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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刀使用的观后感集合80条

时间:2019-10-19 02:02

一、书籍简介

《女巫》本书是罗尔德·达尔所写,明天出版社出版。书中讲述了一个被女巫变成老鼠的孩子利用女巫杀孩子所用的毒药来消灭女巫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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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罗尔德(RoaldDahl,1916年9月13日—1990年11月23日),是挪威籍的英国杰出儿童文学作家、剧作家和短篇小说作家,作品流传于大人或小孩中,极为知名。他比较著名的作品有:查理与巧克力工厂(CharlieandtheChocolateFactory)、詹姆斯与大仙桃(JamesandtheGiantPeach)、玛蒂尔达(Matilda)、女巫(TheWitches)、吹梦巨人(TheBFG)和独闯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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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女巫》读书笔记

今天,我读完了《女巫》这本书。《女巫》主要描写了主人公被女巫变成了老鼠后,又如何把女巫们变成老鼠的故事。

主人公从小听姥姥讲女巫的故事。一天,他真的在一个旅馆里遇见了一大群女巫。结果,女巫们给他喝了整整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想办法把变鼠药放进了女巫喝的汤里,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如果我是本书的主人公,我实在无法想象在变成老鼠的情况下,在人群众多的地方,一个人把药剂放进可怕的人物要喝的汤里。也无法想象,进入可怕人物的房间去取药剂,接着带着药剂,在许多可怕人物的脚下穿行;甚至不敢在大群女巫中呆着,听他们讲有关药剂的事……

这本书主要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消灭他们。正是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还是能够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7月5日的公交车纵火案众人皆知,但是有一个人,差点从我们的视线中遗漏,他就是闵光荣。在事情发生的那天,他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尽到人民警察的责任,帮助周围的人砸开车窗,冒着滚滚浓烟,扶着乘客从车窗跳出。他永远忘不了当时惨烈的场面,他忘了自己身上已经湿透,还有一股焦味。到最后,面对采访时,他只是说:“我是一个人民警察,救人是我的职责。”

我觉得他就像本书的主人公一样,都拥有爱和勇气,用自己平凡的力量,战胜强大的困难。在未来的日子里,我希望我也能拥有强大的爱和勇气,来面对我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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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女巫》读后感50篇

第1篇:《女巫》读后感100字

《女巫》这本书给我了很大的印象,这个故事的主人公“我”虽然被女巫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但是“我”偷到了一瓶能变成老鼠的药“我”把这种药倒进了女巫喝的汤里把女巫们全部消灭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即使我们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能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第2篇:《女巫》读后感400字

女巫,女巫,讨厌你,你为什么会有魔法?要是能把你们消灭,小孩就会乐呵呵。暑假里,我最喜欢的就是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这本书了。

罗尔德·达尔是英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小时候的生活过的很不愉快,他的作品都是在吉卜赛小屋里写的,比如《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小乔治的神奇魔药》、《玛蒂尔达》等,这些作品都具有一种让人一读就爱不释手的魔力。

《女巫》这本书里讲的是一个七岁就失去父母的小男孩,和八十多岁的姥姥生活在一起。八岁时在树上搭小木屋的时候看见了一个女巫,女巫想伤害他,可是看到他一直不下来,就走了。后来,他又遇到了很多很多的女巫,被她们变成了小老鼠。他回到姥姥那里,姥姥认出了他的声音,决定跟他一起打败女巫。小男孩偷来了

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女巫都变成了老鼠。变成小老鼠的男孩虽然只有七八年的生命,但他不放弃,还是想和姥姥一起去打败全世界的女巫。

我觉得这本书里的女巫指的就是困难,每个人的生活中都会遇到很多困难,我们不能退缩,要像书里的小男孩一样勇敢的面对,要积极乐观的生活。

第3篇:《女巫》读后感500字

几天前,我看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一开始的时候讲了女巫是什么样的,女巫和我们都一样,住在平平常常的房屋里,穿平平常常的衣服,做平平常常的工作。

女巫非常痛恨、讨厌小朋友,她想把世界上所有的小朋友全部杀死。有一天,一个小女孩在女巫总部偷听到女巫大王的要求,让女巫们尽快把英国所有的孩子全部干掉,一个星期干掉一个是不够的,她还让女巫们在街上开了一家糖果店,里面只卖糖果和巧克力,然后给了女巫们一种药,就是86号慢性变鼠药,这是一种药水,在每颗巧克力或糖果上放一滴就够了,小孩吃下已经滴上药水的食品刚开始没什么变化,一直到第二天早上也没什么变化,直到九点的时候,也就是刚上课的时候,药终于起作用了,小朋友变成了老鼠,有个叫布鲁诺詹姆斯的小男孩也变成了老鼠,但是他逃跑了,后来我也变成了老鼠,我碰到了布鲁诺,我们一起去找到了姥姥,让姥姥帮忙去偷一瓶变鼠药,我们要把女巫们也都变成老鼠,这样就会消灭英国所有的女巫。我偷到药后,把药放在了女巫们宴会的汤里,女巫们都变成了老鼠。后来姥姥带我到了挪威,我们下一步的任务就是获取女巫的名单,并把她们全部消灭掉。

我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懂得了不管面对什么困难,都要敢于面对,困难不可怕,主要是看你有没有勇气去战胜它。

第4篇:《女巫》读后感600字

书被称为人类文明的长生果。暑假,我沐浴在书的海洋,读了一本又一本书,每一本都让我受益匪浅,其中,《小女巫艾米》更是我的最爱。

这本书主要写了:贪婪的鲁巴为了继承叔公的巨额遗产,需要依照遗嘱要求和一个女巫结婚。急切渴望一夜暴富的他,只好钻进图书馆里,没日没夜的研究黑魔法。一次偶然的机会,他认识了泽普一家,并确认,最小的女孩艾米就是女巫,于是,他开始不择手段的追求他,可是最后,他不但没继承遗产,还被关进监狱里了。

读了这本书,我懂得了像鲁巴这样整天幻想不劳而获的人,是不会有好下场的。想成功必须要努力,没有努力是不可能取得成功的,只有自己亲自种下的种子,才会收获饱满的果实。世界上没有特别聪明的人,上帝待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但为什么有人成为令人尊敬的伟人,而有的人成为需要社会照顾的废物呢?这就要看他们后天的努力了。想要超越别人,就要比别人多付出一些汗水,一份耕耘,一份收获就是这个道理。说到这里,我想起了自己。钢琴学久了,感觉十分枯燥,练琴时也爱偷懒了,。有一次,我发现和我一起学的小女孩,已经学到了八级。看到她,我又是嫉妒又是羡慕,有一次,我向她请教秘诀,他问我:“当我在练琴时你在干什么?”我顿时哑口无言,不刻苦练琴怎么能弹好钢琴呢?每个人都想拿第一,但光想不去追求,成天白日做梦,梦想是永远不可能实现的。相反,虽然梦想是那么遥不可及,但是只要肯努力,肯奋斗,相信有一天,一定会如愿以偿。“与其空谈,不如实干”。这是我很喜欢的一句谚语。光说不做,假把戏,与其当“吹牛大王”,不如当个实干家。不要怪别人不好,要怪就要怪自己没有种下好的因,才会有不好的果,正如同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同学们,让我们勤勉,正直而勇敢的去追求自己的理想吧!用自己的双手去创造,相信未来会因你而精彩。

第5篇:《女巫》读后感

我用四天时间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

主要讲的是,世界上有许多女巫特别讨厌小孩子,于是,她们就想把小孩子消灭掉。有一个小男孩和她的姥姥一起生活,有一天他们住在华丽宾馆里,英国的女巫正好在他们的底下。那个小男孩跑到那里去训练他的小白鼠,女巫们发明了一种叫慢性变鼠药的东西,把那个小男孩变成了老鼠。最后,他们把英国的女巫都打败了。

我读了这本书觉得只要团结一心就能战胜困难,打败敌人。

第6篇:《女巫》读后感

在女巫这本书里,虽然小主人公最后变成了老鼠,但是最后也是一个圆满的结局。这本书告诉我邪恶永远也打不过正义。

有一个小男孩他听他奶奶说世界上有女巫,有一次他在旅馆里看见了女巫,女巫发现了他就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小男孩用自己的智慧打败了女巫,从此世界太平了!

以前我特别怕黑,但是我读了这本书我就觉得其实没什么好怕的,只要勇敢就可以战胜恐惧!

第7篇:《女巫》读后感

今天,我看了一本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讲了“我”没有了爸爸妈妈,和姥姥生活在一起,姥姥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

“我”见过两次女巫,第一次从女巫手中逃出来了,而第二次是在女巫开会的时候,被她们发现了,被发现时,女巫大王刚好研制出了86号慢性变鼠药。女巫们把要给“我”吃下去,“我”立刻变成了一只小老鼠。

等“我”找到了姥姥,我们一起齐心协力。趁着女巫喝茶的时候,拿到了86号慢性变鼠药,把这种药放到了女巫们的晚饭里,让英国的女巫全部变成了老鼠!

第8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是一本不错的童话,创造出了与其他童话里截然不同的女巫形像。

在大家的印像里,女巫都一定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蓬,骑着扫把飞来飞去。其实,真正的女巫和普通女人几乎一模一样。但是——请注意“几乎”这个字眼。女巫有尖爪子、秃头、怪鼻孔、怪眼睛和蓝口水。女巫对小孩子恨之入骨,所以,未满十八岁的同学们,你们遇见了具备上述特点的女人,就要马上溜走哦。

在故事里,“我”在偷听女巫们的年会,被女巫发现,变成了一只老鼠。但是,“我”的姥姥和“我”共同击败了女巫们,救了全英国的儿童。最后,“我”和姥姥去了挪威,她的家乡在那里。“我”和姥姥策划了将来忙忙碌的生活。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勇敢地面对一切,失败了,不要灰心,振作起来,一定能克服困难。

第9篇:《女巫》读后感

今天下午,我一口气读完了英国作家罗尔德。 达尔的奇幻小说《女巫》。

它讲了我和我的姥姥如何消灭女巫的故事。我在一个歌舞厅里意外的发现了女巫在商量用她们的新发明,86 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消灭小孩子的计划,可是女巫可以闻到小孩子的气味,她们用鼻子闻到我,并抓到了我,并用86 号慢性变鼠药把我变成了小老鼠。

我和姥姥偷了她们的变鼠药,在一次她们在餐厅吃饭的时候,用她们的变鼠药偷偷地放在了她们的汤里,她们喝了汤也就变成了老鼠。

书中并没有讲,变成老鼠的女巫们有没有被厨师的菜刀杀死,我想可恶的女巫变得老鼠一定被厨师们那锋利的菜刀杀死了。

因为我也讨厌那些专消灭小孩儿的可恨的女巫。

第10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太可怕了,她会拿慢性老鼠药来把孩子变成老鼠;还会把孩子带走变成虫子;还会把孩子变成油画;还会把孩子变成一只会下蛋的鹅;还会把孩子变成石像;还会把孩子变成海豚;还会把孩子变成鼻涕虫、跳蚤、野鸡,小白鼠。

书里说英国女巫少一些,不知道中国女巫多不多。

还说小孩子有狗屡味,鼻子真有问题,有的女巫长的真难看,比如眼睛中间有个小黑点在变色、脚没有脚趾、吐蓝色口水、带手套、是秃子。

不过最后女巫都变成老鼠了我很开心。

女巫也很会伪装,可是也难逃我们的眼睛。

为什么大家都不喜欢小老鼠,我就喜欢,我也是只喜欢小老鼠不喜欢大老鼠。

可是要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小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女巫这本书告诉我们,只要勇敢的面对一切,什么困难都能够解决!

第11篇:《女巫》读后感

相信世界上有女巫么?读完《女巫》我有这样的疑虑世界上也许真的有女巫呢!太们也许很无哦们狠狠地咬牙切齿,就像是猫看不惯老鼠一样。说不定他们现在就要好好的来对付我们。

《女巫》里的女巫发明一种能把小孩变成老鼠的药水,幸好有聪明勇敢的主人公,英国的孩子才免遭一难。

如果真的有女巫,我们一定要识别他们,女巫戴着假发,所以太经常会头痒,因为她们可都是光头,女巫在夏天也会戴手套,她们都受就像动物的一样,很不可思议吧!更不可思议的是,他们的口水是蓝色的,让我生气的是,她们竟把我们闻成了狗屎的味道!

我觉得作者罗尔德·达尔他的想象力十分丰富,让我现在还想到女巫还怕怕的。

我觉得主人公的勇敢。喜欢冒险的主人公竟能揭穿女巫的阴谋,潜入女巫的房间拿到老鼠药,被厨师砍断了尾巴还能逃跑,决定打败女巫,要是我就没有如此大的勇气。而另外一个人因为馋嘴而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他的父母起初不相信他们的儿子是一只老鼠,最后他和他的父母终于与他相见,让我感到了母爱和父爱。

这个故事里的姥姥也很伟大。当“我”变成老鼠时,姥姥并没有抛弃我。而是和我并肩作战,打败女巫。

最后女巫被我们打败了。

这个故事还让我明白了即使是一只小老鼠也能做出贡献,不要小看小老鼠,再小也能做出贡献。

第12篇:《女巫》读后感

小女巫刚刚127岁,在女巫界这个年龄很小很小。他有一只乌鸦会说话的乌鸦,名字叫阿波拉克萨斯。他们是很好的朋友。

有一天,小女巫偷偷溜进了只有大女巫才有资格参加的舞会 。但是被乌云女巫发现告诉了首领,她受到了严厉的惩罚,还收掉了她的扫帚。小女巫走了三天三夜才走到家,然后和她的伙伴乌鸦一起买了一把新扫帚,她刻苦的学习魔法,增加了学习的时间,还背会了很多魔法。

有一次,三个老太太拾柴火的时候,守林人不让他们拾柴。小女巫看见了就上前用魔法帮助她们。小女巫还帮助了很多人,做了很多好事。但是在女巫的世界里,只有做坏事的女巫才是好女巫。因为小女巫一直做好事就又受到了惩罚。

最后,小女巫使用魔法点燃了大女巫们的魔法书和扫帚。她们再也干不成坏事了,因为世界上就只有小女巫一个人会使用魔法。她和她的乌鸦伙伴尽情的在篝火旁跳舞。

看完这本书,我喜欢小女巫,因为她做了很多好事。帮助了很多人。我以后也要像她学习。

第13篇:《女巫》读后感

假期里,我读了一本书——《女巫》。

女巫是非常邪恶、可怕的女人。她们长着尖尖的爪子,没有脚趾,还是秃头。她们还有特殊的鼻孔,即使在黑夜里也能闻出马路对面的孩子。但你识别不出她们,因为真正的女巫穿着平平常常的衣服,干着平平常常的事,就像平平常常的女人。

女巫恨透了小孩,她们从早到晚最大的乐趣就是打死小孩。她们对付小孩的办法残酷到了极点。她们把小孩变成老鼠,让捕鼠夹抓住。或者,把小孩变成讨厌的虫子,大人们把他们踩死也不知道那是自己的孩子。

看,这就是女巫。挺残酷的吧!

小男孩被女巫变成老鼠,可他的姥姥仍然非常爱他。小男孩根本不在乎自己是老鼠,他说:“只要有人爱你,你就不会在乎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什么样子。”

最后,人们千方百计想办法对付女巫,终于制服了女巫大王。同时,我也被小男孩和姥姥之间浓浓的祖孙情所感动。

第14篇:《女巫》读后感

一开始,我怀着紧张的心情打开了这本书。这本书的作者是罗尔德 达尔,他还写过《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好心眼儿巨人》等书。

这本书的第一章写了女巫的可怕,她可以把全世界的孩子消灭,因为女巫讨厌孩子。

第二章写了他的姥姥,他的姥姥讲的故事实在可怕,我看了之后好像第二天女巫就会把我变成那样了。

第三章写了如何识别女巫,女巫一年四季都戴着手套,口水是蓝色的,眼睛里的瞳孔是会变色的……

第四章写了女巫大王,女巫大王十分可恶,她经常配制一些毒药,把孩子变成各种各样的、令人讨厌的东西。而且不会亲自动手去把孩子杀掉,她要让孩子的家长去把孩子杀掉。从这一点我就极其憎恨女巫大王。

之后的几章里,女巫大王就去给世界各国的女巫开会,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但是,里面写到罗尔德 达尔被变成老鼠时,我就开始怀疑:这是不是故意骗我们的呀?虽然罗尔德 达尔的长相很奇特,但是我一定不会信的!

这本书令我印象最深的是全英国的女巫都喝了带有“慢性变鼠药”的汤之后变成了无数只老鼠。每当我想起书中描绘的这一情景,就在心里说:活该!杀死你们都不解恨!

第15篇:《女巫》读后感

我读过《女巫》这本书后,有许多感受。

《女巫》,是英国作家罗尔德。达尔所著,这本书讲的是挪威小男孩和他的姥姥去英国,在一家旅馆无意间发现八十五个女巫在舞厅里开大会,研究把英国小孩全部变成老鼠的疯狂计划,女巫大王也拿出了她的新发明: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

正在这时,女巫们发现了那个小男孩,并把他变成了老鼠。

但女巫的好景并不长,在女巫们吃晚饭的时候,已经变成小老鼠的那个小男孩把一小瓶偷来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入了女巫们点的汤中,让八十四名女巫(有一个被女巫大王火烧了)以及世界女巫大王都被变成了老鼠,变成老鼠的女巫们再也干不出那些阴谋了。

即使你被变成了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的去面对,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消灭全世界最强大的女巫。

第16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这本小说书特别好看,书中虽然有许多可怕的故事,但却很有意思,很刺激。

在这本书中,女巫们做出了各种各样的药物,想毒死一个小男孩,但机智的小男孩千方百计地与她们斗争。一次,有一个小男孩在会所里玩,突然门打开了,走进了数百个女巫,这是每年一度的女巫大会。女巫大王从包里拿出了“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她把一大包这种药逼迫小男孩吃下,结果小男孩立即变成了老鼠。变成老鼠的“小男孩”为了报仇,请教了姥姥,姥姥告诉了他报仇的方法,并告诉了他女巫所住的房间。“小男孩”悄悄跑到女巫的房间,拿了瓶药,然后到厨房把药倒进女巫的菜里,最后女巫们也变成了老鼠,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通过阅读这本书,我不仅看到了许多可怕有趣的故事,还知道了一个道理:在困难面前应该勇敢、机智,只有多动脑筋、多想办法,才能战胜困难。

第17篇:《女巫》读后感

这一星期里,我在看一本课外书,在书的封面上赫然印着《女巫》这本书的名字,听着名字感到十分好奇,于是翻开来看。

这本书讲述了真正关于女巫的童话故事;如果女巫在这个世界上,我们不干掉她们,她们就会把世界上一个个无辜的孩子杀害掉。给我感受最深的是一个英国的七岁男孩,他的父母从小就出车祸身亡了一直和姥姥相依为命。有一次,他偷偷听到女巫们的秘密,被女巫发现了就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他,变成小老鼠既没有慌张有没有害怕,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的勇敢和坚强。

生活中,我与这个小男孩儿一样。有一次,补习班测试英语学得怎么样。考试后,卷纸发了下来,一看,我考了86分。回到家,妈妈不但没有批评我而且还一起和我找错误的原因。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第二次考试中,我考了100分,心里高兴极了。

我发现:即使变成一只小老鼠,也要勇敢的去面对。

第18篇:《女巫》读后感

当我翻开《女巫》这本书的时候,就被眼前的文字给吸引住了,这本书是那么的精彩,那么令人紧张,特别是那个小男孩儿,他遇到困难沉着冷静,不惊慌,让我特别佩服。

这个故事讲的是:有个小男孩儿,他小时候因为一次意外所以失去了父母,他和他的姥姥生活在一起,他的姥姥总是给他讲一些关于女巫的故事,他们生活得很愉快。可是,有一天,一个身穿黑衣服的人来宣读他爸爸死后的留言,留言是这样写的:等他爸爸死后,就让姥姥和他一起回英国生活。他们没办法,只好回了英国。放暑假了,他和他的姥姥一起出去游玩。有一次,他在一个大会厅里看到了一大群女巫和女巫大王在开年会,他听到了慢性老鼠药的功能,为了让英国的孩子们不会变成一只只小老鼠,在他自己被变成老鼠之后,他没有气馁,而是继续勇敢的和女巫做斗争,他想尽办法把慢性老鼠药倒进了女巫们点的汤中,女巫们喝了毒药就全变成了老鼠。从此,他和他的姥姥就快乐的生活在一起了!

读了《女巫》这篇文章后,让我明白了一个深刻的道理:只要你遇到困难坚强的前进,不退缩,你就一定能够获胜。这让我想起了我拉小提琴的时候,有一次,我的小提琴老师要教我一首准备考级的曲子,它的名字是新疆之春,这首曲子特别好听,可是到快要学完的时候,我遇到了一个要拨弦的地方,这个地方特别难,而且拨弦的时候手会特别痛。有一次,我正在练习拨弦的时候,用力一拨,虽然拨出了很大的声音,但是我的手却被弄掉了一块皮,当时我那不争气的“金豆豆”劈哩啪啦地掉在了地上,我再也不想练下去了,现在想想我的行为和那个小男孩的行为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呀!我以后一定要做到遇到问题要坚强地前进,不退缩,努力奋斗就一定能获胜。

第19篇:《女巫》读后感

罗尔德达尔的著名奇幻文学小说《女巫》书中讲述了一个小孩子的父母是挪威人,他的姥姥也是挪威人,主人公“我”在英国上学,在圣诞节和暑假里,“我”就会回挪威看姥姥。姥姥是一个爱抽烟斗、知道女巫故事的姥姥,在一次英国度假的时候,“我”为了带着两只小白鼠为了逃避酒店主管的检查,走进酒店的会议大厅,恰逢碰见女巫大王和他的手下,她用“慢性变鼠药”把布鲁诺和“我”变成了小老鼠,我为了报复,在姥姥的帮助下,溜进女巫大王的房间,拿走了一瓶“慢性变鼠药”并钻进厨房,将“慢性变鼠药”一整瓶倒在女巫喝的汤的锅里面,女巫大王和她的手下并没有察觉到,她们喝了有“慢性变鼠药”的汤,几分钟后,她们全变成老鼠了。 “我”在姥姥的鼓励下,决心消灭全世界的女巫。

读完此书,我觉得主人公“我”非常勇敢,不怕困难,故事非常风趣。书中了解到:真正的女巫穿平平常常的衣服,就像平平常常的女人,住平平常常的房屋,做平平常常的工作,而且从来不会被警察抓住。女巫的心里一直在燃烧和沸腾着这种杀人的念头,时刻盘算策划着她的杀人行动。真正的女巫杀死一个孩子所得到的乐趣,就像你吃一盘奶油草莓一样。

女巫虽然可怕,但是,只要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多学习科学知识、多思考问题,就能够打败一切困难。

第20篇:《女巫》读后感

大概一年前,妈妈给我买了《女巫》这本书。当时我并没有细看,所以没有写读后感,近来我又翻阅了这本书,才开始写读后感。

《女巫》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一个小男孩遇到了两次女巫的事。第一次他在树上玩的时候,一个女巫在树下用一只可爱的小青蛇引诱他,但他没有下去,也就化险为夷了。但第二次他就没那么幸运了。他训练两只小白鼠时到了一个会场,这个会是女巫大王在英国召开的。女巫讨厌所有孩子,发现他以后用86号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后来他帮助他姥姥消灭了英国所有女巫的事。

我读了这本书后。感受到了这个小男孩的机智勇敢,因为他被变成了老鼠也没有停止与女巫作斗争,反而利用老鼠的特性击败了女巫;我感受到了这个小男孩的姥姥的爱他的外孙,因为在她知道他的外孙碰到女巫时直接把这个小男孩带到了其他学校;我感受到了女巫们的可恶,因为她们居然想消灭世界上所有的孩子;我感受到了布鲁诺的贪吃,因为如果他不贪吃就不会被变成老鼠;我感受到了布鲁诺妈妈非常讨厌老鼠,因为她的儿子被变成老鼠后,她对她本来很喜欢的儿子非常讨厌。

读了这本书,我最大的收获就是知道了无论你有多么弱小,只要你勇敢面对一切,最终会成功。

第21篇:《女巫》读后感

这几天我看了一本书,名《女巫》,内容有趣生动,还告诉了我们许多值得学习的精神、道理。

其中内容大概是在讲“我”是一个和姥姥生活在一起的英国男孩,在一天不小心听到了女巫们的会议,就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不过“我”并没有绝望,而是和姥姥一起阻止女巫的阴谋,最后,“我”和姥姥终于破坏了女巫们的阴谋,但还是没能破除魔咒,“我”和姥姥乐观积极的面对,并决定找档案,查出全世界所有女巫的姓名和住址,努力为了世界上其他国家的孩子有个安宁、快乐的童年而把消灭全世界的女巫作为目标,而努力......

其中,告诉我们的有:积极乐观面对一切,像主人公一样,就算被变成老鼠了,也不忘拆穿女巫的阴谋,不让女巫害更多的小孩;还有先为别人思考,再为自己思考的精神,是值得我们每个人学习的。有些人一遇到一点挫折,就一蹶不振,是不应该的,人的一世有许许多多的考验,这只是其中的一个小小考验,并不代表你这次输了,之后的每一次就都会输,你应该向文中的主人公一样积极面对一切,不论是失败,不论是成功。你要相信:失败乃成功之母!

所以,我读了《女巫》这本书受益匪浅,都懂了很多,也学会了很多:懂得了要乐观面对一切,学会了面对困难不轻言放弃!

第22篇:《女巫》读后感

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嘻,那还有假!

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而是我该学会识别她们,然后把她们干掉!因为如果不干掉女巫,她们就会杀死孩子。

女巫每天都要杀死一个5—14岁的孩子,如果她们得到的话。

今天,我就看完了一本与女巫特别有关系的书,就叫《女巫》。

作者是一个瘦瘦的、秃顶的、总是带着一脸狡黠的笑的老头,无论他跑到美国、英国、荷兰、德国、法国、澳大利亚或新西兰,当然现在也包括中国,随便敲开一家有小孩子地屋子说:“啊,我走累了,我的车也用光了汽油,可以请我进来喝杯茶吗?”孩子们会立刻尖叫着,欢呼雀跃地迎他进门,因为没有孩子不认识这个老头,他就是那个让大人们有点害怕、让孩子们疯狂着迷的罗尔德·达尔。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我”在去了一个旅馆,和姥姥一起住。可“我”却突然被女巫捉住了,她们把“我”变成了一只老鼠。“我”不幸又被旅馆里的厨师用菜刀砍掉了尾巴,可痛了!“我”又偷偷地反射,把女巫们一个个杀掉,报了仇。

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特别是她们开大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布她秘方的时候!你会更快的被变成老鼠!

可是要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而且你还更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最、特别强大的女巫。

第23篇:《女巫》读后感

嗨,我叫孔桢,今天我在自家书橱里找到了《女巫》这本新鲜的书。可我一翻开就倒吸了一口凉气,女巫要杀人!而且是杀小孩!我冒了一身的冷汗,好不容易才沉住气读完这本书。现在,我来告诉你是怎么回事吧!

女巫杀孩子是因为她们讨厌孩子,她们千方百计想干掉孩子而不被捕。这次,她们发明出了一种变鼠药,想让全英国的孩子变成老鼠,连我们的小主人公也难逃恶运。可他惊奇地发现,他不是一只普通的老鼠,而是一只老鼠人,是一个能和人交流、披着鼠皮的小人!于是,他和他的姥姥用他们的聪明才智把女巫大王和她的部下杀了个精光。可不久之后,女巫们又评选出了一位新的女巫大王。小主人公下定决心,要周游四海,把女巫全都消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敢于和坏人做斗争,哪怕只有一丝曙光也要坚持,而且要运用自己的聪明才智把坏人打败,使自己脱险。必要的时候必须想方设法逃出坏人的魔掌,免得坏人继续伤害你。小朋友,你们一定要记住哦!

第24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这本书是罗尔德。达尔写的。

这本书讲的是:主角(书里介绍的我不是真实的我)每个圣诞节和暑假都从英国到挪威去。有一次过圣诞节的时候我和爸爸妈妈开车去挪威和姥姥一起过圣诞节,可是在奥斯陆以北时,我的气车因滑出大路,掉到岩石深谷里去了······自然我被姥姥抱回家。而父母丧生了。姥姥和我回到了英国。在英国我碰到两次女巫,第一次我很幸运,但第二次我就一点都不幸运。第一次:在树上给蒂米(我最好的朋友。)造木屋,忽然,我看见一个女人站在树底下,她带着手套,我马上爬到我再也怕不到的地方,应为姥姥跟我说过女巫的特点,像猫一样的手,蓝色口水,秃头和正方形的脚。但她们把特点掩盖住。第二次:我和姥姥住在英国南部海滨馆里,我每天去会议事室里的大屏风后面训练小白鼠,突然,一群 女人(所谓的女巫。)来到会议室后,把门锁上,来开会,只所以能认出她们是因为她们最后显出了她们的特点会议马上结束后,有一个女巫说她闻到狗屎的气味,因为姥姥给我说过你越干净女巫就闻你越臭。最后我变成老鼠了还大败所有的女巫,女巫给我和 了女巫大王的药,所以我变成了老鼠,但我变成老鼠的那一天我把偷来的药放到她们的汤里,所以她们变成老鼠=我打败了女巫。

这本书告诉我们世界上 最强大 的东西都有她们的弱点。

第25篇:《女巫》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为《女巫》的书,这本书的作者是获得英国“白面包儿童图书奖”和“世界奇幻文学大会奖”,让大人有点害怕,让孩子为此疯狂着迷的老头———罗尔德. 达尔。这本书主要讲了女巫怎么痛恨想杀死孩子们,主人公的我是怎么对付战胜了女巫的故事。

女巫长得和平常的女人差不多,但以下几点却和平常人不一样:1. 女巫总是戴着手套,她是为了掩盖长得像爪子一样的手;2. 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子头;3. 女巫一直戴着假发,因为她们是秃头。另外,女巫还长有大鼻孔、怪眼睛、蓝口水。女巫大王为了杀死所有的孩子,发明了“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这个慢性变鼠药可以根据剂量的大小来规定时间的快慢。只要时间一到,吃了变鼠药的人便会慢慢变成老鼠。我比较喜欢“老鼠小偷”和“在厨房里”两个小故事:“老鼠小偷”讲的是被女巫大王变成老鼠的“我”到女巫大王的房间里,与女巫大王斗智斗勇最终偷到了变鼠药的故事;“在厨房里”讲的是变成老鼠的“我”在厨房里一路左藏右挡,机智勇敢的在女巫的饭里放上变鼠药,把女巫变成老鼠最后战胜杀死了女巫的故事。

我非常敬佩小主人公即使变成动物,也不放弃自己的生命,勇敢面对生活的决心和勇气。相比之下,我们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困难算得了什么呢,我要学习小主人公不放弃的精神,遇到困难要勇敢的面对,坚持不懈。

第26篇:《女巫》读后感

一百二十七岁对于一个女巫来说只能算是小女巫,这个小女巫冒险参加了只有大女巫才能参加的布劳克山舞会,结果受到了严厉的惩罚。在乌鸦阿波拉克萨斯的鼓动下,小女巫也决定像女巫首领要求的那样做一个好女巫,等待参加明年的布劳克山舞会。小女巫勤勤勉勉地做了许多惩恶扬善的好事,可这并没有给小女巫带来好运,因为,在女巫们看来,做好事的女巫恰恰是坏女巫……最后,瓦普集斯之夜的篝火烧起来了,可它点燃的却是小女巫用智慧和魔法敛聚起来的女巫们的扫帚和魔法书,小女巫和她的乌鸦伙伴围着篝火尽情的跳舞。

小女巫,她是位善良的女巫:她帮助拾柴的老太太;惩罚凶狠的守林人;把小姑娘的纸花变香;教训了残忍的车夫;收拾了破坏雪人的七个小男孩;救了考尔比尼安的命;还有教训了掏鸟窝的孩子等等很多的善良事。她还是位刻苦好学的女巫:为了能参加布劳克山舞会,她不怕辛苦地学习,把学习的时间由平时的六个小时增加到七个小时,直到魔法书背得滚瓜烂熟。小女巫最后用她的博学和智慧,解除了大女巫们的魔法,烧了她们的魔法书和扫帚,成为一位真正的好女巫。小女巫做人为乐、刻苦好学的精神很值得我们学习!

第27篇:《女巫》读后感

今天,我阅读了一本书,名叫《女巫》。里面讲了一个故事。

主人公是一个小男孩,自从他的父母双亡后,就跟着姥姥生活在一起。他姥姥给他讲了许多有关女巫的故事,是他知道如何区别这些女巫,以前我们所了解的女巫就是骑着扫把飞来飞去,但这本书里的女巫是十分可怕的,她们没有指甲,而且她们是秃子,头像一个鸡蛋,光秃秃的,她们穿着尖头鞋,但没有脚指头,还有,她们流出来的口水都是蓝色的,非常恐怖。在她们的嗅觉里,孩子们身上所散发的气味像狗屎的臭味,所以她们要消灭世上的所有孩子。

这个小男孩曾两次遇到过这些女巫,第一次他安然逃脱,但他第二次就没那么幸运了,女巫大王发现他后,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他凭自己的勇敢和智慧,偷到了老鼠药,把那些女巫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想起了一件事:那一次,我学骑自行车,我非常害怕会失去平衡,但妈妈不断鼓励我,慢慢的,我的双脚离开了地面,我忽然觉得自行车越来越轻,我想:不能分神,妈妈还在看着我呢!然后就继续向前骑,开始转弯了,我不那么怕了,因为妈妈还在为我鼓励,转弯过来后我知道自己已经成功了。

是的,书中的主人公最后就是凭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战胜了这些女巫。那么我们日常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勇敢的去面对,克服面前的困难。

第28篇:《女巫》读后感

我坐在阳台上,轻轻翻开了罗尔德·达尔的书——《女巫》。

书中的主人公是一名小男孩,自从他的父母双亡后,就跟着姥姥生活。姥姥给他讲了许多有关女巫的故事。于是,他知道了如何区别这些女巫。以前我们所了解的女巫就是骑着扫把飞来飞去,还会魔法,但是这本书里的女巫是十分可怕的。她们没有指甲,没有头发,活像一只鸡蛋,光秃秃的;她们穿着尖头高跟鞋,有脚,但没有脚指头;她们流出来的口水是蓝色的,非常恐怖。在她们的嗅觉里,孩子身上散发的气味像狗屎的臭味,所以她们要消灭世上所有的孩子。

小男孩曾两次遇到这些女巫,第一次是姥姥救了他,第二次他就没那么幸运了,女巫大王发现他后,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

变成老鼠的小男孩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到了一瓶老鼠药,倒在女巫们的食物中。于是,80多个女巫全部变成了老鼠,满地爬!人们被吓坏了。接下来,他和姥姥制定了一个完美的计划,要消灭全世界的女巫。

书中的主人公没有被自身的不幸遭遇打倒,而是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女巫。我们在日常生活中也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不要气馁,要勇敢地面对,只有克服眼前的困难才能迎来最终的胜利。

第29篇:《女巫》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女巫》这本书,十分惊讶,女巫的工作就是杀死孩子,我想她们真够残忍的,不要着急,请听我慢慢道来。

在故事书里,女巫总是带着黑帽子,穿着斗篷,骑着扫把飞来飞去,而真正的女巫头戴假发,戴手套,鼻孔比正常人的大,边上粉红色,像贝壳的边,这是为了嗅孩子们的气味,最重要的是女巫没有脚趾,她们必须把她们那难看的脚硬挤到漂亮的'鞋子里,最后她们吐的口水是蓝色的,她们舔舔笔尖就能写字了,这就是真女巫的特征,哦,如果她们干得到话,每天至少杀死一个小孩子,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尤其在她们开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传自己的秘方时,她们会把你变成老鼠的,可是要记住,即使你在弱小,你也要勇敢面对,只要有爱与勇气,即便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消灭世界上最强大的女巫。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无论遇到什么事,都要勇敢面对,克服困难。

第30篇:《女巫》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感觉这本书既非常有趣又有点可怕。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世界上到处都有女巫,只要有人的地方就有女巫。女巫十分可怕,不仅样子长得难看,而且还非常凶狠。她们有这样几个特点:

一、女巫不论春夏秋冬,在家里还是外面,都戴着手套。因为她们没有手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害怕被别人发现;

二、女巫全是秃头,平时都戴着假发;

三、女巫都有大鼻孔,是用来嗅孩子的气味的;四、女巫的眼睛里有火和冰在跳动;五、女巫的脚是方头的,没有脚趾;六、女巫的口水是蓝色的。最为可怕的是,女巫平常都伪装得和正常人一样,很难被人发现。

一次,女巫们在开年度大会。有一个小男孩被困在满是女巫的大厅里,偷听到了女巫们的行动计划。不幸的是,女巫们发现了这个男孩,并用新发明的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把他变成了一只小老鼠。然而,他正视现实,机智勇敢,从女巫大王那儿偷了一瓶变鼠药水,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把那些可恶的英国女巫连同女巫大王,都变成了老鼠。

读了这本书,使我懂得了这样一个道理: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不能自暴自弃,要学会勇敢地面对现实,相信自己仍有机会消灭强大的敌人。只要心里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了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第31篇:《女巫》读后感

我读了一本书,名字叫《女巫》。

《女巫》这本书是达尔的作品,达尔很厉害的哦!他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飞行员,他小时侯幻想过,如果他是校长,要把历史老师换成巧克力老师,达尔的想象力那么丰富,怪不得能写出这样的好书来。

好啦,我们回归正题,好好来说说,《女巫》这本书吧!

《女巫》这本书主要人物是“我”、“我的姥姥”、“女巫大王”、“詹金斯先生和太太”和“布鲁诺詹金斯”。它主要讲了一群女巫杀死一群又一群可怜孩子的故事。这些女巫一个星期要杀死一个孩子,一年就是52个孩子啊!这是多么大的一个数呀!可是书上这个“我”,就是这一年52个孩子中的一个不幸儿:那一次,“我”在舞厅里训练小白鼠忽然发现了女巫们的大秘密,原来,她们用“英国皇家保护儿童协会”这个名字,来灭掉英国所有的孩子,我藏在屏风后,还是被发现了,她们把 “我”变成了老鼠,最后,姥姥发现了“我‘,当姥姥说:”现在我们只能相依为命了。“时,我差点哭了,太可怜了!可他们又用自己的勇气,智慧,把女巫们都变成了老鼠,真棒!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只要心中有爱,一切都能战胜!

第32篇:《女巫》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名叫《女巫》,是英国当代文学大师罗尔德·达文写的,这本书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深受大家的喜爱,我也很喜爱。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出生在英国的挪威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在一次车祸中死了,他就到挪威和外婆一起生活。外婆每天晚上给他讲故事,尤其是有关女巫的故事,他听得很认真。后来一个英国律师到外婆家,说他爸爸的遗嘱中要求他回英国生活并继承遗产,他和外婆不情愿地回到了英国。一天,他在树上盖房子,一个漂亮的阿姨在树下叫他,他看到她的模样和外婆说的女巫的样子很相似,吓得他直往树上爬,一直到外婆来叫他回家吃饭他才下来,这是他第一次遇到女巫。

他第二次遇到女巫是在快放假时,外婆突然生病了,病好后医生不让她出远门,原本回挪威的计划泡汤了,只好到一个旅游区去玩,在旅游区的宾馆会议室里,他遇到女巫们在开年会,这次他很不幸,被女巫变成了一只老鼠,最后他凭借自己的聪明和勇敢,偷了女巫大王的变鼠药并倒入女巫的汤中,将女巫全部变成老鼠,最终这些变成老鼠的女巫全部被人类打死,他成功消灭了英国所有的女巫,然后和外婆一起回到了挪威,他和外婆商量要将全世界的女巫都消灭掉,使全世界的小朋友不再受女巫的伤害。

通过读这本书,我深受启发,我从这个被变成老鼠的小孩身上知道了,不管遇到什么困难,我们都应该勇敢面对,同时发挥聪明才智,多动脑筋想办法解决问题,克服困难。

第33篇:《女巫》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女巫》。故事里说:一个小男孩因父母双亡跟着姥姥生活。姥姥给他讲了许多有关女巫的故事,他心里很是恐惧,为了避难便和姥姥在一个豪华旅馆住了下来。

一天,小男孩在旅馆的大厅里训练三只小白鼠,没想到隔壁的大屋子里竟然坐满了正在开会的女巫。他偷听到了一些有关女巫的秘密,原来她们想通过86号慢性变鼠药,把所有的孩子都变成老鼠。可不小心男孩被女巫发现了,女巫大王给小男孩灌下了86号慢性変鼠药,从此,男孩变成了一只小老鼠。

后来在姥姥的帮助下,变成老鼠的小男孩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一瓶86号慢性变鼠药,并将药撒进了女巫们的饭里。女巫们吃后发出一声声惨叫,通通变成了老鼠。

读完这本书,我深深地被小男孩的勇敢、坚强、乐观的品质打动了。他没有因为自己成为了一只老鼠而伤心难过自暴自弃,而是为了保护其他小朋友的安危,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最终,他和姥姥成功地将所有女巫都消灭掉了。

其实在生活中,女巫们就是我们面临的一个个困难,你如果惧怕它,它就会变得越来越强大,困难是弹黄,你弱它就强。但如果你勇敢地去面对它,努去克服它,它将会不复存在,你强它就弱,直至被消灭。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困难面前迎难而上,才是最好的选择。

第34篇:《女巫》读后感

勇气,战胜一切

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名字叫《女巫》。这是英国当代文学大师罗尔德·达文写的。

这本书非常有意思,写了一个父母意外去世的男孩和他的姥姥相依为命。他的姥姥很懂女巫,经常给小男孩讲关于女巫的故事。有一次小男孩真的遇见了女巫,小男孩也很害怕女巫,但是他没有退缩,而是鼓足了勇气去克服困难。

看到这里的时候,妈妈就催我赶紧睡觉,我只好依依不舍地放下了书。可是我实在忍不住,因为这本书实在太好看了。我趁妈妈走了,赶紧拿起书继续看。

你瞧,书中写着暑假的时候,姥姥带着小男孩住进了一家华丽的宾馆。在这家旅馆里小男孩发现了女巫开会的地方,他躲到了一个牌子的后面,他听到女巫要把世界上所有的儿童都变成老鼠。“这太可怕了”小男孩想。女巫们开完会后发现了小男孩,并把它变成了老鼠。姥姥的帮助下,小男孩勇敢地偷了26号药水。他想办法把药水倒进了女巫的汤里,女巫们喝了汤都变成了老鼠。最后女巫变成的老鼠都被人类给消灭光了。

虽然女巫很可怕,但是小男孩还是勇敢地战胜了困难。我想正义必然会战胜邪恶的。

自从看了这本书后,我晚上睡觉再也不怕了,因为它给了我勇气,就像书中的男孩一样,只要心中没有恐惧,就不怕任何事情。

第35篇:《女巫》读后感

20世纪的英国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家罗尔德.达尔一生写了很多经典的倍受儿童喜爱的作品,如《查理和巧克力工厂》、《大玻璃升降机》、《女巫》等。暑假伊始,我便捧起心爱的《女巫》,再次阅读,更有了新的感悟。

本书的主人公是一个七岁的小男孩,姥姥给她讲了很多有关于女巫的故事,令小男孩害怕至极。虽然小心提防,可小男孩还是一不小心碰上了可怕的女巫,并且被女巫变成了人们痛恨的老鼠。可他并没有因此放弃对生活的勇气,而是凭着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最终消灭了恶毒的女巫,使全世界的孩子们再也不会被女巫变成老鼠了。

放下我的这位“良师益友”——《女巫》,我心中忍不住感慨万千。我被书里的这位只有七岁的英国小男孩的勇气深深地打动着。我不禁想起前段时间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一件事情:爸爸带我去淇河游泳,虽然我已经练了很长时间的游泳了,可是面对一望无际的大河,我仍然有些惧怕。我小心翼翼地坐在岸边上,将脚伸进水里,冰凉的河水忍不住让我立刻将脚又缩了回去。这时,爸爸走过来对我说:“女儿,要有勇气,你已经对游泳的技巧烂熟于心了,还有什么可怕的呢?”可我依然犹犹豫豫,害怕下水后一个大浪把我打翻,最后还是爸爸一把将我拉进了淇河。

小主人公当时才七岁,却有勇气冒着生命危险去消灭女巫,而我比他大了三岁,遇到一点自己完全能应付的小困难还想退缩,对比起来,我真是愧疚至极。

是啊!当困难发生时,我们要有勇气面对,不畏艰难险阻,永不退缩,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去战胜困难,才能取得成功!

第36篇:《女巫》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女巫》。故事里讲述了:有一个小男孩,在父母双亡后跟姥姥在一起,姥姥给他讲了许多关于女巫的故事,使他知道了女巫的样子:秃头、长着尖尖的爪子、脚是方的、唾液是蓝色的。他之前曾经遇到过女巫,因此他十分惧怕女巫。他和姥姥在伯恩默思的华丽旅馆里住下。终有一天…… 一天,他在华丽旅馆里的一个会议大厅里训练老鼠。一会这个大厅里坐满了女士,他惊奇的发现,那些女士竟然全是女巫。他虽然听到了女巫的秘密,可是被女巫们发现了,那个小男孩被女巫大王强迫灌下了86号慢性变鼠药。

后来他在姥姥的帮助下,她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来了那种86号变鼠药,在女巫的饭里撒了下去。女巫吃后发出了一阵阵惨叫,变成了老鼠。

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却令人回味无穷。亲情,爱,勇气……朴实的文字间闪烁着人性之光!

正是因为那个小男孩灵活的运用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可怕的女巫。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因为,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果一定是美好的。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我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去面对它,不要退缩!

第37篇:《女巫》读后感

暑假初期曾下决心读《女巫》,因为开头大部分都是小主人公和姥姥关于女巫的谈话,觉得像痴人说梦,荒诞不经。可能是童心泯灭的缘故吧,不再相信童话,所以没有兴趣读下去。昨天因为小姐姐克拉拉要办有关《女巫》的海报,听她介绍大概的故事梗概,觉得还不太明白,所以硬着头皮往下读。

不愧是世界奇幻文学大师,故事情节的曲折离奇、引人入胜。当主人公躲在屏风后偷听女巫们的会议,怕被发现的紧张、害怕、惊慌让读者的心提到了嗓子眼儿;一个女巫被“火化”以及布鲁诺被变成老鼠时,读者更是心惊胆战、瞠目结舌;变成老鼠后的主人公正在床垫里找药水,忽然女巫回来了,让读者不禁为主人公捏一把汗,大气儿不敢喘一下,好像自己稍微动一下,主人公就会被发现一样。读者的心跟随者达尔神奇的妙笔,时而紧张,时轻松,时而害怕,时而兴奋。

另外达尔对世俗的嘲讽也时时诉诸笔端。女巫们在“防止虐待儿童王家协会会议”的掩护下,大肆残害儿童,现实中何尝没有打着保护儿童的幌子残害儿童的现象?女巫们残害的是孩子的身体,现实中的人们残害的是儿童的心灵,扼杀的是孩子的个性。作者用主人公的嘴说出了孩子的心声:“做一个小孩又有什么好?真比做一只老鼠更好吗?……小孩要上学。老鼠不用上学。老鼠不用通过考试。”

原本以为主人公变成老鼠后会留恋当“人”时的时光,但我错了,他对姥姥说的话让我怦然一震:“只要有人爱你,你就不会在乎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什么样子。”是的,真如姥姥所说的:“他们只能把你们缩小,使你们长出四条腿和一身毛,但是不能把你们变成百分之一百的老鼠。除了形状以外,你们仍旧完全是你们自己。你们保存着你们的心,你们的脑子和你们的声音。”如果连女巫都不能改变我们的心,那么我们怎会受那些无聊的是是非非的干扰?谁也改变不了我们的本心!所以我建议小姐姐克拉拉把让面的两段富含哲理的文字抄到了海报上。

第38篇:《女巫》读后感

你们听说过女巫吗?我可听说过。据说,她们及其痛恨小孩子,比你能想到的咬牙切齿还要大十倍。为此,当我在书店无意间发现这本名叫《女巫》的书时,我那颗求知欲望如同火山爆发的心连同我那极其渴望知识填充的大脑不假思索的“逼迫”我买下了这本关于女巫故事的书。

刚回到了家,我便开始如饥似渴饿虎扑食般的狂读这本书,这本书讲的是一个父母双亡的小孩子,被送回了他至亲至爱的姥姥家,他的姥姥是他的父母双方唯一活着的亲人,那个小男孩爱他姥姥的程度甚至超过了他爱他父母的程度,因此,他巴不得和她在一块。他姥姥是个故事大王,听的最多的就是女巫的故事了。

据说,女巫有大大的鼻孔长长的指甲(为此女巫除了睡觉之外都戴着手套)、脚没有脚趾而且是方头的,方得像块砖(把脚挤进鞋子对她们来说苦不堪言,可也只能这样)、两眼的瞳孔中都跳动着火与冰、头上没有头发(所以女巫要戴假发,假发痒的她们不断挠头)、口水是蓝色的。

后来他遇见了一个女巫,靠着这些知识成功认出并逃离了她。可是,他的姥姥得了肺炎,他们不得不打消了去路有的计划转而去度假。有一次在宾馆里,他为了训练小白鼠而闯进了“防止虐待儿童皇家协会”的会议室里,后来会议开始了(他没被发现),他发现她们全是女巫!她们锁住门露出了光头,方脚和长指甲。在后台,他听到了女巫的计划,结果被变成了耗子。他惊奇的发现自己竟然还能说话,于是告诉了他姥姥,他们一起阻止了女巫们的行动,并使女巫们全部丧生。

在读了《女巫》这本书后,我知道了关于女巫们的种种故事,也了解到了更重要的一点——任何人都能成大事!就像主人公,在变成了老鼠后仍阻止了女巫们的疯狂行动。或许,《女巫》并不只是为了让我们了解女巫,更重要的是让我们知道——有志者事竟成!!!

第39篇:《女巫》读后感

我读过许多外国名著,比如《在人间》、《鲁滨孙漂流记》、《格列佛游记》……但其中我最喜欢的就属《女巫》这本书了。

《女巫》这本书是讲了一个生活在挪威的小男孩和他的姥姥与女巫的故事。挪威是一个女巫最多的地方,姥姥告诉了小男孩许多关于女巫的事。有一天,姥姥和他去度假,住在一个酒店里。一次,小男孩到一个即将开会的地方的屏风后面去训练他的小老鼠,而无意中看到全国的女巫正在开年会,听到了她们的一个计划:她们要在糖果里下药,让孩子们都变成老鼠!开完会,有一个女巫发现了小男孩,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小男孩逃到了姥姥那里,并和姥姥一起偷来了变鼠药,放在了女巫的汤里,让她们全部变成了老鼠。最后,小男孩的姥姥一起回到了挪威,并说要自己做变鼠药,把全世界的女巫都变成老鼠。

读完了这本书,我还在回味着。我十分佩服那个小男孩。小男孩,他很聪明。在他变成了老鼠后,他想到了用变鼠药让女巫变成老鼠;在他想怎么让女巫吃到它时侯,想出来放在饭菜里。小男孩还很勇敢,他在偷听女巫大会时,并没有吃惊或叫出声来,而是听完她们的计划,并告诉了姥姥;小男孩在偷变鼠药时,要从很高的地方吊下去,对于他这种小老鼠看似是做不到的,而他却勇敢的做到了;他还在放药时,被别人看见,弄伤了尾巴,而他却临危不惧,勇敢的做完了一切,并且顺顺利利的逃脱了……

我最佩服小男孩他那种乐观的精神。他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哭,也没有慌乱,而是乐观的去看待一切,并出了许多主意打败了女巫。现在的社会,有多少人能和小男孩一样呢?有些人因为一些事情而受到打击,日渐消沉,最终走上绝路。世上无论有什么事情,只要你保持一颗乐观的心,就一定能挺过去的。

小男孩发生了什么事情都很乐观,遇到了困难很勇敢,遇到了事情很聪明,我们也应该像小男孩一样,有着乐观、勇敢等等的精神,好好学习,天天向上,长大后做国家的栋梁,为国家献一份力量!

世间上的好书还有很多,每一本书里都会告诉你一个深刻的道理,读了一本好书,悟出了其中的道理并做到,就是向成功又迈进了一步。让我们一起阅读书籍,品味书籍中的蕴含。读好书、好读书、读书好,让好书伴我们成长,走向成功!

第40篇:《女巫》读后感

又一个新的假期开始了,在这个假期里,我读了很多的书,其中,《女巫》这本书是最令我难忘的。这本书是英国当代文学大师罗尔德·达尔写的,这本书被翻译成三十多种文字在世界各地发行,深受大家的喜爱。

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出生在英国的挪威小男孩,他的爸爸妈妈在一次车祸中死了,他就和姥姥住在一起,姥姥每天给他讲故事,尤其是有关女巫的故事,姥姥告诉他,女巫长着尖尖的爪子和方形的没有脚趾的脚,并且是秃头,甚至还流着蓝色的口水!

有一天,小男孩在一棵树上建树屋,这时树下走来一个模样长得很像女巫的阿姨,手里拿着一条小青蛇叫他从树上下来,小男孩吓坏了,疯狂的往树叶茂盛的地方钻,不知道过了多久,一直到外婆来叫他回家吃饭他才下来。第一次他还算走运,可第二次,他的好运就走到头了。那是放暑假的时候,姥姥生病了,医生建议姥姥去海边多呼吸新鲜空气,于是小男孩和姥姥就住进了海边的华丽酒店。姥姥送给小男孩两只小白鼠。一天,小男孩带着小白鼠在酒店的一个会议厅的屏风后训练小白鼠。突然,外面传来了杂乱的脚步声,小男孩从屏风的缝隙向外看:天呀!她们全都是女巫,她们要在这里召开年会!小男孩还听到女巫大王让女巫们在糖果里面下“86号慢性变鼠药”!要让全国的儿童变成老鼠!之后,这个小男孩就变成了一只老鼠。可是他并没有气馁、害怕。后来,他在姥姥的帮助下,她从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出来了那种86号变鼠药,在女巫的饭里撒了下去。女巫吃后发出了一阵阵惨叫,成功把全部的女巫变成了老鼠,同时也拯救了全国儿童!

那个小男孩用自己的勇气和智慧打败了可怕的女巫。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果一定是美好的。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我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去面对它,不要退缩!胜利就在前方!

第41篇:《女巫》读后感

这是一个并不晦涩的下午,就要读一个愉快明媚的故事吗?是的,我读的是一本关于爱与勇气的书——《女巫》。

这是文学家罗尔德 · 达尔的著作,讲的是一个男孩因父母双亡到了挪威的姥姥家,在那里他知道了女巫,女巫一周要杀死一个孩子,男孩去度假时被女巫变成了老鼠人,但他在姥姥的帮助下机智地除掉了女巫大王,挽救了所有英国孩子的性命。

童话里的传统女巫,是出没在杳无人烟的地方,做魔药戴着黑帽子,穿着黑衣服。但这本书让我看到了一群截然不同的全新的女巫,作者不拘一格地用天马行空的想象力描绘出一个新式女巫,她们很普通如同烟一样飘散在人群中,但她们就是避过众人来害孩子,也反映出生活中愈来愈多的诱拐儿童的人贩,伸向儿童的黑爪举目皆是,而文中这个小男孩是敢于向黑恶势力宣战,正如现实中的敢于揭发黑恶势力的人。但书中的细节最为可贵,男孩是在有大人帮助和执导的前提下才去智对女巫。一味的向前冲不是勇敢而是莽撞。在不考虑不告诉父母的前提下铤而走险,十有八九会因为考虑的太天真遭到伤害。

前段时间流传最广的是发生在全国各地大范围的儿童失足溺水事件,最让人痛心的是一个孩子落水,其他孩子没去找大人及时施救,而是想把他拉上来,结果一连串都被拖拽下水,如果及时呼救和找大人施救,悲剧就有可能避免。由此可知,作者为什么反复强调“姥姥”的存在也是希望我们广大儿童能在其中得到警示,不去用自己简单的想法冒险,做有把握的事。

这是一本好书作者用细腻诙谐的文笔创造了一个崭新的世界,我在其中知道了善恶,讨厌可恶的女巫大王,和小男孩作伴,结识慈祥博学的姥姥,不屑于粗鲁的布鲁诺的父母。《女巫》是一本好书,读书在字字珠玑勾勒的书中遐思寻步,在缜密理性的多姿海洋中抛去烦恼,让抚疏的花影在书上印出,让轻柔的月光在书上洒过 ﹍﹍ 。

合上书页,看窗外一如平素湛蓝的天,嘴角不由得微微上扬,等明天,明天会有更多的好书等我们去读,小伙伴更有很多有趣的事情等着去做。

第42篇:《女巫》读后感

这是一本读起来令人恐怖的书,同时也是一本发人奋进的书。

女巫,从外表看,她们和普通人差不多。不过,那都是他们假扮的。女巫戴着假发,因为她们是秃头;女巫的眼睛中的那个小黑点一直在变色;女巫的鼻子比普通人大,边上是粉红色的,像贝壳的边;女巫的口水和墨水一样,是蓝色的;女巫不管什么时候都戴着手套,因为他们没有手指甲,只在薄薄的弯爪子;女巫的脚没有脚趾,但为不让别人看出来,她们硬是把自己的脚挤进漂亮的高跟鞋里。女巫专门吃小孩,吃小孩是她们的任务,她们计划要把全世界的小孩全部吃掉。越干净的小孩子,他们闻起来越臭,越容易被吃掉。

达尔和姥姥决定去挪威过暑假,不幸的是,姥姥得了肺炎,只得去华丽的英国旅馆度假。一天,达尔在旅馆的一个大房间里训练他的小白鼠,没想到这个房间是女巫大王开年会的地方,这天正好碰上她们在这里开年会。女巫大王告诉女巫们:“我发明了一种药水,叫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小孩吃了这种药水,就会慢慢变成老鼠。”当场,女巫大王就用巧克力把詹金斯骗了进来,并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在年会快开完时,一个老女巫把达尔也闻了出来,把他也变成了老鼠。

外形是老鼠的达尔,他的声音并没有变,因此姥姥还是认出了他。达尔和姥姥决定冒险消灭女巫。一天,姥姥把达尔装进一只袜子里,把他偷偷放进了女巫大王的房间。达尔偷到了一瓶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达尔又溜进厨房,把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要喝的汤里,把英国女巫们全部变成了老鼠。

接着,他们又计划把全世界的女巫都变成老鼠,并准备要为这个计划而奋斗终身。

这本书告诉我们:即使你被变成了一只老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这样你才有机会去消灭敌人。只要有爱有勇气,即便是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世界上最强大最可怕的女巫!

第43篇:《女巫》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童话小说《女巫》。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关于真正女巫的童话故事:世界上真有女巫吗?那还有假!重要的不是有没有,而是我们应该学会识别她们,然后把她们干掉!因为如果不干掉女巫,她们就会杀死孩子。女巫每天都要杀死一个孩子,如果她们办得到的话。遇到女巫可不是好玩的事,特别是当她们开大会的时候,当女巫大王宣布她的秘方的时候!你会被变成老鼠的!可是要记住,即使你被变成一只老鼠,你也要学会勇敢地面对,而且你还有机会去消灭她们。因为有爱和勇气,即便是变成一只小小的老鼠,也能够消灭全世界最最强大的女巫。

给我感受最深的是这个故事的小主人公,一个7岁的英国小男孩,他从小失去了父母,和姥姥相依为命。在被女巫大王变成小棕鼠后,没有慌张害怕,而是变得更勇敢更聪明了。因为他不仅要为自己报仇,还要拯救全英国的孩子不被女巫变成老鼠。读完这本书,我非常佩服小男孩的勇气和机智,他的勇敢和自信正是我该学习的!

平时我是依赖性特别强的孩子,当我遇到困难时,我常常会求助于我的两个小姨,我总喜欢把困难扔给她们,由她们来帮忙。其实,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是可以把事情做好的,只是缺乏克服困难的勇气和信心,畏畏缩缩的,没有勇于地去面对。我想我应该向小男骇学习,勇于去面对困难,迎接困难,从而战胜困难!

第44篇:《女巫》读后感

“假如你变成了一只老鼠,你还有活下去的信心吗?”这是《女巫》这本书的作者,罗尔德。达尔问的一句话。如果让我来回答你,我一定坚定地告诉你:“我一定会坚强地活下去!因为有信心就会有希望!”

这本书讲了一个小男孩儿,他的姥姥给他讲关于英国女巫的故事。这个小男孩儿曾经两次碰到女巫,第一次,安然无恙。第二次,却因为偷听女巫大王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对众多女巫说怎么做“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而被女巫大王变成了一直小老鼠。后来,他通过了姥姥的帮助,找到了慢性变鼠药,在女巫的晚饭里面到了进去。虽然最终小男孩儿没有变回人,但是他却把女巫们全部消灭了。

读完这本书后,我很佩服这个小男孩儿。他并没有因为自己被女巫变成老鼠药而难过,而伤心,而悲伤,而是心里充满了信心,决定打败女巫们。他并不知难而退,反而知难而进。

生活中,我和这个小男孩儿一样。考试后,试卷发下来了,我考了84分,爸爸妈妈没有批评我,而是和我一起看一看题错在哪里,分析题意。我没有因为没有考出理想的成绩而放弃,我在课堂认真听讲,积极发言。在下一次考试中,果然功夫不负有心人,我考到了全班第一名。我非常兴奋,努力就会成功。

再看看我们的南非世界杯足球赛,谁也没有想到西班牙会成为冠军。就在2007年,西班牙队还一度面临着无法打进欧洲杯决赛圈的危险,短短3年时间过去,“斗牛士”凭借着信心和努力,成为了世界杯和欧洲的“双冠王”。

我敬佩小男孩儿的同时,我也厌恶那些女巫们。她们整天在旅馆的会议室里,商量怎么对付孩子,怎么消灭孩子,怎么杀死孩子。看着女巫们把布鲁诺。詹金斯变成一只老鼠,我实在对她们的做法感到愤怒。为什么要伤害我们小孩子,为什么?!如果世界上真的存在着女巫,我想对她们说:“浪子回头金不换,即使你们是女巫,但是也可以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摘掉你那美丽的面孔,用你真实的身份来面对每一个人,帮助每一个人。”

只要我们有信心,正义最终会战胜邪恶,努力终将会有回报,我们一定会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和谐美丽!

第45篇:《女巫》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名是《女巫》。它是英国著名作家——罗尔德达尔写的一本奇幻小说。小说里千奇百怪的故事、幽默有趣的情节紧紧吸引着我,使我看了还想看。

在书店里,这本书的题目就紧紧吸引了我。我便问自己,这个世界上真的有女巫吗?翻开书,一个个生动的故事在我眼前跳动,原来这本书讲的是一个小男孩的故事:他不幸在女巫开会时发现,并被迫吃下了一种名叫“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变成一只可怜的小老鼠,但他并没有泄气,和她的奶奶一起凭着勇敢和智慧,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将“86号配方慢性变鼠药”倒进了女巫们喝的汤里,将她们都变成了老鼠,女巫再也不能危害儿童了。

什么是女巫呢?在童话里,女巫总是戴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色斗篷,骑着扫帚、拿着魔杖飞来飞去……而在作者笔下,女巫却是这样的:真正的女巫总是戴着手套,因为她们没有手指甲,只有薄薄的弯爪子,像猫那样;真正的女巫都是秃子,所以总是戴上一流的假发遮住她们的秃头;真正的女巫鼻孔比平常人的大,边上粉红色,弯弯曲曲,像贝壳的边;真正的女巫眼睛中的那个小黑点一直在变色,你在这点子中央会看到冰和火在跳动;真正的女巫口水是蓝色的……

这个世界上是不是真的有女巫呢?谁也不知道。但书中有句话深深感动了我:只要有人爱你,你就不在乎自己是什么,或者自己是什么样子。小主人公和奶奶之间浓浓的祖孙之情,使他们齐心协力打败了可怕的女巫。所以我相信,只要有爱,就没有战胜不了的困难!

第46篇:《女巫》读后感

世界上真有女巫吗?这一个异悬的问题压下我的心头……

不管世界有没有女巫,只要有着像主人公有着希望是厄运的忠实的姐妹的乐观主义精神,和有着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没有坚强的信念的坚持不懈来勇敢面对女巫和生活上的种种问题。

小小年纪的主人公犹如生命力顽强的小草。无意进入女巫的会议,被那蛇蝎心肠的女巫把他变成一只老鼠。主人公并没有痛不欲生因此放弃自己,而是联合姥姥把女巫消灭。

女巫读后感小小年纪就有如此豁达不羁的胸怀,有着坚定不移的信念,有着锐不可当的勇敢。主人公不单是小草还是松柏,象征坚贞,松枝傲骨峥嵘,柏树庄重肃穆,且四季长青,历严冬而不衰。

回想社会上……

20XX年六盘水一男子爬上楼顶欲寻短见因妻子出走。20XX年7月1日陵县男子讨薪未果轻生民警劝说化险。20XX年7月姓李女子跳楼消防兵将其劝解后送至医院进行治疗。李某返回家后,劝解无效再次跳楼。

梦想折断了翅膀,当生命遭遇了风霜,谁也免不了忧伤,彷徨;欢笑凝固成悲伤,当生命面临洪荒,谁也免不了失望,迷茫。生活中挫折与伤痕常在,生命中痛苦与凄迷常伴,如果无法忘却,不如学会坚强。

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破旧的花架,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繁花似锦,光艳夺人;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漆黑的夜空,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繁星闪烁,熠熠发光;如果说他的命运是那贫瘠的土地,那么因为他的坚强意志,变得葱葱郁郁、...

“你相信世界上有女巫吗?”至少我不会相信。可是,这几天我却迷上了一本有趣的书——《女巫》,它的作者是大名鼎鼎的罗尔德·达尔。

第47篇:《女巫》读后感

一开始看这本书,我并不是多么喜欢,只是抱着一副懒散的态度去读,可我读完第一篇的时候,我的态度变了,因为这本书太有意思了,在我们平时看的童话中,女巫是一个戴着帽子,骑着扫帚的老巫婆。而在真实生活中的女巫,她们戴着假发,因为假发与皮肤接触会产生瘙痒,所以她们时不时的挠头皮;她们一天到晚都戴着手套,因为她们的手是尖的,十分难看;她们每个女巫都有一个大鼻子,以便嗅到孩子的气味;她们的口水是蓝色的,有时把笔浸上口水就可以写字了;她们的脚没有脚趾,是大方头,所以她们为了避免人们把她们认出来,很多女巫都忍着疼痛穿着高跟鞋;她们都非常讨厌孩子,当她们干掉一个孩子后,就像你在吃大蛋糕一样的心情。一个星期一个孩子,一年就是五十二个。弄死他们,消灭他们。这就是所有女巫的左右铭。女巫对孩子们是多么憎恨!我已经被这个故事的情节所吸引。主人公的爸爸妈妈去世后,小男孩就跟随姥姥生活,由此暑假,因为姥姥身体不好,所以她们去了海边去旅游,在附近的一个大旅馆住着。在一个悄然的机会,小男孩听到了女巫们大会议里的全部内容,女巫大王便把新研制的"变鼠药"逼他喝下去,从此小男孩变成了一只小老鼠。变成老鼠的他,突然变得身手快捷,思考灵敏。凭着自己的智慧和勇气消灭了女巫。

读完这个故事,我不禁为故事里的主人公的勇敢无畏和那有智慧、善良而乐观的心感动。因为,在故事里小男孩变成了老鼠,他并没有因为变成了老鼠而伤心,而是为了不再让其他小朋友变成老鼠,和姥姥一起想办法消灭女巫。其实,在生活中也一样,女巫就是你遇到的一个个的困难,你如果对它置之不理,它就可能越来越放肆。如果一开始,你就用勇气和智慧去面对,那么结局一定是美好的。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当我遇到困难后,要有勇气去面对它,不要退缩。和同伴一起克服它,战胜它!

第48篇:《女巫》读后感

在暑假里,我读了两本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罗尔德.达尔写的《女巫》。这个故事讲一个小男孩,他的父母因汽车滑出大路,翻入深谷而去世。他不得不回到挪威和姥姥相依为命。有一天,小男孩和姥姥来到了一个旅馆,因为误闯入了女巫大会,被女巫大王用“86号变鼠药”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勇敢、聪明的小男孩没有慌张害怕,更没有退缩,而是积极乐观,勇敢地与女巫较量。最后,小男孩用“86号变鼠药”把所有的英国女巫都变成了老鼠。他战胜了女巫,消灭了女巫!

我印象最深的一段是第17章《计划》。这一章是讲已经变成了小老鼠的小男孩靠着要拯救全英国所有孩子的决心和姥姥的鼓励,消灭了所有的女巫。当我读到小男孩变成老鼠后,下决心要消灭女巫时,我非常害怕:一个普通人,不,一只小小的老鼠怎么可能和有魔法的女巫斗?我被这本书的情节牢牢吸引着,时刻为这位小男孩的命运而担心,生怕他不能成功,更害怕他被女巫杀害。直到读到“他抱着装有86号变鼠药的瓶子,在旅馆的厨房里跑着,变成老鼠的他,用尾巴把自己卷到最高的水管上,把药水全倒入女巫的汤里,可它的尾巴被厨师砍断了五厘米。”我悬着的心才终于放了下来。我为小男孩的成功感到高兴,也更加佩服他的勇气和智慧!

生活中,我们也要像罗尔德那样,即便是一个小人物,也要有能消灭世界上最大的反派的决心。我们会遇到的反派有可能是学习上的难题,也可能生活中的困难,更有可能是我们不好的习惯,我们都要勇敢面对,动脑筋去解决它。只要积极勇敢地去面对,我们就一定能战胜困难!

第49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这个词对你来说应该不陌生吧,童话里,女巫带着傻里傻气的黑帽子,披着黑斗篷,骑着扫帚飞来飞去;而这本书里的女巫就像一个正常人,她们穿平平常常的衣服,根本不像女巫。

这本书的主人公就是一个伟大而不幸的男孩,他在八岁前遇到过女巫。

主人公的姥姥是一个挪威人,一年暑假,他们在度假时,主人公无意中跑进女巫开会的舞厅里,偷偷听到了神秘配方,叫做86号慢性変鼠药,这个神秘药水可以在26秒内把人变成老鼠。主人公的朋友,布鲁诺就被女巫大王变成了老鼠。快散会时,一个女巫发现了主人公,把他变成了一只老鼠。但变成老鼠后,她和姥姥想尽办法溜进女巫大王的房间里,偷了一瓶变鼠药,但女巫大王把主人公逃走的通道---阳台门关上了。但这时老女巫进了来,门打开了,主人公跳了出来;随后,他又跑去老鼠们又爱又怕的厨房,用自己微小的力量把鼠药放入汤锅中,但被厨师发现了,主人公不得不与厨师心惊肉跳地作斗争,它的尾巴断了。女巫喝了汤后,几秒钟之内,女巫大王和英国女巫都变成了小老鼠,英国孩子安全了。

这本书虽然“恐怖”但引人入胜;我心里直打颤,但仍然忍不住要读下去,想要知道主人公之后惊心动魄的经历。

我要学习主人公的勇敢、谨慎、坚强面对困难、不达目的不罢休的精神,对于学习中遇到的困难,要像主人公一样一个个地去克服,取得学习上的胜利和成功。

第50篇:《女巫》读后感

《女巫》是现代儿童文学作品精品中的精品。在2000年英国图书节进行的一次“我最喜欢的作家”投票中,达尔在50位作家中得票最多,名列第二的是被誉为“《哈利波特》之母”的JK罗琳。

《女巫》讲的是“我”——一个孩子――与女巫们作斗争的故事。女巫总是穿平平常常的衣服,就像平平常常的女人,住平平常常的房屋,做平平常常的工作。女巫的真正工作是消灭小孩子。“我”在与姥姥一起去英国的路上碰上了全英国的女巫开年会,“我”不幸吃了变鼠药变成了老鼠。变成老鼠的“我”偷来了女巫的变鼠药,倒入女巫们的汤中,一举消灭了全英国的女巫。故事的最后,“我”还是小老鼠,还是和姥姥生活在一起,还在为消灭世界其他地方的女巫计划。

《女巫》是孩子气的。书中女巫的鼻子很灵敏,越干净的小孩越容易被她们发现,故事中小主人公的姥姥说:“小朋友应该永远不洗澡……洗澡是一个危险的习惯。”这是极具儿童心理的,充满了童真,可爱而有趣。还有制变鼠药的方法。变鼠药首先要让人变小,那该怎么样呢?把望远镜倒着看,人不就小了么?所以变鼠药配方中有“倒拿着煮软的望远镜”。那要让变鼠药在上午9点孩子上学时准时见效又该怎么样呢?噢,我们得放入一个闹钟……这些都是完全抛离成人意识的,完完全全的孩子世界。它反映了儿童对成人世界的不解与困惑,是真正站在儿童角度讲的故事。它鼓励儿童去思考,去克服恐惧。

《女巫》中也有许多耐人寻味的东西,比方说“我”变成了老鼠,最后却再没有变回来,这暗示了人生的不可逆转;但即便如此,“我”还是满怀信心继续计划消灭女巫,这说明我们要充满信心面对生命,面对生活。还有“我”问姥姥老鼠能活多久这一段,很感人,很温馨,一种很人性的东西闪烁在文字间。

《女巫》带给我的只是几十分钟的快乐,但它将带给孩子一整个幻想世界。它只属于孩子。

《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读后感1

在骑士小说还盛行的时代,堂吉诃德幻想着做一名骑士。于是他背井离乡,与想象中的敌人打斗,做故事中的“正义骑士”,“红玫瑰与剑”构成他后半生的传奇;在政治斗争与贫困并存的时代,作者骑着幻想中的“战马”——实则是牛群,在荒地上,即想象的战场中,于不存在的沙场上驰骋,在最饥寒交迫时瞭望见快乐与希望的曙光。

这本书所描述的是上世纪的六、七十年代,那些看似和平安宁,实则动乱不安的年代里,作者——一个地道的动物似的乡下孩子丰富的童年生活,没有可以随心挥霍的零用钱,没有大把的高科技玩具,但却从不同的角度发现了贫穷背后的富有,无事无聊背后的快乐,贫瘠背后的丰富......

贫乏时妇女姑娘凭借一双巧手缝制出的口袋、新衣、新鞋与能见出技术的补丁,无食时从分享习俗惯例里觉出的快乐;房屋的等级即可见出主人的贫富高低。

没有零用钱的孩子们,会爬树议会,会从鸟窝中掏美丽的鸟蛋把玩,坐看九月里变幻的云彩,用蒲苇棒充兵器以满足贪玩的性子,会叮人的蚂蟥,带来“盛宴节日”的红蜻蜓......

作者同样以孩子的视角写出对羊的幻想,对马的期待渴望,对牛的可怜与哀叹!

观看手艺人做工的过程,在一片片不同的土地上留下自己的足印,以及年幼时在脑中留下了记忆的“大事”:或看磨坊出豆腐,或为水利工地的壮观景象震撼,抑或是随着慢慢的长大,对父亲名字一点点产生感觉,对记忆里的邻居、朋友、或愧、或念的思念!

我格外喜欢“桑树”的章节,那时的孩子也不会胡乱的玩,他们虽没有像样的玩具,却玩得仍十分讲究。爬树时,也会将树各个分成三六九等,挑选着爬,既要矮小些,才能安全,又得有弹性,不易断,既得能做“会场”供众多玩伴相聚,并且得是“好吃的玩具”。

正因如此,孩子们才多爱桑树,这仿佛也在明示,那个年代里,并没有充足的食物,有趣的玩具,但桑树能满足孩子们的需求,完成不小的愿望,却不失为一个“好玩具”。除了爬树,“牛”也格外吸引我的注意,它温顺却固执,卖力干活却得不到好的'回报,只能年复一年辛苦的耕耘。它仿佛就像那个贫困年代里的农民们,只有拼命的辛苦劳作,才能勉强生存下去,为生活挣口饭吃,他们必须任劳任怨,但同时,他们仍十分快乐。

习俗上,每当一家有了好吃的,必定会分送邻居,分享出去;每当遇到红白喜事时,又必定会整个村子热闹。各行各业的人们,都在工作中收获,在工作里品尝快乐。

是的,那些年代里贫穷,物资贫乏,食物少见,动乱不断,但这些乡下的人们却能在苦中作乐,从苦难里品出快乐,在每个人对自己的幻想里看到光明。

《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读后感2

这是大作家毕飞宇写给小读者的一本书。翻开这本书,如同翻看一张张珍贵的童年老照片。老照片已经泛黄,或者折了角,每一张照片都讲述着一个故事。

毕飞宇描述早年的自己是“一个黑色的、皮包骨头的、壮怀激烈的少年”,称自己是一个“年少的、远东的堂吉诃德”。这个“堂吉诃德”感情深邃敏感,天性聪颖早熟,内心则充满了没有来路的正义,有着无数的假想敌,比如,那些高挑的芦苇、深藏的鸟窝、飞翔的蜻蜓、恐怖的蚂蟥等等,诸如此类。他说,乡下长大的孩子每一个都是小动物,他们的内心始终是一条狗,“你永远都不知道它在什么时候撒欢”。

作为上个世纪六十年代出生的那一代人,毕飞宇笔下的苏北少年“堂吉诃德”,所讲述的其实并不是一个孩子的故事,而是一个时代的故事。那是一个“暴躁的、气喘吁吁的”时代,生活窘迫,经济贫困,但与之相比,更让人不堪的则是没有私人空间,缺少个人尊严。然而,尽管社会环境非常单调、甚至严酷,但孩子的世界却依然可以是绚烂多彩的,也依然充满了童趣的天真与快乐。或许这正是成人世界与孩子世界的不同吧,他们可以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却又有着完全不同的行事方式和内心世界。

而那种蕴涵着时代氛围的快乐与悲切,温馨与峻厉,表现在毕飞宇的笔下,既带有一丝庄谐并出的格调,亦形成了一种反差极大且极具张力的阅读效果,让人在为那个过去的时代、为一代人的命运唏嘘、感叹的同时,却又感受到一些童年时光的美好和珍贵。

不过,尽管孩提时代有很多不愉快的回忆,但毕飞宇仍然以温馨的笔墨,津津有味地讲述着自己儿时的生活,讲述着那些“当时只道是寻常”的有趣往事。比如游泳,没有哪个孩子是真正学过的,但是人泡在水里,居然划着划着就会了;比如坐在桑树枝上,用红领巾裹住脑袋吃桑葚;比如看母猪喂崽,感受猪妈妈喜气洋洋的热闹怀抱;比如深秋时节去水边采集蒲苇棒,在冬天的暴风来临之后,打一场男孩子之间“雪雨腥风”的战争。另外,还有过年的期盼,吃肉的等待,看露天电影的兴奋,如此等等。毕飞宇以自己的经历证明了这样一个事实:简单,并不意味着单调,因为没有玩具,身边所有的一切都可以成为玩具;贫瘠,并不意味着卑微,尽管生活贫瘠,但每一天都可以过得充实饱满、兴高采烈。

正像毕飞宇所说的那样:“如果你的启蒙老师是大自然,你的一生都将幸运。”所以,尽管儿时的毕飞宇生活在一个物质贫瘠的年代,但承蒙大自然的造化,他以心灵所感受到的世态人情却并不寡淡--不仅不寡淡,反而蕴涵着一种意味深长、耐人咀嚼的况味,成为他终生取之不竭的创作源泉。

《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读后感3

我对这本书的兴趣都是从这本书的名字开始的。我这想这一定是一本以少年、儿童的眼光来看世界的一本书。

书的主人就是作者自己,作者回忆自己小时候的所见所闻,描绘了中国六、七年代的生活景象。虽然一样是童年,可他们却和我们有着很大的差异。乡村孩子是纯朴的,他们的生活永远陪伴着大自然。

他们的衣服破了就补补丁,不浪费,现在已经很少有人这样了。那个时代,还有许多木匠、锡匠这些手工艺人,利用大自然的材料,无烟生产,都渐渐地变为记忆了。

他们玩的东西是什么?玩具?不对,他们的“玩具”也是大自然。他们在大自然中寻找快乐,大自然中有他们取之不尽的玩具。如用树枝做支架的弹弓,爬树、掏鸟窝等等。作者非常爱动脑筋钻研,他的弹弓,比其他小伙伴的已经先进很多。还有就是弹子,也是大自然的产物,是用蚂蝗揉成的。

小孩的思想还是简单的。当时正值“文革”,作者的父亲是“坏人”,所以他要“爱国”才行,可他在会上讲的话,当时他根本就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多少年后,作者才明白,那是“斗争”。

童年肯定是人一生中最快乐的时候,可是那时的中国和童年已经一去不复返了,成为人们永外的记忆。

《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读后感4

在这两个星期里,我看了《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这本书。里面的许多情节我的历历在目,难以忘怀。

《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这本书讲了作者小时候的许多事。其中最有趣的,还是他在荒地上玩耍时的情景了。他以前经常给生产队放牛,虽然只是贪玩,但却常常得到别人的赞美。

他先让牛吃饱草,便又赶牛去了盐碱地上,一次次爬上牛背上,像堂吉诃德一样,疯狂地模仿着骑兵,想做一个骑兵,只不过不像堂吉诃德一样走火入魔罢了。

作者小时候的幻想的基础完全出于清贫的生活,更何况他已经算是个当时的“富二代”了,一点也不像我们一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温饱不愁。在家里,妈妈经常给我买这个,买那个,可是我却挑三拣四,一有不称心就把头一甩“不要!”有时妈妈夹菜,我还是会了一句“不要!”偶尔我才会不吭一声,直接吃下去。我们还有一点比不上他,那就是童年该有的那一种玩的童心。现在,我们许多人越来越“宅”,很少出门,也很少运动,整天坐在沙发上看电视,而不是去探索其他未知的世界,去体验生活的乐趣。

读了《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这本书,我学到了很多很多。我们也要向他一样,做一个无畏的堂吉诃德。

《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读后感5

我在翻阅《小学生阅读指南》时,看到了关于堂吉诃德的故事,对这个故事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就向妈妈要了这本书。

这本书的作者是西班牙的塞万提斯。书中的主人公堂吉诃德受了骑士小说的影响,梦想着自己当骑士。他翻出一些老铠甲,骑着一匹瘦弱的马,拿着长矛,带着一个叫桑丘的农民当侍从,就这样上路了。一路上他干了一些愚蠢可笑的事:他从地主手里救了一位贫穷的小孩,但走后那个孩子被地主打得更狠,小孩诅咒堂吉诃德和天下所有的骑士,要求以后千万别再救他;他和风车战斗、和羊群大战、把酒袋当巨人的头颅……他做出的一系列傻事伤害了自己也伤害了别人,临死前他终于醒悟了:承认是骑士小说害了他。

书中的堂吉诃德虽然做了许多傻事,但是他善良、勇敢、不怕别人嘲笑、永不退缩的精神是值得学习的。我喜欢这本书!

《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读后感6

这两个星期内,我看完了《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这本书,他讲了毕飞宇的童年故事。

毕飞宇写了一个哑巴的故事,故事中他讲述了:在毕飞宇的头上有一道疤痕,那是哑巴用菜刀造成的。毕飞宇的邻居因为没有孩子,所以去“抱”了一个,他是一个哑巴。没过多久,他的邻居生出了一个孩子——夏网存,他和毕飞宇差不多大,哑巴则比他们大好几岁,他们经常欺负哑巴,因为夏网存是养父养母的儿子,而毕飞宇是他的弟弟,有一次,哑巴忍无可忍了,拿了把菜刀,把毕飞宇砍伤了。

看了这个故事,让我觉得毕飞宇他是自作自受,他是一个哑巴,他也是你的哥哥,怎么可以欺负他呢?既然是哥哥就应该去尊重他,既然是残疾人就因该关心、爱护他,而不是欺负;哑巴也不对,就算对你不好也不应该去拿菜刀,刀是很危险的,万一把手砍断了怎么办,不应该拿锋利的武器。在生活中,我们要关心身边的残疾人,不要使用暴力,否则就是害人害己,自己要被惩罚,别人会受到伤害。

《苏北少年‘堂吉诃德’》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让我的知识又向前进了一步。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

这本书是我搜法律相关找到的,我先入为主的当做悬疑小说来看,但是看着看着,关于教育、成长、人性、偏见、勇气等等立意一一浮现,故事的精彩程度超出我的预期。

看完之后再去看开篇题记——“我想,律师也曾是孩子。”再结合当时的社会背景,我好像理解了作者用孩子视角叙事的用意,大概是让读者跟随孩子的视角回到我们最初看待事情的模样。

“这个案件根本就不该当庭审理。这个案子就像黑和白一样简单分明。”本来在孩子眼里都是非明了的事情,到了大人的世界却因为偏见让事情变得复杂。你可以讲逻辑,但是人性哪有逻辑可言?

谁是知更鸟呢?是那些不被公平对待却依然相信善良的人吧,是阿迪克斯,是怪人拉德利……每个人都有盲点,不要轻易地用偏见“杀死”他们。

“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

“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

这本书乍一看以为是个青少年读物,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它是写给我们成年人看的。作者的笔法清新、有趣,在她的笔下,“我”斯科特是一个可爱、聪明、淘气的小姑娘,有许多提不完的问题;“我”的哥哥杰姆忠厚善良,如今已成为男子汉,虽然在本书结尾时,他还不到13岁;“我”的好朋友迪儿是个小机灵鬼;还有“我”的爸爸是个善良、正义、睿智的人;还有“我”的邻居”怪人“拉德利,这个人从来不露面,但是心地却很善良;此外还有我的卡波妮,她把”我“和哥哥拉扯大;看起来老的尽打瞌睡,其实清醒无比的老法官泰勒;满口仁义礼智信的”道德家“斯蒂芬妮小姐;慈爱的莫迪小姐;无耻、无知的鲍伯·尤厄尔一家。

小说触及了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种族问题,这个问题恐怕到现在还没有获得真正的解决,此外,小说还涉及了妇女的人权问题,好像在20世纪30年代的亚拉巴马州,妇女没有投票权和选举权,如今妇女权利得到很大改善。此外,书中还有令杰姆非常困惑的事:”我们“家族的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鬼(这件事说白了就是镇上的人看不起乡里人,乡里人看不起无赖白人,无赖白人看不起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个人评分5分。

另外,《杀死一只知更鸟》的电影也很好看,1962年拍的。主演格里高利。派克(他还主演过《罗马假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他最具代表性的影片,并因此获得奥斯卡影帝。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

我很早就看过了这本书,也正因为很早,所以并没有看明白,在我看来这是一部关于黑人斗争的书,背景是在上世纪三十年代的美国,经济大萧条,白人鄙视黑人,乍一看与《汤姆叔叔的小屋》有几分神似,但我最近看了一遍电影以后,我才明白了书中的很多细节,以及这个故事到底想告诉我们什么。

故事发生的很顺理成章,把白人的过错或者说子虚乌有的罪名,冠在黑人名下,这是那个年代最常见的事了,但是律师阿迪克斯却为此愤愤不平,这个举动在当时绝对是让白人瞠目结舌的创举,为此他的孩子受到迫害,“犯人”汤姆也在狱中枪毙,我不知道这是多么扭曲的世界,我根本不能相信它的存在,一个真善的人受到了社会的报复,我不禁质疑写作的目的,但细细一品,那些黑人心中,阿迪克斯又如马丁路德金一样带给了他们光明,可阿迪克斯是白人,也许他的结局并不好。

但是那些平等,自由,善良的种子在下一代的心中悄悄绽放,正是如此,书最想告诉人们的应该是要有颗善良的心,敢有扭曲的世界较劲的勇气吧。

“你可以选择朋友,但不能选择家人。不管你是否承认,家人始终是家人。拒绝承认这点,会让你看起来很傻。”长大之后,我们都变得很多羁绊和无法与父母直面表达自己的感情,多了些误会也多了些不解,但父母也曾是个孩子,可当他们也是第一次做父母,有些爱隐忍,有些爱好胜,而这些都需要相互理解。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4

本书的书名为《杀死一只知更鸟》。知更鸟,又名反舌鸟,它是本文的一个象征。知更鸟在字面上与情节没什么联系,但在小说中具有强大的象征意义。它代表了天真无辜者。而“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故事就是一个罪恶毁灭天真无辜者的故事。我想,在小说中,知更鸟象征着很多人物吧。杰姆、汤姆鲁滨逊、迪尔、布拉德利等都是一只只无辜的“知更鸟”。

本小说的主题是多重的。其一,人性的善恶问题。在现实生活中,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当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罪恶。对待罪恶,我们不能以暴制暴,而是应学会理解、学会包容。同情与理解是化解罪恶与仇恨最好的良药。其二,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法律明明是维护人权的最好工具,但是它却没能拯救了无辜者,而且还成为制裁无辜者的罪恶工具。这是法律的悲哀,也是被统治者的悲哀。其三,儿童在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要教育他们具有同情和理解之心,具有向善之心。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这就是我读《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感想。我深深地被阿迪克斯的为人、特兄妹的天真善良、布拉德利的无辜所震撼了,所感动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5

这本书好像不是很有名,我现在还不清楚他的作者是谁。但是某天我偶然开始读了几句,就被主人公斯各特——一个八岁小女孩天真可爱的声音吸引了。

我在考虑着是否可以称这个小说为倒叙,因为文章是从介绍小女孩的哥哥杰姆为了救她而伤了手臂而开始的,而这件事一直到最后才水落石出。

整个故事大概持续了三年,这期间主要发生了两件事儿,一是不懂事的孩子们想方设法诱使怪邻居亚瑟先生出来,结果在不知不觉之中和他变成了好朋友。第二件事儿是黑人约翰的审批。本来无罪的约翰,被白人流氓诬陷强1奸,即使在斯各特爸爸的竭力辩护下仍被判为有罪。

两件事儿都对小女孩产生了重大的影响,使得她慢慢地学会分析事情,学会克制,成为一个有教养的人,懂得尊重的人。

而题目中所提到的知更鸟,很抱歉是在百度百科上看到的。

小说第一章里斯各特的保姆,一个贤惠的黑人,就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能用气1枪秒钟一只知更鸟,因为它们除了给人们唱歌外,什么坏事都不做。类似地,斯各特的爸爸也多次告诉她,无论如何都不可以欺负黑人,因为那是最不可原谅的。两句话放在一起,我们似乎就明白了,无辜可怜缺乏知识,但是却只是踏踏实实做事的黑人就是这里的知更鸟。杀死他们是最大的罪恶,因为他们无知。

这里通过一个小女孩的成长经历为我们描绘了黑人遭到白人歧视的悲惨境况,但是我们也能从中感受到一些明智的人已经意识到了黑人与白人的平等,并且开始付出努力。而在孩子们心中,黑人与白人是一样的,已经是合理的事儿,不需要任何人的审判。正如斯各特的爸爸所说,如果陪审团是由你们这些十来岁的孩子组成的话,约翰就不会死了。孩子终会长大的,长大后他们将坐在陪审团的位子,决定黑人的命运,以及这个国家的命运。

庆幸我们已经看到了他们选择的结果,那就是在美利坚合众国,无论你是什么肤色,你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

除了这些深刻的历史人权问题,我想,那些斯各特在游玩学到的为人处事的道路也值得我们细细体味。

所以这基本上可以说是本适合小孩的读物吧。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6

01、去掉那些形容词剩下的就是真实了。

终于读完了一部外国文学了,因为它的人名真的真的太难记了。开头我就读了好几遍,直到我在纸上写下了人物关系图,终于记住了他们的名字。当然《杀死一只知更鸟》故事的趣味性克服了这一缺点,读完有种意犹未尽的感觉。

02、起始。

最开始是因为在微博上看到一句话:“一个人没必要把自己懂的东西都展现出来。这不是淑女的做派——再说了,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什么人比他们懂得多。这会让他们气不打一处来。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当我顺着话找到这本书时,看见名字以为讲的是悬疑片,哈哈。

故事的背景发生在19世纪的美国梅克姆镇;一个基本隔绝于世,还有着种族歧视的小镇。从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写出了她从小律师父亲阿蒂克斯·芬奇对他的教育,以及为黑人汤姆·鲁宾逊作辩护的故事。

03、大多数人都是好人,在你终于了解他以后。

我总是无法归纳好自己的感受,可能还是因为看的书太少,最后只能总结出一些片段,一些完全无法描述出来的细枝末节的感悟。

整本书最精彩的还是当她父亲为黑人辩护时,虽然被整个小镇的人耻笑,但是所有人都很相信他,因为知道他不会因为流言蜚语而左右自己的观念,他的正直就是别人信服他的理由。

可当我看到最后官司的结局,最终居然是悲剧的结尾,在阿蒂克斯快要上诉辩护成功的时候,这位黑人在转换监狱的时候试图越狱,被白人警察们开枪打死了!

我随后站在他的角度上思考,如果是我在那个年代,想必也觉得自己的余生只能在监狱中度过了吧,与其等待所谓一个白人律师来救他,不如拼死一搏。这就是发生在美国,在美国就绕不开黑人和白人之间的种族冲突。奴隶制曾经在美国历史上存在过很长时间。镇上的人称呼黑人为“黑鬼”,几乎所有人都认为黑鬼们不是什么好人。只有阿蒂克斯教育他们并不是所有的黑人都是坏人,白人都是好人。

04、我的噩梦随着天光大亮一去不复返,一切都会好起来啦。

然而里面的人物我最喜欢的并不是这位正直的律师,而是邻居莫尔小姐,真的是内心很强大的人,认为心智正常的人都不会恃才傲物,拿得起放得下又很聪慧,过着精致的生活;每天都会精心打理着自己的杜鹃花,会为自己和周围的孩子们准备精美的下午茶,做的蛋糕美味无敌并慷慨的送给镇上的人们;偶尔又岁月静好的在走廊上晒着太阳。

而当自己的房子烧毁时,没有过多的懊恼难过,反过来安慰斯库特她终于可以盖她想要的房子,大火反而帮了她一直舍不得翻修的痛苦。

最后她和三个孩子的相处以及对最后阿蒂克斯的评价都让我越来越喜欢她。

这种心态以及处事方式都是我一直所为之追求,并努力成为的,做到每一天起来都是美好的一天,甲方虐我千百遍,我待甲方如初恋的感情。

每天都觉得能让自己健康快乐的成长到现在已经是上天给与的最大的欧气。当然锦鲤也是每天都要的转的,说不定还有溢出来的欧气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7

从斯库特记事起,就没见过邻居阿瑟·拉德利,因为他从不出门。大人们说他年少的时候和镇上的其他少年一起混迹街头,后来以扰乱治安被起诉至未成年人法庭,法官决定把这些孩子送到州里的工读学校去,但是拉德利先生却执意要带他回家,好好看管。自此,阿瑟再没出过门。镇上关于阿瑟不出门还有一个版本,阿瑟在客厅剪报纸,他父亲经过的时候,他突然把剪刀刺进他父亲的大腿,他父亲不想他被送进监狱或者精神疗养院,才决定把他关在家里。

不管是何原因,6岁的斯库特和10岁的杰姆从未见过他,他只存在于传说里。他是晦暗房子里住着的幽灵,在夜里月亮落下去的时候偷看别人的窗户;如果院子里的杜鹃花在寒流中冻僵了,是他向上面吹了气。任何镇上的小罪行都是他的功劳。黑人不会在夜里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他们家的胡桃落在地上也没人敢碰,说是吃了会死人。斯库特和杰姆如果必须从拉德利家门前经过的时候,也是飞跑过去的。

害怕阻挡不了孩子的好奇心,他们想一睹怪人的真容。所以他们去拍怪人家的门,试图给怪人送信,半夜去扒怪人家的窗户,企图引诱怪人出来。这些招数都用了,还是没有见到怪人。但是却有几件怪事发生,他们在拉德利家的树洞里发现一些小礼物;他们扒窗户逃跑时杰姆遗落的裤子也被叠好放在篱笆旁;人们匆忙救火的寒夜,快冻僵的斯库特肩上不知何时多了一条毛毯。对于斯库特和杰姆来说,虽然能感受到怪人的善意,但是他们仍然疑惑怪人的意图。

万圣节晚会结束的时候,斯库特和杰姆在一片漆黑里回家,遇到无赖尤厄尔袭击他们。有人救下了他们,并把断了一条手臂晕过去的杰姆抱回家。那是一个瘦弱苍白的普通人,灯光和别人的注视都让他局促不安,斯库特终于见到他,他就是怪人。传说中的恶魔却做了天使应该做的事情。

阿瑟·拉德利之所以奇怪,被人们喊做幽灵,并不是他做了什么坏事,只是他所习惯的不出门,不与人交往的生活方式和镇上的其他人不一样而已。我们总是不容易理解和我们不太一样的人。阿蒂克斯说除非你钻到他的皮肤里像他一样走来走去,否则你不会了解这个人。我们没看过他看的风景,没经历过他内心的挣扎,怎么理解他选择的路?可即使不理解,还是能够尊重别人的生活方式,才是最大的教养。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对所有父亲来说极好的一本书。他批判了美国社会的不公和种族矛盾,告诉人们做人的原则要遵从良知。

故事讲的是杰姆、斯考特与阿帝克斯一家人生活在美国的一个地方。那时镇上流传一个鬼话:在他们的隔壁住着一家怪人。他们的儿子布曾用菜刀捅过他的母亲。这个谣言使村民对那间房子望而生畏。大家都认为不能靠近那间房子,为了玩耍杰姆和斯考特有时会跑去布的家门口,然后再赶快跑出来。有几次杰姆在他家附近的树洞里发现了泥像、怀表、链子等东西,他认为这些是布留下的,他把这些装了起来。

后来阿帝克斯为一个黑人进行辩护,杰姆与斯考特听了这场法庭辩护后,心中大有感想。在与案子有关的一个白人对他父亲不敬时,他父亲的做法使他学到了很多,在回家的路上,杰姆和斯考特被人袭击,在千钧一发之时,布冲出来用刀刺死了坏人。

看完此书,我明白了生命的脆弱与人性的丑恶,以及那些像阿帝克斯一样的人,为平等做出奉献的人,我也明白了不能相信谣言,人之初,性本善,只有用心去接近一个人,你才能真正了解他。也向我们展示了美国社会的种族矛盾,对黑人的不公,最终也启发他的孩子和我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9

这本书虽是小说,但涵盖了许多富有深意的内容,其中包括种族问题、民主问题、教育问题等等。小说的主人公芬奇先生是一位出色的律师,为了替黑人辩护而导致他以及他的家庭受到攻击。有一次,他给他的孩子们买鸟枪的时候说,不能去杀死知更鸟,因为它们不破坏庄稼,不作任何坏事,只是用心为人类唱歌,杀死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

知更鸟与小说的情节没有多大关系,但是它代表了小说中被栽赃的黑人那一类善良、无辜的人,他们都不是坏人,只是在当时的时代环境下,他们受到其他人的排挤和伤害。芬奇先生是一位恪守原则的正义善良的律师,是他通过自己的行动来让他的两个孩子去理解成人世界的偏见和冷漠,用自己的知识和能力去反对种族歧视和社会不公正,为孩子们树立了一个正义的榜样。

小说中对民主也有一个很精辟的解释:民主就是人人权利平等,没有人享受特权。不管是黑人还是白人都应该平等,杀死知更鸟就是剥夺了这种平等,没有平等,正义也无从谈起。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0

美国的南方有这样一句俗语:“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这句话就是出自于本书。

“知更鸟从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不在玉米仓里作窝,它只唱歌给我们听。”

这本书是一本流传三十多个国家的经典文学著作。它讲的是美国大萧条背景下,恶劣的种族歧视以及对人性的摧残。有黑暗,便会有光明的存在。主人公阿迪克斯就是一个光明正义的人,他是一位普通的律师。在法庭为了帮一个无辜的黑人辩护,一个人挡住了外界所有的声音,忍受“给黑鬼帮腔”的辱骂,在那个黑人没有丝毫地位的时代,努力为黑人争夺公平的权利。

他说:“真正的勇敢就是你明明知道结果,还要坚定不移地走下去,你很少会赢,但有时也会。”最后的最后,那个黑人死了,他并没有唤醒人们的良知,自己的儿子也遭到了报复。但是他为自己的孩子做出了最伟大的榜样,让孩子也成为父亲般正直善良的人。

看完这本书,引起了我的深思。试想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有没有足够的勇气在不公平的时候挺身而出,有没有恒心坚定不移地做一件正确的事,有没有信心愿意去尝试一件困难的事。

我们可能无法做到像阿迪克斯那样伟大,但是我们可以从生活的点滴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给孕妇和老人让座,为街上辛苦的保洁阿姨递上一杯茶水。善良和正义是会传递的,我们想要的世界,是一个充满爱的世界。

我想,如果人人都奉献出一些爱心,世界上又怎会有如此多不公平的事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1

阿迪克斯作为父亲,对子女的言传身教无疑是成功的,他善良,公正,温暖,不跟随众人的想法和行为去行事,只做让自己内心无愧,敢于直视儿女眼睛的事情;心怀悲悯之心,对所有人都一视同仁,不因他人的种族,贵贱和表面上的行为去随意批判。作为一名律师,他时刻保持着自己作为律师的本心,坚守着自己的职业操守,有着自己独立且清醒的判断。他是这本小说中让我最印象深刻的人物。

杰姆,库斯特和迪尔的暑假趣事,一起做的游戏和每次都离不开的对于拉德利家怪人的兴趣,从开始的听信谣言,小孩子最容易的非黑即白开始,从对怪人拉德利的害怕,讨厌和冒险到后面怪人在树洞里给他们礼物,帮杰姆缝好裤子放在铁丝网下,在火场外面给库斯特盖了毯子和最后他救了杰姆,库斯特最后明白了阿瑟先生是个很温柔的人。没人能够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他走过他走过的路,穿着他穿过的鞋,经历过他所经历过的一切。

种族歧视,边缘化的人群,大家的异样眼光,所有我们现在认为理所应当的东西或者视之为平常的事情都是多少人,多少代人奋力争取而来的。心怀善意,给他人温暖。阿瑟先生就是个温暖的人呐...还有很多阿瑟先生,阿迪克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2

对于这本书的评分,我给出十分的满意度。理由如下: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以一个孩子的视角来描述当时的社会环境,以及当时美国南方小型社区对于黑人和白人之间种族隔离冲突,很多描述贴切和生动,生动得让人身临其境。

正因为是孩子的视角,许多非常讽刺,甚至是可怕的场面,在孩子的视角里并没有那么的残酷,她以一个正常的视角来客观评析。当时一个小型社会,对于黑人之间的不平等显现得突出深刻。

对于女主角的爸爸阿克迪斯来说,他是一个近乎完美的一个形象,他正直温和善良,甚至是我们对于孩子教育的一个榜样。而之所以如此的打动人,这是他的对于孩子的一些教导方式和对待事物的态度。书中那一场轰动的庭审过程,以及最后有鲍勃想去攻击女主角和她的哥哥,怪人的救助,人和阿迪克斯之间的对话都体现出了人的温暖,文章充满了矛盾,又充满了童真和温馨。

正如我们倡导的一样,天赋人权,人人平等,没有人能够随意剥夺他人的生命,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并不比任何人第一级。他人的权利并没有干涉到我们,对于根本就没有惹到我们的人,那么我们的侵犯是有罪的。

这本书之所以我觉得之所以能成为美国的经典,在于第一孩子阿迪克斯的一些教育,第二,客观反映黑白种族的打破之艰难,因为它是在一个小型社会里面根深蒂固的一些观念,就是黑人比白人要低一等。在世代形成的对于种族隔离的情况下,要打破这种隔离,打破这种固有的观念是多么的难,就连为黑人进行辩护,都成为家喻户晓,甚至成为辱没家族名声的一种行政这是非常可笑,以及非常讽刺的事情。

社会的种种进步都是非常艰难,因为他意味着他要打破之前所形成的固有概念,无论是现在的科技,无论是一种新兴事物,他都必然要冲破之前的一些老旧的一些观念,老旧的思想,老旧的技术才能够得到普及,得到改变,得到应用。今天我们这个世界能够贯彻男女平等,种族平等,都离不开千千万万的人们的努力和倡导者的艰辛,以及那些曾经被不平等对待的牺牲者。这本书也在告诉告诉我们在孩子教育的过程中,我们更应该所坚持的是什么?我们为人父母,更应该以自身为榜样,因为孩子是你事先看到你,再看到社会是看到我们这个社会,看到这个国家才真正的了解这个世界,形成他的世界观。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3

阿迪克斯是理想中的父亲,正直,善良,公正是他的品格,而最最让我欣赏的是他同自己孩子的相处,不是权威型父亲,而是朋友式交流。儿子杰姆绅士大方,女儿斯科特自信活泼的“淑女”。熊孩子这么多,每个家长应该认真思考一下,自己是否是熊父母。我想这本书很适合家长阅读。

这本书带给我很大的震撼,在那样的年代,阿迪克斯可以忽视他人的看法,为黑人汤姆发声,为拉德利争取生而为人的权力。偏见是常有的,只是缺少上帝视角的我们是否能透过偏见,脱掉有色眼镜对待所谓的偏见。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怪人拉德利是知更鸟,黑人汤姆也是知更鸟。已经杀死一只知更鸟了,不可再犯罪了。

拉德利面对流言蜚语这么多年,竟能在斯科特兄妹危险之际挺身而出,真的是太善良了!爱怪人拉德利!

勇敢是什么?是面对暴力时我们能挺身而出,更是当面对不公时,不做冷眼旁观者,坚持心中的善意。是拉德利,也是阿迪克斯!

心灵启迪一样的佳作!读吧,朋友们。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4

每次看完一本书之后,想写写读后感,但又觉得书中值得回味和思考的东西有很多,不知从何开始。《杀死一只知更鸟》是前几周开始看的,一开始以为是悬疑侦探类书籍,后来却发现它与种族歧视、法律等方面都有关系。

故事以兄妹两和迪儿对深居不出"怪人"拉德利的好奇开始。拉德利不出门,似乎并没有多大的理由。在我看来,他是抛弃世界的人,但是兄妹俩和迪儿屡次的试探又让他与世界有了一定的联系,后来甚至还救了哥哥拉姆。情愿孤独的人并不孤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生活方式。

与拉德利情况相反的是马耶拉,她没有朋友,受尽父亲欺辱,书中写道,“马耶拉肯定是世界上最孤独的人,她甚至比怪人拉德利还要孤独,而他已经关在家里25年了。”是的,最孤独的不是抛弃世界的人,而是被世界抛弃的人。他们感受不到爱与温暖,在那个时代背景之下,马耶拉唯一能感受到的就是黑人汤姆给她的帮助时的温暖,她渴望汲取更多,但一旦被发现了,她就毫不留情的反咬一口。没感受过多少温情的人,大概会很容易成为无心之人。我很欣赏阿蒂克斯教育孩子的方法,他认为自己并不是一个好家长,但我认为不是这样的。他让孩子们阅读,让他们从自己的视角去理解这个世界,不对他们有过多的要求,把道理讲给他们。他是一位优秀的教育家。同时,他也是一名优秀的律师。他为黑人发声,在种族歧视的大山上开出了一个口子,但终究抵不过时代的悲哀。陪审员还是不分青红皂白,肤色决定了审判的结果,"马耶拉在她开口的那一刻已经赢了",而汤姆最终没能够等来上诉的结果,死在逃狱的枪声下。但是,我们仍“不能因为我们在此之前已经失败了一百年,就认为我们没有理由去争取胜利”。阿蒂克斯迈出了一步,虽然是一小步,但总算迈出去了。

但我觉得最可惜的是,在琼说出“这就像杀死一只知更鸟的时候”,我没能理解这其中的深意。这也让我有了再次阅读的理由吧。相信我,这是一本值得再次阅读的好书。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5

听过很多很多人推荐这本书,可我总因为它这个奇怪的名字而拒绝。

《杀死一只知更鸟》讲的是两个孩子在一个小镇上的成长故事,里面有他们的朋友,她们的亲人,和她们都冒险之旅。

这本书最亮眼的地方,在于它是以八岁小女孩的角度写的,里面令人印象最深刻的角色是父亲“阿迪克斯”。

父亲是一位律师,平时喜欢看报看书,会用最简单的话语告诉孩子们这个世界上最本质的道理。比如说:

“你永远都不可能完全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站在他的鞋子上走来走去”

“每一个人的话都值得被尊重。”等等等等

这本书从头到尾,都在言语之中渗透出教养这个词的含义。教养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淑女,而是内心的善良坚强。这本书通过一点点的小事,通过一点点父亲的教诲,告诉了读者许许多多应该留意的善良的举动。

故事的结尾,这本书又教给我们,人不仅要善良,也应该保护好自己,因为这个世界上除了善良的知更鸟,还有邪恶的冠蓝鸽。

以上。受益匪浅。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6

《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以为是一本悬疑侦探类的小说呢,随着进度的深入,才发现原来是一本反映人性美丑和成长教育的小说,小说以上世纪三十年代美国经济大萧条为背景,通过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记录了美国南部小镇的点滴生活,在那里,那句亘古不变、放之四海而皆准的话正在上演——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在这个小小的城镇上,人就被分成了四类:一类是阿迪克斯一样谦逊正直的人,一类是尤厄尔一样的品质败坏的人,一类是黑汤姆一样的生活在社会最底层的黑人,还有一类就是占据大多数的叽叽喳喳喋喋不休的普通人,每一类人都有自己的显著特色,他们共同构建成了这个精彩纷呈的小世界。

本书通过几个小孩子的视角来向人们介绍了黑人小伙汤姆热心帮助白人姑娘却被诬陷最后死于监狱乱枪之下的案件,深刻揭露了当时社会的种族歧视问题对孩子心灵的影响,幸亏孩子有个正直善良博学的律师父亲,通过朋友式的教育引导,为他们建立了正确健康的人生观价值观。

知更鸟是一种漂亮优雅的益鸟,它对人类有益无害,当我看到黑汤姆死于乱枪之下后才猛然醒悟,我们可怜的黑汤姆不就是一只知更鸟吗,他是那样的谦逊有礼,那样的乐善好施,甚至是一名虔诚的基督信徒,可是很遗憾,就因为他是黑人,在这个可恶的世界中,他就得受到歧视和最不公平的待遇,最终死于非命。这就是这个世界的真实样子,纷繁复杂,让人充满疑虑,正因为此,我们每个人才更应该积极向上、正直善良、谦逊有礼,为这个乌漆嘛黑的世界涂上一抹靓丽的色彩。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7

“父亲说:你射多少蓝鸟都没有关系,但是记住,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桩罪恶。因为它们只唱歌给人听,什么坏事也不做。”

“斯库特,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阿迪克斯说的没错。有一回他告诉我,你永远也不可能真正了解一个人,除非你穿上他的鞋子走来走去,站在他的角度考虑问题。对我来说,站在拉德利家的前廊上就足够了。”

从小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发生在这个小镇上的事情,透过孩子的眼睛看透世态炎凉。

阿迪克斯,一位品格高尚的父亲,一位真正的绅士,他的教育方式给人留下深刻印象,与孩子的平等对话,言传身教地教会斯库特和杰姆什么是尊重,什么是真正的爱。坚持自己的价值观,为了心中的正义与社会的旧观念抗衡,如他所说,哪怕是一小步,也算是在进步。

怪人拉德利,传闻杀死了自己的父亲,没有一个小孩敢靠近他的院子,可是怪人拉德利会为邻居的孩子准备小礼物,在斯库特和杰姆遭遇危险时挺身而出,善良的拉德利是无辜的受害者,被小镇居民口头伤害。

黑人汤姆,一位热心且绅士的黑人,却被一位白人女子告白不成反遭诬陷,最终在牢里被枪杀,他是无辜的知更鸟,在法庭旁观席上只有孩子们会为他遭受到的不公哭泣。

老尤厄尔,诬告汤姆,报复替汤姆辩护的律师,最终误伤自己。如何看待老尤厄尔的一生,阿迪克斯这样解释:“首先他们都是人,有他们生活的环境和盲点,你无法改变他们,但必须承认他们的存在,理解他们的行径”。我们理解恶人不是为了宽恕,而是学会悲悯,放下仇视。

还有很多个活灵活现有血有肉有灵魂的人物,他们的家庭观念,观点,价值观在不断碰撞、交织、较量,组成了社会。

在这个小镇上有偏见,有傲慢,有伤害,也有爱。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8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女作家哈珀·李的代表作,因为这学期我们学习的是外国文学史,这本书的书名就一直存在我的必读书目里,在图书馆偶然发现它时,我阅读的兴趣极强。当时刚看完这本书,我对阿蒂克斯的敬佩之情甚于故事的情节,以至于完全未意识到书中种族歧视的抨击。

在网上找书评的时候,看到一句话:“愿你克服偏见,愿你一往无前。”顿时让我豁然开窍,是的,不论是小女主人公对怪人亚瑟的偏见,还是镇上的人们对黑人的偏见,都是深刻而毫无原由的,看清这一切的只有阿蒂克斯。

阿蒂克斯是小镇上一位受人尊敬的白人律师,性格温良的他,虽一身才华,在孩子面前却只做一位普通的父亲,谦逊,温和。他独自一人把两个孩子杰姆和斯库特抚养长大,言传身教。在孩子们任性地打扰不愿出门的亚瑟时,阿蒂克斯第一次严厉的指责他们不要去干预别人的生活;在孩子们因他为黑人辩论,被周围的人嘲笑欺负时,他说:不要去理他们,不要去揍他们,挺起你们的头颅,远离他们。

阿蒂克斯说:“我希望,我祷告,能让我带着杰姆和斯库特顺利渡过难关,最重要的是,能别让他们染上梅科姆(城市)的通病。为什么原本通情达理的人,一遇到黑人有关的事就会完全丧失理智?这种现象我永远无法假装理解。”

不论镇上的人们再怎么反对阿蒂克斯,他也从未害怕,为了保护被告的黑人小伙子,在深夜里他被人拿枪指着头,也未曾退缩。最令这个勇敢的父亲害怕的是,孩子们带着偏见的眼光去看待世界,只分得清别人的肤色而不是心灵。在梅科姆,即使是懒惰虚伪的白人,也比勤劳质朴的黑人高贵,这是阿蒂克斯无法理解的。

在一次谈起打鸟时,他一再嘱咐孩子不要去伤害知更鸟,因为它们只为人类歌唱,从来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这是一位智慧而又成熟的父亲,阿蒂克斯的形象让我想起了英国的绅士,而单纯的用绅士来形容,总觉得不够。

最贴切的属余秋雨先生说的那句:“成熟是一种明亮而不刺眼的光辉,一种圆润而不腻耳的音响,一种不再需要对别人察言观色的从容,一种终于停止向周围人申诉求告的大气,一种不理会哄闹的微笑,一种洗刷了偏激的淡漠,一种无须伸张的厚实,一种并不陡峭的高度。”阿蒂克斯就是这么一位成熟的父亲,《杀死一只知更鸟》这本书,在我心中的定义应该更像一本家教书,因为,阿蒂克斯就是父亲最好的样子。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19

我是无意中因为《罗马假日》这部电影认识了好莱坞明星格里高利·派克,然后因为他,发现了《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电影。当时由于剧荒,才点开这部名字并不吸引我的电影。看完之后,我立马被这部电影圈粉了,其原因有三:里面有一位睿智又充满教育智慧的爸爸、用儿童的纯真视角讲述了一个复杂真挚的故事、引人深思的主题思想和令人身临其境的场面。因此,我在阅读这部小说时,边读文字边对照电影场景,真是别有风味,其乐无穷。

我记得看过一部电影,胡军饰演的项羽跪在秦二世的仪仗队旁暗暗发誓:大丈夫当如此。这跟我看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感受到的震撼是一样的,不过,我暗暗发的誓是:做父母当如此!

小说比电影更详细,因此我就通过小说中的细节来说明主人公“阿迪克斯”是怎样的睿智。他的两个孩子可以不喊他爸爸,而是直呼其名“阿迪克斯”。小说的背景是美国经济大萧条时期,在那时孩子对父母直呼其名绝对是离经叛道的行为。在小镇居民眼中这位律师父亲在教育孩子方面比这离经叛道的行为还有很多——允许女儿满大街疯跑、允许女儿不穿裙子、允许孩子不刻板地遵守各种礼仪、认真倾听孩子的心声、耐心解答孩子的疑问、能用威胁解决的从不动手打孩子……最让人感动的是阿迪克斯总是把“我一直努力让自己活得堂堂正正,才能够直视孩子的目光”“如果我不站出来,你觉得我还能面对自己的孩子吗”这样的话放在嘴边,时刻用父亲的身份约束自己的言行,努力通过自己的正义行为来赢得孩子的信任。因此在黑人永远有罪的法庭上,阿迪克斯挺身而出为无辜的黑人汤姆·鲁滨逊辩护;也因此阿迪克斯平静地擦掉了罪魁祸首白人鲍勃·尤厄尔吐在脸上的报复性的口水,他要用自己的行动来教育孩子什么叫“穿上对方的鞋考虑问题”——虽然鲍勃·尤厄尔罪无可赦,但是阿迪克斯的辩护确实当众揭发了其罪行,导致其少的可怜的一点儿名誉也一扫而光,站在对方的角度看,确实值得愤怒报复。

读小说时你会发现作者是以一个八九岁的儿童的视角来讲述故事的。20世纪初的美国,白人对黑人的歧视态度坚不可摧,在这样的背景下,一位白人律师为无辜的黑人辩护,这个故事中的婉转隐幽并不是一个八九岁儿童所能理解的。这个复杂的故事却被作者恰到好处的用一个纯真的儿童视角展现出来了,其中的精彩绝伦只有你自己亲自阅读才能发现。

无论是电影还是小说都营造出一个身临其境的氛围感,也让人陷入沉思,久久不能平静。小说中对小镇环境的细致勾勒和对人物外貌的传神描摹都自然而然地把读者带回到20世纪初的梅科姆镇。而小说的主题思想——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真的有让人沉思的力量。

小说的结构也独具匠心,可以用“首尾呼应”来形容——小说以“刺探怪人拉德利”开篇,又以“怪人拉德利救人”结束全篇。

最后用文中的一段话结尾:

“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歌唱。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0

《杀死一只知更鸟》在我的书架上待了很久了,但一直没有来得及开始读,翻开的契机在于看了《令人心动的offer》这部综艺,李浩源的妈妈用这本书作为例子告诫他,身为律师应平衡好情和法的关系。美剧《良医》主人公肖恩也在剧中朗读过这本书的结局,进一步促使我读完它。

说实话,跟想象中有不同(刚开始以为是哲学性质的),不过令人惊喜的是,故事性的情节以及孩子视角的叙述没有让这本书枯涩难懂,利用碎片化时间读完,总计也就十多个小时(看书比较慢)。书中有很多经典语录,折射出来的道理也显而易懂,不评价文笔和行文结构,只谈谈学会的那些受用的道理。

书中有这样一句话:“没有必要把你懂的所有东西都说出来。人们不喜欢他们身边有人比他们懂得更多。那会让他们很恼火。你说得再正确,也改变不了这些人。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就使用他们的语言。”感触很深,因为我很喜欢把自己的观念强加于人,看到别人一些“不对”的行为时,就会从内心深处不认可,从而想尽办法提醒或者直接明了地指出来。而未可知的是,那是他生活这么多年所形成的,甚至已经根深蒂固的观念,他并不一定觉得有什么不对;另一方面,我没有经历过同样的人生,没有任意评价的资格。所以大多数时候,遇到不一样的观点,不必强求,只需坚守对的自己(当整个世界说你是错的时候,你仍需有自己的标准)。

内而自省,外而不断学习吸收新的知识。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1

这本书中讲了几组家庭,每组家庭的教育方法不同,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个家庭,主人叫阿迪克斯,他是名律师,他教育孩子有自己的心得。他不会像别的家庭一样只会一味的怪罪自己的孩子,而是耐心给他的孩子讲一个故事,让他们自己知道他们的错误。但在离阿迪克斯几条街的地方住着一户名叫拉德利的人家却是个怪人,因为他的儿子从来不出家门,与世隔绝,没有人愿意接近他们家,害怕怪人会把他们“吃掉”。

在这两个家庭中,我更赞成阿迪克斯的教育方法,这样可以让孩子了解到他们所犯的错误,自己明白并改正错误。同时也能让孩子找到更多的朋友,可以更加开心地在社会中生活,让他们变得更加成熟。

但是拉德利教育孩子的方法也有优点:把孩子关在家里可以让他们远离危险,更加安全地生活。但是这样却让他们越来越远离社会,从而使他们对这个世界感到陌生。

所以,我们要对孩子有一定的保护,但不能像拉德利一样把孩子关在家里,什么都不让孩子接触,要像阿迪克斯一样,让孩子们自己去思考事情的好坏以及后果。同时要对孩子有一定的鼓励,使他们变成一个愿意乐于助人的好孩子。在孩子们犯错误的时候,我们要耐心地去教育孩子,帮助他们认识错误,改正错误。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2

在是美国有这样一种罪过就是,“如果你杀死了一只知更鸟就意味着触碰了法律 而本书也是围绕知更鸟发展的。

本书有很明显的种族岐视,但阿克蒂斯却愿意,在被所有人唾弃一生的时候去帮助一位因为被污蔑的黑人打官。阿克事斯有两个孩子一个是杰姆另一个是斯库特,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幕是斯库特的学校同学都叫黑人为黑鬼他们明知道这是一种贱称却还这么叫,当阿蒂克斯得知了的女儿叫黑人为“黑鬼”时。他以真但却温来地让斯库特要再这么叫了。是啊,不管是什么种族的人都有自尊心,你叫别人贱称又何常不是把自己那唯一一丝的良心抹灭了呢?

我觉得本书不仅能突出种族歧视更有教育思想。比如,尤厄尔家族的人天生好强不接受任何人的半点施舍,他们没有钱只能用一些坚果或木头抵钱。还有迪儿。每到暑假就会来。一来就是两个月,他父母视他为空气不闻不同赶连迪儿在不在家都不知道。迪儿从小缺乏父母的爱也只有阿莽克,杰姆和斯库特关心的他。

当我看完这本书让我深刻感觉到了那时残忍而又沉重不堪、受人践踏的时代还有那悲惨的家庭和那可怕的家庭教育。如果让我出生在那个年代我会选择阿蒂克斯家,因为他不仅是个律师可以教会我如何做人,他已是一位对所有人一视同人、慈祥和蔼的一位好父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3

《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美国作家哈珀·李的作品,书里主要讲述的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叙事的“我”,即斯库特,是一个天真的小女孩。而书中最令我感到惊奇的是人们的种族歧视观念

对黑人的敌视与鄙夷已经深深扎入大多数梅科姆镇的居民心中。在本书第九章中,“主角”斯库特就因为父亲替黑人辩护而受到一个名叫塞西尔的男孩的羞辱。

那个黑人名叫汤姆,只因为好心帮助马耶拉小姐,却被马耶拉和其父亲诬告。事实上,当阿蒂克斯决定为汤姆辩护时,其实是需要很大的勇气的。他甚至一开始就知道他不可能赢得这场官司,只因为被告是黑人。而在证据明显不足,是非真相十分明了的案件。就因为汤姆是黑人,就被人们刻意地颠倒黑白。牧师曾向杰姆说过这样一段话:“杰姆先生,你也不要太自信,我还从没见过任何陪审团会在裁决时让黑人赢了白人。”。从这句话可以看出,对黑人深深的歧视已经在美国根深蒂固了。

“我”的哥哥杰姆曾说过这样的一段话:世界上有四种人:一种是我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像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像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我们这种人不喜欢坎宁安家的人,坎宁安家的人不喜欢尤厄尔家的人,尤厄尔家的人又鄙视黑人。,这种情况好像在我们周围也很寻常,城市的看不起农村的,有钱的看不起没钱的。书中这种种问题发人深省,我们同在一个地球上生活,谁比谁更优越呢?我们之所以比某些人显得优越,是因为我们一生下来环境就不相同,如果我们生在非洲大地,恐怕还吃不饱肚子吧!这本书让我们看到,有许多连小孩子和疯子都懂得的道理,为什么大人们却不懂呢?因为他们带着仇恨与偏见。

这样的情况让我想到了元朝时期的四等人制。在“四等人制”下,不同的阶层所受到的待遇差别极大。例如在法律上,同样的罪过,蒙古人所受到的刑罚比汉人要轻得多。对于个人拥有武器,蒙古人和色目人没有限制,但汉人和南人则绝对不允许。从人口比例上来说,是非常不公平的。

当今的社会,又何尝不是这样?不仅有种族歧视,还有经济歧视,社会地位歧视,学历歧视……我认为《哈利·波特》中的一句话可以给我们启发:一个人的出身并不重要,重要的是他成长为一个什么样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4

记住一点,杀死一只知更鸟便是犯罪!知更鸟只是哼唱美妙的音乐供人们欣赏,什么坏事也不做。它们不吃人家院子里种的花果蔬菜,也不在谷仓里筑巢做窝,只是为我们尽情地唱歌。所以说杀死一只知更鸟是犯罪。

尽管书名叫做《杀死一只知更鸟》,但是作者在书中对杀死知更鸟的故事只用了一点笔墨,就是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给孩子讲述了自己因童年射杀了一只知更鸟,从而使他总有一种负罪感的故事。但是该书之所以成功,绝不是这么简单,而更多的是,知更鸟的象征意义——书中的“怪人”拉德利和黑人汤姆。他们始终生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与世无争,人畜无害,用自己勤劳的双手创造自己想要的生活,用自己坚强的意志获得自己精神上的满足。可就是这样无辜的两个人,一个被四起的谣言无休止的中伤,一个被莫须有的诬告夺走了年轻的生命。

当阿蒂克斯杀死一只鸟的时候都会自责内疚,不知道当那些村民知道中伤拉德利的时候会怎么想,不知道当那些白人陪审团知道汤姆死亡的时候又会怎么想。人们通常看到的是他们想看的,听到的也是他们想听的。你使用的语言再标准,也改变不了他们。除非他们自己想学,否则一点儿办法也没有。你要么闭上嘴巴,要么跟他们说一样的话。

他们知道,他们肯定知道。知道被莫须有的罪名压死的汤姆是冤枉的,无辜的,可怜的。但是他们依然没有丝毫改变,因为他们已经变得麻木、冷酷、虚伪,因为他们为了自己的生活不惜践踏别人的生命,因为他们始终在自欺欺人,用自以为是的幻想为自己缔造一所乌托邦,这就是我们所说的“活在梦里”。

说来实在讽刺,在世界上被称为最民主的国家——美国,却有着世界上最严重的种族歧视,直到现在,仍然普遍存在,因为枪杀黑人的报道时有发生。这或许不是作者愿意看到的,更不是大多数生活在美国的黑人愿意看到的,但却是一些白人或者大多数白人希望的,要不然,种族歧视也不会在美国社会存在这么长时间。

他们也知道拉德利并没有他们口中说的那么邪恶,那么可怕,那么神秘。但是他们坚持用自己肮脏的内心来看待这个纯洁善良的人,用偏见来替代真相,他们甚至都不愿意去尝试,或者说不敢去尝试,尝试了解一下自己的邻居。所幸,阿蒂克斯知道,所幸,孩子最后也知道。而当纯洁善良的孩子知道了真相之后,就有了希望,有了无限的可能,因为孩子就是希望。

这或许就是作者以孩子的视角写作的原因之一,以6岁的斯库特的角度来叙述发生在周围的事情,这种方法混合了儿童与成人的观察所隐藏的复杂情况下的简单动机和复杂传统。孩子是天真纯洁的,她始终相信作为人的善良和温暖,但同时也正是孩子,才能最直观的体会到作为人的黑暗与邪恶。也许作者是希望,从一代代的孩子开始,当他们在成长的道路上始终保持正直,坚持自我,勇于表达,成长为一个像阿蒂克斯这样的人之后,对社会的种种不公提出质疑和反对,一点一点的改善这个顽固的社会。

唯一一件不会遵从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是人的良心。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说:孩子,这世界上有很多丑恶的事情。我希望我能让这些丑恶都远离你。但那是不可能的。是啊,似乎这个世界的存在,就意味着有丑恶。不光是美国,不光是以前,但是我们无法驱散所有的丑恶,更多我们能做的,是做好自己,保持自身的纯良。有句话说:我们活着不是为了改变世界,而是不被世界所改变。

当阿蒂克斯义无反顾,竭尽全力的为黑人汤姆辩护的时候,他是值得尊敬的。作为一名律师,他为了正义,坚持职业操守;作为一位父亲,他为了孩子,努力言传身教;作为一个人类,他为了良心,一直堂堂正正。

我想让你见识一下什么是真正的勇敢,而不是错误地认为一个人手里拿把枪就是勇敢。勇敢就是,在你还没开始的时候就知道自己注定会输,但依然义无反顾地去做,并且不管发生什么都坚持到底。一个人很少能赢,但也总会有赢的时候。

主人公的父亲阿蒂克斯:如果我默许这种事情发生,坦率地说,我从此以后再也无法坦然面对他的眼睛,如果是这样的话,我就知道自己已经永远失去了他。我不想失去他和斯库特,因为他们是我的一切。

这就是阿蒂克斯的魅力所在,或许这也是西方教育和我们现在教育最大的不同,言传身教,无愧于心。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5

这本书是海外著名作家哈珀·李所著,整本书透露了他的苦恼与希望。

首先,文章一开始就透露了本书的重要人物迪尔、斯库特、杰克、阿迪克斯这四个人,前部分主要介绍了迪克斯、斯库特与杰克之间的打打闹闹,十分愉悦,这似乎也描写着作者童年的快乐与对这种快乐的回忆与向往。而后面却写了阿迪克斯为了帮黑人打赢官司,被全村人侮辱,说成是“同情黑鬼的人”。斯库特每每听到这句话都十分气愤,想“教训”一下说这些话的那些人,但因为阿迪克斯嘱咐过,不要因为此事而伤人,斯库特才肯罢休。这个故事描写了“黑鬼”是社会最底层的人,写出了当时的社会分级制与歧视有色人种的观点。同情社会底层的人也会挨骂,被列为可恶的人。然后就是莫迪小姐家着火的这件事,莫笛小姐不仅不伤心,反而非常高兴,为他的杜鹃花儿高兴。这说明人的一生会有许多坎坷与挫折,要以乐观,积极向上的态度去面对。

第四件事便是最后一件事,杰克与斯库特参加完演出之后,追着一个小伙伴玩,追着追着,那个小伙伴突然不见了,反而传来一阵脚步声,两人心中一震,大喊“快跑”但是后面那个人使劲一拽拉倒了斯库特,杰克立马与那个人争斗了起来,突然杰克发出一声惨叫,之后便没有任何声音了,“杰克?”斯科特小心地问道,没有人回答,这时他突然发现,树底下竟然有四个人,多出来的那个人是怪人拉德利,他们被袭击了!凶手是阿迪克斯的老仇人,杰克的手骨折了,这件事说明了人分好坏,不要招惹恶人,遇到事情不慌张,应该懂得一些急救知识。

我向所有人推荐这本书,这本书丰富多彩,他描写了当时社会的残酷,值得大家观看。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6

在我看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本值得所有人阅读的好书,而且越早读到越好。读罢此书,或多或少都会有收获,可能是关于家庭教育,可能是关于如何理解他人、与人相处,可能是关于怎样面对偏见与不公。两年前听完《杀死一只知更鸟》,更多的感触在教育。而前几天重读后,印象最深的则是三个孩子的眼泪。同为眼泪,所代表的情绪却不尽相同。

在阿迪克斯为汤姆辩护的庭审现场,迪儿哭了起来,刚开始只是静静地哭,之后抽泣声越来越大,被斯库特带了出去,遇到了雷蒙德先生。他为什么哭呢?我们可以从他与斯库特、雷蒙德的对话中得到答案。迪儿说,“斯库特,这些我都懂。是他说话的样子让我恶心,恶心透了”“我才不管呢。那样不对,不应该那样对待他们。谁都没有权利那样对人说话——真让我恶心”,雷蒙德说,“他的本性还没有被破坏。等他再长大些,就不会觉得恶心,不会再为此哭泣了”“为了人给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这样做时甚至想都不想。为了白人给黑人带来的苦难而哭泣,他们甚至都不愿停下来想一想其实他们也是人”。

迪儿哭的原因就是因吉尔默先生对汤姆的态度而感到恶心,包括一直叫他“小子”、冷笑等等。在孩子眼里,没有白人和黑人的区别,眼前的人都是人,没有人可以那样对另一个人,给他人带来苦难。如果没有环境的影响或社会的规训,小孩子应该永远不会认为黑人比白人低一等而歧视一部分群体或作为被歧视的群体生活。本性不被破坏就是还葆有童心,有对人的一视同仁以及对道德的朴素感知。

“这回轮到杰姆哭了。”判决宣布前,杰姆踌躇满志地说,“不过也别担心,我们已经赢了”“就凭我们听到的这些,什么样的陪审团会判定有罪呢”。可泰特法官宣读的结果却给了杰姆重重一击,让他的脸上布满了愤怒的泪水。“这不公平。”“阿迪克斯,这不公平。”“他们怎么能这么做?他们怎么能这样?”

杰姆哭是因为他觉得这不公平。在孩子眼里,汤姆就是无罪的,不应该得到这样的结果。他不明白这是为什么。阿迪克斯说,“我不知道,可是他们做了。他们以前做过,今天又做了,他们将来还会做,当他们这样做的时候……好像只有孩子在哭泣。”只有孩子在哭泣,孩子以眼泪抗议不公,孩子不会像一些大人那样对系统性的歧视熟视无睹,不会因为种族歧视长期存在就习以为常。他们对公平与正义有不掺杂其他因素的直观感受与理性思考。不公平就是不公平。审视自己,面对不公的存在,可曾掉泪、可曾不满、可曾抗争,还是小时候的那颗童心早已被蒙上厚厚的灰尘。

在亚历山德拉姑姑拒绝斯库特与沃尔特一起玩,还骂他是垃圾时,斯库特也开始了愤怒的抽泣。斯库特说,“我不在乎,杰姆,因为她骂沃尔特是垃圾,我才忍不住的,不是因为她说我让阿迪克斯头疼。”在这一段情节中,斯库特哭泣的原因就是因为她认为“世界上只有一种人,就是人”,她不接受姑姑对坎宁安家人的诋毁。而杰姆说,“我像你这么大时,也是这么想的。”长大到底意味着什么?是不再愤怒吗?不再哭泣吗?那我宁愿永远不要长大。

“你好,怪人。”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斯库特面前邻居阿瑟的形象被她突然涌出的眼泪弄模糊了。她凝视着站在房间角落的阿瑟先生,看到他紧张的神情消失后露出的羞怯的微笑,眼泪夺眶而出。斯库特为什么哭?书中并无明确答案。或许是因为终于见到了“怪人”,但他并不是想象中可怕的怪物,而是一个会紧张、会羞怯的人,还救了她和杰姆。也许斯库特还想到了阿瑟先生为杰姆缝的裤子,为她自己披上的毛毯,放在树洞里的礼物……这里的眼泪是孩子真挚情感的流露,是对温暖而善良的邻居的喜欢与感动。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7

《杀死一只知更鸟》的主视角是一个七八岁的小女孩儿,所以显然,作者不能在这样的小说中发表任何长篇大论,这是能让我花五个晚上连续把它读完的主要原因。这个小说中发生的事情,如果不是以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看,换成另外任何一个成年人的视角,都会显得更加跌宕起伏,扣人心弦。但是经过斯库特的眼睛,所有的事情都被淡化了,甚至让我们初初看起来,还觉得这部小说写得相当温柔可爱哩。比如怪人拉德利,开始我还以为,这是一个有特异功能的奇人哩。

作者为什么要用斯库特这样一个小女孩的视角来写这篇文章?也许是因为现实太丑陋了,太血淋淋了吧,不用小女孩儿调皮可爱的视角,实在写不下去。小说中的故事发生在上个世纪30年代,这实在是太遥远了,而且发生在美国这样一个遥远的国家,说实话,书里面的背景涉及到的很多细节我是看不太懂的,比如说怪人拉德利,我就始终没有搞明白他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但这并不妨碍我看懂这部小说。

这部小说表达的主题是偏见以及偏见造成的巨大伤害。书中的偏见到处都是,最大的偏见,就是当时美国白人对黑人的偏见。还有无数的偏见,比如小女孩斯库特和她的哥哥杰姆,对怪人拉德利,就充满了偏见,虽然,这是一种带着可爱色彩的好奇,但是无疑,他们心目中的怪人拉德利和真实的阿瑟·拉德利先生,完全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黑人汤姆在无罪的情况下,最终仍被陪审团判为有罪。陪审团有12个人,那么陪审团的人真的是在认为汤姆无罪的情况下,而给出了有罪的判断吗?我觉得不是,至少大多数人应该不是,而是他们从心底认为,汤姆就是有罪。这才叫做偏见。没有人会认为自己是错的,人们总认为自己是对的。

偏见总会被纠正的,因为肯定不符合真实的状况。但是无论如何被纠正,最后是否能有完全符合真实的正见,这却很难说,特别是对一些相对个人而言比较庞大的事物。就好像一个人,永远也不可能具有对于地球的非常完整清晰的认知,各人所知的地球都是偏见。

在这个偏见不断被修正的过程当中,总会出现像汤姆一样的悲剧,也会出现像阿迪克斯一样的勇士。

人们也许以为偏见很少见,是错误,是很可恨的事情,但是其实在生活中偏见是非常常见的。近几年我就接触了至少三种事物,不同的人对它们的看法简直大相径庭。一种是直销,一种是保健品,还有就是中医。如果要排中国民间人们争议最大的事物,不管怎么排,这三样肯定名列前茅。你会发现一件事情再简单,只要涉及到的人多了,总会有各种不同的看法。所以老子才在《道德经》里说,天下都说善的,那个事情肯定不是真善,换句话我们也可以说,一件事情如果是真善,那肯定不会人人都说是好的。

在这三样事物中存在非常多的偏见,而真实的这三样东西到底是什么?极少有人真正清楚,也极少有人愿意去弄清楚。因为怀着偏见的人,绝不会认为他们的看法是错误的。他们的看法也是从他们自己的亲身经历中来的。比如说,身边有人因此亏了钱,甚至送了命。所以站在他们的角度,他们的看法并没有什么问题。这也促使我反思,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我们个人对某样事物的看法,真的不要太绝对。特别是一个非常庞大的涉及到许多人的东西,可以说每个人都不可能真正知道它到底是什么,因此我们对于比个人要庞大得多的东西,最好永远怀着敬畏之心。

所以偏见并不可怕,真正可怕的是失去敬畏之心的自以为是。

中国古人有句话叫人以类聚,物以群分。杰姆,一个小男孩,他说,他想了很多,终于想明白了世界上有4种人。一种是像他们和邻居那样的普通人,一种是坎宁安家那样生活在林子里的人,一种是尤厄尔家那样生活在垃圾场的人,还有一种是黑人。当然这样的分类法非常孩子气,全凭感觉,没有什么逻辑。但是确实说清楚了我们每一个人的处境。我们每一个人都是某一类人当中的一个,我们每一个人都被局限在一个范围之内,因此其实我们每一个人的看法都全是偏见,这种偏见来自于分别之心,我们很清楚,其他人和我们有什么不同。有的人因此沾沾自喜,有的人因此痛不欲生,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就是这种分别心造成了非常多的问题,或者可以说,我们在人类社会中所碰到的一切最糟糕的问题,都是这种分别心造成的。但是为什么会造成这些分别?我们也像杰姆一样糊里糊涂,或许这就是人的.本能吧。所以《道德经》和许多的传统经典,都在反反复复的讲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克服这种分别之心,才能做到真正的平等。

那么普通人要如何克服这种分别之心?其实有很简单的一招,《尚书》上说,“敬胜百邪”。曾国藩一生总结自己唯守“敬恒”二字。据说曾公资质颇不怎么样,年轻的时候有一晚挑灯夜读,来了一个小偷,想进他屋里偷东西。曾公翻来覆去读同一篇文章试图背下来,最后小偷都背下来了,他还在读。小偷忍耐不住,狠狠地讽刺了曾公一顿,愤愤而去。

就是这样的资质,因为一生谨守“敬恒”二字,做出了旷世的功绩,连毛主席都说,吾于近人独服曾文正公。小偷比他聪明,现在聪明的人更是到处都是,但是有几个能持守敬恒之心?太多的自以为是、画地自牢,不管是主动还是被动,把自己局限于某一个圈子当中。这本来倒也没有什么,但可怕的是,许多人都像小偷一样,毫无自觉,甚至还觉得自己比曾文正公都高明,这也还是没有什么,真正祸害的其实还是自己。但如果再加上心肠恶毒,又处在一个比较有权威的位置上(比如怪人拉德利的父亲之于儿子),那造成的恶果真叫人难以释怀啊!

高处有险,低处有道。《道德经》通篇都在讲真正的道在于放低自己,把自己的位置尽量的放低。对其他人,对万事万物,保持尊敬的心态,这才是真正的得道高人啊。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8

本书以女孩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发生在她童年时期的一些事情。小说以教育为主题,通过父亲阿蒂克斯的教导,女孩慢慢理解了正义与勇敢,同时也逐渐看清了社会的现实。

来说“正义”。所谓正义,是指善恶之间的较量,是要求人们遵循人性中最纯洁善良的部分。而所谓偏见,则是人性中的邪恶部分。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固执地为“黑鬼”打官司,为的就是尽其所能的去消灭人们心中的偏见。他代表正义,因为他相信种族不是一个人的道德评判标准,他相信法律应该对所有人公平。尽管最后他失败了,并且他的孩子们也因此受到了很多不公的待遇。书中阿蒂克斯对人人平等努力追求的理解,让我怀疑,人生来就是不平等的。有些人多年的努力或许比不过某些天才的灵光一闪,有些人异于常人,但有些人需要通过很长时间的努力才能做到像普通人一样的水平。当时,有一种方式却可以让人们保持公平,那就是法律。我感受到了法律的重要,人与人之间本来就是不平等的,但法律的存在使得人与人之间平等对待,没有所谓的特殊存在,法律才是真正正义与公平共存的存在。

再来说“勇气”,儒家有句话说“知耻而后勇”。这句话中出现的“勇”,并不是我们通常理解“勇气”的“勇”。所谓勇气,便是伸张正义,维护法纪,勇气更多是以表现的形式体现的。小说中女孩的父亲阿蒂克斯便是如此教导她的。但是儒家话语中的“勇”的含义是审视自己,承认不足,这表现的是一种度量。如果说伸张正义是对外的表现,那么审视自己便是对自我的反思。后者是前者一种升华般的表现。因为有时候承认自己的不足,比去表现自己的优点更加需要勇气。最后阿蒂克斯也能够承认自己,也算是真的将“勇气”的内涵全部诠释了出来。无论是对小女孩还是对作为读者的我们,都是一次十分有价值的教育。

在这本小说中,除了看到如何育人之外,更多的是让我对中西方价值观的异同有了对比。相同之处,便是个人修养,中西方都具有相同的普世价值观,只是叙述有所不同罢了。不同之处,便在人与社会的层次上。或许读书本身就可能会因为社会性质的差异产生常识性的理解不同,但是读书不是去和别人比不同的,而是通过读书去学习书中你值得提炼的事物。无论是读书还是教育,都应如此。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29

我们从小看到、听到的故事里,盖世英雄都是身穿铠甲战衣,有着和普通人不一样的行为举止或卓绝才能,一看就是那种不平凡的人。而《杀死一只知更鸟》里的父亲阿迪克斯出场过半都是平平无奇,就连女儿斯库特都感叹父亲很老、什么也做不了。然而这样一个曾让女儿感到羞愧的父亲,随着故事的进展,却慢慢呈现出了他的不平凡。

首先,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甘于平凡。

一个镇上曾经最棒的棋手、一个县里曾经的神枪手,从来不提及自己的“当年勇”,除非时事需要他站出来,用此才能为大家排忧解难。

他也从来不要求儿女达到某种所谓的优秀,更不主张张扬自己的“英雄事迹”。

“不尚贤”大抵就是这个样子吧。所以儿子杰姆说,阿迪克斯是个绅士。

其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的克制。

阿迪克斯是一个有所为有所不为的人。他为了守护无辜的黑人汤姆,只身犯险;即使拥有卓绝的射击才能,却不拿枪。一张报纸一个灯泡就是他伸张正义的武器。

“兵者,不祥之器,非君子之器”,不示于人。

他也把这种品质传递给了自己的子女:所以天不怕地不怕的女儿斯库特在被同学辱骂其父时没有大打出手,而是选择了克制。这也让我想起电影《绿皮书》里,男主要殴打歧视黑人的服务员时,黑人博士对他淡淡地说:“Stop,Tony.Its all right.”Tony和斯库特一样,经过一番内心的争斗,选择了放下拳头。

这一刻宛如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里派迎着暴风雨站在船头,老虎却只能被本能驱动躲进船尾的那一刻。这一刻,人和动物的分水岭清晰彰显,这一刻,斯库特和Tony都在自己的人生旅程上迈进了一步。所以,小小的斯库特她确实值得为自己感到自豪。

再次,他的不平凡在于他在黑夜中守护光明。

正如阿迪克斯反复提到的,他做事情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要无惧直视孩子们的眼睛,哪怕反对的舆论声像不知道有没有尽头的黑夜。

或许现实就是“知我者希,则我者贵”吧,而阿迪克斯做到了“人不知而不愠”。

这也像电影《蝙蝠侠:黑暗骑士》里那种在舆论和各种强大阻力的黑暗中坚守自己内心信念的孤独与不易。这是一种来自英雄的悲凉,这种悲凉又成就了这样的英雄。

他在黑暗中守护光明,他定是不平凡的人。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0

前天看完了《杀死一只知更鸟》,书中对“杀死一只知更鸟”的解释是:它们只是尽情为人类唱歌,从不破坏我们的花园,从不在谷仓筑巢,从不做危害人类的事情。所以杀死一只知更鸟是一件罪恶的事。在我眼里,书里有两只“知更鸟”:“怪人邻居”阿瑟·拉德利和汤姆。

阿瑟因为小时候犯错而被父亲粗暴囚禁,失去本该属于他的人生。他一直被囚禁,久而久之他成为了镇里的“恐怖故事”,被歪曲成各种恐怖形象。但真正的他只是一个会通过树洞偷偷送孩子礼物,怕孩子受到惩罚而给孩子缝好裤子挂在栅栏上,火灾时悄悄给发抖的孩子披上毯子,在孩子们被尤厄尔追杀时出手相救的小心翼翼的避世之人。

汤姆是一个无辜的人,只是因为他是黑人,“在人们内心深处的那个秘密法庭里,他根本没有任何诉讼可言。

从马耶拉张嘴喊叫的那一刻开始,汤姆就死定了。”汤姆是被污蔑的,即使人们对此心知肚明,但他依然被陪审团认为有罪。

最令人敬佩的就是主人公们的父亲,阿蒂克斯先生。他是一名律师,他的家族也是在当地世代有声望的家族,他也是一位伟大的父亲,他开明很开明,他尊重自己的孩子,即使在别人都说着“女孩就要做淑女,不能穿裤子”的时候,他不束缚孩子的天性,让斯各特可以自由地跑跑跳跳。他也很勇敢,明知自己不可能成功,但依然坚持为汤姆辩护。他被威胁,被恐吓,就连他的孩子也被其他人嘲笑谩骂,他也没有退缩。庭审中的他逻辑清晰,有理有据。虽然结果不尽人意,他败给偏见,但他依然获得了黑人们的尊重与感激。

遗憾的是,从哈珀写下《杀死一只知更鸟》到现在,人们依然没有打败粗暴教育与种族歧视这两个敌人。人们究竟要任由多少“知更鸟”被杀害呢?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1

本书是早已备好的在读书目,但是每次开个头就有了不能继续下去的理由。曾要求儿子监督读完此书,但在我的斥责下监督终无效。

要读此书的原因早已忘记,但读此书的想法一直在。本月取出好多书,纠结先读哪本?结果哪本也没读,最近外出才背上此书,读着读着觉得真不错!记得以前读《借阴寿》刚开始情节特别引人入胜,越往后越无趣,为了圆满才坚持读完,追完有种不值当的感觉,但这本《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完之后仍觉得意犹未尽。

全书以一个小女孩的视角娓娓道来,斯库特两岁时母亲去世,家里有爸爸阿迪克斯、哥哥杰姆和一个做饭的黑人卡波妮,周边有一些奇奇怪怪的邻居。她和哥哥的活动范围是她家以北第二户杜博斯太太家和以南第三家怪人拉德利家庭院。

哥哥不许妹妹有女孩子的特点,两个孩童经常扮演故事里的角色,后来他们的活动范围内有了迪尔,提议去引出隐居15年的怪人拉德利。他们对坏人拉德利充满了畏惧,传言拉德利在黑夜才会外出,附近所有的坏事都与他有关,他家的胡桃掉落在校园里也不能吃,吃了会死人。他们三个冒险给去摸拉德利的房子,给拉德利写信想用竹竿送上他家的窗户。有一次傍晚去他家院里探险时杰姆裤子被挂住了,偷偷回去取时发现裤子不仅缝好,而且叠得整整齐齐的放在栅栏处。感觉怪人不怪,很有爱心!传言怪人由于和一些不良少年接触,导致要被送去工读学校时,其父将其领回,从此足不出户。他也关注外面的世界,为这两个孩子在树洞里放糖果小雕像等,发生火灾时悄悄地为站在屋外小女孩披上毛毯,他也像一只不求回报的知更鸟一样存在着。

孩子们的爸爸不打猎,不打扑克,不钓鱼,不抽烟,不喝酒,有时间就读书看报,所以斯库特一上学就能读书,老师不允许她读书,她找各种借口不想到学校去,阿迪克斯都巧妙的予以解决,例如和她建立约定,可以阅读,但不告诉老师。阿迪克斯和蔼可亲,彬彬有礼,了解并理解孩子,遇事首先给孩子发言权,了解原委才做评判,与孩子的叔叔和姑妈形成对比。当孩子问及邻居怪人拉德利家的事的时候,父亲让孩子们管好自己的事,相信拉德利家也会管好自家的事。当父亲为黑人汤姆申辩时,提前告诉孩子们可能遇到别人的嘲讽,一定要记得父亲做的是该做的事,别人不了解也不懂,希望自己的孩子们冷静的面对。可是当杜博斯太太出言嘲讽爸爸时,杰姆还是忍不了砸了她家的花,为此也受到了应有的惩罚,为杜博斯太太念书一个月又一个礼拜,这个爸爸关爱孩子,让孩子随个性发展,但从不溺爱纵容孩子,他的一言一行都是孩子们的榜样,在爸爸的熏陶下十三岁的杰姆就先生就已经成为了一个小绅士。爸爸很平凡,但他是镇里的神枪手,他很普通,但他敢站出来为黑人申辩,他和他的孩子们都是知更鸟。

黑人汤姆同情马耶拉·尤厄尔,经常帮她干活,却遭她和父亲诋毁诬陷而锒铛入狱,在法庭上人人有目共睹汤姆无罪,八九岁孩童都能看得出来他应该无罪释放,可是由于他是“黑鬼”所以还是有罪的,阿迪克斯竭尽全力想要帮助他,他等不急,逃跑时被17枪打死。“人人生而平等”——人人生而不平等,肤色、天资、出身和环境各不相同。汤姆是一只黑色知更鸟,却被杀死了。

尤厄尔家在法庭上虽然胜诉,但是大家都看到了他家的真面目,于是他开始了各种报复行动,威胁汤姆的妻子,夜闯法官家,最后竟然对阿迪克斯的两个孩子下毒手,关键时刻怪人拉德利救了两个孩子,警长证明尤厄尔自己害人时摔到在自己的刀刃上,为此保住了另一只知更鸟。

本书从孩子的视角出发描写周边的故事,让人感受言传身教的重要性,全书出现知更鸟的次数很少,但是故事里有好多的知更鸟,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犯罪。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2

你是否被别人带着有色眼镜看过,《杀死一只知更鸟》本书以梅科姆镇为背景,以主人公斯库特的视角,讲述了一个关于偏见的故事。

阿蒂克斯是一位善良的白人律师,两个孩子斯库特和杰姆在他的引导下,更快的接受着一切新鲜的事物和信息,也更为深入的对一切事情进行着思考。在玩耍的过程中结识了好朋友迪儿,他们对一切未知事物都充满着好奇。其中最为突出的是对从未出过门的邻居拉德利的探索。他们把他叫做“怪人拉德利”关于怪人拉德利的传说和故事让他们多次克服恐惧去找怪人的踪迹,然而经过种种波折都没能实现。

然而,因为一桩冤案打破了原本宁静的小镇,起因是一个黑人因侵犯白人女子被起诉,阿迪克斯作为一名律师,将帮助黑人汤姆进行辩护,却引起了全村人的不满,陷入了舆论漩涡,但他说有一种东西不能遵循从众原则,那就是人的良心。但是村民们那种根深蒂固的歧视黑人的思想影响着每一个。主人公斯库特和杰姆的正常生活被打乱。然而只有他们知道汤姆是出于好心帮助却被一家白人家庭所污蔑告上法庭。为了寻求真相和最终的胜利,他们勇敢的拨开重重迷雾,中间一系列的情节跌宕起伏,之后律师找到了能够证明黑人清白的证据,但是由于种族偏见,黑人依旧败诉,他愤怒的对所有人说,你们只看到自己想看到的,听到自己想听到的,最后黑人万念俱灰逃狱,被乱枪打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永远都不要从别人口中去认识一个人,只有你亲自去接触他的时候,你才能够看见事实,也许我们都曾带着有色眼镜,将子弹射向他人,也或轻或重受过偏见的枪伤,但摘下有色眼镜,我们才可能看到世界本来的颜色。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3

我很庆幸遇见了这本书,坚强和软弱,正义与邪恶,它让我见证了人性的污秽与光辉,教会了我勇敢和正义的坚守。

这本书的题目是最引人芳心的,主人公阿迪克斯年轻时是一名神枪手,他告诉孩子们,杀死一只知更鸟就是一种罪过。因为,他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做窝,除了专心唱歌,什么都不做。知更鸟象征着天真无辜和善良的人,当你杀死知更鸟的时候,就好像杀死无辜善良的人。他们从来都是无辜的,而人们却对其不断残害,就像小说中的许多人物并未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伤害。也因此,他们更需要有正义感的人为他们挺身而出。后来,人们都喜欢给孩子取名斯库特,那也是主人公女儿的名字,那代表着正义无畏与勇敢。

故事的主线是女孩斯库特的律师父亲阿迪克斯为一个遭白人女孩诬陷残疾黑人鲁滨逊辩护,它发生在美国经济大萧条期的南方阿拉巴马州,没错,那也是黑人白人泾渭分明、种族歧视和隔离极为严重的三十年代。在这样的一个时代,打官司黑人胜辩白人是不可能的,从未有过。故事的最后官司真的输了,原告方心生怨恨,对他的孩子下了毒手。

可能有人会问:为什么主人公要坚决接受这一场没有悬念的官司?在书中,他是这样说的“你勇敢吗?真正的勇敢是当你还未开始就已知道自己会输,可你依然要去做,而且无论如何都要把它坚持到底,你很少能赢,但有时也会。”它很好的向我们诠释了勇敢的含义。同学们我们扪心自问,你勇敢吗?就好像你明明知道你考不到前200,但你依然用心学习,明明知道体育考试跑不进3分钟,但你依然每天坚持练习,明明知道的你能力不如你的某个同学,但你依然在努力尝试超越它。

康德曾说,如果地球上失去了正义,那么一切都没有存在的意义了。主人公用他正直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去公平对待每一个人每一件事。即使这件事情受到所有人的反对,自己的儿子也遭受到了伤害。可他依然不放弃。因为他的目的是为正义代言。明知道自己可能会失败,不会成功,但他仍然想要试一试。他以一己之力抵挡舆论的批评与指责。在那个种族纠纷盛行的年代,阿迪克斯用善良与正义为孩子们做了榜样,让他们得到黑人的尊重与认可。

其实我们生活中也有很多“世风日下”的情况,看见老人摔跤谁也不敢扶,怕碰瓷;公交车上小偷偷东西没人敢站出来等种种情况。我们也应该感谢中国,没有种族歧视,但也有很多的地域歧视,说上海人小气,说北京人官僚,说东北人野蛮,说福建人精打细算等等。我想说请不要这样去评论任何一个地区的人,如果不团结,还谈什么振兴中华?这里再借助书中的一句话“大多数人都是善良的,等你最终了解他们之后就会发现。”

有种勇敢叫做坚持,有种善良叫做正义。也许这些人会与社会的大众思想背道而驰。但他们仍然会一句心中所想,坚守正义与良知。所以,请为正义代言。

《杀死一只知更鸟》读后感 篇34

现代人更注重生活环境与质量了,但尽管人们努力将自己所在的城市创建得更加文明,也掩盖不了人与人之间偏见的肮脏。而《杀死一只知更鸟》这部小说让我看到的不光是人性的污秽与光辉,还有“偏见”的恐怖。它把一个城市的文明摧毁地体无完肤。

这部小说反映了大肃条背景下美民众的生活状态以及种族间的隔阂、歧视、偏见。这些偏见让黑人汤姆遭受莫须有的罪名,丧失了生命。好在主人公阿迪克斯身上闪耀着人类的良心、责任与善良的光芒。他对正义的勇敢维护令无数人为之动容。

——“无论你射杀多少只蓝鸟都不允许杀死一只知更鸟,它们是纯洁、美好、正义与光明的象征,它们不毁坏别人的花园,也不在玉米地里做窝,只是一心一意地为人类唱歌。”知没有更鸟是无辜的,它们犯任何过错就不该往失生命,正如小说中的黑人汤姆,他不但没有犯罪,还好心地帮助别人,却永远离开了这个世界。他不是被法律击倒,是输给了人性、偏见。那个不公平的社会。汤姆的离世让人心痛,同时也反映了一连串社会问题。

尽管现在是和平年代,但人们心中的偏见在日常生活中体现的淋漓尽致。城里人看不起乡下人,本地人看不起外地人,高等工作、自诩上流人士的人看不起清洁工......正是这些莫名奇妙的偏见,让人民和谐的一片乌烟瘴气,甚至连小孩子也同大人一样,缺乏同情心,忽视正义与善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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