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
有些话一旦说出口就会被认定为愤青,没多少人愿意去听,可余华把他装饰成亡灵的交谈,俗套中别具魅力。
其实这本书最打动我的不是人间辛酸,而是死人也有一个世界。活着对我们来说很好,辛酸也好,痛苦也罢,都有一份独特的味觉,和值得我们珍惜并拥有的幸福。可死人的世界到底是怎么样的,我们身边逝去的亲人他们在冥界过着怎样的日子,这不得而知。当第七天到来,杨飞终于无话可说,他的见闻到此结束,最终向命运屈服。这预示着,即使死后,也不一定就是生命的解脱,没有哪个算命先生真的看过猪跑。
作品从亲近到疏远,从模糊到清晰的描述,环环相扣,详略搭配,在这个让你想丢下书本又好奇后面发展的故事里,时刻都用快要来临掩盖不会来临的真相,形成了弃之可惜的独特风味。写这本书就跟周星驰喜剧一样,给人铤而走险的感觉,但俗套中却将要表达的哲理淋漓尽致的展现了出来,正是作者笔力的最好体现。当雕刻的世界凋零,死无葬身之地还是愤青的归宿,坚持原则的人似乎就该被潜规则破坏,而他们的子子孙孙似乎又随着坟墓,迎来正义的谴责。尽管作品只有乌云,却预示着一场暴风雨。
看完第四天,我就知道后面余华会讲什么,可我还是去看。因为他叙事和蓄势都很好,新奇带着些沉重的幽默,静悄悄的世界总为酝酿轰动埋下伏笔,看完第七天我才发现该来的总会来,该走的迟早会走。至于我为何要深夜尝试写读后感,我想大概是怕明天会忘记。
作为一个不谙世故却整天幻想连篇的都市写手,我认为我写玄幻更好,在架空的世界总能有更悬念和入心的情节,如果我想告诉世人些悲剧不妨给他们讲个笑话,如果我想捅破些黑暗,不妨模仿水浒传。人内心都是内敛的,委婉的,说话做事都一样。因为每个人都有残酷一面。不要说你开放我直接,开放和直接迟早有底线,而羞涩和避讳将会在那里对侵犯者体无完肤的否决。为了更好的做个问心无愧,而又始终如一的人,尽量不得罪大多数人,我们就要学会讲寓言故事,说另有深意的话,也要学会听寓言故事和深意的话。否则,行走世间不是踽踽独立就是臭名远扬。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
真的非常佩服余华的才华,用七天的故事叙写了一本书。语言也是像往常的风格一样,平素但又有力量。读余华的书真的能够了解很多以前从未接触过的人情事故,懂很多的痛苦和体会生活的酸甜苦辣。
《第七天》这本书也有很多的不同点在于讲一个死者因为没有墓地等问题重游故地,回忆起很多的以前的时光。因为看到前妻死亡的消息,所以在火灾中没有逃出来。回忆起她的前妻,父亲,邻居,亲生父母亲等等一切与他相关的人事。
读这本书我最大的感触是一切都太有缘分了,在现实生活中不能相遇的人,在死后的日子里能够相遇,当然不是所有人都能够那么幸运。杨飞死前不能找到自己的父亲,死后通过种种人的介绍,寻找,最终找到自己的父亲;杨飞死前没有见到李青,死后在寻找回忆的路上,来到他们共同生活的地方见到了李青等等有缘分的事情。这所以的一切都是像命运安排那样的随其自然。
我想我能够明白余华写这本书的寓意,从这些死的人看出社会的动荡不安,人们的死亡都很委屈,但是这是无法改变的命运。金钱和权力是多么的重要无论是在现实的生活还是在死后的生活。有钱死后可以有更好的归宿,不怕尸体被腐烂,不怕灵魂没有归宿。虽然没有钱死后生活的条件也没有很差,但是随时间的流逝,尸体日月腐烂,最终消失在茫茫人海中,找不到最终的归宿。
一切的一切都是缘分,希望能够好好珍惜眼前的一切,享受生活,享受身边的爱,但同时不要怕给予别人你的爱。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3
当我们还在嘲笑中国现代文学的作者在制度的压制下残缺的灵魂只能写出肤浅的文字,当所谓的世界享誉的作家也只敢触碰文革的题材点到即止时,余华的《第七天》对我们当下的社会显现出了更大的力量的抨击,这种批判的声音或许更有意义。
很显然,余华专心的搜集了起码7年左右的社会的黑暗面的新闻,比如强拆,比如移民,比如刑讯逼供,比如媒体的不公报道,比如官方的不作为和很不作为,比如上访……等等,近些年发生过的能在网络上掀起批判的新闻基本在书里都能找到影子。魔法现实主义的手法让读者轻易的代入了角色,重新回顾了过去的社会进展,然后扪心自问,此时此刻,当下,社会进步了吗?
如果说余华的《活着》讲述的30年前的社会,那么《第七天》便是当今社会的没有灵魂的体制下的新版《活着》,《第七天》以死后灵魂的视角快速的扫描出这个世界,这个活着时无论是爱情还是亲情连幸福都显得可悲的世界,却在死后,有墓地的灵魂可以安息,没有墓地的灵魂也有一片青山流水的伊甸园,看完不得不感慨这真是绝佳的讽刺。
但是,真正震撼的恐怖是,我们这些读者,我们都还活在和书中描述绝无出入的社会里,想到这,不禁让人颤栗。
如果可以,我会很高兴庆祝这个社会的头七,也很希望,创世纪的第七天从书里死人的世界里来到活着的人间。
尽管,余华还仅仅是点到即止,但是,很明显,能让人感觉到他尽力了,一个作家的尽力,这种尽力,是一种歇斯底里的,迫切的,要求社会进步的呐喊。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4
这是一个比《活着》更艰难的故事,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
一开始获悉余华新书的名字叫《第七天》的时候,我想到的是圣经里面的创世七天,看完整本书后,才发现这个名字企图在吻合中国传统的“头七”,虽然书的前面写着了《旧约创世纪》的句子。书的内容看似很荒诞:写的是一个死去的灵魂在七天里的见闻和回忆。
《第七天》仍然是小人物的故事,温馨又揪心的爱情,分等级的殡仪馆,养父子感人至深的亲情,刘梅等鼠族的辛酸,冤假错案。杨飞的这些经历在就像我们所生活的世界,我们周围最常见的人或事,还有每天被新闻包裹的世界和那些可见的与不可见的生活。余华用一种魔幻现实主义的手法穿梭于生和死这两个极致的世界,批判审视着现实,给读者最残酷和最温暖两种截然不同的感受。《活着》是八十年代父辈们的生活,那《第七天》就是这个年代正在奋斗着的一代人的世界。杨飞等人是这个时代最具代表的面孔,与世无争随遇而安,兢兢业业买房结婚然后相濡以沫努力过着平凡人的生活。
小说文风很紧凑,快速有力,不点缀不渲染,有一种死亡般的寒冷和压抑,把人逼到角落里,堵着喘不出气。活着的世界里充满了艰辛,死亡却只是绝望的开始。殡仪馆里,沙发坐的贵宾区穿的都是工艺极致的蚕丝寿衣,每个都在两万元以上;骨灰盒都是大叶紫檀,每个都在六万元以上,刻着富丽堂皇的图案。而塑料椅子的普通区,却会有人因为在同一家店买同样的寿衣比别人贵了50块而唉声叹气。当然,还有没有寿衣没有骨灰盒没有净身没有化妆的人。
然而作者意图并不在这里,余华喜欢在绝望中给人留着希望,这本书也是。死去的世界里,有这样一个地方:水在流淌,青草遍地,树木茂盛,树枝上结满了有核的果子,树叶都是心脏的模样,它们抖动时也是心脏跳动的节奏。很多的人,很多只剩下骨骼的人,还有一些有肉体的人,在那里走来走去。这就是死无葬生之地,在这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这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很。这里人人死而平等。
在冰冷的世界里构建出来的暖巢,于残酷现实里流露真实的人性温暖。“死无葬身之地”为现实中的卑微小人物建立了一个乌托邦,用荒诞的变形记演绎出一种底层世界的冷暖人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5
我与大部分读者的观点不太相同,我不认为这是一本非常优秀的书,只是一部符合主流价值观的书。
事实上,是大家对余华这部小说的期望值过高。通篇环境是在光怪陆离的死后世界,一如余华往日的荒诞,只是这次的荒诞,实在是让人提不起来探究的兴趣,基本上是社会负面新闻的缩影杂糅,叙事也平淡无奇,尤其是第五日的内容,索然无味,几乎是硬着头皮读下去,但余华将几个故事之间的联系安排的很巧妙,这是值得称赞的地方。
余华本就属于大师,而这篇作品几乎让读者觉得为了悲观而悲观,经常也有读者跳出来捂着胸口,我好悲,我好悲。然而,我觉得是一种无病呻吟,强行赋愁,对于很多悲剧,也没有给出合理的应对方法。
先锋文学的最大特点就是用叙述话语本身言说叙事本身,但本篇作品多处叙述重复多余,多处雪雾的象征性描写也刻意重复,倒是显得做作。
文章的主题大体上是对爱的追寻和歌颂:杨飞与杨金彪的父子情,杨飞与李青的爱情,张李二人整日吵闹的友情,鼠妹与伍超的爱情等等。社会一定存在很多黑暗和不公,但是我们依旧要相信,这些爱情亲情友情还是可以信任,还是需要穷其一生去追寻。
正是站在死者以后的视角去写作品,才更能让我们珍惜活着的每一天,珍惜相遇的每一个人,认真对待每一个选择;也正是那些喜悦,哭泣,悲伤,无奈,痛苦,后悔,才真正构成我们鲜活的人生。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6
怀着好奇的心理,我阅读了一度销量排行第一的《第七天》。在阅读的过程中,我被作者余华所讲述的故事情节震撼到了,故事内容的荒诞和绝望是我没有预料到的,这些故事又都似曾相识,很多来自于曾引起媒体和网络广泛关注的新闻,只是作者通过以这样虚幻的手法集中编排出来,还是让我一下子感觉透不过气来。
《第七天》故事取材于一些当今荒诞的社会新闻,很多人在各种悲剧中受伤或死亡,而这些人在这些事件之后有怎样的经历和想法?余华的这部《第七天》就是来写这部分内容的,从鬼魂的角度、死后的世界来讲患难与救赎。和余华的《活着》相比较,从故事的取材上来说,《活着》写的是历史,《第七天》写的是现在,人对当下的绝望肯定要比已经过去的更深。《活着》里面死去的人都还有个地方安息,而《第七天》里面却是“死无葬身之地“。
看过这本书的人不会不熟悉,这些悲剧时时刻刻发生在网上和周围,人与人之间的冷漠、猜忌、贪婪和欲望造就了社会的残酷。悲剧有的是纯突发自社会:被强拆致死的郑氏夫妇,车祸身亡的李月珍,有的是因为个人与社会之间的关联:李青因为杨飞的贫穷出走但陷入骗局自杀,鼠妹的为情自杀,伍超为鼠妹的墓地筹钱而死,张李二人的凶杀以及张刚父母的挟儿子以令警察局等等。死后的`世界同样是分等级的。在殡仪馆里,有钱有权者享受vip待遇,普通人只能耐心等待,让领导先烧。没有墓地的亡灵们只能去往“死无葬身之地“。来到“死无葬身之地“的亡灵们都带着悔恨或是遗憾,但在这里却抛开了这些,获得了真正的平和安宁,就连生前针锋相对的仇家也在这里结成了不离不弃的伙伴。这个地方让这部小说有了一些温暖的色彩。虽然是一部描写死亡的小说,我却觉得它是余华作品中最温暖的一部。作者似乎想借“死无葬身之地“告慰枉死者们的灵魂,
但如果只是讲这些,那就是社会新闻杂集了,咋能成著作呢?是的,余华让善良和真情在这些沉重丑陋的现实掩埋中伸出了一双手,杨金彪与杨飞的父子情是本书中最大的亮点:虽然杨飞是捡来的,但杨金彪把一生都奉献给了这位养子。杨飞与李青的爱情,也因为一个是“永远爱“,一个是“仍然爱“,而被隔绝在美好的未来想象之外,当一个漂亮姑娘想要去看世界的时候,再好的男人也挡不住。即便如此,两人之间还是有爱有挂念,这也许就足够了。鼠妹的感情虽然幼稚,但余华还是给予了很大的怜悯和同情,让她在死后了解到真相,净身并第一个离开了“死无葬身之地“,也可以说是一个祝福。
“只要一家人在一起,在哪里都一样。“这是谭家鑫对女儿的宽慰,还有张李二人的吵闹作伴,以及鼠妹与婴儿们的歌唱。通过这些,作者想要表述的可能就是,在这个残酷的世界里,去信任亲情、友情与美好,是我们生命仍然存在的依靠。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7
“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这是余华在《第七天》一书中的最后收尾,字里行间透露出了嘲讽与悲哀。《第七天》是一篇比《活着》更艰难的文章,是一个比《兄弟》更绝望的故事,它的每一个字,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像是在挑衅社会的底线,余华用他最锐利的武器——笔,再加上毫不掩饰的嘲讽,划开了当下那些看似光鲜实则腐烂的皮囊。
《第七天》是余华最新的长篇小说,他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普通人死后的七日见闻:暴力拆迁,灾祸后瞒报死亡人数,医院将死婴做垃圾处理,冤假错案,刑讯逼供等等,讲述了现实的真实与荒诞,讲述了生命的幸福与苦难,讲述了眼泪的丰富与宽广,讲述了比恨更绝望比死更冷酷的存在。
读这本书的时候,我浑身发冷,也许是被作者冷峻的笔触所感染,以至于合上书时,还是久久不能自己。我不知道余华在写这本书时是不是也怀着这种情感。大都人都说《第七天》太过黑暗,把社会剖析的太过透彻,但这正是小说的意义啊,用最简单的文字写出最深刻的文章。有人说余华给这本书取名为《第七天》参照的是中国人死后的头七,他的这本书和其它的几部经典长篇小说相比,不足之处显而易见,但我却认为,这本书里说发生的故事却最贴近我们的现实生活,大部分事件我们甚至见怪不怪。
生不所致,死所长思。这本书连接了生前和死后的世界,我们用生前的视角去写死后的世界,死后的世界里依然有金钱权力的划分,但从中也有喜悦的分享,为寻见亲人永聚而喜,为死后世界清明和善不再污浊而喜,为得知真相不再误解懵懂而喜。也许社会有种种不公,种种不如意,但生活中总会有阳光温暖我们。
文章用杨飞在人间最后七天的经历向我们讲述了一个个加入了太多太多有政治暗喻的事件,但如果余华只是写这些事件就结束,那余华便不是余华了,除了这些事件以外,他还写出了这本书得到的提升的关键——人性。而这本书最出彩的地方,便是它让我们看到了这个荒诞不经,冷酷残忍世界里存在的希望——爱。“我”是父亲在铁路上捡到的弃婴,却让父亲为了“我”而抛弃婚姻和自己的后半辈子去扶养“我”长大,“我”的妻子在现实世界里弃“我”而去,却在死后只承认“我”是她的唯一的丈夫,洗发妹并不是真的想要跳楼,她的男友为了给她一个好的墓地而去卖了自己的肾,小餐馆的老板听说了“我”父亲的故事而每次点餐时都多送一个果盘。这一个个的故事,都写出了我们的良心,所以这社会并不是只有黑暗,还有温暖和爱。
《第七天》展示了一个弱肉强食不公平的七天,也写出了乌托邦式的向往生活的七天,余华用大半本书构造了一个人道和平欢乐美满的世界。书很容易看完,合上书,我们开始向往另一个世界,那里人人死而平等——那是死无葬身之地。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8
《第七天》是当代著名作家余华于2013年初出版的一部小说。小说以时间为线索,记录了主人公杨飞在七天内的所见所感,写出了我们现在这个社会的一些现象,有房屋强制拆迁,对官僚主义的批判等等,大多数还是发生在我们这个社会中一些很细微的事情,并从这些末梢中提炼出了很多东西,有爱情,亲情,社会情,当然,还包括一些很暧昧的,我们都说不清的东西,比如我们这个社会价值观的变化。还有很多,下面请我一一道来。
以前我一直在寻找可以全面阐释21世纪社会的作品,现在,我找到了。 并且不负所望,这部小说使我的心灵受到了很大的震撼,所以从我读完这部作品,到现在,整整一个星期的时间,我都在思考,我在想,我们社会的这些变化,还有相对应的我们个人的变化。我个人认为,余华的这部小说,阐释了三大主题:亲情,爱情和社会情。
小说的开篇就是一个已经死去的人,面对一个雾气朦胧的世界。身边每天都发生着各种各样的事情,有人出了车祸,有商场发生火灾,还有人跳了楼……然而,在这一片混沌之中,主人公杨飞回忆了他的养父杨金彪——一个朴实善良的铁路维修工人。他的生母在火车上意外产下了他,并从厕所掉了下去,而单身汉杨金彪捡到了他,从此他就养着这个孩子。把这个孩子放在自己胸前的肚兜里,给他喂奶粉,喂水,甚至于织毛衣。让我最感动的是其养父为了他放弃自己的爱情和婚姻,这个善良的人不忍心把杨飞丢在河畔街,所以当他看见这个小小的人儿用树叶把自己全身都盖住,用来保护自己的时候,他反悔了,自责了。这种对良心的检验不是每个人都可以禁受的了的,可以说,这种品质,是弥足珍贵的。这种爱,是大爱。是只有亲情的力量才可以创造出来的爱。
主人公还回忆了自己生前的爱情。李青是他的妻子,确切的说,是前妻。他们曾经在同一家公司上班,李青是他们公司最善良最有气质的女孩。杨飞靠着自己的诚实,善良,正直的品质博得了李青的芳心,二人在一居室的房子里度过了一段很美好的,如昙花一现的生活。但李青终于为了自己的梦想离开了这个家,也离开了她唯一的爱情,跟一个美国留学回来的博士结了婚,她开始创业,开始变得大红大紫,可最后的最后,她同样死于自己的梦想。在死后与杨飞见面的时候,她说,我一生结过两次婚,丈夫只有一个,那就是你。可以说,李青代表了这样一种人,他们为梦想而生,为梦想而死。但我却反倒觉得李青一生最幸福的时候是拥有爱情的日子。你们觉得呢?所以,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谓的梦想,对我们和这个社会而言,到底有没有价值,或者狭窄的说,是不是我们最值得珍惜的东西,它值不值得我们舍弃一切去追求?或许到最后我们才发现,不是生活太难,是我们太过贪婪,忽视了生命中最珍贵的东西,导致生活的不幸福。
小说还写了一种爱情,鼠妹(刘梅)和伍超的爱情。伍超在一家理发馆门口看见了刘梅,那种感觉,用小说的话就是“我再也见不到比她更好看的人了”,所以伍超也去了理发店做了一名洗头工。他们二人都是生活在社会特别底层的一些人,没有固定的工作,没有固定的住所,没有福利和保险,每天为了生存拼搏。这样两个男女相爱了,一起带着他们对生活更美好的向往,努力工作着,生活着。他们也是有梦想的。伍超在洗头之余还学习理发,梦想成为技师,这样收入会更多一点,生活就会更好一点。可还没等到那一天,梦想就破灭了。他们一起带着生活的尊严开饭了一家餐馆打工,这时,他们有了新的梦想——等伍超学会炒菜以后,他们就自己开一家小餐馆,幸福和睦的过日子。可之后的一件事,让他们的这个梦想也破碎了。顾客对鼠妹动手动脚,伍超出气不成反被打的满脸是血,这一次,是为了做人的尊严。就这样,梦想不断被打破,可他们没有屈服,即使要饭他们一样坚强的活着,这个时候感情是他们活下去唯一的支撑,当这个支撑破碎的时候,鼠妹就跳楼自杀了。原因是伍超骗了他,欺骗终于让他承受不了这样无望的生活。后来,伍超从老家回来后,为了给鼠妹买棺材,卖了肾,得病死了,去了什么地方呢,去了一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伍超说:“她对我太好了,跟了我三年,过了三年苦日子,我们太穷,经常吵架,我经常发火,骂过她打过她,想起这些太难受了。我不该发火,不该骂她打她。再穷再苦她也不会说离开我,我骂她打她了,她才哭着说离开我,哭过之后她还是跟我在一起。”这就是鼠妹和伍超的故事。
小说还提到了一种情——社会情。小说在看似无望的社会里,给我们提炼了这样一种价值观。比如主人公的养父杨金飚,生前兢兢业业,勤奋,努力的工作在铁路一线上,不求更多的回报,朴实地做人,做事。并且,在他死后,他找不到自己的价值,所以他自觉地当起了侯烧厅的工作人员,这时候,他感到自己的人生价值得到了实现,所以,最后他是幸福的,是满意的。还有李月珍夫妇,也都是非常善良的人。李月珍奋力给二十七个婴儿寻找真相,她死后终于和这二十七个孩子生活到了一起。我觉得,这也是一种社会价值的体现。
读完这部小说,我们会思考,小说中每个人物都有梦想,杨金飚的朴实工作的梦想,鼠妹和伍超好好过日子的梦想,李青的梦想,谭家鑫夫妇的梦想,这些人的梦想在生前的社会都得不到实现,或者说,即使实现了,对他们个人而言也是不幸福的,是没有价值的。在他们死后,到了死无葬身之地的时候,他们的梦想全部都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实现。我们通过这些内容,应该思考一下我们所生活的社会,为什么,看起来很容易实现的梦想,在现实生活中就这么难?到底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过错,还是个人的追求有偏颇?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9
我真的被《第七天》感动了。
虽然是在一片争议甚至是骂声中开始阅读的,但之前的所有想象和假设并没有霸占我的感受。从开篇第一段话开始,我就被那种冷澈绝望的忧伤,紧紧地攫住了。但止于此的阅读感受,成为作品遭诟病的重点,有人说这次的余华除了给读者带来浅表的感伤以外,都是新闻事件叠加起来的串烧,“余华的工作无非是把这些素材原封不动地照搬到了自己名下,却并没有提供什么比新闻报道更高明的说法”。更有甚者说,“这是余华作品中最烂的一部”。
平心而论,我觉得这种说法是不公平的。因为评价总有个标准和范围,是把余华放在文坛中评价,还是放在有些读者建造的神坛上来评价?是按照真实的余华评价,还是按照读者、公众眼中的余华评价?如果在前者中,《第七天》是目前长篇创作中依旧保持了作家水准的小说;但如果按后者来看,就失去了标准,因为神无所不能,余华的能力遥不可及。但这个神坛,也许并不是余华自己心甘情愿站上去的,他被公众推上了神坛。
在这个神坛上,公众们期望余华写出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而用这样的标准,《第七天》欠缺的太多,所以骂声四起。但是,我们有没有想过,其实是标准错了,余华只是他自己。
对于一部作品,除了语言结构等基本功以外,我们经常使用的“好小说的标准”是:打动人的内心和作家的社会意识。用这样的标准衡量,《第七天》算是一部好小说。
感伤悲苦是这部小说的根本,杨飞这样一个孤苦无依的魂魄,生前努力地存在,死后努力地寻找。在一个强势纷杂的外部世界中,小人物的挣扎努力无疑是令人同情的。作品营造的“死无葬身之地”里熙熙攘攘的无处安息的灵魂,更是给人荒凉之感。活在世上的小人物,生命是最终的底线,也是最慷慨的代价,任何一个看似偶然的小的变动,就能要了他们的命。突然被砸死的自己,自杀的前妻,因为一个山寨手机跳楼的鼠妹,车祸丧生的年轻人,被唤作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婴儿……反倒是父亲,因为癌症而死,稍微给这些死亡增添了一些伦常的必然。
对个体命运的关注,是余华一贯的坚持。《活着》是零度写历史,是个体在历史中的挣扎;《第七天》是零距离地写现实,是个体在社会中的挣扎。只是这一次,他站到现实中间来了。也许是因为太近了,满篇都是现实发生过的激烈事件,人们才会说他“用新闻串烧来弥补素材不足”。
在我看来却是作家在用他自己的方式,解读现实。当然,我们不能评价这部作品是一部伟大的现实主义力作,也不能将余华比肩于托尔斯泰、巴尔扎克,他不是那种可以用气势磅礴的宏大叙事来批判现实的作家,但他是余华,是用《活着》的艺术灵感来创作《第七天》的余华。他曾说:“我所有的创作,都是在努力更加接近真实。我的这个真实,不是生活里的那种真实。我觉得生活实际上是不真实的,生活是一种真假参半、鱼目混珠的事物。”
灵魂的诉说和新闻事件的密集,也许恰是对现实的一种荒诞表达。以前的生活和时代都朴素而单一,现实往往没有作家想象出来的生活更新鲜精彩。但是近几年,社会的巨变让我们惊叹:生活早就超越了想象。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生活中处处都是突如其来的荒诞。
再说题材,小人物在现实中的挣扎,虽然并不新鲜,但却是传统写作最为关注、也是最容易上手的题材。同样的挣扎,在前几年的作品中,多少能让人看到些希望,比如福贵,虽然遭受了所有的灾难,他还活着。到了《第七天》,这些挣扎的尽头,都是绝望。杨飞,这个生不逢时、死亦不逢时的魂灵,在横向的社会层面遭遇、见证了所有极端的苦难。他遇到的所有人,都是草根,都生活在惶恐中。
小说中最无争议的部分,是作者对父子感情的建构,这不仅是作品最大的情感支撑,也是被各方声音肯定的亮点。淋漓尽致地写父子情深,在历来的作品中,除了朱自清的《背影》,就数这对父子了。如果杨飞的生活中还有一点亮色,那就是父亲对他的爱。小说里满是对父子情深的各种描述,不经意间触动内心。“我乘坐的火车驶离车站时,他站在那里看着离去的火车挥手,虽然站台上有很多人在来去,可是我觉得他是孤单一人站在那里。”“第二天我父亲不辞而别,他走得无声无息,连一张纸条也没有留下,拖着自己所剩无几的生命离我远去。”
从对父子关系的建构上,也能看出余华不再是当年那个先锋派的旗手了,因为当年先锋创作中很重要的母题是:杀死父亲。如今几十年过去,父子讲和了。这些都显示了余华创作中温暖的内核,虽然满目疮痍,但坚信人性良善或者说是希望还在。
读《第七天》,让我总忍不住想到方方的《涂自强的个人悲伤》,作品弥漫的也是同样的悲伤、压抑而绝望。小说结尾处写着:涂自强从未松懈,却也从未得到。这句话不只点了方方自己小说的题,也点了《第七天》的题,更点中了这个时代小人物命运的题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0
相信很多人都是看过这本书的,而我最近也用三个小时的时间把这本书给读完了。但是在读完以后,我的心是久久不能平静的。
因为里面的故事实在是太让我压抑了,甚至现在都没有缓过来,但是不可否认这本书是一本好书,是值得每一个人去深思的书。
这本书在人去世以后揭示了人的幸福生活和不幸的生活,揭露了这个世界的残酷,很人与人之间的无情和贪婪。但是在这个时候我们依靠的只有自己的亲人。
但是在这本书中也会让我感动的时候,比如说父爱的伟大,友谊的美好都是让我感动的。或许是因为在作者的笔下这个世界是那么的残酷,所以这些在我们平时生活中不太注意的东西现在却那么的立体吧。
这本书给我的感触真的是太大了,让我去感动,让我去流泪,让我控制不住自己的情绪。
在这本书中最让我深刻的就是一个小女孩的故事,她在自己的生活中遇到了不幸的事情,她想要用死亡来解决自己的一生。
在这个时候她是有多么的无助,多么希望别人去帮忙。但是并没有一个人去阻止,甚至有的人给她想出了各种死亡的方式。
而他们的做法让我想到了键盘侠,他们有的时候在网上随便的打打字就可以让一个人失去自己宝贵的生命,这种做法真的是太可恶了。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1
余华的《活着》写满了人间的艰辛和无奈,余华的《第七天》则有过之而无不及。
阅读《第七天》的时候,有一种很好的阅读感受:就是里面所有的人说的话都是真实的,没有虚伪,没有做作。这些人已经死了,它们是灵魂,这种没有做作的对话,让人阅读起来不累,不善言辞的我很向往这样来互相交流。有些话,则给人以想象,更让人看清虚无和浮夸。
比如李青说的一句话,"我的朋友们在等我,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看到这句话时,心灵为之一振:都已经死了,盛大的葬礼能用来干什么?对于已经死去的李青的灵魂又有何用?
许多现实的画面:假意的微笑;须臾的奉承;同一桌酒但关系并不好的各种身躯;火急火燎地赶一个聚会;拿到一张奖状或一个头衔时的忘乎所以……
这些都是虚假的,如同李青说的“他们给我准备了盛大的葬礼”一样,对于一个灵魂来说,毫无意义。
《第七天》写的是一个人死去之后,所见所闻。是以一个死去的人看人间事物的角度,来描写现实生活。人间的人常说,生死事大。是的,生死事大,如果都已经死了,也就放下了所有的包袱,说一些真实的话了。
里面一个灵魂说,“他们说的话,我连标点符号都不信。”,这么简单的文字,描述了真实的人间事情。及其丰富的语言,却在活人之间传递不了真实情感。说者有所掩盖地说,听者有过滤并猜测地听。丰富的语言又如何?在活人之间也不能完成真正的信息传递。如果彼此信任无我无他,几个字足矣传递。
比如,甲:你有骗我吗?乙:没有。很明确地传递了信息。但在人间,甲会信你个大头鬼。
里面有一句:“宽广的沉默里暗暗涌动着千言万语,那是很多的卑微人生在自我诉说”。很多时候的沉默,并不是我们很智慧。很智慧的沉默才是真正的彻底的沉默,大多数人选择的沉默,只是人微言轻或是没机会发声的沉默。
活着的时候,有太多的束缚,太多的放不下放不开,把人活的像个奴隶似的。“如果你的世界没有痛苦的害怕,没有尊严的担忧,没有富贵和贫贱,没有暖寒的交替,没有外貌的困扰,没有男女的区分,没有你我之分,没有生死顾虑,你才会离"真正的活着"越来越近。”
里面的一段:“走过去吧,那里的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他问,那是什么地方,我说,死无葬身之地。”
上面这一段话和释迦牟尼佛描述的西方极乐世界一样:
舍利弗。其佛国土,尚无三恶道之名,何况有实。是诸众鸟,皆是阿弥陀佛,欲令法音宣流,变化所作。
舍利弗。彼佛国土,微风吹动诸宝行树,及宝罗网,出微妙音,譬如百千种乐,同时俱作。闻是音者,自然皆生念佛、念法、念僧之心。
所有的鸟,所有的树都会发出微妙的法音,连恶的名称都听不到,哪还有恶的行动。
古代文人陶渊明描绘了世外桃源,看起来没心没肺的李诞说了人间不值得,怎么看都像认真生活的余华讲了死无葬身之地。
这些人,有古有今。
只要不死就得活着,好过赖过都是要过,既然都过不好,那就好好过,像《第七天》里的灵魂,放下包袱,真实地过,不猜忌,不做作。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2
一个人死后的七天里,就像重新回顾了自己的一生一般,每个曾在生命里出现的人像是设计好一般一个个陆续登场,一个人的社交圈子也不过就是个小社会,不论在哪个社会里,生前或者死后,贫富的差距、小人物的心酸、现实的残酷都是会存在的,然而结局告诉了我们有一个美好的地方,那儿没有贫富贵贱,没有悲伤疼痛,没有仇与恨,人人生活的如同在世外桃源一般,但人人也死而平等,那个地方叫——死无葬身之地。
看到结局反而会轻笑出声,这该是一种什么样的讽刺?幽默?反讽?细想起来怎么会觉得无比正确呢?余华的文字很写实,在我看来有些文字可以说是流水账也不为过,但就是这些描述一个个故事的流水账,反而更会有一种:“啊对啊我们身边就是有这种现象啊”的强烈同感,文中的许多情节是作者虚构的,但衔接的也挺自然,在多个讽刺现实的故事中,反而那些暖心的情节更能引人注目,如杨飞的养父为了抚养他终生未娶却因为有过一次想要抛弃他的念头一生心里愧疚;鼠妹和伍超这对情侣一起吃苦打拼好几年不离不弃,结局却令人唏嘘,鼠妹自杀伍超错过了见她的机会,而在伍超死了来找鼠妹的那一天鼠妹去往墓地火化安息了,两人一直在生与死的边界擦肩而过。
书中的主人公都是小人物,从小视角去看这个社会能看到更多的黑暗面,故事的主人公们大部分都是本本分分生活的小市民,不论是偶然的正义挺身还是想维护自身的利益都没落得个好下场。这个故事往小了说有亲情、爱情、友情的生活情感,往大了说也有社会现实、生存与死亡的深刻思想,而书中有一句话让我印象很深刻:有墓地的得到安息,没墓地的得到永生,到底哪个更好呢?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3
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年代的荒诞与不公。字里行间,满目苍凉绝望。但是,我为故事里的人和事感到无力和难过的同时,更多的却是思考我自己存在的意义。
这是一个最好的时代,也是一个最坏的时代。书中描写的荒诞更胜现实中的荒诞,书中描写的真实更胜现实中的真实。每个时代都会有属于那个时代的伟人,他们或许才华横溢,名流千古;或许政绩斐然,长留青史;或许贡献卓越,永垂不朽。但是更多的,是普通人。毫无疑问,我也只是个普通人。那么我存在的意义是什么?
到后来,我看了为了祖国完整,义无反顾的将士们。看到了为了民族未来,甘愿隐姓埋名的科研家们,为了他人健康,甘愿奉献自己生命的最美逆行者们。作为当代医学生,要埋下头来认真学习,面对各项复杂的工作,都要保持一颗实干的恒心,苦干的决心,持久的耐心。时刻牢记使命,牢记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所以没有人记得又如何,我们存在的意义不需要别人定义。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4
《第七天》讲的是一个人死后的事,描述了一个死后世界的世外桃源:死无葬身之地。讽刺的是,“死无葬身之地”这个现实中用于诅咒人的一个词,在书中变成了一个人死后的庇佑所。这个地方是死后没有墓碑、孤苦无依的人的唯一去处。它芳草鲜美,鲜花盛开,树木茂盛,溪流潺潺,是一块理想之地。这儿的人相亲相爱,不分亲疏,哪怕是生前的死对头,来到这儿也相处地其乐融融。与冷冰冰的现实相比,生前困顿窘迫的人在这儿找到了家人,找到了栖身之所。
虽然书里讲的是死后的事,但实际上还是用浓重的笔墨讲述了主人公杨飞活着时的事,以及对于他来说最为重要的一些人。这里面有他的前妻,他的养父,以及他的“妈妈”,还有他死前与他有过交集的人。看的时候我感动于书中出现的各种情感。首先是杨飞与自己前妻李青之间的感情。虽然两个人分开了,却还爱着彼此。因为两个人的追求不同,所以在相处了一段短暂的时间后,两个人还是离婚了。妻子因为遇到了一个有着好的创业想法并很欣赏她的留学归来的博士,离开了自己爱着的另一半。但是他们死后相遇时,她说,我结了两次婚,但是我只有一个丈夫(指杨飞)。其次是杨飞与自己的养父杨金彪之间的深厚感情。二十一岁的杨金彪在铁轨上见到刚出生脐带还没掉的杨飞,从此以后把他当成自己的儿子来养,并因此一辈子没有结婚。杨飞的“妈妈”李月珍(杨金彪的邻居)对于杨飞的照顾和关爱,也让人看到了人与人之间最真诚的情感。杨飞生前在出租屋的邻居,鼠妹李梅和她的男朋友伍超之间的爱情,也令人唏嘘不已。
令人遗憾的是,在现实中,如此真挚的感情却在现实的重压下而以悲剧结尾。书中有两对深深相爱着的情侣:杨飞与李青,鼠妹与伍超。在现实的诱惑下,杨飞与李青的感情走向了终结。而另一对,鼠妹与伍超虽然争吵不断,却并没有分开。然而,无论是选择分开的,还是坚持在一起的,他们最终的结局都是悲剧的。杨飞踏实真诚,但在现实中却缺乏一点上进的勇气,李青觉得自己和他在一起只会庸庸碌碌过完一生,所以当一个更闪亮的人出现时,她选择了离开。但是再婚后她发现,那个看起来才华横溢的留学生,并不像她想的那样。她最终沦为一个官员的情人,在这名官员东窗事发后选择了在浴缸自杀。而杨飞为了给养父治病,卖掉了房子,辞掉了工作,最终在饭店吃饭的时候因为饭店起火爆炸而身亡。而鼠妹与伍超,更是因为现实的蝇营狗苟争吵不断。在繁华的城市里,他们做着最低贱的工作,虽然想要改变,却总被现实拖住手脚。最终因为一个买来的山寨手机,鼠妹选择了自杀。她在意的不是山寨手机,而是伍超骗了她。而伍超,在得知鼠妹的死讯后,悲痛不已,选择卖掉一个肾来给鼠妹买一块墓地。这也使得鼠妹成了死无葬身之地唯一的一个选择安息的人。而伍超,也因为卖身后的感染身亡。这些悲剧的结尾是对现实的沉默控诉,它把这个世界的遮羞面纱一把扯下,把它的残酷赤裸裸地呈现在我们面前。
就像余华说的一样,“与现实的荒诞相比,小说的荒诞真是小巫见大巫。”《第七天》揭露了赤裸裸的现实:强拆、物欲、贫富差距、人与人之间的虚伪冷漠、官僚主义等等。同时,它也褒扬了一些东西:人与人之间真挚的感情,人的善良,人的坚守。当然,揭露不是为了批判,而是为了更好地改善。希望书中描述的理想之地,有一天不再只是一个虚构的世界,而是触手可及的现实。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5
昨晚我读《第七天》的时候,长期快餐式的阅读方式让我几度无法适应读它。期间我甚至想放下书,等自己静下来再拿起它,可是我害怕这又变成漫漫无期的浮躁和等待,并且现在的我在这山上,天时地利人和都告诉我我该去履行心中的想法了。于是,我逆风一样读完了它,《第七天》。
我深知自己无论从哪方面来讲,都没有说去解析或者剖析它的资格,所以我只是表达一下我读过它以后拙劣以致肤浅的感受和看法。
《第七天》以另一种角度来把书中人物的故事娓娓道来,即便他们都是不幸死去和非正常死亡,但这种方式却让原本悲哀悲伤的故事似乎不知不觉中变得平淡,最后竟给我温暖美好的感觉。故事中的人物形象刻画的是那样的鲜活饱满,却又让我觉得他们独立起来,因为他们是那样的温柔善良!如同脑海中的海市蜃楼一般,真实美好却只能远远看着不能触摸,他们影响着你却不会决定你。一个又个故事,一个又一个人,在同一条路上,慢慢遇见甚至拥抱,他们孤独的来,来了之后却不再孤独。后世对前人的误解或者美化,在这条路上被平淡的讲述,却不再让他们产生波动。对现实的黑暗,冷漠,残酷,以及艰难也都是点到为止,没有深究。如同蜻蜓点水一样,轻盈浅淡却不失深刻的给我希望。
他们所有人,好像都失败在了现实里,但在这条路上那都不重要,我只要找到他,等到他,遇见她美好就会盛开。现实让我们孤独,我们依旧有对抗孤独的方式,是把你放在心上,这也是我们打败现实的唯一方式和最强力量。其实和《活着》一样,福贵的故事是那样让人绝望可是读完过后,我的心里除了沉重以外还有一种力量,不畏现实的力量,勇往直前直面困难的力量。至于《第七天》,它对现实依然有暗喻和讽刺,甚至每一个人都好像被现实残忍的碾压,政局,社会,人生百态,我们往往看不到真相,甚至不敢看也不敢说出真相。他们蒙上我们的眼睛,然后把刀架在我们的脖子前,往前一步靠近真相也接近死亡,往后一步从众如流麻木异常。然而读完以后留在我心里的,不是那些早已有准备的黑暗或者更黑暗现实现象的认识。而是不期而遇木椅青石的倚靠,是千山万水的艰难等待和寻找,是毫不犹豫的在怀里无微不至的哺乳,是27个婴儿夜莺一样的歌声,是无数空荡骨架用树叶为她净身的点滴河水,是无休止的悔棋的争吵和陪伴,是自奠的黑色袖带,是死无葬身之地……
“走过去吧,那里树叶会向你招手,石头会向你微笑,河水会向你问候。那里没有贫贱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那里人人死而平等。”
我们也许不是无处可去,是忘了要去何处。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6
写这篇读后感之前,我想说说自己对于“死”的看法。以前的我是一个对死趋之若鹜的叛逆孩子,可以这么说,我认为有很大一部分孩子在他们叛逆期的时候多少会有过死的念头,当时的我也是,因为家庭以及学校的种种原因,我自杀的想法已经不知道有过几次了,我甚至写信给我当时的班主任,告诉他我活得很不快乐,很想死。
其实我现在打出“死”这个字的时候,会有害怕的感觉,在经历过那么多的事情,以及看到过身边熟悉的人们相继离开所带来的痛苦后,我慢慢发现活着是一件值得庆幸的事,我们尚且还得一口气,尚且苟活于这世间,这件事本身,就已经很幸运了。后来的我也渐渐发现其实自己是一个很胆小的人,害怕各种黑的地方,之前走过一条光线很暗的街道,街道边的小台阶投下了一小段深黑的阴影,那时候觉得踩上去就会被黑暗吞没,在我看来,阴影里藏了可能会随时冒出来的黑色鬼怪。连这么常见的事物都害怕的我,竟然会有过死这个想法,以至于现在认为那会不会是我的幻觉,只是个一触即破的噩梦罢了。
我是在初二的时候看的余华的《活着》,当时也处于叛逆后期,刚看完的时候觉得心里的大钟好像被狠狠地撞了一下,有某种不一样的东西突然从四面八方涌进胸口,让那时候的我被震撼到了,为此我还特地写了一篇读后感。现在重新再去读,发现那时候看到的事物的本质也不过是停在表面而已,我也只不过是结合了书的内容做了一个概括,写了写大众们对书的理解,觉得很是幼稚。但那时候的我也对余华有了一个初步的认知:这是一个能写出冲击我心灵的文字的作家。
《第七天》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死去的人在死后的七天时间里每日的所见所闻所感。就像是一个虚渺的梦境,活着的时候,你没有很有力的证据去证明你活着,作为一个人存在于这世间,同样,死了以后,你也不能抹灭自己曾经的存在,作为魂灵或是死尸的存在。
那没有属于自己墓地的人会归属于哪里呢?他们回去到一个鸟语花香,树叶向你招手,石头对你微笑,河水向你问候,一个没有贫穷也没有富贵,没有悲伤也没有疼痛,没有仇也没有恨,人人死而平等的地方,那个地方叫做“死无葬身之地”。
就像鲁迅先生说的:“有的人活着,但他已经死了;有的人死了,但他还活着。”活着或者死去,真的会有明确的界限吗?不过是一场不知道从何时入睡何时醒过来的梦境罢了。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7
又读完了一本余华的作品,在读余华的作品的时候总是习惯性的憋着一口气,不敢放松。每读几页都要没有目的地站起来走动一会儿,可能是书里的内容显得压抑,需要缓一缓才能继续。余华的作品体量不大,读得快一点,一个下午就能读完一个故事。
读完了《第七天》,印象最深的是其中的第二天和第三天。第二天讲了一个爱情。很佩服余华的细腻,将杨飞这样的人写得这么真实,文字的力量真是伟大。自卑就像一条看不见的尾巴,明明看不见,却怎么也摆脱不掉。第三天讲了一个亲情,杨金彪是个好人,杨飞遇到杨金彪很幸运。我认为这两天是全书中最精彩的两天,字字句句都值得反复体味。
书中还提了一些很敏感的话题,“市长蹊跷的死因”、“强拆事件”、“领导检查不到的柏油马路”、“公安的、消防的、卫生的、工商的、税务的”、“医疗垃圾事件”、“李月珍死亡真相”、“计划生育是国策”等等中国人心照不宣的事情。
每次都很庆幸自己花了几个小时读了一个很好的故事,之前看过一句话,“生活这么累,为什么还要读书,因为我们还有理想。”越到这个年纪,越觉得理想遥远。学生时代谈过的那些理想,被我们选择性地遗忘了。
“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理想和现实共同组成了一个沙漏,理想占一头,现实占一头,中间的细沙是我们。随着成长,我们慢慢地向着现实靠拢,一点一点。这么比喻似乎又不太贴切,因为在生活中谈理想往往意味着夸夸其谈,空谈误国;现实才是实践,实干才能兴邦。
夸夸其谈的理想让理想不是理想了,值钱的现实让现实成为了现实。人人都开始谈钱了,还谈什么理想,理想又不值钱。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8
历经七年磨练,余华新作《第七天》是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作品。从篇幅来看,这是一个中长篇,然而书中并未给读者描绘一个结构精巧严丝合缝的完整故事,而更像是一部凌乱芜杂包罗万象的短篇故事集。余华借一个死人的口讲述了一系列深黑色的故事,这些故事绝非鬼狐夜谈或者道听途说,故事中的事件都经常发生在我们身边,故事中的人无一例外都“死无葬身之地”。余华虽然将这些故事以魔幻和荒诞的笔触串连在一起,却仍是不加掩饰地给作品一个写实主义的基调,余华想展现给读者的就是当前社会的一个浓缩,一个类似薄伽丘《十日谈》般有批判讽刺又有美好温情的现实世界。
书中所描绘的“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名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这个充满悬疑的开头也就变得真实刻骨。毕竟死后还能徘徊在两个世界之间,不啻为我们思考自己死亡的一次机会。当然这是唯心主义,但在曾以“先锋”闻名的余华笔下,七天,是能提供一次不长不短的生死体验。的确,死亡的亡灵怀着对人世的眷恋在七天里游荡,在亡灵与亡灵的对话中,又能重构或者还原起尘世的善良与罪恶。
与以往作品不同的是,在《第七天》中余华不再以局外人的视角推进故事,而是置于第一人称的叙述,与故事开始奔赴殡仪馆火化的亡灵杨飞融为一体,记录亡魂七日的癫狂际遇。一件件无由的横祸,一桩桩无辜的死亡,他用近乎冷酷的客观铺展开来,血淋淋地呈现在读者眼前。《第七天》延续了余华一贯的直白残酷风格,本书甚至将这种风格贯彻得更加彻底。无需繁琐的结构,摒弃复杂的技巧,没有矫饰的语言,除了“父亲”,作者甚至没有刻意塑造书中其他任何一个人物的面貌。余华在用自己的方式去构建一个死亡与绝望和人性交织的地方“死无葬身之地”。书中将千疮百孔的现世人间与灵魂穿梭的魍魉世界串联起来,在历史景深与现实断面的交汇处展开了新一种关照世界、介入现实的尝试。
总之,从《活着》、《兄弟》、《许三观x血记》到《第七天》,余华无论用什么样的表述形式,都体现了一位作家现世忧患和人文情怀:生即是为了活着的忍耐,是为了对抗死的抗争,生命的原始价值亦是对抗苦难的磨合。《第七天》值得一读。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19
“浓雾弥漫之时,我走出了出租屋,在空虚混沌的城市里孑孓而行。我要去的地方叫殡仪馆,这是它现在的名字,它过去的名字叫火葬场。我得到一个通知,让我早晨九点之前赶到殡仪馆,我的火化时间预约在九点半。”
这是余华最新长篇小说《第七天》的开篇,给读者留下了足够大的悬念,一个走向殡仪馆,将被火化的人,在死亡之后还能留给读者什么呢?这次余华用荒诞的笔触和意象讲述了一个比《活着》更绝望、比《兄弟》更荒诞的故事,让读者体会到一种寒冬腊月被囚禁于积年冰川里的寒冷,一种剧烈拉锯式切肤的疼痛和虐心,一种茫茫荒野身心俱疲后无着无落的绝望。
无意间发现余华出了新书,打开看到了如上介绍,对余华的欣赏让我决定读了这本书。不巧的是打折季刚过,图书馆的那本也借出去了尚未归还,于是在网上搜了电子版,放在手机里把它读完了。原本余华的书我一般是不做摘抄的,也就没在意书签的问题,直到遇到想摘抄的,才发现UC浏览器看书不能加书签(没错我一定要吐槽一下),只能先暂停阅读,想着写了读书笔记,抄下再继续看。结果下一次打开时,却已经不知道当时想摘抄的是哪句,又想写些什么感慨了。果然看书的连贯性很重要,书签很重要,还是喜欢直接看纸质书啊。现在的结果就是忘了要摘抄啥,读书当时的心情,却又欲言又止。
书中的主线是“我”死后的七天里(头七?),去过很多地方,寻找以前的回忆,碰到了什么人,发生了什么事。整部小说由一个又一个“死无葬身之地”的人的故事组成,每一个都让人感到“绝望”。
于我来说,也许是余华的书看得多了看的习惯了,也可能是我本身就是个悲观主义者,也可能是有些人说的“对此麻木不仁才更令人绝望”,总之,只是静静地读完,静静地写读书笔记,有些麻木,没有痛哭的冲动,又或许是最深的绝望了吧。
关于这本书,不想写小说概述了,那种在网上随意能搜到的东西,不写也罢。印象更深的,也就是我曾说的余华的书总是能从绝望中读出温暖的力量,只是看你怎么看待这件事情而已。无论是父亲收养“我”的善良,父子相处的温情,还是“我”寻找父亲的急切,父子之情溢于言表。
李青死后忏悔,承认丈夫只有杨飞一人;鼠妹的男友伍超虽然最后死于卖器官,但他并未为了物欲而是希望圆满真爱;郑家夫妇无辜,不过他们有个最坚强懂事的女儿;饭店老板谭家鑫生前善良体贴,至死也没有夺走他快乐的希望,“一家人能在一起,到哪里都是好”;说到最曲折离奇的李姓男子被扫黄警察张刚踢爆生殖器官而寻仇杀人的恩怨,两人死后也一笑泯恩仇,成了最好的棋友。
而且,“死无葬身之地”的人们的生活也并不像想象中一样凄惨,“孤苦伶仃”的自我悼念者也并没有多么孤独,“就像一片树叶汇入森林,一滴水汇入大海”。除了感慨世间不平事无穷无尽外,也给绝望者以安慰。
第七天,回到“死无葬身之地”,新生活开始了。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0
第一次看到余华当今时代的书,仍跳不出伤痕文学的特征,让人悲痛,愤慨,却又无能为力。在交通发达和通讯飞速的21世纪,一个刚刚死去的孤魂野鬼在头七中四处漂荡,遇到了许多与他生命有交集的熟人,回忆了他简短的一生及所在城市里荒唐的时事。记忆里的人有多温暖,回忆时就有多伤感,这本书里最动人的还是关于亲情的描写,没有华丽辞藻或过分拔高的文学形象,用朴实的文字平铺直叙每一个生活的细节,却让人泪如雨下。有些人批评余华将各种时事热点集合在同一作品之中,没有应有的文学素养。我无力反驳作者,因为这些事都曾真真切切在现实中上演,也无力吐槽他们故意找茬,普通人的挫折在热点的轰炸之下显得如此惊心动魄!生老病死、悲欢离合不断轮回,是生命的自然规律还是我们习以为常麻木不仁?不会再写余华伤痕文学的书评了,这世间本就如此,哪里还有一块净土,哪里还有什么死无葬身之地?
史铁生说,一个人,出生了,这就不再是一个可以辩论的问题,只是上帝交给他的一个事实;上帝在交给我们这件事实的时候,已经顺便保证了它的结果,所以死是一件不必急于求成的事,死是一个必然会降临的节日。
活着,是为了活着本身更好的活着。
余华《第七天》读后感 篇21
想读这本书,是因为语文试卷上出现过。
老一辈说,人死后会有七天。杨飞的七天,缓慢叙述来,以一条不太明晰的线将许多人的生命流逝过程串起。让人感动地是养父对杨飞的爱,连临终时都在后悔曾抛弃过他,去追寻那块微青色的大石头。李月华的善良,我和李青的相恋分离,鼠妹和伍超对贫穷的抗争和不被磨灭的爱情,被称为“医疗垃圾”的二十七个弃婴……既有让人动容的真情,也有让人诧异仇恨的官场黑暗,机制腐败。
和以前看的《天蓝色的彼岸》写作手法类似,只是前者因为是外国作品,也是以一个小孩的眼光来描述自己看见死后的世界,干净而温和。我永远记得到小孩很难过的说,原来我死后大家难过的只是一会儿,很快就把我忘掉了。后者是以一个历经沧桑的成年人叙述,更加贴切生活和反映社会。
书的最后描述了一个类似“桃花源”的地方,那里石头对你微笑,微风轻拂,溪水在唱歌,那里硕果累累,人们热情而善良,那里,也叫,死无葬身之地。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1
假期里,我读了很多沈石溪的作品。其中《再被狐狸骗一次》中《瞎眼狐狸清窝》这篇小说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让我至今记忆犹新。
红狐有清窝的习惯。所谓清窝,就是成年狐狸将满一岁半的小狐狸用暴力从窝巢驱赶出去,强迫他们离开家独自生活,以练就较强的捕食本领。
本文讲的是有一对恩爱的狐狸夫妻,它们有两个活泼可爱的孩子。一家过着幸福快乐的生活。但天有不测风云,一天,一只巨蜥袭击捕杀了雄狐狸灰背和一只小狐狸,母狐狸为了救雄狐狸被巨蜥抓瞎了,失去生活能力。靠唯一的儿子捡残渣剩饭度日。作者认为母狐狸这次肯定不会再清窝,但令人惊讶的是到了清窝的时候,母狐竟义无反顾的将小狐赶出了家门。当小狐三番五次地把抓到的老鼠送到妈妈面前,妈妈竟为了让孩子断掉回家的念想,饿死在老鼠面前。
“没清过窝的狐狸,就像没沾淬过火的刀,就像没开过口的剑,永远没有用处,永远是个窝囊废。”是啊!“花盆里长不出苍松,鸟笼里飞不出雄鹰。”狐狸妈妈真是个明智的母亲,得知自己的孩子不经过锻炼是无法存活的,为了成全孩子,不惜牺牲自己,多么无私的爱,多么伟大的母亲啊!
像我们现在的这些孩子,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父母几乎包揽所有的家务,有时妈妈工作忙让我扫扫地洗洗碗,我还跟她讨价还价,想到这些真感到羞愧。今后我一定多帮父母做些力所能及的家务,锻炼自己,绝不做“温室里的花朵”!
下面是我画的《瞎眼狐清窝》中小狐给妈妈送来食物,但妈妈为了让小狐断了回家的念想,宁可饿死,也不肯吃儿子送来的事物,好感人!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2
今天我读了著名作家沈石溪的“瞎眼狐清窝”这篇文章,忍不住流下了激动的泪水。
这篇文章写的是:原本红狐狸有一个幸福的家庭,健壮的丈夫、美丽的女儿、可爱的儿子,可是有一天,巨蜥吃掉了它的女儿、和它的丈夫,还把它的双眼抓瞎了,从此它和儿子相依为命。找食物的时候,他常常衔着儿子的尾巴,就像盲人牵着竹竿一样,但是因为儿子太小,自己又瞎了眼,找不到充足的食物,常常饥一顿饱一顿,艰难度日。可是,一只要完全依赖儿子生活的母狐,却要清窝了(清窝就是把小狐狸赶出家门,让他学会独立生活,哪怕他们饿死,也绝不让他回来)。作者大惑不解,因为一只双目失明的狐狸独自生活,就等于在自杀,这只瞎眼狐却真的这样做了,以极其残忍的方式赶走了自己的儿子,并且在两天后,它饿得奄奄一息的时候儿子给它送来一只小仓鼠,他原本已经把小仓鼠吞进嘴里了,却若有所悟的又吐了出来,还恶狠狠的在儿子的耳朵上咬了一口,儿子终于在凄凉的嚎叫中逃得无影无踪,结果瞎眼狐饿死了。
作者原先以为瞎眼狐不值得同情,认为它自作自受、死有余辜。但是二十年后,作者从一位著名的动物学家最新出版的一本研究红狐生态习性的专著中读到有关清窝的一段精辟论述:凡没清过窝的小狐都智力低下、交际能力低下、猎食技艺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后代的存活率也极低,狐清窝,顺应汰劣留良的竞争规律,接受大自然的筛选,具有进化意义上的好处。
看到这里,我和作者一样脸红心跳,我们错怪了母狐:他之所以宁可饿死,也要把小狐狸赶出家,正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成为窝囊废。
好一只母狐,好一个母亲!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3
有一种爱,看不见,也摸不着,却时时围绕在孩子的身边,这种爱,就是亲情之爱。我读过一篇文章,使我想到了很多很多……
《瞎眼狐清窝》这篇文章主要讲了这样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瞎眼母狐蝴蝶斑不幸被巨蜥抓瞎了双眼,独自带着一只才一岁零两个月的小公狐艰难地生活,小公狐就是瞎眼狐的“眼睛”。在成年狐的观念里,把子女养到一岁半大,就要清窝,让孩子独立成长。为了让小公狐具备独立生活的生存能力,瞎眼狐宁愿自己眼瞎找不到食物而饿死,也要让小公狐离开自己独立长大,因瞎眼母狐“狠心”清窝而发生的凄美的亲情故事。
合上书,眼前仿佛看到了瞎眼狐清窝的那一幕:瞎眼狐用身体挡住小小的石槽口,用牙和爪阻挡着不让她的儿子黑头回家,黑头尖叫一声,抗议母亲的粗暴,拼命朝石槽里挤,他们就这样在洞口你推我撞,你撕我咬,一个非要进,一个非不让进。我想,如果瞎眼母狐会说话,她可能会说:“孩子,你快走!去大自然!在那里你才会历经磨难,才会在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立足啊!”
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过着小皇帝般的生活,父母把我们照顾得无微不至,而有些同学却并不知道感恩,怨这怨那,对父母的关心不屑一顾,以为这是理所当然,天经地义,对父母稍不满意就大发脾气。有时,父母为了让我们逐步自立,让我们自己的事情自己做,我们却误解了他们。
瞎眼狐之所以宁可自己饿死也要把儿子驱赶出家,正是为了不让自己的儿子将来成为窝囊废。可怜天下父母心!是啊,父母对我们的一言一行都是为了孩子着想。让我们好好珍惜这份爱,感恩父母为我们所做的一切吧!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4
这天,我读了沈石溪写的作品《瞎眼狐清窝》,感动万分,懂得了母狐蝴蝶斑虽然变成了瞎子,但也要把小狐赶出去的原因。
《瞎眼狐清窝》主要讲了母狐蝴蝶斑和公狐灰背结成夫妻后,产下了小雌狐黄脯毛和小公狐黑鼻头。日子过得和和美美,可算是最幸福的家庭了。但是,天有不测风云,狐也有旦夕祸福。再一次觅食中,一只巨蜥从草丛里窜出来,一口咬起公虎灰背,然后用他那条能与鳄鱼媲美的尾巴一扫黄脯毛,把黄脯毛扫出一米多远。母狐蝴蝶斑扑上去,却被巨蜥的爪子一抓,把眼睛给抓瞎后,叼着灰背趾高气昂地离开了。巨蜥在几分钟内就把一个幸福美满家庭闹得支离破碎,真是可恶!
从今往后,作者经常看见母狐蝴蝶斑含着黑鼻头的尾巴,有时到鼠洞前伏击老鼠,有时只能到垃圾场吃人类剩下的残食,日子过得狼狈不堪,母子俩很快就瘦得皮包骨头了。这对母子真可怜。
不知不觉,到了母狐清窝的季节了。作者本以为蝴蝶斑是不会清窝的,但是,蝴蝶斑的巢内还是传来的激烈的狐啸。我很疑惑,如果蝴蝶斑赶走了黑鼻头,就不是地道的自杀了吗黑鼻头是个孝顺的'孩子,经常把捉到的田鼠给母亲送去,但是,蝴蝶斑无论多么饿,都不肯吃黑鼻头送来的田鼠。几天后,就变成了一具饿殍。
读完这篇文章后,我觉得感慨万分。是的,蝴蝶斑虽然把黑鼻头赶了出去,但这也是对黑鼻头的一种爱。因为,如果狐狸到了清窝的年龄还留在巢里,就会对母亲产生一种依靠心理。蝴蝶斑宁愿自己饿死,也不愿意让自己的儿子变成一个窝囊废。多么深刻的母爱啊!我们在家也要帮爸爸妈妈做一下家务,减轻一下爸爸妈妈的负担,好好孝顺他们,这才是子女就应做的啊!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5
我有一本书叫《会做生意的狐狸》,里面每一个故事都那么有趣、那么感人,给我带来了欢乐。我最喜欢的就是《瞎眼狐清窝》这个故事。
据说,红狐有清窝的习惯,清窝就是成年狐将满一岁半的小狐用暴力从窝巢驱赶出去,真是蛮不讲理啊。红狐清窝真是一种又自私又残忍的陋习啊,年轻貌美的母狐蝴蝶斑和雄狐灰背,原本过着快乐的生活,还产下小雌狐黄胸毛和小公狐黑鼻头,谁知,天有不测风云,晚上红狐一家要去觅食了,芦苇里突然倏地窜出一条巨蜥来,它是蜥蜴王国的“巨人”,大约一分钟时间,一个美满的红狐家庭,变成两死一伤。蝴蝶斑为了救出落入巨蜥嘴里的雄狐灰背,失去了双眼,从此,它只能衔住小公狐黑鼻头的尾巴,像盲人牵着竹竿一样,去觅食。
才一岁零两个月的小公狐,带着双目失明的瞎眼狐,是极难寻找到充足的食物的,很快,母子俩瘦得像个皮包骨头。它们艰难度过每一天,让我感到非常难过,真想帮助它们!
一天,天快擦黑了,母狐蝴蝶斑用粗暴的行为把小公狐黑鼻头赶出家门。我对小公狐黑鼻头感到真可怜,一只瞎了眼的红狐为什么要清窝呢?我在心中打了个大大的问号,原来,母狐蝴蝶斑之所以宁肯饿死也要把小公狐驱赶出家,是为了不让儿子成为一个窝囊废,想让它的孩子有独自生活的能力,即使没有父母的帮助也可以自食其力。
读了这个故事,让我深深地体会到母亲的伟大,母亲的爱是温暖的、是崇高的、是无私的。
瞎眼狐清窝读后感6
今天,我看了《瞎眼狐清窝》,心里十分感动。
红狐有清窝的习惯。所谓清窝,就是将一岁半的小狐从巢里驱赶出去。有一只洪湖瞎眼了,可她还是把自己的儿子赶出窝。这时,我非常疑惑:把自己的儿子赶出去,不是等于自杀吗?对于一只双目失明的狐狸来说,不要说捕食,就是剩饭残羹恐怕也吃不到呀。我带着疑惑继续看下去。红狐已经两天没吃东西了,他的儿子带回来一只仓鼠给她吃,可她竟一脚把儿子踢出窝。看到此处,我的内心一痛——难道这只狐狸疯了吗?儿子给自己送吃的都不要?不要就算了,怎么能把他一脚踢出去呢?几天以后,这只狐狸饿死了,身前放着四只仓鼠,都是她儿子送的,但她一毛未动。
20年后,作者懂得了狐狸清窝的秘密:狐狸清窝,相当于人类的成年礼。一岁半的狐,正站在幼年跨向成年的门槛上,这是一个塑造性格的关键期。资料表示,如果这个年龄的小狐继续滞留在旧窝,滞留在母狐身边,就会造成永远的无法弥补的性格缺陷,带来终身性灾难。凡是没清窝的小狐,都智力低下,交际能力低,猎食技能低下,长大后很难找到配偶,就算生儿育女,成活率也极低。瞎眼狐之所以清窝,是不想让儿子成为窝囊废。
看到此,我的眼睛湿润了:好一个红狐,好一个母亲呀!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1
说起雷锋,大多数人会想起“做好事,不留名”一词。雷锋是一个家喻户晓的人物,做了一辈子的好事,却在22岁时夭折,确实很遗憾,但是我觉得,每一个人来到那里就是为了尽义务,尽职责,当我们该做的事都做完了,我们就该离去。
雷锋有一个很贫穷的身世,在他很小的时侯,就失去了原本属于的六口之家,他拿着父亲砍柴的斧头和母亲上吊的绳艰苦的生活,成长成一个成年人,成为了一名解放军。成为解放军的他懂得了许许多事情,也变得十分节俭。他还经常提醒他的战友,常给家里人寄钱。而他的一个战友王大力却觉得他的节约是一种小气!还总是嘲笑雷锋的袜子,说它是千层底。
在雷锋十八岁左右时,他有一个梦想:他想当英雄,但他的领导却让他认真干此刻的工作,他对他的领导堵气。那天,领导借用毛主席的话教育丁雷锋一番。之后雷锋就醒悟了:他立志要做一个做事为人民服务,为人民利益着想的人。
之后雷锋为更好更多为学习知识,总是彻夜读毛主席的书,并且多做好事。一次,王大力家发了大水,他的母亲也病了,雷锋明白以后,便以大娘儿子的身份寄了二十元过去,并向灾区捐了100元。他在日记里说:“我学习了毛主席的书,使我深深懂得了人民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他要当人民的儿子,党的儿子!
“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说的就是雷锋。他的事迹感动了他的战友王大力,让他们也向雷锋学习。
小学生的我们都要争当新世纪的小雷锋,但此刻的社会风气很差,连扶一下摔了的老奶奶也会背骗!所以此刻这个属于我们的世界,就应由我们去感动,去改善。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2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是我们耳边再熟悉但是的雷锋格言了。雷锋说了这句话,并做到了,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做到了:在建筑工地义务劳动,给素不相识的人买车票,帮忙老大娘找亲人,……在人民需要他的时候,他总会帮忙大家,却从未告诉别人他的名字。
当时雷锋一个月只有6元钱的部队补贴费,他一点一点的积攒,好不容易攒到100元钱了,他全部捐给灾区。他自我的鞋破了,舍不得买新的,在旧鞋上打补丁,补丁一个摞一个。战友问他:“你为什么不买双新鞋穿呢?这一个摞一个的补丁不咯脚吗?”他认真的回答:“鞋还能穿就行,省的钱能够去帮忙别人。”
扳着指头算算,雷锋已经离开我们56年了,可雷锋精神却一向活在我们心中。此刻生活中,也有像雷锋一样的大好人,无时无刻的帮忙着我们。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3
这天,我们看了《雷锋》电影,使我感到很震撼。雷锋从17岁左右就开始为人民服务,雷锋叔叔那种助人为乐好品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部电影主要描述了雷锋叔叔帮忙人们的事情。一次,雷锋叔叔赶着去沈阳,在要上火车时,他无意间看到了一为坐在地上抽泣的中年妇女,雷锋叔叔问:“大妈,您为什么坐在地上哭?”中年妇女沙哑的说:“我……本想……去沈阳的,是……车票……丢了。”雷锋叔叔安慰说:“大妈,不要哭了,我把去沈阳的票给你,好吗”说着,雷锋叔叔就把火车票塞到中年妇女手里,但是,中年妇女推开雷锋叔叔的手,说:“小伙子……这怎样……好意思呢”
雷锋叔叔笑着说大娘,没关系,你先去沈阳吧。说着又把车票摁回中年妇女的手里,中年妇女的哭泣停止了,说:“小伙子,那太多谢你了。”中年妇女站起来,颤颤地往火车上去,就在中年妇女上车的最后一刻,她看了看雷锋,雷锋叔叔笑着点点头。这种精神是神圣的,是无限的,只有这样的人才有这样的品质。
记得那一天下午,我在市府广场溜冰,我溜累了,妈妈将一瓶矿泉水递给我,说:“加油,继续滑。”我滑了出去,边滑边喝水。大约过了几分钟后,水喝完了,我把矿泉水瓶丢在一边,认真再溜。突然,一个穿黑色夹克衫的青年走过来,用垃圾钳夹走我丢的矿泉水瓶,放入袋子。我被他的举动感动了,的悄悄跟在他的身后,一路下来,他凡是看到垃圾就夹起来,真有几分雷锋叔叔的样貌。不知不觉,走到一个大台阶了,他走了上去,因为我穿着溜冰鞋,不好走台阶。于是,我一向看着他的背影消失,我在心里默默对他说:“你真是个活雷锋。”
其实,这种例子在我身边处处都有,所以我们必须要向他们学习,弘扬雷锋叔叔的精神,是我们祖祖辈辈应尽的职责。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4
“学习雷锋好榜样!”这句话已经深深地刻进了每个人的心中,让我们牢牢地记住了他——雷锋。
《雷锋》这部电影讲述了雷锋生前做的许多好事,他也十分热爱学习,十分勤俭节约,他的袜子补丁摞补丁的都要快成“千层面”了,他却舍不得为自己买一双新的,而是把自己仅有的一点点钱存起来捐给需要帮助的人。其中,最令我感动的`是有一次雷锋去看病,天上正在下大雨,途中遇见一位大娘抱着一个孩子,雷锋看见了便走过去把孩子抱着,并骗大娘说自己是顺路。雷锋把他们送了回去,这次他既没有看到病,又多走了几十里路,可是他并没有说一个“累”字,他是多么的乐于助人。但是不幸的是雷锋最后因公牺牲了,毛主席最后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
看了这部电影我热血沸腾。我认为,我们要学习雷锋就要从小事做起,比如:勤俭节约、热爱学习、保护环境、帮助同学、关爱老人……这些你都做到了吗?如果你没有做到,那就让我们一起来吧!如果我们每个人都迈出一小步,那么我们的文明就会迈出一大步。雷锋曾经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句话让我十分敬佩雷锋,虽然我们一个人是不可能对社会有很大的帮助,但是积少成多,只要我们每个人都为社会尽一份自己的力量,那么,我们的社会将会更加美好!
朋友们,让我们一起来为社会尽一份自己的力量,一起来学习雷锋精神吧!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5
今天是向雷锋叔叔学习的日子。学校组织我们观看了《雷锋》这部电影,电影讲述了雷锋叔叔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动人故事:给工地义务劳动、冒雨送老大娘和孩子回家、教小朋友读书……直到最后,雷锋叔叔因公事牺牲了。这些故事让我很感动,也让我感到惋惜。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就是雷锋冒雨送老大娘和小孩子回家。雷锋不仅对老大娘撒了一个“谎”,还在老大娘与女儿说话的时候悄悄离开了,但他乐于助人和做好事不留名的优点却毫无保留地展现在了我们面前。
看完了片子,我开始反思:我们是不是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雷锋叔叔至死都在为人民服务,并且没有一句怨言,我们是否能做到这点呢?《雷锋》教育了我,雷锋的精神感动了我。我们一定要学习雷锋叔叔的美好品德,正如雷锋叔叔在日记中写的那样:“革命需要我烧木炭,我就去做张思德;革命需要我去堵枪眼,我就去做黄继光。”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6
今天,我看了《雷锋》这部电影,雷锋叔叔是一位平凡的人,也是一个伟大的人。雷锋叔叔小时候家里过得很苦,家里人只有他一人幸存了下来。一次砍柴回家路过地主家的门口,还被地主婆砍伤了手,看到这里,我的眼圈瞬时红了。
雷锋叔叔长大以后,进入部队当了一名汽车司机。周日,他帮工人搬砖;路上,遇见老奶奶带着外孙走亲戚,冒雨把他们送回家;在部队里,热心帮助战友······他的一双袜子传的补了又补,却给灾区人民捐了100元钱。雷锋叔叔做的好事还有很多,他心里想的是别人,却忘了自己。这么好的一个人,却因公牺牲了。看到这里,我潸然泪下。毛主席提出:向雷锋同志学习!雷锋叔叔也说过:我要做一颗永不生锈的螺丝钉,好好的为人民服务。
我是一名小学生,我要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从帮助身边人做起,向雷锋叔叔学习,做一个平凡的人,伟大的人。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7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这熟悉的旋律,唱的就是一名好战士——雷锋。
雷锋出生在湖南省长沙市望城县一个贫穷农民家庭。因为遭到日本侵略者的迫害相继含恨而死,年仅7岁的雷锋城为了孤儿,在穷乡亲的拉扯下,雷锋艰难地活了下来。在雷锋的心里,他觉得是党把他养大,他把党视为它的母亲,从小就立志要成为一名共产党员。在1960年11月,雷锋加入中国共产党,实现了它儿时的梦想。他在部队2年零8个月的时间里无时无刻不在为人民服务,为党服务。在入伍时,本应该每人拿两件军服,雷锋只拿了一件,为党省下了一件,每次卸水泥时,他都把残留的水泥收集好,几年下来竟收集了1000斤的水泥,别人看起来是耗油大王的车,在他的手中就成了节油车,别人家里有困难,他把自己的津贴拿出来帮人家,而自己却只能受苦。
在雷锋的日记中写道:“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但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这句话让我也想用自己的力量来帮助周边的人和事。来弘扬雷锋精神。
在春节这一天,我无意中看到了小区在贴春联,我善意的和小区的工作人员一起贴春联,虽然看过大人贴春联,可当自己贴时还是会感到一点困难,比如个不高,够不到等等。可贴好后,却能感受到一种不同的快乐,也许就是做好事后那一句句夸奖吧。
“一个人,做一件好事并不难,难的是一辈子做好事不做坏事。”是对雷锋的评价。正如毛主席说的那样,做一辈子好事很难,但雷锋做到了,我也希望我可以以雷锋为榜样,向他学习,做好事,不喊累。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8
看了《雷锋》这部电影,我心中久久不能平静。雷锋叔叔善良、助人为乐的高尚品质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让我不由想起了这样一句话: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
电影有这样一个镜头:雷锋不惜牺牲自己星期天的休息时间,主动去工地积极地帮助工人们运砖,而他在帮助了别人之后却不愿意留下自己的姓名和工作单位,更让我感动的是,那天雷锋还生病呢!
雷锋生活一直都保持着艰苦朴素的作风。在一次篮球比赛中,队员们都买来了汽水止渴,可是雷锋却连一瓶汽水都舍不得喝,因为他觉得喝白开水跟喝汽水一样可以止渴。可是,他总能把自己节省下来的钱去帮助身边的一些人。
雷锋虽然离开了我们,但是他那善良、助人为乐的精神却影响了很多人。我们小学生,应该接过雷锋乐于助人的接力棒,做新时代的活雷锋。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9
“一个人的作用就像机器上的螺丝钉,我愿做一个在革命上永不生锈的螺丝钉”。朴实的话语,却是那么有力量。他是谁?他就是一个曾被、等诸位名人题词的传奇人物—雷锋。
万恶的旧社会带走了他的家人,他不满7岁就成了孤儿,可他并没有轻生,而是努力地为共产主义事业而奋斗,他为工地干活不留名,雨中送大娘回家不喊累,人们问他叫什么名字,他总是微笑着说:“我是中国人民解放军。”他是多么自豪啊!我最钦佩的就是他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他曾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当雷锋为灾区捐出100元时,在场所有人都惊呆了,他一个月只有6元,攒够100元,想着就很困难。
看到他,我不免有点惭愧。我有一个幸福的家庭,但还不满足,和雷锋相比,我们真是一个天上,一个地上啊!我遇到一点点困难就悲观,雷锋失去了与他骨肉相连的亲人,可还是那么坚强,我自愧不如,我是多么渺小啊!
以后我们要好好学习,为祖国做出贡献,一定不能辜负祖国对我们的期望。雷锋虽然早已离开我们了,但是雷锋精神已在我们心中生根发芽,牢牢记在我们的脑海中了!“向雷锋同志学习”不应该只是一句口号,而是应该贯穿于实际行动中去!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10
“学习雷锋,好榜样,忠于革命,忠于党。爱憎分明,不忘本。立场坚定,斗志强。立场坚定,斗志强……”每当我们的耳畔再次响起这首歌时,就会让人们飞快地想起一个人——雷锋。
雷锋,一个受人尊敬的人;雷锋,一个乐于助人的人;雷锋,一个做了好事,却从不留名的人。他让我们敬佩,令我们感动,是一个值得我们学习的好人。
他,出生在一个悲惨的家庭,爸爸妈妈和哥哥弟弟都死于“日本人”的手下,他原本为了仇恨而参军,可在指导员的引导下,放弃了仇恨。他帮助向上小学建筑,把老奶奶和他的孙子送到了老奶奶的闺女那,历尽千辛万苦,在一个泥山上,泥山容易滑,更何况那时还下着倾盆大雨,他背着老奶奶的孙子,爬上了泥山,他走一步还不忘记用手在泥山上挖一个坑,好让老奶奶顺利蹬着小坑爬上泥山。他爬到山顶之后,还不忘记拉老奶奶一把,好让老奶奶能成功翻过小山。那路程有几十里,到了家之后,他不告而别,又一次冒着大雨跑回部队。这就是雷锋,可惜,天有不测风云,木桩压在了雷锋娇小的身上。
雷锋虽然已经去世,可我们身边处处有雷锋。
我们身边有“最美教师”。有一天,她带着许多学生去电影院,在过马路期间,有一辆大货车“飘来飘去”,突然出现在马路边上,司机打着喇叭,她听见了,就冲到学生面前,把学生推开,就让那辆“无情”的大货车压在了她的身上,她牺牲了自己的生命,来保护学生,在那一刻,她不顾自己的安危,把自己的生命置之度外,他就是一个活雷锋啊!
我们身边还有另个活雷锋,那就是“最美司机”。有一次,他带着许多乘客驾驶在公路上,忽然,有一块铁片飞来,打破了挡风玻璃,直接射入司机的心脏,他面临着生命的威胁,可仍顾着车上所有人的安危,忍受着痛苦,把车子仍然开下去,直到开到安全地带,司机才把车子给停下来。这个司机虽然已不在人世,可他的精神会一代一代传下去。
我们班里还有一个活雷锋,那就是郑钦慧。她常帮助同学在美术课前打水,打了一桶又一桶,可她从来不嫌累,总是帮助同学,
雷锋精神要一代一代传下去,乐于助人,经常做好事的活雷锋,学习雷锋精神,学习雷锋的好榜样。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11
今天是星期日,我在家观看《雷锋》这部电影,看完这部电影,我的感触很深,雷锋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
我从电影中看到了雷锋叔叔艰苦朴素的精神,他从不舍得花一分钱,连一毛钱的汽水都舍不得买。一双袜子穿几年,破了就补补,补丁上面打补丁,也舍不得买新的,他把攒下来的钱全部捐给灾区。
我还从电影当中学到了他乐于助人、做好事不留名的精神。他用周末时间本来是要去看病的,可是,去医院的路上听到广播中工地人手不够,便放弃治疗,去工地帮忙,帮完忙,不留名就走了。回去的路上看到一位老大娘带着一个孩子,天空下着大雨,小孩子一直在哭闹。雷锋赶忙上去寻问,得知是去看望女儿,由于路途遥远,便决定送老大娘过去,把老大娘送过去连一口水都没喝就走了。
雷锋叔叔的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以后我要学习雷锋叔叔多做好事、帮助他人,为社会做贡献。雷锋一直是我们几代人学习的榜样,但是我真正了解雷锋,是在看完了《雷锋的故事》这本书以后。它让我的心里久久不能平静。
“他是一名再普通不过的战士,却在平凡的岗位上做最不平凡的事”。“他是一滴水,却能反映整个太阳的光辉。他是冬日里的一缕阳光,却能够温暖人们的心。他是才点亮的灯,不过每一分光都没浪费。他是刚敲响的鼓,却能把每一声都化成雷。他是刚展翅的鸟却能够一心向着党飞”。他--就是伟大的雷锋。
1959年春天,县委决定在团山湖开办一个农场,让沉睡的荒地变成鱼米之乡。全县青、少年积极响应党的号召,提出捐献一台拖拉机作为献礼。雷锋是全县青、少年中捐献最多的一个,县委书记知道后,让雷锋去学开拖拉机。拖拉机一开进农场,雷锋就开始勤学苦练了,他不仅白天跟着师傅出车,晚上还坐在灯下阅看有关拖拉机的书籍。功夫不负有心人,3月10日雷锋经过一个多星期的努力,试车成功了!雷锋为党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一个骄阳似火的八月,雷锋在弓长岭新建的焦化厂工地调度室看书时,忽听外面刷刷的下起雨来,雷锋看工地上还有六节车皮水泥没卸下来,如果被雨一淋,就会变质。水泥可是国家财产啊!于是雷锋顶风冒雪的跑回宿舍,叫了二十几个小伙子,又把自己的衣服、被子都抱到现场,盖在水泥上,大家经过一场雨夜激战,使七千二百多袋水泥没受到损失,可雷锋的衣、被却连泥带水搞了个一塌糊涂。
雷锋的精神永垂不朽!我自己在生活中虽然没有像旧社会的地主、恶霸那样为非作歹,但是像雷锋那样舍己为人、刻苦学习的精神也不足,可自从看了《雷锋的故事》后,我就下定决心从现在起,用雷锋那先人后己的精神鞭策自己,使自己在生活中,成为像雷锋一样的人。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12
今天我看了《雷锋》这部电影,雷锋的故事让我深深地感动了。他是一个无私,乐于助人的志愿者。
一天,他和两个解放军同志一块去逛公园。他们一去公园,就有好多个孩子在那里手牵手,跳舞唱歌,几个孩子说:“解放军叔叔,和我们一起玩吧!”雷锋后面的两个解放军说:“不行,我们不会。哎!你们去找那位雷锋叔叔吧!他唱歌跳舞样样行。”孩子们听完后,去找雷锋叔叔。找到后,就要雷锋跟他们玩,雷锋说:“好!”跳完舞后,孩子们排着队,跟着老师和雷锋一起去凉亭听雷锋讲故事,雷锋说:“那我给你们讲点什么呢?”一个孩子岔开话题,问:“雷锋叔叔,你打过仗吗?”雷锋说:“没有,真没有。”孩子说:“那您手上的伤痕是从哪来的?” 雷锋说:“那,那是以前留下的,留下的仇恨。” 然后雷锋就给孩子们讲了自己以前的痛苦的故事。
老师和孩子们都感动了。雷锋也走了,雷锋在回去的路上,看见一个孩子和一位大娘,他把那个孩子抱了起来,背着年迈的大娘,帮助他们回家。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知道了要学习雷锋,做个志愿者。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13
夜,渐渐地深了。一轮银盘似的圆月静静地挂在群星闪烁的夜幕里,朦胧的月光给大地披上了梦的银装。我的思绪依然沉浸在白天观看的影片《雷锋》的一幕幕场景中。透过夜幕,我眼前浮现出雷锋叔叔光辉而又伟大的身影……
雷锋,这位伟大的战士,并没有什么惊天动地的壮举,他所做过的每一件事情都是平凡的,然而正是这无数的平凡构成了他的伟大,他将自己那些平凡的脚印,一个个清晰地刻在人们的心中。
“我活着,只有一个目的,就是要做一个对人民有用的人。”雷锋是这样说,更是这样做的。他把平时俭省下来的积蓄寄给战友困难的家庭,寄给遭受灾荒的不相识的人们。他用业余时间辅导驻地附近学校的孩子们,帮助他们好好学习,教育他们养成健康的品德,树立远大的理想。有人曾这样说:“雷锋出差一千里,好事做了一火车。”人们还记得他冒雨护送老人,还记得他用自己的钱为丢了车票的旅客买票,还记得他深夜为战友缝补衣服……他的形象深入人心,直到今天,那些舍己为人的人,仍被人们亲切地称为“活雷锋”。
“如果你是一滴水,你是否滋润了一寸土地?如果你是一线阳光,你是否照亮了一分黑暗?如果你是一颗粮食,你是否哺育了有用的生命?如果你是一颗最小的螺丝钉,你是否永远坚守在你生活的岗位?”雷锋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在短暂的人生旅途中谱下了一首首助人为乐的新曲。
“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雷锋永不停息地为人民做下了一件又一件的好事,这些事情也许称不上是多么伟大的壮举,但正是这一点一滴的为人民排忧解难的好事,犹如一砖一石,构筑起了雷锋助人为乐的精神大厦,高高地耸立在人民的心中。
窗外的星格外明、分外亮,它是雷锋精神的化身,高悬在人们的心空中永不陨落。因为它已经成为一种不朽的象征——象征着我们民族勤劳、简朴、关心他人、克己奉公的优良传统;同时它也成了一种永恒的启示——启示着我们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奋发向上、不断努力,为实现人类美好的理想而奉献出每一分光和热。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14
午觉刚醒,接了把水揉了揉眼睛,准备去看电影,出门。两点的车总是很难打,人们行色匆匆在各自的奔波中。一辆黑的停下,我坐上,说了将去的目的地,黑的司机一脸茫然,我告诉他很近的,就直走拐个弯就到,平时坐车顶多六块钱。他说他刚到下关跑车,要我带路,但是他一直很紧张路程远近的问题。我说不怕,走吧,我不会骗你,我来给你指路,谁让我是雷锋呢?但是雷锋刚说出口,不知为何,司机更紧张了,非得要我10块钱。我虽然是个视金钱如粪土的人,但是平白无故多花4块钱还是很难接受的。经过了几秒钟不算激烈的思想斗争。“走吧,10块就10块,谁让我是雷锋呢。”这回,司机终于放了心。
一路上,黑的司机都在犯他的职业病,从头到尾都在分析政治,分析天下大势。看着他不算太老的面孔。我终于按捺不住自己这颗勇于助人的心,决定开导他。“我说兄弟,高速时候不要空挡踩刹车,要尽量挂在档上踩刹车,这样刹车的负担不至于过重,能延长使用寿命。开车嘛,要尽量减少急加油和急踩刹车的情况,像这种不是很好的车,要省油的话就要高档低速的走,你看你这样油门轰得老大了,心不疼么?先开好脚下的车,对自己,也对他好些,从一点一滴做起,从眼下着手。等以后再谈反贪反腐的事,别老说省部级省部级了,省部级这仨字儿,这辈子也和你我没关系,30年前的事更别再说了,那时候你我的爹都还是处男呢。要是你实在按捺不住自己那颗杞人忧天的心,那么咱谈谈扫黄,也是可以的嘛。”到站了,也许这位年轻的司机经历了一次如雷贯耳,抑或是醍醐灌顶,就用这种带点质疑又带点敬仰的眼神目送我下了车,在后边喊到“慢走!雷锋同志!”我莞尔一笑“好好开车!”挥手道别。
就这样,一段危险的旅途结束,我要还给自己平静的生活。走进昏暗的电影院,打开手机,手机的白光照着我的脸,()我又在重复我的职业病,QQ,微信,微博,人人,QQ,微信……电影结束,从整部电影来说,画面和画质都相比过去的那部雷锋电影有了很大的提高,中国的电影在画面上终于摆脱了十年前那种高饱和度的折磨,从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国产电影的色彩与镜头运用都经得起推敲,无论是画面性的镜头切入,还是故事感的镜头描述,都可圈可点。而对于一个故事的描述,对于电影来说,这个导演还很稚嫩,多余的铺垫,多余的台词,多余的旁白,只能体现出他讲不清故事的特质,却不能为他想要的煽情有更多的帮助。音乐的运用可说是一塌糊涂,这样一部以贴实的情感描述为主的电影,运用了过多的低音,让人时刻有在观看变形金刚的感觉。我或许明白,导演想以小事来凸显庞大时代的心,但是很不幸,在他没有这种叙事能力的时候运用那么多的低音妄图营造大画面的氛围,显得拙劣有余而诚意不足。
旁边有人打翻了饮料,我帮她捡起杯子,只能用脚帮她慢慢擦干,抹匀。我知道,眼前事即是天下事,你知我知天地知,举头三尺有神明。一杯饮料,在杯子里,人就应该将它喝完,而当他洒在了地上,就应该让他消失得了无痕迹,而我,也只能做到自己能做的最好,除此之外,别无他求。这部电影的意义,是在于让人们学习雷锋乐于助人,勇于奉献的精神。而我也已经自小铭记在心,并时刻落在实处,时至今日,我早已不再是我,我是雷锋。正所谓,人本是人,无需再去刻意做人。而我即为雷锋,无需再去刻意成为任何一个雷锋。
走出电影院,看着这一天满地的阳光和偶尔拂面而过的下关风,看着湛蓝的天空,仿佛听见海子在低低的朗诵着:你从远方来,我到远方去,遥远的路程经过这里。天空一无所有,为何给我安慰。走下台阶,看着脚下与水相接的大地,我听见顾城在大声的呐喊:我想在地上画满窗户,让所有习惯黑暗的眼睛,可以习惯光明!
坐在回去的车里,我在想,到底谁是雷锋,到底谁是我。终于,我明白了,我始终是我,我成为不了雷锋,因为我从小到大都没有养成写日记的习惯,而他不是,他把自己每一次,每一件好事都以日记的形式记录在案。这是我与他永恒的差距,我知道,我成为不了他,就像我是一颗苹果树,我只能结出苹果一样。生命是如此的诚实,但虽然如此,我心里一直残留着雷锋哥哥的影子,我知道,我要接近他,就只能去爱这个世界,爱这片土地,让自己活得是自己,并且干净。
晚上回到家,反思今日所体会到的一切,看着满天的繁星,觉得世事温存,让人愿意永远活下去。这一天,真好。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15
昨天老师让我们看了电影《雷锋》。
雷锋叔叔是苦孩子出身,小时候没有父母,白天挨门乞讨,晚上路宿街头。
在艰苦环境下长大的雷锋,从小就养成了坚强不屈的性格。
他学习努力,工作积极,胸怀大志,决心长大后报效祖国。雷锋的学生时代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我们现在有优越的学习条件,还有什么理由不好好学习呢?
他平时连双袜子都舍不得买,可他能将所有的积蓄毫不犹豫寄往灾区。他在出差途中,帮助列车员打扫车厢,照顾老人、孕妇。他在行军途中帮助战士烫脚、挑水泡……总之,雷锋处处都发挥着一颗螺丝钉的作用。
雷锋——一个普通人的名字,又是全世界人都熟悉的名字,人们都记住他、学习他;是因为一个平凡人,一生做了许多平凡的事,却表现出了高尚的情操,伟大的精神。我愿做一个像雷锋一样的人,在平凡的人生中书写不平凡的篇章。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16
星期四,我和班里的同学一起观看了电影《雷锋》,我特别感动。
雷锋叔叔只活了22岁,但是他却做了许许多多的好事,活得十分有意义。在雨中,帮助大娘背着小孙子送他们回家的是雷锋叔叔;建筑工地上帮助工人搬砖头的是雷锋叔叔,战友有困难,是雷锋叔叔偷偷地以战友的名字往他家里寄钱;看到行动不便的老人,是雷锋叔叔主动帮他们拿东西,送他们回家……
帮助别人从不留名,这就是雷锋叔叔。他总是尽自己的最大努力帮助别人,一生中做过的好事不计其数,从来不计报酬。我也要做一名小雷锋,在学校,同学有困难了,我会热心去帮他们;在家里,我会帮爸爸妈妈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家务;在街上,我会扶着盲人过马路;在公交车上,我会主动给老人小孩儿让座。
观看雷锋电影的观后感 篇17
今天下午,我们全校都在观看一部电影,名叫《雷锋》。电影里的雷锋叔叔是那么伟大,他身上有很多优点值得我们学习。
首先,他很爱学习。深夜,部队里的人都睡觉了,他却还在灯下聚精会神地看书学习。其次,他是一个生活节俭的人。脚上穿的袜子打着一层层的补丁,却舍不得扔。还有,他无私帮助别人,当时他每月的工资才6元,好不容易攒了100元,自己舍不得花,捐给了发洪水受灾的人们。
他的精神感染了身边的每一个人。他曾经说过:“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中去。”雷锋叔叔虽然不在了,但是他永远活在我们心间。我要向他学习,做一个助人为乐的好学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