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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神和鹿的观后感选录80条

时间:2018-05-08 05:05

一、书籍简介

小鹿斑比在森林中的成长故事,随着迪斯尼的动画已经传遍世界各地,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孩子和家长。《小鹿斑比》叙述的是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是一部充满爱与温馨、探求生命存在和意义的作品,始终贯穿着成长和教育这两个主题。笔法细腻,将动物世界里发生的一切描绘得栩栩如生,使读者受到巨大的冲击和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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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费利克斯·萨尔腾,(1869-1947)奥地利著名小说家、剧作家,也是一位著名的记者。萨尔腾擅长写儿童小说,其的主人公尤以动物居多,作者借助动物们的形象,以拟人化的手法,栩栩如生地反映了人类与大在自然、与动物和谐相处以及向往幸福、希望和平的美好愿望,这些作品后来都被改编成电影,拍成动画片搬上银幕,在欧美许多国家上映,经久不衰。其中,尤以《小鹿斑比》最为著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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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小鹿斑比》读书笔记

一朵生命之花,最不能缺少的是什么?我想应该是自立。 《小鹿斑比》讲述的是一个名叫斑比的小鹿的故事:它出生后一直跟着母亲和一些朋友们在广阔的森林里生活,但森林里偷猎者的身影却让它们感到恐慌。它们必须时刻堤防着、小心翼翼的生存。在它成长过程中,母亲被偷猎者用枪打死了,朋友们也因为各种原因一个个离他而去,在它悲痛欲绝的时候,老鹿王走进了它的内心世界,教给了他战胜困难的勇气,使他重新看到了生活的希望。

“自己去嗅,自己去看,自己去听,自己学习,自己提防。”老鹿王这样对他说。我仿佛看到了人类那贪婪的欲望使他们把沾满鲜血的双手伸向了森林,伸向了那些善良的无辜的动物们。斑比想:是的,必须学习,学习提防人类,只有这样才能有活下去、保护自己生命的可能性。

自立不单单可以保护生命,还可以增长经验:斑比的母亲还在时,它只会跟着母亲走,母亲去世后,斑比就由它的姨妈:它母亲的亲生姐姐带着了,可它的姨妈已经有了自己的孩子,有时照顾不上斑比,斑比起初到处碰壁,磕磕碰碰的在森林里走路。时间一长,它明白了什么地方该去,什么地方不该去,去的时候是什么时间等等一些问题。

失去自立会发生什么呢?斑比想起了他的一个朋友,朋友从小体弱多病,在一次逃避人类的捕杀中,因为跑的慢而被人类猎获。本来大家都以为他死了,可一年后竟在一户人家的草场上看到体肥瞟壮的他,脖子上带着绳索,大家想帮他逃走,可他说:“这家人对我很好,不用四处奔波就有草料吃,我不走,我过的很幸福”。老鹿王气氛的看了他一眼,说:“真是可悲。”

可悲?为什么可悲?我十分不解,当我继续读下去时,才知道朋友后来被那家人杀死了,我明白了,不自立,只是依靠别人,是不会有好结果的。

后来,斑比在老鹿王的教育下,成长为一个自立自强的鹿王,学会了自立,学会了自己靠自己。

现实生活中,我们可以学会自立:自己打扫房间、自己学习、自己洗衣服等等….....要相信,我们一定可以在自立的过程中,成长为坚强、勇敢、机智的鹿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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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小鹿斑比》读后感40篇

第1篇:《小鹿斑比》读后感150字

读过了这篇感人的故事《小鹿斑比》,我学到了:要保护大自然,爱护小动物。因为,很多动物都是被猎人的“第三只手”打死的,所以,我们应该保护它们。

我永远忘不了老鹿王说的那句话,就是:“斑比,你都这么大了,难道还要妈妈每天守着你吗?你得学着一个人独自生活了。”

我要像小鹿斑比一样,做一个勇敢、坚强、自立的人。

第2篇:《小鹿斑比》读后感200字

暑假来了,老师推荐给我们一本名叫《小鹿斑比》的书。

这本书主要讲的是,一只名叫斑比的小鹿从一只刚出生的小鹿成长成一只雄壮的成年鹿的过程和途中遇到的坎坷。

《小鹿斑比》读后感小鹿斑比小时候生活的无忧无虑,可一个狩猎者的到来打破了它原本平静如水的生活,从此,斑比过上了每天提心吊胆,躲躲藏藏的日子,就在这时,斑比遇见了老鹿王,并跟着老鹿王离开了自己的朋友和熟悉的家园,它和老鹿王一起生活,老鹿王教它找吃的、躲避敌人……最终,斑比通过生活的历练,使自己能在野外自立更生,成为一只像老鹿王一样的鹿。

第3篇:《小鹿斑比》读后感400字

寒假中我也读了《小鹿斑比》,虽然已成年的我读了这本儿童读物,联系自身的成长经历,仍然深有感触。一个人的成长,不可能是一帆风顺的,需要在不断的磕磕绊绊中才能逐渐成长起来。一个人的成长过程中既有获得新知的喜悦,又有惶恐。面对危险,小鹿斑比通过自身的感知,先是害怕,后是坦然面对。在小鹿成长过程中妈妈是放手让它自己去感受,而不象现在的一些年青父母一样对自己的孩子娇生惯养,对孩子的一切都包办代替。其中故事中的老鹿王做为一个长者对小鹿斑比的成长也是严厉中充满了呵护。小鹿斑比最终成长为一头勇敢的鹿,并受到了大家的拥护和爱戴,成为新一代的鹿王。

想当年自己小的时候,家中经济条件很不好,孩子较多,父母负担很重,根本没有多少精力管我们,我们兄妹几个就像一棵棵野草一样,虽然经历了风风雨雨,也茁壮成长起来。

小鹿斑比在成长中受到的伤害不仅来自大自然中的暴风雨和冰雪寒冷,更重要是“他”——一个只用两只脚走路,两只手具有很大力量的奇怪生物。其实大家都明白这种生物就是指的我们人类。小鹿也是具有灵性的生物,也有生存的权力,我们人类应该和动物们和谐相处,而不应该伤害它们。

第4篇:《小鹿斑比》读后感500字

《小鹿斑比》,奥地利作家费利克斯·萨尔登写的这本短篇小说,深受孩子们的喜爱,当然,我也不例外。这本书,我读完了便对无情的猎人充满了愤怒,对那些被猎人所残杀的动物感到悲伤。

这本书的内容很简单,主要讲了一头名叫“斑比”的聪明、善良、活泼、彬彬有礼的小公鹿的成长来描述世界。小班比非常热爱大自然,时时刻刻向往着草原自由自在、无忧无虑的生活。然而,偷猎者的出现使整个森林中危机四伏人类对动物的狩猎兴趣使斑比一直陷于恐惧之中,让他失去了许多亲朋好友。后来在老鹿王的引导下离开了同伴,离开了他曾经熟悉而又热爱的生活环境,在森林深处过起了孤独的寂寞的生活。

作者深深领悟到自然的本质,他喜爱动物,热爱大自然。小说抒发了他对一切弱小无助的动物同情和怜悯,同时愤怒的指责和鞭笞人类对于动物的无情的残杀。作者在此后还有发表许多关于动物的童话,反应的不错,他的所有关于动物的童话,无疑是想告诉大众一点:“只有将动物拟人化,才能避免人的动物化”。同时我们也能得到这样的启发:人与动物只有和谐相处才能共同生存下去,人与自然都是离不开彼此的。

是啊,人与自然就是离不开的,只有真诚对待动物的人,才能被动物喜欢,才能被自然喜欢。

作为新世纪的主人,我们更应该保护自然。亲爱的同学们、朋友们,保护自然从我们这代做起吧!

第5篇:《小鹿斑比》读后感800字

《小鹿斑比》出自奥地利作家菲利克斯·萨尔腾之手,作家发挥想象塑造了小鹿斑比的世界,其中让我感触最深的就是小鹿斑比一直害怕失去妈妈,内心充满了无助与恐惧,但在鹿王的帮助下慢慢学会独立生活,最终成为鹿王。我渐渐走进小鹿斑比的生活世界,似乎看到了我们自己一样。

小鹿斑比没出生几天,他的妈妈就不见了,他很害怕,很无助,他害怕独自一人遇到猎人,他会一直在大喊:“妈妈!妈妈!……”他不知道危险的魔爪早已伸向了他。这时,鹿王出现了,他对斑比说:“你已经长大了,难道就不能独立生活吗?真不害臊!”说完后转身就走了。鹿王走后,斑比没有再喊妈妈了,他对鹿王说的那句话若有所思,小鹿斑比暗下决心不能让别的鹿瞧不起自己,所以不能再依赖妈妈了。自此以后,斑比的妈妈总是莫名其妙的不见了,又莫名其妙的回来了,但是斑比没有再感到害怕和无助,因为他已经学会了独立。

看到这里,我想起以前看到的一幕:有两个小孩子摔倒了,一个小孩子的妈妈立刻跑上前,把宝贝扶起来,搂在怀里,心疼地看这看那,检查有没有摔伤,对宝贝嘴里不停地说:“都是妈妈不好,别哭,摔疼了没有?”另一个小孩的妈妈看到后,站在孩子的对面,安静地看着自己的宝贝,大声鼓励道:“宝贝,勇敢点,妈妈相信你可以的,自己爬起来,大胆地走过来,妈妈相信你!妈妈爱你!”这位妈妈不停地鼓励着自己的孩子,不一会儿,眼见摔倒的小孩子自己慢慢爬起来,一步步摇摇晃晃地走向妈妈,走到妈妈面前时,孩子的妈妈给了宝贝一个大大的拥抱和深深的吻……

当然就会有两种不同的结果产生:

第一个小孩永远生活在父母的保护下,遇到一点风吹雨打就会退缩,躲进父母构建的温室里,不敢独自去面对。第二个小孩坚强又独立,从小就会独自解决困难,勇敢地面对生活中的风风雨雨。

温室里的花朵因为无法适应外界环境而枯萎死去,里饲养的狮子因为长期有人喂养,忘记了捕食技能,而无法野外生存。同样,人生路上会遇到许多“拦路虎”,我们终究有一天会长大离开父母,独自面对世界去闯生活,所以我们要从小学会独立,勇敢面对,这样才会活得更好。所以,我们要从现在开始有意识地锻炼自己独立生活能力,勇敢面对生活难题,培养自己的抗挫能力,让自己的羽翼更加强劲有力,最终有一天能够搏击长空,自由翱翔。

第6篇:《小鹿斑比》读后感800字

前2天陪儿子读了童话书《小鹿斑比》,深有感触,这本书不仅是教孩子学会坚强勇敢的励志书,也是我们做父母的如何正确对待孩子成长的教科书。

小鹿斑比出生在一片空旷的草地上,在母亲无微不至的呵护下,度过了美好的童年时光。鹿妈妈带着斑比散步,不厌其烦的回答着斑比小脑瓜里各种稀奇古怪的问题;教会他善良,和林中的其他动物友好相处;带他到危机四伏的草地,教他如何应对未知的危险;教他学会在开阔的草地上自由驰骋;教他如何在大自然的各种声音中辨别安全或者危险的信息……

随着斑比渐渐长大,学会了主动侦听,学会了运用自己的嗅觉,鹿妈妈不再时刻陪伴。是鹿妈妈不再爱自己的孩子了吗?不是,是因为她懂得,温室里培养的花朵经不起风雨,羽翼呵护的雏鸟无法学会飞翔。鹿妈妈开始远远的注视着斑比,她在斑比遇到危险时会及时的出现,却不会在生活上无微不至的照顾。就如我们做母亲的,如何不舍如何心疼,在孩子成长的路上,也要在适当的时刻放手,任他去跌跌撞撞,在摸索中学习长大!

离开母亲的斑比从最初的忐忑,焦虑到慢慢的适应,学会了独立生存,这个过程中,他的父亲起到了关键的作用。父亲没有时时刻刻陪在斑比身旁,却总在斑比成长的关口及时出现。妈妈离开后,斑比在倍感孤单的呼唤着妈妈的时候,他出现了,却没有一句安慰,只有严厉的训斥:“你在叫什么?你就不能独自生活吗?我真替你感到羞愧”!看起来那么的冷酷无情;在斑比刚刚亲眼目睹了一只正当盛年的雄鹿死在了猎人的枪口下,心中充满了恐惧和困惑的时候,父亲的出现,让他逐渐充满了勇气,看着成长起来的斑比,父亲一向严肃的脸上露出了一丝赞许的微笑,他教导斑比自己去听,自己去看,自己去嗅,想办法自己去弄明白这一切,;当斑比被其他的雄鹿一次次驱逐,心中满是困惑的时候,父亲鼓励斑比勇敢一点儿,斑比记住了父亲的话,战胜了追赶他的雄鹿,得到了自己的幸福;接着,斑比遭遇了成长中最危险的一次经历,他被猎人打伤了,父亲再次及时的出现了,他带着斑比脱离了险境,教会斑比用草药治伤;即使父亲走到了生命的最后时刻,也没有忘记带着斑比来到濒死的猎人跟前,让斑比懂得了再强大的猎人也并非无所不能,他也会被打败,会遭受苦难和恐惧,会死去,之后他有尊严的离开了斑比,去了他最后的归宿。而斑比最终没有辜负父亲的期望,成长为新一代的鹿王。

整个故事读完,我们看到的是温润若水的母爱和深沉如山的父爱,这爱绵延不绝,将伴孩子终生;还有经历了离别苦难危险的斑比,始终不曾倒下,坚强的成长着。在这本书里,孩子能从斑比身上学会独立,坚强,勇敢,面对困难所需要的坚持和耐心;而做父母的要从鹿妈妈和鹿王身上学习到他们伟大的爱,我们要做的是培养孩子良好的习惯,而不是试图包办帮孩子解决所有的困难,及时的放手,让孩子自己去经历去面对,孩子才能真正的长大!

第7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今天,我在妈妈的帮助下读了一本故事书,叫做《小鹿斑比》,这本书是爸爸很早给我买的,但是以前我认字不多,没办法自己看,现在我认字多了,在妈妈的帮助下,可以顺畅的看完这本书。书中讲的是小鹿斑比从出生到变成大家尊敬的鹿王的故事,在斑比的成长过程中,他既遇到很多困难,也认识了很多好朋友,同时学会了很多本领,并且在朋友们的帮助下,自己的努力下最终成为一只受大家尊敬的鹿王。

故事告诉我,不管遇到什么样的困难,都不能畏难,不管失败几次都不能灰心,一定要努力,坚持心中的信念就会成功。

第8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小鹿斑比》主要写了一只鹿的成长故事。文章以斑比刚出生不久一直到成年为线索写的。

斑比是一只聪明,可爱,活泼的小鹿。斑比从踉跄学步开始,就和可爱的兔子,机灵的小松鼠……森林中的伙伴们一起经受自然界的严寒与炎热,以及生命中的快乐与伤心。在神奇而又风险重重的大自然,他学习,生活,成长,斑比慢慢的学会了坚强,当有人类杀害斑比的家人或者伤害自己的朋友时候,斑比总是挺身而出,带领着大家逃离人类的伤害,保护了自己的同伴。最后,他成了真正的森林王子。

斑比的妈妈是一位和蔼可亲的母亲,她教育斑比怎样逃离人类的伤害……而这样的好母亲,却在一次人类的捕猎中被残忍的杀害了。

我们长大了总是要离开爸爸妈妈的,所以我们要学习斑比,做一个勇敢的|,坚强的人。

第9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今天,我终于看完了《小鹿斑比》。

如果妈妈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觉得很高兴,不和我在一起的时候我就很难过。但是现在我知道了,在一起或不在一起不重要,重要的是自己勇敢不勇敢。

所以,《小鹿斑比》这本书,对我来说是很好的一本书。

第10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小鹿斑比》描写的是一只名叫斑比的小鹿从小到大的成长经历。故事情节大致是这样的:在一次被猎狗的追赶中,斑比的妈妈为了让斑比逃脱,它不顾自己的生死,拼命的与猎狗搏斗,好让斑比逃跑,等到猎狗走后,斑比发现妈妈早已被猎狗吃掉,但幸运的是老鹿王一直在陪伴他。在种种经历后,斑比终于成了一只健壮、勇敢、聪明的雄鹿。

在这中间,斑比也经历了很多事情,比如说:有一次,猎狗再次来袭击鹿群,斑比和老鹿王躲跑到一个高峰上,猎狗不容易发现那里。但在高峰下,许多年长不便的和柔弱的小鹿却被杀死了,所以,鹿群每天都有人死亡,但坚强不屈的斑比却活了下来。所以,我们一定要象斑比一样,坚强、勇敢的去生活。

第11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我们班的同学这次终于可以看到《小鹿斑比》了,尽管我之前看过这个故事的绘本,但是这次很有幸的

看了整个故事。

这是个非常感人的故事,小鹿斑比在去外婆家的路上遇到了一棵小树,于是它们成了好朋友,之后,每当小鹿再去看望小树的时候,却认不出的它的这个朋友了,因为四季的变化,小树的样子完全发生了不同的变化,已至于小鹿都

认不出它了,每次都失望而归。

通过这个故事,我也深切的体会到自然界的气候对于我们人类的影响,如果我懂得动物的语言我一定会帮助到小鹿,重新找回到它的这棵小树朋友,那该多有意思呀!

第12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今天,老师让我们去多媒体教室看《小鹿斑比》的故事。

主要讲的是:一只小鹿的成长经历,小鹿斑比有一个温柔善良的妈妈,年幼的它总以为森林里只有一些弱不禁风的小动物,所以觉得一切都很美好。但妈妈告诉它森林里是很危险的,可它一直弄不明白。直到有一天,当斑比的妈妈发现有异情时,不顾一切的叫小鹿:“孩子,快跑,不要回头看,一直跑,快……”小鹿斑比在妈妈的叫喊下快速地跑回家中,可是妈妈为了就自己的孩子,在途中被猎人打死了,斑比再也见不到自己的妈妈了,于是小鹿斑比又害怕又伤心地哭喊着:“妈妈……妈妈……”

同学们,我们要向小鹿斑比学习,不怕困难。

第13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它的名字叫《小鹿斑比》。它简述的是一只小鹿——班比的成长的故事。

在森林的深处,一只可爱的小鹿——班比诞生了,班比竟然一生下来就会走路,真是神奇!班比是一只活泼可爱的小鹿,它也是一只好学的小鹿,在和妈妈一起在森林中散步时、和妈妈聊天时,一遇到不理解的事就会问“为什么”,然后妈妈就会耐心的和班比说。在一次大屠杀中,班比失去了妈妈,从此,班比开始自己在没有妈妈时,一个人独立的生活。最后,班比当上了鹿王。

读完了这本书,我明白了:我们要学会一个人独立生活,不能一直依靠爸爸妈妈。

第14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这本书主要讲了一批名叫“斑比”的小鹿成长过程,故事从斑比在母亲身边蹒跚学步、牙牙学语开始,其问他品尝到了酸甜苦辣的生活滋味,认识的了快乐和痛苦。快乐:斑比小时候和几个小鹿朋友(小的鹿)在一起玩耍。痛苦:“他”(猎人)在打猎时把斑比的朋友打死了,大家非常难过。(后来猎人把它带回家并养了它一段时间)在斑比小的时候它遇见一只老鹿(斑比的父亲)要斑比独立,不能依靠自己的母亲。过了一段时间,斑比长大后成了新一代鹿王。

从这一本书上我知道了“他”是多么的残酷。每当书写炸雷又响起来令我胆战心惊如果猎人和被猎人打死的鸡的角色对换一下,这些“猎人”不就被“山鸡”杀死了吗?所以猎人最好不要去杀动物了,因为动物也会痛的。

第15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小鹿斑比在广袤的森林里降生了。小鹿斑比刚出生就去了草地,认识很多动物朋友——蝴蝶、蚱蚂、松鼠……后来小鹿斑比遇到了“他”——猎人。虽然猎人杀了斑比的同伴和妈妈,让它感到很伤心,但它学会坚强、勇敢。

在小鹿斑比刚刚失去妈妈的时候又认识了鹿王,并从它身上学到了很多常识,懂得许多道理,并帮它逃过死劫。

后来,老鹿王告诉斑比它就是它的爸爸,并让斑比继承王位。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懂得生活,保护自己,要获得智慧,就必须独立生活。

第16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小鹿斑比这本书的作者是菲尼克斯萨尔腾。他是奥地利著名的小说家、剧作家。出生于布达佩斯,早年在维也纳大学攻读哲学和戏剧学。

这本书主要介绍了一只小鹿叫斑比,它和她的好朋友们在一起生活的故事。小鹿斑比能和老鹿成为朋友的这段故事我看了很为它们高兴。但是我看到了小鹿斑比的朋友法拉利的母亲死去了,这却让我感到特别的心痛。在这本书中,我还学到了一些好词,比如:惶恐、狭小、隐蔽等等。这些词用的都非常好,我相信能写出这么好的书的人一定是个厉害的人物。

第17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小鹿斑比》写的是一只小鹿成长的故事。

斑比是一只聪明、心地善良的小公鹿,它活泼可爱、性格开朗有,喜欢和森林里的小动物玩耍。

偶然的一次机会,斑比认识了两只小鹿——郭波和菲林,它们每天者在一起玩耍、聊天。

斑比的妈妈是一位慈祥和蔼的母亲,她温柔亲切,具有母亲的爱心和善良,她让斑比学会了怎逃离危险,怎样识别敌人,怎样寻觅食物……

但是有一天,危险来了:可怕的枪声打破了森林的安静,不少动物都死了。

在一次捕猎活动中,斑比的妈妈也被杀害了,斑比的父亲——老熊鹿王子承担起了培养斑比的责任,并让斑比继承了王子的地位。

这时我突然想起了一个故事:一个中国孩子和一个美国孩子同时到雪山去玩,忽然下起了暴风雪,两个孩子的腿都受了重伤,离他们最近的村子有二三千米,中国孩子在原地哇哇地大哭着,美国孩子却勇敢地站起来,一步一步地向村子走去,寻求救援。

我想:温室里的花朵,生命力永远比不上山间的野草,人生有许多挫折,只要坚强、勇敢、一定会成功。

第18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最近,我接受了同学们的推荐,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读完后,我深受启发,也很感动。

《小鹿斑比》这本书讲的是一只名叫斑比的小鹿成长为鹿王的故事。小鹿斑比在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妈妈,它痛苦彷徨,感觉天都快塌下来了。但后来它在爸爸老鹿王的教育下茁壮成长。这期间它学会了怎样适应残酷的生存环境,学会了团结互助,学会了坚强。当它因为救助别人而受伤倒下的时候,周围是一片火海,它没有选择放弃而是勇敢地冲向火海后面的路,因为它知道只有这样才有活的希望。看到这里,我激动地热泪盈眶。我们是幸福的,整天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但我们身上却缺少斑比那样坚强的品格,不论是在生活中还是学习中碰到点困难就打退堂鼓。

俗话说的好:“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温室里的鲜花,生命力永远比不上山间的野草。”所以我们应该向小鹿斑比学习,不管以后遇到什么挫折,只要迎难而上,不断磨练自己的毅力,只有这样我们才能真正长大,不能永远依赖爸爸妈妈的“保护伞”,将来才能承担起建设国家的重担,让我们学习小鹿斑比的精神吧!

第19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我已经读完了《小鹿斑比》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斑比在出生之后不久,他的妈妈开始不断离开他,有一次他就开始喊妈妈,但被老鹿王制止了。从此,他再没有呼唤过他妈妈了。

妈妈带着斑比来到一片草地上,在这里,斑比认识了许多朋友,有野兔、猫头鹰、松鼠等等,它们成为了好朋友。

一年之后,它们鹿群因为受到人类的攻击,都从各个方向逃跑。他的妈妈也因此失踪了。斑比也开始自己孤单的生活,也从老鹰王身上学会了许多东西,最终成为了丛林王子。

这本书以斑比为题,生动地描写了一个孩子成长所需要经历和尝到的酸甜苦辣。也告诉我们成长中如果遇到了失败,不要去回避,要勇敢 地去面对,大人们给孩子更多的是鼓励,而不是打骂。

第20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小鹿斑比》是一本有关于成长的书。作者生动地描写了一只身上有白色斑点的小鹿的成长岁月。

小鹿斑比有一个十分幸福的童年,有一个善良的妈妈疼爱它,照料它,不幸得是鹿妈妈被无情的猎人杀害了。在经历了与妈妈的生离死别之后,斑比勇敢地独自生活,收获了友情,找到了爱人,在父亲老鹿王的不断鼓舞与激励之下,从一只天真、活泼的小鹿,最终成长为一只勇敢、智慧的新鹿王。其中让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情节就是:斑比的好友为了获得充足、美味的食物和温暖、舒适的房子,选择了作人类的宠物。当它来劝说斑比的时候,斑比严词拒绝了它。因为在斑比心中,没有什么比自由自在更加重要。

斑比的成长过程,给了我很大的启发。一个人在成长过程中,同样会遇到很多困难和挫折,但我们不应该退缩,而应该用坚强和毅力去面对。这样才会成为一个勇敢、正直和富有爱心的人。

第21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我读了《小鹿斑比》后明白了一个道理。

《小鹿斑比》主要写了一只小鹿成长的故事。斑比活泼可爱,天真烂漫,它喜欢和森林里面折小动物交朋友,对森林里的每件事都充满了好奇的色彩。它热爱生活,遇到不明白的问题就去问它的妈妈,而妈妈总会给它一个明确的答案。

但是危险来临了,可怕的枪声打破了森林的宁静,从此森林不再有欢乐和笑声。

斑比一天天长大了,它的妈妈对它有了一定的变化,每当斑比再跟妈妈撒娇的时候它的妈妈就会说:“孩子,你已经长大了,不应该再缠着妈妈了,应该学会独立生活.”

于是斑比慢慢的`学会了自主生活,自已找水喝,自已寻找食物,斑比生活的自由自在。

原来妈妈一直让我自已检查作业,我不理解,但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后,我得到了许多启发,我们不能一直依赖父母,总有一天我们会离开父母的。

第22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自从我校开展六年读一百本书行动计划后,我读了一本让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的书,它就是:《小鹿斑比》。

在这本书中,主要讲了一只小鹿与他的妈妈生活在一个无忧无虑的大草原中,这里有许许多多的动植物,班比很喜欢他们,它们也很喜欢斑比,在这样的环境中使斑比过了一个美好的童年,可是好景不长,可怕的东西——人类的第三只手——枪来了,斑比和妈妈整天在危险中穿梭,斑比的妈妈对斑比说:“就算我倒下了,你千万不要停下负责你会被人类杀死的。”终于这样的一天来到了,猎人发动了一场大捕杀,吓得鹿们整天东跑西蔵唉!小鹿斑比的妈妈也是在了猎人的受伤了,小鹿斑比成了个孤儿,可他万万也没有想到,最受鹿们敬仰的老鹿王竟然是自己的父亲,再老鹿王的帮助下小鹿斑比渐渐的成长起来了,它学到了老鹿王的一切本领再老鹿王去世后斑比继承了鹿的位置,成为了一个伟大的鹿王。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人类很残酷,也明白了热要坚强。

第23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书叫《小鹿斑比》。这本书讲了斑比降生在一个茂密的灌木丛中,那是一个小小的藏身之处,还要防备敌人的攻击。斑比经常问一些奇怪的问题,当他第一次来到草地时,就开始快乐的飞奔着。后来,斑比认识了许多好伙伴,渐渐的斑比长大了,法莉和斑比过着幸福美好的生活,最后,斑比经过努力成了鹿王。

这本书让我意识到了生存的磨难,小鹿斑比在成长过程中经历了保护自己的过程,最后终于成了鹿王。所以我们从小要积累生活经验,要凭着自己的本领和智慧生存下去,当然,我们也要学会独立生活,在独立生活时还要学会保护自己。在遇到灾难时要冷静地面对,不要惶恐,这样才能度过难关。读了《小鹿斑比》,还让我感觉到人类真是太残忍了,要是人类和鹿是好朋友的话,鹿群肯定会生活得更好。

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会坚强和独立,学会自己照顾自己,自己养活自己,父母不能每时每刻都待在我们身边,最终我们要使自己拥有一双强大有劲的翅膀,才能在人生的天空中自由地飞翔。

第24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老师发了一本《小鹿斑比》,光听名字,就知道这一本书一定很好看,回家后,我便迫不及待看了起来。

看完书,这本书主要还是写了小鹿斑比在森林中的成长故事,从一只小鹿变成一只鹿王,是很不简单的,但斑比做到了,它从要母亲陪伴到一个人独立生活,又是多么困难,小鹿斑比经受的风风雨雨有很多:比如森林里的人来捕捉猎物,好多动物都因为人类这个不和谐的音符,好多动物都因为人类而伤亡,小鹿斑比与伙伴侥幸逃过了这一劫,逃亡后,斑比长出了一对鹿角,又为了争王和一只鹿罗奥撞得屁滚尿流连滚带爬的逃走了,又有人类又来打猎,斑比的脚受伤了,但鹿王叫了斑比一声我的孩子,斑比便充满力量站了起来,最后老鹿王死了,斑比成了新一代鹿王。

读了这本书,我感动得都说不出话了,我的感悟非常多,《小鹿斑比》是一本充满爱与温馨,探求生命存在和意义的书。这本书始终贯穿着成长和教育两个主题。当我们认真读完这本书,掩卷思考时,会发现书中的故事离我们每个人都很接近,主人公好像就是自己,自己的父母和朋友,说明:胜利不是随随便便的,要通过努力才能获得成功。

我向大家推荐这本书,你们听了我的介绍,是不是也想看一看这本书,这本书可真的非常好看,不会骗你的。

第25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我有一本书叫《小鹿斑比》,这是我非常喜欢看的一本书,因为这书里讲了小鹿斑比很勇敢,不怕困难,勇于和困难做斗争,最后当上了鹿王的故事。这本书是暑假我逛书店时买的。从斑比它的出生,成长,独立,陷入困境……这些故事情节渐渐地吸引了我,使我对她产生了兴趣。一口气全看完了。

合上书时,我想要向小鹿斑比学习。从此,每当做作业遇到了困难时,我就想到小鹿斑比,想起了小鹿斑比成长的路上虽充满了艰辛但他不畏艰难,于是我就多读几遍题目,分析题目里给的条件,反复思考,最后终能将题目迎刃而解。这时,我郁闷的心情会突然开朗起来,也大大增加了我的解题信心。斑比很勇敢,很值得我们学习。我要把这本书推荐给大家。它降生在森林的灌木丛中,那是一个狭小的地方,只容得下母亲和它,它就是斑比。母亲很爱它,但对它的身世却很隐瞒。

时光飞逝,到了初夏,灌木丛中百花齐放,白的、红的、黄的......就像天上闪烁的星星,柔弱却显示出旺盛的生命,使得森林中到处飘溢着新鲜的叶子、鲜花、绿树和润土的芳香。这是斑比对世界的第一印象,妈妈从未对斑比提起过的它父亲——鹿王,斑比一直和妈妈、姨妈、表哥、表姐们一起生活,直到有一天妈妈和姨妈都失踪了,斑比是那样的无助和害怕,斑比的妈妈偶尔也会现身在草丛中。

过了很久一个新的故事发生了!在斑比的眼前一只公鹿突然出现,它就是鹿王。鹿王是勇敢又富有智慧的,鹿王的出现改变了斑比,慢慢的斑比长大了和它爸爸一样强壮、一样的聪慧,斑比最后成了鹿王!

《小鹿斑比》叙述的是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是一部充满爱与温馨的作品。《小鹿斑比》既写出了森林里的和谐气氛,和动物们之间相互温馨的扶持与友爱,也展现了动物们的嫉妒及面临恶劣的环境和人类时的迷茫和无助。这个故事让我身不由己的融入故事中。动物们理想的世界是和谐的、美好的!

我很喜欢斑比!他面对困难不屈服的精神值得我们学习!

第26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假期里,我阅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这本书让我了解了许多动物的“心声”,也通过小鹿斑比明白了“苦和甜来自外界,坚强则来自内心”。

这本书讲述了小鹿斑比从牙牙学语到成为鹿王的成长经历。春天,斑比出生在狭小的灌木丛内,整天待在他母亲的身旁,不敢向外张望。渐渐地,夏天来临了,斑比开始熟悉他周围的一切事物,和他的新朋友一起奔跑嬉戏。但是斑比的生活没有总是一帆丰顺,在这个寒冷的冬天,一场灾难降临在了森林里。那天早晨,人类来到了寂静又茂盛的森林里。刹那间,轰炸声响彻云霄,森林变成了一片火海。斑比虽然在老鹿王和他妈妈的帮助下活了下来,但是他的妈妈和他最好的伙伴戈博却永远地离开了他。但是,斑比并没有被此打垮,在老鹿王的鼓励下,他渐渐地学会了独立与坚强,变得和老鹿王一样勇敢,一样智慧,成为了新一代鹿王。

在这期间,斑比感受到了朋友的友爱与善良,知道了生活是不易的。就像鹿王所说的那样,生活步履维艰,处处是危险和挑战,但不管怎样自己都要去学会应对。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是这样,有成功,就有失败;有喜悦,就有忧伤;有平安,就有危险……只有学会保护自己,学会面对困难,才能不被困难击倒。

尽管斑比学会了坚强,但一直有一种愤怒在他心里。他亲眼目睹过一个个伙伴倒在猎枪之下;看到他生活的森林被炸药炸毁;见过空气被污染。而这一切是谁造成的呢?正是我们人类。是我门让小动物无家可归,但这同样也破坏了生态环境,人类又得到了什么?难道是一场场突如其来的自然灾害吗?

朋友们,我们不能在破坏生态平衡了。不然,河水会变成黑色,空气会被污染,很多地区会面临沙漠化。现在,我们应该像小鹿斑比一样去保护环境,热爱生活,而不是随意浪费,肆意破坏。

第27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小鹿斑比》这本童话小说,故事的内容有趣而又精彩,让我读起来爱不释手。

这本书主要讲了小鹿斑比从蹒跚学步到历经磨难,最后成长为鹿王的经过。小鹿斑比降生在一个美丽森林中的灌木丛中,和她妈妈,姨妈,表哥,朋友一块快乐的生活。直到有一天,他妈妈为了培养他的自主能力,故意躲着他,斑比在森林中大哭大叫。后来,经过许许多多的磨练,让他学会了认识事物,保护自己和弱小的动物。使他懂得了生活需要积累和学习,要凭借智慧和勇气才能生存下去。最后,他成为了一个又勇敢又聪明的真正的鹿王!

总有一天我们会长大,离开爸爸妈妈的呵护,自己生活。我们要像小鹿斑比学习不怕困难,勇敢的去面对生活和学习上的困难。想到这,我会脸红,因为我想到了我曾经为整理书包而埋怨妈妈的事。有一次,妈妈摸着我的头说:“孩子,你上二年级了,应该自己收拾书包了。”我虽然很不情愿,但还是草草的整理了一下。第二天上课时才发现自己忘带了橡皮和尺子。我压着满腔愤怒回到家,把怨气全撒到了妈妈身上,对她大吼一番后,把门“砰”地一声关上了。妈妈什么也没说。后来,我就慢慢养成了收拾好东西的习惯,不再丢三拉四了。我也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永远躲在爸爸妈妈的“保护伞”下面,要学会坚强、独立。

我想,我会像小鹿斑比一样,把自己的翅膀锻炼的强劲有利,就能在天空自由的飞翔。

第28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斑比是一只聪明、善良的小雄鹿。它活泼可爱,天真浪漫,他喜欢和丛林中的小动物交朋友。它对一切都充满好奇,它热爱生活,总是问妈妈关于鹿、关于林中动物、关于森林的问题。 但是,危险来了,可怕的枪声打破了森林的宁静和美好,是人给丛林的动物带来了恐惧和杀戮……

随着斑比一天天长大,妈妈对斑比的态度也有了一定的变化,当斑比像小时候那样跟妈妈撒娇或是腻这妈妈时,妈妈会跟他说:“孩子,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在整天缠着妈妈了。你要学会独立生活和坚强!”

于是,斑比渐渐的学会了坚强,慢慢地学会了独立生活。 读到这里,我不禁想起了以前看到的一个故事:

一个美国孩子摔倒了,母亲说:“宝贝,自己站起来!’然后用鼓励的眼神望着孩子,直到孩子自己站起来;

一个非洲孩子摔倒了,母亲没有说话,只在旁边反复做着摔倒并站起来的动作,以无声的行动教孩子自己站起来;

一个中国的孩子摔倒了,母亲马上跑过去,扶起孩子,嘴里还不停地说:“宝贝,别哭,摔着没有?”

而这些就有了下面的结果:

美国的孩子独立坚强,从小就学会了照顾自己,能凭接自己的双手来养活自己;非洲的孩子也能照顾自己,他们能独自去闯生活,面对生活中的风雨;而中国的孩子似乎永远生活在父母的“保护伞”中,无风无雨时尽情享受父母的照顾,有风有雨时,更是躲在父母的怀抱中,不敢独自去面对。

温室里的鲜花,其生命力永远比不上山间的野草。同样,学会面对挫折、应付挫折的人,会活得更好。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吃苦耐劳的精神,养成独立自理的习惯,有意实地锻炼承受挫折的心理素质,最终使自己拥有强劲的翅膀,能在人生的天空里自由翱翔。

第29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寒假期间,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名字叫《小鹿班比》,一直就非常想看,刚翻开书就喜欢上了,这本书以小鹿斑比的成长为线索,以极富人性化的故事和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动物们相互扶持相处,竭力讴歌爱、生命与和谐,非常精彩。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小鹿斑比降生在森林的灌木丛中,只容得下母亲和他,非常狭小。母亲很爱班比,但对他的身世却很隐瞒。伴着新鲜的叶子、鲜花、绿树和润土的芳香,妈妈从来不提起他的父亲——鹿王。班比一直和妈妈、姨妈及姨妈家的两只小鹿生活在一起,直到有一天,在人类捕杀动物时,妈妈消失了,班比非常伤心,在这期间,鹿王出现过,总是班比遇到危险的时候帮助他,并给班比一些启迪和教育的话,慢慢的,班比长大了,在老鹿王的教育下变得和鹿王一样强壮、聪慧,最后成为了鹿王。

这本书不仅表现了森林中和谐气氛,动物之间相互温馨的扶持和相处,也表现了动物之间的嫉妒及面对恶劣环境和人类捕杀时的迷茫与无助。

读完这本书,我明白了:面对困难一定要学会坚强、独立,要多学知识、增长本领,只有不断努力,才能让自己有一对强劲的翅膀,在人生的天空中自由飞翔!比如:我原来踢毽子,一分钟只能踢40——50个,当时我就想就这样吧,但我想到小鹿斑比成长的路上充满了艰辛与困难,他却不畏艰难,最终获得了成功,于是我就多加练习,抽空就加强联系,最终踢到60——70个,有了良好的成绩。

第30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这几天,我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心里又爱又恨,又悲又喜。爱的是斑比天真活泼,恨的是人类屠杀了那么多无辜的小动物;悲的是斑比的表弟郭波因不听劝告而走向死亡,喜的是斑比经历劫难后竟生还回来。

书中主人公是一只与众不同的小鹿——斑比。它和老鹿王有很大的缘分,大屠杀、陷阱等危险一波未平,一波又起,伙伴们都惨遭毒手。使它愈加害怕人类和人类的“第三只手”——枪。直到有一天,老鹿王带着它发现了人也会死,他的亲人也会伤心,其实人和动物本质上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人多了手和脑两个得力助手,变得凶残了。

在这个故事里,我最喜欢斑比和久居山林、经验丰富的老鹿王了。斑比就像我们一样,天真无邪,却又充满了好奇心,老鹿王总是给予斑比许多丛林经验,就像我们敬爱的老师一样!同时,我厌恶文中自私自利的人们,为了自己的外套、被子光鲜亮丽,桌上的美味数不胜数,杀害了那么多生灵,真是可恨!为什么人类不能和动物和谐相处呢?

虽然现在已禁止猎捕野生动物,不准伐木破坏动物的家园。可是,许多被金钱蒙蔽双眼的盗猎者却源源不断地利用武器猎杀小生灵们。许多珍稀动物越少越少,甚至濒临灭绝!这,就是人类回报大自然的“恩”吗?

我代表小鹿斑比呼吁人类:“放下你的‘第三只手’,托起飞翔的白鸽,栽上翠绿的橄榄,让人和动物平等相处!”希望大家把其它生命视为人类,这才能阻止人类被动物化,成为野蛮的豺狼!

万物之灵之首,应负万物之灵之责!

第31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小鹿斑比》这本书主要讲斑比是森林中一只聪明、善良的雄鹿。它活泼可爱、彬彬有礼,热爱自由,向往着森林和草原自由自在的生活。它与伙伴们快乐地在草原上嬉戏。可是好景不长,人类的出现使鹿的种族受到了大量的捕杀。又是一年的冬天,猎人发动了一次大面积捕杀,斑比的母亲也死在了这次大捕杀之中,姨妈的儿子——戈波也是在这次大捕杀中被猎人捉走。这个冬天成为了斑比心中永远去不掉的一块伤疤。之后斑比与其他的亲人团聚,也碰到了自己的父亲——老鹿王。在老鹿王的指导下,斑比成为了一只机智勇敢的小鹿,而且他喜欢上了法莉纳。在追求法莉纳的同时,斑比打败了小时候欺负他捉弄他的罗诺、卡洛斯,最后他学到了老鹿王的所有本领,成为了一个伟大的鹿王。

我记忆最深刻的有这样一个情节——在猎人的屠杀后,老鹿王曾对斑比说过:“自己去听,自己去嗅,自己去看,自己去学,好好活着。”老鹿王的话给了斑比巨大的勇气和鼓舞,也让我知道了要独立对待生活中的每一件事,就像鹿王所说的“自己去听,自己去嗅,自己去看,自己去学”,不靠父母,自立自强。无论多么艰难的环境,只要充满信心和勇气,多实践,多锻炼,就会很快地成长。

读完这本书,还让我明白了:只有在不停地学习中才能成长。我们现在的学习只是苍海一粟,以后我们还要学习更多的东西。一个人只有不断地学习才能越来越强大。我们应该像小鹿斑比一样,不断地努力,不断地学习,才可以生存下去,在世界上立于不败之地。

第32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看了《小鹿斑比》这本书,《小鹿斑比》讲述了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在成长的路上,他经历了很多快乐,也经历了很多痛苦,交到朋友、快乐玩耍、被人类追杀、失去亲人……斑比能不能面对痛苦独立生活呢?

一开始斑比对这个世界充满了好奇,跟朋友和妈妈一起过着快乐的生活。一个早晨,斑比的妈妈不见了,他到处呼喊,还是找不到他的妈妈,这时,老鹿王从草丛里跳了出来,严厉地说:“你难道不会自己一个人生活吗?!”斑比被吓得不敢说话,从斑比的妈妈口中得知,老鹿王是斑比的爸爸。又过了几天,斑比的妈妈再次不见了,这次斑比变得不一样了,他到草地上跟他的朋友一起嘻戏,斑比长大了。

可是好景不长,猎人来到了草原,大开杀戒,很多动物都死在他的手上,森林里一片混乱,逃跑的途中,斑比的妈妈为了保护斑比被猎人杀死,斑比的一个朋友失踪,斑比非常害怕,每天都提心吊胆。

老鹿王抚养着斑比,带斑比见识了很多事情,鼓励斑比面对困难解决难题。斑比也渐渐地没有之前那么胆小了,斑比还打败了其他公鹿,得到了他的伴侣。

不久,老鹿王也死了,斑比再次失去亲人。斑比这一回没有哭,他也学着老鹿王,鼓励其他小鹿独立勇敢。

斑比的成长经历让我明白了做什么事都要坚强,不能遇到一点点事情就放弃,同时,《小鹿斑比》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挫折和痛苦是少不了的,一定要坚强、勇敢,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努力去解决,也告诉我们,人和动物应该和谐相处,不要伤害动物,不要破坏它们的家园。

第33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自从学校开展六年度一百本书活动后,我读了一本让我永远难以忘怀的书——《小鹿斑比》,这本说的作者名叫费利克斯。萨尔登,他出生于1869年,是奥地利着名剧作家、小说家,于1945年去世。

这本书主要写了一头活泼善良的小鹿——斑比,生活在一片绿色泛滥的大草原之中,他与伙伴们快乐的在草原上嬉戏,可是好景不长,人类的出现使鹿的种族受到了大量的捕杀,又是一年的冬天,猎人发动了一次大面积捕杀,斑比的母亲也死在了这次大不杀之中,姨妈的儿子——戈波也是在这次大捕杀中被猎人捉走,这个冬天也成为了斑比信中永远去不掉的一块伤疤,之后半壁与其他的亲人团聚,也碰到了自己的父亲——老鹿王,再老鹿王的指导下,斑比成为了一只机智勇敢的小鹿,而且他喜欢上了一妈的女儿法莉纳,在追求法莉纳的同时,斑比打败了小时候欺负他捉弄他的罗诺、卡洛斯,最后他学到了老鹿王的所有本领,成为了一个伟大的鹿王。

与斑比相比,我觉得我差远了,,斑比失去母亲后他依然坚强,而我呢!妈妈晚会来一会儿,我便大呼小叫,就为自己饿了,而斑比他却自强不息的生存了下来。

读了这本书之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一个人在生活中要积极向上,自强不息,不能因遭受挫折而轻易放弃,应为只要你的心不被打败,你的人生一定很精彩。

第34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奥地利作家菲利斯·沙顿写的《小鹿斑比》一书,爱不释手且受益匪浅:故事中曲折的情节让我痴迷,动物们之间的情谊让我感动,自由快乐的生活让我向往,人类的野蛮残暴让我羞愧。

《小鹿斑比》主要讲述小鹿斑比从天真无邪、弱小无助的小鹿,历经磨难最后成长为强壮独立、机智勇敢的一代鹿王的故事。小时候的斑比聪明活泼、无忧无虑,整天和小伙伴们在森林里嬉戏,与母亲自由自在地生活在森林之中。突然有一天,“白魔”的入侵打破了森林的安定生活,他们扛着瞬间能置小动物于死地的枪,到处诱捕追杀小动物。在一次这样的捕猎过程中,斑比失去了他亲爱的母亲和小伙伴,伤心欲绝的他自己也受伤并被迫逃亡。斑比在逃亡的路上经历了许许多多的磨练,遇见了老鹿王----它的爸爸,老鹿王把自己全部的智慧和经验传授给了斑比,让它学会了很多本领:如何在森林中独立生活,如何保护自己和其它弱小动物的本领……经过这次磨难,斑比不再是以前的懵懂无知的小鹿了,它懂得了生活需要积累和学习,知道生存需要智慧和勇气。斑比成长为一个又勇敢又机智的新鹿王!

这本书让我明白了每个人的人生道路都是不平坦的,生活总是有许多的波折与磨难。在众多的波折与磨难面前,小鹿斑比既没有被击垮而颓废不前,也没有一味地依赖亲人和朋友。我要像小鹿斑比那样,学会坚强和勇敢,正确地面对人生中的种种考验,坦然地面对生活并热爱生活。只有这样,我才能真正地长大成人!

这本书也让我知道了不能永远依赖爸爸妈妈的“保护伞”,要学会独立,靠自己去学习知识,增长本领。只有把自己的翅膀锻炼得强劲,才能在人生的天空自由翱翔!

最后我还要告诫那些猎杀野生动物的人们:不要再成为猎杀动物的“白魔”了,请还给它们一个属于它们自己的自由自在生活的空间,还给它们一个充满爱与温馨的大自然!

第35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我曾经读过一本名叫《小鹿斑比》的书。我第一次看这本书的时候就震惊了。

这位作家以天马行空的想像塑造了一个小斑比的世界,这是一本充满爱,探求生命存在和意义的作品。当我们自己思考思考时,就会觉得主人公很近,好像就是我们自己一样。

《小鹿斑比》讲述的是一只小鹿的成长故事,故事从小鹿斑比学步起,讲述了它与森林里的伙伴们一起度过春夏秋冬,它在了解外部世界的复杂和残酷时,也让心灵经过了一场洗礼,对动物,对勇敢又富有智慧的的神秘鹿王,带来危险的猎人都有了一场艰难的认识。

其实我自己想想,我也像斑比,在刚生下来的时候,父母对我百般呵护,也就是常说的放在手怕掉了,放在嘴里怕化了。然后就有一段过程需要我学习简单的自理,时间也过的很快,转眼就上幼儿园了,在幼儿园就要接受启蒙教育,那是影响一生的地方,爸爸妈妈和老师一起来教我,一会儿的工夫,就上小学了,再过不久我就会上初中,将来还要上高中大学。这段时间,就要自己管自己了,能照顾自己了。

想到这里,我不禁记起了以前看到的一个故事:

第一个子摔倒了,母亲说:“宝贝,自己站起来!”然后用鼓励的眼神望着孩子,直到孩子自己站起来;

第二个孩子摔倒了,母亲没有说话,只在旁边反复做着摔倒并站起来的动作,以无声的行动教孩子自己站起来;

第三个孩子摔倒了,母亲马上跑过去,扶起孩子,嘴里还不停地说:“宝贝,别哭,摔着没有?”

而这些就有了下面的结果:

第一个孩子独立坚强,从小就学会了照顾自己,能凭借自己的说手来养活自己;第二个孩子也能自己照顾自己,他们能独自去闯生活,面对生活中的风雨;而第三个孩子似乎永远生活在父母的照顾,有风雨时,更是躲在父母的怀抱中,不敢独自去面对。

温室里的鲜花,其生命力永远比不上山间的绿草;笼子里的动物,其生活中的各个方面永远比不上大山中的猛兽。同样,学会面对、对付挫折的人,会活得更好。所以,我们在日常生活中要养成耐苦耐劳的精神,养成自理的习惯,有意识地锻炼承受挫折的心里素质,最终使自己拥有强劲的翅膀,能在人生的天空里自由翱翔。

第36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小鹿斑比》讲述的是一只鹿的成长故事,文章以小鹿斑比的成长为主要线索,以极富人性化的故事和生动的语言讲述了动物之间的相互扶持与和谐有爱。展现了纯真的童心以及处处有爱的寓意。

斑比是一个聪明善良的小雄鹿。他活泼可爱、天真烂漫,他喜欢和丛林中的小动物交朋友,他对一切都充满好奇。他热爱生活,总是问妈妈关于同类、关于丛林中其他动物,关于森林的问题。

有一天,危险将至,可怕的枪声打破了森林的宁静和美好,是人类给动物带来了恐惧和杀戮……

妈妈对斑比的态度也因此发生了改变,当斑比像往常一样跟妈妈撒娇的时候,妈妈总是若有所思的看着斑比,对他说:“孩子,你已经长大了,不能再整天缠着妈妈了。你要学会独立生活和坚强!”斑比看着妈妈,似乎懂得了些什么。

斑比渐渐学会了独立生活,不再整天缠着妈妈,也慢慢地学会了独立生活。

读到这里,我想起来两件事,这两件事分别发生在美国和非洲:一个孩子摔倒了,他哀求地看着母亲希望这时候母亲能把他抱起,可是母亲只是走上前去蹲下来对他说:“宝贝,别哭,自己勇敢地站起来!”然后用鼓励的眼神望着孩子,以无声的行动帮助孩子站了起来; 一个非洲的孩子,同样是摔倒了,母亲没有说话,只在旁边反复做着摔倒并站起来的动作,直到孩子站起来。想到这里,我不禁想到中国的孩子,似乎永远生活在父母的‘保护伞’中,无风无雨时尽情享受父母的疼爱,有风有雨时就躲在这保护伞下逃避现实,拒绝成长。记得小时候妈妈就很怕我摔倒,看见凹凸不平的路面就不自觉的牵起我的手,那个时候我觉得妈妈好慈爱啊,可是慢慢长大,我发现我不敢正视挫折,受了一点委屈就怨天尤人,读了《小鹿斑比》使我联想到了我之所以不坚强的原因,我要感谢‘斑比’。

温室中的花朵固然安全温暖,可是生命力远远比不上野花,我愿作那些经历风雨的野花,我相信我会长的更加茁壮更加鲜艳。

第37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假期里,我有幸读了《小鹿斑比》这部书,读罢,我深受启迪,感触颇深。

《小鹿斑比》叙述了小鹿王斑比一生的成长过程,故事从斑比蹒跚学步到与朋友奔跑嬉戏,从牙牙学语到与朋友谈话交流期间它经历了酸、甜、苦、辣的生活滋味,感受到了森林的柔和与残酷,在与朋友们一起历经磨难与考验时,不断地了解外界的知识,不仅感受到了森林里动物们的友善、爱心与和谐相处,还看到了动物们之间相争相夺的不和谐场面,以及人类对森林的迫害斑比与它的同类虽然弱小,但同伴一次次被杀的惨象使它懂得,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积累智慧与丰富的经验在老鹿王的帮助下,斑比成为了新一代伟大的鹿王。

读完这个故事,我深受感动这是一部充满关爱与温馨的作品作品既向我们展示了动物们的聪明与智慧,又对人类欺负弱小生灵的残暴行为进行了讽刺与谴责斑比的智慧让我敬佩,它能分辨出空气中各种各样的味道,走在草地上不发出任何声音,对事物的是非判断能力很强当猎人打伤了它的腿时,在老鹿王的鼓励下,它以惊人的毅力与绝对的勇敢克服了困难,战胜了死神;当亲眼目睹了猎人残害生灵的情景时,在老鹿王的开导下,它仍然镇静不动,不像鹿群一样魂飞魄散当猎人从它躲藏的地方走过时,他竟然没发现斑比与老鹿王……而人类种种猎杀动物、破坏自然的种种行径,使我恨之入骨自然界是平等的,人类虽是高级动物,却没有残杀“低级同类”的权力;人类虽然强大,但也不能肆意破坏生态平衡这使我脑海里浮现了书中这样的一些画面:一个人正在为所欲为地砍着一棵千年古树,全然不顾那些叽叽喳喳失去家园而又愤怒的小鸟们,嘴里叼着一个烟头,高兴地猜测着古树的价钱;另一个猎人正举着他的猎枪四处巡视忽然,他发现了一只企图逃跑的幼鹿,他举起猎枪,“砰”的一声,那只幼鹿便倒在了血泊里他扛起鹿肉,哼着小曲儿心安理得走了……人类真的自命不凡吗?不,绝对不是人类与动物自然界的生物是互相平等的,人类将要面临的毁灭,不都是人类亲手制造的吗?我们已经为之付出了巨大代价海啸、雪灾、地震与我们破坏自然的行为是有一定关系的好在我们的意识也正在不断觉醒:尊重自然,善待动物,保护环境,减少污染,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多种一棵树,少扔一片垃圾。

所以,读后我心里似乎一直在呐喊:人类啊,同胞们啊,醒过来吧,埋没你们破坏自然的愚昧思想,创造明天更美好的家园吧!

第38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小鹿斑比》这本书,优美的故事情节深深的吸引了我,令我久久不能忘怀!

小鹿斑比的坚强勇敢特别值得我学习!刚出生时的斑比对周围环境中的一切都那么的新奇,有各种各样的问题。斑比有一位温柔亲切又负责任的好妈妈,她耐心的解答斑比提出来的问题,教会斑比怎么样逃离危险,怎么样识别敌人……就是这样一位好母亲,却在一次人类的捕猎中被杀害了。以前,我对妈妈有时放学不接我不理解,认为是妈妈不够疼我,看了这本书以后,我明白了一个道理:我们不能永远依赖爸爸妈妈的“保护伞”,要学会坚强、独立,要多学知识,增长本领,只有把自己的翅膀锻炼的强劲,才能在人生的天空自由飞翔。

母亲虽然失踪了,斑比还有一群好朋友,与朋友们一起历经了磨难与考验,斑比不断地了解外界的知识,不仅感受到了森林里动物们的友善、爱心与和谐相处,还看到了动物们之间相争相夺的不和谐场面,以及人类对森林的迫害。死神也曾降临到了斑比的身上,在老鹿王的鼓励下,它以惊人的毅力与绝对的勇敢克服了困难,战胜了死神。斑比渐渐地坚强了起来,同时,同伴一次次被杀的惨象使它懂得,要想生存下去,就必须积累智慧与丰富的经验。最后,斑比不仅学会独立应付森林里的各种危险,保护自己,还学会了保护同类。在老鹿王的帮助下,斑比成为了新一代伟大的鹿王。每当做作业遇到了困难时,我就想到小鹿斑比,想起了小鹿斑比成长的路上虽充满了艰辛但他不畏艰难,于是我就多读几遍题目,分析题目里给的条件,反复思考,最后终能将题目迎刃而解。这时,我郁闷的心情会突然开朗起来,也大大增加了我的解题信心。

我很喜欢斑比!斑比很勇敢,是我学习的榜样。

第39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最近,我和妈妈一起读了一本书 ——《小鹿斑比》,讲的是小鹿斑比成长为鹿王的故事,读完后我有很多感想。

小鹿斑比出生在很远很远的大森林里,出生时就是一只漂亮的小雄鹿,大家都喜欢它。在大森林里到处都有它的好朋友,野兔、松鼠、猫头鹰,还有艾娜姨妈、表哥、表妹,它们一起快乐、自由的生活着。随着斑比慢慢的长大,在妈妈有意的培养和教导下,斑比学会了各种生存技能,学会了保护自己和弱小的动物。知道怎样逃离危险,怎样识别敌人。它已渐渐成长为一只聪明、善良的雄鹿了。

突然有一天,危险来了,人类在森林里展开了一次大规模的捕猎行动。可怕的枪声打破了森林的宁静和谐。斑比的妈妈为了保护斑比遭到杀害…… 斑比在一次次的危险中不断成长,历经磨难。当鹿群遇到危险时,它挺身而出,拯救了鹿群,成为当之无愧的新鹿王。

小鹿斑比的经历给我很大启发:我觉得我要向斑比学习,勇敢地面对生活上和学习上的困难,学会坚强、独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专题作文,不依赖爸爸、妈妈,努力学习本领,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第40篇:《小鹿斑比》读后感

最近,我一口气读了奥地利作家费利克斯写的长篇童话故事书----《小鹿斑比》,让我心情久久难以平静,斑比的独立和坚强让我钦佩不已。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斑比从一只离不开妈妈的小鹿慢慢成长为森林里尊贵的鹿王的故事。在这个成长过程中,它享受到了母亲的关心呵护,得到过朋友们的帮助和鼓励,接受了长辈老鹿王的教导和指点,亲眼见过人类对森林的破坏和对动物的杀戮,面对亲人、朋友和同伴的死亡,它从一只脆弱彷徨的小鹿终于慢慢成长为勇敢、独立、坚强的鹿王。

其实,斑比从小鹿成为鹿王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在这个过程中,它也遭遇过很多磨练和挫折。斑比的妈妈为了锻炼它独立生存的能力,教会了各种生存本领,有一次在和它一起外出的时候偷偷躲起来观察它。斑比一开始发现妈妈“失踪”后惊慌失措,赶紧用妈妈教它的方法用鼻子到处闻,找妈妈在哪里,直到怪物出现妈妈才出来。就这样,斑比的妈妈多次“失踪”后,斑比就习惯了,妈妈不在,就自己觅食、玩耍,再也不会害怕了。有一次,一群猎人发动对森林里动物的大捕杀行动,动物们都四下逃窜了,斑比为了帮助被几只狼狗追杀的朋友费利不幸被狼狗咬伤了腿,可是斑比不管腿有多么疼痛,依然坚强地独自回到了安全地带。在这次大捕杀行动中,斑比的妈妈也受重伤死了,斑比成了孤儿。没有了妈妈的斑比在老鹿王的鼓励和指导下,更加独立坚强,它学到了老鹿王的所有本领,终于成为了一个伟大的鹿王。

说到这里,锦衣玉食的我们之中有的人一有困难就找父母、找老师,一受挫折就哭鼻子、掉眼泪,什么时候才能像斑比一样独立坚强呢?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渐渐长大的我们总有独自面对困难的时候,要做独立坚强的自己,多动脑筋,寻找解决困难的方法。父母不能每时每刻在我们身边,要学会照顾自己,只有自己拥有一对强劲有力的翅膀,才能在天空中自由飞翔!

书籍简介

《牛虻》(The Gadfly)是爱尔兰女作家艾捷尔·丽莲·伏尼契创作的长篇小说,该书描写了意大利革命党人牛虻的一生。主人公单纯幼稚的爱国青年亚瑟因被革命同志误解,佯装投河自尽,奔赴南美。13年后,当他带着一身伤残重回故乡时,苦难的经历已把他磨练成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参与了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最后为之献出了生命。小说涉及了斗争、信仰、牺牲这些色彩浓重的主题。

小说是作者伏尼契受到当时身边革命者的献身精神的激励写成的。它生动地反映了19世纪30年代意大利革命者反对奥地利统治者、争取国家独立统一的斗争,成功地塑造了革命党人牛虻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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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牛虻青年时代参加了意大利党的革命活动,但同时又笃信上帝,牧师卡尔狄利用他的忏悔进行告密,致使他和他的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后来他得知自己原来是自己最崇拜的神甫蒙泰尼里的私生子,非常痛苦,遂对上帝宗教产生了怀疑。又因恋人琼玛对他的误解,认为是他主动出卖了同志,致使他出走南美洲,流亡十三年,遭遇了许多意想不到的磨难。最后他成了一个瘸子,满脸伤疤,但却磨炼成了一名坚强的革命战士。后来他在一次武装斗争中,因叛徒出卖而不幸被捕并遭枪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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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艾捷尔·丽莲·伏尼契(Ethel Lilian Voynich,1864—1960),英国女作家。1864年出生于爱尔兰科克市。其父即布尔代数和布尔变量的冠名者,英国数学家乔治·布尔。4岁时丧父,随母迁居伦敦。1882年只身到德国求学,入柏林音乐学院,1885年毕业回国。1887年,在伦敦结识一些流亡的革命者,以受俄国民粹派作家克拉夫钦斯基思想和创作的影响最深,并在其支持下侨居俄国两年。回伦敦后,继续参与流亡者活动,担任俄国流亡者创办的《自由俄罗斯》杂志的编辑,同时开始创作,1892年与波兰流亡者米哈伊·伏尼契结婚。1897年在伦敦出版长篇小说《牛虻》。描写19世纪意大利爱国者为祖国的统一和独立而进行的英勇斗争。揭露天主教会的丑恶面貌,成功地塑造了革命者“牛虻”。的英雄形象。该书被译为多种文字广为流传。此后,还写出自传性长篇小说《奥丽维亚·拉塔姆》和《牛虻》续篇《中断了的友谊》等。晚年移居美国,直至1960年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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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牛虻》读后感1

小时候就喜欢的一本书,一直看的太肤浅,为主人公的被枪决而感到遗憾。如今重读,给人更震撼的体验,个人情感与革命事业之间取大义者众,从中的爱恨交加看的人苦楚,看的人心酸,更看的人欢欣鼓舞。主人公的死换来了比其生更有价值的革命人生启示。这又让我想起了保尔柯察金的那段经典启示:人最宝贵的东西是生命。生命对于我们只有一次。

一个人的生命应当怎样度过呢:当他回首往事的时候,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不因碌碌无为而羞耻;在临终的时候,他能够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已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最伟大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进行的斗争。”“我是一只牛虻,幸福欢畅,不管是活着,还是已死亡。”

《牛虻》读后感2

感觉和之前看的译本不太一样,前面的叙述有些平淡,铺垫有点长。翻译的一些细节不够吸引人。精彩的在后面几章,牛氓和主教的矛盾实际上是信仰上的矛盾,革命力量和封建教会的交锋。

不得不承认牛氓这个人物形象有点迷人,以前的亚瑟热情善良执着,经历过苦难之后他刻薄激烈常常冷讽,没变的是他甘于为革命奉献的心。

他的爱情观我不赞同,说什么你情我愿就能缔结条约各取所需,这种平等就是不平等,爱情里女性受伤害更大好吗。亲情上,牛氓很纠结,还是坚持了自己的信仰。坚持信仰是痛苦的,牛氓为此献出了自己的生命,蒙泰尼里牺牲了自己儿子的性命,向上帝奉献了自己最爱的人的性命。结局有点悲烈。

《牛虻》读后感3

亚瑟的命运仿佛是一首悲凉而激昂的交响曲,一生的坎坷却抱有忠贞不渝的理想,曾今最爱的神父,成为他无法释怀的伤痛和牵绊。

青年时母亲病重离世,长久遭受着家族兄长的排挤鄙夷,而神父成为他唯一可以信赖依托的人。而亚瑟没有像神父一样将自身与国家的命运交给基督信仰,而是加入了谋求意大利统一的政治党派,这也就成为亚瑟一身坚持的理想。青年时因为加入政治党派而被捕入狱,随后虽然出狱却因为所爱女子琼玛的误会,家族的嘲讽与冷漠,教父和母亲的“欺骗”这一连串的打击而决定制造自杀假象偷渡逃离意大利。

再次回到意大利时已是身体残废遍体鳞伤的中年之时,善于写嘲讽教会和时政的文章,尤其是批判红衣主教,笔名牛虻。再次与琼玛相遇,他隐藏着自己的真实身份,而此时的琼玛也是政治党派中的一员,他们密谋要投运枪支进行起义,而就当一切快要成功时红衣主教出现了,牛虻犹豫了,他没有开抢被制服了关进了监狱,越狱也失败了,红衣主教怀着慈善之心多次探狱,就在最后一次红衣主教希望帮助他逃狱,牛虻说出了自己的真实身份,让红衣主教在上帝和儿子面前选择一个,而主教坚信上帝可以救赎和宽恕一切,牛虻放弃了逃狱,不久牛虻被枪决了,红衣主教也带着伤痛离世了,而琼玛也知道了一切。

当理想信念与亲密关系发生了冲突,难以抉择和无法割舍时,内心的伤痛是无以复加的,如果牛虻割舍了与神父的情感,打下那一枪,或许他在坚持理想信念上成功了,但他也会悲痛后悔。可能这是最好的结局和他料想的一样他回不去了。

《牛虻》读后感4

《牛虻》,今天回家看到家里的书架,就想安利一本我特别喜欢的书。我并不是把他当做一本纯粹的革命书籍来看,我觉得它更多的是反映理想与现实的残忍,一种信仰的破灭却是成全了另一种信仰的牺牲。对亚瑟来说,拒绝神父的拯救,不仅仅是为了革命而牺牲,更有一种孩子式的赌气,Padre为了泥塑的神而抛弃了自己,自己则不屑于他的施舍。死亡是对Padre的无声抗议,也是对革命的虔诚,所以对亚瑟而言就只有这一条路才配得上他的骄傲。

这本书说的是亚瑟有一位敬爱的神父蒙泰尼里,亚瑟称他为Padre(神父的意思,也可指父亲)。亚瑟参加了青年意大利党,参与了革命,在一次对神父的忏悔中暴露了他们的行动,从而导致了战友被捕入狱,同时亚瑟又发现自己是神父的私生子。亚瑟感到了背叛,于是伪装自杀,流亡到南美洲。13年后他再回到意大利,却又被捕。在监狱中他与神父相认,但神父在上帝和亚瑟之间选择了上帝,绝望的亚瑟选择了就义。

亚瑟和神父相认的那段我看了很多遍,我还记得当时是一个晚上,我看到这段的时候,鸡皮疙瘩都起来了。我能感受到神父的纠结,亚瑟从希望到失望。每个人都有选择自己信仰的权利,只是感到很可惜。尤其是最后神父在亚瑟死后也发了疯,当时的我总是想,如果神父当时肯退一步,之后这些悲剧就不会发生。但如果真是这样,这本书也失去了摄人心魄的力量。悲剧才会让人记忆深刻,让人反思,唏嘘之余让人感慨。

“Padre,您难道从不明白我真的没被淹死吗?”“Padre,您的上帝是个骗子。”——亚瑟

“你们已经杀死了他!你们已经杀死了他!我却受着煎熬,因为我不愿让你们死去。”——蒙泰尼里

虽然蒙泰尼里是软弱的,不肯完全抛弃他的宗教,但他却是愿意帮助亚瑟越狱的。而亚瑟在得知Padre的选择后拒绝了越狱。在这件事里,我觉得不完全是神父的错。至少他愿意去违背自己的神去帮助亚瑟,这时亲情是占了上风的,而亚瑟则显得有些固执。与其说亚瑟是为了革命而牺牲,不如说亚瑟其实是为了自己的坚持与固执而选择牺牲。没了Padre的支持,他该是心如死灰的吧,在南美的13年也该是度日如年。所有悲剧都是性格的悲剧,性格决定了你的选择。这不是一个悲剧,而只是一个让人遗憾的故事。明明相爱的两个人,却阴差阳错地一次次地错过。亚瑟并不是一个合格的革命者,因为他在感情上欠缺隐忍,但这也体现了他的真性情。

还有,我很喜欢庆学先先生翻译的这版,文字读起来很流畅,有画面感,抒情却不矫情,这也是我读了不止一遍的原因。

《牛虻》读后感5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本名著,使我深受鼓舞。

它主要讲述了一个资产阶级革命者的故事。主人公牛虻原名亚瑟,生长在豪门富家,从小养尊处优。他在大学里参加了秘密革命组织青年意大利党,后来经人告密,亚瑟和一些党内同志被捕。当亚瑟出狱后,他的行为受到党内同志鄙弃,恰在此时,又得知自己是神学院院长蒙泰尼里的私生子。双重打击下,亚瑟的精神失常,留下字条伪称自尽,本人则偷渡去了南美洲。

在南美,他坠入了“真正的地狱之中”。他做过杂工和赌窟仆人,被一名水手打成残疾,伤愈后又到杂耍班子充当小丑,受尽耻笑和侮辱。非人的遭际极大的改变了亚瑟的相貌,以至十三年后他当年的恋人和父亲面对他竟然认不出来。

精神的变化也是巨大的,回到意大利后,他因为舌头非常厉害,而被人称为“牛虻”,但他自己却把这个绰号当作笔名在各大报纸上发表政治讽刺文章。

最后在一次偷运军火行动中,牛虻在蒙泰尼里主教的同意下,被判处枪决。但在牛虻死后不久,蒙泰尼里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突然去世。

牛虻的经历使我感到敬佩,他在种种磨难的打压下仍能站起来同教会努力作不妥协斗争,力图唤醒对教会心存幻想的人们。在现在的和平年代,我们又如何能体会到当时革命的残酷,但是那些勇敢的革命者的精神将永远印在我的心里。平常我就因为一点小挫折就不敢努力向前,二牛虻却能不畏艰险,揭露主教的伪善,谴责他当年的卑劣勾当。

这部浸透着革命英雄主义的作品让我懂得更加珍惜现在的和平时光。因为我知道这份和平是来之不易的,它是用千千万万个革命者的热血换来的,这每一份热血里都含着一种不屈不挠的革命精神。

《牛虻》读后感6

每个人生命里都可能有这样一本书,它令我们一读再读。而每一次阅读,都会有新的感受。而这些内心感受却未必可以诉诸文字,因为每次试图这样做时,内心都百转千回。那么,让我以这首小诗开篇吧!

无论我活着,

还是我死去,

我都是一只,

快活的牛虻。

牛虻留给琼玛的绝笔信没有署名,只有他们儿时一块学过的这首小诗。

这首小诗如此轻松愉快,与小说悲剧性的结尾形成了强烈的对比。亚瑟给自己取外号为牛虻,就是欣赏牛虻每天快乐地忙碌着。我也希望自己像一只牛虻,哪怕是一只快乐的大马蜂,所以,以这首小诗开篇。

亚瑟有了牛虻的坚韧和乐观,却始终无法快活。

亚瑟是一个聪慧、敏感、善良、纯洁的青年,他自幼娇生惯养,品德白玉无暇,他见不得丑陋,更忍受不了任何的欺骗。所以,当他猛然间发现他是蒙泰尼里的私生子的真相后,他的人生信仰受到了致命打击,重创之下,他决定用假死来获得新生。而所谓的“新生”又是什么呢?是他堕入了“真正的人间地狱”。亚瑟初到美洲时,为了糊口他先后做过搬运工、杂役以及在赌场里充当仆人,在一次奉命驱逐一名输红了眼的醉鬼赌徒时,被这名拉斯加水手用一条拨火棍打得浑身上下除了脖子没被折断外,几乎所有的骨头都断了。在被潦草地胡乱拼接上后,落下了终身的残疾。“瘸腿”、“残手”和时时发作的疾病让那么骄傲的亚瑟很难再找到工作,为了糊口亚瑟一度沦为了马戏班子里一名出尽洋相被人嘲笑戏弄的小丑。整整两年的时间,他被浓墨重彩地描画装扮成一个驼背怪物,扮演粗俗下流的小丑以博得观众的嘲笑。

在这样的自我作践的过程中,他感到自己已经彻底失去了做人的尊严和勇气,而他仍然选择活下去。亚瑟尝尽了世间百味,同时也改变了对很多问题的看法。他后来从马戏班子里逃了出来,加入了杜普雷探险队。在五年的探险过程中,他用自己的勇敢、智慧和善良获得了作为人的尊严,以及罗尼等人的友谊。他终于活了过来,好不容易才重新活了过来。与他的生命一起复苏的还有他做人的勇气。回到欧洲后,他成为一名杂志的特约记者,他用犀利的笔对天主教的伪善进行了毫不留情的讽刺,他利用自己特有的敏锐捕捉到政治上风云变幻,他的生命重新被革命的火焰燃烧出激情。

在一次又一次的冒险中,他重新得到了生命尊严的肯定,在与教会的较量过程中,他像匕首像投枪一样直插敌人的心脏。另一方面,他从始至终都深爱着蒙泰尼里,他对蒙泰尼里的爱是如此深刻,以至于恨也成为表达眷恋的一种方式,他在报纸上毫不留情地嘲笑这位主教大人,同时,他又以匿名读者的身份为他所崇拜的红衣主教进行捍卫。很明显,这是他身体里的两个“我”矛盾冲突的结果吧?而那一次,他为了营救战友,明知凶险却毅然前往。果然,如他所料,他碰上了“一个跟他长得一模一样的鬼魂”,于是他被逮捕了。在狱中,亚瑟不愿意再妥协,执拗地要蒙泰尼里在儿子和上帝之间作出选择,蒙泰尼里选择了上帝。牛虻被处决了,蒙泰尼里痛失爱子,悔恨交加,最终精神错乱而死。

十九岁的亚瑟对于蒙泰尼里的爱胜过了一切,而蒙泰尼里的欺骗毁掉了他对于上帝的信仰。他寻求新生,想活在没有欺骗的世间。而此后他所遭遇的一切,让他不得不依靠谎言度日。他的痛苦来源于强烈的自尊,而真正的人间地狱又毁灭了他的自尊。咬牙切齿的恨后面都是刻骨铭心的爱啊,为了爱,亚瑟又一次选择了慷慨赴死。蒙泰尼里呢,他用对上帝的信仰来拯救自己的灵魂,在第一次失去亚瑟后,他陷入了痛苦和绝望之中,那之后的十三年,他用对芸芸众生的大爱来麻痹自己,支撑自己在苦海中泅渡。第二次,也就是最后一次,他在亚瑟和上帝面前作出了抉择,他为了所谓芸芸众生的平安和幸福,牺牲了自己的爱子,饱尝上帝痛失爱子之悲恸。他后悔了,他在淹没自己的巨大悲恸中体会到圣父之悲。进一步,他认识到上帝牺牲爱子之悲痛的虚伪,因为基督耶稣可以复活,而自己的亚瑟却活生生地被自己献给上帝以邀宠,献给基督徒作为祭礼。蒙泰尼里无法承受这巨大的悲痛,亚瑟死后不久他也因“心脏动脉瘤破裂”而死。

十几年前的一个下午,有个女孩子捧了这本书,读着读着不由得泪落如雨、失声痛哭……那个下午,泪水为她的心灵做了洗礼,她仿佛新生,她下定决心一定要勇敢地活下去,将来不管遇到怎样的厄运,哪怕像泥土一样被践踏,也要顽强地活下去。或许,这样的意志就源于牛虻身上的坚韧和不妥协的精神吧?

一个人的爱有多深,怨恨就有多绵长。至亲至爱的人对自己的伤害是最能置人于死地的。虽非己愿而事实是蒙泰尼里亲手铸就了亚瑟的悲剧。亚瑟不肯妥协的性格,也是他遭遇悲剧命运的原因。他把这个世界看得非黑即白,对待别人的错误不懂得宽容,除了尖刻的嘲讽就是玩世不恭地愚弄。对待自己也并不仁慈,于是,他没有给自己留活路。他过于自尊,哪怕在他最挚爱的蒙泰尼里和琼玛面前,他也表现得那么骄傲那么目中无人。他对自己的痛苦难以忘怀,对于别人的痛苦也缺乏设身处地的深刻体会。因为自己遭遇了很多非人的待遇就理所应当去仇视人群吗?智力平庸的人就活该被愚弄吗?为了保护自己就该像个刺猬一样对待朋友吗?即使生命只是个臭皮囊,难道仅仅因为厌恶了人间的丑陋就对它不懂得爱惜了吗?毕竟,还有那么多美好的事物、迷人的时刻。

我认为一个饱经苦难的人,更应该珍惜自己的生命,更值得拥有幸福的人生。我不赞同亚瑟像一个战士、斗士那样悲壮地死去,哪怕它的意义在于揭露宗教的虚伪,为了跟上帝争宠,为了唤醒中宗教毒害颇深的蒙泰尼里。我希望他像一只快乐的牛虻,永远地活着。

一本好书,展示的是另一个世界、另一种人生。它把读者的爱恨悲欢的和书中人物的爱恨悲欢进行沟通交流,让我们的心灵因为共鸣而得到滋养,变得更加丰盈。从这种意义上来说,《牛虻》当之无愧是一部不朽的作品。

《牛虻》读后感7

《牛虻》这本书是我读初中的时候买的,那时候不知道这本书写的是什么意思,而且也看不明白,只觉得这是一本比较个性的书,因此买回家就断断续续的把它看完了,但是脑海里却没有多大的印象。放暑假的时候我无意看到这本书不知是哪来的一股力量,让我一下子又把它看了一遍。

这次学校让我们每人看一本书,想来想去还是觉得看这本比较好,可能对自己的思想境界提升也很快,于是我又一次地拿起这本书,可能是我认真看的缘故吧,觉得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

牛虻(亚瑟·勃尔顿)是一个十分坚强的人。他在革命斗争中学会了坚强,并支撑了他的事业。《牛虻》以主人公坎坷的一生为主线,大笔勾勒和细致描绘了牛虻饱受压抑和摧残后,背叛了他曾笃信的上帝,投入了火热的革命斗争,锤炼成一个为统一和独立的意大利而忘我战斗的革命者。作者(伏尼契)以出色的艺术手段,透过跌宕有致的情节(牛虻因误会被认为出卖朋友,出逃南美洲,改名为里瓦雷士。在那里,牛虻成了残疾人:跛脚,左臂扭曲,左手缺二指。牛虻参加了革命,在偷运军火时由于疏忽被捕,最后被杀),鲜明生动地塑造了牛虻这个为意大利民族解放忍受苦难英勇牺牲的典型人物形象,体现了意大利爱国志士的刚毅精神及他们对革命事业的无限忠诚。牛虻在革命斗争中逐渐变得坚强起来。

刚出场19岁的亚瑟有点像十六世纪肖像画里的意大利小伙子。“从他那长长的睫毛,敏感的嘴角和娇小的手脚看,身体各个部位都显得过分精致,轮廓格外分明。”而经过革命锻炼之后的牛虻则是“空空寂寞中把他压垮的幽灵似的恐惧、虚幻世界里的幻像,都随产生他们的夜消失了,而一旦太阳光芒四射,敌人出此刻眼前,他便斗志激昂,再也无恐惧可言。”牛虻所有的一切,在监狱执行死刑的士兵则是这样认为的:“他那直剌人心的雄辩,他那无休止的狂笑,他那光明磊落、感人肺腑的勇气,曾像太阳的光芒一样在他们死气沉沉的生活中闪耀。”牛虻变得成熟了、坚强了,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坚强的牛虻在牺牲前一夜给他深爱的人琼玛的遗书里这样写道:“我将怀着简单的情绪走到院子里去,好像一个小学生放假回家一样。我已经做了我应做的工作,这次死刑判决就是我忠于职守的证明。”当侍卫要给他实行枪决的时候,眼里都是含着泪花,他们太热爱牛虻了,不忍心下手。但是牛虻却是笑着应对他们的,好像这一切已经被他看透,生死对他毫无好处,正因他的心还活着。

与牛虻关联密切,给他巨大影响的人是他的忏悔神父主教蒙太尼里(其实是他父亲)。主教蒙太尼里欺骗了牛虻,从而使牛虻对上帝产生了怀疑。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他认为“上帝是—一只泥巴做就的东西,我只需一锤就能够把它砸个粉碎;而你呢,却一向用谎言欺骗我。”出走前牛虻这样说道。蒙太尼里影响了牛虻的一生。就应说,牛虻的死,他要负大部分的职责。但是在正义和亲情面前,牛虻他义无反顾地选取了正义,为了革命而奋斗!

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能够否认你的传奇。虽然只有这本书我只有读过三遍,或许对这本书的体会还不深,不能够完全明白其中深刻的含义,但是我从中学会了一种精神,那就是坚强,学会坚强,无论你我,挺起胸膛,直面困难,向困难挑战——这是《牛虻》给我的启示。坚信在以后的道路上,牛虻能一向伴我前进,它会是我人生道路上的一个指明灯,时刻引导着,让我不会害怕……

《牛虻》读后感8

很久很久都没有正因虚幻的某件事物或者某个人而流泪了,这次控制不住的抽噎令我明白了我并不是一个冷血无情的人,只是闷骚之至、败絮其外的模样欺骗世人,嘴唇薄约等于冷血这种事在我身上被否定了。

我妈说她年轻的时候看过《牛虻》,我很想问她她当时有没有像我如此——被一种令人震惊的委屈、羞愧与痛心占满了心房,以至于无法控制自己感情的外泄,不知是出于什么我所不知道的内心隐藏着的东西的指使——但是她说已大都记不清了,于是我只好抿了抿嘴唇把那句话在唇齿间来回兜转了几个圈最后有些不甘地咽下了肚子,听着它在我的肠道里发出响亮的震撼我的灵魂的咕咚的噪音。我终是转移了话题,将目光投向道路旁阴暗的模糊不清的树影。

我似乎看得见一个瘸着腿但身着正装,面上有一条醒目的长长的疤痕的年轻人,他的五官称得上俊朗,但是和在一齐却显得不那么如人想象的逗人爱,他踩着随意的散漫的步伐,脸上是毫不掩饰的高傲甚至算刻薄,他的唇口之间总能溢出窥探到人内心深处的罪恶与忏悔的辛辣讽刺,尽管总是真理,但是人们常常不愿提起这种令自己羞耻的旧账,尤其是以近乎嘲笑的形式。他是牛虻,费利斯·列瓦雷士,以前的亚瑟·伯顿。也许在他生命的最后,那个充满泪水与苦难的以前二字能够被一些人所忽略。

但我总是矛盾着的,我不愿意删去那个词,正因太多的苦难甚至能够改变一个人的灵魂,我的心中呐喊着:他已经不再是那个亚瑟了!但是我又不得不关照一下自己已经软下来的心肝脾肺肾,我明知那个孩子--哦,请允许我称呼他为孩子--即使在身体和心灵上伤痕累累、疲惫不堪,改变了太多,却从未改变他对他的神父和琼玛的爱,即使是爱与恨纠结的缠绕,即使是深深压抑在心底的常人想象便觉得灵魂不堪重负的咆哮与泪水,即使是被人鞭打毒骂、被迫把自己的生命与尊严踩在脚底的滑稽,我仿佛恍惚中觉得,他在把他之后的人生当做一个使命来做,仿佛在演戏一般,什么不应出此刻舞台上的台词被他无声地勒住自己的脖子重新回到扎进他满是腐烂发炎伤口的心脏。

一个人,以前信仰上帝的,教养良好干净整洁的人,去了南美,在乱世中体验了真正的地狱,当奴隶,被鞭打的劳工,然后去耍戏班子应征成为一个驼背,或者说怪物、小丑,用畸形与可笑的身体去博得那些大众们的笑声--我不明白这有什么好笑的,但是他说:人们就喜爱看这个。他苦涩得嘴唇发抖。兴许是苦难生活中碰见更加艰难的人时的自豪感与微小的满足感,普通大众们心中所拥有的黑暗的角落在很多时候被挖掘,尤其在那种年代,于是利用机会来发泄来嘲笑,这也许不是他们的错,而是病态的社会的一种趋势,人们被扭曲的灵魂所发生的价值观的错乱颠倒。

琼玛问他:你为什么不抹脖子自杀呢?

他惊奇地望着她。我没有想到你会问我这个,他说,我的工作怎样办?谁帮我做呢?

受尽了命运的折磨,被最信赖的人欺骗,并且在临死之前仍然没有得到他所苦苦挣扎着向残酷的生活讨要、哀求的爱,他所爱的,永远爱的,他曾是那么恨他,曾写文章尖锐地嘲笑他,但是最终正因他放下枪,只为了他颤抖得如此疯狂,最爱的,最恨的,但仍是最爱的--父亲,他这副躯壳的父亲,他的灵魂的父亲,他所敬爱的神父,永远的。

那个红衣主教最终选取了上帝,而不是他。

也许是生活的苦难让他明白了宗教于他没有任何好处,他所领悟到的是上帝高高在上淡然的观看着人间的所有丑恶、悲苦与卑微,仁慈而冷血,博爱而残酷。他体会到的是宗教是人们心中近乎自欺欺人的慰藉,让毫无目的的生活变得有那么一点渺茫的能够朝前看的渴望,神明也许存在,但是他不必须叫做上帝,佛祖,真主安拉,不管怎样说,他并没有真正的解决任何人生命中的苦难。

我是一个喜爱HAPPYENDING的人,我甚至心中有着微微的渴求,兴许那个可怜的列瓦雷士能够最终逃出来,在我看来,没有什么比活着更加美妙了——但是他最终死了,太过于贴合情理的,看多了戏剧性的俗套的故事的我一半理解了一半感到无与伦比的辛酸。

但是我却在流完了眼泪后恍惚觉得,他最后解脱了。从自尊被践踏的苦难的回忆中,从爱恨交织感情从未得到应有的回应中,从一次又一次的冒险心惊胆战中,从痛苦不堪勒紧的皮带与手铐中,从永不停息的令他没有力气站立的病的折磨中,从太过沉重的紧迫的职责中…他一生究竟得到了多少真正的爱呢?他犯了很多错误,但是常常坚持真理成为了他的动力,仿佛他仅为这个而存在。

亚瑟为了青年团,为了上帝,为了琼玛,为了亲爱的神父,为了光明的未来而存在,而列瓦雷士仅仅为了*,为了他所坚持的事业而存在,我几乎能够看见亚瑟的灵魂只有最强烈、最深刻的感情波动残留在那不被侵蚀的碎片中,其他的都化为了绝望所污染的黑色的沉寂。

他最后死了,不用再忍受煎熬,也许对于他是一件好事,正因他早已无惧。

我不得不抑制住我正因他而感到的强烈的委屈与不值。

他兴许是个英雄,兴许不是。

我想到的却不仅仅仅是这个。

《牛虻》读后感9

世界上,不管街道的表面是多么的整洁光鲜,出没于大型商场的衣着规矩甚至靓丽的红光满面的男生与女生,穿着洁白的衬衫的白领坐在空调房里忙碌,香喷喷的婴儿满足地在喝完母乳后响亮的咂嘴,都不能证明整个世界的和谐。有些地方--很多地方,是肮脏而臭气熏天的,孩童们瘦骨嶙峋,肚子正因水肿而显得突兀的奇大;食物是如此的珍重而稀少,很多人只能去舔舐落在地面的雨丝*成的水洼,那么的浑浊;抢劫、偷窃、杀人在白天都能够肆无忌惮地发生,受害者只能无助地捂住脸庞哭泣直至死去;甚至很多人正因没有户口而拿不到社会每个月稀少的能喝些米粥的怜惜的纸钞,没有学习的机会,没有工作,一辈子也出不了肮脏的巷口;七八岁的上十岁的女孩便能够去接客,只为了一天中唯一一顿饭的餐费;母亲没有奶汁喂饱啼哭的婴孩,母子一同丧命的事故几乎是习以为常的小事;生命变得卑微轻贱,横尸在街头巷尾,四五天后发臭了才会有人拖进附近的垃圾堆里,兴许一把火焚烧掉。

这便是角落,有时候角落比正经的街道的占地面积更多。

有些人在享受美味佳肴时,有些人正因饥饿而死亡;有些人生来便能够享受父母的关爱、社会的保护,有些人甚至正因能够死在一张真正的床上而感到感激涕零的幸福;有些人大手大脚地花销着一切,有些人一辈子只能洗三次澡;有些人学识渊博、精心钻研,有些人大字不识一个、举止粗野……

既然生来便没有享受过什么真正的快乐与满足,为什么这些苦难的生命,甚至未出生便胎死腹中的婴孩的灵魂要被上帝所指派于世上,也许正如圣经中所说每个人都是罪人,那为什么赎罪的力度便如此之大差距如此明显?从来没有真正的公平,但是最起码的差不多的起点,只有同样纯净的懵懂的灵魂是一样的。

我甚至能够窥视见那些不甘的冤屈的灵魂在呐喊与哭泣,大声诉说。

我是害怕神灵之流的存在的,但那一瞬我仿佛探知到了什么的存在而变得无所畏惧,我能够确定在那一瞬--仅有短短的一瞬--我变得纯洁而强大,变得洞悉一切,变得异常敏锐,我却没有过多的时刻来抓住自己思想的片段,如飞速播放的影片一般从我眼前滑过,我的记忆力却只允许我抓住零星的点滴。那一瞬过后,除了我所积攒下的思想的碎片以外什么也没有剩下,如同被雨水洗刷过后的天空一般干净,我又恢复了那个怯懦的闷骚的麻木的自我,寒风让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的头皮发麻。

有那么一瞬,我是坚信着不幸的灵魂没有理由是不会去伤害他人的,所有的不幸大都是由社会之间的麻木不仁、病态、嫉恨、贪婪所造成的,不仅仅仅是一个人,而是太早以前就潜默化的一种不成文的扭曲的规定,一代会在言行与社交中传给下一代,无论有心或者无意,我们最终放任让那些东西腐蚀我们的毛发、皮肉、血脉与骨髓,真正地融入世界,成为世界。

青春的少年总是抱有着过于完美的遐想与期望,这种感受能够蒙蔽很多人的双眼,直到年少时光逝去,衰老将至节哀顺变之时,放下那么多美丽的梦,在生活中逐渐忘掉自己以前的诺言。

我们不愿承认的罪恶,我们所渴望的幸福结局。

尽管所有伟大的名著,所有催人泪下的流传长久的感情往往是杯具结尾,但是没有一个人在擦眼泪的时候愿意去体会那些东西,他们只是感动着,用手绢擦拭自己的眼角,然后歌颂着伟大,去做与这些宗旨完全违背的事情。

正如我承认牛虻的伟大,但我自己永远不好成为那样的伟大。

我哭过了,然后继续麻木不仁,继续前行,继续着,直到融入这个社会、这个世界,在时光的洪流中成为一份子,直到没入茫茫人海。兴许许多年后,我会对自己的孩子淡淡地提起:妈妈以前也看过很多名著的,只但是大都忘掉了罢了。

我以前问过别人什么不会变

他们告诉我性别不会变。不是的吧。在这个社会中,其实,什么都会变。

物是人非的例子太多太多,有一天,或许变的会是我们而不是他们。

在这仅有的时刻里,有一些东西不知会不会变,只是等着他们慢慢出现,仅此而已。

《牛虻》读后感10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

亚瑟,一个不会被忘记的名字。第一次阅读,很难和那个强壮而有毛的动物——“牛虻”联系起来。读了,懂了,明了。同一个人,不一样的名字,不一样的灵魂,却摆脱不了“影子”的夹带关联。

这是一个发展在暴力革命与非暴力革命斗争的年代。这是一个新养育革命之间的较量。它并不是一本单纯的革命小说,它的本质隐藏了一个家庭杯具,让人无法忘却却无限惋惜的杯具!

亚瑟,家境富裕娇生惯养的他,是一个内向害羞的男孩,是一个不谙世事的年轻人。他的生命单纯,完美,犹如湛蓝的天空透彻,不挂一丝浮云。他单纯地喜爱一个人,单纯地吃醋,单纯地参加革命,也单纯地信仰上帝。革命和上帝,是两种不一样的形式的信仰。年轻的亚瑟同时保留两种信仰,是正因他没有被卷入到两种信仰的齿轮之间。

太幸福就是太悲伤的开始。命运就像一个贪玩的恶魔,捉弄着幸福的人。

他被伪善的教士卡尔狄出卖,进而被自己信任的同志和最爱的姑娘琼玛的误解,琼玛一巴掌,撕碎了他的心,陷入了绝望的深渊。然而接踵而至的打击让他内心几近崩溃,原来他是蒙坦尼里与母亲的私生子,偷情的产物。

又这么一个片段写道:他的反映却反常的可怕:“他就是笑,笑,无止境的笑。”这样支离破碎的笑容,反映出之前被出卖,被战友误解,被心爱的人不信任更大的打击。正因他是那么的信仰上帝,信仰蒙坦里尼。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难像,以示与教会的决裂。最终他选取了逃遁,并制造了自杀的假象。

当时,他才17岁。有谁能知道,那样的云淡风轻,稚气未脱的外表下,是一颗绝望的!

掩卷之余,我想正是正因我们有着更大的悲伤,因此对这个世界忍让和不屈服,人们把这称之为坚强。这一连串的打击,造就了之后更加坚韧的牛虻。

接下来就是亚瑟开始了南美洲的地狱般的苦难的生活,他曾在利马被喝醉酒的拉斯加打得几乎送命,并从此留下了残疾。他曾在南美流浪时做过搬工,补过锁,打扫过猪圈,甚至在马戏团做过畸形小丑,所有属于他的骄傲,他的尊严否在脚下被践踏。这是永久的不可磨灭的心灵创伤。但是坚强的亚瑟凭着顽强的毅力,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顽强的活下来。历艰多难,回到了让他失去一切濒临绝望的土地,其中也掺杂仇恨和报复吧!

经历了皮鞭与暴力,经历了困苦与艰辛,放下了对上帝的信仰,此时蜕变为尖刻二决绝的牛虻。用支离破碎的心重组生命,(lz13)坚持回来,带着“革命者”的头衔,带着毁灭性的残酷要变本加厉地吧痛苦偿还给他人。他对情人琦达莱尼享有肉欲,但是这个吉普赛女生只是革命者牛虻疲惫时的一只温软枕头而已;而他依旧深爱的琼玛,他态度粗暴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展示自己的创伤;应对他的生父,他无情地“封锁”了父亲的爱,正因他对那种欺骗一向耿耿于怀;二他对曾是他的好朋友,老师,甚至是父亲的神甫,却不惜用一切来讽刺和挖苦,吧一个个都伤得血肉模糊。但是,他不快乐!有人说,他生前的快乐,是革命的一种符号。

最后,他死了,带着恨,带着解脱,更多的是爱,留下那封信,那首歌,琼玛的悲痛欲绝和他父亲的疯狂乃至死亡。

读这本,我不止一次感觉惋惜,叹息。

人生就是一条单行线,但是笔直的路上却有着分岔口,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意味着无可挽回,有的时候探出一步就不肯呢个与自己想要的幸福又交集。他已不是那个稚气,天真,单纯的亚瑟,他是牛虻,他用恨和报复背叛了自己的过去。恨,把他和世界(他所爱的人和爱他的人)完全隔开了,他的世界空荡荡,只剩下不是自己的自己,持续着受伤的姿态。他的疤痕安静二柔和,却又丑陋和可怕。

命运拿起红苹果,放在嘴巴咬一口,咬出了一个缺口——这是他所受到的欺骗和误解;再吃一口,多了一个缺口——这是他在皮鞭和暴力下所受的痛苦;最后一大口,缺口并从此无限期地蔓延——这是他的恨和报复。最后,苹果被缺口“填满”了,牛虻其他的情感宣泄出口被掩埋了,革命成了唯一的道路。但这在这条路上,他的革命仿佛是伤害的影子,两者联系得如此紧密,折磨和刺痛了多少个千千万万的人。成长中的疼痛,和一个蜕变的灵魂,蜕变是有代价的,这就是挣扎,恐惧和锥心之痛。这场革命的本相是残酷的诗,是一丛华丽的恶之花!

我对这本书中的人物充满了疼惜。我疼惜琦达莱尼,牛虻从来没有爱过她,她比谁都清楚,但是她还是那样的爱他,披肝沥胆。琦达给予牛虻的感情,就像她本人一样,带着一种动人,野性和愚鲁的美丽。我疼惜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她的误解吧自己的爱人打到地狱,也打碎了他们之间的那根纽带。他死了,她哭了,他的所有痛苦,她此刻也在隐忍地承受着。我疼惜蒙坦里尼,他对儿子拳拳的爱,他的矛盾,他的痛苦。我疼惜他,不管他是单纯的亚瑟还是残酷的牛虻,他一向在痛苦的挣扎中,炙热的爱和强烈的恨,正因灵魂深处的渴望父爱,回忆深处的完美初恋,他显得好孤单。他的命运能够让我们在毫无准备的状况下,留下泪水,能够愿意撕碎自己的去拼贴他的人生,把自己的幸福像阳光一样分给他,但是我们却羞于自己的渺小和平凡。他的美,是荒凉的美,荒凉到骨子里,却又一些暖意,坚强,顽强的毅力,执着。他像黄昏,“只是近黄昏”的叹息,被他诠释的让人疼让人爱却无法恨起来。也只有这样的男子,才能把悲伤渲染成浓烈的血色和淡淡的疼痛。我疼惜没一个人,他都都是站在时代的船上,他们看不见前方,只能随波逐流,他们无法拥抱,只能把自己层层包裹,然后互相伤害。

其实我们都是在欺骗和被欺骗中去圆滑去世俗,以往生命中的过客也都来去匆匆地去寻找所谓的归属。但是完美的结局和破败的收尾,只在几个音符的婉转间。亲爱的朋友,请坚信,想记得,即使世界末日的时候,也要发奋看见瞳孔里的幸福,不好让这个世界又那么多错过的爱,又那么多上演又落幕的杯具。

伏尼契夫人那忧伤和浪漫的结局震撼着我的心,让我感受到牛虻的那种爱的痛恨,这种痛恨是正因以前挚爱,并且此刻同样热爱。这种痛恨,比爱更疼,比爱更暖。如果我也站在那个时代,我会对牛虻说:“你的命运尤为令人沮丧,于是,你施展恶魔的戏谑和伎俩,披上魔鬼的衣裳,但一切都枉费心机!你的眼神,依旧露出神圣之光!——尼采”!我们都要淡淡的浅唱,我的青春也不是没伤痕,是明白爱是信仰的延伸。

《牛虻》读后感11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合上小说《牛虻》,我己是泪水涟涟。我被这本外国名著深深打去着,回顾牛虻的一生,我眼前仿佛是一条波涛汹涌的大江,义无反顾地向大海奔去。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时代下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依靠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国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牛虻始终没有放下追求。我耳边回响起亚瑟坚定的话语:“献身于意大利,帮着她从奴役和苦难中解放出来!”牛虻,是真正的勇士。

思绪混乱中,他猛地拿锤子砸向房间墙壁上的十字架泥像,随着轰隆一声巨响,破碎的雕像落在他脚边。他放下锤子,似乎突然清醒了,说:“这么简单,我真是一个白痴。”

这是《牛虻》中的一个片段,也是另我印象最深的一个。读完这本书,发现此书有很鲜明的时代背景,很可惜我们的历史课只能一笔带过,我也一知半解,但是总算读懂了一些东西。

当时,年少气盛的牛虻正受到一次强烈的打击,这甚至使他试图自杀。他的心里十分矛盾,甚至没有颜面也不想再应对任何一个亲人朋友,还有他的信仰,束缚了他、出卖了他……他似乎就被宗教、被上帝这个无形的网网住,没有方向。在我看来,此举则是他的转折点,使他从一个脑子不拐弯的少年,成长为一个机智无畏的领袖人物。

这是推翻过去的一锤。当时的状况,似乎是教皇为最高统治,也就是说,宗教是最为权威的力量,只是那是个已经腐朽了的政体。牛虻此举,挑战权威,挑战落后,就好象我泱泱大中国推翻无能清政府统治的那一刻一样。这一锤,表现了一个年轻人对真理的执着追求,也表现了腐化的东西终将被淘汰的规律。

既是历史规律,又已跳出牛角尖,找到光明还难吗?自然是很简单了!那么最应当注意的,就是持续宏观的看待问题,不被教条禁锢。我想,试着从事物的根本入手,就能做到这点,就能把问题变得容易,就好象法律条文都是源于法理一样。找到根本,找到路。

从根本入手解决问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对我来说,分析语文语段,就就应从文章主旨入手思考。当我们这么做了以后,我们会发现,原来这么容易。

不能没有独立的精神,失去了精神,人就不能成为真正的人;人也不能失去信仰,失去了信仰,人在这世界上就是一具行尸走肉。信仰是精神的支柱,祟高的信仰如同一盏指路明灯,赋予人无穷的精神力量。小说的封面上定着: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小说。这天我以第四代人的眼光读这本小说,依然有强烈的共鸣:任何人,任何社会,任何时代都需要这股精神力量。小说《牛虻》留给后人的精神财富是永恒的,它将影响一代又一代的人。

如今,牛虻己是英雄的化身,然而在作者笔下,他并不是一个完美的毫无瑕疵的英雄,而是一个活生生的有血有肉的人物。无法调和的仇与恨,感心肺腑的感情,矢志不渝的追求,贯穿牛虻的一生,正正因如此,牛虻的形象才具有极大的感染力。

《牛虻》读后感12

故事的主人公牛虻出生在意大利的一个英国富商勃尔顿家中,以前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完美。名义上他是勃尔顿与后妻所生,但实则是后妻与蒙太尼里的私生子。牛虻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精神上很不愉快,却始终不知道事情的真相。牛虻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深深震撼于这惊心动魄的故事。他被最信赖的人欺骗过,被最爱的人伤害过,即使沦落到拖着残废的身躯在甘蔗园卖苦力,甚至当一名杂耍戏团的小丑,一个活生生,苦苦挣扎的人的灵魂,系在那个扭曲的身躯里,被迫为它所奴役,想想它在众人的面前瑟瑟发抖,羞辱和苦难使它透但是气来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青年意大利党争取民族独立的思想吸引着热血青年。牛虻决定献身于这项事业。在一次秘密集会上,牛虻遇见了少年时的女友琼玛,悄悄地爱上了她。在罗马,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牛虻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齐被捕入狱。他们的被捕,连琼玛都以为是牛虻告的密,在愤怒之下打了他的耳光。牛虻痛恨自己的幼稚无知,对神甫竟然会出卖自己感到震惊,同时得知蒙太尼里神甫原来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苦之中,几乎要发狂。

他一铁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他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在南美洲,流浪生活磨炼了亚瑟,回到意大利时,他已经是一个坚强、冷酷、老练的牛虻了。此时,他又遇见了琼玛,但琼玛已认不出他了。牛虻和他的战友们用心准备着起义。在一次偷运军火的行动中被敌人突然包围,牛虻掩护其他人突围,自己却正因蒙太尼里的突然出现而垂下了手中的枪,不幸被捕。牛虻的战友们设法营救他,但牛虻身负重伤,晕倒在越狱途中。敌人决定迅速将他处死。前来探望的蒙太尼里企图以父子之情和放下主教的条件劝他归降;而牛虻却企图打动蒙太尼里,要他在宗教与儿子革命之间做出抉择,但他们谁都不能放下自己的信仰。蒙太尼里在牛虻的死刑判决书上签了字,自己也痛苦地发疯致死。

刑场上,牛虻从容不迫,慷慨就义。在狱中给琼玛的一封信里,他写上了他们儿时熟稔的一首小诗: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掉,我都是一只。快乐的飞虻!至此,琼玛才豁然领悟:牛虻就是她以前爱过而又冤屈过的亚瑟。

读了这本书让我知道,成长,是艰难的啊。就好像一群小鹿,谁有勇气,谁跑得快,谁就活下来;否则,就被淘汰。挫折中是难免要流眼泪的,擦干了,站起来,就长大了,坚强了。用牛虻自己的话说,他从死亡那里走来,也就不怕死亡了,他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感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能够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期望永存!对于牛虻来说,他所面临问题的根本就是宗教,一些对权贵如饥似渴的人利用了宗教,而他就应破除这层羊皮,直刺狼的心脏。牛虻是个强者,真正的强者!

《牛虻》读后感13

今年暑假,我把两篇大考前没看完的小说—《牛虻》、《百年孤独》给看完了,使我有了比较深刻的印象,但使我看完这本书的是我书架上的一本书—《逸间趣事由来》……那天,我觉得没事就在书架上寻起书来了,我突然发现一本书,书名为《逸间趣事由来》我看了一下,发现目录中写了《牛虻》这本书的书名由来,使我再次想深刻的去理解牛虻这本书。书中写道:古希腊著名的哲学家苏格拉底,于公元前399年被法庭处以死刑,罪名是用哲学腐蚀青年。临刑时,他说:“只要我活着,我就坚决不放弃哲学研究。真正有意义的行动是不应该考虑生命的危险的,我被神遣到这个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只牛虻,职责就是刺激马赶快前进。”这番话强烈地震撼了后世爱尔兰女作家伏尔契的心灵,她为苏格拉底忠于信仰,宁死不屈的崇高精神所感动,当她反映意大利人民小说初稿之后,把自已小说中的主人公取名为牛虻,又用这名字作小说的书名。读了这篇文章,我深深地感到《牛虻》这本书原来是这样来的。

苏格拉底真的是太伟大了。书中主人公牛虻,在知道他最敬爱、尊敬的神父欺骗了他,神父本来是牛虻的父亲,但却一直不说是牛虻的父亲,这一件事使牛虻的心灵受到了沉重的打击,他再也不相信神父,因为神父欺骗了他。他不愿在这块伤心地。于是他决定离走他乡,来到了另一个陌生的地方,一个没有人认识他的地方。在那,他为了生活,在酒店做过工,在酒店里他和客人产生冲突,被人打断了手指,在马路上要过饭;才20岁的他,身上瘦骨如柴,因此常被人们打,他的脚被人打瘸了,再也不像以前那样灵活了,走起路来常常时不时的一拐一拐的,但他不闻不语,他相信人只要永往直前,一定会胜利的。他的那种自强不息的牛虻精神,迫使他奋笔写了许多文章,一发表他的文章就红了起来,总统、将军、作家、百姓都十分喜欢,在读者的欢呼中,使他成了文学家,使他成了那城市的明星……

我要学习这种在许多人看不起你时,而你却用心去做你自已的事的伟大的牛虻精神。记得有一次,我去少年宫学二胡,那是我第一次学二胡,没有一丝二胡基础的我,却被一心要使我成才的爷爷,让我到二胡基础班学习二胡。刚开始,班里的人有些也学过一学期,甚至二个学期,他们凭自已已学过的基础常来欺压我们这群刚开始接触二胡的学员们。但我却一直相信,“天生我才必有用”这句千古不变的哲理,当我想起《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的牛虻精神,我决定不理他们对我们说的一言一语;我只有用心拉二胡,让我的实力来证明我能行吧!不错!经过我一学期的努力,我也拥有了属于自已的良好基础。使那些学员们再也不小瞧我了。相信我吧!同伴们!相信牛虻精神,你如果做牛虻精神,那不就能笨鸟先飞了吗?每个聪明人都有自已的缺点,但他们也都在别人已经认为自已很好的情况下,改正自已的缺点,这才是聪明人啊!这才是牛虻精神。牛虻的职责就是刺激马儿快快前进。

《牛虻》读后感14

终于看完了《牛虻》。这次我是全身心地投入,从头到尾一字不漏看完的。

我不能想出有任何其他的结局来取代这一看似注定的悲剧。深沉的,有如宿命一般。虽是肉体的毁灭,却是灵魂的永生。我不能记起看过哪部小说有如此震惊、痛苦、惶惑而又释然!结尾我读了几遍。初读后是极其悲哀的,却似乎是哀叹命运对人的无情捉弄。真是让人难以置信,却是现实,是黑暗的现实。因而,它的悲剧是无法挽回的。虽让人扼腕,却也是最好的结局。读后把全书联系起来深思之后,我深深地被震撼,震撼于一个人的坚强。这更像是一曲伟大英雄的赞歌,一个身体被锤子击得支离破碎,而精神上却比别人坚强的人,难道不值得赞美吗?

“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他,算是经历了世上所有的灾难,拖着残损的躯体,却始终快活。因为他看到了希望,看到了他活下去的目标。他不是一个懦弱的人,他把精神上的巨大痛苦深深埋在心中,把他的爱与怨恨一并埋葬,直至末日降临。他对主教深沉的永远无法化解的爱与恨困扰了他一生,也成了他悲剧的根源。神父是他一生最敬重最信赖的人,他曾经奉为神明,直至最终忍不住向神父告别时,他还是满怀希望。可是神父辜负了他的爱,“杀死”了他。在他心中,这一切也是情有可原的,是预料中的事,他如同飞蛾赴火般“成功”地结束了自己的生命。

在这一悲剧中,另一个人,却不禁引起我的尊敬与伶悯,那便是蒙泰尼里教士。他生平也许只做过一件错事,但他却虔诚地用他的一生来忏悔。他是众矢之的的“敌人”,却因慈爱善良而不失为一个圣人。圣人千虑,必有一失。我想造成他一生悲苦的也许是年轻时犯下的那桩“罪”。这桩罪所付出的代价也太大了!他同牛虻两个人一生的幸福和最后的毁灭,同类的故事在教会世界中并非少见。如《十日谈》中所述,一个教士如不犯七宗罪中的任一条,反倒是不可思议的了。也许,正因为他是个如此善良的人,便注定他要负“债”一生。他与亚瑟母亲都是善良而虔诚的人,这便也造成了亚瑟天性悯人,嫉恶如仇,坚持正义不动摇的性格。他最终的选择是合情合理的。如果换上我,我也必定做出同样的选择,不得不把自己最心爱的人送上断头台,最终导致自己的精神崩溃。当他领悟到现实真相后,他悔恨不已,在他疯狂地砸下圣像之后,他选择了死亡。这也是他最好的归宿。于是,他也如牛虻一样获得了解脱。他最终跟随心爱的儿子去了。余下的人们,我想他们都将继承他的遗愿坚定不移地走下去。要革命少不了流血,能让“圣子的鲜血”唤醒那些沉睡的民众,这便是那些仁人志士肝脑涂地而在所惜的原由。

琼玛也是个极让我尊敬的人。她的沉着冷静,她的坚定不移和深明大义,都无愧于牛虻对她的执着的爱。然而,她也承受着多年的悔恨。她永生也忘不了那个从童年时代就一直印在脑海中的名字。逝者已矣,生者可追!我相信琼玛会更加执着地顽强地战斗下去。前进吧!为了自由。——

《牛虻》读后感15

在读过的小说中,伏尼契的《牛虻》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书中的主人公牛虻更是让我感觉到震撼……

亚瑟,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

牛虻,书中又写道:

费利斯。列瓦雷兹,绰号牛虻。

年龄:大约三十岁;

籍贯:不详,大概系南美人;

职业;新闻记者;

矮个子;黑头发;黑胡须;皮肤黝黑;蓝眼睛;前额:既阔又圆;鼻子,嘴巴,下——;

对了,这儿:‘特征:右脚跛;左臂弯曲;左手少了两指;脸上有最近被马刀砍伤的疤痕;口吃。下面还有一句附言:‘精于枪法,捕时要加以注意。

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这或许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

这许多的冲突中每个都耐人寻味,每个都动人心旋,每一个冲突都把牛虻带向悲剧。可我无暇仔细体味这些冲突,因为我在被他的那种精神感动着、震撼着……

不管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牛虻,快乐地飞来飞去--这是开篇首语。本书的精华所在,文章的点睛之笔,也是牛虻和琼玛小时侯一起学的一首小诗,是文章的结晶。

的确,牛虻精神是永不泯灭的。在宇宙的每个角落都会有这样的人存在。牛虻精神是人类的一种精神的象征。

无论在牛虻那个战乱的年代,还是如今这和平的时代,牛虻的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面对敌人视死如归的精神都是值得我们学习和发扬的。

我知道你们这些留下来的人团结起来,就会给他们猛烈的反击,你们将会实现为之奋斗的宏伟大业。至于我,对待死亡就会怀着轻松的心情,走进院子,就像是一个放假回家的孩童。我已经完成了我这一份工作,死刑就是我彻底完成了这份工作的证明。他们杀了我,因为他们害怕我,我心何求。这是封面上的一段话。足见牛虻的伟大。他用一生的时间和恶势力作斗争,把自己的青春和热情毫不吝啬地献给了意大利。献给了他深爱的与之无关的人民。而面对死刑表现得从容不迫甚至让执行枪决的军官士兵都不寒而栗。面对手无缚鸡之力的牛虻,他们显得多么狼狈不堪!就连枪决的士兵都舍不得下手,一心想着是身旁的人射死牛虻的,最后竟有个士兵甚至没有开枪。牛虻就是有这个力量,能让他的敌人也受到感染。在他身旁的人,都会感受到他灵魂的魅力。并受到他的熏陶和感染。哎,这样一个好人还是被乱枪射死了,可就连最后一刻,他都不忘和敌人斗争,最后一刻他也是胜利的。他的敌人都怕他……

牛虻是在其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神父蒙太尼里和女友琼玛的双重伤害下、其内心承受着非人的炼狱般折磨中流浪到南美洲,度过了地狱般的十三年。而后再出现在意大利的他已经成熟了,已经是老练的“牛虻”,成为一个为国家命运不顾个人安危的真正的革命者!转眼看看现在的我们,80后的我们,被人们喻为“草莓族”的我们,莫说是受到生命中最爱的两个人的双重打击我们有没有勇气重新站起来,就是遇到挫折也会让许多人放弃前进去选择逃避!这是多么鲜明的对比啊!

生活在和平的年代里,我们缺少的或许就是一种牛虻精神——执着、坚强、顽强的毅力和战胜自己、愈挫愈勇的斗志!或许这时的我们真的应该学一下鲁迅先生的“拿来主义”,把牛虻精神拿来,将它溶于自己的思想中,为自己所用,改变80后“草莓族”的现状,将自己变为 不仅外表光鲜亮丽,内心也坚强无比的“转基因草莓”吧!

《牛虻》读后感16

做一只百折不挠的牛虻。

真正意义的行动不应考虑生命危险。我被神派到这座城市来,好比是马身上的一直牛虻,其职责就是刺激它尽快前行—这是苏格拉底《对话录》里的一句。这是对《牛虻》这本书的评价。

无论我仍然活着

还是我依然死去

我都是一只牛虻

愉快地飞来飞去

这本书是受“保尔”所荐,我才开始读的。它的作者是——艾捷尔·丽莲·伏尼契,这著作影响着千万人的一生,包括我。他的主人公是亚瑟——也就是牛虻。

这本书写的是亚瑟在经历重重困难后仍不忘革命,坚持革命,在他被抓入狱后,许多人认为他已死,但他又重现江湖,不顾家人反对,在劳伦佐·蒙太尼里的帮助下坚持革命。他把自己命名为牛虻,因为他有牛虻的优秀品质。

我记得他在被枪决的时候的一个段落,因为他坚强的品质令我记忆犹新:“一颗子弹打歪了,擦破了他的脸。另外一颗子弹打在膝盖的上部。牛虻站在那,冲他们笑。他们惊恐万分的瞅着已经被他们枪决,可是没有被杀死的人‘上校,你带来一只蹩脚的行刑队!我来瞧瞧能不能把他们调教好。行了,伙计们!把你的武器抬高一点!你们都准备好了吗?那么来吧!预备——举枪——’‘射击!’上校跑上前抢先叫喊道。又一阵乱七八糟的射击。烟雾渐渐散开,随后冉冉升起,汇合到晨曦之中。他们见牛虻已然倒下,发现他竟然还没有死。他摇晃着站了起来,接着便向一边躺在了草地上。‘他是不是死了?’上校轻声问。狱医低声答道,‘我想是吧······感谢上帝!’‘感谢上帝!’上校又说了一遍,‘总算结束了!’蒙太尼里来到院内,木然看看前方。‘主教阁下!请你一定要原谅······枪决刚结束,尸体还没······’‘哦,我的上帝!’一个士兵忽然喊叫起来,军事长官及时回头去看。是的······草地上那具血淋淋的、模糊不清的身躯又一次开始挣扎,而且开始呻吟。牛虻倚着医生的膝头直起身体,瞪大眼睛直瞅着十字架······”

牛虻这种坚强的毅力,让我佩服得五体投地,也只有具有牛虻这样的品质,才能在无数子弹穿过身体的情况下,鲜血将要流尽的情况下仍然顽强不屈的站立起来,无所畏惧,更是不怕死神的威胁。

读过这本书后,我才知道,我们所有的困难加起来,在牛虻眼里都是那么微不足道,我们只有学习牛虻那种刚毅不屈的精神,不屈不挠,从不认输······才能在接下来的生活中有所表现

《牛虻》读后感17

当第一眼进入此书开始阅读时,虽不懂文字串联所表达的意思,但是语言的优美已深深吸引了我。牛虻,这个理想与追求的化身,没有人可以否认你的传奇。

故事一开始是发生在比萨神学院。书中描写道:他身体十分单薄,常常的眉,薄薄的唇纤细的手足,身上的没一个地方都过于精细,过于弱不禁风,看上去不像三十年代的英国中产阶级青年,倒像是十六世纪肖像画中的意大利人.如若让他安静地坐在那里别人一定误会以为他是一个身着男装的妩媚动人的女孩而不是男孩.但是就在他走动的时候,那轻盈敏捷的体态又使人想象到一只被驯服的,没有了利爪,失去野性的豹子,大概没有人会想到,那个曾经的俊美少年会变成最后这“丑陋”的模样,然而我想,这就是作者伏尼契最成功的地方。《牛虻》之所以能令人心弦激动,就是因为在牛虻的身上,集中了许多方面的“冲突”之故。这就应验了文学评论家勃兰兑斯说过一句名言:“没有冲突,就没有悲剧。”

这“冲突”或者是政治信仰的冲突,或者是爱情与理想的冲突,而由于这些不能调和的冲突,就爆发了惊心动魄的悲剧。亚瑟从小在家里受异母兄嫂的歧视,当他进入比萨宾查大学以后,神父即比萨神学院长蒙泰尼里常常给他讲解哲学,并且和他一起读书、学习,他们相互信任、尊重,亚瑟非常崇敬蒙太尼里神甫的渊博学识,把他当作良师慈父,以一片赤诚之心回报蒙太尼里对自己的关怀。

然而当时的意大利正遭到奥地利的侵略,亚瑟决定献身于争取民族独立这项事业。当时蒙太尼里调到罗马当了主教,警方的密探卡尔狄成了新的神甫。在他的诱骗下,亚瑟在忏悔中透露了他们的行动和战友们的名字,以致他连同战友一起被捕入狱,出狱后,他得知蒙太尼里神甫不仅是出卖他的叛徒,更是他的生身父亲!他最崇仰尊敬的人居然欺骗了他!这一连串的打击使他陷入极度痛苦之中。他一锤打碎了心爱的耶稣蒙难像,以示与教会决裂。然后伪装了自杀的现场,只身流亡到南美洲,这大概是整本书中最大的冲突,牛虻与他父亲蒙太尼里,这不仅仅是政治上的冲突,更是信仰上的不一。亚瑟在17岁时,明白了上帝只不过是一尊用榔头就可以敲烂的泥塑,他最亲爱的padre骗了他,上帝不是慈悲的,人能依靠的,只有自己。亚瑟在苦难中成了一个彻底的无神论者,他憎恨那些虚伪的祷告,憎恨所有的神父,可是他知道,无论如何,他还是爱padre,他不恨他,只要padre能够在余生好好爱他,他就会满足,他就会幸福。可是蒙泰尼里没有这样做,他的选择依然是上帝。

蒙泰尼里是看着自己的儿子死去的,是他亲手杀死了他,是他,在上帝和儿子之间,毅然选择了虚假的慈悲的上帝,而放弃了自己那么可怜又那么需要爱的儿子。作为伟大的红衣主教,选择上帝是理所当然的,基督被钉在十字架上,他注定是慈悲的,他注定可以接受所有人的忏悔,而他能做的,也仅仅是接受忏悔而已。他并不能为人们做什么,他救不了蒙泰尼里,更救不了亚瑟。可是蒙泰尼里不懂,一直都不懂,他这样对待自己的儿子,是多么得不公平,可是他却不了解,他被上帝所迷惑,他的心里只有那个空洞的上帝。在牛虻死后,神甫也被这对与错所纠缠,他痛苦,他无奈,最终,伟大的红衣主教还是疯了,还是死了,死在痛苦交加中。上帝不是慈悲的,上帝没有因为他的忠诚而对他忠诚。他是以这样一个丑陋的姿态,结束了一生。那么,蒙太尼里,你有醒悟吗?当你必须面对天堂抑或地狱里的那个上帝时,他又会说什么,你还爱上帝吗?还坚持自己的信仰吗?你会后悔,一定会。你用儿子换了上帝,所以你永远也找不到自己心爱的儿子了……这是无可避免的冲突,无可奈何的宿命,父亲与儿子,这对本来应该站在一起的至亲,却不得不刀枪相向,在生与死中选择,但是无论选择哪一边,都是悲伤的结局,都是无可挽回的境地。

作品在围绕这这个大冲突中,还穿插着很多小冲突,比如牛虻和他的爱人琼玛之间,那更是包含著错综复杂的矛盾,琼玛以为他是告密者,一个巴掌把他从意大利打到了南美,多少年的苦难,他全忍了下来,终于,他又回到了意大利,他又见到了琼玛,他们相爱,却得不到永远。他死了,她哭了,他痛苦的所有时间,她也痛苦着。而正当她知道他还活着,她可以释然,她可以渐渐忘记自己曾经的错误时,他又一次活生生地死在了她的面前。除此之外,牛虻和琼玛之间还有政治的误会,有爱情的妒忌,有吉普赛女郎的插入,有琼玛另一个追求者的失望等待等等。但是,正是因为着重重的矛盾,这一波一波的冲突,全都在在牛虻的身上集中,所以这个悲剧就更加的悲怆,更加的.易于产生共鸣,让人感受的更加真切。

我想,最震撼的应该是最后牛虻留给爱人琼玛的遗言吧,那也是他一生的写照——不管我是活着还是已化作亡灵回城,更觉自负。

《牛虻》读后感18

《牛虻》这本书,是一个朋友去旅行带回来给我的。当时拆开,就在扉页写了:“愿生如夏花之绚烂,死如秋叶之静美。”可是当时忙于备战考试却并没有一口气读完,而是在两年后的暑假工中慢慢将它录入脑海……

从“亚瑟”到“牛虻”,是时隔13年的苦难磨砺,是一个信奉上帝青年到想要推翻宗教信仰的革命者的转变。他因为不小心透露了组织的秘密而被心爱的人打了一耳光而伤心,后来又得知自己是自己深爱的神甫的私生子的双重打击下,他选择了假装死亡的方式消失,离开爱情与亲情。

异乡的生活根本就不叫生活。在南美洲他过着非人的日子,在甘蔗园当苦力,为了一口饭成为被人戏弄嘲笑的小丑,在船上被毒打乃至毁容,在回到国土以至于他深爱以及爱着他的两个人都无法认出他。他受尽肉体与心灵的摧残,但在这个过程中,他却是变得更加强大,犹如“凤凰浴火,涅槃重生”!所以,在他回来之后,他成了笔锋犀利、干练冷酷而无所畏惧的列瓦雷士!

他投身于革命,不仅因为他对教廷充满仇恨想要换回父亲,而且他想要“献身于意大利,帮她从奴隶和苦难中解放出来!”所以他一直坚持下来,他自己也说过:“如果我自杀了,我的工作怎么办?谁来替我完成?”他的崇高信念与精神感染鼓励了许多人。但他最后还是因为对神甫的爱而放下了枪被捕获,这令很多人心痛!那些给他行刑的士兵是那么地爱戴他,握着枪的手发抖,把子弹打偏……但他最后还是离开了人间……神甫在牛虻死后,才后悔莫及,后悔选择上帝放弃了需要他的自己的孩子,他最后也逼疯了自己。到了这里,宗教在主教心里慢慢退去,这也暗示着牛虻的牺牲没有白白浪费。

而最后,牛虻在给琼玛的信中写到: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琼玛知道一切后,也落下了泪,爱的人又再一次死去。或许从一开始注定是悲剧。

但世人知道,牛虻虽死,他的精神却长存。

《牛虻》读后感19

这是一本激情小说,一部心灵史诗——《牛虻》。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牛虻》这本我久已盼望一读的文学名著。读了之后,我的心激动不已,情不自禁地写下了这篇读后感。

不过还是先回顾一下主要内容,整理一下因激动而冲昏了头的思绪。主人翁青年亚瑟因少年不更事而泄露组织秘密,换了心爱的女友琼玛一记耳光,无比懊丧。接着,他又得知自己竟然是所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因此陷入迷茫甚至绝望。他制造了投海自尽的假象,从此流亡南美。十三年后回国时,他已成为革命者牛虻。一个为意大利的自由而战斗的斗士归来,意味着他此生再无安宁。最后,为了理想,牛虻割舍了爱情和亲情,也舍弃了深爱他的吉卜赛女郎倚达,舍笑走向刑场......

此时的牛虻简直生不如死,欲哭无泪。他失去了幸存在自己内心深处的一线希望,失去了曾经与他朝夕相处的琼玛对他的那份最纯真无瑕的爱情,也失去了在他近乎绝望时与他同甘共苦,一起出生入死的倚达。他什么也没有了,两手空空,他什么没有了......

可是!他留给世人唯一是最珍贵的无价之宝是那永不坠落的斗争精神!在当年哪个兵分马乱,伸手不见五指的黑暗社会,他就像一颗闪闪发光的金子,用他微弱却能给人希望和光明的亮光,照亮着这个社会的某一个角落。可惜它却被丢弃在一个不太显眼的死角里,深深地埋藏着,它在那里沉睡了好久,好久,好久......

革命胜利后,社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焕然一心的新社会迎来了第一个春天,这时人们在改革建设中不经意见发现了它的存在。是金子总会发光的!它依旧不逊当年那种豪情气壮,一心只为革命的金子精神!这时,往日的记忆和永不忘记的真实故事一幕幕地揭开了......

其实像牛虻一样不畏牺牲,有着悲惨,曲折不堪的命运的人不胜其数。在我国的刘胡兰,黄继光,邱少云,雷锋,董存瑞等人都是在保卫国家,视国如家,英勇抗战中光荣牺牲的英雄好汉,他们同牛虻一样,都是受我们这一代青年人普遍崇敬和爱戴。

其实,当今时代,同牛虻那个时代有了很大的不同,现在的生活未必再要求我们像牛虻当年那样为表示反抗,不顾自己宝贵生命或者是六亲不认,大义灭亲,如果你是这么人文,那你就是大错特错了。曾经有一个女孩她因为不满意老师对她不闻不问,漠不关心,居然想召集全班同学集中配合她,专门在老师上课时闹,甚至她还想到校长室告老师,事后在接受学校的批评时,还强词夺理,振振有声地说:“我这是在发扬牛虻精神!”他荒唐了!我想当今的我们应该真正读懂作者的一片良苦用心。在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同时,我们应该把牛虻那种为人类的进步和解放而无私奉献;把崇高理想和每一个具体行动结合起来,脚踏实地,埋头苦干;把不畏任何艰难险阻,百折不挠的精神,仍然作为我们强有力的武器,把我们的家园推向更美好的未来!

牛虻的崇高精神将伴随我一生,鞭策我抓紧每分每秒的时间,去做一些有利于人类发展的事,同时也使我的精神生活得到充实。

《牛虻》读后感20

《牛虻》是一本革命小说,《牛虻》一书的作者是爱尔兰的女作家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是一位颇有传奇特色的爱尔兰女性。她生于爱尔兰科克市。父亲乔治.蒲尔是个数学家。她年幼丧父,随母亲由爱尔兰迁居伦敦谋生。1882年,她得到亲友的一笔遗赠,只身前往德国求学;1885年毕业于柏琳音乐学院;其间曾在柏林大学旁听过斯拉夫学课程……直到1897年, 埃塞尔.莉莲.伏尼锲的《牛虻》出版。

牛虻一典,最早源自希腊神话中河神之女伊俄的故事。万神之主宙斯爱上河神之女,由于惧怕天后赫拉的报复,便将美女伊俄化身为一只白牛放逐于天河之滨。嫉妒成性的天后化身为一只牛虻去攻击牛犊,使她颠沛流离。最后受尽磨难的伊俄来到非洲埃及,才恢复了人形。这里由天后化身的“牛虻”无疑充满着“嫉妒与复仇”的意味,这暗合了小说的主旨,以及故事发展过程中“嫉妒与复仇”的相关情节﹕

早年身为大学学生的亚瑟出于对琼玛的男友、同为革命同志的波拉的嫉妒,在向神父忏悔爱情时,泄露了革命党人的秘密而铸成了终生大错。同样,“牛虻”一喻也隐含着后来的革命者牛虻以一系列颇为极端的方式,猛烈地攻击曾经对他隐瞒真实身份的生父蒙泰尼里神父、出卖过他的天主教会,以及因误解而抛弃他的女友琼玛,以报复当初所遭受的蒙骗和侮辱,并重新找回早失去的个人尊严。

同时,“牛虻”的神话或多或少蕴含着一系列“变形”的母题,与此相呼应,在小说《牛虻》中,早先年轻英俊的亚瑟,十三年后变身为面目恐怖的神秘人物牛虻,无论是他的外表还是内心都发生了惊人的变化。另外,他在海外流亡的岁月里不断改变职业和身份;在回到意大利以后,他不断乔装改扮自己,以投身于各种充满风险的地下革命活动。这种化身和变形,不仅是敌人对他真假莫辨,而且他当年的爱人和亲人有时也无从分辨。这一系列包含在小说中的富有神秘性和悲剧感的浪漫情节,不能说不是“牛虻”这一文学原型所赋予主题的应有之意。

通读《牛虻》,人们不能不说,小说主人公其实就是一只苏格拉底式的“牛虻”。在他身上,不仅体现出智慧、勇气和飞蛾扑火般的执著,更体现出一种深沉的、甚至在普通人看来不少有点另类的爱国主义情怀。

《牛虻》读后感21

此书的亮点固然是有的,牛虻的讽刺话语令人印象十分深刻,蒙坦里尼主教和亚瑟之前的情感表达也十分感人,但是,情节似乎有些过于牵强了,主教并没有出卖亚瑟,亚瑟从一个虔诚的神学院学生转变为一个歇斯底里的反基督徒,他的本意其实是为了报复他的父亲——那个爱他但又担负社会责任的父亲,这不能不让人觉得这出发点有点孩子气,不是吗?那个父亲又犯了多么不可原谅的错误值得他那么的恨呢?爱恨交加是牛虻的精神支柱,为了心爱女人的一个耳光就自暴自弃,这是不是很有些“维特式”的冲动呢?我觉得作者在刻画牛虻的内心方面缺少笔墨,刻画的不够生动,骨有余而肉不足啊。

作者显然是反基督的,但是并没有给我们勾勒出教会的罪恶面,即便是那个把忏悔当作工具出卖亚瑟的神父也仅仅是一个特例而已,除此之外,这部作品再也没有一个正当的理由来抨击教会的罪恶了,这让人感觉似乎有些证据不足,更何况蒙坦里尼这个角色是极其善良的,他把绝大多数的薪水捐献给了穷人,把自己的住处也大部分当作了医院,作者这样描述他,然后又借用牛虻的话语猛烈的抨击教会,感觉有点自相矛盾了。如果作者把蒙坦里尼主教当作一个特例的话兴许说得过去,但是作者没有这样表达。

在文章的结尾,作者安排主教在公众面前公然攻击信众,这点也不是很恰当的,因为并不是人民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真正把亚瑟推上断头台的正是他自己,而这出发点恰恰是为了人民,看似很巧妙,但是不尽然,他为了不背叛“自己的信仰”而牺牲了自己的儿子,但是最后的发言却起到了极其负面的效果,挑战的却是“大众的信仰”,这是很不恰当并不合情理的。更何况,作者安排枪毙牛虻的士兵故意打歪了子弹,这说明士兵是善的,但是蒙坦里尼最后却恶狠狠的鄙视那些虔诚的信徒,这是不是也有些不合情理呢?

我实在是怀疑这部小说应该不应该属于经典文学范畴,在我看来,这部小说倒应该成为一部内容苍白的反基督的工具而已,一部并不怎么高明的宣扬“革命”的工具书——应该这么形容。

《牛虻》读后感22

昨天看《牛虻》正到关键时刻……可是没有接着看下去。因为这个时刻,对于看一个故事来说是最美的,所以我希望它能更长久些。

第一卷,年少的亚瑟是虔诚而完美的基督徒。相信同志,相信意大利的民主,更相信上帝,以及它忠实的奴仆蒙太里尼神父。

第二卷,发生了一个变故,这个变故改变的,不仅仅是亚瑟的人生,还有他那颗原本洁净无尘的灵魂。他有了脸上的疤痕和身体的残疾,有了神经质的口吃和尖酸刻薄的言辞,有了一个形象的新名字 —— 牛虻。他企图忘记过去又绝难摆脱过去,他爱的人也是他憎恨的人。他就是如此矛盾而痛苦的活着,让人不解。

第三卷。

开始写“第三卷”的时候已经距离那个“昨天”半个月了,因这个故事而开始的幽暗心情已经渐渐明朗,看到雨夹雪之后的灿烂阳光,心境清明。

已经有些忘记第三卷讲的是什么了,或者说,整个故事都已经被我渐渐淡忘了。但是可以用一句话概括第三卷,就是牛虻死了。

这个结局让人悲痛,我为此足足消沉了一个星期。可是两个星期以后,我已经回到了自己的生活,就像从来不知道这个故事一样。我不能再说什么,关于信仰,关于死亡。也许就像海明威说的,有些故事进行到后来,你会发现,死是唯一的结局。

我的这个“读后感”写得很没样子,没有中心,也没说出个所以然来,有点对不住小学时代的语文老师。不过真是……两个星期,就已经时过境迁了。新近看完的一本书是毛姆的《刀锋》,四天以后的今天,已然也是时过境迁。

唉,不知道看书为了什么。

《牛虻》读后感23

朋友!你相信有上帝吗?你相信世间有爱吗?你是更相信上帝还是更相信爱?我会选择爱!

故事就在上帝与爱之间徘徊。亚瑟是一个乐观、开朗并富有的男孩,他很早就失去了父母,与同父异母的兄弟生活在一起。他几乎与兄弟没有任何感情。除了母亲,他最爱的人是镇上的神甫蒙泰尼里,他们的关系就像父子一样,因此亚瑟把自己秘密加入意大利党的事告诉了神甫。不料,被神甫告发,好多同志被捕,亚瑟也因此从兄弟口中得知自己是神甫的私生子。他受不了神甫对他的欺骗而弄了一个自杀的假象,只身逃往南美。在之后的几年中,他受到了非人的虐待,腿跛了、胳膊折了、满身的伤、口吃、脸上有刀疤,还带着很重的病。在他明白人性的冷漠后做了一个讽刺性文学家,代号是“牛虻”。并与初恋女友琼在一起工作,可是琼非但没认出他,还很讨厌他,直到他向琼讲述自己离奇的经历。

而神甫做了红衣教主,名望很高,在牛虻因偷运军火被捕入狱时,蒙泰尼里还几次去看他并企图帮他。但牛虻始终忘不了神甫告密的事。就在准备对牛虻行刑的前一天,神甫再次去看他牛虻终于打开了心结,他要父亲在上帝与他之间做出选择。

神父选择了上帝结果,结果,牛虻死了。直至他死后,神甫才明白那一切的神论都是假的,只有爱才是真的,他也因病去世。而书的结尾是牛虻临死前给琼的一封信,信的签名写着一首他们儿时的诗“无论我活着,还是我死去,我都是一只,快活的牛虻。”

读完这本书,我不知是该悲伤还是该高兴,或许是悲喜交织,为牛虻的命运而悲,他究竟遭到了怎样的毒害才变成那样;为蒙泰尼里的感悟而喜,他终于明白了爱的意义,说明他没有被社会的黑暗而笼惑。同时我还为当时社会的黑暗腐朽、禁锢人们思想的枷锁而感到愤恨。

从另一层含义来说,他还告诉我们只有反抗才能夺回本属于我们的自由与思想。追求平等的路依旧很长,这需要我们团结起来共同去奋斗。软弱就像一只生活在地狱中的猫,随时都有命丧黄泉的危险。不要再屈从,不要再容忍,不要再乞求。站起来 ! 夺回本属于我们的权利!

否则,又会成为汪汪历史中的一个悲剧。

《牛虻》读后感24

牛虻出生在一个极为奢侈的家庭,曾经天真地人为这个世界是多么地美好。但是,当他接触了青年意大利党人,看到了自己忏悔神父的间谍行经、认清了教会和反动当局狼狈为奸、镇压革命的残酷现实之后,他大彻大悟,从而走上了与他们进行义无反顾、不屈不挠的斗争的道路。

我崇拜牛虻,因为他热爱生活。他愿活着。就是在妓院里洗碗刷碟,在农场里牵马拉镫,在杂耍班里扮演小丑度日,在斗牛场里干脏活杂活,在矿山当苦力卖命——经受了七劫八难,忍受了难以想象的劳累、痛苦、屈辱,他仍然顽强地活着。而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人们往往一遇到挫折、困难、痛苦就万念惧灰。我们“轻视生命”和牛虻“珍惜生命”之间的对比那样鲜明。美国教育家威廉——沃德说过:“生命并非一个发现的过程,而是一个创造的过程。你并不是在发现你自己,而是在重新创造你自己。所以,别急于发现你是谁,而该急于决定你想做谁。”我们之所以一遇困难就有轻生的念头,原因也在于我们太注重“结果”。其实做任何事情,“结果”都不重要,重要的恰恰是被我们忽略地那个“过程”。

爱情是人生最为平凡的情感,有始以来也从未有人否认过它。我也认为如果人生得不到爱情的滋润,那么这一生都将是枯燥而乏味地。本书主人公牛虻与琼玛之间的爱情,是那样的致死不渝,视死如归。可是不管爱得如何惊天动地,在国家利益面前再伟大的爱情也会变得十分渺小,所以牛虻毅然选择了放弃爱情。虽然,爱情是那样地重要,他也不愿意舍弃他最爱的琼玛,可是为了革命他放弃了所有他应有的东西,甚至是人生最为宝贵的生命。

生命是宝贵的。他抛弃了自己宝贵的生命,抛弃了自己与琼玛之间宝贵的爱情,视死如归。他说:他是为了人们能在阳光中漫步,为了那些 “正在抛撒玫瑰花的孩子们”,才饮弹身亡,躺在那“黑沉沉的墓穴中”。这时,我不禁想起了匈牙利爱国诗人裴多菲的那首脍炙人口的小诗:“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两者皆可抛!”这首诗是最贴切不过地概括了牛虻的一生。他的生命诚可贵,但他对琼玛的爱情价更高,而为了个人和整个意大利的自由,他将生命和爱情都抛弃了。他死得其所,死而无憾。正如他临刑前所说:“他们处死我,是因为他们惧怕我。如是,我还有何求?”

牛虻对人民的热爱、对敌人的憎恨、对朋友的坦诚、对爱情的忠贞、对生活的投入、对死亡的蔑视,永远是我们可以借鉴的一个楷模。虽然生命已尽,但爱与希望永存!

《牛虻》读后感25

《牛虻》的故事发生在几百年前,意大利人为了推翻奥地利的殖民统治,成立了意大利青年党,进行各种革命活动。十八岁的大学生亚瑟就是它的成员之一。因为接受忏悔神父的诱骗,单纯幼稚的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机密,自己也被朋友误解。于是假装投海自尽,实则通过一艘轮船偷渡到南美。经过十三年的磨难,他由一个神父最爱的学生、虔诚的宗教徒变成了一个坚定的革命者。他以“牛虻”为笔名,在报刊上发表各种讽刺文章,来支持党的运动。在一次起义行动中,牛虻被捕,经受住敌人的种种折磨,最后英勇就义。

小说非常通畅,容易理解,不失为一部经典名著。读完它后,我倒感觉有点像外国版的《红岩》。不过写作的风格是完全不同的。《牛虻》带有意大利人浓郁的宗教气息和女作家细腻、忧伤的叙事格调,和许多中国革命小说是不太一样的。

书中最引人瞩目的,就是亚瑟这个人物形象了。十八岁时,他还是一个单纯天真的爱国青年,神父最喜爱的学生。因为宗教信仰,他无意中泄露了党的秘密,导致自己和同志被捕。出狱后,因为朋友的误解才无奈走上了出国历练的道路。我们无法想象他在南美洲遭遇了怎么样的痛苦,仅凭书中的一些片段来看,那一定是极其难以忍受,不仅是肉体上,还有精神上的——他的尊严也在被人践踏。这些无法想象的痛苦,被亚瑟一一隐忍了下来。痛苦,磨练出了他那坚韧、顽强的性格。他完全变了一个人儿。回国之后,他以像十三年前那样不改的热情投入到革命事业中去,却少了一份青涩,多了一份隐忍。他的语言犀利、辛辣,犹如一把长剑刺入敌人胸膛。同志们形容他是一只牛虻,这再贴切不过了。他像一只牛虻,叮得敌人瘙痒难忍,不觉露出了丑陋的真实面孔,暴露在世人面前。怪不得敌人对他又恨又怕,语言啊,永远是最具有威力的武器。

读《牛虻》,我们可以学习到亚瑟那坚韧不拔的顽强性格,以及对国家、事业的满腔热情。这些优秀的品质,足够我们受益终生。

《牛虻》读后感26

说到阅读,让我想起《牛虻》这本书,我在二年级的第一学期读了它。

我记得当时我在读奥斯特洛夫斯基的《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部杰作,然而,主人公保罗在身体疼痛时,回答的话却是“你可以读《牛虻》这本书”,所以这本书引起了我无法控制的好奇心。最后,正如我所希望的那样,我读了《牛虻》,并被它引人入胜的情节迷住了……

主人公亚瑟让我敬佩。十八岁的亚瑟从小缺乏父母的照顾,和哥哥住在一起。但后来发生的一件事颠覆了他的日常生活。他被一个伪君子诽谤,后来又因为神父调职,痛苦偷渡到南美洲,到处游荡。不屈不挠的意志与满身伤疾成为他见证了他所经历的一切,他的眼睛,散发着光芒,不曾黯淡过。

亚瑟,他不屈不挠的精神,在遇到困难时保持镇定的态度,无私奉献的英雄精神,这些深深地吸引了我。他是一个阳光灿烂、性格开朗的少年,经历了异常的艰难,但他已经一个个克服了,他把名字改为“里瓦雷士”,成为了讽刺现实的小说家——牛虻。他扭伤的左臂和身上的伤痛并没有阻止他,反而使他更强壮了。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我脸红了,感到羞愧难当。主人公亚瑟经历了那些挫折,没有让他放弃。而我,面对一次小小的挫折,一次小小的考验,我为什么不采用他那种冷静沉着的态度呢?为什么不向他学习不屈不挠的精神呢?为什么自己会考试不及格,那还不是因为自己上课不认真听讲,回家不认真学习。所以,我必须改掉自己的坏习惯。

这又让我想起了“无论我活着,还是死了,我都是一只快乐的牛虻”这句话。

《牛虻》读后感27

今天下午终于把《牛虻》读完了,用了两天的时间来读,当然不是全部时间。读起来的感觉就好象三年前读《钢铁是怎样炼成的?》一样,因为是同一性质的书籍。虽然是同一性质,但是我一定要阅读它,首先因为这确实是一本好书,再者我不阅读的话,我无法给自己当初那这本书到身边一个交代。

《牛虻》,一本影响三代中国人的外国名著。书的内容提要是这样写的:既是慷慨动人的革命书籍,又是高压纯正的文学名著。主人公叫牛虻,是上流社会的叛逆。年轻时经历过几番刻骨铭心的感情苦难。他曾因无知而铸成大错。他最热爱的姑娘,给予他惨痛的心灵伤害;他尊敬的生父,却是凶残的政敌!然而他义无反顾地追求真理,抛弃了爱情与生命——为了意大利的独立于自由。

牛虻,让我想起了保尔,因为我从他身上看到了和保尔同样的东西——为了保卫自己的国家和人民,不屑牺牲自己的一切,执着坚定地都斗争到底。

年青时被捕,坚决不招供,虽然后来中计。

逃亡落难时,被一个强大自己两倍的人大了个残废,想到自己的“工作”而没有自杀。

再次被捕时,面对残酷的统领,毫不畏惧,面对死亡,依然从容不迫;活着令人起敬,死时更令人佩服!

《牛虻》读后感28

我已经很久没有用心地读过一本书了,因为好看的书都被我看完了。但是,自从读了《牛虻》这本书后,我又开始喜欢上阅读了。想知道我为什么喜欢这本书吗?读完这本书,我有什么收获呢?请听我细细道来。

《牛虻》是我参加镇演讲比赛得到的奖品。因此,拿到这本书后,我就特别喜欢它。看到这本书,我就想到自己从训练到参加比赛的艰辛。颁奖仪式结束后,我兴奋得一蹦三尺高。回家后,我就拿起这本书,如饥似渴地读起来。

《牛虻》这本书的主人公叫亚瑟,他虽身于富商家庭,但小时候就失去了父母。成年后,他投身于革命,因为一时疏忽,泄露了机密,便战友被捕,又被青梅竹马的女友琴玛误会,最后又痛苦地发现自己是一直崇拜的“神父”的私生子。残酷的现实让亚瑟只好用假自杀来作掩护。在外面漂泊了13年,历经艰难后,他最终回因化名为“牛虻”组织武装,偷运军火,不幸被捕。在对方的军官的威逼利诱及生父的劝降下,不为所动,最后从容就义。

看完这本书后,我的感受特别深刻。亚瑟的成长经历告诉我,只有不怕挫折,勇于面对困难,坚持自己的理想,才能够实现自身的生存价值。这本书浅显易懂,内容生动,主题深刻,读后我受益匪浅。从这本书中,我不仅积累了不少好词佳句,还掌握了一些读书方法。阅读时,要让自己心平气和,在安静的环境下阅读,更能够身临其境,与文中的主人公同喜同悲。阅读时一定要全身心地投入,才能够感受到当时的环境对主人公的影响。

《牛虻》这本书让我收获很多,我要向亚瑟学习,学习他身上坚韧不拔的精神。

《牛虻》读后感29

当我看完《牛虻》的最后一行字时,我怔住了。这个黯然销魂的故事,使我深深触动。主人公亚瑟和蒙泰里尼最后都丧生了,原因不同,但都让我受益匪浅,也有不同的见解。

亚瑟,当我刚翻开这本书时,他给人一种弱小怕事的印象。他是依赖他的老师——蒙泰里尼而生活的。读到第三章时,突然出现了牛虻,一开始我还不知道这个人是谁,因为他身上有很多伤,他是个坚强,勇敢的人。没想到他就是亚瑟。在他的身上,我们能看出一个革命者为了自己坚定的信念,而不屈不挠,勇敢奋斗的精神。他在一次行动中,掩护其他人,但最后不幸被捕。牛虻被敌人打了六枪,但他被击中每一枪时,都没有屈服,还在讽刺他们,牛虻对于牺牲表现出从容不迫,永远坚持意大利能独立的思想态度,使我油然而生一种敬佩的感受。

牛虻这种执着、勇敢、顽强和不屈不挠的意志值得我们赞叹与学习。让牛虻精神永远成为我们的目标吧!

蒙泰里尼,他是个尽责的老师,也是个忠实的神甫。我并不是十分认同他,因为他的行为与决择无法使我觉得他是个慈爱的父亲。

蒙泰里尼面临牛虻给他的决择,孩子与上帝之间,他无情地选择了上帝。他的选择给亚瑟带来了多大的伤害啊!我想,他的选择我不认同。虽然红衣主教选择上帝理所应当,上帝在教徒眼里注定是慈悲的,任何人都能在他面前忏悔。但要知道上帝并不真的存在,他无法改变蒙泰里尼儿子牛虻的命运,他无法改变这一切。蒙泰里尼的忠心耿耿是好,但是这也说明了在他眼里只有上帝。最后,牛虻死了这本不应该是他的结局。神甫不该这么对待儿子,他选择上帝,但上帝没有给他好的回报。他就这么痛苦地离开了人世。我想,我也希望,这个结局,使蒙泰里尼醒悟:上帝永远代替不了他最宝贵的亲人。

一只小牛虻,不管生与死,终日飞上天,时时乐悠悠希望牛虻能快乐,也感谢他使我感受到了人生中的真、善、美。

《牛虻》读后感30

在暑假期间,我还看了另外一本书,叫做《牛虻》。

《牛虻》是女作家艾丽伏尼锲的长篇小说,艾丽伏尼锲是爱尔兰女作家,柏林音乐学院毕业,年轻时侨居俄国。主要作品为长篇小说《牛虻》。

本篇文章描述了纯真,优质的热血青年亚瑟,经过血与火的洗礼逐渐成为一名为了意大利的独立和统一而顽强战斗的刚强,无畏的爱国志士——牛虻的动人故事。

作为一个性格鲜明的爱国志士的形象,牛虻是十九世纪三四十年代意大利革命者的典型。

我认为小说最动人心魄的篇章是牛虻为了崇高事业忍受各种苦命最后英勇牺牲的部分。

牛虻的刚强与无畏,他那钢铁般的坚韧之力,他对敌人的憎恨与轻蔑,他那不为任何拷打凌辱所屈的坚贞品质,是使得几代年轻人受到心灵的震撼!

读这部小说时,除了让我感动和受激励外,也让我感到了一丝凄凉:受尽磨难的牛虻对自己曾经最心爱的人冷嘲热讽,对自己最崇拜的神父——亲生父亲,也如同见了仇人一般,到了最后,一切真相大白时,不知有多少人流下了忏悔的眼泪,都在为当初的不应该而自责。但一切都太晚了,牛虻死了,含着满腔的幽怨死去了,最终留给了世人一具躯体,一种精神,

一段故事和无限的思考。

不知你在读过此书后,是否想过,为什么亚瑟会变成牛虻?为什么牛虻对任何人,任何事都以最冷漠的态度来对待?为什么蒙太尼里的秘密,知道牛虻将死时才吐露?为什么他不早些以父亲的身份站出来?为什么。太多太多的疑问,一时间充满了我的大脑。原来,答案就是——教会,使他们拆散了一对对情侣,改变了一个人的一生。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1

前几天,我读了沈石溪的一篇文章,名字叫做《善良的狼和凶恶的鹿》。

一谈到鹿,许多人会想到童话中那活泼的身影,可是一谈到狼,许多人会想到一匹匹无比凶恶的、残暴的野兽。往往拿它们两个对比,会衬托出鹿的更加可爱。我原本也是这么想的,可在读完这篇文章后,我对这两种动物有了新的看法。

狼是食肉动物,而食肉动物有一种禁忌:这两个食肉动物打架的时候,失败者只要露出它最薄弱的部位——颈脖,胜利者就会放过失败者。而鹿就不一样了,它是食草动物,没有食肉动物致胜的法宝——爪牙。自然也就没有这一个禁忌,两个食草动物的战争必要打得你死我活。所以,我们或许可以相信一匹迎面走来的狼,但不能相信一只外表美丽的鹿!

有一句话在这篇文章的最末尾,很多人说,狼,就是“狠一点”。可是拿“狼”和“娘”比较的话“娘”就是:优良的女人即为娘;如果这句话成立的话,那么“狼”就是:优良的猎犬即为狼。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2

暑假里我读了《小木耳和微笑的信》这本书,书里面分为四个小故事:小木耳和微笑的信,小木耳和会飞的鞋,小木耳和颠倒国王,小木耳和退休巫婆。

这四个小故事中,我最喜欢小木耳和微笑的信。故事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小木耳在巷子里遇见了一位邮差,这位邮差看上去跟其他邮差不太一样,他穿的衣服、背的袋子、骑的车子都是红色的而不是墨绿色的。红衣邮差请小木耳帮忙送一封看不清收信人和寄信人的信——信的内容是微笑,信的地址是草莓胡同。于是,小木耳就在草莓胡同挨家挨户的问。小木耳碰到1号门的女高音时,她正苦恼自己找不到适合的衣服,好久没微笑过了;2号门的`低音男因为没有朋友很孤独,也好久没有微笑过了;3号门的钢琴家为救一个小孩伤了手指也好久没有笑了;4号门里是哑了嗓子的老爷爷,他因为好久没收到信也很长时间没微笑过了,4号门的爷爷正是这封信的主人。小木耳在送信的过程中把微笑分给了草莓胡同的每一个人,让他们的脸上从此都挂满了笑容。

“微笑会使对方富有,但不会使你变穷”。小木耳的微笑让草莓胡同变成了微笑的胡同,这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的,以后大家一定要经常微笑,把微笑传给身边的每一个人,用微笑温暖整个世界。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3

《生命流泪的样子》,听起来另人有莫明的伤心。我抱着丝丝的忧愁翻开了第一页:女生盛欣怡的妈妈突然得了不治之症——癌症。她妈妈看过很多的医生,但还是被死神悄无声息地从人间带到了天堂。欣怡大受打击,最后决定坚强地活下去。

看完后,我想起了我的爸爸、妈妈。他们虽然没有在我生日的时候给我买皮夹克、项链……但他们给我吃的、给我穿的,无微不致地照顾我。虽然他们有时打过我、骂过我,但俗话说得好:“打是爱,骂是亲”,他们不会无端端打我,肯定是有原因的,是在我犯错时情急之下的无奈之举。他们两个对我一个也不能少,想想那些父母双亡的孤儿,粗心时没有爸爸妈妈的叮嘱,开心时没有爸爸妈妈的分享,难过时没有爸爸妈妈的安慰,相比之下,我是何等的幸福啊!

爸爸、妈妈的爱,像一片片无边无际的大海,用石头怎么填,也填不满;也像一个个没有尽头的山洞,天崖海角,无声无息,却处处都在。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4

《爱的教育》是一位意大利作家亚米契斯所写的。他用日记体形式讲述了发生在四年级学生与老师、家长之间所发生的一百多个感人故事。他们都有高尚的品质,他们热爱祖国,尊老爱幼乐于助人。主人公安利柯是一位积极向上,善于帮助别人,富有同情心的好孩子。虽然里面的每篇故事不长,但都包含着一个 深刻的道理,让我们仿佛都融入到里面去了。

读了这本文章后,我感受到最伟大祖国深刻的就是“爱”。原来爱还分很多种,有对伟大祖国的爱,朋友之间的友爱,同学之间的关爱,无私伟大的母爱,宽宏大量的父爱,对病者.弱者的慈悲之爱......

所以,我们都要以他们为榜样,去报效祖国。报效祖国就要先从感恩我们身边的人开始,感恩赋予我们丰富知识、能写一手好字的黄老师,感恩将我们养大的父母,感恩曾经帮助过我的同学、家人,将来我也要向他们一样为社会、为祖国添加人手,成为祖国的的栋梁之才!

啊!读了《爱的教育》后,他仿佛让我尝了一桌丰盛美味的“大餐”,相信只要我们每人献出一点爱,世界将会变得更加美好。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5

我今天阅读的,是一本书名叫《爱的教育》的书,作者是亚米契斯。

我是和同学、老师一起阅读,我读了书中的《弗洛伦萨的小抄写匠》。这篇故事讲述了小抄写匠每天晚上十二点悄悄地帮爸爸抄写信条,他爸爸不知道。小抄写匠原来一直上学成绩非常好,他帮爸爸抄信条的三个月里,一直上学不好。一天,小抄写匠正在写作业的时候,感觉非常困,就趴在练习本上睡起觉来。爸爸看到了,非常生气,就说了小抄写匠。到后来爸爸知道了小抄写匠一直在夜里帮自己抄信条,才知道不该吵儿子。

我非常喜欢这个故事,因为小抄写匠是一个懂事的好孩子,知道为爸爸我的妈妈承担责任。

我觉得书中最感人的是,小抄写匠的爸爸说了他,小抄写匠的心里还十分甜蜜,继续在夜里十二点起床帮爸爸抄信条。我的看法是,小抄写匠的爸爸说了他,他的心里还是甜蜜的,要是我,我的心里会十分生气,不会开心。

我觉得这部小说很适合我看。我从书中收获了,爸爸我的妈妈说我们,我们要虚心接受,我也要做一个好孩子。

我读的这部小说是浙江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

读后感的作文300字 篇6

最近,我看了《笑猫日记—保姆狗的阴谋》这本书。

这本书讲的是:一天,笑猫和京巴狗地包天到翠湖公园游玩,他们遇见了一个女主人带着牧羊犬帅仔和它的保姆狗老头儿——一只腊肠狗,在野山上赛跑,一看保姆狗那条短短的四条腿就知道一定跑不过高大威猛的帅仔,第一轮回,帅仔赢,女主人高兴的把一根大火腿塞进了帅仔的嘴里,那时,保姆狗露出了忌奴的眼神。整个冬天,保姆狗想尽毒点子想要害死帅仔,但是帅仔对保姆狗有太多太多的爱了,他永远都不相信她最爱的保姆狗会害他,再一次雪花飞舞的清晨,保姆高决定要让摔仔被高大的货车撞到,而矮小的它,会在车子底下安安全全的生存,但他始终不敢想到车上的司机来了一个急刹车,帅仔安然无恙的活了下去,它自己却丢失了性命,到它要窒息的时候,它才领悟它一直都做错了。

这本书告诉我们:我们不要去忌奴比我们好的人或东西,要自己去努力,然而取得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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