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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脑风暴综艺创业观后感集锦90条

时间:2019-03-26 10:10

乌合之众读后感1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乌合之众读后感2

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对于学习大众传播学专业的人来说,这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鼻祖之作,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最近浅读了这本名著,这本书因为理论和专业术语很多,很难坚持完整读下去,找了中译版本研读了,一点心得体会分享一下。这本书可以说是群体心理学研究的开山之作,书中的某些理论的确跨越了时代的束缚,直到现在也能从社会的一些事件找到与之对应的现象,堪称经典之作!书中的一些理论都是可以印证在社会实践的方方面面。不得不说,勒庞先生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的各个方面深度剖析,极尽看似平淡之词,实则抽丝剥茧,透过现象看事物本质,直指惨淡的人性特点,这个确实在社会心理学领域树立起来一座大众心理研究的里程碑!

这本书里的几个观点现在来看还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其中:群体作用导致个体智商下降。

俗话说“人多力量大”,那是不是当群体聚合的时候,群体的智力会高于每一个个体,不是的;那是不是就是他们智力的一个平均值?答案是不会的,特定时间和背景下,群体智商的智力会远远低于个体智力水平。

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所说:“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个人观点和是非,用所谓的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为什么有的犯罪团伙里面的成员最后为了利益不惜内讧自残,那些平日里的手足之情,兄弟之义为什么会不复存在,其实说到底都是为了利益,内有手足之情,他们就是一群典型的乌合之众。

还有一些职场上面的人士,如果没有个人强烈的主见意识和是非观点,一旦自己的观点或者建议与群体意见相碰撞或者抵触,个人就会收回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从而屈服于群体的意见,不管这种意见是错还是对,这时候个人的智商就会降到最低,强势一方的观点就会越来越强势,弱势一方个体就会沉默不语,呈现出螺旋状的下降趋势,这个观点和沉默的螺旋理论有点类似。

德国的学者: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提出一个大众心理学理论:"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人是社会性高等生物,是群居性的生物,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这个理论在职场和社会生活中有有所体现,特别是个人观点孤立,小群体联合提出自己的强势观点时候,个人不得不屈服于群体,牺牲自己的正确的观点,从而获得占时的妥协和顺从。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的所作所为就不会在承担个人的责任,这时候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约束的一面。群体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盲从行为在智商下线的时候就会占据制高点,回想那些昔日的“抢购猪肉,抢购食盐”、“抢购板蓝根”事件,无一不是个体在群体行为中的智商下降事件的代表,盲从群体行为,放弃个体的理性思考的典型案例。

但愿我们都不是乌合之众,远离乌合之众的负面影响,不要人云亦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乌合之众读后感4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乌合之众读后感5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乌合之众读后感6

《乌合之众》是一本心理学类读物,读起来有些生涩,通篇都是作者基于某些历史现象或者对民众有较大影响的历史名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这些看法总结起来就成了这本书–《乌合之众》。

行文结构先是部分提纲类的提要,随后基于这些提要,作者开始详细解说与阐述,这之间夹杂着部分例子。书中通过三个群体特征来统筹全书: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在作者眼中,群体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是由数量众多的乌合之众所构建的,因此群体才会被需要,才会被重视。群体就像洪流,任何处在洪流中的个人,无论品性,才智如何,只要处在群体中都只能任由洪流裹挟,难以自主。作者只对群体思维与行为进行解剖如同医生通过手术将病人的病变的部分展示出来却没有治疗手段。

书中部分观点个人觉得有所偏颇,这些偏颇符合西方世界看待事物的价值观以及对一些体制或制度的潜在看法。作者作为西方人这个群体的一员,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有所偏颇也能有理解。看完本书,内心想法与情绪都有些复杂。不可否认作者揭示的群体特征在当下的世界确实存在,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比如网络这个群体,就像是茶余饭后无所事事的闲人,聚在一起八卦。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不调查真相,只是顺势推波助澜,然后网络暴力,诬陷等等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网络公关都能成为一种职业,只要给钱就能颠倒黑白。网络之外,现实中的事实如何都抵不过网络上大众所认同的事实。

任何社会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任何现实都应该可以更好。这种正确与更好应该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结果。不能因为追求民主或者自由,然后多元发展。社会的正确发展是客观的,与标榜民主和自由无关,与个人意愿也无关,所以不应该被民主和自由所绑架。每个人所认同的民主与自由的边界不同,这可以求同存异,但对一件事的正确看法可以达成共识,这便是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因此每个人在方方面面都有差距,不能等量齐观。也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归宿,各得其所,各安其命。这种安身立命追求的就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大家普遍追求的应该是这样一个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世界。

乌合之众读后感7

首先要赞一下翻译这个书名的译者。书或电影的名字重要吗?太重要了,直接决定读者或观众想不想去看。比如《Ghost》,鬼魂,这是哪部电影呢?《人鬼情未了》。《Leon》又是什么?里昂?no,《这个杀手不太冷》。不得不说优秀的翻译不是照搬原文,而是加入了对内容的理解和价值判断。比起平淡无奇、引不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大众心理学》,《乌合之众》这个译名很好的抓住了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意思,“个体一旦结群,他的智力水平就会下降,而且是大大下降”“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感情倾向也如此明显,读者看到书名,大致就能猜测出作者要表达的意思。这里不得不佩服下中文的博大精深和译者的底蕴深厚。

就作者的写作风格而言,卷一和卷二我读的比较费力,不得不做笔记,梳理作者的观点。卷一和卷二实例也比较少,遇到做例证的历史事件,往往一笔带过,涉及到的人物呢,又多旁敲侧击而不说其名字,令我无从查找。要想更好的理解和思考作者的观点,最好是对欧洲史有一点了解,对于法国大革命、罗伯斯庇尔、丹东等则要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才行。而卷三卷四就开始有了大量的引用和实例,加上前面的铺垫,读起来有趣得多。

撇去大家都认为偏颇和有失公允的论断,我借书中的几个观点谈谈自己的感触。

1、群体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

“群体总是游走于无意识的边缘,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它像那些对理智没有反应的人那样,感情粗暴,缺乏批评精神,只能极其轻信。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懂得这一点,就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么离奇的传说和故事会如此容易地诞生和流传。”世界上几大骇人听闻的邪教无不如此,他们编造世界毁灭的谎言,让信众相信只有通过该教的某种仪式才能获得救赎。他们的领袖,并不需要广博的知识和惊人的口才,只需要创造形象,提供幻觉,反复提到形象以影响群体的想象力。在某种程度上,我甚至怀疑他们都曾仔细学习过这本《乌合之众》。

2、断言、重复、传染

“断言简单明了,完全不用说理和证明,这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体头脑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断言得越干脆,越没有拖拖拉拉的证明和解释,便越有权威。各时代宗教典籍和法典都采用这种简单的断言。负责捍卫某某政治事业的政客,通过广告宣传产品的企业家,他们都懂得断言的价值。”读到这里,我不禁对作者佩服得五体投地,大概各行各业都能从这本著述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方法。从我们最熟悉的事物来说,提到“脑白金”你想到什么?是不是“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再放慢节奏读“恒源祥”三个字,你会不会下意识的接上“羊羊羊”?有几则广告堪称广告业中恶名昭著的恶俗之作。简单粗暴的广告让观众印象深刻;反而是一些构思精巧、画面优美的广告,惊鸿一瞥,观众看到最后也不知道是在宣传什么商品。当然,这里不可缺少的是重复,作者说,”我相信拿破仑说过,修辞中最有效的,就是重复。来自重复的这种力量,最后会铭刻在人们的无意识深处,产生行动的动机。人们很快就会忘记这种不断重复的论断是谁下的,都对它深信不疑。这就是广告的巨大力量。当我们一百次、一千次地读到X牌的巧克力是最好的巧克力,我们会觉得到处都听到大家说好,最后也就深信不疑了。当我们一千次读到Y牌药粉治好了某某名人的顽疾,哪天我们得了同一种病,我们也会去想着去试试。”

作者还说,“在人群中,观念、感情、激情和信念拥有的传染力跟细菌一样厉害。有不止一个朋友对我说,看了李佳琦的直播带货,就是会忍不住的买买买。到底是李佳琦的话术厉害呢,还是他的激情传染了直播间中的一些人,这些人的买买买又传染了其他手机前面的人呢?我本来对自己的定力有一定的自信,如今看了这本书,也不打算去做一个观察者了,我怕我进入直播间,也会变成“乌合之众”中的一个。关于这个观点,我又不禁想到了21世纪最大的骗局——钻石。垄断了钻石矿产资源和库存资源的欧美跨国公司不厌其烦地向公众灌输钻石恒久远价值高的观念,并成功的让女性相信钻石就是永恒的爱情的象征,并以此令男士们为昂贵的钻石买单。为了打压人造钻石,他们还发明了鉴别天然钻石和人工合成钻石的仪器,制造人造钻石就是垃圾就是伪劣产品的言论。哪怕实际上它们的成分和结构是一样的,就是质地坚硬的碳单质晶体。我还想到了特朗普,当然,关于他的内容应该在第三卷的第四章。但我想说,看来富可敌国的商人和成功上位的政治家,都是抓住了群体的心理特征。

那么其实我们应该运用这本书里的理论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一直困惑如何更正学生的“学语文无用论”,我曾经花一节课的时间,去讲道理、摆事实,试图给他们纠正错误思维,可不奏效。读了《乌合之众》,我开始懂了,我要做的是“断言”和“重复”,这个,还是不给学生看到的好。还是多多鼓励热爱语文的学生,让他们去“传染”全班吧。在当今这个网络时代,其实我们并不比作者笔下的法国群众“高级”很多,倒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话语权,网络更为情绪的宣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导致往往事情只露出冰山一角,便有键盘侠抓住蛛丝马迹滔滔不绝,更有吃瓜群众疯狂点赞转发。待真相大白时,群众才发现推测与事实相去甚远,而下一次仍旧盲目跟风。所以对我个人来说,读完本书的最大收获便是要学会独立思考,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

乌合之众读后感8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书中讲述了群体的心理所受到哪里因素的影响,群体与个体的差别,群体与领袖的关系等;本书有很多例子讲述了群体心理学的特征,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

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乌合之众读后感9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是一位法国人,他在书中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被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他也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他的观点,而我在读完这本书后,针对他的观点我也存在着不认可,但是回想起自己所在的社会,不也处处存在他所说的“群体化”现象。

就从当前疫情来看,社会自发性的进行捐款,许多明星也参与其中,但总有人会跳出来说:“你一个大明星就捐这么点?这么抠门的!”慢慢地、种种话语接踵而来,形成群体对捐款者人身攻击,从而形成道德绑架,然而这些群众也是从个人观点向舆论中心靠拢,思想慢慢被同化。但平心而论,这些明星捍卫自己的财产有何不对,但公众情绪此时处于高度敏感,他们只会觉得有钱人就应该多出钱,但是无论出多少钱,群体只会认为出的少了,从而引发“众怒”。这群体中每一个人就如一滴水汇入了整个河流,河流依然在,但这滴水却再也找不到了。

在这本书中作者总是用一种绝对性的词语来叙述,虽然他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但我始终觉得还是比较武断。并不是所有的群体都能同化每个人的思想,个人的思想还是占据主导地位,就如一颗沙粒他哪怕汇入了沙漠,可他还是那粒沙,始终都能找到。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们接触到了群众这种行为、心理产生的原因。但是我认为每个人都应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读后感10

为了每个星期的一篇小文章,我也真的是绞尽脑汁、橙汁、西瓜汁啦,美其名曰记录生活也要加油的去写。本周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乌合之众》。

这本书有一个很奇怪的观点和大家正常思维的观点有点不同,本书认为,一群人的在一群的力量会相对于一个人削弱,一群人在一起智慧会下降,一群人在一群会更加容易传递负能量,并列举出了许多事实证据。让人看了,马上就觉得,好像是有些道理。现在的社会还是比较提倡人多力量大的观点的,而这本书也是从反面的角度去说明,大众的一个心理,打一个比方来说,三人成虎的成语大家都听说过,一个人说和你说,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是不相信的,当有第二个人和你说他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可能会有点迟疑,他怎么和别人说的一样,当第三个人说到大街上有老虎,你就真的在怀疑,大街上是否真的有老虎在,当有一堆人都在谈论这大街上的老虎,你也相信加入到里面了,这就是“群众效应”。而实际上大街上并没有老虎,只是大家凑在一块一群讨论,大家上就出现了一只老虎,相对于来说,群众给了他们自己相信的力量,让他们的智慧被阻挡,变得愚昧无知,实际上大街并没有老虎。这个例子说明,当群体在一块,相对于正能量,他们是更容易产生负能量了,所以本书戏称群众为乌合之众。哪怕是世界上卓越聪慧的人,也难逃“群众的魔爪”。

对比我们相信生活中一样,本来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思考能力、聪慧,但是当身边出现一些群体,不断在否定你认为的很多事情,不断的去批评许多东西,慢慢的你也会变的和群体一样,愚不可及。出淤泥而不染的个体其实还是比较难的,这是心理学上比较有趣的现象,大家都是群居动物,很容易就会在一起,也会很容易被影响。维持本心,确实艰难,连伟人们也很难走出这样的困境,更何况芸芸众生的普通人呢?

开个玩笑的总结,如果你想要别人认同你的理念或者其他东西,首先你可以找一些托,不断在别人面前说这些里面这些东西怎么怎么的好,自然而然,你就可以达到你的目的。这也是心理学上比较有兴趣的东西。

题外话,可能是自己太久没看书,所以其实这本书也不是很看得下,经常看了后面,忘记了前面,专注力不够,要加强阅读能力才行了。另外最近也不断在做一个梦,梦到自己正在逐渐丧失一些能力,梦里又描述不出来,不过也是,很多能力本来就是用进废退的',不用自己会生疏或者消失了,还是赶紧让自己跳出来这个舒适的圈子,多去为自己努力点。

乌合之众读后感11

在这本不厚的小册子里,作者讲述了很多现象,发表了很多的看法,然而,我从中只看到了三个字:非理性。而且,处在群体中的人,这个群体越庞大,越表现出一种非理性。而这,与欧美的政治制度的前提“群体是理性的”,恰恰相反。

经济学中,很多问题的分析前提是“人是理性的”,然而事实上,人只能做到部分理性。因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我们选择了这个选项,就意味着,其他的选项导致的结果不会为我们所知,无法做出比较。那么,永远只能根据部分信息以及有限的理解力与判断力来做出满意的选择,而不是正确的选择。所以,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

虽然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但是许多人认为,当人聚集起来时,人们可以互相弥补掉其他人的缺陷,最终达到利益的一致性与选择的理性,正如“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我,并不以为然。

曾经有这么一个实验,研究人员运了一头牛到闹市中,然后让围观的人估计牛的重量,写在纸上,最后对将得到的结果计算,取平均数,发现得到的平均数竟基本符合牛的真实重量。一群人仅仅凭借肉眼观测,就能得出正确的牛的重量,仿佛正好是“群体理性”的一个有利论证。

然而,这个实验的前提是,人们没有进行充分的交流,没有过多的受他人的干扰而写下自己的估计,以及有一定的生活常识能够对牛的重量有一个大致的估计。现实中,很多事情并不具备这两个前提。

曾经看过这么一个视频,一群研究人员进入电梯后,背对门站立,当电梯运行到另一层楼,电梯门开,一个人走了进去,发现他们都是背对着门,在犹豫了一下后,也转为背对门。在电梯上升的过程中,不断有人进入,但也都无一例外的由面对门转为了背对门。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自己碰到这种情况,是否也会和他们一样,背对电梯门。

如果群体中的人能够互相交流,那么,最后出现的情况往往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表明自己的想法。我们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头脑风暴法”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评论其他人的想法,要的就是避免出现思想的一致性,也就是思想控制。在一群人里面,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表达能力更强,态度更为强硬,在这些人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并坚持自己的立场时,更多的人选择的往往是跟随他们而不是做出反驳,这正和电梯实验相一致:如果电梯中的人并不能互相看到对方,那么即使研究人员的朝向一致,对于后上者而言,也没有影响,正因为后上者看到其他人的表现,即使与自己内心想法不同,也会选择去遵从他们。

为什么大多数人会产生从众心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一定是对的,而其他人的想法与做法必定有其道理。因此,就像一群乱哄哄的绵阳需要一只坚定的山羊来带队,群体中一旦出现了一个意志坚定的人,那么,大家往往会跟着那个人前进,以其马首是瞻。

就像舆论,人们总是追逐着一个个热点,可能在今天人们还在讨论这个话题,明天,大家就把这忘得一干二净,讨论下一个话题了。身处网络时代,我想,大家对于“带节奏”并不陌生,各种事件“反转”套路层出不穷,人们就“像一棵海草海草海草海草,随波飘摇”,以至于许多人高呼“什么才是真实的”。

所以说,一个群体的声音,往往并不是这个群体真正的利益所在,而是某一小部分人的想法,由他们主导发出的声音。

再一个,估测牛的体重,是因为估测者对于牛的重量是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的,如果让一群连单位都不怎么清楚的小孩子去估测,我想,要能得出正确的重量,几乎是不可能的。“术业有专攻”,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才能让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最忌的就是“外行指导内行”。试问,让一群演员去规划国家大事,怕是这个国家会被当做一场戏给编排了。

原我们就有着从众心理,亦或是跟随心态,而且是在超出自己本专业、行业的事情上,大多数人所能做的,往往就只能跟随别人。

西方国家所言的“群体理性”,大家群策群力、互相弥补、在各自利益上达到平衡、最终取最优解的想法虽然很好,但终究敌不过现实。

人,终究是非理性的,在单独一人的时候尚且能够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一旦进入群体,且这个群体越大,单个人的想法就越微不足道,最终呈现的轨迹可能就会越偏离自己的想法。有人说,一人一票选举制最为公平。选民两千万,那么,你的力量就是两千万分之一,选民两亿,那你的力量就是两亿分之一,这时候一个人的影响力并不取决于你的理论你的想法是否正确,因为,首先,你可能没有绝对的把握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因而不会一直坚持;再者,就算你认为自己绝对正确且始终坚持,别人不知道你是否正确,此时坚持自己的想法与否对于别人是否接受没有必然的影响,最终,宣传自己的思想并让他人接受的,往往靠的是语言的魅力,说得难听一点,叫蛊惑。

任何一个创业成功的人,必然是有着巨大人格魅力的人。这个人格魅力体现在语言,能够描绘出一个美好的愿景,深入人心,打动人心,而且还能够提出一种价值观。高工资,能够让人心甘情愿的干活,而价值观,则能够让人不要工资的死命干活。可以说那些创业成功的人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呢,虽然一起成功了,但不一定得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价值观的提出,是谁?是创始人,是老板。接受价值观的人是谁?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虽然他们接受了,但这很可能并不是其内心真正想要的,只是被灌输了他人的思想而已。

因此,我们真的不是理性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其实是身不由己的,是跟着别人亦步亦趋的。当然,正如身处市场中的我们,只能做满意的选择,而不是做理性的选择。

乌合之众读后感12

乌合之众,顾名思义像乌鸦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是个贬义词。那么,这必是一群"祸害"吧!这是一本写群体心理的书,我想,其中更多体现的是作者对于群体不看好的态度。所以,我本人也是有一些新的感触和不解,现就其中一些观点发表我的粗浅的看法。

我曾一直以为人多力量大。当你聚集在一个群体时,会有更多的人督促你,帮助你,这样你是受益无穷的。况且,人只有身在人群时才能突显自己,我觉得这是毋庸置疑的。脱离人群,你就无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这本书好像又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

书中讲了群体具有冲动性,易变性,易怒性。也就是说群体具有轻信的倾向,并且具有暗示的影响。这么想也许并不错。例如,若是一个班集体,有一个同学进门后大喊一声:"老师今天似乎心情不好,咱们班这次没考好。"这时全班同学大概都会绷着一根弦,似乎被传染了一种紧张感。然后接下来在班主任课上大家都会认认真真的,生怕成为那个"碰钉子"的人。处于集体中的我们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但这似乎也印证了作者的观点:群体容易引发骚动的特点,使其具有奴隶的冲动性。这件事似乎也引出了群体的盲目性,正如书中所言:"专门传播群体观点和信仰的方式从来都不是论证,而是传染。"所谓"三人成虎",不也就是这个道理。这么说来,更加动摇了我原本对群体重要性的看法。

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文中讲到:"个人利益很少会成为群体的行为推动力,但它是孤立个体行为的唯一动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格品行,在他作为个体单独存在时,和处于群体当中时是不同的。一个人可能受集体影响,更大程度的放大了自己的品行。例如一个人可以对于自己的生死存亡无所谓,但却无法接受自己群体的灭亡。在这个群体中,他所要维护的并非是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因为处于群体中而扩大了他的某种品质。同样消极的品质也是这样,个人受集体的影响。我似乎被说服了。

可是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的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的问题吗?并不是人受群体的改变,而是这种改变取决于人。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因处于集体而变得更加高尚,有人却会因处于集体而更加粗鄙,说来说去都在于人的本性吧,与群体有多大关系呢?

在讲到群体的推理时,我又有些观点与书中相驳。所谓头脑风暴就是通过一个主题任意联想,发散思维。这自然是处于一个集体,人多力量大,得到的结果更多,更有效了。但是书中却说群体的推理是一种低级的类比,也就是盲目的类比,不探究本质。当然,文中也列举了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但我依然不认为一个集体较个人而言,更为"弱智"。

于是我从另一个角度说服了自己。一个人很聪明,很精明,100个人组成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很聪明,很精明,但这个群体是否就会发挥100倍的聪明才智呢?事实并非这样。这便要归结于群体存在的限制性。形成一个群体,要有很多因素,群体会有领导,会有各种等级,会有很多人站在集体的角度推理,而非个人角度,于是便产生了各种问题,出现了群体推理的呆滞。

总之,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把群体比做乌合之众,从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于群体的消极观点。当然事物总有两面性,虽然有很多方面我在潜意识里也赞成作者的观点,但也存在很多争议。

乌合之众读后感13

“人多力量大”“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各种古往今来的词句对“群体”的态度无外乎赞颂,很少见到另类的声音,可是仔细想想,为什么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恣意妄为,一旦融入群体中反而觉得不自在的紧,是个人志趣的选择,还是一直被束之高阁的群体同样有其不合理之处呢?

对《乌合之众》早就有所耳闻,仅从其书名,便可以看出作者对于群体的态度。作为社会心理学领域影响力深远的著作,深入阅读后,便对作者关于群体一针见血的定义不禁赞叹。现实的描写,淋漓尽致的批判,结合人们耳熟能详的历史史实,更加论证了作者的观点,其对个人心理的描写,与个体由于群体的影响而产生的可怕的转变,令人感同身受的同时,也打破了长时间以来人们主动形成或是被灌输的固定观念。

没有任何人是单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或者可以说,人无法脱离其他的事物而存在,每一个个体之间,彼此相互牵连,无外乎时间空间,贫穷富有,身份高低,每一个个体都是构成群体的一部分。或许这也是个体无法摆脱群体带来的消极影响的本质原因。

书中从群体的特征、观念等来说明人们由单独的个体成为群体的一员后是如何模糊了自我意识,丧失了主观思考、逻辑与判断能力,渐渐同化于群体智慧,进而做出无法想象、骇人听闻的举动。群体可以奋起推翻专制的统治阶级,呼唤自由与平等,却也同样可以汇集成乌合之众,失去自我,失去基本的道德判断能力,进行屠杀与清洗。

现如今的社会新闻与主要的舆论阵地,评论下到处都充斥着网络暴力、键盘侠,无论是“围观者因一时新奇便怂恿轻生者跳楼身亡,直播间的观众纷纷留言想要观看主播自杀”,还是“快乐源泉—沙雕网友们的一句抖机灵便让不快的心瞬间轻松起来”这就是所谓的群体可以滋养人们生存,也可以促进大众死亡,这,就是群体舆论的力量。

书中列举了群体的冲动、异变和暴躁,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等。集体暗示会瞬间形成这个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因此,群体便在毫无目的的状态下听从于所有外界的暗示,缺乏自己的主见与判断、没有批判精神。若是将书中的概念放置于当下,也是贴合现实的紧,甚至是泱泱华夏,这个爱观望的民族,却也是具有乌合之众的气质。

本书作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正值法国大革命时期,其中的某些观点固然有些偏颇,但是作者的思想却并不过时,勒庞说,群体只会干两件事——锦上添花与落井下石。个体的思想与情绪过于弱小,无论其利弊,产生的影响力并不大,并很难转化为外部行为,若是其升华为群体思想,便可以对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乌合之众》可以很好的为我们提供警醒,警惕群体潜移默化的同化。

乌合之众读后感14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在一个群体之中的人就仿佛在山中穿行,想知道山的面目很难。而《乌合之众》正是告诉我们这座山究竟是什么样子,怎么上山,怎么下山,怎么面对下一座山。

没看这本书之前我其实就骨子里厌恶所谓的“流行”和“时尚”。为什么所谓“大众”喜欢的我就要喜欢?“大众”说好的我就要说好?“大众”是什么?我觉得这个“大众”其实和从小到大没征求过我意见就上台代表我发言的那些“学生代表”“员工代表”一样,不过是有权,有钱人的喉舌和工具而已。我不能阻止他们宣传和演讲,但我可以不认同不跟随。

。很多人都听过一个笑话。一个路人看到路上有一个人在看天,就以为天上有什么也停下来抬头看。第二个、第三个,更多人也停下来看,什么也没看到就相互询问。最后才知道第一个人不是在看天,是因为流鼻血才仰着头。

我至今也还记得自己变成乌合之众的一次经历。那是小学五年级的一天下午。一放学就跟着路上的一大群人晕晕乎乎的走到市中心广场,看到很多人往天上扔帽子,我们几个小伙伴也就跟着人群捡地下的帽子一起扔,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想过找人去问问。后来才知道那天这个活动是为了一个道听途说来的消息说某个人去世了。我既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为了一个人去世那么高兴,也不知道为什么电视台为那个人还健康活着高兴,但是那一年我确实盲目的扔了帽子。

稍微年长一点社会上开始流行练气功,每天楼下练香功的声音都会比闹钟更有效的把我唤醒。“香~~~”别看都是大爷大娘,一群人聚在一起喊出来也是气势十足。听说大家一起练会散发出特别的香味,我没凑近闻过,但是想想他们那么早去练的原因估计也是怕太阳出来容易出汗,怕会分辨不出到底是香还是臭。

我自己在家看过“中功”的“带功”录像带。一个大师坐在台上发功,让台下的摇头就摇头,伸手就伸手,还有人又哭又闹完全失控很是神奇。据说大师也是可以透过录像带发功的,但我看的时候既不想摇头,也不想伸手。

大学里一天和舍友吃了烧烤喝了啤酒,酒酣耳热的往宿舍走。途径四大发明广场看到乌压压一大堆人席地静坐,还是不禁下了一跳。后来才知道那是当时最热门的一种气功,后来居然演变成了另一场大规模群体性活动。还好我早就看过大师的录像带,对这个一点都不感冒,练功就练功,干嘛非要一起练,半夜不睡觉坐在外面静坐吓人好玩吗?

老婆喜欢看演唱会。开始我总觉得花钱买演唱会票还不如买CD,音质好还能反复听。但是作为陪员参与了几次之后发现演唱会有其独特的“气场”,这是自己单独听完全不可能体会到的。这种气场不能简单归结为现场的影响、灯光,甚至亲眼看到明星,更多的还是周边人群的影响力。当你看到四周无数荧光棒在摇晃,你不摇别人会主动问你是不是你不会打开荧光棒开关;当你周围的人都站起来手拉手跟唱,你不唱别人会主动抓住你的手拉你起来,这就是群体的作用。

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会自然会调动所有感官和大脑去对周围环境做出判断,但是这种警觉会随着人群的规模而逐渐降低。过于另类在群体中是不受欢迎的,所以群体中的人也会自然而然的趋同。这都是数万年乃至更久的生物进化结果,所以无论你有没有自己的判断,一旦在那个群体当中无法脱身的时候,你的选择其实不多。

然而我还是不想就这样“同流合污”,所以我选择“进化”成宅男。别跟我讨论现在流行什么,我不想加入你说的那个群体。

乌合之众读后感15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后来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

乌合之众读后感16

是否能避免加入乌合之众的狂欢?

该书是作者勒庞最著名的经典作品,在大众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领域皆享有盛名,历经百年其地位依旧无可撼动。书中作者研究的对象是他所称之为的“异质群体”(由任意个体组成,不管他们的职业与智力),主要阐述了群体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体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它有着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之后,它所有的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当个人有意识的人格和才智消失殆尽时,其无意识特征就会占据主导地位。

情感和观念在暗示和传染作用下趋同发展,并倾向将暗示观念立即付诸行动;在作者勒庞看来,群体具有智力低下、不加推理、缺乏判断、易受暗示、轻信盲从、情感夸张、善于行动、道德或高或低等特点,一个人单是加入群体这个事实,就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级。勒庞这本著作在时间的检验下依然焕发光彩,书中涉及到的问题具有多样性和持久意义,能帮助我们把握时代的脉搏并保持敏锐的目光来审视当下的社会问题。

个人认为该书的精髓在于中篇——群体的观点与信仰,勒庞对于群体在观点与信仰这两个方面的解读非常到位与精准,有些观点在现今社会依旧适用,提供了看待某些问题的独到角度和成因解读;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对教育的分析和批判,否定教育就是背书和服从,丝毫不训练自己的判断力和主动性,这种教育引发更为严重的危险,它让接受教育的人强烈厌恶自己的生活状态,并极力想从中逃离。所以我们不应该成为知识的活体容器,这不会提高智力水平,人生成功的条件是判断、经验、干劲和性格,书本当中是绝对无法提供的。

然而书中还有一些观点使我不敢苟同,作者列举的事实依据过于偶然,得出的结论又过于绝对,可能是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致使一些观点趋向偏激和片面。总体来说,该书在心理学领域的影响还是毋庸置疑的,虽然作者有些观念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但是瑕不掩瑜,该书值得反复阅读,需慢慢地把它读透,拒绝成为乌合之众的一员。

影片《头脑特工队》观后感 篇1

《头脑特工队》的主题依旧是成长。这听起来似乎是个说烂了的话题,然而这回不同的是,这个故事帮助我们重新认识自己,我们的情绪,我们如何被情绪挟持,我们为何会遗忘,甚至包括为什么听了一首滑板鞋你就会一直在脑子里摩擦摩擦。

这个成长的过程不再限于Riley克服了种种不适面对新生活,也不限于父母们看过后释怀了孩子终将变成有独立意志的个体离自己而去的现实。

这个成长更是我们在这个故事后对自己的全新认识。

其一,接纳每一种情绪。

我们总是渴望欢乐抵抗悲伤,赞扬乐观嘲弄消极。社会文化鼓励我们做一个活泼外向、积极阳光的正能量人类,然而并不是每个人的人设都是Joy坐镇中央,带着“I can fix it”的自信笑容排除万难。

更多时候,是生命中的那些“负面情绪”给我们力量:悲伤让我们深刻,去学习和体验,去增加生命的分量;恐惧使我们未雨绸缪,小心驶得万年船;愤怒为我们划出底线,警告外敌不可侵犯;厌恶决定品格,阻挡我们跟风从众失去自我。快乐的确让我们过得更好,但很多时候,盲目的乐观却无济于事。它是烧过天际短暂的流星,绚烂耀目,然而亘古不变的却是深邃广博的幽暗天幕。

有趣的是,在最开始的设计中,制作团队是让Joy和Fear一起飞出了总部结伴冒险,然而后来却发现故事顺不下去——他们想让Joy在这段经历中有所顿悟,去做一些从前不会去做的事,但Fear无法完成这个使命。在把故事推翻重来的过程中他们发现,只有Sadness能够给Joy上这么一课。

也许我们一开始也都像单纯的Joy一样,不能明白Sadness存在的意义而想把她排除在外。然而失去了悲伤的能力,并没有让人生变得完美。人的成长中会有很多的艰难时刻,任你看一千遍滑稽电影也无法度过,而这个时候找个安静的角落大哭一场,却能帮你满血复活重新再战。于是最后我们终将走过Joy的路,明白悲伤也是生命的一部分,很多时候是Sadness将你引向光明。

每种情绪都塑造着我们。接纳它们,才能真正地接纳自己。

其二,成长伴随着失去。

每个人成长的方式都不一样,有人家道中落,有人一场大病,有人从乡村搬进城市。这是一个无人能逃避的过程。当我们突然看到纷繁芜杂的成年人世界,童年就就在那一刻变成阳光下飞升的肥皂泡泡,再不可挽回了。

于是每个被甩在童年和成年夹缝中的孩子都可能像Riley一样,Joy离奇消失,剩余的家伙你争我抢,于是变得沉默、多疑、敏感、易怒、叛逆……而父母也很困惑,曾经的小天使死哪了?这好像是个很突然的过程,我们失去童年,父母失去了无忧无虑的我们。

这并不是一个拍给儿童看的成长故事。对于那些还没长大的孩子们来说,这五个情绪小人加起来恐怕还比不上一个能卖萌的大白。然而对于成年人、尤其是已为父母的观众们,它却是精心制作的一场内心冒险,充满了太多让人会心一笑或是细思恐极的巧思。

《头脑特工队》的制作团队大多数都已为人父母,这部电影有很多他们的切身感受。当自己的孩子有一天突然拥有了秘密,变得有所保留,许多父母都偷偷想过:别长大啊,如果时间能永远停留在我们亲密无间的时刻多好。

本片制片人Jonas Rivera说过:“身为父母,有很多的时刻我都希望时间能永远停下来。但那并不对。那不是我们作为父母的职责,我们的职责是为他们指引前路。”于是有了结尾一家人泪中带笑的相拥。

每个人都经历过失去。失去BingBong,失去纯粹的记忆球,失去曾经引以为傲的个性之岛。然而失去是成长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这是个悲欣交集的过程。

当失去来临,我们需要告别。有时候我们用彻底忘记来告别,有时候我们在废墟上重建新城。童年的消逝宣告着,记忆从此不再毫无杂质,交织的情绪让回忆开始五味杂陈。然而这正是人生。懂得悲伤,方能体验欢乐的可贵;背负过沉重,才能拥有真正的轻松。

从单纯走向复杂,从孩童变成大人,还有结尾隐隐一现的“青春期”,这终究还是个阳光灿烂的故事。

影片《头脑特工队》观后感 篇2

人的大脑由各种情绪控制,友谊,爱情,家庭,淘气,逻辑,幻想等是连接大脑总部的各个岛屿。一个个记忆球也成了电影胶卷,在人需要它的时候由管道输送到控制室放映。而核心记忆毫无疑问就是启动这一切的关键。多么奇妙的想象!

记忆伴随我们的一生,当然,我们的大脑不可能记住所有,因此记忆球也会被定时清除。但最重要的记忆却会长久存在,成为滋养生命的养料。如果失去这些,我不知道还有什么东西可以唤醒走上错路的人们。正是这些关于爱,关于友谊,关于毅力和精神的核心记忆球让我们可以充满希望地活着,可以迷途知返,有判断是非对错的能力,也是作为高等动物的一个标志。

或许,我们会老,当我们忘记曾经很多事情的时候,核心记忆却依旧存在,试问,谁会忘记刻骨铭心的事呢?

用大家都喜欢的动画告诉我们如何做才可以变得更好,这才证明了越简单的东西往往蕴藏真知。

影片《头脑特工队》观后感 篇3

童真是人类的最后一处圣洁的天堂。漫画家丁午在被下放到河南干校时给女儿画了一本漫画家书《小艾爸爸特别特别想你》。映在纸上的是一个乐观的爸爸每天的生活趣事。他一手抵挡着来自精神和物质世界的匮乏,另一手却建造了一个纯白洁净的童话。美国作家菲尔丁也曾说:世界正在失去伟大的孩提王国。一旦失去这一王国,那就是真正的沉沦。

这部《头脑特工队》就用脑洞大开的方式讲述了成长过程中的美好与辛酸。电影中塑造了几个萌萌哒的情绪小人住在小女孩莱莉的大脑里,为小女孩的生活出谋划策。突然有一天意外发生,为了使莱莉重新恢复笑容,情绪小人之一乐乐踏上了冒险之旅。

在返回大脑控制中心的路上,她们遇到了莱莉幼时的幻想玩伴,一头粉红色的大象——冰棒。莱莉十几岁了,已经很多年没有和冰棒玩了。讲到这里,乐观的冰棒哭了出来。他的心里还有一个梦,用属于他们的火箭船带着莱莉去月球。可是火箭船和他们自己都跌入了深渊,面临着被风化侵蚀的命运。而此时的莱莉情绪越来越烦躁,在她脑海里友谊、诚实、亲情的小岛也在一个接一个地轰塌,她正在计划离家出走,回到她心心念念的故乡明尼苏达,去缔造新的快乐的记忆。与此同时,乐乐和冰棒唱着能使船只发动的歌曲想要驾驶它离开深谷。但两个人太重了,在最后关头,冰棒纵身一跃,跳入谷底,目送着乐乐登上平地。他的身体正慢慢被风吹散,还喃喃自语,“乐乐,你替我带她去月球好吗?”

这是我自认为影片中最煽情的片段,每个人小时候都有要好的玩伴。也许是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具化的同伴,也许是留在家中一隅的小玩偶,抑或是像冰棒这样的只存在于脑海里的软萌小伙伴。随着一个人的成长,她不再需要一个这样的小伙伴,我们把它们扔在记忆的小角落里,然后会有沙土把它们渐渐掩埋,结出悲伤而我们仍不自知的花朵。“还记得年少时的梦吗,像一朵永不凋零的花。”斑白岁月剥落小时候,融掉了许多快乐的年轻的记忆。如果在记忆中它们是有生命的,它一定会包裹起自己被遗忘的悲伤,微笑着看着你长大成人,时常开心地说:“这就是我最棒的小伙伴啊,她都已经成大姑娘了。”

长伴随着阵痛,总会有人磨灭掉你的天真。所有正在成长和已经成长的人,都要无可避免地长出坚固的盔甲,而那代价就是失掉了童真的羽衣。这是成长的代价。

那座孤岛,后来坍塌。那迷茫的人儿,也正在成长。

影片《头脑特工队》观后感 篇4

这是我看过的最棒的美式动画,没有之一。

动画片往往会架空出一个世界,在各种与有意思的设定之下,让观众去经历一个另一个世界才会有的故事。《头脑特工队》完全超越了这一点,它不仅有一套严密完整有趣的设定,更高杆的是,这套设定与现实中的每一个人如此紧密的关联–它描述的是我们的大脑。

喜怒哀惧厌,5种情绪,正是我们脑中的5个小人。有时一种情绪主导了我们,那就是这个情绪小人正在控制操作台,有时我们会有五味杂陈的感受,那是情绪们在打架。乐观的人的金色快乐总是常驻,受到惊吓时紫色的恐惧便会跳出来,有害的东西出现时绿色的厌恶就登场了,当然每个人也有火冒三丈红色火力全开的时刻。而悲伤,却与众不同,那忧郁的蓝色总是不经意间默默地站在控制台前,不由自主的让我们深陷其中。

记忆是一个个玻璃球,染上了这个记忆所附带的情绪的颜色。我们的记忆摆放在架子上,五颜六色,琳琅满目。每一天都会有新的记忆,到了晚上,记忆被做成剧本,交给“梦境”摄制组,通过滤镜夸张或异化,形成或五彩缤纷,或阴森恐怖的梦。随着时间的推移,有些记忆会被归档,送到迷宫般的“长期记忆”档案馆里去。堆积在这迷宫里的记忆,有些则会时不时不受控制的跳到我们面前,比如网络神曲和一些广告的旋律;而有些则会被清扫入遗忘的垃圾场,并在其中灰飞烟灭。

这长期记忆的迷宫是抽象思维的绝佳素材。我们的大脑善于归纳总结,能将具象的信息提炼为抽象的概念,既可以方便存储,又可以举一反三来获取新的信息。当然,这个神奇的功能对于记忆的个体来说可能是可怕的,也许在被抽干概念后,自己便被无情地抛弃。同时,这座迷宫也让“想象力制作公司”硕果累累,无论是云之国纸牌屋芭比娃娃满天飞,还是贤者之石黄金圣衣自己会放炎杀黑龙波,我们童年无尽的幻想,有的绽放开了翅膀成为了皮克斯献给人类的礼物,有的则被永远囚禁其中静静地消失。

这迷宫里一些危险的东西,则被关押在了名叫“潜意识”的监牢里。比如横冲直撞轰隆震天的奶奶的吸尘器,比如面容诡异举止乖张的马戏团小丑(我仍记得我小时候特别害怕唱戏的),那都是无数童年的共同梦魇。不要小看被囚禁在这监牢里的潜意识们,有个叫弗洛伊德的家伙说,我们的一切行为举止,归其根本都是受这些叫“潜意识”的东西支配的。

而那些最刻骨铭心的记忆,则会被摆在最高位置,映射出一个个个性的岛屿。人的性格是童年塑成的,它的基石便是童年记忆,它可以是家庭的温馨,友谊的暖意,爱好的热情,品质的纯洁,也可能是与之相反的`可怕东西。这些岛屿便是我们的精神支柱,它们有可能崩塌,有可能更强大,也有可能被其他岛屿所代替。这崩塌与重塑的过程,我们叫它“成长”。成长非儿戏,大脑总部控制台也得不断升级,甚至还有名为“青春期”的核按钮。

有了对我们每个人切身感受如此形象生动的比喻和天才创意,皮克斯还在其中讲了一个简单而真挚的故事。情绪与记忆的这些体验我们每个人都有,简单普遍的故事能够让我们勾起各自的回忆,搬家和搬家后难以适应的局促很多人都经历过;真挚则能让我们都不禁沉醉其中,每个人儿时想象出来的朋友想必也消失在迷雾中了吧。这个快乐与悲伤在大脑中历险的故事告诉我们,每种情绪都是不可或缺的。长期被“快乐”把持的人,往往会有莫名的空虚和疲惫,而悲伤不仅可以调节,更可以建立起人际关系的纽带,我们不必总是把它囚禁在一个小圈子里。真正丰富的个性和人生,它的核心记忆一定是五颜六色的。

这一切都使得《头脑特工队》不仅是最优秀的动画片,更是伟大的电影。我曾总结电影带给我的两大享受,体验这个世界,体验另一个世界。《头脑特工队》两样都做到了。

影片《头脑特工队》观后感 篇5

我看了一部外国电影头脑特工队,除了欢笑也给了我许多启示。

这部电影主要讲述了莱莉的大脑里有五个精灵,分别是乐乐、忧忧、怕怕、厌厌和怒怒。在搬入新家后,莱莉开始不适应,乐乐与忧忧又失踪了。导致莱莉人格濒临分裂,最终乐乐与忧忧历尽苦难,终于回到了大忙总部,救了莱莉,从此,莱莉也过上了新生活。

电影中,有这样一个片段让我难以忘却。在乐乐和冰棒掉进了遗忘记忆深渊时,两人即将放弃去找到了冰棒做的火箭,两人十分高兴坐着火箭上。可是试了几次都没成功。冰棒看着自己将要消失的身体,下定了决心。最后一次,冰棒跳出了火箭,好让乐乐上去。与此同时,冰棒对着上去的乐乐说:“帮我把来历送上月球好吗?”看着冰棒的身影,随风消散泪水不禁模糊了双眼……

这不禁让我想到我的小伙伴。我有个从小玩到大的朋友,但后来她转学了搬家了,我们再也没有相见感到十分遗憾。

成长伴随着失去我要感谢童年时的玩伴,他们让我的童年多姿多彩也要感谢身边有一个每一个人,他们让我每一天快快乐乐。

影片《头脑特工队》观后感 篇6

在故事里,五个情绪小人主宰着大脑司令部,他们产出的五色记忆球构成了庞大的记忆仓库和脑海之城。这个设定充满久违的童趣,因为成长的过程,几乎是一个剥离情绪的过程。我们像药剂师一样将各种情绪加加减减,好让它们呈现一种暧昧的石灰色,并且管那种在工作或交际时心如止水的能力叫做成熟。而在影片中,五种情绪坐在孩子和大人的脑海中,操纵着每一个时刻,尽管大人脑中常常是力不从心的愤怒、理性克制的悲伤、不形于色的快乐。皮克斯大声地宣称:是情绪和记忆决定了我们之所以为我们,而非理性或知识。在对感性的全然拥抱中,我们从而复现那些迎面走来的陌生人们内心的五彩风暴。

是的,虽然这部影片说的只是一个小女孩从十岁到十二岁——从童年进入青春期——的那些不得不经历的动荡和改变,我却觉得它提及了人生中每个阶段的风暴。那些“悲伤”不由自主溜出来,将温柔的记忆染蓝的时刻;那些“欢乐”不在场、岛屿纷纷崩塌的时刻;那些在长夜辗转直到“欢乐”历尽千辛万苦归位,对生活的缠斗之心随之复苏的时刻;那些渴望重温记忆,却眼看它们消散在遗忘深渊的时刻。作为一个“悲伤”长期占据脑海首席的人,我常常对它们不知所措。而皮克斯给出了这样温柔的解释:每一个忽然变坏的瞬间,不过是你脑海中五个小人短暂的一次失败合作,坍塌的岛屿有天会以更辉煌的姿态重建。

作为一部讲述心理世界的动画,它将人类迈过创伤与遗忘的过程具现得如此浪漫。遗忘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永远有不留情面的清洁工将褪色的记忆球收进垃圾袋,而那些被潜抑的要么被锁在潜意识地牢,要么在记忆仓库中漫无目的地游荡,等待一个终结——当它们被记起,往往也就意味着遗弃。Bingbong这个有着粉红色棉花糖身体、会哭出糖果的可爱形象,代表了莱莉的童年时光。当它和“欢乐”骑着小车高唱童谣,小车喷出彩虹冲向云霄的时候,我看得泪流满面。童年乃至于所有注定被抛下的时光,在我们转身离去时,也许都曾经这样听不见地高歌,而我们前进,因为它们暗中馈赠的余力。

美好与悲伤并存是这部动画的基调,这使它完全超出了童话的范畴,而成为一个关于人生的寓言。在观影时,我曾以为这会是个“欢乐”努力在人生中取得控制权的故事,所以当悲伤缓缓走上来,将核心记忆球染蓝的时候,我才轰然明白了这故事的内核,无关在人生浮沉中始终占领高地,而是坦然接受所有潮起潮落。金色的记忆慢慢变蓝,仿佛这才是最适合它们的颜色,时光流逝总是令人惆怅,而对当下欢乐的感受总与长久的虚无齐头并进。最丰富的生命,是悲欣交集的蓝金色风暴。

影片《头脑特工队》观后感 篇7

这是皮克斯为我们带来的又一部将会永载史册的动画电影。它的原创性是无与伦比的。它值得我们经久不息的掌声和发自肺腑的喝彩。

即使在《玩具总动员》之前,把玩具活化这个做法也并不少见,只不过很少有人拿“如果玩具知道自己是玩具的话,会怎么样”这个妙意来做梗罢了。但在《头脑特攻队》之前,没有人想到把人的情绪本身卡通化,你只能在一个个卡通人物身上体会各种情绪,但是你从未看到一个卡通形象化的高兴或者忧伤。而且欢乐(乐乐)、忧伤(忧忧)、害怕(怕怕)、讨厌(厌厌)和愤怒(怒怒)这五种情绪具有高度的概括性。《头脑特工队》再一次拓展了动画无限可能性的外延,给我们带来想象力的那种专属型享受。

如果仅仅是把情绪卡通化,影片是很难推动的。它更加不可思议的创新在于,构造了一个人们思想与意识的卡通化世界观。它把人每个记忆片段都浓缩成一个记忆球;把形成人们主要态度和价值观的记忆定义为核心记忆球,并且为每个核心记忆球创造一个属于自己的小岛世界;它恰如其分地区分了短期记忆区、长期记忆区、潜意识区,并且形象化了如何调用记忆、如何产生梦境这些心理过程;它让思想变作一辆火车,在不同的记忆区中穿梭。这些把我们司空见惯却从未仔细考虑过的意识过程巧妙可视化呈现的想象性世界观,真是看得人如痴如醉。没错,就是这种我们明知头脑里不是这样却宁愿信其为真的心情,是动画给人带来享受的最高境界。

这个世界观的另一个奇妙并且贴切之处是,它将决定人一切行为的因素最终归结为两个维度,一个是记忆,一个是情绪。每一个记忆球都含有它所记忆的内容和一种情绪。而当一个人真正成熟的时候,或许就是记忆球中不仅包含一种情绪的时候。它提示我们,其实人的一切态度、行为、价值观、能力,都是由记忆决定的,而赋予这些记忆以真正色彩的是情绪。如果说记忆是客观的,是我们所经历的、无法改变的东西的话,那么如何面对这些记忆,应赋予其怎样的情绪色彩,那就是我们自身可以决定的主观的东西了。

我们发现,其实每一种情绪,即使是像忧伤、愤怒这样的负面情绪,它们的行事初衷也都是为了小女孩莱莉着想的。这种善意并且乐观的推断,是影片带领我们思考自身情绪的一个重要方面。

我们不仅需要正面情绪,而且需要负面情绪。正面情绪和负面情绪不是敌人,忧忧不是乐乐应该抛弃在记忆库里的人,乐乐的黄色记忆球也不应是忧忧绝不能碰触的禁区。最终不正是通过忧伤情绪的发泄,才建立了莱莉新的记忆及情感体悟嘛?而且我们注意到,影片描写了莱莉、父亲、母亲、路人等很多角色的五种情绪,不是所有人都是乐乐站在中间的,作为小孩子的莱莉可能是以欢乐为主,但父亲可能就以愤怒为主。这些细节都带给我们思考不同人不同情绪的全新视角。

我们还要为影片所蕴藏的那些能勾起每个人心底记忆的悲情而喝彩。这集中体现在捣蛋岛的崩塌和幻想玩伴BingBong的献身上。捣蛋岛的崩塌意味着无拘无束的童年的终结,人总归要进入一个规矩的世界中,又有多少人能在这种框框之下存留住童年的无拘束的捣蛋呢?就像《玩具总动员3》带给我们对一去不复返的童年的无比留恋一样,《头脑特工队》让我们有了一个向那些曾经珍藏、却又不得不失去的记忆再次道别的机会,虽然我们可能真的已经想不起那些道别的对象了。

我们还要为影片中体现的家庭观、教育观而鼓掌。即使在最危急的时刻,莱莉的家庭岛也没有最终崩塌,家庭一直是支持一个人生存的最强有力的港湾。来自父母的爱让女儿忧伤的心情获得抚慰,从而完成了对家庭岛的重建。当你看到记忆中莱莉因丢失冠军而伤心地坐在树枝上时,她的父母过来陪伴她,使她感受到依靠,获得温暖,从而从悲伤中走出形成了快乐的情绪,你会觉得有这样一个家真好。当你看到父母因女儿失踪而焦虑,而在女儿回家后的第一时间不是送上指责而是送上拥抱的时候,你也会发自内心地想要接受这种美式家庭的教育观。

我们还要为影片中尽一切可能的剧情挑战而欢呼。情绪小人们的活动与莱莉自身的行动,两条线索环环相扣紧密交织的蒙太奇本就让人惊叹,看到长期记忆区中那个无底深渊时,我其实没抱期望,主人公能真的掉下去。可是影片就是突破了我的这个心理防守底线,让乐乐坠入了这个万劫不复的深渊,并且完成了从无论是地理还是心情上都堪称最深谷底的一次不可思议的自救。因为我们见过太多的浅尝辄止,所以才会为这样的绝处逢生感到震动。

影片中没有一个敌人,但从始至终扣人心弦。从乐乐的角度看,她克服万难完成了一个任务;而从莱莉的角度看,她实现了成长。乐乐是莱莉脑海中的一个情绪,所以我们有理由认为她是依靠自己的力量完成成长的。这其实给现实中的每个人都带来生活的信心,那就是,无论面对怎样的困难,我们都应该也都有能力进行自我调节,为了我们自己也为了那些爱我们的人。因为我们每个人的头脑中也都住着那五个为你着想并且时刻在努力着的小人,不是吗?

影片《头脑特工队》观后感 篇8

必须承认,绝大部分人,是没有一夜长大的机会的。我们可能为一件事顿悟,明白一个道理,但这个道理要在漫长的时间中不断被印证,才能最终化为成长的一部分。所以心灵鸡汤是个很可怕的东西,就是它跨越了打磨的过程,直接扔给我们一个所谓“普世”的道理,但那个道理,并不能成就“我”。有些道理有些成长,只有真正经历过,才能明白。

这个自我的成长,一直是皮克斯动画的主线。

当然,这种成长不是一蹴而就的,所以在皮克斯的动画家族中有那么多的“总动员”。它们总是借由一件需要去探险的事情,慢慢的深入内心,然后让故事的主人公自然而然的感悟,原来人生应该是这么一个样子。

就《头脑特工队》这部动画来说,套用鸡汤点的话,就是接受自己的负面情绪,接受完整的自己。

这应该是件很古怪的事。因为我们每个人在小时候都曾经被教育,应当做个活泼热情,开朗大方的人,仿佛只有这样才是人生正确的打开方式。而小孩子的人生是多么需要倚仗“正确”活着。正确的习题答案、正确的言谈举止、正确的表达方式……因此,活泼开朗就变成了性格上的“道德正确”。

所以在《头脑特工队》的一开始,占据主导地位的就是“快乐”。她努力消化着每一个可能出现的负面情绪,用各种各样积极的例子,让莱莉在遇到挫折时往好的方面着想,这是乐观的人生态度,是令人愉悦的;而悲伤,却似乎一直在犯错,她染指了快乐的回忆,他让莱莉变得抑郁。在看电影的时候,我身边的朋友都忍不住吐槽——这个“悲伤”真的很讨厌。

是的呢,“悲伤”的自己真的很令人讨厌,我们多少都会抵触这种负面的情绪,就连许愿的时候,都要许下“永远快乐”的梦想。仿佛“悲伤”、“忧郁”这样的情绪,天生就是软弱、错误的代名词。

但实际上呢,人是不只有快乐的,就好像“外向”并不是每一个人的属性一样。忧郁、愤怒、挑剔、怯懦,这些算不得正面的情绪凑在一起,才使我们变成了一个完整的人。特别是忧郁……忧郁、悲伤……要不是看了十一长假看了《头脑特工队》,刷爆朋友圈的我,会以为人都是没有这种情绪的。

如果没有悲伤,快乐的意义又在哪里呢?与快乐不同,悲伤是种很隐秘的情感,它通常是对内的,是内心最柔软的伤痛,是我们面具上一道细碎的裂缝。人是不会轻易在公共场合袒露悲伤的,一旦这样做了,又会被冠以矫情、软弱的头衔。所以进入社会后,那些“悲伤”都被隐藏了起来。所有的人都是欢歌笑语,所有的青春都是正能量,翻翻发在朋友圈上的状态,十个里有八个都是欢乐,我们本能的,下意识的,抗拒着悲伤这件事。

但是当然,悲伤是有它的意义的。正因为它是隐蔽的感情,当我们袒露它时,往往会触发人心底的共鸣,让亲人、朋友之间联系的更加紧密。在一群队友面前,莱莉不会表现出对自己表现失误的难过,而只有在父母面前,她才会袒露心声。

更重要的是,悲伤是负面情绪的宣泄。人生总是如此艰难,我们的痛苦,正是因为认识到了这一点。我们会悲伤,正是因为正视了这一点。

正视自己的情绪,是多么简单的一件事。但要做到这件事,却足以引起一场“头脑风暴”。我的身边有个看上去一直很活泼的朋友,如果在KTV唱伤感的歌,都会被朋友切掉说“一点都不像他”;也有平时看上去大大咧咧地女生,用无数得不在乎堆砌自己的堡垒。而我,也是花了很久很久,才敢对外承认,我其实就是个内向的人。

虽然说完了偶尔还是会被嘲笑。

所以《头脑特工队》还是个童话,快乐在经历了一连串的冒险后,肯定了忧郁的价值,帮助她找到了自己的定位。从此之后,每段记忆都不再是单一的颜色,而变成了一颗颗“彩虹”;从此以后,莱莉的人生有了完整地情绪;从此以后,童年的虚拟伙伴就这样消失了,记忆深处的广告歌却时不时的出来凑热闹。

这也是成长。

管理学读后感1

书上还有一些观点深得我心,让我不禁反复翻阅细细体味。这就是中国人擅长的“把二看成三”,以“二合一”来代替“二选一”。庄子说:“万事有所分,必有所成;有所成之后,也就必有所毁。一切事物,若是从通体来看,既没有完成,也没有毁坏,都复归于一个整体。”把二看成三,便是分析成为二以后,不要二中选一,因为二选一的结果往往是趋于极端的。梁漱溟曾指出:“把一个道理认成天经地义,像孔子那无可无不可的话不敢说出口。认定一条道理顺着往下去推,就成了极端,就不合乎中”。就像老师上课时讲到的头脑风暴法一样,最好的方案并不是一个人的主意,而是将所有的好点子融合成一个绝妙的方案。二选一其实是形而上学的观点,不符合辨证思想,更不符合咱们中国的阴阳交融的思想,二合一才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精妙之处。

无为的领导精神也是我从书中学到的一种管理方式。提起无为,大家就会想起老子,因为老子主张“道常无为而无不为”。当然,这里的无为并不是什么也不做,而是“为而不争”,是无为的态度,无欲的心境记忆虚静的状态来达到无为的管理。这的确,无为不是一种具体的行为,如果一家企业有了全面而完善的规范制度,分工明确的指挥,领导人无须有所作为,企业的工作也是能够井然有序地开展的。上司无事,大家才有时间把自己的工作做好;上司无欲,大家便朴素过日子。这样的无为才是一个团队甚至一家企业所需要的管理方式。

除了这些以外,还有许多观点引起我的共鸣。例如“以不变应万变”是管理的最高智慧,“持经达变”是最有效的管理方式,实实在在。这句话完全应和了“纵横不出方圆,万变不离其宗”的道理,持经达变更是符合了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方法论。很多时候,中国人更喜欢讲道理而不是条条框框来强加于人,西方国家倾向于法律法规的透明化、台面化,将一切请勿都要用法律包装起来,一点都不近人情,而国人讲求衡情论理,不死守法律条文。就像台湾的“立法院”天天打架,不立法,难道“行政院”就要苦等法律出炉后才执行吗?行政院明知无法可依,或者原有法令已经不合时宜,仍然天天上班,办理很多事情,所做的便是“有法中无法”。这没什么不对的,准确把握随机应变,而不是投机取巧,理法自然就合二为一了。

中国式的管理行为,将起来更像是水的治理。和美国式管理偏向火的管理方式颇为不同。中国人主张以柔克刚,先礼后兵,继旧开新,生生不息,无一不和水有关系呢。曾老师的中国式管理行为真真是中国人的管理理念精粹,一字一句中都是五千年传承下来的智慧,读起来既不晦涩难懂又趣味盎然,新世纪的中国既要顺势而为,又要逆流而上,这需要我们作一番思考。

管理学读后感2

在《罗宾斯管理学》一书中,罗宾斯提到:沟通是管理的浓缩。真正的有效沟通不仅能够达到控制员工行为、激励员工的功能,更为企业员工提供了一种释放情感的情绪表达机制,也为管理者的决策提供了所需要的信息。据悉,美国曾对500家企业中的191名管理者进行调查,数据表明:大部分企业导致失败最主要的原因并非是技术或能力上的欠缺,而是管理者缺乏有效的沟通技能,无法将最好的想法和计划,通过沟通进行传达和实施。

书中还强调,沟通与管理的成效有直接的密切关系。管理者每天都离不开沟通,每件事情都离不开沟通,为了进行有效的沟通,掌握沟通的技能及克服沟通障碍的方法是管理者必修的一门课。有两个数字可以直观地反映沟通在企业管理中的重要性——两个70%。第一个70%,是指企业管理者在日常的工作中,有70%的时间用在沟通上。开会、谈话、做报告是最常见的沟通形式,撰写报告实际上是一种书面沟通的方式,对外各种拜访、约见也都是沟通的表现形式,管理者大约有70%的时间花在此类沟通上。第二个70%,是指企业管理中70%的问题是由于沟通障碍引起的。例如:企业中最常见的效率低下的问题,往往是有了问题后,大家没有沟通或不懂如何沟通所引起的。

另外,执行力差、领导力不强的问题,归根到底,都与沟通能力的欠缺有关。美国著名未来学家奈斯比特曾指出:“未来竞争是管理的竞争,竞争的焦点在于每个社会组织内部成员之间及其外部组织的有效沟通上。”管理者与员工之间的有效沟通是企业管理艺术的精髓。有效沟通不但可以消除误会,增进了解,更能维系整个企业的融洽氛围。通过良好的沟通,一方面为管理者在决策前提供了全面准确可靠的信息,达到人际关系和谐;另一方面为决策后的有效执行奠定了基础,确保工作质量,提高工作效率。

总之,有效沟通是管理者必备的一种高尚品质。它不仅是企业整体的凝聚剂,更是管理者实现管理基本职能的有效途径。

高效团队的建立并非一蹴而就,通过有效沟通,在确保了管理者与员工之间信息传达的准确性之后,管理者还需从各方面加强团队的稳定性、专业性、高效性。

在《罗宾斯管理学》中有一个名词——授权,如何把握授权的尺度是一门艺术,也是优秀企业管理需要掌握的重要技能。在中国的道家哲学中,对于一个国家或一个组织的管理提倡“无为而治”,这也是管理的最高境界,但是“无为”并非是什么也不做,而是要管理者尊重人性,在管理与约束人的行为上要收放自如,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在一个企业中,管理者的管理宽度是有限的。数据表明:一个管理者在最佳状态下,管理3—8名员工为最适宜,如果超出这个限度,管理的效率会随之下降。

在大部分中小型企业,往往存在两个最关键的弊端:

第一、管理者不愿意放权,事事亲力亲为。

第二、皇亲国戚处于企业的核心位置,导致管理断线。

面对这样的企业,管理者应当如何有效管理?授权到什么程度很重要,授权的节奏也很关键,对于企业的每个成员像放风筝一样放了出去,但是手中线的粗与细,风力和天气及风筝自身的好坏都是管理者需要考虑的。没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管理实践,想要放好员工这支风筝实属不易,达到收放自如的无为而治更是难上加难。

风筝放得好坏取决于三个方面:

第一、空气及风力的大小。

第二、好的风筝和线。

第三、放飞的技术。

这与成功企业具备的三个要素一一对应,风筝放飞时的空气和风力犹如企业所处的环境,包括社会与人文环境,企业一般很难去改变它,只能去适应;风筝本身毋庸置疑就是指企业的所有员工,而风筝的线就是指企业的战略定位、组织结构、绩效制度、管理流程等制度。这些就是所谓的企业管理的物质层。放风筝的技巧,就是一个企业的企业文化,也是企业管理的精神层面。

对于一个企业而言,只有构建一个好的企业环境和氛围、打造一支优秀的员工队伍、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制度、培育良好的企业文化,才能管理好一个企业。如果管理者完全掌握了放风筝的哲学理念,并把它应用在实践中,那么他将成为管理大师。

管理学读后感3

斯蒂芬·P·罗宾斯博士,是美国著名的管理学教授,组织行为学的权威,他在亚利桑那大学获得博士学位,罗宾斯博士的实践经验丰富,学识渊博,并非一般象牙塔中研究管理学的教授可以比拟。他曾就职于壳牌石油公司和雷诺金属公司,他先后在布拉斯加大学、协和大学、巴尔的摩大学、南伊利诺伊大学和圣迭戈大学任教,并在一些著名的跨国公司中担任咨询顾问。

这样一位经历丰富的作者写出的这样一部著作,我在拜读后立即感觉他用浅显易懂的语言阐述了什么事管理以及如何做一名合格杰出的管理者。而且选用的都是贴近实际生活的例子,对学习实践具有直观的指导意义。

从结构上讲,本书基本上是围绕管理的几大模块阐述的,从管理的基本了解到定义管理者的领地到计划这三大方面一一进行了说明,特别是对管理,管理者的决策和管理的约束力等进行了超越一般见解的论述。而且,本书还纠正了一些在在许多流行的管理书籍中未经证实的观点,以实践证据他们做了反驳。所以,我对本书的观点就是,这是一本从多方面、多角度、多实例、多实践的`管理型书籍,对我学习管理学有很大的帮助和能够让我更好的从中学到多方面的知识。

然而为什么要学习管理学,组织和管理和效率和效果之间又有些什么样的联系,在学习完本书后我有了大概的一个认识。学习管理学除了是我们专业的要求和将来工作的需要,更重要的也是学了管理学之后我们的待人处事将会更有条理性。就像是一个侦探事件一般,要解决所有的事得出最后的结论,必须通过管理自己的大脑理清所有的程序,以及理清身边所出现的事物才能得到正确的结果。另外,学好管理学也是处理人际关系的一种很重要的课程。

就像本书中所论断的原因有这些:第一个原因是,由于改进组织的管理方式关系到我们每个人的切身利益。学习管理的第二个原因是,当你从学校毕业开始你的事业生涯时,你所面对的现实是,不是管理别人就是被别人管理。这样会有一个稍微明晰的学习认知。虽然书中摆出的原因就那么两个,但我认为知识都是灵活变通的,管理学的应用之处和学习它的原因必定是多的,只是这两个最为现实和明显罢了。

在读了《管理学》这本书以后,我意识到所谓管理学也是可以用一个具体的工程来描述的。譬如说是一个房屋的建设工程。总设计师既是管理者又是组织者。他组织起整个建设所需的物件和人员,决定整个工程的大体方向。自然这个决策可以是个人决策也可以是和主管工程建设具体部分的主管者一起决策。正如书中所说的决策分成较大方面的两种决策方式。一种是由公司的最高执行长官单独决策,这要做的优势地方则是节省了不少的时间,但是个人拍板决定的计划肯定是会有不精细的地方,容易造成决策的失误。另一种则是群体决策,这种决策方式自然能够使得整个的计划或是战略更精确,但一群人七嘴八舌的讨论,拖延的不只是时间,更是机遇。书中的论断也是这样说:群体决策是否比个人决策更有效,取决于你如何定义效果。群体决策趋向于更精确。如果决策的效果是以速度来定义的话,那么个人决策更为优越。因此要做科学的理性的决策。

若要这建房工程进行的有条不紊有快速质高,除了决策不能有大失误外,组织活动和效率、效果都是极重要的方面。书中有提到的效率与效果的关系,我想也应当可用这样的方式表达出来吧。当管理者实现了组织的目标,我们就说他们是有效果的。因此,效率涉及的是活动的结果。组织可能是有效率却无结果的。低水平的管理绝大多数是由于无效率和无效果,或者是通过以牺牲效率来取得效果的。

在本书中特地分出了一大部分是用来说明环境对管理者的约束力。在现实中,管理者既不是软弱无能的,也不是全能的。像是一些自然性灾害、经济危机、政治性强制要求的等外界的约束,管理者自是要在决策的同时顾及这些,这些便是环境对管理者的约束。然而管理者也并不是完全的无能为力的。书中有提到的,杰出的管理者必定会运用相应的方法手段来维护自身利益受损最小化、不受损甚至是还能顺应趋势获得更多的利益。此外,我想到的是,这些外界因素对公司或者说公司决策者的种种约束力应该也是可以用公司本身的深厚底蕴避免或减轻其影响力。所以公司在创造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应该发展自身的公司文化,公司文化越好公司的经营发展的也会更好。

在影响公司经济效益的除了这些因素还有的就是公司的形象,也就是书中所说的公司的社会责任感。公司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绩是有极大的挂钩性的,如果社会责任并不消极地影响经济绩效,也许整个社会责任观点不过是一个虚幻的公共关系概念,它使得公司管理当局在追求利润目标的同时显示出某种社会意识。就是说,社会责任行为或许不过是一种乔装的利润最大化行为。毫无疑问,公司的某些社会行为主要是由利润动机驱动的。事实上,这种行为已经获得了一个名称:起因相关营销,指实施直接由利润驱动的社会行为。而公司的计划有关于公司一个小项目的计划,也有公司的整体战略计划。这些计划的在的实行则需要管理者的决策。

《罗宾斯管理学》中的内容很丰富,结构连接很是紧密,给了我不少的帮助。而最为公司最主要的是公司的经济效益,效益有和公司的管理者的管理和决策实际挂钩,所以这本书中除了让我更详细的知道了什么是管理,也让我学习到了如何提升公司整体文化素质及激励员工,公司的社会形象的提升对公司发展的重要性等。

管理学读后感4

罗宾斯的《管理学》(第七版)是一本比较经典的管理学著作,从它的版数就能看得出来,一直经久不衰。

这么好得一本书,如果读完之后不写点什么岂不是跟没读一样。

虽说这篇文章的题目是读后感,但更确切的说是读书笔记,因为书里不仅有理论,而是还有很多案例,一边读总会想到些什么其他的东西,理解之后有的问题更是可以扩展的很远,一发而不可收拾,不仅仅限于管理学的范围了。

但在这篇文章里不会有扯得很远的东西,首先要说一些书中的理论,然后理论要联系实际,针对中国现在管理领域的一些问题,说自己一些浅薄的看法。

第一,书的结构。

本书共有六个部分,第一篇,绪论,主要是讲管理和管理者及迄今为止的管理理论;第二篇,没有题目,因为主要讲现今环境下管理的一些影响要素,包括组织文化,全球化环境,社会责任和管理道德;后四篇,按照管理过程论的四大职能——计划,组织,领导,控制的顺序,分别讲解。

每一篇后面都要插入一个创业单元,也按照职能顺序分析;每一章后面的习题部分都有一个电子商务环境下的管理这样一个思考单元。

书里讲了很多理论,但让读者思考的东西更多,比如道德和责任的问题,就像小标签一样,时不时出现提醒你,电子商务也是,现在的新趋势嘛,拓宽了读者的视野,而创业单元,就像一步步手把手教你创业一样,循序渐进,这让我想起另一本书的名字,《从优秀到卓越》,很有成就感,觉得自己学到了点东西。

书的结构安排合理,写的好不枯燥,让人有兴趣读下去。

管理学是一门实践性很强的学科,如果没有案例,无论是对教的还是对学的,都是不完整的。

说到这里,有一些很重要的问题,虽然扯的有些远,但我个人认为,其实是十分重大的问题,我为什么要在这里介绍书的结构?为什么我们的大学教材没有这么好的?为什么在很多领域,比如计算机还有这个管理学,经典的教材都是外国的?这些问题都指向一个最根本的问题——做学问的态度和方法,文化的影响问题。

中国的管理学学术方面一直没什么成果,一来是因为天生的劣势,二来,最重要的是,一缺态度,二没方法。

缺乏做学问的基本态度,据说有一个中国某大学的教授一年出了13本书,乐得不得了,觉得自己很行,可在外国呢,尤其在西方发达国家,一个教授可能13年才出一本书,人家出的书里有多少价值是不言自明的吧。

现在中国的社会整体都处在一种十分浮躁的心态下,有写手 枪 手,计算机的书最好看外国原版的,翻译的有的说的根本不是人话,不如不看,国内的书都是互相抄,抄点字,截个图就出书了,没有半点自己经验的总结。

大学里也是如此,实在不应该,论文互相抄袭,而教材竟也是这样,某大学的管理学教材,以为还不错,是自己学校编的出版的,翻开看里面的内容,基本上就是照这本《管理学》扒下来的,当然话是讲的更本土一点,但实质内容没有什么差别,这样怎么教书育人啊!你可能水平差一点,但你能研究出什么就写多少,这样一个理论体系才能慢慢的构建起来,中国现在确实没有管理实践很好的企业,但毕竟都在慢慢探索改进,这样才能找到适合中国的管理理论。

二是没方法,中国企业的实践在不断的印证这些经典理论,但缺乏足够的论据,有太多说不清的东西,关系了,人情了,这些在中国社会远比法和理更好使,没有法制观念,这是一个社会文化的影响,不是几本书几个人就能改变的,可这种文化及其严重的阻碍了中国的发展,在学术领域就是没有使用定性定量研究的习惯,还有教育体制的问题,总是在读别人的书,学别人的经验,没有创新。

所以,结论就是——我们写不出这样的书来。

很难看的一个答案,但事实就是如此,以上的话可能说的重了点,也夸张了点,但,就像我一开始说的那样,这是一个基本问题,尤其是对于管理学这样一个实践性学科,没有态度没有方法,你研究什么啊?扯远了,打住不说了。

第二,核心概念。

管理当然要从管理的定义和管理者讲起。

这本书对管理的定义是:一个协调工作的活动过程,以便能够有效率和有效果的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实现组织的目标。

这个定义可以分成几个层次,第一,管理是一个过程(引出管理职能理论)。

第二,管理要同别人一起或通过别人(有人说管理过程的核心是领导而领导的核心是激励)。

第三,管理既要有效率又要有效果(做正确的事和正确的做事)。

第四,管理的目的是实现组织目标(什么是组织和怎样实现目标就是决策及战略管理等)。

这个定义是高度概括和总结性的,包括了最重点的理论。

但定义这个事嘛,很有意思,因为,尤其是管理学,全世界恐怕有不下100种不同的定义,西方也没有定论,所以,定义这种东西是不宜深究的,理解他真正要说的就可以了,因为每一个定义都有它的侧重点,罗宾斯强调的,或者说看重的,是上面说的第二点——别人,他强调组织,领导,激励的作用,强调协作,团队。

这一部分是中国的企业最缺乏的,独生子女从小就没有团队意识,文化上还很喜欢窝里斗,正所谓与天斗与地斗与人斗其乐无穷啊。

还有一些概念,管理者,组织等等就不想抄写在这里了,没什么太大意思,因为这些概念都大同小异。

第三,特色概念。

罗宾斯写的这本书,一是对前人概念的总结,其次就是他自己对这些理论的发展,提出了他很多自己的观点,这些我觉得有创建值得拿出来说说。

管理学读后感5

经过读这本《现代管理学》,我对管理学这门学科有了更深刻和系统的认识。

管理学的普遍性和必要性让我们不得不去接触管理学,它让我们知道,我们在以后的生活和工作中,都要涉及到管理,它既深奥,又普遍。

深入地理解一下管理学,管理学的职能包括决策,组织,领导,控制和创新。首先,管理需要决策,而决策又包括计划和决定,这是做一切事情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把做事的方向和目标定好,才能有一个好的开头,俗话说,好的开始是成功的一半。这也与决策者的价值前提和追求目标有关。其次,组织,领导,控制是其他一切管理活动的保证和依托以及指导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一个领导者只有具有组织,领导和控制的能力,才能组织他的员工有条不紊地工作,反之,得不到很好的组织,领导和控制,这个团队会因没有秩序和规章制度而混乱,从而引发一系列如不能准时完成任务,员工没有责任感和使命感之类的问题,最终导致团队溃散。而对于一个成功的管理者来说,没有创新意识和创新思维是没办法在社会上众多企业中脱颖而出,并立于败之地。创新是一个民族进步的灵魂,其在管理循环中处于轴心地位,成为推动管理循环的原动力,在当今社会,创新愈来愈成为决胜的关键,管理者要做到在各项管理职能上都有自己独有的表现形式才是最好的。

将问题转移到怎么来管理上,针对管理的方法,我总结,共有三大类。第一类,就是通过行政,法律这些强制性的,严格性的手段进行制约,其效果明显,范围广泛,但是其缺点也十分明显,如给员工造成工作呆板,没有余地,没有自由的后果,会影响企业的活力性;第二类,是通过对员工经济,物质上的控制而达到对其工作量和工作效率的控制,其效果也较明显,实施方便,但是长此以往,会对员工的价值观和金钱观产生消极的影响,甚者会影响整个企业的风气和名誉。第三类是教育方法,它是通过说服教育的方式把管理意志传达给被管理者,以求得到被管理者的响应和配合。这种从精神上改变员工工作态度的方法很深入,持久,而且方法柔和,脱俗,是我比较欣赏的方法,但是其效果也许没有前两类那样明显。

作为当代管理类大学生的我们,我们应该有能去感知认识当代国际国内的管理形式变化和发展。面对管理的复杂性和不确定性和危机,我们应该能沉稳面对。例如在面对管理危机时,这不是一个当时准备统筹就可以解决的问题,而是要在企业刚开始形成体系的时候,便要想到和做好各种方案才可以在危机这种紧张时刻临危不惧,冷静正确的按部就班地处理,化险为夷。因此,在创业的开始,我们要想地尽可能全面,将发展可能面对的每一个可能都考虑在内,做到有备无患。这也是我读这段书本最深的感受。

要想成为一个成功管理者,就要让自己努力成为“经济人”,“社会人”,“自我实现人”,“复杂人”,“文化人”,“创新人”。成为一个尽可能全面的人,还有一个最重要的能力,那就是要有足够的管理道德和社会责任,道德不仅体现管理目的,并对管理进行价值导向,决定管理理念与管理品质:其也是实现管理效益的手段与来源;也是管理者走向卓越必须的基本素质之一。而且,道德素质问题也成为全社会的焦点问题,只有坚持诚信管理,道德管理,你的公司将很快进入快速,乐观的发展的企业行列!

以上便是我对这本现代管理学的认识和体会,我从这本书中学到了很多经营管理的道理和方法,希望我也以后会在我具体的实践生活中好好地应用,也成为一个成功的管理者!

管理学读后感6

罗宾斯博士酷爱体育活动,自一九九三年以来,他曾四次获全美室内同龄组五零米短跑冠军,并发明了三六零米和二零零米两项世界纪录。他当选为一九九三年和一九九四年度同龄组田径老师。

罗宾斯博士的实际经验丰富,学识广博,并非一样平常象牙塔中研究管理学的传授可以比拟。他曾就职于壳牌煤油公司和雷诺金属公司,他先后在布拉斯加大学、协和大学、巴尔的摩大学、南伊利诺伊大学和圣迭戈大学任教,并在一些闻名的跨国公司中担任咨询照料。

如许一位履历丰富的作者写出的如许一部著作,我在拜读后立刻感觉他用浅显易懂的言语叙述了人力资源管理上的一些真理,而且选用的都是贴近现实生存的例子,对工作实际具有直观的引导意义。

从结构上讲,本书基本上是围绕人力资源管理的几大模块叙述的,从雇用开端,到激励、向导能力、绩效管理、相同方法等,一一举行了阐明,分外是对构造的历程、举动、意义举行了超越一样平常看法的叙述。而且,本书还改正了一些在在许多流行的管理册本中未经证明的看法,以实际证据他们做了反驳。

我以为,本书的特点便是从举动而不是从管理实际上讨论人力资源管理,就像本书一扫尾汤姆斯。G。卡明斯(美国南加州大学马歇尔商学院管理与构造系主任、传授)所批评的那样,“管理实际和举动研究之间的鸿沟终于被跨越了”。

就雇用而言,本书所先容的是如安在现实面试中寻找到符合构造需求的合适人才。根据教材上的说法,重要是雇用的概念和可采用的要领,包罗外部雇用和外部雇用,并先容可能从外部得到人才信息的渠道,以及相干优缺点的比较,但并没有先容面试时需要细致的地方;这每每形成实际中收集到人才材料,却不知道怎样经过面试这段短短的时间相识他除了技艺以外的其他环境。而现实上就像本书真理一所说的那样“忘失人格特质,举动才算数”,只要从面试职员曩昔的举动出发,才能考量他以后在新的构造内里可能会产生的举动,及对新构造的适应性。

以是,我对本书的看法便是,本书更多的从实际操作层面临我的工作产生引导作用,和曾经学习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干教材的实际向共同,能在实际和实际双重范围发挥更好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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