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
我十岁生日收到的礼物中有一本书——《天才之路》。其中有篇关于球王贝利的文章题目叫《天才之路》,让我记忆深刻,并久久不能忘记。其中有这样一段:
“圣诞节到了,男孩的妈妈说:‘我们没有钱买圣诞礼物送给我们的恩人,就让我们为他祷告吧。’小男孩跟妈妈祷告完毕,向妈妈要了一只铲子就跑了出去,他来到一处别墅前的花圃里,开始挖坑。
就在他快挖好的时候,从别墅了走出一个人,问小孩在干什么,小男孩抬起满是汗珠的脸蛋,说:‘教练,圣诞节到了,我没有什么礼物送给您,我愿给您的圣诞树挖一个树坑。’
教练把小男孩总树坑里拉上来,说:‘我今天得到了世界上最好的礼物。明天你到我的训练场上去吧。’3年后,这位17岁的小男孩在1958年世界杯上率领巴西队第一次捧回金杯。一个原来不为世人所知的名字——贝利,随之传遍世界。”
贝利是靠自己过人的天分与自己的一颗懂得报恩之心得到了贝阿佐特教练的信任,而贝阿佐特教练用信任造就了一代“球王”——贝利。爱心与信任能铺设天才之路,能创造一个奇迹,能造就一个举世球王。爱泼斯坦博士曾经是一个有严重学习障碍的人,是他的老师—默菲给他不断的鼓励、信任和博大的爱心,让他一步步成长起来,并完成了正常人也不容易完成的学业,成为医学博士。
我想如果人人都拥有爱心与信任,这个世界就会变得美丽、和谐!贝利是幸运的,他从一个在贫民窟里踢垃圾的孩子成长到一代球王,并在世界足坛上写下了自己光辉的一页。多少年过去了,贝利今年65岁了,但他的名字依然还年轻着,所有的人都亲切的称他为“球王贝利”。天才之路都少不了用爱心铺成,并且这样的爱,这样的心将绵延不断、生生不息、世代流传。
(二)
“每个人要拥有一颗感恩的心,去感谢帮助过你的人。”这句话是我再熟悉不过的话了,当我读完《天才之路》这篇文章,对这句话的理解更为深刻了。
文中爱踢足球的小男孩,懂得感谢曾经帮助过自己的人。没有钱可以买礼物答谢别人,却懂得用劳力去报答别人。而对比一下自己,衣来伸手,饭来张口,还常常撒娇,让妈妈帮我盛饭、洗衣服、辅导我学习、、、、可我从来不对妈妈和帮助过我的人说声“谢谢”。妈妈也经常教育我要懂得知恩图报,我把她的话当做了耳边风,直到我读了这篇文章后,我才知道,一个人要心存感激之心,不然,就算给你一束阳光,你也感受不到温暖,从而导致你变成一个自私的人。
《天才之路》这篇文章使我
知恩图报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我们要学会感恩,发扬这种良好品质,就像爱踢球的小男孩一样,才能得到别人的帮助。
(三)
有人说过:“天才是由1%的天赋和99%的汗水组成的。”但我认为,天才是由25%的天赋,70%的汗水和5%的机遇组成。这三者缺一不可,如《天才之路》中的贝利,如果贝利没有自身的天赋和努力,有一万个教练也无用;如果没有给贝利机会的教练,贝利再努力也只是徒劳。(.)
但在这三者中,机遇是最难把握的.。其实,贝利应该属于善于抓住机会的聪明人吧。起先,贝利就用自己的球技征服了教练,再用行动感化了教练,幸运地为巴西捧回了第一次金杯。贝利的机遇是难得可贵的。贝利的情况又让我想起了比尔.盖茨的成功之路。比尔和贝利成功的相同之处都在于会把握机会,不同的是比尔做的更为冒险。他放弃了自己读大学的机会,开发了微软,让自己成为全球首富。这成功的背后又存在着多少惊险。贝利虽进了球队,但谁又能保证他会成功呢,或者还不如老老实实地工作来得踏实呢。如果没有贝利和比尔惊险地“山穷水尽疑无路”,哪来成功的“柳暗花明又一村”?要成功,最重要的是把握机会,运用机会。
在天才成功的爱心之路上,机会是最危险,却又最安全的一颗。
史蒂夫《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1000字1
“自古雄才多磨难,从来纨绔少伟男“。人这一生,不经历些磨难,又哪来的成功?正如海浪一般,将一些人打入深渊,也将一些人推上高峰。我愿如一块礁石,经风吹日晒,涛蚀浪涌,纵使依伤痕累累,我也要绽放自我。
乔布斯,苹果之父,创造出了“改变世界的第三颗苹果”。他开启了一个新的时代,让互联网进一步融入人的生活,发挥出它未被发掘的魅力。
他有天赋,12岁就可以用一些零件组装出一台波导器,在电子学方面颇有造诣。他就读于名校,却因为古怪的脾气而难以忍受大学的乏味生活,一位天才蠢蠢欲动。他没有优势的条件,但他坚信路是人踩出来的。竭尽资源,他终于在自家车库里创建了苹果公司,员工只有几个人,一支研究小组,乔布斯是老板也是员工。终于第一代imac的发布让苹果名声大噪,他开辟了一个新的市场。但对于成大事者,磨难总是如影随形。股东借乔布斯不善经营为由将其辞退。随之而来的是公司逾发黑暗的前景。面对被排挤,被打压的苦痛,乔布斯不愿退却,他又回到了自己一手创建的地方。苹果又在他的手中焕发光芒。iphone,人皆知之的名词,一个时代的标杆。当时手机圈处于诺摩两家独大,许多品牌都在冲击却从未构成威胁。但面对血流成河的撕杀和众人的质疑,乔布斯坚持做自己。苹果帝国的基业打下了。
读《乔布斯传》一个是它的情节打动了我,还有就是在历经人生大起大落后乔布斯仍有斗志去拼杀,暮年有壮心去改变世界。当外界的排挤,打压,质疑还有顽疾要像潮水淹没他时,他不为所动,不去逃避,挺着胸膛去迎接挑战,一次一次地受伤,却也一次次地向前迈进。
初三下学期,所有人都在为中考冲刺,为争上游。而英语却如一块重石,扯着我,止步不前。我也有心想补弱纠偏,怎奈何基础太差,追赶的进度慢如龟爬。英语老师也为我着急,几次找我谈话却似乎不见建树。之后,他给我写了每天的目标,包括单词记忆,听力练习和语法应用。于是每天的时间都被我压榨,压榨再压榨。彻夜不睡有我一人,一灯,一杯咖啡。我没有见过凌晨四点的洛杉矶,但我见过每一缕出现在凌晨五点的聊城的阳光。付出了足够的努力,我也换来了胜利女神的微笑,英语再不拖后腿了,在班级进步奖的评选中我赢得了所有人掌声。我在层层乌云中辛勤耕耘,便在乌云退散后收获了大捆大捆的阳光。
“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挫折与失败,对于心志弱小者是危机与恐惧,但他们也是心灵强者的磨刀石。想去拨开乌云就要有胆量去承受风吹雨打,电闪雷鸣,我,恰恰不畏限险,敢于绽放。逆境成就人才,冲破石岩生长的花儿纵使无天香国色也定有香味沁人心脾。一如乔布斯,一路走来,踏上巅峰。
我就是我,勇于绽放的烟火。
史蒂夫《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1000字2
《乔布斯传》虽然只写到了苹果手机一代的研发生产,没有后来的几代苹果的升级产品逐渐在中国年轻人之间掀起的狂热浪潮,但这已经不重要了,苹果整体已经与乔布斯的精神合为一体,创新,激情,追求完美,它不再是单纯的一个公司架构,而是一头活物,在乔布斯灵魂的注入下,已经有了自己的意志,引领着这个世界的前沿浪潮。
以前印象当中,乔布斯是一位卓越的创新型的技术天才,站在革命性的科技浪潮的巅峰。但从乔布斯的发迹过程,看到计算机从无到有,从诞生发展到辉煌并且还会继续走向辉煌的历程里,齐头并进的还有商业、互联网等几条让这个时代更耀眼的主线,这个伟大的时代里,他们做得更优秀!对于乔布斯的认识可能更具体了些:懂技术并深谙此道,因为根深蒂固的追求完美的直觉和执念,将电子爱好者和怀揣发财梦的美国青年两个普通的角色糅合到一起,却塑造了一个这个时代里如日中天的巨星!
如果单纯论电脑技术,他不如自己少年好友沃兹,有经商意识但并不显得如何出色,在苹果发展的第一个巅峰时刻,因为他的独断专权青涩蛮横被扫地出门,自己成立和收购的两个公司(NeXT和皮克斯)发展也遇窘境,这些磨难使乔布斯变得成熟务实,开始关注市场的因素,商业方面,或许是美国成熟的市场制度让他从技术性的天才在转向商业时显得游刃有余。对于市场的务实和依然追求完美主义将两者的结合体印上了乔布斯独有的光辉,并最终体现在乔布斯的产品上,大获成功。
当发生利益冲突时,许多人都会为了亲密的人选择蒙蔽、欺骗、伤害不相知的陌生人、关系浅薄的另一方。乔布斯不是传统道德意义上的好人,为达目的不择手段,为大权在握排挤伙伴、朋友,但当苹果发展陷入窘境要被卖掉时,乔布斯不惜以低价让售NeXT和种种让步,他只想挽救这个他一手创建的公司,掌控并带它再造辉煌,因此不能说乔布斯自私,他只是想证明和展示自己的能力,让自己的公司和团队变成自己的手脚,充分贯彻执行自己的理念,并且重于一切!
在美国允许和包容各种个性,减少制约并提供发展的平台,各个行业角落都存在滋养个性的土壤,或许制度依然有很多不仅完美的地方,但解决和改善它的头脑,就孕育在不知哪个角落的土壤里。这就是国家发展的动力吧,这个庞大的国家机器就是由这些个数以万计的大大小小的公司支撑运行的,唯有如此充满竞争和活力,国力才能长盛不衰!
我国正处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时代潮流中,当我们从事着各行各业,并为之付出辛勤的汗水时,可曾想过,要将自己的事业真正做好做实,就必须遵循一个"生存"法则:坚持自己的理念,为更多的人去服务。这也是乔布斯留给我们最珍贵的礼物。
史蒂夫《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1000字3
这本书的作者是沃尔特·艾萨克森,他接受乔布斯的邀请撰写了这本书。两年里,他采访了乔布斯的很多朋友与家人甚至竞争对手等,力求多角度得还原一个真实的乔布斯。而且乔布斯对这本书的创作没有任何的约束和控制。他的描写使得乔布斯的形象更加完整、丰满。
这本书里包含了乔布斯的缺点和优点,比如,乔布斯23岁的时候让自己的女朋友怀了孕,并且对此没有负责任,他并不是一个合格的父亲。在苹果公司任职期间,他经常言辞激烈,无视员工的人格,对他们造成了伤害。当然乔布斯也有很多过人之处,他领导的苹果公司,诞生于一个破旧的车库,今天却成为了全球最具价值的科技公司。他能培养一批一流的科技团队,创造最革命性的产品。作者关于乔布斯的好坏在这本书中都有描述,总体来讲,这是一本客观公正描述乔布斯一生的书。乔布斯的残酷、控制欲、激情、完美主义、阴暗面、欲望、艺术气质都在这本书中有所体现,他展现了乔布斯接近真实的一面。
乔布斯终其一生,最大的目标是创建一家可以传世百年的公司,就像,一定要超过惠普的公司。尽管他过世的时候,苹果还没有超过惠普,但是今天苹果已经成为了全球最具价值的科技公司,苹果向这个目标更近了一步。今天的苹果已经很好的保留了他的一些鲜明的特征,比如创造伟大的产品,专注创新,崇尚简约,控制技术,专注产品线,团队深度合作,追求完美,坦诚面对错误等。乔布斯更像是为这个企业注入灵魂的人。乔布斯的遗愿能否达成,还要看几十年后,但是今天的苹果已然站在了科技潮流的最前沿。
乔布斯曾经多次吐槽微软没有品位,而比尔盖茨也公开承认过愿意用自己的财富去换取乔布斯独特的审美,这就说明乔布斯的审美确实是更高级的,他至简的设计理念下诞生的产品,引领了这个时代的潮流,苹果也因此成为一个具有时尚生活属性的科技品牌,就像法拉利一样耀眼。乔布斯处在科技与人文的交叉口,他所创造的产品更像是一个臻于完美的艺术品,而不是人们熟悉的冰冷的极客科技产品。他的独特设计品位是他给我留下的第二个深刻印象。
给我印象深刻的还有一个关于乔布斯很小的点,就是他的禅修理念。他年少时候在印度修行接触了东方的思想,后来又请法师主持了自己的婚礼,他iPad里常阅读的一本书是《一个瑜伽行者的自传》,这些都证明在他思想的深处,禅修的理念占据了十分重要的地位。这也影响了他对于金钱的看法和极简的设计理念。
书中有一句话叫“物质只能把生活填满而不使之充实”,这就是乔布斯对于金钱和物质的看法,他是一个钟情于创新产品的人,而不是梦想成为全世界最富有的人。
史蒂夫《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1000字4
暑假期间,在老师的推荐下,我阅读了《史蒂芬乔布斯传》一书。对于乔布斯,我早有耳闻,他一直是我其崇拜的名人之一,所以读罢这本书,我触动极深。
未读此书之前,我心中的乔布斯是一个极富创造力,有礼貌,聪明机智,成熟镇定的人。可读罢此书,我对这位伟大的苹果创始人的.形象便有了更加深刻的认知与感悟。
富有激情的疯子
有人说他的“现实扭曲力场”乃是他成功的一大原因之一。而这在我眼中就是一种激情的表现。他从不畏惧困难或是失败。每当他与团队路遇险阻时,正如当时的Mac团队因时间不足而士气低落时,他用自己的“现实扭曲力场”和自己的激情与真情,在团队全员面前发表了演讲,结果可想而知:Mac团队突破极限,按时发售。他的疯狂与激情也毫无遮拦的体现在他的发布会上:可能设备的功能在别人眼中是近乎不可能成功的,可在发布会上又是一番充满激情的演讲,让人们欢呼雀跃,坚信他们的产品。就连许多记者也认为乔布斯真是个富有激情的疯子!
天才创造力
身在这样一个5G的网络时代,可能很难想象20世纪50年代的电子设备是什么模样的,但我知道乔布斯的存在彻底改变了人们对电子信息的认知,而他的想法也一直沿用至今,可见他的创造力是远在常人之上的。他的苹果所开创的“图形用户界面”便是新时代电脑革命的基本,而Mac便是这场革命的开始,I系列的产生,则是这场革命胜利前兆的象征。苹果产业所创造出的电子设备与理念便毋庸置疑的证实了乔布斯他的天才创造力。
完美主义者
他的完美主义既体现在工作上又显现在他的生活中。他认为对待所有的事,要不就功成名就要不就啥也不是。而他而他在这两种极端之中选择了前者,并将它做到了极致。工作中他的经他过目的产品必定是所有性能都完全如他所想的那样,而期间必不可少的便是争论。而作为完美主义者,如果他的一个论点没能说服别人,他会娴熟的切换到另一个论点。有时候,他会突然不别人的观点占为己有,以证明自己的完美主义观点是完美的,正确的,从而说服别人。而生活中最显著的标志便是他对食物的极度挑剔。他是个素食主义者,吃的东西种类便自然比常人少得多,而对能所食的蔬菜水果却更是极为挑剔。而且对任何食物都会立即做出极端的评价:美极了或糟极了,若是看似同样的一样的食物他尝一口就会宣称:一个是世界上最好吃的而另一个就难以下咽,这可谓是“完美主义”到了极致了吧。
正如乔布斯所说:或许他们是别人眼中的疯子,但他们却是我们眼中的天才。因为只有那些疯狂到以为自己能够改变世界的人,才能真正改变世界。愿我们以乔布斯的精神向着前方奋进!
史蒂夫《乔布斯传》优秀读后感1000字5
我很小的时候就听说过乔布斯的名字,但是仅限于知道他是"苹果"的创始人,读完这本《史蒂夫·乔布斯传》后,我在知道多一些常识的同时对乔布斯又多一些了解。
这是一本我觉得很吸引人、很有魅力的一部传记。同时是一本关于一个富有创造力的企业家的书,关于他过山车一般的人生,关于他炽热强烈的个性。他对完美的狂热以及积极的追求彻底变革了六大产业:个人电脑、动画电影、音乐、移动电话、平板电脑和数字出版。可能还有第七个产业:数字产品零售商店。对于零售连锁产业,他算不上彻底变革,但他的确对这个产业进行了重新描绘。此外,他通过开发应用程序(APP),为数字内容开辟了一个全新的市场,而不再像以前一样只能依赖网站。随着时间的推移,他不仅制造出革命性的产品,还在自己的第二次努力下成就了一家充满生命力的公司,这家公司继承了他的基因,集中了一群极富想象力的设计师和大胆创新的工程师,他们能够将他的设想发扬光大。20xx年8月,在乔布斯即将卸任苹果公司CEO之际,这个在他父母的车库中诞生的公司成为世界上市值最高的公司。
乔布斯的传奇是硅谷创新神话的典型代表:在父母的车库里开创一家企业,并把它打造成全球最有价值的公司。他没有直接发明很多东西,但是他用大师级的手法把理念、艺术和科技融合在一起,就创造了未来。正因如此,30年间他推出的一系列产品改变了所有产业。正如他自己所说"活着就是为了改变世界"。
读完这本书,我看到了一个极致的人,他不是众人尽可效仿的模范老板,也算不上人类楷模,他就像被恶魔驱使一样,可以让身边的人狂怒和绝望。但他的个性、激情与他的产品之间是相互关联的,就好像苹果的硬件和软件一样,均是整体系统的一部分。他把自己看作一个艺术家,他也确实是,所以他纵容自己具有艺术家的性情。他可以从自己一手创办的公司离开,也能涅槃重生的回来。因此,他的故事既有启发性,也有告诫意义,其中充满了创新、品质、领导力和价值观方面的经验。
我认为一个人追求完美和极致表现在他的专注力上,他会设定优先级,把他激光般的注意力对准目标,并把分散精力的事情都过滤掉,从而高效地做完自己想做的事。
我看到了一个极富魅力的人,如果他认为自己是对的,那么他就会往前冲,而不是质疑自己。这种特质使他具有种"现实扭曲力场",很多时候他的员工会陷入他的立场中并受他摆布。就像很多你认为你做不到的事在乔布斯强大的立场下会像有魔力一般的完成,并且会完成得非常完美。
他疯狂、他特立独行、他桀骜不驯、他格格不入,但他推动了人类文明向前迈进。
谈读书的读后感1
"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是啊,在历史的长河中书承载着今天与过去,他是我们最真诚的朋友,也是我们的精神家园,更是我们受用一生的巨额财富。
学了培根的短文《谈读书》,使我感悟很大,明白了读书的目的,方法及作用。从而也让我想起前段时间学的一篇课文《心声》。它讲述了主人公对于《万卡》故事的情感以及他的内心世界。他多么想在课堂上满怀感情地朗读《万卡》,而老师却说嗓音沙哑,拒绝了他的请求。
终于他实现了他所想的,满怀感情地高声朗读了它。故事中的万卡有着和主人公相差无几的生活,主人公也正是感触到万卡的那份情感,才会朗读的那么富有感情。这正是读书的目的啊。一本书及至一篇好的文章会让你了解整个世界,叫你读懂生命的意义,能叫你变得更加聪慧,能叫你成为一位智者,能叫你对人类真理有更深的认识,也能让你感受到那份至高无尚的人间情感。
与《谈读书》相对的另一篇文章《不求甚解》,它主要讲述了读书的要决--会意和虚心。是啊,想要真正去弄懂一本书时,可能会有困难,但是当你虚心去领悟时,你将会了解到它真正的意境,而对于会意,陶渊明则是有独到之处的见解,那便是每有会意便欣然忘食的意境,而我们也许不必做到如此,只需深深探究,钻研再加上虚心便可以和书合为一体,想一想人书合一将会是何等境界?
书是朋友,在你困难的时候帮助你;书是精神家园,在你烦恼的时他是一颗解忧的灵丹妙药;书是财富,是一笔永远赚不完的巨额资产。
我的同学们,书,在你们生活中又扮演着怎样的角色呢?
谈读书的读后感2
大学的时候初读《谈读书》,以为培根先生谈读书。快到十年,再读谈读书,方知培根先生用1600个英文单词,讲尽了学院派读书行事的原则。
天赋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上升到一个全员膜拜的高度。仿佛天赋是一件非常了不起的事情。如同英文天赋的gifted那般,西方那个造字的仓颉或许也认为那是上帝爱一个人的证明?
我不这么想,所有的得到都是失去的艺术。天赋充其量只是上帝在某一个属性上为某个人多分配了一点,但是这一点一定会在其他地方匀出来。
把天赋发挥得淋漓尽致的人不多,挥霍天赋的却大有人在。
永远最佩服的是生活中如同罗兰罗兰所言充满英雄主义色彩的战士们。有没有天赋,TA并不在意,但是TA把自己的属性发挥到极致,为之付出了太多代价。
我喜欢叫TA们,勤奋的学院派。
我不信命运,也不信运气。我信因果,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我不相信一个人有音乐上的.优势,但没有学习/训练就可以成为优秀的歌手。我也不信一个人命中富贵什么也不做就能大富大贵。更不信一个人学业运好,能中状元,从来不看书就能办到。
我最喜欢的MariaCarey经过了极其艰苦的音乐学习和训练才制作出了E=MC2(爱的相对论)这种专辑。
不管是艺术界、文学界、还是学术界,都有大量的“我们以为人家是靠天分,实际人家靠努力就已经完爆别人”的例子。
如果一个人的天赋并没有对自身及社会起到一丝一毫的作用,并没有产生一丝一毫的影响;这个天赋的效益等于零,等于并不存在。
真正的天赋该如何运用?
了解自己的优势or听从内心的召唤,并且沿着这条路努力,在经过艰苦地训练和勤奋地耕耘过后,发挥出自己的天赋,把自己生而为人的使命完成。
天赋只有两个时刻有用:1、需要了解自己所长2、勤奋值满格以后
除此之外,天赋没有任何存在感。
况且多少自己认为具有的天赋,其实是自己的自以为是和孤陋寡闻呢?有没有一种可能一个人并不知道真正的有天赋是什么样,而对自己稍微高于周围他人的一点点先见而沾沾自喜呢?又有多少人展露出来的,其实只是TA的部分实力,并没有拼尽全力人家在玩亢龙有悔呢?
还是当一个勤奋满格的学院派好了。
这很像一道数学题。
如果一个最理想的情况逐级递减是(以对物理认知举例):史诗(牛顿/爱因斯坦)、传奇(费曼)、大师(丁肇中)、优秀(约翰考克饶夫爵士)、以此谋生(大哥哥)、业余(我爸)、小白(我妈妈)、门外汉(小仙女)
假如没有天分或者选错了方向,勤奋满格的学院派如果不是天资驽钝到极点,肯定能做到优秀偏下的程度,介于谋生及优秀之间。假如真的有天分也就是选对了方向,勤奋满格可以做到优秀以上,优秀到史诗还是传奇就只能看天赋值有多高,是否符合历史的进程了。不过无论哪个时代,命运总是垂青那些咬牙切齿和生活死磕的人。
学院派的特征在培根先生的谈读书里解释得很清楚:
练达之士虽能分别处理细事或一一判别枝节,然纵观统筹、全局策划,则舍好学深思者莫属。有一技之长者鄙读书,无知者羡读书,唯明智之士用读书,然书并不以用处告人,用书之智不在书中,而在书外,全凭观察得之。学院派们做事很有条理,通常都有自己的流程,过程简洁干练,绝不拖泥带水,无法删减,也不该增加。他们熟悉奥卡姆剃刀,如无必要,勿增实体;也熟悉三段论。他们知道选择最具有性价比的路径,也重视行走中需要采撷的物资。
学院派们坚持原则,但也非常有弹性,如名臣李贤。读书多,却擅长实践,如于谦、杨慎。学院派们讲究原则逻辑,并非按照规定和条文办事。
昨天,大哥哥给我讲了杨小凯和林毅夫先生的世纪辩论:后发到底是优势还是劣势?
在我看来这不是先发和后发的问题,而是有没有意识到正确道路到底是哪条的问题。如同这场辩论所围绕所关心的问题,我相信每个人都有自己擅长的地方,勤奋费费力气也能办到;而学院派们很轻而易举做到的寻找合适路径,并不是很容易做到的,需要智慧实践也需要心智坚韧。
希望我们每个人,都能找到自己的天赋所在,并且当一个勤奋满格的学院派;任何事都有自己的章法,自律地执行下去,把自己发挥的潜力发挥出最大的可能。
谈读书的读后感3
“书犹药也,善读之可以医遇。”我觉得“善读”不仅仅是指多读书,也在告诉我们读书需要讲求方法。就读了培根的《谈读书》一文后,的确是启迪多多,感到受益匪浅。
首先读书可以陶冶情操,培养一个人的学识气度,所谓腹有诗书气自华,我们的古典名著有许多都值得品读。文中说道:“人之才智但有滞碍,无不可读适当之书使顺畅。”所以说书籍如浩瀚海洋,应取己所需而读,我们应有选择性地去寻找对自己有帮助的某一方面的书籍去读,而其次在其它一些方面的书籍则应大体涉猎,取其精华去读。不过这也并不代表不去读其它书籍,只是应在读书的比例中能正确分配。
在读书的过程中应适宜地做一些批注,在读懂全文中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感情后,用笔将一些关键性的句子圈点勾画出来也是很好的读书方法。同时培根也说“狡黠都鄙读书,无知者羡读书,唯明智之士用读书。”在读书过程中要明确书是死的,人是活的,不能只是读书中的表面文字,也应将它们与生活实际起来,再将自己从中得到的启示实践于生活,将它们变成自己的东西。
总之,读书的方法各有不同,像陶渊明认为应“好读书,不求甚解”,朱熹认为“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所以说我们应参照前人的读书方法,结合自身实际,用自己的读书方法去“善读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