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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朋友圈职业病的句子精选90句

时间:2018-08-27 21:09

1、保护劳动者健康是用人单位的法定责任

2、保护劳动者健康是企业的社会责任

3、创建健康劳动场所,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4、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

5、学习、宣传《职业病防治法》,保护劳动者健康权益

6、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职业健康素养,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标语。

7、职业病防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8、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9、保护劳动者健康是我们共同的.责任

10、职业健康幸福

11、健康工作,体面劳动。

12、职业病是可预防的

13、健康劳动,幸福生活

14、科学防治职业病,履行用人单位法定职责,资料大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标语》。

15、健康中国,职业健康先行。

16、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17、职业 健康 幸福。

18、正确使用和维护职业病保护设施

19、健康的劳动者,健康的企业,健康的社会。

20、关爱农民工职业健康。

21、重视职业卫生,崇尚文明生产

22、创建“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的健康企业文化。

23、健康劳动,幸福生活。

24、健康就是财富

25、科学防治职业病

26、创建健康工作场所,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27、认真学习贯彻《职业病防治法》

28、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29、做好职业健康监护,早期发现职业健康损害。

30、健康工人健康企业健康中国

31、职业病人依法享受职业病待遇

32、高高兴兴上班,平平安安回家,健健康康退休

33、防治职业病,关键在预防。

34、保护劳动者健康,构建和谐社会

35、预防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36、护航G20,防治职业病。

37、开展职业健康促进,提高劳动者健康素养

38、科学防治职业病。

39、工作场所应当符合职业卫生要求

40、防治职业病,职业要健康。

41、创建并推行健康企业文化

42、创建健康企业,促进劳动者全面健康

43、关注职业卫生,关爱幸福人生

44、工伤保险,有力的保障

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全面落实《职业病防治法》、 《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监察条例》、《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职业卫生各项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积极控制职业危害因素,努力防范职业病事故发生;加强健康促进,提高全员职业卫生意识;做好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依法保护职工健康权益;提高职业卫生管理水平,促进职工健康。预防职业危害突发事件,一但发生职业危害事件,能够正确指挥,科学处理,减少事故损失,特制定本预案;

第一节职业危害突发事故范围

职业危害突发事故是指:水污染、大气污染、噪声、有害气体、传染、中暑等以及其它因职业场所影响而造成的突发事故 。

第二节职业危害突发事件应急机构

总指挥:秦喜军(矿长)

副总指挥:周金平(总工)

成 员:杨贵喜(安全科副矿长)、 张俊(生产副矿长)、王玉山、 杨忠明、李常新

及各井队队长、科室负责人、救护队员等组成。

第三节指挥部职责分工

1、总指挥

⑴ 在各位成员的协助下对营救遇难人员、处理事故的作战方案进行决策;

⑵ 向各成员及下属单位下达命令;

⑶ 向上级汇报、请示;

⑷ 根据灾情不断研究制定各项措施;

⑸ 及时调动人员、物力、财力用于抢险救灾工作。

(6)向当地政府部门快速报告

(7)联系当地医院

(8)联系护送车辆

2、副总指挥

⑴ 根据实情提供救灾方案和安全措施;

⑵ 协助总指挥制定抢险救灾计划;

⑶ 监督各单位救灾情况;

⑷ 收集分析技术

(5)按照具体分工承担相应的工作

(6)向总指挥提供决策方案

(7)保护现场

3、指挥部成员

⑴ 坚决迅速落实指挥部命令;

⑵ 督促营救队伍,迅速进入灾区救援;

⑶ 及时分析情况,制定应急措施;

⑷ 向救灾小组布置新任务和注意事项;

⑸ 提供可靠的图纸资料和数据;

⑹ 没有突发事故的单位,也尽快投入抢救工作;

⑺ 受灾单位要积极配合矿总指挥协调关系,不要慌乱,要保持头脑冷静,尽快投入抢救工作。

4、辅助救护队职责:

(1)热爱矿山救护工作,全心全意为矿山生产服务;

(2)加强体育锻炼和业务技术学习,适应矿山救护工作素质需要;

(3)自觉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

(4)爱护救护仪器装备,做好仪器装备的维修保养,使其保持完好;

(5)按照规定参加战备值班工作,坚守工作岗位,随时做好出动准备;

(6)服从命令,听从指挥,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四节煤矿职业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煤矿发生职业危害事故时,立即通知当地政府或当地医院。

2、以矿长为首,成立煤矿救助指挥部,进行全面负责和分工协作。

3、根据发生的事故形势、范围、性质进行仔细研究,决定抢救方案。

4、对现场严格进行管理,严禁闲人靠近。

5、煤矿组织工人、家属准备一切救灾所需的物力、设备、材料。

6、调度室值班员仔细做好各项救灾记录。

7、当地救护人员到达后,在总指挥的安排下,配合救护队共同抢救事故。

第五节指挥部设置地点

矿总指挥部设在矿办公室,指挥部所有工作人员全部投入抢险救灾有关工作中去,受总指挥领导不能慌乱。

第六节 职业危害事故防范措施

1、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建立健全职业危害机构,

3、加大职业危害投资力度;

4、加强职业危害宣传,提高职业危害意识,爱惜环境;

5、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

6、对污染物进行观测;

7、对饮用水进行化验,符合国家标准后才准饮用;

8、对山坡经常检查,防止山体滑坡;

第七节 应急物资准备:

应急物资的准备是应急援救工作的重要保障,为此必须对应急资源实施有效地管理,使之在发生灾害进行救援时,能保证正常地投入使用。

1、矿救护队必须加强培训,随时装备好救灾所必备的各种物资,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始终处于完好状态。

2、医务室按规定配齐救灾所必须的氧气袋、急救用具以及药品等,保证随时投入急救使用。

3、留矿值班车辆无故不得擅自外出,并随时处于待命状态,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第八节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

职业危害污染突发事故防治工作具有技术性强、难度大、情况复杂多变、处理困难等特点,为保证抢险救灾的有效、顺利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特建立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系统:

1由下列人员组成:秦喜军(矿长)、周金平(总工程师)

杨贵喜、王玉山、杨忠明。

2矿依托外部的技术支持系统,由市、县二级环境、安全、煤炭等部门的有关专家组成。

第九节 应急救援通讯系统:

以矿行政办公室为中心,建立完善的煤矿通讯系统,保证电话的畅通,并随时保证与市、县职业病防治部门联系畅通。

第十节应急救援体系运行机制:

1、资金保障:职业危害突发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既是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过程中的一部分,也是重要的社会公益性事业,关系到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的大事。为此,煤矿职业危害突发事故应急救援体系的'资金矿负责保障。

2、辅助救护队的管理:

(1)辅助救护队队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资质考核,达到标准的,方可从事抗灾应急救援工作,达不到考核标准的队员,不能直接参与抢险救灾;

(2)辅助救护队必须接受矿救援指挥部的监督管理。

第十一节 救援程序的规定:

发生职业危害突发事故时、以矿自救为主,矿辅助救护队和医疗机构在进行自救的同时,报市、县有关部门、煤矿安全监察办事处。

响应程序:发生职业危害突发事故后,值班领导根据避灾路线,紧急撤离灾区人员。同时,及时通知灾害涉及区域,并及时撤离;

现场→报告矿抗灾指挥中心→指挥部成员矿行政办公室集合→矿长组织制定救灾措施(总工协助)→矿长发布救灾指令→各成员、单位根据矿长的命令各负其责开展工作→救护队进行救援。

第十二节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后,首先报告矿救援指挥部;

2、矿救援指挥部接到报告后赶到现场,了解受灾情况;

3、根据受灾情况确定救助计划;

4、矿有能力救护就及时抢救;

5、矿能力不足时,有矿长向当地政府快速报告,请求紧急救援;

6、矿上动用所有车辆,车辆不足时就采取租赁或者其它方法调度车辆,准备运输人员;

7、矿上必须先保护现场,对受害家属进行保护,稳定人员情绪;

8、矿辅助救护队等人员必须进行救护;

9、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10、保持清晰思路,采取科学方法;

11、工作原则:

⑴分级领导,全员参与,依法规范。

⑵统一指挥,严格管理,反应迅速。

⑶防应结合,团结协作,确保救助。

⑷以人为本,科学决策,万无一失。

12、迅速查明并组织撤出灾区和受威胁区域的人员,积极组织救护队进行救援。同时,探明灾害地点、范围。

a)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防止灾害范围扩大。

b)救援指挥部根据灾害的性质、发生地点、涉及范围、人员分布制定切实可行的救援方案。

c)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煤矿必须立即向县职业危害局和县政府报告清楚事故的地点、性质以及目前的现实状况。

d)接到通知后,抗救援指挥部成员和辅助救护队整装待发,在矿长下达救援命令后,根据规定的职责,实施救援工作。各部门组织好人员,在救援指挥部的领导下积极参加救援工作。

e)准确核对灾区人员名单;矿医务室要做好急救准备;值班车司机待命,做好运送伤员的准备工作。

第十三节现场恢复

1、恢复程序:救援工作结束→救护队对灾区的安全情况进行详细检查,确认无误→报告抗灾救援指挥部→总指挥安排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再检查(救护队配合)→总指挥根据有关规定和汇报的现场安全状况,下达命令→恢复工作开始。

2、有关要求:

(1) 、有关部门在现场取证工作未结束前,不得进行现场恢复工作。

(2)、恢复工作开始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不得盲目进行现场恢复工作。

(3)、在得到救援总指挥发布恢复工作的命令后,现场恢复工作必须按由外向里的工作程序进行。同时,应按已制定的现场恢复安全技术措施进行作业。

(4)恢复工作开始后,救护队必须在现场值班。同时,技术、管理人员认真做好作业环境安全看护工作,防止不安全隐患再发生。

第十四节、联系电话

秦喜军(矿长)--13572695366

周金平(总工)--13669148446

外部电话:

县能源局--8736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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