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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观后感600字细选60句

时间:2019-11-03 08:08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600字1

罗贯中的《三国演义》被誉为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这个暑假,我正在品读这本书,沉浸在了三国的世界中。

这本书写的是乱世中,北魏、东吴、西蜀三国鼎立的局势。东汉末年,乱世纷争,各路诸侯投其所好,西蜀的赵、张、关、黄、马五虎,北魏的五子良将,东吴的父子纷纷上阵,纷纷扰扰了千百年,最后被东晋统治。

这本书看似清楚的故事却隐藏着种.种心机,使我研究最久的人便是诸葛亮了。

在大家心中,诸葛亮往往是神机妙算、处变不惊的英雄形象,而我感觉蜀国诸事背后,跟诸葛亮有无可脱离的关系。

关羽败走麦城,我觉得是诸葛亮的计谋的关系。因为刘关张桃园结义,所以在西蜀,关羽和张飞是受法律管制之上的,再加上关羽十分骄傲,有点瞧不起诸葛亮,所以诸葛亮利用他的这一性格。关羽败走麦城之前,诸葛亮嘱咐太多,他不屑一顾,冲动的与吴国打仗,最后落得牺牲战场。

魏延是一个智勇双全的.人,但在三国中却不常提到。在某次战役中,他与诸葛亮一并战线,攻打魏国。魏延提出兵分两路,我想诸葛亮该是知道这样的好处,但是他并没有采取。事后,司马懿评价:如若按魏延说的做,魏军定会全军覆没。因此,我感觉诸葛亮微微有些偏向曹操。

证明诸葛亮偏向曹军的原因还有一些:赤壁之战中,曹操大败,逃走华容道,诸葛亮明明可以抓走曹操,但在这关键时刻却放走了他,这让我疑心大增。

三国乱世,心机极重,现实生活中,如果人人可以考虑如此周到,便不会上当受骗了,诸葛亮固然聪明,可是他的心计我们常人却无法猜测,人都说“诸葛近妖”,我们若深入研读其人,又该有许多不一样的发现吧。

名著《三国演义》个人观后感600字2

这个寒假我认真地品读了四大名著之一的《三国演义》。明朝伟大的文学家罗贯中先生在《三国志》基础上,吸收了前人的创作精华,写就了这本《三国演义》。《三国演义》一共有一百二十回,我每天坚持品读,渐渐地被书中的故事和人物深深吸引,感触也非常之深!

《三国演义》主要讲述在东汉末年魏、蜀、吴这三国纷争的故事,从黄巾起义开始至三国归晋为止。三国期间涌现了无数的英雄豪杰,有刘备、曹操、孙权、诸葛亮、关羽、赵云等,罗贯中先生将每个人物都写得那么活灵活现,性格非常突出,看了让我赞叹不已。我最喜欢的要属诸葛亮了,他手摇羽扇、运筹帷幄的潇洒形象让我印象深刻。诸葛孔明实在是一个无法让人不着迷的人物,也是千百年来人们心中“智慧”的代名词。诸葛亮神机妙算,辅助刘备打过许许多多的胜仗。草船借箭;在赤壁之战中巧借东风大破曹军;进攻蜀州的时候夜观天象,推测庞统之死;后又摆空城计吓跑了曹魏十五万大军,充分显示了他的非凡才智。我好想成为一个像孔明一样有智慧的人,所以我现在一定要好好学习,使自己变得更加聪明,更强大。

《三国演义》中,罗贯中对战争的刻画也是入木三分,让我也觉得自己也仿佛置身于三国期时。比如三英战吕布的马战、火烧新野这样的火战、水淹七军的水战在书中比比皆是,而连环记、空城计这样的智斗也非常多,真是精采绝伦!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常常会提到扶不起的阿斗、说曹操曹操到就是出自三国的典故。看来如果我们不看三国,会让自己与别人的交流受到影响。《三国演义》真是一本经典的名著,要想真正的品味《三国》要读多遍才可以,有时间我一定会去再细细品味三国的精采。同学们就不要磨蹭啦,赶紧也来看三国吧!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个人观后感600字1

《了不起的盖茨比》描述的故事发生于上个世纪二十年代。故事是以尼克的视角展开的。尼克从他的中西部故乡来到纽约。他住所的旁边,是书中主人公盖茨比的豪宅。在他的这所豪宅里,盖茨比每晚都会举办一场盛大的宴会。在之后一次偶然的机会,与盖茨比相识了。

后面故事一波三折的情节便也从这里开始展开,盖茨比向尼克讲述到:他年轻时是位少尉军官,爱上了姑娘黛茜,两人都分别深爱着对方。但好景不长,他被调到了欧洲,而黛茜也从此嫁给了富家子弟汤姆。当盖茨比回来的时候,黛茜已经因为金钱,改变了对爱情的认识,舍弃了原本与盖茨比的那份爱情。他得知这个消息后,悲痛不已。为了挽回与黛茜的那份爱情,他便发誓要成为一位富翁,经过几年努力,他真的成为了富翁。尼克听完盖茨比与黛西的故事,被盖茨比感动了。正好黛西又是他的表妹,于是他联系了久未联系的表妹黛茜,起初黛茜还和盖茨比热情的交谈着。但后来尼克发现黛西越来越不对劲,可为时已晚,黛茜碾死了丈夫汤姆的情妇,汤姆嫁祸给了盖茨比,盖茨比最终被杀,而黛西则是一脸微笑。

这本书告诉我们人是有多面性的,不能光看人的表面。是不是每个人心中都有一个丑陋的自己,我们该怎么面对他?这让我困惑不已,以至于现在还在思考。

老师评论:陈泽聪的这篇文章交给我有段时间了,让他修改了几次。虽然每次改动不大,但每改一次,都觉得读起来比原来顺当些。书要多看,事要多想,文章要多写。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个人观后感600字2

在很久之前曾经读过这一本书,故事的构成到现在的记忆已经模糊,只知道这是一个求而不得的爱情故事。但是却一直没有领略到盖茨比的了不起体现在哪里?

但我想这本书有如此高的评价,也并非只是讲述了一个男子追求心爱女子的故事这么浅显的故事。我想是我自己太过浅薄了还没有体会到这一个故事想表达的东西。因而又重新去体会了一遍这个故事。

说实话,这个故事并不是我喜欢的有完美结局的故事。但是读完之后,仍然觉得心绪难平,想通过一个渠道去宣泄下心里的情绪。我无法说出来一个故事为什么最后会呈现那样一个结局,如此悲伤而自然的结局。

故事用有个场景,让我到现在想起来都可以体会到那个时候的张力。就像我在现场,看着故事发生,我都紧张的屏住呼吸。在尼克的家里,盖茨比终于要见到一直在等到与守候的心上人——黛西,一个已嫁作他人妇,但是仍然放不下的黛西。

通过作者的笔触,你可以体会到尼克那时候期盼与紧张的心情,以及黛西见到旧情人的时候的羞涩与不安。相顾无言,只有动作在传递着一些情绪。我想那个时候的尼克,看见自己一直遥望的绿灯出现在自己触手可及的地方的'时候的心情,是欣喜还是心酸?

随后的故事,像是启动了命运的车轮,越转越快,最终盖茨比成为了牺牲品。但是最令人悲伤的是盖茨比的葬礼,黛西没有来,往常来往于他的宴会的人也没有来,生意伙伴没有来,只有一个心里面有一点亲情和贪婪的老父亲出现。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尼克。

葬礼的无人问津和宴会上的觥筹交错,让人觉得恍惚到离奇。辉煌时身边人的络绎不绝,跌落谷底时的少有人的支持。

人性的悲凉,嫉妒,逃避责任,有时候不经意间就推动了一个生命的沉沦。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个人观后感600字3

《了不起的盖茨比》是美国作家弗·司各特·菲茨杰拉德的代表作,小说通过主人翁盖茨比个人的爱情悲剧揭露了“美国梦”的本质以及20世纪20年代美国的社会现实。在反映与突出这一社会现象的过程中,菲茨杰拉德运用了大量的颜色象征,其中,绿色以及“一盏绿灯”贯穿全文,在重大情节转折点上都有所着墨,作者巧妙的将这些绿色以其特有的象征意义与小说中的人物,情节及环境结合起来,形成了一种新的,独特的象征意义,不仅突出、深化了小说主题,更是让小说充溢着一种朦胧而梦幻的颜色意象,从而使小说能以一种引人入胜的传奇色彩,完成了对美国梦以及当时美国社会的实质的揭露与批判。

不论是在东方文化还是西方文化中,绿色都是春天的颜色,象征着信心,生机与希望。在小说中,绿色贯穿始终,与盖茨比短暂的一生紧密联系,象征着其从开始的理想与希望,到对梦想的竭力追求,直至最终的梦破人亡。绿色第一次出现是在盖茨比17岁时,那时的盖茨比年轻而富有朝气,对未来充满希望,坚信着只要努力奋斗就能飞黄腾达的美国梦。当时的盖茨比身着一件“破旧的绿运动衫”在田间劳作,这时的绿让人感到充满生机与信心十足,这种绿色象征着盖茨比对未来的希望与信心。而另外一个与盖茨比乃至整个主题密切相关的绿色,是一盏绿色的灯,而这盏在黛西家码头的灯俨然代替着黛西,是盖茨比长期遥望与仰慕的对象,也是其毕生的追求与梦想。而这盏通宵不灭的灯指引着盖茨比竭尽全力的去追寻,这绿灯是他的希望。但从另一角度来看,这“绿灯”始终是“遥远”而“微弱”的,这也在一定程度上象征着盖茨比梦想的“遥远”与“微弱”。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个人观后感600字4

外面烈日当空,一阵阵热风吹进,使我的内心越发浮躁,为了安抚自己,我随手拿了一本书开始阅读。

二十世纪二三十年代,美国小说界群星灿烂,大放异彩。菲茨杰拉德写的小说《了不起的盖茨比》更是一个文学经典。讲的是个悲剧的爱情故事。盖茨比生活于美国最繁荣的时代,盖茨比在担任中尉时爱上了一个叫黛西的姑娘,可是当盖茨比带着赫赫军功回去时,黛西已经嫁给了一个富有但举止粗鲁的汤姆了,盖茨比为了他梦幻的爱情努力奋斗,从一个贫民军官到百万富翁。他为了再次见到黛西,在汤姆附近住下,并经常开晚会,当他们重逢时,盖茨比以为时光可以倒流,但是久而久之,他醒悟了,可没过多久,黛西撵死了汤姆的情妇,汤姆嫁祸给盖茨比,盖茨比被害死后,举办葬礼,可是黛西居然没来。叙述者尼克看透了上流社会,便回到故乡。

最初我不懂为什么是了不起的盖茨比,后来我发现了,盖茨比在追梦的过程中一直保持初心,他出淤泥而不染,在当时奢靡成风的社会中是难以寻到的。他很专注,很固执,为了最初纯真的梦,努力追逐。小说的叙述者尼克第一开始说到他不轻易褒贬他人,可他却夸奖了盖茨比。我也觉得他很了不起,尽管他爱错了人,但是为了追逐自己的幻梦,他不忘初心,努力前行,在当今也鲜少有人能做到。

盖茨比是一个缩影,代表着那个年代的青年为了进入上流社会不懈奋斗,而黛西则是象征着一个梦。我们拿出勇气,为此付诸一切努力,实现自己的梦。

有人说,人生由一场场梦组成的,我们要努力看到他人美好的一面,看到希望,为了梦想奋斗。

《了不起的盖茨比》的个人观后感600字5

每个人都能从盖茨比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我也是。

书名对盖茨比做出了评价,了不起,在于他对于这部分“梦想”的坚持,一颗心的赤诚。故事的结尾充满了悲凉,充满了那个年代里的人性的冷漠与人情的薄凉。生前财富与荣华带来的热热闹闹,对比着,葬礼的冷冷清清,盖茨比毕生追求的,或许只是为了可以与黛西那个阶层的匹配,他的内心是真诚的,只是最后得到的'是“背负着早已忘却的梦走过一年又一年,守望着虚无”,那五年他守望与坚持的,是一份想象,美好的想象,“美国梦”般的想象。只可惜到最后梦碎了,满是悲凉。

黛西和盖茨比根本不是一个世界里的人。其实黛西所处的环境,她所在的那个阶层,根本无法体会盖茨比,她只是想要一份快乐,一份安逸,她根本不会为了一份所谓的真挚的感情而放下她拥有的,哪怕是冒一丁点的风险。

“被真相伤害总比被谎言安慰好”,对盖茨比的一生,我总感到惋惜。有时在想,若是五年前盖茨比可以接受现实,懂了过去的终归是过去,那或者又是另一番结局。

细细想来,我又何尝不是如此,当接受了所有的现实,发现即使再回到那年,也早已没了那年的冬天,没了那年的自己,过去了的也早已过去。我很感激,感激曾经的那份感觉带给我的,一种温暖如阳光,一种一直鼓励我往前走的向上的力量。

我很欣赏对生活认真的人,早已过了耳听言语的小小年纪,聆听自己的心,用心感受,追求着让自己更为舒服的生活,一种方式。可以无趣,但贵在真实。

“躲得过对酒当歌的夜,躲不过四下无人的街”,若现实如此,我依然喜欢这座城市,依然喜欢在这里的感觉。

哈利波特电影个人观后感600字1

J·K·罗琳所写的《哈利·波特》深受大家的喜爱。讲的是一个姓波特的男孩在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7年学习生涯,先跳过在德思礼一家的生活开始讲起。

混血巨人海格告诉波特:“你是一个巫师,哈利。”于是波特就到了9站台,来到了霍格沃茨。

首先,我们要来介绍波特的朋友,引用一句话:“你管那也叫朋友?”波特是混血的,他母亲是一个泥巴种。他的朋友罗恩·韦斯莱一家是纯血统的叛徒,尤其是他爸非常喜欢麻瓜(不懂魔法的人)。他还有个朋友叫赫敏·格兰杰,是个泥巴种。

霍格沃茨魔法学校有四个学院:格兰芬多、赫奇帕奇、拉文克劳、斯莱特林。因为波特自己的无知和韦斯莱的挑拨离间,波特对斯莱特林有了一种偏见。我们还是介绍一下这四个学院吧。格兰芬多的人都是那种头脑简单、四肢发达的人(虽然波特四肢并不发达),喜欢冒险的人自称“勇敢的人”才能进的学院;拉文克劳是旁人无法理解的人自称“智商高的人”进的学院;斯莱特林是真正精明的人进的学院;而赫奇帕奇永远都是被挑剩的人去的地方。

我想进斯莱特林,这是毫无疑问的。斯莱特林人血统纯正,成绩优秀,是很多人(除了波特这种没头脑的人)梦寐以求的。不过我们还是来聊一聊波特。

再引用一句西弗勒斯·斯内普教授的原话:“波特自从进了学校以后,就一直在违反校规。”因为波特的自大和多管闲事还有某个人偶然的帮助波特才能“顺利”渡过这些关卡。读后感·还有,霍格沃茨的校长邓布利多是格兰芬多的,副校长麦格也是格兰芬多的罗琳也对格兰芬多怀有偏见,所以格兰芬多才能夺得学院杯。

不管怎么说,你的道路由你自己去选择。

哈利波特电影个人观后感600字2

“诗诗!诗诗!学习了!”妈妈边叫边把手在我面前摇了摇。“啊?嗯?”我好不容易从书本“里”抬起了头。看到这里,你一定会问,是哪本书让我那么着迷?《哈利波特》,我会这样回答。是啊,读完《哈利波特》的我着实成了魔法迷,时不时地做魔法梦,有时甚至对别人乱“发”咒语,跟真的'似的,为此挨了不少骂。

《哈利波特》讲述了一岁的哈利失去父母后,神秘地出现在姨父姨妈家门口,在那里他经常被责骂,度过了十年极其痛苦的日子。但在他十一岁生日的那天,一切发生了变化,信使猫头鹰带来信邀请哈利去霍格沃茨魔法学校。在魔法学校里,哈利波特与他的小伙伴们,用学来的魔法与凶恶的黑魔法部队――食死徒展开了激烈的斗争。接着一个关于“爱”的故事开始了,母爱让黑魔王无处藏身,哈利波特的妈妈为了保护小哈利牺牲了自己,从而使哈利得到了一层爱的保护膜,使黑魔王如影子一般不能靠近哈利;同时,恋爱让此书险象环生,友爱让此书完满结局。所谓“梅花香自苦寒来,宝剑锋从磨砺出”,哈利波特和他的小伙伴经历了一次次困难后,他们在一次次的魔法斗争中,从天真可爱的小孩长成了充满爱心和责任感的青春少年。

每当我翻开《哈利波特》,我仿佛也进入了魔法世界,和他一起欢乐、悲伤,我爱看《哈利波特》,不仅因为他惊险刺激,充满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而且因为它告诉了我们一个人生哲理,爱能打败一切。

哈利波特电影个人观后感600字3

暑假,妈妈给我买了一套《哈利波特》。我非常喜欢这套书,一口气就读完了。

哈利波特的父母在哈利小的时候被伏地魔给杀害了,小哈利自己侥幸逃脱了伏地魔的黑魔法,但是在他的头上留下一道闪电形的伤疤,从此他成了魔法界人人可知的“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的父母被杀了,可怜的哈利没有一个完整的家。他住在他唯一的亲人姨妈家里,在那里受尽折磨,度过了一个悲惨的童年。哈利十一岁生日的那天知道了自己的身世——是一名巫师,现在要到魔法界去学习。就这样哈利不平凡的一生开始了……和罗恩?赫敏成为朋友,和马尔福成为对手,误解斯内普教授,认识和蔼?可亲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当然还少不了杀死哈利父母、哈利最痛恨的人—伏地魔……在充满爱又充满恶的世界里哈利度过了一生。哈利杀死了伏地魔并为自己的父母报了仇。

读完这本书我不禁赞叹:哈利是一个多么勇敢?果断的人,自己和两个伙伴对付一个法力高超的伏地魔(又称神秘人?黑魔头等),伏地魔有很多食死徒为他效力,有些已经年纪大的巫师都怕他。哈利一年级还是一个小孩子的时候却敢于与他战斗,六年级的时候与伏地魔面对面地战斗,那时虽然他已经长大了,可是论法力还是不如伏地魔。七年级的时候,他和他的两个伙伴一起在外面没有上学,寻找着可以打败伏地魔的魂器(他们的校长邓布利多教授在哈利六年级的时候因为寻找魂器而死的)……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就会越觉得痛苦,不如勇敢地去面对困难、克服困难。山中没有笔直的路,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

哈利波特电影个人观后感600字4

我几乎是一口气看完《哈利·波特与魔法石》的。它精彩的情节,悬疑的故事把我们引进了一个奇幻的世界。有谁能想象得到,最后去偷盗魔法石的是“可—可怜—巴—巴—巴巴的奇洛教—教授”呢?而且书中有许多情节都会逗得人双腿发软,像中了魔咒般“咯咯”笑个不停。

这个很“悬”的故事讲述了11岁的哈利收到了魔法学校的信,去霍格沃兹上学后发生的一系列的事。咱先不说哈利在德思礼一家发生的事,他在学校的奇遇就够说上一整天的了。

这个故事令人着迷,让人神往。我深深被这本书吸引了,深深被主人公与他的朋友所折服。哦,还有!就是深深地痛恨德思礼一家,特别是胖得像猪一样的达力!

我们要是能像哈利一样,对待问题冷静思考、拥有对友谊忠桢不忘、对恶势力坚决打击的品质,也许我们的作业本上就会少些大红叉;也许同学之间的关系就会更和谐融洽;也许我们的朋友就会越来越多……

从一开始小小的发现,最终扯出了如此大的事件!努力寻找线索,耐心仔细观察,其中有多少品质是我们所具备的呢?有多少能力是我们所拥有的呢?所以我认为,我们应当向小主人公们学习,学习他们的探索精神和坚持不懈的品质。

许多时候,有些事明明可以做得更好,为什么我们就是不能把它做得更完美呢?

所以,我们大家一定要做一个像哈利一样追求十全九美、十全十美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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