虽然很不友好,但他很善良,他把五万法郎给了一位穷人,接着把找到的宝藏全部分给了世界上的穷人。阿龙纳斯勇于探索,敢于幻想。康塞尔很勇敢,非常讲信用。尼德·兰长得高,又长得壮,不挑食。

他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和缺点,我们每个人也同他们一样,在现实生活中,我们要扬长避短,相互学习彼此的优点,才能不断地进步和提高,使自己变得越来越优秀。

这本书也充分说明了一个道理“人本善良”,只要怀揣一颗善良之心,就一定能走出困境,取得胜利!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7

读《海底两万里》好象自己也同尼摩船长一行人一起在大海中遨游,仿佛我也处于大海中。读了这本书就仿佛自己走过了一次科学与幻想的路程。学到了不少科学知识,也启发我的思考。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的科幻小说三部曲之二。(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女儿》,第二布是《神秘岛》。)内容主要讲诺第留斯号潜艇的故事。 1866 年,有人以为海上见到了一条独角鲸,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最后发现那是一艘叫诺第留斯号的潜艇,并且带着仆人康塞尔和一个捕鲸手,跟随尼摩船长乘坐这艘潜艇在海底作了两万里的环球旅行。尼摩是个不明国籍的神秘人物,他在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这艘潜艇不仅异常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够利用海洋来提供能源。阿龙纳斯通过一系列奇怪的事情,终于了解到神秘的尼摩船长仍与大陆保持着密切联系,用海底沉船里的千百万金银来支援陆地上人们的正义斗争。

凡尔纳的小说如此动人,还在于它们是科学与幻想巧妙结合的结果。他独具特色的幻想由于符合科学的原理,变成了在科学研究的基础上作出的推理和预言。

但是,我最喜欢的是他的小说由于具有科学依据而令人信服,因而不但能够激发人们对科学的兴趣,更能启发我上午思考,使我大胆的幻想未来的远景。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8

假期里,为了使自己得到充实,我便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于是,我便怀着一种激动的心情,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小说从海面上“怪兽”出没,频频袭去各国海轮,搅得人心惶惶开始,到鹦鹉螺号被大西洋旋涡吞噬为止,整部小说悬念迭出,环环相扣。

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在广袤的大海里,使我觉得自己也可以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著人的围攻……

其中,留给我最深印象的便是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他是个谜一样的人物。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尼摩船长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的心中充满无尽的痛苦,却也是一个善良的人。

在南极缺氧的时候,当时只有潜水服上的储蓄罐里还有一丝空气,那时由于缺乏空气,他们几乎虚脱。这时,尼摩船长没有去吸最后一丝空气来维持生命,而是把生还的机会留给了教授。他为了别人的生命而不惜牺牲自己的生命,他的行为感动了无数读者,也感动了我。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不朽的著作,希望大家都能阅读这本书,使自己充实起来。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9

今天我很荣幸地读完了这本奇妙的著作,我承认读着读着好像身临其境,有种奇妙的感觉,我想象着自己也在那只船上,感觉太奇妙了!

这本书讲述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故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直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了追捕,在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不幸落水,他好不容易地和忠实的仆人——康赛尔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却发现这怪物其实不是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船的设计及建造者都是船长——尼摩,这艘船分内、外两层,内层都是钢铁制造,内层与外层靠T形的钢铁支撑,所以非常坚硬。不过,里面的空气也需要更换,潜水船可以下降到几千米深的海底去,非常神奇。在船长尼摩的邀请下,阿龙纳斯和仆人一起进行了奇妙的海底之旅。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然后进入大西洋,途中他们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许多的危险,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这真是一场惊心动魄的旅途,“我”或许在旅途中看到了太多的珍品,或许长大了不少,而尼摩船长则是一个古怪的人,他对海洋的热爱就像父亲对儿子的爱一样。一个人有这么强烈的情感实在令我佩服。同时,我也很佩服阿龙纳斯,他那义无反顾的献身科学研究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潜水船上的人,都不吃陆地上的食物,也不和外界有任何联系,就连他们的衣服、食物都来自海洋,但仍旧可以生活的很好,他们的坟墓也在海洋中,在珊瑚王国里。文章中,在埋葬了他们其中的一位船员后,尼摩船长说了这样一句话:“不受鲨鱼和人的欺负。”这句话很冷淡,但却值得人们揣测,也值得我们仔细琢磨。为什么不受人的欺负?这或许是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我们应该问自己:自己有那么令人讨厌吗?

我也在思索这个疑惑的问题,但还没有准确的答案。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0

暑假有感,读了《海底两万里》这部书。书内讲述的是一行人为了抓捕出现在海洋中的庞然大物——一个被科学家推测为巨型鲸鱼的家伙,一名法国科学家阿龙纳斯教授带着他的仆人康塞尔受邀请参加了一次追捕行动,可是船被它击沉了——原来它并不是生物,而是一艘潜水艇,“鹦鹉螺”号。教授,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被当做是没有自由的客人陪尼摩船长一起探索未知的海洋世界。

作者凡尔纳,法国的科幻作家,被誉为“科幻之父”的他作品中都透露着伟大的预言。譬如《海底两万里》这部书来说,里面描绘的“鹦鹉螺号”就是一个类似于现在的潜水艇的这样一个东西。

书里描绘的场景也多,也很丰富。穿过奇异的阿拉伯海底隧道,奇妙的海底打猎,不顾一切地救助采珠黑人,在南极惊心动魄的逃脱,与大章鱼的搏斗等等都为我们展示了一个美丽,神秘而又略显可怕的海底世界。

书的主人公,尼摩船长自始至终都是一个谜。他的形象是以阿龙纳斯教授的视角来展开刻画的——他是这艘船的主人,他热爱海洋——船上的大部分东西,烟斗,床被,墨汁都是取自于海洋;他花费巨资建造这艘船与社会断绝来往;他讨厌社会,但又同情弱小——在采珠场他奋不顾身与大鲨鱼搏斗救出采珠黑人,并给予他一大袋珍珠;他也是热爱自己船员的好船长——两位船员的牺牲让他泣不成声,但随后便冷静下来;他也是如此地机智果断——从开始上船假装听不懂语言到在南极脱险,也许没有他,这艘船可能就带着种种未知之谜葬身海底了;但他的复仇内心是可怕的——船只向他开炮后便将其击沉,他的复仇内心随着自己压抑的内心和船员的牺牲而逐渐燃旺起来,最后变得一发不可收拾。

他是神秘的,也是可怜的。最终他随着自己的船只在一场风暴中卷去,没人知道他是否还活着,继续着他的复仇计划。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1

《海底两万里》是凡尔纳的科幻小说三部曲(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的第二部,主要讲述“诺第留斯号”潜艇的故事。

读完这本书,会让读者了解大量真实的关于海洋的知识:海底地理构造、海洋动植物……这些科学知识。语言十分生动有趣,想象丰富多彩,行文缜密、细腻,情节古怪离奇,而且故事生动幽默,融知识性、趣味性与创造性为一炉。既给人以美学享受又给人以丰富的科学知识。同时凡尔纳还塑造了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而尼摩船长是凡尔纳着力塑造的一个人物形象:他博学、冷静、沉着而机智,外表似乎是“心如死灰”与世隔绝的隐士,实则为内心炽热,向往自由并时刻关注世界政治风云变化的科学战士。还有忠实、镇静的仆人康塞尔;性格固执、暴躁而又有有胆识的鱼叉手尼德·兰,都给我很深的印象。

故事开始,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应邀参加对一只被认为是海上独角鲸的追捕。追捕过程中,阿龙纳斯及其仆人康塞尔以及鱼叉手尼德·兰三人不幸落水。三人泅水爬到怪物脊背上才发现它不是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精巧的潜艇。潜艇船长尼摩是个不明国籍、自称“跟整个人类断绝了关系”的神秘人物。尼摩船长邀请他们一起乘潜艇到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途经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南极等,看到许多罕见的海底动植物和海底奇观,也经历了许多危险。但在尼摩船长带领下,在各位船员努力下,他们克服了这一切困难。最后,尼摩船长与潜艇在挪威海岸的大漩涡水城失踪,阿龙纳斯与两位同伴醒来时已躺在附近渔民的小木屋中,对船长及诺第留斯号的去向也一无所知。

看了这篇文章,我感觉到其实作品还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还应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的行为,提出要热爱海洋生物,谴责滥捕观念和行为。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2

放假了、老师又让我们看书、《海底两万里》、读完了,感受很深。

这本《海底两万里》是一本科幻小说,作者儒勒?凡尔纳在写这本小说是,电灯还没有发明出来,他却能写出海底探险的故事,而且写的栩栩如生,让读者沉浸于书中的海底世界里。我想,就算是在现在这个发达的年代,也很少能找出像书中所写的“鹦鹉螺”号一样的潜艇出来。

人说大海博大可罗万物。而在尼摩船长眼中这只是一个人类的邪念无法触及到的地方,一个可以回归的家园。于是他藏了起来,只是永远沦为伤心人,除不去对人类的戒备心。

幸好他遇见的也是一群善良的人。只是他们还未明白世事之险。船长对他们不屑可能来源于他们对“自由”的追求。在陆地上,处处宽广,但人的心与思想是不会完全自由的。但鹦鹉螺号虽不博大,但人的心灵是自由的,而且,还拥有整个海洋。这种完全的自由并没有让享有它的船长变成一个荒诞的人,是因为他有着明智而善良的心智与本性。所以当教授同时面对他的不屑的无礼与高贵的品质时,感到十分惊诧。他感觉不出船长是一个什么样的人。

书中人物的刻画是成功的。阿龙纳斯,是一位对知识勇于探索,永不满足的人;当尼德劝他逃走,他犹豫不决,他不想放过这个千载难逢的机会。他把在海底千奇百怪的发现仔细观察,并做了笔记。康纳尔,一位对主人忠实的小伙子,对动物分类了若之掌。任何动物只要知道名字。就能分出它属什么类,哪一科……十分详细。尼德兰,他是一位脾气爆躁的人,但他也很善良。他曾救过尼摩船长的命,非常勇敢。尼摩船长,这是一位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的脾气反常不定,难以捉摸,时好时坏,不知对陆地有什么仇恨,这完全是个迷。就连他本人也是个迷。

我读完这本书后,对里面的故事情节,人物及海底世界,都有了一定的了解。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3

又一次地写到了这本书,没办法,不由自主,因为这本书带给了我太多太多的思考、太多太多的道理,它使我受益匪浅。

再一次的翻开这本百看不厌的书,我又有了新的感受。

这本书是法国小说家儒勒·凡尔纳的著名代表作之一。这部小说是一部出色的悬念小说。从海怪出现搅得人心惶惶到最后鹦鹉螺号被卷入大漩涡,环环相扣,扣人心弦,悬念也是层出不穷。

同时,这部小说还是一部深受读者喜爱的科幻小说。就拿我们班来说吧:自从多了大书柜,《海底两万里》就成了书柜里的一大风景——多,而且,借阅这本书的同学也一样,一个字——多,四个字,那简直就是络绎不绝!

其实,这本书最吸引我的就是第三章的五篇文章。为何?且听我慢慢道来。

你看这第一篇——海底奇观。尼摩船长邀请阿尤纳斯教授、他的仆人康塞尔和捕鲸手尼德到海底森林打猎。兰可夫灯、玻璃球子弹、无缝橡胶潜水衣、海蜘蛛等等的这一切都那么的令人耳目一新。

“嘿,这凡尔纳的想象力可真丰富呀!”我自言自语道。

是呀,改一句老话: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现如今得说:想象力不是万能的,但没有想象力是万万不能的!没有了想象力,生活就会失去乐趣,一切也就都变得淡而无味了。可见想象力是多么的重要啊!

再接着往后看,发现整个第三章都充分展现了凡尔纳的想象力是多么的丰富。在他的笔下,一切都令人感到新奇,使人眼前一亮。

书中的故事在我们今天看来也许极易理解,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他却能幻想出潜水艇!多不可思议!而凡尔纳的伟大就正在这一点。小说发表25年后,真正的潜水艇出现了,人们进行了真正的海底探险!幻想也是一种推动时代进步的动力!也就等于一种无形的力量!

展开想象的翅膀,我们要比鸟飞得更高、更远!发现自己隐藏着的翅膀,利用它飞向更美的蓝天!

自由自在的翱翔吧!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4

海,就仿佛穿上了一层神秘,朦胧的纱,让人看不透他;海,深不可测,至今没有人能去真正的了解他。

我从来都没有这样去了解海——读书,我曾以为书也只是把作者看到的,幻想的记录下来而已,但,《海底两万里》不一样,读了这本书,犹如身临其境。

这本书带我遨游了水中世界。鹦鹉螺号船长带着对陆地的厌恶在水下开始生活,他的一切生活来源都来自水中,当他说出鹦鹉螺号先进的构造,当他报出那惊人的数字以及他那充满智慧的大脑,我震惊了!当鹦鹉螺号潜入水中与鱼群相伴时,我似乎也看到了那一只只可爱的鱼在我身边游动······读完了这本书,我闭上眼睛,仔细的回味中着书中的内容,我想,这段记忆已深深刻在我的脑海,挥之不去。

最令我佩服的是鹦鹉螺号船长解决事情的态度,冷静,从他身上感觉不到丝毫的紧张,如果那时遇到那种事情的人是我,我能像他一样镇定吗?我遇到一件小事就紧张,烦躁,想的不是如何去解决这件事情,而是怎么去逃避,到最后把事情搞得一团糟,读了这本书,我才明白,逃避是没有用的,运用自己的知识去想办法,鹦鹉螺号被卡住,船长懂得用涨潮的时候逃出来,如果没有经验和知识,或许鹦鹉螺号就会被永远的卡在那里,遇到浮冰,船长聪明的想到可以从浮冰下穿过,我写到这里的时候,妈妈说,从浮冰下穿过这不是很容易就想到吗,怎么体现他的智慧?但,如果没有船长的机智,怎么会有鹦鹉螺号,从冰冷的海洋下穿过,或许当时只有鹦鹉螺号可以做到吧——

虽然是幻想,但我还是被吸引住了,作者是在告诉我们:没有做不到的,只有想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5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作家儒勒·加布里埃尔·凡尔纳的作品,是“凡尔纳三部曲”中的第二部,被誉为“对读者影响最巨大的世界畅销的经典名著”。

这本书主要讲述的是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其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一起随随鹦鹉螺号潜艇的尼摩船长周游海底的故事。

最令我印象深刻的是尼摩船长驾驶着鹦鹉螺号过南极时的情节:尼摩船长有个大胆的想法,从冰川底下越过南极,然而却在行驶途中先撞上了翻转的冰山,接着又因操作不当又撞上了一次冰山,潜水艇中的空气越来越浑浊,人们的内心也变得焦虑起来,就连平时总是心如止水的尼摩船长都开始露出些慌乱的神色。不过,这些只是一些小小的意外,真正的难题在——缺氧。

由于南极浮冰厚度厚,面积广,导致鹦鹉螺号行驶了一天半都没有穿过南极,而氧气储气箱只够潜水艇中所有人呼吸两天,如果2天出不去,便要葬身海底了。然而命运总拿人们开玩笑,2天过了仍然没出去,氧气箱里的氧气已经所剩无几。最让我感动的一刻就在这时——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因为氧气不足即将休克,就在那一刹那,其仆人康塞尔和鱼叉手尼德·兰愿意用他们最后的一点氧气给阿罗纳克斯,在他们的共同努力下,终于越过了南极。

这段故事告诉我们:只有勇于给自己创造机会,才能锻炼自我,建立起真正的友谊。

我们在生活中也是如此:我们为何要刷难的题目而不去刷简单的,原因很简单,因为我们想挑战更高的难度,接受更高的自己,勇于给自己创造机会,才能使自己变得更强。

是啊,人如果没有挑战,没有目标,没有向更高点冲击,只在原地徘徊,止步不前,不给自己创造机会,那么这个人的一生注定不会精彩!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6

大海——神秘莫测,奇伟壮观。

《海底两万里》——美景奇观,包罗万象。

1886年在海上出现的一个“庞然大物”,人们对此议论纷纷。阿罗纳克斯教授与他那位精明强干、聪明好学的仆人孔塞伊决定随“亚伯拉罕。林肯”号一同捕捉这个“庞然大物”。在船上,他们结识了捕鲸大王内德。兰德。在捕捉过程中发生了意外,三人不小心掉到了那个“庞然物”——“鹦鹉螺”号上,在这里,他们结识了博学多才的艇长尼摩,他的身份是个谜,他十分痛恨陆地人,原因无从知晓。尼摩艇长一行人饱览海底变化无穷的奇异景观,认识了形形色色的海底生物。在印度洋的采珠场与鲨鱼展开搏斗,在红海里追捕濒于绝种的儒艮,在克雷斯波岛海底森林狩猎,参加海底珊瑚公墓葬礼……“鹦鹉螺”号载着它的乘客参观这美丽的海底世界,最终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流中,艇长尼摩与“鹦鹉螺”号上的员工离奇失踪,生死未卜,阿罗纳克斯与他的两位同伴获救,历时十个月的海底探险落下了帷幕。

海底世界是那么美丽壮观,如果没有尼摩艇长敢于冒险,善于探险,我们将永远不会知道海底世界是多么瑰丽多姿。但在这部书中尼摩艇长就是谜一样的存在,他憎恨陆地人,发誓永不登陆地,他真的就坚守誓言,没有再登上过陆地,是什么经历让他有如此深仇宿怨,无以复来呢?我妄加揣测:定是陆地人的不友善,甚至肆意妄为的行为深深地伤害了他们。

我又想到,今年春节,本该欢乐祥和的中国被按下了“暂停键”,病毒袭扰了世界众多国家。几万人遭受着病痛的折磨,政府、警察、社区等工作人员每天通宵达旦、严防死守,为我们守住小区的病毒防线。面对疫情局面,我们不该反思吗?只有敬畏自然之母,与万物生灵为友,才能彰显时代之进步,让那些以食用野生动物为荣的猎奇者们,遭到唾弃,付出代价,永远被刻在历史的耻辱柱上。相信医疗、科技的进步必将快速带来福音,科学家们一定能攻坚克难!樱花马上就要开了,到时,定是祥云满城、芬芳自来!

《海底两万里》是儒勒·凡尔纳的巅峰之作,一部梦想照进现实的作品,它警示人们热爱自然,正如现在的我们,有信心拥抱胜利,创造更璀璨的华夏未来!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7

他富有正义感和同情心,是一个带有神秘色彩的人物。他如大海一般热情、冷酷、和善、危险……

——题记

那是一个夏日的午后,我遇见了你。

刚刚见到你,你那安静的湛蓝色封面吸引了我,我忍不住要去认识你,了解你,感悟你……你的名字也刻在了我的心里——《海底两万里》。

一艘英勇的战舰,一位神秘的船长。带我们走进那些属于大海的蓝色奥秘。

“鹦鹉螺号”航程约两万里,遭遇了潜艇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险情。面对这一次次挑战,尼摩艇长从未想过退缩,他像个伟大的舵手,从容而勇敢地指挥着自己的船员,走出困境,迎来曙光。尼摩艇长的高大形象,除了他的博学之外,还与他时时流露出的善良有关。三个俘虏被擒入鹦鹉螺号,并没有受到严厉的处罚,反而得到了礼遇和照顾;一起作战的船员牺牲,尼摩艇长全力以赴的救助,并留下伤心的眼泪;在采珠场发现鲨鱼进攻采珠人,尼摩艇长不顾危险与鲨鱼进行搏斗,他是我们心中的英雄!

他是一位勇敢,善良,爱国的英雄。尼摩艇长之所以能忍受孤独,和本国的志士们一起抛却生死,对抗敌人的舰队,并支援被压迫民族的解放战争,正是源于内心坚定的爱国心。有了这颗火热的爱国心,便有了昂扬的斗志和奋斗的勇气。阿。托尔斯泰说:“只有热爱祖国,痛心祖国所受的严重苦难,憎恨敌人,这才能给我们参加斗争和取得胜利的力量。”每个人都离不开自己的祖国。唇亡齿寒,破巢之下,安有完卵?,祖国遭难,儿女们必定受苦;因此,保家卫国,匹夫有责!

我想,尼摩艇长的精神品质是比海底的金银珠宝更宝贵的财富。在浩瀚的大海上,任上下经纬,任时间苍茫,那份情怀是超越两万里的永恒……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8

寒假,我阅读了法国的科幻作家儒勒·凡尔纳创作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书中描写了光怪陆离的海底景物,讲述了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刻画了各种各样的人物形象。尤其是我最喜欢的“鹦鹉螺”号,给了我向往无比的“秘境”。

因为这本书,我不知不觉地喜欢上了搜集各种贝壳,珍珠贝、夜光贝、玉螺贝……不过,要想收集到那么完美漂亮的贝壳,首先我们就要保护好至关重要的海洋了。

海洋,万物的起源。人类科技发展迅速,但快速的社会发展对于海洋来说,却是灾难的开始。

鱼儿的过度捕捞,减少了种群的数量,降低了繁殖的水平,直至造成了许多鱼类的濒临灭绝。油舱漏油的后果更是可怕的,直接影响了海洋动物的日常生活,使海洋的动植物因缺氧而死,而生活在海洋里的生物链因受到迫害而打破平衡,造成部分弱小海洋生物灭顶之灾。最恐怖的还属“海洋垃圾”,它们有的堆积在海滩上,有的会沉积到海底,还有地漂浮在海面上,最容易被海洋动物吞食的,造成难以想象的后果。这些人类自己制造的垃圾不仅会让海洋生物岌岌可危,人类也是那个最终的受害者,世界闻名的“水俣病”,想想都会让人感到毛骨悚然。

“海洋垃圾”不仅是杀死海洋生物的“凶手”更是人类健康的“敌人”。

《海底两万里》创作于1869年,历史走到2020年,在跨越了一个半世纪飞速发展的时代,这本书依然能警示着人类要爱护海洋,那么就让这接力棒,由我们传承给一代代人吧!

大海蔚蓝,心之所往!海洋生灵,盎然蓬勃!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19

《海底两万里》是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一本传奇著作,书中的故事离奇怪异、险象环生,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这个故事发生在1866年,当时人们在海上发现了一个大海怪,法国博物学家阿罗纳克斯教授教邀请参加追捕。在激烈地追捕中,他不慎落水,正好掉在海怪身上。教授惊奇地发现这竟然不是海怪,而是一艘潜水艇。

这艘潜水艇是一位叫尼摩的船长秘密建造的鹦鹉螺号,船身十分坚固,利用电来运行。尼摩船长带着他们从太平洋到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沿途看到了十分美丽的景象和品尝了很多美味。有浩瀚无垠的海底森林,瑰丽无比的珊瑚王国,险象丛生的南极世界…但是由于他们对自由的渴望,最后到达挪威海岸时,教授与伙伴还是逃出了这艘舰艇……

故事中有很多性格鲜明的人物,给我印象最深是尼摩船长,他是一个勇往直前,敢于探索的人。最让我难忘的是他面对暴风雨时,昂首挺胸,傲然面对狂风,为了防止巨浪将自己卷进水中,尼摩船长把绳子系在腰间,另一端绑在栏杆上……尼摩船长面对暴风雨毫不畏惧的精神让我十分敬佩。

还有一个情节更是让尼摩船长成为了我心中的英雄,当一条鲨鱼张开大嘴冲向采珠人的时候,尼摩船长突然站了起来,猛的举起手中的匕首刺向鲨鱼,准备和鲨鱼肉搏,鲨鱼正要俯冲下来转向尼摩船长,船长矫捷地闪过,举刀刺入鱼腹……多么危险的场面,可是尼摩船长却不顾自己的生死,勇敢地救下了采珠人……

尼摩船长的沉着冷静,坚毅勇敢在我的心里扎下了根,虽然我现在不能像船长那样去海洋中探险,但面对生活中、学习中的暴风雨,我一定要向尼摩船长一样勇敢地去战胜它。无惧风雨,砥砺前行!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0

好奇一本书,打开一个世界;好奇一片海,创造出两万里永恒。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作家“科幻小说之父”凡尔纳的作品,他创作了著名的科幻小说三部曲,这是其中的第二部。小说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位法国博物学家应邀登上一艘驱逐舰,参与追捕当时盛传的海上“怪物”,他不幸被“怪物”俘获,后谜底揭开,所谓的“怪物”竟是一艘当时无人知晓的潜水艇,随后,“鹦鹉螺”号艇长邀请博物学家一行三人做海底旅行,三个人经历了一场非凡冒险的旅程。

读书时,我仿佛也和主人公一起畅游了各大海洋,那无边的红海、浩渺的地中海、美丽的爱琴海、神秘的黑海。其中遇见了许多极为罕见的海洋生物:地中海里的鲂鲋,诗人们把这种能发声的鱼叫琴鱼;有燕子鲂,游起来像燕子飞一样快;还有羊鱼、飞鱼、帕热尔鱼等。各种海洋生物使我开拓了视野,丰富了知识,增长了见识,使我无时不刻不感受到海洋世界的神秘莫测。

读书后,回想起那些非常罕见的海洋生物,有的甚至已经濒临灭绝,我的内心就久久不能平静。于是我暗下决心,誓当一位环保小卫士,我要告诉大家;爱护自然,保护生物,维护生态平衡。从身边小事做起,不破坏水源,减少使用方便盒、方便袋等物品,拒绝一切非法捕捞。爱护自然,就是人类对自己最大的尊重。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1

我看完了《海底两万里》,可是其中的精彩片段还不时地出现在我的脑海里。

最让我感动的是尼摩船长等几个人在采珠场看到一个可怜的采珠人遇到鲨鱼时,奋不顾身地冲上去,和鲨鱼激烈搏斗,杀死鲨鱼后,可采珠人早已晕了过去,尼摩船长和其他人连忙把他抬到船上,不仅救了采珠人的性命,而且还把刚才采的珍珠全部都送给了他。

这个故事是我懂得了做人要无私奉献,乐于助人。它使我想起了雷锋的故事,雷锋在购买车票时,看到了一个妇女把火车票丢了,正在急切地在寻找,这时,雷锋拿着自己的火车票走到妇女旁边,说:“大姐,我捡了一张火车票,是你的吗。”妇女一听,欣喜若狂,连声答应,而雷锋却因为没有火车票而不得不徒步回家。

我们被称为21世纪的花朵,拥有幸福的生活,但是却没有了同情心,对路边的乞讨者视而不见,对老弱病残者不帮不扶,雷锋精神抛之脑后。以后,我要学习尼摩船长无私奉献和助人为乐的精神。在学习中,看到别人遇到困难,要热心帮助,耐心讲解;在生活中,要有爱心,有同情心,热心帮助别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争当一名21世纪的好少年。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2

今天爸爸带我去书店买书,我自己选了一本《海底两万里》,回到家我就看了起来。我先被书中的插图迷住了,看完插图,我就入神的看了起来。故事简直太迷人了。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作家凡尔纳写的,妈妈告诉我他还有两部作品也很好看,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另一部是《神秘岛》。这两部我还没有看过。

《海底两万里》讲的是自然科学史教授皮埃尔·阿龙纳科斯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去海底探险的故事。他们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奇形怪状的海底动植物,让我知道了许多的科学文化知识。

我印象最深的是遭遇大章鱼,开始他们遇见了许多大章鱼,他们就浮出了水面,一大群人拿着锄头朝大章鱼的脚和手砍去,最后大章鱼把潜水艇上面的一位水手给扔进了大海。船长正要向它砍去,大章鱼突然喷出了一团黑乎乎的墨,船长几乎什么都看不见。船长又回到了驾驶舱,把船倾斜了许多,把那些大章鱼跌到了海里。

看完这本书,我觉的凡尔纳的想象力太丰富了,他讲的故事太神奇了。它让我想到一句话: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他们的精神值得我学习!我明白了,干什么事都要努力到最后!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3

1866年的一天,海中莫名其妙地发现了怪物,怪物袭击了成百上千条船只,法国政府决定派出“林肯”号来追击怪物。海洋动物专家阿隆纳克斯教授跟随“林肯”号出发,结果,在船上碰见了他的两个好朋友,分别是鱼叉王尼德?兰和孔赛依,他们跟随全体船员出发远征。最终他们碰到了怪物,但是子弹、炮弹、鱼叉,对怪物根本没用,怪物用强大的高压水枪击中了“林肯”号。阿隆纳克斯教授被强大的水流击入水中,当他将要绝望的时候,一只强壮而有力的大手紧紧地握住了他,他转头一看居然是孔赛依,孔赛依告诉阿隆纳克斯教授:“‘林肯’号船上的舵、螺旋桨、木质甲板、栏杆、桅杆、帆布都被怪物打烂了,看来想要回到‘林肯’号上几乎是不可能的了。”他们被一排巨浪,冲到了怪物身上,孔赛依和阿隆纳克斯教授昏了过去。

第二天他们醒来的时候,却发现尼德?兰也在怪物的背上。尼德?兰告诉他们,这不是我们想象中的章鱼或独角鲸,而是一艘地地道道的潜艇。他们想跟里面的人取得联系,可是一行行铆钉严丝合缝的“躺”在他们的前面,孔赛依急得又咒骂又跺脚。突然,潜艇上的盖板打开了,里面探出一个人头,他看见他们惊讶了一声又消失不见了。过了片刻之后,七八个蒙面人将他们押进了又黑又神秘的潜艇,关进了一个房间。一位船长走进他们的房间,他们都很愤怒,就用法语、英语、德语、拉丁语各自从头到尾讲了自己的经历,可是那位船长说了几句他们听不懂的话,就把门关上了。过了一会儿,一个奴役进来了,尼德?兰非常愤怒,紧紧地掐住了奴役的脖子,死不放手。一会儿,船长又进来了,他用法语对尼德?兰说:“尊敬的尼德?兰先生,请您保持冷静!”他们都惊呆了。从那以后,船长跟他们成了好朋友。于是他们跟神秘的船长开始了一段惊险神奇的海底旅行,他们目睹了海底火山喷发的壮观景象,登上了未有人到达过的南极,领略了美丽又充满危险的海底世界。然而,船长为什么要过着与世隔绝的生活呢?“鹦鹉螺”号潜艇最终的命运又是怎样的呢?这一切都是个谜。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的大作。我读了以后,明白了要向“鹦鹉螺”号潜艇船长内莫那样,当面对比自己强大的曾经吞没了成千上万条船只的大海的时候,仍然能够保持冷静、直率、勇敢,用智慧和科学去跟无边无际的大海拼搏,遇到困难时要有一颗百折不挠的心,内莫船长这种勇敢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4

今天我阅读了《海底两万里》,被作者儒勒·凡尔纳丰富的想象力深深地震撼了。故事开头,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先介绍了一件事:1866年,当时海上的人们发现了一只所谓独角鲸的大怪物。作者从这件事入手,又介绍了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接受了邀请并参加捕捉行动阿龙纳斯在捕捉的过程中不幸与其仆人康塞尔掉入水中,却意外和一名捕鲸手尼德·兰游到了这只怪物的脊背上,被“海怪”所救,后来却得知这只轰动一时的独角鲸原来是一艘构造奇妙的名为“鹦鹉螺号”的潜水船,此后他们便被尼摩船长软禁在这艘神秘的潜艇中,开始了在海底的奇幻环球旅行。

最后,他们在挪威海岸附近设法逃走,重回陆地。这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过阿拉伯海底地道,地中海四十八小时……在将近10个月的漫长旅程中,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等许多危险。作者通过巧妙的构思和引人入胜的情节,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甚至有些古怪和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让人仿佛身临其境。

整本书花了大多笔墨来刻画尼摩船长,这个谜一样的人物一样为此书增色不少,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的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的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他似乎经历了无尽的痛苦,我不明白这样的一个天才有着怎样的经历和出身,我总想探个究竟,不过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作者还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要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奋不顾身的去营救有危难的朋友的精神,都值得我们去学习。在这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处于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处于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人物命运扑朔迷离,整部小说悬念迭出,其内科学知识丰富详尽,而且细节逼真。令我完全沉浸在了这个奇幻的故事里。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5

《海底两万里》,我第一次听到这个名字的时候,我的脑中就充满了重重的疑惑,但读完凡尔纳《海底两万里》之后,让我对里面人物有了了解,特别是尼摩船长。生动形象地描绘了充满神秘色彩的海底世界,情节古怪离奇,对各种海底事物的说明入木三分、惟妙惟肖、让我更是仿若身临其境、如痴如醉。 大致的内容是从海面上发现一只被认为是独角鲸的大怪物撞几艘轮船开始,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应邀参加追捕,从而发现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艇。

这艘“鹦鹉螺”号潜艇是尼摩船长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利用海浪发电,供给船上热、光、动力,是一个令人惊叹的现代工业杰作。尼摩船长是一个非常神秘人物,却有着出类拔萃的才华与惊人的胆识。于是阿龙纳斯在尼摩船长邀请下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阿龙纳斯及其同伴乘“鹦鹉螺”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北两极海岸,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最终到达纳威海岸。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森林打猎,“鹦鹉螺”号搁浅,进入珊瑚墓地,经过阿拉伯海底地道,地中海四十八小时。在将近10个月的漫长旅程中,经历了土人围攻、冰山封路,鲨鱼、章鱼袭击等许多危险。

让我记得最深的就是“大浮冰群”,他们被浮冰重重包围的时候,还可以冷静思考逃出浮冰的包围,要是我就乱成一锅了,我真要学学他们的冷静。尼摩船长反抗压迫战士的形象,真是他反对殖民主义,反对奴隶制和压迫者的思想。他是个非常勇敢的人,我要向他学习。让我们跟着尼摩船长一起两万里的环球探险旅游吧!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6

刚放暑假,妈妈就给我买了许多本图书。我翻开的第一本书就是《海底两万里》。我刚开始读开头,就对它爱不释手,迫不及待地想读到结尾。

《海底两万里》讲述了阿龙纳斯教授和尼摩船长的探海旅行故事。作者凡而纳以追踪海怪为引子,为我们演绎出一个个故事,展现出一幅幅画面。神秘的海怪、美丽的海底世界、庄严的海底葬礼……这些故事曲折动人,引人入胜,读起来使我惊心动魄。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到底是什么样的海怪呢?我带着这个问题认真地捧读了《海底两万里》。这个海怪形状像纺锤,有时候会发出磷光,它的体积比鲸大得多,速度比鲸快得多,有时会喷出两条水柱。好多船因为撞到它就沉没了。经过我的深读,才知道传说中的海怪原来是一艘名叫“鹦鹉螺”号得潜艇。

我仿佛也成了“鹦鹉螺”号上的一员,跟随着尼摩船长和教授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洲和北冰洋。读完了《海底两万里》,我不光认识了海蜘蛛、角鲨、抹香鲸、鮟鱇、珊瑚还有裙带菜和发菜许多海底生物;还学习了光的折射、海沟、水压等一些海底知识。尼摩船长身上那些机智勇敢、不屈不挠、沉着冷静、细心认真的精神品质深深地打动了我。

我读了这本书,突然有了一个新的愿望,将来我也想像尼摩船长一样坐着中国自行设计、制造的“蛟龙”号载人潜水器在各个海域探险……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7

书海中的书千千万万,而我最爱不释手的却是《海底两万里》这本书。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幻想大师儒勒凡尔纳的经典之作。这本书讲述了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深海旅行的故事。作者以“海上怪物”作为引子,为读者编下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展现出一幅幅生动的画面:神秘的海怪、美丽的海底世界、庄严的葬礼、丰富的海底宝藏、惊险的南极之旅……故事引人入胜我常常陶醉在这曲折离奇的故事里。

虽然现在的生活十分美好,但我还是对海底生活非常向往。海底虽然充满着危险,但是每天都能看到美丽的海底景色,那是多么惬意的事啊!真希望这个梦想能早日实现,现在科技已经那么发达了,今后我还要好好学习,长大了做一名科学家,为祖国、为社会做出贡献!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百读不厌,每次它都会带给我不同的感受。这本书让我受益非浅!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8

阅读金庸的小说,你会感到纵身在奇妙的武侠世界,豪情的武林侠客,带给我们酣畅淋漓的感觉。在《海底两万里》中,跟随探险者的脚步,去发掘奇妙的海底世界吧。

这部小说,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各个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它告诉了我康塞尔是何等的忠诚,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作者在海底遨游,能看见许多珍贵的鱼儿,又能经历这么多希奇古怪的事,我是多么的羡慕,但能看到这本著作,我真荣幸。 皮埃尔·阿龙纳斯被美国海军部部长邀请去寻找令人们不得安宁的“独角鲸‘,在船上认识了尼德·兰,并成了好朋友。在一次次地追逐”独角鲸’以后,在一次偶然的撞击后落人了海里。阿龙纳斯的仆人也跟着一起下来了。就在绝望的时候,俩人一起不知不觉地被误落在“独角鲸‘身上的尼德·兰救了。谜底终于揭开,原来这大得比所有鲸鱼还大的家伙竟然是一艘潜水艇。不久,这家伙开始潜到水的深处去,尼德·兰在潜艇上乱踢,好象里面的人发现了什么,总之不再下潜。后来,艇上的人发现了他们,把他们带入了潜艇里,他们的奇幻旅行就这样开始了。

《海底两万里》不仅具有丰富的科普知识,而且告诉我们:奇妙的未知世界等待着我们这些新一代少年去探索,要努力学习掌握多方面的知识,坚持不懈,勇敢面对未知的挑战。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29

在今年的寒假里,我有幸地结交了一位法国的作家朋友——儒勒·凡尔纳。他笔下描写的《海底两万里》写得栩栩如生、呼之欲出。使我读完后依然沉浸在一波三折的故事情节中。

这部小说的情节环环相扣,扣人心弦。本书主要讲述了1866年——茫茫大海中出现了神秘的“海怪”。为了驱赶“海怪”,人们出动了“林肯”号驱逐舰,作为教授的“我”参与了这次行动。在途中,“我们”发现了庞大的“海怪”,于是便想一曲消灭它,可万万没有想到的是,这神秘“海怪”的庐山真面目竟然是一艘不为人知的潜水艇!“我”与助手康塞尔和水手尼德意外地登上了这艘潜水艇——鹦鹉螺号,认识了尼摩船长,并随着他一起在不可预料的海底世界里自由地遨游,看见了壮观的海底,见识了许多种海洋生物,同时也经历了不少磨难……可是到最后,鹦鹉螺号被强烈的大漩涡所吞噬,但“我们”三个人却由于被人救出而幸运获救。

读完这部小说。我真有一种身临其境的感觉,就好像是我真真切切地跟随教授他们和尼摩船长一起做了一次惊心动魄的海底旅行。这次旅行既动人心弦,又记忆犹新。本书语言生动,一些人物被凡尔纳刻画得有些有肉,部分情节也做到了画龙点睛。在一些章节中,凡尔纳用巧妙的文字为下文做好了铺垫,读起来才会悬念迭出,引人入胜。

这部小说中的人物各有千秋,重要的是让我学习到了他们身上的优点。书中的“我”——阿尤纳斯教授是一位博古通今的人,他能乐观向上地面对自己的处境;助手康塞尔做事有条有理,并且能忠心耿耿地陪伴自己的先生走过酸甜苦辣的人生;尼德是一位技术高超的捕鲸手,他虽然勇敢机智,不怕困难,但是他却是个鲁莽,冲动的人,很容易发脾气,不过尼德一心向往无限的自由,一心喜欢美丽的大自然;而鹦鹉螺号的建造者尼摩船长是一个神秘的人物,他能在危险的面前临危不惧,挺身而出,但又能在潜艇上神不知鬼不觉。他自己是船长,可是他却平等对待他人。当自己的船员不幸牺牲的时候,他会潸然泪下,把船员静静地埋葬于美丽的珊瑚群里,然后依依不舍地跟他告别。

鹦鹉螺号在一望无际的大海中周游,经历了万水千山。海底火山、珊瑚礁、孤岛野人、海蜘蛛、大章鱼……一个个不可预测的灾难考验着鹦鹉螺号。在这极其险峻的情况下,尼摩船长不畏艰险地勇往直前,永远不向困难屈服。他一直保持着镇定自若的态度,一直保持着他那不变的心。

同时,这本书还是本很好的百科全书。书中介绍了大量的海洋动植物,对海底的地质状况也做了叙述。在读这本书的时候,我还获得了许多课外的知识,例如:“再看我们刚才经过的平台,清楚地显示出这是一座沉入海底许多年的城市。房屋、庙宇坍塌倒陷,拱门、石柱四处散落;城中的人工水道和一条条街道依稀可辨,再远处还有码头的遗迹。”这就使我知道了亚特兰蒂斯这座城市沉没后的真实面目。星罗棋布的岛屿,千奇百怪的鱼类,构造复杂的潜艇……一个个生活中不常见的东西让我大开眼界!

合上《海底两万里》,我似乎眼前一亮。这个故事不但让我们学习到了文中人物的精神品质,而且还告诫了我们一个重要的道理:在科技高度发达的今天,我们人类要重视起地球的环境,不管人类以前做过什么坏事,都要重新树立保护环境的信念。我们人类要拒绝滥杀海洋生物,因为有一些种类的海豹、海龟以及鳄鱼,都快要濒临灭绝。只有这些海洋动物的存在,才能给我们人类带来一片浩瀚、迷人的海洋景色。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0

寒假期间,老师叫我们看了一些书,其中我最爱看的一本书是《海底两万里》,这是一本科幻小说,这本书讲的是: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枪手

尼德为了抓海怪竟被潜艇鹦鹉号的舰长尼摩软禁,并开始惊险的海底之旅……

本书作者--儒勒.凡尔纳是一位杰出的科幻小说家,本书也是他的代表作之一。写书时,人类不但还没有发明潜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问市,可他在小说中,却活生生的创造了一艘潜艇--鹦鹉螺号。书中的主人公阿龙纳斯教授和助手康塞尔,鱼枪手尼德搭上了一艘想像中的鹦鹉螺号,在短短的不到十个月的时间内航行了太平洋、大西洋、红海、地中海、北极海等,航程共行了六千万海里。目睹了无数的海底奇观,并发现了海底煤矿和沉船的宝藏。这书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情节,不是他们到了哪儿看到什么壮丽景观,而是一次遇难,鹦鹉螺号被一块浮冰和冰山夹在了一起,使得鹦鹉螺号出不得水面也下潜不了。然而他们艇上的工作人员轮流去挖冰山的底部使他们脱离困境,他们要挖五天四夜,可是船里和蓄气仓里的空气只能用两天,看到这里我的心很悬,不得不往下看。后来他们在呼吸不到氧气情况下,康塞尔,尼德在阿龙教授快晕过去的时候把空气箱递过去,而康塞尔和尼德憋着气撑过了水艇浮出水面的那短时间。多么伟大的友情啊!在最困难的时候还是想着别人,这是我深深感动....

这是一本好书,值得我们一看。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1

我认为海底两万里不是一部简单的科幻小说,它更将文中的人物描绘的栩栩如生,仿佛现实中确实存在一般。谈起海底两万里,人们首先会想到那个神秘的尼摩船长。

尼摩船长,是一个不明国籍的神秘人,他设计并制造了鹦鹉螺号,它不仅坚固,而且结构巧妙,能利用海洋来提供其所需要的能量,可见尼摩船长对科技的掌握程度很高,放在现在也是非常厉害的人。但这也成了小说中的一个谜:这么先进的科学技术,他是怎样研发,?他的目的是什么?

随着小说的进展,尼摩船长的人设一点点被揭开,我们可以发现,他是一个喜爱孤独的人,像大海一样,心情,性格变幻莫测。热情,冷酷,和善,危险,温和,暴躁,随和等词在他身上如走马灯般交替出现。

真奇怪,他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感到万分悲痛,但他的良心从来没有被残酷的生活经历磨灭。他乐于创造,遇事冷静,在困境中不屈的精神仍然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

关于尼摩船长,有一处尤其令人印象深刻,《一颗价值千万法郎的珍珠》中,描写了尼摩船长,阿龙纳斯教授,她的仆人康赛尔和鱼叉手尼德兰在收集珍珠时发现一位印度采珠人遭到黑鲨袭击时,尼摩船长以无以匹比的勇敢,凭借着尼德兰对鲨鱼身体的熟识,用鱼叉刺中鲨鱼的心脏,完结了它的生命。从细节中我们不难看出尼摩船长作为逃到海底的人类之一,仍然对人类表现出无私的奉献精神,不管他怎么说,他的善良之心是未泯灭的。

尼摩船长在文章中不仅是一个因为对人类世界心灰意冷而逃到海底的鬼才科学家,也是一个为人类的幸福和自由而奋斗的战士,虽然他深居海底,但他一直关注着世界的变化与权利的交接,虽然他在表面上看似乎对人类的发展心如死灰,但他正直而善良的内心使他为反抗殖民主义而奋斗。他自强不息的精神贯穿全文,令人佩服。

尼摩船长那种追求自由的精神让人不由肃然起敬,曾说过“自由不在于幻想中摆脱自然规律而独立,而在于认识这些规律,从而能够有计划地使自然规律为一定的目的服务。”我想,尼摩船长在这部小说中不仅仅是一个“人”,更是一个群体,一种精神的代表,凡尔纳要描写的精髓就在于此。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2

这个假期,我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作者将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使人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故事发生在1866年,人们发现了一只大怪物,阿罗纳克斯参加了捕捉行动,却意外与仆人掉入水中,到了怪物的背上。才发现所谓的“怪物”原来是一艘神奇的潜水艇,它是由艇长内莫在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艇长邀请阿罗纳克斯一起海底旅行。在旅行中,他们看到了许多海洋动植物,以及水中的奇异景象,直到潜水艇到达挪威海岸后,阿罗纳克斯与大家分别,将自己在海底世界的所见所闻告诉世人。

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最深刻的便是内莫艇长。他是个喜爱自由但却又很孤独的人,他因为自己的经历而对人类产生敌意,建造了一艘潜水艇到海洋里进行科学研究。他十分勇敢,并且具有惊人的毅力和冷静的头脑,无数次战胜了在海洋中遇到的危险,他也很善良,不愿伤害无辜的海洋生物。就是这样一个人物让我对他产生了敬佩之情。

该书作者不仅描绘了美妙壮观的海底世界,也告诫了我们在用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不要去破坏自然环境,我们应该保护并爱护海洋生物,不能去伤害它们以及它们赖以生存的家园。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3

《海底两万里》以前只是知道这本书是名著,爸爸几天前给我拿来。前天突然心血来潮,花了三天才把这本书看完,这才知道这书有多么好看,不愧是名著。

书中的尼摩艇长,实在是令我敬佩,竟然能创造出“鹦鹉螺号”这样的艇,竟然会收留一个个厌恶人类的人,竟然可以开着“鹦鹉螺号”到所有船都去不了的南极去,竟然会把一袋袋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竟然可以毫不费力地提法国还完所有的债……他可真是个奇迹!

尽管我还只是小学生,书中许多的人物、许多数据都看不懂,但我从尼摩船长像阿罗那克斯教授介绍鹦鹉螺号的构造说出的那些数字看出鹦鹉螺号以及他都是了不起的!

唯一令我遗憾的是书到了最后都没有解开我心中好多的谜团:当鹦鹉螺号最后遇到“迈尔大漩流”时鹦鹉螺号怎么样了?尼摩艇长怎么样了?阿罗纳克斯教授是怎样逃出来的?尼摩艇长究竟姓甚名谁?他的妻室儿女究竟是怎样死去的,导致他这么仇恨人类?他是否还在海洋里探索?是否还在进行复仇?……凡此种种,我心中的问题像阿罗纳克斯教授一样还有很多。也许,这就是本书的亮点,给人以无尽的想象空间。

虽说这只是本科幻小说,但我心中总想着能跟着尼摩艇长环游四海,可惜我没有阿罗纳克斯教授的好运。

总之,看了这本书保证不后悔,其中的经历、故事绝对让你难忘!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4

《海底两万里》是儒勒·凡尔纳海洋三部曲的第二部,其他两部分别为《格兰特船长的儿女》和《神秘岛》。我认为,在这三部小说中,最好看的要数《海底两万里》。其原因有三:

首先因为作者带领读者进行了一次动人心魂的海底远游。在鹦鹉螺号的陪伴下,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让我们看到了一个不一样的大海——一个美丽的大海,一个奇特的大海,一个浩瀚的大海……大海拥有着陆地上没有的景观和生物,从最远的极地到最深的海沟,再到从红海到地中海的神秘隧道——阿拉伯隧道。让人目不暇接的同时还耳目一新。

其次这是一部科幻小说。我喜欢读这类小说,《海底两万里》是这类小说中的名篇佳作。如果不从第一页开始阅读,而是从中间开始读的话,会发现不知道前面发生了什么事,无法读懂,因此,静下心来,仔细地品读,你会发现字里行间透着一种神秘的气息,悬念迭出,环环相扣,扣人心弦。

第三点也是最重要的一点,对于我这样一个住在海边的女孩来说,每天都能见到大海,因此大海对我没有什么吸引力,可是读了这本书,大海繁多的功能令我吃惊:大海可以提供一切我们所需要的东西。只要在船尾拖张渔网,就可以捕捉到各种美味鱼类;我们可以去海底森林捕猎野味,牛羊家畜在无边无际的海底草原上吃草;我们可以吃到鲜美的鲸奶和从大海藻中提取的甜糖;贝类的足丝可以制成衣料、香水也可用某种海草蒸馏而成、睡的床是由最柔软的甘藻做的;我们可以用鲸鱼骨头做的笔写字,用乌贼鱼的汁制成墨水;从海里提取氯化钠,用作产生电的基本材料,又可为船提供光和热,成为船航行的动力源……总之,我们可以从大海获取一切。

尼摩船长曾说过这样的话:“大海就是一切,它覆盖了地球表面的七分之一。大海纯净清新、大海充满了生命力、大海具有宽广的胸怀、大海就是永恒。只有在这里,我才是自由的,才是一个真正的人!”是啊,通过探险海底两万里,我感受到了大海的美丽、奇特和浩瀚!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5

今年暑假,我读了儒勒·凡尔纳的科幻巨著--《海底两万里》。我怀着好奇心和书中的主人公--生物学家阿龙纳斯一起乘坐着“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了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

我们周游了大西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南极和北冰洋。书中的人物在印度洋的珠场和鲨鱼展开过搏斗;捕鲸手尼德·兰杀了一条凶恶的巨鲨;他们在红海里追捕过一头在神话中被称作“美人鱼”的海牛,它的肉当晚就被端上了餐桌。除此之外,还有许多险情,如:搁浅托列斯海峡、遭遇土著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遭遇大章鱼袭击等。

这本书的主角是尼摩船长,他蛰居海底拒绝和人类有联系,但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的联系。他知识渊博,富有同情心,是个善良的人,但性格有些阴郁,内心怀有一些强烈的“仇恨”情感。

而书中的生物学家--阿龙纳斯也是一个正直的人物,他知识渊博,心思细密,热爱科学,勇于探索。而他的仆人康赛尔忠诚,沉稳,随和,执着。与他们同行的还有被称为捕鲸大王的捕鲸手--尼德·兰,他体格健壮,性情暴躁,勇猛好战,崇尚自由,受不了被囚禁,怀念陆地的生活,总是计划逃脱,如果没有他,教授和康赛尔最后不可能回到陆地上。

儒勒·凡尔纳还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有想不到的,没有做不到的--只有当时具备一定的科学背景,才可能有来源于现实或高于现实的想象,否则不是科幻,只是空想,而如果连想象都没有,没有目的,没有方向,更不可能有科学的进步。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6

《海底两万里》我觉得小学三四年级很合适看。因为这本书里面有许多知识,也有感人的地方。

好了,闲话不多说,下面介绍一下主要内容:

这里的“两万里”可不是中国的“里”,而是古里(这两万古里可以绕地球3圈)。这两万里的旅行还要从这件事说起:由于法国多艘战舰被一头鲸鱼袭击,(其实是一艘潜艇)法国海军高级将领下令,如果看见鲸鱼,一定要杀了它。不久后,一艘护卫舰发现了它,并从大西洋到印度洋,再到太平洋的最北端,终于追上了。船长命令鱼叉手投鱼叉,还没投出去船就被鲸鱼撞出了个洞。船沉没了,大副和二副只好跳到木板上,并发现撞船的是潜艇,就跳进了潜舱内。

之后,他们开着潜艇在海底畅游,看见了许多没有见过的奇特的动植物。同时,他们也经历了许多事,比如:因触礁在陆地上过了五天,水手长爬树摘果子摔死了、遭遇海水漩涡,差点被弄死等。

读了这本书后,我发现尼摩船长是一个憎恨战争的人。之所以造这艘潜艇,是因为躲避战争。大副康奈尔是一个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人,而且非常勇敢。两个水手长则是忠于职守的。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大副康奈尔虽然他头脑简单,四肢发达,但是只要一有危险,他就会毫不犹豫地冲上去。

最后,该说说感想了:这本书留给我的印象是广阔无垠的蔚蓝的海洋,一次海底的环球之旅。里面的知识也带给我极大的满足感。同时,也告诉我们一个道理:战争,是解决国际问题的没有办法的办法,同时,会带给世界人民无法挽回的损失。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7

《海底两万里》写的是一个冒险家阿龙纳斯教授下海调查的故事。

这是一个下午,阿龙纳斯教授搜到了一条报道,海底有一条“海怪”能刺穿一艘船,速度极快。现在海军准备乘坐“亚伯拉罕林肯”号去探险,阿龙纳斯教授答应了。“亚伯拉罕林肯”号起航了,阿龙纳斯教授在船上认识了一名拥有“鱼叉王”称号的水手尼德兰先生,他们友好的交谈了起来。到了船上三个月没有一点进展船长说如果还没有进展明天就罢工,可是大家忙活了三个月就得到了什么都没有的结果,非常的伤心,所以他们每个人值班时眼睛都不敢眨一下,深怕海怪一下子从眼底逃脱。终于尼德兰在一次夜查中看到了“海怪”他们挤在导航仪前,船长法拉格特见好不容易看到了“海怪”的踪迹让一个老水手打“海怪”只要打中了就奖励500美元老水手打中了“海怪”,大家十分高兴,可是出人意料的是打上之后又弹了出去,然后,海怪又喷出了一柱长50米高的水柱,把船给冲翻了,阿龙纳斯教授被冲了出去,他的佣人康塞尔把他带到了一个潜水艇上,尼德兰先生也在上面他说这就是“海怪”他们走了进去,里面一片漆黑,他们见到了潜水艇的船长,他为阿龙纳斯教授等人准备了衣服,给他们吃东西,认识之后他们就一起探险成为了好基友。

这本书,教会了我们每个人都要学会大胆,不要灰心,只要努力就能见到奇迹,见到成功。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8

在这个看似漫长的寒假,用一本好书填补时间给予的空缺,我想是十分明智的。而这个假期我很庆幸有《海底两万里》陪我一起度过。

第一次看完《海底两万里》是我上二年级的时候,当时只是很羡慕那两个学识渊博的主人翁,能经历如此丰富多彩的海底旅行,让我的内心充满了好奇与想象。

第二次看完这本后,非常欣赏书中的“阿龙纳斯”这个人物,因为他的理智与博学,还有他对科学的热爱竟能抵得过对自由的向往。这令我吃惊,我曾一度认为自由是一种无可超越的东西,他让我突然发现,自由,每个人都可以拥有,但是做自己热爱的事情的机会却不可多得。

看到后来,我欣赏内德兰德。喜欢他的极端与刚烈。我承认那鲁莽也许会铸下不可饶恕的错,但我钦佩于他的执着——他从上了鹦鹉螺号那天就开始策划着要逃走,不论旅途中有多少事物分散他的.注意力,这位狡猾的、威猛的捕鲸手从未放弃过他逃离的念头。即使他在生他养他的大海里,即使他就算是回到陆地上也得靠大海生活,他仍热切地期盼着离开鹦鹉螺号——因为他清楚,鹦鹉螺号不是他的生活。他让我明白,突如其来的好事也没有意义为之疯狂地欣喜——好事固然是好事,但为了任何的惊喜而打破了自己平静的生活,不值得。

再后来,欣赏尼摩船长。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都渴望独立,于是就喜欢冷静、智慧的人物,当然最好还要孤僻,不接受任何人的帮助。我觉得尼摩船长的冷峻和理智,都极其值得学习,他是我那时除了浅薄的日本少年漫画主人公外唯一感兴趣的角色。但是,令我非常的不解的是,为什么这样一个完美的人会有一个不明不白的结局。后来我慢慢地明白,任何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群体而生活,耍酷是要有限度的。有句话说得好,人字的结构就是要相互支撑。

现在,我欣赏的人物却是最不起眼的那个主人公的仆人——孔塞伊。是的,他的确让很多人看不顺眼——对主人惟命是从、理论知识丰富实际经验匮乏,等等。但是,我所欣赏他的,却是他所掌握的“分寸”。他身为一个仆人,他做到了一个仆人所能做到的最高境界——顺服,勤劳,还有最重要的,忠诚。当他得知主人要去参加九死一生的危险而滑稽的捕鲸时,在可以退缩的情况下他毫不犹豫地表示要与主人同去。还有在教授落水时,南极冰盖下缺氧时,他所想的多的是主人,想得少的是自己。他对主人的忠诚甚至超过了人本能的对生命的渴望。

但是,我们能说他是一条哈巴狗吗?明显的不能。孔塞伊在除了忠诚之外,有一套自己的、相当完备的价值衡量标准。对每一件事,他都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的判断,但在不该他说的时候,他从来不说;不该他做决定的时候,他从不擅自主张。同时,他还在繁杂的家务事中抽出身来,发现了他的爱好:分类学,并且将它努力学透。可以说,孔塞伊——一个普通而又不普通的仆人,在自我的角色与他在环境中的角色之间找到了一个平衡点,他巧妙地把握着这个“度”,不做越矩的事而又快乐非常。

看完此书,我还想起了一句话:旅途可以用来看清人的本质。《海底的两万里》这本书,让我们感悟了从四个主人公身上映射出的芸芸众生之象。任何的科学,都是与对人的研究息息相关的,而我们完全可以相信,《海底两万里》绝不是一部简单的科普作品,它让我领悟很多很多……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39

本书描述了三个人的奇幻探险,作者凡尔纳以自己独特的写作方式,向大家介绍了千姿百态、无奇不有的海底,和其妙的海底生物,能让读者隐隐约约的感觉到自己仿佛置身于清澈透明的的海底世界之中,观看着五彩斑斓的鱼类。让我们能够陶醉其中……

这本书着重描述了一向平静的大海里突然出现了一些列骇人听闻的怪事儿——一只巨大的“独角鲸”常常出没其间,兴风作浪。

原来,这是一艘巨大的核潜艇——“鹦鹉螺”号。船长尼摩为人不让自己的秘密泄露出去,便把他们软禁在了核潜艇之中。从这以后,他们便失去了自由,与“鹦鹉螺号一起展开了海底两万里的神奇历险。其间,他们看到到了海底的千变万化,比如:海中之湖、红海……这使他们惊奇不已,叹为观止。他们还在小岛遭到了土着人恶劣的袭击,但最终还是虚惊一场,参加海底葬礼也是十分有趣的,海底狩猎,这就更刺激了,随后,它们又划破了大西洋的海浪。向渺无人烟、无人能及的南极挺进,最终,他们以非凡的能力战胜了层层的冰山,成功抵达了南极点成为了第一个登上南极的英雄,光荣是属于他们尼摩船长的。最后,他们还大战了一次章鱼,将章鱼们打得落花流水,最后,章鱼们无奈的仓皇而逃了。他们不仅大开了眼界,饱了饱自己的口福,同时,它们也进行了许多新的探索,有了很多新奇的发现。

这本书也同时教会了许多人生的道理,它告诉我们,要像仆人康塞尔那样,别人给你酬报,那么你同样也要付出你那一份应有的责任,当他和主人同样遇到了呼吸困难的问题时,他立即果断地将最后一丝空气让给主人,自己却在黄泉路上徘徊……也同样要像尼摩船长学习坚韧不拔、百折不挠的好精神……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0

《海底两万里》的作者儒勒凡尔纳,他的惊人之处不但只是他写的夸张,动人而富有科学意义的小说,更惊人的是他在书中所写的故事,尽管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已不足为奇,但是在凡尔纳的时代,人们还没有发明可以在水下遨游的潜水艇,甚至连电灯都还没有出现,在这样的背景下,凡尔纳在《海底两万里》中成功的塑造出鹦鹉螺号潜水艇,并在小说发表25年后,人们制造出的真实的潜水艇,与小说描写的大同小异,这是怎样的预见力,所以说凡尔纳作品中的幻想都以科学为依据。他的许多作品中所描绘的科学幻想在今天都得以实现。更重要的是他作品中的幻想大胆新奇,并以其逼真、生动、美丽如画令人读来趣味盎然。他的作品情节惊险曲折、人物栩栩如生、结局出人意料。所有这些使他的作品具有永恒的魅力。

《海底两万里》写于1870年,是凡尔纳著名的三部曲的第二部,第一部是《格兰特船长的儿女》、第三部是《神秘岛》。这部作品叙述法国生物学者阿龙纳斯在海洋深处旅行的故事。这事发生在一八六六年,当时海上发现了一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他接受邀请参加追捕,在追捕过程中不幸落水,泅到怪物的脊背上。其实这怪物并非什么独角鲸,而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尼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尼摩船长邀请阿龙纳斯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土人围攻、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

尼德。兰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书中的主人公尼摩船长是一个带有浪漫、神秘色彩,非常吸引人的人物。尼摩根据自己的设计建造了潜水船,潜航在海底进行大规模的科学研究,但这好像又不是他这种孤独生活的惟一目的。他躲避开他的敌人和迫害者,在海底探寻自由,又对自己孤独的生活深深感到悲痛。这个神秘人物的谜底到了三部曲的第三部才被揭开。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于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

就这样,我怀着一种崇敬的心情,开始和书中的主人翁探险者博物学家阿尤那斯,乘坐鹦鹉螺号潜水艇,开始他充满传奇色彩的海底之旅。鹦鹉螺号的主人尼摩船长是个性格阴郁,知识渊博的人,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罕见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鹦鹉螺号从日本海出发,进入太平洋、大洋洲,然后到达印度洋,经过红海和阿拉伯隧道,来到地中海。潜艇经过直布罗陀海峡,沿着非洲海岸,径直奔向南极地区。然后又沿拉美海岸北上,又跟随暖流来到北海,最后消失在挪威西海岸的大旋涡中。

尼德。兰在将近十个月的海底旅程中,鹦鹉螺号以平均每小时十二公里的航速,缓缓行驶。我觉得我自己也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景异观。整个航程高潮迭起:海底狩猎,参观海底森林,探访海底的亚特兰蒂斯废墟,打捞西班牙沉船的财宝,目睹珊瑚王国的葬礼,与大蜘蛛、鲨鱼、章鱼、博斗,反击土着人的围攻等等。书中都包容了大量的科学,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尤那斯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类拔萃的才华与学识的钦佩。但在引人入胜的故事中,还同时告诫人们在看到科学技术造福人类的同时,重视防止被坏人利用、危害人类自身危机的行为;提出要爱护海豹、鲸等海洋生物,谴责滥杀滥捕的观念。这些至今仍然热门的环保话题,早已在两百年前就有先知者呼吁,可见留下有关人类正义更深层次的思考,才是此书让读者感受丰富多采的历险和涉取传神知识后,启发我们以心灵更大的收获。

终于说到尼摩船长了,这个谜一样的人物一样为此书增色不少,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收容所有厌恶陆地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会逃避人类,施行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这个弃绝人世天才,我一向都是由衷喜欢这种人,对于尼摩船长无尽的痛苦,我总想探个究竟,我不明白,这样的人有着怎样的经历和出身,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的人。

《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实在令我回味无穷。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1

阿龙纳斯与康塞尔、尼德·兰因意外被大怪物“独角鲸”(其实是人造的巧妙无比的机械“鹦鹉螺号”)的船长尼摩所救,由此展开了一段途经太平洋、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的长达两万里的瑰丽之行。

不管是阿龙纳斯的善解人意、尼德·兰的勇猛异常,还是康塞尔的记忆超寻、尼摩船长的神秘莫测,都不能遮盖住这绮丽多姿的海下奇观所散发的光芒。成千上万的海底物种在海水的庇护下自由地繁衍生长。它们拥有着无边无际的宝藏,愿意与任何生物共享。尼摩船长说:“大海是自由的。”在这自由的国度里,鱼儿们能有理由不安居乐业吗?

珍珠被一层又一层的珍珠液裹住,年复一年安静地长大;珊瑚虫在祖先留下的骨骼上一代又一代地繁衍,生出奇形怪状的枝节……大海的深处是永远静谧的,时间留下的痕迹都显得弥足珍贵。

尼摩船长率领着他的惊世之作离世索居,裹挟着和平的梦想决定生活在海洋中。一万二千册图书和“鹦鹉螺号”成了他精神和肉体上的依托。大海则以它宽广的胸怀接纳了他。大海提供给他吃食、衣物、床铺,让他和全体船员们都能富足地生活。在作者的想象中,大海就是母亲的化身,也难怪会有人写下这歌词:“大海啊,故乡……”他为我们展现的是真正的大海,那大海只有极少数人才能看到。它比摄像师拍的还要美丽,因为它深沉有生命的跃动;它比大桥下的潮水还要清澈,因为它波澜不惊,“在水深到一定程度后,温度一直保持在4℃。”

这些都是尼摩船长热爱它的原因吧?尼摩船长可真是一个与大海相像的男子啊!他虽然时有大风大浪,但有超越时间变迁的宁静。世界上所有伟大的知识都如河流汇入海洋般缓缓流入他的内心,他强壮的身躯拥有着伟大的力量,那颗热爱和平的心又与海的宽厚仁慈那般相仿。

大海在我心上澎湃。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2

这个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它是大作家儒勒凡尔纳的一部代表作。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阿隆纳克斯误打误撞进入了尼摩船长的“鹦鹉螺”号潜水艇,然而开始了皮埃尔的海洋之旅。由于“鹦鹉螺号”一直被人们称为“海洋怪物”,尼摩船长又不想别人知道他的身份,所以只要上船的人就不能下船。后来发生了一次大漩涡,把尼摩船长和船员们还有“鹦鹉螺”潜水艇都永远地卷入了海底,而皮埃尔却坐着小艇逃出了大海。

看完这本书,我特别佩服尼摩船长,他意志坚定从没放弃过要穿越海洋的伟大理想。但最终为了实现自己的伟大理想,而放弃了宝贵的生命,真是个大男子汉。我认为他的死是值得的,他死得有价值。反观现实中的我,做事总是马马虎虎,缺少意志力和耐心,也从没有设立过目标。从现在开始,我要给我自己设立三个目标:第一个目标是每门功课考出九十五分以上,第二个目标就是五年以后考入重点中学,第三个目标就是八年以后考入北京的清华大学。我要为此而努力学习。除此之外,我还要夸尼摩船长一句话:“你真棒!”

《海底两万里》中的灵魂人物尼摩船长正是我值得学习的榜样,我要像他那样意志坚定,顽强刻苦地学习,遇到困难永不退缩,去克服困难的伟大精神。以此来报答所有来关爱过我的人。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3

英勇顽强,不畏艰险,这八个字是一部叫《海底两万里》的书告诉我的。它给了我许多的勇气,它让我勇敢的面对现实,在困难来临时去面对去战胜他。

读《海底两万里》,最使我惊叹的还是作者的幻想,记得科学家爱因斯坦说过:知识源于想象,没有想象力的人不能获得真正的知识,凡尔纳是19世纪著名的科幻小说家,在他那个年代,潜水艇这个名词可以说还是从未出现。其实这个故事并不复杂,主要讲述了1866年,有人声称在海上遇到了独角鲸,并且人们认为必须把它处理掉,可后来发现其实是一艘潜水艇。。。从而展开了一系列朴素迷离的冒险故事。

《海底两万里》赞美了蓝宝石般的海洋,一个无忧无虑,与世无争的地方,那里有数不清的珊瑚,植藻,游鱼,矿产,我无法用语言来赞美或形容它,连画笔都感到无能,语言就更是苍白无力了!但是,我对尼摩船长这一人物影响十分深刻,这个沉默内向的人物一样一样为此书灵魂所在。他可以为法国偿还几百亿国债;看到朋友死去会无声地落泪;会把上百万的黄金送给穷苦的人;会把满口袋的珍珠送给可怜的采珠人;但对他憎恨的人亦会实施可怕的报复。他对人类有根深蒂固的不信任感,是个骄傲的弃世天才。对于尼摩船长无尽的痛苦,我想对其深深的了解,我想知道是什么样的生活和经历磨练了这样一个人,但我相信他是一个善良,勇敢的人。我希望在第二次翻开这本书时,会有更深的领悟。

书中的科技变化更是令我应接不暇,如此有气势的科技后台,若 在现实中一定大为震撼。写于19世纪的书竟有如此魄力,而这些陌生的名词在今日也已经不再稀奇,这更加坚定了世界的发展定会像腾龙一般迅猛,将来的将来,人民的生活质量一定会有所突破。

《海底两万里》这部书对我来说,它就是一个在人生道路上教会我披荆斩棘,判断善恶的良师益友,但对于世界发展来说,这是十二点的鸣钟。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4

在阅读凡尔纳先生的《海底两万里》的过程中,我是多么希望随内摩船长一起探尽海底所有的秘密,只可惜却没有阿罗纳斯克教授的好运。

这个故事起于1866年一件闹得满城风雨的怪事,许多船只在海上发现了海怪,法国生物学家阿罗纳克斯教授受邀追逐怪兽。谁知,这只被断定为独角鲸的大怪物其实是一艘构造奇妙的潜水船。潜水船是船长内摩在大洋中的一座荒岛上秘密建造的,船身坚固,利用海洋发电,称为“鹦鹉螺号”。当阿罗纳克斯和他的两个伙伴孔塞耶和内德兰误入“鹦鹉螺号”后,受到了内摩船长的邀请作海底旅行。他们从太平洋出发,经过珊瑚岛、印度洋、红海、地中海,进入大西洋,看到许多罕见的海生动植物和水中的奇异景象,又经历了搁浅、同鲨鱼搏斗、冰山封路、章鱼袭击,=等许多险情。最后,当潜水船到达挪威海岸时,阿龙纳斯不辞而别,把他所知道的海底秘密公布于世。

可以说整部作品故事情节扑朔迷离,人物命运瞬息万变,科学知识丰富详尽,幻想美妙而大胆。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入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充满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引人入胜,实在令读者欲罢不能。

我想,另一方面,《海底两万里》作为一本世界名著,其中曲折惊险的内容并不是凭空捏造出来的,而是由作者的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因为它不但为在读者面前展开了一幅生动的海底画卷,也让我们看到了前人的智慧与文明。整部小说动用大量篇幅,通过孔塞耶这个“分类专家”与教授之间的对话,不厌其烦地为我们介绍了诸如海流、鱼类、海底植物、海藻、珍珠生产等科学知识,成为名副其实的科学启蒙小说。

所以,无可否认,《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部值得我细细品读和学习的巨作。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5

生日那天,我收到了精美的一份礼物,打开一看是一本书——《海底两万里》。我好奇地打开这本书,被里面一个个精彩的故事吸引住了。这本书主要讲述发生在1866年的一件古怪的事情——有不少船只在海上碰见了一个“超级大物”:长长的,呈梭状,有时闪着磷光,它比鲸鱼大很多,行动也比鲸鱼敏捷。奥勃森就叫主人公阿尤那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一起去探索发现这个古怪的“超级大物”。不幸的是有一天船身遇到了撞击,主人公阿尤那斯和他的仆人康塞尔便落水了,还好鹦鹉螺号的尼摩船长把他们拉了上来,接着,他们一起进行了海底之旅。一起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他们还遇见了许多岛屿和动植物。他们在海底漫步,看到了许多稀奇的东西。不过后来南极出现了大屠杀,主人公和他的几个同伴落水了。还好有一名好心的渔民,把主人公和他的几个同伴,从水中拉了出来。

我喜欢书中的尼摩船长,他性格阴郁,但他又很善良,在南极缺氧时,他的背包里还有一丝空气,他自己都不要,把生的希望留给了教授。我被他舍己为人的精神深深感动了,我要向他学习这种精神,但不喜欢他这种阴郁的性格。

书中还有一则故事让我印象深刻:主人公在南极被冰困住了,但是他们勇敢地敲冰,克服许许多多的困难,终于把冰敲穿,走出困境。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只要抱着永不放弃的精神,坚持不懈地去做一件事,总有一天去会成功的。

这本书告诉我们许多地理知识,通过它让我了解了红海、地中海、太平洋、印度洋、大西洋、北冰洋以及南极。还有一些神秘的岛屿,和美丽而又神奇的动植物,让我进一步的了解了大自然的奥秘。原来我并不是很喜欢看书,但是看了这本书之后,我意识到看书可以学习很多知识,看多了我就什么都知道了,我因此爱上了看书。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6

海底,一个充满恐怖却又令人好奇的地方,一个充满幻想并且美丽的地方,多少人梦寐以求的地方,多少人为了去揭开那神秘的面纱丢掉了性命。

《海底两万里》是一部科幻小说,是科学与幻想之旅。这部作品集中了凡尔纳科幻小说的所有8特点。曲折紧张,扑朔迷离的故事情节,瞬息万变的人物命运,丰富详尽的科学知识和细节逼真的美妙幻想,融为一炉。作者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读者推入险象环生的恶劣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写和细致入微的细节刻画交替出现,读来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样一部小说,读来既使人赏心悦目,也令人惊心动魄。

《海底两万里》讲述法国博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深海旅行的故事。作者以追踪“海水怪物”为引子,衬托出阿龙纳斯教授和他的仆人康塞尔,加拿大人尼德·兰误入“鹦鹉号”的一个个精彩、引人入胜的故事,展现出一幅幅壮丽画面;神秘的海洋、美丽的海底世界、庄严的海底葬礼、丰富的海底宝藏、惊险的南极……

读这本书的时候,仿佛和主人公一起畅游海底的世界,遇见了许多罕见的植物、海产品、海洋动物,使我开阔视野,丰富了自己的知识,使我感到海洋的神秘莫测。 读《海底两万里》这本书我知道了:没有梦想,没有理想是不行的,但梦想也不代表空想,需要实际行动来实现,不怕失败,只怕你没有承受失败的能力。只有梦想,加上行动,才会进步,才会成功!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7

《海底两万里》是法国著名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于1870年出版的一部经典科幻探险小说。

讲述法国生物学家阿龙纳斯教授1866年追踪海上“怪物”而被一艘名为“鹦鹉螺号”的潜水艇俘获,后跟随尼摩船长进行海底探险旅行。他们一道周游了太平洋、印度洋、红海、地中海、大西洋以及南极和北冰洋,遇见了许多稀奇罕见的海底动植物,还有海底洞穴、暗道和遗址,其中包括著名的沉没城市亚特兰蒂斯,这个拥有与古希腊相当的历史文化的文明古国。

书中包含了大量的科学知识,文化和地理、地质学,阿龙纳斯教授在航行中流露出他对尼摩船长出来拔萃的才华和学识的钦佩。

莎士比亚说: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经典文学名著是人类文明史上的一颗璀璨的明珠,因为它永恒的主题、经典的人物形象和独特的艺术价值而世代流传,经久不衰。阅读经典名著是对精神的一种洗涤,更是一种修身养性的途径。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作者充分的科学依据和对未来科技发展的准确预见以及优美流畅的文笔和大胆的想象成就了这部经典科幻小说,至今经久不衰。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8

波罗果夫曾经说过:“书就是社会,一本好书就是一个好的世界、好的社会,它能够陶冶人的感情和气质。”特别推荐《海底两万里》这本书与大家共同享受。

《海底两万里》是一本惊险的科幻小说,是法国作家儒勒·凡尔纳所着,于1870年问世。我怀着无比兴奋的心情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书。它给了我极大的震撼,它告诉了我很多我不懂的美丽的岛屿,还告诉了我许多我在课本上学不到的知识。

首先因为作者领着读者做了一次动人心魄的海底远游。鹦鹉螺号以飞快的航速,让读者随着尼摩船长和他的“客人们”饱览了海底变幻无穷的奇异景观和各类生物:最远的极地、最深的海沟、最大的珍珠……大蜘蛛、章鱼、鲨鱼……让人目不暇接的同时还耳目一新。

其次它是一部出色的悬念小说。从海面上“怪兽”出没,搅得人心惶惶开始到鹦鹉螺号被大西洋旋涡吞噬为止,悬念迭出,环环相扣,扣人心弦。

并不是每一本科幻小说都像《海底两万里》一样富有强烈的可读性,它作为一本不是凭空捏造而是远见加博学累积成的小说,不但为对海底知识了解不详尽的读者解读了他们的旅程,更让后人看到了古人的智慧与文明。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49

如何在现实中开始一段迷幻的旅行,我想阅读是最好的方法。年少的我,通过阅读《海底两万里》这部极具科幻艺术的小说,从一个方面讲,就是经历了一场壮美、勇敢的旅行。从自己陌生的地方——海洋,开始的一段充满想象的旅行。如今自己已经摆脱了过往的稚气,但是偶有时间,还是会回味一下这本充满奇幻的小说。在回味的同时,依旧能感受到那种奇幻的美丽。

非常佩服的是他们都不自私自利,我佩服阿龙纳斯教授的乐观向上精神;佩服教授的仆人康塞尔对主子的忠心耿耿与无私精神;佩服尼摩船长的勇气,和他那见到朋友有危险的时候就会奋不顾身的去营救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作者还独具匠心,巧妙布局,在漫长的旅行中,时而将我推向险象环生的险恶环境,时而又带进诗情画意的美妙境界;波澜壮阔的场面描绘和细致入微刻画交替出现。读书引人入胜,欲罢不能。这的确是一本很值得一读的好书。

“鹦鹉螺”号艇长尼摩又是个身世不明之人,他逃避人类,蛰居海底,而又隐隐约约和陆地上的某些人有一种特殊联系。凡此种种,都给小说增加了一层神秘色彩。既是小说,人物当然是虚构的,作家给“鹦鹉螺”号艇长取的拉丁文名字,更明白无误地指出了这一点——“尼摩”,在拉丁文里是子虚乌有的意思。但这并没有妨碍作者把他描写成一个有血有肉、让读者觉得可信的人物尼摩船长的热于创造、遇事镇冷、遇到困难不屈服的精神是值得我去学习的,但是他那种要与世隔绝的思想,我想我们都不能去学,不过假如尼摩船长不于陆地隔离的话,说不定一些海底奥秘就会有答案,我一定要像尼摩船长的优点学习,说不定将来我也能造一些令人震惊的东西。

现在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敢于建造、发明的人越来越少,一些富翁游手好闲,有的竟骗取国家财产……他们万万没有意识到自己可以创造一样东西,为国家为社会贡献一点别人不能做到的好事。像尼摩船长遇事冷静,阿尤纳斯教授乐于探索,康塞尔的忠实,尼得的勇敢都是我们该学习的。

《海底两万里》确实是一本经典名著,而在现代,却很少见到这样的经典的名著,那些浮华的东西倒是很多,真是可惜得很!来吧,让我们一起去探索,一同走进《海底两万里》的世界。

《海底两万里》读后感50

今天我读了《海底两万里》这本十分有趣的书,很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主人公阿尤纳斯教授在海底的奇遇:捕捉海怪、惨遭遇难、揭开海怪的真面目、南极遇险、顺利逃脱等等一些既惊险且有趣的事件,使这本书深受读者欢迎。

我感受最深的情节是:鹦鹉螺号航行到南极准备继续前行的时候,它的上面出现了足足十五米厚的冰墙,下面也有十米厚的冰层。如果不把鹦鹉螺号上升到海面上的话,潜艇里将没有空气可呼吸,那会是一个什么样的后果呢?就在这个危急时刻,尼摩船长带领全体船员,在下面的冰层画了一个十分大的圆圈,然后用铁锹向下挖。船员们挖了十二个小时,才挖了大约六百平方米的冰。阿尤纳斯教授挖完冰回来,差点窒息了,忽然他呼吸到了一点新鲜空气,原来是尼德和康赛尔为了让教授不晕过去把自己储存的空气给教授用,这是多么感人的友爱呀。第二天,船员们都更用力地挖冰,经过大家的齐心协力,终于挖开了冰层。随后,鹦鹉螺号全速前进,用侧角撞开了上面的冰山,浮上了水面。顿时,船上涌进了一股新鲜的空气,大家都大口大口地呼吸,尽情享用自己用劳动换来的成果。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团结就是力量。当我们遇到困难的时候,不能退缩,只要齐心协力,坚持不懈,就一定会取得成功!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1

长篇小说《鲁滨逊漂流记》一直深受着广大学生的青睐,带着对这本书的好奇,一同随着主人公走进了这本书中。

全篇着重描写了鲁滨逊在荒岛上通过自己的劳动克服重重困难,最终战胜了恶劣的环境,与土著人星期五共同回到了家乡,过上了幸福生活的故事。

我最欣赏的不是鲁滨逊的勤劳与勇敢,而是他那惊人的心理承受能力。可想而知,一个孤零零的大活人独自在荒岛上生活了十几年,没有人陪伴他,甚至于最基本的,与一个人简简单单地说会儿话都做不到。整个荒芜的岛上没有房屋,没有稻田,只能靠他自己辛辛苦苦地打造出一片天地。

其实鲁滨逊也是一个常人,他没有什么惊人的本领可以在这凄凉的环境中久久地挣扎。可是他承受住了这个打击,发挥出超出凡人的心理承受能力。为了重新拾起勇气,鲁滨逊写了一张厉害差异表,把种种可能都分析出来。无论是出于消极还是积极,这使得他能够冷静下来,从只会空想的日子里解脱了出来,学会从绝望中寻找希望,从而勇敢地去面对现实,去改善现状。

但是比起鲁滨逊来,我们这些当代学生的心理承受能力似乎太糟糕了。不要说像鲁滨逊一样经历那样的磨难,即使是一些不顺心的芝麻大小般的事情也会轻易地被其打-倒。经常从报纸和电视上得知,每年都会有许多学生离家出走甚至是自杀,其中的起因往往只是和父母吵了几句、考试没有取得理想的成绩,或者是老师批评严厉了些,有些人甚至还抱着“视死如归”的气势,其实这正是心理脆弱的表现,是多么的可笑并且可悲呀!

其实每个人在生活中都会经常遇到不顺心的事情。小学的时候,我有一次因为一件小事情而被老师批评,由于想到我出发的意图是好的,心中有着说不出来的委屈,那几天上课总是走神,恨不得逃离这个深渊般的学校,走得越远越好。现在回想起来真是可笑之极,因为当时的年龄小,心理承受能力差,所以才会冒出那么多荒诞的念头,其实换个角度思考,被老师批评也不是一件坏事,虽然是被冤枉的,但是如果自己做事再小心谨慎一点,也不至于被人误会,所以当我们遇到不顺心的事情时,向好的一方面去想,就会有许多意想不到快乐等着你去收获!

曾经听过一个名人说过:苦难对于弱者来说是万丈深渊,而对于强者来说则只是一块不起眼的垫脚石。这句话鼓舞着我向人生的光明看齐。是呀,人生不如意事,只要调整好心态,就能够把所有的烦恼一扫而光,把困难化为前进的动力。困难来临时,我们要认真冷静地分析这件事产生的原因,并且有针对性地加以排除和克服,而不是盲目地发泄和不切实际地空想,这样做不但徒劳无获,而且是在浪费时间和精力,对你的伤害将会更深一层。

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要具备良好的心理承受能力,这样才能信心百倍地迎接将来的每个挑战,并且出色地去完成自己的工作!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2

“女人啊,你的名字是弱者。”这句出自莎士比亚的名句,在中国也能得到应验,在男人残酷的政治和战争漩涡中,女人作为弱者往往成为被历史忽视的人群。

作为女性,貂蝉为《三国演义》中纯男性世界争添了不少柔和的色彩,她是王允除掉董卓的法宝。可貂蝉的事迹在历史上没有记载。

貂蝉是东汉末年司徒王允的歌女,国色天香,有倾国倾城之貌,见东汉王朝被奸臣董卓所操纵,于月下焚香祷告上天,愿为主人担忧。王允眼看董卓将篡夺东汉王朝,设下连环计。王允先把貂蝉暗地里许给吕布,再明把貂蝉献给董卓。吕布英雄年少,董卓老奸巨猾为了拉拢吕布,董卓收吕布为义子。二人都是好色之人。从此以后,貂蝉周旋于此二人之间,送吕布于秋波,报董卓于妩媚。

吕布自董卓收貂蝉入府为姬之后,心怀不满。一日,吕布乘董卓上朝时,入董卓府探貂蝉,并邀凤仪亭相会,貂蝉见吕布,假意哭诉被董卓霸占之苦,吕布愤怒。这时董卓回府撞见,怒而抢过吕布的方天画戟直刺吕布,吕布飞身逃走,从此两人互相猜忌,王允便说服吕布,铲除了董卓。正是由于貂蝉的出现,才有了王司徒巧施连环计的佳话,才有了吕奉先大闹凤仪亭的风波,才有了凶横无忌权倾一时的董卓宫门前的被戮,才有了儿女情长武功盖世吕布的门楼上的殒命。

貂蝉形象存在的意义就在于,在这个清一色男人争霸的世界里,成功地显示出了一个绝色女子的胆量与智慧,正是这种非凡胆量的展示与高度智慧的运用,加速了汉末军阀战乱时代的结束,促成了一代雄才曹操、刘备、孙权等人的崛起,从而使已经风雨飘摇的汉室江山得以继续延续。为报王允教养之恩而甘愿献身的貂蝉,被罗贯中称赞的智勇双全,舍身救汉的奇女子,看似女中豪杰,实为男人手心的尤物而已。

在男权社会下,年轻貌美的貂蝉剥夺了爱与被爱的权利,身不由己,踏入虎狼之穴,毫无保留地奉献自己的身体,完成了男人所谓的“义举”,但即使舍生取义,也难免被扣上“红颜祸水”的帽子。貂蝉何其不幸!然而,自从吕布白门楼殒命之后,这位胆色俱佳的奇女子便就此不见了踪迹。是随失败的吕布同赴了九泉?还是被胜利的曹操掳回了许昌?这个疑问从群雄争霸开始一直到归晋统一也没有解开,是作者无意间忽略了这样一个重要的人物,还是出于某种考虑有意识地避开不谈?我们无从考证。电视剧《三国演义》中貂蝉已随清风而去,化作了一片白云。

貂蝉去了哪里?她又能去哪里呢?死亡是惟一可供选择的结局,也是她解脱的惟一方式,走完卑微屈辱的一生,身后留下一段故事和一个莫须有的名字,生不得自主,死终得自由,是非对错,美丑邪正,随你们发挥演绎去吧。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3

读过《茶花女》的人一定知道,它有凄美的爱情和感人的情节。好的作品总是给人以大团圆结局,但人们总会厌倦;《茶花女》展现给读者的则是相反,以伤感结尾,这是一种遗憾美、缺陷美,在文学艺术中是有一片广泛天地的,它更能反映人们太多太多阴暗面,也向我们展示人与人之间纯洁美好的感情,是一部发人深省的作品。《茶花女》,顾名思义,讲的是一位漂亮的茶花女的感情历程。遗憾的是,在天使般美貌下是无奈的命运——她是一位烟花女子,也有着不一般的美,引得多少满身铜臭的人拜倒在其石榴裙下,也许你说她迫不得已,但我却要说她从不知羞耻,这样语气也许太重了,可她终日享乐,靠出志肉体维持,满足自己的私欲,她从没想过“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吗?

她任意挥霍,无论金钱、青春,金钱麻目了她的大脑,我不禁要问:金钱真的这私重要吗?男人们一面大张旗鼓也辱骂,用世上最不堪入耳的言语、辱骂她们,却又一面用世上最“文雅、动听”的词语调侃她们,多么虚伪!当然女主人公,玛格丽特不可能这样一辈子,因为出现在作家笔下的人总有一段传奇色彩或不平凡的经历——她与男主人公的凄美爱情。这是一个感人的故事,当然,它由眼泪、忧愁和笑脸给成,和其他爱情故事一样。她们曾一度抛开尘世中的一切烦恼,在清幽、说和的乡下过着天伦般的生活,我敢说,这是玛格丽特最开心的一段人生,但好景总是不长,被男主人公父亲由于阶级观念而棒打鸳鸯,看到这里,我便开始抱不平:人的工作不分贵贱,又何必在乎以前的事呢?况且,这也是玛不想的呀!

为什么人性就不能再宽容一点,一点就好!最终玛格丽特因遭受身心重大创伤,郁闷而死,更讽刺的是,在她死后,她的全部财产都拿去变卖。我几乎是一口气读这的,纸巾也用了不少,我感叹,人性的美与在一之间。玛格丽特小姐,徒有一副美的外表,却只能成为人们手中的玩物,兴奋时给你点钱,不兴奋时给你两苍。此时金钱又充当着什么角色呢?精神上的慰籍品还是一个没有生命的伴侣?可内心深处是否真的快乐过?换个角度想想,这便是人性的软弱,人总也抵不住金钱的诱惑,总了不敢冲破命运枷锁。假如我是她,我会不顾一切地冲破这个黑暗的牢笼,我回属于自己的一片天,快乐地活着,何必在乎金钱!我要用自己的一双手,换回内心的平衡。不可否认,当时,说下去也不是易事,但死有轻于鸿毛,重于泰山,就算不能轰轰烈烈,但也要尽自己最大努力,让自己看得起自己吧!我敢说,当你老了,儿孙满堂时,你会是一个骄傲的老人,你的子女以你为荣!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4

雾都,一个弥漫着朦胧的城市,每个人都在不知不觉中编织自己的人生,寻找理想的前方。

我小心翼翼地拿起《雾都孤儿》,轻轻吹散那因束之高阁而积满的灰尘。那是二年级时,我上了一个学期的语文辅导班,在最后一天里,老师送给每位同学一本书,我接过老师送我的《雾都孤儿》,封面上是一个男人领着一个男孩子,就像是老师领着我大步流星地向前走。我欣喜地接过书,老师微笑着说:“虽然你学习不错,但是不能原地踏步,只有付出更多的努力才有更多收获,希望你读读《雾都孤儿》哦!”我点了点头,立刻翻阅起来,却看不懂,便毫不犹豫地将它束之高阁,最后竟不知道放到了哪里。时光荏苒,当我前几天整理书柜发现了它,不自觉地开始翻阅,沉入了书中波澜起伏的故事。

主人公奥利弗。退斯特刚出生就被遗弃在孤儿院里,浸没在欺辱与不公平的世界中,奥利弗实在压抑不住心中的怒火,即使他又瘦又小,可坚定的心灵让他毅然走出孤儿院。走出孤儿院注定会有悲惨的经历,传奇的人生,在他的人生中受冻、挨饿都是家常便饭,误入贼窝,艰苦逃生……还有数不清的挫折。最后奥利弗凭着他坚定而勇敢的心,一步一步走向幸福,得到好心人的帮助后证明身份,重得幸福和温暖。

书中奥利弗最后得到温暖不是偶然的,他的坚定与顽强是不可否认的,但是你想过吗?他只有不断付出并且大胆行动,才有可能换来幸福。每个人一定都有远大的理想,理想是美丽幸福的,我们肯定都想过如果理想实现是多么享受,而平淡的现实和美丽的理想就像是大海两边的彼岸,现实在这头,理想在千里之外的那头。聪明的你可曾想过,这中间缺少的是什么呢?没错,是行动。付出努力与行动的人,一步一步,踏踏实实地走向对岸,走向成功;而不愿付出行动的人,则慢慢沉入海底,最后再也看不清理想。

记得我刚上二年级,老师就告诉我们,每天至少朗读半小时,一开始我还能坚持几个星期,可是随着年级的增高,学业也渐渐繁重起来,朗读的意识也在我脑中淡化了,最后干脆不读了。可是,学校几乎每个学期都会举行全年级的朗读比赛,每当我听见擅长朗读的同学抑扬顿挫地读书时,心里总觉得十分享受,而听自己读书却是枯燥乏味,毫无感情。回到家,我想了想,这些同学擅长朗读不是一天两天就养成的,而是每天坚持练习,付出更多的努力,日积月累得来的。

不论是奥利弗,还是我们,都应该为自己的理想付出行动。有人问:圆规为什么可以画圆?因为脚在走,心不变。我为什么不能圆梦?因为心不定,脚不动。趁着大好年华,赶紧为你的理想铺下行动的大道。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5

在阅读《爱的教育》时,虽然没有流,但却有种流泪的冲动,整个过程就伴随着这种酸酸的感觉。但我知道,我的心已经承认这是一本洗涤心灵的书籍。吸引我的,那平凡而细腻的笔触中体现出来的近乎完美的亲子之爱,师生之情,朋友之谊,乡国之恋……使我默然,这部处处洋溢着爱的小说所蕴涵散发出的那种深厚,浓郁的情感力量,真的很伟大。虽然,每个人的人生阅历不同,但是你会从《爱的教育》中,体会到曾经经历过的那些类似的情感,可我们对此的态度行为可能不同,它让我感动的同时也引发了我对于爱的一些思索。

无论残疾、贫穷、富贵,亦或者是成绩差的。他——恩里科都能与他们不分你我的玩耍,那么开心,那么快乐。所以,他有这么多好朋友。或许我能找借口说:“他,一个4年纪的学生,当然能这样,当他慢慢长大后,可就不一定咯!”真是一个可笑的借口,在我4年纪时,我能如此做吗?或许,我又能找出个借口说:“你瞧啊,他的爸爸妈妈是如何教育他的,而我的父母呢。”呵,这更令我无地自容了,父母何时教我这样要分阶级来交朋友了啊?”

奶奶的娘家在杭州偏远的一个村子里,我基本上每年只去一次,从小到大也就没去过几次,在我的潜意识中,总有些瞧不起他们,认为他们是没见识的人,跟他们一点共同语言也没有,每次去,我也就只会对他们叫几声,记得那年春节,我正闲着很无聊,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年龄的女孩走过来想和我一起玩,我心里其实是很想玩的,但一看那人,脸上被风刮的很干燥,身上的新衣服在一个早上的时间已经残不忍睹,这时,她的形象在我心理早已大大打折了。理所当然,我拒绝了,所谓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我可不希望字成为这么脏西西的孩子。她似乎很失望地走了。望着她,我心理也挺难过的,但我还是觉得,当一个干干津津的人,总不当一个脏西西的人还好啊!但当我看完《爱的教育》后,我突然发现,自己错了,而且是大错特错。我想朋友是不分贫穷贵贱的,更不能因为他的外表而忽略他的内在,只有一个驱壳的人能有什么用呢,此刻,我突然觉得,自己根本就没有资格去交朋友,而我也终于明白为什么我总是在爱抱怨别人没有真心对我……我想,我需要从新开始认识自己,我想成为一个像恩里科这样的人,是的,我相信自己可以,去爱身边的每一个人……

曾经有人思索着这样一个问题:在这纷纭的世界里,爱究竟是什么?——在我心中已有一个答案,然这却不是那唯一的答案,就让我们将这个答案永远留在心中吧,让我们永远都记住这个“爱”。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6

《西游记》这部家喻户晓的经典之作,我觉得最为之震撼的,是文中那些个曲折离奇的情节,更有那暗藏着的,人们可望不可及的理想,以及追求美好生活的愿望。

每每读《西游记》,会情不自禁地忆起那些精彩的故事,三打白骨精,孙悟空大闹天宫,唐僧情陷女儿国??更有甚者,看书的同时,脑海里总跳出六小龄童版的电视剧,深入人心的。不管是那个古灵精怪的孙悟空,还是一身正气的唐僧,或是憨厚老实的沙僧,又或者那个爱自作聪明,搞怪的猪八戒,对于咱们七零后的人来说,它给予我们太多的乐趣。如此美好、纯真的童年记忆,想来不是什么东西能轻易取代的。

“我是从哪里来的”,不由得记起小时候,懵懂的我们常爱问妈妈这类白痴的问题。想来有此种经历的人不少,而且得到的答案也相差无几,妈妈们总是摸摸咱们的头,笑脸盈盈,满脸的爱意,“是从石头缝里蹦出来的”,哈,如此,我就是孙悟空。得到满意的答案,蹦跳着继续玩闹起来。现今想想,自打咱们出生,小孩的皮性,任性,真是令妈妈们操粹了心,不就是一个活脱脱的孙悟空吗。无怪乎,总是听人说,父母对孩子有操不完的心。如今,我已为人母,儿子爱玩爱闹的天性,对此自然是更加的感同身受。

不管是过去不知天高地厚的年纪,抑或此时的我,在《西游记》里,给我印象最深的,始终是孙悟空。如果说,小时候佩服的只是他的武功盖世,无所不能。那么此时的我,更敬佩他的知恩图报,宽宏大量。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我想,孙悟空用他的所作所为予以最好的诠释。五百年前,孙悟空大闹天空,被如来佛压在了五行山。唐僧途经,信手撕去了符咒,让它重获自由。就这份恩情,孙悟空竟用自己的一生来回报。大家都知道,西天取经的路上,惊险重重,妖魔丛生,如果没有孙悟空的火眼金睛,没有孙悟空的从旁相陪,任凭唐僧是如何的执着,怎样的努力,也是取不回来真经的。在护送唐僧西天取经的途中,孙悟空斩妖除魔,明察秋毫。为了唐僧,孙悟空抛却荣

华,放弃享受,更不惜舍命相救,这是多么高尚的品格。对于人情冷漠的当今社会,更加的难能可贵。

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一路上经过九九八十一难,这些故事贯穿《西游记》始终。书里,师徒四人团结一心,不畏艰险。最后,他们终于如愿以偿,取得了真经。也给赏读的我们以启示,生活中,每每经历困难,就想着放弃,为何不能像唐僧师徒般,坚持不懈,抗争到底。此时,我更是不禁自问。如此完美的结局,相信表达了吴承恩大师对生活美好的祝愿和追求,因为他坚信,邪恶永远战胜不了正义。想来,我们在生活中也应该如此,无论遇到怎样的困难,也不应该轻言放弃。因为,只有坚持不懈,才会战胜困难,走向成功。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7

草原,我梦中喜欢到那种地方去。可能是因为我本就向往那种生活吧!

我骑着马儿奔腾在广阔的草原上,手执长鞭,前面正是我喂养的马群。那匹跑的最快的是我的马儿带回的一匹野马。我本想赶走它,但它好像就是我本就喂养了很多年的马崽,每天都粘着我。或许这只马在族群中是一个异类吧!于是我接受了它。

我没有为它起名字。因为我觉得,这么优秀的马儿,什么名字都配不上它。平时,只一个口哨,它就到了我的身边。我每天都骑着它们中的一只,和他们奔驰在这大草原上,感受风给我的快感。

有时,我会坐在马上,看着写着这世间千奇百怪的书。

因为我是中国人,所以我先看了中国的古典名著。我看了《西游记》,知道原来动物还可以修炼成妖怪,那我的马儿会不会在哪一天修炼成一个妖怪,然后找到许多妖怪来吃我呢?应该不会吧,我平时对它们那么好。是的,不会的。

西游记还说,有一只法力通天的猴子,叫孙悟空。还有一个比孙悟空还强的神仙,叫什么二郎神,他有三只眼睛。我想,他是因为眼睛多,看破的孙悟空的法术才会战胜孙悟空的吧!恩,一定是这样的。

孙悟空还有一个师弟,叫做猪八戒。书里说他有一个人的身子,但却是一个猪脑袋,书里说,他只有孙悟空的一半法力,但是平时好吃懒做,所以法力连孙悟空的三分之一都没有。但是,我关心的不是他的法力。当我每次经过猪棚的时候,看着我养的小猪猪的脑袋时,我就想到了猪八戒的脑袋。猪八戒的脑袋如果吃了,是和猪脑袋一样的味道吗?或许,是那样的味道。

他们还有一个小师弟,是一个老实人,什么都要问师父和师兄们的意见。师父总是为他解开许多难题。大师兄因为爱玩,所以总是没正经的回答他的问题。这都不算什么,最可恨的是猪八戒,他总是以回答问题骗小师弟为他做事。小师弟叫沙悟净。虽然老实,但是书中说他长得凶神恶刹,所以我就不是很喜欢他,只是为他在那一队中受到的不平等遭遇感到不平而已。但原,沙悟净能变得聪明一点。

最后,我才想起了他们的师父,书中说,他是一个面貌极其俊美的人,不过,可惜的是他是一个和尚。但这并不影响有人喜欢他。像那个女儿国国王啊,琵琶精啊,都很喜欢他的。嘻嘻,怎么和尚都有人喜欢啊,书里不是说中国古代的女人都有许多规矩么。真是让人想不通。不过,如果和尚如果还俗了,很多女人多回为了他打架吧!好像忘了说了,和尚叫唐僧,很简单、实惠、好笑的名字呢!

今天就看了这一本书。叫《西游记》。西游记里还有什么了,再慢慢的往下看吧!对了,我好像还做在马儿上。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8

《西游记》与《红楼梦》《三国演义》《水浒传》并称我国四大古典。《西游记》的作者吴承恩用他的生花妙笔向我们展现了一个个神奇的神话故事,让我们仿佛走进了一个瑰丽无比的艺术殿堂。接下来,就让我们推开殿堂的大门,欣赏那令人“流连忘返”的画卷里的风景吧。

《西游记》向我们描绘了一幅“师徒四人取经”的画卷。师徒四人性格截然不同而又意志坚定,分别是生性善良,不愿杀生的唐僧:火眼金睛,明辨是非的齐天大圣孙悟空:好吃懒做,贪小便宜的猪八戒:忠心耿耿,少言寡语的沙僧。在取经路上,他们四人团结一致,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成正果。

在这本书中,给我印象最深的,便是“三打白骨精”的故事。在这个故事中,孙悟空为了保护师傅,三次棒打白骨精,终于将其打死。可唐僧却不明是非,觉得悟空无心向善,有意作恶,猪八戒则贪恋女色,而沙僧也是云里雾里,对这件事情也不明真相,不知该听师傅的,还是大师兄的。而唐僧则在一怒之下赶走了悟空。最后,唐僧知道了事情的真相,自觉愧对悟空,亲自向其道歉,悟空宽宏大量,原谅了师傅。

在这个故事中,悟空一心除妖,却遭到了师傅的误解,而猪八戒也看不清事情真相,师徒四人都以自己为中心,想让别人都听自己的,以自己为中心转,这怎么可能呢?如果真是这样,别说要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才能取得真经,就是七七四十九难,也成问题。在师徒四人想法不一致时,不应该固执己见而是应该静下心来,心平气和地互相商量,全面地看问题,静心地思考问题,才能看情事情的真相,并且解决问题。否则,每个人都坚持自己的想法,就这样一直拖下去,不知道要到何年何月才能解决,只有愿意听取别人的意见,团结一致,才能解决问题。

其次,不屈不挠的精神也起着重要的作用。在这九九八十一难中,有不少困难师徒四人联合起来都无法解决问题,如果在那时,他们放弃,就只能是前功尽弃。但他们非但没有放弃,还想尽一切办法,如果还是不起作用,便请众神帮忙。而我在平时的生活中与他们师徒四人相比,就逊色了许多。每次,我只要遇到困难就让长辈帮忙,却从来没有想过以一己之力能否解决问题;遇到一点挫折就无法振作,更不要说是想方设法地克服困难了。由此可见,不屈不挠的精神是多么重要。

看了这本书,我不由得感慨万千,吴承恩老先生是如何做到的?每一个故事都如同是神来之笔,在故事中渗透出做人的道理,让人受益匪浅。《西游记》不仅仅是一个个简单的神话故事,更是一位育人处世之道的无声老师。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9

我看了一本名叫《西游记》的书,里面的主人公就是大名鼎鼎的孙悟空。

他从石头里出来不久,他就交到了不少朋友,他们发现了瀑布,朋友们说谁敢进去看看,而且没事的回来,就拜他为王,孙悟空进去了,并发现了,里面根本没有水,还有一座石板桥,孙悟空上了桥头,它看到了很多石头做的家具,出来后告诉了猴子们,猴子们知道了,就和大圣住在那里,孙悟空就这样成了猴子们的大圣。

孙悟空也经过很多的经历,比如:像菩提组师学习本领,后来因为一件事儿,被赶了回来,偷吃王母娘娘的蟠桃会和偷吃太上老君的金丹,差点儿都没命了。

后来,孙悟空被压在了五行山下,还是唐三藏取经时路过救了他,于是,孙悟空就跟着师傅一块去取经了,而且孙悟空在身边时时刻刻的保护着师父的安全。

因为孙悟空当了唐三藏的徒弟,所以唐三藏的又给他的徒弟取了一个法名,叫:孙行者,所以,孙悟空也被称作孙行者,第二本的里面有唐三藏,收了猪悟能和沙悟净。

刚开始,孙悟空听一个高才说要捉妖精,孙悟空就帮他捉妖精,他变成了一个太公生女儿的模样,然后,变成了本来的样子,最后猪不能知道了,他是取经的,就让孙悟空带他去见取经的人,悟空让他把这个洞烧了,他真的把洞烧了,然后,他就成了唐三藏的第二个徒弟,唐三藏又给他取了一个法名叫:猪八戒。

有一次,他们过河,但他们过不去,因为没有船,盒里有一个妖怪,他非常去想去抢唐僧,所以因为这样,猪八戒一块和孙悟空一块儿对着妖怪打,可是,他们一开始打,妖怪就钻入水中去了,他们没有办法打,孙悟空,只好去找观音菩萨,后来,他们才知道,这个妖怪是要和他们一块去取经的:沙悟净,唐僧为他落了饭,看着样子,很像一个和尚,所以唐僧又给沙悟净起了一个法名叫:沙和尚。

最后他们取得经,洗去了凡胎,都成了佛,令人高兴的是,孙悟空已经成了佛,所以脑袋上不需要金箍了。

我觉得孙悟空很善良,虽然师傅经常念紧箍咒,但他知道自己的身份,不管师父误会了他,念紧箍咒,当师父一有困难,孙悟空从没有没救的时候,而且,我还感觉的孙悟空还是一个有仁有义的猴王,虽然被师父赶走了一次,但还是跟猪八戒回来救师父了。

孙悟空还很聪明,眼睛一转就可以想出一个好点子,还有一次他偷吃仙丹,聪明的她马上意识到自己惹出了比天还大的祸了,所以赶紧逃了,我觉得他的聪明善良,有仁有义,这三点需要我们学习,要是我们是孙悟空,估计师父一念紧箍咒,我们就不干了,而是真孙悟空呢,他一定会救师傅的。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10

《西游记》。这本书不仅让我体会到了吴承恩精彩的艺术表现力,还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情况。

(一)人物形象的刻画十分精妙

孙悟空是《西游记》中最厉害的人物,是一个非常了不起的英雄。他有高超的本领,天不怕地不怕,敢于反抗。他有着大英雄的非凡气度,也有爱听奉承话的缺点。他最大的特点就是敢斗。与至高无上的玉皇大帝斗智,赢得了“齐天大圣”的美名;与妖魔鬼怪斗勇,决不留情;与一切困难斗争,决不退缩。

猪八戒是一个喜剧形象,他憨厚老实,有力气,也敢与妖魔作斗争,是孙悟空的第一得力助手。但他又满身毛病,比如贪吃、好占小便宜、好女色,怕困难等等。他有时还爱撒谎,可又说不圆;他还时不时地挑拨唐僧念紧箍咒,让孙悟空吃点苦头;他甚至还藏私房钱。作者对猪八戒的批评是很严厉的,但又是善意的。他并不是一个被否定的人物。因此人们并不厌恶猪八戒,相反却感到十分真实可爱。

师傅唐僧,品行端正,不怕困难,有坚定的信念。他谨守佛门规矩,不吃荤,在女色面前毫不动摇。可他有时却听信猪八戒的谗言,白白让悟空受了好多次委屈。但无论怎样,他都是一个用心良苦的师傅。沙僧和白龙马虽说没有什么大本事,但都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不卖弄本事。

这四个人物形象各有特点,性格各不相同,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这使我不得不佩服作者写作技艺的高超,也许作者善于刻画人物形象便是他的精妙之处。

(二)写作手法十分精湛

最让我有所佩服的是这本书的景物描写。大部分采用了诗的形式,起到了烘托气氛等作用。这本书在故事情节上时时扣人心弦,不仅抓住了读者的内心,还增强了本书的情节性和趣味性。

(三)反映了当时的社会情况

西行途中的妖魔,决不仅仅是一般困难的化身,而大都代表着一些危害人民、无恶不作的封建黑暗势力。他们其实是“神”里面的蛀虫。不但不为民谋利,而且时常劳民伤财,大肆搜刮剥削。孙悟空就是这些蛀虫的克星。他对付这些人从不手软,尽管许多时候并不被唐僧所理解,他仍是义无返顾地将他们扫除。哪怕事后满天仙佛又将“妖魔”领了回去,甚至招致唐僧狠心驱逐,但除害护法之心全不曾改。

最终,当取经事业完成之后,师徒几人都修成了正果。其中,孙悟空成佛的基本条件是因为其“炼魔降怪有功”,即完成了造福人类的事业,为人类群体做出了贡献,最终达到了造福于人群的目标。

通过这本书,我学习到了很多。有不怕困难、顽强不屈的精神,还有坚定的信念等等。我会永远把它们珍藏在心。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11

“你挑着担,我牵着马,迎来日出,送走晚霞,踏平坎坷,成大道……”这首耳熟能详的歌每每在我耳边响起,心中便会萌生无比的亲切感。《西游记》曾经陪伴了我们几代中国人,带给了千家万户欢声笑语。从我记事起,这部电视剧已经观看了很多遍,这本名著也阅读了无数次,可总是令我百看不厌、百读不烦。带给我快乐的同时,也让我受益非浅。

作为我国古代经典四大名著之一,它主要讲述了唐僧奉旨西行取经,沿途收取徒弟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师徒四人跋山涉水,一路降妖除魔,千辛万苦,历经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灵山圣地,拜见佛祖,求得真经的故事。每当看到善良的唐僧被妖魔利用,想要谋害他的时候,我总是会为他紧紧地捏一把汗,为他的生死未卜而担忧;每当看到好吃贪玩的猪八戒在关键时刻不顾全大局,只为自己着想的时候,我就会在心里狠狠地痛骂他、批评他;每当看到憨厚的沙和尚默默地挑着担,尽职尽责地跟在大家身后的时候,我便会为他的任劳任怨而感动;每当看到机智勇敢的孙悟空在师傅最危急关头出现的时候,我就会跳起来为他拍手叫好;每当看到可恶的白骨精、妖魔鬼怪出没干坏事的时候,我就会恨得咬牙切齿……

是啊!在我们的生活中何尝不是这样呢?我们推崇真善美,向往光明与希望;我们疾恶如仇,打抱不平,伸张正义。我们明白了:做人,应该像唐僧般有颗善良仁慈之心;做事,应该像孙悟空一样机智、勇敢、迎难而上;对待生活,应该像猪八戒那样永远保持一种乐观知足的心态;对待工作,应该像沙和尚一样勤恳、敬业、踏实。

在我们的学习中,我们也可以通过《西游记》,能够感悟到其中的真经。记得上学期,我在学习数学上遇到了困难,便从心底对它有了排斥感,总不愿主动去解决问题,只想退缩、躲避……结果可想而知,那段日子里,我的数学成绩直线下降,一发不可收拾。爸爸妈妈看在眼里,急在心头。在一个周末的晚上,我无意间翻开了《西游记》这本书,再次被里面的情节所深深吸引:孙悟空一次又一次降除妖魔,一次又一次陷入险境,一次又一次被师傅误解,他完全可以扭头就走,不用去什么西天取经,而是回到他的花果山去当他的美猴王,是多好的选择。可是,他并没有抛弃师傅而离开,而是选择了留下,继续面对艰难险阻,最终,他们到达了理想的目的地。可我呢?遇到了这么点儿挫折,就完全地气馁屈服了,这像话吗?一直把孙悟空当作心中的英雄,却忘记了学习他遇到困难迎难而上的精神,真是感到很惭愧。那天以后,我开始认真对待我的数学学习,也勇于去克服每一个困难,终于,我的学习一步步赶上来,取得了好的成绩。

在我的成长岁月中,《西游记》总是能带给我很多,让我领悟到很多。它将永远是我人生道路上的好伴侣。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12

众所周知,《西游记》乃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可想而知,它的文学价值是非常高的,作为中国人对自己国家的文学精华不了解一点那怎么行。为此,我特地趁着寒假好好去领会一下。

当我将那本厚厚的“经典”的最后一页合上后,脑袋里还真是有很多感触哩!就比如说孙悟空,他是全书中最光辉的形象了。

文章较开头的“大闹天宫”一章,或许有人会认为他无事生非,爱挑衅“权威”,甚至妄想做“玉帝”,但我却认为这突出了作者的热爱自由,勇于反抗以及这个时代所提倡的“有能者当居之”。不过如果真让孙悟空当玉帝,恐怕连天都会被捅出个窟窿来。

至于在西天取经的路上,他已不再是一个叛逆者的形象,而是一个头戴紧箍,身穿虎皮裙,专为人间解除魔难的英雄。在重重困难之前顽强不屈,随机应机,西天途中更是尽心尽力保护。他的见恶必除,除恶必尽的精神就仿佛是在为那个时代带去了一位“神”。不过孙悟空的缺点也不少呢!就是有时太卤莽了,像“三打白骨精”,虽说他的火眼金睛是把那妖怪看出了,不过他太急性子,二话不说先给它一棍,可恰好碰上唐僧这个“慈悲为怀”的圣僧,其结果便是唐僧的“解雇书”——“你走吧!”

再来讲讲唐僧,作为师父,他对徒弟要求很严,经常教导徒儿“要以慈悲为怀”。作为僧侣,他行善好施,为民除害,为人们播撒着善良的种子;作为求学者,令人们赞叹不已的是他那坚强的意志和执着追求的精神,不为财色迷惑,不为死亡征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坚强信念,使他终成正果。不过有时他也有点“腐朽古板”,人妖不分,还多次冤枉孙悟空,以至于到最后还得让猪八戒去花果山请大师兄。我对他的这种行为实在没什么好印象,但念在他不辞万里赴西天取经,自然也是功过相抵了。

提起猪八戒,人们总是将他与“好吃懒做、自私自利”,“损人利己、见利忘义”等不好听的词汇联系在一起。的确,猪八戒也干过“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事情。但在为师父西去取经的曲折道路上,虽然没有孙悟空神通广大的超常本领,却也立下了不少战功。他虽然有着许多的缺点,但我一点儿也不觉得他丑陋和厌恶。相反地,在他的这些缺点背后,透露出来的憨厚老实富有人情味的一面,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呢!

沙僧是唐僧取经途中的一个忠诚卫士,也是让师父操心最少的一个徒儿。肩挑千里重担,没有半句怨言。师兄闹矛盾时,他从中调停和解;师父遇难时,他挺身而出,以死相救。尽管平时少言寡语,但在保护师父的战斗中冲锋陷阵,英勇无比。

总之,这些人物都为此书增色不少!虽然作者想表达的“内涵”我无法完全明白,但也从这本书中得到了不少乐趣。一句话:不愧是名著啊!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13

回他那齐天大圣府的时候,误闯进了太上老君的地方,偷吃了金丹,把天庭闹了个顶朝天。齐天大圣回到花果山,把自己带的酒和小猴子们一起痛饮,这可把玉皇大帝气坏了,最后命令二郎神抓住了他。

我觉得体现出了孙猴子是一个为了公平起见,不畏强权的一个猴子,他也可爱,淘气,爱恶作剧。

我读的了郑渊洁的西游记,第四章和第五章,分别是齐天大圣大闹天宫和观世音遣将捉猴王。

齐天大圣孙悟空管了蟠桃园以后,就偷吃蟠桃,完了睡觉。一天,要开蟠桃会,七仙女来摘蟠桃,说:“没有请齐天大圣。”齐天大圣一气之下,七仙女全被齐天大圣定住了。他智取了赤脚大仙,变成了赤脚大仙的模样,偷吃了山珍海味,偷喝了仙酒。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西游记》,讲的是孙悟空学得一身好本领,会七十二变,能上天入地。它天不怕地不怕,自封为齐天大圣,并大闹天空,被如来佛祖压在五行山下。后来,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它和猪八戒、沙和尚一路上降妖除魔,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到达西天,取回真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任何事情,只有战胜了困难才能成功。

从前,有一个石头里蹦出了一个猴子,人们叫它石猴。有一天石猴和小猴子戏水,有一只猴子说:“咱们去看这水是从哪里来的?”猴子们纷纷跑过去。原来,水是从美丽的瀑布流下来的。有一只老猴子说:“谁敢跳进瀑布看看有什么,我们就称他为大王。”石猴说:“我去!我要去!”它一下就跳进了瀑布,看见里面有洞,洞里有一些石桌、石椅、石凳……

石猴跳出来说:“里面有好东西!”大家迫不及待地跑进去了,就这样石猴当上了大王。

我看《西游记》,西游记真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故事啊,讲的是唐僧、孙悟空、猪八戒还有沙和尚,还有白龙马呢,一起西天取经的故事。妈妈说孙悟空和猪八戒都是从天上下来的,孙悟空被压在石头山下,猪八戒以前是元帅,后来就变成了猪!太有意思了!为什么这么多的妖怪呢,现在没有妖怪了呢。

我叫妈妈给我讲,为什么要取经呢,去哪里取呢?妈妈说是以前的一个和尚,取印度取经。妖怪多是因为吃了唐僧肉,就可以长生不老!

我要多看书,故事真有意思!

这段时间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以后,知道了这本书讲述了唐僧和三个徒弟历经磨难后取得真经的故事。

本书共写了十八回,包括:拜师学艺、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等精彩故事。我看的很认真,和电视上的故事情节一样。

我通过看这本书学到了,任何时候都不要害怕困难,要勇敢面对;还要会明辨是非。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14

《西游记》作者:吴承恩;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其讲述的是唐三藏和孙悟空及八戒,沙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的故事,但是以这本书为主题的电视剧翻拍却屡见不鲜,给人一种百看不厌的感觉,让人看了就喜欢上了它。

《西游记》是一部伟大的浪漫注意长篇小说。它不仅创造了一个神奇的,丰富的幻想世界,而且具有丰富而深刻的思想内涵和优美完整的艺术形式。全书共一百回,第十四回以前,穿插着大闹天宫,魏征斩龙,唐太宗入冥,刘全进瓜,和玄奘奉昭取经等内容。其中大闹天宫是《西游记》最精彩的部分。作者在这里塑造了孙悟空这一叛逆的英雄形象。揭露了天宫统治者的腐朽无能,反映了中国封建社会中人民坚毅无畏的反抗斗争精神。后八十六回写玄奘师徒西行取经,经历了数十番离奇古怪的灾难,终于达到了西天,取经成功,表现了他们克服困难的坚强毅力和征服自然的英雄气概。全书幽默诙谐,充满活力和乐观精神。

看完这部小说,有很大的感悟,我觉得学习唐僧的全心全意,孙悟空的不怕艰难险阻,勇往直前的精神。

这本书把一个从石头里“蹦”出来的泼猴勾勒得栩栩如生,写它从天不怕地不怕变为一个恭敬的猴子,为了师傅的安危他奋不顾身,他并不像猪八戒那样好吃懒惰,也不像沙僧那样憨厚,作者更是借助他这一点勾勒出孙悟空的大智大勇,自从唐三藏把孙悟空从五指山解救出来到取得了真经,这期间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每次劫难都是孙悟空全心全意去解救师傅的,最后才圆满的取回真经。

在打白骨精这一回里,他三次打死变为人形的白骨精,而被师傅气的念紧箍咒,唐僧是凡人他并不知道那是妖怪,悟空的解释他完全不听,而是念他的紧箍咒,疼得孙悟空满地打滚,最后唐僧还要和孙悟空断绝师徒之情,孙悟空被迫无奈,只好又回到花果山。但是孙悟空心理并没有怨恨师傅,更没有去报复师傅的想法,他把委屈全都藏在心理,而且心理总是想着师傅的安危,可见他对是师傅的真心。这一路上他们经历艰难险阻,不管多累、多饿,不管妖怪是多么的阴险狡猾他门都一一打败他们,把师傅从危难中救出来。

俗话说:“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读多了总是有好处的,在当今的社会里没有文化是不行的,会被社会淘汰,从我们呱呱落地,父母就教我门说话、识字,等大一点儿他们又教我们怎样做人,我们在学校里不仅是学知识,更重要的是学做人,只有学会了怎样做人,才能学会更多的知识,才能广交益友,可见书何其的重要。

从书中我们会悟出许多真理,所以我们应该多读书、读好书。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15

漫漫西行路,我们看见了唐僧的善良却过于固执。出家人慈悲为怀,但唐僧实在可以用扫地恐伤蝼蚁命,爱惜飞蛾纱罩灯来形容他。孙悟空火眼金睛打白骨精时,他固执的认为孙悟空滥杀成性。以好僧自居,将坏猴驱逐,但同时他也展现出了非常之坚定。他一心向佛,不慕名利,不恋美色。女儿国国王曾以一国之富留他,蝎子精也强迫过他成亲,甚至一路来大大小小的妖魔鬼怪,无一不渴求着他的肉,但唐僧却矢志不渝,一心取经,唐僧是一个有着两面性的坚定者。

而八戒与他师傅相反,他贪财好色,意志不定,缺点数不胜数,但并非无优点,他十分憨厚。脏活累活从不推脱,大师兄捉弄他,他也不恼。天蓬元帅转世也不是什么孬的。面对敌人,他也奋力一搏比丘国的白面狐狸精,牛魔王的小老婆,玉面狐狸。连大圣都束手无措的蝎子精……这些看似迷人的妖怪,最终却死于看似好色的猪八戒的九齿钉耙中。猪悟能的杀妖路又何尝不是他的修心路呢?

大名鼎鼎的孙悟空,书中描写他身躯鄙猥,面容赢瘦,不满四尺,但他却上捣天庭,下搅龙宫,甚至放出皇帝轮流做,明年到我家的阙词,表现了他不畏强权,敢于抗争的精神。联系作者吴承恩的写作背景,我们了解到明末宦官长期干政,社会矛盾极其尖锐。孙行者的形象似是作者内心最真实的写照。一路西行,各路妖怪不是哪个神仙的宠物坐骑,就是哪位大士坐下的宝物童子,以至于看似英勇斗争的悟空也只能在观音的一:你就放过他吧,中屈服放下,继续西行。但是吴承恩笔下又出现了一个无身份,无背景,无依靠的三无妖怪。是的,这场三打白骨精,在孙悟空的角度看,他打的爽快。在作者的角度看,这是他的追求,他渴望她的国家能漠视权贵,追求正义。

而兢兢业业的沙僧却是最不起眼的那个人物,他虽是卷帘大将下凡,与猪八戒打的不分伯仲。但西天途中,他老实忠心。打得过就上,打不过就被抓,唐僧也夸他有和尚模样,但若细品,沙僧在整个西行路上。经常发挥着调和的作用,每当他的师傅,师兄产生了争闹,他就主动站出来劝和。在镇河寺中唐僧被无底洞妖怪掳走。悟空大怒,这时沙和尚却跪倒在地,像孙悟空表示单丝不成线,孤掌难鸣的道理,并要三人同力寻师,这才使孙悟空回心转意,他与八戒不同,不会与师傅顶嘴。只抱着和为贵的思想,所以在某些问题上他也只能持不过问的态度。例如三打白骨精中,由于八戒撺掇唐三藏赶悟空回山,但沙和尚却一筹莫展,毫不作为,但从他后来的种种劝说中,我们也得出,沙僧在一个队伍中虽不是一个重要角色,但也是一个不可少的人物。

漫漫西行路,艰险无尽,每个人都在西行中成长。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16

读了《西游记》唐僧师徒四人的形象深深的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不明是非的,但又十分仁慈的唐僧;机智勇敢富于反叛

《孙悟空三打白骨精》这一段故事我的印象最深了。第一次,白古精变成了一个花容月貌的.女子,来给唐僧送菜。这一招骗过了唐僧,却骗不过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孙悟空一棒打下去,白骨精落荒而逃。可是糊涂的唐僧却认为自己的徒儿打死了好人,执意要把悟空赶走,猪八戒还暗自高兴,还是靠沙和尚在求情,唐僧才没把孙悟空给赶走。这不是体现出了唐僧的不明是非,和猪八戒的贪心。后来一次也是如此。可第三次谁都没有办法了,让一个不明是非的人把一个能明辨是非的人给赶走了“师父让徒弟走,徒弟不得不走”孙悟空只好怀着一肚子的怨气和担心回花果山去了。这也不体现出了孙悟空的反叛

在《西游记》更多的故事中,处处都可以看到天庭的腐朽无能,揭露了封建专制制度的可怕和无情,但也展示了孙悟空的神通广大以及他们师徒四人的正义感。“三人行,必有我是焉”我一定能从他们身上学到有用的东西。

读《西游记》有感我读完《西游记》后,知道了由四个主要人物,分别是: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除了这几个主要人物之外,还有:仙人、佛主和大大小的妖怪等。

这本书主要讲了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和唐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去西天拜佛取经的事情,他们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真经回到东土大唐。

在四个主人公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第一:他人妖分明,就说在"三打白骨精"中就只有孙悟空看出村姑、老婆婆、老大爷是白骨精的化身,猪八戒还在唐僧面前打孙悟空的小报告,唐僧还在埋怨孙悟空。第二: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因为孙悟空三次打死白骨精的化身,唐僧认为孙悟空三次打死了好人,所以把孙悟空赶回了花果山,后来唐僧被白骨精抓去了,猪八戒寡不敌众只好去花果山请大师兄回来搭救师傅,孙悟空一听到唐僧白骨精抓去了,就不计前嫌和猪八戒去搭救师傅。可见孙悟空对唐僧忠心耿耿。碰到困难猪八戒总是说"我们散伙吧!师兄你回花果山当猴王,师弟你回流沙河,我会高家庄当女婿。孙悟空坚持去战胜困难;不肯散伙。第三:我喜欢孙悟空机智勇敢战胜妖魔鬼怪,克服一个个的困难,终于和猪八戒、沙和尚保唐僧到西天取得真经。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17

寒假里,我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以前我只是在电视里了解《西游记》,虽然它里面的故事已广为人知,但第一次读原著,感觉还是很不一样。

这部小说主要描写了孙悟空出世及大闹天宫后,与猪八戒、沙僧、白龙马一起护送唐僧去西天取经,一路上他们降妖伏魔,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这本书的作者是明代小说家吴承恩,他用许多生动的语言描写了一个个故事,塑造出鲜活的人物形象,虽然我没有读完全书,但作者生动的语言和独特的写作方式给我很多启发,里面的内容更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全书最精彩的是第六回《观音赴会问原因小圣施威降大圣》,讲的是孙悟空和二郎神斗法的情节,运用许多诗词来描写人物和动作,令人耳目一新。其中有几段我特别喜欢,二郎神出场时的诗写道“仪容清俊貌堂堂,两耳垂肩目有光。头戴三山飞凤帽,身穿一领淡鹅黄。缕金靴衬盘龙袜,玉带团花八宝妆。腰挎弹弓新月样,手执三尖两刃枪。斧劈桃山曾救母,弹打椶罗双凤凰。力诛八怪声名远,义结梅山七圣行。心高不认天家眷,性傲归神住灌江。”这里用七句诗就把二郎神杨戬的样貌、打扮、兵器、来历和性格说的清清楚楚,我也仿佛看到二郎神就在眼前,看得出来他是个很厉害的角色。在描写孙悟空和二郎神各显本事大战的情节时,写道“那真君抖搜神威,摇身一变,变得身高万丈,两只手,举着三尖两刃神锋,好便似华山顶上之峰”……这大圣也使神通,变得与二郎身躯一样,嘴脸一般,举一条如意金箍棒,却就如昆仑山顶上的擎天之柱,抵住二郎神......那些猴,抛戈弃甲,撇剑丢枪;跑的跑,喊的喊;上山的上山,归洞的归洞:好似夜猫惊宿鸟,飞洒满天星。作者用夸张的修辞方法向我们展示了一个壮观的场面,两个人打得惊天动地,气壮山河,小猴子们四散奔逃的样子也活灵活现,惟妙惟肖。

孙悟空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很机智勇敢,却带着些鲁莽。他出身低贱是个妖精,正如一句话所说:“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无论你怎么努力都搬不动”。天庭因为他是妖精瞧不起他。但面对整个天庭他却宁死不屈、勇于反抗,就像打不死的“小强”,跌倒一次爬起来,再跌倒一次再爬起来,十分顽强。正如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中的一句话:“若命不公,就和他斗到底。”孙悟空就是这样一个不认命不服输的人,在取经路上,他也始终坚定信念,过关斩将,终于保得唐僧取得真经,自己也最终成了斗战胜佛。

《西游记》能成为古典四大名著之一,里面的内容绝不只是打打杀杀,只有细细品味才能读懂书中真意,我要继续读下去,去取得属于自己的真经。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18

读书的心态是我最为看重的。而读书的心态又是指些什么呢?我想,大概是指那种肯钻研的心吧。

而我最近最不能够理解的,是孙悟空的结局。

早在小学时,我就已经把《西游记》啃完了。也许是因为它是原著吧,总还是有些枯燥无味,因而我也没怎么认真读。当时的感受也无非就是“孙悟空好厉害啊”诸如此类。

但是最近再去温习,却忽然有了一种深切的悲哀——对孙悟空结局的悲哀。

孙悟空的结局是什么?是“成佛”。也许很多人会认为成佛很好吧,可以长生不老,会受人贡奉,能受人尊敬,他的事迹可以永垂不朽,人人都敬畏他。而若是不成佛,那么一切都是空妄——人们在几十年,几百年后再次提起“孙悟空”这个名字时,恐怕也只会想到他是一只曾经大闹过天宫的“妖猴”罢。所以,人人都希望这只肆意妄为的猴子成佛,都希望他能有一个好的归宿。想必吴承恩先生也是如此想的吧!所以在最后的最后,孙悟空成了“斗战胜佛”,成了人人都羡慕的“佛”。

但他自己呢?他真的想成佛吗?当初在水帘洞,花果香,万妖朝,那是多么地自在啊!没有规矩,他仍是那个胆大包天,上天入地的齐天大圣!地府改命有谁敢阻?东海索器有谁敢拦?大闹天宫有谁能降?孙悟空本就是天地所生,天地所育,自由自在,无法无天。亦或是,俗世的那些规矩入不了他的眼!他可是从未败过,一生骄傲的齐天大圣啊!齐天大圣又怎会真正喜欢,又怎会真正愿意去当一个所谓的“斗战胜佛”呢?

成佛也就意味着一切皆空。当时的一切痴狂,当时的一场春秋,皆是镜花水月梦一场。他若成了佛,便永远都只能当这俗世里的“佛”,永远、永远都回不去那方自己的小天地了,也永远都当不回那个“齐天大圣”了。因为佛啊,意味着要包容众生,要庇护众生,不能够再像当初那么地任性,那么地为所欲为了。

但其实,佛,妖又有什么区分别呢?不过都是这几界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罢了。可总有些人,认为佛啊,生来就比妖高贵,天生就是高高在上的。而妖,却是能被狠狠地踩到尘埃里去的东西吧。

这个世界上,总有人说“一切平等”,但又有谁能真正做到平等呢?佛和妖,一个天上一个地下,从古至今如此多的人唾弃妖,贡奉佛,就是最好的写照吧!

如果能重来,我想,他应是再不会选择“斗战胜佛”吧。

最后四个人成了佛,成佛以后呢?没有了,什么都没有了。以前活生生的有血有肉有感情有梦想的四个人,一成了佛,就完全消失在这个世界上了。佛是什么,佛就是虚无,四大皆空,什么都没有了,没有感情没有欲望没有思想,当你放弃这些,你就不会痛苦了。但问题是,放弃了这些,人还剩下什么?什么都没了,直接就死了。所以成佛就是消亡,西天就是寂灭,西游就是一场被精心安排成自杀的谋杀。——后记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19

《西游记》为

《西游记》中人物各有神通,各有命运,如哪怕是骁勇善战的孙悟空也有克星——二郎神;纵使是天蓬元帅和卷帘大将也难逃被贬下凡的命运。而作为普通人的唐僧,却是悬赏价格最高的。谁叫传言称吃了唐僧肉可以长生不老呢?也就难怪妖怪百般阻拦了。

在《西游记》中,我并没有特别喜欢的人物。姑且聊聊以下几个吧。

孙悟空号称齐天大圣。它拥有火眼金睛,可以看出任何妖怪的原形,其本领高超,是除魔除妖路上的一大主力。也正是如此,孙悟空也有着他自己的骄傲。他是天生石猴,是天生神兽,可谓超出三界之外,不在五行之中。饶是如此,他却被金箍牢牢束缚。也是因为金箍,他才被肉眼凡胎的富有慈悲心肠的师傅死死束缚,很多能力无处施展。但就算如此,也挡不住悟空上天入地的脚步,挡不住他斩妖除魔的步伐。

唐僧在《西游记》中本为如来的徒弟,但由于后来被贬,才成为了主要的取经人。但是他是肉眼凡胎一个!没有任何辨别妖与人的能力,常常人妖不分。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会误会悟空。师徒之间分分合合,可谓一大悲哀。但即便是这样分分合合,师徒四人也达到了灵山取真经的目的。

猪八戒是除魔队伍中的另一主力,他天生好色,懒散好吃。许多时候悟空与师傅的风波都和八戒都脱不了关系。猪八戒也是三位徒弟中最黏师傅的一位,同时猪八戒也是最嫉妒大师兄的。因为猪八戒一直认为自己才是大师兄,但谁让孙悟空入门比他早呢?即便如此,他在除魔斩妖时也出了很大一份力。

沙和尚是孙悟空一路上最忠诚的粉丝。沙僧一路上默默无闻,不爱说话,但自从有了他,悟空和八戒总算空出了手,重活脏活全给沙和尚包了。谁让他是三师弟呢?就连我们的小龙马都比他早,不过这不妨碍他成为三个徒弟中的一个。沙和尚是个和事佬,是他经常在师徒分离的时候两边劝;同时他也是孙悟空最信任的人,另一个自然就是小龙马了。

三个徒弟一匹马,正是因为他们,《西游记》才如此精彩。也正是因为他们,我们才经历了一次取经之旅。是他们让取经之路不再沉寂,是他们的努力与坚持不懈,才达成了最终目标。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20

读完了《西游记》这本书,我真是感慨万千。全书把忠心、团结、勇敢、善良等优良品质都在唐僧师徒四人去西天取经受过的苦难中体现得淋漓尽致,很令我敬佩。

我认为本书大致可分为两部分:美猴王大闹天宫和皈依佛教、西天取经。贯穿前者的是“自由”,而着墨较多的后者,是“信念”。

前者不用说就知道,孙悟空自从为众猴找到居所后就自称“美猴王”,还给自己立了个门号“齐天大圣”。正如书中所说,他“不伏麒麟辖,不服凤凰管,不服人间王位所约束”,闯龙海,闹天宫,乱幽冥……完全处于彻底自由的状态,自己想干什么就干什么。这或许就是许多人向往而又不及的生活状态吧。不畏法律,不惧上级,没有比这更自在逍遥的生活了。可是世人往往不许这种人存在,大闹天宫后的孙悟空,就被菩萨的法力压在五行山下五百年。待唐僧救其出来后,就有了师徒西天取经的下文。

信念,是一个开始使人斗志昂扬,又被人渐渐遗忘的东西。往往有了信念,刚开始做事的几天兴致都高得很,可是最后凭着信念把一件事做完做好的人又屈指可数。就这师徒四人来说,他们就凭着“一定要去西天把真经取到手”这个信念,走完了一万八千里路,真的很不可思议。而且这一万八千里,十四个春夏秋冬,并不是一路顺风的,而是几经波折,险些分道扬镳;打退一个又一个妖怪,一次又一次救了师父唐僧;无数次遭遇险些丧命的苦难,四颗尚有信念的心无数次地靠在了一起。他们四个,真可以说得上是饱经风霜。文中有一个细节:观音菩萨对如来佛祖说过,他们师徒四人大概两三年就会来到雷音寺取真经。可是事实是,他们却经过了一十四遍寒暑才到达。这是为什么?差距怎么这么大?因为观音菩萨向来驾着祥云,没有亲自走过那一万八千里路。唐僧师徒四人经历的九九八十一难,一万八千里路的艰辛,他是体会不到的。

而这取经的师徒四人,给我印象最深的不是孙行者,而是唐僧。

首先我觉得唐僧的心灵纯净得与一个婴孩无异。若不是唐太宗让他去西天取经,估计不食人间烟火的他要隐居山林了。体现这一点的地方就是他认为人间极其美好,而没有邪恶(辟如妖怪)。所以一路上的妖怪都觉得引唐僧上钩简直不费吹灰之力,怕就怕孙悟空。所以妖怪们就利用孙行者是唐僧的徒弟这一点,一次次变作遭受苦难的人儿,而唐僧总是乖乖进圈套。不是因为他不长记性,而是仁慈到了极致。

其次就是他的自制力强,换句话说,就是信念坚定。一路上他不知被多少人哄骗、淫戏过,可是从未改变过要去西天取经的信念。不知几十次被各种妖怪所俘获,虽忍不住腮边垂泪,可是从未投降。他靠着他坚定不移的信念取到了真经。

苦难虽多,可是师徒四人不畏艰险,凭着信念走完了全程。他们坚强的品质,是非常可贵的。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21

只有克服挫折,才能获得成功。

在我很小的时候,妈妈便常常给我讲《西游记》里的故事,也会给我买《西游记》的碟片。那一卷卷神奇的画面给我的童年添上了不少艳丽的色彩。

重温这部经典之作,我渐渐地发现,自己能够从这部书中领悟许多,而不是像儿时一样,只懂得观看打妖怪,享受惩恶扬善的愉快。也许,这便是年龄的成长和经验的丰富所带来的对人、对事、对物的不同理解吧。

我从这部书中理解得最深刻的非“成功之路上必定有艰难险阻”莫属。唐僧师徒四人西天取经,一路上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这其中有妖怪的阻拦,也有神仙的诱导。从前我觉得很奇怪,为什么天上的神仙暗中在帮助唐僧,但又时不时会有他们的坐骑、童子到地下称妖,阻止唐僧前进呢?神仙为什么不能再唐僧到来前就把妖怪收了,让唐僧一行人一路上畅通无阻呢?现在想来,恐怕是只有经历了挫折才能成长,才能拥有获得成功资格。

把取经之路看做生命的道路也并非不可以。在这条看似平淡无奇的道路上隐伏着种种阻碍。它们各不相同,但又有着惊人的相同点——若克服它们,你将能前进;若被它们吓到,你将寸步难行。而唐僧师徒四人又可看作一个人的不同表现。

如果像唐僧一样,首先就被对挫折的恐惧压倒了,这是不可行的;如果像猪八戒一样,好吃懒做,满足现状,那也不行;如果像沙僧一样,遇事太随和,也难以跨过艰难险阻。因此,我们应该更多地学习孙悟空。

在这部书中,我们见证了孙悟空从刚出世到学本领,再到大闹天空,保唐僧取经。这一路上能打败妖怪也多亏了幼时本领的学习。如果他从小像一只平凡的猴子一样,没有学习,不去打拼。他又怎能在自己打不过妖怪时去请求各路神仙的帮助?怕是还没见到唐僧,就已经老死了。而我们也和孙悟空一样,现在正是学习的时刻,只需克服功课上的困难,学好知识,为与今后生活上的挫折拼斗打好基础。当然,广泛交友也是必需的。朋友可以在我们遇到一己之力难以承受的困难时给予我们帮助,让我们渡过难关。当然,光是学习孙悟空也不行,我们应该融合四种性格,让自己变得沉着、冷静、勇敢、有耐心,这才是克服挫折的上上之选。

其实,遇到挫折并不一定是痛苦的。俗话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爱迪生为了找到适合做灯丝的材料,经历了13个月的艰苦奋斗,试用了6000多种材料,进行了7000多次实验才成功。相比之下,我们经历的挫折又算什么,连这些小困难都不愿承受,成功之门又怎能打开?

所以,我们不必害怕挫折,要坚信自己有能力去克服。当我们踏过一个又一个挫折时,便会不经意地发现,“成功”就在眼前!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22

想成功,就得踏踏实实一步一步走,别总想着寻近路,否则便是竹篮打水一场空,终究功亏一篑。或许这就是《西游记》给我的启示。

孙悟空师徒四人便是一路坎坎坷坷走过来的。先是五庄观里偷仙果,最终与镇元子不打不相识,结为了兄弟。后是孙悟空临危不乱,智斗金银二角,聪明机智地骗得宝贝降住二妖。

三藏是个有情有义之人。在宝林寺里休息时,梦遇乌鸡国国王寻求帮助,三藏听了他的一番诉说,很是伤感。便让悟空帮忙,求得金丹,为乌鸡国国王洗了冤情。

人总有自己完成不了的事,当他人遇到困难,就理应伸出援手。观音就是这样助人为乐的榜样。当悟空师徒四人被通天河鱼精阻挡去路时,是观音一臂之力助悟空他们收得鱼精。

师徒四人路过女儿国,因唐僧觉得子母河河水清澈,便饮了此水。不料,竟然怀了孕。悟空为了取经大业,不拘小节,取得落胎水,便让二人饮下。半路时,出现了孙悟空的盗版货——六耳猕猴,因这奸猴阴险狡猾,众人都无法辨认真伪,最后还是如来佛祖神通广大,解了围。

无计难越火焰山,世上没有全能的人。有时也是需要别人的力量来完成自己所完成不了的事,就像孙悟空借了三次芭蕉扇才得手。所以你也别怕,每个人都不是十全十美的,找别人帮个忙,又算什么呢?

做事不能太鲁莽,应想清对策,了解对手,找出他们的弱点或者不足,再去战胜对方。不然会像八戒般被敌人擒住的,最终多亏悟空得到佛祖引导,请教黄花观观主,取了绣花针,才成了事。

路过天竺国外郡,因再有两天便是元宵,于是被金平府留了下来。正节当天,唐僧与徒弟去观灯,可不幸被妖精捉走。悟空追赶妖怪,但以一抵不过众,便与四星联手,打败了犀牛怪。果然,有时合作还是必要的,一个人虽然走得快,但却不能长久,走不远的。人生就像取经,要经历千辛万苦。但没有这些辛苦,又哪来的真经。取经的路难走,但这一步一步也终究会过去的,离想要达到的目标也会一点一点地慢慢靠近的,在不知不觉中到达成功的彼岸。

在这世间,都是你苦得越多,悟得也越多。只有苦过了,才会成长。只有苦过了,才会慢慢品出甜。当然,你失去多少,也必将得到多少,所谓“有失必有得嘛”。

或许做个举世瞩目的名人令人羡慕,但有时还不如做个自由、放松的普通人,不用担心这,担心那。别羡慕别人了,做好自己,就像孙悟空师徒四人西天取经一样,一路一路地行,一脚一脚地走,一步一步地踏,相信可以走出自己的一片天的。

就像《西游记》电视剧片头曲一样——敢问在何方?路在脚下。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23

《西游记》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它出自明代文学家吴承恩之手,这本小说以奇幻的想象,鲜明的故事主线,突出的人物性格,而被公认为我国第一部浪漫主义的神魔小说。

小说主要叙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师徒四人,历尽千辛万苦,经历九九八十一难,最终到达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作者极尽人物刻画之能事,将神话故事赋予人的感情色彩,使他们既有神妖特质,又有人的性情,所以我们读来才会感到那么亲切而印象深刻。作者为我们塑造了调皮、勇敢的孙悟空,好吃、懒做的猪八戒,诚恳、老实的沙和尚;还有善良、佛性的唐三藏……

其中孙悟空的形象最令我难忘。他机智,聪明,又有着猴子的玩皮,让故事时而紧凑时而轻松,他每每在关键时刻都展示自己鲜明的主见。但他始终保有那一份真,因此又十分的叛逆,比如大闹天宫,就是对固有秩序的挑战,在玉帝和如来面前依然会称自己一个“老孙”,自明为“齐天大圣”这一种肝胆浩气,让文章一扫过往之沉闷。虽然他一下子能走十万八千里,他会七十二变,但有时候猴性难改,所以还是少不了唐僧的一个紧箍咒。然而正是这一个猴子,却成为了神和人的世界里最惹人爱的那一个。

而师父唐玄奘,也是让故事多了几多人性和佛性的关键人物。他信心坚定,一心向佛,为求得真经可以肉身行万里山,趟千里河,这一份信念与韧劲直到如今也是值得有理想有抱负的青年心向往之的。虽然他辨别能力差,易被表象所迷惑,有时分不清谁是妖怪谁是好人,还常常是被欺负的对象,而他的保护者却往往成为他的打压者,让人们经常感到啼笑皆非。但他为人善良,诚实,能够带领一个团队,凝聚一种精神,最终带领徒弟们取得了真经。

大家嘲笑而喜欢的却是“二师兄”,猪八戒,又名猪悟能,大家对他的印象往往都是好吃,懒做,有时还会帮倒忙,但他有时候也会耍些小聪明。在第三十八回“婴儿问母知邪正,金木参玄见真假”中,孙悟空忽悠猪八戒去井里扛国王的尸体,猪八戒感觉上了当,最终设计让师父惩罚了一下“大师兄”。但就是这样的人物,在吴承恩的笔下,却收获了很多好人缘,正是因为有他在,《西游记》才显得别有情趣。

还有沙和尚,一个始终挑担前行者,这是一个任劳任怨的人,看似角色不重,却让是串珠成线的一个重要人物。他为人老实,任劳任怨,默默奉献,一代代人在他的身上看到了砥砺前行的正能量。

读完《西游记》,那一个个鲜活的人物,让我看到了正义,自由,信念,团结,让我明白了人们之所以喜欢它,正是因为在他们身上寄托了美好而珍贵的东西。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24

吴老先生的《西游记》,是神话小说中的经典之作,可谓是妇孺皆知,家喻户晓。

孙悟空,是《西游记》的第一号人物。一只石猴,游东海,闹天宫,降妖魔,行万里,保唐僧,取真经,干出了一番惊天动地的壮举——这是大家公认的事实。我并不想XXX*这个事实,只是想在此事实之上,谈谈我对孙悟空的一点个人看法。

孙悟空这个角色固然是正面形象,但他也是存在两面性的。这两面,可以各举一物来代表:一是金箍棒,一是紧箍咒。何以见得?听我细细道来。

金箍棒,象征着孙悟空的斗争精神。的“金猴奋起千钧棒,玉宇澄清万里埃”,正道出了孙悟空的战斗气概。从某些地方来看,他简直就有点“无‘法’无‘天’”:他不理睬那些“神圣不可侵犯”的天条,抡起金箍棒,打上灵霄宝殿,闯入兜率天宫;他不管生死定数,“六教轮回”,抡起金箍棒,打入冥司,强勾掉生死薄上的名字;他不怕天兵天将的包围战斗,甚至当被推入八卦炉用火炼了四十九日时,一旦炉门打开,就又抡起金箍棒,“大乱天宫”去了。后来取经途中,他面对各路妖魔,也是敢打敢拼,斗争到底。哪怕被妖魔的宝物所收,陷入绝境时,一旦逃出,也不忘继续挥起金箍棒战斗,决不退缩。因此,威力无穷的、孙悟空时刻不离的金箍棒,成了孙悟空勇敢、除恶、反抗和斗争精神的代名词。它符合了人民群众进步的革命愿望,这也正是孙悟空千百年来深受读者喜爱的原因。

但我们必须同时看到,孙悟空性格中还存在着消极的一面。紧箍咒,代表了孙悟空的“奴性”——很抱歉,找不到更好的词来形容这一千百年来的英雄形象。孙悟空被压在五行山下的五百年间,渐渐地“知悔了”,扔掉了当年反抗天宫的立场。后来,当观世音菩萨以搬开五行山为“利诱”,让孙悟空戴上金箍儿,协助唐僧“修成正果”时,这个曾大闹天宫的斗士终于皈依了(投降了?),成了为天庭效忠的一员。西行路上,孙悟空开始时经常被唐僧念动紧箍咒,对唐僧意见颇大,但被迫无奈,只得为唐僧卖命。然而后来,唐僧念动紧箍咒的次数却越来越少——孙悟空渐渐“真心归顺”,“听话”了。当中途唐僧赶悟空走时,悟空甚至“凄凄惨惨,腮边泪坠”,整个一副“奴才相”。一个紧箍咒,将悟空紧紧箍在了天条的枷锁里,只打有过之妖魔,不打有错之神佛了。

金箍棒和紧箍咒,决定了孙悟空的两面性。孙悟空,既是一个有斗争精神的英雄,又是一个为天庭效忠的“奴才”。这两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也许,这也是吴老先生的矛盾,是一个时代的矛盾吧。

当然,我不否认孙悟空的正面形象,但我想,一分为二,从多个角度看事物,得到的结论应该更全面些。

有金箍棒,也有紧箍咒,这才是一个真实的孙悟空,一个并非超凡的孙悟空。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25

《西游记》为明代小说家吴承恩所著,它取材于《大唐西域记》、民间传说和元杂剧。宋代《大唐三藏取经诗话》(本名《大唐三藏取经记》)是西游记故事见于说话文字的最早雏形,其中,唐僧就是以玄奘法师为原型的。《西游记》被尊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

作为中国古代第一部浪漫主义长篇神魔小说,是魔幻现实主义的开创作品。先写了孙悟空出世,然后遇见了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三人,唐僧从投胎到取经受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见到如来佛祖,最终五圣成真。

《西游记》早些年被拍摄成电视剧版西游记,受到许多人的喜爱,成为家喻户晓以及不可超越的作品,它也成为了我们记忆最深刻的童年陪伴。记得小时候,每次放学归来,做完作业,第一步就是打开电视剧看西游记,那时候孙悟空是我们所有人心目中的大英雄,他机智勇敢、降妖除魔、坚持正义、保护唐僧西天取经不畏艰难困苦,小时候的我们立志长大成为像孙悟空一样的人,他也成为了我们一代人的回忆,陪伴至今。

我喜欢孙悟空,不仅是他那给人耳目一新的外表,还有他取经路上给我们带来的惊喜和快乐,他从一个上天入地、自由自在的齐天大圣到被唐僧收服,并保护唐僧西天取经,尽管取经路途充满了艰险和怀疑,他仍不离不弃、拼尽全力助唐僧取得真经,这一点是我最欣赏的,也是我们值得学习的。看过这部剧的人对孙悟空的评价也是参差不齐,有人说他好,也有人说他坏,不管怎样,他永远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

对于唐僧这个人物,我是不大喜欢的,他虽一心向佛、心地善良,但过于固执、迂腐,在取经途中不辨妖魔,赶走徒弟,说到底还是心里根深蒂固的思想影响了他,如果他不固执己见,或许途中就不会多了那么多苦难,取得真经会更为顺利。

猪八戒和沙和尚这两个人物,在能力上和智力上不如孙悟空,一个虽好吃懒做、胆小好色但为人温和善良,另一个忠厚老实、任劳任怨却毫无主见,两人在取经途中也起到了很大的帮助。剧里的其他人物统称为妖魔鬼怪,他们有的被打死,有的被收回天庭,很多人说这一点反映了一个现实社会的问题,死去的妖怪没有后台,任人宰割,活下来的妖怪有背景,尽管犯了错,仍能被宽恕,从这些看法中我们也懂得了吴承恩写这部神幻小说的背后意义。

《西游记》的神幻色彩,结合了神、人和自然三者,从古至今,一部充满神幻主义色彩的小说是很受欢迎的,它抓住人们好奇的心理,带给人们精神上的享受,想象奇特、丰富、大胆,是古今小说作品中罕有的。其幻想的思维模式,有着超现实的超前的意识。《西游记》的幻想艺术确是一份宝贵的思维财富和丰富的艺术财富,不仅是中国文学中的一部杰作,而且也是世界文学中的瑰宝。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26

我读过富含军事谋略?三国演义?,仰慕过行侠仗义的?水浒传?中的英雄豪杰,也深思过?红楼梦?里盘根错节的四大家族,但令我记忆最为深刻的仍是要数降服妖魔。大快人心的?西纪行?了!

若要问我最崇拜谁,当然就是齐天大圣————孙悟空了。孙悟空具有嫉恶如仇、劝善扬善的精神。他降妖除魔的动力在很大程度上来源于对人间庶民的爱护,并不仅仅由于妖精要吃唐僧肉,阻碍了取经的入程。他上天进地,三借芭蕉扇,扑灭了火焰山的千年神火,其目的之一就是要让当地的庶民能够"布种收割",用"五谷摄生"。固然他降魔伏妖是为取经道路翦灭障碍,但"为民除害"的意图也表现的很凸起。为此,他与唐僧相反,一听说有妖精,就捋臂将拳,伎痒,先斩为快。正如书中猪八戒说他:"闻声捉拿妖怪,就是他外公也不这般亲暖!"生动地表现了他要"翦灭一切害人虫"的精神。

孙悟空具有坚韧不拔。顽强乐观的精神。面对取经路上的重重难题,孙悟空的表现不同于唐僧和猪八戒。唐僧在危急情况下,不是吓得浑身发软,就是愁得两泪交流,甚至"坐不稳雕鞍,翻身跌下马来"显得懦弱和无能;猪八戒动不动就要"散伙","分行李",对事业缺乏决心信念和恒心。孙悟空却截然不同,为了消灭白骨精,固然吃绝了"紧箍咒"的苦头,但仍坚持把它打死。狮陀山上,他误进"阴阳二气瓶"差点送了性命,但依旧咬着牙。忍着痛,继承顽强战斗。在小雷音寺被妖精罩在金饶中几乎闷死,可他既没有丧气,也没有动摇,而是寻找妖精来历改变斗争方法,想法讨援军,克敌制胜。难题眼前吓不倒他,失败也不能使他气馁,他老是意气风发。斗志昂扬地入行斩妖除魔的斗争。有了孙悟空,取经路上布满了笑声,取经胜利天然就有了保证。

孙悟空还具有机智多变。善于斗争的精神。他有一双善辩妖怪的火眼金睛,无论妖怪怎样伪装,他都能一眼望穿。白骨精先后变化为女子。老翁,三戏唐僧,都被孙悟空逐一识破。他不仅善识妖魔,而且擅长变化,随机应变,灵活地与妖魔斗争。他讲究战术,经常变成蜜蜂。小蝇。蚊子等,钻入妖魔内部往摸情况,找弱点。盗法宝。他百战百胜,最后功德圆满,被尊为"斗战胜佛"。

固然孙悟空是一个虚构的人物,书中虚幻的内容也都是不存在的,但我仍是相信世界上有这么一个嫉恶如仇。机智多谋,敢与同恶势力作斗争的孙悟空,他也许就在我们糊口中,也许就在我们身边。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27

“人不可一日无书”。在寒假里我看了许多好书,其中最精彩的,也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就要数《西游记》了。

这本书的作者是吴承恩,明代小说家。他的作品《西游记》是中国古代第一部浪漫主义章回体长篇神魔小说,共一百回,主要描写了美猴王――孙悟空战胜妖魔,保护唐僧西天取经的故事。书中有四个个性鲜明的人物形象――诚心向佛、顽固执着的唐僧,正义大胆、本领高超的孙悟空,贪财好色、但又不缺乏善心的猪八戒,心地善良但安于天命的沙僧。《西游记》共分为三部分,第一部分写孙悟空被众猴拥立为王、得道成仙、大闹天宫,结果被如来佛降伏在五指山下;第二部分写唐僧取经的缘起;第三部分写取经的经过,这是全书的主体,主要写孙悟空保护唐僧前往西天取经途中,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最后圆满完成任务,在西天修成了正果。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孙悟空,因为他神通广大、武艺高强,遇到困难不畏艰险、锲而不舍。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三借芭蕉扇这一回。这一回中写到唐僧一行来到取经必经之路――火焰山,火焰山上烈焰炙热难挡,让唐僧师徒束手无策。孙悟空去找铁扇公主借芭蕉扇,第一次被铁扇公主用芭蕉扇扇走。第二次变成虫子钻到了铁扇公主的肚子里,结果却换来了一把假扇。第三次他化作牛魔王的样子,骗到了芭蕉扇,结果又被牛魔王化成猪八戒的样子,骗了回去……几经周折,终于成功借到芭蕉扇灭了火焰山的火,继续向西前行。

从这个故事中,我真切感受到了孙悟空锲而不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三借芭蕉扇,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这让我想起了以前赛跑的事情。比赛正式开始了,裁判员喊:“各就各位,预备--”“啪!”一声枪响,运动员们个个像离弦的箭,勇猛地向前冲去。刚开始,六名运动员几乎排成一字形,但霎时就拉开距离变成了曲线。我紧紧跟着跑在第二的选手,跑在第三的位置。快到终点了,我感觉呼吸困难,张大了嘴,鼻翼撑的难受,两眼发黑,胸口奇闷,再也跑不动了。我必须坚持住,不能给班级丢脸!就差那么一点点了,我一定要坚持住!我想着,但两条腿沉得再也抬不起来了。

这时,啦啦队友们扯着喉咙喊:“加油!加油!”我想孙悟空面对这么大的困难、这么多妖魔鬼怪都依然坚持不懈,永不放弃,我这一点点困难算什么?我咬了咬牙,几个箭步冲上去,和位居第一的同学并排冲过了终点。

“腹有诗书气自华,读书万卷始通神。”《西游记》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做人要有坚强的意志和宽容别人的精神,要学会合作,团结一致,互相信任,取长补短……它会一直激励我不断前进。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28

“敢问路在何方?路在脚下……”每当这一首家喻户晓的歌曲在我耳畔响起时,就不由得将我拉入《西游记》这本书中。现在重读这本书,有一种儿时读书不知其中味,再读此书已是书中人的感觉,让人回味悠长。

每个人的心里都住着另一个自己。有时他像孙悟空一样勇往直前,敢作敢为;有时他像猪八戒一样,遇到困难便想放弃,半途而废,打退堂鼓;有时他像沙和尚一样任劳任怨,不辞劳苦。想到这里我不由得想“表扬”下自己,原来自己可以这么多愁善感,这么多的角色自己都可以胜任。

可是生活里的我们,可能最不多思考的就是唐僧这个人物了。他可以是活在套子里的人,他可以是喋喋不休的人,他可以是慈眉善目的人,他可以是菩萨心肠的人……可慢慢的我就体会到了真正修成正果的人,他们的付出是从量变到质变的过程,导致最后的成功也更上一层。之所以唐僧被封为旃檀功德佛,悟空被封为斗战胜佛,而八戒被赐为净坛使者,沙和尚封为金身罗汉,是因为:要想成为什么人,全凭自己的努力和坚持。不得不说孙悟空的真正的收获与成功就是遇到了唐僧,尽管师徒之间也有分歧,但是退一步讲,倘若没有唐僧的搭救和取经路上的教化,孙悟空恐怕还是一个不知天高地厚,到处惹是生非的猴子罢了。

唐僧取经路上遇到各种艰难险阻,困难重重,依然勇敢面对,坚持!你可以说他是教条主义的化身。孙悟空,成佛路上无论碰见怎样的妖怪,疾恶如仇,毫不手软,就算失败也不放弃,坚持!所以只有他真正的成长了,变化最大而修得正果。沙僧,无论担子怎样的沉重,都任劳任怨,不放弃,坚持!而八戒,虽然师傅有事便会想方设法去解救,但是若遇到困难,就会打退堂鼓回高老庄!这样的放弃,只会使人在离成功一步之遥的地方“束手就擒”。同样,在工作中半途而废是不可能享受成功的;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要向困难发出挑战,要不达目的誓不罢休。

现实工作中,每个人都需要一种坚持,只有坚持,才会在困难面前不畏惧,在挫折面前不害怕,像孙悟空一样学会成长,活在条条框框中并不是坏事,相反会让我们少走很多弯路,而且还要感谢生活中那些唐僧,帮助你成长和进步。

人活着就是为了解决困难,逃避不是办法,知难而上,才是生命的主旋律,置于死地而后生,往往是解决问题的最好手段。

读懂一本书容易,但是要做到书中成功人物那般地步,就需要几年甚至几十年的坚持不懈。若是没有坚持,半途而废,那么离成功就是十万八千里!所以只有坚持到底,才能实现自己的追求。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29

《西游记》(原著)是吴承恩写的一部历史巨著,里面很多人物都被作者写的栩栩如生。唐三藏最大的特点就是取经自信心强,意志坚定。取经的路上,有很多的国王要给他让位,他谢辞了;许多女妖王要和他成亲,他拒绝诱惑,完全没有动摇之心。但是他有一点做法我是不赞成的,他以慈悲为怀,认人处事有些不分好坏,不明是非,常常认为孙悟空杀害生灵,乱杀无辜,使用经箍咒惩罚孙悟空,甚至把孙悟空赶回花果山,所以他不是我喜欢的人物。

孙悟空最大的特点就是对唐僧忠心,还又不失顽皮活泼,他多次被师傅惩罚,甚至赶走,却依旧保持着一片真心,遇到妖怪他打先锋,遇到困难他出主意,想办法,上天宫,下地府,爬灵山,游龙宫,到处找各路神仙帮忙。比如对付青牛精时,他先上南天门请托塔李天王、哪吒三太子,又请水德星君、火德星君,还上灵山请罗汉,后上斗牛宫请太上老君,最后才将青牛精降服。他大闹天宫、威胁地府、搅动龙宫,途径紫竹国用马尿、锅灰制药给国王服用,他真是顽皮好斗。

猪八戒也是我不喜欢的角色,他贪吃好色,头脑简单,老爱挑拨离间,而且一遇到困难就想各奔启程,分行李散伙,每次都是唐僧批评指教、孙悟空揪耳棒打后才顿悟改过,一路上和师兄并肩打了不少妖精,帮了师傅不少忙。

要说师徒四人,连马五口,最勤快最辛苦,奉献最多的就是白龙马和沙僧了。别看他们一路上默默无闻,很少说话,其实是取经队伍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白龙马一路拖着唐三藏,耐着性子,服从指引,翻山越岭,跨江渡海,不管路途崎岖坎坷,多么遥远,从没有喊过累,吐过苦;沙僧一路上挑着行李,左肩移至右肩,右肩移至左肩,没听到压痛的声音,不离不弃的紧跟在队伍的后面,勤勤恳恳,为其他人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在师徒之间有矛盾的时候极力化解,劝说师傅,拦挡悟空,告诫八戒,十分善良,和爱可敬。白龙马、沙僧一直是我心中的榜样。

《西游记》中不同的人物是社会上各类人员的代表,都有自己存在的意义和价值。在九九八十一难之中,每一难都是一场艰苦的斗争,都是一个精彩的故事。这些经历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没有捷径可走,只有脚踏实地的坚持走下去,才能越走越远,只有亲自经历了磨难,克服了困难,才能一步步地走向成功。要知道,成功的道路总是坎坎坷坷的,磨难只是成功的开始,每经历一个磨难,就会向着成功又走近了一步,风雨过后,定见彩虹。只有尝尽了人生的酸甜苦辣、人情冷暖,才能尽享人间的荣华富贵;只有在黑暗中摸爬滚打,才能看得见胜利的曙光!让我们一起加油吧!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30

四大名著中,若要问我最喜欢哪一本,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你:西游记!还每开始读书时,我就耳濡目染知道了孙大圣,唐僧,猪八戒和沙和尚。等我打开这本原著时,我就每天都要想方设法挤出时间来看――真的,太精彩了!西游记中人物众多,而我心中却属孙悟空最厉害!他有七十二般变化,刀枪不入,还会一个跟斗云就十万八千里。这边刚刚把混世魔王打败,弄了一堆兵器来,那边又唬得老龙王胆战心惊,小龙子魂飞魄散;更别说,他那一双能看穿一切妖魔鬼怪的火眼金睛了!这样的大圣,就是西天取经路上的安全保证!二师兄猪悟能在我看来是有点可怜的。他投胎技术不大好,投成了猪,可他却猪性不改,好吃又懒做,经常被大圣牵着耳朵捉弄。在取经的路途中,猪八戒就像是一个笑星一般,为这一路增添了诸多的欢乐。沙悟净一看就是一个忠厚老实的角色,可我就是不喜欢他什么主见都没有,只知听命。而唐僧的坐骑白龙马很多时候都被人忽略了,它是西海小龙子,按拜师顺序,他其实应该是二师兄的,可是因为他年龄最小又只是一坐骑,所以他当了四师弟。

至于唐三藏,我最不喜欢的就是他了。他看着面慈心善,对谁都很好,可我却觉得他不分善恶,还总是冤枉我最喜欢的大圣,丝毫不知自己就是被妖精心心念念的“盘中餐”。有一天,我突发奇想:如果只有一人来取经,会是什么样呢?猪八戒?不行,他好吃懒做,动不动就说:“我们散了火也!”连佛祖都说他是“又有玩心,色情未泯”,这样的取经者要是独自一人,估计在高老庄就放弃了!沙和尚呢?也不行!虽然他很忠厚,可他却什么本领也没有,每次妖风一刮,他就完了,之会叫大师兄!这样一来,就只剩下大圣与唐僧了。

孙行者本领高强,神通广大,那我们可以选他吗?不行!因为,他虽然厉害,可他却是一个没有耐心,一生气就要转回花果山,去做他的“大圣爷爷”。这样看来,是不是唐僧就成了最终人选呢?NO,NO,NO,唐僧可不行!他除了会念那让人头疼的经,就什么本领也没有。如果是他一人西行取经,那八十一难,不用妖怪们出手,两强盗就能让他完蛋!虽然我不喜欢唐僧,可不得不承认,唐僧也是有优点的,那就是他的坚持不懈,勇往直前的上西天见活佛!在取经路上,不管再苦再累,再凶再险,唐僧也没有说过一个“不”字!而师兄弟三人就因为有唐僧这颗没有遇到困难就退缩,有一颗坚定不移的决心,才聚集在一起战胜了所有困难取到真经!这样看来,我们不管做什么都应该有一颗和唐僧一样的决心。一个人是如此,一个集体更是如此。这个集体可能是一个家庭,一个班级,一个城市,只要所有人都有决心,坚定不移,成功才会向你招手!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31

在看《西游记》之前我本以为自己已经很了解这本书了,说着不想看,可被妈妈一问,才发现我有许多细节都没有看明白。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翻开了它。没想到越看越入迷。刷牙时在看,吃饭时在看,甚至车上也在看。

本书讲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和尚、白龙马五人去西天求取真经,一路上斩妖除魔,经历九九八十一难后,终于取到真经,修成正果的故事。

孙悟空本身就是一只猴子,猴子的天性是向往自由,不受约束的,所以他大闹天宫。无奈观音菩萨只好找来唐僧教他约束孙悟空的办法—念紧箍咒。这让我想到我写作业时时常会分心,这时妈妈就会念动“紧箍咒”,喋喋不休起来,来约束我。不过虽然他品性顽劣,但在取经的过程中,他对师傅却是照顾有加,甚至非常细心。只要一听说师傅肚子饿了马上一个筋斗云去找斋饭来,只要一听说师傅被妖怪抓走了,他就立马想尽办法去救他。就算师傅存心想把他赶走,他含泪还不忘向师傅磕几个响头,并吩咐二师弟三师弟要照顾好师傅,又可见他这一片孝心。

猪八戒爱钱财,又好色,这就是人的一种欲望,作者把他的性格夸张化了,也许猪八戒其实并不贪财好色昵?虽然这样,但他在取经路上也和孙悟空一样守护着师父,不忘职责。在关键时刻,也不会偷懒,会立即跟孙悟空一起去打妖怪。

沙和尚是一个老实人,他在我的印象里差不多就是一个为唐僧干苦力活的。他时刻挑着担子,牵着马。他像是唐僧的保镖,时刻在唐僧的身旁,与孙悟空和八戒不同,他们或是与妖怪迎战,或是到前面去巡山。但他也有粗心大意的时候,比如在与老鼠精作战的时候,他只顾着跟上去帮忙,却丢下了师傅,害得师傅被老鼠精掳走。

这里作者没有花费大量笔墨去描写白龙马,但白龙马也不忘使命,下定决心是要带着唐僧走过这一段取经的路程,他有着坚定的信念,路上一直默默保护着唐僧师徒,从没有退缩过放弃过取经的决心,自然也十分的忠诚。

唐僧虽是一个出家人,但是他有着比平常的和尚更坚强的意志。尽管路上有妖魔鬼怪,他也不敢怠慢,坚持着要去西天取经。他很善良,但有时候善良也给他带来了麻烦。像在山里遇到红孩儿的时候,红孩儿变成了一个小孩子,把自己绑在树上,唐僧见了觉得很可怜,便起了怜悯之心,不听孙悟空的劝告,给他松了绑吧,最后害得自己被抓了去。

其实这五个人的性格合起来,就相当于历史上真正唐僧——玄奘的真实写照。

《西游记》告诉我:没有一个人是完美的,当然,如果你有一种坚强的意志,能克制住自己的情绪和欲望,约束好自己,做个自律的小孩,也许就可以像唐僧一样能取得“真经”。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32

也许你无法实现你的目标,但你绝不能放弃。

——题记

唐僧,他品德高尚,心地善良,救苦救难,宁可自己身陷囹圄,也不让徒弟们伤到分毫。可他有时却人妖不分,执迷不悟。比如悟空多次救了他,他却不能明辨是非,每次落入妖怪手中,徒弟们煞费苦心,他却同情心泛滥,固执己见,真是一个“偏执”的圣人。

猪八戒憨厚老实,有时心慵意懒,总想干最少的活,吃最多的东西。可他对唐僧却是一片耿耿忠心,每当师傅有危险,他都是义不容辞地站出来,虽然他武功不是很高强,但他能为师傅赴汤蹈火,也是有一颗忠义之心的。

沙僧吃苦耐劳,所有重担都扛在了他的肩上,他不仅要肩扛取经的行李,还要肩负保护唐僧的重任,同时要监督好偷懒的八戒,更要协调悟空、八戒、唐僧之间的关系……他可真是个任劳任怨的人。

孙悟空,他放荡不羁。他闯过龙宫,龙王退让三分;闹过天宫,各路神仙无能为力;去过地府,阎王都拿他没辙……他武功高强,一路斩妖除魔,为保护唐僧出生入死,无所畏惧。哪怕被唐僧误会,被唐僧念紧箍咒,他依然为师傅披荆斩棘,护师傅周全。

不知为何,我总在孙悟空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我虽然不能腾云驾雾,更没有斩妖除魔的高强的武艺,可我却有悟空那样永不放弃的精神。悟空想尽办法挣脱如来佛的手掌心,最终失败,被压五指山下,这一压就是五百年,任凭风吹雨打,他仍然顽强地活着,他对自由的渴望始终没有放弃,最终迎来了解救他的师傅。我也有过跟他一样的坚持,在小学一到五年级,我都是校足球队队员。是的,我没有经历几百年的经验,虽然只是短短的几年,可我切身感受到一种坚持的可贵。

小小年纪,在严寒的冬天,每天早上六点,天空都还在沉睡,其他同学正在温暖的被窝中做着美梦,而我和队友们已经在操场上开始训练。每天下午放学,同学们欢呼雀跃地回家吃饭看电视,而我依然忍着饥饿在操场上传球,直到星星和月亮都上班了,才背着沉重的书包回家。爸爸妈妈心疼我,叫我放弃。可我毫不犹豫地大声回答:“我喜欢踢球,它是我以后的事业!”爸爸妈妈见我如此坚决,也就不再反对。正因为我和队友的坚持,我们的团结不放弃,才赢得一次次的胜利,我们取得苍南县足球联赛第一名,取得温州市足球联赛的一等奖……无论酷暑还是严寒,无论日晒还是雨淋,我在球场上一如既往地拼搏,这种精神将影响我的一生。

法国作家左拉曾经说过:“生活的道路一旦选定,就要勇敢地走到底,绝不回头!”虽然我现在暂时离开球队,可我的战场依旧在,只不过如今是学习的战场,风雨飘摇的赛场我都能坚持下来,还会怕学习上的挑战吗?我相信只要我像孙悟空一样坚持不懈,一定能迎得曙光,迎来优异的成绩!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33

《西游记》这部流传百年的经典名著,家喻户晓。人们总沉醉在这异常魔幻的世界里,感受“儒释道”相结合的魅力;孩子们的兴趣,则常在各种鲜活伶俐的人物上,惊羡悟空的威智、嘲笑八戒的贪拙。看此书时,人们关注的人物不是唐三藏,就是孙悟空,亦或是猪悟能。却鲜有人会去关注那位默默地驮负唐僧、一路西行的“玉龙敖烈”。

没错,这里的玉龙敖烈,就是人们所昵称的“小白龙”,他本是西海的三太子。顽劣纵火烧毁了明珠,西海龙王将此事上奏天庭,玉帝下令,将其吊在空中,打了三百下。观世音菩萨路经出面,使其皈依佛门,才免再受罚。后来,被流放到蛇盘山鹰愁涧,等待那位过路的取经人。却不识得唐僧,食了唐僧骑的白马,又被观世音菩萨点化,锯角退鳞,幻化成了“白马”,又称白龙马。取经路上,驮负唐僧。最终,在西天大雷音寺果位“八部天龙马”,进了趟化龙池,复原龙身,盘缠在大雷音寺的擎天华表之上。

玉龙敖烈,无非就是一个青春的少年。从最初的桀骜顽劣,惹下事端(顽劣纵火,烧毁明珠);历经整个青春漫长的打磨,不断认识自我和改变自我(玉帝降罪,白龙化马);不断去实践、拼搏和付出(驮负圣僧,一路西行);才能真正的长大(功德圆满,西天果位)。龙,自古就是高贵的,更何况是龙宫太子呢?许许多多的青春少年,也同是这么认为自己,有多么凤毛麟角、人中龙凤。成为人的坐骑,对龙来说,可以说是一种莫大的耻辱。但玉龙敖烈,这位前半生一直在无忧地享乐的高贵太子,并没有多大的反对和怨言。在取经路上,他也并没有什么精彩的戏份,只有驮着圣僧或行李,只有一直默默地付出和坚守,只有隐忍自己!经历16个夏暑冬寒,五千多次日夜更替,五万多里的未知,无数次风雨雪晴,无论是一马平川,还是山坡陡崖,都顶着背上的压力,走了过来。取经归来,超越众凡龙,正果大功德。

小白龙,很值得认识。他身上有很多可以被学习的优点,例如:他懂得如何“改变自己”,懂得“服务他人,就是最好的突出自己”,还懂得“坚守在自己的岗位上”……

再看看唐僧的三个徒弟,在这条洗礼人的取经路上,不也是经历了由劣到优的一个转变吗?青春也是一条洗礼人的取经路,成长的真经在尽头等待。

小白龙敖烈,在《西游记》第八回等你……

原著第八回《我佛造经传极乐观音奉旨上长安》:“正走处,只见空中有一玉龙叫唤。菩萨近前问曰:‘你是何龙,在此受罪?’那龙道:‘吾乃西海龙王敖闰之子。因纵火烧了殿上明珠,我父王表奏天庭……’”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34

《西游记》很多人都看过,这是一篇神魔小说,里面的孙悟空、猪八戒、沙悟净和唐僧,在作者吴承思的笔下被写的栩栩如生。

唐僧四人,为取得真经,一路上跟妖魔和险恶的自然环境作斗争,历经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取得了真经。

读了西游记后我受益匪浅,他让我明白了一个真理,那就是——想要办成一件大事,必须大家齐心协力,团结一致才能成功。我们都知道孙悟空神通广大,不仅会七十二变,还有一双火眼金睛,能够分辨人妖,所以,孙悟空善于降妖捉怪,为西天取经立下了汗马功劳。但是,如果没有诚信憨厚,善长水性沙悟净的助阵,孙悟空在水中捉妖也就不那么顺利了。猪八戒力大无比是孙悟空捉妖的好帮手,唐僧虽不懂人情世故,但他始终以慈悲为怀,感动了苍天,最终历经千辛万苦,带领徒弟们,终于取得了真经。西游记这部巨作,影响了我们祖祖辈辈好几代人。

在《西游记》中,简直找不出一个称职的皇帝。玉皇大帝手下十万天兵天将,竟然抵不过一条孙悟空的金箍棒。如来佛祖所创佛教,僧人自然不能以钱财所迷,可是佛祖竟然默许手下人收取,而《西游记》一路上妖魔鬼怪,多与神佛,如青牛精是太上老君坐骑,金银角大王是太上老君的童子,狮驼岭三魔王均与文殊,普贤菩萨甚至如来佛祖有关系,这反映封建社会官官相护的黑暗情景。

《西游记》这本书好多小朋友都看过,没看过的也可能从电视里看过或者长辈那儿听过一些小故事,那你们想知道我的想法吗?下面就让我们一同分离一下感受吧!

众所周知,《西游记》讲述了唐僧、孙悟空、猪八戒、沙僧和白龙马历经九九八十一难,到西天取得真经的故事。这是一个团结奋进的集体,师徒同心;这是一个温馨和谐的家庭,师徒情深;这是一个挑战创新的团队,上下协作。唐僧为人和善、信念坚定,孙悟空聪明机智、爱憎分明,猪八戒憨厚纯朴,沙僧老实正直、勤劳肯干,白龙马吃苦耐劳、默默无方,四人各有所长,谁也离不开谁,一路打败妖魔,修成正果。

小朋友们,那你们觉得里面谁最厉害呢?你会选悟空吧?在很多人的眼中,他会七十二变、能翻筋斗云、有降妖伏魔的本领,真让人佩服。但我们也不能完全学他,他调皮捣蛋:大闹天宫、大闹地府、大闹龙宫;他不守规矩:偷吃人参果、几次要回花果山,要不是紧箍咒让他头痛难忍,要不是唐僧的教育提醒,他不会知错就改,更不会由从石缝里蹦出来的妖猴归正为名符其实的齐天大圣。

《西游记》这部书让我明白:只要有梦想,并朝着这个方向不断努力,克服困难,就能取得成功!

经典书籍读后感1000字 篇35

最近和班里孩子一起看了一本课外读物——《西游记》,的确受益非浅。《西游记》是我国优秀的古典文学名著之一,至今仍广为流传,其中的精彩故事都百看不厌。如:孙悟空三打白骨精,唐玄奘怒逐美猴王;孙大圣四海求仙方,观世音甘露活宝树;唐三藏路阻火焰山,孙行者智取芭蕉扇。可堪称是经典中的经典。虽然书中有一些看不大懂的地方,但却并没有减弱我对《西游记》的喜爱之情:调皮机灵,诡计多端的老孙;大腹便便,视食如命的老猪;老实忠厚,谦虚谨慎的老沙;有时心软,有时固执的唐僧。这些生动形象、逼真的人物,已深深地印在我的脑海里。

众所周知,在西游记中,唐僧是出了名的好脾气。但也许是他一直潜心向佛的缘故,却从未体验过世俗的繁杂,一心认为世上的人都是善良的。因此造成了他性子软的特点,更容易相信他人的话。在悟空将妖怪打倒后,他却只听猪八戒的一面之词,便不管三七二十一,指责悟空,后竟然又听信猪八戒的谗言,在知道悟空所说的真实的情况下,却选择相信猪八戒。悟空与他结为师徒许久,应该是情深义厚,知道悟空的性格与品质。如今悟空不顾自己的名誉,将他的安危放在第一位,他却全然不顾,体现了他对悟空充分的不信任,实在令忠心耿耿的孙悟空伤心。也由此可见唐僧做事莽撞,在没有弄清真伪的情况下,就妄加定论,听信谗言。

孙悟空是全书中最光辉的形象。"大闹天宫"突出他热爱自由、勇于反抗的精神"西天取经"表现他见恶必除、除恶必尽的精神。孙悟空大闹天宫失败后,经过五行山下五百年的镇压,被唐僧放出,同往西天。他已不再是一个叛逆者的形象,而是一个头戴紧箍,身穿虎皮裙,专为人间解除魔难的英雄。在重重困难之前顽强不屈,随机应机,就是镇魔者孙悟空的主要特征。

接下来是猪八戒:最初的印象是好吃懒做,因为这个原因已经让孙悟空骂了又骂,同时也给师徒四人带来了不少的麻烦,在孙悟空被赶走的这些时候里,它又因为贪睡,害得唐僧误入妖怪的洞穴。不过有的时候,它也挺聪明的。在去请孙悟空的路上,它用了激将法,这点是出乎我意料的。而且,它也很重义气,虽然平时孙悟空一直骂他,但在孙悟空被赶走时,它也落下了眼泪,不是吗?

最后是沙和尚:老实,这是谈到他的第一印象,其他的就觉得没什么很特别的,相对于猪八戒来说,它更认真,愿意吃苦,毫无怨言。

观世音菩萨选了四个人,真是绝配,孙悟空一身本领,猪悟能敢于斗争,沙悟净憨厚沉稳,唐僧心地善良,师徒四人经历千难万险,终于修成正果,成仙成佛,我真为他们高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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