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像乌鸦希望思考观后感汇合80句

时间:2019-10-26 08:08

《乌鸦》读后感1

没想到自己会在一种比较沉重抑郁的情绪中读完这部小说。

与其他众多描写海外游子们历尽艰辛而终获成功的同类题材不同,这部作品中的一群怀着绿卡之梦的大陆女性,虽屡经磨难、饱受屈辱(当然,这也是她们自己的自由选择),却没能、也没有指望实现自己的梦想,除了身心俱疲、伤痕累累之外,她们仍然是一群”漂泊女人”。作品也许具有一定的写实性,但肯定会被许多人视作反英雄主义、反理想主义的怪胎。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说,这部小说堪称留学题材中的”另类”。

我很佩服作家敏锐、犀利、冷酷的洞察力,我也很欣赏她的才情与娴熟的文学技巧,特别是那种新鲜、冷艳的语言,带有几分诡谲之气的叙事风格。但我很难说喜欢她所讲述的这些故事。

因为它们实在难以让我轻松起来。

不轻松的原因也不仅仅在于其沉重的故事外壳,更主要在于,小说中这群人的生存行为,有如一面镜子,烛照出人性中(包括我们许多人)真实而丑恶的存在状态,让我们颇不自在。

单纯从故事层面看,小说并没有摆脱描写男女关系的窠臼。作品还较多地涉及到性。但作家平静、随意而冷漠的性描写,却使我们有如面对一尊苍白的写生模特,不会对之产生任何淫d、罪恶抑或纯洁、崇高之感。在作家笔下,性就是性,如同吃饭穿衣,是生活的一部分,更是这群女子谋生的一种手段。而在以金钱为上帝的现代男权社会中,女性要想过上稳定、舒适、体面的生活,就必须依附于某个有能力的男人。这时性还是女人战胜对手、赢得男人的必要武器。特别是在那个男人成为一种”稀缺”资源的狭窄岛国上,对这群梦想如当地的一种外徙来的乌鸦一样(虽不讨人喜欢,却能顽强扎根)的女人来说,一个有实力的男人便是一张绿卡、一种稳定的象征。女人们将不免为此爆发一场以性为中心的没有硝烟的战争。

正是通过社会关系的一个重要层面--男女关系的故事外衣,作家向我们展示了,在生存成为第一法则的特殊环境下,人性的扭曲、异化及其真实状态。为了生存并长期居留,她们撒谎(”我”直到小说的结尾才向将死的柳透露自己的真姓名,但谁又敢保证这次就是真的呢?),相互欺骗(芬因为嫉妒,暗示”我”她将与实际上深爱着”我”的柳结婚,促使”我”下意识地做出杀死柳的疯狂举动),向每一个可能帮助自己实现绿卡之梦的男人献媚,甚至毫无羞耻地卖淫……在如动物般的厮杀中,她们相互提防,互设陷阱,尔虞我诈,明争暗斗。当然,她们也偶尔向沦为弱者的对手施以援手,这也是她们生存与相互依赖的需要,而一旦发现对手变得比自己强大,她们的那点恻隐之心与良善之举便很快演变为新的不动声色的打击行动。

在作家以近乎自然主义的手法向我们展示这幅”他人即地狱”的残酷图景时,我们发现竟然很难用善恶是非之类的道德标准来衡量她们这些看似合理的行为。

《乌鸦》读后感2

《与乌鸦做邻居》这是沈石溪写的一部动物小说,里面的故事新奇,情节一波三折,读完后让我悟出某些人生道理,令我感慨万千。

乌鸦和喜鹊是近亲,都属鸦科,但名声却有着天壤之别。群众把喜鹊视为吉祥鸟。可乌鸦呢,却被看成一种十分不吉利的鸟,主凶兆。也是那样一种令人厌恶的鸟,在故事里却布满着善良和正义。

作者也是跟这群厌恶的乌鸦做邻居。他们不愧是一群不吉利的鸟,从作者家偷东西,让作者打不成猎,可到最后,这小小的乌鸦不但帮了作者的忙,还拯救了作者的性命,这让我感到十分惊异。

在文本的最后,夜幕降临,作者所在的村寨下起了瓢泼大雨,忽然,一只乌鸦拼命的在作者的窗前尖叫。要了解,乌鸦夜间视力极差,天降大雨,尽管从大青树到小木屋仅有几十米远,但对乌鸦来说却是生死挑战,在路途中及有可能撞倒了,到了小木屋,尖叫着。作者听见了,对乌鸦的反常举动十分困惑,赶忙冲出门外,乌鸦越叫越凄惨,就在作者刚冲出小屋的一刹那,只见大青树耀起一片蓝色的火光,轰然一声巨响,颓然倒下,正好砸在作者的小木屋上……我为作者捏了一把汗,也为之一震。像乌鸦那样不吉利的鸟,怎能成为作者的救命恩人?但我立马想到,我错了,我跟作者之前犯的错误是一样的,那也是“以貌取人”。

乌鸦即使身披黑衣,给人一种死气沉沉的心里感受,但这只是他的外表,而它的内心却是纯洁的,纯洁的没有一点杂质。它那颗纯洁的心深深地打动了我。在日常中,一样的,拥有漂亮的外表固然惹人喜欢,但那只是次要的,紧要的是内心,一颗善良、纯洁的心。只要拥有了它,在日常中、在上班中、在领悟中,才能得到其他人的宽容、理解、帮忙和关爱,自我就会感到十分幸福。我现时已经开始中意乌鸦这种“不吉利”的鸟了。

《乌鸦》读后感3

《乌鸦喝水》这个故事想必大家都听过吧,讲的是一只乌鸦喝水的故事,但《乌鸦喝水》却带给我了很大的启发。

先是那只乌鸦渴了,渴了就得找水,它就去找水了。找啊找,找啊找,找到了。但是呢,水在一个高高的瓶子里,乌鸦的嘴巴又尖又宽,喝到水几乎跟登天一样难,但它没有放弃,想到了一个办法。哦!想到了!它看到了瓶子旁的石头。

它把石头一颗一颗地放进瓶子里,它并不着急,慢慢地放。终于,瓶子里的水快溢出来了,它也如愿以偿的喝到了水。

开始我看这个故事的时候,并没有觉得它有什么特别之处。相反,还觉得它很幼稚,读来有点像乱讲。因为在现实中,这是不可能的!但是随着我年龄不断增长,我终于知道了这故事所蕴含的道理十分重要。

它告诉了我们:遇到困难时,不要轻易放弃或选择逃避,应该从困难中搜索到一些可以攻克困难的因素。并把这些因素组成一个可行的

故事虽然不可能在现实中发生,但故事中蕴含的道理一定会在现实中发生的。所以,我们要吸取故事的经验,来解决现实中乃至人生中大大小小的困难和坎坷。

像爱因斯坦,爱迪生,居里夫人等科学家,遇到困难时,都是不惜一切的代价或时间,把这些困难解决。所以说,我们要向他们学习。

乌鸦的“渴”,就像现实中我们遇到的困难;乌鸦的“找到了水瓶”,就像现实中我们面临困难的逃避与解决的选择;乌鸦的“喝到了水”就像我们现实中困难解决。它和生活互相关联。

但愿我们都像乌鸦一样解决“喝水”的困难,不逃避也不放弃!

《乌鸦》读后感4

最近,我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课外书,让我改变了对乌鸦的看法。

作者小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有倒霉的事,我们这儿也有这样的传说,所以人们都对乌鸦避而远之。不巧,他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很多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很难听,特别还会偷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有一次,作者钉纽扣时忘了拿剪刀,当拿了剪刀回来时,发现一只大乌鸦正在叼他的纽扣,他生气极了,便把剪刀扔到了乌鸦身上,乌鸦受了伤。当他每次出门时,大乌鸦总是指挥一群乌鸦轮流往他身上拉屎,搞得他身上都是,别提多臭了。这个小故事让我懂得一个道理: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作者伤害了乌鸦,难道乌鸦不来报复他吗?

还有一个是乌鸦知恩图报的故事。有一天,作者救了很多小乌鸦,大乌鸦为了报答作者,在作者被其它鸟“欺负”时,大乌鸦带领着它的军团来营救作者了。还有一个更体现了乌鸦的知恩图报。在一个正下着雨的夜晚,作者正在睡觉,大乌鸦不知为什么,在他的屋前拼命的叫。作者没办法,只好走向村长的屋去,突然,从天上打了一道闪电,这道闪电击倒了一棵树,被击倒的那棵树打烂了作者的小屋。原来乌鸦赶他走,是想帮他啊。

读了《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动物是人类的朋友,当我们对待动物和善时,动物也会和善地对待我们。现在有多少动物正在濒临灭绝的边缘,我们人类该醒醒了,保护动物就是保护我们人类。强烈呼吁: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

《乌鸦》读后感5

《和乌鸦做邻居》,当我第一次听说这本书时,我的心中就有了好多个大谜团:和乌鸦做邻居,那不是每天都和扫把星碰面,每天都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吗?为什么作者和乌鸦做邻居还不把它们赶走,让它们继续住下来呢??但买了这本书后,我很快就明白了这些。

这本书主要讲了:作者家门前飞来了一群乌鸦,因为乌鸦被认为是不吉利的鸟类,作者就想方设法赶走那些乌鸦。可是,每一次都会失败并且被乌鸦的大便弄得臭气熏天。后来却发生了一件意想不到的事情,因为作者不小心把红嘴蓝鹊的蛋给弄破了,从而遭到几十只红嘴蓝鹊的攻击,万分危急的情况下,那群乌鸦经常被作者驱赶的乌鸦及时赶来并且拯救了作者的性命;在一个雷电交加之夜,高帽子乌鸦王也救了作者一命的故事。这个故事反映了乌鸦们以怨抱怨、以恩报恩的品质。让我明白:大自然中任何一个生灵都是有自己的准则的,有人伤害它们,它们也会毫不手下留情的'报复那个人,但如果有人帮助了它们,他们也会把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动物们也能辨出是非,不要把它们当成傻子来戏弄。

读到“突然,它长长的尾巴往上一翘,又往下一阖,洒下一串小黑点,落到我头发上,我用手一摸,热乎乎湿漉漉,有一股难闻的腥臭味,这只烂乌鸦在我头上拉屎呢!!”时,我情不自禁的笑了起来,但又为作者打抱不平。高帽子乌鸦王的做法也太狠了点吧,太不近人情了吧!但想象一下作者那时的样子就觉得很好笑!!

又看到“红嘴蓝雀们乱纷纷飞到我的头顶和背后,在我身边扑腾着,愤怒的宣泄着,对我乱抓乱啄。”时,我肚子中不知不觉就有了一股气,这么美丽的鸟儿心肠怎么不像它外表这么美丽?它们这样做是不珍惜自己外表的行为,它们这种行为还不如乌鸦呢,乌鸦虽然把作者用鸟屎洗了个遍,但最后也救了作者两命。

《和乌鸦做邻居》这本书让我明白了许多我以后要多读这类书!!!

《乌鸦》读后感6

暑假里,我读了沈石溪写的《和乌鸦做朋友》这本书。书里给我们介绍了许多鸟类朋友。如老鹰、孔雀、丹顶鹤、天鹅、相思鸟等。

其中,《小火鸡和老母狗》这个故事深深感动了我。这个故事主要讲了:因为一场鸡瘟病,一只黑色的小火鸡失去了妈妈和同伴,独自生活着。但寨子四周是原始森林,常有灵猫、狐狸到寨子里偷鸡。为了让小火鸡存活下来,我准备把它送到老母狗花娘的窝里。也许是它太寂寞了,我把小火鸡塞到它怀里,它就用舌头舔小火鸡的背。有一次,小火鸡在一棵缅桂树下刨食小虫子,一只猫从树上跳下来,向小火鸡逼近,小火鸡尖叫起来,花娘立刻把猫赶走了。一天,花娘的两条后腿卡在两块鹅卵石之间的缝里,折断了。在花娘养伤时,小火鸡不停地做一套动作:下蹲,起立,再下蹲,再起立,一脚高,一脚低,踩着花步,舞蹈行走,嘴里“咕咕咯咕咕咯”地叫着。一天,小火鸡突然在花娘的额头上啄了一下,花娘疼得叫起来。小火鸡又在花娘的后脑勺上啄了一下,花娘竟然四肢直立,站了起来,走了两步,又摔倒了。小火鸡就这样,每天都去啄花娘,让它站起来。一个多月后的一天下午,小火鸡又一次啄完花娘向前跑,花娘立刻追赶,很快就把小火鸡扑倒在地。花娘衔着小火鸡的脖子,又吐出来,把它搂在怀里,舔着它的羽毛。原来花娘知道小火鸡的良苦用心!

读完这个故事,我想说:“动物和人一样,都是有感情的!花娘在小火鸡小的时候照顾它,呵护它;小火鸡在花娘生病时,尽全力地帮助它站起来。这个故事真感人啊!我们也要向沈石溪一样热爱动物,爱护动物,把动物当作朋友。”

《乌鸦》读后感7

今天,我在家读了一本《和乌鸦做邻居》的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和乌鸦做邻居》这篇小说了,因为这篇小说不但是小说大王沈石溪的经典之作,而且还告诉我们很多做人的道理。 日记

故事是这样的,作者小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有倒霉的事。很不巧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很多令人讨厌的乌鸦,这群乌鸦不仅样子难看,叫声也很难听,特别还会偷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有一次,作者钉纽扣时忘了拿剪刀,当拿了剪刀回来时,发现一只大乌鸦正在叼他的纽扣,他气极了,随手把剪刀扔到了乌鸦身上,乌鸦受了伤飞走了。过了几天,当他每次出门时,大乌鸦总是指挥一群乌鸦轮流往他身上拉屎,搞得他头上身上都是,别提多臭了。这让我懂得一个道理:多一个朋友多一条路,多一个敌人多一堵墙。你说是吗?

有一天,作者无意中救了二十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这群乌鸦竟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是上山打猎时,到手的猎物掉到了悬崖边的一颗小树上,当他爬下去时,不小心踩了几只蓝鹊的蛋,受到了一群蓝鹊的攻击,浑身伤痕累累,就在支持不住要掉下悬崖的时候,救兵来了,大乌鸦带着一群乌鸦打败了蓝鹊,他也终于爬上了悬崖。还有一次,傍晚,乌云滚滚,平时早该休息的乌鸦却反常的飞走了,劳累了一天的作者正在呼呼大睡。半夜,他被一群乌鸦急促的叫声惊醒,他提着走马灯开门一看,只见那只大乌鸦对着他拼命的叫着不停,那声音奇特而且令人恐怖,他没办法,只好离开了茅草屋住到村长家去。当乌鸦看着他离开后,也冒着狂风暴雨艰难地飞走了。当作者刚登上村长的竹楼,一个闪电落到了菩提树上,倒下的菩提树又把他住的茅草屋砸倒了。读到这里,不禁让我想到一个成语:知恩图报。

做事不能只看外表,关键要心里美、善良。动物都能知恩图报,何况我们人呢?我们生活在美好的世界上,都应该怀着一颗爱心,和一颗感恩的心,对待这个世界和身边的人。

《乌鸦》读后感8

春节期间,妈妈从辽宁省图书馆给我借了几本书,其中一本我仅用了一天一晚一股作气就给它读完了。真的很好看。这本书名叫《和乌鸦做邻居》,是著名儿童动物文学作家沈石溪写的系列动物小说。书中生动地介绍了他和动物以及他观察到的动物与动物之间发生的一些有趣的故事,并且具有鲜明的地域特色。

这里有很多动物朋友呢!像:雄鹰、金雕、孔雀、丹顶鹤、火鸡、狗、天鹅、相思鸟、苇莺、杜鹃,以及作者重点介绍的乌鸦哦!书中有的小说纯写动物,采用拟人化的写法,表现了动物与动物之间丰富的情感和弱肉强食的生存丛林法则。部分小说描写作者与动物发生的事。故事中,人与动物是平等的,具有深厚的感情。特别是其中《和乌鸦做邻居》这则故事最为典型。废话不说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作者16岁作为知识青年下乡,在西双版纳插队落户,住在农村的茅草房。旁边的菩提树上住着数不清的乌鸦,其中还有一只特别的乌鸦王,被作者叫做“高帽子”。我国传统文化中将乌鸦视为一种不吉利的鸟,主凶兆。但在西方某些民族的文化意识中,却是聪明和勇敢的化身。这是有一定道理的。乌鸦是鸟类中进化最快的一种鸟类,智慧高于其他鸟类,不仅有组织严密等级森严的社会群体,还会发出40多种不同的叫声,彼此联络。作者就经历了从跟乌鸦敌对到跟乌鸦成为好邻居,被互相帮助,甚至乌鸦还救过他两次命的经历。

看完这本书,我觉得不仅书中的故事很好看,还给我增加了不少生物学的知识。自然而然地了解到不少动物的生活习性,以及它们的情感特征。我们应该保护和珍惜动物朋友,和它们友好相处。

《乌鸦》读后感9

我读过很多很多感人的故事,但是我最喜欢的就是《七只乌鸦》了。

从前有一户人家,家里有七个儿子,第八个孩子诞生了,是一个女孩,哥哥们很开心。爸爸就让七个小男孩去给妹妹打一桶洗脸用的水。他们都喜欢妹妹,所以他们都想去给妹妹打水,结果抢来抢去,不小心把桶弄到就井里去了,他们呆住了,不敢回家,父亲很着急的在家里等着他们,父亲看他们迟迟不回来就说:“他们一天就知道玩,最好让他们都变成乌鸦。”说完从房顶上就路过了七只乌鸦,父君好后悔,觉得失去了七个儿子。后来,小女孩长大了,他听说了这个消息,就决定去寻找哥哥们。她带了一块面包,一瓶水,一个戒指,就开始踏上寻找哥哥们的旅程。

她来到了太阳面前,那里太热了,就急急忙忙地跑开了,她又来到了月亮那,可月亮又太冷了,她赶紧跑到星星那里休息,星星都很善良,也对它非常和气,而且启明星还给她了一块鸡腿骨,并对她说:“这跟鸡腿骨是打开玻璃扇上那座城堡的钥匙,要是你哥哥就在里面。”女孩儿历尽艰辛来到了玻璃山,看到大门果然是锁着的,她连忙找钥匙却发现那块鸡腿骨不见了,这位勇敢的女孩看着自己的拇指和鸡腿骨形状相似,就用小刀把自己手指给切下来了。就这样,城堡的大门也打开了。

小女孩饿极了,就在每个乌鸦的食里吃了一口,又在乌鸦的水里喝了几口,并在最后一个杯子里面放一个戒指。不一会儿,乌鸦回来了,他们发现自己的食物都少了,水水也少了当第十只乌鸦喝完里面的水,发现了一枚戒指,就大声地叫道:“我们的妹妹来救我们了!”说完哥哥们就变成了原先的模样,他们开开心心的回家了。

读了这个故事,我明白了,我们要向小女孩学习,为了救哥哥们不惜一切代价,只为救哥哥,我长大一定要像小女孩学习这种无私奉献的精神。

《乌鸦》读后感10

智慧是宝藏,等待你挖掘沉睡的资源;智慧是火焰,让你的心灵和思想腾起征服一切的烈焰;智慧是熔岩,只有迸发出来,才有耀眼的光和炽热的温度。只有善于思索,拥有智慧的人,才会取得人生的成功!

《乌鸦喝水》这个故事大家并不陌生吧,聪明的小乌鸦凭借着自己的智慧,将石子叼到瓶子里,终于喝到了瓶子里那少的可怜的水,这难道不是智慧的表现吗?如果小乌鸦没有想到用石子智慧来解决自己的口渴,那么它也许就会渴死。我们人类不也是如此吗?

人类有时因为一时的愚蠢,一时的疏忽就会酿成大祸。反之,有的人只是突然间灵感激发,便想出了常人无法想到的智慧。如果你是一位智者,那么就应该坚持自己的真理,让智慧属于自己,用智慧来帮你完成一切。

在一次记者招待会上,一位西方记者问同恩来:“中国人民银行的资金有多少?”周恩来机智地将当时人民币面额总数18元8角8分作答。既不汇露国家机密,又保持了应有的礼貌。

中国有句谚语“鸟靠翅膀兽靠腿,人靠智慧鱼靠尾”是的,每一个人的头脑中都存在着智慧,就考验人们是否能够将这种智慧挖掘出来,智慧是一层窗户纸,只有勇于捅破,才能见到美好的明天;智慧是一棵树苗,只有用思索的肥料与敢于尝试的水来浇灌它,才会获得成功。

智慧是一套严密的知识体系而被称为神秘的成果,当然与人类已经拥有的知识体系密切相关。现在的我们应该努力的学习知识,将知识化为智慧的马达,让智慧在我们的心中充分的发挥出它的光和热。

从《乌鸦喝水》中,我想到了智慧。如果我们每一位同学都是一位智者,那么现在就让我们用智慧向着各自追求的目标努力吧!

《乌鸦》读后感11

前几天,我看了沈石溪写的《和乌鸦做邻居》,深有感触。

喜鹊和乌鸦虽然都是鸦科,但是名声上却有着天壤之别。人们把华丽的喜鹊视为吉祥鸟,童谣里就有“喜鹊叫喜来到”的说法,把喜鹊登枝头指喜事临门。说到乌鸦,大家禁不住皱起眉头。还传乌鸦会给自己带来厄运,心里就会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说法,乌鸦是不吉利的鸟,主凶兆。真的是这样吗?我很好奇!

作者沈石溪以前听过奶奶的告诫,乌鸦会给自己带来厄运,要远离乌鸦。可事与愿违,一颗菩提树上的乌鸦和他做了邻居。由于对乌鸦的讨厌,在乌鸦叼走自己的纽扣时,他用剪刀将乌鸦王的翅膀打成了骨折,没想到遭到乌鸦们的报复,它们将鸟粪拉在沈石溪的头上,身上。这让沈石溪又气又恨。

打又打不着它们,实在无可奈何,但是一次红嘴蓝鹊乘大乌鸦不在家来乌鸦巢扫荡,小乌鸦们四处逃亡,但还是吃掉了不少,有的逃亡中掉下了树,被沈石溪用篮子接住了。并且把它们送回了巢,乌鸦们十分感激他它们,也就不捉弄他了,并且多了一丝好感和信任、信赖。最惊心动魄的是:乌鸦们在悬崖峭壁上救了作者,还在雷电交加的晚上,凭着动物的敏感拼命地叫他出屋,躲过了致命一击。

整篇文章让我深思:人们一直都有着毫无根据的说法和想法,其实每种动物都有自己的本领,它们都在为大自然付出,我们不能用有色的眼光看待每个事物。

社会上不和谐的现象有很多,人与人之间都没有丝毫信任,如“彭宇案”等。前几天,一位老奶奶摔在地上已经有一个多小时,都没有人去把她扶起来,他们认为自己去扶,反而被别人误会,好心没好报。你们看看故事中的乌鸦在危难时刻,毫不犹豫地向作者伸出援助之手,我为乌鸦的行为感动,为这些人的行为感到羞耻!

《乌鸦》读后感12

这个周我读了《乌鸦人阿凡思》,说的是一只乌鸦叫阿凡思,他因为飞行技术太差而被同伴们嫌弃。寒冷的冬天来了,阿凡思被冻的直打寒战。它看到人类有温暖的家住,就很想变成人类。于是,他向魔法师莫多万请求让它变成人类。正好,莫多万也想体验一下飞鸟们的生活,所以,他们吃下了魔法李子互换了角色。可是,他们互换身份后,不仅没感到快乐,还感到许多不便,比如阿凡思不会说人话,也听不懂人话,摩多万不知道自己的天敌都有谁。他们都想马上变回原来的自己,但是他们谁也找不到谁了。更糟的是,找到对方回到摩多万城堡时却发现城堡毁了。魔法李子也没了。他们踏上了寻找魔法的路。后来,他们齐心协力,打败了邪恶的巫师古古嘛,找到了李子变回了原样。

读了这本书,我明白了自己还是做自己好,不要去羡慕别人。阿凡思的经历让我知道了,凡事都要认真努力才会成功。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能一帆风顺,有时还要经历磨难和挫折。就像书中的阿凡思,他有时感到沮丧,有时感到害怕,有时受到诱惑,有时遇到危险。但他克服了这些困难,最后终于变回了乌鸦。

阿凡思在寻找魔法李子的过程当中也受到了很多好心人的帮助:流浪汉给了阿凡思一件大衣,白鸽帮摩多万找阿凡思,女巫美娘好好的招待了他们,马熊背着阿凡思,雌鸦阿霞带他们进入了乌龟园。这让我认识到了,当我们在做一件事情的时候除了自己认真努力以外,往往还需要别人的帮助。所以我们也要多帮助别人,到我们有困难的时候别人才愿意帮助我们。

《乌鸦》读后感13

翻开这本书,一缕淡淡的芳香扑面而来,我津津有味地读着,被其中的一篇文章深深感动了。

文章的主要内容是这样的:一只雄天鹅受了伤,不想让雌天鹅为了自己离开队伍,天鹅不想离开丈夫,把自己的左翅膀故意弄伤了,等它回到那个地方,雄天鹅已经奄奄一息了。

多么感人的画面,我的眼泪不禁流了下来。为了爱,再苦再累也无所谓,为了爱,可以放弃自己的一双美丽的翅膀,为了爱,不惜付出宝贵的生命......

轻轻掩上书,一副震撼人心的画面浮现在我眼前:“几乎在同一时刻,正盘旋而降的雌天鹅对准小岛上唯一一棵黑心树飞去。她的左翅膀撞在一根树枝上,就像被锋利的刀子割了似的。她的左翅膀立刻不会动了。它“叽”地惨叫一声,靠一只左翅膀扇摇,几乎是笔直的坠落下来”。这就是爱的力量,这只雌天鹅宁愿和自己心爱的人永远在一起,可以不要那令人羡慕的翅膀,可以与自己的伙伴分开,就是不愿意离开自己的心上人,即使摔断那左翅膀,也毫不在乎。

同样,雄天鹅对雌天鹅的爱也感动天地,熊天鹅为了不拖累雌天鹅,他知道只有自己死才能让雌天鹅打消这个陪伴它的念头。雌天鹅要和雄天鹅生生死死在一起,但可惜的是,雄天鹅已经死了......

爱是伟大的,任何人也阻止不了,我,身边满满的爱却不知道珍惜,一旦失去了才知道拥有,比如:那次唐山大地震,一位母亲为了保护自己心爱的孩子,俯下身尽力顶住那巨大的石头,是尽全力发了一条短信“宝贝,如果你还活着,记住妈妈是爱你的”爱果然创造了奇迹,母亲离去了,孩子居然毫发未损!就像这一对恩暧无比的天鹅夫妻,实在太打动人心了。

我希望爱能创造最美好的世界!

《乌鸦》读后感14

我读了沈石溪编著的《和乌鸦做邻居》一书,书中收录了《和乌鸦做邻居》、《天命》和《烈鸟》等十多篇文章。其中我最喜欢的是《和乌鸦做邻居》一文,作者告诉我们:乌鸦虽然外表难看,但是,非常聪明,很有个性,是一种有仇报仇、有恩报恩的鸟。

作者小时候,奶奶告诉他,如果早晨起来听到乌鸦的叫声,就代表今天有倒霉的事。很不巧作者插队时住的茅草屋前的菩提树上,住了很多令人讨厌的乌鸦,它们喜欢偷一些亮晶晶的小东西。一只外号叫“高帽子”的乌鸦正准备叼作者的纽扣时,被他发现并用剪刀打伤。此后几天,“高帽子”指挥一群乌鸦轮流往他身上拉屎,那情景想来非常狼狈,人鸟大战,作者落败。

过了一段时间,作者无意中救了二十几只小乌鸦,让他想不到的是,乌鸦知恩图报,竟然救了他两次。第一次,他被一群蓝鹊攻击,伤痕累累,险坠悬崖,“高帽子”率领群鸦打败蓝鹊,助他脱险。第二次更惊险,乌云翻滚,雷电交加,大雨滂沱,作者正在呼呼大睡。半夜,他被群鸦急促的叫声惊醒,“高帽子”对着他狂叫不止,他立即预感到危险的逼近,赶紧离屋去村长家,身后的一道闪电劈倒了菩提树,砸倒了他的小屋。两次死里逃生,都离不开乌鸦邻居的舍身相救。

很早就听说过羊羔跪乳、乌鸦反哺的故事,我都将信将疑,认为只是老人们编出来的故事,用来教育小孩子的。今天,通过沈石溪的这篇文章,更加深了我对乌鸦的了解,虽然貌不惊人,甚至有些丑陋,但是,乌鸦知恩图报,不计前嫌,还真是值得我们中的一些人好好反思一番呢!

这样的邻居,谁不喜欢呢?

《乌鸦》读后感15

寒假里,我用一个星期的时间看了一本书,这本书的名字叫做《乌鸦人阿凡思》,《乌鸦人阿凡思》读后感550字。这本书是有奥地利著名作家埃尔温·莫泽写的,这本书的主人公是魔法师和一只想变成人的乌鸦—阿凡思的故事。

一天,魔法师碰见了乌鸦,他们俩吃了魔法李子,魔法师变成了乌鸦,而乌鸦变成了魔法师,但是阿凡思的鼻子还是长长地,看上去像一只怪物,而魔法师和普通的乌鸦没什么区别,但是它还是去大街上走了一走……

其中我最喜欢大闹面包坊这篇文章,它们来到了大街上,突然觉得肚子很饿,但身上却一分钱都没有,所以决定去面包坊里要饭。它们来到面包坊,老板一边低头切着面包一边问他:“先生,您想要点什么?”“嘎嘎……”阿凡思叫了几声,老板抬头一看,看见了他长长的鼻子“啊!怪物!”老板惊讶地一边说一边连跑带摔地上楼了,而阿凡思他们马上开始吃起了面包,读后感《《乌鸦人阿凡思》读后感550字》。“别动!”警察来了,魔法师打叫:“阿凡思快跑!”阿凡思马上跳进了一个胡同里。“呯”枪声响起正好打在了他的帽子上。他们与警察周旋的一会儿终于逃出了胡同,又吃起了面包来。可这样下去怎么能行呢?他们决定变回原来的自己。从此他们踏上了打败巫婆古古的艰难路程,他们历经千山万水,千辛万苦终于大败了古古,变回了原来的自己,这时才明白了自己人生的价值。

这本书的作者发挥了丰富的想象,在人和动物互换身份后发生了许多难以预料又非常精彩的故事,可爱的阿凡思时而幽默,时而老实,给我留下的深刻的印象。

乌鸦喝水读后感1

在我童年知识已开、颇能认字以后,读的第一篇故事就是《伊索寓言》里的《乌鸦喝水》篇章。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有只乌鸦口十分地渴,于是,它飞到了井边发现井旁有个瓶子。乌鸦多高兴呀,它连忙伸了伸嘴什么也喝不着,就是因为天气很热,水都蒸发了,水十分地浅,乌鸦不服气,面对一次次挫折,它还在旁边想办法。无奈的爬坡一块石头,想把瓶砸破,但是,这个瓶子十分坚固,砸不碎,不巧还进水里。包工飞了过去,它发现水比刚才多了一些,想到了办法,它叨起一块块石头,一大一小,终于,终于把瓶子里的水给涨上来了,包工也喝到了甜甜的水,从中,它体会到了一个道理:困难是块试金石,只要你认真去思考,你就会成功。

对呀,乌鸦这种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就像今天的我们,也包括我。

在现代化的孩子中,哪一个不是依靠自己的家人?都是的,哪一个现代化的孩子,把坚持不懈的心理当做现实?都没有。我们现代化的孩子从小就惯成了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习性。大多数孩子都不能自立。做事不成不是叫“妈妈”就是叫“爸爸”有时连“爷爷”呀,“奶奶”呀这两位老人家都叫上,这时想起是多么可笑啊!

坚持不懈的乌鸦,我们都要向你学习!

乌鸦喝水读后感2

人一定要学会变通,当你的思维开始发生转变的时候,那么就是你人生改变转折的时候。

我们都学过一篇文章,文章的名字叫做《乌鸦喝水》,一只乌鸦非常的口渴,想要喝些水来缓解口渴,但是他发现周围根本没有水可以饮用,他飞了好久终于发现在不远处的地上有一个瓶子,瓶子里边装了有半瓶水,乌鸦高兴的飞过去,赶紧喝水,但是他发现他的嘴根本够不着里面的水,他非常的着急,心想着把瓶子打碎,但是瓶子碎了以后水也就会流出来。

过了很久,乌鸦终于想到了一个办法,它飞到远处,用嘴衔来了许多小石子,然后将这些小石子一块一块的扔进水瓶子里面,当这些小狮子越来越多的时候,瓶子里的水面越来越高,直到乌鸦终于可以用嘴喝到瓶子里面的水了。

这个简单的小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一定要学会变通,不要用一味的执着的思想去思考一件事情,当你用另外一种想法去做这件事情的时候,可能会得到不同的结果。

我们生活中也是这样,凡事不要一根筋,要从多个角度多条思路去思考问题,这样不仅可以使你更聪明,而且还可以帮助你的事情做得更快更好。

乌鸦喝水读后感3

在蜗牛课上,我们一直在朗读《乌鸦喝水》,这是一篇非常短的课文。

我反反复复地朗读,听老师的朗读录音,增强自己的语感:“到处”体现了乌鸦潮水的辛苦,所以要把“到处”这个词读得重一些。就是因为我要把它掌握得更熟练朗读地更深动。我一遍一遍的听着老师的语音示范,一边为自己加油打气:“相信自己,一定会成功的!”经过这一段反反复复练习。在蜗牛课上,蜗牛老师一点一点地指导我们朗读。我也认认真真地听着,练着。下课后,我经常会把我这节课学到的和《乌鸦喝水》都给妈妈讲一遍,妈妈和我一起去更深入的理解。就想象自己是那只找水的乌鸦,千辛万苦找水喝的经历,开动脑筋想办法的情景,读出这样一个画面感,就会读得越来越好!

感谢蜗牛老师教我朗读,感谢妈妈辅导我。我相信经过努力,我的朗读水平越来越棒。

乌鸦喝水读后感4

星期天我在家读了《乌鸦喝水》这篇课文。

这个故事讲的是一只乌鸦口渴了到处找水喝,这时它看见了一个瓶子里面有半瓶水,瓶口小乌鸦喝不着。乌鸦看见瓶子旁边有许多小石子,乌鸦就用嘴巴小石子叼进瓶子里,瓶子里的水渐渐升高了,乌鸦就喝着水了。

我认为这是一只喜欢动脑筋想问题的聪明的乌鸦,它能想到把石子放到瓶子里,然后里面的水就往上升了,就能喝着水。说明乌鸦不怕困难!我应该向乌鸦学习这种精神。

遇到困难要勇敢面对,我现在要做的就是好好学习,长大以后能让爸爸妈妈过上幸福的生活!

乌鸦喝水读后感5

今天,妈妈给我买了一本《365夜故事》。我迫不及待地翻到《乌鸦喝水》这故事认真地读了起来,我从中懂得了只要肯动手就没有办不成的事。

《乌鸦喝水》讲的是从前有只乌鸦口渴了就飞到地上找水喝。忽然,乌鸦看见有个大水瓶装了半瓶水,可是它怎么也喝不着水。乌鸦想啊想,想出了一个办法,就是先把把小石子放到瓶子里,这样水就会升起来了,于是乌鸦就这样去做,果然它可以喝到水了。

乌鸦真聪明呀!但它遇到困难不退缩的精神更值得我学习。想一想,在学习生活遇到困难时,有时我都懒得去想办法。现在我觉得太不应该了,从今天开始要像乌鸦一样,做个善于动脑筋,不怕困难的人。

乌鸦喝水读后感6

今天,我听了一个《乌鸦喝水》的故事。一只乌鸦口喝了到处找水喝,乌鸦在旁边的石头上发现一个水罐,水罐里有水,可是罐口太小,乌鸦喝不到水,怎么办呢?乌鸦看见旁边有许多小石子,想出办法了,乌鸦把小石子一个一个地放进罐子里,罐子里的水渐渐地升高,乌鸦就喝到水了。朋友们都夸它聪明。

从此以后,乌鸦就骄傲了。我喝到水了,我是最聪明的'乌鸦,白云听到了没什么反应,白云飘走了。大树听到了,没有作声,摇摇头。它要证明给大树和白云看,它飞呀飞,找到一个瓶罐,就看到一口井,落下来,落在井岩上,又找来许许多多的石子,衔到井里,小松鼠正在树上摘松果,看见乌鸦在衔石子,小松鼠问它,你在干什么,乌鸦说:“我在衔石子,想办法喝水呢!”这时,把井里的小青蛙惊醒了,青蛙说:“你在干什么呢?”我要把石子扔到井里喝水。青蛙说:“井水可深了,你是衔不满的,喝不到水的。”别说了,你这个坐井观天的青蛙,乌鸦继续衔石子。衔了一天,乌鸦就累得飞不动了,还是没有喝到水。

这个故事告诉了小朋友骄傲使人落后,虚心使人进步。

乌鸦喝水读后感7

今天,我又读了《乌鸦喝水》的故事。

这个故事说的是:一只乌鸦口渴了,它看见了一个小瓶子里面有半瓶水。可是瓶口太小喝不到水,但是它没有灰心,它想了想,终于想出了一个好办法,结果乌鸦喝到了水。

看了《乌鸦喝水》故事后,我觉得乌鸦是很聪明的动物,遇到难题知道动脑筋。我以后做事也要学会认真思考后去解决问题。

乌鸦喝水读后感8

对于乌鸦喝水这个故事大家都不会感到陌生吧!乌鸦喝水讲的是:一只小乌鸦飞了很久感到又累又渴,看到井边有一个小瓶子里面有小半瓶水。乌鸦动了一下它那聪明的小脑袋想出了一个好办法,它衔来一些石子投入瓶子里;然后瓶里的水就上升到了瓶口。乌鸦喝到了清凉而又可口的水。

看完这个童话故事之后,有两个疑问一直在我的脑海中徘徊,第一个就是:小乌鸦真的能喝到瓶子里的水吗?第二个就是:小乌鸦为什么不飞到井下去喝水而要费力气去衔小石子来喝瓶子里的水呢?想到这些,我就跑去问妈妈,妈妈说:“你自己感到怀疑的事情自己动手试验一下,不就知道答案了吗。”我问妈妈第二个问题,妈妈说这样写才会让读者听起来有趣啊!也体现了小乌鸦的聪明。

听了妈妈的话我赶快去找了三个不一样的瓶子,在里面加上小半瓶水,然会加一些石子发现水位只上升了一点,况且生活中的瓶子一般都是中部越大瓶口较细。这也应该减少水面上升的高度,就更增加乌鸦喝水的难度,而且乌鸦嘴的中部较粗根本进入不了瓶口。所以说乌鸦根本就没有喝到水。

我把这个结论告诉妈妈,妈妈笑着说:“真是长大了,会自己动手研究问题了。”我听了心里很开心。

我觉得在生活中如果你遇到一些疑问就要自己去实践才能发现其中的答案,也会给你快乐和惊喜。

乌合之众读后感1

读勒庞在一个世纪前写的这本《乌合之众》,就像是在读一本二十世纪的人类史。他以先知一般的洞见,察觉了群体——人类社会最基本的单元——的各种特点及影响,并预见到,群体在一个愈加明主的社会中必将扮演愈加重要的角色,但也因此必将造成更大的危害。

勒庞该是个种族主义者。恕我可能对西方大众文化批判无知,但纵览全本书,“种族”这个词出现得最多次。勒庞认为:种族是决定人类行为最深层的因素。正是种族保留下来的“生理解剖学的”因素,决定了人类的无意识动机,而无意识动机又是群体行为的动因。所以,即使群体一律的无知、多变、冲动……但表现出来的方式又因种族而有所不同。

勒庞应该也是个精英主义者。在书中,他毫不掩饰对安德鲁撒克逊民族的崇拜,深为认同后者个人主义的民族特性。而他却多次地将法国大革命归结于本民族群体意识的主导,失望之情可见一斑。

看书时不时被他武断、不加推导的结论所烦,认为其要是放在当代,可能连出版的机会都没有,或是很快就销声匿迹。然而,这本书之所以面世百年之后,还能被人所关注,被许多社会学家尊为“研究社会心理影响力最大的一本书”,必然有其独到之处。依本人拙见,还应归功其对于未来强大的预见能力。二十世纪世界的两次大战,不都是群体行为被诱导出、传染、放大后的结果吗?在看我们中国解放后的那场浩劫,不也是一场群体的狂欢吗?尽管勒庞的论证缺乏依据,但他仍能不无预见力地指出:“那些领袖们,杜撰一个模棱两可的词汇,描述一个伟大的图景,鼓动群体……而这些新东西不过是过去的专制换了张面孔……”正是群体最深层的无意识动机的稳定,人类一切看似美好的革命都像反复过去——看看半个世纪前的中国,和封建社会有什么区别?

就写这些吧,大多数感想还是要边看书边才能蹦出来的。最后勉励自己一句: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

乌合之众读后感2

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是非,用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乌合之众:大众心理研究》是法国社会学家勒庞创作的社会心理学著作,对于学习大众传播学专业的人来说,这是一本研究大众心理学的鼻祖之作,它具有很强的现实指导意义。

最近浅读了这本名著,这本书因为理论和专业术语很多,很难坚持完整读下去,找了中译版本研读了,一点心得体会分享一下。这本书可以说是群体心理学研究的开山之作,书中的某些理论的确跨越了时代的束缚,直到现在也能从社会的一些事件找到与之对应的现象,堪称经典之作!书中的一些理论都是可以印证在社会实践的方方面面。不得不说,勒庞先生从社会心理学角度的各个方面深度剖析,极尽看似平淡之词,实则抽丝剥茧,透过现象看事物本质,直指惨淡的人性特点,这个确实在社会心理学领域树立起来一座大众心理研究的里程碑!

这本书里的几个观点现在来看还是具有现实指导意义,其中:群体作用导致个体智商下降。

俗话说“人多力量大”,那是不是当群体聚合的时候,群体的智力会高于每一个个体,不是的;那是不是就是他们智力的一个平均值?答案是不会的,特定时间和背景下,群体智商的智力会远远低于个体智力水平。

群体心理学的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所说:“人一到群体中,智商就严重降低,为了获得认同,个体愿意抛弃个人观点和是非,用所谓的智商去换取那份让人备感安全的归属感。”

为什么有的犯罪团伙里面的成员最后为了利益不惜内讧自残,那些平日里的手足之情,兄弟之义为什么会不复存在,其实说到底都是为了利益,内有手足之情,他们就是一群典型的乌合之众。

还有一些职场上面的人士,如果没有个人强烈的主见意识和是非观点,一旦自己的观点或者建议与群体意见相碰撞或者抵触,个人就会收回自己的观点或者意见,从而屈服于群体的意见,不管这种意见是错还是对,这时候个人的智商就会降到最低,强势一方的观点就会越来越强势,弱势一方个体就会沉默不语,呈现出螺旋状的下降趋势,这个观点和沉默的螺旋理论有点类似。

德国的学者:伊丽莎白·诺尔-诺依曼提出一个大众心理学理论:"人们在表达自己想法和观点的时候,如果看到自己赞同的观点受到广泛欢迎,就会积极参与进来,这类观点就会越发大胆地发表和扩散;而发觉某一观点无人或很少有人理会(有时会有群起而攻之的遭遇),即使自己赞同它,也会保持沉默。意见一方的沉默造成另一方意见的增势,如此循环往复,便形成一方的声音越来越强大,另一方越来越沉默下去的螺旋发展过程"。人是社会性高等生物,是群居性的生物,大多数个人会力图避免由于单独持有某些态度和信念而产生的孤立。这个理论在职场和社会生活中有有所体现,特别是个人观点孤立,小群体联合提出自己的强势观点时候,个人不得不屈服于群体,牺牲自己的正确的观点,从而获得占时的妥协和顺从。

个人一旦成为群体的一员,他的所作所为就不会在承担个人的责任,这时候每个人都会暴露出自己不受到约束的一面。群体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只知道简单而极端的感情。

盲从行为在智商下线的时候就会占据制高点,回想那些昔日的“抢购猪肉,抢购食盐”、“抢购板蓝根”事件,无一不是个体在群体行为中的智商下降事件的代表,盲从群体行为,放弃个体的理性思考的典型案例。

但愿我们都不是乌合之众,远离乌合之众的负面影响,不要人云亦云,做一个真实的自己。

乌合之众读后感4

如果我们承认马克思关于“历史是由人民群众创造的”的论断是对的,同时承认古斯塔夫·勒庞在乌合之众关于“群体在心理学上是幼稚、无知、无理性且容易被利用的”。那么我们就能够轻易的明白为什么某些人总是强调“这是人民的选取”或者说“这是历史的选取”了。

其实在读这本书前,我对于马克思关于“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这句话是比较坚信的。也许我这种坚信恰恰是如乌合之众中所说的那种身处于“无知的群众”中的一种无理性的被绑架的坚信。正因从历史的大趋势来讲,社会国家乃至世界确实是在向着有利于人民群众的方向发展,这不正好说明了“历史是人民群众创造的”么?

但是事实是我们在历史上几乎看不到人民群众对历史的方向有什么明确的利己性倾向。群体能够在某一个时段将一个有利于自己的政府扶植上台,同时又可能正因一些根本无法确定的谣言立刻将这个政府踢下台去。而在历史上起着决定性的把握历史方向的关键因素并非群众的意见,而是那些能够引导群众力量的个人或至少一小群持续头脑冷静和清醒的人。

也不必须持续清醒,有的时候这些领导者本身也并不清醒,他们可能耽于自己完美的政治信条或宗教信仰之中。但关键的是,需要这么一个核心似的“英雄”将这一切的信条、理念、信仰化为一种不可量化的“情绪”,才能使之最终被“群体”所理解。

根据庞勒的理论,在讨论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响的时候,理性是放在最后一位的。几乎没有人能够在一个群体中以个人智慧为整个群体智慧添光增彩。群体智商必须且永远是低于组成群体中的每一个个人的智商的,且这种差距随着组成群体的每一个个体的智商的增高会越拉越大。

而且这种现象不仅仅出此刻历史中,即便是在现代,在一个民主国家的法庭上,在陪审团中。这种现象也十分普遍,在一些案件的审理之后,陪审团中的单个成员在理解采访时纷纷表示如果重新让他选取的话,他不会给出这样的结果。

虽然庞勒对于各种因素对群体的影像的排列并不完全可信,比如他将“种族”排在第一位,同时他也是个彻头彻尾的种族主义者。但是我仍然认为他的论述在某些方面是成立的。比如教育、理性这类因素对群体的影响十分之低,群体永远对最简单最直观最感情化的口号做出用心的反映(不管是支持还是反对),但是对长篇大论式的论述报以消极的态度(懒得去支持或反对)。

基于此观点,庞勒同时提出了另一个观点:一个社会的高等教育普及度越高,对社会本身的发展并不是一个好事。甚至可能对社会生产有阻碍作用。作为一名资产阶级的心理学家,在这一点上,庞勒很大程度上是在为当时逐渐兴起的共产主义户外找一个邪恶的理论支持。他认为正是正因高等教育的普及,才导致马克思这类“厌恶的人”的出现,然后最后导致一群工人被“煽动”进行罢工最后导致了社会生产的停滞。

抛开阶级,我们能够认为庞勒的着个观点有必须的正确性。在历史上,成为群众并没有门槛,但是成为引导群众的“英雄”或负面作用的“反英雄”是有门槛的。一个英雄或反英雄的成功与否,很大程度上与个人道德情操、教育水平、家庭环境等许多“个人素质”有着至关重要的关联。高等教育的普及,使得越来越多的人拥有成为“英雄”或“反英雄”的潜质。如果是在一个动荡的战乱年代还好,如果在一个和平的稳步发展的社会下,成为“英雄”的机会很少,那么这类人中就有很多选取去做一个“反英雄”,按照庞勒的话说就是成为“马克思”。

而事实上,在战乱动荡的年代正因客观原因不可能做到普及高等教育。因此普及高等教育这个命题就等于制造反英雄。

在论述这一观点的时候,庞勒还准确的预言了我们此刻的一个社会现象:学历歧视。

架设我们有一个前提,社会中的高等职位永远少于低等职位。而且我们也永远不能想出一种使得扫地工人务必掌握微积分和概率统计才能扫地的方法。

那么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仅仅是精英教育,只有少部分人能够获得高等教育。且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的数量刚好等于社会需要这些人才的数量。那么一切安好,社会和谐,没有人会因此而产生什么矛盾。

但是如果我们的高等教育变成了普及教育,越来越多的人获得了高等教育。这些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只有很少一部分能够获得与其知识结构相符的高等职业。而绝大多数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务必去和没有受过高等教育的人一同干那些不需要高等知识结构的职位,他们必然心有不甘,这种不甘最终可能导致某种很严重的后果。同时,那些从事高等职业的高等受教育者正因同情,会人为地提高那些低等职位的进入门槛,最后会造成超多的社会浪费,阻碍社会生产的发展。

另外,由于高等教育的相对普及,高等受教育者会对低等受教育者进行学历歧视。随着社会高等受教育者的比例增高,这个歧视会越来越严重。

这两方面综合起来的结果就是高等教育越普及,社会矛盾越大(高等教育者与低等教育者),且会出现越多的不稳定因素(闲置的高等教育组合),且越来越少的实干者(缺少的低等教育者)。

最后,你会发现其实庞勒这个帮忙“资本家”剥夺工人学习权利的理论支持最后会得出一个完全正确的结果。而且,我们此刻的社会还确实就在他的预言下继续前行着……

乌合之众读后感5

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本身的贬义色彩,作者本身对于群体的特质是持贬义态度的,但对于群体和个人之间关系的分析的确引人深思。“在群体里面,那些无能的人、傻瓜、心怀嫉妒与怨恨的人,就会摆脱自己的负面感觉,不再感觉自己是个无能的人,而是会感觉到一种巨大的力量,但这种力量却极其短暂而且残忍”。

记得小时候的一件事,上小学的时候,我家楼下后院的空地是个相对隐蔽的地方,有一天放学,看到几个同学围着一个女生,我好奇过去问一下,结果看到几个人在轮流扇耳光,有一个人还问我要不要加入,当时心里害怕就走了。但其实,我觉得以我当时的心理,很有可能就鬼使神差的加入她们了,因为中间那个女生处于绝对的劣势,无力反抗。所以如果我一旦融入她们,我就变成了她们群体中的一员,我就会尽情释放我的丑陋,正如小波叔在他的《我的革命时代》里描述那些有文化的青年们互相打斗的荒唐场面。

这本书介绍了作为群体领袖来说,群众可通过传染、重复等建立威望的方式来渗透信念进而对群体进行统治,说白了,就是承认统治者和政治家为了某种目的的达成,对群体是采用手段的。但是,他却不觉得这种手段的应用是错误的,反而觉得,如果言论太过自由、人们的普遍信念不统一,是一个文明衰退的标志。一边描述群体人云亦云的愚昧劣性,一边又提醒统治者群体变得有自己的想法是件危险的事,这和某些自认为优越的群体的歧视态度有何不同呢?不过也能理解,这作者本身就是个种族歧视和性别歧视者。

而的确,“一切文明存在的主要动力向来不是理性,也可以说,尽管理性是存在的,但文明的动力最终还是各种感情,这些感情包含有尊严、自我牺牲、宗教信仰、爱国主义精神以及对于荣誉的热爱。“而这其中宗教的态度:“宗教迷信是多么的顽强,而那些宗教与任何简单的逻辑都不相符,在将近两千年的时间里,那些最清醒的天才也只能在它们的规矩面前俯首称臣。”《人类简史》的作者就有表达了类似的观念,肯定了宗教在人类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正如作者总结,这是一种残忍的偏执、盲目的服从、狂热的宣传。另外对于群体的特点,也同样分析透彻:群体冲动、多变、易怒、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情感夸大化、专横保守,总的来说,作者觉得相比于孤立的个人,群体中的个体代表着文明进步阶梯的倒退过程。

真相永远都是冷酷又让人感觉无力,所以那些有温度的控制尽管让人丧失理性甚至自由,仍然很多人趋之若鹜,比如针对老年人的保健品骗局,比如针对慢性病患者的痊愈神药。而对于我来说,那些枯燥的读书时光正是为了让自己对世界保持清醒头脑的选择,所以那些时光尽管枯燥,但却让我和现有环境保持一定距离,既充实又幸福。那些我们小心翼翼隐藏起来的丑恶,被作者冷酷的掀开,那些我们自认为的真实,也不过是统治者想让你认为真实的真实。尽管认识真实让人难过又绝望,但我还是想用无数的孤独时光去了解,正如小波叔说的:人活在世上,快乐和痛苦本就分不清楚,所以我只求它货真价实。

乌合之众读后感6

《乌合之众》是一本心理学类读物,读起来有些生涩,通篇都是作者基于某些历史现象或者对民众有较大影响的历史名人来发表自己的看法。将这些看法总结起来就成了这本书–《乌合之众》。

行文结构先是部分提纲类的提要,随后基于这些提要,作者开始详细解说与阐述,这之间夹杂着部分例子。书中通过三个群体特征来统筹全书: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其特点。在作者眼中,群体是一群“乌合之众”,只是因为这个社会是由数量众多的乌合之众所构建的,因此群体才会被需要,才会被重视。群体就像洪流,任何处在洪流中的个人,无论品性,才智如何,只要处在群体中都只能任由洪流裹挟,难以自主。作者只对群体思维与行为进行解剖如同医生通过手术将病人的病变的部分展示出来却没有治疗手段。

书中部分观点个人觉得有所偏颇,这些偏颇符合西方世界看待事物的价值观以及对一些体制或制度的潜在看法。作者作为西方人这个群体的一员,对一些问题的认识有所偏颇也能有理解。看完本书,内心想法与情绪都有些复杂。不可否认作者揭示的群体特征在当下的世界确实存在,甚至有时觉得自己就是其中一员。比如网络这个群体,就像是茶余饭后无所事事的闲人,聚在一起八卦。部分媒体为吸引眼球,不调查真相,只是顺势推波助澜,然后网络暴力,诬陷等等层出不穷。更有甚者网络公关都能成为一种职业,只要给钱就能颠倒黑白。网络之外,现实中的事实如何都抵不过网络上大众所认同的事实。

任何社会都应该有一个正确的发展方向,任何现实都应该可以更好。这种正确与更好应该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结果。不能因为追求民主或者自由,然后多元发展。社会的正确发展是客观的,与标榜民主和自由无关,与个人意愿也无关,所以不应该被民主和自由所绑架。每个人所认同的民主与自由的边界不同,这可以求同存异,但对一件事的正确看法可以达成共识,这便是和而不同。每个人都是独特的个体,因此每个人在方方面面都有差距,不能等量齐观。也正因为如此,每个人都应该有自己的归宿,各得其所,各安其命。这种安身立命追求的就是求同存异,和而不同。大家普遍追求的应该是这样一个求同存异,和而不同的世界。

乌合之众读后感7

首先要赞一下翻译这个书名的译者。书或电影的名字重要吗?太重要了,直接决定读者或观众想不想去看。比如《Ghost》,鬼魂,这是哪部电影呢?《人鬼情未了》。《Leon》又是什么?里昂?no,《这个杀手不太冷》。不得不说优秀的翻译不是照搬原文,而是加入了对内容的理解和价值判断。比起平淡无奇、引不起读者阅读兴趣的《大众心理学》,《乌合之众》这个译名很好的抓住了作者要表达的中心意思,“个体一旦结群,他的智力水平就会下降,而且是大大下降”“群体追求和相信的从来不是什么真相和理性,而是盲从、残忍、偏执和狂热”。感情倾向也如此明显,读者看到书名,大致就能猜测出作者要表达的意思。这里不得不佩服下中文的博大精深和译者的底蕴深厚。

就作者的写作风格而言,卷一和卷二我读的比较费力,不得不做笔记,梳理作者的观点。卷一和卷二实例也比较少,遇到做例证的历史事件,往往一笔带过,涉及到的人物呢,又多旁敲侧击而不说其名字,令我无从查找。要想更好的理解和思考作者的观点,最好是对欧洲史有一点了解,对于法国大革命、罗伯斯庇尔、丹东等则要有相当程度的了解才行。而卷三卷四就开始有了大量的引用和实例,加上前面的铺垫,读起来有趣得多。

撇去大家都认为偏颇和有失公允的论断,我借书中的几个观点谈谈自己的感触。

1、群体易受暗示、多变和轻信。

“群体总是游走于无意识的边缘,很容易受暗示的影响,它像那些对理智没有反应的人那样,感情粗暴,缺乏批评精神,只能极其轻信。对他们来说,没有什么是不可能的。不懂得这一点,就难以理解为什么那么离奇的传说和故事会如此容易地诞生和流传。”世界上几大骇人听闻的邪教无不如此,他们编造世界毁灭的谎言,让信众相信只有通过该教的某种仪式才能获得救赎。他们的领袖,并不需要广博的知识和惊人的口才,只需要创造形象,提供幻觉,反复提到形象以影响群体的想象力。在某种程度上,我甚至怀疑他们都曾仔细学习过这本《乌合之众》。

2、断言、重复、传染

“断言简单明了,完全不用说理和证明,这是让某种观念进入群体头脑最有效的办法之一。断言得越干脆,越没有拖拖拉拉的证明和解释,便越有权威。各时代宗教典籍和法典都采用这种简单的断言。负责捍卫某某政治事业的政客,通过广告宣传产品的企业家,他们都懂得断言的价值。”读到这里,我不禁对作者佩服得五体投地,大概各行各业都能从这本著述中找到自己需要的方法。从我们最熟悉的事物来说,提到“脑白金”你想到什么?是不是“今年过节不收礼,收礼只收脑白金”?再放慢节奏读“恒源祥”三个字,你会不会下意识的接上“羊羊羊”?有几则广告堪称广告业中恶名昭著的恶俗之作。简单粗暴的广告让观众印象深刻;反而是一些构思精巧、画面优美的广告,惊鸿一瞥,观众看到最后也不知道是在宣传什么商品。当然,这里不可缺少的是重复,作者说,”我相信拿破仑说过,修辞中最有效的,就是重复。来自重复的这种力量,最后会铭刻在人们的无意识深处,产生行动的动机。人们很快就会忘记这种不断重复的论断是谁下的,都对它深信不疑。这就是广告的巨大力量。当我们一百次、一千次地读到X牌的巧克力是最好的巧克力,我们会觉得到处都听到大家说好,最后也就深信不疑了。当我们一千次读到Y牌药粉治好了某某名人的顽疾,哪天我们得了同一种病,我们也会去想着去试试。”

作者还说,“在人群中,观念、感情、激情和信念拥有的传染力跟细菌一样厉害。有不止一个朋友对我说,看了李佳琦的直播带货,就是会忍不住的买买买。到底是李佳琦的话术厉害呢,还是他的激情传染了直播间中的一些人,这些人的买买买又传染了其他手机前面的人呢?我本来对自己的定力有一定的自信,如今看了这本书,也不打算去做一个观察者了,我怕我进入直播间,也会变成“乌合之众”中的一个。关于这个观点,我又不禁想到了21世纪最大的骗局——钻石。垄断了钻石矿产资源和库存资源的欧美跨国公司不厌其烦地向公众灌输钻石恒久远价值高的观念,并成功的让女性相信钻石就是永恒的爱情的象征,并以此令男士们为昂贵的钻石买单。为了打压人造钻石,他们还发明了鉴别天然钻石和人工合成钻石的仪器,制造人造钻石就是垃圾就是伪劣产品的言论。哪怕实际上它们的成分和结构是一样的,就是质地坚硬的碳单质晶体。我还想到了特朗普,当然,关于他的内容应该在第三卷的第四章。但我想说,看来富可敌国的商人和成功上位的政治家,都是抓住了群体的心理特征。

那么其实我们应该运用这本书里的理论做一些对自己、对他人有益的事。作为一名语文教师,一直困惑如何更正学生的“学语文无用论”,我曾经花一节课的时间,去讲道理、摆事实,试图给他们纠正错误思维,可不奏效。读了《乌合之众》,我开始懂了,我要做的是“断言”和“重复”,这个,还是不给学生看到的好。还是多多鼓励热爱语文的学生,让他们去“传染”全班吧。在当今这个网络时代,其实我们并不比作者笔下的法国群众“高级”很多,倒是因为每个人都拥有话语权,网络更为情绪的宣泄提供了广阔的空间,导致往往事情只露出冰山一角,便有键盘侠抓住蛛丝马迹滔滔不绝,更有吃瓜群众疯狂点赞转发。待真相大白时,群众才发现推测与事实相去甚远,而下一次仍旧盲目跟风。所以对我个人来说,读完本书的最大收获便是要学会独立思考,不随波逐流、不人云亦云。

乌合之众读后感8

《乌合之众》是由法国古斯塔夫—勒庞的经典著作,也是一部影响世界的群体心理学奠基之作。书中讲述了群体的心理所受到哪里因素的影响,群体与个体的差别,群体与领袖的关系等;本书有很多例子讲述了群体心理学的特征,并对社会产生的影响。

庞勒说“一个群体中的个人,也不过就是沙漠中的一粒细沙,可以被风吹到任何地方。”我觉得这个比喻非常的恰当,生动形象的体现了个人被群体化后的表现。这也是为何如今随波逐流现象愈发强烈的原因。在之前所说的网络暴力的例子中,体现的不仅仅是群体易冲动,易急躁、易变的特征,还有的是他们易受暗示、易轻信他人以及具有非常偏执,且强烈的道德感的特征,在网络上便会形成所谓的道德绑架。群体往往不善于思考,他们只会单纯认定一种真理或缪误。因为他们具有太多的“脑子”了,而这么多脑子中只有一种思维,便是群体的思维。这是庞勒口中的群体积累在一起,只有愚蠢,而不是聪明。这是个人意识在群体中不断缺失的体现,这样一种有意识人格的消失,无意识人格的得势,会让人完全完全服从于使之有意识人格消失的人,甚至在暗示下做出一些有违常理或者与他性格矛盾的事情。

人们会因为自己强烈而偏执的道德感去迫使他人做一些满足他们道德感的事情,例如在一场灾害中强迫富豪捐款、公交车上不考虑他人身体原因便强迫其让座等等,倘若你选择了拒绝,便会有一群人蜂拥而至对你加以指责。这些举动在群体看来是替天行道。然而现实是人们在不明真相下的指指点点,或许对于当事人而言才是最为痛苦的,那些顶着道德光环的人或许才是真正的施暴者。

所以在社会进步层面上而言,对于个人,有意识人格的保留就会显得非常重要了。不盲目轻信他人言论,不盲目选择被迫社交。作为个人我们能做到的,只有让自己的思想不成为他人的跑马场。要做到保留自我意识最重要的便是对于自我的认可,唯有自信于自己的观点、对于是非的判断,才会做到坚守。

而在群体方面,一个积极的暗示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群体根本没有预先策划。他们可以被最矛盾的情感所激励,但是又经常受当前刺激因素的影响,他们就像被狂风卷起的树叶,朝着各个方向飞舞,接着又落在地上。”这样的一种比喻生动形象地说明了群体的“可塑性”。他们并非都是负能量的集合,某种程度上而言,刚刚形成的群体就像是一张白纸,最后成为怎样的一张画取决于沾有色彩的画笔。一个积极向上的暗示可以使得群体向一个好的方面发展。暗示会在群体中形成一种信念,而信念正是一种文明的基础。群体会为了某一种信念的成功而舍身取义,所以古往今来,在乱世之时会有各种理念的革命去推翻原有依然衰败的制度,去创造新的制度。而在盛世安稳的时代,群体理应是一种稳定剂,是真善美的践行者。唯有群体具有正确的价值观了,社会才会愈发向上,一个国家名族才会稳定进步吧。

乌合之众读后感9

《乌合之众》的作者是古斯塔夫·勒庞,是一位法国人,他在书中层层分析,逐步推进,明确指出个人一旦进入群体中,他的个性便被湮没了,群体的思想占据统治地位,而群体的行为表现为无异议,情绪化和低智商。他也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论证他的观点,而我在读完这本书后,针对他的观点我也存在着不认可,但是回想起自己所在的社会,不也处处存在他所说的“群体化”现象。

就从当前疫情来看,社会自发性的进行捐款,许多明星也参与其中,但总有人会跳出来说:“你一个大明星就捐这么点?这么抠门的!”慢慢地、种种话语接踵而来,形成群体对捐款者人身攻击,从而形成道德绑架,然而这些群众也是从个人观点向舆论中心靠拢,思想慢慢被同化。但平心而论,这些明星捍卫自己的财产有何不对,但公众情绪此时处于高度敏感,他们只会觉得有钱人就应该多出钱,但是无论出多少钱,群体只会认为出的少了,从而引发“众怒”。这群体中每一个人就如一滴水汇入了整个河流,河流依然在,但这滴水却再也找不到了。

在这本书中作者总是用一种绝对性的词语来叙述,虽然他在书中例举了大量的例子来证明他的观点,但我始终觉得还是比较武断。并不是所有的群体都能同化每个人的思想,个人的思想还是占据主导地位,就如一颗沙粒他哪怕汇入了沙漠,可他还是那粒沙,始终都能找到。

读完《乌合之众》这本书让我们接触到了群众这种行为、心理产生的原因。但是我认为每个人都应保持自己的批判精神、怀疑精神,永远不要随波逐流,成为“乌合之众”。

乌合之众读后感10

为了每个星期的一篇小文章,我也真的是绞尽脑汁、橙汁、西瓜汁啦,美其名曰记录生活也要加油的去写。本周和大家分享一本书——《乌合之众》。

这本书有一个很奇怪的观点和大家正常思维的观点有点不同,本书认为,一群人的在一群的力量会相对于一个人削弱,一群人在一起智慧会下降,一群人在一群会更加容易传递负能量,并列举出了许多事实证据。让人看了,马上就觉得,好像是有些道理。现在的社会还是比较提倡人多力量大的观点的,而这本书也是从反面的角度去说明,大众的一个心理,打一个比方来说,三人成虎的成语大家都听说过,一个人说和你说,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是不相信的,当有第二个人和你说他在大街上看到老虎,你可能会有点迟疑,他怎么和别人说的一样,当第三个人说到大街上有老虎,你就真的在怀疑,大街上是否真的有老虎在,当有一堆人都在谈论这大街上的老虎,你也相信加入到里面了,这就是“群众效应”。而实际上大街上并没有老虎,只是大家凑在一块一群讨论,大家上就出现了一只老虎,相对于来说,群众给了他们自己相信的力量,让他们的智慧被阻挡,变得愚昧无知,实际上大街并没有老虎。这个例子说明,当群体在一块,相对于正能量,他们是更容易产生负能量了,所以本书戏称群众为乌合之众。哪怕是世界上卓越聪慧的人,也难逃“群众的魔爪”。

对比我们相信生活中一样,本来你是一个独立的个体,有独立的思考能力、聪慧,但是当身边出现一些群体,不断在否定你认为的很多事情,不断的去批评许多东西,慢慢的你也会变的和群体一样,愚不可及。出淤泥而不染的个体其实还是比较难的,这是心理学上比较有趣的现象,大家都是群居动物,很容易就会在一起,也会很容易被影响。维持本心,确实艰难,连伟人们也很难走出这样的困境,更何况芸芸众生的普通人呢?

开个玩笑的总结,如果你想要别人认同你的理念或者其他东西,首先你可以找一些托,不断在别人面前说这些里面这些东西怎么怎么的好,自然而然,你就可以达到你的目的。这也是心理学上比较有兴趣的东西。

题外话,可能是自己太久没看书,所以其实这本书也不是很看得下,经常看了后面,忘记了前面,专注力不够,要加强阅读能力才行了。另外最近也不断在做一个梦,梦到自己正在逐渐丧失一些能力,梦里又描述不出来,不过也是,很多能力本来就是用进废退的',不用自己会生疏或者消失了,还是赶紧让自己跳出来这个舒适的圈子,多去为自己努力点。

乌合之众读后感11

在这本不厚的小册子里,作者讲述了很多现象,发表了很多的看法,然而,我从中只看到了三个字:非理性。而且,处在群体中的人,这个群体越庞大,越表现出一种非理性。而这,与欧美的政治制度的前提“群体是理性的”,恰恰相反。

经济学中,很多问题的分析前提是“人是理性的”,然而事实上,人只能做到部分理性。因为在面临选择的时候,我们选择了这个选项,就意味着,其他的选项导致的结果不会为我们所知,无法做出比较。那么,永远只能根据部分信息以及有限的理解力与判断力来做出满意的选择,而不是正确的选择。所以,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

虽然单个人是部分理性的,但是许多人认为,当人聚集起来时,人们可以互相弥补掉其他人的缺陷,最终达到利益的一致性与选择的理性,正如“三个臭皮匠,顶一个诸葛亮”。我,并不以为然。

曾经有这么一个实验,研究人员运了一头牛到闹市中,然后让围观的人估计牛的重量,写在纸上,最后对将得到的结果计算,取平均数,发现得到的平均数竟基本符合牛的真实重量。一群人仅仅凭借肉眼观测,就能得出正确的牛的重量,仿佛正好是“群体理性”的一个有利论证。

然而,这个实验的前提是,人们没有进行充分的交流,没有过多的受他人的干扰而写下自己的估计,以及有一定的生活常识能够对牛的重量有一个大致的估计。现实中,很多事情并不具备这两个前提。

曾经看过这么一个视频,一群研究人员进入电梯后,背对门站立,当电梯运行到另一层楼,电梯门开,一个人走了进去,发现他们都是背对着门,在犹豫了一下后,也转为背对门。在电梯上升的过程中,不断有人进入,但也都无一例外的由面对门转为了背对门。可以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如果自己碰到这种情况,是否也会和他们一样,背对电梯门。

如果群体中的人能够互相交流,那么,最后出现的情况往往不是所有的人都能表明自己的想法。我们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头脑风暴法”不允许任何一个人评论其他人的想法,要的就是避免出现思想的一致性,也就是思想控制。在一群人里面,总有那么一个或几个人表达能力更强,态度更为强硬,在这些人表达出自己的想法并坚持自己的立场时,更多的人选择的往往是跟随他们而不是做出反驳,这正和电梯实验相一致:如果电梯中的人并不能互相看到对方,那么即使研究人员的朝向一致,对于后上者而言,也没有影响,正因为后上者看到其他人的表现,即使与自己内心想法不同,也会选择去遵从他们。

为什么大多数人会产生从众心理,因为他们知道自己不一定是对的,而其他人的想法与做法必定有其道理。因此,就像一群乱哄哄的绵阳需要一只坚定的山羊来带队,群体中一旦出现了一个意志坚定的人,那么,大家往往会跟着那个人前进,以其马首是瞻。

就像舆论,人们总是追逐着一个个热点,可能在今天人们还在讨论这个话题,明天,大家就把这忘得一干二净,讨论下一个话题了。身处网络时代,我想,大家对于“带节奏”并不陌生,各种事件“反转”套路层出不穷,人们就“像一棵海草海草海草海草,随波飘摇”,以至于许多人高呼“什么才是真实的”。

所以说,一个群体的声音,往往并不是这个群体真正的利益所在,而是某一小部分人的想法,由他们主导发出的声音。

再一个,估测牛的体重,是因为估测者对于牛的重量是有一个大致的了解的,如果让一群连单位都不怎么清楚的小孩子去估测,我想,要能得出正确的重量,几乎是不可能的。“术业有专攻”,让专业的人去做专业的事,才能让事情向好的方向发展,最忌的就是“外行指导内行”。试问,让一群演员去规划国家大事,怕是这个国家会被当做一场戏给编排了。

原我们就有着从众心理,亦或是跟随心态,而且是在超出自己本专业、行业的事情上,大多数人所能做的,往往就只能跟随别人。

西方国家所言的“群体理性”,大家群策群力、互相弥补、在各自利益上达到平衡、最终取最优解的想法虽然很好,但终究敌不过现实。

人,终究是非理性的,在单独一人的时候尚且能够按自己的想法行事,一旦进入群体,且这个群体越大,单个人的想法就越微不足道,最终呈现的轨迹可能就会越偏离自己的想法。有人说,一人一票选举制最为公平。选民两千万,那么,你的力量就是两千万分之一,选民两亿,那你的力量就是两亿分之一,这时候一个人的影响力并不取决于你的理论你的想法是否正确,因为,首先,你可能没有绝对的把握认为自己是正确的,因而不会一直坚持;再者,就算你认为自己绝对正确且始终坚持,别人不知道你是否正确,此时坚持自己的想法与否对于别人是否接受没有必然的影响,最终,宣传自己的思想并让他人接受的,往往靠的是语言的魅力,说得难听一点,叫蛊惑。

任何一个创业成功的人,必然是有着巨大人格魅力的人。这个人格魅力体现在语言,能够描绘出一个美好的愿景,深入人心,打动人心,而且还能够提出一种价值观。高工资,能够让人心甘情愿的干活,而价值观,则能够让人不要工资的死命干活。可以说那些创业成功的人是得到了自己想要的生活,但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呢,虽然一起成功了,但不一定得到了自己真正想要的。价值观的提出,是谁?是创始人,是老板。接受价值观的人是谁?是跟着一起创业的人。虽然他们接受了,但这很可能并不是其内心真正想要的,只是被灌输了他人的思想而已。

因此,我们真的不是理性的,我们中的大多数人,大多数时候,其实是身不由己的,是跟着别人亦步亦趋的。当然,正如身处市场中的我们,只能做满意的选择,而不是做理性的选择。

乌合之众读后感12

乌合之众,顾名思义像乌鸦聚集在一起的一群人,是个贬义词。那么,这必是一群"祸害"吧!这是一本写群体心理的书,我想,其中更多体现的是作者对于群体不看好的态度。所以,我本人也是有一些新的感触和不解,现就其中一些观点发表我的粗浅的看法。

我曾一直以为人多力量大。当你聚集在一个群体时,会有更多的人督促你,帮助你,这样你是受益无穷的。况且,人只有身在人群时才能突显自己,我觉得这是毋庸置疑的。脱离人群,你就无法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然而,这本书好像又告诉我并不是这样的。

书中讲了群体具有冲动性,易变性,易怒性。也就是说群体具有轻信的倾向,并且具有暗示的影响。这么想也许并不错。例如,若是一个班集体,有一个同学进门后大喊一声:"老师今天似乎心情不好,咱们班这次没考好。"这时全班同学大概都会绷着一根弦,似乎被传染了一种紧张感。然后接下来在班主任课上大家都会认认真真的,生怕成为那个"碰钉子"的人。处于集体中的我们觉得这再正常不过,但这似乎也印证了作者的观点:群体容易引发骚动的特点,使其具有奴隶的冲动性。这件事似乎也引出了群体的盲目性,正如书中所言:"专门传播群体观点和信仰的方式从来都不是论证,而是传染。"所谓"三人成虎",不也就是这个道理。这么说来,更加动摇了我原本对群体重要性的看法。

在群体与个体的关系中,文中讲到:"个人利益很少会成为群体的行为推动力,但它是孤立个体行为的唯一动机。"也就是说一个人的性格品行,在他作为个体单独存在时,和处于群体当中时是不同的。一个人可能受集体影响,更大程度的放大了自己的品行。例如一个人可以对于自己的生死存亡无所谓,但却无法接受自己群体的灭亡。在这个群体中,他所要维护的并非是自身的利益,也就是说因为处于群体中而扩大了他的某种品质。同样消极的品质也是这样,个人受集体的影响。我似乎被说服了。

可是换一个角度想,这难道不是因为人的个人意识和集体意识的问题吗?并不是人受群体的改变,而是这种改变取决于人。这就是为什么有人会因处于集体而变得更加高尚,有人却会因处于集体而更加粗鄙,说来说去都在于人的本性吧,与群体有多大关系呢?

在讲到群体的推理时,我又有些观点与书中相驳。所谓头脑风暴就是通过一个主题任意联想,发散思维。这自然是处于一个集体,人多力量大,得到的结果更多,更有效了。但是书中却说群体的推理是一种低级的类比,也就是盲目的类比,不探究本质。当然,文中也列举了一些令人信服的例子,但我依然不认为一个集体较个人而言,更为"弱智"。

于是我从另一个角度说服了自己。一个人很聪明,很精明,100个人组成一个群体,每个人都很聪明,很精明,但这个群体是否就会发挥100倍的聪明才智呢?事实并非这样。这便要归结于群体存在的限制性。形成一个群体,要有很多因素,群体会有领导,会有各种等级,会有很多人站在集体的角度推理,而非个人角度,于是便产生了各种问题,出现了群体推理的呆滞。

总之,正如书名《乌合之众》,把群体比做乌合之众,从某种意义上也显示了作者对于群体的消极观点。当然事物总有两面性,虽然有很多方面我在潜意识里也赞成作者的观点,但也存在很多争议。

乌合之众读后感13

“人多力量大”“众人拾柴火焰高”“团结就是力量”,各种古往今来的词句对“群体”的态度无外乎赞颂,很少见到另类的声音,可是仔细想想,为什么当今社会越来越多的人喜欢在自己的小世界里恣意妄为,一旦融入群体中反而觉得不自在的紧,是个人志趣的选择,还是一直被束之高阁的群体同样有其不合理之处呢?

对《乌合之众》早就有所耳闻,仅从其书名,便可以看出作者对于群体的态度。作为社会心理学领域影响力深远的著作,深入阅读后,便对作者关于群体一针见血的定义不禁赞叹。现实的描写,淋漓尽致的批判,结合人们耳熟能详的历史史实,更加论证了作者的观点,其对个人心理的描写,与个体由于群体的影响而产生的可怕的转变,令人感同身受的同时,也打破了长时间以来人们主动形成或是被灌输的固定观念。

没有任何人是单独存在于这个世界的,或者可以说,人无法脱离其他的事物而存在,每一个个体之间,彼此相互牵连,无外乎时间空间,贫穷富有,身份高低,每一个个体都是构成群体的一部分。或许这也是个体无法摆脱群体带来的消极影响的本质原因。

书中从群体的特征、观念等来说明人们由单独的个体成为群体的一员后是如何模糊了自我意识,丧失了主观思考、逻辑与判断能力,渐渐同化于群体智慧,进而做出无法想象、骇人听闻的举动。群体可以奋起推翻专制的统治阶级,呼唤自由与平等,却也同样可以汇集成乌合之众,失去自我,失去基本的道德判断能力,进行屠杀与清洗。

现如今的社会新闻与主要的舆论阵地,评论下到处都充斥着网络暴力、键盘侠,无论是“围观者因一时新奇便怂恿轻生者跳楼身亡,直播间的观众纷纷留言想要观看主播自杀”,还是“快乐源泉—沙雕网友们的一句抖机灵便让不快的心瞬间轻松起来”这就是所谓的群体可以滋养人们生存,也可以促进大众死亡,这,就是群体舆论的力量。

书中列举了群体的冲动、异变和暴躁,群体的易受暗示和轻信等。集体暗示会瞬间形成这个群体感情的一致倾向。因此,群体便在毫无目的的状态下听从于所有外界的暗示,缺乏自己的主见与判断、没有批判精神。若是将书中的概念放置于当下,也是贴合现实的紧,甚至是泱泱华夏,这个爱观望的民族,却也是具有乌合之众的气质。

本书作于上世纪三十年代,正值法国大革命时期,其中的某些观点固然有些偏颇,但是作者的思想却并不过时,勒庞说,群体只会干两件事——锦上添花与落井下石。个体的思想与情绪过于弱小,无论其利弊,产生的影响力并不大,并很难转化为外部行为,若是其升华为群体思想,便可以对社会造成极大的损害

在这样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乌合之众》可以很好的为我们提供警醒,警惕群体潜移默化的同化。

乌合之众读后感14

横看成岭侧成峰,远近高低各不同。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

在一个群体之中的人就仿佛在山中穿行,想知道山的面目很难。而《乌合之众》正是告诉我们这座山究竟是什么样子,怎么上山,怎么下山,怎么面对下一座山。

没看这本书之前我其实就骨子里厌恶所谓的“流行”和“时尚”。为什么所谓“大众”喜欢的我就要喜欢?“大众”说好的我就要说好?“大众”是什么?我觉得这个“大众”其实和从小到大没征求过我意见就上台代表我发言的那些“学生代表”“员工代表”一样,不过是有权,有钱人的喉舌和工具而已。我不能阻止他们宣传和演讲,但我可以不认同不跟随。

。很多人都听过一个笑话。一个路人看到路上有一个人在看天,就以为天上有什么也停下来抬头看。第二个、第三个,更多人也停下来看,什么也没看到就相互询问。最后才知道第一个人不是在看天,是因为流鼻血才仰着头。

我至今也还记得自己变成乌合之众的一次经历。那是小学五年级的一天下午。一放学就跟着路上的一大群人晕晕乎乎的走到市中心广场,看到很多人往天上扔帽子,我们几个小伙伴也就跟着人群捡地下的帽子一起扔,根本不知道为什么也没想过找人去问问。后来才知道那天这个活动是为了一个道听途说来的消息说某个人去世了。我既不知道为什么大家会为了一个人去世那么高兴,也不知道为什么电视台为那个人还健康活着高兴,但是那一年我确实盲目的扔了帽子。

稍微年长一点社会上开始流行练气功,每天楼下练香功的声音都会比闹钟更有效的把我唤醒。“香~~~”别看都是大爷大娘,一群人聚在一起喊出来也是气势十足。听说大家一起练会散发出特别的香味,我没凑近闻过,但是想想他们那么早去练的原因估计也是怕太阳出来容易出汗,怕会分辨不出到底是香还是臭。

我自己在家看过“中功”的“带功”录像带。一个大师坐在台上发功,让台下的摇头就摇头,伸手就伸手,还有人又哭又闹完全失控很是神奇。据说大师也是可以透过录像带发功的,但我看的时候既不想摇头,也不想伸手。

大学里一天和舍友吃了烧烤喝了啤酒,酒酣耳热的往宿舍走。途径四大发明广场看到乌压压一大堆人席地静坐,还是不禁下了一跳。后来才知道那是当时最热门的一种气功,后来居然演变成了另一场大规模群体性活动。还好我早就看过大师的录像带,对这个一点都不感冒,练功就练功,干嘛非要一起练,半夜不睡觉坐在外面静坐吓人好玩吗?

老婆喜欢看演唱会。开始我总觉得花钱买演唱会票还不如买CD,音质好还能反复听。但是作为陪员参与了几次之后发现演唱会有其独特的“气场”,这是自己单独听完全不可能体会到的。这种气场不能简单归结为现场的影响、灯光,甚至亲眼看到明星,更多的还是周边人群的影响力。当你看到四周无数荧光棒在摇晃,你不摇别人会主动问你是不是你不会打开荧光棒开关;当你周围的人都站起来手拉手跟唱,你不唱别人会主动抓住你的手拉你起来,这就是群体的作用。

一个人的时候我们会自然会调动所有感官和大脑去对周围环境做出判断,但是这种警觉会随着人群的规模而逐渐降低。过于另类在群体中是不受欢迎的,所以群体中的人也会自然而然的趋同。这都是数万年乃至更久的生物进化结果,所以无论你有没有自己的判断,一旦在那个群体当中无法脱身的时候,你的选择其实不多。

然而我还是不想就这样“同流合污”,所以我选择“进化”成宅男。别跟我讨论现在流行什么,我不想加入你说的那个群体。

乌合之众读后感15

《乌合之众》是法国著名社会心理学家、群体心理学创始人古斯塔夫?勒庞的名著,初次出版于1895年。该书深入浅出地剖析了群体的诸种特点及其成因。全书分为三卷(群体心理、群体的意见与信念、不同群体的分类及?特点),依次分析了群体的感情和道德观,群体的观念、推理与想象力,群体的意见,群体领袖等,深入透视了社会服从和过度服从、趣味单一、群众的反叛、大众文化、受别人支配的自我、群众运动、人的自我异化、官僚化过程、以及无意识在社会行为中的作用。

这部著作在国际学术界有着十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弗洛伊德曾评价说:勒庞的这本书是当之无愧的名著,他极为精致地描述了集体心态。社会心理学家奥尔波特评价说:在社会心理学领域已经写出的著作中,最有影响者,非勒庞的《乌合之众》莫属。社会学家墨顿评价?:勒庞这本书具有持久的影响力,是群体行为的研究者不可不读的文献。与任何学术著作一样,该书也有其局限性,如作者因群体的非理性性质和表现而对它持鄙视和恐惧的态度。他说:个人在群体影响下,思想和感觉中道德约束与文明方式突然消失,原始冲动、幼稚行为和犯罪倾向的突然爆发。但同时他又认为群体是一股不可阻挡的力量因而是世界潮流的引领者。但这种内在矛盾并未减损其思想学术价值,而是为后来者开启了更深入研究的空间。这部著作对于我们今天认识和研究各种政治、经济、文化现象依然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和启发意义。

乌合之众读后感16

是否能避免加入乌合之众的狂欢?

该书是作者勒庞最著名的经典作品,在大众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领域皆享有盛名,历经百年其地位依旧无可撼动。书中作者研究的对象是他所称之为的“异质群体”(由任意个体组成,不管他们的职业与智力),主要阐述了群体及群体心理的特征,指出了当个体是一个孤立的个体时,它有着鲜明的个性化特征,而当这个人融入了群体之后,它所有的个性都会被这个群体所淹没,当个人有意识的人格和才智消失殆尽时,其无意识特征就会占据主导地位。

情感和观念在暗示和传染作用下趋同发展,并倾向将暗示观念立即付诸行动;在作者勒庞看来,群体具有智力低下、不加推理、缺乏判断、易受暗示、轻信盲从、情感夸张、善于行动、道德或高或低等特点,一个人单是加入群体这个事实,就使他在文明的阶梯上倒退好几级。勒庞这本著作在时间的检验下依然焕发光彩,书中涉及到的问题具有多样性和持久意义,能帮助我们把握时代的脉搏并保持敏锐的目光来审视当下的社会问题。

个人认为该书的精髓在于中篇——群体的观点与信仰,勒庞对于群体在观点与信仰这两个方面的解读非常到位与精准,有些观点在现今社会依旧适用,提供了看待某些问题的独到角度和成因解读;其中使我印象深刻的是对教育的分析和批判,否定教育就是背书和服从,丝毫不训练自己的判断力和主动性,这种教育引发更为严重的危险,它让接受教育的人强烈厌恶自己的生活状态,并极力想从中逃离。所以我们不应该成为知识的活体容器,这不会提高智力水平,人生成功的条件是判断、经验、干劲和性格,书本当中是绝对无法提供的。

然而书中还有一些观点使我不敢苟同,作者列举的事实依据过于偶然,得出的结论又过于绝对,可能是作者所处的时代背景致使一些观点趋向偏激和片面。总体来说,该书在心理学领域的影响还是毋庸置疑的,虽然作者有些观念具有时代的局限性,但是瑕不掩瑜,该书值得反复阅读,需慢慢地把它读透,拒绝成为乌合之众的一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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