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典作品《教父》读后感 篇1
这是一部开头给人一种平静如水,中途让人屏住呼吸,结尾掀起惊涛骇浪的片子。以至于最初下载下来之后在电脑里封存了半年之久,每次看了十多分钟之后就看不下去了,很多人初次看《教父》应该会有同样的感受吧。但是,只要你静下心来看进去,仅仅一个开场就将每个人的性格,相互关系乃至最后的命运做了表现和铺垫。屋子里是弱小平民在向他们的保护神求助,庄重、威严:外面则是开着盛大的婚礼,喜庆、热闹。继续看下去,你就会发现里面真的有很多很多值得品味的东西,它不仅是一部电影,更不是简单的暴力血腥。它将压抑的暴力的释放在极短的时间内完成,将冷酷的打造的具有浓情爱意。细细品味,就会发现这里有更多的家庭温馨,老教父对妻儿对家庭的照顾,他所追求的家人的安全,家庭的幸福,可以说亲情与家庭是这里的灵魂。
很早以前就想为《教父》写点什么,但迟迟没有动笔,因为知道自己的鉴赏能力有限,而且这部纯爷们的电影也被无数人奉为神作,写下的影评也不可计数,但看了第四遍之后我还是控制不住要为《教父》,为教父(维多柯里昂)写下我的感想。虽然我对麦克柯里昂也是大爱,但不得不说最初打动我的还是马龙白兰度的维多柯里昂。
我相信没有哪个人可以将教父的形象演绎到他的地步,这似乎是一种与生俱来。在你看过之后就会感到,教父就该是这个样子,没错,他就是天生的教父。他的气场,风度,谈吐举止,甚至那听起来不似清楚的西西里声音都显得那样的优雅绅士,但却同样不乏震慑力,这就是他的天赋演技。他给我的感受就是优雅的背后有着威严,但丝毫不会让人讨厌他的老谋深算,而是不禁望而生畏。老教父的每句话都是那样的经典,甚至可以被奉为典范,虽然有些男权主义,但同样可以激励一个男人成长。
请记住这个经典的教父动作。我想它所表达的意义就是尊敬,感激和服从。维多科里昂的形象之所以被人尊敬,让人畏惧,与这个动作“godfather”有着莫大的关系。他需要被别人仰望,而他们也必须仰望。
这个人是路卡不拉西,通过他我们依然可以看出维多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教父对卢卡的看法是:他是世界上唯一使教父神经紧张的人,控制他要像控制炸弹一样。但就是这么恐怖的一个人,一个无比冷血的杀手,在收到教父的参加康妮婚礼的邀请后却是那么的感激以至于要亲自答谢,而在答谢的时候还要提前如此紧张认真的排练自己将要对教父说的话。维多科里昂,你究竟有着多大的掌控力,操盘这如此庞大的家族,如此盘根错杂的五大家族势力。
教父是不允许一个男人软弱的,当强尼回来带着哭腔寻求帮助的时候他要他像个男人一样,必须拒绝软弱,拒绝无助。当看到教父学着娘腔重复强尼的话时,感觉真的很逗。让人完全看不出他有着怎样阴狠的手段。 接下来的老教父这句话真的打动了我,而且也警示了我们。
他告诉了我们一个真正的男人是需要花时间陪在家人身边的。而科里昂同时也做到了,片头康妮的婚礼,让我们看到的是如何的祥和,温馨,喜庆。我们可以看到他的妻子是幸福的笑着,他的女儿是开心的跳着,他的儿子们同样紧紧围绕在这个家族围绕在柯里昂的身边。柯里昂做到了,一个老大,一个众人的godfathe,一个弱小平民的保护神,一个操纵几乎整个美国势力的人,可以给我们一个如此温馨和睦的家庭胜景,我想很多人都会被他折服。
教父同样给了我们很多教训,永远不要告诉外人你心里在想什么。在教训简单暴力的山尼的同时,他也告诉了我们该怎样隐忍,埋藏自己的真实想法,或许有些阴暗,但如果不是这样,他就不会是godfather。
教父正如他自己所说他这一辈子一直很小心,而且他要求他的儿子也必须学会小心。他告诉麦克,想要害你的人会安排一个你信任的人来安排见面,而这个你信任的人就是traitor。而后来麦克也通过这点,揪出了泰西欧,通过一系列暗杀、暴力实现了自己的反扑,成为了操盘人。
维多柯里昂跟他的继承者麦克科里昂最大的不同或许就是他没有麦克那样的冷血无情。他知道弗雷多的软弱无能,但当他看到杀手袭来后的本能反应就是奔向车前,用身体挡下射向弗雷多的子弹。即使儿子再无用,他的爱依旧如此奋不顾身。
片尾的这祖孙之间游戏的一幕,是那么的淳朴自然。此时此刻,教父将家族交给了麦克,这时的他是没有牵挂的,他要享受跟孙子的时间,享受这份天伦。看到这里的时候,真想让这个画面时间更久一点,让这份感动更久一点。
经典作品《教父》读后感 篇2
书中的中心人物唐·维托·科利尼奥是纽约市手党的帮派头目。唐是一个硬得起心肠的人物,却也是对朋友有求必应的温暖的朋友,从殡葬师、面包师到政客、警察,他的人脉遍地开花。他那庞大的公司垄断了美国的橄榄油生意,独占赌博业,但对于暴利的毒品业,他却绝不涉足,因为那有悖于他的原则。他威震四方,几乎没有他办不成的事情,为了他的朋友们,他不择手段地惩罚那些“恶人”,被尊称为“教父”。
这本小说十分吸引人,情节复杂而又清晰,每一个场景都极近细致地进行了描写,每一个细微的表情、动作都一一地呈现在读者的脑海中,每个人物形象都跃然纸上。刚开始读这本书时,所有的感受仅仅是觉得唐是个很有魄力的领导者,是个理智的决策者,是个为了朋友赴汤蹈火的人。渐渐地心中产生疑惑,作者写出这样一篇小说,就证明它反映出了美国某一时期的社会状况,那么,为何会有如此混乱的时代?作者想通过这片小说向读者传达出怎么样的思想?
作者马里奥·普佐是土生土长的美国人,而且是长期生活在资本主义现代文明的心脏——纽约的美国人。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曾在美军中服役。复员后,先在哥伦比亚大学研究文艺创作,后来又在社会调查学院专门研究美国社会的各个方面。也正因为这个经历,他熟悉美国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和各个阶层的秘密,也熟悉各种各样人物的生活隐秘。对美国社会的本质,他洞见症结,因而最有发言权。美国当代著名文学评论家霍尔·伯登在《星期六评论报》上对这部小说作了深刻的分析和精辟的评价。他是这样写的:
“马里奥·普佐的新小说是一种对准顽固堡垒猛烈攻击的攻城锤,其主旨在于振聋发聩。这是一部内容充实的家史,记录的是一个家庭不惜用枪、用斧、用绞刑具、用攻心战来实现自己对整个美国地下势力集团体系的独霸控制的详细过程??
“这部作品的故事情节波澜起伏。普佐的表现技巧颇见功力:在他的笔下,一个本来令人感到义愤的情节都十分入情入理。一切感情冲动,一切杀戮,一切粗鄙的两性关系,都同他所刻画的人物所处的情境协调一致。但同时他又能把他所塑造的人物的令人不寒而栗的气质烘托得具有人情味,真实可信。”
美国作为一个长期领先于其他国家的强国,几乎所有人都会有这样的疑问:到底美国是一个怎么样的国家?它的真实面貌也像它的外表一样华丽嘛?马里奥·普佐的《教父》继承批判现实主义的优良传统,对这类人们普遍关心的问题提供了一个极其生动、形象、具有说服力的回答。在作品中,作者并没有正面回答这些问题,而是通过曲折的扣人心悬的故事使答案自然地流露出来。当手党的力量可以决定律师的说辞,当警长兼职做手党头目的贴身保镖,当电影的选角可以被社会势力所决定,当严于律己的法官和以“公正、客观”自诩的记者都隶属于手党的羽翼之下,“自由、平等与博爱”只是一个由这些躲在暗处的力量编制出的巨大谎言。从小说的字里行间,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就社会组织关系来说,美国人大都有双重身份:一种是公开的社会成员身份,例如警官、警察、法官、律师、议员、报刊编辑、记者,以及演员、店主、工会头目等等,办起事来“公事公办、铁面无私”,各人按照自己对社会的贡献领取合法报酬,这一面实在无可指责;另一种是秘密的集团成员身份,他们暗中分属于各个地下势力集团,各人又必须以公开的身份、合法的形式,为自己所属的地下势力集团效忠,从而定期获得额外报酬,这一面是绝对“保密”的,甚至对自己的妻子儿女也是要守口如瓶的。对美国社会的本质进行如此入木三分的剖析,是美国文学史上绝无仅有的。
经典作品《教父》读后感 篇3
看完《教父》这本书已是半夜三点多,之所以用“看”而不是“读”,是因为这多少带有走马观花的意味,不够仔细不够专研。
喜欢《教父》这本书到不是因为它多么的有名气,而是喜欢它的现实性、实用性以及来源于生活的哲理性。我对历史事件不太了解,何况还是国外历史。不管它多么强有力的抨击了当时社会的黑暗,揭露了多么丑恶的社会现象,我看中的是篇中描绘的关于考利昂老头子的社会技巧。
这是一个有趣的不谋而合,一个二战时期国外的地下黑组织老大的某些思想观点竟同中国的孔子所倡导的中庸之道有异曲同工之处。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同样的一本书不同的读者会看到不一样的内容。这本书我看到的或者说我着重看到的就是考利昂老头子的处事哲学。有人说看完一本书就应该写出读后感,以免时间一长忘掉了。我以为有道理,因此也以我浅陋的水平大概总结了一下,也算是看完《教父》此书的感慨。
第一,人物性格。 性格决定命运。
考利昂老头子常说:“一个人只有一个命运。”
桑儿是个异常凶狠的角色,有着易怒易暴的性格,凡事太过出头,勇多于谋,因此也没能坐上老大的位置就暴尸街头。
考利昂老头子、迈克尔、汤姆黑根,他们谨言慎行,有勇有谋。所以他们最后都获得了大量的财富以及更辉煌的地位,哪怕是地下黑组织。
第二,中庸之道。
老头子不是一个语言很多的人,他的行为常常会看上去很普通。可是正是这种普通,却隐藏了他的锋芒。披上一层平庸的外套,是对敌人的迷惑。一旦敌人产生了轻视的念头,那么他们离失败就不远了。
第三,未雨绸缪或者叫老谋深算。
老头子获取友谊的方式与众不同,他帮助任何有困难的人。不是因为他慈善要拯救天下苍生,他是为自己铺好无数条在将来可能有用的路。这就是他的精明狡猾之处。于有困难的人,他伸出了援助之手,解决了对方的燃眉之急,也获得了友谊(可以为以后所利用的友谊)。这是一个双赢的局面,因此他的策略是成功的。
第四,高超的谈判技巧。
老头子是一个喜欢用理来说服人的人,虽然背后同样有放火杀人的招式,可是每次谈判,他都能非常有力的说服对方,这是一个非常实用的技能。至于他是站在哪方的利益来说服对方的,我看到实在不够仔细,留着第三次阅读的时候一定认真细读。
第五,制定计划。
无论做一件什么事,老头子都会制定一个周密的计划。没有计划胡乱行事是不可能成功的。
第六,高瞻远瞩。
一个地下组织单靠打杀掳掠而没有正当保护,是不可能长期存活的,他们会因此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强烈打击。老头子笼络了法律界警界的高官为自己服务,就这一点让其他的老头子望尘莫及。 在生意经上,也是跳过众人的头看得更远。
教父确实是一个非同寻常的人物,实在应该要用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来汲取养分;也实在要为作者喝彩,把人物刻画得如此真实逼真,故事情节跌宕起伏引人如胜,让我爱不释手。这本书我实在很喜欢,我还会第三次拜读它,将会更认真更仔细的读而不是看。
经典作品《教父》读后感 篇4
40年代的美国,“教父”维托·唐·柯里昂是手党柯里昂家族的首领,带领家族从事非法的勾当,但同时他也是许多弱小平民的保护神,深得人们爱戴。
因为拒绝了毒枭索洛索的毒品交易要求,柯里昂家族和纽约其他几个手党家族的矛盾激化。
圣诞前夕,索洛索劫持了“教父”的参谋汤姆,并派人暗杀“教父”;因为内奸的出卖,“教父”的大儿子逊尼被仇家杀害;小儿子麦克也被卷了进来,失去爱妻。手党家族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白热化。
年老的“教父”面对丧子之痛怎样统领全局?手党之间的仇杀如何落幕?谁是家族的内奸?谁又能够成为新一代的“教父”?
麦克是柯里昂家族人,是一名“乖乖的大学生”,并不愿意跟随其父从事道上的生意,但其父柯里昂阁下因不肯跟其他帮派合作贩卖毒品,险遭暗杀。在谈判时他杀掉了五个帮派的代表和一名警察局长,为了避风头躲到意大利。麦克的大哥被杀。回国后的麦克成为了手党新的领袖。
血雨腥风和温情脉脉,在这部里程碑式的史诗著作里真实上演。
读完了《教父》由美国作家马里奥·普佐于1969年所写的小说作品,我真庆幸当初选对了阅读的书籍。很多书友评价,这是本男人必修、男人必读的文学书籍。
“是什么让男人们如此迷恋《教父》?”《电子情书》里的梅格.瑞恩疑惑不解地问,汤姆.汉克斯诡秘地回答她:“它就是我们男人的圣经,那里面包含了所有的智慧。”
在我读完之后,才清楚明白为什么这么多书友会给《教父》这么高的评价,要知道这并不是见风使舵。
在这部美国小说之中,我算是迷恋上教父柯里昂阁下这一角色。无论是他讲话的神情,谈吐时的语调,以及做事的风格,都令我深深地陷入思考:为什么他要这样子做?他这样子做到底有什么样的动机?为何不那样子做……
柯里昂阁下是一个讲话时口齿不清的教父,但却没人敢忽略他说出的每一个字。他总是面无表情,背后却潜藏着不可忽视的力量——一种优雅的狂暴、平静的残忍、化妆的邪恶,如同毒蛇与猛虎的混合体。他轻蔑地说,“让我开一个你无法拒绝的条件”——这是男人的威权;他温和地说:“不经常与家人呆在一起的男人,永远也成不了真正的男人。”——这是男人的价值。不可否认的是,这同时是令我印象最深刻的小说故事情节,他说的话让我陷入了思考。
也许跟大部分喜欢柯里昂阁下的书迷一样,当柯里昂阁下被两名枪手攻击时,大家会突然感到很震愕,为什么要杀柯里昂阁下,杀了他之后会有什么样的事情突变,大量的为什么进入了我摸不清到底为什么的脑里。因为,大家都不希望那位地位如此高大的柯里昂阁下死去,但当有情节透露到柯里昂阁下并没有当场死去的这个消息之后,我想很多书迷都跟我一样,猛地放下心中紧绷着的大石,“没死就好”。
教父柯里昂阁下那句“我费了一生的'精力,试图不让自己变得十分粗心。女人和小孩子们可以很粗心,但男人不可以。”成为了小说中最意味深长的一句话,这句话的思想就是做负责任的男人。他忠于妻子,忠于家庭,力所能及地去帮助那些需要帮助的人,因为他做到了这个,所以在临死前他那句“生命是多么的美好。”给了我很深的震撼。毫无疑问柯里昂阁下是位绅士,作为一个讲道理的教父他恪守着自己的底线,对人接物他恪守这贵族的礼节,他总是彬彬有礼。柯里昂阁下是西西里人,在当地他的父亲被杀,母亲因为为了保护他而身亡,他在邻居的帮助下,来到了美国开创家族事业。当然不得不提那句“我们开出的条件你是无法拒绝的,要么是你的签字要么是把你的脑浆留在这份合同上。”因为这话所暴露的一切才是他创业成功的主要原因。
小说中,教父柯里昂阁下形象鲜活且具有感染力。在阅读这本小说的过程中,我能明显地感受到自己的热血上涌。读完了这本小说,我相信且认同,只要社会乱象存在,社会组织就必然存在。社会组织就是一个改进版或者放大版的家组织。家组织中必然会有一个老大或者教父,另外,家组织肯定会有自己的价值观和行事原则。家组织的价值观和行事原则就是老大的思想观念。为此,家组织是否强盛是否能够延续,关键在于这个老大或者教父。
在读完小说之后,我产生了一个疑问,要是麦克没有接管而是山提诺或者其他人接管了柯里昂阁下做了教父,那么,这个组织会变成什么样?也许是到处做交易,却拿捏不准。因为没有原则,所以,只能拆东墙补西墙,没有安宁之日。最后,小弟们各藏私心纷纷独立,直至整个组织土崩瓦解。如果没有来自外部的竞争对手,并且二混子老大还能够控制言论,那么,这个脓包组织就会越长越大,就像当今这个样子。
集权制存在自然有其道理。亚里士多德说:君主制在道义上成立的唯一前提是,王和王族的美德超过了其他民众美德的总和。我同意亚里士多德的这句话。按照这句话,只要民众的美德之和小于某一个家族,那么,让这个家族掌管国家就是符合道义的。在这种情况下,集权制的存在就符合道理。
或许,第一个集权者并不担心自己,他担心的是他的子孙是否能够像他自己那样具有足够的能量和影响力。柯里昂应该已经注意到家族的兴衰关键在于是否后继有人,因此,在临死之前他还在培养孙子的胆量。孩提时期是最重要的,老教父意识到了这一点,所以,他没有在意自己的那张可怖的脸孔是否会把孙子吓得哭,他在意的是孙子面对恐惧是否能镇定自若。老教父没有意识到也是不可能意识到的是,他的思想和亚里士多德的说法之间有所不同。亚里士多德说过,“集权的前提是美德而不是胆识。”
权力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它不可能通过血缘关系传递,也不可能专属于某一家。权力只可能属于那些理解其含义并能准确使用它的人,而那些人就是具有美德的人。权力这个存在之物,从它诞生那天起,就已经定义了它的拥有者,这个拥有者并不是任何具体的个人而是神的化身。人可以窃取权力,可以抢夺权力,但是,当那些非法者把权力之剑握在手中的一霎那,当他们的屁股粘上权力宝座的同时,权力之剑已经失去了光芒,权力的宝座也立刻黯淡无光。这,就是神的法则。
值得庆幸的是,我是一个男人,而且是读过《教父》的男人。
经典作品《教父》读后感 篇5
近日再看小说,把关注点放在各位唐的讲话内容上。情绪稳定、好声好气,自始至终没有提高声音,不理会别人对他的侮辱和不恭。想到很久前看到的一句概括性话语,优秀的沟通源于对结果的高要求。记完笔记不由感叹:还有比理性更高的东西吗?
唐每次开口都切中要害,发自肺腑,俨然已经了解对方关心什么。这也许就是“一秒钟看到事情本质的人和花半辈子也看不清一件事本质的人,自然是不一样的命运”。握着奈利手说的那番话简直是教科书般的范例,父亲般仁慈,让人如沐春风。
以前听易中天先生讲三国说到孙权,某次趁着酒兴他让某将领脱掉上衣,细问每一道疤的来源,末了说了句,“如此,难道孤不与你同甘共苦吗?”。这其中的确不乏政治表演的成分,但又有什么关系呢?我爱你说一辈子那就是真的,对比怀疑,应该看到套路背后的良苦用心。
迈克尔对阿波罗妮亚父亲讲的那番话简直是搭讪撩妹范例,有点“我会给他一个无法拒绝的理由”的味道。当然,这份底气多半源自实力。想起前两天看到关于吸引力的解释,其本质上是一种奖赏,分为直接奖赏和间接奖赏。如好看的皮囊,有趣的灵魂,让人赏心悦目;再者是权力、财富、地位等带来的生活方式,间接奖赏。
也许这也是为什么预言家上警不被相信的原因,未能通过发言让大家相信。我们通常觉得后置位发言更有优势,有足够时间准备,有机会指出漏洞并反驳,可以解释甚至篡改前人发言。直到上午看了一则故事,讲当年罗斯福和杜威竞选总统,那时主要的传媒介质是广播电台,读书笔记。两人各自买了15分钟时长进行宣讲。然而发言有先后,于是后者对前者的观点逐一反驳。可是前者每次都只讲14分钟,剩下1分钟沉默,听众听不到声音以为结束了就调台了。
看起来先发者有更大的战略空间。但这也不是绝对的,平日大家常开玩笑,会议的制度设计到最后都是书记总结发言。而一个好的总结可以让大家忘记之前所有内容,恰如警长通常末置位发言,而后直接归票。
午睡前看了篇非常通透的文章,讲英明君主、技术官僚、利益集团三种力量的交锋。秦孝公+公孙鞅组合,汉武帝+桑弘羊组合,宋神宗+王安石组合。相比之下,也许唐帝国的结构更显公正。
经典作品《教父》读后感 篇6
花三天时间看完了《教父》,如果不是去年暑假拉着老爸一起看了电影,也许会让我更着迷。可是这又有什么关系呢,经典的东西值得花更多时间。
的确,不应该带着某种“偏见”看待这部小说,正如“长期仇视和崇拜一个民族,其在心理上就是奴隶之邦”。但的的确确有很多值得长时间并不止一次地去感悟和品味的道理,忠诚,智慧,勇敢。任何一个品质的具备都足以让人发光;家庭,友谊,理性。无论拥有哪个都可以获得休养生息的力量从而坚持一种韧的战斗。
封面上写着:《教父》是男人的圣经。以前听说《简·爱》是女性的圣经,我明白这都是很高的评价,遗憾是却不能很好理解它,因为从来没看过《圣经》,缺少一种对比感。抛开电影拍案叫绝的演技和惊世骇俗的登场等等先入为主的占据而言,个人理解,《教父》里有一种道,显然这是已经超越了诸如“真诚即道”的一种道,后者只是一条路。
印象很深的一个细节,大萧条的时期,人们为了生计或找工作徒劳无功或领救济放下尊严,而唐的手下昂首阔步上街,口袋塞满银币和纸钞,不担心会丢掉工作。说唐没有“认识并引领时代”又何尝是平心之论呢?当然,诚如饶毅老师说的那样:请原谅我不敢祝愿每一位毕业生都成功、都幸福,有人的成功代价是丧失良知,有人的幸福代价是损害他人。所以才在第一页单独写着:财富背后,总有犯罪吧。
也许是由于“脉脉不得语”,亦或感慨太多不知从何开口,它或许就是“一切问题的答案”。这并不是说它给了读者点金的魔棒和功利的捷径之类,教父的伟大成就有其特定的时代背景,在那个斑驳陆离的初年。而他那自定义的人生或许也有着不可抗拒的一面,抛下面纱,走出房门,迎接命运的安排。毋庸置疑的是,他突围路上所展现并获得的那些卓越品质不会随着时间的流逝变得不再适用眼下这个时代,只会更加照耀我们前进,值得永远学习和借鉴,回味并谈及。
一直以来,生活是要高于作品的,有哪部作品不是源于生活的呢?或许每个人都有属于自己的“教父”,而真正高宏之人,必能造福人类。
经典作品《教父》读后感 篇7
“这书你也敢看?”同伴惊呼。让我疑惑,怎么就不敢看了……
“里面什么都敢写……”这让我明白了。
这里面有什么不适合我看的呢,或者说有什么不适合让我同龄这一代人知道的呢?是什么让译者还要在书序这样一个严肃理性的地方片面否认这书的思想?抵制资本主义毒瘤?防止生活腐化?摒弃个人英雄主义?隔离成人世界的险恶无奈?
还是在手忙脚乱的掩饰美丽背后的龌龊不堪?
书中的主角是一群地下社会分子。他们利用光明社会但却对其没有尊重,这些地下领导层利用各种可乘之机干着一些奇妙的事情,从私人复仇到演艺界评奖等一切的事项,都会按照精妙途径迂回进探然后达到所需结果,一切看起来不可思议而这不可思议也只不过是认知惯性带来的。世界并不是本来如此,问题也并不是只有一种解决方式,教父用事实告诉人们:我们维持着的世界比上面那个更光明,更有利可图,我们解决问题比上面那些组织更卖力,更快捷且无后顾之忧,所以,把信任交给我们,而不要依赖上面那个不为你考虑的伪善笑面。
永远的利益,永远的利益,教父抓住这条放之四海皆准的准绳,游刃有余地翻云覆雨。
这种翻云覆雨的能力足可以对社会造成极大威胁,但教父的没有,可喜的是,教父自己也有一条坚韧的道德准绳,善恶分明(把这当作理想的善恶吧)。所以,除了非法(但显然是否非法也不能说明是否正义)之外,教父势力的存在没有任何不妥。甚至,作为地下社会中的领导层,他能巧妙的实现自身价值,能顾及到光明社会的死角,并且修理它。暂不论教父的修理行为有几分功利,这种行为已经是在造福。因此,向水管工致敬!
而光明社会中的人们都在干些什么。形成社会、维护秩序、传承文明……由于缺失可供对比的同类,人类一直以地球上最高等的动物自居,于是,看着社会不断发展,人们欣慰地自大起来:看,我们创造出个完美世界,至少,是个美丽的世界——书上如是说(当然不是这本书)。涉世不深的我们学着书上的文艺腔调自我安慰或互相安慰,无意间被蒙蔽,全然没有看到完美世界身下脆弱的下水道——大机器在这里无法容身也便没了耀武扬威的能力,于是这里就成了囤积光明社会体制漏洞的地方,而我们被保护着,不会看到光环下的龌龊。社会善意的蒙蔽了我们,于是大多数人有充足的安全感,也许部分因为这一点社会才相对安定。
《教父》透过脆弱的地表,呈现给我们一个完全在地下的世界,它的魅力部分来自于新鲜感,更多的,还来自于什么呢?
经典作品《教父》读后感 篇8
“所有罪行里面,请不可原谅的就是背叛!”
“这是我的原则,我不会违背自己的原则去做事!”
迈克尔继承了唐.柯里昂的缜密和严厉,经过三年时间的运筹帷幄,用一次干干净净而又彻彻底底的反击战,雪洗前耻,赢回尊重,牢牢稳固自己的核心地位,把家族荣耀重新攀上顶峰!他遵循了唐的规则,能帮则帮,用人不疑,低调处事,坚决果断;按照自己的规则行事。
唐.柯里昂深知各有各的不易,不到迫不得已,人也不会随便求助办事,通过最大努力去升华教父的形象,希望用自己的行动和能力去帮助度过难关;然而,所有可跨过的难关,都是在他既定的规则里面。正是一次次对别人的帮助,让他在遇到困境的情况下总能找到甘心为他化解的人。一个最不愿接触家族企业的儿子,却在千回百转后成为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的接班人。在生命到点的最后一刻,唐.柯里昂用“多么美好的生活”来总结了自己的一生。一个人,能够一辈子都活在自己的规则里面,那是何等的美好!
缓缓合上《教父》,仍然洋溢在最后的胜利,期待迈克尔开启新的教父尊严,走上新的规则里面。现实中,又有多少人能够活出自己的规则?随波逐流,宛然成了唯此才能在社会立足的规则,相互吹捧而又百般猜忌,名为合作实则你争我抢,媚上欺下活得没有半点底线;究竟是社会把自己压垮,还是自己把自己活得太累!为何就不能活出自己的规则,难道只取悦自己,就是他人眼中的异类?
“走自己的路,让别人说去”,整部《教父》里面,就只有唐.柯里昂和迈克尔活出了这个境地。难道作为一名凡人,就无法走在自己的规则里面,既融入社会,又活出精彩?
有时候,真的很想过上什么都不要理什么都不用问也没有什么人来烦的生活,独自一人,按照自己的规则,走自己的路,把躯壳里面那个最真实的自己活一遍。
经典作品《教父》读后感 篇9
汤姆汉克斯说它是男人的圣经。我在认真地读完这本书之后似乎懂得了很多人喜欢它的原因。那就是对强权的渴望。
在作者笔下人们的道德标尺不知道该如何丈量了。随着故事的情节的展开,你会不自觉的认为其实杀人的理由有时可以理解。为了维护自由、生存、亲情、金钱和尊严一个男人有时必须残忍。老教父说出的那句话让我很感动:“我一辈子谨小慎微,为了保护我的家庭。女人和孩子可以粗心,可男人不行”。一个男人的作为丈夫和父亲的责任心,没有什么比这更可贵了。当法律不能给予人们合理、平等和公正那么人们就会变得疯狂,病态的社会会产生各种病态的现象。
维托考利昂是一个神化的人物,社会上没有他摆不平的人和事,当然这些目的达成,有些人心愿的满足背后可能会有血淋淋事实,而他所做的事又是那么合情合理。他看上去象绅士一样温文尔雅,这个沉稳冷静的他既睿智又仁慈,深得周围人的爱戴和敬仰。教父的每一句话都象是圣经中的箴言,他的老练沉稳机智狡诈,他那出其不意的报复,都显示出这是个地道的意大利人,精于人性和筹谋。作者假借考里昂这个角色对整个美国社会制度发起了抨击,体现着个体与社会的矛盾,可以说在书中人们都是多情的,即很想实现自己的愿望;但是社会却是无情的,它告诉你,你的途径要么是中彩票,要么就是违法,以牺牲大量人的利益来满足自己的利益,这种矛盾贯穿始终。“在他的笔下,一个本来令人感到义愤填膺的情节却显得那么合情合理……”。就是利益,教父抓住这条放之四海皆准的准绳,游刃有余地翻云覆雨。
很多人在走完一生的时候总是力图想看看自己的人生有没有遗憾,希望知道自己在人生的每个岔道口是不是都选择了正确的方向,但往往不会有答案。教父,他之所以能成为教父,是因为他并没有等到迟暮之年才领悟选择对人生是何等重要。“一个人只有一个命运”,这句座右铭使他注定成为一个不平凡的人!成败兴衰,靠命运,也靠努力,但归根结蒂,是对自己人生道路清醒认识后的选择。
维托考利昂在卸任后一直过着田园式的生活,临死时说的最后一句话“生活是这样的美丽”这个睿智的老人好象要告诉我们简单其实是一种幸福。
经典作品《教父》读后感 篇10
花了一个星期的时间把教父第一本书和第一部电影看完了,真的是受益匪浅啊。看完书再去看电影,可以对故事的来龙去脉更加的了解。教父这部电影在国外非常的火,因为跟他们的传统文化息息相关,而我觉得中国人也有必要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教父》这本书是我一口气读下来的,中间并没有想放弃阅读的想法,因为故事实在太吸引人了。从书里看到了很多在社会中摸爬滚打的处世之道,我相信这些东西,很多都是别人教不了给你,只能自己去学习和体会的。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一点就是教父会经常去帮助别人,来换取别人的一个人情,而这个人情,现在可能用不上,但是在将来的某一天,说不定就派上用场,这谁说的定呢。而中国有句古话,大概意思就是欠什么也别欠人情债。因为人情债很难去偿还。所以,从教父身上学到这点,尽力胡帮助别人,成为别人的朋友,在未来的某一天,说不定他会救你一命。
按照一个人的过去,就可以推断他的未来。书中这句话总让我陷入矛盾的思考当中。一方面赞成,觉得过去的你把自己活成什么样子,在未来你就会是什么样子,而另一方面却不完全赞同这句话,觉得人总会变,就算过去让自己活得多么乱七八糟,如果从此刻起开始改变,养成良好的习惯,那在未来一样可以活出全新的自己,而按照过去的自己肯定推断不出如今的自己会是现在这个样子。两种矛盾的想法一直存在于我的脑海中,这让我想起另一句话。一个人成熟的标志之一,就是在心中可以容纳互相矛盾的观点而无碍行事。看来学会如何在心中容纳互相矛盾的观点,这是我变得成熟的必经之路。
《红与黑》读后感1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写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择: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悲剧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意义。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间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间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爱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可以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2
人生不仅要有梦想,还要信仰梦想,更要激励自己去实现梦想,良好的幻想,就是未来人生道路美满的成功标志,当个人的梦想与社会发生矛盾时,是顺从还是叛逆。
闲来无事,那就看书吧,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人类最好的精神食粮,。书能带给我们无限乐趣和精彩的故事。《红与黑》男主人公,出身低微,年轻英俊,智慧过人。他崇拜那破论,野心勃勃,渴望通过个人的奋斗跻身于上流社会,这是他的梦想。少年时代,他也常遐思万千,希望有朝一日,能有幸被引见该巴黎的美女,以自己什么辉煌的事功博得她们的青睐。这个想法使他在痛苦中——他把自己的痛苦想得很深重——深感蔚籍时,在高兴时则倍加欢快。
几经周折,他终于在维璃叶市市长家当了家庭教师,同时也感受着上流社会的“生活”,于是男主人公于连与维璃叶市市长的夫人瑞那发生了恋情,被揭发后,于连远走他乡……年轻英俊的于连又走桃花运,与富甲一方的——拉穆尔候爵的千斤订婚。天啊,这是于连做梦都向往的生活,他将拥有贵族的身份、地位、名誉、还有娇美可人,性情高傲冷漠的妻子。他将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就在此时此刻,一场意想不到的灾难将要降临,迷恋他的瑞那夫人,竟然告发了他,他不怕功亏一篑,泻世报仇,枪击了瑞那夫人,结果自己也走上了断头台。命运真让人不可琢磨,于连真是“心比天高,命比纸薄”,就在自己拼命努力争取一切荣华富贵的时候,就在自己为得到这样的生活感到幸福时,从天而降的大祸无情的带走了他的生命和一切。
“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于连看到了上流社会的污浊,他憎恨资产阶级的污和财富,蔑视贵族阶级的权威,同时也幻想自己能当维璃叶市市长,一定让公道、政,得到胜利,然而广场的尔虞我诈,也使他深受影响,因此当梦想与时的时代,社会,背景发生冲突时,他的梦想也随之破碎,命运的转折让他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命运就是生命中一切必然性和偶然性的总和,于连则是1830年时代的悲剧英雄。
《红与黑》读后感3
第一次看到这本书,我就被它简单的书名所吸引,“红与黑”?它究竟讲述一个怎样的故事?红又代表了什么?黑又代表了什么?带着这样的一些问题,我开始看这本书。等到合上书的那一刹那,我似乎隐隐约约的明白了。内容所反映的没有书名看起来那么简单。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的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孱弱腼腆,社会地位低下的青年人,他靠着自己的博学、聪明和坚忍不拔的毅力,利用宗教,依靠女人,也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不惜挤进了上流社会。在这期间,他认识了有孩子、有丈夫的德·瑞纳夫人,两人很快相恋,不久之后便坠入爱河。很快,德·瑞纳夫人就成为了他的情—妇。后来,不幸被德·瑞纳先生发现,一气之下,把于连打发到了神学院。在那里,于连刚开始很受人瞧不起,但随着天生的聪明和机灵,出类拔萃,不仅得到了彼拉尔神甫和夏司·倍尔纳神甫两位神甫的喜欢而且得到了神学院里人的尊重。但他并不满足于此。
很快,他便被推荐当上了巴黎一个侯爵家的《圣经》课家庭教师。在那里,他又认识了玛蒂尔德——一个聪明但且高傲的女孩,两人又很快坠入爱河。在这两个女人身上,于连在期间总用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当于连自认为自己已经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两位女人超越阶级的爱情时,但却最终失败,被社会无情地推上了断头台。
于连,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但在我看来,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在小说的序言部分,我看到司汤达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这本书在五十年后才会被人所重新重视。这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4
怎样,于连就在那里遇见了他初踏上社会以后的最初两个女人:女仆爱丽丝和女主人德莱纳夫人。这可是他的意外收获。他做梦也没有想到,除了教拉丁文,他还会有意外之喜。
这样一副俊美面孔的年轻家庭教师,懵懂而一尘不染的样子,在充满风尘味的上流社会当中,当然就像是刮来一阵清新的风。这个可是市长大人的疏忽。以他的阅历,他早该料到往自己家中雇来这样一个美男子当家庭教师,登堂入室,接近内眷,会对家中的母鸡们带来什么样的灾难。他却这样做了,只能说他确实愚笨,别无他法。与此相比,《蝴蝶梦》中的女人有先见之明的多。
女仆爱丽丝尽管很可爱,很纯真,但是和德莱纳夫人相比自然无法相提并论了。就好像红娘和崔莺莺,两个美女,张生眼里自然只会有崔莺莺。
德莱纳夫人真的是一个可人儿。16岁情窦未开就嫁人了,又是富家女儿,娘家的钱财、地位都在当年的市长之上,她当初也算是下嫁了。偏偏她不仅仅有良好的教育,很高的素养,天生的美貌,更兼之有温柔善良的个性,和养在深闺未谙世事的纯真。这样的女人,实属人间尤物。就是女人见了都要忍不住爱她,喜欢她,更何况男人呢?!我见了都会神魂颠倒,不用说于连这样一个俊美的家伙。
和市长这样一个半老头子相比,于连无疑是新鲜的血液,天使一般的清新。不仅爱丽丝抗拒不了,德莱纳夫人也无法抗拒。差不多第一眼就已经喜欢上了他,随后就不由自主的爱上了他。没办法,谁说女人不好色呢?!
很喜欢司汤达对德莱纳夫人的描写,十足的可爱。当德莱纳夫人感觉女仆爱丽丝打算和于连恋爱的时候,这个女人已经禁不住内心的煎熬,茶饭不思,患上了相思病。当病怏怏歪倒在床的德莱纳夫人听到女仆爱丽丝说于连拒绝了爱丽丝以后,这个可爱的夫人竟然不药而愈,马上有了胃口,想要好好的美餐一顿了!
而后,她怀着内心的那点私心被迫答应再为自己的情敌:女仆爱丽丝,去向于连游说的时候,天都知道她内心是多么不愿意。她只是应付差事,其实内心只想听到的就是于连对爱丽丝再次拒绝这一个答案。
《红与黑》读后感5
漫漫寒假到来,本是忙忙碌碌的上学时光一下子变得轻快、悠闲,时间老人睡着了吗?可是渐渐地,无聊也开始蔓上心头。偶尔间,翻开书页,一下子被《红与黑》抓住了心扉。这本书讲的虽然是一个爱情故事,但却给我带来了很大的感触。
它的作者是法国的司汤达。小说主人公于连虽然出身贫民,但天资聪颖。一个意外的机遇让他得到了良好的教育,也因此见识到了上流社会的浮华生活。因为要面对复杂的环境,所以于连非常矛盾:一方面他通过自己坚持不谢的努力得以跻身上流社会,无疑给他带来了非常大的成就感,也因此激起了他的野心;另一方面他又有很重的自尊心,他经常称自己“出身低微,但并不卑贱”。
这不由得让我想起了曾经遇到的那一幕:一天下午,我照常走在放学回家的路上,突然看见了一堆人围在一起,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好奇心立刻驱使我跑了过去。一看,只见一位穿得流里流气的中年大叔正在抢一个乞丐碗里的钱,惊奇的是,四周围观的人竟然没有一个去阻拦他,只是津津有味地看着这场景或胆小地躲在人群之后。中年大叔仿佛料到没人会出来主持正义,便更加凶狠地与乞丐争斗起了破碗。眼见着乞丐越来越吃亏了,终于一位老奶奶站了出来:“孩子,你有手有脚的,干嘛拿人家乞丐的钱呢?这不是在丢自己的脸吗?”可是,中年人不理睬老奶奶的话,继续抢夺乞丐的钱。或许是老奶奶的冲锋在前,人群开始一起指责大叔的错误行为。终究是理亏,大叔渐渐抵挡不住众人的指责,灰溜溜地停止了霸道行为。没想到这时乞丐说了一句话:“我虽然很穷,但是我并不卑贱,我也有我的尊严,我们都是平等的,你不能这样欺负我。”围观的人听到了他的话,瞬间响起了欢呼声。
而这,也正是于连的“理想自我”:绝对不许一个未来英雄被轻视,所以当他自己也做错事情,当他的内心深处意识到自己的不道德行为时,他会为自己以前的所作所为忏悔,他会大彻大悟,恢复自己善良的一面。
同样,我们的生活也是如此,在邪恶与正义的较量中,即使邪恶会暂时占上上风,但正义终究会胜利。所以我要在以后的生活里,以真心待人,不虚情假意地对身边人伪善,因为,如果这样做了,那么回报我们的,必定是别人的冷落。
《红与黑》读后感6
人们都说于连是个野心家,一个人如果不知足常乐一定会痛苦。我觉得他不过是一个顺应了“人往高处走”的生活逻辑的人物典型,一个波拿巴的后裔,有点像陈胜和李斯。他的野心让我喜欢他。
叶圣陶说过,苦水胜过白汤,痛苦胜过无聊。如果我们不能像五柳先生那样“种豆南山下”,那么,往上爬总会比消沉堕落、无所事事好。他的所作所为可能伤害了一些人,不过他本性善良,他会忏悔,而且不是出于一个教士的本能,仅仅由于心灵的引寻。这是个不完美的英雄,但他的残缺更让我觉得可爱,给我真实感。所以当电视剧《钢铁是怎样炼成的》播出的时候,我认为它至少有一点做得很成功:保尔并不是样样都让人可圈可点的。所谓“完人”,不是太纯洁就是城府太深,不是圣人就是傻子,就像我们拿到一个虫眼也没有的蔬菜立马会联想起农药一样。
喜欢他的自尊和自怜自爱。他的自尊,是带了一种过分的任性和固执的,当然不是什么优点,但是个性化,尤其配上那副生动的面庞。我可以原谅他的自大,就像原谅一个孩子一样。我景仰这个在理想和现实冲突中挣扎的于连。一叶在浪尖颠簸的扁舟,至少拥有弄潮儿的勇气:即使葬身海底,也悲壮得美丽。
在爱情面前,他无法伪装。“相见时的颤抖,别离后的不安”让他有时圣洁得像个孩子,有时又耍着可爱的伎俩。
他本可以苟且活下来,但他拒绝了这个机会,在法庭上再三强调自己的过失,于是故事才有个相当惨烈的结局,但从情节发展来讲,他是必死无疑的,我们很难想这个故事会有别的什么结局,他的那段话,自然有人想做阅读理解似的分析过,我不管它揭示了多么深刻的主题,我只是为一个英雄感动。
同于连一样习蒂尔德也为我所欣赏,同那雷尔夫人相比,她没有那么贤良、虔诚,她有不可一世的骄傲和棱角,因此也使她失去了于连的爱情。其实,我到觉得她和于连有些相像,她希望受人瞩目却藐视那些追求者,她讨厌伪善的社会,追求幸福不顾一切,她曾经试着去爱某爵侯,但转念一想一段令人大哈欠的恋爱是多么令人可怕!
另外,在整本书里,每章开头都有贴切的题记,曼妙的语言,与正文之和谐不禁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7
这本书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小说,是一幅政治局面图,更是一出扣人心弦步步惊心的大戏。这本书就是《红与黑》。
它是现实主义小说的杰出典范。在书中,作者用尖锐的笔调对法国的社会政治状况做出了冷酷的批判与真实的描绘。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工业兴起使“唯利是图”成为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福利机构转化为人们发财致富的工具;有宽裕收入的教士被培养为维护政权的棋子……着实是一个“阴谋和伪善的中心”。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法国奋斗者的典型。他的一生一直在干一件事: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跻身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为此他不懈追求,从小努力学习设法用智慧改变自己的人生,为了进入统治阶级,他拼命靠近中央机构。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义无反顾,从不言弃。他身份卑微,却心比天高。他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倔强的声音:我要向上爬。他的执着,他的要强,使他摆脱了不被人奴役的命运。
于连还是一个拥有强烈的自尊心的人。当父亲要他到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时,他硬气地回答:“我不愿当奴仆,要我与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当高高在上的市长把他当做奴仆一样训斥时,他不失风度,愤然昂首:“先生,没有你,我也不会饿死。”
在我的眼中,于连更是一个内外矛盾的两面人,抑或灵魂独立的守卫者。他既有反抗意识,又容易被屈服;既看重崇高纯洁的人格,又不得不遵守社会“潜规则”;他既热衷于跻身上流,又在善良本能的驱使下,在强权前“横眉冷对千夫指”,愤然而高傲的选择死亡,至死也不向卑污的现实让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面对人生最后的生死成败,他选择的是一种决绝的姿态。
于连,一个敏感而聪明,倔强又叛逆的形象。他为了守卫人格的尊严,面对死亡依旧面不改色,这是他无愧于自我的坚守,并不甘心的反抗,永不屈服的灵魂。
如果说,历史是一个车轮,永远在重复着同样的故事,而打破这种轮回的就是《红与黑》。而“红”与“黑”,两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颜色,在这本书中可能真的包容了世界的一切虚华。从此,不再平凡。
《红与黑》读后感8
斯丹达尔的《红与黑》是法国,亦是全世界文坛的重要书籍,今天我便来谈谈这部巨著。
小说一开始便用轻快的笔调,生动地描写了这个‘怯弱,脸上带着泪痕,有着白嫩皮肤,蓝眼睛’的朱丽安与优雅的德。雷纳尔夫人之间甜蜜而忐忑的爱情,以美丽而平静的韦里埃为背景。多么亲切、温柔的岁月啊!这爱情是纯洁、活泼的,就是雷纳尔夫人一点点道德观念的苦恼也没有影响小说流畅的自然之美,反而使它更美丽、传神了。两个人似乎在玩心灵的游戏,相互躲藏,嬉戏,雷纳尔夫人调皮、轻松、有时还不免有些咬啮性的小烦恼的心理,给这文字注入了活力与朴素的情调。但这平静的外表下,却有一颗不为人知,充满热情的野心,正如斯丹达尔在小说中所说:“朱利安,他那像姑娘般的脸,这样苍白,这样温柔,谁又能猜透他灵魂深处藏着不可动摇的决心呢?甘冒九死一生的危险也要出人头地。”朱利安最崇拜的人便是拿破仑,他向往拿破仑的“这种力量,这种孤独”。
但这种整日冥想的时光不会太久,朱利安到了巴黎上流社会,他认识到了虚伪、空虚与丑恶。贵族亲王们都轻视他,在他们眼里朱利安只不过是个服务的很好的仆人罢了。这个复杂,矛盾的灵魂在作者笔下刻画的入木三分,虚伪与热情、野心与理性混合在一起,《红与黑》的人性描写的淋漓尽致,阴暗与光明在人性中同在,这高明的写法即使在一句话,一个词中亦可感受到。
但他恶的一面又爆发了,他杀人了,被关入死囚牢。
他却不准备为自己辩解,他对这个世界,这个社会已厌倦了,他在这个监狱里度过了自己最后的时光,他成了一个洞察自己灵魂的人:
“我爱过真理……现在真理又在那里呢?”
“到处都是伪善,至少是欺诈,甚至最有德性、最伟大的人也不例外……”
这是他一生的悲剧,他在一群虚伪的人中谋取名利,渐渐他亦变得虚伪,并且走向灭亡。他批判这个社会,他亦成为作者所批判的对象。
这个故事如此简单,但它的悲苦之情是无人理解的。
“真理,严酷的真理”。丹东的这句话用在这部小说的扉页上是再合适不过了。
《红与黑》读后感9
斯丹达尔动了写作这本书的时候,已经是一位四十七岁的曾经沧海饱尝风霜的人了。他不想告诉人们怎样做,他只想说说他认为什么才是幸福。其实,他曾经在二十二岁的时候说过:“几乎所有的人生的`不幸都源于我们对所发生的事情有错误的认识。深入地了解人,健康地判断事物,我们就朝幸福迈进了一大步。”他所说的正印证了于连的命运。
在读《红与黑》的过程中给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于连的心理活动。通篇几乎对于连的所思所想都进行了深刻的刻画,通过于连的所思于他所表现给外人看的大部分是截然不同。随着于连对自己伪装的极致,他的人生也逐渐达到人生的巅峰状态。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反而是于连生命最后在监狱度过的日子,他大胆的并且坦诚的向德。莱纳夫人表明自己真情实感,包括他以前最不耻提起的懦弱的情感。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此时身为阶下囚的于连却是最幸福的。于连也渐渐让我们明白平凡是一种幸福。
于连的不幸其实本可以挽救,但是他对于许多事情的错误的认识让他当发现自己错的离谱的时候,已经无力改变了。让我们设想一下,如果于连能真心体会到德。莱纳夫人的爱,并且肯定自己对于这为善良纯洁夫人的真爱,他的一生或许可以和德。莱纳夫人平凡幸福的度过;如果于连在进入真正所谓的资产阶级上流社会时,看明白对他的款待不是礼貌而是真正从骨子里的漠视时或许还可以回头;如果于连能够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更加深爱的是自己的英雄情怀,自己的骄傲,看明白玛蒂尔德小姐刚开始与他相爱时的反复无常与眼底偶尔流露的厌恶,是不是于连的一生不会变成悲剧,而是另一番平凡幸福的场景?于连或许是不幸的,但是斯丹达尔还是心软了,让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光明白了什么才是他最需要的。
在读《红与黑》的时候,即使在知道于连可能爱上了马蒂尔德小姐也从不曾敢想象原来结束于连的疯狂是他举起枪想要杀死德。莱纳夫人的时候。于连想要杀死这位纯洁、善良的曾经的爱人。还好,德。莱纳夫人并没有死去,否则于连的余生不会再感受到幸福了。
结局意味深长。马蒂尔德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给了于连毕生可能都在追求的财富地位。德。莱纳夫人爱于连,在于连死后的
《红与黑》读后感10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主角于连是一个身份卑微的农民的儿子,通过自己两个女人跻身上流社会,而最终却被陷害成为了阶级斗争的牺牲品。
对于于连,人们可以作出很多评判,可以说他是个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小人物的悲剧,一个野心家的毁灭,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认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
于连的一生都在追求幸福。他虽出身卑贱,却有幸受到良好的教育,又有着杰出的智慧,所以他日后能厕身在所谓的上流社会中。什么是幸福,怎样得到幸福,是困惑着人类几千年的问题,也同样困惑着我们的于连。在他心目中,幸福并没有确切的标准,只是在他的心计,在他的警觉,他的一个又一个的“作战计划”当中。他为第一次摆脱了父兄的虐待而幸福,为德。莱纳夫人面前履行“某种责任”而幸福,为骄傲的玛蒂尔德在自己面前屈服而幸福,为一次次地发迹而幸福得要命。他渴望幸福,渴望飞黄腾达,他发誓宁可死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为此,他制出了一个又一个“作战计划”,使出各种虚伪手段,他超人的智慧发挥的淋漓尽致。但他每每在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他的计划总会漏洞百出,总会让人怀疑。
于连在这种幸福的标准是以社会和他人标准为标准,追求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他并没有获得多少快乐和幸福,反而使他处在一种紧张状态,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兴奋地跑来跑去,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只是片刻激情而已,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应该在制定一个计划。当他以为德。莱纳夫人的一封信断送了他的幸福时,他想到了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在狱中反而使他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获得了自由。他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真正的幸福。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能够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
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我们读完后也禁不住问自己,我们是不是那少数的真正为自己而幸福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11
这部作品在我随便翻阅书籍的过程中 ,看到过但是没有仔细看 ,只是看了个题目和作者的名字 ,在有一天的微机原理可见是 ,班级的一个湖北籍的同学在教室里调侃有关文学的事情 ,他问到了《红与黑》的作者是谁,我在一旁听到了,便不假思索地回答是“司汤达”。从他嘴里又得知她的名字原本不叫司汤达 ,这个名字是后改的,可是我查了 ,他的真名叫做司汤达 ,他的别名是亨利@贝尔。那个同学在聊天时,我脑子一直在想这个名著主要内容讲的是什么,但是始终没有想起来,(没看过的原因)。所以这是突然想起了 ,手边也正好有这本书 ,便开始了自己的孜孜不倦。
内容是漂亮的小伙子于连,生在拿破仑时代,仗着自己的惊人的记忆力,背诵了《圣经》,到了师长家里当上了老师 ,这期间与德@瑞纳夫人产生了感情 ,后来师长怕被人称为王八,将于连送到神学院,又送到了木尔侯爵那里当秘书 ,认识了马特尔,于连野心开始膨胀,想利用马特尔让自己升职,可是和德@瑞纳的关系暴露,于连刺杀德@瑞纳未遂,自己得知野心不能实现,“破罐子破摔”,终于死了,马特尔和德@瑞纳都是对他有情义的人。
读完之后感觉很顺畅,乜有难理解的地方 ,情节铺设的很合理、很完美。
懂得的知识:“缮写”的意思的是复制,抄写的意思。刽子手的英文是1、executioner2、slaughterer。平庸的英文是1、mediocre2、commonplace。典范的英文1、exemplar2、example。
司汤达的取自现实,在1827年维利耶尔发生类似于连的爱情悲剧,把小说《于连》中混入了这则新闻,才有了《红与黑》。
经过查找得到的知识:1、欧洲封建社会开始是在476年罗马帝国的建立,结束是在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640年。2、小说名字《红与黑》的原因 ,一说是于连是红 ,社会的上层是黑。二说 ,红衣教是红,皇教是黑。三说是教会是红 ,拿破仑的军队是黑 。3、欧洲的贵族的阶层身份。我查了一下 ,居然和中国封建社会的一样,都是公侯伯子男 ,比中国多的一项就是男爵下面的还有骑士 。
读书的目的是想不想让自己的知识上有盲点 。读完之后 ,自我感觉唯一收获的就是剧情 。其他的还有于连在“神学院”里看到了321名教徒都是平庸之辈 ,他信心大涨 ,而我在太原师范学院 ,周围也都是“平庸之辈 ”,所以不用太在乎别人了 ,增加自信 ,增加财富 ,把握课堂,弄好长相 ,坚持好的状态 ,我想我会很强的 。
《红与黑》读后感12
毫无疑问的,《红与黑》是一本让人“百读而不厌”的书。其原因在于有很多种读法,像许多名著,例如《红楼梦》,有人读出了革命,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爱情,有人读出了人生。等等。所以,怎样读才能解“其中味”,是这两本书面临的共同的问题。
其实这本书最主要的内容是关于于连。索莱尔的悲剧命运,因为他是小说的主人公,全部《红与黑》就是他浮沉升降兴衰荣辱的过程。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只靠自己的聪明材质和坚韧不拔的毅力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奋斗,为了实现他那巨大的野心,它不仅要处处显示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种种不大光彩的手段,例如虚伪、作假和违心之举。然而正当他爬上一定的位置,自以为他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时,一封信就打断了他上升的势头,让他明白他仍然是一个“汝拉山区穷乡下人”。他曾经试图摆脱自己受欺凌遭藐视的地位,以为在贵族社会里爬上高位就是实现了自己的抱负,然而他终于不曾放弃他最后的防线,即他的尊严。
于连的迷误正在于他那“宁可死上一千次也要飞黄腾达”的决心。其实到最后,于连也感到了德·莱纳夫人给他带来的幸福。他于是悔不当初,可惜一切都晚了。不过于连从顶峰上跌落下来,不是说他已经失败了,而是说他开始走出误区。加缪讲过屡战屡败的西绪福斯的故事,说他是幸福的。我们不妨袭其意而反用之,不说追求中的于连是幸福的,而说醒悟了的于连是幸福的。
由此可以看出幸福的确是难得可贵而又值得珍惜的,可在《红与黑》中有句话:“权势!先生,难道不算什么吗?愚者的尊敬,稚者的惊讶,富者的羡慕,贤者的鄙视。——巴纳夫”看来权势也非常重要,当然,在少数人眼里也许不是这样。有了权势,可以得到很多,也会失去很多,还有可能什么都没有,有的,只是像于连那样的“悔不当初”。尽管如此,还是有大多数人想飞黄腾达,毕竟飞黄腾达在有些人眼中是“百利而无一害”。权势和幸福也许并不像鱼和熊掌那样不可兼得,当然权势也许也是一种“幸福”,但是权势有可能会毁了一些往往拼搏一辈子都得不到的东西,如幸福。
结局的最后,于连“难逃一死”,德·莱纳夫人也在随后的三天里死去。在看起来悲剧的故事中,其实蕴含着一个令人惊叹和折服的“美好”结局。你选权势,还是幸福?
《红与黑》读后感13
一本好书往往便是一个时代或是一个人群的缩影。暑假中我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一直到现在便再也没有看过一本别的书,原因是,要思考的东西太多了。
我读的书少,把书归类显得没有什么意义,但我还是忍不住把《红与黑》和《基督山伯爵》归进了“复辟文学”中,《包法利夫人》一流虽也成书于那个时代,但却没太表现出那一代人的普遍特征——那是梦被偷走的一代人!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个很让人着迷的人物,他诚然是法国革命时期塑造出的千千万万“矛盾体”中的一员,他的身上有着“红”的一面——受拿破仑的影响,渴望穿上鲜红的军装,建功立业,也有着“黑”的一面——面对法国封建王朝的复辟又希望能身着黑色的道士服,不费吹灰之力地过上好日子。与此同时,他身边也不乏法国人民骨子里的浪漫主义与冒险精神……
这一切,想必在那个时代许多的法国青年身上都能看到,但我们的主人公之所以特别是因为他的梦没有被偷走。他的人生就像一盘棋,他的梦想就是获胜的最终目标,他的每一步行动,他都清清楚楚地知道自己在做着什么,下一步要怎么样,结果会怎么样,这一切都被作者用细腻的心理描写表现出来。
就是有着这样梦想或是所谓“野心”将主人公身上种种矛盾的特质结合起来。为他这盘棋提供服务:军人的魄力让他一个一个放倒前进路上的障碍,教士的睿智让他能冷静地分析与判断局势并作出决定。与此同时,他骨子里的浪漫主义和他“梦想”的作用下也已扭曲为一种难以言表的趋利心、虚荣心以及对爱情的追求的结合体。最后,那一丝丝的冒险主义又为他的这盘棋增添了那么一点不确定的因素,毕竟,一个完全理性的人太可怕也太不真实。
反观那个时代,其他人便在过着的一种没有梦想,行尸走肉似的生活了,时代的巨变使他们的价值观扭曲,也偷走了他们的梦想。新的资本家们被“十”与“一”这一对数字的恶魔束缚,过着为了金我钱不惜付出一切的日子,而贵族们则“仍旧随时能从栅栏的缝中看见罗伯斯比尔的囚车,过着今朝有酒今朝醉的糜烂的日子……”每个人都在自己扭曲的道路上越走越远,心中只剩已被偷走的梦想。
于连死了,带着他没被偷走的梦想死了,他的情人买下了他的头,悉心地埋葬了,实现了她已偷走的梦想。
“梦想”一词在这个社会已被人们不知强加了多少本不属于它的意思,有没有它,人们都一样活着,又是或许,一个理想没有被偷走的人,知道自己为什么而活,做的事是为什么。
《红与黑》读后感14
《红与黑》不是一部凭空杜撰的作品。在作者司沕达笔下展现的是整个法国社会的一个典型窗口――法国复辟王朝后期小小的维里埃城的政治格局。而作者因资产阶级革命党人的身份也令主人公与连的一生染上了浓重的政治气息一与戏剧色彩。
不同的人眼中有不同的《红与黑》。有人读出了政治,有人读出了革命,也有人读出了爱情,而我看到的是于连在社会中出人头地的欲望与勃勃的野心,是一个年轻人追求梦想的美妙旋律。于连对拿破仑佩服得五体投地。想要驰骋疆场,马革命裹尸。可为了适应时代,他只好掩藏自己勃勃野心,做一名伪善的君子。但他聪慧出众,被聘为市长的家庭教师。然而做仆人的卑贱处境激起了他反抗的欲望,因为与女主人德瑞纳夫发生恋情,后来事情败露,不得不去贝桑松神学院学习。后被人推荐,来到巴黎,在侯爵府当了秘书,又同其家小姐拉莫尔产生恋情,并借助她登上轻骑兵等十五团中尉之座。当他高高在上,出人头地时,却被市长太太告发,他便开枪射杀德瑞纳夫人,被判死刑,心甘情愿走上了断头台。
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中,为实现自己巨大野心,他不仅要处处显示自己知识和能力上的优势,还要采取各种不光彩手段,例如虚构,作假和违人之举。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其他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唯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
我们这个年代的年轻人,对前途和命运充满渴望与希冀,也有飞黄腾达,出人头地的欲望。我们也许早就忘却了小时候第一篇关于理想的习作了。为了顺应时代的潮流,为了遵循利益的法则,我们不停地改变着,追随着更体面更充裕的物质生活,哪怕在纷繁的人流中难以呼吸,遍体鳞伤,仍要强忍着华丽外面下内心的焦虑和煎熬。
人流中一双双几近木讷的眼睛,也曾经闪闪发光,也曾经怀抱这自己最本真、最单纯的理想踏上人生的旅途,但在希望成为科学家、军人、老师的种种过程中渐渐变质,变得更能趋合别人的需要,变得只剩下一个空空的躯壳,已经丢失了灵魂。不断戴上又摘下一个又一个面具,在重复地演着于连的一个又一个悲剧,而这时,谁又会想到自己孩提时代,其实向往的是永远快乐。
好酒都是俞陈俞香,一部好作品亦是如此,因为在每个读者心中它都有着不同的魅力。
《红与黑》读后感15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16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但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述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感情心理描述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述。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下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17
与其说红色与黑色分别代表着“军队”与“教会”或分别象征着“拿破仑英雄时代和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与“浪帝王朝的复辟和封建社会的黑暗”,倒不如直截了当,通俗地将红色看作爱情,把黑色喻成荣誉。自然前者会更官方地诠释《红与黑》,因为这是由历史引发的结论,然后这只是其背景,一条贯穿事件发展的线索,而后者则是书中不断提及与真正内涵所在之外。
关于爱情。于连一生中两段爱情无疑是极其疯狂与用情至深的,他的情感是极其多变的。他那伟大的爱情有时胜过他一心追求的荣誉。与德?瑞那的夫人的私情,尽管他后来远赴贝藏松,后又去往巴黎与德?瑞那夫人在无联系,他总不忘回想她那美丽的眼睛与软弱的小手,以至在牢中的最后几日里满脑子都是她,他们的爱情是纯情的真挚的。而他与马蒂尔德间的恋爱又是如此不同,这就像是一段嵌在开头与结尾之间的爱情。这个女人与德?瑞那夫人一样疯狂的迷恋与深爱着于连,以至于放下自身高傲的姿态,到处位于廉谋求一条生路。于莲也曾逝掉荣耀与自身的追念向她示爱。然而爱情总会让人丧失理智,也使得于连走进囚室。
至于荣耀。于连本就出生于平民氏家,下层阶级,所幸获得较好的教育。但他有很大的抱负与决心。他很努力,也很出色,他的偶像是拿破仑,他毕生的梦想便是成为像拿破仑那般勇敢的人。在这里要说明一下,此刻的荣耀变非达官显赫这般简单而无价值,他所追求的,包括满足自己的自尊心,及赢得他人的尊重(尤其被地位高的人所尊重)。似乎有些势力,但那个社会,不愿追逐名利的人将会被看作傻子,可是费尽心思,扭曲自身人格只为课求自身利益,一个遭人唾弃。由于现实,他所呈现出的梦想是成为一名神父。他读熟读《圣经》也不过是为迎合世人,这并非他所爱。他是有思想的,相比其他同行人,他显得更独特更有作为。他确实有才。他的人生之所以如此顺利,自然少不了他人的帮助。可以说,他的人生是幸运极了的。
作品中,几乎无时无刻不透着人性的矛盾。于连的懦怯与胆小让他悔恨却正是因此使德?瑞那夫人着迷。于连一时冲动,拔剑想杀了马蒂尔德,为了使她不用在人事如此痛苦,那看是癫狂偏激与丑陋的行为,更加使玛蒂尔德坚言:于连便是他一生的挚爱。
总之,这是一本让人深陷并有所思考的书。那一次的传奇最终在头颅落地,躯体葬山洞之后被泯友,被遗忘。或许这算不上传奇,但至少,于连在面对死亡时,没有一丝畏惧,他是那么勇敢,未曾恐惧。
《红与黑》读后感18
《红与黑》是根据当时报纸上一条短新闻的故事改编的,写的是一个情感骗子被判死刑真实发生的故事,司汤达看到这篇新闻发表在法国《法院新闻》上,根据死刑案件改编。
《红与黑》里的是于连来自乡村,是个野心勃勃的青年人,他不愿意待在家乡和父母一样,当木匠每天和家具打交道,因此跑到了城里当了神父,钻研起神学,把一本拉丁文《圣经》全背下来,这事轰动了全城,因为精通拉丁文,获得了给市长德瑞那儿子当家庭教师的机会;小说写的都是年轻人在异乡的奋斗史,经历了短暂的成功,但最终获得的是失败。
作为木匠的儿子,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靠女人混饭吃,获得机会往上爬,市长夫人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也限于对丈夫粗暴的不满,让家庭教师于连获得了机会,勾引得手;于连对她的爱完全是出于男人的动物性,出人头地的野心和雄性动物的欲望,还有男人的虚荣心和占有欲,能够得到上等阶层的高贵典雅美丽的市长妇人,他初次占有德瑞那夫人时,没有爱情的幸福,而是下等人对上等人的报复心理的满足。
同样,于连到省城贝尚松神学院进修,因为彼拉院长的推荐,成为木尔侯爵的秘书因此去了首都巴黎,进入了醉生梦死的上流社会,他觉得侯爵的女儿玛特尔小姐不够美,但她的家庭却能够把社会上的好地位带给自己,还能够获得政治上的地位,受人尊敬,便追求起玛特尔来。千方百计,想尽办法,于连终于得手,还让玛特尔怀孕了,侯爵也同意了婚事,于连成为了骠骑兵中尉,还获得了贵族称号。虽然因为情妇瑞那夫人吃醋,给木尔侯爵写信揭露了于连是个骗子,导致准备和他结婚的玛特尔最终和他分手。于连依靠和玛特尔姐结婚成为贵族,成为上等人的梦想破灭。
回到问题本身,瑞那贪图于连英俊的外貌,有对丈夫粗暴的不满和失望,更有对婚姻生活平淡一成不变的不满,于连的出现不过是一场浪漫的春梦,让她的寂寞无聊的生活有了光彩和乐趣;玛特尔虽然觉得于连出身低微,但看在于连的英俊和帅气的外貌外,她还是给了于连一个机会,最初她和于连不过是想搞搞爱情游戏,满足一下浪漫的少女心,还有对于连的同情和希望,押宝他在未来成就大事,成为拿破仑一样的成功翻版。两个人,对于连的爱情,不够平等,有同情,更多的赏赐和高高在上。
《红与黑》读后感19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我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我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我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杯具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我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我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我,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杯具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杯具,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红与黑》读后感20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1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21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这既是一部刻画官场黑暗的政治小说,也是一部细述真情错爱的爱情小说。主人公于连有成功之处也有失败之处。
男主人公于连是农民木匠的儿子,出生卑微但不卑贱。他骨子深处对上流社会充满了憎恨与厌恶。他希望通过战争飞黄腾达,可是在残酷的现实面前他又不得不屈服于教会以换得微薄的报酬。他不敢面对真实的内心,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
于连的原生家庭带给他的都是残酷,兄弟的欺凌,父亲的势力,哪怕在他死前父亲去看他也只是为了他的钱。血淡于水,不过如此。不过于连命中有贵人,神父、神学院院长都是他官场中的贵人,他俩自始至终都在扶持他。但是,我们不得不承认出身卑微的于连之所以能涉足于贵族圈,归根到底是因为他自身的聪慧。有人说:他的第一步也只不过是精通拉丁文的圣经。那么,试问:有几个木匠的儿子懂得拉丁文呢?这告诉我把简单事做到不简单我们的人生也会不简单。
那么,于连失败在哪里?不是他的出生低微,不是他的自负,而是错爱。,他的瑞纳夫人的爱是出于嘲讽雷纳尔市长、减轻她对他木匠儿子的轻蔑、将来为从事家庭教师这卑贱的职业找一个“爱情”的高尚借口。瑞那夫人爱上于连注定是错爱,不管她的爱是多么的真,终究是不为世俗所容的,她内心无比的煎熬……或许,这样爱也算是一种无悔吧,所以于连走后的第三天他也就死了。较之瑞那夫人更为悲哀的是玛特儿小姐,花容月貌出生高贵的她为了于连不惜一切,在于连锒铛入狱时求人就他,怎料他却抱着另一个女人静待死亡。他对她的“爱”,只是想证明平民子弟的他比贵族的公子哥们儿更有被爱的价值。
读完整本书,内心无疑是压抑的。于连,这个野心勃勃的男人,若没有利用这些女人,是否就不会英年早逝?是否会是一代伟人,铭记于史册?当然,一千个读者有一千个哈姆雷特,也许我的一些看法会受到反对,但这是我心中实实在在的感受。
《红与黑》读后感22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代表作。司汤达又译为斯丹达尔,原名玛利亨利贝尔,自1830年7月革命后就一直在政府供职。他生前默默无名,在文坛上根本没有立足之地。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写出了让世界上最著名的的文学家、批判家都很感兴趣的作品。可以说,斯丹达尔完全是凭借这本书便在文学史上取得了几乎和巴尔扎克比肩的位置。
《红与黑》是法国乃至欧洲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小说主要就是描述了于连索海尔这个人,以他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为主线,最终的结局是他的两次爱情都破灭了,他自己也死了。
看完第一遍感觉有些糊涂,架不住好奇心,多次阅读之后终于有所了解。于连是独自一人在与整个社会环境冲突,加上他那巨大的野心,最终导致了他的厄运。我个人认为于连是有点变态的,因为在第一次爱情的时候,他完全是一种下层人对上层人的报复心态。他因为看不惯市长的傲慢就想去占有市长的妻子来报复,他成功了。
读得多了之后,我才发现于连这个人的性格太特别了。他追求真理,却又为反动势力效劳;他正直善良,却又以虚伪的面目出入贵族阶层。从他的所作所为中,我读出了野心,以及他心中那股不甘低人一等的强烈欲望。
然而我最推崇的还是这部书的心理描写。不得不说,斯丹达尔的心理描写真的很有特点,在作品中,人物心理的挣扎、矛盾、扭曲、斗争……每种变化都真实细腻、深挚动人,有着独具匠心的刻画,充满了逻辑和理性。尤其是在描写于连和两个女主人公的爱情时,那心理微妙的变化和发展过程分析的相当的精致、独到。也怪不得丹纳都说斯丹达尔是这个时代和任何时代最伟大的心理作家。他开创了心理小说的先河。
这部书反映了法国下层青年的想法和处境,于连就是一个这样的体现,可能不是所有的人都喜欢他,但肯定都会被他吸引。
这的确是本好书。
《红与黑》读后感23
在断断续续历经两周的阅读时间里,我好不容易读完了它——《红与黑》。
其实这本书,在早年间就读过几次,但由于各种缘由,都没有读完整,以致对此书只知其是一部名著外,对其被称为名著的意义没有一个真正的理解 这是一本很久远的书了,《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写出这么一曲折故事的才人是已逝世很久的司汤达,他生于法国,我非常敬佩他能写出如此长的小说。 我看的这本书是缩版,把几十万的字缩到了几万字而已。但是书中的故事却依然表现得淋漓尽致。 书中描写主人公于连在“红”与“黑”的道路选择上进行了痛苦的挣扎,但其中终极目的,都是想无所不用其极地跻身于上流社会。 于
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对此,人们做出很多评判——有的说他是个小私有者盲目追求个人利益的悲剧;有的说他是一个野心家的毁灭;还有的说他是一个反封建斗士的牺牲等等。各有各的看法,但又都在情理之中。就我以为,说于连是个个人主义野心家固然不错,但不如说他是个追求幸福而又不幸走上歧途的人更为确切些。自然这种歧途不是简单地采取了某种有背社会道德的手段,而是来自他心灵更深处的矛盾本质。 我认为书中的2个亮点深深吸引住了我,首先是于连在跻身上流社会的途径选择上,是选择做一名声显赫的红衣主教,还是做一个像拿破仑那样有胆有识的大将军,产生了思想上的激烈斗争冲突,使的故事情节跌宕起伏、一波三折。其次就是在为实现自己的目标奋斗中所遇到的两次至诚至真的爱情,这也深深地打动了我,以致我看到如此忠贞不渝的爱情,几次为之热泪盈眶,也许是因为它太可贵了!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这本书表现得不仅仅是于连的一生坎坷,更告诉我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是非常困难的,所以我们要——好好学习,天天向上。
《红与黑》读后感24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25
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木匠的儿子,在那个时代,是属于下层阶级的,为此,他受到当地贵族和资产阶级的轻视和侮辱,他痛恨所有贵族和资产阶级,但是他又不满他自己所属的阶层,而是不惜一切代价要往上爬。为此,他做了许多违心的事,比如说仔噶、、为了刚开始为了讨得教父的欢心,而把两部经书背诵下来,诸如此类的事,还有很多。
他从来没有在他家人那里得到过家人的温暖,由于长得瘦弱,干不了重活,他便被父亲和哥哥们嫌弃,拳打脚踢更是常有的事。譬如刚出场的时候,他便因为没有在干活而被父亲打骂,在于连顺利在市长德。瑞纳大人那里得到优厚的俸禄,穿着得体时,他的哥哥却嫉妒交加,痛打他一顿,全然没有骨肉之情。这也是于连多疑性格形成的一个重要因素吧!
再来说说他和德瑞纳夫人之间的情感。于连是多疑的,他把别人一切的活动都当成有目的性的,甚至连市长大人的孩子对他的敬爱也被当成了一种侮辱性的行为。同时,他又是极其敏感的,别人的一句玩笑,甚至只言片语也会让他内心泛起惊涛大浪,“名门子弟,教养有素”这几个字眼也能让他不痛快好一阵子,只因为自己不是名门之后。正因为这种性格,他对可以说,刚开始的时候,他对得瑞纳夫人抱着很强的目的性的,因为市长大人对他的蔑视,所以才会借助市长夫人来达到报复市长的目的。当市长夫人握住他的手时他巴不得全世界的人都知道,特别是在市长大人面前,当他知道市长夫人喜欢上他时,他内心不是激动,而是欢喜,他觉得一个贵族妇人喜欢上他这个出身卑微的小子,这是使他非常兴奋的。甚至在薇拉夫人和德瑞娜妇人之间,他还做了一个选择,衡量的标准居然是薇拉夫人一开始看见他的时候就是穿着得体的模样,而德瑞娜则看见了他羞涩手拿旧羊布衫的穷酸样——当然,这一切都是他自己臆想出来的,因为的瑞纳夫人并没有介意他的阶级。
他将名利看重于一切,他精通拉丁语,能够背诵出经书,得到许多人的赞颂。
《红与黑》读后感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的最有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许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公贵族,下写三教九流、平凡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矛盾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作了真实而又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
这样的结局似乎并不出人意料。每个人似乎也都能从于连身上找到一点自己的影子,只是或多或少的问题。在一个人的生活经历中,也许我们就在某一个时期,或是在某一个方面面临着与他相同或相似的处境。或是贫穷,或是卑贱,有满腹的理想和满腔的热情,却在腐化的压制,强权的左右,种种阴暗的伎俩中沉沦。
但是如果我们能从中与于连获得一种共鸣,则就说明,我们也和他一样,那颗心仍在跳动,那份热情并没有枯竭,绝对不能服从这样的命运,让蔑视我们的人迟早自惭形秽。也许我们是白手起家,所以正因为一无所有,我们可以不顾一切。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有句话我仍记忆深刻: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是的,这世上总有着许多的不公平,想事事都达到哪怕只是80%的公平都不可能,也许唯一的方法就是以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吧!
《红与黑》读后感27
《红与黑》的男主人公叫于连,她的第一个情人是德莱纳夫人,第二个情人是马蒂尔德小姐。论身份地位来说,两任情人的身份都远远高于他。所以,我一个朋友是这样对我描述《红与黑》的,这就是一个男人靠着女人往上爬的故事。
我不认为于连有过爱情,至少直到结尾,也不曾见到过,爱情是一种高贵的存在,有人说,爱情是去守护一个人,用这个标准来说,显然,那两段情史都不能算作爱情。德莱纳夫人爱上了于连原本的样子,可是于连从德莱纳夫人身上想得到的只是一种身份,地位提高的满足感和征服一个比自己强的对象的征服欲,而且这是一段婚外情,所以哪怕勉强地说,最后那一刻他沉入了对德莱纳夫人的爱情,但是因为错误的开始,所以最后很难善终。况且,他竟然因为认为德莱纳夫人破坏了他和马蒂尔德小姐美好的未来,就想要杀了德莱纳夫人,可想而知,他从头到尾只想着自己的野心,并没有真正的投入到爱情中去。对于马蒂尔德小姐,他之所以想和马蒂尔德小姐在一起完全是被马蒂尔德的外在迷住了,初始来源于一种欲望,后来一种越是得不到越想要的心情,狠狠地折磨了他。马蒂尔德只是把于连当作了一种幻想,马蒂尔德希望重复她崇拜的一段浪漫史,那也不是爱情,最后她亲吻了于连的死人头,也算是实现了她的愿望吧。
我不喜欢红与黑的故事,这个故事里唯一看到真情的就是,德莱纳夫人对于连的那份感情,可是由于德莱纳夫人的身份,还有从来没有陷入过爱情中,所以在她还没有真正的学会分析人的时候,就爱上了于连。当然,不得不说,如果分析了之后再爱上,能够被那么理智的对待的也许就不是纯真的爱情了。
于连这种对于野心的坚持,也许是不少还奋斗在基层,没有有钱人家的“关系”的我们,值得学习的一部分。但是他这种过度的自私,还有失去了“真心”这一点,绝对是我们应该摒弃的部分。我们应该学会用正确的方式实现自己的梦想。
《红与黑》读后感28
《红与黑》这本书最先吸引我的就是书名。这里的“红”代表了什么,“黑”又象征了哪些事物?强烈的好奇心使我迫不及待地翻开书看了起来。
读完《红与黑》以后,我终于明白了"红“代表流血和牺牲,而“黑”则意味着黑袍和教会。小说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性格复杂的人。他既真诚又虚伪,既痛恨贵族,又渐渐同流合污,他喜欢坦率自然,但背地里又耍尽花招……作者不惜笔墨,通过主人公内心世界的详细描写,把变化莫测的人心展现得淋漓尽致,写出了一人千面的真实;打破了传统小说中的人格设定:好人就是好人,坏人就是坏人,善恶分明。相反,于连却亦善亦恶,亦真亦假,时好时坏,而且还有一颗敏感的自尊心。这跟他的家庭背景和当时的年代有着紧密的不可分割的关系。于连出生在一个木匠家庭中,饱受父亲的摧残,何况他还置身于那个复辟当局统治的腐朽和黑暗之中,导致他拥有了极其敏感的自尊心,从小产生的自卑感造就了他的高傲,高傲到不愿受别人一丁点儿责备。他的高傲和不可一世使得他的野心越发不可收拾。他的野心和自尊心某种程度上也为他赢得了一定的好处,但是过于追求自尊心和面子,最后踏上了一条与反动当局同流合污的道路,与自己最初的梦想渐行渐远,直到最后被送上断头台才恍然大悟。他明白了自己的过错,也有机会被放出来,但他始终不肯向“黑”低头,最终惨死在了断头台下。不过我想于连应该不后悔,因为他在生命最后的时刻说出了战斗的宣言;这一次,他站在了普通大众这边,控诉了阶级不平等,控诉了庭上所有的贵族,更控诉了当时的统治阶级;这一次,他毅然决然地放弃了“黑”色的道路,选择了“红”色的道路,用自我牺牲做出了最后的反抗,吐露出了普通大众的心声。
《红与黑》是一本享誉世界、传世百年的文学名著。
《红与黑》读后感29
这学期在图书馆只借过一本书,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红与黑》,断断续续花了很久的时间把他看完。很久之前就听说过这本小说,对于题目,心中满是怀疑。为何会取这一个模棱两可,让人满是好奇的名字呢?又得人认为,书中的“红”象征着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则是僧侣的黑衣,因为文中的主人公于连就是一位教徒。也有的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马特尔的丧衣。但是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红”是象征了于连不断追求人生意义的那种热情,“黑”则代表在于连身处的社会中的各种黑暗的、压抑的情感,因为在文中,《红与黑》不仅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还涉及了许多其它方面的生活风情。上写皇帝首相、王宫贵族,下写贫民百姓、三教九流,让我们真正见识了在“唯美”的法国,人情冷暖、社会矛盾也可以是这么的值得让人深思。
在文中,主人公于连索莱尔自始至终有着自己的一种情绪和姿态:他家境贫穷,地位低贱,却又不甘于这种命运:他抵抗蔑视的眼光,但又向对他投以蔑视眼光的人报以更加蔑视的眼光;他憎恶上流社会的黑暗、虚伪和丑恶,但又怀着极大的野心,一心发迹,渴望飞黄腾达,以至于亲手为自己带上伪善的面具,毁于无情的社会。他的一切经历,甚至可以用忍辱负重来形容,他的不断地思考、观察、自励和忍受,终于迎来得道的一日,但是所有的一切也终毁于一旦。不得不说,这样的结尾虽然是一种“杯具”,但似乎似乎并不出人意料。
书中给予于连的描写常常是大段大段的内心独白,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一句话就是:在得到侯爵赠予的十字勋章的后,他想道:“为了成功,我会做出更多不公平的事。”感叹奋进青年于连,抵抗权势获取成功的唯一方法,竟然只有用一种不公平去对抗另一种不公平。这是一种什么样的心理啊?忽然想到朋友的一句QQ签名:都是社会惹的祸,让我沉沦让我堕落!唉,真是造物弄人啊!
《红与黑》读后感30
在这个短促寒假中,我读了一本书,叫做《老人与海》,它那包含曲折的故事,让我读到了很多,也感受到了很多……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位风烛残年的渔夫一连八十四天都没有钓到一条鱼,几乎都饿死了;但他仍然不肯认输,而充满着奋斗的精神,终于在第八十五天钓到一条身长十八呎,体重一千五百磅的大马林鱼。大鱼拖着船往大海走,但老人依然死拉着不放,即使没有水,没有食物,没有武器,没有助手,而且左手又抽筋,他也丝毫不灰心。经过两天两夜之后,他终于杀死大鱼,把它拴在船边。但许多小鲨立刻前来抢夺他的战利品;他一一地杀死它们,到最后只剩下一支折断的舵柄做为武器。结果,大鱼仍难逃被吃光的命运,最终,老人筋疲力竭地拖回一副鱼骨头。他回到家躺在床上,只好从梦中去寻回那往日美好的岁月,以忘却残酷的现实。
看到这里我,感触很深,思绪如翻江倒海般涌上心头……老渔夫,他的那种坚毅,让我着实的感动了,一个人的生命中,又有几个人能做到像他那样,面对逆境丝毫不放弃,不妥协的呢?!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努力,不放弃,这种品质真的很可贵,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其实,读这篇作品之后,它也教会了我一个道理大事小事,只有不抛弃,不放弃才会做得完美无暇。不放弃,不抛弃会给你非凡的创造力,在危急时刻你没有放弃,而是毅然挺住,这样危难中的你想尽一切方法以求生存,慢慢的 ,求生本能使你已经得出了克服危难的方法 ,就像书中的老渔夫,他就做到了,不放弃,不放弃生命,不放弃生活,勇敢努力的活着 ,这样的生命才有阳光,才获得了灿烂,老渔夫,他真的很棒,他做了一些很多年轻人做不了的事情,他会奋斗,他懂得 不放弃!
生活中,我们要时刻保持老渔夫的良好心态,积极向上 ,努力奋斗,面对逆境勇敢向前,面对挫折时,不放弃不抛弃!加油,我相信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
当看完一部作品后,能够给我们不少启示,记录下来很重要哦,一起来写一篇
电影《小丑》观后感1
疫情之下,被迫蜗居,连刷两部今年的奥卡片,“小丑”“寄生虫”,也算是一种奢侈吧。
老实讲,看完《小丑》心情是矛盾的。首先惊叹于男主的演技,杰昆·菲尼克斯的表演一度让我想起了扮演一代教父的马龙·白兰度,反正中国的那一波老戏骨一个也没想起来。
一个人,他只想做一名喜剧演员,而一不小心却活成了别人眼中的笑话,这到底算是喜剧还是悲剧呢?
也许他来到这个世上本身就是个笑话吧,尽管他是那么谨小慎微,努力的想给别人带来快乐,但最终还是在生活中被一步步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于是他的另一面人格凸显了,既然没人在意我的生,那就让人们记住我怎么死吧。
影片中,有时我们无法理解“小丑”人生逻辑的扭曲与混乱。而反观社会,又何曾符合过理性与逻辑?不信、你看,街上出现了成千上万个“小丑”,他们发泄着愤怒,推崇“小丑”为英雄,可这些和“小丑”有关吗?他们只不过是拿“小丑”当个幌子罢了。
“小丑”一改美国电影那种“英雄”,“救世”,宣扬“爱”的主旋律,让人想起多年以前的一部片子“V字仇杀队”,一小部分人,他们自认为代表了正义,肩负着某种使命,于是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去杀人。
有部发表于50年代的小说巜麦田里的守望者》,主人公霍尔顿、考尔菲德的形象当年在美国大受欢迎,是缘于在那个时代人们对于“英雄”的不信任,于是人们开始怀疑、颓废,自甘堕落,并仇视社会。
而今天的美国,人们对于“小丑”如此的热捧,真想问一声,美国人民怎么了?
电影《小丑》观后感2
《小丑》可惜的地方在于把一个本可以提现更多戏剧性和哲学观点的角色放置在一个普通的故事里的。
“在事业,爱情,家庭方面受尽委屈最终杀人”是一个可以发生在任何一个具有反社会人格的角色身上。谁都知道你要变坏,谁都知道你会杀人,但变坏后角色的“行为和达到目标的策略”是提现这个角色高度的方式。让受苦些情节成为电影的全部使得小丑没有发挥出他和这些普通反派角色的最大区别:小丑是一个具有智慧,拥有独特黑暗哲学的反派。电影前半段写受的委屈看着实在是困,这种在电影历史讲过无数遍情节可以缩短一大半时间。
在他说出:In my entire life, I never know I ever existed。 But now I do, people are noticing.他察觉到了人群因自己杀人而产生的反馈,这句话的戏剧作用是角色自我观念与之前发生变化,产生一个realization并应该由这个新的想法衍生出新的行动。这个时候就是写角色开始发生转变和具有主观能动性的时机。可以开始写的是小丑主动利用人群的易煽动性和自己出名的机会来完成自己对城市冷血的'报复。可失败的地方是编剧接着让他受苦,而且这些苦对大多数人无关痛痒不具有共鸣。这样的写法就失去了小丑和其他普通“神经病”的本质差别和原本属于小丑这个角色的戏剧性。
全片也没有什么精彩的对手戏来提现小丑独具一格的个人哲学和世界观。没有看出他和普通人有什么不一样。没有看到只有他有的智慧,狡猾和哲学。
电影《小丑》观后感3
本片的男主角杰昆菲尼克斯无疑是整部电影的第一高光,在我看完之后仍然为他的表演默泪,尤其是在他由内而外地发生转变的那段表演。这部电影最好的地方在于,它让人们发现,没有这种阴暗经历或腹黑心理的人不会发现他们身边处处潜藏着像男主一样的“小丑”。
在片中男主希望成为一名脱口秀演员,但现实中的他却是小丑,无论是在工作,还是在社会,他都无法摆脱掉他人继续用“小丑”的眼光看待他,只因他患了一种笑病,电影里贯穿着对男主角的嘲笑与忽视,当他在公交车上大笑不止,他还可以递张名片告诉他人,但更多的时候,他面临的,是不解,是恼羞成怒,是重锤暴打,而影片中看似关心他的心理师,也只是在表面上询问他,却从未真正地倾听过他的声音,而女邻居的支持,到最后也只是他内心一厢情愿的幻想。没有人真正关心他,也许正是因为没有人认真地听他说话,他才如此希望成为默里,成为笑话大师,他所希望的其实是被人倾听,被人尊重。
然而当他的偶像默里也连同其他人那样嘲笑他时,他心中的最后一根稻草也没有了,他开始变得偏激,他把头发染成小丑的绿色,用血描画小丑的唇彩,在台阶上起舞,甚至用枪将曾经嘲笑他的人一个个地杀掉,包括他的父母,但同时,在他可怕的转变之下,我们不但没有讨厌他,相反地,我们同情他,因他的扭曲都是被那个冷血的社会所逼的,在他爬上车站立的一瞬间,所有人为他喝彩,虽然他没有成为受欢迎的脱口秀明星,但他已经成为了“社会小丑”的代表和领袖。
这部电影让我们看清社会中潜在的某些死角,它让我们直接感受到一个孤独的灵魂是什么样子的,也让我们学会认真倾听他人的声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