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楼梦》读后感 篇1
滚滚红尘,携着记忆的枷锁,永远地尘封了那场悲伤的爱恋。在那最后一抹余晖中,被风静静地吹散了,也吹淡了往日的思念。终于,消失在茫茫人海,留下了世人的遗憾和指责……
我读了《红楼梦》一书,书中以林黛玉和贾宝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用贾府的兴衰作为背景,写出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不合理的制度造成的悲剧。
中国的四大名著部部皆是精彩绝伦,可最吸引我的非《红楼梦》莫属了。《红楼梦》是一部含笑的悲剧。《红楼梦》,不只描写了一个封建贵族家庭由荣华走向衰败的三代生活,而且还大胆地控诉了封建贵族阶级的无耻和堕落,指出他们的种种虚伪、欺诈、贪婪、腐朽和罪恶。它不单指出这一家族的必然崩溃和死亡,同时也暗示了这一家族所属的阶级和社会的必然崩溃和死亡。曹雪芹笔触下所创造和热爱的主人公是那些敢于反判那个垂死的封建贵族阶级的贰臣逆子;所同情悼惜的是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所批判和否定的是封建社会的虚伪道德和不合理的社会制度。一边是木石前盟,一边又是金玉姻缘。一边是封建社会下必须追求的功名光环,一边是心驰神往的自由之身。曹雪芹笔下的《红楼梦》为我们展现了这场无声的较量。贾宝玉和林黛玉的悲剧爱情故事浓缩了这场较量的全部硝烟,“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质本洁来还洁去”,在面对封建礼教下的种种迫害和冷漠,甚至以生命的付出为代价,质本洁的追求始终不弃。我们感叹贾、林两人爱情的悲剧的时候,看到了造成悲剧的一个重要因素:林黛玉的清高的个性,她的个性与当时的世俗格格不入,无法与社会“融合”,她的自卑情结正是她自尊的体现,也是她悲剧的开始。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未若锦囊收艳骨,一捧净土掩风流。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试看春残花渐落,便是红颜老死时。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
一个世俗之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工于心计、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体验来真诚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因此只有他们二人的心才贴得最近,爱得最深。
“娴静似娇花照水,行动如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作者通过贾宝玉的眼睛为我们描绘了一个聪明多才、美貌体弱的病态美人。这么一个柔弱的女子,无视世俗的传统规律,反其道而行之。在经受了无数摧残之后,生命尽头到来之际,封建社会的狰狞面目加速了她的香消玉陨。看过《红楼梦》,我们不会忘记黛玉临死前的那个场景,病危之际,紫鹃四处求人,却没人肯帮。为避免晦气,贾母把宝玉的婚事也转到别处去办理。一面是成亲的喜庆景象,一面是死前的哀怨凄婉,“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无怪乎黛玉的葬花吟诵。什么地方有一个干净的、理想的地方,究竟什么地方有我自己的理想的地方,是香丘呢,我现在所处的现实社会都是污浊不堪的,我要找一个自己的理想的地方,黛玉至死不放弃对自由的追求。我们为之揪心,为之愤懑,一对追求自由的青年男女在封建的枷锁之下生离死别。“一朝春尽红颜老,花落人亡两不知!”黛玉就这样在宝玉的婚庆锣鼓声中离开了人世。带着她的那份甜蜜走了。甜在何处?甜在这个人不接受世界,世界不接受人的世界上获得理解和亲爱,在孤独无依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温暖;在情爱无傍的世界上,宝玉是她心中永远的伤痛。虽然最后她成为了那些封建制度下的牺牲者。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红楼梦》中的一切,林黛玉作为灵魂人物,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林黛玉的自卑情结是命运所赐,也以此写成了她的命运。
《红楼梦》博大精深,常读常新,人人有感,次次有悟才是它的不朽魅力。
《红楼梦》读后感 篇2
在寒假中,我读了《红楼梦》前十回,通过对“贾、史、王、薛”四大家族荣衰的描写,展示了广阔的社会生活视野,森罗万象,囊括了多姿多彩的世俗人情。
在这部作品中,我也很喜欢薛宝钗。因为她成熟稳重,喜怒不言语外表,为人宽容大度,温柔娴静,大方得体,很会为人处世。而且她天资聪慧,拥有渊博的知识和深厚的艺术修养。
在前十回中看得出来,薛宝钗对贾母是非常敬爱的,在细微之处都可以看出来,她的细心,能够迎合别人的心思,处事圆滑,面面俱到。
在历史上,薛宝钗这样的人虽然外表宽容大度,温柔娴静,很会为人处世。但是因为在那种封建环境下害了她,使她的封建礼教制度观念太深,对人有等级之分,太世故,太冷漠,对别人的生死太过绝情,这一点像极了曹操那种“宁可我负天下人不可天下人负我”的情怀,他们都是为了自己的利益不惜牺牲他人的利益,有心计,野心大,城府深,表面做一套,背后又是一套,有一定的领导能力,喜主宰别人命运,却无法主宰自己的命运。
《大卫科·波菲尔》中的主人公艾妮斯与《红楼梦》中的薛宝钗都是作者笔下“完美女性”的代表。跟薛宝钗一样,艾妮斯也是个明智,恪守妇道,善于持家,喜说教的人物。
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也会出现像薛宝钗这样的人,但更多的是出现在职场中,虽然我没面对过职场的生活,但是电视剧中不免会有这些职场中明争暗斗的戏码。其中就有想薛宝钗这样外表大方得体。聪明过人,一副事不关己不开口,平易近人的样子,但是内心却颇有城府,每一步都走得非常缜密周到的人,但他们都并非都是处处有心机,而是因某种形式所迫才会如此。像这样的人很容易在社会中立足,从而获得很多利益。
我认为生活中难免会有许多不如意的事情。重要的是如何去看待这些不如意的事。活得简单一些,少一些事故与算计,多一份善良和关怀,俗话说“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任何人都不应把自己做不到的事情强加于他人,把自己的利益建立在他人的痛苦之上,我们应始终用乐观向上的态度感恩所拥有的一切,感恩生活的给予,用对的方式去追求自己性得到的东西。
这不是我第一次看《红楼梦》,可再次看,却也还是有些不明白,但也有我自己的一番感受。
第一回并没有多少情节,主要讲了三件事:一是贾宝玉何林黛玉的来历。宝玉是石头下凡,这块石头因“无才补天”而被女娲丢弃在青埂峰下,又四处游荡,到警幻仙子处做了神瑛侍者,遇见一株绛珠仙草,日日为它灌溉甘露,后来又被一僧人一道携了下凡投胎做人,他就是贾宝玉。那株绛珠仙草也跟了石头下凡,她就是林黛玉。二是有个甄士隐的知识男士,有三岁的女儿英莲,视为掌上明珠。甄士隐有一天做白日梦,梦里看见一僧一道携一块美玉去投胎,甄士隐看那宝玉上有“通灵宝玉”四个字,醒来后就忘了此梦。不久,甄士隐的女儿失踪,家里也遭了大火,因此悲观厌世而出家。三是穷知识分子贾雨村,常在甄家串门,被甄家丫鬟娇杏爱上。由于甄士隐的资助,贾雨村中举而做官。我就在想,那甄士隐家境也不错,而且也没做什么亏心事,怎么就没有吉人天相呢?最后却做了个和尚。而那贾雨村因有甄士隐帮助,他才有钱上路,考中进士,做了知府。不久后因徇私被革职,到林如海家做家塾教师。在贾政的极力帮助下,他又官复原职,一上任,便昧着良心,全然不顾自己曾许下“务必”将英莲“寻找回来”的诺言,任凭恩师甄士隐的女儿落入火坑。贾赦想买石呆子家的古扇,石呆子不肯,贾雨村便讹石呆子拖欠官银,拿他到衙门问罪,把扇子抄了来,送给贾赦。你们看看,这样的人,枉费了甄士隐对他的期望!
这真像歌词里说的:世人都晓神仙好,唯有功名忘不了!古今将相在何方?荒冢一堆草没了。终朝只恨聚无多,及到多时眼闭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娇妻忘不了!君生日日说恩情,君死又随人去了。世人都晓神仙好,只有儿孙忘不了!痴心父母古来多,孝顺儿孙谁见了。
读罢红楼,为荣宁二府的家破人亡,为红粉丽人的香消玉殒感到心酸。却也为其中的一些爱情而感动。
红楼梦里的爱情故事还真是数不胜数。首先力推的就是宝玉的红粉痴恋。在红楼梦里要数这两个人的爱情最纯洁了。让读者感受到世间一份千古流芳的爱情故事。他的出现那么纯洁自然,但是生不逢时的爱情就是痛苦的代名词。黛玉性格独有的叛逆和孤僻,以及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他往往显得特立独行。她执着着她自己的那一份清纯,她是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令人叹息的是他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纵是大观园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没有他依靠的亲人,只有风流多情的宝玉让她芳心暗许,却总是有患得患失,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凄凉结局。
与其说林黛玉在贾府的地位是悲剧的起因,不如把责任轨道指向万恶的封建社会。当“血泪洒尽”的曹公转身面对不堪回首的历史咱能不发出“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的感叹!
还要说的是薛宝钗的爱情悲剧了,我一直都觉得她是一个既冷酷又自私的人,可现在,我不由也开始同情她了。她的作为,其实并没有多少是自由的选择,她只是一个典型的循规蹈矩的服从者。这也是可悲的,一生都被别人的看法和所受的教育支配着。与林相比,她的一生也许更悲哀。林至少还追求了自己的幸福,而且得到了一份真诚的感情。而宝钗一生“愚昧而不自知”终其一生,也只能是任由生活这把钝刀一点一点割掉生命吧!对于她的一生,曹公应该也是叹惋吧!
《红楼梦》读后感 篇3
读《红楼梦》,展现在我们面前的是一个熙熙攘攘的人物世界,给我们印象最深的也是这此些感动我们的人物,我们耳熟能详的贾宝玉,林黛玉,薜宝钗,王熙凤乃至刘姥姥等都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但再读《红楼梦》,一些其他的人物又让我产生不同的感觉,一种新的东西也在这些人物中散发出来!
《红楼梦》中描述了这样一个人“鲜艳妩媚,有似乎宝钗,风流袅娜,则又如黛玉的“乳名”“兼美”,脂寓兼具宝钗、黛玉之类“擅风情、秉月貌”,便是败家的根本,这个人就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女人——秦可卿,秦可卿凭借自己的美丽荣登上了“蓉大奶奶”的宝座,她“蓉大奶奶”的地位与她的娘家的家世不相称,她的家里老父弱弟,无钱无势,而贾府却是京都八公之一。“假不假白玉为堂金作马”,且“上上下下都是一双富贵的眼睛”,因此她的地位并不像凤姐“莲二奶奶”的位置那么可靠,她的花容月貌虽然为她增色,让她荣登宝座,但却不能保证她不受歧视,然而秦可卿到了贾府后获得的不是虐待和歧视,反而成为贾母的重孙媳中“第一得意之人”这是由于她生的“袅娜纤巧,行事又温柔和平”,她不仅“秉花容”,而且“会行事儿”这点就印证了在贾府这个大家庭也即一个社会的环境中会行事,会看眼色是一个多大能耐,此时我也不得想到了林黛玉和薜宝钗,为什么后来会有这样的爱情悲剧,在会芳园中赏梅,宝玉想睡中午觉,贾母就让小厮好生哄着去玩一回,秦氏忙主动接过这一差使,为的是博取贾母的欢心,在宴宁府宝玉会秦钟,二人到里间小炕上肠叙,秦氏忙进来叮嘱宝玉道:“宝叔,”你侄儿年小,倘或言语不低头,你千万看着我,不要理他”,为的是怕秦钟说错话使宝玉扫兴,秦氏病重,贾府还动了一大群大夫,“三四个人一日轮流着倒,有四五遍来看脉”,秦氏甘冒着凉添病的危险,一日换四五遍衣裳,坐起来见大夫,为的是怕万一礼数不周,落人非议,……如此这么多,不难看出,秦可卿不细心和要强,但她的这种细心和要强也反映了她只要求不开罪人,不落人褒贬,从而能博得人们的好感。
说了秦可卿如此多的优点和行事,但她最后的结果是自缢而死,为什么会这样,也是值得深思和探索的一个问题。秦氏进入贾府,贾珍对她垂涎早已,而秦氏的地位恰好又系在贾珍夫妇的欢心上,面对这一境地,贾珍的诱胁是她陷入孤立无援的状况,要么以死相逼,要么委身顺从,她的心细是她能动察到周围的一切,她的要强,又使她感到人言可畏,这样使她心重,不甘于落入贾蓉父子手中,直到自缢结束自己年轻的生命,她的死是死于精神上无休止的蹂躏。
秦可卿不是一个饱暖思淫欲的不良妇女,她是个有心计,有手腕,有封建“治才”的女性,她的羞愧自缢,反映了无法摆脱这一厄运的精神苦闷。她的结局又是显示了红楼梦中的又一悲剧命运。
这样一个女人,可以说算得上是主子《红楼梦》中除了各个达官显贵的人物之外,还有的就是从多的丫鬟,丫鬟中也分了等级,贾府中最有地位的便是鸳鸯了,她是贾府的老祖宗,“太上皇”,贾母的贴身丫鬟是贾母一时半刻也离不开的得力而又得意的“心腹”,鸳鸯处事从容,无论什么场合,都能泰然相处之,举止适宜,无论大事小事,她都想的周到,办得妥当,就是这样特殊的地位和身份使她成为贾府众多丫鬟之王,所以,贾母评论说:“鸳鸯那孩子心细一些,我的事情,她想着一点了,该要的她就要了来;该添什么她就趁空儿告诉他们了”,鸳鸯还是个心地善良之人,她不依仗贾母之势作威作福,倒还经常帮助别人排难解忧,虽然她外表柔弱,却是个有志气的刚烈女子。我们都知道贾赦采取软硬兼施,威胁利诱的手段要讨她做小老婆,邢夫人说:“女孩子里头,就你是尖儿;模样儿,行事做人,温柔可靠”,在他们看来这是又高贵又体面的不想遭到她坚决的拒绝,前来拉牵说合的嫂嫂,被她骂的狗血喷头;做了准姨娘的平儿袭人开她的玩笑,让她抢白了一顿,她说:“别说叫我做小老婆,就是这会子大太太死了,叫我做大老婆,我也不能去!”……纵到了至急为难,我剪了头发做姑子去,不然,必有一。在贾母面前,哭着,发誓道:“我是横了心的,当着众人在这里,我这一辈子,别说是宝玉,就是”宝金”,“宝银”,“宝大王”,“宝皇帝”横竖不嫁人,就完了!就是老太太逼着我,一刀子抹了死了,也不能从命!”那样坚决,那样刚烈,让我不由得从内心佩服这样一个女子,依仗着贾母,鸳鸯也算暂时战胜了贾赦,但贾母一死,岂不又成了俎上肉?所以她必须短了必死之心,最后贾母一终命,她怎能不“殉主”而死呢?
《红楼梦》中除了众多的人物给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之外,还的就是作者所要表达的一个主题,他没有明说,但通过这成百的众多人物的神志,语言,动作,心理活动表现的惟妙惟肖,一个庞大的繁荣的贵族大家庭,到后来的家破人亡妻离子散的下场,我们不难看出封建资本家的无能以及封建社会的黑暗和不长久,文中描述了如林黛玉,贾宝玉………这样的“叛逆者”的形象,他们的爱情没有结果,甚至可以说凄惨,但他们代表的是新生命,敢同顽固不势力作斗争的新主派代表,我们都江堰市知道林黛玉的眼泪,但也知道她的尖酸刻薄以至使别人都嘲笑她挖苦她,我们也知道贾宝玉“潦倒不通世务,愚须怕读文章,行为偏僻乖张,哪管世人诽谤”!纨绔子弟的形象,他们鲜明的人物性格也使黑暗中有了一丝亮光,让我们看到了希望!
《红楼梦》读后感 篇4
每当我们想到爱情,便一定会想到《红楼梦》中,或深婉凄绝,或荡气回肠的爱情,感动着一辈又一辈的读者。
(一)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销魂
在那个庭院深深的大观园中,美景无数。可在我看来,这些景物似乎只是为了黛玉而生,这一辈子只为宝黛做铺垫,在这些景物的映衬下,只有黛玉才属于大观园,也唯独有她,才配拥有宝玉的爱情。
大观园里,就如冷子兴说的:“安富尊荣者居多,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外人看来富贵,其实在这一片荣誉下,贾府已经显示出了严重的危机,在这里,每个人都必须把自己裹得严严实实,不漏一点缝隙,才能让自己不受一点伤害。
别人皆如此,更何况本性就多愁善感的黛玉呢?她本应该安安稳稳地做贾母的外孙女,不受一点尘世的污染。但命运弄人,老天偏偏让她与神瑛侍者前世相约,今生报恩,要用一生的眼泪来偿还他的灌溉之恩。如此,他们便相爱了,却爱得如此含蓄,而且彼此并未表达自己的心思,真是“热恋中的人都会变笨”,他们的爱,连王熙凤这个不识几个字的人都能看明白,就如《红楼梦》二十五回写道:“凤姐笑道:‘倒求你,你倒说这些闲话,吃茶吃水的!你既吃了我们家的茶,怎么还不给我们家做媳妇?’”简单的一句话,竟说出了两人至死都没说出口的话,多么真实!
在《红楼梦》中,我最喜欢的便是黛玉,一些人说她小性儿,尖酸刻薄,但我却认为,她这是真爱、细心的表现。爱到深处,心里便不允许任何人进入两个人的世界,因此,每当别人说到金玉姻缘的时候,她自己爱情中的自私之心便显现出来了,无论是她用剪子剪坏亲手为宝玉做的香囊,还是每每和宝玉耍脾气,闹小性儿,都是她真爱宝玉的表现。只凭那颗心,便知他们爱的深沉,直到死,也难消除彼此的爱。用一首我自己写的《点绛唇》评价黛玉极恰:
轻挑妆奁,菱花镜里形容瘦。愁断清秋,竟难掩风流。性本清高,终究世难留。世难留。小径香幽,独把花来嗅。
就算是绝世美人,面对这没有结果的爱,又能奈何?
(二)百啭无人能解,因风飞过蔷薇
在这花团锦簇的大观园里,真是“老天有多少精华灵秀,生出这些人上之人来”。但我们永远不要忘了,在这些风光的事情之后,永远有一些人,在映衬着她们。
暮春时节,百花凋零,梨香院里笛韵悠扬,歌声婉转,十二个戏子正在演习戏文,被从旁经过的黛玉听到,正是《牡丹亭》,黛玉听后,不觉为之倾倒。谁说只有小姐们懂得风花雪月,我看越是底层的人,越能接近自己的心灵。
还记得宝玉那天在大观园蔷薇花架下,看见画蔷的人是谁吗?没错,正是龄官,她和贾蔷的爱,细微而伟大。贾蔷花了一两八钱为龄官买了一个会唱戏的雀儿,没想到,龄官却以为贾蔷故意买了来笑话她:
龄官道:“你们家把好好的人弄了来,关在这牢坑里,学这个劳什子还不算,你这会子又弄个雀儿来,也偏生干这个。你分明是弄了它来打趣我们,还问我好不好!”
而一心想让她解闷儿的贾蔷,并没有想到这个,立刻把笼子打开,将雀儿放了生,说是免免龄官的病,又把笼子也拆了。宝玉看到如此,不免抽身走了,贾蔷一心只在龄官身上,也不顾送,倒是别的女孩子送了出来。贾蔷之情,竟令多情的宝玉也自叹不如,回到怡红院,叹道:“不知将来葬我洒泪者为谁?”
戏子的身份,在旧社会低贱得很。宝钗生日的时候,贾母等人令龄官上前,众人都说这孩子扮相活像一个人,这人就是黛玉。而事后,黛玉却说:“我原是为你们取笑的,拿我比戏子取笑。”原是比一下,也会玷污了自己的身份。身居大院的贾蔷不会不知道这个,而他却毫不顾忌,依旧去爱,并爱得伟大。
后来,十二官散了,龄官不知去了何处,贾蔷后来也消失了。不知他们二人是去了仙境过美好的生活,还是一生漂泊,却拥有真情。无论怎样,此二人都是在用自己喜欢的方式来生活,来爱彼此。既是这样,又何必在乎结局呢?
(三)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在怡红院里,存在这这样一个人:穿着几件半新不旧的衣裳,倒是一头黑乌乌的头发,挽着个鬏,容长脸面,细巧身材,却十分俏丽干净。这是小红,原名林红玉,因为要避黛玉的讳,遂改名叫小红。
有一次,贾芸来找宝玉,恰巧宝玉不在,便由小红来告知。小红看到贾芸后,得知他是“本家爷们”,将他“下死眼盯了两回”。作为一个丫鬟,如此之大胆。之后,又故意将自己的手绢留给贾芸,此时,贾芸终于知道小红的心思,从此,便陷入了爱恋之中。后来,她的机灵善辩被凤姐所看重,让她去了自己的住处,当了一等丫鬟。即便如此,也没有挡住贾芸和小红爱情的道路。
爱情虽是如此热烈,但在前八十回里并未描写太多。据红学家考证,曹雪芹亲笔后四十回,描写了小红二人在贾府败落后,经常救济宝玉宝钗夫妇二人,此情此意,真是令所有红尘中人敬佩甚至是羡慕。
一辈子荣华富贵,还不如爱情来的真实。或许只是在那一瞬间,就会立刻感受到爱情的伟大。不管是谁,一生是贫还是富,但都不能缺少情感的滋润,一旦没有了,就像田地没有了水的滋润,干涸得要命。
就像《红楼梦》中的人物,谁能说他们的生命中没有感情?即使是严厉凶狠的凤姐,在巧姐失踪之后,也是着急的要命。也许,人性中最脆弱的地方,是在最危难的时候才会体现的,而曹雪芹做到了,他使得古代社会中各色人物展现得淋漓尽致。这可能也是《红楼梦》被称为社会百科全书的原因之一吧。
一部《红楼梦》,写尽多少儿女情长。
《红楼梦》读后感 篇5
我人生中第一次真正意义上的阅读,是读《红楼梦》。当时我12岁,在城关中学上初一,吴晓冰老师是我的语文老师,她的言传身教令我如沐春风,使我对语文产生了极浓厚的兴趣。那年寒假,吴老师给我们布置了一个任务,就是阅读一本名著。
我的母亲,对我有着重要影响的又一位女性,她从不吝惜给我买书钱,即使那时家里并不宽裕。她带我到书店,我在书架前徘徊了很久,终于挑了一本《红楼梦》,彼时在我年幼的心中,《红楼梦》是一本最著名的名著,更何况它的价格,在四大名著中也是最贵的。
但一个12岁的孩童,想要读懂红楼梦,并非一件易事。果然翻了几页,我就读不下去了,开篇讲的神话故事,绕得我云里雾里,并不熟悉的表达方式,令我懵懵懂懂,不肯再读。
但也就是因为家里并不宽裕,没有其他的游戏方式,过了几天,只好重新拿出来再读,跳过晦涩难懂的部分,这一次我很快被它所吸引。我不得不承认,那种吸引首先是豪门大户里的富贵生活对一个没见过世面的小女孩的吸引。书中写到的每一处院落,每一件华服,每一道美食都令我神往。做法考究的茄鲞,刘姥姥夹不起来的鹌鹑蛋,宝钗送给黛玉的燕窝,宝玉挨打之后想吃的小荷叶小莲蓬的汤,贾母嫌太油腻的鸭子肉粥,宝玉给晴雯留的豆腐皮包子,秦可卿病中能吃得动的枣泥馅儿的山药糕,不胜枚举,给了我一场想象中的美食盛宴。
也想在大观园中分得一处院落来住着,闲时串串门子,拜访好友,吟诗作赋;也想拿手帕拢一包花瓣,枕在落花纷纷的石榻上浅睡;也想在飘雪的琉璃世界,和一众好友围炉烤鹿肉,饮温酒。我像初进贾府的林黛玉,小心翼翼地揣摩各类人物的心境;也像刚进了大观园的刘姥姥,贪看富贵人家的一饮一食。书中仍有些不能理解的文辞和欣赏不来的诗词,不妨碍阅读,便暂且割下。
日复一日,很快《红楼梦》就被我读完了,每每合上书,只觉唇齿留香,舍不得束之高阁,于是我开始了一遍又一遍地回味。这一次阅读,我不是从头到尾细读,乃是随性所至,翻到哪一页便从哪一页读起。读熟了之后,心里想看哪一段,就翻到哪一页。记得那时最爱读的,是宝玉同黛玉吵架,老妈子同小丫头吵架,当姨娘的排揎当小姐的,当主子的掌掴当奴才的,当老子的教训当儿子的,当丈夫的要杀当媳妇的,当主母的陷害当姨娘的。品之如饴,嚼之有味。尤其是探春和宝钗在荣国府兴利除弊,撑起贾府改革事项那一节,引发各类矛盾冲突,更是百读不厌。
后来随着年龄增加,学识增长,阅历丰厚,书中那些不懂的词也懂了,不能欣赏的诗句也能欣赏了。于是就特别爱读书中所写到的诗句,它们或长或短,却都和人物性格命运息息相关。怡红院中,群芳夜宴,众人占花名儿,宝钗抽到牡丹,签曰“任是无情也动人”,不就是宝钗这个“气一暖,就吹化了”的冰雪美人最好的注解吗。湘云生日,宝钗替她张罗请众人吃螃蟹赏菊作诗,黛玉《问菊》中说“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不就是她自己清高孤傲,目下无尘的写照吗。
香菱学诗时说:“大漠孤烟直,长河落日圆。想来这烟如何直,日自然是圆的。这直字似无理,圆字似太俗,合上书一想,倒像见了这景似的。要说再找两个字换这两个,竟再找不出两个字来。”短短一句,就道出了诗歌的说不出来的好处。语文课上解析再多,不如原句精妙无双。宝钗进入大观园,黛玉对她一直很冷淡,后来宝玉觉察到黛玉对宝钗的态度转好,用《西厢记》里的一处戏文问黛玉道“是几时孟光接了梁鸿案?”,借用“举案齐眉”这个典故说明每每只是孟光对梁鸿尊敬有加,何时梁鸿也能对孟光举案齐眉,把钗黛之间微妙的小儿女的心思一语道中却又未曾戳破,比直言问她几时接纳了宝钗强上千百倍,黛玉不仅不恼,还称赞说“这一句原问得好,你问得也好。”
再后来,年岁增长了些,对书的理解也更深一些。我开始懂得黛玉和宝玉从未互相说过一句喜欢的爱情更加纯粹而彻底;也开始理解黛玉非死不可,而宝钗对于自己即将嫁给宝玉这件事只能暗自垂泪,我知道他们三人的爱情悲剧正是身处这座院子带来的悲剧。繁琐华丽的高门大户像一袭爬满了虱子的华丽旗袍,早已腐朽了。我儿时所理解的作者曹雪芹的辛酸泪与荒唐言不过十分之一。
如今,时代发展了,生活富足了,娱乐方式丰富多样,电子信息以前所未有的速度传播,处在终端的我们如上瘾一般一条又一条的刷新消息,却静不下心来去一遍又一遍阅读同一本书。我十分怀念那个坐在小小的房间里心无旁骛翻阅一本书的小小的自己,那是生命最虔诚的模样。
《红楼梦》读后感 篇6
少年看红楼,笑传奇故事;
青年读红楼,骂封建情史;
中年赏红楼,叹炎凉世态;
晚年品红楼,忆起伏人生。
一生在读《红楼》,品味大不相同。
《红楼》如故陈旧,而我笑看人生。
——钱三分
《红楼梦》这本书,我读了三遍。从懵懂无知幼年时的儿童读物,到后来十几岁看哥哥大字典般厚厚的原著,如今放假在家的我又找来她只为打发清闲的时光。随着一天天长大,看她的心情也各有不同。儿时的我是抱着看故事的心理去读她,被翻译过又删减后的她只是一本儿童故事书;十几岁的我看着那砖头块儿一样的书,虽已近白话的她还是让我搔头抓耳,囫囵吞枣;现在的我能慢慢品读她了,可能还只是浅显的理解,但足以让我被她吸引。
她是以宝黛钗三人的爱情悲剧为线索展开的,也是描写了金陵十二钗各自的人生悲剧。她前篇华丽的辞藻为大家描绘了一个个古典的美人儿和古代大家豪放的气派,但又隐含没落之势。后来悲惨的结局又表现了世事无常和官官相护败落的必然之势。贾雨村葫芦僧乱判葫芦案让人分不禁愤愤不平;刘姥姥三进大观园又为大家展示了一个幽默风趣,善良朴实的乡下老太太的形象;葬花的黛玉是我见犹怜;而李纨和黛玉分别创立的海棠社和桃花社,又让我们感受到了满纸的诗情画意。总之她中有笑有泪,有恨有悔,虽没有清宫剧里那般的勾心斗角,但也是花开花落、此起彼伏。
——说王熙凤
凡鸟偏从末世来,都知爱慕此生才,
一从二令三人木,哭向金陵事更哀。
“机关算尽太聪明,反误了卿卿性命。”黛玉初进贾府,贾母戏言的“凤辣子”,恰可以概括她的性格。心狠手辣、精明能干是她的代名词,察言观色、机变逢迎是她的标签,可最后的她却只落得个病死床前的结果。她虽狠毒,却也是个能干的主儿,王夫人将整个家交由她打理,亦是井井有条。可叹她是末世之才,倘若她是男子,是否可以一展才能?
——说惜春
勘破三春景不长,缁衣顿改昔年妆。
可怜绣户侯门女,独卧青灯古佛旁。
一改绣衣为青衣,青丝落地,是红妆泪,也是昔年恨。三个姐姐的悲惨命运,也让她看破了红尘,从此青灯古佛,无问尘世。父母早逝的她性格孤僻,这也造就了她的心冷嘴冷,不管他人性命。但她的悲剧又何尝不是封建制度的产物?幼无双亲的她只是用坚硬的外壳包裹自己,免去世间烦恼;大家族的没落小姐只能选择出家为尼,让虔诚的诵经声洗涤自己的灵魂,让沉沉的钟声敲打着无处安放的心。
——说宝钗、黛玉
可叹停机德,堪怜咏絮才。
玉带林中挂,金簪雪里埋。
这两个人的命运可是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个同宝玉是“金玉良缘”,一个又是“木石前盟”,到底是纠缠不清。先说宝钗,我认为她就是标准的世族小姐。过于死板,恪守礼节,颇富才情,但又太过娴雅,没有女子应有的灵动情感。所以她与宝玉才是虽可举案齐眉,但终究意难平。说来我最喜欢的还是黛玉,虽然她有点爱闹脾气,在现在看来是有点作。但她脱离了封建制度的束缚,敢于追求自己的爱情,也是一个勇气可嘉的女子。更何况她生得倾城倾国,有兼旷世诗才,也算是奇女子一枚。她的才情不禁让人拍案叫绝,但可叹她虽有“病如西子胜三分”的娇弱,也抵不过世人的封建,为了宝玉“着想”,贾母一众还是偷梁换柱将宝钗嫁与宝玉。但结局呢?“金玉”未成良缘,黛玉含恨而终,宝玉剃度出家。黛玉临死前喊的“宝玉,宝玉,你好……”我想会不会是“你好狠的心呢?”毕竟她对宝玉是如此的多疑,想必是爱到了极致,不愿同他人分享她的宝哥哥。两个两小无猜的人儿,都是彼此心中的白月光,偏生女子生性多疑又体弱多病,终使这“阆苑仙葩”与“美玉无瑕”含恨终生。
再说这石头记(别名)背后的故事。开篇的一首诗——“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是作者曹雪芹的自我评价。发出此种感叹的他正是这宝玉的前身,早年在南京江宁织造府亲历的锦衣富贵、纨绔风流的生活也造就了他的绝世名作。家道没落的他在大起大落之时是否会感叹世事的难料?黛玉是否是他爱而不得的女子的化身?他是否有感叹过自己曾经快活风流而今却无法挽救家族的没落?他应当也是一位“虽怒时而若笑,即嗔时而有情”的翩翩公子吧,他应当也有过如宝黛般纯洁的爱情吧。
我相信,随着年龄的增长,我读懂的会更多。世人感叹不同,或是因心境不同吧。
《红楼梦》读后感 篇7
红楼一梦,梦的是谁的良辰美景,荣辱兴衰?
一、颂歌,颂歌!
红楼梦的是伟大的,在它里面,女性是伟大的。
《红楼梦》又名《金陵十二钗》,清曹雪芹著前八十回,现流传的版本有高鹗续全的一百二十回。其中描述了封建大家族的繁荣与衰落,但曹公塑造最为成功、吸引人眼球的是里面的女性形象。莺莺燕燕,她们不仅美丽、聪明,还是有血有肉有思想意志有独立人格的人。在那时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曹公的用意是多么深沉而伟大!
黛玉的气质与才情、宝钗的大家闺秀风范、史湘云的机灵可爱、妙云的清丽脱俗,等等,无疑是全书中最精彩美丽的姹紫嫣红。《红楼梦》中,丫鬟不是卑贱的,她们也有独一无二的个性与自由,晴雯、袭人、鸳鸯、平儿……她们是一群有思想有感情的人,一个一个鲜明可爱的女性形象生动地跃然纸上。
曹公本人与曾说过:“今风尘碌碌,一事无成,勿念及当日所有之女子,一一细考较去,觉其行止见识皆出于我之上,我堂堂须眉,诚不若彼裙钗!”他怀着“传闺阁昭传”的目的写成红楼一梦,梦是光彩陆离、姹紫嫣红的,梦中不仅有行止见识不凡的众多女子,还有一个爱她们、尊重她们的男子——贾宝玉,他真心相信“凡山川日月之精秀之钟于女儿”,这个贾宝玉,到真正是“通灵宝玉”之化身,真正的“山川日月之精秀”,连他于如此爱护女孩儿们,又将女子的地位提高一个层次。
纵观中国古代文学作品,无论是《三言二拍》中杜十娘、玉堂春,《牡丹亭》中的杜丽娘,《水浒传》里德扈三娘、潘金莲,女性总是作为低眉顺眼的弱势群体,顶多得到的是同情可怜。《红楼梦》确实女性的大舞台,一曲曲颂歌为她们吟唱。
二、悲剧,悲剧!
整曲《红楼梦》其实是场悲剧,所谓“千红一窟(哭),万艳同杯(悲)”。
《红楼梦》的结构是如此精妙而严谨,千丝万缕的字眼中,密密扎扎地织成一张庞大的网,这等空间,这群人物中看似庞杂的故事却在曹公的笔下事无巨细。分明清晰地娓娓道来。读时是深沉的悲哀,更有憾人心弦的震撼。
《红楼梦》其实是笔算不明的糊涂账!世间情爱本是最复杂的东西,偏偏成了书中最重的一块。宝玉、黛玉试试浊世的一对知己,相伴相依早已心中暗定“木石之缘”,怎奈封建社会中,确实身不由己,黛玉虽好,气质中却有着叛逆性,而宝钗方是贾家上下认为最好的少奶奶人选。悲剧产生于两个选择的权威性大相悬殊:宝玉可以选择自己爱的人,却无法选择相伴一生的妻子,一切取决于父母之命。于是,悲剧终究成为无可避免的结局。
鲁迅先生说:“悲剧就是将有价值的东西毁灭给人看。”女人如果只是花鸟,是玩物,她们的毁灭,顶多博得一声惆怅,几声叹息。《红楼梦》的悲剧之所以特别震撼人心,就因为它充分表现出被毁灭的女性不仅外形是没的,而内心,更是美的。
那些悲剧中,史湘云、李纨青春守寡;贾迎春出嫁便被丈夫折磨而死;探春远嫁,惜春绝望出家,金钏儿投井而死,秦可卿与鸳鸯含冤而死,妙云被强盗掠去……她们注定是“薄命司”册子上没有好结局的人物。
书中最让我怜爱的是黛玉,她高洁美好,在不该做梦的是日子里偏偏做了一个美得让人痛心的梦。“花柳繁华地,温柔富贵乡”的大观园,于她言是“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严相逼”的场所,潇湘馆里,她过的是“青灯照壁人初醒,冷雨敲窗被未温”,直到“不知风雨几时休,已教泪洒纱窗湿”的凄凉长夜。孤标傲世偕谁隐,一样花开为底迟!宝玉于她言,不是“男才女貌”的“如意郎君”,更是可以“偕隐”的知心者。若没有知道这一切,就无法体会黛玉含恨而死之时那句“宝玉,宝玉,你好……”的惨痛哀凉。呜呼!可叹香魂一缕随风散,愁绪三更入梦遥!
世外仙姝寂寞林,山中高士晶莹雪,霁日风光耀玉堂……一曲曲颂歌,是高度的尊敬,是满腔的同情!唯有如此美好,最后的悲剧才如此令人痛惜!
三、韶华,韶华!
究竟是韶华易逝,难奈得闲情几许。红楼里的痴儿,纵情撼天地,一切却是没落至终。当所有繁荣烟消云散,雾霭深处萧瑟的身影,勾起人们怎样的感慨千万,思绪万千?!
韶华易逝,从兴盛至衰没,不过过眼一瞬,闲情几许,只作了叹息罢。
少年衰乐过于人,歌泣无端字字真。
既壮周旋杂出黠,童心来复梦中身。
少年时的痴,黠,化作了凄丽温柔的红楼一梦。
《红楼梦》读后感 篇8
“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红楼梦中林黛玉低吟的悲凉诗句一直被独孤人士吟唱至今,出自曹雪芹手笔的诗句,似乎已暗示了《红楼梦》这部小说的悲凉结局。在小学的时候就开始读《红楼梦》呢,当时并不懂其中的含义,那印象中大喧闹而繁华的大观园仿佛就是童年对《红楼梦》的的理解。这本书只是记录了晚中清时一户人家的兴衰史,童年的我是这么理解的。
再次仔细品读之后,随着视野的渐渐开阔,似乎《红楼梦》不仅是一个古人所描述的黯然,它开始有了更深远的寓意,随着哀伤的语调所描述的悲伤与凄惨,我,亦领略到了曹雪芹这个怀才不遇的文学者的深刻思想和反叛观念。
《红楼梦》中感触最深的则属黛玉了,亦许黛玉死了是最好的结局,我并不是一个喜欢看悲剧的人。但是,不是有句话说吗?塞翁失马,焉之非福?对于黛玉这样一个脆弱的封建少女来说,死,是她的解脱,是她所有悲剧的终结,是她的幸福。当她喝下孟婆汤,忘记了前世的是是非非,亦许,黛玉的脸上会重新绽放出笑容,亦说不定?高鄂的续书的,他最终让黛玉很庸俗的指天愤恨,气极而亡。这不象我们认识的那个高傲自赏的黛玉,反而象个自哀自怨的凡俗女子。可是,她还是在贾府垮倒前离开这是非之地的,否则以她的脆弱,恐怕受不了那么大的刺激。宝玉是个纨绔子弟,不是一个顶天立地的男子汉,他能给予黛玉的其实很少,谈不上保护与安慰,他自己尚且是需要别人保护的弱者,我觉得黛玉若是得不到幸福,还不如离开,罢了。
《红楼梦》中她葬花的一段情节,是她的个性体现的焦点所在。她的自卑、自尊、自怜在她的《葬花词》中袒露无遗:“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一年三百六十日,风刀霜剑严相逼,明媚鲜妍能几时,一朝漂泊难寻觅。花开易见落难寻,阶前愁煞葬花人,独把花锄偷洒泪,洒上空枝见血痕。”
亦许很多人无法明白她的思绪,“尔今死去侬收葬,未卜侬身何日丧?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面对落花,她想到自己死后的情景,无法释怀,又潸潸泪下。在封建礼教前,她的自卑激发了她的自尊,当宝玉挨打后,精于世故的薛宝钗送来了药丸,而且还用训教的口气规劝宝玉改邪归正。但作为封建礼教的叛逆者宝玉的支持人——善良孤傲的林黛玉却只是一味地哭,把眼睛都哭成了桃儿一般,她的哭不是软弱,她以哭这种独特的情感来声援宝玉,默默对抗封建礼教。
“假作真时真亦假,无为有处有还无”,假假真真,让人琢磨不透林黛玉,她与常人不同,她就是她,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
黛玉是叛逆的,亦是孤独的,对世俗的不屑一顾,令她处处显得特立独行,卓尔不群。花前痴读西厢,毫无避讳;不喜巧言令色,言随心至;崇尚真情真意,淡泊名利??种种这般,都使得她宛如一丛清高孤傲的、孤芳自赏的空谷幽兰。始终执著着自己的那份信念,质本洁来还洁去,一如碧玉般盈澈,黛玉富不仅有西施式的清瘦之美,
更有绝世的姿容;富有西施“捧心而蹙”、袅娜风流的外形之美,这些都突出了她的悲剧性格之美。曹雪芹而且为了突出林黛玉的悲剧性格,还在她出世之前,曹雪芹就用奇特的想象和诗意,创造了亘古未有的“还泪”之说,以象征林黛玉是带着宿根、宿情、宿恨来到人世的。她一生下来,就有“先天不足之症”;会吃饭时便吃药,而且不许哭,不能见外人。命运对她太残酷,太不公平了。少年丧母,不久又丧父,只有孤苦伶仃地长期寄居在贾府。我们第一次见到林黛玉,是她刚刚来到贾府。作者通过凤姐语言,描绘了她天仙似的人品。凤姐一见就惊叹道:“天下竟有这样标致人儿!我今日才算看见了!”然而,使她动人心魄、更具艺术魅力的则是她无与伦比的丰富而优美的精神世界。最欣赏的还是黛玉的诗情画意,灵秀慧黠。黛玉饮酒赏花吟诗作对,总是才气逼人,艺压群芳。无论是少年听雨歌楼上的诗情,清寒入骨我欲仙的画意;还是草木黄落雁南归的凄凉,花气温柔能解语的幽情;无不体现出她娟雅脱俗的诗人气质。最叹息的是黛玉的多愁善感,红颜薄命。黛玉的身世,注定了她的孤独无依,而她的性格,又注定了她的寥落忧伤。纵使大观园里人来人往好不热闹,可是这里没有她可以依靠的亲人,没有她可以倾诉的知己。于是她无奈着“天尽头,何处有香丘”悲哀着“三月香巢已垒成,梁间燕子套无情”,伤感着“花谢花飞飞满天,红消香断有谁怜”,终落得“一缕香魂随风散,三更不曾入梦来”的结局。
《红楼梦》,一部含笑的悲剧。
靠在书架上的《红楼梦》静静地散发着淡淡的清香,是喜,是忧,是聚,是散,它,孕育着狂热的内涵;它,传承着深刻的思想;它,透散着醉人的感伤……
《红楼梦》读后感 篇9
臧克家曾说过:读一本好书,像交了一个益友,诚不我欺矣。当我随着纷至沓来的村民走进崭新的农家书屋,看着爱不释手的摩挲着书架上的每一本图书,寻找着自己心仪已久的精神食粮的乡亲们,在这散发着淡淡的清香的氛围里,忍不住激动起来,我又重逢了我的良师益友——《红楼梦》。
妇孺皆知的她,伴随着一代又一代人的成长,年少的我首先接触的名著就是她,此后,她就常伴在我的身边,塑造了我的人格,教会了我为人处世的方式和方法,使我在人生的道路上走得平凡、充实、快乐、自然。陪我度过人生最失意的几年,又见证我一步步从低谷走出,以致于成为我本科毕业论文的首选。
也许有人会烦于《红楼梦》只不过是些家长里短的日常琐事。为报答三生石畔神瑛使者的灌溉之恩,下世为人的绛珠仙子决定把一生的眼泪偿还给他。这一感人至深的引子,使得字里行间洋溢着古典美的哀婉和感伤。华丽唯美的描情绘景、工整严谨的诗词行文,无边的现实主义的.写作规范……不论是在内容上还是在形式上,曹翁都将古典文学推向了前所未有的高潮。
“开谈不说《红楼梦》,纵读诗书也枉然。”诞生伊始,她就以强大的魅力征服了无数的心,而宝玉无疑是曹翁寄托最深,塑造最成功的艺术典型。出生于“钟鸣鼎食之家,翰墨诗书之族”的他,“聪明灵慧,略可望成”,是女娲补天的“通灵宝玉”,是日趋衰亡的贾府希望之所在,但却走上了与封建家长期望截然相反的叛逆之路。
无论棍棒相加,还是温情规劝,都不能使他回头。是他,在礼教几千年囚禁和虐杀女性的牢狱中,第一次发出“我见了女儿便清爽,见了男儿便觉浊臭逼人”的呐喊,又是何等振聋发聩。
关于他的结局,很多人都说是当了和尚。其实不然,原因有四:其一曹翁多次点出了他的结局,第一回写到空空道人访道求仙,在大荒山无稽崖青埂峰下,初见通灵宝玉,更有诗为证“无才可去补苍天,枉入红尘若许年”,百二十回,士隐更明确对雨村说出了宝玉的下落“前经茫茫大士、渺渺真人携带下凡,如今尘缘已满,仍是此二人携归本处,这便是宝玉的下落”。
这归本处,就是他真正的结局。他又说“仙草归真,焉有通灵不复原之理?”绛珠仙子已归太虚幻境,通灵宝玉自当复原为顽石。同一回又说“空空道人见那补天未用之石仍在那里”,这都说明他最后又回到青埂峰复原为无用的顽石,出家当和尚只是高鹗安排的结局,不是曹翁原意。
其二,高鹗在结尾也多处含蓄的点出了宝玉的结局。他没有经历曹翁“举家食粥酒常赊”的艰难窘迫,自然达不到曹翁的思想高度,但他又无法违背残酷的社会现实。思想上的矛盾反映在书中,就造就了宝玉结局的矛盾。一方面“兰桂齐芳“,让宝玉被封“文庙真人”,成为宝玉自己痛恨的“禄蠹”;他又无法左右宝玉按自己的性格发展,他含蓄的指出了宝玉的真正结局,百二十回士隐对雨村说的“宝玉下落”和空空道人青埂峰下再遇宝玉的描写都说明了这点,而且通过宝玉最后装束的描写我们也可看出他的结局,“光着头,赤着脚,身上披着一领大红猩猩毡的斗篷”,我们不能见了光头就骂秃驴,如是和尚,他应身着袈裟才对,而不应是这样不伦不类的装束,他的结局应该是归彼大荒才符合实际。
其三,众所周知,宗教是统治阶级的工具,出家为僧与他留在贾府振兴家业有何区别?都是“禄蠹”。更何况这与他性格是相悖的,他历来对和尚道士深恶痛绝,冷嘲热讽,甚至嫌和尚们脏,恐气味熏了尤三姐,又岂会自己当和尚?虽然他称和尚为师,多次求和尚带了他去,也只是求带他回太虚幻境,而不是进庙出家。
其四,宝玉结局无非两种,即“真宝玉”还是“假宝玉”,曹翁塑造了一个面貌、身材、思想、举止甚至脾气言语都一样的甄宝玉,他最终“浪子回头”未辜负“天恩祖德”,成为日趋没落的统治阶级补天的“真宝玉”,宝玉口中的“禄蠹”,以致于“有了他,我竟要连我这个相貌都不要了”,从心仪已久到深恶痛绝,他对甄宝玉失望透顶。
曹翁为什么要塑造两个完全一样但结局不同的宝玉呢?很显然,是为了真假对照。这个统治阶级寄予厚望的补天宝玉,始终是块“假宝玉”,“于国于家无望”、“天下无能第一,古今不肖无双”的“无材补天”的真顽石。因而,作为“真宝玉”对立面的“假宝玉”,结局也必然是迥异的,他不可能出家当和尚,因为和尚在某种意义上来说也是块可以补天的“真宝玉”。
但是,他是真正的“山川日月之精秀”。
千红一哭,万艳同悲,曹翁用美丽女性的泪水酿出了芳醇甘冽的艺术之酒,剔除时代的局限,其艺术性和思想性即使在几百年后的今天,细品起,仍是熠熠生辉。
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
这样,读着《红楼梦》一路走来,只觉顿悟颇深: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红楼梦》读后感 篇10
君如陌上尘。
我用我的眼睛翻阅着书,固执、浮华的尘埃早在时光的流逝中被抹去,昨天的梦朦胧地露出了红楼。
看完后心中有一丝悲哀,忽觉秦氏对凤姐说的那番言语,实是有理:“月圆则亏,水满则溢。”世上无事可“永保无虞”。就像这朝朝代代,总是从初期到全盛再到衰败。身边的小事亦是如此,一生中总有顺心与阴暗的时期,所以人生给予的感觉就饶有滋味。有人时常觉得人生凄苦,可没有这苦,又怎会感受到成功到来时的快乐?若纨绔子弟只知玩乐,终老一生,死前才去遗憾,“人生何其短,吾还碌碌无为终老此生。”家道中落,未尝不是好事,死前至少可以说,“因曾度此落魄生活,故吾此生没有白活。”
穿越时空,回首那漫长而凄惨的爱情历史,一个孤独的大家庭的历史,也是无法过去的。宝玉和黛玉相遇了。命运已经注定在那一刻。正是在这个大花园里,宝黛的感情开始酝酿。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天命注定,但与贾母的心意不同。书中所有的故事,不论是家族的衰败还是男女的情爱,他们都在谈论真理。人生就像扁舟,浩瀚的大海像世界一样宽广。在这片大海中,小船应该如何航行穿过有风浪的大海,我认为只有积极地迎接浪涛的冲刷,稳步地迈出每一步,才能让自己的小船变成一艘大船,经受住更大的波浪。有一句名言说过:“生活是一面镜子,你对它笑,它就对你笑;你对它哭,它就对你哭。”如果我们心情豁达,乐观,我们就能够看到生活中光明的一面,即使在漆黑的夜晚,我们也知道星星仍在闪烁。
书中还有对道德、对人性的深层领悟。贾瑞,一个有着很大的淫心的人,情欲令他一步步堕落,直至违反道德、违反法律的大事件爆发。有时我们打开报纸,看到许多荒谬的新闻,各式各样的犯罪与事件,常会在心里说怎么会有这样禽兽不如的人。可是当你看了《红楼梦》贾瑞这一章,我们就能体会到人的脆弱与无奈。平常我们有很多道德、法律、礼教的学习,我们也很认真的用这些法则,禁止自己做违法和不道德的事情。但我想说的是,我也许有那个犯罪的欲望,只是我的理性控制了我的感性,获得了内心的平衡。正是因为如此,你会对那个控制不住感性冲动的人,有一种悲悯。
我一直不太相信平常给一个人灌输太多的法律规则、道德教训,他就不会做有违理性的事情。贾瑞就是最明显的例子,平常教训的太严,反而让它一碰到这样的事情就一发不可收拾。所以我一直觉得,美德教育是最重要的东西。因为你对人性有所了解以后,会有一种人性上的开放与活泼。在严格的教育里,当一切都变成了道德、法律的时候,一个孩子在认识人性的时候,其实是很难把握的。可是如果他读了很多的小说,他对小说里的人性和各方面事情有了解后,它在整个成长的过程中就不会孤单,因为他看到小说里的人也遇到或发生过同样的问题,发生在自己身上就不会太慌张。
也是这样的原因,我觉得像《红楼梦》这样的小说,或者描写人性的电影,对人的一生有重要的影响。一个社会里如果只有道德和法律,是管束不住人性的,人性最好的管束方法不是教训、处罚,而是了解、知情,当你对人性本身有一个全面认知以后,你会会心一笑。
在这一回里,你看到了贾瑞的真实状况,你对人性有了深层的领悟。也许贾瑞是用一种赎罪的方式,把他的情欲带到了死亡。人世间每一个的生命,都自有其贵贱贫富,可在曹雪芹的眼中,已经毫无差别了。每个人在受他自己命运的苦。不同命运的苦,都是不自知,同贾瑞的不自知一样,王熙凤也不知。
我也记得秦可卿的死,大概在第十三回,王熙凤对她是很疼爱的。作者在写完贾瑞的死后就写到她,让我们看清了王熙凤这个人的好恶。这一次是关于葬礼的奢侈和送葬行列的浩大,四大郡王全部到齐,从这里可以看出,在古代封建社会丧礼不是个别人、个别家族的事,而是整个家族在社会里的社交跟门面。曹雪芹在家破人亡后写这部小说时,回忆当年的繁华富贵,这其中包括丧礼的风光,他有一点茫然,感觉到认识的空幻,所以在他笔下,死亡也好像一部戏一样。
同时红楼梦中的现代管理元素也堪比现在,就像秦可卿很聪明的想到,应该趁家里还有能力的时候,多在祖坟旁边购置一些田产,因为一旦有人犯罪,家产全部充公时,祖坟上的田产是不能充公的,因为孝道不可以伤害。这样会让自己以后有退路。曹雪芹没有想到这一点,所以他在被抄家时根本没有一个归宿。所以他把所有的感情都放在了红楼梦里。他很遗憾,当家庭富裕时,没人想到这一点,所以他在困难时没有地方可去。秦可卿出生时名声不好,她会为自己想退路,会让自己在任何情况下都能过得完日子。
这样的一本书,写了各个阶段的不同,各个地方的勾心斗角,人心的叵测,都会超出其它书的吸引人。曹雪芹在写这本书的时候,倾入了许多自己的感悟与悔恨,他悔恨在家富人兴为什么没有想到很多,为什么只有在日子都过不下去的时候才想到周全一时的办法。但我希望人生会像这样,像他这样,大起大落都蚕食而尽。毕竟人生不会风顺,走的每一步,也许都是对下一秒的全盘付出。
《红楼梦》读后感 篇11
读过《红楼梦》的人无不惊叹曹雪芹先生对人物性格的传神刻画。黛玉的敏感、离愁;宝钗的温柔、贤惠;湘云的憨厚、可爱……每一个人都有不同的气质,不同来源于性格,来源于不同人的修养,对外物的看法或者是原生家庭带来的潜移默化的影响。
本月阅读了由美国医学博士斯泰拉·切斯与亚历山大·托马斯共同撰写,谭碧云翻译的《气质论》一书。本书带领读者从概念,包括气质的定义及其扩展这项定义的研究入手,逐步深入到对气质及其对于各类相关实践与特殊群体影响的具体探索之中。本书提出了九种气质类别、三大气质集群、拟合优度等理论和概念,为许多方面带来了革命性的改变,如儿童精神病学,心理治疗,亲子教育,学校教育,职业指导,儿科医疗护理等其他一些内容。可以说这是一本具有理论支撑的好书,它的专业性与实践性是无可厚非的,推荐给父母和老师阅读。但同时对于一些专业词汇的理解与领域的认知还是让人非常吃力的,在此我也只能谈一谈粗浅的认识。
个人比较喜欢第一部分,概念的产生和研究方法让心理学变得更加客观,结果的应用则让他变得更加睿智和宽容。在阅读各式各样的调查报告中我们不难发现:个体差异看起来在出生时就已存在,这些差异会受到后天个人经历的影响,但却不是由后天的因素决定。这里需要我们明白“天性或教养”两个概念,一种认为出生即存在差异,而另一面即与17世纪英国哲学家约翰·洛克提出的“白板说”不谋而合。其实没有绝对的定论,毕竟研究的数据总是狭隘而并不全面的,只能说在成长过程中有先天存在的差异,也有后天个人经历等因素引起的差异,无论哪种,都需要我们运用一定的方式去做出及时的指引。
但是在阅读书中有这样一则案例震撼了我:案例中的母亲因为精通心理学知识,所以在她的心理勾画了一个所谓正常孩子应该有的模板,她在潜意识认为好动、喜欢争辩的孩子才是正常的,所以她觉得非常苦恼,为自己安静、不擅表达的孩子而苦恼,她努力想释放儿子所谓被压抑的攻击性,事实上却打击了他保持自己行为的信心,好在这一切在几次心理咨询面谈之后有了改观,她开始欣赏这个安静而上进的孩子,她也不将责任归咎到自己身上而陷入深深的自责了。
作为一线教师,我们确实认可,很多问题孩子的背后都有一个问题家庭,我们很直观的感受到一个母亲的教育对于孩子成长的重要性,这也是我们一直所说的原生家庭对于孩子人生观、价值观、婚姻观的影响。但在切斯的报告中我们也可以了解到即便面对父母的严重失职,也有积极健康成长的孩子。相反在关系健康的家庭中成长的孩子也会出现许多儿童心理问题。在阅读中,我深感心理学知识的重要性,它不是我们为了应对考试而去记忆的条条框框、理论知识,而应该是我们在面对一个个活生生个体时,可以透过行为的现象而能获悉背后存在的问题,当然,现在的教育中也存在一个疯狂的现象:
一个孩子只是一些行为异于常人,都会被某种心理学理论定义为病态,而且将这种病态怪罪到父母身上。结果孩子们并没有得到适当的帮助,父母也受到愧疚感的折磨。比如案例中艾伦对自己的行为要求是近乎追求完美,虽然父母在咨询前一度处于深深的自责状态,但其实她的原生家庭并没有过多的责任,只是孩子在成长过程中由于孩子固有的一些个人特质,这些孩子因无法接受成年人对他们的期望,从而产生过度的压力和自我怀疑,最终导致问题行为的产生。所以,在教育的过程中更应该慎重,不要轻易的为一个孩子的行为贴上心理问题的标签,也不要急于将问题规则上父母、家庭,更应该做的是对问题本身进行由浅而深的探究,联系孩子在成长历程中的经历来对问题作出及时的指引。
在本书中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定义“拟合优度”,即当一个有机体的能力、动机与行为风格和外在环境要求与期望一致时,结果就是达到拟合优度。这个概念的界定让我想到了“欲望与现实”的一种专业表述。比如案例中的格劳丽亚,父母总是在一些问题上妥协,从而来寻求“世界和平”的局面,但在一些原则性问题上父母也决不妥协,但其实这的问题指引是有偏差的,好比说在婴儿时期的时候只要保障孩子最基础的需求,即营养、清洁、健康,只需简单顺应孩子的气质个性,但随着孩子的成长,她的需求又会出现不一样,所以作为父母在拟合度差的时候经常发生权力争斗,这是毫无益处的,只有符合拟合优度的日常安排,才能起到真正的良心作用。这种安排不仅恢复了父母的权威,孩子的气质个性也重新获得尊重,教会了她适合其成长阶段的社交经验,而且使父母与孩子的关系以及孩子的成长步入了积极的轨道。在阅读的过程中,我更深知拟合优度这个概念可以使我们设计通过父母指引的方式来对孩子的问题进行预防、早期干预和治疗的方法。
当然,父母指引的案例有成功也有失败,因为每个人是独一无二的,同理他内在的性格与外在的气质也是独一无二的,并不存在气质有无好坏之分,每个人都在用自己的方式去展现,也不可强求和谁的一样。
《红楼梦》读后感 篇12
鲁迅说《红楼梦》:“经学家看见《易》,道学家看见淫,才子看见缠绵,革命家看见排满,流言家看见宫闱秘事。”今日还应该加上一句——白领看到职场秘笈。
而美学家蒋勋看到的是慈悲:“我是把《红楼梦》当佛经来读的,因为里面处处都是慈悲,也处处都是觉悟。”
蒋勋解读的《红楼梦》前80回计划出8本书,每本书讲解其中的10回。还有配套音频,整整160个小时。声音平和温柔,是失眠人士最佳伴侣。这是一个浸泡在《红楼梦》中的过程。一边听,我一边感叹:怎么可能有人想到要去一句一句地讲解一部长篇小说?真真不可思议,不是对《红楼梦》极其执着的人,不会这么做。如同蒋勋说,他不是研究《红楼梦》,“我是爱上了它。”
《红楼梦》对他来说,不是红学饭碗,不是研究对象,是心心相印,如遇故人。在不同的年龄段带着深爱的情感反复读,这样读《红楼梦》,与考据家当然不同,更加有温度。与“野路子”的刘心武也不同。尤其是第5回中惊人的超现实描写——13岁的宝玉喝醉了犯困,进秦可卿卧室去午觉了一回。只见秦氏卧室内摆放着“武则天当日镜室中设的宝镜”、“飞燕立着舞过的金盘”、“安禄山掷过伤了太真乳的木瓜”……这段描写,刘心武视为秦可卿有皇家背景的暗示,洋洋洒洒考证出一篇长文。蒋勋的看法是,曹雪芹在这里不是实笔,是虚笔,意在表现一个酒醉少年情欲的觉醒,而武则天、赵飞燕、杨贵妃、西施、红娘,都是古代青少年性幻想的对象。这解释显然更为合理,贴近文本,也贴近人物性灵。
蒋勋回到文本本身,就把《红楼梦》当做一本小说来看,就把梦中人当做活泼泼的人来看,而不是去寻求字里行间的微言大义,政治隐喻。不是一定要牵涉到宫廷政治、美人天下才有意义。《红楼梦》中,最好看的部分,不是故事情节跌宕,而是那些看似无所事事的下午,细节的生活点滴。高鹗的续40回为什么读起来没味道?其实故事大纲是没有大问题的,就是因为少了细节和闲笔,气韵没了,骨架虽在,血肉却不丰满。
蒋勋的读法与众不同,他看到了我们熟悉的《红楼梦》,比如宝黛钗的爱情,比如一个大家族的衰落,比如大观园的青春王国……也看到了那个我们熟视无睹的《红楼梦》。
他看出了秦可卿的可怜。她出身寒素,父亲是个小公务员,为了她弟弟秦钟上个义学的二十几两见面礼也有东拼西凑才行。嫁到贾家这样的豪门,对她是幸还是不幸呢?虽然上下都赞她做事大方周到,但她背后必定付出无数心血。她跟王熙凤是不同的,王是九省统制之女,豪门大户的诸多礼数,她自小熟悉,且天生的八面玲珑,嫁到贾家又有王夫人是她的亲姨妈罩着,但秦可卿是灰姑娘入豪门,其中经历多少委曲求全,隐忍克制,自有他的苦楚。
这倒也罢了。蒋勋从《红楼梦》中,读出了作者对贾瑞、薛蟠、赵姨娘这样的人的同情,这便真真不容易了。
年轻人看贾瑞,只觉得下流龌龊。50岁的蒋勋再看红楼,才被这个人绝望的爱感动。这个人自幼父母双亡,祖父又是个腐儒,一辈子也没考取科举,只能混在家塾中教书,一肚子的郁闷不得志都发泄到孙子身上,每天非打即骂。贾瑞在这样的教育下长大,没有感受过爱和温暖,毫无自信,也毫无天分,家族中不到10岁的孩子都看不起他。对王熙凤的爱,是他人生中唯一的光亮。最后为了追逐这点光而死,他那种毁灭性的爱,必须有一定的人生阅历,才读得懂。
蒋勋也看到了薛蟠的可怜。他强抢香菱、打死冯渊的时候,也就是16岁左右,相当于刚上高中的富二代,爸爸早死,妈妈疼爱这个独生子,家里有财有势,却又缺乏管教。打死冯渊这样大的事,他都不用做什么,自有旁人替他搞定。怎么可能不变得越来越放纵?“这就是他最可怜的地方:他根本没有机会反省自己。”只有在放纵、闯祸路上一路飞奔下去,直到无人可以替他收拾。
“作者把自己隐藏起来了,他只是像镜子一样照给你看人生的现象。”如同佛经所说的“如实观照”,这正是《红楼梦》最了不起的地方。看似平静客观的文本背后,自有深深的慈悲,每个人他都看在眼里,平视过去,对微如草芥的卑微者,对锦绣之中的华贵者,在理解上有同样的深度。
“十年增删”,这是纸上功夫,更是心头的功夫,放下我执,放下分别心,“落难之后人不会没有牢骚,没有怨恨。十年必须修行到把所有的牢骚去掉,把所有的爱恨都放平。”红楼写出滚滚红尘芸芸众生在情欲或物欲中煎熬的可怜,借“假语村言”传达深深的悲悯。
这样的写作呈现出的复杂性,使得它完全可以被一读再读,从16岁读到60岁。甚至,从《红楼梦》还可以观照出当下,同样看得到有人像贾瑞,有人像薛蟠,有人像王熙凤,豪门女星之中,有秦可卿之苦的,也自有人在。
所谓“红学家”若体会不到《红楼梦》对悲悯的看重,只去考证,只当做学问来研究,如同对着一个美好的女子,只研究其三围、身高、体重,家世背景。真真是可惜了。
一、书籍简介
《呐喊》是现代文学家鲁迅的短篇小说集,收录鲁迅于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14篇短篇小说,1923年由北京新潮社出版,现编入《鲁迅全集》第1卷。小说集真实地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运动时期的社会生活,从革命民主主义出发,抱着启蒙主义目的和人道主义精神,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社会矛盾,对旧时中国的制度及部分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比较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存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希望。
《呐喊》是中国现代小说的开端与成熟的标志,开创了现代现实主义文学的先河。作品通过写实主义、象征主义、浪漫主义等多种手法,以传神的笔触和“画眼睛”、“写灵魂”的艺术技巧,形象生动地塑造了狂人、孔乙己、阿Q等一批不朽的艺术形象,深刻反映了19世纪末到20世纪20年代间中国社会生活的现状,有力揭露和鞭挞了封建旧恶势力,表达了作者渴望变革,为时代呐喊,希望唤醒国民的思想。奠定了鲁迅在中国现代文学史和现代文化史上的地位。1985年,日本出版的50卷本《世界最高杰作》,中国仅有《呐喊》与《论语》被收入;1999年6月,《呐喊》被《亚洲周刊》评选为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之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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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鲁迅(1881~1936),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者。原名周树人,字豫山、豫亭,
后改名为豫才,浙江绍兴人。1918年5月,首次以“鲁迅”作笔名,发表了中国文学史上第一篇白话小说《狂人日记》。他的著作以小说、杂文为主,代表作有:小说集《呐喊》、《彷徨》、《故事新编》;散文集《朝花夕拾》;文学论著《中国小说史略》;散文诗集《野草》;杂文集《坟》、《热风集》、《华盖集》等18部。主席评价他是伟大的无产阶级的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也被称为“民族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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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呐喊》读书笔记
“我在青年时候也曾经做过许多梦,后来大半忘却了,但自己也并不以为可惜。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这不能完全忘的一部分,到现在便成了《呐喊》的来由。”
——《呐喊》
开始拿到这本书的时候,心中无由的产生的一种陌生,那种陌生感是寒冷的。带着这样的感觉,我开启了品读《呐喊》的征程。
从《一件小事》、《狂人日记》、《故乡》这些文章中,我感到了迷茫,我真正的不能理解,不能感受出文章中的韵味,相反我对要读懂这本书的意念越发强。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了悲惨的人生,同时也看到了造成这悲惨人生背后那黑暗的社会,我开始慢慢懂得鲁迅先生为什么要弃医从文,能够治好国民的皮肉之伤是完全不足够的,只有填满了那内心的空白,人们才会觉醒,才会懂得拿起武器反抗那扭曲的黑暗。
可以使人欢,可以使人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
与家人团聚必然是欢,妻离子散可以使忧,但是我觉得用“苦”或者是“悲”字来形容就更加好了。当时的社会是黑暗的,造就了这样凄凉的文章理所当然,祥林嫂的惨死街头,孔乙己的悲惨,外加国民的愚昧无知,营造了这样凄凉的氛围,从而产生了《呐喊》。
有时,面对生活的不如意,我也想呐喊,将这种不满发泄出来,写到书本中,但是这毕竟只是内心的暗示。有人说,时间可以使人忘却那内心的伤痛,开始的强烈感觉会随着时间的迁移而变得淡了,最后淡的让你已经忘却了曾经有过这样的伤痛。然而,我觉得其实并不是这样的,这样的感觉就如同鲁迅先生书中说描述的那样“所谓回忆者,虽说可以使人欢忧,有时也不免使人寂寞,使精神的丝缕还牵着已逝的寂寞的时光,又有什么意味呢,而我偏苦于不能完全忘却。”回忆就是这么强烈,因为内心深处的强烈呼唤,所以造就了今日的呐喊。
今日的呐喊与昨日的《呐喊》唯一的区别就是,面对的人,所处的社会,表露的情感的不同,而这些不同并不能阻隔两者的联系,这便让我想到了一首诗《如果》,可是生命中并没有如果,有的只有无尽的呐喊与彷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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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呐喊》读后感40篇
第1篇:《呐喊》读后感100字
《呐喊》,不知道我什么时候喜欢听它,当没有路可走的时候,呐喊确实是一个不错的发泄方式。
天是蓝的,云是白的,而我的心却是灰色的,面对眼前的一切我却苍白无力,我只会去呐喊。
把心中的苦闷和伤心全部赶走,放松自己、缓解自己。而呐喊之后……
面对友情、爱情、工作……我好像很无奈呐喊好像是我内心的挣扎,想冲破现实,找回自己
第2篇:《呐喊》读后感200字
在读《呐喊》这本书之前,我爸爸告诉我:在那个年代,中国很落后,拥有强烈爱国情怀的鲁迅认为中国人落后时因为技术不发达,于是到日本留学学医。但是他后来发现,中国当时的迂腐和落后不是因为技术,而是因为中国人的独立人格、个性和思想的丧失。所有鲁迅弃医从文,想通过文章来唤醒中国人心中那份沉睡的拼搏、向上的精神。
在《呐喊》这本书中,他主要描写了孔乙己、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陈士成、祥林嫂、爱姑这些普通人的悲剧命运。在对这些人和生活细致入微的描写即入木三分的刻画都使他的文章给人留下难忘的印象。
第3篇:《呐喊》读后感400字
《呐喊》是鲁迅的第一部小说集。共有小说十四篇。我最喜欢《孔乙己》、《药》、《啊Q正传》、《兔和猫》、《鸭的喜剧》。
《孔乙己》描写了一个穷困、潦倒、迂腐、麻木的没落的知识分子。同时也揭露了科举践踏人生,毁灭人性的罪恶。《药》就更反映了群众的愚昧,和革命者的悲哀。《药》要愤怒地揭露了:吃人“的封建制度。《兔和猫》通过一件事情反映了作者对黑暗势力的憎恨。《鸭的喜剧》则是一篇具有纪实性色彩的小说,通过鸭的喜剧——也是:蝌蚪的悲剧”。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阿Q正传》,它是鲁迅小说的代表作,也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最杰出最辉煌的作品之一。阿Q是一个生活在江南小镇的农村流浪汉,他没有家,住在未庄的土爷祠里,甚至他连自己的姓名籍贯都不知道,而阿Q却不愿承认这些现实,总是求得精神上的胜利。这个形象具有世界意义的艺术典型,不仅揭示了中国人民性的病根,而且也揭示出来人类普通的共通特征。这个文章有三大特色
《呐喊》对我的的影响很大,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并了解到了“旧社会”劳动人民的悲惨生活。而我们现在的美好生活,更应该由所有人来好好珍惜。
第4篇:《呐喊》读后感500字
当我读完这本小说集,闭目回想,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似乎都跃然纸上,在我脑袋中久久不忘,鲁迅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哀伤和怜惜就这样深深的触动着我的心。
《狂人日记》是《呐喊》这本小说中极具代表性的一篇。现实的世界里,疯言疯语未必可信,“吃人”的说法似乎是无稽之谈。但是于鲁迅笔下,狂人的眼中,社会的写照就是如此。仁义道德漫天,但却是欲盖弥彰,吃人的本质才是现实,人或明哲保身,亦或是当一个吃人者,没有谁是真正干净的。而我想,鲁迅先生的笔下,想表达的更多是对国家衰落,民族萎靡,世人堕落的无奈和愤怒,这正是鲁迅先生“怒其不争”的典型作品。而鲁迅先生也正是以笔“呐喊”,试图唤醒民族振兴,民族未来。
在我看来,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代表是《阿Q正传》。啊Q是当时社会中病态之人,他只是旧中国的贫苦农民。但他却是千千万万人的写照,质朴而又愚蠢,蔑视权势却又欺压弱小,他们身上带有浓厚的精神胜利法意识,自欺欺人是他们身上最让人可悲的,明知错误却更加麻木愚昧,一味的沉溺于奴隶般的生活之中,这正是鲁迅先生哀其不幸的最好表达。
没有华丽的语言,结局似乎都是大家不愿看到的悲剧,但无疑《呐喊》一书是吸引人的,在这里,有鲁迅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有鲁迅如春雷般反对封建制度的呼喊,有鲁迅对于中华民族深深的热爱。因为是大爱,所以动人,因为是民族之爱,所以震撼人心。
第5篇:《呐喊》读后感800字
鲁迅先生所写的小说,我的感触最大的是,他就是写的自己。今天我也写写自己。
香灰,就是给菩萨点香燃尽之后的粉状物。极容易造成肺病。就是这么一种东西,我记得小时候就曾经见过我母亲,在生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就曾经泡水服过。当然后来病是好了。当时,我真不知道是不是这个香灰真起了什么作用。后来出来读书之后,有次回家,我母亲也有拿出过这么一小包东西,她告诉我这是求菩萨时得的,但是我母亲说她稍微喝点,你就不要喝了。我当时跟我母亲说不要喝这种东西,但是我母亲还是坚持抿了一小口。
前段时间,我母亲身体一直不适,她跟我提的第一个事情就是,她已经去医院挂过水了,可是还是没有好,还要再挂一段时间的水。后来我带她去医院做了个比较全面的身体检查,她很质疑那个医院,连药都不配,身体么又不见好,这些医生到底会不会看病。
后来我妈的一个小姨,那时候兄弟姊妹多,我叫她外婆的这个小姨不辞辛劳特地从南京打听,帮忙着介绍了一个苏州的专家医生,她家的一个亲戚也跟我妈差不多的情况的,身体好多了。而我呢,也为此专门打了这位外婆电话了解了这位医生,跟我妈检查出来的症状其实是毫无关系的另一病症的专家。我就一直推着拖着。最终也是不了了之。估计我妈会嘀咕,她不嘀咕,这些亲朋好友也不会饶了我。
这期间,偶然有一次,她跟我提了我阿姨给她买了一些营养保健品,说是效果非常好,建议我妈,也就是她姐姐也应该用用。营养的保健品真心贵的啊。
做儿子的实在不想像鲁迅先生那样质押衣服首饰换钱买药。不晓得如何跟母亲大人开口,就如当年不知道该怎样劝解母亲不要喝那香灰泡水一般。我对母亲的感受想法,就好像鲁迅先生当时暗地里笑话闰土拿了香炉和灶台一样。
在了解了母亲的比较确切的病况后,我跟我母亲说了几点想法,都59岁了,不要上班了,至少好好休息一段时间;第二呢,多锻炼锻炼;最重要呢,从饮食上去改变一下。大半年过去了,上个月我妈打我电话,说想去厂里上班了。我也支持,毕竟一个人呆在家里也会觉着闷。
前两天,她很开心的说着,她在新厂里面,大家之间都非常谈得来。谈得来就好。
第6篇:《呐喊》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呐喊》这本书,让我倍感难过。
这本书让我感受最深的地方是第一章。人们的举动实在是太恶心了,居然吃自己的兄弟,他们在那时,应该可以吃饱的,他们居然放弃有营养的食物,而开始疯狂的杀戮,这更能体会到旧社会人们灵魂的扭曲,他们就像没有进化完整的人类,用鲜血来弥补他们心灵上的创伤。最后我只能说实在是太恶心了!!!
第7篇:《呐喊》读后感
《孔乙己》反映了当时社会封建制度残害文人身心的窘况。那穷人穷的惨哪,是钱是身是心的穷啊!封建社会过去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也不缺与其封建项类似的地方,同样用九年义务制教、高中、大学、博硕士等,来辨别一个人的能力价值,或许是没有更好的办法了,才使人威信使人愁。
于是我们有了期待,有了理想社会的塑造,我们的期望是源于现实的,也是在不断为之努力奋斗着。
全中国乃至全世界都在呐喊,为更美好的明天。
第8篇:《呐喊》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朝花夕拾》,而我买书时正好买的是《朝花夕拾》和《呐喊》的合订本。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反映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
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作为改变民国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片对于了解作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就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第9篇:《呐喊》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叫《呐喊》的书。是鲁迅先生很有名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看《狂人日记》了!
《狂人日记》主要讲了在五四时期的吃人事件。刚开始,我还很惊奇,那个时候竟然吃人!但当我问妈妈是时才知道。原来吃人并非吃人,而是反映了当时黑暗的社会和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概念。“吃人”无非就是揭露了当时官员者剥削民主,烧杀抢夺的情景。听完妈妈的话后,我才觉得,原来当时的社会这么黑暗,官员还得抢人民的食物,钱财,这是多么的可耻呀!原来“吃人”就是指当时的官员“吞吃”民主的金财及食物呀!
读完之后,我的心久久不能平静,我想,当时的事情,都是因为民政腐败,所以,我们一定要努力学习,不能被人欺负。
第10篇:《呐喊》读后感
《阿Q正传》中明显反映了“精神安慰法”的效为,运用阿Q的典型例子,描绘了被人压迫却自干堕落知耻而无后勇的一类人。反过来看这种“精神胜利法”也有可取之处。旧时的中国人民败在“精神胜利”上,我们则应取其精华,适时适地的运用。
当今市场经济时代,实则该要更多的“时代阿Q”的存在。竞争的激烈使人人的精神世界变得敏感,人人都堤防着自己成为阿Q,强者才使人心的向往,于是乎,别人骂我一句我得双倍奉还,形成了“宁叫我负天下人,勿叫天下人负我”的悲惨下场。诚然不该提倡“精神胜利法”吗?
第11篇:《呐喊》读后感
精神胜利是有底线的,例如堕落是不可取的。假如你是一个奴隶,首先因该不要抱怨你是一个奴隶,而引以高尚的行为举止保自己提高到奴隶水平之上。在你想别人抱怨你是一个奴隶之前,要在思想上肯定自己不是努力,这便是精神胜利的宗旨。但绝不忘细细改掉自己身上存在的努力行为习惯,你自然而然地克服了所有不利的条件,所有的困难
都回响你低头。
现实更是这样,市里层出不穷。过去的奴隶相当于现在的保姆,不要抱怨夫人压迫你,你能保证在你有钱之后不去压迫别人吗?记住那是永恒的规律!这条规律结对公正,那就是:今天你是别人压迫的,明天你可能在压迫别人,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但在这晴间有个过渡期“精神胜利法”。
第12篇:《呐喊》读后感
寒冷的冬日里,我的脑海中留住了一本鲁迅的《呐喊》,大多数部分作者都用了幽默的方法来批判旧社会时代主义,使我增加了很大的兴趣。
我最喜欢的就是《鸭的喜剧》这篇文章。刚一看题目,我还以为鸭子也会演电视剧了呢。看完才知道原来这篇文章讲的是爱罗先珂君买的四只小鸭子鸭子非常淘气,放在地上给人们互相打招呼,小鸭子还在荷池里洗澡,翻筋斗,吃东西。四只小鸭子多么可爱,惹人笑呀,就像电视喜剧中的主人公似的。等小鸭子上岸之后,发现池里的蝌蚪全都没了,鸭子们把小蝌蚪都吃光了。不久,小鸭子长大了,小鸭子吃过蝌蚪肉之后,让自己变强。
鲁迅先生把小鸭子刻画得那么生动,但还是用幽默的手法让我们领会到,旧社会时代的残忍,批判了那个时代人们为了让自己变强,欺压贫苦的人,排挤身边的强人,这样就不会有人来抢自己的王位。就像文中的鸭子,把蝌蚪吃掉以后,让自己快快长大,蝌蚪就不会长大来与自己竞争。反映了当时的人们的自私,为了一己私欲,不知死了多少人。
第13篇:《呐喊》读后感
在这个月中,我读了鲁迅写的短篇小说集——《呐喊》。这本书用夸张而生动地写作手法揭露了当时迷信的封建制度和他感受到的人们的愚昧、麻木。
在这其中令我印象深刻的文章有《狂人日记》和《药》这两篇文章。《狂人日记》这篇文章主要讲了通过一个被迫害者的自述,深刻地揭露和抨击了封建家族制度和封建礼教的毒害,生动地塑造了一个封建礼教叛逆者“狂人”的形象,号召人们起来推翻人吃人的旧制度。《药》这篇文章讲了茶馆主人华老栓夫妇为儿子小栓买人血馒头治病的故事。
这两篇文章都是写了当时的黑暗、腐败的社会。而《狂人日记》中的“我”在当时的社会影响下感到谁都想要吃“我”一般,连邻居家的狗对“我”叫时,都感到它正虎视眈眈望着“我”,想要从“我”身上咬下一块肉来。当要吃人肉的大哥让人来给“我”看病时,“我”也认为他是一个刽子手。《药》这篇文章中我认为康大叔是个残忍的人,他轻而易举的夺走了别人的生命,制作成了人血馒头卖给了华老栓。而华老栓是一个愚昧、麻木的人,用自己的全部家当去买了所谓的包治百病的人血馒头。
鲁迅先生希望用自己的一声声呐喊唤醒当时麻木的人们,就算“我以我血荐轩辕”也不能挡住他的决心。
自创名言:人吃饭是为了活着,但是人活着不是为了吃饭。
第14篇:《呐喊》读后感
即便用这首词来说明鲁迅先生一生的宗旨是再好不过了,他本人最重视的当是“治文艺 改变精神”呐喊正是一部改变国民精神的 伟大小说巨作。
除了自己主观上的原因,客观上国民的麻木,群众的不觉悟,在当时产生对于“呐喊”的不赞成也不反对。在他看来,国民以没有希望了,自己也只剩下深深的悲哀和寂寞。而勇士们奋斗到底不麻木,反应中带着无限热情在寂寞中奔驰前驱着。因此他们需要有人呐喊助威。
呐喊的意义可以说是绝对存在的。假如一间铁屋子是绝窗户且万难破毁的,里面有许多熟睡的人们,要不了多久就要闷死了,由于是昏睡入死的,就感觉不到死的悲哀。现在其中一个人大声嚷嚷起来惊起了较为清醒的几个人,使着少数的不幸受到了无可挽救的临死苦楚,然而这几个人既然已经醒来,你就不能说没有逃生的希望。
可以说上述的国民精神麻木不是暂时或短期造成的,而是经过奋斗,努力后得不到逃生而产生的沮丧,悲观的惰性。就如科学界的一个著名实验——“鳄鱼攻食”。
第15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笔是锋利的,可以说是力透纸背,他笔下的一个个小人物映射出的都是社会中的大问题。《药》中他正是巧借华、夏二家的悲剧想要大声呐喊出的是华夏民族的悲哀,《狂人日记》、《阿Q正传》、《故乡》中塑造的一个个愚昧的国民形象到今日难道就不复存在了吗?他们一直存在着,如果没有全民教育的普及,他们将一直存在着。
今天城市中有越来越多的进城打工的人,而且城市的各行各业也非常需要为我们付出努力与汗水的人们。也许我们不能改变那些农民工们的文化修养,但国家可以出资改善农民工儿女的受教育条件。只有让他们接受教育,才能提高整体的国民素质。多在山区建几所学校,让他们学习文化知识,至少知道打架动粗是野蛮的行为。国民素质不仅仅是体现在我们打造世界顶尖的高铁,创造出多高的GDP,而是表现在人们日常生活中的文明习惯,谈吐举止及文化修养。
正如鲁迅先生用笔,用心呐喊的那样,我们总有一天会改变,会理解鲁迅先生笔下的深意,会走向文明的时代。
第16篇:《呐喊》读后感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是高尔基爷爷的一句名言,也同样是对书籍赞美的一句名言。从这句话中便可以看出书在世界的地位是多么重要,它的价值有多么珍贵。正如高尔基爷爷所说的,一本一本的书,就像一个一个的阶梯,使人爬上高峰。但是爬上高峰的路是陡的,是险的,是要的努力才能爬上去的。读一些不同的书籍就像是在爬阶梯,对自己也是很有帮助的,但也要会选择书籍。一本好书就犹如是由钻石似的思想和那些珍珠似的字句堆砌而成的无价之宝,其中所蕴含着的知识与智慧是那样的珍贵,书籍真可谓是人类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啊!相反,如果我们去读那些几乎汇集了天下所有肮脏之物的不利于健康的书籍,那不是在掌握知识、寻找乐趣,而是在使自己堕落,会使自己变得庸俗、无知。
在一本书中,又使它会让你伤心、同情的落泪;有时它会让你开怀大笑;有时它会让你觉得自己身临其境;有时它会让你自己觉得离它根本就在两个世界。
我想,书籍是的良师益友,精神的食粮,我们又有什么理由不好好读书呢?
第17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写的短篇小说集,是中国文学吏上的一部经典,是帮助当时中国人清醒的认识到自已的无知,麻木,愚昧的重要精神良药。
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里的狂人是一个迫害症患者,他向我们暴露了家族制度和礼教的弊害。出生于封建士大夫家族的狂人深受封建制度和封礼教的压迫,造成了对社会的恐怖心理。他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他永远处在担心和焦虑之中,是那样的孤独与无助。而以“哥哥”“赵贵翁”等为代表的食肉寝皮的封建礼教正是“吃人”的根源所在。所以鲁迅先生对狂人充满了同情,对“吃人”礼教充满了愤怒和仇恨。而最让鲁迅先生担忧和痛心的是那些没有吃人和被吃的孩子,所以傿助狂人之口,鲁迅先生发出“救救孩子”的呐喊。
《呐喊》中的故事没有华丽的语言,情节也并不引人入胜,有的是鲁迅先生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的抨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
第18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自《狂人日记》后的第二本经典小说集,它是中国的名著。同样也是世界的名著,这本书中有些文章是我们非常熟悉的。例如有《故乡》等等鲁迅先生的名作。
在《孔乙己》中那个因为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社会上流阶级的生活的孔乙己,从孔乙己在澡堂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常常以偷为职业,在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后被打折了腿,最后还是离开了人世。
《故乡》中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还有和剧中主人公从小玩在一起的那西瓜地上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老爷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从而体现了当时人民的麻木,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当然,有许许多多,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用幽默而又带有讽刺意味的语言,愤怒而又带有鼓励的语气,激励着当时半梦半醒的中国人,用带有指责和批评的语言,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第19篇:《呐喊》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名著,是鲁迅先生写的《呐喊》。从这本书中了解了很多,了解了鲁迅先生。
鲁迅先生原名周树人,是伟大的革命家,思想家,文学教。《呐喊》共收作品十四篇,起于1918年的《狂人日记》。《呐喊》作品的选材,“多采自病态的社会的不幸的人们中,意思是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当时的鲁迅认为最须急切地疗救的,是人的“病态”的灵魂。
《呐喊》自序,医病成了作者表述过去的一个基本线索。写我帮父亲买药,后来父亲亡故了。接着写了我去日本留学,救助向父亲一样被误的病人的疾苦。在这篇序文里,作者并没有回避自己曾有的犹疑和孤寂,把这种感觉写得淋漓尽致,体现出了坦荡直率的风格。“呐喊”就成为作者从深寂孤苦中所喷射出的一腔激情孤愤。这本书用了朴素,简单的语言描写了生活中的种种琐事总是把他的得寸进尺触,抵向我们的心灵和精神。给读者留下很多空间去思考和遐想
《呐喊》是鲁迅1918年至1922年所作的短篇小说的结集,作者真实的描绘出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当时的社会层次关系,对中国的陈旧思想和传统观念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民族生活是忧患意识和希望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鲁迅先生用幽默风趣的语言,愤怒而又带鼓励的语气,激励当时的中国人,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第20篇:《呐喊》读后感
“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多不容易办到的东西。然而我的父亲终于日重一日的亡故了。”这段话是鲁迅先生在《呐喊》自序中的一段自述,讲他小时候为久病的父亲买药看病的事情。
当我看完鲁迅先生为《呐喊》所作的自序时,我确实是有被感动到了。他为自己当年的“买药看病”满满的尽是悔痛。《狂人日记》、《药》、《明天》、《故乡》这几篇中,其实都有先生自己的影子存在。
《狂人日记》里的“吃人肉”,《药》中的“血馒头”,《明天》求的“贾家济世老店的保婴活命丸”,《故乡》戴着的“银项圈”。这些个何尝不就是鲁迅当年为自己父亲到“最有名”的医生那开的方子,买的药。
正版教科书及正统现代文学史,对《呐喊》均奉为经典。《阿Q正传》自然是经典中的不朽的代表作。
然而《呐喊》中,其实也很有几篇伪小说。
《一件小事》,是大多数生在新中国长在红旗下的孩子们接触的第一篇鲁迅作品,以人力车夫的磊落来反衬皮袍下的“小”,多少有一些做作的成分。后来的杨朔先生将这样的表达方式发展到了巅峰,并得到当权者长期的首肯。这,肯定是大先生最初所万万想不到的。
《鸭的喜剧》,有一点童话故事的意味,以小说论,很是失败。
《兔和猫》,依然有一点“小人书”的感觉,叙述并不高明,连“中心思想”也很难总结出来,这真是“无可如何”。
《头发的故事》,这表达的内容,倒有点为“头发”修史的意思,然而表达方式太不严肃,从这个意义上讲,还沾一点“小说”的味道。
《故乡》若是收在《故事新编》里,或许更合适。
《社戏》,前半段与后半段可独立成篇,前半可收杂文集,后半也可收在《故事新编》。
“佛头着粪”,浅薄如我,只剩胆大了。无聊文字,博识者一粲。
第21篇:《呐喊》读后感
自从上了四年级,妈妈帮我买了许多书,而且都不错,但是,最让我难以忘怀的,自然是鲁迅的《呐喊》。
从前读鲁迅先生的作品,总觉得晦涩难懂,可如今再看,却不由得发现:鲁迅先生早在90多年前就已经道出了一直延续到现在的国民劣根性。虽然他后期不再写那些意味深长的小说,而打起了笔仗,让人觉得尤为偏激,人总会有梦,但醒来后却大半都忘了,但是,鲁迅却不以为可惜,他常常会回忆起那些事,可鲁迅常常也回忆着寂寞的时光,他又苦于不能全忘却,所以,鲁迅把它编成了《呐喊》。但他早期的《呐喊》、《彷徨》等小说集实为中国现今仍然脍炙人口的经典作品。
《呐喊》这本书包含了许多对于当时社会的讽刺,批评,例如:狂人日记,药,白光等;还包含了对于当今的人们的看法,例如:孔乙己,阿Q正传,兔和猫等;不但如此,鲁迅还写了许多关于自己童年时的回忆,例如:故乡,端午节,社戏等;最后,还有一些鲁迅记载的故事,例如:明天,一件小事,鸭的喜剧等。总之,当你看了《呐喊》这本书,自己就好像看到了当时社会的残酷,悲凄,幽默,有趣,就好像看到了给孩子们吃茴香豆的孔乙己,好像看到了从前的有趣社戏,又好像看到了日益繁忙的咸亨酒店……
故事从华小栓得了痨病开始,他的父亲华老栓为了治好小栓的病,和别人交易买下了一个人血馒头。这个人血馒头就是用革命夏瑜的鲜血浸染的。愚昧的华老栓夫妇以为用人血馒头当药,就可以治好当时几乎要人命的痨病,最后自然无法阻止华小栓病情的恶化。因为巧合,小栓的墓与夏瑜的墓仅隔了一条小路,华大妈与夏四奶奶狭路相逢。可更令人痛心的是,夏四奶奶居然连来上坟都要偷偷摸摸,“羞愧”,“踌躇”,国民的`愚昧无知可见一斑。结尾“只见那乌鸦张开两翅,一挫身,直向着远处的天空,箭也似的飞去了。”是无尽的凄凉与悲哀。
第22篇:《呐喊》读后感
慢慢地翻开那本厚重的《呐喊》,我的目光停留在了一篇并不出名的短篇小说上——《明天》。
很平凡很普通的两个字,很平淡无奇的一篇文章,却看得我心如刀绞,眼前竟不知不觉地蒙上一层雾。
明天是什么?
有人说,明天是美好,是光明,是快乐,是希望;有的人说,明天是将来,是无法预知的一切……然而这些在四嫂子的眼中都只化作两个字——逃避。是的,明天对于她来说只能是逃避,逃避今天的磨难。——除此之外,她又能怎样呢?曾经的她,肯与今天的暗夜作斗争,肯在深夜里用自己里用自己的双手纺出一张张绵纱,纺出一个个美好的未来,她也原以为一切会好起来,以为宝儿会慢慢长大,会卖馄饨养活她。可是她错了。是的,她错了。她只是一个粗苯的女人,远远不知道自己的双手无法与今天的暗夜抗争。所以她最爱的宝儿死了,永永远远地死了。
她嚎啕大哭,却无更多的人前来安慰——甚至连一个慰问的眼神都没有。也许何小仙、前来帮助人们此刻正拿着手里单四嫂子的钱偷乐呢?
所以单四嫂子放弃了,不再与今天的暗夜抗争了,她已经变得和大多数人一样了,已经把梦想毁灭了,已经把明天当作逃避了。
是的,单四嫂子只能任凭这个黑暗社会打压,只能逃避,她的明天即是逃避了。文章结尾处她最后轻轻关掉的灯,其实也不过是她关掉的希望了。
可悲啊,真是可悲啊!
但是谁又能说这不是这个黑暗社会中最真实的写照呢?
第23篇:《呐喊》读后感
在寒假之际,我们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给我的感触异常深刻。
如果问我在《呐喊》中最喜欢哪一篇,我肯定毫不犹豫的选择《药》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治病。为了这个“仙丹馒头”老栓在茶馆中卖力工作,可是最后,老栓迷信的想法却害死了儿子。而这种旧社会的迷信想法处处体会着中国社会、人民的愚昧、无知和迂腐!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不仅如此,在《故乡》中为我们呈现出的那个机智勇敢的小闰土,曾是该作者鲁迅先生多么要好的朋友!长大以后,还不是分出了地位阶级,闰土还不是生生叫了鲁迅一声“老爷”!这不正表现出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的压迫的情形吗?
而那个以偷为职业孔乙己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最后死去,这篇《孔乙己》不是象我们展示了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们看到了一个虽然没有钱,但是渴望学习,甚至不惜去偷的人的死,难道不觉得悲哀吗?
看完了这本书,我才明白旧社会的封建迷信思想和堕落。同时也让我越发的敬佩鲁迅先生以笔为武器的一生。
第24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小说是中国现代白话小说的奠基之作和经典之作,它以无穷的魅力,风行了大半个世纪,至今不衰。鲁迅的许多名作已成为初高中语文课的必修文章,为了帮助广大同学更好的理解鲁迅的小说,本栏目将在五期中向各位同学简要介绍并评论鲁迅三部小说集中的全部作品,这三部小说集就是大家熟悉的《呐喊》、《彷徨》和《故事新编》。在本期中,首先向大家介绍鲁迅先生的第一部小说集《呐喊》。《呐喊》收入了鲁迅先生1918-1922年所作的15部小说。后来作者抽出去一部历史小说《不周山》(后更名为《铸剑》),遂成现在的14部。这些小说反映了五四前后中国社会被压迫者的痛苦生活和悲惨命运。以下介绍《呐喊》的内容。
在《呐喊》自序中,作者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其中了反应了作者思想发展的过程和从事文艺活动的目的和态度。同时也说明了这些小说的由来和起名的原由。作者从学洋务、学医、走科学救国之路,到推崇文艺,把文艺做为改变国民精神的武器,表现了他爱国主义思想的发展和求索救国救民道路的精神历程。本篇对于了解作者的生平、思想、理解本集小说的内涵,及意蕴均有极大的参考价值。在写作上,本篇自序文笔清新老到,周密流畅,震人心魄又引人入胜,读之使人欲罢不能。其语言风格充溢着鲁迅独特的个性,具有极强的艺术魅力。
第25篇:《呐喊》读后感
假期读了鲁迅的《呐喊》《彷徨》有点感受,而且我感觉这两本书的感觉差不多,所以读后感就写一篇吧。看到这些书刚开始我的感觉是有点害怕,因为鲁迅是一位文学成就很高的大文学家,所以他的作品我可能会读不太懂,而且我感觉他的文章会有很多那个时代的东西,而且是我们现在所不能了解到的东西。所以我们只能看到一些浅显的东西,只能简单的写点东西啊。
在这些书中,写的东西都差不多的,最起码在我的眼里都是差不多的。可能都是通过一些事情来揭示那个时代的悲哀。黑暗的登记制度,不平的人生经历,并且希望中国能够站起来,中国人可以走出愚昧吧!就像是阿Q的物质愈糊涂,祥林嫂的无奈,与那个时候的封建。
在这些故事中没有华丽的语言,故事也并不引入入胜,在鲁迅的作品里,表现的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被誉为彻底反对封建制度的第一声春雷。他的言语犀利,像尖刀一样直刺敌人的心脏。同时,鲁迅先生也对生活在这样社会的人们深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希望通过《呐喊》小说集的呐喊,唤醒麻木的灵魂,被压迫的人们,都来呐喊吧!都来反抗吧!
也许这就是鲁迅要告诉我们的吧,那个时候的中国人是愚昧的,那个时候的中国是黑暗的……
希望我们看到这些作品是能够有所感悟吧!
第26篇:《呐喊》读后感
这次寒假,我看了鲁迅写的一本小说,是《呐喊》。你知道吗?鲁迅可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翻译和编写了许多部小说,如:《呐喊》《彷徨》等,都反映了旧社会时的情景。鲁迅以笔为武器,战斗了一生。他本是要学医来治疗人们的,可他后来才懂得人们不是身体上有了伤,而是灵魂出了问题,正如他自己所说:“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书中有个故事“阿Q正传”对我印象最深,阿Q不是真实的人,是被鲁迅拟化的一个人物,随着他我看到了当时社会弱肉强食的恶劣行为:地主非常霸道,经常欺压百姓,还见了杀革命党人的惨状等。我从书中知道阿Q是一个没有朋友,没有关心他的人,但又总能让自己赢。也告诉我们要多帮助,关爱身边的人,不管是谁。
为什么书名为《呐喊》?因为作者想通过书的方式拯救旧社会,为人们呐喊助威,呼吁人们要站立起来,不能再被别人这样羞辱。说到呐喊,作为现代的我们也应该呼吁人们铭记这些历史,努力、奋发学习,为祖国献上自己的一份力!现代社会还需讲文明,有礼貌,多多帮助他人。这样才会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昌盛。
第27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著名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思想家、文学家,鲁迅弃医从文,为的是不仅拯救人类的身体,更重要的是思想,他用独特的语言,阐述自己的观点;用犀利的文字,刺痛了一代又一代后人的心;用讽刺的手法,对封建下了封杀令,他的一切,都将成为经典,我个人非常喜欢鲁迅,实话是,我更喜欢他的文章,在他的文章中,我能看到千姿百态的人生与各种各样的情感,我能感受到鲁迅那一双炽热的眼睛,以及那渴望世人苏醒的心,这是多么强烈的感情。
在呐喊里,我以开始就上书隐了,当看到这个题目时,我的感觉就爆发出来,这题目也许是作者以及世人心中最深处的呼唤,呐喊吧,让心也炽热起来!
呐喊是鲁迅短片小说的精粹,它包含了好几篇小说,每篇小说都从不同的角度反映了封建时代的残酷。
我深刻的感受到了鲁迅的感情,从荷中,我看到了世人的愚昧无知,他们用鲜血浇灌馒头,却以它为神圣的东西,为了治病,不惜用他人的鲜血,多么令人发指;从狂人日记里,我看到的是一副又一副的险恶的心肠,人们生活在吃人的世界,每个人都如同野兽一般,虎视眈眈,看到的尽是旧社会的麻木不仁,残忍无情;从阿Q正传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可怜的人儿,即自欺欺人地把自己当爷爷,别人是孙子,被人打到吐血,却不知悔改,虽然后来穿的衣冠楚楚,大摇大摆,却是当贼头偷别人钱得到的,多么令人叹息,无奈;在孔乙己中,我看到一个堕落的书生,被封建科举残害得如此可悲、可叹、可怜又可恨,他的迂腐,自命清高以及自高自大成为他最终的失败的原因,但是在另一方面,我做产生对他的同情,但也有善良,诚实的一面,但已经被封建科举制磨得面目全非了,在太多的故事都在我心中留下深刻的印象,不仅是对过去的了解,更是一种教育,一种教训。
书可以使我们更加成熟,而好的书更可以开我们自身的素质,鲁迅的文章,成为我精神上的一顿大餐,我将取之不尽,用之不竭。读过呐喊,我对文学更加感兴趣了,我恨不得天天泡书里,遨游在书的海洋,汲取知识的甘霖。
总之,在学习的道路上,我会以勤奋为友、书籍为伴、;艰苦为师、认真为母、坚持不懈地学习,读呐喊后,我会呐喊地,大声说:“我将向书发出呐喊,我会努力加油!”
第28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的作者是鲁迅先生,众所周知,我们初中生有三怕:一怕文言文,二怕写作文,三怕周树人。今天我就要告诉大家其实周树人并没有那么可怕。本来,鲁迅先生是学医的,但后来鲁迅先生发现医术并不能医治好中国人那颗愚昧的心,鲁迅先生决定弃医从文。
他的《呐喊》被誉为“20世纪中文小说100强”之首,《呐喊》一个激流中国的深刻写照,《呐喊》一部洞察国民性的文学经典。在这本书中,鲁迅先生用最细微的情感与最震撼的现实,刻画出了许多人物。
这本书,没有像武侠小说那样惊险刺激的场景,没有像浪漫小说那样温馨唯美的画面。但是这本书中,有“黑漆漆的,不知是日是夜。赵家的狗又叫起来了。狮子似的凶心,兔子的怯弱,狐狸的狡猾…”的环境;有“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许还有?救救孩子…”的担心;有在《创作杂谈》中宁可将小说的材料缩成速写,而绝不将速写材料拉成小说的意志;有费尽心思,找来“人血馒头”只为了救孩子的老栓夫妻;有为了赚钱而不惜出卖自己道德的刽子手;有先后失去了丈夫和儿子,最后惨死街头的祥林嫂;有虚伪而又可怜的阿Q;有因为“我”的身份,而叫我“老爷”的童年伙伴闰土;还有许多许多我不忍心说出口的人与事…
或许有些同学并不认为《呐喊》是激励我们勇敢前进的经典。确实,《呐喊》中有许多生难字、句和段,但其实正是这些东西,才是吸引我们的东西。像在《狂人日记》中的“海乙那”;《孔乙己》中的“服辩”;《药》中的“刽子手”;《明天》中的“火克金”、“大悲咒”;《祝福》中的“无常”等等…当我们在查找这些字词的时候,我们并不是在浪费时间,而是真正的陶冶情操…
同学们,不要认为《呐喊》真的是一本魔咒,事实上:鲁迅先生,他用巨大的爱,为被侮辱和被损害者悲哀、叫喊和战斗,他的文字无论拿到哪个时代,都是激励这个时代的人勇敢前进的经典。
第29篇:《呐喊》读后感
再读《呐喊》其实引发我更多思考的依然是我们异常熟悉的那几篇:《故乡》、《药》、《阿Q正传》、《孔乙己》。
和散文相比,小说可能本身便具备较高的可读性,在阅读中,你走入他们的世界。走入《故乡》,走入那片瓜地,走近那个手持钢叉的少年,走进那段儿时欢乐的少年时光,彼时雪中捕鸟,瓜田刺猹;彼时年少轻狂,幸福时光。
走入《故乡》,走入那一声生疏的“老爷”,将曾经的年少友谊打得粉碎,闰土无法冲破当时几千年间形成的封建礼法观念,当时的人们都无法冲破这些纲常道德对人的束缚和压制。走入《故乡》,走进另一个让我印象深刻的人——豆腐西施杨二嫂,常人道: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而杨二嫂可以说是不折不扣的为了钱财利益,不折手段,她是这部小事里真正的小人,不讨喜的人。
我想鲁迅写这个人的目的是为了警示自己,警示他人吧。纵使生活会如此艰辛,人活着也不能没有信仰,失去最基本的道德准则,遗失人与人最基本的感情。至于结尾那句经典“人世间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变成了路”相比于绝望的轮回,我还是更愿意接受那个我们初中时的解释——世间总有希望,一切总会变好。
《药》则是以“肺结核”为事情的核心,“血馒头”为全文的线索。我们读到老栓为了救自己身患痨病的儿子,卖力工作,为一个血馒头一掷千金。这种亲情父子情在令我们唏嘘不已的同时,也激发起了我们的思考,当时的国人是在怎样的一种封建环境中,习惯了蒙蔽和愚昧无知,这种思想可能比痨病本身更为可怕。鲁迅也希望,那个染满革命鲜血的馒头,可以成为一块石头落在人民心中,可以一石而激起千层浪,唤醒迷茫的国人。
第30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政治家鲁迅先生创作的小说,读过的书中,只有它让人让人久久不能忘怀。
《狂人日记》是其中的一篇文章。那本写满“吃人”的日记,是旧社会的真实写照。写出了恐怖的封建压迫,在仁义道德的面具下掩盖的是吃人的本质。最为可悲的是,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与束缚下,人们却没有勇气发出反对的呐喊!文章中只有狂人是幸福的,因为他的疯,使他摆脱了封建教育的对心灵的摧残和压迫,也只有疯子才可以有权利拥有纯净的心灵,不被封建的教育而束缚,他很希望这社会都是疯子!
《故乡》也是其中的一篇小说。这篇小说描写了两个故乡,一个是过去的故乡,它的美好令人向往。一个是现在的故乡,让人读过后十分的惊讶。
过去的故乡是一个美好和谐、以及快乐的世界,那里有鲁迅先生童年美好的回忆:深蓝的天空中挂着一轮金黄的圆月,下面是海边的沙地,都种着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还有有天真可爱的少年闰土,他有一副紫色的圆脸,脖子上带着明晃晃的银白色项圈,还有海边那五彩贝壳,红的绿的都有,鬼见怕也有,观音手也有,还有各种颜色的鸟类:稻鸡、角鸡、鹁鸪、蓝背……那是一个令人向往的五彩世界的。
然而现在的故乡已经变得衰败、凄凉而且是毫无生机和活力的,而以前充满活力的闰土也变得麻木。他辛苦麻木的生活着,而且变成“讲道德、守规矩”的人。通过阅读这本书使我更深刻的体会到在鲁迅先生回忆中的“故乡”是一个美好的世界,然而成年后的闰土在见到鲁迅先生后,对鲁迅的态度转变得很大,他的那句“老爷”更是让他们之间的已经不能像以前那样亲密,使他们之间变得陌生,将他们以前亲密的关系活生生的撕裂了。因为在那个年代,人与人之间那种不平等的关系,那个现实的故乡是一个精神分离,丧失生命活力,丧失人与人之间温暖情感的世界。他们遵循一种传统的道德,它压抑人的生命力,使人在封建道德的束缚下丧失了生命的活力,精神变得麻木了,也使鲁迅先生和闰土无法继续他们纯洁的友谊。读完本书后,我很为他们逝去的友谊感到惋惜,同时也很庆幸,我们生活在新社会里,我们有最好的朋友,也不用身份地位与金钱来衡量友谊,人与人之间拥有着真挚的情感。
读完这本书,给我最大的感触就是鲁迅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当时社会的黑暗,表现了鲁迅先生急切的希望沉睡中的巨龙——中国,早日苏醒,
中国经过几十年的历史,从封建社会走向了共产主义社会,这是经过我们许许多多的劳动人民,经过了几代的国家领导,才走来来的,我们要继续努力,让中华民族更加强大!
第31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中国现代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文化战线上的民族英雄鲁迅的一本小说集。
《呐喊》对当时的封建社会的批判随处可见,不只是《狂人日记》中的封建社会吃人,还是那落魄书生孔乙己,还有《阿Q正传》的阿Q等等。这本书有力地揭露和鞭挞了封建旧恶势力。
其中,《狂人日记》中的吃人令我印象极其深刻,鲁迅借狂人之口,控诉了黑漆漆的吃人的封建社会。书中最后狂人说:“没有吃过人的孩子,或者还有?救救孩子……”这更是激起了人们对当时社会的不满,也推动了新文化运动的开展。
《孔乙己》中的孔乙己,是受封建思想的一个好吃懒做处读书外一无是处的连秀才都没考上的书生。他懦弱、喜欢小偷小窃,因此经常被人打,后来竟被打断了一条腿。家境贫穷,所以才会偷窃。孔己,是受封建思想的一个好吃懒做处读书外一无是处的连秀才都没考上的书生。他懦弱、喜欢小偷小窃,因此经常被人打,后来竟被打断了一条腿。家境贫穷,所以才会偷窃。孔乙己喜欢穿长袍,不过这长袍又脏又破,还喜欢到酒店喝酒。说话满嘴知乎者也。在被打断腿后在酒店出现过一次,之后再也没人见到他了。我特别可怜他,他在封建社会下,成了如此模样,无一人帮助过他,还嘲讽他,他自己也没改过自新,最后也不见踪影了。
还有闰土,我们都知道闰土小时候是多么可爱,和鲁迅是好朋友。可在长大之后,鲁迅满怀希望回到故乡,急切的想再次看到闰土。长达后的闰土再见到鲁迅后,竟不说“迅哥儿”却恭敬地叫了一声“老爷”。这的确令人悲伤、感慨。鲁迅也说他与闰土之间有了一层隔阂。我真的不能想象到底是什么让闰土变成了这样,当初亲密的朋友现在却叫自己“老爷”,鲁迅应该很难受吧。
第32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是鲁迅先生正值五四革命精神高扬时期所作,作品真实的描绘了从辛亥革命到五四时期的社会生活,揭示了种种层次的社会矛盾,对封建制度及陈腐的传统观念进行了深刻的剖析,和彻底的否定,表现出对民族生活的浓重的忧患意识和对社会变革的强烈愿望。
其实在读完《呐喊》的第一感觉,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自责,我自己有点奇怪为什么会这样?经过我的思考后,我发现,以前人的观念真的让人不可理喻,我常常跟我身边的人说,如果我生在那个年代,我一定象孙中山那样,对人们的思想进行彻底的教育。
我对《呐喊》中的阿Q正传,比较感兴趣,尤其是阿Q,我觉得那样的年代里像啊Q这样的人是少之又少,在如今发达的21世纪,也几乎没有象啊Q的人了,其实我还是挺佩服啊Q这个人物的,时代虽然抛弃了他,但他并没有放弃了自己,而是不断的努力活下来,也许有人会说苟且活着还不如死,但是,生命是第一位啊,没有生命许多都是空想。
如今,像这样发达的21世纪,我想很少有人想到曾经那么愚昧的国民了,可是,你们有没有想过至今还有那些愚昧的国民的存在,也许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这的确是真的。
在那些偏远山村的人们,因为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仍然保留着以前的各种封建习俗,这一点也不奇怪,社会有进步,而他们似乎生活没有多大的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的,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自己要好好的活着之外,也要帮助别人好好的活着,因为我们的社会在进步。
第33篇:《呐喊》读后感
鲁迅的《呐喊》里,人格的曙光,人权的晨辉,人性的朝霞,在哪个腐化堕落时代发出了属于自己的光芒。但同时,黑暗压迫着愚昧的人们,邪恶在压迫着觉醒的善良。鲁迅描绘了这个善与恶ZUI终决战的时代,描绘了这个时代中的种种悲剧。这些悲剧的起源,从他的作品中便可看出端倪。
《狂人日记》里令人不寒而栗的描述:满本写满了“仁义道德”的历史,字缝里看到的字,竟然满本都是“吃人”。几千年的封建统治,带来的不仅仅是权力的集中,更是人民的麻木。
而《阿Q正传》中的阿Q,就是那些无知的人的代表。国土遭人瓜分,皇权摇摇欲坠,民族内忧外患。可是有无数的像阿Q一样的人们,用精神胜利法,在自己所创造的伊甸园中苟且偷生。阿Q死到临头尚不知生命的意义何在,尚不知革命究竟是何物。他只是浑浑噩噩地了结了自己浑浑噩噩的一声。
如果说阿Q象征着愚蠢,那么孔乙己就象征着迂腐。《儒林外史》中的范进中举时的癫狂,正是由于封建时代科举制度给人套上的枷锁导致的。人民越无知,就会有越少的反抗的种子发芽,皇帝的位置也方能做得安稳。于是便诞生了无数迂腐愚蠢的秀才,挤掉了无数怀才不遇的人才的位置。至于无才又屡试不中的孔乙己,他的结局只能是被黑暗的社会吞噬。
鲁迅的这声《呐喊》,震醒了一个沉睡的民族,震出了一个新的时代!阳光终于穿透了密布的乌云,将华夏彻底地照亮!
第34篇:《呐喊》读后感
要说留给我印象最深的书,《呐喊》当居首位,真的,一点也不夸张。不论是《孔乙己》中的主角;《药》中的华老栓;《明天》中的单四嫂子;还是《阿Q正传》中的阿Q,都能跃然纸上。《呐喊》是鲁迅先生经典小说集,更是中国的名著。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坚强精神脊柱,他在《呐喊》中用“哀其不幸,怒其不争”八个字来概括了那时的中国人民。这八字深深包含着对中国人民的怜惜和悲伤。
曾记得,那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社会层次低而又向往上流阶级生活的孔乙己。他在酒店是人们取笑的话题,在生活中他以偷为职业。最后,因为偷了有钱人的书竟被打断了腿。孔乙己的死,不正象征着中国教育的堕落吗?我还看到了读书人的悲哀。他们可供炫耀的惟有学问而已,可学问在世人眼中又算什么呢?鲁迅先生在刻画人物方面仅寥寥几笔,但细腻地刻画出了一个落魄书生的形象,不知感染了几代人。
曾记得,那个见什么人说什么话的“豆腐西施”;那个“一望无际的碧绿的西瓜地上,带银项圈的小英雄”闰土见到作者时欢喜而又凄凉的神情,点头哈腰的。将当时人民在受到封建势力压迫和打击下的情形展露无遗。《药》则体现出了一个民主的愚昧和无知。其中的环境描写似乎就是当时世道的黑暗程度与动荡不安。让人们深深地对自身的无知而感到可悲。
如果要问我最喜欢《呐喊》中的哪部小说的话,我肯定毫不犹豫地选择《阿Q正传》。《阿Q正传》是《呐减》中最具代表性的文章之一。他之所以如此家喻户晓,是因为它“写出一个现代的我们国人的魂灵来”。 阿Q性格极其复杂:他质朴而又愚蠢,受尽剥削欺凌而又不敢正视现实,他对权势者有着本能的不满。 阿Q由于受剥削受压迫而要求革命,又因为受愚弄受毒害而落后,最后还是被迫害致死。阿Q其实只是旧中国的一个贫苦农民。在未庄,阿Q连姓赵的权利都没有。他专做短工,穷得只有一条“万不可脱”的裤子;他是弱者,受了他人欺负却又要欺负比他更弱小的小D;他挨了打,常用“儿子打老子”的话来安慰自己,在精神上求得胜利,用以自宽自解,自欺欺人;他还常为生计发愁……野蛮的压迫剥削使他贫穷;深重的愚弄毒害更使他愈发麻木愚昧。他的“革命行动”竟是去静修庵里胡闹。所以说,阿Q不能正视自己的地位并沉溺到更为屈辱的奴隶生活中去了。这也是就中国人民的最大弊病。
在我读过那么多的文学作品之后,鲁迅先生的《呐喊》却仍让我荡气回肠,久久不能忘怀。在鲁迅的作品里,尽是他那忧国忧民的民族责任感,尽是他对中华民族的深深热爱。他的言语犀利,他的作品尖锐有力评击地评击了不合理的封建制度。啊!中国,快早日苏醒,重整我中华雄威!
第35篇:《呐喊》读后感
我第一次听说《呐喊》这本书是在很小的时候,当时经常听家人讲孔乙己的故事,但是当时忠于看寓言之类的书籍,几年后这本书就淡除了我的脑海......一直到初中学习了《故乡》《社戏》才又一次回忆起了这本书,学了《呐喊》自序后决定认真读一遍,可是直到现在才找到了机会,同学们好多都读过不只一遍了。集中有《狂人日记》,《药》,《明天》,《阿Q正传》等十四篇小说,给我感受最深的要数《孔乙己》与《药》。
孔乙己,一个家境贫困,好吃懒做,无所事事的小人物,明明处在社会的最下层但是却一心向往着贵族人的生活的专职骗子,被打断了腿,最终离开了大家。作者借写孔乙己这一深受封建教育和封建科举制度毒害所产生的头脑僵化,迂腐不堪的习性的人物形象,对封建教育和科举制度,作了揭露和批判。文章中描写众人嘲笑可怜的孔乙己的场面写的也是有滋有味,用众人的哄笑烘托和加强了小说的悲剧效果。文章不仅写出了孔乙己一个人痛苦的生活经历,也表现出了社会同仁的不同情,相反的却是取笑,体现了封建社会的黑暗,无情。
《故乡》中的人们麻木,迷信的形象更是在《药》中被表现的完美无缺。《药》,我认为是这本小说集中最能令读者悲愤,同情的文章。什么“人血馒头”......听来就感到可笑,可是在今日看来可笑的事物在当时却成了可以治不治之症的良药,华老栓他有医不求信“馒头”,千方百计去找人血,拼命积攒铜钱,只想着尽快把人血馒头取到手,好医治儿子的痨病,至于流血的是谁?为什么被杀?他不用也根本没有想这些问题,什么“革命” “造反”就更没有关心的必要了。革命者被残害的时候,众人看热闹......都是因为长期在封建重压下生活的结果,他们一代人是这样,但是受残酷的封建制度的影响的国人可不只一代。
鲁迅先生写这些文章是为了让当时的中国人民看了以后,能够清醒过来。鲁迅先生愤怒而又激励着当时中国人,向被深深蒙在鼓里的国人说明当时社会的黑暗。而此时,中国摆脱了封建社会的影响,正在健康的,正确的朝者美好的未来奋力前进。我们要站起来,继续努力,为我们的美好明天而奋斗!
第36篇:《呐喊》读后感
无意中,翻看开了那本尘封已久的鲁迅的《呐喊》,其中的《阿Q正传》让我再次回味到儿时读它的那份惊喜,品味着此时的感悟与感动。
阿Q是鲁迅塑造的经典形象,我曾经问自己为何如今文人笔下没有如此生动的形象诞生?究起原因,是社会造人。那个封建时代是封建思想顽固、地主当道、军阀统治的时代,未庄就是被封建思想毒害了的村庄,阿Q是一个弱者,他受到这些地主恶霸的欺压,阿Q的“假洋鬼子”与“男女之大防”等思想也绝对不是阿Q所独有,这是时代产物。再如阿Q带给我们那几场让我们苦笑难言的戏:看杀革命党人、调戏静修庵的小尼姑、闹恋爱以及投身革命军队等,都是在封建吃人的本质面前上演的,也并不是某个人愿意就能改变的。
但凡看过《阿Q正传》的人都认为他是悲哀至极的人物。阿Q他所受到赵大爷、赵白眼、小D和静修庵里那条黑狗等等一系列的打击折磨不必多说,最最可悲的是他竟有一套让人哭笑不得的取胜法宝,即他所采取的“精神胜利法”。这就是阿Q的生活哲学,甚至于说是在封建压迫制度下,更多弱者的生活哲学。
我们总是会带着笑来读《阿Q正传》的,仿佛可怜的阿Q从被创造出来就一直被大家笑着。然而这笑并不是看得起的笑,而是带着讽刺、带着轻蔑或许是带着同情与怜悯的笑。他的精神胜利法,恋爱价值观,他的幸灾乐祸往往是我们茶余饭后的谈赏。
可以说阿Q是一个当时社会中的一个小角色、一个弱小者,没有朋友,没有亲人,没有一个为他着想的人,是一个封建乱世时的代言人。而任何时代都会有弱者,作为一个新社会的现代人,我们从阿Q的遭遇中更加应该去反思、去行动、真正扛起关爱身边的弱者的责任。
第37篇:《呐喊》读后感
呐喊!呐喊!中国人民站起来啦!一本《呐喊》,曾经激励了多少旧社会的年轻人。
出自鲁迅之手的《呐喊》,是中国新文学的奠基作,是五四运动事情社会人民的真实写照。“描写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解除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并为新文化运动呐喊。”鲁迅是这样介绍这本书的。它揭示了种种深层次的矛盾。尽管,那个时代离我们很遥远很遥远,但看完这本书,我的心情也不禁沉重下去。
书中第一篇小说《狂人日记》,描写了一个迫害症患者的心理活动。这个可怜的人儿啊!深受封建礼教和制度的迫害,对社会甚至是自己身边的人都有一种恐惧感。它总认为现实是个吃人的世界,认为封建社会是个吃人的社会。尽管,那个社会是不会吃人的,但那句“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也不得不引起我们的深思。这篇文章是作者对吃人社会发出的勇敢挑战,是反对封建社会的第一枪。
而《孔乙几》则又是一篇抨击封建礼教和制度的文章。孔乙几,是封建社会的一个落魄的读书人。在封建统治的毒害下,他只会“之呼者也”,一无所能,不得不做了梁上君子,并在生活的折磨下慢慢死。可怜的他,因穷困成了人们的笑料,因偷窃被打断了腿,尽管他心地善良,可又有谁会同情他那?在茫茫人海中,他就只能这样走下去。“孔乙几还欠十九个钱那!”是啊,他的债谁帮他还那?辛酸的故事,鞭挞了封建社会对知识分子的戕害,使人不禁心中一沉。
再说说〈阿q正转〉,大家再熟悉不过了。他是鲁迅的代表作。他塑造了一个以“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的贫苦你们阿q的典型形象。他同样可怜,一无所有,受欺凌与剥削,只能用所谓的“精神胜利法”自我安慰。曾经的他,浑浑噩噩,苟且偷生,在听到辛亥革命后,他却向往革命。可这一切的一切,都在他被枪毙时结束,他的死,他的死又是一场悲剧。阿q,这个看似不可理喻的人物,却正是那个年代广大农民的缩影。阿q的命运揭示了农民在腐朽思想毒害下的人生扭曲,不得不引起人民的慷慨。
鲁迅的小说,有思想,耐人寻味,他让迷陷于封建制度的人们都清醒起来。那么生活在现代的我们该做些什么那?就让我们一起跟着鲁迅一起呐喊,呐喊吧!珍惜现在,珍惜美好的生活,为了祖国的美好明天努力努力!
第38篇:《呐喊》读后感
初读《呐喊》,愚笨的我似乎读不懂,不知写的是什么。只知那《狂人日记》中尽是看着让人害怕又厌烦的“吃人”的字眼,如那“赶紧吃吧!”,“食肉寝皮”等等。难道是鲁迅的思想有了异样?以至于把世上的人都想成禽兽,无情的啖食他的血与肉。还是他有更深之意,因种种让他感到可怕的原因而难以直面表达?
为了消除自己的迷惑,我翻了翻资料,问了问同学才知:原来它是揭露当时社会上真种种不可调和的深层矛盾,深刻剖析了腐朽的封建制度和观念,表达了作者强烈的民族忧患意识以及渴望变革社会现状的迫切愿望。
在《呐喊》这本书中,鲁迅先生回顾了自己的人生经历。他说过:“这寂寞又一天一天的长大起来,如大毒蛇,缠住了我的灵魂了。然而我虽然自有无端的悲哀,却也并不愤懑,因为这经验使我反省,看见自己了:就是我绝不是一个振臂一呼应者云集的英雄。”于是作者用了种种方法,去麻醉自己的灵魂。
掌握了这沧海一粟的知识,我便带着似懂非懂的想法继续那让人痛苦的读书旅程了。
当我读到《药》时,里面的故事情节让我惊叹了,原来思想还处于封建时期的人对于生病是多么的无奈与迷信,我,既为他们感到悲哀又为他们感到可笑,试想,“人血馒头”怎么可能会治病呢?也许,这种事情不仅仅是由于他们本身的原因吧!这应该与当时的社会情态有很大的关系!难怪鲁迅先生让我感到:他是一个不同寻常的人呢?原来根由如此啊!
鲁迅先生之所以会写出这种文章,无非是想体现两个字:“批判”,因为鲁迅先生出身于破落的士大夫家庭。他出现从小在课余就喜欢读野史笔记与民间文学书籍,为以后创作打下坚实的文化基础。后来因家道衰败,经济极其困顿,使他饱尝了冷眼与侮蔑滋味,“看见世人的真面目。”认识了封建社会的腐朽与没落。这些都促使他对中国的国民性进行深入思考。
从《白光》中我可以体会到当时科举制对人民的残害。文中陈士成连考了十六回,却未曾考中过一次,以至于耳畔常有回音“这回又完了!”当他迷迷糊糊似乎看到了白光时,便拿起锄头往下掘,以至于掘出了阴森森的头骨,这段情节似乎为他后来落湖而死做了前奏。
《社戏》中的情节似乎要好一点了,主要描写的是鲁迅看戏之事,从内容来看,一个有文化的人与着实的农家子弟的区别,似乎在城里读书的人是受到尊敬与爱护的。如“然而我们是朋友,即使偶尔吵闹起来,打了太公,一村的老老少少,也绝没有一个会想出‘犯上’这两个字来,而他们也百分之九十九不识字。”由此可见,学问,在乡村孩子的眼中是多么的神圣。
至此《呐喊》已被我简单的看完了,也许,你会跟我一同发现:鲁迅无疑具有一种反文化的倾向。不过,他也是为了唤醒沉睡麻木的国民。这是时代的呼唤,时代的造就,使鲁迅成为我国一代圣雄》。
第39篇:《呐喊》读后感
暑假期间,闲暇之际,读了鲁迅先生的《呐喊》,颇有感触。
《呐喊》中的《药》给我留下深刻的映像。《药》这篇文章讲述的是老栓的儿子得了痨病,为了救儿子,老栓决定花高价钱买“人血馒头”给儿子吃,希望能治好儿子的病。老栓秉着自己的错误的执念,在茶馆卖力工作,只为了得到这个“仙丹”似的蘸着人血合成馒头给儿子吃,可是最后,老栓因为自己过于封建迷信的思想耽搁了儿子治疗,儿子最后还是病死了。老栓体现了一位父亲对儿子深沉的爱,但是又是愚昧无知的。这个悲剧的结局则反映了旧社会统治下,人们思想的落后,愚昧无知。
而另一篇文《孔乙己》也为我们呈现封建阶级统治之下的悲哀。小说描写了孔乙己不断参加科举考试,期待科举改变命运,但在生活上却不勤快,自我安慰,生活穷困潦倒,人们对他嘲笑不断,终日戏谑。终于有一天孔乙己中了,一口老痰卡住,过于激动兴奋得了疯病。通过孔乙己可笑可悲的一生轨迹,深刻揭露了当时科举制度对知识分子精神的毒害,反映了封建社会的悲哀。
看了《呐喊》,我才明白当时旧社会的封建迷信和落后毒害了很多人,人们在封建愚昧无知的思想统治下害人害己。敬佩鲁迅先生用笔为武器,批判当时的落后的思想和无知行为,唤醒了许多人沉睡的思想,人们与封建社会斗争,才换来社会的进步。
如今,我们拥有良好的就学环境,不断的汲取新的知识新的观点,和社会一起进步。但是生活中仍旧出现一些愚昧落后的现象,比如,许多人因为条件不足或者不想学习进步,接触不到先进的文化教育,以至于仍保留着以前的封建迷信,保留许多陋习,推崇读书无用论,那些孩子们经常不读书或者半途辍学,所以他们的生活却没有多大改变。以后,我们要做的还有更多,包括教育和传统,分辨传统和封建的区别。
在未来的日子里,我们除了要好好的活着,还要力所能及的帮助别人好好活着,我们要一起进步。
第40篇:《呐喊》读后感
纵观中国历史上下五千年,博大精深,中国在时间的长轴上留下了自己的足迹,也留下了许多千古不朽的名人,鲁迅——一颗旧时代冉冉升起的新星,带给人们希望与光明。
19世纪中后期的中国是沉睡的,人民是麻木的,鸦片战争、中日甲午战争、八国联军侵华战争,一次又一次地挑衅中国人的尊严,一次又一次地践踏我们的国土,掠夺我们的国宝。而这些屈辱不但没有让大家团结起来保卫祖国,反倒出现了一幕幕令人心痛的景象:文人的迂腐、清高,民众的愚昧、冷漠,革命者的寂寞、牺牲,这一切都深深刻在鲁迅心里。
他拿起笔,写下一篇篇警醒世人的不朽名作,他用笔来唤醒大家,唤醒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使一个个鲜活的形象跃然纸上,带给人们无限的深思与反省。辛亥革命初期,一些进步人士鼓励民众拿起武器保卫家园,却孰不知中国人的灵魂乃至肉体早已被三千多年的封建制度束缚了,辛亥革命仅维持近百天就被扼杀。
不以革命为目的的伪革命军,麻木不堪的大众都是封建制度的奴隶,它时刻主宰着人们的灵魂,只有鲁迅的精神能唤醒他们,治愈他们。《呐喊》,不正应了它的名字嘛!中华民族,站起来吧!你们不是东亚病夫,你们不是失败者,鲁迅的《呐喊》让更多人听见了时代的声音。鲁迅,如此伟大之人,你的壮志,你的理想,你的信仰,你的灵魂将永垂不朽!
它也教会了我许多东西,虽然我们幸运的身处和平年代,没有经历过这些,但我能真切感受到鲁迅先生的呐喊。中国这条沉睡的巨龙终究是醒了,承载着无数中国人崇高的信仰和美好的理想站起来了。
身处这样美好的时代更应该好好珍惜,不要让历史的悲剧重演。现在的中国是用无数人的鲜血和生命换来的,向你们致敬!伟大、勇敢的先烈们,你们可以安息了!我们会将你们崇高的精神发扬光大,载着你们未停歇的脚步向前奔跑,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一、书籍简介
《围城》是钱钟书所著的长篇小说,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第一版于1947年由上海晨光出版公司出版。故事主要写抗战初期知识分子的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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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钱钟书(1910—1998),原名仰先,字哲良,后改名钟书,字默存,号槐聚,曾用笔名中书君,江苏无锡人,育有一女钱瑗(1937年-1997年),中国现代著名作家、文学研究家,曾为《选集》英文版翻译小组成员,晚年就职于中国社会科学院、任副院长。其父是著名国学家钱基博,在父亲的影响和督导下,自幼打下了良好的国学基础。其后就读于苏州桃坞中学和无锡辅仁中学。书评家夏志清先生认为小说《围城》是“中国近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的小说,可能是最伟大的一部”。钱钟书在文学,国学,比较文学,文化批评等领域的成就,推崇者甚至冠以“钱学”。
1946年写成并发表了长篇小说《围城》,同年发表短篇小说《人·兽·鬼》。抗战及解放以后,先后担任南京国立中央图书馆总纂、上海国立暨南大学外文系教授、清华大学外文系教授、北京大学文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等职务,主要进行翻译和中国文学的研究,出版了《宋诗选注》《旧闻四篇》《七缀集》以及《管锥编》等学术著作。
《围城》是钱钟书唯一的长篇小说,于1944年动笔,1946年完成,1947年由晨光出版公司印行。这是作者在困顿之中“锱铢积累”而成的,小说“从他熟悉的时代、熟悉的地方、熟悉的社会阶层取材。但组成故事的人物和情节全属虚构。尽管某几个角色稍有真人的影子,事情都子虚乌有;某些情节略具真实,人物却全是捏造的。”(杨绛《记钱钟书与〈围城〉》)比如方鸿渐取材于两个亲戚:一个志大才疏,常满腹牢骚;一个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但两个人都没有方鸿渐的经历,倒是作者自己的经历,比如出国留学、担任大学教授,与作品有相合之处,作者可能从他们身上获得了些启示,但并不能对号入座。
小说问世之后,颇受欢迎,不到两年就出了三版。解放后,一度绝版30年,1980年再次重印,在青年中激起了强烈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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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围城》读书笔记
《围城》对人物的刻画也堪称典范,往往三言两语就把人物性格描绘得活灵活现。哲学家褚慎明自称与英国哲学家罗素熟识,吹嘘“承他瞧得起,请我帮他解答许多问题”,事实上罗素确问过他“什么时候到英国”,“有什么计划”,“茶里要搁几块糖”这一类非他自己不能解答的问题,读来令人捧腹之余,又深深感到对此类人丝毫不觉陌生,也许还能回想起自己在某一阶段曾做过这样的人。
历史系主任韩学愈的假的文凭被方鸿渐当场揭穿后,仍不动声色,把子虚乌有的克莱登大学煞有介事地称作“很认真严格的学校,虽然知道的人很少——普通学生不容易进”,当场忽悠住了同为克莱登大学“毕业”的方鸿渐。联想到此前网络上闹得沸沸扬扬的学历打假事件,可见中国人对学历证书这一镀金法宝的不懈追捧,也是数十年如一日的。
而对于中国的大学,钱先生也有一番辛辣的见解:“中国是世界上最提倡科学的国家,没有旁的国家肯这样给科学家大官做的。外国科学进步,中国科学家进爵”,“从前大学之道在治国平天下,现在治国平天下在大学之道,还是条坦道大道”。今天总有评论家在振臂高呼,抨击现行教育制度,教育改革的力度一轮大过一轮,最终却沦为形式。问题的根源,钱先生早已一针见血地摆在公众面前,只是如此“大学之道”“治学之道”已根深蒂固,难以动摇。大众总在感叹中国整体科研水平落后,并不是找不到原因,而是要改变这种现状,殊非易事。
读《围城》常常可以找到生活中熟悉的影子,偶尔甚至也能从中照出自己。钱钟书先生以犀利的笔触,游刃有余地描摹着那个年代知识分子的群像,戏谑地旁观着由这群人上演的剧目。在阅读时,我们也就能够暂时上升到作者的高度,冷眼观察身边的人,周遭的事,以致灵魂出窍般地审视自我,带着一种全新的认识,再度回到自己城内或城外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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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围城》读后感40篇
第1篇:《围城》读后感300字
《围城》的确是本好书,每一次读它我都会有新的感受,好书也的确能让我在忙碌的工作、学习、生活中有一片闲暇的时光,让自己缓解一下疲劳,使人在心灵上得到解放。
伟大的人为什么伟大?因为,你是跪着看他们的,你跪着,别人自然比你高大了,因为你只想当一个汲取者而不是一个创造者,所以作者站在一定的高度俯视着人生,毫不掩饰地揭露出人性的弱点、生活的真实性,并入木三分地撕开来并加以展示,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为学生,婚姻并不是我应当去讨论的话题。《围城》无疑是在告诉我们什么才是真实的生活。每个人从懂事的那天起就开始追逐自己认为理想的爱情,当追到的时候又在为爱情寻找一个理想的婚姻,而真正都做到的人寥寥无几。其实生活已经教给我们一个规律:婚姻是随机的!结婚就像围城,有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当爱情被岁月侵蚀,成为生活的一部分,这时的爱情已经升华为亲情了。
第2篇:《围城》读后感500字
读完《围城》,感触颇深,钱钟书十分诚实地刻画了那个年代的一些事。
这本书讲了抗战时期关于一个留学生回国后的一些事。方鸿渐真是个凄惨的人物。但也许这就是当时社会的普遍现象吧。围城这个书名很妙,非常含蓄的概括了全书的主旨内容。
仔细品味会发现书中有三道围城,爱情的纠葛是一道围城,学校里的明争暗斗是围城,家庭的婆媳之争是一道围城。其实生活本身就是一道围城,夹杂着城内的喜怒哀乐,一个城围住了我们整个人。
书中的几个主要人物无不为围城所困扰,方鸿渐身处爱情的围城,事业的围城,家庭的围城,怯懦的他最终重重围城之间一事无成。赵辛楣最终也没逃脱婚姻的围城,和一个并不爱的女孩子结婚生子,苏文纨自始至终也没走出爱情的围城,最终堕落,身上原有的才气全无。看到这里,我们不禁心寒,围城这么可怕吗?几个留学生竟为此葬送一生。
其实围城并不可怕,只是如何看待这个围城,身处围城中,为何总想冲出这个围城,最终不是撞得头破血流,退回去就是冲到另一个围城之中,又饱受纠葛,其实我们的生活就是一个大围城,包含很多小围城,围城中总有不如意,我们并不是总要去逃避,而应该适应这个围城,在围城中逐渐建立自己高大房屋,不要总好高骛远,不断地换城,总以为世外桃源就在城外。其实不然。审视这个世界,围城处处存在。
眼看21世纪,围城依然存在,我们看待围城依然要有正确的眼光,除非围城中乌烟瘴气,实在无法生存,否则就不要不停的出城进城直到最后精疲力尽,而流浪街头。
第3篇:《围城》读后感600字
在《围城》中,鸿渐是一个失败的人,从一事无成地留学归来,到在银行挂名,到失恋,到失业,至家庭的破裂,鸿渐的生活似乎只能用“失败”两个字来概括了。看着他颓唐地倒坐在躺椅上,眼角留下一抹清泪,沉沉地进入那无梦的睡眠中,心理也不禁为他感到隐隐的难过。
鸿渐的原型无须费心寻找,正是那一时代也是每个时代最多的知识分子形象:志大才疏、满腹牢骚,又狂妄自大,爱自吹自擂。这注定使他成为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人。他也有一点儿灵气,还可以给苏文纨写上一封消解尴尬的短信。但是一点灵气却也是普通的,庸俗的,只能作为他为人的一点标志,为这个人添了一点的人气。而他的普通却并非是他失败的原因。现在,一个普普通通,甚至庸俗的人,照样也可以活得很成功。而他的失败只是在于他生活在一个不的时代,而这时的他,恰好具有的一种不应在那个时代存活的东西。应该说是“良心”吧。他希望他和苏小姐的“爱情”能够“无疾而终”,不想她难过,他明明骗到“克莱登”大学的文凭,却从来也没有向别人炫耀,或者该说这是一种愚蠢吧。同样是文凭,韩学愈就可以凭借其成为三闾大学的系主任。而鸿渐讲了良心,便成了副教授,真是“骗了人还要讲良心”的“大傻瓜”。是应该说庆幸么?他没也遗失良知,但却也是无奈吧。这种良知在那个时代,只是一种累赘而已。毫无意义,更使他成为一个失败的人。但也许正是因为这种毫无意义,支持着我们一代代成长。终于没有迷失在历史的洪流之中吧。
在整本书中,作者始终仿佛上一个上帝一样,站在局外,毫无表情地俯视着整本书,整个世界。无疑,作者是不爱他们的,常常对他们进行辛辣的讽刺,但他的话却也是无已辩驳的。让人觉得冷,仿佛是在说自己,却也让人觉得真实。
第4篇:《围城》读后感800字
读罢《围城》,最爱的自然是唐晓芙,她犹如夏日池塘里的青荷,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活在那样一个时代,那样一个社会,她洁身自爱,不攀高比富,也不愿稍稍俯首,屈低自己的爱情。仿佛在那个时代,那个社会,举世皆浊而其独清,举世皆睡而其独醒。
喜欢唐晓芙,那么自然会喜欢她在书中的一句话。她在拒绝方鸿渐时说:“我爱的人,他在遇到我之前,没有过去,留着空白等我!”她不能忍受自己去喜欢一个有过去的人,即使她就喜欢着这个人!不喜欢当下很多人宣扬“一生只谈一次恋爱会遗憾”;也无法理解那些几个星期换一次男女朋友的人;爱情不该是奢侈品,而应该是必需品。但是这里所说的爱情,绝不会是那些频繁换男女朋友的人所认为的庸俗的爱情,而是绝无仅有的真爱!
从小到大,未曾接触过爱情,并不仅仅是因为父母亲的反对,也是因为从未遇到过一个人,让自己觉得可以一直就这样走下去。我信奉一生一次的爱恋,信奉唐晓芙的从空白开始,信奉那个对的人会在对的时间来到,无需刻意寻找,刻意制造任何机会。而那个人,只要一牵手,你就知道,那是幸福!
方鸿渐自诩深爱着唐晓芙,后来跟其妻结婚时,不也是一样的义无反顾,那算得上什么爱情,唐晓芙爱错了人,幸而并没有屈低自己的爱情!
配得上唐晓芙的,应该是这样一个人,他不一定要多英俊,多富有,多有权势,但是他一定必须没有过去,甚至在被拒绝之后,他也应该为其终身不娶;他必须在思想和行动上一起爱她,甚至愿意为了她放弃一切;他必须保证自己的爱不会因为任何人任何事而动摇;他不只应该让她相信自己,更应该让他相信未来!
围城里还有一段话,甚是喜欢。
拿到一串葡萄,你会从好的开始吃还是从坏的开始吃?按理说,从好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乐观,因为他所吃到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好的;而从坏的开始吃的人,理所当然应该比较悲观,因为他所吃的每个葡萄都是所有葡萄里面最坏的。但事实却恰恰相反——因为从坏的开始吃的人,他还有希望;而从好的开始吃的人,只有怀念。
现实正像吃葡萄,往往有其两面性。你所认定的好,或许恰恰就是坏;而你所认定的最糟的境遇,或许就是希望。所以在你身处所谓的幸福时,你要心怀忧患意识;而在你身处险境时,你要学会看到希望。但更重要的是,你要学会分清是非好坏!
第5篇:《围城》读后感1000字
“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这就是《围城》。《围城》并不仅仅是一部爱情小说。它的内容是多方面的,它的主题和象征是多层次的。
《围城》的象征源自书中人物对话中引用的外国成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
小说里说方鸿渐的婚姻就像围城,他迈进了就想出来,没进去前却有拼命的想进去,有的报道说,方鸿渐就是作者的化身,甚至有的人还怀疑作者的博士单位是否也是虚构的。但无论如何,方鸿渐是个典型的知识分子形象这句话是无容置疑的。但正因为他是知识分子,而且是那种带着玩世的态度处世又有点良心的知识分子,才构成了他一生的第一圈围城。他希望做个大人物,这样的性格,似乎就决定了他的一生。
方鸿渐的第二圈围就是给他带来多灾多难的假学位。方鸿渐到底是个知识分子,在买文凭之前,他也问问良心,他为自己起了最好的籍口:父亲是科举中人,要看报条,丈人是商人,要看契据。以他自己的口气,就是说了谎话,还要讲良心。说谎就说谎嘛,讲了良心这谎话就变得不伦不类了。既然讲良心,就干脆别买学位了。既然都不讲良心了,就干脆把学位发扬光大吧害得自己当个副教授忍气吞声的,两头不着岸。
方鸿渐一生的第三圈围城我想没有人会反对,是他在处理感情问题时候的玩世态度。也许从第—,圈围城建立时,就决定了会有第二圈围城,就决定了会有第三圈围城了。在那个到处是小人物的时代,做个大人物并不是每个人都有能耐的。可是他还是希望做个大人物,买文凭时,希望自己能够使家翁感觉光耀门楣;买了文凭,又觉得有损道德。要知道,社会上只有两种人能够混得好。
《围城》从“围城”这个比喻开始,淋漓尽致地表现了人类的“围城”困境:不断的追求和对所追求到的成功的随之而来的不满足和厌烦,两者之间的矛盾和转换,其间交织着的希望与失望,欢乐与痛苦,执著与动摇——这一切构成的人生万事。“围城”困境告诉我们人生追求的结果很可能是虚妄的,这看起来好像很有点悲观,但骨子里却是个严肃的追求,热忱深埋在冷静之下,一如钱钟书本人的一生。他揭穿了追求终极理想、终极目的的虚妄,这就有可能使追求的过程不再仅仅成为一种手段,而使它本身的重要意义得以被认识和承认,使我们明白追求与希望的无止境而义无反顾,不再堕入虚无。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婚姻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没有人会试图离开她,即使是自怜自哀的方鸿渐也会喜欢,假恶丑也会被同化为真善美。也许世界永远不会变得如此美好,但允许我心中永远存在这种美好的理想。
第6篇:《围城》读后感
围城看后,是冷汗嗖嗖的。我对方鸿渐产生无限的同情,感同身受。方鸿渐的悲剧,还是离不开广袤的社会背景、政治背景,不能简单的以平和世界里的婚姻、爱情、事业视之。
芸芸众生,方鸿渐自觉意识是苏醒状态的,但苏醒得懒散,苏醒得妥协。既有得过且过的糊涂,又有慨而慷之的盲目。心底有自我期待的普通人,年轻时谁没有几分这种情绪?
围城写的是婚姻、世事,感叹的却是“忧世伤生”,话不说直、理不说透,一切就看读者自身的阅读体悟。
无论是哪架古董的时钟指向几点,也无论彼时生活的状态是如何如何,其实都不相干,偶然性不能改变命运的必然。可笑的世道、可笑的自诩、可笑的周遭,一起注定了方鸿渐的痛苦与悲伤,“深于一切的语言、一切的啼笑”
第7篇:《围城》读后感
读围城后真的好久好久了,总想写点什么记录点什么,看这本书我是非常认真的,许多地方我多作了记号,看好后本想立刻写下感受,在网上看了一些人的读后感,就不敢继续了,我的理解力和语言表达真的不敢恭维,好像自己写下来的别人早已记录,想到的人家已成为文章,原来越是好的书越难写下想法和理解的透彻。可是作业有时那么的急只好勉为其难了。
读围城的时候我不觉得有时代的代沟,方鸿渐 一个非常入耳熟悉的名字,仿佛就在我的身边,他的故事就如昨日的世界,从他留洋的归途上的浪荡、在上海的自我优越,回家的做作、对世局的漠视、教书时的无奈、最后的到情感的空白。没有人不为之叹息,却很少人会为他的浪荡劝诫、为他的做作提醒、为他的漠视提点一二、更没有人在无奈时给他出路、在情感空白的时候给他安慰和引导。方鸿渐是一个个体,从留洋回来就是这样,他究竟放不下什么,可能在他的情感世界里我们能理解他的为什么,方鸿渐你如昨日…
第8篇:《围城》读后感
唐晓芙是钱钟书疼爱的一个女子,也是《围城》中唯一一个没有被讽刺利刃所砍杀的人物。唐小姐一出场,作者就有大把大把的好话送她:
唐小姐妩媚端正的圆脸,有两个浅酒窝。天生着一般女人要花钱费时、调脂和粉来仿造的好脸色,新鲜得使人见了忘掉口渴而又觉嘴谗,仿佛是好水果。她眼睛并不顶大,可是灵活温柔,反衬得许多女人的大眼睛只像政治家讲的大话,大而无当。
古典学者看她说笑时露出的好牙齿,会诧异为什么古今中外诗人,都甘心变成女人头插的钗、腰束的带、身体睡的席,甚至脚下践踏的鞋袜,可是从没想到化作她的牙刷。她头发没烫,眉毛不镊,口红也没有擦,似乎安心遵守天生的限止,不要弥补造化的缺陷。总而言之,唐小姐是摩登文明社会里那桩罕物—— 一个真正的女孩子。
第9篇:《围城》读后感
都说钱钟书的作品值得一读,我也拜读了一下他的大作。围城是最长被同学说起的一部书,俺也想品读一下,于是从同学那里借来一阅,虽然是盗版的好歹也是大作家的处处。
通过本人几天的努力终于把这把这本书搞定了,到最后越看越不想看。真不明白,好好的一个方鸿渐怎么会被折磨成那样,最后被活活气死。通过这本书我感触颇深,首先得出这样的结论,一个人要想在社会上立足最重要的是要有能力,不管家世多好,总也不是一成不变可以靠得住的,还是自己有本事才能立足于社会,才能本人瞧得起。其次,结婚一等要慎重,千万不要像他那样,让婚姻成为爱情的坟墓,不要找一个只是不讨厌的人结婚,最后还不是害了自己。再次,鉴于现在婚姻法的如此完备,我觉得身为现代人不能再吃他们那一辈人的亏,有什么都可以理性解决的。
你说呢?最后,博士生也好,大学生也罢,总得学会适应这个社会,鸿渐的家庭就如他教过的大学一样复杂,做每一个举动其实都要经过深思熟虑才行,不是一味的逃避现实。
第10篇:《围城》读后感
大约花了20多天时间,读完了钱钟书的《围城》。书中以洞达世事的睿智,对社会人情世态,尤其是四十年代的知识分子众生相进行了深刻的描写。揭露了教育界的倾轧、虚伪、堕落。方鸿渐对苏文纨、唐晓芙的追求,与孙柔嘉的婚姻生活,则表现了他的庸俗、软弱、虚荣,从而折射了知识分子人格上的弱点。
小说在语言运用上精炼、幽默,时常使我禁不住发笑,如同姐姐昔日同我说的一样。只是这本《围城》是从杨杰(表弟)处借来的盗版本,错字、增字比比皆是,还有不少空白页,似乎是嫌纸张太多了,由钱钟书夫人杨绛撰写的附录,25页只剩下9页,显然是漏印了。
当初没说的是:等结婚成家之后重读,也许有更直接的体会。但是,6年过去了,一直没有这种机会。
第11篇:《围城》读后感
看完书已经好几天了,迟迟没有动笔。起先不懂围城,几经向看过围城的人追问:你看完钱钟书的《围城》感受是怎样的。甲君说:某一类人在某个阶段最真实的写照,将这些“真实的写照”比喻为围城。咋一看,我们就被围在围城里。
在围城这部小说当中,虽然大部分故事情节都是捏造的,但对于物欲横流的今天来说,某些地方却不谋而合。乙君说:钱钟书的《围城》反映的是抗日战争初期的知识分子的群相,满腹才华,饱读诗书。迫于现实,陷入一个又一个的“围城”当中,过着让自己并不满意的生活。
《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一步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被誉为“新儒林外史”。书评家夏志清先生认为小说《围城》是中国现代文学中最有趣、最用心经营、最伟大的一步。钱老在自序当中提到,称用两年的时间写完《围城》,这两年来忧世伤怀,“锱铢积累”而完成。
第12篇:《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
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围城”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婚姻也罢、事业也罢,整个生活都似在一个围城之中,人永远逃不出这围城所给予的束缚和磨砺。书中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感情纠葛,每每因自己的怯懦,不敢多言,言亦不由衷,甚至一步步陷入工于心计的`孙柔嘉的婚姻陷井之中,最后自食婚姻苦果。这座感情围城,曾经令方鸿渐向往,之后又无奈于城中的无聊。而在三闾大学着实是一座事业的围城,这里面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时刻让人感到压抑,令本性善良却怯懦的方鸿渐不堪忍受,但当他离开那里,面对的却是一个集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事业的衰败,多层混杂的社会大围城之中,让他更加觉得无所适从,似乎所有的一切都被一只无情的大手掌控着。本就无材的方鸿渐也只会牢牢地屈服于这只手,逆来顺受的承受朋友的施舍,义无反顾得踏入爱情陷阱,事业低谷。整本书中,除了他对唐小姐的追求尚显出些他试图征服命运的思想外,其余的,指示方鸿渐徒劳的思想斗争和软弱的行为罢了。所以也就有了如此悲凉的结局。
第13篇:《围城》读后感
由《围城》自会想起取自书中才女苏文纨的一句话,“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仿佛这句话在任何地方都能符合,对上。如事业,如婚姻等等。《围绕城》是钱钟书先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是一部读来如滋如味,回味无穷的奇书。《围城》是一栩栩如生的市井百态图,人生的酸甜苦辣千般滋味均在其中得到了淋漓尽致的体现,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钱钟书先生将自己的语言天才并入极其渊博的知识,再添加一些带有讽刺主义的幽默的调料,此书定有江山。因此,它是一部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却述说着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故事主要述说了从印度洋上驶来的法国邮船白拉日隆子爵号在上海靠岸,小说的主人公是公方鸿渐一踏上阔别四年的故土,就接二连三触碰到婚姻与爱情,小说以他的生活道路为主线,反映了那个时代某些知识分子,生活和心理的变迁和沉浮。围绕着生活、职业、恋爱与婚姻等问题,进行着一场勾心斗角的倾轧和角逐。
对于整个在钱钟书先生笔下的《围城》能让人静静的思考与回味,慢慢地思索、品尝,从精彩的故事前后以文章的最后一句话结尾“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痛、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第14篇:《围城》读后感
当一个人安静地时候,我们脑海里呈现的都是上大学以前那纯真的,无邪的,美好的回忆。我们开始感叹时间为什么如此的残酷,为什么消逝的如此的快。我们“致青春”、“忆童年”,现在才恍悟儿时的我们是多麽的童真,少年的我们多么的欢快,17岁的我们是多么的快乐。但那都已经成为过去。我们每一个人都活在一个“围城‘里面,我们总是在抱怨总是在怨天尤人,可当我们真的走出来的时候又开始悔恨,开始追忆。
学习是这样,爱情也是如此。我们可能都听过这样一句话”追求幸福的时候往往是最幸福的,而当幸福真的来临的时候我们却容易患得患失。“细细想来,的确是这样。当我们努力去追求我们喜欢的那个她时,我们好像一下子有了铠甲,又好像一下子有了软肋,我们会变得小心翼翼,因为想在她心里留下一个完美的自己。
当我们的努力没有白费,当我们的努力有了结果。我们会经历一个短暂的甜蜜期,可是短暂过后,生活的琐碎可能会让彼此无征兆的生气,无理由的吵架,我们可能会发现彼此的缺点越来越多,以至于产生厌恶之感。
第15篇:《围城》读后感
《围城》算不上内容多精致结构多精密意义多深刻的一部小说,只是在通篇幽默又辛辣的比喻中,倒也深切揭露了人性中丑陋的方方面面,而小说中几十个人物,除唐晓芙外无一不似漫画中的夸张小丑状。至于主人公方鸿渐,虽不失为一个有点小魅力及小聪明小善良的男人,却也如漫画人物般有个最大的特征——懦弱。
小说是一个没有结局的小说,也许作者正暗示了方鸿渐因性格而决定的命运会一直继续下去,无法走出命运这座围城——他所经历得一切,从留洋回国到婚姻状况的恶化,无一不在这座因性格而围困的围城之内——若不是因为懦弱,缺乏意志,他不会受鲍小姐引诱,不会下不了决心与苏小姐摊派,也不会在唐提出分手后不作任何努力让一段感情就此错过,也不会在三闾大学任人欺侮直至解聘。而小说最后几章,婚姻矛盾的升级,从表面看是因为两人感情基础不够,以及双方亲属的过分干预,但本质上还是方懦弱的性格所致——如果他坚决一点,就不会糊里糊涂就中了孙柔嘉的计与这个并不喜欢的女人结婚,也不会任自己的家人明目张胆的欺侮自己的妻子。
性格决定命运,或许是对《围城》的最好注释之一。
第16篇:《围城》读后感
很多人读《围城》看到的是“婚姻”这座围城,而我看到的却是另外一座城。
这围城,隔断了乡村与城市,也隔断了身份与地位的层次。在这由克莱登大学博士学位证书搭建起来的围城中,他战战兢兢的生存,然而最后还是赤裸裸的展现在现实中。在国立三闾大学教书时,他的围城早已破烂不堪,却还要担忧敌人发现他的障眼法,毕竟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的纸老虎更不堪一击。虽然在教书期间,他时常努力的备课,好似努力的修缮“围城”,但要知道根基不稳的的建筑,再怎么装饰表面也是无用的。于是,一次撼动,他的“围城”终于全部倒塌,他赤条条的暴露于现实之中,以后的生活更是苦不堪言。
有了围城,它当然可以帮助抵挡住外来的攻击,但它也成了束缚,深深的阻碍了自由。比如当今,人们有一颗对未来比天高的心,也有很多人拼命往公务员、事业单位的队伍里钻,我想,这当然给人们带来了充裕的物质,似乎看到今天自。。。
第17篇:《围城》读后感
去年暑假,我就看过电视剧《围城》,当时还是被里面的一些情节吸引了,引起了我读《围城》原著的好奇心,只是一直没有时间,手头也没有这本书。直到这个暑假,我从朋友那里借来这本书后,才慢慢读着。
读了这本书,印象最深刻的就是书中的主人公方鸿渐了。方鸿渐这个人,在钱钟书的笔下似乎是一个除了会点舞文弄墨、缺有百般缺点、一无是处的人。他的文凭是买来的,志大才疏、胸无点墨、性格软弱又好强要面子。在和朋友的交往中,表现出假装清高、不通人情世故,有时还很虚伪。但是就是这样一个人,给了我深深的印象。他做事小心、对爱情执着,有时候往往透着一些可爱。
在学业上,出国留学的他居然没有取得文凭,他居然花钱买张假的,这里就体现出他的可爱来。既然作假,国内又很难被查出,自己却还是担惊受怕,怕被发现。好像是一个
偷吃了蜂蜜的孩子,怕被母亲发现。
在爱情上,方鸿渐也透出他的可爱来。他同事和三个女性交往,既爱这个,又喜欢那个。后来结婚后,居然发出谈恋爱无用的感慨。事业上,方鸿渐是不得志的。处处是别人的棋子,可是方鸿渐却无奈接受,工作换了一个又一个,却没有放弃,表现出坚持的可爱来。
看《围成》这本书的过程中,里面的幽默、讽刺的用语给了我欢乐;看完后,对主人公方鸿渐的悲剧有深深的感慨。
第18篇:《围城》读后感
轻轻合上《围城》的最后一页,内心很平静,夜已悄悄地爬满整个天空。遥望,不知哪儿还有光明。只有默默地等待,轻轻地守望,相信明天会是个好天气。方鸿渐原来是有梦想的,正如我们的每一个人一般,年少轻狂的我们,按捺不住热血的沸腾,无法向一切已墨守成规的事物妥协。我们总相信我们的人生只有我们能驾驭。于是方鸿渐乘上开往法国的航班,开向自认为的一片新天地。几年后,二十七岁的方鸿渐踏上了他的返程之旅,带着一张作假的文凭,心里是满满的内疚。二十七岁的他仍会天真地想起严父,慈母的失望。仿佛当他多少年前踏上甲板的那一刻,人生的锁链断了一般,几年的巴黎生活只是一场华丽的美梦,终有醒来的那一刻。方鸿渐意识到了,当他意识到红海早过了时,他就觉悟的认识,他并不能够完全挣脱那条无形的链子。
就如《围城》中所讲“年龄是个自然里程中无法超越的事实。”凡事一经隔膜,咫尺皆若天涯,又更何况是城里城外呢?或许《围城》的文学价值也正在此。它写出了人们不愿意正视的,真实的社会环境。
第19篇:《围城》读后感
又读《围城》,感觉很不同,尤其是对于孙柔嘉的印象,感觉孙柔嘉并非如大多数人的评价,处心积虑,把方鸿渐拖入围城,他反而是认准目标,努力实践,不离不弃,对生活、对家庭从来没有失去信心的正面形象。相对几乎所有男人的梦中情人唐晓芙而言,孙柔嘉更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而不是一个象征,一个理想。
在《围城》里,身逢乱世的人们,过着颠沛流离的生活,以知识分子为主的主人公,活在自己的围城里,面对着转瞬即逝的财富、事业和爱情,经历着人生的幻灭,电光石火的美妙,注定只是回首的惘然。
在乱世,活着就是一种成就。
当然,钱钟书之写《围城》,对于战争只是点到为止,书中的人物并没有在战争中悄然而逝,他们依然以一种常态生存,战争对于他们仅是一种不和谐音,一种避重就轻的背景音乐。
无论是在战争年代还是在和平时期,总有一些东西会深留在人心中,吹尽黄沙始见金,那些人性的美好,人格的魅力,对于生活的挚爱,是怎样的围城都不能围困,多久的历史都不会冲淡的。
第20篇:《围城》读后感
这是一本睿智的书,因为他的有趣源自一位智者对人性的洞察与调。人这种无毛两足动物的基本根性,人生处境实质上的尴尬与窘迫,人对此的浑然不知、洋洋自得,或者者虽有所知却也无奈,偶尔也被它深深刺痛,作家于此有深刻的洞察,调即触到痛处又有某中宽容理解,如果读进去的话-----这太容易了,在哈哈大笑或含笑、讪笑之时,你会叹为观止,会惊异于作家何以竟能做到这一步。
小说中三闾大学的学生不好对付,方鸿渐省悟天下古往今来的这个瞧不起那个,“没有学生要瞧不起想生时那样利害”,“眼光准确的可怕”,赞美未必尽然,但毁骂“简直至公至确,等于世界末日的‘最后审判’,毫无上诉重审的余地”。
《围城》给我们一个真正的聪明人是怎样看人生,又怎样用所有作家都必得使用的文字来表述自己的“观”和“感”的。《围城》的魅力是双重的;一是生活本身被作家展现出来的,一是作家展现出自身的。
小说的魅力就在于这种既睿智超拔又亲切入人性洞察,在于对此富有个性的智慧传达。小说中的嘲弄与幽默,写人的心态与外貌,语言简洁明快,决不滥情。
围在城中的人想突出来,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大抵如此。说到幽默,自然是这部小说的显着特色和最迷人之处。它来自洞见、智慧、学识、才华,以及一种观赏的情趣,处处禁不住那自己洞若观火的人性中的确存在的可笑之处开开玩笑。
小说前半部分的那些吃饭斗嘴、争风吃醋,调意味是最浓了;而当我们看到三闾大学,辛辣的讽刺味则突出些;小说后半,芳鸿渐回到上海,往日的朋友或冤家都以星散,他的才气也就减了,更多的是谋生艰难。
读了钱着,包括那些学术着作,尤其是读了这本《围城》,你会觉得自己周围的一切,包括自身,包括自己原来颇为热衷的一些东西,都增添了不小的戏剧色彩。
第21篇:《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我看的第一部名著,兼第一篇长篇小说。那时(初中)只觉得作者语言运用可谓随心所欲,对人间百态的描写更称得上运筹帷幄。只有功力深厚的人才会写出随意而不空洞、有趣却不浮夸、尖刻然不偏激的文章。而这样的作者,肯定是有一定境界的,其心不为外物左右。
再看《围城》,已是工作四年。文中语言嬉笑怒骂浑然天成自不必说,剧中人物却更让人感慨。中国人一直讲内心修为,我们现在讲要摆正心态。心态固然重要,但是人的能力、境遇以及凭能力而创造的境遇何尝不重要?方鸿渐如果不是不学无术也不会处处碰壁做一个无用之人;不如此,他也不会整天鸡毛蒜皮、牢骚满腹;更不必心气不顺,时常与老婆吵架,去应验那围城的咒语。你看那赵辛楣,同样是痛苦失恋--或者他被苏文纨抛弃远比方鸿渐的追求唐晓芙不成更加严重--毕竟赵辛楣追随了苏二十年!然而赵辛楣却并无大碍,一是因为他性格更为理性爽快,更重要的是,他才华能力出众、有一技之长、仕途畅顺的缘故。
正所谓忙碌的蜜蜂没有时间去苦恼,同样,经历顺境的人也没有必要去感伤。然人生不如意十之八九,岂能单纯依赖心态去一一化解?精神的愉悦是需要现实支撑的,苦中作乐终不是办法。心里幸福感的产生是有条件的--虽然物质追求绝不是人生的终极意义。
所以人不能唯利是图,但也绝不可庸常无为;人不能利欲熏心,同时也不必与世无争。心态是自己的精神,追求决定自己的物质;精神与物质相辅相成,共同化为生活,是为人生。毕竟庄子的境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达到的,也不是每个人都愿意达到的。
围城围的是心,而心外难以无物。积极奋斗、诚实争取,校正心态、胸能容物,人生的幸福,应该有资格去索取了。
第22篇:《围城》读后感
早就知道《围城》是一部现代文学经典小说,说的是有关男女婚姻的事,书中最经典的就是那句“婚姻就像一座围城,城里的人想出来,城外的人想进去。第一次了解《围城》,知道有这么一本书,知道中国文学史上有位叫钱钟书的作家,是大哥推荐了钱钟书的《围城》,其他的就不怎么记得了。不知那时是因为什么原因竟然未读。现在想来真是可惜啊!说到钱钟书,我觉得有点对不起他老人家,因为我一直把他和钱学森搞混淆。现在想起来觉得当时是多么的幼稚和无知,一位是当代著名的学者,作家,而一位是”导弹之父“,著名科学家。
我一向不太喜欢读长篇小说,这也许跟我的性格有关系,总觉得太长了,没耐心看下去,平时也只看些短篇或微型小说。这可能与我经常喜欢写些东西有关,我写的最多的莫过于一些心情杂文了。我想当初,如果多看些书,尤其是那些经典名著,那时我的作文修为可能更高一些。我一直不看长篇小说,直到这个暑假,恰好妹妹从学校带了本《围城》,我空闲之余就拜读起几年前本该早就读了的《围城》,并一口气读完了。其实上网的时候,曾看过《围城》,那时也只是在上网时断断续续读过,不过不知怎么,也不知为什么, 后来就没有读下去,所以直到这个暑假我不算真正读过一部小说。尽管以前也曾翻阅过大仲马的《基督山伯爵》、如梭的《忏悔录》、钱钟书的《围城》,但我以为这个暑假所读的《围城》,才是我真正意义上读的第一部长篇小说。
第23篇:《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确实,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不仅仅是恋爱婚姻、工作事业,还有学习生活、交友处世,无一不有一个“城”把我们“围”着。“围城”——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
作者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如:“夜仿佛纸浸了油,变成半透明体了,它给太阳拥抱住了,分不出身来,也许是给太阳陶醉了,所以夕照晚霞隐褪后的夜色也带着酡红”、“孙太太眼睛红肿,眼眶似乎饱和着眼泪,像夏天早晨花瓣上的露水,手指那么轻轻一碰就会掉下来”、“苏小姐双颊涂的淡胭脂下面忽然晕出红来,像纸上沁的油渍,顷刻布到满脸,腼腆得迷人”。又如:“我们一天要想到不知多少人,亲戚、朋友、仇人,以及不相干的见过面的人。人事太忙了,不许我们全神贯注,无间断地怀念一个人。我们一生对于最亲爱的人的想念,加起来恐怕不到一点钟,此外不过是念头在他身上瞥过,想到而已”、“一个人的缺点正像猴子的尾巴,猴子蹲在地面的时候尾巴是看不见的,直到他向树上爬,就把后部供大众瞻仰,可是这红臀长尾巴本来就有,并非地位爬高了的新标识”。这些语句给我留下了非常深刻的印象,时而让人忍俊不禁,时而又想像着作者所描述的情景,给人深深的同感,仿佛身临其境、如见其人。
作者把人性的虚荣讽刺得淋漓尽致。对于大学教授,他们借着兵灾来吹嘘:汪处厚得意地宣扬他南京的房子;陆子潇流露出战前有两三个女人抢着嫁他;李梅亭在上海补筑洋房;方鸿渐也把故乡老宅放大了好几倍……“日本人烧了许多空中楼阁的房子,占领了许多乌托邦的产业,破坏了许多单相思的姻缘”。对于方鸿渐的两个弟媳,则是开了自己嫁装的虚账,调查孙柔嘉的陪嫁。人物形象是那么鲜明。
第24篇:《围城》读后感
寒假期间,也应该借此机会丰富自己的人文素养。所以我读完了钱钟书先生的《围城》。虽然我一直不喜欢读长篇小说,但当自己翻阅了一部分后,一下就被吸引住了,不多日就看完了。作为一个直率的人,我边读边为书中人物捶胸顿足。一遍读完,几乎沉溺于这一场场悲剧之中,替文中人物们懊恼,惋惜。等到第二遍细品之时,我那些鲁莽的情感才压了下来,惊异地发现每句每段都恰到好处,不论是记叙或是描写,主题感紧致强烈。
其实回想读《围城》,我感到朴实而又现实。书中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万分接近现实生活:来到又失去的一段段美好,有家庭到社会的一处处悲哀。例如文中的苏小姐,唐小姐,真真去不再来。决然不像当下粗制滥造的电视剧中缘分不尽,久别巧遇,而又再续“佳话”的老套情节。这也正是《围城》本质上成功的重要因素——现实,围城的现实。主人公方鸿渐顺应潮流留学,却只混个文凭回来;梦想进入唐小姐的世界,却因怯懦满盘皆输;最终急忙闯入婚姻之城,却很快厌倦,继而一连串失败到来。都应了文中“结婚仿佛金漆的鸟笼,笼子外面的鸟想住进去,笼内的鸟想飞出来;所以结而离,离而结,没有了局”“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的透露。看完我心里十分不是滋味,相信每个青年人看罢都不会平静的。围城这一意象充斥着我们所在的空间,时间,似乎极难摆脱。在我们眼里,事物都恰似一个个围城,得不到的亟不可待地想要,拥有的却绞尽脑汁想甩去,又有多少人像方鸿渐那样迷茫,懦弱呢?如果不能调整好心态,我们终将迷失在一座座围城之中,生命重要多些追求,也要多些坚守;学会努力,也要学会珍惜,一步步果敢地走向自己的成功之路。
寒假里,除此以外,我也阅读了其他一些书籍著作。收获不在于数目多少,但求有所感悟,从各个方面不断充实着自己,便实现了寒假的价值了。
第25篇:《围城》读后感
《围城》主要是以主人公方鸿渐的生活道路为主线,以他的恋爱和婚姻为小说的主要情节,为读者刻画了一个鲜活生动的人物形象,从某种意义上说,小说主人公方鸿渐的性格是双重的。方鸿渐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但是他那种玩世不恭的处事态度又决定了他的一生注定是以悲剧为局。
我们也曾读过或学习过许多文学著作,也有很多是让我们记忆犹新的,或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或是因为写作风格、人物形象等,都能让我们印象深刻。但是在读过钱钟书先生的《围城》后,令人叹为观止。小说语言幽默风趣、书面化的语言通俗易懂,多用比喻的修辞手法;在妙趣横生、妙语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一些不为人知的秘密。它是一部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钱钟书先生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去”。或许事实真是如此,虽然我们是学生,并不太了解婚姻真正对我们意味着什么,或许它只是爱情的附属品,只是相爱的两个人终将在一起的象征,就凭那一纸文书就可以让相爱的两人永结同心,一起精心维护自己的婚姻,享受生活。但也可能让两个并不相爱的人勉强走在一起,走进婚姻的围城,方鸿渐就在不停地进城出城。方鸿渐出生在一个中产阶级家庭,强烈的好奇心促使他走进了围城一样的社会。在城中,他感受到了对社会生活的不满,但当他想要出去的时候,却发现为时已晚,城门早已关闭。无奈之下,他一头钻进了婚姻的城中,在三闾大学,相貌平平,外表柔顺而内藏心机的孙柔嘉利用他的同情心,成就了他那并不美满的婚姻。
其实,不论是社会的围城还是婚姻的围城,只要战胜自己,勇敢的跳出围城的束缚,把未来掌握在自己的手中,才能取得成功。
第26篇:《围城》读后感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此句或许便是该书书名的由来,寥寥数字,勾画出了一副若在眼前的画面。
爱情,或许是文学最为钟爱的主题,自《诗经》之“关雎”到民国的张爱玲,再至当下,几千年的文化发展史,这是一个不曾中断的话题,道尽了人们在爱情里的喜乐悲欢。
如同钱老先生所言,城外的人,总是想冲进去的,但疑问之处在于,为何城内的人在冲进去之后,又想着如何逃离呢?更有甚者,如“扬州八怪”的金农所言“伤人手,不可治”,此君对于围城,大有远离才安全之意。
但也有如金岳霖者,在“围城”里独自游走一生,或许在精神里,林徽因是始终伴他左右的。金老先生或许是围城之内与金农隔墙而望的两类人的典型代表。
一个人,或者说,两个人,在城外与城内是为何会出现如此的差异?当两人爱之切切、急欲携手进入城内之时,这段路途上何事影响了原本的计划?
当两人携手欲共度今生之时,此时,便出现了一个问题,原本独立的两个人,从此便被牵连在了一起,由一个人的生活变成了两个人一起的生活,从某种意义而言,两个人将要融合成另外的“一个人”。有爱情到婚姻的过程,对每一个人而言,都将是一种转化。
“遇见你,我变得很低很低,一直低到尘埃里去”,当张爱玲如此的姿态面对着胡兰成之时,便已可预示他们的结局。
爱情里的两个人,或许应当是独立而自由的,这种独立和自由,并不是说两个人得是相隔万里、平行而前,只留下相互眺望。而是应当保留着各自独立的本性,意识之中,总有一些区域是你自己的,而不能“低到了尘埃里”没有了自己。倘若更甚的,“但我的心是欢喜的,并且在那里开除了一朵花来”,那作为一个旁观者的我,很希望她是一直欢喜的。
第27篇:《围城》读后感
在《围城》中才女苏文纨在谈起婚姻时曾说过一句十分经典的话“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起初,方鸿渐在感情的围城之外,向往着城内的生活,向往着爱情和婚姻。后来不知不觉中,在孙柔嘉的“引诱”下,走进了城内。但身处围城中的他开始发现城内的生活并不如他所愿那般美好,于是“城里的他又想要逃出去”。
其实,这句话不仅适用于婚姻,与此类似,三间大学的生活又如同一个事业的围城。大学中,上至校长高松年,下到普通学生教员,每个人都勾心斗角、明争暗斗,整个学校一片乌烟瘴气。等到好不容易从事业的围城中逃出来时,方鸿渐又跳进到了家庭的围城之中。兄弟、父子、主仆、妯娌、朋友……错综复杂的人际关系让他头疼。
我们生活中的很多事情也像这围城一样。“城外的人想进去,城里的人想出来。”可是等到“城外的”到了“城里”,才发现城里的生活并不是他们所想的那样,于是又开始怀念城外的生活。
如果你是个“城里人”,那么就过好你“城里”的每一天,如果你是个“城外人”,那么就过好“城外”的每一天。城里和城外的生活一定都有它各自的精彩和乐趣,相信这一切都是最好的安排。与其怨天由人地抱怨,不如享受当下的生活。别等到失去了才懂得珍惜。
现在很多家长为了“不让孩子输在起跑线上”,拼了命地要把孩子送进重点幼儿园、重点小学、重点中学。若是没考上,拿钱买分的、送礼的、托关系的……家长们用尽各种手段,也要把孩子塞到名校里去。其实我觉得部分家长没必要这样做,在重点学校和名校里,学生们可能要面对更大的学习压力,反而会影响到他们的身心健康。而在普通的学校,较为轻松的学业可以让学生有更多的时间去学习和掌握课本之外的知识和技能。既然进不了“城里”,那么就在这“城外”开开心心地过好每一天,不也很好吗?有时候随遇而安也不失为一种更好的选择。
第28篇:《围城》读后感
“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苏文纨
人人都在一座围城之中,并且无法逃脱他的束缚。书中男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产生的感情纠纷,一次次因自己的懦弱,刚张开嘴,却又欲言又止。自己却毫不知情,自己挣一步步落入孙柔嘉所设计的圈套,最终自食恶果。感情这座美丽的城池,曾使方鸿渐无限向往,但进入之后,却又无奈与城中的无聊。当他离开自己所在的大学时,迎来的却是父母的封建思想,家庭的责任等许许多多构成的混杂的围城,使他感觉力不从心,似乎自己正在被一股力量操控着,只能无奈的面对各种生活的压力,却又无法冲破。唯独他对唐晓芙的追求,能看出他似乎有一点想冲破命运囚牢的思想,剩下的只有他对命运的屈服和软弱无能而已。
书中另一位男角色也希望能够进入苏文纨这座围城,他就是赵辛楣,可却又无法离开结婚生子这座城池。每个人的心中都有一个围城,都只是为了一个面子,但也没有人能够冲破城墙,呼吸到城外的新鲜空气,最终只能等待这些封建思想和盲目结合所带来的弊端。
《围城》这部小说,凝聚了钱钟书本人对社会腐败,人们思想封建,老人迂腐,学生傲气的感叹。人生就是一座最大的围城,没有人能够逃脱他的束缚,所有人必定在冰冷的城墙下度完一生,既然无法逃脱命运的控制,那么就看你在城墙下活的是否快乐,生活是否精彩。那些想冲破城墙的人,只会失去生活的意义和生命的价值。
第29篇:《围城》读后感
从小学到现在,《围城》只看了三遍,却一直不能忘怀苏文纨那句:“冷若冰霜,艳若桃花。”
官小姐出身的苏文纨本身就有了高人一等的权利,再加上留学博士的头衔更是让她把爱情看得特别珍贵,不肯轻易施与。
然而留学归来的她,也许是受到了方鸿渐和鲍小姐亲热的刺激,也许是回国后受到封建正统思想的“熏陶”,她的“冷若冰霜”早已热得蒸成了汽了。
在赵辛楣、方鸿渐和曹元朗中游离,看着他们三个男人为她“争斗”成了她最大的乐趣。
有人说,一切都会变,除了改变没有什么是一成不变。
也许正是如此吧,时光如梭,命运如滚滚车轮将我们带往未知的世界。
看到赵辛楣与方鸿渐的针锋相对时,有谁会想到半路杀出个程咬金——曹元朗来,还最终和苏文纨结了婚。
在看到唐晓芙和方鸿渐之间的不断互相爱慕、猜疑和争吵这些小打小闹的时候,有谁又会想到晓芙将会远去,而方鸿渐却被孙柔嘉“骗婚”。
也许正是因为方鸿渐和孙柔嘉之间本身并无感情基础,平常的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才会发展成为最后的离家出走。
良好的感情基础对于婚姻来说真的很重要啊。
在书中,婚姻中的“平等”也是从头到尾反复强调的一个问题,假如婚姻中有一方过于强盛而一直对另一方不公平的话,婚姻便时刻处在崩溃的边缘了。
方逐翁说过:“嫁女必须胜吾家,娶妇必须不若吾家。
”只可惜后来他儿子并没听他的话,娶了个背景比他好得多的孙柔嘉,仗着个好管闲事的姑妈,压迫得方鸿渐喘不过气,逼得婚姻进了死胡同。
也许这正好应了那句话:围城里的人想出来,而围城外的人想进去。
我们的世界正像这么一个大染缸,缸外的人瞅着这鲜艳多彩的繁华而羡慕不已,而缸里的人,却回想着这外面的纯洁干净的好。
婚姻不过是两个人的一种协议,却有着这无穷的吸引力,让全世界的人们都为之疯狂。
围城里的好戏还在上演,而围城外,羡慕的人们仍在继续渴望着。
第30篇:《围城》读后感
印象中,好象有人说:“《围城》什么都有,就是没有小说!”。
对于什么是小说,怎样称得上是小说,我不敢置喙?被誉为现代文学奠基人的卡夫卡,在他的《变形记》开头就是“一天早上,格里高从不安的梦中醒来,发现自已在床变成了一只巨大的甲虫。
”小说,原来还可以这样写!
再往深一层想,也许这句许真的说对了,说《围城》是一本小说,倒不如说是一本充满睿智的书更适合。
小说,一般都是通过故事情节,人物形象反映生活,表达思想,可并不是所有的小说都能给人启迪,能让读者省视自已的灵魂。
但《围城》就像一面镜子,映出了人性的种种美和丑!“什么都有”,就算不能等同包罗万有,但至少是能反映出人生百态。
我真的很惊诧,惊诧于作者有这种洞若观火的本事,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百态的观察,细腻和深刻得让人难以致信。
《围城》全都是生活中种种细节,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正是在这些琐事中,在这些微不足道的细节中,一个个活生生的生活场景,一个个活灵活现的人物,呈现在读者眼前,是那样生动和逼真。
文中对当时社会环境的着笔很少,所谓的历史容量,时代风云只是点到为止,一笔带过,我却觉得这正是本书的成功处,因为它不以特定社会下的典型人物为目的,而是反映共同的人性、生活世态。
我敢说,象方鸿渐的不学无术,董斜川的附庸风雅,曹元朗的庸俗无聊,褚慎明的欺世盗名,孙柔嘉的胸府心计,鲍小姐的轻浮肤浅,李梅亭的厚颜无耻,高松年的老谋心,
这一类人,以前有,今天有,以后还会有;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三闾路上的奇闻逸事,学校里的人情世故,上海滩上的稻梁谋,大家庭内的口舌是非,无不这样真实,又这般深刻。
第31篇:《围城》读后感
《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是中国近现代史一部经典之作,这是一部以调侃的语调来极力讽刺人生的笑面悲剧,“围城”中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这么一句“城里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进来”,这句话深刻的揭露了人物对于婚姻、事业的感悟。
人们的生活就像圈在这围城之中,想逃脱,想挣脱,却怎么挣扎也无济于事。
书中主人公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的情感纠葛,与其说是方鸿渐被孙柔嘉的计谋所败,还不如说方鸿渐因为其自身的怯弱与言不由衷而自食婚姻的恶果。
这座曾令方鸿渐无限神往的感情围城,终止于主人公无奈地忍受城中的无聊。
同样可以让人给予无比辉煌的荣耀,也能让人深陷泥潭的事业围城,在作者的笔下也是充斥着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压抑着每个人的神经,令本性善良而又怯弱的方鸿渐只能退缩,
离开三闾大学这压抑的事业围城,本以为可以深吸一口自由空气的方鸿渐,却没想到等待他的是一个更为复杂、更为混乱地社会大围城,在这里封建制度、家庭责任、事业衰败一切都排山倒海般的涌向他,让他无所适从,所我这一切都像是被命运的大手无情的掌控着,任凭你做无谓的挣扎,最终只能屈服。
实际上这不仅仅是方鸿渐所处的围城,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座围城里,如何身处其中,却能乐于其中,让围城的生活变得更加丰富多彩,才是我们该积极面对的,一味的挣扎、逃脱只会让自己在泥潭之中越陷越深。
第32篇:《围城》读后感
“初爱不生花。”初恋与爱人,往往不是同一个人。世事变幻无常,阴差阳错间,遇上了一个人,在需要成婚的时段。或许未必深爱,未必合适,就在一起了。这样一过就是一辈子。难道婚姻就源于一场阴差阳错吗?
——多无理呐!若这场阴差阳错发生在青涩朦胧的初恋阶段,谁不说这是缘分是天意是命中注定?红玫瑰,是朱砂痣,不也会变成一抹蚊子血吗?白玫瑰,是明月光,又怎的不会变成饭粘子?
看过许多曲折磨人故事,讲爱情,讲初恋与婚姻,心中无不是戚戚然。因着人性丑陋的一面:虚伪、猜疑、嫉妒、不坦诚、冲动易怒、反复多变,导致了爱情与婚姻的不幸,不幸福。
然而,钱钟书与杨绛的婚姻却给人一种相信爱情的力量。柴米油盐酱醋茶,这样平平淡淡,无大风大浪,甚至略显萧索的生活,“当时只道是寻常”,因着爱的人的陪伴,都变得美好起来。岁月静好,现世安稳。这日子里没有风花雪月的浪漫,没有海枯石烂的誓言,只有细水长流,老夫老妻式的相知相守,你愿意否?
看过钱钟书的《围城》,看过杨绛的《我们仨》,心中想着:钱钟书先生该是一个学识渊博却又幼稚伶俐的孩子,杨绛女士就是一个可亲可敬的大孩子。他们二人的婚姻并非自由恋爱而来,却美满的让人艳羡。
若爱情与婚姻不似方鸿渐与苏文纨、唐晓芙、孙柔嘉那般纠缠错杂,心神俱伤,而是像钱杨二人那般美好,大抵,也值得期待一番罢。
第33篇:《围城》读后感
“围在城里的想逃出来,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 对婚姻也罢,职业也罢, 大都如此。” 怀着对这句话以及“围城”的好奇,我读了《围城》这本书。
这本书丰富的文学色彩吸引着我。作者用幽默的笔墨使一个性格鲜明的小人物生动形象的展现在读者的眼前。有人说,方渐鸿是作者本人的真实写照,无论是真是假,对于方渐鸿这个人物,作者的描确实非常到位。作者在人物的外貌描写中可以淋漓尽致的体现出其笔墨的幽默性。但更令我佩服的是作者以幽默的语言讽刺嘲弄一些社会现象,文字顺畅,使人读起来通俗易懂。在写作文笔方面,这本书确实让我受益匪浅。
方鸿渐虽然善良,但又有些懦弱,缺乏原则,甚至还带有一丝玩世不恭的态度,正是因为这种性格,使他身陷“围城”。其实,“围城”都是自己创造的,他想成为大人物,这出发点是好的,但他只想去改变环境,并没有认识到自身的问题。在那个时代,作个大人物不容易,必须有高尚的品质和情操,要具备很多优点,而方鸿渐,他是一个典型的知识分子,面对自己的欲望,他有些亦正亦邪,正是这种性格,使他身陷自己为自己创造的“围城”。
我认为,做人应该有原则,应该用正当的手段去达成自己的目标,如果这个目标现在实现不了,就只能说明你自身还存在着一些问题,要多看看自身的因素。如果目标很大,可能自己无法实现,那也不要为达目的而不择手段。要做事,先学做人,如果一个人连最基本的做人原则都没有,是不可能成功的。我觉得,一个人一生最大的成就莫过于学会做人,当自己已是不惑之年时,回想自己的一生,或顺利,或坎坷,但自己问心无愧,这便是一生最大的成就。
《围城》看完,生活却还是要继续的,不要轻易的把自己困在围城里,选择就在自己的手中,这样才不会被束缚住,才可以追求自己的梦。
第34篇:《围城》读后感
一年前,初看《围城》,是慕钱先生名而来。一看,才知经典的味道,便爱上了钱先生。
钱钟书在《围城》里,将人物戏剧化与艺术化,虽然里面的精典层出不穷,但里面的的人物最终是喜剧化的悲剧色彩,我喜欢钱钟书的比喻的精妙,他把人物耍猴似的嘲讽。在初看围城时,我爱不释手,但之后却不愿再翻开一次,因为一读起,里面的人物似乎就在我眼前,让我恶心至极,身心不畅。《围城》既是一部讽世大作,如《儒林外史》,《围城》语言幽默新奇、丰富多变。也是一部带些自传体的嘲弄自己的小说,比如《红楼梦》里的酸苦,只有作者自己明白,满纸荒唐言,让人起悲观苍桑之感,如果在非常困苦与流离失所中,国难当头,翻看《围城》,真有种非常复杂的心情,就本《围城》的主题而言,就是一部愧疚史,代表建国前的中国,那种荒凉,让人落泪。
《围城》里的所有主人公都是生活在上流社会的某一类人的共性的体现,古往如出一辙。书中方鸿渐、赵辛媚、顾尔谦、李梅亭、孙柔嘉、高松年、汪处厚、韩学俞、陆子潇、范小姐、柔嘉姑母,他们之间的矛盾纠葛与错综复杂,掺合在抗日与内战期间,活化成那个时代上流社会的脏乱与可笑,如果说哪个社会连大学都是如此不堪入目,可想其它行业的萧索冷落与混淆黑白,钱钟书用了字字皆泪的心血完成了鸿篇巨制,那个子夜般的社会令人发指,相应地书中的众多主人公的喜怒哀乐都成了可怜像与应声虫了。钱钟书对《围城》里的人,是持有反感与厌恶的,他把哪些人在困境中的苦闷彷徨与雕虫小技,描述的淋漓尽致,就是钱钟书自己无能改变环境却无奈地每天适应着惨酷,钱本人是个思想巨人,可活在建解放前的民不聊生的旧中国,可悲可叹。
一部《围城》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围城,有的人可以自由进出,有的人却一生纠结。
第35篇:《围城》读后感
再翻开《围城》之前,我对这本书没有什么了解,甚至还以为这是一本讲打仗的书。我完全是经同学推荐才买下来这本书。
初中语文老师讲过,题目是一篇文章,一本书的灵魂。所以我便在阅读的过程中寻找这本书的灵魂。
和其他所有书一样,刚开始读会有一种云里雾里的感觉,而语言细腻,情节琐碎的《围城》更是将这种感觉推向了极致。我一度想扔掉这本书不看,但不知是什么促使我看完了一整本书。
我对这“围城”第一次有感觉是读到方鸿渐和赵辛楣进入三闾大学遭遇各种人情世故,各种派系纠纷,各种明争暗斗后先后离开的情节时。在围城外面的人想进入围城里面,而在围城里面的人想要出来。这个围城,小一点说是三闾大学,大一点说是当时病态的官场,病态的社会。作者将方赵二人当初急切地想去就职与后来烦恼,失望地离开做了对比,辛辣地讽刺了当时这个社会的冷漠与无情。
这本书第二次给我围城的感觉是鸿渐与柔嘉的婚姻。鸿渐爱柔嘉,柔嘉也爱鸿渐,他们都想迈入婚姻的殿堂,谁知事与愿违,结婚后的甜蜜,两人对爱情的向往,憧憬与期待都被时间的洪流冲走,在柴米油盐与日常琐事中淹没,消失的无影无踪。最终鸿渐与柔嘉分开了,小说戛然而止。我觉得这本书中的第二个比较明显围城是婚姻,外面的人想进去,进去的人想出来。
《围城》对于一个十几岁的中学生来说,想读懂不是一件很容易的事,里面有很多内容也是晦涩难懂,并且夹杂着很多时代背景。
这本书可以从很多方面去分析,语言,人物形象都可以作为切入点。在这里我只是就题目浅谈了一下自己的感受,如果过几年有幸能重读这本书,也许我会品味出更深的东西。
第36篇:《围城》读后感
无锡作家钱钟书的长篇小说《围城》是一部40年代就引起轰动,至今仍被人们津津乐道的优秀小说。
《围城》描写了抗日战争时期,一群原离战争烽火的知识分子的精神风貌。主人公方鸿渐从欧洲留学回国后,进出事业、爱情、家庭三座”围城”,屡屡抗战,最后仍免不了失败的命运,书中还塑造了另一些“归海派”人物和国内的知识分子,如空虚无聊的赵幸楣,矫情浅薄的苏文纨,纯真可爱的唐晓英,巧于心计的孙柔嘉,虚伪卑琐的李梅亭。作者通过细致入微的心理描写,运用讽刺的语言和巧妙的比喻,入情入理的发掘了人物的隐秘心理。
《围城》初看让人觉得是一部言情小说,细看我觉得更是一部人情小说。作品描写的不仅是方鸿渐的感情经历,而是一代知识分子对工作、爱情、婚姻迷茫的心理状态。书中把婚姻比作被围困的城堡,“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恰如其分地表现了人伦中的夫妻关系。书中孙柔嘉利用女人的小聪明,千方百计地追上了方鸿渐,结婚后,经过生活的磨练,工作的变迁,渐渐得地发觉他的许多缺点,他既善良又迁就,既正直又软弱,婚姻慢慢地出现了危机,整天在吵架中度过,最终走自破裂,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影子。
围城读后感:现代人观念开放了,对婚姻更加想的开,围城进去的快,出来也快,熟悉了不久结婚,婚后不久又离婚,视婚姻如儿戏,这样的人怎么能够理解爱的含义和生活的真谛?人海茫茫,两个人有缘在一个围城里并不轻易,既然结婚了,就要相互理解,互相体谅,经营好这份爱,经营好一个家庭。大家都要相互谦让,才不致让对方有逃出去的念头,试问哪些逃出婚姻围城的人,你们都更好的找到幸福了吗?你们回想往日的恩爱的时候就没有后悔过吗?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是这样,工作何尝不是如此?有的人干一行爱一行,富有兢业精神,有的人频频跳槽,也难觅如意的工作,他们厌烦本职工作,老是觉得别人的工作如何如何好,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换了新的工作后发觉不是想象中的那么如意,想起原来工作的种种好处。只恨世上没有后悔药卖,时光不能倒流。
最后,我要用钱钟书爱人杨的话来结尾:“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第37篇:《围城》读后感
与其说《围城》是一本小说,不如说它是一本人生哲学,我觉得《围城》具有一种神奇的“功能”,一种能让人审视自己的功能,它像一面镜子,可照镜的不是人,而是人的灵魂,它通过一些生活的琐事最直接反映着人性的善恶美丑,包含着人生百态,我惊诧于钱老先生的火眼金睛,他对人性的理解、人情的观察,都是那么细腻、深刻,什么在他眼里都无所遁形。
在这《围城》之中,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大事,譬如谈话、吃饭、交友、工作、恋爱、家庭,全是些生活中极其普通的琐事,然而,也正是这些琐事能更鲜活地展示人物形象,能更一针见血地看出世态炎凉,人情冷暖和人性的善恶。这不禁让我想到了中国的一部名著——《红楼梦》,《红楼梦》中描写的是钟鸣鼎食之家的日常生活,而《围城》却展示了战乱时期相对安定的人情世态,这两本书显出了生活的真实,却又超出了一般意义上的真实,人性美丑,世态炎凉,都跃然书中。不得不承认,这是一种高超的艺术。
书中不学无术的方鸿渐,附庸风雅的董斜川,城府深、心机重的孙柔嘉,庸俗无聊的曹元朗,轻浮肤浅的鲍小姐,这些人不都是生活中随处可见的人吗?至于“文化沙龙”的无聊,学校里的人情世故,大家庭里的口是心非,无不显出真实、深刻,这一切的一切,都不需要任何时代背景,换句话说,便是它具有普通性,这又是超越了时代的人性百态。
故事从头到尾都像是在围绕着方鸿渐的婚姻展开,但这书表达的含义和内容却不仅仅是指婚姻,钱先生其实是借着方鸿渐的经历和其他人的小故事,表达了自己对人生的看法,对世态的感悟。讽刺调侃的方式让人在苦笑中也不觉得苦涩,这也许是书的又一个高明之处吧!
读了《围城》,我有种感觉,好像跟方鸿渐在人生中穿梭,体验他的心中感受,体会这琐事中的人生哲学!
第38篇:《围城》读后感
钱钟书的《围城》有这样一句话:天下只有两种人,比如一串葡萄到手,一种人先挑最好的吃,一种人把最好的留在最后吃。照例说第一种人应该乐观,因为他没吃一颗都是吃剩的葡萄里最好的,因为他每吃一颗都是吃剩的里最坏的,表面上我们看到是这样,但事实上适得其反,因为第二种人还有希望,第一种人只有回忆,我想选择第一种吃法的人居多吧,活在现在,为现实而活的人居多吧。
总之当我们一味缅怀过去匆匆的想赶去看北方的第一场雪时,我们是否已错过身边的无数风景呢?并不因为困在围城的人想出来,没有在城内的人想进去只因人有时非常矛盾,本来生活得好好的,各方面的环境都不错,然而当事者却常常心存厌倦对人类这种因生命的平淡和缺少激情而苦恼的心态好比当我们还是一名学生,我们期望能考上一所好的学校当我们考上好的学校就希望有一个好的分配,有了一个好的分配就希望事业和爱情都双丰收双丰收后又希望能有政治作为当我们有政治作为后又希望反正欲望不会是句号的,想必永远是感叹号这就是所谓的‘欲壑难填吧’
在人生的旅途中,最糟糕的境遇不是贫困,不是厄运而是我们的精神和心境处于一种无知无觉的疲惫状态感动过你的一切不能再感动你吸引你的一切不能再吸引你连激怒你的一切也不再激怒你时,是不是应该寻找另一片风景?是不是要寻找下一个希望?而不是无休止的回忆呢?
围城被人们称为现代版儒林外史,因为他是中国文学史上一部风格独特的讽刺小说,围城共有九章,大概可分为个单元,刻画了一批从海外学成归来的学子,但他们没有明确的人生目标,又缺乏和传统势力斗争的勇气,结果甚至无法把握自己的生活,
总而言之,我觉得,现实是生活中一定要注意的,但不能为现实而活,可以说,因为这本书,我的生活观改变了不少,正可谓是“一本书改变一生呀”
第39篇:《围城》读后感
很早以前就听人提起过《围城》,最熟悉的语句自然是那句:城中的人想出去,城外的人想冲进来。《围城》是钱钟书先生一生中唯一的一部长篇小说,堪称中国近、当代小说中的经典之作,这是一部读来如嚼橄榄回味无穷的奇书。在妙趣横生、妙喻迭出的幽默外表下,深藏着令过来人低徊轻叹、令少不更事者 然若失。因此,它是一部以看似超然的调侃语调述说人生无奈的笑面悲剧。
生活本就是一座围城,家庭与事业、学习与娱乐、发展与落后、成功与失败,都是这座七彩城中的一种颜色,每一个人每一件事都是城中的一种元素。当一切人和事因为努力和乐观而变得美好,当城中的色彩都均匀和谐时,那么这座围城就不再是一种可怕的束缚和压力,而是一个幸福的乐园。我们的生活中围城随处可见。钱钟书用幽默的语言、深刻的哲理、巧妙的比喻,站在一定高度俯看人生,批判了人性的丑恶、虚荣。
当我读完全文后,有一种怅然若失的感觉,感到意犹未尽,故事戛然而止了。是啊,一切就这样都结束了吗?对于主人公的故事,对于整个《围城》,让人去细细地思索、静静地品味、慢慢地鉴赏。全文最后一句话:这个时间落伍的计时机无意中包涵对人生的讽刺和感伤,深于一切语言、一切啼笑。这种时间上的巧合不正是反映了世事的苍凉与变迁吗?
读完《围城》,从主人公精彩而又独特的故事前后,我看到了作者所表达的人性和表现的哲理,以及作者在文中生动传神的描述。笔者认为,这些精髓需要我们去理解、去意会、去感悟。
第40篇:《围城》读后感
围城这本书,我已读过多遍了。
最初接触时,是在初中的阅览室里,本没抱多大期望,还以为钱老的作品会像鲁迅的文章那样深涩难懂。读后却感觉处处是譬喻,形象而生动;细细体会书中情节,模仿书中各人物说话的神情语调,其乐无穷。
那时年少轻狂,喜欢反复翻阅围城,喜欢背诵那些譬喻,喜欢用譬喻来评论某事,喜欢学习钱老在围城里说话的腔调,觉得玩弄文字游戏是最过瘾的事了。后来,看的次数多起来了,对围城更熟悉一些了,看到更深层次的东西,才明白围城能够这样通俗亲切,从生活中的细小事情入手,也能令人忍俊不禁,是因为作者在生活中历练,体味生活,鞭笞生活,从生活中看到人性的弱点、人生的真实,并透过生活掀开人生的面纱,用含蓄又不乏讽刺的笔调揭露客观环境的无奈和人本身的猥琐,给人以思想深层次的震撼与启迪。
作者以围城为名,叙述了主人公方鸿渐的人生遭遇----毕业、回国、恋爱、失恋、求职、任教、结婚、婚姻失败。无疑都是在围城内外反复转悠,这一切的经历无非就是为了说明婚姻像围城,“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方鸿渐经历恋爱又失恋,求职又降职,最终与孙柔嘉走进婚姻殿堂,然而结婚后两人都发现对方有双方婚前未发现的缺点,再加上生活琐事,工作不顺心,经济尴尬等原因,婚姻陷入破裂,最终分道扬镳,阐发结婚就如深陷围城的道理。这样的婚姻生活,现在仍然在很多的家庭中看到它的翻版,绝对是现实又不新鲜的。退一万步讲,方鸿渐娶了孙柔嘉,到底不是自己的意中人,维持的婚姻不长久,可如果方鸿渐得偿所愿娶了意中人唐晓芙,围城会不会牢不可破呢? 显然答案是否定的。即使是意中人,且能够共入围城,也会发现‘‘如果娶了意中人也不过尔尔,结婚后发现自己娶的总不是意中人”。每个人在长大后都会追求自己认为美满的爱情,追求到了,又一无反顾的进入婚姻,然而真正寻找到理想的婚姻,维系好婚姻,通过婚姻使爱情美满,这样的人几乎少之又少。
“城外的人想冲进去,城里的人想逃出来,婚姻也罢,职业也罢,人生的愿望大抵如此。” 正如杨绛所说,不仅婚姻像围城,人生、生活、职业等等更像围城。现在我们是学生,应对着学业;成年后,参加工作,应对的是职场;等到有一天,我们坠入世俗去成就婚姻时,应对的是爱情。其实我们一直都在循环,重复的做同一件事情,不同的是,个人的心态决定了这个循环是恶性还是良性。知足常乐者安于现状,积极进取者奋发向上,然而一味厌弃自己的生活,空想不实际的事只会令自己陷入围城。
最后我还想说一句读后感,知足常乐。作为学生,爱情、婚姻,对我们而言,还太遥远,但是,生活中的事,又何尝不是围城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