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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贝老板的观后感100字锦集60句

时间:2018-06-18 11:11

一、书籍简介

《格林童话》是由德国语言学家雅可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收集、整理、加工完成的德国民间文学。《格林童话》里面约有200多个故事,大部分源自民间的口头传说,其中的《灰姑娘》、《白雪公主》、《小红帽》、《青蛙王子》等童话故事较为闻名。

它是世界童话的经典之作,自问世以来,在世界各地影响十分广泛。格林兄弟以其丰富的想象、优美的语言给孩子们讲述了一个个神奇而又浪漫的童话故事。在国内,日本,中国台湾也有根据《格林童话》创作的故事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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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作者简介

雅可布·格林(1785年1月4日-1863年9月20日),德国语言学家,和弟弟威廉·格林(1786年2月24日-1859年12月16日)曾同浪漫主义者交往,思想却倾向于资产阶级自由派。

从1806年开始,格林兄弟就致力于民间童话和传说的搜集、整理和研究工作,出版了《儿童和家庭童话集》(两卷集)和《德国传说集》(两卷)。雅各布还出版了《德国神话》,威廉出版了《论德国古代民歌》和《德国英雄传说》。1806~1826年间雅科布同时还研究语言学,编写了4卷巨著《德语语法》,是一部历史语法,后人称为日耳曼格语言的基本教程。1838年底格林兄弟开始编写《德语词典》,1854~1862年共出版第一至三卷。这项浩大的工程兄弟俩生前未能完成,后来德国语言学家继续这项工作,至1961年才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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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童话故事》读书笔记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小卡特里斯……

我非常喜欢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我对故事中那些纯朴善良的人充满了爱,而对那些阴险狠毒胡人物充满了恨。总之,我牵挂着《格林童话》中的每一个人物,和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跌倒,一起爬起,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使我深深陶醉在《格林童话》神奇的世界中。

《格林童话》这本书使许多和我一样的小朋友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的世界充满了纯真的美好的期待,更重要的是,它会更加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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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童话故事》读后感40篇

第1篇:《童话故事》读后感200字

格林童话是一本德国的格林兄弟原著的童话故事,今天我来讲我的读后感。

比如说傻小子学害怕,他不知道什么是害怕还以为害怕是一种本事,他去妖魔猖獗的古堡呆了三个晚上都不害怕,而且在这三天里都发生了奇怪的事情,国王批准他可以跟公主结婚,但他还是整天说:“要是我学会了害怕该多好呀”!公主想了一个办法他那么想学害怕就让他知道什么是害怕,公主在傻小子睡着的时候把一缸金鱼倒在他的床上吓得他屁滚尿流,他说:“现在我终于知道什么是害怕了”!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要学一些有用的东西,比如唱歌、跳舞、弹钢琴……千万不要跟傻小子一样学害怕我弟弟很小都知道害怕,其实人天生就知道害怕,你说对吧?发生了这件事情反而让傻小子变得非常聪明。

第2篇:《童话故事》读后感300字

一本梦幻的书就是一本快乐的书,《格林童话》就是其中一本。那里面的人物故事情节好玩、好笑,语言幽默风趣。它是一本世界名著,是我们每个小朋友都喜爱读的童话故事,因为在我们读的时候不知不觉可以把自己变成主人公。

善良的白雪公主给你嫩白的肌肤、勤劳的灰姑娘教你懂得知足、聪智的格雷特让你大笑一通、青蛙王子告诉你要遵守诺言、渔夫的妻子让你明白贪心不好······《格林童话》里的一个个故事各不相同,一个小故事会让你哭,一个大故事会让你笑······别看这小小的格林童话,它的内容可多着呢······

瞧!一个拇指大的小人儿,被奶牛吃进了肚子里;美丽的公主喜欢英俊帅气的王子;可恶的女巫居然把自己变成了老太婆,调皮的兔子想娶新娘,妄想······

真没想到道格林童话的内容丰富多彩,我以前还小看它了呢!更多有趣的故事还在等着我哩!

第3篇:《童话故事》读后感400字

最近,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里面有14个故事,它以故事的方式告诉我们深刻的道理,它使我收获很大,学到了许多道理。

我印象最深刻的是《桌子,驴子和棍子》这个故事,故事主要讲:有一个裁缝养了三个儿子,有一天,老大去放羊,羊说它吃饱了,可是等裁缝来问时,羊却说它还没有吃饱,害得裁缝把老大赶走了,老二和老三也落得同样的下场。之后,老大去一位细木工那儿当了学徒,老二到一位磨坊主那里当学徒,老三给车工师傅当学徒。后来,老大得到一张会自动上菜的桌子,老二得到一头会源源不断吐金子的毛驴,老三得到一根会打坏人的棍子,老大老二来到一家酒店,可是,他们的宝贝都被那个贼老板给偷走了,老三靠着自己的聪明才智,把他们都弄了回来。在生活中,我们也要靠自己的聪明才智解决问题。

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生活中也有,比如一个坏人想抓走小明,说他是小明妈妈的同事,小明灵机一动,让他说出妈妈的电话号码,坏人一听,灰溜溜地逃走了。

这个故事让我懂得了一个道理,做人要诚实,不能有坏念头,也不能忘恩负义,否则会受到严重的惩罚。我们现在不但要学到更多的知识,还要多学本领,这样长大后才能成为一个有用的人。

第4篇:《童话故事》读后感700字

我读了一本书叫《格林童话》,格林童话的故事丰富多彩,我每次有空的时候我就拿起格林童话读的,我有一次的夜晚,我拿起格林童话到我房间读的津津有味妈妈叫我睡觉我就睡了,但是,她没有发现,我偷偷的在看,让后,我就慢慢的睡着了。我最喜欢的是里面有篇文章的题目<<叫穷人和富人以及《狼和七只小羊》这个故事。说的是一位上帝来两户人家投宿的故事。

他首先来到富人家。富人说家里堆满了蔬菜和粮食,融不下上帝,把上帝拒千里之外。后来,上帝又来到穷人家,穷人很客气的把上帝的请到了家里,他还把好吃的东西拿出来和上帝一起分享,上帝给了穷人荣华富贵。富人知道了上帝给了穷人家那么多荣华富贵,他开始嫉妒起来,并想自己也能得到这些财富,富人绞尽脑汁的开始想办法,而换来只有痛苦和折磨。他最后除了烦恼、痛苦、咒骂和失掉一切,别的什么也没有。而穷人夫妇则过上了快乐、安静的幸福生活。

这个故事让我体会到了,做一个人,不能好吃懒惰,也不能贪富妒贫。不管你遇到什么样的人,做什么事,首先要认真的去思考,做出来的结果才会让大家满意和认同,不能盲目的去断定一件事的结果。

《狼和七只小羊》这个故事这个故事主要写了一只狼来敲门,小山羊一听大灰狼粗哑的嗓音就没开门,第二次狼用白面粉涂在脚上,

捏着嗓音,小山羊门正等着妈妈,等的很心急呢,他们一看到白色的脚,以为真的是妈妈回来了,马上打开了门,狼把它们六个全吃了,只有小七躲了起来,妈妈回到家一只小羊也没了,后来找啊找啊,最后找到了小七,小七对妈妈讲它们几个全被大灰狼吃了,妈妈带着小七一块到山上救了大家。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什么事都要专心仔细的动脑思考,不能盲目的相信别人。

我喜欢《格林童话》这本书。他给我带来了快乐,而且还给我带来了丰富的童话知识。

《渔夫和他的妻子》的故事告诉我们做人不管在什么时候都不能贪心,否则会变的一无所获;《青蛙王子》的故事叫到我我做人要诚实守信;《小红帽》的故事则让我看到人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还是做好人好;《白雪公主》这个故事则告诉我人类不能有嫉妒之心……

《格林童话》中的故事太精彩了,我特别喜欢。

第5篇:《童话故事》读后感1000字

童话,是人们不可拒绝的,童话,是人们所盼望的。每个人都期望自我生活的世界像童话般的不可思议,像童话般的幸福与完美。

我们每一个人,甚至我们的父母,都在格林童话的影响之下长大:我们伴着小红帽走在去外婆家的路上,采撷这路边最艳丽的野花;我们为白雪公主的去世掬一捧眼泪,在王子出现的时候再破涕为笑;我们憎恨着灰姑娘丑陋的继母和两个姐姐,同情着那位睡在煤灰堆里的女孩;还有可爱的七只小山羊,会变成王子的青蛙,恬静的睡美人,恩爱的白雪和红玫瑰……这一个个鲜活的人物形象永远停留在我们童年的记忆里。第一次我们对善于恶,美与丑,贫与富有了一个模糊的概念,而那最初的智慧与道德概念居然来自那个遥远的国度,由那个高大而坚韧的民族为我们讲述,而格林童话中那永远幸福的结局又给小小的我们带来了多少欢乐和梦想。

《格林童话》中有篇童话是十分着名的,也是我十分喜欢的,那就是《白雪公主》。这篇童话我觉得是格林兄弟的骄傲,是他们的经典之作。

“白雪公主原是在皇宫里过着平凡的生活,但由于她的继母嫉妒她的美丽,想至她于死地,所以白雪公主被迫逃到了森林里,幸运的是她遇到了善良的七个小矮人。但是皇后明白了白雪公主还没死,就住在七个小矮人的家里,所以又研制了一个毒苹果,毒死了白雪公主。但好人有好报,白雪公主终究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格林童话”中的每一篇童话都在教育我们怎样做人。

其中,我记忆最深的就是《渔夫和他的妻子》的故事:从前,有一位渔夫和他的妻子,是靠打鱼过日子的,生活得很贫穷,只有一条破船。有一天,渔夫去打鱼,打到了一条比目鱼,这条比目鱼是一位王子,是被巫婆施了魔法的。王子请渔夫把他放回大海,渔夫就把比目鱼王子放回了大海。渔夫把这件事告诉了自我的妻子,妻子贪心地说:“你这个笨蛋,你干嘛不向他要一茅屋呢?快去啊!快快去向他要一间茅屋去啊!”渔夫去找比目鱼,比目鱼一口答应了。渔夫的妻子还想要一座更漂亮的房子,比目鱼都一一答应了。渔夫的妻子越来越贪心了,之后,要做国王、教皇,比目鱼都答应了。但又过了几天,渔夫的妻子又想做上帝,想让太阳、月亮也听她的指挥,可比目鱼没有答应,最后,又恢复到了原样。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不能够贪心,如果贪心的话,你就会变成了一个很贪的人。凡是靠别人过日子的,最后,不利的还是自我。以后,我们必须要好好学习,掌握更多的知识和本领,做一个靠自我的本领好好生活的人!

格林童话不仅仅仅是“小儿科”的睡前读物,它是德国文学的一块不可多得的瑰宝,它是整个古老日耳曼民族智慧的结晶,它经过两位出色的语言学家的整理,走入了全世界孩子的内心,成为了开启他们心智的第一把钥匙,成为拜访他们人生的第一部着作。而那个古老而内敛的民族,却像一位神秘的爷爷一样在黑森林幽暗的光线中安详的守望着一代又一代孩子们纯真的微笑……

第6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在《格林童话》中有一个有趣的故事,就是《大拇指汤姆》。

故事中的大拇指躲进了老鼠洞里,巧妙的躲开了俩个坏蛋,藏进牛壳里睡大觉,当他被吃到牛的肚子里的时候他大声地喊叫,最后牛主人把牛给杀了,汤姆才逃出来但是。他有被狼给吞进了肚子里,然后他就指挥狼找到回家的路,最后狼被爸爸杀死了,他就和爸爸妈妈团聚了。

大拇指真勇敢,真聪明。读了《大拇指汤姆》这个故事,我懂得了做人要勇敢,做事不要慌张,遇到困难要动脑筋想办法。

第7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格林童话》后,我喜欢“老苏尔坦”的故事。老苏尔坦的男主人想要杀了它,它很伤心,于是就找狼寻求帮助。第二天,主人出去收干草。这时,狼来了,狼假装要吃小孩,老苏尔坦不让它吃,就叫了起来,主人听见了,就急忙跑过来把狼赶走了。从此,主人不再有想杀它的念头。从这里可以看出老苏尔坦很聪明,在自己的生命遇到危险的时候,利用计谋保护了自己。

老狼因为自己帮助了老苏尔坦,为了感谢自己就想捉走一只羊。老苏尔坦看见了,就勇敢地站出来保护主人家的羊。狼因此没有抓到羊,反而被主人痛打一顿。这件事告诉我们:狗是人类的好朋友,我们要保护它!

第8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糖果屋》这篇故事,它来自《格林童话》。

这篇文章讲了两个聪明的小孩和一个砍柴匠及一个心地很坏的后妈,因为家里很穷,大家饭都吃不饱,后妈想把那两个小孩扔掉。小孩想各种各样的办法回家,后来还是迷路了,而且遇到了爱吃小孩的女巫婆。兄妹俩用聪明的脑袋瓜对抗女巫婆。

当看完这篇文章,我感到很羞愧。有一次,我在小区里跟爸爸在地下室走着走着一不小心,爸爸不知道进了那户人家里了,我自己走回家,我走走迷路了,一边走一边哭幸亏我遇到了保安,最后,保安叔叔把我送回家。

现在的高科技越来越发大了,坏人也越来越多了。碰到困难和坏人,我们要动脑筋。想办法,而不能哭哭啼啼就能解决问题。从今天起我要克服困难,我要做聪明开心的孩子。

第9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把《格林童话》这本书读完了,这本书非常好看,格林兄弟带着我们走进了神奇的童话王国,有时候我看得入迷了就不想离开学习桌,奶奶说几遍让我休息一会儿,我就是不听奶奶的话。奶奶说:“悦悦,你这种精神是好的,但是该休息就得休息。”我一听就不看了。

我印象最深刻的一个故事是“森林里的三个仙人”。这个故事体现出了“真、善、美”这三个字,主角是两个女孩子和一位妈妈,两个女孩分别是贝儿和弃儿,妈妈喜欢弃儿,把贝儿当作敌人,让贝儿在雪地里找一篮子草莓,贝儿出了门,到了雪地上,突然,她发现雪地里有许多鲜草莓,她就把草莓就放进了篮子里。忽然,她看见了一座小木屋,她请求小木屋的主人让她进去暖暖身子,小木屋的主人是三个小仙人。她暖完身子告别了小仙人,起身回家了,她回到家每说一句话,就会吐出一块金子,弃儿羡慕极了,她出去了一次,她没有问好,直接到了小仙人家,一会儿她见小仙人什么也没有给她就推开门,气冲冲地回到家里,每当她说一句话,就会吐出一只赖蛤蟆。

第10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始终记得这样一句话:“近朱者赤,近墨者黑。”这句话用在我们对书的选择上也非常的合适。因为一本好书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一本坏书也可以影响一个人的一生。对于处于“人之初”的我们来说,人生最初的几本书尤为重要。我从小就爱看童话和寓言故事,因为它具有感化和教育我们儿童的力量。在这些书中,我最爱的是《格林童话》。在那些新颖、鲜活、生动的童话中,我找到了另外一个多彩而真实的世界,幼小的心灵认识和感受到了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以一颗充满童真的心看待自己身边的一切。

在《格林童话》的故事中,既有我还牙牙学语时就认识的老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认字之后结识的新朋友:漂亮机智的马琳、朴素善良的汉斯、自作聪明的小卡特里斯……。我非常喜欢这些形形色色的朋友,关注着他们每个人的命运,常常为他们悲伤的结局感到惋惜,为皆大欢喜感到快乐。我对故事中那些纯真善良的人物充满了爱,而对那些阴险、狠毒的人物充满了恨。在《格林童话》神奇美妙的故事中,还常常会有一对恋人出场。他们的爱情有欢乐,也有曲折。在他们由于坏人的破坏而分手时,我为他们捏一把汗;在他们“有情人终成眷属”时,我又为他们开心。总之,我牵挂着《格林童话》中的每一个人物,和他们一起快乐,一起忧伤,一起跌倒,一起爬起。丰富多彩的故事情节常常使我深深的陶醉在《格林童话》神奇的世界中。

《格林童话》这本书使许多像我一样的小朋友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的世界变得十分充实,对未来充满了纯真的美好的期待。更重要的是,它会更加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适合小朋友们读的好书呀!

第11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喜欢看书,特别是童话故事。这几天我一直捧着《格林童话》看个不停。《小红帽》的故事深深地吸引了我。这个故事生动有趣,让我看了一遍又一遍,现在我已经能把故事内容背出来了。

故事讲了一个可爱的小女孩,她叫小红帽。有一次她去看望外婆,让一头狼盯上了。狼用花言巧语取得了小红帽的信任,骗小红帽到附近的林子里采花,然后先吃掉了小红帽的外婆,又吃掉了小红帽。多亏有猎人搭救,才保住了性命,并杀死了狼。后来,小红帽又一次到外婆家时,再次遇到一只狼,这一次小红帽没有受骗上当,因为有了第一次的教训,她和外婆用聪明才智将狼杀死了。妈妈说,这就叫做“吃一堑,长一智”,就是吃过一次亏之后,要记住,不能再犯同样的错误了。

小红帽因为没有认识到狼的狡猾凶残的本性,所以才会被骗。现在社会上也有一些人表面上和善,实际上坏透了,就是“披着羊皮的狼”!所以我们和一个人交往的时候一定要认清楚这个人,不要轻信别人的话,不然会吃大亏的。老师和爸爸妈妈一直告诉我们,要学会自己保护自己,所以我不会当受骗上当的小红帽。

后来,小红帽学乖了,有了第一次的经历后,第二次就没有重犯,还聪明地除掉了恶狼。这样的小红帽我喜欢。其实我也会犯小红帽一样的错误,比如做完作业不知道要检查,结果会做错很多,受到了老师及妈妈的批评,后来,我做完作业后记得要认真检查,作业错的就比较少了。这让我明白,知道错了,就要及时改正。

第12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是德国的格林兄弟的作品.我非常喜欢这部作品,几乎已经能背下来了。

《格林童话》中的故事丰富多彩.有悲伤的,欢乐的,还有耳熟能详的故事如白雪公主,灰姑娘等.其中最让我喜欢的故事是《小矮人的礼物》这个事中说一个裁缝和一个金匠来到小矮人住的地方.小矮人叫他俩装煤.但第二天一看煤变成了黄金.因为金匠生性贪婪决定再住一天,裁缝却不这么认为,但为了不扫同伴的兴也住了下来.到了晚上,金匠就疯狂的往口袋进而装煤,但贪婪始终受到了惩罚他所有的金子又变为了煤。

这个故事告诉了我们要诚实守信,不可太贪婪,如“曾子杀猪”,“一诺千金”等故事,他们的人品一直被后人所尊敬,但他们正直高上的品质永远有的我们学习.作为学生我们因遵循校纪校规;同学之间互相监督严格自律,主动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学习习惯。

第13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利用暑假又看了几遍《格林童话》,却受到了和以前不一样的感受。或许,有部分人可能认为童话故事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故事里面有许多道理和丰富的知识。

从中,我体会到了一个字:善。做人要善良。善,它是一种美德,是指一个人心灵深处美。生活中常常会看到像这样的事情:在车上,看到某一位年老的老人,没有座位做,作为好孩子、好人的人都要给年老的老让人让座。那一个让座的人是善良的。

善良的人最终都会有好结果,所谓“善有善报”这个道理。这本书中的一篇《灰姑娘》。主人公是灰姑娘,尽管灰姑娘受尽了后妈和两个姐姐的欺负,还忍到了最后,心地还是善良的,最终得到了王子的喜爱和幸福。

然而,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报应。《灰姑娘》中的继母和两个姐姐就是很好的例子。

《格林童话》让我了解了人性是真诚、善良、美丽的。同时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和平共处的。

第14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丹麦的雅克布、格兰和他弟弟威廉合着的。故事大多围绕四个主题叙述的。好有好报,恶有恶报;诚实守信;贪心贪婪;心地善良。

我觉得格林童话爱憎分明,主题鲜明,尤其以颂扬美好鞭打丑恶者多。深受各国小朋友的喜爱。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得童话里面也富有哲理。从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含意。而现在再看次着本书,我有了深刻的领会;做人要善良。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其实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好的品德,是心灵美的表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每每会瞥见如许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反顾的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要饭的人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良的表现。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成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算这个道理。

《格林童》中(灰姑娘)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他,只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小天使和修鞋匠)中的修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美,把挣到的钱布施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买卖越做越兴隆。我还听说一件真正的事;有个美丽农家妇女从败家子的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最终,野鸭为那个其实不怎么有钱的农家妇女创造了一笔不少的财富。

然而,其实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想方设法,不择手段的伤害白雪公主。最后却为了那颗吃醋心而活活气死。妇幼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恰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谓一小我私人人落空了善良,就等于落空了灵魂,落空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一些犯罪的非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旁人的善良,逃出了法网,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令人气愤,可恨!

《格林童话》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小我私小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幸福家园!

第15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利用暑期时间陪女儿又看了一遍《格林童话》,却得到了与以前不同的感受。也许,有些人会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却觉得童话里面也富有哲理。以前我看这本书,只看故事情节,却忽略了它的寓意。而现在再次看这本书,我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

善,这个字眼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体现、是来自灵魂深处的东西。生活中常常会看到这样的景象:在公交车上,有人毫不犹豫地让座;在商店里,有人把多找的零钱义无返顾地还给营业员;在街头,有人会伸出援手,把兜里的钱或多或少投进乞丐求讨施舍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的,所谓"善有善报"就是这个道理。《格林童话》中《灰姑娘》这则故事中的主人公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与姐姐们的欺负与侮辱,但心地依旧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小天使和鞋匠》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心却很善,把挣到的钱救济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他的生意越做越红火。我还听说这样一件真实的事:有个好心的农妇从败子手里买下了一只野鸭,并细心照料它。最终,野鸭为那个并不有钱的农妇创造了一笔不菲的财富。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总会遭到惩罚。《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很好的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地伤害白雪公主,末了却为了那颗妒忌心而活活气死。妇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得逞,吃掉小山羊,而且还白白搭上了性命,正是应验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说一个人失去了善良,就等于失去了灵魂,失去了人性,就等于行尸走肉。那些犯罪的不法分子也该醒醒了!他们利用了别人的善良,逍遥法外,为所欲为,真是可憎、可恶、可气、可恨!

《格林童话》让我更深地了解了人性,了解了人性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了人性丑陋的一面。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人类的家!

第16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生活是五彩缤纷的,它有很多种“颜色”。有的人生活在快乐的世界中,有的人生活在悲痛的世界中,有的人生活在幸运的世界中,还有的人则生活在倒霉的世界中……生活是这样的复杂,这样的神奇。其实,童话和生活一样神奇,一样五彩缤纷。

今天,我看了一本由德国语文学家和古文化研究家雅各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编写的《格林童话》,读后我深受启发。这本书是格林兄弟根据民间的故事编写的。这些童话故事写出了劳动人民的智慧和辛勤,揭示了当时社会的形势,写出了那些劳动人民的心愿。它让人懂得了更多的道理,了解了许多事物。陶冶情操,开阔视野,看到生活的五彩缤纷,真是一本美丽的书啊!

人类从洁净无瑕的世界走来,唱着生命的赞歌,留下了各种妙趣的浪花。《白雪公主》、《青蛙王子》、《灰姑娘》、《小无赖》、《小傻子》……历史是永久的歌声,世上的每一个人都是历史长河中的一个音符。其中故事中的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我相信就是现实的生活中发生过这样的事,这样的人,其实生活就是童话。如果你的生活是单调的,只有一种颜色,而自己也不去创造它。这样你的生活也不会精彩,没有人愿意欣赏:如果你的生活是五彩缤纷的,是丰富多彩的,而你却不满足,继续去创造更美好的生活,这样你的生活就会像童话般精彩,让人百看不厌。回想自己纺织的13年的彩锦中,曾经,我在父母双手组成的溺爱的港湾里欢欣地生活着;曾经,我有过太多太多美丽而神奇的梦境;曾经,我收获了又甜又香的果实;曾经,许多如金子般的光阴流水般逝去……

我们的生活本身就应该是丰富多彩的,但你不去珍惜它,不去创造它,最后就会使你在人生旅途中感到乏味:然而如果你去创造它,把自己的生活创造得更美好,你在人生旅途中就不会感到乏味,反而觉得很开心。

第17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最近几天,我们在老师的带领下,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其中《汉塞尔与格莱特》这一个故事是我最受益匪浅。

这个故事主要讲了一个男孩汉塞尔和他的妹妹格蕾特尔,第一次因为闹饥荒,被他们的继母遗弃在森林里。因为听到父母的讲话,哥哥汉塞尔用准备好的鹅卵石作了记号,他们顺利的回到家。第二次因为闹灾荒,被继母丢到森林的更深处,因为没有准备哥哥汉塞尔只能用自己的面包屑撒在路上作记号,面包屑被树林里的小鸟吃了,他们没能找到回家的路,可他们并没有因为害怕而放弃寻找,哥哥汉塞尔一路上无微不至的照顾着妹妹格蕾特尔,妹妹格蕾特尔把自己的面包给哥哥吃,就在他们拼命寻找回家的路时,又落到一个巫婆的手上。就在巫婆想把妹妹格蕾特尔推到炉子里烧着吃时,却被聪明的格蕾特尔推到炉子里烧死,救出哥哥汉塞尔,最后回到家,和父亲快快活活地生活在一起的故事。

每当在学习、生活中遇到问题想喊爸爸妈妈时,我就会想到这个小故事。这个故事,不仅让我对亨塞尔和格莱特的聪明机智产生了敬佩之情,他们遇到各种困境不畏惧并与之抗衡,最终凭借聪明的才智获得成功了。也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当遇到事情时要多动脑筋、多思考,想办法,不能冲动。在遇到紧急事件的情况下要机智、灵活,随机应变的找出解决问题的办法。

第18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带着兴奋的心情读了《格林童话·大拇指》,这个故事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故事的主人公叫大拇指,他出生时只有人的大拇指那样大,所以爸爸给他取名叫大拇指。他是一个又聪明、又能干、又机灵的小不点儿。一天,他的爸爸去树林里砍柴,大拇指钻进马耳朵里指挥着马把车拉进树林里,帮助爸爸把柴运回家。还有一次,大拇指刚从牛胃挤出来了一个小脑袋,就被一头饿狼吞了下去。大拇指在狼的肚子里说服狼来到他家的厨房里,他先让狼吃了个饱,然后他在狼肚子里又喊又叫,叫爸爸妈妈把狼杀了,就这样大拇指利用他的智慧和勇敢逃了出来。

大约五岁时,妈妈带我去超市,我不小心和妈妈走散了。我想起来老师教给我们的方法:站在原地不动或去服务台广播找人。我没有哭闹,没有乱跑,站在原地等妈妈。不一会儿,妈妈就找到了我。妈妈不断地表扬我是一个勇敢、机智的孩子。

我很喜欢大拇指。我们在长大的过程中,随时随地都会遇到危险,请不要怕不要慌,一定要保持冷静,运用我们的智慧和勇敢想办法脱险。

第19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是一个充满奇妙、快乐的世界。它当中有许多曲折、奇妙的故事。这本书的作者是德国的格林兄弟。这里面有200多个故事,其中我最喜欢《小红帽》和《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两个故事。

《小红帽》这个故事讲了小红帽去给生病的外婆送点心的路上,遇到了一只大灰狼。大灰狼看见了,就骗小红帽去采野花,自己去了小红帽的外婆家,吃掉了小红帽的外婆,他还觉得不太满足,就躺在了床上假装小红帽的外婆。小红帽到了外婆家,上了大灰狼的当,也被吃掉了。

大灰狼这下满足了,走出屋子,躺在大树底下睡着了。就在这时碰巧一个猎人路过,看见了大灰狼的肚子鼓鼓的,就把大灰狼的肚子剖开了,救出了小红帽和外婆,接着,猎人往大灰狼的肚子里塞满了石头。等到大灰狼醒的时候,去河边喝水,因为石头太重,重心不稳,栽到河里淹死了。

《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个故事讲了很久以前有个一个渔夫,他在大海里捕到了一条具有魔法的比目鱼,可是好心的他把它放回了大海。他的妻子知道后十分生气,便一次又一次地让渔夫去求比目鱼,以满足他无穷无尽的要求。结果比目鱼生气了,渔夫和他的妻子又变成了原来的样子《格林童话》这本书里有的故事讲了很多道理。就比如《渔夫和他的妻子》告诉我们做人不能太贪婪。这本书真的故事真精彩,我喜欢这本书。

第20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是《格林童话》,这本书是德国的格林兄弟所写,所以名字也是以格林兄弟命名的。小时候的我们生活在那个美丽的童话世界中,所以对美丽的童话难以释怀,那些美丽的童话故事一直都在我的脑海里,挥之不去。

《格林童话》中,我最喜欢《灰姑娘》。灰姑娘是一个命运十分坎坷的女孩,很小的时候就失去了母亲,而父亲又娶了妻子,也就是她的继母。继母有两个女儿,她们都比灰姑娘要难看,她们非常嫉妒灰姑娘的美貌。于是,继母就让灰姑娘不停的干活,一刻也不让她休息。有一天,王子邀请所有的姑娘去参加舞会,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也包括在内,灰姑娘很想去但是继母就是不让她去。

晚上,灰姑娘的两个姐姐和继母都去参加舞会了,家里就只剩下灰姑娘一个人了,突然一位手拿星形棒的女人出现在她面前告诉她:“我是就是仙女,是来帮助你的。”马上变出了一辆马车和一个马夫还有许多仆人,并告诉灰姑娘,必须在零晨12点前回来,说完,仙女就不见了。灰姑娘乘着马车就去了,零晨12点到了,灰姑娘走时太匆忙了就掉了一只鞋,最后经过好多人试穿,确定了就是灰姑娘掉的,王子把灰姑娘接进了王宫,并封她为皇后。

灰姑娘不但不惩罚两个姐姐,而且还把两个姐姐接到王宫,嫁给另外两位王宫贵族。从此,灰姑娘就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

从这个故事当中,我懂得了不能像灰姑娘的两个姐姐一样嫉妒别人,要像灰姑娘一样善良。

第21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想,大家一定都读过《格林童话》吧!我也读过。《格林童话》讲的是一些国外的童话故事。有讲公主和王子的故事,穷人和富人的故事,动物和人类的故事。有声有色的。

其中,我最喜欢《何勤太太》这个故事。《何勤太太》讲述的是一个小女孩为自己的继母打理家务还被虐待的故事。有一天她来到水井旁打水,“扑嗵”一下,掉到了水井中。渐渐地,小女孩醒了过来,发现自己扒在一片无边无际的草坪上,草地绿油油的,粉白白的花朵,十分迷人。突然,一位老太太走了过来“你好,小姑娘。我是何勒太太。你一定需要帮助!”何勒太太轻声细语的说。

于是把小女孩带到了家里。吩咐她每天打扫家里的卫生。小女孩高兴地按照何勒太太的吩咐干活。日子很快过去了,小女孩想家了,何勒太太打算把她送回去。那天晚上,何勒太太送给小女孩一条金裙子,然后让她回家。第二天,继母的大女儿发现小女孩穿着金裙子,也想要一条。小女孩还把自己的经历告诉大女儿。第二天大女儿跳进水井中,

也被何勒太太看到了,可大女儿很懒不做事。在她回家前何勒太太把她变得黑悠悠的,于是哭着跑回去了。

格林童话十分精采,有声有色的故事,令人身临其境和心旷神怡。这是一本好书,建议大家去读一读。

第22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是一本十分好看的童话,这本书是由德国大名鼎鼎的雅各·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俩写的,他们从小就对德国文化、语言有着浓厚的兴趣,出于对德国民间的热爱,从1806年开始深入民间,走访童话讲述着,在1814年到1822年之间连续出了三卷《德国儿童与家庭童话集》,俗称——格林童话。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罕斯我的刺猬,讲了,有个农夫很有钱,家中应有的东西都有了,可就是没有孩子,他一次进城去,别人都嘲笑他,他回家后愤怒地说:"我要一个孩子,哪怕是只刺猬也好呀!"过了几天后,农夫妻子生下了一个小男孩,小男孩上身好像是只刺猬,下半身是人,太奇怪了,在他的洗礼上,教士说:"这个孩子有刺,不能睡床。"

农夫听了,让他只睡火炉边上的麦草上。于是农夫为他取名:罕斯我的刺猬,罕斯我的刺猬在麦草上连续睡了8年,农夫讨厌他,巴不得他死掉。但他却活得很好。有一次农夫去赶集,他问家人要什么东西;保姆与农夫妻子要面包、肉、拖鞋、袜子,而罕斯我的刺猬要一个风笛。罕斯有了风笛后,对农夫说:"爸爸,请您叫铁匠把我的大公鸡钉上掌,我要骑着它一辈子不会来了。"农夫叫铁匠在公鸡脚上钉上掌。

然后,罕斯骑着公鸡赶着猪、驴去森林了。他每天在树上吹着小笛,乐曲很动听,有一个国王迷路了,他顺着声音到了罕斯那里,罕斯为国王指了路,还要国王在王宫遇见的第一个人。结果,公主先来迎接国王,国王向公主把自己遇到的事情讲了一遍。公主不愿意和罕斯在一起。罕斯仍然坐在树上吹风笛,放着驴、猪。

在几天后,又有个国王迷路了,他又像给第一个国王指路、提要求,国王说行,结果也是公主先来迎接国王,国王向女儿说了得救的过程、要求,公主说:"我们应该履行诺言。又过了几天,罕斯在森林呆不下去了,他又把猪全杀了,把肉送给村中的人,然后他又让父亲找铁匠给公鸡钉铁掌。罕斯我的刺猬又骑着公鸡走了,他先去找第一个国王。侍卫用刀枪和弓箭拦阻他,因为国王下过命令,不让他进宫。

罕斯我的刺猬很生气,就骑着公鸡飞到王宫的窗户上。罕斯喊着、叫着,要国王把答应的东西给他。不然就要了公主的命。国王害怕了,就马上找来公主,让她带着六匹马拉的车、一大批仆人与金银财宝,在半路上,罕斯突然剥下公主的衣服,用他背上的刺,狠狠地刺公主,直到公主浑身是血,停下来,再把她扔到河里,接着,他又到第二个国王那里去了,国王的女儿早早地在城门等了。

罕斯把公主扶到了大公鸡背上,对她说:"请你帮我到宾馆去开一间房间吧!"公主下了公鸡在前面领路,公鸡跟在她背后,不一会儿,公主就找到了一家宾馆,然后,罕斯让店老板在时钟打十下时在他房间生一堆火。在钟打十下时,店老板在罕斯的房间生了一堆火,罕斯马上脱下刺猬皮,把皮扔火里,霎时,罕斯我的刺猬变成了一个美男子,公主见了,大惊不已。于是,罕斯带着公主去第二个国王的国家幸福的生活着……

这个故事让我明白了:不履行诺言的人没有好的下场。

第23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总觉得与别的书不一样,别得书写出了许多刺激的故事或悲惨的人生,可这本书他用童话体现出真善美,我好像被带入到了里面,我就是这的主人公,创造善乐。

这本书最多体现的在善,人的品德,人用来衡量世界的标准,正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书中有个故事叫《灰姑娘》相信大家已经很熟悉,他讲述的是一位狠毒的婆婆虐待灰姑娘,可是灰姑娘太善良了,始终不出声,他的.朋友实在看不下去了,出手相助,让灰姑娘参加了白马王子的舞会,最后一见钟情。大家可能认为这很幼稚,但这小小的故事却蕴含着无穷的品质,友善的人中有善报,那些阴险狡诈的坏人应该受到惩罚,当然那位婆婆已经受到了惩罚了。

这些童话告诉我们社会上还需要更多的善爱,去吐露心声,别再成为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多一声问候,多一次让座,这些小小的举动都会成就无限的品德,看完了种种故事,我知道要做一个善人,细节也很重要,光光在人多时做善事是不够的,当你在操场时,别人都在打篮球什么的,你面前有一块垃圾,你的背影铸造世界美丽,只要弯腰捡起,你就是社会的正义。

童话总是有无穷的魅力吸引着我,我会读熟读透这童话中做人的道理。

第24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前段时间,我向朋友借了一本《格林童话》。

一开始,我觉得故事写得特别好。我读得津津有味,就像吃着一块掼奶油的李子蛋糕。我看的时候,仿佛自己都是童话故事中的一员。

每次读到大团圆结局时,我都高兴得手舞足蹈。而且,每个故事都蕴含着深刻的道理。可是,有些故事,比如《狐狸的妻子又结婚》,我就没读明白,只好放弃了。

后来,我又看了一遍,看着看着,就觉得有点不太对劲。《格林童话》老是大团圆的结局,简单说就是“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好人老是化险为夷,恶人老是被踩在脚底下。这样太通俗了,就像一盘菜忘了放盐,没有味道。

《格林童话》既好看,又不好看,唉,真没办法。

第25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自从妈妈给我买回《格林童话》这本书后,我就天天看的爱不释手,其中有一个“狼和七只小羊”深深地吸引着我。故事说是羊妈妈要外出给孩子找食吃,让七只小羊在家里,临走前嘱咐小羊要千万注意安全,不要给大灰狼开门,还把狼的特征告诉了它们。

羊妈妈走后,大灰狼真的来啦,它用粗哑的声音让小羊开门,可小羊们说它们的妈妈声音很细,不给老狼开门。第二次老狼吃了许多润喉片把声音变细了,可是小羊们说它的妈妈不是黑爪子。老狼这次又想出了妙计,它偷偷去面包房,把自己抹白了,这一次小羊们给大灰狼开了门,结果大灰狼把其中六只小羊全吃了。只有一只活了下来。

羊妈妈回来后,喊着孩子门的名字,侥幸活下来的小羊告诉了妈妈发生的事情。羊妈妈知道大灰狼没走远,就去追大灰狼,追到了河边,看见大灰狼正在那里睡觉,羊妈妈悄悄靠近大灰狼,用剪刀老狼的肚子剪开,救出了小羊们。然后把狼的肚子里装满了石头并缝了起来,狼起来喝水时掉到河里淹死了。

看完了故事,我真的很佩服羊妈妈的伟大母爱和勇敢,她用智慧把孩子们救了出来。我要向羊妈妈学习,做个有勇气,有智慧的人。

第26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是一个充满丰富想象、奇幻瑰丽的精彩世界,一个个曲折、奇妙的故事,一定会使你百读不厌。这里,是故事的王国,这些故事不但在中国广泛流传,而且在很多年国家都有被译成本国的书籍,其中像:小红帽、灰姑娘、白雪公主等等故事,不光在舞台上被人们演过,而且,还是儿童睡前经常讲的故事。还有的故事不是特别有名,但你一听名字就会喜欢,像:会唱歌的骨头、死神教父、魔鬼和他的奶奶这样有趣的书,吸引着我,每天晚上,我趴在床上,痛痛快快地读个够。

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会唱歌的骨头,它主要讲的是:从前,有个王国,经常受一头野猪的攻击,国王说:谁能把野猪杀死,拿着它的心来见我,我就把公主嫁给他!很多人都去杀野猪,可都被野猪吃了。终于有一个武士,把野猪杀了。他把猪心放在屋里的箱子里,想明天去见国王,可当夜就被自己的哥哥给杀了,埋到了小桥下。第二天,哥哥就去见国王,国王把公主嫁给他了。

有个农民,在小桥下种树,忽然,看见了武士的骨头,于是,他把骨头做成笛子,一吹,笛子自己唱起:好农民,我被哥哥杀死啦,他拿走了猪心,娶走了公主。农民把笛子交给了国王,国王恍然大悟,把武士的哥哥杀死了。这个故事告诉我们:有恩报恩,有仇报仇,要做一个善良的人。

第27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同学跟我介绍了《格林童话》这本书,我拿起书就被里面的故事深深的吸引了,我们都有一个童话梦,不论是白雪公主还是灰姑娘,都是我们童年里难忘的童话故事。

当我读了《小弟弟和小姐姐》这个故事后,姐弟俩历经苦难,凭着纯洁和善良的力量战胜对手的精神深深地感动了我,使我明白了:遇到困难,只要勇敢去面对、去克服,最终一定能战胜它!在《狼和七只小山羊》中,小山羊机灵地躲过了狡猾的恶狼,并和母亲一起杀死恶狼,救出了被恶狼吞下的兄弟姐妹。聪明的小山羊深深地吸引了我,使我懂得了:遇到危险时,只有用自己的智慧才能拯救自己。而在《聪明的农家女》里贫苦农民的女儿凭着自己的智慧,不但拯救了父亲,还获得了国王最真诚的爱情。还有在《三片蛇叶》中,勇敢忠诚的小伙子死而复生,恩将仇报的恶公主则受到了应有的惩罚。这些童话都告诉我们要怎样对待美与丑、善与恶。善良美好的人最终总是能够得到幸福,而恶人们尽管开头十分嚣张,最终都会得到被消灭的下场。

《格林童话》里的每个故事都是那样地引人入胜,里面的主人公都是那么的勇敢、爱憎分明。它能教人学会更好地生活,使人的心地变得更宽广,想象力变得更丰富。《格林童话》带给我无穷的快乐!我真喜欢《格林童话》!希望大家都能够读一读《格林童话》这本书!

第28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王国的大门打开了,里面一个个精彩的童话吸引着我,我不由自主地跨进了格林童话王国的大门,走了进去。

一个又一个精彩的童话故事,每一个故事都给我们带来了一些有益的启示。《渔夫和他的妻子》这个故事启示了我们做人不要太贪心。《三片羽毛》的启示是:做什么事情都要尽心尽力,认真地去做。还有《青蛙王子》这个故事,它告诉了我们做人要守信用……其中《白雪公主》这个故事,特别耐人寻味,使我至今难忘。

这个故事是说,在一个遥远的国家里,有一位皇后生下了一个漂亮的公主,很不幸,皇后不久就去世了。国王又娶了一位新皇后,新皇后长得很美但人很坏。她不许任何人美过她。可白雪公主美过了她,于是,新皇后绞尽脑汁想杀害白雪公主。一次皇后找了一个仆人,让他把白雪公主杀掉,仆人正准备动手杀死白雪公主时,却产生了怜悯之心,把白雪公主放了。白雪公主就跑到了小矮人的家里,后来遇到了王子,和王子结了婚,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而那恶毒的皇后却被活活的气死了。这个故事使我懂得了许多道理和启示,他告诉了我:邪恶永远也不能战胜善!善永远是最后的胜利者!

我在格林童话王国游了这么久,我学到了勇敢、友善、智慧和诚信。《格林童话》让我们看到了一片奇妙的想象天空,这是一个纯净的绿色世界。

第29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是一个爱看书的孩子,最喜欢看《格林童话》,因为里面有很多精彩感人的故事。早在我刚上幼儿园的时候,妈妈就开始给我讲里面的故事,后来我自己开始看图画版的《格林童话》。现在它依然是我每天睡前的必读书本之一。

走进《格林童话》,你会认识美丽善良的“白雪公主”,聪明可爱的“小红帽”,沉睡了一百年的公主“睡美人”,可恶凶狠的老巫婆,馋嘴的狐狸和聪明的鹅……

里面的故事常常感动着我,给我印象最深的一篇故事是《灰姑娘》,里面讲述的是一个美丽善良的小女孩。她的妈妈死去了,父亲给她找了一个后妈。那个后妈带着两个小女孩,这两个女孩爱美、狠毒。这样,灰姑娘就被欺负,天天睡在厨房里,身上很脏,所以别人称她灰姑娘。她在妈妈的坟墓旁,认识了小白鸽。有一次,国王帮王子选妃,举行了三天宴会。最后,灰姑娘被选上了王妃,而两个姐姐气得晕过去了。

这个小故事让我认识到:人一定要善良,要有爱心。一个人如果有一颗善良的心,充满爱的心,那么他的生活就会快快乐乐。但是,如果一个人有一颗不好的心,爱妒忌的心,那么,他整天会活得很不开心,结局也不会美好。就像灰姑娘的姐姐要是心肠好一些,灰姑娘成为王妃后,她们也会成为漂亮的公主,过上无忧无虑的生活。

愿每个人都成为善良的人,这样,世界才会真正成为爱的家园。

第30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沒有华丽的辞藻,沒有刻意的修饰,但每一个故事都是人间最美的真理,它让你明白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

看这本书,我会为灰姑娘的不幸遭遇叹息,会为小裁縫的智勇双全鼓掌,会为漁夫的妻子的贪婪感到可笑……

在这些故事中,最让人感动的就是《灰姑娘》。它讲的是从前,有个小姑娘,妈妈死了之后,爸爸又娶了一个妻子,并把她的两个女儿也带来了。从此,继母和他的两个女儿就夺走了小姑娘的一切。她们整天让小姑娘洗衣服、挑水、做饭……小姑娘只能躺在灶旁的灰堆里睡觉,满身是灰,她们都叫她灰姑娘。

一天,国王邀请全国最漂亮的姑娘去参加宴会,让王子挑选未婚妻。继母的两个女儿都去参加了,灰姑娘在一位仙女的帮助下,也打扮得十分漂亮并参加了舞会。最后王子选中了灰姑娘做妻子,继母和她的两个女儿都被气疯了。

读了这本书,我收益匪浅。是啊,在生活中,我们正是需要以一顆真诚美好的心去面对每一个人,每一件事,才能得到別人的肯定和支持;刻意伤害別人的卑鄙行为,终将受到人们的谴责和反击。从现在开始,让我们携起手来,从我们自己开始,从每一件事开始,从每一个生活中的细节开始,体会生活中的真、善、美,以自己的行为去创造美好的世界。让真善美永放光芒,让这个世界变得更美好,更精彩!

第31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看过《格林童话》一书,有些人认为童话很幼稚,纯属虚构,但我觉得童话里面也有道理存在。以前我看它的时候只是简单粗略地看看,但现在再看这本书的时候有了深刻的体会,做人要善良,有爱心。

善,这个字对我们来说一点也不陌生。它是一种传统美德,是心灵美的一种体现。我们在生活中也能看到这种情景,比如在公交车上人们主动让座给年纪大的老人或者孕妇;在街头上,人们会毫不犹豫地把兜里的钱投进乞丐的碗里等等,其实这些都是善的一种表现。

善良的人终究会有好的结果,《格林童话》里的灰姑娘尽管受尽了继母和姐姐的虐待,但她依旧心地善良,最终获得了幸福。再比如说《小天使和鞋匠》中的鞋匠,他虽然不富裕,可他却又一颗善良的心,他把赚到的钱救济给穷人,结果小天使们为他创造了奇迹,让他的生意做得越来越火,然而并不是所有的人都是善良的,恶毒的人终究会得到惩罚。《白雪公主》中的王后就是一个例子。她千方百计,不择手段的要害白雪公主,到了结果却为了她那颗嫉妒的心而活活气死。众人皆知的大灰狼,不但没有吃到山羊,而且还搭上了性命,正是应了那句“恶有恶报”。可以这样说一个人如果失去了一颗善良的心,就等于失去了自己的灵魂,失去了人性。

《格林童话》让我更深的了解人性,了解人的真善美,同时也了解人丑陋的一面。愿所有的人都有一颗善良的心,这样世界会变得更加的美好,世界才会成为人类爱的家园。

第32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产生于十九世纪初,是由德国著名语言学家,雅格·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收集、整理、加工完成的德国民间文学。它是世界童话的经典之作,自问世以来,在世界各地影响十分广泛。格林兄弟以其丰富的想象、优美的语言给孩子们讲述了一个个神奇而又浪漫的童话故事。在国内,日本,台湾也有根据《格林童话》创作的故事集。

《格林童话》源自民间在艺术上通俗、质朴、粗犷、生动表现了纯真的自然美。文中的主人公个性鲜明善恶对错一目了然。不少主人公憨态可拘、滑稽可笑使故事妙趣横生引人入胜。总是把真、善、美与假、恶、丑的矛盾冲突置于斑斓多彩的幻梦之中借助神奇的力量化解矛盾以善有善报、恶有恶报的结局告终。故事中自然与神奇现实主义与浪漫幻想交相辉映融为一体使读者既感到故事情节合情合理又体现了读者的意愿从而得到满足。如今在这样一个物欲如潮如流的社会里有些人迷失了方向有时无法正确辨别善与恶、对与错。这种时候不妨看一下《格林童话》在一个个生动、简单的故事里你会体味出内在的深刻意义——以理性的态度去辨别世间的善恶对错。看《格林童话》就像是一次心灵的放飞看看故事情节体味一下其中的意义欣赏欣赏其语言艺术的特色,犹如采撷最丰硕的花果吮吸最甜美的甘露来滋养自己丰富自己提高自己。

《格林童话》寓教于乐每一则故事都有其深刻的人生哲理。《背包、帽子和号角》告诉人们做事不能太贪心多做一些帮助别人的事一定会得到他人的好报。《灰姑娘》则说明了凡事不能光看外表美好的本质总有一天会被人发现的。《不孝的儿子》教人们懂得了对待父母、长辈一定要孝顺、尊敬……

第33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的一本书,书中向我们介绍了很多主人公,它们在格林和他弟弟威廉。格林的手中栩栩如生。其中有我很早都认识的朋友:美丽纯洁的白雪公主、幼稚纯朴的小红帽、可爱善良的灰姑娘……,也有我心结识的朋友:朴素善良的汉斯,聪明漂亮的格蕾特,……我非常喜欢这些主人公,其中聪明漂亮的格蕾特让我印象最深。

格雷特是一个很有明的厨娘,有一次主人对格雷特说晚上家里要来一位客人让格雷特烤两只烧鸡。格雷特做好一切准备后,在傍晚时分她开始烤起了烧鸡。但是当烧鸡快烤好时客人还没到,格雷特的主人就说出去看看,正在烤烧鸡的格雷特抵挡不住烧鸡的诱惑自己不由自主的吃了起来,但当主人回来时格雷特假装在烤烧鸡,然后对主人邀请的客人说主人不是邀请他的而是要趁机杀掉他,客人听了后马上就跑了,而格雷特又对主人说客人那这烧鸡跑了。聪明的格雷特就这样保住了这个秘密。

《格林童话》这本书让我们有了一个梦幻般的天堂,有了梦幻般的朋友,让我们对未来充满了美好的期待。重要的是,它会净化我们的心灵,让我们以一颗充满爱的心去追逐自己的梦想。《格林童话》真是一本好书呀!

第34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读完格林童话这本书,觉的它里边的每一篇故事都深深的感动着我,有善良的青蛙王子,有神奇的粥锅,有坚固的钉子,还有勇敢的小裁缝……不过,我最喜欢是还是渔夫和金鱼的故事。

这篇故事主要讲了,有一天渔夫捕了一条大鱼,这是一位中了魔法的王子,于是,善良的渔夫把金鱼放回了大海。金鱼为了报答渔夫,愿意满足渔夫的愿望。当时,渔夫什么也没有要,老太婆知道后,向金鱼提出了一个有一个的愿望,先是要一座漂亮的房子,然后是要住在石头宫殿里,又要当国王,做教皇,做月亮和太阳的主人,前五个愿望金鱼都答应了,老太婆的要求越来越多,越来越过分,金鱼恼怒了,没有答应老太婆最后的愿望,并收回了所有给她的一切,他们又回到了原来的旧草棚,什么也没有了!

通过阅读这篇故事,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就是人不能贪得无厌,要懂得珍惜现在的幸福和一切,现在的一切才是最美好的。

想起我以前做的事,我觉的很惭愧。去超市时,我一直想买很多很多的零食和玩具,一直想多向妈妈要些零花钱,就像贪得无厌的老太婆。我一定要改掉这个坏毛病,做一个知足感恩的人。

第35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童话,是人们不可拒绝的;童话也是人们所盼望的。每个人都希望自己的生活世界像童话般的不可思议,像童话般的美好与幸福。

今年暑假我读了《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

他们的故事素材来源于三种。第一种是巫术童话如《石竹》《白雪公主》《熊皮人》等;第二种动物与人的故事如《小红帽》《狼和七只小山羊》《猫和老鼠叫朋友》等;第三种是民间故事如《月亮》《三兄弟》等都是这类作品。

他们写作的特点也有三点。首先格林童话充满了浪漫的想象。比如月亮可以一块一块被剪下来。一睡就是100年,胖扑人能一口将大海的水喝干。其次这些童话充满了耐人寻味的温馨。

因为格林兄弟早年丧父,青年丧母。兄弟两相依为命,共同经受了人世间的忧患,困苦因而,更加懂得人间的温情如《三兄弟》就表现出了这一特点。最后也是格林童话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人物。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中最有名就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了。

这些精彩的童话确实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生活在100多年前的格林兄弟写出来了这么脍炙人口的作品,真让人敬佩呀!

第36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读完了《格林童话》这一本书。它是由18世纪初,德国的雅可布·格林和威廉·格林兄弟搜集民间整理民间的传说、童话故事编辑而成的格林童话。出版至今,格林童话仍在全球各地流传。

读完了这本《格林童话》,让我感受最深的一篇文章就是《海兔》了。这篇文章主要讲的是一位骄傲的公主她有十二面万能的窗户,只要一看,天下事就了如指掌了。

这一天她贴出告示公布:如果谁能躲过公主的眼睛,她就和谁结婚。有三个小伙子前来应征,前面两个都被公主的万能窗户发现了。到第三个小伙子时,他第一次藏在了蛋壳里,被公主用第十一面窗户看见了。

第二次他躲在鲤鱼肚子里,被公主第十二面窗户发现了,第三次,聪明的小伙子变成了一只活波可爱的小海兔藏在了公主的辫子里。公主从每一扇窗户里都没能找到小伙子,公主被小伙子的机智所感动,便嫁给了他。

这一篇童话故事教育我们的两个道理。第一个是;做人不能像公主那样骄傲,看不起别人。第二个是;应该学习小伙子做事都应该善于思考,善于发现。每一篇童话故事都向我们讲了一个做人的道理,而且有些会让我受益无穷,我喜欢《格林童话》。

第37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同学们,你们一定看过许多书吧,也一定有自己喜欢的书。今天我来向大家介绍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格林童话》。

这本书和我们的语文书大小差不多,别看这本书的封皮儿不太漂亮,但是里面的每一个故事都非常好看,当你认真读过这本书里的第一个故事后,你一定会迫不及待的想买到这本书!

这本书里一共收集了二十五篇童话故事,我最喜欢的要数《白雪公主〉〉了。它的主要内容是:从前,有一个王后生了一个小女孩,长得很漂亮,皮肤像雪一样白,于是取名叫白雪公主。后来王后死了,国王又娶了一个王后。这个王后对白雪公主可坏了,三番五次的想害死她。

一次王后打扮成一个老太婆让白雪公主吃有毒的苹果,白雪公主吃下后就死了,后来被一个王子救活,于是她和王子结婚了,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最后那个狠毒的王后被活活的气死了。这篇故事告诉我们: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如果像文中那位王后一样恶毒,是不会有好下场的。

怎么样,这本书很好吧,每一篇故事都告诉人们一个道理。你们一定也喜欢它,精彩的故事还在后面呢!请你快快打开这本知识多彩的书,自己去看一看吧!它会给你带来快乐和智慧的!

第38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我觉得格林童话爱憎分明,主题鲜明,尤其以颂扬美好、鞭打丑恶着多,深受各国小朋友的喜爱。它也是我最喜欢读的第一本书。

格林童话几乎每一篇都颂扬美好,摒弃丑恶,尤其以《白雪公主》为代表。白雪公主是个美丽善良的姑娘,而她的继母却是个心胸狭窄、凶恶的女人。继母妒恨白雪公主。继母最终还是杀死了白雪公主。一位王子救活了白雪公主。继母穿着九个小矮人的铁鞋跳舞,一直死亡。

色彩斑斓、丰富而又生动的想象力,是格林童话的另一个特点。这个特点在《灰姑娘》里得到体现。灰姑娘不停地遭受继母的折磨和虐待,她在亲生妈妈的坟头种了一根树枝,树枝奇迹地长成了一颗大树,树上有一只白色的小鸟,它是灰姑娘的好朋友。国王举办舞会,灰姑娘在白鸟和数的帮助下,终于参加了舞会,被王子看中了,继母让自己的亲生女儿跟王子进宫,在鸽子的帮助下,继母的计策没有得逞,经过一次又一次的波折,灰姑娘终于成了王子的未婚妻……

格林童话语言朴实、清新,而又充满了灵气和智慧。在每一篇童话里,无论是对景色的描写,还是对人物心灵的刻画,或者是在叙述故事过程,都会闻到一股清香,给人一种亲切感。

第39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一本《格林童话》的书,它这里面的知道可丰富了,比如有《狼和七只小羊》、《白雪公主》、《灰姑娘》等等。简直是三天三夜也看不完。但我觉得最有趣的要算《布来梅的音乐家》。

因为它讲了一们农夫养了一头驴,可是驴的年经大了,不能再干活了,主人就要把它给杀掉,驴子知道了这个消息后,就连夜逃跑,这个时候,它想去布来梅市去做音乐家,可是,它在路上的时候遇到了许多同伴,它们都受了主人不好的待遇,都是走运才跑出来的。后来天暗了,它们发现了一座房子,仔细一看才知道是强盗的窝,于是就跑进去一个一个地吓过去,等他们跑光,它们就在这儿住了下去。从此以后强盗们就不敢去这个房子了。这本书让我懂得了要做个聪明的小孩子。

第40篇:《童话故事》读后感

《格林童话》这本书是由雅可布。格林和他的弟弟威廉。格林合写的,你们可能以为他们只写童话,那你就大错特错了。他们研究范围涉及到语言学、哲学、文艺学等诸多领域。

首先,格林童话充满了浪漫诗意的想象。比如,月亮可以一小块一小块地被剪下来;一睡就是一百年;胖仆人能一口将大海的水喝干……

其次,这些童话充满了耐人寻味的温馨。因为格林兄弟早年丧父,青年丧母,兄弟俩人相依为命,共同经受了人世间的忧患困苦,因而更加懂得人间的温情,如《三兄弟》……

最后,也是格林童话最为突出的特点,就是赞美勇敢、机智的人物,善与恶,美与丑的对比,宣扬善良必将战胜邪恶的主题,其中最有名的就是《灰姑娘》和《白雪公主》。

这些精彩的童话故事确实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生活在一百多年前的格林兄弟能写出这么多,这么好脍炙人口,流芳白世的作品,真让人敬佩呀!

一、写作要点

要弄懂原作

"读”是感的基础,“感”是由“读”而生。只有认真的读书,弄懂难点疑点,理清文章的思路,透彻的掌握文章的内容和要点,深刻地领会原文精神所在,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个人的实际,才能真有所“感”。

要认真思考

读后感的主体是“感”。要写实感,还要在读懂原作的基础上作出自己的分析和评价。分析和评价是有所“感”的酝酿、集中和演化的过程,有了这个分析和评价,才有可能使“感”紧扣原作的主要思想和主要观点,避免脱离原作,东拉西扯,离开中心太远。 所以,写读后感就必须要边读边思考,结合历史的经验,当前的形势和自己的实际展开联想,从书中的人和事联系到自己和自己所见的人和事,那些与书中相近、相似,那些与书中相反、相对,自己赞成书中的什么,反对些什么,从而把自己的感想激发出来,并把它条理化,系统化,理论化。总之,想的深入,才能写的深刻感人。

要抓住重点

读完一篇(部)作品,会有很多感想和体会,但不能把他们都写出来。读后感是写感受最深的一点,不是书评,不能全面地介绍和评价作品。因此,要认真地选择对现实生活有一定意义的、有针对性的感想,就可以避免泛泛而谈,文章散乱,漫无中心和不与事例挂钩等弊病。怎样才能抓住重点呢?我们读完一部作品或一篇文章后,自然会受到感动,产生许多感想,但这许多感想是零碎的,有些是模糊的,一闪而失。要写读后感,就要善于抓住这些零碎、甚至是模糊的感想,反复想,反复作比较,找出两个比较突出的对现实有针对性的,再集中凝神的想下去,在深思的基础上加以整理。也只有这样,才能抓住具有现实意义的问题,写出真实、深刻、用于解决人们在学习上、思想上和实践上存在问题的有价值的感想来。

要写出真情实感

就是要写自己的真情实感。自己是怎样受到感动和怎样想的,就怎样写。把自己的想法写的越具体、越真实,文章就会情真意切,生动活泼,使人受到启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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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注意事项

先要重视感

感要多 读要少,要善于灵活掌握。比如,“简述原文”一般在“亮明观点”前,但二者先后次序互换也是可以的。再者,如果在第三个步骤摆事实讲道理时所摆的事实就是社会现象或个人经历,就不必再写第四个部分了。

要重视"读"

在"读"与"感"的关系中,"读"是"感"的前提,基础;"感"是"读"的延伸或者说结果。必须先"读"而后"感",不"读"则无"感"。因此,要写读后感首先要读懂原文,要准确把握原文的基本内容,正确理解原文的中心思想和关键语句的含义,深入体会作者的写作目的和文中表达的思想感情。

读完一本书或一篇文章

会有许多感想和体会;对同样一本书或一篇文章,不同的人从不同的角度思考问题,更是会产生不同的看法,受到不同的启迪。以大家熟知的“滥竽充数”成语故事为例,从讽刺南郭先生的角度去思考,可以领悟到没有真本领蒙混过日子的人早晚要"露馅",认识到掌握真才实学的重要性,若是考虑在齐宣王时南郭先生能混下去的原因,就可以想到领导者要有实事求是的领导作风,不能搞华而不实,否则会给混水摸鱼的人留下空子可钻;再要从管理体制的角度去思考,就可进一步认识到齐宣王的"大锅饭"缺少必要的考评机制。

叙述作品不能用大量篇幅复述原文

一篇读后感,不能写出诸多的感想或体会,这就要加以选择。作为初学者,就要选择自己感受最深又觉得有话可说的一点来写。要注意把握分析问题的角度,注意联系自己的实际情况,从众多的头绪中选择最恰当的感受点,作为全文议论的中心。

初中作文课中,除了写"读后感"外,老师还会要求同学们在看完一部电影,电视片或参完某一展览后写"观后感",观后感的写法与读后感是一样的,只需在第一部分简述所观的内容,然后引出观点,展开论述就可以了。

写景、物的读后感应该怎样写

(1)简述原文有关内容。如所读书、文的篇名、作者、写作年代,以及原书或原文的内容概要。写这部分内容是为了交代感想从何而来,并为后文的议论作好铺垫。这部分一定要突出一个“简”字,决不能大段大段地叙述所读书、文的具体内容,而是要简述与感想有直接关系的部分,略去与感想无关的东西。

(2)亮明基本观点。选择感受最深的一点,用一个简洁的句子明确表述出来。这样的句子可称为“观点句”。这个观点句表述的,就是这篇文章的中心论点。

(3)围绕基本观点摆事实讲道理。这部分就是议论文的本论部分,是对基本观点(即中心论点)的阐述,通过摆事实讲道理证明观点的正确性,使论点更加突出、更有说服力。这个过程应注意的是,所摆事实、所讲道理都必须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基本观点服务。

(4)围绕基本观点联系实际。一篇好的读后感应当有时代气息,有真情实感。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善于联系实际。这“实际”可以是个人的思想、言行、经历,也可以是某种社会现象。联系实际时也应当注意紧紧围绕基本观点,为观点服务,而不能盲目联系、前后脱节。以上四点是写读后感的基本思路,但是这思路不是一成不变的。

(5)简要地说明原文有关内容,重写有感,不要重点介绍,偏离主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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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读一本好书有感49篇

读后感是指读了一本书,一篇文章,一段话,几句名言,一段音乐,把具体感受和得到的启示写成的文章。

篇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放暑假的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一生必读经典――《天使在人间》,书里主要讲的不是真的有一个天使在人间,而是讲有一些乐于助人称他们为“天使”。

我最记得有一篇是令我最感动的那题目是《助人为快乐之本》,里面讲今天我帮助了一个很可怜的小朋友,他被一块香焦皮给摔倒了,但路过的人不但没有帮助他,而且还取笑他,使他哭的更加伤心。文章中的我看见了,马上走上去扶起他,并且劝他不要伤心了,我送你回家吧!

其实在我们生活也有很多类似这样的事,我也亲身体验过,记得有一次我看到一个小孩子饿得没饭吃,而我又没有给他一些钱,又没有给他饭吃。又有一次我家门口来了一个乞讨的人,他说他很饿想讨点饭吃。但我不但不给他,而且“啪”的一声关了门,没有理睬他。

我现在终于明白了,为什么人们常常都说:帮助别人就等于帮助了自己。以后我一定要向文章中的作者好好学习乐于助人的好习惯。相信我吧,我一定会做到!我相信你们也会做到的。

篇2:读一本好书有感

应为我没有好的习惯,所以妈妈给我买了《好习惯》这本书。这本书像爪子一样,紧紧地抓住我了。

这本书为我们介绍了58个好习惯,每一个好习惯都有详细的讲解。里面不仅有好习惯,还有名人故事、笑话和漫画。

给我留下印象最深的还是心要宽这个好习惯,书上说宰相肚里能撑船,读到这里想想我自己,我的肚子里连条鱼都装不下。

记得上次,我离家出走拿回。那次,因为我中午自习老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所以老师让我回家吃饭了。我一回家,妈妈就凶巴巴地说:“叫你调皮,连老师都不要你了……”家人都开始批评我,我一肚子怨气,泪水不住的往外流。可妈妈还在一旁喋喋不休地说。我吃饭时也没放过,又痛骂了我一顿,并狠狠地说:“走,去学校找老师去。”我非常生气,气冲冲地从后门走了……·今天读到那个好习惯,一想那天真不应该,我应该像宰相肚一样心宽,改了我的脾气,把坏习惯改了。俗话说:行为决定习惯,习惯决定性格,性格决定人生。由此可见,习惯是至关重要的。因为我的这些行为,养成了坏习惯,让我变了。我要行动起来,养成好习惯,做一个心宽的人。

这本书不禁让我懂得怎样做人,还给我带来了快乐。我真是越来越喜欢看这本书了。

篇3: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读到了金波先生写的《我的一个小本本》,这篇文章使我印象深刻、感触颇多。

文章讲了金波先生小时候翻看了父亲的一个笔记本,发现上面写着父亲中学时的诗歌、散文。他深受启发,决定也将自己的作品纪录在笔记本上。刚开始他只抄书中的好词句,后来读了契诃夫的手记,便开始将自己的见闻想像写入笔记本。后来金波先生长大了,那些好词句大派用场,帮他写下许多好文章。

读了这篇文章,我想起自己周围的一些同学。他们平时写作文,总感觉脑袋空空如也、一片空白,选个题目就得花十分钟,构思还常常十分混乱,有时甚至会前言不搭后语。不知你有没有呢?如果有,你一定想问问应该怎么办吧?其实,无非就是要学会留心观察身边事物。以前的我,看到天空中十分美丽的晚霞,便过去了;即使去到花园,看到百花齐放,也仅仅是看,没一点想法,因而那时的我作文成绩也不理想。通过我的事例,相信大家已经明白了:正是由于这样对生活的不细心才致使许多同学写不好作文。

因此,我也为自己找了个“小本本”,也当一个留心观察生活的人。希望每个同学都能学习金波先生,这样一定会大有收获!

篇4: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这个美丽的世界中,有一对父子,他们特别喜欢看书,尤其是《成语故事》、《海底世界》。

有一天,天气晴朗,万里无云,这对父子来到新华书店去买书,老板非常热情的给他们介绍了一本好书,他们兴奋极了。走在回家的路上,儿子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的第一页,聚精会神的看了起来。爸爸也情不自禁的伸过头去,和儿子一起看起来,就这样,他们俩边走边看的回到了家。

到了家,他们口渴了,爸爸赶快烧了一壶水,又跑过来看起来。过了一会儿,水烧开了,冒出了烟,爸爸没有发觉,这时,水漫了出来,并且发出了警报声,爸爸顿时吓了一大跳,赶紧跑到客厅把水给拔了。爸爸想泡茶喝,便一手拿着茶叶,一手抓了一把,头又伸到儿子手上的那本上,并不时的大笑起来。但他却仍然不知道茶叶还在他手中呢。

晚上,该洗澡睡觉了,可爸爸却不想离开儿子手中的那本书,便请求儿子,让儿子和他一起到浴室里去看,儿子答应了,他俩走进浴室,把门一关,爸爸衣服、鞋都没脱就躺进浴池里。儿子呢?他呀趴在地上,又开始做他的书虫了。他们身上的衣服全打湿了都不知道,却仍然沉浸在这本好书中。

夜深人静了,这对书呆子父子还在津津有味的看这本好书呢!

篇5: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对父子俩为了看书发生了一件有趣的事,让我们来听听这个有趣的故事吧!

儿子和爸爸去买一本好书,这本书让父子俩忘记了周围的一切。

儿子和爸爸在一个商场里买书,他们到处找都没找到一本很好的书,忽然,儿子发现有一个店子里写着“好书”两个字,他和爸爸马上去看一看,爸爸说:“这本书真的很好吗?”店里的商人说:“当然,这次搞热卖,只剩四本了!”爸爸说:“拿给我看看!”爸爸拿起书马上津津有煨的看起来爸爸觉得这本书真得很好,就把这本书买了。

儿子在路上都等不急了,迫不及待的打开书看了起来,他们一边走一边看,又一边笑,爸爸为了看书,把烟都放在背后面,书把爸爸和儿子迷住了,爸爸的烟快烧到衣服了都不知道,儿子没看路,差点撞到大树上了都不知道,他们就这样回家了。

爸爸回到家里口很渴,就想泡茶喝,正好儿子在那儿看书,爸爸又看起来,看完了一篇就哈哈大笑,不知不觉地把一包茶叶到进了茶壶里,再一喝苦死了。

他们吃了晚饭,爸爸拿起书又想洗个澡,爸爸看地太入迷了,他连衣服都没脱就开始洗澡了,儿子也被书迷住了,也没在意这一点,过了很长时间他们才醒过来,知道自己没脱衣服就洗澡了。

一本好书让父子俩忘记了周围的一切,看来真是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啊!

篇6: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高玉宝》。

它主要讲述了高玉宝小时候很想读书,但付不起学费,好不容易走进学堂,地主又来逼租,高玉宝只好去给地主放猪,地主还撕了他的课本。幸运的是,在共产党的帮助下,他刻苦学习,并且写了一本书——《高玉宝》。

看完这篇文章,我不禁想起了上个星期天:妈妈带我去新华书店看书,我偏不去,因为我正被精彩的电视所吸引。妈妈连哄带骂,我才极不情愿的去了。到了书店,我随手拿起一本书,实际上,我的心早已飞到了家里的电视前了,一会要飞到了书店的装饰上了。根本没看到心里去。回家的路上,妈妈问我:“今天学到了什么知识?”我慌忙回答:“我……学到了……”妈妈一看,狠狠地把我批评了一顿。

是呀,我们现在生活条件这么优越,夏天有空调,冬天有暖气,而高玉宝在旧社会连读书的权利都没有,我们真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篇文章好像一面镜子,他照出了我的缺点,也使我真正改掉了不爱学习的这个坏毛病。是高玉宝让我知道了要努力学习,刻苦学习!

篇7:读一本好书有感

当我们在明朗的教室里舒舒服服的读书时,当我们在用多媒体生动形象地上课时,请读<<我的第一本书》吧!它将会让你深有感触,受益终生的。

《我的第一本书》是我国着名作家史成汉写的,它主要记叙“我”的第一本书不同寻常的经历,记录了在元贞因家里穷而没钱买书时,“我”为了元贞吧一本书撕成两半,而最后却考第一名的这一段友谊故事,还歌颂了深沉的父子之情。

读了这篇课文,让我深感惭愧。我想:史成汉可以在那艰苦的环境下也能开开心心地读书。那时,他们没有教科书。没有学具只能苦中找乐,特别是在上课时他带着两只狗,这是一个多么温馨,多么快乐的画面呀!让我忍不住握起手中的笨笔来赞美它,而现在的我们仅仅只是因为夏天太热或冬天寒冷,就连声抱怨读书累,读书难。对于我们来说,读书是十分辛苦的,没有快乐可言。记得有一次,早上起来,温度急速下降,而那时的我就一直抱怨过不停。还有一种不想去上学的冲动,现在想起来还真是惭愧不已。

课文让我感动最深的不仅仅只是他们苦中找乐的志趣,还有乔元贞因家穷没钱供他读书,后来竟一辈子挎着篮子在附近几个村子里叫卖纸烟、花生、火柴等小东西。读到这一点,我心狠狠的被触动了。元贞,多么乖巧的孩子呀!他仅仅只靠史成汉送给的半本书却考了第一名,而我们呢?现在国家实施九年义务教育,我们不用交学费就能高高兴兴的到学校读书,但我们努力了吗?想起自己,以前的努力根本不算什么,比起元贞,我就好似温室里培育的花朵,经不起风雨的侵蚀,困难的考验。而元贞则像雨露下一颗蒸蒸日上,奋发图强的向日葵,即使得不到阳关的照耀,但它努力去争取,尽自己的最大能力了,不是吗?

现在想想,以前一些大山里的孩子何尝不是这样呢?孩子们渴望读书,但因家里贫无以致书以得。对于这些可爱的孩子来说,读书边是一种向往,一种追求。一份心底的呼唤!

努力吧!现代幸福的“花朵们”,我们应怀着一颗感恩的心,为现在拥有这样优越的学习条件而感到骄傲,我们应竭尽所能,为我们,甚至为报效我们的祖国而努力吧!我想:这也许正是《我的第一本书》里元贞的那份呼唤,那份梦想,那份向往吧!

篇8:读一本好书有感

有这样一本书,它富含着道理,隐藏着睿智,它的道理也许不一定会被现在的人们所接受,但他在我们看来,也是一本凝结着古人智慧的作品。它是儒家学派的经典着作之一,它是一本语录体散文集,它记载着一位古人的思想,它体现了那位古人的政治主张、论理思想、道德观念及教育原则。

曾有这么一个人,他开创儒家学派,他编纂《春秋》,他修订“五经”,他创办私学,他打破贵族教育,他有着当时人们所不及的思想,他有着现在人们也不及的睿智,他在现代,已经国际知名的人物,他有一个大家都知道的名字。

他叫孔子,它叫《论语》。

孔子,他被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称为“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论语》,它被北宋政治家赵普称作“半部《论语》治天下”。

孔子有着正直的品行,他也有着对未来美好的希望,所以他说:“人之生也直,罔之生也幸而免。”一个人要正直,只有正直才能光明磊落。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往往不正直的人也可以光明磊落的生活在社会之中,这不禁让人对这句话产生了怀疑。可是,不正直的人大部分心中有愧,在经历过事事顺风后,也会翻跟头,不管曾经是多么呼风唤雨,这一个跟头会让他栽在所有人的面前,一蹶不振。

比较好的一个例子便是97年国家税务局局长李真——

他原先只是一位教师,但他觉得枯燥无味,很快便厌倦了。后在家人的帮助下,于1982年3月调入张家口市某研究所,后又成为张家口市计委的一名干部。由于人际关系的紧张,李真无法在计委工作下去,1988年,李真调入了张家口市油漆厂。为了在仕途上能够尽快腾飞,李真通过关系伪造了干部档案:本来自己是个预备党员,却摇身一变成了正式党员;行政职级本来是个科员,但干部履历表职务一栏里却变成了正科级。由于使用不正当的手段,他很快成了国家税务总局和省人民政府的双料后备干部。

随着职务的升迁,伴之而来的是不择手段的攫取,从李真就任省委办公厅秘书到被任命为省国家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的7年间,他利用职务之便,大肆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14万余元;伙同他人侵吞中国东方租赁公司河北办事处人民币、中兴电子有限公司和尼瓦利斯有限公司股份,共计折合人民币2967万多元,李真从中分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270万余元。

这样使用不正当手段的方法固然收获的速度异常快,但同样,让他贪污被发现时,等待他的,就已经是冰冷的枪口了。难道他在贪污的过程中没有一点点心慌吗?这样的来的,使用时都不会觉得可耻吗?他自己应该很早便料想到了自己的结局,只是被钱财迷惑,失去了人性本善的那颗心。做的不是光明磊落的事情,肯定不能坦然的接受所给予自己的收获。

孔子还认为,只有仁德的人才能无私地对待别人,才能得到人们的称颂。于是他又说:“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他很重视修养的全面发展,所以说:“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

他告诉了我们很多道理,也以身作则地用他的事例告诉我们该如何做,要如何做。

于是,美国诗人、哲学家爱默生说:“孔子是全世界各民族的光荣”。北宋政治家赵普说:“半部《论语》治天下”。

篇9: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书就像我们的精神食粮,就像我们身边必不可少的知识锦囊,就像与我们形影不离的挚友一样,是那么重要,有那么默默。

这周星期五,我们班会课正在评选“读书之星”呢!殊不知,这评选另我们班的焦躁气氛立即安静了下来。这次评选,好似一场委婉的竞赛,参赛的选手没有推让,更没有争执,可能是因为他们更希望把好书推荐给在座的每一位同学吧!这场竞赛,观众们聚精会神地看着。虽不似刀光剑影般惊心动魄,也不似流苏飞溅般引人注目,更没有落英飘洒般令人心醉。是同学对书的渴望,酝酿出了这么一个好氛围。

只见演讲的同学个个满口余香,教室也是余音绕梁,我们似乎回到了以前的私塾,外面的麦田、丘陵是那么恬静,那么纯朴。回头一看,原来朱老师正在拍照哪!这些照片,或许会在不久的将来,作为我们美好的回忆吧!这个照相机,总是让美好的事物定格,也让精神定格。

我觉得,这次班会课,不仅仅是介绍了好书,更让同学们对书的认识又加深了几分。要知道,“读书破万卷,小臂如有神”呀!梅花,刚柔并济,不也是我们对它的理解吗?一本好书,就像我们身边的一位良师益友,那些细心的劝导,不正是我们所需要的吗?“忠言逆耳利于行,良药苦口利于病”吗!在你无助时,在你彷徨时,在你失落时,在你感怀时,一本书,说不定就可以揭开你心头的结呢!

书,还是一把打开知识大门的钥匙,而这大门,连接着无知与博学。知识,不仅让人类文明了起来,更让人类有了互相沟通的桥梁。想象远古的时候,我们的人类还在饥一餐,饱一餐的时候,还在吃生食的时候,不只是谁,保留了火种,从此人类的生活水平有了提高。后来,又不只是谁,搭建起了第一座草房子,让我们的祖先不用再为生命担心,也不用再风餐露宿了。商周时期,亭台楼阁屹立起来,玉器的加工也到了如火如荼的地步。这些,不都源于知识吗?现在的人,已经离不开知识了,文明的社会让我们安居乐业。

大自然中每一片树叶之间的呢喃,每一只昆虫之间的寒暄都在给我们启示。这次班会课,让我们更喜欢书了。

书,可以用来欣赏,用来学习,用来钻研。书,就是人类从大自然中聆听来的知识,还有许多许多值得我们去探寻的地方……

篇10:读一本好书有感

近期,我拜读了海伦·凯勒的自传——《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让我有未读其书先闻其人的感觉。

我深深地被主人公那超人的坚强毅力和不向命运低头的精神所打动。海伦·凯勒一生88个春秋,却有87年是在无光、无声、无语中度过。就是这样的一个人,克服了常人不能想象的困难,考取了哈佛大学雷德吉利夫学院,凭着坚忍不拔的毅力和艰苦卓绝的奋斗,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马克·吐温说过:“19世纪有两个奇人,一个是拿破伦,一个是海伦·凯勒。”

三天光明,对于常人来说只是一生中的短暂一瞬。对于双目失明的海伦·凯勒来说,却是可想而不可及的。三天光明,对于那些碌碌无为的人,无非是在灯红酒绿的舞厅中度过,或是漫无目的地游玩着,他们追求的是纸醉金迷的生活。而目前青少年学生中也有这么一些人,他们生在新社会,长在红旗下,拥有舒适的生活环境,良好的学习条件。但他们不是去珍惜自己拥有的一切,而是吃不得半点苦,把学习当成一大苦差事,整天东游西逛,无心向学。对于学习,他们总是嗤之以鼻,不屑一顾,不是以积极的态度去勤奋学习,努力拼搏,而是哀叹命运对自己的不公,责怨上天没有赋予他们聪颖的天资、超人的智慧,让他们能一举成名天下知。现在的社会是高科技发展的社会,是人才济济的社会,没有知识的人是不可能在社会上有一席之地的。海伦·凯勒双目失明,她还能用自己残疾的身躯写出《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样闻名于世的书。而我们拥有健康的身体,明亮的眼睛,又有什么理由不去奋斗,不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不去创造自己的美好人生呢?

海伦·凯勒说过:“身体上的不自由终究是一种缺憾。我不敢说从没有怨天尤人或沮丧的时候,但我更明白这样根本于是无补。因此我总是极力控制自己,使自己的脑子不要去钻牛角尖。”是啊,为什么有许多人不能像海伦·凯勒这样乐观对待,只是自暴自弃呢?!

对于海伦·凯勒,想想自己,四肢健全的人很难体验到残疾人的痛苦。只有聋人最珍惜听觉,只有盲人最向往光明,世界上有许多东西往往失去了才觉得珍惜。海伦·凯勒用自己的经历告诉我们:珍惜我们所拥有的一切,热爱生活,用“心”去体味生活。我们应该像海伦·凯勒那样,善待自己,善待他人;在顺境里珍惜大好时光,面对逆境勇往直前。

读完这本书真的让我受益匪浅,它不但让我们增长知识,还能使我们看透人生,理解人生,感悟人生,读一本好书就是与一个伟大的心灵对话……

篇11: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喜欢读书,我喜欢读好书,我喜欢读《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

悲剧收场

我原以为世界上的每一本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结局是我笑到最后(我以前看过的书都是以喜剧收场)。现在才发觉我只是只井底之蛙,读完《德伯家的苔丝》才知道世界上也有以悲剧收场的,结局是我哭到最后。我很遗憾,遗憾一个受尽磨难,受尽煎熬的纯洁女人最终结局居然是逃脱不了无情的绞刑台的魔掌,与心爱的人阴阳相隔。但凭我的个人理解,对于苔丝而言,她已经受够了人世间的恩怨情仇,是是非非,她已经累,想休息了。有时候对于一个人来讲,死也是一种解脱,一种幸福。我之所以喜欢读这本书,是因为每次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同情,一种深深的伤感。

人面兽心

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提到亚雷,谁都会有揍他的冲动。即使是一个冷酷无情的人知道他对苔丝所做的一切的一切,也会恨不得把他碎尸万段。亚雷看上了苔丝的美貌,就假惺惺的叫苔丝帮他们家养鸡。谁知道这个禽兽不如的恶魔居然在三个月后奸污了苔丝,夺走了在那个时代对于女人来说比命还要重要的贞操。幸好他的最终命运是去地狱一游,不然谁会知道到会不会有第二个,第三个无辜的“苔丝,我为人类成员中有亚雷这个人面兽心,衣冠禽兽的家伙感到可耻。这本书也告诉我:“宽容是一种美德。”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看完后都有一种淡淡的宽容,一种深深的痛恨。

悲剧从何而来

苔丝虽然聪明美丽,勤劳善良,但是家里一贫如洗,她处于低贱的社会地位,作为一个劳动者、一个农业工人,自然会受到资本主义社会的各种压迫凌辱,这些压迫和凌辱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更有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她的悲剧是时代造成的,同时,亚雷和克雷代表了把苔丝推向深渊的两种不同的客观社会势力,他们直接地共同造成了苔丝的社会悲剧。苔丝悲剧的第二个原因,也是其悲剧的直接原因,即她是暴力、恶势力及维护它们的法律、国家机器的受害者。这种暴力、恶势力的集中代表就是亚雷?德伯。传统伦理道德对苔丝精神上的摧残,是苔丝悲剧的第三个原因。如果说以亚雷为代表的恶势力及其强大的后盾——国家机器、法律对苔丝的迫害是一种无形的更可怕的精神残害。

我为书伤感,我为好书伤感,我更为《德伯家的苔丝》这本好书伤感。我希望有一天,世界上没有资本主义社会,没有经济的、权势的、肉体的、精神的、宗教的、道德的、传统观念的压迫和凌辱,没有第二个第三个苔丝。

篇12:读一本好书有感

书就是我们释放灵魂的一种方式,书是我们必不可少的伴侣。一本好书,给我们带来了无限的知识,让我们在书的时间里尽情地去遨游,享受书给我们带来的享受。

例如《爱的教育,《要学会爱人》……让读者感到人们的生活都离不开一个简单而又深邃的字——爱!没有了爱,就没有现在的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只有人们向雷锋一样,乐于助人,无私奉献,就会种瓜得瓜,种豆得豆。贪婪自私的人,总会有悔彻的一天,他将会受到良心的谴责。

读一本好书,就会帮我们打开心中的一把枷锁,让伤心雨悲哀释放出去吧!一本好书,我们就会失去未来,因为书是每个领导者。读一本好书,就如同船上的帆,向着未来前进,给道路铺上了一条条幸福的大道。

读一本好书,就会让你懂得如何珍惜时间,如何孝顺夫妇,如何珍惜来之不易的脆弱的生命。书在人们身边是缺一不可的。

读一本好书,就是你的未来!!!

篇13:读一本好书有感

高尔基曾经说过:“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一点也没有错,书是人类进步的门路,是智慧的结晶,是知识的泉水。

虽然书是一些简单而平凡的字,但在我的心目中有着重要的地位。读一本好书就是和许多高尚的人讲话,读一本好书就是进入知识的海洋,读一本好书就是一种美的享受。

有一次,我在看一本名字叫《神奇太阳花女孩》的书。这本书让我哭过、感动过、愤怒过。这本书有些句子,让我留下深刻的印象:你们让我愈合,你们让我灿烂,你们让我得到世界上最好的友情,你们让我在黑暗中开出明亮的花。这本书让我明白了:应该好好珍惜友情,懂得与他人和睦相处。

有一次,妈妈在午睡,我觉得非常无聊、郁闷,于是我悄悄拿了一本课外书来看。我被书中的故事迷住了,津津有味、如饥渴饿地看起来。这本书讲主角要升初中了,非常不想离开朋友们。她还和楼上的新结识的朋友玩纸上。正当我看得如痴如醉时,突然觉得有一个黑影遮挡住了我的视线。我从后一看,原来是母老虎--老妈来了。我才知道我看得太入迷,不知道时间。母老虎大声如雷霆地吼道:“我不是叫你不要能看课外书的,下个星期就要数学测验还不去复习。”我说:“课外书能使我们长知识、博学多才。书能使愚蠢的人变得聪明的人。”母老虎牛气冲天,一气之下把书给撕了。我顿时惊呆了。仿佛老妈撕得不是书,而是我的心。老妈不知道书在我的心目中有多重要。那是,我的心都碎了,就像被一支剑插进我的心里!

书是人类的营养品,是人类的结晶。一本好书就是一艘船,在知识的海洋中航行。多读书吧!书能使你受有不尽。读书吧!书能使你懂得明白人生的哲理。快读书吧!书能使你从愚蠢变得聪明。书是一位不会说话的老师,领导着、教导着我们。

篇14: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本好书,一生的伙伴。今天我和大家聊聊我喜欢的一本书《夏洛的网》,是美国作家E.B.怀特写的一部关于动物之间友情的童话故事,书中的故事激起了我心中无尽的爱和温情,感受到了友谊的珍贵。

在朱克曼家的谷仓里,快乐地生活着一群动物,其中小猪威尔伯和蜘蛛夏洛建立了最真挚的友谊。有一天,动物群中传出来一个不好的消息:威尔伯长大以后将要被做成熏肉火腿,夏洛不希望自己失去这么好的伙伴,于是鼓起勇气对威尔伯说“我救你”。夏洛一步步地帮助威尔伯,在猪栏上织出了被人们视为奇迹的文字,并让小猪在集市比赛中赢得了特别奖,进而不被杀掉。夏洛仅仅是一只蜘蛛,但它却用自己的力量救了它的朋友,把自己的生命奉献给了威尔伯。夏洛死去以后,威尔伯保护了它未出世的孩子,也让我很感动,感受到了夏洛和威尔伯之间友谊的纯真和伟大。

这是一个美丽的故事,它能让孩子们充满遐想,想象是自己是否有一天也会像威尔伯一样遇到夏洛这样的好伙伴。我们的生活离不开伙伴,离不开友谊,纯真的友谊是美好的,友谊需要用真诚去播种,用热情去灌溉,用原则去培养,用谅解去呵护。不论是多情的诗句、漂亮的文章,还是闲暇的欢乐,都不能代替无比亲密的友谊。

《夏洛的网》,我要把这本充满着爱和友谊的书推荐给更多的同学们,让更多的人能拥有这本好书,我也希望我和我的同学们及身边的朋友拥有一份纯真的友谊。

篇15:读一本好书有感

假期期间,我在家读了一本好书——《童年》。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一样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明白,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我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之后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齐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十分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

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

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之后,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期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我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向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齐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应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用心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此刻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就应满足自我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齐努力吧!

篇16:读一本好书有感

星期六,我读了一本书,叫事,里面有很多的有关成语的故事,有:《八仙过海》《半途而废》《才高八斗》《对牛弹琴》还有《守株待兔》等等,有好多。我选了一个好听的故事,故事的名字叫《半途而废》我说一说这个故事吧!

东汉时,有一位叫乐羊子的人,他外出求学一年就回家了。它告诉妻子说:“出门时间长了想家。”

妻子听罢,拿起剪刀走到织布机前说:“这布是一寸寸地积累,才有一丈乃至一匹。如果我将它割断,就会前功尽弃。”妻子又说:“读书不可半途而废。”

乐羊子听了妻子的话,很受启发,于是他又去继续学习,一连七年没有回过家。

乐羊子听从妻子的话做事有始有终,最后最后取得了成就。小朋友们做事必须坚持到最后,不能够中途停止哦!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做事不能半途而废,只要努力,就必须能做好!

篇17: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过的书中,我最喜欢的要数法布尔先生写的《昆虫记》了。这本昆虫记虽然比语文书还要厚。但我想这必须是法布尔先生的心血之作。里面写的昆虫有很多很多,比如:毛茸茸的狼蛛,可恨的菜青虫,美丽的蝴蝶,好帮手七星瓢虫等等。

在这儿,我先给大家讲讲那可恨的的菜青虫吧!菜青虫大家可能会在蔬菜上见到过几次,但对于农村的孩子来说却是十分熟悉,在他们眼里菜青虫是厌恶至极的大坏蛋。农民伯伯通常嘴里嚷嚷着:“看那,这个卷心菜的叶子被菜青虫啃得七零八落,好恶心啊!这个时候,菜青虫往往就躺在那片菠菜叶上饱餐一顿呢!他爱啃食所有蔬菜,是蔬菜的克星。菜青虫妈妈一般都会把卵产在那些新鲜,完整的大青叶上面。

他们不会像辛勤的麻雀妈妈,离开巢穴去给自我的子女们找吃的。他们一产下卵就一走了之。那片新鲜菜叶便是充足的营养。农民总是把菜青虫一一除掉。但擒贼先擒王。大王没有抓住,就会繁殖更多的下一代。但是,高尔基先生听说农民们有一种祖先留下来的消灭菜青虫的有效办法。先在阳光最猛烈的地方设一个木制的十字架,在头顶上摆上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距他们的祖先说:“菜青虫最喜欢呆在有光亮的地方,羊头骨或者牛头骨能够透过阳光放射光线。它们爬上了骨头上面。那里晒,热,干,最关键的是没食物。一,二个小时就能晒死一条菜青虫。农民只是说偶尔在头骨上见到过几条菜青虫被晒死。祖传下来的办法只能消灭少部分的,大部分都呆在自已那一片大菜叶上睡觉。此刻烂菜叶少了,价值更加高了。

你看《昆虫记》给我们讲了多少昆虫。比如我们上初中时要上生物课可能会用到的。最重要的是它让我们又增长了一些知识。比如我外公种菜时也会遇到菜青虫啃食蔬菜的时刻。但他们不明白怎样预防,用农药呢,卖出的收获少了。自已吃怕对身体有害。自从我看了《昆虫记》,明白了高尔基先生那里的农民祖先有种消灭菜青虫的有效方法。我外公使用了一下。还真有效。看多书好啊!我外公常赞叹道。

我爱看《昆虫记》,更加爱看课外书。

篇18: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年暑假,我读了《培养男子汉的故事》这本书,其中,最吸引我的是《宽容崇高的品质》一文。

里面讲胡佛是一位着名的试飞员,一天,他在圣地亚哥航空展览中完成了表演任务后,在回到地面时飞机发生了意外,在三百米高度时,两个引擎熄火了,但胡佛凭着高超的技术安全着陆,未发生人员伤亡。而事后调查发现导致事故发生的是保养师给飞机装错燃料,于是他去找保养机械师。机械师认为胡佛肯定会狠狠地骂自我一顿。然而恰恰相反,胡佛不但没有批评机械师,而且还亲切地提醒他以后要注意。

这使我明白了一个道理:别人犯了错误,我自我来承担后果,这原本是会让我很生气的事情。可这时我能原谅别人那将是一种最崇高的品质。看完这个故事之后,我感到很惭愧,记得有一次,班里的张家硕刚从我旁边走过来,平白无故地骂了我一句话。我感到个性生气,于是就顺口也骂了一句。跟胡佛相比我真是无地自容。而读了本文后我也明白了以后做人要宽容、大方。机械师把飞机的燃料装错了,竟然差点把3个人的生命送上了西天,可胡佛还原谅机械师,而我为了一点小事就这样生气,还差点失去了一位好朋友。真是使人感到了万分惭愧呀!从今以后,我必须做一个宽容的人。

篇19:读一本好书有感

假期中,我读了一本使我受益终生的好书——《海伦-凯勒》。

这本书写的是一个真实、感人肺腑的故事。我一口气读完了它,从中受到了震憾和许多教育。

这本书描述了一位美国的盲聋女作家、教育家海伦-凯勒的一生,海伦在一岁半时因病丧失了视觉和听力。对于我们来说,这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呀!然而,小海伦并没有向命运屈服,在老师的教育和帮忙下,她战胜了病残,学会了讲话,学会了用手指“读书”。并经过自我的艰苦学习,掌握了五种文字。二十四岁的她以优异的成绩毕业于哈佛大学拉德克女子学院。此后,她将自我毕生的精力投入到了为盲人、聋人谋求利益的事业中,受到了许多国家政府的赞扬与嘉奖。

一个耳聋人能取得这么大的成就,是多么令人震惊的事呀!海伦-凯勒,她是一位多么勇敢而又坚强的女人呀!应对残酷的人生,她并没有向命运屈服低头,反而以惊人的毅力,坦然地应对并潇洒地走在自我那坎坷的人生道路上,并为人类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成为一个知识广博、令人尊敬的人。海伦的一生是不平凡的,她给予了人们极大的鼓舞使那些虚度光阴的人万分惭愧。读完这本书后,我深刻地认识到:一个人的成败,并不在于条件的好坏,而在于有没有奋斗的精神。一个人只要有了奋斗的目标和精神,就会有无穷无尽的力量来帮忙自我去实现。

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海伦-凯勒就是我的榜样,她将时刻提醒我遇到困难时不能望而却步,就应迎难而上,不仅仅如此,我还要将海伦-凯勒的事迹告诉我身边每一位同学,让他们也将海伦-凯勒作为自我的榜样,时刻鞭策自我,不断奋发进取!用自我优异的成绩来回报父母和老师的谆谆教导,用自我的实际行动为祖国的建设添砖加瓦。

《海伦-凯勒》是我受益非浅的一本书,也是我最喜欢看的一本好书!

篇20:读一本好书有感

黑黑的夜,灯火阑珊之时,田野里墙角里蟋蟀却唱的正欢。或者是圆圆的月亮挂在树梢,做一个俏皮而充满诗意的灯笼,星星闪着亮眼,天地间如笼轻纱,风儿轻轻摇着柳梢儿的梦,摇啊摇的,一切仿佛都进入了甜美的梦乡,静静的夜,真好。

静静的夜,我喜欢。不用清茶,我不会品茗,只是静静地捧着那么一本好书,整个身心全部融入了文章的意境之中了。读至妙处,如清溪奔流于心底,打着旋儿,撒着欢儿,把自己的灵魂在不自觉中送向了遥不可及的远方。严格的讲,我当算是个性急的人,特别表现于看书之时,眼珠儿不想眨一眨,恨不能一目十行,一本厚厚的好书硬生生让我生吞活剥到极致,书不读完则无法入睡,辗转反侧的结果必是开灯继续,实实的沾了点神经的边。

喜欢看书应该不算是一件坏事,但当我真的读起书来,就两耳不闻窗外事了,愣是一个啥也听不见了。看书就看书吧,我却有一个可谓雷打不动的坏习惯,睡前必须看书,时间不可太短,而且还要躺在床上看,否则还是别想睡觉,两个字“难受”!以至于儿子小时候每晚都躺在我的臂弯里满书里找认识的字,晚上躺下必看书竟也成了儿子的习惯。

喜欢看书自然喜欢逛书店。走到书店门口一付魂儿自个就先进去了,双腿也就不由自主机械地跟着。满眼的书,真是美不胜收。又怎奈钱包空瘪,也只能饱个眼福,倘若狠下心来买上几本沉甸甸的捧在手里,心里惬意的倒像自己抱了一块玉石之类的宝物回去,简直傻的可以。

太阳每天都是新的,而我的一堆书却读成了旧书,人说过日子过日子,书却成了我过日子的命根子。真可谓可一日无饭而不可一日无书。枕头边堆着那么几本好书,做梦都做的踏实。读一本好书犹如品茶,一点点把它渗入到每一个细胞组织,一遍有一遍的味道,一遍有一遍的意境,存进大脑里就像存进了电脑硬盘,可随身携带又不会因潮湿而发霉。我的每一本书都读来读去的总也不厌其烦,每一遍都会读出一种新意,令自己欣喜不已。

我爱读散文,读鲁迅触摸到笔锋的犀利辛辣,朱自清和冰心的抒情又往往动人肺腑;读过沈从文、读过施蜇存,读过贾平凹……风格独特,各有千秋。每每读来,我往往自问:你会写什么?虽然读读写写终究没有写出一篇象样的文字来,但从读读写写中我不也淘得了许多乐趣和做人得道理来吗。

我爱读书,可我绝不会去读言情类的书。我总是驳他们而无法认同,爱便爱死,不爱则弃之如烂履,一群不食人间烟火的少男少女,悲则悲死,喜则狂喜,整个从南极到北极,恕我不能接受。再则我从不读武侠小说,人人皆可以飞檐走壁,掌可以闪电雷鸣,不读也罢。

爱读书就读吧。不知道我不读书会是什么样子,虽不至于闷死,但也会寂寞到无法形容的地步。我为书忧,亦为书狂,书今生与我做伴,可为几多欢喜几多愁。

没事,读一本好书。

篇2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这个烈日炎炎的暑假终日沉浸在书海中,享受着书籍给我带来的快乐。我带着强烈的好奇品读了《巧克力味的暑假》这本书。

这本书说的是小学毕业生项心仪,虽然通过了毕业考,但也尝到了毕业的独特滋味。曾亲密相处了六年的四个好朋友,在毕业之后劳燕分飞,心中那无限的孤独和无奈,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所幸的是他又到了新同学和朋友……友谊的滋味,对她来说,犹如巧克力一般苦涩而又甜美。

虽然我不是毕业生,但却能体会到暑假给我们带来的快乐。我的暑假也是多姿多彩的呢!我每天都按时按量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暑假作业,此外妈妈还帮我安排了许多课外小练习,因此我的暑假生活是十分充实的,而我最开心的事就是去哥哥、姐姐家作客,我们在一起互相玩耍,别提有多开心了,我会珍惜自己的每一个假期,争取成为时间的主人。

她有巧克力味的暑假,我也有丰富多彩的暑假!

篇22:读一本好书有感

最近几天,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草房子》,是曹文轩写的,十分感人,讲了桑桑的小学六年。

这本书讲了桑桑终身难忘的小学六年生活。他的爸爸桑乔是油麻地小学的校长,书里有许多动人的故事,这本书还讲述了许多人,如:秃鹤,纸月,白雀……其中,最让我难忘的还是人物秃鹤,秃鹤秃鹤,他是一个光头,没有一根头发,因此他有一些孤独和气愤,每个同学看见他,都想摸他的头,后来,他要求凡摸他的头,必须用东西换,他的爸爸也很着急,想尽各种民间办法让儿子长出头发,可是都没有成功。于是,秃鹤的爸爸给他买了个帽子,大家都不习惯,一次,全班同学把他的帽子弄到了国旗杆顶上,他伤心的哭了,后来,他用自己的努力证明了别人对他的赞叹。

我感觉秃鹤真的十分了不起,虽然他是秃子,经常受到别人的嘲笑,不过他就此没有灰心,而是努力的表现自己,打压曾经对他嘲笑的人,真的很厉害。假如在我们的班级里,也有一个像秃鹤一样的光头,我们可不能嘲笑他的,他是秃子,本来内心就有阴影就有一些自卑,如果再嘲笑他,那他就更加自卑了,我们因该关心他,帮助他,缓解他的自卑和阴影。所以我觉得秃鹤内心很强大,遭到别人的耻辱,也不气馁。

我喜欢《草房子》这本书,我更喜欢曹文轩的纯美小说。

篇23: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读的这本书名字叫做《我可以抱你吗,宝贝》。这本书中讲的是人间最伟大的爱—母爱!

本文主要讲了王家的俩个孩子,一个叫王家点点和王家保保。其实,王家点点并不是王家的骨肉,她是从福利院抱来的,长的是斜视、兔唇,非常难看!可是有一天,有个像天使一样的妈妈出现了,她把点点整容成漂亮的小女孩,给了点点无私的爱和幸福的家。

可是不久王家保保降生了,他是一个患有自闭症的小男孩。妈妈为了治好他的病把所有的爱都给了保保。点点开始变得不安、嫉妒,但她还是被妈妈的母爱所感动。保保是一个对眼泪对爱对拥抱、亲人都没有知觉的“星星的孩子”。可妈妈却下定决心要创造一次奇迹,真正的拥抱一次保保,亲耳他叫自己一声妈妈。最终在妈妈爱的努力下,保保在那遥远的星球向着妈妈方向呼喊—“妈妈,抱抱我,抱抱我……”

自从我看完这本书后,我才发现母爱是多么的伟大啊!自那以后每当我看到“妈妈”俩个字的时候,我都会停留片刻。因为这俩个字在我心目中是世界上最美丽的名字。以前我对自己的妈妈很不满意,但看完这本书后,我对自己的妈妈无比的热爱,因为是她哺育了我,给于了我这世界上最无私的爱。如果有一天你“受伤”了,想要找一个既温暖又安全的地方躲起来,我想没有比她的怀抱更完美的地方了。

我们应时刻牢记这伟大的爱。

篇24:读一本好书有感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世界文学史上第一部,也是唯一一部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的童话作品。作者是瑞典女作家塞尔玛·拉格洛芙。

第一次接触到《尼尔斯骑鹅旅行记》是在我刚上小学时,那时候我还不认识多少字,当妈妈在阅览室给我借到这本书的时候,我就央求着妈妈赶快给我读。一段时间内,这几乎成了我睡前必听的故事。我被尼尔斯奇特的经历所深深的吸引,每次都在主人公丰富的想象之中进入梦乡。现在我都已经结束了一年级的学习生活,我完全能够自主阅读这些文学故事了。在暑假中,重新阅读这本充满奇趣的独具冒险精神的朴素又亲切的童话故事,它给了我新的与原来感觉不一样的启迪。

《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讲述了一个不爱学习、喜欢恶作剧的顽皮孩子尼尔斯因捉弄小精灵,被小精灵用魔法变成了一个小人。他骑在他家的白鹅莫顿背上,跟着一群大雁与它们走南闯北,出发作长途旅行。通过这次奇异的旅行,尼尔斯增长了很多见识,结识了许多朋友,也碰到过好几个凶恶阴险的敌人。他在种种困难和危险中得到了锻炼,逐步形成了勇敢、机智、友爱和爱护集体的优秀品质。最后尼尔斯回到家中,恢复了原形,变成了一个好孩子。

从《尼尔斯骑鹅旅行记》这本书中我读懂了做人要真诚、勇敢、友爱、诚实;要爱护环境、尊重自然、热爱自然和要乐于帮助别人。当我第一次听完这个故事的时候,我天真的对妈妈说:我多么想骑鹅去旅行啊!现在我仍然想和善良、活泼、勇敢的尼尔斯一起到茂密的大森林里去骑鹅旅行,去那里看看一棵棵高大挺拔的参天大树,听听小鸟那清脆悦耳的歌声,一起去冒险,一起与狐狸作斗争。

读完这本书后,我与爸爸妈妈开了一个家庭读书讨论会,每人都谈一谈自己的看法。

妈妈觉得我们要爱护小动物,在生活中要经常体会别人的感受,学会换位思考问题。爸爸说:这个故事生动有趣很吸引人,要多带孩子去体会祖国的大好河山,风土人情,要敢于冒险、敢于接受困难挑战。我认为本来尼尔斯很调皮、爱恶作剧,拔鹅翅膀上的毛和揪鸡冠,他经过骑鹅跟随大雁去旅行的经历,他学会了爱护动物、珍惜友谊,尼尔斯其实是一个好孩子,他只不过是有点喜欢搞恶作剧罢了,我也想骑鹅去旅行,我也不会害怕旅途上的困难、艰险,虽然我无法真的像尼尔斯那样骑鹅去旅行。

受骑鹅旅行记启发,利用暑假,我们一家去北京天坛寻找小平树,知道了天坛公园中其实并没有标明那一棵是小平树,它就在一片青松翠柏中,这正是它蕴含的意义啊!随后我们去爬了五岳之首的泰山,锻炼了意志,去海边感受了大海的广阔无边,去沂水看到了萤火虫奇观,地下溶洞的自然奇迹,体验了惊心动魄的地下大峡谷漂流。尼尔斯骑鹅旅行这本书给了我极大的精神动力,鼓舞着我,不怕困难,勇往直前!

篇25:读一本好书有感

《草房子》是一本儿童读物,描写的是一个叫桑桑的男孩刻骨铭心、终生难忘的小学生活,小说通过陆鹤、纸月、细马、杜小康四个同学性格特征、家庭背景和学习生活的描写,让我们感受到了孩子之间毫无瑕疵的纯情,以及同学间互帮互助的感人场景。即使学生之间有着各种各样的伤害,但是孩子的心底还是纯真的。

“陆鹤”是一个秃顶的孩子。随着日子的流逝,六年级的“陆鹤”感觉到了自己的秃顶使学生“戏弄”的对象。自尊心受到了伤害,陆鹤为此做出了反常之举。他用不上学了逃避同学异样的眼光,用生姜擦头希望在七七四十九天后长出头发来,用戴帽子企图遮掩自己的秃头。当这些都使自己陷入更“糟糕的境地”时,他索性在“广播操”比赛这样的重大日子里,把自己头上的帽子甩向了天空,导致全校的广播操失控,而错失了“第一”的荣誉,“就这样,陆鹤用他特有的方式,报复了他人对他的轻慢与侮辱。”即使陆鹤用这样严重的错误来报复别人对他的侮辱,但是,孩子还是纯真的。他希望通过这样的举动来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可喜的是,他还是有着强烈地集体荣誉感,当他们学校的文艺演出缺少一个秃头的演员时,他毅然站出来,承担起了这个重要的角色,而且把这个角色演得一丝不苟,活灵活现。陆鹤在演出中感悟到了,只有为集体做好事才能得到大家的认可,得到大家的尊重每一个孩子的心都是纯真的,他们的“忍不住的笑”“厌恶的眼神”也并不含真正的“恶意”,从孩子的世界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真,什么是纯,一个是身有残疾的“陆鹤”,另一个是美得让人忍不住有保护欲望的“纸月”,纸月正如她的名字,是一个易碎品,纸月的一手好字,纸月的掉眼泪,纸月的笑声,纸月的温柔,纸月的沉默,纸月的倔强……都给桑桑带来了莫名的感觉,不由间有了自卑的情绪和对抗的情绪。这一切在作者的笔下描写的是如此的真实,又如此的唯美。虽然纸月是个私生子,但是在孩子们的眼中,并不影响纸月的善与美。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眼中体验到了什么是美,什么是善。

而细马是一个领养来的孩子,在一个陌生的世界里,感觉到了被别人排挤,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在新的生活面前,他选择了逃避。他拒绝和同学交谈,选择了与养为伍,开始了自己的放养生活。但是孩子的内心深处还是希望与同伴交流的。当他能听懂当地的方言时,他用笨拙的“骂人和打架”,希望得到别人的“招惹”,以泄他对在教室里读书孩子们的嫉妒。虽然他本能的抵触他的养父母,计划着有一天逃离这个地方。当养父母家的房子被水淹没后,养父病逝后,养母受不了一连串的打击疯了后,细马毅然地挑起了这个家,承担起了照顾养母的责任。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忧伤,什么是勇气。

杜小康的生活更有戏剧性的变化,从原来的全村首富,一夜间变为负债累累,小小的孩子确实承受的太多太多。一个整天穿着干干净净的孩子,过着无忧无滤,有求必应的生活。他的生活受到孩子的羡慕,优异的学习成绩,口袋里有各种各样的零食,能够骑着罕见的自行车穿梭于孩子们游乐常这样的孩子,肯定是孩子们的“孩子王”,享受着至尊无上的地位,即使做游戏也往往是“将军”“司令”的领袖人物。但是,天有不测风云,优裕的生活竟在一夜间毁了,因为父亲生意的失败,致使这个孩子的优越感全失。孩子不适应是肯定的,但是,还是勇敢的承受了。陪这父亲在荒无人烟的地方放鸭失败后。父亲垮了,但是孩子却勇敢地站了起来,继承父业,在学校门口摆起了小摊。

孩子的世界是纯真的,从孩子的行动中,体验到了什么是责任,什么是力量。

篇26: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生活是多姿多彩的。对于我来说,阅读是必不可少的,它带给我无穷的乐趣和知识。

今年暑假,我读了一本好书——《绝佳拍档之成长不烦恼》,这本书的作者是商晓娜,出版社是明天出版社,故事的主人公是一对双胞胎兄弟——马一左和马一右。书中讲的就是他们和家人、同学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事情:他们两个吵架了、运动会前他们和父母之间的商量、晚饭后他们的爸爸妈妈争吵谁洗碗、马一右有了微博后到处去找“粉丝”、他们的妈妈要参加考试……

在这么多有趣的故事中,我觉得最有意思的就是他们帮老奶奶发传单的事情。一天,马一左和马一右在放学回家的路上遇见了一位发传单的老奶奶,他们看见老奶奶的手里拿着厚厚的一叠传单,于是上前问道:“老奶奶,您要发多少张传单啊?”“500张,”老奶奶说,“我还得发完才能回家去呢。”老奶奶的话让马一左和马一右大吃一惊,他们觉得老奶奶好像买火柴的小女孩那样可怜,小女孩要卖完火柴才能回家,老奶奶要发完传单才能回家。于是,马一右从老奶奶的手里抢过了一半的传单,老奶奶愣住了,不知发生了什么事,马一右说:“让我帮你发一些传单吧!”说着,他就跑了。马一左也抢过一点传单,一起帮忙派了起来。不到20分钟,传单就全派光了。第二天,全班同学都知道了这件事,放学后,他们突然发现,在他们后面跟着一串“小尾巴”,这条尾巴是班上的大部分同学排成一列而组成的。到了昨天发传单地方,马一左和马一右发现老奶奶又在发,于是就想过去帮忙。谁知,那些同学竟然都跑了过去帮忙。老奶奶愣了在那里,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时,传单已经被发完了;马一左和马一右眼睛直瞪着那些同学,那些同学抢了“属于他们”的好事……

我觉得这本书很有趣,把她推荐给大家。书中讲的故事,都是我们身边常发生的事,可是我们却没有用心去体会它的乐趣。其实,在我们成长的路上,除了上学、做作业,还有许许多多的事情陪着我们,只要你细心观察,慢慢用心体会,你就会发现它无穷的乐趣。

篇27:读一本好书有感

青春”对于我们每个人,都是太短促了,也正是因为他的短促方才显得他弥足珍贵。

每个人都拥有青春,对于那些年过半百的人,“青春”给了他们的回忆和遐想;而对于我们这些年轻气盛的人来说,“青春”给了我们无尽的活力和憧憬向往。

《青春之歌》是女作家杨沫的代表作。他通过描写以林道静为主要人物的一批进步青年在那个时代,那个背景下的年轻人的革命精神。这是一部全面反映二十世纪三十年代学生运动的长篇小说,展现了从“九一八”到“一二?九”这个历史时期,北京的一批青年大学生为了反对封建统治,抗击日本帝国主义的侵略,拯救危难中的祖国而进行顽强的不屈不挠的斗争,真实、生动地揭示了一代知识分子走向革命的必由之路。当看完了这部作品之后,我深深地感受到他们那个时代爱国学生对祖国的热爱和真诚,他们的信念是那么的坚贞。

读着《青春之歌》,或许我们没有抗战时期那些英雄儿女动人事迹的切身体会,但是透过主人公林道静的成长和进步,我们依旧能够感受到在这场历史大风暴中,与我们相同的年纪,可他们却有着不一样的“青春”。主人公林道静出身于大地主家庭,但她不甘心当封建地主的小姐,不甘心当官僚特务的玩物,在她不断为个人的命运挣扎时,却遭到了一连串的打击——她自杀未遂,教书被逐,寻找职业四处碰壁……面对重重的挫折打击,林道静并没有放弃,尽管前行的路充满坎坷,尽管她知道这条路艰辛异常,可她只当这些打击、坎坷是丰富人生的元素来对待,从没放弃自己的命运,这种不服输的、大无畏的精神,在现在当真是一笔无价的财宝了。

试想现在的我们,“青春”到底被我们浪费了多少?就在我们的身边多少正直年少有为、大展宏图的青年却是那么“不堪一击”。面对一两次的打击,有人选择买醉,有人选择沉沦,更有甚者竟然选择死亡,你们难道就真的这么脆弱吗?你们如何对得起那随风而逝的“青春”?买醉的人酒醒后,依然迷途不返;沉沦的人乘坐的时候,却发现青春不在空伤感;而那些轻生者,或许你们不会再有后悔的感觉,但你们留给生者的是无尽的伤心和失望……不要把自己的命运的交给“命运”,而是要自己努力改写命运,尽管这条路很艰难,可你有青春,有冲劲,有干劲,还有什么好怕的,跌倒了再爬起来,就算是哭,那也要爬起来再哭,继续着自己坚定的脚步。

青春真的好似一首歌,有前奏,有高—潮,有尾声。我们所要做的就是奏响青春的每一个音符,让青春之歌响彻命运的每个章节。我们伟大的祖国,迎来她60岁的生日了。翻开五千年的历史,我发现祖国的生命,记载了多少沧桑,却表现得如此顽强,那是一种标识,更是一种力量,一种精神,一种向往!回首往昔,在我们遭受外国人的欺凌时,祖国一次又一次地从危险困境中走出来,因为祖国心中有我们,有人民!祖国用伟岸身躯来保护我们,我们也要回报于祖国:永远爱你,保卫你。

篇28:读一本好书有感

童年是一幅美丽的画卷,画卷上画着美好的世界,童年充满着梦想,洋溢着快乐,

每个人都有童年,并且每个人的童年是不同的。和高尔基相比,我们的童年是灿烂的;是彩色的;是幸福的;是没有烦恼和痛苦的;更是无忧无虑的。我们每个人的童年都没有高尔基那么贫苦,甚至不及他的百万分之一,那么,我们有什么理由不认真学习,不孝顺父母呢?

我读了《童年》这一本书之后,感受到了作者儿时的悲惨遭遇,才深知,我们这一代的孩子是:生在福中不知福。我们是父母的掌上明珠,从小被父母宠着,惯着,千依百顺,唯我独尊,没有受一点委屈和痛苦,还整天怨天尤人,做一点事情就叫苦叫累。无论父母如何用心良苦,我们都不知道,不懂得尊重父母,理解父母。

《童年》是马克西姆。高尔基以自己童年为基础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它讲述的是阿廖沙(高尔基的小名)从三岁到十岁这一时期的童年生活。小说从"我"去投奔外祖父写起,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揭露了俄国沙皇时期的黑暗、残暴和非人生活。而高尔基从小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里,受尽折磨与欺辱,无论是在精神上或是肉体上,都承受着巨大的痛苦。但是高尔基却没有对生活失去信心,而是坚强地走了过来。

四岁的主人公阿廖沙因为父亲去世,和母亲回到外祖父家,后来随母亲改嫁,和继父一起生活。在外祖父家,与其说是家,不如说是人间地狱,专横的濒临破产的小染坊主外祖父掌管着家里的一切,脾气非常暴躁、视财如命,主人公阿廖沙经常挨暴戾的外祖父的毒打。米哈伊洛舅舅和雅科夫两个舅舅为了分家不顾一切,常为了分家而争吵、大打出手;家中的女人更是没有地位,任丈夫打骂,发泄。这一切在阿廖沙幼小的心灵留下了阴影。但在这个黑暗的家庭,有一个勤劳、坚强、善良的外祖母。她常常给阿廖沙讲好听的神话故事。外祖母也潜移默化地教他做一个不向丑恶现象屈膝的人。每次在外祖父打阿廖沙的时候,朴实、深爱着阿廖沙的"小茨冈"(伊凡)每次都用胳膊挡外祖父打在阿廖沙身上的鞭子,尽管会被抽得红肿。阿廖沙还有两个都叫萨拉的表哥。阿廖沙也还认识很多其他的人:搬进新房子后的几个房客、隔壁的三少爷,"好事情"等等。后来,阿廖沙不堪外祖父对母亲的打骂,离家出走了。不久,母亲就去世了,但是,阿廖沙没有屈服,他在这些困难中懂得,活下去就是希望,只有斗争才能生存。

之后,阿廖沙离开了外祖父家,独自一人踏上社会。他曾在许多地方打过架,在这期间阿廖沙饱受欺辱,但他还是熬了过来。因为他被自己坚强、不屈服困难的精神与信念一直支撑着。

让我们向高尔基看齐,一起做一个坚强的人;刻苦学习的人;学会生存的人;不管身处怎样的环境,面对怎样的挫折,都要执着求知、不怕困难、勇往直前,持之以恒,积极的态度对待学习和生活!

那么,就从现在开始吧。我们不再奢侈;不再浪费;我们要为长辈着想,体谅他们;我们更应该满足自己的幸福生活。为了以后,为了将来,为了我们到"人间"的那一天,一起努力吧!

上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这个暑假,我读了高尔基的自传体小说《童年》,它给我的感触颇深。

马克西姆·高尔基出生在一个贫穷的木工家庭中。在残暴的沙皇统治时期,高尔基吃尽了苦头:幼年丧父,却又受尽外祖父的不公平的对待。他周围的人都是那么的自私,贪婪,充满了仇恨…

高尔基的童年是那么的悲惨,和他比起来,我可是幸福多了。走进了书香四溢的校园,也成了一个莘莘学子。充实的一天就在这琅琅的读书声中开始了。老师热心地传授我们知识,同学们互相探讨,我们像一棵棵小树苗,茁壮成长。在这知识的海洋中,我结束了快乐的童年,开始走向成熟。

我生活在一个充满人道主义的社会主义国家中,这里没有抽人的鞭子,没有殴打的拳脚,没有仇恨,没有贪婪,没有乖戾,更没有层出不穷的暴行和丑事。这里的人是善良,纯洁,乐观的,因而我的童年是充满了幸福和快乐的。

篇29:读一本好书有感

童年,那里留下了美好的回忆!

童年,那里的风景最美!

冬阳下的骆驼队,听见缓缓的驼铃声,城南的故事久浮在我心头......

——题记

闻着墨香,翻开《城南旧事》,品味着英丰富多彩的童年。每天英子身边发生的事情都不一样,古老的小巷,咿咿呀呀的唱腔,虽有些平淡,但在英子的笔下一切都显得那么有趣,那么斑斓多彩!

惠安馆的秀贞、遍体鞭痕的妞儿、朝夕相处的'奶妈宋妈......这些出现在小英子童年生活中的人,都给小银房子带来了很多幸福和快乐!老北京的城南、咿咿呀呀的唱腔、依稀模糊的片段,英子把这些宝贝,都分享给了上千名读者。朴实的文笔,伴着老北京的故事,让我们意犹未尽,体会到了小英子童年生活的酸甜苦辣、丰富有趣。

和小英子的童年相比,我的童年也是丰富多彩。有很多爱好:唱歌、跳舞、弹钢琴、阅读......都是我最好的伙伴!还有陪伴,教导我做事的杨老师、我的知己曦姐......都成了我童年生活中不可忘却的一部分。英子的勇敢、善良,值得我学习!英子的写作手法,朴实,却格外吸引我!真诚流露出的感情,才是最打动人的吧!

童年的记忆是美好的,童年是有趣的,童年是一去不复返。人生中最靓丽的风景线,就是童年生活!《城南旧事》中英子的童年,梦一般的感觉!

篇30: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期间,我认真阅读了林海音创作的小说——《城南旧事》。

作者通过回忆童年时代在北京城南生活亲身经历,用非常普通的语言描写了当时人世间的真,善,美,丑。酸甜苦辣,读后让我深受教育。

让我最喜欢的是小说的主人公——英子。她那善良,聪明,勇敢的性格和乐于助人的美德深深的感动了我。她冲破了家庭的重重阻力。勇敢的与“疯”女人——秀贞接触,两人还成了好朋友。当她了解到秀贞和妞儿的身世及不幸遭遇后,幼小的心灵产生了同情之心,千方百计帮助她们实现了母子相聚,它还把把自己的生日礼物——手表送给了妞儿,把妈妈的金手镯送给秀贞做盘缠。去找思康。一个六岁小孩子竟懂得友谊,懂得爱。这不值得我们对照英子,找出自己的差距吗?

作者对人物,景色以及老北京的风土人情,描写的活灵活现,栩栩如生。如秀贞对思康叔和小柱子纯真的爱描写的亲切感人。对骆驼的神态,细嚼慢咽的特点,可以直立的棉裤筒,毛茸茸的小油鸡,树上的虫子,草丛里的皮球等。都写的真实生动,的确让人有亲临其境之感。一幅幅场景描绘了英子眼中的老北京,也让我们看到了,老北京的画面,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作者还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和贫困老百姓生活的艰辛,教育我们珍惜今天的幸福生活。发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把自己锻炼成像英子那样对社会有用的人。

《城南旧事》确实是一本教育人的好书。我真有爱不释手的感觉。

篇31: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寒假期间,我阅读了三本书,其中,我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林海音的《城南旧事》。我喜欢它的原因就是因为它简单、易读懂。

书中讲的就是林海音小的时候居住在北京城南的一段往事。这本书的这要内容是,六岁的小姑娘林海音住在北京城南的胡同儿里,她在这胡同儿里认识了“疯”女人“秀贞”,在得知她的孩子“小桂子”被人扔在了城根下,生死未卜后,她决定要帮秀贞找孩子。正巧,小伙伴“妞儿”要找父母,脖子下也有一块儿胎记,妞儿就跟秀贞去找父亲了,可是,母子俩却惨死在火车下。后来,英子搬到了“新莲子胡同儿”认识了一位为了供弟弟上学,而去偷东西的年轻人,可后来,年轻人被警察捉走了。再后来,宋妈的丈夫来了,他告诉宋妈,儿子在两年前掉进河里淹死了,女儿被丈夫卖给了别人,英子非常难过。最后,英子的父亲因得了肺癌死了,宋妈被她的丈夫接走了。英子带着许许多多的疑惑离开了童年……

这本书中的一切都是那么自然、亲切。像一缕缕阳光,柔和又温暖,又像一丝丝水流,连绵不断。景物,人物,事物,都透过英子的童眼,变的那么天真而又可爱。悲欢离合,都深深的嵌在了英子的记忆里,而这些,也深深的打动了我!这本书中并没有什么华丽的语言和修饰的词语,但是,它却反映出了人物的思想,描述除了人物的动作和语言,让我们进入到了她的童年,让我们进入到了北京城南的那个美丽的地方……

篇32:读一本好书有感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问君此去几时来。来时莫徘徊……”这一首让人回忆离别的歌谣在《城南旧事》中浮现。

这部作品由六个篇章组成:《冬阳童年骆驼队》《惠安馆》《我们去看海》《兰姨娘》《驴打滚儿》及《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全文由英子这个人物的成长作为串联,以她孩子般纯洁的眼睛来看在北平生活的点滴,记载了英子童年的成长经历,旁观着成人世界的悲欢离合,凭着自己微妙的记忆,将年幼时围绕她发生的生活旧事记录下来。我最爱的一篇文章是《冬阳童年骆驼队》,里面那骆驼吃草的样子就像现实一样摆在眼前,骆驼温暖的鼻息仿佛就迎面扑在英子的脸颊上,是那样的细致动人。

卖煤人一袋一袋地从骆驼身上卸煤,没有轮到的骆驼便在一边歇着。英子为骆驼想着:这么漫长的旅程也够累了,多吃一些草,多在地上卧一会儿。等交易完了又该上路了。于是,天真的英子望着骆驼啃嚼的样子也开始学起来。想象着草的味道英子也跟骆驼么一样,唾沫沾在薄薄的唇边。“慢慢地走,慢慢的嚼,总会走到的总会吃饱的。”做一切的事情都必须遵守这个原则,要想做好,就要耐得住急躁的性子。就是应为骆驼这种不慌不忙的性格,它才能耐得住长途的寂寞。

“长亭外,古道边,芳草碧连天……”花儿落了,英子也长大了。伴着这淡淡的离别哀愁。

篇33:读一本好书有感

这些天,我看了一本好书,名字是《城南旧事》。这本书是被称作台湾祖母届的人物林海音所写,讲述了林海音童年在城南时的悲欢离合。

这本书的内容是:林海音五岁时跟随父母漂洋过海来到北京,住在城南的一条胡同里,一住就是二十几年,这里也就成了她的第二故乡。林海音在这条胡同里,认识了许多朋友:小桂子,小栓子,妮儿等,还发生了许多有趣的事情。

这本书描写了旧北京形形色色的人和事。其间英子也经历了成长的变故。也就是这样,一个个人物开始走进故事里:惠安馆内被称作疯子的姑娘秀真,英子的好朋友妞儿,为供弟弟上学而无奈做小偷的哥哥,因病去世的爸爸……他们都是英子成长过程中的重要人物,也是教会她许多道理的人。

本书中的英子用自己稚嫩的眼光去看这个杂乱的社会,对那些复杂的人和事,她有着特别的理解和看法。她有分不清的事,比如分不清海和天,她觉得太阳是从碧蓝的大海上升起来的,但它也是从蔚蓝的天空中升起来的。她的身上有种宝贵的东西,那就是有颗助人为乐的心。有一次,她为了让别人一家团聚,竟然把妈妈的的手镯拿去给他们做盘缠,这几乎是一个成年人都不可能做的事情。这让我想起一句俗语:赠人玫瑰,手有余香。

篇34:读一本好书有感

《老人与海》是一部历时一个世纪的巨作,它告诉了我们人生哲学中的诸多道理,同时就我看来,其中也不乏蕴涵着一些程序方面的重大道理。

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讲述了一个极为简单的故事,这是一篇让看过它的人都感动其中、感悟其中的故事:一个名叫桑提亚哥的老渔夫,独自一个人出海打鱼。在一无所获的84天后钓到了一条奇大无比的马林鱼。这是老人从来没见过也没听说过的比他的船还大两英尺的一条大鱼。鱼大劲也大,拖着小船漂流了整整两天两夜。老人在这两天两夜中经历了从未经受的艰难考验,终于把大鱼刺死,拴在船头。然而这时却遇上了鲨鱼,老人与鲨鱼进行了殊死搏斗,结果大马林鱼还是被鲨鱼吃光了,老人最后拖回家的只剩下一副光秃秃的鱼骨架。

也许,书中的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最终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带着鱼骨上岸,可是他始终没有向大海、向大马林鱼、向鲨鱼妥协,他其实是一个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

在茫茫黑夜的巨浪中,弱小的人类与强大的自然在奋勇抗争,如同面对命运莫测的人生,可以消灭的是肉体,不可以征服的是意志和精神。清晨归来,老人并非一无所有,战胜自然,战胜自我而获得的生命自由就是他胜利的象征。

无可否认,只要是人就都会有缺陷。当一个人承认了这个缺陷并努力去战胜它而不是去屈从它的时候,无论他能否最终战胜自身的这个缺陷,他都是一个胜利者,因为他已经战胜了自己对缺陷的妥协,他是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老渔夫就是敢于挑战自身缺陷及自己勇气和信心的胜利者。从世俗胜利观的角度看,老渔夫不是最后的胜利者,因为尽管开始他战胜了大马林鱼,但是最终大马林鱼还是让鲨鱼吃了,他只是带着大马林鱼的白骨架子回到了岸上,也就是说,鲨鱼才是胜利者。可是,在理想主义者眼里,老渔夫就是胜利者,因为他始终没有向大海没有向大马林鱼,更没有向鲨鱼妥协和投降。

人性是强悍的,人类本身有自己的限度,但正是因为有了老渔夫这样的人一次又一次地向限度挑战,超越它们,这个限度才一次次扩大,一次次把更大的挑战摆在了人类面前。在这个意义上,老渔夫桑地亚哥这样的英雄,不管他们挑战限度是成功还是失败,都是值得我们永远敬重的。“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大海,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字闪闪发光——超越极限!”作者海明威是这样评价他的作品《老人与海》的。

当我们读到在大海中苦苦鏖战的老人和拼死也要活口的鱼类的时候,我们愿意相信这就是活着之所以应该活着的价值,证明自身存在的价值,对于年轻人以及中年人来说更应该多从这个角度来理会本书的内涵,奋斗可能没有结果,可能一切都会是一场空空的“骨架”,但是,有一点我们必须承认,奋斗的过程是何其令人赞赏?正像某书评作家解读《西游记》中的孙悟空一样,读者最喜欢的还是西行中的孙行者,而不是已经修成正果的斗战胜佛。

人生就如一片汪洋,很宽,也很危险。它可以把你推向一个高度,也会瞬间让你失去自己所有的幸福。我们为了保留这一丝幸福,会努力地向浪尖奔去,用我们的满腔热血化解有时愤怒的海洋。要知道,一个好渔人,是拥有桑提亚哥的意志和精神的。

我想:人生即是海洋,时而波涛汹涌,时而风平浪静。在风里你可以感受坚毅,在浪里你可以感受激昂!这些都是过程带给我们的快乐和痛苦。

篇35:读一本好书有感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老人与海》文中曾这样说到。人可能失败,但重要的是如何面对失败。失败后,要重新站起来,继续拼搏,为胜利而战。即使最终无法成功,但仍应该做一个毫不畏惧失败的英雄,至少我们可以说:“我们来到过,我们看到过,我们尝试过。”

《老人与海》这个故事讲的是一个捕鱼老人在八十四天之中没有捕到任何鱼,决定独自到远海去捕鱼。一条大马林鱼上钩了,可老人在短时间内无法征服它。但老人下了决心,奋力与大鱼斗争,直到它被绑在船边。在血腥味的吸引下,鲨鱼们一次又一次地向大马林鱼的尸体发起攻击,以至于老人的“战利品”最终只剩下一架骨骼。老人又重返家园,再一次梦见了狮子。

拼搏,老人朝着希望努力拼搏。

在宽广的海面上,痛苦一次又一次的来临,困难一次又一次的成为绊脚石。可老人退缩了吗?没有。他想过放弃吗?也许有,但在勇气与坚强信念的支持下,他还是坚持了下来。在困难面前,老人并没有屈服。老人是一个英雄,是一个战无不胜的巨人!

毅力,老人有着坚强的毅力。

他忍着剧痛,却依然在与大马林鱼作斗争,依然在完成自己的使命。毅力就是成功的保障,成功的路上不可能一帆风顺,也许困难重重,也许艰难险阻。但也不能阻挡一个有毅力的人的脚步。“困难像弹簧,你弱它就强,你强它就弱”有了毅力,就有了勇气;有了勇气,就有了克服困难的决心;有了决心,再大的困难也不成问题!

老人在神志不清时,毅力使他坚持了下来。与大马林鱼进行生死搏斗,与鲨鱼拼命抢夺,若没有坚强的毅力和坚定的决心怎能做得到呢?在拨开重重困难迷雾之时就会见到新的光辉,“不经历风雨,怎么见彩虹。”在经历磨难之后,才会变得更加坚毅,更加勇敢,才会看到新的希望。回首望去,才发现自己走过的路是多么坎坷,自己所做的事是多么不容易。并且会为自己感到骄傲,毫不后悔。看到自己留下的脚印,内心又是多么惊喜。老人看到大马林鱼的骨骼时也会有同感吧!

坚持,老人始终坚持,从未放弃。

“我奉陪你到死”这是老人对大马林鱼说的话。他下了决心,也会为这个决心负责。痛苦一次又一次来袭,老人感到自己快要不行了,可他仍然坚持,履行自己的诺言,甚至把自己的生死置之度外。老人可能在心中提醒自己:坚持,坚持就是胜利。当老人用尽最后一丝力量把大鱼束缚时,他长长出了一口气,是立刻感到身心疲惫呢?还是精神焕发,丢掉了所有痛苦,高兴得几乎跳跃呢?老人的感觉可能介于两者之间,因为他是一个有理想、有目标又有涵养的老人。

坦然,老人坦然面对困难。

鲨鱼到来时,他毫无畏惧,而是使自己的内心平静下来。决心、坚毅使他的头脑十分清醒。十分清楚自己要做什么,要面对什么,要克服什么。他选择了勇敢面对。真的,勇敢面对,没有什么可怕的。

拒绝,老人拒绝孤独与黑暗。

在茫茫大海中,老人不止一次的提到那个男孩,不止一次的说过:“要是那个男孩在该多好。“但事实上,克服困难的只有他一个人,面对黑暗与孤独的也只有他一个人。而男孩只能默默的祝福他。所以,他甚至把自己的敌人——那条大马林鱼当作朋友;一只鸟儿落在船上都会引起他的注意。老人总会给自己找点乐子,使自己不再孤独。

那么,老人究竟有没有成功呢?他成功了!因为他已经克服重重困难,坚持了下来。他战胜了自己。虽然大马林鱼只剩下一架骨骼,但骨骼就是一种精神,是不屈不挠、有着顽强毅力的精神!

一个朴实的老渔夫,所说的,所想的却都是真正的人生哲理,为什么呢?因为他曾经经历过。作者海明威又何尝不是这样?海明威遭受了病痛和精神抑郁的折磨,但他仍然坚强,从不屈服。于是他塑造了一个坚毅老人的形象,实际上是暗喻他自己。

不管有多少困难,什么困难,只要有决心、毅力,并且付出努力,问题总会迎刃而解。勇敢面对,胜利就在前方!努力拼搏,就会成为最后的赢家!

篇36:读一本好书有感

一个人经历了磨难和坎坷之后他就会变得更加强大。

强者只会更强,正如海明威在20世纪所著的《老人与海》海明威笔下的主人公桑地亚哥这位背负命运的老人,在海上遇困难并存的经过,最终在海上失去的结局。

“世界上最快乐的事情,就是为了理想而奋斗”而《老人与海》里就有这么一部分,桑地亚哥连续84天没有捕到鱼,第85天出海,经过三天两夜的搏斗,捕获了一条五百多磅的大马林鱼,但最终大马林鱼被吃掉了,桑地亚哥还是活着回来了。桑地亚哥活着回来了,而他所捕获的大马林鱼却被吃了,可想而知,他到底经历了什么!而然,就像我现在有的同学,在生活和学习上和思想上受到一点挫折活着就是因学校的办学条件差,或找老师或整天沉浸在那一点小小的挫折当中去,那毫无疑问他就是一个最失败的人德当中的一个,他一味地选择逃避,想找一个避风的港湾,而然,这就是现实问题,如果选择了逃避,就永远也解决不了这个小小的问题。所以他只能用嘎巴你的面对现实。

“可是一个人并不是生来要给打败的”他说“你尽可吧他消灭,可就是打不败他。”这是桑地亚哥说过令我感触最深的一句话。为什么这么说呢?因为这句话让我明白了生活如同大海,有风平浪静,也会有海浪,更会有海啸!我不能奢求生活一帆风顺,但是,巅峰浪也不能成为我们生活中追求理想的一个障碍物。毕竟,现实生活中有太多活生生的案例,当今的亚洲首富马云亦如此,他曾三次迎战高考,前两次都因数学成绩太低以失败告终,当面对这种小挫折在它看来毫不放在眼里,再次迎战高考以超常发挥的水平,数学分数超过平常所有考试的分数,在平常人看来那点分数算不了什么,但是对于马云来说是一次巨大的转折,就因为他有这样的能去面对挫折,并战胜的挫折的精神,单凭这些就足以让他成为一个成功的人,记得一句话:“当死神露出尖牙对我们微笑时,我们能做的就是报以一笑!”正如桑地亚哥老人面对勇猛的恶鱼他毫不畏惧,给恶鱼报之以一笑。是的,当我们在生活中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与挫折时,也应该要像桑地亚哥老人一样毫不畏惧,要胜得坦荡,把挫折当成垫脚石一样勇敢踏过去,给挫折报以一笑!

“老头儿现在头脑是清醒的,正常的,他有坚强的决心,但是并不抱多大的希望。”是的,至少这种危急的时候桑地亚哥老人的头脑是清醒的、正常的,他有坚强的决心跟恶鱼战斗。“长不高”的足球场上的巨人—梅西,他从小与其他的孩子比起来个头比较小,后被诊断出发育荷尔蒙缺乏,而这会阻碍他的生长,之后开始治疗,他每天会给自己打一针生长激素,他没有抱怨,就这样适应了这种生活,就在2007年时,一直做替补席的他一脚提出了今天的成就。他的成功,除了天赋以外,更多的是靠个人的努力和敢于直面艰难的精神,人的一生会遭遇许许多多的艰难险阻、逆境困难,只有像桑地亚哥老人一样勇敢面对挫折才是你唯一的选择。

如果人生少了挫折这道风景线,人生就会黯然失色,而《老人与海》的主人公桑地亚哥,一位经历沧桑的老人面对以此次来袭的凶猛恶鱼,从开始没有了鱼叉、到用折断了的刀子、再到用双手,他完全没有怯场。我们在一次次考试的面前就应该像桑地亚哥老人面对一次次来袭的恶鱼一样,以不服输的精神面对考试。

读了海明威的《老人与海》给我感触最深的就是,我们要以“乘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态度去面对生活。

篇37:读一本好书有感

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题记

空空荡荡的沙滩上,一位孤独的老人拖着疲惫年迈的的身躯和一具庞大的马林鱼的骨头在沙滩上艰难的走向他的窝棚为了这条马林鱼,老人与鲨鱼搏斗了五次,结果,这条钓了八十五天才钓到的大马林鱼,还是被吃光了只剩下这具白森森的鱼骨头这位老人就是美国小说家厄内斯特海明威的<<老人与海>>中的主人公桑提亚哥渔夫,一个硬汉。

老渔夫虽然老了,倒霉,失败,但他仍旧坚持奋斗,勇敢拼搏在鲨鱼的第一次袭击时,老人损失了磅肉和一柄鱼叉;第二次袭击,大鱼的四分之一被吃掉了;直到第三次袭击后,桑提亚哥所有杀伤力的武器都没有了,但老人并没有放弃,仍然想尽一切办法保护他的大马林鱼。第四次,鱼的身子已经面目全非了。“人不能总在失败当中活着”,他说“一个人是可以被毁灭的,但决不能被打败!”不管怎样困难,他总是充满信心,满怀希望的。

最后鲨鱼群袭来了,老人拼尽全力击打鲨鱼,但也无法避免鱼肉被鲨鱼全部吃掉的结果在和鲨鱼得战争中,桑提亚哥老人彻底失败了,把大鱼带回窝棚的希望彻底破灭了,他得战利品仅仅是一副白森森的鱼骨他精疲力竭“老人着时有种窒息的感觉,觉得嘴里有股怪怪的铜腥气,却带着甜滋滋的味道,他一时害怕起来好在这味儿不浓“老人这时可以说是身心俱疲了,这种感觉是人在用尽力气后产生的眩晕感觉但还有生命在,还有意志在,他还是乐观的他真正体现了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但不能被打败!这使我想起了海明威,一个极具进取精神的硬汉子,一个时代的强者海明威生活的时代,整个西方资本主义国家里呈现一片混乱的景象:经济危机,市场萧条,战争频繁。这个充满着战争,暴力,凶杀,邪恶,堕落,恐惧,绝望和死亡的世界,对海明威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和打击,并在他的肉体和心灵上留下了不可治愈的可怕的创伤,从而把他推向了痛苦,迷惘,绝望和死亡的边缘。但是,他并没有被打垮,他像一头“受了伤的狮子”,用笔同那个荒诞的世界做了无数次战争。

“一艘船越过世界的尽头,驶向未知的海洋,船头上悬挂着一面虽然饱经风雨剥蚀却依旧艳丽无比的旗帜。旗帜上,舞动着云龙一般的四个闪闪发光的字――超越极限!”这就是海明威,那个始终坚持“冰山原则”写作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的海明威,那个要超过莎士比亚,干掉屠格涅夫,把莫泊桑,汤斯达打在地上的有远大理想的海明威,那个时代的强者!而今天,在新时代里,充满着和平,自由,快乐。

一切都是那么美好!没有战争,没有暴力,没有恐惧,一切都欣欣向荣,仿佛天堂一般这个时代给予我们太多太多的美好,太多太多的幸福,就像温室中幸福的花儿,虽然也是有阴雨天气,也时有电闪雷鸣,但是与海明威那个时代相比,就太不值得一提了。可温室中的花儿一旦被放置在室外,就可能有凋零的危险。

就像现在的我们。我们中间不乏有一些禁不住困难挫折的人。跳楼,割腕,他们以为这是解脱,其实不是的。想想看,一个没有暴风骤雨的人生有什么意思?面对这些挫折,挑战它们,又何尝不是一件乐事?人是不能被打败的,只要我们有信念。不要向它们屈服,要像桑提亚哥老鱼夫一样,大鲨鱼固然是最后的胜利者,但高于鲨鱼胜利的是桑提亚哥的精神!正如海明威所说的:“我可以被摧毁,但我不能被征服!”勇敢拼搏,不向挫折低头,面对困难,厄运,要勇于去克服它,去打败它,做新时代的强者。要时刻记得,我们可以被毁灭,但决不能被征服!

篇38:读一本好书有感

以前我总是认为,狼是一种血腥、残暴而又冷酷的动物,对它有一种深深的厌恶感。我读完《狼王梦》后,对狼有了新的诠释。紫岚,是一匹漂亮的母狼,更是一位因奉献而美丽的母亲。她为了培养儿女,不惜放弃自己的幸福;她为了让孩子们拥有强健的体魄,代替狼爸训练他们捕猎、给予他们最好的食物;为了使她的狼儿们成为“狼王”,她创造一切机会让他们成长,甚至献出了自己的一条腿……

可惜命运多厄,紫岚在培养黑仔的时候,光顾着提高它的捕猎技巧而忽视了天空中的危险,导致优秀的黑仔惨遭金雕毒手。紫岚容不及多想,便马上开始栽培蓝魂儿。黑仔得宠时期,蓝魂儿积压了大量委屈。在愤怒、嫉妒和欲望的驱使以及母亲的教唆下,他的野心不断膨胀。很快,他就成了幼狼之中的“领头狼”。蓝魂儿忘乎所以、狂妄自大,没有集体观念。自负的蓝魂儿经常贸然行动,终于死在猎人的捕兽夹下。无奈,紫岚只好培养奴性十足的双毛,可他狼的尊严早已荡然无存,已经退化成了一条连狗都不如的动物。骨子里浸满了卑贱低下,最后因为懦弱死在了群狼口中。看着自己的孩子们前仆后继的死去,紫岚绝望了。就在这时,杀害儿子的凶手——“金雕”出现了。仇恨再度燃起了生命之火,她不顾一切的冲了上去,与仇人同归于尽。用自己的死扫除障碍,填平了狼孙们通向狼王宝座的道路。

紫岚的梦,是一个美好的梦,她用一生来谱写梦想的乐章。从满怀希冀到失望,从失望到彻底绝望,如此艰辛只捞得一个死亡的结局。怎不叫人心寒?怎不叫人哀伤?紫岚死前留下的两滴泪,是望子成龙又恨铁不成钢的泪;是包含绝望而又无限憧憬的泪;是刚毅果敢而又欣慰满足的泪。这泪水,是母爱的凝结啊!

合上书,我明白了几个道理:一、每个母亲都希望自己的孩子将来会成为精英,而孩子和母亲的努力也会互相印证。二、不要只注重一点的培养,应该全身心发展,才能成为一个人才。三、你努力了,不代表你会成功。而你成功了,则你一定是努力了。四、你的父母永远爱你,因为你是他们的重生!

篇39:读一本好书有感

暑假里我读了"动物小说大王"沈石溪老师的《狼王梦》。这本书讲述的是一只母狼紫岚,她为了完成丈夫黑桑未完成的狼王梦,而培养自己的孩子成为狼王的故事。她总共产下了公仔黑仔、蓝魂儿、双毛和母仔媚媚。紫岚培养的黑仔、蓝魂儿、双毛都在这其中死去,她只能将希望寄予母仔媚媚今后生下的孩子身上……

雌性动物其实也和人类母亲一样,具有丰富的感情。一次,紫岚回到原本属于自己的巢穴,可媚媚却以为紫岚是来抢回巢穴和把自己将要出生的狼崽给吃掉。就将紫岚赶走了。紫岚在远处听到媚媚的嗥叫,猜到媚媚此时正在分娩,可就在这时,天空中飞来了那只吃掉黑仔的金雕,紫岚为了不让媚媚和狼孙有危险,就以身犯险,让金雕抓住自己回到雕巢,最终和金雕同归于尽,一起摔落乱石滩。

读了这本书,我也想到了自己的亲身经历:一天晚饭过后,我和妈妈、姐姐一起去散步,不知过了多久,我们到达了路的尽头。就在准备返回时,姐姐的脚不小心崴伤了,妈妈满脸心疼地对她说:"你的脚扭伤了,已经走不了了,我打电话让爸爸开车来接我们吧!"可姐姐却一把抓住妈妈的手:"既然已经说了是来散步的,就算脚受伤了,也不能半途而废,我没事的,我能坚持走到家!"是啊,马克思曾经说过,生活就像海洋,只有意志坚强的人,才能到达彼岸。就这样姐姐拖着受伤的脚一路走回了家。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匪浅:动物在怀孕,分娩,哺育和教育的过程中,跟人一样,也有伟大的母爱。并且紫岚从未放弃过梦想,不管有多困难,遭遇多少挫折,一直勇往直前。"紫岚",我也会像你一样坚持不懈的!

篇40:读一本好书有感

在我的印象中,狼是专吃小动物的,是一种很凶残的动物。但是当我读完《狼王梦》这本书后,我知道了狼也有伟大的母爱。

这个故事讲得是,母狼紫岚一直有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但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次失败,四只公狼相继死去,自己也进入了老年,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女儿所产的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她宇以前吃掉自己儿子的金雕同归于尽。

看了这本书,我想到了自己的妈妈,平时她会教我做很多事儿,但是我犯了错误,她会很严厉的批评我、训我,如果屡教不改时,她甚至会打我,我特别伤心难过,可是我知道,无论她用哪种方式,她都是最爱我的,像紫岚一样爱着自己的孩子。

母爱如海包容、伟大,祝愿天下所有的母亲都健康、快乐、平安。

篇41:读一本好书有感

书是伟大的,知识是无穷的。它使我们了解了许多小动物,知道了许多有关动物的知识。今天让我介绍一下狼。它是一种哺乳动物,它的人的字典里是“恶”的代名词,它们与其他小动物为食物。全世界的狼都在寒冷的冬季集合成群,一起度过整个冬天。

《狼王梦》这个故事就发生在大草原上。一只名叫紫岚的母狼怀孕了,临近分娩,但也要四处寻觅食物。在一次和猎狗的较量中生下了5只小狼崽,4雄1雌,却不幸被大雨淹死了一只雄性狼崽。紫岚精心培育她剩下的四只狼崽,想让自己的孩子能当上狼王。不料,可怕的事情发生了,大狼崽被金雕叼走了;二狼崽掉进了猎人的陷阱,被猎人抓走了;三狼崽在争夺王位的斗争中被狼群咬死了;最后,只剩下一只临近分娩的小母狼。紫岚为了能让自己的孩子顺利分娩,与金雕同归于尽,为自己的孩子铲除了敌害。

狼虽然是凶残的食肉动物,却也有强烈的母爱。母狼自然希望自己的孩子既健康又强壮。狼还有强大的野心,每头狼都希望自己将来能当上显赫的狼王。我们不能怪罪狼的凶残,因为狼只是为了生存。大家都说狼吃羊,狼咬人……可是人也吃羊,难道人类就不残忍了吗?

篇42:读一本好书有感

《狼王梦》是作家沈石溪的一部动物小说,它是沈石溪作品中的精品。

母狼紫岚正临分娩之时,饥饿的她跑去鹿场偷鹿,被大白狗追杀,于对战时产下了五只狼崽。紫岚把狼崽们叼回洞里,发现已经死掉了一只,她不得以将那只狼崽吃下,才有奶给其他狼崽喝。这四只狼崽,老大因为像死去的黑桑,取名为黑仔,然后是蓝魂儿、双毛,最小的是一只母狼,叫媚媚。

紫岚有一个梦想,希望能把狼崽培养成狼王。她溺爱黑仔,什么都让着他,在两岁的时候,黑仔出去抓松鼠,被金雕抓走了。于是,紫岚又重点培养起蓝魂儿。蓝魂儿在一次捕猎中不幸踩入捕猎夹,紫岚为了不让猎人抓走蓝魂儿,狠心咬死了他。双毛天生胆小,紫岚运用激将法,成功激起双毛的勇气。他挑战王位,跟狼王对战,狼王用眼神唤起潜藏在他心里的恐惧,最后狼王咬死了双毛。

紫岚的梦想一次次落空,她只好把希望寄托于狼孙身上。没想到媚媚竟跟一只地位低下的公狼恋爱了。紫岚与媚媚吵了一架仍没效果,她也只能默许。为了不再重复悲剧,为了即将出生的狼孙,紫岚决定跟金雕拼命。她使出“装死”骗过金雕,最终同归于尽。

这个故事里的狼,不是东郭先生里的恶狼,而是一种聪明的动物。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狼世界的故事太精彩了!让人耳目一新。狼表现出了母爱、狡猾、勇敢和不屈,很有灵性。这个故事也太凄惨了,我想,它们的嚎声,肯定在述说着心里的悲伤。我真希望作者能加个好结局上去。

篇43:读一本好书有感

王一农暑假我和父亲一起到学校旁边的小商店买书,在书架上摆着很多本书,《狼王梦》就是其中的一本。我喜欢看电视中播放的动物世界,看到过介绍狼,这本书引起了我极大的兴趣。

《狼王梦》是一部以自然主义观点写的动物小说。它以尕玛尔草原和日曲卡雪山为背景,讲述了母狼紫岚如何培育三只小公狼成为狼王的经过,把在大自然挣扎求生存的狼,及因求生存而发展出来的“狼道”,刻画得淋漓尽致。这是一个关于狼,关于爱,关于生命,关于梦想的故事。母狼紫岚一直有一个梦想,希望把自己的后代培养成狼王。在残酷的现实面前,她一次一次失败,四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最后,它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为了狼孙的安全,它与金雕同归于尽。

父亲对我说,在生活和学习中的我应该向紫岚一样去按着自己的目标去努力,要勇于克服困难,坚忍不拔。这样我就一定会成功。听了父亲的话我似懂非懂的点了点头。

篇44:读一本好书有感

成功,这是一个多么令紫岚向往的字眼,可是成功的秘诀到底是什么呢?勤能补拙?奋发向上?你读了《狼王梦》后,就会明白成功的秘诀是—学会竞争!

《狼王梦》里主要讲了狼母紫岚非常用心地教导三只狼儿,希望其中的一只将来能成为顶天立地的狼王,已完成丈夫黑桑的遗愿。梦想毕竟是梦想,由于种种原因,残酷的现实夺去了三只狼儿的生命。虽然紫岚的梦想破灭了,但是它努力过,追求过,拼搏过,它的这种竞争意识深深打动了我。

在狼的世界里,排列在最末端的狼会被猎杀或吃掉。而在大自然中,更是遵循弱肉强食的道理。所以紫岚更对自己的狼儿进行残酷训练。书中有一件事令我印象深刻,紫岚怂恿女儿媚媚戏弄和凌辱儿子双毛。媚媚鬼点子多,戏弄的别出心裁且花样翻新。有一次,媚媚逮到一只青蛙,让双毛站在太阳底下用前爪踩住青蛙的背,既不能把青蛙踩死,又不能让青蛙逃脱。双毛在太阳底下整整站了一个上午,狼毛都差一点儿给初夏的炙热的太阳光烤焦了…

为什么?为什么紫岚会那么狠心?那可是自己的心头肉啊!后来,我才知道,它想刺激双毛,让它把狼性爆发出来,去争夺王位。

原来,妈妈给我制定每天做10道题,而且要在10分钟内完成,是因为我做得不够快,不够对。是想让我变得更优秀。

读了《狼王梦》,我深深认识到:平时,老师和爸爸妈妈对我严厉的要求,其实是想让我适应社会,学习竞争,长大了变成一个优秀的人。

篇45:读一本好书有感

初秋的阳光洒在白纸黑字上,被文字渲染得无比生动。那带着咸腥味的海风、汹涌澎湃的浪潮、澄澈的海水里五彩斑斓的鱼虾和藻类……一点一点,像羊皮卷轴一般在脑海里铺展开来,生动得可感可触,如临其境。

海明威的文字平静、深沉、默然,如同一位岁月沧桑的老人一样充满着睿智哲思。语气平淡却又饱含热情地娓娓道来,向我们叙述着一个简单却又深邃的故事。

细致如油画笔的笔触深浅错落地描绘出主人公的形象——瘦削却又硬朗,苍老而又阳光。健康的皮肤上带着皱纹。“那双眼睛乐观而又永不言败,色彩跟大海一样。”画龙须点睛,正是这双眼睛,就像心灵的窗户一样,一下就反映出了这位老人的个性与灵魂。

老人自信、勇敢、乐观、执着,在海上,他与矫健的大鱼、凶猛的鲨鱼勇敢地搏斗,尽管最后得到的不过是一副鱼骨,他的心灵却显得极有生动的色彩与尊严的光辉。

“每一天都是个崭新的日子。”他的内心始终充满着阳光和希望,这种心灵的热忱让他的双眸、甚至是整个人都年轻而有朝气。“走运固然不错,不过我宁可保持精确。那样机会来临时,你已经做好了准备。”所谓尽人事以待天命。这句话另一方面也可以当作是命运是我们自己所选择而走下去的。这并不违背。我想命运可以安排我们,但我们是更能左右命运的,我们有能力去抗争。这里不同的只是这两种看法后者是主动,前者则有些被动。虽是殊途同归,心态却有些许微妙的差别,从原则上来讲并无对错,而我却更倾向于主动的抗争,也许毕竟我们是年轻,应该有激昂的心,有主动的意识与冲动的权力——冲动指的是勇气与拼搏的精神。

我喜欢他那句话:“人不是为失败而生的。一个人可以被毁灭,却不能被打败。”是个打渔的老者,他一生在风浪里奔波,他的心却还像个孩子——那些风浪把他的灵魂打磨得更加坚强不屈,熠熠生辉,足以去以十倍百倍的热情再与风浪对峙,他便越活越年轻了。这也告诉我们,人生而是为光明希望而奋斗的,若是以消极的心态活下去就已经没有意义,就算在灭顶的灾难面前也不能退缩,哪怕毁灭也是一种光荣。用这一句句掷地有声的誓言宣告他的永不言败——风浪可以摧残他的身体,但至少他的心灵不可战胜。他这种坚强让人肃然起敬,他本身也是如此笃信着的。

正是因为他这种笃信,他才把大鱼当成真正的对手,在鱼死前为它做祈祷,从心底称它“了不起”,他决心要战胜它,这是不可更改的、伟大荣耀的决定。这条鱼镇静、强壮、信心十足、无所畏惧。他们之间不单纯是渔人和猎物的关系,而是一种光荣的交手,战场是海,为了光辉的尊严与生存的道路而战。因此,尊重这条鱼,就像我尊敬他一样。

他的心真诚而热忱,光明而不屈。他赞美大鱼,而不屑于水母和鲨鱼。鲨鱼是凶暴邪恶的东西,跟着血腥的味道暗中偷袭,不惧怕它们,最后用勇气和智慧战胜了它们。而水母,那是虚假的动物,又阴毒,看不起它们,他喜欢看海龟吃掉它们,彻底消灭它们。而他同情并喜爱着海龟——他自己也像海龟那样,即使是被宰杀剁成了几块,几小时后心脏仍跳动——他不屈的心脏和手脚都顽强地为生之价值而奋斗不息。

我记得那个反复在睡梦中出现的幻象——薄暮中,沙滩上的狮子像小猫一样嬉戏,温馨美好。那狮子毫不凶残,它们温顺而又勇敢。我想这就是的世界——一切光明与坚强不屈的精神永恒,一切虚伪与黑暗丑恶的污流不再。

海风好像吹在我耳畔,近在咫尺。这虚构的人物因为海明威的妙笔而仿若真真实实存在过,存在在我心中。他的世界也是我所向往追求的。而他为了这一切而拼搏。他的勇者形象烙进了我的脑海,深深地,在绚烂光辉的日暮下成为一座镀金的塑像。

篇46:读一本好书有感

时光流转,光阴似箭。在漫漫人生路上,《鲁滨逊漂流记》就如一位最真挚的朋友,陪伴在我的左右,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初读《鲁滨逊漂流记》,是在小学三年级。那时的我,纯粹是被紧张动人的故事情节吸引而读。鲁滨逊是一个勇于追求,不畏艰险,为实现自己的航海梦而努力奋斗的一个人物形象。即使在航海过程中遇到了巨大的困难,他不屈不挠,面对现实,用自己的智慧,以顽强的意志与大自然斗争,并开辟出自己的新天地。

我非常喜欢大自然,喜欢科学知识,骨子里似乎天生有一种热爱冒险的性格。这一点和鲁滨逊多少有几分相似。每每漫步在大自然中,我喜欢自然界的那份狂野,喜欢自然界的那份静谧。因此,我更加变得喜欢探险,梦想走遍世界各地,成为一名探险家。

卢梭曾经说过:《鲁滨逊漂流记》是每个青少年成长时必读之书。渐渐地,我有了仿效犹太人坚持看一本书100遍的想法。随着阅读次数的增加,我发现鲁滨逊的精神潜移默化的影响着我,改变着我。以前的我,做事莽撞,容易冲动。现在,我渐渐意识到要学会控制自己的情绪,考虑事情要尽量周到,并就像鲁滨逊一样,学会了克制与忍耐。遇到困难也不再害怕和退缩,有了勇于尝试,不轻言放弃的人生信念,鲁滨逊像一位老朋友一样,默默地教会我许多处世哲理。

在追随鲁滨逊的脚步中,我也在不断成长着。当别的同学还在父母每天全程接送上下学时,我已学会了自己如何安全的上下学;当别的同学还在等着父母做菜做饭时,我已熟悉各大菜场,学会购买菜品,学会了厨房中基本的生活本领......虽然没有鲁滨逊当年的艰辛,但鲁滨逊自力更生,独立生活的精神时刻影响着我。

“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会带着我的理想,不断努力前行。只有意志坚强,勇于战胜困难的人,才能最后成功。这不就是我最喜欢的《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这个老朋友对我的鼓励吗?

篇47:读一本好书有感

今年暑假,我爱上了读书,我最爱看的书是《小狐狸发明记》,这是一系列的动画故事书。一共有13本,我每天都翻看书本,不时乐得呵呵笑,遨游知识的海洋,这样的暑假真写意。

《小狐狸发明记》主要讲述森林边的胡萝卜小镇上,生活着一只古灵精怪的小狐狸,他酷爱发明,乐于助人,非常自信,但常常惹出乱子。和他一起的还有一群古灵精怪的兔子,他们身怀绝技,神通广大,却又调皮捣蛋,总是麻烦不断。这是一套好玩又好看的动画故事书。

在这套系列书里面,我最爱看的一个故事是《长老的秘密》里面讲述了小镇将要举行歌唱比赛,长老要求所有人都要积极参加,乐于练习,不能随意偷懒。虽然“叮咚”他嗓子很大,但是大家认为他声音很难听,所以他告诉长老,要求退出歌唱比赛,长老说:“谁也不能退出比赛,你要回家加强练习!”。叮咚在茂密的森林里面练歌,没有想到长老也在那里散步,当叮咚咿咿呀呀地开始练歌,长老听到后吓了一跳,以为有妖怪,长老从丛林房子的楼梯上绊倒了。叮咚看见长老跌倒了,立刻过去扶起长老,长老见到叮咚说:“我真的从来没有听过如此难听的歌声。”叮咚心里想:“我的歌声真的有那么难听?”叮咚就是说:“求您了,只要不要我参加歌唱比赛,您让我做什么都愿意。”于是长老给叮咚一个机会,要他这几天去监督其他兔子是否有练习唱歌。叮咚想法设法用毛线连接两个纸杯,发明了聊天机,及时地告诉长老大家在家练习唱歌的情况。但是却遭遇其他人的不满,说他是告密者,叮咚知道了非常惭愧,于是他向大家道歉,得到了大家的原谅,后来,叮咚对长老说:“我也要积极参加歌唱比赛。”

这本书有生动的故事、爆笑的情节、幽默的对白,让我在笑声中领略科学发明的奥秘和创造成功的快乐。

它更告诉我:对于表现自己能力的机会,一定要好好珍惜,如果自己的能力不足,就要勤奋练习,不能偷懒,更不要出卖自己的朋友,做为一名一年级生,我在这个故事中学会了很多。通过暑假读书活动,我更爱读书了,我要成为一名更加优秀的小学生。

篇48:读一本好书有感

读了很多书,却好奇这本“如何阅读一本书”。很惭愧,当要写下这本书的读书心得时,我却只读了这本书的目录。从小到大读了很多书,学生时代,有为学业读的书;再后来,有为兴趣而翻的书;再到婚后有了孩子,就有了为陪伴孩子一起学习而阅读的书。纸质书,电子书,时代在变,阅读的方式也在变,但不变的是每过一段时间需要自己静心下读书的习惯。这种沉浸既是一种放松,也是一种学习。

然而,每当工作和生活状态,在“读书”这件事儿上,还是有不少问题,于是先要自我检讨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阅读任务,也无不反映了不少年轻人的学习状态:

一是忙。工作占据了一个人的白天大多数时间,而回家的家务繁琐又占据了早晚的时间,读书便成了挤时间完成的艰巨“使命”。

二是浮。越是信息接收多、事务处理多,便越会影响自己的心境,心一浮,便静不下心、沉不下心来读书。

分析到了问题和原因,便想结合这样一次读书活动和对自我学习能力提升的任务,去克服困难,坚持一些好习惯,最终实现一些原本因为不能实现的目标,因为“读书”,是永不褪色的经典“学习”之悟。

“如何阅读一本书”,既是一本工具书,更是一本成长读本。它从阅读的层次、分析阅读、阅读不同读物的方法及阅读的最终目标,层层深入、教育引导,最终实现生命和心智的成长。本书的的标题和目录让我重新认识了“读书”,及对读书的态度。

在接下来的时间内,将从以下几点做起:

一是提升主动意识。每天抽出30分钟时间静心读书,将《如何阅读一本书》在8月底前完成第一次通篇阅读。也要翻阅8月书单推荐书籍,完成读书任务。

二是学会知识转化。读书,便是学习的过程,不论专业论点还是案例呈现,都源自生活各方面。学会把有用的知识点转化成实际操作,改变一些陋习,改变一些以往不足的观念和意识,以不一样的视野和思考力去看待和处理日常的学习、工作、生活中的问题。

三是树立榜样力量。家长的言行直接影响孩子的举动。读书既是自我学习,也是给孩子树立良好学习习惯的好方法,让我读书,带动家人特别是孩子的读书和学习习惯,在家中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读书,很难,也不难。先从意识和习惯开始。

篇49:读一本好书有感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它给了我许多启示,教我如何做人。

自从我看了这本书后,便迷上了它,日日夜夜地抱着它看,爱不释手。

主人公海伦.凯勒作为一集聋盲于一身的残疾人,她并没有为此感到悲哀。她不但没有抱怨命运对她的不公平,还以乐观的心态,顽强的意志与命运抗争。更可贵的是,她的精神激励着芸芸众生。

从海伦.凯勒那朴实的话语中,我们看到了她对光明的渴望。虽然只是幻想遥不可及,可是其中的深刻含义值得我们深思。作为一个盲人,海伦.凯勒对光明的渴望不是停留在表面。在这宝贵的三天里,她没有提出要去看绮丽的自然风光,神秘的名迹。她只是想感受一下正常人的生活,并通过这个机会来感恩,感恩给予她力量与希望的人们。

每次看着海伦.凯勒的话,让我时时会想到这件事情,让我真正懂得了感恩的含义:记得有一次,外面下起了大雨,我上完了英语课,准备自己走回家。可是我怎么翻找,也找不到我的雨伞,我急得满头大汗,就像热锅上的蚂蚁,百般无奈,只好自认倒霉。这时,旁边有一位叫Lulu的同学从书包里抽出一把伞:“给你。”我一看,生起气来:“你怎么拿了我的伞?真是!”还不等那位同学回答,我就跑出了学校,头也不回地走了。到了家里,妈妈没有像往常那样给我吃水果,而是让我坐在沙发上,看老师给我发的留言:“Mary,我希望你能感激别人,如果不是Lulu帮你拿了伞,那你现在肯定还在学校里。”虽然话很短,但却让我感到很羞愧。我想到海伦.凯勒的在书里说的:“我要从‘灵魂之窗’看到那些鼓励我活下去的善良、温厚与心怀的人们”,深深地低下了头。第二天一早,我去Lulu家道了歉。没想到,Lulu并不在意,她还说:“只要你明白就好。”我高兴极了,心中的石头终于放了下去。

读完这本书,海伦.凯勒这个名字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回荡,是她让我懂得了感恩的意义!我要像海伦.凯勒一样,做一个懂得感恩的好人。

一、书籍简介

《长袜子皮皮》是1999年中国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版的图书,作者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主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本书是瑞典儿童文学作家阿斯特里德·林格伦的童话代表作之一。现已译成45种语言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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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内容简介

像许多著名的儿童文学作品一样,让林格伦蜚声世界的《长袜子皮皮》写作的缘起是:她给患病的7岁女儿卡琳讲故事。1941年,女作家林格伦七岁的女儿卡琳因肺炎住在医院,她守在床边。女儿每天晚上请妈妈讲故事。有一天她实在不知道讲什么好了,就问女儿:“我讲什么好呢?”女儿顺口回答:“讲长袜子皮皮。”是女儿在这一瞬间想出了这个名字。这个火红头发、力大无穷、好开玩笑、喜欢冒险的小女孩不仅有着穿一只黑袜子、一只棕袜子的奇怪嗜好,而且有一个冗长奇怪的全名: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1944年,林格伦在女儿10岁的时候把皮皮的故事写了出来作为赠给她的生日礼物。1945年林格伦将它稍作修改,参加拉米和舍格伦出版公司举办的儿童书籍比赛,获得一等奖。书一出版就获得巨大成功。关于皮皮的书共有三本,多次再版,成为瑞典有史以来儿童书籍中最畅销的。目前该书已被译成30多种文字,总发行量超过1000万册。

主人公皮皮是个奇怪而有趣的小姑娘。她有一个奇怪的名字: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向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她十分善良,对人热情、体贴入微。她好开玩笑、喜欢冒险,很淘气,常想出许许多多奇妙的鬼主意,创造出一个又一个的奇迹……

皮皮是非现实世界中的小姑娘,然而她又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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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作者简介

林格伦——瑞典的民族英雄,94岁高龄的童话外婆。她在1945年步入儿童文坛就标志着世纪儿童——皮皮已经诞生。1958年,林格伦获“安徒生金质奖章”。她的作品被译为86种文字,发行量达到1亿3千万册。把她的书摞起来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把它们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周。她成功地用自己的作品,为全世界的孩子留下了一个又一个永远不会长大的童年伙伴。“长袜子皮皮这个人物形象在某种程度上把儿童和儿童文学从传统、迷信权威和道德主义中解放出来……皮皮变成了自由人类的象征。”

1907年出生在瑞典斯莫兰省一个农民家里。20年代到斯德哥尔摩求学。毕业后作过一两年秘书工作。她有30多部作品。获得过各种荣誉和奖励。1950年获瑞典图书馆协会颁发的“尼尔斯·毫尔耶松金匾”;1957年获瑞典“高级文学标准作家”国家奖;1958年获“安徒生金质奖章”;1970年获瑞典《快报》“儿童文学和促进文学事业金船奖”;1971年获瑞典文学院“金质大奖章”;此外,她还获得过1959年《纽约先驱论坛报》春季奖和1957年德国青年书籍比赛的特别奖。她在1946—1970年将近四分之一世纪里担任拉米和合格伦出版公司儿童部主编,对创造这个时期的瑞典儿童文学的黄金时代做出了很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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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长袜子皮皮》读后感55篇

第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200字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写的是一个诚实的故事。

书中介绍了皮皮虽然九岁没有了爸爸妈妈,没有教养,但她力气大、胆子大、崇尚自由,如: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打败强壮的大力士,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毫不费力地把鲨鱼抛向远处。更重要的是她还有一大堆数也数不完的金币。她还有两个朋友,是杜米和阿妮卡,还有一匹马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

读了这本书,我受益无穷。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的生活完全自理。她在我的心目中是一个天真可爱、善良的女孩子,她是个力气超人,许多事情都是她自己一个人打理的。我也要向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中生活。

第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300字

读了《长袜子皮皮》这一本书,我觉得皮皮她对自己的生活是自己做主的,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运处……皮皮她还是一个不同寻常的小姑娘,别的小孩有什么东西都不给别人,而皮皮她买了十八斤糖果分给了这里所有的小孩。

还有一次,她和桂米还有阿妮卡来野游,她们遇到了许许多多困难,但是她们一起齐心切力,把那些困难都战胜了。有一次,皮皮和伙伴们一起去了霍屯督岛,在那里她们度过了一次快乐的暑假,在那里打败了一群海盗。

最后,皮皮有离开了霍屯督岛,她们依依不舍得告了别,然后又坐到船上回到了家,她们回来的时候已经过完了圣诞节,但是皮皮又做了一大堆东西,放到了桌上,又去叫了她的朋友度过了已过去的圣诞节。

总的来说,我觉得皮皮是一个勇敢的小姑娘。

第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500字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讲了一个名叫皮皮的小女孩,从小她爸爸失踪,妈妈去世,她一个人独自生活的故事。

读了这个故事,我是受益无穷。我觉得皮皮是个天真可爱、善良大方、力大无穷、独立自主的小姑娘。尽管她有钱,但她一点儿也不自私,懂得好东西要和大家一起分享。她会带上一些金子,叫上杜米和阿妮卡,一起去街上买东西。买了许多的糖果和玩具,大方地分给一大群的孩子们。皮皮看见一个男孩被一群男孩欺负时,她立马教训了那群男孩子,让他们以后不许再打人。这时候的皮皮我觉得她简直就是一个小女侠。皮皮的爸爸后来找到她,想让她当黑人族的公主。皮皮在刚要启程时,顾及到自己离开后杜米和阿妮卡的感受,就不愿意走了。当她爸爸第二次来接她时,她竟然和爸爸谈条件。要求带着杜米和阿妮卡一起去,这都说明皮皮是一个非常重感情的孩子。

我和皮皮一样是小孩,但她的独立生活能力很强。所有的家务活皮皮都是自己干,一切事情都由自己决定。她出生不久就和爸爸走南闯北。而我呢,什么事都由大人决定,而我有时候做事情还要妈妈做。现在虽然我自己洗澡,自己检查作业,做点力所能及的事情。但是有的时候我也会偷点小懒,例如喝水喊爸爸妈倒。我是个胆小的女孩,我独自去公公婆婆家的次数很少,每次都要爸爸妈妈送。我和皮皮比起来真是羞愧不如。我以后一定要改掉这些坏毛病,尽量自己的事情自己做,不能再喊爸爸妈妈做这做那的了,否则永远是个长不大的小孩子。

第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700字

今天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书,名字叫作《长袜子皮皮》。

首先我给你形容一下她的外表吧,她是一名瑞典的小女孩。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皮皮不得不这儿一块蓝布那一块红布拼凑起来。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着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而皮皮一直穿到现在,别的鞋都不爱穿。

皮皮的邻居是一个小男孩和一个小女孩,他两个又可爱而且学习又好。小男孩儿的名字叫做杜米,小女孩的名字叫做阿妮卡。事情是这样的,皮皮刚来到这里的时候,他们就变成好朋友,阿妮卡和杜米经常到皮皮家去写作业。还有的时候,比如说周六、周天,杜米和阿妮卡就会到皮皮家来玩哦。对了!差点忘给你说,就是皮皮做鸡蛋饼的时候,她必须得念一个绕口令。不然的话,她做的烙饼就不香。绕口令是这样的,现在我要在这里烙烙饼,这里的烙饼马上就做成,这里的烙饼烙烙饼。还有她在刷地板的时候,她会把两只鞋子一扔,然后自己的脚上穿着两个刷子,像在滑冰场上溜冰一样的。

对了!我还要告诉你,杜米和阿妮卡唱的歌是“夏日里充满阳光,我们走过森林和牧场,一路疲劳又辛苦,啦啦啦,啦啦啦,我们走到哪里,歌声就在哪里飞扬。”皮皮唱的歌下面是这个样子,“我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我一路走,一路咯吱咯吱响,我的一只鞋,你里里外外水汪汪,请你们相信,他一路都在咯吱咯吱响,公牛是个大笨蛋,我喝着牛奶米粥倒也香喷喷……”

还有就是皮皮在黑人岛上的时候,他便成了那里的公主,杜米和阿妮卡也去了。就是大人们外出打猎的时候,把小孩子留在岛上,遇到了两个强盗,剩下的时候他们都躲在珊瑚大山洞,玩抓石子,他们的工具就是珍珠,哦,忘了告诉你,他们在那里待上十四天都没问题呢,那里有充足的面包果,椰子,香蕉。自从他们从岛上我回来之后,他们的友情就变得更旺了,好了,这个故事结束了!

这个故事教会了我以后要做个善良的人,这样的话你的朋友才多,你认识到的知识也就多了。

第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800字

最近我们家添了个新成员,她不喝我们家的水,不吃我们家的饭,但是我们全家都围着她团团转。她是我们的最爱,她是我们的快乐源泉,是我们茶余饭后睡觉前的必聊对象,她就是能力超凡的长袜子·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她是我们全家从书店请过来的《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主人公。我们每天都朗读这本书,分享里面的故事,想象里面的人物,体会着皮皮的感受。

我羡慕皮皮,羡慕她去过那么多的国家,见过很多的世面,看过我们所没有见过的奇特的景象。我也去过一些地方,但是和皮皮比起来,我去的地方真是太少了。我羡慕皮皮,羡慕她拥有很多的宝贝,有奇怪的鸟蛋,有镶着宝石的贝壳,有绿宝石的戒指。我也有很多收藏的宝贝,真的很想和皮皮一起分享。我羡慕皮皮有一批马和一个叫纳尔逊先生的猴子。要知道,我想要一只小仓鼠都是那么的难。我更羡慕皮皮,她没事做的时候,没有人催她做作业,她高兴的时候可以举起一批马,她象妖精一样有钱。

我可怜皮皮,虽然她看起来天天很快乐,也很有钱,力气也很大,可以保护自己。可是,她没有妈妈的爱,没有爸爸的保护,没有人帮她洗衣服做饭,也没有人给她讲睡前故事。最可怜的是,她没有上学。虽然我觉得上学有很多的作业和考试,但是上学可以学到很多的知识,可是皮皮不会算术,也就不会写字,她写给好朋友的邀请函里面全是错别字。要是皮皮能够上学学习的话,她一定会更加厉害。

我喜欢皮皮,她是个精灵古怪但又善良的孩子,她遇到困难从不退缩,总是有自己的看法,她用自己的机智,不但控制了两个坏坏的小偷,而且很有爱心的让他们自食其力。我喜欢皮皮,她是个打抱不平有正义感的小孩,但是又很好相处,她是全镇小朋友的伙伴。我喜欢皮皮,她是个思维活跃的小孩,她讲的故事千奇百怪,跌宕起伏,把小伙伴们紧紧地吸引住。

皮皮带给我和我们家的远不止这些,我从这本书里知道了很多道理,知道人要有独立的能力,不能依赖别人,但是人又要相互帮助;人要强大,这样保护自己,但是人也不能以强欺弱;人在学习知识和能力的时候,要有自己的主见,但是人不能完全由着自己的性子,而不考虑别人的感受。

我们家的新成员皮皮,成了我们的开心果,我们一家都很喜爱这个奇特的外国小女孩。

第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打开维拉维格古拉的大门,走出一位小姑娘——长袜子皮皮。她力大超人,可以单手举马,可以教训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将鲨鱼抛到远处,她就是长袜子皮皮,一个生活在林格伦笔下《长袜子皮皮》书中的奇特小女孩。

《长袜子皮皮》一书是我童年时代最喜欢的读物。它内容丰富,构造了一个渴望自由、天真、善良的天使皮皮。皮皮没有父母,没上过学,但却十分善良,尤其对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十分关心,照顾得无微不至,所以,他们兄妹俩经常去找皮皮玩。记得在杜米和阿妮卡生病时,皮皮几乎每天都会去照顾他们,并且在他们痊愈时主动要求带他们去南海诸岛旅行,在海上对他们关怀备至。我能像皮皮一样关心同学和朋友吗?不!记得那是一个下午,放学了,我像一支离弦的箭似的冲回家,对妈妈请求道:“妈妈下周一要用紫砂泥,帮我买一些。”“好的”说完,妈妈就走到电脑前帮我网购。几天后,我收到了紫砂泥。打开一看,里面竟有5袋,我十分惊讶,不解地问妈妈:“为什么要买那么多啊?我只用一节课。”“你们班上可能有一些小糊涂忘带了,你可以分一些给他们。”“就不!”我把紫砂泥一把抱住,心不甘情不愿地嘀咕着:“凭什么要给他们呀,谁让他们不带呢。”那一刻的我,竟不如一个没上过学的野小孩皮皮,现在想起来甚是可笑。但,那天,我还是听了妈妈的劝告,带去了全部的紫砂泥,分给了没有带的同学,从他们感激的目光中我似乎明白了什么——为别人着想,其乐融融。从那以后,我学会了和皮皮一样,关心他人,助人为乐。有一次,同学赵启帆在学校突然扭到了腿,我正好路过,便主动走上前去,扶他去医务室,就像皮皮帮助邻居杜米和阿妮卡一样。

读《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中,从皮皮身上学到了许多,从她拾“破烂”中我了解到“垃圾”只不过是放错位置的能源,从皮皮和别人“打架”中我学会了见义勇为,从皮皮在杜米和阿妮卡得麻疹期间对他们进行呵护中我懂得了助人为乐,皮皮身上还有许多优点值得我学习,上述只不过是其中的沧海一粟。阅读《长袜子皮皮》,体验不一样的人生,学习更多的礼仪,不亦乐乎?

第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九岁的长袜子皮皮来到了我们身边。

她有一个装满金币的大手提包,这一点很重要,八九岁左右的孩子已经觉得有钱是一件很妙的事儿。因为,有钱就可以得到自己想要的一切,比如,可以买到糖果、玩具,当然也可以得到属于自己的一匹马。有钱还可以帮助其他小朋友。大人们有钱要赠送礼物总是有各种附加条件的,这种赠予是一种高高在上的施舍,让孩子们害怕,甚至让人感到丢脸。而有钱的孩子帮助人就很单纯,给人所需,让人感到快乐。可以自由支配金钱,应该是童年最具诱惑的梦想之一。

皮皮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刚开始的时候是很不错的,因为“在她玩得最开心的时候不会有人叫她去睡觉,在她想吃糖果的时候,不会有人硬要她去吃鱼肝油”。时间久了还是有问题,因为,爸爸妈妈是孩子心上的一块疙瘩,总不能完全抹去,即使说“妈妈是天使,我爸爸是黑人国王”,妈妈坐在天上通过一个小孔看着生活在人间的女儿,“爸爸会造好一只船来接我”也不行。爸爸送的大鞋不合脚也会总穿着,爸爸带着走过的世界成为最深的印象。说起来,没有爸爸妈妈的孩子还是怪可怜的,无论他们怎样掩饰失去父母的虚弱。咱们的童话奶奶也触觉到了这一点儿,于是,皮皮的爸爸回来了,真的造了一只船来接皮皮了。这个爸爸与众不同,他真如皮皮所愿,是一个黑人国王。他并不约束自己的孩子,他给她所有的自主与平等。他和皮皮一起打闹比赛。他是一个了解皮皮的大朋友大伙伴。他太符合孩子心中父亲的形象了—————朋友式的英雄人物。

长袜子皮皮虽然是童话外婆林格伦虚构的人物,但我觉得她就像是一个活生生的人一样生活在我的身边。我很喜欢皮皮,我觉得她的童年是快乐的,她每天都开开心心,就算遇到难过的事,都能自己找到快乐。

皮皮的童年是我向往的童年。尽管现在我的学业很繁重,课余时间里还要学奥数。但童年是短暂的,今后,我要多抽出时间玩耍,多结交几个好朋友,要像皮皮一样自信、自强、自立,要拥有一个和皮皮一样快快乐乐,无忧无虑的童年!

第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的书,它是由“童话外婆”之称的瑞典儿童文学大师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女士写的,这本书写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自由自在·无拘无束生活的故事。

皮皮是一个有一头红色的乱蓬蓬的头发,袜子一只棕色一只黑色,穿着一双大大的皮鞋,衣服是她自己做的一片红色一片蓝色十分怪异的小姑娘。她今年9岁了孤零零的一个人住在小镇上,她的妈妈早就去世了,爸爸还是一个海盗,在一次风浪中被风吹到了海里,但他给皮皮留下了一袋金子和一只小猴。因为皮皮有着超凡的自理能力,而且力大无穷,所以她为所欲为的生活着。有些人看出了这事,想让皮皮去“儿童之家”接受教育,可皮皮不愿去还与警察开玩笑戏弄警察。皮皮有两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在他们的劝说下皮皮终于同意去上学了,可是仅仅上了一天皮皮就不想去了,皮皮不爱上学整天玩耍,还到处惹事生非,有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时,皮皮又捣乱她一下跳到马背上骑来踢去,与马戏团的大力士比力气,气的马戏团长都想一口气把皮皮吃掉。虽然皮皮很调皮,但是她一点也不自私,她到商店买了十八公斤糖果分给大家还给大家买玩具,这是镇上的孩子们过得最最心满意足的一天。不久皮皮的爸爸来接她了,爸爸已经成为霍屯督岛上的国王,自然皮皮也就成为那里的公主,皮皮因为不忍心在这个绿色的地球上有她的好伙伴们因为她的离去而伤心和哭泣,就没有跟着爸爸去,留下来的皮皮依旧随心而悦的干着自己喜欢的事情,后来皮皮带着她的两个好伙伴一同踏上了霍屯督岛,开始了她们新的生活。

我很喜欢皮皮这个人物,因为别看皮皮富得像个财神,可她一点也不小气,自己有好的东西从来都不自私,和大家一起分享得到的快乐比金钱更重要,她还有一副好心肠乐于助人,这是我们这些孩子应该学习的地方。皮皮的缺点就是不爱上学、没文化、没礼貌、满嘴瞎话、戏弄流浪汉,这些又是我不喜欢她的地方,通过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要向皮皮学习的是什么,不再出现在自己身上的又是什么。

第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写的是一位不同寻长的小姑娘和她的朋友们在一起玩成长的故事——她的名字叫长袜子皮皮。

她长着一头像胡萝卜一样颜色的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鼻子上布满了一个个可爱的小雀斑。她的衣服是她自己缝的,因为蓝色的布不够,所以她补上了红色的补丁,一块红,一块蓝,真像个古怪的小丑。她的鞋子好像比她的脚大好多……

这本书中给我最深印象的是皮皮和她的朋友们在马戏团发生的经历。事情是这样的:有一天,小城里来了一个马戏团,小孩们都想去看马戏,他们缠着大人们,带他们去马戏团观看表演。皮皮的朋友阿妮卡和杜米也不例外,也缠着爸爸妈妈想去观看,好心的爸爸给了他们钱,他们想请皮皮和他们一起去观看马戏,可皮皮的爸爸妈妈去世了,她一个人生活,所以不知道什么是马戏,阿妮卡和杜米就向她解释什么是马戏,但皮皮一直搞不明白,最后阿妮卡和杜米费了九牛二虎之力,终于让皮皮明白了什么是马戏。他们买了票,进了马戏团,不一会儿马戏开始了,皮皮跳上了表演者乘坐的马背上,跑到了钢丝上,打败了大力士,马戏班主非常的不喜欢她,想把她赶走,最后怎么样了呢?班主没有成功,皮皮还是没被赶走,你知道这是为什么吗?告诉你吧,因为皮皮有一个特殊能力——她力气很大,能举起一匹马。

读完这本书后,我觉得皮皮是非常有趣的人物,虽然有时候很调皮,总会惹出事来,但是她会反省自己,当她做错事的时候,她会狠狠地打自己或者捏自己的耳朵,让自己记住教训,下次不要再犯。

这本书告诉了我,我们要正确地认识自己,受到表扬的时候不要骄傲,做错事情的时候,要铭记教训,下次不要再犯,这样才能做个让人喜欢的小孩。

第1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一本特别有趣的书——《长袜子皮皮》。

故事讲的事在维洛古拉住着一位奇特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那是她自己缝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蓝布不够,她不得不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她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穿一双黑色的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无比,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这个不寻常的小姑娘就是——长袜子皮皮。

她勇敢淘气,和警察玩拍人游戏,她喜欢爬树,她还敢和强盗打架。

皮皮有一匹马,和一只猴子“尼克松”是她的好伙伴,和她形影不离。小镇上的小朋友们都很喜欢她,她用她所有的钱给小朋友们买糖果吃,她有两个特别要好的朋友杜米和阿妮卡,陪她一起开派对,一起购物,一起玩耍。

皮皮也是一个特别有趣的女孩,她自己制造出一个词语“斯彭克”,她先到甜品店寻找叫“斯彭克”的食品,接着又去了五金店,在那里找叫“斯彭克”的工具,后来,她又去了医院,她以为她得了一种很重的病叫“斯彭克”。紧接着,她又觉得应该是一种怪物叫“斯彭克”。最后,她和她的朋友发现了一只无名的小甲壳虫,叫它“斯彭克”。他们终于找到了这个叫“斯彭克”的东西,你是不是也觉得皮皮特别有趣呢?我也想着自己创造出一个新词呢!

我喜欢故事中的皮皮,她勇敢,独立,有主见,她对人特别友好。她的观点也特别有趣新颖,我喜欢这本书。

第1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寒假,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

书中讲了一位名叫“皮皮”小女孩。她有着胡萝卜色的头发,梳着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儿,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面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相当整齐洁白。她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直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脚上的一双鞋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富得像位财神,壮得像一匹马。她的爸爸有点儿不可思议,是南海一个小岛上的国王。

这本书很有趣,也很令人深思。想一想,一个小女孩能照顾好自己,是一件多么困难的事情呀!而且她一个人住在家里,从不浪费时间,把自己的时间排得满满的,是每一天都富有意义。比如,每天早上做运动,下午喝下午茶之类的,数不胜数。她还有很强的组织能力,所以邻居杜米与阿妮卡很喜欢她,后来成了好朋友。后来皮皮到她爸爸统治的小岛当黑人公主的时候,没有因为她是公主而瞧不起她的臣民们,而是把他们当成自己的兄弟姊妹看待。在他人需要帮助的时候,尽可能得帮他。在岛上大人们外出打猎时,来了强盗,皮皮挺身而出,把他们从岛上赶走了。她当公主是名副其实的,她对人民尽到了应有的责任。所以,邻居的妈妈才信任她。一群阿姨在皮皮他们临走前对她说:“你能放心吗?皮皮总有点那个!”而她却说:“也许她不那么好,但是,她有一副好心肠。”

这就是好朋友妈妈对皮皮的印象!相信你读完此书一定颇有同感!

第1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让我受益匪浅。主人公皮皮长着满头红发,小辫子翘在两边,脸上布满雀斑,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脚上穿的长袜子一只是棕色另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正好比她的脚大一倍。皮皮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举起来。她有分享的高贵品质,她常常用她那取之不尽的金币买来糖果和玩具分给伙伴们。

皮皮舍身救人的精神最可贵。一次,皮皮很早就起来啦,给纳尔逊先生在床上喝了水果汁、吃了小面包,纳尔逊先生穿着它那件蓝色小睡衣坐在那里。这时候皮皮想:已经有好几天没骑马了,骑骑马过一个快活地礼拜天也不错呀,就在她刚骑上马的时候忽然听见有人大喊:“摩天楼失火啦,快救火呀!”皮皮一听,赶忙过去看,只见顶楼上站着两个在哭的小男孩。这时皮皮大叫道:“我需要一根绳子”大家不明白皮皮要绳子有什么用,可还是给皮皮弄来了绳子。

皮皮跳下马,让纳尔逊先生把绳子挂到树上,然后又从地上捡了一块夹板横在绳子上,让两个孩子挑上夹板,这样使两个孩子得救了。

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呀!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游戏,把一切困难看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遨游!

第1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看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本书讲述了一个淘气的、无法无天的女孩皮皮,她天生神力,可以毫不费劲地举起一匹马。她的母亲早逝,父亲在海上失事,她独自住在一座果园的小房子里。她在地板上和面做饼干,和警察捉迷藏、骑着马上学、爬树……并且和她的两个小伙伴——杜米和阿妮卡。

其实刚开始,皮皮的形象让我觉得怪怪的,硬梆梆的辫子,头发象胡萝卜一样,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牙齿整齐洁白。后来却发现皮皮有许许多多我应该学习的地方,如她从来不用自己的力气来欺负弱小 ,反而皮皮大方,善良,有一次,她上街买东西,买了整整十八公斤糖,她自己没吃一颗糖,全分给了镇上二十三个孩子。还有一次,她来到玩具城门口,看见许多孩子目不转睛地盯着各自期盼已久的玩具,但他们口袋里没有一分钱,只能把这个心愿埋在心里。皮皮看懂了他们的心思,于是,皮皮问了问所有孩子各自想要的玩具,走进玩具城,为孩子们买下了他们想要的玩具。她自己却没有买一件玩具。就这样,皮皮成了全镇孩子的朋友。

皮皮的善良为她赢得了众多友谊。童话故事中勤劳的灰姑娘,善良的白雪公主,赢得了大家的喜爱,而凶恶的巫婆,可恶的贪官,则被人们厌恶,善良的人让这个世界充满了爱。在这里,我要学习皮皮的长处,弥补自己的短处。

第1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妈妈给我买了一本书,叫长袜子皮皮,里面的皮皮虽然九岁就没有爸爸妈妈了,但是他很勇敢,很聪明,皮皮连一加一都不会,而且他说话七百十九后面就是七百十十,看到这里,我哈哈大笑,妈妈问我为啥笑,我把看到的都告诉了妈妈,妈妈也笑了起来。皮皮力大无比,能举起很重的东西,他的鼻子像个土豆,有在什么事情都会不一样的,他的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他的衣服相当怪,是他自己缝制的,他本来想做成一件蓝色的,可是,蓝布不够了,他就在这缝了一块红布,在那儿缝一块红布。

他的袜子更奇怪,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他还有两个好朋友,是杜米和阿妮卡,他有一匹马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小猴子,皮皮还喜欢假装说谎话,最牛的皮皮自己还会做饭呢。

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想,我们应该学习皮皮,去帮助身边应该帮助的人,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幸福。

第1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皮皮从小就失去了父母的关爱,在她九岁时,住在维拉维洛古拉里,她很孤独,因为她从小就独立生活,所以她活到现在很不容易,我喜欢她从小就能自力更生。

有一天,皮皮和她朋友去捡破烂,皮皮突然看到一个男孩被欺负了,因为皮皮力气大,他把那些人打了一顿,那些人在也不敢欺负别人了。我喜欢她见义勇为的精神。

还有一天,皮皮挣了很多钱,两个小偷看到了,一到晚上,他们就进屋去找钱,可没找到,他们就去问皮皮,皮皮如实的说了,他俩就去找钱,皮皮想到不对劲,马上起了床,把小偷打了一顿,问清楚他们为啥抢钱,小偷说了,原来是流浪汉。所以皮皮就给他们每人一碗饭和一枚金币。我喜欢皮皮献爱心的品质。

第1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老师让我们看了长袜子皮皮电影,这个电影里有一个调皮捣蛋的小女孩,还有两个经常被皮皮耍的警察,还有两个不灰心的小偷。

有一天两个小偷被警察抓住了,他们齐心协力永不放弃的想逃出这个监狱,最后他们终于逃出了监狱,又做了很多的坏事情,比如偷钱,打劫等····后来又被抓进监狱了。

皮皮的爸爸送个了她一大袋金币,一个金币就能换一大堆的糖果还有好几个笛子,她的爸爸还送给她一匹身上有白点的马,它非常听皮皮的话。

那两个警察听说有一个小镇里面有一个力大无比的小女孩名字叫皮皮,于是他们两个去了那个小镇找到了皮皮,想要把她抓起来带到一个儿童之家,可是皮皮不愿意去那个儿童之家,所以就把他们两个耍了一遍又一遍。

通过这部电影我知道不要去做坏事,不要去做一些勉强他人的事情。

第1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读了瑞典著名的作家林格伦的一部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作品,这本书耐人寻味,充满童心童趣。

书中的故事有的让人开怀大笑,有的让人回味无穷。皮皮是一个可爱、特别、有趣、乐观、善良、充满憧憬的小姑娘。她的袜子从脚一直到大腿,一只是黑的,一只是蓝的,她穿的鞋的大小却是她自己脚的两倍,走起路来“啪嗒啪嗒”的。她,就是一位不同寻常的——长袜子皮皮。她力大无穷,可以把鲨鱼抛到远处,可以举起一匹马,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敢和她相比。她很大方,她买了18公斤糖,分给全城的小朋友。她还很调皮。皮皮是一个孤儿,皮皮的爸爸被海浪卷走,皮皮想,爸爸已经漂流到了一个岛上,成了国王,妈妈在皮皮躺在摇篮里的时候就去世了,皮皮感觉,妈妈一定上了天堂,成了一个天使,皮皮总会把一些事情想得很美好。皮皮总是很乐观,觉得世界上没有一个孩子会像她那样幸福。

皮皮有趣的事可多了......她还不愿意自已长大,这本书中妙趣横生的故事表达了丰富多彩的生活令儿童非常快乐。我们要和皮皮一样,好好享受美好快乐的童年。

第1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最近,我推荐一本有趣的书,它的书名是《长袜子皮皮》,作者是瑞典的阿特斯丽德.林格伦。

《长袜子皮皮》这部作品讲述了一个叫皮皮的小姑娘的故事。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富得像一位财神爷,身体强壮得像一匹马。她所做的一切老是违背大人的看法,如:不去上学、满嘴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更不可思议的是:皮皮的爸爸因为一次航海出了意外,被飘到南海的一个小岛上,做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在皮皮很小的时候就去了天堂。皮皮的生活也许让成年人不喜欢,或者感到惊讶,但却是孩子们的偶像,因为很多孩子不敢做的事情她都敢做,并且感受到了自由自在的快乐。

读完这本有趣的书,皮皮虽然是个女孩子,她的力气大得让我惊!她竟可以把一根结实的木铁棍折断;竟可以把小偷举到高高的柜子上。我也经常想:我也是个结实的孩子,我怎么就不可以呢?要是我是皮皮,我会怎样生活呢?

不过我还是不赞成不去上学,但我首先会和别的小孩子交朋友,然后和他们一起上学玩耍。

第1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是我看过的字数最多的一本书了,虽然刚开始觉得没意思,但慢慢看下去,发现我越来越喜欢“皮皮”这个主人公了。她的头发是胡萝卜色的,她总是穿着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鞋子,她最大的特点就是力气超人,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能和她比。

我觉得皮皮是一个非常奇特的小女孩,她像米小圈一样乐观,又像小豆豆一样可爱,无厘头。虽然没有爸爸妈妈在身边,但她很勇敢、很独立,她才9岁,跟我一样大,她就能自己照顾自己,自己生活,自己做饭,实在太了不起了。再看看我自己,什么都是妈妈帮我准备,而且我还是个男孩子,真的是很惭愧,这点我要向皮皮学习,自己能做的事自己做,做个真正的男子汉。

皮皮有两个非常好的朋友,一个是杜米,还有一个是阿尼卡,他们一起玩耍,一起野游,一起冒险。当朋友遇到困难时,她马上伸出援助之手,去帮助朋友,当她要离开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看到朋友们这么伤心,她就不忍心走了,她不想这个世界上有人为她哭泣。她真是个善良的小姑娘。我也要像皮皮一样,尽我最大的努力,去关心帮助我的好朋友。

第2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名字叫《长袜子皮皮》的书,它对我的启发很大。书里的皮皮憨厚可爱,虽然她的童年没有爸爸妈妈的呵护,但是她在生活克服重重困难,把自己的生活过得多姿多彩。我特别佩服她的独立、坚强、勇敢。

记得有一次,两个又狡猾又讨厌的小偷溜进了皮皮家,她听到声音顿时眼珠子咕噜一转想出一个好办法,她一边数着金币一边镇定的大喊到:“要么就进来,要么就站在门口,随你的便。”小偷笑了笑说:”就你一个人在家吗?“”不,尼尔松先生也在家。”皮皮回答道。当小偷还不知道尼尔松先生是只猴子的时候便心虚的说:“我们只是想看看你们家的钟。”说着就一溜烟的跑走了。从这件事我们可以看得出皮皮的机智勇敢。想到我们现在的童年在爸爸妈妈的呵护下茁壮成长,有的时候还太任性,不懂事、经常惹爸爸妈妈生气,真是不应该呀!

读了这本书我决定在以后的日子里要向皮皮看齐,做每一件事都要三思而后行,不管在学习上还是在生活上都要学会独立,自己的事情自己完成。在困难面前不低头,做一个像皮皮一样机智、勇敢、独立的好孩子。

第2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书,书的名字叫《长袜子皮皮》,它的作是瑞典人,名叫阿斯丽德.林格伦。

书中的主人翁名字很长,有25个字,名字的开头叫皮皮露达,所以我就简称她为皮皮。她的头发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的坚着。她的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

皮皮是个善良、勇敢的人,有一天晚上,两个小偷从维拉·维洛古拉经过,他们看到皮皮有很多金币,便想偷她的金币。到了黑夜,小偷蹑手蹑脚地进入皮皮的房子。可是,他们一进去就被皮皮发现了。结果小偷没偷到钱,反而被皮皮教训了一顿。但是她没有将他们送到警察局,而是和他们跳舞,并让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从此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皮皮还是一个十分能干的人,自理能力极强,也很有主见,所有的家务都由她来打理,所有的事情都由她自己决定。这让我很佩服。但是,皮皮不喜欢上学,这点我们不能学习她。

皮皮不想长大,这点和我有点像。因为现在的我可以无忧无虑的玩耍,但是人不能不长大。

我喜欢读书,书可以使我们得到许多知识。

第2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看完后我深有感触。

长袜子皮皮她和别的女孩不同,他的爸爸和妈妈在她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她和男孩一样顽皮,力气也特别的大,都能把警察抬起来呢!

以前她和船长爸爸一起航海。有一天,她爸爸照常出海,可突如其来的一场风暴把他卷入了无尽的海洋;而她的妈妈在皮皮生下来不久后就去世了。从此之后皮皮就没有了父亲和母亲,全由水手照料。之后,水手们把她送入维拉,维洛古拉。

在那,她与她的小伙伴拉米、阿妮卡过着快乐的生活。皮皮有时搞笑,有时易怒,有时爱恶作剧。她就是一个顽皮的小女孩。她喜欢爬树、做饭(因爸妈去世的早,所以船上的水手就教了皮皮做饭)和捡东西。

读了这本书,我的感触是:皮皮虽然没有爸爸和妈妈,但是她懂得自力更生,知道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知道什么事情危险,什么不危险;还能和大人一样做家务;可以安排好一天的事。我要向他学习去做一些家务,分担爸妈的辛劳。

第2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读了一本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书中描写了一个个精彩有趣的故事:皮皮去上学、皮皮接待小偷的拜访、皮皮看马戏、皮皮过生日等等,我被它们深深地吸引着。

这本书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小姑娘,她长着胡萝卜丝一样的头发,两个硬硬的小辫竖在头上,她的脸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虽然有很多的雀斑但皮皮却不会为此而苦恼。

皮皮有两个玩得最要好、最有感情的朋友,相信读过这本书的人都知道他们是杜米和阿妮卡。

皮皮坚强又乐观。因为她始终相信自己的妈妈是一位天使,爸爸是一位黑人国王。

皮皮有着与众不同的力气。有一次他去看马戏,打败了世界上最强壮的大力士阿道尔夫。

皮皮勇敢又善良。有一次她把鲨鱼扔远救了杜米,可她却为鲨鱼没饭吃而感到难过:她在糖果店里买了18公斤的糖果,分给那些没钱的小孩吃,还给那些孩子买了各自喜欢的玩具。

读了这本书,我觉得皮皮是一个天真活泼、勇敢善良的小朋友,她能独立的生活,自己给自己创造快乐的同时,也带给别人快乐。我想,这也许就是这本书的作家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作的灵魂所在,她希望孩子们永远快乐。与此同时,我觉得我要向皮皮学习,无论遇到什么困难,都要勇敢地去面对,做一个善良正直的好孩子。

第2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里我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读了两遍,里面的故事写得生动又形象,让人看了还想看。

故事的主人公叫皮皮,因为她经常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长袜子,一双大鞋,所以也叫长袜子皮皮。皮皮从九岁始就孤零零的独自一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生活完全自理。她的妈妈很早以前就去世了,爸爸当上了黑人国王,很久也不去看她。她富得像一位财神,壮得像头牛,不去学校上学,满嘴的瞎话,与警察开玩笑,戏弄流浪汉。我最喜欢其中的第7个故事,皮皮看马戏。里面讲的是天真的皮皮演了马戏,接着又打败了一位强壮的大力士,并拿到了一百克朗的奖金。我看到这一幕,对她十分佩服,才九岁的小姑娘居然能将大力士打败。有一次,皮皮看到一些孩子没有得到老师的奖励,她花钱买了很多糖发给所有的孩子,还给没人发了一枚“金”币。自然皮皮就成了孩子们的偶像。

我喜欢看这本书,因为里面的皮皮天真、可爱、善良。我很崇拜她,她很多地方都比我强。她独立能力很强,她能自己做饭,能骑着马去旅行,能自己照顾自己;她很坚强、很乐观,没有爸爸、妈妈,但是她整天乐呵呵的,不管遇到什么困难她都不怕,从来都不哭,她还用她的善良和勇敢征服了两个小偷!

第2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假我读了一本书,叫《长袜子皮皮》。主人公的全名叫“皮皮露达。维多利来。鲁尔加迪娅。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简称“皮皮”。

皮皮不仅名字又长又奇怪,她的外貌也是不同寻常:她有着胡萝卜颜色的头发,土豆似的鼻子,连衣群这儿一块红布,那儿一块蓝布,穿着两只不同颜色的袜子和一双比她的脚大一倍的鞋子。

而且她的经历也非常奇特,皮皮听她的好朋友——杜米啊妮卡的话去上学,她骑着马匆匆地去学校,结果皮皮算术不会,字不认识,画画不认真,歌也不唱,把老师惹恼了。但是皮皮觉得这个老师很好,所以走的时候把一个小金表放在讲台上请老师收下。

皮皮家里来了两个可恶的小偷,在皮皮数金币的时候走了进去。他们把装着金币的背包拿了下来,但力大无比的皮皮又把背包拿了回来。小偷们又陪皮皮“玩”了一会,皮皮给了小偷他们每人一枚金币,还招待小偷们吃了晚饭,把他们送出了门外。

皮皮虽然没什么文化,但是她依然活得很快乐,是个大方,爽朗,奇特,力大无穷,总有一些怪点子的人。皮皮古怪的性格使我对这本书入了迷,看着看着就被故事内容吸引了,收情也随之起伏,不过还是得感谢这本书的作者,是她: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太太又一次给我带来了阅读的快乐!

皮皮是我们的好了伙伴,她的事情谁也猜不到。

第2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对朋友的友情可儿真是深啊!和朋友在一起无忧无绿的可真幸福!

故事是这样的:有一次,皮皮和爸爸一起出去玩去海上玩,可是,突然这个时候海面上有大浪把皮皮和他的爸爸给吹散了。皮皮被弄到了海面上得救了,等皮皮醒了后他就四处寻找爸爸可是根本找不到于是皮皮每天都在想爸爸被弄到了黑人国爸爸成为了黑人国得国王,爸爸就会过来接我到时候我就成为了黑人国的公主了。于是她每天都在想让爸爸早一点过来接她。皮皮家旁边有两个小朋友是兄妹,有一次他们看见了有一个小朋友就去了屁屁家和皮皮做成了很要好的朋友,有一次,皮皮的爸爸真的成了黑人国的国王来接皮皮可是皮皮没有走而是留了下来。

皮皮和朋友的友情可真深啊!不论你们是不是好朋友但是你们将来肯定能成好朋友,友情越深,朋友越好,有一次,我在三楼玩,五(2)班的有一个人需要帮助,于是我就帮助了他后来我们成了最要好的朋友了,想做朋友不一定是要付出所有,只需要一时的帮助就可以成为最要好的朋友。

第2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个暑假里,我看了很多课外书,其中最好看的就是《长袜子皮皮》。

这本书主要讲了三个主人公之间的故事,他们分别是皮皮、杜米和阿妮卡。我最喜欢的是皮皮,因为她既勇敢又善良。

皮皮也是一个奇怪有趣的小姑娘,她力大无比。就连一匹马都可以轻易地举起来。她不但能制服凶狠的强盗,而且还用她的智慧对付身强力壮的小偷,她真是一个与众不同的小女孩。

最好看的就是“皮皮劝告鲨鱼”。皮皮提议去航海,在皮皮的带领下,大家成功地来到了霍屯督岛。杜米想去山上的山洞里采珍珠贝。突然杜米掉进了海里。皮皮却不像其它孩子一样慌得哭起来,而是像箭似的冲向鲨鱼,把鲨鱼扔得远远的。勇敢地救了杜米。

皮皮也很乐观,因为皮皮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可她却能独立生活,变得更加坚强。

看完了《长袜子皮皮》,我们应该向皮皮学习她的善良、勇敢和乐观。我想:如果可以跟皮皮一起冒险该有多么刺激呀!

第2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大家一定听说过《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吧,这个故事讲得是一个小孩子没有爸爸,妈妈。长着一头红色的头发,穿着一双又大又长的袜子,一只是黑色的,一只是棕色的,她还穿着一双又大又脏的皮鞋,比他的脚大一半。

有一次,她和她的朋友一起玩。突然,她发现一群男孩追打一个小男孩,她便去阻难拦。这群臭孩子看她是个女孩,便打了上去,谁知皮皮生气了,把他们一个个扔的很远,最后一个男孩还被皮皮扔到了马路边的玩具车里。把车压碎了。

长袜子皮皮告诉了我们,做人做事一定要自信,自强,要勇敢,机智,尤其是女孩子。

虽然,长袜子皮皮只是个传说,但她永远活在我心里。

第2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年寒假,我读了瑞典的民族英雄——阿斯特丽德的国际爱徒生小说——《长袜子皮皮》。

长袜子皮皮的全名很长,但她更爱叫自己皮皮。她是一个很奇怪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他的鼻子长得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祛斑。鼻子下面长的像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海盗,还可以轻而易举地把鲨鱼抛到远处。

他父亲是一位黑人国王,母亲是一个天使,她自己爱说大话,很富有,他有一大背包金币,她觉得捡破烂很好玩,她见义勇为,他身手矫健,活泼好动,胆大,可以从橡树顶蹦到地上,心地善良,但也可以把强盗吓得落荒而逃。

第3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是在笑声中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的。

书中的小主人公是一个非常有个性的女孩:胡萝卜颜色的头发,梳着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像土豆似的鼻子上布满了雀斑,她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棕色的,一只黑色的,她的鞋比自己的脚大一倍,光看外表她就不同寻常,这就是长袜子皮皮。皮皮一个人住在一栋小房子里,她不但能自己照顾自己,而且力气大得惊人。在大人的眼里,皮皮可能不是个乖孩子,她很顽皮,不爱上学,还和警察开玩笑并戏弄流浪汉……可是她却有一颗善良的心。皮皮教训了总是欺负弱小的男孩本特;在她过生日时,皮皮给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做了很多好吃的食物;皮皮花了很多钱买了一大堆糖果分给许多孩子吃;她还将咬人的鲨鱼抛到很远的海里去……这一连串的举动让皮皮成了孩子们心目中的偶像,大家是多么喜欢和她在一起呀,有皮皮的地方,就一定会有快乐和永远不停止的游戏。

读了这本书后,我多么希望皮皮能到我们的学校来和我们大家在一起!这样我就能跟你学习怎样照顾自己,以后不再让爸爸、妈妈像呵护温室里的花朵一样对我小心翼翼。我还要和你在一起玩很多很多游戏,那种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的感觉,是我们每一个孩子内心最向往的呀!我最佩服你的是,遇到困难,你总是乐观、从容地面对。其实每一个人的生活都不可能一帆风顺,勇敢面对,战胜困难,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收获快乐!

皮皮,你让我明白了很多做人的道理,伙伴们,我们一起加油吧!

第3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阿斯特丽德·林格伦的一幅作品。长袜子皮皮是一个九岁的小女孩,自幼丧母,她的父亲是一名海盗,但突然在海上失踪了,她一直靠着父亲留下的一袋金币,独自生活在大院子里,过着无父无母的生活。

皮皮失去了母亲,又失去了父亲,如果换成了别的孩子,肯定有问题。在家里,我们都是父母眼中的“小皇帝”、“小公主”,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有些十多岁的孩子都比不过一个9岁大的皮皮。我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却一点也不寂寞,因为她认识了邻居家的龙凤胎:杜米和阿妮卡。从此,他们就一起过着有趣的生活。杜米和阿尼卡经常和皮皮一起上学,一起玩耍,一起捡破烂,有时还和皮皮一起看马戏。

9岁的皮皮有着不同于同龄孩子的能力。皮皮会自理,饼干、布丁、小面包对她来说早已是小菜一碟。

我欣赏皮皮的善良。有一次,皮皮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去逛小商店,皮皮买了满满小车的糖果和许多玩具,分给那些趴在小商店门口流口水或看着眼直发愣的孩子。

皮皮的勇敢也令我很佩服。有一天晚上,皮皮家进了强盗,皮皮非常勇敢,她和杜米还有阿妮卡一起捉住了强盗,并对他进行了深刻的教训。假如换成我,我估计我的魂儿都快没了,或是心都要跑到嗓子眼上了。自己在家时,有一点风吹草动,我都害怕得要命。我还要向皮皮学习。

皮皮身上存在许多优点:坚强、勇敢、善良、能自理……希望大家都能够喜欢长袜子皮皮!

第3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非常的有趣,它是瑞典的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这本书是一个这样的故事:

有一个小姑娘叫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力迫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她很有力气,在她很小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去世了,她就一直跟他爸爸航海,后来,她的爸爸也被海浪卷走了,她只好回到原来她爸爸买的房子里,这所房子叫:维拉·维洛古拉。皮皮偶然认识了隔壁房子的两个孩子——哥哥杜米、妹妹阿妮卡,并成了好朋友,他们在一起发生了很多好玩的事情,请你慢慢“享用”。

皮皮是个孤儿,这个消息很快传遍整个城市,叔叔阿姨们都认为要让皮皮去儿童之家,还要上学,于是,两位警察来到了维拉·维洛古拉,皮皮说什么也不去儿童之家,还爬上了屋顶,没办法,两位警察也用梯子爬上饿了屋顶,皮皮一跳,稳稳当当的'来到了地面上,把梯子拿走了,好不容易,一番周折,两位警察从屋顶上下来了,皮皮把他们俩举到了门外,两位警察好一会儿才缓过劲来,他们告诉其他人,皮皮不适合去儿童之家。

有一次,杜米和阿妮卡得了麻疹,为了能让他们病好,他们的妈妈同意让他们和皮皮一起去霍屯督岛(皮皮的爸爸没去世,在霍屯督岛当国王),他们和那里的孩子一起吃香蕉、吃椰子、挖贝壳……还在山洞里玩耍,皮皮用网把鲨鱼赶走了,围出了一块安全地区。还把来抢霍屯督岛的珍珠的基姆和伯克这两个大坏蛋赶走了。

《长袜子皮皮》这本书还有很多很多好玩的故事,皮皮很大方,我要向她学习。

第3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瑞典著名的作家林格伦的一部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受益无穷。

皮皮在我心目中是有着许多优点的孩子。她力大无穷,全世界没有一个警察敢和她相比,她可以举起一匹马甚至更加重的东西;皮皮勇敢,在杜米和阿妮卡被鲨鱼追赶的时候,奋不顾身的去救她们,狠狠地教训了一顿鲨鱼;皮皮善良,看见弱小者被欺侮时她会挺身而出,解救好人,教训坏蛋,伸张正义;皮皮智慧,在强盗想骗取小朋友们的珍珠时,她识破了强盗的伎俩,并巧妙地惩罚了他们;皮皮能干、独立,一切家务活都由她一个人来打理,一切事情由她自己来决定;皮皮大方,她买了18公斤糖,分给全城的小朋友。

当然她也有顽皮的一面。她不愿意上学,因为她无法理解各种规章制度,她违反纪律却不自知;皮皮满嘴瞎话:她不慎将蛋黄撒到自己头上时就说蛋黄对头发有益,所有的巴西人头发上都涂有蛋黄,所以那儿没有秃子;她为了显示自己见多识广,就说有的中国人耳朵非常大,大到可以当雨披,跑起来就像两个巨大的黄色风帆;她从山崖上跳下学习飞行失败(当然不可能成功),就解释说自己忘记张开双臂了,并且肚子里的烙饼太多……

这就是与众不同的皮皮,或许在大人的眼里她不是一个好孩子,但是我喜欢她,皮皮的生活是多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她把一切烦恼看成是游戏,把一切困难当成是对自己的考验。让我们像皮皮那样,永远都在幸福,快乐的海洋中舞蹈!

怎么样,听了我的介绍,你也很喜欢皮皮吧?那就快来读一读这本书吧,一定会让你收获多多!

第3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又一个暑假了,我读了一本《长袜子皮皮》的书。这本书是瑞典作家林格伦写的。书中的主人公皮皮是一个调皮可爱、勇敢、有趣、爱撒谎、善良的小姑娘。

她的妈妈虽然死了,但是她坚定地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在天空中照顾着她。她爸爸掉入海中,但皮皮认为,她爸爸那强壮的肌肉能让爸爸浮上来,并漂到一个小岛,成为那里的白人国王。而她就是公主,她相信爸爸造好了船一定会来接她的。

皮皮是个调皮可爱的孩子。一次,在看马戏表演的时候,皮皮竟然跳到演员骑马的座位上,演员惊讶地看着皮皮。皮皮不顾杜米和阿尼卡的劝告,竟然跳到舞台中间,举起全世界最强壮的人,赢得了一百个钱币。

皮皮也是个勇敢的孩子。在爸爸统治的岛屿上,杜米要去海里捡珍珠,然而,杜米的行动引起了一条鲨鱼的注意,就在鲨鱼快要咬到杜米的那一刻,说时迟,那时快,皮皮跳入海中,举起那条鲨鱼,扔向了远处。皮皮上了岸,蹲在地上哭了起来。小伙伴们问她:“你为什么哭呀?难道是因为杜米差点被鲨鱼吃掉的原因吗?”皮皮的回答让人感到吃惊:“我不是为杜米被鲨鱼差点吃掉而哭,是因为那条可怜的小鲨鱼还没吃饱呢!”读到这里,我又感觉皮皮是一个既爱护动物又有趣又善良的孩子。

皮皮又是个爱撒谎的孩子。一次,皮皮和杜米、阿尼卡在一起玩耍,一个路过的姑娘问皮皮有没有见过自己的爸爸。皮皮说了许多那个姑娘爸爸的造型,结果姑娘很高兴,问:“难道你见过我爸爸?”“我没有见过一个这样的人!”皮皮说。最后,皮皮说的那些谎话问那个姑娘是不是真实的,姑娘还没来得及回答,皮皮就扔起拳头,摆出打架的姿势,说:“我知道,你要说,我说的都是谎话。没错,这都是谎话!”姑娘连忙说:“我都相信你!”……最后,他们的“战争”平息了。

看完这本书,我们应该学习皮皮的善良、勇敢,不应该学习皮皮爱撒谎的习惯。

第3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这本书的主人公是皮皮,她是个孤儿,没有爸爸妈妈,但她很开朗,有着很打的力气!皮皮家边上住着一个男孩和一个女孩,他们是皮皮的好朋友。他的两个好朋友非常有教养。皮皮有一匹马和一只猴子!

原来只有皮皮的两个朋友知道皮皮,但大家很快就都知道了这个孤儿在这里,大家建议皮皮去儿童之家——孤儿院,随后就有两个警察来到皮皮家,这时,皮皮的两个朋友也在皮皮家玩,好戏开始了,两个警察说让皮皮去儿童之家,可皮皮不想去,就跑,两个警察在后面追,可皮皮的两个朋友却在旁边看笑话!皮皮爬到屋顶,而两个警察哪能爬得上去,就拿梯子,爬上去以后,梯子就被皮皮放了下来!两个警察说:“我们可以做朋友!快把梯子架上来。”皮皮把梯子架在屋顶上,等两个警察下来以后,他们觉得皮皮不合适去儿童之家,就走了……

皮皮的生活真是太有趣了!

第3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学校我读了一本叫《长袜子皮皮》。在书中我读到皮皮是一个穿着稀奇古怪的女孩,她的裙子原本想要缝成蓝色的,但是因为蓝布不够,只好七拼八凑的缝上了红布。她的长袜子左边的袜子是蓝色的,右边的是红色的,脚上穿着一双比她自己脚大一倍的皮鞋。她力大如牛,可以举起一只鲨鱼。她的爸爸在一次航海中失踪了,但是她一直认为她爸爸是黑人国王。她妈妈去世了,她总认为她妈妈是天使。到后来,她的爸爸真的漂泊到了一个黑人国,当上了国王。自此期间,她一直一个人生活,一切起居都自己负责。

一个孩子,在一切都茫然未之的时候,谁能自己一个人生活下来?有,她就是皮皮。她一个人度过了两年,她独立,她勇敢。在面对两个盗贼的时候,她临危不惧,她用自己的智慧化矛盾为友谊。她跟盗贼们跳了一晚上的舞。还“大发善心”地给了盗贼每人几个金币。

我们要学习地是她那永远乐观的心理。她并没有因为失去母亲而伤心,食欲不振。她用一颗善良又包容的心去理解朋友邻居。她和整条街的小朋友打成了一片。我们要跟她一样,用心去理解他人。去包容他人。在困境中,我们要有迎难而上的精神,只有相信就会实现。万事皆有可能。

读完了《长袜子皮皮》,我想,我们应该学习皮皮,去帮助身边应该帮助的人,同别人一起分享快乐、幸福。

第3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中我读了“童话外婆”林格伦的《长袜子皮皮》,这里的主人公皮皮是个古灵精怪、善良大方、力大无穷的姑娘,让我印象深刻。

首先她的名字就非常怪,她的全名是这样的: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加尔迪亚。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然后她长的非常怪: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皮皮喜欢的雀斑。她的衣着更奇怪,穿着由一块红布一块蓝布拼成的连衣裙;两条又细又长的腿上,穿一只棕色,另一只黑色的长袜子;脚上的鞋子很大,足足是她脚的一倍……不过,她的自理能力非常强,从小独自一个人能力,把自己的生活打理的井井有条,这让我非常佩服。

皮皮有一大袋子的金币,是个小财神,她很善良、很大方,一点儿也不吝啬。有一天晚上,两个小偷光顾皮皮家,皮皮没有报警,她和他们跳舞,还做饭给他们吃。小偷走时,她还给了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并劝他们弃恶从善。还有一次进城买东西时,皮皮用许多金币买了十八公斤糖,然后大把大把地分给了馋得直流口水的小朋友们,从此,皮皮和他们结下了深厚的友谊。

皮皮力气很大,她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把大力士压在身下动弹不得。有一次她还救下了被鲨鱼追赶的杜米和阿妮卡两个小伙伴,并狠狠地教训了鲨鱼,真了不起!

这本书故事情节丰富多彩、妙趣横生,给我带来了无穷的乐趣,也让我懂得了在生活中要学会自理,要乐观面对各种困难和挑战,做一个既勇敢又善良的孩子。

第3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书店我挑中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回到家我就和妈妈迫不及待的读了起来。这本书是瑞典的林格伦奶奶写的。

书中的皮皮是个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长的像一个小土豆,上面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整齐洁白,她的连衣裙是她自己用红蓝布条缝成的。又细又长的腿上穿着一双长袜子,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是黑色的,脚上穿着一双比自己的脚大一倍的黑鞋子,她有一个很长的名字,就像它的长袜子一样长。真是个奇怪的,既没有爸爸,也没有妈妈,和我同龄的9岁小姑娘。

皮皮非常顽皮,经常说谎,她把说谎当成一种乐趣,她说自己的妈妈是天使,爸爸是黑人国王,她还说一个小孩从五月到十月一直不吃不喝都饿不死。但事过之后,她都会承认自己的错。还和两个劝她去儿童之家的警察玩拍人的游戏,使得那两个警察爬上房顶下不来了。

皮皮非常坚强,非常乐观,他的生活都是自己料理。她会在地板上自己擀面,自己做各种各样的饼干,自己努力的挣钱,自己煮美味可口的咖啡,自己做香喷喷的饭菜……,皮皮所做的事情我一件也做不好。

皮皮还是个非常大方,非常天真,非常珍惜友谊的小姑娘。她有两个好朋友,其中一个叫杜米,是个男孩子。另一个是阿妮卡,是个女孩子。皮皮经常做一些好吃的饭菜请两位好朋友一起来家里做客。她们一起爬那棵会长汽水的空橡树,一起玩捡破烂的游戏,一起骑马,一起坐在木柴箱子上讲鬼故事,她们一起去看马戏,皮皮给两位好朋友买了一等票,还不要阿姨找回的零钱。

第3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里面内容丰富多彩。

皮皮是个孤儿,因为她的爸爸在一次航海中被暴风雨卷走了,妈妈也去世了。皮皮她有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边长着一张大嘴巴,牙齿洁白洁白的。她的裙子也相当古怪,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一只是黑色的。她的鞋子要比她的脚大一倍。她和杜米、阿妮卡成为了好朋友,经常在一起玩游戏等……皮皮的力量也很惊人,能打败世界上独一无二的大力士阿道尔夫,轻而易举的把鲨鱼抛到远处,教训那些凶狠的海盗。

皮皮那种热心帮助别人和独立的精神值得我们大家去学习。

第4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的第四篇:皮皮上学了。这篇故事的主要内容是:有一天,杜米和阿尼卡有一个共同的想法;让皮皮也去上学,于是这天下午,杜米和阿尼卡到皮皮家劝皮皮上学,杜米和阿尼卡说了很久,皮皮才答应去上学。第二天,皮皮、杜米和阿尼卡一起去上学。开始上课了,老师提问的问题皮皮都回答得太天真,他还是没有上成学。

这篇故事中,讲诉了皮皮上学的故事,皮皮把九九表说成了舅舅表,把乘法说成了剩法,老师实在没法教,可她并没有强迫皮皮认真学,而是让他离开了学校。杜米和阿尼卡做的也很好,他们乐于分享。他们把和蔼可亲的老师分享给了皮皮;他们也把暑假分享给了皮皮。

我希望大家也要向他们和老师学习。

第4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的第六篇;皮皮组织了一次野游。这篇故事主要内容是:杜米和阿尼卡放清洁日假了,他们决定和皮皮一起去野游,他们准备好东西就出发了。先是到了一块草地,渐渐地,他们来到了一扇门前,皮皮双腿一跳就过去了,杜米和阿尼卡也跳进了里面,大门后面是一片美丽的草地,他们找到了一块石头,开始吃东西,正在这时,他们发现了尼尔松先生不见了,他们找去找,找遍了所有可找的地方,却还是没找到,最后,他们在回家的路上,找到了尼尔松先生。

读了这篇故事,我要告诉大家,我们放假时,不要一直在家里看电视,玩电脑,我们要像皮皮那样,和同学一起去野游,玩耍。多锻炼身体,要有一个强壮的身体,才能预防疾病。

第4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寒假中我阅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从她身上看到了真、善、美。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她总是穿着长到膝盖上的袜子,穿着大人的皮鞋,身上的衣服都是自己缝制的,原来想做成蓝色的,可是布料不够不得不这一块儿缝红布那一块儿缝红布。她长着一头橘黄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竖着,特别可爱。

皮皮有惊人的力气,能举起一个武壮士,甚至一匹马。她遇到小偷不慌不张,也不报警,而是把小偷们当成客人,给他们喝牛奶吃面包,跟他们一起跳舞,临走时还给他们每人一枚金币,用真诚来感化小偷。

皮皮又是个爱美的人,每次当别人为了雀斑烦恼时,她却说:“哈哈,我的雀斑实在是太漂亮了!”她的乐观精神让我特别欣赏,我也要像她那样好好享受美好的童年。

这本书让我学习到了很多知识,我很喜欢这本书!

第4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一个头发颜色像胡萝卜一样的小姑娘;一个鼻子像土豆,又有一张大嘴和洁白的牙齿的小姑娘;一个连衣裙是一块红、一块蓝的,袜子也是一只棕、一只黑,穿的鞋整整比她的脚大两倍的小姑娘;一个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轻而易举地就把鲨鱼抛到远处的小姑娘。难道不奇怪吗?她就是——皮皮。如果你想了解她,请跟我一起走进这本书去探索吧!

皮皮的爸爸是一个航海旅行家,但在一次航海中不幸失踪,但皮皮坚信爸爸到了一奇怪的黑人王国,当了那里的国王。而皮皮的妈妈则早已离开了人世,但皮皮仍然相信妈妈在天上当了天使,在默默地看着自己。所以她一直觉得自己非常幸福,有一个国王爸爸和天使妈妈。后来她从爸爸的船上得到了一只装满金币的手提箱和一只叫尼尔松先生的猴子回到了维拉·维洛古拉开始了新的生活。搬到这里以后,她认识了两个乖孩子——杜米和阿妮卡,并和他们成为了好朋友。后来她的黑人国王爸爸来到皮皮的身边,带她和她的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到非洲小岛进行了一次难忘的旅程……

皮皮还是一个仗义的孩子,曾经帮助杜米和阿妮卡举起一头鲨鱼扔到远处,才使他们脱了险……这本书让我们学会了自理,懂得了友情的宝贵与亲情的珍贵,以及什么才是可以叫做的幸福、愉快、自由的生活……

第4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在这一段时间里,我读了一本书,书名叫《长袜子皮皮》。这本书主要讲的是:有个叫皮皮的女孩,她有一头红萝卜色的头发,两根辫子向两边翘起,鼻子像个小土豆,上面满是一点一点的雀斑。鼻子下面是个不折不扣的大嘴巴,两排牙齿雪白整齐。她的袜子很长,一只是棕色的,另一只却是黑的。她蹬着一双比她的脚长一倍的黑皮鞋。她力大无比,能轻而易举地把一匹马、一头牛举过头顶,能制服身强力壮的小偷和强盗,还降服了倔强的公牛和食人的大鲨鱼。她有取之不尽的金币,常用它买糖果和玩具分送给孩子们。

皮皮是一个孤儿,妈妈在她出生不久就去世了,爸爸也出海没有回来,可是,她从来不相信爸爸妈妈已经去世了。她总是对人说,她的妈妈是一位天使,虽然不在自己身边,但妈妈会在天上时时关注她,爸爸也一定没有事情,爸爸以前是海上的霸主,现在成了某个小岛上黑人的国王,她期待有一天爸爸能够回来带着她去做黑人的公主。

皮皮拒绝别人的同情与帮助,坚持一个人居住。皮皮除了一只爸爸留给她的猴子纳尔逊先生之外还有两个好朋友,分别是汤米和阿妮卡。他带领两个朋友创造了一个又一个奇迹。

读完这本书,我的感想是:我们要向皮皮学习学会快乐的生活;要学会自己做家务,力所能及的事情自己做,不要总是依赖爸爸妈妈;自己要学会保护自己,面对坏人和危险要冷静,动脑;还要学习皮皮乐于助人的精神,朋友遇到困难或危险地时候,能帮忙的要主动帮忙。

第4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受老师的推荐读了林格伦写得《长袜子皮皮》,林格伦写得长袜子皮皮,自由,幸福,无忧无虑。虽然长袜子皮皮的各种行为让大人们感到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坏孩子,但是杜米和阿尼卡却从心底感到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好孩子。

长袜子皮皮有一双大大的皮鞋,据说那是他爸爸在南非给她买的(难道长袜子皮皮已经知道2010年南非会有世界杯,所以买了一双鞋来踢球)她的连衣裙是由蓝色,红色,黑色很多种颜色组成的。

我非常羡慕长袜子皮皮的房子和她的大手提袋,因为那个大手提袋里装了慢慢一袋子金币,而且,长袜子皮皮的房子,由一个特别的名字,那就是“维拉,维洛古拉”,如果我也由那样一个房子,我想我会整天整夜都睡不着觉。

长袜子皮皮有一个习惯,我认为非常好,那就是他几乎每一天都要捐给是个人每人一个金币,而且有一次,长袜子皮皮在晚上学习苏格兰舞,一直学到半夜十二点,这时,有两个小偷在长袜子皮皮家的外面伺机等候,因为他俩是无恶不做的大坏蛋,虽然他俩现在自身难保,但是一看到长袜子皮皮的大手提包,就立马想到了里面的金币。

当长袜子皮皮睡了以后,这两个大坏蛋进去了,但是他们的动静太大了,所以,就吵醒了长袜子皮皮,但是,长袜子皮皮并没生气,反而给了他们没人30个金币。

从这件事知道,长袜子皮皮是一个善良的人,而且她永远在我们的童话世界里,永远的荡来荡去。

第46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这本童话书,是我有始以来读过的最有趣、最好笑的一部童话书。

主人公皮皮的穿着、打扮和我们普通人来比,真是有着天壤之别啊!就拿她的连衣裙和长袜子来说吧,连衣裙呢,是皮皮自己缝的,本来想做成蓝色的,可后来蓝布不够,她就得这儿缝一块红布,那儿缝一块红布。还有她的长袜子,比一般的袜子要长上好几倍。如果我们大家在日常生活中遇到像皮皮这样穿着的人的话,我们都会觉得很有趣、很搞笑。

皮皮不但不和我们一样,而且他力大超人,可以举起一匹马,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还可以轻而易举把鲨鱼抛到远处……从这几个例子中,我最佩服皮皮可以教训凶狠的强盗了,如果大家都像皮皮一样力大超人,那我们的生活中就不会有强盗来欺负我们了,虽然我这样想,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这不可能实现,但是我们如果都有正义感的话,那我们不就和皮皮一样力大了吗?

皮皮最让我敬佩的是她的生活能够完全自理和他的身体非常强壮。皮皮如果和我来比的话,那我就差得太远了。我在生活中需要爸爸妈妈来帮忙,就连脱衣服也要妈妈帮我脱。我的身体也和皮皮一样,皮皮的身体壮得像一匹马,而我的身体就虚弱得像小宝宝。

自从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一本童话书以后,我就下了一个决心:以后一定要像皮皮一样,生活自理、身体强壮!

第47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因为皮皮喜欢穿着长袜,所以叫做长袜子皮皮。

皮皮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她爸爸是黑人国的国王,妈妈是美丽的天使,没人照顾皮皮。她居住的地方有两个小朋友,一个是可爱的阿妮卡,另一个是勇敢的卡罗,他们很快成为了好朋友。皮皮力气很大,他可以举起一匹马,有一天,他们去看马戏时他把站在马背上的小女孩和马都举起来了。老板把他推下台,并告诉她不要上来捣乱,除非我邀请观众上来参加。

下一个节目是全世界力气最大的大力士表演,老板说:“谁上来和大力士P/K,我就给谁五十元。”皮皮想上去可卡罗说皮皮打不过的,可皮皮非去不可,上去时大力士大笑,说:“就你?”皮皮举起大力士,重重的摔了下去,大力士爬起来惭愧的走了。老板只好给他五十元。对了,皮皮家门前有一棵奇怪的大树,想吃什么就结什么,那棵树有个树洞他们经常在树洞里面玩,那是他们的秘密。

长袜子皮皮的故事好玩吗?

第48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今天我读了《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觉皮皮是个胆子大,力气也大的孩子,她从小就失去了爸爸和妈妈。

想通过自己的努力变的更好,可是一次也做不到。她去过野外的小岛,参加过杜米家的咖啡宴,总是爱说谎话,能教训凶狠的强盗,打败强大的大汉,举起凶猛的鲨鱼。皮皮是个有钱人,她有一大包金币,一年也花不光。

她的爸爸是个黑人国王,有一次他回到家里见到了皮皮想把她带到黑人王国,可是她最后还是不去了。最后她吃了祖先留下的药,永远不会长大了。通过读这本书我要像皮皮学习遇到困难不害怕,要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克服它。

第49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暑期,我正无聊地翻看书,忽然,一本封精致,色彩艳丽的名叫《长袜子皮皮》的书映入我的眼帘。顿时,我有一连串的问题在我脑海里翻滚:那个名叫皮皮的女孩穿长袜子吗?她与寻常人有什么不同呢?那双长袜子是什么颜色的?又有什么神奇鬼怪的东西呢?……好奇心驱使我迫不及待地打开了书。

我打开书的扉页,我就看到了一张亲切慈祥的老人照片,她的名字叫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哦,原来这位看上去坚毅睿智,和蔼可亲的老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童话外婆”。不过,“童话外婆”我以前从杂志上也略有所闻,她是一位瑞典的着名童话作家,也被誉为民族英雄。她的作品已被翻译成86种文字,如果把她发行的书排成行,可以绕地球三圈,把书摞起来,就有175个埃菲尔铁塔那么高。因此,瑞典人民称她为民族英雄也是当之无愧的。可惜,2002年1月18日,94岁高龄的林格伦奶奶在睡梦中安然去世了,世界文坛的一颗巨星坠落了。然而,当我看到她的照片,那双充满智慧的眼睛仿佛仍像浩瀚天空中的星星一样,在熠熠闪烁……

崇敬、激动和迫切的心情热烈地在我心中交织在一起,我便兴致勃勃地读了起来。我整整看了一个下午才把书看完。我觉得书中描写的皮皮挺有意思,她是一个奇特,快乐的小女孩。她头发颜色火红火红,脸上长满了雀斑;鼻子像一颗土豆;身上穿着,脚上穿的鞋子比她的脚大二倍;她的袜子从脚一直到大腿,一只是乌黑的,一只是棕色的,走起路来“啪嗒啪嗒”地发出响声。她的力气比全世界人都要大,她能举起一匹马,还能轻而易举地把凶恶的鲨鱼扔出去。可是,她却不肯上学,她坚信:只要快乐就好!因此,她很快交了二个好朋友,杜米和阿妮卡。她很大方,把自己的幸福和他们一起分享,每天快乐,健康地成长着。她爸爸是霍屯督岛的黑人国王,他们都不相信有这回事儿,可这是真的。你也许会问:“这是童话吗?”那我告诉你:是的,这确实是真的童话,因为没有人会把鲨鱼扔到远处,没有人会凭她的大力气,凭她的温柔与小偷跳舞,还大方地赠送给小偷二枚金币,用她的快乐和勇敢征服了小偷……

我觉得书中的皮皮也很像日本作家黑柳彻子《窗边的小豆豆》书中描写的小豆豆一样,是分享快乐的孩子。所不同的是,《长袜子皮皮》是童话,而《窗边的小豆豆》则是纪实。我相信,只要快乐就好。虽然皮皮没有上过学,也不知道什么叫乘法,“药”这个字读成了“yue”。但是,她很快乐,每天和伙伴们玩,无忧无虑。当然,有时候她也会想一些奇奇怪怪的问题,比如斯彭克是什么?为什么下雨就一定不能浇花?我想,你也许一时答不上来吧。对了,就是这么一个奇怪、淘气、可爱的怪女孩,也就是本书中的主人公皮皮。她为我们的阅读增添了不少乐趣。

此刻,我觉得林格伦奶奶有如此高产的作品,如此高寿的年龄,也许和快乐有关吧?读完书,我也忽然觉得自己也快乐起来了。我想,我发表的童话小说也是阳光和快乐的。或许将来的某一天,我也会成为中国的林格伦。

我慢慢地合上书,我又看到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那充满智慧和开朗的面孔,仿佛轻轻地向我们说:“像皮皮一样快乐生活吧,只要快乐就好。”

第50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读了“童话外婆”:阿斯特丽德林格伦写的《长袜子皮皮》我很喜欢看,因为发现很多有趣的事,也知道皮皮是个非常活泼、可爱的小女生,同时也是个力气很大可以简称超人的人。皮皮在很小的时候她的妈妈就离开了她,她的爸爸是个船长,皮皮从小就跟着他,但不幸的是一次,她跟着爸爸在海上航行可船遇上了龙卷风,皮皮的爸爸失踪了。但皮皮一直相信,她的妈妈是天上一个美丽的天使正在通过一个小洞看着她,她常向她说:“不用担心我会照料自己的。”相信爸爸飘到了一座岛上当了黑人国王。皮皮用乐观看待不幸,是个坚强的孩子。

皮皮不仅大方而且很善良。有一次,有两个强盗来皮皮家偷东西,皮皮并没有报警,而是请他们吃烧饼、和他们跳舞,最后走时皮皮给他们一人一块金币。她有一大袋子金币,是个永远也花不完钱的小财神。她用钱买了两大袋子糖果,分给路边没钱买糖吃的小孩子,孩子们一拥而上把糖果全部抢光了因此皮皮和他们交上了朋友。皮皮搬进维拉维洛古拉的时候也认识了邻居:杜米和阿妮卡并交上了朋友。皮皮胡萝卜色的头发,两条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鼻子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鼻子下长着一个大嘴巴,牙齿整齐雪白。她的连衣裙也相当怪,是皮皮自己缝的。皮皮有两只宠物,一只是尼尔松先生是一只小猴子另一只是一匹马。皮皮的全名是:皮皮露达。维多利亚。鲁尔加迪娅。克鲁斯蒙达。埃弗拉伊姆。长袜子。这些,是皮皮的朋友,亲人,宠物,是她的生活。读完《长袜子皮皮》这本书,我仿佛融入到了故事里,和主人公一起自由自在的生活。

第51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门开了,一位奇特的小姑娘走了出来:她头发的颜色跟胡萝卜差不多,两条梳得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像一个小巧玲珑的土豆,上面长满了雀斑。她不吃糖也不刷牙,可牙齿却相当整洁。她的连衣裙更怪,原本想做一件蓝的,可蓝布不够,只好这缝一块红的,那缝一块绿的。她又粗又长的腿上有一双长袜子,一只蓝一只红,她黑色的鞋刚好比脚大一倍。她力大超人,不仅可以轻而易举地举起一头牛,理直气壮地教训海盗,还可以不费吹灰之力就把鲨鱼扔到远方……这个不同凡响的人就是长袜子皮皮。

有一次她在晚上看书时,两个小偷来袭了。她没有将他们送到警察局,而是和他们跳舞,并让他们吃了一顿丰盛的晚餐,从此小偷改邪归正,重新做人。

还有一次,皮皮组织了一场秋游,大家玩得非常高兴,可回来时却发现船不见了。经过再三询问,皮皮说是害怕船湿所以放上了岸。这趟秋游真是有惊无险。

我也要像皮皮一样做一个乐观向上、活泼可爱的人。

第52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讲的是一个乐观、自信、勇敢、善良的小女孩皮皮的故事。主人公皮皮一个人住在维拉·维洛古拉,她的妈妈在她出生不久就死了,她的爸爸也在一次航海中被风暴卷走了,从此,她和一只小猴子住在一座东倒西歪的院子里,开始了独立的生活。

皮皮为了救她的朋友,用她那双似乎有神力的手,与鲨鱼博斗,救出了她的朋友;她拥有很多金币,为了安慰她的朋友,她用金币买了很多礼物,送给她的朋友;皮皮很善良,她的朋友生病了,她天天去医院为她的朋友表演节目,希望她的朋友能开开心心。

读完这本书,我觉得我要向皮皮学习,比如:我要学习她的独立,以前,爸爸和妈妈要外出时,我不就愿意让他们走;遇到困难时候,学习她与鲨鱼博斗时的勇敢精神;学习她的乐观,快乐生活每一天!

这本书不仅很精彩,而且很有意义,我要向皮皮学习,做一个勇敢、乐观又善良的小孩!

第53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我在一个星期天读完了一本书,名字叫《长袜子皮皮》。

皮皮力气很大很大,他的爸爸是一个黑王国的国王,她的妈妈是一个天上的天使,别人有难时皮皮就帮助他们,让他们开心。

有一次皮皮的爸爸把皮皮、皮皮的猴子杜米和阿妮卡送到一个黑人王国去玩,皮皮和她的朋友玩的开心都无法停止了,最好他们回了家。

皮皮很有爱心,我要向她学习,别人有难我就要帮助他。

朋友,你觉得这本书有意义吗?有意义的话一起看吧。

第54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长袜子皮皮是个与众不同的小姑娘,她头发的颜色像胡萝卜一样,两条梳的硬邦邦的小辫子直挺挺地竖着,她的鼻子长得就像一个小土豆,上边布满了雀斑……长袜子皮皮力气大得惊人,可以举起一匹马甚至更重的东西。

皮皮很贪玩。有一次,她和杜米阿妮卡一起去看马戏。一个节目表演完后,一匹黑黝黝的马走了出来,马背上站着卡曼希塔小姐卡曼希塔小姐站在马上微笑时,皮皮“嗖”的一声,跳上了马背。卡曼希塔小姐很生气,想把皮皮摔下去,可皮皮紧紧地抱着她的腰,动弹不得。班主立刻派警卫拦住了马。第二个节目开始了,这个节目时爱尔维拉小姐走钢丝。皮皮又像上次那样在钢丝上表演比爱尔维拉小姐更棒的杂技。皮皮的天真,单纯,使我哈哈大笑。

皮皮还是个思维奇怪的人。一次。在霍屯督岛,杜米沿着峭壁向大山洞爬去。杜米一不小心掉进了大海。一条鲨鱼游了过来,皮皮立刻跳下水去,将杜米救上来以后。皮皮号啕大哭,皮皮为谁哭呀?皮皮竟为那条鲨鱼没有早饭吃而哭。这样的想法真是令人大吃一惊。

皮皮的生活是那么无拘无束,自由自在。皮皮在幸福的,快乐的海洋中舞蹈,尽情地享受乐趣。

第55篇:《长袜子皮皮》读后感

只要心热就行,心脏在跳动人就不会感到冷。——长袜子皮皮

当我们为应付生活、工作的种种竞争而忙碌时,渐渐忘却已逝的童稚年代,忘却曾有过的充溢心灵的各种异想天开,还好,我们看到了长袜子皮皮,从中寻找出已经被我们丢弃或淡忘了的童年,将儿时的所思所想一件一件收捡起来。

和皮皮一起率真的活着,我们却分明看到了一双湖蓝色的眼睛和我们一起快活地跳动着。从她的身上到处都能捕捉到我们儿时的梦想。绝妙的是,她把我们的梦想都一一实现了,而且是那么自然,那样的顺理成章。

我们长大了,我们是成人了,不愿意长大的药永远只是一个虚构,但是童心是可以永远保留的。在繁忙的尘世,可不可以给自己一点点时间,躲在安静的一角,让这颗心放肆一下。我们要做的就是翻开《长袜子皮皮》,开心轻松地重温旧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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