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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中一家人观后感选录70句

时间:2018-10-12 11:11

林清玄清欢读后感1

少年时代读到苏轼的一阙词,非常喜欢,到现在还能背诵:“细雨斜风作小寒,淡烟疏柳媚晴滩,入淮清洛渐漫漫,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这阙词,写苏轼和朋友到郊外去游玩,在南山里喝了浮着雪沫乳花的小酒,配着春日山野里的蓼菜、茼蒿、新笋以及野草的嫩芽。所以能深记这阙词。主要是爱极了最后一句——“人间有味是清欢!”

那么,“清欢”是什么呢?

清欢,不同于“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自我放逐,不同于“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尽情欢乐,也不同于“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的那种无奈。当一个人感觉野菜的清香胜过了山珍海味,或者看出路边的石头也许比钻石更有魅力,或者觉得聆听林间鸟鸣比提笼遛鸟更令人感动,或者体会了静静品一壶茶比吃一顿喧闹的晚宴更能清洗心灵……他就懂得了“清欢”。

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有千百种人生。我们活在这个世界上,有千百种人生。文天祥的是“人生自古谁无死,留取丹心照汉青”,我们很容易体会到他的壮怀激烈。欧阳修的是“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我们很能体会到他的绵绵情恨。纳兰性德是“人到情多情转薄,而今真个不多情”,我们也不难会意到他无奈的哀伤。甚至于像王国维的“人生只似风前絮,欢也零星,悲也零星,都作连江点点萍!”那种对人生无常所发出的刻骨的感触,也依然能够知悉。可是,“清欢”就难了!

我们想在路边好好地散个步,可是人声不断地呼吼而过,一天里,几乎没有纯然安静的一刻。

我们到馆子里,想要吃一些清淡的小菜,几乎不可得。过多的油、过多的酱、过多的盐和味精已经成为中国菜最大的特色。我们有时只想和朋友啜一盅茶,饮一杯咖啡,可惜的是,心情也有了,朋友也有了,就是找不到约会的地方,即使是山中或海边。凡是人的足迹可以到的地方,就有了垃圾、污秽和吵闹。

我当学生的时候,有一位朋友住在圆通寺的山下,我们常常沿着上山的石阶,走走,坐坐,停停,看看。我们顺手拈下山道两旁熟透的木槿花,吸着花朵底部的花露,感觉清香胜蜜,心里遂有一种春天才会有的欢愉。

后来,朋友到国外去了。我又去了一趟圆通寺,寺院的门口摆满各种摊子。有一摊是儿童坐的机器马,叽里咕噜的童歌震撼半山。有两摊是卖香肠的摊子,烤烘香肠的白烟正向那古寺的大佛飘去。一位母亲因为不准她的孩子吃香肠而揍打着两个孩子,高亢的哭声尖厉而急促……我连圆通寺的寺门都没有进去,便沉默地转身离开了。

下山时的心情是不堪的,想到星散的朋友,心情只是悲伤,只是惆怅,浮起的是一阕词和一首诗,词是李煜的“高楼谁与上,长记秋晴望。往事一成空,还如一梦中!”诗是李觏的:“人言落日是天涯,望极天涯不见家;已恨碧山相阻隔,碧山还被暮云遮!”那时正是黄昏,在都市烟尘蒙蔽了的落日中,真的看到了一种悲剧似的橙色。

生在这个时代,眼要清欢,找不到青山绿水;耳要清欢,找不到宁静和谐;鼻要清欢,找不到干净空气;舌要清欢,找不到蓼茸篙笋;身要清欢,找不到清凉净土;意要清欢,找不到智慧明心。现代人的欢乐,是到油烟爆起的啤酒屋去吃炒蟋蟀,是到不见天日的卡拉ok去乱唱一气,是到胡乱搭成的乡间山庄去豪饮一番,是到狭小的房间里做重复摸牌的方城之戏……为什么现代人反而以浊为欢、以清为苦呢?

清欢是不讲究物质条件的,它只讲究心灵的品味。我们拥有的物质世界愈大,清欢就愈容易失去。这使我想起东坡的另一首诗来:“梨花淡白柳深青,柳絮飞时花满城;惆怅东南一枝雪,人生看得几清明?”

苏轼凭着东栏看着栏外的梨花,满城都飞着柳絮时,梨花也开了遍地,东栏的那株梨花却从深青的柳树间伸了出来,仿佛雪一样的清丽,有一种惆怅之美,但是,人生能看这么清明可喜的梨花能有几回呢?这正是千古风流人物的性情,这正是清朝画家盛大士在《溪山卧游录》中说的:“凡人多一分世故,即多一分机智。多一分机智,即少却一分高雅。”“山中何所有?只可子怡悦,不堪持赠君,自是第一流人物。”

第一流人物是什么人物?第一流人物,是能体会人间清欢滋味的人物!第一流人物,是在污浊的人间也能找到清欢滋味的人物!

林清玄清欢读后感2

这个暑假,我读了著名作家林清玄的一本书:《清欢》。这本书让我的精神世界越来越美好。

读了这本书,可以让人勾起回忆。有时,我也会把所有的书翻找出来,一本本理清楚,或看看里面的内容,抚去那旧日的灰尘,这是过去的留给你的标志,不用刻意去想,只要去翻翻已沉睡的书纸,你会想起往事,微风吹过,回忆会像飘絮飞来,久久回荡在你的身边,一些杂念被抹去。

读了这本书,可以让人品味现在。生活中,少了看书,虽不会有特大的问题,但就好似吃主菜没有饮料或汤一样,缺乏了兴趣,生活就不会太有趣,像少了调味料;它可以让人在繁杂中有新颖,因为书中有故事啊,如果你身临其境,和它一起生活着,感受着,等于在过两种不同的生活。

读了这本书,可以让人展望未来。你所碰到的,想过的,以及谈过的事。从书中你可以知道别人关于这个话题的思想他们的看法,有的人,得到了启发,修正它,有了一个较好的转折点;有的人不修正,但通过这也更加坚定自己了,这样,对人生很有帮助,设立自己的目标和梦想或前程。

读了这本书,可以让人丰富知识。知识是人的资本,知识可以让人了解这个充满神秘的世界;可以让人在困境中摆脱;可以用文明且智慧的方式去战胜对手;可以使人的科技水平更发达,这种读过书后的完美气质会显露无疑,让人看上去有文化的底蕴,这种无形的力量激励你不断进步。

读了这本书,可以让人提高修养。修养是人读书长久后形成的气场,它是种修行,可以让你静下心来,翻开封面,书香气弥漫在你的周围,不久,那一个个故事浸透了心灵,你会知道生活以外的事,有坐过山车;有漫步溪边;有轻踱落叶;有畅玩山水,多姿丰富,一言不尽,五彩缤纷。读了这本书,可以让人陶冶情操。它是一种娱乐的方式,而且读书可以让人身心愉悦,以调节血管的均匀流动,会让你整个人更舒适,它让你漫游大海、畅怀森林、豪放草原、翱翔天空、寻觅大陆、攀岩高山、翻越丘陵,它就像无垠的宇宙,我们虽然永远到达不了尽头,但给我们以充实。

莎士比亚曾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它就像一只小船,把我们从狭窄的河道带进无边的海洋;“书籍蜿蜒伸入我们的心灵,诗人的诗句在我们的血流里舒缓地滑行……”英国的哈慈利特曾这样说道;“清欢”里说过,“在世俗的生活中,宇宙,天堂,永恒,无限,神圣……都是那么遥远,可是当一个人深深融入一粒沙,一朵花,一只百灵鸟,也就进入了生之密境。”文学能给人带来安慰,快乐,与美丽的微笑。文学的终极是什么?没有终极,在一些作家的境界里,今天比昨天有理想,今天就成功了;今天比昨天有智慧,今天就成功了;今天比昨天更宽容,今天就成功了,今天比昨天有领悟,今天就成功了;今天比昨天更懂得美好的生活,今天就成功了。

读书让人超凡脱俗,还可以更上一层楼,书中自有黄金屋,长久了便造成了这种娴静氛围,读书是人生坎坷路上的润滑剂;智慧的光泽将露水注入我们干枯的心田。

勤奋能点燃智慧的火苗,懒惰才是埋葬天才的坟墓,让我们读书,使精神世界更美好吧!

林清玄清欢读后感3

清清淡淡的茶香飘来,清香袭人。生命就像这壶茶,转眼,就消失了。纯洁的天使与神圣的天堂如此遥远,人们畏惧死亡,祈祷着。然而,死亡来临只是一瞬间,夺去了几十年长长的生命。死亡就是这么残忍。

初升的太阳,有多少人留意了它从群山中缓缓升起的样子;

汹涌的大海,有多少人留意了它从远方涨上去的样子;

歌唱的鸟儿,有多少人留意倾听它悦耳美妙、清脆动听的歌声;

闪烁的星光,有多少人留意了它闪啊闪,究竟有几颗……

人就是这样,总抱怨自己没有幸福,其实,留意了它们,幸福就已经满满的了。或许有人也留意了它们,却不认为那就是幸福,幸福就在眼前溜走了。

人的一生追求的就是幸福,一生都在追求着的人,却总是带着遗憾死去。其实,那些人不明白,结束了痛苦的追求,带着真诚的微笑死去,也是一种幸福啊。

生的意义在于幸福地生,死的意义在于幸福地死。

很多追求的幸福是开宝马,住别墅。其实,真正的,幸福的意义在于“清”。并不是一桌大鱼大肉全家分吃才是幸福,相反,一碟茴香豆,一碗咸饭加上两块路边八毛钱一个的烧饼或是油条,幸福就来了。而又有的时候,与朋友痛饮一杯啤酒,还不如到山间去,和山中的老道士下了一盘棋,品一壶清茶,这或许就是幸福的根本吧!可人们还是在网吧、酒吧中消磨时光,消磨一生,痛苦地活着,又痛苦地死去。也许吧,世界上的万事万物不可能永恒,人们情愿无聊地度过一生。死亡终有一天会来临,如果一生幸福,就不会惧怕它。

一个人,如果能永远保持清欢——行清、声清、心清。那么,生与死对他来说是一样的。行清容易,声清不难,但心清,即使与天地浑为一体,保持婴儿一般善良、纯洁,心也难以清。人生本来就短,若不珍惜现在,心,还会清么?

人生的玄机在于感受幸福与创造幸福,而不是盲目地去寻找它。

清清淡淡的茶香飘来,那么清。生命就像这茶香,转眼就消失了。但是,我们能做到的,就是去创造茶香与享受茶香。

林清玄清欢读后感4

在世俗的生活中,宇宙、天空、永恒、无限、神圣、天使……都是那么遥远,可是当一个人深深融入一粒沙、一朵花、一只百灵鸟,也就进入了生之秘境。——题记

夏日静好,如水的日子散发着淡淡的清欢,嗅着一盏茶的馨香,手里捧着《清欢》,阳光投洒在书间,墨香携着悠然的心境,品着避开车水马龙后的寂静,末了,静静地沉醉在书海中。

《清欢》由林清玄所著。作者通过自己丰富的人生阅历告诉我们享受清欢的意义。林清玄认为“清欢”的境界是很高的,它可以说是清静的欢喜,是来自对平静的疏淡的简朴的生活的一种热爱,但在现代繁华都市能享受这种“清欢”吗?我想在路边安静地散步,可是人声车声不断地呼吼而过,一天里,几乎没有清静的一刻;我想认真欣赏山水美景,但是也无暇欣赏了,凡是有人的足迹可以到的地方有了垃圾,就有了臭秽,就有了吵闹!我想……

这本书令我最印象深刻的一篇就是《三生石》。提起三生石,我就感觉熟悉。我相信人类是有前世的。而在这篇文章中,我与作者的想法不谋而合,作者从知道三生石的传说再到后来在杭州寻三生石,作者也觉得这一切是前世的期约。世界之大,在茫茫人海中,能遇到一个知己的人很不容易,这就是冥冥之中的缘分吧。所以我们要好好珍惜身边关心你的人,以爱为灯,穿越时空;以美为光,照亮生命。当然,生命中极珍贵的偶然除了因缘还有很多。喝茶、创作、生活是人生的必然,但喝到永难忘怀的好茶、写出动人心魄的文章,体会感动肺腑的生活纯属难得。

夏阳灿烂,茶香不散,轻轻合上书,轻嗅着茶香与墨香交织的芬芳,凝视着被阳光笼成金黄的“清欢”二字,心中也在轻叹:人间有味是清欢,这一刻我体会到了一丝“清欢”!

林清玄清欢读后感5

在这个短暂的寒假里,时间很紧,许多事等着我去完成。开学的日子一天天逼近,从书店买来的《清欢》至今还在床头躺着。几天前,我终于那起了这本书,淡淡的封面,很柔。时间不多了,不知为何,当我翻开第一页,于是我就决定要坚持读完它。

很快,我就将它翻完了。读这本书时,淡淡的感觉便从字里行间里流露出来,跟封面给人的感觉好像好像。沉醉在其中,便觉周围的空气也开始变的清新,不在那么沉重了。我喜欢这种淡淡的感觉。

初看书里的文章,多是先描写一种事物,再引出一番人生哲理。但这些并不是敞露在眼前,还需细细品味,才尝出一番好滋味。

这些文章中最令我感兴趣的有两点。

一是多次提到了禅说。如在《突然袭来的钟声》中写道:“石门慈照禅师说:‘天地与我同根,万物与我一体。诸上座!维那打钟,还觉心痛也无?若不觉痛,与古人相违;若觉痛,为什么含笑上来?直须仔细!’”这是告诉我们要用心听闻每一个钟声,因为每一生都是一次深情地,觉悟地呼唤!又如在《第四个诗人》一文中,作者提到青原惟信禅师说的话:“老僧三十年前,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休歇处,依前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这是劝戒我们要活在当下,活在美丽的当下,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做自己,回到直朴,真切,天然的自己,你管别人怎么看,怎么想,怎么说,只在乎自己的纯心。

不仅如此,文中还出现了禅诗,禅事。可见作者与禅有着很大的渊源,这令我对禅有了新的见解,有了深深向往之情。

还有一样另我感兴趣的是——茶道。作者在《茶中香味,只有一时》《喝茶是美好的'事》中都提到自己很爱喝茶,喝茶是因为父亲,老了喝茶还在茶中体悟到人生。我也喝过茶,却未曾有过这种感觉。于是有了一份新的兴致和一份新的情感再去喝茶,去走进茶中的大千世界。

读完之后,我感叹作者能在读物中,读出了不寻常我所体悟不出来的哲理,并将这些哲理用于创造自己的文学道路上;我还感叹他不追求世俗的观念,本着一份淡然的心,超然物外。这样的伟大顿时令我萌生敬畏之情,难以忘怀。

林清玄清欢读后感6

清欢,清静欢乐。清静,是一个人的清静,却又是很多人的清静,就像是“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一样;而欢乐,只是一个人的欢乐,只可意会,不可言传。清欢的意思,大抵是如此。可现在的人,反倒以浊为欢,以清为苦。

生在这个时代,清欢难矣!

人间有味是清欢,人间最美是清欢,愿世人都能找到清欢,品味人生。

很喜欢林清玄老师的散文,他的文字仿佛有光,照进我的心房。说来好笑,第一次注意到他的文章竟是在试卷上,记不得题目是什么,只隐约记得关于镜花水月,还有他自己写的藏头小诗,首字连起来看便是“镜花水月”。或许,便是那时迷上了他的文字。

雪沫乳花浮午盏,蓼茸蒿笋试春盘。人间有味是清欢。

林清玄认为,清欢,不同于“人生在世不称意,明朝散发弄扁舟”的自我放逐,不同于“人生得意须尽欢,莫使金樽空对月”的尽情欢乐,也不同于“人生不相见,动如参与商”的那种无奈。当一个人感觉到野菜的清香胜过了山珍海味,或者看出路边的石头比钻石更有魅力,或者聆听林间鸟鸣比提笼遛鸟更令人感兴趣,或者体会了静静品一壶茶比吃一顿喧闹的晚宴更能清洗心灵……他就懂得了“清欢”。

林清玄曾和朋友一起去了圆通寺,慢慢爬山,欣赏野花,心里有着只有春天才有的一种欢愉。后来他又去了圆通寺,却不曾想,寺院门口摆满各种摊子,卖烤肠的,烤烤肠的白烟飘向寺院,一位母亲不准孩子吃烤肠拍打孩子,哭喊声尖厉急促,他转身而去。前后多么鲜明的对比。我想起了几天前去海边玩的事。沙滩并不是寺院那般应是清静的的地方,男人女人老人小孩,大家都玩的不亦乐乎,我第一次见海,此刻正陶醉于大海的波澜壮阔,一眼望去,水天相接,只觉得自己的心胸都宽阔了起来,大海,是足以让人尊敬的。美好却被人生生地打破了,坐在我斜前方不远的是一家人,看样子是刚玩尽兴了回来,小孩子吵着说饿,大人拿出面包,吃完却随手将面包袋丢在沙滩上,明明不远处就有工作人员摆放的垃圾桶!果然,凡人的足迹可以到的地方,就有了垃圾,污秽和吵闹。

林清玄认为,第一流人物,是能体会到人间清欢滋味的人物!第一流人物,是在污秽的人间也能找到清欢滋味的人物!

林清玄清欢读后感7

读林清玄是起于语文课上的一篇课外阅读《温一壶月光下酒》。当时读到三段就已被这温柔、温暖、温馨的笔触打动,未曾看着后边儿的大量诗词人物就断下心来定要好好地读一读林清玄。等读到后边儿的人物佐证,才晓得这书还是得多读,肚子里装的几斤几两,读书时都得派上用场。只那时下手太快,书已到手,也就略去了这文化不够的问题,还是想从林先生的笔下感悟到哪怕一丝半点儿的性灵。

读《清欢》是起于一首名为《陶然四季》的歌。词是我很喜欢的一位词作者择荇所写。曲中多是二十四节气的串联描绘,充满了淳朴的田园生活气息和古代劳动人民顺应天时的智慧。而其中的“清欢百味,不过粗茶饭。阴晴冷暖,无非布衣衫”也使我对清欢二字产生了特殊的感情。正值外边儿的语文补课也正提到了苏轼的“人间有味是清欢”,看来清欢这书是迫不及待地等着我去翻阅。于是我不得不在数本林先生的书中率先启封了那一本《清欢》。也正是这本《清欢》开启了我对于心之境界的追寻。

天晓不因钟鼓动,月明非为夜行人。

天空并非因为鼓声响起而现出光明,月光也并非为了照亮行人而垂影空中。

林先生告诉我们,人们所感受到的一切的一切都是自然的规律更替,而并非有人力相左,之所以有人在这之中留下了情丝万千,皆是源于他们心中的那片景致。

此处不经意让我想起了王国维先生的“一切景语皆情语”。

只要心中有诗,看何物不是诗;只要心中有爱,看何处不是充满了爱。相反地,若是我将愁苦淤在心中,那哪怕是百花齐放、黄鹂欢鸣,也只会徒添了烦恼罢了。张继落榜听到寺中钟声,既是悲情又是抚慰。这其中内涵,皆因心中所想不同而现出不同的风貌。

外物不为己力所改,吾心却因吾念而执。

用心去感,万物皆有灵。用何心去感,万物皆有何灵。此乃一悟。

我赞美眼前的茶、远方的油菜花,还有将永远在心里飞舞的紫色梧桐花,因为我赞美!

天下之大,美何处无存?都市中的我们或许是与钢筋水泥相处得太久,以致忘记了世上还有那么多值得赞美的事物。

茶美、梧桐美、桃花美……

山美、水美、天空美……

泥土有香、阳光有味,连空气都流存着美的气息……

人人都可以发现这些美,人人都可以忽视这些美。

而林先生说,文学家“是在一切中看出美”。

茶品起来美,制作起来也美;梧桐落叶时美,光溜着肃穆萧条的时候也美;桃花开时美,桃花败后也美……美无处不存,却又善于伪装。文学家总是慧眼,能识出好些美来。我们却“开窍”不久,还得细细地寻找一番才是。

我赞美生命的伟大、赞美造物的神奇;我也赞美生命的衰败、年华的老去。善用发现美的眼睛。此乃二悟。

心里总是不忘对你真诚的祝福,就像夜夜不忘升起的星星。

这是林先生去杭州时,一位少女读者赠与他的装满水土的瓶子上印刻着的两行小字。

林先生就着这瓶水土、信件与小字谈到爱的表达。

我很欣赏赠以水土这样的方式,读到这篇时甚至不觉眼眶湿润。这也是我为什么将此篇内容记载在这“三悟”中的最后一悟的原因。

我从未收到过水土这样的礼物,也从未看到身边有谁收到过这种“廉价”又“不美观”的礼物。同学之间常送的大都是些包装精美的东西,或是一句简单的“生日快乐”,甚至通过网络送你一只虚拟的蛋糕或是一束虚拟的鲜花。我羡煞了古之人的折柳挽留之情,时常对于这种近处的“送礼程序”感到力不从心——这使我不能感受到爱,或者说,这使我无法感受到他们的真心。我不知屏幕那一头的人心中是否真的有个我,还是做套程序,以免我会“怀恨在心”?

林先生此处的表达爱的方式我大抵是能够明了的,其中唯美的意境却真真是让我落了泪来。

我将你放在心上;我对你微笑;我真诚的注视着你,这便是最好的爱。

此,乃三悟。

清欢二字,我时常将它译为清淡的欢愉。没有豪情万丈、没有壮志凌云、没有霸主雄心、也没有浓墨重彩,味道寡淡却回味深长。就像面里面最简单的一碗阳春面,也像是行走间不经意低头看到的那一朵野花。有心之人从中细品,悟出好些美来;粗心之人则粗粗略去,匆匆走过当下。

林先生将“清欢”与“淳喜”放在一起,也因此有了“清淳斋”,我却依旧对这清欢二字情有独钟。

清欢何处寻?且从吾心悟!

林清玄清欢读后感8

我,从心底喜欢这本书,在我心中,许多喊不出、不敢喊的真实,总是和书中的内容相映。许多被现代人所控制住的欲望,在这本书中释放出来,使人的心灵瞬间受到洗礼,使无论多污浊的心也变得纯洁无暇,这正应验了林清玄名字的一个字——清,清得像水,像冰、像雪,清清白白地度过一生。而在这本书中,有许多平常人想不到的道理,这也应验了他名字中的另一个字——玄,玄得神秘,玄得透彻,林清玄在“清”中度过一生,如一杯茉莉花茶,他在生活中找到了人生的玄机,并告诉了我,以及读过此书的人们。

我在这本书中最喜欢、最欣赏,也对我影响最大的是《清欢》这篇文章。的确,与其去吃烤肉,不如吃鸡汤面;与其去唱卡拉OK,不如去山上高歌一曲;与其去喝酒,不如去品茶;与其去大排档,不如去农家乐;与其去打牌,去斗地主,不如去山林中,找个地方坐下,倒上一杯茶,与朋友边品茶边下棋,这才是人生真正意义所在。烟与酒,还有噪音污浊了我们的脑子。如果你已经在这个深渊中,就读这本书吧,免得你的心灵变得乌黑,毫无光泽,失去了钻石的色彩。

总的说来,这是一本非常经典的书。适合不同年龄的人来读它,对我们这些懵懂的少年来说,它对我们人生的启发很大。它使我们的心变得纯真、变得善良、变得美丽、变得庄重。林清玄的心,总是如此清澈,不然如何引导我们拥有一颗积极向善的心呢?林清玄的人生,总是能悟出人生的玄机,否则,如何能从一草一木中获得人生的真谛呢!

林清玄清欢读后感9

《清欢》是林清玄先生的人生主题经典散文集,这些文章读来如行云流水,通俗易懂却又不失高远深沉,风趣幽默却又不失让人深省,平淡直白却又不失含蓄隽永,主要表达了林清玄先生的所悟之理。

人们为清欢苦恼,为人间的浑浊而苦恼,为找不到一方净土而苦恼。眼欲清欢,找不到高山远水;鼻欲清欢,找不到清新空气;耳欲清欢,找不到平静之处;舌欲清欢,找不到淡水山蓼;身欲清欢,找不到寸方净土,心欲清欢,找不到静心之地。而在林清玄的心灵里,却是在复杂的世界里,做一个简单的人,以清静心看世界,以欢喜心过生活。

对啊,为什么人们要以浊为欢,以清为苦;以憩为欢,以劳为苦?

读了《清欢》,我开始有了一些明悟:明悟了苦的本真,明悟了欢的事实,明悟了什么应是什么。

可是,真正能体验清欢的地方在哪里?真正能体会清欢的人有哪些?真正能喜欢上清欢的人又有多少?

回想我自己,我又能在这茫茫又浑浑的大千世界里做什么?又有何处可供我一得清欢?先前似乎我能做的只有守着我们那小千世界的书房罢了。

读了林清玄的《清欢》让我深有感悟,我有幸体会到了清欢。我能回老家,看那高山流水,呼吸那纯正空气,品尝那乡间美味,体味那人间净土,听风儿拂过树梢的声音……

人间有味是清欢,体会清欢难,我却能在林清玄先生的引导下享受清欢,真乃三生有幸。

林清玄清欢读后感10

读了《清欢》我深有感触,因为让我想起了大都市里的人追求世俗的生活正应证了《清欢》中一段话,现代人的欢乐,是到油烟爆起,卫生堪虑的啤酒屋去吃蟋蟀,是到黑无暗地不见天日的卡拉OK去乱唱一气,是到乡村野店,胡乱搭成的土鸡山庄去豪饮一番。以及到狭小的房间里做方城之戏,永远重复着摸牌的一个动作。

“为什么现代人不能过着清欢的生活,反而以油为欢,以清为苦呢?”

是啊!现在的人以俗为乐,以浊为欢,他们的身上只有俗这个字,像这种人会懂得清欢吗?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生活在一片世俗的城市里,是永远找不到清欢的,当一个人以浊为乐的时候。就很难体会到生命那种清明的清爽的滋味,只能被世俗代替。而在“欢乐已尽,浊心再起”的时候,人间只会愈来愈无味了,世间也会越来越世俗,根本体会不到欢愉。这篇文章,带给了我深深的体会,清欢这种清淡的欢愉不是来自别处,而是来自对平静的疏淡的,简朴远离繁华的生活的一种热爱。

正是人们生活在世俗中,对这种生活从没有了追求,所以也不明白清欢的乐趣。

当人们尽情享受着大都市里的一切繁华与昌盛,享受着那种假的宁静实际上是多么悲惨。不会体会到清欢不会体会到那种简朴,疏淡,平静的生活的悠闲与自在。永远品尝不到清欢的乐趣,清欢是一种真正脱离世俗而追求清淡的愉悦,而有些生活在大都市里的人仍满脑子尽是世俗的想法。已经与世俗合为一体了,哪里还追求清欢。是啊!世俗已侵占了他们的心,高兴了,就跑到充满浓熏烟油味的小地方去吃着一些不卫生的烧烤,那些烧烤背后是那恶心不卫生的制作过程。而且还说一些粗话,猜拳。

不高兴还打人,这些就是我们生活的大城市充满了太多的世俗,我们无奈,清欢的踪影没有了,其实这篇文章传递给我们的是,现代人丢失了对简朴生活的热爱,失去了清欢,从而变得堕落。而对失去了清欢林清玄先生则是发出了一种哀叹。人们走向了世俗,抛弃了清欢,清欢为什么没人追求,正是人们已经对这种简朴的生活有了厌恶,才去追求那世俗。

想想过着那种宁静生活与世隔绝的人,他们追求着真善美、追求着清欢多么幸福。是啊!那才是一种自然一种真实的快乐,而不是那些“愚蠢”者所认为的世俗的快乐。难道清欢就这样在人们记忆的长河中被抹去。世俗成为了人们的新追求,这便是我对这篇文章的感受。我希望人们都觉醒吧,弃恶从善,放弃世俗吧,选择清欢,想想山中的垃圾,想想海中的易拉罐,想想那些堆放在街上的垃圾废物。人们你们还觉得这些污染不够吗?不觉得被世俗“渲染”得不够吗?

那个黑色的下午

20xx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是个刻苦铭心的日子。

这时孩子正回学校上课,突然一声震动,郑老师和同学们身体晃王动了起来。:“地震了,地震了!同学们快往外跑!”郑老师说。小非洲和几个同学飞快地跑了出来,可是小非洲又回来了,原来他去救郑老师了,郑老师下面还有两个小学生,郑老师让小非洲把这两个小学生带出去,这时郑老师撑不住了。“赶快走,走。”小非洲舍不得郑老师,但是为了这两个小学生,他不得不走。当笑猫看见郑老师的时候,郑老师已经断了气。

第二天,笑猫和鹩歌相遇了,它们听见有婴儿的哭声找到了婴儿,婴儿的小嘴在他妈妈的胸前蹭来蹭去,好像是饿了。笑猫看见了婴儿身边的手机,上面写:亲爱的孩子,如果你能活着,一定要记住:我爱你。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了郑老师对同学们的爱,知道了母爱的伟大!

那个黑色的下午读后感350字2

今天,我读了杨红樱写的《那个黑色的下午》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是《下午2点28分》这篇文章。20xx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我的记忆中,那天的天空那么阴暗,它倾斜着,分分秒秒都可能跨下来。空气中飘散着难以名状的异味,似乎闻到了死亡的气息。

在山中的一个学校里,有一位老师叫郑美丽,当地震发生的那一刻,郑老师正在讲课,她离教室门口最近,完全可以第一个跑出教室,可是她却没有这样做,她要指挥学生离开教室,郑老师为了保护田晓燕和牛壮壮,就用身体挡住掉下来的预制板,当田晓燕和牛壮壮安全后,预制板掉了下来,正好砸在郑老师头上,就这样郑老师离开了人间。

读到这里,我认为老师好伟大呀!在生和死的较量中,老师把生让给了学生,自己从容地面对死亡,老师真伟大!

那个黑色的下午读后感350字3

《那个黑色的下午》这本书是笑猫

在20xx年5月12日下午2点28分,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让那个黑色的下午永远地定格在笑猫的记忆中。亲爱的虎皮猫,亲爱的孩子们,亲爱的爷爷奶奶、黑旋风、阿黄和阿黑,你们在哪里?无论你们在哪里,笑猫都一定要找到你们,生死不离!在惨白的阳光下,笑猫走过了一片又一片废墟,踏上了艰难的找寻之路……

读完这本书以后,我已经是泪流满面了,因为我被笑猫的那种精神所感动了。笑猫为了让一家人团聚,走过了一片又一片废墟,踏上了艰难的找寻之路……在找寻的过程中,笑猫遇到了许多的小动物和婴儿。一只母羊把小羊生了出来,而自己却走了,一只母狗生出来的小狗死了,狗妈妈就把自己的奶水让小羊喝,小羊得救了……笑猫千辛万苦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小儿子,可小儿子要当搜救猫,笑猫度过了悲惨的一天又一天,终于和自己的家人团聚了……母白鹅死了,阿黄和阿黑平安无事可黑旋风却失踪了。

我想,总会有一天,黑旋风会自己回来的!!!

那个黑色的下午读后感350字4

这本书是我们小学生最喜欢的作家——杨红樱写的。她的《笑猫日记》我不知读了多少,都没有今天这本书中的故事带给我的感动多。虽然故事是虚拟的,但却使我知道人与动物之间的感情之真挚。故事发生在20xx年5月12日,汶川地震,一个黑色的下午……

发生地震当天,笑猫一家在学校里,根本没有感觉到那迫在眉睫的灾难!天是灰蒙蒙的,笑猫只觉得天昏地暗。那一瞬间,一场震惊世界的大地震袭击了汶川,袭击了这个小山村。地震把笑猫一家震散了,笑猫离开已是废墟的学校,踏上了寻亲之路。

这场灾难,使三只小猫成熟了!“二丫”为了拯救一些小生灵,自己的脚爪磨出血也毫不在乎;“三宝”在这个时刻,没有把儿女亲情放在第一位,反而做了一只“搜救猫”;平时懒得动的`“胖头”,为了,给受伤的熊猫找竹子,来回奔忙,瘦了许多,三只小猫就有三个感人的故事。虽然他们是动物,但它们也有它们的情感,而这些,我们都可能没有。动物们上演的不仅仅是情景剧,它真正要告诉我们的是一个个道理。为了心灵与心灵更加美,我们也要学习动物的精神!

那个黑色的下午读后感350字5

在十一长假的这几天里,爸爸给我买了由杨红樱老师编著的《笑猫日记》系列丛书——《那个黑色的下午》,读完这本书,真的令我很感动。

书中讲的是5。12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第四天的故事。一条名叫“公爵”的搜救犬,用了十几个小时,在余震和不断坍塌的建筑物里边,成功搜救出了37个有生命迹象的幸存者,而它自己却被一根锋利的钢筋划破了肚子,虽然它非常饥饿和缺水。但是,“公爵”忍着剧痛仍然坚持继续搜救幸存者,“公爵”所经过的地方,都会留下一条长长的血迹和一串串的血脚印。

“公爵”实在坚持不住了,终于倒在了地上,“公爵”的身体下很快便有了一大滩血迹,看着“公爵”我不禁流下了眼泪。

看完这本书,我真的很感动很感动。这令我想起5。12大地震中的解放军叔叔们,虽然他们的手脚都被划破了,血迹斑斑也不顾得包扎一下,但他们冒着生命危险,拖着疲惫的身体日夜坚守在工作岗位上,在断垣残壁之中搜索着,渴了就喝一口凉水,饿了就嚼一口方便面,挽救了很多生命。

“公爵”和解放军叔叔一样,都是英雄啊!

那个黑色的下午读后感350字6

我看了一本书,名叫《笑猫日记——那个黑色的下午》。这本书是杨红樱写反应大地震的。看完后,我留下了滚滚热泪……

一个下午的2点28分,望龙山区(马小跳奶奶住的那个村子)发生了0。8级大地震。地震后,发生了许多感人的事:郑美丽老师保护同学逃离教室,可自己确葬身废墟。妈妈为了保护婴儿,把婴儿放在自己身体下面,婴儿活了,妈妈死了。羊妈妈为了生下小羊……

这些感人的事迹我也经历过,那是一个晚上……

当时我还小,我小时候很爱生病。还不是那种普通的感冒啊什么的,都是发烧之类的。有一次我住院了,爸爸出差了,只有妈妈照顾我。晚上睡觉时,“恶魔”来袭,我突然发烧到39度8。当时我冷的要命,旁边没有值班护士。妈妈就用自己的身躯温暖着我,让我喝药,我烧才渐渐的退了下来。直到现在,我还没有忘记这件事。

每个人都要抱一颗感恩的心对但别人。在感恩面前,人人平等。

那个黑色的下午读后感350字7

三年前的汶川地震让我记住了几个从来没听说过词语:地震、灾难、不抛弃不放弃……当我的记忆就要一点点模糊的时候,我读了《笑猫日记——那个黑色的下午》。书中笑猫带我重新目睹了地震过后发生的很多故事。

“亲爱的虎皮猫,亲爱的孩子们,亲爱的爷爷奶奶……你们在哪里?无论你们在哪里我都一定要找到你们!生死不离!”书里的这句话说得真好,每次看到这句话我就被深深的打动。笑猫也就是在这句话的指引下开始了艰苦的找寻之路。在寻找的路中它得到了很多人的救助,他也帮助了很多需要帮助的其他人。

读这本书的开始,妈妈陪着我读;最后我又陪着妈妈读。很多次我看见妈妈眼里都是泪水,每当这时候我就安慰妈妈,要她像笑猫一样乐观、坚强。这本书中虽然有很多让我感动的人,但我记忆最深的是那只叫“公爵”的搜救犬。长大了我也想有一只那样的狗,也想成为一名战士。

这本书让我懂得了很多知识,灾难来临的时候我们要首先保护好自已,另外再帮助别人,只有这样你才能把一个快乐扩大为好多个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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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书主要讲了一个十四岁小男孩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般大小的小人儿,和雄鹅莫顿一切跟随大雁踏上了艰险的路程。一路上,他们遇到了许许多的危险,使小男孩变成了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向从前的小男孩那样,我也经常欺负小动物。如爬到树上掏鸟蛋;拔公鸡身上的毛;躲在暗地里吓猫;用竹竿捉蜻蜓;踢小狗……我真是太不因该这样做了动物是我们的好朋友,我们怎能去伤害他们呢?就拿人们最喜爱的狗来说吧:,它不仅和人们一起散步,一起读书和工作,帮人们看家守院,还能帮警察抓住坏蛋呢……动物的好处真是说也说不完呀!如果世界没有了动物会是什么样的呢?鲜花怒放,却没有蝴蝶,蜜蜂帮它传授花粉。抬头仰望天空,再也到老鹰翱翔蓝天;细耳聆听,在也听不到百灵鸟欢快的歌声;走进山林,在也看不到松鼠勤劳的身影。这是多么可怕的情景啊!

因此,我们应该保护好环境,还动物一个安身之地,和他们一起快乐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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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的启示 读书是一件传承知识,积累文化,涵养情志的事,现代社会是一个知识与交流的社会,因此读书是开发和释放人类潜力的重要途径 。而我正是阅读了六年的书籍,所以受益匪浅,我明白了书籍是前辈传授精神、思想的一种途径。

使我记忆最深刻的是读了一本名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它讲述了一个叫尼尔斯的男孩,他不喜欢读书,非常调皮顽劣,生性粗野,因此被小精灵惩罚变成了和它一样大的小人,而且能通兽语,尼尔斯非常的难过,他四处寻找小精灵,想求助它把自己变回去,结果怎么也找不到小精灵,这时尼尔斯看到家里的大雄鹅准备起飞跟随大雁去旅行,他想阻止雄鹅飞走,一下跳到雄鹅的背上抱住了它的脖子,结果被雄鹅带上了天,跟随了大雁去旅行,在全国飞行的路上,他们遇到了很多危险,但尼尔斯在危险之中早已脱胎换骨,他用自己的智慧勇敢的与邪恶势力抗争,渐渐的,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爱帮助别人的好孩子。因为他在旅途中见过各种各样的动物,明白了助人为乐的道理。

你看一本小小的书就蕴含着如此深奥的哲理,难道书籍不是我们最好的伙伴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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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课外书,名字叫《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它的作者是瑞典的拉格洛芙,1909年,她由于“作品中特有高贵的理想主义、丰富的想象力、平易而优美的风格”而获得了诺贝尔文学奖。

故事是这样的:尼尔斯是一个14岁的男孩儿,有一次,尼尔斯的爸爸妈妈出去了,家里突然出现了一个小精灵,尼尔斯把它抓了起来,但小精灵把尼尔斯变成了小人。唉!可怜呀!这时,一群大雁飞过来,家里的雄鹅马丁也要跟随大雁飞行,尼尔斯就骑着它一块儿跟大雁们飞到拉普兰。路途中遇到许许多多有趣的事情,解救松鼠妈妈、勇敢的朋友、渡鸭的考验、蝴蝶的思念、挥手说再见,从这些经历中尼尔斯学到了很多东西。

尼尔斯看到大雁和白鹅生了小宝宝,过着幸福的日子。尼尔斯相反,他越来越想家,思念爸爸妈妈。大雁早就看出尼尔斯的心思,就把他送到了家里。啊!温暖的家庭!

一家人是幸福的,不管多调皮、多淘气,亲情也会把它淹没,珍惜亲情吧!我以后也要珍惜的,它在你需要帮助时,会帮助你。深夜时,如果你细心就会发现,不时身旁会送上一杯温水。简简单单的小事,里面蕴含着许多亲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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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一群野鹅飞来了,它们邀请家鹅一起去遥远的拉普兰。马丁跟上了它们,尼尔斯跳上了马丁的背,开始了兴奋而危险的骑鹅旅行。一路上,他破坏了狐狸斯密莱的许多诡计,救了野鹅;为了找食物吃被蚂蚁咬了个半死;救了小松鼠;从强盗山逃出来;在一次闲逛中,尼尔斯差点被国王铜像踩扁,幸亏木偶帮助了他;他还打败了灰田鼠兵团;去了一座沉在水里一百多年的城市……他们经历了很多事情,克服了重重困难,终于到了美丽的拉普兰。后来,尼尔斯知道了变大的方法,那就是只有别的生物愿意变小就可以了。

过了夏季,他们往回飞,飞到家里的时候,一只鹅想变小,尼尔斯变大了,他终于回到了爸爸妈妈的身边。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它让尼尔斯从一个调皮捣蛋的孩子变成一个勇敢、帮助别人的好孩子。也让我懂得了如何尊重别人,如何关心照顾别人,如何跟别人团结合作一起战胜困难。懂得了帮助别人是最开心快乐的事情,我要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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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阳光明媚的早晨,吃完早饭后,我拿起一本妈妈刚买的书看起来。看了一篇后,我就喜欢上了它。“它”就是《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下面就让我来给你讲讲我的读书之旅,你听完后也一定会想看的。

这本书用简单的语言,生动的句子写了男孩尼尔斯由于捉弄一个小精灵,所以被小精灵变成了小人。小人和鹅莫顿一同与大雁闯北,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 , 在这次远行的徒中 , 他学到了很多 , 增长了知识 , 结交了朋友 , 听到了传说 , 经历了困难 , 终于从一个非常顽皮 , 讨厌读书 , 爱做恶作剧 , 欺负小动物的调皮男孩变成了一个勇于探险 , 舍己为人 , 助人为乐 , 心地善良 , 正直勇敢有担当的勤劳男孩子。

读了这本书 , 我明白了 : 人要善良 , 勇敢 , 正直 , 有担当;如果调皮 , 懦弱 , 邪恶 , 不负责任 , 就将令人讨厌。我一要做一个品学兼优的学生 , 不做令人厌恶的坏学生。

哈哈 ! 我的读书之旅至此结束 , 你听了我的讲述 , 有没有想看的冲动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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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前有一个叫尼尔斯的小男孩,他因为欺负小狐仙而被变成只有拇指大小的小人,但他拥有了与动物交流的能力。为了不让雄鹅莫顿飞走,尼尔斯骑上雄鹅,开始了一段崭新的历程。

刚一开始,他们就遇到了狐狸斯密尔,他总想吃掉尼尔斯,但尼尔斯每次都能巧妙地躲过。随后他们来到了一个小岛——厄兰岛,在那儿,他目睹了人类伤害鸟儿,于是他想要保护它们。当他发现了受伤的小灰雁后,主动帮它治好了翅膀,他还和山羊一起打败了狐狸斯密尔。

在乌普萨拉,尼尔斯放弃了变回人的想法,帮助梅贝森找回书稿,救了留级生一命。当尼尔斯在斯康森公园见到老鹰高尔果时,用尽了全身力气磨断铁笼,放走了高尔果,还帮助自己的仇敌斯密尔回到了大自然。

尼尔斯在得知要杀了莫顿才能变回人后,决定放弃变回人,保护莫顿。最后的结果皆大欢喜,尼尔斯变回了人,莫顿也很健康,他们一起快乐地生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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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张的考试复习让人很疲惫,但是在空闲时候读《尼尔斯骑鹅旅行记》又让人很开心。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说的是小调皮尼尔斯作弄小精灵,被小精灵施了魔法变成小矮人,小精灵把它重新变回大人的条件是要看守住自家的白鹅莫顿,并把它安全送回家。于是尼尔斯开始了和莫顿一起与大雁旅行的故事。在尼尔斯旅行的过程中遇到了很多事,尼尔斯每次都用自己的智慧帮助别人,解决问题。最后在快到家的.时候,尼尔斯知道了如果要把他变回正常人,莫顿就要被妈妈送上斩头台。尼尔斯最后为了朋友不顾自己,最后通过努力变回正常人。

我看这本书是有好几次都被感动了。第十章生死不渝的友谊中猎狗卡尔和麋鹿灰皮子的友谊、第十二章老马回家中老马和小主人的感情、尼尔斯与公鹅莫顿的生死之交都深深打动了我。让我觉得很温暖。只要真诚的与别人交往、真诚的帮助别人都可以得到大家尊重与喜爱。我真的很喜欢这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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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假里,我读了《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名叫尼尔斯的男孩子,他的父母是十分善良、勤奋但十分贫困的农民,尼尔斯由一个非常顽皮、欺负小动物、爱搞恶作剧的男孩子成长为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一个初春,尼尔斯的父母上教堂去了,尼尔斯在家因为捉弄一直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儿。正在这时,一群大雁从空中飞过,家中的一只鹅莫顿也想展翅跟随大雁们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大雄鹅飞走,就紧紧抱住大雄鹅的脖子,就在这一瞬间,大雄鹅腾空而起,它来不及把尼尔斯抖掉,就带着尼尔斯一起飞到了天空中,从此,尼尔斯在大雄鹅的背上,跟随着大雁走南闯北,一直飞到最北部的拉普兰省。

对读书丝毫没有兴趣的孩子,最后却变成了一个善良,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所以我也要向尼尔斯学习,挑出自己的缺点,添加自己的有点,在帮助别人的过程中,自己也要感到快乐,做一个乐于助人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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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这个暑假里,我看了一本《尼尔斯骑鹅旅行记》的书。这本书的故事非常深动。故事里的主人公叫尼尔斯,他一开始是个又调皮又不爱学习的孩子,最后是个又听话又爱学习孩子。

有一天,尼尔斯捉了森林里的一只小精灵,小精灵很生气,就把他变成了一个5厘米不到的小人,尼尔斯在没有人的帮助之下,他只好跳到一只家鹅身上,可是家鹅说我自己要去阿波兰了,尼尔斯就骑在家鹅身上一起去阿波兰……

一路上尼尔斯在其它动物身上学到了许多优秀品质,后来他救了松鼠和山羊,帮助差不多整个古城的动物,救了一群鹅,尼尔斯体会到了助人为乐的乐趣,从此就没有人讨厌他了。有一天在家门口看见了他爸爸妈妈时,他已经变成了一个正常人!

最后他去了世界各地。读了这本书以后,尼尔斯从一个不懂事又调皮的捣蛋男孩,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小人儿,跟着家鹅上空中,开始一连串的历险,他不但克服了一个又一个困难,一路上还救了许多小动物。他这种助人为乐的精神是我学习的榜样,以后我要向他学习,在困难面前一定要坚强,当同学有困难时一定去帮助他们,也要做一个善良。勤劳、助人为乐的好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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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我觉得非常有趣的一本书。尼尔斯是面对困难从不害怕,非常勇敢的人。

尼尔斯变成人后,就去上学了。到了学校,同学们都觉得尼尔斯变了一个人,从之前的调皮变得勇敢了。有许多的人和他一起玩耍了,有的跟他分享这个,有的跟他分享那个。这都是他通过自己变小的经历,从而改变的。

然而却在一次放学,尼尔斯的同学遭到了别人的欺负。刚好这一幕,被尼尔斯看到了,他急忙跑过去,问:“发生什么事了?”尼尔斯的同学讲:“我刚从学校出来,他们就来找我,让我给他东西,不然就不让我走。”

尼尔斯对他说:“你们欺负小孩算什么本事?有本事你们就在这里别走,我去跟老师说。”那些人听到了都慌了,全部都急忙忙跑走了。

尼尔斯回到家中,将这件事告诉了他父亲。尼尔斯的父亲说:“尼尔斯,你今天干得真棒!”尼尔斯听到父亲这样表扬,他脸上露出了灿烂的笑容。

这件事过后,尼尔斯就成了同学心目中的大英雄。他们都说他长大以后肯定会当一位警察,也有的说他长大一定会当一位消防员,还有的说他长大会当一位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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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我看了一本书叫做《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主要内容是:一个叫做尼尔斯的瑞典小男孩,他不但调皮捣蛋,而且经常捉弄小动物。一天,尼尔斯因捉弄了小狐仙,小狐仙将他变成了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后来,他又被一只叫做茅帧的年轻鹅给带上了天空,随着雁群一起迁徙。在迁徙的过程中,尼尔斯不断克服困难。终于,他长大了……

在这篇文章中,我最喜欢这一句:“雁群和羊群都冲上来庆祝,他们一次又一次地将尼尔斯抛向空中,称他是一个有勇有谋的大英雄。”

我不仅佩服尼尔斯的智慧,而且敬佩他的勇敢:“尼尔斯把心一横,你吃了我吧!我不愿帮你烧掉钢铁厂。”

同样,他的毅力也让我敬畏:“我今天锉不完,还有明天,明天我锉不完,还有后天。无论如何,我都要锉断钢丝,将你救出来!”这句话不仅让我感到尼尔斯要救高尔果的信念,也表现了尼尔斯顽强的毅力和不屈不挠的精神。

我觉得我们应该学习尼尔斯勇敢顽强的精神,在成长的旅途中成长、在成长中收获,才能长大。我想这就是作者想要表达的意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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尼尔斯是一个住在瑞典南部的14岁男孩。他不喜欢学习,还总是戏弄小动物。

一天,尼尔斯在家里发现了一个小精灵,并捉弄了它。最后,他被小精灵变成了一个拇指大小的小人。

这时,有一群大雁从天空中飞过,家里的一只雄鹅莫顿也想跟随雁群飞行。尼尔斯为了不让莫顿飞走,就紧紧地抱住了莫顿的脖子,却被莫顿带上了高空。于是,尼尔斯开始了漫长又危险的旅行。

他们跟着雁群飞向拉普兰省。一路上,他们破坏了狐狸斯密尔的各种诡计;从强盗山中逃出来;差点被铜像踩扁;用小口哨打败了灰鼠兵团;救出小松鼠;救了绿头鸭雅洛在这些冒险中,尼尔斯逐渐改正了许多缺点。

夏天过了,雁群要往南飞,尼尔斯知道自己只有照顾好白鹅,才能变回原来的样子。最后,白鹅莫顿带着尼尔斯回到家中。

尼尔斯恢复了原形,却再也听不懂动物的话了。他从一个淘气、不听话的孩子变成了一个勇敢、乐于助人、富有责任感、勤劳、善良和懂事的孩子。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_350字13

最近,我利用课余时间看完了瑞典作家塞尔玛·拉格洛夫写的《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一书。直到现在它还像磁铁般吸引着我。

在读这本书之前,我就被那悬念迭起、情节曲折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住了。它主要记述了调皮蛋尼尔斯因为得罪了小精灵,被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小人。他跟随大雄鹅周游了瑞典全国,饱览了那里秀美的风光,还从动物们身上学到了许多美好的品质,当他重返家乡时,变成了一个有责任感、有爱心的好孩子。

作者用巧妙的构思和现实主义手法塑造了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沉着冷静、聪明智慧的大雄鹅,机智幽默、行侠仗义的大雁,诡计多端、阴谋凶险的狐狸······它充满诗意的忧郁、淡淡的哀愁,读起来让我回味无穷。

这本书不但内容丰富,还对我有很深的感触。它令我懂得了我们要好好对待动物和大自然,与它们和睦相处。人的生命是大自然给的,没有大自然,也就意味着没有我们美好的家园;动物也是生命,我们要认真对待,要不是它们的功劳,地球将变得无聊乏趣;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我们要节约使用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一书给我但来了许多感想和启发,它对我一生受用不尽,希望大家有时间的话也读一读,品味这本书的乐趣!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_350字14

寒假里,老师向我们推荐了一本好书-----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读完之后,我感悟颇深。

书里面的主角是尼尔斯,他曾经被一个小精灵变成了拇指大的小人,什么也不能干了,而动物们看到了这一切后都兴高采烈------因为尼尔斯是个正常人时,经常欺负他们,而这随后,尼尔斯被大雄鹅带去旅行,后来他改过自新,带着雄鹅回到村庄时,他已经变成一个人见人爱的好孩子了。

读完这篇文章,我感到了朋友间的友谊是非常重要的,真朋友会不计前嫌来帮助他人,而那些虚伪的,笑里藏刀的人是不值得交往的,同样,对于那些经常伤害他的人,我们也要敬而远之。这让我想起了我曾经听到的一个故事:有一个人,他在湖上游泳,可当他看见自己的仇人的时候,吓得晕了过去,他的仇人不计前嫌把他从湖底救了出来,之后他们就化干戈为玉帛,成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我觉得《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一本值得我们大家读的好书。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_350字15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瑞典女作家尔玛·拉格洛芙的作品。

故事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个名叫尼尔斯的人,因捉弄小精灵而被小精灵变成一个巴掌大的人。

然后一群大雁飞了过来,家里的家鹅莫顿也想飞上天空,可尼尔斯不让它上天空,就拉着莫顿的翅膀,结果尼尔斯被一起带上了天空。他们一路走南闯北,游览了森林,一路上他们识穿了狐狸斯密莱的许多诡计,从强盗山中逃了出来,打败了灰田鼠兵团,救了小松鼠……他们经历了许多事,克服了重重困难。

终于飞到了拉伯山,尼尔斯找到变回人的方法,只要回到家,并且有一个生物愿意变小就可以了。

尼尔斯回到家中,有一只小鹅愿意变小,尼尔斯变大了,回到了父母的身边。

当中我明白了,我们要平等对待所有的人,也要帮助别人。

我觉得尼尔斯从调皮、非常讨厌的人,变成了一个活泼、讨人喜欢的人。虽然尼尔斯变小了,但是却能使他懂得许多道理。我也要做一个让人喜欢,孝顺父母的人。

我好想骑在鹅背上,看着山山水水,听着鸟儿清脆的叫声,和动物们讲讲故事,谈谈心事,还可以和风一起弹着美丽的琴音,让花香陪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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