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红与黑读后感 篇1
《红与黑》是法国现实主义作家司汤达的代表作,自1830年问世以来,赢得了世界各国一代又一代读者的心。
这部小说很有影响力,它不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通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
小说主人公名叫于连,他的经历和遭遇使我们明白了很多事情。
于连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能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
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青睐和宠幸。
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己的前程,把自己送上了断头台。
作为一部优秀的批判现实主义小说,《红与黑》并没有从概念出发,将主人公于连图解成一个追求功利的符号。相反,作者却给予了他深切的同情,通过人对欲念的执着追求与追求不到的痛苦来批判那个时代特定的社会现实,这也是《红与黑》流传至今魅力长存的原因。
红与黑读后感 篇2
斯汤达的《红与黑》是世界文学中非常耀眼的一部名著。我认为这部小说非常适合我们这个年龄的人读,因为其中就描写了一个资质很好、很聪明而又雄心勃勃的青年。不过小说并没有安排胜利大结局:主人公——于连在挣扎的过程中失败了。因为他反抗的是整个社会,他曾经要征服的社会,一个他既不属于也不被属于的社会。
我之所以喜欢于连,不仅是因为他在一定程度上和每一个没有被打击、侵蚀、腐辱的年轻人一样,有一颗激情跳动的心,也是因为他的聪明、好学,比其他人智慧,更是因为他的命运宿命似的让人感到无形的压力,似乎预示着某些东西。
他本来可以拥有所有的美德和幸福,但命运却不让他得到骄傲,他有勇气去征服,他有能力去赢得自己的辉煌,但他的出身以及所有人对他的恶意,还有这个社会所设下的大牢笼,使他的一切努力都变得十分艰难,因为所有的权利都掌握在一群贪婪、无能、自私的人手中。于连向往的幸福生活不可实现,使得他对整个社会不满。
他只是一个工人的儿子,然而就连他的家庭都不喜欢他。他想改变自己的命运,他不属于那里,但现实没有给他机会。他的爱情也十分离奇,我无法说清楚,但有一种强烈的感觉是:他的爱情是那样的热烈,他又是那样热爱生活。
于连的形象是法国当时社会千百万青年人的缩影,于连的奋斗与努力是当时社会现实的写照。它所揭示的有关那个挣扎的生命的故事,也许还会继续下去,只要这个社会、这个世界还存在……
请记住这个挣扎的人。
红与黑读后感 篇3
在这个寒假里,我响应了我们行知小学老师布置的作业,在读多的众多书籍中,被这本《红与黑》所吸引,便进行了认真地阅读。
通过阅读这本书后,让我感受颇深。书里写了一个孱弱腼腆的平民青年——于连,靠自己的聪明才智和坚忍不拔的毅力,为了实现自己巨大的野心而孤身一人在一个等级森严的社会里辛苦奋斗着,期间不乏种种不光彩的手段。正当他自以为踏上了飞黄腾达的坦途和得到了超越阶级的爱情之时,社会却无情地把他送上了断头台。
目标是指引我们前进的动力,是走向成功之路上的铺路石。在我们生活里是必不可少的。但是,如果把目标定的太高的话,那么和使用双刃剑就没什么两样了。
首先,先来谈点对我们有利的,巨大的目标有时会变成动力的源泉,让我们更加奋发向上,朝着目标去努力。从而实现自己的理想,前途从此一片光明。那么这时目标对你来说就是一把得心应手的宝剑了。
其次,再来讲讲对我们不利的。如果你一但把目标定的太高太大,甚至都有些离谱,那么,这时的目标就会像一粒粒鸡蛋大的冰雹,只要你稍有闪失它就会劈头盖脸地向你砸来,顷刻间让你粉身碎骨。
最后,我奉劝大家不要像于连那样一味地不切合实际地制定自己的目标,而应该制定一个适合自己,通过努力是可以实现的目标才是最好的。
红与黑读后感 篇4
“在一千个观众心中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把这句话中的哈姆雷特的名字换上于连·索雷尔,恰如其分。
《红与黑》当中写到了,十九岁的于连出身于木匠之家。他从小就崇拜英雄拿破仑,渴望像他一样,凭着自己的聪明与才干建功立业,进入上流社会,过人的机敏和惊人的记忆,让他能把拉丁文《旧约》到背如流。他因此而被家乡小城维吉尔市市长德·雷纳尔先生聘为家庭教师。出于考验自己意志和维护自尊的目地,在乡村之夜中他不顾一切握住了德·雷纳尔夫人的手,并轻易获得了市长夫人的爱情。
事情败露后,他跨进省城见藏松神学院的门槛。于连出众的才华和坚强的性格深得彼拉尔院长的赏识。但在宗教教派内部之间的纷争中,彼拉尔失利,于连被迫离开神学院,于连被彼拉尔推荐给德·拉莫尔候爵当秘书。不久,于连以非比寻常的才能,自尊和高傲赢得了候爵女儿的芳心正当于连青云之上时,光明无限的前途被德·雷纳尔夫人的一封揭发信毁与一旦与是愤怒的他在教学枪击了雷纳尔夫人,并因此被捕。在法庭审判之后,于连走上了断头台。
一系列重大变故,把于连从昔日的狂热幻想中唤醒,他拒绝侯爵女儿的帮助选择以生命为代价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真诚和自尊最终战胜了伪善与自卑。
在生命的最后日子里,于连想起自己与雷纳尔夫人之间纯洁的爱情。于连终于明白了;本可以生活的非常幸福,是自己狂热的野心毁了这一切。面对阴险的教士,于连以牺牲生命为代价,拒绝充当教会的工具。他了解“皈依宗教”的阴谋,“如果我蔑视我自己,那我还剩什么呢?”——被囚禁住身体的于连保留了自己的独立的思想和人格。选择了高傲的死去。
红与黑读后感 篇5
读完《红与黑》,我感触最深的就是作者超多运用心理描述的手法将主人公于连、特·瑞那夫人和玛娣儿特三个人的性格特征展透过写主人公于连这样一个下层青年奋斗失败的故事,反映出大革命之后的法国的社会现状。
首先,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极其矛盾的人物。他自尊自爱而又自卑,勇敢而又懦弱,真诚而又虚伪,追求自主却又表现出种种屈服和依附,激情而不失冷静,可也傲慢冲动。简单的用几个的词来概括于连的经历就是“出身于平民、较高文化、有幸任家庭教师、有胆量与两个上层女人产生爱恋、一时冲动枪伤深爱的女人、被判死刑。”
他之所以杯具,不仅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此刻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此刻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此刻两次感情经历上,应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之后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应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悲哀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透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我。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我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我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感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我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悲哀。
家庭的苛待与社会上层人士的蔑视,造就了他敢于反抗的勇敢性格。对家庭的反抗,体此刻他充分利用分分秒秒看书,哪怕是帮父亲干活,哪怕被父亲打后,也不甘于做个木匠。对社会的反抗,主要体此刻两份感情上。在与瑞那夫人恋爱时,书中这样描述过“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能够告诉他,是感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在对待与玛娣儿特的感情上,作者不止一次写到过他因玛娣儿特对他的爱意感到自豪,也不止一次拿此与身份地位高的夸泽诺侯爵比较过。
但他性格中也表现出懦弱妥协的一面,个性是在他的虚荣心、个人名利得到满足后,更容易表现出他的懦弱与妥协。在得到侯爵赏赐的十字勋章后,他曾一度以为自我已经能够跻身于上流社会摆脱平民身份后,就同他最蔑视的特权阶级同流合污。
红与黑读后感 篇6
红与黑,每个人身上都有两个自我。
一个坚守着性格里的刚毅和自尊,执着于生命的高傲,一个虚伪地为了生存强颜欢笑,谄媚逢迎。
在我看来。红与黑,就是关于人的性格与人的前途碰撞冲突的故事。
于连,是一个拿破仑的疯狂崇拜者,却遗憾地降生于世俗繁文缛节复苏的时代,他很想摆脱阶层与出身的束缚,一直挣扎着往上爬,却又因为自己个性而湮灭。
这其实很真实。只是我们都在无视,于连的故事,就发生在我们身上。
每个人生而就在尝试融入社会,吸收主流价值观,或许我们没有于连那样子的野心,但一定曾经有过自我与社会冲突的无奈,法国尚且如此,在传统宗法观念根深蒂固、人际关系错综复杂的中国社会,多少杰出的灵魂自甘堕落,却又毫不自知?于连的伟大便在于,他力争上游的同时,遵循着自己的性格,或许他始终在做伪君子,但那也是在虚伪地对待世人,他始终都真诚地面对着自己的内心。
一开始我看到,于连对德瑞那夫人、玛特尔小姐的爱情只是出于一种满足自尊和弥补人格价值的需要,这让我很惊讶和愤怒,因为这和我笃信的爱情观相悖。但都后来作者的意图逐渐浮出水面,他只是想塑造这样一个人(当然也和他自己本人的经历有很大关系),他试图服从和跟随自己的心,可黑暗的社会依旧俘虏了他,至少在生理上,让他死亡。
在红与黑里,所有的人物都很虚伪,或者说都有着大部分的虚伪时光。上流贵族一个个谈天论地,却只是在拙劣地模仿前人的观点,没有人活出了自己,没有人理解自己性格的秘密。真正可谈得上真诚的只有于连和马特尔,或许还有德瑞那夫人,他们在追求,他们至少是在为自己的内心而追求,不管这理由是否道德,是否符合伦理,但毕竟不是纸醉金迷的傀儡。从人的独立性角度而言,他们三人是比较伟大的。
当就算这样,他们也有强烈的内心斗争。最吸引我们眼球的,也正是这些内心独白。多少人,不尝试和自己的性格坐下来晤谈,就默默地低头认命?
那么,关于于连的结局呢?不知道还能再说些什么。我们穷尽一生去追求,能拼搏、豁出去的,也就只有那几次。于连至少去做了。于连是有尊严的,直到最后他在监狱里考虑的也是他是否有勇气去面对死亡,他是否对得起他的尊严。
全书读罢,掩卷叹息。于连的死,只是一个符号。
只是活在中国,我也尝试遵循自己的心。
但好多责任,好多义务,好多东西,逼着你去俯下身来融入社会的阴暗面。
只能尝试出淤泥而不染,但,这可能吗?
于连在狱中感叹这世上似乎没有一个真诚的上帝……是的,我们只能做虚伪的人,尝试有真诚的瞬间吧!
红是血,黑是夜,我愿用一生,像于连那样,以我之血,去染红这黑夜。
红与黑读后感 篇7
他之所以悲剧,不仅仅是因为他所处的时代,也因为他的矛盾性格。他的自尊自爱首先表现在当父亲告知他将要去市长家里做家庭教师时,他立即表示不愿意做仆人,即使又打又骂也不想沦落到与仆人同桌吃饭的地步。同时也表现在他善于学习并且不断学习上。无论在市长家还是在伯爵家,他都懂得珍惜和上层社会的人接触的机会,懂得揣摩他们的心理,学习他们那些相对文雅的言行。此外,他的自尊自爱还体现在两次爱情经历上,面对两位姿色迷人的上层女人,他没有一开始就屈从依附、即使后来有也是在确认对方的爱意之后。面对第一次被玛娣儿特甩后,他伤心难过、却没有抛却自尊向玛娣儿特求爱。相反的是,他通过另一种方式让玛娣儿特彻底折服于自己。
说他自卑,一点也不为过。初入市长家,他总感觉家里的侍从孩子等都看不起他的出身。他敏感到对自己吃饭坐的位置都觉得是别人瞧不起他。而这种敏感正因为自己平凡的出身所致。
在爱情面前,他也自卑。无论是与瑞那夫人还是与玛娣儿特,他一开始都倍感怀疑,他怀疑的理由恰好来自于他认为自己的出身和地位远不如她们的其他追求者。哪怕处于热恋中也多次因为他自卑所致的敏感而伤心。
红与黑读后感 篇8
进我校恬静的图书馆,脚步下意识地停留在世界名著一栏前,一本红色的“书脊”映入我的眼脸,情不自禁的拿出这本书,轻轻地抚摸,《红与黑》三个字豁然在封面的中央,脑子里一下闪现出于连的影子,这个在中外文学长廊人物画像的“向社会宣战的不幸儿”,怎样与红色和黑色两种颜色联系在一起呢? 也许是书的题目吸引了我,还是什么原因,我只借了这本书便匆匆离开,只想一口气读完,好明白为什么,然而读书是一件“谋心”的事,急是不可取的,归根结底,是要让我们的灵魂得到安顿,心智得到开启,精神得到寄托,情操得到陶冶。这本书我读了三遍大约用了一个月,才体会到一点味道,品得对不对味,我自己一点感受而已。
我首先了解名著的背景,这样有助于我更透彻地理解原著的深刻内涵。《红与黑》起初的标题为《于连》,1830年定名为《红与黑》,并有副标题“1830年纪事”。称之为批判现实主义文学奠基作,是因为它最早体现了这一流派的基本特征。小说直接吸取现实题材,反映现实斗争。
827年的《法院公报》上登载一个27岁的青年家庭教师枪杀了自己的女主人的案例,启发了司汤达,但小说的故事已与生活中的案件有了很大的不同,作者用他长期以来对复辟王朝时期生活的观察,联系当时的实际,注入他对社会矛盾的认识,使《红与黑》成为一部反映复辟与反复辟斗争的形象历史。
作品中的“红”代表了充满英雄业绩的资产阶级革命时期特别是拿破仑皇帝;“黑”代表了教会恶势力猖獗的复辟时期,还有的认为“红”与“黑”,代表着军装与道袍,宝剑与十字架,军人的荣耀与僧侣的黑暗,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
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红与黑读后感 篇9
我读完《红与黑》对于连的一大感受就是他十分虚伪。他崇拜拿破仑,可在市长家里,为了不被别人发现,他不惜烧掉拿破仑的肖像。他蔑视特权贵族阶级,但是在侯爵家里当秘书时,他却时刻留意谨慎,提醒自我绝对不能表现出对特权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蔑视。在贝藏松神学院时,他更是虚伪。明明明白那些所要学习的东西是错误的,还是将自我的思想藏了起来,继续学习。
然而,他也有真诚善良的一面。在看到贫民所所长哇列诺一家的铺张浪费、肆意享乐的生活状况,他同情贫民的贫苦生活,同情他们连唱歌的权利都被剥夺。这样的他,是善良的。最终,在审判庭上,他痛斥了贵族阶级对平民的残害,他敢于直面他的真心,说出了他对贵族阶级的不满与轻蔑。即使在有机会免于死罪的状况下,他依旧没有动摇;在最爱的女人瑞那夫人和最真诚的朋友傅凯的劝导下,他坚定了自我心中的信念。这样的他,是真诚的。
正是这样矛盾的性格,使得他的杯具让人心疼。
小说除了对男主人公的塑造令人印象深刻外。两位女主人也一样。瑞那夫人的软弱、善良与真诚同样让人心疼。儿子生病,她不惜把一切错误归结于自我出格的感情上。对于于连,她深爱着,但是处于社会道德、社会舆论以及对丈夫的那丝同情,她最终只能选取软弱,选取放下。直到最后于连的枪杀,她依旧原谅,甚至还埋怨自我不该写那封信。
而玛娣儿特,在我看来更多的是傲慢。她在理智与感情中挣扎,她和于连一样有着强烈的自尊心。对于于连,她的内心也无数次挣扎过、纠结过。她一方面忘不了于连的平民身份,一方面又把于连的前程想象成完美的无与伦比。她总自我安慰的告诉自我,只要时机恰当,于连必是有用之才。但最后她在感情里无法自拔。
杯具总是把美的东西撕破给人看,《红与黑》是这部杯具,它撕破了下层人民的努力奋斗,撕破了纯真感情,让人读完回味无穷。
红与黑读后感 篇10
红与黑作家笔下展现的,首先是整个法兰西社会的一个典型的窗口——小小的维里埃尔城的政治格局。
贵族出生的德瑞那市长是复辟王朝在那里的最高代表,把维护复辟政权,防止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在政治上得势视为天职。贫民收容所所长瓦尔诺原是小市民,由于投靠天主教会的秘密组织圣会而获得此刻的肥差,从而把自我同复辟政权栓在一齐。副本堂神父玛斯隆是教会派来的间谍,一切人的言行皆在他的监视之下,在这王座与祭坛互相支撑的时代,是个炙手可热的人。这三个人构成的三头政治,反映了复辟势力在维里埃尔城独揽大权的局面。而他们的对立面,是为数甚重,拥有巨大经济实力的咄咄逼人的资产阶级自由党人。司汤达一方面向人们描述了保王党人的横行霸道,一方面又让人们得出这样的结论:握有经济实力的资产阶级,在政治上也定将是最后的胜者。
红与黑读后感 篇11
《红与黑》是一部现实主义小说。它的写作背景是发过拿破仑王朝覆灭,波旁王朝复辟。小说主要讲了主人公于连的个人奋斗历程及其两次感情经历。小说主人公于连本是一个普通劳动阶级木匠的儿子,由于他用心进取、努力学习,懂拉丁文、甚至能背诵《圣经》得到了维璃叶市长特·瑞那的青睐,选他作为家庭教师。从此便离开了那个经常因他看书打他的父亲以及欺负他的哥哥,在市长家开始了崭新的家庭教师生涯。在此过程中,他爱上了市长夫人,并与之相爱。最后,贫民所所长哇列诺写匿名信给市长特·瑞那先生,到了纸包不住火的地步,于连被迫离开了维璃叶去了贝藏松神学院。
在贝藏松神学院,他结识了彼拉神父。凭借着彼拉神父的人际关系网以及他自身的才能,他被带到巴黎,推荐给拉穆尔府做秘书。于连凭借着他那与生俱来的傲气赢得了小姐玛娣儿特的放心,并与之发生恋情。玛娣儿特得知自我怀有他的孩子后,并将其恋情告知父亲。由于玛娣儿特的固执果敢的性格,父亲拉穆尔侯爵决定赠与于连财产,默许女儿与于连离开巴黎。正在这春风得意之时,特·瑞那夫人被逼写下的一封对于连不利的告发信,如晴天霹雳般降临在于连的生活中,引起了拉穆尔侯爵的强烈不满,毁了于连即将富裕幸福的生活。在这种状况下,于连怒气冲冲的将枪开向了特·瑞那夫人。虽然没有死,但由于于连在法庭上发表了对贵族存有挑衅化的言论,及其从前结下的怨恨等原因,最终惨获死刑。
红与黑读后感 篇12
人们都说书籍是打开智慧之门的钥匙,其实,书又何尝不是反映作者观点的一面镜子?
历史上,有很多作家都透过书来表达自己的看法,就拿《红与黑》来说吧,这本书讲述了一个叫于连的年轻人,他聪明但出身贫寒,无法施展自己的抱负,便想通过女人作为阶梯,挤进上流社会,最终因为误入歧途而走上断头台。
看完这本书,我既为于连感到悲哀,又对他恨之入骨,以他的才能,明明可以大有作为,可是他却选择了错误的途径,企图利用两个女人对他的纯洁爱情,作为他走入上流社会的台阶,在这里,我不禁想问,在人生的道路上,你是否也曾迷茫,世界上的善与恶,美与丑,往往只在一念之间,如果走对了,就会在正途上,顺利前进,反之,就会掉入万丈深渊。所以,在人生的道路上,不管遇到多大的事情,也要通过正确的方式解决,才能走出这片“迷茫”的森林。
反观于连的悲剧,是他个人的选择错误,也是社会环境的必然结果,那个时代,贵族社会的体系,使得他走上上流社会的诸多路都被堵死,社会的不公平,是一个不可避免的因素,这也是作者想告诉我们的。
在迷茫的时候,不要像于连一样,走入歧途,要时刻谨记:走正路,方能修成正果。
红与黑读后感 篇13
初次听到《红与黑》这个书名,觉得有点奇怪;初次拿到这本书,觉得有点兴奋;但初次读完这本书,不禁觉得有点深深地触动。读这本书是一个漫长的过程,不仅是因为它篇幅长,文字多,更是因为它所包含的内容与深意,让人可以长久的琢磨,它表现出来的那种时代气息与给人的那种触动是难以抹去的。从《红与黑》中,读懂了很多世间人情,看明白了很多不为人知的游戏规则,也深深体会到了人间的种种真情。
可以说整本书的主人公是于连。索雷尔,这是一个木匠的儿子,从他还在娘胎里的时候就被父兄鄙视,生来常遭毒打。但是,他把自己的头脑身体全都给了书本,他想成为一个像拿破仑一样的英雄。他任家庭教师期间,与女主人瑞那夫人发生了恋情。她是一个第一个爱他的女人,她也是第一个他爱的女人。但那种对功名的狂热追求让他攀附权贵,与拉穆尔侯爵的女儿玛娣儿特小姐发生了关系,但因种种原因,他谋害故情人,却落到了死亡的地步。而最终的结局呢,瑞那夫人信守诺言,没有采取任何方法轻生,但却在于连死后第三天,抱着她的孩子永远闭上了眼睛。
这本书的结局是一个悲剧,而两个贵族女人的爱,一个是深沉,一个是狂热,他们为了爱而可以放弃一切,正如有人曾说:青春的爱情就像阴晴不定的四月天,稍不留意,就会遮上一片阴云。也许她们从不想过要失去他,他的英俊,他的才华,他的那种神气让二人沉醉其中,瑞那夫人那种心灵上的爱情和玛娣儿特小姐头脑上的爱情相映成趣,她们的爱情方式不同,但他们都表现出了对贵族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
当于连发现自己得对她们的爱情不再单纯,而是加上了虚荣的成分时说:“我把自己毁了”,是啊,他已经让自己严重脱离了那个时代的轨道,也暗示了他悲剧的发生,而那两位贵族女人却摆脱奢华的贵族生活,用几近丧失尊严的方法来博得爱情。整个爱情故事都是若即若离的,直到生命终结之际,他对瑞那夫人的真正爱情冒出原始的火花,但那已经无济于事。
理想有很强的动力,于连作为一个青年人,他的那种追求英雄的梦想的冲动,正是对那个时代的反抗,他不希望自己碌碌无为,虚度青春,面对现实的阻碍与无法实现抱负。要么逃避,要么反抗,我们从中应该学到,面对如此这般情况,要敢于反抗,不能甘做平庸之辈,要敢于追求自己的理想,对生活充满热忱,反抗空虚的度日。但我们也应该呼吁:要想改变这种情况,靠个人是行不通的,我们必须共同努力。
红与黑读后感 篇14
《红与黑》是19世纪欧洲批判现实主义的奠基作品。小说围绕主人公于连个人奋斗的经历与最终失败,尤其是他的两次感情的描述,广泛地展现了"19世纪初30年间压在法国人民头上的历届政府所带来的社会风气",强烈地抨击了复辟王朝时期贵族的反动,教会的黑暗和资产阶级新贵的卑鄙庸俗,利欲熏心。因此小说虽以于连的感情生活作为主线,但毕竟不是感情小说,而是一部"政治小说"。
司汤达是善于从感情中反映重大社会问题的文学大师。于连的两次感情都与时代风云紧密相连,这是当时阶级角逐的一种表现形式,他对德·雷纳尔夫人之后的确也产生了真正的感情,但开始是出于小市民对权贵的报复心理。因此,于连第一次占有德·雷纳尔夫人的手的时候,他感到的并不是感情的幸福,而是拿破仑式的野心的胜利,是"狂欢"和"喜悦",是报复心理的满足。
如果说于连对德·雷纳尔夫人的追求还有某些真挚情感的话,那么于连对玛蒂尔德小姐的感情则纯属政治上的角逐,玛蒂尔德既有贵族少女的傲慢,任性的气质,又受到法国大革命的深刻影响。她认为,如果再有一次大革命,主宰社会的必定是像于连这样富于朝气的平民青年。同于连结成伉俪,既富于浪漫气息,又找到了有力的靠山。而于连则认为与玛蒂尔德小姐结婚能够爬上高位,青云直上,因此不惜去骗取她的感情。但是,于连的两次感情最终还是失败了。这是因为在复辟时期,封建势力向市民阶层猖狂反扑。于连不是统治阶级圈子里的人,那个阶级决不会容忍于连那样的人实现其宏愿。
《红与黑》在典型环境典型性格的塑造,匀称的艺术结构和白描手法的运用上都有突出的成就,而司汤达所以被评论家称为"现代小说之父"则是因为他在《红与黑》中表现了卓越的心理描述天才。现实主义作家都强调细节的真实,但司汤达与巴尔扎克不一样,他着重刻画的不是客观环境,而是人物内心活动的细致和逼真,作者常常三言两语就把人物行动,周围环境交代过去,而对其内心的活动则洋洋洒洒,不惜笔墨,感情心理描述更是丝丝入扣,动人心弦。作者在于连得知德·雷纳尔夫人写揭发信到枪杀她这段情节上仅用了三页,而与玛蒂尔德的感情却花了上百页的篇幅细致描述。德·雷纳尔夫人堕入情网时的那种喜悦,痛苦,忏悔而又不甘放下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也令人拍案叫绝。
红与黑读后感 篇15
这本书是一场惊心动魄的爱情电影,是一部催人奋进的励志小说,是一幅政治局面图,更是一出扣人心弦步步惊心的大戏。这本书就是《红与黑》。
它是现实主义小说的杰出典范。在书中,作者用尖锐的笔调对法国的社会政治状况做出了冷酷的批判与真实的描绘。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现代工业兴起使“唯利是图”成为人们行为的唯一准则;福利机构转化为人们发财致富的工具;有宽裕收入的教士被培养为维护政权的棋子……着实是一个“阴谋和伪善的中心”。
书中的主人公于连是法国奋斗者的典型。他的一生一直在干一件事:捍卫自己独立的人格,跻身上流社会,出人头地。为此他不懈追求,从小努力学习设法用智慧改变自己的人生,为了进入统治阶级,他拼命靠近中央机构。他一直在为自己的理想努力奋斗,义无反顾,从不言弃。他身份卑微,却心比天高。他的内心一直有一个倔强的声音:我要向上爬。他的执着,他的要强,使他摆脱了不被人奴役的命运。
于连还是一个拥有强烈的自尊心的'人。当父亲要他到市长家里当家庭教师时,他硬气地回答:“我不愿当奴仆,要我与奴仆一起吃饭,我宁可死掉。”当高高在上的市长把他当做奴仆一样训斥时,他不失风度,愤然昂首:“先生,没有你,我也不会饿死。”
在我的眼中,于连更是一个内外矛盾的两面人,抑或灵魂独立的守卫者。他既有反抗意识,又容易被屈服;既看重崇高纯洁的人格,又不得不遵守社会“潜规则”;他既热衷于跻身上流,又在善良本能的驱使下,在强权前“横眉冷对千夫指”,愤然而高傲的选择死亡,至死也不向卑污的现实让步。“宁为玉碎不为瓦全”,面对人生最后的生死成败,他选择的是一种决绝的姿态。
于连,一个敏感而聪明,倔强又叛逆的形象。他为了守卫人格的尊严,面对死亡依旧面不改色,这是他无愧于自我的坚守,并不甘心的反抗,永不屈服的灵魂。
如果说,历史是一个车轮,永远在重复着同样的故事,而打破这种轮回的就是《红与黑》。而“红”与“黑”,两种简单的不能再简单的颜色,在这本书中可能真的包容了世界的一切虚华。从此,不再平凡。
红与黑读后感 篇16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同。
初读时,于连。索莱尔的命运时时刻刻牵动着我。综观他极其短暂,却满是波折动荡的年轻生命,流淌着太多矛盾和复杂。“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呈现了主人公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于连确实是一位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的直接线索。他为他年轻的理想设计着每一步。在德?雷纳尔夫人家,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马蒂尔德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
但是掩卷沉思,于连的野心也无可厚非,他在这个虚伪的社会中挣扎着,妄想出人头地,实现自己的理想。然而在每每幸福之时,他又会扪心自问,深深自责,因此使他的计划漏洞百出。于连一边追求着荣誉声名这份社会的幸福标准,而在不属于他的贵族圈中打拼,渴望他人和社会的承认;一边又为他的自尊心一点点的伤害不顾一切,因侯爵的平等相待而欣喜。他自己是很矛盾的。但实际上,当他已在众多贵族中声名鹊起,获得了他梦寐以求的荣誉勋章,得到了马蒂尔德这个上流社会的最耀眼的明星的青睐时,他仅仅是感到“快乐的到了极点”,有一种“野心家实现后的狂喜”,但这些只是片刻激情而已,他更多处在一种紧张状态,剩下的是想着紧接着制定计划。当他对德。雷纳夫人施以报复,最终被投进了监狱后,反而从社会的束缚解脱出来,卸下了往日一切伪装和面具,找到了真实的自我,也找到了自由和幸福的本质。他放弃了逃跑和上诉,真诚地对待每一位朋友,坦然地面对死亡。作为野心家的于连失败的理所应当,但作为一个追求幸福的热血青年,一位矛盾的反抗者,他无疑是幸运的,因为他在死之前享受到了虽短暂却最纯粹的幸福。
其实书中的反抗者不止是于连,德.雷纳尔夫人和德.拉莫尔小姐也是当时社会独特而杰出的女性。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爱情方式迥然不同,一个深沉,一个虚荣,他们却有一个相似点: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贵族小姐追求爱情,以此来摆脱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乏味的贵族生活。当于连在狱中时,马蒂尔德为了救他放下架子拼命奔走,着实让人感动,但他心中却始终想着这份伟大的爱情将如何被后世传诵。然而于连与德?雷纳夫人重逢后,他感受到两颗心的平等独立,摆脱了心中一直缠绕着的因等级差异产生的自卑和怀疑,说出了“只有德?雷纳夫人才会真心待我的孩子”。爱情在最后才爆发出的纯朴光芒,令人感怀。
书名“红与黑”也许象征了在现实社会中遇到阻碍的两种矛盾的选择:反抗或是退避。红色是和于连一样不断树立人生目标、以不同凡响的气概进行改变命运的奋斗的反抗者;而黑色代表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的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他们本身是一对矛盾体,但在社会中共同存在。当社会有了虚伪的黑色,就会有红色的反抗者,用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
红与黑读后感 篇17
小说《红与黑》出版至今已有200年左右的历史了,为什么在这风云变幻的200年中小说仍能够经久不衰?
原因在于小说不仅仅十分成功地塑造了于连·索黑尔这个极富时代色彩,又具有鲜明个性的艺术形象,而且透过主人公的经历,展示了法国复辟王朝时期广阔的时代画卷,触及到当时许多尖锐的社会问题。小说主人公于连的经历和遭遇反应了当时广大小资产阶级青年的普遍命运。于连生性聪颖、高傲、热情、坚毅,但又自私、多疑。在僧侣贵族当政、门阀制度森严的封建社会,因出生平民而备受歧视。这种受压迫的地位使他滋长了对现实的不满情绪:启蒙思想和拿破仑的影响,培养了他的反搞性格。他立志要像拿破仑那样靠个人才智建立功勋,飞黄腾达。但是在复辟时期,拿破仑式的晋身之道已被贵族阶层堵死了。就在这样的岩石底下,一株小树弯弯曲曲地生长。于连为了博取大家用赏识,明知毫无价值,却还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得滚瓜烂熟。他那惊人的背诵潜力让他跨进了维立叶尔市长家,当起家庭教师来。在那段时期,他与德。瑞那夫人发生了暧昧关系,大部分是为了反抗和报复贵族阶级对他的凌辱。但是,纸醉金迷、利欲熏心的上流社会也腐蚀了于连的灵魂,助长了他向上爬的欲望和野心。于连进入阴森恐怖的神学院后,亲眼目睹了勾心斗角、尔虞我诈的丑恶内幕,于是他便耍起了两面派手法,这种表里不一的行为居然得到院长的表睐和宠幸。神学院的生活进一步扭曲了于连的性格,强化了他向上爬的野心和虚伪的作风。于连给木尔侯爵当个人秘书后虽然还不时流露出平民阶级的思想意识,但在受到侯爵重用,征服玛特尔小姐后,于连的“平民阶级叛逆心”已消失。他成了复辟王朝的忠实走卒。正当于连一步步走向他所向往的“光明”时,因枪击德·瑞那夫人而彻底断送了自我的前程,把自我送上了断头台。
红与黑读后感 篇18
读一本书,就是读一个时代。
——题记
朋友说,要找到一本真正触动心灵的书,越来越难了。如果找到,是一种莫大的荣幸。猛然发现,自己已经很久没有仔细品读一本书了。于是约上朋友在春日的早晨走进书店。
在一排排整齐的书中,陷入一种莫名的紧张中。果断地走出中华文化,停在外国作品下。人就是这么奇怪,总想尝试一些新的东西。翻阅一本本包装精美的图书,心再次陷入慌乱中,而又莫名带着点惊喜。与朋友商议,选择了一本题目似曾相识的书——《红与黑》。
从某种意义来说,它是一个时代的缩影。拿破仑帝国灭亡后,波帝王朝复辟,本书作者司汤达移居意大利。而在1821年,司汤达返回巴黎,开始源源不断地创作出一大批文学作品。其中《红与黑》原名《于连的故事》讲述一位平民青年,凭借自己的才华跻身上流社会,但他内心深处却对这个阶层的人们充满了蔑视和仇恨。最终野心膨胀直至被社会习惯势力所扼杀。
在这本书中,作者用深刻而细腻的笔触展示了主人公的心灵空间,这部批判现实主义的作品用一个病态爱情的悲剧,展示了“红”,“黑”两道势力统治下法国社会的黑暗和丑恶。表面上主人公拥有病态的爱情,实际上是世界拥有一个病态的法国,而在这样一个社会背景下,于连成为那个时代并不是唯一的牺牲品。于连只是当时新一代小资产阶级青年人的典型,上流社会的迫害与影响,个人的孤傲与野心,共同形成于连的悲剧。
从一个读者的角度来看,于连是一个拥有偶像并深深迷恋着他并向着他的足迹努力、奋斗的人。于连深深地崇拜拿破伦,正如生存在当今时代的我们各自拥有一个偶像。但是与于连相比,于连更显高尚,更显勇敢,更显明智。他对他的偶像充满了虔诚,并深刻认识自己永远不可能超越但也要尽力尝试。相比之下,当代人所谓的偶像实在不值一提。他在努力过程中方式确实不明智,用现在的话说,他是靠女人生存,整个一吃软饭的。但在那个危机四伏的法国,他是幸运的,能拥有一个吃软钣的机会,同样这个方式是达到目的的唯一途径。在小说中的于连,外貌并不出众,但用其知识与骨子里的高傲弥补了一切的不足,成功地塑造出一位男主人公形象。
我不想谈论这篇小说中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更像是一场游戏,一场阴谋,实在是没有任何价值。这位平凡的青年成也爱情败也爱情,像极了一个陀螺,被法国年代阶级等级中的不平等,爱情这根鞭子,抽的团团转,最终静止不动。
从另一方面分析男主人公失败的原因,他本身就是一个矛盾综合体,在追求上流社会时,同时对此充满憎恨、厌恶,而这种思想完全不符合法国历史发展潮流,结果必然是失败的。
作者寄予于连一个丰富的人生。“活过,爱过,写作过。”足矣。
如果硬要从这部作品中读到什么,那就是对拿破仑这个人物的认识。作品中的拿破仑是主人公的偶像,更深层的表明他是当时所有平民年轻人的偶像。因为从前的拿破仑帝国时代,那些并非贵族出身的年轻人可通过参加革命队伍出人头地,但时过境迁,那个时代已成为过去。而做为一个中国人来看,拿破仑在我心中起码被定义成一个掠夺者,一个残暴的统治者。这便是一个人物在不同的人看来拥有不同的价值!
对这部作品的认识,这只是个开始,我相信:任意一部好书都拥有巨大的潜藏价值。
红与黑读后感 篇19
读《红与黑》是一段太过冗长的进程,由于工夫已给了文豪和文章最自私而又偏心的评判,我的浏览姿态自没有能像对于滞销书这样无所顾忌,又没有能像对于言情闲书这样模棱两可。我是正在存心灵去与那个时期攀谈,力点也放正在历史以外的探索和考虑。
引领我啃完着该书的是其自身的硕大魔力。笔者从一纸容易的刑事事例材料中展现出那个时期狭小的政法画面,把一度一般的刑事罪状进步到对于十九百年年初法国财产阶层政法政策,停止历史和哲学钻研的程度。闲书令我看到正在僵硬的历史册上无奈感想的,那段法国大大公和财产阶层交替统治的要害时代的情况。我居中理解到事实学说文章的另一种艺术特征——司汤达钟情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领会的巴尔扎克的“形成一集体的境遇”有很大没有同。
全文最夺目也是著作史上著名的人士做作是于连·索雷尔,“平民身家,较高文明,任家族先生,与女佣人发作爱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极刑”是他终生的骨子,“谋求”幸运的“热忱”和“毅力”、对于阶层差别的镇压所体现出近乎豪杰的气魄就是可爱的血肉。笔者用淡化精神刻画而一般手快追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正在成年的激动下谋求“豪杰的妄想”阅历,这是对于那个政法状态的镇压,也是对于碌碌有为、蹉跎青年的镇压。
正在政法事实障碍完成志向时只要两种取舍:退却或者是镇压。那些当着小职员没有求进步、终日埋怨生涯乏(味的成年就是退却者,他们大概平凡是得舒服却被政法的行进所淘汰。能一直建立人生指标、决议完成人生现实的便是和于连有异样气魄的镇压者。某个时期千万没有欢送虚假的言行作为手腕,但依然需求对于生涯的热忱来镇压充实的度日。那样,于连喜剧性的终局除非昭示“集体镇压行没有通”外,就有了对于当今政法更实践的意思。
写至此,没有得没有引到这部闲书的一度“创造”——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手快的恋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绪的恋情”相映成趣。虽然这两个大公男性的恋情景式一模一样,一度深厚,一度狂热,他们正在这两个根本点上却是分歧的,那就是:对于本阶层的讨厌,对于保守门阀政策的忠诚。记切当于连—发觉本人的恋情正变质成清高的机器时说“我把本人毁了”,象样后的底细是“一种傲慢之间带着好意的表情很快的接替了最真诚、最激烈的恋情的表情。”那时的大公小姐却是解脱了一贯慢得像王八爬一样的生涯,用损失威严的办法赢得恋情。书中两段喜剧恋情的停顿一直随同着新贵的没有即没有离和于连的自馁带来的信任,以至生活将要终结时,恋情才迸发出杯水车薪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念。
当我将落笔时,发觉意图识写出感受的工夫已可与用物质浏览原着的工夫相比拟了。我镇静于本人失去镇压平凡是的启发,打动于那些虽然歪曲而仍然壮烈的恋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骄傲地正在答复“我读过”前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寻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 篇20
读了《红与黑》是一段太过漫长的过程,正因时刻已给了作家和作品最无私而又公正的评判,我的阅读态度自不能像对畅销书那样肆无忌惮,又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我是在用心灵去与那个时代交谈,重点也放在历史以外的探究和思考。
引领我啃完着本书的是其本身的巨大魅力。作者从一纸简单的刑事案件资料中展示出那个时代广阔的社会画面,把一个普通的刑事罪行提高到对十九世纪初期法国资产阶级社会制度,进行历史和哲学研究的水平。小说令我看到在生硬的历史书上无法感受的,那段法国大贵族和资产阶级交替执政的关键时期的状况。我从中了解到现实主义作品的另一种艺术特色——司汤达倾心的人的“灵魂辨证法”;这与以往我从《高老头》、《欧也妮·格朗台》中体会的巴尔扎克的“造成一个人的境遇”有很大不一样。
全书最耀眼也是文学史上著名的人物自然是于连·索雷尔,“平民出身,较高文化,任家庭教师,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事露,枪杀恋人,被判死刑”是他一生的骨架,“追求”幸福的“热情”和“毅力”、对阶级差异的反抗所表现出近乎英雄的气概就是动人的血肉。作者用淡化物质描述而突出心灵跟踪的手法强化的,正是于连处在青年的冲动下追求“英雄的梦想”经历,这是对那个社会形态的反抗,也是对碌碌无为、虚度青春的反抗。
在社会现实阻碍实现抱负时只有两种选取:退避或是反抗。那些当着小职员不求上进、整天抱怨生活乏味的青年就是退避者,他们或许平庸得舒适却被社会的前进所淘汰。能不断树立人生目标、决定实现人生理想的便是和于连有同样气概的反抗者。这个时代当然不欢迎虚伪的言行作为手段,但仍然需要对生活的热情来反抗空虚的度日。这样,于连杯具性的结局除了昭示“个人反抗行不通”外,就有了对当今社会更实际的好处。
写至此,不得不引到这部小说的一个“创举”——使于连与德·雷纳尔夫人“心灵的感情”和于连与德·拉莫尔小姐“头脑的感情”相映成趣。尽管这两个贵族女性的感情方式迥然不一样,一个深沉,一个狂热,他们在这两个基本点上却是一致的,那就是:对本阶级的厌恶,对封建门阀制度的叛逆。记得当于连发现自己的感情正蜕变成虚荣的工具时说“我把自己毁了”,可之后的细节是“一种高傲之间带着恶意的表情很快的代替了最真挚、最强烈的感情的表情。”这时的贵族小姐却是摆脱了一向慢得像乌龟爬一样的生活,用丧失尊严的方法博得感情。书中两段杯具感情的进展始终伴随着新贵的若即若离和于连的自卑带来的怀疑,直至生命将要终结时,感情才爆发出无济于事的原始的火花,令人感怀。
当我将落笔时,发现用意识写出感想的时刻已可与用精神阅读原着的时刻相比较了。我兴奋于自己得到反抗平庸的启示,感动于那些尽管扭曲而依然壮烈的感情片段。当有人提及《红与黑》,我能够自豪地在回答“我读过”后面加上一句“我也掩卷沉思过”。
红与黑读后感 篇21
于连和玛蒂尔德的爱情更多的是一种征服和反征服的关系,谁征服了对方,就会让对方受到情感上的折磨。玛蒂尔德出身豪门贵族,且追求理想,不甘平庸,才思敏捷。所有这些都吸引着于连。而玛蒂尔德对于于连的爱情更多地缘于于连在她骄傲面前不屈服,不屑一顾。这在于连接受科拉索夫亲王的建议这一段有趣的故事中表现得犹为突出。可以说是嫉妒和寂寞使玛蒂尔德疯狂地爱上了于连。
最终于连还是投入了德。莱纳夫人的怀抱而拒绝了玛蒂尔德。这多少让人要为后者鸣不平,毕竟她置自己的名誉而不顾,毕竟他不顾一切地为于连的获释而奔走。但这种爱却不是自然的流露。而于连对德。莱纳夫人的爱却是自然地。同她在一起,于连会感到自由平等和独立。这也是司汤达本人所说的“头脑的爱情”和“心灵的爱情”之别吧。于连的取舍正是司汤达本人的取舍。
同曹雪芹写《红楼梦》一样,司汤达在写完《红与黑》后认为在五十年后才会有读者。他盼望着读者能解其中味,并声称他的作品是献给少数幸福的人的。在写完了这点小体会后,回过头来,我不禁又问自己,我是那少数幸福的人吗?
红与黑读后感 篇22
阅读了司汤达的《红与黑》,我对于19世纪当时的法国人们生活有了一些了解。很多人在看完《红与黑》以后都觉得这是一部思考社会状况的小说,带给人很多关于时代的思考。
《红与黑》主要讲述了一个当时时代的青年人于连一路发展直到灭亡的故事,通过这一个个故事向我们揭示了当时法国的社会现状,带给读者很多思考。《红与黑》的主人公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的人,可是很多对于连的评价是负面的,我想这些评价者恰恰忽略了当时社会的一个背景。
于连平民出身,可是又具备较高文化,担任教师,从而与女主人发生恋情,一步步在追求幸福与荣誉的过程当中呈现不同人生境遇。于连这样的青年至少是一个热血青年,知道奋斗去创造人生精彩,远远比那些上层青年终日只知道奢侈颓废要好得多。然而,于连又是悲剧的,在那样的社会当中,于连这样的孤身奋斗是无济于事的。
读完《红与黑》,我明白了这是一部关于人生的文学作品,作者以他的视角向我们诠释了一份人生存在的真正意义。
红与黑读后感 篇23
他满怀热血,一心怀念拿破仑时代凭个人奋斗取得成功的理想社会;他才华横溢,是驰骋在上流社会里的一个木匠的儿子;他野心勃勃,并把它埋藏在病态的外表下。他是于连——《红与黑》的主人公,一个散发着无限魅力的深深吸引着我的人。
他一生曲折,为了适应时代,违心的研究《圣经》,把拉丁文的《新约全书》背的滚瓜烂熟,他高傲、包含着不甘,在市长家做家庭教师时,他和德·雷纳尔发生了暧昧关系,不可否认其中包含着某些真挚的感情,但却更像是一种报复心理,当他占有德·雷纳尔,德·雷纳尔求他爱她时他说:“看呀!这个骄傲的女人,居然躺在我的脚下了!”或许之后他包藏祸心的与玛蒂尔恋爱,证实了,他已经将爱情当做工具,成了彻底的野心家。
为了向上爬,他伤害了很多人,然而却每每在之后忏悔,他蔑视贵族阶级的庸俗,怯懦,却又羡慕地位和财富,他憎恶大资产阶级的惟利是图和虚伪,却又不得不穿上教会的黑袍。通过于连以各种行为作出的报复和反抗,作者向我们揭露了一个动乱,扭曲的社会。同时也预言了它最终的灭亡。
在他向德·瑞那夫人开枪之后,于连便成为统治阶级阴谋的牺牲品,在狱中的思考,以及自杀式的发言尤其吸引着我。他很虔诚地忏悔自己的伪善:“只剩下很少的日子,竟忘了生活和爱情。”同时他明白了,生死和永恒,都是非常简单的问题:“一个蜉游在烈日当空的夏季里,早上9点钟出生,晚上5点钟死去,它怎么能了解黑夜这个字的意义呢?再让它延长5个钟头的生命,它就会看见而且了解什么是黑夜了。”
命运之轮不断转动,于连留在殷红与浓黑的挽歌中,我只是小孩子,无法理解《红与黑》里对社会深沉的批判,我只知道,再黑暗的社会,终会随风而逝,只是于连却长存我心,吸引着我,他狂,桀骜不驯,他痴,至死不渝。在斑驳着阳光的血迹里,他的一生像就是迤逦的风景。
红与黑读后感 篇24
在我看过的所有外国名著中。《红与黑》是我最喜欢的一部。
主人公于连是小业主的儿子,英俊且聪明好学。19岁那年,凭借聪明才智,于连到市长家做一名家庭教师,并与市长夫人有了一段温情,事情败露后被迫离开小城,去神学院学习。后经举荐,来到巴黎拉莫尔侯爵家里当秘书。于连出众的才华不仅得到了侯爵的赏识与重用,还博得了侯爵女儿玛蒂尔德的好感。就在于连将和马蒂尔德结婚的时候,在教会的策划下,市长夫人的揭发信使他飞黄腾达的美梦成了泡影。于连在愤怒之下,开枪击伤了市长夫人。事后不为自己辩诉,被送上了断头台。
作者以细腻的笔触生动的再现了十九世纪资本主义的画卷。一个知识青年,带着拿破仑式的梦想融入上流社会,却不得不把梦想掩藏起来。于连拒绝了朋友富凯为他设计的一条发财的道路,他不想过平庸的生活。于连在乱石林立的上流社会寻求一条飞黄腾达的道路,结果碰的头破血流,败下阵来,失败的结果就是死亡。
于连的一生就像蜉蝣一样的短暂,又像抹过夜空的流星一样璀璨,他人生的高潮是两次悲剧似的爱情,结尾是一场近乎悲壮的覆灭,光荣与梦想,幻灭与死亡同样幻化成红与黑两种色彩。于连是一个矛盾的结合体,他狡猾而诚实,卑怯而勇敢。
于连是个有魅力的人。任家教时,使一向有贞洁名声的市长夫人为他心动;在木尔侯爵家时,又赢得了冷漠的玛蒂尔徳的心。他死后,市长夫人随他而去,玛蒂尔德高价买下他的头颅,并亲手埋葬。
他是个爱憎分明的人。当得知市长夫人的信是被迫写的后,他后悔不已;当他得知市长夫人为改善他在监狱里的生活花很多钱的时候痛哭流涕。
他为自己的理想不惜献出生命。在审判时他大可向自己所仇视的那个阶级低头以求自保,但他没有,他宁死也没有向自己所仇视的阶级低下头颅,因为即使他保住了生命,但他的灵魂已经死了。
相信每一位读过《红与黑》的人都不会忘记与连这个经典的人物形象,尽管他的人生并不完美,并不漫长,他也存在不小的缺点,但我们都不会忘记他,以及本书伟大的作者。
红与黑读后感 篇25
今天,老师给我们讲了现实主义作者,在我读的书中,有一本叫《红与黑》的书,正是一本现实主义作品。
《红与黑》算是一个悲剧,主人公于连是一个不甘平庸,野心勃勃,自尊心极强的人,他既激情又冷静,既要独自作主,又要表示服从。他的性格,他所在的时代,注定了他将是一个悲剧。于连不是一个伟人,但确实是当时一类人的代表,他有着对未来的向往,努力跻身于上层社会,摆脱贫困。
在这本书中,我体会到一个人出身对其的影响力,于连出身平民,备受当时社会的歧视,在长期的压迫下,改变了于连,使其对社会充满不满,心里扭曲,在激发于连奋斗上进的同时也导致他走上了一条动荡的人生之路。
在看完《红与黑》,我体会到了人生的真谛,我更加喜欢那句“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就像故事的结尾,于连最终失败,最后在监狱中,于连淡化了成功,在人生的最后一个阶段,回归自身的本心,找到真正的自己。
人生的无数抉择,让他痛苦,但是一旦选择了,他就坚持到底,他选择了有自尊地活着,也选择了有自尊地死去,而面对死亡,他泰然处之,他那一句我一点也不缺乏勇气,因为明了,所以无畏。
一切都是命运的戏弄,一滴水汇入大海,根本翻不起浪,他选择了借助狂风,把自己推向人生的高潮,但是风气潮涌毕竟只是一时,当狂风消去时,一切都将落幕,唯有浩气荡乾坤。
红与黑读后感 篇26
《红与黑》是司汤达的长篇小说中最优秀最具代表性的作品之一。它展示了十九世纪三十年代法国社会的广阔图景,涉及了从法国外省到首都巴黎的多方面的生活风情,上至皇帝首相,下至三教九流、平民百姓;通过教会、政党以及各阶级错综复杂的关系,对查理十世统治下的法国的政治斗争、社会矛盾、人情世态、风土习俗,进行了真实而生动的描绘。
主人公“于连·索莱尔”,一个出生农村家庭但却才华横溢的青年。他雄心勃勃,决不甘于贫贱,一心向往拿破仑时代沸腾的生活,渴望通过从军去建功立业,青云直上。但在极端反民族的贵族资产阶级统治下的法国,于连似乎已看到这条路尽头的两堵坚实的墙,阻隔着他未来光明前途的那堵墙。只有通过教会一途才有希望跻身上流社会。他是成功的,是勇敢的,但也是可悲的。有些事也会因人们的自身性格而异。他是值得可惜、惋惜的。
小说题名《红与黑》,红即是军队,黑则象征教会。于连开头在维立叶市长德·瑞那府上当家庭教师,为了报复贵族资产阶级对他的鄙视与不屑,找到迅速将他们踩在脚下的捷径,也使于连得到了市长夫人的欢心与青睐,成为了她的情夫。因此进了修道院学习,企图以此达到最终目的。后到巴黎,有幸成为了德·拉·木尔侯爵的秘书,同时有勾搭上了侯爵的女儿玛特。正准备与玛特结婚,飞黄腾达,市长夫人因嫉妒,给侯爵写了一封揭发他丑行的信,虽说是迫不得已的,但这封信却使于连被送上了断头台。
于连明明崇拜拿破仑,却要当众羞辱拿破仑;明明不信神灵,却把《圣经》读得滚瓜烂熟,为了争名夺利做自己的黄粱美梦而蒙蔽自己真实的内心。这非但不会达成自己的目的,反而会害了自己。
读《红与黑》是一段漫长的过程,因为时间已经给了作家和他的作品最无私而公证的评判,阅读态度自然不同于畅销书那样毫无顾忌、囫囵吞枣,也不能像对言情小说那样不置可否。始终德·雷纳尔夫人坠入情网的那种喜悦、那种痛苦、那种忏悔而又不甘放弃来之不易的幸福的复杂心理的展现,体现得更淋漓尽致,令人拍案叫绝。不仅表现了于连一生的无尽坎坷与虚假的面孔,更是为了告诉我们——要在社会上立足并站稳脚跟,不只是需要才华,更需要的是最重要的真诚。像小狗们对我们人类的依赖、信任。请多一些真诚,少一点虚伪吧,也许这是打开新世界的大门;请多一些真诚,少一点虚伪吧,也许这是解开纠纷的友谊;请多一些真诚,少一点虚伪吧,也许这是打开心结、心锁的那把重要的钥匙……
朋友之间需要真诚来维持友谊,母女之间也需要真诚来促进交流,夫妻之间更是需要真诚来将爱情永恒……请多一些真诚,少一些虚伪吧,这样才是“人间自有真情在”。没有真诚,我们就无法生存,没有真诚,世界上就将再也没有“永恒”。
人,一定要活得真实。虽然拥揽那份真实,是何等不易。笑,未必开心;点头,也未必满意。可我们却不惜背弃诚实去营造一种公认的随和。世俗往事,我们无以超拔;物役累重,我们不忍减缓。我们用傲然来掩饰内心的卑微,用强蛮来蒙蔽意志的脆弱。在不知不觉中,行为就这样被判真意。无论随意还是故意。因此,我们活着会有一种败北的失意,大概是由于灵魂陷入困境。并不是因为我们没有更好地活,而是因为我们没有原原本本地、实实在在地活过。
红与黑读后感 篇27
司汤达的《红与黑》,写的是法国青年于连的故事。于连是一个有才华,有野心,有自尊,也有良心的人。许多评价把于连说成是一味向上爬的野心家。但我个人而言,我觉得他们都忽略了一点,就是于连良心的一面。或者说忽略了站在故事背后的作者进行的精神思考。
于连确实是野心家。于连的野心膨胀过程是故事最表面也是最直接的线索。在德。雷纳尔放假,于连想:“我一定要在这个女人身上得手。”“那样如果有一天我发迹了,有人指责我赶过家庭教师这样下等的职业,我就可以告诉他,是爱情把我抛到这个职位上的。”但是于连也像一个哲学家,他思考人生,思考巴黎,在他的脑中挥之不去的是当像拿破仑般的英雄。但他对德。雷纳尔夫人的爱,特别是在他生命的最后,不能不让人感到真情。作者的故事构造得极巧妙。当于连步上仕途时,他用尽心机去获取德。雷纳尔夫人的心,并想用此来证明自己的能力和提高自身的价值,可最后他才明白德。雷纳尔夫人是他的终生至爱。后来的玛蒂尔德小姐是在开始时主动追求于连的。但是又经过多次的反复,曾使于连感到神魂颠倒。当玛蒂尔德确认自己爱上于连的时候,于连在临死之前却说只有德。雷纳尔夫人才会真心待他的孩子。在于连的攀升过程也少不了这些女人们的帮助,可是在最后他的摔倒也是因为女人。作者在《红与黑》中塑造了于连,可是更塑造的于连背后的时代,在上层社会中,人人都重视荣誉,可是又过着奢侈的颓废的生活,青年们都缺乏勇气。社会的各种党派都在积极而又秘密的活动着。
在人物塑造的手段上,司汤达使用了超出同时代作家所能及的心理深度的挖掘。以深刻细腻的笔调充分展示了主人公心灵空间,广泛运用了独白和自由联想等多种艺术手法挖掘出了于连深层意识的活动,并开创了后世“意识流小说”“心理小说”的先河。是一首“灵魂的哲学与诗”。
对于书名人们也引起了一番争论,通常,人们认为书名中的“红”是象征拿破仑时代的军服;“黑”是王政复古年代的僧侣黑衣。也有人认为,红是德·瑞那夫人的鲜血,黑是玛特尔的丧服;红与黑是象征赌盘上的黑点红点,而轮盘则象征人生的游戏等。我认为红色还可以象征于连的追求人生意义,而黑色就代表社会中形形色色为了自己的利益而拼命奔波,却不理解自己存在真正意义的生存状态吧!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
这部电影是我看到海报就要决定看的。因为打破了传统英雄人物形象的哪吒,自带黑化的烟熏妆,绝对有故事。
作为天生魔丸的哪吒,从问世第一天起就被人们视为妖怪。他说“人心中的成见是一座大山,任你怎么努力也休想搬动。”所以他想交一个朋友也不行,哪怕后面帮助百姓降妖除魔,却也被反认为罪魁祸首。他被人误解,孤立,想要摆脱成见,却只能无力的把双手插在裤兜里。
电影中的两处情节让我感慨和热血沸腾:一处是龙王的一段情节。虽然说龙族在地牢看守当初大闹天宫的无数邪魔,但那铁链不仅锁着邪魔也同时锁着自己。和邪魔互相牵制,等同于坐牢,失去自由。想摆脱,所以把所有希望寄托在太子敖丙身上。一边是全族人的希望,一边是唯一的朋友哪吒,换做是我,我会如何?另一处是面对命中注定的天雷,哪吒和敖丙共同抵御,看得我热血沸腾,激动不已。
在生活中,我们时刻都在经历着不公、偏见、被欺负、设计、自暴自弃就会觉得这是命中注定的命运。
还记得《破冰行动》里林耀东对蓝毛小弟说:若被人欺负了,不要问他们为什么欺负你,而是要问自己为什么那么弱。
是啊,我为什么那么弱。
若命运不公、就和它斗到底。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
去你个鸟命,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自己说了算。——题记
“我是小妖怪,逍遥又自在,杀人不眨眼,吃人不放盐。”大大的黑眼圈,参差不齐的牙,两手插兜,时不时来个坏笑,还有一张厌世脸,这,就是哪吒。
这部影片中,我最喜欢的人物除了哪吒,应该就是殷夫人了。她在哪吒小的时候,为他挡住了太乙真人的拂尘,尽管自己的脸上被拂尘划出了一道血痕,她还是对哪吒说:别怕,有娘在。”
触及到了我泪点的便是电影中哪吒对李靖夫妇的那一跪。“我的命,我来扛!”哪吒在得知父亲为救自己性命而偷换名符时,我想他也终于明白了父母一直以来对他的爱。哪怕他生来就是魔丸,但他的父母却仍努力为他撑起一方天空,始终不曾放弃。在他奋力冲向天空时,我觉得,我看见了一个不认输的哪吒。
“我说过,你是我唯一的朋友。”这句话,是哪吒的火尖枪马上就要刺进敖丙眼睛时,他说的。下一秒,他就放下了火尖枪。可以看出,哪吒看重他的每一个朋友,哪怕,成为了自己的敌人,也于心不忍。
若命运不公,就和它战斗到底!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3
《哪吒之魔童降世》让我非常感动,许多网友也是如此吧,哪吒的父母为孩子可以付出一切,并不在乎别人的各种看法,只要能让孩子开心地度过这三年。
在李靖去虚空之门,去找元始天尊解除天劫,在门口看守的小云云给出了答案:“你找天尊也没用了,这个咒是无解的。”李靖却失望极了,可想而知,李靖真是太关心哪吒了。
后来,小云云却说,可以用这两张换命符,把一张贴到血亲身上,就可以让另外一个人来代替受天劫的人,来扛了。李靖让太乙真人保密,不要把这事告诉夫人。哎,为了哪吒连性命都肯付出,这父爱可真是伟大,有多少父亲会有这么坚定不屈的信念呢?李靖值得我们去学习。
在最后,哪吒知道了这事,立马从平安符里抽出了换命符,随后马上撕掉,烧成了一小些灰,并用混天绫捆住了父母,在这一瞬间,李靖夫妇撕心裂肺地喊着哪吒的名字,恨不得从这混天绫中逃脱出去,跟着吒儿一起扛这天雷,不顾一切地去和哪吒在一起。
哪吒想一想都流下了眼泪,同时,我也不住地流下了泪水。伟大的关爱,是没有任何方法能够击破它,粉碎它的东西,关爱如同一个坚硬的盾牌,任何剑矛也无法把它的心扎碎掉,毁灭掉!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4
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历经66版剧本修改,片中许多看似“”的设定都富含导演饺子的深意。比如,影片特意把龙宫设定成“海底炼狱”,因为“炼狱”的存在更能凸显龙族饱受天庭偏见的委屈与不甘,也让敖丙拯救龙族的行为更具说服力;对于观众热议的“踢毽子”场景,导演表示,蹴鞠等运动的产生时间与哪吒所处年代不相符,没有确切产生年代的“毽子”,有趣又与情节相贴合,所以才选用了“毽子”。除此之外,包括说“川普”的太乙真人、没有“裤兜”的哪吒等,片中不少设定其实都与影片剧情、具体历史文化有着紧密的联系,经过导演饺子的反复研究和确认。
导演对于影片的考究,给观众呈现了更完美的作品,也成倍加大了影片的制作难度。导演饺子透露表示,影片制作后期找来一个执行制片,做过很多国产动画项目,直言影片绝不可能在上映日期之前做完。为了完成影片制作,可以说制作团队的每一个人“心里都憋着一口气,加班加点,不是996而是007地全力以赴”。被问及影片制作最困难的地方时,导演饺子感慨表示,“已经记不清哪一个最难了,整个过程都是硬挺过来的,每迈过一个坎回头看都是一个奇迹”。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5
今天我和妈妈一起去看哪吒的3D电影,我觉得很好看,就给大家讲一讲吧!
天地灵气孕育出一颗能量巨大的混元珠。元始天尊将混元珠提炼成灵珠和魔丸,灵珠投胎为人,可堪大用;耳魔丸则会诞生出魔王,为祸人间。太乙受命将灵珠托生于李靖家儿子哪吒身上。
结果灵珠被掉包了,哪吒变成了魔童降世。他生下来全身是火,活蹦乱跳,把村民吓得直喊妖怪。太乙真人只能用乾坤圈套住了哪吒。
哪吒的父母用结界罩把哪吒关了起来,可是他还是想办法跑出去。有一次扮成一个小男孩,出主意收拾哪吒。第一步先把哪吒吓到桥上,桥上木头掉下来,跟着飞刀划下来,用锅挡住,锅使得大石头滚过来,只好跑到有毒蛇的树上,最后被引到有蜂窝的梯子上,不得已跳进泥坑逃命。结果哪吒把头罩取下来吓得其它小孩全中了机关。
哪吒最讨厌别人说他是妖怪,惹了很多事。他的父母让他跟太乙学习法术,修身养性。可是三年很快到了,天雷即将到来,申公豹告诉了哪吒真象,哪吒差点害了自己爸爸。幡然醒悟,说出了:我命由我不由天!勇敢与天雷抗击。
看完这部动画片我知道了不能乱发脾气,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改变命运。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6
偶然的因素去看了这部《哪吒之魔童降世》,出乎意料地感觉很赞,国产动画此刻真的是越来越有水平了。
片中冰、水、沙、火、草、木等各种元素都有涉猎,画面质感、3D效果等视觉体验都很不错。
虽然是改编,可是故事节奏紧凑不拖沓,每一帧都自有用处,全程无尿点;人物设计造型大胆,不一味卖萌讨好观众,风格自成一派:那个丑丑的哪吒,何不让你也代入到了对这个传闻是“魔童”的男孩有些抗拒和敌意呢
当观众也和剧中人融为一体时,每一个泪点和笑点都是实时共振的。
哪吒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并不是中国神话体系里的一线明星,毕竟“剔肉还母,拆骨还父”这样的情节实在太反叛,太暗黑了。
导演大胆地挖掘出了哪吒的市场价值,从宝藏山里挖出了新的璞玉,不再盯着改编到吐的孙悟空了,这会带来什么样的蝴蝶效应,我简直不敢想象。
整个中国神话体系里随便派出一个啸天犬白龙马,都能跟迪士尼打。
片中主题刻画的还比较有意思:个人对命运的掌控,突出自我意识。那个眼看着就要上天他比天要高,下海他比海更大的无敌英雄,应对世俗的敌意,是如何在成长过程中完善自我的世界观和人格定型的。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7
《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主要讲了哪吒和父母拼尽性命去拯救陈塘关的故事。
这部电影在前作上的基础上大胆创新,既保留了中国传统文化的精髓,又加入了现代流行的元素,让其内容更让广大群众接受,它虽是一部动画当更吸引了一大堆成年观众。他既打破了常见,还兼顾着有隐喻的现实。在这部电影中有很多世俗丑陋的一面,比起真相更多人会去听信道听途说,然后戴着有色眼镜去看他人。而哪吒面对俗世如此,他还是那个在我们童年记忆中的那个敢于与命运做出抵抗的哪吒正如海报上写的:不信,所谓命中注定。这部电影中令人开怀大笑的地方很多,让观众喜泪参半。故事一开始哪吒就以魔丸降世,因为他的魔性很大所以只有三年寿命,他在三年内有着与常人不同的经历,他的经历好似孙悟空逃出八卦炉的那一刻令人唏嘘最终他说出了一句“我命由我不由天”让人泪流三尺。
我们再来看看生活中有的人,一些人他们经常因为他人的眼光而放弃了自己的梦想,而让自己的一生错过了很多,我们就应该想想哪吒的那句“我命由我不由天”,就像哪吒的导演在创作这部动画的路上:被他人嘲笑,资金不足但他也像哪吒一样“我命由我不由天”最终创作了这部动画。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8
这一周我的表弟来了,我妈妈准备带我们去看哪吒之魔童降世,我和表弟开开心心的跑出去玩了。
我爸说先把票购了,我妈二话不说就把四个最好的座位给买了,到了电影院之后我们把购票码填到了购票器里,购票器慢吞吞的把四张票吐出来,我们还要了一份家庭套餐,是一个中份爆米花和三杯可乐,我们买的是四点五十五分的票,现在是四点四十四分正好开始前十分钟入场,我们拿着爆米花进入了场地,刚好是广告插播的时候,播完后才开始,买票时上面说前后中都有一个彩蛋,第一个彩蛋,应该是一个人骑在木马上,开始了起先是申公豹和太乙真人在捉拿一个妖怪他吸收了仙气和妖气,一边好一边坏,被他们的师父给收服了,妖怪被他的功力封在两个珠珠里一个是万恶的魔丸,一个是善良的灵珠,他们的师傅就把这两颗交给了太乙真人,并在魔丸上下了天劫咒,三年后的这一天将被天雷劈死,太乙真人一下去就找到了用灵珠的地方,一个三年还没出生的孩子,太乙真人就把两颗灵珠拿了出来,准备施法时一个人把壶酒拿了过来,他就不淡定了一口喝完了这壶酒,可是他不知这壶酒有毒,立马睡着了,醒来后只见魔丸在上面魔丸一下进入了妇人肚子里只见一个球从妇人肚子里出来了。
还有下章。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9
今天,爸爸带我和弟弟去看电影,名字是《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特别好看,讲的是魔王转世的哪吒刚开始不被村民接受,大家都很怕他,哪吒也就做大家所说的妖怪,经常偷跑出去捉弄大家。但是在村民遇到危险的时候,挺身而出解救他们。
哪吒刚出生并不是很顽劣只是人们对他的偏见使他走向极端。其实做人不应该太在意别人的看法,要遵照自己的内心,做自己应该成为的人,不做别人眼中的自己。
当哪吒打败了敖丙,并且放了他,他告诉敖丙命运掌控在自己手中。其实我们的命运也掌控在自己手中,你选择成为什么样的人,就要付出努力对目标不放弃。
敖丙本性不坏,但是有一个申公豹做师傅,因此他才走上了邪路。哪吒本是魔丸转世,但是在师傅和父母的教育下成为了拯救村子的英雄。这个事情说明后天的教育对人的影响也很大,在什么样的环境就会被影响。我们要遵照自己的内心,不要被外界所影响,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这部影片真是一部十分好看的电影。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0
今天,我观看了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心中感慨万千。
天地灵气孕育出一颗能量巨大的混元珠,元始天尊将它提炼成灵珠与魔丸。灵珠投胎成人,助周伐纣可大用,而魔丸则会诞出魔王,为祸人间。元始天尊使出了天劫咒语,3年后天雷就会降临,摧毁魔丸。太乙受命将灵珠托生于陈塘关李靖之儿哪吒身上。然而阴差阳错,灵珠魔丸竟被掉包。本应是灵珠英雄的哪吒成了混世大魔王,却徒有一颗英雄心。然而哪吒却不认命,与灵珠敖丙大战一场后,一同遭受了天劫。
在电影中,感动我的地方有两个,一是哪吒在得知自己的寿命只有三年后,在敖丙要活埋陈塘关时,仍顽强低抗,并凭着心中强大的信念,长出三头六臂。还对战败的敖丙说了这样的一段话:你到底是不是灵珠?我一个魔丸都比你活得像个人样!我告诉你,命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二是在灵珠与魔丸和好后,两人手牵手,竟产生具大的力量,挺过了天雷,可见团结的力量有多大。
这部电影改变了哪吒生来就是英雄的形象,塑造了一个混世魔王,并告诉我们一个道理。命,永远掌握在自己手里!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1
《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可谓是国漫巅峰啊!幽默又不失感动,看完这部电影,我完全颠覆了之前对哪吒的印象。在这部电影中,一个个性独特,狂浪热血的哪吒活脱脱的展现在我眼前。
在这部电影中,哪吒因为是魔丸投世,所以被村里人讨厌,虽然他只有三年的生命,但他的父母都没有放弃他,把他送到他师父哪里去学习,在他师父和他父母的教育下,他决心为村子斩妖除魔。可他那狂躁的性情还是没有磨掉。尽管他救了一个女孩,但还是被全村人误会。但,到了结尾最后,村子的人都开始接受他甚至开始敬佩他了,因为他冒着生命救了全村人。
他,让我感动。在他与敖丙对决的时候他说了这样一句话“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自己来决定。”是啊,命运虽不公但也要和命运斗争到底,别人说什么要他们说去吧,我们的命运不需他们来管!
不论身份,做魔做仙都由自己!你的命运,就在于你!它也让我明白,自己的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既然命运不公,就与他斗争到底!加油,让我们努力做自己。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2
这几天我看了《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
里面有两个神奇的丸子。其中一个丸子是敖丙,另一个丸子是哪吒。太乙真人要把这两个丸子打开。但是有几个坏人,想得到他们。最后哪吒的丸子被这些坏人拿走了并打开了,另一个敖丙丸子被送到龙王那里。龙王把它孵化出来之后,对敖丙说:“你现在先带着顶帽子,把龙角藏起来,以免有人发现你是龙族的。”哪吒被放出来之后在村子里面破坏,太乙真人知道这件事情之后用乾坤圈把哪吒套住了,让哪吒从三头六臂变成了一个正常人的模样。之后太乙真人教哪吒驱魔并给了他驱魔的武器。之后哪吒在行侠仗义的途中和敖丙相遇了,他们一起玩耍,并且成为了很好的朋友。敖丙回到了东海之后,龙王说:“听说你和那个哪吒成为了好朋友,但是你知道你的身份是不能暴露的。”之后敖丙一直呆在东海里,认识了申公豹。申公豹把敖丙一点点的教坏。最后造成了敖丙和哪吒大战了一场,也没分出胜负。通过了太乙真人敖丙知道了申公豹是一个坏人,之后哪吒和敖丙又重归于好了。
通过了这个电影,我感悟到:人的命运是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改变的。我在往后的日子里也要继续努力,发奋图强。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3
本打算在家看这部电影,后来还是有了去影院看的机会。电影票是值了,带给了自己快乐和感动。
角色设定。主角小哪吒外表丑萌丑萌的。配角敖丙帅气高大。两个师傅的形象反差挺大的,够刺激观众感官。
剧情方面可以划分成几条线。第一条是哪吒和敖丙两个孩子的成长线。哪吒魔丸附身,被公认为“祸害”,代表着现实生活中的熊孩子。看似顽劣不堪,实则内心孤独,难以融入普通孩子群当中。敖丙灵丸附体,被家族认定的天才。代表着生活中的天才孩子。天赋异禀,却被家族的责任重担压得喘不过气,也是孤单抑郁。第二条是父母家庭的教育线。尽管哪吒天性恶劣,但是李靖夫妇仍然没有放弃对孩子严慈并施的“关爱”教育。第三条是两位师傅的教育线。太乙真人看似有点不靠谱,然而也算是“因材施教”,对哪吒负责到底了。申公豹对敖丙的教育也是尽心尽责的,但是始终目的性太强,把自己学生当作自己成名的工具。第四条是电影喊得最响的口号“不认命”,也就是电影最直接传达给观众的人生观“要认可自己,别人的看法其实没那么重要”。
一部两个小时的电影让你有笑点有泪点,剧情丰满,画面配色生动,音效动作细节设计精细。
推荐大家去看。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4
最近有一部票房很高的电影,妈妈带我去看之后,我觉得啊,这部电影悟出了人生最大的道理——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自己说的才算。
这句话是全部电影中让人们感触最大的一句台词,而这句话为什么又是成为了一个道理呢?是因为在生活中很多人往往只会听取别人的意见,而不靠着自己的想法走下去。虽然听取别人的意见很重要,但是我们要听取的是别人正确的意见,而不要盲目的去听取别人对自己的意见。在这部电影中,哪吒一直被别人称为魔、妖怪,但他自己却觉得自己是一个正常人,他的父母为了让他开心的生活下去,就争取在三年时间内给他最大的欢乐。
在这里我想说,那些总爱听取别人意见,没有过自己意见的朋友们,希望你们多多来想想自己的想法,不要去盲目听取别人的意见,这样有可能会让你以后写毕业论文时还要去抄着别人的,因为这一个小小的东西可能就会影响你一生,希望你们以后不要再这样了。
看了哪吒这部电影后,我的感触非常深,希望以后有哪吒2上映。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5
今天,妈妈带我去看电影,这电影就是这两个星期最火热的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为什么要叫哪吒叫魔童呢?是因为:传说在天上,有一只怪物,太上老君把它抓住并扔进炼丹炉里。七七四十九天后,小怪物被炼成了两颗珠子,一颗叫灵珠,一颗叫魔丸。它们有着强大的力量,魔丸是破坏的象征,灵珠是保护的象征。灵珠附在了敖丙的身上,魔丸附在哪吒身上。哪吒附上魔丸后,人们都很怕他。有一次,哪吒在打妖怪的时候和敖丙成了朋友,可是龙王为了振兴龙族,让敖丙去杀哪吒。敖丙被迫穿上龙王为他准备的万龙甲,敖丙穿上万龙甲后,就出发了。敖丙因为不想亲自杀死朋友,所以想用水把陈塘关淹掉,哪吒为了救陈塘关,打败了敖丙,可是天劫咒在这时候发作了,哪吒快要撑不住了,敖丙想起了哪吒救过自己于是和哪吒一起抵抗,敖丙和哪吒还有哪吒的师傅一起抗,哪吒和敖丙终于保住了灵魂。
看完这部电影后,我懂了一个道理:一个人的出身不重要,重要的是怎么教育他。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6
哪吒,完全颠覆了以前英气十足的形象,取而代之的是邪恶吊儿郎当的样子。就光是哪吒的形象也是值得去看的。
他只是一个贴着标签的魔,过完了一段亦正亦邪的命。是混世魔王,也是救世英雄。人们只看到他翻天覆地的破坏和惊天动地的救赎。哪吒,申公豹,敖丙……似乎每个人都在为自己对抗命运的不公。这不是鸡汤,也没有突兀的加进语言里,基本上是契合所有人物的关系价值观融合到他们子里。剧情的改编更适合当今社会的一些价值观,哪吒并没有吊打龙王三太子,也没有把骨肉还给父母的血腥场面。据说还有很多人感动得流泪,可以自备一包纸巾。可,他只是一个有人愿意陪他踢毽子就能坦诚相待的孩子,在母亲归来时能多陪他就会窃喜的孩子啊。 最后,即使前面一项你都不该片的剧情肯定能够吸引你。成见是一座山,哪吒一出生就被世人成见抛弃,甚至师傅,父母也或多或少对他有成见。我看到快结尾了,我都在想,到底谁是大BOSS?原来那不是别人,最大的敌人永远都是自己。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7
混元珠一分为二,太上老君将其炼成了魔丸和灵珠,魔丸降世终成祸害,三年后将遭天劫。太乙真人受太上老君之名将其灵珠投胎为李靖的三儿子哪吒,在哪吒降生的那一刻,与太乙真人同门的师弟申公豹 因嫉恨而将灵珠偷走,魔丸阴差阳错投胎为哪吒。
出生后的哪吒魔性狂发,唯有乾坤圈能抑制它的魔性 恢复理智。三年时间钱塘关备受哪吒的祸害之苦。
被申公豹偷走的灵珠化身为敖丙,这里的敖丙富有同情心 但背负龙族复兴的使命 师傅又为申公豹,一路忍辱负重。
在海边的一次机会 哪吒和敖丙结下啦友谊 成为彼此的唯一的朋友。
在哪吒三岁生辰那天,敖丙为了复兴家族,通过海水结冰之力想活埋钱塘关 哪吒在紧急关头幡然醒悟 与敖丙展开了厮杀,透过一人之力 冲破了敖丙的冰之顶 拯救了钱塘关 打败了敖丙却没杀他。
天劫的时刻来临 哪吒坦然接受。未曾想到敖丙借助万龙甲扛住了天劫之力 同时借助太乙真人的法器 就下了两人的元神。
只有自己能决定自己是什么样子,这就是提倡的思想吧。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8
中秋节那天,我去观看了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很受感动。
小哪吒是一个魔丸变成的娃娃,生命只有三年,一直被大家称为妖怪。由于他是魔丸变的,他无法控制自己的力量,而且很容易生气、发怒、闯祸。其实,他的内心是善良的,只是因为他的力气太大了,而且他还不能好好控制,玩游戏的时候会误伤到他的妈妈,甚至在打坏人的时候经常会误伤其他人,因此,大家更认为小哪吒就是个妖怪,连小朋友也都不愿意和他玩踢毽子游戏。
后来,哪吒在救一个小女孩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朋友,名叫敖丙。敖丙是龙王的儿子,当他还在龙蛋里的时候,有个坏人为了当他的师傅,偷走了灵珠并“注射”到龙蛋里,然后变成了敖丙。按照约定,龙王就让那个坏人做了敖丙的师傅。最后,他们两个为了救大家,一起用生命去抵抗雷暴闪电。
电影中,哪吒知道自己是魔丸变的以后,说了一句名言:“我命由我不由天。”意思就是,自己的命运由自己决定,别人决定不了,所以,不要在意别人的眼神,做好自己,做最真实的自己,总有一天,别人会对你刮目相看的!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19
《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的意思大概是:有一位神童叫做哪咤,他有着神奇的功能,他的妈妈不管有多忙,都会陪他玩耍——踢毽子。哪咤踢毽子踢得很牛,但他妈妈为了陪哪吒,即使冒着生命危险,也要陪他玩个痛快,玩个高兴!
看到这里时,我忍不住哭了,因为我想起了我的妈妈。在我上三年级时,我上的是私立学校,那是一个冬天的晚上,妈妈把我接回家,第二天的早上,妈妈送我去上学,妈妈看我穿的太厚了,就给我脱了一件衣服。不料上午就下起了鹅毛大雪,我在学校顿时感觉冷极了。因为路面结冰,不能开车,妈妈就步行去给我送了件棉袄。我的学校在褚河,从我家出发步行需要近两个小时。我见到妈妈时,妈妈已经冻的面红耳赤,牙齿直打颤,都说不出话来了。我心疼极了,我想到哪咤的母亲,母爱真的是无处不在,母爱是一种让人感动的伟大的爱!
从那以后,我懂事了许多,再也不吵妈妈了,也不会再耍小孩子的脾气惹妈妈生气了。我要尊重爱护妈妈,我想对妈妈说:“妈妈,这几年您辛苦了,我爱您!”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0
今天,又看了一次《哪吒之魔童降世》,我突然觉得我的眼睛湿润了,并且还是第一次为了看影片而哭。
电影的开头一个女人把一个男人给推开了,过了几天生出了一个毛懂的小屁孩,可是就因为申公豹这个坏神仙把灵珠抢走了,哪吒就是魔丸了。龙族,只为了振兴龙族而坏了别人的好事!
但是,只因为这件坏事让哪吒与敖丙相见、相识。哪吒就没有好朋友,敖丙自然也就没有。
最让我感动的有两个片段。一个是在哪吒为了陈塘关使用三头六臂把那一大冰块送还给了敖丙;第二个是哪吒说了一句:“今天是我的生辰宴,你们都不许哭哦!”
哪吒明白自己是妖怪,是魔丸,但还是为了老百姓的生命着想,若是我,我不可能会毫不犹豫地去顶那东西。哪吒,我命由我,不由天,我自己是谁,只有自己可以决定。
哪吒,我如果在那儿,一定会为你高兴。哪吒,为什么就是魔丸呢?为什么你就只有三年寿命呢?
哪吒的爸爸,李靖夫妇的爱子,像是块草地一样无比宽坦,哪吒,你是世上最幸福的。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1
星期六,爸爸带我去看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
故事是这样的:哪吒(陈塘关总兵李靖的三儿子)本该是灵珠转世,但灵珠被龙族偷去,哪吒便阴差阳错成了魔丸转世,降生来到人间。这天,哪吒坐在海边生气,他总被大家追打,大家都称他“妖精”。他并不知道他就是魔丸。突然一个海怪冲出海想石化所有人,哪吒也想试试捉妖,却被石化了左手,就在危急关头,一抹修长、潇洒的身影出现在哪吒身前,他的身手好似长蛇吐信般灵活,又如金龙般威风!一把拉起哪吒飞走了。
哪吒才注意到他头上有脚,龙角!原来他是一条龙所化,名叫敖丙。此事之后,两人便成了朋友。
在即将过三岁生辰时,父亲告诉了哪吒,他三岁生辰一到,就会遭受天雷,因为他是魔丸,从此他便会灰飞烟灭。当天雷降临时,敖丙却与哪吒共同面对了天雷。灵珠和魔丸力量结合,两人都平安无事。
电影结束后,我重新定义了友谊的含义。只要是朋友,那怕道路不同,那怕反目成仇,当你面对困难时,他/她也会竭尽所有帮助你。你就算被当成异类,他/她如果真的是你的朋友,不问你的身世,也会与你共同进退。当你无助时,朋友给你的信念与鼓励,会让你勇敢地走出无助,走向希望!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2
今天,我看了一部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讲的是三位神仙,他们是师徒关系,太乙真人、申公豹和他们的师傅天尊,太乙是申公豹的师兄。师傅让他们把灵珠和魔王炼成丹珠,灵珠和魔王由太乙保管,申公豹非常不服气。灵珠要给陈塘关总兵李靖,他们家有三年没出生的孩子,把灵珠放在他身上,让他造福百姓。
然而,阴差阳错,灵珠和魔丸竟被申公豹调包,本应是灵珠英雄的哪吒却成了混世大魔王,但是调皮捣蛋、顽劣不堪的哪吒却有一颗想做英雄的心。
哪吒被关在屋里,很无聊,没有朋友,人们都认为他是妖怪,不和他玩。只有太乙教他法术,哪吒学得很快,拥有一身本领。有一次他跑了出去,交了一个朋友,可谁知这就是申公豹的徒弟敖丙,当年就是申公豹偷走了灵珠,给了龙族敖丙。
但是转眼三年到了,因为三年又有天雷劫,李夫人给哪吒办了一个生辰,请来了很多百姓。哪吒的朋友敖丙来了,但是他是来干坏事的。哪吒用尽全身的力量摆脱魔丸的控制打败了敖丙,抵抗了天雷,最后留下了灵魂。
这个电影告诉我们,自己的命自己做主,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我命由我不由天。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3
自从我当了小记者,在暑假里每周都可以享受一次“一元看电影”活动。今天我和姥姥来到电影院观看“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电影院里人流如海,我好不容易找到自己的座位。
电影中的主人公是哪吒,也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物,因为这个哪吒故事与在书上的不一样,同样也非常精彩。电影中有一段情节让我印象深刻:哪吒为了不连累父母,决定自己担起遭受天劫的责任。哪吒与朋友——敖丙,他们一起并肩作战——抗雷击,最后,他们快坚持不住时,哪吒对敖丙说:“不要管别人说什么,我命由我不由天。自己想是谁自己就是谁,如果命运不公,那就和它斗到底!”最终他们联手发挥出最强大的力量,抗住了雷击。他们却化成了魂魄被太乙真人收进了宝莲座里。这一故事情节深深地打动了我,我不禁流下了眼泪!
电影结束了,但哪吒说的那句话让我永记在心!我不由想到了:人的一生都会有被人嘲笑和不认可的时候,我们不应该自暴自弃,怀疑自己,则应该勇敢面对挑战,更加努力地去面对,相信自己!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4
暑假来临之前,妈妈就说要带我和姐姐去看电影。我和姐开心极了。
8月4号那天,妈妈一下班回来,就骑车带着我和姐姐来到商业广场三楼嘉谊电影院。我们拿着票,买了爆米花和饮料,高兴地进去了。
这部电影名叫《哪吒之魔童降世》,主要讲天地灵气孕育出一颗能量巨大的混天珠,元始天尊将混天珠提炼成灵珠和魔丸。灵珠投胎为人,助周伐纣时,可堪大用;而魔丸则会诞岀魔王,为祸人间。元始天尊启动了天劫咒。3年后天雷将会降临,摧毁魔丸。大乙受命将灵珠托生于陈塘关总兵李靖家的儿子哪吒身上。然而阴差阳错,灵珠和魔丸竟然被调包。哪吒本应是灵珠英雄的心,却成了魔丸诞生的顽劣的小魔头。
在这部电影中,哪吒唯一的朋友就是龙王的儿子敖丙。他和敖丙一起抵抗天雷,灵魔合体的他们抵挡住天雷,保住了灵魄。哪吒和敖丙真挚的友情感动了我。“我的命运我自己扛!”哪吒坚韧顽强的精神打动到了我。“不信所谓命中注定”是哪吒的精神,“打破成见,倔强生长”是哪吒的荣耀。
在我们的生活中,也总会遇到别人的不满和偏见,我们只要相信自己,不断努力,就能成为一个能主宰自己命运的人。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5
看完《哪吒之魔童降世》,我的心深深地被打动了,多么伟大的哪吒啊!多么爱子的父母啊!
大家都说:“爱子如命”,我从哪吒父母身上就可以知道这句话的意思。首先是殷夫人。哪吒刚生下来,就被世人认知为魔丸。开始的时候,哪吒快被太乙真人打了,殷夫人却跑过来保护哪吒,脸被石头割伤了,她却不管这些,哪吒在她怀中动来动去,想逃出来,他一口咬住殷夫人的手,她的手流出了血,可殷夫人不在乎这些,只是紧紧地抱着哪吒,不停地说:“不要伤害我的孩子。”李靖也一样,他站了起来,当着面与大家说:“仙长,大家,孩子也是无辜的,李某人实难下手,之后定将哪吒关在……”殷夫人和李靖是多么爱子啊!李靖他们是多么伟大呀!
哪吒也一样,本知道自己是魔丸,本来这一次可以嘲笑嘲笑自己的人,却还要去为了世人牺牲自己,最后一刻,他用自已的信任获得了世人的认可,改变了自己的命运。
很多人和哪吒一样,为了别人牺牲自己,很多父母也像殷夫人和李靖一样,为了孩子付出一切,我们都要向这些人学习!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6
《哪吒之魔童降世》深受大人与小孩喜爱的电影,看这部电影时,有人哭,也有人笑,因为它真是既好笑又感动呀!
头扎“丸子头”,身披混天绫,脖套乾坤圈,脚踩风火轮,手持火焰枪。哪吒这个形象,已经刻在了中国几代人的心中。
这部电影写的是哪吒本应是灵珠,却因为太乙真人的大意,变成了魔丸。魔丸本应是会大开杀戒,而哪吒没有,他在最后拯救了陈塘关!
哪吒生来被众人排斥,十分孤独,百姓们还没见到他,只听见他的`声音,就急急逃跑,不想看见哪吒。后来因为要抓捕海液叉,意外结识了敖丙,从此和敖丙成为了好朋友。后来敖丙想埋了陈塘关,哪吒奋力保护百姓,伸出三头六臂撑起了敖丙做的“冰天”,这种不怕被百姓排斥,还拯救他人的精神让我深深地感动了。
最后哪吒即将被天雷劈死,敖丙站出来与他一起抵抗,最后太乙真人出手相救,他们的魂魄才被保留。
“我命由我不由天,是魔是仙,我自己说了才算!”这句台词,就是哪吒在我心中的形象。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7
在美国的时候,中国的朋友都给我推荐《哪吒之魔童降世》这部电影,美国看不了,我心里总是痒痒的,所以一回到中国,第一件事就是跑到电影院去看这部电影。
这部电影最让大家惊讶的是三太子哪吒出生就是魔丸;常常作为反派出场的敖丙,却成为了灵珠。哪吒是魔丸,但他本性很好,虽然他从小遭到村里人的歧视,在别人眼里,他做什么都是错的。而且天尊也下了天劫咒,三年后天雷会来夺哪吒的性命,人们都认为他的命就是这样,无法改变。但是哪吒不在乎别人的看法,在太乙真人的指点下,他天天修炼,学习道法,斩妖除魔,希望得到大家的认可。三年过去了,哪吒善良,不认命,敢于追求理想的精神感动了本来要夺哪吒姓名的敖丙,他一起帮助哪吒躲过了天劫,太乙真人保住了他们两人的魂魄。
我很喜欢哪吒珍惜友谊、不在乎别人的看法、不认命的性格,我对他说的话:“我命由我不由天”感触很深。哪吒的故事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不要轻易相信命运,命运掌握在自己手里。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8
有人说这是一份给畸形和残障孩子心灵的礼物。我认为不管是大人还是小孩都值得一看。
十个里有一个看了能体谅父母的苦心,一百个孩子里有一个能明白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任,那这部电影就有他存在的意义了。
第一,不要在意别人心里的成见。如果别人影响到了你,你要做的是,要么远离这个人,要么打倒,千万不要想着改变这个人的成见,因为成见已经融入这个人整体的人生观里了。想要改变整个人太难了。第二,大众是盲从的。很多艺术家都告诫我们不要在意大众的看法,因为大众的看法毫无意义,对你这个人没有任何参考价值。大众的看法来自于个别意见领袖和盲从的大多数。不要在意,不管他们是敌视你还是赞扬你。
剧情里的申公豹,他一直不接受自己是妖,认不清自己身上的缺点,而错误得将得不到的地位和认可全部归于是自己出身问题。嫉妒为什么是太乙真人而不是技术高超的他。就好像巴拉拉小魔仙里的小月,嫉妒为什么选择小兰守护魔仙堡而不是能力在她之上的自己。
我是哪吒,不认命,便是我的命。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29
世人的成见是一座大山,可万一成不了英雄,又无力自救,那世人的成见可就不只是一座山那么简单了
看完之后才明白为什么导演选择丑化角色。大多数人喜欢凭着眼之所见,耳之所闻和顽固的认知来看待一个人。电影开始,哪吒一出镜,就听到后面传来大声的一句“好丑啊。”和周围的笑声,当时特别地震惊,而下一刻画风突变,哪吒突然就萌起来时,周围又是一片唏嘘声,以及最后陈塘关众多百姓朝着大坑下跪的那一幕,顿时觉得很嘲讽。或许这就是导演真正想要做的,直指人心。
这部电影,有人称誉也有人诋毁,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喜欢,由不得。从《大圣归来》到《大鱼海棠》《大护法》《白蛇》再到现在的《哪吒》,真的很创新,打破了传统,打破了局限的认知,诚如李安所期待的。做别人做不出的,做别人能做却不敢做的东西!而也如李安所说的一样“其实你不重要,我也不重要,观众的想象最重要。”所以,评论称誉或诋毁由不得。
不得不说,自己对于国漫也是有不看好的态度,并且连自己都没有察觉。在未上映之前,曾经将海报转发至群里,然后因为他人的一句“感觉不好看”而内心开始动摇,直到上映后看到各种好评心才渐能平缓并有想看的冲动,所幸这个冲动没被辜负。真好!希望国漫越来越好。
《哪吒之魔童降世》观后感30
“哪吒”作为一部国产动画,他的动画效果已经到达了迪士尼这样的大公司的水平了。相比国内的同行,“哪吒”在动画特效上无疑走在了行业的前沿。
新版“哪吒”打破了大家心中“哪吒”的印象,新的“哪吒”被塑造成一个被命运诅咒的小孩形象,早早得戴上抑制他恶的乾坤圈,活在无知百姓的恐惧之中,活在城墙高深的缺乏父母陪伴的李府之中。
我认为“哪吒”是一部事业型父母必看的电影,哪吒的父母算不上真正意义上合格的父母,最终的无私奉献固然感动,可是如果平日多些陪伴是不是更好可是殷夫人从头到尾没有和哪吒欢乐的踢过一场毽子,也没有给孩子找到一个能够陪伴的朋友,每次一有妖怪来袭就披上战袍去风风火火地忙她的事业,空留哪吒在诺的布下结界的李府之中。现实生活中的父母们看完是否会反思自我平日给予孩子的陪伴太少了一些孩子的“熊”是不是因为想要父母的爱与陪伴
我佩服哪吒导演的坚持和不服命运的精神。导演没有安稳的选择自我学的专业,而是走出自我熟悉的领域,选择了自我的梦想遵循了本心。同时导演选择用真心来换真心,认真对待每一位观众是哪吒能够在众多暑假档脱颖而出的原因之一。
最终,期望大家以客观的理性的态度去评价他。国漫的健康成长需要我们的支持,在不断的实践中成长,期望我们的国漫会越来越好。
盗墓笔记读后感1
今天是八月十七号,是张起灵回家的日子,对于稻米来说是很特殊的一个日子。这一天很多稻米都去长白山接小哥,我虽然也是个稻米,但因为种种原因却去不了。虽然如此,但我仍虔诚的待在四川这个城市等他回家,期待他和吴邪一起回家,盼望他出青铜门时对吴邪说的第一句话不是:“你是谁?一切也和很多稻米希望的一样,南派三叔给了他们俩一个很平和的结局,他们可能会去一个福建的村子,那个村子的风水很奇怪,坐落在一个谷边,有六条瀑布溅起的水淋在村子里,好像下雨一样。村里还有一种特殊的野草,叫做雨仔参,吃了可以长记性,传说可以恢复人前世的记忆。这个地方很适合小哥,因为他终于可以找到他之前的记忆了,虽然希望并不是很大,但至少有了希望......
我追《盗墓笔记》两年,虽然时间不长,但却对它融入了不深的感情。我不想说它是一本书,因为在我眼里,他已经是一个活灵活现的存在,一点一点告诉着我什么。它陪伴着我的青春,对我意义非凡。很感谢上天让我有机会遇到它,因为他真的给了我很多。我喜欢他的所有,我喜欢它里面的人物:吴邪、张起灵、解雨臣、齐黑瞎、王胖子、潘子、吴一穷、吴二白、吴三省、霍玲、霍秀秀......等等许多角色,也许在别人看来这些人没有什么,但对于真正看过这本书的人来说,这些人物就是《盗墓笔记》的全部,尽管里面有恶势力,有很多任务都成为不为人知的谜团,一个又一个的大坑,但我还是爱他们。因为两年的接触,已经让觉得他们存在与这个世上,他们绝不是只存在于二次元,绝不是虚假的人物,只是我们不知道他们到底在世界哪个角落罢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2
有一本书的广告这样说;胆大的翻开,胆小的购买。胆大的观看,胆小的练胆。这本书就是《盗墓笔记》。广告上说的如此逼真,我便有了好奇心,开始读了起来。果然名不虚传。
《盗墓笔记》系列一共有七册,我读的是第一册。书中写了两个战国时期的墓穴。虽然只有两个墓,但是叙述的都十分的细腻,把他们盗墓的过程写得十分详细,就连每一个动作和表情都写了出来。这些部分写的详细没有任何的问题,但是写鬼的地方写得细腻就让人害怕了,每个墓都会有独特的鬼,每一个鬼都有独特的恐怖之处,把它们写得详细就不正常了。
不过既然是小说里的东西,有鬼很正常,墓里面有很多的死人,怎么会没有鬼,像“禁婆”啊!海猴子啊!狐尸啊!等等都在小说中出现了。所以广告中写着胆大的才毫不犹豫的翻开,如果是胆子小的估计看完以后一定会被吓得魂飞魄散,睡觉一定做噩梦!我也是这样,尽管我的胆子大,但是想象力丰富,读书的时候浮想联翩,感觉自己就和他们一起在盗墓。看到了许多的鬼在我身边飘。所以读书时,我的寒毛会竖起来,吓得我出一身冷汗。
盗墓者要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作,是非常的困难,而且盗墓也不会有“工资”那么他们为什么要去盗墓呢?原因很简单,因为他们盗的都是一些著名人的墓。自然也会有很多价值连城的宝贝。这些宝贝可以让他们一夜暴富。只要拿出一个墓的东西,就可以了。但是如果去的墓是一个小人物就另当别论了。如果盗墓者到了有好东西的墓室却什么也没有找到的话,那么他们一定会大失所望,自己努力了那么久却一无所获那么来这个墓还有什么意义呢?不过好在书中的人们在两个墓里面都拿到了宝贝。
既然有了宝贝他们一定非常开心,书中找到很多的宝贝,例如:金缕玉甲、鬼玺……当他们找到好东西时书中是这样描写的“他一边向我摆手,一边看尸体上的盔甲,惊讶的嘴都合不拢。”
男生们,快拿起钱到书店抢购吧!我可是大力推荐哦!这就对是一本好书!作文
盗墓笔记读后感3
张起灵与吴邪定下十年之约,替代吴邪进了青铜古门。他不过是为了保护吴邪,宁愿自己去也不让吴邪受伤,他在新日饭店的混战中这样说道:你们谁敢伤害我的朋友,我将会把他害死,不管他跑到哪里,我都能把他找到,反正我有的是时间。可见,他虽然有冷酷的外表,内心却关注着这个铁三角。
我看到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桌子,忍着骨裂的痛,愤怒地对人们说着,这是我的朋友,你们谁敢对他们无礼,我将对你不客气,犹如此案!,心里很感动;我看到胖子说道:现在只有两个人能拉胖爷我出去,一是你天真,二是小哥,胖爷我今天就是死在这儿也值了,咱们来世还做朋友。我仍然很感动,因为这就是友谊啊!真正的友谊不就是不让对方受伤害,宁可自己受害吗?这是最可贵的。我又想到了小哥在长白山告诉吴邪,他代替吴邪进了青铜古门,然后没等他反应过来就把吴邪掐晕,扬长而去。这样的举动看似很奇怪,却是在保护吴邪。
这套小说语言简单朴素,却情感真实。虽然只是本故事书,内容浅显,但里面包含了许多令人深思的东西,字里行间都饱含哲理。南派三叔把自己所认为好的或有价值的东西都写进了书里,例如:书中写道:变化的不是我本身,而是别人看我的眼光。还有:如果你摘下了十个苹果,有九个坏了,你就不应该为那九个伤心,而是为那一个完好的高兴。或是:世界上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这些的例子很多,这里就不能一一枚举。
我非常喜欢这本书。人们常说网络小说不好,最好不读,可我认为网络小说也并非都不好。想要做到真正有文化的人,就应该博览群书,抱着一种开放的心态去读书,并从里面找出作者真正想传达的精华或一切有价值的东西,包容它、接纳它,这才是对待文化的正确态度。
盗墓笔记读后感4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在盗墓过程总所发生的光怪陆离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譬如潘子对三叔的忠诚,天真、小哥和胖子之间的铁三角关系,还有天真和小哥之间深深浅浅的羁绊……我相信,这是任何一部小说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5
说起有关盗墓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就是《盗墓笔记》。这是一个非常精彩的小说系列,讲述了一群长沙盗墓贼所发生的故事。
故事起源于一份神秘的战国帛书,主角吴邪根据这份线索,发现了隐藏在帛书背后一个接一个扑朔迷离的谜团,以及一个惊天动地的秘密。这本书带领我们跟随着吴邪的脚步,从离奇的战国古墓到诡异的云顶天宫,去寻求一个个谜题背后的真相:长白山上的云顶天宫到底隐藏着怎样的秘密?巨大的青铜门背后又是什么?“长生”的秘密到底是什么?随着一步步地逼近,古墓背后的秘密已渐渐地浮出了水面……
尽管这是一本以盗墓为题材的小说,但是我认为书中最吸引的人的并不在于这点。书中的谜团一环接着一环,惊心动魄,让我们惊叹于古人无尽的智慧以及中国历史的博大精深弦,并给读者留下一个又一个扣人心弦的悬念,吸引着我们不断地读下去;而故事中也存在着人之间的勾心斗角,正如书中所说的,“比神鬼更可怕的,是人心”,为了个人的利益,长沙盗墓贼们争的你死我活,使我们感觉到人心的险恶;同时跟其他盗墓小说一样,这本书也不乏对古墓的描写,那些精巧的机关、设计,也令人叹为观止。
在我看来,这本书最成功的地方在于使用第一人称写作,从主角的角度出发,去看待、思考问题。同时作者也擅于对环境和人物心理进行描写,使我们在阅读的时候能如身临其境,设身处地的体会到古墓中那种神秘诡异的气氛,让我们在看的同时也捏了一把汗;并且书中埋下了许多伏笔,为后来的事件埋下了一个关键的转折点,带给我们一个出乎意料的结局,这点也不得不令人佩服。
《盗墓笔记》也许并不是写得最好的盗墓小说,但是它带给我的那些感动、那些精彩、那些回忆,我相信,是任何书都比不上的。
盗墓笔记读后感6
小说中男人的死总会打动人,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在两排刺刀和战友的护送下,盖着国旗回到祖国的最胆小却第一个牺牲的冯启泰;付出了一辈子的感情养大了一个小叫花子,最终得不到感激反被对方用迫击炮轰的连灰都不剩的葛啸东……以及,一生对一个人绝对忠诚,无数次拼命去换别人的命,用最后的力气护送他的小三爷走出了险境,却临死连根烟都没抽上的,潘子。
潘子的一生活得很传奇。他是越南战场上下来的兵,他是吴三省上最忠最凶的狗,他扛着枪是罗刹,叼着烟是混混,身上枪刀棍棒伤无数,走过南闯过北,上过天入过地,鬼门关里闯了几回。他的最后一碗面条还没吃完,就去赴死了。
从盗墓的第一本里,潘子就一直在救人。他为了让吴邪先逃,自己跳进尸蹩堆里去当肉饵,险些被咬死在斗里。西王母国的遗址里,他又是为了救人,被那条怪兽一样的蟒蛇叼着甩,差点废了,可是一场高烧过后,他还是那个敢拼命的潘子。
他觉得自己该死。战场上那么多人都死了,怎么就他自己没死?他这么想着,于是很轻贱自己的命,他大概是有数过,他的这一条命换来过多少人的生——就算他知道了,大概也不会有什么所谓吧,读后感《盗墓笔记八读后感——(2)关于潘子》。
潘子本来可以离开这个圈子,远离这个乌烟瘴气的世界。他本来已经谈好了媳妇儿,他有名声了,还有存款。他本来可以平平安安的过他的日子去——潘子拼了一辈子命了,他有这个资格去享福了。可是他那最后一顿饭都没吃完,就急急忙忙的踏上死路。
潘子,一辈子都为别人活了,一辈子都在出自己的力气,救别人的命。他最后拿着一把破枪,一个个的打碎了那些可怕的铃铛。铃铛碎了,小三爷的眼泪也流了下来。一个男人用他生命里最后的劲头,给别人铺了一条坦荡的路。他为自己唱了最豪迈的送行歌,一声枪响就结束了一切。
或许很长时间内,我听到那首歌时都会有别样的感情。
一个人死了,但他救过的人,都还活着。
盗墓笔记读后感7
看完结局以后,心酸覆盖了喜悦,铁三角已经不仅仅是三个好朋友,他们已经融为一体,三个人原本各有各的目的,到最后,他们愿意放弃自己的目标,只求其他两人的平安,只要他们活着。就如吴邪跋山涉水,戴上三叔的面具,从杭州奔赴广西,只为救出只有两年之交、相处时间不多、却交情很深的两位朋友;还有闷油瓶,他不懂的痛苦和快乐,他没有过去和未来,他可以给人无限的安全感,他只是在那里,淡淡地面对一切,却一点都感受不到痛,他会保护着所有人,他还会让人边看,边为他心疼。他虽然话不多,但是可以说,他真的很重视这段友情,跟密洛陀大战后,那一句:“还好,我没有害死你……”看得出来,自从盘马老爹说出那句:“你们两个人在一起,迟早有一个会害死另一个。”他就下了决心,一定不会害死吴邪。因为经历了那么生生死死,虚情假意,所以,他在乎;胖子,可以嘻嘻哈哈,可能总是闯祸,但是在最危险,最紧张的时候,他的那些笑话和语言,最能化解气氛;潘子,他是个很伟大的人,最初,我把他忽略了,而最后,他为了救吴邪而死,我的心情突然变得很奇怪,没有办法去形容,总之,比被感动的感觉,更深刻……
刚开始看的时候,我很期待看到结局时候的心情。这一天终于来了,或喜悦,或悲伤,或难过,或不舍。这种感觉很奇怪,我自己都不知该怎么去形容,这是我第一次这么认真去当一个读者,第一次看得到最后竟然泪流满面。就这样看完了九本,很认真,很细致,没有匆匆而过,我珍惜它的每一个字,也融入了自己的喜怒哀乐,感受到了人物心情的酸甜苦辣。这种心情,这种感受,是前所未有的。不管结局再怎么让人不满,我依然要说一声谢谢。谢谢你,三叔,谢谢你给我无限幻想,无限期待。
盗墓笔记读后感8
我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护航。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吗?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xx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盗墓笔记》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经足够了。
盗墓笔记读后感9
谈到我最喜欢的小说,我第一个想到的是《盗墓笔记》,我个人的爱好之一便是鬼神和冒险之类的书。而《盗墓笔记》虽然没有直接写出鬼神,但书中的气氛和内容给人营造出一种似神非神的感觉,虽然有许多超自然现象发生,但它表达的师傅正常,虽然有的'时候会解释一些现象,但却十分流顺连贯,使人觉得十分真实。
故事是由一份十分神秘的战国昂书引起的,主角吴邪通过了一个隐藏的谜团发现了一个个谜团,还有一个惊天的秘密。在解开它们的过程中引发了一个个冒险故事,并在冒险中认识许多可靠却性格各异朋友,有惜字如金的“闷油瓶”,乐观并知识丰富的胖爷等。
第一个冒险在一个十分危险古怪的战国古墓,之后每次的经历都九死一生,故事中还会出现一些传说中的生物,但每次冒险的终点等待他们的是另一个谜团(但还是有一些线索的),团团相扣,一个个看似没有关系的冒险其实都是使他们向真相的更近而已。
每次冒险不单单需要知识,更重要的是耐心,冷静和敏锐的观察力。因为可能解开机关的关键就在身边,也可能发生一个小小的失误就粉身碎骨,万劫不复。而且书中还有许多奇特的生物,例如数十米的巨蟒,更厉害的是作者还描绘出了一个个完整的生物体系,这需要大量的知识和想象力才能完成的。
本书最大的特点是是使用第一人称看“一切”,任何事是、都是从主角的角度去看待,更加真实,使人仿佛身临其境一般,其他人物都在旁边“协助”主角,但故事却十分流畅,还无一丝违和感,让人感觉自己正和伙伴们一起在古墓中探险一般。
这是一本十分出色的小说,至今还有许许多多的读者去追捧他,他十分满足现代人想象。除了小说他还有其他的版本,但在读者心中再怎么改,再怎么演,还是只有原著最好,它早已深入人心了,纵然它不是最好的小说,但它受欢迎的程度不亚于读书榜第一的书。
盗墓笔记读后感10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读后感11
同学们在这个欢乐的暑假里,你们读了哪些书呢?是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或者是什么其他书呢?而我也读了一本书那就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下面让我告诉你们大概说些什么吧!如下;
书里的主人公我。从来没有到过墓,有一次,有一个奇怪的老人买了一幅卷画给我三叔,上面全都是古文,三叔一看十分惊讶便对我说:这幅画上面说的是一个墓地的所在处,而且这个墓十分不简单,这次我要亲自出马去那个墓里!在我的印象当中三叔好像没有亲自出马去
盗过一个墓过。我形象这个墓一定不简单,肯定非同小可。于是我便去求三叔然他带我去盗墓。谁知三叔不答应。我便对三叔说:只要你带我去我一定不下盗墓里去。我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去不这么想。我想只要你让我去我金瓯一定要下去看你拿我怎么办。三叔答应好我便带着伙计和我就上路了。我们翻山越岭来到了一个村庄,累得我们根本没力气了,便去村庄里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便和三叔他们进了盗墓洞里,在里面遇到了千辛万险。
而且在图中把我吓得连活下去的信心都没有了,但我看到三叔他们这么老了都不害怕这么点事都不放在眼里,我便有了信心。不过其中一件事可把我和三叔他们吓得够呛。盗墓洞里全是吃人的乌龟可是什么困难我们都走过来了。
看了这本盗墓笔记后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十分勇敢克服一切困难,做事还要有信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12
最近几天,我迷上了一本由南派三叔写的盗墓冒险小说——《盗墓笔记》,其在畅销排名榜上名列前茅,是近年来中国出版界的经典之作。
这套书讲述了一群盗墓高手在盗墓的时候发生的许多诡异的事,阴森的光线,恐怖的古尸,离奇的失踪……现在想起来还让人感到后怕,古墓里面机关重重,稍有不慎性命难保,可越迷惑越想看,我终于体会到了什么叫不可自拔。同时也被作者渊博的知识所折服,从文物鉴赏到历史事迹再到医学知识,作者无不信手拈来,可以想像作者肯定耗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来积累构思素材,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完成了这部畅销小说。
这其中还发生了一件让人毛骨悚然的小故事,一天晚上,我看到妈妈已经入睡了,于是我就在被窝里偷偷的打开手电筒翻起书津津有味的“品尝”起来,“水底古墓里发现了一缕头发,而且还能动,一般人马上想到有鬼,幸亏中间隔着一块石块,它也冲不过来……”突然,门打开了,吓得我猛得一合书,“奇奇,天这么晚了,怎么还不睡觉呀?”妈妈的话一下子把我拉回了现实中,害得我出了一身冷汗,还真是虚惊一场!
在看这套书的过程中,就连五岁的小表弟也来凑热闹,拿起一本书也学我的样子读了起来,“宝宝,你大字不识几个,能看懂吗?”舅妈风趣的说。“这不是龙……是屎………”表弟嘟着小嘴喃喃的念到,大家顿时哄堂大笑,原来他把“这不是龙虱,是尸蹩”读成上面这样笑料百出的句子。
盗墓笔记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更增添了生活的乐趣,它真是我的“开心果”呀!
盗墓笔记读后感13
一曲高歌壮烈言,自此古楼他去眠。
这世上有一人名潘子,他为他的信仰忠心耿耿莽于古楼死无全尸,那时,我真真切切听到了一曲“红高梁”,响遏行云。吴邪曾回答他的房东“潘子的去向,回家娶媳妇了!”他认为自己再想不出有什么结局更合适潘子。的确,我也再想不出,而事实能如此该多好。为吴家次次入险至最后古楼的“终不还”一路护航显忠心,不过我也明白了有些悲曲不是悲曲,而是种歌唱着的忠心,但为何,他可做到忠心跟从不改初心。
卫吴家高歌到后,只余忠魂在。
潘子的死,是我看盗墓第一次抹泪,盘马说此次行,你们中会死一人,但我始终不敢相信是这位抗战老兵。忠心,一腔热血战越南,生死攸关系同伴;随行多年仍真诚,明知因苦待雾来;路凶行险永护航;穷其一生护主心境空明。或许因为他历经过太多生死才有了“誓死卫吴家”的忠心,只愿他孤魂不再蒙尘。
忠心耿耿却得一死,怎不让人心痛?若他有来生,愿他不忘兄弟归来故里。待他,归途终抵,傲骨忠义,一坛烈酒魂兮来,最后为全书的那一代人送一程。
叹一声,吴邪天真十年待,终不负;
叹二声,起灵一生重链锁,终解去;
叹三声,雨辰忘戏袖衣藏,终凋零;
叹四声,黑瞎痞笑近终极,终归去;
叹五声,月半调侃当年事,终隐落;
叹六声,潘子古楼护天真,终不在;
叹七声,盗墓笔记密已解,终散去;
叹八声,只留我们书外哭,终不忘。
一曲绝唱,痛哭人,望忠可行魂兮来。
后记:盗墓笔记,他的死我不得不发泄出来,一个人的忠心可达什么程度?是潘子让我明白。如果可以,我也想去那坟头献束花,只惜我是听书人,到他唱完最后一个字,我仍抱有他还会回来的念头,却留一颗忠心而不还,我为书中的许多人而哭而笑,但我本是听书人,奈何入戏过深。
盗墓笔记读后感14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
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
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
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
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
盗墓笔记读后感15
故事总有结尾的时候,人生亦有曲终人散的时刻。
我花50多个小时连听带读的把这个故事看完了,请三叔原谅我的马马虎虎,毕竟是您设置的悬念包袱强烈的勾起了我的好奇心,就如同吴邪天真一直迫切的想要追寻一个答案与真相。
每段故事的惊险,迷人与朦胧感都能让读者神往于场景之中,跟随主人公的脚步,去脑补一下那令人脑洞大开的画面。主要人物设定上特色鲜明,吴邪活的天真,胖子活的洒脱,小哥活的坚毅。
一路之上,虽见识到了一个又一个人心的鬼魅奸诈,但是更多体会到的是人的心的温度。这种温度无论是在朋友,兄弟,叔侄,还是对手之间都展现的的淋漓尽致。一路走来,只是想要保护自己在乎的人,也只希望所有人都好好的活着。
感情戏中最触动我的当属于小哥闷油瓶千里迢迢与吴邪道别以及吴邪万里送小哥,迎来了一个“十年之约”故事完的片段。读这一部分,心里总是酸楚的感觉,一句“这一切完结了,我想了想我和这个世界的关系,似乎现在能找到的,只有你了。”不知又戳中多少人的泪点。
故事完结,小哥留给读者太多挂念与谜团。有时会问作者是不是不公平了,为何所有的包袱都是小哥一人承受。可是事实就是如此,该承担的责任终归是自己努力的扛起,有些包袱只能自己负重前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