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看过很多的名著,但我最喜欢的还是曹雪芹写的《红楼梦》。
《红楼梦》塑造了贾宝玉、林黛玉、薛宝钗、王熙凤、鸳鸯、晴雯、贾政、贾赦、贾珍、贾琏等一大批千古不朽的典型形象。贾宝玉是封建贵族阶级的叛逆者。他生活在腐朽、虚伪的封建大家庭里,由对它的怀疑、憎恨发展到弃家出走,与封建统治阶级彻底决裂。他反对封建主义生活道路,对贵族生活的厌倦冷漠,是他反封建叛逆性格的最高表现。贾宝玉性格中的一个突出特点是轻蔑、憎恨封建的世俗男子,同情、热爱受封建主义压迫与蹂躏的女子,表现出明显的民主思想。
作者还怀着正义、同情和爱惜的感情,塑造了晴雯、鸳鸯等一大批如同过江之鲫的.丫环形象。她们大多善良、纯洁、有理想、敢于反抗、坚决大胆地追求幸福生活。这些被压在最底层的丫环形象的成功塑造,是作者民主思想的进一步显示,在当时很有进步意义。
书中还真实、深刻地描画出贾赦、贾琏、贾珍、王熙凤等封建统治势力的代表人物的丑恶嘴脸。在他们身上集中了剥削阶级荒淫无耻、贪婪凶残、阴险毒辣的特点。其中“嘴甜心苦、两面三刀,上头笑着,脚底下就使绊子;明是一盆火,暗是一把刀”的王熙凤,留给我的印象最深刻。
《红楼梦》在艺术上的成就是巨大的,这首先体现在典型形象的塑造上。《三国演义》和《水浒》中写的大多是英雄人物,这些人物的斗争故事本身就具有激动人心的力量。《红楼梦》是探索到人物灵魂的深处,描写不同人物的精神面貌,塑造出不同的典型。
《红楼梦》真不愧是我国的四大名著呀!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一)
一开始就被图书的书名给喜吸引了——《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
很自然变想起了以前课文中的“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我没有鸿鹄之志,也不喜欢轰轰烈烈。我向往平淡、静谧。所以一看到书名,静静的、淡淡的,很好奇是什么样的内容会成为昆德拉的代表作呢?好吧!我没有看懂,不知道这书到底是要讲什么?
文中有一句话我很喜欢且印象很深刻,“特蕾莎是被人放在篮子里顺水漂流送他身边的”,到底是托马斯救了特蕾莎还是特蕾莎挽救了托马斯。
《轻》中还谈到了对爱情、人的心理、政治,脑子不够用。无法理解,看不懂。但是这个书呢,就会让你继续看下去,直到看完还要继续看一遍的魔力。还有一段文字有点印象,记得不清。所以从网上摘录了下来,分享一下。
这完全是一种无我的爱:特丽莎不想从卡列宁那里获取什么,从未要求他给予爱的回报。
她从未问过自己那种经常折磨人类情侣的问题:他爱我么?他是不是更爱别人?他比我爱他爱得多么?也许我妈所有的这些关于爱情的问题,这些度量,测定,试探,以及对爱情的挽救,都有一个附加的效果,就是把爱情削弱。也许我们不能爱的原因,就是我们急切的希望被人爱,就是说,我们总是要求从对象哪里得到什么东西(爱),以此代替了我们对他的无所限制和
无所求取,除了他的陪伴。
一个问题就像一把刀,会划破舞台上的景幕,让我们看到藏在后面的东西。事实上,这就是萨宾娜向特丽莎解释的自己画作的准确意义:表面上是明白无误的谎言,底下却透出神秘莫测的真理。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二)
早就听说有一本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小说,一直想看看,几年以前在书店里没有找到,时间久了,也就忘了。最近一个偶然的机会,到书店里看到了这部小说,也由此对本书的作者——捷克作家米兰·昆德拉有了一些认识和了解。但当我看完之后,对这部小说的名字并没有真正的理解,不知道它为什么要叫《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呢?再次看完之后,有了一点感觉,但也还是很模糊,觉得此书真的不好弄懂,深奥的如同一本哲学。也许是我才疏学浅、太笨的缘故吧,总之,难以看得透彻。所以,我的读后感也不一定说的正确,希望能得到了解这本书的朋友给予提示和谅解。
首先我觉得《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的“轻”字,在这本书里其实份量是最重的,是反其意而用之。如果说《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中所强调的是“不能承受”,那么可不可以这样理解,那就是反过来说,能承受的只有“生命之重”了。如果能抛去本书中那些令我反感的晦涩情节和细节描写,我不得不承认,它不愧为一本非常好的充满哲理性的小说。那么又怎样来看待人生中的轻与重呢?我的理解是:轻是逃避,而重是责任,是为自己,也为他人负责的一种崇高境界。而书中的几个主人公,都是不想对别人负责,甚至也不想对自己负责的生命之轻者,比如说托马斯的逃避家庭,逃避亲情,甚至不想认自己从未尽过义务的儿子。在他的整个生命过程中,他总是在不断的更新着情人,只和她们保持着短暂的友谊。但就是这么一个放荡之人却又有着维护自己尊严的个性,他认可丢掉医生这个令人羡慕的职业,也绝不在能换回工作的一张协议书上签名,从这点可以看出,他又是个矛盾的综合体,有着分裂的人格。
而萨比娜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国,逃避革命,是个典型的背叛者。只有特蕾莎,虽然她没怎么逃避,但她也只能在“卡列宁”一条狗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报的忠诚。那么这些逃避者的最终结果又是如何呢?当他们步入了中年,一无所获,认识到了这种逃避的生命之轻是最难令人承受之时,一切都已经为时已晚了。因为生命是永劫无归的,不可以从新来过。所以,对一个有思想,有头脑的人来说,逃避人生,逃避责任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对曾经的生命之轻,都会是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三)
用两周时间读完《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就在犯难这篇读后感应该如何写,因为这不是一本普通意义上的小说,不以讲故事的技艺取胜,它讲的不是翔实的故事,而是生活的梗概,就像块五仁月饼,不管面皮是怎样的故事,只要能包进哲学、心理学、政治、宗教、音乐等各种馅,那才是精华,耐得起吸收,也耐得住时光的打磨。但不要就此误以为这块五仁月饼外表必定土得掉渣,相反,它外形同样姣好,用语充满哲思,又丰富连绵,嘲讽低调又极尽辛辣;叙事结构有点像电影手法,略有点松散,但切放自如。就本质而言,与其说它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它是一本哲学书。所以书评并不好写,只能写写读后感之类的东西,以聊表本书曾在我心中留下的印迹。
文中多处引用了尼采,开篇就提出尼采的“永恒轮回说”的意味所在,即如果世界是无限轮回的,残酷和美丽都会一再重复出现,人的一举一动都成为无法承受的重负;但如果轮回不存在,既不能与前世对照,也不能在来生修正,人生就成了永远成不了画的草图,一切不能被原谅的,似乎都有了被原谅的理由,没有重负的人生就真的轻松吗?显然不是,这就是本书探讨的第一个主题——轻与重。
在我看来,四个男女主人公中萨比娜和托马斯的抉择着重点出了这个主题,上个世纪六十年代的捷克是一个消灭个性的乌托邦,萨比娜在父亲的管制和社会的压制下荒蛮成长起来的,一生都在叛逃,她的画作外表明媚,内在晦涩;她能感受到的教堂的“美”,就在于“它是一个被遗弃的世界”;她酷爱墓地,认为那里才是人间的天堂;她跟不羁的酒鬼结婚、离婚,再做不同人的情妇。她叛逆成瘾,无处安定,就像一片自由的云,想走就走,想留就留。似乎什么都发生了,其实什么都没发生。发生了固然悲剧,什么也没发生却更加悲剧。成长之初背负得过多,长大后就想一古脑甩掉所有,及至以后看到负担就畏惧,再无法背负任何东西。轻飘飘地无立锥的能量,像无脚的小鸟,真真是不能承受的轻负,宁愿能够重些,把生命留住。
托马斯与萨比娜很像,都处于世俗(媚俗)对立面,他与父母、前妻、儿子断绝关系,从前半生种种牵绊中脱身,成为所谓完全自由的人。但事情总会有转折,六个巧合的桥段就把特蕾莎推到 托马斯面前,以爱情的名义。于是托马斯在爱情之重与自由之轻之间迂回,爱人与情人兼得,不愿让渡两者的好,也必受两者的累,特蕾莎重复做着不同的恶梦,但主题只有一个。而另一个转折是事业上的,托马斯不愿在对当局屈从的道歉信上签名,从而丢了前途光明的手术刀的工作。这个动作背后很难说是基于民族大义或责任感,更多是基于对众人推搡绑架的消极抵抗。
总之,在半推半就间,他承受着这两份生命之重,似乎生活变得轻松了,这就是诡异之处:看似轻巧的实难承受,看似沉重却容易承受。很难说每个决择是该避重就轻,还是相反;也很难说托马斯夫妇最终被驯服的田园牧歌生活是真美好,还是真无奈。如果生命可以重来,或可以与前世今生比较,但人生只有一次,注定无法衡量内心的冷暖。你能因为它是未经排练的生活,而轻视仅此一次的生命体验吗?非此不可时,是因为珍惜;别样亦可时,是因为豁达,有所为有所不为。
“只有一次”的生命体验,却还要麻烦地分出灵与肉。动物没有灵与肉的区分,人在成其为人之前也没有灵与肉的区分。照作者的意思,人能从镜中、水的倒影中辨认出自已,就是人痛苦的开始。看来,镜子的发明不是为了正衣冠,而是为了让灵魂辨认出属于自己的肉体,这个肉体也通过镜子来依稀分辨出灵魂的模样。造物主这样发明,难道是为了让人可以随时随地地拆分两者吗?女人似乎很难做到,特蕾莎不能,交付肉体的时候,灵魂在哭泣颤动,叫嚣着屈服。而男人似乎很容易做到灵与肉的分离,托马斯为擅长这种分离苦恼过,至少他应该为此而苦恼过,于是他找到了一种解释:他只是为了寻找女人与女人之间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似乎女性之“我”的不同就只藏于那百万分之一的肉体不同之中。
特蕾莎其实也在寻找那百万分之一的不同,不仅是肉体上的、也是灵魂上的、能使她区别于她的母亲、能使她区别于托马斯的其他情人。特蕾莎在母亲的恨意和嘲弄中长大,充满自卑和不安,需要借助外力来寻找那点自我:小时候借助于镜子,长大了借助于爱人的目光;当在爱人的.目光中寻找不到自己时,她屡做恶梦,以梦中哭泣的灵魂来提醒自己的不同。如果放弃寻找自我,让自我混入人群,不分彼此,也许就不会有疼觉,但同时也放弃了灵魂的识别。
本书还单列出一章“不解之词”,讲的是弗兰茨与萨比娜这对情人之间交流的“狭径”和沟通上的鸿沟,其实这又何止是恋人之间,它也是人与人之间“不解之词”。他认为革命和游行是美是力量,她认为那是媚俗;他喜欢群体的狂欢,她喜欢一个人的独舞;她要个性和隐私,他要绝对的真实和透明。没有无缘无故的喜欢,也没有无缘无故的憎恶,一切都可追溯到成人之前的经历。另外,正如文后附着的短评所说,这是两种牧歌,一种是集体的牧歌,像一场伟大的进军,不管向什么地方进军,目的都是为了消灭个性和界限,走向大同,带着理想的浪漫色彩,但对生命的绝对认同往往会导演出荒诞闹剧;另一种是个人的牧歌,是一个隐士加孤独者的世界。就像如今有些媚俗的正能量,不可否认,在群体的狂欢中,需要的正是可以推波助澜、润泽心灵的正能量,负能量如同大粪,让人不敢正视,尽管它们客观存在。我们需要别人注视的目光,所以媚俗无可避免。
最爱的小狗“卡列宁”走了,这个名子取自小说《安娜卡列宁娜》,是它主人最爱的一本书。它提醒人们时间只是循环往复,而不是一去不复返的;它代表人类之初在伊甸园里的幸福生活,可以灵肉合一;它代表一种不求回报、不想改变对方的纯粹的爱;它代表着人类的悲悯,它最后投给主人的目光让人无法承受,不能言却说尽一切。最爱卡列宁的临走前留在人间的微笑。
最后以文中提到的尼采一个小故事结尾:尼采正从都灵的一家旅店出来。他看见门口有一匹马,车夫正用鞭子在抽打。尼采走到马跟前,不顾眼前的车夫,一把抱住马的脖子,大声哭泣起来。尼采早已离去,他也一样,远离了人类。换言之,他的精神病就是在那一刻发作的。而我认为,这件事赋予他的行为以深刻的意义。尼采是去为笛卡尔向马道歉的。就是他为马而悲痛的瞬间,他的精神受到了刺激(他因而与人类彻底决裂)。
后记:这篇文实在难写,不属于笔者感性的风格,因此前前后后花了五六个小时来写,终于还是写完了,也算是一个对自己的交代。
《不能承受的生命之轻》读后感(四)
人们时常感叹生命的沉重,总有一种不堪重负的感觉,为什么会有这种感觉?是因为相信生命可以永恒轮回吗?人们总是认为今日的选择或者是现在所做的事会对以后抑或是将来甚至来世都会有着深刻的影响和必然的联系,所以,当我们面对眼前的事情并且作出选择的时候,才会患得患失,忧虑重重,使每一次的选择变得沉重,以至于使生命也变得沉重。那么,事实上又真的是这个缘故吗?其实世间并不存在永恒轮回,生命只有一次,并且从一开始,它就头也不回地向着终点奔去。只有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有,只活一次等于一次也没活。
人的一生是一张永远不能成为正式作品的草稿,是一场永远不能正式登上舞台的彩排,生命属于我们只有一次,到头来,我们自己是无法通过比较来检验出究竟哪种生活方式更正确。于是我们没有必要把每一次的选择都看得那样的重要,那样的沉重,我们尽可以做一个凡夫俗子,随心所欲地去享受生活的轻松,然而,真的能够这样吗?也许有的人真的可以,但是,也还是会有一些人难以承受这种生命之轻,有甚于生命之重,正如文中的医生托马斯和他的情人萨宾娜,在他们身上,灵魂与肉体是相分离的,肉体能尽享的轻却使灵魂感到莫名的沉重。
赏读这一段时心情很压抑,米兰·昆德拉的文风类似于张爱玲,笔锋直指人类最原始的欲望,直接、犀利。可人们却不得不承认这些欲望的真实和无德。我想,米兰要说的是:无德为轻,轻让人们无法负载在生命的轨道上。特雷莎的妈妈——萨比娜年轻时很漂亮,有九个追求者。第一个最英俊,第二个最机智,第三个最富有,第四个最健康,第五个最高贵,第六个最会背诗,第七个曾周游世界,第八个会拉小提琴,第九个最有男子气概。特雷莎的妈妈最终嫁给了第九个,不是因为她爱他,而是因为她和他不小心有了特雷莎。她不爱特雷莎,她一直在想另外八个都比第九个好。她在想她还没有追求过别人,于是,她离开了最有男子气概的男人,继而去追求一个没有男子气概,犯过几次罪,离过两次婚的男人。她嫁给了他,从此,她开始沦落,渐渐失去美貌,变成泼妇。这段的印象是最深刻的。
米兰把九种特质分配到九个人身上,特雷莎的妈妈却只能从中选择一个。她谁都想要,因为她不知道自己最需要什么。她不但逃避家庭,逃避婚姻,逃避情人,也逃避祖国,逃避革命,是个典型的背叛者。她的贪婪让她来到一个一无所有的人身边。她开始失去原本拥有的一切,失去美貌,失去生活品质,失去灵魂。当特雷莎把门锁上,要求获得自己最基本的权利的时候,作为妈妈的她暴跳如雷,这才意识到一切正在离她而去。她在用最后所拥有的母亲的身份,几乎是要挟着女儿留下。可一切都是徒劳,因为她从来都没有承担过生命中的责任,无论是对社会、对家庭、还是对亲人。即便是她死掉也只是轻轻地一闭眼,不会有任何重量,她丢掉了灵魂。只有特蕾莎,虽然她没怎么逃避,但她最终也只能在“卡列宁”的身上找到真正的不求回报的忠诚。那么这些逃避者的最终结果又将如何呢?当他们步入中年,一无所获,认识到这种逃避的生命之轻是最难承受的时候,一切都晚了。生命,始终是永劫无归的,不可以重新来过。因此,对一个有思想,有头脑的人来说,逃避人生,逃避责任的最终结果只能是对于曾经的生命之轻,都将会是难以承受,也无法承受的。
另一方面,米兰所要传达的爱情观又是什么?“爱情”总是玄而又玄。曾经以为,爱情是纯感性的东西,如果我们用太多的理性思维去思考它,那么爱情将不再纯正。然而现在这种观点几乎完全被颠覆。爱情需要条件,需要理性的思考。我们要清楚自己最需要的是什么,以此找个可以满足自己需要的人,然后包容他的缺点,履行自己对对方的责任,这才是爱情。米兰说,“负担越重,我们的生命越贴近大地,它就越真实存在。”大概伴随责任走过的爱情才是真实存在的爱情。写到这里,才恍然发现,执着地追寻一个自己想象的人是多么地愚蠢,爱情亦或是在特别的时段遇到特别的人。
生活中,我们常常会遇到许多难以抉择的问题,选择据理力争还是忍气吞声?选择打抱不平还是熟视无睹?在这种情况下,这本书的确帮了我们不少忙,远离轻松选择刻苦,这不是自虐,是在迷茫中给自己力量,就像托马斯念着这句话离开医院去波西米亚找特雷莎并与之共度一生一样。
书中有这样一段话:“人永远不知道自己该要什么,因为人只能活一次,既不能拿它和前世相比,也不能在来世加以修正,没有任何方法可以检验哪一种选择是正确的,因为任何比较都不存在。”这是托马斯最初对是否开始这段爱情的挣扎。其实,我本人是不太赞同这句话的。诚然,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但生命旅途中相似的选择却太多太多,所以我们完全可以在过去失败的决定中,吸取经验从而对下一次抉择展现出十足的信心,而对与错完全取决于我们自身以及身边的人是否快乐。
小说主人公双双意外身亡的悲剧,不仅是他们所属的那个时代的悲剧,同时也是我们许多现代人的悲剧六年级
正如米兰所感慨的那样,生命的初次排练便已经是生命本身,生命永远是一张成不了画的草图!生命之画是如此的潦草,还未来得及修正,也根本没有机会修正,就画完了匆匆的一笔。也许生命一切的结果,无论暗淡还是辉煌,都不值得追悔或者赞叹,一切的抉择也没有所谓正确、错误之分,那只是一道生命的轨迹。因为对于所选择的道路,我们根本没有机会比较其优劣!而使我们必须这样走的理由,便是无数偶然表象下的必然,是你命中注定的“非如此不可”。这“非如此不可”是加载在我们身上的一道命运的符咒,或许正是你最想要而不能得到的部分,是你内心真正的渴望。
每一次回味这“生命之轻”,都好像是又认识了一位新朋友,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领悟。当我们渐渐长大,经历了所有的酸甜苦辣、悲欢离合之后再去品味它,一切都将是云淡风轻,尘埃落定。你知道的,非如此不可。
《麦豆的夏天》的
麦豆的夏天观后感1
大山中苍苍鸟韵伴随蓝蓝天空中飘飘荡荡翩翩朵朵白云,山间山涧潺潺流水奏作天籁之音,自由而秀丽的另一个世界在整部电影中通过各式各样的长镜头在我们眼前呈现,城市里成长的麦豆短短的暑假乡行已经从饭桌上被强制安排好。
其实他是抗拒的:没有网络的生活如同失去意义、对其他同龄孩子的奇怪称呼、穿着土气的乡下朋友同样土里土气的话语,还要忍受他们各种各样在他眼中粗鲁且不守规则的行为……
于是冲突不可避免地,甚至近似于程式化地多次发生,然后又是常规地重复和好。
这不仅仅是电影设置的情景,在我们的小小童年中不也常常会有朋友间的矛盾出现吗?短短的矛盾不总是“拥抱后和解”吗?我们的友情就是这样一路慢慢走过来的吧。我曾和一个朋友对骂而后追打,但最后我们在打架时共同破坏了教室的玻璃,一同赔偿此物后重归于好。本来我以为我可能会与他“不说话一辈子”的。
于是在一次次的“决裂”与和好中,麦豆得到了真正的成长。虽然友谊的不坚定曾让他执拗到不肯去认错与他们同游,只敢偷偷地跟在他们的身后,去那个他慕名已久的地方。
但当他真正遇到了生命危险的时候,还是狗蛋那些朋友救了他。友情带给他的欢乐在此刻达到了顶峰。
朋友的可贵可见一斑。
在此期间,他一直在不停的犯错:因为贪玩将鸡网拿作球网,让鸡逃出生天,于是奶奶家里变得一片狼藉,稻谷洒得满地,哪里都有沾着羽毛散发着臭味的鸡屎,奶奶回来后气愤至极;为了博得朋友好感而率领他们去烤薯条,最后因为没有把火熄干净而烧了亲戚家预备过冬的柴火;又因为身材瘦弱,奶奶便去山里为他采药,在回来的路上崴伤了脚,几乎不能下床
就是在这样的日子里,麦豆学会了感恩,为了给奶奶治病而徒步与翠翠去到县城买药,翠翠则是去工地探望她的父亲,她的父亲请了这两个孩子两碗自己平常不会去买的面条……
在成长中的麦豆被这样简单的情感打动,在回乡的大巴上默默流泪,亲情带给他的震撼远远超出了他曾经的设想。
亲人的挚爱可见一斑。
于是在这样一个夏天,麦豆,这个从城市来的child,在这山乡中发生了变化,他不再那样的自私、任性而又不知感恩排斥一切,而是变得知恩图报、不任性而为、以情为重的一个孩子。
以此夏为界,他开始珍惜生命中每一个可爱的朋友、敬爱的亲人。
在这个山中已与世隔绝的快乐小乡,朋友的友情,亲人的亲情,改变了一个因钢筋水泥混凝土而隔绝世界的男孩。
麦豆的夏天观后感2
难得国产电影有针对学龄儿童的,今天算是一睹为快,孩子看得也比较尽兴,最后麦豆跟乡下小伙伴们告别的时候,孩子感动得直落泪。
从这个电影的上映场次安排可以看出,这是个小众电影,赞助学校的部分师生都来捧场了。影片取景于莱芜,这是部本地电影。先不说制作精良与否,单从内容上看,基本上能够满足学龄儿童的审美和认知水准。
在城市长大的麦豆被爸爸送到乡下的奶奶家过暑假,经历了种种不适,尤其是与乡下小伙伴们的矛盾和冲突,麦豆慢慢变得懂事,离别前跟小伙们难舍满分,也懂得了体谅他人,与别人慷慨分享。乡下的这段生活见证了麦豆的成长,他体验了另一种生活。
从刚到奶奶家吃饭开始,饭桌上的辈分座次,按辈分的称谓,到翠翠的礼让长辈,种种规矩让麦豆无所适从,他只是忙着用手机拍图,这个拍照习惯跟成人比较相似。乡下的生活真是精彩地让麦豆亢奋不已,小河里摸鱼,生火烤鱼,捉蝎子,捉迷藏,麦豆从一个陌生的旁观者逐渐成为积极的参与者,赢得了小伙伴们的喜爱和称赞,尤其是麦豆在铁板上给大家烤薯条,浇上蜂蜜,小伙伴们一哄而上地吃了个精光,虽然引发了火势,挨骂挨打,但是在小伙伴们心中树立了威望。
故事中唯一的小姑娘翠翠家境不好,父亲在外地打工,母亲卧病在床,小小年纪学会了洗衣做饭,功课也是非常优秀。麦豆跟她结伴翻越了大山,穿过了村庄,来到了镇上,找到了父亲。父亲疼爱地抚摸着翠翠的辫子,给孩子们买了肉丝面,翠翠一个劲地说“真好吃,真好吃!”临分别前父亲给了翠翠钱,说学习耗大脑,嘱咐她多买些好吃的。这一切的一切在麦豆看来都是那么不可思议,小姑娘的家境竟然是这样,翠翠却样样都独立,还善解人意。离走前,麦豆把PAD给了翠翠,希望她能喜欢里面的歌曲,因为翠翠的唱歌据说是学校里最棒的。
故事的最后讲述了孩子们去佛峪探险,路上有欢笑,也有冒险,在这次经历中每个人都学会了互助,分享和友爱,手拉手行走在山间,幸福的微笑洋溢在脸庞,这才叫童年的生活啊,纯粹的,质朴的,充满了爱和友善。
最后的离别场景非常感人,狗蛋拿来了土鸡蛋,二坡拿来了新采摘的核桃,翠翠拿来了送给麦豆的画,麦豆也大方地送给了小伙伴们玩具,并相约来年再相聚。
现在反映学龄儿童生活的电影太少了,儿童节都没有适合孩子们看的电影。这个年龄档的电影不受人关注。记得小学六年级的寒假,学校强制性地让观看十部展现儿童的电影,我就记得一部叫做《火焰山来的鼓手》,大家被要求写十部电影的观后感。我想,电影艺术对人的渗透是多元的`,潜移默化的,一部好的电影会让人念念不忘,对人各方面的塑造是悄无声息的,但却是久远。
麦豆的夏天观后感3
我是和八岁的女儿一起看《麦豆的夏天》的。看完了,我是一种久违的亲切,她是一种陌生的新奇。我看到了自己野生的童年,她知道了游戏有不一样的玩法。
一不小心就会把这部电影的主题简单化为城市娇生惯养的熊孩子接受乡村生活改造这样的俗套。影片中的确呈现了城市对乡村居高临下的优越感。无人机、Ipad,当麦豆带着这些先进装备出现在乡村小伙伴面前的时候,无法遮蔽的城乡差别让麦豆的虚荣心着实膨胀了一下。但是麦豆不仅带来了城市的高科技,也带来了城市病。他每天宅在房间里打游戏,不愿意出门玩耍。城市小孩儿对虚拟游戏世界的依赖造成了不接地气儿的营养不良,以至于奶奶要满山遍野地寻找仙草给孙子补养身体。麦豆生长的那个城市在影片中没有出现一次,但是这个城市始终作为乡村的对立面,用缺乏养分的灰色反衬着充满活力的绿色。
“快快回到我的家,青山绿水环绕着她。快快快回到我的家,知了蚂蚱任你抓……”当马和平导演亲自创作歌词的主题曲一遍又一遍在心中唱起萦绕不去的时候,我的感受告诉我的理性《麦豆的夏天》并不是一部用田园生活简单粗暴地批判都市文明的电影。下河摸鱼、翻石头抓蝎子、就地取材烤薯条……,这部电影其实一直述说着一个朴素的道理——大自然是孩子们真正的家。这才是那么多娃娃看过试映都从心底里喜欢它的真正原因吧。我从小在城市长大,小时候几乎没有去过乡村。到现在还常常五谷不分。但是《麦豆的夏天》却让我想起自己在城市长大的温暖的童年。沿街走上几里路捉槐树上的“吊死鬼”回家喂鸡;在四里山上野炊吓坏了巡山的老大爷;把雨后的小水坑变成有岛屿和船只的大海……,钢筋水泥的夹缝里其实同样野趣横生,大自然其实无处不在。
带女儿走了许多地方,无论天南海北,一湾可以戏水的池塘、一片能够打滚儿的草地、一棵允许攀爬的大树就足以让她恋恋不舍。哪里管这个地方是名扬天下还是名不见经传。所以走来走去,女儿最喜欢去的还是近郊朋友家的农场。每次到了那里,所有孩子都象出笼的莺雀尽情飞去,大人们也乐得在鸟语花香中享受浮生半日闲。《麦豆的夏天》是一部懂孩子的电影。它提醒我们时不时给孩子们一点撒野的机会,让太阳晒得黢黑,让树枝刮破衣裳,让脸上沾满泥水,让童年在青山绿水间生机勃勃。
麦豆的夏天观后感4
上个周六让朋友胁迫“被请”陪他看了一场电影《麦豆的夏天》。原因是他孩子班上家委会组织集体看了《麦豆的夏天》,嫂子陪着去的,据说哭了个稀里哗啦,这两天反复絮叨讨论孩子的教育“思路”,还产生了一点点“冲突”,“命令”他今天去看《麦豆的夏天》。因此就有了我这个伪专业影迷陪同。
电影看完了,坐在车里。我陷入了一种深深的回忆与思考......
电影描述了麦豆回到一个四面环山、风景秀丽的小山村度暑假,孩子们的放纵、尽情的玩耍,烤鱼、烤薯条、藏猫猫、逮蝎子、佛峪探宝,在这中间孩子们演绎着一些再普通不过的冲突。这使我回忆起我的童年,浆水泉、王府池、矿坑、东流水是我们戏水的场所。夜晚,段店铁路旁、大杨庄、十六里河......有我们捉蟋蟀的身影,大佛头、千佛山、四里山有我们攀登的足迹。
那些年,暑假的早晨,小朋友们一起想着稀奇古怪的点子来玩。傍晚总是迎着夕阳的余辉回家。当年最具威胁的一句话:不和你玩了!玩,童年天性的真谛,玩中的锻炼,玩中的领悟,玩中的友情,玩中的创造,玩中的发现。在《麦豆的夏天》中,玩贯穿于整个剧情的始终,这是该剧把握最好的一点。
现国产儿童电影无非两大类:一是说教,二是虚幻。《麦豆的夏天》的脱俗在于它玩的真,玩于生活之中。藏猫猫这场戏,小不点蹲于水缸中的煎熬,二坡与羊群的戏耍,狗蛋在树上的自信,麦豆找不到小朋友回家去的坦然,以至于触碰了玩的底线,犯了众怒,“不和赖皮玩!”。但是,玩中的一个创意——足球网使麦豆和小朋友又走到了一起。然而家中的一片狼藉,洒得满地的棒米,自由自在享受着大餐的鸡群,头顶沾着羽毛散发臭味的鸡屎。奶奶气愤之极训斥“你这熊孩子!”儿童心理、儿童动作、儿童语言,儿童戏的一波三折真的需大赞!
《麦豆的夏天》让我触动软肋的是麦豆与翠翠去城里的一场戏。麦豆的冲动去城里抓药,与翠翠去城里找父亲拿学费,让两人结伴而行。两人享受着大自然中美妙的山峦、古村落、清泉流水和鲜艳的花朵。山崖上的村落“拐弯抹角”、磨盘辅路的神奇使他们陶醉。然而故事从翠翠见了爸爸斗转,完全是主观视角的感触,整场戏麦豆没有一句台词,翠翠见了爸爸的亲热,地摊上的一碗肉丝面,一句“爸爸你也要注意身体”。父女分别时,父亲的含泪遥望,翠翠恋父的泪水使麦豆默默地流下了泪水。此场戏让我眼眶中的泪水流了下来,可能与我有个可爱的女儿有关吧。
片中的主题歌可能是近些年来词曲最动听、最耐人寻味的一首,她像一股清泉滋润着为人父母的心灵。我在网上下载后,反复听了多遍,还转发给了许多朋友。词曲作者的良苦与整个片子主题融为一体。曲调优美动听,但透露着点点淡淡的哀伤与强烈的向往。“快快回到我的家”表达了儿童内心的呼唤与无奈。家在哪?“青山绿水环绕着她,头顶蓝天白云在脚下,鱼儿鸟儿与我贪玩耍,知了蚂蚱任你抓,遍野处处开满鲜花”。这不就是美丽的大自然吗!这是人类繁衍、生存、发展的地方。这是人类智慧产生的地方,这是给儿童带来欢乐、智慧和成长的地方。
该片还有一点值得点赞的地方,就是将教育思考隐现在玩的过程中,没有生硬的说教,孩子看了新奇好玩,可能会理解友谊、理解爱,理解爱的付出。我们家长看了更多的是思考和回忆,是不是我们曾经未呈现的梦应该在孩子身上实现?对孩子们的期望值是否是太高了?我们管得是不是太多了?同时对社会的一些思潮产生了疑问:什么是起跑线?什么是素质教育?......
当然该片也有他不足的地方,个别成年演员表现缺少生活化,做作、不自然,在儿童演员纯真表演映照下有些相形失色。但瑕不掩瑜。电影《麦豆的夏天》可称之是国内近些年来少有的儿童电影的佳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