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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才是历练这本书的观后感摘录70句

时间:2019-09-06 18:06

白岩松《痛并快乐着》读后感1

白岩松的《痛并快乐着》是我最近读的一本书。

我不知道,它算不算一本好书,因为白岩松虽然是一位优秀的新闻者,却怎么也算不上一位作家。然而,这又有什么关系呢?随着年岁的增长,读书于我,更多的是一种随性而遇的收撷。因而对那些词藻华丽,文言晦涩的东西逐渐望而却步,相反,更喜欢那种文风平实,说尽浮生百态,走入寻常百姓的闲言碎语。

手中的《痛并快乐着》显然不是白岩松的闲言碎语,看他的书,让我想起了与朋友的聊天。同样从事这个职业十多年,多年不见的老友相见,谈论的话题竟然还是学校、学生、考试、作业……那份十几年培养的职业习惯、思维定势早就深入骨髓,一见就滔滔不绝,一发而不收。那是因为对职业的投入。对自己职业同样投入的白岩松,向我们娓娓道来自己与电视与新闻的故事。

读这本书,让我又认识了一位值得尊敬的人。当然,白岩松报道的更多的是国家大事、国际大事,他所接触的事件不是震憾全国就是影响全球,他所讲述的人个个都是不平凡的“东方之子”。即便这样,那些曾经在电视中遥不可及的事件,似乎就这样突然立在眼前,让我也平添了一份莫名的情愫;那些高不可攀的人物,在白岩松的白纸黑字间变得那样可爱而鲜明。

“痛并快乐着”,是白岩松对自己从事这份职业的感悟,我想,也是我们每个人从事自己职业该有的感觉,如果你投入了,热爱了!

白岩松《痛并快乐着》读后感2

这次阅读,我倒是不想采用摘录谈感受的形式,因为在读的过程中,就有了触动心灵的力量。

当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栏目成为家庭生活的一角,其中的主持人,让我感受到其内涵的时候,他们主持过程中流露出的气质,让我从中受益。不得不感慨:媒体的力量还是很强的。

语言魅力是大多数主持人都需要有的,而随着语言流露出的思想和正气,渐渐让我感受到。

前一段时间到书店中,买了《痛并快乐着》这本书。读得过程,渐渐感受到语文课提及的“共鸣”之意。众人读书,反思各有不同。然而,读书过程中,有些共同的,在不同年龄段的读着与作者之间,有一些共同的感悟。在读过作者的书后,将心中的想法清晰化,对生活的意义又深刻了一层。

白岩松感受到三十岁后的阅读,是让人快乐的。随着读书的积累,我也感受到了阅读的快乐。上学的时候,是带有功利的阅读。如今,有工作,有家庭,有孩子,励志篇目,教育书目,英文原著,杂志……在一种自然的节奏中,去感悟,去摘录,确实快乐。

白岩松提到一位名家为晚辈记录日志的时候,我想想自己在灵灵出生之后的育儿日志,感慨做出的是一个多么正确的决定。他们的思想,也恰恰是我所思考的。以前想想渺小的自己,思想比较幼稚。可是渺小的人也会有大思想。呵呵……

当提及到AB血型的人的话题,也不禁让我感受到我关注自己血型的时刻,其中的话语出奇地相似。乐于思考的人,可能都会经历一条感悟生活点滴的路,只不过,有的人先经过,有的人后经历。

乐于经历的人,才会感受到思考路上不同的风景。

白岩松《痛并快乐着》读后感3

刚开始接触这本书,完全是出于好奇,好奇央视名嘴白岩松的文笔,作为主持人的他说得好,写的是否也很好呢?好奇他的人生经历,一个被贴上“睿智,才华横溢”的名人是否也像普通人一样经历过“低谷”?带着这些好奇和疑问,我踏上了《痛并快乐着》的旅程。

当我阅读这本书的时候,我的内心被那文字震撼了,没有过多华丽的修饰,平平淡淡的字里行间流露的真实,令人读起来恨畅顺。作为读者,这本书带给我的是点燃了希望,鼓起了追求梦想的勇气,使我不再在希望与迷茫中徘徊。

这本书记录了作者白岩松自毕业至今,十年里的经历与所见所闻所感,里面的一个个故事引起了众多读者共鸣。从告别校园到走进电视,流浪北京,从申办奥运到香港澳门回归,从遭遇洪水到环保中国,从理智情感到初为人父,都能体现出白岩松对生命的思考,对国家前途和发展的密切关注,就如他书中所写的“哪怕路上仍有很多艰难阻险,中国的明天依然是我们梦想中的中国”,对民众真挚的爱,也感受到了他踏进社会的十年,对自己状况的思考和实践中的努力拼搏,他书中讲到“我知道,我们这几代人是注定要继续在痛苦与快乐的情感中前行并奋斗。不管生命有多少种可能,我们终将是做铺垫的一代,但是,为了孩子,为了今日痛并快乐的共识,为了一种手拿接力捧的神圣感,我们只能选择对着未来说:是的,我愿意!”白岩松在岁月的消逝中不断的蜕变,成长,塑造了属于他自己的人格魅力。整本书是围绕着生命展开的,引导了我对生命的重新思考和审视,“走,就有希望”这简简单单但铿锵有力的几个字,重新点燃了我心中的希望,使我对人生价值观的理解得到了上升。

活在当下,痛苦是必有的,快乐是必然的。对于痛苦与快乐,白岩松是这么阐述的,“人生中,最幸福的事情5%,最痛苦的事情5%,剩下的90%就是平淡。但是这5%的幸福又使人们忍受了5%的痛苦,接受了90%的平淡。”在成长的路上,每个人都是磕磕碰碰的,在这个过程中,快乐是肯定有的,但痛苦也是在所难免的,两者永远纠缠在一起,一路并行着。高中三年,是我到目前的人生中最痛苦也是最快乐的时期。为什么最痛苦而又最快乐呢?那时的我,有着明确的学习目标,心怀大学,我用了三年时间去追求我的梦想,不断地努力奋斗拼搏。在这个过程中,我经历了很多很多的事情,也收获了很多不同的.感受,当你不顾一切为理想奋斗时,当你深信付出就有收获时,快乐而努力地拼搏着,但得到的分数与理想中期待的分数相差甚远的时候,你会感到那种努力拼搏的快乐与得不到理想分数的痛苦相互交织时,那种心情的落差和撕心裂肺的痛,而我始终相信不是现实在捉弄我,而是现实在考验我。每次考完试,等待成绩的那种焦虑的心情对我而言真的是一种痛,然而成绩公布时也永远是两种感受,痛与快乐。作为学生的我是如此,作为工作者的白岩松也是如此,他刚上主播岗位时因为发音不准也痛苦过,按照当时中央电视台的规定,主持人没念错一个字罚50元,他也屡屡受罚,甚至有时被罚光工资,还倒欠钱。“绝望到了尽头往往就是希望”,所有人在人生的历程中,都会感受到痛与快乐。

大多数时候,面对各种各样创伤,我不相信自己,但相信时间。不要过分放大痛苦,先把人生看透了,活着才有希望。

白岩松《痛并快乐着》读后感4

会选择这本书,是因为这本书的名字“痛并快乐着”,看到它我就有了看的冲动。“痛并快乐着”,作者会如何来阐述的,又是以什么形式来告诉我们的。翻着这本书足足看了一个多月,并不是因为细嚼慢咽、细细品味书中的精华,而是实在是工作忙,只能在午睡值班时抽点时间来看看,并没有化心思去体会,而只是在阅读时对某些方面感兴趣,有点触动,有点共鸣。

在《乡居一年:无所事事的历练》一文中,我看待了一个稚嫩的身影在毕业后为工作而忙碌的身影。如果当等待工作机会的你听到:“经过认真考虑和一些特殊的情况,你的档案被我们退回到学校了,我们不打算接收你了,请你回学校吧”这些话时,你会有什么表情;白岩松说如五雷轰顶,前面的路仿佛被堵死了。如果是我,我的眼泪肯定会先下来,拼命地问:“为什么,为什么呀?”会急得手足无措,不知该怎么办才好,会在第一时间内边哭边告诉爸爸妈妈,根本不会想会有其他的什么原因,而白岩松首先是到招考的老师处了解情况,知道了问题所在就有办法解决了。白岩松开始为只争取,他不懈的努力,终于可以到中央人民广播电视台工作了,那消息带给大家的是高兴和激动,从这里就可以看出白岩松成熟及稳重,遇到事情不急不躁,这是我们每个人都该学习的地方。好事多磨,白岩松的仕途并不是一帆风顺的,分配工作时,他被分到了《中国广播报》,对他一个学新闻的来说,根本是专业不对口。换成别人,说不定血气方刚,会和领导争吵,会闹情绪,哪怕是工作了也会产生抵触情绪,没有工作的动力。而白岩松却开始工作,虽说心有阴云,却带着冲动和干劲到《中国广播报》工作的,专业不对口但是白岩松会学习呀,只有对自己不放弃的人才会成功,只有努力的人才会有收获。正式由于白岩松的不懈努力,才会取得如今的成绩,如果当初他放弃了,还不知会在哪里工作呢?我觉得刚毕业的大学生一定要看看这本《痛并快乐着》,它会带给你启蒙,带给你触动,带给你动力的。

想当初,实习后我对园长说:“你们缺人吗?我留在这里工作吧。”我很顺利的在实习单位工作了,由于只是农村户口,一直没有转正的机会,家中贫寒,又加上自己的优柔寡断,让我失去了转正的机会,说真的,那时是多么的悔恨、多么的烦恼啊,看到一样工作的老师拿着比我们高很多的工资奖金时,看到她们评这评那时,一句话:“你是临时工没资格。”让我们灰心,让我们伤心,这时候的痛是没有这种经历的人无法体会的。可是大家看到的是依然欢笑乐观的我走在工作岗位上,其实,我内心彷徨、犹豫,多少次和小姐妹商量着去留的问题。结果凭着自己对孩子的热爱我留了下来,经过多少年,凭借着努力和机会我终于考上了公办教师,脱下了“临时工”的外衣,成了一名真正的幼儿教师了。我可以大声的告诉大家,只要我们通过自己的努力,我们一样也能成功。呼吁没有转正的姐妹们,加油吧!努力吧!相信你自己,你一定行的,今年不行,还有明年,痛是和快乐并存的,只有经历了痛,快乐才是真正属于我们的。

是的,我们每个人的心路历程是不同的,痛苦和快乐是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痛苦、快乐在我们心中起伏、交织,为我们的人生旅程添色,姐妹们,一起前进吧!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1

在这四角的天空下,无数命运的碎片相互碰撞,相互交错。在历史的岁月中,无数的人如尘埃般被风暴湮灭,只是,仍有人在活着,活着,在命运的缝隙中前行。只因为有美好让他们珍惜,有记忆让他们怀念。

福贵,他从富贵走向贫穷,他从虚幻的世界走入现实,家破人亡,没有了支柱的家土崩瓦解,而他,也被抓去不知踪迹。或许这只是一个平凡的开始,但在遥远的地区躲避枪林弹雨的他,是否会想到,有一个人,在每时每刻地思念他。

家珍,这个一直默默关怀福贵的妻子,这个与他命运息息相连的女人,同样有着坚强与执着。她一直在等待,等待丈夫回头的那一刻,等待与丈夫共同前行的那一天,等待着他们共同活着,走向命运的归宿。似那天空中无数流星划过,重重撞在黑暗中挣扎的社会。无数的火光从历史的扉页中迸发,燃烧着那不屈的心。

福贵、家珍,一位是暮然回首的男子,一位是坚强不屈的女子。他们都这样地活着,这样平凡地活着。在贫穷中,在饥饿中,在严寒中,每一次共同微笑,每一次互相关怀,每一次含泪回忆曾经的片段,然后笑着让泪流下。原来,在记忆中有这样一种力量,让他们不再孤独,不再畏缩。即使被命运的碎片扎得遍体鳞伤,即使生活被一次次悲哀淹没。人们聚了又散,散了又聚,而他们却懂得了生命的价值,好好活着。

生活是多变的,当我们为挫折而失落,为困难而烦躁,为打击而放弃,我们是否会想到,自己的背后,有着无数人对你的关怀,对你的付出。曾经,那些在记忆中飞舞的一个个故事,在记忆深处流淌的脉脉温情,让我们在一刹感动,让我们微笑面对明天。

临晚镜,伤流景,往事后期空记省。生、死,不仅仅如涨潮时的黑色巨浪,滚滚而来吞没了沙滩上的足迹。它所期待的是一次次破茧成蝶的新生,是一道道生命的脉络。

是那些情感的凝聚,使我们如此坚强。一如福贵夫妇,他们没有在时代中渐渐消失,而是用那平凡的生命,用那平凡的人生,去拥抱我们的心灵。

抬头去看窗外的金色阳光,澄明的天空映鉴着我们的青春。在无数美好的岁月下,有着我们奔腾的身影。

活着,活着!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2

在老师的推荐下,我读了《活着》这本书。读之前我听同学说,故事很悲惨。以至于在一段时间内,我以为它是一本普通的写农民悲惨生活的小说,讲述活着的不易。然而在我读了它之后,我有了全新的理解和感悟。

故事是以一个叫福贵的老人展开的,用第一人称的方式给别人讲述了自己的大半生。从他身边的人一个一个多起来,再到一个一个地离去,我感到难过,同时又觉得这样的生活真实又不可思议。真的会那么巧吗,身旁的亲人怎么会一个不剩地全部离去?然而,未来,是我们无论如何也不能掌握和确定的。

虽然生活很困苦,但是我能体会到他们有时的幸福感。正如作者余华在序中说:“我说在旁人眼中福贵的一生是苦熬的一生,可是对于富贵自己我相信他更多地感受到了幸福。”和贺拉斯:“人的幸福要等到最后,在他生前和葬死前,无人有权说他幸福。”幸福到底算是种什么?它不是一些物质,而是一种满足的,用心的感觉。在一生当中,在一生的暮年,怎样才能做到拥有福贵那样的真心与坦诚,无悔?

在余华日文版自序中,提到关于“生活”与“幸存”的辩解,面对问题:“为什么在如此极端的环境中,还要讲生活而不是幸存?它们之间的轻微分界在哪里?”答道:“在中国社会底层的人来说,它们就是一枚硬币的两面,代表了方向的不同。对《活着》而言,福贵经历了苦难,但是他在讲述自己的故事。只需要他自己的感受,所以他讲述的是生活。”

无论怎样,日子都会过下去,明天总会到来,也总会离开。它从来不会因为某些事而停下脚步,它永远均匀地前行着。就像现在的我刚考完期中,就像当初考完两天半的中考一样,惶惶恐恐地讶异着,十天前还发愁的考试,现在竟都过来了!何止一场考试,人生又何尝不是这样?

福贵倚在树下,慈爱地看着他的老牛,向倾听者诉说自己的一生——应该也是历历在目,恍惚之间就在眼前。活着,是那么不易,又是那么简单。它需要用心经营,用爱来呵护。我正活着,我感受着。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3

人的生死,到底能不能由自己主宰着?第二次读完这本书的最后一个字的时候,我这样想。

人的生死好像不是自己能主宰的。故事里的有庆、凤霞,一个为校长献血而死,一个因大出血而死。这一切,似乎来得是那么猝不及防。不经意间,死神举起了自己的弯镰,将人们带走。然后是亲人的悲伤与恸哭,呐喊与抱怨,世事无常,这样的一幕幕几乎每天都在上演。

但为什么有时候又有什么不一样呢?春生想活时,解放战争穿梭于炮火,命悬于一线,可他活了下来;他想死时,只是将自己的脖子挂在那个绳套上就结束了自己苦难的一生。这印证了福贵所说的“一个人命再大,要是自己想死,那就怎么也活不了”。

而福贵自己呢?输光家产、解放战争、人民公社一路走过来,他吃的苦受的累不比谁少,更何况还有双亲与妻儿都相继去世的心之创伤,虽然最后只剩他一个,可他毕竟是活了下来。为什么?因为他想活,所以从打仗到回家,从贫困到饥荒,他几乎是尝遍了人间的苦难,但他活着。他因为想活着,所以活着。

不,不是想活就能活,但想死却能死,所以说,应该把这个问题的答案总结成是——人不能完全地主宰自己活多久,在相同条件下,但若无天灾人祸,想活下去的人一定活得更久。所以说,我们要活着,就必须想要活着。一个健康的人若是整天为活下去没什么价值寻找论据的话,他大概不会比一个癌症晚期但勇于与病魔斗争的乐观者活得更久一些。病心,永远比病躯更加可怕。

我们要活着啊,活着可以与最亲爱的人交谈,可以见到最美的朝阳,可以听见这个世界上最悦耳的声音啊。

或许,这世上的天灾人祸有一天会降临到头上,但人可以被苦难消灭,却不可以被苦难打败。活着就有出路,活着就可以期待被黑暗暂时遮住的那些光芒。

要活着,想活着。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4

《活着》这本小说的自序中说过:“这篇《活着》,写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写作过程让我明白,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小说中“我”是一位收集民间歌谣的人,“我”以听众角色,听着一位叫富贵的老人讲述他的一生。在富贵的讲述中。我了解到,他出生在一个富裕的家庭,后来因为他好赌,把家里的田地,房屋全输光了,成为一个贫困的人。在他输光家产不久后,他爹死了,他的媳妇家珍被他的丈人接走了,家珍肚子还怀着一个孩子。在家珍走后,他,他娘和他女儿住在茅草屋里。为了生计,他去租了五亩地耕种。

在过了几个月后,家珍抱着孩子回来了,家珍生下来的是个男孩子,名字叫有庆。家珍回来后跟着富贵一起干粗活,跟他一样穿上粗布衣服,他的女儿凤霞还小,每天仍旧高高兴兴的生活,他娘帮忙照顾着有庆。就这样,一家人从富裕到贫穷,他们经历了生活的大起大落,明白了生活的不易。他们每天都勤劳的工作,努力的活着。看到这里,我以为人活着是为了责任,为了家人,为了获得更好的生活。

读完《活着》,我才发现一个人活着是不需要理由的和目标的。活着仅仅是为了活着,生命没有幸福或不幸之分。生命只是为了活着,静静的活着。小说结尾,“我”看着富贵和他的牛越走越远,独留“我”一人。那时,我明白了富贵他的信念,他心中无惧死亡,他生命最大的意义就是活着,在看尽所有生死后,怀着积极心态活着。

生活中,能够清楚记得自己所经历的苦难的人不多,能够清楚讲述自己的人生中的得意和落魄的人更少,富贵他是个活得很清醒的人。其实生活路上有很多困难,我们要调整好计划,脚踏实地一步步向前生活,要增加自己的才能,让我们在活着时,面对生活的苦难,才有能力去解决。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5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

福贵正是这样一个可悲的生者,他的一生其实是几万万人的缩影,中国近百年来经历的所有苦难都在他身上清晰地投射出来,他有着传奇般的人生,但你绝对不会希望拥有那样的传奇。

福贵当年是个二世祖,每日挥霍家里的积蓄,不知哪修来的福气讨了个贤惠的好老婆,是米行的千金,可福贵依旧吃喝嫖赌,不仅输光了家产,还气死了爹,老婆连同肚子里的孩子也被娘家接走了,只剩下他和年老的娘、年幼的女儿凤霞相依,这时的福贵才第一次体会到了生活的艰辛,万幸的是,家珍在产下福贵的第二子之后带着儿子有庆回到了他身边。然而福无双至,祸不单行。

福贵在为病重的母亲抓药的途中被国民党抓了壮丁,后被解放军所俘虏,回到家乡他才知道母亲已经去世,妻子家珍含辛茹苦带大了一双儿女,但女儿不幸聋哑,儿子虽机灵活泼,后来也因为县长夫人输血而意外死去。

之后福贵经历文革、大跃进、自然灾害,凤霞和其丈夫先后死去,凤霞产下的一子苦根也没有逃过命运的魔爪,最后只剩下福贵一个人,和一头与他同名的牛作伴,其中寓意深远,颇有些孑然一身的萧瑟。夕阳的余晖里,已然垂暮的老人驾着牛渐远,沙哑的歌声在土地的尽头缓缓升起——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合上这本沉重的蓝皮书,泪已湿眼眶,让我感慨万千的不止是主人公经历的种种悲惨,更因为他经历了这么多,却依然卑微地活下来,他所承担的已远远超出普通人能够想象的范围。

面对死亡,最痛苦的不是离去的人,而是被迫承受这一切的生者——他们不仅肩上多了一份责任,而且身边少了一个一同承担的人。但是,正因为如此,生者才要更坚定地生活,那是因为他们背负的,不仅仅是自己的明天。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6

活着!为谁而活着?为什么要活着?《活着》这是一本值得我们反复阅读,反复去思考的一本书,一本小说。

这本书让我读后,难以忘记,至今记忆犹新。

这位中国最享誉世界的作家——余华,他通过这本书叙述了一个人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对世界乐观的态度。《活着》讲述了眼泪的宽广和丰富;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讲述了我们中国人这几十年是如何熬过来的,在读这本书的过程中,我明白了人是为活着本生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

本书记述了一个名叫福贵的老人和“我”讲述自己年轻时无所事事,然后赌钱输光家产,一夜之间从富人变为农民,脱下绸衣换上麻布衣服,从一个游手好闲的阔少爷变为一个亲自耕种的苦丁,然后家人的死不断的向他袭来,自己的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家珍,万二喜,孙子一一离他而去,可是他自己却承受住了这些突如其来的打击,最终买下一头老牛,伴自己安度晚年,悠闲的回味自己的一生,看破这滚滚红尘。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在福贵身上,他被剥夺了许多东西,但唯一不能被剥夺的也只有活着的意志。这本书暗示着我们每个人无论受到怎样的灾难,都要勇敢的活下去,学会放平心态,看淡一切。《活着》确实被赋予太多的内涵,无疑是一种享受,它让我能更清晰地了解这个社会,了解人生的意义,也许是终生受益吧。

合上书,我似乎明白了许多,即使不能明白那些大人口中的哲理,但我知道不管发生什么,都要活着,即使不能看淡一切,也要活着,因为我是为自己而活着,即使自己在某些方面不如别人,也不能对自己失去信心。我就是我,是颜色不一样的烟火。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7

当看完朋友对《活着》的评论后,就有一股想要看看这篇高尚作品的冲动,我不知道作者在写时是怀着一种什么样的心情,但我知道作为一个读者,在品味这篇叙说一代人历程时的深切感受!

我总认为人世间最伤心的事莫过于亲人对你的不理解,当看完《活着》你会知道,人世间最痛苦的事是看着身边一个个亲人慢慢的死去,直到只留下你孤单的一个人....

我不敢想象,如果主人翁换着是我,我会不会继续生存下去,但是他却依然友好地对待世界,这种对苦难的承受能力和对世界的乐观态度,我想不是一般人能想象得到的。

当生活在80年代的我们还在为物质上的需求挑三捡四时,我们从来不知道上一代人为了生存而挣扎的情形;当我们还在抱怨命运的不公时,是不是也应该想想这世上更苦难的人,与他们相比,我们是不是更应该感到幸运呢!

人,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

当这个贯穿全文的引子让我扪心自问时,我却无从答起。在我脑子里,我仍然清晰的记得前几天报道的那位为钱财而贪污受贿的.官员,在法庭宣判前的那一番话:受贿巨款,只是为了下一代过得更好,再说,我所贡献的远比我所得到的多得多。这就是他活着理由吗?

当一次次邪恶的观念充斥着我们的大脑时,我们是不是应该冷静的思考一下人生的意义呢!

活着,就要善待身边的每一个人、第一件事,千万别为自己找什么借口,因为“人是为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所活着。”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8

利用了一周睡前的时间又重读了一遍余华老师的《活着》,余华老师用他哲学的思考为我们勾画出了血肉丰盈的福贵,艰难的近乎残忍的人生,福贵用他那悲剧的命运向我们讲述了绝望的不存在与活着的意义。

年轻时的福贵是纨绔、不羁公子哥儿,从家财万贯到输光所有的家产,到送走了身边一个又一个亲人,孤苦的走完一生的他,艰难的选择着“活着”,做一个继续与命运抗争的顽强的人。

在福贵输光了祖上留下的所有家产时,福贵的母亲这样对他说:“只要活的快乐,穷也不怕”。是的,活着对于我们每一个人而言已经是一种幸福,如果能够快乐的活着,那更是人生莫大的幸事。对于见证着至亲一个一个的从身边离去的福贵来说,活着是简单的幸福,一步一个脚印,即使是孤零零的走下去,也会有他所存在的意义。

文章最后,写到了福贵老人与老耕牛“福贵”相依生活。从此,两个老人在属于他们的土地上继续耕耘,全书的境界也在这微妙的刻画中得到进一步升华,在给了人们更多思考空间的同时,更深层次揭示了活着的本质意义,也暗示了人生在经历困苦艰辛,尝遍了所有的酸甜苦辣之后终将归于平静,就像暴风在汹涌过后终会变平静而祥和。

初次读完福贵的故事时感觉他是平庸的更许是悲惨的,待重读之时细细体味,其实他不平庸,因为他承受住了所有难以忍受的苦难,他还有强烈的活着的信念,他有着一股子与命运抗争不屈的精神。他是一个平凡的人,但他是拥有平凡中的伟大,他所承受的一切铸就了他的伟大,他的坚忍与抗争升华了他的价值,活着,就是他对命运抗争取得胜利的最好证明。

其实,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它们就是鞭笞我们的动力,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需要在最低谷的时候去抓住每一个让自己成长的机会,让自己不断进步,不断坚强,变成一个有经历、有故事的人。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9

活着,就是一种坚持。

——题记

在期中考试前,我读完了余华先生的作品《活着》。这本书语言平实,真实,但感情也很压抑,让人读完之后内心很不是滋味。

主人公福贵本是富家子弟,可爱好赌博,最终输光了家中所有的钱。因为这,他的父亲被他气死了。之后,他将他父亲卖房子得来的钱去还欠下的赌债,不幸,在回来的途中被抓去当了兵。等到他回来时他的母亲也已经去世了。

福贵有两个孩子,一个叫凤霞,一个叫有庆。有庆是他的小儿子,可令人难过的是,有庆学校校长的媳妇因为难产大出血,需要抽血,于是就把有庆的血抽光了,有庆就这样没了。他的闺女凤霞,小的时候因为发了一场高烧,变成了一个哑巴。后来,凤霞嫁给了一个城里人,叫二喜。可不幸的事情又发生了,凤霞因为产后败血症,生下苦根之后便去世了。二喜就带着苦根过日子,可之后因为一场工地事故,二喜也死了。苦根就跟着福贵生活。

福贵的老婆家珍最后也因为软骨病,走了。就剩下了祖父俩相依为命。但好景不长,一次福贵早早出去干活,因为心疼苦根没吃过豆子,便给苦根煮了一锅豆子,结果苦根吃豆子撑死了。到了最后,福贵偶然间看到了集市上的一头老牛,他觉得那头老牛像极了自己,便用自己仅剩的积蓄买下了那头老牛,并给它也取名叫福贵,他们一起活到了80多岁。

这本书讲述了福贵悲惨的一生,使人感受到了当时社会的真实。福贵的人生和家庭不断经受着苦难,到了最后所有的亲人都先后离他而去,仅剩下一头老牛和年老的他相依为命。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不仅仅因为它是一本好书,更因为它完美诠释了一种“活着”的人生哲理。是一本容易让人产生共鸣的书。非常好地秉承了中国人重“生”的观念,这是具有中国意味的小说,淳朴却极具震撼力。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10

作家余华的长篇小说《余华》,是一部关于一个小人物与他家人,在饥饿年代挣扎生存的书。

最初,书中主人公福贵是一个浪荡子,仗着祖辈积累下来的财产,整日游手好闲。有一天,他在赌场里把钱输光了,从此他们一家便过上了穷困潦倒的生活,而命运也再没有垂青过他。

《活着》的发生时间是在抗日战争到改革开放期间。每个时期他都会失去几位亲人,然而他却像石缝里的草,不管外界环境如何恶劣,他都顽强地生存下去。但命运弄人,当改革开放后,全中国迎来了春天,农民们也不例外(福贵在破产后成为了农民),开始包产到户了。可惜此时福贵的亲人都已经全部逝去了。

可以说福贵的命运是悲惨的,他为活着而苦苦奋斗,但最终却孤独终老。我认为国家命运和个人命运是密不可分的,国家贫穷,个人也只能苟且偷生,就如本书里的福贵那样。虽说年轻时确实放荡,但贫穷让他认识到了生活的艰辛,他从此艰苦地当牛做马。余作家是这么形象地比喻——他要让鸡变成鹅变成羊变成牛再变成马。(注:这里是把财富比作动物)然而“吃大锅饭”却让他好不容易积攒下来的“马”又付之东流了。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虽然福贵经历了赌光家产和再度破产,这些都让他活下去的信念更加坚定,且他也算逃过了一劫。而当初赢了他的家产的龙二,却因为“地主”这个名号而被杀掉了。

《活着》这本书告诉了我们一个“为活着而活着”的道理。即使福贵赌输了全部的田地,但是他为了活下去而放下面子,厚着脸皮向龙二租了五亩地,从地主降为农民。苦难促进了他的成长,成熟了他的心智,让他懂得:也许前方仍然一片灰暗,但只要自己还有一口气在,就要将生活进行下去。这就是“为活着而活着”的精神,这就是中国老百姓的坚韧不拔。

活着就会有希望,有句古话说“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为活着而活着”,看似简单的一句话,在动荡年代里,活着就是一种胜利,并且生命的意义就在于生生不息。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11

以哭的方式笑,在死亡的伴随下活着。

作者余华这样解释“活着”: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所以《活着》的主人公徐福贵在谈到死去的亲人的时候,“眼睛里流出了奇妙的神色,分不清是悲伤,还是欣慰。”徐福贵活着,好像就是为了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

在这出关于残亡的戏剧上演之前,他夜以继日地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间由阔少爷变成一文不名的穷光蛋,而他的父亲,在亲手处理掉所有的田产之后,死于由老宅迁到茅屋的当天。破败前的少爷不懂得伤心而破败后的福贵没资格伤心,因为他已经成了佃农,佃种着曾经属于自己的五亩田地。

此后的日子里,他亲手埋葬了自己的儿子、女儿、妻子、女婿和年仅7岁的外孙苦根。他身边的人一个个死去了,而他却没有这种“幸运”,他只能活着,因为这是他的命运,一头牛在犁完所有该犁的地之前,一个人在挑足他应挑的担子之前,上天是不会让他的生命提前逃离的。在失去了其他的亲人之后,福贵与苦根相依为命,他们共同的心愿就是攒钱买一头牛。

钱终于攒够的时候,苦根却已经死了。福贵一人买回了牛。那本来是一头正要被宰杀的濒死的老牛,它已经干了很多活受了很多罪,就算不杀它恐怕也活不长了,但是,因为不愿看着老牛在哭,早已不再会哭的福贵买下了它。起个名字也叫福贵。

一过10年,“两个老人”——徐福贵和老牛福贵——居然都没有死,他们活着。福贵赶着福贵去犁田,在吆喝福贵的时候嘴里也喊着所有死去亲人的名字,好像他们也都是些驾着轭正在埋头犁田的牛。生活就是人生的田地,每一个被播种的苦难都会成长为一个希望。他们就是我们自己的驭手,不管身上承受着什么,不管脖子上套着什么,不管肩上负载着什么。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12

《活着活着就老了》是冯唐的一本随笔集。他在作家里是一个特别的人,因为他不需要以字谋生,所以字里行间就多了几分嚣张。翻看他的文章,不难看出他的才思敏捷和霸气侧漏,挺有意思。

这本书应该集合了他近十年的文章,分为四个部分:那些书,那些人,那些事儿,那些地儿。开篇就说这本小说整体水平低下,吸引好奇的你读下去。讲到好小说的标准,他说结构好的文章远比辞藻华丽的文章好的多,但是如果一本书能让你感动,那么文字、结构、才情神马的就都不重要了。

我仔细回想了一下,貌似中文小说里面我最喜欢的作家应该是张爱玲,国外的作家是村上春树,其余的只能谈得上某本书,谈不是某个人了。不过,我个人好像阅读中文小说偏多,是不是意味着我“整体水平低下”呢?呵呵,我想阅读是一件很私人的事情,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自有不同的妙处,不过我也确实需要补充一些外国优秀小说,因为我最近也发现,国外经典小说的结构都还是很不错的。

“那些人”这个篇章里面看得出来很大一部分是他为文学圈里的好友写的序言之类的短文,不过他描写这些好友时颇为生动,活灵活现,很是有趣,那些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的生活也颇有豪情,从这一点看,倒是有些文人的气质。

“那些事儿”收的比较杂,基本放不进去其他三卷的文章都搁这里了,有他给自己书的序言,后记以及一些随想。

“那些地儿”里描述的对象是他去过的国家和城市,写的最多的还是他的故乡北京和常住地香港。看的出来,他为北京而自豪,对香港的便捷称赞有加。

面对一本随笔集是很难写出框架式读后感的,况且也没有这个必要,毕竟是一些感性的文字,写在这里好像仅仅只是为了纪念:我读完了此书。最后要说的是,这本书值得再细读一边,为了体会那些有趣的句子。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13

作者写了小人物福贵,让所有的厄运都集中在他一个人头上,“千钧系一发”。那么,我们比福贵幸运或者是高兴不知多少倍的人,该如何“活着”还是为着身边的名利互相倾轧、争斗,还是为了蝇头小利、一时得失而斤斤计较苦日子向好日子过容易,那就倍加珍惜。

好日子滑到苦日子,也不能可是,但要象福贵那样不埋怨,活得真实。人总有一天会不活着,活着就必须真实。张贤亮感激生活,事实上我们每一个人都要感激生活。以平常心而平常地活着,这是每一个有职责和良心的人,都应当具有的生活态度。

有一句话说的很真实,那就是“情义无价”。情,就是亲情、感情、友情、感情,福贵的父子情、母子情、夫妻情、儿女情、战友情都表现得十分真实,当他输完了家产,想到的是家,当他被解放军俘虏遣散时,他第一个念头是:只要不死,就回家。

人在最困苦的时候、最无助的时候第一个闪过的真实的想法就是“家”,因为从“家”里能够得到无所不在“情”的温暖,无论你曾奉献过还是辜负过,“家”总是一个人的“避风港”。只要活着,“家”始终存在心里,且离“家”愈远,思念愈切。义,就是此生所尽的义务和所承担的职责。

福贵始终感到内疚,父母死了,儿女死了,妻子死了,他总觉得对不起他们,没有尽到职责,没有让他们过上好日子。如若人活着没有“义”的话,那么不就是白来人世走一遭了吗也许混蛋时象福贵那样满街胡闹一气,可这毕竟是属于福贵时代,离我们很久远,除非自我想从“牛”的日子硬要滑向连一只“鸡”都没有的光景,再说甚至连福贵都不如,难以承受接踵而来的挫折,说不定早已“红尘看破”一命呜呼了。

人,没有理由不活着,不管贫穷富贵,不论地位高低,真实地活着,活出个人样,才不白活。而支撑着自我活着的,是自我一颗善良的心。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14

《活着》讲述了一个悲惨的家庭故事。

主人公一开始福贵是一个富二代,后来迷上了赌博,结果全输了。他先是把家产输了个精光,“一夜回到解放前”,住进了茅草房,过着拮据的生活。

后来还算运气,和一位叫家珍的姑娘成了家,很快生了两个孩子,女儿叫凤霞,儿子叫有庆。可是好景不长,家珍得了一种叫软骨病的重症,人一点都不能动,只能躺在床上。又过了几年,刘县长的女人生孩子大出血,血型比较奇特,于是全县的学生都验血,结果只有有庆对上了。可怕的是抽血的医生不知道怎么,居然把有庆的血都快抽干了,有庆就这样莫名其妙地死了。

没过多久,凤霞发高烧,一不小心烧成了聋哑,真是祸不单行啊!两个孩子接连出事,对原本就艰难的家庭可以说是雪上加霜啊!家珍也病得更重了。可是到这里还没完,凤霞成年后嫁给了一个偏头,不久怀上了,生产的时候因大出血,也没了。家珍挨不了多久也病死了。一大家子只剩下一个主人公福贵、偏头女婿和外孙了。

后来这个偏头也在搬水泥板时被挤死了。后来几年,福贵和外孙苦根相依为命,艰难地熬着,结果有一天福贵犯糊涂了,煮了一筐豆子给苦根吃,唯一的命根子苦根吃豆子撑死了。

读完这个故事,感觉心情很沉重。这个家庭只剩下孤独的福贵了,徐家到他这也是断子绝孙了。从此就一头老牛陪伴着他了,但是他依然坚强地活着,可见福贵这个人命硬,生命非常顽强,而且能够看得开,心理调适能力强。

当然,如果当初没有迷上赌博,也许福贵的人生完全是另外一种活法,有可能会在“打土豪,分田地”时期,因为地主的身份而遭到横祸。所谓,一步错步步错,人生没有一点点悔棋的机会。我们要好好珍惜当下,尤其是要学好本领,改变不良的生活学习习惯,才能走好人生的每一步。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15

我在望不到边际的生活中茫然前行,心中浮现出余华的《活着》,这正是生活的本质。如海的眼泪,如山的压抑,如沅的热血,充满了力量。

那福贵的母亲的白发与撒手西去的愕然。这是面对的自己身边第二位至亲的离去。那福贵女儿的难产而死的痛,那福贵妻子的软骨病,那福贵儿子失血过多而意外而来的丧子之痛,还有那福贵的老爹含泪逃离了支离破碎的徐家……随着一支毒箭的打击,又一支,再一支的刺痛福贵那早已野哭决然的心。死者的死对于他们自己来说更像是噩梦的一场解脱,而痛苦的枷锁全部转而拷向福贵一人之身,除了心在眼泪里泡渍,还有生活的重担,活着的坚持。

伟大的人格也许就是一种潜移默化的力量。福贵的一生写满了绝望的不存在,面对着眼前的绝望之境地一点点地长大,渐渐脱去徐家少爷的光荣放荡,成就一个坚强乐观的农民。

这精神上的成长远比身体上成长珍贵得多,珍贵的力量,这来自于对活着的亘古不变的态度与信仰:人是为了活着本身而活着的,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人格强大。即心态与观念造成了福贵自我与外界如此黑暗的隔膜与保护,如山的压抑,如沅的热血,还有伟大的毅志,活着的希望。

他们说,人生不过一场戏,各人有各人的角色与台本,可福贵就是那偏要不服命不认命的坚韧不听上苍的调度,那满怀的倔强,那满腹的荒唐,那满怀发谥的期待,如若上苍发出死亡的调度也决不顺从!只要热血生命仍在骨头里嶙峋作响,就是要活着。拼死才能拼出活头来,总有信仰会排空而来,而来与活着的福贵相遇,走在尘土飞扬的道上,活着自己的人生。充满了力量,活着的色彩。

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

世上千千万万,老来风味,大抵都是在活着,谁都逃脱不了活着的欲望。生生灯火。明暗无辄。活着,哪怕只有一息尚存,也可千回百转抱有希望,真心不感到死之苦恼!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16

余华的小说好像都是以悲惨结尾,死是死,老的老。我看的小说里每一个主角运气都是那么背,那么惨的。

福贵一生下来就是锦衣玉食的少爷,可他年轻时偏偏不喜学习,爱赌把家产都败光,把父亲给气死,自己也从枝头被人打了下来,住到了茅草屋里。做着农活对着别人点头哈腰喊老爷,妻子也被城里开米行的岳父接回去。

后来在抗战时期被抓去当壮丁,认识了春生,他们靠自己的脑子活了下来。抗战胜利后,占了福贵败掉的财产的人变成了地主被枪决了。福贵回到家里,从村口看见了女儿——凤霞,边上还带着个小男孩,才知道这是他儿子有庆。家珍回来了。再后来,有庆死了,凤霞嫁了。

凤霞生孩子时难产死了,福贵那女婿——二喜在施工时被水泥板夹死了,家珍最后因为病,安静地死了。凤霞与二喜的孩子名叫苦根,也死了,五岁那年因为吃太多豆子撑死了。最后福贵的家人都死绝了,只剩下他一个人与一头老牛,孤独地活着。他悟出个道理:人存在这世间就是为了活着。

其实想想,如果福贵没把家财都输给别人,那么抗战后不出意外他是会成为地主而被枪决。如果他是个读书人,那么文革的时候他不单会被拷打,还会游街等。

福贵生命所剩的时间不多,他还是选择了活下去,竟还想到了自己死后要有人为他收尸。村里人都知道他要埋在村西,埋着他亲手下葬的亲人们的身边。我想,他是因为明白了,才那么坦然,死了就什么也没了。如果还没死,至少你还活着。

命运就像一把刀,你不知道它什么时划到哪里,随时有可能把生活划得支离破碎。其实我有时觉得福贵为什么没有自杀?面对各种打击,他就不绝望,没有想自己就抛下一切,一了百了!他是怎样悲痛,彻骨地痛,他需要有多大的意志才能熬过那段时间,做到如此坦然地接受一切。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17

这本书读完有一段时间了,记得有老师说过游记怎么写?就是你去过这个地方后,回去把在这里所看到的都忘记,然后再写。如今也没写到什么好的文章。

读完这本书后,有一个强烈的感受:“活着最重要”。当时还一度理解为:好死不如赖活着。福贵经历了人生的大落,经济上的失势,亲人的相继离世,他还坚强的活着。

在准备写这篇观后感时又翻开这本书第一章回忆一下。在输光家产后福贵的一生便就此落寞了。亲人在此后相继离世。家境大不如前。书中每个人都死的很惨,让我一度不再相信这个世界,很久后才从书中出来。

《活着》是要告诉我们如此社会,如此别离,福贵这样一个小人物认真的活着。每个人都死的很自然也很随意,也许这是那个时代的特色,有一百种死法,但我却想坚强的活着。那个时代,活着需要巨大的勇气,未来难以期,可每个人都却想要继续活下去,那个时代的人,比任何时代的人都渴望能活着。

当读到有庆因为救县长夫人而被抽血抽死,原本一个未来充满无限可能的孩子就这样在权势的手中葬送了。这段内容在还没有看书时同桌给我讲过。现在还能想起来,高三教室下午的课间,补觉的,做数学题的,做文综的,谈论游戏的,看书的。

同桌用红着的眼睛看着我,良久给我讲了这段,然后说那个大夫知道孩子即将要死并没有做任何抢救措施,而是说了一句胡闹。义愤填膺的说,大夫都不救死扶伤了,他们眼里只有权势。当我看到这段时,我也在想,救死扶伤的天职呢?现在想来,那个年代权势更容易弄死一个人,医生可以牺牲一个人而自己活着,可以救活跟多的人,这样的小牺牲不算什么。

那个年代能活着是巨大的幸运,他们比任何时候都渴望活着,但生命却是那么的脆弱。一直以来没有很懂,在如今提笔写下时多了更多的思考,在那个吃人的年代活着不易,可是他们更愿意活着。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18

余华是当代著名的作家,虽然他所写的作品不是很多,但是本本都是经典。《活着》,就是他的一部代表性的作品,今天读完后,我的心情久久不能平静,就想把心里的想法一吐为快。

本书的主人公,福贵,是一个富家的少爷,但是又因在外吃喝嫖赌,把家里的105亩地都输给了龙二。他爹也因此被他气死,他为什么要活着?他人生黯淡,为什么还要“熬”剩下的一天天呢?看完《活着》以后,这个问题曾一直一直在困扰着我。从苦根死后,他没有了随着已故的亲人,只买了一头老牛天天在一起,孤苦伶仃活在世上,像其他农民一样劳动着。

他的一生也是处处经历坎坷的,赔完了地后,父亲被气死。只得和母亲妻子和女儿生活。最后母亲得了重病,福贵去城里给母亲买药时,又被抓壮丁。几年后,遇到解放军,回到了家乡,而母亲已经死了,女儿凤霞也因病变得聋哑。

后来,儿子有庆,因为县长的夫人生孩子大出血缺血,可是其他人的血型对不上,只能抽有庆的。但是大家都想着救活县长的,谁还会管有庆呢,最后有庆因为抽血过多而死。

凤霞后来嫁给了二喜,在生孩子时也因为大出血而死。福贵的妻子家珍也很伤心,三个月后也死了,二喜在工作时因为失误被水泥板夹死了,他的孙子,凤霞的孩子,苦根也因为吃豆子撑死了。这样,整个家庭就只剩福贵一个人了,他就买了一头老牛,给他起了自己的名字,陪自己度过以后的日子。

从这本书中,我知道了,只要坚持活着,活着本身的意义就存在希望。有人说其实在这个世上没有绝望的处境,只有对处境绝望的人,对于福贵来说他始终没有绝望。虽然身边的亲人接连离他而去,可是福贵依旧没有放弃生的希望。

生命的磨难最终会随着时间,渐渐的在记忆中消退。福贵的一生是非常悲惨的,可是当他老年时回想起自己的一生时,他并没有充满绝望。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19

“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灾难、无聊和平庸。

这是一个不同往日的假期,新型冠状病毒肆意横行的假期,我看到了生死穿行的病人和无畏逆行的白衣天使,这使我深深的触动。我开始思考生命的意义。活着,到底是为了什么?带着疑问我拜读了余华老师的作品《活着》。

活着是为了什么,或许我们许多人一生都在刻苦的思考这个问题,但真正理解的也不过是寥寥几个,余华借福贵的经历告诉我们活着就是一份信念,即使身处逆境,也要热爱生活。

《活着》用第一人称的口吻向我们诉说富贵的悲惨经历,年轻时他曾败落家产,不思进取,他也曾在炮火下体验生活的艰辛,才终于明白家的温暖。当身边一位位亲人的逝去,他才悔恨。只剩下最后的夕阳下那老人与老牛依偎的背影,最后老牛也走了。“少年去游荡,中年想掘藏,老年做和尚”的无奈或许是他对生命最好的诠释。如果你用心感受,你会发现他的悲惨经历中仍然有失而复得的喜悦与欢乐,他生活中的点点滴滴也曾让他欣喜万分。

在明白一切终究回不去了之后,他依然说”回去了,就得好好活着。“他的人生态度,令我敬佩,他永远相信生活是属于每一个自己的感受,而不是别人的看法。人是为自己活着本身而活着,而不是为了活着之外的任何事物而活着。这是福贵的信念,也是《活着》最打动人心的一句话。

导演常凯一家四口染病去世,可他的妻子仍在坚强地与病毒抗争,努力活着。29岁的彭银华医生殉职了,他怀孕六个月的妻子还活着,在不久的将来会产下他们的孩子。死者已以,生者如斯。在这一场浩劫面前,也许只有强迫自己接受事实,才能坚定性念好好活着。无论生活有多么打击,请不要忘记明天的太阳。

只有经历了生死离别,才会更加珍惜当下的生活。不畏将来,不念过往,活着真好。此为读《活着》的现实意义。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20

很早以前就知道有《活着》这本书,但一直没有找来阅读。近几天又经常听到读书会的会员们在讨论余华的《活着》,便到阅览室借来并急迫的读完。

《活着》的作者余华以第一人称的叙述方法,用冷静的、平常的笔调,用至真至诚的语言,向我们讲述了一位叫富贵的老人极其不平常的一生。

富贵是一个富有的地主家的少爷。年少无知的他,夜以继日的吃喝嫖赌。终于在一夜之后将庞大的家业全部输光。从一个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富家少爷,沦落的靠租地为生的佃户。巨大的人生落差,刺醒了他麻木的心。他开始孝敬母亲、关怀妻子、怜爱孩子。

然而,上天似乎注定要他为自己过去的错误付出代价。他去为母亲请郎中,却在路上被残兵抓了壮丁,被抓后母亲病死。以后他的儿子有庆在为学校的校长献血时,却被不负责任的医生酬谢过量致死。他的女儿凤霞死于产后大出血。他的妻子家珍在两个孩子去后也撒手人寰。他的女婿二喜在一次搬运事故中惨死。剩下和他相依为命的外孙苦根也因贫穷,吃豆子被撑死。亲人相继的离开了富贵,孤独的富贵买了一头和他一样老的牛为伴,继续活着。

富贵只是千千万万那个年代中的人物的一个缩影,默默的忍受着这一切。我们可以体会到人世的残酷与个人的渺小。作者在《活着》韩文版的自序中这样写道:作为一个词语“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力量,它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喊叫,也不是来自于进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

忍受,成为生命给予生活的一种状态,是活着的一个必须条件。但是忍受需要力量的支撑,爱的牵引。如果在忍受之中看不到希望,感受不到幸福,那么,这种活着的方式也是不能忍受的。

其实活着是一种证明、一种历练。活着就是一种修行。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21

一个人,一场故事,一世遭遇,成就了《活着》。富贵的苦难,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他从一个富家少爷,沦落到贫苦农民;他气死他爹,输光财产;他的儿女死了,妻子死了,女婿死了,外孙也死了,可他却还活着,孤零零的活着。

当在黄昏的田野上,富贵和他那头老牛耕耘在田地里,富贵对牛叨絮的那席话差点让我怜悯的掉下泪来。我觉到了余华的残忍,他为什么要让富贵活着?没有了亲人,没有了爱,只有大半辈子数不尽的苦难,富贵活着的意义何在?人到底为什么而活着?

当福贵看到赌的倾家荡产的龙二被毙掉的那一刻,庆幸的是福贵,后怕的也是福贵。他庆幸,是因为被毙掉的人不是自己。他后怕,是因为被毙掉的人本该是自己。命运是未卜的,生命是脆弱的。败家子的自己气死了爹,他知道,自己害死了一个生命;当被抓去拉大炮的自己回来没有看到娘的最后一眼,他明白,生命原来如此脆弱;当他的家人一个个死去的时候,他懂得,活着不易,活着有多好!

种地的艰辛,让他体会到活着的不易;公社的磨难,让他感受到活着的美好。活着就幸福,再艰难,只要活着那也是幸福;死亡是痛苦的,再好的墓葬,那也是痛苦。当富贵的家人一个个离自己而去的时候,有痛苦,但更多的是珍惜,珍惜自己现在还具有的生命,他知道,活着有多好。

余华《活着》的自序:“作为一个词‘活着’在我们中国的语言里充满了力量,他的力量不是来自于叫喊,也不是来自于攻击,而是忍受,去忍受生命赋予我们的责任,去忍受现实给予我们的幸福和苦难,无聊和平庸。”这里有一个关键词时“忍受”。可见余华笔下的富贵面对生命的苦难与绝望只是忍受,没有反抗,更不用说蔑视。也许有人不怕死,但他一定不想死;也许有人想要死,但他一定不愿意死。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22

他坐在田埂上,佝偻着背,右手里拿着烟袋。瘦骨嶙峋的身子比田边残叶还要单薄,满是泥土的裤脚被卷了起来,两只脚踩在地上。老牛在他的旁边“哞哞”的叫着,他的眼中闪着旁人看不透的亮光。

身在动荡的年代,福贵无法改变时代带了的灾难。走过解放战争,熬到包产到户,这其中大大小小的各种革命,福贵总是归在了“受害者”一类。

人越是活得艰苦,就越是艰苦的活着。“悲惨”二字足以概括福贵这苦难的一生。出生在一有钱有权的家中,可因顽固,他成不了大器。而正因为他的顽固,他的父亲被他气死;因意外被选为征兵,未能见得母亲最后一面;儿子有庆,为救县长夫人而死在医院;女儿因难产而死;女婿在这之后也因事故而去;就连外孙,也因吃豆子而撑死。到头来,终是一人孤独而存,寂寞独行…

也许因为这些数不清的苦难,他才能用心去感受在时光的夹缝中那微小的幸福。

最终的他没有过上荣华富贵的生活,但是他活着的一生,全是故事。由盛转衰的家业,度过文革,熬过大跃进,经历了白发人送黑发人的悲楚。他无能为力,但走的一生,全是他的历史。

他走过了曲曲折折的一生,埋怨着命运的不公,为活着而活着。可是却从来没有想过因为他以前贪于安逸,贪于享乐才会当灾难来临时感到命运世道的不公。

如果年轻时的他,戒了赌瘾不当赌徒,不再败光家产,重操家业或者在当解放军和领盘缠回家的两个条件中,他选择前者,这样他可能就不会再有后面一系列悲惨事件发生。可惜,他从不直面人生,他选择了逃避。

我们每个人活着,都有着或远或大的目标,有着奋不顾身甚至倾尽所有想要追求的理想,可若只是单纯地只想喂饱自己,安安静静的在这个世界活着,日新月异的社会不会允许,而你自己也会被时代的不断变化给抛弃。因此,我们要去努力,去拼搏,让自己活的更加充实。

《活着》这本书的读后感23

亲人一个接一个的死去,福贵对生的渴望就一点一点的增强。也许他并不知道什么是“好”,但当他看到什么是“坏”的时候,自然可以做到“好”。这本身就是有意义的,只有活着才能去追求,去选择,去改变。

单纯的活着,才是人生最大的幸福,也是我们应该倾尽一生去追求的,但事实上没有人能够单纯的活着,欲望始终束缚着人的内心,无法摆脱的。

其实所谓的痛苦和欲望,都是我们的主观思想,如果真的可以把生存的意义上升到活着,便可以选择性的接受与不接受,甚至是选择性的面对于不面对,福贵这种经历过人世间极苦极悲的人应该就可以做到,宠辱不惊也好,顺其自然也好,随遇而安也好,不过这只是一种理想状态,生命并非一个绝对体,有些时候还是要根据自身的需求和外界的必然条件视时回归现实,基于现实做出自己的判断,给出自己的评价。

总之这都是一种对自己考验,对自己人生的一种参悟。

同时,福贵这种释然一切,对生死无所谓的态度也是一种悲哀。我们不能追求生死无谓,而是应该追求生死无畏,如果功利的为了活着而活着,放弃所有流泪的理由,甚至连一个借口都不给自己留,活在一个虚设的环境里,生活自然是枯燥泛味的,也是失去了其根本意义的。

有些人在有些时候是没办法的,就像福贵,经历了那么多,到最后他身边就只剩一头将死的老牛了,他一生都在选择,却一生都没有被幸福选择,只是悲哀,是他自己的放荡还有社会的动荡造就了他的悲哀。不说那些打着解放旗号的革命运动是否科学,我只看到了福贵这类人的真实的悲剧。

穷困人民是没有地位的,福贵一家的悲惨泯灭也并非偶然,有造成其发生的必然原因。那就是黑暗的社会对于穷苦人民的蔑视甚至是无视,他们的生死没有人在意,却要在不必要的时候被剥夺生存的权力。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

假期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好书——《童年》。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一样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明白,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我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之后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齐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十分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之后,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期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我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齐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应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用心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就应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齐努力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最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必须坚持到最后,不能够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努力,就必须能做好!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3

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4

今天早上,我看完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

《爸妈太过分》作者是英国的彼特·约翰森,彼特·约翰森是一名儿童作家,在他写过的书里,他最喜欢的是《幽灵狗》和《爸妈太过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获得了2004年北爱尔兰最佳年度小说。出版社是安徽少年儿童出版社。

《爸妈太过分》讲述了一个男孩路易斯与他的父母展开的“战争”。路易斯的老爸、老妈为了让路易斯完成他们的梦想,而不择不手段,他们把家搬到了苦读镇,并且帮路易斯转学。于是,老爸老妈的阵营里多了口水大王—校长,朽虫先生—班主任,射手女士—数学老师,这几员猛将。幸好路易斯斯的阵营里多了玛蒂,玛蒂不但教会了路易斯如何“训练”父母,而且还当上了路易斯的经纪人,帮助路易斯去展开自己的梦想。后来路易斯和玛蒂一起离家出走,去外面参加变成明星的表演,但是却失败了。令人惊喜的是路易斯的老爸居然来接路易斯和玛蒂。最后路易斯摆脱了苦读镇,开始了另一段平静的生活。

读了《爸妈太过分》这本书,我觉得路易斯的老爸、老妈真的太过分了!比我的老爸、老妈还要过分呢!想想看,我的老爸老妈不会给我报很多很多的兴趣班,也不会逼着我去实现他们没有实现的梦想。所以,我认为我比文中的路易斯幸运多了,虽然路易斯最后的结局与我现在的结局差不多,但是我觉得路易斯的学习自觉性比我强多了,这点我需要向路易斯学习。

最后,我觉得如果还没有看过《爸妈太过分》这本书的同学,可以尝试着看看。这本书的对话轻松又惹人发笑,同时又是倾诉现代家庭教育,给孩子呐喊的一本书。你可以试着读一读哦!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5

《一千零一个愿望》讲述女孩李力子,她虽然是女孩,但形象却是扑克脸,钢丝头,嗓门粗。上街的时候不止十次被当成男子汉。她有一个工作狂妈妈,一个至今音讯全无的爸爸,她渴望爱却得不到,假装可以骄傲的活下去。

幸亏一只叫李甲甲的小鸭子摇摇摆摆的走进了她的视野,从而改变了她的命运。小鸭子让她一步步蜕变成长,变成和世界、和大人抗争的勇气的女王甲。后来,李甲甲不幸夭折,失业又颓废的妈妈意识到自已在女儿心目中已经出局,醒悟的妈妈想找回自已在女儿心中的地位。而李力子也奋力背起同学们的一千零一个愿望,要让它们通通都实现!

这个故事的结局很悲凉,也很美满。每个人的心中都未免有一些伤感和失落。李力子和李甲甲一起度过了那么多美好的时光,我心里真为他们感到开心。李甲甲死后,我也像李力子样,悲痛欲绝。但是,这些痛苦和悲伤都属于李力子一个人,谁也不可以、没有权利抢走她的悲伤,她的难过,她的苦楚,她心中的失落和寂寞。辫子姐姐的心灵花园,把快乐与温情传递到了每个人的心灵。

我从中感受到了一个个美好而鲜活的事物在天地间闪耀;一段段传奇的经历在我心中萦绕;一份份亲情之友像一颗颗美丽的金是在人性中闪闪发光。亲情之爱、同龄人之爱、人与自然的和谐之爱,都让我沉醉其中。心中有恨,只会让人不再纯洁、友善,变得不可理喻。只有爱,才能改变一切。

让我们为爱而生吧!只要心中有爱,人间胜过天堂!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6

在这暑假里,我读完了淘气包马小跳这一整套书,但在这些书里我最喜欢淘气包马小跳系列之小英雄和芭蕾公主。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发生了大地震,住在望龙山上的爷爷奶奶好几天都没消息。无意中,马小跳发现报纸上小英雄居然是乡下的小伙伴“小非洲”,到医院一看,果然是“小非洲”。马小跳他们去看“小非洲”的同时发现了“芭蕾公主”,夏林果教“芭蕾公主”用手跳芭蕾舞,他们实现了“芭蕾公主”的梦想。“小非洲”病好了后,马小跳便把他接回了家。还有一件不可思议的事,就是马小跳七十二岁的奶奶一个人救活了二十一个人。

读完这本书后,我被书中“小英雄”和“芭蕾公主”的精神所感动;同时我也敬佩他们的精神。我要学习马小跳乐于助人,自强不息的精神。在以后的生活中如果遇到危险和困难要学习“小英雄”和“芭蕾公主”总是乐观地去面对。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7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书中万年龟说得很对,人,心老了可怕。心为什么会老呢?是因为许多家长常常以‘一切都是为孩子好’为借口,理直气壮地不尊重孩子,肆无忌惮地去做伤害孩子的事情,像书中的安琪儿,她本来是喜欢书的,可是就因为她妈妈一定要她读她读不懂的书,这样也许她会一辈子都讨厌读书了。

现在有很多大人不让自己的孩子拥有美好的、真正的童年。没有童年的孩子长大后也不让自己的孩子有童年。没有童年的人,就不会有一颗真正的童心,这样自然界也会随着人心衰老。没有童心的人,他所见到的一切都是没有生气的,老得皱巴巴的太阳,不再射出明亮灿烂的阳光;老得起皱纹的树,叶子是黑的,没有水分;河流是衰老的,河水几乎流不动,让人感到暗淡无边。而有童心的人则刚好相反,他们所看到的一切是多姿多彩、引人注目、光彩夺目的,长大后不会因为没有童年而遗憾。

童年是一片云彩,懵懂地度过了许多美好的时光;童年是一场梦,虚虚实实,一眨眼就丢失,当你丢失的时候才感到珍贵;童年像一幅画,色彩斑斓、流光溢彩。

让我拥有属于自己的童年,让我们在爱的呵护下长大,让童年变成我们一段真实、快乐、幸福、难忘的回忆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8

童话是一个美妙又神奇的世界,它里面有着许许多多美好的幻想。从小我就喜欢看童话书,每天晚上必定看着《安徒生童话》才能入眠。童话中的每一篇故事是那样的扑朔迷离、扣人心弦。它就像一块五彩斑斓的彩石,深深地吸引着我,使我爱不释手。

遨游在安徒生的童话世界里,首先映入眼帘的是一个丰富的大千世界。在这里有善良的王子、美丽的公主、可爱的小红帽、恶毒的女巫、卖火柴的小女孩、奇特的拇指姑娘、还有机灵的小矮人、丑小鸭……

这里是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它的每一个故事就像一颗颗璀璨的明珠照亮了我们每个人的心灵,时而让我欢呼雀跃,时而让我泪流满面;时而让我感慨万千。

在《丑小鸭》里,自卑的丑小鸭处处受排挤,受嘲笑,受打击。但它并没有绝望,并没有沦落,而是克服了重重困难,最终变成了白天鹅。从丑小鸭身上我感受到了外表的丑陋并不可怕,只要心中怀有梦想,不断地去努力,去坚持,去奋斗,就能成功。这使我想到自己,平时在学习上只要遇到一点困难就退缩,在生活上帮妈妈干点小事就嫌累,与丑小鸭相比,自己是多么渺小。

而在《卖火柴的小女孩》里讲述了一个小女孩在除夕夜,在雪地里卖火柴,虽然天冷得可怕,还下起了鹅毛大雪,但这个小女孩却薄衣赤脚坐在地上,她哀求着,希望有人能买她的火柴,希望早点回家能不挨骂。家人的冷酷,社会的无情,在她点燃了火柴幻想着自己和祖母幸福的那一刻,冻死街头。读到这里我的心流泪了,为什么整个世界也会像这漫天飞舞的雪花一样冷酷无情呢?小女孩实在太可怜了,而我生长在新时代,生活在一个幸福温暖的家庭里,吃得饱、穿得暖,玩得开心,我和卖火柴的小女孩相比,真是天壤之别!再想一想我的父母,他们每天都在辛苦地操劳着,他们早出晚归地工作,挣钱来养家,供我们读书,培养我们成为祖国的栋梁。他们任劳任怨,有时甚至不让我们做家务,对我们百依百顺,从不批评,更别说不让我们回家了。相反,晚回家还会让他们感到担心。如果卖火柴的小女孩生活在我们国家,我想她一定也能像我们一样,背着书包高高兴兴地去上学,坐在明亮的教室里听老师讲课;在大年夜里,也能和疼爱自己的家人一起吃团圆饭。

在《安徒生童话》里,我学会了友善地对待他人,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珍惜眼前的幸福时光,把快乐传递给每一个人。

《安徒生童话》伴我走过暑假,它像是一个精灵,又像是我亲密的好伙伴,时刻伴随我成长。它让我明白了许多道理,使我纯真的心灵被真情所感动,它更圆了我的读书梦!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9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 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

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

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

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

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 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做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0

今年暑假,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著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回到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我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我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个性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明白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必须做一个宽容的人。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1

今天,重新拿起木偶奇遇记,第一章,从前,有一位樱桃师傅,他有一个奇怪的木头,当时木偶还没来到这个世界里。第二章,樱桃师傅的一个邻居来了,别的邻居都叫他老玉米糊,他说:“你帮我做一个木偶。”樱桃答应了,说:“几天后你来拿。”几天后,老玉米糊来了,樱桃师傅给了他,这个木偶就是这本书的主角木偶。

我读了这两章,希望砍树工人叔叔不要再砍大树了,我们要种树,让地球充满绿色,变得更加美丽。

我觉得小木偶很可怜。原来的小木偶是个调皮、爱说谎、不喜欢读书的坏孩子,现在是个诚实又勇敢好孩子。

这本书让我深刻的明白了;要好好的学习,不要辜负父母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2

《草房子》是一本很值得回味的书籍,曾经看似很厚的,无谓诅嚼的书,今天我却爱不释手,更希望有续集的出版,因为我想看到更多精彩的故事,看似很不起眼的小故事,经作者的串联,却给人们留下了深刻的思绪。

想书籍中桑桑是一个小男孩,她喜欢做出一些夸张的事,而六年的小学生活却让他没齿难忘,在这六年中,他经历了无数感人的故事。

如果说是经历过才让他埋下了“爱”的种子。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3

今天,我读了《假如给我三天光明》介绍了海伦·凯勒的一生。

写了她一岁半的时候,一场病夺去了他的听力和视力,接着她又丧失了语言表达能力。七岁时,安妮·沙利文小姐担任了她的家庭教师,从此沙利文小姐便为她教了许多知识,在她的帮助下,1898年她竟然进了哈佛大学剑桥女子学校。让我佩服。

海伦·凯勒你太棒了,我要向你学习。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4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

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5

我读了一本叫《狼王梦》的动物小说,这是我第二次读它了,小说中的内容让我记忆越发深刻了。

这次重读,我还仔细地读了下作者的介绍,这本《狼王梦》是出自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之手。沈石溪原名沈一鸣,于1952年出生于上海,祖籍浙江慈溪,他于1969年初中毕业后便赴云南西双版纳插队,在云南边疆生活了18年,现为中国作家协会儿童文学委员会委员,上海作家协会理事,他主要以创作动物小说为主,创造出一系列以狼为题材的小说,已经出版的作品5百多万字,我在读小说的过程中了解到了狼的许多生活习性,觅食习惯,我问爸爸为什么作者会这么了解狼呢?爸爸说这是作者在长年的边疆生活中,对狼进行长期观察的结果,同时启发我说我们要在生活中仔细观察每种事物,了解各种事物,积累各种学习与生活的经验。

这本书中主要讲述了一只叫“紫岚”的母狼,怀着公狼“黑桑”的遗愿———让后代成为狼王,生下了“黑仔”、“蓝魂儿”、“双毛”、“媚媚”。然后辛苦地培育它们,想让他们成为一代狼王,但是都失败了,直到母狼“媚媚”长大后自己生下了新的小狼仔后,“紫岚”为了自己的后代不被金雕猎杀,与金雕同归于尽了。

“紫岚”为了完成公狼的遗愿,无论自己付出多大努力,多大牺牲,她都毫无怨言,从黑仔到双毛的培育,为了让自己的孩子生活得更好,让自己的孩子历练得更强大,她付出了自己的青春与血泪,甚至是生命。她的这种忍辱负重、不屈不挠的品质深深地感动了我,所以在整本书中,我最喜欢母狼“紫岚”。

从“紫岚”这位伟大的母亲的生活映射出我们的母亲是如何生下我们,又将我们养大成人的艰辛历程,我们要好好地学习,健康地成长,长大后成为有用之才,来达成母亲对我们的期望。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6

我最喜欢读小学生限时作文300字这本书,书里有几篇文章特别吸引我眼球。其中有一篇叫“从落叶中玩出新意”的文章,文章的内容是:作者和他的小伙伴们去公园玩儿,后来大家都觉得挺无聊的,就想到了用树叶来拼图案,大家都觉得挺新奇的,就答应了。伙伴们前后拼出了“金刚和老虎打架”、“兔子弹钢琴”等作品。

当我们无聊时,如果能把游玩玩得千变万化,这何尝不是一件好事儿呢?而且这篇文章以游戏为题材,很新奇。其实,写作文不就是要玩吗?

还有一篇叫做“一件新鲜事”的文章也让我刻骨铭心,文章的内容是这样的:一位男交警骑自行车违法了,本来车子应在公路的白线以内骑,可他把车骑到了那条白线外面。女交警罚男交警,还真是一件新鲜事啊4那个女交警会不会罚。可是,那位女交警用严厉的目光盯着男交警,还严肃地说:“同志,自行车应该行驶在白色安全线内,您过线了,按交通法规定……”那位女交警没有说下去,可能是因为女交警知道男交警也懂吧。男交警没有上去说好话,他的脸“刷”一下就红了,匆匆忙忙从口袋里拿出违约金,交给了女交警。好一个“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啊!

这本书里有许多感人的故事,也有许许多多新鲜的事件,还有许多看了会让人流口水的文章。这本书很吸引我,而且我还从里面学到了该怎样孝敬爸爸妈妈,怎样养鸽子,还有礼仪等等,真是受益匪浅啊!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7

暑假期间,我读了西游记这本书。故事里说的是唐僧师徒去西天拳的故事。

唐僧是如来佛祖选去西天的拳人,于是他就奉命去西天拳书。孙悟空是专门保护唐僧的,他是由花果山上面的仙石转化而来,他最怕的就是唐僧念紧箍咒了。而猪八戒却是一个又懒又好吃的家伙,原来是天宫里的天蓬元帅。因为酒后戏弄嫦娥,被玉帝贬下了凡间,最后也得到了应有的教训。沙和尚原来是天宫里的守卫,因为在蟠桃大会上偷吃蟠桃,被王母娘娘发现了,也被贬下了凡间。白龙马是东海龙王三太子变的。因为他烧毁了玉帝赐给的夜明珠,所以玉帝把他打入了天牢,幸好观音菩萨救了三太子,菩萨对三太子说:“你陪唐僧他们一起去西天拳吧。”

他们一行人,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经历了九九八十一难,历尽千辛万苦,走了十万八千里路,路上斩妖除魔,终于取到了真经。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大家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坚持就是胜利。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8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蝎灵,被蝎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携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19

当我津津有味的读完《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时,我被这本书的作者深深的感动了。

《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作者是美国20世纪著名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散文代表作。“它具有丰盈的情感蕴含、深厚的思想底蕴和独特的艺术魅力。”这是李学斌给海伦·凯勒这本《假如给我三天光明的》评价。

可怜的小海伦在出身19个月后便失去了光明和声音,从此,她的世界里只有黑暗与寂静。海伦·凯勒是可怜的又是幸运的,她的一位老师改变了她的一生——安妮·沙莉文老师,是她使这个盲聋女孩学会了说话。

如果我们失明了才知道眼睛的宝贵,就该在未失明时好好利用它,如果年老了才懂得开始珍惜时间,就应该在年轻时珍惜它!

同学们,让我们像盲人珍惜视力一样来珍惜自己的性命吧!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0

今年暑假,我读了美国著名作家海明威的小说《老人与海》。我十分佩服小说中老渔夫的意志,他让我懂得了一个人一定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才能获得成功。

小说描写的是一个年近六旬的老渔夫,在一次单身出海打鱼时,钓到了一条大鱼,却拉不上来。老渔夫同鱼周旋了几天后,才发现这是一条超过自己渔船数倍的大马林鱼,虽然明知很难取胜,但仍不放弃。后来又因大马林鱼伤口上的鱼腥味引来了几群鲨鱼抢食,但老人仍不愿就这样放弃,最终突出重围,将大鱼带回了渔港,让其他渔夫佩服不已。

当我读到“老渔夫想:这里离海岸实在是太近了,也许在更远的地方会有更大的鱼……”时,我十分佩服这位老渔夫,因为他这时已经打到了一些鱼,但他没有安于现状,而是向着更大的目标前进。再看看我们,平时遇到一点小困难,我们都叫苦连天。我们是祖国的未来,应该像这位老人一样胸怀大志,去追求更好、更大的目标。

当我读到“大马林鱼开始快速地围着小渔船游动,将缆绳缠绕到了桅杆上,老人右手高举着钢叉,在它跃出水面的一瞬间,竭尽全力地向它的心脏掷去,一声哀鸣结束了大鱼的生命,它静静地浮在水面上……”时,我的心也像一块大石头落了地。我非常钦佩老人那种毫不畏惧、坚持不懈的精神,虽然知道对手实力很强,但他没有丝毫退缩,而是迎难而上。正因为有了这种精神,老渔夫才获得了这场生死较量的胜利。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学习老渔夫的精神,做事情不怕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1

昨天,我和妈妈去上超市,妈妈叫我去选书,我看见《笑猫日记》,先选了一本看看,发现挺好看的,就买了一本。回到家,我迫不及待地看了起来。后来买下了全套。

《笑猫日记》说的是笑猫和马小跳以及朋友全家的故事。

笑猫会笑,很多心情,都是用笑来表达的。他会冷笑、狞笑、嘲笑、苦笑、皮笑肉不笑。他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他喜欢观察人,懂人话。笑猫为了治好虎皮猫的耳朵,经历了千辛万苦,采回了兔耳朵草,却被兔子吃了。

他明知道虎皮猫听不到,还是把自己的故事讲了无数遍,他的诚意让枯了38年的树发芽,让铁树开花,终于,笑猫感动了上苍,虎皮猫的耳朵好了。他最后和虎皮猫结了婚,生下了胖头、二丫、三宝、小可怜。小可怜瘦弱多病,在全家万般呵护下,她已经熬过了寒冷的冬天,就在春天来到的时候,死于一场突如其来的寒流。

我读到这些的时候,感动的流下了眼泪。

同学们,你们也看一看吧!一定会被笑猫感动的!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2

《鲁宾逊漂流记》是一本好书。这里面我读到了隐藏着文字后面的词。它们就是:勇敢,坚强,努力,坚持不懈……在鲁滨逊身上,我发现了强大的生存能力。

合上书,静静反思。我如果在鲁滨逊这个情况。我可能会怎么样?绝对不会有那么好的动手能力。甚至连活下去的胆量都没有。那为什么别人可以做到,我却做不到?这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

那么动手能力好解决,只要我们多做家务活。动手能力又怎么不会好。不仅动手能力要好,胆量呢?记住,在困难的时候,一定要鼓起勇气,努力向前。

《鲁滨逊漂流记》告诉我们困难来临,一定要动脑子去克服。只要有毅力,有志气,勇敢,就可以用双手换来果实。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3

在这个暑假里,我读了很多有趣的书,其中最精彩的要数那《三国演义》。

它讲了吴、魏、蜀三国之争,在故事中让我认识了:神机妙断的诸葛亮,老奸巨猾的曹操,小心眼的周瑜和心胸宽广的刘备等一大帮子人物。我最欣赏的是诸葛亮,他上懂天文,下知地理,还用兵如神!帮助他的主公刘备破敌无数,最后成就了大业。

我最喜欢的一篇是草船借箭。周瑜一心想害诸葛亮,想出一个三天做出十万支箭的不可能的任务交给诸葛亮办,一旦完不成就可以重罚诸葛亮。聪明的诸葛亮早就在心里盘算好了对策,用二十只船,几个帮手,利用晚上的大雾与大敌曹操擂鼓宣战。曹操以为敌军突袭又不敢匆忙应战,只好对着鼓声的方向放箭。结果诸葛亮满载而归,戏弄了曹操,完成了周瑜给的任务,把周瑜惊得目瞪口呆,对他的才华心服口服。看得我荡气回肠。

我以后也要像诸葛亮那样,做一个聪明的人。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4

《尼尔斯骑鹅历险记》讲了一个奇妙的故事:一个大约14岁的男孩,个子又高又瘦,长者浅黄色的头发。他很调皮,喜欢做恶作剧。

一个天气很好的星期天,调皮的尼尔斯被小精灵变成了非成效的小人儿了,尼尔斯骑着大白鹅,和大雁去了许多地方。也冒险了许多次!

尼尔斯和大雁联用车轮战术打败了诡计多端的狐狸,;他用魔棒黑老鼠打败了灰老鼠;他用尖刀勇敢的与抢劫的大鸟搏斗;他把鸟巢当船划;从猎人枪口下就出绿水鸭;他从熊口死里逃生;他把瀑布当滑梯玩……最后和雁群告别后,最后男孩又变回了原形。

读完了这本书我知道老尼尔斯的许多优点有勇敢、聪明、可以勇敢的面对困难,而且我也找到了自己最大的缺点那就是粗心,我以后要想方设法地把他改掉,我还很希望能像尼尔斯一样与动物去一次大冒险!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5

近些日子,我读了一本耐人寻味的书,名叫《草房子》,主要描写了少年桑桑刻骨铭心、终身难忘的六年小学生活,六年中,他亲眼目睹并参与一些看似平常,却又催人泪下的故事。读完这本书,我回味无穷,心里如同有一瓶柠檬水咕嘟咕嘟往外冒——-酸酸的。

最让我感动的是:一个名叫杜小康的孩子,家境从优越到贫穷,虽然他渴望读书,但迫于生计不得不退学,只能跟随父亲以卖羊维持生计,最终,家里的债还清了,但他家那令人骄傲的红门却被债主带走了……。我之所以喜欢这个细节,是因为我被杜小康那金子般的心深深打动了。虽然他只有12岁,但为了父亲的身体也为了给家里减轻负担,他主动放弃了自己挚爱的学业,毅然和父亲一起踏上谋生的道路,他多次因为思念家乡而悲伤不已,要么小声抽泣,要么放声大哭,父亲因为杜小康的哭泣心情烦燥而动手打了他,而杜小康在冷静过后仍向父亲道了歉。仅凭这点,就让我对杜小康心生敬意,如果是我,也许我会大吵大闹,永远不理父亲,和他相比,我是多么任性。

当他和父亲一起去卖羊的时候,面对人们的歧视和嘲笑时,他不卑不亢,依然挺起腰杆堂堂正正做人,并没有因为生活迥迫而失去尊严。回到家,面对债主,他亲眼目睹父亲将那庄严美丽的红门卖掉,那可是他们一辈子的遗憾啊!我想,杜小康那一刻会是怎样一种心情,愤怒?无奈?痛苦?不舍?还是遗憾?也许都有,但他却只是安静地坐在那里,用平静的心态映衬他高贵的尊严。如果是我,或许我会吵闹、会争辩,杜小康的这段经历让我明白处事平静也可以让人获得尊严。

读了《草房子》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一个人无论贫穷,还是残疾,都应挺起胸膛,敢于直面生知中的坎坷,不必过度地意别人的意见,努力提高自己的价值,做真实的自己,活出我们自己的尊严。

读一本好书读后感 篇26

“小念,你要记住了,等你长大以后,会有很多很多的泰迪,也会有很多很多的幸福!”林涛真是个伟大的预言家。小念16岁生日时真的得到了很多很多泰迪,淡蓝色的、粉红色的、海盗与南瓜的、毛衣与睡衣的、挂件与情人节的,那个来自美国的箱子像是把一辈子的幸福都给了小念。相比之下,那个有自闭症,成天幻想着一个不存在的茶色小熊的小念渐渐远去了……

这个女孩,她在冥冥中变得坚强,是泰迪熊将坚强的信念一点一点注入她的心中。在她还小的时候,父母的离异、同学的嘲弄、家境的贫寒就已经掏空了她弱小的心灵,唯一的支柱——那个姐姐送的茶色小熊也被爸爸偷走,早已经受不住打击的心灵又被那飞奔而来的三轮车恐吓一场。医院里,小念见到了林医生,命运发生了转折,她得到了医生送给自己的礼物——一只真正的茶色泰迪熊,这可不是臆想出来的。后来,她又得到了一只林涛送来的毕业生泰迪熊,直到最后的一箱子——霍雨欣送的小熊。这是多么美好的事情啊!

其实,每个人的成长历程,都是欢笑与辛酸交融的。在这个过程中,大家渐变坚强,破茧成蝶,不能承受住风浪的人则会成为最初的小念——无助到极致。不过,当我们遇到困难,感到无奈时,总会有伴我们度过辛酸的伙伴,比如说——泰迪熊。当我们不高兴的时候,他茸茸的身体是最大的安慰,胖胖的脸颊总是带着笑容,惹得我们呵呵直乐。

在小念心中,泰迪熊就是林医生,就是霍雨欣,也可能是阿彬。他们像一缕缕丝,交织起来,填充小念的心。还有那个游乐场,虽然杂草丛生,但是总有不被打搅的寂静,令人感到安全,比起喧哗的街市,好得多了。我想,长大的小念肯定得到了那个“小熊的家”,正如她得到了幸福一般。

命运——总是将幸福牢牢拽住,只有用坚强去感化它,让它松开手,自己才能得到幸福。小念,在泰迪熊的帮助下,坚强的活着,最终得到了幸福,当那个满满的箱子从美国寄来的时候,小念明白了林医生过去说的那一番话。

她幸福、幸福极了,像一个天使,站在正摇曳着幸福的花丛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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