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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选集观后感500合计96条

时间:2017-11-12 18:06

鲁迅选集读后感1

“中学生有三怕:奥数、英文、周树人”这句话,不知何时已经成为学校的流行语。而对我来说,我却不怕鲁迅先生。

读先生的书很不轻松,但却又很想去读懂。我想,这也许就是鲁迅先生及其作品的魅力。

鲁迅先生是一个笔锋尖锐的文学家,他的小说被翻译成多个国家的文字。法国文学家罗曼罗兰曾赞道:“其文学技巧之高超与思想之深刻,在于读到第二遍时仍然令人感觉其魅力诱人。”在现代的文学作品中,能让我们深刻感受到“痛心疾首”言论的作品,莫过于先生的作品。

他在《记念刘和珍君》中写到: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惨淡的人生,敢于正视淋漓的鲜血。这是怎样的哀痛者和幸福者?然而造化又常常为庸人设计,以时间的流驶,来洗涤旧迹,仅使留下淡红的血色和微漠的悲哀。这是一篇必学的课文,让我感受到先生刚正的性格和嫉恶如仇的精神,也让我学习到先生的责任感和勇敢精神。

他也在《华盖集忽然想到》中写到:历史上都写着中国的灵魂,指示着将来的命运,只因为涂饰太厚,废话太多,所以很不容易察出底细来。正如通过密叶折射在仙台上的月光,只看见点点碎影。先生认为,中国人陋习不少,也认为这是个要不得习惯。我能感受到先生“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思想,也能感受到他所流露出来的民族感情。正是因为爱之深恨之切,他用笔尖深深刺着中国人民的愚昧之处,想要把中国人民从水深火热中拉出来。也许也是因为这样的诚挚感情才使文章动人。

其实,读懂先生的文字不难,但要读透,却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先生的目光超过了他所生活的那个时代,使得他成为了先锋者,也使他担负起了唤醒国人的重担。先生行文深邃,文笔辛辣,可谓真是语不惊人死不休。他用直面现实百折不屈的精神,他用批判错误舍身赴死的气概,来唤醒一批又一批人,希望他们拿起手里的武器,敢于反抗,决心斗争,也希望他们能摆脱封建礼教的束缚。

先生弃医从文,一生致力于创作。在他的那个战乱的年代,黑暗的年代,他一笔为弓,以文字为箭,带领者一群热血青年,将敌人击杀,开创一片留下他印记的天地。“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是先生一生的真实写照,他最好诠释了什么叫作热爱民族、热爱祖国。

毛主席曾说:“鲁迅是中国文化革命的主将,他不但是伟大的文学家,而且是伟大的思想家和伟大的革命家。鲁迅的骨头是最硬的他没有丝毫的奴颜媚骨,这是殖民地半殖民地人民最可宝贵的性格。”这是对先生最确切的评价。

鲁迅精神是不会过时的,我们的社会需要鲁迅精神,鲁迅精神永远是中华“民族魂”。先生是一名以笔做武器的战士,他精神的核心是批判精神。而在这个社会,还远远没到不需批判的地步。我们应该向鲁迅先生学习,学习他的精神和品格,不应惧怕有浩然正气的鲁迅先生,让我们带着先生的精神一步一步地走向成功,使祖国越来越繁荣。

鲁迅选集读后感2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翻开《狂人日记》,首先进入读者视野的是“狂人臆想的世界”,在狂人的眼中看到的是他人对他的“迫害行为”,在《狂人日记》中我们大多数人都可以很轻易地透过病例的假象,看到鲁迅以象征的形式对封建传统所进行的批判在这里。在作品中,也用狂人的自白清楚地昭示出来:凡事总须研究,才会明白。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衙役占了他妻子的,也有老子娘被债主逼死的”,然而,他们不但没有起来反抗吃人的人,反倒也要跟着吃人。狂人为此而困惑,作者为此而愤怒:“是历来如此惯了,不以为非呢?还是丧了良心,明知故犯呢?”在狂人或作者看来,这些人如果不改,最后终会被吃掉的,而未来的希望只能寄托在那些“或者还有”的“没有吃过人的孩子”身上,因此,他发出了“救救孩子……”的呼声。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鲁迅选集读后感3

最近,我捧着《鲁迅选集》如痴如醉地看着,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我看得津津有味。

我对大文豪鲁迅先生的文学功夫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他老人家的敬仰之情亦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我爱不释手地翻看着从第一篇《呐喊》到第二篇《彷徨》,清淡的墨香钻进我的鼻孔里极为舒服。我真想一口气把所有的知识全部吞下去。课余时间,我就掩上自己的房间美滋滋地阅读《鲁迅选集》。一次次被鲁迅先生的睿智卓识深深折服。看着看着,一行醒目的文字映入我的眼帘:一个人在物质上固然没什么大不了,怕就怕精神上贫穷,我很开心,因为我做到了人生唯一的目标。鲁迅先生的文字遒劲潇洒,刚劲有力,我由衷敬佩。

书籍是炎夏的阴凉,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

我从鲁迅先生的作品中,汲取了向上的力量,我要将这种力量化作一种学习的动力,为了祖国的富强,为了明天更加美好,我将更加努力,奋发图强。

但愿天下无尽书,化作生生世世伴。

鲁迅选集读后感(一)

最近,我捧着《鲁迅选集》如痴如醉地看着,从第一页到最后一页,我看得津津有味。

我对大文豪鲁迅先生的文学功夫佩服得五体投地,对他老人家的敬仰之情亦如长江之水滔滔不绝。我爱不释手地

书籍是炎夏的阴凉,是严冬的炭火,是治狂医骄的良药,是灵魂的伊甸园。

我从鲁迅先生的作品中,汲取了向上的力量,我要将这种力量化作一种学习的动力,为了祖国的富强,为了明天更加美好,我将更加努力,奋发图强。

但愿天下无尽书,化作生生世世伴。

鲁迅选集读后感(二)

鲁迅先生,从小学的《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就已经进入了我的意识当中,曾经有一段时间还特别喜欢鲁迅先生写的文章,那个时候还试着背过几个小段,感觉挺有韵味的。

高中的时候,看过鲁迅先生的《祝福》,故事情节与人物性格给震撼到了,细微的描述与引人入胜的讽刺,让我们对那个时代有了情绪,我不愿相信旧时代的黑暗与欺压,可是在鲁迅先生的笔下,塑造的那一个个鲜明角色,让我不得不承认了现实,之后陆陆续续就开始更加关注他的作品了,鲁迅的选集故事很多,题材很多,人物很多,原本我以为我会将他们混淆,可是我记住了他们。鲁迅曾说:“我的取材,多采自病态社会的不幸人们中,意思是在揭出病苦,引起疗救的注意。”这种表现人生、改良人生的创作目的,使他描写的主要是华老栓、单四嫂子、阿Q、祥林嫂、爱心这样一些最普通人的最普通的悲剧命运。这些人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最需要周围人的`同情和怜悯、关心和爱护,但在缺乏真诚爱心的当时的中国社会中,人们给予他们的却是侮辱和歧视、冷漠和冷酷。这样的社会难道是一个正常的社会吗?这样的人际关系难道是合理的人际关系吗?最令我们痛心的是,他们生活在无爱的人间,深受生活的折磨,但他们彼此之间也缺乏真诚的同情,对自己同类的悲剧命运采取的是一种冷漠旁观甚至欣赏的态度,并通过欺侮比自己更弱小的人来宣泄自己受压迫、受欺侮时郁积的怨愤之气。

“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淋漓的鲜血,敢于正视惨淡的人生”,我认为鲁迅先生作品最具价值之处,就在于其改造“民族灵魂”和中国社会的思想。鲁迅先生为现代文学刻划了一系列不朽的典型:既疯狂又格外清醒的“狂人”;作为国民弱点象征的“精神胜利法”的体现者阿Q;带着滴血的灵魂走向地狱的祥林嫂;还有闰土、华老栓等等。他不但写出人物的“血肉来”,而且表现出人物“灵魂的深”。

在这其中,我最感到震撼的还有《狂人日记》,它是鲁迅先生《呐喊》中的一篇。《狂人日记》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第一篇真正的现代白话小说。

狂人的思维和语言常常是离经叛道的,但他的观察和结论却是丰富和深刻的。作品虽然是一篇狂人的日记,却始终围绕着中国几千年历史中不断发生的吃人现象展开,其用意就是告诉大家,在写满“仁义道德”的历史中,其实满本都只写着两个字:“吃人”!这是鲁迅对封建道德下的定义,也是他多年来思考的结果。作品通过主人公狂人的眼睛,观察了他身边的人:“他们 ——也有给知县打过枷的,也有给绅士掌过嘴的,也有给

然而鲁迅始终是一位直面现实的勇士,即使他内心中已经感到绝望却仍然站起来进行绝望中的反抗。而这种“知其不可为而为之”的精神在今天也并非全部灭绝,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已经有人在呼吁保护地球、建立绿色家园,有人在“以笔为旌”,寻找人类的终极价值……虽然这呼声十分微弱,但却令人看到了人类世界的最后曙光。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为鲁迅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共十篇。前五篇写于北京,后五篇写于厦门。最初以《旧事重提》为总题目陆续发表于《莽原》半月刊上。一九二七年七月,鲁迅在广州重新加以编订,并添写《小引》和《后记》,改名《朝花夕拾》,于一九二八年九月由北京未名社初版,列为作者所编的《未名新集》之一。一九二九年二月再版。一九三二年九月第三版改由上海北新书局重排出版。书的封面为陶元庆所绘。

这十篇散文,是“回忆的记事”〔《三闲集?〈自选集〉自序》〕,比较完整地记录了鲁迅从幼年到青年时期的生活道路和经历,生动了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是研究鲁迅早期思想和生活以至当时社会的重要艺术文献。这些篇章,文笔深沉隽永,是中国现代散文中的经典作品。关于翻译本书,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四月十一日致增田涉信中说:“《朝花夕拾》如有出版处所,译出来也好,但其中有关中国风俗和琐事太多,不多加注释恐不易看懂,注释一多,读起来又乏味了。” 鲁迅在一九三四年十二月二日致增田涉的信中,提到增田涉和佐藤春夫合译《鲁迅选集》时说:“只有《藤野先生》一文,请译出补进去,《范爱农》写法较差,还是割爱为好。”

“三味书屋后面也有一个园,虽然小,但在那里也可以爬上花坛去折腊梅花,在地上或桂花树上寻蝉蜕。最好的工作是捉了苍蝇喂蚂蚁,静悄悄地没有声音。然而同窗们到园里的太多、太久,可就不行了,先生在书房里便大叫起来:‘人都到那里去了?!’……” 细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从百草园到三味书屋》,享受着不时从字里行间中透露出来的那份天真烂漫的感情,眼前不由出现了一幅幅令人神往的自然画。 “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们在这里弹琴。翻开断砖来,有时会遇见蜈蚣;倘若用手指按住它的脊梁,便会拍的一声,从后窍喷出一阵烟雾……”

我读鲁迅先生的这篇充满对童年回忆的散文,正如读着发处鲁迅先生心底的那份热爱自然、向往自由的童真童趣。突然间,我仿佛看到了幼年的鲁迅。趁大人不注意,钻进了百草园。他与昆虫为伴,又采摘野花野果,然后与玩伴一起捕鸟,但由于性急,总是捕不到很多;他又常听保姆长妈妈讲故事,因而非常害怕百草园中的那条赤练蛇。在三味书屋,虽然有寿先生严厉的教诲,却仍耐不过学生们心中的孩子气,当他读书读得入神时,却没发现他的学生正在干着各式各样的事,有的正用纸糊的盔甲套在指甲上优质戏,而鲁迅正聚精会神地在画画…… 一切感受都是那么天真烂漫、令人回味,也许是引起了我心中的共鸣吧,真不懂自己怎么会那么喜爱《朝花夕拾》中的一篇,尤其是作者以一个孩子的眼光看世界,读起来让人感到亲切,充满激情。

《朝花夕拾》读后感

我读了《朝花夕拾》这本书,对鲁迅先生的写作手法感到十分佩服。

《朝花夕拾》原本叫做“旧事重提”, 为鲁迅先生一九二六年所作回忆散文的结集,收录了他童年和青年生活片段的10篇文章。 “三一八”惨案后,鲁迅先生愤怒声ZF的无耻行径,遭到ZF的迫害,过起颠沛流离的生活。同年9月鲁迅先生接受了厦门大学的聘请,南下教书四个多月,发现了这里知识分子的丑恶嘴脸,毫不留情地进行抨击。在此期间,他完成了朝花夕拾几篇文章的创作。

《朝花夕拾》中我影象很深的是《无常》和《二十四孝图》这两个故事。《无常》中的无常是个具有人情味的鬼,去勾魂的时候,看到母亲哭死去的儿子那么悲伤,决定放儿子“还阳半刻”,结果被顶头上司阎罗王打了四十大棒。文章在回忆无常的时候,通过无常和阎罗王这两个人物的鲜明对比,讽刺了现实一些所谓的正人君子。所谓《二十四孝图》是一本讲中国古代二十四个孝子故事的书,配有图画,主要目的是宣扬封建的孝道。

鲁迅先生在这篇文章中,重点描写了在阅读“老莱娱亲”和“郭巨埋儿”两个故事时所引起的强烈反感,尤其是“郭巨埋儿”这个故事,自己明明有些钱,却全给了自己的兄弟,后来家里穷得吃不起饭了,却想到家里的儿子会“抢”老母的食物而决定牺牲自己的儿子,十分的迂腐,且多多少少有点欺世盗名之意,形象地揭露了封建孝道的虚伪和残酷。 在《朝花夕拾》中,鲁迅先生大量使用了对比和讽刺的手法,用平实的语言,鲜活的人物形象,有趣的童年故事,抨击了囚禁人的旧社会,体现了鲁迅先生希望能让国人思想解放的愿望 手捧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品味着从字里行间透露出年少轻狂时的童真,神思似乎也飘向了那份曾经属于我们的逍遥日子。

《朝花夕拾》读后感

《朝花夕拾》,正同于它另类的名字一样,这本脍炙人口的巨作,是鲁迅先生在风烛残年的岁月里写下的。老了,累了,回味起童年时的`点点滴滴,心中还是会有当初的味道,想必还别有一番滋味吧。清晨绽放的鲜花有了晨曦会显得更加娇嫩,到了夕阳西下时分去摘取,失去了刚刚盛开时的娇艳与芳菲,晚霞的照射却使它平添了一中风韵,那若有若无的清香在风的导送下,让人浮想联翩。像是在尝一道佳肴,细细咀嚼,幼年时童真的味道留在心头,慢慢漾开。 鲁迅先生是一派大作家,他的童年并不乏味。他是乡下人,却能和城里人一样去读书。少了乡下孩子的粗狂,多了一份知书达理。少了城里孩子的娇气,多了一种大度气派。他怀念在百草园无忧无虑的日子,与小虫子们为伍,仿佛这样的童年才够味儿。

趁大人们一愣神,以神不知,鬼不觉的神速,钻进百草园。油蛉在这里低唱,蟋蟀也会来伴奏,鲁迅的童年似乎是在一首大自然圆舞曲中度过的。 枯燥,乏味,是对鲁迅先生在三味书斋的最好的诠释。稍稍偷懒一会儿,也会被寿镜吾老先生的一句:“人都到哪里去了?”喊回来,整天除了读书还是读书,闲来无趣。 从书卷里散透出的天真烂漫,不经意间似乎也把我感染了,或许鲁迅的文章真有什么魔力吧,他用一个孩子处世不深的目光探射了我的心,引起了我的共鸣。 有人说:要看一个人是不是真的会写文章,最主要还是看他的文章里有没有感情。老师也曾说过:只有情感才能把文章变成有血有肉的。我不得不承认鲁迅确实厉害,他的一切话语虽然平淡朴实,炽热的情感却展露无疑。

他希望与大自然真正拥抱在一起,憧憬在山水间流连,向往与小虫子们打成一片的日子。读着读着,仿若年迈的老人顿时变成了一个活力四射小孩子,身上散发着阳光般的气息。 小的时候,自己也曾拥有过那样的光辉世纪。喜欢坐在河岸边看着鸭子从身前游过,颁着手指头细数“一只,两只……”;喜欢奔跑在林间小道,抛开心中的不愉快,尽情去笑,不用管礼数是否;还喜欢躲在一个隐秘的地方,看着同伴进进出出找自己的忙碌身影,最后因为自己躲的技术太高超,无奈,只得向我低头认输。想到这里,心中有种窃喜的感觉,说不上来是什么。

好象是一个小小的“阴谋”得逞了,又象是躲过了一场小小的“灾难”。 我们的童年渐行渐远,留下的是一个美丽的回忆。《朝花夕拾》,去领略一下鲁迅的童年,慢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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