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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创始人第十二期观后感合计76句

时间:2018-12-23 05:05

乔布斯传读后感1

“远见卓识”“才华横溢”“引领时尚”“独树一帜”,在谈到史蒂夫乔布斯时,会让人不自觉地想到这些词语。

事实上,在读这本书时,会不自主的想到乔布斯式的成功不可复制,应该说是前无古人,估计也后无来者了。他的故事既有启发性,也有告诫意义,其中充满了创新、品质、领导力和价值观方面的经验。

和哈利·波特一样,史蒂夫·乔布斯很早就意识到自己是个魔法师,尽管他是由麻瓜养大的。

乔布斯对IT业做出的最大贡献就是发掘新兴科技所隐藏的潜力,他真正懂科技,虽然科技本身没有表情,是冰冷的,是机械的,但他能洞悉其中令人熟悉,触动人心的一面,因为这也就是计算机革命的本质。他并没有发明什么,他只是发现了那些被别人忽视的可能性。“改造,使之变得更好”贯穿了他的职业生涯,就像乔布斯本人所说的:“好的艺术家复制作品,伟大的艺术家窃取灵感。”

他并没有发明电脑、便携式音乐设备亦或是智能手机,但史蒂夫·乔布斯的确改变了我们的想法,从“我真的需要它吗”到“我已经离不开它了”。

“热爱你的工作,是成就事业的唯一途径,如果你还未找到,那就继续寻找,不要轻易放弃,你的心,你的直觉,将引领你走向梦想。”这是史蒂夫的一句至理名言。他曾被自己创立的公司解雇,并一度想要离开硅谷,但有个东西让乔布斯顿悟,那就是他仍爱着他做过的事,幸运的是,发生在苹果的事并没有改变这个初衷,于是他决定重新再来。他经历了生命中真正的低谷,现在看来很难想象,但有那么一段时间他差不多是硅谷众人皆知的笑柄。

乔布斯非常迷恋东方禅宗,其中有一句话:拥有初学者的心态是件了不起的事情。到后来史蒂夫才明白,遭到苹果解雇也许是他人生中最棒的事——成功者的负担被菜鸟的无忧无虑所取代,不再绝对肯定所有的事。解雇也是解放,怀着初学者的心态,乔布斯进入了他人生中的一个创造黄金期。

“如果你把每一天都当成你生命里的最后一天,你将在某一天发现原来一切皆在掌握之中。”如果今天是生命终结前的最后一天,想想你还会做原本要做的事吗?“记得我将死这件事,是我所用过帮我下人生重大决定最重要的工具。”这也许听起来很不舒服,但却行之有效,因为几乎所有的事,所有外界的期望,所有的自尊,所有对难堪或失败的恐惧,这些全都将在面对死亡时烟消云散,仅有最重要的会留下来。

不得不承认,史蒂夫·乔布斯是一位伟人。但他却是出了名的难相处,他对员工不留情面,为他工作绝非易事。他个性强悍、独断、强硬,是个偏执狂,对自己的团队要求很高,近乎苛刻。在乔布斯的眼里,产品要么完美无缺,要么就是垃圾。员工要么是天才,要么就是笨蛋。事情只有极其重要和无关紧要之分。不管遭受多少挫折,乔布斯这种偏执地追求完美的个性从未改变。

总之,我们都听过这样一句话:当上帝为你关上一扇窗户时,也会打开另一扇窗户。同样,我也认为当上帝为你打开一扇窗户时,也会关上另一扇。不可否认的是,伟人也并不完美,也不可能完美。

史蒂夫·乔布斯的离去对我们而言,不单是失去了一个朋友和创新者,我们失去的是一台引擎,一台发动了此次革命的引擎,一位将科技赋予人性的伟人。他是一位领袖,五百年后,人们会谈起个人电脑的诞生,其带来的影响,以及如何从各个方面改变了这个世界,史蒂夫绝对是人们首先想到的。他一生澹泊明志,宁静致远,从不争名逐利,他只是想要制造优秀的产品。

苹果拥有一支非常出色的团队,但是史蒂夫本人的激情和活力,那种重整旗鼓并东山再起的能力是无人能取代的。没错,一个人真的可以改变世界,只是这种事实在太罕见了。

乔布斯传读后感2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非常好的书《乔布斯传》,这本书使我了解了一个伟大的、不懈努力追求梦想、一个改变世界的人——史蒂夫。乔布斯。

是他创造了改变世界的第三个苹果ipod、ipad、iphone——革命性的小型电脑。他非常想改变世界的那种奋发心情不断鼓舞着他,让他在苹果公司做出了巨大贡献。

乔布斯是一个永不放弃的人,最初的苹果电脑AHair8800,是一台非常失败的电脑,没有屏幕,只有一个铁箱子和一些按钮,AHair8800程序输出全要靠前面扮的开关和指示灯来实现,而且操作起来非常麻烦,但乔布斯没有放弃,继续创造了Apple1、AppleII、AppleIII。乔布斯就是比别人多坚持一些比别人狂热几分,比别人的热情多很多,这大概就是他成功的法宝。

接下来的几年里,苹果电脑的价格比谷歌、IBM和微软高出很多,这一切多是因为乔帮主,在他眼里电子产品分为两类,一类是伟大的一类是垃圾,乔布斯是一个特别以自我为中心的一个人,他的员工都说:我们的老板是从地狱里来的人,是魔鬼的化身。我想,正是因为他的这种近乎极端的个性成就了今天的苹果公司,拥有了一次瑰丽的生命传奇。

乔布斯传读后感3

说实话,其实我读完这本书的感觉并没有别人所宣传的那样。我只是从中吸取了很好的工作方法,树立了自己的职业目标。总体来说,我觉得这本书有很大的篇幅来叙述乔布斯创立苹果公司,离开苹果公司,以及后来梅开二度,最后不幸患癌症去世。

但是,我还是从乔布斯身上学到了很多。总结以下三点。

首先,乔布斯的“现实扭曲力场”是我最喜欢也是最崇拜的。“现实扭曲力场”是相信现实中大多数人认为不可能的事情。乔布斯作为苹果公司的创始人,他的这个特性是功不可没的。他利用自己的“现实扭曲力场”来影响他的部下,投资人甚至是顾客。这点对于我来说是极其匮乏的,因为我是一个不太自信的人,但是在职场中有很多时候是需要表现出自信的,只有你表现的笃定,别人才会相信你,你才会逐渐树立起自己的权威。而且,当你告诉自己“我就是牛,我就是能够做到这些事情”,你就会花费更多的时间精力拼尽全力去完成。最后,往往会成功。

其次,另一个乔布斯很大的优点就是力求完美。在制作Mac过程中,因为Mac都是一体机不可拆卸,但是乔布斯还是力求完美,要求工程师将每一个使用者看不到的内部零件都打磨的完美,而且喷漆必须和外部喷漆是一样的工艺,达到的完美程度也必须和外部一样。当然,这个力求完美的性格也存在缺陷。那就是由于太追求完美,导致产品的交付时间通常就会延期,而且成本也会大大增加,这样做出来的产品因为时间上有所滞后竞争力就没有很大。这也是乔布斯第一次被迫离开苹果公司的原因。对于我来说,我是一个比较随性的人,有的时候会追求认真仔细,但是大部分时间都懂得放过自己和别人。但是在工作中不是所有的事情都可以得过且过,有一些该认真对待的工作,不容许一丝差错就需要认真对待,仔细核对。

最后,我发现即使强大如乔布斯也是有自己的无奈。那就是他“优秀or垃圾”的处事态度。他从出生开始便被自己的亲生父母遗弃,虽然养父母对他特别好,尽量满足他的所有要求,但是他始终觉得自己是一个被遗弃的不幸的人。因此,他的性格反复无常,上一秒还在歇斯底里的发火,下一秒就说这是个不错的想法。刚入职场的我急于有自己的进步,以至于有些浮躁,但是看到伟大如乔布斯也是有着自己的缺陷,我就没有那么着急,觉得只要自己努力,也会有不错的成就,只要我脚踏实地。现阶段我的任务就是默默学习,积蓄自己的力量。

总的来说,这本书我不是很喜欢,因为内容太啰嗦。但是乔布斯的成功确实不是偶然的,值得我辈学习与借鉴。

最后的最后,我想说一下,我的阅读速度有点慢,但是我会在午休时间抽出20min进行阅读。现在它已经成为了我的一种生活习惯。也许它没有及时的效果显现,但是不读书我就会不自在。我相信日积月累的点滴最后会变成汪洋大海载我去这大千世界。所有爱读书,想读书的同道中人,给我鼓励,让我们一起成长吧。

乔布斯传读后感4

乔布斯是前苹果电脑公司的创始人,他领导的苹果公司出品的MAC、ipod、iphone、ipad等产品推进了电子产业的发展并深受全世界消费者的欢迎,被很多人奉为神一般的人物。此外他领导下的皮克斯动画工作室也凭借《玩具总动员》、《海底总动员》等动画电影成为了了世界上最酷的动画工作室。他,可以说是一位真正意义上改变了世界的人物。

乔布斯在工作和生活中,都是一个极其讨厌的人。固执、毒舌、暴躁,具有强大现实扭曲力,换句话说,就是能把死的说成活的,能把别人的“偷”过来当作自己的。就是这样一个人,这样一个并不太负责任的丈夫和父亲,却缔造了苹果帝国。几十年过去了,他和朋友在车库制造出苹果电脑的故事,还在被人们津津乐道。乔布斯为什么能够带领苹果不断创新,改变世界?他对产品有着近乎偏执的追求,小到一颗螺丝钉,一张幻灯片,他都会反复检验、测试很久,直到自己认为是完美为止。在他的眼里只有完美的产品,而没有好的产品。因为好的产品不一定完美。他的每一项让全球瞩目的产品,都是在他的这种执着的作用下,震惊全世界。当每一个消费者拿到手中的产品后,他们会发现,苹果公司的产品不仅仅是电子商品,还是一件艺术品。

看完全书,我觉得是因为乔布斯个人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1、商业头脑。

2、领导才能。

3、完美主义。

4、长远目光。

5、极度热爱他的事业。

事业成功的因素虽然有很多种,但自信、激情、创新、开放这四个因素元素缺一不可。因为自信,所以能坚定自己的立场,相信自己的判断;因为有激情,所以才能快速行动,有面对困难的毅力;因为创新,才能不断适应市场的需求,激发客户的消费欲望;因为开放,所以创新才有更大的空间,才能尽最大可能激发每个人的潜力。

乔布斯的眼光长远,在商品市场,它采用的营销手段、产品的包装都可以增添商品的吸引力,我们不是乔布斯,但是对于我们自身的工作和生活来说,或许我们应该多一点坚持,让自己的个人升值。并不一定需要我们随波逐流的学习,在学习提高自己的同时,我们可以坚定自己的立场,采纳别人的建议,让自己在未来的路上自信、激情和创新。

乔布斯传读后感5

说到乔布斯,大家都会想到一个被咬了一口的苹果,这个标志随处可见,满街都是捧着ipad玩"愤怒的小鸟",手上拿着iphone漫游互联网或视频通话,耳朵里戴着耳机听ipod音乐的年轻人……

或许你会羡慕他的成功和财富,或许你只会看到他的成果,但我们更应该研究一下乔布斯走过的路,他今天的成就,是凭着自己创造的,在这一路,他固执、他不惧怕失败、他坚持自我、他善于吸引和聚焦人才、他富有说服力……他凭着自己独特的思想与汗水,造就了辉煌的他。

死亡,这个词听上去和可怕,又感觉离自己很遥远,而乔布斯呢?不仅不畏惧,还与病魔做斗争,在患病期间仍然做自己的工作,没错他爱他的这份工作,他可以为了自己所爱的付出自己的生命,当他像个疯子一样投入在工作中时,一切对于他来说根本不算什么。

我是多么的羡慕他啊!不仅羡慕他的成就与财富,跟羡慕他能每天与自己所喜欢的东西打交道,甚至献身于自己所热爱的之中去,我也多么希望能像他一样,但我不求能拥有与他一样的辉煌成就,只求像他那样的固执。放弃在哈佛学习,去走一条不寻常的路,虽然那样很累,但也值得。

爸爸妈妈看着在学习中无精打采的我,提不起精神的我,也总会问我:"你到底喜欢什么,你在什么中有兴趣,能坚持下来,在从中又能获得无穷的快乐呢?

是啊!——我到底喜欢什么呢?什么又能够吸引我,让我沉醉之中呢?就像我小学时玩的最好朋友一样,她爱画画,不仅上课画;甚至有时能为了画画一宿不睡,我真的好想为一件事疯狂、痴迷。我对每件事都是三分的热情,我几乎每一样都学过,但真正坚持下来的又有几样呢?

不,我相信总有一天我会为一样东西痴迷的,我只是还在寻找,我不愿意天天活在不情愿与被动中。当我会自觉去做一件事,不管在累都会想做这件事,一天不做这件事就好像缺少了什么一样,做这件事时感到时间如激流一般快时,我就成功了!

对,总有一天我会像乔布斯那样,可以为工作不顾自己的生命,哪怕功德很小也没关系,因为它已经丰富了我全部的世界!

乔布斯传读后感6

《乔布斯传》虽然只写到了苹果手机一代的研发生产,没有后来的几代苹果的升级产品逐渐在中国年轻人之间掀起的狂热浪潮,但这已经不重要了,苹果整体已经与乔布斯的精神合为一体,创新,激情,追求完美,它不再是单纯的一个公司架构,而是一头活物,在乔布斯灵魂的注入下,已经有了自己的意志,引领着这个世界的前沿浪潮。

以前印象当中,乔布斯是一位卓越的创新型的技术天才,站在革命性的科技浪潮的巅峰。但从乔布斯的发迹过程,看到计算机从无到有,从诞生发展到辉煌并且还会继续走向辉煌的历程里,齐头并进的还有商业、互联网等几条让这个时代更耀眼的主线,这个伟大的时代里,他们做得更优秀!对于乔布斯的认识可能更具体了些:懂技术并深谙此道,因为根深蒂固的追求完美的直觉和执念,将电子爱好者和怀揣发财梦的美国青年两个普通的角色糅合到一起,却塑造了一个这个时代里如日中天的巨星!

如果单纯论电脑技术,他不如自己少年好友沃兹,有经商意识但并不显得如何出色,在苹果发展的第一个巅峰时刻,因为他的独断专权青涩蛮横被扫地出门,自己成立和收购的两个公司(NeXT和皮克斯)发展也遇窘境,这些磨难使乔布斯变得成熟务实,开始关注市场的因素,商业方面,或许是美国成熟的市场制度让他从技术性的天才在转向商业时显得游刃有余。对于市场的务实和依然追求完美主义将两者的结合体印上了乔布斯独有的光辉,并最终体现在乔布斯的产品上,大获成功。

当发生利益冲突时,许多人都会为了亲密的人选择蒙蔽、欺骗、伤害不相知的陌生人、关系浅薄的另一方。乔布斯不是传统道德意义上的好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大权在握排挤伙伴、朋友,但当苹果发展陷入窘境要被卖掉时,乔布斯不惜以低价让售NeXT和种种让步,他只想挽救这个他一手创建的公司,掌控并带它再造辉煌,因此不能说乔布斯自私,他只是想证明和展示自己的能力,让自己的公司和团队变成自己的手脚,充分贯彻执行自己的理念,并且重于一切!

在美国允许和包容各种个性,减少制约并提供发展的平台,各个行业角落都存在滋养个性的土壤,或许制度依然有很多不仅完美的地方,但解决和改善它的头脑,就孕育在不知哪个角落的土壤里。这就是国家发展的动力吧,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就是由这些个数以万计的大大小小的公司支撑运行的,唯有如此充满竞争和活力,国力才能长盛不衰!

我国正处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潮流中,当我们从事着各行各业,并为之付出辛勤的汗水时,可曾想过,要将自己的事业真正做好做实,就必须遵循一个"生存"法则:坚持自己的理念,为更多的人去服务。这也是乔布斯留给我们最珍贵的礼物。

乔布斯传读后感7

苹果,从未放弃其成长之路,亦为其平凡之路。

他,纵然已经逝世,但他的事业、他的精神、他的创造活力还在继续。他所改变的,不只是一种潮流、不只是一种时尚、不只是一种习惯、不只是一种方式,更多的是一种思维。一种简单利落却又饱含典雅高贵的思维。

这种思维,一直被社会所需。

它或许,是节约。苹果系列的产品,在我看来,是节约。界面上的主键是圆却不是方,这是面积的节约;背板上的图样并不花哨,这是设计的节约;甚至于它的标志都有那一口象征“不断完善”的残缺,这是审美的节约。节约其实无处不在。自土粒至苍穹,满怀期待的心啊,寻觅到无数节约的影。秋季,是花儿枯寂之时。繁华终会开至荼蘼,归土之时,万念俱灰,如此匆匆一世,只绽放了一瞬美好。花确有花期,无法更改。但美的意义,在于延续。落花成堆,何把它们同果皮一起制成植物酵素?这想来就是生命的节约吧。节约在生活中,我也有了另一种想法。朋友们,你们看过柴静的《穹顶之下》吗?Pm2.5的爆表、雾霾的增多、尾气的不断排放,蓝天变得越来越少、越来越污浊。我们该“节约”那每一寸裸露的土壤,“节约”那每一次二氧化碳的排放,“节约”那每一处灰色的天空。节约的是物质、是生命、是污染。

它或许,是突破。当满世界都是比尔·盖茨的微软时,苹果站了出来,冲破了被禁锢的双眼。再浮华的城市,也掩蔽不了藏匿在它之下的人们的突破之心。何时何地何人,都存在对人才的控制,其实就是对于自我的突破。昔日的“东亚病夫”、今日的“东方巨星”——中国,这一泱泱大国也同样。如今“我的梦,中国梦”已成为一种风格,它告诉我们只有我们的奋斗才能推动中国的强劲。中华之梦,便是富强。因此我们从未停下进取的步伐、改革的步伐、突破的步伐;因此我们才有了“两会”,不断创新;因此我们才有了“更”的精神,追求完美。听说过“火星移民计划”吗?在近日公布的候选者名单中,全球224个国家及地区、仅百席名额、其中华裔便占四位!如今中国向全世界展示的风采,难道不是其不懈努力、不断超越的结果?突破的是财富、是科技、是精神。

它或许,是支持。家庭的破碎、人生旅途中的认可与嘲讽、员工们的积极向上,都是他的精神良药、一路支持,一步步将他推向成功的巅峰。每每我们打开一扇向前的门、寻找一条走出困境的路时,所倚靠的不是毅力、不是才智、不是镇定、不是勇气,而是支持。是自我的支持,是幻想的支持,是朋友的支持,是家人的支持,支持所汇聚而成的力量,抵挡下了黑暗的吞噬。而就在现在,我们也都不分语言、不分民族、不分国界、不分肤色互相支持着彼此,共同为保护好我们的家园这一共有的目标而尽自己的一份力。世界本就是一个整体,互相依靠、互相竞争中更加懂得尊重与团结。近几年来,各大企业都已不再只注重于生产出美观、尊贵的产品,而是更在意产品的环保性能。在潜移默化之中人们价值观的改变,恰好就是这些环保企业的支持源。支持的是品性、是信念、是未来。

当我们轻叩这扇门、踏上了这一条路追随着苹果前行时,就已注定开启了我们的人格成长之路,不再茕茕孑立、不再踽踽独行。苹果的Home键,汇聚了无限未知的可能,也汇聚了多彩未来的遐想;他的思维,延续了IT人士的梦想,也延续了我们对于自己的认可。

他,不过只是乔布斯,却也是那个传说中的乔帮主、那一代的梦。

乔布斯传读后感8

去年爸爸从网上买了一整套名人传记,其中其中一本是乔布斯传。他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评价了乔布斯,呈现给了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乔布斯,是一个美国式的英雄,几逢起伏,但依然屹立不倒,我敬佩不已。

乔布斯是苹果公司的创始人,被大家称为苹果之父那时的人们被本无法想到这,这一个随口乱起名的一个小公司到今已成为了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企业,因此我一直对他神往已久充满了崇拜,今年寒假我再一次细细的读了一遍《乔布斯传》。原来我对乔布斯了解的少之又少,读后深为之痴迷,我感到他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一个改变了世界的人,虽然他的人生之旅是短的但足以许多活着的人汗颜……

他拥有并不完美的童年,但他的养父信守承话,为了去乔不斯满意的大学,甚至不惜搬家换工作,而乔布斯是一个为梦想执着的人,他一生的拼搏用一句名言来说就是“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不惜放弃大学的学业,即使在他最困难的时候,被自己创办的苹果抛弃,也从来放弃过,最终在那崇尚创新的机会,他实观了自己的梦想,他与他的团队正是美国了人全人类所追求的“创新精神”的代名词,从某种意义上说,乔布斯的成功也许是美国的人性自由个性化教育及创新精神的完美结合。

衷心希望我的中国也能拥有一个自已的“乔布斯”,能够拥有一批有梦想,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队伍,以“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魄力,振我中华之雄风。我想要实现这些需要我们改变的太多了死板的教育方式和纯净的创业环境以及正确的财富观……也许不是一代努力可以做到的,以我做起吧!

乔布斯传读后感9

印象中的乔布斯,总是身着三宅一生设计的黑色高领衫,蓝色牛仔裤以及一副眼镜。熟知他是从斯坦福的演讲,这个演讲我听了看了不下几十遍,因为所有学英语的素材必会有他的演讲。读完这本书,更加深刻地认识了这位喜怒无常的天才,他的一生远比这次演讲要更加复杂传奇精彩。

书的最后是乔布斯的生命的终结,我很难过也很惋惜。如果他还活着,或许又会缔造新的传奇从而改变世界,改变了我们的生活。

乔布斯虽然出生就被抛弃,但他又是幸运的,因为养父母给了他所有的爱和无条件的支持。

而养父的优良品格也是他一生受之不尽的财富。书中他多次提到自己对产品的高要求都是来自于养父从小教给他的。

1976年4月1日创立Apple,乔布斯21岁,由此开启了个人电脑科技时代的雏形。AppleII,iMac,iTunes,iPod,iPad,iPhone等一些列产品相继诞生彻底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曾经我理解的范围内仅仅是iPhone手机,iPad平板电脑等产品而已,并不了解这其间革命性的颠覆之举以及其深远影响。

早期的电脑是一个庞然大物,性能差,运行迟缓,所能使用的功能也是极其有限。那时候没有办公文档也不可能在电脑上听音乐看电影等等一些列功能,更不可能连接外部硬盘进行编辑等等。是乔布斯和他的团队改变了这一切。

iPod改变的了音乐产业,iPad及其应用程序商店的出现,改变了所有媒介,从出版到新闻,再从电视和电影。同时也是因为苹果iOS系统,才加速谷歌研发安卓系统(虽然乔布斯在得知谷歌研发的.安卓系统后怒骂谷歌是抄袭苹果,但科技竞争的时代,谁也无法阻挡被超越)

iPad平板电脑改变了我们工作生活方式,没有键盘没有鼠标没有主机机身纤薄轻巧。苹果产品美妙的触感,平滑的线条,至简的外观等都带给人一种享受,这一切都是源于乔布斯。曾经苹果是炫富的代名词,我想这其中应该有很多人的钟爱并不是因为显示财富而是真真切切地享受它带来的一系列美妙的体验。

起初看,真的一点一点的被激怒(抛弃怀孕的女朋友且孩子出生也很漠然直至法院判决后才不得已履行抚养义务,完全无法控制自己的脾气等等)---邋遢,专横,暴躁易怒,尖酸刻薄,残酷无情,但随着深入的看完,也渐渐得淡化了他的劣迹斑斑。虽然最后他也有忏悔,不过直到最后,他的暴脾气还是一如既往。

人无完人,我们都不应该无限放大缺点,而是要从别人的缺点中学习和成长。这本书直到最后他都没有看,他尊重作者不会要求提前看作者如何去写自己。而作者在与乔布斯前前后后沟通四十多次再加上采访了他身边一百多人而整理出来的传记成为我们近距离了解他的一生以及他带来的革命性改变。即使他有再多缺点,他所作出的贡献似乎也抵消了大部分的瑕疵。

谁都无法否认他是改变世界的天才,他敏锐的触觉,过人的智慧,勇于变革,不断创新都值得学习,只有保持不断的学习和对世界的好奇,才能够活出精彩。不是每个人都要改变世界才算成功,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始终保持一份对生活的热爱,人生才会精彩。

乔布斯传读后感10

虽然在此之前我根本就不知道这个人的存在,但是他所做出的贡献是我们不可忽略的。他是计算机革命的卓越领导者。在最近的三十年中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称为硅谷王者。

他的一生用他的话来说经过三件事:第一件事是如何把生命中的点点滴滴串连起来。

小时候乔布斯的母亲属未婚生育,无能力去养育他,但是却希望收养乔布斯的人家能送他上大学,几经波折,找到了肯送乔布斯上大学的人家,他17岁真的上了大学,但却几乎花光了养父母的所有积蓄,六个月后,他觉得上大学没什么意义,就退学了,去学他感兴趣的学科,同时也开始了艰难的求学生涯。在这过程中他学到了Sanserif和Serif字体,学会了如何在不同的字母组合之中改变空白间距,还有怎样才能做出最棒的印刷式样的那种美感、历史感。

虽然在那时候对他来说确实是没什么用,但是他设计的第一台Macintosh电脑的时候它们就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把所学的美术字体设计进了Mac。那是一台使用了漂亮的印刷字体的电脑。

乔布斯传读后感11

读完《乔布斯传》不禁有些感慨,这里不转述故事,也不发表意见,只是在通过书本窥探完乔布斯一生后,做一个总结,与伟大的人照过镜子之后,看看我们能提升些什么。

史蒂夫·乔布斯生于慌乱,死于悲惨。他的一生与绝大多数人都不一样,或许这和他的成就超过绝大多数人有联系。他成长于一个领养家庭,但是他的养父母为了履行对他生母的承诺,用尽全力供他上了大学。他只上了一学期大学,便开始了创业之路,这也和他自幼对电子痴迷有关。

他是一个特别的人,他崇尚佛教,去印度朝圣,做禅修,冥想。他是一个素食主义者,他认为吃素就不用洗澡,因此常被周围的人诟病卫生问题。他是一个偏执狂,当他专注于一件事的时候,什么都可以忽略。他是一个追求完美的人,坚定的认为软件和硬件必须要融为一体。

他要打造完美的产品,而不是为了利润,他要真正的实现产品即服务,而不是为了兼容性去组装硬件和软件。乔布斯认为,用户根本不知道自己想要什么,“你要是问他们想要什么,他们会说想要一匹更快的马”,他要用超前的眼光,打造出具有艺术性的,用户都不知道自己原来需要的产品。他想让苹果成为一个伟大的公司。

他被迫从自己创办的公司离职,但是他依然强大。创办了伟大的公司皮克斯动画,代表作品有《玩具总动员》。他认为专业于科技的人不懂艺术,专业于艺术的人不懂科技,而他是两者都懂的人,于是有了皮克斯。其实任何一门专业上升到一定的高度,都是艺术,而乔布斯一开始就站在最高峰往下看。

没有了乔布斯的苹果就没有了灵魂,于是他又回来了。接着推出了一系列惊世骇俗的产品,Iphone,Ipad等等。他还想将他的一体化,简洁化理论运用在生活中各种各样的电子产品中,可是他没有时间了。素食主义的乔布斯释放了太多的能量,他给世界带来了美好的一面,但是胰腺癌却剥夺了他的肉体,让他不断消瘦,最终逝于56岁。

或许他成就于疯狂,偏执,完美主义,或许他反噬于疯狂,偏执,完美主义。虽然乔布斯已故,但他活过了一个精彩的人生,留下了太多的美好,他将在历史中成为一个伟大的存在。而我们的思考应当不仅于此……

乔布斯传读后感12

这个周末,我阅读了中译本的《史蒂夫·乔布斯传》,沃尔特·艾萨克森的文笔流畅,内容翔实,把乔布斯跌宕起伏、炽热激越的人生诉说得惟妙惟肖,令人爱不释手。从乔布斯的人生和苹果的发展历程中,可以得到许多关于创新、个性、领导力和价值观的教益,而我从这本传记里得到更多的是人生的教益。

读乔布斯的传记,你会发现乔布斯的成功也并不是一帆风顺的,他经历的坎坷,比你我只会多不会少,但与一般人不同的是,他毫不畏惧,在内心深处的理想引领下,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最终成就了非凡的苹果。他的成功带给我们的一些启示:

一、坚定的信仰:

设计出色的产品以改变世界,永远追求并享受其中的快乐。这与其说是一种理念,不如说是深深根植于乔布斯血脉中的创新基因,是乔布斯和苹果所特有的DNA。

在AppleI(1976年诞生)之前,早期的个人电脑都有一个难懂的前面板,没有屏幕和键盘。在AppleI之后,所有电脑都有了屏幕和键盘。1977年诞生的AppleII以其简约实用独到的设计和精准的市场定位,畅销十六年直到1993年才谢幕。让人机交互更简单,让电脑更容易使用,让计算机成为大众消费品——这是体现在AppleI和AppleII身上最为重要的革命精神,这种精神也贯穿苹果30多年,直至最新的iPod、iPhone和iPad。他关注产品的同时更关注用户的体验,他美学至上的设计理念和追求产品简约便利的设计为苹果产品在全世界赢得了许多忠实的追随者。如今,在地球上每一个角落,随处可见,满街都是膝上捧着iPad玩“愤怒的小鸟”,手上拿着iPhone漫游互联网或视频通话,耳朵里戴着耳机听iPod音乐的年轻人。苹果产品之所以获得这么多人的喜欢并脱颖而出,我觉得主要在于产品的创新外观和良好触觉、优良的使用体验。乔布斯坚定的追求设计出色的产品,并始终遵从内心的感觉,这种信仰的坚持不是一般人所能比的。

二、不惧怕失败:

不断的尝试和努力,永远不放弃内心的追求,这是他身上永不服输的韧劲。1985年乔布斯因与管理层的分歧被迫离开自己亲手创办的苹果,那年他刚30岁,,这种打击几乎放在任何一个人身上都是毁灭性的。但是,他没有从此沉沦下去,他重新振作起来,创办了NEXT公司,后面又收购了皮克斯。虽然NEXT公司时浮时沉,没有多大起色,但皮克斯公司却开创了数字动画电影的辉煌。后来NEXT公司被苹果收购后,他又回到苹果,临危受命重新缔造了苹果复兴的神话。他热爱创新更有着常人不能比的激情和创造力,让他在一次又一次的失败打击下不断走向成功。当他被诊断为胰腺癌,并被告知只有几周生命时,他却说没有什么比垂死更能让人集中精神。2005年他在斯坦福大学的演讲时说:没有人愿意死。就算想上天堂的人也不希望通过死去那个地方。但是,死亡是我们共同的终点。没有人逃得过。你的时间是有限的,所以不要浪费在过别人的生活上。不要受困于教条,也就是按照别人思考的结果生活。不要让他人的意见淹没你内心的声音。最重要的是,有勇气遵从你的内心和直觉。它们不知道你真正想成为什么。其他的都是次要的。”他说的话更好的诠释了他的成功是有勇气去坚持内心的声音和直觉并为之不懈奋斗。

三、善于吸引和聚集人才:

他有着超凡的说服力和领导力,吸引和聚集大批优秀的人才,一起为改变世界的理想而努力。在最初创办苹果时,有技术天才沃兹;在开发麦金塔计算机时,有全能的计算机科学家杰夫·拉斯金和电脑奇才伯勒尔;吸引百事可乐的市场专家约翰·斯卡利出任苹果公司总裁时,他说的那句话“你想一辈子卖糖水,还是想改变世界”,让人震撼也让人激情澎湃;离开苹果,创办NEXT公司时,有管理专家特里布尔和顶级电脑专家佩奇和克劳;在他的皮克斯电影公司,有动画天才约翰·拉塞特和埃德·卡特穆尔,正因为这些天才的存在才推出了《玩具总动员》、《虫虫特工队》、《怪物公司》、《海底总动员》等一系列经典的数字动画电影,成就了乔布斯在电影界的辉煌成功。乔布斯改变世界的坚定信念和勇往无前的决心以及成熟的个人魅力让无数优秀的人才聚集在他的周围,一起努力和奋斗最终成就了苹果和动画电影的传奇和辉煌成功。

四、生命就是一场战斗,在前进的道路上永不止步。

追寻乔布斯一生走过的路,你会发现那真是一场无休无止的战斗。为追求产品的卓尔不群,他不惜付出一切代价,也不惧怕任何失败。苹果II的成功、丽莎电脑的失败、麦金塔的成功、NEXT电脑的失败,可以说一路坎坷;在创新途中,他被曾经自己亲手创办的公司赶出去长达12年之久;他创办的NeXT公司亏损到差点全军覆没最后被苹果收购;他倾注了大量心血的皮克斯公司,在早期也差点被迪斯尼所抛弃……他永远不安于现状,在他终有所获之前,始终战斗着不肯停下自己寻觅的脚步。

乔布斯在斯坦福大学演讲时说“求知若饥,虚心若愚”,告诉我们要珍惜时间努力追求你内心的声音和理想,只要你有决心并愿意坚持为梦想而努力,那么凡事皆有可能。

生命有时会给你迎头痛击,但绝不要失去信念。生活也永远会有我们完全无法预料的东西,坚持把每一天都当成是自己生命的最后一天来战斗,让我们追随乔布斯去谱写自己人生的传奇吧!

《史蒂夫·乔布斯传》,有很多感人的细节,比如在他和妻子的20周年结婚纪念日,他亲自打电话到举行婚礼的酒店预订当时的房间,而得知房间已被人预订使用,他询问他们是否愿意放弃,并提出愿意为他们支付另一个周末的费用。在那里,他翻看着自己的iPhone,泣不成声地诵读祝愿,“20年前,我们相知不多,我们感觉走,你让我着迷的飞上了天……我的双脚从未落回地面。”他想让孩子们知道自己“曾经年轻过”。这个不得不经常直面死亡的人,有着一颗眷恋人生、热爱人生的心灵。

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1

说到乔布斯,可以算是家喻户晓,说他改变了这个世界也不为过,他改变了整个数码行业,开辟了一个新时代。

乔布斯的青年时期十分叛逆,但这也显露出了他惊人的天分,他在大学时辍学创办了苹果公司,推出了数款引领世界的产品,虽然他后来因为性格问题被炒了,但他又通过自己从零开始的努力,又回到了苹果公司,让苹果公司起死回生。

乔布斯有着一种奇特的“蛊惑力”他能够以刻薄的话语对待员工,而员工们却反而激发了斗志,完成了许多领先行业数年的任务。

乔布斯追求完美的性格也值得我们学习,他无论是在产品的软件还是硬件上,都一丝不苟,经常会发生乔布斯对现有设计不满意,让设计人员从头再来的情况。在苹果公司,听到乔布斯对哪位员工的怒吼声,都已是习以为常了,偶尔会因为做出来的产品不符合乔布斯的想法,就把

乔布斯在八十年代时,因为“暴政”被逐出了自己一手创建的苹果公司。离开了苹果公司的他十分不甘心,决定从零开始,建立了NeXT公司。不过因为乔布斯并不擅长管理,因此NeXT一直在亏损,而乔布斯收购的一个小公司“皮克斯”却取得了成功。也成功将乔布斯“送”回了苹果公司。

乔布斯能有卓越的眼光、出色的演讲能力、精益求精的性格,这许许多多的闪光点将他的一些缺点掩盖得严严实实,虽然后来随着他疾病的发作,这些缺点逐渐显露出来,但我们仍不可否认他改变了世界。

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2

如果你没有读过《乔布斯传》,也一定听说过乔布斯这个人,虽然他已经不在人世,但他的革命性创新精神和经营能力改变了科技界,也改变了世界,更改变了我们的生活。没错,他就是苹果创始人和前CEO,也是当今开创智能手机的系统的鼻祖!

为什么我推荐大家阅读乔布斯传?因为我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在科技界,几乎所有的核心的创新都是来自于国外,我们身为一个大国,拥有14亿人口,也用有大量的人才,却为什么没有创新能力呢?这值得我们思考。

乔布斯从大学退学后,开始了自己的创业过程,并很快获得了巨大的成功,但因为资本受限,他也引入了一些投资人,当苹果公司正逐步壮大的时候,因为公司内部的斗争,乔布斯逼迫离开了公司。乔布斯离开后,苹果公司经营不善,逐渐走向了没落,这时候公司高层一致要求请乔布斯回来主持大局,经过讨论和权利的再次划分,乔布斯再次掌控了苹果,大权在握的他开始了革命性的变革和创新。在电脑等产品大获成功后,不久苹果公司拿出了划时代的产品iphone4,这是如今智能手机系统的第一个版本,之后便席卷了全球,引发了手机系统的革命,苹果公司也大获成功,位居世界市值第一!

读了这本书,给我带来的启发是非常深刻的,我们在创业和工作的过程中,需要的不仅仅是勤奋和刻苦的精神,更需要创造力来改变行业的局势,让自己紧紧地握住主动权!

创新就是力量,而创新一旦应用与科技领域,更是带来历史的变革,这就是我们需要向乔布斯学习的!

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3

去年爸爸从网上买了一整套名人传记,其中其中一本是乔布斯传。他讲述了乔布斯光芒四射而又短暂的一生,并且客观评价了乔布斯,呈现给了读者一个真正的乔布斯。乔布斯,是一个美国式的英雄,几逢起伏,但依然屹立不倒,我敬佩不已。

乔布斯是苹果公司的创始人,被大家称为苹果之父那时的人们被本无法想到这,这一个随口乱起名的一个小公司到今已成为了一个无人不知无人不晓的企业,因此我一直对他神往已久充满了崇拜,今年寒假我再一次细细的读了一遍《乔布斯传》。原来我对乔布斯了解的少之又少,读后深为之痴迷,我感到他真是一个不可思议的人,一个改变了世界的人,虽然他的人生之旅是短的但足以许多活着的人汗颜……

他拥有并不完美的童年,但他的养父信守承话,为了去乔不斯满意的大学,甚至不惜搬家换工作,而乔布斯是一个为梦想执着的人,他一生的拼搏用一句名言来说就是“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为了实现这个目标他不惜放弃大学的学业,即使在他最困难的时候,被自己创办的苹果抛弃,也从来放弃过,最终在那崇尚创新的机会,他实观了自己的梦想,他与他的团队正是美国了人全人类所追求的“创新精神”的代名词,从某种意义上说,乔布斯的成功也许是美国的人性自由个性化教育及创新精神的完美结合。

衷心希望我的中国也能拥有一个自已的“乔布斯”,能够拥有一批有梦想,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队伍,以“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的魄力,振我中华之雄风。我想要实现这些需要我们改变的太多了死板的教育方式和纯净的创业环境以及正确的财富观……也许不是一代努力可以做到的,以我做起吧!

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4

乔布斯传奇一生与苹果公司发展史如果不去认真的阅读本书很多人不能了解。为什么乔布斯他能做出这么伟大的苹果公司,为什么苹果公司产品能在鹤立独群中屹立不倒,为什么苹果的硬件软间需要相互依赖配合?为什么乔布斯还会参与动画制作皮克斯公司?这些问号都需要去本书中去体会和感受。

乔布斯的极简主义充满着艺术家的独特气息,我想这和他大学时期的修缠以及宗教的认知历练有强烈的意义。而他个性中的控制欲望以及自我极端的两面在童年可能就埋下了一颗种子。

他和比尔盖茨不同,他不是一个商人而是一个创新者一位艺术家,很多人可能不明白为什么要用苹果产品,苹果和其他产品对比有什么区别。商人的目的是为了盈利,当利益发生后产品就不会重要。而艺术家创新者不同,他需要站在用户的角度去思考,用户可能喜欢什么,不喜欢什么,要怎样才能有创新。如果我都不解释别人怎么会接受。这就是苹果和其他最大的区别。

苹果的发展创新路上离不开两个人,第一位是乔布斯一生的知己和苹果产品的创新者乔尼。如果没有乔尼可能苹果的创新会缺少一点什么。他和乔布斯融合在一体才有苹果产品完美创新和艺术。第二位是沃兹尼亚克,他是和乔布斯一起创造的苹果,也是第一个开创苹果台式电脑产品第一代第一人。

乔布斯个性影响到苹果公司的产品细节处理以及创新,乔布斯的极致让苹果公司在发展的过程一直处于不断在超越的路上。乔布斯他众人眼里是天才,在企业管理上带领众人所向披靡,在产品创造创新上他就在爱迪生和福特的身旁。

我想如果他还在世肯定不会愿意看到苹果公司现在的情景。他也许能够再次改变更多行业格局,更多人类生活方式,更多精彩的世界。

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5

要有不怕失败的精神和勇气。乔布斯是一位成功者,但在成功的背后他所经历的挫折和失败也是常人难以想像的。从出生就被亲人遗弃,上学时学习成绩一直很差,好不容易上的大学也中途退学,好像从一开始乔布斯就生活在阴影中。

从创业开始,虽然取得了很多的成功,但成功的次数远没有失败多,失败来自来事业的、家庭的、人际关系的等等,特别是看到他被迫离开亲手创立的苹果公司时,可以想像他是心情是怎样的。如果换作一个常人,可能会就此消沉下去,但乔布斯没有,他在痛苦过后仍然坚持他的事业,而且不断取得新的成功。

面对挫折和失败,很多人会垂头丧气,甚至一蹶不振。但在人生的过程中,无论生活在哪里,也无论在哪个岗位上,谁都会遇到挫折和失败,如果我们选择逃避,就会永远失去了机会。从乔布斯身上我们不难看出,认真分析原因,敢于迎难而上才是真正面对困难和挫折的正确态度。

乔布斯成为了创造力、想象力以及持续创新的终极标志。他深知21世纪创造价值的最佳途径就是将创造力与科技结合起来,所以他创建了一家公司。在这里,想象力的跳跃和高超的工程科学技术结合到一起,他和他的同事们能够以全新的方式思考:他们开发的并非是针对目标人群的普通产品改进,而是消费者还没有意识到其需求的全新设备和服务——沃尔特。艾萨克森。

乔布斯离我们远去了。他留给我们的不仅是麦金塔计算机、ipad、iPod、iTunesStore、iPhone等数字精品,他那种“活着就为改变世界”的精神,更值得我们深思和学习。我相信,把创新、创新再创新的境界和精神,应用到我们的工作中,一切会因我们的努力而改变。

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6

史蒂夫乔布斯是苹果的创始人,我一直对他充满了崇拜。寒假,爸爸给我买了他的传记,我细细的读了起来。

这本书前,我认为史蒂夫乔布斯是个伟人,但我忽略了一个问题,人都有自己的阴暗面,我们总认为好性格和坏性格不能结合,一些伟人你看起来不坏,其实他也有坏的一面,只是藏在心里,没露出来。像小偷那样的坏人他们就是把自己坏的一面露出来的人。人的阴暗面和善良面不就是结合吗?

看了这本书,我改变了想法。发现史蒂夫乔布斯虽是伟人,但他是把阴暗面露出来的一种,而且缺点很大:

1。情绪失控:他动不动就发脾气,还骂人。有一次,一个工程师给他看一个软件,他认为不好,就说了他一顿,还说:这是狗屎!有人让它控制情绪,但他控制不了。

2。缺乏怜悯:在苹果股价高涨时,他拒绝把任何股票给他的好友——丹尼尔·科特基,只有沃兹给了他一些。还不承认他女儿丽萨,还说说出很伤女儿妈妈的话来。

优点:太多了,我且只说一个吧。他有很强的创造力,让人认为不能完成的事完成了,创造了奇迹。

乔布斯是个伟人,依然有很多缺点。我崇拜他如果他还活着,一定会有更伟大的成就。

读了《史蒂夫乔布斯传》,明白了要想干好事不能应付,其次是不能试图让环境适应你,只能让你适应环境。最重要的一点是要把幻想愿望——愿望——理想——实践——实现,只有现有干事的愿望,才能干好事,说到这里,我就想到了学习,“要我学”一般都学不好,而想学习,“我要学”的这一类同学成绩不仅不差,而且很稳定。史蒂夫乔布斯,他的种种精神,值得我永远学习。

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7

苹果公司相信大家都略有耳闻,但这个庞大的公司的背后,却有着一位似神一样的人---乔布斯。

他是苹果公司的创始人,他发布了许多耳熟能详的电子产品,虽然在我们眼里这些东西或许微不足道。但是,在那个年代,电子通讯还是鲜为人知的时候,这些高科技产品无疑是世界通讯领域的一个里程碑,使人类现代化通讯有了一个质的飞跃。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乔布斯如过山车般跌宕起伏的精彩人生。刚大学毕业的他,就与朋友联合创办了苹果公司,并推出了许多新产品,受到大众的热爱。之后,因为他古怪的性格,被逐出了苹果公司。但他不认输,充满了雄心斗志,一心想改变世界的他并没有因为坎坷而放弃,不久,他又回到了苹果公司,开始了自己追逐理想的道路上。从此,苹果公司在他的带领下,东山再起。

他无疑是一个电子伟人,如果没有他和他们团队人员夜晚的辛劳,世界上就没有APPLE这一说,那还会有现在5G时代呢?同时,他又是一个不服输的人,面对人生道路上的困难,他并没有气馁,而是化悲愤为力量,追逐自己的理想。这是值得我们去借鉴的。并且,他也善于创新,iPad就是最好的证明,如果他目光短浅,又怎么会创造出领世人震惊的产品呢?他敢于实践,敢于直面失败,我相信,如果让他再选择一次,他也会选择这条路。

“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这是他生前经常说的话。短短的十个字,却仿佛充满了无限力量,成就了他这辉煌的一生。他说到了,也做到了,他利用了他的智慧,改变了世界。他奋勇拼搏的、不畏困难的精神,值得我们每一个人去学习!

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8

乔布斯的性格是非常独一无二的,也形成了他独一无二的个人经历。他的性格如果再温和一点,可能会接受其他工作人员的建议,降低自己的一些预期,做出一些更好的商业决策,但这样就绝对不会做出伟大的产品。他的不妥协和专制让他能和管理层做出激烈的对抗,让他被苹果公司赶了出来,也让他10年后重返苹果,把董事会解散。

总之在性格方面,他的成功无法复制,请勿模仿。所以某些产品经理不要看见设计稿就说:“狗屎”。

我认为,远见卓识是乔布斯毫无疑问第一重要的天赋和成功的原因。

如果能穿越时空回到过去几十年,任何人想取得成功都会易如反掌,因为你会知道什么是技术趋势,你会知道个人电脑是未来趋势,点阵式屏幕是未来趋势,鼠标是未来趋势,音乐播放器是未来趋势,智能手机是未来趋势……

乔布斯最牛的就是他真的在过去这一切还被人嘲笑的时候就看到了这一点,在第一眼看到点阵式显示器的时候,他就觉察到这会是最伟大的发明,并把它商业化。

看乔布斯传就会发现在他成功的历史中,他窃取了很多其他公司的灵感的。其他公司有强大的技术,但是没有足够的远见看到技术的商业意义。

总之,我觉得乔布斯真的很了不起,他改变了这个世界,改变了人们的生活方式!

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9

读完《乔布斯传》这本书后,我崇拜的不是乔布斯大师,而是乔纳森艾维大师。

艾维从小就喜欢研究各种东西的构造,经常把家里的收音机和录音机拆得七零八落后再拼起来,他喜欢设计漂亮、好看的东西。

没错,艾维的确是设计电脑的天才,艾维的脑袋就像机器猫的口袋——想要什么,就有什么。相对于别的电脑都是黑、白色的,他设计的'iMac就像水果糖一样,彩色、透明,给人于视觉上的美感和冲击;相对于别的电脑几乎都是台式电脑,他设计的iBookG3电脑是笔记本电脑,携带更方便;相对于别的电脑都是金属做的外壳,他设计的MatBookPoo拥有一体化的铝合金外壳,更轻便、更薄了,薄的可以装到信封里。可以说,大师艾维设计的每一款电脑都是一个传奇,把人们带到了一个新的电脑领域。

当你用iPod听音乐的时候,也许会说,看这就是乔布斯的产品!没错,这确实是乔布斯的产品,但同时这也是艾维设计的;当你用iPhone打电话、用iPod玩游戏时,可能会想到,乔布斯真酷,没错,乔布斯真的很酷!但从设计上来讲,艾维比乔布斯更酷、更个性!

我们要学习艾维爱动手、善于思考、勇于创新的精神!天才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后天努力形成的。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让我们一起努力创造自己美好的未来!

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10

书非借而不能读也。自公司开展读书会活动以来,在工作之余我在公司QQ群和论坛里蹭读了不少好书,唯《乔布斯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读这本书令我感受最深的不是他在这个行业如何伟大如何不可复制,因为这些都将会是历史,不可超越的,而是他言传身教给我们的在工作之外也要重视亲情,却是值得我们去学习膜拜的。

在书中我了解到乔布斯十分注重亲情,在离开苹果以后,他在家庭中是既一个好父亲、好哥哥同时也是个好儿子。乔布斯在05年斯坦福大学的毕业典礼上发表演讲时说:“死亡简直就是生命中最好的发明,它可以促成生命的变化。”他说,死亡的好处在于,可以使你避免将生命浪费在他人的选择中。

从书中我了解到在他生命的最后几周,他最担心的就是那些依赖他的人:苹果员工、他的四个孩子和他的妻子。忙碌的人们,停停匆忙的脚步,去关心一下自己的至亲和朋友们吧!非常感谢公司能给我这个来荆州工作的机会,让我承接起这边的THINK服务站及YUM的部分工作,虽然工作非常的忙碌和辛苦,但在这种情况下,我还是把老婆和刚过一岁的女儿接到了荆州,我想尽到一个丈夫特别是一个父亲的责任。

即使是压力很大,但对我来说更是一种激励,每天拖着疲惫的身体回到家里,但是看到老婆把家里收拾的干净整洁和女儿可爱的笑脸,所有的疲惫辛劳和烦恼立刻就烟消云散了,我想,这才是真正的幸福!

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11

“我应该尽我所能,在历史和人类思想的长河中留下一些东西”——史蒂夫·乔布斯。

这是一本我觉得很吸引人、很有魅力的一部传记。同时是一本关于一个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家的书,关于他过山车一般的人生,关于他炽热强烈的个性。他对完美的狂热以及积极的追求彻底变革了六大产业: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可能还有第七个产业:数字产品零售商店。对于零售连锁产业,他算不上彻底变革,但他的确对这个产业进行了重新描绘。

乔布斯的传奇是硅谷创新神话的典型代表:在父母的车库里开创一家企业,并把它打造成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他没有直接发明很多东西,但是他用大师级的手法把理念、艺术和科技融合在一起,就创造了未来。正因如此,30年间他推出的一系列产品改变了所有产业。正如他自己所说“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极致的人,他不是众人尽可效仿的模范老板,也算不上人类楷模,他就像被恶魔驱使一样,可以让身边的人狂怒和绝望。但他的个性、激情与他的产品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就好像苹果的硬件和软件一样,均是整体系统的一部分。他把自己看作一个艺术家,他也确实是,所以他纵容自己具有艺术家的性情。

他疯狂、他特立独行、他桀骜不驯、他格格不入,但他推动了人类文明向前迈进。

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12

这本书的内容非常有意思,写了很多关于乔布斯的好玩的故事,他有很多独一无二的精神,甚至有点像个“疯子”,这本书的作者是美国的杰茜·哈兰特,让我们一起走进她笔下的故事吧!

本书主要讲述了史蒂夫·乔布斯小时候、到苹果公司的诞生、再到精密设计理念和他生命最后时光的故事,他是数学时代的先锋,具有远见卓识的发明家,极具创造力的天才。他创办了苹果公司,又先后在公司里创造了苹果电脑、iPod音乐播放器、苹果手机、iPad。他还喜欢从事电影、音乐方面的工作。

他是个完美主义者,所创造的产品都很先进、很人性化,创造过程精益求精,可这样也让他变得很难相处,比如在做iPod的时候,设计师们一次次上交样品,一次次被否认,最后一位设计师做了一个带有环形滚轮的样品,结果正当乔布斯感到满意时,发现插耳机线时没有令人悦耳的“咔嗒”声,立刻下令返工重做,直到他认可为止!

他虽然大学退学了,但他其实是很好学的,他上小学时,数学能力就是出类拔萃的,长大以后仍然不断学习,比如有一次特地跑到日本东芝公司去学习,而且他善于应用数学知识进行创造性工作,他运用数学制作的“玩具总动员”非常生动有趣。

史蒂夫·乔布斯的故事在作者笔下活灵活现,显示出乔布斯与众不同的能力和特点,让我们感受一个极具创造力的天才非同一般的魅力。

乌合之众读后感1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乌合之众读后感2

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对于学习大众传播学专业的人来说,这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鼻祖之作,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最近浅读了这本名著,这本书因为理论和专业术语很多,很难坚持完整读下去,找了中译版本研读了,一点心得体会分享一下。这本书可以说是群体心理学研究的开山之作,书中的某些理论的确跨越了时代的束缚,直到现在也能从社会的一些事件找到与之对应的现象,堪称经典之作!书中的一些理论都是可以印证在社会实践的方方面面。不得不说,勒庞先生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的各个方面深度剖析,极尽看似平淡之词,实则抽丝剥茧,透过现象看事物本质,直指惨淡的人性特点,这个确实在社会心理学领域树立起来一座大众心理研究的里程碑!

这本书里的几个观点现在来看还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其中:群体作用导致个体智商下降。

俗话说“人多力量大”,那是不是当群体聚合的时候,群体的智力会高于每一个个体,不是的;那是不是就是他们智力的一个平均值?答案是不会的,特定时间和背景下,群体智商的智力会远远低于个体智力水平。

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所说:“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个人观点和是非,用所谓的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为什么有的犯罪团伙里面的成员最后为了利益不惜内讧自残,那些平日里的手足之情,兄弟之义为什么会不复存在,其实说到底都是为了利益,内有手足之情,他们就是一群典型的乌合之众。

还有一些职场上面的人士,如果没有个人强烈的主见意识和是非观点,一旦自己的观点或者建议与群体意见相碰撞或者抵触,个人就会收回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从而屈服于群体的意见,不管这种意见是错还是对,这时候个人的智商就会降到最低,强势一方的观点就会越来越强势,弱势一方个体就会沉默不语,呈现出螺旋状的下降趋势,这个观点和沉默的螺旋理论有点类似。

德国的学者: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提出一个大众心理学理论:"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人是社会性高等生物,是群居性的生物,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这个理论在职场和社会生活中有有所体现,特别是个人观点孤立,小群体联合提出自己的强势观点时候,个人不得不屈服于群体,牺牲自己的正确的观点,从而获得占时的妥协和顺从。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的所作所为就不会在承担个人的责任,这时候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约束的一面。群体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盲从行为在智商下线的时候就会占据制高点,回想那些昔日的“抢购猪肉,抢购食盐”、“抢购板蓝根”事件,无一不是个体在群体行为中的智商下降事件的代表,盲从群体行为,放弃个体的理性思考的典型案例。

但愿我们都不是乌合之众,远离乌合之众的负面影响,不要人云亦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乌合之众读后感4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乌合之众读后感5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乌合之众读后感6

《乌合之众》是一本心理学类读物,读起来有些生涩,通篇都是作者基于某些历史现象或者对民众有较大影响的历史名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这些看法总结起来就成了这本书–《乌合之众》。

行文结构先是部分提纲类的提要,随后基于这些提要,作者开始详细解说与阐述,这之间夹杂着部分例子。书中通过三个群体特征来统筹全书: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在作者眼中,群体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是由数量众多的乌合之众所构建的,因此群体才会被需要,才会被重视。群体就像洪流,任何处在洪流中的个人,无论品性,才智如何,只要处在群体中都只能任由洪流裹挟,难以自主。作者只对群体思维与行为进行解剖如同医生通过手术将病人的病变的部分展示出来却没有治疗手段。

书中部分观点个人觉得有所偏颇,这些偏颇符合西方世界看待事物的价值观以及对一些体制或制度的潜在看法。作者作为西方人这个群体的一员,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有所偏颇也能有理解。看完本书,内心想法与情绪都有些复杂。不可否认作者揭示的群体特征在当下的世界确实存在,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比如网络这个群体,就像是茶余饭后无所事事的闲人,聚在一起八卦。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不调查真相,只是顺势推波助澜,然后网络暴力,诬陷等等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网络公关都能成为一种职业,只要给钱就能颠倒黑白。网络之外,现实中的事实如何都抵不过网络上大众所认同的事实。

任何社会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任何现实都应该可以更好。这种正确与更好应该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结果。不能因为追求民主或者自由,然后多元发展。社会的正确发展是客观的,与标榜民主和自由无关,与个人意愿也无关,所以不应该被民主和自由所绑架。每个人所认同的民主与自由的边界不同,这可以求同存异,但对一件事的正确看法可以达成共识,这便是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因此每个人在方方面面都有差距,不能等量齐观。也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归宿,各得其所,各安其命。这种安身立命追求的就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大家普遍追求的应该是这样一个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世界。

乌合之众读后感7

首先要赞一下翻译这个书名的译者。书或电影的名字重要吗?太重要了,直接决定读者或观众想不想去看。比如《Ghost》,鬼魂,这是哪部电影呢?《人鬼情未了》。《Leon》又是什么?里昂?no,《这个杀手不太冷》。不得不说优秀的翻译不是照搬原文,而是加入了对内容的理解和价值判断。比起平淡无奇、引不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大众心理学》,《乌合之众》这个译名很好的抓住了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意思,“个体一旦结群,他的智力水平就会下降,而且是大大下降”“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感情倾向也如此明显,读者看到书名,大致就能猜测出作者要表达的意思。这里不得不佩服下中文的博大精深和译者的底蕴深厚。

就作者的写作风格而言,卷一和卷二我读的比较费力,不得不做笔记,梳理作者的观点。卷一和卷二实例也比较少,遇到做例证的历史事件,往往一笔带过,涉及到的人物呢,又多旁敲侧击而不说其名字,令我无从查找。要想更好的理解和思考作者的观点,最好是对欧洲史有一点了解,对于法国大革命、罗伯斯庇尔、丹东等则要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才行。而卷三卷四就开始有了大量的引用和实例,加上前面的铺垫,读起来有趣得多。

撇去大家都认为偏颇和有失公允的论断,我借书中的几个观点谈谈自己的感触。

1、群体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

“群体总是游走于无意识的边缘,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它像那些对理智没有反应的人那样,感情粗暴,缺乏批评精神,只能极其轻信。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懂得这一点,就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么离奇的传说和故事会如此容易地诞生和流传。”世界上几大骇人听闻的邪教无不如此,他们编造世界毁灭的谎言,让信众相信只有通过该教的某种仪式才能获得救赎。他们的领袖,并不需要广博的知识和惊人的口才,只需要创造形象,提供幻觉,反复提到形象以影响群体的想象力。在某种程度上,我甚至怀疑他们都曾仔细学习过这本《乌合之众》。

2、断言、重复、传染

“断言简单明了,完全不用说理和证明,这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体头脑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断言得越干脆,越没有拖拖拉拉的证明和解释,便越有权威。各时代宗教典籍和法典都采用这种简单的断言。负责捍卫某某政治事业的政客,通过广告宣传产品的企业家,他们都懂得断言的价值。”读到这里,我不禁对作者佩服得五体投地,大概各行各业都能从这本著述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方法。从我们最熟悉的事物来说,提到“脑白金”你想到什么?是不是“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再放慢节奏读“恒源祥”三个字,你会不会下意识的接上“羊羊羊”?有几则广告堪称广告业中恶名昭著的恶俗之作。简单粗暴的广告让观众印象深刻;反而是一些构思精巧、画面优美的广告,惊鸿一瞥,观众看到最后也不知道是在宣传什么商品。当然,这里不可缺少的是重复,作者说,”我相信拿破仑说过,修辞中最有效的,就是重复。来自重复的这种力量,最后会铭刻在人们的无意识深处,产生行动的动机。人们很快就会忘记这种不断重复的论断是谁下的,都对它深信不疑。这就是广告的巨大力量。当我们一百次、一千次地读到X牌的巧克力是最好的巧克力,我们会觉得到处都听到大家说好,最后也就深信不疑了。当我们一千次读到Y牌药粉治好了某某名人的顽疾,哪天我们得了同一种病,我们也会去想着去试试。”

作者还说,“在人群中,观念、感情、激情和信念拥有的传染力跟细菌一样厉害。有不止一个朋友对我说,看了李佳琦的直播带货,就是会忍不住的买买买。到底是李佳琦的话术厉害呢,还是他的激情传染了直播间中的一些人,这些人的买买买又传染了其他手机前面的人呢?我本来对自己的定力有一定的自信,如今看了这本书,也不打算去做一个观察者了,我怕我进入直播间,也会变成“乌合之众”中的一个。关于这个观点,我又不禁想到了21世纪最大的骗局——钻石。垄断了钻石矿产资源和库存资源的欧美跨国公司不厌其烦地向公众灌输钻石恒久远价值高的观念,并成功的让女性相信钻石就是永恒的爱情的象征,并以此令男士们为昂贵的钻石买单。为了打压人造钻石,他们还发明了鉴别天然钻石和人工合成钻石的仪器,制造人造钻石就是垃圾就是伪劣产品的言论。哪怕实际上它们的成分和结构是一样的,就是质地坚硬的碳单质晶体。我还想到了特朗普,当然,关于他的内容应该在第三卷的第四章。但我想说,看来富可敌国的商人和成功上位的政治家,都是抓住了群体的心理特征。

那么其实我们应该运用这本书里的理论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一直困惑如何更正学生的“学语文无用论”,我曾经花一节课的时间,去讲道理、摆事实,试图给他们纠正错误思维,可不奏效。读了《乌合之众》,我开始懂了,我要做的是“断言”和“重复”,这个,还是不给学生看到的好。还是多多鼓励热爱语文的学生,让他们去“传染”全班吧。在当今这个网络时代,其实我们并不比作者笔下的法国群众“高级”很多,倒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话语权,网络更为情绪的宣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导致往往事情只露出冰山一角,便有键盘侠抓住蛛丝马迹滔滔不绝,更有吃瓜群众疯狂点赞转发。待真相大白时,群众才发现推测与事实相去甚远,而下一次仍旧盲目跟风。所以对我个人来说,读完本书的最大收获便是要学会独立思考,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

乌合之众读后感8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书中讲述了群体的心理所受到哪里因素的影响,群体与个体的差别,群体与领袖的关系等;本书有很多例子讲述了群体心理学的特征,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

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乌合之众读后感9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是一位法国人,他在书中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被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他也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他的观点,而我在读完这本书后,针对他的观点我也存在着不认可,但是回想起自己所在的社会,不也处处存在他所说的“群体化”现象。

就从当前疫情来看,社会自发性的进行捐款,许多明星也参与其中,但总有人会跳出来说:“你一个大明星就捐这么点?这么抠门的!”慢慢地、种种话语接踵而来,形成群体对捐款者人身攻击,从而形成道德绑架,然而这些群众也是从个人观点向舆论中心靠拢,思想慢慢被同化。但平心而论,这些明星捍卫自己的财产有何不对,但公众情绪此时处于高度敏感,他们只会觉得有钱人就应该多出钱,但是无论出多少钱,群体只会认为出的少了,从而引发“众怒”。这群体中每一个人就如一滴水汇入了整个河流,河流依然在,但这滴水却再也找不到了。

在这本书中作者总是用一种绝对性的词语来叙述,虽然他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但我始终觉得还是比较武断。并不是所有的群体都能同化每个人的思想,个人的思想还是占据主导地位,就如一颗沙粒他哪怕汇入了沙漠,可他还是那粒沙,始终都能找到。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们接触到了群众这种行为、心理产生的原因。但是我认为每个人都应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读后感10

为了每个星期的一篇小文章,我也真的是绞尽脑汁、橙汁、西瓜汁啦,美其名曰记录生活也要加油的去写。本周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乌合之众》。

这本书有一个很奇怪的观点和大家正常思维的观点有点不同,本书认为,一群人的在一群的力量会相对于一个人削弱,一群人在一起智慧会下降,一群人在一群会更加容易传递负能量,并列举出了许多事实证据。让人看了,马上就觉得,好像是有些道理。现在的社会还是比较提倡人多力量大的观点的,而这本书也是从反面的角度去说明,大众的一个心理,打一个比方来说,三人成虎的成语大家都听说过,一个人说和你说,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是不相信的,当有第二个人和你说他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可能会有点迟疑,他怎么和别人说的一样,当第三个人说到大街上有老虎,你就真的在怀疑,大街上是否真的有老虎在,当有一堆人都在谈论这大街上的老虎,你也相信加入到里面了,这就是“群众效应”。而实际上大街上并没有老虎,只是大家凑在一块一群讨论,大家上就出现了一只老虎,相对于来说,群众给了他们自己相信的力量,让他们的智慧被阻挡,变得愚昧无知,实际上大街并没有老虎。这个例子说明,当群体在一块,相对于正能量,他们是更容易产生负能量了,所以本书戏称群众为乌合之众。哪怕是世界上卓越聪慧的人,也难逃“群众的魔爪”。

对比我们相信生活中一样,本来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思考能力、聪慧,但是当身边出现一些群体,不断在否定你认为的很多事情,不断的去批评许多东西,慢慢的你也会变的和群体一样,愚不可及。出淤泥而不染的个体其实还是比较难的,这是心理学上比较有趣的现象,大家都是群居动物,很容易就会在一起,也会很容易被影响。维持本心,确实艰难,连伟人们也很难走出这样的困境,更何况芸芸众生的普通人呢?

开个玩笑的总结,如果你想要别人认同你的理念或者其他东西,首先你可以找一些托,不断在别人面前说这些里面这些东西怎么怎么的好,自然而然,你就可以达到你的目的。这也是心理学上比较有兴趣的东西。

题外话,可能是自己太久没看书,所以其实这本书也不是很看得下,经常看了后面,忘记了前面,专注力不够,要加强阅读能力才行了。另外最近也不断在做一个梦,梦到自己正在逐渐丧失一些能力,梦里又描述不出来,不过也是,很多能力本来就是用进废退的',不用自己会生疏或者消失了,还是赶紧让自己跳出来这个舒适的圈子,多去为自己努力点。

乌合之众读后感11

在这本不厚的小册子里,作者讲述了很多现象,发表了很多的看法,然而,我从中只看到了三个字:非理性。而且,处在群体中的人,这个群体越庞大,越表现出一种非理性。而这,与欧美的政治制度的前提“群体是理性的”,恰恰相反。

经济学中,很多问题的分析前提是“人是理性的”,然而事实上,人只能做到部分理性。因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我们选择了这个选项,就意味着,其他的选项导致的结果不会为我们所知,无法做出比较。那么,永远只能根据部分信息以及有限的理解力与判断力来做出满意的选择,而不是正确的选择。所以,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

虽然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但是许多人认为,当人聚集起来时,人们可以互相弥补掉其他人的缺陷,最终达到利益的一致性与选择的理性,正如“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我,并不以为然。

曾经有这么一个实验,研究人员运了一头牛到闹市中,然后让围观的人估计牛的重量,写在纸上,最后对将得到的结果计算,取平均数,发现得到的平均数竟基本符合牛的真实重量。一群人仅仅凭借肉眼观测,就能得出正确的牛的重量,仿佛正好是“群体理性”的一个有利论证。

然而,这个实验的前提是,人们没有进行充分的交流,没有过多的受他人的干扰而写下自己的估计,以及有一定的生活常识能够对牛的重量有一个大致的估计。现实中,很多事情并不具备这两个前提。

曾经看过这么一个视频,一群研究人员进入电梯后,背对门站立,当电梯运行到另一层楼,电梯门开,一个人走了进去,发现他们都是背对着门,在犹豫了一下后,也转为背对门。在电梯上升的过程中,不断有人进入,但也都无一例外的由面对门转为了背对门。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自己碰到这种情况,是否也会和他们一样,背对电梯门。

如果群体中的人能够互相交流,那么,最后出现的情况往往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表明自己的想法。我们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头脑风暴法”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评论其他人的想法,要的就是避免出现思想的一致性,也就是思想控制。在一群人里面,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表达能力更强,态度更为强硬,在这些人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并坚持自己的立场时,更多的人选择的往往是跟随他们而不是做出反驳,这正和电梯实验相一致:如果电梯中的人并不能互相看到对方,那么即使研究人员的朝向一致,对于后上者而言,也没有影响,正因为后上者看到其他人的表现,即使与自己内心想法不同,也会选择去遵从他们。

为什么大多数人会产生从众心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一定是对的,而其他人的想法与做法必定有其道理。因此,就像一群乱哄哄的绵阳需要一只坚定的山羊来带队,群体中一旦出现了一个意志坚定的人,那么,大家往往会跟着那个人前进,以其马首是瞻。

就像舆论,人们总是追逐着一个个热点,可能在今天人们还在讨论这个话题,明天,大家就把这忘得一干二净,讨论下一个话题了。身处网络时代,我想,大家对于“带节奏”并不陌生,各种事件“反转”套路层出不穷,人们就“像一棵海草海草海草海草,随波飘摇”,以至于许多人高呼“什么才是真实的”。

所以说,一个群体的声音,往往并不是这个群体真正的利益所在,而是某一小部分人的想法,由他们主导发出的声音。

再一个,估测牛的体重,是因为估测者对于牛的重量是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的,如果让一群连单位都不怎么清楚的小孩子去估测,我想,要能得出正确的重量,几乎是不可能的。“术业有专攻”,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才能让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最忌的就是“外行指导内行”。试问,让一群演员去规划国家大事,怕是这个国家会被当做一场戏给编排了。

原我们就有着从众心理,亦或是跟随心态,而且是在超出自己本专业、行业的事情上,大多数人所能做的,往往就只能跟随别人。

西方国家所言的“群体理性”,大家群策群力、互相弥补、在各自利益上达到平衡、最终取最优解的想法虽然很好,但终究敌不过现实。

人,终究是非理性的,在单独一人的时候尚且能够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一旦进入群体,且这个群体越大,单个人的想法就越微不足道,最终呈现的轨迹可能就会越偏离自己的想法。有人说,一人一票选举制最为公平。选民两千万,那么,你的力量就是两千万分之一,选民两亿,那你的力量就是两亿分之一,这时候一个人的影响力并不取决于你的理论你的想法是否正确,因为,首先,你可能没有绝对的把握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因而不会一直坚持;再者,就算你认为自己绝对正确且始终坚持,别人不知道你是否正确,此时坚持自己的想法与否对于别人是否接受没有必然的影响,最终,宣传自己的思想并让他人接受的,往往靠的是语言的魅力,说得难听一点,叫蛊惑。

任何一个创业成功的人,必然是有着巨大人格魅力的人。这个人格魅力体现在语言,能够描绘出一个美好的愿景,深入人心,打动人心,而且还能够提出一种价值观。高工资,能够让人心甘情愿的干活,而价值观,则能够让人不要工资的死命干活。可以说那些创业成功的人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呢,虽然一起成功了,但不一定得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价值观的提出,是谁?是创始人,是老板。接受价值观的人是谁?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虽然他们接受了,但这很可能并不是其内心真正想要的,只是被灌输了他人的思想而已。

因此,我们真的不是理性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其实是身不由己的,是跟着别人亦步亦趋的。当然,正如身处市场中的我们,只能做满意的选择,而不是做理性的选择。

乌合之众读后感12

乌合之众,顾名思义像乌鸦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是个贬义词。那么,这必是一群"祸害"吧!这是一本写群体心理的书,我想,其中更多体现的是作者对于群体不看好的态度。所以,我本人也是有一些新的感触和不解,现就其中一些观点发表我的粗浅的看法。

我曾一直以为人多力量大。当你聚集在一个群体时,会有更多的人督促你,帮助你,这样你是受益无穷的。况且,人只有身在人群时才能突显自己,我觉得这是毋庸置疑的。脱离人群,你就无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这本书好像又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

书中讲了群体具有冲动性,易变性,易怒性。也就是说群体具有轻信的倾向,并且具有暗示的影响。这么想也许并不错。例如,若是一个班集体,有一个同学进门后大喊一声:"老师今天似乎心情不好,咱们班这次没考好。"这时全班同学大概都会绷着一根弦,似乎被传染了一种紧张感。然后接下来在班主任课上大家都会认认真真的,生怕成为那个"碰钉子"的人。处于集体中的我们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但这似乎也印证了作者的观点:群体容易引发骚动的特点,使其具有奴隶的冲动性。这件事似乎也引出了群体的盲目性,正如书中所言:"专门传播群体观点和信仰的方式从来都不是论证,而是传染。"所谓"三人成虎",不也就是这个道理。这么说来,更加动摇了我原本对群体重要性的看法。

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文中讲到:"个人利益很少会成为群体的行为推动力,但它是孤立个体行为的唯一动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格品行,在他作为个体单独存在时,和处于群体当中时是不同的。一个人可能受集体影响,更大程度的放大了自己的品行。例如一个人可以对于自己的生死存亡无所谓,但却无法接受自己群体的灭亡。在这个群体中,他所要维护的并非是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因为处于群体中而扩大了他的某种品质。同样消极的品质也是这样,个人受集体的影响。我似乎被说服了。

可是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的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的问题吗?并不是人受群体的改变,而是这种改变取决于人。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因处于集体而变得更加高尚,有人却会因处于集体而更加粗鄙,说来说去都在于人的本性吧,与群体有多大关系呢?

在讲到群体的推理时,我又有些观点与书中相驳。所谓头脑风暴就是通过一个主题任意联想,发散思维。这自然是处于一个集体,人多力量大,得到的结果更多,更有效了。但是书中却说群体的推理是一种低级的类比,也就是盲目的类比,不探究本质。当然,文中也列举了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但我依然不认为一个集体较个人而言,更为"弱智"。

于是我从另一个角度说服了自己。一个人很聪明,很精明,100个人组成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很聪明,很精明,但这个群体是否就会发挥100倍的聪明才智呢?事实并非这样。这便要归结于群体存在的限制性。形成一个群体,要有很多因素,群体会有领导,会有各种等级,会有很多人站在集体的角度推理,而非个人角度,于是便产生了各种问题,出现了群体推理的呆滞。

总之,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把群体比做乌合之众,从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于群体的消极观点。当然事物总有两面性,虽然有很多方面我在潜意识里也赞成作者的观点,但也存在很多争议。

乌合之众读后感13

“人多力量大”“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各种古往今来的词句对“群体”的态度无外乎赞颂,很少见到另类的声音,可是仔细想想,为什么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恣意妄为,一旦融入群体中反而觉得不自在的紧,是个人志趣的选择,还是一直被束之高阁的群体同样有其不合理之处呢?

对《乌合之众》早就有所耳闻,仅从其书名,便可以看出作者对于群体的态度。作为社会心理学领域影响力深远的著作,深入阅读后,便对作者关于群体一针见血的定义不禁赞叹。现实的描写,淋漓尽致的批判,结合人们耳熟能详的历史史实,更加论证了作者的观点,其对个人心理的描写,与个体由于群体的影响而产生的可怕的转变,令人感同身受的同时,也打破了长时间以来人们主动形成或是被灌输的固定观念。

没有任何人是单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或者可以说,人无法脱离其他的事物而存在,每一个个体之间,彼此相互牵连,无外乎时间空间,贫穷富有,身份高低,每一个个体都是构成群体的一部分。或许这也是个体无法摆脱群体带来的消极影响的本质原因。

书中从群体的特征、观念等来说明人们由单独的个体成为群体的一员后是如何模糊了自我意识,丧失了主观思考、逻辑与判断能力,渐渐同化于群体智慧,进而做出无法想象、骇人听闻的举动。群体可以奋起推翻专制的统治阶级,呼唤自由与平等,却也同样可以汇集成乌合之众,失去自我,失去基本的道德判断能力,进行屠杀与清洗。

现如今的社会新闻与主要的舆论阵地,评论下到处都充斥着网络暴力、键盘侠,无论是“围观者因一时新奇便怂恿轻生者跳楼身亡,直播间的观众纷纷留言想要观看主播自杀”,还是“快乐源泉—沙雕网友们的一句抖机灵便让不快的心瞬间轻松起来”这就是所谓的群体可以滋养人们生存,也可以促进大众死亡,这,就是群体舆论的力量。

书中列举了群体的冲动、异变和暴躁,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等。集体暗示会瞬间形成这个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因此,群体便在毫无目的的状态下听从于所有外界的暗示,缺乏自己的主见与判断、没有批判精神。若是将书中的概念放置于当下,也是贴合现实的紧,甚至是泱泱华夏,这个爱观望的民族,却也是具有乌合之众的气质。

本书作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正值法国大革命时期,其中的某些观点固然有些偏颇,但是作者的思想却并不过时,勒庞说,群体只会干两件事——锦上添花与落井下石。个体的思想与情绪过于弱小,无论其利弊,产生的影响力并不大,并很难转化为外部行为,若是其升华为群体思想,便可以对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乌合之众》可以很好的为我们提供警醒,警惕群体潜移默化的同化。

乌合之众读后感14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在一个群体之中的人就仿佛在山中穿行,想知道山的面目很难。而《乌合之众》正是告诉我们这座山究竟是什么样子,怎么上山,怎么下山,怎么面对下一座山。

没看这本书之前我其实就骨子里厌恶所谓的“流行”和“时尚”。为什么所谓“大众”喜欢的我就要喜欢?“大众”说好的我就要说好?“大众”是什么?我觉得这个“大众”其实和从小到大没征求过我意见就上台代表我发言的那些“学生代表”“员工代表”一样,不过是有权,有钱人的喉舌和工具而已。我不能阻止他们宣传和演讲,但我可以不认同不跟随。

。很多人都听过一个笑话。一个路人看到路上有一个人在看天,就以为天上有什么也停下来抬头看。第二个、第三个,更多人也停下来看,什么也没看到就相互询问。最后才知道第一个人不是在看天,是因为流鼻血才仰着头。

我至今也还记得自己变成乌合之众的一次经历。那是小学五年级的一天下午。一放学就跟着路上的一大群人晕晕乎乎的走到市中心广场,看到很多人往天上扔帽子,我们几个小伙伴也就跟着人群捡地下的帽子一起扔,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想过找人去问问。后来才知道那天这个活动是为了一个道听途说来的消息说某个人去世了。我既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为了一个人去世那么高兴,也不知道为什么电视台为那个人还健康活着高兴,但是那一年我确实盲目的扔了帽子。

稍微年长一点社会上开始流行练气功,每天楼下练香功的声音都会比闹钟更有效的把我唤醒。“香~~~”别看都是大爷大娘,一群人聚在一起喊出来也是气势十足。听说大家一起练会散发出特别的香味,我没凑近闻过,但是想想他们那么早去练的原因估计也是怕太阳出来容易出汗,怕会分辨不出到底是香还是臭。

我自己在家看过“中功”的“带功”录像带。一个大师坐在台上发功,让台下的摇头就摇头,伸手就伸手,还有人又哭又闹完全失控很是神奇。据说大师也是可以透过录像带发功的,但我看的时候既不想摇头,也不想伸手。

大学里一天和舍友吃了烧烤喝了啤酒,酒酣耳热的往宿舍走。途径四大发明广场看到乌压压一大堆人席地静坐,还是不禁下了一跳。后来才知道那是当时最热门的一种气功,后来居然演变成了另一场大规模群体性活动。还好我早就看过大师的录像带,对这个一点都不感冒,练功就练功,干嘛非要一起练,半夜不睡觉坐在外面静坐吓人好玩吗?

老婆喜欢看演唱会。开始我总觉得花钱买演唱会票还不如买CD,音质好还能反复听。但是作为陪员参与了几次之后发现演唱会有其独特的“气场”,这是自己单独听完全不可能体会到的。这种气场不能简单归结为现场的影响、灯光,甚至亲眼看到明星,更多的还是周边人群的影响力。当你看到四周无数荧光棒在摇晃,你不摇别人会主动问你是不是你不会打开荧光棒开关;当你周围的人都站起来手拉手跟唱,你不唱别人会主动抓住你的手拉你起来,这就是群体的作用。

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会自然会调动所有感官和大脑去对周围环境做出判断,但是这种警觉会随着人群的规模而逐渐降低。过于另类在群体中是不受欢迎的,所以群体中的人也会自然而然的趋同。这都是数万年乃至更久的生物进化结果,所以无论你有没有自己的判断,一旦在那个群体当中无法脱身的时候,你的选择其实不多。

然而我还是不想就这样“同流合污”,所以我选择“进化”成宅男。别跟我讨论现在流行什么,我不想加入你说的那个群体。

乌合之众读后感15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后来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

乌合之众读后感16

是否能避免加入乌合之众的狂欢?

该书是作者勒庞最著名的经典作品,在大众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领域皆享有盛名,历经百年其地位依旧无可撼动。书中作者研究的对象是他所称之为的“异质群体”(由任意个体组成,不管他们的职业与智力),主要阐述了群体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体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它有着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之后,它所有的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当个人有意识的人格和才智消失殆尽时,其无意识特征就会占据主导地位。

情感和观念在暗示和传染作用下趋同发展,并倾向将暗示观念立即付诸行动;在作者勒庞看来,群体具有智力低下、不加推理、缺乏判断、易受暗示、轻信盲从、情感夸张、善于行动、道德或高或低等特点,一个人单是加入群体这个事实,就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级。勒庞这本著作在时间的检验下依然焕发光彩,书中涉及到的问题具有多样性和持久意义,能帮助我们把握时代的脉搏并保持敏锐的目光来审视当下的社会问题。

个人认为该书的精髓在于中篇——群体的观点与信仰,勒庞对于群体在观点与信仰这两个方面的解读非常到位与精准,有些观点在现今社会依旧适用,提供了看待某些问题的独到角度和成因解读;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对教育的分析和批判,否定教育就是背书和服从,丝毫不训练自己的判断力和主动性,这种教育引发更为严重的危险,它让接受教育的人强烈厌恶自己的生活状态,并极力想从中逃离。所以我们不应该成为知识的活体容器,这不会提高智力水平,人生成功的条件是判断、经验、干劲和性格,书本当中是绝对无法提供的。

然而书中还有一些观点使我不敢苟同,作者列举的事实依据过于偶然,得出的结论又过于绝对,可能是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致使一些观点趋向偏激和片面。总体来说,该书在心理学领域的影响还是毋庸置疑的,虽然作者有些观念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但是瑕不掩瑜,该书值得反复阅读,需慢慢地把它读透,拒绝成为乌合之众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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