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854年,一位印第安人酋长给“在华盛顿特区的大首领”写下这句话。他与他的族人已经拼尽了最后的一分力量,年轻的猎手们已牺牲殆尽,年老体弱者被疾病缠身……没有人听到他们的哀嚎与怒吼,没有人在乎这已在灭族边缘的古老部族。酋长已经看到了故事的结局:守不住了,再也守不住了……这土地,祖先的土地……那些白人殖民者端着他们的步枪,一波又一波地出现在地平线上……
阿凡达
《阿凡达》这部影片放了好一阵了,也没能尝个头鲜儿,今天总算过了把瘾。该片确实没得说的,各方面做的都十分细致,比如片中的动植物都是对地球上的生物大量研究再经过精心组合移植到影片中的。现代心理学认为,人不可能想象出没有见过的东西,所以科幻片中的所有一切也只能按照地球上的生物作参照物加以拆卸再重新组合新的形象。在稍早一些的美国科幻片中,一些外星智慧生物往往很像地球上的昆虫,给人感觉是太离奇了,而《阿凡达》中的潘多拉星球上的动植物基本都能在地球的不同时期找到相对应的原型,这反而让人觉得可信。那些宏大的场面中的每一个逼真的镜头如身临其境没有半点牵强,那种感受堪比你亲身到过潘多拉星球。
美国电影向来不乏思想深刻的作品,只是有一个时期美国大片在追求高利润的同时,好像除了最求逼真视觉效果大量投入资金制作大场面外,在思想内容上并没有美国早期电影那种值得回味的内容,好在他们认识到了这一点,才使得今天的美国大片有了内涵和感官的双重效果精品。一部电影是否能反映一个时代人们最关切的问题,甚至是人们尚无意识到的,但却关系到每个人生活乃至生存的大事件是成功的关键。
该片以全新的视角对人性、生态、人与动物间的沟通做了诠释。片中地球人对纳美人领地进攻的场景几乎就是当年欧洲殖民者对印第安人屠杀场面的再现,而最终地球人以失败告终,这实际上也是对当年行为的反省,而片中的地球人中也有对占领纳美人领地这一做法持反对态度的,甚至帮助纳美人反击地球人。
美国的科幻片大多把焦点定在未来,来思考现在到未来将会发生的事,把人类按目前的状况发展下去将要出现的灾难,以最鲜活震撼的场景呈现在人们面前,这无可置疑地会在人们心中留下记忆。
美国多年来一直在打造科幻片,科幻片的各方面技术不断成熟,美国科幻片的题材大多涉及人类对未来的忧患,这种忧患意识始终是科幻片的主题,把人类目前最需要关注的课题作为电影的核心,以电影艺术独特的视觉效果来唤起人们的认同,应该是这些大片编剧的初衷。这种命题在极具震撼力的影片中反复出现,必然会成为广大民众的主流意识。而且这种灌输是潜移默化的,它的效果要远远胜于说教式的宣传。
《阿凡达》完全可以说是无懈可击,是后工业化时代的产物,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部电影将把电影的历史分为两截。它的成功必将引领世界电影在内容上把我们人类所困扰的问题以新的理解展现在世人面前,而未来电影的视觉效果在与我们心智链接的同时,将把影片导演、编剧的期望深深地融入我们的思维中。
阿凡达观后感第2篇
“如果我们放弃这片土地,转让给你们,你们一定要记住:这片土地是神圣的。”
“他们会来的,就像永不停歇的雨。”——电影《阿凡达》。
在2010年的最冷的一天里我盼来了期待已久的视觉盛宴,科技进步创造出的华丽纵然让人惊叹,但却并没能让我感动。《阿凡达》技术上的巅峰位置毋庸置疑,但从“电影本身”来讲,却乏善可陈——甚至可以说缺乏原创性。抛开整个创意与《风中奇缘》的相似,在众多场景中都能找到《天空之城》的影子;灵魂之树下的治疗仪式和《幽灵公主》中湖边的一幕如出一辙;人形机器战甲不能追溯回高达也至少可以说和沃卓斯基的《骇客帝国》有雷同,而哈里路亚山更是酷似徐克的新蜀山;更别提那个脸谱得不得了的.大反派,他简直可以塞到所有反战电影里演个无人性长官而游刃有余,如此没有层次没有个性的人物加上影片视觉上的特点,让我恍惚生出“正在看动画片”的错觉。而我更觉得那是魔兽世界的翻版。闪着光的蘑菇来之赞加沼泽,悬浮岛来之纳格兰,纳威人是德莱尼人和暗夜精灵的缩影,所有的飞行试炼都让我像第一次跨上小白龙一样激动无比,第一轮的轰炸像极了“壮志凌云”这个任务,也很自然的让我想起了鬼兰花同学。
用来娱乐是够了,但偏偏,詹姆斯·卡梅隆想说的更多。
《阿凡达》在美国上映前一个月,有一条没人关注的新闻占据了报纸的小小角落。2009年11月5日,奥巴马总统表示他将改善印第安人生活状况,并承诺给他们“实现美国梦的公平机会”。这是全美印第安人部落首领大会15年来首次召开。印第安人作为美国“原住民”(NativeAmerican),1/4的人生活在贫困线下,暴力犯罪率是全国平均水平的20倍以上,人口中受大学教育的比率则是平均值的1/2。
酋长们抱怨自己和一些联邦参议员的会面之间还不到15分钟,要把所有困难讲完都不够……
奥巴马总统讲话后20天,就是感恩节了。虔诚的家庭都要欢聚一堂,在油乎乎的火鸡和大碗土豆泥前祈
可是大多数美国人都不知道感恩节——这个真正的新大陆节日的由来。
1620年,一艘船载着102名清教徒从英国来到了新大陆,在饥寒交迫的日子里,是印第安人给他们食物,教会他们狩猎与种植,让他们熬过了那个冬天。
1620年北美大陆的那个冬天也许特别寒冷,让“五月花号”的102名殖民者永远记住了感恩;1620年北美大陆的那个冬天也许还不够冷,没有让他们记住自己真正的恩人并非天父,而是那些棕色皮肤的“异教徒”。
1621年,殖民者活了下来。1622年,战争爆发了,它被后世称为“印第安人战争”——一场施恩者与受恩者、主人与客人之间的战争。这荒谬的战争迅速演变成一边倒的杀戮,火枪是主要武器,霍乱和天花是帮凶,一直持续到1890年才结束。
15世纪末新航路开辟后的短短100年间,美洲印第安人踪人口从4000万锐减95%,而500年后的今天,美国仅存300万印第安人。
潘朵拉星球是个再明显不过的比喻,它富饶却危险,美丽而致命,吸引了无数自觉勇敢的探险者,对于他们来说,这只是一场游戏。500年前,探险者们受“黄金帝国”的诱惑和荷尔蒙的驱使
《阿凡达》其实是一封迟来500年的道歉信:“对不起,我们推倒了那么多树木,修建铁路;对不起,我们为了金矿,杀死了你的家人;对不起,我们被你们从风雪中拯救,刚刚暖和过来,就把利刃插入你的胸膛。”我们心里都清楚,为了娱乐你和我,电影硬生生的给了我们一个完美结局:这猎杀的游戏本就该在直升机坠落、女机师牺牲的那一刻结束——所有的反抗者都会死,生存下来的纳威人则永远也不能重拾他们的精神传统。再强劲的弓弩也不能射穿防弹
是的,如果一切就结束在直升机坠落的时刻。你听到注定胜利的一方嚣张的大笑了吗?你黄色的眼睛无神地望向天空,你胸前的伤口
枪响。
这结局在历史上重复了多少遍?这结局不出自剧本,出自历史。
特库姆塞,最后一位团结起印第安人部落和白人殖民者对抗的酋长,在慷慨赴死之前说:“自哈里森(总统)之后每20年选出的最高首领都会死,他死的时候你们将会想起我的人民的死亡。”自1840年起,每一个在尾数为0的年份当选的美国总统都死在任上,第一个例外直到里根遇刺未亡才出现。
关于这个诅咒说法众多,但这仇恨千真万确。
《阿凡达》,一封迟来500年的道歉信,3D的,却不够真诚。直到最后,詹姆斯·卡梅隆也不愿意让应该忏悔的人们好好忏悔,在应该残忍的时刻,没能残忍到底。是的,消费者们永远有权利要求一个皆大欢喜的结局,永远有权利笑着走出电影院,去参加圣诞派对。
“——好吧,那些蓝色的家伙们是让我觉得有点不舒服,可是……管它呢,一切都是假的啊!”
今天,当无比清晰,无比震撼,无比鲜艳,无比美妙的奇观呈现在我的面前,我感到这不是潘朵拉星球,在地球上,也曾有过这美丽绝伦的地方,也曾有过这原生、无杂的生态,也曾有过能够倾听自然声音的人类。是我们把它毁掉了。我们不但毁掉了它,我们还正在毁掉它,我们无一丝忏悔,无一分犹疑,20年后,地球上最后的“潘朵拉”——亚马逊雨林,天然的物种宝库,用人力再也无法重建的超级生态圈,将不复存在。
“如果我们放弃这片土地,转让给你们,你们一定要记住:这片土地是神圣的……清风给了我们的祖先第一口呼吸,也送走了祖先的最后一声叹息……你们一定要照顾好这片土地上的动物……降临到动物身上的命运终将也会降临到人类身上……告诉你们的孩子,他们脚下的土地是祖先的遗灰,土地存留着我们亲人的生命。像我们教导自己的孩子那样,告诉你们的孩子,大地是我们的母亲。任何降临在大地上的事,终将会降临在大地的孩子身上。”
这位印第安人酋长叫做西雅图,美国西北部的最大城市以他的名字命名。写下这封信后,他最终还是率领部族,迁入政府指定的保护区,永远失去了这片神圣的土地。
我等待着,降临在这大地上的事,降临到我们所有人身上——不仅仅是殖民地白人,所有因贪念而种下罪恶的人——我们。
我等待着,无奈,但,一切早已注定。
阿凡达观后感第3篇
在希腊神话中,普罗米修斯盗天火送给人类,惹怒了主神。宙斯不仅将普罗米修斯锁在高加索山的悬崖上被鹰啄食,并且联合诸神打造了一位美女——潘多拉,让她携着一个装满灾难的魔匣嫁给普罗米修斯的弟弟,在新婚之夜打开魔匣:瘟疫、嫉妒、罪恶、贪婪等种种劣性充斥人间……潘多拉成了传播灾难的罪魁祸首。在卡梅隆导演的这部影片里,人类别有用心地将自己想要攻击并占有的那个星球命名为“潘多拉”,无疑是给侵略赋予“正义”的名义。潘多拉星球=灾星,既然是灾星,便出师有名。
杰克当初之所以愿意替代死去的弟弟当一名“阿凡达战士”,用真身的思维操纵作为间谍的“代身”去潘多拉星球历险,是出于两个自私的目的:一是人类的自私(掠夺外星球资源),二是个体的自私(获得行走的能力)。然而,人类既要满足自己膨胀的欲望,又虚伪地为其披上合法的外衣,甚至冒充神的名义。“阿凡达”在梵文中,意为“神在凡间的转世化身”。
然而,当杰克来到潘多拉星球之后,却发现这个被人类渲染为毒气蒸腾、妖魔聚生的恐怖地方,其实是一个巨树参天、山峦悬浮、湖泊棋布、植物斑斓、美丽无比的奇幻花园。那里的生物虽然面目狰狞、威力无比、脾气可怕,但它们对杰克的攻击只是因为宁静被侵扰,与其说是攻击,不如说是自卫,它们习惯了含羞草的掩护和夜色的静谧。在雨林里居住的土著部落——纳美人,虽然虎鼻豹眼、蓝色皮肤、身材高大、奔跑如兽,但他们善良友好、团结互爱、恪守诺言、正直勇敢,并且有着与大自然通灵的本性,受到夏娃女神的庇护。没过两天,杰克就被部落人的真诚友好深深打动,并爱上了那位救过他性命并教给他语言和生存本领的首领女儿,并为成为部落的成员感到安全和温暖。
我想,经过一系列让人心惊肉跳的丛林历险之后,我与电影院里的所有观众都和杰克一样被潜移默化地“洗脑”,我们逐渐剔除了自己身上暴力的“兽性”,恢复了已在消费文明进程中正不断丧失的温暖“人性”。
影片里最让我感动的场景之一,是杰克的身体在黑色的丛林里被闪着神异光芒的灵树种子所包裹,那些种子就像轻盈飘浮的杨花柳絮,像在大海里浮游的透明海蜇,发着内源的光,传递着和谐的信息。部落首领的女儿就是因为看到一枚灵树种子落到已经拉弓欲射的箭头上,才没有射杀不速之客,相反大战群狼,救了他性命;她就是因为看到无数灵树种子落到陌生人身上,她才相信了他,并决定将他带回部落,不仅教她骑马驾鸟,弯弓射箭,还带他去看部落的神树,与他在神树下接吻交欢。
杰克爱上了纳美人,也出卖了纳美人。根据他提供的准确信息,人类的战机和飞船来到这片和谐之地,展开残酷的杀戮,炸断了纳美人栖居的巨树,将茂盛的绿林变成一片火海和焦土。面对人类的残暴,杰克毅然背叛了同类,在善良与正义的驱使下,他在“真身的所属”与“化身的所属”之间选择了后者,他用人类抗争的勇气和智慧带领从来没有经历过战争的纳美人与人类决战!在彩色的飞鸟与金属的飞船之间,我们都将胜利的期待给了飞鸟,都将正义的支持给了弱者,都像杰克一样义无反顾地背叛了人类。
这种背叛也是正义的审判,审判的是人类日益膨胀的霸道、残忍、谎言与贪婪(唯我独尊的霸道,无视生灵的残忍,扮神装圣的谎言,占有一切的贪婪)。我们借助杰克的眼睛看到了潘多拉魔匣里飞出的邪恶附体,意识到真正的潘多拉星球并不是我们所命名的那个,而是正在我们手中走向毁灭的地球!人类自称是盗火者的后代——普罗米修斯的后代,但是我们却用盗来的火在做些什么?普罗米修斯不怕遭到主神的惩罚而将天火偷到人间,是为给人类光明和温暖,是为让人类幸福地存活。而人类呢?却将火变成摧毁自然、涂炭生灵的武器。背叛了普罗米修斯初衷的人类,还配称自己是普罗米修斯的后代吗?
说《阿凡达》表达了“保护环境”和“反对霸权”两个主题,我一点不觉得是“拔高”。我恍然明白了自己以前为什么不爱看《未来世界》或《星球大战》之类的科幻片,原因是我从骨子里抵抗人类日益强大的暴力倾向、占有欲望和缺少节制的征服野心。在那些片子里,人类永远是扮演趾高气扬、目无一切的征服者角色。而在《阿凡达》里,人类第一次战胜了自我。影片的结尾,在灵树之下,杰克的元神在纳美人祈
我兴奋地发现:脍炙人口的希腊神话在世代转述的过程中发生了错误。传说中,智慧女神雅典娜为了拯救人类而偷偷放到魔匣底层的“希望”还没有来得及飞出来,潘多拉就把盒子扣上了。事实并非如此,“希望”飞出来了,始终飘在我们周围,只是我们肉眼没有看到罢了。也许我们看到了,但是由于相信了误传,所以对它视而不见。
今晚,从电影院出来,走在夜色笼罩的街道,我看到了“希望”,并且听到迈克杰克逊在纳美人的星球上唱《拯救世界》。我相信许多人都跟我一样看到了在空气中飘舞、闪着荧光的灵树的种子,相信许多人都跟我一样感觉到越来越多的种子正落到自己身上。
阿凡达观后感第4篇
电影里的地球人,代表的就是西方文明——贪婪自私,唯我独尊;电影里的土著,代表了东方文明——崇尚自然,天人合一。
技术的先进和道德灵-性的先进,孰为重要?
电影中人与花草的沟通,让我想到了天地灵文——咒语,人与动物的沟通,让我想到了心灵感应,他们狩猎后的安慰动物,让我想到了众生平等及生命应受到尊重,整个族人一起努力,为女-科学家招魂的场景,让我想到了灵魂不灭理论与超度。这是西方的有识之士,在反思西-方文明的弊-病后,在向东方文明寻求出路。
就连“阿凡达”这个词,都是来自于梵-文。电影告诉我们,强势的武力,虽然在掠夺时占尽便宜,但并不是所向无敌,玩火者往往自焚,最后地球人被赶出了潘多拉星球。综观古今中外的历史,凡是靠武力称霸者,都是长不了的。强秦仅二世而亡。称雄一时的罗马帝国,至今只留下了一个城中之国——梵蒂冈。法西斯德国,大东亚小日本,如今还在为自己的战争罪行赎罪。日不落的大不列颠,早已威势不再。即使是强大的美利坚,也已经开始走下坡路了。当今世界,危机四伏。当初西方列强,就如同在潘多拉的暴-行一般,在世界各地巧取豪夺,破坏森林植被,污染空气水源。他们抢到了财富,过着富裕的生活,他们追求享受,无所不用其极。可是,西方的工业革命,才刚刚二百年。才二百年,就已经险象环生。现在,能源危机,气候危机,资源枯竭,海水上升,怎么办?再打一次世界大战吗?由于核武器的制约,谁都明白,这场战争的后果——那是将人类从这个星球上彻底抹去,那是将整个地球毁于一旦。
天人合一的东方文化!
中华文明,讲究的是天人合一,崇尚自然,与天地万物和谐相处。中华民族,从来不以享乐为荣,提倡的是安贫乐道,克己复礼,生生不息。就像潘多拉星球上的土著,虽然他们被地球人认为是落后的,但实际上他们在很多方面具有地球人无法想象的能力,他们的生活才是真正快乐幸福的。
阿凡达观后感第5篇
阿凡达这部电影,从名字上讲,相比较我还是比较喜欢叫它的英文名字:AVATAR,中文翻译的名字又显得这部电影好像是在讲一个叫做阿凡达的人的什么什么奇遇记,然而叫英文名却有一种神秘的感觉。
今天我独自走进阿凡达的影厅,因为放假了,所以我有闲空来看电影,又因为各大公司还没有忙完,所以电影院的人相比较算很少了,我满足的坐在了在影厅里较靠前的中间部位的一个位子上,原以为这么近的距离可以让我的近视眼得到满足,但是我还是错了,眯着眼睛看了3个小时。
戴上传说中的3D眼睛,就开始看了。
这部影片大致介绍了某些人类为了得到某种资源而去攻打并企图占领某做星球,那座星球好像叫做“潘多拉星球”?于是他们带了一行人坐着高科技飞行器飞到了那里,而在那里,每个士兵都有自己的一个“阿凡达”,在现实社会中无法解释那是一种什么东西或者是人类为了在不适应的地方去适应而制造的某种载体吧,当然,载物就是人类,这种载体需要与人类同时准备好的情况下结合,所以说不可能存在你干你的,我玩我的的情况。这一行人前往了当地的一种叫做那威人的地盘上进行探索,因为他们需要那里的资源,在一次探索中,我们的主人公杰克在那个地盘被遗弃了,另外的人都坐飞机回去了,就他落单了,但是那是一个危险的地方,到处充满不明的生物和患机,所以他不可能独自撑过一个晚上,然而就在他刚躲过第一个劫后,一个当地女那威人解救了他,随后杰克就跟着那位女那威人前往了他们的聚集地,在那里,他被那威人当做异类,最后决定由那位女那威人妮特丽来教他如何做那威人所做的一切,教他骑马、说话、驾驭飞龙伊兰卡等等等等,这个阿凡达我有必要说明一下,是指人类在正常情况下进入一个空间与自己的阿凡达连接,在这之前人类是活动的但是阿凡达是休眠的,在连接后,人类就休眠了,阿凡达便开始活动,休眠情况一般由睡眠来代替。所以主角的存在侵略者眼里是为了传达信息而产生的。主角的任务就是每天在那将威族那边的情况传递到这边,然而杰克在那威那边的事情是人类这边所不了解的,他在那边学会了骑马,学会了说那威语,渐渐居然被那威人认可成为了那威人,因为杰克的能力远远比那威人之前教育的阿凡达要强的多,所以首领什么的都认可了他,但是只有一个人一直对他没好气,那就是那威族伟大的战士:苏泰.这位战士因为首领认可他而感到不公平,因为看到别人受关注而嫉妒。 但是最后看到杰克征服了飞龙之王,而顺从于他,最后因为人类的攻击太过于猛烈,而使得人类这边许多人倾向了那威族那边,包括杰克。于是这就形成了人类与那威族及阿凡达的人兽大战,(也算不上兽啊)最后当然,是主角这一边沾了光彩。臣诚知自己将的不好,还是希望自己省些零花钱咬牙去电影院看原版,有3D.I3DMAX.平版的三种观看方式,我的是看的3D,效果一般,希望大家有好的运气。
继续,我个人认为这个电影3个小时分的很巧,第一个小时讲述了大概故事的起因,让人在第二个小时可以有一个明白的角度去跟着剧情发展看,第二段是从第一小时的故事延续下来顺理成章的情节,这两个小时的情节怎么看怎么觉得像《别惹蚂蚁》不了解的观众可以自己去观察,然后也有一部分比较像《X战警》,金刚狼的。最后第3个小时的故事发生在女主角站在树后焦急的向杰克发送战况信息,在无助的最后一课,圣母显灵了,众多星球上的怪异生物站出来保护星球,打败了敌人。完美的结局。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
我是一个哈迷,这几天我重读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有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觉。
第一次读完的时候,没有什么感觉,只是有种成就感,第二次只是一个浅显的认识,而今天,我要好好地品味一下了。
本册书从第一章就说明了伏地魔开始了他黑暗的生活,之后,七个守护人带着七个Hanry乘坐各种各样的交通工具打响了天空之战,虽然哈利顺顺利利地到达了陋居,但Moddy的死和Gorge耳朵的伤让哈利感到了心痛,终于,哈利和Ron、赫敏一起开始了寻找魂器之路,从乌姆里奇哪里透出真的魂器——挂坠盒、罗恩帮助哈利刺掉挂坠盒,回到霍格沃茨刺死了拉文克劳德冠冕,刺死了赫奇帕奇的金杯,这一件件事情都显得惊险刺激,但哈利不知道死亡就要来临,特里劳妮预言错了,哈利是伏地魔无意制造出来的魂器,如果想杀死伏地魔就必须自己得死。
哈利似乎走向了死亡,但哈利没有真死,伏地魔复活时用的是哈利的血,莉莉的符咒存在于他们俩体内,只要伏地魔不死,你的生命也不会终止。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2
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大快人心的故事结局是意料之中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
哈利在罗恩和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躲避伏地魔的追击。他们意外得知如果能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逃亡途中,哈利经历了友谊的考验,了解了邓不利多的生平和谎言,遭受了战友的背叛……哈利学会了很多,懂得了很多。
在最后的一次较量中,伏地魔提出,用哈利的死,来换取巫师界的和平,哈利从冥想盆里得知只有自己死去,伏地魔才能被消灭,便义无反顾的走向死亡。
尽管哈利的魔法远不及伏地魔高强,可才刚刚成年的哈利却胜利了,这是为什么呢?邓布利多对哈利说过:“如果你肯为世界上无辜的人民而死,你就一定能够活下来。”而伏地魔不可能做到这一点。他只知道让别人为他而死。可哈利做到了,于是他成了最后的赢家。
掩卷长思,哈利这个机智、勇敢、善良的男孩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海里。从哈利身上,我明白了,一个人如果有人性美好的一面,就必须有爱,而真正的爱,不仅是索取,还有奉献。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3
雄雄的战火正剧烈地燃烧着,黑暗与光明的激烈交锋正进入高潮。黑暗似乎占据了上风,它咆哮着,想要肆掠整个世界,但光明挺身而出,它的力量似乎并没有黑暗那么强大,但它的身上有一个天下无敌的武器,也正是黑暗所不曾拥有的,那就是爱。战火纷飞,无数光明中正直、勇敢的英雄在战斗中倒下,为光明献出了自己的热血。黑暗在狂笑着,世界似乎将被吞没,但爱的洪流终于得到了回应,一名少年临危受命,勇敢地挺身而出,他用心中的爱和丧亲的仇恨,带领着光明一派,将那个最强大的魔鬼制服。
黑暗逐渐退出,光明笼罩了整个世界,蓦然回首,这里血流成河,成千上万的勇士为光明抛洒热血,光明伤痕累累。但这场大规模战争告诉了我们,无论黑暗有多么强大,无论与黑暗斗争要付出多少代价,要流多少鲜血,最终胜利的永远者都是光明!这也就是中国古代一个流传至今的成语:邪不胜正。
“黑暗的最大的威胁,它们并不知道,其实,那就是爱。”
黑色的迷雾正席卷着整个世界,黑魔法与善良的巫师们的斗争正进入高潮。
黑暗渐渐笼罩了大地,伏地魔的崛起已成不可挽回之势,它的实力着实十分强大。那个救世之星——哈利波特率领着凤凰社,与伏地魔殊死搏斗,然而,想要彻底地击败伏地魔,就必须先找到伏地魔保存灵魂的死亡圣器。为此,哈利波特肩负着无数人的希望,踏上了漫漫征程。在寻找和摧毁魂器的路上,无数人为了保护哈利,挥洒了自己的鲜血,无私地献出了自己的生命。阿拉斯托·穆迪,莱姆斯·卢平,尼法朵拉·唐克斯……每一次,哈利都是强忍着悲痛,踏上了新的征程。
终于,魂器被全部摧毁了,哈利也站在了伏地魔面前。伏地魔使用了世界上最狠毒的,杀人于无形之中的阿瓦达索命咒。但奇迹这时发生了,哈利波特竟死而复生,归根结底,就是因为他心中有看似强大的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被伏地魔所轻视的,那就是爱,爱的力量,促使伏地魔暴毙身亡,也使光明重新挥洒在人间。
残阳如血,蓦然回首,无数英灵正闪耀在空中。
我认为《哈利·波特》系列的最大成功之处在于,它告诉了世界上千千万万青少年读者,正义永远存在,有时,为了正义的存在,我们不得不付出惨重的代价,流尽无数英雄的鲜血。要敢于与黑暗斗争。也许,黑暗有时会非常强大,遮天蔽日,看不到一丝阳光,也许,为了正义,我们要付出极大的代价,挥洒鲜血,甚至献出自己宝贵的生命。但是,正义总会在最后赢得胜利,邪不压正的古话在最后总会被诠释。
在当今这个龙蛇混杂的社会,很多人为了追名逐利不择手段,许多人看到了这一幕,都会感叹社会很黑暗,社会不给人以公平的竞争条件,根本没有正义的黑暗。但读过《哈利·波特》之后,我发现这个社会,这个世界上有没有什么黑暗是不重要的,正义的存在,并且自始至终坚定地支持正义,不能认为黑暗给我们一时的名利亦或是荣华富贵就去投奔它,我们要坚信,不论黑暗有多么庞大,多么可怕,那终归是一时的,取得胜利的永远是正义,是光明。同时,当我们周围已经被黑暗所包围时,我们应该洁身自好,勇敢地与黑暗作斗争,这是这本书教给我们的最重要的一点。
贯穿整个系列的一条重要思想也同样让我颇有感触,记得在《哈利波特与凤凰社》中有这样一条发人深省的话,哈利在被老校长阿不思·邓布利多从伏地魔手中救回,并听完那个“救世之星”的预言后,曾不解地问过邓布利多“我既没有强大的魔法,也没有伏地魔所没有的武器,我怎么可能击败他?”邓布利多答道“你有,哈利,它是伏地魔所没有的,也是他所忽视的,那就是爱啊!只有爱才能战胜灵魂破碎的他。
这里的“爱”,并不是我们青春期中男女生口中所谓情爱,而是一种人文的关怀。我们都在抱怨中国的人口素质过低,好心扶一个跌倒的老人却被素质低下的对方诬陷,以至于现在没有勇气去帮助那些不幸跌倒的老人,只好做一个路人甲,冷眼旁观,其实这素质低下,无论在两方的任何一方去看,根本在于我们的国民缺少“爱”。试想若老人心中有一种博爱的成分,别人将他扶起,他想到的只会有感谢对方,从何谈起诬陷他人的想法?再想,作为一个正当中年的人,如果心中充满无私的爱,即使在已经有好人被冤屈的背景下,心中的爱也会油然而生,会立刻冲去搀扶。再举一例,据一份调查显示,有超过85%的少年犯的家庭都并不是和睦的,如果他们的父母能少一些争吵,多关心他们的孩子,多给一些爱给他们,他们还会走上不归之路吗?所以,通过对这句话的理解,我认为在教育中家长和老师应该多培养我们善良友好关心他人的品质,而这些都是爱的集中体现,我坚信,如果人人心中都能够拥有一颗充满爱的心,《礼记》中的大道就一定会施行,大同社会就一定会被建立。
《哈利·波特》同样也告诉我们朋友的重要性,哈迷们都很熟悉罗恩和赫敏这两个在哈利的成功路上最重要的朋友,每当哈利遇到危难,他们总会第一时间拔刀相助,为哈利排忧解难,可以说,哈利最后得以击败伏地魔,离不开赫敏高超的法术以及罗恩的帮助,透过罗恩和赫敏,我真正的理解了政治课本中的一句话“朋友带给我们温暖,给我们支持与力量,得以让我们感受到生活的美好。
虽然,《哈利·波特》中的一切都是虚构的,但J·K·罗琳透过文字所隐射出的哲理,着实是一笔丰厚的精神财富。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4
我最喜欢的书是《哈利波特》系列的书,在这里面我最喜欢《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
这本书的作者是J·K·罗琳写出的《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系列书共有7本,是英国作家J·K·罗琳写的,这七本书分别是《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神器》,主要讲了哈利与他的伙伴罗恩、赫敏对抗邪恶的伏地魔和与伏地魔手下切磋的种种故事,最后终于把一次次起死回生的伏地魔杀死了,演绎着光明与黑暗的次次较量;哈利大难不死的传奇故事。
《哈利波特之死亡神器》的主要内容:还有四天,哈利就要迎来自己十七岁的生日,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然而,他不得不提前离开女贞路4号,永远离开这个他曾经生活过16年的地方。
凤凰社的成员精心谋划了秘密转移哈利的计划,以防哈利遭到伏地魔及其追随者食死徒的袭击。然而,意外还是发生了。
与此同时,卷土重来的伏地魔已经染指霍格沃茨,占领了魔法部,控制了半个魔法界,形势急转直下。
哈利在罗恩、赫敏的陪伴下,不得不逃亡在外,隐形遁迹。为了完成校长邓布利多的遗命,一直在暗中寻机摧毁伏地魔的哈利,意外地获悉如果他们能够拥有传说中的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但是,伏地魔也早已开始了寻找死亡圣器的行动,并派出众多食死徒,布下天罗地网追捕哈利。
哈利与伏地魔在魔法学校的禁林中遭遇了,哈利倒在伏地魔抢先到手的一件致命的死亡圣器下。
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死亡圣器不可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
一个名叫哈利波特的小孩,一个不平凡的小孩,一出生便拥有了一个要与坏蛋伏地魔作斗争的标志,一道形如闪电的疤痕。那是一道死咒的余痕,因为妈妈的牺牲把他的死亡减成了那道疤。他被姨夫收养过了一个很委屈的童年,表哥达力总是仗着个头大欺负他,就这样过了11年。在他11岁生日时,发生了一件不平凡的事,改变了他的一生。一个表面恐怖实际很温柔的看守海格给他送去了一封魔法学校录取信,证明他从一出生就是一个巫师的命运。他很高兴的入了学,也知道了对角巷等一系列的巫师世界的事物。到了学校还认识了两个好朋友,一个是傻里傻脑的罗恩,有一个同样把哈利当孩子的妈妈。一个是品学兼优的赫敏,有两个平凡的麻瓜父母。他们一起努力救了魔法石,与伏地魔顽强抗争,最后捣毁了伏地魔的美梦,获得了大家的尊敬。
福楼拜曾说过:对不幸的命运越是抱怨,越是觉得痛苦;越是想逃避,越是觉得恐惧,不如去面对它、迎战它、克服它,使一切痛苦低头称臣,使灿烂的花朵盛开在艰苦耕耘过的土地上。哈利·波特正是这样,他面对困难不低头,反而抬起头、挺起胸勇敢的去面对,征服它。同学们,山中没有笔直的路啊,然而,有弯曲,才有雄壮,有秀美、有起伏,才有波澜,正如溪流有阻碍,有不平,才有歌声!我们的道路不是平坦的,是有起伏、坑坑洼洼的,但我们不能向困难低头,要向哈利—波特学习,做一个正直、正义、勇敢面对困难、藐视困难的人!胜利永远是属于坚韧不跋的人。让我们大家一起努力吧!
魔法、巫师是已经被众多作家写过的老题材了。但是罗林无疑是写的最好的。把魔法界写的如此真实,无数的细节交织成一片魔力的网。书中最吸引人的无疑是那充满悬念的故事情节,每一次的结局都让你如此意犹未尽,拍案叫绝。书中到处是伏笔,谁能想到出乎意料的结局就隐藏在众多的细节中。正是这样的引人入胜的故事情节,让人爱不释手。哈利这个小男孩的形象深深刻在了我的脑子里,他的忠诚、勇敢、对正义和真理的追求,以及那种百折不挠的精神,无一不清楚的回荡在我的思想中。可曾想过,一个十几岁的小男孩,要承担拯救世界的责任,要面对死亡,要忍受巨大的痛苦和委屈,我自己是否可以做到?儿童一直被认为是幼稚的代名词,但是哈利告诉他们,你也可以象哈利一样承担责任。这大概是《哈利波特》对我最大的激励。我可能会扔掉许多书,但是书架中总会有一套《哈利波特》;我也会买许多书,但是书架中也永远有一个空隙。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5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大结局。它主要讲述了十七匀的只得本应在霍格沃茨学校完成最后一年的学业,可为了完成已故校长邓布利多给的杀死伏地魔的任务,四处寻找伏地魔的魂器,并一一把它们销毁。但到最后关头,只得才知道最后一件魂器竟是他自己!也就是说,欲杀死伏地魔,要先杀死自己!在去给伏地魔送送死的路上,他用复活石为他而死去的人:“死……快吗?”
“噢,那比睡着还快。”
哈利来到伏地魔跟前。“阿瓦达索命!”一阵绿光闪烁,哈利“死”了,但死去的只是伏地魔的魂器,当海格抱着哈利来到大家面前时,纳威说出了题记中的那段极其富有哲理的话。
哈利又活了。他杀死了力量更加微弱的伏地魔。
轻轻合上书页,我在思考。
为什么哈利要选择自己去送死来削弱伏地魔的力量,而不是怎么的活着,逃亡天涯,在伏地魔的统治下与一片唾骂声中度过余生呢?为什么要选择“好死”而不选择“赖活”着呢?我认为哈利的行为与那些爱国就义者们如出一辙,而不像汪精卫或袁世凯那样做叛徒。虽然哈利的行为谈不上爱国,但也是为了那些无辜的无魔法的麻瓜们着想,爱民如子。这样大义凛然的行为为“好死不如赖活着”做了一个全新的改变,“赖活着不如好死。”
读了这本书,我对生与死有了全新的认识,原来,死不可怕,可怕的是赖活着,可怕的是无耻地活着。
“人固有一死,或轻于鸿毛,或重于泰山。”我认为,哈利的那“死”,重于泰山;伏地魔的死,轻于鸿毛。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6
满怀着期待的心情,我一口气看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不是因为学校的行政命令,而是因为自己早就想一睹为快。
令我十分兴奋的是,我的猜测是正确的——我自始至终认为正义终将战胜邪恶,果然这部哈利波特系列的结局没有让我失望,毕竟,伏地魔死了,而哈利还活着。看来,罗琳女士还是深谙读者心理的。
那么,这是个什么样的故事呢?如果有人试图在接受这本书前了解故事而发问。有各种各样的回答:是一个扣人心弦的魔幻故事;关于一个特别的魔法男孩的故事;一群魔法世界里的少年英雄打败大魔头的故事……我觉得,在看完完结篇后,我的回答是:这是一个关于“爱”的故事。
故事的第一部讲了一个母亲对儿子的爱——用生命咒语护卫儿子长达十七年;第二部讲了同学之间的爱,还有一个小姑娘对一个小男孩的'朦胧的爱;第三部讲了父子之间的爱——无论是生父还是教父;第四部说的是小男孩对小女孩的爱,当然,这只是表象;第五部说的是众人之爱——一群勇敢的人为了一个勇敢的目的团结起来——赤胆忠心咒,还记得么?第六部体现的就更多了;但是远没有第七部多,第七部是前六部的总结,是真相的曝光,是悬念的掉落,也是爱的大爆发——斯内普教授因为对莉莉的爱恋担起了最危险的护卫与卧底工作,挽救了哈利,也挽救了他自己;令我印象深刻的是一直以“唠叨”见长的罗恩母亲,最后大发雌威,竟把伏地魔手下第一女魔头给干掉了,其“护犊”的执着令人咂舌不已;另外还有马尔福夫人,为了探视儿子的安危,竟不惜欺骗近在咫尺的伏地魔。
但是最令我钦佩的是主人公哈利在得知自己必死时毅然选择受死的勇气以及为消灭伏地魔所作出的巨大牺牲,“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这是多么地令人感动。他明白,人生中有许多比死亡更糟糕的事,所以,他不怕死,他的遗憾,也许只是对真挚的感情的留恋。当然,上帝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哈利征服了死亡命运,成为了生命的主人。
手指轻轻地翻过最后一页,带着一丝留恋和淡淡怅惘,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终于到了与哈利波特说再见的时候了。也许,有人只是把哈利波特系列看成是儿童小说或魔幻小说,仅供人娱乐而已,但对我来说,哈利波特系列带给我的决不仅仅是这些,它让我领略到了爱的真谛和爱的魔力,让我对生活充满信心和希望。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7
今天,我把《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给读完了。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的是哈利·波特。
这本书讲了主人公哈利·波特因受追逐而逃亡在外,他的同伴赫敏与罗恩也跟随哈利·波特逃亡在外,哈利·波特与他的同伴四处逃亡并寻找如何打败伏地魔的方法,最后从灯塔上才知道只有死亡圣器才能干掉伏地魔、帮哈利·波特的父母报仇。死亡圣器只有三件:一个是老魔杖,另一个是复活石,还有一个就是哈利·波特所拥有的——隐身衣。于是他们就去他们原来的学校——霍格头茨魔法学校。但谁知伏地魔已经夺得了老魔杖与复活石,并把哈利·波特击倒获取了隐身衣。
当哈利·波特醒过来时发现自己在一个火车站里,而且看到了邓布利多校长,通过与校长的谈话,哈利·波特才知道原来自己才是圣器的主人,是第7个魂器。等他真正睁开眼睛时已经在学校了,哈利·波特与伏地魔最后一次对峙中,他最经典的语句是:“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最终伏地魔因用被自己所夺的老魔杖所施展的法术反弹回自己身上而死。
我喜欢哈利·波特,是因为哈利·波特很敏感,在被食死徒追逐逃亡时,他看不到伏地魔,竟然能感知到伏地魔。他还有一件隐身衣,在逃亡过程中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因为这件事隐身衣帮哈利·波特和他的伙伴逃过了许多劫难与困境。他还很懂人情世故,在看到赫敏打罗恩时竟然把他们俩隔开,要不罗恩的情况可能不堪设想,他很聪明的提前把老魔杖的下一任主人给干掉了,虽然伏地魔得到了老魔杖,但是伏地魔还是死掉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故事告诉我们:人不能因为利益而不顾一切,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可能自己的生命也会赔在上面。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8
“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命运注定他们是水火不容的死敌,在《死亡圣器》中,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在一次次寻找魂器中,一点一点成长。
在最后,哈利与伏地魔的决斗点,哈利可以丢下其它人,独自逃走。可是他留了下来,与那个令众人闻风丧胆的魔鬼决一死战。这是一种担当,他身上有着伏地魔的灵魂,注定的使命。哈利没有如赫敏那样的聪慧头脑,其实他在这之前,也只是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男孩,却要拯救所有人。
那一年,哈利怀着好奇进入霍格沃茨,六年后,他肩负了整个巫师界的命运,因为母亲,更因为预言,他被卷入一次次危险旅程,他畏惧过,胆怯过,却没有退缩。魔杖射出魔咒,此起彼伏的惨叫声。在众人的热切目光下,哈利终于真实意义上直面伏地魔。没有了魂器。伏地魔只是一个残魂,他一直都是错的,老魔杖的主人是——哈利·波特。在那一刹间,胜负已决,邪恶终敌不过正义,那个世人中的邪恶真的死了。
可伏地魔就一定是邪恶吗?不,没有人天性如此,汤姆·里德尔是一个孤儿,他很聪明,可是在他的成长过程中对他三观的迫害,不才是邪恶吗?正如斯内普教授一样,对哈利母亲的爱让他成为一个食死徒,又因为爱,他一直保护着哈利,表面上却是一个恶人。
所谓邪恶与正义的观念,事实上是可以转换的,哈利·波特的正义,食死徒的邪恶,不过是一个拯救,一个毁灭罢了。不同的观念产生正负。在麻瓜的眼里,那些穿着稀奇古怪的人是恶,麻瓜本身是正;在巫师眼里,食死徒是恶;在食死徒眼中,而麻爪又是恶。不同的人有不同的观念。正负之别的际线是思想。
书中一幕幕,为所有人展现了一场惊天动地的大战,也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9
你是否相信,死亡与重生是相互关联的?
在读完《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后,我相信了。这种似乎不可能的微妙的关系,其实存在于《哈利·波特》一书里的每个角落,而且影响着书里的主人公与书外的读者。
当哈利躺在校长办公室的地板上,看到了西弗勒斯,斯内普的思想,哈利想要冷静地去被伏地魔杀死时,他似乎是走向了死亡。“死会疼吗?他对活的愿望总是比对死的恐惧要强烈得多。”罗琳女士把人们对死亡的想法表现得淋漓尽致。但其实哈利是走向了重生。他差点就被伏地魔打死了,然而恰好是伏地魔将哈利心中的伏地魔灵魂碎片消灭了。伏地魔帮助哈利走向了重生,重生后的哈利是属于自己的,完完全全属于自己的。
难道这种关系只存在于哈利身上吗?不是的,像伏地魔,他渴望得到永生,谁不渴望永生呢?但是伏地魔太敏感,太残酷了,他可以为了得到老权杖的认可,杀死他的手下。因为伏地魔的盲目,不择手段,对永生的过分追求,他才在“不死的男孩”哈利的魔杖下走向他所恐惧的死亡。
在《哈利》里,更神奇的还有希望。在伏地魔打伤了哈利使他昏迷时,人们以为哈利死了时,凤凰社的纳威·隆巴硕冲出人群攻击伏地魔。虽然他打不过伏地魔,但这表现了凤凰社对战胜黑暗的不懈努力。伏地魔以为战胜了哈利他便胜利了,打消了凤凰社的一切希望,可他恰恰错了。凤凰社的希望与热情是打不倒,哪里有黑暗,哪里就有凤凰社所发射出来的光芒。希望会死亡吗?我想大概会吧。可是希望更会重生,而且更耀眼。
读完这书,我想,罗琳女士一定相信死亡与重生的存在,不然她怎么会写出这样成功的作品。死亡与重生,本来就在一念之中。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0
我读了史诗般的《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受益匪浅,我感到“友谊”这个词受到了升华。
在《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的封面描述了哈利·波特在右灵阁与好朋友赫敏·格兰杰,罗恩·韦斯莱一起骑在龙上逃跑的情况。再翻列书的背面,描述的就是哈利与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的情节,这还有一句话“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这句话是一句预言,也正是这句话,伏地魔才要和哈利·波特作对,因为只有杀死哈利·波特,伏地魔才会活下来,可是邪不胜正,伏地魔最后还是死了。
在《哈利·波特》的全书中,有个“黄金三人组”他们分别是:哈利,赫敏与罗恩。他们在一起,并肩作战了好多年,他们也有闹过不和,如在《死亡圣器》中,罗恩与赫敏也有闹过不和,但最后仍然是在一起,这就是友谊,即使有分手过,但过还能和好如初,仿佛没有过不和,这才是真正的友谊。
当然,有这点也不够,还需要在关键时刻,在生死关头,在千钧一发之际,也不会背叛好友,会冒着生命危险与你一起战斗,与你一起坚持到最后,还愿意与朋友一起死,小天狼星也有说过——死了总比背叛朋友强,我们也会为你这样做的,正是做到了这些条件,“黄金三人组”才会恒久成立,变得坚不可摧地,最终才能打败伏地魔。
友谊让一些人变得团结,变得强大,当有人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那他的团队将会无坚不摧地,永不分裂。阿不思·邓不利多说过——我们只有团结才会强大,如果分裂,更不堪一击。生活中,明明处处有友谊,但能有真正意义上的友谊,却十分难得。
友谊珍可贵,要抓准机时,保住友谊,让友谊之花永驻人间。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1
翻开这本书,一只神奇的无形之手牵引着我,带领我走进神秘的魔法世界中......
哈利与赫敏和罗恩为了躲避伏地魔和他的随从的袭击,不得不去躲避他们的盘察。同时,在一次偶遇中,“死亡圣器”这个武器一直在他们心中挥之不去,而这时,伏地魔卷土重来,威胁哈利进行了一次生死决斗,最终,世界恢复和平......
一次次的危机与斗争,哈利波特都以自己的勇敢与冒险精神顽强抵抗,最终胜利。不管如何,他从来都不屈服于黑势力,而是为了所有人的和平与安宁而努力,不言放弃。双比起来,想想我们自己,每天就是一点小事也不愿意去做,一旦遇到挫折就轻易放弃了:画不好画,不画了;写不好字,不写了;做不好事,不做了。相比之下,我们还有什么理由不佩服哈利波特的品质吗?因此,我们应该学会去勇于改变,坚持自我地不断努力,不能因为一点小事就放弃!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成功在于坚持,也正因此,哈利波特才让我们敬偑,因此,我下定决心,以后要坚持不懈,做一个象哈利波特一样的,持之以恒的人。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2
“人总是会死的。但哈利并没有真正的死,他永远活在我们心中。”纳威-隆巴顿
——题记
七年过去了,“哈利波特"这个故事终于告一段路。七年,那是一段魔法界的兴衰史,一个男孩的成长史……这个精彩绝伦的故事让“哈利波特"圈粉无数,至今人们还坚信,世界上的某个角落有座富丽堂皇的城堡,叫霍格沃茨,那里有许多巫师正在挥舞魔杖……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使“友谊"、“爱"这几个词受到了升华。这就非常有必要说说斯内普教授一—我们敬爱的老院长。他可以说是整个故事的主线人物。他从小生活在自己封闭,阴郁的世界里,没有父母疼爱没有朋友关心,直到莉莉岀现,莉莉一下子闯进了他的世界,成为他一生中唯一的朋友。他们一同进入霍格沃茨,可一个在格兰芬多,一个在斯莱特林。长大后,斯内普迷恋黑魔法,加入了食死徒,而莉莉与丈夫詹姆加入了反伏地魔的凤凰社。但当他得知莉莉将要因为自己偷听的预言被伏地魔杀害后,他苦苦哀求邓布利多教授并答应为他做任何事作为代价。斯内普信守了诺言,他为了这个沉重的代价守候了十八年,他从此忠于邓布利多,时时冒着生命危险,为他做间谍,周旋于伏地魔了食死徒中,就是为了一个理由———莉莉。后来彼得作为赤胆忠心咒的保密人背判了莉莉一家,莉莉为了保护哈利,牺牲了,斯内普无法接受噩耗,抱着莉莉的尸体竭斯底里地哭喊,也毅然接受了保护莉莉的儿子———哈利的使命。在接下来几年里他一次次被人指责、怀疑、误解。但是因为莉莉和对邓布利多的承诺,无论他背负着多么沉重的包袱,他都没有说出那个秘密。直到霍格沃茨保卫战时,伏地魔为了得到老魔杖,让纳吉尼杀死了斯内普,毒牙刺进了他的脖子,他倒了下去,弥留之际,他看见了突然出现的哈利,他赶紧把隐藏了二十九年的秘密一股脑儿丢给了哈利,他已顾不上哈利是否能接受,他已没有时间,所能做的,就是看着这双酷似莉莉的绿色眼镜死去。在第七册的尾声中,哈利对他三个孩子中唯一继承了莉莉的眼睛的儿子说:“阿不思?西弗勒斯,我们用了两代校长的名字给你起名。他们中的一个就是斯莱特林,而他大概是我一生中见过最勇敢的人。”
这就不得不提到哈利了,他,故事的主人公,人们所说的救世英雄,他珍惜友谊和爱,最终也因为拥有伏地魔一辈子也不会理解的爱而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他与为了他而死的人——父母、小天狼星和卢平一起来到伏地魔面前。然而伏地魔又一次失策了,他的死咒仅仅摧毁了哈利身上残留的灵魂碎片。哈利敢于面对死亡的勇气早已使他有了选择死亡的权利。他没死,他杀死了伏地魔,或者可以说,是伏地魔杀死了自己。
故事就这样结束了,五十多人在这场战斗中牺牲,一切都结束了。
哈利走过了十七年漫长而饱经苦难的峥嵘岁月,当然了,功劳不是哈利一人的,少不了智慧的赫敏,忠诚的罗恩,睿智的邓布利多教授,等等。
这个爱与勇气的故事让我懂得了许多,它虽然看起来不真实,很多人喜欢把它与童话划上等号,但我不这么认为,它蕴含着许多人生哲理,它就像当今人类社会的缩影,有失去至亲的痛苦,有残酷的战争,也有邪恶与正义的较量,却始终不缺乏爱与希望,我们身边总有正义的勇士,为弱者驱散乌云,撑起一片天空。我想,这些早已足够说明为什么《哈利波特》在全世界有上百万粉丝了,感谢罗琳阿姨,我们亲爱的作者,为我们营造了这样一个奇幻美妙的世界让我对“死亡、“爱”、“友谊”有了更深厚的认识与理解。那个关于“大难不死的男孩”如何成长,并利用爱与勇气战胜邪恶的故事,将在巫师界和麻瓜界一代一代流传下去,直到它被拓刻在布满灰尘的历史中,变成童话,化作传奇……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3
暑假,我只用了两个半小时就阅读完了《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这本书使我受益匪浅。这本书是J·K·罗琳在2007年7月出版的,她花了11年才完成全套Harry Potter,里面都是哈利在霍格霍茨魔法学院的惊险故事。
它讲的是在哈利还有4天未满17岁时要离开女贞路14号时被食死徒围住,在一番决斗中,他们又巧妙地和食死徒周旋了一会儿,逃了出去。与此同时,伏地魔也占领了半个魔法界,但哈利意外获悉,只要他们能拥有三件死亡圣器,伏地魔将必死无疑。可是,哈利先倒在了伏地魔手中的一件死亡圣器下。然而,伏地魔未能如愿以偿 ,死亡圣器不能战胜纯正的灵魂,哈利赢得了这场殊死较量的最终胜利而伏地魔却倒在了哈利的脚下。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哈利非常了不起,他是一个自强不息、坚不可摧的人。我一定会向他学习,做一个顽强拼搏永不放弃的人。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4
哈利波特所有系列讲述的是主人公哈利,克服重重困难,躲过种种危机,靠着爱的力量,打败了伏地魔。其中,我最爱看的,就是《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那一本。比较厚,但内容曲折,深受读者喜爱(包括我)。
死亡神器讲的是哈利.波特、罗恩.韦斯莱,和赫敏.格兰杰这三个好朋友在比尔.韦斯莱的婚礼上,遭到食死徒的袭击,带上他们的东西(有隐形衣等),来到了哈利的教父的房子里。哈利的教父已经死去了,但哈利还是十分想念他。读到这里,我想起了凤凰社里,小天狼星布莱克(哈利的教父)被杀死的一瞬接,我眼睛有点湿湿的......好了,接着讲。但他们还是被食死徒跟踪着。在闯入魔法部后,赫敏竟然把魔法部里的一个伏地魔的手下给带到了那所房子里。他们又没了固定的据点,又只能逃亡在外,罗恩还受了重伤......让我更没想到的是,罗恩和哈利竟为了一点小事(那个挂坠盒)吵得不可开交。一怒之下,罗恩独自离开了哈利和赫敏。之后,哈利、赫敏还去了格里戈维奇山谷(好像是这个名字),被伏地魔袭击,哈利的魔杖断掉,已经不能再用。罗恩就在那不久之后,遇见了哈利,把要拿上格兰芬多宝剑的哈利,救了上来。三人又和好如初。他们被狼人抓走,又借助小精灵波比的帮助救出了卢娜、拉坏、安迪等。他们回到了学校里,最终,将魂器统统消灭。哈利和伏地魔的最终对决终于来到了!哈利用“爱”的力量,将伏地魔“打败了”......
看完这本书,我不禁感叹道:哈利太勇敢了!罗恩的确是一位忠实的朋友。赫敏永远那么聪明。还有了不起的纳威,他在平常虽然经常被马尔福欺负,但在关键时刻,绝不掉链子。卢娜,虽然看上去疯疯癫癫的,但她绝对是一位让人感到舒心的朋友。最让我感叹的就是他们的友谊、亲情,以及爱的力量。邓布利多当之无愧为最伟大的巫师。如果没有他的一手辅导,哈利怎么能打败伏地魔呢?
哈利波特真的很好看,我建议你也去看看哦!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5
在漆黑一片的夜晚,一座高耸入云,带着浓厚欧式风格的城堡显得庄严肃穆,但在城堡内,一片片惨叫和咒语,一根根魔杖使出咒语,一个又一个人倒下,那伏地魔最终被哈利杀死,那清晨的第一缕曙光洒进城堡,一切,都结束了。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是《哈利·波特》系列的第七部,一切的迷团都将在此书中揭晓,为我们展开一场殊死大战。
哈利的十七岁生日就结束了,但因伏地魔要杀死哈利,为了保护他,凤凰社的社员将他进行转移,尽管消息走露,但哈利还是成功逃脱。
哈利与罗恩、赫敏在探听魂器的下落,无奈被食死徒盯上,不易出门,家养小精灵克利切弗他们销毁了斯莱特林的挂坠金,但自己却失去性命,随后卢娜的父亲为了女儿出卖哈利,哈利逃脱,之中二个死亡圣器都落入哈利手中,他们为赫奇帕奇的金杯潜入古灵阁,销毁之后却被妖精们发现,他们骑着火龙看守古灵阁的火龙冲出银行,魂器被毁了5个,剩下的主冠在霍格沃茨内,但他们不能进去,校长是食死徒——斯内普,最终他们再三权衡,还是进入学校内,从而展开与伏地魔的较量。
哈利在书中是正义的代表,他勇敢着且善良着,赫敏有着过人的智慧,使哈利解决了许多事,而罗恩,虽然他有时会造成麻烦,但罗恩给了他们勇气与信心。
在最后的决战中,纳威率领学生与食死徒战斗,场面十分激烈,而斯内普原来是谍中谍,是暗中派去的间谍。当哈利得知自己就是最后一个魂器时,他心中没有懦弱,没有恐惧,当他与伏地魔在森林中,他选择了死,他为了更多的人活着,他是伏地魔最后的防线,这种精神与做为不是平常人所有的。
“胜利的一方总是属于正义的一方”,这话是不错的,哈利是善,而伏地魔是恶,善与恶,是两个极端的存在,就如哈利所说“两个人不能都活着,只有一个生存下来,我们中的一个将要永远离开……”支持哈利要走向死亡并消灭死亡的是爱,哈利他战胜了死亡,心中永远强大!
《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读后感 篇16
迎来十七岁生日的哈利波特,将要成为一名真正的魔法师,但欢喜之余,邪恶的伏地魔带领食死徒大军卷土重来,统治了半个魔法世界,战争和恐惧的阴霾笼罩大地。年纪轻轻的哈特肩负抗争的命运。在这场正义与邪恶的斗决中,哈利将生死置之度外,在亲友的帮助下成功击败伏地魔。
死亡其实并不可怕,它是人生命归宿的一种方式,重要的是你生前的所作所为。正如哈利·波特的父母,他们为了保护哈利·波特献出自己的生命,为了能让孩子好好的活着,他们死而无怨。还有疯眼汉、凤凰社成员,千千万万霍格沃茨魔法学校的学生,他们难道不怕死吗?不,他们是怕死,但为了保护哈利·波特,保护魔法学校,保护更多的没有反抗能力的麻年爪们,面向死亡,他们没有任何恐惧。
波特之“死”有多少支持他的人为他流泪,为他号啕大哭,有多少支持他的人为他付出年轻的生命?人们支持他,同情他,哪怕失败也要陪伴他到最后的最后。而对伏地魔的表现则迥然不同,当波特“复活”时,大批食死徒离他逃去,被他迫害而战斗的魔兽也在最后正义与邪恶的决择中离他而去。他死后,得不到人们丝毫同情。
每当我看到大街上走满了送葬的人,心中就心潮腾涌:人本来就是一死,死亡只是人生命中的另一归宿,是人生存的另一种境界,虽然我们见不到亲友熟悉的面孔,但只要他能活在我们心中就永远的知足了,何必将金钱白白浪费呢?
人固有一死,死亡只是穿越世界,如同朋友远渡重洋。他们仍活在彼此心中。因为他们的存在,那份爱与生活无处不在。在这面的神圣的镜前,他们自由的交流,坦诚而又纯真。这就是朋友的安慰,尽管他们都要走向死亡,但他们的友谊和陪伴将因为不朽而永存。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
这个星期,我读完了《波西·杰克逊》这一套书。这套书主要介绍了书中的主角海神波塞冬的儿子波西。杰克逊与他的朋友们是如何历经千辛万险打败泰坦巨王克洛诺斯与恶魔堤丰的。
这套书分为5本,分别是:神火之盗、魔兽之海、巨神之咒、迷宫之战和最终之神。波西。杰克逊最开始是从他的好朋友半羊人格洛弗那里知道自己原来是个半神半人的混血者的,随后知道自己是波塞冬的儿子的。在后来,泰坦巨王克洛诺斯蠢蠢欲动,叫人偷了宙斯的闪电权杖、让独眼巨人拐走了格洛弗、叫他的将军拐走了安娜贝丝,让卢克进攻混血营,最后复活。破坏克洛诺斯的计划的任务交给了波西。杰克逊的,多亏了波西。杰克逊的英勇无畏与机智勇敢才能化险为夷,让诸神最终取得胜利的。
这套书全部讲得都是关于希腊神话的故事。看完这套书,我知道了许多希腊神话,知道了许多希腊神话里面的诸神,如:天空之神宙斯、海神波塞冬、冥王哈迪斯、大地之神盖亚、战神阿瑞斯等等。通过里面一些小神的故事,我还懂得了要保护自然,不要过度砍伐,不要过度杀戮。我还懂得了做事要用头脑,不能感情用事,不能有勇无谋,也不能有谋无勇。
看完整套书,我明白了一个大道理:邪恶是永远不能战胜邪恶的!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
暑假里,我阅读了一篇叫《考第一名的中等生》这本书,作者赵静。
这本书写了一个成绩平平,不被大家重视的中等生——陈小绵,而她的好朋友却是受人欢迎的优等生——马箐箐,她们是最铁的朋友,她认为老师什么事都对着马箐箐,觉得自己是个隐形人,她下定决心要从中等生变成优等生,偶然的机会,她数学考了100分,她希望老师能在班级面前表扬她,可老师平淡地念完9个100分之后,就开始讲卷子了,让她的心跌倒了谷底。一次,她终于吼出了她的真心话:“我受够了!我不要做个隐形人!”这句话让在场的人都震晕掉了!这个很让老师省心的陈小绵竟然说出这么一句话!
读了这篇文章后:我觉得陈小绵应该对自己更加严格要求,让自己再变的优秀一点,自己要大胆一点,犯了错误也不要怕,这样才能引起老师和同学的注目。我也希望文中的老师能给陈小绵一点鼓励,让她更有自信。对于我,六年级是我最后的小学生涯,我一定要把以前学的好好巩固。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
我阅览过许多关于顽强的故事/书籍等,但唯一能令我泪下的就是《石缝间的生命》了。
石缝间的生命虽然没有玻璃棚中的花草生来茁壮,价格不菲,但他们却能经历风吹雨打却有比雍荣华贵更价值连城的顽强意志和沧桑雄姿。现实生活中也是这样的在红军万里长征时,如果没有战士们的浴血奋斗会有我们幸福的今天吗?的坚强换来了今天的幸福生活在今天学习生活中坚强更是一种强大的力量,它使优秀者更加优秀;使失意者再获机遇;使低差者勇攀高峰。
如果优秀者失去坚强从此跌入深渊;失意者失去坚强则一蹶不振;低差者失去坚强则碌碌无为。所以,我们虽然不能在战场上驰骋,却要在学习中奋笔疾书钻研科学知识。
"坚强"两个普通的汉字,却让每个成功的人付出了多少的辛酸苦楚。让人们收获了胜利的喜悦。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
读完《鲁班学艺》这篇带有传奇色彩的民间故事,我深深地被鲁班那种刻苦学习,吃苦耐劳的精神所感动。这篇课文通过记叙鲁班辞别父母,千里迢迢,历尽辛苦。
我觉得鲁班有两点值我学习:
一是鲁班学艺的时候,很刻苦。当师傅收他做徒弟以后,他一学起来,就全神贯注,废寝忘食。在学习上,我们就是要学习鲁班这种精神。学习,只能是一心一意地学,不能三心二意,也不能以为自己有点小聪明,就不勤奋、不刻苦学习。
二是要学习鲁班那种不怕困难,决不半途而废的精神。如果在学习上碰到困难,就应当迎着困难而上!因为“困难就像弹簧,看你强不强,你强它就弱,你弱它就强。”
我想,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能像鲁班一样,那么,我们都会比现在更优秀。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
这是一本让人着迷的小说,故事讲述一个叫伊甘的小男孩去爬了让人敬畏的尼瑙克山,找到了“尼瑙克山怪兽之吼”的谜底。
尼瑙克山脚下南侧有一个村庄叫脚背村,每逢下暴雨的晚上,就会从这座山传出呜呜呼啸的声音。一个小女孩艾达笑话伊甘是胆小鬼不敢爬尼瑙克山,伊甘非常生气,他决定上山。到了尼瑙克山山顶,伊甘发现了失踪很久的奥特叔叔并解开了“怪兽之吼”的谜底。原来下雨天,有雨水流进山洞时,就会产生更大的压力和更多的蒸汽。蒸汽喷出洞口,就会产生呜呜的声音。
我觉得这本书最有趣的是奥特叔叔写的一首国王与白痴的诗。诗中的国王头脑聪明但是不快乐,白痴头脑简单但是很快乐。到底是像国王那样什么都懂好,还是像白痴那样什么都不懂好呢?奥特叔叔一直想弄清楚事实,但是没有因为获得事实真相而快乐。脚背村的人们一直生活在怪兽的故事中,他们照样生活得很快乐。
伊甘把真相告诉大家,可是没人相信。最后伊甘和奥特叔叔一样,把谜底藏在自己的心里。
我喜欢故事里的小男孩伊甘,他爱探险,是一个聪明、勇敢、坚强的小男子汉。虽然大家都不相信他,但是他还是会再去爬尼瑙克山,他相信事实,相信自己,所以他会亲眼去看个究竟。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6
今天上午,我读了方卫平《永远的布谷鸟》中的《聪明的牧童》的故事,我觉得牧童非常聪明,人们问他什么,他都能答上来,其中的主要内容:
从前有个聪明的牧童,无论别人问他什么问题,他都能回答出来。国王听了不相信,就派人把这个牧童叫到面前,国王说:“我出三道题,你答出来我就认你是我的儿子。”“请问吧。”牧童说。“大海里有多少滴水?”国王问道。“如果你派人把大江都堵起来,我就可以数出来。”国王又问:“天上有多少颗行星?”牧童用笔在纸上画点点,并说:“纸上有多少颗,天上也是多少颗。”国王又问:“永恒有多少秒钟?”牧童回答说:“在后卜拉尼亚有一座金刚山……”国王听了牧童的回答,拍手笑道:“孩子,从今以后你就是我的儿子了。”牧童成了小王子,和国王幸福地生活着。
读了这个故事,我知道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动脑筋。小牧童懂得的事情很多,范围很广,以后我要多读书,通过读书增加自己的知识。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7
暑假里,我读了许多好书,有不少书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马戏团的动物明星》便是其中之一。
书中,不同种类的动物性格差异很大,脾气也各不相同。因此,要根据情况分别对待,利用三大手段,例如狗熊,它们是动物界有名的“馋鬼”,胃口很大,用“食物引诱法”;而大象与狗这种多愁善感的动物,食物引诱法不佳,必须用“爱的教育法”,最大限度的调动表演自觉性;而猴子调皮捣蛋,爱的教育没什么作用,要用“体罚训练法”才肯乖乖效力,驯兽师经常用这三种方法。
在这些故事中,我最喜欢《板子猴》这篇小故事。它构思巧妙,真是引人入胜。在这个小故事里,漂亮的金丝猴雅娣是马戏团的动物明星,还“配”了一只“板子猴”,但由于“板子猴”特别勤奋,在一次事故中彻底代替了雅娣。
从中我明白了要爱护动物,保护它们,不拘束它们的自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