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离奇浪漫的情节,神秘邪恶的人物,凄楚恐怖的故事,生动流畅的叙述,使你在怦然心动的同时,又会感受到一种更为凝重的东西。一个文坛奇人制作的醇厚的《香水》他和它须用心灵而不是鼻子去赏识小说叙述一个奇才怪杰谋杀了26个少女的故事。其中每一次谋杀都是一个目的:只是因为迷上她们特有的味道。对格雷诺耶来说,每次都是一场恋爱,但是他爱的不是人,而是她们身上的香味;谋杀她们只是为了永远占有,并且拥有他所钟爱的那种没有感觉,没有生命的“香味”……
电影《香水》
一直,我都很推崇这样一句话:“人,诗意地栖居在大地上。”人生,应该是一种审美的人生。美包含的范围很广,有美的事物,也有美的心灵。拥有美德,也是拥有美丽的人生。
美有看上去很美、听起来很美、闻起来很美,当然也有摸上去很美(柔滑、细腻等等)。最美的是心灵,我们看到一颗美丽的心灵,那种感受,应该是最美的。
美有客观的美,也有主观的美。比如说:面对夕阳,诗人感叹:“夕阳无限好,只是近黄昏。”农民说:“太阳下山,该收工了。”
所以,事物美不美,其实还是需要心灵去感受。纯粹客观的美是有限的。
人类追求美。可是,如果没有一颗美的灵魂,就变成了追逐美。
人类追求美,是为了欣赏,为了让心灵得到愉悦和净化;而追逐美,则是为了占有,为了满足心理的欲望。
格雷诺耶是个私生子,生在又脏又臭的生鱼市场,他的妈妈准备把他一生下来就丢弃掉,她因此而被判了绞刑,他则被送到孤儿院,被一个恶毒的泼妇收养,十来岁被卖给皮货商人做学徒(也就是苦劳力)。他从来没有体验到过爱,体验过正常的生活。在孤儿院、在泼妇家、在皮货作坊。只有艰辛、卑微的生活。没有爱,也没有仇恨。没有仇恨是因为他根本不知道正常的生活是什么样子的,没有比较,就没有辨别,他以为生活本来就是这样子的。另外,他也没有能力去仇恨,他无力反抗,他默默地在恶劣的环境中生存着。不知道他有没有痛苦,如果痛苦的话,他可能活不下来。不痛苦,苦难对他就显得没有那么苦。
他天赋异秉,具有超常的嗅觉能力。但是,别人不知道,他自己可能也不知道。在没有爱的日子里,他沉浸在各种气味中。他的世界是由气味组成的。可是,在气味的世界里,不好的气味应该是更多的吧?特别是在他生活的那种环境中,好闻的气味应该是非常稀罕的吧。
一次外出送货,他好像第一次来到正常的人间。他也第一次嗅到了一种美丽的、极其迷人的味道。那是少女的味道。
他情不自禁地跟踪少女,一路上贪婪地呼吸少女身上那好闻的味道。少女是富人家的女仆,主人回来了,他为了不被发现,捂住了少女的嘴,却把她闷死了。他有些惊慌失措,匆忙逃走。
然而,那味道却再也无法从他的心里抹去。
无法抹去的是少女的味道,不是少女这个人。
他跟踪少女,贪婪地嗅少女的体香,可是,他眼里没有少女,只有气味。吸引他的只是客观的气味,与少女无关。如果那香味是从一条小狗或者一头猪的身上发出的,他一样被吸引。当少女回过头来,当少女递给他一个水果,那可爱的脸庞,会打动每一个人的心。可是,唯有他视而不见。他的感官中,只有嗅觉,只有味道。
他似乎从对自己的无知中苏醒了过来。他知道了自己的异秉,似乎也找到了人生的方向。藉着送货的机会,他毛遂自荐,到了香水制造商那里做学徒。他用自己的秉赋为香水商人配制了最好的香水,使得商人大发其财。他对财富没有欲望,对任何东西似乎都没有欲望,他只有一个目标:学习提取和保存香味的方法。
他时刻处于紧张的状态。可能是从小生活环境没有安全感,使得他以紧张状态作为他的常态。他的欲望很强烈,强烈的欲望加重了他的紧张感。在常人的眼里,他的欲望是很可笑的:他因为提炼不出破铜烂铁的味道而大发雷霆,几乎要把炉子推翻,我甚至担心他会把香水商人砸死。他如此专注,如此有力,他把所有的生命力都专注在提取味道上了。
他觉得从香水商人那里学不到什么东西了,就离开了他,去寻找一个能够实现他梦想的地方。他先是到了一个旷野的山洞里,在那里一个人独居了7年(电影里只有几句话带过)。他离开了肮脏的生活环境,来到未受污染的旷野,涤净了身上的肮脏与污浊,他忽然发现,他是一个没有味道的人。
什么东西都有味道。可是,唯有他没有味道。这个发现,让他极其痛苦。因此,他更要追逐味道。自身没有味道,他就要用外在的味道来装饰自己,让自己拥有最为迷人的味道。
没有气味,是一个象征:他有感官,却没有内在的情感。他只是一个空壳,没有实在的本质。那是属于灵魂的。他有了一个躯体,却没有灵魂、没有情感。
他要味道的目的,不是为了迷人,迷住别人,而仅仅是为了自己的需要:我要拥有味道!要拥有最美丽的味道!
在他的世界里,似乎并没有他人。因为他人的存在,只有在与我们自己有了情感上的关系后,他人对于我们才有价值、有意义。可是,在他的世界里,没有人与他有情感上的关系。他似乎也不知道人和人之间是可以有情感上的关系的。人不过是世界的组成部分,就像世界会有一棵树,也应该有一个人。人和树,没有什么区别。对于他,都是“他者”。
于是,他又出发了。去到一个充满了芳香的地方。
他在那里工作,是一个很好的工人。他永远都是一个好工人,任劳任怨、扎实肯干,而且干得好。除了把工作做好,他似乎也不知道还可以怎么做。偷懒吗?偷懒是个有感情色彩的词,爱惜自己、懂得休闲的人才会偷懒。他不懂爱,不懂休闲,所以,也不懂偷懒。他不与人交往。可是他用自己的“勤劳”弥补了他的乖僻,让人视他为不惹是生非的勤劳的工人。
可是,他心底有一个秘密。这个秘密他不会和别人分享。在他的生命中,从来没有别人,更没有“分享”的概念。
他的人生目标(这里只能借用这个词了,因为,对于格雷诺耶来说,“人生”是个陌生的词语,“人生目标”更是极其遥远,不在他的话语体系中)就是提取和储存香味。他要寻找人世间最美好的香水,提取、保存,掌握在自己手里。
他找到了世间最美好的味道。那就是女性的体香。
他还找到了从女性身上萃取香味的方法。
这种方法就是在女性的身上涂上脂油,然后刮下来,之后用特制的锅熬炼出香精。没有女性会心甘情愿地被他涂上满身的脂油,第一个女性是个妓女,她被他吓着了,当然拒绝了他的行为,于是,他就把她杀了。
我认为他的本意不是杀人,他的本意是让这些女孩子们乖乖的,任由他来摆弄。最方便的方法,就是把她们杀死。在他的眼里,那些女孩子们不是女孩子,甚至不是人,仅仅是携带着最美好的香味的一个物体而已。而他要把她们身上这美好的味道提取出来、永远保存下去。仅此而已。除了香味,生命本身对于他是没有意义的。
他收集了12个女孩的香味。他做得非常成功。他从来不缺少做事的机警。那种机警,仅仅是做事的机警。
当然,12个女孩的死亡足以引起极大的社会震动,人心惶惶,大家的警惕性也提高了。这时,他只剩下最后的一个目标了。也是最难的目标:法官的女儿,当地最美丽、最迷人的'女孩劳拉。劳拉是他必须得到的目标,如果得不到,他就生不如死。
劳拉的父亲爱女儿爱到入微,所以他敏感地觉察到女儿面临的危险。然而,虽然百般保护,劳拉终究未能逃脱格雷诺耶的追逐。
对劳拉的追逐,使得格雷诺耶有点疯狂,警惕性降低,他被抓住了。
他当然得到群众一致的痛恨,杀死他也不足以平民愤。
对于酷刑,他面无表情。对于肉体的痛苦,他早就麻木了。除了嗅觉之外,可能他的所有感觉都很迟钝,包括痛觉吧。当法官痛不欲生地问他“为什么”!他用空洞的眼神望着他。他需要解释吗?他从来不用语言来表达自己。他与这个世界是隔离的。他何必告诉你为什么?可能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吧,他只有一个念头:我要!对于法官的痛苦,他可能也觉得有些莫名其妙吧。
他被判绞刑。
他一直很镇定。没有任何情感的流露。他本来就没有情感。
在押赴刑场前,当押解他的人来到他跟前,他悄悄地把洒了香水(从那些女孩们身上提炼出来的香水)的手帕拿了出来。神奇的一幕出现了:押解他的人忽然把他当做王子一样供奉,给他穿上了他平生从没有穿过的、最好的衣服。然后,像凯旋一样,载着他去刑场。
刑场上围聚了无数的人,大家都要亲眼看一看这个恶贯满盈的杀人犯怎么被绞死。
他掏出洒了香水的手帕,刹那间,刽子手跪在了他的面前,向他认罪。群众把他当做英雄,向他欢呼。像一场盛会,像一次狂欢,人群激动、兴奋。接着,惊人的一幕出现了:所有的人,把自己脱得光光的,随意地拉住身边的人,就做起爱来。大家是如此尽兴、尽情,如此快乐!那是一场真正的狂欢。
格雷诺耶,站在绞刑架的高台上,仿佛君临天下,傲视着眼前的一切。所有的人都在狂欢,唯有他保持理性。他有感官的需要,有感官的敏感,甚至也有感官的欲望,有对感官的强烈的需求。可是,他没有感官的快乐,没有感官的情感。当他被香味吸引的时候,他仅仅是感官上被吸引,尽管那种吸引力极强极强,但是,带来的却不是幸福、快乐。甚至,当他第一次被卖水果的少女所吸引时,他脸上表现出的不是快乐、不是兴奋,更不是幸福。他的表情高度紧张,甚至是痛苦。那是一种强烈的刺激,也是一种强烈的感受,但是,不是情感。尽管他被吸引,尽管他喜欢闻那种味道,却不是爱。哦,连喜欢都不是,仅仅是需要!
所以,当所有人被香水迷得忘情,刺激得如此兴奋、如此快乐,格雷诺耶是唯一的一个保持清醒的人。因为他没有感情。没有感情,就无需控制自己的感情,也不会被感情迷惑。
可是,他还是被眼前的一幕深深地震惊了!
他知道他的香水可以迷惑人,可以让他随心所欲地控制人。可是,他不知道他的香水可以带来快乐。他更不知道的是,原来,香水是让人彼此相爱的!
当他的目光接触到那一篮翻倒的水果,他的脑海中回忆起那个卖水果的女孩。在他的记忆中,那个女孩应该只有气味,没有身体。女孩的气味一直伴随着他,可是他大约从来没有想过那个女孩的容貌、身段。
此刻,他回想起那个女孩的脸庞,她回眸时那温柔的面容。他第一次想到:原来那女孩不只有气味,她还有美好的身体、可爱的脸庞;她不只是气味,她还是一个人,一个活生生的人,一个可以去爱并且爱人的人,一个可以和她拥抱在一起、可以和她做爱的人。
他本来应该抱着她,和她做爱,抚摸她的身体。可是,他把她闷死了。他不但把她闷死了,还在他的记忆中把她杀死了。因为他只记了她的气味,没有记忆她的生命。她的生命在他的记忆中是死的。
当年在山洞里,他发现自己没有气味,因此而绝望。此刻,他发现自己没有感情,这是更大的、更彻底的绝望!
他知道了自己与别人不同。他知道了自己的缺乏。这缺乏是无法弥补的,无论他如何努力,他都不可能得到了。
他认识到自己是个没有灵魂的空壳,没有爱的躯体。
他万念俱灰!
平生第一次,他流下了眼泪。
这一串眼泪,预示着他的灵魂苏醒、感情苏醒。可是,苏醒的代价太大了!苏醒后,他才知道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有多么大!他错过了怎样的美丽!
他是一个没有野心的人,没有常人的野心。他只要拥有自己想要的东西。可是,当他拥有了的时候,他发现自己错了,自己努力去追逐,自以为得到,结果却是在破坏、在扼杀、在失去。
他知道自己的方向错了。迷人的香味,是为了让人去享受和欣赏那发出香味的生命的,不是仅仅得到香味。他得到了香味,却把香味的生命杀害了。他得到的仅仅是没有生命的香水而已。
他以为他是在做一件有意义的事,因为他在保存世上最美好的气味,所以他杀人一点心理负担都没有。但是此刻他知道了,他其实是在做着伤害香味的事情。
他做的,不但无益,而且有害。
在他达到目标的时候,他发现自己错了,而且错得无可挽回。
他回到自己出生的地方。为什么呢?说实话我一直没有想明白。是要寻找根源吗?人在对自己绝望时,会追想过去,希望找到自己之所以成为今天这个样子的根源是什么。他是想回到出生的地方来寻找自己的根源吗?
他把他所有的香水从头浇下,那从少女体内萃取的香水。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是想让香水杀死自己。他知道后果会有多么严重,所以才这么做。他对自己彻底没有希望了,他无法原谅自己。即使他得到全世界,又有什么意义呢?他要真正的生命、要有感情、要有灵魂,世界不能为他带来这些。所以他选择了放弃,放弃他这个徒有其表的躯壳。
他要和香水一起死去,死在香水里。
他也让香水和他一起死去。他的人生目标本来是保存气味,他之所以萃取少女的香味,就是为了要保存她们的香味。现在他把她们的香味保存在瓶子里,并且可以永远地保存下去。可是,他放弃了,他不要再保存这香味。保存香味这件事情,就像他的生命一样,毫无价值、毫无意义。那最最珍贵的香水,被他像水一样地倒掉了。倒在他的头上,或者是地上,都不重要。
倒在头上,因为他想让自己死。那是一个决绝的姿态。
他果然死了。被那些因香水的香味而失去理智的市民们吃了。
他把香水倒在他的头上,市民们爱他爱得发疯,一拥而上。当人群心满意足地散去,地上只剩下一堆衣服。
我对于这个意象也想不明白。为什么他们会吃了他?这样安排有什么寓意?
我非常欣赏演员的表演。说实话在看的时候,我根本就忘掉了在看电影,忘掉了这是表演。我觉得那就是他,就是格雷诺耶。他的紧张、他的空洞、他对气味的追逐,细腻的表情,极其传神。真的难以想象一个人的表演可以达到这样的境界!这个角色是极难扮演的,没有语言,只有表情,而且是那么独特的表情,可他表演得恰到好处,极其到位。他的眼睛,那种因为想要得到而痛苦的表情,那种没有灵魂的渴望,没有爱的追逐,每一个细节都那么完美!
这部电影我不敢看第二遍。
有感觉而没有灵魂的人是可怕的。
有力量而没有爱的人是可怕的。
可怕,更可悲。
电影《香水》观后感2篇
巴黎的十月,各种气息浑圆丰满,仿佛它们的快乐就在于被人发现、被人采集。当地上湿嗒嗒的积满了水,刚落下叶子被泡出一股将腐未腐的甜蜜。我去看《香水》(Profumo-una storia di un'assassino)
影片开场是巴黎街市的景象,十八世纪的香都弥漫着难以想象的恶臭。巴蒂斯特.格雷诺耶出生在鱼摊旁。他矮小、丑陋,身上没有任何气味。除了这一奇怪的缺陷,格雷诺耶还拥有常人不及的嗅觉。他出生后被母亲抛弃在垃圾堆里,幼年时加拉尔夫人把他作价出卖,从此,格雷诺耶以苦力活儿果腹。
为人唾弃的岁月里,他梦想复制自己嗅觉内的所有气味,使它们在自己的身上得以再现。巴黎是格雷诺耶的寻香园,在塞纳河边,他邂逅了纯美善良的少女香。为了占有它,格雷诺耶掐死了卖水果的姑娘。那天夜里,他隐约意识到自己命运的方向。
格雷诺耶向香水制造商巴尔迪克展示天赋。巴尔迪克将他买到香水作坊当伙计。格雷诺耶开始为自己试制各种香水外衣,他的香水拯救了作坊并使它显赫一时。在这段日子里,格雷诺耶发现,气味是唯一能够深入心脏的东西。它在那里把爱与厌恶区分。谁掌握气味,谁就掌握了人们的心。
获得自由的格雷诺耶隐居山上,滤尽往昔令人作呕的气息后,他游历法国寻找操控人们行为意识的香气。在一个港口小城,格雷诺耶再度从少女们的身上发现了它。
格雷诺耶杀死26个少女,提取她们尸身上残存的体香制造最蛊惑的香水。这瓶具有魔幻色彩的香水,使他把处决自己刑场变成了获取爱戴的狂欢地。当小城为格雷诺耶心旌摇荡的时候,格雷诺耶返回巴黎。在他的出生地,人们被一瓶奇异的新香迷惑,疯狂地把格雷诺耶撕成肉块,分而食之。
《香水》的上映让人们期待了二十年。二十一年前,Süskind的小说被文学界称为“一个重要的事件、一个奇迹.无数制片商争购电影版权,隐居的 Süskind认为,只有《闪灵》和《发条橙》的导演斯坦利.库布里克才能执筒。1999年,库布里克去世。3年后,Süskind的好友、曾拍摄《玫瑰之名》和《帝国陷落》的伯恩德.艾钦格以千万欧元求得《香水》电影版权。《罗拉快跑》的导演汤姆.提克威获得伯恩德.艾钦格青睐执导本片。
根据畅销名作拍片,这种方式为电影增加了神秘感与亲切感。面对大批书迷,伯恩德.艾钦格说:“我们用意象、声响和音乐的力量。营造出气味的氛围。” 为了忠实于原著的场景,他辗转德国、西班牙、意大利、法国,用17吨的鱼和动物尸体淹没外景地的街道,20几次的鼻部特色和深呼吸镜头、以慢镜调动近千名群众演员再现香水魔力下纵欲狂欢的人群…..不过,汤姆.提克威用须后水代替了重要的道具:香水。
影片保持了汤姆.提克威影片一贯的节奏感,流畅的镜头语言、精良的布景与服装、一切都在努力趋向于作品。趋向于各种气息。达斯汀.霍夫曼扮演的巴尔迪克和本.卫修的格雷诺耶同样可圈可点,尽管如此,书迷觉得电影与自己意想中的《香水》有不同程度的出入。
书中细节的省略使观众抱怨不已,对人物命运和内心世界的描绘,也同原作存在差异。可以看出汤姆.提克威希望角色拥有情愫,但在Süskind的笔下,格雷诺耶象香水瓶一样透明和冰冷;配角的命运处理体现出导演和作家对生活的认知区别--不是所有的恶都会得到惩罚,更多的时候它们继续生存。令恶毁灭的电影是一种理想,描绘它们存在的小说是一种现实。
走出影院,下午特有的软香和着清冽扑面而来。如果把看电影和读原作都比做寻香,在语句描绘的氛围里,人们每过一个街口都要停下来、每闻到一种气息都要回味良久。光影作品更多是视听的快速冲击,它再现拍摄者对原作的理解。因为两者之间无法彼此抵补的区别,小说是一瓶香水,电影是永远的寻香人。
在观看完一部作品以后,从中我们收获新的思想,现在就让我们写一篇走心的
少年班观后感1
《少年班》这部电影的出现,不但是对中国特色的教育体制的叩问,更是对一群具有特殊才华的少年真实写意。该片的出现意义非凡,它填补了青春题材电影单一性,丰富了青春的意义。
影片聚焦在少年班五个学生身上,他们分别是桀骜不驯的麦克、早熟聪慧的方厚政、个性十足的周兰、天资普通的吴未和来自山野狂放不羁的王大发。影片通过具体的情节将这五个少年的个性表现得淋漓尽致。其实少年班曾经是个教育界的特殊现象,一些智商出类拔萃的孩子被直接招进大学,目的就是培育中国未来的尖端人才。这样的培育人才方式,其实是一种不很理智极为不科学的行为。拔苗助长,忽视孩子们的身心健康,和一群不同年龄的大学生相处,闹出不少啼笑皆非的故事。
影片导演肖洋曾经是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的学生,所以他本人对少年班比较有发言权,编剧这个故事,应该是得心应手。肖洋拍摄这个故事的目的其实并不是哗众取宠,而是让这个故事带给大家更多的思索。教育不是砸钱,教育也不是开小灶,教育更不是拼爹妈,教育是对下一代的负责,而不是蓄意被功利化。
看过讲著名物理学家霍金故事的《万物理论》,霍金的成功和国家似乎没有半毛关系,完全是自己自费刻苦钻研,即使已经小有成就,霍金依然没有任何所谓的国家补贴,完全依靠讲学和出版书籍稿费生活和治病。再说《三傻大闹宝莱坞》也是极度讽刺那种呆板教条高高在上一味追
影片悲剧性角色有两个,一个就是老师周知庸,一个就是资质平凡的吴未。周老师同样曾是少年班的学生,他被报送到慕尼黑工业大学读书,但一样并没有成为声名显赫的高级人才,但他还一直假冒国家名义招收少年班学生,企图实现未完成的夙愿,最终被自己荒谬和一厢情愿的行为给祸害。而吴未,他本身并不聪慧过人,完全被身为校长的母亲虚荣心驱使,被包装成为一个天才少年。一个是执迷不悟,一个是硬着头皮装葱,但他们都失败了。
影片采取顺叙手法,节奏适中,故事性较强,情节也算跌宕起伏,画面质感较好。其中利用不少慢镜头升华人物内心世界和宣扬外在美,小高潮不断。影片以客观的态度审视少年班存在的意义,通过具体的情节反馈出少年班存在的不合理性。
演员的表演真实自然,特别演绎普通少年吴未的董子健,演技比在《青春派》中更精进了不少,这个角色非常考演技,因为吴未不是一个才华横溢的学生,他很明白自己是什么样的人,影片给出两个桥段,充分展现出这个角色的自卑矛盾的心理。一个是四个小伙伴喝酒吴未道出实情,自己是与其他人格格不入,另一个桥段是和周兰离别之际吴未的不舍和忧伤,两个哭戏,通过董子健充满层次感的表演,让观众有强烈的代入感,而被深深触动。影片为了表现这个角色的平庸,在外表上有别于张狂的麦克,在智商表现上有别于王大发、方厚政和周兰,而董子健显然准确的把握了角色的内心世界,所以表现出来的吴未就不是一个傲娇的天才,而只是一个为他人而存在的可怜虫。他只是一条保护金枪鱼新鲜感常在的鲶鱼,他曾经失自我,最终被治愈。
《少年班》其实也有不少类似《致青春》、《匆匆那年》、《同桌的你》和《左耳》等片中追女生、打架和搞恶作剧的桥段,但《少年班》由于年龄不等,这特殊人群的青春更是与众不同,是荒唐、滑稽和幼稚的代名词。
少年班观后感2
故事发生在1998年,来自西安交大的“少年班”导师周知庸,前往全国各处寻找智商超群的天才少年,最终被选出的22个少年将被赋予艰巨的使命。少年吴未就是其中的一员,在这个特殊的班级里,他先后认识了有暴力倾向的麦克、小天才方厚正、“神棍”王大法,以及聪明却冷若冰霜的周兰,五位天才少年从此开始了早于同龄人的大学生活,同时还面对着青春期的各种“疑难杂症”。女神江依林的出现扰乱了男生们的心,攻克“世界数学大赛”的压力也从天而降,与此同时导师周知庸也面对着人生中的最大难题,天才少年人生的征途才刚刚开始……
影片由寻找天才少年开始,少年班也被赋予了不一样的定义,尽管受到了学校领导的阻拦,孙红雷饰演的周知庸依旧我行我素甚至不惜被革职也要将少年班办下去,确实被选中的孩子们是一群天资过于常人的人,他们能解决困难的数学题,他们的学习速度快于常人,他们能在更少的时间内做的比常人更好……他们的智商就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他们的不一样,在影片中那几个天才少年们也是充分认识到了自己的“过人之处”不仅没有收敛而且在学校做了一些在周知庸看来不那么争气的事情,特别记得一句话,在因打架离开的体育生说:就因为你们聪明,被开除的就是我。话里包含着无奈,聪明就能当作所有事情的挡箭牌吗。人生而平等,但生活中不平等的事情也确实存在,相貌不平等,家境不平等,就像影片里的现象,在现实生活中老师偏袒优点的案例也不在少数,在某方面的优秀总能让一群人产生高人一等的感觉,有些人奋斗一生或许只是为了把不平等变为平等,但其中的苦痛不被世人所看见,人们也不喜欢去看见。
在影片最后少年班终究还是解散了,虽然好像所有人都没有获得成功,但所有人都活的还不错。大概就是这样长大吧,聪明也好,愚笨也好,大家都一样。所以,在这部电影里我们不难发现所谓的天才,到头来跟平凡的我们没有任何的区别,导演拍摄这样一部电影,就是想要告诉我们,不要看到有比自己聪明的'人,就很羡慕他们。也许他们现在比你优秀,但谁能肯定他们永远都能比你优秀,你永远都比他们差呢?如果拥有天生的好资源,就好好利用吧,古有伤仲永,今有天才变平庸,命运要自己把握。
少年班观后感3
看完电影《少年班》,被感动得一塌糊涂。
影片伊始,周知庸老师前往全国各地寻找少年奇才,在大学里组建了少年班。
少年班的孩子们年龄都很小,最小的方厚政虽年仅11,但古灵精怪,智商超乎常人。
他们五个人凭借着无比聪明的头脑在大学里掀起了一场腥风血雨,周老师训斥他们不务正业,并把他们关在屋子里,让他们攻克IMC难题。少年躁动的心还是惹出了事,王大法自造炸弹把常松的车炸了,吴未自愿顶罪被开除,周老师伪造红头文件被革职。
他们没能解出IMC的难题,反倒是走散了,他们的命运又将会去往何方?
老师在课堂上出了一道数学难题,数学系的常松绞尽脑汁也摸不着头脑,11岁的方厚政一摇一摆霸气地走上讲台,唰唰两下就把题解了出来。
常松虽是围棋社社长,下棋却输给只学了围棋一星期的方厚政。但小胖子太狂妄了,竟对他说:“你智商太低了,比吴妈还低,你不配下围棋。”常松再次丢脸,要是我就回去深造了,但他可不是好惹的,一巴掌就扇在小胖子脸上。
因此对于不讲理的人、不好惹的人,作为有识之士就不要惹,说话更要注意分寸,自己嘴上占了便宜没多大意义,让别人脸面尽失实为不妥。
但常松是个心胸狭隘之人,在智力上逞不了英雄就妄图用暴力的方式解决。他找来体育系的人准备在澡堂打麦克一顿,不料反被算计,少年班的同学把“化学武器”丢进澡堂,把他们的衣裤拿走,氨气弥漫,他们不得已逃出澡堂,在众目睽睽的校园里裸奔,令人啼笑皆非。
吴未在少年班中可以说是智商最低的,
在他们四人一起聚餐时,吴未掏心掏肺的一段话使我鼻梁一酸,泪水就不禁下来了。他说他很笨,是个傻子,母亲以副校长职位给他泄题他还考第二名,他不配参加解题小组。
他的话使我想起以前我在万里班的时候,我们班肯定没有少年班厉害,但在当时也可以称得上是全校最好的班。而我总是考倒数,倒数第一、第二、第三。我真的不如吴未,不论是在智商上,还是在勤奋上。有段时间我也很努力地写题、学习,但还是突破不了倒数的瓶颈,仿佛深陷泥沼之中。
天才是99%的汗水加上1%的灵感,这句话永远是真理,智商再高、人再聪明,不努力、不自强,只会成为破铜烂铁。
我总是自称天才,不是因为我真这么想,我知道我比起同龄人差得很远,那到底有多远,看看春晚上和我一般大的关晓彤就明白了。
影片最后周老师用十分平和的语气对少年班的同学说:“当你们来到十字路口的时候,一定要倾听内心最勇敢的声音,当命运需要你们去逆风飞翔的时候,就不能随风而去。”
人像一根苇草,唯有扎根足够深,才能不随波逐流。
周兰、麦克、方厚政后来都取得了不俗的成就,这不仅得益于他们年少时的天赋异禀,更是因为在少年班的那段经历教会了他们很多很多……
少年当自强。
少年班观后感4
今天的班会课,我跟班里所有的学生一起看了一部电影《少年班》。电影讲述的是五位天才少年被一位老师选中组成世界数学大赛攻关小组,提早开始大学生涯的故事。电影中周老师说了一句话,如果你们不被选拔出来,你们的命运就可能是农民,小商小贩,一生碌碌无为。这几位少年天才确实表现出异于常人的智商,大学数学专业的学生解不出来的难题,他们轻而易举就能解的出来。这几位小天才组成了世界数学大赛攻关小组,可是他们并没有把精力放在攻克难题上,整天吊儿郎当,不务正业。为了争一个漂亮的女孩儿,小组内的一名成员被开除回家。剩下的四个孩子也没有心思继续比赛,最终的结果是失败。周老师违背领导的意图,擅自组织了少年班,结果少年班失败了,他也被学校辞退了。在离开之前,他对孩子们说了一番话。周老师是少年班的第一届成员,他一直认为自己是少年班一个失败的代表,因此他把自己全部的心血放在这几个孩子身上,结果这几个天才少年没有付出全力,最终还是失败了。
看完电影,我想了很多。每个人的智商是不一样的,有的人天生聪明,可是却不珍惜自己的先天优势,一辈子碌碌无为。有的人先天虽不聪明,但在后天的学习与工作中,努力刻苦,取得了不凡的成就。这也让我想起了龟兔赛跑的故事,兔子跑的比乌龟快很多,可是她却偷懒,不去努力奔跑,半路上睡起了觉,乌龟后来者居上,坚持不懈,最终超过了兔子。现实中这样的例子太多了。如果先天有优势的人,懂得去利用自己的优势,在后天继续努力学习工作,最终一定会取得成功。不要像语文课本中的仲永那样,最后泯然众人矣。
《驭风男孩》观后感1
有梦就去追;有梦才有远方;有梦才能乘风破风。
在非洲,天气不会风调雨顺,无常的云雨变幻莫测,红色的尘土漫天狂舞,但在这令人抓狂的环境中却矗着一架用废品建造的风车。它的创造者正是十四岁的少年一一威廉·坎宽巴。辍学后的威廉,靠读着一本《能源利用》,发现在某些条件下风能产生电,他希望村子里的人们能靠着他的风车,改善生活。这让我们也看到一个充满智慧,执着,不屈不挠的少年。面对粮食的欠缺,他只有执着坚强,面对艰难的日子,他从没有向命运屈服。许多人倒在追逐梦想的路上,因而威廉。坎宽巴对梦想的执着令人敬佩。命运不会可怜你,他会不留余地,不会为你改变,一切只能使自己去奋斗,去拼搏。没有魄力的人往往会放弃,宁愿缩在现实后面。但威廉没有,他冲出现实的,再困难也不退缩。
反观我们这些“幸运儿”,过着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生活,但还有一些人身在福中不知福,举个例子——现在,我们只喜欢吃自己喜欢的东西,还浪费,要知道这些粮食在非洲是梦寐以求的。
每个人的生活都很艰难,但如果你有梦想,那么,未来便能因梦想而带我们乘风破浪。
《驭风男孩》观后感2
你是否怀揣着梦想,却把握不住机会;你是否有那么一种想法,却被否定;你是否被人否决后,还坚持不懈。可能难以想象,一位非洲少年,他有梦,而且坚持住了。
在马拉维这样一个非洲小国,里面有一个小小少年。从小渴望能学习,可现实是残酷的,因为饥荒,家里没能出钱让他读书。但他没有放弃,他经过在学校中的偷学,在图书馆中借书,在废品场收集破铜烂铁,再经过与父亲对抗,多次实验过后,终于造成了的梦想风车。
十四岁少年坎宽巴是这样一群贫困的人中唯一有远大理想的,也只有他,目光不仅仅是在食物上。面对的如此艰难的生活,他没掉过一滴泪,面对困难,他有着超越年龄的锲而不舍。
而那些连自己舒适圈都不想突破的人又怎样和他相比呢?他对梦想的追求又如此的令人震撼。被退学,被反对,却坚持每天去图书馆,去收集材料,去……有梦就去追求,去拼博,去反抗,即使前方是饥饿、荒凉,是许多人的反对,是有保持着坚定的信念,冲出现实的包围圈,再大的困难都会被打败。
“上帝如风,无所不触”。有梦,就去追,会摔倒,但不要放弃,实现了梦想,就创造了奇迹。
《驭风男孩》观后感3
有梦想,就拥有勇气;有梦想,才能改变你的人生。
难以想象,在非,在挣扎于饥荒和死亡边缘的旱土上,墨红色的尘土在天空狂舞,有一架用废品建造的风车。风车能发电,连接着风车的小灯泡闪闪发光。创造这个的却是一个只有十四岁的小男孩,他的名字是威廉:坎宽巴。
马拉维只是一个非洲小国,巫术盛行,被艾滋病、瘟疫饥荒与干旱包围着。只有一小部分的人能用上电,那里唯一不缺的是无处不在的.风。十四岁的威廉梦想是自己能造一架发电风车。被迫辍学的他,在废品场里收集各种各样的废铜烂铁,靠着乡村里图书馆的一本书《利用能源》,经过几回艰难又“疯狂”的试验,终于搭成了一架自己心目中的发电风车。
《驭风男孩》讲述的是一个这样的故事。这是一部由一个真实故事改编的电影,让无数的人动容,让他们认识一位如此不屈不挠,勇敢的男孩,在我的脑海中挥之不去的就是这位黑人男孩的淳朴、他每时每刻都充满梦想!当小型风车在父亲眼前出现,父亲却大声责怪:“做这些玩具有什么用!还不跟我耕地!”一把把小风车扔了。为了做大风车拯救全村人时向父亲要自行车,与父亲打了一架,失去了一群小伙伴,姐姐与人私奔离去了。在拥挤的人群里,在地上刚丰收的玉米被人收拾地干干净净,嚼那嚼不烂的羊皮也只为了幻想一丝肉味,就连香蕉皮都成了难得吃一次的美味……
面对这艰难的生活,他从不落一滴眼泪,因为他的持之以恒,父亲决定让他试试,爬上风车那一刻,风车转了,这让他的村庄在旱地里也能种苗。
如今,我生活的世界是多么美好,不仅吃得饱,吃得还是山珍海味;不仅能上学,还能在外补课,上兴趣班,打开手机还能玩游戏、学习。吃喝玩乐都能满足。
他的勇气简直无人能抵,他对梦想的态度也值得我们学习,他经历过的挫折远远超过我们。所以让我们为梦想而奋斗吧,梦想一但实现,可能改变人生!
《驭风男孩》观后感4
泰戈尔有一句话说的好——你的负担将变成礼物,你受的苦将照亮你的路。
在非洲,挣扎于饥荒的干旱土地上有一个皮肤黝黑的男孩,他才十四岁,名叫威廉·坎宽巴。他受过了很多苦,被爸爸制止,他的狗坎巴被活活的饿死了。
干旱、饥荒、瘟疫和艾滋病,无疑成了一头狰狞的巨兽,当地的村民每时每刻面临着被吞噬的危险,就在这危急的时刻,威廉造出了一个风车。
如今,科技的发展我们能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我们要用梦想的力量改变自己的人生。
《驭风男孩》观后感5
世界让我遍体鳞伤,伤口却长出了一对翅膀。——阿多尼斯
只要有梦,就去追:只要有梦,就能改变你自己的人生。
马拉维,一个非洲小国。饥荒与瘟疫使人们叫苦连天。可是,在一个小小的村庄中,一个叫坎宽巴的少年家里他的的姐姐与他的科学老师私奔。
妈妈落泪,后来因为交不起学费无奈辍学;家里又被抢劫。这许许多多的困难都发生了。
饥荒时,拥挤的乞讨人群,掉落在了地上的玉米都被捡得一干二净,香焦皮成了难得的美味。村民们一个个饿死。后来,首长又被打了个半死,没多久就去世了。
后来,他得到了发电机,自行车,《利用能源》绞尽脑汁发明了风车,带来了水,救了全村人,从这个故事中可以看出坎宽巴机智勇敢与不屈不挠。
所以,你只要有梦想,就要去追求,用自己的力量去实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