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朋友圈句子 > 朋友圈名著经典句子细选86条

朋友圈名著经典句子细选86条

时间:2020-05-21 08:08

书籍简介

《百年孤独》,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创作的长篇小说,是其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作品描写了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以及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兴衰,反映了拉丁美洲一个世纪以来风云变幻的历史。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巧妙地糅合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瑰丽的想象世界,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

-------------------------------------------------------------------------------------------------

《百年孤独》主要内容

写的是布恩地亚一家七代人充满神奇色彩的坎坷经历和马贡多这个小镇一百多年来从兴建、发展、鼎盛及至消亡的历史。作品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深刻反映了歌伦比亚乃至整个拉美大陆的历史演变和社会现实。

-------------------------------------------------------------------------------------------------

《百年孤独》作者简介

《百年孤独》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

加夫列尔·加西亚·马尔克斯(Gabriel José de la Concordia García Márquez,1927年3月6日-2014年4月17日),是哥伦比亚的作家、记者和社会活动家,作为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人物,也是20世纪最有影响力的作家之一,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

《百年孤独》是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代表作,也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名家称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

《百年孤独》描写的是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传奇故事,还有加勒比海沿岸小镇马孔多的百年的兴盛和衰败。作品融入神话传说、民间故事、以及宗教典故等神秘因素,完美的将现实与虚幻,展现出一个华丽的虚拟世界,使这本书成为20世纪重要的经典文学巨著之一。该本书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也使得马尔克斯被人们称为“二十世纪文学标杆”。

-------------------------------------------------------------------------------------------------

《百年孤独》读后感1

我是在一个下午读完这本书的,仿若已经经历了漫长的孤独岁月,恍惚间仿佛已经穿越了一生的时光,经历了那一场又一场的或痛苦或波折或感悟的“闹剧”。

我不知道我是否读懂了它,或者说我不知道我从中深深感触到的那些所谓的情感,是否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的情感,也许我需要再重新回味细品它一遍,到那时候,肯定又会有另一番别样的感触了吧。

但就这第一次的浅显阅读,我对“孤独”的理解好像有些不同以往了……

也许,孤独会教会我们好多东西,指引人们阅读、思考、在不甚艰难的人生里独自坚持,教会人们适应时间的漫长亦或者是短暂,把握每个人的命运。

《百年孤独》中的孤独能够如此透彻心扉,在我看来,是因为它向我们娓娓道来了如何沉闷地活着。

在这个比《红楼梦》还要繁复、难记的家族体系中,“活着”是所有情节发生的唯一前提。为了寻找活着的方式,为了寻找活着的意义……为了所谓的活着,一个生活在地球角落里的百年家族陷入了无限的疲惫与孤独之中,在茫茫岁月中上下求索,忙忙碌碌……

但是,我并不觉得它是一个悲剧,我相信,虽然经历过这数不尽的无论是种种情爱的纠缠折磨,还是梦想追寻的茫然,又或者是繁杂错乱的现实,但是,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成员,都在这个过程中找到了自己的东西,他们看透了这个世界,并且活下去,甚至死去。

他们远离了故乡,远离了熟悉的一切,远离了常规,选择了一条别具一格的属于自己的生存之路。他们在路途中探索生命,享受孤独,经历梦境一样玄妙的人生……我相信,他们没有一个人会后悔当初的选择。

他们的孤独,令我仰慕,令我钦佩。

《百年孤独》读后感2

这是一本饱含孤独的书,厚厚的书页承载着厚厚的孤独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的孤独是一开始就注定好的,在那本羊皮手稿中,从第一代人传至第七代,一直没有被研究透,而正因为家族中无人,也就不能知道家族的命运走向,我觉得这是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一个独具匠心的安排。一开始读这本书的时候,并不知道作者采用倒叙的手法,被一连串看似一样的名字弄得眼花缭乱,再去看作者著此书的目的,是要通过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充满神秘色彩的坎坷经历来反映哥伦比亚乃至拉丁美洲的历史演变个社会现实。

虽然我并不太了解拉丁美洲的历史,但是通过这本书,我能够感受到在那个年代,那片土地,那一群人类的内心。我想我是难过的,因为能够确确实实地感受到那份孤独与无奈。我想我又是幸运的,通过这本书,我学到的是该如何把握自己的命运,过好自己的生活。

《百年孤独》读后感3

读《百年孤独》纯属是一个偶然,经同事推荐就借回家看看,看了一遍,我被完全雷同的姓名,无数的倒叙、插叙给弄晕了,读完后也不能完全了解其义。今天,在朋友圈里看到一篇关于《百年孤独读书笔记》的文章,忽然想解我一直以来的疑问,便细细的阅读起来。

文章的作者读了三遍《百年孤独》,并对作者的身世及所处的时代背景进行了深入的了解,这种执着探索的精神着实让我敬佩,不由得让我想起无论是在工作上还是生活上亦是如此,只要你有诚心,也够努力,总会有一定的收获。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其实写的就是拉丁美洲十九世纪中期到二十世纪七十年代的一个多世纪的兴衰。在《百年孤独》获得诺贝尔奖的时候,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在接受专访时对孤独的解释意味深长:孤独就是不团结。

“不团结”在我的印象里有很多解释,从片面的角度说,它是自闭的、可怕的、是要反省的、是要摒弃的。其实在职场上也不乏这样的案例,团结协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基础和前提,而实际上我们往往是在本职工作上倾尽了全力,而忽略了其实一个团队的凝聚力和向心力的重要性,这也说明越是浅显的道理,越是难以企及。

偶然吸引到我的文字引导我的这次阅读,也让我感觉到自己思维的局限性。阅读,到底能给我们带来什么呢?可能有时,读着读着,我们会发现它是在写自己的故事,里面的主人公就是正在阅读的自己,这种感觉会拉着我们继续阅读;有时,当发现自己百思不得其解的问题,出现在眼前时,那种兴奋之情无以言表。

阅读不乏是个好习惯,它不仅能丰富人们的知识,也能养成价值的判断力,那我们为何不取别人所长,来逐渐提升自己呢?

《百年孤独》读后感4

刚开始看《百年孤独》的时候,发现有几个奇怪的地方,首先,布恩蒂亚家族中的人名反复用的都是阿卡蒂奥和奥雷连诺,这也仿佛他们的生活一直是在一种可怕的循环中度过的;其次,故事的情节很具神话色彩,死去的人可以因为按奈不住寂寞从新回到人间,甚至与活人交谈。这也引起了我看下去的冲动,这是一个仿佛描述一个国家百年的繁衍与生存、耻辱与压迫的故事。

霍·阿·布恩蒂亚带领他的妻子,以及他的亲属朋友们历尽千辛来到了一片未开垦的土地上,开辟了一片广阔的天地,这块后来被命名马孔多的小镇上,蕴含了无穷的神秘,但似乎又令霍·阿·布恩蒂亚陷入了无穷的孤独。在他身上也体现了那种可怕的循环,在他对创造发明产生厌倦以后,便整日地呆在实验室里制作金属金鱼,每做到二十条的时候就将它们熔化重做。他的后代奥雷连诺又从战争走向孤独,终于也陷入了循环制作金鱼的怪圈中。

家族一代代地传承,又一代代地都是那副孤独样,直到家族的最后一代奥雷连诺·布恩蒂亚的出世,由于垄断资本主义的入驻,不仅是布恩蒂亚家族,整个马孔多已经开始没落了。那本羊皮书卷上用梵文字描述的这个家族从建立到没落其实已经是注定的宿命,终究是一个可怕的循环。

《百年孤独》读完后都会给人留下一种沉重感,我认为这种感觉才是作者真正想传达给读者的。

《百年孤独》读后感5

孤独的力量是可怕的。书中描写的布恩迪亚家族七代人都在孤独中死去,他们的经历大致是相同的,在马孔多这一片土地上,没有进步,没有创新,每天重复上演同样的剧情,生活在那里的居民注定是不快乐的。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拉丁美洲的历史是不断重复着的怪圈,不是前进,而是徘徊。荷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孔多的繁荣。因为马孔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一条道路,把马孔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他曾向妻子抱怨说道:“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地过日子。”可惜的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颗大树上,几十年后才在那棵树上死去。荷塞死去了,连同马孔多的文明。之后的几代人,也重复上演着同样的悲剧,导致马孔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到最后整个马孔多就被一阵来历不明的风刮走了,从地球上消失了。

读这本书的时候心情是压抑的,因为整本书几乎没有向上的积极气息,有的只是孤独和颓废。才发现自己是这么地害怕孤独,讨厌孤独。我们每天都生活再一个日新月异的世界里,科技发达,文明进步,我们马不停蹄地向前奔跑。于是我们开始反思,是不是节奏太快了?是不是步伐太仓促了?是不是该停下来,寻觅一份安静,让心灵歇歇脚?可是只有停下来才会发现,原来我们不停地往前赶才是我们想要的,我们只有不停地创新,不断地进步,我们才会快乐。

当我读到:当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看到被蚂蚁吃得只剩下一小块儿皮的儿子时,他终于破译出了梅尔基亚德斯的手稿。手稿卷首题辞是:“家族中的第一个人将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个人正北蚂蚁吃掉。”原来,这手稿记载的正是布恩迪亚家族的历史。在他译完最后一章的瞬间,一场突如其来的飓风把整个马孔多从地球上刮走了,从此这个村镇就消失了。

有什么东西在我内心深处轻轻地爆炸了,一朵一朵小小的淡白色的云朵炸开了,就像花朵不得不绽放一样。我多么希望,所有人的孤独都能消失,我们要的不是一个热闹的表象,而是一个真实的未来。

《百年孤独》读后感6

《百年孤独》是世界文学史上迷幻现实主义代表作,通过阅读这本书,可以让我们对三个字的感悟非常深刻——想象力。马尔克斯给主人公设置了充满传奇色彩的人生,用文字讲述了一个家族七代人的故事,以及在战乱的年代里马孔多小镇的百年历史,历经风雨和岁月,故事还融入了神话传说、宗教以及民间故事等素材,丰富多彩。

百年孤独是围绕布恩迪亚家族展开的,第一代布恩迪亚人的传奇生活经历就让我感到惊奇。布恩迪亚与乌尔苏拉结婚却害怕长出尾巴于是穿着紧身衣,被大家嘲笑,之后在斗鸡比赛中胜出后杀了讥笑自己的同村村民。之后又收到村民鬼混的搅扰,痛苦凄凉的眼神让他不得安睡,于是决定逃离这个村子。经过两年的迁移,他们来到一片被大沼泽地围绕的小镇马孔多,在梦的指引下定居此地。他很聪明,是一个有创造力的人,从吉普赛人带来的文明中发现了获得了很多知识,并有了新的发现,因此对科学文明十分向往,整天研究自己的科学实验,最后因精神失常而死去,家里的重担落在了妻子乌尔苏拉身上。

以上便是百年孤独中第一代人的故事,读过之后,你是否被作者的想象力而震惊了?通过阅读这本书的后续故事,你会发现乌尔苏拉活了110多岁,见证了马孔多小镇的百年历史。而在这段历史里,发生了几十次内战,战争的残酷让底层人民生活艰难。

百年孤独深刻的揭示了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的残酷和普通民众的愚昧和盲目,让我们感慨万千!

《百年孤独》读后感7

因为书中无可抗拒的悲剧结局,我躺下后翻来覆去睡不着。布恩迪亚家族百年兴衰的历史,每个人无可排解的焦灼与孤独,冥冥中无可抗拒的宿命都让我无法入眠。这是一部拉美历史的兴衰史,伴随着城镇的建立,科技的发展,殖民者的入侵,自然灾害的肆虐,原著民的反抗、挣扎、屈从乃至安于命运的安排。整部书充溢着灵异鬼魅的色彩、异于西方现代文明的情调。文字富有写实性,生动逼真的再现生活的同时,又不乏诗意、幽默与浪漫,许多段落读下来津津有味,忍俊不已。

今天整本书大概又过了一下,整理了一下布恩迪亚家族七代百年的谱系,对书中的情节愈发的明晰起来。这本书是我接触到的第一本拉美文学的书籍。可以说这是一个很高的起点。该书是1982年的诺贝尔文学奖得主。同时,该书也是中国第一次获得加西亚*马尔克斯的中国文版授权,据说是天价。2011年6月第一版。我很庆幸选在这个时候来读这本书。我记得以前也经常看到这本书的中文版,但是只知其名,不曾深入。原来以前的都是盗版啊。如果十年前读这本书,我未必能理解其中的精髓。我现在读一部作品,更喜欢作品中体现人性,揭示人性的东西。我相信,无论历史如何变迁,人性的东西总是最基本的最恒远的。加西亚*马尔克斯的高明之处在于他把人性置于广阔的时代变迁之中,举重若轻地把拉美的历史通过一个孤独的家族历史体现了出来,并警示世人,拉美将走向何方?

人们习惯于把《百年孤独》看作魔幻现实主义小说,而我更赞同马尔克斯自己所说的:“我写的都是现实。”我相信超自然自量的存在。而在越是落后的地区,灵魂与鬼神都是与人类同在的。譬如在广大的农村地区,我想极少人不相信人死后是有灵魂的,所以灵异的事件总是频频出现,你把它看做是迷信也罢,只是人的意识也好,它就是存在着,在现实中,或者在脑海里,反正总有一个所在。你可以把它看做魔幻,也可以把它当做现实。

这本书的译者是范晔,是我们的同龄人,70后。他的中国文学的功底也是相当好的,语言华美、幽默、又满是无可奈何的忧伤。我真以为自己在读中文原著呢。一个翻译者能够让读者有废寝忘食读下去的冲动,就已经是成功的了吧。哎,跟人家比起来,我们真是惭愧。人家年纪轻轻,翻译起来竟是大家手笔,我辈读此书,竟然还有不认识的汉字,惭愧惭愧啊。唯一困惑的是,根据网友的介绍,好象别的版本里出现的猪尾巴是个女婴,范晔的译本里却是个男婴,真想赶紧找到其它的版本看看,或者如果自己懂西班牙文,找来原文看看也好。

不知道是不是阅历增加了,我读此书,倒是没有太多时光错乱或者身在魔幻或者异国的感觉。相反,我倒觉得布恩迪亚家族的百年历史跟中国的历史有相近之处,难道是书中有东方的元素?还是因为同样曾经遭遇外敌的入侵?或者是经历了从落后到文明的苦难过程?包括书中人物的命运我在今日的农村依然可见。

这样一部作者倾其心血写了一年多的巨著,当然不是我三天就可以领略其精髓的。这也是我读书的习惯。对于喜爱的书,第一遍往往是要焚膏继晷通读,了解故事梗概,知道其结局,方可安心;第二遍则是理清人物脉络,了解故事发生的时代背景;之后则不知道是不再读或者是若干遍地咀嚼,取决于对作品的喜爱程度及作品对我的影响。

又是凌晨了,明天继续“孤独之旅”。

《百年孤独》读后感8

在与世隔绝的马孔多里,浓缩着一个世界,浓缩着世界上的各类人,也浓缩着世上所有的孤独。

在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里的所有角色,像是一个个有血有肉的人,但更像是空虚无比的灵魂。我在读这本书的同时,从里面的人物的性格中,读出了我们一生中可能遇到的种种孤独。

何塞·阿尔卡蒂奥·布恩迪亚,一位屡经失败,却又百折不挠的科学家,总是拥有着无尽的幻想和无穷的毅力。他身上映射着所有的科学先驱者的影子,狂热和冷淡,鲁莽和沉着,探知的欲望和放弃的意念,各类矛盾的品格在他的身上一一体现。他试图用磁铁挖掘黄金,试图将望远镜作为武器,试图把水银冶炼成金子。他的努力并没有得到多少人的理解,乃至于朝夕相处的妻子乌尔苏拉也排斥他的所作所为。可是当他揭破了生命的所有谜底时,他却被当作疯子,被捆绑在栗树树干上,被迅速地遗忘。昔日的炼金梦想在看透生命的他的眼里已成虚无,他只能忍受着生与死之间横亘的痛苦——无尽的孤独。马尔克斯似乎在用这个,表达着对所有的开拓者的深深的同情。

至于乌尔苏拉则是一位任劳任怨的劳动者。在那个时不时闹得天翻地覆的家中,她永远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她从没有唱歌的乐趣,也没有游玩的雅致,各种劳动如同拼图一般拼凑出她那紧凑而又孤独异常的一生。她无处不在。她的身影出现在家具的迷幻倒影中,出现在朴实无华的天地中,出现在糖果小作坊的喧嚣声里。她又虚无缥缈,就像是来到人间通过劳动来赎罪的亡灵。到最后,伴随着她的死亡,她的名字也被丢到了记忆的深渊之中。作者写出她冗长的一生,同时也是对哥伦比亚所有孤独的劳动着的赞歌。

至于奥雷里亚诺·布恩迪亚,这位最为孤独的前行者,一生发动了三十二大大小小的起义,却又为了重归原先的生活毁掉了自己创造的战争成果。他逃过十四次暗杀、七十三次伏击和一次枪决,官至革命军总司令,却只换来了一条以他名字命名的马孔多街道。他的一生如飓风般浩荡壮烈,又如死水般宁静孤独。就像那些在哥伦比亚为自由而战的人们,不论生时建立了多大的功绩,死后依然被大多数人遗忘。

一个村庄中,有着一个世界的万象。这个孤独的村庄在雨季无尽的雨水中,在旱季无边的干旱中,在漫天飞舞的蝴蝶和遍地横行的蚂蚁中,品尝着人间的各种苦涩和孤寂。

但是,如马尔克斯所说:“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现代化的社会用文明将孤独消除,还给这些与社会格格不入的人一个崭新的天地。这样,在新的社会环境中,他们会忘掉内心的迷茫,赢得充实的人生。

《百年孤独》读后感9

《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加西亚·马尔克斯。马尔克斯的名字是与魔幻现实主义联系在一起的。而《百年孤独》就是展现其魔幻现实主义手法的代表之作。以此书为标志,魔幻现实主义流派达到了十分完美的程度。《百年孤独》是拉丁美洲魔幻现实主义文学的代表作,被誉为“再现拉丁美洲历史社会图景的鸿篇巨著”。加西亚·马尔克斯于1982年荣获诺贝尔文学奖。

《百年孤独》的叙事结构不同于一般小说。这部小说内容复杂、人物众多,情节离奇。马尔克斯采用了连环、环环相套、循环往复的叙事结构来展现小镇马孔多的历史。仿佛一个循环向上的气流。这种环环相套的结构恰如其分地表现了小说的一个主题:人的孤独、封闭以及由孤独封闭而造成的落后、消亡。作者对“孤独”这一具有民族特性的问题作了深刻的揭示。作者在书中溶汇了南美洲特有的五彩缤纷的文化。他通过描写小镇马孔多的产生、兴盛到衰落、消亡表现了拉丁美洲令人惊异的疯狂历史。本书以很大的篇幅描述了这方面的史实,并且通过书中主人公带有传奇色彩的生涯集中表现出来。政客们的虚伪,统治者们的残忍,民众的盲从和愚昧等等都写得淋漓尽致。

作家以生动的笔触,刻画了性格鲜明的众多人物,描绘了这个家族的孤独精神。小说描写的布恩蒂亚家族一代一代“他们尽管相貌各异肤色不同脾性、个子各有差异但从他们的眼神中一眼便可辨认出那种这一家族特有的、绝对不会弄错的孤独眼神。”每个人都无法逃脱被孤独所折磨的命运。乌苏娜在冗长的雨季中漫漫腐烂。阿玛兰塔一刻不停地缝自己和自己仇视了一生的女人——雷贝卡的裹尸布。雷贝卡足不出户疯疯癫癫地过了后半生。青年时激进热血的奥雷良诺上校晚年开始在自己的实验室里做起了金属金鱼但是他每做到二十条就熔掉他们重做。这象征着他父亲所开创的马孔多乃至整个拉美的近代史从一开始就陷入了循环的怪圈中。在这个家族中,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

尽管很多人为打破孤独进行过种种艰苦的探索,但由于无法找到一种有效的办法把分散的力量统一起来,最后均以失败告终。这种孤独不仅弥漫在布恩迪亚家族和马孔多镇,而且渗入了狭隘思想,成为阻碍民族向上、国家进步的一大包袱。作家写出这一点,是希望拉丁美洲民众团结起来,共同努力摆脱孤独。所以,《百年孤独》中浸淫着的孤独感,其主要内涵应该是对整个苦难的拉丁美洲被排斥现代文明世界的进程之外的愤懑和抗议,是作家在对拉丁美洲近百年的历史、以及这块大陆上人民独特的生命力、生存状态、想象力进行独特的研究之后形成的倔强的自信。

这个古老的家族也曾经在新文明的冲击下,努力的走出去寻找新的世界,尽管有过畏惧和退缩,可是他们还是抛弃了传统的外衣,希望溶入这个世界。可是外来文明以一种侵略的态度来吞噬这个家族,于是他们就在这样一个开放的文明世界中持续着“百年孤独”。作者表达着一种精神状态的孤独来批判外来者对拉美大陆的一种精神层面的侵略,以及西方文明对拉美的歧视与排斥。“羊皮纸手稿所记载的一切将永远不会重现,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注定不会在大地上第二次出现了。”

事实上,这本书并不容易理解。如果没看明白,不要逼自己去理清那些看似纷乱的情节,不必搞清楚那一代又一代的人物关系。只看了一遍,我不能说我看懂了。懂与不懂没有标准,一千个读者,一千个哈姆雷特。这本书的确是一本可以好好翻读几遍的书,或许每次读都会有不同的体会。

《百年孤独》读后感10

记得半个月之前,在看了余华的《活着》的作者写作的意图的时候,余华曾经提到了《百年孤独》这本书。于是迫不及待的想看。终于在网上找到,并下载到手机中。

《活着》和《百年孤独》有个共同的特点,没有华丽的辞藻,没有振摄人心的警句,有的只是平淡的描述。加西亚·马尔克斯通过描述布恩迪亚7代人的命运,展示了这个家族的兴衰,以家族的第一代人乌苏拉担心生出一个长有猴子尾巴的孩子,到这个担心在最后一代身上出现为结尾。

当看到圣索非亚。德拉佩德把自己的所剩的两三件换洗的衣服捆成一个小包准备离开被小草包围、红蚂蚁侵蚀的老屋时,给人一种大厦即将坍塌的感觉,她为这个家族默默的付出,而她的那个高傲的有着贵族血统的儿媳妇却把她当成固定的女仆。尽管她从少女时代就居住在辞,但是此时她空有收拾房子的心,也无力了。在离家出走的时候身上仅仅带着一比索25生丁,还有可怜的几件衣服,看到这里,谁的心都不会不凉透的。其实在乌苏拉眼睛失明去世以后,这个家族就逐渐走上了衰退的道路,特别是她作为家族中的主心骨,在去世以后,衰退的趋势更无法遏制。这个遭受百年孤独的家族,连同如镜子般的马孔多镇,被飓风彻底抹去。

菲兰达她高傲、虚伪、懒惰,虽然这些都是她从小生长的环境所造成的。但是看看背叛她的丈夫、她不争气的儿子、还有被她毁掉的大女儿梅梅,这个女人着实可恶的很。

孤独很可怕,在总是生活在以自我为中心的圈子中,容易走上自我的封闭。

读完这本书,感受了拉丁美洲人名所遭受的苦难。很奇怪,突然想到了南京大屠杀,至今日本政府都不承认。过去的100多年中,我们民族也遭受了巨大劫难,在国际上被孤立,还好我们没有走上极端。

《百年孤独》读后感11

带着“久远了人变了应该会有不一样的读书心境”的想法,多年以来第三次翻开这本书,才终于读完。

手头的这本书购于94年,出版于浙江文艺,91年版,定价6.80元。书页已经泛浅黄,散发着一种陈年旧书的味道。如果再久远再久远一点,就和书名更相符了。

读所有外国小说带给我的感觉都总是大体一致,不知道是翻译的问题还是文风的问题。即使的一部轻松的民俗小说,我也感到一股浓郁久酿的散不开的风情。这位拉丁美洲的作家给我的感觉尤为突出但也迥然不同。

马贡多那与大地浑然一体的原始、未经开化的纯粹,仿佛让我看到了最初傍河而居的人类部落。那个时候他们是团结的,是大胆的,是赤诚的,也是智慧的。而后的故事就可以简单归结为外族和殖民者的入侵。马贡多的居民一步步由“愚昧”走向“文明”的长征中,历经了一次次冲击,精神的物质的,在蜕变为文明人之前,马贡多连同它的居民在飓风中消失了,如同从未存在过一般。

布恩地亚家族的七代人历史就是整个马贡多历史的缩写。他们在与外界的侵扰抗争中,从愚昧无知到广泛猎奇最后回到愚昧。乌苏拉第一代就在担心自己会生出长着猪尾巴的孩子,而到第七代布恩地亚家族终于还是出了个长着猪尾巴的孩子。时间在奔跑,而人类的本性却始终停留在原点。

虽然《百年孤独》已被划上了反之反帝反封建反独裁的标签,但我仍想谈谈这之外的东西。在这个没有伦理,鲜有道德感的家族,是什么维持了它七代人的延续?女人。从乌苏拉·伊瓜朗到圣塔索菲娅到阿玛兰塔到菲南达再到阿玛兰塔·乌苏拉,甚至是贯穿全书的庇拉·特内拉。这些女人在那个几经摧残的老屋内生养了那些个或封闭或穷奢极欲或好战好斗或愚钝的男人,在最艰难的时刻守护着这个家。男人和她们在感情上是分离的,没有沟通的,而她们之间也是分离的,缺少体谅的。这就构成了孤独的一个个元素。

我看着这些被我写在纸上的名字,无非是翻来覆去是那几个,雷同是本书一大亮点,不仅姓名,还有性格。这些雷同告诉我的是,历史是惊人的相似,这个家族的命运翻来覆去也不外乎那些。你以为时间在往前走就改变了一切,其实时间的长河在顺势而下,你却站在河中央低头数着脚丫。

我能感受到孤独笼罩着这个家族的人们,却也找不出解救这孤独的办法。是他们的麻木不仁?是他们缺少爱的滋养?是他们被外界的新奇与不堪蒙蔽了眼睛?如同作者加西亚马尔克斯说,孤独的反面是团结。而试想,我们原始愚昧尚未开眼看世界的祖先在遭到外部的引诱或侵略时,个个被眼花缭乱的事物迷得晕头转向的时候,怎么会还记得抱作一团共同御敌?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因为是敌是友他们真的一时难以分清。所以他们注定了孤独,在经历这些动荡和变迁中,无人可以倾诉无人可以依靠。于是,雷蓓卡坐在摇椅上吃土,数年之后阿玛兰塔坐在同一把椅子上日日编织裹尸布。

今天刚好是哥伦比亚独立的纪念日,看完了这本书也聊以为此纪念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12

先是两件关于这本书的事情:

深圳一个朋友说:“我们学校图书馆的那本《百年孤独》,前十页被密密麻麻的线占满,乃至还有读书笔记,可后米娜,干净得像新的,看起来很爽。”

前几天,邻班一个同学向我借《百年孤独》,看了大概一个星期还给了我。我高兴地问他“你读完了?”他说“没有,读到一半太难受了,读不下去了。”

它对我而言是这样一本书:有一天,我突然发现自己已经有三年没读一本闲书了,忽然很恐慌。随手从家里的书橱上拿下一本来,便是它。读完第一篇,觉得不甚精彩,却又有说不出的感觉。又是忽然有一天,看到它,有种再读一遍的冲动,便拿起来,再读。这种冲动有了好几次,待我觉得它精彩时,已经读过六遍。也许这就是一些书的魅力所在。后来我听说马尔克斯因此书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时,想:原来得奖的可以是这样的人,这样的书啊。也许那种东西,“艺术”?它离我们很近,只是我们不自知。

墨尔基阿德斯

“他背对着百叶窗坐着,阳光从他身后流泻出来,他的声音启迪着人们心中最愚昧的角落。”

我很喜欢墨尔基阿德斯,喜欢这句描写。我喜欢想象他背对阳光坐着,平静的呼吸和话语搅动着尘埃,而这些话语又是如此柔软,使人得到启示。我向往那种氛围,每一个奥雷良诺,静静地坐在炼金室里,望着那个一半是现实,一半是祖辈记忆的.睿智老人,讲述着什么,让人心灵宁静。尽管布恩地亚的族人来了又走,走了又来,可他一直在那儿,背对着百叶窗坐着。我也想坐在那儿,聆听他的言语,发誓绝不像奥雷良诺们一样沉沦在酒色世界和自己的孤独里……可惜,只有自己能启迪自己。

奥雷良诺·布恩地亚 上校

“原来我们发动这战争,只是为了不把房子刷成蓝色。”

不知为什么,我和这个人,这个被乌苏拉称为“没有爱的能力”的人有着深深的共鸣。他的愤怒,冷漠,执着令我莫名熟悉。我仿佛可以看到他的眼睛,相貌,听到那种说话的口气。甚至当他最后一次,因政府在养老金问题上背弃信诺,找到马尔克斯上校,请求重新牵动那根链条时,我觉得我心中竟有一种相似的愤怒,还有无奈。可他是悲哀的,在荣誉的垃圾堆里滚了一圈,最终在制作小金鱼中得到了平静,孤独的平静。虽然他曾经轰轰烈烈,躲过了二十次暗杀,发动了三十二次起义,但他一事无成,转了一圈回到原地,连他父亲都不如——至少他父亲建立了马贡多。

阿玛兰塔

“你要步入教堂的门,就要才在我的尸体上过去。”

阿玛兰塔是这样的人:当克雷斯庇与雷蓓卡在一起时她誓死阻止他们结合,而当克雷斯庇爱上她时,她却回答“我这辈子都不会和你结婚的。”最后,马尔克斯上校耐心地等着,直到被处死,也没有等到什么。

她对雷蓓卡的仇恨是漫长的,却在时间洗涤下成为一朵纯净的仇恨之花。她先是为雷蓓卡,后为自己编织着裹尸布,在漫长的孤独中老去。为什么?我也不知道,也许仇恨能使人变质,痛苦,然后灭亡。为了爱一个人,去恨一个人,不值得。

时间

“奥雷良诺?那只不过是一条街的名字,很多家的小孩以那条街命名。”

“你真的不相信奥雷良诺发动了三十二次起义的事?”

“那只是个传说罢了。”

明明上校还在眼前,转眼间他的故事被人遗忘。这就是时间,洗涤一切的时间。似乎布恩地亚家族的每个人,自从出生起,就被时间打下了烙印。一个个人成长,老去,在遗忘中被人遗忘,除了墨尔基阿德斯。就这样在时间的流淌中孤独,平静,死去。

“他们家族第一个人从远方来,最后一个人正在死去。”

马贡多

“镇中心竖起一块牌子:上帝存在。”

马贡多是一个过程。它是一个养满了百灵鸟的小镇,是一个吉卜赛人推销新发明的地方,是被外国人冲击得满目苍夷的地方,是一片废墟。

在这个从头至尾又回到原点的训话那种,似乎让人明白了一些东西,是什么呢?我不清楚,我只大概知道,我更喜欢那个马贡多,那个养着百灵鸟的原始的马贡多。

霍塞·阿卡迪奥·布恩地亚

“这很简单,因为我疯了。”

他身上有的,便是它遗传给阿卡迪奥们的激情。他建立马贡多,迷上炼金术。虽然无数次失败,可他的激情从未熄灭。他为了把马贡多建立得更好而付出终生,直至被绑在树下。他疯了吗?我不知道,也许只是知道的太多,像墨尔基阿德斯,他亲爱的老师一样,逃不过死神吧。

《百年孤独》读后感13

“文学是为了嘲笑人们而做出来的最好的玩具。”这句话是最后那个和阿玛兰塔·乌苏拉爱的死去活来的奥雷良诺的朋友阿尔瓦罗说的。那么加西亚·马尔克斯写这本书我可不可以看做他在嘲笑,而且不仅仅是拉美的历史。

今天下午在图书馆一口气读完了最后四章,其实早在读到老阿玛兰塔死的时候就已经开始不安了,虽说之后的家庭成员在一定程度上复兴了另一种形式的家业,可是那种浮躁虚华正是预示从波峰下滑直至衰落的最好嘲讽。这个时代就这样没落的开始了。

作者以平直的语言讲着看似与他无关的故事,语气里没有表情,可是之中有似夹杂着弱弱的同情。每个人孤独的方式都不同,却又是一脉相传。这个家里是由女人来支撑的,所以孤独就显得风情和动人了。

然而,他是这么嘲笑的。追求科学与外世界的被科学和超脱的精神折磨而死;环球漂泊见多识广的最终还是回到这里离奇而死;一心操守家业,默默打理内务的被煎熬而死;参与战争、起义和游行活动的因对斗争的恐惧而死;纯真的升仙,恶俗的堕地,在与大自然的抗争中,全部被意识卷走,剩下干扁腐化的躯壳。

最后得知墨尔基阿德斯为这个家族早就准备好密码羊皮书,我仿佛看到了长满绿斑的吉普赛老头闪着黑色浑浊的眼睛嗤嗤地笑,笑这个家族以看不到的程式缓缓地进行。每个布恩地亚家族成员和与其有关联的外人本都拥有特殊的力量,所有人的力量在明处互相烘托,却在暗处抵消。让孤独占了上风。

我们在看着,仿佛自己成了最后的奥雷良诺,阅读一本已经铺叙好的镜子,在镜中是否看见自己与周围不断的执拗着,孓然一身。我们按照作者设定好的路线笑着小说中人物的愚蠢,笑着不同民族的无聊,笑着旧时人们的落后。但自己是否真的就那么精明发达?我们的本性就是旁观者,却没法旁观自己,这部书终于反射出作为旁观者的卑劣。

我们被同情地嘲笑了,不过我们还好有这面镜子,看看自己僵硬的表情。

《百年孤独》读后感14

今年6月,在台北,几十家国际媒体的亚洲特派员在一起吃早餐,和一家危地马拉报纸的首席记者聊天。老头已经五十多岁了,黑色的胡子和头发,夹杂这一些学究气的花白,还有典型的拉丁人鼻子。带一副亨利基辛格式的眼镜儿。说起英语来带着些许口音,语速不急不缓。

老头是个自由派,我跟他聊切·格瓦拉——我并不喜欢这个人,但我知道这是个符号——他跟我说切·格瓦拉并没那么受欢迎,或许喜欢卡斯特罗的人更多一些,但他不能确定。然后是莫拉莱斯和查韦斯这对活宝。老头说,查韦斯是个愚蠢的经济管理者和外交家,但他的social project确实卓有成效,你可以不喜欢他,但必须重视他。我喜欢这种balance的调调,老记者的职业本能已经渗透进了日常谈话。

再然后我说起我对百年孤独的热爱——我不知道百年孤独的英文名字,但我能蹩脚地尝试发出cien anos de soledad的音,还有garcia marquez。老头微微低头,从镜片上方又看了我一眼,平静的眼神亮了一下。

接下来的三天中,只要我还能在早餐餐厅中找到他,我就端着盘子坐在他身边,听他讲那过去的故事——老头年轻的时候是马尔克斯的粉丝,曾经采访过他本人,对他的所有故事了如指掌。

我也顺便介绍马尔克斯对中国,以及对我本人的影响。我说我第一次读这本书的时候才15岁,在高中宿舍的被窝里,从下午六点到晚上两点一口气读完。我说,拉丁美洲是一片有故事的土地,就像中国。老头儿一边往面包上涂黄油,一边微微点头。最后一天分手的时候他说,欢迎来危地马拉。

中国和拉丁美洲,这两片土地在过去的300年里有着太多相似的故事。

但中国人没有把这些故事写出来,至少没有写得这么彻底。

这就是为什么我要把百年孤独读一辈子。

《百年孤独》读后感15

这本书是和《麦田里的守望者》一起买的,当时刚上高中,军训的时候花了七天的时间看完它,那个时候没把它当名著来着,因为可读性非常的强,完全被迷住了。就是一个劲的往下看,名字啊什么的,都仔仔细细记着,因为看之前,先读了编者按,里面有这方面的提醒。

所以我看得也很轻松。

当时里面最喜欢的人物就是乌苏拉,还有有点小白倾向的俏姑娘蕾梅笞斯。

有很多地方看完了,都还吃吃的笑起来。

现在看来的话,才知道这叫阅读的快感。

有很多章节想起来的时候就拿起来反复的看。思想啊,内涵什么的都没有深刻的去想。

在我看来,它就是一部老祖母絮絮叨叨讲述的一个引人入胜的童话故事。

《百年孤独》读后感16

无怪乎马尔克斯花了那么长时间去写出这本书,它的确与我之前所看过的很多小说都不一样。情节的高度密集造成了表达空间的压缩,因为篇幅摆在那里。

整本书数十万字中的大部分是马不停蹄的快节奏情节发展,而作者的表达并没有刻意地塞进字里行间,而是靠着整个情节的情绪基调的不变来达成。小说中情节的发展一日千里,而整本书的情绪却如一只巨大的木桩钉进了大地一般纹丝不动。作者正是用这种手法来凸现出这种一成不变的情绪,那就是深深的孤独之感,也正是因此我感觉到布恩蒂亚家族百年间数代人的性格核心几乎并没有什么改变。这个家族就像河流中的一块石头,抵挡得了过去,却无法与未来同行。

印象最深刻的一段是第二代人中,何塞·阿尔卡蒂奥的死。他被不知从何而来的zi弹击中,血液在大地上流淌,穿过了整个马孔多,避开了所有人的眼睛,绕过容易被弄脏的地毯,一直流到正在厨房忙碌的乌尔苏拉面前——乌尔苏拉才是这个家族数代人真正的精神支柱。

何塞·阿尔卡蒂奥是第一个死去的布恩蒂亚,流出来的是孤独之血。火药的硝烟气味久久不散,萦绕在他的房子里,萦绕在他的墓地中,直到很多年后才被香蕉公司用水泥封住。

那一刻,我感觉到了贯穿百年的孤独那彻骨的荒凉。

《百年孤独》读后感17

前几天在地摊上买到了黄锦炎版的《百年孤独》,也算是个小小的意外之喜,毕竟以前跑了不少旧书店也没买到,而且由于版权问题这个译本不会再版了。花两天时间加班加点把新买到的这本旧书看完后,脑子已经被书里的一群奥雷良诺和阿卡迪奥绕晕了。《百年孤独》也看过三四遍了,但我还没能完全捋清书里的人物关系。

这回读完《百年孤独》,我忽然想到了另外一本小说《白鹿原》。以前没想过这两本书有什么关联,细细一琢磨,《白鹿原》在很多方面都和《百年孤独》颇有相似之处。本想就此写篇小文章,打开电脑一搜,已经有几个人提出了相同的看法,而且比我考虑的更为全面更为独到,陈忠实自己也说创作《白鹿原》受马尔克斯影响最大。小说作者都这么说了,只好说自己琢磨出来的东西是愚者千虑之一得,不过独立思考所得虽非首创,读书能有点心得什么的也值得高兴,看书的乐趣也就在于此。

《白鹿原》的朱先生曾意味深长地说,白鹿原成了一个鏊子,暗示历史在轮回重复中缓慢前进。《百年孤独》里也不断说出历史在不断重复。在不少书里看到过类似的看法,比如黄仁宇在《万历十五年》的后记中就说自己认为历史是一个螺旋形状,即前进中有重复,重复里有更新;周作人在民国时期写的社论里也曾略带揶揄地建议当时的时评作者快去翻《资治通鉴》,笑称未来的发展变化早在千年前就由司马光写好了。

这么一想,读史应该也是个挺有趣的事情。《资治通鉴》早就买回来了可还没细读过,以后有时间多翻翻,肯定很是有意思。

《百年孤独》读后感18

孤独是个顽疾,当死亡成为我们路之终点的时候,孤独也就随之而来,这世间有多少吵闹,就会有多少孤独。无疑,孤独本身就是一道枯涩而不可理解的背影,但马尔克斯的笔却是含笑的。他没有徒劳地去化解苦难,而是裹了一层糖衣在外面,那几欲和神话接壤的想象力,让每个冰冷的字都长了一双翅膀,也曾让我读这本书的时候,有一种飞的冲动。

《百年孤独》一书中,奥雷里亚诺第二是个欢快的胖子,他精力旺盛,经营彩票生意,喜欢请很多朋友一起喝酒,一边拉着手风琴,一边马不停蹄地醉。然而,他却依然反复地说着,人生短暂。热闹终归会沉寂,孤独如影相随,每个人都深受折磨,但临床表现却不同。

奥雷里亚诺上校的晚年,终日把自己关在梅尔基亚德斯的作坊里制作小金鱼,每打造出一尾,便将其投入冶炼的火焰中烧毁,如此反复,在那羞涩而凉薄的时光里等待死亡降临。阿玛兰妲则坐在糖浆般的阳光里,日复一日地编织寿衣,白天织,夜里拆。丽贝卡从童年开始就在兜里装满泥土,偷偷咀嚼,像蚯蚓一样恋着那更接近死亡的芳香,而父母的头骨却总在每个梦魇之中嘎嘎作响。

还有思维像滑扣螺丝一般的老布恩迪亚,终日被绑在棕榈树上,风吹雨淋,他瞪大双眼,究竟在想什么?从来没人喜欢去享受孤独,为何我还渴望更多的人来喜欢此书?借用一下摇晃着存在主义旗帜的那些人理论,先将自己逼到绝望的天涯,再回过头来建立希望的天国,唯有这样,才更懂得珍惜生命。我们不需要悲剧,但应该有悲剧精神。即便是浮光掠影活一次,在这斑斓且喧嚣的世间,也该沉下来,挨着土地行走。

在时光里,所有活着的生命,都在踩着节奏行走,并非只有第五交响曲,才流淌命运的旋律,即便踽踽独行的人,也并非只有一进一出的呼吸与每分钟50-80的心跳。生命尚存,播撒不止,也许,下一秒就会春暖花开。

《百年孤独》读后感19

记得初中毕业的暑假,在同学家疯狂借书看:张爱玲、三毛、外国的小说……就在这时,看到了那本影响了我整个成长历程的书,伟大的癫狂的诱惑的书——百年孤独。我不知道在外国这本书叫什么名字,只觉得这个译名苍凉而深有玄机。翻开了,一个一个重复的名字,血统的迷宫,热带的奇异生活,在另一片大陆上的人们奇怪而又恰如其分的哲学。奇怪的人,难以形容的热情和绝望,没有目的,没有意志,命运在时间中兜兜转转,多少无谓的生命在世界上什么都留不下,记忆或是足迹。有个俄罗斯的读者,将这本书从头到尾抄写了一遍,她的原话是:我要看看究竟是作者疯了,还是我自己。

夏天的下午,坐在屋顶上,低头,一页一页地欲罢不能地读。一遍又一遍,始终不会厌倦,那些经典的句子,熟到可以背出,七代人每一个名字,迷宫般的血统都能以一张谱系表来区分。我一直惊异于作者想象力的无边无际,后来,看到一段话,说是每一个作者都只能描摹自己或者周围人的生活。我就在想,哥伦比亚,那个遥远的国度,究竟发生过什么,发生着什么。会不会有人,拥有像奥雷良诺上校一样的孤独神情?在大雨后,那轮新鲜的、砖末一样的红日,真的在大地上升起过么?

真正的爱与了解,真的存在么?奥雷良诺上校在心底拼命搜寻,却找不到与母亲之间真正的情感纽带,终于还是在孤独的硬壳中高傲的死去。他至死都披着毛毯,难以解脱的孤独和没有前途的高傲。高傲激起怒气,怒气让他去反抗,只是最终,他也没有学会,怎样去表达爱。

喜欢雷蓓卡,这个被乌苏拉称为家族中唯一的一个具有坚强意志的女人,在婚事被一再耽搁后,终于抛弃了虚荣,选择了踏实自在的生活,选择了自己的欲望所指的生活。花边和玩具,只是爱情的幻想而已。少女时代的爱情,都是可以为心爱的人退化吃土的。皮埃特罗`克雷斯庇在地球的另一端,精美的漆皮靴踩在潮湿的石径上,每一步都踩在爱人的心上。一个悲剧,这个怯懦的男人的两次爱情,最后只能以死结束。

阿玛兰塔,家族历史上的最温柔最深沉的女人,却没有勇气去承受自己和另外任何人的命运;没有勇气去尝试接受爱的羞耻和绝望。一直在想,为什么她不能接受克里奈多.马尔克斯上校?为什么她明明爱着,却不能迈出那一步?直到后来的后来,才了解爱情的羞耻与绝望。才明白,原来那种不明所以的恐惧和怯懦真的存在。终于明白,她宁愿孤独终老,也不愿意伸出手去采摘的是什么。

《百年孤独》读后感20

在喧闹中,人们时常寻觅宁静;在不安中,人们时常寻亲冷静。他们却在不知不觉中进入了孤独的境界。

在模糊的记忆中,第一次触及到这本书,还是不求甚解地背着“守信是一种财富,不应该随意虚掷”在无数次凝神的瞬间,就会想起这本书,可以称得上与他神交已久。当我怀着虔诚的心灵翻开这本名著后“正入万山圈子里”的眩晕与迷茫感随着页数的增加而愈发萦绕在我心间——立刻就被书里面各种复杂的人物关系以及人物名弄的思绪混乱。但唯—庆幸的是,整个布恩迪亚家族的性格正如题目所展示的一样——孤独。

孤独,成为了他们家族的名片。但又会有人疑惑了,难道作为家中顶梁柱的个、乌苏娜,也孤独吗?没有错,她眼睁睁地看着子孙后代一个个地陷入孤独的深渊,她努力地料理着家庭,装饰着房屋,难着这不是种逃避孤独的积极表现?但她最终也无法摆脱写在羊皮纸上的命运,遗憾而逝。家族的第一人被绑在树上,家族中的最后一人被蚂蚁吃掉的结局也不出意外地接踵而至。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悲剧性的结局与时代的改变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就像前言介绍的那样,这一本书映射的则是拉丁美洲的兴衰史。这本书巧妙地领着我们去见证了拉丁美洲的历史变迁:科技的发展,新道路的探索,现代化的推进,殖民者的入侵,原著居民的反抗以至最后对命运的安排举手投降。在起于孤独到归于孤独中,亦或有人以各种各样的方式与孤独斗争,亦或终其一生溺身于情欲,成了拉丁美洲兴衰史的真实写白。

这个兴盛近百年的家族以及整个马孔多在一夜之间消失在拉丁美洲的大地上,永永远远的与孤独为伴。说到孤独,孤独是每个人的宿命,爱与友谊不能根除它,只能安抚它。不要寄希望于消除孤独,这是天方夜谭。孤独在我们的生活中,无处不在,看看那些垂头丧气的,看看那些望洋兴叹的,心中不免有着孤独,连那些外表开朗的人,也会有承受孤独的那一时刻。显得忙碌的都市人,也不免孤独,这时他们就三两成群,沉迷于灯红酒绿,喧闹繁华之中,然而最后一切又是归于孤独。

孤独不是在山上而是在街上,不在一个人里面而在许多人中间。即使不是一个人,我们也会感到孤独。看着别人与同学分享暑期的趣事,听着一些游戏爱好者滔滔不绝地谈论着游戏。即使在眼前,在耳畔,也瞬间有着邻若天涯的孤独感,既然我们无法抵抗,为什么不去好好地享受孤独呢。《百年孤独》中的家族,努力地抵抗孤独,但心有余而力不足,无奈的被孤独埋葬。他们成了历史,从上古到现在流淌了近千年的历史被孤独所侵蚀。孤独不会随着时光的滔滔江水而汇入大海,也不会随着有佳人的陪伴成烛火焰影。不如以巨人的姿态站起来俯视它,去找寻孤独,去了解孤独,去适应孤独。

孤独,我们不妨将它看成是我们的朋友,一个能让我们看清自己的朋友,一个会陪着自己一路走下去的朋友,一个在万般喧闹中让你聆听自己心跳的朋友,直至化成一抔黄土之后,他也会一直陪伴着你。

《百年孤独》读后感21

这天特意读一篇外国名著《百年孤独》,我额,觉得里面的人物塑造的很好,然后后作者对战争的明白很独特。《百年孤独》的作者是哥伦比亚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他在1982年获得诺贝尔文学奖和哥伦比亚语言科学院名誉院士称号。

诺贝尔文学奖的颁奖词是这样评价他的“加西亚·马尔克斯以小说作品建立了一个自己的世界,一个浓缩的宇宙,其中喧嚣纷乱却又生动可信的现实,映射了一片大陆及其人民的富足与贫困。”

的确,《百年孤独》就是一个很好的体现。全书讲述了布恩迪亚家族的兴衰。书中人物众多,却又独具特色。有坚毅的奥雷里亚诺上校,性格孤傲的阿玛兰妲,墨守成规的费尔南达以及神秘的梅尔基亚德斯。这一大家子人都有着与祖辈相似的性格、相似的经历和错综复杂的关联。他们用自己的双手在马孔多建了这栋豪宅,可随之而来的战争改变了他们,让他们变得麻木、冰冷、做作。他们只能在孤独、忙碌之中寻找安宁。

战争,战争,战争。战争对这个家庭的破坏是巨大的,使他们变得没有人情味。同时,随着科技的不断迈进,马孔多也在不断地发展,但是这儿的人却在逐渐失去淳朴的本性。四年的阴雨,十年的干旱在不断考验着这片土地,最终它在风暴中消失得无影无踪。文中那近亲结婚就会生下长猪尾巴的孩子的古老传说在最末代子孙中应验。

这个神秘的家族中人丁兴旺,甚至让人哭笑不得。正因不知道什么时候就会冒出一个孩子。就像奥雷里亚诺上校的十七个儿子一样他们在同一天不约而同地到来,又在同一天全部被杀。这一家人奇特的经历让人眼花缭乱,与此同时我们也不得不被加西亚·马尔克斯精湛而细腻的笔触所折服。

我们不得不惊叹他笔下的百年孤独!

《百年孤独》读后感22

前几天读完了马尔克斯的《百年孤独》,一向打算写篇读后感,苦于无从下笔。一方面是对作品本身有一知半解之感,一方面想的太凌乱以至于理不出头绪。

一向深刻赞同王菲的《我也不想这样》中的反正最后每个人都孤独,在每段感情中,不管是暗恋还是相爱,到最后会发现不管是需求还是被需求,心灵永远都要有自己的空间。因此仍然你是你,我是我,难免孤独。你我都是一条直线,有人与我永远很近但永远不能相交;而相交后的两条线必然愈行愈远。

对我而言,单从读《百年孤独》的直观感觉来说,是十分的微妙且有意思的。与以往容易入书入戏的我不一样,百年孤独里的悲欢离合、跌宕起伏、生离死别似乎和我之间隔了一层下雨中的玻璃墙。每当我似乎身临其境的时候,总有一层新雨将玻璃重新淋得模糊。也许是正因作者总以戏谑的口吻描述类似神话的种种场景,也许是正因书中人物狂野的孤独离世俗的自己太过遥远。

整本书中,每个人都是一个孤独的个体。从家族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到最后一个具有家族明显特征的奥雷良诺。从高傲果敢轰轰烈烈的奥雷良诺上将到精力充沛平凡而伟大的乌苏拉老妈妈,从纯洁如天使的俏姑娘雷梅苔丝到喜爱热闹以至于娶了两个老婆的双胞胎之一。

这些人,从出生开始就是孤独,逐渐的,有人在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第一个霍赛阿卡迪奥、梅梅;有人在对抗孤独中失去自我,比如雷贝卡;有人清醒的知道自己的孤独,可却无能为力,比如阿兰玛塔;有人孤独一生却不自知,比如乌苏拉,比如俏姑娘雷梅苔丝;还有人在生命的最后幡然悔悟,可惜为时已晚,比如我的上将奥雷良诺。

一部繁杂庞大的百年家族史,一部脉络清晰的地方兴衰史。在时刻的洪流中,个人在大背景的起伏中显得那样无力。羸弱娇小的被夺去生命,孤独执着着的留下悲伤的痕迹。无端去世的雷梅苔丝的萝莉像被作为祖母的形象保存,到最后仍然在咬手指的雷贝卡执着的不肯死去。经历夺走3000人生命骚乱的阿卡迪奥得不到任何人的坚信。他们都是人群的异子,孤独的极端。

对于我,则早已习惯了与孤独为伴,未必开心,但也未必悲哀。孤独是一个陪伴人一生的伙伴是一个既定事实,与其否认,与其抗争,与其无谓的逃避,不如理解它,拥挤的人群里让它保护你回家,周六的上午让它陪你吃早餐,整理阳光,周日的下午让它陪你晒晒太阳,晒晒俱疲的身体与心灵。

如果你和我、和大多数人一样,周期性的抑郁,不妨看看这本书,让书中孤独人的鲁莽激起你无畏抗争的勇气。也许,我们能够活得更牛逼哄哄,至少在别人眼中。奥雷良诺上将死去的时候,我心中一阵痛楚,就是这么想的。

我坚信,这本书能给我的,远远不止于此。

《百年孤独》读后感23

我常常自矜自我喜欢读书,爱好书籍,却又常常在读书时极为偏好,兴起试读名著,却又为那其中的晦涩难懂而撤退。事实上,于我而言,《百年孤独》正是如此。

读过一遍,心头复杂感情简直无法形容,最多的想法是:天哪,这写的到底是什么东西?什么奥雷里亚诺,乌尔苏拉,阿尔卡蒂奥,本就对各种又长又拗口的外文名敬而远之的我,更是读起来费力的将人物与身份对上。最要命的是,父亲跟儿子常常会起同样的名字,让我毫无头绪,一遍读下来,脑子里好像有浆糊,真是一点感想也没有了。

不客气的说,我实在是想着自我还有阅读笔记,才硬着头皮读了第二遍。这一遍,我依旧不懂,却感受到了内心有了什么,咕嘟咕嘟的冒着泡泡。

它看起来那样荒诞,在现实生活中不可能会有持续了四年多的雨,一个老年神父不可能只喝了一口可可茶就能浮在空中,死者更不会因为耐不住寂寞就重返人间……但这一切都发生在了这个家族的身边。更令人奇怪的是,书中这个绵亘了百余年的世家中,男子不是叫做阿卡迪奥就是叫做奥雷良诺,而家族中各种奇怪的事情,在阿卡迪奥直到家族的最终一个守护者奥雷良诺的身上反复的发生着。

读书之前教师介绍说,诺贝尔文学奖得主莫言的魔幻现实主义正是由此影响。此时我也是切身的体会了。

《百年孤独》描述的是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亚家族的一部兴衰史,其脉络就是自闭到开放,开放到繁荣;再由开放到自闭,自闭到毁灭。马贡多礼貌的创始人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与妻子乌苏拉以非凡的胆识和开放的精神,开创了马贡多的繁荣。霍塞·阿卡迪奥·布恩迪曾向妻子抱怨说:“世界上正在发生不可思议的事情,咱们旁边,就在河流对岸,已有许多各式各样神奇的机器,可咱们仍在这儿像蠢驴一样过日子。”因为马贡多隐没在宽广的沼泽地中,与世隔绝。他决心要开辟出一条道路,把马贡多与外界的伟大发明连接起来。可是,他却被家人绑在一棵大树上,他的拉丁语,在家人心中只是疯言乱语,几十年后他才在那棵树上死去。

之后的几代人,夫妻之间、父子之间、母女之间、兄弟姐妹之间,几乎如出一辙的没有感情沟通,缺乏信任和了解,孤独、苦闷、猜忌,导致了马贡多狭隘、落后、保守直至没落。

就像奥雷里亚诺,不断的战争,他甚至已经忘记了当初的目的,而是在杀戮,血腥中度过。他的结局停留在小金鱼中。

孤独是感受,孤独又无法感受。

当奥雷良诺参透了墨尔基阿德斯的羊皮卷的奥秘,一阵飓风将马贡多抹去,从世人的记忆中根除,“因为注定经受百年孤独的家族不会有第二次机会在大地上出现。”书中如是说。

《百年孤独》读后感24

我无法像他们一样,那么深切的去歌颂《百年孤独》。任何一本书,在我这里,就是一面镜子,照见自己的同时,也照见了我们习惯漠视不见的事实。我在想,那些人他们悲戚的命运。他们曾经那么努力执着、那么夺目,却有一个那么荒诞和无聊的晚年。我由此又产生了害怕,怕我有生之年,来不及真真切切的保护我的父母,在物质上满足他们,在精神上支撑他们。

我也深深的了解到一个现实。一个人,在有了爱和理想的时候,就有了孤独。我们愈爱,便愈发孤独。那么,今天这个日子,于我,虽然是一年中的唯一,但终归不会圆满。《百年孤独》的布恩迪亚家族的每一个人,他们的人生全部由童年决定,某一幕某一瞬间,就已经影响到了他们这丰富而漫长的一生。走到最后,能忆起来的,也不过是那一瞬间的景象,只不过那一刻,已不带任何情感,就好像,那一刻一直跟在他身边,而他,才是一直迷失的人。

我希望我能不像他们一样,在生命的进程中,执着于最初的不圆满,一直迷失下去。打开那颗心,拥抱这世间的好,做个注定不圆满,却满足幸福的人。这就是生日的感言吧。不祝自己生日快乐,却祝自己豁达知足。

《百年孤独》读后感25

孤独的宿命围绕着这样一个家庭,一代代相同的名字,似乎也预示着他们相同的命运。布恩地亚家族七代人每个人的精神历程都是一个圆,他们从小就孤独,冷漠,古都似乎是这个家族每代人共同的特点,成如小说中写道:“布恩地亚家族每个人脸上都带着一种一望可知的特有的孤独神情,长大后,他们都试图以各自的方式突破孤独的怪圈,但激烈的行动总是归于挫败地沮丧,他们又以不一样方式,一个个陷入更深沉的孤独之中,对他们来说,孤独仿佛一种神秘的命运难以抗拒。”终点最终回到起点,让人感觉到巨大的苍凉与悲凉。

如书中乌苏拉在十分孤单之时,只好去找她那不中用的被人遗忘在栗树下的丈夫,对他说:“你看看这个空荡荡的家吧,看看我们那些散在世界各个角落的儿女吧,咱们又像当初那样只剩你我两个了。”而霍基·阿卡迪奥对她的悲叹却是充耳不闻,她这些话好象是在讲给一个死人听,对于乌苏拉来说,岂止只是剩两人,其实只是剩她一个人孤独的生存着。

生性孤僻的阿卡迪奥,在他生命的最后两个小时,他童年时代就一向折磨着他的恐惧突然消失了,在对人生的回顾中,他最后明白自己是很热爱过去最北他憎恨的人们,应对死亡,他感受到的不是害怕而是怀恋,他似乎时有所觉悟了,或许那种一之折磨他的恐惧便是对孤独的恐惧,人的存在就是选取,就是选取他的独特生活行动的方式,一向以来他都试图以自己的方式驱散这种恐惧,但最终未能如愿。

马尔克斯在谈及作品中人物孤独性时,他说过:“孤独的反义词是团结。”这是以这个家族的命运来反映整个拉丁美洲的命运,他期望于整个民族的团结。“布恩地亚家族都不懂感情,不通人道,就是他们孤独和受挫的秘密”他们的孤独并不是拥有真理的灵魂而具有的高洁峭拔,因不能与人分享智慧的快乐而孤独寂寞,而是由于与愚昧并存的感情的匮乏所造成的日常生活中的心与心的离异与隔膜,这样的孤独竟能够将一个昔日以前繁华的小镇最终消失。

在此,马尔克斯是告诉人们,孤独的实质是一种毫无好处的生存哲学,它意味着一冷漠、消极的态度去对待生活,事实上,你以怎样的态度去对待生活,生活同样会以怎样的态度来回报你,一个陷入孤独的民族是没有前途的,只能与贫穷、愚昧和落后为伍。这样的作品此刻读来仍有它的好处,在一个快节奏的现代社会,每个人都固守着一份自己的孤独,事实上,这种孤独会使人走向冷漠,最终如马贡多城一样灰飞烟灭,消失于无形。

一、内容简介

《唐诗三百首》共选入唐代诗人77位,计311首诗,其中五言古诗33首,乐府46首,七言古诗28首,七言律诗50首,五言绝句29首,七言绝句51首,诸诗配有注释和评点。 五言古诗简称五古,是唐代诗坛较为流行的体裁。唐人五古笔力豪纵,气象万千,直接用于叙事、抒情、议论、写景,使其功能得到了空前的发挥,其代表作家李白、杜甫、王维、孟浩然、韦应物等。 七言古诗简称七古,起源于战国时期,甚至更早。

现在公认最早的、最完整的七古是曹丕的《燕歌行》。南北朝时期,鲍照致力于七古创作,将之衍变成一种充满活力的诗体。唐代七古显示出大唐宏放的气象,手法多样,深沉开阔,代表诗人有李白、杜甫、韩愈。 五言律诗简称五律,是律诗的一种。五律源于五言古体,风格峻整,音律雄浑,含蓄深厚,成为唐人应制、应试以及日常生活中普遍采用的诗歌题材。唐代五律名家数不胜数,以王昌龄、王维、孟浩然、李白、杜甫、刘长卿成就为大。 七言律诗简称七律,是近体诗的一种,格律要求与五律相同。七律源于七言古体,在初唐时期渐成规模,至杜甫臻至炉火纯青。有唐一代,七律圣手有王维、杜甫、李商隐、杜牧、罗隐等,风华绝代,辉映古今。 五七言绝句简称五绝和七绝,都是古典诗体中绝句的一种。五绝起源于汉,七绝起源于六朝,两者都在齐梁时期成型,初唐阶段成熟。唐代绝句气象高远,率真自然,达到了吟诵自由化的最高峰,名家有李白、王维、王昌龄、韦应物、杜牧、刘禹锡等人。

-------------------------------------------------------------------------------------------------

二、后世影响

中国是诗的国度,唐朝是中国诗歌的巅峰,巅峰时期的那个黄金时代令人神往。

诗歌是当时文学的最高代表,成为中国传统文学坚实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华文明靓丽的风景线。 唐诗与宋词、元曲并称,题材宽泛,众体兼备,格调高雅,是中国诗歌发展史上的奇迹。唐诗对中国文学的影响极为深远。历朝历代的文人视唐诗为圭臬,奉唐人为典范。公元7世纪,孙季良开始编纂唐诗选本,至辛亥革命前,一千二百余年间,每二年即有一本唐诗选本问世。众多选本中以《唐诗三百首》流传最广、影响最大,风行海内,老幼皆宜,雅俗共赏,成为屡印不止的最经典的选本之一。《唐诗三百首》以成功务实的编法、简易适中的篇幅、通俗大众的观点、入选的精美诗歌打动着读者,成为儿童最成功的启蒙教材、了解中国文化的模范读本,对中国诗歌选编学、中国人的心理构成都有很大的影响。

人们都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可见《唐诗三百首》影响之大。

-------------------------------------------------------------------------------------------------

三、唐诗三百首读书笔记

诗,是十里桃花的繁华,是牵肠挂肚的思念,是保家卫国的豪情;诗,是漂泊中的孤独无依,是雨夜里的痛彻心扉,是记忆里的江山如画。人说世事如梦,几度秋凉。昨夜灯火楼台,转眼人去楼空。遥想当年沙场,难料如今铁马冰河只能入梦来。在那些诗词里,我目睹了一个个王朝的荣辱兴衰,最终被岁月掩埋。眼见了多少游子的乡愁,丝缕的萦绕心头。望少年气盛,雄心壮志徘徊苍穹。蓦然回首,那些人,那些事,那些诗,经久不衰。偶然忆起,璀璨如初。

“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油灯下的母亲,安详的坐在那里。她的手微微颤抖,手中的针线穿梭往来,脸上布满了岁月的疲惫,双鬓明晃晃的发白。年年岁岁,岁岁年年。一针一线,密密麻麻,她把无尽的思念与牵挂缝进衣衫的袖口,心中的念念不舍似灯油慢慢融化,落在地上,好像泻了一地的月光。母亲老了,却固执的像个孩子。她担心孩子不能如期归来,一人默默在故乡等待。都说母爱如歌,似水柔情,直至今日,才悟得真谛。前些日子,我与母亲到楼下散步。我总喜欢走在前面,一转头,望见与我齐平的脸,脸上的细纹一如她走过的风花雪月。我放缓步子,直到与母亲并肩。昏黄的路灯下,她稀疏的头发里大把的银丝泛着淡淡的微光。“妈,你有白头发了。”我对她悄声说道。“嗯,我老了啊。”她好像叹了口气,眼里像是弥漫着大雾。我的思绪被拉回很多年前,那时候我的小手还触不到她的臂弯,母亲喜欢弯下腰同我说话。那时候我唯一的心愿,便是有朝一日能像父亲一样挽着她的手,走过每一条街头。我想起儿时总喜欢和母亲挤在同一床被窝里,身上的冰凉贴近她肌肤的滚烫。她总会半真半假地把我推开,推的远远的,直到床边。但每个清晨醒来,睁开双眼,总发现自己小猫一样蜷伏在她的怀里,感受着她铿锵的心跳。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一阵暖流钻入心底,恍惚间我还是那个咿呀学语的小女孩儿,而她还是青春的模样。“哪有,你才四十嘛,很年轻啦。”我握住母亲的手,沿着街道慢走。只记得我们俩的影子被拉的很长很长,像留不住的时光。

读诗时,总免不了了解诗人。孟郊被称为“诗囚”,我看完资料,多少有些酸心的。他的一生有太多荆棘坎坷,经历了多少的风雨。或许人只有到了一定阅历的时候,细数过往,才懂情深。原来很多人本是我们生命中的路过,哪怕父母,也只是短暂地陪我们半辈子。总会待到别离时,有些路只能一个人走。我们不该把父母的爱当作挥霍,且行且珍惜。

“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这选自李白的《行路难》。李白一生诗作无数,我却对这一首情有独钟。“如果能重来,我要选李白。创作也能到那么高端,被那么多人崇拜。”这是前不久很流行的一首歌曲。我很羡慕李白,倾倒于他出众的文采,也向往着他的洒脱。“烹羊宰牛且为乐,会须一饮三百杯。”他的《将进酒》,字字透着潇洒,句句唱得昂扬。我以为,他本知足常乐之人,饮一杯酒,且忘忧愁。“纵死侠骨香,不惭世上英。”他的《侠客行》,“十步杀一人”的豪情,颠覆了我的看法。但当我读到《行路难》,心中竟生起了敬意。诗人巧借行路的艰难,暗喻仕途的坎坷。官场的你争我夺,阿谀欺诈,给予诗人一次又一次的打击。命运注定不会一帆风顺,海上汹涌的波涛就要将他击垮。但李白的过人之处,便是没有被无情的命运打倒,仍是”愿乘长风破万里浪“,愈挫愈勇,直至到达理想的彼岸。爱我中华者,必当敬我中华之精神文化也。千年之前,我们祖先辈的他们,面对逆境,咬牙切齿却也从不轻言放弃,在悲洪似的逆境前挣扎着寻找一丝光明。而多年后的我们,是否延承了此般精神?俄而,我想起了我的班主任俞老师,从一个寸草不生的穷乡村走出来,走到一个丁点儿大的县城,一步步打拼,如今来到了省城南京。依稀记得他与我们谈及曾经时双眼的朦胧,一次次雨中的挥泪,一夜夜翻来覆去的难眠,一场场惨败的考试,世事如此不顺人心。也曾几度消沉,他告诉我们,那些迷茫的日子,孤苦无依,唯有诗词与书籍作伴,那些苦痛的岁月,是文字陪在他的身边。而如今的他,上课时信手拈来的几句诗词,令人惊叹不已。我们为什么要读诗,读的岂是字句,更是灵魂。正值青春年少的我们,更应学习古人的精神,迎难而上,为了更加美好的明天而奋斗。终有一日,我们能穿过厚厚的云层,寻觅到希望的光亮。

“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要说爱国,历史上名垂青史的诗人还真是数不胜数,但最令我钦佩的还是诗圣杜甫。还记得第一次接触他的诗,是在小学。“剑外忽传收蓟北,初闻涕泪满衣裳。”那《闻官军收河南河北》,据说是他生平第一首快诗。小小年纪的我,还无法理解国之深,只是同他一起“喜欲狂”,也是种别样的欢欣。不同于诗仙李白的浪漫,现实主义的他倍感深沉。而当我读到这首《春望》,心中沉沉的一击,感觉喘不过气来。国都陷落,城池残破,虽然山河依旧,但乱草遍地,林木苍苍。古时诗人词人总喜欢写一字“深”,“庭院深深深几许”“城春草木深”,这一字,染上了荒凉,沾满了无奈。沦陷的长安城,昔日的笙歌舞曲早已不见踪影,一城的繁华转眼间成了沙石瓦硕。放眼望去,破败不堪,千里不见人迹,唯有杂草丛生。感伤时事,看到那娇艳的鲜花,思绪被勾起,忆起曾经,两行浊泪沾湿了衣裳。许多时日未见家人,思念愈加浓烈,忽闻鸟鸣,心头一颤,乍然惊起。看那火红的战火啊把天空的碧蓝铺成了鲜血的颜色,看那弥漫的硝烟啊不知何日方休。无言的等待啊只希望送来一封家书,告诉我家里安好,告诉我妻小平安。年华易逝,满头的白发像秋末飘零的枯叶,大把大把的往下掉,越来越稀少,简直连簪子都差不住了。品完诗,心头空荡荡的,却又像被什么堵住。千年中华,这片土地上经历过多少场战争,多少家破人亡。那些岁月里的逃离与漂泊,永远都无法忘怀。我该庆幸,自己出生在这样一个和平的年代,一个整日阳光明媚的年代。能在清早醒来时看见爸爸妈妈的脸,能在睡前道一句 “晚安”。读了那些诗,我突然间觉得自己多幸福。孟子说:“天下之本在于国,国之本在于家,家之本在于身。”身为炎黄子孙,我们该尽己所能,为国家贡献微薄之力。如今很火的电影《战狼》,“当你在国外遇到困难时,不要忘记,你的身后还有一个强大的祖国。”朋友圈里,微博动态里,都是纷纷的好评。那一刻内心的震撼着实难以言表。但在这之后,真正有所行动的又有谁呢?口说无用,我们该投身于实际行动之中。作为学生的我们,孝亲敬长,努力学习,便是爱国。它无需做出惊天动地的大事,却存在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

记得儿时的我,对诗并不感兴趣。还不如童话,看公主几经波折后遇到王子,盼卖火柴的小女孩儿在那个风雪之夜悄然升入天堂。那时候的知识面很单薄,不过停留于”鹅鹅鹅,曲项向天歌。”这般略显肤浅的诗罢了。也只是单纯的记诵,从不试想理解。如今渐渐长大,才发现诗歌不仅仅是诗歌,它可以包含许多许多。诗,可以是一种回忆,就如同默片播放,刻下一寸一寸的旧时光。看前朝,多少风流人物,不尽英雄史诗;论今朝,是否依旧如初?诗,可以是千千万万的寄托:羇旅之人借诗词抒发对故乡的思念与牵挂;沙场上英勇拼搏的将军战士,借诗词表现自己拳拳的爱国之心和报国之志;多情之人借诗表达对红颜的断肠爱恋.......诗,更多的是一种鼎盛文化的象征,是一个无人能及的巅峰!

如果说中国是诗的国度,那么唐诗就是中国诗歌发展史的高峰与瑰宝。它的篇幅不长,却是中华儿女智慧的结晶。字里行间,凝聚着世世代代中国人的力量。它告诉我们,中华民族历经千年历史,风吹雨打,我们悲痛过,我们哭泣过,但我们不曾放弃过!我们理应继承并将其发扬光大,让它成为中国恒久不变的经典,永远地留在中国人心中。

一歌一舞一琵琶,一冬一秋一繁夏,一颦一笑一牵挂,一刀一剑一伤疤,一朝一夕一晚霞,一山一水一人家,一生一世一刹那。待到双鬓成白霜,在诗里感叹人生梦一场;待到双鬓成白霜,回望来路繁华落地落满伤;待到双鬓成白霜,煮一壶清茶,看昨夜灯火楼台,待来世满面红妆。

-------------------------------------------------------------------------------------------------

四、唐诗三百首读后感44篇

篇1:唐诗三百首读后感500字

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很多本书,最喜欢的当然是《唐诗三百首》了。他虽然没有童话书读起来饶有兴趣;没有科幻书读起来那样惊险刺激;没有历史书那样精彩;却蕴含着中国古代诗人的心血和思想感情。

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唐诗又是中国诗歌史上的一个高峰。有唐一代,优秀诗人大批涌现,超过了中国历史上任何一个朝代,成为中国诗歌的全盛时期。

唐代的诗人们,如果悲哀失意了,会说“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然后哂然一笑,便情绪好起来了。如果以前大受挫折,之后又东山再起,会说:“种桃道士今何在?前度刘郎今又来!”潇洒豪迈之情溢于言表。如果压力太大,被人排挤,会说:“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如果看不惯有些人眼高手低,妄自尊大,会说:“尔曹身与名俱灭,不废江河万古流。”而这些诗句,对于我们这天的人来说,又是多么适用!正是这古今相通的人性,使得唐诗虽然和我们相隔了一千余年的距离,却仍然深深植根于我们心中。让我们自他们的诗中找到一种寄托,一种鼓励。

然而,毕竟是相隔了千年的时空距离,是我读起来,由于语言与时代背景带来的障碍,总还是会觉得有些语言佶屈聱牙。

唐朝二百八十九年,辉煌的帝国渐行渐远,在它背后却留下了李白、杜甫、韩愈、柳宗元、白居易、李商隐、杜牧等一连串如雷贯耳的名字。这些巨匠大师使唐诗迸发出最壮美的光彩,而盛唐气象,也渐渐成为隐在人们心底的梦想。我因此而相信,即使这个世界在历经千年的沧海桑田,依然会有像你我一样为他沉醉,被他启发。那么,就让我们从此刻开始,读唐诗吧!

篇2:唐诗三百首读后感800字

还记得几百年前有一个这样的朝代,它经济发达,音乐、美术、书法等艺术昌盛。唐诗就是在这样的年代被创造出来的,绘尽了盛唐繁华色。

唐时“童子解吟长恨曲,胡儿能唱琵琶篇”诗歌可以作为博取功名的工具,也能成为筹光交错的闲谈之语。

且听风雨几许,看一半往事入斜阳。手不释卷,几盏昏灯,几杯薄酒,一弯明月,一曲歌,一枝柳都被唐诗勾勒的美的醉人,远不止这些,那清夜无尘,月色如银的夜里,吟唱着诗文的诗人更是这部书的主角。

《长安古意》里大街小巷的繁忙,帝都的壮丽辉煌,市井倡家的轻歌曼舞,其繁华浓艳的景象被渲染到了极致。而这背后对豪门贵族骄奢淫逸的讽刺,对当时社会腐败、堕落,黑暗的刻画。也难怪如闻一多先生所说:“这不是一场美丽的热闹,但这癫狂中有战栗,堕落中有灵性。”得后世知己如此,想必千年前的卢照邻也不负写下此篇的心意吧。

唐诗里不得不提的李白,也给了我们极大的震撼。从小时候就开始背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到如今的“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还有“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他的浪漫,他的放荡不羁全部都挥洒在这盛唐的诗篇中。他永远活得像个孩子,永远的举酒畅饮,而后“诱口一吐,就是半个盛唐。”

还有王右丞,王维。被人熟知的“明月松间照,清泉石上流”,还有别忘了“渭城朝雨绝尘”中送别的他;唱着“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只。愿君多采撷,此物最相思”的他;“行到水穷处坐看云起时”的他。王维登得朝廷,下得尘世。可谓“庙堂有梦,江湖有酒。”我穿越千年愿与其共饮月色,赏木未芙蓉花。

晚唐不复繁荣鼎盛,潘镇割据,战乱四起,昏君当政。唐朝似乎一夜之间便损了容颜,凋了花瓣,徒留满腔悲愤与无奈给杜甫。杜甫一生沉痛于山河破碎中。不管是“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的悲痛,还是“吏呼一何怒,妇啼一何苦”的愤恨与同情,亦或是“漫卷诗书喜欲狂”的欣喜,都与国之沉浮相关。他这一生,看过繁华,遇过落魄,唯一念念不忘的就是他的国,他的家。

唐朝啊,依照浮生梦,少不了“春风得意马蹄疾,一日看尽长安花”的孟郊,少不了“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的李商隐。他们的名字一一在我眼前浮现,他们的一生或平凡,或坎坷,或荣华,或潦倒,但这都不碍于他们的才华横溢。

温酒一杯浅唱,美梦一场隔世。我恍若看到那初唐的清新,而后便是中唐的繁盛,再就是令人悲凉的晚唐。那个朝代,男儿风流倜傥,女子恣意娇美,不管是胸怀大志还是纸醉金迷,都陶醉其中。再回长安酒意里,唯愿梦不醒,再读大唐梦。唐诗三百首,歌尽天下繁华梦。

篇3:唐诗三百首读后感1000字

这是王湾的《次北固山下》里的诗句。积雪已慢慢融化,因汇集了千山万壑雪化之水,长江的水量逐渐大了起来,江面因之愈发宽广,再加上江水中央一片船帆高高挂起,使得长江两岸的距离愈显阔大。渐渐上涨的江水与恰到好处的正风吹拂二者相合,才有这“风正一帆悬”,勾勒出壮美的大江行船图。

透过这两句诗,我们看到的是一幅盛唐气象。所谓“盛唐气象”,着眼于盛唐诗歌给人的总体印象,诗歌的时代风格、时代精神:博大、雄浑、深远、超逸;充沛的活力、创造的愉悦、崭新的体验;以及通过意象的运用、意境的呈现,性情和声色的结合,而形成的新的美感——这一切合起来就成为盛唐诗歌与其它时期的诗歌相区别的特色。盛唐诗人王湾这首《次北固山下》,当时的宰相张说称赞不已,将颈联抄在官署的墙上,作为诗歌的楷模。(见殷《河岳英灵集》)这诗的中间两联正好可以用来形容那个时代:“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那三个形容词:平、阔、正,还有那高悬的风帆,从残夜中生成的海日,进入到旧年里的江春,都让人感受到盛唐时代的气息以及盛唐诗歌的风貌。

盛唐气象的形成有诗歌艺术方面的原因,例如性情与声色的统一,意象的运用与意境的呈现等等,这在著作《中国诗歌艺术研究》一书以及其它一些论文中已从多方面做过论述,本文限于篇幅不再重复了。下面仅从历史、文化的发展以及当时的社会背景方面做一番探讨。从历史、文化的发展这个角度看来,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是南北文化的交融。晋室东渡之后,中国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分裂和战乱。在这期间,南北双方的文化呈现相当明显的差异。南方喜庄老、尚清谈,注重抽象名理的论辩;北方流行汉儒的经学,注重人的行为准则。南方文风华靡,北方文风质朴。南方的书法多见于帖,南帖飘逸;北方的书法多见于碑,北碑凝重。《隋书·文学传序》说:“江左宫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重乎气质。气质则理胜其词,清绮则文过其意;理深者便于时用,文华者宜于咏歌,此其南北词人之大较也。”很显然,单一的南方文化或单一的北方文化,都有局限性,如果不能融合就不能蔚为大观。隋朝统一全国,以及大运河的通航,已经开启了南北文化互补的过程。唐朝继隋之后,经过太宗贞观之治,文化交融的过程大大地加速了。南朝的“文”妆点了北朝的“质”,北朝的“质”充实了南朝的“文”,“各去所短,合其两长,则文质彬彬,尽善尽美矣。”(《隋书·文学传序》)一种融合了南北文化之长的、与唐帝国的政治经济形势相适应的新文化达到了成熟的地步。盛唐气象正是这种富有深厚内涵的新文化的升华。如果说战国是一个百家争鸣的时代,那么盛唐就是一个百花齐放的时代。

早在唐太宗时就设立了十部乐,其中四部来自唐朝境内少数民族,四部来自国外。盛唐时期外来的舞蹈也很流行,如著名的胡旋舞。敦煌石窟中盛唐的壁画和雕塑,以雄浑的气魄、卓绝的造型、丰富的色彩,远远高出于其它的时期。中外文化的交流,打开了盛唐人的眼界,开阔了他们的胸襟,这对气象的形成无疑起了积极作用。

归根结底,盛唐气象的出现是由大一统的局面下经济繁荣、政治开明、社会安定所决定的。一本《唐诗三百首》,有一半多的诗歌描写的都是盛唐的气象。

篇4:唐诗三百首读后感1500字

这是王湾的《次北固山下》里的诗句。积雪已慢慢融化,因汇集了千山万壑雪化之水,长江的水量逐渐大了起来,江面因之愈发宽广,再加上江水中央一片船帆高高挂起,使得长江两岸的距离愈显阔大。渐渐上涨的江水与恰到好处的正风吹拂二者相合,才有这“风正一帆悬”,勾勒出壮美的大江行船图。

透过这两句诗,我们看到的是一幅盛唐气象。所谓“盛唐气象”,着眼于盛唐诗歌给人的总体印象,诗歌的时代风格、时代精神:博大、雄浑、深远、超逸;充沛的活力、创造的愉悦、崭新的体验;以及通过意象的运用、意境的呈现,性情和声色的结合,而形成的新的美感——这一切合起来就成为盛唐诗歌与其它时期的诗歌相区别的特色。盛唐诗人王湾这首《次北固山下》,当时的宰相张说称赞不已,将颈联抄在官署的墙上,作为诗歌的楷模。(见殷《河岳英灵集》)这诗的中间两联正好可以用来形容那个时代:“潮平两岸阔,风正一帆悬。海日生残夜,江春入旧年。”那三个形容词:平、阔、正,还有那高悬的风帆,从残夜中生成的海日,进入到旧年里的江春,都让人感受到盛唐时代的气息以及盛唐诗歌的风貌。

盛唐气象的形成有诗歌艺术方面的原因,例如性情与声色的统一,意象的运用与意境的呈现等等,这在著作《中国诗歌艺术研究》一书以及其它一些论文中已从多方面做过论述,本文限于篇幅不再重复了。下面仅从历史、文化的发展以及当时的社会背景方面做一番探讨。从历史、文化的发展这个角度看来,有两点值得注意:首先是南北文化的交融。晋室东渡之后,中国经历了二百多年的分裂和战乱。在这期间,南北双方的文化呈现相当明显的差异。南方喜庄老、尚清谈,注重抽象名理的论辩;北方流行汉儒的经学,注重人的行为准则。南方文风华靡,北方文风质朴。南方的书法多见于帖,南帖飘逸;北方的书法多见于碑,北碑凝重。《隋书·文学传序》说:“江左宫商发越,贵于清绮;河朔词义贞刚,重乎气质。气质则理胜其词,清绮则文过其意;理深者便于时用,文华者宜于咏歌,此其南北词人之大较也。”很显然,单一的南方文化或单一的北方文化,都有局限性,如果不能融合就不能蔚为大观。隋朝统一全国,以及大运河的通航,已经开启了南北文化互补的过程。唐朝继隋之后,经过太宗贞观之治,文化交融的过程大大地加速了。南朝的“文”妆点了北朝的“质”,北朝的“质”充实了南朝的“文”,“各去所短,合其两长,则文质彬彬,尽善尽美矣。”(《隋书·文学传序》)一种融合了南北文化之长的、与唐帝国的政治经济形势相适应的新文化达到了成熟的地步。盛唐气象正是这种富有深厚内涵的新文化的升华。如果说战国是一个百家争鸣的时代,那么盛唐就是一个百花齐放的时代。

早在唐太宗时就设立了十部乐,其中四部来自唐朝境内少数民族,四部来自国外。盛唐时期外来的舞蹈也很流行,如著名的胡旋舞。敦煌石窟中盛唐的壁画和雕塑,以雄浑的气魄、卓绝的造型、丰富的色彩,远远高出于其它的时期。中外文化的交流,打开了盛唐人的眼界,开阔了他们的胸襟,这对气象的形成无疑起了积极作用。

归根结底,盛唐气象的出现是由大一统的局面下经济繁荣、政治开明、社会安定所决定的。一本《唐诗三百首》,有一半多的诗歌描写的都是盛唐的气象。

“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我也喜欢杜甫的忧国忧民,喜欢他对百姓真诚的关爱担忧。“诗圣”杜甫的诗,有着“诗史”的美称,他将战争的无情冷酷与社会现实的黑暗融在这斟酌已久的诗句里,永远封存。

而被称为现实主义“诗王”的白居易,让我们最熟悉的诗篇,就非那脍炙人口的《长恨歌》莫属了。这篇诗歌以精炼的语言,优美的形象,叙事和抒情结合的手法,叙述了唐玄宗、杨贵妃在安史之乱中的爱情悲剧,艺术的再现了人性的真实。即便今天读来,也依然能在读者的心里荡起阵阵涟漪。

柳宗元给我印象最深刻的诗篇,当属小学里学过的那首《江雪》了。“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刚接触时,就被这首诗的意境所深深地吸引。当然,那时候的自己还理解不了这位看透官场的黑暗腐败,一心向佛的诗人字里行间的淡泊明志。

秋日的风徐徐地吹,一个人坐在书房里,带些慵懒地再次翻开了那书页都有些泛黄的《唐诗三百首》,刹那间,眼前似乎又浮现了昔日明月下的对酒当歌,战场上泛着寒光的快意恩仇……

篇5: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我小时候住在我爷爷家,他是一个诗歌迷。我的藏书中有许多诗歌和书籍。于是,我轻松地读了《唐诗三百首》。我知道的第一首古诗是白居易的《告别古草》和《我醉了,知酒浓》。我无法停止阅读它。从那时起,我就沉浸在诗歌的世界里。

读诗之初,我读朗朗上口的句子;读诗结束时,我仔细地读诗中的词句;然后,在爷爷的指导下,我读了诗中的悲伤或快乐的故事。我喜欢读唐诗晚上在柳树下微风轻吹,或者阅读李白的激情,喝酒和唱歌在现实中,或读杜甫的英雄主义,这样我会更担心这个国家和人民,或读白居易的庆阳昌黎、添加一个优雅,我的心,或阅读孟浩然的宁静,品尝李商隐的委婉语…每当此时,总是风起雨落,仿佛自我里充满了儒生,稍有疏忽就能吐出永恒的绝句。

我一直很重视思想丰富的诗歌,因为它们陪伴着我走过了许多风风雨雨。人生难免失望,当我不擅长考试的时候,那句话“有时,风浪长了就会被打破,直接挂起云帆助沧海。”鼓励我突破“路难”的困境;当我和朋友们告别时,“海有朋友,天涯有邻居。”它成为我心中的安慰。诗歌,融入了我的生活,无论是失意还是快乐,无论是悲伤还是快乐,诗歌一直是我的知己和精神支柱。

然而,随着现代社会的快速发展,许多中国文化被取代,甚至被抛弃。对外国事物的狂热追求使越来越多的现代人忘记了中国古代文化和唐诗。他们更喜欢生活在虚拟世界,追求一些无聊的事情。有新闻报道,近60%的人认为中国人崇拜外国的东西。对于这个结果,我不禁感到震惊。中国文化的内涵不比外国文化的内涵差吗?不是这样的。相反,中国文化博大精深。那些人提倡外国文化,因为他们不了解中国文化的精髓。如果每个中国人都能多读一首唐诗,多爱诗,怎么会出现这种情况呢?

今天的唐诗已不再只是诗歌,它是一种精神,一种向往,是中国文化的缩影。细读唐诗,它能给你智慧;读唐诗可以激励你,鞭策你,让你前进。在这个纷繁复杂的世界里,你不妨找一个安静的地方,把一首唐代的诗像水一样静下来,欣赏它的意境。

篇6: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一阵阵秋风吹去,如同岁月,一去不返。从古至今,我们的前辈给我们就下了许多非物质文化遗产,而我读的这本唐诗三百首诵读本就是其中之一。每首古诗虽然只有短短的几行字,却蕴涵着许多的道理,它那简洁又生动的语言,诉说了一个又一个的小故事那是我国古代的历史,那是我们中国的成长足迹。

其中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锄禾日当午,汗滴禾下土”“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这些诗我们从小念到大。小时候我们不懂它的意思、意境,要说是懂,那也是似懂非懂。现在再读,虽然还是那短短几行文字,但是它教给了我许多做人的道理、启示。

《唐诗三百首诵读本》中有王之涣的《凉州词》,王维的《送元二使安西》李白的《赠汪伦》李叔同的《送别》让我们我体味到深切的悲意凄凉。孟郊的《游子吟》,白居易的《母别子》它其中蕴含着我们能体会到的母爱,和母亲为孩子的无私奉献。

当你打开《唐诗三百首诵读本》的时候,你会感觉这本书像有魔力一样,让你百看不厌,里面的的每一句话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诗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当你合上书的那一刹那,觉得眼前是一幅山水名画。这幅画既淡雅又浓郁,既有别离也有相会,既有慈爱又有怨狠,这幅画是多么的真实啊!

我爱《唐诗三百首诵读本》,也爱留传至今的古诗,更爱我们的中国,没有古代人们的智慧,没有流传至今的文化遗产,也就没有现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篇7: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我读过很多书,其中我最喜欢读的一本书就是《唐诗三百首》。这本书深藏着我国悠久的文化历史,还有不同姓名的人写得不同的诗.《唐诗三百首》这本书我对它的评价只有三个字“忠、义、孝”。

忠就是忠心,这能表达出诗人对国家的一片忠心。比如我国的“诗圣”杜甫作的诗都是慷慨激昂、忧国忧民的诗,体现了诗人的一种爱国精神。如他写的《春望》、《登楼》、《登岳阳楼》……这些都是写诗人对国家的热情。有些诗人以赞美江山来表现出他爱国,如王之涣写的《登鹳雀楼》……他就是以赞美江山来表现爱国精神的!

义就是义气,这是朋友之间的深情厚谊。比如说高适写的《送李少府贬峡中王少府贬长沙》、李白写的《送孟浩然之广陵》……这些诗都是写对朋友的深情厚谊,不忍朋友离去。表现了对朋友依依不舍之情。

孝就是孝心,尊老爱幼,如孟郊写的《游子吟》这首诗,表达了对母亲的孝心,也表达出母亲的一番苦心,母亲的恩情子女无法报答。

《唐诗三百首》有许多经典名句,让人读了是回味无穷,感人肺腑。我喜欢读《唐诗三百首》。

篇8: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这个假期我读了《唐诗三百首》,读完后,我觉得里面的《赋得古原草送别》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这是伟大的诗人白居易的作品。

白居易是唐代伟大的现实诗人,也是唐代三大诗人之一,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王’和诗魔之称。

《赋得古原草送别》这首的意思是:多么茂盛的原山草啊,春天茂盛,秋天枯萎,岁岁循环不已,野火虽将那大片枯草烧的精光,一旦春分化雨野草的生命便会复苏,以迅速的长势重新覆盖大地。虽然古道成慌,但青草滋生是它恢复青春,行路人看见齐齐芳草而想起了离愁别苦,似乎着每一片草叶都包含别情。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如果我家下有一株小草,一次,我在窗前画画,突然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透过窗户,看到了一株抬头挺胸的小草,它正在跟风雨战斗,风嗷嗷地说:“哈哈,小草你是抵挡不了的,我比你强多了,哈哈哈!”小草轻轻的发出声音,坚强地说:“我不怕,我一定会战胜你的。”“小草,你就别做白日梦了吧!”风洋洋得意地说,风呼呼吹着不一会儿小草断掉了。这时,我还以为小草就这样完了,第二天早上,我起了一个大早,吃完饭后,飞快的跑到楼下,我很惊讶,小草活了,这时我情不自禁的吟诵到,“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所以,我们也要像小草一样不向困难低头。

篇9: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唐诗是我国优秀传统文化,诗歌是中国文学中最古老的文学样式。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书中一共有三百首古诗,每一首古诗都蕴含着深刻的含义。对于四年级的我,读完了一首古诗,我会明白这首诗的意思,但其中深刻的历史意义还需我去慢慢体会,许多知识还需要我继续去探讨。唐诗,被誉为“中国诗歌颠峰”,读了《唐诗三百首》一书,我从中感受到唐诗的绚丽多彩,堪称中国传统文化发展史是最璀璨的明珠,是中华民族的珠宝。唐代是诗人辈出的时代,令人骄傲的是盛唐出现了李白、杜甫二位最伟大的诗人。唐诗所反映社会生活的深度,远远超过以往任何时代,内涵十分丰富。

当我读到“诗仙”李白《望庐山瀑布》那句“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时,我体会到诗人热爱祖国大好河山,有着远大的抱负和理想。

在读到“诗圣”杜甫的那句“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时,我为杜甫一心为国、为民的伟大情操而感动。从王昌龄《出塞》那句“但使龙城习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唱出了战士们多少惊心动魄的军旅生活,体现了唐代诗人慷慨激昂的男儿风度和建功边塞的英雄气慨。

从我所读的唐诗中,我知道了中国传统诗词的博大精深,有我们的民族特色,同时让我认识了一个道理:我们小学生从小要有远大的抱负,做事情要脚踏实地,长大才能为祖国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篇10: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延边人民出版社出版、著名语文教育专家顾振彪主编的《唐诗三百首》是教育部语文课标准编写,青少年必读的100部中外名著。

俗话说:“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 《唐诗三百首》作为一部流传很广的唐诗总集,是中国诗歌发展的黄金时代的缩影和见证。唐诗取材丰富,体式多样,格调高雅,所以我很喜欢读唐诗。

《唐诗三百首》有几首诗令我念念不忘。

孟郊的《游子吟》“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意思是说“慈母用干枯的手拿着针线,颤抖地为将远行的儿子缝补着冬衣。母亲一针一线仔细地缝补着,心想着孩儿这次远行将迟迟不会回来。正像小草难以报答阳光一样,儿子又怎能报答母亲的养育之恩!”

《游子吟》是一首歌颂母爱的诗,诗中真切地赞美了伟大的母爱。诗篇开头两句,所写的人是母与子,然而却点出了母子相依为命的骨肉之情;中间两句集中写慈母的动作,表现了母亲对儿子的牵挂不舍之情。虽无言语,虽无泪水,却表现出浓浓的母子情深,扣人心弦,催人泪下;最后两句是前四句的升华,以形象的比喻,寄托赤子内心对母爱的感激。全诗语言朴实无华,无巧琢雕饰,于清新流畅的语言中,饱含着浓郁的诗味,情真意切,千百年来拨动多少读者的心弦,引起万千游子的共鸣。

其外,讽喻诗《古从军行》、送别诗《送杜少府之任蜀州》、田园风光诗《过故人庄》也是我爱读的诗篇。

《唐诗三百首》真是一本好书。

篇11: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读到第一百零七首诗时,不经意间想到八月十五将近,便忆起张九龄的《望月怀远》,第一句“海上生明月,天涯共此时”总是中秋主题中的经典。

喜欢诗词,所以喜欢诗人。当然,我没说,我更喜欢柳永。

柳永是一个寂寥没落的词人,却更是一个禀赋浪漫的词人。

他的词言近意远,运笔行云流水毫无人工衔接之痕。若飘若离,虽隐却现,情景融合为飘缈之画,字字为珠,句句为玉,以“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创造了独具深情,久盛不衰的意境,又以“归云一去无踪迹,何处是前期”写尽落魄词人的惨淡人生。

不用豪迈,依然可以用婉丽纤柔,凄美动人写就华章。

每个人都是痛苦的,你尤甚。

就像我们用自己的忧伤读你的凄婉,读你的断肠。

想你不是一瞬间的事。我的诗人。

篇12: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今天我和大家所分享的书中有这样几首传世名篇《春晓》《静夜思》《绝句》,相信大家都已经猜到是什么书了,不错!就是《唐诗三百首》。

唐诗的出现,标志着华夏那久远高大的历史之树上,又添上了一朵怒放的鲜花,此花有“长堤春水绿悠悠”的恬静;有“更上一层楼”的勇气;又有“黄昏独坐海风秋”的孤独与凄凉。

这是我国文化所酝酿出的陈年美酒,饮一口,沁人心脾;这是我国文化所谱写出的华美乐章,奏一曲,如花似锦;这是我国文化所描绘出的精美图画,看一眼,如游仙境。

是啊!古人为我们留下了如此多的绝唱,为什么我不去发扬光大呢?找到答案了!是社会的进步与时代的不同,生活水平越来越高了,心中的烦恼越来越少了,如果把杜甫的“浪漫主义”和李白的“现实主义”放在今天,恐怕都会成为无病呻吟。毕竟他们生活在封建主义的时代。

时代进步了,文化的发展也加速了,人们的眼界也看阔了。可以用一句诗来形容:夜来风雨声,花落知多少。而今天的文化不同了,可拟作:春城无处不飞花!

古人的经典就应传承下去,让华夏儿女都知晓他,学习他,爱护他!

篇13: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严羽讲,“诗有别趣,非关理也”,我特别欣赏这句话。

纵览唐诗三百首,我注意一个事实,在盛唐那个时代,诗人的笔下,诗情驰骋想像的广阔天地真的是在“理”之外。细读唐诗后我才明白,只有当诗歌插上了浪漫的翅膀之后,它才有可能尽情地翱翔在“理”的上空。

诗有别趣,其趣令人动情。日前重读唐诗,感慨颇多,现归纳体会如下:

其一、高明的诗人往往会驰骋其想像力,空所依傍,以求其境界出人意料。譬如读到一首好诗,而其技法、灵感及境界又为自己所不能时,我会由衷地感叹:泼墨简笔描之难。诗和禅一样,重在心悟而离言说。诗在技法上讲究“妙悟者不在多言”。当一首诗能达到一种禅境时,就更属不易。就我本人而言,我更喜欢那些具有禅意的诗作,因为它所表达的意境能够直指人心。

其二、一个博学有品位的诗人,总是一个能够纵览诸家的聪明人,总是一个能够改其习端,习禅心法的觉悟者。日久天长,他的诗作自然会达到一种无碍的境界,诗人也会活泼泼地创新出一道为世人所瞩目的风景。

其三、一个有成就的诗人,一定是一个经过了几十年的修行研磨,已经到了一种“志于道、游于艺”境界的人。因为只要读他们的诗作,读者总能够品味出一种大自在的境界。就像架在千刃绝壁上的木桥,那是一种无心之心。

其四、一个体悟了禅境的诗人,一定是一个“夺一切境,入诗歌三味;乘境深处,自由无碍”的人。

篇14: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大家都知道:“熟读当时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可见熟读唐诗的妙处。我小时后本也读过一些,现年近四十,重读唐诗,不禁别有一番感慨。

三百首唐诗,流传千古,艺术上当然是奇妙无比的了。但与作者的身世对照,却让人唏嘘不已:除极个别外,绝大多数人都是仕途不顺,晚年辞官归隐,有点甚至穷苦潦倒一生。

于是我就想到一个问题:唐代建功立业的政治家、军事家数不胜数,怎么他们就没有佳作传世?反之,如李白、杜甫、王维、孟浩然、李商隐等天才横溢的大诗人,却空有建功立业之心,而一生坎坷,毫无功业可言呢?大诗人无功业,政治家无佳作,难道这是偶然的吗?

其实细细想来,也很正常。政治讲究务实,三起三落,最为人称道的是一个“忍”字。而艺术超凡脱俗,讲究超越现实的美。如果成天交际应酬,纵横捭阖,又哪来艺术的灵感呢?所以纵使有才,当了大官,忙于政务,也少有佳作问世了。这于是才有了江郎才尽的说法。当然极少数人除外,如曹操,。

于是我进一步想到了教育。俗话说: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但这三百六十行,对人的天赋、气质、知识、才能的要求是各不相同的,有的甚至大相径庭。在教育培养的时候,也就要分门别类,因材施教,而不能一刀切。比如现在动不动就要求小学生背唐诗,背经典,好像恨不得人人都能背熟四书五经似的。但是,小学生长大了都去当诗人、都去当学者、都去当隐士吗?显然这既不可能,也无必要。

教育这个东西,最忌一刀切、最忌一窝蜂。以前批判传统文化时,恨不得一脚踢倒在地,还要踏上一只脚,非要全盘西化不可。现在又要诵读经典了,就不管三七二十一,恨不得让学生把汗牛充栋的古书都要吃进肚子里去似的。其实,即使背得再多,也不大可能超过明清的儒生,因为人家什么都不管,一天专门背古书嘛。但是范进和孔乙己不是已经成了反面教材了吗?可见,不问青红皂白的一味诵经也非万能。

篇15: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我一直觉得,古人的情结总是有一种今非昔比的清新,或许他们不会聊QQ ,KTV ,没有听过POP 、R&B ……或者仅仅是缘于他们呼吸的没有一粒化学污染的空气,彻底地浸染了他们的灵魂。

现代看来,诗人,只是一个称谓,一种职业,一个不能自食其力只靠口水换钱的行当。海子和顾城更是让诗人变得愈加癫狂。一说到诗人,现代人大多会掩口而笑,真诗人是装浪漫,假诗人是装高雅。而我想,诗人,在古代,只是一种内心的独白,是他们心事的独舞。

不得不承认,人生在世,知音难求。大漠晴空辍月,舞刀无影,谁与共享?茫茫人海,遍寻知音者,肝胆相照,生死同行。可是,即使再响亮的呼唤,也只能变为月下寂寞的自斟自饮。天下之大,语言可以成为沟通不同地域不同人的桥梁,但却不能直达人心。话多的人,必然内心不够充实,思想不够深邃。以无休止的语句掩盖内心的空虚,以侃侃而谈弥补心灵上的交流默契的缺乏。作为知音,一个眉头,一个眸子,一个手势,都可以转化为滔滔江水般的传情达意,何来冗长多余的言辞?

我们应该庆幸那些古代诗人的知音难求吧。否则,就不会出现这些精炼而又黏稠的诗句了。

《唐诗三百首》开篇,就是掷地有声的名句,即张九龄的“草木有本心,何求美人折”。虽有哀却表现的不急不促,淡淡说来而有不尽枨触的余音,那种清高,那种孤傲,那种不经意间的淡然,真是让人拍案叫绝。可谁知,身为唐末宰相的九龄,在政治中寒士与士族较量的时代,要用多少年集聚的散淡和凄楚,才发的出这区区十个字的感叹!

最喜欢的,是李白的《长干行》,随着古代女子旖旎浏亮的吟唱,我们追忆了她年少时清纯的爱情,展眉时天然的娇媚,盼夫时真挚的缱绻,因她的笑容而喜悦,因她的皱眉而心疼。白描和比兴的手法与诗本身巧妙地融为一体,不觉突兀,不觉露骨。会想象她踏过深苔时挤出的积水,守望在长风沙时被撩起的长发,轻轻滑过枯叶的手指,随风摇曳的芙蓉帐,丝帛上金丝银线绣成的鹧鸪。想象着她手捧着红丝砚,花烛下索诗篇,想象她春寒料峭透冰绡,香炉懒去烧……那些动人的场景,现代又有谁能恰心恰意地导演出来?

从《唐诗三百首》领悟到的,既有那些诗人们孤苦愁郁的浅斟低吟,触动最深的,还是他们对这篇古老的神州大地的一腔热爱。书中赞也有,恨更多。然而,他们痛心疾首的愤恨,何尝又不是爱的表达。爱到至深,方为恨。“艰难苦恨繁霜鬓,潦倒新停浊酒杯”“可怜后主还祠庙,日暮聊为梁甫吟”“戎马关山北,凭轩涕泗流”……一想到老泪纵横的少陵野老,不可抑止的悲恸,接踵而来。一个文人尚且如此,那么,有多少纵横杀场的战士身披甲胄,手持刀戟,以威震山河的气势誓死捍卫家园,以赤血肝胆化为战场尽头惨烈的夕阳,缓缓流入附近的那条长河,染红了中国的大地……

战场之外,更是有一群淳朴的文人墨客,把自己的情怀,喷洒在山清水秀的世外桃源。他们看着云展云舒,花开花落,温带特有的鲜明的季风气候,更是滋润了他们的生命意识,想到生命对于毁灭的抵抗。于是,他们怜红惜花,伤春悲秋,一遍遍重复着感时伤逝的节律。中流屹立,凌风凭虚,傲睨世俗中,又谦卑地臣服于自然。就这样,他们把自己的情怀最大化,隐蔽与深谷,啸歌于山林,他们依旧是我们心灵的知己。

张中行先生说,诗是写人“幽微情感”的文字。这种情感,幽深而不生涩,微小而不轻浮。一切细腻,尽在他们的掌控之中。仿佛一粒尘埃,也是含满了真情的表白。这真应了诗人布莱尔的一句话:“一粒沙中见世界,一朵花里见天堂。一手掌握无限大,永恒不比片刻长”。而一本薄薄的《唐诗三百首》,覆盖了多少的尘与沙,记载了多少个永恒的瞬间!

每个人本是岁月一芥浮萍,漫漫历史长河,没人计较它的过往,它的留停。或许我们的才华情感不及他们,但是我们的心,却能跟着平平仄仄的节奏,追随他们的步伐,向他们慢慢靠拢。有人说人生就是一首诗,而《唐诗三百首》,大概就是潜伏在诗中的诗眼吧……

篇16: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轻轻地翻开《唐诗三百首》,和王摩诘一齐畅游在山水之间,一轮皎洁娇美的圆月在松枝间穿拂,如水的山间软泥上缥缈着点点精巧的光斑,如碎碎的宝石镶嵌在大山的锦缎上,自然而不虚浮,淳朴而不媚俗。一汪清泉静静地流淌,柔柔地穿梭在林间,不时地撞击在石壁上,蜿蜒成圈圈涟漪,完美诗意地荡漾开来。在溪畔的静夜中氤氲成心中淡淡的思绪。

思念之情

缓缓翻开《唐诗三百首》,和王勃一齐沉浸在友人的思念之中。“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是他的祝愿,“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是他的心声,“无论去与往,俱是梦中人”是他的思念,那对朋友的思念,那对朋友的不舍,在长河中聚集在一齐,永远乐会消逝。

人生之挫

静静翻开《唐诗三百首》,和李白一齐应对人生挫折。“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登太行雪满山”是他的挫折,“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是他的感叹,“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是他的信念。那缕坚贞的信念,是他的心中留下了永远的烙印。

《唐诗三百首》让我欣赏如此温柔的山水之气,美哉!

《唐诗三百首》让我感觉到朋友之间浓浓的友情,幸哉!

《唐诗三百首》让我体味如此伟大的人生之挫,妙哉!

沏一杯菊花茶,捧着唐诗三百首,窗外有阳光照过窗帘,蓦然回首,细细欣赏那温柔的山水之气,感受那浓浓的思念之情,体味那伟大的人生之挫,倏然,忘记了今夕今日。

我读《唐诗三百首》,我看人生三千景,我悟世间人世情,我体世间人之挫……

篇17: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英国的培根曾说过:“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宋代的苏轼也曾云:“腹有诗书气自华。”两位在文学领域具有重大成就的人都认为,读诗,能够提升人的智慧与情操。放眼我国五千年的历史,唐朝的诗歌发展最为昌盛,为后人留下了无数经典之作。

年少时,寄居在外公家,外公是诗迷,珍藏的诗书举不胜举。于是,我便轻易读到了《唐诗三百首》。我初识的古诗是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醉过方知酒浓”,一读之下竟欲罢不能,从此,我便沉浸于诗的世界。

最初读诗,读的是朗朗上口的语句;再读诗,便读出了诗中字词的斟酌;而后,在外公的指引下,我读出了诗中或悲或喜的故事。我最爱在清风微拂的傍晚,于柳树下,读一首唐诗,或读李白的豪情,在现实中饮酒放歌;或读杜甫的雄浑,让自我多一份忧国忧民;或读白居易的清扬畅丽,在内心添一份清雅;再或是,读读孟浩然的恬静,品品李商隐的委婉……每当此时,总是心潮澎湃,仿佛自我也是满腹经纶的儒生,稍不留神就能吐出千古绝句。

我向来垂青富含思想的诗歌,因为它们陪我走过了许多坎坷。人生难免有失意的时候,当我考试不利时,那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鼓励我突破“行路难”的困境;当我与朋友道别时,“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就成为心中的慰藉。诗,融入了我的生活,无论失意得意,无论悲愁欢喜,诗,一向是我不离不弃的知己,是我的精神支柱。

然而,现代社会迅速发展,许多中华文化被代替甚至被遗弃,对外来事物的狂热追求使越来越多的现代人忘记了中国的古文化,忘记了唐诗,他们宁愿生活在虚拟的世界,追逐一些索然无味的事物。曾有一则新闻报导:近六成的人认为中国人崇洋媚外。应对这个结果,我不禁震惊,难道中国文化的内涵不及外国文化吗?并非如此,相反,中国文化博大精深,那些人之所以崇尚外国文化是因为他们没有了解中国文化的精粹。试问,如果每个中国人能够多读一首唐诗,多一份对诗歌的热爱,又如何会出现如今的局面。

如今的唐诗不再只是诗,它更是一种精神,一种向往,是中华文化的缩影。细读唐诗,它能给予你智慧;品读唐诗则能够使其勉励你,鞭策你,使你前行。在纷繁的今日,不妨觅一个清静之所,心如止水地捧一本唐诗,来领略其中的感悟。

篇18: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在遥远的古代,人们为了表达自我对家乡的思念,于是写下一首首思乡诗表达自我对家乡的思念。

读到杜甫的“露从今夜白,月是故乡明”;李白的“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王维的“独在异乡为异客,每逢佳节倍思亲”等等,都包含着作者对家乡的眷念之情。那些游子独自在他乡漂泊,每一天都思念着家乡和亲人。夜晚,抬头仰望那明月,就会思念起家乡。在寂静的船内,看着那遥远的海岸,禁不住眼泪哗哗,想起了曾和父母之间发生的事。换做是我们,在这种时候,含着泪与父母和家乡告别,心里将会是多么寂静,会多么难受,会多么思念、想念家人……心里那种说不出的感受。

就像《泊船瓜洲》,诗人王安石仅借明月来衬托出他对家乡的眷念,家和目的地一江之隔,在这么遥远的路途中,他期望明月照着他回到家乡;《秋思》,诗人张籍想写信给家人,因为心事重重,表达的感情太多太多,不知写什么好;《长相思》,诗人纳兰性德,将人们在寒烈的冷风之下,思念起故乡,睡不着觉。

从这些诗中,我读到了一个道理:这些远离故土的游子,总怀着一颗赤子之心,思念起自我的家乡,他们十分热爱自我的家乡,寸草不移!

篇19: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我们中国是一个诗的国度,古典诗歌是我国优秀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古典诗歌犹如灿烂群星,以其独具的魅力一向传承下来。而唐诗无疑是这浩瀚星空中一颗璀璨夺目、闪射异彩的超级明星。

我从很小的时候开始接触唐诗,有初唐四杰之一骆宾王写的《咏鹅》生动的描述鹅的情态,给人一种高洁傲岸的感受。还有李白写的《静夜思》一个人孤独的躺在床上,看着窗外的月色,相思之情油然而生。并且携有秋的意味,尤其是那一地的疑霜更让人感受那种孤独意象在诗人心中与情景融合的碰撞。就是这些短小的唐诗给我的心灵一种独特的震撼。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看到了一本书《唐诗三百首》

让我感觉唐诗犹如浩瀚无涯的大海,若想畅游其中,自非一般人所能及,若能选其精华,汇为一编,使一般人能据一斑而窥全豹,此书当之无愧。

对于怎样去学习唐诗,我的感触是只作欣赏,而不作具体评价,因为唐诗是我国古代的一种诗歌,它所扎根的历史时代,社会关系,人物心里都与现代有着本质性的区别,我们在此刻的环境中很难体会到唐诗的韵味,而我们自身发展的条件也很难对唐诗做出很好的解释,只能从表层去揭露,但是这不意味着我们不用去学习唐诗,这就要求我们在学习唐诗的时候能够注意到意境的开拓,自我去寻找创作一种意境,倘若你没有见过鹅,别人让你去体会诗中鹅的神态,这是不切实际的,我们作为小学老师,就更就应用事实说话,比如透过多媒体与图片等等,让同学们有一个宏观的概念,这就是一种形象思维的立体感觉。

有的人总会说:我们学习唐诗,又很少用,还不如不去学习,这种观点是错误的,唐诗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资源,我们学习唐诗的目的首先在于学习,然后就是学以致用,变成融入现代生活的实践精神。我们要提倡从各个角度去研究唐诗,而不是单一的在学术方面,我们从唐诗中提炼有用的东西,例如你能够在笔记本封页上做一个有关于唐诗的图片,然后去销售,用唐诗文化能够渗透到社会生活各个领域,我们的思想要更广阔,这就是所谓的回忆一落地,变成生产力。

以有涯之身,学而无涯。

篇20: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有人说:“读书有何乐?即使有,也只不过是黄连树下唱小曲,苦中作乐罢了!”有人干脆说:“读书太苦!”如果读书只是为了分数读,那便陷入了题海,只会一再的背诵,不会去探求,那便是件苦差事。若读书是为了探求真理,那么离真理越近,就越发现真理的迷人,那便是:“读书乐,乐在其中。”

犹太人将读书置于很高的地位,孩子一出生,他们便会在书上涂上一层蜂蜜,让孩子去舔,所以孩子从小就知道书是甜的,他们也会将书放在枕边和过道上,可供随时翻阅。在犹太人眼里,书如同蜂蜜,读书就好像蜜蜂在采撷花粉一样;打开一本书,就好像打开一个快乐烂漫的乐园。可以这样说,每4500个犹太人就拥有一座图书馆,以读书为乐已经深深融入了犹太人的血液里,也使他们在人类发展的长河中光芒四射,据统计,从1901年至今,全世界共有800多人获得诺贝尔奖,这其中犹太人就占了近1/4,而犹太人的人口数量不到世界人口的万分之三。

莎士比亚曾经说过:“书籍是人类最好的营养品。”不错,书中的知识仿佛一道道美味佳肴,有着享不尽的酥脆口感。《红楼梦》中林黛玉的多愁善感被作者表现的淋漓尽致,有股酸酸甜甜的味道,让人回味,那淡淡的甜香轻柔地滑过鼻子,给人以无限遐想;《西游记》中本领高强,急性子的孙悟空就像一道香辣的川菜,给人以香味浓郁,烈辣入口的感觉。这一部部好书,如牛奶般醇香,如咖啡般浓郁……让人咂嘴不已,给忙碌的人生增添了无限的乐趣。

读书,其实大可不必讲究。古人“三上”(马上,枕上,厕上)读书法看似不雅,实则领略到了读书的真谛。而今,公园里的“晨读”,公交车上的“走读”,倚床点灯的“夜读”,又是一道道美丽的风景线。这正如有人所说的:“先要把读书看的很平常,才可以读书,真正意义上的读书是指随性而读,是与生命相伴始终。”只有把读书看作是平常之事,融入我们的生活之中,才能真正领略到“乐读书”的意境。

在我看来,品一杯清茶,看一本充满哲理的书,是一件浪漫的事,我很喜欢文字与文字之间那跳跃的韵味,就像茶一样,虽然味道不如果汁般甜美,但它却有自己独特的茶香。每一个文字,每一个段落都展示着自己独特的韵意,它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乐在其中,流连忘返。

读书“苦不苦,乐不乐”关键在于为谁而读,为何而读。《左传》说:“有德则乐,乐则能久”,读书亦如此,干一切事情也是如此。让我们以读书为乐,去快乐地阅读,一起领略人生真正的快乐吧!

篇21: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从古至今,岁月的河流带走了许多文化,但唐诗却经久不息,直至今日。此刻这个先进的时代,依旧有无数人热爱唐诗,喜欢读唐诗。

“唐诗宋词元曲”乃是中国文化的精髓,我认为,它们能够被称得上是“国宝”。

唐代诗人有各种不一样风格派别,但无论哪一首,都充满韵味,可能是诗情画意的江南美景,也可能是粗狂豪迈的塞北风光,可能是想象,可能是感慨,可能是怀念。还可能是叙述一件事情……无论如何,唐代的诗人用简短的诗代替了现代的长篇大论,却将诗人的思想引入一个更高的境界。

我十分喜欢一首诗《春江花月夜》、我甚至将它默写下来贴在墙上:春江潮水连海平,海上明月共潮生………。我最喜欢其中的一句“江天一色无纤层,皎皎空中孤月轮。我眼前立刻出现了一幅美丽的月色图,其中还带着淡淡的哀伤。而最后一句话”不知乘月几人归,落月摇情满江树。使我感觉到诗人那纷乱的离别之情,慢慢随着残月的余晖,布满在江边的树上。感觉上这首诗仿佛还没有结束。

同样,对于李白、王维、孟浩然、王之涣等许多著名诗人的诗篇我也十分喜欢。

正如张若虚的《春江花月夜》,王之涣的《凉州词》也有其富有的韵味。“黄河远上白云间,一片孤城万仞山”这句在我面前勾勒出了一幅塞北与江南完全不一样的荒凉遥远的地方,而下一句“羌笛何须怨杨柳,春风不度玉门关”更突出了诗人对边塞战士处境的深切关心。我仿佛吹走了幽怨的羌笛声,又仿佛来到了边塞的孤城,仿佛看见了那一片苍山峻岭。

我认为,唐诗是不可缺的,人们从中能够感受到古人当时所体会的一切,也会学会到更多,懂得更多,能够写出好文章,心胸也会开阔。从古至今,我们可能遗失了许多文化,更需要从头学习,并将它们牢记。

篇22: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年少时,寄居在外公家,外公是诗迷,珍藏的诗书举不胜举。于是,我便轻易读到了《唐诗三百首》。我初识的古诗是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醉过方知酒浓”,一读之下竟欲罢不能,从此,我便沉浸于诗的世界。

最初读诗,读的是朗朗上口的语句;再读诗,便读出了诗中字词的斟酌;而后,在外公的指引下,我读出了诗中或悲或喜的故事。我最爱在清风微拂的傍晚,于柳树下,读一首唐诗,或读李白的豪情,在现实中饮酒放歌;或读杜甫的雄浑,让自我多一份忧国忧民;或读白居易的清扬畅丽,在内心添一份清雅;再或是,读读孟浩然的恬静,品品李商隐的委婉……每当此时,总是心潮澎湃,仿佛自我也是满腹经纶的儒生,稍不留神就能吐出千古绝句。

我向来垂青富含思想的诗歌,因为它们陪我走过了许多坎坷。人生难免有失意的时候,当我考试不利时,那句“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

篇23: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一首好诗,牵动着我们的灵魂,带动着我们的喜怒哀乐。作者张曼娟从四岁半开始背起了《唐诗三百首》,背出一首诗,可以换一个小兔包或小鱼包,热腾腾的包子捧在手中,看着它们特别可爱的样子,恨不得多背几首。

“四时可爱维春日,一事能狂便少年。”“春眠不觉晓,花落知多少。”“更无柳絮因风起,惟有葵花向日倾。”细细品味,一读再读,无论是哪一个诗人写的哪一句诗,都是充满着情意的;一句诗会引起你无数的遐想,带动着你,走回了诗人的朝代,走进了那一座小村庄、那一片葵花田……。诗歌的魅力是无限的,它如同蒲公英小伞般的种子散发出无穷的喜悦。细细地解读一首诗,可以让你从悲观变到开心,让落落寡合的你也感觉到自己活着是幸福的!

那些诗人从不吝啬,总是以他们的生命故事,给我们人生启示。这些诗词带给我们的,不只是多愁善感的情绪,更多时候还有心灵与智慧的启发。让我们一边念诗,一边吧烦恼和挫折踢开,还给自己一个鸟语花香的好时节。来吧,让我们一起领略诗歌的魅力!

篇24: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小时侯刚会说话、口齿还不清的时候,爸爸就教我读:“鹅,鹅,鹅,曲项向天歌。白毛浮绿水,红掌拨清波。……”虽然能读背好多首,可是对诗的意境、用词却是似懂非懂,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现在再读,虽然还是那短短几行简洁的文字,却如海上的照明灯,给我好多启示。

《唐诗三百首》中收录了许多著名诗人的作品,有的描写祖国的美丽风景,如“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二月花。”比喻生动形象,把秋天火红的枫林美景,呈现在大家的眼前。有的描写朋友间的深厚友情,如“桃花潭水深千丈,不及汪伦送我情。”用千丈深的桃花潭水来形容友情,可见两人间的友情有多深呀。有的表现了作者对祖国统一的渴望,直到死前还不忘叮嘱自己的孩子“……但悲不见九州同,……家祭无忘告乃翁。”还有的诗教育我们要勤奋学习、奋发图强、团结友爱……每一首是都是一个哲理故事,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

《唐诗三百首》是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常读古诗,能使人明智,让我们一辈子受益。它能在我们成长的道路上,指引着我们、帮助着我们,为我们保驾导航。

篇25: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今天早上,我读了《唐诗三百首》。读完后,我觉得里面的《赋得古原草送别》让我印象非常深刻,这是伟大诗人白居易的作品。

白居易是唐代伟大的现实诗人,也是唐代三大诗人之一。字乐天,号香山居士,又号醉吟先生。他的诗歌题材广泛,形式多样,语言平易通俗,有‘诗王’和‘诗魔’之称。

《赋得古原草送别》这首诗的意思是:多么茂盛的原山草啊,春天茂盛,秋天枯萎,岁岁循环不已。野火虽将那大片枯草烧得精光,一旦春分化雨,野草的生命便会复苏,以迅速的长势重新铺盖大地。虽然古道城荒,但青草滋生是它恢复了青春,行路人看见萋萋芳草而想起了离愁别苦,似乎着每一片草叶都包含别情。

在生活中也有这样的例子,如,我家后院有一株小草。一次,我在窗前画画,突然就下起了倾盆大雨。我透过窗户,看到了一株抬头挺胸的小草。它正在跟风雨战斗,风骄傲地说:“哈哈!小草你是抵挡不了的,我比你强多了,哈哈哈!” 小草轻轻发出声音,坚强地说:“我不怕,我一定会战胜你的。” “小草,你就别做白日梦了吧!”风洋洋得意地说。风呼呼吹着,不一会儿,小草断掉了。这时,我还以为小草就这样完了。第二天早晨,我起了个大早,吃完饭后,飞快地跑到后院。我很惊讶——小草活了,它又重新披上那绿色的衣裳,又重新抬头挺胸的站在地上。这时,我情不自禁的吟诵“离离原上草,一岁一枯荣 。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

所以,我们也要像小草一样不向困难低头,不怕挫折的顽强精神,要让自己在生活中活得更加光彩有力。

篇26: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每一首是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是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

拿起《唐诗三百首》再去细细品读,我们会发现,每一首是都是一个伊索寓言,告诉别人一个深刻的道理。

品读古诗,能让罪犯走向光明之路;能让事业的流浪者重新成为有名的人士。

古诗似乎有着让人起死回生的力量,只要细细的去品读,这便是一生中最大的财富,让我们一辈子受益。

例如说李白的《望庐山瀑布》这首诗描写了庐山的香炉峰瀑布,巨大的瀑布如雪白的绢缎垂挂在山壁上,有如一条直上直下的大河,仿佛天上的银河坠落人间,让我仿佛置身其中,感受它那雄伟壮观的气势,感叹我们国家如此美丽的江山,我们应该保护这一切,保护大自然,就是保护我们的家。

还有很多描写感情的诗,比如孟郊的《游子吟》、陆锦的《送兄》、李白的《送友人》等,其中我尤为喜欢《游子吟》,父母对我的爱就象春天的阳光

一样照耀、温暖着我,这首诗使我懂得了感恩,我一定要做一个懂事的孩子。

李绅的《悯农》描写了当时封建社会四海无闲田、农夫犹饿死的悲惨画面。

这让我体会到我们应该尊重劳动者,他们是社会财富的创造者。

诗中还有如祖咏的《望蓟门》等描写报国大志的诗,让我懂得要爱自已的国家,知道要感谢解放军叔叔们,有他们才有我们今天幸福的生活。

篇27: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俗话说得好:“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唐诗不仅是我国优秀的文学遗产之一,也是世界文学宝库中一颗璀璨的明珠。正因为如此,我借用国庆假期这个机会,细细品读了《唐诗三百首》。书中主要介绍了唐代的各大诗人以及他们的代表作品:有被称为诗仙李白的《将进酒》、被称为诗圣杜甫的《春望》、被称为诗佛王维的《山居秋暝》……等等。每品读一首诗就仿佛将走入一个文字构建的朦胧美丽的世界,或悲或喜或动或静都让我留恋往返。我就挑选印象最为深刻的几首诗谈谈自己的感想。

首先是王维的《鹿柴》。开篇“空山不见人,但闻人语响”两句,原意是想突出山中的寂静,但是诗人反其道而行之,不直接写“静”反而大胆采用“响”字。用空无一人的寂静山谷中传来的隐约人声来反衬深山的静谧,突出诗人寂寞的心情。我们在写作时也可以运用这种反衬的写作手法,借景托出人物的心理描写,而为自己的文章增添一份趣味与内涵。

接下来是李白的《山中问答》。虽然只有短短四句,但是从这短小精悍的诗句中我读出了属于诗仙的处世之道。拥有万金的李白不贪恋繁华城区的奢华生活,而是选择隐居山林,在碧山丛林深处积极学习,汲取精神食粮。古人道:腹有诗书气自华。李白作为久负盛名的大诗人也在不断学习,不断进步,并没有因为自己的成就而沾沾自喜,止步不前。我们也应学习李白孜孜不倦的精神、坚持学习和戒骄戒躁的好习惯。

最后是诗佛王维的《少年行》。“相逢意气为君饮,系马高楼垂柳边。”这两句写出咸阳城的游侠在路途中相遇,一见如故,便相邀在路旁酒楼酣饮畅聊的场景。诗句中洋溢着热情与豪迈的气息让我这一千年后的小读者也燃气澎湃之情。虽然古时候这种场景也不太会发生在我们身边,但是处于新世纪的我们也应该多敞开心扉,广交朋友,让自己的生活变得丰富多彩起来。

唐代诗歌就像一座百花盛开的大花园,群芳竞艳,姹紫嫣红。唐人在不到三百年创作的诗篇,流传至今的尚有五万余首。虽不能说篇篇都是精华,但是可供我们学习与借鉴的地方却有很多很多。作为青少年的我们,更是应该多学习我国传统国学精髓,传承我国经典,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

篇28: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新时代的人们都要学习知识,还是不学习知识,是一个重要问题,我仍然觉得学习知识是对于新时代的人是相当重要。爱因斯坦说:学习知识要善于思考,思考,在思考。是的,对于我们现代人,对于一件事的好与坏,是与非,都要思考,子曰:“学而不思则罔,思而不学则殆”也唯有知识乃灵丹妙药。

唐朝是一个文人最多的一个朝代,其中以李白,杜甫,最为出名,宋朝以欧阳修及苏轼最为出名。我之所以说这些,是要说明不但新时代的人要求学,还要学以致用。所谓“活到老,学到老”,要活学————不要读死书。要追求知识,先要了解读书的目的,有了读书的方法,才不至於徒劳无功,海底捞月。曾国藩说“士人读书,第一要有志,第二要有识,第三要有恒”又说读书之法有四者,其一“看”,其二“读”,其三“写”,其四“作”,四者不可缺一乃读书之要点。国父曾经说:“革命之基础在于高深的学问”知识学问是人的最大财富,读书可使人心胸坦然,心驰神往,开拓视野。也惟有读书人才是走在时代的前端,为富国建国的大业铺路,千万不可将青春光阴浪费在无意义的玩乐上,“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这句格言,把握每一分钟的时间,好好地读书,唯有如此才能社会中立足,以知识为投资的对象,才是最富有的人。

一个青年在置身社会之前,应该先有一种充实的准备,什么准备呢?就是要预储丰富的常识,常识是应付一切事物的工具,因为我一直认为,知识不仅给人力量,还给人安全,给人充足的精神财富,吴敬梓说“读书好,耕田好,学习便好,创业难,守城难,知难不难”在我们今天这个时代读书到底有什么用呢?我想除了应对世界之外,更重要的是确认自我。《论语》学而篇第一,曾子曰: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人重在自省,只有不断地反省自己才能知道自己的不足,才能够予以改进。

俗话说的好“读书需用意,一字值千金”是的读书必须要用心,要用平常心对待读书,切勿无用的读书,所谓无用的读书是,不切实际的读书,读死书。“书中有路勤为劲,学海无涯苦作舟”这是吾之座右铭,只要肯学习,无论何时都不晚,有人曾说“吾生也有涯,吾学也无涯”真是一篇难得可贵的佳句啊!

人生最美丽的三样礼物,乃是金钱,权力及学问,其中以学问最为可贵。但在这最美丽的年华,却有人沉溺在玩乐,吸毒或走上绝路,实在令人费解,最好解决方法乃是学习知识,掌握常识,把握今天,一切从今开始仍永不迟。要了解一个人,首先应从语言,性格等方面做一个简单的观察。世界上每位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不要读书,不要学习知识,此种父母在世上未之有也。父母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有知识,有学问。有些青年认为求学是不重要的,整天早出晚归,吊儿郎当,无所事事,出到社会才知道自己的无知,才知道社会是如此残酷。

俗话说:“书中自有黄金屋”吾正寻找此宝贵的黄金屋,为此吾将百倍努力,在追寻知识方面,前方的道路还很漫长,但我将百折不饶,不遗余力地去追求和探索。

篇29: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看了《唐诗三百首》,我真是觉得受益匪浅。

读了《江南春》这首诗,我好像来到了春天的江南:千里江南,莺歌燕舞,到处都是生机勃勃的景象,空气里弥漫着酒香花香……美极了!

读了《池上》这首诗,我眼前又仿佛浮现出小孩子不懂事,撑着一只小船偷偷采白莲的情景,那快乐的心情、被发现后的害羞的神情,全部涌入我的脑海里,好像我就是那个小孩!

走在田野里,看见大片大片的油菜田,不禁想起了诗人杨万里的名诗《宿新市徐公店》:篱落疏疏一径深,树头花落未成阴。儿童急走追黄蝶,飞入菜花无处寻。仿佛面前出现了那个追黄蝶的小孩,没有追到心爱的蝴蝶,正伤心呢!

春天的小河边,小桥流水,花枝招展,蝴蝶飞舞,蜜蜂歌唱……又让人想起了《春日偶成》的“云淡风清近午天,傍花随柳过前川”。多么美呀!

啊!古诗融入了我的生活,我爱古诗!

篇30: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唐诗三百首读后感读了唐诗三百首后,我感到书里的诗个个都非常的好。比如有一首诗是这样写的:白云泉白居易天平山上白去泉,去自无心水自闲。

何必奔冲山下去,更添波浪向人间!诗意是:天平山白去泉边是那样清幽静谧,天上的白去随风飘荡,舒卷自如;山上的泉水淙淙潺潺流,从容自得。我问泉水,你既然在这里如此闲适,何必要奔向山下,给原本纷扰多事的人间推波助澜?还有一首诗也很好,是这样写的:秋词二首刘禹锡自古逢秋悲寂寥,我言秋日胜春朝。

晴空一鹤排去上,便引诗情到碧霄。诗意是:自古以来,人们一到秋天只觉得万木萧条,不免感到悲伤。我说秋天比欣欣向荣的春天更好。在秋日晴空中那排腾云直上的白鹤多么矫健凌厉,把我们的诗情也带到蓝天上。这首诗冲破了秋天的肃杀之气,令人精神振奋。我非常喜欢这本书。

篇31: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真好!今年暑假我有幸阅读了《唐诗三百首》这本书。读完这本书,我受益匪浅。

书中的每一首诗都是那样的耐人寻味,每一首诗都是那样的含义深刻。拿起《唐诗三百首》再去细细品读,我们会发现,每一首诗都是一则伊索寓言,告诉我们一个深刻的道理。古诗只要细细地去品读,这便是一生中最大的财富,让我们一辈子受益。

就这么屈指可数的几个字,却如海上的照明灯,风雪中的煤炭,时时帮助着我们,温暖着我们,这一切,都离不开古诗告诉我们的哲理。古诗,他并不是哑巴,不论是在学习,还是工作上遇到困难,他都像老师那样教导着我们,关心着我们,给予我们希望。

《唐诗三百首》,寄托了中国人对文明的梦想。作为一个现代人,为了不辜负古人的希望,我们要为他而努力,为他而奋斗。不仅是为祖国,也是为我们自己,创下伟大的事业。

唐诗是中国诗歌发展的峰巅,是一代文学的标志。唐诗的作家上有帝王将相、下有渔夫樵人、僧道伶工;唐代诗坛上不仅涌现了初唐四杰、王维、孟浩然、高适、岑参、白居易、韩愈、孟郊、柳宗元、刘禹锡、李贺、李商隐、杜牧等璀璨的群星,而且升起了“诗仙”李白和“诗圣”杜甫两位光照千秋的诗坛巨星。

在我们小学生读的唐诗中,其实有的诗句与我们现实生活中的事情相同,如李白的《静夜思》是表达诗人思念亲人的思想感情。在我们生活中,有许多人外出打工,长时间没见家人都有思念家人的情感。再比如说,贾岛的《题李凝幽居》一诗中有个“敲”字,显示出贾岛行为很文明、很有礼貌。在我们生活中,经常遇到的红绿灯,大家要遵守交通规则,红灯停、绿灯行。要是到了一户人家,就要懂得讲礼貌、懂礼仪。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感受到唐诗与我们现实生活的紧密联系。我们小学生一定要好好背诵唐诗哦!

篇32: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余秋雨先生在《中华文脉》一书中曾言“唐诗对中国人而言,是一种全方位的美学唤醒:唤醒内心,唤醒山河,唤醒文化传代,唤醒生存本性。”我深以为然。唐诗是中华文化的瑰宝,是中国诗歌的高峰,而《唐诗三百首》更是唐诗中的精华,唤醒了我对诗歌背后的中华文化以及思想内涵的好奇。唐诗,告诉了我许多。

童年·启蒙

《唐诗三百首》是我的启蒙读物之一。幼时不懂内涵,只觉得平平仄仄的声韵念起来好听,父母慢慢教,诗倒也背了几首。从“鹅,鹅,鹅,曲项向天歌”到“抬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从“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到“红豆生南国,春来发几枝。”……唐诗之美已经深深地刻在了我的脑海之中,并不只因为其朗朗上口的读音,更因为年少时天马行空的想象力已经将这浅显的话语转化成了一幅幅动人的场景,古人的一言一行,景物的美不胜收,已然令懵懂的孩儿心生向往。殊不知,在这抑扬顿挫的声韵里,一个新世界也就此打开。

少年·领悟

一路奔跑着成为少年,读过的书渐渐多了,走过的路也渐渐远了,这时翻读《唐诗三百首》也渐渐有了不一样的体验。唐诗是多样的,诗意存在于大千世界之间:长烟落日,黄河远去,羌笛声声呜咽,诉说着塞外没有春意的凄苦;明月照松,空山新雨,江南流水四季自是一番姹紫嫣红;机中织锦,碧纱如烟,泫然欲泣的女子在月夜思念远行的夫君;楼前雨露,长安城里,五陵年少胯下的白马发出欢乐的嘶鸣……千百年前的画面就这样通过一首首唐诗浮现在我眼前,按照遥远的文字指点,自己竟然也能完成最豪放的想象、最幽深的思念、最入微的观察、最精细的倾听……不曾想过,年少懵懂的自己,竟然也能与高山共俯仰、与白云同翻卷、与沧海齐阴晴。唐诗让我认知了自己,更让我领悟到了万物有灵,天地之美。

青年·深思

手中的诗篇泛黄,少年的青涩逐渐褪去,一路与诗歌相伴而行的青葱岁月,我又获知了许许多多。提起唐朝的诗人,怎么也绕不过李白杜甫等人。而仔细品读,你会发现动人的不仅是词句,还有诗歌背后的情感与品格。

李白,他一生不以功名显露,以布衣之身藐视权贵,肆无忌惮地嘲笑等级秩序,批判腐败的政治现象。为此他曾发出内心的呼声: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又如《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既为屈死的`贤士仗义抗争,也表达了对朝廷的失望和蔑视。然而诗人的乐观精神又足以使他超越和战胜忧患意识。这位伟大的漂泊者从悲伤中走出,选择用他的诗笔展现大唐的山水,来丰富当今人们的精神世界。

杜甫,他有“致君尧舜上,再使风俗淳”的宏伟抱负。他热爱生活,热爱人民,热爱祖国的大好河山。他嫉恶如仇,对朝廷的腐败、社会生活中的黑暗现象都敢于批评和揭露。他同情人民,甚至甘愿为解救人民于苦难做自我牺牲。所以他的诗歌创作,始终贯穿着忧国忧民这条主线,由此可见杜甫的伟大。面对人民的苦难,“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天明登前途,独与老翁别。”他静静倾听,长长叹息,默默流泪,向世间发出沉痛的悲叹。他的笔墨,唤醒了当时乃至后世之人的家国情怀。

然而唐诗远不止三百首,唐代也绝不仅只有这两位诗人。李白的自由洒脱,杜甫的忧国忧民,王维的超然物外,白居易的直白显露……诗人们的闪光点早已融入唐诗中,而当今的我们,是否读懂了什么呢?又是不是应该读懂什么呢?

唐诗三百首,是繁花云霓,也是心灵归宿。年岁依旧在增长,对诗的领悟,未完待续……

篇33: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我最初接触的唐诗,是骆宾王的《咏鹅》,用寥寥十几个字生动的表现了鹅的情态,读着诗,白鹅在绿水中浮游荡漾、快乐呼唤的情景便跃然纸上。还有一年级第一课学的《静夜思》,简短的语句中,饱含着作者对家乡的思念之情,还有漂泊他乡的孤寂和悲凉。这些唐诗给了我当时小小的心灵独特的震撼,在我心里播下诗歌的种子。

接着,我接触了《唐诗三百首》。这本书似乎让那颗小小的种子生根发芽,让我感受到唐诗犹如广阔的海洋。在一首接一首的背诵中,我也丝毫不感枯燥,而是沉浸在诗中,陶醉地感受着诗人的情感。

读诗,其实就是读情,诗的内容展现了诗人的经历、情感和生活,而这也是唐诗的魅力所在。我喜欢精读唐诗,细细地体会诗中的深意,了解诗人的情:

思乡之情:

思乡之情可以算是诗中最常见的情感了,诗人离乡背井,考取功名,在外漂泊几十年不曾返乡,可当夜深人静时,对家乡浓浓的思念便涌上心头……

比如孟浩然的《早寒江上有怀》。这并不是一个典型的思乡诗,其中还包括了许多更加复杂的情感。但这种剪不断理还乱的思绪,却也是令我着迷。

篇34: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木落雁南渡,北风江上寒”,如此萧瑟悲凉的深秋景象,引起了作者的悲哀的情绪。其实,当时孟浩然的心情是复杂的。他既羡慕田园生活,有意归隐,又想踏入仕途,一展宏图,这无疑十分矛盾。第三句“乡泪客中尽”,将自己的乡思一泄无余,不仅他自己这样思乡,而且家人也在想望着他自己的归去,遥望着“天际”的“孤帆”。“迷津欲有问”借用了孔子使子路问津的典故,所诠释的便是孟浩然隐居与从政之间的冲突。以“平海夕漫漫”做结,滔滔江水,与海相平,漫漫无边,更加凸显了作者迷茫的心情。

这其实也是现在的年轻人所普遍拥有的矛盾心理,这首诗,让千年前的诗人与读者之间心灵共鸣,令人深有同感。

离别之情:

赠别诗中,那些凄清缠绵、低徊留连的作品,固然感人至深,但另外一种慷慨豪迈、出自肺腑的诗作,那种真诚情谊,却更能打动我。

要说朋友间的送别诗,最经典的,莫过于高适的这首《别董大》了。高适与老友董大久别重逢,经过短暂的聚会以后,又各奔东西。其实那时候,两个人都处在艰难困苦的境遇中,可高适面对老友,并没有展现他的困顿与幽怨,而是道出“莫愁前路无知己,天下谁人不识君”,以开阔的胸襟、豪迈的语调,激励董大,鼓舞他去奋斗、去拼搏。“你不要担心遇不到知己,天下哪个不知道你董庭兰啊!”多么有力,多么响亮!这是一个多么质朴而豪爽的人啊!

男女之情:

说到爱情,作为一个高中生,我的理解并不是很深的,所以诗中的爱情,也只能够粗略的了解,但是讲述爱情的诗和词,其语言的细腻优美,也令我赞不绝口。所以我也喜欢读爱情诗,诗句的唯美,能够带给我心灵的战栗。

我特别喜欢这一首《题都城南庄》。最初接触这首诗,并不是在《唐诗三百首》,而是在《百家讲坛》节目上。讲者为观众讲述了这首诗背后流传的故事,令我印象深刻。也是这个故事,让我对这首诗的情感有了更深刻的体会。

那一年,崔护到都城长安参加进士考试,无奈落榜,因返乡路途遥远,在长安逗留几日。清明节游玩时,他与一位少女在桃林中相遇,两人互生情愫,但都没有说破,最后,崔护与少女告辞。第二年的清明,崔护又来到了长安,想来寻找那位少女,可少女原先的住处却大门紧锁。崔护便在大门上题下此诗,怅然离去。

听完这个故事,再来读这首诗,终于能理解诗人的深意。“去年今日此门中,人面桃花相映红”,描绘了二人初遇时的美好情景,映出少女光彩照人的面影,也含蓄的表达了诗人当时的怦然心动,二人的含情脉脉,两情相悦。而第二句“人面不知何处去,桃花依旧笑春风”,依然是桃花盛开的季节,诗人重回故地,却不见少女的身影,只剩下门前一树桃花仍旧在春风中凝情含笑。这便是“物是人非”罢。在偶然、不经意的情况下遇到某种美好事物,而当自己去有意追求时,却再也不可复得。这也是诗人所表达的遗憾之情所在。

爱国之情:

我个人认为,唐诗中的爱国之情,是最值得后人学习借鉴的了。爱国诗,不得不提的便是我最欣赏的诗人杜甫了。杜甫,人称“诗圣”,与李白和称“大李杜”。他的诗,风格完全与李白相反。李白的诗潇洒豪迈,有着侠士的洒脱。而杜甫生在战乱时期,他家境贫寒,历经坎坷,背负了太多。他无法做到李白的潇洒,他的诗,大多是忧国忧民,饱含沉重与苦痛。读一读他的诗,能够深刻的感受到当时战争给老百姓带来的苦痛与不幸,比如《石壕吏》《春望》等等。

杜甫的诗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闻官军收河南河北》,与他的很多诗不同,这首诗传达的,是作者的喜悦之情。诗人因战乱多年漂泊,备受艰苦,如今安史之乱已平,“忽传收蓟北”,惊喜的洪流一下子冲开了郁积已久的情感闸门,令诗人心中涛翻浪涌,于是“涕泪满衣裳”。杜甫此时是悲喜交加的,回头一看,自己的妻儿哪有什么悲情,已经“喜欲狂”。亲人的喜悦带动了杜甫的喜悦,一家人兴奋的收拾起行装,预想着以后的美好是生活,“放歌”“纵酒”,多么惬意!在全诗的结尾,诗人的心早已回到故乡,计划起了回乡的路途……

杜甫的诗很少有这样全诗抒发着喜悦之情,浦起龙也赞其为杜甫“生平第一首快诗也”。诗人的喜悦也感染了我,让我不禁为诗人感到欣慰与开心。

说起《唐诗三百首》里的好诗,真是一天都说不完,这些富含思想的诗歌,伴随我度过漫长岁月,告诉我许多道理。诗,一直是我的知己,我的精神支柱。

如今,很多人盲目的追求外国的所谓潮流,却渐渐把中国的传统文化遗忘。但是相比外国文化,我们中国的传统文化,对国人来说,才更有内涵,更有意义。所以,在追求潮流之前,先读读诗吧,感受诗歌带给你的感悟,感受中国古典文学的魅力。

篇35: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你梦见过夔州刀劈似的江门,锁住那奔腾的玉龙,它的鳞甲上折射出翡翠似的光芒;你梦见过海外八万里的礁石上的那个鲛人,在古旧的宫灯似的月亮下,泣出覆满海面的珍珠;

你还梦见过黄云飞、白日暗的玉关前遍地的黄芦,永远在风中瑟瑟发抖,永远衬托着羌笛的悲哀。于是你打算去游历,用脚步丈量河山。

然而,未等你穿上草鞋,拾起邛竹杖,你的满是渴望的目光却与一首首唐诗相遇了。于是你再不愿离开,因为这里,就有整个世界。

你说你想得出“吴宫花草埋幽径”,却想不出“二水中分白鹭洲”;你说你想得出“紫泉宫殿锁烟霞”,却想不出“淮南木落楚山多”;你说你想看云,就有“黄云陇底白云飞”;你说你想观水,就有“月涌大江流”。

你曾经是那么神往于那画在素绢似的宣纸上的一幅幅山水画。那些大块的留白,再你的心底,是一个个可供遐想的世界。现在,你说,你真正地看到了心里藏着的世界,那个水墨的世界。那是因为,你想要晚霞,想要蓝宝石一样静静的湖水,想要嵌在蓝色天鹅绒的画框里孤傲的雪峰,想要射出利剑一样光彩的太阳,这些,唐诗,都满足了你,它只从自己遮天蔽日的树冠上摘下一片树叶,就轻易地赋予了你一个万花齐放的世界。

你倾慕着它,爱恋着它。漫步在它枝繁叶茂的树下,可以不计冬夏。

你曾谈起,李白是一阵风,从北冥的深渊吹送到羲和的日车。他的诗,梦幻的像一束光,搏之不得,若隐若现。那一束神光,离离合合,仿佛聚满了香草幽兰,轰轰烈烈地入人心。它构建起山,高标直入六龙回日之九天;它释放了水,直下万里铸就湘妃之泪。你问,那一袭白衣把酒月下,不正是一座巍峨的玉山吗?你答,那是一花中的世界。

宛如春风,吹动几页书卷,你随手定格了一页。三首边关战歌赫然入目。你说你仰慕岑参。一只眼守望胡天,一只眼看穿黄沙。他在你的心底,不啻是一只鹰,奋翎翅战于日月之。心中大漠边疆,笔下刀兵风尘。你于是见惯了瀚海冰结,见惯了五花马身上的片片冰雪,见惯了汉家军威如何贯穿红日,见惯了飞沙乱石如何阻隔明晦。不再是“七月流火“的闲适,不再是“上下颉颃”的眷恋,盛唐的气魄里,岑参用血性喝出古未有之的新曲。看哪,一座座关山隆起,带着胡风望汉家。

你合上书,又颂起几首清丽异常的小诗。“桂魄初生秋露微”,“云想衣裳花想容”,“劝君莫惜金缕衣”……你遐想着,一池荷花送来香气,山林里“樵人归欲尽,烟鸟栖初定”,你站在藤萝之间,望着西山白雪,你醉了。醉了,在有识与无识之间,你仿佛看遍了盈虚变换,光阴流转,仿佛嗅到一股禅意。这就是唐诗啊,若要形容,你在心里说,若要形容,该只能用“美”……

在我们的会话即将结束的时候,你指着天空说,那儿有颗六芒星。主用它护持永恒的契约,永世不变。你说,唐诗的光芒,不啻无数六芒星之光,它的幽雅深邃和你订下契约,你将游走在它创出的曼陀罗里,直到彼岸。你静默了,闭口不语。

我拾起你的草鞋和邛竹杖。我对你,我的心,说:游历吧。在无边妙境里,游历吧。

篇36: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话说在唐代,有一些地方,是诗人们PK谁更猛的地方,就好像武林中的华山。

当时,在山西蒲州有一个楼,叫做鹳雀楼,一共三层,挺壮观。

沈括在《梦溪笔谈》里说,唐代很多诗人都一窝蜂跑到鹳雀楼去写诗。他们互相PK,看谁最猛。

要知道,唐代是什么时代?是诗人一个比一个猛的时代,没有一点底气是不敢乱写的,估计宋江之流到了鹳雀楼,也不好意思把“敢笑黄巢不丈夫”之类的打油诗写上墙去。不像现在,阿猫阿狗都敢留个“某某某到此一游”。

这一年,鹳雀楼来了一个大猛人,名叫李益。

没听说过不要紧,记住他是唐代诗坛的一个大猛人就行了。

读了其它诗人的作品后,李益冷笑一声,挥毫泼墨,留下了八句:

“鹳雀楼西百尺樯,汀洲云树共茫茫。汉家箫鼓空流水,魏国山河半夕阳。事去千年恨犹速,愁来一日即为长。风烟并是思归望,远目非春亦自伤。”

看着那挥洒淋漓的墨渍,李益嘴边浮现了微笑。他知道,这首诗会流芳千古。

果然,这首诗被人们争相传诵:猛,真猛!

然而,它居然没有成为鹳雀楼上最猛的诗,甚至连第二猛的都排不上。这不怪李益,要怪只怪唐代的猛人实在太多了。

又一个猛人来到了鹳雀楼。他叫畅当。

他读了李益的诗,却只淡淡一笑。八句?七言?有必要吗?畅当挥毫泼墨,写下了一首诗,只有四句:

“迥临飞鸟上,高出世尘间。天势围平野,河流入断山。”

绝了。简直绝了。

这首诗,不但被认为压过了李益那首,更是让成百上千写鹳雀楼的猛人们没了脾气。

这叫其它的诗人还怎么写?还能写得比这景色更壮阔吗?还能比这心胸更宏大吗?

能!这是唐代,没有什么不能发生。

还有一个更猛的人飘然而来,登上了鹳雀楼。让我们记住他的名字——王之涣。

顺便说一句,这个猛人在《全唐诗》里只留下了六首诗,其它的都散佚了。关于他的资料很少很少。

王猛人登上了鹳雀楼。这里已经来过很多诗人,留下了无数名篇。它们都才华熠熠,猛气十足,犹如铜墙铁壁,封住了他的出路。

他必须再辟蹊径,再升!

然而,猛人就是猛人。眺望着眼前的苍茫落日、滚滚黄河,王之涣拿起笔来,写下了四句:

“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

这就是大唐的气象,是大唐一代猛人的胸襟。

由于这首诗太猛了,以至于一千多年后的今天,小孩子启蒙学唐诗,往往第一个就要学这一首。

篇37: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以前一直觉得中国的女性都是内敛的、男尊女卑的、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但读到崔颢的《长干行》,却完全是另外一种形象。 君家何处住?妾住在横塘。停船暂借问,或恐是同乡。 家临九江水,来去九江侧,同是长干人,生小不相识。 这首诗写,舟行途中男女的问答,前面四句,女子主动发问,热情开朗,估计是看到了心仪的男子,有亲近之意,便故意找借口相问。女子俏皮活泼的形象跃然纸上。中国女性的生活,可能是到程朱理学的兴起之后,才开始缠小脚,缩小生活半径的吧。

实际上实际上热情开朗奔放的,绝不仅仅是女子。暂且不说“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的李白,也不说“月黑雁飞高,单于夜遁逃。欲将轻骑逐,大雪满弓刀”的卢纶,就连与朋友送别,有什么想法和意见也是直言相告。比如:

送上人

刘长卿

孤云将野鹤,岂向人间住!

莫买沃洲山,时人已知处。

再如:

送崔九

裴迪

归山深浅去,须尽丘壑美。

莫学武陵人,暂游桃源里。

在唐代,有的人热衷名利,却故意隐居,然后沽名钓誉,希望朝廷征召,迅速的飞黄腾达,这样一种方式被人讥讽为“终南捷径”。无论是刘长卿还是裴迪,在送别朋友归隐时,都直言相告,你要做隐士就做真正的隐士,不要到,大家都知道的握沃洲山隐居,也不要学武陵人到桃花源中,简单的晃悠两日。

不知道他们的朋友到底是真心隐居,还是像有的人那样沽名钓誉,然后达到飞黄腾达的目的。如果是前者,或者心里会有一点点小小的不舒服,然后一笑了之。如果是后者,那他的朋友估计就会非常的尴尬。

古人真是优雅,想喝酒了都赋诗一首、鸿雁传书“绿蚁新醅酒,红泥小火炉,晚来天欲雪,能领一杯无?”换作今人,多半电话一个“天气好TM冷哟,走,喝两杯”。

篇38: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一部作品要成为经典,一定得经得起时间的考验。而《唐诗三百首》正是这样一部久经考验的经典作品。很多学者专家都很羡慕蘅塘退士孙洙,因为他只是将不属于自己的作品筛选了一番,就永远地和经典挂靠在了一起。可见,不俗的眼光同样能使人名垂不朽。有了这样一个简便灵巧的法门,于是乎市面上出现了许多形形色色地诗歌选集。然而随便一翻,大都选集只是拾前人的唾余,将冷饭热炒一遍而已,毫无真知灼见,这样的诗选只会速朽而不会不朽。

选诗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蘅塘退士之前,有许多学者编辑过唐诗选。其中有大名鼎鼎的王安石、钱谦益、李攀龙,有不那么著名的高棅、钟惺、谭元春、胡震亨,这些人不是学贯古今的通博之士就是风流儒雅的文坛泰斗,单独拎出来都比孙洙强,然而他们的唐诗选集不是遗失,就是默默无闻地躺在图书馆里,都无法像《唐诗三百首》那样进入千家万户,成为雅俗共赏的佳作。

孙洙的诗选之所以能风靡一时,和他身处康乾盛世的大背景是分不开的。康熙文治武功都堪称千古一帝,平鳌拜、削三藩、收台湾、定准格尔。玉宇澄清之后又大张教化,编选典籍,可以说乾隆朝浩浩荡荡地编选《四库全书》正是康熙一朝文化政策的延续与扩张。康熙四十四年,《全唐诗》奉敕编纂完成,颁行天下。这就使得乾隆年间的孙洙有机会看到《全唐诗》的全貌。虽然现代学者运用新方法新材料对全唐诗进行了很多有益的补充,但在当时《全唐诗》已经是学者文人们所能看到的最全的唐诗材料。这无疑使孙洙在选诗时比前辈们有了更广阔的视野,能够在资料比较全面的条件下作精心地挑选。

事实证明,《唐诗三百首》并不是一部随意拼凑而成的选集,孙洙有着深刻的用意。首先,被选录在《唐诗三百首》中的诗歌大都简易明了,不需要借助注释就能读懂,而且篇幅适中。这就比浩瀚的《全唐诗》更易于为人们所接受,更容易传播流广。其次,他借鉴了“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作诗也会吟”的民谣,把书名直接叫做“唐诗三百首”,无形之中民谣成了书籍传播的免费广告,更有利于民众的接受。“三百首”并不是个虚数,《唐诗三百首》总共收录诗歌三百一十首,隐隐然直承上古诗经的传统,这就使得这样一本普通的诗选有了经典的支撑,更易于得到儒生们的支持。《唐诗三百首》的潜在阅读对象也很有讲究,孙洙在序言里写道:“俾童而习之,白首亦莫能废。”可见这本书的服务对象不是高大上的文人墨客,而是正在就学的世俗儿童。这些儿童将来都要成为考取功名的利禄之士,他们一旦跃入龙门,必定会对求学者谈起曾经读过的经典读物。《唐诗三百首》这样朗朗上口、易于成诵、文不甚深、脍炙人口的佳作自然是上上之选。《唐诗三百首》在体裁的编选上是别具一格的,编者把三百多首唐诗分成五言古诗、五言乐府、七言古诗、七言乐府、五言律诗、七言律诗、七律乐府、五言绝句、七言绝句、五绝乐府、七绝乐府。每一体下是按照时间顺序编排若干首诗歌。这样的编排不仅使我们可以隐然窥见唐诗的发展脉络,更有利于我们把握各种不同题材的特点。绝句是爽朗明快的,律诗是绵密精巧的,而古诗则是气势磅礴的。

编者在体裁上的细致划分极可能和科举考试有关。编选唐诗并不仅仅是为了给文人们提供一种茶余饭后的精神读物,更重要的是让渴求上进的读书人尽快觅得写诗的方法。自唐朝以来,诗歌便和科举考试有着密切的联系。每一次科考总要出几道诗歌题,以考验考生的文学素养。这一传统到了清代,不仅没有失落,反而加强了。进士出身有幸进入翰林院培养的,少不得帮皇帝赶制文章,润色诗文。众所周知,唐诗是中国古典诗歌艺术上的最高峰,一本高质量的唐诗选自然能使学子们尽快找到作诗的门径和方法。这也是其长盛不衰的原因之一吧。

有人曾用开花结果来比喻各个朝代的诗歌。唐之前的诗歌好比种子发芽,元气淋漓,唐诗则是开花结果,郁郁葱葱,唐之后则是花开花落,艺之能事毕矣。就是说唐之后的诗歌疆域都逃不出唐诗定下的格局,宋朝的晚唐派、江西诗派都渊源于唐诗。元朝极富盛名的大诗人元好问、杨维桢都是唐诗的忠实追随者。明朝影响最大的前后七子更以唐诗为宗旨,由于学得太认真,以至于被后世的批评家们斥为唐诗赝品。可见唐诗的影响力。如果说,诗歌是最能表现中国古典艺术的体裁,那么唐诗无疑是古典诗歌艺术史上的顶峰,撮取而成的《唐诗三百首》则是艺术之巅最为璀璨的明珠。

唐诗艺术境界是羚羊挂角,无迹可寻的,不需要借助过多的注释,就可直达诗歌的真相与奥秘。那些举手投足间排满注释的诗文,不知是在侮辱读者的智商或是在否定自己的表达能力,总之是臃肿地让人不堪卒读。“郎骑竹马来”的两小无猜,“月落乌啼霜满天”的旅人惆怅,这样直白而情深意长的好诗,所有解释都是苍白无力的。读唐诗的感觉好像在听一支小提琴曲,所有藏在记忆深处的情感都被调动了起来,仿佛成为了千年前的作者,刹那间共度千年。

唐诗是美丽的。通过阅读《唐诗三百首》,你无需再劳心费神地在浩瀚的诗海中苦苦寻觅,就可以欣赏到李白的矫矫不群,杜甫的沉郁顿挫,白居易的轻松畅快,韩愈的奇伟壮丽和李商隐的缠绵悱恻。

唐诗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多姿多彩,精光四耀的。《唐诗三百首》择取了其中的精粹,使我们俯仰之间皆能与经典接触。如果你喜欢气势壮丽的七古,那你可以去阅读白居易的《长恨歌》、《琵琶行》;如果你喜欢轻灵畅快的绝句,你可以去阅读李太白的《静夜思》、王昌龄的《芙蓉楼送辛渐》;如果你最欣赏七律的绵密细致,你可以去阅读杜甫的《蜀相》、《登高》。

三百首唐诗用不灭的语言记录下了珍贵的友谊,难忘的相思,壮丽的情怀和恬淡的心境。于是在望着浩浩的明月升起时,我们不由地思念起远在天涯的知己。在艰难的登山旅途中缓缓爬行时,我们会用一览众山小的豪情壮志给自己打气。在凄迷月色中听到鸣叫的孤雁时,会升起写信给远人的冲动。在观览风景行到山重水复之时,会淡然地停下来笑看云起云落。

唐诗三百首,一言以蔽之,情深深而已。

篇39: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禅宗极大地影响了中国文化,在国际上也产生重要影响。禅是最典型的中国佛教,是中国文化改造印度佛教的产物。禅在印度古已有之。从佛弟子达摩东渡到五祖弘忍,禅宗在中土不断发展壮大。然而,使禅宗发生根本变化是六祖慧能。慧能是文盲,少数民族,地处边远,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获得衣钵,对禅宗进行了一场彻底的改革,被称为“六祖革命”。这场革命,使印度佛教改造成了中国佛教,禅宗本身获得极大发展,几乎成了中国佛教的代名词。禅的实质是追求真我,追求生命的自由与解放。这种完全中国化了的佛教——禅宗,反过来又对中国哲学、政治、思想、文学、艺术、民俗等等,产生了深刻的影响。在禅宗思想影响下产生的禅诗,成为一种“禅文学”,此外,还有充满禅味的散文、小说、戏剧等。

在内容上看,禅诗可分为禅理诗和禅意诗两类。禅理诗,又可分为示法诗、开悟诗、赞颂诗等,这类诗富于禅家的哲理和智慧。 禅通过内省体验,产生妙语,形诸文字。禅诗精妙、小巧,注重启示和象喻,需要有深切而敏锐的感悟,读后令人“身世两忘,万念俱寂”。禅诗充满禅家超尘脱俗、淡帕宁静的情趣。禅诗是中国思想文化史上的一件大事,数量丰富,影响深远,其中一些名作广为传颂,如慧能的示法诗“菩提本无树,明镜亦非台。本来无一物,何处惹尘埃”及永嘉禅师证道歌等等,流传千古,经久不衰,广为传颂。在中国历史上很多著名文人崇信禅佛,有崇佛参禅者,也有尊儒崇道者,出现了众多禅诗人,如谢灵运、王维、柳宗元、白居易、苏东坡等等,蔚为大观。崇道的李白写下《庐山东林寺夜怀》一诗有“宴坐寂不动,大千入毫发”之句,充满禅味,尊儒的杜甫也有“身许双峰寺,门求七祖禅”之咏。古人写了很多以“学诗浑似学参禅”的诗句,还涌现出了不少以禅论诗的诗学著作。禅诗是中国诗苑最重要的一部分,长期以来没有受到中国文学界的重视。在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禅反而在英、德、法、美等国得到特别的发展”。近十多年来,在中国一部分有识之士中,也掀起了一定程度上的“禅宗热”。

禅宗、禅诗与伊斯兰发展过程中最重要、最有影响力、最引人关注的派别——苏非、苏非文学,有极大的相似性,二者可谓异曲同工。

篇40: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苏轼云:“腹有诗书气自华。”培根说:“读史使人明智,读诗使人聪慧。”读诗,可提升人的智慧与培养情操。唐诗乃我国文学史上的高峰,世界文学的璀璨明珠,我初识古诗是白居易的《赋得古原草送别》“醉过方知酒浓”。之后,我便沉醉于唐诗的世界。

初读诗,读的是易上口的语句;再读诗,才读出了诗中字词的斟酌;渐渐的,我在师长地指引下,读出了诗中或悲或喜的情感。我最爱在学校的文化长廊的浓郁书香里,读读唐诗,读李白的豪情,在意境中饮酒放歌;读杜甫的雄浑,让我和他一起忧国忧民;读白居易的清扬畅丽,让自己感染心添一份清雅……每于内心潮澎湃时,仿佛自己是满腹经纶的儒生,稍不留神就能吐出千古绝句。唐诗陪伴我走过人生的种种境遇,当与友人道别时,“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成为心中的慰藉。当考试失利时,“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鼓励我突破“行路难”的困境。惟有诗,是我不离不弃的知己和精神支柱。

社会迅速发展,物质充盈却精神匮乏的时代,很多人忘记了自己的文化之根源和唐诗,去追逐一些索然无味的外来事物。有新闻报道:近六成的人认为中国人崇洋媚外。其实,中国文化博大精深,那些人不了解自己文化的精粹和内涵,其实质是极其肤浅和悲哀的。如果我们还不警惕外国文化入侵,有一天我们必将在世界民族之林迷失自我,到时我泱泱中华安在哉!所以,从小开始培养孩子对国学的热爱之情,在全社会营造浓郁的国学氛围迫在眉睫。

我觉得唐诗不再只是诗,它更是一种精神,一种向往,是中华文化的缩影。我们都应该读唐诗爱唐诗,不仅仅是我们作为中华民族的一份子,更是因为唐诗的美,因为唐诗的智慧。

篇41: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漫步长安街头,途经王维、李白、岑参、高适、杜甫这帮盛唐诗人酒徒当年纵歌跃马的大道,经过钟鼓楼、回民街、城隍庙、兴善寺这些历经冷暖沧桑依旧笑看人间的千百年前的古建筑,我常常放慢脚步,闭上双眼,用鼻、用心去呼吸那大唐的些许味道。

在一个夕阳照耀鸽群的美好黄昏,我从陕西历史博物馆大门口的石狮开始走起,用一千三百六十八个轻盈步子,丈量出历史博物馆到大雁塔、当下到盛唐的千年路程。这条轴上,不但有大雁塔、慈恩寺,还有兴善寺、青龙寺、铁炉庙、八仙庵、小雁塔、钟鼓楼、香积寺······把目光再往稍远处看一看,你可以看见重峦叠翠的终南山上,王摩诘一脚高一脚低赶着山路,低声浅唱“分野中峰变,阴晴众壑殊。欲投人处宿,隔水问樵夫”。红的山果、青的叶芽,清泉滴滴落草根,五千隐士只在此山中,可惜云深无处寻。在北边,渭水之畔,骑着瘦驴的贾岛满天炫丽旋舞的落叶中,皱眉苦吟“秋风吹渭水,落叶满长安。”孙思邈正忙着开荒,一把火烧尽药王山上的荒芜,洒下满地的草药种子,谁料想火势太大,燎尽了他的草屋、医书和旧袍子,哎呀,这可如何是好?此时此刻,更北边的玉华深山里,玄奘法师静坐菩提树下已经一天一夜,草丛里落下薄薄白霜,他仿佛一棵月亮下静立千年的树,不声不响,年轻和尚辩机跪坐在师傅旁边,眼中满是仰慕之色。在西边,高鼻深目的西域商人斜跨着骆驼翻葱岭,穿塔克拉玛干,涉黄河,踏阳关,入玉门,晃晃悠悠的穿过兰州城门,直往长安而来,虽满面风尘却掩不住眼神中的精悍。

有时候,我会选一个风和日丽的春日下午,一个人蹬着单车,小心地穿过长安古城墙根下小巷里的青石路。在碑林的小亭里低价买到颜真卿《多宝塔碑》和柳公权《玄秘塔碑》的拓本,心里欢喜的不得了,像是谁白给了我一锭金元宝。炭市街、骡马市······置身于这些古街,我依稀间重回大唐,感受当年古街上的热闹繁华。我仔细搜寻李太白诗里压客劝酒的胡姬、柳香铺地的酒肆、缠绵痴怨的笛声;搜寻贺知章李太白金龟换酒的木楼、张旭狂醉后长发蘸墨恣情挥毫的墙壁,裴旻剑舞后大汗淋漓斜倚着歇息的古柳。我也专门骑车到长安县南,登上李商隐的“乐原”,面对夕阳和夕阳下静谧的村落,叹一声“只是近黄昏”。或是骑得更远些,一身大汗的拜谒少陵原下的杜工部祠,对着老杜的塑像,隔时空默默对饮一杯酒。转累了,随便找一个也许就是当年李白坐过的地方坐下来,在柳花微微的香里听一听月下长安的捣衣声。

我真想是一棵唐代生长在路旁的梧桐树,静静的看着盛唐的这班天才人物恣情惬意、纵情诗酒、狂歌长笑······自己不发一言,心中暗喜,已悄然有所得。

篇42: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暑假里,陪著儿子们背唐诗。小时候不爱的差事,老来竟觉得蛮有兴味。记得以前背完一首诗可以领五块钱,却还是提不起劲背那些难懂的句子,如今偶然回到古人的思维世界,才发现吟诵唐诗其实很有趣,不但陶冶性情,还因为唐朝思想融合了胡人、西方等异族文化的色彩,少了儒家礼教的束缚、多了自由奔放。难怪当初编选者拿她来当私塾教材,唐诗对於儿童想像力的启发,是很有助益的。

买了这套随身本之后,因为旅程中很方便携带,除了磅礴鲜明的唐诗,有时也带上情感幽微复杂的宋词;感受淋漓尽致的自信之余,也感受深远静谧的无尽情思。这些精彩的唐诗宋词,让我读时产生了个疑问,即众多诗词中,春色、明月、杨柳等让人感到绝对喜悦的事物,入了诗词为何总成感伤之物?月有阴晴圆缺,无常引发的愁绪也许不难懂,但明明可以让人大为赞叹的春花、莺啼、柳堤、烟雨等,又是怎麼回事呢?

面对满眼盎然的春意,兴起的感情却是惜别、伤逝、眷恋等怅然愁绪,无常之叹使人联想到唐宋的佛教思想,绝美事物紧紧牵引了诗人的内心,遮去外物之纷乱,使人专注於感怀的内省世界。这套清人精选的唐诗宋词,往往一诗一世界,倘佯其中,灵魂总有种深度的沈浸感。然而长久读来发现,越是耽於内省,越是概念无常:此刻凝聚出的惊奇,很快又变化成彼时不值得惊奇的平凡;瞬间顿悟的智慧,转眼成陈腐的空言。唐宋诗词中大量出现的禅之思想内涵,有时给人一点这种隐逸颓靡的感觉。

无常引起的总是感慨,但若只以哀思来写此题材,实在也太老生常谈。禅宗里”静”的理念,倘为人生的全部,未免单调沈闷了些。何不将飘渺无定的思想、随风飘荡的烟缕、委婉曲折的人生,看作空寂无言的世界里,形状万千的美妙变化?

不管怎麼说,无常也许是宇宙的力量或真理,但个人意识永不歇止的狂乱,是无法停息且难以自觉,却也千真万确。诗词中的无常,让我理解内省者的意识流动,此刻法华经里「是法非思量分别之所能解」的意义,突然清晰了起来。弘一大师论书法之道时就曾引用此一经典名句,他谈到书艺乃实践之道、除了勤於练习以外,观摩、读帖都无法写出好字。佛法亦然,并非靠著沈思默想就可以得出真义。如苏格拉底之言,「了解自己什麼都不了解,才是真正的知识。」必须先放弃思辩的意图,明白自己是意识不断更迭的众生,方能进入禅宗的殿堂。(这结论和之前《正义》的书评相庭抗礼....凡人意识果然不可信啊!)

篇43: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昨日下班之后,我们去看花。夕阳一颗,挂在远处一棵黑瘦的老树上,仿佛它是从远古时候就在那里定居了似的。绿意浓郁的松林,间或有几簇明黄的迎春,再走几步,是个杏林,粉白的花都开满了,淡淡的香飘散在路旁,细细体味可以闻到。玉兰也开了,在黄昏时分格外高洁耀眼,身后仿佛隐着淡绿色的光芒。

看完花,路上随便吃了一点饭。回到家,我们看李健唱歌,之后就各自随手拿一本书自己看。也不要说话,就各自静静看书挺好的。我拿的是一本《唐诗三百首》,细细读了几首,发觉每个诗人都有他独特的生命色彩在自己所描绘的诗情画意里,杜甫有博大深情的胸怀,又有幽微广大的审美;王维自然自若,完全是一个心灵饱满无欲无求的隐士;孟浩然鲜明爽快,是一个有抱负的侠隐。读杜甫,觉得心疼又钦敬;读王维,就像回归大自然;读孟浩然,就想慨然相与交。读到杜甫的“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我仿佛真在吹着岸边的微风,成了一株“无名江上草”了。再看下一句“星垂平野阔,月涌大江流”,我就只剩钦佩哑然了,因为我真的来到了一片广阔的原野,星光璀璨流溢,纷纷然落在草地上,月光粼粼,随着大江的波涛溶溶荡荡向远方流去。这一派光辉布满的景象,是从杜甫的心里生出来的,只有这样庭院深深又浩瀚如宇的心才能写出这样的诗啊。再看后两句,“名岂文章著,官应老病休。飘飘何所似,天地一沙鸥”,可以想见诗人天涯漂泊的苦楚,壮志未酬的苦闷。他没有抱怨,他只是慨叹自己老了,被解官撤职,不能再为君主、国家、百姓、这个时代做些事了,他只是担心他只能留下这些诗,没机会一展胸次怀抱了,他只是说自己就像天地间一只小小沙鸥,日暮欲何之呢。多让人心疼。一颗这样伟大的心灵,一个写着“愿得广厦千万家,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的人,在人世沧桑里像一粒尘、一只鸟,被时代的风裹挟着,就这样慢慢飘逝了。所幸还留下这些诗,这些他灵魂的光。

今天偶然翻到十九、二十岁时写的读书笔记,那时候读诗原来不是这样读的。那时有着薄薄的敏感的诗意的心灵,常常用自己脑子里轻巧巧的诗意去恣意解读诗人的作品,带着一种少年的轻愁,自以为婉转深情,其实是让人一望而知的透明。且撷来几句放在这里吧。

倚杖柴门外,临风听暮蝉。——王维《辋川闲居赠裴秀才迪》

“我喜欢一个地方,那里有密密的参天挺拔的老树,日光只可以一丝一丝漏在我独坐的角落,蝉声悠扬,好像在云彩上飞翔。一片一片的阳光一闪一闪,我只认那是蝉歌的回音跳荡。风飞过高高的树梢,我觉那凉爽同深浓的绿叶很像,我便想把绿荫作席作枕,睡在我爱的树旁。我或许也可以变成一个梦,树用它的绿枝手掌,轻轻地把我擎举,我坐在高高的树端,与云彩一起,看风是怎样吹响绿杨。”

我有所念人,隔在远远乡。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白居易《夜雨》

“我有很多想念,隔着山隔着雾隔着云烟。

我有很多想念,隔着我的心,和我们的颜色。

我有很多想念,隔着一页信笺,几行标点。

我有很多想念,隔着一些看不见的线,几步走不完的路。

我有很多想念,隔着骄阳隔着雨天。

我有很多想念,隔着山野,隔着峰峦。

我有很多想念,是近还是远。”

之子期宿来,孤琴候萝径。——孟浩然《宿业师山房待丁大不至》

“朦朦的雨后,若有若无的等候

空气还湿润润的 心有些焦渴

小鸟扑棱翅膀多么慌张

我以为门开了 你来了 朋友”

这样的薄暮轻愁,如今已不易有了呢。现在已变成“心有猛虎,细嗅蔷薇”了吧。好吧,至少我还保存着那诗心,记得去闻那诗意的香气来。

篇44:唐诗三百首读后感

咱们中国地大物博,中华传统文化可谓是博大精深!许多传统文化从古代一直流传至今。有民间工艺品,有毛笔书法,还有各种各样的传统节日……其中,唐诗更是中华传统文化的精髓,是古人们智慧的结晶、知识的体现,还是成千上万的传统文化中不可缺少的、极其重要的一部分。

我读过的这本《唐诗三百首》,里面记录了几百首唐诗,每一首都凝聚了诗人渊博学识的精华。在这么多首诗中间,我最喜欢的是孟郊的《游子吟》和李贺的《昌谷北园新笋》。

《游子吟》的内容是:慈母手中线,游子身上衣。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谁言寸草心,报得三春晖?从这首诗中我体会到了母爱的伟大,就像温暖的春天。母爱,是无私的爱,更是一种只可意会,不可言传的爱!在《游子吟》这首唐诗里,作者孟郊写的第三句和第四句“临行密密缝,意恐迟迟归”是指一位母亲在孩子临出门前为孩子一针一线地缝制衣服的场景。可想而知,这位母亲是多么爱他的孩子啊!现在,我也要即兴创作一首歌颂母爱的散文诗:母爱,就像雨伞,为我们遮风挡雨。母爱,就像一杯水,口渴时送来清凉。母爱是无私的,母爱是伟大的,母爱是温暖的!

《昌谷北园新笋》这首七言绝句,我也非常喜欢。他的内容是:箨落长竿剥玉开,君看母笋是龙材。更容一夜抽千尺,别却池园数寸泥。我特别喜欢第三、第四句。这两句诗的意思是:竹笋一夜之间就长高了好多好多,告别了竹园里的泥土。简短的两句诗表达了作者李贺奋发向上的精神面貌和渴望像竹子一样冲破障碍,建功立业的迫切心情。我也要像竹子和诗人李贺一样奋发向上!

唐诗只是一首首普通的诗吗?不,它是中华传统文化中一笔宝贵的财富。作为炎黄子孙,我们应该把唐诗更好的传承下去,让一首首唐诗中的精神影响我们一代代人!

当阅读了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收获肯定不少,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

《爱的艺术》读书笔记1

《爱的艺术》弗洛姆的哲学书,作为一个很久很久不看这类哲学书的工科生来说,真的是一个挑战。但是,作为一门全人类的通用科学来说,对于哲学的知之甚少对谁来说都是个错误。看了这本书,自己也有了一些对之前问题的解答,同时也有一些新的疑问尤其是对于现今的我所经历的教育。

曾经有一名走进哈弗校园的状元曾经说,我们的教育体制正在培训一群精致的利己主义者,他们在用丰富的知识武装自己,并且形成那些知识贫瘠的人所不能驾驭的利器,在社会上最大能力的利己。我们的社会在也是在全力的支持着这些利己主义者,利用他们的精装,为社会的资源提供保障。当然了,博弈论的创始人诺贝尔奖的获得者约翰·纳什在博弈论的观点中提到,现代经济体制的利益最大化,建立在单个经济体的利益最大化上。这也就是说,我们的社会需要这些利己主义者来使得社会的利益达到最大化。但是,从我们的认知来看,这是真的吗?

在这本书中,弗洛姆这样阐释到,人们把爱别人的概念看作是理所当然,也是能够接受的,但是却普遍的认为爱别人是一种美德,而爱自己却是一桩罪恶。人们认为不可能像爱自己那样爱别人,因此自爱就是利己。但是其实在我看来,自爱是真正的爱自己,而利己不是爱自己,利己的本意不是太爱自己,而是太不爱自己。缺乏对自己的爱和关心表明了这个人内心缺少生命力,并会使他感到空虚和失望,只能依靠于一些身外的利益来填补自己,这也就是我们所说的利己主义。

对这两个概念清晰后,我们发现,我们所需要的是爱自己的社会人,而不是空虚的失望的利己主义者,针对两者的需要出发,我认为,在教育中我们在增加被教育者的知识的同时,更应该传授并且锻炼一种爱自己的能力,这种能力取决于对个人要求的出发点,所谓个人要求是指个人的对自己的一些要求或者是约束,而出发点,我定义为,爱自己。

艾克哈特说,你若爱己,那就会爱所有的人如己。你若对一个人的爱少于自己,你就无法真正爱自己,如果你一视同仁爱所有的人,包括你自己,你就会像某个人那般爱他们,这个人就是上帝和人。一个既爱自己有爱他人如同爱己的人就是这样的人,一个值得这样评价的人。

《爱的艺术》读书笔记2

在自己学习之余,抽出时间认真的阅读了大师佛洛姆的作品《爱的艺术》。感受十分深刻,我们学习工科的,平时注重了太多理性而忽略了对一些生活中的一些基本的现象的分析,对爱的理解只停留在感性的层面上,这使得有些人可能在自己的感情处理中遇到很多问题。读这部作品最大感受就是能在享受中警醒,在反思中顿悟。

《在爱的艺术》这本书中所谓的"爱"与人们普遍认为的那种"一个人偶然幸运地体验并陶醉于其中的一种纯粹的快感"不同。佛洛姆认为爱是一种能力,一种态度。爱是一种积极的活动,并不是一种被动的情感。如果用最通常的方式来描述爱的主动特征,那么,它主要是给予,而并不是接受。或者说爱是一个人的活动能力,而不是两个人的偶然相遇。因此,人们需要从理论和实践上对爱进行系统的学习,才能真正具备爱的能力,才能更好地实践爱。

一个人在世界上存在的意义是什么,这是人从开始有自己的意识以后一直在追寻的问题。在读完这本书之后,我认为,人存在的价值就是"爱"。这也是人与其他自然界东西的本质区别,我们的全部的人格都是在这里体现出来的。当然会不会爱也就体现出人生的真正的价值。要想探索出爱的真谛,就必须从理论和实践两个方面说起。

爱的起源应该追溯到人们从脱离自然界开始后的孤独和无力感。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人们从自然界的束缚中逃离并获得自由,却又转而依附另一种精神权威而逃避自由,就是为了克服孤独和无力感,但这种方式永远也无法让个体获得真正的自我,实现人作为人的真正价值。然而,作为人类社会进步的必然趋势,人的个性的全面发展终究要实现,并且这种发展的最终归宿就是爱。

尽管当今社会的人们在爱的旅途中到处碰壁,比如高离婚率、自杀率、犯罪率等等问题对这个社会的和谐造成了极大的伤害,人们对爱的实践感到空前的茫然,对爱的关注和渴望更是超越了以往的任何时代。但是人们还是一如既往的忽略探索爱的本质含义,在行为上走向了另一个极端。"尽管他们对爱如饥似渴,却又认为几乎每一件事都比爱重要:成就、名望、金钱、权力——几乎人们所有的精力都用来研究如何实现这些目标"。这是作者对世人的这种行为表达了深深的不满,"难道只有那些能够赢得金钱和名利的东西是值得学习的,而爱只对精神有益,在现实意义上并无利可图,是一种我们根本没有必要花费太多精力学习的奢侈品吗?"可以看出爱才是最珍贵而且是人生的真谛。

博爱、母爱、性爱、自爱、神爱等各种形式的爱常常包含着共同的基本要素:关心,责任,尊重和了解。关心是首要因素,这在母爱中体现得最为明显,"爱是对所爱对象的生命和成长的积极关心","爱的本质是为某物而劳作,是促使某物成长,爱和努力是分不开的。"从真正意义上讲,责任完全是一种自愿行为,是我们对另外一个人表达或没有表达的需要的反应,而当今我们理解的责任却多是指职责,从外部加于人身上的某些事。尊重和责任是互相依存的,假如没有尊重,责任就完全有可能是支配和占有。尊重不是害怕和畏惧,它是指按照个体的本来面目,发现个体的独特个性,对个体的成长和发展顺其自身的规律和意愿。了解是为爱提供正确的方向和现实的依据。

所以爱是一种能力,一种态度。自已应该对爱有进一步的理解才能够在爱的实践中取得正面的效果。从而面对自己的人生才能不迷茫,真的掌握人生的真谛,在生活中处理好"爱"。

《爱的艺术》读书笔记3

由于课程要求,不得不阅读弗洛姆的《爱的艺术》一书并撰写报告,在此总结如下。

此文中计划先总结梳理本书的架构和脉络,然后对某些经典的表述和句子进行摘录和评述,最后就几个自己比较关心的问题说一点想法。

关于本书

作者开篇就提出了一个核心问题:爱究竟是一门需要学习和实践才能掌握的艺术呢,或者爱仅仅是一种偶然产生的令人心旌荡漾的,只有幸运儿才能

1)很多人只是把爱简单地看成自己能否被人爱的问题,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去爱的问题;

2)人们认为爱的问题就是爱的对象的问题,而不是爱的能力的问题;

3)人们不了解“坠入情网”同“持久的爱”这两者之间的区别。而本书的作者认为爱是一门艺术,需要像掌握音乐、绘画、工艺、外科手术那样去学习。因此,在接下来的篇幅之中,作者从爱的理论、爱的实践和对于西方社会中爱的异化进行了详细的阐述。

爱是如何产生的?爱是人类对于生存问题的回答。

从动物到人,使得我们开始具有自我意识,人们开始感到孤独(本书的孤独应该指的是广义上的,也即是意识到自身的软弱与无助,对与同伴、与外部世界和谐统一的渴望),这种孤独,如作者所认为的,是所有恐惧感的根源。因此人类发明了各种抵抗它的方式:从远古时期的集体纵欲,到现代社会的个体纵欲,到追求同一化,到创造性劳动,这些方法虽有形式上的区别,但都无法完全彻底地解决问题,于是仅存的“爱”成了达到与外界、与他人和谐的唯一路径。

在作者看来,爱是一种积极行动,是“人的力量的运用”,它“允许人保持自己的个性,保持自己的完整性”,也即爱是“给予”而不是“接受”。同时,爱也需要关心、责任感、尊重和了解等要素的参与,弗洛姆批判了弗洛伊德对于性行为纯粹出于释放性压力的解释,他认为这种观点忽略了男女各自人性的不圆满,过分强调了欲望,而没有深刻认识到性其实是人对于结合的强烈愿望。为了使得“爱的理论”更加为大众所接受,作者接着从父母之爱、博爱、性爱、自爱和上帝之爱四个方面进行分析。

对于父母之爱,作者认为母亲的爱是无条件的爱,而父亲的爱是严厉而理性的爱,一个健康而成熟的人,需要由以母爱为中心的阶段发展到以父爱为中心的阶段,最后完成父爱和母爱的综合。

博爱是爱的基本形式,是一切爱的形式的基础,如果真正具有爱的能力,就会爱一个人,进而爱所有人,爱世界,爱生活,能够深入人的内心而发现人性的共同之处。

只来自于生理上要求,或者只为了释放精神的紧张和压力的性爱,会随着逐渐淡化甚至消失,性爱既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互相吸引(如自由恋爱中的一见钟情),也不单单依靠意志力的维系(如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它需要从生命本质去爱对方并体验对方的生命本质,同时也需要承诺和决定。

自私不是一种爱,相反的自私的人根本不要自己,他们对自己利益的过分关注是他缺乏对自身的爱和关心的体现,作者引用了梅斯特·艾克哈特的一段话:“如果你爱自己,你就会像爱自己一样爱所有的人,如果你对别人的爱少于对自己的爱,你在爱自己的时候也不会成功。如果你爱所有的人,包括你自己,那么你就是把他们当作一个人来爱,那个人既是上帝,又是人类。这样的人,就是一个伟大而公正的人,他既爱自己,也爱他人。”

上帝之爱这一节比较抽象。上帝意义的演变有两种趋势,一种趋势与上帝的性别有关,宗教从以母性为中心的阶段发展到了以父性为中心的阶段,另一种趋势与人所达到的成熟程度有关,上帝从人格化的神演变为一神论纯粹抽象的原则的象征。对立统一的逻辑给了我们这样的结论:对上帝的爱既不是从思想上了解上帝,也不是在自己心中保持敬爱上帝的思想,而是在爱的体验中与上帝结合,与上帝统一。

作者认为西方文明社会中充满了虚假的爱,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导致了管理阶层成为主导,同时高度集中、分工严密的企业导致人成为了流水线上的机器,“现代人与自身,与其他人,与自然之间的联系被异化了,人成为一种可供交易的商品,人与人本质上是陌生的”。婚姻成为了一种“合作关系”。这种境况下,社会经常可以看到恋母情结、恋父情结、偶像化的爱、伤感的爱、投射自身的问题、认为爱就是没有冲突等误区和病态。

掌握爱的艺术需要哪些准备工作?

学习任何一门艺术:一是自律;二是专注;三是耐心;四是“极大的热情”。而对于爱,除了上面几条之外,还需要克服自恋,保持客观性,也就是能够对任何事物具有开放的态度,能够从事物的真实情况出发认识事物,并且能够将事物的真实面貌和自己处于渴望或者惧怕而形成的想象分开。其次还要有信仰的支撑,理智的信仰是立足于自己思想和情感体验的一种坚定的信心。是对自己思想中所具有的确定性的坚持。相信他人的人格核心是成熟的,相信自己的人格核心是稳定的,相信自己的爱能够唤醒别人的爱,相信爱是稳定可靠的,同时,也要相信别人具有发展的可能,人类有能力建立一个以平等、正义和爱为原则的社会制度。

如何去培养信仰呢?第一步是注意自己什么时候、什么地方会失去信仰,还要看穿我们为失去信仰而辩解的借口,同时,任何时候都要积极地行动,不断主动地关心所爱之人。

作者认为资本主义社会的本质阻碍了爱从个别特例发展成为社会的普遍现象,“公平原则”实际上是资本主义平等交易的价值观。要构建一个普遍存在爱的社会就必须进行根本性的社会制度变革,但是我们可以从个人做起。

摘录

1.在一般情况下,所谓爱上一个人的感觉,其实是在对这件产品是否符合自己的购买能力估价之后才产生的。(京华出版社P3)

2.我们所有的人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同时我们每个人又都是独特的并且只能存在一次的、不可重复的生命。从所有人都是一个统一的整体这个角度出发,我们能够以博爱来爱所有的人;但从我们是个体生命这个意义上来看,性爱就要求体现鲜明的、独特的个性色彩,而这种能够吸引自己的个性色彩,只会在某些人身上发现,绝不是所有人都具备。(京华出版社,P55)

3.在真正的宗教文化中生活的人也许可以比喻成一个八岁的孩子,八岁的孩子一方面离不开父亲的帮助,但另一方面他已经开始把父亲的教诲和原则接收到自己的生活中去,而现代人则像一个三岁的孩子,需要的时候就哭着喊着要父亲;不需要的时候就只顾自己玩耍。

4.从出生到去世,从星期一到星期日,从早晨到晚上,所有的活动都一成不变、千篇一律,按照预定的方式进行。一个个被安排、计划好的时间点贬值成了一张密密的大网,那么请问,一个深陷网中的人怎样才能不忘记他是一个人,一个有独特个性禀赋,只有一次生命体验,能感受希望、失望、担心和恐惧,渴望爱情和惧怕孤独寂寞的人呢?(京华出版社P17)

写在读后

论宗教的世俗化和侵略性

其实对于宗教所知甚少,唯一有所了解只是因为有一个修国关双的舍友,在每日一同进餐时向我发表过一些她对于宗教的独到见解。加之自身出生在一个对于祭祀等礼仪较为重视的地区,也算是耳濡目染,此处看法也就是随口说说,并不值得推敲。

作者极为推崇这样一种与上帝的关系:也即是上帝就是我,我就是上帝,作为一名基督徒,他认为神非人格化,不能用任何具体的形容词去表述,你只能说他不是什么,而不能断言他必然是什么,因为他是一个抽象的概念,而非可以定论的实体。作者说“对上帝的爱不是从思想上了解上帝,也不是在自己心中保持对于上帝敬爱的思想,而是在爱的体验中体验与上帝的结合,与上帝的统一。“

作者认为当代社会爱的扭曲来源于资本主义的经济结构,所以人与上帝关系的异化必然也归因于此,这种异化具体指的是人和上帝成为了一种商业上的”合作“关系,人希望通过对于上帝表面上的恭敬而获得一种庇佑,从而在事业上、在权利游戏里、在金钱竞争中获得成功。上帝沦为一种手段而非信仰,与千千万万的工具一样,人们对于他谈不上爱,或者说像爱救命的药、御寒的棉袄、饥馁时的面包一样的”爱“。

而另一方面,总会对神爱到近乎癫狂的人群,他们在外人看来几乎是疯子。宗教的极端主义分子,他们已经完全忘记了自己,而成为神的子民,神的奴仆,他们的生命完全的因为捍卫神而光荣。他们不具有独立性和自我意识,一方面,他们是未断奶的孩子,对神有着对父母一样的依赖,近乎盲目地追逐,他们像好斗的孩子一样在异族面前捍卫者自己”父母“的尊严和权威。另一方面,他们全然不爱自己,已经完全成为了一个虚无的形象附庸,他们通过这种方式寻找归属感,和千千万万追逐着同一个神的人结成兄弟姐妹,感受着群体壮大带来的热闹,以此抵御人的孤独。他们对于质疑他们的异教徒有着近乎残忍的仇恨,因为对于他的宗教的否定将会带来他对于自身存在和价值的全盘推翻,将会使他置身于孤独之中,从而让他们和他们的后代赤裸裸地面对最深刻的恐惧和无力感。

对于西方的侵略性的宗教,我更能够接受东方道教佛教等无为寡欲的教派,也更愿意相信所谓的神其实也就是一个信仰,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即使是缺少监控和旁人的僻静处,也能感受到神的目光在内心凝视着你,所以慎众而慎独,知世故而不世故,处江湖而远江湖,不因为这样有利可图,只是因为这样才能心安。

《爱的艺术》读书笔记4

最近朋友推荐了一本弗洛姆所著的《爱的艺术》。我不敢以读懂爱的艺术自居,在这里仅是带着一种学习的态度梳理一下爱的艺术。

一、爱的知识

在作者弗洛姆的眼中,对爱情的定义是客观而全面的。客观是因为他对于爱的理解是符合人性的,而全面则是他将爱放在社会这个大环境中考量。在书中无论是对爱的定义,还是对各种不同类型爱的阐释都更侧重于社会这个维度。在他的眼中爱情可以解释为在特定社会环境中人们对于给与得的认知。我认为基于社会的角度去分析爱情是必要的。因为每一个人都不可能脱离社会而独活。爱是维持各种社会关系的纽带。从弗洛姆对个人到族群到国家到社会的进化这一过程的客观描述中,表述了人为什么需要爱。掌握爱的知识,人将更容易摆脱孤独、恐惧和自身的局限,达到完整和统一。

二、爱的给与得

弗洛姆说:“爱情是一种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情绪,是人内心生长的东西,而不是被俘的情绪,一般来说可以用另一个说法表达,即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如果你读过这本书,你会发现给与得充满弗洛姆关于爱的每一个观点。对给与得的关系的阐述,让我们区分天真的爱同成熟的爱的不同原则。正如弗洛姆所说:天真的爱遵循我爱,因为我被人爱(得先于给)的原则,成熟的爱遵循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给先于得)。天真的爱源于需求,成熟的爱是基于贡献。对于爱的给于对象的不同,弗洛姆带我们领略了不同种类的爱:之于众生的博爱,之于孩子的母爱,之于爱人的性爱,之于自己的自爱,以之于神明的神爱。

三、爱的实践

如果爱是一门艺术,那就要求想掌握这门艺术的人有这方面的知识并付出努力。是的,不知道什么是爱的人是苍白的,不知道如何去爱的人是盲目的。从社会的维度去解读爱的动力,是人们为了摆分离、脱孤独和恐惧,达到同社会或者说自然的一种统一性。这种动力是我们爱的勇气,但同时也是对自我认知的局限。弗洛姆说,爱是实践就是对客观的认知自己的思想和情感体验的确认。他来源于你的的情感体验,投射于你的思想,经过一系列的加工和处理,这个东西变成了我们所认知的爱。体验需要客观的认识,投射需要理智的确认。

四、以爱之名

爱是一门艺术。它在每一个人的心中撒下种子,爱是人的本能。但让我们感到悲哀的是,这种本能正在随着社会的更迭和时代的变迁渐渐的退化,与我们生命的本质渐行渐远。如果我们对自己及自己所生存的社会进行反思,就不难发现几乎所有的道德和良性的社会关系正在以爱之名渐渐消融。爱变成了一个标签,变成了一个与世隔绝的世外桃源。爱是我们生命过程的体现,更是体验生命过程的通途。学习爱的知识,修炼爱的艺术,在爱的实践中我们可以摆脱人性和社会的局限是每一个人的必修课。我们爱,不是仅因为我们值得,更是因为以爱之名让一切完整。

《爱的艺术》读书笔记5

弗洛姆在《爱的艺术》中说:“爱不是我们与生俱来的一种本领,而是需要通过后天习得的能力。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地和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的爱情生活中永远也得不到满足。”

我时常在想,我为何总是厚颜无耻的不感恩自己已经拥有的生活。满足和感恩并不是一对同义词。用弗洛姆的说法来讲,是你不会爱,不会爱自己,不会爱他人,更不会爱生活。单身的对幻想的对象要求甚高,拒绝着冥冥中的缘分。相恋的爱人在激情后,沉默的瞳孔中倒映着对方的缺陷。她温柔,你嫌她不够勇敢。她安静,你嫌她不够开朗。她独立,你嫌她不会撒娇。每一个被生活细化的性格特征,在你因为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被点燃的时候,就会变成顽固的旧疾,刺的你坐立难安,一定要把情绪宣泄到蜕她一层皮为止。

其实这和她无关,和原生家庭无关,和钱也无关。你对付出爱情的恋人的生命和生长毫不关心,你对自己的情绪和状态也从不积极反思改进。

当她一件小事没做好,你想发脾气责怪她幼稚无知的时候,再多问一句自己:

你自己就是完美的吗?

《爱的艺术》读书笔记6

初拿到这本书时,我也和大多数人一样,希望在这本小册子中学会如何去爱或是一些具体的方法。然而前言就已经告诉我们,这绝对不是一本秘籍类书籍,而是一本心理哲学的书籍。这本书告诉我们:爱是一种能力。

我想这种能力对于现在的人来说已经用越来越难获得了,尤其是在这个独生子女占多数的环境当中。从小就是父母的掌上明珠,成长在爸爸妈妈无尽的爱之中。这样一种观念早已烙在脑子里:我是这个世界的中心,所有人都爱我关心我帮助我。以至于习惯了获得,从而忘了给予。以为对妈妈的爱就是亲吻妈妈的脸颊。这就是弗洛姆提到的天真的、孩童式的爱,即"我爱,因为我被人爱。"长大了,离开了父母的庇佑,人们开始感到孤独,开始害怕孤独,开始需要爱,包括友情,爱情。这便是另一种不成熟的爱"因为我需要你,所以我爱你。"

我想说到这里,不得不提的是最近很火的综艺节目《爸爸去哪儿》。四岁的王诗龄向当地居民要辣椒,当小伙伴质疑她不吃辣椒的时候,她说:"我爸爸爱吃辣椒啊,我爸爸饿了怎么办。"我想在这一点上,她比大多数人都棒,此时她的心中不只有自己,还有爸爸。

要想获得爱的能力,首先要从自我的世界中走出来,世界不会以任何人为中心。就以现在的大学生活为例,包含一个人的集合有很多,除了这个人自己组成的集合外,朋友圈,寝室,班级,学院,社团,乃至学校都是一个有时会需要自己的集合。然而这几个集合不是互斥的。当个人的利益同集体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时候,我们内心中的选择就会暴露自己"自我"的世界。

爱是一种给予,不是只物质层面的,还有是精神层面。我们应该给予我们爱的人所有内心当中有生命力的东西,应该同我们爱的人分享我们的欢乐,兴趣,理解力,知识,幽默和悲伤。张丽莉老师对学生们的爱就是一种无私的,忘我的给予,这道她爱的人们和自己中只能二选一的选择题,她及时的做出了自己的选择,她爱她的学生们,所以他被所有人爱。

爱除了给予,还要有这几个要素:关心,责任心,尊重和认识。母亲爱她的孩子,所以关心他饥饱冷暖,士兵爱他的祖国,所以站岗放哨保家卫国,爱人爱他的伴侣,所以尊重他的习惯和选择,朋友爱他的知己,所以愿意了解他的全部。

校园中的也不乏可以证明以上要素的例子,我们这一代,从出生到大学走的都像是顺理成章的相似的路,从小学到中学,从中考到高考,就连谈恋爱也要保持高度的一致。两人或是同上一节课相识,或是参加同一个社团活动相知,或是通过某社交网站互相了解,经历了暧昧表白确认关系等必要阶段成为了男女朋友,然而这样的爱情能持续多久呢?分手理由也大概可归为几类:他不关心我,他不在乎我,他不尊重我,他不了解我。

人们为了摆脱孤独保持跟他人的一致,为了摆脱孤独渴望爱情,可是不会爱的人,没有爱的能力的人,为了被人爱而爱,这样的爱情注定是失败的,只会让他更加孤独。

我自认为还不是一个成熟的人,因此也没有完全领悟成熟人的爱:"我被爱,因为我爱。"和"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以上只是我读完《爱的艺术》的一些浅显的认识,和一些简单的感触,谨以此与还没有爱这个能力的人们互勉,懂得爱人,学会爱人。

《爱的艺术》读书笔记7

我已在爱里跌掉数次,不断面对同样的错误,认识到自身的渺小与无能为力,所以本月我选择阅读了弗洛姆《爱的艺术》一书。

所有失败和痛苦经历,都是促使我们走上反思和诚实面对自己的必经之路。

正如书中弗洛姆写过:“没有黑夜,人的生命就一无所得,以至于白天也无物可给。”

Ⅰ、《爱的艺术》出版于1956年,距今已问世60年,也许书中部分观点早已不适用当下社会,但书中弗洛姆对爱的思考是我们每个人一生都会经历的思考过程,爱在书中不仅仅单指爱情,更包罗着对各种形式爱的哲学思想,给我带来很大收获和启迪。

本书内容可以概括为两部分,理论和实践。

Ⅱ、理论—什么是爱?

开篇就立即被弗洛姆的以表入理,精细分析的理论所吸引。弗洛姆以人的生存理论为前提,阐述了对爱的理论认识,也表明作者自身的观点,若想获得爱,则需了解爱。

爱是一门艺术,就像生活中的其他艺术一样,要学习如何爱就像学习其他艺术一样,先需了解爱的理论,再探讨爱的实践。

那么到底什么是爱呢?

书中的观点爱除了给予之外还有这些积极的要素:了解、尊重、责任和关心。

了解: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个体,渴望被了解,也只有爱才能让我们生命变得完整。爱情可以是积极向上的,可以是彼此间的精神支柱。责任感和关心如果不是以了解为基础,那么一切都只会是盲目的。

关心:爱情说到底是对所爱对象的生命和成长的积极关心,如果缺乏这种关心那么这种爱就称不上真正的爱。

责任:责任感完全是认一种由心出发的自觉行为,是“我”对另一个具有生命意义的客体表达出来或尚未表达出来的愿望和反应。责任感是建立在对他人的负责就像对自己负责一样的基础上。如果责任感不以尊重为前提,那么责任就会成为一种以爱之名的道德绑架。

尊重:指客观地正视对方的全部,并容纳对方独有个性的存在。让一个被我爱的人能以她自己的方成长或发展,而不是要求对方服务于我,我同样应该感到和她很一致,而且乐意接受他(她)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他(她)成为我预先设计好了的模型,更不是为了她当作我使用的工具。所以只有在自由和给予属于她自己空间的基础上才会有爱情。因此,想要尊重一个人,首先我们要了解他,通过了解认识对方,认识对方才能尊重对方。

爱情是一种行为,是人的能量的实践,这种能量只有在自由中才能得到发挥,而且永远不会是被外力强迫所导致的结果。

Ⅲ、实践—爱的给与得

弗洛姆说:“爱情是一种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情绪,是人内心生长的东西,而不是被俘的情绪,一般来说可以用另一个说法表达,即爱情首先是给而不是得。”

人的孤独感是无法回避的事情,克服的办法一是创造,主动去改造自然,实现自我和外部世界直接的联通;另一个就是爱,分享自己的生命力,实现自我和人群之间的联通。无论是创造还是爱,都是主动性的行为,所以弗洛姆提倡“创造性的人格”。

如果你读过这本书,你会发现“给与得”充满弗洛姆关于爱的每一个观点。对给与得的关系的阐述,让我们区分天真的爱同成熟的爱的不同原则。

正如弗洛姆所说:天真的爱遵循我爱,因为我被人爱(得先于给)的原则,成熟的爱遵循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给先于得)。

天真的爱源于需求,成熟的爱是基于贡献。我对此的理解是,爱她,是为了让她的生活因为遇见了我而更加美好。而不是我爱她,是因为我需要她。

对于爱的给于对象的不同,弗洛姆带我们领略了不同种类的爱:之于众生的博爱,之于孩子的母爱,之于爱人的性爱,之于自己的自爱,以之于神明的神爱。

过于脆弱的相互依赖的爱情可能也无法真正健康而长久。我赞成一个懂得并且能够享受孤独的人(独处),而不求助于各种他者(包括人和物)的支持,才有着真正的去爱人的力量。真正的.爱里,应该能够同时成就自己和他人。

爱是给予而不是接受。爱确实是内心强大的表现。想起一句话:爱是两个强者的风花雪月,而不应是两个弱者的苦大仇深。

无论是一味索取的爱,还是按照自己的臆想一味给予并且认为对方需要的爱,都是不健康的。只有成熟的爱,彼此成就互相付出,才能隽永。

Ⅳ、书中内容摘抄

弗洛姆“天真的,孩童式的爱情遵循下列原则:我爱,因为我被人爱。成熟的爱的原则是: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不成熟的,幼稚的爱是: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而成熟的爱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如果两个人能从自己的生命的本质出发,体验到通过与自己的一致,与对方结成一体,而不是逃离自我,那么在这样的基本事实面前,就连和谐、冲突,欢乐和悲伤这样的东西也就只能退居第二位了。爱情的存在只有一个证明,那就是双方联系的深度和每个所爱之人身上的活力和生命力。这也是我们所能看到的爱情的唯一成果。”

弗洛姆“而真正的爱情只能产生于这样两个人中间,这两个人都从他们生存的圈子里跳出来并互相结合,同时他们每个人都又能脱离自我中心去体验自己。只有这种中心体验才是人的现实,才是爱情的基础。这样体验到的爱情是不断地挑战,这种爱情不是避风港,而是一种共同的努力、成长和劳动。”

如何才能拥有爱的能力?

弗洛姆“取得这一能力的先决条件是人要有一种占主导地位的创造性倾向。持有这种态度的人就克服了他的依赖性、自恋性以及剥削别人的要求,并能找到对自己的人性力量的信赖以及达到目的的勇气。如果缺乏这些特点,人们就害怕献出自己,也就是害怕去爱。”

弗洛姆“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倾向性,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

写在最后:

爱作为一种个人体验,只有赋予勇气献出自己的灵魂,在爱中迷失、挣扎却仍然愿意投入灵魂去爱,才能深刻体会爱带来的美好。

愿我们都能学会去爱,拥有爱人的能力和勇气,全情投入。

《爱的艺术》读书笔记8

近期有幸拜读弗洛姆先生著作《爱的艺术》,略有所感。

显而易见的,这一著作中,他一方面结合了马克思关于人的学说及弗洛伊德的主要观点,一方面又根据他对病人精神分析所获得的重要

通过这本书,我进一步了解了西方文化的实质,了解了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的一些问题。弗洛姆认为,人应该不再同自己的力量产生异化,并且不再通过崇偶像——生产,消费的方式——去体验自己的力量,只有在这样一个社会,正如马克思所说的,当个人的全面发展成为所有人的全面发展时,爱才会成为一种重要的社会态度。

那么什么是社会的异化呢?它所反映的实质内容,不同历史时期的学者有不同的解释。从马克思主义哲学的观点看,异化作为社会现象同阶级一起产生,是人的物质生产与精神生产及其产品变成异己力量,反过来统治人的一种社偶感会现象。私有制是异化的主要根源,社会分工固定化是它的最终根源。异化概念所反映的,是人们的生产活动及其产品反对人们自己的特殊性质和特殊关系。在异化活动中,人的能动性丧失了,遭到异己的物质力量或精神力量的奴役,从而使人的个性不能全面发展,只能片面发展,甚至畸形发展。在资本主义社会里,异化达到最严重的程度。

其次,我明白了,爱是摆脱异化的一种途径。如果没有爱他人的能力,如果不能真正谦恭地,勇敢地,真诚的,有纪律地爱他人,那么人们在自己爱的生活中永远也得不到满足。

大多数人认为爱首先是自己能否被人爱,而不是自己有没有能力爱的问题。爱是一种能力,并不是每个人都具备这种能力,在自私、自利等观念笼罩下的现代社会,有些人丧失了这种能力。如果不努力发展自己的全部人格并以此达到一种创造性的倾向,那么每种爱的试图都会失败。因为丧失了这种能力,你就感觉不到爱,然而在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有爱,重要的是我们要有平淡的心去发现它。没有爱的能力,你就不会发现爱,也不会欣赏爱,更不懂地珍惜爱。没有爱的能力,爱就是到了你的身边,你也不会接受爱,不会去爱。爱是一种能力,并不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本领,并非想爱就爱那么容易。要想会爱,就得用心去学习,需要我们用心去经营,去灌溉和培养,那么如何的培养呢?

如何留住爱,如何更新爱,如何让爱你的人和你爱的人永远爱你。这便是最难的课程。所谓相爱容易,相处难,就是这个意思。也有人比喻爱就像是捧在手里的沙,抓得越紧,失去的越多。人在爱别人的时候失去自我,也束缚了别人。让自己失去了光彩,也阻挡了别人寻求明媚。

有智慧的人爱别人也爱自己。追求和爱慕别人受挫,应该返回来关注自己,审视自己,同样也给别人一个关注和审视自己的时间和空间。这样你便找回为爱迷失的自己,重新光亮自己,并在此基础上升华自己,不断地更新自己。这样你便永远是鲜亮的自己,改变和鲜亮自己的过程,也是留住爱的过程。操控这个过程的能力实际上也是爱别人的一种能力。让别人不断地爱上你和你去不断地爱上别人是统一的。当你发现别人不断地爱上你的时候,也发现了别人的可爱之处,此时你便拥有了爱别人的能力。

或许当代文化是以购买欲以及互利互换的观念为基础的。现代人的幸福就是欣赏橱窗,用现金或分期付款的方式购买他所力所能及的物品。人们一方面渴望爱,另一方面却把其他东西:如成就,地位,名利和权力看得重于爱。我们似乎把所有精力都用在努力达到上述目的上,却很少学会爱的艺术。难道只有获取名利才值得人们付出代价吗?而爱——只对灵魂有用,在现代意义上毫无用处的爱只一种不值得人们付出代价的奢望吗?

对于这样的疑虑,我想引用卡尔。马克思的一句话作结,"应为我有眼睛,所以我有看的需要。因为我有耳朵,我有听的需要。因为我有大脑,我有思考的需要。因为我有心,我有感觉的需要。简言之,因为我是一个人,所以我需要任何世界。"这便是我们对爱的需要。

《爱的艺术》读书笔记9

《爱的艺术》五年前读过,时至今日又饶有兴趣地重读起来。书本不厚,却字字珠玑!关于爱情的理论,我想是这样的。爱情,首先是积极的,而不是消极的,是人内心生长出来的东西,而不是被俘虏的情绪。

爱情的第一要素,是给而不是得。

“给”在一个性格还没超越接受,利用或者贪婪阶段的人,对给的理解往往误解为是放弃,或是被别人夺走东西或是做出的牺牲。一个”重商主义“的人“给”,那一定要通过交换,只给不得对他们来说是欺骗。而有创造性的人对“给”的理解则不同,他们认为给,是力量的最高表现,通过给体验他们的力量。在物质范畴,给是财富,但给的最重要的范畴决不是物质范畴,而是人与人之间的范畴。一个人究竟能给予别人什么?

可以是最宝贵的东西,也可以是他生命的一部分,但这不代表他一定要为别人献出自己的生命。而是他应该把他内心有生命力的东西给予别人,比如同别人分享他的欢乐、兴趣、理解力、知识等有生命力的东西。他给决不是为了得,而是通过他的给,不可避免地会在对方身上唤醒某种有生命力的东西,从而使双方都充满快乐。

爱情就是这样,有生命力才能创造爱情的能力。反之,如果你爱一个人,无法唤起他人对你的爱,那么这样的爱情是软弱无力的,是一种不幸!

爱情的第二要素是关心:

爱情是对生命以及我们所爱之物生长的积极关心,如果缺乏这种积极的关心,则不是爱情,是一种情绪。爱的本质其实是创造和培养。

爱情的第三要素是责任心:

责任心不是义务,更不是外部强加的东西。责任心是一件完全自觉的行动,是我们对另一个生命表达出来或尚未表达出来的愿望的答复。“有责任”意味着有能力并准备对这些愿望给予的回答。

爱情的第四要素是尊重:

爱情如果有责任心而没有尊重,那责任心就很容易变成控制别人和奴役别人。尊重别人不是惧怕对方,“尊重”一词,从字面理解是有能力实事求是地正视对方和认识他独有的个性。尊重对方也就是说努力地使对方能成长和发展自己,而不是服务于我。如果爱对方,就应该接爱对方本来的面目,而不是要求对方成为我们希望的样子。当然,只有当我们自己做到独立,而不是想着去控制和利用对方的情况下,尊重对方才有可能。爱情也只有在自由的基础上才有真正的爱情。

爱情的第五要素是了解:

人们只有在了解对方之下才能谈尊重对方。如果不以了解为基础,关心和责任心都会是盲目性的,毫无益处。了解的方式多种多样,作为爱情的要素之一了解是要深入事物的内容,而不是满足于一知半解,只有以他人的眼光看待他人,而把自己的兴趣退居二线,才能真正的了解对方。

每个人都是立体的,多面的,包括我们自己,我们对自己是个谜,别人对我们永远是个谜,我们必须客观地去认识自己和对方,以使自己看到对方现实的状况,只有客观地了解一个人,我们才能在爱中了解对方的真正本质。

《爱的艺术》读书笔记10

这本书我读了两遍,第一遍读完总体的感受是作者很多话说得很有道理,但是整体来看比较晦涩难懂。第二遍又拿起来读时,我用视觉笔记的方式整理了一下,顿时觉得思路清晰了很多。

作者在前言部分回答了什么是爱情的问题:爱情是一种与人的成熟度有关的,并非只需要投入身心就可以的感情。第一章中关于爱是否是艺术的问题,作者给出了肯定的答案,并且列举了三种常见的错误观念:

1、错误地把“我会被人爱吗?”“如何能被人爱?”看作关键问题;

2、错误地认为爱是对象问题,而不是能力问题;

3、不了解“堕入情网”和“持久的爱”的区别。前者其实只是证明了一对男女之前有多寂寞。我理解这种寂寞不仅是身体上的,更多的是心灵上的,不被理解无法言说的那种寂寞。

既然爱是艺术,那爱就同其他艺术形式有了相通之处,绘画、音乐、舞蹈等等,如果想要达到大师级别无一不是要从三个方面来获得:理论、实践、当作高于一切的目标。

第二章作者介绍了爱情的理论知识,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爱是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

第二,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

第三,爱的对象。

为什么爱是人类生存问题的回答呢?首先作者提出人类的生存问题其实就是克服孤独感,在这一点上人们做了很多努力:纵欲、同一化(传送带式的生活)、创造性的劳动等,但是只有爱才能实现人与人之间的统一。在这一部分作者进一步阐释了什么是爱:爱是“给”而不是“得”,爱是关心、责任心、尊重和了解,拥有这些的人才是一个成熟的人。

父母和孩子之间的爱这部分我印象很深的是那段关于乳汁和蜂蜜的比喻,能够同时给到孩子乳汁和蜂蜜的母亲非常少,而这也恰恰是我们努力的方向:自己首先做一个幸福的,有爱的能力的人。这部分还区分了几种不同程度的爱,很有意思:

天真孩童的爱:我爱,因为我被人爱。

与之对应,成熟的爱则是:我被人爱,因为我爱人。

幼稚的爱:我爱你,因为我需要你。

与之对应,成熟的爱则是:我需要你,因为我爱你。

母爱和父爱的区别:一个让孩子有生活的安全感,一个让孩子有纪律、独立性和驾驭生活的能力。

在爱的对象这一部分,我重点想说一下自爱。自爱不是利己,也不等同于忘我,自爱的人才能够爱人。利己的人不是太爱自己,而是太不爱自己,他们只对自己感兴趣,一切为我所用,他们体会不到“给”的快乐,只想“得”。周围的一切,凡是能从中取利的,他们才感兴趣。这样的人内心缺少生命力,原则上是没有爱的能力的。

第三章爱情及其在当代西方社会的衰亡中说到的内容,我觉得在现今的中国也同样适用。我们可不就是机器中一个可以随时调换的齿轮嘛,我们正是“营养充分,穿戴讲究,性欲得到满足,但却没有自我”,和同时代的人只有表面的接触。

第四章爱的实践,其实是我们大多数人最为关心的,了解了这么多,我究竟怎么才能拥有爱的能力呢?

很遗憾,这里并没有秘诀,因为爱情是一种个人的体验,每个人只能通过自己并为自己得到这种体验。但是作者提出了几个努力的方向:纪律、集中、耐心、兴趣、培养信仰和勇气。

如此,祝愿我们都能在这一生中保有耐心,怀着作为最高目标去实现的信念学会爱!

以上是整体的

这本书带给我的实践指导是什么呢?首先是相信个人的体验,不是教条地去做事情。然后就是从良好的生活习惯和态度入手,建立有纪律的生活,把我的工作和生活更好地融合与平衡。最后是要建立坚定的信念和勇气,这样才有主心骨,不容易受人影响陷入焦虑,才能坚持做对的事。

我会如何发展自己爱的能力呢?从把兴趣点从自己的利益上转移开做起,通过每日冥想、专注做事练习集中。时常回过头来看一下这本书,来检视自己有没有忘却爱的初心。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