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1
有一天上课,桑老师端了满满一盆水气喘吁吁地走进教室,问我们如果把报纸放到水里会怎么样?我们异口同声地说:“会——湿——”。我疑惑地想,咦,这么简单的问题老师都问我们?她把我们当三岁小孩儿了!
说着老师就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报纸按进水里,过了一会儿,又拿出来展开,让我们看,说:“同学们猜对了,报纸放进水里会湿,那你们相信我把报纸放进水里会不湿吗?”有的说:“相信”;有的说:“不相信”;还有的半信半疑。大家在下面议论起来……
老师用尺子敲了敲讲台说:“安静、安静,既然大家都有疑问,那我们就来做个实验好不好?”
“好——”,我们尖叫起来,说着,老师就拿出一只普通的杯子,然后又拿出一张报纸把它揉成团儿,塞进杯子里,老师说:“见证奇迹的时刻到了,我是二代刘谦。”
老师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把杯子按进装满水的盆里。我心想,难道报纸塞进杯子里就不会湿了吗,真是搞不懂。等我回过神来的时候,老师已经把报纸抠了出来。我惊讶地说:“哇,报纸完好无损哎!难道老师真的是魔术师?”后来,老师终于把谜底告诉了我们。原来在日常生活中空气也占有一定的空间,只是我们感觉不到而已。当老师把杯子扣进水里时,空气就进入了杯子里,这样空气就被留在了杯子里,把杯子里剩余的空间全部都占领了,然而,空气就把水阻挡在了杯外,水和报纸就被空气隔离开来了,这样报纸就完好无损了!
我恍然大悟地说:“哦,原来是这样啊!”
这真是一个好玩又让我们学到知识的实验!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2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了,伴着铃声,毛老师拿着一叠红色的纸走进了教室。
红色纸条开始按小组分发,教室里顿时议论纷纷。“评选十大最美人物?”第一组排头的小王同学疑惑地问。“是的。”毛老师边发纸条边说,“纸条大家都发到了吧,请同学们仔细看看这张纸条,接下来,我会给同学们看这纸条上人物的信出现息,如果大家觉得谁最善良,最乐于助人,那么,请在人名下面的框框里打上钩,切记,只能选十人。”
毛老师的话刚说完,大屏幕上就出现了最美人物的图片与资料。第一位是方髦髦,她在开化中学高一(14)班读书,20岁的她才110厘米,她双腿行走艰难,可她还是凭着自己的努力考上了中学,她是个踮脚触碰梦想的小“巨人”。第二位是毛师花奶奶,八旬的奶奶已经在衢江区黄坛口乡中心小学边摆摊买早餐了二十五年,她凌晨一点多起床准备早餐,早上五点多摆摊晚上八点准时收摊。她为了能让山里的孩子能吃饱点儿,不辞辛苦地工作。二十五年来,她的早餐一直保持着同样的味道,同样的价格。第三位是王雪园奶奶,她诚信辛苦还债十五年。第四位是朱小平叔叔,他是一位身残志坚的教学能手。接下来是吴素兰、周珍和严华安等最美人物,他们的故事都让我们感动不已。
接下来是投票时间。经过毛老师和我们的讨论,方髦髦、毛师花、王雪园、朱小平、吴素兰、周珍、徐建新这七位最美人物是必选的,剩下的三名由同学们自己选。经过仔细琢磨,我选了严华安等三名最美人物。
“叮铃铃,叮铃铃”下课了,有序地把纸条交给老师。
通过这节课的学习,我对这些最美人物更加敬佩了,我明白了只有从身边的小事做起,才能被更多人悦纳。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3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了,我的心里很高兴,这节课是李主任的课,要猜班上的同学,呵呵,这可是一次难得的一节可呀!
"起立,同学们好!"李主任发话了。"老师好!"我们也说。因为我们表现不好所以来了好几次!"呃,好,这一节课我们不猜班上的同学……"还不等老师说完,我就泄气了,居然不猜,那干什么,"这节课我们来猜你们熟悉的人!"原来是这样我还以为不猜了呢,我心里暗暗自喜。
"游戏规则:这个人可能是男的也可能是女的,可能是古代也可能是现代,也可能是虚幻的,也许是现实中的。你们有十个问题来问我,当十个问题回答完后,你们还有三次机会才这个人物的名字。这个游戏主要是考验你们的逻辑思维,你们的问题设置也得符合我的回答要求,是或不是。”老师讲完了规则后,我们也迫不及待的开始了。由于我们在这发面有所欠缺所以浪费了很长的时间。但是最后答案还是被我们才出来了------沙僧。
第二场开始了,老师写了一个名字,让我们来猜,我们非常的自信,毕竟一回生俩回熟嘛~!按往常一样,我们先说是男的吗,然后又是是古代的吗。虚幻的吗,老师的回答是:不是(就是女的),是(是古代),不是(是现实),比赛越来越激烈,我们在群找线索,后来叶宇翔,陈思宇,杨泽威说:"是不是帝王"老师说是的。
马上全班都异口同声的说:武则天,呵呵这还不简单吗,,女皇帝就一个——武则天,这也太简单了,可是好玩了只有一回,下课了。可是我们还想玩,就在那里和其他人玩,玩的有滋有味。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4
平静的课堂,有时却会传来窸窸窣窣的谈话声。静谧的桌面底下,有时竟有纸条在秘密传递。胆大的,有时明目张胆的在桌面上展现自己,老师还以为她在做笔记;胆小的,桌面下掩饰得不留痕迹。
说来复杂,实际上做来十分简单。而且这种情况可谓之“只要有学生啊,必定种种闲人闲事会出现”!而且不知怎的,无论老师如何严格,无论周围的同学多么认真,某些同学做这种荒唐可笑的事心安理得,我行我素;偶被发现,接受惩罚,誓誓旦旦地保证自己不会再犯同样的错误,惩罚后转眼就忘了,故伎重演。
虽然我知道他们这么做的目的是什么,但我仍不免要问这些同学们,你们怎么这么乐此不疲呢?虽然课堂不比玩乐有趣,但总归不是无趣之事,而且还可以让我们学到知识,何乐而不为呢?不要告诉我学习太没有乐趣了、太枯燥了,还不如和别人说话呢!别人为什么学得投入而有趣呢?为什么他们的成绩就比你好呢?原因很简单,你们因为这个理由而轻视学业,自暴自弃,别人或许这个理由动摇过信念,但他们为了梦想坚持了下来,没有放弃。所以才会出现,同在一个班级,同样的老师教,有的人成绩好、成长快;有的人成绩差、止步不前的情况。
不要说你实在控制不了自己,世界上有那么多人,难道人人都控制得了自己,唯独你控制不了自己吗?这只是你自暴自弃的借口而已,自制力这种东西,你努力拥有他,就可以很强大;反之,你放弃他,就会很弱小。
在此文中我不想点明他们是谁?我只想问问你们,你们在传递“课堂暗语”的时候真的轻松了吗?真的感受到趣味了吗?真的有意思吗?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5
前几天,我和同学在教室里玩猜谜。一个同学出了一个问题:“小明把鸡蛋从楼上丢了下去。为什么鸡蛋没有碎。”这可让我们想了半天,最后,他公布了答案:”因为鸡蛋还没有落地。”这可让我大吃一惊。
回到家后,我琢磨了半天。难道,只有鸡蛋还没落地这个答案么。带着这个疑问,我决定要做一场实验。
说做就做,我悄悄的在冰箱里拿了2个鸡蛋。准备先让1个鸡蛋“冲锋”,另一个鸡蛋“待命”。接着,我又拿了几块海绵和2个盒子。一些纸张。
实验开始了,我小跑到了三楼,准备对鸡蛋开始严格的"包装”。我先把鸡蛋用海绵包住,然后在盒子的四周铺上一层纸,将鸡蛋放了下去。最后,还又在盒子的外围裹上了“棉衣”。找好角度,我松了手,将盒子丢了下去。怀着一定会成功的心理。我冲下了楼,当我揭开鸡蛋上的保护层时,傻了眼。鸡蛋碎了。我的眼泪就要“哗哗”的流下了了。但我忍住了。决心开始第二次实验。
这次,我加了一项。把海绵在盒子上包住。然后再用塑料袋将盒子包住。还挑了一个自己认为最好的位置。才将鸡蛋丢了下去。
这次,鸡蛋可聪明了。它懂得了先在大树爷爷的怀里撒一次娇,然后才到防护栏姐姐的背上。最后才缓缓的滚落。
我怀着惴惴不安的心情下了楼。颤抖的将鸡蛋的保护层打开。
啊!鸡蛋没有碎。我高兴的叫了起来。
经过这次实验,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只要不放弃不退缩,成功就会向我招手向我微笑。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6
上了语文课,有些字是以前的画,几千年才慢慢进化。第一次写书法的时候,大家“画”得一团乱,老师说真的要正经八百,一笔一划写,才能写出好作品喔!大家都屏气凝神,完全注视老师和黑板,真的是太认真了吧!但上了语文课后,现在看书都自己读了,都不叫妈妈了,因为我已经会认字、识字了,这样才不用依靠别人了。
“哈哈哈!哈哈哈!”笑声此起彼落,大家笑得人仰马翻、捧腹大笑,这堂课就是最有趣的——自然课,自然老师说多种树对我们身体多多益善,我就说:“多砍树对我们也有帮助啦!”妙语如珠的自然老师狠狠瞪了我一眼,同学马上噤若寒蝉,知道情况不妙,我马上说:“我是开玩笑的啦,对不起!”“我也是瞪假的啦!”吼!真是“姜是老的辣”被老师的眼光吓得差点没屁滚尿流!
自然课也可以让我们认识大自然形形色色的昆虫,还有许多的小动物,和它们的生活习惯,真的十分好玩、有趣!接下来又是我最喜欢的体育课,赶紧做暖身操,准备“大开杀戒”啰!
“砰砰砰,砰砰砰!”大家你争我夺的打球,丢来丢去真好玩!大家的快乐无与伦比!“砰!”一个快速球,哇!班上第一强的人接住了,让我心惊胆跳,真的是非常的刺激。接着我跑去玩篮球,篮球弹来弹去真有趣。哇!要分组打大场啰!两组战争开打,如火如荼不分上下。哇!空心三分球,那队就说:“先下手为强!”结果那队真的遥遥领先,“哇!真的太不可思议了!”我瞠目结舌,佩服得五体投地!
其实上课对好奇宝宝的我来说都非常有趣,其中,我最喜欢的一堂课是体育课,那是我觉得最好玩、最有趣、最开心的一堂课!让我可以舒展筋骨,变得身强体壮。
“上体育课啰!”我不禁手舞足蹈!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7
今天第四节课是体育课,但一班的语文老师却走进来。
老师走上讲台微笑着问我们:“同学们,老师要送给你们一件礼物,你们猜一猜是什么?”同学们听了纷纷作答,有的说是作文书,有的说是零食,还有的说是玩具……老师并没有回答我们,只是不慌不忙地从一个红色袋子里拿出一个盒子,接着又问:“现在猜一猜盒子里面是什么?”同学们看到盒子后纷纷猜测,有的说是皮鞋,有的说是花……老师要揭开真相了,同学们都瞪大眼睛目不转睛的盯着盒子。当老师打开盒子时,同学们哀叹声一片,原来盒子里放着一块砖头。
老师为什么拿砖头来上课?同学们都你看看我,我看看你,不知老师葫芦里卖的什么药?“看看哪位同学能到前面来把砖头吹倒?”只见老师把砖头轻轻地立在书桌上,抬头问同学们。老师首先选了我们班的田昌轩吹,只见他先盯着砖头笑了一会儿,好像在想什么,突然他深吸一口气,脸憋的通红,向砖头卖力地吹去,但砖头稳稳地站在那儿一动也不动,田昌轩只好败阵而归。老师又让魏肇洋去吹砖头,他挺起肩膀,瞪大眼睛,深吸一口气,脸憋得通红,他用力吹气,只见砖头依旧纹丝不动,魏肇洋也只好垂头丧气地回到座位上。
这时老师却自信满满的对大家说:“同学们,我有方法可以吹倒砖头。”我想老师是在吹牛吗?这可是砖头呀!只见老师拿出一个信封,把砖头放在上面,用力吹信封,信封渐渐地鼓了起来,只听“啪”一声,信封竟把砖头掀倒了,同学们都惊讶不已,禁不住鼓起掌来。
通过这件事,我知道了一个道理:做什么事情都不能依靠蛮力,要靠智慧去解决问题,智慧的力量是无穷无尽的。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8
今天,我也当了一回小小魔术师。
班如约而至。钟老师神秘兮兮地说:“今天,老师给大家准备了一场小魔术。”我们像丈二的和尚——摸不着头脑,“从来没听过老师会变魔术!”老师故弄玄虚地说:“待会儿就知道了。”真不知道老师葫芦里卖什么药。
只见老师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十元钱的纸币,说:“我能让纸币的一端放在手指上,平稳地不掉下来!你们信吗?”我们坐在座位上,头像拨浪鼓一样摇个不停,异口同声地说:“谁信呢!”
老师把纸币交给大家,让我们当场验证纸币有没有问题。黄成灏拿在手上,将纸币摸了又摸,看了又看,说:“纸币是真的,没有什么奇怪的。”同学们生怕成灏是个“托儿”,又轮流检查了纸币,也没发现什么异样。
老师从同学手里接回了纸币,将纸币在空中晃了晃,另一只手在空中使劲抓了一大把空气,洒在纸币上。听老师说,这是“魔术仙气”。老师真是“傻子”,把我们当三岁娃娃糊弄吧!又见老师将纸币折了两下,成了一张长方形的小纸条,小心翼翼地将纸币的一端放在食指上。不可思议的事情真的发生了!纸币的一端贴在食指上,另一端悬浮着,却稳稳当当地平衡着,不会掉下来!“神了!真的有魔术仙气!”同学们纷纷鼓起掌来。
老师开话了:“我要当场收一个关门弟子,谁愿意来学这个魔术?”真是一石击起千层浪,“我来!我也来一个!”同学们争先恐后举起了小手。我成了幸运儿!老师说要收我做徒弟!老师把我叫到教室后面,传授我魔术独门绝招。同学们都在偷看,哈哈,老师在我手心上哈了一口“仙气”,便叫我上台表演了,“啪!啪!”几声,一块东西从纸币里跳出来,落在地上,真是掷地有声。呵呵,魔术失败,露馅了!看来,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当魔术师也要刻苦训练呀!
不可小觑的纸币里藏着小秘密,聪明的你,发现了吗?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9
今天,我到李老师家学作文,李老师先让我们抄几句论语,等我们抄好后。李老师又“神不知鬼不觉”地拿来了一杯装了三分之二清水的透明玻璃杯,一碗盐,一把小勺子,两个鸡蛋。
我们看到这些东西,真是二丈和尚——摸不着头脑,李老师把东西放到桌子上,坐了下来,叫我们过来看。李老师到底要干吗呢?我们走了过去,像小蜜蜂围着蜂巢一样围着桌子。只见李老师把一个小鸡蛋轻轻放到杯子里,接着小鸡蛋慢慢的沉了下去李老师说:“你们看它像什么?”同学七嘴八舌的议论开了,有的说:“像一个小皮球。”有的说:“像一个不倒翁。”我说:“像一个饭团。”
后来,李老师问我们:“怎么才能让它浮起来?”我们异口同声地说:“放盐。”于是,李老师往里面加了一勺盐,咦,小鸡蛋向上面“游”了一下,但“体力不支”又掉了下去,李老师又捞了一勺盐放到里面,小鸡蛋又游了一下,但又掉了下去,我们就说:“搅拌!搅拌!”
李老师用勺子搅啊搅,小鸡蛋终于浮出了水面翘起了小屁股,跳起了“水上芭蕾”,我们都欢呼起来。后来,李老师给我们讲了个关于死海(死海位于中东,在以色列、约旦交界的大裂谷)的故事:
从前,在死海附近有几个国家,那儿的人经常打仗,他们把抓过来的士兵分成两部分,一队是软弱的士兵(去处死),一队就是强壮的士兵(去做奴隶)。有一次,一个将军把处死的人都投进死海可他们都浮在水面上,将军很生气,把他们绑在大石头上再扔下去。俘虏们想自己可能完蛋了。可还是浮在水面上,将军认为是上天的安排,于是把他们都放了。后来才知道,是因为死海水的密度很大,所以人们才不会沉下去。人们现在休闲还可以在水面看书、喝茶。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10
“丁零零……”作文课的铃声响起,孟老师面带微笑地走进教室:“今天,我请大家吃薯片。”话音刚落,教室里的气氛一下子活跃起来。“不过,不能用手抓着吃。”孟老师说完,转身在黑板上写了“挤眉弄眼吃薯片”七个大字。于是,一场有趣的吃薯片大赛拉开了帷幕……
首先,孟老师请了四位同学上台。“开始!”随着老师一声令下,选手们就开始挤着眉、眨着眼,想把薯片快点送到嘴里。你瞧!张峻凯跟薯片的“战争”爆发了。他使劲儿挑动眉毛,薯片就像坐滑梯一样,滑到了他的鼻翼旁边。他又用力摇摇脑袋,薯片又滑到了他的嘴角。张峻凯想用舌头把薯片拖进嘴巴里,可是他一不小心,薯片掉到了地上摔碎了。哎,两败俱伤,真可惜啊!
我也想参加比赛,便举起了手。“吕佳乐!”老师点到了我。刚走下座位时,我的心里有一丝丝紧张,因为前面的同学都不幸落败。可慢慢走到台上后,这种心情瞬间化为乌有了。我兴奋地拿起薯片,小心翼翼地放到额头上。“预备……开始!”老师发令。我快速地挤了挤眉毛,薯片慢慢“爬”到了我的鼻梁上方。我心生一计:我可以让薯片顺着我的鼻梁往下滑,一直滑到嘴里啊!于是,我使劲儿地伸缩鼻子。伸啊,缩啊……我的鼻子就像一条遇到麻雀的毛毛虫,努力地向前爬着。终于,薯片滑到了鼻尖,一股黄瓜的清香扑鼻而来,沁人心脾。正当我享受在这清香里时,薯片就要掉下去了!我灵机一动,伸出舌头一卷,薯片便乖乖进入了我的嘴中。嗯,香香的、脆脆的,成功的果实真是美味啊!
再看看旁边,有的同学的薯片已经摔得“粉身碎骨”;而有的还在与薯片激烈地“对战”。台下的掌声、欢呼声一浪高过一浪,我心里无比开心。
这次的挤眉弄眼吃薯片比赛令我回味无穷。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11
在疫情期间,学校开始了停课不停学的网络授课活动,为我们打造了一间“隐形”的教室。
这间“隐形”的教室其实就是自己家,在家上课就是不一样啊,比如上课铃声换成了钉钉的叮当声,各种电子产品原地待命,比如电脑、ipad、手机,仿佛一个通讯基地。语数外老师轮流隔空授课,有这么多课的寒假,还是第一次,真不适应。
网课期间发生了很多新鲜的事:
比如每位同学变成了屏幕上的一串代号,直播突然停止,屏幕上立刻发出了很多排问号,我也一脸茫然,缓冲过后才发现老师已经讲了很多内容了,我连忙跟上进度。
最令我尴尬的是我自己没法控制做作业的时间,从两三个小时拖拉到了八九个小时,因为所有课上到中午就全部结束了,整个下午和晚上的时间都可以写作业,没人管我还是不行啊!
交作业的方式也变了,需要拍照上传,因为妈妈没时间,我只能自己上传作业,我的拍照技术也有了很大的进步。
课间休息就更丰富多彩了,可以去我的临时据点(其实就是双层床的上铺)打游击战,或者吃点薯片之类的小零食,也可以看看“阿衰”到底有多倒霉。
午餐时间“陈小厨”闪亮登场,一碗香气扑鼻的方便面破门而出,我还加了一根火腿肠和一个荷包蛋,妈妈也赞不绝口。
这就是我时常冒出新鲜事的网课生活,有点崎岖有点无聊,偶尔还能解锁新技能,但是我更想去学校学习,见到久违的老师和同学。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12
时间过得真块,转眼间就到了小学的最后一个学期,现在我常常会回忆起以前发生的有趣事情,其中令我最难忘的就是上个学期的一堂课。
上个学期几乎是有吴明嬉老师来上的。
“叮铃铃,叮铃铃”上课铃打响了,我看了看课程表,“啊!!怎么又是语文课?!又要有一大堆作业了。”我与边上的姚远悄悄的`说,他说:“是啊,听说还要默写课文呢!”“啊——真要命”没想到吴老师已经走到了我们面前,我和姚远无奈的笑了笑,吴老师好像没有听见我们刚刚说的话,所以就走开了。我长长地叹了一口气:“幸亏,没事!不然又要写反思了”
正式上课了,“上课。”“起立”“同学们好”“老师您好——”这时我听见了许多其他的杂音,多数是“好——”或“老猪你好——”。我听了真是哭笑不得。刚上课吴老师就让我们默写《有的人》,这时我们都有意见了,《有的人》还没背怎么默写,况且《有的人》是阅读课文。吴老师听了想了想说:“那就先背,被害了在默写。”我想:不会吧,当场背?还要默!!虽然大家都很不愿意,但又有什么办法呢,只好乖乖的做。我们大家都在努力的背,只有一个人在目不转睛地看着老师,嘴里好像还默默地数着。我凑过去问道:“你在数什么呢?”她说:“吴老师的摇头次数呀,你不知道吗?我昨天她刚回来我就注意到了。”我又仔细观察了好久果真如此,怪不得大家叫他呢。
“叮铃铃,叮铃铃”史上最漫长的一节课终于结束了,我赶快到记老师摇头次数的徐奕那录取询问结果,这个数字真实出乎意料——每分钟要摇25下!!
这就是我心中最难忘的一节课,也是最漫长的一节课。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13
“我来,我可以画好!”几个同学把手高高地举着大叫着,教室里变成了一片欢乐的海洋。原来啊,我们班正在玩“画鼻子”游戏。
上课了,正在走廊里疯玩的同学走进教室。老师说:“今天,我们上一节游戏课。”老师话音刚落,同学们异口同声地答道:“好呀!”“名字叫’画鼻子’。”老师神秘地说。“啊,不要啊!”同学们边说边用手捂着脸,生怕老师选自己,要在自己的脸上画鼻子。“把手放下来!”老师见状,笑着说,“规则是:我在白板上画蛙蛙,但是不画鼻子,需要你们为它添上鼻子。”“哦,还以为是什么呢,原来是这样画鼻子呀!”同学们恍然大悟。不过老师又增加了难度,要求蒙住眼睛,转三圈。同学们纷纷举手。
“我来,我来。”小明是第一个幸运儿。小明走上前去,我已经看到他的手心握了一把汗。老师用红领巾把小明的眼蒙得紧紧的。“老师,开始了吗?”“开始!转三圈!”“一、二、三!”同学们数着。转完后小明晕头转向的,分不清东南西北了。小明摸索了一下,干脆,利落地花了一个鼻子在黑板上,画完后大家都笑了。小明连忙取下眼罩,也忍不住哄堂大笑,原来蛙蛙变成了“二郎神”。
“我来!”第二轮小刚是幸运儿。只见他自信地戴上红领巾,在黑板上摸了摸,干脆地画了一个漂亮的鼻子。这次不是哄堂大笑,而是一阵阵热烈的掌声,老师也表扬了小刚。
欢乐的时光总是过得很快,一眨眼地功夫就下课了。但是在我的脑海中一直反复播放着这一节有趣的课堂。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14
上课了,沸腾的校园顿时变得安静。这时,从六(5)班传出阵阵愉快的笑声,使刚静下来的校园又充满了生机。
我们上午第三节课是作文课。这节作文课上老师和我们玩了个游戏“句子里的大世界”。我们个个都不知老师葫芦里卖什么药,紧张而急切地等着老师宣布游戏的开始。老师告诉我们比赛规则后,我们已经等不住了,都纷纷拿出笔来。
在老师喊开始时,大多数同学都奋笔疾书,只有一小部分同学在抓耳挠腮,不知怎样写才好,还有的同学边写边捂着嘴巴,偷偷地笑起来。瞧,他们这副模样,肯定是想捉弄人呐。在同学们写的过程中,教室里鸦雀无声,连一根针掉在地上也能听见。
不一会儿,同学们就已经写好了,个个都期待着读纸条的来临了。开始朗读了!教室里也炸开了锅。最有趣的当然数黄俊豪和邓泓涛的朗读了。黄俊豪奉老师“口谕”,以乌龟似的速度走上讲台,慢慢地在纸盒里抽纸,“快点啦!”同学们都心急得不耐烦了。黄俊豪听了才有了点进步,拿起纸条开始读了:“刘备和诸葛亮在飞机里洗澡。”话音刚落,同学们哄堂大笑起来。有的还拍起了桌子,桌子都要被拍得快陷进去了。
下一个是邓泓涛,他满脸笑容地走上讲台,拿出纸条,认真读起来。同学们听到讲人物的部分,已经忍不住,笑了。邓泓涛也被纸条上的内容给逗乐了,一边笑一边读,讲得糊里糊涂,惹得全班同学抗议,他就又重复一遍:“哆啦阿梦和小仙子吃着皮蛋跳起了街舞!”哈哈哈……快乐的笑声再次响起来。
瞧,这是多么有趣的课堂啊!
猜人物_有趣的课堂作文550字15
叮铃铃,上课时间到了,伴随着铃声的还有同学们匆忙的脚步,三五成群的从那狭长的门里塞进来,回到各自的座位,由课代表组织,开始预习课文,朗朗书声从窗口飞向九霄云外了。
待老师来时,她带着满面笑容,那皱纹就不那么显眼了,以和蔼的目光看着我们,然后说,同学们,从今天开始,我们就用一种新的抽问方式,全班分为6组,每组最少三人回答正确问题,直至下课,未完成任务的小组抄写课文,要求字迹工整。听了这些,有的同学激动了,有的小组有些不开心了,小声地说,想换组员,但说出去的话就是泼出去的水,所谓覆水难收。
上课时,同学们都大声朗读课文,生怕拖后腿,老师在黑板上写上重点,下面的同学们一个个低着头,左手按着书,右手在扭动着,待记完时,老师指着电视机屏幕,一双双炯炯有神的眼睛专注地看着,仿佛猎豹在猎杀捕食一般,这时,开始抽问题了,全班十分之九的同学,勇敢的的举手回答问题,回答问题时,其他同学,也专心致志的听着答案,回答正确,请坐下,好的,下一个问题……全班的同学同时举起了手,都是很端正的坐着,还有的嘴里不停地说着我来……这时,一个同学被老师的问题难住了,旁边的同学轻声细气的给他提示,那位同学头一直看向老师,生怕被发现,每一位回答正确的同学,都十分兴奋,刚坐下就又把手举起了,甚至老师问题都还没提就把手举起了。
每节课都是这种愉快的气氛一直延续到下课铃声响起的那一刻,以前我总是觉得上课无聊,便有些走神,但仔细想想,怎样上课都会下课的,为什么不专心听课呢,不去想想那下课,为什么让自己,变得更优秀,体验那有趣的课堂呢,何乐而不为呢。
书籍简介
《福尔摩斯侦探小说全集》是1997年花城出版社出版的小说集。
阿瑟·柯南·道尔一共写了4篇中篇、56篇短篇的福尔摩斯系列小说。最早先的两篇分别是1887年《毕顿圣诞年刊》刊登的《血字研究》及1890年理本科特月刊登出的《四签名》。而1891年开始在斯特兰德杂志上的系列短篇小说连载,使福尔摩斯的受欢迎程度爆炸性的水涨船高。但直到1927年,柯南·道尔先生才再写出续集。故事的发生年代大约集中在1875—1907年。而他的最后一案发生在19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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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内容
本套书分为上中下三卷,主要章节包括了上卷:血字分析、第一部原陆军军医部医学博士约翰·H·华生回忆录、第二部圣徒的故园、四签名、冒险史、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卷:回忆录、福尔摩斯的归来;下卷:最后奉献、恐怖谷、第一部伯尔斯通的悲剧、第二部亡命党徒、新探索详细内容。
所有故事中,几乎全部都是以福尔摩斯的朋友及传记作家约翰·H·华生医生的角度叙述的。只有两篇(《狮鬓毛》与《皮肤白化的士兵》)是由福尔摩斯亲自叙述、两篇是由第三人称角度撰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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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人物
夏洛克·福尔摩斯(Sherlock·Holmes)是由19世纪末的英国侦探小说家阿瑟·柯南·道尔所塑造的一个才华横溢的虚构侦探。福尔摩斯自称是名刑侦顾问,也就是说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福尔摩斯常能够足不出户就可以解决很多疑难问题,但大部分故事都集中讲述些比较困难、需福尔摩斯出门调查的案子。福尔摩斯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
约翰·H·华生医生(英语:Dr. John H. Watson,1852年7月7日~1929年7月24日),是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所著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虚构人物。与夏洛克·福尔摩斯是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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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阿瑟·柯南·道尔(1859-1930),英国著名作家,生于苏格兰爱丁堡附近的皮卡地普拉斯,父亲是政府建工部的公务员。以塑造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而闻名。1882年从爱丁堡医学院毕业后执医生业至1890年。因在南非野战医院工作出色而被授予爵士称号。福尔摩斯这个人物1887年首次出现在《血字研究》一书中。1891年,描写福尔摩斯的短篇小说开始在《海滨杂志》连载,后编成《冒险史》、《回忆录》、《巴斯克维尔的猎犬》等。福尔摩斯探案集出版后风靡世界,伦敦、纽约、欧洲大陆还出现众多的“福尔摩斯协会”之类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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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尔摩斯读后感1
今天,我合上了还夹着香味的书本,看完了永远使我受益终生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探案集》的作者柯南道尔编造了两个主人公:大侦探福尔摩斯和医生华生,并以华生的口吻和回忆录的方式,描写了26件惊心动魄的案例。其中,使我印象最深的案例不是鬼怪悬疑的,不是让人胆战心惊的,也不是最辉煌成功的,而是我打开书本看到的第一个案子、也是福尔摩斯这 本书节选中唯一失手的案子波希米亚丑闻。案子主要讲了波希米亚国王和他的情人艾琳艾德勒的一张照片纠葛,在进退两难的情况下他只好请教福尔摩斯,要福尔摩斯讨回照片,并把艾琳抓住。于是福尔摩斯跟华生去艾琳家导演了一场闹剧,结果发现了藏照片的地方。于是第二天他们三人前往艾琳家,不想艾琳早已识破诡计,弃家而去。并留下了照片。从此,福尔摩斯不再瞧不起女人,提到艾琳时总称她为那位女性。
合上书后,我的心还在剧烈地跳动着,脑子里仍回想着一件件案子。他那机智勇敢、能文能武的品质让我敬佩不已,而更让我赞赏的是作者阿瑟柯南道尔,如果没有这样一位聪明的作家,哪还有这样一位全球排名第八的虚拟人物呢?人们常说,想要当一个出色的侦探,就要具备四种能力:观察力,想象力,推理力和知识力。再看看我自己,什么能力也没有,就比如观察力,这方面我最差,要我找一样东西,往往这东西就在眼前可还是没找到。再比如推理力,我看一道题都不能推导出另一道题。想想这些缺陷,我就羞愧不已,就目前这样的情况,别说当个侦探了,当个正常的人也没资格当。看来,我要多读读一些侦探小说,因为这样不仅可以增长见识,还可以学习一下那些侦探的精神和品质。我相信,只要我继续练习,就一定能战胜困难的!
于是,我又开启了推理的大门,又开始看起《福尔摩斯探案集》。
福尔摩斯读后感2
寒假里,我又结识了一位新人物福尔摩斯,一位大名鼎鼎的侦探。
福尔摩斯很了不起,常常破解一些非常棘手的高难度案子。他机智过人,聪明能干,就连一小点儿烟灰都能判断出有几个人在这里停留,停留了多长时间,而这也会成为他破案的线索。
这一次,福尔摩斯又在侦破案子了。在现场勘查时,发现了房子旁的几个小小的变了色的金属纽扣,这引起了他的注意。在别人看来这很不起眼的小扣子却成了这位大侦探破案的一个线索,而且他还看到了这纽扣上的标记海尔姆,由此知道了这是奥德克裁缝的,这个重要发现为案子的侦破打开了一条思路。看到这里,我不由得对福尔摩斯肃然起敬,这么小的细节都逃不过他的眼睛,做事真细致啊!我跟他比那可差得太远了。
福尔摩斯不但做事细致而且考虑还非常周到全面,遇到事情总会认真思考。有一次福尔摩斯在现场找到了凶手作案时使用过的枪,他就想,为什么凶手要把枪放在这里,而不是把枪处理掉或者是藏在别的什么地方呢?这引起了他的怀疑。福尔摩斯就是这样,因为的仔细认真,凡事都问个为什么的做事态度让他的思维更加敏捷,判断更加灵敏准确,从而破获了一个又一个稀奇古怪的案子,成为了一名神探。
合上书,我崇拜的福尔摩斯就跃入我的脑海,他时而凝神深思,时而开怀大笑,他破案的精彩瞬间像放电影一样一幕幕地在我的脑海里显现,他一遍遍地细致查看犯罪现场搜寻线索,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
想到这,我在问自己,如果换作是我,我会有他那样认真细致的态度吗?跟大侦探比,那可差得远啊!妈妈说,从现在努力还来得及。好!就从现在努力,不做小马虎!
福尔摩斯读后感3
最近几天,我开始看福尔摩斯探案集了。
这本书是我爸爸给我买的,我一开始就爱不释手,每天都在阳台上看,差不多看到中午。每次都是妈妈叫我我才把书放下去一边玩。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叫福尔摩斯的人,他的脑袋很聪明,思维也很敏捷,还可以通过人的外表知道一个人的生活背景,侦破过血字的研究、四个签名、威胁国王的相片等等奇怪的案件。他的破案方法很奇怪,他会问一些别人认为非常不起眼的问题,然后他就会从答案中得到很多的线索。他也会去实地考察,但考察的方法很奇特,一般是观察楼梯,让警长也摸不着头脑,不知道他以后该怎么办才好,而他也可以从中得到线索。
他有很多爱好,比如拳击、医学、科学研究等等。他的求知欲望也非常强,有时会在自己身上做实验,甚至划破自己的手指。
记得有好几次,一些很聪明的警长以为真相大白的案子他也能推翻,而且说出很多的道理,让警长不得不服。
福尔摩斯得出的结论也很特别,一般要他把他的推理过程说一遍,警长们才会明白,但我却一点,也听不懂,总之大体知道就行了。我有时候觉得这个案子很简单,然而他得出的结论常常是我想不到的东西。但也有时候,我的推理有时候也是正却的,他会按照我的推理走下去,一直走到最后案子被侦破,真相大白的时候。
福尔摩斯侦破的每一个案子都很难侦破,但他却一点也不费劲,很轻松的就把案子给破了,我很佩服他的聪明才智和他在危险时表现出的冷静和敏锐的反应。他把每一个案子都当作一次游戏,每侦破一个案子都会觉得很开心,也很快乐,他长时间不破案会觉得很无聊,也打不起精神来。
最近快开学了,不能每天看福尔摩斯了,不过没关系,我还可以借助阅读课的时间读福尔摩斯的故事。福尔摩斯的形象已经深深的留在了我的脑海中。福尔摩斯的故事不但有趣,而且让我体会到无论面对多么困难的事情,只要认真、细心、善于动脑,就能够取得成功!
福尔摩斯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觉得这本书非常好看。它由五部分共36个精彩的破案故事组成,这五部分分别是冒险史、回忆录、归来记、最后的致意和新探案,全书有434页呢,我已经读了一大半了。
这本探案小说主要讲述一位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一起破案的故事。其中第三部分归来记中《诺伍德的建筑师》这篇我记忆最深,主要写奥德克假装被火烧死,并将责任稼祸给麦克法兰,麦克法兰找到福尔摩斯说自己没有杀死奥德克,请他查清真相,福尔摩斯冲破笼罩在案件上的层层迷雾,巧妙推理,最终还给了麦克法兰一个清白。
这个故事里对人物的面貌和神态描写的很好,我觉得字字精妙,比如:一个脸色苍白、头发散乱的年轻人发狂似的闯进屋来。可见这个人多么着急,不然怎会闯进屋来。还有:那张脸上满带着狡诈邪恶、凶狠顽固,还有两只多疑的、浅灰色的眼睛。他那双锐利的灰色眼睛正紧盯着我,他是个长得象雪貂似的怪人,眉毛全都是白色的,脸上还带着一种开心的表情。两句话描写的十分细致,更好地体现出了人物的心情、性格。
当然,这个故事的语言描写更好,值得我们学习。比如:福尔摩斯说:如果你能把自己摆在这个年轻人的位置上来看看的话,你会挑选在立遗嘱的夜晚去行凶吗?你不觉得把立遗嘱和行凶两件事联系得如此紧密是很愚蠢且危险的吗?还有,你会选择让别人看到你,比如通过这家佣人开门让你进来这一时机吗?还有最后一点,你会那么煞费苦心地毁尸灭迹吗?这段话用了一连串的反问句,体现出了他的推理能力非常强,能说出这么多理由。
读了这本书,我学到了许多写作的方法,还喜欢上了阅读。大家如果对福尔摩斯有兴趣,也找来这本书阅读吧!
福尔摩斯读后感5
这个暑假,我看完了英国著名推理小说家。柯南道尔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了。福尔摩斯这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就永远活在了我的心中。
他遇事冷静,思维敏捷,还有他那敏锐的观察力和合理的推理分析力都让我敬佩不已。我最喜欢的是第一章:血字的研究在这个故事里,我很佩服福尔摩斯出色的推理分析力和出众的职业眼光,故事一开始,一位军曹告诉福尔摩斯,一位男子死在了自己的家里,身上没有一点伤痕,只是在尸体的旁边有几道血痕,警察找不出凶手,只好请福尔摩斯来帮忙,福尔摩斯一下就找出了在,然后又嗅了嗅死者的嘴唇,就知道了男子是被毒死的,凶手是一个六尺多高的男子,穿粗皮方头鞋子,抽印度雪茄烟,脸色赤红,右手指甲很长。还有,他是和被害人一起,乘坐四轮马车到空屋来的,这辆马车是一匹马拉的,马有三只蹄铁是旧的,但是,在右前蹄的蹄铁是新的。福尔摩斯一口气说出了自己的的全部发现,这让在场的人,包括我,都吃了一惊,后来福尔摩斯让一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去调查,因为那些小孩子什么地方都去。甚至比大人都强些。最后,福尔摩斯通过他那双智慧的眼睛找出了凶手,他再次上演了一个奇迹。在小说的任何一个案件中,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在案件的发展中,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但是随着福尔摩斯的分析,这个故事就慢慢地清晰。所有的事都在情理之中,却又在意料之外。每一条线索都来地自然,流畅,我根本无法找出丝毫破绽。于是我惊叹于福尔摩斯惊人的推理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在英国已成了名侦探,但是他还是在不断地刻苦学习,一直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的这种不屈不挠,活到老。学到老的精神,值得我们少年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6
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正是因为他如此的机智,所以有些别人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不但这样,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往往从人或人的衣物上得到那个人的很多信息他这种留心观察周边事物和仔细观察物体的习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
他还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他遇到困难还很冷静,有时他找不到线索时,会很冷静,头脑很清醒,他会不断地去寻找新的线索,他的这种精神,是我们一个很好的目标,我们做事时也要像他那样,很冷静,福尔摩斯真是我们的好榜样啊!
他在破案时,和别人的思路不一样,一般人是光靠显而易见的线索破案,而福尔摩斯破案时就算只有一条有用的线索,其他的线索都没什么用,他也会靠行动或猜测来引出表面不透露的线索,如果他没有这个特长,他就没有这么强的破案能力了。
福尔摩斯的种种精神和习惯我们都要向他学习,他的思维能力都是锻炼出来的,他还敢大胆地猜想,他破的案绝大部分的荣誉都让给了警方,这又说明了福尔摩斯一点儿都不自私,福尔摩斯真是了不起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7
我看了《福尔摩斯探案》,我拿着这本书爱不释手,我对福尔摩斯惊人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推理能力感到震撼不已,他能通过很多蛛丝马迹来推理出一个人的信息,他能通过地板上脚印留下的灰尘看出人们穿着什么样的鞋子,通过墙角的烟灰知道凶手抽的是哪里出产的雪茄,还能只闻一下死者的嘴唇就知道死者是怎么死的
读下面这段话就能看出福尔摩斯非凡的观察力。华生说:那个人不知道要干什么?福尔摩斯看了把眉头一挑:哦,你是说那个退伍的海军陆战队的军曹啊。这时有人走上来,毕恭毕敬地把一封信交给福尔摩斯,这人就是华生提到的那个人!福尔摩斯先生,这是您的信。那人说。这位先生,你过去是做什么的?华生问。军曹,在海军陆战队工作过。那人不太愿意理华生,走下楼去了,留下目瞪口呆的华生。华生问福尔摩斯:你怎么能看出那人过去的职业?首先,他的手背上有一只蓝色大猫的纹身,那是海员的标志,举止和身材又像军人,还有,尽管他是来送信的,但是他说话声音响亮,甚至有些高傲,说明他当过长官,整个过程就那么简单。漂亮!华生不禁赞叹道。
我是一个小福迷,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学习他善于观察,遇事冷静,在学习上要像他一样有专研精神。
福尔摩斯读后感8
我最近读了一本叫《福尔摩斯》的书,令我深有体会。
这本书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去破案的故事,福尔摩斯是一个头脑冷静,观察敏锐,推断力极强,还精于刀剑拳术的人,还用自己的这些能力破了不少案件。
我喜欢福尔摩斯,是因为他睿智,能遇事不慌,还能从身边的人和事物中观察,获取线索,从而破案。我们现在整天都被电子产品给吸引住了,对身边的事漠不关心。我们要学福尔摩斯,仔细地关心身边的事,发现更多有趣的事,而不是像个傻子似的呆在家里玩电脑。多观察,不仅能丰富生活,还能为写作文积累素材,帮助学习,一举两得,何乐而不为呢,所以我们要学习福尔摩斯多观察的这种好的品质,为生活增添多一点美好的色彩。
这本书教会了我要多观察、关心身边的事。
福尔摩斯读后感9
福尔摩斯不仅仅聪明,而且遇到危险,毫无畏惧,在最后一集中:福尔摩斯脸色苍白的站在华生面前,请华生陪他去欧洲旅行,而且要捕获欧洲最危险又最有能耐的罪犯,与此同时,福尔摩斯的生命也受到了威胁!而福尔摩斯并没畏惧!
福尔摩斯有这种能力,我们也有!让大家开启智慧的宝藏,发挥那知识的强大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0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封神榜》中的哪吒、姜子牙;《三国演义》中的关羽、孔明;《水浒传》中的武松、宋江——我最喜欢一本开拓人生的书——《福尔摩斯探案全集》。特别是里面的人物:夏洛克——福尔摩斯。我特别崇拜他,他遇到事件发生时,总会镇静下来,仔细思考,认真观察,不会放过任何蛛丝马迹。这是他智慧的钥匙,能开启智慧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1
放寒假之前,我跟张子轩互换了各自的书,他借给我三本《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书上的讲的是福尔摩斯和他的朋友华生住在贝克街,起初华生不知道福尔摩斯是一个侦探,直到有一天一个人请福尔摩斯破案,华生才恍然大悟他朋友的职业。
福尔摩斯破案一般是使用推理法,比如他看一个手表,通过手表上面的痕迹,他就能够判断出手表的主人不喜欢呆在家里。事后,我才知道福尔摩斯不仅是一个侦探,还是一个犯罪侧写师。
这个福尔摩斯可真厉害呀!我实在是太羡慕福尔摩斯了,羡慕他的推理能力!
福尔摩斯读后感12
今天,我早早地把作业写完了,心里特别舒服,顺手从旁边拿了一本《福尔摩斯探案》边看了起来,一口气看到了下午三点多,上面主要讲了把一个个看上去悬的问题迎刃而解,是一宗宗谜案得到完善的解决。
世界上,总有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人为社会伸张正义。邪恶,总需正义来击败,总需正义来阻止,就像福尔摩斯这个伸张正义的人,到哪里,那里就会少一分邪恶。
福尔摩斯的正义感使我非常佩服,他坚持不懈的精神更让我肃然起敬!没接一个案子,福尔摩斯都会倾尽全力去解开谜底。其中不仅有案子的本身离奇,还有作案者的干预和阻止,被邪恶冲昏的他们甚至想结束福尔摩斯的性命,面对死亡的危险,福尔摩斯依旧走他的路、查他的案。每一个案子都有可能失败、推论错误的时候,别人可能因此而丧失信心,停住探搜的脚步。而福尔摩斯会更加努力地去发现寻找线索,任何蛛丝马迹他都不会放过,正因为他有这样坚持不懈的精神,所以他的案子都能水落石出,读了福尔摩斯全集,会伸张正义的人使世界少一分罪恶多一分友善。
这本书还体现出一句名言——“凡是勤奋的人,都有锲而不舍的精神。”
福尔摩斯就是这样一个人。
我爱读这本使我受益匪浅的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13
他是一本外国小说中的人物,总喜欢叼着一只烟斗,你找不出线索的地方,他却能发现许多蛛丝马迹。他和助手华生破解了一个又一个扑朔迷离的案子,他就是一个家喻户晓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这本书之所以能成为名著,那是因为作者柯南?道尔将福尔摩斯这个人物形象刻画得淋漓尽致。福尔摩斯头脑冷静,思维清晰,逻辑严谨,行动迅速。探案时,他不放过任何一个细节:地上脚印的深浅,靴子底下的泥土,纸上的字迹……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都能引起他的兴趣。当他将毫无关联的几条线索串联到一起,经过层层抽丝剥茧,一件看似毫无头绪的案子变得一目了然。《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从华生写的两份报告中,你会感觉没有一个人像凶手。可福尔摩斯通过斯特顿对他哥哥的百依百顺察觉到这对兄妹其实是夫妻,又用亨利爵士作为诱饵,让斯特顿现出了原形,掌握了他的罪证,最终破获了这一谋财害命的案件。这个案子很复杂,就连华生在案后仍然百思不得其解,可见福尔摩斯头脑的敏捷。
读完此书,我发现福尔摩斯身上值得我学习的地方很多:他注重观察、聪明机智、思维缜密、临危不惧……我相信,只要我做到了这几点,也能去解决学习中的各种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14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的作者是阿瑟柯南道尔,生于1859年,死于1930年,是英国最负盛名的侦探小说家,被人们誉为“侦探小说之父”。他的代表作有《福尔摩斯探案集》问世到至今,已经有100多年的历史了。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极富传奇性,一波未平,一波又起,起伏跌宕,每一案件的高潮,都紧扣在读者的心弦——如:“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樱沼别墅的惨案”“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等等,每一个案件都令人惊心触目。
让我记的最深的就是“劳瑞斯花园街的惨案”这个案件非常难,因为在死者身上没有一点受伤的痕迹,于是福尔摩斯就细心寻找,突然他找到了一个戒指,他就想:这戒指是谁丢的,后来他使出妙技,终于在火车站找到了他,他就是元凶——侯波,看!福尔摩斯经过细心的观察,最终找到了凶手,多么令人高兴啊!
读了这本书后,我感到福尔摩斯是一个英雄,因为他智勇双全,具有非凡的智慧和才干,并且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逻辑推理,使广大读者对他有所敬佩,所以我长大以后也要做一位对人类有贡献的人。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真不愧是世界文化名著之一!
福尔摩斯读后感15
《福尔摩斯探案集》出自于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
这本书共分为《血字的研究》——《四签名》——《冒险史》和《归来记》四部,将错综复杂——曲折离奇的案情和侦探方法编制成篇,通过优美动人的文字——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合乎逻辑等的严密推理,塑造出一个冷静理智——机智勇敢——博学多闻——追求真理的歇洛克’福尔摩斯形象。这本书讲了福尔摩斯用机智聪明的头脑,破了一件又一件的犯罪杀人案件,给了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在观察案件的时候,都要带上一个清醒的头脑和一双火眼睛睛来认认真真地观察每一个线索和角落,让我敬佩不已。当然,他和其他的人共同断案,共同努力,最终抓住了狡猾可恶的凶手,维护了正义,也让我知道团结的力量是多么伟大,多么惊人。他还有一个得力的助手——小狗透比,它灵敏的鼻子帮助福尔摩斯他们度过了重重难关。福尔摩斯的故事不得不叫人佩服。
我们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学会认真。仔细机智勇敢,当然要做到并不容易需要平时知识的积累,就像德国大诗人歌德说过:“读一本好书,就等于和一位高尚的人对话。”我们应该从中获的知识,才能使自己增大本领,像福尔摩斯那样做个对社会有供献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16
寒假里,岳瞻借给我一本书《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可精彩了。
讲述了福尔摩斯是一位英国有名的侦探,他聪明、机智、勇敢,他通过不断地刻苦学习、研究和实践,使他有着惊人的判断能力和推理能力。比如,他能辨别出不同的土质。他瞟一眼,就能猜出人的大概经历等。他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每个故事都很生动、曲折,使我有着身临其境的感觉。
福尔摩斯不屈不挠的精神,刻苦学习的毅力值得我们学习。以后我要多读书使自己学到更多的知识。
福尔摩斯读后感17
这几天,我读了英国着名作家柯南道尔所着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这本书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也让我懂得了许多。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有一个故事令我感慨万千,那就是《最后一案》:它讲述了当时在侦探中赫赫有名的福尔摩斯,与全欧洲最大的犯罪团伙,堪称“犯罪界的拿破仑”的莫里亚蒂教授之间进行的生死攸关的决战。在莱辛巴赫瀑布时,福尔摩斯早早料到这是一个骗局,但依然让自己的朋友华生走开,免于这场灾难,自己最后则与莫里亚蒂教授同归于尽。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中,福尔摩斯所侦破的一件件案件,让我们懂得了真善美,假丑恶,同时也领略到了他的高超智慧与精神品质。我们也要学习福尔摩斯的优秀品质,为人们,为社会,为祖国,贡献出自己那一份微不足道的力量。
福尔摩斯读后感18
这个故事讲的是福尔摩斯侦破案件的过程,没有厮杀打斗的场面,不会让人害怕,有的只是缜密的逻辑推理,细致的心理分析和机智幽默的对答及美丽的回答。然而,正是通过这些看似平静的描述,作者把福尔摩斯的智慧和才干,还让我们从中学到了不少的推理方案的知识。所以,福尔摩斯早已成为了神探的代名词,无论是大人小孩,都非常喜欢他。
我们大家应该学习他的优点。要刻苦学习,积累知识,希望将来能够学有所成,学由所用。
福尔摩斯读后感19
今天我读了福尔摩斯探案集二,感触颇深。
在巴维尔的猎犬此案中充分体现出福尔摩斯的观察和推理能力,他的推理真是让人心服口服,并且我在这本书中也记住了一些福尔摩斯的名言:一个善于推理的人得出的结论,常常使他身边的人赞叹不已,这是因为那些人总是忽略事情的细节,而这些往往又是推理的关键所在,等等。
从这本书中让我深刻的体会到无论做什么都要细心,尤其是我们学生,在平时的学习中一定要向福尔摩斯学习,养成认真细心的好习惯。
福尔摩斯读后感20
他善良、聪明,面对疑云重重、扑朔迷离的案件,毫无恐惧感,用冷静的头脑仔细想,敏锐的观察力仔细地去发现,具有超强的推断力来认真分析、推理案情,最终将谜团一一解开,他就是福尔摩斯。
他长相有点古怪,但办起案来非常认真,博学多闻,是一个非常的侦案家,两天之内答案就会在他的脑子里出现,人人夸他又神奇的超能力,但福尔摩斯说:“只要仔细分析,每个案件都由它的破绽,一定会找到答案的。”可是,好景不长,在他和医生花生去龙河峡谷办案的时候,有人把花生骗走了,不知什么时候,突然从旁边窜出一个人来,和福尔摩斯打了起来,最后两人同时跌入悬崖,福尔摩斯摔伤了。
福尔摩斯读后感21
每天睡觉前,我最喜欢读的书就是《福尔摩斯探案集》,那一个个离奇惊险的探案故事总是让我不愿意把书放下。虽然还有很多本没有读完,但是通过这段时间的阅读,我的感受是:福尔摩斯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可以从一些看似没用的事物中得到一些信息,或是从一件小的事情中找出重要的线索。
正是因为这样,有些别人根本都破不了的案子他都能破。他还留心观察周边的事物,不放过每一个细节,从而得到更多的信息,他这种做事极度认真的精神很值得我学习。
福尔摩斯遇到困难时很冷静,所以才能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新线索,因此我们做事情时也要像他那样冷静。读这些故事还能让我懂得很多知识,例如,过年时妈妈从花卉市场买了一种叫风信子的花,还把它放在了卧室里。
我突然想起来,福尔摩斯有一次就是因为发现风信子有毒,才破了一桩奇案。我立即提醒妈妈,风信子可能有毒,结果上网一查还真是,风信子不适合放在卧室,吓得妈妈赶快把花拿到了阳台,妈妈直夸我聪明,是个学以致用的好孩子。我得意极了,以后我还会从书中学到更多的知识,所以,我要坚持的读书,掌握更多的知识,做一个像福尔摩斯一样的了不起的人。
福尔摩斯读后感22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主要讲述了福尔摩斯对三个扑朔迷离的案件的侦探过程。其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故事是《血字的研究》。《血字的研究》运用倒叙的方式,首先介绍了发生在劳瑞斯顿花园街3号的惨案,这件惨案似乎非常棘手。福尔摩斯通过凶手留在现场的蛛丝马迹,运用推理法和演绎法,完整地再现出凶杀的过程,出其不意地捉住了真凶,令人拍手叫绝。故事还用大量的篇幅,追溯了凶手杀人的动机,即仇恨的种子埋下的根源。
读完这个故事,我十分钦佩主人公福尔摩斯。他以丰富的科学知识、严密的推理、细致的调查研究与凶手展开机智的搏斗。他说过的一句话“不要让那些没用的知识塞满自己的头脑”让我感触颇深。他还说过一段富有哲理的话,“在平淡无奇的生活纠葛里,谋杀案就像一条红线贯穿其中。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去揭露它,把它从生活中清理出来,彻底地加以暴露”,可见福尔摩斯对工作的尽心尽力及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以惊险的场景、生动的故事、跌宕起伏的情节、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故事中不乏有很多优美的句子。希望大家又时间也能看看这本书。
福尔摩斯读后感23
福尔摩斯是一位著名的侦探,他总能轻而易举地侦破各种案件。这不,我这几天也迷上了《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了。他的侦探技巧真让人佩服!
他破案时用的是一种反推理的逻辑,就像书里写的:“这位先生一副大夫的模样,不过又有些军官的气质,因为他很明显是军医。他刚刚从热带地区回来,因为他皮肤黑黑的;不过他手腕处的皮肤黑白分明,这证明他那黑黑的皮肤并不是他本来的肤色。他面容憔悴,证明他历尽了苦难,经历过伤痛的磨难。他的胳膊负过伤,如今看起来有点僵硬不便。一位英国军医可能会在什么热带地方历尽苦难而且臂部负过伤呢?当然只有在阿富汗了。”这就是反推理。看起来非常简单,但是实践做起来非常困难。我曾经使用过,但是总在中间中止了。因为反推理需要有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
福尔摩斯具有的观察力、判断力、和渊博的学识都很值得我学习,我的作文写不好原因就是观察力不强和没有丰富的好词、句、段,而这本书有让我学习的对象,还有丰富的好词、句、段。福尔摩斯遇事冷静,而我一遇到难事就心神不定,烦躁不安……
我对福尔摩斯非常佩服,也喜欢侦探这门工作了,所以,我要向福尔摩斯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4
读完《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福尔摩斯——一个有着鹰钩鼻、头戴猎帽、身材消瘦、肩披风衣、口衔烟斗的人深深地嵌入了我的脑海里。小说作者:阿瑟.柯南道尔他塑造的大侦探福尔摩斯,足智多谋,沉着冷静,揭开了一个一个谜团,抓住了一个又一个凶手。那些离奇的探案故事、扣人心弦的悬念,深深地吸引了我。
此书有《波希米亚丑闻》、《红发会》等十二篇小说。其中的一个案例引起了我想要叙述的欲望,它的情节异乎寻常的复杂,线索凌乱,此案便是《杀人的桔子核》。
那是九月下旬,一个年轻人来找福尔摩斯,并述说了自己家中的惨案:他是伯父家中的常客,伯父也很喜欢他,长大后他成了伯父家的掌权者,但有一天,他的伯父收到了一封信,信中写着三个K,还有五个桔子核,伯父看了信件不久便疯了,直到一天跑出门外后便再也没有回来,最后发现已死于水坑之中。接着他的父亲继承了伯父的遗产,每过多久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过了几个星期,他的父亲在去拜访朋友的途中也离奇的死了。最后年轻人继承了这份遗产,开始过得很幸福,但不久噩运降临到了他身上,也收到了同样的'信件,他十分恐惧,只能向福尔摩斯求救……
在这个案子中,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令我赞叹。有这样一个细节,当时正值雨季,约翰.沃彭肖前来拜访福尔摩斯,福尔摩斯根据粘在他鞋尖的泥土,准确地推出了这位客人所来的地方。在调查中,福尔摩斯认为这几封信是重点,他围绕着信展开调查,最后他根据“3K”推理出与“K”集团的一个犯罪团伙有关,他们经常杀人抢劫,并且在杀人之前总爱寄出一些奇怪的物体……最后福尔摩斯凭借一些不起眼的小细节,以敏锐的观察和强大的推理能力抓住了凶手。
福尔摩斯的探案小说让我受益匪浅,知道了做事要沉着冷静,要悉心地观察。就说前段时间的奥数测试吧,我遇到了一道难题,一下就变得惊慌失措起来,越是想做出却就是算不出,这可把我急坏了,但我一想到福尔摩斯探案时的那种镇定时,便静下心来,终于从题目中寻找到了突破口,经过一步一步缜密的推理后把这道难题做了出来。
这本小说不仅以情节跌宕、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还反映了福尔摩斯的机智与超强的观察力以及强大的逻辑推理能力。俗话说:天才在于积累,聪明在于勤奋。我想福尔摩斯的非凡,在于他平日的勤奋,他一直在研究侦探方面的科学和经验,他能辨识140种烟灰,通过步伐大小知道凶手的年龄,通过刮痕可以看出凶手的指甲长短……任何蛛丝马迹都成了他破案的关键。可见他观察和推理能力是多么强大。因而他才会在错综复杂的疑案中出奇制胜,成为一名家喻户晓的神探。
细节决定成败。俗话说:泰山不拒细壤,故能成其高,江海不择细流,故能成其深。福尔摩斯身上的闪光点,值得我们每个人认真学习。
福尔摩斯读后感25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福尔摩斯身上印证了这一点。
记得在“黄面人”一案中,他因外出散步而差点失去破案机会时那恼怒气愤的神情,而在后来求助者再次出现时他那眼眸带笑自信满满的样子,这些都透露出他对破案的喜爱。正如孔子说,他已经把破案当成了兴趣,怎么可能有不破之案呢?正是因为他对事业的热爱才促进了他的成功,正是因为他对破案的兴趣才促使他成为时代英雄。
耳边似乎又回响起了那首《老男孩》,脑海里又浮现出那些草根明星的朴素模样,正是他们对音乐的爱好,促使他们唱出了天籁般的声音;正是他们对音乐的执着追求,使他们登上了自己的舞台,成就了朴素而又华美的明星梦。正是那句“我喜欢”才突破了那万千苦难,成就了万人瞩目的明星。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在福尔摩斯身上我看到了。因为对破案的喜爱,他不顾生命危险,亲自乔装上阵跟随嫌疑人,因为他对侦查事业的执着追求,他不眠不休只为那一点蛛丝马迹。
似乎又看到了那个风雨无阻的身影,因为对乡村孩子的喜爱他不顾家人和孩子的反对只身来到乡村,只为了孩子们那纯真的笑脸,他不怕苦不怕累。由一开始的厌恶到最后的喜欢,正是因为他对教学的热爱才促就了孩子们的学习梦。只因为那句“我已喜欢”,留下了孩子们那纯真、无邪的笑脸。因为喜欢,他不怕苦不怕累;因为爱,他甘愿受苦;因为兴趣,他成为教师楷模。
又想起那个白发苍苍的老者,驾着马车四处传播仁政思想的老者。他不怕长沮、桀溺的讥刺,同众生一起变革,为的是那“仁”的思想,为的是那百姓的安乐。正是因为对“仁”的喜爱,他不辞劳苦、不怕打击;正是对“仁”的执着,他成为万代传颂的智者。
俗话说“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可现在的青少年有几人真把学习当做兴趣?牛顿因兴趣发现了万有引力;刘翔因为兴趣几次打破世界纪录;爱因斯坦因为兴趣提出了相对论……正是他们对爱好的执着追求才有了伟大成就,而现在的青少年只为着考上大学一个劲地逼着自己努力拼搏。可是好像很多人并不知道,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学得更好,只有有了兴趣才能够有新的突破。
子曾曰,“学之者不如好之者,好之者不如乐之者”,只有有了兴趣,才能登上成功的阶梯。
学习的兴趣,你有吗?
福尔摩斯读后感26
在今年暑假里我不仅读了《小飞侠彼得·潘》还读了世界上最有名的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虽然我以前读过青少版的《福尔摩斯探案选集》,但这本书中的文字比青少版的更加难懂,但更能体现出原著上那些既离奇又无法理解的案子。
这本书的作者是英国的柯南道尔。他是世界上最负有名的侦探小说家。曾被英国女皇评为“侦探小说之父”。他创造的福尔摩斯已经是世界上鼎鼎有名的神探了。
这本书是以歇洛克·福尔摩斯为主角,华生为配角发生的一件件的案件。其中我印象最深的是“最后一案”和“新致案”之间的篇章,写了福尔摩斯在于罪犯博斗时不慎掉落了悬崖,却有奇迹般的活了过来。这篇福尔摩斯掉落悬崖,有活过来这样写的原因是——它的柯南道尔为了让这篇漫无止境的长篇小说有个结局,才让福尔摩斯死去的,但却引起很多忠诚的读者的反对和不满,所以柯南道尔只好让福尔摩斯在下一个案件中起死回生。
这本书中的福尔摩斯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对于我来说非常重要的道理是——冷静。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有静下心了好好的思考,不要因为没见过就没耐心的去想。这让我想起了我以前在写作业的时候,因为有一条没见过的题目就气急败坏的大吼一声:“没见过的还出!”,我当时恨不得一口吞的作业本。但现在我明白了无论遇到什么难题都要静下心来思考,不要心浮气躁,而要冷静的思考,只有思考才会有答案,这是我从福尔摩斯身上学来的!
福尔摩斯读后感27
大名鼎鼎,家喻户晓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想必大家都听话说过吧!他是我见过头脑聪明,思维敏捷,被他准确的推理能力所征服。
夏洛克·福尔摩斯是《福尔摩斯探案全集》中的主人公,他是个一个私人侦探,聪明绝顶,酷爱做实验,对化学方面有非常浓厚的兴趣,有奇特的办案方法,警探破不了的案件,都请他来帮忙,也许这就是他出名的原因吧!他有一个非常得力的助手——华生,他是为医生,跟着福尔摩斯学到了不少破案的本领,在不少刺手的案件中帮福尔摩斯出了很多的主意,起到重要作用。
伦敦所有高级犯罪活动没有人比福尔摩斯再清楚了,在案件过程中发生了许多变化,几乎不可思议,令人目不暇接,福尔摩斯一直觉得这些犯罪背后,有一股强大的势力,有一只组织严密对抗法律的势力在屁护着那些作恶的坏人,经过坚持不懈的反复摸索,福尔摩斯才抓住了有利的线索,其中也经过无数曲折和阻扰,终于找到了这些组织的头目,原来竟是以前那个有名的数学家,教授——莫里亚蒂!他称莫里亚蒂是罪犯中拿破仑,几乎所有福尔摩斯无法侦破的悬案都是他一手策划的。
在故事《最后决战中》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最后决战,福尔摩斯打击了那个组织的蛛丝马迹,让苏格兰的警探出动所有警力将其抓获,令人遗憾的是最终让莫里亚蒂也组织的核心人物逃脱了,一心想与他们作对的福尔摩斯同归于尽,聪明机智的福尔摩斯还是没有让他们得逞,终于真相大白,而且令人欣慰的是,最终使整个伦敦恢复的往日的宁静和幸福生活。
《福尔摩斯探案全集》是大家耳熟能详的作品,很多的故事扣人心弦,里面的案件也成为了经典。
福尔摩斯读后感28
在你眼中,最好的名侦探是谁?是日本的柯南?还是比利时的波罗?还是……在我眼中,真正的名侦探就是他——英国的福尔摩斯!
因为我特别喜欢看侦探故事,妈妈从她的书架上拿出《福尔摩斯探案集》交给我。我一看,黑灰色的封面上,有一个福尔摩斯侦探的大烟斗,显得很神秘的样子。厚厚四大本,我能看得下去吗?一开始我也有点怀疑自己,可是,当我开始阅读第一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我很快就被作者阿瑟·柯南道尔的巧妙的讲述吸引住了。
这套探案集主要讲的是军医华生与大侦探福尔摩斯一起走遍千山万水,侦破各种奇案的故事。故事主要以华生的口吻来写,以福尔摩斯为主角。里面写到了很多有名的案子,如“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恐怖谷”“四签名”等,在这些案子中,都有一些特别聪明而狡猾的罪犯。但俗话说,道高一尺,魔高一丈。不管案子有多么扑朔迷离,罪犯的作案手法有多么千变万化,都难不倒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知识渊博,性格坚强,机智冷静,勇敢无畏,特别擅长观察、分析和推理案情,也特别擅长伪装,他对罪犯深恶痛绝,坚决和他们作斗争,哪怕冒着生命危险也要把罪犯绳之以法,简直就是正义的化身。
不过看过书之后,我还有一个感受,福尔摩斯并不是单枪匹马一个人在战斗,他的身边还有很多警察和侦探:莱斯特雷德、怀特·梅森,还有一直陪伴他的既勇敢又乐于助人的华生医生。看来,每一个成功的人也是一个善于与别人合作的人。
好的书籍,总是让人爱不释手。这本书的后面有一段话:“这本书,你一辈子总要读它一遍,不管是在二十岁,三十岁,五十岁,或七十岁。”的确,这本书让人读了还想读。
千万别忘了大名鼎鼎的夏洛克·福尔摩斯啊!
福尔摩斯读后感29
“读书百遍,其义自现”。我在这个暑假读了一本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的作者——柯南·道尔,是一名医生,也是一名小说家,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幽默,聪明,遇事冷静,爱抽烟的,住在贝克街私家侦探,而柯南·道尔在故事里把自己当做福尔摩斯最好的朋友——医生:华生而他办的案子更是不计其数,我来给大家列举一二。
他办过的案子有些曾轰动过全世界,如:红圈会,巴斯克维尔的魔犬,跳舞的小人……,其中跳舞的小人是一个较为著名的案件,这个案件能充分的表达出福尔摩斯的智慧,他能从一些像小孩子画的涂鸦上找出暗语,并使用那些跳舞的小人,表示暗语暗语“马上过来”,使犯人不知不觉进入了他的圈套,被绳之以法,还有一个,那就是:红圈会,这个故事的主人公并不是福尔摩斯,而是跟福尔摩斯一样的名侦探,他假装是个恶毒的人,加入了一个当地最狠毒的圈子——红圈会,这个圈子的老大:莫金蒂,他是一个杀人如麻的人,他手下的人没有一个是没杀过人的,他们也以杀人为自己的荣誉,如果手下有人叛变的话,也是格杀勿论,所以这个城市一直被邪恶和恐惧所笼罩,直到来临,他先假装忠诚的样子,然后在设置一个绝妙的圈套,让他们这些恶人得到该有的惩罚,但知道,他在这个城市甚至整个世界永远不会安全,所以一直在逃,而莫金蒂的那些同党也一直在追他,有2次几乎的手,最后他们还是得手了……在这么多个惊魂动魄的案件里,大侦探福尔摩斯总能用惊人的智慧和速度完美的结束案子。
读完了这一系列的案件,看到了福尔摩斯那绝妙的办案手法,但其中都有一个必不可少的因素,那就是遇事冷静,只有遇事处之泰然,才能干出一番事业。
福尔摩斯读后感30
有一个人,他有细微的观察力,他能在案件中长时间保持冷静,他有惊人的思考力。他是谁?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名侦探夏洛克· 福尔摩斯!他的观察力已经上升为一种智慧的符号,你不要试图欺骗他,你的世界在他眼中无所遁形。他是一个比罪犯本人还了解其犯罪过程的人。
阿瑟·柯南·道尔爵士是推理小说的鼻祖。他塑造的夏洛克·福尔摩斯是世界上最著名,也是最为读者津津乐道的侦探对象。福尔摩斯沉着冷静、料事如神、时而机智幽默,时而粗鲁自负。
我印象最深的不是一个个惊险的故事,而是福尔摩斯本人。他能在重重疑云中带着镇定提问思考……,那一个个曲折离奇的案子,没有线索。他能从没有线索的场地中找到蛛丝马迹,他能从嫌疑犯中找到背后主使,找到帮凶,他能从一个推理连接到另一个推理,使推理变成真相。这些似乎不可能完成的任务都发生在福尔摩斯的身上。
《福尔摩斯探案集》不但是一本好书,而且还告诉我许多道理:要认真观察,也许是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也不能放过蛛丝马迹,更要大胆假设提问。我以前有难题时经常逃避,看了这本书后,我觉得逃避是可耻的,应该鼓起勇气,像福尔摩斯那样,从没有线索中找到线索,困难始终不是我的对手,在困境面前要毫不退缩,不畏困难。对自己要有信心,自己鼓励自己:“我一定能做到。”要勇敢,要有一颗虚心的心,不要骄傲,不要自以为是逢人就吹。
我喜欢《福尔摩斯探案集》,我把它推荐给你,希望你也能喜欢。
福尔摩斯读后感31
我曾经想写一封信到伦敦贝克街221B,告诉福尔摩斯我弄丢了同学的一本书,希望神探能帮我们找回来。如果破案了,我也可以写下一个关于福尔摩斯的探案故事,名字都想好了,就叫北小丢书疑案。
在一次班级大扫除的时候,值日生正在打扫卫生,教室里尘土飞扬、灰蒙蒙一片,其他同学早就离开了教室,只有邓适钧端坐在自己的座位上,专心致志地捧着一本书,还时不时的拍一下桌子。“什么书,看这么入神?”大家都对他拿的书很是好奇,纷纷走进教室。
“——这是什么书呀?”
邓适钧并不理会我们,直到这一章节看完,才缓缓翻到封面,骄傲地说:《福尔摩斯探案集》。
“——哦?”
“——讲的是一个私家侦探的故事,他可厉害了。”
“不用动脑筋,他就活不下去。”
“他喜欢挑战,热爱破案,简直是世界上最聪明的人!等我长大了,我也想做一个这样的侦探!”……
大家都被这样的故事吸引住了。
不久这本书就在全班传阅了开来。
同学们都知道了在离我们很远的伦敦,有着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有着深邃的眼睛,一眼就可以看透事情的真相,他有着细长的鹰钩鼻,显得格外果断和机警,他咬着烟斗,动一动脑筋就能维护着一方的正义和和平。
好不容易,这本书终于传阅到我这儿了,我立刻被福尔摩斯深深地吸引住了,连吃饭的时候都捧着它。甚至上课时也忍不住想看看福尔摩斯的破案,我只好把它压在书包底下,利用课间和在家的时候才拿出来和福尔摩斯一起进行智力的对决。
不幸的是,在昨天晚上看完了《血字研究》后,我分明记得把它收进了书包里。可是今天课间的时候,我翻遍了书包,却怎么也找不着。咦,书呢?这是个疑案。我立刻想:如果此刻福尔摩斯在,他会怎么做呢?
于是我立刻回顾了丢书事件的来龙去脉,仔细打量了周围是否有可疑人士,还找来了小伙伴和我一起组成了“姐妹侦探团”,共同研究推敲。始终没有头绪的我们突发奇想:写一封信向福尔摩斯求助,也许是一个很好的主意。
汪新源当即反对:“这信寄给谁啊,福尔摩斯早就死了。”
“可是他一定有后继人吧。”
最终我还是决定写一封信,说不定啊,我可以成为他后人的关门弟子,成为中国的福尔摩斯。
于是我兴冲冲的回家告诉了爸爸。
爸爸听了哈哈大笑,从书房里拿出我弄丢的书,他说是他昨天无意中拿去看了看,就不必麻烦福尔摩斯啦。
真失望啊,我怎么就忘了爸爸这么一个最大的嫌疑人呢!
福尔摩斯读后感32
柯南道尔的著名侦探小说《福尔摩斯探案集》中,主人公福尔摩斯那正义、智慧的形象早已深入人心,在很多人眼中,他是19世纪英国的卫法者,所有的罪犯在他的缜密推理下都是无法可逃,正直是他的代名词。但是他所侦破的很多案件中,在没有惊动警方的情况下,对一些“正义的复仇”,他却是颇为宽容。
在《冒险史》中的“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中,老约翰特纳为了自己的女儿,杀死了作恶多端的老麦卡锡,福尔摩斯知道真相,但却没有向法庭提出,从而让凶手和死者的儿女能够在一起和睦相处并喜结良缘。又如“米尔沃顿”中的那位贵族妇女,为了不让米尔沃顿破坏更多女子的家庭,也是为了给自己的丈夫报仇,她杀死了米尔沃顿,福尔摩斯目睹了这一切,却没有阻止杀人也没有帮助警察调察。还有“魔鬼脚跟案”、“格兰奇庄园案”……在众多情与法的冲突中,福尔摩斯似乎总是站在“情”的一边。
《孟子·告子》有言:“恻隐之心,人皆有之。”“恻隐之心,仁也;是非之心,智也。”或许有人会认为福尔摩斯作为一名侦探,一名正义的法律卫士,不应将私人感情带入案件中,否则会导致不公平的事发生,但正是这种“情重于法”的表现,体现了人性中不灭的正义的光辉,这是更高层次的正义,高于法律的正义之心,使福尔摩斯的形象更加高大。
情与法的话题,由来已久。人们常说“法不容情”,似乎一切感情——无论是正义或非正义,在冰冷的法律面前都是无用。中国有著名传说人物白素贞与许仙的“情”与法海所代表的天规法
令,远有美国的一位老人为养活孙子而偷取面包被送上法庭……法律总是严苛的,但人情也总是宽容的。鲁迅先生面对雷峰塔的倒塌而写下的《论雷峰塔的倒掉》,来歌颂自由爱情的最终胜利;美国的州长为老人捐款交上罚款,并且自我检讨对民生的关心不够。在他们的心中,法固然重要,但情融于法也未尝不可。人非草木,孰能无情?在情与法的冲突中,选择情也未必违反了公理与正义,更何况福尔摩斯所经历的那些案件中,死者都是罪大恶极之人。在法律制度尚不完善的19世纪,公平并不仅仅掌握在法官手里。当然,我写此文的目的,并非宣扬徇情枉法,我只想说明,有时法律的天平应向正义之情倾斜罢了。
在“博斯科姆比溪谷奇案”的未尾,有这样一段话:凶手和死者的儿女最终组成了一个美满的家庭,他们永远不会知道,在曾经的岁月里,他们的生活里出现过阴霾,或许正是为了让不知情的人们能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在福尔摩斯的心里,情与法的天平自有倾斜的一边。
福尔摩斯读后感33
暑假期间我看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这本书围绕着一个个案件展开,讲述着许多扑朔迷离的案件与故事,我看看的津津有味。案件的叙述十分的精彩,但也有很多案子令我感到迷惑,幸运的是追随着聪明的侦探福尔摩斯的视角,我解开了一个个迷惑。
福尔摩斯的全名叫夏洛克·福尔摩斯,他是个身材瘦长,看上去十分精明干练的人。他的目光锐利有神,细长的鹰钩鼻和前突的下巴,让人感受到了他的机警果断,意志坚强。有着这样外表的他,拥有着超出常人的敏锐,在一个个难解的案件面前,令犯人无所遁逃。
这么书主要写的是福尔摩斯带着自己的助手华生和一批穷孩子组成了“特搜队”,在英国屡破奇案。令我记忆十分深刻的一个案件讲的是福尔摩斯帮高楼王的主人寻找祖先留下的金子。有一次,高楼王的主人在自己假的阁楼上找到了一个暗格,在里面发现了祖先留下的一盒金子,不久后,那盒金子却凭空消失了,主人非常着急,连忙叫福尔摩斯帮忙寻找盒子,福尔摩斯却是不慌不忙,用常人根本不能理解的方法去破案,还让“特搜队”去到处找线索,没过多久案子就被破了,当福尔摩斯去抓那个小偷的时候,那个小偷还根本不清楚自己是怎么被发现的。
福尔摩斯不仅聪明也十分勇敢,有一次为了抓住罪犯,中了枪,最后还是把犯人给抓住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受益匪浅,从中学到了东西,比如做事要细心谨慎,不能有一丁点儿的马虎,因为一不小心漏掉的细节很可能就是完成这件事情的关键。读书也是一样,一定要认真仔细得看,否则很可能漏掉了一些精彩的故事和一些重要的情节。
早就听说《福尔摩斯探案集》特别好看,于是今年暑假这本书就列入了我的书单中。
福尔摩斯读后感34
他是一个小说中的人物,曾经破过许多扑朔迷离的案子。他非常幽默,总是喜欢叼着一支烟斗。
他,就是英国著名作家柯南道尔创造的神探歇洛克福尔摩斯。
人们喜爱福尔摩斯,因为他已经成为正义、智慧、勇敢的化身,成为帮助人们战胜罪犯、弘扬正义的偶像。
在每一个故事中,福尔摩斯都和自己的助手华生一起,出乎意料地把真相揭露在读者面前。同时,他在面对复杂的案件时,通过对细节精确观察,从而进行严密推理的方法,也让读者和专业侦探受益匪浅。
对福尔摩斯来说,从一个人的外貌和穿着就可以判断出一个人的职业习惯和爱好,伪装得再逼真的罪犯,都不能逃脱他那鹰一样的目光。
另外,小说设置了医生华生这个诚实、勇敢又好学的助手形象,很好地衬托了福尔摩斯的智慧和过人之处。
我认为福尔摩斯就是我们要学习的对象之一,虽然他只是一个书中的人物,但他那灵活、敏捷的思维是值得学习的。
最后我还要感谢一个人,因为是他创造了福尔摩斯,他就是--柯南道尔。
福尔摩斯读后感35
放假期间,我阅读了由英国著名的小说家柯南道尔撰写的《福尔摩斯探案集》,我被福尔摩斯的智慧以及他的人格魅力所感染。
我很喜欢看侦探小说,应该是由于我从小喜欢看《名侦探柯南》这部动画片吧。在书中福尔摩斯的机智,果断,以及在华生医生的帮助下解决一起起案件,他还会买通那些别人注意不到的孩子们来帮助福尔摩斯来打探消息,因此这个孩子也立下了汗马功劳。
福尔摩斯的细心令我最为惊叹,他在一次询问一起杀人案件的第一发现人的时候问出了一些问题,询问结束后他就利用他在现在发现的蛛丝马迹将第一发现人在进入现场以后作了什么事,走到了哪里全部说了出来,以至于第一发现人以为当时福尔摩斯就躲在哪个现场的某一个地方,因为福尔摩斯说的和他当时的行动一点差别都没有。这就是福尔摩斯的观察能力。
虽然福尔摩斯是以为非常棒的侦探,但是他有一个非常不好的习惯,那就是吸食毒品--可卡因。当华生刚刚认识福尔摩斯时他问福尔摩斯为什么要吸毒,福尔摩斯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果没有案子来使他兴奋,就只有利用毒品来使自己兴奋。
故事的结尾,是福尔摩斯利用自己的勇敢将自己的劲敌莫里亚蒂教授,永远的埋葬在悬崖的瀑布下。不知道是不是福尔摩斯的正义感感动了上天,使上天救了他,因为他与莫里亚蒂教授是一起掉入瀑布,但是莫里亚蒂教授身亡了,福尔摩斯却奇迹般的还生了。
福尔摩斯的身上有许多优点我们青少年可以学习,比如他的机智面对危险临危不乱,观察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以及缜密的思维,都是值得我们学习。
我最敬佩福尔摩斯的正义感,那些犯罪者面对这位神探,都有想结束他生命的想法,福尔摩斯在面对生命威胁的情况下以为反顾的走着自己的侦探道路。令我肃然起敬!
福尔摩斯读后感36
你知道谁能从一点香烟渣认出抽烟者吗?你知道从脚印的大小能分辨出这人的身材大小的人吗?他就是在柯南道尔笔下的福尔摩斯。
这本书讲了住在英国伦敦贝克街221B号房子里的福尔摩斯,他靠着他那敏捷的身手,积累的经验,机智的大脑,破了一起又一起的案子,并且依靠助手毕生的帮助,调动了街头流浪儿刺探情报,为民除害。
在第一篇血字研究中,他从脚印像个的距离看出凶手的大小,从自己凌乱看出写信人很匆忙灯他都能看出来,尤其是在巴斯克韦尔魔犬那一片,福尔摩斯遇到了一个谋杀了好心的伯伯和伯伯的侄子的高级凶手,那时虽然有把握住凶手,可没证据,当华生发现了凶手是用全身涂满磷的巨型猎犬杀人的,福尔摩斯使用他推理出来的证据合二为一,还把凶手顺利捕获了凶手。还有一次他用一个半身蜡像捉住了凶手。这些例子让人不经佩服起福尔摩斯,他虽然看过去很冷漠,可内心很风趣光彩。
《福尔摩斯探案》这本书让我懂得人必须要胆大心细。
福尔摩斯读后感37
我特别喜欢读书,所以看了不少,像《三国演义》、《水浒传》、《鲁宾孙漂流记》……但我最喜欢探案类的,尤其是《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主要讲了著名侦探福尔摩斯和他的助手华生破获各种离奇案件,其过程让人出乎意料。在这本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神秘、令人意想不到的事情,也被福尔摩斯不顾一切代价去救别人的精神所感动,也被他的机智、容易发现别人发现不了的线索和渊博的知识所吸引。 例如在《血字的研究》中第一次看到华生就知道他是从战场上回来的医生,让华生很吃惊,从这儿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知识很渊博;而从现场的墙壁上用鲜血赫然写着"RACHE",同时,还发现了一枚滚落的戒指、两种不同的脚印、几处墙上的指痕,之后,经过福尔摩斯细致的调查和缜密的推理,终于找到了凶手,我们可以看到福尔摩斯很机智,还很心细。
看完《福尔摩斯》,我越来越喜欢福尔摩斯,也越来越想成为他那样的人,所以以后我要读更多的书,还要善于观察问题。
福尔摩斯读后感38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做《福尔摩斯探案集》。
这本书写了"咨询侦探"福尔摩斯聪明,机智地破了许许多多的奇案,怪案,疑案;场景惊险,情节跌宕,扣人心弦,讲述了一个又一个精彩的故事,使读者身临其境。书上说,福尔摩斯是个“怪”人,但他同时是个精通解剖的一流药剂师。历史上,哪个名人不是“怪”人?他很离奇,从不轻易说出自己的心里话,但高兴时,却滔滔不绝.他遇到危险时很沉着,临危不惧,遇到任何困难,看上去却若无其事,根本不是装出来的。
这本书有四个故事《血字的研究》、《恐怖谷》、《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四签名》。我最喜欢的是《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因为在这个故事中,充分体现了福尔摩斯的聪明才智,而且很刺激。
福尔摩斯读后感39
大侦探福尔摩斯的形象历经百年依然魅力不减。在《福尔摩斯探案集》一书中,他带领我们进入凶案现场,查找狡猾的凶手留下的蛛丝马迹,缜密严谨地剖析案情,巧妙地揭开一个个跌宕起伏的凶案真相。
下面就给大家介绍一个我喜欢的故事叫《恐怖的带子》。故事的主人公海伦小姐。她和她的姐姐从小失去了父母,是他们的继父把他们养大。继父虽然养大了他们,其实是想独吞他们的财产。等姐妹俩成年后继父就养了一条沼地蝰蛇,杀了海伦姐姐。海伦将要面临同样的危险,于是她去找福尔摩斯帮忙。福尔摩斯在“死亡房间”发现了一条小小的通道,是通向继父的房间,并连夜找到了真凶,凶狠的毒蛇咬死了凶手。这就叫“多行不义必自毙”。
福尔摩斯读后感40
我非常喜欢福尔摩斯的故事,第一集叫《血字研究》是福尔摩斯第一次和华生见面,他们合租了一套房子。福尔摩斯告诉他,他是一位侦探,只要警察和私家侦探有困难就会来找他。这时来了一封信,上面写着请福尔摩斯到布利斯顿尽头的劳列斯顿花园3号发生了凶杀案,请他协助调查。
于是福尔摩斯和华生一起去案发现场,当他们回家的时候突然看见几个流浪的孩子,福尔摩斯为了尽早破案就雇佣了这些孩子,果然孩子们收集到了许多对破案有利的资料。福尔摩斯他们办案时就更好办多了,最后福尔摩斯靠着孩子们的协助成功地抓住了罪犯。
读完着本书我知道福尔摩斯有一种坚持不懈的精神,我们要学习他们的精神。同时我又感受到了只要仔细观察身边事物就一定有大收获。
或许,有些文章,是必须要在深夜中,静静的,一个人来独自品味的,是必须要经历过一些风雨,留下过一些伤疤,满身的血液与作者的思想发生共振时,内心的冲击才会是最大的。初读此文时,约么是三四天前的一个下午吧,开篇时便被作者所营造的苍凉凄美的意境所吸引和震撼。而至于几天后的午夜,再一次品读此文时,褪去的是文字上的震撼,余下的,却是越酿越浓的触动与感慨。
文中那些描写熬药的句子,我不知呆呆地读了多少遍:且看文火不疾不徐在药锅底下缭绕--缭绕成花的瓣,那末锅中的药就是瓣中蕊了,熬着熬着,蕊心舒开,尘封已久的沧桑便一丝一缕的倾吐出来这一字一句,便似一笔一划般在我的脑海中绘出的永不磨灭的`画面。
你看,这锅中所乘的,是一味味饱经风雨的药,炎炎夏日,渺渺烟火,在锅与盖的间隙中,渐渐弥散出暖暖的雾。只是你别忘了,在那些饱经风雨的药旁,是否还有一个饱经风雨的人呢?他静静地坐在烟火旁边,任由炙热的空气包绕着他的身躯,汗水早已经打湿了他的衣衫,毫无疑问,这样的事确实是辛苦的,但我清楚地知道,此时此刻,他的心中,正簇拥这一份宁静的喜悦。
认识他,是我来到这个学校中,最大的幸运。在心中,我曾无数次地这样说过。
我从未怀疑过,他必是一个为中医而生的人,每一件与中医有关的事物,都能引起他极大地兴趣。何况,中医也需要他,需要他这种纯净善良,心怀天下,虚心好学,坚毅执着的年轻人。我永不会忘记那张相片——那张不曾改变的美丽风景。在满眼绿意的环绕下,他紧拉着药王孙思邈铜像的手,紧跟在孙思邈的身后,目光中充满了虔诚。那一刻,我多希望时光能够扭转,幻想这那尊铜像逸散出人的体温,幻想着孙思邈依然还活着,能够牵着他的手,轻声向他讲述各种草药的性能,将他收为关门弟子,将这一身四海绝伦的医术传授给他,而他,一定不负师望,在若干年后,成为一代名满神州的大国医,造福天下的黎民百姓
幻想总是美好的,可现实却永远是残酷的。在学校冰冷与虚伪的游戏规则面前,那些诚恳,善良和正直,只不过能换来当权者的几句笑谈。提起那场转专业之战,当真是荒谬之极。身负真知却不允许进入考场,亦如刻苦训练的运动员在参赛前莫名地取消了参赛资格,有多痛,无言可达,唯有亲身经历一次始可得知。况且,我之败,多多少少是我咎由自取,而他的遭遇,则更加令人痛心,那些愚蠢的当权者,那些无知的规则制定人,你们是否知道,你们的一个轻率地决定,将对中医人才造成多大的损失?凭什么拦他?凭什么拦他?
当然,这个世界上,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讲出理由的,有时候,我们所寻求的,也许是一种心灵的慰藉。
莫非,遭遇的种种挫折,都是上天注定的吗?越是大的挫折,就会有越多的人倒下,就会历练出更加坚毅执着的英雄。而他的身影,自然出现在那些不畏艰险,百折不挠的人群当中。他一面学好自己的专业课,一面从图书馆,旧书市场选来用于学习中医的书,积极去听中医老师的课,不顾来回三四个小时的路程奔波而到市中心的中医观摩见习,积极亲身实践观舌、把脉、识药、采药、熬药,这些事情,即使是到了暑假都绝不停滞。试问,纵使是同年级正规中医系的学生,又有哪个可以及得上他?
我知道,明天,初生的太阳又会照到我们每一个人的脸上,而他,又会熟练地洗药,泡药,熬药,不太忙的时候,他还会手捧着中医方面的书籍,伴着他的药,伴着那些蒸腾而出的雾气,度过夏日漫漫的时光。这是他的爱好,让旁人看了都有些心疼的爱好。
原文快到结尾处,作者这样写道:小孩子理解不了药的苦心,所以小孩子总拒绝好心好意的药。我甚至拒绝走进父亲的药房
一个人,当他理解到了药的苦心,是否就意味这他已经长大?而这,到底是一种喜悦,还是一种无奈?一个人,面对着饱经沧桑的药,再也不会说它的苦,而会沉浸在涩涩的药香中,这个人的心,是否也如同锅中的药一般,已经经历了许多的沧桑?
若要成药,总要经历风霜雪雨的煎熬;若要飞翔,总要经历破茧成蝶的磨难;若要成人,总要经历坎坎坷坷的征程。
有大痛者必有大志,若非如此,痛从何来?
药香,如蝶;而他,亦如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