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忠犬八公》读后感1
为所爱的人倾尽一生的等待,为所忠诚的人送上慢慢的期待。
——题记
在我记忆的史册里,有一本书令我记忆犹新:一条狗,一个人,演绎了一场生离死别的命运悲剧。
故事其实很简单:有一条狗名叫八公,它对它的主人赤胆忠心,不论何时,他总会一成不变地在车站等候主人下班回家。可是,有一天,灾难降临在他们的身上,命运从此发生了翻天覆地的改变—八公的主人突发心脏病,永远的躺下了。可八公却还是一如既往地在车站等侯主人,这一等就是十年……
读完这本书后,我的心情难以平复。八公与主人情同手足,难以用时间来衡量,贫乏的语言更不能显现出八公忠实的灵魂和不变的信念,剩下的仅有默默的沉思:
在这个如行云流水的时代,舒心大意便会与时代擦肩而过,唯有积极努力而无休止的工作才能与时俱进。人们是很讨厌过重复的生活,可工作的日子就是如此千篇一律。对于八公来说,它并不是在工作,却也过着重复的生活,但它能忍受这般索然无味,(比起与主人的感情来说,仅仅只是九牛一毛)十年来,他只是周而复始的做一件事:守候他敬爱的主人归来。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作为主人的爱犬,八公在主人去世后可以选择在一个安逸而舒适的家中吃喝不愁,何乐而不为?但它选择了忠实自己的信念。在疾风骤雨的夜里,它依旧矜持地躲在花坛的柳树下,不论是春暖花开还是寒风交迫,它始终守候如一。每次睁开眼,便又多一份失望。
人生难得有几个十年,更何况是一只安之若素的狗?
还记得书中有这样一句话:“音乐有种神秘的力量,无法复制,与其一样的还有生命,人心,创意的火花等。”八公也正是如此,它爱它的主人,它与主人之间有一股力量,能冲破凡尘,缔造生命的奇迹。
八公的一生并不是五彩斑斓的,它用它大半的生命的年华仅仅只做过一件事:跨越世俗的守候。这也是它用本该幸福的生活换来的,八公用坚定的信念谱写了一首奇迹的生命的赞歌!
为自己所爱的人倾尽一生,对他不离不弃,即便是沧桑一生,又有何妨?
《忠犬八公》读后感2
一个简单的故事,却有一个不寻常的过程。一条普通的秋田犬八公能十年如一日在同一个地点等待它的主人,不能不让知道它的人感动。它用属于它自己的方式来感恩教授对它的爱。他们虽然只相处了几个月,但他们之间已经没有人与动物的界限,成了一对特要好的朋友。每天早上教授上班它送,每天晚上教授回来它接,已经成了他们生活的一部分。可是好景不长,有一天教授出了意外没能按时回来,可八公不知道啊。它仍然每天到同一个地点等它的主人,它在寂寞孤独中送走了一个个春夏秋冬,从未放弃,一直等待了十年,直到它生命的最后一刻,也许在它心中有一种意念让它相信能把主人等会回来。
看到如此忠诚的秋田犬八公,想到我们自己真的好惭愧,想到现今世界上许多人都是金钱第一利益至上,都执行着人在人情在,人走茶凉的教条。对比八公的执着,我们常常心猿意马,对比八公的忠诚,我们常常见利忘义。让我们以八公为榜样,让我们不要停留在自我,让我们常怀一颗感恩的心。还要告诫我们的孩子,告诉他们忠诚待人持守原则是一种美德,但忘记过去努力面前也不失为一种聪明的做法,无论对何人何事但求问心无愧。
故事里发生的事已经过了许多年,但存留下来的精神却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渐渐淡去。我要怀着感恩的心为他们祈祷,祝福他们在另一个世界里幸福地活着!
《忠犬八公》读后感3
故事发生在日本,上野英三郎教授有只心爱的秋田犬小八,每天下午3点,小八都会在火车站等教授下班回来。可是,上野英三郎在一次上班中突发心脏病去世了,永远地离开了人世,离开了小八。可小八却毫不知情,依然每天下午准时到车站等教授,风雨无阻,所有人都被小八的坚持感动了。火车站站长吉川他们自发地负责管理小八,记者在报纸上刊登了小八的经历,称它为“忠犬八公”。月复一月,年复一年,小八在风餐露宿中苦苦等待教授十年,最终生病去世。小八的忠诚感动了市民们,人们自发捐钱,为小八立了个纪念碑。
看完书后,我感动至极,一只狗能为照顾它的主人苦苦守候十年,这是何等的可贵。哪怕是人类,我想这样的坚持也不一定能做到。
是的,在这本书中,我明白了很多:什么叫忠诚?忠诚就是不畏困难,不离不弃地守候;什么叫信念?信念就是不畏艰苦,始终如一地为目标而努力;什么叫责任?责任就是不畏困难,为自己该承担的事情付出努力;什么叫耐心?耐心就是不畏挫折,不急躁不厌烦地做好自己该干的任务;什么叫真正的友情?真正的友情就是在任何情况下永远彼此牵挂……
《忠犬八公》读后感4
今天,我读了《忠犬八公》这本书,深有感触。
书中主要讲了一条具有传奇色彩的忠犬——八公的故事。八公出生于东京以北五公里的大馆市附近的一个农场,几个月大时,它来到东京,在涩谷区上野英三教授的家里生活。从此以后,八公每天早上在家门口目送主人上班,傍晚时分再到附近的车站接他回家。有一天,教授没有像往常一样回到车站,他在东京大学主持一场会议时,因脑溢血猝然离世。
读到这里,我心里不禁一阵酸楚,主人死了以后八公该怎么生活啊?会不会在外面被饿死?一个月后,教授的夫人也搬走了,但并没有把八公带走。从此,八公流落街头,好在街上居民都认识它,对它十分友好,一日三餐都由居民来喂养。八公重新找到一个卧室——火车站旁一节废弃的旧车厢,其实这只是一个能睡觉的地方而已。读到这,我更揪心了:八公的家太寒酸了!
无论风霜雨雪都阻止不了小八去车站的步作文伐,因为每天它都会在这里等待主人回来。有一天,上野夫人来到这里,她看见了八公。此时的八公很瘦、很邋遢,夫人拍了拍八公,给了一块蛋糕就走远了。我心里很伤心:原本干干净净的八公,竟变成了这样!
1935年3月一个下午,八公一如既往在车站等待教授回来。寒风一阵阵吹来,八公卧在车站广场上,目光一直看着车站大门。一片片雪花挡住了视线,它半闭着眼睛仍然看着前方。一列火车到站了,从里面走出一个人,天啊!真的是教授!它向八公走来……八公不敢相信,直盯着前方。
为了和教授重聚,八公等了近十年!是的!的确是教授。此时此刻,我的眼泪止不住地往下流,因为我知道,忠诚的八公带着对教授无尽的思念和等待去世了。
合上书,我掩卷沉思:等待,有时就是为了永远不要忘记爱我们的人!
《忠犬八公》读后感5
坚持有一种奇怪的力量,小树在暴雨的洗礼中坚持,长成参天大树;腊梅在风雪的历练中坚持,散发出阵阵清香。而那只小狗在漫长的等待中坚持,让我读懂了爱的内涵。最近我看了一本令我感动的书——《忠犬八公》,它诠释了坚持的意义。
小八是一条秋田犬,因为主人突然离世,它在火车站苦等了十年。十年对我们来说是人生的一个阶段,但对狗来说是它的一生。虽然小八用它的一生还是没换来主人的到来,但它就是用自己的坚持,表达着对主人的守候,它至死不渝。我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心情久久不能平静,眼里满含泪水,是怎样的一种精神让它坚持了十年?是狗性的忠诚,还是人狗情深?不管是什么缘由,小八经历的十年世事变迁、风雨饥寒、孤独等待让人动容,十年的坚持,让人肃然起敬。我如饥似渴地读着,在我眼中,没有了喧嚣和浮躁,有的只有敬佩和震撼!
对照我的学习生活,虽有勤奋,但不够刻苦;虽有决心,但很难持久;虽有进步,但也常常会原地踏步。我知道,我学习上最大的敌人还是没有耐心,缺少坚持。那一次遇到数学试卷上的一道难题,我在草稿纸上演算了好几遍,可还是没有任何头绪,我急得涨红了脸,跺跺脚,挠挠头,干脆把草稿纸一团,把难题丢一边去了!想想真不应该,如果再多一份坚持,所有的难题都会迎刃而解的吧!学习没有捷径可走,唯有一字一句的点滴积累,数十年如一日的坚持,才能学有所获。
书看完了,可我久久不愿合上,小八的那种等待,那种坚持的情景深深印在我脑海里。小八对爱的坚持让我明白困难并不可怕,可怕的是在困难面前缺乏毅力和坚持。感谢书籍,让我能有前行的勇气!
《忠犬八公》读后感6
“等待,是为了永不忘记爱我的人”《忠犬八公》的故事震撼了我。书中,忠犬八公在主人突发死亡后,仍每天坚持到车站等待主人归来,我被忠犬八公的这种忠诚与坚持不懈的精神所感动。
书中细腻的描写也常常扣动着我的心弦。比如说这段关于小八生命将尽的描写:“它的生命正在慢慢熄灭,像一根蜡烛,或是一炷熏过庙堂、只剩灰烬的香”,运用了比喻的修辞手法,生动形象地写出了小八生命将尽的画面,让我潸然泪下。
最让我难忘的是,是对小八忠诚的描写。“十年的寒冷、饥饿、失落、挫败、绝望算什么?”这句反问令我感受到忠诚的伟大。还有那段小八去世后,灵魂与主人相聚,主人如同承诺的一样,带小八去海滩。这段描写让我明白了信念的力量,小八即使死了,脑海中还念着与主人相聚的场面,这样的忠诚是多么伟大呀!
忠诚的品质是都是被世人所歌颂的。比如说三国时期的诸葛亮,自三顾茅庐后,一直全心全意地辅佐刘备,无论是刘备落难的时候,还是得势的时候,都一样对其忠心耿耿。为他出谋划策、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在刘备死后。又对刘备的儿子一样忠心,甚至还写下《出师表》,名留千古。
我也下了决心,以后也一定要对国家忠诚。就像钱学森博士一样,虽然在异国他乡拥有优越生活,但是仍时时刻刻想着祖国,关心着中国的发展,当祖国建国后,需要他时,他毅然放弃一切,回国为祖国的发展作贡献。我今后无论在何处,无论在何时,也都会永远铭记住我的祖国,永远忠诚于我的祖国!
《忠犬八公》读后感7
为一份爱,守候十年,已尽狗狗的一生。
小八,一只可爱的日本秋田犬。它聪明伶俐,从一次上野教授乘火车奔往他乡,小八日复一日地守在站口,无论刮风下雨。可教授却再也回不来了。每当火车鸣笛,人们往下走时,小八坚定地站起身,朝着人群望,嗅着上野教授的味儿,期待着他的脚步……
康夫好心将它收留,小八在那儿饭不吃,觉不睡。一心只想教授能在这抱抱它,最后还是见不成……
风雨十年,不懈的等候,如果主人从火车上下来的一瞬间,轻轻一个拥抱,就是小八期待着的全部……
读完这本书让我想起了雷神。
雷神是我的忠诚守卫,一回家,雷神不管刮风下雨,依然像往常一样,在家门口摇着尾巴坐在地上,眼睛亮亮的,好像在兴奋的说:“主人,你回来啦!”
过年时,一天,我要去爬山,雷神坐在毛毯上,望着入口,又好像在说:“早点回来哦!”那天真巧,中途下了雨,只好被迫回家,我刚下车,雷神一下子冲到我面前,我伸出双手,雷神一个跳跃,跳到我的怀抱中,到了家又乖乖的坐在沙发上,我见它这么乖,就奖励它肉丝吃,它吃到肉丝,就更开心了,很快肉丝没了,狗狗舔了下嘴巴,便绕着我转圈,表示开心。
雷神的忠心还体现在这点上:过了几天我要回瓯北了,忠诚的雷神在我们上车时,叫了几声,还当起保镖来,护送我出发,此时,我想对雷神说:“雷神,你是全中国最好的狗狗!”
一、书籍简介
《三个火枪手》,又译《三剑客》、《侠隐记》,是法国19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该书曾五次被翻拍成电影作品。故事主角为达达尼昂,三个火枪手分别是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
这部历史小说以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三朝代和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黎塞留掌权这一时期的历史事实为背景,描写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朵斯、阿拉宓斯和他们的朋友达达尼昂如何忠于国王,与黎塞留斗争,从而反映出统治阶级内部勾心斗角的种种情况。小说时间起止是1624-1628年。
-------------------------------------------------------------------------------------------------
二、内容简介
故事内容是没落贵族出身的达达尼昂到巴黎投军,加入国王路易十三的火枪手卫队,和其他三个火枪手成为好朋友。他们为了保护王后西班牙公主安娜·奥地利的名誉,抗击红衣主教黎塞留,击败黎塞留设置的重重障碍,前往英国,从白金汉公爵那里取回王后的钻石,挫败了黎塞留挑拨国王和王后的阴谋。
-------------------------------------------------------------------------------------------------
三、作者简介
亚历山大·仲马(Alexandre Dumas,père,1802年7月24日—1870年12月5日),文学界称大仲马,法国19世纪上半期浪漫主义作家。于1802年7月24日生于法国的维勒-科特莱(靠近巴黎),为黑白混血。同为作家的小仲马是其与一个情妇所生,其晚年时曾说,儿子是其一生中最好的作品。其自学成才,一生所著主要以小说和剧作为主(达300卷之多)堪称历史惊险小说。异乎寻常的理想英雄,急剧发展的故事情节,紧张的打斗动作,清晰明朗的完整结构,生动有力的语言,灵活机智的对话等构成了其小说的特色。
-------------------------------------------------------------------------------------------------
四、《三个火枪手》读后感30篇
第1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20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一本有趣的世界名著:《三个火枪手》。
这本书内容是讲:一个叫达达里昂的人,和他的三个火枪手朋友经历了红衣主教的种种陷害,比如下毒,暗杀,最终曲终人散。在这本大仲马的名著中,我最喜欢的人物是阿托斯。他对达达里昂的慈爱也让我感受到了妈妈对我的温暖,不仅如此,他还得知他的妻子是红衣主教的爪牙时,以国王的火枪手的名义杀了她,因为火枪队和红衣主教是冤家,这说明他也是一个很敬业的人。另外几位也很有趣。阿拉米斯想做教皇,波托斯爱说大话,达达里昂很勇敢。
看完了这本名著,我感到17世纪的法国,真是红衣主教的天下,他简直是国王。能有这支火枪队,这几个朋友,真不简单。
第2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400字
这几周我读了《三个火枪手》这本小说。我完全被故事的情节深深吸引。故事曲折离奇非常扣人心弦。让读者和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和主人公一起进入这个美丽的故事中去。
这个故事描写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利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打破红衣主教的阴谋。达达利昂还有三个朋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他们正直、勇敢,为了朋友可以不惜一切。他们和主人公达达利昂,可谓是不打不相识。达达利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利昂决斗,达达利昂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本来达达利昂准备去送死,谁知道来了红衣主教的人,他们人多势众,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利昂则加入了火枪手这一边,一起与敌人战斗。结果他们胜利了,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为了好朋友。达达利昂也加入了火枪队,这样四个人从此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从此决定反抗红衣主教,故事也就由此展开……
我看了这本小说受益匪浅,她让我知道了你一生中,朋友无处不在,不管你干什么,没有朋友,你什么事都干不成,。至于依靠大家的力量,团结一致,才能干大事。
第3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600字
这个暑假我读了《三个火枪手》这本小说。我完全被故事情节所深深吸引。文章作者大仲马以他独特的构思所打动了我。故事曲折离奇十分扣人心弦。让读者和主人公一齐喜怒哀乐,和主人公一齐进入这美丽的故事中去。
这个故事描述的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工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利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打破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那里就不得不提到达达利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米斯是三位十分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为了朋友能够不惜一切代价,还有着绅士风度,说到怎样认识主人公达达利昂,那可真是一段奇遇,真可谓是不打不相识。
达达利昂无意间分别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利昂决斗,达达利昂只好硬着头皮理解了。本来达达利昂准备去送死,谁知道来了红衣主教的卫士,他们人多势众,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利昂则加入了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忔。一齐战斗敌人。结果他们以胜利而告终,也正以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为了十分要好的朋友。达达利昂经过发奋也加入了火枪队,这样三个火枪手认识了好友,达达利昂,四个人从此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从此理解了反抗红衣主教的人物………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的描述的以后的战斗,一齐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了达达利昂,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这四个个性迥然不一样的四个人。看了这个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以个好汉三个帮,谁都需要帮忙,朋友能给自己帮忙,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忙,共渡难关,也正是这样他门才能从一个又一个危险与困难中走出来。而且,人要证明自己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达达利昂也正以为如此最终才变成了火枪队的队长。
第4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800字
《三个火枪手》 这本书的作者是大文豪--大仲马,这本书让我知道了友谊的真谛,感动,真情在书中很快就能找到,作者文笔细致,刻画的人物传神而有趣。故事十分精彩,是本值得看的好书。
故事描写的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利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打破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达达利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米斯是三位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为了朋友可以不惜一切代价。大家同仇敌忔,一起战斗敌人,结果他们以胜利而告终。
读了《三个火枪手》,我印象最深的是这四个小伙子不畏艰苦的精神,正是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又一个危险与困难中走出来。这使我不由的想起那件事:
那还是我上学期在学校锡剧团的时候发生的事。有一次,我们要去参加一次重大的在展演,而我们又没有新节目。时间又很紧迫,我们只能在这短短的几天时间内排出一个新节目。第一天,老师教场,虽然几遍听下来,只有三分之一听得懂,可我们还是在一次一次的学着。整节课下来,大概的咬字我们都清楚了,剩下的就是唱腔和音调了,老师说只需要稍稍纠正一下就可以了。
第二天,老师教动作,整套动作下来,我们还有点懵,可跟着老师慢慢的做,竟然一学就学了一大半,可谁又会知道这一大半的成功是多少人咬牙坚持下来的呀!后面的一小半,我们也努力地学完了。回家后,我一个人在家回忆老师教我唱戏的情景,一个人练唱、练动作,直到很晚我才睡觉。就这样,第二天的任务也圆满结束。第三天,我们把整个节目彩排了好几遍,直到老师满意为止。第四天,我们正式站上了展演的舞台,灯光下,我们身着美丽的戏装,以优美的动作,婉转的唱腔,赢得场下阵阵掌声。这都是我们咬牙坚持、埋头苦练出来的。而谁又知道我们为什么没有放弃训练呢?是因为那颗勇往直前、不畏艰苦的心,一次次告诉我们不能半途放弃。
他们坚强不屈,有着勇往直前,奋发向上的品质。这些难道都不是我们应该学习的吗?
看完这本书后,我对书中的内容回味无穷,我还坚信:在漫长的人生旅途中,有着许许多多的困难在等待着我们,但只要我们不畏艰苦、坚持不懈,任何难关都会度过的。
第5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1000字
书中的主人公达达尼安先生,去投靠火枪队队长。虽然出现了一些小误会,但正是因为误会而与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三位优秀的火枪手结成了么逆之交!他们不畏红衣主教的权势,充分显示自己的勇敢与智慧,最终通过四个伙伴的共同努力,维护了王后与路易十三的尊严,而使的红衣主教屡次出现笑话,最后也惩罚了米莱狄,达达尼安先生也实现了自己的目标!
我看完后,感触颇深,总的说来,大仲马想要表现的是-----邪不胜正!在达达尼安和他三位伙伴身上充分显示出了一个人的高尚品质和人类的美德。想介绍一下人物:达达尼安----勇敢无畏,鬼点子多,有正义感。阿多斯----沉着冷静,是领袖人物。波尔托斯----风流,单剑术绝不风流。阿拉密斯——一心想做一个修道士。
我们首先说“勇敢”。书的开篇便讲到-----达达尼安从乡下去投靠特雷维尔先生。从大仲马描述大大尼安走在路上道的神态和心理,可以看出,达达尼安先生是一个勇敢,自尊心强,毫无畏惧的人。当他与三个优秀的火枪手共同面对敌人时,毫不退缩,更是展示了自己的本领,让他们佩服!最精彩的应该是,他们共同去英国找白金汉取回王后的项链。他每一路可谓是历尽了艰险,尝尽了苦头,但他们最终还是踏平了崎岖,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还让读者揪心的是,在拉罗舍尔为城战中,他们为了进行一个秘密会议,而冒险进入到圣热尔韦棱堡,他们面对多他没几倍的敌人时,丝毫没显出慌张,而是成功击退了他们!他们的勇敢,他们的无畏,正是一个人应该所具有的。只有勇敢,才能往前冲,只有勇敢,才能成功!我们从达达尼安身上见到了真正的勇敢!每一次,总是冲在最前面,每一次,总是完成的最出色。以一颗勇敢的心去闯出自己的一片天地!可谓是勇者不惧!
接下来谈“正义”。似乎每一本书里都是好人有好报,恶有恶报。但《三个火枪手》与其它的书所不同的是,大仲马能够将好与坏,恶与善分得很是清楚(就像《基督山伯爵》里一样,好人终有好报,恶人的惩罚让人痛快),而不像其他的书那样--恶恶善善,好好坏坏,也许这正是人们喜爱大仲马的原因吧!
最后我们探讨一下“伙伴”。在非洲有句古老的谚语“你若想走得快,就一个人走;你若想走得远,就与朋友一块走”,《三个火枪手》中的主人公做到了!尤其是达达尼安先生,他——一个乡下青年,能够最终实现自己的理想,难道靠的只是自己的勇敢吗?如果只是勇敢,那是鲁莽。难道再加上智慧吗?那也会势单力薄。很简单,他的成功主要归功于与伙伴们的协作,文中的伙伴们总是形影不离,遇到困难也不是相互推卸,而是集思广益,已集体的力量战胜困难!我们从他们中间看到了真正的友谊。他们不止同患难,更是同享福。当白金汉送给达达尼安四匹上等马匹时,他不是一个人独享,而是与朋友共享!
我们不应该只从书中看乐子,更应该看本质,发现书中值得我们去学习的东西,这才是读书!
第6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幽幽静夜,屋内屋外显得十分静谧。在书桌前,在灯光下,我一口气读完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这本书。我灿烂地笑了,因为书中的故事洗涤着我稚嫩的心灵。
文中的年轻达尔塔安尼和三个火枪手“冷面枪手”阿多斯、“红斗蓬”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密斯结下了奇缘。年轻的达尔塔安尼想做火枪手,父亲和火枪队队长是好朋友,父亲写了一封信让他交给火枪队队长。
可是在路上信被抢了,他只好直接去报到。他干了几年侍卫,只要再做两年,便可以当火枪手了。有一次,他与三个火枪手相遇了,他们几个不打不相识,并一起打败了红衣教主的手下,被国王奖励了。后来他们又一起去帮王后去送信给白金汉公爵,取回钻石项链,做了‘大事业’。虽然在途中遇到危险、困难,但是大家都一起克服,奋不顾身地去帮助朋友……
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突出了友谊的重要。他们的友谊令我佩服,他们能一起分享快乐、分担痛苦,能体谅对方并一起克服困难。他们建立了纯真、长久的友谊!
在现实的生活中,有像《三个火枪手》中的友谊不多了,有的人因为一些事情、钱,才把一个人当“朋友”,但一旦不需要钱或办完了事,就会抛弃这个“朋友”,这不是真正的友谊,根本就是自私自利。但是我们也不要把所有的朋友都想坏了,其实我身边就有一群可爱的朋友。就在这星期一,我突然肚子疼,旁边的奇伟同学就搀扶着我到医务室看病。
我回到教室后,许多同学都围过来问候我,有的跟我讲起了养生之道呢,还有一个同学把她的衣服给我披上。我觉得他们都是我的好朋友,得到那么多朋友的关心,我很温暖,很幸福,肚子顿时也不痛了,真神奇!所以我们要珍惜友谊,多为他人着想,你会比别人受益更多,你将得到的不只是真正的友谊,还有优良的品质。不要勾心斗角的,为一点事把朋友之间纯真的友谊分开了,要像《三个火枪手》中的四个人一样团结起来,就会干一番大的事业。
通过读《三个火枪手》这本书,让我真正的明白了“朋友”这个词的含义,同时我也知道了一个真谛:朋友,是患难与共的,友谊,是无价的!
第7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小说主要描述了法国红衣大主教黎塞留,从1624年出任首相到1628年攻打并占领胡格诺言教派的主要根据地拉罗谢尔城期间所发生的事。黎塞留为了要帮助国王路易十三,千方百计要抓住王后与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暧昧关系的把柄。而作品主人公达达尼昂出于正义,与他的好友三个火枪手为解救王后冲破大主教所设下的重重罗网,最终保全了王后的名誉。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的冒险经历,在仲马的笔下栩栩如生,生动曲折,引人入胜。本书的主人公达达尼昂和一些主要人物都有原型。
有一个小说家叫库蒂兹,曾出版过《国王第一火枪队副队长达达尼昂先生回忆录》,作品中的达达尼昂、特雷维尔、博纳希厄太太、米莱狄和三个火枪手的名字,都和《三个火枪手》中的主人公的名字一模一样,只不过他们的身世和故事有所不同。因此,严格说,《三个火枪手》实际上是一部经改写的小说,但是,它凝聚了作者的智慧和才华,无论从内容还是艺术上都大大地胜过了原作。由于《三个火枪手》是作者应报社所写的连载小说,因此,它的显着特点是:开门见山,情节生动,对话有趣,而且每段都留下一个悬念,以引起读者欲罢不能的阅读兴趣。
大仲马不愧是大手笔,他把许多既有密切联系而又独立成章的小故事编织在一起,如白金汉和王后的爱情、阿多斯的.不幸婚姻、费尔顿的受骗上当、达达尼昂和米拉迪的纠葛……使它们组合成一个完整的惊心动魄的事件。
《三个火枪手》的主要文学成就,在于它塑造了一系列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达达尼昂的机智勇敢、重朋友之情,阿托斯的处事老练、嫉恶如仇,波托斯的粗鲁莽撞、爱慕虚荣,阿拉米斯的举止文雅、灵活善变,米莱狄的年轻美貌、心狠手辣,红衣主教的深不可测、阴险奸诈,博纳希厄太太的纯真善良以及她丈夫的愚昧可笑的性格都活生生地跃然于纸上,表现得恰到好处,淋漓尽致,具有很高的审美价值。向人们展示了当时法国社会的宏伟画卷。作品虽然属通俗小说,但是,文字相当讲究,华丽而不艰涩,风趣而不粗俗。作品从不同角度或多或少地反映了当时的社会现象,揭露了统治阶级人物之间的伪善关系,也是它至今仍有生命力的一个重要原因
第8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读过许多文学民着,但自从读过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之后,心里久久不能平静。不少文学批评家称大仲马为通俗作家,可是大仲马的代表作品,如《三个火枪手》及其续集、《基督山伯爵》等,在世界上却一直拥有大量的读者。
《三个火枪手》是一部历史题材的小说。景非常景。大仲马不像巴尔扎克等人那样,花费大量笔墨去描绘故事发生的背景和场所。他总是开门见山,本书正文第一句话便是:“话说一六二五年四月头一个星期一……”小说一开场,主人公就在变故中亮相,这就决定了故事情节展开和发展的速度,也决定了故事背景的特异和不断变幻。
文中主要讲了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为了挫败红衣主教的阴谋,前往英国取回王后赠给白金汉的十二枚钻石别针,一路险象环生,绝处逢生,完成了不可能完成的使命,保住了王后的名誉,但是结怨了权倾朝野的红衣主教,性命就握在黎塞留(红衣主教)的手中了。神秘女人朱莱狄为了要达达尼安等人的性命,就奉红衣主教之命,去阻止英国权相白金相发兵,救援被法国大军围困的拉罗舍尔的新教徒。于是,双方暗中进行一场你死我活的较量。
我觉得《三个火枪手》与其他的文学作品与众不同,大仲马写的作品都很放诞,夸饰,豪放,张扬。而《三个火枪手》最具特色的一点就是透彻,精简,没有一点废话。
例如:《三个火枪手》的故事背景,就是一桩官闱密谋和拉罗舍尔围城战,场景频频变化,忽而路易十三宫廷,忽而红衣主教府,忽而火枪手卫队队部,忽而乡村客栈,忽而修女院,忽而拉罗舍尔围城战大营,忽而英国首相白金汉府……每一处作者都不多加描述,但是每一处又都有参与密谋的人,增添了许多神秘色彩,所以使文章更加吸引读者的眼球,引人入胜。大仲马写的《三个火枪手》显示出特别的生命力,这便是他的非常之处。
第9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大家都读过《三个火枪手》吧,即使没有读过,也一定听说过。对,它就是很受欢迎的大仲马的作品。去年暑假,我读了这本书,完全被这扣人心弦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仿佛和作者一起进入了这美丽的故事。
这个故事描写的是17世纪的法国,政治者争权夺利,矛盾重重。主人公是一个法国小子达达尼昂,他善良、淳朴、聪明,一次又一次把自己的朋友从危险中拯救出来,一次又一次粉碎红衣主教的阴谋。说到这里,我不得不提到达达尼昂的三个朋友——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他们是非常好的朋友,他们正直、勇敢,有绅士风度。
说到他们和达达尼昂是怎样认识的,那真是一段奇遇,可谓不打不相识。达达尼昂无意间冒犯了这三位火枪手,他们为了荣誉要和达达尼昂决斗,达达尼昂只好硬着头皮接受了。达达尼昂本来想去送死,谁知红衣教主的卫兵来了,他们人多势重,要和三个火枪手决斗,达达尼昂则加入火枪手这一边,就这样,大家同仇敌忾,一起战胜了敌人。也正因为这次战斗,化解了大家彼此的误会,成了非常要好的朋友。达达尼昂经努力也加入了火枪队,从此,四个人形影不离,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大家接受了反抗红衣教主的任务。
故事也就此展开。作者生动地描写了他们四个人战斗后面的场面,以高超的写作水平烘托出达达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米这四个个性炯然不同的人物。看了这部小说,我也受益匪浅,“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朋友能给自己带来很大的帮助,就像这四个朋友互相帮助,共渡难关一样,也就是因为这样,他们才能从一个个危险和困难中走出来。而且,人要证明自己就要以实际行动来证明,在经历了无数风险和危难后,达达尼昂终于获得了自己想要的一切!也许人生原本就充满酸甜苦辣!只要努力,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10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三个火枪手》是法国十九世纪作家亚历山大·仲马1844年出版的小说,又译作《三剑客》或《三铳士》。
故事内容是平民出身的达达尼昂到巴黎投军,加入国王路易十三的火枪手卫队,和其他三个火枪手成为好朋友。他们为了保护王后奥地利的安妮的名誉,抗击红衣主教黎塞留,击败黎塞留设置的重重障碍,前往英国,从白金汉公爵那里取回王后的钻石,挫败了黎塞留挑拨国王和王后的阴谋。
在看这书之前 ,我看了作者亚历山大·仲马的一个小故事:大仲马的一位好友前来拜访他,见他正独自坐在书桌前,双手抚摸着稿纸,低声抽泣着。朋友就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等,可等了好长一段时间,还不见他的情绪有所好转,就决定去劝劝自己的朋友。他拍了拍大仲马的肩膀,关心地问:“亲爱的,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令你如此伤心?大仲马回头一看,见是好友来了,便把事情的原委诉说了一遍。原来,大仲马正在创作《三个火枪手》,最后由于故事情节发展的需要,其中的一个火枪手非死不可。可大仲马非常喜欢这个人物,想试图改变这个人物的命运,然而却无法做到。他一想到自己喜欢的英雄人物将被自己的笔杀死,而自己对此又无能为力时,就不由得伤心至极,流下了眼泪。他的朋友听了他的诉说后,笑着对大仲马说:“我的朋友,你可知道我已来了多久了……”这时大仲马的一位仆人刚好从门口经过,听了这话也笑了,说道:“先生,您不过来了四十五分钟,而主人却已经哭了好几个小时!看完这故事我对大仲马的感情十分佩服。完全是真情实感。
从书中也可以看出来他的感情有多深。我想起来我以前没有真情实感的作文,感到十分羞愧。我决心一定要写出真情实感的作文。
第11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这是一部展现法国统治阶级黑暗的小说。虽然正义最终还是战胜了邪恶,但是人类的黑暗在此过程中还是淋漓尽致的显现了出来。
达德尼昂虽然只是一个孩子,但他的经历告诉我们:成就的取得并不是靠年龄,靠资历,而要看你是否勇敢,是否聪明,是否有坚定的信念!
在达德尼昂离家之前,父亲曾告诉他,要听从国王,红衣主教,特雷维尔三人的话。但当目睹了教会的黑暗后,他勇敢的有所选择的违背了父亲的话,毅然站在了国王一边。并且他勇于为王后效力,与主教的棋子们进行了多次交锋。在第一次参加战争的时候,他则敢与另外三个火枪手一起在随时都有可能出现敌人的城堡中聚餐。其他的战士都认为这不可思议。这些都无不表明了达德尼昂的勇敢。
在帮助王后搭救其内侍博纳修太太时。红衣主教的几名卫士要逮捕博纳修。而他顾及估计博纳修的求援,便让卫视将其带走了。这便从形式上使卫士误以为自己同他们是一伙的,从而成功救出了博纳修太太。这则表明了她是一个聪明的人。
在讲王后的信带到英国的路途中,尽管主教的卫士在路途中重重阻扰,而且自己的伙伴一个接一个在路上发生意外,但他却依然勇往直前,知道把信送到白金汉爵手中。他送信返回后,博纳修太太欲与其幽会。可不幸的是,博纳修太太被主教的人逮走了。他一直想将其救出来,虽最终都未成功,客气坚定的信念还是可以看出来的。
在这本书中,我们还可以看出米莱迪的卑鄙,无耻。当然我在此并不是号召大家向她学习,而是告诉大家一些世界黑暗的地方。防人之心不可无哦!
第12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走进名著的世界里,与它一起优雅,一起荡漾。
法国大文豪——大仲马写过一本小说《三个火枪手》,这本书让我们知道了友谊的真谛,感动,真情在书中很快就能找到。故事内容也十分精彩。
《三个火枪手》是法国十九世纪浪漫主义作家大仲马的著作之一,又译《三剑客》,《三统士》,《侠隐记》……该小说以路易十三时期为法国宫廷为背景,描述年轻的男主人公德·阿尔塔尼昂从法国乡间,带着父亲的嘱托,来到巴黎,最终成为一名火枪手的故事。德·阿尔塔尼昂和“战术专家”阿托斯、“大力士”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米斯结成了生死之交,四个人卷入了路易十三和红衣主教黎塞留以及其他国家和党羽的较量。共同经历了一系列冒险。
《三个火枪手》是大仲马的成名作之一,100多年来被不断翻译成各种文字,书里也塑造了一系列血肉丰满的人物形象如德·阿尔塔尼昂的机智勇敢、阿托斯的嫉恶如仇、波尔托斯的粗鲁莽撞、阿拉米斯的文雅灵活……他们为了和平,一次又一次地克服困难,取得胜利。在这期间,他们没有一个人放弃,坚强不屈的品质怎么不值得我们学习?他们是友谊、青春、胆略的象征,演绎着善良与邪恶、忠诚与背叛的永恒主题。
他们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友谊是多么可贵呀!它能为了别人舍弃自己的幸福;它能为了别人用生命做赌注;它能为了别人而牺牲自己。“一个篱笆三个桩,一个好汉三个帮”。正是这样,他们的冒险才得以成功。
世界上能有多少知音呢?能有多少像书中主人公那样的“黄金搭档”呢?所以真正的友谊是宝贵的、是无暇的、是纯洁的、是善良的。如果你拥有这样的友谊,那你一定要把它把握好,不然到时候你后悔也来不及。
第13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大文豪大仲马的代表作<三个火枪手>,向我们展现了一个奇妙的非常世界。
在这喧嚣的俗世,踏踏实实地读一本书并不容易,但我一旦捧起法国大文豪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便会静下心来,用目光轻轻地扫过每一个字,体会大仲马笔下的另一个世界……
其中,最让我感动的是:达达尼安和三个伙伴之间纯洁忠实的友谊。他们是火枪手:阿多斯、波尔托斯和阿拉密斯。你也许不会相信这段珍贵的友谊竟是缘于一场决斗中开始的!后来,他却和火枪手水火不相容的法座卫士争战。可惜的是,他们最后分开了。但是这段友谊不正是一段美好温馨的回忆吗?
达达尼安做官、飞黄腾达的梦想是那么强烈。正因为此,他才离开家乡、以图创立功名。但是,当他终于有了当上火枪手副队长机会的时候,达达尼安一开始却没有接受,而是逐个问了伙伴们,大家都拒绝之后,他才“眼里闪着感谢的泪花和激动的光芒”地接受了,还叹息他“只剩下心酸的回忆,再也没有朋友了”。
真正的朋友是什么?“有福同享,有苦同当”,是朋友,应当如此;不为自己,事事先为好朋友着想,是朋友,应当如此;能经得住真正的考验,面对生死冒险而毫无怨言,甚至发自自己内心的积极和快乐,是朋友,应当如此!
真正的友谊不是这些空话,只有我们在生活中真正做到了,这样的友谊才是“真纯美”,才是真正值得去珍惜、去回忆、去品味!当我们去热爱生活,当我们去热爱友谊,当我们在想到那段回忆时,能倘开心扉。真诚地微笑,你会发现,这个世界如此美丽。我想,这就是<三个火枪手>所告诉我们的。
“恶有恶报,善有善报”,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在这个故事里,作恶多端的米拉迪用她的美人计多次使别人惨遭厄运,得到了不少利益,但她终究逃不过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当一个人在做坏事时,等待着他的必然是罪恶的报应。我们在生活中虽然也会有时受到一些挫折,但只要像三个火枪手那样不怕艰难险阻,勇于向高难度挑战,就可以不断进步,从中积累经验。我们要向三个火枪手学习,向困难挑战,用自己的力量打败它,为自己赢得胜利。
在记忆的长河中,<三个火枪手>给我留下了难以抹灭的印象:它给了我无穷的启示,同时也告诉我友谊是何等的珍贵。我相信,在成长的道路上,有<三个火枪手>的陪伴,我一定能越行越远!
第14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在古希腊人看,道德的伟大就在于对朋友有始终不渝的爱,对于敌人有不可磨灭的恨。
剑术超群的乡下青年达达尼安,为了成为火枪手,便带着父亲写的一封信,前往巴黎寻找国王的火枪卫队队长——德-特雷维尔——他的同乡。
在巴黎,性急而又天不怕地不怕的达达尼安先后与“冷面枪手”阿多斯、“红斗篷”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密斯不打不相识,并与他们结下了不解之缘。
此后,他们又一同去拼命——为了王后奥地利安娜的名誉到英国伦敦给白金汉公爵送信,并取回那串价值连城的钻石项链;为了和平,又奉国王的命令参加了拉罗舍尔围城战......
期间,没有一个人喊苦,没有一个人叫屈,每一个人都是发自内心的开心。
莎士比亚说;“朋友间必须是患难相济,那才能说得上真正友谊。”
这句话放在这里真的是再恰当不过了,主人公达达尼安与他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就是四个“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莫逆之交,生死朋友。谁有钱都拿出来大家花,遇到事情也一起行动。不管是出入枪林弹雨,还是拿着脑袋去冒险,每一个人都毫无怨言,甚至积极主动。
达达尼安多想当官,可当他拿到空白的火枪队副队长的委任令时,还是先去逐个请求了三个朋友的接受。在大家都拒绝,而阿多斯填上达达尼安的名字后,达达尼安禁不住流下了眼泪,说他今后再也没有朋友了。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有几个头脑和心地都很正直的朋友。
是啊,友谊多么珍贵啊!“万两黄金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我若能得到一份珍贵纯洁的友情,让我少活十年,我也干。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高山流水的佳话?俞伯牙若没遇到知音——钟子期,也许早就摔琴了,也许早就因忧郁而见阎王了。
没有了友谊,哪会有管鲍之交的千古传奇?管仲若没遇到鲍叔牙这般知心朋友,这惟位有经天纬地之才、济世匡时之略,帮助齐桓公建立霸主地位的英雄,也许早就成了刀下之鬼了。
没有了友谊,哪去找《X宣言》的成就?谁来塑马克思与的友情真谛?
友情被人比喻成“严冬里的炭火”、“酷暑里的浓荫”、“湍流中的踏脚石”,又被人誉为“世上唯一可以通心的良药”。这样美好的一种情感,谁不想得到呢?
孙中山与李大钊,舒伯特与贝多芬,契诃夫、柯罗连柯与高尔基......
哪一个彼此间不是圣洁的友情?
友情是至清至纯至美的,它像眼睛里容不得沙子一样容不得任何功利性的东西和一切虚假的,丑恶的东西。
我真得感谢大仲马,他通过《三个火枪手》告诉我,朋友是什么,友情是什么。
最后,请让我用伟大的别林斯基的话来结尾吧:
“真正的朋友不把友谊挂在口上,他们并不为了友谊而互相要求一点什么,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切办得到的事
第15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放假了,一回家就看见书架上多了一本书,它是橙色皮,白色底,上面写了五个黑体字“三个火枪手”。不用问,这肯定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代表作。在这个炎热的夏天,加上知了的叫声,是静不下心读好一本书的。可当我翻开书,看《三个火枪手》的时候,感觉有一种心如止水的感觉……
故事只要发生在17世纪争权夺利的法国,有一名剑术高超的法国小伙达达尼昂想当火枪手,于是到这父亲的信找特雷维尔先生。然后无意冒犯了阿托斯、波托斯、阿拉米斯三个火枪手,要决斗时遇上了枢机主教的守卫兵。他们四个又联手击败了枢机主教的兵。正所谓“不打不相识”,他们四个化解了矛盾,成了勾肩搭背的莫逆之交。从此他们四个干了不少大事,也破坏了枢机主教黎塞留挑拨国王和王后的计划,夺得了王后的钻石,遇上外表美丽但心狠手毒的米拉迪时,达达尼昂先爱上了她,但后来达达尼昂触犯了米拉迪,她的肩上有一朵莲花,这是她的秘密,代表她以前当过犯人。达达尼昂逃跑了。米拉迪又杀死了白金汉公爵。可最后阴险歹毒的她却死在刽子手的手里。
世界上最美好的东西莫过于几个心地善良的知心好友。正所谓“黄金万两容易得,知心一个也难求。”俞伯牙没有钟子期这样知心的琴友,恐怕早就摔琴绝弦了。《水浒传》里的豹子头林冲如果没有鲁达鲁智深这样向北磕头的把兄弟,林冲早就死于充军发配沧州的解差手里了。而天王晁盖,智多星吴用,没有宋江这样的呼保义好友,也死于官军之中了。如果人生中没有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意义的好友,没有和他们一样经历人生中的酸甜苦辣,枪林弹雨,人生就没有意义。我要感谢大仲马,感谢他告诉我这样的道理。
第16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世界大文豪大仲马手下的《三个火枪手》是如此精彩,三个性格各异,形影不离的好朋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他们性格好强,因而与另一个主人公达达尼昂打了一架,可谓“不打不相识”,与达达尼昂交上了朋友,四个人成了著名的火枪手。勇敢而朴实的达达尼昂和他三个多情善感的火枪手一起证明了“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拼才会赢”这句话。他们红衣主教死亡的威胁,也不怕呆在巴士地狱。因法国王后和白金汉公爵之间的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情,所以红衣主教一直想抓住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的关系的把柄,来打击和消弱国王的的力量,而达达尼昂与三个火枪手为了维护王后的尊严,粉碎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计划,挫败了红衣主教一个又一个的阴谋。另外,为了营救他心此文来源于范文搜网的波那雪太太-王后的贴身侍女,也是王后与白金汉公爵秘密约会的联系人,因此红衣主教绑架了她,为了救出波那雪太太,达达尼昂又一次与红衣主教的爪牙展开了你死我活的较量。再一个红衣主教一直把拉罗舍勒这个胡格诺派新教徒在法国的最后堡垒视为眼中钉,确切的说是拉罗舍勒得到了红衣主教的死敌白金汉公爵的支持。也是白金汉派遣英军舰艇和士兵在离法不远的雷岛登陆增援新教徒。所以当上了首相的红衣主教黎塞留为了巩固中央集权,决心彻底摧毁拉罗舍勒,派兵围攻与占领新教徒的主城拉罗舍勒,大挫了白金汉公爵。
这个故事是个悲剧,一切为了王后和白金汉,而红衣主教竭力制止,导致了一个两败俱伤的结果,白金汉,波那雪被红衣主教的手下暗杀,火枪手各奔东西,只留下了达达尼昂一个人。这又告诉我们,人与人之间的斗争阴险狡诈的,危险无处不在。
第17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三个火枪手》这本书,我完全被它吸引住了。它生动有趣、惊险刺激。那富有创意的流畅语句,大胆新奇的想象,活灵活现的战斗场面使我难以忘怀。故事发生在17世纪20年代的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三统治期间。当时,法国的政务、军务大权主要掌握在红衣教黎塞留首相手中,他与国王、王后之间明争暗斗构成了错综的宫廷矛盾。国王的三个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与刚从外省来到巴黎的达达尼昂是形影不离的莫逆之交。
他们忠于国王和王后,凭借勇敢机智和高超的剑术,与红衣教主及心腹密探米拉迪等人展开了动人心魄的斗争,最后使作恶多端的米拉迪受到了应得的惩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这句话说得一点也没错。在这个故事里,作恶多端的米拉迪虽然利用她的美人计多次使别人惨遭厄运,得到了不少的利益,但她终究逃不过良心的谴责和法律的制裁。当一个人在做坏事时,等待着他的将是罪恶的报应。我们在生活中虽然有时也会受到一些挫折,但只要像三个火枪手那样不怕艰难险阻,勇于向高难度挑战,就可以不断进步,从中也可以积累经验。但如果我们一味地去报复,去算计别人,即使得到了好处也会使你整天焦虑不安、提心吊胆。著名音乐家贝多芬就是这样一个典范,他家境贫寒,爸爸又是一个酒徒,家里光靠妈妈为别人做苦活赚来的钱养活全家。可不幸的是,他妈妈在他6岁时就去世了,在这种艰苦的条件下,他发奋学习音律,克服了一个又一个经济上、精神上的重重障碍,最终成了一位举世闻名的音乐家。
是的,只有不怕困难的人,才能创造奇迹,编织自己的理想。我们要向三个火枪手学习,向困难挑战,用自己的力量击败它,为自己赢得胜利。
第18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这些天,我看了大仲马的长篇小说《三个火枪手》,世界大文豪大仲马手下的《三个火枪手》是如此精彩,我最向往的就是文中的主角达大南与三个火枪手正气凛然的气质,他们不畏衣主教的亚势力的阻挠,保住皇后的尊严。
我认为这部名着最大的特点就是通谷易懂,对主角人物的刻画十分鲜时清晰。达大南就是其中最鲜明的一个。大仲马把他刻画成了一个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珍惜友谊的大英雄,三个火枪手也各具鲜明的特点,阿多斯处理老炼,嫉恶如仇又一身正气,波托斯善良冒失,没头脑,爱自夸自大,阿拉米举止文雅,酷爱神学。这四个性格各异的兄弟国王和王后的利益赴汤蹈火,在他们身上弥漫了英雄议和浪漫主义的气息,这就17世纪法国骑士们。
这本巨着的主题很广,最显着的就火枪手们勇敢不屈,不畏艰苦的英雄气概,不管前方的路有多么艰苦,都不屈不挠,这种可贵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的,因此,我十分欣赏这些忠诚的骑士们。
为了国家的荣誉而战,这是他们勇往前进的一个主要动力,使命感的强烈,这就骑士的风度,祖国在心中是最高的,而性命可能早已忘记,不知道死高亡什么会到来,可是为了国家可是赴汤蹈火。
第19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这是一部世界名著。 作者大仲马是一位中国读者都非常熟悉的外国作家之一。《三个火枪手》是以法国当时的历史为背景来描述了小说中的主人公的冒险奇遇。 。
《三个火枪手》中的故事曲折离奇,情节跌荡起伏,扣人心弦。不仅使读者跟随书中的故事一起喜怒哀乐。它主要描述了一位年轻的小伙子达尔达尼央为了追求心中的梦想,带着父亲给的三个礼物来到巴黎,年轻高傲的他由于种种误会得罪了三个了不起的火枪手。处事老练嫉恶如仇的“冷面杀手”阿多斯;头脑简单大胆鲁莽的波尔多斯;和举止文雅风度翩翩的“美男子”阿拉密斯,他们由不打不相识到最后成为莫逆之交的好朋友。四个性格迥然不同的人紧紧团结在一起为了国王和王后的利益,不惜冒着自己的生命危险粉碎了红衣教主一个又一个阴谋,争取了一个又一个的胜利。达尔达尼央也凭借着自己的勇敢机智,见义勇为的精神最终实现了自己的梦想成为一名真正的火枪手。
作者把他们的友情,忠诚和正义感通过一个个故事描述得淋漓尽致。从他们的身上我们看到和学到了很多,现实生活中我们都需要朋友。但是真正的朋友是不会把友谊只挂在嘴上,而是彼此为对方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
故事的最后四个形影不离的好朋友还是各奔东西,只留下达尔达尼央一个人,多少有一点点悲剧性。但是他们那种敢打敢拼,团结友爱,遇到困难决不退缩的精神是值得我们好好学习的!
第20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寒假里,我读了《三个火枪手》这本书深有感触。
这本书主要讲了外省的达尔大尼央来到巴黎后加入了国王路易十三的火枪队, 并与另外三个火枪手结成了莫逆之交,王后安娜与英国首相白金汉有私情,安娜送了一串钻石坠子给白金汉,而与王后为敌的首相黎塞留却派人去英国偷得坠子上的两颗钻石,想使王后在舞会上出丑。达尔大尼央自告奋勇与三位朋友一起去英国,几经周折终于取回坠子,保住了王后的名节。
书中最令我感动的是达尔大尼央与他朋友们的友谊。在去英国的途中,波尔朵斯被一个外国人刺伤,阿多斯套上了一个造假币的罪名,阿拉密斯受了枪伤。他们是因达尔大尼央能够平安无事地到达英国而伤的,他们实在是太伟大了。
对照达尔大尼央与他的朋友,想想自己,脸上一阵阵烘热。在这学期,我和最好的朋友因为一点小事而争吵,最好我们的友谊破裂了。晚上,我随手拿起这本书,再次翻阅,达尔大尼央与他的朋友的友谊又出现在我的眼前。第二天,我立即向她道了歉。
是啊,现在一定有许多和我一样的人。我希望大家能够读读这本书,明白其中的道理。
第21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其实,重拾起这本书也纯属巧合。上个星期正好工作不是很忙,所以回老家玩了一个星期,一边在家上班,也可以一边休假,陪陪家人。每次回家都会去书房随便瞅瞅,三个火枪手无意间又吸引到了我的注意力,其实在家也无心工作,所以就随手看看,顺带打法一下无聊的时间。
这其实算是第二次读这本书了,第一次读三个火枪手可能是在高中吧,早已完全忘记里面的情节了,时隔这么多年,没想到一下子就又被它深深地吸引,于是到现在一口气就看完了。
三个火枪手是法国大文豪大仲马的代表作之一,基督山伯爵也是出自他之笔。这本书讲的是一个来自乡下穷家庭的小青年达达尼昂一个人去法国巴黎闯荡江湖的故事,他在巴黎认识了国王火枪队的三个火枪手,并与他们成为知己,最后经历许多历险和故事,达达尼昂最后成为了火枪队的副队长,其它三位朋友也各自过都不错,可谓是圆满大结局。
达达尼昂是一个机智、勇敢、机敏的大男孩,他的运气可以说不算好,刚到巴黎就弄丢了老爹把他推荐给火枪手队长的介绍信,而且接连收到了三个火枪手的格斗挑战。但是他的运气也算非常好,正是这样他才和三个火枪手成为知己。只有他们四个人在一起,才可以克服一切困难和挑战。三个火枪手的性格也非常鲜明,阿托斯沉稳有谋略,波多斯勇敢英俊,阿拉米斯则是机智、有才华。
随便说几个令人印象深刻的故事吧,第一个,当然是他们四人冒着生命危险为王后向英国的白金汉伯爵送信,请他交还白金项链。他们靠着接力的方式,有人倒下了,其它人继续前进的策略。最后终于让达达尼昂圆满完成了任务,挫败了红衣主教的针对王后的阴谋。令人感到欣慰的是,最后达达尼昂回去找他三位同伴时,他们都没有遇到生命危险。第二个,也是很好玩的,四个人为了商量米拉迪的事情,由于军营太热闹,他们于是和雇佣军打赌,跑到前线去吃早餐,并在那里呆了足足一个半小时,一方面成功的完成了讨论,另一方面竟然歼灭敌人几十个,并且毫无损伤。整个过程太惊险了,所有人都为他们的勇敢所钦佩。第三个,就是追杀米拉迪,这是一个非常美丽的女人,有魅力,也恐怕是最危险的了。作者花了很多笔墨来描写米拉迪,她是阿多斯的前妻,靠着自己的聪明和外表为红衣主教效力,作者将她的阴险和擅长发挥女人美丽的特点描述的淋淋尽致。以至于,没有她搞不定的男人,费了千辛万阻,我们的四位火枪手齐心协力,靠着协同作战,最后终于抓住了这个女魔鬼,并杀死了她。还有一个不能不提的女人就是博那瑟太太了,她是达达尼昂来到巴黎第一个情妇,也算得上是唯一一个真心爱过的女人,可惜后来一直在逃亡,结果还是被米拉迪杀害了,临时一刻离达达尼昂他们的救援也只差一点点,死得非常可惜,可爱,单纯,漂亮的女孩子。最后一个印象深刻的故事,应该就是最后一节了吧,达达尼昂拿到了红衣主教签发的火枪队副队长委任书,委任书的姓名处是空白的,可以随便填。达达尼昂分别将副队长的衣服和委任书送给他的三位好朋友,他们都谢绝了他的好意,三人都有自己还要做的事情,他们把这个机会都谦让给了年轻的达达尼昂。达达尼昂痛哭流涕,以后可没有这样的好朋友陪伴自己了,非常感人的场景。
总体来说,这部小说情节引人入胜,故事的历史背景和小说情节没有太大的关系。在网上看到有网友将大仲马比作法国的金庸,他的书就是国外的武侠小说。其实也挺形象,三个火枪手就是一部非常精彩的武侠小说。他们将兄弟和江湖狭义、骑士精神做出了完美的诠释。读完这本书,也让我有了重读基督山伯爵的欲望,希望以后有机会再和大家分享。
第22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前几个月,妈妈给我买了一本故事书,名字叫《三个火枪手》。
这本书讲了三个勇敢的好伙伴一起与红衣主教斗智斗勇的故事。我印象最深的应该是三个火枪手之间千金难求的珍贵友谊,尤其是他们说的那句“一人为全体,全体为一人”的口号,这里面的故事可多了,有与三剑客相识、碰到了一桩秘密、战争阴谋等二十七个小故事组成,我喜欢这本外国文学作品。
我从达达尼安的身上懂得了友谊的可贵,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好朋友——阿多斯、波尔托斯、阿拉密斯是“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的莫逆之交。他们有钱一起花,有危险一起上。就像伟大的作家大仲马所说,友谊也像朵花,好好地培养,可以开得心花怒放。看了这本书,我觉得我们每个人都要有一颗正直而善良的心,珍惜友情,像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朋友一样互相帮助,共同面对一切困难和危险,勇敢向前,最终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第23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前几天我读了一本叫《三个火枪手》的书,是法国著名作家亚历山大·大仲马撰写的。这本书描写了一位叫达达尼昂的小伙子和三个火枪手为完成皇家使命,以谋求与邻国英国之间的和平所发生的冒险历程。
读了这本书,我不禁为三个火枪手与达达尼昂不畏艰险的精神所感动,他们为了维护皇家使命,不惜牺牲一切代价。就说那次红衣主教黎塞留,想方设法挑拨国王与王后之间的感情那次吧,达达尼昂与三个火枪手们毫不犹豫地带着他们的仆人赶往英国,虽然面临着种种困难,到处都是红衣主教设下的陷阱,但是达达尼昂还是凭借着坚强的意志,和聪明的智慧战胜了种种困难,坐上了通往英国的船只。
达达尼昂和三个火枪手们最终过上了幸福的生活,但是曾经的冒险经历,依旧是我回味无穷。
第24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出自法国著名作家大仲马之手的《三个火枪手》,我在昨天看完了,四个火枪手:达德尼昂,阿托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的爱恨情仇用许多事例表达了下出来。看完这本书我觉得热血沸腾,决心把读后感写下来。
年轻的达德尼昂受他爸爸的嘱托去找他的同乡御前火枪手统领去当火枪手。他在巴黎认识了三个生死之交的朋友。达德尼昂爱上了王后的侍女博纳修,红衣主教黎舍留把博纳修捉起来——黎舍留的手下米莱迪非常妖娆原来是阿托斯的夫人,后来在一次狩猎时从马背上摔倒了,他的肩头裸露出来上面烙着一朵百合花这是女犯特有的烙印。这个狐狸精又勾引勋爵的哥哥,吞并了他的财产,又害死了白金汉伯爵,毒死了博纳修,成了十恶不赦的大坏蛋。最后被一名恨她的的人给一刀砍死。
这本书告诉我多行不义必自毙,我们要多做好事不做坏事。
第25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三个火枪手》是法国作家大仲马的重要作品。我完全被故事情
节所吸引,作者以他独特的想法打动了我。让我仿佛进入了这个扣人心弦的世界,与主人公一起喜怒哀乐。
《三个火枪手》写的是17世纪的故事。国王路易十三和首相黎塞留红衣主教是对头,两人明争暗斗,搞得朝中矛盾重重。他们各自的卫队——火枪手们成了他们争斗的武器。以德·特雷维尔为首的国王卫队中,本书的主人公:火枪手达达尼安和他的三个伙伴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密斯忠于国王;而首相的卫队长罗什福尔等以及与首相有特殊关系的米刺笛夫人则死心塌地地为首相效力。
英法开战,黎塞留要除掉英军,统帅白金汉。遂派米刺笛去英国执行暗杀任务。米刺笛到达英国后立即被抓了起来。因为达达尼安等火枪手们已经将米刺笛的使命告诉给了英国有关方面。只是,狡猾的米刺笛凭借自己的美色勾引看守——年轻的军官费尔顿,并煽动费尔顿的宗教狂热,激发他对白金汉的仇视之情。最后,借费尔顿之手刺杀了白金汉公爵。
第26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这是一本励志小说,这是一本外国“武侠”小说,这是一本动人的小说,这是一本绝世佳作,这本书的名字叫《三个火枪手》。
我一看这本书就被它深深地迷住了,这本书情节曲折,内容丰富有趣。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一个叫达德尼昂的小伙子带着梦想来到了巴黎,在决斗中与另外三位火枪手——阿托斯,波尔多斯和阿拉弥斯,三个人揭开了美若天仙、心如蛇蝎的绝世美女米来狄的诡计,让这个心肠狠毒的女人去了不归路,年轻人终于实现了他的梦想,成为了一名优秀的卫士。他的前途不可估量,因为有三个忠诚的朋友陪伴在他的左右……
这本书中,我最喜欢达德尼昂,因为他智慧、义气、勇气并存,从来不出卖朋友,机灵的他能将一个个危险化险为夷。当然其他的人物也各有特色,阿托斯长相帅气,波尔多斯性格多变,阿拉弥斯是一个虔诚的教徒,还有与米来狄一样美若天仙的柏娜修……
爸爸说,中国有一部武侠小说叫《多情剑客无情剑》和《三个火枪手》严重相似,里面的女主角林仙儿简直就是米来狄的翻版,一样的美若天仙,一样的心如蛇蝎……
这本书揭露了人世间的美与丑、罪与恶。坏人终究会被揭开那副虚伪的面纱,好人终将会有好报。
第27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小说主要描述了法国红衣大主教黎塞留,从1624年出任首相到1628年攻打并占领胡格诺教派的主要根据地拉罗谢尔城期间所发生的事。黎塞留为了要帮助国王路易十三,千方百计要抓住王后与英国首相白金汉公爵暧昧关系的把柄。而作品主人公达达尼昂出于正义,与他的好友三个火枪手为解救王后冲破大主教所设下的重重罗网,最终保全了王后的名誉。
主人公达达尼昂是平民出生,虽然有时候有些骄傲,偶尔恶作剧,但也是一个机智勇敢、重朋友之情的人。他凭借着沉着、冷静的性格,加入国王路易十三的火枪手卫队,和其他三个火枪手成为好朋友,并且一起抗击红衣主教黎塞留,击败黎塞留设置的重重障碍,前往英国,从白金汉公爵那里取回王后的钻石,挫败了黎塞留挑拨国王和王后的阴谋,保护了王后奥地利的安娜的名誉。
达达尼昂像有搞阴谋诡计的天赋的人那样,生来好奇心非常重,他尽一切努力去了解阿多斯、波尔朵斯和阿拉密斯的确切身份,因为这三个年轻人,每个人都是在入伍时用假名字来掩盖贵族的名字。特别是阿多斯,隔着一法里都能闻出他的大贵人的气味。因此他向波尔朵斯打听阿多斯和阿拉密斯的情况,向阿拉密斯了解波尔朵斯。或许他们之间对对方多有着不解和怀疑,但这并不影响到他们的兄弟情义,在需要的时候搭一把手,伤心时留一点空间,自己心中有着属于自己的秘密,这样才是真正的患难之交吧!
他的座右铭是“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既有大无畏的奉献精神,又有一种互相扶持,一同前进的信念。当今社会需要的正是这种奉献与团结的精神,这样就会少许多无谓的斗争与伤害了吧!
达达尼昂的三个好友:阿多斯,波尔多斯和阿拉米斯,都有着不同寻常的经历,也散发着不同的魅力。阿多斯,隐姓埋名加入火枪队的贵族德·拉费尔伯爵,为人深沉,处事老练,嫉恶如仇,也是我最喜欢的人物。他沉稳的性格,敏锐的洞察力,以及能够在背后默默的帮助、支持达达尼昂的精神都让人敬佩;波尔多斯,原名杜·瓦隆,有些粗鲁莽撞,爱慕虚荣又守不住秘密,但快人快语,胸无城府,别人就像看透水晶球似的可以把它完全看个透;阿拉密斯,原名勒内.德埃尔布莱。举止文雅,灵活善变,表面上一心要作教士,实际上跟他的情人尘缘未了。
小说中最大的反派:米拉迪,外表美丽动人,风情万种,花言巧语,为人心狠手辣,毒如蛇蝎,执行红衣主教大部分阴谋。利用它美丽的外表欺骗伤害了许多人,当然也包括达达尼昂和曾经拥有贵族身份的阿多斯。可见美丽的外表下如果没有一颗美丽的心而是恶毒的灵魂,只会是更大的祸害。日久见人心,真正的朋友,是在一起经历过一些难以忘怀的事情的,是充分了解和信任的。
另一个反派红衣主教,黎塞留,权倾朝野的法国宰相,国王路易十三表面上所倚重的重臣,设计陷害王后有私情,挑拨王后和国王的关系,借机削弱国王权威,以图独揽大权。他对权力的野心,就如当今社会上许多为了功名利禄不择手段的人一样,只是他生活的时代背景以及他的身份正好给了他这么个机会,让他讲人性的丑陋展现得淋漓尽致,当然最终不会有好报,做人还是要知足常乐。
达达尼昂远离家乡,来到巴黎,在国家的火枪队实现自己的人生理想。和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三个火枪手结成生死之交,卷入国王路易十三、首相黎赛留及其党羽展开了惊心动魄的较量。他的传奇经历令人惊叹,也值得人深思。虽然是在不同的国度,有着不同的历史背景,却能反映出一些相似的社会问题。
同时,这篇小说也是世界文学史上歌颂男性之间友谊为数不多的作品之一。阿多斯、波尔多斯、阿拉密斯和达达尼昂是忠诚的朋友,他们意气相投,合作默契,相互之间可以为对方付出生命。“人人为我,我为人人”是他们的箴言。他们是友谊、青春、胆略的象征。在刀光剑影中,大仲马的火枪手传奇演绎着善良与邪恶,忠诚与背叛的永恒主题。
第28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这本书是亚历山大·仲马编写的,主要是说主人公达达尼昂和三个国王火枪手卫队好朋友冒险的故事,大仲马根据法兰西国王路易十三朝代这一时期的历史事实为背景编写。
开头看到达达尼昂把父亲临死前托福给他并且嘱咐他不能卖的老马给卖掉的时候觉得为什么要塑造这样的一个人物性格明明父亲都让他不要卖了,并且给的路费也够,但是为了虚荣就将老马卖了,并且出门后就想着如何与人决斗获取其他人的尊重,后面看到房东夫人就想让她当他的情妇,而且还利用米莱迪侍女对他的感情来满足他冒充米莱迪喜欢的人,就像看红与黑里面的主人公一样有很多不认同,但是看完后发现其实我们看的主要是大仲马编写的一个个栩栩如生的人物与波澜壮阔、激动人心的故事,而并不是主人公的行为是否为我们喜欢的。
我觉得看书就是体验作者给你构思的世界,让你以旁观者的身份去看主人公对世界的探索书中最让我印象深刻的是阿多斯和白金汉,后期阿多斯的睿智与做事优雅提现的淋漓尽致,白金汉最后快死去的时候还是要听王后的信,直到听到"她还委托我告诉您,她一直爱您"才安心的死去,而死去这段描写更是精彩"白金汉还想最后微笑一次,然而,他这个念头被死亡制止了,仅仅刻在他的额头,宛如爱情的最后一吻"。
第29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三个火枪手》的故事发生在17世纪三十年战争期间,当时新教与天主教国家之间的战争正愈演愈烈。法国国内红衣主教黎塞留总揽大权几乎架空了国王路易十三,因此国王派与主教派时常发生争斗。此书主要讲了法国四位情同兄弟的年轻人与红衣主教黎塞留以及他的手下之间斗智斗勇的故事。达德尼昂在去见火枪营统领特雷维尔的路上与红衣主教的侍从武官罗什福尔发生冲突,从此他就与红衣主教暗中结下了梁子。
他和其他三位火枪手成为好友,分别是阿托斯,阿拉密斯和波尔多斯。达德尼昂从他的情人博纳修太太那里接受了为王后去英国取回她的钻石坠饰的任务。他们四人接力赶路最终突破了红衣主教手下的围堵,完成任务,挫败了黎塞留挑拨国王和王后的计谋。而后他们参加了拉罗谢尔围城战,两次逃过仇敌米莱迪对他们的谋杀。米莱迪到达英国欺瞒军官费尔顿杀死白金汉伯爵,最后米莱迪被审判死亡。而达德尼昂则被红衣主教授予火枪营副统领与他的三位伙伴分道扬镳。
《三个火枪手》这本书最令人注目的无疑是四名火枪手之间的友谊。什么是真正的朋友?我认为就是像他们那样有福同享,有苦同当,为了朋友不畏生死,互相之间都是完全的信任。这从他们接力为王后送信时可以看出,他们各自都独自拦下敌人并让其他人继续前行以求完成使命。当达德尼昂终于有了当上火枪手副队长机会的时候,他一开始却没有接受,而是逐个问了伙伴们,大家都拒绝之后,他才“眼里闪着感谢的泪花和激动的光芒”地接受了,还叹息说“只剩下心酸的回忆,再也没有朋友了”。
这种友谊无疑是令人羡慕的。我认为我们在生活中也要像达德尼昂一样信任、真诚地对待自己的朋友,珍惜自己与朋友之间的友谊。就像文中的达德尼昂,有一次他发现了波尔多斯的伤口的真相,但他压抑住了自己的好奇心,因为他知道如果把这件事讲明会伤害到他们之间的友谊。另外我们在结交朋友时要擦亮自己的双眼,不要结交狐朋狗友,这些朋友是没有用的。
另外,我认为书中达德尼昂为王后送信的行为或许是不正确的,但我是以现代人的眼光来看,也打个马后炮。因为王后是当时统治西班牙,神圣罗马帝国等许多国家哈布斯堡家族的人,红衣主教害怕法国被哈布斯堡家族所夺取,才出了这个计策,令国王对王后怀有戒心。书中的米莱迪是个大反派,但我认为事实上她却有可能被法国人认作是英雄,她唆使费尔顿杀死了白金汉,这肯定为法国拉罗谢尔围城战胜利助力了。这又令我感悟到我们看待一个事物不能只从一个角度来观察来思考,要对其进行多方面的观察与思考才能得出准确而又客观的结论。
第30篇:《三个火枪手》读后感
最近利用空闲之余,我突然翻到了手边大仲马的《三个火枪手》这本书,尽管很早遍已读过,但是出于对这部名著的热爱,我擦了擦上面的灰尘,饶有兴致的再次拜读经典。以前读它的时候还小,没能体会到其中的意义,只是看热闹。但是通过这一遍的阅读,我感受颇深。
乡村小子达达尼昂抱着一丝倔强和要强走进了巴黎,机缘巧合结识了“冷面枪手”阿多斯、“红斗蓬”波尔托斯、“美男子”阿拉密斯三位火枪手。年轻的达达尼昂仰慕三位朋友,想像他们一样成为一名火枪手,他想通过父亲的关系向火枪手队长报道。可是介绍信却在途中被抢。迫于无奈,他选择曲线救国,做了侍卫。命运使他与三个火枪手相遇,初次的邂逅并不那么美好,他们是决斗相识的,继而合力击败了横行跋扈的红衣教主手下,这赢的了国王的奖赏。四人还共同帮王后去送信给白金汉公爵,取回钻石项链,做了一件“丰功伟绩”。几人齐心协力,互相帮助,战胜了途中的种种凶险。
友谊在这本著作中得到了完美的体现。火枪手之间的兄弟情义令人羡慕,同舟共济,不畏艰难,尽管有过误会,但是通过纯真的友谊都得到了一一化解,在不起眼的位置上通过团结做出了不少大事。
回看当代社会,有像该书中四兄弟这般牢固、纯粹的友谊的朋友已然不多见了,权利、利益等等复杂因素掺进了本该纯粹的友谊,用得着称兄道弟,用不着弃之不理,这样的剧本时时都在我们身边上演,令人唏嘘。但是通过对《三个火枪手》的再次阅读,我重新审视起身边的朋友来,发现只要用心呵护,以诚相待,真正的朋友还是会陪伴在自己身边的。尽管这个时代可能没有书中那个时代两肋插刀这样直截了当的义气了,但是只要你身处危难,或者是需要倾诉,抑或是想把酒言欢时总能对你伸出一双手,竖起一只耳朵,端起一个酒杯的人,那我们就应该好好珍惜。他们是你除了家人之外最宝贵的财富。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
最近读了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感触颇深,夕拾的朝花、童年的回忆,夹杂着酸、甜、苦、辣。我不得不承认鲁迅先生的骂功真的很一流,以致于他的骂猫也搞得人心惶惶,生怕是什么暗讽。
鲁迅先生的笔从来都被人们比作“匕首”,现在一看,果不其然,连这么一本小小的散文集都充斥着愤怒的火焰,使我在看的时候也存着一丝严肃与谨慎。我不得不说:鲁迅先生的文章有些晦涩难懂,以致于《狗、猫、鼠》我读了两三遍也没有搞明白。鲁迅先生的风格真是奇怪,一会儿又赞扬猫、一会儿又仇恨猫。但是实际上他是热爱动物、热爱自由的,他在万生园中看见猴子翻筋斗、母象请安,会破颜一笑,但也会感到不舒服,甚至悲哀,这种多余的聪明还是没有的好。
鲁迅先生不喜欢猫,原因也是很多的,他不喜欢猫,是因为猫伤害了他的隐鼠,可是后来知道真相后,他还不喜欢猫,对猫还有种憎恶,可见幼小的时候,埋下的一些东西,习惯是一辈子也挥之不去的。其实,鲁迅先生喜欢隐鼠也是由于父亲的缘故,他一直记得父亲讲的故事爸爸墨猴当成隐鼠,隐鼠一些惹人烦的行为,也会让年幼的鲁迅感到有趣,不难看出鲁迅天真且对事物充满了好奇心。童年的鲁迅,还没经历沧桑与磨练,还显得活泼可爱。
鲁迅先生写到“其实人禽之辨,本不是这样严”。“他们适性任情,对就对,错就错不说一句分辨话。”其实人本身也能做到这一点的,只是你鲁迅先生说的,一步一步进步后,就开始堕落了,说空话还不知道自己说的违心之论。人类这些小聪明,其实还不如没有,有了也倒是多事,被造物主视为多余的聪明。也表达出了鲁迅先生对小聪明极其不屑的一面。
至于鲁迅先生读的《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猫和狗结仇的事情,自是有些不讲情理,我认为我们对那个故事也不必去理会。恰正是那个故事,说明了狗小心眼儿这件事,可是现实生活中狗其实也不是这样的。
每个人都有童年,只是童年的过法不一样。鲁迅先生的童年自然比我们要坎坷的多,经历不同,对事物的看法观点也就不同。实际上其中鲁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2
鲁迅先生是仇猫的。
在《狗·猫·鼠》中,鲁迅先生清算了他仇猫的缘由。
一则是猫对于自己抓捕到的猎物,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弄一番之后,直至玩厌了,才肯吃下去。
二,猫与狮虎同族,却一副媚态。
三,猫吃了鲁迅先生小时候最爱的小鼠,虽然是个误会,但这可厌的猫确实在日后吃了小兔子。
这篇文章虽看上去是鲁迅先生对猫恶行的控诉,但在我看来,却别有深意。鲁迅先生的文章带有一定的批判色彩,其实他借用猫的形象来讽刺当时社会之中,那些恃强凌弱、仗势欺人的暴虐者。猫在玩弄猎物这一点上,确实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折磨弱者的坏习惯相同,我实在赞成这句话。当时的中国,与典型的弱肉强食一般无二,有些人认为自己拥有“强大”的力量,便去抓住另一类“弱小”者的错误与缺点不放,如猫般折磨他们,这种坏习惯竟逐渐成为当时的社会风气!而在鲁迅先生的笔下,这些都毫不留情地揭露出来,更表现了他对弱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迅先生仇猫,也与它们一副媚态有关。那些封建社会中的所谓“绅士”们带给鲁迅先生厌恶,而他们的种种丑态,竟与猫的天生媚态出奇相似。文章之中多次的批判讽刺,令我对鲁迅先生在那样一种情势下,这样一种勇气和坚忍不拔的批判精神深深折服。
在我阅读《狗·猫·鼠》这篇文章时,注意到鲁迅先生的一段文字:“在动物界,虽然并不如古人所幻想的那样舒适自由,可是噜苏做作的事总比人间少。”这句话着实写出了人共性的一些丑恶。人类文明虽然进步了,人类虽然是最高等的动物,却再没有如同动物一般的是非分明。我们总在为各种事情找着各式各样天花乱坠的理由,为了一些浮华肤浅的东西变得做作甚至虚伪,于是我们便很难看到是非对错看的明朗以及那些爱憎分明的人了。而更可怕的在于,没有了爱憎分明,是非黑白便在某些徒有华表的东西下变得很轻很轻。这便是一种最不可取的态度!
在鲁迅先生这篇对“猫”的控诉之中,我看到了鲁迅先生的爱憎分明,也更加坚定我的信念了!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3
“就这么决定了!”
猫已深醒:对于狗的“侵凌,”武力抵抗只是“鸡蛋碰石头,”注定会失败的;而一味地逃避只会愈加疏远跟主人之间的关系,主人终究还是会抛弃我的,但并不是没有生机。主人是十分厌恶鼠的,如果有鼠在家里任意肆虐的话,主人一定会急需我来消灭鼠。只要那样,主人就会渐渐忽略狗的存在,甚至将他铲除。
于是,猫便带上乳酪和稻米,以一种不礼的方式去“拜访”鼠。猫用他所擅长的骗术收买了鼠,“邀请”他和同族们一起去主人家里“享乐”。
“就这么决定了!”
鼠已深醒:猫的“享乐”实质是个美丽的陷阱,是想借助我们来降低狗在主人眼中的地位。猫为了争宠,岂止是不折手段,简直是过河拆桥。趁着浊恶的空气,同族们正陆续离我而去。猫是狡猾的,我想他暂时该不会除掉我吧——但也没人能够预断我的死期。
然而,鼠经过再三思量,终于没法抵住“享乐”的诱惑,还是怀着一种侥幸的心理,趁着正午疲倦的阳光,也悄悄钻出自己的“安乐窝”。这时的鼠洞,在一阵狂放的喧闹之后已显得格外孤寂。
“就这么决定了!”
狗已深醒:猫总会用一些“愚蠢可笑”的行为和“令人作呕”的媚相来招惹主人的宠爱,这是我无法相比的,也是不屑为之的;可上帝还赋予猫一身“骁勇”的捕鼠技能,这可让我有点儿犯愁……命运总是公平的,何况我也是一身的好武艺,所以我无须畏惧。即便我杀死了猫,主人也不至于让我偿命吧。那狡猾的猫妄想借助鼠的力量来削弱我的势力,看来,眼下鼠才是心头大患,狗拿耗子也不算是多管闲事了。
于是,狗便埋伏在鼠洞口,等待鼠的落网。命运当然不会站在鼠那边,它只会垂青那些有准备实力的一群。狗那虽是“三脚猫”的功夫但足以摧毁一个脆弱的生命。
之后,狗立刻扑向沉睡的猫。一场撕杀便开始了。
“嘎——吱——咣!”主人推开门,高高的立在门口。此时的猫与狗竟又换作亲密无间的样子,彼此给对方梳理体毛。
“嘎——吱——咣”主人关上门离开。依旧是一场撕杀——
一场另人匪夷所思的“战争。”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4
白天,小敏坐在新课桌前面,听老师讲课,思想开了小差。用铅笔刀在桌面上刻出了一只怪模怪样的小木狗。哪里知道,现在这只小木狗竟然跑到家里来,跟他说话。“你这是来干什么呀?”小敏间。“我是来向你学习哩!”小木狗很有礼貌地向小敏点了点头,然后,用铅笔刀一刀一刀地在桌上面刻了一只活泼可爱的小木猫。刚刻好的小木猫高兴地叫了两声,一面摇着尾巴,一面用粗糙的舌头,去舔小敏的胖脸蛋。小敏生了气,使劲一挥手,将小木猫赶下床去了。
“给我刀!给我刀!”小木猫灵敏地一窜,跳到小木狗的身边,抢过了他手中的铅笔刀,一边吵着,一边溜走了。“你要刀干什么呀?”小木狗问。“我呀,”小木猫跳上了办公桌,回过头来,调皮地说:“我肚子饿啦,要刻几只老鼠吃吃。”说着,小木猫就在办公桌上刻好了一只小木老鼠。小木老鼠挺机灵,他知道小木猫不怀好意,等到小木猫刻好了最后一笔,乘她不注意的时候,便溜得不见了踪影。小木猫找不到小木老鼠,心里一气,就在红木凳上面、大衣橱门上、樟木箱盖上、沙发椅把上、房间门板上、玻璃窗框上……凡是有木头的地方,它都用铅笔刀刻着一只只小木老鼠,并且,一只比一只大,一只比一只肥,要是让小木猫吃,足够它吃上几个月哩!那些顽皮捣蛋的小木老鼠,一只只都从木头里跳了出来,窜到东,窜到西,有的钻进小敏的被窝,有的撞翻桌上的花瓶,有的咬破崭新的外套,有的啃坏漂亮的窗帘……
小敏站旁边,东面吆,西面赶,急得双脚乱跳,手脚无措,头上的汗往外直冒,他看到桌上、椅上、橱上、柜上,处处都是一个个凹凸不平,黑不溜秋的大大小小的洞洞,漂漂亮亮的家具,都变成了乱七八糟的丑八怪,心里又急又气,三脚并作两步,奔到小木猫那儿,将那把铅笔刀抢过来。小敏指着小木猫说:“谁叫你这么干的?”小木猫指着小木狗说,“我这是学他的么!”小木狗挤了挤眼睛,耸了耸肩膀,笑着冲着小敏说:“要不是你,我又从哪儿来的呢?我还不是学你的嘛!”小敏望着自己手里的铅笔刀,搔了搔头皮,怔住了……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5
这个寒假的气象却是不错的,阳光亮媚,晒得人暖暖的,这样的境况委实合适泡上一杯香茗,读上一本好书的。
好书如斯多,从其中挑出一原来也绝责难事,在书架上翻检的时候,眼光不禁的被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而引,信手拈来,这个明媚的午后就由它陪我了。
大略了翻看了这本集子,文章未几,仅十篇。读完小引之后,便决议顺着文章的目录一片一片的读下去。
第一篇的题目叫做《狗·猫·鼠》。鲁迅当初的文章是极有思维的,这题中的猫鼠狗天然也绝非是去写那猫鼠狗的各种秉性,而是借猫鼠狗这三个动物来借喻时下的人们的生活意识状态。虽说本文的题目为《狗·猫·鼠》,而先生的众多笔墨都用来写自己的“仇猫”。
先生仇猫有许多的理由,猫的秉性和一些人很相像,看似灵巧,实则隐藏着“妖气”;先生还是既不喜欢猫的叫唤声的,听到猫的叫嚷先生总要嫌烦,而这个猫则是更像及了那些与先生叫嚷的“名人”,先生自是要去仇猫的;还有一条也是先生仇猫的缘故,凡是猫若是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纵情摆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这却是和当时一些人的做法无二的,一旦手中有了他人的痛处,必是会就想尽方法缓缓地折磨别人,自己享受着其中的“乐趣”。这是何等病态的一种社会形态,笑人无妒人有,那确实是先生生活的那个时代的悲痛。先生仇猫委实不是口头革命,先生凑合猫自有一套措施。开端只是从家中养的一只花猫下手,一一推广,以至后来猫都素来不濒临先生了。文章至此,先生的立场已是明白至极了,而此时,先生笔锋一转,又引至了一只他收容的小隐鼠,隐鼠与那些比“名人名教学”还轩昂的大鼠是毅然不同的,而先生的这个小隐鼠仿佛也是葬身于猫之口中,随后来得悉是长妈妈所谓,然而,先生和猫之间的抵触委实不能“相逢一笑泯恩仇”了。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6
随着班级的阅读步伐,初读鲁迅先生的《朝花夕拾》,我从字里行间似是感受到了什么。
第一篇《狗·猫·鼠》大体是用三种动物叙述了那时社会阶级之分与狗的愚昧,猫的谄媚,及鼠的弱小。也表达对当时所谓某些图谋不轨的“正人君子”的攻击性,直率地、正当地说出憎恶他们的原因,从不是一副拐弯抹角的姿态。但这种讽刺并无正面的指责和怒斥,而在文章中暗暗蕴含着“言在此而意在彼”的巧讽。虽只是暗讽,但却能让人感受到言语犀利与鲁迅先生语言的无比直接,蕴藏着他愤慨的批判和达意的嘲讽意识。
《狗·猫·鼠》是我大部分能看懂的一篇散文。他以动物喻人,以生动有趣的故事进行叙述,不时穿插一些议论在叙述中,抨击那些评论者的言论,与此同时在文章里揭露了这些“正人君子”的恶劣行径。
鲁迅先生善于以大见小,从细节入手,从一些微不足道的小事中,通过他巧妙的写作手法,完备地表达作者的内心感情。从他的一词一字中,似乎都蕴含着不为人知的情节。
有时读鲁迅先生的著作——《朝花夕拾》,总有一种既像是在与鲁迅交谈,又像是在由他领着穿过童年的生活。在阅读中,我时常会想:“这样一部与其他名著风格迥然不同的《朝花夕拾》,为什么是公认的名著呢?”我思索,可能正是因为它虽无刻意的、华丽的词藻,但语言文字中却透露着质朴。他不加修饰的真性情的文章,正是《朝花夕拾》这著作的魅力所在吧。他的情感,完全在简朴风格中的写作中一览无余地表露出来了。这种是不造作的坦诚。
“喜笑怒骂皆文章”,是非分明的文学家鲁迅先生以高亢深沉的感情来写作,在字里行间,总能感受到他苍劲挺拔的生命力与不屈的灵魂,他给予读者精神的动力。
这部“从回忆中抄来的”著作——《朝花夕拾》,有着简朴的魅力。另我喜欢。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7
最近读了一篇文章《狗·猫·鼠》,引起了我的共鸣,更让我深思。
《狗·猫·鼠》是著名作品《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文章,这篇文章主要回忆了小时候养的隐鼠惨遭杀害的往事。表面上是追忆童年的往事,其实也是在嘲讽那些虚伪的“正人君子”。
文章中有对动物与人类的对比。“虫蛆也许是不干净的,但都它们并没有自鸣清高……人呢能直立了,自然是一大进步……然而也就堕落,因为那时也开始了说空话。”的确,在动物界中,许多动物象征着并不好,但它们也没有虚伪的自吹自擂。但是人类这么高级的生物,部分人却人前一面人后一面,两面三刀。他们一直带着面具,而有些面具,戴着戴着,就摘不下来了。这导致了部分人一时虚伪,一生虚伪。这与猫的一副媚态格外相像,那么骄傲自大,目中无人,格外虚伪。
鲁迅先生仇猫的原因有两条,一是上文所说,一副媚态,虚伪又狂傲。二则是尽情折磨、幸灾乐祸。猫抓住鼠总不一口咬死,而是不断折磨,直到玩厌才吃下去。这种做法残忍又粗暴,实在令人憎恶。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猫如此,它的仇家也好不到哪里去。文中作者对狗的描述并不多,但从那短短的字里行间也读出了狗与猫相差无几的德性。而从作者所述《自然史底国民童话》里的一则小故事中,还能看出狗连猫都不如呢:没有见识。
而文中最可怜的恐怕就是鼠了吧!受狗、猫的压迫,还要被人们所厌恶。鼠本身就弱小可怜,再加上受这么多生物的压迫、暴力,实在是可怜至极。这不正是当时社会生活遭到压迫的劳苦大众的真实写照吗?
文章末尾,作者知道了自己那可爱的小隐鼠其实是长妈妈失足踩死的,但作者还是丑猫。我想作者不仅是仇猫,更是仇像猫一样的伪君子吧。
《狗猫鼠》一文生动有趣,却也饱含深意,委婉的抨击了当时社会像狗、猫一样的小人。同时也读出了作者对童年的怀念。正是这些琐碎的事情,构成了我们生命的终极意义。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8
翻开这位文学巨匠多少年前挥毫写下的篇章,恍如穿梭了光年,来到了那个国人都不愿回到的迂腐旧年代。这位文学巨匠就是众所周知的爱国忠士---鲁迅。
《朝花夕拾》中的第一篇《狗.猫.鼠》就震慑住了我。犀利直接的措辞笔锋,话中有话。这小动物仿佛就是人一样,写猫捕食到比自己弱小的动物就尽情玩弄,直到玩厌了,才吃掉,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先生写作以小见大,逐渐推广,从他家的一只猫到所见的诸猫。欣赏先生的写作手法,更欣赏他的独到眼光。文章表面上写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用了往事抨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鼓舞国家的士气做出了贡献,体现了一份真真切切的爱国情怀!《狗猫鼠》代表了鲁许迅生活的那个年代的三个阶层。《狗猫鼠》是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的,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表述了对猫折磨弱者,一副媚态等特性的憎恶;追忆童年时救养的一只可爱的隐鼠遭到摧残的经历和感,表现了对弱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我不知道应该将心灵的天平偏向哪一边,抨击哪个赞颂哪个,心中只有一种感情,发自内心的同情,同情生于那个适者生存,而大多人都是不适者的年代的人们。但我为那时的中国而愤怒,愤懑!
在书上看到一句话:鲁迅的文章,只适于品味而不是浏览。以我的知识面去揣摩他老人家的情感还为时过早,可我已能体会到鲁迅对这个日渐浑浊的世道的无奈与悲切,他用他的笔战斗着,挽救着奄奄一息的中华民族。可这,只在历史的轮回里留下了“无可奈何花落去”的呐喊与彷徨。对于我,可能我没有足够的资格与底蕴来钻研这位高于世俗而又不脱离世俗的革命家,但我有一份崇敬的心来瞻仰这位革命英雄!《狗猫鼠》一篇值得品读的革命篇章!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9
鲁迅是中国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他的作品《朝花夕拾》生动描绘了清末民初的生活画面,有力地鞭挞了假,恶,丑;宣扬了真,善,美。体现出了他大憎大爱,爱憎分明的情怀。《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在这篇文章里,鲁迅先生针对“正人君子”的攻击引发,嘲讽了他们散布的“流言”,算清了猫的罪行:第一,猫对自己捉到的猎物,总是先玩够了,才吃下去;第二,它与狮虎同族,却天生一副媚态;第三,它总是在配合时嗥叫,令人心烦;第四,它吃了我小时候心爱的小隐鼠。虽然后来证实并非猫所害,但鲁迅先生对猫仍然不会产生好感,何况猫后来真的吃了小兔子!
其时作者阐述的不喜欢猫的原因与一类人的行为,性格很相像。就像某些人,抓住了别人的弱点或不足之处,就想尽办法慢慢地折磨别人,好像如果不折磨够,就不甘心一样,如果别人犯了错,受到批评,说不定那种人就会在某个角落里偷偷地歼笑!还有一些人,常常刻意掩饰自己的某种本性,反而会让别人觉得他更加虚伪。就像猫一样。猫平时总是吃饭不管事,就像一些好吃懒做的人,有东西吃就比谁都积极,一要他做事,就“夹着尾巴”跑的无影无踪。鲁讯先生的这篇文章取了“猫”这样的一个类型,尖锐而又形象的讽刺了生活中与猫相似的人。
鲁讯先生还告诉我们,老鼠中并非全部都那么讨厌。他追忆到童年时代,他救养的一只可爱的小隐鼠的经历和他的感受。其实鲁讯先生写隐鼠很讨人喜爱,很有灵性,但却遭到别人的摧残。就像“坏人”“强者”被人追捧,而“好人”“弱者”却被人批判,责骂,摧残!同时也表现了鲁讯先生对偌小者的同情和对暴虐者的憎恨!
鲁讯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他爱憎分明的胸怀,因此他才能毅然下笔,弃医从文,他才懂得“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能有真进步!”由此看来,爱憎分明,可以说是立世之道,时代发展的源泉,是作为当代中学生的我们学习的。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0
不曾发现,狗和猫原来是有着过节的冤家;也不曾知道,鲁迅先生原来是仇猫的。
现在读了《狗猫鼠》才知道有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是有着正当理由的:一是猫欺负和折磨弱者,二是猫有一副令人仇恨的媚态,三是它们的嗥叫令人心烦。然而这些都不是鲁迅先生起初仇猫的原因;那是后来才添加进去的。
令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它吃了鲁迅心爱的隐鼠。真是单纯!后来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而是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里的猫不是单指猫,更是指那些媚态的猫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借自己的仇猫而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文人的媚态的猫式的嘴脸。
看到这,我不免为猫抱不平。仇猫的人的确很多啊!我们身边就有不少人经常打猫、赶猫甚至吃它们。但是,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诚然,猫有着一些令人讨厌的恶习,如玩弄猎物、有时很娇媚。但是这毕竟只是它们先天的秉性,是无法改变的。人为什么要给它戴上媚态的猫的臭名?常说人在进步,但借本无伤人之力的文字语言,借那些只能嗥叫的动物去攻击人,这绝不是进步的表现。又如狗,和猫根本没什么深仇大恨。有时我们甚至可以看到猫狗逗着玩的情形,而不至于恨之入骨,见了猫就穷追不舍。然而人却偏要说看哪!狗不是仇猫的么?鲁迅先生却自己承认是仇猫的,而他还说要打‘落水狗’!这是所谓的君子应有的言行吗?这是人的堕落啊!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应该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他生物上,指桑骂槐般战斗,未免有点放肆。
猫也罢,狗也罢,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自人类会走路、会打猎那一天起,它们就已经追随人类了。然而作为人类最忠实的朋友,如今却被用作人与人斗争的工具,那是它们的不幸,也是人的不义。同一摇篮下,人与动物之间应该多一份尊重。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1
光从《狗。猫。鼠》就可以看出。这篇文章主要介绍了鲁迅仇猫,被嘲笑是狗。然后分析一些关于猫狗结构的传闻,最后是说猫和老鼠的渊源。
相较于狗,猫,鼠,我认识最多的当属猫了。不曾想到仇猫的原因竟可以有这么多,相比之下,我对猫是不怎么排斥的。鲁迅仇猫的原因之一,猫有人们幸灾乐祸,慢慢折磨弱者的坏脾气。折磨弱者,我是坚决反对的,但对于猫食鼠我也不抱愤恨的感情,毕竟这是猫的生存猎食。况且我对那些黑不溜秋地老鼠是以厌恶的心态看待,想起老鼠那对暗红的眼睛,我就又看到吸血鬼的恐惧,也因如此,我从不买红眼的兔子。对于一些漂亮的珍珠宠物鼠,我是不会厌恶的,毕竟种类不同,我不是会牵仇的人。若是鲁迅仇猫,那么爱猫的人必定大有人在。如郑振铎,他可是万千宠爱于猫啊。他并不好像鲁迅认为猫是虚伪的,媚态的。他眼里的猫美丽,活泼,可爱,神气……猫的优点也尽在他的.心中和文章里。
猫不好像狗那样大,猫娇小,干净,不似狗的那身味道。而且抱着猫睡觉也是非常幸福的,他睡觉是的打呼噜也是动人心弦的。若说猫是生活中的人的话,那么必定是聪明机智的。狗是忠诚,老实的人。若想得到主人的青睐就必定要展示自己的本领。就好像武将,聪明需躺在主人怀里就夺走了主人所有的青睐,就好像文臣,按历史潮流来说,武力不能解决一切,而智慧才是胜败的关键胜败的。所以爱猫者比比皆是。但有一点能归纳出来,性情温和的人必定爱猫多一些,而那些豪爽刚烈,以事业本领为重的人会更爱狗。严肃与温柔的人也就是好像狗与猫的性格一样。
狗,猫,鼠因人而异,不同的人自然会有不同的感受。但不论何时,正直,勇敢,敢作敢当,清楚知道自己的地位,不做逆于自己的行为,能力的事。必定不遭嘲讽。狗,猫,鼠皆有他们动人的地方。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2
最近这几天,我读了一本名著《朝花夕拾》,它的作者是鲁迅先生,鲁迅先生是我国伟大的文学家,思想家和革命家,又是中国现代文学的奠基人。鲁迅先生的文章都是艰深的,多读风遍,就会有了一些感悟。正如《朝花夕拾》的第一篇——《狗·猫·鼠》。就是这部散文集里的一篇佳作。
《狗·猫·鼠》这篇文章通过对猫和鼠秉性,行为的描写来比喻某些人,常引用寓言说明狗猫结仇的来源,其实是在嘲讽社会上那些无中生有的结论。文中:
一、“它的性情就和别的猛兽不同,凡捕食雀鼠,总不肯一口咬死,定要尽情玩,放走,又捉住,又放走,直待自己玩厌了,这才吃下去,颇与人们的幸灾乐祸,慢慢地折磨弱者的坏脾气相同。
二、它不是和狮虎同族的么?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但这也许是限于天分之故罢,假使它的身材比现在大十倍,那就真不知道它所取的是怎么一种态度。”
这段话作者用隐喻的手法写出了反动文人的残忍和媚态,不禁人拍案叫绝,使我感受到作者对猫以及和猫有着同样品质的人的烦感。鲁迅先生富有讽刺性的文章也反映了爱憎分明的胸怀。:至于凡所遇见的诸猫,最先不过是追赶,袭击,后来却愈加巧妙了,能飞石集中它们的头,或诱入空屋里面,打得它垂头丧气,文章层层深入,把“推广”手法活化,语言十分巧妙。“现在我已经记不清当时是怎样一个感想,但和猫的感情却终于没有融合,到了北京,还因为她们伤害了兔的儿女们,便旧隙夹新嫌,使出更辣的辣手,“仇猫”的话柄,也从此传扬开来。这几句话用词准确,让读者也一目了然。
这篇文章,以议论为中心,中间穿插描述童年时代的生活,脉络也十清晰,鲁迅巧妙的运用了往事挟击了那些侵略我们国家的人们,他也用不同的方法,做了自己力所能及,为国家的士气做出了伟大的贡献。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3
狗·猫·鼠是鲁迅《朝花夕拾》作品的第一篇,主要表达了鲁迅对一些所谓“名人教授”的深刻批判。在这篇文章中,景物描写比较少,我印象深刻的地方是二处:
一是鲁迅说起自己幼时听祖母讲故事的描写。他写道:
那是一个我的幼时的夏夜,我躺在一株大桂树下的小板桌上乘凉,祖母摇着芭蕉扇坐在桌旁,给我猜谜,讲故事。忽然,桂树上沙沙地有趾抓的爬搔声,一对闪闪的眼睛在暗中随声而下,使我吃惊,也将祖母讲着的话打断,另讲猫的故事了——
鲁迅用简单的叙述向我们描绘了一幅老人幼儿在夏夜乘凉交谈的生动画面,但一只忽然冒出的猫打破了原本和谐的画面,这种冲突更突显了鲁迅对猫没有什么好感。
二是鲁迅在听完故事准备回屋睡觉的描写。他写道:
夜色更加黯然;桂叶瑟瑟地作响,微风也吹动了,想来草席定已微凉,躺着也不至于烦得翻来覆去了。
这一段再一次体现了鲁迅对猫的烦恼,有妖气的猫总在晚上烦着鲁迅,心中烦恼所以就会晚上失眠,翻来覆去总是睡不着。表面上是因为环境引起睡不着,实际上却是那只心中不喜的“猫”。
阿长与《山海经》是鲁迅回忆儿时情景的生动描写,尤其是对“长妈妈”形象、个性的描写更是让人难忘。这篇文章中没有特别的景物描写,但对长妈妈形象的几处描写却是很生动。
一到夏天,睡觉时她又伸开两脚两手,在床中间摆成一个“大”字,挤得我没有余地翻身,久睡在一角的席子上,又已经烤得那么热。推她呢,不动;叫她呢,也不闻。
这种睡觉的情形也许在我们小的时候经常碰见,不见得有长妈妈这样的睡相,但在我们小时候与父母一起睡的时候,总会碰到推她不动叫她不闻的情况。但鲁迅在这里把长妈妈睡觉的样子用文字写的活了起来,久睡一角的席子也许就是长妈妈烤热的,真是生动形象呢!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4
鲁迅先生是中华民族的民族魂。他创作了很多优秀作品。《朝花夕拾》一书中的《狗猫鼠》就令我印象尤为深刻。
(一)厌狗
一开篇,作者就提到了仇猫这一话题。在《自然史底国民童话》中写道:猫弓起了脊梁被狗误认作是大象,导致狗被动物们嗤笑。从此,狗与猫变成了仇家。文中的狗象征着与猫打了擂台,和猫争抢压迫群众权利的人。
(二)仇猫
至于鲁迅先生仇猫的原因,文中也交代得很清楚。以至于自己觉得是理由充足,而且光明正大的。一、性情与别的猛兽不同,捕到猎物总要玩弄到自己已经玩厌了的地步才肯罢休,颇有种玩弄弱者的意味,恰似正人君子打着公理正义的旗子,使牺牲者直到被吃的时候为止,还是一味佩服他们。看似写猫却处处讽刺正人君子的虚伪,这种借物喻人的写法更加深入人心。二、与狮虎同族可是有这么一副媚态。或许吧,从这些角度来看,猫的确很可憎呢。这些是写猫的,再来看看鲁迅先生所喜爱的鼠。
(三)怜鼠
几百年的老屋中的豆油灯的微光下,是猫是老鼠跳梁的世界,飘忽地走着,吱吱地叫着,那态度往往比名人名教授还轩昂。这段话运用拟人的手法,把老鼠得意扬扬的形象刻画地活灵活现,同时将其与名人名教授的高谈阔论作比较,生动的描写中也不乏意味深长的讽刺。又以想看老鼠成亲的仪式,讽刺海昌蒋氏连拜三天的婚礼,表达了作者反对封建人伦纲常、繁文缛节的决心。
有一回我就听得一间空屋里有着这种数钱的声音。隐鼠的出处有些不同寻常,是在被蛇攻击后得到了我的救助。放在地上,也时时跑到人面前来,而且缘腿而上,一直爬到膝髁。给放在饭桌上,便捡吃些菜渣,舔舔碗沿;放在我的书桌上,则从容地游行,看见砚台便舐吃了研着的墨汁。这一段描写让可爱的隐鼠跃然纸上,自然,也为后文我失去隐鼠时的愤怒,悲伤做了铺垫。
当我失掉了所爱的,心中有着空虚时,我要填充以报仇的恶念。这句话表达了作者对像隐鼠一样弱小的最底层劳苦大众同情,对暴虐者的憎恶。
在文章结尾处,作者遇到猫捣乱时,只能大声叱责又不能打伤或杀害了它,借此讽刺中国官兵总不肯扫清土匪或扑灭敌人,也讽刺了指导青年的正人君子之流的中庸之道实质是纵恶养奸。作者表面上是讨厌猫,实际上却鞭挞了具有与猫相似习性的一类人,正如当时社会上的一些正人君子军阀统治者的帮凶。
《狗·猫·鼠》读后感800字 篇15
不曾知道,鲁迅先生是仇猫的。读了他的《朝花夕拾》中《狗猫鼠》这篇文章,才发现是这么一回事。
鲁迅先生仇猫猫也是有原因的:
1、它的性情与别的猛兽不同。
2、它不是和狮虎同族吗?可它总有一副媚态。
3、它的叫声令人心烦。但这都不是鲁迅当年仇猫的原因,这都是后来才加进去的。
而真正使幼年鲁迅仇猫的原因很简单,是因为他当年认为是猫吃了他那心爱的小隐鼠!他后来才知道,隐鼠是被长妈妈给踩死的。鲁迅这才恍然大悟,但仇猫的感情非但没有减淡,反而更深刻了。
为什么呢?因为这些猫,不是单指猫,而是指那些“媚态的猫”,其实也就是那些现代评论派的人。鲁迅先生从而用“媚态的猫”和自己仇猫的事用辛辣的笔调无情讽刺了现代评论派的人。
看到这儿,我不免为猫打抱不平。猫本无罪,为何要仇猫呢?
鲁迅认为猫在猎杀猎物前要玩弄致死是非常残忍的。其实这种想法是存在误解的。猫在杀死猎物的过程中的丢、扔、扑抓和拨弄猎物的表象可能会让人害怕,但是表象总是有欺骗性的!从猫的角度来说这是一种基本的自卫手段。部分动物都没有什么心机,拿老鼠来说吧,它们被猫抓住了,极有可能反咬一口。
当然也不要低估鸟啄的伤害。毕竟生死一念之间只能孤注一掷。猫通过咬断动物的脊椎来杀死动物,但是它们需要用这种自卫手段让自己避免伤害。在个别人看来这可能是一场残忍的游戏,但是从猫的角度来说,这是捕猎常识,让猎物耗尽体力无力反击,这是有效的让捕猎风险降低的最好方法。很多动物也都会这样,比如被人喻为天之骄子的鹰也会这样。
鹰猎杀兔,而兔子见了鹰会平躺在地上,四脚朝天乱踢,免得让鹰来捕杀自己,而鹰也会采取恐吓等手段让兔子精疲力尽。可别小看兔子踢鹰,踢中翅膀轻则数天不能自如飞行,重则甚至会断骨。鹰若无法飞行的话,死亡的阴影也将笼罩着它。若是踢中腹部,鹰的腹部柔轻且薄弱,极少能够幸存……
再说,鲁迅觉得猫叫声使得人烦,一般情况下,猫很少连续大叫,而猫叫春就另当别论,这是大多动物都有的习性,比如狼、豹等都有这种习性。而且,也只有母猫叫春呀!
人类的进步往往伴随着血腥无情的战斗,我想这是正常的吧?但是把战斗扩展到其它生物上,去指桑骂槐的战斗未免有点过分。狗也罢,猫也好,不过是一些无辜的生灵。我认为,他们为了自己更好的生存,这样也不过分。
人与动物在同一摇篮下共同生存,我希望人与动物能够多一份尊重,多一份理解。



