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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水狗观后感50字合计50句

时间:2019-01-30 16:04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 篇1

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动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体现出了他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情怀。《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作者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并总结了猫的几点罪行: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尽情玩弄够了,才吃下去;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它嗥叫时,令人心烦;它吃了作者小时候心爱的一只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作者对猫是不会产生好感的,而且它后来确实吃了小兔子……从而表述了作者对猫“尽情折磨”弱者、“到处嗷叫”、时而“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其实作者阐述的不喜欢猫的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如果别人犯了什么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奸笑。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憎分明的胸怀,因此他才能毅然扔下笔,弃医从文,他才知道“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由此看来,爱憎分明,可以说是立世之道,时代发展的源泉,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学习的。

爱憎分明,需要从现在做起。面对躺在车轮下的“小悦悦”无人救起,面对无人敢搀扶的老人,面对失踪数天、编造被拐谎言的18岁女孩,你会采取怎样的态度?也许,我们的世界正是缺少了爱憎分明,才会酿成一场场悲剧、骗局。“智者明辨是非”、“不宜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因此我们应该努力学习、积极实践,以科学的知识和丰富的经历提高自己辨别是非的能力;要从生活中的小事做起,该做的事尽量做好,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努力做到知行统一;在大是大非面前,我们一定要明辨是与非,鲜明地表达自己的立场和态度,坚持原则,做出正确选择……

爱憎分明,立世之道。时代在召唤着我们,让我们高举起青春旗帜,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学会大爱大憎,做社会主义的接班人!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 篇2

在《狗猫鼠》中,鲁迅记叙了他仇猫的原因,也写了猫和狗成为冤家的原因。因为猫总是喜欢折磨食物,还经常在半夜叫,所以鲁迅是不喜欢猫的。猫又很不忠诚,而狗就不同了,狗特别忠诚,会认定一个主人。这就令鲁迅更加讨厌猫了。

但鲁迅讨厌猫的主要原因是他知道了自己的隐鼠是被猫弄死的,虽然后来知道了并不是猫做的,而是他的长妈妈。但鲁迅还是不喜欢猫,只是没有之前那么讨厌了。鲁迅通过描写猫和狗成为仇家的原因,来讽刺当时社会的腐败。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 篇3

鲁迅先生在《狗猫鼠》中阐述了他仇猫即不喜欢猫的原因,其实是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像。例如: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

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这篇文章还告诉我们老鼠并非全部都是那么讨厌,其实有些鼠还是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的,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其实我们可以对这些弱小的生灵赋予一些爱心和同情。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 篇4

在鲁迅的《朝花夕拾》中,尽管它是一篇回忆录,但是由于作者的独特写作手法导致了他也成为插在敌人胸膛上的一把利刃。在他的第一篇中我们可以看到鲁迅先生对猫的憎恶。他首先借自己的隐鼠被猫吃掉开始了对猫的仇恨,直至后来的看清了猫的本性更加厌恶了。

猫虽然和狮虎同类,但是一副媚态,毫无气势可言,并且整日好吃懒做,欺软怕硬。看到这里,我们不由想到了当时的中国人,遇见强大的外敌毫不抵抗,但是对自己的百姓却一再的欺压。由此可见,它们和猫是一样的。这也是鲁迅写这篇文章的意义所在。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 篇5

《狗猫鼠》这篇文章表达了鲁迅对狗、猫、鼠三种动物的看法。他仇猫,也要打“落水狗”,喜欢的是家中吃墨的隐鼠。

鲁迅也不喜欢猫,觉得它以大欺小,还慢慢折磨弱者,觉得他因能力而故作媚态,还发出让人厌恶的嚎叫。鲁迅这样一说,也确实让人厌恶。

但在我的生活,中我对狗、猫、鼠却有不同的看法。我一向认为狗调皮、机灵、忠诚、可靠。虽然有时看着有点儿傻气,却是人类的好伙伴。猫呢,她灵活、可爱、有着强烈的好奇心。虽然有时有点儿调皮、爱斗、却不至于暴力。老鼠呢,我对它充满着心理阴影。有一次我上阁楼时,它正好爬过我的脚,我给吓了个半死。老鼠对我来说特别神秘。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 篇6

一开始读到狗猫鼠这篇文章,有许多段落都让我感觉晦涩难懂。我只好就我明白的段落来讲讲我的读后感了。

鲁迅不喜欢狗,觉得他愚蠢、没见识。在《自然史底国民童话》中动物们说象弓着背,狗就傻里傻气的说弓着背的猫就是象,着实傻到没底。

鲁迅倒是喜欢那弱小的小隐鼠。觉得他可怜、灵活、娇小、可爱。在鲁迅的笔下,确实是只有趣的小宠物呢!

我想鲁迅的想法也不会与我相差太多,他为何对猫、狗如此厌恶,又对鼠如此喜爱呢?仔细看看才发现:这文章多处提到了人。细细琢磨,才明白了鲁迅先生的比喻。那猫不就是爱持枪凌弱的人吗?狗不就是自以为学识渊博的“富有指导青年责任”的前辈之流吗?那弱小的鼠正是社会上那些受人欺凌的人民。这篇文章正是鲁迅对欺压、误导者的不满,对苦难人民的怜悯与关怀的表现哪!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 篇7

《狗·猫·鼠》这篇文章透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述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一样,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但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此刻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样一种态度。”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但是是追赶,袭击,之后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此刻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最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正因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一样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 篇8

狗·猫·鼠是鲁迅《朝花夕拾》作品的第一篇,主要表达了鲁迅对一些所谓“名人教授”的深刻批判。在这篇文章中,景物描写比较少,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二处:

一是鲁迅说起自己幼时听祖母讲故事的描写。他写道:

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桌旁,给我猜谜,讲故事。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抓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

鲁迅用简单的.叙述向我们描绘了一幅老人幼儿在夏夜乘凉交谈的生动画面,但一只忽然冒出的猫打破了原本和谐的画面,这种冲突更突显了鲁迅对猫没有什么好感。

二是鲁迅在听完故事准备回屋睡觉的描写。他写道:

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覆去了。

这一段再一次体现了鲁迅对猫的烦恼,有妖气的猫总在晚上烦着鲁迅,心中烦恼所以就会晚上失眠,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表面上是因为环境引起睡不着,实际上却是那只心中不喜的“猫”。

阿长与《山海经》是鲁迅回忆儿时情景的生动描写,尤其是对“长妈妈”形象、个性的描写更是让人难忘。这篇文章中没有特别的景物描写,但对长妈妈形象的几处描写却是很生动。

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这种睡觉的情形也许在我们小的时候经常碰见,不见得有长妈妈这样的睡相,但在我们小时候与父母一起睡的时候,总会碰到推她不动叫她不闻的情况。但鲁迅在这里把长妈妈睡觉的样子用文字写的活了起来,久睡一角的席子也许就是长妈妈烤热的,真是生动形象呢!

朝花夕拾猫狗鼠读后感 篇9

打开《朝花夕拾》,一眼便见到《狗·猫·鼠》,本想着鲁迅先生可是一位大文豪,却怎么也写这寻常的动物。在我眼里,狗对着猫愤怒地嚎叫而猫去扑鼠是天经地义的事情。我不禁要问:这样的事情何必去大费周章地写成文字?为了弄清来龙去脉,我好奇地读了下去。

鲁迅先生是“仇猫”的,而他又对那些“隐鼠”颇感同情。猫可爱,毛茸茸的样子,软绵绵的叫声十分招人喜爱,而为什么仇猫呢?可不是嘛,猫捕到老鼠的时候,并不直接把它明目张胆地吃掉,而是像放风筝那样,把风筝线放出去一会,再收回来,就这样折磨猎物,等到自己享受够了再把猎物吞下去;猫也是与老虎,狮子同族的,却是一副媚态,欺软怕硬,它们不放过比自己弱小的生物,而真正遇到“老虎”,也许会摆弄它的油腔滑调,也许会夹了尾巴逃跑,因此它的叫声,确实挺招人烦的,又有那么一丝霸道,除非自己累了,不然不会停下。这其实不难理解,我自己也不大喜欢猫,是因它只会一刻不停的叫唤吧。

除猫之外,还有狗。狗的凶悍我领教过,小时曾被它咬,照理说应该恨狗,可它是人的朋友,它足够忠诚。狗看到了猫会叫,不是因为“大象”的缘故,但无论如何都是空谈,不过我觉得它更像是为了抵御入侵者,不管是猫还是别的,“狗拿耗子”怕也是为了保护家园。

其实拿猫比喻抗战期间的叛国贼,因为他们总是欺软怕硬。去投靠所谓强者也就是入侵者。在入侵者面前,他们恭恭敬敬,极尽阿谀之媚态;在同胞面前,他们飞扬跋扈,欺凌弱小,尽显残忍之手段。而狗象征着鲁迅那样的人,他们守护着国家,对祖国足够忠诚,狗的嚎叫正如鲁迅的呐喊,去讽刺那些统治者,与恶势力抗衡,也在倡导更多人去反抗压迫。同时我也极为同情那些小“隐鼠”,为它们打抱不平。不妨说三种动物也许不是因为天性不容,不然猫、狗和鼠都是动物,本该一家。我想这也是鲁迅的希望,希望当时的中国人能团结一致,众志成城给敌人痛头一击。这想法自然是好的,也相当的可爱,可是,心下还是觉得猫就是猫,怕是改不了猫性,鲁迅的希望也许永远只是希望了吧。

大街上,形形色色的人,像在银河中的众星。有的闪亮耀眼,有的黯淡无光。而鉴别一个人的好坏,不仅仅是看表面,还要看内里,要黑白分明,当然骗子这两字不是写在脸上的,所以要处处小心,也要抵制不良行为,严格要求自己不能变成鲁迅笔下的猫,要做一个爱憎分明,能伸张正能量的人。

《被解放的姜戈》

影片画面一如油画,似从汗滴上蒸馏出来的浓烈,熏人欲醉,又如过节般的华丽,其实朴素饱满;影片的配乐也大赞,詹姆斯·布朗、杰瑞·戈登斯密斯、灵歌、饶舌、西部民谣……这杂烩炖的是一锅喷香,让人虎躯一震,整个观看过程中,我的身体都随着配乐在摇摆,在摇摆。以前看《为奴十二载》,以为阅尽了黑人的辛酸血泪史,这次再看《被解放的姜戈》,以为是重温。但影片刚拉开架式就感到不对了,那种音乐,那种画面,那种味道,不是一般影片所能具备的:满滩赭红的石头,重山叠嶂没有尽头的路,一串被拴成蚂蚱似的黑奴,以及雄浑浓厚的吟唱,大抵暑热天在川菜馆里涮麻辣烫,让人雪雪喊爽。

故事情节很老套,也就是农奴翻身把歌唱,后面再续个英雄救美的桥段,看来昆汀这次不再花枝招展地玩弄chapter1234叙事方式,老老实实线性讲故事了,这相当于路旁随便找了棵大树,不管人家愿不愿意,就砍下根长条子,把枝枝丫丫都给撸干净了,喏这就是齐眉棍,你要叫金箍棍也行,反正好使,故事也讲得顺溜,观众们不用再废脑伤神了。

天才有很多种,天上飞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昆汀就属于天上飞的那种。他在空中做着各样杂耍,长下巴抬一抬,然后俯冲下大地,投注下大块大块的阴影。你愣了一下,他又“刮令令”地飞远了。这就是昆汀,这就是天才!他在对流空气中产生的很多想法,都是匪夷所思的,又是合乎情理的,片中有很多镜头都值得我们一再仰望,你倘若在电脑上看他的片子,那么请多次按下暂停键,行会注目礼吧,聊表敬意!

为什么说昆汀是天才呢?这个淘遍天下碟,街头录像厅出身的编剧导演,就是能别人所不能,想别人所不想。胡适先生曾说过,历史是个任人打扮的小姑娘。这次打扮历史的是痞子昆汀,那还得了。众所周知,黑奴制度是美国历史的一个污点,那是一段无比黑暗的时期,女作家斯托夫人就写了本《汤姆叔叔的小屋》,结果爆发了南北战争,至今“黑奴”在美国还是个敏感词,很少有导演吃饱了撑的去揭伤疤,斯皮尔伯格的《断锁怒潮》顶多打打擦边球,敢深入揭批的也就昆汀了,这个混不吝的好家伙。他让黑人姜戈骑马挎枪,成为深入虎穴的孤胆英雄;他让德裔舒尔茨自称牙医,其实是个赏金猎人,那么叫牙医也没叫错,替社会拔掉蛀牙坏牙嘛。姜戈刚被解救时,舒尔茨让他去换套死者的衣服,只见他振臂摔掉身上的破衣烂衫,露出了精壮的躯体,让人眼前一亮——自由的精神早已根植于体内了,在统治者那里叫“反骨”。所以姜戈从舒尔茨的奴隶、待从、合作者做起,最后才能成为自由民。

那个牙医舒尔茨比较另类,无缘无故对姜戈好到没边,解救后还教他枪法,培养成为赏金猎人。金圣叹将《水浒传》称为第五才子书,单拉出武松来说事:看他打虎有打虎法,杀嫂有杀嫂法,斗西门庆有斗西门庆法,打蒋门神有打蒋门神法,浑身有解数如此。舒尔茨和姜戈的猎杀也如此,不同的对象有不同的杀法,从小镇治安官、从大约翰哥仨杀起,再到糖果庄园大开杀戒,各各不同。舒尔茨对待姜戈起初或许有点私心,后来战友袍泽情深,还帮姜戈去救老婆——这里其实不通,因为那时候黑奴之间很难通婚,奴隶主只将最强壮的男女挑出来,交配生下强壮的黑娃,爱情在黑人那里是个奢侈品。但只要想到这是昆汀的作品,那么出现什么妖娥子也说得过去了。当时有个观众就说舒尔茨无私无畏,真像个白求恩,其实这是有历史渊源的:1832年,废奴人士成立了“美国反对奴隶制协会”,为了帮助黑奴逃往加拿大,他们有个“地下铁道”,曾将4万名黑奴安全秘密地送往加拿大。舒尔茨身上也有这种侠义精神,行走江湖不就讲个“义”字嘛,所以可以为了姜戈以身犯险,最后死也死的蹊跷传奇。维特根斯坦说“不要玩弄一个人内心深处的东西。”糖果庄园主卡尔文·坎迪就以胜利者的姿态在玩弄别人,舒尔茨仅仅因为不愿和这个讨厌的人握手,就拔枪相射携手去哉——这是在信念的针尖上跳舞,又是在尊严的悬崖边决绝。舒尔茨和卡尔文这两个大佬死得太突兀了,我们一点心理准备都没有,哥俩就挂了。

全片大段大段的扯淡、舒尔茨马车上的大门牙、姜戈穿套换套的酷装、卡尔文对黑人头骨的科学分析、憋不住的小幽默……这些都是昆汀拳法,有的貌似无厘头,一招一式确有深意,你看得懂也好,看不懂也罢,他从不强求只顾埋头玩自已的,偶尔抬头觑你一眼,牙缝中即闪出一道刀光!蒙面“骑士”们在热烈讨论面罩小孔的那一段,让人忍俊不止,但这在片中只是闲笔,没什么意思。记得阿城说过:“好文章不必好句子连着好句子一路下去,要有傻句子笨句子似乎不通的句子,之后而来的好句子才似乎不费力气就好得不得了。人世亦如此,无时无刻的聪明会叫人厌烦。”那么这些就是傻句子和笨句子,平中见奇,然后在平静中暴烈开花。

清代画家石涛看书画,有个硬指标,要求“精神灿烂”。昆汀的影片就精神灿烂,不管你揣了怎样的深沉心事去看,毛孔肯定会张开,内分泌肯定会加快,心房里溅起的都是一朵朵欢悦的浪花。最后说一句,这部影片有的翻译成《被解放》,有的翻译成《被解救》,私下认为“被解放”更为大气,被解救的只能是一个人质,被解放的却是一种精神。姜戈在片中留下一路艳屑,最后从马背上卸下马鞍,杀向糖果庄园,自由地绝尘而去……

《被解放的姜戈》观后感第2篇

昆汀沉寂三年后以一部意大利通心粉式西部片回归 昆汀的鬼才口碑加上韦恩斯坦的强势发行, 《被解放的姜戈》在85届奥斯卡上荣获5项提名, 并收获最佳原创剧本和最佳男配角两项大奖 对于我这样一个昆汀粉+西部片迷来说, 对这片子早都望眼欲穿.

终于, 在北美公映后的三个月美版蓝光偷跑了(原定4.16北美正式发行). 昨晚下班后早早回家, 用膳, 沐浴, 更衣就差焚香了, 只能点盘蚊香意思一下. 片子故事很简单, 就是一部向塞吉奥·考布西致敬的传统西部片, 这回昆汀没有在叙事结构上大

片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角色无意是克里斯托弗·舒尔茨饰演的赏金猎人金·舒尔茨, 看过本片的人肯定会觉得奥斯卡最佳男配角是实至名归. 舒尔茨这次实在有点抢戏, 风头完全盖过影帝杰米·福克斯和万人迷莱昂纳多·迪卡普里奥. 由于《无耻混蛋》里纳粹军官的形象让人映像深刻, 起初对于舒尔茨这个人物我一直是抱着怀疑态度的, 以为他是需要一个帮手或者说背后再下很大一盘棋. 但随着剧情的发展, 从舒尔茨医生不厌其烦地用好几分钟,给姜戈讲他老婆名字的寓意出来开始(布鲁姆希尔达是被众神之神奥丁关在山顶的女儿,最后被英雄救了), 再到黑奴达达尼昂被狗咬死时的动容表现, 再到计谋败露后花一万二千美刀赎回姜戈妻子, 以及最后因为对厌恶黑奴制度价值观的坚持,宁可火拼而死也不愿握手. 我终于懂了, 舒尔茨医生看似玩世不恭, 游戏人间, 实则是一个白求恩式的国际自由主义战士. 原来, 昆汀也会去塑造一个符合主流价值观的经典西部英雄, 虽然他有那么点昆汀. 再回到舒尔茨的国籍德国, 相信这也是对二战纳粹德国的犹太灭绝政策的一个嘲讽.

再说说莱昂纳多扮演的大反派卡尔文·坎迪, 一个典型的装B, 愚蠢, 暴虐的富二代农场主. 既喜欢别人称呼他Monsieur (法语:先生, 我google的), 却又完全不懂法语; 还喜欢用《三个火枪手》里的人名给黑奴起名字, 却又不知道大仲马是个黑白混血儿而备受非议. 戏里小李给我印象最深的是两次微笑, 第一次回头微笑, 装腔作势故做绅士之态, 第二次则是皮笑肉不笑, 阴险毒辣小人得志之姿.

当然还有杰米·福克斯扮演的所谓主角姜戈. 一开始, 姜戈是个彻彻底底的奴隶, 身体和精神上都是. 出场时的姜戈对压榨黑奴的白人已经充满仇恨, 但也只是单纯仇恨, 这是黑奴的共性, 他并不知道怎么去施放仇恨或者改变自己. 直到在舒尔茨的怂恿下, 猴子似蹦

最后当然要说说, 人见人爱的”杀手朱斯”塞缪尔·杰克逊扮演的黑人管家, 真是奴性深入骨髓, 贱的可以, 但受限于剧本给他的表演空间不是很大, 没有成就”朱斯”那样的一个经典角色. 说完戏里的人物, 再掰掰昆汀电影的另一大看点恶趣味. 昆汀这次又不老实了, 在《被解放的姜戈》里出来客串了一把. 他贱贱的脸出现在镜头上的时候我就在想, 这回你想给自己设计一个怎么样的死法, 难道又要被踩爆蛋蛋? 果不其然, 一个见钱眼开的2货被自己的炸药炸的只剩下肉渣渣了, 虽然比踩蛋蛋要那么和谐一些. 不过蛋蛋情结是一定要有的, 姜戈被倒掉的几个镜头, 我不得不说杰米·福克斯的蛋蛋有点大, 屌丝有那么点多-___- . 看的有点蛋疼了? 那就对了, 昆汀又玩上了”蛋碎”也就是”屌已炸”, 还嫌不过瘾的炸了两次. 至于西部片里最常见的, 对峙, 枪战, 双枪, 单手快抢, 血浆什么的一个都不能少, 还有类似《无耻混蛋》里卡通大烟斗的卡通大牙齿. 昆汀实在是个愿意讨好影迷, 也擅长讨好影迷的怪咖导演, 岁月催人老, 充满锐气的电影小子转眼也到知天命之年. 五十年弹指一挥间, 大哥您少玩点多给咱们拍点好戏, 别让我们一等等三年了行不.

不知不觉说了这么多, 高考作文之后好像就没这么用心写过一篇文章了. 看到这, 肯定会有人觉得这是昆汀脑残粉的甜菊之作. 不过我想说的是, 咱们只是影迷, 给电影评分道不足那是影评人的事, 咱毕竟没本事靠写影评月入六万不是? 影迷喜欢看电影之余, 看看影评, 出发点应该是分享观影心得和一些奇闻异事来增加观影乐趣, 让不喜欢这部电影的人找到一个欣赏电影的角度, 而不是单纯为了语不惊人死不休的标新立异, 标榜自己的特立独行, 又或者为了满足自己的后现代主义的空虚情怀和洞明世事看透人生的新批判主义.

很喜欢这句话, 一部电影首先是一部电影, 它才是一部电影! 电影如果能做到商业和艺术完美结合, 那才是最好的电影!

《被解放的姜戈》观后感第3篇

当赏金猎人舒尔茨医生(克里斯托弗·瓦尔兹)带着他解救的黑奴姜戈(杰米·福克斯千里迢迢奔赴美国蓄奴大本营密西西比州最大的种植庄园,准备用计赎回姜戈妻子布鲁姆希达(凯莉·华盛顿)时,他们万万没有想到,本来精心谋划的计谋瞒过了所有白人奴隶主,到头来却栽在了一名老奸巨猾的黑人管家史蒂芬(塞缪尔·杰克逊)手上。

《被解放的姜戈》(后文统一称《姜戈》)前半段,睿智幽默、战无不胜的舒尔兹医生助姜戈成长为一名精良的赏金猎人,一路点燃着观众的.观影热情。以为凭借两者的黄金搭档,无论斗智斗勇,都会完胜贪婪残忍的卡文·坎迪。但在被史蒂芬识破后,里奥纳多·迪卡普里奥扮演的奴隶主首领卡文·坎迪不惜假戏真做划破手指,用彪悍演技驾驭这场转折戏时,两人已经完全落入下风。卡文·坎迪用血涂抹布鲁姆希达的脸颊,用锤子威胁敲破其头颅,姜戈和舒尔兹医生被迫掏出辛苦挣的赏金赎人。

请注意这场高潮戏的细节,它太关键,一步步迫近主题、揭露主题、且张力十足。

首先,卡文·坎迪在呵斥他们之前拿出一个黑人头骨,用当时流行的颅相学大段阐述人种的优劣,奴隶主们认为黑人就是劣等民族,就是让白人奴役的。他们甚至可以让奴隶生死相博,残忍度直追罗马角斗场,而随意处死、处罚、买卖黑人的行为在片中随处可见,鞭打奴隶和让奴隶戴脚镣的行径在他们看来理所当然,而对于白人,他们则是一副绅士外表,把酒言欢,他们把同族群才当人类看待,看到黑人骑马,惊讶之余,即使无可奈何也要吐着唾沫挑衅。这就是汉娜.阿伦特《极权主义的起源》里论述过的“种族主义阴影下,一切人类道德和秩序都得让步”,帝国主义、奴隶制度、社会阶层之分、狭隘民族主义无不植根于此。

昆汀·塔伦蒂诺正是借着这个大反派恬不知耻的吹嘘和威胁言论揭着种族主义的老底。

其后,自尊心严重受挫的舒尔茨医生借着大仲马的小说痛叱美国南方的蓄奴制度,他因在美国四处漂泊,一路见闻黑人的悲惨遭遇,此刻因恻隐之心加义愤填

但奴隶主是不会良心发现的。卡文·坎迪不仅嘲笑着医生的价值观,用握手这个交易规矩强调着“潜台词”:蓄奴合法,别来找茬;否则不惜损失一万两千美元,也要用枪爆姜戈妻子的头。若舒尔茨医生若忍气吞声,本可和姜戈带着布鲁姆希达远走高飞,义愤让他拔出了枪:“对不起,我实在忍不住了。”随着这句全场最飙最令人难忘的台词,他击毙了错愕的卡文·坎迪,随后也被杀死。

他为何要这样做?这出高潮戏的意义何在?在于借机道出主题:自由和奴性的天然对立,一个自由人是不惜用死来捍卫自由的。而一路受着医生言传身教的姜戈,直至这刻,终于明白了自由的真谛——没有决绝的反抗就没有真正的自由,这把反对被奴役的怒火终于自姜戈内心点燃,从 “被解救”直接升华到“被解放”。接下来就是昆汀最擅长的,主人公一路大开杀戒,毫不留情,宣泄着暴力美学。

看到这里时,我脑海里不仅仅觉得本片是对1966年那部意大利西部片《姜戈》的致敬,还想起了雪莱的诗剧《被解放的普罗米修斯》(即使两者英文中“被解放的”的词义,从字面上看并不尽然相同),以致觉得这部电影是两者一次较完美的结合:风格上,是对意大利西部片和剥削片的致敬,但主题上,如同19世纪人们对希腊神话的重新阐释来表达自己的启蒙诉求,昆汀在自己虚构的平行世界里,对自由和奴役也有着自己聪明的个人见地。

当然,昆汀思量的严肃主题,无意从宏观的历史叙事入手,更不想肤浅表达一大堆关于“人人生而自由且平等”的思想哲理,他需要一个商业外装,而有什么包装比一个动人的英雄救美的德国童话故事更打动人心?即使这个解救过程充斥着“昆汀标签”的暴力场面。

同时,以德国童话入手,随带解决了舒尔茨医生可疑的来路。罗杰·依伯特在他关于《被解放的姜戈》影评中说为了剧作方便而引入这个人物,称其为“天降神兵”模式。但我宁愿用另一种可能性来解释这个问题:1834年,大英帝国率先废除了奴隶制,整个欧洲当即跟进,而美国南方则到了1865年南北内战投降才废除奴隶制。

那么,还有什么比一个后来推行种族灭绝政策的国度来的人,作为代表来反对奴隶制而更有力的反讽呢?

另外在这段高潮戏之前,观众心中疑惑还有第二路径可解决问题么?法律框架下的和解和赎买?或指望奴隶主良心发现?但观众逐渐看到,即使彪悍如赏金猎人舒尔茨医生这样的主,也只能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干着替天行道的营生,无力应对受到法律和武力双重保护的奴隶主们。修正前的美国宪法保护着当时南方种植园这些奴隶主的利益,《独立宣言》对人人生而平等的表达并没惠及南方的奴隶们,执掌生死大权的一方不会主动让被奴役方分享权益。只能打破现行制度才有希望。

普罗米修斯把文明的火种带给了原始人类,而姜戈则把自由的火种率先带给了自己,随后更带给了罪恶的美国南方那些奄奄一息的同胞们。在他杀掉愚蠢低能贪婪的奴隶主时,被其解救的那些黑奴若有所思的眼光里,加上影片开始时,被舒尔茨医生解救的黑奴们干掉奴隶贩子的行径,让观众明晰了这种怒火燎原的前兆,再联想到片头字幕“南北内战两年前”的历史设定,观众就不难发现昆汀的良苦用心,暴力争取自由的正义性自此确立。

《姜戈》里最触动观众内心的,恐怕还数奴性的描绘。首先是那位旁观着奴隶竞技的被宠爱的黑人美女,一副打量姜戈不屑的样子,面对同胞残杀时无动于衷。接下来是更加穷凶极恶的黑人管家史蒂芬,“Nigger、Nigger”叫得比谁都欢,加上他深谙黑人脾性,竟成了奴隶主依赖的最好帮手,片中有个镜头,值得玩味再三:史蒂芬起疑心后,在书房里拿着酒等着主人步入,其安坐的神态和教训的语气,俨然和奴隶主平起平坐。杰克逊此处惟妙惟肖的表演宛如一面“照妖镜”反射着人性的最阴暗面,明明是制度受害者,却摇身一变,变成主人家最忠诚的走狗,心甘情愿压榨同胞,人为什么会变成这样?这不得不引起观众的反思和警惕。

最后说说昆汀主题和风格上的渐变。

《落水狗》

和《低俗小说》

里传达了昆汀早期最简单关于世界的直观感受,一种存在主义哲学——肮脏可笑的生活,命运受无意志行为的操纵;《杀死比尔》

和《金刚不坏》

慢慢加入了对爱、善恶的另类思索;《无耻混蛋》

和《姜戈》则开始不仅以个人体验出发开涮历史,还从更高维度去打量世界的多重涵义和历史的来龙去脉,可以肯定说,这标准着昆汀逐步向更高的职业目标稳健迈进。

再试想,就在五年前,谁会想到他会因为对极权主义、奴隶制的思索而陷入跟迈克尔·西米诺和斯派克·李的激辩呢?甚至因此在影史上还留下这么一句不公道但精彩至极的围观者评论:“Ford redefined cinema. Tarantino recycles cinema”(约翰·福特重新定义电影,昆汀·塔伦蒂诺回收利用电影)

昆汀果真只是“回收利用电影么”?《姜戈》已经悄然作了解答,重复的只是“暴力”这一永不过时的电影美学元素,纵马奔驰、快意恩仇、白花溅血,这些风格上的表达,昆汀毫不含糊,完全继承了约翰·福特、塞尔吉奥·莱昂内等人的西部片精神,可以回味片中两代姜戈的会面,无疑正代表着致敬和薪火相传。但更重要的是,昆汀并不拘泥于类型的约束,尝试种种可能,如同片尾已然自我解放的姜戈一样,直奔着创作上的更多自由而去,我相信,还有无限可能等着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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