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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瓶梅观后感200字汇合86句

时间:2021-01-07 06:06

《我不是潘金莲》对于冯小刚来说,是一部十分重要的作品。距离《甲方乙方》已经过去20年,他的喜剧也兜兜转转经历了20年。他一直坚持描绘社会底层的不同小人物,从他们身上挖掘出细腻又温柔的生活哲学,可往往采用的方式是嬉笑怒骂之中见真理。《我不是潘金莲》同样也是,但是却更是打破常规里程碑式的作品。

我不是潘金莲电影

《我不是潘金莲》是冯老炮儿——年过半百的老人任性的结果。他把一定程度上得罪观众的题材和表现形式搬上荧屏,在习惯了漫威的荷尔蒙系列的年轻人面前呈上一杯苦茶。

用影像记录中国现状,记录时代里普通人的悲喜生活,是冯小刚一直想做的事。

他在不止一次采访中说过,如果不是《一地鸡毛》、《我不是你爸爸》这些反映现实的片都折了,他就直接奔着《我不是潘金莲》去了。不会有中间《甲方乙方》那些贺岁片。“那些贺岁片都是假象”。

题材不够热门,圆画幅国内没人玩过,合作伙伴反对,都阻挡不了他想拍的心,他的底线是“大不了你们不投资,我自己投资。”在过去那么多年的妥协中,他积攒起一份任性的资格。而能说出这话,除了因为有钱和地位,恐怕也需要有一点坚持和初心吧。所谓,暮年,壮心未已。

李雪莲是个聪明的农村妇女,她想出假离婚的法子,也知道如何才能让当官的关注到自己。她一根筋的认死理,他认为对的就是对的,错的就是错的,为什么假离婚成了真离婚,法院的人还说这就是真离婚。

她相信她的牛,商议假离婚时只有牛在场,牛点头她就去告状,牛摇头她就不告了。听一头牛的话,这荒唐的说法,把市长气的拂袖而去。

李雪莲从公安局出来后,曾一度想放弃告状,但是她要秦玉河一句话,这婚到底是真离还是假离。没成想,秦玉河却羞辱她在新婚之夜前就不是处女了,说她是潘金莲。李雪莲是愤怒的,在她心里,婚后出轨并谋害亲夫的潘金莲和她是有本质区别的。

但是在和大头一夜情之后,李雪莲却觉得自己就是潘金莲了。因为她的意识里,这婚就是假离婚。所以当她听到秦玉河意外身亡的消息时,哭的呼天抢地——再也没法把话说明白了,我不是潘金莲啊!

一部荒诞的闹剧因为当事人的.去世而终结,一个靠告状而活着的人自此失去了活着的动力。官员该如何做,李雪莲该如何做,李雪莲身边的男人该如何做,电影想表达的太多,一时半会儿我摘不清了。

昨天看了南方周末对范小姐的采访,她说,最后结尾餐馆的戏是她要求加的。可是这段戏也导致了烂尾——扯出来两个全片从未提及过的孩子,然后强行升华角色包装母爱,一瞬间就让李雪莲这个角色的塑造变得十分失败。既然她大儿子在前夫那,那她为何从头到尾不曾提及一句?这样一个母亲对流产的孩子却又有那么强的执念?

我倒是觉得范小姐和郭敬明拍完爵迹,沾染了郭敬明不少仙气。

反观其他配角,人物饱满——遇事儿先摘自己的大鹏,不愿意给领导添麻烦的张译,去对头那儿上吊的范伟。倒是范小姐一出场我就觉得隐隐的尴尬。

圆形画幅的形式运用的很好,有类似聂隐娘的美感,也像富家小姐手里的山水画扇子。

另,我最喜欢的还是冯导的《一声叹息》。

我不是潘金莲电影观后感二:

《我不是潘金莲》这部电影可以称得上是现代版的“官场现形记”,通过一个女人与八个男人十年的上访故事,以荒诞手法描写官民矛盾和官场生态,尺度之大,令人啧舌。电影通过极简主义的叙事,表达庞大复杂的主题,故事既紧贴基层现实,又是荒诞化的。一群重权在手的官员对付不了一名农村女访民,被她搞得团团转,极具讽刺意味。由范冰冰饰演的农妇李雪莲既纯朴刚直,又是个认死理的法盲,属于典型的“上访刁民”。一大群官员,从法院院长到县长再到市长,在处理李雪莲的案子上都无直接错误,但他们对上唯唯诺诺,为保乌纱过度办案,直到把小事搞成大事。

环球时报11月21日刊发题为《<我不是潘金莲>做出勇敢可贵的探索》的文章认为,《我不是潘金莲》不是简单在控诉,而是展示了“上访”这个问题成为死结过程中各方节外生枝或画蛇添足的每一步,对体制与基层问题缺少对应解决能力做出建设性的诘问。抱着建设性的态度开展批评,度的把握就有了基础,远承《甲方乙方》钱康之余绪,近绍《老炮儿》六爷之遗风,在这方面冯小刚可以说是玩得得心应手。

除了对本片本身讨论话题的反思,笔者倒还想到另一件事。当我们在说《我不是潘金莲》的时候,所会想到的恐怕不仅仅只是这部电影,毕竟电影名字里的关键词“潘金莲”可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顶有名的人物。在《水浒传》中诞生,在《金瓶梅》中升华,在这个出轨新闻频发的年代,“潘金莲”也有其时代内涵。

9月份,王宝强离婚事件在舆论上吵得沸沸扬扬,一些人纷纷把指责的矛头对准另一位当事人马蓉,甚至连英国广播公司BBC也来“凑热闹”,在报道中将王宝强与马蓉比做“武大郎”与“潘金莲”。在国内也有网民调侃称,别人都在蹭《我不是潘金莲》的热点时,只有马蓉在安心做原创。

近期关于明星出轨以及疑似出轨的新闻可以说不绝于屏幕,林丹、刘恺威、陈赫、文章等等,真真假假,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不可能的。然而,这些出轨事件所引起的讨论都远远不及王宝强离婚事件。通过对比,我们还是能够发现一些不同,对于男明星出轨,大多数人都已经司空见惯寻常事了,用《红楼梦》中贾母的话说“馋嘴猫儿似的,那里保得住不这么着”。

有观点认为,每个人都存在出轨的可能,只是囿于时间地点条件,表现程度不同罢了,经典的例子有《廊桥遗梦》等。这种看法不免有些悲观,但也在提醒社会如何处理新时代下的家庭伦理关系。首先,出轨是男女双方的问题,对于不知情的围观群众的而言,获取到的信息有限,妄下判断不免有失偏颇,既然有“潘金莲”,那还有“西门庆”呢,别忘了当时可是西门庆诱惑的潘金莲,所以在不明真相的情况下,盲目跟风舆论判断是一种社会暴力,当三思而行。其次,出轨的男性会被原谅,女性却很少被宽容,这反映出传统的男权思想以及基于男女双方经

我不是潘金莲电影观后感三:

冯小刚这个人有脾气,当年大骂影评人,如今排斥整容演员,这些都直言不讳。同时,他也有才华,贺岁喜剧的成功延续,市井小人的精准刻画,这些也都离不开他。而这一脾气和胆量,这一才华和态度,同样可以用来形容他的新片《我不是潘金莲》。

说有脾气,是针对这个故事来说的。主角是农村妇女李雪莲,她想离婚。本来是件非常简单的事情,但是她有她的道理和思考。她要先证明之前的离婚是假的,再结婚,最后再离婚。她的心里,两件事不可以混为一件事。她的逻辑是自成体系的。说有脾气,就是说李雪莲这个人物有脾气,认死理,才惹出了一系列的事情,比如最关键的,她需要证明自己不是潘金莲。这一人物性格塑造的成功得益于刘震云的原著小说的底儿和他亲自改编剧本的面儿。他的改编将人物的性格呈现在平易化的台词之上,全程笑点不停地被触发也是他的功劳。

说有胆量,是针对这个尺度来说。故事的体系十分庞杂,涉及到20多位人物,上到中央首长,下到普通市民,层层渗透进入官场中的每一级官员。这种群像式的表达需要极强的掌控力,并且在官民斗争中,每一个官员的立体塑造也是非常关键的。而这些地方不少都触及到了对于官员形象的不利表达,这根线只要一触碰过头,就很难通过审查。令人惊讶的是,在前后两个版本中,这部新片并未删减,只做了细微的一处改动,保证了故事的完整度和人物的关键性格塑造。

说有才华,是针对影片整体来说的。冯小刚的这部影片最大的一个噱头就是采用了不同寻常的圆形画幅,可以说,这也是他有胆识的一个地方。但是,运用的如此成功,也正是他的才华体现。圆形画幅需要避开特写、近景这样的景别,它们在圆形画幅中往往会产生令人不适的观影体验。冯小刚在这部影片中大都采用中景以上的景别,依靠摄影师罗攀的处理,影片的每一帧都像是考究的山水画中出现的农村真实生活画面,古典又写意。尤其是在郭涛与范冰冰的床戏这一场戏里,导演和摄影师精巧地利用圆画幅中人物的进出和灯光的变化营造了一场看不见的性爱戏。

除了圆形画幅,影片还有另外两种画幅:方形画幅和宽银幕画幅。画幅的变化也在某种程度上暗示着故事的变化,视角的变化。圆的循环往复,方的规则工整,都在情节的呼应中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而这一出荒诞的戏码在方圆的变换之中便可窥见官场的人性使然。

除此之外,影片还使用了冯小刚的说书作为画外音,戏曲与画交织在片段中,给观众一种局外人看戏的视角,这种视角带出的幽默又令局外人深思。

说到态度,其实是在说他的坚持。《我不是潘金莲》对于冯小刚来说,是一部十分重要的作品。距离《甲方乙方》已经过去20年,他的喜剧也兜兜转转经历了20年。他一直坚持描绘社会底层的不同小人物,从他们身上挖掘出细腻又温柔的生活哲学,可往往采用的方式是嬉笑怒骂之中见真理。《我不是潘金莲》同样也是,但是却更是打破常规里程碑式的作品。

《我不是潘金莲》对于范冰冰来说,同样也是一部十分重要的作品。这部作品让她在西班牙圣塞巴斯蒂安电影节上摘得影后桂冠,她曾经的花瓶称号也因为这一次表演渐渐地发生改变。

但是,仔细观看范冰冰在《我不是潘金莲》中的表演,只能说相对于范冰冰自己来说,是一次很大的进步。对于影片中的李雪莲这一个角色来说,依然相差甚远。《我不是潘金莲》中是在运用方言对故事进行讲述,除了饰演李雪莲丈夫的李宗翰一口的武汉话,最主要的还是安徽话。然而,范冰冰的安徽方言里却依然透露着范爷式的说话方式,容易让人产生不正确的代入感。

范冰冰从影节上耀眼的国际巨星,转身成为一根筋的村姑,她的表演仅仅成为了一场电影表演,并未能进入角色成为李雪莲。我们虽然看到范冰冰身穿村姑的服装,与之前她的形象比较又脏又丑,看似效果很好,但是我们看到的依然是范冰冰,而不是那个一心只想说理的李雪莲。在这一方面上,另外的9个男演员或许更胜一筹,仅仅简单的几场戏就能够让人感受到法院院长、县长、市长、首长的力度,他们要比范冰冰更加出彩。范冰冰需要做的是如何卸下“明星”的光环,在一名“演员”的身份下变成这个角色。

尽管范冰冰的演技还不够成熟,但是《我不是潘金莲》从摄影美术到故事改编都是一部上乘的电影作品。冯小刚这么多年来给我们带来的喜剧,背后总透着一股忧伤,“冯氏幽默”击中着我们每一个人,《我不是潘金莲》也是。可电影只是电影,生活总还要过,你说呢? 

《霍乱时期的爱情》

我们读爱情故事,念情诗,却好奇那些奇怪的句子从何而来,不是你的眼睛如天上的银河或者他们紧密的相拥直到永远这样的句子,而是她为什么要去开设那门彩绘瓷器的课程,她的课和她的爱情有半点关系么?

我一度也涂涂写写,同样为此困惑,写作这件事,本质上不是一件太过麻烦的事情,但是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对于讲述一个漫长的故事是如此没有耐心。写出来的东西总是关注在结果之上,主人公去了哪里,做了什么,怎样了,然后结束,都不愿意多一点心思停留在蓝天白云以及那张扶手磨出底漆颜色的民国太师椅上。巴黎评论有关作家访谈的集子,读着便能

慢慢的我才意识到,自己总是在试图编造一个别人的故事,写作此时对我实则还只是一种故事的操练,然而当生活衍生到某个阶段,便会突然意识到那些平静绵长的犄角旮旯,藏着作家自己的故事,如同你头发蓬乱的那个早晨,你没有说爱我或者恨我,这个没有一封情书,没有一个悲剧,亦没有一场冒险的早晨,你那在头顶一寸处招展纠结的乱发,却招引了我所有的气息。它们各自为伍的样子,让我想起前一个夜里从你处听来的话语,“忘了吹干头发就进了被窝”,在睡眠与睡眠之间,你的句子和你的头发将时空的两头连结起来,构成了延续的故事的主体。这个故事向前回溯,穿过所有早晨与夜晚,勾起每一句道别,直到你最初出现时的样子,静静的在那里等待时间的开始。所以作家并非具有让故事自由生长的力量,他们拿起笔的时候,故事就已经写就了,顺着记忆找到那些连结的节点,找到你一个朦胧的词语;找到你不在的清晨,案头的一盆仙人球,找到我们置身于其中的时刻,才将其娓娓道来。我们读爱情故事,在世间的那一千个爱情故事里,元稹写取次花丛懒回顾的时候,一定是从京城的烟花从中走过,手中细撵着108颗佛珠坐在堂前看着发青的石板地时发出的叹息;马尔克斯散步的时候,一定倾耳听着有人谈及某位故人与丈夫生活在另一篇屋檐下的飞短流长,直到一天其人守寡的音讯来临而在脸上露出释然而离奇神色。归有光写完一副书法抬头从窗口望出去,杂草丛间依稀几棵枇杷树的婆娑摇曳必然会从清晰变得有些模糊。潘安转过屏风之际,恍惚觉得案头的砚台上那摊墨迹仿佛是新近磨就,脑海里想起儿时父亲讲述世间有一种比目鱼,双目在侧相伴而生的故事,那时还只是有趣。一千个道听途说的爱情故事里,作家用的是别人的名字,创造一座虚构的城市,从没有在一起的恋人相聚了,开场即死去的人们幸福的生活下去,故乡的电影院永远再买同一场电影的票,即使进口处的霓虹灯已经有一半亮不起来,但你并未洞悉其中奥妙,而是当主人公抚摸着女主的后脑勺感受到一小块突起的骨头硌手却爱不释手的触感,坐在一米外就感受到前一天夜里河边秀发里青草的气息从身后飘来,或者给一件挂在衣架上破旧的衬衫穿上外套,拂去灰尘,你捧着书卷突然跌入所有这些时刻,你才真正看到这个作家生命里属于自己的时刻,你突然理解,所言非欺也。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2

《霍乱时期的爱情》是Jim邮给我的20岁生日礼物。Jim,就是跟你们提过的小明,哈工大的,做留白忆明信片时经“头头”介绍托他帮我P图,正经见面则是大半年后一起去泰山了。

题外话,我这个人有个毛病,许是从小受父亲影响,对爱看书的男孩子都非常好奇,女孩子则敬而远之......小明刚好在好奇之列,和他关系好的原因很大一部分得益于大家都单身。也许是时间年龄问题,不得不说,相比高中,我更喜欢大学里的自己,更真实,更自我,更自由,更自在,也更快乐......呐,扯了这么多...

至少现在看来,这是我在大学里为数不多的友谊里很珍贵的一份了。所以看到Jim在明信片里写,是他最喜欢的一本书,在我眼里这是对友谊的最高认可,割双眼皮前后两三天,肿着眼睛,断断续续认认真真的读了一遍。

与其说是

开始看以前,以为写的是年轻人间的情感纠葛,然后看着故事在跨世纪的画卷上缓缓展开,才忽然真实的感觉到感情是一辈子的竟可以如此漫长的一件事。不觉得前半生没在一起而遗憾,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能从书里感受到男女主的成长,对爱情的理解逐渐变化,从依附于人,到逐渐能够掌握自己的一生,对传统观念的挣脱。

女主跟随父亲重回这个城市,并开始打理家事在集市上穿梭,后来碰见男主的那段描写印象很深,感觉是一个不谙世事充满幻想的小姑娘变得现实投入生活的变化,所以当他再见到有些木讷甚至邋遢的男主时,一时幻灭,断然拒绝。

贵族医生一开始大概因为合适而心动追求后来在船上将要彼此拥有时才产生了爱情,女主过上了令人羡慕和尊敬的生活,婚姻稳定和谐。这漫长的几十年间,爱情一定是有过的,至少在蜜月旅行期间吧,但更多的大概是后来习惯彼此长久陪伴的亲情,所以医生去世以后,会感觉到空荡,女主和丈夫已然是彼此的习惯,书里好像并没有描写她精神的幸福,与丈夫本就不属于一个阶层,思想上的高度契可能比较难吧,何况医生真的很在乎声誉的一个人,他自己也曾说“婚姻该有的不是幸福,是稳定”。

只对书里女主见到男主时有小鹿乱撞的情节有印象,哪怕到耄耋之年也会面红耳赤,就像年少青涩年纪模糊的又真切的感情,也许那才是爱情该有的模样。

感觉男主的痛苦和想逃避痛苦的心态,使得他心里有些扭曲,而由下半身支配的一段段风流韵事,让我一度怀疑自己看的是《金瓶梅,对待其他人的感情,“只索取不愿付出”,大概因为对女主的感情倾其所有的付出,读书笔记·之后再也不愿重蹈覆辙,好在他有个睿智的母亲,自己喜欢读书又爱思考,处理不论感情还是生活都历练得越来越稳重,越来越知道自己想要的是什么,明白自己到底为什么喜欢女主,并坚持下去,不像盖茨比为了年少时认定的上流社会并不不值得他爱的人枉送了性命。

“船”感觉有非同寻常戏剧性的意义,男女主都在船上失贞,最后又决定在船上共度一生。

书里最让我心痛的是男主的最后一个情人,14岁的女孩阿利美亚,对她来讲像《洛丽塔》《这个杀手不太冷》里那种忘年却畸形的恋爱,爱的同样是祖父辈的人,可对方却不爱他,最后又因此断送了前程和性命,成为别人爱情的牺牲品,真的是可惜。

故事结局让我想起了,《何以笙箫默》男女主辗转7年,一个不娶一个不嫁,最后有情人终成眷属,当然言情剧更不切实际更唯美一些,书让我的爱情观跟着摇摆,女主和医生让我觉得似乎合适真的很不错,就像长大以后相亲结婚,毕竟好多人都是如此,婚姻稳定,“前半生择其所爱,后半生爱其所择”,以前我一直这样想的,忠诚是必须也是基础...男主和医生的风流在我的道德观里是不可原谅的,渣男标签,但了解其一生经历之后,似乎又可以理解,给我有一种出轨也应该被原谅的错觉,大概是那句“如果你了解过去的我,请原谅现在的我”,所以以后看人还是不要太轻易就认定他是什么样的人比较好。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3

因为我太懒了,开博这么久了才有一两篇文章,所以我就把一篇假期作业--读书报告,放上来。由于字数要求20xx以上,我拼接了一些从网上下的资料。不过那些个人评论是我写的,相信读者可以看得出来。

最近,有位朋友向我推荐了一本书。说是他不久前才看完的,很有感触。他想和我探讨一番,于是让我也阅读一下。这是由哥伦比亚著名作家,加西亚-马尔克斯编著的。

提到马尔克斯,人们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他那获得诺贝尔大奖的。而这部作品正是作者在获奖后,经过呕心沥血的两年创作,诞生的又一佳作!

《霍乱时期的爱情》讲述的是小说写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之间爱的故事。他们在二十岁的时候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年轻了;经过各种人生曲折之后,到了八十岁,他们还是没能结婚,因为他们太老了。故事其中又穿插了不同类型的爱情,而透过各种爱情, 甚至,“连霍乱本身也是一种爱情病”,小说表现的是哥伦比亚的历史,是哥伦比亚人自己破坏哥伦比亚的历史。

有评论说,这是“我们时代的爱情大全”,“一部爱情专著,一部涉及当时政治观点,穿插着爱情,霍乱和战争的故事”。

于是我怀着强烈的好奇心,随着作者的笔触,进入到故事中。在经过五天细细品味后,我完成了对这本书的阅读,可这书里的故事却带给我无限的感触和遐想……

书中的阿里萨,是个为爱痴狂的男人。他在一次与费尔米纳的意外邂逅后,爱上了她。在那棵开篇被意味幽怨与隐痛气味的苦扁桃树下,阿里萨终于把长达七十张纸的情书交给了费米尔纳。费米尔纳也接受了他热烈而矜持的爱情,在那减去一半的情书中激切寻找那份想望的热烈。白山茶花是他们的定情花,纯洁美丽充满青春气息,之后阿里萨等待费米尔纳回信时患上了类似霍乱的相思。阿里萨读费米尔纳第一封信是边吃玫瑰花边读完的。他母亲担心他吃了太多玫瑰花后会拉痢疾,减弱抵抗力患上真正的霍乱。阿里萨寄费米尔纳头发,费米尔纳寄他成为标本的叶子,蝴蝶。阿里萨写着自焚发烧的情诗,而费米尔纳写着清淡平常的家务。爱情爆发的不可收拾。

曾经也为爱疯狂,这是霍乱时期爱情最闪亮见证。费米尔纳离开那座埋葬她爱情的城市之前,给阿里萨信中夹着自己剪掉的头发。旅途之中他们的爱情仍在狂热继续,实在太藐视当时爆发的一种病症:霍乱了。相思病态类似霍乱,可能是马尔克斯故设的意外。也给读者造成不经意的意外,霍乱之所以用于这场爱情的恍惚意义。

在阅读过程中,我一直在揣测:费米尔纳与阿里萨是真的相爱吗?特别是在费米尔纳旅行后,与他第一次相见后说“不必了,忘掉吧”。这就是两年相爱的结果吗?一句话把阿里萨打入了地狱。

很多年以后,在费尔米纳新婚的那天晚上,年轻的阿里萨躺在“那艘不该载他的被忘却的轮船的甲板上”,发高烧,说胡话,那时他想起他的初恋情人,流了眼泪,也许是因为思念,或许是因为痛苦,也或许是两者交集,绝望充满着他的内心,复杂的心情随着前去马格达莱纳河流域的船只渐行渐远……当阿里萨把提琴放进盒子,头也不回地沿着死一般寂静的街道回去的时候,已经觉得他不是次日清晨要出走,而是觉得仿佛在许多年前他就带着决不回头的决心出走了,于是他又似乎“有勇气忘掉过去,并且继续生存了”。我原以为他可以忘了她,可对费尔米纳的爱是那么深刻而强烈,他做不到。于是他开始了等待,漫长的等待。

他等待着乌尔比诺--费尔米纳的丈夫,离开人世的那一天。在五十一年九个月零的等待后,他终于有机会向她再次表明自己的心迹,但又遭到了拒绝。阿里萨又耐心地用两年时间与费尔米纳通信,最后和她登上了“新忠诚号”轮船,开始了等待以久的旅行。

我实在佩服阿里萨那磐石般坚定的耐心,他也等来了他要的结果:小说结尾,阿里萨和费尔米纳逆流而上,在船上升起了霍乱标志的黄色旗帜,再没有什么人可以来打扰他们。船长询问这样漫无目的的航行还要继续多久?这个愚蠢的家伙在费尔米纳的睫毛上看到初霜的闪光,在阿里萨的脸上看到勇敢无畏的爱,然后,阿里萨公布了他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个日日夜夜之前就已经准备好了的答案:“永生永世!”这实在是难令人不动容。

可我总觉得,费尔米纳答应了阿里萨,是因为老年后的孤独与寂寞。甚至她和乌尔比诺之间也没有爱情,他俩的结合是各取所需——他要她的美貌与傲气;她要他的尊贵与显赫。在之后的生活中,他们更多的是依赖。当发现丈夫有外遇时,她的愤怒曾使我以为是出于爱。可后来发现,那是因为她的自尊遭到践踏。或许他们之间是有爱情的,只是他们没发现,我也没发现罢了……

马尔克斯在阿里萨与费尔米纳这条主线外,又安排了其他的故事,但都没逃脱“爱”这个主旋律。在五十年的时间跨度中,马尔克斯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的爱情方式:幸福的爱情,贫穷的爱情,高尚的爱情,庸俗的爱情,粗暴的爱情,柏拉图式的爱情,放荡的爱情,羞怯的爱情……而随着书中人物的遭遇,你也会跟着他们或喜,或悲,或无奈。

我不禁赞叹马尔克斯那神奇的手笔,用细腻的情感描写出那么生动的人物与情感。还有他通过人物,隐秘地表达了自己堪比箴言的看法:

“我对死亡感到唯一的痛苦,是没能为爱而死。”

“软弱者永远爱情的王国,爱情的王国是无情和吝啬的,女人们只肯委身于那些敢做敢为的男子汉,正是这样的男子汉能使她们得到她们所渴望的安全感,使她们能正视生活。

“她从来没有想到,好奇也是潜在的爱情的变种。”

“一个人最初和父亲相象之日,也就是他开始衰老之时。”

“社会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胆怯,夫妻生活的症结在于学会控制反感。”

“找出儿童和成年人之间的差别,对她来说殊非易事,但分析来分析去,她还是更喜欢儿童,因为儿童的观念更真实。”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4

如果现实之中,都能追随自己的灵魂去到自己想去的地方,或许也就起码能知道,像她笔下的荒漠甘泉,延绵黄沙却烂漫着生命之花。希望你能幸福,遇见荷西,该是生命中多好的一件事吧。作者:林珊茜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5

“值得我们这样的笑。放下了包袱,破碎了梦想,就是那种笑。笑我们曾经认真过的所有事儿。前头没有值得期盼的好事,身后也没有留下值得自豪的以往,就是无价值的流年,也所剩不多,明明破罐子,也破摔不起,摔了连破的都没了,那种笑。”叹一句当时只道是寻常。也许好多事情,只有过去了,才能了解它的价值。芳华,也许就是用来怀念的罢。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6

作者:徐茂宾。西属撒哈拉变得不宁静,摩洛哥、西班牙……纠缠不清。惨死在睽睽众目下的沙伊达,裹挟着当地流氓和愚民的冷漠,针扎着三毛的心。每一天都不太平,摩洛哥还没有到达,时局已经乱成一团。三毛尽自己最大力气也没能救得性命,只能由着一闪而过的预言主宰着友人的命运。这种无奈,最能折磨人心,一刀一剐痛也喊不出。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7

费尔米纳在爱情的燃烧与旅行中生活的磨砺成长了起来,成熟让她获得了更多她向往的自由,她的身上也散发出更多成熟的魅力。但是这份成熟也让爱情的冲动与幻想与她渐行渐远,一瞬间的成长,一刹那的顿悟,如梦初醒,寥寥数语,结束了在阿里萨心中矢志不渝的永恒的爱情。看到这里,我有些恍惚,我知道这份爱情被赋予了太多幻想,这让这份爱情摇摇欲坠,但我总觉得,结束是不是来得太突然了些?难道说,爱与不爱有的时候仅仅是在一念之间?作者:Strickland先生根本就不是在找月亮,他更像是一个被梦胁迫的人。

毛姆太过用力(也有可能刻意为之)地去描绘这个人的生活,他的确成功的把Strickland先生描绘成一个神的生活,可是哪有人真正把月亮和六便士一刀两断。

读到目前为止我依然对此有距离感,大概这样的人只能在小说里见到吧。作者:詹虹雨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8

我不喜欢医生,因为他有过出轨,在我的意识里,出轨,哪怕只一次,也是不可原谅的。

我也不喜欢弗洛伦蒂诺,因为他的爱近乎病态,一边标榜为她保留童真51年,一边用本子记录了622个与他有较长“恋情”的各种女人,我不懂爱情,却也觉得这不是爱。与其说他爱她,不如说他爱那种以为自己爱她的感觉,人是有受虐倾向的。

我最不喜欢的是费尔米娜,她既不爱自己的丈夫也不爱弗洛伦蒂诺,她只是在各个时段需要符合当时期待的男人而已。

虽然书中主角没有一个具有人格魅力,甚至可以说都挺糟糕的,但是这恰恰是真实的人。标榜忠贞却控制不住自己身体的男人们,在追求者们选择最适当的去结婚而不算真爱的女人们,在漫长婚姻中彼此忍受的夫妻们……

在我看来,这本书写到极致的并不是爱情,而是衰老和死亡“衰老往往是从一次摔倒开始的”,还有婚姻的真相“夫妻生活的的关键在于学会控制厌恶”。

在二十几岁的年纪读懂这些好绝望啊。有多么期待和一个人彼此深爱一生不厌弃,就有多么明白这种期待的无望。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9

阅读《霍乱时期的爱情》,第一次没有因为西方文学中常见的长篇累牍的铺陈觉得烦——这话其实不对,人家马尔克斯先生压根就没有把太多的笔墨花费在铺陈上,小说一开始,直接就进入了叙述状态:来自安的列斯群岛的流亡者、儿童摄影师赫雷米亚·德圣阿莫尔在六十岁生日到来之前服毒自杀,作为他交情最深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进入死者房间闻到的是一种苦杏仁的气味,这让他想起爱情受阻后的命运。根据朋友的遗嘱,医生见到了怀着仰慕和谦卑的温柔陪伴了他一生女人——作为医生他最好的朋友,胡维纳尔·乌尔比诺医生竟然不知道这位摄影师有这样一个女人,女人平静地跟自己的爱人下完最后半盘棋,然后留下他一个人静静地迎接死亡。这是小说中出现的第一份传奇爱情。一场突如其来的暴雨搅乱了医生的弟子庄严豪华的从业二十五周年纪念午宴,紧接着,一只飞出笼子的鹦鹉不仅把医生装饰华丽而舒适无比的家弄得乱七八糟,而且要了医生的命。在医生的葬礼结束以后,他的`医生费尔明娜·达萨送走最后一位客人,正准备用最后一丝力气关上大门时,看见了身穿丧服站在空荡荡的客厅中央的弗洛伦蒂诺·阿里萨,后者颤抖而又庄重地将帽子放到胸口的位置,让许久以来支撑他活下来的相思之苦一股脑儿迸发出来:

“费尔明娜,”他对她说,“这个机会我已经等了半个多世纪,就是为了能再一次向您重申我对您永恒的忠诚和不渝的爱情。”

沉浸在对亡夫的思念中的费尔明娜,其实同样无法忘记那段长久而受阻的爱情。五十一年九个月零四天。弗洛伦蒂诺·阿里萨沉迷在对费尔明娜的爱情之中,为了逃避这份爱情带来的痛苦,他一次一次地寻找着“黑夜里的小鸟”,并把跟这些女人的交往记录下来,“只因为缺少那一个女人,他便希望同时和所有的女人在一起”,尽管所有的女人加起来也代替不了费尔明娜。你很难想象,为了心中的爱情,弗洛伦蒂诺愿意付出任何代价——金钱或者人情,又或者这位店主一生最想得到的东西——只求他把那么镜子卖给自己,其目的就是因为镜子里的那片天地,他爱恋的形象曾在那里占据了两个小时之久。不仅如此,为了配得上他的花冠女神,弗洛伦蒂诺费尽心机当上了内河航运公司的老板,并且精心打造了一座爱的宫殿,在五十三年七个月零十一天的漫长等待之后,在自己已经八十岁高龄的时候,终于收获了守候一生的爱情。在小说的结尾,“新忠诚号”在返航后调转船头,重新驶向黄金港,再次踏上他们的爱情之旅,一直走,一直走,走到一生一世。

“世界上没有比爱更艰难的事情了。” (《霍乱时期的爱情》,第225页)。既然如此,作家就要小心翼翼、并充满激情地对“爱”加以思考。这种思考主要还是落实在费尔明娜、阿里萨、乌尔比诺三个人物身上。小说中的费尔明娜容貌美丽、自负而又自尊,被称为“戴王冠的仙女”。费尔明娜无疑是幸运的,因为阿里萨和乌尔比诺两个男人都追求、崇拜她。幸运的费尔明娜是小说中举足轻重的人物。阿里萨和乌尔比诺都是在第一次见面时就爱上了她。对阿里萨来说,“那偶然的一瞥,引起了一场爱情大灾难,持续了半个世纪尚未结束。”在阿里萨狂热的激情席卷之下,费尔明娜也狂热起来。但由于她父亲的阻挠,二人的感情受到了重创。不过,两人没能结合的根源并不在此:它或许缘自费尔明娜热情冷却之后的一种远距离静观、或许缘自生命之本能、或许缘自人性的弱点、或许缘自世俗的诱惑……总之,作家没有对爱情河流中的礁石视而不见。费尔明娜只以一句“不必了,忘了吧”就轻易地将阿里萨送入到爱情漩涡里达五十年之久。马尔克斯的这一笔处理,出人意料而又相当真实,干脆利落而又余味悠长。

事实上,不仅是费尔明娜,也不仅是马尔克斯,在《飘》中,玛格丽特·米切尔借助于斯佳丽表达了同样的认识:经过了战争的洗礼和生活的艰辛,她才发现,她一直深深地爱着的阿希礼其实并不是生活中的阿希礼本人,只不过是她自己披在阿希礼身上的一件美丽的外衣。而费尔明娜之所以在一趟旅行之后告诉弗洛伦蒂诺·阿里萨“不必了,忘了吧”,正是因为她在某一个瞬间发现,她爱上的不过是一个幻影;五十年以后,她依然认为,“二十岁时的火热躁动是某种高贵而美丽的东西,但绝不是爱情”。既然如此,有什么理由责怪费尔明娜呢?因为爱,所以爱;反之,因为不爱,所以不爱。爱情就是这么简单。

想说的很多,但好像又什么都说不出,除了感动,为了一场旷世绝恋。也许,我更希望这样的情节不仅仅属于小说。

抄录几段话,作为这篇笔记的结束:

有两部书写完后使人像整个儿被掏空了一般:一是《百年孤独》,一是《霍乱时期的爱情》。——加西亚·马尔克斯

在我小说的许多地方,都有对爱情的恐惧。我有这样一种印象:爱情小说是一种感觉,这种感觉伴随着恐惧,有些恐惧的时刻不仅在恋爱关系中表现出来,而且在性关系中也是如此。——加西亚·马尔克斯

如若没有在这条河上的航行,就没有爱情可言:这样航行的最好产物就是那些把我们破损不堪的灵魂归还给我们的作品,而这其中不可置疑地包括这部炫目且令人心碎的小说《霍乱时期的爱情》。——托马斯·品钦

这部多姿多彩、时间跨度为五十年的悲欢离合的巨著,展示了所有爱情的可能性,所有爱情的方式、表现、手段、痛苦、愉快、折磨和幸福。它堪称是一部充满啼哭、叹息、渴望、挫折、不幸、欢乐和极度兴奋的爱情大全。——安东尼奥·卡瓦耶罗

《霍乱时期的爱情》读书笔记10

我在星空下牵起你的手,在海边和你翩翩起舞。但是多年之后回忆起这些瞬间,我却无法说清,让我念念不忘的,究竟是你手心的温度还是灿烂的繁星,是你翻飞的裙摆还是低沉的潮声。我不知道我爱的是你,还是和你在一起的感觉。

阿里萨无法说出,他怀念的是诺丽埃加还是在诺丽埃加的家里时,午后阳光中的点点尘埃。至此,我终于可以说出,即便此时阿里萨已经快三十岁了,他依然是个少年。

因为,年少时的爱情是盲目而且没有道理的。很多时候男生说话时有点磁性的嗓音,女孩头发上洗发水的香气,都可以成为喜欢一个人的理由。你和TA在一起很舒服,仿佛TA这里就是能让你的心灵停靠的温暖的港湾,TA能理解你,你们志同道合。但是很多时候,这样的人,也许是上天派来的朋友,却被年轻的人们误认为是爱情。诺丽埃加是能让阿里萨短暂忘记费尔明娜的众多女人之一,阿里萨和她的感情,同样是热烈而疯狂的。只是有时候阿里萨会质疑爱的源头在哪里,是诺丽埃加本人,还只是和她在一起那种安静的感觉,还是她能够理解他的想法的温柔。

爱一个人和喜欢在一起的感觉,是不同的。如果因为和一个人舒服而认为这是爱情的话,那么当这种舒适不复存在,这个人也会随着变得面目可憎。甚至人们会质疑,自己究竟为什么会爱上她。而真正的爱情,即便是带来了痛苦,也让人甘之如饴。而阿里萨对费尔明娜的感情,已经在长长的岁月中,缠绕在他每一个细胞里。即便这思念让他痛苦,让他怀疑,让他自卑,即便看到费尔明娜变成了富太太,看到了费尔明娜逐渐发福的腰身,他仍不改初衷。

我不同意诺丽埃加的认为,两种爱是可以分离的说法。如果他爱的只是繁星,那么谁都可以让他在星空下牵起手来;如果他爱的只是大海,那么他不会对每一个在海边陪他跳舞的人刻骨铭心。而他爱的人,即便乌云密布,即便海潮汹涌,他也愿意勇敢牵起她的手。爱情让人有了软肋和铠甲,即便卸下了铠甲却让人刺中了软肋,当事者也只会无奈地笑一笑。

有的人说不上哪里好,但就是谁都替代不了啊。

《十日谈》读后感 篇1

在一段并不短的时间内。我阅读了一本名著,那就是意大利作家薄伽丘的《十日谈》。这本书借助十位年轻男女的十天生活,叙述了一百个关于兽 性的人的假丑恶和精神的人的真善美的故事。在这一百个故事中,字里行间所渗透出来的不免是对残暴的人的批判,对善良的人的崇敬。

在书本的开头所描写的是一八三四年在佛罗伦萨的一场瘟疫,那时候的人民为了不感染上瘟疫,即使是自己的亲人也会置之不理,还有不少人是被误以为患上了瘟疫而被活埋而死。就在这样的景况,七位年轻少女和三位年轻青年走到了一起,一行人朝着一栋远离瘟疫的别墅前进着。他们选出了伯姆皮内娅当他们的女王,就在这样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地方,一个个故事拉开了序幕。

在书上有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切伯雷诺达普拉托的人,他是一个作恶多端的人,他一生做尽了坏事,他在为穆夏托做事时来到了佛罗伦萨但却病倒了,但他得了不治之症,已病入膏肓。他请来了一为纯洁得修士,他害怕自己的罪行得不到赦免,所以用一大串谎言蒙骗了他,最后,他在临死前受了圣礼和涂油礼,那位纯洁的修士八他所忏悔的谎言信以为真,将他的圣行告诉了人们,他的圣洁也越穿越远。切伯雷诺达普拉托就是这样活着,这样死去,这样成了圣徒。他虽然一生作恶多端,但在临死的一刻良心发现,真心悔罪,获得天主得宽恕,把他收进了天国。从这个故事可见作者薄伽丘对弃恶向善的人也怀有崇尚之心。

但书中不免也体现出了这样一个真理:好人和坏人的区别在于本质,江山易改本性难移,那是不容易转化的东西。但所谓好人和坏人,虽然品质不同,可是有相近的人性。因为都是人,都有作为人所应有的需要,只是满足需要时的思想、方法及目的不同才有好坏人的区别。

《十日谈》读后感 篇2

我读书习惯于直接看内容,最后再读后记和序言。于是,当我津津有味的把本书中的所有内容全部读完,十分纳罕:薄伽丘的这本书为什么会世界著名?

我真心认为,书中的故事和我们平日看的童话没什么两样,只不过是取材单一的成人化。如果是在考试卷上,我则会这样回答:这本书通过一个个生动有趣的故事,讽刺了当时的神父、修士、修女的道貌岸然,表面纯净实则肮脏的灵魂。但是,仅此一点,恐怕难以成为其著名的完美理由。

于是看序言,才了解,这本书是“在一个个打趣逗笑或男欢女爱的故事中,没有忘记捕捉反应人类智慧的闪光点,正因如此,《十日谈》被评论家誉为‘人类智慧的史诗’,尤其是那种急中生智的敏捷反应更是受到了作者的极力推崇和大肆渲染。”原来,这才是本书真正值得称赞的部分。

自从文艺复兴以来,优秀文学作品就以神为中心转为了以人为中心。本书正是宣传了符合时代的人道主义精神——由高高在上的神的缥缈,转为了人得实实在在。况且,以前我总觉得,高深的、赋有深刻思想的宏大作品才能成为传世巨著,现在看来,真是错了。再者,如果恰恰是因为书中故事的短小、浅显、易懂,而对它不屑一顾,则更是大错特错了。贴近生活,通俗易懂的作品,才可能走进更多人的心,而宣传普通人的智慧,又是最能引起共鸣的。安徒生童话让世界各地的人一遍遍品读,而类似《世界是平的》之类的书让部分学生读到一半就不得不放弃,这是一样的道理。

好的东西可以高深,但这样的特点会使它的传播面受到一定的限制。而好的东西更可以简单,让每个人都可以张开双臂,轻而易举的给它一个热烈的拥抱。所以,请不要忽略简单通俗之美,其智慧的火光比起晦涩难懂,可能有过之而无不及。

简单通俗,智慧机敏,宣扬人道主义精神,批判当时教会的丑陋,这些特点的综合,应该就是本书跨越历史、红遍全球的真正原因吧。

《十日谈》读后感 篇3

尽管这段时间已经逐渐习惯了,读完一本书之后写读后感的习惯,但是前面仅仅是简单的总结而已。我不得不承认,我从来没有如此强烈愿望,写一篇读后感。我真的好想把整本书贴到自己博客上,因为我觉得里面的经典太多了。简练而富有哲理,如果把这本书归结到励志类书籍里面,那么这本书是我读的第一本。感受颇多!

还是按照以往的习惯,先将在看这本书让我印象深刻的一些话。

——认识自己,超越自己

——灯塔不像太阳那样给世界光和热,但它总是在人找不到方向时,给人以指导

——营销的广度是一个很重要的问题,营销的深度又是另外一个问题,它强调对不同的人采取不同的营销策略

——怀疑,学习,行动,超越

——当你常识去欺骗这个世界的时候,聪明的你,最后欺骗的只是你自己,当你尝试去为所有人付出的时候,太傻的你,最后获得的`将是整个世界

其实,这些话单独摘出来可能并没有放到文章里面更加的令人震撼。我就是在读这本书的时候,不自觉的就拿起便签,把他们记了下来。只言片语,这几句话带给我的远没有书中提到的例子更让我震撼,这些例子我会在后面讲到。

很偶然的机会,碰到了这本书。我当时买的时候,因为快递的原因,我在等的过程中,甚至有些怀疑我是否该买这本书,我是不是冲动了。但我是三本书一起买的,我也没有太过于计较这么多。

《十日谈》整个书十部分,我几乎是每天一部分,我大部分时间是在宾馆里读的。有早上、有中午、有晚上,甚至是凌晨。不得不说的一句是,远远没有到废寝忘食的程度,之所以有凌晨是因为我这段时间生活不规律,有时候半夜才睡,中午才起。我还是一样的正常生活,吃饭、出去逛街、转商场、在外滩呆到半夜等倒计时···我觉得自己真的还很年轻,我在我生活的圈子里,不管是以前的学校,还是现在的单位。跟同学、同事相比较,我是年龄比较小的。可能是从小就跟比自己年龄大一点的伙伴们一起读书,一起玩的原因。尽管他们比我大个那么三两岁,跟他们在一起,我甚至觉得我的心态非常的成熟。当然,这是对于外界事物在我心中很难激起波澜而已,在有些问题的处理上我还是像个孩子。毕竟,二十出头的年龄,算个半大孩子吧。说这么多,就是想表达,书是很不错,但我还是按部就班的读的吧!

《十日谈》读后感 篇4

关于本书的最大特色,我总结了三点。

第一,此书肯定了人性,宣扬了人文主义,反对禁欲主义,痛批了当时欧洲教会的阴暗面。欧洲在专制和教会的统治下,“人性”受到摧残,青年男女之间的爱情和性欲之事,也被视为是亵渎上帝和神的行为而打压。而《十日谈》中,却随处可见青年男女为了忠贞的爱情,克服了种种磨难,摆脱了种种障碍,终于获得了自由和幸福。而对宗教的批判和讽刺,则更加辛辣和厉害。

第二,作者薄迦丘尊重女性,维护女权,提倡男女平等,这在之前是无法想象的。在男性作为社会主导的中世纪,薄迦丘的这种女权思想却是很另类。在本书的序中,作者就开门见山地说:“有谁能够否认,把这样一本书献给美丽的女郎们,比先给男人们更合适呢?女人们因为胆怯、害羞,只好把爱情的火焰埋藏在自己柔弱的心房里,这一股力量比公开的爱情还要猛烈的多,凡有切身体验的人,对此都一清二楚。此外,她们又得听从父母、兄长、丈夫的意志,顺他们的心,受他们的管教。他们大部分时间总是带在闺房的小天地里,闲坐着,百无聊赖,情思撩乱,老是怏怏不乐。”又说:“对于像柔弱的女郎那样更加迫切需要安慰的人,命运女神却偏偏显得特别吝啬;为了部分的弥补这一缺陷,我打算写着一部书,给怀着相思的女人们一点儿安慰、帮助和消遣。”由此可见,作者对妇女们的同情,而《十日谈》这部书,主要是为了妇女而写作的。

第三,可以说,《十日谈》是欧洲第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推动了整个意大利文艺复兴的发展。薄迦丘的《十日谈》第一次运用了现实主义手法,绘声绘色的勾勒出一幅庞大而壮丽的社会生活图景。记得老师上课说过《十日谈》与《神曲》相媲美,被誉为“人曲” (或是“人间喜剧”)。可以说爱和智慧是整部书的两个基本中心思想。

通过阅读《十日谈》,发现与中国古代的伦理思想有着异曲同工之妙。中国也有伦理思想:三纲五常,妇道。当然,也有像《金瓶梅》这样的奇书,但是大多都沦为流氓文学和地下文学了。而主导的则是一大堆“机器人文学”。这也许能说明中欧的市民社会整合程度的差异和民主化差异了。

《十日谈》读后感 篇5

《十日谈》是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主要代表作家卜伽丘的短篇小说集。全书近70万字。其主要内容是抨击14世纪意大利的黑暗先是。主题是揭露教会、僧侣的腐和虚伪。还有很多一部分故事提倡人性、人道,反对禁欲主义,同时也有小部分作品赞扬商人、手工业者的才干、智慧和进取精神。这些优美动人的故事,体现了作者对尘世欢乐的追求和对生活得无比热爱,既鞭挞了禁欲主义,又揭露了教会上层人士的奸诈和虚伪,闪耀着人文主义的光彩。

这本书说的是1348年,意大利佛罗伦萨发生了一场大瘟疫,从3月到7月的短短几个月内,就死了十万多人。有一个礼拜二的早晨,几个侥幸没有被瘟疫感染的青年男女(7女3男),在圣马利亚诺维拉教堂不期而遇,他们相约去郊区一座别墅居住以躲避这场瘟疫。他们带着7个男女仆人,每天在这座环境幽静、景色宜人的别墅里祈祷、散步、玩耍、唱歌跳舞。为了排忧解闷,在天气最热的时候,他们围坐在荫凉之处开故事会,约定每人每天讲一个故事,10人10天共讲了100个故事,所以这本书取名《十日谈》。

《十日谈》对十六、十七世纪西欧文学的发展产生了举足轻重的影响。例如,纳法尔《七日谈》,贾姆巴蒂斯塔的《五日谈》。莎士比亚的《辛白林》和《善始善终》、莱辛的《指着纳旦》等都受到其写作格局和写作思路的影响。

这本书十天故事中每一天各有一个主旨,体现了作者的创作思想和写作手法的巧妙。第一天,作者以讽刺的手法描述了上流社会的丑陋和罪恶。像第一则故事的切帕雷洛,一个靠编造假文书发财的公证人,最后通过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和无耻之心,骗取了神父的信任反而成为了“圣切帕雷洛”。第二天,作者先是了命运对人们的束缚。像第三则故事开始女郎说的“如果要探明运作弄人这个题目,那真是越谈越有话说。第三天,作者认为人们可以通过自身的努力、智慧来战胜命运。像第九则故事中,吉莱塔的命运,虽然自己和心爱的男人节了婚,但是丈夫不爱她,而是其他女人,吉莱塔却不屈服命运,利用了骗局使自己怀孕,从而重新赢得了丈夫的心。第四天和第五天,作者强调了爱情的悲欢。像入狱,情人去世,但是我们看到最后结局都是大团圆。第六天,强调了智慧的重要性。像第二则故事奇斯蒂的那句“找阿诺河啊”,第三则故事诺娜夫人的反唇相讥,都是辩论的技巧典范。第七天和第八天,说的是人们之间相互捉弄。第九天没有固定的主题。第十天则宣扬人们的宽容和忍耐等等。

像第二则故事中基诺十个臭名昭著的残暴强盗,但是得知院长有胃病时基诺盛情款待并只好了病。院长也非常高兴向教皇说情。

值得一提的是,在每个故事的开始作者都有通过十个人的话语表达自己对人生的哲理和思考。可以说是故事的主题思想的最佳归纳。

《十日谈》读后感 篇6

这个寒假,我看了一本叫《十日谈》的世界文学名著。这本书让我的寒假生活又增添了些趣味,让我不再感到无聊。当翻开它时,就会有一种神奇的力量吸引你继续读下去。

这本书以当时的佛罗伦萨瘟疫大流行为背景,讲述了十个青年男女,为躲避灾难,逃到城外居住了十几天,其中的十天,他们每人每天讲一个故事来消遣,共讲了一百个故事。这些故事涉及上至国王。贵族。教士,下至商人。手工业者。农民等各阶层社会人物,叙述语言生动活泼,塑造人物栩栩如生。

薄伽丘在这本书中旗帜鲜明地反对封建主义。提倡人文主义。他抨击了虚伪丑恶的封建社会,揭露了贵族官僚的罪恶。

这本书的每一个故事都很精彩,但我觉得其中的一个叫《忏悔》的故事让我印象最深刻。

这个故事是讲一个无恶不作的坏蛋,临死前做了一番假忏悔,骗得神父的信任。神父向人们宣传坏蛋的忏悔,结果,坏蛋成了圣徒。这个故事既揭示了当时社会的丑恶,又告诉了我一个道理:不管你做过什么样的坏事,只要你能改正错误,不再干坏事,是一定可以让别人对你有好的评价的。

其次就是一个叫《画慷慨》的故事。这个故事主要讲一位贵力木先生用一句话讽刺了吝啬鬼,使他成为了大方的人。这个故事告诉了我:遇事要想合适的方法来解决,这样才能做到事倍功半。

十日谈这本书里写的故事既生活化有形象化。不仅可以增长知识还可以陶冶情操,这真是一本好书呀!

《十日谈》读后感 篇7

小学读的,我很强悍吧,读的时候只看男欢女爱了,其他的我也读不懂~又没接触过文学史,年龄又小。

故事很精彩,世间百态,嬉笑怒骂,跟我能接触到的小说或者生活面貌很不一样,冲突转折很多,很有时代风貌,而且开始的楔子给我很美丽的意象,那种N个青年男女带着桂树之冠不理外务的每天聚在一起轮流说故事(我果然是Partyanimal),有种伊甸园一样原初朴素的美。

后来我爸看到我在看这书大惊,你怎么能看这个呢?

传统的未接受过正统文青教育的老爹完全视这为色情读物呀~还好我当时不明白~

《十日谈》读后感 篇8

初中的时候看的,和简爱那一批书一起看的。这一本和名利场,看的我颇为气闷。

为什么呢?为什么好人没有好报?

掩面里面有很多东西还是不适合小的时候看的,当然也可能现在的孩子早熟。

现在回想起来,这本书大概就是那些文艺复兴初期的时髦少男少女的床头读物吧(个人感觉),尖酸刻薄,但胜在有趣儿。

《十日谈》读后感 篇9

今天总算把《十日谈》读完了。意大利的薄迦丘著。

此书写的是七女三男十天内每人天天讲的一个故事。重要讲的是命运、爱情、教会、神父、修女等在友情、爱情、亲情等方面的故事。中间少不了对宿命的认同;对爱情中男欢女爱勇敢描述;对神父们当面正直却在情色方面和普通人都是一样的。揭穿了社会的黑暗,以及在黑暗中人类抗争黑暗的智慧,金钱对男人女人的诱惑等。算起也是六七百年前的事情,和现在的社会上产生的事情也差不离。但描述和写出来的总要夸大。也许这样才干提起观看者的兴致。那男人都是那样的俊朗萧逸,女人都是那样的貌美如花,神父也是那样的痴情,修女也会有猖狂的爱情甚至不惜声誉往偷 情。和那巴奇龙族人的丑态。可说是蠢人一堆,智者一团。只是为了信仰神圣的天主,但私下里该干什么干什么。有些故事简短几页,有些故事可以长到几十页,或波折或悲痛或简短或圆满的结局。里面讲的人物个性鲜明,如帕姆皮内亚28岁像一个大姐姐慎重成熟;迪奥内奥个性也够强,请求每次最后一个讲故事等。

里面的故事在我读完后,可能需要一段时光来沉淀,也许不久后我便会忘却其中的很多情节,但总会有沉淀。诸如对美妙爱情圆满的结局憧憬,坏人终会得到应有的处分。神父总回是神父,他们或许狡狯,或许圣洁。在那样的社会背景下,率领教徒走向所谓圣洁的天主教堂,歌唱人类的巨大、英勇。畅言命运的公正与不公。洗礼龌龊的心灵,走向光亮天堂。很多故事无非最后要到达一个作者或读者想看到的成果。作者在最后结语中,写了自己对此书面世之后的事态种种想法,我很懂得,我以为并不是人们所以为的污秽之书,反而是人类天性最直面的剖白,我想要是没有接近产生的故事情节,是讲述不出如此活泼的故事来。

我信任多数是真实的。凡人总要过凡人的生涯,可以居心灵往过上帝的生涯,心灵的天堂。但总归要回到现实中,接收爱情、友情、亲情、歌唱人类美妙的一面。同时也会分析坏人狠毒的一面。好与坏我们总要面对,仁慈终回要克服邪恶。痴情总会博得不该有的冷淡。忠贞有时在爱情眼前显得无力,友谊在金钱眼前显得苍白,命运在现实生涯中显得卑微。一切只凭当事者的智慧,荣幸的光顾。一切只凭往天马行空,才干抛开现实与宿命的羁绊。没有谁会成为神仙,只是做好自己而已。

一切回回现实,感恩现实,面对现实,就像《旬日谈》的结尾,十五日后,十位佳人回到有瘟疫的佛罗伦萨一样。

《十日谈》读后感 篇10

《十日谈》在西方文学史上有重要地位,被誉为开启了人性复苏的新时代。但我怎么看,都觉得文中十位男女嘴上排拒低俗,骨子里却少了贵族应有的高贵之气,他们只不过比醉生梦死的神父们略好一点。

第一,我反对因为一个男人贫穷但是智慧、有学识便是一个出生卑微、内心崇高的人。好像他们使用计谋偷来别人的腌肉饱食一顿或是捉弄吝啬鬼就是正义的行为。吝啬鬼固然值得批评,你却不应该侵犯他的私有财产。这是不道德的行为,反而这群打着贵族绅士淑女的人好好赞扬。

第二,愚笨的丈夫捉奸不成,反而被妻子好好教训一番,从此,狗男女更加肆无忌惮“享受生活”——百个故事中多少有这样的结局,我呸!自己做了不忠于婚姻的事却理直气壮,这是什么逻辑。何必畏畏缩缩,既然彼此喜欢,何不向原配言明,正大光明地重结连理,反而在这偷偷摸摸。

第三,凭什么那么多故事中,洁身自好的寡妇要自己的侍女去应付冲动的蜂蝶?难道侍女就比你第一等、她们就不是你们虚伪的天主教所说的上帝的孩子?因为她们贫寒,所以就应该为主人出卖 自己的身体?

第四,为什么要歌颂外出破产的商人反过来在当地劫持当地人商船再次富裕?这是什么手段,就因为当地人是异教徒,这一切就不涉及公平正义?

西方人自己歌颂人权,此书为证,不少于700年前所谓的人性光辉闪烁的时候,他们有多少是道貌岸然的伪君子。他们追求权益,却总是上层社会的专利。

《十日谈》读后感 篇11

我看十日谈,是源自一位老先生的推荐。那是一位教哲学的老师,他说,你们应当去看看,非常有意思。于是我看了。

可是却丝毫没有觉得哪里有意思,手中拿的分明是一部半黄色的小说。好在有些故事情节还算有趣,我这才顺利的读完了它。

合上书卷,我想,这本书为什么能被叫做经典呢,为什么如此盛名之下的著作我却只看到了些几近无聊的故事?

仔细想想,作者生活的那个时代毕竟与我们不同了。在他的当时,能够想到这些内容,看到本质,并且冒着危险写出来一定是非常不容易的。就如同,牛顿对重力的思考,如此伟大对现代人看来却稀松平常。

所以,我想到,我们看书,不仅要思考,更要从作者生活的那个年代出发去思考,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更清晰的看到书的价值。

如此,十日谈的确可称上经典。因为从里面,我们看到了对权威的批判和揭露,还有在污秽的风气中对美好生活和爱情的歌颂。至于作者对道德和爱情冲突的理解,只能说,见仁见智罢了。

另,建议读者找一本好的译本来看。据说作者的语言十分有特色,可惜我读的版本译文糟糕透了,充满了翻译腔,实在可惜。

注:我读的并非此本。

《十日谈》读后感 篇12

人家毕竟是写在文艺复兴之前,为的就是披露教会教条的虚伪,歌颂生活的美好,所以包括了大量青年男女爱恨情仇的故事(爱和情比较多,恨和仇比较少)。基于那个时代的风气,尽管被当时人说成是比较荒诞,可和现在一些小说比起来算还好的了,而且还充满中世纪遗留下来的少许欧洲特色的美德风范。如果是初入世事的年轻人读,估计会被本书挑逗得心潮澎湃,跃跃欲试啊。待人喂养的母鹅,为人歌唱的夜莺,欲入地狱的魔鬼,滋润万物的甘露,哈哈,真是奇妙的比喻啊。

发现人类是很有才的,每个时代都有各自时代特色的隐语,替害羞的人类遮上不便明言的事物。故事里面出现了大量出轨的教士,估计当时的教宗气得半死,人还是人啊,无法克服自身原动力的驱使。虽然内容让一些保守人士所不齿,可总体风格是光明开朗活泼的,比起现代那些内心阴暗的恐怖小说,要健康多了。

《十日谈》读后感 篇13

在书本的开头所描述的是一八三四年在佛罗伦萨的一场瘟疫,那时候的人民为了不感染上瘟疫,即使是自己的亲人也会置之不理,还有不少人是被误以为患上了瘟疫而被活埋而死。就在这样的景况,七位年轻少女和三位年轻青年走到了一齐,一行人朝着一栋远离瘟疫的别墅前进着。他们选出了伯姆皮内娅当他们的女王,就在这样一个令人心旷神怡的地方,一个个故事拉开了序幕。

这本书给我最强烈的印象就是两个字:猥亵,其中尤其以“‘变马’把戏”登峰造极。而且作者把私通和爱情混同起来,这使那些圣洁的爱情佳话也受到了玷污。固然,有些私通也是可以谅解的,但“救夫责妻”中,并没有交待丈夫有什么过错,可那位义士主人公在义正词严地痛斥教会中人的虚伪之后,同样义正词严地维护自己的私通之权。因为这些文字,十多年前,我从姐姐同学手里接触到这位贵客时,最终以敬而远之而结束。——我并非有多么高尚或装高尚,而是天生对这种文字过敏,它对我的作用也如同对木头一样。

另一方面,同样是私通,但只要是教会中人,作者却毫不谅解,最轻也是调侃,例如“床头‘地狱’”中那位并无“前科”的修士。这种区别看上去很不公平。但是需要考虑到:当时正是这些最有资格捍卫天主教道德的人,私下却在大肆破坏道德的根基,而人前的精神控制 仍然 毫不含糊,这本身就极不公平,以不公对不公,也没有什么不合理的。在当今的中国社会,也有类似的现状。

而在《十日谈》中,教士、修士成为最主要的被批判讽刺对象。在薄迦丘笔下,教士骄奢淫逸、无耻下流。如董?费利斯修士教俗家弟子普息奥一条修成正果的途径,自己却这位苦修者的妻子寻欢作乐(第三天故事之四);修道院院长使用各种手段将让庄稼汉以为自己进了地狱,然后与庄稼汉的妻子寻欢作乐(第三天故事之八);教士里纳尔多和情妇风流痛快,两人还齐心协力让她的丈夫相信应该对这位教士心存感激(第七天故事之三);一个教士用一件斗篷做抵押,勾引别人年轻漂亮的妻子贝尔科罗里。最后还拿回了斗篷,让他白白占了贝尔科罗里的便宜(第八天故事之二)等等等等,无一不揭露了教会的黑暗,讽刺了当时所谓的“教士”。

《十日谈》中的一些旧的伦理道德观念,以至一部分糟粕,可以从这里得到说明。当然,新观念的表达,对新世界的向往,是这部杰作的主要一面。所以意大利近代著名文艺评论家桑克提斯(DeSanctis)才会说:“但丁结束了一个时代,薄迦丘开创了另一时代。”

《十日谈》读后感 篇14

这本书不是阐述可歌可泣的爱情故事,而是替弱势群体发声,向我们阐述我们潜意识下的弱势群体的不同一面……

《十日谈》有十章,每一章有不同的情景,不同的人物,不同的启示……

(一)

有个女性受访者,59岁,她说自己是精神病,走到哪里都会被人冤枉,被人趋赶,在她心里,已经认了这样的命运,她说:“因为自己有精神病,所以被歧视是应该的。”

看到这里,突然觉得非常心酸,就如作者在书上写的,她心里非常难过,她想告诉那个受访者,其实是不应该的,世界不该是这样的,这样是错的。精神病人或者在别人看来不同的人,你有什麽错,你只是跟平常人不同而已,如果这个世界连“不同”这个词都承载不起,那麼怎麼载得起万千事物的所有悲欢离合?

其实我们换一个角度想,如果那个“不同”的人,就是你的亲人,你会怎么想?是不是希望他们能得到同等的公平对待?

那么,难道因为是别人,所以我们就要去歧视?

到那一刻,我想起一句话: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在她的人生中,她希望得到的是我们平时容易拥有的快乐,只是很简单的快乐啊!

(二)

这是我最为感动的一章,这章的主人翁是一个中年受访者,芳芳,没有病之前是一个美女,热爱跳舞,有浓烈的艺术情结。

结婚以后,原本围绕在她身边的幸福霎时由一个个厄运所取代,突如其来的病,抑郁症和精神失常,这使原来爱她的老公渐渐不回家, 在外面花天酒地,在她得病后,得到的不是温暖的祝福,而是世人所给予的冷漠,在医院被禁锢,被放出来后,只是她孤身一人,什么都失去了……有时觉得世界可以很残忍,残忍到在你的世界只剩下孤独,冷漠……

就这样,跳舞渐渐成为芳芳唯一的依靠。她说,艺术是世界上最美的。在访问的过程中,芳芳曾失声哭了起来,她说:“自己没希望了,什么都没了,自己过得根本不开心,只能用跳舞来医学专用自己,自己没儿没女,无父无母,没了什么都没了……”

每个人都试过孤独的滋味,但是她的孤独人生路是漫长的,是没有尽头的,想到这里,我们是多么的幸福!为什么我们还不满足现有的生活呢!

看着芳芳翩翩起舞,她笑的很开心,越跳越有感觉,好久都没这样尽情地展示着艺术的魅力?她在这个陌生人面前居然能显得那麼自在,或者是她也根本感受到了来访者对她的深深关切和慈悲之心。

而我们身边,有没有过这样的情景,一个人,弱势,需要我们给与关爱?你给予了吗?你付出了吗?当你把快乐和关爱分享给别人时,是不是充满了幸福和满足感?

哪怕是一个眼神,一句说话或小小的帮助,我们都值得去做。

天下为公,靠携手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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