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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子是给狗吃的观后感合计100句

时间:2018-02-24 08:08

一、书籍简介

《狗·猫·鼠》是现代文学家鲁迅于1926年创作的一篇散文。这篇散文首先回击了“现代评论派”对作者“仇猫”的诬蔑,揭露了他们卑劣的手段,然后作者说明自己“仇猫”的近因,刻画出“猫”的主要特征;再以童年的追叙,交代了“仇猫”的远因;最后批判“中庸之道”,指出它的实质是纵恶养奸;作者表面上讨厌猫,实际上却鞭挞了具有与猫类似习性的一类人,如当时社会上的一些“正人君子”、军阀统治者的帮凶。作者借追忆自己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最终却惨遭杀害的往事,表达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施暴者的憎恨。此文运用反语和曲笔,以动物喻人,以议论为线索,夹叙夹议,寓意深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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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描写了作者仇猫的原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此文开篇就直接写明全篇是针对“正人君子们”攻击作者“仇猫”而引发的,攻击者借“狗不是仇猫的么?”妄图以此诬蔑鲁迅是狗。而鲁迅立即从覃哈特博士《自然史的国民童话》一书中寻出狗猫结仇的故事,反戈一击,把“现代评论派”之流暗喻为“没眼力”的狗。

接着,将他们与动物比较,说:“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鸷禽猛兽以较弱的动物为饵,不妨说是凶残的罢,但它们从来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赞叹它们。”从而深刻地揭露买办文人“正人君子”的虚伪性。

在进一步写到仇猫的远因时,作者回叙了儿时听了祖母讲述的猫教老虎本领而留一手的故事,让人认识了猫的狡猾。再通过对鼠的描写,表现了对大老鼠损人的厌恶和对“只有拇指那么大”又不害人的隐鼠的同情,而当他知道被自己救活的隐鼠“被猫吃去了”以后,便立即感到“愤怒而且悲哀。决心和猫们为敌”;虽然后来知道“那隐鼠其实并非被猫所害”。

“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这说明作者仇猫的理由从儿时到现在都是光明正大的;作者追忆童年时救养的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明了作者同情弱小者和憎恶暴虐者的态度;结尾时在叙及眼前对付“猫们”的态度和策略时,对当时社会上纵容邪恶,不能除恶务尽的现象进行了鞭挞,同时表现了作者与军阀斗争到底的韧性战斗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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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曾用名周樟寿,后改名为周树人,曾字豫山,后改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集》、《华盖集》等18部。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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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狗猫鼠》读后感30篇

第1篇:《狗猫鼠》读后感100字

《狗猫鼠》文中透过描述猫、狗及隐鼠的一些性情等事例的描述,来比喻人际关系。鲁迅先生以简洁的语言,细致的描述,生动的比喻,把猫与狗、鼠之间的敌对关系委婉地表达出来。这篇文章处处充斥着鲁迅先生对猫残忍态度的厌恶,对隐鼠的可怜,对狗的忠诚。鲁迅先生还引用了狗猫结仇来说明当时社会中的腐败,嘲讽那些无中生有的言论。这令我想起了当今社会上的不正之风以及被贬低的正义。

第2篇:《狗猫鼠》读后感200字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最近我读了鲁迅的朝花夕拾之狗·猫·鼠。本文中描写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

鲁迅先生的儿子写了一篇文章,他说现在青年的一代,如果你去问他们“鲁迅是谁?”他们就会说“横眉冷对千夫指”呀,“俯首甘为孺子牛”呀。这太片面,不是真实的鲁迅”。新中国成立后,鲁迅的革命性开始逾越他的文学家和思想家的身份而得到了特别的强调。其实鲁迅是个根本的文学家,他的作品的文学价值是很高的。

我们应该全面地学习他的文章,多关注其中的文学精髓。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第3篇:《狗猫鼠》读后感400字

最近我读了一本散文书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书中有一篇文章狗、猫、鼠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鲁迅在狗、猫、鼠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奸笑。

鲁迅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二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虎、狮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本性,其实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

这篇文章还告诉我们,老鼠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些鼠还是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的,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我们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

从这篇文章里我还学会了站在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可能会有不同的答案,我会继续多读几遍这篇文章,更加深刻的体会文中的深意。

第4篇:《狗猫鼠》读后感600字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第5篇:《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打开《朝花夕拾》,一眼便见到《狗·猫·鼠》,本想着鲁迅先生可是一位大文豪,却怎么也写这寻常的动物。在我眼里,狗对着猫愤怒地嚎叫而猫去扑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不禁要问:这样的事情何必去大费周章地写成文字?为了弄清来龙去脉,我好奇地读了下去。

鲁迅先生是“仇猫”的,而他又对那些“隐鼠”颇感同情。猫可爱,毛茸茸的样子,软绵绵的叫声十分招人喜爱,而为什么仇猫呢?可不是嘛,猫捕到老鼠的时候,并不直接把它明目张胆地吃掉,而是像放风筝那样,把风筝线放出去一会,再收回来,就这样折磨猎物,等到自己享受够了再把猎物吞下去;猫也是与老虎,狮子同族的,却是一副媚态,欺软怕硬,它们不放过比自己弱小的生物,而真正遇到“老虎”,也许会摆弄它的油腔滑调,也许会夹了尾巴逃跑,因此它的叫声,确实挺招人烦的,又有那么一丝霸道,除非自己累了,不然不会停下。这其实不难理解,我自己也不大喜欢猫,是因它只会一刻不停的叫唤吧。

除猫之外,还有狗。狗的凶悍我领教过,小时曾被它咬,照理说应该恨狗,可它是人的朋友,它足够忠诚。狗看到了猫会叫,不是因为“大象”的缘故,但无论如何都是空谈,不过我觉得它更像是为了抵御入侵者,不管是猫还是别的,“狗拿耗子”怕也是为了保护家园。

其实拿猫比喻抗战期间的叛国贼,因为他们总是欺软怕硬。去投靠所谓强者也就是入侵者。在入侵者面前,他们恭恭敬敬,极尽阿谀之媚态;在同胞面前,他们飞扬跋扈,欺凌弱小,尽显残忍之手段。而狗象征着鲁迅那样的人,他们守护着国家,对祖国足够忠诚,狗的嚎叫正如鲁迅的呐喊,去讽刺那些统治者,与恶势力抗衡,也在倡导更多人去反抗压迫。同时我也极为同情那些小“隐鼠”,为它们打抱不平。不妨说三种动物也许不是因为天性不容,不然猫、狗和鼠都是动物,本该一家。我想这也是鲁迅的希望,希望当时的中国人能团结一致,众志成城给敌人痛头一击。这想法自然是好的,也相当的可爱,可是,心下还是觉得猫就是猫,怕是改不了猫性,鲁迅的希望也许永远只是希望了吧。

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像在银河中的众星。有的闪亮耀眼,有的黯淡无光。而鉴别一个人的好坏,不仅仅是看表面,还要看内里,要黑白分明,当然骗子这两字不是写在脸上的,所以要处处小心,也要抵制不良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变成鲁迅笔下的猫,要做一个爱憎分明,能伸张正能量的人。

第6篇:《狗猫鼠》读后感

着名的作家——鲁迅先生,他对外自称是仇猫的。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的渊源。

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的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的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的。鲁迅仇猫的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的感情,毕竟这是猫的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的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的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的,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的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于猫啊。他并不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的媚态的。他眼里的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的优点也尽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猫不像狗那样大,它娇小,干净,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觉是的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的。若说猫是生活中的人的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的。狗是忠诚,老实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睐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领。就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睐,就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的关键胜败的。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的人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的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的人也就是像狗与猫的性格一样。

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的地方。

第7篇:《狗猫鼠》读后感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第8篇:《狗猫鼠》读后感

这个周末我的语文老师布置了一项作业,让我们细读鲁迅先生写的散文集《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并写出读后感。我回到家,就翻开书,简单看了一下目录。顿时,我的目光落在了一篇名叫《狗·猫·鼠》的章节上。初看题目,还以为是先生小时候与他们家的三种动物发生的奇闻轶事。但当我把这章看完之后,我才茅塞顿开。

这篇文章主要写了鲁迅先生仇猫——既不喜欢猫的原因。在这一章节中,先生清算了猫的三种恶性: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玩弄厌了,才肯吃掉它;第二,猫与狮子、老虎等凶残的肉食动物同为一类,但展现在人面前的却是一副娇宠可爱的姿态;第三,它总在交配时嚎叫,让人心烦。读到这里,除了对先生精湛的写作手法感叹外,也不得不对鲁迅先生的“骂人术”心生赞叹!先生就是先生,连写一个儿时的回忆录也不忘骂骂那些跟猫一样的“正人君子”。

在《狗·猫·鼠》这一章节中,鲁迅先生取猫这样一个典型的例子,恰到好处得把生活中那些与猫相似的伪君子描写得淋漓尽致,生动形象得把那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欺软怕硬、恃强凌弱的特点表达出来,表述了他们对弱者的“尽情折磨”和对强者的“一副媚态”,写出了先生对这些人的厌恶。同时,作者追忆童年时救下的一只隐鼠的经历,也表达了作者对弱小者的同情。

《狗·猫·鼠》是一篇借物喻人的文章,讽刺了那些与猫一样有丑恶嘴脸的人。直到现在,对文坛的影响依然十分巨大。

第9篇:《狗猫鼠》读后感

最近几天,我阅读了鲁迅先生写的朝花夕拾,书中共有十篇文章,如狗猫鼠,无常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书里面的每一篇文章都展现当时的世态人情、民俗文化,流露了鲁迅先生对社会的深刻观察和对家人师友的真挚感情。

比如说父亲的病,重点回忆儿时为父亲延医治病的情景,描述了几位“名医”的行医态度、作风、开方等种种表现,揭示了这些人巫医不分、故弄玄虚、勒索钱财、草菅人命的实质。同时表达了作者对父亲的不舍与愧疚之情。

再如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则通过对百草园和三味书屋的回忆,表现作者儿童时代对自然的热爱,对知识的追求,以及天真·幼稚·欢乐的心理。

还有无常,通过无常这个“鬼”和现实中的“人”对比,深刻地刻画出了现实生活中某些“人格”不如“鬼格”的人的丑恶面目。无常中,从无常也有老婆和孩子的事实中,作者既写出了无常富于人情味的特点,又巧妙地讽刺了生活中那些虚伪的知识分子,入木三分。

总而言之,统而言之,这些散文都反映了当时的社会风貌,文化习俗,是值得大家品读的好文章。

第10篇:《狗猫鼠》读后感

《朝花夕拾》是鲁迅的一部经典作品。我在寒假里读了这本书,他给我的感触很大。

鲁迅的作品可以说是独一无二的。他的作品不堆砌辞藻追求满是好词佳句的华丽。却更能吸引读者,仿佛在给你讲故事一样。《狗猫鼠》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清算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老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地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第11篇:《狗猫鼠》读后感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算清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吃了我小时候的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我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何况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第12篇:《狗猫鼠》读后感

《狗猫鼠》代表了鲁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嗥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狗猫鼠》的寓意非凡,同时也可以看出鲁迅小时候就是爱憎分明的,为其今后成为文坛巨匠提供了良好的本质基础。

鲁迅,是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第13篇:《狗猫鼠》读后感

鲁迅先生的文笔一向是很犀利的,像一支支锋锐的标枪,总能准确无误的刺入当时昏庸无能的执政者的咽喉。《狗·猫·鼠》正是这样一篇文章。

文中对“狗”的描述不多,暗讽了目光短浅又自以为是的人,却用了大幅笔墨描述了猫和鼠。猫性情残忍,喜欢捉弄折磨弱者,虽与狮虎同类,却又带着让人恶心的媚态,猫自己要是身材再高大些,还不知道会怎样的狂妄。这种隐喻的手法暗讽当时反动文人的丑恶嘴脸,入木三分。鲁迅先生仇猫的理由最初很简单,只为了“它们在我的耳朵边尽嚷的缘故”。真正让他恨起这些猫,是因为他最爱的隐鼠被猫吃掉了。

鲁迅先生在文章中对鼠的描写也十分有趣,特别是用“老鼠数铜钱”来描述老鼠遇到敌人的绝望和惊恐,体现了作者丰富的人生阅历和过人的洞察能力。那些跳梁的大老鼠显然是让人厌恶的,它们有损无益,只会破坏和偷窃,而猫呢,虽是饲养着的,却吃饭不管事,而且大多声张虚势,本事不足。隐鼠倒是个有趣无害的小东西,它弱小可爱,喜欢“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却“慰情聊胜无”,给鲁迅带来了有关“墨猴”的遐想与快乐。尽管作者后来知道了隐鼠并不是被猫给吃了,但他还是讨厌猫。与其说鲁迅先生讨厌猫,不如说是借“猫”来表达他对反动文人和政客残忍无耻的行径的痛恨与鄙视!

鲁迅先生一身正气,但他所处的年代黑暗、腐朽、不平等,他用笔作为标枪,用力投中一切黑暗腐朽、麻木不仁的现实。《狗·猫·鼠》这篇文章生动有趣,却饱含深意,足以让当年所谓的“狗、猫、鼠”们无地自容!

第14篇:《狗猫鼠》读后感

那是一个迷信权威的世界,“我说二二得四,三三见九,也没有一个字不错。这些既然都错,则绅士口头的二二得七,三三见千等等,自然就不错。”权威这个角色,在人们心中留下了太大的影响,人们往往盲目的去迷信他,去相信他,也强迫自己的子孙相信他,我们茫然从他的手中接过了知识,这知识却堵住了我们的求知的欲望,大多数人会想:既然我们已经知道知识了,又何必去钻研呢?就这样,一个错误的知识往往占据了人们的大脑几百年。

哥白尼提出了现在已经熟知的日心说,但当时的人们都只相信地心说,日心说的支持者很少,甚至有一位名叫布鲁诺的科学家为了维护日心说而被烧死,虽然日心说被提出很久后才会注意,但它引领人们找到了真理,摆脱了错误。

而古希腊哲学家亚里士多德认为物体的下落速度和重量成正比,但年轻的伽利略不信这个邪。他在比萨斜塔上进行实验,推翻了统治千年的教条。明明只要自己亲手实验一下便可证明的错误,却能成为流传千年的教条,权威的影响太大了,它统治了人们的身心,让人只懂得相信权威而不明白探索真理。权威的话,也毒害了人们的求知欲。

让我们擦亮自己的眼睛,不要一味的迷信权威,要相信真理,用自己的双手亲自去验证真理!

第15篇:《狗猫鼠》读后感

闲暇之余,我翻开了一本鲁迅先生的散文集《朝花夕拾》,读了第一篇《狗、猫、鼠》,文中有很多段落我晦涩难懂,但是我对这篇文章细细品读后,觉得文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义,文中通过描写猫、狗及隐鼠的一些性情等事例的描述,来比喻人际关系,令我深深的回味。

鲁迅先生以简洁的语言,细致的描写,生动的比喻,把猫与狗、鼠之间的敌对关系委婉地表达出来。这篇文章处处充斥着鲁迅先生对猫残忍态度的厌恶,对隐鼠的可怜,对狗的忠诚。

鲁迅先生在文中说起仇猫的原因“一、他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放走,有捉住,捉住,有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这让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的一些人,抓住别人的错误或者弱点不放,不弄点什么事情出来就不会罢休,或者躲在角落里偷笑,从来不会去帮助改正,恨不得把人一棒槌打死。

合上书,心中思绪万千,感到受益匪浅,明白了一些做人的道理,突然感到好痛快,或许,这才是这篇文章的独特魅力吧!

第16篇:《狗猫鼠》读后感

今天又读了一遍学生时代读过的《狗猫鼠》一文,这篇文章主要是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鲁迅先生在文中简述了他不喜欢猫的原因,清算了猫的一些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玩够了再吃下去。第二、它与老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

这篇文章表面上是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受,,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爆虐者的仇恨,,鲁迅先生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抨击旧社会的状态,和对侵略者的仇恨,他用自己的方法,用笔写出这么多文章,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

第17篇:《狗猫鼠》读后感

当代学者、作家孙席珍如此评价鲁迅先生的作品:“鲁迅的作品,始终贯彻着倔强的气味,无情地剥露着一切,幽默而辛辣,可以说是针针见血。”读了《狗·猫·鼠》一文,我觉得这样的评价很是贴切。

《狗·猫·鼠》一文作于1926年,“三·一八”惨案发生,北洋军阀暴政肆虐,鲁迅先生也被列入了通缉者的名单。此时鲁迅先生虽已离家避祸,但仍处于战斗的中心,这篇散文对现实就有较多的干涉,有很强的政论性。

这篇文章从别人抨击自己“仇猫”说起,谈到“人禽之辨”,讽刺人类的违心之论,党同伐异;接下来分析自己“仇猫”的原因:猫喜欢幸灾乐祸、折磨弱者,媚态十足、扰人清静;接着回忆中西方黑猫、猫婆、猫鬼的传说,猫的妖气十足;进而忆起自己小时候心爱的隐鼠被害,长妈妈嫁祸于猫,我对猫追杀决绝,甚至于在《兔和猫》一文中有了毒药的冲动,使出了更毒的辣手,落下“仇猫”的话柄。作者进而“反省”,做出嘲讽:要像中国的官兵学习,长保着“御辱保家”的资格,绝不打伤或杀害,只在家门口大声叱咄。

鲁迅先生生就一副硬骨头,那股子倔强,令人敬佩。面对“现代评论派”的绅士之流的攻击,鲁迅先生绝不胆怯。他借“猫狗”之词,给“媚态的猫”画像。先生一向对“奴性十足”的奴才深恶痛绝,就用辛辣的笔调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幽默而又辛辣,这就是鲁迅。开头写道:“我是常不免于弄弄笔墨的,写了下来,印了出去,对于有些人似乎总是搔着痒处的少,碰着痛处的时候多。万一不谨,甚而至于得罪了名人或名教授,或者更甚而至于得罪了负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可就危险已极。”对现代评论派的攻击与恫吓进行揭露;第四段中:鸷禽猛兽虽凶残,但从来就没有竖过“公理”、“正义”的牌子,揭露现代评论派玩弄公理的把戏,支持迫害的罪行;写到老屋中老鼠跳梁,他居然能写到: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一个“轩昂”,真是让人忍俊不禁,用词之精炼传神,可见一斑。至于结尾,不太理解其背景,但能感觉到鲁迅先生是借此语抨击政治,抨击那些不问世事、自作清高的名流。这种辛辣,令人忍俊不禁,却又这样的不留情面,做到了“无情的剥露”。而这正是鲁迅先生以文学做武器的斗争之路的真实写照。

文章虽幽默辛辣至极,但用的却是很轻松的笔调,如行云流水,似天马行空。作者从自己的仇猫说起,谈到了人们的婚礼,黑猫、猫婆和猫鬼,猫和虎的师徒关系。老鼠成亲的花纸等许多传说、掌故和现实的小故事,娓娓道来,真的如与朋友聊天一样。嬉笑怒骂,举重若轻,率性而谈,却又入木三分,这就是大文学家,令人赞叹!

第18篇:《狗猫鼠》读后感

“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承认自己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

那时,写篇文章,一不小心惹上某些大角色,明天的报上就可能写上这类消息,那时局面很乱,每次写完文章后,得看好几遍才能发表出去。在那时,这种事往往出现在你最需要帮助的时候,用现在的话说就是:补刀。

后面还说到了猫;它性情的不同:总是要折磨弱者,玩厌后再吃掉。反观历史;抗日战争日本对中国俘虏,秦始皇,纳粹......

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吗?却有这么一副媚态!

“人学会了,发明了语言,那自然是好,不然你就无法说话、写作、读书乃至玩了。可这样不免会说些奉承话,有人说:“发明语言是为了生存,现在都得讨好人家,不说怎行!”

可语言是为了表达,表达的东西应真,所以偶尔要拍个马屁,但绝不是一昧阿谀奉承!

《狗·猫·鼠》可能是《朝花夕拾》里唯一一篇具有讽刺意义的文章了。而我认为在他所写的众多讽刺文章中,这篇讽的最深。

第19篇:《狗猫鼠》读后感

“灵台无计逃神矢,风雨如磐暗故园。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题记

是《猫·鼠·狗》里“现代评论派”“一副媚态”的“正人君子”; 是《二十四孝图》间封建孝道的虚伪残酷和食古不化的文人绅士; 是《狗猫鼠》中当权之人对抗议的镇压和对国情的麻木不仁;

鲁迅先生从回忆里抄出来的这些东西,是如此地让人感到恐怖而几近窒息。那些人和事虽然已经沉淀了很久,但从记忆里冒出的时候依旧是鲜活。就像是“墨写的谎说,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我们永远无法忘却那一段疼痛的历史。

值得庆幸的是,在那一段岁月中,有无数觉醒的国民在苦苦寻求救国救民的真理。鲁迅先生绝不是孤身一人。狗猫鼠便是鲁迅在“寻找别样的人们”的路上所遇见的友人。

《狗猫鼠》一文中,鲁迅先生笔下的他说话永远充满了愤激,办事勤快得可以。虽然曾经和鲁迅有过误会,但冰释前嫌后同样正直倔强的两人很快成为了好友。

当辛亥革命后绍兴光复,狗猫鼠和鲁迅一起来到绍兴,做了师范学校的学监。他只是一个普通的爱国知识分子,但那颗拳拳报国之心却让他在那样的社会中显得如此格格不入。

由于报馆案的牵连,在鲁迅辞去校长之职去了南京之后,狗猫鼠便被罢了学监的职务,流离失所。已然觉醒的他无法同世人一样妥协,却也无法忘却自己的抱负,最后在内心的痛苦中溺水身亡。 耿介到有些偏激的狗猫鼠在革命前不满黑暗社会、追求革命,却在辛亥革命后又备受打击迫害。想必他一定坚信过自己的雄心壮志必定能够实现,但一次又一次现实的打击使他遍体鳞伤,直至发出“如此世界,实何生为?盖吾辈生成傲骨,未能随波逐流,唯死而已,端无生理”之语。着实让人唏嘘不已。 没有什么病痛比精神麻木更可怕,没有什么悲哀比固守“礼教”更沉重,没有什么伤口比当权不仁更痛楚。

一次次翻开《朝花夕拾》,我会因为鲁迅先生幼时的美好记忆而会心一笑,会因为藤野先生认真严肃的教学态度和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不已,然而,那字里行间所显露出的浸饱了国民血液的黑暗社会以及当权掌事之人的堕落和对人性的践踏,更让人不寒而栗。

然而,无数个狗猫鼠才谱就了黎明前的奏鸣曲,无数次的“横眉冷对”才换来了今日的华夏。正如鲁迅先生说的那样,“血债必须用同物偿还。拖欠得愈久,就要付出更大的利息!”在鲜血冲刷过后—— 君不见,仁人志士终究重整锦绣乾坤,看我中华大地正风华绝代; 君不见,长江黄河依旧滚滚奔流不息,看我中华少年正爱国心切。

辗转百年。 当我们从鲁迅先生的笔下了解过去的时候,那些用血和泪写成的文字必定会深深地刻入我们的心底。然后,我们将踏着历史去创造未来。

第20篇:《狗猫鼠》读后感

《狗、猫、鼠》这篇散文出自鲁讯的散文集《朝花夕拾》,我曾对这篇文章进行了多次阅读,才基本明白了它之中的含意,希望我的理解能够正确,

这篇文章主要通过对猫和鼠的一些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

鲁讯先生在文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时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鲁讯先生说他讨厌猫的第2个原因就是猫虽然和狮虎同族,都食比自己弱小的.动物,但猫却具有一副媚态,正同我们现在的某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其是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一溜烟不知道跑到哪里去了,就像广东话中的一句俗语:“吃野吾做野,做野打烂野。“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其实有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人人都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为什么有人就做不到?这可需要反思一下。

看了这篇带有深刻寓薏的问张文章,虽说我不是受益匪浅,但是我却在其中悟出了一些做人的道理。

第21篇:《狗猫鼠》读后感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列出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东西,总是西安玩弄够了才一点一点的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在叫的时候,总是令人心烦意乱,最后,也是最令鲁迅先生痛恨的一点,它吃了他最爱的小老鼠。虽然他后来知晓,小老鼠并不是猫给害死的,但是鲁迅先生还是对小猫产生不了好感。这篇文章,典型讽刺和嘲讽生活中与猫同一类型的人。

我也和鲁迅先生的想法所见略同,即便它动作敏捷,惹人喜爱。

我则更喜欢够多一些,狗给我的感觉就是对主人的忠诚。不管主人怎么对它,它总是忠心不二,而且它很恋家。不像猫,天天弄得个早出晚归,有时还几天看不见猫影,等到终于有心想回来时,就懒散地趴在地上晒太阳。

猫的精神就像统治者,天生娇贵的贵族一样,要的只是面子。

狗的精神就像鲁迅先生一样的爱国人士的精神,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狗的嚎叫就像鲁迅先生用文学武器来捍卫,批斗和嘲讽无能的统治者所发出的呐喊。

整篇文章,内容精练,却无时无刻的不在讽刺着生活中像猫一样的人!

第22篇:《狗猫鼠》读后感

猫捉老鼠本是天经地义,然而不知是物竟尽择还是别的什么原因,猫渐渐地退出了历史舞台,取而代之的是狗。狗拿耗子再不是多管闲事了。

猫是鼠的天敌,猫从小就是吃鼠长大的,而就算是天命也有变数,总有向小猫挑衅过的硕鼠,也有被群鼠欺凌过的病猫,但这些和猫吃过的鼠相比,远可以被忽略。

不过病猫的个案会提高猫的警惕,至少成为被鼠欺负的病猫是猫的一种担心,这是猫的推理,而猫就是吃鼠的猫;硕鼠的事迹放飞鼠类的梦想,每只鼠都幻想成为那只鼠,这是鼠类的逻辑,但鼠就是鼠。

强势的猫忧虑,弱势的鼠梦想,而猫和鼠就在这种杞人忧天的紧迫和不切合实际的幻想中进化的,相同的是大家都需要夸大事实。旁观者或觉本无可改变,而当事者却活在自己的逻辑里,总体的趋势也并不影响个体的奇迹,所以天真总会被印证。

狗为什么会喜欢捉那脏兮兮的耗子,我没有像巴甫洛夫那样做过实验,所以并不清楚,但据目前的情况看,一些娇贵品种例如狮子狗、哈八狗和一些长得像狐狸的不知名儿的狗大都捉不了耗子,能捉的只是那些并不怎么惹人喜爱甚至有些让人厌恶的劣种狗,黄狗就是其中的多数狗族。黄狗是何许狗也?就是本来是经常吃人类排泄废渣,但随着抽水马桶的发明和禁止随地大小便的明文规定便被砸了饭碗,因而经常耷拉着脑袋在街头流浪的狗。因此可以说是黄狗取代了猫的地位。

黄狗抢了猫的饭碗,猫儿们自然心有不甘,于是他们便千方百计地去找黄狗的麻烦。若是一只猫在街头碰上了一只黄狗,他便会受了静电感应一般立即竖起全身的毛发,翘起尾巴,蹬紧了后腿,准备与黄狗大干一场,若是黛玉式的腼腆黄狗,自会绕道而行,算是万事大吉;若是鲁达型的粗暴黄狗,他便会凑上前去比试高低,要与那猫自然畏惧,便立马大吸一口空气,鼓大肚皮,撑起身子,然后小吼一声,佯装猛虎下山,试图唬住黄狗;那狗却不作丝毫退让,硬是要与他干到底。那猫儿早已被吓得撒了一滩猫尿,终是没辙地逃走,并言今天没空,某年某月某日再好好干一场云云。

那狗也倒霉,又在街上撞见了猫儿,这回可不是一只,而是一群。然而那狗照旧是泰山压顶而声色不动,先是露出几颗犬牙,接着狂吠两声,甩动尾巴,白壁无瑕头便溜,然后是一群猫儿追杀一只黄狗,再然后是漫天飞舞的狗毛。

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我不知道应读该用手中这杆笔去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同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不是适者的年代的鲁迅。记得有个老师说过:鲁迅的文章,只适于浏览而不是品味,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也许,这就是鲁迅,一个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

第23篇:《狗猫鼠》读后感

最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触颇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忆,夹杂着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的骂功真的很一流,以致于他的骂猫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么暗讽。

鲁迅先生的笔从来都被人们比作“匕首”,现在一看,果不其然,连这么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着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时候也存着一丝严肃与谨慎。我不得不说: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涩难懂,以致于《狗、猫、鼠》我读了两三遍也没有搞明白。鲁迅先生的风格真是奇怪,一会儿又赞扬猫、一会儿又仇恨猫。但是实际上他是热爱动物、热爱自由的,他在万生园中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会破颜一笑,但也会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这种多余的聪明还是没有的好。

鲁迅先生不喜欢猫,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欢猫,是因为猫伤害了他的隐鼠,可是后来知道真相后,他还不喜欢猫,对猫还有种憎恶,可见幼小的时候,埋下的一些东西,习惯是一辈子也挥之不去的。其实,鲁迅先生喜欢隐鼠也是由于父亲的缘故,他一直记得父亲讲的故事爸爸墨猴当成隐鼠,隐鼠一些惹人烦的行为,也会让年幼的鲁迅感到有趣,不难看出鲁迅天真且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心。童年的鲁迅,还没经历沧桑与磨练,还显得活泼可爱。

鲁迅先生写到“其实人禽之辨,本不是这样严”。“他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辨话。”其实人本身也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是你鲁迅先生说的,一步一步进步后,就开始堕落了,说空话还不知道自己说的违心之论。人类这些小聪明,其实还不如没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视为多余的聪明。也表达出了鲁迅先生对小聪明极其不屑的一面。

至于鲁迅先生读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猫和狗结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讲情理,我认为我们对那个故事也不必去理会。恰正是那个故事,说明了狗小心眼儿这件事,可是现实生活中狗其实也不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过法不一样。鲁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们要坎坷的多,经历不同,对事物的看法观点也就不同。实际上其中鲁迅先生的观点一些我并不赞同,多少还夹杂着一些童年的经历和长大后的世故带来的偏见。其实这点也并不奇怪。

总之,我认为《狗、猫、鼠》是我读的最有趣的一篇文章。我读过很多回忆录,《朝花夕拾》是其中最与众不同的一本。夕拾的朝花也一样红!

第24篇:《狗猫鼠》读后感

在文章开始,正如题目,我要先探究“仇猫”这个问题。这与有些读者就有分歧了,他们认为读后感就应该赏析赏析原文,赞美赞美作者罢了。我这却另类,既不是对仇猫一事虚情假意地赞成,也不是对鲁迅先生漫无边际的称颂,倒不如说是只以书作引子,来说说后面的问题来得合适。

鲁迅先生是仇猫的,我恰恰相反,论原因也简单极了。鲁迅就是他儿时以为猫吃了自己的隐鼠,我则是由于家里正好养了一只猫。当猫发情在外面乱叫时,我不觉得心烦,却是担心会不会有像鲁迅那样“仇猫”的人打猫了。换句话说,我应是厌恶鲁迅的。我是把这给鲁迅先生看了,则不成了所谓的“名人名教授”,让鲁迅先生拿来批判了。

可如此想,又是万万错误的。因为鲁迅仇猫是有原因的。在鲁迅先生眼里,猫正如中国当时社会上的那些他厌恶的人。鲁迅先生是为了救中国而“仇猫”的呀!可我为了保护动物也实在没有错。如此看来,仇猫是没有对错的。

所以说,世上有些事并无正确答案,这正如爱国,A国人爱A国,B国人爱B国。两国人都认为自己国家好,讨厌对方的国家。可究竟哪国更好呢?恐怕无法比较吧。就算已知B国比A国强100倍,A国人也不会因此就爱B国吧。这与中美、中日不正是一样的么。可见,事物的对错是有主观性的。这又如判卷,同一道题同一个答案,一个老师给2分,另一个可能给4分,他们的理由也十分充分,听着都有理。

因此,拿一个标准去看待事物就是十分糟糕的了。譬如,为了宣泄民族主义情绪,即所谓的“爱国”,在社交媒体上谩骂外国人,中国人看来可能认为是爱国,还不时附带几句评论支持。可外国人就看作是粗鲁和无礼。这不仅没有国人助威,反而是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同样,砸日本车,扔外国产品,不仅没有让外国企业收入困难,反而损害了国人的利益,反倒让中国人支出拮据。这不是适得其反了么?

但是,这并不是意味着我们不用爱憎分明,同是仇猫,鲁迅先生为了救国我们应该支持;而有人打小猫,以踩死幼猫为乐,对此,我们应坚决抵抗。同是爱国,外国人热爱自己的国家我们无权干涉;但面对韩国乐天的态度,面对日本政客拜神社的死不认账,面对特朗普对“一个中国”政策的模糊答复,我们不能无视!

从一千个角度看世界,你就有一千个正确答案。

第25篇:《狗猫鼠》读后感

读鲁迅先生的文章,深感痛快,这痛快之因有三。一,佩服鲁迅先生讽刺人的手段与方法,他从不直接讽刺,而是巧妙地利用被讽刺者说过的话(我不了解鲁迅先生的写作背景,就不详细解释这一点了)。二,觉得鲁迅先生的文字简洁明了,又不乏趣味。三,感到鲁迅先生是个立场鲜明的人。

我对鲁迅先生的文章很感兴趣,因为他的文章中有许多有趣可爱的地方,比如本文中的墨猴和隐鼠,文笔十分简练,墨猴的动态却尽显眼前,好像它就刚“舐尽了砚上的余墨”似的。隐鼠也十分乖巧,“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踝”。

隐鼠的活泼可爱就为下文鲁迅得知它被猫吃去了的“愤怒而且悲哀”作了铺垫,为他的“仇猫”作了很好的解释。

鲁迅先生仇猫,他在文中清楚地列举了三个原因。一,猫的性情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二,它总有一副媚态。三,它吃了鲁迅的可爱的小小的隐鼠。文字精练,论点论据俱全,立场鲜明,一目了然。我们写文章也要这样,要立场鲜明,观点明确,论据充分。

鲁迅先生那精练的文笔,有趣的传说和风趣的语言将带领我走近鲁迅,走进他的心灵。

第26篇:《狗猫鼠》读后感

鲁迅,是中华民族伟大的思想家,他为了我们中国做出了伟大的贡献,他用笔作为武器,抨击了帝国主义,其中《朝花夕拾》就是其中一部著作。

《朝花夕拾》有许多个小故事组成,其中我尤其爱《狗·猫·鼠》。这个故事讲述了主人公所饲养的隐鼠不幸被保姆阿长踩死,却哄骗他说是被猫所害。这个题目乍一看以为是讲关于动物的故事,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

通过这个故事,他有力的抨击了当时社会那些做错事却不承认,将错误陷害给一些无力辩解的人的人,就如那些动物,虽然它们不会说话,但在动物界中,没有打着正义的旗号,却做出阴险的事的动物,它们都是正面较量,从不背后伤人。人能够直立,是一件奇迹;能够说话,更是一大奇迹;人能够写字了,又是一大奇迹。但人也是在这样的情况下堕落了,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说空话尚无不可,甚至于连自己也不知道说着违心之论,则对于只能嗥叫的动物,实在免不得“颜厚有忸怩”。

这种事情在我们的身边也有很多,人们都为了自己的贪婪欲望,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如此地嬉笑怒骂,让“人”怎么还站得住,无怪先生说:“俯首甘为孺子牛”了。

这本书让我感触很深,我为鲁迅先生的爱国精神而感动。

第27篇:《狗猫鼠》读后感

翻开这位文学巨匠多少年前挥毫写下的篇章,恍如穿梭了光年,来到了那个国人都不愿回到的迂腐旧年代。这位文学巨匠就是众所周知的爱国忠士---鲁迅。

《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狗.猫.鼠》就震慑住了我。犀利直接的措辞笔锋,话中有话。这小动物仿佛就是人一样,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

欣赏先生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独到眼光。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体现了一份真真切切的爱国情怀!

《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折磨弱者,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在书上看到一句话:鲁迅的文章,只适于品味而不是浏览。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

对于我,可能我没有足够的资格与底蕴来钻研这位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但我有一份崇敬的心来瞻仰这位革命英雄!

《狗猫鼠》一篇值得品读的革命篇章!

第28篇:《狗猫鼠》读后感

中国有很多作家,在繁多的作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鲁迅先生了。读他的文章就像品一杯清茶,刚开始有点生涩难懂,但是慢慢品尝回味你便会品悟到许多。听说这本书当年出版时拟订的名字是《旧事重提》,想来是鲁迅先生嫌题目太直白,便改成了《朝花夕拾》。你还记的在七年级中我们学的《从百草园到三昧书屋》么?它就是出自《朝花夕拾的》

在《朝花夕拾》十则故事中,给我印象最深刻的是《狗猫鼠》。初看题目,以为是三个动物的故事呢,正想着先生童年时怎会和它们结下渊源呢,细读才知道是当时的“猫论”引起了先生的回忆,才让我们有幸体会到先生幼年时就很喜欢保护弱小。读着这篇文章,我不得不佩服鲁迅先生的骂人术。都说骂人的最高境界是骂人不带脏字,可见鲁迅先生已经到达了最高的境界了。先生就是先生啊,一只猫让先生如此地剖析得体无完肤,怎么能不引起“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的痛恨呢?

在《狗·猫·鼠》这篇文章里,书讯先生阐述了他仇猫的原因。其实这些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

第29篇:《狗猫鼠》读后感

《狗猫鼠》这篇文章表达了鲁迅对狗、猫、鼠三种动物的看法。他仇猫,也要打“落水狗”,喜欢的是家中吃墨的隐鼠。

鲁迅也不喜欢猫,觉得它以大欺小,还慢慢折磨弱者,觉得他因能力而故作媚态,还发出让人厌恶的嚎叫。鲁迅这样一说,也确实让人厌恶。

但在我的生活,中我对狗、猫、鼠却有不同的看法。我一向认为狗调皮、机灵、忠诚、可靠。虽然有时看着有点儿傻气,却是人类的好伙伴。猫呢,她灵活、可爱、有着强烈的好奇心。虽然有时有点儿调皮、爱斗、却不至于暴力。老鼠呢,我对它充满着心理阴影。有一次我上阁楼时,它正好爬过我的脚,我给吓了个半死。老鼠对我来说特别神秘。

第30篇:《狗猫鼠》读后感

翻开鲁迅先生所著的《朝花夕拾》,《狗猫鼠》突然冲进了我的视线,引发了我无尽的沉思……

猫,在人们的印象中是一种非常可爱的动物,拥有锋利的爪子和敏捷的身手。但是《狗猫鼠》中,却被鲁迅先生写成了一种令人憎恶的动物。一是因为它捉住猎物后总是先玩弄一番,放走,捉住,再放走,又捉住……一直等到玩腻了才吃掉。二是因为书上不是说猫是老虎的亲戚吗?那它怎么还这么会撒娇呢?如果它的身体放大十倍的话,它还会这样么?定是要张牙舞爪的欺负弱小去了。鲁迅先生一直对猫这种动物不怎么待见,直到知道自己小鼠的死与猫无关后,才改善了点对猫的看法。再仔细思量思量,鲁迅先生是真的讨厌猫吗?我想,也不尽然,他真正讨厌的应是如猫一般的人。

猫这样的人,生活中也有不少,喜好玩弄他人,又欺软怕硬。

就像《水浒传》中的郑屠夫,欺行霸市,强抢民女,打着"镇关西"的旗号胡作非为。可却未料到被在此路过好打抱不平的鲁智深一拳就给打死了。

他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

生活中的一些人,看到比自己弱小的人,就嘲笑、欺负人家;一旦遇到比自己强大、厉害的人,就赶紧去巴结,讨好。这种人就是典型的欺软怕硬,两面三刀,与猫的秉性十分相似。

我们可不能成为这样的人,遇到比自己弱小的人,不能嘲笑、欺负他们,要帮助他们,和他们友好相处;遇到比自己强大的人时,不去巴结、讨好他们,要用自己最真实的样子去对待。

我们要做不欺负弱小,不畏惧列强,不趋炎附势,不玩弄别人的人,做一个正直,善良,自己心目中认可的自己。

书籍简介

《麦琪的礼物》欧·亨利创作的短篇小说,讲述了一对穷困的年轻夫妇忍痛割爱互赠圣诞礼物的故事,反映了美国下层人民生活的艰难,赞美了主人公善良的心地和纯真爱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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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麦琪的礼物》讲述的是一个圣诞节里发生在社会下层的小家庭中的故事。男主人公吉姆是一位薪金仅够维持生活的小职员,女主人公德拉是一位贤惠善良的主妇。他们的生活贫穷,但吉姆和德拉各自拥有一样极珍贵的宝物。吉姆有祖传的一块金表,德拉有一头美丽的瀑布般的秀发。为了能在圣诞节送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他的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纯玳瑁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梳子;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礼物却因此变得毫无作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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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欧·亨利,原名威廉·雪德尼·波特,美国著名批判现实主义作家,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大师之一,共创作近三百篇短篇小说,曾被誉为“美国现代短篇小说之父”。欧·亨利善于描写美国社会中普通人民的生活,他的作品构思新颖,小说的故事情节往往出人意料,语言诙谐,因此,他的作品被誉为“美国生活的幽默百科全书”。代表作还有小说集《白菜与皇帝》、《四百万》、《命运之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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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一)

《麦琪的礼物》是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作品的选集。书中,社会上那些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的“上流人物”,“得意之徒”们的丑恶行径,被揭露无遗。透过他们的种种表现,形象逼真,不拘一格地向读者展现了“礼貌社会”的黑暗与滑稽本质,弱肉强食与天良丧尽的现实,并喻示在金钱万能,唯利是图的生存环境中,人性的异化和畸变。

然而在众多对丑恶人性的描述之中,也不乏许多使人肃然起敬的“小人物”,让人对荒诞,滑稽的故事漠然一笑之后,感慨万千。留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它让我真正领略到了人性的魅力。

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了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向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即使你有千百万,那也换不来真正的感情。或许金钱让你获得一些感情,但那些都是虚伪的。当你不再拥有万贯金钱时,虚伪的感情便会破裂,最终留给你的是万分痛苦。

《麦琪的礼物》就是因为金钱而引发的一系列故事。一对夫妻因为想给对方买一件圣诞礼物而舍弃了自己的心爱之物。可惜最后彼此的礼物却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都得到了人世间最宝贵的礼物———彼此的真情。我认为他们是幸福的,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换一个角度来看,假如小说中女主人公德拉家财万贯,即使她买了昂贵礼物也看不出真情所在,杰姆也就不会感到那么幸福了。德拉秀丽的头发,杰姆珍贵的金表,两样各自引以为自豪的东西都失去了。他们本来想让对方更加秀丽,却使礼物失去了使用价值,然而他们更加感到幸福。正像作者所说“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两个是最聪明的。“我想,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幸福的。许多人都会羡慕这对夫妻。

也许,有些人会对此不屑一顾,无法理解他们的做法。假如万贯家财和一份真挚的感情同时放在你面前,你会选哪一样呢我会毫不犹豫地选取那份感情,因为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我相信真心的付出终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拥有幸福。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

当我翻开这本书,看完第一篇文章的时候,我就彻底被作者的文采征服,欧亨利的作品可以让我们达到“含泪微笑”的极致境界,这也是我如此钟爱这本书的一个原因,下面,我要再次打开书,探求那些幽默背后的人生哲理……

相信《麦琪的礼物》这篇文章已被大家所熟知,读过这篇文章后,我的心头有些许感动,也有几分悲伤,感动的是两位主人公可以放弃自己最珍爱的东西来换取对方喜爱的物品,德拉卖掉了自己美丽的长发给吉姆买了一条正配他的怀表的表链,而吉姆卖掉了他的怀表给德拉买了一套正配他的长发的梳具,结果可想而知了。我从他们的故事中学会了放弃,有放弃不一定意味着失去,有时候,放弃也是一种获得,只要你肯真心让别人快乐,自己肯定也是最快乐的一个,所以,有句话就叫做“帮助别人,快乐自己”嘛!但悲伤的是我觉得在表现自己同别人的感情时,不一定要用物质来体现,就如同故事中的两位主人公,即使他们不给对方买礼物,他们的感情也会很好,买了礼物,反而就显得有些做作了。

合上这本书,节中的情节依旧在脑海中颠簸,我对生命的理解猛然又出现了一束理性的光辉……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集,其中包括了同名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以及《小偷的同情心》、《世外桃源的假期》、《为爱而牺牲》、《最后一片藤树叶》等。欧亨利的作品大多比较短小,故事性个性强,加上行文幽默,深受读者喜爱。他与莫泊桑、契科夫同为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

《麦琪的礼物》中,一对年轻的夫妻,为了给对方买一份圣诞礼物而费尽心思,最后,妻子卖掉了秀发买了一条金表链,而同时丈夫卖掉了金表,为妻子买了一套梳子。阴差阳错,他们用自己最珍贵的东西换来的礼物失去了本身的价值,但他们从中获得的爱是无价的。夫妻间的纯情与对彼此的爱,美国下层人民生活的艰难与辛酸,作者给予的深深的同情和祝福以及那闪烁着善良光辉的礼物令我动容。

基督诞生的时候,有三位贤人,——-我们称之为“麦琪”——-带来了珍贵的礼物。他们是智者,送的礼物当然也是聪明的,而这对夫妻却送给对方暂时用不到的礼物,或许有人觉得那是最没有用的礼物,但我觉得,他们的礼物同那三位贤人的一样,是最聪明的。

《最后一片藤树叶》中,作者对主人公贝尔曼的描述并不多,甚至连最感人的贝尔曼在暴雨中画叶子的镜头都没有,但我仍能感受到贝尔曼老人火一般炽热的心。能够想象,那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可怜的老人怎样冒雨爬到离地二十英尺的地方,颤抖着调拌黄色和绿色,在墙上画出栩栩如生的叶子。

琼珊的康复不仅仅仅是因为一片叶子,更是在生与死、抗争与屈服之间做出抉择。只有自己树立信心,作出努力,才能战胜困难。琼珊在一片叶子的鼓舞之下,走出了失望的低谷,迎来了生命的活力,这最后的叶子,着实让我为琼珊的命运而担忧,为苏的友谊而感叹,为贝尔曼老人的博爱而震撼。藤树叶子仍然留在古老的墙面,琼珊绽放了往日的笑容,伟大的画家贝尔曼留在了我的心中!

《警察与赞美诗》是一部悲喜剧,展示了警察对犯罪行为的容忍和对无辜行为的惩罚。这个故事令人感到可笑,主人公比索为了能在监狱熬过严冬而做出“努力”,想方设法让警察逮捕他,但是均未成功。正当他决定放弃原先的生活,重新开始时,却被警察抓了起来,“如愿”进入监狱。作者用简单幽默的笔调描述了比索为了到达自己可笑的目的而作出的可笑尝试,到餐厅骗吃骗喝,砸商店橱窗,扰乱治安,行窃等,更可笑的是,警察先生对这些违法行为显示了宽容,当比索放弃原先的想法时,警察却逮捕了什么都没干的他,这真是一个绝妙的讽刺!由此,可笑转成了可哀、可怜、可叹……

幽默分两种,一种是白色幽默,让人笑过之后还想笑,一种是黑色幽默,被称为“含泪的笑”,大笑过后,便是泪水肆意流淌。而欧亨利的小说,就是这种黑色幽默。

欧亨利的小说构思新颖,语言诙谐,极具思想性,虽然没有华丽的词藻,却有丰富、引人入胜的情节,不读到文章的最后一句,你永久也猜不到最后的结局是什么,这种出人意料的点睛之笔博得了读者的喜爱。

欧亨利的短篇小说令我受益匪浅。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四)

星期六的时候见到了“自由的猫”,因为我实在是一个不善言语的人,某人又把我一个人撂在那,所以其实还是蛮紧张的。在“自由的猫”家中,看到了满满三柜的书,感觉像到了书店一样。其实一直蛮喜欢看看书,写写东西,但好像随着时间的增加,看的书越来越少(几乎没有了),写的东西也不那么深动有“色彩”了。

我一直希望家里有个书架,慢慢的摆满喜欢的书,在某个下午,太阳斜斜的照进屋子,窝在沙发上看上一下午的书,那样的日子一直令我非常向往。家中还是没有书架,也渐渐的没有时间休闲的看书了。所以当我看到那一书橱一书橱的书时,便很是高兴。

“自由的猫”借给我两本书,其中一本他说非常好看。书名是《麦琪的礼物》,是本短篇小说。星期天在家便先看起了这本书。星期天一直在下雨,不知道什么原因,人一直昏昏沉沉的,所以也没有看几篇。第一篇便是《麦琪的礼物》,故事中的一对夫妻,生活都已经很是拮据了,但是两人为了给对方一份圣诞礼物,却卖掉了原本对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妻子剪掉了心爱的长发,为了给丈夫买一条白金表链,丈夫卖掉了心爱的金表,给妻子买了一套发饰。他们放弃自己对自己珍贵的东西,为了给对方快乐,尽管此时他们给对方的礼物都已经失去的使用的价值,可其实,那是什么礼物早已变得不再重要了。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五)

打开《麦琪的礼物》,一股清新的气味向我袭来。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搞笑的文章。它主要讲述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的贫穷的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但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她明白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一件像样的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大大小小的商店,她花去21美元,最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这能够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自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从这篇文章里,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他们看上去似乎很愚蠢,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但是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思考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搞笑的结局。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因为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成为朋友。爱的力量是很伟大的。在今年5.12大地震发生的时候,就有全国各地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帮忙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使失散的亲人团聚,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各国人民之间的纯洁友谊感受到了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我们的世界会更加完美!我们的未来会更加幸福!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六)

从年龄的角度来评论,我已是一个理性而成熟的少了;但在感情的世界来评判,我至多但是是个幼稚的毛孩。琢磨着《麦琪的礼物》这篇经典小说,似乎也领悟到了一点感情的含义朴实、体贴、甜蜜、伟大。也就像杰姆所说的“不管是剪发、修脸、洗头,我对我的姑娘的感情是绝不会减低一分的。”真正的感情也就是长久,永恒。

当男男女女随口挥洒一句“我爱你。”便真以为已经拨起了感情的琴弦。二十多岁的青年不必须真正领会感情的真谛。双方打扮得花俏无比,女方亲热地为男方整整衣襟,男方也理所当然以一个热烈的拥抱来回报。二人口中尽是甜言蜜语,也不顾路人的惊讶、歧视,就勾肩搭背、亲密无间,这大概也就是所谓的“疯狂的青年男女”,他们所追求的只但是是一时的感情的快感;少年时代的学生发生感情关系也成为普遍,少男与少女在树影的斑驳下默默地散步,在被星光笼罩的幽暗的地面上,留下足迹,或是在海边的沙滩上,坐着双手抱住膝盖,闭起双眼,倾听着海浪的诉语,白沫的飞溅,与涟漪的搏动,这就是他们眼中的浪漫,爱的罗曼史。

但是,你能肯定这种热恋能像德拉与杰姆那样持之以恒那样没有半点虚伪的杂质那样愿意牺牲自己那样平淡却无比崇尚那种爱不会天长地久地持续,而是享尽了感情的甘泉,便像耍小孩一样,把对方无情地抛弃。青年男女的感情不懂得奉献与维持,当厌烦了,感到无趣了,便会撇下一句“我不爱你了“,就一走了之;初中高中恋的学生一旦被另外美貌的女生,俊俏的帅哥所吸引,也就和自己原先的男友女友一刀两断。感情是不会因任何原因而摧毁,而改变的!感情不求亲昵的举动,讨好的话语,而是向往一颗炙热,永久不变的真心,与勇于牺牲自我的精神。感情最忌讳一瞬间的火热与过后的冷淡,感情给予的是无限的幸福!

我承认自己还是个少年,对感情的研究不够深刻,但这也是小孩子对感情的初步看法。我不禁感到惋惜世界上有几对能像德拉与杰姆的圣洁的感情呢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七)

欧亨利在结尾处写到“他们都是圣贤”,文中翻译此处为“圣贤”确有不妥,标题的“麦琪的礼物”即是指的圣贤,有文章译本翻译为“他们都是麦琪”。从这个角度看,作者是赞同他们的行为并高度评价,爱的无价,真诚而毫无保留,结尾段提到“三圣贤”即指“三圣贤朝拜”,通过圣贤的例子,暗指他们的礼物是最真挚,最珍贵,最明智的。

因此,事物的得失和好坏,往往不在于得到的多寡,不在于暂时的得失,收获至真至纯的爱情,却是弥足珍贵的。有太多的东西珍贵到无法用物质形容,有太多的遗憾总是在无意中铸造,当我们还在醉心利益纠纷,还在烦忧于生活琐事,不妨去看看,去想想,得到了什么,失去了什么,若是最珍贵的东西,我等当用生命去呵护,无论时间,无论地点,无论何种情况。

用心待人,人必用心待你,感情也是如此,珍惜你最珍惜的人。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八)

这些天闲暇收拾屋子,发现书柜里一本压藏许久的笔记本,轻弹灰尘,默默打开,读到了这篇《麦琪的礼物》,想起来,当时正值寒假,妻(当时是女友)要回家(外地),怕她一个人坐车寂寥无趣,送了一本《欧亨利短篇小说集》并随书附上了读后感,想起这些,亦感叹时间飞逝,转眼间都已如昨日,却也带着甜蜜。遂简单整理成篇,以怀念当初的点滴。

谈起欧亨利,自然会提到这篇《麦琪的礼物》,初读此文的时候,那时还是作为一篇语文,感动至今。

“麦琪”两字文中已然注释,其意指圣贤,而通读全文,可以发现本书的译作水平明显不如课文时期,但是大体思路,故事梗概却是清晰的。德拉和吉姆的爱情真挚而感人,虽然德拉失去了秀发,换来了无用的表链,而吉姆贱卖了祖传金表只为了无用的梳子,看似上天的戏弄,却带有深深的情谊,没了秀发,梳子也无所使用,没了金表,表链也只能装饰着,毫无用处。以前读到此处时,总在想为何德拉不先与吉姆商量,或者吉姆为何不先与德拉暗示。记得上课那会,同学们交流时,有人说,吉姆的梳子德拉还是可以再用,只是德拉的表链,吉姆再也不能使用了。从经济角度看,他们都得不偿失,只是,这一切哪里只是物质金钱呢?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九)

麦琪是指基督出生时送来礼物的三贤人,是他们首创了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俗,这篇小说正是说了作者笔下所说的两个像“麦琪”一样聪明的人儿的平凡故事。

德拉为了为自己的丈夫吉姆买一份配得上他的圣诞礼物而每一天积攒着那些零钱,甚至是从店铺的小贩那儿死乞白赖的硬扣下来的,但是即便是这样,却还是只能凑到一块八毛七分,要明白这点钱是绝对不够买上一份像样的礼物的。在这看着一穷二白的家中却有着两样最让这对夫妇引以为豪的东西,一样是吉姆三代祖传的金表,还有就是德拉的头发,透过作者形象的比喻和描述“德拉的头发能够与示巴女王的珠宝相形见拙;吉姆的金表能够让拥有大笔财富的所罗门王妒忌得吹胡子。”能够看出这两样东西对这对夫妇而言是多么宝贵的东西。

当作者开始用细节描述去刻画德拉看到自己秀丽的头发,原本晶莹明亮的眼睛却黯然失色时,我开始有些猜到她下一步会干什么了,果然,她快速地跑入一家经营各种头发用品的店,将自己的头发以二十块的价格卖了出去。并且花了两个多小时把所有店铺都兜底翻过后找到了她心目中那个为她的吉姆专制的礼物——一条白金表链。

德拉忐忑地猜想自己的丈夫看到自己的头发不见了之后的反应一边准备好了一切去门口迎接吉姆回来。就在吉姆看到德拉的一刹那他站住了,用作者的话来说就是“像一条猎狗修道鹌鹑气味似的纹丝不动”。在作者用语言描述写出吉姆难以言明的疑问与德拉不安的解释时,我的心似与德拉同时悬了起来,吉姆真的会因为德拉没有了那一头漂亮的头发而改变了对她的爱。就在这时,笔锋转向吉姆送给德拉的礼物——那是一套德拉向往已久却从未想要占有的与德拉的一头秀发匹配完美的昂贵发梳,但是,佩戴这些装饰的头发却没有了,我开始理解吉姆当时看到德拉的反应为何如此激烈。

而这时德拉兴奋的拿出自己的礼物并让吉姆拿出那块让他们骄傲的金手表时,吉姆却没有照做,说实话我并没有立刻意识到这是为什么,可转而我明白了,因为他用那块金手表换钱为德拉买了那组昂贵的发梳。这让我不禁赞叹欧亨利式结尾的美妙之处。

也许有人会想,他们两个真是笨孩子,极不聪明地为对方牺牲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但是现今谁会想他们一样,为了自己最爱的人而放弃了最宝贵的东西呢,他们之所以聪明,就是因为他们明白,在这个世上,有着比物质上更重要和珍贵的东西,就是无形的爱,他们不正是有智慧的麦琪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名篇《麦琪的礼物》,被深深地感动了!

小说中,在圣诞节即将到来之际,有一对年轻而贫穷的夫妇互相为对方挑选礼物。妻子为此而偷偷卖掉了可以使那士巴女王的珠宝都黯然失色的一头秀发,丈夫也偷偷卖掉了能让所罗门国王嫉妒的祖传金表。当他们互赠礼物时,却发现妻子为丈夫买了表链,丈夫为妻子买了一整套梳子——但是现在,这些礼物他们已经不再需要了!

和许多人一样,我为他们的一片苦心落空而深感惋惜。但是,在我连续又通读全文几遍后,我突然发现,其实他们付出的代价是值得的,这对夫妻很幸福!

那套梳子和那个表链,都是他们心里遥不可及的礼物。但是,他们却都为了满足对方的心愿而心甘情愿地舍弃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这是多么高洁的品质、多么神圣的爱呀!

爱是给予,而不是索取。在这个世界上,人人都需要爱,人人也都应该奉献爱。每个人心中都应该有爱,奉献给家人、朋友、同学、老师……我相信,尽管这对夫妻收到的礼物已经没有用了,但他们之间那令人感动的爱,是温暖的,是无价的。

欧·亨利先生在小说的最后,仍然用了“欧·亨利式结尾”。这样,我们不仅从中体会到了巧妙,汲取了作者对人生的感悟和对生活的理解,更给了我们一个大大的惊喜。这个惊喜就是告诉我们真正的爱不是天天挂在嘴边上,而是以真心对待彼此,要做出实际行动,无论贫穷,无论疾病,无论生老与病死,都用一颗真心去和对方相处,这才是最为重要的呀!

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付出真心就会有真诚的回报,拥有真情才能收获真正的幸福。要知道,幸福与金钱没有直接的关系!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一)

这是美国作家欧·享利的一部短篇小说,写的是一对年轻、贫穷的夫妇在圣诞节时想方设法凑钱买一件好礼物送给对方的故事。

杰姆和德拉一贫如洗,但家中有两件十分珍贵的宝贝,一样是杰姆的三代祖传的金表,一样是德拉瀑布般的秀丽长发。这两样宝贝根本无法估量它们的价值。然而圣诞节到了,他们却根本没钱给他们深爱的对方买一件像样的礼物,结果,为了得到钱,德拉横下心卖掉了自己的头发,买了一条正好配杰姆那块金表的表链。等杰姆回家后,她才得知杰姆为了能买给她一套渴望已久的,配她的头发再好但是的珠宝梳子,已经把他那宝贵的金表卖掉了。

这只是一个很小的故事,但是着实令人感动,能够说,他们两个的做法实在是笨得能够,将几乎是无价之宝的东西卖掉来换一把梳子和一条表链。要明白,那一块金表,一头秀发是他们各自拥有的全部阿!但是他们都“只”为了给爱人一份圣诞礼物,而放弃了自己的所有的财产。望着那相比之下没什么价值,也用不上的梳子和表链,真令人哭笑不得。

然而,当他们得知对方的“愚蠢行为”后,却彼此都没有生气、沮丧、发火。他们难道那么糊涂,他们但是白白丢了那么一大笔财产呀!但是,他们似乎都挺满意,挺满意。

我想,他们必须都觉得自己收到的礼物远远不止一把梳子和一条表链吧!设想一下,如果你挚爱的人能够为了自己而牺牲全部,必须都会感到欣慰的。能够说,他们得到的圣诞礼物,是看到的对方对自己赤诚的心。

我想,在这次圣诞节交换过礼物后,杰姆和德拉的生活必须会改变不少。收到了不但对他们来说十分昂贵、而且这么珍贵的礼物,他们之间的感情必须会更深吧

可见,这次的圣诞礼物给他们两人带来了多大的快乐。用自己的那么一大笔财产换来无价的欢乐,也许,他们的做法并不笨。就像小说结尾说的那样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像他们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什么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二)

命运总是这样,你也许预料到了开始,却往往猜不到结局。

闲来无事,打算读本书来消磨时间,不喜欢长篇小说,因为长篇小说读起来很花时间精力,读完一篇长篇小说需要许多天,要花费许多精力。对我来说,短篇的小说是放松情绪最好的选取,于是从书架上拿下了这本由欧亨利写的短篇小说集合而成的作品集《麦琪的礼物》。这本作品的名字并不陌生,欧亨利的大名更是早有听闻。但是很多事情从别人那里听来就失了一份真,少了一份感觉,万万没有自己去体会,去验证来的印象深刻。

于是整个下午,我畅游在欧亨利创造的世界中,一不留意就陷入了那一个个温馨欢乐又带点讽刺哀伤的故事中去,犹如做了一场怅然若失的美梦……

很意外!当我读完每一个故事我的第一个感觉就是真是没想到,原先是这样阿……我觉得意外的结局是整部小说的精髓,我不多说,虽然这些意外都是因为种种巧合,又因为小说的'戏剧化而造成的。也许你会认为哪有那么巧的事阿这是小说才会这样,现实中这种事根本不会发生的。你认为平平淡淡才是生活,但我觉得生活要远比你想的更精彩。生活到处充满了意外,突如其来的灾难,莫名其妙的好运,意想不到的逆转……看完《麦琪的礼物》后,我发现有时我们把事情都看的太简单了,主观的下结论,主观的看世界,主观地待人待物等。往往我们看到的只是一个片面,我们都以为自己猜到了结局,但可能我们都错了。有时错了是能够弥补,但更多的时候一旦你错了那就无法挽回了。由此可见我们都就应耐心点,谨慎点,三思而后行,永久不要过早的下定论,因为我们不是神,我们只能看到不完整的过去,而扑朔迷离的结局却永久都猜不到。

很感人又很悲伤!我喜欢看喜剧,但我却不明白《麦琪的礼物》算不算喜剧,喜剧的定义是模糊的,每个人对喜剧的定义都不同。大多数故事都充满了爱,人与人的感情,人心中的善良并没有完全被残酷的社会和贫穷所磨灭。有卖掉自己最珍贵的东西给对方买礼物的年轻夫妇,有善良的最后还请同病相怜的男主人喝酒的小偷,还有那一片为了使病友重镇信心由身染肺炎的艺术家画上去藤树叶……这一切都向我们证明了这个世界上还有爱。但是那些故事都不是十全十美的,年轻夫妇的礼物都没派上用场,小偷偶尔善良一次但小偷还是小偷,帮忙病友的艺术家因为冒雨画树叶病情加重去世了……如同生活,有得就有失,看似完美却总有或多或少的遗憾。淡淡的欢欣,淡淡的忧愁,悲与喜的交错,矛盾的情绪,复杂的情感。这就是人生吧,有惊喜也有缺憾,也许我只是一个旁观者,却被这一个个短小精悍的故事所吸引,所左右……

一本很棒的小说,如一杯好茶,细细品完后,回味无穷!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三)

这个假期我读了《欧·亨利短篇小说集》,这本书让我切实地体会到了欧·亨利式的小说给人们带来的惊喜,每一个故事都会有一个在意料之外但又在情理之中的结尾。往往在你还未反应过来之时故事便戛然而止,留给读者的则是无限的思索。这也是令我十分着迷之处,每次读完都会使我再一次认真回味。

在这本书中令我印象深刻的一篇小说是《麦琪的礼物》。这是一个十分温暖的故事,主人公是一对贫苦的夫妇,妻子有一头秀丽的头发,却没有能与之相配的发梳;丈夫有一块祖传的金表,却没有挂表的金链。于是圣诞节时两人都割爱为对方买了礼物,最终才发现两人的礼物双双没了用场。文章的一开始便写了妻子为了送丈夫礼物而不得不卖掉心爱的长发时心中的纠结,也在细节中体现了妻子对丈夫的爱和夫妇两人生活的贫困。这为下文设足了悬念,如果仅仅是妻子为丈夫卖掉长发,丈夫十分感动的话,也许无法使这个故事有这天的知名度。然而欧·亨利总能带给我们许多惊喜。当丈夫平静地说出“我将表卖了,给你买了梳子。”之时,相信任何人读到都会一怔。而这时候,夫妇二人的故事便就此结束,只有一段作者的简短总结,能够说是将欧亨利式的结尾效果发挥到了极致。如果说文章的一半都在写妻子对丈夫深切的爱,那么丈夫的一句话已经足够表现夫妇间的真挚感情。

萨尔丹以前说过“什么是爱?爱就是无限的宽容,些许之事亦能带来的喜悦。爱就是无意识的善意,自我的彻底忘却。”这篇文章能够说是对这句话的完美诠释。夫妇二人在失去了物质上的宝贝之后,他们都获得了更为珍贵的礼物——爱。想必这也是标题“麦琪的礼物”想要表达的含义。

这个故事也传达了道理爱是需要奉献的。故事中的夫妇彼此深爱,才能为了对方去舍弃。虽然文章中有很多次提到了女主人公在卖长发前的抽泣,但她其实并不是在心疼自己那一头“能与希巴皇后的珠宝相貌美”的秀发,而是她的钱实在太少太少了,她很迷茫,不明白能送给丈夫什么。她的“7角11分”与丈夫心仪的表链的标价简直是一个天空上一个地下。于是她毅然决然地卖掉了头发,对于一个几乎一无所有的女人来说,一头秀丽的秀发已经是他的全部了,卖掉头发对于她是多么大的牺牲与奉献阿!她的丈夫亦是如此。他们为了对方心甘情愿地奉献,这是种没有建立在物质基础上的真挚纯洁的爱。这样的爱值得我们深思。在平时,我们也就应去奉献自己的爱,关心身边的每一个人。只有这样,才会有一个完美的世界。

欧·亨利的小说正是这样走进了我们的心,他写着身边的平凡人平凡事,却传递着一个又一个不平凡的主题,这正是小说的魅力所在阿!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四)

圣诞前夕,贫穷的夫妻,真挚的感情…

想要给丈夫一个惊喜,却只有一元八毛七的德拉,剪去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漂亮的表链;而吉姆也想让妻子高兴,卖了引以为豪的金表,买了德拉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梳子作圣诞礼物。

这是一个简单的故事,却让我觉得温暖。实话说,他们俩的行为真是笨的能够,卖掉自己仅有的宝贝,只是为了送给对方一件满意的圣诞礼物。然而他们都没有觉得生气,反而觉得感动、快乐、满意。他们真的得不偿失了吗他们真的失去了最珍贵的宝贝了吗答案当然是否定的。他们还收获了最真诚的爱!

瓦西夫在《情爱论》中证明过这样的观点爱的最高境界是以对方的幸福为自己的幸福。他和她,在那个圣诞节收到的,比我们一辈子加起来还要多。其实爱是无声无息的,就仿佛,有些旋律从来没有被歌唱,有些火从来没有被点燃过,有些呵护和关心,从来没有惊天动地。但是世界有了声响,有了光,有了爱。

最喜欢小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

想起一句话来,不是每一份爱都许得起“山无棱,江水为竭,冬雷震震,夏雨雪,天地合,乃敢与君绝”的誓言;不是每一份情都需经受“多情自古伤离别,更那堪冷落清秋节”的生死离别。“涸泽之鱼,相濡以沫”,这也是幸福。

这就是我们从其结果获得的最真实暗示,也不需要个性,有如我们失去的,只是很平常的东西。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五)

作者欧·亨利是20世纪初期美国著名短篇小说家,一生困顿,而他平时所接触的又多属社会底层的小人物。不言而知,他的笔调,关于小人物生活的便会浓墨重采,故事情节也是以引人入胜,扣人心弦的路子起笔走调。然而其本人又有崇高的民主主义思想。故然,在一个爱好作品的读者来说,务必先了解作者本人的生活经历年代。从其本人之处有感而发,回味历史经典,瞻望未来世界,在欣赏中去感想,有想法就写随笔。一切都不拘泥,流露出真情实感既可。

生命诚可贵,感情价更高。"感情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句话有些人认为它是正确的,有些人认为它是现实中不存在的。因为当今时代,真正的感情渐渐淡去了,大多数感情都与金钱利益挂钩。利益蒙蔽了许多人的眼睛,使许多人在感情方面丢失了平秤,本来纯洁的感情被各方面的因素制约着。有时,因利益而产生的“感情”也控制着个人的自由。

然而本文《麦琪的礼物》主要讲一对年轻的夫妇生活拮据,为了互送圣诞礼物以表爱心,妻子卖掉引以自豪的一头长发,为丈夫买了一条表链,不料丈夫却卖掉了祖传的金表,买来一套精美的梳子来打扮妻子那已不复存在的美发。两个人的礼物都没有派上用场,而这对贫贱夫妻的恩爱却弥足珍贵。虽然生活在社会的底层,他们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挚爱,在这些温暖的感情面前,贫困变的微不足道,他们用自己秀丽的心灵赠给对方一件无价之宝。而这件无价之宝,却是世间任何聪明或富有的人永久不会也不能给予的礼物。一件平常如旧的小事,却给人出乎意料的结果,意念之外,情理之中。对于他们的遭遇,我只能深表惋惜,同情与理解,至于这天,我是觉得某些衣冠楚楚的人就应蹲在某个不为人知的地方深思。小故事,大道理,故事无所谓真假,现实常与我们擦肩而过,静思作者对周围环境的细致刻画及其家庭状况的详细描述,由感而发。仿佛这样的事情就发生在我们身边,很多时候,我都以为自己不自觉中就充当了其人物雏形。

故事处处闪烁着人性的光辉,温暖亲情,至爱忠贞。那对年轻夫妇恰好生存在社会变更,发展帝国主义,资产阶级狂乱的年代。在如此艰难困苦之环境下小夫妻能够相亲相爱,用自己最珍惜的东西去换取对方所心爱的礼物,杯具性的结局让真情浮出水面,建筑光辉的浮雕,患难时刻见真情。纵然金钱万能而在小夫妻面前也是无能的痴呆儿,而在这天物欲横流,纸醉金迷的世界上,20世纪与21世纪,美国与中国有距离,可能大相径庭,但是我断定,感情不会迥然有异,在某些时刻定会如出以后一辙。虽然他们很穷,生活拮据但在他们心中,金钱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对方的真情,只要拥有它,他们依旧感到比有钱的富翁幸福百倍。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完全以利益为重。道德,亲情,感情被金钱冲散的支离破碎。这种现象确是随处可见,为了利益与金钱同夫妻分道扬镳,兄弟反目,朋友相互猜疑,仿佛只有功利才是第一位的,俨然有一种树倒猢狲散的意味。对于当今社会上的人,以金钱论英雄,用金钱买兄弟的事例,无不让人嗤之以鼻,恨不能写给某些人看。某些人也是情有可原,其实罪不容诛是他们拜倒在金钱的脚下,过着醉生梦死的生活,荒淫无度,寡廉鲜耻,寄人篱下,仰人鼻息,怂恿他人,作奸犯科,类行尸走肉,纵斩草除根也会难解,社会上的败类,异像,给社会营造一个和谐,给家庭一个温馨的氛围,让人难解其中味呀!有些人认为钱是万能的,有钱就拥有了一切,但我一向坚信真挚的感情是无价的!

本文主写小人物的生活,详略得当,针针见血,淋漓尽致的写小人物怎样过生活,相反大人物不着一笔,却是独有辟解,启迪我们自由联想,写文章本不是给读者灌输某种思想,而是让我们在其中神经腾云驾雾,思想翩翩起舞,另有见地,读懂生活,反省社会,去努力推进一个新的社会,适合更多的人居家安户,舒享快乐幸福。在那个年代,美国社会,挂着“民主”的大旗,作为幌子,迎风招展,招摇过世,扛着大枪,开着贼船,横狂世界,专累及自己国家的巨大资本财富,充满各个大人物的腰包,发展工业,资本输出,对于小人物他们是不闻不问,置之一旁。所谓的大人物,巧取豪夺,坑蒙拐骗,利欲熏心,尔虞我诈。而我呢,以为那但是是得意之徒的丑陋行经,更为重要的是向读者暗示“礼貌社会”的黑暗与滑稽,其不强加于人,然其人自然游思千里,当然了,本文却让我明白写作应有此种功效,放能成文。

圣诞节馈赠礼物的风格是西方人所独有的,他们认为圣诞礼物是最可珍贵的。因而期望自己圣诞时获得爱的礼物是最有价值的。殊不知,既然彼此相爱,感情至深,相敬相宾,何必为了一个礼物而失去彼此的最爱,换取无用的东西,徒劳无益,如果现实是为了透过此种手段让彼此明白自己是有多么的珍爱感情,感情无价,奉若神灵,只是委屈了他们,两无用处,这是令人啼笑皆非的结局。风俗仅是人为而定的,用来表达一种情意,在现实中,完全能够变通的,不是吗每当詹姆士-迪林厄姆-扬先生回家来到楼上的房间,黛拉一边喊着吉姆一边紧紧的搂住他,一切又都很完美。每次都是这样,岂不完美,不足以值得珍惜,虽然贫穷,只要每一天平淡而安逸就好。闲愁少有亦是难得,圣诞节的社会也应当依据生活的现实去量身定做。生活拮据,倒不可怕,可怕的是在艰难中依然过着“大人物”的生活,那是绝对不可取的,顾此失彼,焉不祸哉。

另外,我们从中可发现两主人公缺少朋友,为什么呢,可能是作者巧意安排。但是在现实中我们得学会处理人际关系,精于交流,建立宽广的人际局面,才能生活的游刃有余,困难时获得帮忙。俗话说的好,朋友多了路好走,为什么呢,一方有难,八方支援阿!多个朋友总是多份力量。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良好的人际关系是不可缺少的!因此,每个人不管是此刻处于什么样的地位都应当学会交际处世,把握人情世俗,通用人力资源,为自己的成功之路做好准备。

男女主人公对感情的忠贞令人感动,然而,感情只能作为精神支柱,无法度过现实生活。做为穷人,该当怎样,有野心,有志气,安守本分,做自己,过自己的生活穷人不要瞎折腾,更不要寻找那种虚无的浪漫,因为对你来说,填饱肚子是最重要的,追求精神层次的享受务必建立在良好的物资基础上。将赖以生存的钱换取两件无用的礼物,可谓本末倒置。

男主人公太固守残缺了,作为一个贫穷的小职员,在不能满足生活之余,何必妄想上流社会的浪漫与精神生活,就应把金表作为创业资金,未尝不是一种明智之美。女主人公也仁慈温柔过敏,完全能够帮忙激励丈夫创业,摆渡那一头秀发,并不必须要换为圣诞礼物,将它作为生活费或者是丈夫的创业资金,才是穷人就应过的生活,才能有机会实现自己的梦想,不枉人生。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六)

从这篇文章里,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但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对方的礼物已经不适合自己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思考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会有这样搞笑的结局。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有温情。人与动物之间也是因为有了爱,动物才会信任人类,不伤害人类,与人类和平相处。爱的力量真的是很伟大的,有一首歌里面就唱到了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转成完美的人间。在去年印度洋海啸发生的时候,就有全世界各国的人民伸出援助之手,捐款捐物帮忙受难的灾民重建家园,使失散的亲人团聚,从这件事中,我感受到了各国人民之间的纯洁友谊。我相信只要我们心中充满爱,我们的世界会有更加完美的明天!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七)

爱就一个字。

你破碎了自己的心,来为我编织梦想,而我,为了你,愿意放弃我自己拥有的最美。《麦琪的礼物》诉说着人类最完美的感情——爱。爱人眼含晶莹的泪珠,却面带微笑,心中有热流。

大雁选取了南方,去追寻爱的温暖;燕雀选取了回巢,去哺育爱的结晶;蒲公英选取了远方,去寻找爱的空间;我选取梦想,去散播爱的回忆。

爱,是那么的美,美中和着点伤,带着点苦。

一个,选取了爱,另一个,选取了爱。重重叠叠的爱,在他们手心化作了泪。一组晶莹剔透却已无处可戴的发饰,一条简约典雅却已无处可挂的表链。这不是选取,是结果,人生的崎岖艰难,仅凭着那一点点的爱去触碰,因为有爱,即使伤,即使苦却已都化作了泪,晶莹中看到彼此的爱,看到苦涩中的微笑,读完这个故事,除了哭,余下的就是心底空荡荡的沉闷,默默地。双方无奈惊诧的眼神告诉我,他们爱得有多深。

故事里面,那个圣诞有下雪吗?让雪厚厚地盖住这个黑色的世界,白是爱,黒是恨,要么爱,要么恨,不要再徘徊于那一个爱恨交织地不可思议的灰色地带。让一个冰冷的社会演绎着如此温暖缠绵的爱,让一份温暖缠绵的爱挣扎于如此冰冷无情的社会。

这是一个落寞的往事,异乡的往事,他们各自放弃了自己的最爱,选取一份能够衬托对方最美的礼物。去换得了一个戏剧性的无奈结局。你是否相信,那段选取的时间,就像人影一样,被夕阳拉得老长老长,当他们选取以后,那声长长的叹息,必须带去他们心中的不忍与难堪,望着选取的结果,望着那一份礼物,泪水被满足拭去了,即使是那样一个无奈的结局,但他们知足于付出,满足于爱。

放弃,是代表着另一种把握,把握机遇,叙说心中的爱,寒风破窑下,对你的爱至死不渝,愿意以自己的一切作为礼物赠送给你,让你看清那一颗赤诚的心,你是否明白那一颗冰纯的心?

爱,在此时,在故事中,竟也如此明了,恋着的他们,爱得好深,让一个简简单单的爱字,却换得了彼此托付的终生,依存的终生,爱的终生,他们放弃,他们选取,那都是爱的诠释,爱的叙说。都是为了能够让对方最美最好。

爱,让这个冰冷的世界一下子充满了温情。

你是否听过这么一个故事雨滴混着汗水泪水血水,一齐顺着残垣断壁滑落,温情的疼爱,满溢汶川。

你明白痛苦的惨叫与死亡的恐惧,一次次地在那里泛起;你明白落下的泪,比暴雨更加突猛;你明白看着挚爱的亲人,冰冷地躺在面前,无声无息。懂得这是怎样一种撕心裂肺的疼痛!爱呢?漆黑的夜色与刺骨的疾风中,一遍遍地唤着他的小名;被压弯的脊梁还是努力地拱起,为身下的孩子腾出呼吸的空间;含着满目的衰劳,凭着微微的手电光,来为饥渴恐惧的不幸者带去光明。

疼爱疼爱,为什么是疼痛下的爱,那么辛酸,那么温情。哪怕应对死亡,即使应对恐怖,尽管浸于尖叫。都无所畏惧,无处不在的爱,一场灾难,换得了眼泪和爱,换得了关注关怀。

淅淅沥沥的雨击上窗台,麻雀惊起,寒风刺骨,凉意从心底泛起,看着漆黑沉默的夜空,内心沐浴着爱,眼角流淌爱,嘴角叙说爱,指间触碰爱。爱就一个字,放心里不变,爱永在,所有爱我的人,谢谢。

大雁选取了北归,是为了将爱带去另一个春天;燕雀选取了离开,是为了让爱茁壮独立;蒲公英选取了此处,是为了让爱扎根;我选取了现实,去收集爱意。

当我闭上双眼,第一个看到的是我的最爱。闭上眼,我看不到自己,却能望见你,我的爱。爱满溢心底。回家的路上,陪我坐着的虽然只有装满理想的沉甸甸的包,孤单的我并不孤独。

轻蝶飞,细雨垂,惆怅来路务须回。心中盛满了爱,这点小雨又算得什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八)

采撷一朵带露的玫瑰送你,我的指间也有丝丝花香;接纳一条细小的河流,大海的心胸也更加宽广;飘入一缕洁白的云彩,天空也变得妩媚多姿。

给予如理解都是让人快乐的方式。

授人玫瑰手留余香。当德拉脱下帽子让那股褐色的小瀑布泻下来时,她就明白了给予是多么的令人快乐,当詹姆斯摘下金表以换取一副装饰头发的梳子时,他就明白了给出的同时收获的会是幸福。

轻启一扇窗,在不经意的同时就消除了一份陌生;礼貌的道一声好,在小小的细节中就赢得了一份赞赏,而生活就是由这无数个点点滴滴堆砌而成。不要为了给予而给予,出于面子的给出是用金钱铸成的盒子包着罪恶的愿望,那是毁了多少人的礼物阿!那不是给予,那是在破坏,给予是像扬夫妇那样送出真心的名词,虽然最后的两件礼物是那样的残缺不全,但是他们在詹姆斯和德拉的心中是那样的完整秀丽,在你的,我的,我们的心中都是那样的完整秀丽,因为他们中包含了太多的感慨,太多的真情,太多的好处,他就像麦琪送给我们全人类的礼物一样,是那么的贵重,他教会了我们“人不为己,天诛地灭”以外的善良——给予,分享。地狱的人们为了肉汤你争我夺,可直到肉汤洒光了他们也不明白如何用长柄勺来喝汤,那是因为他们自私自利,所以他们面黄肌瘦,而天堂的人们却因为善良而学会了分享,合作,给予,从而欢歌笑语,这就是天堂地狱的区别阿!

唐太宗因为给予了魏征一个言论的平台而收获了贞观之治;雷锋因为给予了失助的人民一双温暖的大手而收获了“学习雷锋好榜样”的尊敬;大海因为给予了小溪一个广大的空间而成就了其浩淼无垠···德拉与詹姆斯虽然贫穷却幸福,没有引人瞩目的地位,没有藏纳着无穷金币的私人金库,同时也没有沉重的虚伪的大衣,没有葛朗台老头的孤独和欧也妮的无奈,小人物一样有丰富的精神食粮与亲密的距离,残缺的表链与梳子就像增加幸福的魔术师,虽然失去了金表和头发却依旧能变为令人惊叹的东西,而扬夫妇在拥抱的时候就会收到魔术师的礼物···赠与后的余香,虽不富裕甚而贫穷,却能夫妻和睦,那么我想再大的困难也会在他们面前低头吧。

善良的心是施给的前提,善良的迪和德拉是给予的实践者,虽失去了彼此最最珍爱的宝物却得到了更多。

送你两个名词善良,给予。

送你一个短语给予善良。

送你一段话给予善良就像播种着种子,结果的那一天,你也收获,我也收获。

让我们也怀着一颗善良而真诚的心给予吧!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十九)

《麦琪的礼物》无疑是部感人的作品,文章里弥漫着温馨的气息。男女主人公之间的情感为无数男女所向往,整篇文章还被改编成主角是米老鼠的电影。

这部著名的作品所表达的情感让人们感动,但名为“麦琪的礼物”实在让我琢磨不透男女主人公互赠礼物,明明是人小两口的礼物,为何要说成是来自东方的圣人所赠的礼物?

“麦琪”,似乎在巴赛罗那,也有“麦琪”的传说。在一个节日里,包括麦琪在内的三位圣人会到这个城市里游行,向孩子们抛洒糖果送去祝福,孩子们把愿望写在纸上,这三位圣人便会实现他们的愿望。这类似于圣诞节里圣诞老人赠送礼物,但孩子们却深信不疑,期盼着这个节日。当他们明白“圣人”是大人们扮演的,那些礼物是大人们送的,愿望是大人们实现的,又是什么感受呢?

“麦琪”这个传说一向流传着,就像流传的“圣诞老人”,孩子们期盼的最了解他们心思的传说“麦琪”,也许是某个大人在哄小孩时说的“谎言”,却成了最美妙的期盼。当期盼再次转成谎言,孩子们又怎样想?想是除了一点惊愕,便是像男女主人公一样的失落和惋惜。

大人们和孩子们又怎样不是男女主人公?由一个传说,大人们和孩子们互赠礼物——孩子们所期盼的物质上的礼物和大人们所怀念的精神上的礼物。但还是有那么一天,当传说转成了谎言,孩子们便不再期盼,大人们也不再怀念,礼物就没有了用处。孩子们但是是想享受童年,大人们但是是想怀念童年。这也许能够命名为“我们身边的《麦琪的礼物》”。

“麦琪”,只但是是一个传说,人们创造的温馨,一种带刺的美妙情感,带棱角的爱心。也许在时间的长河里,“麦琪的礼物”像粼粼的波光,温柔地闪耀。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

在暑假里,我看了一本书,叫《麦琪的礼物》。刚开始看的时候,我觉得也不是很好看,但是看着看着就慢慢的就被这本书吸引了,让我觉得十分感动。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文章。它主要讲了圣诞节的前一天,住在公寓里德拉想给丈夫吉姆一个惊喜,可惜只有一元八角七分钱,她明白之么点钱根本就买不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她一头秀丽的长发剪下来卖了,换了20美元。德拉找遍了个家商店,最后找到了一条朴素的白金项链。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于是卖掉了他的金表,给德拉买了一套漂亮的梳子作为圣诞节的礼物。

从这篇文章中我能够看出他们深爱着对方,为了对方能够卖掉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但是他们为了对方的礼物对方都用上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更本没有为自己想。

这篇文章告诉了我们要去关爱别人,这样别人就会来关爱自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一)

秀丽的是心灵,他们是最聪明的人。

开篇散落再桌子上寥寥无几的硬币将我的思绪牵引到无限的遐想中。当硬币与桌面碰触的瞬间,迸出的是交换心灵的美妙音符,值得去聆听,去推敲。

他们是两个社会最底层的人物——一对穷苦的年轻夫妇,却酿制了一杯苦中泛甜的美酒。脍炙人口的文字中两件残缺不全的礼物面前他们笑了,可他们笑声中又包含了多少苦涩、辛酸的眼泪阿?

我想讲讲这篇文章给予我的两种感受。先谈谈资料吧。

无带的金表与秀丽的金发,都期望完美对方。兑现的前一刻,没有犹豫没有多想。当交换礼物时,没有失望。金表与金发,贬值为表带与木梳,没有华丽的外表,没有不符于他们的奢华气质。但在他们看来,没有什么比真心更珍贵的了,或许包涵的更多、更多……透着点点温馨。

那两个住在一齐的“笨孩子”极不聪明的为了对方牺牲了他们一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目前一般聪明的人说最后一句话,在所有馈赠礼物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理解礼物的人当中,像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

灰白色的背景与“欧.亨利式结尾”,无疑是最完美的剧幕。

读它就像是在作者铺好错的垫脚石行走一般,最后穷途末路,却又峰回路转,豁然开朗,美式的“柳暗花明又一村”阿!不禁拍案叫绝,一遍遍品读。

稍稍了解一下背景,无疑《麦琪的礼物》敷上一层止痛剂的“痛苦”,微笑下隐藏不住种种悲伤。一方面作者透过这些耐人寻味的小故事对社会进行必须的揭露和讽刺,但有不禁抱有用心的幻想,想象着“天空上的街市”的空虚的完美。他用他的“温和”包裹住辛辣。用“幽默”隐含着无可奈何的悲哀,像一只苦笑的面具,掩饰住了身后的表情。

故事在灰暗的背景前演绎一段温馨的小剧。

一把木梳,缺少了晶莹的发丝缠绕。

两段表带,贵金属仿佛闪闪反映着热诚与期望,却失去了本来的用处。

这时,只有抬头望才明白你想要的是什么,只有清风徐来的时候才明白什么是重要的,只有拨开附在心上的薄雾,才不会看不见期望。

心与心的桥梁是无形的,当你不在乎自己的得失,这时你便得到了人与人之间无私的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二)

一开始,并不明白《麦琪的礼物》讲的是什么。只认为就应是一本带有童话性质的书。这天我仔细的看了一变,才发现这本书中所包含的爱是能够使人感动的流泪的。

有一对夫妻十分贫苦,圣诞节快到了,他们想着如何送对方特殊的礼物。妻子想了半天,突然想起了丈夫有一块祖传的手表。但因为表带断了,一向不能戴。妻子一心想为丈夫买一个好表带。但是钱从哪来呢?她想起了自己的一头乌黑秀丽的长发。她卖了长发,用头巾把头裹起来了,买了自己为丈夫选好的表带。圣诞节到了,丈夫很晚才回来,他高兴的对妻子说我要送你一个礼物。什么?妻子问。你看,这个发卡。这是一个很别致的发卡。你哪来的钱阿?我把祖传的金表卖了。什么?妻子摘下了头巾,阿,你的头发呢?妻子拿出了表带,说我把它卖了,买了表带。

也许,人们读到这儿,会认为这个故事并不好看,仅仅是一个喜剧而以。但是有谁想起妻子和丈夫那份挚诚的真爱?也许他们为了对方什么也没有了。是的,妻子没了头发,发卡自然没了用处。丈夫没了金表,表带也没了用武之地。但是,妻子和丈夫之间的爱难道不让人们感受到世界上比金钱完美的东西还有很多吗贫苦的生活也会因为爱而变得完美。因为有了爱,世界更完美了。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三)

许多人都认为,爱是世界上最完美的事物。正如大作家维克多·雨果所说人生是花,而爱就是花的命。这话一点没错,爱像一缕阳光,温暖了我们的心房。个性是麦琪的礼物》这篇小故事,更让我们的心灵得到了爱的滋润。

《麦琪的礼物》很短,几乎是一篇微型小说。故事虽短,但情节曲折起伏,更是充满了爱的气息,让我们在这个接近冷漠的金钱社会,还感受到了属于爱的感动。

德拉和吉姆是一对恩爱夫妻,可他们是社会的底层人物,生活十分艰辛,但是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第二天就是圣诞节了,德拉早就想买一个精致的表链,因为吉姆有一个祖传的金表,带着这个金表出门能让所有人炫目。但是他们太穷了,连一条表链都买不起。吉姆那引人注目的金表也只能锁在家里。德拉早就想给吉姆一个惊喜,但是实在没有钱去买,德拉只好沮丧地在家中哭泣。突然,她想起了自己的一头秀发。德拉的长发是褐色的,长及膝下。如果她把自己的一头美发披散下来,露出窗外晾干,这绝对会使女王的珍珠宝贝黯然失色。德拉太爱吉姆了,她把自己的长发卖了二十美元,给丈夫买了一条白金手链。圣诞节那天,德拉忐忑不安的把表链送给吉姆,谁知吉姆却把金表卖了,给德拉卖了漂亮的发夹。德拉和吉姆的真爱多么令人感动!

读这个温暖的小故事时,我沐浴着温暖的阳光,心也变得而温暖起来。这个世界上,真爱还是存在的。德拉和吉姆那细微的爱,必须感染了许多细腻的人。他们穷苦而平凡,却依然对生活充满了憧憬与期望。让我们在一个明媚的午后,再看一看《麦琪的礼物》,感受这对夫妻的真爱,让感动,永久在心中闪烁。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四)

《麦琪的礼物》是美国著名文学家欧·亨利写的一篇短篇小说,它透过写在圣诞节前一天,一对小夫妻互赠礼物,结果阴差阳错,两人珍贵的礼物都转成了无用的东西,而他们却得到了比任何实物都宝贵的东西——爱,告诉人们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是人类礼貌的一个重要表现。

正如诸位所知,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他们发明送圣诞礼物这玩艺儿。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如果碰上两样东西完全一样,可能还具有交换的权利。在当今社会中我们被越来越多的物质条件所迷惑,望见好东西就像占为几有,很少送给别人礼物。爸爸妈妈都能清楚的记得自己小孩的生日,但是又能有几个小孩能清楚的记得父母的生日呢?

亲爱的爸爸妈妈,我爱你们,我要好好学习,用优异的学习成绩来回报你们。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五)

读完《麦琪的礼物》我个性感动。这篇文章的两个主人公是德拉和杰姆。这篇文章主要将得失德拉和杰姆为了给对方买礼物,而卖掉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的故事。讴歌了两人纯洁无私的感情。

我认为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别人,是人类礼貌的重要表现。就像这对小夫妻,之所以把自己最珍贵的东西卖掉,是因为他们都个性爱对方。

我想,爱能够分三种亲情、友情和感情。亲情是长辈对自己的关爱;友情是指同虚弱之间或小伙伴之间那种真挚的情谊。至于感情,我想就应是像德拉与杰姆那样的纯洁无私。

《麦琪的礼物》表现了欧.亨利一贯的写作风格,那些出乎意料的结局,荒诞不经的情节,让读者在会心一笑的同时了解了当时社会的各个层面。当你看到文题,是否也感到惊讶?的确,礼物意味着什么?是送礼人的快乐,也是收礼人的幸福;当朋友生日,你亲手制作一份礼物,即是对朋友的祝福;当家人过节,你也准备一些礼物,那是对家人的祝福。不管是什么,那总是一种最深沉的幸福。但是世界上有两个人,他们送出和收到的礼物,却是另一种让人辛酸的幸福。

吉姆和德拉,即使只是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却拥有着对生活的热情和对对方的深爱,在这些温暖的感情面前,贫困能够变得微不足道。在圣诞节前夕,两个人还想着要为对方买一件礼物互赠,多么浪漫多么温馨。即使这一份礼物似乎失去了使用的价值,它们却成了世间最珍贵的礼物,转成一份真挚的爱赠给了对方。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由于他们是聪明人,毫无疑问,他们的礼物也是聪明的礼物。而我们的吉姆和德拉,虽然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最最宝贵的东西。但是,让我们对现今的聪明人说最后一句话,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那两个人是最聪明的。在一切馈赠又接收礼品的人当中,像他们两个这样的人也是最聪明的。无论在任何地方,他们都是最聪明的人。他们用自己秀丽的心灵赠给对方的是一件无价之宝。而这件无价之宝,确实世间任何自认聪明或富有的人永久不会,也不能给予的礼物。圣诞节又快来临了,亲爱的朋友们,你们是否已经想好?

这篇文章又便我想到泰格尔的小小说名作《窗》,描述两位卧床的重病人,住在仅有一门一窗的狭小房间里,只有透过窗口才望见外界,生活死寂沉闷。为了安慰病友,近窗人每一天向病友

编织窗外斑澜多姿的景观,使病友摆脱寂寞,得到了快慰。至此故事似能够作结了。然而病友突生嫉妒,对近窗人竟见死不救,待争到近窗的铺位,见到的却只是光秃秃的一堵墙,作品于文末陡起波澜,出现逆转,使小说有了强烈的艺术魅力。

读完这篇文章后你就会发现这种欧亨利式的结尾是使人物的情感、行为或事情的结果向完全相反方向转折的一种构思方法,是增强文章吸引力的有效手段之一。它一般包含两大部分“蓄势在前”,和“逆转在后”。即先构成一种思维定势,然后突转,突然打破积蓄已久的定势,从而造成一种久蓄而猝发的艺术冲击力。

这种结尾往往会造成心灵的震憾,给人更直接地心灵暗示,爱是相通的,但又是不可理喻的,只要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忙,人世间将开满绚烂的爱之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六)

我原先总相信聪明人是不会干傻事的,就像鱼不会跑到岸上来,但有时这却不全是真的。聪明人总会在生活中为自己找到有利的位置,捞到便宜,但仿佛如果他们变得心地善良,事情就向反方向发展了。

德拉是一位家庭主妇,她有着一头乌黑的靓发,丈夫时常会赞赏它,但因为生活拮据,她甚至不能为自己买一把像样的梳子。圣诞节的前天,德拉更加不安,因为他省吃俭用依然不能筹集足够的钱来为自己的丈夫买一份精致的礼物。最后,她竟卖掉了自己的一头秀发。当德拉满心欢喜的想送上她的礼物——白金表链时,戏剧性的事情发生了,吉姆用他家祖传的金表换了全套梳子。这意味着他们俩的礼物全都派不上用场了。

他们都是聪明人,因为他们明白什么是对方的最爱。但他们又仿佛笨呼呼的,他们费了那么大劲买来的礼物却失去了存在的好处,两个聪明人竟做了最傻的事。

但是,也许这也恰恰是他们最聪明的地方,用心换心,虽然礼物的物质好处已微乎其微,但不可否认,双方已失去自己的幸福为代价给对方带来幸福,两人的感情也因此变得坚如磐石,山盟海誓或许轰轰烈烈,远走高飞或许潇洒浪漫,但任何行为都没有做这种傻事来得直接,来得深刻。这礼物将内心的爱便显得淋漓尽致,仿佛甜言蜜语,没有实际价值,却能打动一个人的心。但这绝非甜言蜜语所能比的,因为它要付出的太多,太多。能够真正换来对方心的方法,这个算是最棒的了。

但我想说的绝不是叫你怎样谈情说爱,这不是我们高中生要做的,老师也不让。但是待人处事方面还是大有裨益的,交朋友要将心比心,只有用真心才能换来真的友情,一个人如果对好朋友都无法真心以对,那么世界上也没什么人他能够信任了。对事也要全心全意,用百分之百的精力投入,也许很难,但做到这样的人,没有不成功的。

还有就是礼物的好处,它并不只是物质上的给予,更是心灵上的馈赠,它带给你的不只是享受,更是温暖。在人生的旅途中,它就像不经意间的一场雨,把你身心的疲惫冲刷的一干二净,让你能够继续快乐的行程。礼物,不必须是什么东西,它能够是一声安慰,一句祝福,在你灰心丧气时拍的一下肩,骄傲自满时及时的告诫。它的目的就是让对方幸福,或大或小,一切全看你投入真心的多少。

所以,不要小看礼物的作用,它更是你表达内心的方法。当然,维护友谊并不只有赠送礼物这一种,最关键的还是要用心维护。友谊就像一只瓶子,只有将爱倒进去,才会有味,有存在的好处。我想欧。亨利要告诉我们的还不止这些,但既然认识到了这一点,那就赶紧去做吧,别让麦琪的礼物只是一句空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七)

最珍贵的礼物,不在于金钱的多少,而在于爱的分量。

一元八角七。德拉反复的数着,没错,还是一元八角七。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渴望能够多数出一点,可惜她再怎样数,也不会多蹦出一点钱;能够感觉到,德拉是多么的期望在明天——圣诞节,能够为她的吉姆买一件可心的礼物,一件精致、珍奇、贵重的礼物,可惜她再怎样期望,也没有足够的钱去买一份像样的礼物。她显得这样的无助,因为她是这样的贫困......

她家房间的两扇窗子之间有一面壁镜。她站在壁镜前,显得那么矛盾。她一会两眼晶莹透亮的,一会又突然急速地折散头发,那头发是多么的漂亮阿,犹如褐色的瀑布,一会又神经质地赶紧把头发梳好,然后又一动不动的站在那儿,一两滴泪跌落在破旧的红地毯上。谁会明白,此时的她究竟在想什么呢。再读下去,我便明白了真相。她要卖掉她的秀发,天呐,这但是她最珍贵的东西。但是她为了吉姆的礼物,她毫不犹豫的以二十美元卖出自己的秀发,然后疯狂的穿梭于各家店铺,仔细搜寻,每一处都不放过,最后,她发现了她想要的——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镂刻着花纹。这一条链子与吉姆的金表十分搭配。吉姆的金表,是他祖父传给父亲,父亲又传给他的传家宝,一件对他好处非凡且极其珍贵的物品。德拉花了二十一元买下了表链,然后匆匆回家。

七点钟。像往常一样,德拉煮好了咖啡,把煎锅置于热炉上,随时都可作肉排。她此刻只是默默祈祷等着吉姆的出现了。楼梯上响起了脚步声,她明白是吉姆回来了,她猜测着吉姆的表情,显得十分紧张。吉姆才二十二岁,一个青春旺盛的年龄,但是他却显得那么沧桑。最后,他的眼睛与德拉碰面了,他既不是愤怒,也不是惊讶,又不是不满,更不是嫌恶,根本不是她所预料的任何一种神情。他仅仅是面带这种神情死死地盯着德拉。谁又明白他这表情呢?我迫不及待看下去,哦,原先是这样......

吉姆为了心爱的德拉卖掉了自己珍贵的金表,为她买了全套梳子。那是很久以前德拉在百老汇的一个橱窗里见过并羡慕得要死的东西,那是德拉渴望得到却从不奢望拥有的东西,因为她明白梳子是多么的昂贵。此刻,德拉得到了她梦寐以求的梳子,可她的一头秀发已经不见了踪影,此刻的她,活像一个逃学的小男孩。我们明白,她的秀发换成了一条可与吉姆的金表匹配的表链。而吉姆的金表却换成了那套可与德拉的秀发匹配的全套梳子。这一切,显得那么滑稽,但是并不,他们是聪明的,因为爱,因为爱彼此,他们不约而同卖掉了对于自己最珍贵的东西,为的是换来送给彼此最珍贵的礼物,这样的做法,是聪明的。就像文章的最后,我们明白,麦琪是聪明人,聪明绝顶的人,他们把礼物带来送给出生在马槽里的耶稣。吉姆与德拉都想给对方最珍贵,于是卖掉了自己的最珍贵,其实,那最珍贵的并不是礼物,而是那颗爱对方的心,是爱。

就因为爱,世界才如此绚烂;就因为爱,我们才更加坚强;就因为爱,我们才勇往直前;就因为爱,我们才无私去给予......

《麦琪的礼物》告诉了我们如何去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八)

没有人愿意理解这样的意外,却是最惊喜的意外,最完美的结局!《麦琪的礼物》为我们描绘了一个童话般的圣诞前夜。

小说家欧、亨利写的《麦琪的礼物》主要讲圣诞节要到了,对方都要送给对方让对方高兴的礼物,丈夫给妻子的美发配上一套梳子,卖了自己的金表。妻子为了给丈夫的金表配上金链,卖了自己的美发。互赠礼物时,才发现这已是对方所不需要的了,但是他们都已收到了对方的爱!

在小说中,女主人公在圣诞前些日子多次抽噎,她并不是因为生活的拮据,而是因为没钱去买像样的礼物送给对方。

一元八角七分,她的钱全在这了,相比之下,与那条白金表链只是一个零头。为此她哭了,又把自己那能与希巴女皇的珠宝相媲美的头发剪了,卖了。同时她的丈夫吉姆给她一套梳子,把那只能使罗门嫉妒得吹胡子瞪眼的祖传金表卖了。

也许他们的举动在富人眼里是多么的可笑。因为富人是不明白贫穷为何物的。他们能够挥金如土,能够灯红酒绿,像得拉他们为了几个小钱在那里软磨硬泡,对他们来说是天方夜谭,不屑一顾,甚至能够嗤之以鼻,而小说却把金钱这个问题摆在了我们面前,用一支笔给我们描绘出一个穷人家庭的辛酸生活。我们在感动的同时,也感到生活的沉重。他们只是想给对方一个圣诞礼物,却也无能为力。到最后还得以牺牲自己最引以为豪的东西为代价。这就是穷人的浪漫,着就是穷人的温馨。为了送给心爱的人礼物,不仅仅要省吃俭用,扣门丢人,还要卖去自己心以为豪的东西。

读完这篇文章,我懂得了德拉和吉姆的生活的无奈,但更多的是让我懂得了他们心中的爱意。生活能够让他们物质贫穷,却不能使他们感情贫穷。为了对方,他们能够牺牲一切,所以在现实生活中,贫穷不是我们不去关心别人的借口。只要我们从心底去关爱别人,那么对方必须会感觉到我们的友爱的。这样别人才会关心我们。正是友爱,人与人才会互相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温情。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二十九)

《麦琪的礼物》是世界三大短篇小说巨匠之一的美国欧·亨利著作。

其中我最喜欢看的还是,《二十年后》和〈多情女的面包〉这两个小故事,十分个性。

第一个故事主要讲述了一位巡警在一个路段的正中时,望见一家灭了灯的五金店门口有个男人斜靠门站着嘴里叼着根烟,巡警走了过去并问他在干什么,那个男人说,他在等一位老朋友,十分好的老朋友。之后巡警走了。过了好一会儿,那个男人的老朋友来了,男人叫他——吉姆·韦尔斯,两人选了一家餐馆一块吃饭,但是那个人发现这个人根本不是吉姆·韦尔斯,而是一位警察,警察说“你已被捕十分钟“。原先这个男人就是芝加哥的通缉犯——鲍勃。然后鲍勃自己仔细回想,警察告诉他刚才的那个巡警就是他的好朋友——吉姆·韦尔斯。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几年之后,好人会转成坏人,坏人转成好人,这是一种循环交化。但我们必须要做好人。

第二个故事主人公玛莎·米吉姆小姐有一个小面包店,她今年四十岁,有两千多元的存款,有着一副慈悲心肠。有名顾客天天都来,玛莎小姐渐渐对他有了好感,但这名顾客似乎十分穷潦,每次只用5分钱买2块陈面包,但日子久了,玛莎小姐发现他是一位画家。她更加想入非非,一辆消防车从此而过,画家头掉过去望,玛莎小姐趁机在里面放了两大勺奶油。画家关上门走了,可过了不久她又回来了,嘴里不停地骂道“你真是个蠢货……“好多的脏话,但玛莎小姐根本不明白是什么事,这个画家的同事,他叫布卢姆伯格,是位建筑设计师,因为要画新生化大楼的建筑设计,用陈面包屑将铅笔乱条乱线擦干净可却被里面的奶油一将整张刚完成的图纸转成了废纸。”说完后,玛莎小姐愣住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想想看能不能做,该不该做,帮忙别人的时候必须要看看自己帮的是不是倒忙,会不会越帮越忙呢?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

最近,我读了《麦琪的礼物》。书上讲的是有一对贫困的夫妻,在圣诞节前一天,女主人公德拉卖掉了她那头让人骄傲的金发,为男主人公吉姆买了一条华丽的表链。吉姆买掉了他的传家宝——那只华丽的金表,为德拉买了早已梦寐以求的全套梳子。

读了这篇文章我深受感动吉姆和德拉,他们虽然贫困,但为了对方买心爱的礼物,不惜自己最珍贵的东西。虽然他们给对方的礼物都用不上了,但是他们能互相关爱,深深打动着我。

爱是人间最宝贵的语言,他们的故事,让我不由的想到汶川地震时,那一个个感人的关爱场面。当大地震发生时,谭千秋老师正在上课,突然地动山摇,同学们都大叫了起来。有的女同学甚至抱头痛哭,谭老师大叫大家先不要慌张,快点离开教室,跑到操场去!谭老师一声令下,大多数同学都离开教室,等到谭老师回到班级却发现还有三个人没离开,那时余震又开始了,谭老师把他们放进了柜子里,自己却没有躲进柜子里,而是用身体把柜子牢牢抵住。这时,一块天花板正好砸在了谭老师的后脑勺,谭老师当场死去。

谭老师为了学生的安危,而牺牲自己的生命,这不是一个伟大的关爱吗?作为一个平凡人,如果能把爱洒在你需要关心的人身上,你必须会很开心,很快乐。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一)

这篇《麦琪的礼物》写一对年轻的夫妻,丈夫有一只金表却没有相称的表链;妻子有一头美丽的长发,却没有相配的发梳,丈夫卖掉手表为妻子买了许多梳子,而妻子卖掉长发给丈夫买了金表链。两人同时为对方考虑各自干出了动力心魄的“壮举”,使得双方的愿望都落了空。也许他们很傻,但是这种夫妻之间的深情却让人万分感动。读完了这本书,发现欧·亨利的作品大多比较短,故事总是很戏剧性、行文幽默让我很喜欢。

这本书里。最让我喜欢的是《弃恶从善》这个故事。里面讲了一个刑满释放刚出监狱的犯人,因缺钱所以又参加了两次偷窃活动后隐姓埋名跑到了另一个小镇,却又因爱神的捉弄喜欢上了银行老板的女儿,所以留在了这个他不熟悉的小镇。有一天,因为一个特殊的原因是他暴露了自己的身份,于是,他在找到跟踪他的警察之后自首,可警察竟然没有抓他。喜欢这个故事的原因是故事里的每个人都有一副好心肠警察因知道事情原委所以没逮捕主人公基米,基米则因为弃恶从善、改邪归正所以成为了小镇上小有名气的富翁,而老板的女儿莉则因为听了基米的解释后相信他,并幸福的生活在了一起。

我看完这个故事后常常在想,假如我们的社会中也多一些这样的人该多好呀!像我的同桌倪心源,虽然成绩不好,但每次我问他借东西,他总是能答应我。还有葛卜瑞,也有一副好心肠,每次遇到班上同学有困难,需要帮助的时候,他总是第一个举手的。还有姚佳辰、张忻恒等等,在我们班上都是有着一副好心肠。

读了欧·亨利的名作《麦琪的礼物》,我才深深地感受到了欧·亨利小说的吸引力。小说的结尾总是出乎人的意料,往往对整部作品有着画龙点睛的作用这种结尾往往会造成心灵的震憾,给人更直接地心灵暗示,爱是相通的,但又是不可理喻的,只要互相谅解,互相支持,互相帮助,人世间将开满绚烂的爱之花!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二)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的一篇短篇小说,这个小说的内容许多人应该并不陌生。其小说的内容就由我为大家讲讲。

圣诞节前夕,一个贫穷家里的家庭主妇正在发愁攒了几个月的钱也买不起任何一件礼物来送给她的丈夫。她们家最引以为豪的东西便是她一头长长的、美丽的就连示巴女王看到也会自叹不如的头发和她丈夫家祖传三代的一块金表,虽然是用一条旧皮带做的表带,但就算是所罗门王看到也会吹鼻子瞪眼。

她来到头发用品店店,“你要我买的头发么?”“我买,先让我看看你的头发,二十块钱。”“赶快把钱给我。”就这样她仅以二十块钱就卖掉了她的头发,可二十块钱远远不值她的头发,但她却连价都没讲过,而她是很穷的,原本应像每一个“斤斤计较”的家庭主妇一样跟人讲价而她没有,因为她不想再耽误一分一秒给她丈夫买礼物的时间。我想她一定认为她的头发与他丈夫的礼物相比根本不值一提。

丈夫回来后,他站在门口,他看着她的头发,所含的神情是她所不能理解的。原来丈夫买的礼物是一套全套的梳子。我想这种表情就是失望与诧异的混合表情。她含着眼泪带着微笑对丈夫说“没关系,我的头发长得很快。”她突然想起来他给丈夫买的礼物,她拿出来,可他一看,他便告诉她,梳子是用手表买的。

麦琪,是指耶稣出生时来送礼物的三贤人。他们都是有智慧的而他们却卖掉了家中最重要的东西,换来了两件已经没用的东西,看起来他们好像很傻,但在我看来他们是最聪明的。们买的都是对方最想要的东西,是表带么?不是。是梳子么?不是。他们互相送的是这个世界上最珍贵的礼物——幸福、温暖和爱。他们用梳子和表带表达了对对方深深的爱,你难道感受不到这份幸福么?在这寒冷的圣诞夜里,当你知道还有一个人在关心你并放弃了自己喜爱的东西来买一份给你的礼物,难道你敢就不到这份温暖么?

他们,不正像那三位麦琪么?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三)

美国短篇小说大师欧?亨利的作品《麦琪的礼物》写了一对穷困的年轻夫妇德拉和杰姆为互赠圣诞礼物而忍痛卖掉引以自豪的长发和金表,却换来了不再起作用的发梳和表链的故事,反映了美国穷人生活的艰难和辛酸,赞美了主人公纯洁善良的心地和相濡以沫的感情。

这是一个著名的爱的故事,美丽的德拉和善良的杰姆为了对方,而把自己最珍爱的物品卖掉,去换来对方最想要的礼物。虽然他们的美好愿望最后都落空了,但这并不是一个令人遗憾的结局。他们之间体贴入微、相濡以沫的感情,才是彼此间最珍贵的礼物,就如小说命名为“麦琪的礼物”——这是神圣的、充满爱的、寓意深远的礼物。这个故事让我感受到了人间最美好的是善良心地和奉献精神。值得我们好好学习。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四)

这几天我没有写作业。但我看了一本书《麦琪的礼物》。《麦琪的礼物》讲述了一对夫妻在圣诞节的时候,他们用自己最宝贵的东西去换对方需要的东西。妻子用她的秀发换来丈夫需要的一条白金表链。丈夫用金表换了一套梳子配上妻子的秀发。后来两个人的礼物都没有派上用场。通过这个故事,反映了生活在社会底层的小人物尽力给对方增添快乐,和美好的回忆。这个故事教育我们对每件事都要乐观,生活在社会底层公民也有美好的回忆和快乐。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五)

只要是经典的,就必定是难忘的。

暑假里,我读了美国作家欧·亨利的短篇小说《麦琪的礼物》。一篇经典美文,让我过目难忘,回味无穷。

《麦琪的礼物》讲述了麦琪和吉姆相互送圣诞礼物的故事。麦琪和吉姆是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贫穷市民。他们夫妇俩各有一件引以自豪的东西,那就是麦琪那褐色的瀑布般的秀发和吉姆祖传的金表。圣诞节来临的时候,为了给对方买一件像样的礼物,麦琪卖掉了她美丽的长发,为吉姆的金表配了一条白金表链;而吉姆卖掉了宝贵的金表,为麦琪买了一套她以前在百老汇的橱窗里看到并羡慕得要死的昂贵的梳子。

虽然麦琪和吉姆的物质生活是贫穷的,但是他们的精神世界是如此富有;虽然他们极不明智地为对方牺牲了他们家最宝贵的东西,但是他们把对彼此的爱表现得如此生动。

麦琪和吉姆的故事只是漫长人生中的一个小小片段,然而作者却把整个故事写得跌宕起伏、引人入胜。总是短短几句话就把主人公的动作、表情、心理活动描写得维妙维肖、生动形象。并且我感到,作者一直是用同情的笔触,来描写麦琪和吉姆贫穷生活中的这个小插曲,仿佛有一双温暖的眼睛,一直在注视着他们,鼓励着他们。这也许就是这篇文章成为经典的奥妙所在吧。

作者说:麦琪和吉姆是“所有馈赠和接受礼物的人中最聪明的人”,是圣贤;而我要说:发现他们是“最聪明的人”的作者,更是圣贤。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六)

贫穷的德拉和吉姆为了即将到来的圣诞节,都费劲心思的想给对方一份最有价值的礼物,结果阴差阳错,收到对方的礼物后,两人才发现珍贵的礼物都变成了无用的东西。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家各自最珍贵的物品,可是他们得到的却是比任何实物都换不来的东西——爱。

这样有趣的结局,可能会带给大家遗憾,但更多的我想是感动。感动于他们在贫穷生活中的那份坚守,坚守自己的爱人,坚守自己的爱。我想大概只有他们才能最深刻的理解元稹的“诚知此恨人人有,贫贱夫妻百事哀”吧。对于相爱的人,爱情,不一定要什么天荒地老,不一定要什么海誓山盟,平平凡凡的相守到老,从从容容的相濡以沫,便足够了;对于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把德拉和吉姆的爱扩大为我们人世间的大爱,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有了温情。

“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变成美好的人间”,所以作为社会中的一员,我们要做的不是单向的索取,而是主动地去奉献,奉献自己的爱,奉献给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哪怕是一点点,哪怕也会遇到像德拉和吉姆一样的情况,可是那份爱会温暖每一个人,温暖整个世界。我想这是我们应该从《麦琪的礼物》中学到的。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七)

《麦琪的礼物》讲述了一个这样的故事:为了给丈夫买一条白金表链作为圣诞礼物,妻子卖掉了一头秀发。而丈夫出于同样目的,卖掉了祖传的金表给妻子买了一套发梳。尽管彼此的礼物都失去了使用价值,但他们从中获得比情感更重要的东西——爱,却是无价的。

读完之后,我深有感触:一对并不富有的夫妇,却能在平凡的一天做出这样一件不平凡的事情:为对方着想,完全不顾自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对方,所以才会做出这样不平凡的事情。相比之下,我为别人付出的又有多少呢?在生活中,我总是为了一点小纠纷,与别人针锋相对,斤斤计较,最后得不偿失,反而坏了信誉,我何不学学他们,互相关心,又有什么不好呢?我应该认真反思自己。

“爱人者人恒爱之”,只有互相关心、互相关爱,为他人着想,世界才不会这么冷漠、无情了。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八)

今天,我看了一本书——《麦琪的礼物》,从中的夫妇两人是从爱他人,才懂得了“礼物”的价值。

它通过写在圣诞节的前一天,一对小夫妻互赠礼物,结果阴差阳错,两人珍贵的礼物都变成无用的东西了,而他们却得到了比任何实物都宝贵的东西——爱,告诉人们尊重他人的爱,学会去爱他人,是人类文明的一个重要表现之一。

男主人公吉姆是小职员,女主人公是贤惠善良的主妇。他们生活贫穷,但是吉姆有祖传的一块金表,德拉有一头瀑布般的头发。为了能在圣诞节给对方一件礼物,吉姆卖掉了金表,买了一套“纯玳王昌做的,边上镶着珠宝”的琉子;德拉卖掉了自己的长发为吉姆买了一条白金表链。他们都为对方舍弃了自己最宝贵的东西,而换来的却是毫无作用。

故事里出现的有些夸张的偶然,让两位生活在困窘中的主人公更加窘迫,而通过这个带着些悲剧情调的故事,更突出了“礼物”的价值;也让我明白了“礼物”的重要性。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三十九)

欧·亨利虽然已经去世一百多年了,可他的小说却流传至今。今天,我就和妈妈拜读了他最有名的作品之一——《麦琪的礼物》。

小说主要说了德拉和她的丈夫吉姆是一对贫穷的夫妻。他们都拥有一件各自引以为荣的东西——德拉有一头长达膝盖的褐色长发,而吉姆则拥有一块他祖上传下来的传家宝——金表。圣诞节前夜,德拉因为没钱,迫不得已才卖掉了褐色长发,为吉姆买了根配怀表的银链;而吉姆则卖掉了金表,为德拉买了一套梳子。虽然,最后他们彼此赠送的礼物已经派不上什么用场,但却得到了世间最美好、最真诚的东西——来自对方最真挚、最无私的爱!

书的最后说:“在一切馈赠礼品的人当中,他们是最聪明的”。因为他们知道对方所爱,知道对方最想要的是什么;“在一切接受礼品的人当中,他们也是最聪明的”。因为他们知道对方是倾其所有,用真诚的心才换来了这份宝贵的礼物,他们就是麦琪。

对德拉来说,也许她的头发长得很快,不久就可以用上这套精美的梳子了;但对于那根银链,也许吉姆永远都没有机会买回那块金表,永远都用不上了,但他依然无怨无悔。而且,他们还彼此安慰,让我感动极了。

正像课文中所说的那样:“爱有时在竹篱茅舍,有时在高堂华屋,有时也在无家可归的人群中。”平凡的爱也一样感动人心。

爱是下雨天,爸爸把雨衣披在我身上,而他自己却淋成了落汤鸡;爱是胆怯时,老师紧握着我的那双温暖的手;爱是感动时,伙伴给予我的那真诚的拥抱;爱是转身时,妈妈反复的叮咛。爱是沙漠中递上的一碗水,爱是早晨起床时,床头那叠得整整齐齐的干净衣裳……

《麦琪的礼物》读后感(四十)

《麦琪的礼物》是欧·亨利写的一篇感人的文章。它讲述了圣诞节前夕,一对住在公寓里的贫穷夫妇德拉和吉姆的故事,德拉想送一件礼物给自己的丈夫吉姆,送他一个惊喜,但是她只有一元八角七分,她明白这点钱根本不够买什么好的礼物,于是她把引以自豪的褐色瀑布似的秀发剪下来卖了,换来了20美元。找遍了各家商店,德拉花去21美元,最后买到一条朴素的白金表链,以配上吉姆的那块金表。然而吉姆也想给老婆一个惊喜,他同样卖掉了引以为自豪的金表,为德拉买了她羡慕渴望已久的全套漂亮的玳瑁梳子作为圣诞礼物。

乍一看,这个故事里,两个人在圣诞前夜都收到了各自无用的礼物,虽然表面上看他们极不明智地为了对方而牺牲了他们各自最宝贵的东西,但我深深地感到,他们彼此深爱着对方。他们能牺牲自己最贵重的物品,为的是给对方买来最好的礼物。但是双方卖掉了自己贵重的物品,那么送给对方的礼物已经不再适合对方了,而他们做这些事的时候,都是为了对方着想,根本没有思考自己的得失。正是因为他们互相爱着,而且是深深地爱着对方,才犯了这样一个秀丽的错误,才有了这样一个感人的结局。

第一遍读完这篇文章,我笑这对夫妇的傻,觉得看了一篇冷笑话,是二个愚人在圣诞节前犯下的愚蠢的错误;但是第二次读完这篇文章时,我流下了感动的泪,因为我懂得了真爱,感受到了无悔的真爱。在这么凄凉、窘迫的生活中,这对天使般的夫妇却有着天使般的爱,宁愿为自己深爱的人付出自己最珍爱的东西。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关爱别人,这样别人才会关爱我们,正是有了爱,人与人之间才会相互理解,人与人之间才会有真正的温情和友爱,人与人之间的距离才会变得如此得贴近。

一场大雨后,狭窄的街道上,因为坑坑洼洼而积成了不少大大小小的水坑。一辆小汽车与一位骑自行车的老者在同一个水坑处停下了,几乎是“头顶头”的“车祸”。司机把头伸出窗外,不解地问那老者:“老伯,我特地把车开在水坑里,把身旁干的路面留给您,您为什么不走,偏偏要骑在水坑中呢”那位老者却抱着歉意地一笑:“我是想把干的路面留给你,免得你走在水里,溅起污水,弄脏别人的身呢。”好一对差点酿成交通事故好心人,好一对始终为他人着想的好心人!

爱的力量是伟大的,正如一首歌中这样唱道:只要人人都献出一点爱,世界将转成完美的人间。每个人都愿意把内心深处对家人、对亲友、对社会的关心和爱献出来,这就是博爱。南京人的“博爱”精神,其实正是处处为他人着想的关心和呵护!

愿天下感人的错误常犯,感人的爱常在!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1

鲁迅先生在《狗猫鼠》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实是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

这篇文章还告诉我们老鼠并非全部都是那么讨厌,其实有些鼠还是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的,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我们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2

在鲁迅的《朝花夕拾》中,尽管它是一篇回忆录,但是由于作者的独特写作手法导致了他也成为插在敌人胸膛上的一把利刃。在他的第一篇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先生对猫的憎恶。他首先借自己的隐鼠被猫吃掉开始了对猫的仇恨,直至后来的看清了猫的本性更加厌恶了。猫虽然和狮虎同类,但是一副媚态,毫无气势可言,并且整日好吃懒做,欺软怕硬。看到这里,我们不由想到了当时的中国人,遇见强大的外敌毫不抵抗,但是对自己的百姓却一再的欺压。由此可见,它们和猫是一样的。

这也是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意义所在。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3

在《狗猫鼠》中,鲁迅记叙了他仇猫的原因,也写了猫和狗成为冤家的原因。因为猫总是喜欢折磨食物,还经常在半夜叫,所以鲁迅是不喜欢猫的。猫又很不忠诚,而狗就不同了,狗特别忠诚,会认定一个主人。这就令鲁迅更加讨厌猫了。但鲁迅讨厌猫的主要原因是他知道了自己的隐鼠是被猫弄死的,虽然后来知道了并不是猫做的,而是他的长妈妈。但鲁迅还是不喜欢猫,只是没有之前那么讨厌了。

鲁迅通过描写猫和狗成为仇家的原因,来讽刺当时社会的腐败。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4

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动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体现出了他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情怀。《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作者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并总结了猫的几点罪行: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它嗥叫时,令人心烦;它吃了作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作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而且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从而表述了作者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嗷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其实作者阐述的不喜欢猫的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憎分明的胸怀,因此他才能毅然扔下笔,弃医从文,他才知道“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由此看来,爱憎分明,可以说是立世之道,时代发展的源泉,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学习的。

爱憎分明,需要从现在做起。面对躺在车轮下的“小悦悦”无人救起,面对连撞数人并害怕伤者不死又连捅八刀的家鑫,面对无人敢搀扶的老人,面对失踪数天、编造被拐谎言的18岁女孩,你会采取怎样的态度?也许,我们的世界正是缺少了爱憎分明,才会酿成一场场悲剧、骗局。“智者明辨是非”、“不宜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实践,以科学的知识和丰富的经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该做的事尽量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努力做到知行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与非,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坚持原则,做出正确选择……

爱憎分明,立世之道。时代在召唤着我们,让我们高举起青春旗帜,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大爱大憎,做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5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列出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东西,总是西安玩弄够了,才一点一点的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在叫的时候,总是令人心烦意乱,最后,也是最令鲁迅先生痛恨的一点,它吃了他最爱的小老鼠。虽然他后来知晓,小老鼠并不是猫给害死的,但是鲁迅先生还是对小猫产生不了好感。这篇文章,典型讽刺和嘲讽生活中与猫同一类型的人。

我也和鲁迅先生的想法所见略同,即便它动作敏捷,惹人喜爱。

我则更喜欢够多一些,狗给我的感觉就是对主人的忠诚。不管主人怎么对它,它总是忠心不二,而且它很而且它很恋家。不像猫,天天弄得个早出晚归,有时还几天看不见猫影,等到终于有心想回来时,就懒散地趴在地上晒太阳。

猫的精神就像统治者,天生娇贵的贵族一样,要的只是面子。

狗的精神就像鲁迅先生一样的爱国人士的精神,只是为了保护自己的国家。狗的嚎叫就像鲁迅先生用文学武器来捍卫,嘲讽无能的统治者所发出的呐喊。

整篇文章,内容精练,却无时无刻的不在讽刺着生活中像猫一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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